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3年12月31日(星期三)9時3分至12時5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陳委員淑慧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3年12月22日(星期一)上午9時9分至下午4時47分

中華民國103年12月24日(星期三)上午9時6分至下午12時7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碧涵  蔣乃辛  許智傑  呂玉玲  潘維剛  何欣純  鄭麗君  孔文吉  高金素梅 陳淑慧  陳學聖  陳亭妃  黃志雄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李昆澤  羅淑蕾  李桐豪  吳育昇  劉櫂豪  廖正井  邱文彥  黃偉哲  鄭天財  周倪安  李貴敏  管碧玲  蘇清泉  蔡錦隆  江惠貞  邱志偉  楊麗環  顏寬恒  王惠美  賴振昌  盧嘉辰  林滄敏  鄭汝芬  吳育仁  楊瓊瓔  蔡其昌  徐欣瑩  羅明才  吳秉叡  葉津鈴  江啟臣  陳歐珀  簡東明  蕭美琴  盧秀燕  呂學樟

   委員列席36人

列席人員:

文化部代理部長

洪孟啟率同有關人員

 

(12月22日)

 

 

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

陳國慈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幸敏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

林秀燕

 

(12月24日)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莉容

主  席:許召集委員智傑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秦素蓉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  員 葉 蘭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12月22日及12月24日)

一、審查104年度行政法人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預算案。

(本日議程有委員蔣乃辛、許智傑、潘維剛、陳碧涵、呂玉玲、何欣純、陳學聖、孔文吉、李桐豪、鄭麗君、管碧玲、邱志偉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文化部洪代理部長、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陳董事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黃志雄、陳亭妃、陳淑慧、鄭汝芬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處理。請各委員辦公室於12月29日中午前,將提案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彙整。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繼續審查(處理)104年度文化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依本院財政委員會103年10月1日台立財字第1032101090號函所附公務預算審查報告範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內各款、項、目有涉及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均暫照列,俟附屬單位預算審議確定,再行調整。)

決議: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0項 文化資產局150萬元,照列。

第191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360萬5,000元,照列。

第192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80萬元,照列。

第193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18萬元,照列。

第194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100萬元,照列。

第195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無列數。

第196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202項 文化資產局230萬元,照列。

第203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2,795萬8,000元,照列。

第204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5萬元,照列。

第205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580萬3,000元,照列。

第206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280萬元,照列。

第207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381萬元,照列。

第208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625萬5,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03項 文化資產局643萬8,000元,照列。

第204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63萬元,照列。

第205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043萬2,000元,照列。

第206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355萬元,照列。

第207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300萬8,000元,照列。

第208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120萬元,照列。

第209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243萬6,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99項 文化資產局194萬元,照列。

第200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369萬元,照列。

第201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2,232萬元,照列。

第202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1,523萬5,000元,照列。

第203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245萬元,照列。

第204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66萬1,000元,照列。

第205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47萬5,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2款 文化部主管

第1項 文化部

本項通過決議79項:

(一)按2013臺灣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年報資料顯示,我國文創產業年營業額及其占名目GDP比重之成果欠佳,即:

1.營業額占GDP比重自2011年5.74%下滑至2012年5.39%;

2.營業額從2010年的7,661億元,跌至2012年的7,574億元。

顯示文化與經濟相互促進的成果有限,文創產業對經濟貢獻度,尚不足以成為一種強大的產業實體。爰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就「價值產值化─文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計畫」中,各項子計畫的國際輸出成效,研擬績效衡量與改善措施,擴張文創產業海外市場,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陳淑慧

(二)有鑑於政府公共工程或重大施政計畫金額動輒上億元,為避免國家資源錯置浪費,按照預算法相關規定,延續型或鉅額計畫必須先進行審查評估獲核定後始得編列預算辦理。然文化部有多項計畫未獲核定即逕自編列相關預算,明顯與法制不符。爰要求文化部於1個月內進行檢討,並將具體說明資料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潘維剛

(三)文化部於104年度預算中編列高達15.98億元捐補助主管之12家財團法人,但根據文化部提供資料顯示,104年度預估其中有超過半數營運結果將會呈現短絀。為使國家經費效益最大化,避免資源浪費,爰要求文化部立即檢討營運績效不佳之財團法人,並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改善計畫,積極督導執行單位,並應將檢討與改善報告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潘維剛

(四)文化部為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已投入大量資源,然據查,文化創意產業外銷僅占整體文化創意產業銷售收入10%,顯見文創產業在海外市場仍有相當大的成長空間。為提高我國文創產業外銷產值,增加國際市場競爭力,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檢討外銷比例過低原因,積極規劃拓展海外市場之具體方案,相關檢討與研議規劃報告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潘維剛

(五)文化部每年編列高額經費供5個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辦理相關文創活動及園區管理,然部分園區辦理之活動場次卻逐年下降,參與人數也減少。為提高民眾參與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活動意願,達成推廣文化創意之目的,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積極檢討文化創意產業園區活動及人數減少原因,重新檢視104年度園區發展規劃,並設定活動場次及人次數作為營運目標。相關檢討與研議規劃報告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連署人:陳淑慧  潘維剛

(六)文化部打造「文創咖啡廳媒合平台」推廣文化創意產業,希借助此平台幫助文創業者找到投資人,然自102年開始辦理至今僅有3%的成功率。為增加文創業者與投資人合作機會,提高我國文化創意產值,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檢討媒合成功率過低問題,積極研議將外國投資者納入文創產業投融資對象,藉此提高我國文創產業海外發展機會。相關檢討與研議規劃報告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陳淑慧  潘維剛

