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207370000","相關附件":[{"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5/07/LCEWA01_110507_00225.pdf","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5/07/LCEWA01_110507_00225.doc","名稱":"關係文書DOC"}],"議案流程":[{"會期":"11-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排入院會 (交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日期":["2026-04-17","2026-04-21"],"會議代碼":"院會-11-5-7"},{"會期":"11-05-07","院會/委員會":"院會","狀態":"交付審查","日期":["2026-04-17","2026-04-21"],"會議代碼":"院會-11-5-7"}],"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國民黨黨團","議案狀態":"交付審查","提案人":["中國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傅崐萁","林沛祥","許宇甄"],"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5,"first_time":"2026-04-17","last_time":"2026-04-21","meet_id":"院會-11-5-7","laws":["03631"],"mtime":"2026-05-06T15:28:31+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20737號","提案編號":"20委11020737","案由":"本院國民黨黨團，為強化非自願離職勞工於失業期間的家庭經濟韌性，特別是針對肩負「三代同堂」或需扶養多名家屬之勞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有鑑於台灣少子化問題嚴峻，114年0－6歲人口已降至約103萬人，政府應積極減輕育兒與奉養父母之負擔。透過放寬受扶養眷屬之定義範圍，將原本未涵蓋之「已成年仍在學」與「符合民法規定之其他親屬」納入加給範圍，確保勞工在尋職過渡期，其家庭基本生活品質不致因失業而陷入困境，爰擬具「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對照表":[{"law_id":"03631","law_name":"就業保險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title":"就業保險法第十九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rows":[{"現行":"第十九條之一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後，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十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至百分之二十。\n\n前項所稱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之無工作收入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身心障礙子女。","law_content_id":"03631:03631:2021-12-14-修正:24","說明":"為強化非自願離職勞工於失業期間的家庭經濟韌性，特別是針對肩負「三代同堂」或需扶養多名家屬之勞工提供更全面的保障。有鑑於台灣少子化問題嚴峻，114年0－6歲人口已降至約103萬人，政府應積極減輕育兒與奉養父母之負擔。透過放寬受扶養眷屬之定義範圍，將原本未涵蓋之「已成年仍在學」與「符合民法規定之其他親屬」納入加給範圍，確保勞工在尋職過渡期，其家庭基本生活品質不致因失業而陷入困境。","修正":"第十九條之一　被保險人非自願離職退保後，於請領失業給付或職業訓練生活津貼期間，有受其扶養之眷屬者，每一人按申請人離職辦理本保險退保之當月起前六個月平均月投保薪資百分之十加給給付或津貼，最多計至百分之二十。\n\n前項所稱受扶養眷屬，指受被保險人扶養之無工作收入之父母、配偶、未成年子女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子女或無謀生能力受被保險人扶養者。被保險人其他親屬或家屬，合於民法第一千一百十四條第四款及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條第三項之規定，未成年，或已成年而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確係受被保險人扶養者。"}]}],"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2073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