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5時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應雄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2月18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27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煌瑯  楊應雄  李桐豪  陳鎮湘  林郁方  江啟臣  陳歐珀  邱志偉 陳唐山  詹凱臣  蕭美琴  簡東明

(出席委員12人)

請假委員:馬文君

列席委員:顏寬恒  黃偉哲  賴振昌  許添財  廖正井  邱文彥  管碧玲  周倪安  王惠美  楊瓊瓔  張慶忠  陳明文  盧秀燕  劉櫂豪  林鴻池  呂學樟  廖國棟  呂玉玲  蘇清泉  羅明才  陳怡潔

   (列席委員21人)

 

列席人員: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陳士魁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曾煥棟

主  席:楊召集委員應雄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報告「全球華僑文教服務中心之建置與功能」,並備質詢。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綜合報告專案及預算凍結案,委員蔡煌瑯、楊應雄、李桐豪、陳歐珀、林郁方、江啟臣、陳鎮湘、邱志偉、陳唐山、詹凱臣等10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僑商處處長林瑞隆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簡東明、蕭美琴、馬文君、潘維剛、薛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 論 事 項

處理院會交付僑務委員會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業務」項下「設置巴黎華僑文教服務中心計畫」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案。

決議:全案處理完竣,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

一、作業基金: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主席:本次會議有關預算提案請各位委員在上午11時之前送交議事人員彙整,以利審查。

請國防部嚴部長報告。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承蒙各位委員先進對國軍建軍備戰工作之指導與支持,本部主管特種基金計有「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主要任務為提升國防武器裝備產製,落實國防自主,促進民間產業升級,厚植國防科技工業,並提高國軍醫院醫療服務品質、照顧官兵及眷屬身體健康,落實國軍副食供應政策,提升官兵伙食標準,進以支援三軍戰訓整備任務;另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福利品配銷;住宿及餐飲等休憩服務;代辦軍人儲蓄,倡導廉節風氣等;除因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通過及軍事審判法修正施行,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與軍事監所事業配合裁撤外,餘各項營運作業均穩健推展。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辦理老舊眷村改建工作,戮力加速執行國軍老舊眷村更新,計規劃86處改建基地,目前已完成82處,餘4處基地,預計104年度完成交屋;除改善眷戶居住環境外,並配合地方政府都市發展,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結合國軍兵力精簡及募兵制之推動,辦理營區騰讓、老舊營舍整建及職務宿舍整新等,改善官兵生活設施。另為有效運用國防資源,進而提升國防財力資源配置,強化政府土地活化政策,擴大基金用途,將一般工程及設施計畫納入基金執行,並統合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土地,使地盡其利,促進土地使用價值。

本部3個特種基金近年均戮力提升各項營運成效,還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俾使其順利推動與運作。詳細預算編列情形請各基金主管單位依序報告。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接下來由主計局局長、政戰局局長及軍備局局長依序進行各基金預算之專案報告。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報告。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原下轄8個事業,因應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通過及軍事審判法修正施行,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與軍事監所事業配合裁撤,現下轄生產、醫療、服務、福利及文教、軍人儲蓄、副食供應等6個事業。10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係遵照「預算法」、「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各事業業務計畫重點,本具體、精實原則編成。現謹將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摘要報告如后。

壹、業務計畫概況

本基金主要任務為充分運用國防產製能量,建立軍事武器裝備生產體系;提供國軍官兵與民眾醫療服務;有效運用國軍服務設施提供官兵正當休閒活動;統籌福利品及副食品採購;報導軍事新聞、重要演訓活動與政策宣導;代辦軍中儲蓄存款等相關工作。各事業主要營運目標如下:

一、生產事業:

建立武器裝備生產體系,結合民間企業,發展自主國防工業,於85年度成立。104年度計畫生產兵工類產品387項、經理類產品69項、測量類及製圖類產品9,045項,合計9,501項。

二、醫療事業:

配合政府醫療政策,辦理各種社會醫療服務,於81年度成立。104年度計畫提供病患門診醫療服務525萬餘人次,住院醫療服務158萬餘人日及病患膳食服務102萬餘人日。

三、服務事業:

運用國軍服務設施,以企業化管理經營方式提供國軍官兵、榮民、後備軍人等正當休閒環境,於88年度成立。104年度計畫提供住宿、餐飲及球類等休閒設施服務68萬餘人次。

四、福利及文教事業:

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福利品供應配銷,推展國軍福利事業,報導軍事新聞,執行國軍宣教,並推展國軍文藝活動,於89年度成立。104年度計畫發行報刊828萬餘份、提供國軍官兵、軍榮眷福利品配銷及國內外藝文展演場地服務等,預計收入9億餘元。

五、軍人儲蓄事業:

為推展軍人儲蓄,輔導官兵理財活動,培養儲蓄良好習性及儉樸風尚,於83年度成立。104年度計畫辦理軍人儲蓄存款374億餘元。

六、副供事業:

本專業化後勤管理支援指導原則,專責副食品供應及統一購辦業務,於96年度成立。104年度計畫辦理國軍官兵副食品統籌購辦1億2,747萬人次。

貳、預算編列情形

一、收支預算編列情形:

本年度編列業務收入278億869萬6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271億3,092萬1千元,業務外收入5億8,047萬2千元,業務外費用1億4,508萬5千元,收支相抵後年度賸餘計11億1,316萬2千元,連同以前年度未分配賸餘1億5,471萬7千元,合計12億6,787萬9千元,分配情形如下:

1.撥充基金數3,367萬7千元。

2.解繳國庫淨額12億3,420萬2千元。

二、財務概況分析:

本基金至104年底預計資產總額538億8,308萬5千元,負債總額118億9,426萬7千元,淨值419億8,881萬8千元。

三、購建固定資產預算:

本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0億1,213萬1千元,主要用於房(建)物、購置醫療、生產及研發等裝(設)備,完成後可提升營運能量。

參、結語

本基金自設立以來,建立武器裝備生產體系,強化生產管理,以有效支援三軍戰備需求;提升醫療服務品質;宣揚政府政策及推展國軍福利事業等,確能達成以服務為導向,自給自足之目標。懇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俾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順利推動。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報告。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係依據中華民國85年公布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設立。本基金設置目的在於運用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處分得款,辦理新制老舊眷村改建及眷戶優惠貸款等相關事項,除照顧原眷戶、違占(建)戶外,於100年12月30日修訂眷改條例部分條文,將現役志願役官兵納入價售對象,及新增眷村文化保存業務,並配合土地活化政策,釋出眷村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同時達成照顧官兵及降低基金存貨之目標。

本基金原規劃88處改建基地,預劃安置6萬9,517戶,於101年度修正為興建86處改建基地,安置6萬9,547戶,目前已完成82處基地,安置5萬8,808戶(執行率達84.6%),餘4處基地,預計於104年度完成交屋。

壹、104年度業務計畫概況

一、辦理輔助原眷戶699戶遷購已完工改建基地,本年度需款16億6,213萬8千元。

二、辦理輔導眷戶遷購國(眷)宅或市場成屋819戶,本年度需款16億2,941萬元。

三、辦理眷戶自行領款安置計968戶,本年度需款16億3,996萬6千元。

四、合計104年度需款49億3,151萬4千元。

貳、104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業務收入:111億3,223萬4千元,主要係改建基地完工配售原眷戶認列銷貨收入。

二、業務成本與費用:146億8,657萬9千元,主要係認列完工交屋成本及輔助眷戶購宅款支出。

三、業務外收入:67萬5千元,主要係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業務外費用:6億8,838萬5千元,主要係支付利息費用及補償原眷戶輔助費,包括搬遷費、房租補助費、自增建超坪補償及違占(建)戶拆遷補償款等。

五、本年度短絀:42億4,205萬5千元,主要係編列輔助眷戶購宅支出、搬遷費、房租補助費等法定支出所致。

六、本基金為賡續辦理安置眷戶、餘屋價售現役志願役官兵、眷村文化保存、償還融資債務及土地活化(處分)等相關業務,刻正依行政院101年8月20日院台防字第1010051028號核定修正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融資計畫」,積極以多元活化資產方式,運用眷改土地創造收益,提升籌措資金效率,達成債務償還目標;另短絀部分將於爾後年度依預算法規定循預算程序辦理填補。

參、結語

本基金執行老舊眷村改建工作,主要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及去化國宅與市場成屋,提高土地經濟效益,活絡國內經濟、振興房地產業,改善都市景觀,且無需增加國庫負擔,是一項多目標、多效益之公共政策,此為國家經濟發展之重要一環,祈請各位委員先進指導並鼎力支持,俾利前述目標之達成。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報告。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本部為改善官兵生活品質,落實政府照顧國軍官兵政策,於87年度經行政院核准成立「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另為有效運用國防資源,強化政府土地活化政策,擴大基金用途,自101年度起,將軍事工程及設施預算納入本基金,並將基金更名為「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以推展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工作,進而改善官兵生活品質。

本基金成立迄今,已完成75處營區及設施整(遷)建工作,並配合國家重大建設興建,完成新竹市「篤行營區」、台北縣土城「頂埔營區」、高雄縣「衛武東營區」、台北縣樹林「光華營區」及台中市「水湳機場遷建案」等5處營區騰讓,現正辦理台南市「湯山營區」及台中市「新田營區」等2處營區騰讓遷建作業。

本基金業務計畫,係以執行不適用營地處分、各單位老舊營舍整建、工程及設施整建、博愛專案及水湳機場遷建專案為主,茲就各項業務及預算編列概況提出報告。

壹、業務計畫概況

一、不適用營地處分情形:

結合國軍兵力精簡政策,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所餘土地,因應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並配合政府土地活化政策推行,以達地盡其利,有效促進土地使用價值;本案依行政院專案核定不適用營地納入基金財源清冊作為處分依據,執行成效如后:

(一)已奉行政院核定納入基金來源清冊計360處,面積約565公頃,並按當年公告地價納帳處分。

(二)已完成標售計135處(含地上權標租),面積約206公頃,處分得款509億餘元。

(三)已移交國產署待處分土地計85處,面積約62公頃、待移交國產署處分土地計140處,面積約297公頃;以上待處分土地俟國有財產署處分後納入營改基金財源。

二、老舊營舍整建工程案:

配合本部推行「募兵制」與都市發展及區域計畫實施,辦理營區整建及職務宿舍整新等,以照顧國軍官兵生活之基本需要,兼具維護都市景觀。本基金逐年編列經費投入老舊營舍整建工作,執行成效如后:

(一)已完成57處營區之整建(含大鵬灣專案工程),支用經費為102億餘元,對官兵生活、眷屬觀感及士氣維護,已有顯著改善。

(二)整建中工程計18案,已支預算38億餘元。

三、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

為有效運用國防資源,擴大基金運用範圍,配合國防戰備任務需要,自101年度起逐年編列經費辦理整(新)建國軍工程及設施,執行成效如后:

(一)已完成13處設施工程之整建,支用經費為12億餘元。

(二)整建中工程計32案,已支用經費為50億餘元。

四、博愛專案:

本案係配合國軍「精實案」執行及「國防二法」實施,將國防部(博愛分案)及空軍司令部(忠勇分案)遷建台北大直,另國防大學(率真分案)遷建桃園八德,總經費253億3,844萬8千元,已支用經費217億餘元。其中空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官兵宿舍遷建工程(忠勇分案)及國防大學、空軍懷德山莊遷建工程(率真分案)等4處已完成遷建。

五、水湳機場遷建專案:

因應國家各項重大經建政策,辦理營區騰讓,將本部水湳營區舊有單位遷移至台中及屏東等處,可有效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與都巿更新,總經費72億953萬7千元,已支用經費49億餘元。現已完成2處中科院棚場遷建工程。

貳、預算編列情形

一、基金來源:編列193億1,009萬6千元。

(一)財產收入:以處分不適用營地為主,計畫編列處分不適用營地溢價、不適用營地委國產局代管租金、權利金收入及孳息收入等,計17億9,761萬6千元。

(二)政府撥入收入:依行政院核定第8-13批之來源清冊,不適用營地及建物作價撥入數155億134萬7千元;另國庫撥款部分係依行政院核定北投營區分8期(103-110年)有償撥用款,及第2彈總庫營區分4期(104-107年)有償撥用款20億301萬7千元,合計175億436萬4千元。

(三)其他收入:圖說費等收入,計811萬6千元。

二、基金用途:計編列41億2,329萬9千元。

(一)博愛專案計畫:執行博愛分案工程編列8億元。

(二)水湳機場遷建專案計畫:執行水湳機場遷建工程2處,編列1億5,671萬元。

(二)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主要執行各單位之老舊營舍之搬遷及整建工程共15處,編列22億2,053萬3千元。

(三)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執行國軍工程及設施整建案共11處,編列8億8,682萬5千元。

(四)一般行政管理計畫:執行本基金業務所需之管理費用,計編列5,914萬1千元。其中3,489萬2千元係行政院核定財源清冊內無法作價之土地剔除數,餘2,424萬9千元為執行本基金業務所需之管理費用。

(五)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購置資訊設備,計編列9萬元。

三、本期賸餘: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計賸餘151億8,679萬7千元,備供以後年度財源。

參、結語

本基金在大院支持下,本部將依既定計畫期程,做好各項營舍及設施改建工作,改善官兵生活品質。懇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俾利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順利推動。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公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首先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週六部長代表中科院之監督單位前往中科院視察,對於該院致力於國防科技研究、強化整體戰力、達成國防自主目標,部長表示予以認同,不知你對於中科院的嚴明董事長有沒有什麼期許?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嚴明董事長是什麼?

陳委員歐珀:中科院的董事長現在是誰?

嚴部長明:現在是由我兼任中科院的董事長。

陳委員歐珀:對啊!你們是監督單位,請問你對中科院的嚴明董事長有沒有什麼期許?

嚴部長明:我們會朝法人化的目標前進並設法擴展科技研究,以國防自主為目標來進行科技研究。

陳委員歐珀:中科院已經行政法人化,理當依照行政法人法第十六條第一項的規定去做,亦即「監督機關應邀集有關機關代表、學者專家及社會公正人士,辦理行政法人之績效評鑑。」現在中華民國出現了一個很奇怪的單位,那就是中科院,竟然是由監督單位的首長兼任受監督單位的董事長,這不僅完全違反行政運作的原則,也違反行政法人化的相關規定。為什麼中科院要變成行政法人?我想你應該瞭解其中的原因,這方面的問題我就不再問你。照理說,現在外部的監督機制應該要更嚴謹才對,因為人事、財務的相關法令都已經鬆綁。如今你既是國防部長,又身兼中科院董事長,或許這是基於特殊理由,不過本席不想瞭解,但這樣的狀況可不可能改變一下?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行政法人化是在4月16日才開始正式頒布實施,當初也是經過大院研討完畢之後才予以核定。關於由部長兼任董事長一事,其間也曾有過一些爭議,最後大家研討的結論是要由國防部長兼任這個位置,在運作方面也律定了各種規範,就監督單位而言,現在國防部還是以軍備局為主來督導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的運作,這方面都有很明確的規範。

陳委員歐珀:我知道這是第7屆立法委員在最後一個會期通過的法案,現在本席想要請教你的是由國防部長兼任中科院董事長,無異是球員兼裁判,在這種情況下,你如何能夠客觀公正行使監督評斷的機制?其次,這項機制是如何運作的?假設將來有其他人在中科院犯下過去曾經發生過的共諜案或觸犯通敵罪的話,那麼自己人要不要辦自己人?這些都是監督評鑑所要面對的問題,本席必須提醒部長,包括文化部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及教育部的國家運動訓練中心首長都不是由部長兼任,我發現今天中華民國出了一頭怪獸,而且是今年才設立的,我希望部長能夠針對這個部分進行檢討,好好檢討這部分該如何運作,不要等到發生問題之後才想要彌補,萬一屆時發生嚴明部長要辦嚴明董事長的情況,那你怎麼辦得下去?請問有沒有可能這樣子?

嚴部長明:相關運作方式已經修改,我們已經另外成立監督單位,現在已經在調整監督和規劃的機制,在部長和總長上面有一個監督的單位,現在已經在進行這方面的律定調整。

陳委員歐珀:中科院還沒有改制為行政法人之前,乃是由軍備局加以監督,在改制之後,還是由軍備局來監督董事長,這真的越看越奇怪。本席在此提出這個問題,希望部長能夠好好檢討,對於績效評鑑及未來的人事運作上,不要受制於因為你是部長,所以又發生要進行安插之類的情事,我覺得這在行政原理上根本講不過去。

嚴部長明:委員的指導是對的,在運作當中發生任何問題,我們都可以予以修正,將相關規定加以調整。

陳委員歐珀:另外,本席要恭喜部長在任內完成了一件大事,那就是國人自製的沱江號巡邏艦正式完成交艦典禮,這可視為海軍戰力進入新的里程碑,在昨天的交艦典禮上,海軍代表曾提及沱江艦是由國人自製,請問未來在各種軍艦的自製方面,我們是不是能夠更具體落實?包括潛艦的自製能力也是一樣,不要動不動就依賴別的國家。關於未來海軍的建軍,針對重要的艦艇,部長有沒有任何重大的宣示?是不是可以藉此機會向大家說明一下?

嚴部長明:針對這部分,海軍已經擬定未來所有艦艇的規劃構想,最主要還是以國艦國造為目標,另外就是對於使用40年、30年、20年等不同使用年限的艦艇分別加以規劃,可用的現有艦艇必須進行性能提升,另外有些部分可能還要向其他國家採購。30年之內所有潛艦及水面艦的規劃構想,海軍都已經做了非常詳細的規劃,同時也已經送到國防部來審定。

陳委員歐珀:我希望能夠加強國艦國造,本席也曾去看過兩次,雖然交艦的時候我沒有去,但是之前我們都有去看過,相關簡報我們也都瞭解,臺灣在小型艦艇或軍艦的製造能力上確實沒有問題,未來希望能夠更精進。

最後,有關眷村改建及廢棄營舍的部分,本席認為土地應該要活用,宜蘭縣有很多筆這樣的土地,本席在此要求國防部列出移遷時程,好讓本席瞭解,包括202廠、明德訓練班、蘭陽指揮部及各相關單位之移遷時程及相關程序,都請把資料送給本席參考。

嚴部長明:我們會把相關資料送給委員。

陳委員歐珀:好的,謝謝。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沱江艦昨天交船,這是一件好事,這是由國人自行設計的艦艇,我看媒體也非常捧場,讚美有加,我認為這是一件好事,國人的科技研發能量已經累積了這麼多,其實早就應該要建造出這樣的船艦。原本從106年起,我們總共要花300億建造12艘,現在第一艘已經完成了,請問剩下的11艘會不會持續執行?會不會減少數目?因為我們現在打算再買2艘美國的舊艦,這樣的做法會不會影響後續11艘沱江號的生產?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沱江艦是第一艘,現在只有這一艘,計畫當中就是先完成這一艘,後續從運作當中再看需要量產多少,然後再加以規劃。

林委員郁方:你們原本是打算要編列300億建造12艘,請問這項計畫有沒有改變?

嚴部長明:現在還在評估中,目前沒有改變,也沒有做另外的評估,因為現在還有4艘派里級艦要進來,預定計畫是這個樣子,之中我們先接受2艘。

林委員郁方:還有4艘要進來?

嚴部長明:是同意4艘,現在是先進來2艘,後面再去做評估。

林委員郁方:你們之前接受本席質詢的時候,只有答應樂見採購2艘,並沒有說要另外再加2艘啊!

嚴部長明:沒有,先運進來之後,再評估後續的狀況。

林委員郁方:因為部長比較忙,我擔心有時你有很多事情想不起來,所以本席必須在此提醒你,promise is promise,你們已經承諾過了好不好?

