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718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09/LCEWA01_110409_00023.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09/LCEWA01_110409_00023.doc","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2652/1142402652_0_1.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1"},{"網址":"https://ppg.ly.gov.tw/ppg/RootPath/download/Dpaper/1142402652/1142402652_0_0.docx","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DOC2"},{"網址":"","名稱":"關係文書(含審查報告)PDF1"}],"議案流程":[{"會期":"11-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5-11-14","2025-11-18"],"會議代碼":"院會-11-4-9"},{"會期":"11-04-09","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11-14","2025-11-18"],"會議代碼":"院會-11-4-9"},{"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1-26"],"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3-7"},{"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審查","日期":["2025-12-04"],"會議代碼":"委員會-11-4-23-9"},{"院會/委員會":"交通委員會","狀態":"委員會發文","日期":["2025-12-09"]}],"關連議案":[{"議案名稱":"交通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盧縣一等18人擬具「鐵路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俊宇等24人擬具「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擬具「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四、第六十七條之三及第六十八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李昆澤等25人擬具「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廖先翔等18人、委員廖先翔等25人分別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張宏陸等18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洪孟楷等19人擬具「鐵路法第六十八條之四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邱鎮軍等23人擬具「鐵路法增訂第六十八條之四條文草案」案。","billNo":"2031101789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盧縣一等18人「鐵路法第二十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0269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俊宇等24人「鐵路法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13190000"},{"議案名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四、第六十七條之三及第六十八條之四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4634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5人「鐵路法第五十六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724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先翔等18人「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0380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宏陸等18人「鐵路法第六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283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洪孟楷等19人「鐵路法第六十八條之四及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105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邱鎮軍等23人「鐵路法增訂第六十八條之四條文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4230000"}],"議案名稱":"「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先翔等25人","議案狀態":"審查完畢","提案人":["廖先翔","林沛祥"],"連署人":["鄭天財Sra Kacaw","賴士葆","黃健豪","陳玉珍","馬文君","牛煦庭","林思銘","謝龍介","游顥","羅智強","翁曉玲","陳雪生","邱若華","林德福","林倩綺","張啓楷","劉書彬","林國成","麥玉珍","洪孟楷","羅廷瑋","顏寬恒","高金素梅"],"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first_time":"2025-11-14","last_time":"2025-12-09","meet_id":"院會-11-4-9","laws":["02014"],"mtime":"2025-12-10T12:13:43+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7186號","提案編號":"20委11017186","案由":"本院委員廖先翔、林沛祥等25人，有鑑於平溪區為我國重要國際觀光景區，天燈文化活動結合平溪鐵路已成為我國觀光代表意象之一，惟現行《鐵路法》第五十七條，對於鐵路運行安全雖有嚴格規範，然阻礙地方觀光發展、居民通行及救災防治需求，為兼顧鐵路運輸安全、地方觀光文化永續發展，並保障當地居民生活需求及公共安全，爰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平溪天燈活動為我國極具國際能見度之觀光活動，每年吸引大量國內外遊客，帶動地方觀光經濟與文化行銷，2010年世界博覽會中的「台灣館」及2016年觀光局的「臺灣宣傳片」，臺灣總是以祈福的天燈形象現身於國際，尤其是2011年電影《那些年，我們一起追的女孩》帶動平溪天燈國旅浪潮。\n二、據新北市統計2007年平溪每年約只有60萬人次觀光客，2012年暴增到157萬人次，2017年更有641萬人次到訪，此外平溪的天燈節不但曾被Discovery列為世界第2大夜間嘉年華，更被CNN新聞網盛讚為全世界最值得參與的52件事之一，全球最大旅遊書出版社Fodor's亦將其列入全球14大「死前必遊」節慶。\n三、實務運作多年且國際及國內旅客通常皆會在鐵軌上施放天燈已成為當地觀光傳統及觀光特色，平溪天燈活動與地方鐵路運行已有一定安全協調機制，且近三年來平溪已是我國前十大旅客來訪景點，更經常是前三高旅客最愛景點，然《鐵路法》第五十七條第二項規定「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現行文字在嚴格適用下明定彈性空間，將天燈施放活動視為違規甚至遭罰鍰，限制地方觀光產業發展，導致地方政府與交通主管機關經常面臨法律適用爭議。\n四、爰上述說明，擬具「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開放民眾通行、疏散人潮、發展觀光、緊急救難或其他特殊需求，亦新增但書鐵路機構應於公告前檢具開放原因、開放範圍、開放時段及相關配套管理措施，報經交通部同意後始得為之以兼顧鐵路運輸安全與地方觀光文化永續發展，並保障當地居民生活需求及公共安全，建立天燈施放與鐵道區域安全管理並行之制度性解方。","對照表":[{"law_id":"02014","law_name":"鐵路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鐵路法第五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七條　旅客乘車、託運人託運貨物、受貨人領取貨物，應遵守鐵路有關安全法令及站、車人員之指導。\n\n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橋梁、隧道內及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n\n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過。但鐵路電化區間，除天橋、地下道及平交道外，不得跨越。\n\n鐵路路線邊坡內及距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嚴禁放牧牲畜。","law_content_id":"02014:02014:2022-05-27-修正:75","說明":"一、依據鐵路修建養護規則第二條規定，路線亦包含橋梁及隧道，爰刪除第二項橋梁與隧道等文字，改以路線統稱；並為與第六十八條之一第二款未經允許攜帶危險或易燃物進入之範圍統一，爰於該項增列「場」，即鐵路機構之維修基地、維修機廠等範圍，亦不得侵入，以達法規一致性。\n\n二、鑑於平溪區部分鐵道已成為地方觀光發展慣例，當地居民通行經常需跨越鐵道來往，為使居民可通行、疏散人潮、發展觀光、緊急救難或因應場站空間限制等，有局部開放行人、車輛進入鐵路路線或場、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之特殊需求，另鑑於地方居民、環境可能因觀光或其他需求造成人為損失、意外事故，爰於第二項後段增訂鐵路機構公告開放之特定路段及時段，行人及車輛可進入之但書，並增訂第五項有關鐵路機構報請主管機關同意開放行人、車輛通行之相關規定。","修正":"第五十七條　旅客乘車、託運人託運貨物、受貨人領取貨物，應遵守鐵路有關安全法令及站、車人員之指導。\n\n行人、車輛不得侵入鐵路路線及場、站區內非供公眾通行之處所。但鐵路機構為民眾通行、疏散人潮、發展觀光、緊急救難或其他特殊需求另行公告開放之範圍不在此限。\n\n行人必須跨越鐵路路線時，應暫停、看、聽，注意兩方確無來車，始得通過。但鐵路電化區間，除天橋、地下道及平交道外，不得跨越。\n\n鐵路路線邊坡內及距軌道中心五公尺以內，嚴禁放牧牲畜。\n\n第二項但書規定之另行公告開放範圍，鐵路機構應於公告前檢具開放原因、開放範圍、開放時段及相關配套管理措施，報經交通部同意後始得為之；變更時，亦同。"}]}],"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718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