(七)臺北市南海路附近文教機構之密度全國最高,在經營發展上卻缺乏完整策略,文化部宜主導整合此區各類文教館舍,打造如德國柏林「博物館島」(Museumsinsel)或英國倫敦「亞伯特城」(Albertopolis)之首都文化重鎮。惟文化部於去年底宣布開始推動之「大南海文化園區」,被納入「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而前開方案係為提升重大公共工程財務自償率而設,並不適合位處首都核心地帶之臺北市南海路附近地區。矧就工程考量,「大南海文化園區」缺乏能滿足「跨域加值」自償要求之空間,就財務考量而期待在臺北植物園進行開發或與捷運萬大線興建計畫結合,亦全無都市計畫之合理性或財務之可行性。爰要求文化部就「大南海文化園區」之推動,應合乎以下原則:1.涉及轉型正義之二二八國家紀念館不得多元開發;2.臺北植物園內不得有新增建築用地,總體容積與建蔽率亦不得成長;3.本計畫自籌款請優先使用公務預算及計畫貸款支應;4.文化部所有納入「跨域加值」之計畫,應全面進行財務與可行性評估。文化部並應就前揭問題,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八)隨著生產技術之進步,具有高附加性(additionality)之文化創意產業為已開發國家近年經濟發展之重點,我國近年亦由文化部編列大量預算挹注相關產業。然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雖已施行5年,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研究院之籌設亦正進行,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在世界市場上,卻無突破性成長。矧就文化部依法公布之行政命令「文化創意產業內容及範圍」,其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分工權責不明(特別涉及文創「成果」之領域),分類方式更與產業規模及業界生態全然脫節,致使我國文創產業政策僅是由相關單位每年分別匡列經費進行獎補助而已。爰要求文化部就文化創意產業之主管機關分工重行檢討,並於3個月內就檢討結果與文創院之籌設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九)出版業曾被視為夕陽產業,但近年隨科技發展所帶動之商業模式創新,國際級出版業者近年市場規模與利潤皆持續擴張,如美國出版業得自電子書之整體營收規模去年已達21億美元,從2008到2013年間成長了3200%。包括Random House、Penguin、Harper Collins、Hachette、Macmillan、Georg von Holtzbrinck和Simon& Schuster等大型出版集團更推動進一步產業整合以強化科技支出。惟我國出版業規模相較下皆屬中小型業者,為提升其競爭力並藉此維持我國文化之多元性、多樣性與在地性,政府應有明確之產業輔導策略。矧在產業輔導策略外,出版環境亦受到國際經貿秩序變動之劇烈衝擊,文化部有必要為產業與國內閱讀市場,擘劃可行之貿易對策。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1951年竣工的臺東市舊稅捐處大樓,係由當地前輩「建築師」呂阿玉所設計,不但是具在地性的臺東現代主建築地標,以其外觀特色而被暱稱為「洞洞館」,更與臺東名勝鯉魚山構成完整都市地景。惟2014年3月12日,「臺東洞洞館」在完成文化資產審議前,即遭業主拆除。矧呂阿玉之建築雖深受柯比意、達興登(Justurs Dahinden)與吳明修等現代建築前輩影響,並透過公共建築而強烈影響東海岸之人文地景,但因其未有建築師執照,對其建築之研究遠非足夠。爰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就呂阿玉及其建築展開研究,以彌補「臺東洞洞館」在完成相關調查前即遭拆除之文化損失。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一)2013年6月21日,臺灣與中國雙方代表於中國上海簽署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惟其內容在臺灣社會引起諸多爭議。為依憲法對涉及人民權利義務或其他重要性事項進行實質審查,並檢驗前揭協議內容對我國經濟之影響與審查政府之配套措施,立法院於同年6月25日與8月5日達成實質審查與舉辦公聽會之結論,而民間亦有如出版業者自行舉辦公聽會之意見交流。但相較於出版業者對於服貿協議開放與其在產業鍊上唇齒相依之印刷業、零售業、批發業、經銷業、翻譯業與廣告業表達的集體憂慮,文化部參與各場公聽會時所提出對協議持正面態度之報告,無論質量卻皆頗為可議。矧在立法院與社會各界多所指謫後,文化部於2013年10月所提出的「海峽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文化產業影響評估」,亦仍非以經濟學模型進行之嚴謹研究,而只是簡單列舉兩岸市場基礎資料與政府政策,在任何理性國家都不該被接受為「產業影響評估」。爰要求文化部於6個月內,就服貿協議對文化產業的影響,重行提出評估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二)文化部自前文建會時期起,每年匡列預算投入社區總體營造。然而若欲創造社區情感,則必須先發展居民之共同記憶;尤其我國多數人口係上世紀後半之城鄉移民,城市中舊居民淡去之在地性與新居民未建立之歸屬感,更為社區意識最大挑戰。近年全國各地雖有各種成功的新興地方節慶如「天母水道祭」等,其動力卻多來自民間團體之奔走,矧老地名在都市化中的消失和社區營造與地方文史研究與學校鄉土教育間的斷層,都使社區總體營造之目標難以充分落實。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就「都市老地名復興」、「社區新興地方節慶獎勵」與「社區及學校鄉土教育整合」等議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三)藝術品之典藏與修復係屬知識密集之技術,其專業養成除需有嚴謹的學術訓練外,尚需要長期的知識積累,以使其能於執行工作時具有厚積勃發之能力。文化部為我國文化藝術之最高主管機關,對於藝術相關人才的培育責無旁貸,且透過國立臺灣美術館等附屬單位,文化部自身亦為國內藝術品典藏修復最重要之用人機關。然文化部負擔業務之各場館,就其組織與人事缺乏特別性規定,致使其無法扮演國內藝術專業人力培養關鍵環節之角色。矧藝術品典藏修復人力支援與就業體系的不足,除影響文化部藝術工作的推動與產值體系的建立外,長期而言更不利於藝術創作的多元發展。就前揭問題,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曾在審議2014年文化部預算時,亦曾要求文化部與相關部會會商,限期提出「藝術典藏修復專業人才發展計畫」。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就此計畫及其如何落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四)「國民記憶庫」為文化部成立後所提出之政策,惟其內容與前文建會及各地方政府既有社群營造或文獻業務,缺乏明確區別,亦無細緻規劃使其能補過往官方口述歷史採集作業過度類型化等不足。而在另一方面,我國近50年來所經歷的都市化、工業化與後工業化及各種重大公共建設,卻也造成人文地景上應該被記錄的劇烈變化,然而投入於此之文化資源卻明顯不足。如因大臺北地區防洪工程而消失之塔塔悠、里族、新莊塭仔圳沿線或五股獅子頭等傳統聚落;因礦業沒落而凋零之礦村如基隆市七堵區之友蚋等;隨鐵路興起卻也因商圈發展而隱沒之20世紀島內2次移民社區如屏東市之「牛車掛」等,矧此類邊緣社區之口述歷史亦具有高度極迫性。爰要求文化部就「國民記憶庫」之執行擬定明確策略,以聚焦在如前揭社會變遷下亟待口述歷史保存之項目。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五)近年來我國面臨產業升級轉型之瓶頸,文化部就其業管,對於文化創意產業與影視音產業每年匡列大量預算挹注,試圖用出口量拉動產業整體發展。惟文化產業所倚賴者係國家「軟實力」(soft power),然而政府對於「國家品牌形象」(nation branding),卻未提出整合性策略,文化部對於政策之優先順序,顯有檢討必要。觀乎國際經驗,如英國在文創市場之領先地位,所憑藉者即其在90年代中期所提出之「酷不列顛」(Cool Britannia)形象,而與我國相近之中型或後進國家(前者如芬蘭,後者如泰國),更是透過縝密的國家品牌策略,成為設計、廣告或其他文化產業之重鎮。矧如傳統製造業大國如德國等,其除傳統製造業輸出外,亦於終端產品行銷中強調文化價值,推展其精密可靠之國家品牌。爰要求文化部於5個月內,就如何從文化打造我國國家品牌形象,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六)歷經多年籌備後,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終於在2014年掛牌成立。制度上採取「一法人多館所」之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在北、中、南三大區域的人口核心,共提供11個室內表演空間與13,203個座位數,除有解決我國大型表演藝術空間「場館荒」的能量外,亦為帶動我國各地區表演藝術風氣之旗艦。惟就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工作計畫而言,仍缺乏類似民間音樂家自發舉辦之「Taiwan Connection」等類的文化扎根計畫,矧對於如何帶動區域內次級公民營表演藝術空間之發展,亦較少著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宜於往後年度加以改善。又國家表演藝術中心除了對內深耕外,亦應以其整合規模,結合所在地方政府與公民營單位,發展具有國際水準之藝術節,以如瑞士琉森音樂節(Lucerne Festival)或德國杜賽道夫舒曼藝術季(Schumannfest)般,促進國際藝術交流並打造城市文化形象;就此方向,文化部應於往後年度督導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訂定工作計畫並另行匡列預算辦理。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七)文化政策為國際經貿秩序建立之重要課題。文化相關產業的貿易往來,雖創造產值提升之契機並加速各國間之文化交流,但亦衝擊屬於文化核心的本土性與在地性。因此各國就貿易自由化涉及文化政策時,多較為謹慎,如法國便在1993年關稅貿易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判提出「文化例外」(exception culturelle)原則,此原則之精神並曾在不同的貿易談判中,為多個國家所援引;歐洲聯盟運作條約(Treaty on the Functioning of the European Union)第207條第4項,則明確將「文化與視聽服務」列為需較高共識之敏感項目。惟我國非但沒有文化貿易相關法制,中央文化主管機關更全無相關專業能量,矧文化部預算結構與先前兩岸服務貿易協議審查之過程,亦已暴露該部無法對文化貿易事項,有效進行內外協調。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於部內成立由部長親自督導、跨單位任務編組之「文化貿易策略小組」,以解決相關問題。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八)「零基預算」為政府預算編列基本概念,並於歷年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中明確規範,然文化部成立以來,諸多工作計畫卻未逐年檢討,除造成預算結構僵化,並在排擠他項文化支出的同時,惡化國家整體財政,而如龍應台部長連續2年編列不可行之「兩岸文化前瞻論壇」後,甚曾於立法院表示「難道就不要談了嗎?」、「預算沒用完會繳庫」,全無預算法制基本概念,應深自檢討反省。矧歷年中央各主管機關編制概算應行注意辦理事項亦一再要求,「各機關凡有未合時宜、以前年度實施未見績效……之計畫,應予刪除,其預算內容可撙節者,亦應檢討減列,俾可騰出額度容納新興政事所需」、「各項計畫應按輕重緩急、成本效益等縝密檢討,排列優先順序」,文化部並應於往後年度預算編列中,澈底落實「零基預算」等預算相關法規之要求。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十九)公共電視法規定,為建立為公眾服務之大眾傳播制度,彌補商業電視之不足;以多元之設計,維護國民表達自由及知之權利,提高文化及教育水準,促進民主社會發展,增進公共福祉,設立公共電視臺。因此,公共電視對於科學與科技之發展脈動,有責任每年制定計畫、積極投入,以達成其公共任務。矧就世界各國所稱道之公共媒體如英國廣播公司(British Broadcasting Corporation)、法國電視臺(France Televisions)或日本放送協會等,皆以提供多元、多種深度且高品質之科學節目而聞名。然而我國公共電視截至目前為止,自製科學節目仍多僅止於兒童科普,既無法使國人了解國內科研現況,亦無法培訓專業之科技與社會研究人才。爰建請文化部和公共電視臺就相關問題,與科技部等部會會商,定期將如太空計畫或同步輻射計畫等國家級科研計畫,乃至如科學園區等科技產業脈動,以專題節目方式報導,以落實公共電視之設置目的,並強化我國社會科學與科技意識。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二十)2014年為臺北府城建城130周年城慶。清領時期作為大稻埕與艋舺間政治妥協而設之臺北府城,隨著日治時期現代都市計畫的建立,成為大臺北都會之核心。「城內」政府機關、交通設施、各級學校、金融機構與文化場館林立,諸多建築並被指定為有形文化資產,為全國文化資產密度最高之區域,2005年時行政院因此宣布,在臺北「城內」打造「首都博物館群」為國家重大施政計畫。惟2008年後,「首都博物館群」進展有限,反而因為都市發展周期,許多有文化資產潛力之建築,或如榮町街屋被成列拆除,或如有「臺灣第一間百貨公司」與「七重天」美譽之菊元百貨,在未有澈底調查下僅被輕率「列冊」處理;缺乏整體歷史街區永續發展的都市計畫觀點,也造成如古蹟「撫臺街洋樓」周遭全被高樓建案包圍。矧「城內」因為首都核心,眾多已指定或具潛力之文化資產與設施屬於國有,但中央與地方卻沒有能協調發展保存政策之常設機制,造成歷史核心區文化價值流失。爰要求文化部就臺北「城內」作為首都歷史核心之整體規劃進行通盤研究、提出對策,並於1年內將研究成果書面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姚文智

(十一)鐵路局臺北機廠落成於1939年,是松山街郊由菸廠、鐵工廠、東町國民住宅與雙葉國民學校所構成的北臺灣最大日治工業聚落中,運作最久、保存最完整的一個,並為臺北市區向東發展、與松山庄縫合之指標。而臺北機廠現代主義與折衷主義之建築本體相當精美,加以從清領時期機器局從蘇格蘭格拉斯哥進口之蒸氣槌、美國援助之各項設施(包括當時美國為推動日本經濟復甦,由美方於50年代向方重建的日本工廠訂購之吊車等機具)與鐵路電氣化後使用至今之設備,皆保存於此,實為國內現存規格最高之工業文化遺產(industrial heritage)。文化部既已收到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全區保留」之國定古蹟審議申請,自應對個別建築已獲文化資產指定之臺北機廠,再次進行系統性、全面性大規模調查。矧文化部職掌除文化資產保存外,亦包括國家級文化設施之建置,文化部有必要就臺北機廠此都市文明瑰寶如何發展為交通與工業文化博物園區,主動提出規劃方案,並協調中央地方各單位加以落實。爰建請文化部成立由部內各相關單位組成、次長督導之工作小組,負責臺北機廠相關任務。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管碧玲

(十二)顏水龍為我國戰後重要前輩藝術家,且其作品如油畫與手工藝外,尚因其與斯時臺籍政商菁英如臺北市長高玉樹等人的合作,而留下眾多領先時代之大型公共藝術作品。在顏水龍公共藝術作品中,位處臺北市劍潭之「從農業社會到工業社會」最具特殊歷史價值,因此馬賽克壁畫乃是臺北市升格直轄市時,在於配合拓寬之中山北路側,標示著原臺北縣市界。然近來卻傳出「從農業社會到工業社會」因維護不當,漏水龜裂,矧顏水龍之公共藝術作品缺乏完整調查,以致屢屢得在公共工程或都市更新進行時加以「搶救」。爰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就顏水龍公共藝術作品展開全面性調查,並據以推動整體保存。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管碧玲

(十三)為因應中央政府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財源不足、開發效益卻未能充分利用等課題,行政院於2012年7月核定「跨域加值公共建設財務規劃方案」,希望透過公共建設的整合開發,利用不同領域項目的結合產生綜效,以「外部效益內部化」的方式提高公共建設自償率。惟「跨域加值」此種財務計畫既需在公共建設原有公共目的與財務收益間兼籌併顧,則納入「跨域加值」之建設計畫即必須在物理上或衍生價值上,具有足以進行商業發展之空間,此如行政院公共建設計畫及周邊整合規劃申請與審查作業要點所規定之自償率30%門檻。惟文化部本年度雖將「跨域加值」納為施政重點,其所羅列之項目如「改善國父紀念館軟硬體設施」等,內容根本不具備可行之財務方案。矧就其中之「大南海文化園區」而言,附近並無可大幅提升自償率之開發空間或公共工程,僅有透過對現有綠地或文化設施之排擠,始有達成自償率之機會。爰要求文化部在3個月內,就「跨域加值」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管碧玲

(十四)近年來我國文化資產保存情況雖有長足發展,但就經指定之有形文化資產而言,仍偏重於戰前,致使與當代社會集體文化記憶更緊密之戰後初期現代建築,往往因缺乏文資身分又地處都市菁華地段,而被提早拆除。矧現行文化資產保存工作,仍忽略許多深刻影響臺灣人文地景之前輩建築師如郭茂林、蔡柏鋒或修澤蘭等人之作品;僅管這些前輩建築師投注相當心力於公共建築,但其中即便公有者,相關史料保存仍相當有限。爰要求文化部於3個月內,就前揭問題擬定研究計畫,以落實文化資產保存業務。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管碧玲

(十五)自1951年起,美國每年撥款1億美元援助台灣,臺北市中山、大安與松山三區之交,則因此成為諸多外國與本國涉外單位設址之首選。1952年與1953年間,作為美國「經濟合作總署中國分署」對口的行政院美援運用委員會,便在中山區朱厝崙新建混合臺灣本地與日本風格之美式高級住宅,供在臺辦公之美國官員居住。此「中山區美援會宿舍群」為國內現存最早、規格最高之戰後宿舍建築,矧其在建築風格外,亦具體而微體現了臺北市區戰後20年向東拓展的痕跡。在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要求下,文化部文化資產局於2014年3月14日至此建築群進行現勘,參與會勘之專家學者咸認此因國有而能碩果僅存之建築群,有極高文化價值,應儘速指定古蹟或歷史建物。然除文化資產之指定之外,文化部亦為文化設施與社區營造之中央主管機關,而文化部推動地方文化館多年,人口稠密的首都菁華地帶卻反無傳承此區發展之地方文化館。爰要求文化部儘速責成相關單位,完成「中山區美援會宿舍群」之文化資產指定,並在協調完成建築群修復後,將其部分開放予公眾,以再記錄這段歷史的同時,凝聚深耕鄰近地區之社區意識。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管碧玲

