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7817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40704327/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14/LCEWA01_110414_0021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14/LCEWA01_110414_0021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5-12-12","2025-12-16"],"會議代碼":"院會-11-4-13"},{"會期":"11-04-13","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5-12-12","2025-12-16"],"會議代碼":"院會-11-4-13"},{"會期":"11-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5-12-19","2025-12-23"],"會議代碼":"院會-11-4-14"},{"會期":"11-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5-12-19","2025-12-23"],"會議代碼":"院會-11-4-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財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陳超明等18人、委員羅明才等20人、委員廖偉翔等19人、委員楊瓊瓔等27人、委員許宇甄等22人、委員邱若華等17人、委員林俊憲等26人、委員王鴻薇等19人、委員李彥秀等16人、委員蘇清泉等18人、委員徐欣瑩等24人、委員郭昱晴等19人、委員王美惠等19人、委員李坤城等18人、委員羅廷瑋等17人、委員郭國文等18人、委員吳沛憶等17人、委員葛如鈞等16人、委員沈發惠等17人、委員林思銘等22人、委員賴士葆等25人、委員黃健豪等20人、委員陳素月等21人、委員伍麗華Saidhai Tahovecahe等16人、委員馬文君等16人、委員羅美玲等18人、委員顏寬恒等17人、委員林月琴等17人、委員葉元之等20人、委員徐富癸等17人、委員陳超明等16人、委員丁學忠等18人、委員張智倫等17人、委員徐巧芯等23人、委員萬美玲等18人、委員洪孟楷等19人、委員翁曉玲等18人及委員陳俊宇等20人分別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7922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陳菁徽等23人「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750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張嘉郡等18人「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77720000"}],"議案名稱":"「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議案狀態":"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meet_id":"院會-11-4-13","laws":["01522"],"mtime":"2025-12-26T18:14:41+08:00","提案人":["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林國成","黃國昌","張啓楷","陳昭姿"],"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7817號","案由":"本院台灣民眾黨黨團，有鑑於政府為實踐「2050淨零碳排」願景，近年多以利多政策獎勵國人換購電動車；惟查，據財團法人車輛研究測試中心統計，自2020至2024年底止，國內電動車之普及率僅有1.1%，普及率仍偏低，有延長免稅期限，以鼓勵民眾及相關產業發展之必要。復據相關市場意願調查顯示，在兼顧環保節能、實用性與價格等條件影響下，國內消費者基於里程焦慮、妥善率等因素多數選擇油電混合車（HEV），此由油電混合車2024年佔新車掛牌數25.7%，年增比例達17.33%可稽。綜上，審酌油電混合動力車輛亦非無助於降低私人運具整體碳排量，故基於逐步推動環保、減碳及永續之目的，爰擬具「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522","law_name":"使用牌照稅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使用牌照稅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n\n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n\n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n\n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law_content_id":"01522:01522:2021-12-28-修正:7","說明":"一、有鑑於政府推動淨零排放政策，近年大幅度推動電動車優惠政策，國內電動汽車市場雖有逐漸崛起趨勢；惟據車輛測試中心（ARTC）統計，自2020年至2024年底止，國內電動車之普及率仍僅有1.1%，整體比率偏低。復揆諸電動機車市場，縱經濟部有持續推動燃油機車加速汰換為電動機車之相關補助，換購電動機車之成長幅度仍逐漸趨緩，2024年原核定補助目標為11.7萬輛，實際僅補助6.9萬輛；且據交通部及相關產業之市場調查，2025年國內電動機車市售比僅有6.8%，國人有意願換購電動機車者之比例僅有27.8%，主要困境仍可歸咎係囿於配套（即充電設備）不足、車輛價格高昂或認為政府補助力道不足等因素，以致無法有效刺激市場、提升消費者購買意願。\n\n二、再進步言之，參考美國於2025年取消對於純電動車相關補助政策，其國內之電動車市場即大幅萎縮，以及近年來歐盟、中國電能車市場因政府補助而穩定增長等現象可悉，目前環保電能車之市場目前仍多仰賴政府政策補助，否則極可能因消費者與市場機制之選擇，難以全面普及，而無法達到減碳需求，故實有修正現行條文第二項之延長電動汽車與電動機車免徵使用牌照稅期間，以期推動相關產業發展與確保維持環保永續之必要。\n三、又查，近年國內油電混合動力車輛，因其妥善率較佳、無里程焦慮、兼具環保優勢且費用較低等因素，市佔率與市場增長數均較純電動車具備優勢，截至2024年止，油電混合動力車輛之整體掛牌數已超過25%；故基於務實推動減碳政策之目的，若有相關獎勵機制，鼓勵消費者換購低汙染油電混合動力車輛，對於降低私人運具之碳排量，亦非未有助益。惟現行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雖有將油電混合動力車輛納入貨物稅減半徵收之範疇，然本法就油電混合動力車輛卻未有牌照使用稅減免之鼓勵措施。綜上所述，基於逐步推動減碳永續之目的，爰參考貨物稅法第十二條之規範，修正本條第三項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減免油電混合車輛之牌照使用稅百分之五十，以利逐步落實減碳目標。","修正":"第五條　使用牌照稅，按交通工具種類分別課徵，除機動車輛應就其種類按汽缸總排氣量或其他動力劃分等級、船舶應按其噸位，分別依第六條規定計徵外，其他交通工具之徵收率，由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擬訂，提經同級民意機關通過，並報財政部備查。\n\n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下列期間，得對完全以電能為動力之機動車輛免徵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n\n一、電動汽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一年一月六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n\n二、電動機車：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起至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n\n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於本項規定生效起至中華民國一百十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得對符合財政部公告基準之油電混合動力車輛減半徵收使用牌照稅，並報財政部備查。"}]}],"first_time":"2025-12-12","last_time":"2025-12-23","提案編號":"20委11017817","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781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