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893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4/20/LCEWA01_110420_00198.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4/20/LCEWA01_110420_00198.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4-2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交通委員會)","日期":["2026-01-30"],"會議代碼":"院會-11-4-20"},{"會期":"11-04-20","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1-30"],"會議代碼":"院會-11-4-20"}],"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0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4,"first_time":"2026-01-30","last_time":"2026-01-30","meet_id":"院會-11-4-20","laws":["02308"],"mtime":"2026-03-04T18:24:53+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8936號","提案編號":"20委11018936","案由":"本院委員王鴻薇、廖偉翔、蘇清泉等20人，外籍移工在我國各行各業缺工情形愈加嚴重下，對產業發展與社會照護肩負重要影響力。但社會大眾對「外勞」、「外籍勞工」等詞彙時常與負面事件連結，並形成具有貶抑與歧視性質之稱呼。為落實尊重多元，改以更中性、友善之「移工」為表述於法規用語，爰擬具「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提案人":["王鴻薇","廖偉翔","蘇清泉"],"連署人":["顏寬恒","邱鎮軍","羅明才","賴士葆","林沛祥","鄭正鈐","陳雪生","洪孟楷","謝龍介","黃建賓","盧縣一","陳超明","翁曉玲","牛煦庭","羅智強","馬文君","邱若華"],"對照表":[{"law_id":"02308","law_name":"政府採購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政府採購法第九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九十八條　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外籍勞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law_content_id":"02308:02308:2002-01-16-修正:111","說明":"社會大眾認知受刻板印象影響，「外勞」、「外籍勞工」等詞彙，時常與負面事件連結，已逐漸演變為具有貶抑與歧視性質之稱呼。為落實尊重多元、保障人權之價值，爰修正現行法規中「外籍勞工」，改以更為中性、友善之「移工」表述，以強化法制用語之平權性與時代性。","修正":"第九十八條　得標廠商其於國內員工總人數逾一百人者，應於履約期間僱用身心障礙者及原住民，人數不得低於總人數百分之二，僱用不足者，除應繳納代金，並不得僱用移工取代僱用不足額部分。"}]}],"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893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