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209370000","相關附件":[{"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5/09/LCEWA01_110509_00016.pdf"},{"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5/09/LCEWA01_110509_00016.doc"}],"議案流程":[{"日期":["2026-05-08","2026-05-12"],"狀態":"排入院會","會期":"11-05-09","院會/委員會":"院會"}],"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王鴻薇等20人","議案狀態":"排入院會","提案人":["王鴻薇","蘇清泉","謝龍介","羅智強","廖偉翔","林沛祥"],"連署人":["黃仁","林德福","陳菁徽","翁曉玲","葛如鈞","陳超明","黃建賓","洪孟楷","楊瓊瓔","馬文君","牛煦庭","邱若華","羅廷瑋","傅崐萁"],"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5,"first_time":"2026-05-08","last_time":"2026-05-12","meet_id":"院會-11-5-9","laws":["05125"],"mtime":"2026-05-06T00:22:14+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20937號","提案編號":"20委11020937","案由":"本院委員王鴻薇、蘇清泉、謝龍介、羅智強、廖偉翔、林沛祥等20人，鑑於我國少子女化危機日益嚴峻，物價上漲也造成家庭育兒壓力提升。為減輕六歲以下兒童家庭之經濟壓力，並落實行政院「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明定政府補助六歲以下兒童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以完善兒童醫療照顧措施，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一、新增第三項。\n二、本法第二十七條雖規定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家庭經濟條件補助費用，但對於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並無具體醫療照顧措施，致育兒家庭仍須每月負擔約826元自付額，也無法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故修正明定六歲以下兒童健保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對照表":[{"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law_id":"05125","law_nam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rows":[{"修正":"第二十七條　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其費用。\n\n前項費用之補助對象、項目、金額及其程序等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n\n中央政府應全額補助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保費。","現行":"第二十七條　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其費用。\n\n前項費用之補助對象、項目、金額及其程序等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說明":"一、新增第三項。\n\n二、本法第二十七條雖規定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家庭經濟條件補助費用，但對於六歲以下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並無具體醫療照顧措施，致育兒家庭仍須每月負擔約826元自付額，也無法落實「0－6歲國家一起養」政策，故修正明定六歲以下兒童健保費由中央政府全額補助。","law_content_id":"05125:05125:2011-11-11-全文修正:30"}]}],"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20937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