嚴部長明:我們並不是說只要這2艘,其實我們還在做評估,因為它是要用來汰除洛克級艦並進行接替,在運作狀況下如何能彌補…………

林委員郁方:買2艘老艦來取代2艘老艦,現在又希望買4艘老艦來取代4艘老艦,結果都是用老艦來取代老艦啊!

我再請教一下,從左營到太平島,用最快的速度,沱江艦要跑多久?當然你不可能一直維持最高速,但是基本上從左營到太平島需要跑多久?

嚴部長明:兩地距離八百多海里,沱江艦的最大速度是38節……

林委員郁方:不可能一直維持38節嘛!

嚴部長明:不可能維持那種高速。

林委員郁方:所以大概多久?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

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正常而言用經濟速率再加一點來計算,應該是一天半之內,理論上一定會到的。

林委員郁方:上次你的長官跟我講是一天,現在又變成一天半了。

蕭參謀長維民:正常是一天。成功級以經濟速率行駛是一天半,沱江艦的部分,如果把速率往上加,理論上一天可以到達。

林委員郁方:請問有沒有打算讓它試航到太平島?因為你們造沱江艦的理由之一就是希望必要時可以支援太平島的作戰,所以你們有沒有打算測試一下,試航時順便跑一趟太平島?

蕭參謀長維民:目前沒有規劃。

林委員郁方:未來會不會排除這個計畫?

嚴部長明:我們會再評估一下。

林委員郁方:101年國防預算審查時,院會曾經通過我所提的一個決議,內容是要求國防部對艦射雄二E進行評估,你們沒有打算這樣做?當時院會曾通過這個決議,你們不應該不知道。現在沱江艦配備8枚雄二飛彈及8枚雄三飛彈,如果雄三比雄二好,其實8枚雄三飛彈很足夠,火力夠強大,應該也要評估配備雄二E飛彈,也能針對陸上目標進行攻擊。當時院會曾通過這個決議,部長知道這件事嗎?

嚴部長明:知道,我們要繼續來看需求。

林委員郁方:你們會去做評估嗎?因為未來有12艘,是不是?

嚴部長明:所有中科院研發出來的武器裝備,我們都會作一個評估,在什麼時候……

林委員郁方:你不要講得那麼空泛,部長,你真的越來越像外交部長了,你不要講得這麼空泛嘛!這個決議是針對雄二E,你不要講到任何中科院研發出來的武器,我的問題就是針對雄二E,原因是未來會有12艘沱江艦。12艘都是配備8枚雄二及8枚雄三,我覺得其實可以分散一下,比如未來有4或5艘除了配備8枚雄三之外,也可考慮配備2枚、3枚雄二E,具有重大的戰略意義,對不對?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各種型別的武器裝備,其使用方式不同,有的是空對空,有的是空對地,有的是面對面,也就是艦對艦,所以雄二echo的使用不是放在船上的,它有另外其他的用途。後面的規劃,因為涉及機密,屆時再向委員報告。

林委員郁方:關於愛國者3型,我們幾次到美國訪問,也替你們向美方傳達訊息,你們當然也有你們傳達的管道,希望能夠讓我們試射我們的愛三,美方表示全世界購買愛三的國家都不准在其國內進行試射,所以如果我們要試射就到他們新墨西哥州的白沙,現在美方開出美金400萬元價格,加上30名出國官兵的差旅費,大約450萬台幣,請問國防部是否打算編列經費進行試射?

嚴部長明:目前並無此一評估,因為我們採購的所有武器裝備出廠時都有一定的可靠度,雙方簽約時也都寫明必須進行一定的測試,有沒有必要花那麼多錢去做這樣的測試,恐怕值得商榷。

林委員郁方:我不曉得,當時是國防部自己希望能夠進行測試,如果在台灣測試不成,也希望能在美國測試,用我們的裝備來試試看,對不對?因為台灣的環境鹽分很高,而且很潮濕,所以武器裝備在我國存放一段時間後,再送回美國試射看看,而且打彈道飛彈是第一次,我們從來沒有攔截過彈道飛彈,對不對?

嚴部長明:前面有做過。

林委員郁方:我是說愛國者3型,我們從未進行過真正彈道飛彈的攔截嘛,所以希望能夠試試看。

嚴部長明:愛三沒有過。對。

林委員郁方:國防部自己當時要求我問一問美方,現在你當部長,又說你們沒有這個想法,真奇怪。

嚴部長明:考量美方提報的價格,在目前我方國防經費不充裕的狀況下,有沒有必要去做這個測試?我們再作一個評估。

林委員郁方:如果純粹考量經費,你們可以再商量,只是你們不要翻來覆去,叫我們傳話傳了半天,你們自己又變調了,好不好?真的不要這樣子,換了一個部長,然後很多想法又開始不一樣了,你們都是這樣子,這會讓我們未來替你們傳話都傳的很辛苦。

最後,潛艦國造第一階段合約設計,海軍的規劃是105年到108年,匡列經費大約30到40億元,請教部長,一直到昨天,海軍都沒有將投資綱要計畫呈送國防部審核,這樣可不可能在年底前完成建案呢?

嚴部長明:作需已經完成了,現在在系分階段,系分已經送上來,馬上可以核定……

林委員郁方:所以投綱已經送到國防部了嗎?

嚴部長明:對。

林委員郁方:什麼時候送的?

蕭參謀長維民:(在席位上)昨天。

嚴部長明:系分已經完成了。

林委員郁方:真巧,我們剛問完,你們就送上去了?這個效率很高耶!

蕭參謀長維民:(在席位上)報告委員,我們是昨天送的。

林委員郁方:對啊!本席一路追,追到昨天,今天要質詢,你們昨天就送到了,這個效率蠻高的啦!

蕭參謀長維民:(在席位上)因為昨天系分核定了,我才可以送投綱。

林委員郁方:對啊,就是很多巧合,沒關係啦!巧合總比沒有做好。

再請教一件事,因為整個潛艦國造計畫長達10年,其中合約設計4年,建造作業5年,海上測試1年,所以越早進行越好。如果合約設計無法在今年年底完成,國防部是否同意用戰備急需的方式來加速進行,讓合約設計能夠在105年開始啟動?

嚴部長明:合約設計的時間從105年到108年,時間稍微長了一點,我們現在初步預估是這樣,我也希望這個時間能夠壓縮一點,希望儘早完成建案。

林委員郁方:我們都知道潛艦國造當然有其困難性,但是我們一定要去做,而且我們也認為我們現在努力去做,美方在必要的時候應該會拉我們一把。所以請教部長,我們跟美方到目前進行的磋商如何?第二,根據目前的評估,美國同意我方簽署潛艦設計輸出合約,對我們輸出技術、藍圖的可能性如何?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目前的狀況是越來越好,不管我方誰去,包括陳司令上個月去,雙方所有的對談,這部分……

林委員郁方:參謀長,你要補充什麼是嗎?我看你往前站了一步,你要補充什麼嗎?

嚴部長明:請參謀長說明。

林委員郁方:難得遇到這麼好的部長,以前如果部長沒有講話,你們都不敢講。請你說明。

蕭參謀長維民:報告委員,我們感覺美方的態度已經很明顯地在轉變,雖然目前尚未對我方提出具體的承諾,可是我們覺得滿有信心的。

林委員郁方:我們這趟去華府的整體感覺也是這樣,所以我們要繼續努力,部長有福將之稱,希望在你任內趕快將這件事完成,而且也讓中科院好好地參與,大家大顯身手,好不好?

嚴部長明:是,謝謝委員指導。

林委員郁方:謝謝。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海軍增加了新戰力沱江艦,部長說是全亞洲最快、火力最強的艦艇,我個人跟全國的民眾一樣,都感到非常高興且驕傲,也對海軍增強戰力感到欣慰。但只有一點我非常不滿意,嚴明部長,請你告訴我,為什麼它叫做「沱江艦」?為什麼?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所有的船艦、飛機,甚至部隊的番號,我們都希望是運用……

蔡委員煌瑯:民國94年第5屆立委第6會期立法院作成決議:任何艦艇的命名,應以台灣本土跟人民有感情連結的名稱為之。為什麼你上任之後走回頭路,用跟台灣一點關係都沒有,甚至99%的人都不知道沱江在哪裡,你要將新式艦艇命名為「沱江艦」,為什麼?你為什麼走回頭路?

嚴部長明:沒有走回頭路,以前所有傳統的、值得……

蔡委員煌瑯:94年開始所有艦艇的命名,包括紀德艦命名為基隆艦、高雄艦、左營艦、馬公艦、蘇澳艦,另外還有蘭陽艦等,都用台灣本土地名來命名,為什麼你上任後要走回頭路?沱江在哪裡?請你告訴我。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這個不是走回頭路,這是由海軍整個研究完了之後,就包括現在很多部隊的番號也是要用以前的一些有歷史傳統的……

蔡委員煌瑯:去年新的一艘支援艦命名為「磐石艦」,其命名來自名列台灣百岳之一的花蓮磐石山,去年你還未就任部長時,海軍艦艇可以命名為磐石艦,為什麼你當部長之後,我們開始走回頭路?你是在跟中國人民解放軍唱雙簧是不是?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這絕對不是。

蔡委員煌瑯:如若不是,為什麼不改回台灣本土的名稱呢?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後續還有國艦國造計畫,還會有很多新的船隻,海軍的命名原則,防衛艦原則上是以江為名,有些是以基地所在的地名為名,有的像比較小的……

蔡委員煌瑯:紀德艦可以叫做高雄艦,為什麼這個飛彈巡邏艦不能叫做花蓮艦、屏東艦、臺中艦?不可以嗎?

嚴部長明:我們的作法是希望能夠把一些具有歷史價值、傳統精神的部分加以發揚,主要目的是以此為名,尤其是沱江艦,它當初在金門砲戰及其他掩護作戰中,都立下很大的功能。

蔡委員煌瑯:我老實告訴你,部長,艦艇本身除了增加海軍的戰力之外,它同時也會跟人民、跟國軍產生感情上的連結。

嚴部長明:對。

蔡委員煌瑯:你將它命名為「沱江艦」,一個跟人民如此疏離的名稱,過去曾擔任以新店溪為名的「新江軍艦」的呂禮詩艦長曾經說,他每一次在向民眾介紹新江艦時都說這是以新店溪命名的軍艦,他在與民眾的互動之間感受到民眾對新江艦的感情與喜好,他覺得很驕傲。請問部長,沱江在哪裡?在苗栗?屏東有沱江嗎?台灣有沱江嗎?

嚴部長明:命名的部分,我想請次長答復,當初他在當參謀長的時候已經做了規劃。

蔡委員煌瑯:從94年開始至今,所有的艦艇都以台灣地名為名,立法院也作成決議,怎麼那麼不尊重立法院的決議呢?

主席:請國防部高次長說明。

高次長天忠: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當時的背景,當年八二三砲戰前……

蔡委員煌瑯:你們一直在緬懷過去!

高次長天忠:不是,我向您報告,這條船以一艘船打沈了中共的船,我們目前的敵人是中共,這一點大家應該都能接受,當初沱江艦保衛台灣且戰績輝煌,為了勉勵所有的官兵要有「以一當十」的精神,所以才決定命名新艦艇為沱江艦。

蔡委員煌瑯:你的說明不成理由。有一個學者說美國為什麼永遠會比中國強,光看拍電影就知道,美國人拍的電影是「鋼鐵人」,是往火星、金星發展,拍的是太空影片;中國人拍的都是甄嬛傳,都在拍歷史劇,中國人都往後看,美國人都往前看,所以美國一定會比中國強。這是一個中國的學者所作的隱喻,今天我們國防部還在往後看,還在看八二三砲戰,還在看南京抗戰,還在看8年抗戰。

高次長天忠:報告委員,並非如此,我們是看它的精神,它的精神是以一當十。

蔡委員煌瑯:從94年開始,每一艘艦都以台灣的本土名稱來命名,只有這一次例外。這次的新艦艇值得驕傲,是台灣人的光榮,我自己也覺得很高興,亞洲最快、火力最強的艦艇叫沱江艦,但全國99%的人不知道沱江在哪裡!此次取名跟人民有那麼大的疏離感,並不會激發人民對國軍的尊重與感情,所以我希望部長把它改回來。這是天大的機會,你可以利用這次沱江艦的命名,由全國民眾一起來命名。如果你把它取名叫「賴和艦」,彰化的文人賴和;或者取名「蔣渭水艦」;或者取名為「玉山艦」「阿里山艦」;如果要取地名,花蓮也有軍港,可以取名「花蓮艦」,跟過去紀德艦的命名一樣,不可以嗎?取名「花蓮艦」會讓這艘艦的戰力減低嗎?會讓這艘艦不光榮嗎?我希望改名。也可以藉由全民來命名的過程,讓這次飛彈巡邏艦的命名激發全國民眾一起來愛國軍,拉近軍民的感情,甚至對募兵制都是一種重大的宣傳,可不可以?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我們也是經過你剛才所講的這些考量後,才會將它取名為沱江艦。我們的目標……

蔡委員煌瑯:請問你,沱江在哪裡?

嚴部長明:四川。

蔡委員煌瑯:經過幾個城鎮?它跟台灣有什麼連結?

嚴部長明:幾個城鎮?這個我沒有計算過。

蔡委員煌瑯:它跟台灣有什麼連結嘛?

嚴部長明:命名的問題,我們都有一個規劃……

蔡委員煌瑯:怎麼台灣做一艘軍艦,卻將它命名為中國的沱江呢?這不是走回頭路嗎?

嚴部長明:沒有走回頭路,我們完全是以發揚那種精神為目標。

蔡委員煌瑯:我要求你依據立法院第5屆第6會期針對海軍艦艇船舶命名規則所作的決議,應該以台灣本土的地理人物或景點來命名,我希望你尊重立法院的決議重新命名。對於這艘艦艇我個人覺得很驕傲也很光榮,我們國家太棒了,能做出全亞洲最快、火力最強的艦艇,值得高興。但是一看到它的名字就感覺「霧煞煞」,尤其在敵我意識日漸模糊薄弱之際,你再把這個艦艇取為中國地名,對激發國軍士兵的鬥志沒有幫助。如果這艘艦艇的命名是台灣的地名,也可能激發我們的國軍士兵在面對敵軍時產生捍衛鄉土、保家衛民的鬥志,所以命名非常重要。

高次長天忠:報告委員,能不能讓我再說一句話?

蔡委員煌瑯:你要不要改?你違反立法院的決議,完全不尊重。

嚴部長明:沒有,我們沒有看到立法院這個決議事項。

蔡委員煌瑯:我現在告訴你有這個決議,你可以去翻查第5屆第6會期的會議紀錄,就是在這裡作成的決議。

嚴部長明:而且那個決議是……並沒有列成……我們沒有看到那個決議事項裡面……最後在整個……我不知道,這段我不是很瞭解,但是我們……

蔡委員煌瑯:現在告訴你了,你瞭解了。

嚴部長明:我們是依據我們的行政命令來做,未來我們還有國防自主計畫,自己造的艦很多,我們規劃是在這個部分用江的名字來命名。有山的名字,台灣來講,有的山都用完了,我們才會去想到,以江來講,台灣也沒有幾條江,所以我沒辦法用……

蔡委員煌瑯:台灣的地名你用得完?「磐石軍艦」命名來源的「磐石」只是台灣的百岳之一,百岳而已,我還沒有看到阿里山艦。

嚴部長明:而且我們的目的……對。

高次長天忠:報告委員,我們的一級艦是用地方的名稱來命名,一般來講,巡邏艦是用山的名稱來命名,三級艦則是用江的名稱來命名。這條船是非常特……

蔡委員煌瑯:我們台灣沒有江,不能用大安溪嗎?濁水溪就那麼難聽嗎?高屏溪那麼難聽嗎?

高次長天忠:報告委員,這條船是保護台灣……

嚴部長明:重點還是傳統精神的問題,我們要宣揚犧牲奉獻這種武德精神,我們國軍就是以這個為目標。

蔡委員煌瑯:沒有那回事啦!我要求沱江艦由全民來命名,取個跟台灣有連結,跟民眾感情較接近的地名為其命名,這樣會得到全民的祝福。你若問民眾沱江在哪裡?我告訴你,99%的台灣人不知道啦!你這樣命名是走回頭路啦!

高次長天忠:它是保護台灣,為台灣而戰的一條船。

蔡委員煌瑯:不要再封建,不要再官僚,讓這條艦得到更多的祝福,我要求你讓全民一起來命名,找幾個比較有意義的名稱,開放讓網民票選,這樣不就是對國軍最好的宣傳嗎?

嚴部長明:委員的建議很好,但是又要勞師動眾,其實我覺得我們沒有一點政治意圖,我們沒有這種考量,我們完全以武德、軍人的氣節作為考量。

蔡委員煌瑯:你現在不要講政治意圖,我說你違反立法院的決議就是不尊重立法院,而且是你嚴明部長上任之後第一艘船艦的命名,你居然走回頭路。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假如說立法……

蔡委員煌瑯:你願不願意改?明天要審查預算,我還是會提案。

嚴部長明:如果立法院決議需要,我們會遵照立法院的決議來做處理。

蔡委員煌瑯:立法院已經有決議了嘛!趁著昨天才剛剛下水,還來得及,我們應該讓全國民眾一起參與網路命名,好不好?

嚴部長明:我們會尊重大院的決定。

蔡委員煌瑯:也就是說,你要改這個名了?

嚴部長明:我們尊重「大院」的決定,不是委員說了就……

蔡委員煌瑯:第5屆第6會期就已經決定了,而且從那個時候開始,所有的軍艦都用台灣的地名命名。如果你說台灣沒有江,還有大安溪,不然濁水溪也可以,濁水溪也很好聽,對不對?我希望部長從善如流,這個是好事,讓全國一起來高興,好不好?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

蔡委員煌瑯:明天我要做成決議,我希望讓全國民眾一起參與全亞洲最強、最快的艦艇的命名,謝謝。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現在沱江艦已經命名了,可以改嗎?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已經奉核定了,如果大院需要我們做什麼,我們……

江委員啟臣:所以大院通過,你們還是可以改,是這樣嗎?你要講清楚,要不然我們怎麼做決定?

嚴部長明:我們的建議是不要改,就按照……

江委員啟臣:所謂沱江艦是指這一級的每一艘都稱為沱江艦,還是有分什麼號?

嚴部長明:沒有,就是這一艘的名字。

江委員啟臣:你們總共要做8艘,這8艘可以有不同的名字,是不是?因為是名字,不是性能,如果性能要讓大家決定,可能就比較困難。名字的部分或許可以徵詢一下社會大眾的意見,譬如淡水、大甲溪、大安溪等等,很多名字可以考慮;就算要用山來命名,台灣也有很多山,「玉山」用過了,「陽明山」有沒有用過?我覺得都可以考慮。我比較關心的還是它的性能及將來如何使用。性能方面就不用講了,我們看到各種報導都非常稱讚這艘艦艇,剛才倒是有人提到太平島的問題。

幾個月前我們在質詢的時候海巡署署長曾經提到,大型軍艦不能常駐太平島,可是我們現在又在太平島興建一個大型的碼頭。其實這艘艦不是大型的艦艇,長度只有60公尺而已,機動性非常高,搞不好未來可以考慮一、二艘常駐在太平島,否則現在中、越都在太平島旁邊十幾海里的沙洲等等上面試射飛彈,在某種程度上,我們把最快、最強的艦艇部署一、二艘在那裡,也有一些嚇阻的作用,對不對?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的指導。其實我們對太平島的處理方式,原則上還是按照主權在我、擱置爭議、互相……

江委員啟臣:沒有錯,但是要推動擱置爭議、主權在我……

嚴部長明:互信互惠、共同發展的原則來做。至於剛才您提到進駐船艦、或是大型艦進駐的問題,我們在上面所做的一些建設及改善都是為了後續的補給、人道救援、靠岸的方便,……

江委員啟臣:除了補給及人道救援之外,但是就戰略準備呢?

