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20713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5/07/LCEWA01_110507_00217.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5/07/LCEWA01_110507_00217.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6-04-17","2026-04-21"],"會議代碼":"院會-11-5-7"},{"會期":"11-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4-17","2026-04-21"],"會議代碼":"院會-11-5-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廖偉翔等19人","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廖偉翔","羅廷瑋","許宇甄","鄭正鈐","陳菁徽","林沛祥","邱若華","王鴻薇"],"連署人":["黃仁","盧縣一","陳雪生","鄭天財Sra Kacaw","葛如鈞","洪孟楷","牛煦庭","馬文君","邱鎮軍","謝龍介","翁曉玲"],"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5,"first_time":"2026-04-17","last_time":"2026-04-21","meet_id":"院會-11-5-7","laws":["05125"],"mtime":"2026-05-06T15:28:15+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20713號","提案編號":"20委11020713","案由":"本院委員廖偉翔、羅廷瑋、許宇甄、鄭正鈐、陳菁徽、林沛祥、邱若華、王鴻薇等19人，鑒於我國少子女化危機嚴峻，為營造友善育兒環境並減輕家庭養育負擔，並強化國家對幼兒健康照護之制度支持，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政府應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完善兒童醫療照顧措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減輕家庭育兒負擔：我國出生率持續低迷，育兒成本過高為家長卻步之主因。現行健保制度下，育兒家庭須為六歲以下兒童支付每月約826元之保險費，本修正案旨在消除此項支出，由政府與家長共同負擔育兒。\n二、強化幼兒健康權保障：現行條文對醫療補助多設有「視家庭經濟條件」之門檻，導致補助範圍破碎且不具普惠性。為強化國家對於幼兒階段的醫療支持，應建立「不設門檻、全民適用」之健保費補助機制，確保所有六歲以下兒童在成長關鍵期皆能獲得穩定且優質的健康保障。","對照表":[{"law_id":"05125","law_nam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二十七條　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其費用。\n\n前項費用之補助對象、項目、金額及其程序等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law_content_id":"05125:05125:2011-11-11-全文修正:30","說明":"一、增列第三項，將六歲以下兒童健保費納入政府全額補助範圍。\n\n二、透過法制化方式，將原訂之「視條件補助」轉為「普惠式支持」，直接減輕育兒家庭負擔。","修正":"第二十七條　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其費用。\n\n前項費用之補助對象、項目、金額及其程序等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針對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應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不受第一項關於家庭經濟條件限制之規定。"}]}],"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20713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