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6808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07/LCEWA01_110407_0003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07/LCEWA01_110407_0003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2614/1142402614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2614/1142402614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4-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5-10-31","2025-11-04"],"會議代碼":"院會-11-4-7"},{"會期":"11-04-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10-31","2025-11-04"],"會議代碼":"院會-11-4-7"},{"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2-01"],"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3-8"},{"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2-03"],"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3-8"},{"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12-04"],"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3-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美惠等20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委員羅美玲等19人、委員黃捷等21人、委員邱鎮軍等21人、委員吳沛憶等16人、委員林楚茵等17人、委員沈伯洋等18人、委員蔡易餘等17人、委員郭昱晴等16人、委員陳素月等21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陳亭妃等16人、委員張雅琳等17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委員范雲等16人、委員何欣純等18人、委員徐富癸等18人、委員吳琪銘等16人、委員羅廷瑋等16人、委員洪孟楷等25人、委員李柏毅等16人、委員王鴻薇等17人、委員張宏陸等17人分別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林宜瑾等22人擬具「電信管理法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案。","billNo":"20311017800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等7項強化防護我國海纜之法案。","billNo":"201110161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20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29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8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1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4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9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1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捷等21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0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1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9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5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6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68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7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69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0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1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2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85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96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7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99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6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9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8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6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6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25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387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鴻薇等17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40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7人「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50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宜瑾等22人「電信管理法增訂第七十二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300000"}],"議案名稱":"「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陳秀寳","邱志偉","王義川","許智傑"],"連署人":["范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郭昱晴","林宜瑾","張雅琳","吳沛憶","蔡易餘","沈伯洋","陳俊宇","羅美玲","徐富癸","陳亭妃","林楚茵","陳素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first_time":"2025-10-31","last_time":"2025-12-04","meet_id":"院會-11-4-7","laws":["07118"],"mtime":"2025-12-05T15:15:3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808號","提案編號":"20委11016808","案由":"本院委員陳秀寳、邱志偉、王義川、許智傑等18人，為維護我國通訊安全，提升數位韌性，保障民眾通信權益；爰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犯罪用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以嚇阻破壞海底電纜之不法行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明定，危害海纜登陸站、機房或其連接之纜線、國際交換機房或衛星通信中心之功能之不法行為樣態及處罰。\n二、海底電纜為重要通訊基礎建設，專用於國際間傳輸資料，係為我國連接國際之重要橋樑，亦是重要民生建設。\n三、審計部2023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2019年至2023年間，我國海底電纜發生外力破壞或推擠受損案件計有36件，年平均故障約7件。近年更屢傳出受到中國侵擾，2025年1月至2月間於基隆外海的「橫太平洋快速海纜系統」及台澎三號分別遭中國權宜輪拖斷，嚴重影響我國通訊安全。\n四、參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增訂相關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與處置規定，以嚇阻破壞海底電纜之不法行為，提升我國數位韌性。\n五、為維護我國通訊安全，提升數位韌性，保障民眾通信權益；爰擬具「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增訂犯罪用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以嚇阻破壞海底電纜之不法行為。","對照表":[{"law_id":"07118","law_name":"電信管理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十二條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海纜登陸站、機房或與其連接之纜線、國際交換機房或衛星通信中心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n\n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毀壞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海纜登陸站、機房或與其連接之纜線、國際交換機房或衛星通信中心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n第一項所稱纜線，指海纜登陸站與機房向海一側之纜線，及海纜登陸站與內陸介接站間之纜線。","law_content_id":"07118:07118:2023-05-30-修正:92","說明":"一、海底電纜為重要通訊基礎建設，專用於國際間傳輸資料，係為我國連接國際之重要橋樑，亦是重要民生建設。\n\n二、審計部二零二三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三年間，我國海底電纜發生外力破壞或推擠受損案件計有三十六件，年平均故障約七件。近年更屢傳出受到中國侵擾，二零二五年一月至二月間於基隆外海的「橫太平洋快速海纜系統」及台澎三號分別遭中國權宜輪拖斷，嚴重影響我國通訊安全。\n\n三、增訂第六項，參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增訂相關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與處置規定，以嚇阻破壞海底電纜之不法行為，提升我國數位韌性。\n\n四、其餘項次未修正。","修正":"第七十二條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海纜登陸站、機房或與其連接之纜線、國際交換機房或衛星通信中心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n\n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毀壞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海纜登陸站、機房或與其連接之纜線、國際交換機房或衛星通信中心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n供第一項至第三項及前項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其經裁判沒收確定者，得視個案情節需要拍賣或變賣，或專案報准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置之：\n一、無償留供公用。\n二、廢棄。\n三、為其他適當之處置。\n第一項所稱纜線，指海纜登陸站與機房向海一側之纜線，及海纜登陸站與內陸介接站間之纜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6808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