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82770000","相關附件":[{"網址":"/ppg/bills/latest-pass-third-readings/1150700566/process","名稱":"咨請公布"},{"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20/LCEWA01_110420_0023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20/LCEWA01_110420_0023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日期":["2026-01-02","2026-01-06"],"會議代碼":"院會-11-4-16"},{"會期":"11-04-1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逕付二讀(交付協商)","日期":["2026-01-02","2026-01-06"],"會議代碼":"院會-11-4-16"},{"會期":"11-04-2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討論事項)","日期":["2026-01-30"],"會議代碼":"院會-11-4-20"},{"會期":"11-04-2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三讀","日期":["2026-01-30"],"會議代碼":"院會-11-4-20"},{"院會/委員會":"黨團協商","狀態":"黨團協商","日期":["2026-01-27"],"會議代碼":"黨團協商-202601220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併案審查委員郭昱晴等17人、委員黃健豪等16人、委員翁曉玲等16人、委員蘇巧慧等17人、委員李坤城等24人、委員馬文君等19人、委員王鴻薇等20人、委員陳素月等17人、委員陳菁徽等18人、委員王美惠等17人、委員邱鎮軍等19人、委員羅明才等16人、委員楊瓊瓔等21人、委員游顥等17人、委員葉元之等19人、委員蘇清泉等18人、委員許智傑等42人、委員何欣純等19人、委員張嘉郡等16人分別擬具「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巧芯等20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林岱樺等17人、委員羅智強等16人、委員楊曜等22人分別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賴士葆等17人、委員李彥秀等17人分別擬具「住宅法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十條及第五十七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台灣民眾黨黨團、委員林思銘等21人、委員徐欣瑩等26人、委員高金素梅等27人、委員林倩綺等23人、委員許宇甄等20人、委員范雲等17人、委員林月琴等19人、委員蘇巧慧等17人、委員黃捷等19人分別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牛煦庭等17人擬具「住宅法增訂第二十一條之一條文草案」、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吳沛憶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廷瑋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第十五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王育敏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第十九條及第二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羅智強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委員盧縣一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四條、第九條及第三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billNo":"20311018306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黃健豪等22人「住宅法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283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郭國文等18人「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4280000"},{"議案名稱":"本院委員廖偉翔等25人「住宅法第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billNo":"202110183710000"}],"議案名稱":"「住宅法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張智倫等16人","議案狀態":"三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meet_id":"院會-11-4-16","laws":["01290"],"mtime":"2026-02-23T18:15:52+08:00","提案人":["張智倫","林沛祥","張嘉郡","黃健豪","許宇甄"],"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8277號","案由":"本院委員張智倫、林沛祥、張嘉郡、黃健豪、許宇甄等16人，針對現行社會住宅政策雖已納入經濟或社會弱勢保障，然面對我國日益嚴峻之少子化國安危機，育兒家庭之居住支持仍顯不足。惟現行社會住宅需求評估多採抽樣推估，其效度與精準性有限，未能即時反映民眾真實需求。為提升生育率及確保育兒環境，爰擬具「住宅法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連署人":["翁曉玲","陳菁徽","邱鎮軍","徐巧芯","蘇清泉","萬美玲","廖先翔","葛如鈞","牛煦庭","盧縣一","徐欣瑩"],"對照表":[{"law_id":"01290","law_name":"住宅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住宅法第四條及第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四條　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以直轄市、縣（市）轄區為計算範圍，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n\n前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及家庭財產，未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標準，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n\n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n\n二、特殊境遇家庭。\n\n三、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n\n四、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n\n五、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n\n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n\n七、身心障礙者。\n\n八、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n\n九、原住民。\n\n十、災民。\n\n十一、遊民。\n\n十二、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n\n十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law_content_id":"01290:01290:2023-11-21-修正:5","說明":"一、為因應少子化問題，保障婚育家庭之居住權益，減輕國人養育幼兒之負擔，爰於第一項增列婚育家庭保障比率，明定至少百分之十，以確保居住資源能穩定支持育兒環境。\n\n二、授權其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修正":"第四條　主管機關及民間興辦之社會住宅，應以直轄市、縣（市）轄區為計算範圍，提供至少百分之四十以上比率出租予經濟或社會弱勢者，提供至少百分之十比率出租予青年婚育家庭，另提供一定比率予未設籍於當地且在該地區就學、就業有居住需求者。\n\n前項經濟或社會弱勢者身分，指家庭總收入平均分配全家人口之金額及家庭財產，未超過主管機關公告之一定標準，且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n\n一、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n\n二、特殊境遇家庭。\n\n三、育有未成年子女二人以上。\n\n四、於安置教養機構或寄養家庭結束安置無法返家，未滿二十五歲。\n五、六十五歲以上之老人。\n\n六、受家庭暴力或性侵害之受害者及其子女。\n\n七、身心障礙者。\n\n八、感染人類免疫缺乏病毒者或罹患後天免疫缺乏症候群者。\n\n九、原住民。\n\n十、災民。\n\n十一、遊民。\n\n十二、因懷孕或生育而遭遇困境之未成年人。\n\n十三、其他經主管機關認定者。"},{"現行":"第十八條　主管機關應評估社會住宅之需求總量、區位及興辦戶數，納入住宅計畫及財務計畫。","law_content_id":"01290:01290:2016-12-23-全文修正:21","說明":"一、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需求登記平台，以避免內政部辦理之「社會住宅需求調查」，所採取之抽樣推估方式，效度與精準性實為有限。且可透過此登記平台，先行進行資格之篩選審定，縮短相關行政流程。\n\n二、爰提案修正本條部分文字。","修正":"第十八條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置社會住宅需求登記平台，提供符合申請資格之民眾登記。並以登記之資料內容，做為分析評估社會住宅興建之需求戶數總量、興建地域區位、房型設計配比、以及公共設施需求等興建依據，納入住宅計畫及財務計畫。"}]}],"first_time":"2026-01-02","last_time":"2026-01-30","提案編號":"20委11018277","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827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