(十六)鑒於文化部於2012年斥資2億元補助的高畫質旗艦戲劇,5部戲中僅3部拍成,而旗艦戲劇在金鐘獎的入圍名單中3部入圍,飽受外界批評文化部旗艦戲劇補助之標準何在,且寓意為何?為鼓勵我國電視台多家拍攝本土戲劇,旗艦戲劇補助有其重要性,但從2012年的補助成果來看,顯見仍有檢討之必要性。是以,文化部應儘速檢討旗艦戲劇補助之成效,並於1個月內將相關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七)鑒於日前台北影片商業同業公會於舉辦兩岸電影交流與市場拓展會議時,重砲抨擊文化部組織架構疊床架屋,影視局與影視司分工不清,導致電影產業無法走出海外與世界市場競爭之主因。文化部應儘速協調成立影音發展之單一窗口,協助產業界於需要政府協助時,能夠儘速取得相關幫助,不至於因為文化部本身組織架構疊床架屋,而影響整個業界之發展。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八)鑒於日前爆出台北大龍峒保安宮不願領取文化部所頒發的國家文化資產保存獎,因保安宮認為其廟方之努力早於2003年就獲得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之肯定,獲得亞太文化資產保存獎,保安宮認為不需要再有文化部對於廟方努力的肯定。文化部對於台灣廟宇文化保存的努力顯見比聯合國晚了10年,文化部應是我國對於文化保存最積極之主管單位,卻比聯合國還晚發現我國珍貴的宗教文化資產,文化部於文化資產的努力仍有待加強之處。是以,文化部應責成相關單位儘速調查我國極具珍貴之廟宇文化資產,以完整保存並肯定我國廟宇文化人士之努力成果。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九)鑒於泥土化政策之推動過程中,飽受各界批評,其主要批評點在於藝文推廣應以偏鄉地區為主要補助及推廣對象,但從文化部過去政策補助的內容中,可以發現該政策之經費補助未落實於偏鄉弱勢地區,如此的經費補助方向將不利於偏鄉與中南部藝文較少地區之藝文活動發展。是以,文化部應儘速檢討泥土化之藝文推廣活動補助,提昇補助經費比例於偏鄉與藝文資源較少之地區。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三十)鑒於兩岸貨品貿易協議尚未談定,但文化部卻優先於104年度預算中,以服務及貨品貿易協議等無關文化部業務的名義編列赴中旅費藏預算。文化部在貨品貿易協議尚未看見任何可能簽訂之時,就先以該名義編列相關預算,若104年度貨品貿易協議未能順利簽訂,則文化部今年度編列之許多預算將無法動支,此舉將會影響文化部相關預算執行之成效。文化部應儘速檢討相關預算編列之狀況,應謹慎就大陸政策與兩岸文化交流的進程妥善規劃俾能具有實質效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一)鑒於日前媒體報導披露,文化部委由人力銀行協助徵才,主要工作內容為負責長官英文文稿、講辭撰擬與翻譯,還有包括國際媒體訪問翻譯工作、媒體投書或專文撰擬,即外文編譯資料審稿等工作。然而,文化部竟於徵才公告中明確表示本國籍月薪最高為5萬7,000元,外國籍月薪最高10萬5,000元,從文化部徵才公告的內容,顯見文化部僅需外語人才協助事務性工作,且我國近年推動外語教學成效佳,文化部此徵人公告是否有歧視本國應徵者之嫌,文化部應儘速檢討相關徵人公告,並應優先錄用本國籍應徵者。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二)鑒於紅珊瑚已於2008年納入華盛頓公約附錄三的保育物種,顯見紅珊瑚已成保育趨勢,然而,文化部的文創產業補助計畫中,竟有補助紅珊瑚設計之計畫,文化部應儘速檢討此計畫,並將保育類之物種的文創設計排除於文創產業計畫之補助中。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三)鑒於我國文化產業發展急需與技職教育體系進行合作,然而,近年文創產業對於產學合作與建教合作建立並不積極,文化部應儘速與教育部協調,媒合文化部主管之文化創意產業公司,及教育部主管之技職院校,以建立文化創意產業之產學合作與建教合作制度,培養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之人才。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四)鑒於我國近年華語偶像劇盛行,我國許多業者製作之偶像劇已成為華語世界流行之戲劇,然而,對於我國偶像劇外銷至世界其他國家,常因為不同國家而有不同的貿易限制,文化部應儘速協助業者研擬不同國家對於戲劇進口之限制,並提供相關業者各國進口戲劇之管制政策,以協助各業者得以將本土製作之華語偶像劇外銷各國。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五)鑒於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將於103年底完工啟用,屆時沿高雄捷運紅線將會有大東藝術文化中心、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中正文化中心、駁二藝術特區、海洋音樂流行文化中心等藝文場館,而前述場館有部分屬中央文化部管轄,部分屬高雄市政府管轄,未來相關藝文設施營運後藝文活動安排將考驗文化部與市府文化局之智慧,如何串聯大高雄藝文場館將所有場館效益發揮極大化,需市府與文化部進一步溝通協調。是以,建請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應與鄰近場館建立良善夥伴關係,並進行橫向聯繫,以妥善規劃藝文表演活動之安排。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六)鑒於高雄市鳳山區黃埔新村為我國第一代眷村,在國防部一系列的眷村改建政策下,黃埔新村原住戶皆已搬至新建大樓;高雄市文化局為保留我國第一代眷村建築,已劃定黃埔新村為文化特定區,並預計未來將與國防部共商編列相關政策經費推動眷村文化園區。然而,在未完成相關眷村文化園區規劃時,黃埔新村治安問題實為一令人擔憂之大問題,是以,文化部文資局應儘速與國防部、高雄市政府開始相關眷村文化園區設置計畫,並協助與高雄市文化局妥善協調黃埔新村治安問題。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七)鑒於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將於103年底完工啟用,屆時將會有許多藝文團體進駐表演,然而,長久以來的南北文化差距,使得南部藝文人口一向較為缺乏。為避免未來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落成後相關展演活動面臨觀眾數過少之窘境,請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規劃培植南部藝文團體,以培養南部地區文化觀賞人口群。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八)鑒於台北兩廳院場館於落成至今並未進行完整之整修工作,文化部將預計於104年6至9月及105年7月至106年2月進行整修,並將於兩廳院外設置戶外臨時劇場,然而,兩廳院預計整修期間適逢汛期期間,搭設戶外臨時劇場勢必時常遭受風雨而影響藝文活動之演出,而兩廳院預計整修期間為衛武營藝術文化中落成後。是以,建請衛武營國家藝術文化中心於國家兩廳院整修期間,可多策劃大型藝文展演活動。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九)鑒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於100年交付100億元,由文化部執行之文創產業培植工作,於100年選定共12家文創公司進行文創產業之推動,然於去年度卻傳出有2家公司退出,4家公司連續2年投資管理績效未達預期目標百分之五十,遭文化部通知限期1年內改善。其中該投顧案去年爆出圖利特定業者之嫌,引發外界撻伐,起因於由王偉忠擔任董事的台灣文創一號,卻拿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自家的華星娛樂公司、南方島公司、魔法胡同娛樂公司;另一家吉富文創,也用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資華星娛樂,等於讓王偉忠一人就拿了8,300萬元。顯見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交由文化部所處理之文創產培植工作問題層出不窮,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提出文創產業發展現狀與檢討之評估報告送交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至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四十)鑒於我國電影工作急需國家及片場之設置,又近年高雄於電影產業的扶植不餘遺力,協助多部國片進行片廠設置與拍攝工作,加上未來高雄亞洲新灣區相關建築落成後,富有世界級港灣城市之海景,實為電影產業拍攝之絕佳地點。是以,為解決電影產業片場之困境,加上高雄未來相關設施落成後的絕佳景致,文化部應協助高雄提出國家級片廠設置地點之可行性評估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一)鑒於培植我國國片發展環境,文化部應積極評估設置國家級片場之設施,以提供我國電影工作者電影拍攝之用,解決現行每部電影拍攝時皆須自行重設片廠,造成電影拍攝成本過高之窘境。是以,為解決電影工作者無片場可拍攝使用之困境,文化部應協助有意願設置片場之地方政府進行可行性評估,以協助解決我國電影工作者無片場可拍攝之窘境。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十二)文化部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所屬綠島、景美兩個人權文化園區,自民國94年初移交由文化部前身文建會管理維護,其後組織一直僅以「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暫行組織規程」暫定之,讓許多曾遭受國家暴力不當對待之受害者及家屬正式掛牌成立遙遙無期,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十三)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分為綠島園區、景美園區,綠島人權園區包含新生訓導處、綠洲山莊等,佔地有32公頃,景美人權園區含汽修大隊基地有3.64公頃。依人權館籌備處統計,綠島園區去年參觀人數有19萬5,309人,景美園區則有9萬2,397人。而人權館籌備處現編制人員12人,其中於綠島人權園區服務之編制人員僅組長與科員共2人,其他包括籌備處正、副主管等編制人員10人全部集中在景美園區,以綠島園區土地為景美園區的8倍餘,但綠島園區僅有編制人員2人,其他為派遣人力20人負責導覽工作,2園區的人力配置並未依照其業務量加以分配,明顯失衡,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十四)大台北新劇院計畫推動多年未果,原經費甚至移用於衛武營舉辦表演藝術博覽會之支出,後以更名方式另以新興計畫續辦,不利立法院預算審議,亦不利繼續性計畫之追蹤督考。且「新北表演藝術中心推動計畫」大幅縮減劇院空間與席次,預計開發總樓地板面積由60,000坪增為80,065坪,增幅33.44%;惟劇院樓地板面積由8,467坪降為6,564坪,降幅22.48%,其中大劇院座位由3,000至3,500席降為1,500席,劇院規模縮減幅度超過50%以上。按本計畫大幅提高民間出資額,為確保吸引民間投資之利基,以大幅縮減劇院空間與座位席次,相對增加附屬商業設施空間為誘因,計畫目標恐已打折扣。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就該計畫之變更、縮減劇院規模,且台北地區周邊有其他興建中之中大型專業表演空間之情況下,如何避免相互排擠,確保計畫效益,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十五)文化部為提供媒合創意所需之通路行銷、創投資金、商業模式輔導等服務,於102年建置「文創咖啡廳媒合平臺」,聲稱民眾可透過該平臺尋找投資人或跨界跨領域之應用需求者。惟迄今媒合成功獲得投資者僅4家業者,另有2家業者獲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補助、成功轉介群眾募資平臺者有3件,協助申請取得優惠貸款者5家,成功媒合取得資金挹注者合計22件,媒合成功率約3.07%,容有加強與提升空間。惟查,除文創一期招商作業有規劃國際標外,文宣品僅印製中文版,且政策說明會、溝通會、文宣品之設計等,均以國內投資者為對象,反映文創媒合機制尚未納入積極尋求國外投資者合作之概念。按近年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外銷收入雖有成長跡象,惟占整體文化創意產業銷售收入之比率僅約1成,2012年甚有下滑現象,顯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之海外市場仍待積極拓展與努力空間。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就如何提升文創媒合績效、招攬海外投資者及如何落實多元資金挹注文創產業之目標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十六)針對文化部於102年度起實施「7835文化發展計畫」,以推動泥土化政策,依文化部「7835村落發展計畫」之初衷與發展目標是使偏遠村落能享有與都會相同之文化服務及平等的文化參與機會,並由所屬新竹、彰化、臺南及臺東等4個生活美學館協助辦理。惟根據審計部審核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各館於102年度共計核定補助84案,補助金額3,699萬餘元,補助對象共175村里,但其中屬以前年度社區營造計畫已補助之村里,計有131個,比率達74.86%,新增且屬社區營造計畫從未補助之村里,僅有44個,比率25.14%,顯示補助資源有集中於以往社區營造計畫已輔導之村里,未能均衡照顧全國其他村里;又核定補助案中屬於內政部歸類為「偏鄉地區」之村里,僅31個,比率17.71%,亦未能與其發展目標相互契合。顯示文化部有待加強整合3大社區營造計畫、均衡文化資源,並照顧弱勢村落,避免資源過於重複集中,以達文化平權之計畫目標。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十七)目前全國各界紛紛投入文創園區或藝文園區等大型建設,規劃中、招商中或已營運之文創園區眾多,藉以活化地方經濟,惟文化部職掌文化創意產業園區與產業聚落之規劃、審議、輔導、考核及獎勵,對於文創園區,應全面檢視各營運中或規劃中之文創園區現況及必要性,整合現有各項資源,明確區隔各園區定位及功能,並針對園區特性及區域發展,訂定完整設立標準及審核機制。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十八)針對近10年來國際間創意產業蓬勃發展帶動龐大之商機,全球貿易金額達歷史新高,我國自91年度開始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迄今已逾10年,政府及民間挹注龐鉅資源,惟101年度文化創意產業外銷金額為新臺幣630億餘元,僅占整體營業額之9.36%,且次產業中僅「工藝產業」、「產品設計產業」、「視覺傳達設計」之外銷收入高於內銷收入超過10%,其餘還有1%不到,且近5年外銷收入,2012年度為近5年來首度出現負成長,而且文化創意產業91年度至100年度外銷收入比率在6.61%-10.22%之間。整體而言偏重內銷,不符國際趨勢,顯示臺灣創意產業出口之國際競爭力不足;故要求文化部檢討改進,以有效提升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之發展。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十九)針對近年兩岸交流密切,雖有利於擴展華人市場,惟受中國大陸磁吸效應之威脅,臺灣劇組人才及演員外流,產業環境惡化,國內電視產業面臨成長趨緩困境,顯示政府投入之資源與產業實際需求產生落差,又未適時因應國際產業環境變化提出有效輔導措施,使產業競爭力逐漸流失,與計畫預期願景目標差距拉大,故要求文化部應謀適切措施改善,提升國內自製節目之質與量,減少對境外劇之需求,培育並吸引留住人才,同時評估數位匯流趨勢之影響,以提升電視產業競爭力。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五十)有關台中市霧峰區北溝故宮舊址,2月中開挖出藏寶隧道後,經審議後已於103年10月7日由台中市政府公告為歷史建築。查北溝故宮於63年由台灣省電影製片廠接管,79年由台灣省政府台灣電影文化公司經營台灣電影文化城,故該址不僅深具故宮遷台史蹟的歷史價值,亦為我國電影文化發展的重要根據地之一;又鑒於台中市將於水湳及霧峰推動中台灣電影推廣園區以及中台灣電影文化園區,文化部基於歷史建築保存及文創活化之目的,應積極輔導台中市政府整合北溝故宮舊址與中台灣電影推廣園區之活化方案,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

