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20486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5/06/LCEWA01_110506_00124.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5/06/LCEWA01_110506_00124.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5-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6-04-10","2026-04-14"],"會議代碼":"院會-11-5-6"},{"會期":"11-05-06","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4-10","2026-04-14"],"會議代碼":"院會-11-5-6"}],"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志願服務法增訂第四條之一及第四條之二條文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徐富癸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徐富癸","賴瑞隆","賴惠員"],"連署人":["張雅琳","陳俊宇","李坤城","邱議瑩","李昆澤","王美惠","蔡易餘","沈伯洋","李柏毅","黃捷","郭昱晴","陳秀寳","王義川","黃秀芳","吳琪銘","林月琴"],"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5,"meet_id":"院會-11-5-6","laws":["01287"],"mtime":"2026-04-21T21:16:5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20486號","提案編號":"20委11020486","案由":"本院委員徐富癸、賴瑞隆、賴惠員等19人，為促進年長者持續參與公共事務，引入具備「累積志願服務時數」與「互惠互助」特性之「時間銀行」制度，以補充現行法制因應高齡社會需要之不足，爰擬具「志願服務法增訂第四條之一及第四條之二條文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審計部112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顯示，「衛生福利部推動時間銀行多元培力精進補助計畫，……服務多而提領少，或尚乏跨域服務交換規劃，與計畫推動目的有間，且有部分執行結果未達預期目標等情事，允宜研議精進時間銀行運作模式，以強化社區互惠網絡」。另有學者指出，時間銀行在我國未能廣泛推動，主因為社會認知有限、供需關係失衡；並建議先以建立示範社區為目標，再視推展情形逐步開放進一步應用規則。顯見現行時間銀行政策執行不力，有待強化。","對照表":[{"law_id":"01287","law_name":"志願服務法","立法種類":"增訂條文","title":"志願服務法增訂第四條之一及第四條之二條文草案","rows":[{"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將時間銀行制度導入《志願服務法》，得以落實《老人福利法》第二十八條鼓勵老人社會參與之立法本旨，更可透過制度化之服務時數累積與互惠回饋機制實現國民互助之目標。","增訂":"第四條之一　中央主管機關應規劃及建置全國志願服務時間銀行之資訊整合平臺，並訂定其推行制度、服務時數認證、儲存及互助兌換等管理辦法。"},{"說明":"一、本條新增。\n\n二、透過鏈結社區及社會網絡力量，以因應高齡化的衝擊，故授權地方政府得結合民間力量推動時間銀行資源。","增訂":"第四條之二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得自行或結合民間資源，辦理志願服務時間銀行相關措施之法源依據。"}]}],"first_time":"2026-04-10","last_time":"2026-04-14","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20486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