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20379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5/06/LCEWA01_110506_0005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5/06/LCEWA01_110506_0005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5-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經濟、財政、內政、交通、教育及文化六委員會)","日期":["2026-04-10","2026-04-14"],"會議代碼":"院會-11-5-6"},{"會期":"11-05-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4-10","2026-04-14"],"會議代碼":"院會-11-5-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林倩綺等23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林倩綺","蘇清泉"],"連署人":["翁曉玲","顏寬恒","陳玉珍","羅智強","張智倫","陳超明","高金素梅","鄭天財Sra Kacaw","丁學忠","邱若華","洪孟楷","陳雪生","許宇甄","鄭正鈐","林德福","楊瓊瓔","黃建賓","廖先翔","黃仁","王育敏","盧縣一"],"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5,"meet_id":"院會-11-5-6","laws":["03717"],"mtime":"2026-04-21T18:19:00+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20379號","提案編號":"20委11020379","案由":"本院委員林倩綺、蘇清泉等23人，鑒於全球氣候變遷挑戰日益嚴峻，各國能源政策已逐步轉向多元低碳能源組合，以兼顧減碳目標與能源安全。我國現行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將落實非核家園願景列為能源政策原則之一，惟在淨零碳排國際趨勢與政府目前開放接觸新式核能技術之能源政策，該願景目標已難反映當今能源發展之需求。為確保我國能源供應穩定、強化電力系統韌性並兼顧產業發展需求，爰擬具「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全球氣候變遷挑戰日益嚴峻，各國均積極推動淨零碳排政策，以減緩溫室氣體排放並因應極端氣候衝擊。在此趨勢下，各國能源政策朝向多元低碳能源組合發展，除積極推動再生能源外，亦透過深度節能、智慧儲能、電網韌性強化及評估新世代核能技術等方式，以兼顧減碳目標與能源安全。\n二、我國產業發展高度仰賴穩定電力供應，尤其半導體及高科技產業對電力穩定度與供應安全具有高度依賴。隨人工智慧、高效能運算及數位經濟快速發展，未來電力需求將持續增加，「電力即算力、算力即國力」已成為國家競爭力的重要基礎。政府亦多次表示，未來能源政策將以開放態度接觸全球先進新式核能技術，確保產業所需水電供應無虞，以維持我國在全球產業供應鏈之關鍵地位。\n三、現行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第三項第二款將「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列為政府能源政策原則之一，然在全球能源轉型趨勢及我國能源安全與產業發展需求下，能源政策宜保留多元低碳能源技術之政策空間。考量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後，相關主管機關得依「核安有保障、核廢有去處、國人有高度共識」原則審慎評估核能使用可能性，爰修正相關文字，將政策方向調整為逐步落實零碳家園願景，以兼顧氣候治理、能源安全及產業發展需求。","對照表":[{"law_id":"03717","law_name":"氣候變遷因應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氣候變遷因應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law_content_id":"03717:03717:2023-01-10-全文修正:6","說明":"一、修正第三項第二款。\n\n二、現行條文將「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作為政府能源政策原則之一，然隨全球氣候變遷議題日益嚴峻，各國能源政策已逐漸朝向「淨零碳排」目標調整，在兼顧減碳與能源安全之前提下，重新評估各類低碳能源技術之角色已成為國際趨勢。\n\n三、當前國際主要採取多元能源組合策略，包括再生能源、儲能、智慧電網及新世代核能技術等，以確保電力穩定供應並達成減碳目標。政府近期亦表示，未來能源政策將以開放態度全面接觸全球先進新式核能技術，在確保核能安全、核廢處理及社會共識等原則下，審慎評估其可能性。\n\n四、我國產業發展高度依賴穩定電力供應，特別是半導體等關鍵產業對於能源穩定性要求甚高。為確保產業運作不中斷並維持全球供應鏈穩定，能源政策除持續推動再生能源外，亦須兼顧電力系統韌性、智慧儲能及多元能源技術發展。\n\n五、「電力即算力、算力即國力」已成為全球數位經濟競爭的重要基礎。為因應未來人工智慧、高效能運算及半導體產業發展所帶動之龐大電力需求，能源政策更需以淨零碳排為核心目標，並兼顧能源安全與產業發展。\n\n六、考量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正後，主管機關得在「核安有保障、核廢有去處、國人有高度共識」之原則下審慎評估核能使用可能性，現行條文所定「逐步落實非核家園願景」之政策目標已難以反映目前能源政策之彈性與多元性，爰修正第三項第二款之文字，將能源政策方向調整為逐步落實「零碳」家園願景。","修正":"第五條　政府應秉持減緩與調適並重之原則，確保國土資源永續利用及能源供需穩定，妥適減緩及因應氣候變遷之影響，兼顧環境保護、經濟發展、社會正義、原住民族權益、跨世代衡平及脆弱群體扶助。\n\n各級政府應鼓勵創新研發，強化財務機制，充沛經濟活力，開放良性競爭，推動低碳綠色成長，創造就業機會，提升國家競爭力。\n\n為因應氣候變遷，政府相關法律及政策之規劃管理原則如下：\n\n一、參酌國內外最新氣候變遷科學研究、分析及情境推估。\n\n二、為確保國家能源安全，應擬定逐步降低化石燃料依賴之中長期策略，訂定再生能源中長期目標，逐步落實零碳家園願景。\n\n三、秉持使用者付費之環境正義原則，溫室氣體排放額度之核配應逐步從免費核配到拍賣或配售方式規劃。\n\n四、依二氧化碳當量，推動溫室氣體排放之稅費機制，以因應氣候變遷，並落實中立原則，促進社會公益。\n\n五、積極協助傳統產業節能減碳或轉型，發展綠色技術及綠色產業，創造就業機會及綠色成長。\n\n六、提高資源及能源使用效率，促進資源循環使用以減少環境污染及溫室氣體排放。\n\n七、納入因應氣候變遷風險因子，提高氣候變遷調適能力，降低脆弱度及強化韌性，確保國家永續發展。\n\n八、為推動自然碳匯，政府應與原住民族共同推動及管理原住民族地區內之自然碳匯，該區域內新增碳匯之相關權益應與原住民族共享，涉及原住民族土地開發、利用或限制，應與當地原住民族諮商，並取得其同意。"}]}],"first_time":"2026-04-10","last_time":"2026-04-14","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20379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