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8934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20/LCEWA01_110420_0019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20/LCEWA01_110420_0019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2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日期":["2026-01-30"],"會議代碼":"院會-11-4-20"},{"會期":"11-04-2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1-30"],"會議代碼":"院會-11-4-2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翁曉玲等16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first_time":"2026-01-30","last_time":"2026-01-30","meet_id":"院會-11-4-20","laws":["01415"],"mtime":"2026-03-04T18:24:47+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8934號","提案編號":"20委11018934","案由":"本院委員翁曉玲、林沛祥等16人，有鑑於現役軍人常因任務、部隊編制及人事輪調需要，頻繁調遷駐地，致其實際生活圈與戶籍地、家庭所在地長期分離，往返通勤及返鄉探親高度仰賴交通運輸工具，相關交通支出已成為服役期間之結構性且不可避免之負擔。惟《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十九條及交通部訂定的《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僅原則性規定由運輸業者「得依經營狀況自行訂定優待幅度」，在欠缺法律上具體義務與最低保障標準之情形下，交通事業基於營運成本及市場競爭考量，多數未實際提供優惠，致法律形式上賦予之優待權利，於現實運作中淪為空文，未能發揮實質保障功能，顯與立法原意有違。為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九項所揭示「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保障軍人及其家屬之生活」之憲法委託，具體展現國家對軍人長期承擔高度風險與犧牲之肯認，有必要將現役軍人乘坐交通運輸工具之優惠範圍，合理擴及至民營大眾交通運輸事業，並設定至少半價之最低優惠標準。另避免造成業者之負擔，同步明定由交通部編列預算補助之，爰擬具「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翁曉玲","林沛祥"],"連署人":["洪孟楷","陳玉珍","鄭天財Sra Kacaw","黃仁","黃建賓","廖先翔","牛煦庭","羅智強","徐巧芯","廖偉翔","陳菁徽","邱鎮軍","許宇甄","黃健豪"],"對照表":[{"law_id":"01415","law_name":"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九條　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之火車、輪船、飛機、公共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時，得予以減費優待；其辦法由交通部定之。","law_content_id":"01415:01415:1960-12-20-制定:22","說明":"現役軍人常因任務、部隊編制及人事輪調需要，頻繁調遷駐地，致其實際生活圈與戶籍地、家庭所在地長期分離，往返通勤及返鄉探親高度仰賴交通運輸工具，相關交通支出已成為服役期間之結構性且不可避免之負擔。惟《軍人及其家屬優待條例》第十九條及交通部訂定的《現役軍人乘坐公營交通運輸工具優待辦法》，僅原則性規定由運輸業者「得依經營狀況自行訂定優待幅度」，在欠缺法律上具體義務與最低保障標準之情形下，交通事業基於營運成本及市場競爭考量，多數未實際提供優惠，致法律形式上賦予之優待權利，於現實運作中淪為空文，未能發揮實質保障功能，顯與立法原意有違。為落實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第九項所揭示「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保障軍人及其家屬之生活」之憲法委託，具體展現國家對軍人長期承擔高度風險與犧牲之肯認，有必要將現役軍人乘坐交通運輸工具之優惠範圍，合理擴及至民營大眾交通運輸事業，並設定至少半價之最低優惠標準。另為避免造成業者之負擔，同步明定由交通部編列預算補助之。","修正":"第十九條　現役軍人乘坐公、民營之火車、輪船、飛機、公共汽車等交通運輸工具時，應予以至少半價之優待，所需經費由交通部編列預算支應；其辦法由交通部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8934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