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680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07/LCEWA01_110407_0003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07/LCEWA01_110407_0003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2593/1142402593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2593/1142402593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4-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5-10-31","2025-11-04"],"會議代碼":"院會-11-4-7"},{"會期":"11-04-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10-31","2025-11-04"],"會議代碼":"院會-11-4-7"},{"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2-01"],"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3-8"},{"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2-03"],"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3-8"},{"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12-05"]}],"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17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委員黃捷等22人、委員吳沛憶等16人、委員林楚茵等17人、委員沈伯洋等18人、委員蔡易餘等16人、委員郭昱晴等16人、委員陳素月等21人、委員陳秀寳等18人、委員陳亭妃等16人、委員邱若華等18人、委員邱鎮軍等20人、委員范雲等16人、委員何欣純等18人、委員羅美玲等17人、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吳琪銘等16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洪孟楷等16人、委員林俊憲等23人、委員李柏毅等16人、委員張宏陸等19人分別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張雅琳等17人擬具「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78130000"},{"議案名稱":"行政院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修正草案。","billNo":"2011101613404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王美惠等19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28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坤城等17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1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34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捷等22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43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沛憶等16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53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楚茵等17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63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沈伯洋等18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681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蔡易餘等16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68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昱晴等16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0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素月等21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72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亭妃等16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85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若華等18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699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0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1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范雲等16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6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9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美玲等17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07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7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2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吳琪銘等16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3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羅廷瑋等17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6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6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27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林俊憲等23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31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柏毅等16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38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9人「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50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雅琳等17人「氣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3990000"}],"議案名稱":"「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陳秀寳等18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陳秀寳","邱志偉","王義川"],"連署人":["范雲","伍麗華Saidhai‧Tahovecahe","吳沛憶","郭昱晴","張雅琳","林宜瑾","蔡易餘","沈伯洋","陳俊宇","羅美玲","徐富癸","許智傑","陳亭妃","林楚茵","陳素月"],"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first_time":"2025-10-31","last_time":"2025-12-05","meet_id":"院會-11-4-7","laws":["02032"],"mtime":"2025-12-08T09:16:0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6809號","提案編號":"20委11016809","案由":"本院委員陳秀寳、邱志偉、王義川等18人，為維護我國民生安全，保障民眾生活權益；爰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過失行為罰則及犯罪用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以嚇阻破壞氣象設施或設備之不法行為。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明定，危害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之不法行為樣態及處罰。\n二、審計部2023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2019年至2023年間，我國海底電纜發生外力破壞或推擠受損案件計有36件，年平均故障約7件。近年更屢傳出受到中國侵擾，2025年1月至2月間於基隆外海的「橫太平洋快速海纜系統」及台澎三號分別遭中國權宜輪拖斷，嚴重影響我國通訊安全，亦造成其他重要基礎建設安全隱患。\n三、增訂第四項，考量氣象設施或設備對民生之重要性，爰參酌《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增訂過失毀壞或以其他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之罰則。增訂第六項，參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增訂相關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與處置規定，以嚇阻破壞氣象設施或設備之不法行為，提升我國民生韌性。\n四、為維護我國民生安全，保障民眾生活權益；爰擬具「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增訂過失行為罰則及犯罪用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及處置規定，以嚇阻破壞氣象設施或設備之不法行為。","對照表":[{"law_id":"02032","law_name":"氣象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氣象法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一條之一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n\n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law_content_id":"02032:02032:2023-05-30-修正:27","說明":"一、氣象設施或設備為我國預測天氣狀況之重要基礎設施，其安全維護至關重要。\n\n二、審計部二零二三年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指出，二零一九年至二零二三年間，我國海底電纜發生外力破壞或推擠受損案件計有三十六件，年平均故障約七件。近年更屢傳出受到中國侵擾，二零二五年一月至二月間於基隆外海的「橫太平洋快速海纜系統」及台澎三號分別遭中國權宜輪拖斷，嚴重影響我國通訊安全，亦造成其他重要基礎建設安全隱患。\n\n三、增訂第四項，考量氣象設施或設備對民生之重要性，爰參酌《電信管理法》第七十二條第四項之規定，增訂過失毀壞或以其他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之罰則。\n\n四、增訂第六項，參酌《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第十八條第三項之規定，增訂相關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之沒收與處置規定，以嚇阻破壞氣象設施或設備之不法行為，提升我國民生韌性。\n\n五、其餘項次未修正。","修正":"第二十一條之一　以竊取、毀壞或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千萬元以下罰金。\n\n意圖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而犯前項之罪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五千萬元以下罰金。\n\n前二項情形致釀成災害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一億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五年以上十二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罰金。\n\n因過失毀壞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危害氣象設施或設備之功能正常運作者，處六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下罰金。\n\n第一項及第二項之未遂犯罰之。\n\n供第一項至第三項及前項犯罪用之工具、船舶或其他機械設備，不問屬於犯罪行為人與否，沒收之；其經裁判沒收確定者，得視個案情節需要拍賣或變賣，或專案報准依下列方式之一處置之：\n\n一、無償留供公用。\n\n二、廢棄。\n\n三、為其他適當之處置。"}]}],"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680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