(十一)為整合特定地域之有形及無形文化資源,結合地方文化據點與社區活力,建構脈絡相連之文化生活圈,提升全民文化參與、創造與分享文化資源、均衡城鄉發展,文化部辦理「磐石行動─地方文化館第2期計畫」,惟查:1.未規範市縣政府應訂定初審審查規定或未利益迴避,公正及客觀性遭質疑;2.未訂定重複補助款項之處理方式;3.業務單位未依補助計畫規定之審查項目進行審核;4.補助第二類文化生活圈之評量管考系統迄未上線;5.未積極引介地方文化館與附屬機關進行資源交流,發揮文化資源合作共生綜效;6.未詳實評估各館永續經營意願與能力,致以前年度補助計畫間有自始未開館、低度利用情形;7.預期效益指標目標值訂定過於保守,未具激勵效果等情事。基此,爰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二)鑑於文化資產是不能再生的全民資產,古蹟、歷史建築、聚落、遺址及傳統藝術等維護傳承亦是長期性工作,研提「歷史與文化資產維護發展計畫第2期修正計畫」,惟查:1.古蹟管理維護資料檔案彙送主管機關之規範迄未訂定;2.部分國定古蹟之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未依規定將管理維護計畫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備查,且未依規定辦理日常保養或檢測維修;3.委託專業服務中心辦理古蹟、歷史建築訪視之契約期間未能銜接,提供各地方政府諮詢等服務間有中斷情形;4.輔導鐵道藝術村轉型為自營自足型態及推動鐵道沿線閒置空間由民間組織進行活化再生之目標尚未達成;5.部分補助民間團體案件未於作業規範內或補助契約中訂定績效衡量指標;6.間有重要民俗祭典及有關文物,仍未更新置於文化資產管理系統,以供民眾上網查閱及推廣等情事。基此,爰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三)文化部為落實文化立國及文化外交之政策,積極推動海外駐點增設工作,除承接前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及前行政院新聞局原有駐紐約臺北文化中心、駐法國臺灣文化中心、駐日本臺北文化中心、香港光華新聞文化中心外,本年度獲行政院同意新設美國洛杉磯、美國休士頓、英國倫敦、俄羅斯、西班牙等駐點,並積極規劃擴充歐洲、東南亞及中南美洲區域據點,逐步開展對外文化之網絡佈局。各海外駐點主責文化交流事務,為深耕拓展我國文化影響力,審酌各駐點所轄特性與文化能量,依行政院核定全球佈局行動方案─國際交流中程計畫,文化部編列洛杉磯、休士頓、日本、倫敦等4處文化據點及實體臺灣書院。惟截至民國102年底止,因未尋獲合適之租賃物件,上開文化據點均未完成租賃,併同其他臺灣書院分項計畫賸餘款全部繳庫數達1億2,490萬餘元;復依核定計畫目標說明,上開文化據點係作為對外開放之藝文空間,辦理講座、映演、展覽、文創精品、創意展示、示範講演等,其4處租賃場地作業落後,致年度預算未能依進度執行外,亦連帶影響該計畫後續整體規劃使用期程及相關展演活動。基此,爰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四)為利用雲端科技大量儲存、運算及隨時隨地分享之特性,整合現有文化機關及團體網站與資料庫,以開放方式提供加值利用,文化部提報「文化雲先期計畫」,計畫期程自民國101年10月1日至102年12月31日止。截至民國102年底止,累計已撥數6,800萬元,累計實現數4,576萬餘元,惟查:1.介接數位典藏聯合目錄中數位化之文化資料數未符預期;2.各所屬單位既有之文化資訊系統功能相同或類似者,應妥為規劃整合於雲端平臺,避免浪費資源。基此,爰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五)針對文化部辦理「價值產值化─文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計畫,惟查:1.辦理文創事業原創產品服務價差優惠補貼措施,因補助資格限制較嚴及參與廠商為避免該補貼配套措施造成其他販售點,銷售價格差異衍生消費糾紛等因素,均無申請補助案件,計畫成效欠佳;2.規劃辦理補助民間提供空間供文創事業使用,因空間提供者不符補助條件、財務籌資能力有限、囿於營業執照及建築物使用用途必須辦理變更等因素,致執行未如預期,規劃有欠周妥;3.於網路雲端建立「文創咖啡廳」媒合平臺,本年度尚無成功媒合件數,尚待持續追蹤,協助解決媒合歧異及消除投資障礙等情事。基此,爰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六)為建構對文創產業友善之發展環境,期使相關產業能獲得適當輔導及協助而成長,文化部執行「多元資金挹注」、「產業研發及輔導」、「市場流通及拓展」及「人才培育及媒合」等4個計畫(民國97至102年度)。累計提供產業諮詢診斷及輔導254件;補助市縣政府推動文創產業發展56件;參與文創博覽會廠商1,892家;參加文創人才培育課程及研習2,303人次等。

惟查:1.團體創業計畫案未屆執行期限,復再補助團體成員另行創業,影響原計畫之執行;2.未要求受補助文創業者依規定填列具體量化效益,不利補助計畫效益之考核;3.文化創意跨界行銷暨原創加值計畫補助作業規定之研擬實欠周延,無法選出符合預計目標之補助案件;4.補助計畫行政作業費時,致實際執行期間較預計縮減近半;5.辦理文化創意產業補助申請及審查作業,未落實執行利益迴避相關規定;6.未輔導核心創作及獨立工作者優先進駐文創園區,以發揮相輔相成綜效;7.專業經紀人才培育及機制建置進度較預計落後逾2年餘,未能及時完成與國際接軌之計畫目標等情事。基此,爰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七)針對全台有新竹、彰化、台南、台東等4所「生活美學館」,不但從事本業,也從事場地出租、開設補習課程等多項業務,對推廣生活美學並無顯著成效,但業外業務都強力推廣,甚至還增加派遣工的聘用,從97年迄今,甚至增用27名派遣工。然而,國人不禁質疑,生活美學館增聘的派遣工,為什麼不能利用當地的文化種子、志工?生活美學館為何不把資源用在扶植各地的生活美學上?為何總是不務「文化」與「文學」、「美學」等正業?基此,爰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並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八)針對文化部所屬生活美學館之核心業務內涵與任務其實質功能與業務定位不明,致使新竹生活美術館竟去鼓勵開採台灣紅珊瑚破壞大自然環境。總統府資政漢寶德日前甚至直言批評「台灣文創產業只重視經濟效益,文化紮根不夠。」依據「國立生活美學館組織準則」第1條規定:「國立臺灣美術館為辦理生活美學、推廣社會教育、文化藝術展演、文化創意產業及社區營造等業務,特設各國立生活美學館。」目前共設有新竹、彰化、臺南及臺東等4個生活美學館,負責辦理全國北、中、南、東4個地區之生活美學業務。

文化部放任生活美學館只顧銷售營利,以至於台灣生態為此付出代價:查國立臺灣美術館所屬4個生活美學館前身為社會教育館,除延續推動原社教館之社會教育業務外,「生活美學」為其核心業務。然而,因文化部的失職,導致現行各生活美學館的業務,包括:提供場地租借、開設藝文研習班及展覽活動等業務,易與地方文化中心、市立圖書館及各社區大學等藝文機關或社教機構之功能重疊,實質功能與定位不明,完全忘記「文化」才是「文創的根本」,甚至發生新竹生活美術館竟還舉辦開採台灣紅珊瑚,破壞大自然環境、發生生態浩劫之情事。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九)針對文化部於100年推動「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以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投入100億元,挹注文化創意產業。該方案自100年6月執行,迄103年6月30日止,共受理10家專業管理公司申請之共同投資案,計35件,其中28件通過審查,總計文化部核准投資額度6億6,785萬7,730元,專業管理公司搭配投資7億7,354萬4,185元。惟文化部如何選定10家管理公司遭受外界質疑,認為文化部接受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之委託,辦理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離譜的是高達100億元的計畫案,文化部竟然完全沒有公開招標,而僅以「甄選」的方式,草率的決定由特定幾家「管理公司」管理。文化部再委其(管理公司)辦理尋找適合投資之案源、投資案件之投資評估、審議核決及投資後管理,同時又要求專業管理公司應出資共同參與投資,此有利益衝突,根本是球員兼裁判之虞。又部分「管理公司」本身身兼「文創公司」和「娛樂影音公司」、「影視公司」等,試問,這要怎麼會客觀?

