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llNo":"202110211800000","相關附件":[{"名稱":"關係文書PDF","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pdf/11/05/09/LCEWA01_110509_00008.pdf"},{"名稱":"關係文書DOC","網址":"https://ppg.ly.gov.tw/ppg/download/agenda1/02/word/11/05/09/LCEWA01_110509_00008.doc"}],"議案流程":[{"日期":["2026-05-08","2026-05-12"],"狀態":"排入院會","會期":"11-05-09","院會/委員會":"院會"}],"關連議案":[],"議案名稱":"「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請審議案。","提案單位/提案委員":"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7人","議案狀態":"排入院會","提案人":["鄭正鈐"],"連署人":["馬文君","傅崐萁","葉元之","陳雪生","陳玉珍","林思銘","王育敏","林倩綺","洪孟楷","陳超明","許宇甄","鄭天財Sra Kacaw","牛煦庭","謝龍介","羅智強","呂玉玲"],"議案類別":"法律案","提案來源":"委員提案","屆期":11,"會期":5,"first_time":"2026-05-08","last_time":"2026-05-12","meet_id":"院會-11-5-9","laws":["05125"],"mtime":"2026-05-06T00:21:58+08:00","字號":"院總第20號委員提案第11021180號","提案編號":"20委11021180","案由":"本院委員鄭正鈐等17人，鑒於我國少子女化問題日益嚴峻，人口結構失衡情形持續加劇，家庭育兒及照顧負擔亦未見減輕；又未滿十二歲之兒童正處身心發展關鍵階段，對醫療照護及健康保障之需求較高，現行制度對育兒家庭之支持尚有強化空間。為減輕家庭經濟負擔，健全兒童照顧支持體系，並落實國家對兒童健康權益之保障，爰擬具「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明定中央政府應全額補助未滿十二歲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費。是否有當？敬請公決。","說明":"我國少子女化情勢持續惡化，出生人口大幅下滑，已對人口結構、社會發展及國家整體競爭力造成嚴峻挑戰，成為不容忽視之重要議題。未滿十二歲兒童正處身心發展關鍵階段，對醫療照護及健康保障之需求較高，國家自應以更積極之制度作為，營造友善生養環境，強化兒童健康照顧支持體系。為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並保障兒童健康權益，爰明定政府應全額補助未滿十二歲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自付保險費。","對照表":[{"titl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對照表","law_id":"05125","law_name":"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立法種類":"修正條文","rows":[{"修正":"第二十七條　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其費用。\n\n中央政府應全額補助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保費。\n前二項費用之補助對象、項目、金額及其程序等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現行":"第二十七條　政府應規劃實施兒童及少年之醫療照顧措施；必要時，並得視其家庭經濟條件補助其費用。\n\n前項費用之補助對象、項目、金額及其程序等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說明":"一、為鼓勵國人生育，減輕家庭育兒負擔，並充分因應未滿十二歲兒童之照顧需求，營造友善育兒環境，爰新增第二項，明定中央政府應全額補助未滿十二歲兒童之全民健康保險費，以保障兒童健康權益。\n\n二、配合新增事項，酌修第三項文字，將「前項」修正為「前二項」。","law_content_id":"05125:05125:2011-11-11-全文修正:30"}]}],"ppg_url":"https://ppg.ly.gov.tw/ppg/bills/202110211800000/detai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