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8111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16/LCEWA01_110416_000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16/LCEWA01_110416_000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內政委員會)","日期":["2026-01-02","2026-01-06"],"會議代碼":"院會-11-4-16"},{"會期":"11-04-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1-02","2026-01-06"],"會議代碼":"院會-11-4-1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魯明哲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魯明哲","呂玉玲"],"連署人":["盧縣一","葛如鈞","林國成","顏寬恒","牛煦庭","林思銘","丁學忠","游顥","鄭天財Sra Kacaw","黃健豪","洪孟楷","廖先翔","陳雪生","廖偉翔","羅明才"],"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first_time":"2026-01-02","last_time":"2026-01-06","meet_id":"院會-11-4-16","laws":["01183"],"mtime":"2026-01-13T18:14:25+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8111號","提案編號":"20委11018111","案由":"本院委員魯明哲、呂玉玲等17人，鑒於實務上深夜喧囂或於公共場所鬧事之行為，對周遭居民生活安寧及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干擾，惟現行法規僅以處罰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鍰為處理方式，欠缺嚇阻之強度，恐難收維護社會秩序之實效。為端正社會秩序，爰擬具「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加強處罰層次，俾使執法機關得視情節輕重為相應裁量，用以提升規範之實質嚇阻效力。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183","law_name":"社會秩序維護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七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鍰：\n\n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n\n二、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不聽禁止者。\n\n三、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law_content_id":"01183:01183:2025-05-27-修正:86","說明":"一、實務上深夜喧囂或於公共場所鬧事之行為，對周遭居民生活安寧及公共秩序造成重大干擾，惟現行法規僅以處罰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鍰為處理方式，欠缺嚇阻之強度，恐難收維護社會秩序之實效。\n\n二、新增拘留之處罰，藉加強處罰層次，使執法機關得視情節輕重為相應裁量，用以提升規範之實質嚇阻效力。","修正":"第七十二條　有下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臺幣一萬元以下罰鍰：\n\n一、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酗酒滋事、謾罵喧鬧，不聽禁止者。\n\n二、製造噪音或深夜喧嘩，妨害公眾安寧，不聽禁止者。\n\n三、無正當理由，擅吹警笛或擅發其他警號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8111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