文化部無視、放任管理公司球員兼裁判:由這些「專業管理公司」來辦理「尋找適合投資之案源」、「審議核決」、「投資後的管理」會妥當嗎?這些諸多疑義,文化部怎能視而不見,何況還曾為此遭到監察院提出糾正。監察院直指,文化部「加強投資文化創意產業實施方案」所投資之對象過於集中娛樂影音事業,實需資金挹注扶植之新創、微型文創企業,反無法獲得專業管理公司之投資,而文化部未採取改善對策,投資審議會徒具形式、聊備一格,均有違失。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上開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六十)針對「村落文化發展計畫(泥土化政策)」由所屬新竹、彰化、臺南及臺東等4個生活美學館辦理。惟根據審計部審核102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各館於102年度共計核定補助84案,補助金額3,699萬餘元,補助對象共175村里,但其中屬以前年度社區營造計畫已補助之村里,計有131個,比率達74.86%,新增且屬社區營造計畫從未補助之村里,僅有44個,比率25.14%,顯示補助資源有集中於以往社區營造計畫已輔導之村里,未能均衡照顧全國其他村里;又核定補助案中屬於內政部歸類為「偏鄉地區」之村里,僅31個,比率17.71%,亦未能與其發展目標相互契合。顯示文化部實應檢討並覈實編列預算,更加強社區營造計畫、均衡文化資源,並照顧弱勢村落,避免資源過於重複集中。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上開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一)針對兩岸文教交流,文化部自102年起開始推動「全球佈局行動方案─102105年兩岸交流中程計畫」。文化部主管104年度為賡續辦理本項計畫,編列相關預算計1億0,746萬6,000元。惟經查:1.台灣節目占中國境外劇之比率,相較於中國節目占台灣之比率還低,顯然毫無對等;2.耗費公帑達鉅額2億5,011萬6,000元,但累計預算執行率嚴重偏低,實應檢討並覈實編列預算。

其次,文化部辦理全球佈局行動方案,過於偏重兩岸交流,且查計畫執行成效欠佳、累計預算執行率嚴重偏低,除審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之外,亟待重新檢討是否仍需耗費預算進行相關計畫。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上開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二)文化部及所屬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歲出170.12億元,其中分散編列於文化部本部及其所屬之跨年期計畫計53項、28.13餘億元,惟該部及所屬各機關辦理公共工程及重大計畫,經查有未依預算法及預算編製作業要點規定,先完備前置規劃作業並俟計畫核定再行編列預算辦理之情形,預算程序錯置,亟待檢討。例如:1.部分新興計畫尚未獲核定即先行編列預算,核與預算法及預算編製作業等相關規定不符。2.部分計畫已辦理多年,惟財務計畫迄未獲核定。

綜上所述,文化部及其所屬辦理公共工程及重大施政計畫,未俟計畫核定,即逕先編列預算執行,顯與預算法及預算籌編原則等相關規定不符,應立即檢討改善,並於2個月內,將檢討改善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三)針對民間業者質疑政府服貿協議開放印刷業可能危害國安,因為中國印刷業是國家企業、有政治目的。經濟部長張家祝甚至直接說,「中國業者若來台從事政治活動,可撤銷其商業登記。」若此話當真,印刷業的簽署就需要立即撤銷重啟談判,因為,中國的「印刷業」對台灣的目的就是要執行政治任務:

台灣開放印刷就是開放出版

1.台灣的印刷業是商業,然而,中國的印刷業與出版業,和新聞媒體及廣電媒體,全部同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廣電總局」監管。目前它所規管的項目,其實不僅報紙、廣電、出版、印刷等。為何要片面開放印刷業?

2.文化部官員回應,台灣只開放中國的印刷業,並沒有開放中國的出版業來台。那麼,文化部可能必須回答,中資投資的印刷廠在申請出版物時,一向開放出版品的台灣有那一條法規可禁止或審查?如果沒有審查機制,豈不是任由中資參與的印刷廠在台灣進行中共「黨中央和國務院」的交辦任務?

中資50%股權已具主導權

3.政府的回應:「中資股權不能超過50%,台灣業者有主導權」,但是,包括公司法、公平法等在內的相關法規和所有業界實務,都很清楚只要有30%的股權就具有主導權,那麼政府所謂的50%股權才有主導權的說法,是否是自欺欺人?或在放水中資印刷廠掌控我國印刷業?

以上,僅就印刷業的直接涉及政治目的之「國家安全」層面來討論,其實,就業安全、經濟發展、專業品質等等,都是國家安全。很明顯的,對中國而言,印刷業就是媒體,中共官方文件中直指其負有「戰略任務」,指導思想就是「中國社會主義」。文化部等單位開放中國印刷業,到底是在為那一邊的國安來服務?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四)針對文化部日前舉辦的「台北電視節」徵求參展廠商,在「兩岸」交流更密切之中,又出現向中國傾斜爭議。這個以提供台灣影視產品國際交流和銷售平台的活動,文化部卻在徵求參展廠商的說明書中,異於往年的設定了多項「新」的規定,例如,要求參展的電視公司的觀眾觸達率要超過60%;拒絕自費參展者,並要對申請者「審查」。

今年出現這些「新」規定的荒謬,首先在於要求必須有線電視業者應達到「觸達率60%」,才有資格進行國際交流。然文化部認為「觸達率」就是影視產品的品質保證?還是欲以公權力扼殺台灣多元的影視產業的發展機會?這些新的規定恐造成申請業者擔心政府封殺特定廠商的焦慮。政府「審查」大權在握,是在保護大型而「聽話」的業者?還是欺負最需要協助的小型業者,漠視最能展現台灣自由多元的文創特色?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五)某市長參選人主張基於尊重歷史古蹟的立場,並爭取西二倉庫作為一級古蹟,以較具彈性的方式保留西三倉庫。另外,該參選人也提出基隆文化藝術5宣言,包含成立專屬基隆人的「北國門藝術薪傳獎基金會」、專案補助藝文工作者,讓藝術人回鄉創作、鼓勵文創工作者進駐老倉庫並規劃街頭藝人展演區,打造基隆徒步新商圈等政策支票,並指上開計畫已獲文化部長龍應台支持,未來規畫及經費文化部將給最大的協助。上開特定候選人的文化支票之允諾,是否屬實?基此,要求文化部將基隆西二西三碼頭倉庫保存概況提出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六)針對「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已在今年9月8日熄燈,相關文書資料雖移交文化部人權博物館籌備處,但因缺乏經費與人力,多數社團與白色恐怖受難者團體都憂心,是否這批資料僅能暫存於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倉庫內,無法讓研究者有機會一窺究竟,後續要怎麼公開與利用這些檔案?另外尚有1,000多個案子未補償等事情,文化部應儘速對外說明清楚後續處理方式為何?

這批檔案做為研究白色恐怖的歷史資料有其重要價值,「雖然這些檔案並非原始的歷史資料,而是針對申請補償做的調查與審查,但在進行審查過程中有將當初的判決書打成電子檔,另外也有將檔案建立成資料庫,因此在後續利用上相對方便。」,所以這批檔案未來能否被妥善運用,許多學者和社團相當憂心。對於檔案後續能怎麼利用,國防部與文化部在移交過程中從未說清楚?基此,要求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七)有鑑於總統府資政漢寶德日前表示,文創定義不清、包山包海,政府和民間都摸不清方向,以至於模糊焦點、失去方向,什麼都拉進文創產業。文化部長期重「文創」輕「文化」,造成文化環境貧瘠,文創產業也無法開花結果。另外,文創的創意,是該把文化從少數人欣賞的菁英文化轉成人人都能欣賞,而非把文化變成生意。文化只要普及,人人都能欣賞、消費文化,文創產業自然形成。文化部該做的是推動文化普及化,例如:提倡美感教育。

其次,文化部只重視文化的經濟效益、卻不重視文化的扎根普及,砸大錢推動文創產業,卻忽略「文化」培養。文化環境若貧瘠,文創怎能開花結果?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八)針對文化部日前透過人力銀行貼出徵才公告,開出外國人薪水高出本國人2倍,引發爭議。該內容徵求精通中、英語的副編審,負責長官英文文稿、講辭撰擬與翻譯、國際媒體訪問翻譯工作等。卻因為註明「本國籍月薪最高至5萬7,000元,外國籍薪水最高到10萬5,000元左右」,引發外界「同工不同酬」、「歧視台灣人」等質疑,事後,文化部雖也急忙將廣告撤下,但卻未對此究責,後續是否亦復如此,外界也無從得知。

基此,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將處理情況和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九)針對文化部自改組成立2年以來人事更迭頻繁,部內7個司,累計已更換19位司長,雖然文化部解釋,司長調整原因多為個人人生規劃,須尊重其選擇。惟對此,外界不禁質疑,文化部過於頻繁的主管調動,恐造成政策難以延續與曠日廢時,部會之間的橫向聯繫方面,可能跟前一位司長談好的政策,換了另一司長後,立即變調,或者需多花人力和時間在政策銜接上。

基此,對於人事行政之管控與調配,文化部應妥善檢討改進,俾利整體文化政策之推動和延續。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七十)針對中國日前因不滿中央研究院院士余英時、作家九把刀多次公開力挺香港佔中的言行,觸怒中國政府當局。中國網路10月12日指出,中國廣電總局已對多家出版社發出通知,將余英時、九把刀的書籍下架,同時,中國當局亦要求「不再出版」自由作家野夫、天則經濟研究所榮譽理事長茅于軾、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兼作家張千帆、香港電視文化人梁文道、金融時報中文網專欄作家許知遠等人著作。由此顯示,中國政府欲更緊縮言論自由的空間,不容有批評政權的行為。惟遺憾的是,身處民主台灣的文化部長龍應台不僅沒有公開譴責獨裁中國野蠻行徑,日前甚至還表示「中國官方對管制言論有自己的程序,目前的消息並不符合她認知的中國處理爭議出版品作法……」,該回應充滿著「偏袒」、「維護」獨裁中國方面言論。反觀,陸委會10月11日即表示「……出版自由是言論自由的一環,是基本人權,應受到尊重與保護,希望中國民眾也能享有討論公共事務的言論與出版自由」。是以,龍應台的言論亟為不當。

基此,文化部應於2個月內,將處理進度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一)為保存南部科學工業園區出土文物,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為出土文物保存機關,該館為典藏保存該園區之出土文物,規劃辦理南科館整建計畫,嗣因需求面積增加,該館復辦理計畫變更。惟該館辦理南科館新建工程,因計畫考慮欠周內容大幅變更,自民國99年3月開始委外規劃設計,迄至民國102年6月基本設計始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審議通過,至民國102年10月始完成細部設計進行工程發包作業,截至本年度3月26日完成決標。

經查:1.規劃階段未能充分蒐集相關法令規定,並妥為考量未來使用需求,計畫核定後始經專案管理廠商審核發現未規劃設置停車空間,復未依審查意見妥適檢討辦理計畫修正,即逕行委託設計廠商進行設計,致一再提報基本設計審議作業,徒耗作業期程,無法獲教育部審查通過,延宕計畫執行進度;2.辦理基本設計送審作業,未按計畫核定之建築面積及契約設計原則要求廠商進行設計,嗣經教育部審查後始要求廠商重新檢討,復未覈實檢討建築物地下空間配置,造成空間閒置浪費及工程單位造價偏高,致遭工程會以設計不合理為由退回修正,耽延計畫執行進度;3.計畫內容大幅變更,未依規定提報行政院核定,經教育部責令辦理計畫修正後,仍未能妥適因應處理,影響工程招標作業時程,肇致開館期程一再延宕等未盡職責及效能過低情事。是以,後依審計法第69條規定,於102年遭監察院糾正。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週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二)文化部依行政院所訂中央政府各機關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助預算執行應注意事項第7點規定,於民國102年3月29日訂頒文化部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預算執行管考作業注意事項作為文化部及所屬機關之管考依據。惟查補助作業內部控制實際運作情形:1.未能詳實填具補助經費運用效益評估表,並加會主計單位核對後,送專責人員或內部管理小組查考,未落實管考制度;2.部分附屬機關尚未依政府內部稽核應行注意事項規定,成立內部稽核專責單位或任務編組,覆核內部控制制度評估作業及辦理內部稽核工作;3.未依行政院訂頒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本年度重點工作規定,就監察院糾正(舉)與彈劾案件及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重要審核意見完成全面改善等情事。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三)文化部所屬國立臺灣美術館、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國立歷史博物館、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及國立國父紀念館等5個單位,為推動文化與創意價值,執行藝術數位典藏加值與應用等相關典藏業務計畫,編列預算1億4,019萬餘元,辦理典藏業務及藏品圖像數位化,將公有文化資源,予以系統化分類整理,讓民眾及研究者能經由網路進行整合性查詢利用。