嚴部長明:港口及飛機場也是這樣來做。

江委員啟臣:有沒有作戰準備?

嚴部長明:其他的準備措施,我們都有在做,但是不是像增加一些飛彈、換防的部隊,……

江委員啟臣:我知道,你可能不方便講。

嚴部長明:不是這樣做,在做法上我們希望以和平的方式,不要成為麻煩的製造者,而要成為和平的締造者,我們希望朝這個空間來規劃。

江委員啟臣:我們當然知道,我們不求戰,但是我們不能不備戰,對不對?

嚴部長明:對,沒錯。

江委員啟臣:不能你一直高喊和平,結果別人打你的時候,你還用喊和平的方式因應。把你打死了,你再喊和平也沒有用,否則我們支持這麼多的軍備費用要幹什麼?你都放在家裡不用,也不拿出來展示,敵人會害怕嗎?連嚇阻的功用都沒有。我們今天造了一艘全亞洲最快、最強的軍艦,結果連拿出來show都不敢,人家會質疑那是假的嗎?是紙老虎嗎?對不對?

嚴部長明:委員指導得很對,最近不管中科院也好,沱江艦也好,這些武器出來以後,都有招待記者來看。

江委員啟臣:你要在適當的時機、適當的地方來展示你的戰力。你如果都不展示的話,沒有人會怕你,人家以為你是喊假的、作假的,就算新聞報導了,真的有那麼厲害嗎?我們發展這些軍備武器就是為了備戰,因為我們有需求,如果沒有需求,發展這些軍備武器幹什麼?建造一艘艦艇也要二十幾億元,不用錢嗎?

嚴部長明:沒錯。

江委員啟臣:8艘也快200億元,難道都不用錢嗎?要啊!花了這些錢,為什麼不把它放在對的地方、需要的地方?請部長好好思考一下,需要的地方就應該去布置。

嚴部長明:我們就朝這個方向來做。

江委員啟臣:另外,我知道部長推動募兵制的壓力很大,基層的軍官同仁們被交予想辦法招募募兵制士官兵的任務,也很辛苦。昨天我的辦公室接到一個投訴,陳情人的小孩剛進去服役,軍中的弟兄可能就很熱心地勸說他轉任志願役。或許這個孩子覺得募兵制也OK,這個制度不錯,對於人生未來的規畫也是一個選項等等,但是他並沒有答應,可是我們的同仁非常、非常地積極,不斷地說服他,輪番地打電話去遊說孩子的爸媽,他的爸媽已經不勝其擾了,覺得自己的孩子沒有這個意願。

我認為你們熱心地推銷募兵制是好事,是對的,也是你們該做的事情,但是過與不及之間的拿捏要很適當,否則會變成反作用力,讓大家覺得這是擾民。孩子只是去當兵而已,他們只是不方便、不好意思加以拒絕,但是你們卻認為他們真的要好好考慮。如果新兵、阿兵哥或義務役的官兵、甚至父母家長有明白表示沒有這個意願,其實就不用再窮追猛打了。適當的推廣、說服、邀請是合理的,但是過當的話就不好了,我希望這一點你們要好好拿捏。

嚴部長明:是的,我們會檢討,在做法上這個個案……

江委員啟臣:甚至人家會懷疑你們招到一個募兵制的士官兵,是不是有嘉獎或什麼獎勵,有沒有?有這樣嗎?還是有加薪?

嚴部長明:我們是鼓勵他們去勸導,在做法上面,他們這種要求的方式是不對的,我們會檢討,再要求基層。

江委員啟臣:這不是在拉保險,所以應該用正面的方式,對於真的有興趣的小孩子,你們去跟家長溝通是OK的,但是不要過當。我們也希望透過募兵制進來的人,是真正願意把替國家服兵役當成他的志業及職業,而不是你們勉強去找他來,這樣你們也沒有辦法找到適當的人,他的心不在這裡,也沒有用。我要求部長要回去檢討。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

江委員啟臣:第三,現在國軍的福利站到底還有多少是盈餘的?每個福利站都會設定營收的目標,從過去的七億多元降到現在剩下五億多元,目前也有很多大賣場、便利商店都在附近,其實在營區內購買的情況好像也越來越少了,到底現在的存廢……

嚴部長明:報告委員,您講的現象都有,也有盈餘的,也有虧損的,我們都在做檢討、調整,我請政治作戰局局長向您說明。

江委員啟臣:你們打算怎麼檢討、調整?是要大幅地萎縮,還是怎麼樣處理?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國軍營站福利站的對象不是一般的民眾,所以對於服務的對象,我們有我們的策略。我們也曉得目前在大賣場競爭非常激烈的環境下,我們不見得能夠跟他們同步地競爭,所以我們有很多電子商務、配售到戶等等做法,都有一些新的作為。

江委員啟臣:這些都是新的作為,有沒有績效?

王局長明我:我們會設定一個時間來看其營運結果,並做評估,有部分已經有看到效果。

江委員啟臣:每一年你們提供多少經費來做?

王局長明我:我們每年都會有,包括研發、設施、投資等。

江委員啟臣:會不會最後是虧本?會不會出現這種情況?

王局長明我:難免會有,但是在評估以後,很快就會……

江委員啟臣:既然虧本,為什麼不直接讓外面經營?或是大家去外面買就好了。

王局長明我:報告委員,其實國軍的福利站營站,在平時跟戰時有它存在的價值,會後再向您做一個詳細的報告。

江委員啟臣:你說戰時有其存在的價值,戰時,這些外面的店都不可能存在。

王局長明我:其實國軍營站的物質,在戰時有平抑物價,及提供軍事用途的需要,這部分比較多一點,會後再跟委員報告。

江委員啟臣:可是時代已經改變很多,未來戰時狀況跟過去的戰時狀況絕對是不一樣,本席覺得這一點你要去評估,不要平白無故一直投入這些經費,結果做出沒效果的事情。

王局長明我:委員放心,我們現在都是用企業化的經營方式在進行營運跟評估。

江委員啟臣:國防部有這麼厲害,做企業化經營?

王局長明我:我們的確在做這個努力。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要保證賺錢。

王局長明我:是,我們每年都是盈餘的。

江委員啟臣:好,謝謝。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沱江艦的問題,本席剛才特別查了字典,「沱」字的發音是「ㄊㄨㄛˊ」。有關沱江艦命名的問題,其實是可以討論,但是本席相信軍中過去有他一定的規範,只是本席好奇將來這些戰艦部署都在很多小漁港,以作為一種分散戰力的保存方式,或許連小漁港的名稱也可以列為它命名的方式,不過我還是尊重國防部既有的命名方式。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李委員桐豪:本席現在有幾個問題想請教部長,審計部在最近所提出的一份報告裡,特別強調在不對稱作戰情況之下,我們陸軍購買了一些特戰的裝備,而這些裝備出現很多怪異的現象,包含水中通話機的機組比市價高很多,穿透式雷達、偵搜球、偵搜機器人大量閒置,還有特戰突擊車不符合交通法規,所以無法執行遠距偵搜,另外通訊頭盔只有組員之間的通話,不具有聯結通訊能力,還有水中推進器照明設備、導航系統的螢幕尺寸有問題,也發生閒置。另外,個人潛水裝備交貨的設備比廠商承諾的廠牌差。這些問題都是審計部提出來的,國防部面對這些現象,到底該如何處理?有沒有比較有效的管理方法管理這個問題?

嚴部長明:剛剛委員所講的這些案例,其實我們一直都在掌握,也了解這些狀況,這裡面包括廠商在進行投標時,一些沒有得標廠商的一些提告,甚至還出現其他採購的規格問題,經過我們內部檢討之後,了解是因為在我們當初提作需時,有些承辦人不是那麼專業,所以確實有些問題,在採購當中所提列的一些採購計畫,其所訂的標的,也有一些廠商提出質疑,這些部分監察院已做過調查,就這部分,審計部也提供很多訊息給監察院,但這整個案子中並沒有違紀犯法,或官商勾結的問題,而是一些行政工作,甚至做計劃參謀訓練的問題,以及專業不足的問題,去年底我們已針對這些缺失做出改善,包括講習、授課、承辦人員的訓練、培養,還好沒有發生任何官商勾結,甚至貪瀆的案件,這部分我們都有做檢討。

李委員桐豪:當然本席不是說有官商勾結,同時我也相信國軍官兵是本於職責在做事,只是他們不了解細節問題,尤其國軍官兵經常輪調,輪調時,對業務的掌握度,特別是有關周密性及嚴整性可能出現漏失。但是,這就說明如果個人可能出現漏失情況,這個體系、機制就變成很重要,當然我們不希望這個機制層層轉核,到最後降低效率,可是另一方面,如果可以找到可能出現問題的癥結所在,可能在整個申報流程內要多幾個考核點,不一定要卡,但是至少要完整,也不只是守則或是宣導,因為宣導一次後又換人,人一換,又不見了,我們希望能用流程機制來做管考,可能會比較妥善。

另外,還有一個應該是被揭露的問題,就是陸軍、海陸包括憲特買不到狙擊槍的問題,我們總共缺300支,我們的205廠號稱也可以生產T93同型量產突擊狙擊槍,但是發覺期間有些問題,包括槍管的精度及瞄準鏡10倍的要求,還有可調整槍托,這些都沒法生產,導致我們必須要進口,且受制於人家的出口管制,沒辦法取得,這勢必會影響國軍的戰力。本席特別認為在未來城市戰裡面,狙擊手是非常重要,所以現在問題在此,本席一直強調所謂兵器國造的原則,且為我們一致強烈支持的,如果們遇到生產、採購障礙,有無可能結合民間的各種力量,突破這些障礙,包括民間的研究機關、工研院、中科院及各大學跟材料、光學有關的系所,甚至結合廠商共同來解決這個問題,這看起來雖然是小事,但是對戰力影響很大,部長有何看法?

嚴部長明:現在國家中山科學院正在做的人,就是我們國防部法人化之後出去的,他的目標也是朝這個方向去做及進行整合?尤其是國軍武器裝備這部分,也進行研發,甚至收集民間的資訊,有些可以把我們的技術轉移到民間來拓展民間的開發,有的是需要民間提供專業給國防部及中科院,他們一起研究新的……

李委員桐豪:部長,你所講的原則性的問題,本席也贊同,既然軍備局局長在這裡,可否請局長說明,這個狀況有無具體改善的作為?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做一個簡單的補充報告,現在國防部和經濟部之間的合作,大概有兩個管道,一個是傳統的軍備,我們稱為「工合會報」,工合會報是把我們國軍現在已經使用的武器裝備及未來打算要用,屬於傳統工業的部分,我們來做試、研、製、修,每一年把臺灣所有好的工廠,藉由經濟部工業局的介紹及廠商自動願意前來做展示,我們來強化這方面,這是在掌握當中。

另外,工合小組和經濟部的工業局,就用工合的點子,用外商的能力……

李委員桐豪:謝謝局長。您的說明還是原則性,本席建議就單點突破?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會後我再把具體資料提供給您。

李委員桐豪:就這件事,有無辦法透過國內研發製造的能力,加以突破,否則我們只是變成T93的assembly,充其量不過是一個裝配廠,如果能把一些重要的、基礎的零組件做好的話,我們自己就可以生產,本席覺得就是用重點突破,也就是本席上次所講的就國內軍品的採購列出清單,就有些可能突破的地方予以突破,這問題就得以解決。既然講原則性,看不到具體結果的話,我們不妨就直接拿狙擊槍列一個專案,想辦法把國內的系統做一個試行的整合,可以嗎?

嚴部長明:可以,對這些都訂有作業流程,我們再將資料提供給委員。

李委員桐豪:謝謝部長。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委員都關心軍艦的命名問題,請部長簡單說明命名過程為何。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針對這個問題,我請本部高次長說明海軍如何檢討、命名並經國防部核定的過程。

主席:請國防部高次長說明。

高次長天忠:主席、各位委員。誠如我剛才跟委員報告的,原則上,「陽」字號和「山」字號這些驅逐艦都是以山來命名,巡邏艦部分則是以河川來命名,在命名前,會由各指揮部、計畫署及軍事單位提出名稱及說明原因,「沱江艦」這個名稱也是經過所有一級主官審查之後才決定的,原因在於該艦在八二三砲戰時為保衛臺灣而重創中共船艦,可以代表在以寡擊眾狀況下的武德精神,並可緬懷先人、勉勵後人。而且這件事曾在媒體經過長期發酵,大家都覺得這個名稱可以達到這個目標,因此才做此決定。事實上經命名後,大家都歡欣鼓舞,而且認為這艘船做得很不錯,這是已經決定的事,建議還是維持原名稱。

陳委員鎮湘:換句話說,這個命名過程是完全透明、都按照以往的規定進行的?

高次長天忠:是的,完全透明,而且還有經過投票,這些資料都保存在司令部,且為原簽文件。

陳委員鎮湘:所謂「江」字號都是500噸以下的船?

高次長天忠:對,將來都是「江」字號,但只有這一艘是大家認為是為臺灣而戰的一艘船。

陳委員鎮湘:本席認為應該依照定案前充分討論的規則處理,但定案後就不能更名,否則所有定案之後的事情都能輕易變更,那就沒有章法了,本席希望國防部對此有明確的態度。請問部長的看法為何?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我們會朝此方向努力。

陳委員鎮湘:我們今天討論的是特種基金的問題,這三大基金已經行之有年,請問國防部對於其發展願景及營運策略有無具體作為?

嚴部長明:由於推動募兵制需要經費,所以我們除了希望儘快通過募兵制暫行條例之外,同時也關注如何開創財源以籌措募兵制所需經費,希望能以自給自足的方式為官兵提供回饋及福利,不要因此影響政府財政,所以我們希望能用企業化的管理方式,讓手上能運作和營運的機構或基金(包含三大基金)有更多盈餘,以此來回饋、擴大照顧我們的官兵。

陳委員鎮湘:對於部長剛才所言,本席原則上都同意,但希望能具體化。因為數字會說話,從你們的支出用途來看,大部分都用在績效獎金方面,卻無具體作為,從徵兵到募兵是個巨大的變革,如何讓未來的募兵制有誘因或能解決部分人士的出路問題,都需要有具體作為,限於時間,今天無法深入探討此一問題,但你們真的不要有錢不會用或該用不用,這些都是需要檢討的。

接下來本席要談的是新武器的概念,又包括新概念武器和武器新概念兩部分,前者指的是武器的創新、求變,至於後者,本席認為各軍種都要有武器新概念,但是這部分的研發經費卻讓我們非常擔心,從101年度到104年度都在1億元左右,甚至還有下降趨勢,請問部長對這方面有何指導?請問你們現在與中科院是什麼樣的關係?

嚴部長明:國防部是督導單位,但我還兼任董事長。

陳委員鎮湘:中科院原本是你們的建置單位,不能說變成行政法人後就與你們沒有關係或就不在研發方面提出需求,這樣要人家怎麼做?就以傳統武器為例,請問陸軍在這方面申請了多少研發經費?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陸軍不是生產、研發單位,所以我們……

陳委員鎮湘:你們有無提出需求?

郝參謀長以知:我們會依據我們的十年兵力整合……

陳委員鎮湘:你不要跟本席打高空!我告訴你:你們沒有提出需求,在這方面做得很差勁。要知道現在的武器講求一發命中、具精準性和智能性的彈藥,你們卻不在這方面努力,哪怕是六○砲、八一砲、一二○砲等都要往這個方向走,時代已經不一樣了,世界各國的武器都朝向精準方面發展,力圖增加其射程、射速和命中率,這些都需要研發,而研發就需要預算,不花錢只坐著等,哪可能會從天上掉下來呢?光曉得去購買,但其實這些都是自己可以做的,軍備局應該要在這方面有所加強。尤其是在部隊的精簡方面,要做到麻雀雖小、五臟俱全,不能說麻雀小了卻五臟不全,那就連麻雀都不是了。本席希望202廠和205廠等單位要對此好好進行研究,不要連原有的能力都消失了,那是非常危險的。謝謝各位!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陳委員鎮湘代):請楊委員應雄發言。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每位發言委員談到的第一個問題都是沱江艦,海軍之所以採用此一名稱是取其之前的精神,本席個人認為很好,但是未來的命名若能儘量與臺灣既有山川河流結合,也是很好的方向,不過既然已經命名為沱江艦,又具有八二三戰役發揚武德的精神,我個人也贊成不宜再做調整。沱江艦昨天這樣的展示與交船,給我們很大的思維,應該講對我們國力特別是武器自製方面有很大的啟示,如果就我們去考察過的,或是以它現在的速度與性能來講,也證明國人這幾年對國際武器自製的能力;在戰略思考上,其實也給我們不少啟示,今天報紙有刊登,之前我們也提過,包括潛艦,未來我們當然希望美國在技術上給予支援,可是在設計或規劃上,我們真的要花更多的精神去思考,以我們臺灣島的範圍,國軍在戰略、戰術上已經做了很大的調整,是不是要一昧地依照美規或美國給我們的規格,都是我們要去研究的。我不知道海軍在這方面有沒有考慮?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

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潛艦國造的所有規畫都是依照作戰需求。

楊委員應雄:有一些關鍵性的技術,我們希望美國……

蕭參謀長維民:透過各種管道。

楊委員應雄:這個區塊已經有做這樣的考慮?

蕭參謀長維民:對,我們絕對依據我們自己的作戰需求來做這個事情。

楊委員應雄:這是非常重要的,每一個國家都有自己在國防上的考量,我們在武器發展上真的要做這樣的思維,特別是在很多方面的技術,包括民間科技技術的能量,應該有相當的水準。現在中科院已經改成法人了,這個區塊在國防部督導的原則下,我希望能夠結合民間的力量去做研究,甚至有一些小而精的東西,包括李桐豪委員剛剛講的,假設狙擊槍我們真的能做、做得好,以後說不定還可以外銷,這是一個方向。

另外,我在這裡要謝謝部長,對於上次提的六一七金門重大戰役的認定,國防部很快做一個認定,這樣很好。事實上,我們要從過往歷史還給當時參與的人一些公平正義,臺灣現在都講公平正義,真正當時為國家作戰的人之公平正義,不是政治的問題,是真的為國家付出的問題,在這裡我要說謝謝。

在軍備局的部分,我要請教局長,這幾年國軍從前線退回來,土地歸還方面國防部在這兩三年做得很積極;在檢討的部分,不用的營舍也陸陸續續歸還了,我知道今年度到現在已經還了三百多筆,當然還有好幾千筆。我也曾經反映過,當初國軍在使用這些土地的時候是以軍事為目的,戰壕、戰溝或碉堡已經建了,雖然還地於民之地上物拆遷的也有,但是很多整平的工作都說沒有經費,這部分要怎麼處理?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誇獎,這一兩年我們對於金門與馬祖外島的還地於民工作正大力推動。上次委員在質詢的時候也特別關注,像壕溝這些希望能夠整平,會後我們立刻做檢討,現在有兩個問題,鑑界的應該沒有問題;但是把地整平,像金門的壕溝那麼深,土方從哪裡找?實際運作方面有它的困難,我現在要求下面的工營中心想辦法來解決,一方面是錢的問題,一方面是土方的問題。

楊委員應雄:這個事情我們為德不卒,雖然已經給了,但是叫我們的鄉親自己去處理,必須花一大筆費用,當初它是可耕作的田,這不能成為理由。我看基金後面有列營舍改建或工程,這個費用是可以用的,那時候你們是占有民地,現在處理當然可以用。在技術上的問題,包括土方的問題,我已經跟金門5個鄉鎮長協調過,事後我們可以跟他們開一個協調會,類似這樣的東西,你們再組一個工程去招標都很麻煩,金門的5個鄉鎮長願意配合軍方來做。這種整平的工作,當然簡單的鄉親不會要求,但是有的壕溝真的太大了,還給他他都不知道怎麼處理,這一部分我們是不是商量一下,委託5個鄉鎮代為執行小量工程,一定要恢復到一定程度,我覺得這是國防部要做的。

金局長壽豐:軍備局一定會配合辦理,但是經費的來源,因為營改基金的委員是合議制,經費來源讓我們再去研究看看,找到一個合法、適法的來源,後面我們全力來配合辦理。

楊委員應雄:這一部分我們既然做了,就要把它做好,做得大家都很高興,這一點我是肯定你們最近積極的作為,謝謝局長。上次我也提過海軍艦艇博物館,得到很大的迴響。國家公園本來是縣政府在管理,現在已經重新召開一個協調會,我也親自參加。我之所以提這個問題,在於國軍軍事文化保存與發揚真的要多做一點,因為現在制度都在改,我們要改成募兵制,真的要有一些指標性的東西,讓國軍的精神能夠維持著,給大家對國軍有不同的看法,海軍除了提供船之外,有沒有其他進一步的規畫?

