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802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14/LCEWA01_110414_001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14/LCEWA01_110414_001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日期":["2025-12-19","2025-12-23"],"會議代碼":"院會-11-4-14"},{"會期":"11-04-1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5-12-19","2025-12-23"],"會議代碼":"院會-11-4-1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邱鎮軍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meet_id":"院會-11-4-14","laws":["01786"],"mtime":"2025-12-30T18:15:55+08:00","提案人":["邱鎮軍","陳超明","林沛祥"],"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8024號","案由":"本院委員邱鎮軍、陳超明、林沛祥等17人，有鑑於手機影響學生學習日益嚴重，而高中以下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的管理面臨困難，需要法制面的支援，另一方面參考世界上多數國家皆認同限制手機使用的必要性，以在追求學習成效、保障學生身心健康與擁抱數位教育間，尋找平衡點，爰擬具「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許宇甄","蘇清泉","鄭天財Sra Kacaw","盧縣一","鄭正鈐","傅崐萁","洪孟楷","陳雪生","王育敏","羅廷瑋","翁曉玲","牛煦庭","羅智強","馬文君"],"對照表":[{"law_id":"01786","law_name":"高級中等教育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十一條　高級中等學校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law_content_id":"01786:01786:2013-06-27-制定:59","說明":"一、增訂第二項。\n\n二、現行「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園行動載具使用原則」，教育現場反映原則不夠明確化，尤其是沒有強制力，所以許多學校實際上對於學生手機並無管理。為促進教學品質、學習成效及學生身心健康，維持學秩序及安全，落實手機管理並強化法規範之效力，爰增訂高級中等學校對於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規範之法律授權依據。","修正":"第五十一條　高級中等學校應訂定學生獎懲規定，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並報各該主管機關備查。\n\n高級中等學校應依中央主管機關訂定之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準則，就管理方式、管理時間、違規處置及彈性管理與使用之申請程序等事項訂定管理規範。"}]}],"說明":"一、世界上多數國家皆認同限制手機使用的必要性，政策各有不同，反映出各國在追求學習成效、保障學生身心健康與擁抱數位教育間，正努力尋找平衡點。爰本次連動修正《國民教育法》、《高級中等教育法》、《教育基本法》及《家庭教育法》。\n二、為促進教學品質、學習成效及身心健康，維持學校秩序及安全，爰於《高級中等教育法》第五十一條條文增訂國中小學校、高級中等學校對於學生攜帶行動載具到校管理規範之法律授權依據。","first_time":"2025-12-19","last_time":"2025-12-23","提案編號":"20委11018024","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802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