惟查:1.國立國父紀念館文物典藏制度規章未臻完善;2.部分機關藏品經年未辦理財產登記或未經審議分級判定,未落實典藏管理作業,經管效能尚待改善;3.部分機關藏品尚未完成圖像數位化或取得授權,影響圖像公開及加值應用,亟待檢討改善;4.間有典藏品管理運用機制缺乏效能考核規範,亟待充實;5.部分典藏品審議委員會未發揮諮詢功能,尚乏典藏政策及發展方向之規劃措施,亟待提升運作效能;6.部分機關藏品數位內容尚未有效開發運用以彰顯藏品特殊性及市場價值等情事。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四)鑑於文化部為推動文創業務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項下編列4億3,301萬3,000元,辦理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產業集聚效應推展等工作計畫,惟查:1.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出口落後,亟待強化海外市場推廣:我國推動文化創意產業計畫,迄今已逾10年,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2013年5月15日指出,我國101年度文化創意產業外銷金額為新臺幣630.90餘億元,僅占整體營業額之9.36%,反映出整體而言偏重內銷,亟待積極努力拓展海外市場。2.全球創意產品與服務貿易創新高,惟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出口落後,顯示國際競爭力不足:按聯合國貿易與發展會議資料庫統計資料中有關「臺灣」部分,2011年創意產品出口為47.3億美元,僅占全球創意產品出口比率1.04%,為全球倒數第8名,出口值成長率落後許多國家,另我國2011年創意服務出口僅為1.36億美元,顯示臺灣創意產業出口之國際競爭力不足,亟待檢討改善。

綜上所述,文化部推動文化創意產業發展計畫已逾10年,政府及民間挹注龐巨資源,惟因文化部怠慢,監督不周,致使文化創意產業輸出之產值偏低,國際競爭力不足,允應儘速檢討改進造成我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緩慢原因。爰要求文化部須將上開檢討改善報告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五)針對文創產業推廣,文化部分別於「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業務─文化創意產業推動與輔導」、「視覺及表演藝術之策劃與發展─價值產值化計畫─打造藝術產業媒合交易平台」編列3億2,539萬1,000元、1,385萬3,000元,合共3億3,924萬4,000元,供辦理價值產值化─文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計畫。惟查:1.媒合率仍偏低,容待加強宣傳與推廣:迄今媒合成功獲得投資者僅4家業者,另有2家業者獲行政院國家發展基金創業天使計畫補助、成功轉介群眾募資平臺者有3件,協助申請取得優惠貸款者5家,成功媒合取得資金挹注者合計22件,媒合成功率僅3.07%,亟需加強與提升空間;2.媒合機制宜強化國外市場推廣,積極拓展海外投資者,以利多元資金挹注:除文創一期招商作業有規劃國際標外,文宣品僅印製中文版,且政策說明會、溝通會、文宣品之設計等,均以國內投資者為對象,反映文創媒合機制尚未納入積極尋求國外投資者合作之概念。又,查近年我國文化創意產業外銷占整體文化創意產業銷售收入之比率僅約1成,2012年甚有下滑現象,顯示我國文化創意產業之海外市場仍待積極拓展與努力空間。

基此,文化部辦理文化創意產業推廣與媒合業務,除媒合成效仍待提升外,相關媒合機制尚未將海外投資者納為積極尋求合作之對象,難以落實多元資金挹注文創產業之目標。文化部除應加強督導以促其改善之外,亦須將上開檢討改善報告於2個月內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十六)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以自負盈虧為未來營運方向,然檢視其在總預算9.1億元中,扣除管理及總務費與硬體建設經費後,僅以總預算之11.53%作為業務的推動及軟體建置,在其發展初期仍有龐大的建設經費負擔下,短期內要達成自負盈虧實屬困難;以我國目前表演藝術產業市場發展尚未成熟,期以票房收入平衡收支也非易事。請文化部考量評析各項層面,挹注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營運與發展上的必要經費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潘維剛  蔣乃辛

(十七)為保存國際級歷史古蹟台南天馬台暨其他中央廣播電台對大陸廣播天線並及時活化運用。

台南天馬電台是中央廣播電台的台南分台,短波播音覆蓋面積世界第一,極具國安戰略價值。1969年接受美國政府援助籌建,為美軍協防臺灣的重要戰略佈署。1976年開始對國際及中國大陸播音,具備強大的短波廣播播送能量,廣播範圍涵蓋遍及中國大陸、東北亞、東南亞、歐洲、澳洲、美洲。在中華民國退出聯合國、六四天安門事件期間都曾發揮強大訊息傳播能力,對退出聯合國後的台灣突破外交困境有極大貢獻,歷史意義重大,直到現在都是大陸民眾突破訊息封鎖的重要管道。為台灣少數具有國際級價值的歷史古蹟,亟應保存。

過去租用央廣短波設備的用戶包括: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台、美國之音、自由亞洲電台、法國國際廣播電台等國際媒體。

目前中央廣播電台在新北市淡水仍然保有對大陸廣播天線二支、嘉義民雄二支及雲林褒忠一支,同樣深具歷史文物價值,亦應一併保存。

上述各處天線雖經整併,然其中部分天線設施並未充分得到運用,建議應予活化運用,以向國際社會廣傳中華民國民主、自由、繁榮之事實。

提案人:陳學聖

連署人:陳碧涵  蔣乃辛  黃志雄  呂玉玲

(十八)針對位於台中霧峰之國立台灣交響樂團近年面臨人才流失與定位不明之挑戰,為帶動鄰近地區之文化軸線,要求文化部就國立台灣交響樂團之永續發展及音樂園區之營運,與音樂下鄉及培養台中屯區藝文人口,結合「國際音樂節」,研議比照德國萊茵高音樂節前例,舉辦屯區國際音樂祭;另就台灣音樂文化園區之營運未能如預期拉動鄰近地區之文化軸線,應於3個月內會同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考察及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蔣乃辛  許智傑  陳碧涵

(十九)屏東縣來義鄉古樓村排灣族的五年祭(Maljeveq)祭儀,從有歷史文獻記載開始,就是由古樓部落Giring與Tjiljuvekan兩大家族共同主辦,不曾間斷。但「屏東縣部落文化教育學會」在101年未經部落會議取得共識下,逕向屏東縣文化處登錄為「排灣族古樓部落Maljeveq五年祭」的保存團體,導致本年度祭典紛擾不斷,屬於Tjiljuvekan家族的「屏東縣部落文化教育學會」排擠Giring家族參與祭典,嚴重破壞部落和諧、影響原住民文化資產之保存及傳承。

經查目前原住民文化資產案例中,「花蓮縣豐濱鄉Makotaay(港口)部落阿美族ilisin豐年祭」、「排灣族古樓部落五年祭Maljeveq」、「達悟族飛魚季」等分別具有文化資產保存法「重要民俗及有關文物」或「民俗及有關文物」的指定/登錄身分,但部分案例的保存團體因不符該民族之傳統社會制度、文化脈絡,進而產生紛爭。

現行文化資產保存法及文化部所提修法草案,對於「保存團體」都沒有給予相關認定規範,形成先申請的單位(或個人)就變成保存團體(或保存者)的不合理現象。政府並未意識到這些新團體可能會導致部落象徵價值的重新分配,並引起部落內部社會、權力結構的重整。

原住民族基本法第30條第1項規定:「政府處理原住民族事務……,應尊重原住民族之傳統習俗、文化及價值觀,保障其合法權益」,原住民族之文化資產是屬於各特定部落或特定原住民族所有,行政機關對於其文化資產之「認定基準」及「保存團體」之規範允宜更周延考量各族群文化及部落組織之特殊性。

爰要求文化部應全面檢視目前原住民族文化資產的指定/登錄情形,並應針對登錄有疑義之處,尊重各該民族傳統社會機制,提出解決方案,消除原住民族或部落與「保存團體」間之疑慮爭議。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第2項 文化資產局原列9億8,142萬元,減列第2目「文化資產業務」中「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之辦理社會資源整合運用與國會聯絡協調事務業務等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8,137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4項:

(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2,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二)凍結第2目「文化資產業務」中「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之古蹟歷史建築聚落文化景觀業務1,0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許智傑  呂玉玲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蔣乃辛  潘維剛  黃志雄

(三)凍結第2目「文化資產業務」中「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之古物遺址水下文化資產業務50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許智傑  呂玉玲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蔣乃辛  潘維剛  黃志雄

(四)鑒於陣頭文化為我國傳統文化的特色,許多外國朋友來台也都相當關注我國的廟會陣頭文化。目前文化部對於陣頭文化保存的相關文獻與資料仍未臻完整,且文資局的文化資產資料庫中對於傳統陣頭文化的文資保存也不完整。是以,文化部應儘速盤點與保存我國傳統陣頭文化之流派與樣式,以完整保存我國傳統陣頭文化。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第3項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原列16億3,182萬8,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500萬元及第2目「電影事業輔導」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6億0,682萬8,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1億2,113萬5,000元之五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鄭麗君  許智傑  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潘維剛  陳淑慧

(二)凍結第2目「電影事業輔導」1億元(含「辦理電影片審查及電影事業管理」73萬5,000元及「國產紀錄片國際交流」原列2,500萬元之二分之一,1,250萬元),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陳淑慧  何欣純  鄭麗君  呂玉玲  陳碧涵  蔣乃辛  孔文吉

連署人:許智傑  黃志雄  潘維剛

(三)凍結第3目「廣播電視事業輔導」原列5億4,858萬2,000元之二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淑慧  呂玉玲  蔣乃辛  何欣純  陳亭妃  許智傑  鄭麗君  陳碧涵

連署人:黃志雄  潘維剛

(四)凍結第4目「流行音樂產業輔導」原列4億7,398萬2,000元之三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陳亭妃  何欣純  許智傑  陳淑慧  呂玉玲  陳碧涵  蔣乃辛

連署人:黃志雄  潘維剛

(五)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辦理廣播電視、電影及流行音樂3項產業發展計畫原期程至103年底止,卻在未獲行政院核定計畫展延前即於104年度編列3項計畫共10.14億元預算,顯與法制不符。為避免政府重大工程及施政計畫評估、審查作業淪為形式,造成國家資源浪費,爰要求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於1個月內進行檢討,並將具體說明資料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連署人:陳淑慧  潘維剛

(六)近年來我國電視台各播放時段充斥境外劇,導致本國自製電視節目時段日漸減少,連帶造成相關產業優秀人才出走,影響自製電視節目的質與量。為鼓勵電視台提高本土自製節目播出時數、增加自製電視節目競爭力、培育並留住優秀人才,爰要求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於1個月內研議改善計畫,並具體規劃吸引人才回流方案,相關檢討與規劃報告應以書面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陳碧涵

連署人:陳淑慧  潘維剛

(七)針對文化部所屬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電視內容產業旗艦計畫」,辦理事項包括市場資訊提供與趨勢預測、增加資金挹注、放寬置入性行銷法規,培育節目產製人才與國內外行銷推廣等業務,惟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調查發現,節目產製時數雖增加,國內電視產業市場仍面臨競爭力流失之困境,亦即:1.電視產業整體產值成長趨緩;2.近年境外劇大幅進入,使市場競爭更加嚴峻;3.電視節目產製人才流失。