蕭參謀長維民:這個船我們一直留在那個地方,幾乎每個月都會跟金門縣政府相關單位聯絡,最近的一次就在昨天,他們也說,明年年初他們會委託一個專業單位─中華大學來做整體的規畫,後面我們會全力配合。有關陳展的史證資料,之前我也跟委員報告過,我們已經在做蒐整,因為要做陳覽沒有這些軟體,這艘船是沒有意義的,我已經委託史證的業管單位在做蒐整了,後續我們會全力配合來執行。

楊委員應雄:好,謝謝!

蕭參謀長維民:謝謝!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謝謝楊委員指導!

主席(楊委員應雄):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部長,新年快到了,今天在西方是所謂The Christmas Eve,明天我們沒有放假,我以前當國安會秘書長與總統府秘書長的時候,有一些歐洲的人來找我,希望12月25日我們能夠正式變成國定假日,但是我們的政府到現在都沒有做。我個人因為在美國住太久了,到這個時段心裡面還覺得很輕鬆,是非常和平的感覺,我在這邊質詢,希望大家會覺得到年終心裡很peaceful,全國不管哪一個單位都有這樣的感受最好,大家互相照顧,有愛心的這種感覺,我認為是這樣子。至少在美國,他們每一個單位到了年終都會作檢討,所以今天我希望藉這個機會請教部長,你當部長一年以來,在2014年也就是民國103年,針對國防部這個單位,你是不是可以在年終的時候提出5項在過去一年所完成的事情?有完成哪幾項accomplishment?有什麼成就?我們在年終的時候做一個總檢討,在頭腦裡面隨時都可以算出你當部長在過去一年做了什麼工作,本席突然提出這個問題希望你不要見怪,可不可以提出5項供我們參考?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有,有很多。

陳委員唐山:提出5項就好了,比較大項的。

嚴部長明:從去年洪仲丘案以後有發生一些事情,我們做了一些軍中人權的改革,在這個部分有擬13項的改革計畫,這些計畫在這一年當中都已經完成,其中有一項還沒完成的就是陸海空軍懲罰法,目前還在大院審查中,假如這個會期能夠通過的話,這13項改革就全部開始在執行了。這裡面包括軍法轉型為司法的部分,對於內部管理的問題也在改革,一共有13項,我就不一一闡述。另外就是關於募兵制的推動。

陳委員唐山:第一大項就是部隊裡面的人權改革。

嚴部長明:是,人權改革就有13項,這裡面有包括內部管理以及一些組織的問題。另外,精粹案的組織調整與兵力結構調整都按照計畫來執行,在103年年底完成,我們也規劃了從104年開始的勇固案,它也是一個組織調整和兵力結構調整的規劃。另外還有募兵制的推動。

陳委員唐山:第一大項是人權改革,第二大項是組織調整。

嚴部長明:還有明年度的一個組織規劃。第三項要特別提出的就是募兵制的持續推動,我們有做一些檢討改進,在配套措施的部分,包括待遇問題、尊嚴問題以及出路的問題,各部會都在協調來訂定一些標準,也有擬訂一個「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目前在大院審查中,希望在這個會期能夠通過,讓我們在104年實行的狀況會越來越好。

陳委員唐山:第三大項是募兵制的推動。

嚴部長明:是。

陳委員唐山:那第四呢?

嚴部長明:其他就是購案的問題,甚至是重大軍購的問題,包括國防自主,包括潛艦國造與委外軍購,這個部分我們是雙管齊下,以並行的方式來做這方面的規劃。另外就是中科院轉型為法人,法人化之後,在科技研發和國軍武器自製這方面有給它一個很寬敞的發展道路,它是在4月16日才做轉型。

陳委員唐山:因為你當部長,所以在年底檢討的時候你認為有做到五大項,我把它歸納得更具體一點,第一大項是人權方面的改革,這是因為過去有一段不愉快的經驗,所以要重視人權。第二大項是國防部的組織調整。第三大項是募兵制的推動。第四大項是關於軍購。第五大項是中科院轉型變成法人。當然這裡面有一些政策是從以往連續下來的,譬如募兵制這個項目,您認為在您的任期裡面有多大的進步,可以去向國人很有自信的說募兵制絕對沒有問題?因為很多人對這方面有一些questions,你有什麼看法?

嚴部長明:因為102年的招募狀況和留營狀況不是那麼理想,所以我們做了一個檢討和一些改革,第一個就是把83年以前的義務役持續延後兩年來做執行、驗證,延後到105年,以彌補當時部隊編現比的落差。第二個是針對這個肇因做檢討,我們發現有些配套措施還不夠,譬如待遇的問題、出路的問題以及尊嚴、尊重的問題,要怎麼去做我們也參考了世界各國現在募兵制的國家,請他們的專家學者與我們交流,我們檢討完以後就重新律定要去推動的一些項目,包括營舍管理整建和營編內部管理,還有一些福利等問題要怎麼去做調整,在這方面做了很多的規定,所以整個留營率和招募率有大幅的提升。今年我們計畫目標是招一萬零五百多人,實際上收了一萬四千多人,人數已經超收,但是來報名的有三萬多人,是我們招募人數的兩倍,所以招募的狀況非常好,越來越好。

陳委員唐山:換句話說,你有信心。

嚴部長明:是,很有信心,這個募兵制的推動絕對是越來越好,可以達到我們預期的目標。

陳委員唐山:那很好。請主席再給我1分鐘。有關台南市永康的砲兵營……

嚴部長明:砲校搬遷。

陳委員唐山:現在砲校遷移的進度怎麼樣?

嚴部長明:現在按照進度和地方政府依協約在做。

陳委員唐山:整個project什麼時候能夠完成?

嚴部長明:都很正常。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所有的計畫完全正常,我們和台南市政府的溝通都非常正常。

陳委員唐山:砲校遷移到關廟,兩方面進度現在都沒有問題?

金局長壽豐:完全沒有問題。

陳委員唐山:好,謝謝。新年恭喜啊!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在軍備局研發自製的產品中,目前數位迷彩服的進度到哪裡?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目前在外島的部分已經普發完成,現在是本島要做數位迷彩服的發放。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郝參謀長說明。

郝參謀長以知:主席、各位委員。數位迷彩服在馬祖、金門地區都已經完成發放,本島的部分在今年和明年會陸續按照計畫期程來實施發放。

馬委員文君:按照計畫期程嗎?

郝參謀長以知:是。

馬委員文君:目前有沒有做夾克?

郝參謀長以知:有做夾克。

馬委員文君:做出來了嗎?

郝參謀長以知:這批做完的夾克我們在11月驗收的時候是不合格的,所以做了剔退,也對廠商實施罰則,廠商現在正在補製。

馬委員文君:不合格的原因是什麼?

郝參謀長以知:它的透水度,水潑在衣服上面的透水度。

馬委員文君:會透水。

郝參謀長以知:是。

馬委員文君:研究證明這種新式數位迷彩服的被發現率是降低5成的,這也是我們要開發的原因,請教部長,國軍的迷彩服有什麼樣的功能?新式數位迷彩服現在已經有做了,外島已經在用了,它的功能有哪些?

嚴部長明:我請研製單位來說明。

馬委員文君:簡單說明就好,因為它的主要功能大概只有兩樣。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生製中心劉主任說明。

劉主任台傑:主席、各位委員。是,新式數位迷彩軍服較以往的大迷彩軍服,具備了偽裝功能的提升。

馬委員文君:那個本席知道,我們可以做出來嗎?

劉主任台傑:是,這個所有的規格都是由國內製造。

馬委員文君:還有沒有其他功能?

劉主任台傑:數位迷彩軍服另外一個功能就是透氣度較大迷彩增加了一倍。

馬委員文君:透氣度在一般的服裝布料都是很基本的要求,還有沒有其他的功能?其實改良這樣的迷彩服是要讓國軍穿起來更安全,我要知道它的功能,不是它的舒適度。

劉主任台傑:是,為了因應世界各國的潮流趨勢,我們現在的數位迷彩軍服相較於大迷彩,它的偽裝程度有大幅的提升,透氣度也提升了一倍。

馬委員文君:還有嗎?

劉主任台傑:這兩項是當初數位迷彩開發的主要目標。

馬委員文君:那是我們國防部的要求嘛!如果在國外,就你所知,以中共和新加坡等其他國家來說,數位迷彩服還有一項很重要的功能,或者你們覺得不重要?有沒有其他的功能?到了晚上呢?

劉主任台傑:主要是防紅外線功能,這是本來就有具備的。

馬委員文君:我們的有嗎?

劉主任台傑:有。

馬委員文君:你確定嗎?

劉主任台傑:是。

馬委員文君:我們的數位迷彩服有防紅外線的功能嗎?確定了以後再說哦!

劉主任台傑:它是降低紅外線夜視鏡偵測的功能。

馬委員文君:我們有嗎?確定了以後再說哦!

劉主任台傑:我們軍服上的數位迷彩是由中科院負責開發的。

馬委員文君:中科院有研發這部分嗎?這部分有通過嗎?現階段給國軍穿的數位迷彩服有抗紅外線的功能嗎?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中科院做的數位迷彩,它是把環境用大迷彩來打碎,然後變成數位。

馬委員文君:環境我們都知道,偽裝的部分本來就是基本的,我現在是請教抗紅外線的部分有沒有做。

金局長壽豐:抗紅外線和衣服的材料……

馬委員文君:這和衣服材料沒有關係,所有的數位迷彩做出來都是一樣的材質啊!你們沒有做,國防部當初沒有要求抗紅外線,其實這是很基本的,我希望部長再查一下這個軍服的偽裝是不是有做得這麼精良。

嚴部長明:我們再查一下,再瞭解一下。

馬委員文君:因為有時候國軍穿上去以為大家看不到他們,因為他的偽裝就是要和環境相容,不容易被發現,另外一個功能就是混淆敵人的視覺,譬如他在幾公尺外要讓敵人做出錯誤的判定,如果國軍穿了品質不夠好的軍服,我們以為很安全,但是人家一下子就打過來了,所以本席希望你們在所有的品項上面可以再嚴格的要求,因為所有的國軍未來都會穿到這樣的服裝。

國防部當初沒有要求要抗紅外線,其實現在所有的國家,包括比我們落後的國家都有要求,這是在服裝上面一項很重要的功能,如果沒有的話,晚上人家用紅外線馬上就可以看到你,人體清清楚楚,我們的溫度會顯示出來,會變成一個靶子。其實國防部沒有做,剛才你說軍服有抗紅外線,那是錯的,根本沒有。

嚴部長明:這也要看部隊的特性,不是每一個官兵的迷彩服都要抗紅外線。

馬委員文君:不一定要有也沒關係,可是我現在……

嚴部長明:原則上負責特戰任務甚至是反恐任務的特戰部隊一定要有這種……

馬委員文君:他們是不是有可能在晚上出任務?我特別提出來是因為你們根本沒有要求這一項,包括特戰部隊,包括這些反恐的人員,他們很可能是在夜間出現,可是你們對這一項完全沒有要求,任何的廠商從開始到現在都沒有。

嚴部長明:我們整個的規劃,個人裝備在特戰部隊有另外一套機制和規範。

馬委員文君:部長,我現在會提出來是因為你們沒有要求。

嚴部長明:是,我們會做這方面的考量。

馬委員文君:包括中科院當初在研發的時候也沒有納入這一項,我希望這個部分可以再加強。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

馬委員文君:另外,剛才提到做出來的夾克不合格,國防部為了數位迷彩服賠了多少錢?之前那個解約的廠商。

郝參謀長以知:我下去查了之後再向您回報。

馬委員文君:至少賠了6,000萬以上,另外一筆不曉得會不會順利求償。在國軍的經費已經非常拮据的情況之下,你們的採購頻頻出問題,包括鞋子,鞋子是205廠自己做嗎?有委託給民間嗎?

劉主任台傑:我們是採認識制合格廠商來製作大部分鞋子的成件。

馬委員文君:那你們的廠到底做了什麼?鞋子也要委託給民間廠商,而且大家都有領獎金吧!

劉主任台傑:205廠製作的是多功能的足弓墊。

馬委員文君:做什麼?鞋子是委外的,對不對?

劉主任台傑:鞋子的足弓墊是由205廠開發製作。

馬委員文君:其他的呢?其他的很難做嗎?

劉主任台傑:其他的部分是由認識制合格廠商來製作。

馬委員文君:其他的很難做嗎?你們都做不出來。我想知道205廠在獎金的部分,因為你把鞋子委外給別人做,可是很多人都領到獎金,甚至部分的人一年可能領到七、八十萬,我想知道如果你們沒有做那麼多的東西,沒有研製很好的軍備品讓國軍使用的時候,為什麼可以領到這麼高的獎金?請提供相關的書面資料給我,謝謝。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最近大家看到沱江艦成軍,它的各項性能相當不錯,也讓人印象深刻,你們目前有什麼樣的量產計畫?有規劃什麼樣的時程嗎?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沱江艦是第一艘才剛出來,後續需要量產多少我們還在規劃。

蕭委員美琴:總不會只做一艘吧!既然它是自主國防尤其是海上戰力的一個典範,總不會只做這艘就結束了。

嚴部長明:不會。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

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絕對不會,我們海軍未來所有的水面作戰艦包含潛艦,目前都是以國防自主、國艦國造的方案為主。

蕭委員美琴:畢竟現在反潛作戰也是海軍在海上作戰的一個重點,對於未來的量產計畫應該要有所規劃,包括它的時程和未來可能需要的預算,而且這個也要和我們自己的潛艦計畫來搭配,戰力要如何配合、支應或者是互補,這些都要做一定程度的規劃。

嚴部長明:是。

蕭委員美琴:我們今天在討論眷改基金與營改基金,有關眷改的部分,部長,在花蓮有個將軍府,這個案子本席已經follow至少3年,我這次回到立法院,結果到現在都還沒有什麼具體的進展。這個將軍府位於花蓮的市中心,它本來也是一個觀光重鎮,但是這些老舊的日式建築經過各種風吹雨打,如果你現在不更積極的好好來處理,這些歷史古蹟現在恐怕將失去可以發展的潛在價值,所以希望你們能用更積極的態度來處理,也希望在未來的一年內能夠有具體的成績出來,不過,部長真的是大小眼,我聽陳歐珀委員說,你常去宜蘭視察、考察,但這個將軍府我已經講了3年,你卻連一次都沒有去關心過,雖然現在這部分也沒有什麼進展,所以沒有什麼好看,但還是希望你能夠……

嚴部長明:我會去。

蕭委員美琴:如此一來可以強化與地方居民的關係,也可以讓地方對國防部的印象有所提升,像之前軍備局借用舊的憲兵隊空間來利用,現在該處不僅是地方的文史資料館,甚至在那裡也建了全台灣第一且唯一的憲兵公園,讓民眾覺得有一個屬於自己的空間,雖然設備比較微薄一些,只有一個公仔在那裡,但我希望未來相關的設施能夠更為充足,如此可以增加民眾對各種軍事設施的基本認同感,也是一個可以讓退伍軍人形成向心力的場域。

嚴部長明:是的。

蕭委員美琴:除了將軍府之外,今天還有討論各種營改建設,本席認為,國軍相關住宿的基本空間的確有很多需要改進的地方,台灣相對來說算是一個小國,但是每次看到美國、日本現役軍人宿舍或是相關住宿空間,真的是讓我覺得落差太大,做為一個小且強的國家,這些基本的設施,包括如何去吸引更多優秀的年輕人來加入我們的行列,其實這些都是很重要的關鍵。

另外,我們也要求你們要符合相關性別平權法律的規範,包括營區若大到一定的規模,尤其女性士官兵人數到達一定比例時,其相關托育、育嬰設施也是應該要有的。關於child care,像一些歐美先進國家,他們的生活費雖高,但生育率也一樣高,因為國家會去幫他們承擔托育跟照顧小孩的成本,所以針對那些已到適婚年齡的、能夠增產報國的年輕人,如果在服役的同時,也能夠照顧到家庭,比方說在很多營區整併的過程當中,同時規劃這些更人性化的生活設施,相信這對年輕人來說也是具有一定的吸引力,進而達到所謂多重的目標,包括生育率提升、性別平權以及招募優秀的人才等,對於這些方面你們是否能夠有所規劃?

嚴部長明:委員指導的方向都很正確,而我們也都朝這些方向在做,現在我們在龍潭火箭營所有的生活設施,甚至女性的工作宿舍及育嬰房,都有加以規劃,事實上,這是一個示範連,若有機會,也請委員能給我們一些指導。

蕭委員美琴:既然是示範連,我們也想知道其運作的狀況。

嚴部長明:希望之後能夠普及到各營區中。

蕭委員美琴:另外,對於現役軍人營區內部的宿舍,我認為不應因官階的不同而有太大的落差,像美國軍官住的跟一般士兵住的空間差距不會很大,其實大家都是在工作、都是在備戰的狀態,所以不該因階級的不同而有太大的落差,未來在設施改善的過程中,這一點應該要特別去注意。

還有,再過幾天就要跨年了,之前我有建議為了讓軍方形象在社會上獲得更大的認同,可以參考包括日本、美國

等國所做的宣傳品,當時我們也是建議你們去做月曆,像美國的shopping mall出的月曆其實都還是可以賣錢的,甚至有的拿去做公益活動、去做charity或是募款,所以給你們這個建議也是希望能讓軍隊的形象更為普及,同時讓人更有認同感,結果你們做出來的東西真的是讓人大失所望,其中海軍做的還好,尤其是8月份的,因為很健康、陽光,讓人看了賞心悅目,會讓人想要疼惜這些年輕、為國家奮戰的阿兵哥,老實說,這的確是有吸引力的,但空軍的部分,卻幾乎是馬屁、狗腿,拿海軍的8月份跟空軍的12月份的照片相較,部長覺得哪一張比較能夠吸引國人對國軍的認同?還有,除了馬英九這張照片之外,我也知道這些照片都很漂亮,也都具一定專業的攝影水準,但應該是用在像愛鳥協會出的月曆會比較適當,而不該是軍隊用來吸引國人對軍隊認同的東西,本席認為,本來應該是要推廣、普及或是大家搶著要,甚至還願意花錢去買且同時可以讓你們去做公益募款的東西,結果卻搞成這個樣子,請問還有誰要呢?部長,你們真的太缺乏創意了,真不知你們的宣傳部門在想什麼。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的指教。

蕭委員美琴:這跟社會是完全脫節的,你們想要改善軍民關係、想要讓國人認同你們,結果卻弄了一個狗腿式的馬英九月曆,請問有誰要呢?本席認為,帶來的應該是具陽光、健康的國軍形象,讓大家會有所疼惜、會想要去照顧這些年輕人,照理你們希望的應該是得到這樣的印象,甚至大家還會搶著要這些東西,但事實上你們做出來的東西卻是沒有意義的。

嚴部長明:各軍種做的設計都有其目標的精神……

蕭委員美琴:但我不知你們的精神在哪裡,因為裡面還有清境農場的照片,清境農場是很漂亮,可是跟空軍沒有關係啊!其實清境農場的照片可以提供給南投縣政府或是蔡煌瑯委員、馬文君委員服務處,讓他們可以去做很漂亮的月曆,這些我都沒有意見,可是你們卻拿來做空軍的月曆,然後最後一張就是擺馬英九的照片,部長覺得這樣有吸引力嗎?這符合宣傳人才招募的宗旨或是對強化軍民關係有幫助嗎?

