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837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17/LCEWA01_110417_00029.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17/LCEWA01_110417_00029.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日期":["2026-01-09","2026-01-13"],"會議代碼":"院會-11-4-17"},{"會期":"11-04-1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1-09","2026-01-13"],"會議代碼":"院會-11-4-1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7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廖偉翔","林沛祥","邱若華","羅廷瑋"],"連署人":["謝衣鳯","麥玉珍","王鴻薇","林倩綺","邱鎮軍","洪孟楷","翁曉玲","高金素梅","陳雪生","陳永康","謝龍介","顏寬恒","羅智強"],"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meet_id":"院會-11-4-17","laws":["01253"],"mtime":"2026-01-20T15:16:13+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8377號","提案編號":"20委11018377","案由":"本院委員廖偉翔、林沛祥、邱若華、羅廷瑋等17人，鑒於現行針對家庭暴力行為之預防性羈押制度過於寬鬆，依法務部處理家庭暴力罪及違反保護令案件統計，平均每年有3,309名被告涉犯家庭暴力罪，但檢察官聲請羈押者僅約223人，占比僅6.7%。上述數據及近年頻傳之家暴致命案件可見，檢察官所依據之卷證資料往往難以充分揭示加害人再次施暴之風險，導致被害人身心安全處於高度危險之境地。爰擬具「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以強化防範家暴再犯之機制。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1253","law_name":"家庭暴力防治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家庭暴力防治法第三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三十條之一　被告經法官訊問後，認為犯違反保護令者、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前開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羈押之。","law_content_id":"01253:01253:2015-01-23-修正:36","說明":"一、據法務部統計，違反保護令罪判決確定數，自110年至今成長將超過35%。又今年一至六月累積1,226件，據此推估至年底恐有再創新高之虞。\n\n二、又現行針對家庭暴力行為之預防性羈押制度過於寬鬆，依法務部111年至113年地方檢察署處理家庭暴力罪及違反保護令案件統計，平均每年有3,309名被告涉犯家庭暴力罪，但檢察官聲請羈押者僅約223人，占比僅6.7%，顯見實務運作偏低。\n\n三、上述數據及近年頻傳之家暴致命案件可見，檢察官所依據之卷證資料往往難以充分揭示加害人再次施暴之風險，導致被害人身心安全處於高度危險之境地。\n\n四、綜上，修正本條第一項，明定檢察官於偵辦此類案件時，應聽取被害人之相處經驗及意見，作為是否聲請羈押之重要評估依據，以強化防範再犯之機制。","修正":"第三十條之一　檢察官偵查犯罪，經被害人陳述其相處經驗與意見，並訊問被告後，認為被告犯違反保護令者、家庭成員間故意實施家庭暴力行為而成立之罪，其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為有反覆實行前開犯罪之虞，而有羈押之必要者，得向法院聲請羈押。"}]}],"first_time":"2026-01-09","last_time":"2026-01-13","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837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