綜上所述,受中國磁吸效應之威脅,臺灣劇組人才及演員外流,產業環境惡化,國內電視產業面臨成長趨緩困境,顯示政府投入之資源與產業實際需求產生落差,又未適時因應國際產業環境變化提出有效輔導措施,使產業競爭力逐漸流失,與計畫預期願景目標差距拉大。文化部應儘速正視產業困境,澈底檢討並研謀適切措施改善方案,俾利提升國內自製節目之質與量,培育並吸引留住人才,同時評估數位匯流趨勢之影響,以提升我國電視產業競爭力。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上開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八)針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下多項計畫皆為委辦計畫,如:金曲獎、金音獎流行音樂辦公室,拓展流行音樂國際市場,惟上述計畫大多為特定業者承攬,且媒體報導,大都具有中資背景之廠商,並涉有圍標之嫌。為避免政府資源圖利特定廠商,要求文化部全面清查上述計畫並送交政風單位調查,待調查報告出來後,連同廠商建議書、「投標文件」、核銷結案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蔣乃辛  許智傑

(九)針對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多項業務外包(如金曲獎、金音獎等),卻編列「上述業務之相關行政作業」預算,光是「流行音樂產業輔導」乙計畫下,以上開項目補充之行政費用竟編列1,144萬4,000元之預算數,恐為未控管之人力運用。爰要求文化部盤點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委外業務計畫與研究,以及上開「行政費用」用於何種用途上,並列出近年盤點情況與未來檢討改進措施及制度面之改善方式,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及連署人:何欣純  許智傑  鄭麗君

第4項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9億1,375萬2,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凍結第2目「傳統藝術中心業務」之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原列7,463萬9,000元之二分之一,俟文化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二)針對國立傳統藝術中心104年度預算案於「傳統藝術中心業務」項下編列辦理「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7,463萬9,000元,惟「村落文化發展暨推廣計畫」目標應於各村落都能享有藝術文化參與機會,故要求國立傳統藝術中心不論以自行編列預算或文化部補助辦理之演出,應有深入全國各角落之規劃,並以偏鄉地區與從未演出之村里為優先,以落實計畫目標。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三)針對「戲劇藝術中心籌建計畫」編列2億6,340萬元,為計畫期程最後1年,該計畫自97年度開始辦理,執行初期因工程採取委辦或自行辦理遲而未決,又因基地面積、劇場座位數及進駐單位等多項需求變更,以及都市計畫與建築執照審議作業延宕,致一再變更計畫內容並展延期程,故要求國立傳統藝術中心應確實控管執行進度與品質,期使戲劇藝術中心大樓能如期如質完工,以免造成工程落後致預算大量保留,並影響國內表演劇團之營運及發展。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第5項 國立臺灣美術館及所屬6億1,872萬6,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國立臺灣美術館辦理「價值產值化─文創產業價值鏈建構與創新當代藝術資產應用發展計畫(102-105年度)」,內容包括推動藝術內容以公開與授權方式鼓勵素材加值應用,並鼓勵創意創新與跨界合作,開發以原創元素設計製作創意產品;提升科技與藝術連結、促進科技與藝術交流,帶動數位藝術發展、培育及整合人才資源、創造數位藝術發展資源。惟該館近年積極推動數位典藏,提供加值應用豐富素材,由於加值應用過程有賴人才與創意才能轉換為有系統之知識或商品,故要求國立台灣美術館應配合價值產值化計畫,整合、培育藝術與設計人才,以積極開發運用數位典藏內容,提升其價值。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第6項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2億7,509萬6,000元,照列。

第7項 國立臺灣博物館3億5,990萬7,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凍結第1目「一般行政」100萬元,俟文化部於3個月內完成「古蹟臺灣總督府交通局鐵道部」之會勘,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二)鑒於國立臺灣博物館為臺灣第1個自然史博物館,具有特殊地位與歷史價值。該館之館藏豐富,人類學、動物、植物及地質化石等標本,均屬全臺灣極珍貴之文化資產,除自然史外,也包括民俗及歷史有關資料蒐集及研究,長期提供各學術研究、展覽及出版之素材。

該館館藏豐富,館藏件數11萬餘件,惟就該館100年度至102年度典藏品展示率分析,各類別展示率低於1%,其中植物學類於100年度及102年度之展示率為0,顯示展示率均偏低,館藏資源效益有待提升。

又,國立臺灣博物館位處臺北市精華地區,具有特殊歷史地位與豐富館藏,極具觀光價值,惟其展示率卻偏低,應善加利用展場資源與設施,以更新展覽之展品與內容,積極提升展覽品質並提高館藏之展示率,以充分發揮資源效益,提升服務品質與民眾滿意度,吸引民眾及遊客造訪,俾利增加典藏品之加值應用。基此,要求文化部於2個月內,將上開檢討報告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許智傑

第8項 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5億8,217萬5,000元,照列。

三、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四、本委員會審查結果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許召集委員智傑出席說明。

五、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

六、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臨 時 提 案

一、文化部單位預算編列「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籌建計畫」,自94年開始辦理,因工程履約爭議、不同標案之工程交互重疊等因素致工程延宕而展延期程,經行政院於103年1月核定第4次修正計畫,執行期程由103年度展延至105年度。由於節目製作與籌備作業等支出,宜與工程興建與試營運規劃期程配合,故衛武營藝術文化中心目前工程恐無法依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之規劃,於104年底完工、105年上半年試營運及105年9月正式開館,104年度卻編列節目製作費9,410萬元。爰建請文化部,於衛武營相關預算編列應進行檢討改進。

         提案及連署人:潘維剛  陳碧涵  蔣乃辛  呂玉玲

決議:照案通過,並函請文化部辦理。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4年度教育部主管51所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學產基金及運動發展基金預算。

主席:本日會議僅進行詢答;相關提案請於104年1月7日下午17時前提出。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校長張瑞雄因公請假,由副校長劉瀚宇代理列席。

現在請教育部吳部長報告。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教育部主管104年度單位預算案編列2,179.43億元,其編列重點已於103年10月9日向 貴委員會提出報告。本日獲邀再就有關本部所屬附屬單位預算案非營業部分,包括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學產基金及運動發展基金,其103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截至本年11月底止執行情形、104年度附屬單位預算案編列情形及本部補助款核列情形等予以簡要報告如次。

壹、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部分

為提升國立大學校院營運績效,減輕政府財政負擔,爰依「國立大學校院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規定設立校務基金,本部自85年度起分階段實施校務基金制度,104年度設立校務基金之學校計51所,較103年度減少1所,係國立屏東教育大學與國立屏東商業技術學院合併為國立屏東大學所致。

一、103年度截至11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業務收支執行情形

1.業務總收入: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981.69億元,執行數1,021.15億元,執行率104.02%。

2.業務總支出: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994.82億元,執行數1,014.60億元,執行率101.99%。

3.以上業務總收入與業務總支出相抵後,計獲有賸餘6.55億元。

(二)增置固定資產支出執行情形: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142.48億元,執行數104.33億元,執行率73.22%,主要係因多項工程尚在履約爭議調解或估驗計價中,及部分設備採購案尚未完成驗收付款所致。

二、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業務收支情形

1.業務總收入1,081.08億元。

2.業務總支出1,142.69億元。

3.以上業務總收入與業務總支出相抵後,計發生短絀61.61億元,較103年度預算短絀59.77億元,增加1.84億元,約3.08%,主要係因房屋建築折舊費用增加所致。

(二)資產增置情形

104年度編列增置固定資產121.49億元、無形資產(電腦軟體等)3.45億元、遞延借項(代管資產大修費用)6.61億元,合共131.55億元,較103年度預算數150.01億元,減少18.46億元,約12.31%,主要係依工程進度編列預算所致。

(三)政府補助及自籌經費情形

104年度業務總支出及資產增置預算合共1,274.24億元,扣除不涉及現金流出之折舊及攤銷費用159.74億元,現金支出預算為1,114.50億元,其來源包括本部補助536.72億元,學校自籌經費577.78億元。

貳、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部分

為落實「教育基本法」與「教育經費編列與管理法」有關充實及保障教育經費專款專用之意旨,並因應高級中等教育發展趨勢,強化國立高中職學校營運管理成效及整體資源運用效益,自99年度起,全部國立高中職均依「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設置條例」設立校務基金,104年度共有170所高中職實施校務基金。

一、103年度截至11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業務收支執行情形

1.業務總收入: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323.89億元,執行數341.55億元,執行率105.45%。

2.業務總支出: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360.58億元,執行數356.16億元,執行率98.77%。

3.以上業務總收入與業務總支出相抵後,計發生短絀14.61億元。

(二)增置固定資產支出執行情形: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16.79億元,執行數10.45億元,執行率62.24%,主要係因部分學校新興工程修改平面圖說及辦理契約變更設計,致進度落後,刻正積極辦理中。

二、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業務收支情形

1.業務總收入342.37億元。

2.業務總支出382.51億元。

3.以上業務總收入與業務總支出相抵後,計發生短絀40.14億元,較103年度預算短絀41.84億元,減少1.70億元,約4.06%,主要係因部分學校之資產設備及補強工程等已達耐用年限,提列折舊及攤銷等費用減少所致。

(二)資產增置情形

104年度編列增置固定資產13.71億元、無形資產(電腦軟體等)0.37億元、遞延借項(代管資產大修費用)2.27億元,合共16.35億元,較103年度預算數15.65億元,增加0.70億元,約4.47%,主要係因部分學校增置擴充改良工程增加所致。

(三)政府補助及自籌經費情形

104年度業務總支出及資產增置預算合共398.86億元,扣除不涉及現金流出之折舊及攤銷費用42.27億元,現金支出預算為356.59億元,其來源包括本部補助307.06億元,學校自籌經費49.53億元。

參、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部分

本部為賦予所屬社教館所業務之發展空間,增加經費運用之彈性,活化館所營運管理及提升競爭力,以切合社會脈動,增加開源潛力及節流效益,報經行政院同意自96年度起設置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104年度本基金項下共設置5個館所分預算基金。

一、103年度截至11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業務收支執行情形

1.業務總收入: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14.24億元,執行數16.00億元,執行率112.36%,主要係因其他業務收入等增加所致。

2.業務總支出: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17.44億元,執行數17.24億元,執行率98.85%。

3.以上業務總收入與業務總支出相抵後,計發生短絀1.24億元。

(二)增置固定資產支出執行情形: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1.46億元,執行數1.24億元,執行率84.93%,主要係因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太陽光電經典示範建築相關工程尚未完工所致。

二、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業務收支情形

1.業務總收入15.62億元。

2.業務總支出18.96億元。

3.以上業務總收入與業務總支出相抵後,計發生短絀3.34億元,較103年度預算短絀3.72億元,減少0.38億元,約10.22%,主要係因部分館所之資產及設備等已達耐用年限,提列折舊費用減少所致。

(二)資產增置情形

104年度編列增置固定資產1.39億元、無形資產(電腦軟體等)及遞延借項(代管資產大修費用)等0.08億元,合共1.47億元,較103年度預算數1.70億元,減少0.23億元,約13.53%,主要係因配合館務推展覈實編列預算所致。

(三)政府補助及自籌經費情形

104年度業務總支出及資產增置預算合共20.43億元,扣除不涉及現金流出之折舊及攤銷費用4.19億元,現金支出預算為16.24億元,其來源包括本部補助10.64億元,館所自籌經費5.60億元。

肆、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部分

為應國立臺灣大學與國立成功大學醫學教育研究及醫療服務需要,分別於61及77年度核定設置2所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並編製附屬單位預算。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並依照 大院審查96年度預算案決議,自97年度起將所屬分院預算改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俾完整呈現分院之預算資訊。另為提供學生更完整多元之醫學教育資源,以提升醫學臨床教學品質,奉行政院核定衛生署宜蘭醫院自97年1月1日起改制為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編製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預算。

一、103年度截至11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業務收支執行情形

1.業務總收入: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356.91億元,執行數389.66億元,執行率109.18%。