嚴部長明:三軍統帥對國防所做的一些規劃,還有我們各單位的月曆……

蕭委員美琴:你是要用統帥去吸引人,還是要用健康、活力去吸引人?

嚴部長明:我們這些月曆並沒有對外販售,完全都是贈送的。

蕭委員美琴:你們這樣做是沒有人要買的,當初我的建議是希望讓其普及,讓全民都能夠認同,甚至民眾還會搶著要或是將其拿來做公益,或是拿來照顧那些因公傷殘的眷屬,別的國家都有在做,各位若有機會到美國,可能會看到他們的shopping mall到處都有各軍種的月曆,而且也會讓人掏腰包去買,這個才叫全民認同、全民國防,才是認同國軍的正確宣傳作為。

主席:蕭委員,發言時間到了,請國防部多加採納蕭委員的意見。

蕭委員美琴:你們完全沒有宣傳觀念,虧你們還有這麼多的人才。

嚴部長明:其實來要宣傳月曆的人很多,我們現在都供不應求了。

蕭委員美琴:好啦!這還是可能會有人要,但我提到的這個,我不覺得會有很多人要。

嚴部長明:有的,空軍的也是一樣有人要,原來準備的量都不夠供應了。

蕭委員美琴:他可能不知道有其他更好的選項。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發言。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軍推動募兵制已有一段時間了,不曉得目前的進度及成果是如何?請嚴部長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招募及留營的狀況比102年提升很多,因為102年時編現比有落差,所以我們做了一些調整,就是83年以前應服役的繼續要服義務役,延後到105年來做一個調整,而且針對那時招募狀況之所以不理想及留營人數不夠,我們都有做一個檢討,所以經檢討後的執行狀況,就是今年元月份到現在,總共有8梯次的招募,需求是1萬500多人,有3萬人來報名,最後我們錄取了1萬4,000多人,即超過我們計畫的目標,此外,留營人數也大幅提升。

簡委員東明:所以與去年相較是大幅成長?

嚴部長明:是。

簡委員東明:去年和今年有沒有具體的數據?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去年原來招募的目標是2萬8,000多人,最後招到1萬0,952人,今年目標是1萬577人,但截至今日為止,我們已經招募到1萬4,306人,所以從招募的過程及實質的數據來看,這部分是有大幅的成長。

簡委員東明:距離原定的目標還是有一段距離,誠如部長所提,這部分還是要創造誘因,因為現在年輕的一輩並不像過去一樣,加上目前國家失業率這麼嚴重的情況下,尤其是原住民的部分,雖然今年平地地區的失業率是降低的,大概是3.9%,但原住民地區的部分則是接近5%,既然原住民地區失業率這麼高,我們就很希望能夠給其一些誘因,讓他們能夠願意加入國軍,據你們人事單位的調查,上次的募兵當中,原住民的比例是17%,而今年招募的人數中,這部分的比例是否有增加?

嚴部長明:有增加。

陳司長正棋:原住民同胞跟我們的軍中同仁,在部隊當中都表現非常優秀,事實上我們也透過各種管道,比方說後備或是招募等管道,鼓勵那些有志於從事、投入軍中的原住民青年人能夠進來。

簡委員東明:那就要創造誘因啊!像國軍人事室次長,他有一半的血緣是原住民,而且他現在已經是中將了,還有憲兵指揮部副指揮官等,他們對原住民來說就是所謂的誘因,若能將其做為宣傳的內容,讓人家知道到部隊服務並不會沒有前途,反而是前途無量,雖然方才委員有提到不要採用強迫性的方式,但還是可以儘量誘導這些青年朋友能夠從軍,而且我發現青年朋友,包括原住民在內,只要從軍中服役出來,其人格特質可能都改變了,而且改變很多,跟一般家鄉的年輕人相較之下,有著很大的差別,我想這是因為從軍之後,經過磨練及訓練,然後有了一個很好的成果。總之,關於原住民地區,還請你們多加強。

嚴部長明:據資料顯示,現在軍中的原住民人數有將近1萬人,占全軍比例為百分之五點多,這部分比例還會繼續提升,的確,我們招募的狀況愈來愈好,但是明年的需求會跟今年不一樣,俟檢討後可能還會增加,所以在招募的過程中,還是會有一定的困難度,因此,我們希望募兵暫行條例能在本會期通過,讓配套措施能夠趕快推動,另外還有部隊戰鬥加給及留營獎金等措施,還希望委員能夠大力支持。

簡委員東明:部長提的這些措施都很好,但你們的相關服務條例真的是規定得太過嚴苛了,青年朋友在年輕氣盛的時候,要求他們在部隊完全不要犯錯是不可能的,我是基督徒,聖經舊約有提到,一位犯姦淫的女孩交給耶穌看要怎麼處理,像舊約時代若犯了姦淫的行為是要被石頭打死的,所以耶穌就問四周圍的人,你們哪位沒有犯過錯的,就可以拿石頭將其打死。結果耶穌一抬頭,每個人都散開了,因為沒有一個是沒有犯錯的,所以沒有一個人敢丟石頭,因此,針對該服務條例過嚴一事,本席已向人事單位提過了,總之,儘量給這些年輕朋友機會才是,尤其是初犯,不要一次犯罪就要馬上開除,因為這樣也對所謂的誘因是有影響的,而且他們一被開除,可能出來後就不曉得要做什麼,進而造成了社會問題,還有連續3年考績一定要甲等的規定,真的要重新做個檢討,部長的看法為何?

嚴部長明:我們有修正一些規定,尤其是招募簡章內或是相關的規定,比方說有觸犯刑法或是被判刑的,我們要看其當時的刑事責任為何,像因車禍遭到判刑的,照理不能變成不得招募的對象,畢竟這是不合理的,總之,這些方面我們都有做修訂,也就是會去考量其犯錯的嚴重性,基本上,若是品德的問題,那就不會考慮了,至於其他的一些問題,其判斷的寬度上,我們都有做一些修訂。

簡委員東明:就朝這個方向來走,不要給他們太大的壓力,方才部長提到上尉升少校的問題,你們也有考慮並解決這樣的問題,畢竟他本身並不是不願意繼續從軍,而是礙於法規限制而無法繼續,這樣一來也造成了很大的不公平。我也知道一部法要十全十美是不容易的,但在執行時如何做到公平、合理,也是很重要的。

嚴部長明:是的。

簡委員東明:最後,上個會期本席有提到應該找原住民上校級的軍官來聚一聚,舉辦一些座談,當時部長也同意了,然今年快要過完了,兩個會期也快過去了,不曉得基於什麼樣的原因到現在還沒有開始做,其實不管行或是不行,最起碼也要有個說明才是。

嚴部長明:這中間原民會主委、副主委是有召集過,方式是餐會、座談等,但委員這邊好像一直還沒有主持過這樣的活動。

簡委員東明:原民會主委辦的那次才幾個人參加。

嚴部長明:我們會請聯一再去協調,看看委員哪天有時間,我們就把這個時間排出來。

簡委員東明:我一直在等看看何時要舉辦,也等了滿久一段時間,過去我在內政委員會時,也曾勉勵那些待在警界的原住民警官,就是那些2線3星以上的警官,共有18位,而他們也很快就做了處理,就是大家聚一聚、溝通認識一下警界內是有這些弟兄的,我想這絕對是一個正面的做法,既然部長同意的話……

嚴部長明:我們馬上去安排,同時在年底之前做好。

簡委員東明:之前我就告訴他們,部長已同意了,所以他們一直在等看看什麼時候要碰面,因此,這部分還請部長去了解一下。

嚴部長明:是的。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羅委員淑蕾、黃委員偉哲、李委員貴敏、鄭委員天財、葉委員津鈴、周委員倪安、孔委員文吉、邱委員文彥、王委員惠美、管委員碧玲、賴委員振昌及楊委員麗環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前幾年本來有計畫要在太平島蓋燈塔,後來擱置了,最近聽說又重新決定要蓋燈塔,太平島的主權屬於中華民國,這是無庸置疑的,而且這樣的主權不用再來宣示,因為我們有駐軍、有相關人員在那邊,所以針對太平島部分真的要做的就是固守主權,本席認為,有無燈塔其實象徵意義不大,如何提升其實質意義,就是在固守主權這部分,包括燈塔興建的問題、越南提升戰備,以及太平島的防務等,國防部有無檢討方向呢?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一直都有在做檢討,包括南海問題的處理,基本上,我們還是按照四個原則來做,第一,主權在我,第二,和平互惠,第三,擱置爭議,第四,共同開發。

邱委員志偉:這四項原則我都很清楚,但我們要務實,而非務虛。

嚴部長明:我們的確是在做務實的檢討。

邱委員志偉:有些同仁認為你們蓋燈塔就是伸出橄欖枝,希望能夠透過燈塔來造福周遭海域作業的漁民,不一定是我國的漁民,而且據了解,我國在那裡的漁民非常少,本席認為,對於太平島,應該是如何增強防務的能力,以固守主權,而且若要宣示主權,則燈塔應該蓋在釣魚台才對,這才有宣示主權的意思,但其可能性是很低的,所以國防部應該去思考,面對其他聲索國,特別是越南,他們之所以提升戰備,其戰略意圖是什麼,國防部有無做一些研析?他們是針對老共還是周邊其他國家?

嚴部長明:他們的針對性還是基於各島嶼、礁洲的防衛、防務問題,所以並不是針對我們或是哪一個……

邱委員志偉:他們離太平島很近,為何在這個時間提升戰備呢?其戰略意圖是什麼呢?

嚴部長明:關於他們的戰備,我們有一些情蒐資料,就是他們在各島……

邱委員志偉:如果你不方便回答,私底下我們可以再討論。

嚴部長明:好。

邱委員志偉:針對越南戰備提升,其戰略意圖何在?會不會影響到區域……

嚴部長明:請委員放心,太平島的主權在我,所以其防衛作戰、安全等問題,是由海巡署在負責,而我們絕對有這個能力,而且也有這個準備。

邱委員志偉:希望部長及海巡署署長能夠共同研議,現在的工作重點應該是如何固守主權、保護主權,而不是在宣示主權。

另外就是國軍營舍,目前有一些改建計畫,之前我有提到國軍營舍是否可以自主發電一事,就是利用太陽能光電板來發電,關於這部分,在新的年度或是新的營舍興建計畫中有沒有將其包括進去?

嚴部長明:有的,我們有新蓋的一些營舍、建築,也都是朝綠化等多重的方向來做。

邱委員志偉:不只是綠化,應該還要有自主發電,這樣就不需另外跟台電購電,就是利用營舍屋頂來架設太陽能光電板來自主發電。

嚴部長明:中科院也有研發一些相關的東西出來。

邱委員志偉:能否有一個具體的營舍展示出來這方面的成果呢?大概何時可以看到營舍用太陽能光電板來自主發電呢?

嚴部長明:我們正在規劃當中,詳細的部分,本人請金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已經建造完成的,若要加以變動可能就比較困難,所以就是新建的部分,這方面的工作我們正在研討當中,因為有些涉及到變更設計、與承包商之間權利義務等問題,所以我們必須妥適來處理。當初委員是給我們3個月的時間來做評估報告,目前這份報告正在撰擬當中。

邱委員志偉:這部分要繼續推動,因為這絕對是未來的一個趨勢。

再來,關於眷村改建,目前只剩下3處基地尚未完成,所以其階段性任務基本上已經完成了,而這3處可能是遇到若干問題,以致於眷服處無法克服,所以是否交由國有財產局去處理呢?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這3處還沒有交屋完工的眷村是都沒有問題的、都可以克服的。

邱委員志偉:所以這3處都完成大概要到什麼時候?

王局長明我:最晚明年上半年以前。

邱委員志偉:相關眷改基金要如何處理呢?

王局長明我:因為眷改是特種基金,我們在整個基金的運作上,支出的部分是先讓眷戶有補助購宅款、搬遷補助款等,所以是先支出……

邱委員志偉:目前基金的規模還有多少?

王局長明我:到11月底融資的金額有710億,但是我們的總資產是大於融資的金額。

邱委員志偉:這3處都處理完畢,階段性任務完成,所有全國的眷村都改建完成,則之後該基金要如何處置?

王局長明我:其實後續還有很多的工作,基本上,改建完畢後,其所有的特別預算還有土地融資的部分就結束了,目前行政院給我們的一個期限……

邱委員志偉:你們不要違反基金設置的用途,這個基金主要是用於眷村改建。

王局長明我:請委員放心,我們絕對不會。

邱委員志偉:改建完畢之後,這個基金就應該功成身退才對。

嚴部長明:眷改完畢之後,我們希望可以加以沿用,就是針對所有官兵現在的……

邱委員志偉:眷改條例要不要修改呢?

嚴部長明:不用修改,這個條例還可以繼續沿用,而這個組織還繼續存在。

邱委員志偉:若要沿用,則需與該條例的立法目的及宗旨符合才對。

嚴部長明:對,我們要向行政院做個報告。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應該要修法。

嚴部長明:而且未來如何讓這3大基金變成……

邱委員志偉:我並不反對這麼做,但是在法律面應該要做到完備,不應去擴大解釋或是擴大適用。

嚴部長明:我們絕對不會做違法的事情。

邱委員志偉:再來,關於醫療事業,104年度國軍生產服務作業基金中的業務收入大概是165億,扣掉成本160億多,大概有4億多的賸餘,再加上業務外收入,就有5億多的賸餘,然後加上其基金數是35億,所以每年是不是都有約5億的賸餘呢?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怡昌:主席、各位委員。是。

邱委員志偉:目前基金數是35億,我發現不管是國軍台中醫院或是高雄醫院,其軟體、硬體設施,都有進一步提升及檢討的空間,國軍醫院相對於其他軍醫院,不管是制度面、人才培育面或是各方面的福利,跟其他公立醫院相較是不遑多讓的,甚至做得比他們還好,所以特別是針對一些比較老舊的建物,希望你們有一個長期的規劃,比方說台中、桃園、高雄醫院等,是否有興建醫療大樓的計畫,以提升其服務品質,讓國軍醫院成為地區醫院的領頭羊呢?

吳局長怡昌:謝謝委員對國軍醫院的期許及肯定,在國軍台中及桃園總醫院的部分,我們在106年以及107年陸續有編列建構所謂軍政醫療大樓……

邱委員志偉:這可能需要好幾億,而我看了一下,你們每年約有5億的業務收入、盈餘,加上基金數有30幾億,照理應該足以支應,事實上,很多建築都是危樓,因為都是三、四十年以上的建物,這一方面涉及病患或是家屬就醫的安全,還有醫療工作人員的安全也是很重要,所以軍醫局吳局長應該有更多的雄心壯志來提升軍醫院服務的能量及品質,也希望部長能給吳局長更多的支持及鼓勵。

吳局長怡昌:其實部長一直提醒我們一定要做長遠的規劃,在老舊醫療大樓改建的部分,我們會陸陸續續按年度來執行。

邱委員志偉:岡山醫院也要改建一下,該醫院有沒有提升的空間呢?

吳局長怡昌:它是一間新的醫院,所以未來若有需要……

邱委員志偉:要提升其服務能量及品質,吳局長也是岡山醫院出身,所以應給比較偏遠的軍醫院多一些能量,比方說岡山醫院,負責的是北高雄地區軍人、軍眷的醫療服務,所以關於如何提升岡山國軍醫院的服務能量及品質,請軍醫局擬定一項計畫,包括1年內或是3年內可以擴充或是提升哪些醫療能量在內等等,這部分可否在1個月內提供給本席呢?

吳局長怡昌:是。

嚴部長明: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請劉委員櫂豪發言。(不在場)劉委員不在場。

本次議程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之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本次會議有林委員滄敏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提供。

林委員滄敏書面意見: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以下簡稱「眷改條例」)第16條第1項後段規定:「……如有零星餘戶由主管機關處理之。」第3項另規定:「第1項住宅社區配售坪型辦法及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該條例主管機關國防部爰依該項規定,於101年6月22日訂定發布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以下簡稱「零星餘戶處理辦法」),並於102年4月29日修正部分條文施行迄今。惟該辦法部分規定欠當,前經本院通過決議要求修正後,復經審計部查核指出其中若干規定涉牴觸、逾越母法或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等缺失,監察院嗣後並提出糾正在案。

101年12月5日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議該基金102年度預算案時,即就該辦法內容所涉缺失通過以下3項決議:

1.……,但條文未就國有土地參與都市更新分配住宅之價售、標售或讓售,與「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自建眷村住宅為分別處理,均以成本價格售出;雖於該辦法條文說明須提報眷村改建推行委員會決議,但未於條文明列,有失嚴謹。蓋都市更新區域地價通常數倍於非更新區域,為免損及國庫利益,要求國防部應於102年6月前提送修正相關辦法,增列前述參與都市更新分配之住宅、基地價格評定及標售機制。

2.……,將眷改總冊內之土地,未來若參與都市更新,經權利變換、聯合開發或合建所分回之住宅,直接認定為眷改條例之「餘戶」,優先開放給「志願役現役軍人」依服役年資、考績、勳獎、眷口數等評比抽籤承購。此舉是假都更之名,行賤賣國產、圖利軍方之實,……,亦未排除臺北市、新北市精華區零星餘戶,恐會引發軍方當人頭、掮客假交易等衍生弊端,更不符公平正義原則等諸多缺失,……。故要求國防部應重新修改該辦法第3、4、5、6條,禁止將眷改都更分回之住宅等國產,認定為眷改條例之「餘戶」優先價售現役軍人,該住宅應優先轉作為國防部之職務宿舍或內政部主管之出租公有住宅使用,以增加募兵制誘因。若仍需標售變現,應直接交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辦理公開標售。

3.眷村改建後剩餘零星住宅之處理,係以專案保留一定數量住宅方式,優先安置因公或作戰致死亡、傷殘之志願役現役官兵或其家屬,剩餘部分則價售給服役滿4年之志願役現役官兵,如尚有餘宅,再進行公開標售,最後始讓售給一般國民。觀諸上述順位規定,係以志願役現役官兵為優先安置或價售對象,應可提高適度誘因以利推動募兵制。至於公開標售規定乙節,鑑於屆時必有財團或投資客參與標售,藉以賺取轉售之鉅額利潤,恐有助長投機炒作之虞,更與眷村改建所兼負之住宅福利政策意旨大相逕庭。……,國防部應儘速刪除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改以中低收入戶、所得偏低勞工或其他經濟弱勢者為對象,並以成本價格價售之。

國防部102年4月29日經修正部分條文再送本院查照之版本,仍未參照上揭本院決議妥為修正部分具爭議性條文。

零星餘戶處理辦法內容嗣經審計部查核後,亦認為其中部分規定涉牴觸、逾越母法規定或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於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提出下列缺失:

1.將零星餘戶承購對象擴及舊制眷村改建核定保留輔導購宅權益之退伍人員,牴觸眷改條例第1條照顧現役官兵,及第28條第1項,舊制眷村改建依國防部原規定辦理之規定。

2.將零星餘戶範圍擴及依舊制辦理改建所剩餘之住宅及基地、參與都市更新權利變換經分配之住宅及基地,及由國防部與政府機關聯合開發或合建經分回之住宅及基地等,牴觸眷改條例第28條第1項,舊制眷村改建依國防部原規定辦理之規定,及逾越眷改條例第16條第1項零星餘戶之範圍。

