{"billNo":"2021101671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06/LCEWA01_110406_0007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06/LCEWA01_110406_0007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5-10-28"],"會議代碼":"院會-11-4-6"},{"會期":"11-04-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5-10-28"],"會議代碼":"院會-11-4-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6人","議案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提案人":["盧縣一","蘇清泉"],"連署人":["黃仁","丁學忠","邱若華","陳玉珍","涂權吉","萬美玲","邱鎮軍","魯明哲","黃建賓","廖偉翔","陳永康","王育敏","陳雪生","徐欣瑩"],"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first_time":"2025-10-28","last_time":"2025-10-28","meet_id":"院會-11-4-6","laws":["01126"],"mtime":"2025-10-28T18:14:22+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713號","提案編號":"20委11016713","案由":"本院委員盧縣一、蘇清泉等16人，鑑於我國已邁入世界衛生組織（WHO）定義「超高齡社會」，65歲以上老年人口已占我國總人口比例超過20%，還有臺灣少子女化日漸嚴重，同居家人撫養者及照護長輩壓力亦不斷增加，為減輕青壯年族群經濟負擔，爰擬具「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26","law_name":"老人福利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老人福利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n\n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law_content_id":"01126:01126:2012-07-26-修正:28","說明":"因應我國邁入超高齡化社會，針對年長者政策應有所改變，因此參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五十九條規定：「身心障礙者進入收費之公營或公設民營風景區、康樂場所或文教設施，憑身心障礙證明應予免費；其為民營者，應予半價優待。身心障礙者經需求評估結果，認需人陪伴者，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得享有前項之優待措施。」之相同道理，新增本條第三項，以求增進一定年齡以上年長者家庭優待福利，並同時減輕陪伴照護者之壓力。","修正":"第二十五條　老人搭乘國內公、民營水、陸、空大眾運輸工具、進入康樂場所及參觀文教設施，應予以半價優待。\n\n前項文教設施為中央機關（構）、行政法人經營者，平日應予免費。\n\n年滿七十五歲以上之老人以及六十五歲以上之原住民，其必要陪伴者以一人為限，同時得享有前二項之優待措施。"}]}],"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671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