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19832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5/04/LCEWA01_110504_00022.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5/04/LCEWA01_110504_00022.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5-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6-03-20","2026-03-24"],"會議代碼":"院會-11-5-4"},{"會期":"11-05-04","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3-20","2026-03-24"],"會議代碼":"院會-11-5-4"}],"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鄭天財Sra Kacaw"],"連署人":["賴士葆","盧縣一","鄭正鈐","林德福","許宇甄","林倩綺","廖先翔","林思銘","顏寬恒","張智倫","游顥","陳玉珍","羅廷瑋","謝龍介","涂權吉","羅明才","高金素梅","馬文君"],"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5,"first_time":"2026-03-20","last_time":"2026-03-24","meet_id":"院會-11-5-4","laws":["03623"],"mtime":"2026-04-07T18:17:42+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19832號","提案編號":"20委11019832","案由":"本院委員鄭天財Sra Kacaw等19人，為提高勞工退休金，政府應配合提繳一定比例之退休金金額，使退休勞工之生活無後顧之憂，爰擬具「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現行《勞工退休金條例》第七條第一項明定本條例之適用對象為適用勞動基準法之本國籍勞工。第十四條第一項規定，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n二、為提高勞工退休金，確實增加勞工退休後得領取之退休金金額，以保障其生活無後顧之憂，爰修正現行條文第第一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配合提繳退休金，且其金額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三。","對照表":[{"law_id":"03623","law_name":"勞工退休金條例","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勞工退休金條例第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四條　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n\n雇主得為第七條第二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人員，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提繳退休金。\n\n第七條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n\n第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執行業務所得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執行業務收入課稅。\n\n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每月工資及前項所定每月執行業務所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月提繳分級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law_content_id":"03623:03623:2019-04-26-修正:18","說明":"一、修正第一項。\n\n二、為提高勞工退休金，確實增加勞工退休後得領取之退休金金額，以保障其生活無後顧之憂，爰修正現行條文第第一項，明定中央主管機關應配合提繳退休金，且其金額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三。","修正":"第十四條　雇主應為第七條第一項規定之勞工負擔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六；中央主管機關應配合提繳之退休金，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百分之三。\n\n雇主得為第七條第二項第三款或第四款規定之人員，於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提繳退休金。\n\n第七條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工資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所得課稅。\n\n第七條第二項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之人員，得在其每月執行業務所得百分之六範圍內，自願提繳退休金；其自願提繳之退休金，不計入提繳年度執行業務收入課稅。\n\n第一項至第三項所定每月工資及前項所定每月執行業務所得，由中央主管機關擬訂月提繳分級表，報請行政院核定之。"}]}],"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19832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