3.國防部將已獲該部或所屬機關(構)輔導核配或承購改建眷宅者列為限制範圍,明定不得申請承購零星餘戶,惟同屬輔導購宅措施之前國軍官兵購置住宅貸款基金貸款者,未列入同辦法之限制範圍,處理不一。

4.保留部分零星餘戶,供作短期借(租)用、或緊急安置之軍眷住宅,有違加速眷改基金資金回收目的。

5.未排除精華區零星餘戶,志願役現役軍(士)官、兵如以住宅成本價承購精華區零星餘戶,對眷改基金高額累積短絀及鉅額融資之財務困境並無助益,且不符公平正義原則。

上揭審計部查核結果,因認為違失情節重大,經102年2月提報監察院後,監察院業於102年9月17日以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牴觸或逾越眷改條例規定,又未排除已獲補助購宅貸款者承購資格,及精華地區零星餘戶,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不利改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困境,均有違失」,對國防部提案糾正,實顯該辦法所訂內容涉諸多違失,當應儘速檢討修正。

國防部依據眷改條例授權訂定之零星餘戶處理辦法,部分規定涉牴觸、逾越母法或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應依照本院決議及監察院糾正案、審計部查核意見,儘速檢討修正。

主席: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其內容如下:

臨時提案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有鑑於立法院九十四年度第五屆第六會期對軍艦命名即做成決議:未來我國採購的各式艦艇,應完全使用台灣相關之地名與人名。因有此一國會決議,海軍自紀德級艦開始,即以台灣港口命名。現已陸續有基隆、蘇澳、左營、馬公、蘭陽等艦以台灣地名命之,現今沱江艦艦名也應以我國地名為主,或是開放由全民命名,以拉近軍民情感。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邱志偉

主席:因提案委員不在場,所以不予處理。

下午2時處理相關基金預算提案,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基金預算部分。首先進行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一、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請宣讀預算數。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部分:

一、作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收入:

(1)業務收入:278億0,869萬6,000元

(2)業務外收入:5億8,047萬2,000元

2.業務總支出:

(1)業務成本與費用:271億3,092萬1,000元

(2)業務外費用:1億4,508萬5,000元

3.本期賸餘:11億1,316萬2,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12億3,420萬2,000元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0億1,213萬1,000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主席:現在處理委員提案。原則上,提案委員若不在場就不予處理。進行第1案。

1、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編列「解繳國庫淨額」12億3,420萬2千元,建請作決議如下:配合公務預算審查結果,104年「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所屬「服務事業」與「軍人儲蓄事業」之賸餘應全數用於填補短絀,不宜解繳國庫;104年「解繳國庫淨額」應減列2,09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有關生產事業的部分為第2案至第5案,第4案及第5案的提案人不在場,不予處理。

進行第2案及第3案。

2、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生產事業」之「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用品消耗」1,408萬6千元,較102年決算數大幅成長26%,明顯偏高;鑒於本費用純為單位「辦公各式用品、清潔劑」等一般性行政支出,不宜大幅增加,應減列3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

3、決議

有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所轄「生製中心」,為生產數位迷彩服、戰術背心,與製造國軍使用之槍砲彈藥,其客戶主要為國防部,既不需要對外國銷拓展業務亦不參加外國軍品展售,其軍備服業務亦以國防工業釋商之名,委託名間廠商生產,實無需對外拓展業務,交際應酬。另,審計部亦查核出國軍生工廠研發成果未符單位需求,允宜妥為檢討改善等語;而其104年「公共關係費」編列高達646萬9千元,分散編列於各項次之下,顯有規避監督之虞,爰提案凍結「國軍生產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管理及總務費用所編列「公共關係費用」拓展業務所需費用,561萬6千元,三分之一,俟其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數位迷彩服研製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簡東明  江啟臣

主席:照第2案通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的第6案及第7案之提案人均不在場。

進行關於副供業務之第8案及第9案。

8、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編列「業務收入」278億0,869萬6千元及「業務成本與費用」271億3,092萬1千元;經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所屬「副供事業」104年預估將服務1億2,747萬人次,與102年全年實際服務數相較,明顯偏高;為避免預算虛增,104年「副供事業」之「業務收入」應減列1,115萬元,「業務成本與費用」也應同步減列705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

9、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4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副供事業」編列「勞務收入」2億8,373萬9千元,較103年預算3億1,751萬6千元,減少3,377萬7千元,但「勞務成本」所編列、用途為聘僱人員薪酬等相關支出的「服務費用─一般服務費」卻高達7,962萬5千元,較103年預算數大幅成長947萬元;形成收入和聘僱人數減少,薪酬相關支出卻大幅增加之異常現象;104年「副供事業」中,「勞務成本」所編列的「一般服務費」應減列8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連署人:楊應雄  陳鎮湘

主席:請問各位,對以上2案有無異議?請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尚次長說明。

尚次長永強: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以上2案,第8案部分係有關概算編列,因為我們的概算編列係依照預估服務的人數及副食費的金額來考量編列,這個決議事項是與102年度作比較,104年較102年增加了708萬人次,主要是102年時有一些廚房委外的都回歸到人力委外,這些廚房單位都到副供部分去採購。第二個原因是因為這兩年的軍事訓練役人數增加了,在預算部分,102年的個人副食費是2,808元,104年則是2,862元,基於上述兩項理由,我們也實際做過評估才編列這個預算數。爰建議維持原列數,本案予以撤案。至於第9案係有關成長947萬人事費的部分,因為我們副供站的編制是172員,這兩年離退了33員,目前只有139員。後來我們也考量到,第一,未來副供站營運方式的評估目前還正在進行,所以我們現在並沒有滿足它招足,而同意它招24員。第二,現在這24員是採一年一聘的方式因應之,因此,目前增加的預算大致就是明年要招聘的24位人員所需費用。以上。建議維持原預算數。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兩個案子各減50萬……

尚次長永強:遵照委員指示辦理。

主席:第8案及第9案各減50萬。

柏主任鴻輝:(在席位上)剛才第2案即林委員郁方等的提案,軍備局對於減列的300萬有點意見,可否再……

林委員郁方:(在席位上)減列100萬好了。

主席:第2案修正為:減列100萬,修正通過。

另外,第8案及第9案均各減列50萬。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10案。

10、主決議

立法院審查該基金99年預算,曾建請國防部自100年度起,應按事業別分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該基金內6個事業之業務性質各異,運作上各基金獨立運作自負盈虧,個別編列該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以表達各自營運情況。惟迄今104年度預算編製仍依舊維持往例,依據預算法第52條第1項規定及司法院釋字第419號解釋理由書旨意,國防部未遵照本院審查該基金預算案所通過決議辦理,恐於法有悖,故建請國防部確實辦理。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江啟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大院在101年曾做成一項決議,即由主計總處以一個部會一個基金的方式來編預算,正因有此一決議,我們現在也是採用這個方式來做。爰建議此案能否援引101年的該決議,採一個部會一個基金而不是分預算的方式辦理?

主席:我們只是提案建請而已。

陳局長麒:謝謝。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建請案的話,你們將來作參考就好。進行第11案。

11、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3位,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近三年剩餘42.34億元,概以解繳國庫方式處理,未能活用資金強化對現、退役國軍官兵扶助補償的照護。爰提案建請:

一、國防部修訂「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基金之用途範圍,得適予捐補助財團法人國軍暨家屬扶助基金會,俾其擴大扶助對象,使國軍袍澤感受國家之具體照顧。

二、請財團法人國軍暨家屬扶助基金會修訂該會捐助章程,擴大扶助適用對象,得適用執行國防事務之後備軍人等,強化關懷照護作為。

提案人:陳鎮湘

連署人:李桐豪  江啟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國防部主計局陳局長說明。

陳局長麒:主席、各位委員。現在談的生服基金之用途範圍,我們現在要做的部分,在文字上建議做點必要的修改,即「捐補助的事項之相關性質,訂定明確、合理、公開的捐補助作業規範」,我們建議把「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這段文字稍做修改。

主席:本案照國防部建議文字修正通過。

陳局長麒:謝謝。

主席:進行第12案。

12、主決議

本院審查該基金100年度預算案做成決議,要求「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以計息方式融通資金予眷改基金,為確保該基金權益,建請國防部針應確實檢討,依作業程序所訂『高於存放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利率』原則,重新與眷改基金議訂。」,建請國防部確實辦理。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江啟臣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進行第13案。

13、主決議

陽明山招待所ROT案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執行成果不佳,迄今皆未能正式營運。陽明山招待所ROT案已停擺多年,何時可開始營運迄今仍未可知。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廠商未依約定期限內交付成果。國防部爰依契約規定,於98年8月20日通知該公司辦理契約中止程序,然迄今與原承商間之合約糾紛仍未處理完竣,致該中心持續閒置未利用。

陽明山招待所及鵝鑾鼻活動中心ROT案執行幾經波折未果,為使國家資源能獲妥善運用,故建請國防部儘速研謀因應對策,並於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江啟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國防部後備指揮部李參謀長說明。

李參謀長世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好,李委員同意讓你們提書面報告。本案以上修正通過。

進行第14案。

14、主決議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中之福利事業主要在統籌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各項生活用(食)品之供應配銷,由於採薄利廉價方式銷售,被視為國軍官兵福利項目之一,過去營運業績亦維持在一定水準。惟近年受國軍精簡影響,軍中消費人口遞減,加以國內各大型賣場與便利超商廣為設立,促銷活動頻繁,配合其地點之便利性,使福利事業所營之福利品銷售業務逐漸萎縮,影響基金營運及收入。爰此,要求國防部三個月內針對福利事業福利品銷售方式進行檢討,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15案。

15、決議

本院委員蕭美琴,有鑑於104年度國軍生產及作業服務基金中,有關福利及文教事業中之福利事業,主要在統籌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各項生活用()品之供應配銷。惟近年來受到國軍不斷精簡影響,軍中消費人口遞減,加以國內各大型賣場與便利超商廣為設立,頻繁之促銷活動配合其地點之便利性,使該事業所營之福利品銷售業務面臨頗大挑戰,業務量有漸趨萎縮現象,104年度福利(營)站販售福利品之預計業務收入更較上(103)年度大幅向下調降逾2成(5億8,005萬5千元),業務明顯趨於萎縮。爰要求國防部應積極研究如何促進福利品銷量或新增銷售項目以爭取客源,而非以調降業務收入目標之消極方式面對;並進一步評估轉型及與外界廠商合作之方式,引進一般軍士官兵所喜愛之商店、餐廳或產品,遂行作業基金追求最高剩餘之經營原則。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16案。

16、決議

鑒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中之福利事業主要在統籌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各項生活用品之供應配銷,由於採薄利廉價方式銷售,被視為國軍官兵福利項目之一,營運業績亦維持在一定水準。惟近年來受國軍不斷精簡影響,軍中消費人口遞減,加以國內各大型賣場與便利超商廣為設立,使該事業所營之福利品銷售業務面臨頗大挑戰,業務量有漸趨萎縮現象,本(104)年度福利站販售福利品之預計業務收入更較上年(103)年度大幅下調,似已透露警訊。爰決議要求國防部應積極研究如何促進福利品銷量或新增銷售項目以爭取客源,妥謀對策因應。

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17案。

17、決議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之軍人儲蓄事業近年收支多呈短絀,財務狀況欠佳,卻未檢討縮減軍儲優惠存款利息差額之補貼額度,顯與「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有關作業基金「業務收支及賸餘」第三—()點第3項規定:「基金財務狀況欠佳或基金來源短缺者,捐助、補助與獎助,及補貼(償)、獎勵、慰問與救助(濟)之支出,應進一步檢討縮減範圍、降低金額、提高申請條件或停辦。」之相關規定抵觸,在該事業財務狀況情況未有效改善下,國防部應檢討縮減現行軍人儲蓄優惠存款制度之優惠補貼條件或繼續辦理之必要性,並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18案。

18、決議

本院委員蕭美琴,有鑑於104年度國軍生產及作業服務基金中,副供事業主在辦理國軍官兵副食品統籌購辦業務,104年度預計辦理該購辦業務1億2,747萬人次,較上(103)年度之1億3,151萬人次減少404萬人次(減幅3.07%),爰使預計來自辦理該項業務之勞務收入2億8,373萬9千元,較上年度之3億1,751萬6千元減少3,377萬7千元(減幅10.64%),據該基金所附「各事業明細資料」所載,主要係「採買單位及人數減少」所致。該事業近年在國軍人力精簡政策實施下,業務量已逐漸縮小,正待圖如何爭取業務之際,卻於103年4月爆發軍商勾結採購灌水肉品等副食品及軍方伙委、採買人員收取回扣弊案,不僅重創軍方原在副食購辦作業上建立之正派形象,亦恐使各採買單位對該事業統籌購辦之副食品品質失去信心。爰要求國防部當應加強相關作業流程之督考,落實適時更新檢驗項目、重擬檢驗罰則、強化副供督管機制、加強人員考核及擴大副食供應商源等策進措施,以適時防範疏忽或不法情事於未然。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19案。

19、決議

鑒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主要在辦理國軍官兵副食品統籌購辦業務,該事業近年在國軍人力精簡政策實施下,業務量已逐漸縮小,正圖謀如何爭取業務之際,卻於103年4月爆發軍商勾結採購灌水肉品等副食品及軍方伙委、採買人員收取回扣弊案,不僅重創軍方原在副食購辦作業上建立之正派形象,亦恐使各採買單位對該事業統籌購辦之副食品品質失去信心;又近年來國內食品安全衛生問題日漸增加,廠商違規手法亦不斷翻新,副供事業辦理種類繁多之各項副食品購辦作業,事涉官兵食用安全與健康,未來當應加強相關作業流程之督考,以適時防範疏忽或不法情事於未然。爰決議要求國防部積極落實所提之策進作法,加強相關作業流程之督考,嚴予導正不當作為。

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20案。

20、主決議

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所供事業乃辦理國軍官兵副食品統籌採購業務,卻於103年4月爆發「軍商勾結採購弊案」,嚴重打擊國軍形象士氣。據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於103年4月發布之「新聞稿」內容略以:

「國軍後勤指揮部副食供應中心范○○等人自102年起,陸續收受副食供應廠商蘇○○等人之賄款或情色招待,利用職務之便洩露肉品或其他副食抽驗資訊給廠商,致前開行賄廠商肆無忌憚將灌水或注射不明添加劑之肉品販售給各軍事單位,影響國軍士官兵戰力至鉅……」

因此針對國軍副食採購流程改善問題,爰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103年4月24日公布之軍商勾結採購副食品弊案涉案軍方人員一覽表

 

涉案種類

涉案內容

涉案人員

所屬單位

級職

當日偵訊後結果

貪瀆罪

洩漏業務應秘密訊息,向廠商透露。

范○○

陸軍後勤指揮部副食供應中心

雇員

羈押(於103年6月11日以5萬元交保)

鄭○○

雇員

10萬元交保

徐○○

雇員

10萬元交保

接受廠商不當利益,虛偽比價。

林○○

空軍4○○聯隊

上尉

25萬元交保

何○○

中尉

5萬元交保

收賄罪

接受廠商招待,收取賄款。

陳○○

陸戰6

士官長

羈押

顏○○

裝甲5○○

下士

10萬元交保

陳○○

機步333旅

中士

訊後飭回

陳○○

機步2○○

中士

10萬元交保

溫○○

特○部

上兵

10萬元交保

侵佔盜賣副食品

侵占單位副食品出售給廠商。

魏○○

空軍勤○中隊

上士

訊後飭回

吳○○

北區後備

指揮部○務隊

中士

5萬元交保

邱○○

空軍一○○群

上兵

訊後飭回

 

註:該案嗣已於103年8月27日偵查終結,共起訴79人,其中38人具軍人身分,包括陸軍8人、海軍15人及空軍15人。

提案人:簡東明  陳鎮湘  楊應雄  

主席:本案照案通過。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繼續進行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請宣讀預算數。

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

(1)業務收入:111億3,223萬4,000元

2.業務外收入:67萬5,000元

2.業務總支出:

(1)業務成本與費用:146億8,657萬9,000元

(2)業務外費用:6億8,838萬5,000元

3.本期短絀:42億4,205萬5,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50萬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主席:繼續處理提案部分。進行第1案至第4案。

1、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本(104)年度預計仍比照102年度、103年度,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規定進用契雇人力39人(包括直接工程人員8人、非直接工程人員31人),並為之編列「用人費用」3,277萬1千元。經查,1.安置眷戶遷購已完工改建基地:本年度係預計辦理699戶,除較上(103)年度之804戶減少105戶(減幅13.06%)外,更較101年度、102年度決算之2,086戶及2,140戶大幅減少1,387戶及1,441戶(減幅分別為66.49%及67.34%)。2.輔導眷戶遷購國(眷)宅或市場成屋:該基金本年度預計辦理819戶,雖約與上年度預計之835戶相當,但仍較101年度、102年度決算之2,288戶及2,339戶各減少達1,469戶及1,520戶(減幅分別為64.20%及64.99%)。3.自行領款安置:本年度與上年度預計同為968戶,雖較101年度、102年度實際辦理之393戶及737戶為多,但該項業務相對前2項業務單純,對人力需求之影響較小。該基金眷村改建工程已幾近全部完工,且安置眷戶相關業務量亦顯有減少,該基金卻仍計畫同以前年度進用契雇人力39人,允宜配合業務量之減少檢討減雇,並減列相關用人費用2,13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唐山  陳歐珀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2、

為協助辦理眷村改建工程及餘屋銷售、軍眷服務、土地處分與活化利用等業務,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4年度預計仍比照102年度、103年度,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規定進用契雇人力39人,並為之編列「用人費用」3,277萬1千元。惟本年度眷村改建工程已幾近全部完工,且安置眷戶之相關業務量亦顯有減少,該基金卻仍計畫同以前年度進用契雇人力39人,顯不合理。爰此,國防部應配合業務量之減少檢討減雇,擬減列該項編列經費3,277萬1千元之二分之一。

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3、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預算案中,為協助辦理眷村改建工程及餘屋銷售、軍眷服務、土地處分與活化利用等業務,該基金本(104)年度預計仍比照102年度、103年度,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規定進用契雇人力39人(包括直接工程人員8人、非直接工程人員31人),並為之編列「用人費用」3,277萬1千元。惟本年度眷村改建工程已幾近全部完工,且安置眷戶之相關業務量亦相對以前年度減少,允宜配合檢討減少該等契雇人力之雇用。預算允應覈實減列,故建議應先刪減三分之一,其餘凍結,俟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邱志偉

主席:針對以上各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以上各案合併討論均係要減少基金聘僱人員的人數,在此特別向大家報告,雖然明年中左右最後的三個眷村均已完工,但實際上後續還有眷戶的安置、工程的保固、土地的活化、公辦都更、民事案件的處理、眷村文化的保存等,工作並未減少。再者,明年起我們軍職的人力開始裁減,因此基金進用聘僱人力未來是我們眷村服務工作所必須仰仗的人力。爰建議本案免予減列。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好幾個委員對這個案子所提都持同樣的看法,我們都知道,這個工程已經接近完成的階段,費用不該跟往年編一樣的數字,因為這是一般的常識,工程接近尾聲時,在經費部分所編列的金額不應該會跟前一年一樣,每次我們提出這樣的問題,你們總是會有一些道理來說服我們。你們自己想想看,這都是國家、納稅人的錢,如果你們用了不該花用的錢,自己心裡作何感想?我們沒有理由不支持你們,因為我們希望國軍在各方面都能夠受到照顧,但是,不該花的錢,我們就應該予以刪減,這是立法委員該盡的責任,不是只有本席持這樣的看法,好幾位委員也有同樣的看法。每一次看到這個問題,你們就有人來說明,為什麼不在編列時就講清楚呢?每次我們提案之後,就有人坐到本席的旁邊講,可是都聽不下去嘛!我們不贊同這種文化,你們應該在編列時就要講清楚,我們在瞭解之後也不需要提案了。現在在我們提案之後,你們就派人到我們旁邊遊說,我們不接受這種文化。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如果剛才有一些表達不得體,還請您見諒。我是很務實及誠懇來向您報告,眷村改建在明年應該告一段落,但是後面還有很多土地的處理,以及與地方政府的聯合開發、公辦都更及眷村文化等問題。在軍職人員必須逐年減少的情況之下,我們必須去借重這些基金的聘僱人員,目前約聘人員有39位,工程師是8位,明年以後的工作,我們一定會務實去做。

陳委員唐山:去年及今年你們都說要務實檢討,明年也會是同樣的講法嘛!

