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7435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11/LCEWA01_110411_00020.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11/LCEWA01_110411_00020.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司法及法制、外交及國防兩委員會)","日期":["2025-11-28","2025-12-02"],"會議代碼":"院會-11-4-11"},{"會期":"11-04-11","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11-28","2025-12-02"],"會議代碼":"院會-11-4-11"}],"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邱志偉等22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邱志偉","賴惠員"],"連署人":["林月琴","張雅琳","蔡易餘","陳俊宇","陳秀寳","林俊憲","鍾佳濱","徐富癸","王美惠","吳思瑤","林宜瑾","李柏毅","吳琪銘","許智傑","郭國文","李坤城","王義川","陳培瑜","賴瑞隆","李昆澤"],"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first_time":"2025-11-28","last_time":"2025-12-02","meet_id":"院會-11-4-11","laws":["01022"],"mtime":"2025-12-09T18:14:05+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7435號","提案編號":"20委11017435","案由":"本院委員邱志偉、賴惠員等22人，鑑於我國外交處境艱鉅，國際參與空間屢遭壓縮，除持續推行務實外交政策外，部分駐外館處在推動涉外事務時，受限於人力與資源，難以全面落實相關工作，亟需借助僑務委員之專業與人脈資源，以提供更具彈性與效率之輔助能量，並在僑居國為我國發聲，強化國際能見度。惟截至一百十四年十月止，我國於全球設有一百十一處駐外館處，卻僅於三十四個僑居國、五十四處駐外館處聘任僑務委員，足見現行僑務委員法定人數上限顯已不敷我國外交與僑務業務拓展之需要。故為提升我國整體外交推進效能與僑務網絡覆蓋範圍，爰擬具「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調整僑務委員人數設置標準，自原定九十人至一百八十人提高為一百五十人至三百人，以因應國際情勢變化與業務發展需求。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022","law_name":"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僑務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條　本會置僑務委員九十人至一百八十人，任期三年，為無給職。","law_content_id":"01022:01022:2011-10-28-全文修正:4","說明":"鑑於我國外交處境艱鉅，國際參與空間屢遭壓縮，除持續推行務實外交政策外，部分駐外館處在推動涉外事務時，受限於人力與資源，難以全面落實相關工作，亟需借助僑務委員之專業與人脈資源，以提供更具彈性與效率之輔助能量，並在僑居國為我國發聲，強化國際能見度。惟截至一百十四年十月止，我國於全球設有一百十一處駐外館處，卻僅於三十四個僑居國、五十四處駐外館處聘任僑務委員，足見現行僑務委員法定人數上限顯已不敷我國外交與僑務業務拓展之需要。故為提升我國整體外交推進效能與僑務網絡覆蓋範圍，並因應國際情勢變化與業務發展需求，爰修正本條文有關僑務委員人數設置標準，自原定九十人至一百八十人提高為一百五十人至三百人。","修正":"第四條　本會置僑務委員一百五十人至三百人，任期三年，為無給職。"}]}],"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7435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