王局長明我:絕對不會。

陳委員唐山:我們可能會忘記,而明年你們可能還是這樣的講法,因此本席堅持一定要刪。

王局長明我:可不可以先凍結一部分,我們向您作務實的報告呢?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會檢討人事費用支付的部分,同時也會檢討未來的工作,並等檢討報告完成之後,再來向委員報告,該預算是不是可以採取凍結的方式呢?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針對這部分,早上本席也質詢過了,現在三塊都已經興建完成了,剩下的就是土地處理及與縣市政府進行開發等,這方面並非眷服處或政治作戰局的專業。很多與縣市政府聯合開發的部分,應該交由國有財產局或中央的專責單位去處理,並借用他們的專業人才去做後續的工作。目前階段性的任務就是眷村改建,這也是主要工作及經費編列的目的,如果你們還是維持原來的編制及人員,由於已經沒有事情可以處理了,還有似乎是將人事經費加以膨脹,因此本席還是支持陳委員的提案,而我也是共同提案人。如果跟去年一樣的話,我同意可以照列,可是現在業務已經完成了,就是那三塊眷村改建都已經完工了。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是進入複驗的階段,還沒有交屋……

邱委員志偉:主要的費用都已經發生了,你們還要維持那麼多的人力及規模,我覺得沒有必要嘛!

主席:請國防部嚴部長說明。

嚴部長明:主席、各位委員。您講的沒有錯,整個眷改都要逐一來改善,照理講現在業務量已經減少了,但是還是有地方需要去做,只是沒有原來的那麼多了。另外,我們還有一個新的構想,就是為了推動募兵制,這對後續招募及留營的效率都會有影響,因此我們要將此一組織繼續延續下去,以研究及討論一些未來職務官舍整建及修建的問題,而不是以眷村為主要目的。

邱委員志偉:那就很奇怪了,這些人及費用是用在眷村改建上,在眷村改建完成之後,怎麼又會扯到募兵制等的人員轉換呢?

嚴部長明:有這麼好的編組來繼續運用……

邱委員志偉:你們可以在其他的預算上去編列,以安置這些人員,而不是用這方面的錢來安置嘛!由於他們的工作及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了,因此今年就應該要檢討相關人力的配置。

嚴部長明:由於後面還有很多事情要做,因此暫時不做裁減,當然我們可以檢討人力是不是不需要那麼多。

邱委員志偉:國家預算不能權宜性來調整、分配及挪用,一個科目要做的工作都非常確定,如果該科目已經完成,預算就不能挪做其他用途。現在所有的眷改已經完成,你們還編列與去年一樣的人力規模,我覺得這有欠公允,你們對這部分進行適度的檢討,而預算也必須適度刪減及凍結,等你們提出人力該如何調適的計畫之後,我們再予以解凍。

主席:第1案至第4案合併處理,休息一下,好好溝通。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我們希望未來國防部針對所編列之預算應事前說明清楚,否則作業上會造成很大的困擾。

第1案至第4案陳委員已經同意刪減500萬元,以上四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5案至第6案。

5、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4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項下之「一般服務費」科目編列經費7,557萬5千元,其中編列「眷村文化保存經費」6,120萬元。該項預算係用以補助各地方政府執行眷村文化保存計畫之開辦費,惟自眷村文化保存區選定後,辦理進度緩慢,鑒於眷村文化之保存作業涉有形及無形資產之及時維護與蒐整,不容一再延宕,應輔導各地方政府儘快提送修訂版計畫書並加速該等計畫書之複審作業,並協助其解決相關土地移撥作業程序問題,使該等老舊眷村保存計畫得以儘速執行。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7,557萬5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6、

有鑑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從99年開始持續編列眷村文化保存經費,開始眷村文化保存工作,惟遴選過程冗長,原訂99年8月完成之遴選作業,遲至101年2月方完成,計畫執行進度緩慢,期間恐已造成眷村有形或無形之文化隨時間消逝,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業務費用─一般服務費─眷村文化保存經費」原列6,120萬元,擬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

主席:請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第5案及第6案涉及眷村文化保存資金凍結等2案,在國防部與各縣市努力之下,我們預判104年為眷村文化保存突破具關鍵性的一年,相關預算編列有助於眷村文化保存之推動,因此,本人建請相關提案經費不予凍結。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5案與第6案有無意見?(無)無意見,以上二案不予通過。

王局長明我:謝謝委員。

主席:進行第7案至第10案。

7、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案中,該基金近年(101年度至103年度)為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後未售出之餘屋及店鋪編列如前揭水電費、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等各項維護管理費用,依預計戶數之多寡,約在2,622萬餘元至7,052萬餘元不等,其中保險費係自102年度起新增編列。執行結果,水電費及分攤管理費依各年度實況,多有超支現象;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執行率僅約1至3成;保險費則自102年度編列以來均未動支。該基金就近年執行率偏低之修理保養與保固費部分,於104年度已檢討從以往最高編列達123萬元減編為14萬元;惟保險費方面,卻在102年度及103年度分別編列之604萬5千元及858萬6千元均未曾支用情況下,仍持續於104年度編列680萬4千元。近年該基金為待售餘屋及店鋪編列之保險費均未執行,本年度仍持續編列,允應依行政院訂頒之作業規範規定,切實依業務計畫之實際需要。預算允應覈實減列,故建議應先刪減三分之一,其餘凍結,俟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邱志偉

8、

有鑑於待售餘屋及店鋪編列之保險費102年度及103年度分別編列之604萬5千元及858萬6千元均未曾支用情況下,有無實際需要存疑,仍持續於104年度編列680萬4千元,允應依業務計畫之實際需要,檢討覈實編列。爰針「業務外費用」下「雜項費用」之「保險費」原列680萬4千元,擬減列2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9、

有鑑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基於「考量國內地震、水災、土石流等災害頻傳,爰編列是類預算以保障基金權益」之因素編列「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之「保險費」,其待售餘屋及店鋪卻「因基金列管餘屋店鋪數量龐大,作業人力力有未逮,故均未執行」。該基金既為保障基金權益而編列該項預算,卻又因「作業人力力有未逮」而未執行,似顯可有可無,其業務規劃、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間容未契合。該項「保險費」預算自102年度以來編而未用,本年度卻又持續編列,允應妥為檢討有無實際需要。爰提案凍結104年所編列680萬4千元,三分之一,俟其依行政院訂頒之作業規範規定,切實依業務計畫之實際需要,覈實編列,並將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簡東明  江啟臣

10、

為維護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後未售出之餘屋及店鋪,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每年度均於「業務外費用」項下之「雜項費用」科目下,編列如水電費、修理保養與保固費、「保險費」、分攤管理費等相關維護管理費用,本(104)年度即為所預計之餘屋及店鋪共1,162戶,分別編列水電費119萬4千元、修理保養與保固費14萬元、保險費680萬4千元及分攤管理費3,931萬1千元。惟其中保險費部分,自102年度編列以來均未支用,本年度卻又持續編列,允宜妥為檢討有無實際需要。如認為有其實需,則應擬具體計畫切實執行;又如認為並非必要或無法執行,當應覈實減列,俾符合行政院訂頒「作業基金各項成本與費用應依照業務計畫之實際需要編列」之規定。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680萬4千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主席:請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104年鑑於尚有許多待售餘屋,受到自然環境中的天災、水災、土石流等影響,本局編列680萬元作為保險費用,因此,我們建議凍結100萬元,俟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建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是不是遇到災害時才會用到這些錢?

王局長明我:這些房舍必須先保險,若遇到災害損失時,保險公司才會理賠。

馬委員文君:(在席位上)為什麼你們之前沒有用這些錢?

王局長明我:本局前兩年編列經費未使用原因,主要是人員疏忽而編列未用,我們考量到這一千多戶的餘屋必須運用保險費用進行預防性管理,所以我們於104年度編列相關經費。

主席:請問各位,對上述兩案凍結1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王局長明我:謝謝。

主席:進行第11案及第12案。

11、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4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案中,基金本(104)年度於「業務外費用」項下之「財務費用─利息費用」科目編列2億5,937萬5千元,其計編方式依預算書之說明:「1.期初短期融資總額為327億元,利率水準分別為0.76%(300億元)、0.78%(27億元),依行政院主計總處意見估列101年度短期融資利率為0.9%,規劃優先償還期初利率高者。2.現有中長期融資(110億元)利率水準分別為0.77%,契約截止日為104年12月15日,故本年度還款以短期融資為主,若貸出單位有資金需求,再行檢討償還。」依此估算,本年度短期融資所需利息費用為1億7,467萬5千元;中長期融資部分則為8,470萬元。其中短期融資利率該基金實際辦理既以0.76%或0.78%取得,卻以0.9%估列利息費用,容有高估。該基金以過高之短期融資利率估列利息費用,宜請其依預算書所列實際可取得之融資利率重新估算,並就該重新估算數與所編列預算數之差額酌予減列。故建議應先刪減三分之一,其餘凍結,俟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邱志偉

12、

有鑑於該基金於本年度預算書揭露期初短期融資總額327億元中,分別為適用0.76%利率300億元、適用0.78%利率27億元,即預計將可持續以該等利率向金融機構取得資金,並「規劃優先償還期初利率高者」,卻一律以0.9%利率之較高水準估列利息費用,似有矛盾並涉高估。該基金以過高之短期融資利率估列利息費用,宜請其依預算書所列實際可取得之融資利率重新估算。爰針「業務外費用」下「財務費用」之「利息費用」原列2億5,937萬5千元,擬減列5,0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主席:請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目前眷改基金是靠融資來運轉,根據我們的評估,明(104)年各家銀行的機動利率都會調高,平均利率為1.345%,因此,我們與各銀行議約融資的過程中是根據未來可能利率來編列預算。由於這些錢都是向銀行貸款,尚須償還利息,本人建請委員第11案與第12案均不予凍結與刪減。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1案與第12案不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此二案不通過。

進行第13案及第14案。

13、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本(104)年度於「業務外費用」項下之「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租金與利息」科目編列「地租」3,450萬1千元,依預算書內之說明,係「臺北市嘉禾新村、王文榮散戶等土地租金費用」。該項預算額度依以下所述,核有未覈實編列情事:()該項土地租金主要係用以支付位於臺北市中正區之國軍老舊眷村─「嘉禾新村」使用中正區福和段2小段8筆私人土地(面積8,166平方公尺,所有權人86人)租金。該項租金費用原由國防部所屬單位公務預算支應,前經審計部查核後,依其審核意見,自99年度起改由該基金支應以符管用合一。()據該基金表示,臺北市「嘉禾新村」每年度所需支付之租金約3,446萬餘元,自99年度至103年度共5年期間,該基金累計已給付租金計1億7,230萬餘元,其地上眷戶已於103年7月安置臺北市「樂群新村」眷村改建基地,預計104年1月底完成搬遷、104年6月底完成地上物拆除將土地點還民人,終止租金給付。()在「王文榮散戶」所需土地租金部分,該基金說明係101年經臺北市政府大地工程處查報王文榮等3戶國軍眷戶所住在地,有使用該處管有之北安段2小段778-8地號土地(使用面積173平方公尺)情事,除依規定需往前追繳5年補償金(註1)49萬8,871元(註2)外,後續每年亦需向該處繳納土地租金3萬8,682元。該基金就該等國軍眷戶已規劃於104年5月底安置於臺北市「政校後勤區」眷村改建基地,104年11月底完成搬遷、105年4月完成地上物拆除點還土地後,終止租金給付。()由上述可悉,該基金本年度於前述科目所需之土地租金,於臺北市「嘉禾新村」部分僅需半年租金1,723萬餘元,「王文榮散戶」部分則仍同往年約需繳納3萬9千元,合計1,726萬9千元,所編列土地租金預算3,450萬1千元顯有高估。綜上,該基金本年度業務外費用於「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科目編列之土地租金預算,核未依實際所需覈實編列,宜酌予減列1,723萬2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唐山  陳歐珀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註1:依財政部訂定之「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第6點第1項規定:「國有公用不動產被占用,管理機關應依民法第179條不當得利規定,向占用者追溯收取占用期間之使用補償金,除有民法第129條規定之時效中斷事由外,自通知日前1月起往前追收最長5年及往後收取至騰空返還日,……。」

註2:該基金就該5年補償金經詢已於103年5月繳納。

14、

有鑑於該基金本年度所需之土地租金,於臺北市「嘉禾新村」部分僅需半年租金1,723萬餘元,「王文榮散戶」部分則仍同往年約需繳納3萬9千元,合計1,726萬9千元,所編列「地租及水租」預算3,450萬1千元顯有高估。爰針「業務外費用」下「雜項費用」之「租金與利息」原列3,450萬1千元,擬減列1,723萬2千元。

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主席:請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同意減列。

主席:第13案與第14案均照案通過。

進行第15案。第15案撤案。

進行第16案。第16案撤案。

進行第17案。

17、

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規定,於「國軍老舊眷村及不適用營地等國有土地」興建之住宅社區,可興建售價較高之商業服務設施(店鋪),如能完工後順利出售,有助挹注基金財源,減輕融資壓力與利息支出。然而,根據該基金統計,截至103年8月底止,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興建完工可標售之商服設施共有909戶,僅售出455戶,待售戶達454戶,比率49.94%,帳列成本32億4,743萬8千元,其中約有半數已完工之商服設施迄今仍閒置未出售,帳列成本積壓頗鉅。該基金對於各眷村改建基地已完工之商服設施處分過於緩慢,允宜積極辦理標售以利基金償債財源籌措,並避免資源閒置。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江啟臣

主席:請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第17案與第19案兩案性質相同,因此,本人建議上述兩案併案處理。

進行第19案。

19、決議

鑒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近年該等商服設施之銷售情況欠佳,截至103年8月底止,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興建完工可標售之商服設施共有909戶,僅售出455戶,待售戶達454戶,比率49.94%,值此各眷村改建工程與眷戶安置已屆尾聲之際,104年度計畫銷售目標仍僅訂在183戶,有欠積極。國防部對該基金商服設施之處分,多年來態度欠積極,除使資金未能回收運用外,尚需負擔維護及管理費用,並令資源閒置,允非所宜。爰決議要求國防部對於各眷村改建基地已完工之商服設施處分,允宜積極辦理標售以利基金償債財源籌措,並避免資源閒置。

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主席:請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同意決議。

主席:第17案與第19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18案。

18、主決議

鑑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目前仍有:(1)台北市政戰學校後勤區、(2)屏東縣崇仁新村(3)屏東縣共和新村等3處眷村改建工程案尚未完成,且因土地公告現值不斷調漲,102年度原購地成本為15.34億元,導致103年度卻必須追加購地成本,共計7,673千萬元。

且購地計畫截至103年8月底為止,執行數仍然為0,明年度(104)必須再度追加預算,顯然浪費公帑。

因此爰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臺北市政校後勤區、屏東縣崇仁新村及屏東縣共和新村等3眷村改建工程案購地計畫預算執行情形        單位:千元

 

項目

 

 

眷村改建案名稱

102年度編列之購地計畫預算

102年度未執行原因

購地計畫預算因土地增值修正增加數

103年度修正後之購地計畫預算

購地計畫預算至103年8月底止執行數

預計可執行完成

時間

臺北市政校後勤區

880,964

未竣工

44,048

925,012

0

104年8月底前

屏東縣崇仁新村

382,638

未竣工

19,132

401,770

0

103年底前

屏東縣共和新村

271,005

未竣工

13,550

284,555

0

103年底前

 

合計

1,534,607

-

76,730

1,611,337

-

-

提案人:簡東明  陳鎮湘  楊應雄

主席:第18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20案。

20、決議

本院委員蕭美琴,有鑑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前因執行進度落後,原訂於98年完成改建業務之目標無法達成,經報行政院於98年7月22日同意修正計畫延長辦理時程後,核定眷村改建工程應於102年完成,行政院並要求國防部應加速辦理,不得再有延誤。惟查至102年底止,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仍有臺北市政校後勤區、屏東縣崇仁新村及屏東縣共和新村等3處眷村改建工程案尚未完成。其中屏東縣崇仁新村案及共和新村2案嗣雖分別在103年1月25日及103年4月6日完工,但迄103年8月底止仍在辦理竣工查驗中,尚未驗收;而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案原訂於103年2月9日完工,至103年8月底完工比率仍僅94.03%,預計需至104年2月始能完工。綜上,該基金部分老舊眷村改建工程無法依行政院核定計畫於102年底前完成,不利眷戶安置,除已違背行政院不得再有延誤之要求外,亦有負國防部務求於期限內完成改建之囑,爰要求國防部應針對執行機關予以檢討究責。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報告主席,本人建議第20案與第21案併案討論。

主席:進行第21案。

21、決議

國軍眷村改建工程,經查至102年底止,該基金仍有臺北市政校後勤區、屏東縣崇仁新村及屏東縣共和新村等3處眷村改建工程案尚未完成,無法依行政院核定計畫於102年底前完成,不利眷戶安置,除已違背行政院不得再有延誤之要求外,亦有負國防部務求於期限內完成改建之囑,國防部應檢討究責。並要求國軍眷村改建工程完成後,應即辦理結算工作,餘存權益解繳國庫。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本人建議第21案文字部分酌予修訂,本案倒數第二行文字原「……國防部應檢討究責……」修正為「……國防部應檢討承商責任……」及原「……應即辦理結算工作……」修正為「……歸還基金墊款……」。因為這些工程落後都是承商在工程上的疏失,所以本人建議應檢討承商責任,並依契約辦理追償。

主席:第20案與第21案文字修正內容相同。請問各位,對上述兩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22案。

22、決議

國防部依據眷改條例授權訂定之零星餘戶處理辦法,部分規定涉牴觸、逾越母法或不符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本院前於審議該基金102年度預算案時,即通過決議要求國防部檢討修正零星餘戶處理辦法部分欠當之規定。國防部應儘速刪除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第4條第1項第2款規定,改以中低收入戶、所得偏低勞工或其他經濟弱勢者為對象,並以成本價格價售之。且審計部於101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提出五大缺失,認為違失情節重大,監察院復於102年9月以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牴觸或逾越眷改條例規定,又未排除已獲補助購宅貸款者承購資格,及精華地區零星餘戶,不符公平正義原則,不利改善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財務困境,均有違失」,對國防部提出糾正,國防部迄未參據各方所提意見,就該辦法部分具爭議性條文審慎加以研酌修正,實有欠妥。故要求國防部應依照本院決議及監察院糾正案、審計部查核意見,儘速檢討修正,並送交本院查照。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邱志偉  蔡煌瑯  陳歐珀

主席:請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於中華民國100年12月30日修正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一條,將志願役現役軍士官納入適用對象,我們認為不宜將勞工與經濟弱勢者一併納入,因此,本人建議第22案刪除「國防部應儘速……成本價格價售之。」等文字,其餘均照列。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23案。

23、決議

國防部已於101年選定12個縣市13處眷村文化保存區,合計將核發開辦費共4億元,然而眷村文化保存區選定後,辦理進度緩慢,該基金103年度編列之1億元至9月底止亦僅支用2,040萬元,執行率20.40%,進度過於緩慢,不利各地區眷村文化之妥善保存,宜輔導各地方政府儘速辦理。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江啟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4案。因第24案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繼續處理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三、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請自行參閱預算書)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193億1,009萬6,000元

(1)財產收入:17億9,761萬6,000元

(2)政府撥入收入:175億0,436萬4,000元

(3)其他收入:811萬6,000元

2.基金用途:41億2,329萬9,000元

(1)博愛專案計畫:8億元

(2)水湳機場遷建專案計畫:1億5,671萬元

(3)老舊營舍整建計畫:22億2,053萬3,000元

(4)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8億8,682萬5,000元

(5)一般行政管理計畫:5,914萬1,000元

(6)般建築及設備計畫:9萬元

3.本期賸餘:151億8,679萬7,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主席:接續處理委員提案。

進行第1案。因第1案提案委員不在場,本案不予處理。

進行第2案。

2、

有鑑於「國有土地永續經營」之政策,500坪以上之國有土地不再標售。是以,「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基金已從租、售轉而透過都市更新、設定地上權、與民間或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開發等方式處分土地。然而自87年度至103年度預算納入該基金財源之不適用營地共計10批(含專案核定)、282處,總面積411.049954公頃,預估處分收入合計1,200億0,637萬7,000元,以因應博愛專案、水湳專案、老舊營舍及工程設施整建等計畫經費支出。截至103年8月底,已處分133處,總面積計204.9434公頃,處分達成率49.86%;至收入方面,該133處營地處分收入(含地上權標租權利金)合計508億1,292萬5千元,處分收入達成率僅42.34%,未及5成,顯見不適用營地之處分績效顯欠佳,爰提案凍結「服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所列1447萬9千元,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忠愛營區」再利用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簡東明  江啟臣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委員提案第2案,本人說明如下:第一,有關委員提案指出這部分處理速度較慢,事實上,這不是國防部的問題,而是財政部國產署處理動作稍慢。本部為了加速處理動作,針對營改基金特別聘請4位人員協助國產署作業,我們相信後續會適度增加速度。第二,委員所關切一般服務費1,447萬9,000元經費的問題,事實上,這筆經費是支付29位約聘人員的薪水,每個人每月薪資約以3萬至4萬元計算,總計每個月需120萬元,一年正好是一千四百多萬元,本人建請委員不予刪除相關經費。第三,「忠愛營區」為後備指揮部現地駐用,後續依照現行規定辦理。基於上述原因,建請委員撤案。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因為國防部在推動募兵制、國防支出與整體預算均未到位的情況之下,本席認為國防部有些閒置營區未加以利用實在可惜,若國防部可以善用、活化閒置營區,這些營區土地便可成為你們的資源,所以本席認為不需撤案。目前看起來國防部就活化閒置營區做得不夠好,因此,本席建議國防部向相關單位多爭取一些經費,俾利活化營區土地。本席只是舉出一部分的例子,即使這部分經費為人事費用,但處理進度仍然落後,這表示他們在職所需經費也沒有那麼多,因此,本席建議凍結部分預算,也希望國防部能夠提出相關土地活化利用計畫,如何讓我們的資金與其他經費到位,我們不希望國防部的土地常常被人家拿走,最後國防部還必須花很多的預算一再搬遷,所以我們堅持國防部應提出活化閒置營區之相關計畫。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因為這些經費都是約聘人員的薪資,能否建請委員凍結十二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好,本案凍結十二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至第7案。

3、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4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案中,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編列22億2,053萬3千元係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所餘土地配合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將營區騰讓之得款,專款專用辦理老舊營舍整建工作。該基金成立迄今完成整建之營區計有56處,工程經費共計73億6,198萬2千元。至尚未完成整建之營區,截至103年8月底計有18處,計畫總經費187億5,181萬1千元,累計實支數39億7,596萬1千元。仍有多處營區如復興北營區、天山南營區、雙連坡營區、砲校營區、北大營區、下華興營區、烏坵營區、福山營區等整建計畫,自100年度起迄今3年之久尚在設計階段,影響整體預算之執行,前置作業顯欠周延。預算允應覈實減列,故建議應先刪減三分之一,其餘凍結,俟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邱志偉  

4、

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04年度預算案編列22億2,053萬3千元。經查,該計畫98-102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分別為44.9%、35.32%、19.68%、65.64%、61.07%,均未及7成。本席等認為,依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重要公共工程或重大施政計畫應有周延之前置作業,且計畫績效為預算審議之重點,主管機關應切實詳盡審核,始得編列預算。老舊營舍整建計畫近5年預算執行率均未及7成,預算保留偏高,允應考量年度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擬依近年預算執行率將104年度預算減列6億6616萬元,以免鉅額經費保留,徒增政府財政負擔;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附表:老舊營舍整建計畫98-104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當年度

決算數

當年度

執行率

上年度

保留數

奉准

辦理數

當年度

預算數

合計

98

806,845

0

1,081,182

1,888,027

847,785

44.90

99

350,320

0

507,076

857,396

302,828

35.32

100

435,518

0

645,970

1,081,488

212,820

19.68

101

841,099

0

718,051

1,559,150

1,023,483

65.64

102

410,791

0

1,319,939

1,730,730

1,056,912

61.07

103

611,236

0

1,479,257

2,090,493

793,720

37.97

 

104

-

-

2,220,533

-

-

-

註:1.資料來源,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2.103年度決算數為截至103年9月底(依該基金103年9月份會計月報),102-104年度為預算案數。

提案人:陳唐山  陳歐珀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5、

有鑑於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04年度預算案編列22億2,053萬3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數14億7,925萬7千元,增加7億4,127萬6千元。綜觀,老舊營舍整建計畫近5年預算執行率均未及7成,預算保留偏高,允應考量年度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另部分因履約爭議未能辦理結案工程,亦應積極研謀改善之道,釐清相關疏失,依約、依法追究責任歸屬。爰針對「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原列22億2,053萬3千元,擬凍結7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6、

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04年度預算案編列22億2,053萬3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數14億7,925萬7千元,增加7億4,127萬6千元,主要執行第一至第五作戰區之老舊營舍整建所需經費。整體而言,該計畫98-102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分別為44.9%、35.32%、19.68%、65.64%、61.07%,均未及7成,執行績效欠佳,截至102年12月底預算保留數仍高達6.1億餘元。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執行率欠佳,預算保留偏高,允應考量年度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以免鉅額經費保留,徒增政府財政負擔;另部分因履約爭議未能辦理結案工程,亦應積極研謀改善之道,釐清相關疏失,依約、依法追究責任歸屬,以維護政府權益。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2億2,053萬3千元之十分之一,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陳唐山  蔡煌瑯  蕭美琴  邱志偉

7、

有鑑於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04年度預算案編列22億2,053萬3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數14億7,925萬7千元,增加7億4,127萬6千元,主要執行第一至第五作戰區之老舊營舍整建所需經費。該基金成立迄今有多處營區如復興北營區、天山南營區、雙連坡營區、砲校營區、北大營區、下華興營區、烏坵營區、福山營區等整建計畫,自100年度起迄今3年之久尚在設計階段,影響整體預算之執行。又該計畫98-102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分別為44.9%、35.32%、19.68%、65.64%、61.07%,均未及7成,執行績效欠佳,致截至102年12月底預算保留數仍高達6.1億餘元,顯見執行該清理活化作業效率不彰,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原列22億2,053萬3,000元,擬凍結2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馬文君  簡東明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針對營改基金中第3、4、5、6、7這幾個案子的老舊營舍22億預算都做了很多的指導,我統一說明如下:表面上,和103年相比,104年多編了7.4億,從14億多成長到22億多,但主要原因是國防部大力推動募兵制度。為了希望擴大募兵成效,我們從去年開始就積極從事整建老舊營舍的工作,明(104)年總計有16案,其中12案,我們有把握可以發包,一發包就要支付預付款;其中2案已經完工,馬上就要付尾款;另外有2案正要完工,還有計價、尾款數等待辦事項,所以,我們編列這些預算都經過審慎評估、精算,建議委員不要凍結那麼多,能不能凍結二十分之一,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凍結十分之一。

金局長壽豐:但是後續款項馬上要給廠商了。

主席:以第7案為主,凍結2億,俟軍備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2億好了。

金局長壽豐:委員能不能再給我們一點彈性,凍結1億5,000萬,好不好?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要專案報告。

主席:你們趕快寫書面報告嘛!書面報告寫了就好。

本案照第7案凍結2億,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金局長壽豐:是。

主席:進行第8案至第11案。

8、

國防部主管「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博愛專案計畫」104年度預算編列8億元,較上年度增加3億元。經查,整體博愛專案計畫之執行,不僅工程進度延宕,影響預算執行績效,年執行率均未及5成。雖101年度及102年度未編列預算,然截至102年底預算保留數仍高達22.51億餘元,至103年9月底執行率亦僅達56.19%(詳附表),顯示該專案計畫執行管控機制顯有待檢討強化。本席等認為,依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第7條第1項第1款規定,辦理重要公共工程或重大施政計畫應有周延之前置作業,且計畫績效為預算審議之重點,主管機關應切實詳盡審核,始得編列預算。博愛專案計畫近5年預算執行率均未及5成,預算保留偏高,允應考量年度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104年度預算予以減列4億元,以免鉅額經費保留,徒增政府財政負擔,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附表:97年度-104年度博愛專案計畫預算執行情形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執行情形

以前年度保留數

本年度預算數

合計

本年度實支數

可支用數執行率

97

964,029

4,000,000

4,964,029

2,360,362

47.55

98

2,603,667

3,722,855

6,326,522

1,617,339

25.56

99

4,709,183

284,310

4,993,493

1,688,285

33.81

100

3,305,208

2,678,336

5,983,544

1,845,772

30.85

101

4,137,771

-

4,137,771

950,727

22.98

102

3,187,045

-

3,187,044

933,920

29.30

103

2,251,575

500,000

2,751,575

1,546,039

56.19

 

104

-

800,000

-

-

-

註:1.資料來源,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2.103年度執行數截至9月底,103年度、104年度為預算案數。

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邱志偉

9、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5人提案,針對104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案中,博愛專案計畫編列8億元,97年7月起因機電承商(榮電公司)履約爭議,連帶影響土建、空調施作及PCM與監造費支用,嗣與前機電承商辦理終止契約後重新招標(101年11月20日決標,同年12月27日開工),出工數雖有提升,惟工進仍有落後 ;另因估驗計價資料不完整延宕付款,致未執行預算18億7,607萬5千元辦理保留。預算允應覈實減列,故建議應先刪減三分之一,其餘凍結,俟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邱志偉

10、

有鑑於博愛專案計畫之執行,不僅工程進度延宕,且影響預算執行績效,年執行率均未及5成。雖101年度及102年度未編列預算,然截至102年底預算保留數仍高達22.51億餘元,至103年9月底執行率亦僅達56.19。不確定因素不僅肇致工程進度延宕,影響預算執行績效,亦恐因而增加財務負擔,難於原定期程達成完工、進駐目標,且104年度預算編列8億元,較上年度增加3億元。爰針對「博愛專案計畫」原列8億元,擬凍結3億,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11、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項下「博愛專案」,104年度編列8億元。據報載,國防部搬遷至台北市大直的新大樓,為配合搬遷後的新環境,已砸下四千萬元,委託設計公司在新大樓內打造「國防部部史館」,做為國內外貴賓參訪國防部時之用。然其相關興建經費、目的付之闕如,國防部應審慎規劃,避免成為蚊子館。故凍結「博愛專案」經費1/3,要求國防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大直國軍文化園區」之建置情形、營運模式、財政規劃』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我補充說明,第8、9、10與11案四案都關係到博愛案,目前博愛案的預算還剩20幾億,但我們在104年只編了8億,這是確實在做編列。因為國防部已經整個進駐大直園區,近期廠商方面也要辦理完工,以正式驗收,我們也要付尾款。因為我們馬上就要結案,我們是非常精實地編列這8億,懇請主席和各位委員支持,所以這筆預算不能刪,也不能凍。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不能刪、不能凍?

金局長壽豐:因為確實是馬上要付錢,所以我們建議不能刪,也不能凍。

主席:好,第8案到第11案不通過。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專案報告可不可以改書面報告?

金局長壽豐:我針對第11案做個補充……

主席:這樣好不好?就凍結十分之一,請你們趕快撰寫書面報告。

柏主任鴻輝:(在席位上)這是一定要支出的款項。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只凍結十分之一,而且其實年底才會碰到付款問題,只要你們的書面報告早點寫出來,就沒問題了。

金局長壽豐:報告委員,我們只能根據第11案提出書面報告。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好。

金局長壽豐:另外,針對第11案的博愛案,我們建議刪除倒數第四行的「故凍結『博愛專案』經費1/3」。

主席:可是現在已經改為凍結十分之一,請你們提出書面報告。

金局長壽豐:是。

主席:第8案到第11案修正通過。

進行第12案與第13案。

12、

有鑑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運作近年多處於虧損狀態,各項消耗性支出應力求節約。為執行業務所需文具事務用品20萬元、報章雜誌2萬元及其他相關需求18萬元。分別較103年度預算數增加9萬2千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6萬6千元。爰針對「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下「材料及用品費」科目下「用品消耗」原列40萬元,擬減列15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蕭美琴  蔡煌瑯  陳唐山  陳歐珀

 

13、

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針對104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案中,104年度「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下「材料及用品費」科目下「用品消耗」預算編列40萬元,為執行業務所需文具事務用品20萬元、報章雜誌2萬元及其他相關需求18萬元。分別較103年度預算數增加9萬2千元、102年度決算數增加6萬6千元。經查該基金用品消耗費用103年度預算編列數為30萬8千元,104年度預算編列40萬元依上揭規範顯有高估。該基金聲稱係因業務增加所需文具紙張、印表機耗材需求增加所致。由該基金近5年度決算觀之,基金營運除101年度有賸餘外,均出現超支(詳附表2)。是以,基金短絀下應力求抑減成本與費用。惟近年來執行基金業務所需用品消耗費用卻逐年成長,亦有超支現象,顯與撙節原則未合。。預算允應覈實減列,故建議應先刪減三分之一,其餘凍結,俟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陳歐珀  陳唐山  蕭美琴  邱志偉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針對第12案與第13案我一併說明如下:我們在103年度總共有31案,104年度增加42案,其中有30案是持續,12案是新增,所以總案數增加三分之一,預算增加9.22萬,也差不多是三分之一。因為每個案子都有固定的行政費用,案子和經費的稱加比例都是三分之一,我們編列的數目不多,是成比例編列,懇請主席和委員支持。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事實上,預算金額40萬是不多,但我希望你們撙節支出,不見得要按照比例成長,我提案酌減預算,就是希望國軍單位針對這些消耗用品撙節支出,相信無論是編列30萬還是40萬,都不會影響你們的業務工作。我不是要審查,也不是要砍你們的預算,而是希望透過預算的刪減,讓你們在用品消耗上能夠更撙節,所以我改為建議刪減10萬。

金局長壽豐:辦公室的事物都不能夠流用,而且總共才編40萬。

主席:減列3萬啦!

邱委員志偉:改為減列5萬好了。總之要撙節支出啦!

主席:這兩個案子就減列5萬元,修正通過。

進行第14案。

14、決議

本院委員蕭美琴,有鑑於老舊營舍整建計畫104年度預算案編列22億2,053萬3千元,較103年度預算數14億7,925萬7千元,增加7億4,127萬6千元,主要執行第一至第五作戰區之老舊營舍整建所需經費。整體而言,該計畫98-102年度可支用預算執行率分別為44.9、35.32、19.68、65.64、61.07,均未及7成,執行績效欠佳,致截至102年12月底預算保留數仍高達6.1億餘元,顯見預算保留數偏高。爰要求國防部應考量年度實際需求,覈實編列預算,以免鉅額經費保留,徒增政府財政負擔;另部分因履約爭議未能辦理結案工程,亦應積極研謀改善之道,釐清相關疏失,依約、依法追究責任歸屬,以維政府權益。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15案。

15、決議

104年度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編列辦理博愛專案計畫8億元、水湳機場遷建專案計畫1億5,671萬元、老舊營舍整建計畫22億2,053萬3千元、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8億8,682萬5千元等公共工程建設經費總計40億6,406萬8千元,僅於預算書概略表達各項工程經費總額,未表達可資運用之工程管理費預算金額,難以判斷其提列之合理性,透明度明顯不足,未受國會監督,恐有淪為機關私房錢,故為強化工程預算及施作透明度,並參據本院決議,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應比照公務預算於預算書中完整揭露工程管理費提列標示、金額及計算方式,以利本院預算審議及監督。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以差旅費為例,細部的流用無法固定,金額會隨著今年出了多少次差而浮動,還有,律師的訴訟費也會隨著要打多少官司而浮動。我們建議將本案文字作適度修正,刪除倒數第3行「比照公務預算」,「應於預算書中『完整』」改為「應於預算書中『適度』」,後面接「揭露工程管理費編列項目」,其餘文字照列。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好。

主席:本案照修正通過。

進行第16案。

16、主決議

鑑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近年來預算編列及執行成效不佳,預決算數偏離、執行率嚴重偏低,因此爰提案要求國防部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老舊營舍整建計畫98-104年度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單位:新台幣千元

 

年度

可支用預算數

當年度

決算數

當年度

執行率

上年度

保留數

奉准

辦理數

當年度

預算數

合計

98

806,845

0

1,081,182

1,888,027

847,785

44.90

99

350,320

0

507,076

857,396

302,828

35.32

100

435,518

0

645,970

1,081,488

212,820

19.68

101

841,099

0

718,051

1,559,150

1,023,483

65.64

102

410,791

0

1,319,939

1,730,730

1,056,912

61.07

103

611,236

0

1,479,257

2,090,493

793,720

37.97

 

104

-

-

2,220,533

-

-

-

註:1.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各年度預決算書。

   2.103年度決算數為截至103年9月底。

提案人:簡東明  楊應雄  陳鎮湘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委員能不能給我們3個月時間,也就是本案將1個月改為3個月,讓我們可以充分作業?

主席:好,本案改為3個月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修正通過。

進行第17案。

17、決議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成立迄今15年之久,並自101年度起將軍事工程及設施維入辦理,為支應龐大工程資金需求,持續檢討不適用營地陳報行政院核納基金來源清冊,以增加基金來源。近年來由於土地處分受限500坪以上不再標售,並透過標租、設定地上權、有償撥用等多元方式活化利用,例如空軍總部開發等案,故要求國防部針對總冊土地之活化、開發方式及土地處分情形,按季送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陳唐山  蔡煌瑯  陳歐珀  邱志偉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金局長說明。

金局長壽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建議將「按季」改為「每半年」。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那就是每會期了。

金局長壽豐:我向您報告,理由是營改基金的委員會每半年召開一次,開完之後,所有決議才具有公信力,我們再撰寫書面報告送至大院。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那是不是要改成「在每會期之前」?因為每年立法院有兩個會期,請你們在每會期之前將書面報告送來。

主席:在會期前提出書面報告,等於是半年一次。

金局長壽豐:我不知道能不能和開會時間配合上?主要是必須等開完會才有結論可以報告。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這樣好了,改為每會期向本院國防委員會報告一次。

主席:好,每年立法院有兩個會期,國防部每一會期都提出書面報告。至於時間,你們一開會完就送,好不好?

金局長壽豐:是。

主席:本案照修正通過。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照審查會決議通過。

報告委員會,有關104年度國防部主管附屬單位「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預算案業經處理完畢,送請院會審議,院會審議前不須送交黨團協商。院會審議時,請推派一位委員做補充說明,請推派。

邱委員志偉:(在席位上)請楊召委應雄做補充說明。

主席:院會審議本案時,推派本席做補充說明。謝謝。

今日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5時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