2.業務總支出: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335.55億元,執行數369.54億元,執行率110.13%,主要係因醫療成本隨同醫療收入增加所致。

3.以上業務總收入與業務總支出相抵後,計獲有賸餘20.12億元。

(二)增置固定資產支出執行情形: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21.42億元,執行數12.77億元,執行率59.62%,主要係因部分工程進度延遲,估驗付款未如預期所致。

二、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業務收支情形

1.業務總收入415.36億元。

2.業務總支出396.63億元。

3.以上業務總收入與業務總支出相抵後,計獲賸餘18.73億元,較103年度預算賸餘22.48億元,減少3.75億元,約16.68%,主要係因門診及住院醫療成本增加所致。

(二)資產增置情形

104年度編列增置固定資產29.20億元、無形資產(電腦軟體等)0.50億元,合共29.70億元,較103年度預算數30.60億元,減少0.90億元,約2.94%,主要係因配合工程進度編列預算所致。

(三)政府補助款之核列情形

104年度本部核列補助3所國立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18.66億元,較103年度補助數18.09億元,增加0.57億元,約3.15%,主要係因編列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急重症醫療區整建計畫補助預算所致。

伍、學產基金部分

學產基金係依據獻田先賢遺志管理學產房地,暨配合教育施政重點,以清朝時代地方熱心教育人士捐獻之不動產,依法放租,並以其收益及孳息辦理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急難慰問金與學生工讀及參與志願服務補助等有關教育支出,並加強督導管理學產房地。

一、103年度截至11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基金來源: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7.07億元,執行數5.44億元,執行率76.94%,主要係因辦理有償撥用之國有學產土地部分尚未撥用或處分完竣所致。

(二)基金用途: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12.14億元,執行數10.39億元,執行率85.58%,主要係因獎助教育支出計畫所需經費延後撥付所致。

(三)以上基金來源與基金用途相抵後,計發生短絀4.95億元。

二、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基金來源7.84億元,較103年度預算數8.94億元,減少1.10億元,主要係因學產土地辦理有償撥用之財產處分收入減少所致。

(二)基金用途15.17億元,較103年度預算數13.33億元,增加1.84億元,主要係因清寒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補助經費增加所致。

(三)以上基金來源與基金用途相抵後,計發生短絀7.33億元。

陸、運動發展基金部分

為振興體育,並籌資以發掘、培訓及照顧運動人才,爰依「運動彩券發行條例」設置運動發展基金,主要係將運動彩券發行盈餘之百分之九十供發展體育運動之用。

一、103年度截至11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基金來源: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13.27億元,執行數19.01億元,執行率143.26%,主要係因世界盃足球賽引發消費者投注熱潮所致。

(二)基金用途:截至本年11月底止累計預算分配數7.99億元,執行數7.06億元,執行率約88.36%,主要係部分補助及委辦計畫尚未辦理核結所致。

(三)以上基金來源與基金用途相抵後,計獲賸餘11.95億元。

二、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基金來源14.87億元,較103年度預算數14.21億元,增加0.66億元,主要係因運動彩券盈餘分配收入增加所致。

(二)基金用途19.62億元,較103年度預算數22.26億元,減少2.64億元,主要係因配合業務推展覈實編列所致。

(三)以上基金來源與基金用途相抵後,計發生短絀4.75億元。

以上係本部104年度所屬附屬單位預算案非營業部分之編列情形簡要說明,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支持指教。

主席:謝謝吳部長的口頭報告。

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10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蔣委員乃辛發言。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說那天吳部長和柯市長見面,氣氛非常緊張,是不是?只差手上沒有刀子,可是雙方的目光已經是刀光劍影、箭拔弩張了,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這可能在形容上稍微言過其實了,雙方只是就問題交換意見。

蔣委員乃辛:至少已經大眼瞪小眼,大家一句話都不講,眼睛互相看著對方。

吳部長思華:我想沒有那麼嚴重啦!

蔣委員乃辛:然後柯市長撂了一句話,說他的任期有4年,你的任期不知道有多久;你也撂了一句話,說十量尺不給。

吳部長思華:如果委員給我一分鐘時間,我願意說明這個情況。

蔣委員乃辛:好。

吳部長思華:我那天去拜會柯市長,其實本來是一個禮貌性的拜會,因為台北市政府和教育部有很多事情需要共同合作,包括您所關心的世大運和十二年國教的相關議題,不過柯市長確實是開門見山的就討論到104年分發的議題,我當時很誠懇的向柯市長說明,我說經過我們的專業模擬,發現他們現在採用的制度在明年分發的時候會碰到很大的困難,我們希望大家務實的去面對它來加以解決,我當時的說法是,如果我們今天知道問題但是不去解決,明年我們大家都要負責任。

蔣委員乃辛:部長,你覺不覺得你錯估情勢?

吳部長思華:我是從教育專業的觀點來提醒這件事情。

蔣委員乃辛:你當初和郝市長溝通沒有任何的結果,選舉的結果是柯市長當選時,你是不是認為柯市長會改變郝市長的作法?然後他選出的局長又是你過去政大的同事,你是不是認為比較好溝通?結果沒想到柯市長在一夜之間改變了他的主意,維持郝市長的意見,還包括湯局長都不知道,你是不是錯估了情勢,才會有這樣的結果?

吳部長思華:本部對於這件事情,一直希望用專業的角度來處理。

蔣委員乃辛:事實上,如果是專業的角度,你就不應該在過去只跟市政府溝通。今天壓力來自於家長,你有沒有和家長好好溝通?說實在的,到現在為止,很多家長還在問我,市政府的版本和教育部的版本到底有什麼不一樣?十量尺到底是什麼東西?你到學校門口去問這些家長,十個家長有九個不知道。在過去這段時間,我們為什麼不能跟家長作一個詳細的說明,然後看看家長的意見是什麼?如果這樣做的話,今天柯市長就不會講這句話,說讓學生家長去包圍教育部,不要包圍市政府,對不對?所以,這就是從部長上任到現在我一直在講的,我們要站在學生的立場去考量,結果毛院長昨天也講了同樣的一句話,好像教育部有鬆口。為什麼我們在立法院幾個月下來講了不曉得多少次都沒人理會,毛院長一句話就定調?

吳部長思華:以學生的利益為最大的考慮,一直都是我們的基調。

蔣委員乃辛:難道只有院長說要站在學生立場考量,教育部才會站在學生立場講話?我們民意代表反映了那麼多次,說要站在學生立場去考量,沒有人理會。

吳部長思華:我們就是因為站在學生立場考量,所以才會指出台北市制度的問題。

蔣委員乃辛:站在民意代表的立場來講,我們真的是情何以堪?有句話說「狗吠火車」,就是這樣子。官大學問大!

吳部長思華:沒有,我想我們也向委員作過多次的簡報,我們其實就是因為擔心學生名額在增加的時候所碰到的議題。

蔣委員乃辛:不是,你們過去都是向團體作簡報,你們要實際到學校去跟家長說明。現在教育部有教育部的家長團體,對不對?市政府有市政府的家長團體,那怎麼辦?

吳部長思華:教審會也很希望跟他們溝通。

蔣委員乃辛:現在又在講不同的黨派,黨內自己又在分裂了,部長,學生考試的問題,請拋棄黨派、拋棄色彩、拋棄立場,把事情單純化,問題才能夠解決。

吳部長思華:是,教育專業化才是我們的原則。

蔣委員乃辛:十量尺到底給不給?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以學生權益作為最大的考量,但是我們還是得務實的告訴大家,目前這個制度會碰到……

蔣委員乃辛:所以還是會給的,是不是?事實上,不管是教育部的版本還是市政府的版本,三等第四標示十量尺和三等第十量尺,都有十量尺,所以十量尺的分數一定要給、不能不給,對不對?所以既然要給,就爽快的說要給。

吳部長思華:我想我們會請工作小組儘快的處理相關議題。

蔣委員乃辛:部長,我剛才講過,教育部也好,市政府也好,心平氣和考量學生立場最重要,大家好好的去談一談。針對學生的權益,看看哪一個方案對學生最好,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是,我們一直都是以此為原則來處理。

蔣委員乃辛:聽聽大多數家長的意見,大多數家長需要哪一個版本,我們就用哪一個版本。同時,我也希望部長明年針對十二年國教,召開全國性的十二年國教檢討會,好不好?把十二年國教的問題澈澈底底的檢討一次,看看到底要怎麼做。

吳部長思華:我們目前在研擬一個五年精進方案,下會期提出來以後,可以作公開的討論,絕對沒有問題。

蔣委員乃辛:教育部昨天也公布了一個網站,就是有關學校註冊率的問題。

吳部長思華:是。

蔣委員乃辛:說實在的,學校註冊率的問題兩年前我在教委會就提出來了,一定要公布註冊率,而且還提案要求教育部在今年年底公布學校註冊率,教育部也同意了。

吳部長思華:是。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要公布學校的註冊率?就是我們要了解每一個學校當初向教育部申請的招生人數是多少,而實際的註冊人數有多少,我們要衡量一下,作為學生選校、選系的依據;同樣的,教育部在核定學校招生人數時,也可以之為參考。結果我們看了網站了以後,發現只有每個系所有公布,可是沒有一個總結的統計,變成大家都要仔細的去計算。教育部能不能有一個總結的統計?譬如博士班有多少學校的註冊率是零,媒體雖然有公布,包括台大、清華、成大等有名的學校,都有博士班的註冊率是零。碩士班有沒有註冊率是零的?不知道,因為沒有人有辦法在這麼短的時間內去統計,學士班也是如此。所以,教育部在這方面是不是能夠作出一個統計表格,讓大家可以在網路上看到有哪些系所註冊率是零,不要讓大家必須自行逐校逐系去看?這樣教育部也才能掌控所有的狀況。

吳部長思華:全校的平均註冊率容易被視同是學校的辦學績效,我們不希望由教育部來公布這個數字,讓社會大眾有一個印象,認為我們又給全國大專院校排名,這是一個不太恰當的作法。

蔣委員乃辛:是,很多人講包括媒體這兩天也在評論,只公布了一半,只有系所而沒有學校的註冊率。事實上,註冊率是非常、非常重要的,我剛剛講過了,除了讓學生去選擇系所之外,也可以供教育部去核定系所的成立及招生。為什麼有些系所成立了沒有學生?因為現在學校都受到總量管制,要新增加很困難,只能在原來的學生當中去調整。如果這個系所招不到學生,就換個名稱再來招生,學生人數不會減少。如果系所註冊率低於三成,教育部要怎麼辦?

吳部長思華:如果是低於三成,我們會開始重視教學品質的監控,同時對下一年度的招生名額給予更嚴格的審查。

蔣委員乃辛:教學品質的監控是空的,而且只是抽樣,對學校不具任何威脅、影響或是警惕的效果。

吳部長思華:不會的,在下年度的招生就會反映出來。

蔣委員乃辛:對於學生人數低於三成者,教育部應該要有一套辦法。

吳部長思華:我們從過去到現在都有,如果學生註冊報到率太低,下年度核給的招生名額就會大幅度降低。

蔣委員乃辛:註冊率可不可以玩數字花樣?

吳部長思華:學生有學籍,所以個別系所的註冊率不容易有花樣。

蔣委員乃辛:現在是算日間部的學生,晚上的推廣教育不算,可是在職專班、學分學程的算不算?這些都不是正式學生,可以放在註冊率裡面來計算嗎?如果我們把這一塊排除掉,註冊率會比現在還低。

吳部長思華:所以我們才會以系所為單位來公布。

蔣委員乃辛:在職專班和學分學程要不要放進去是由學校決定,有些學校排除,有些學校放進去。

吳部長思華:我們現在公布的都是4年制日間部、4年制夜間部或是2年制日間部,我們覺得應該以系所來公布比較精準。

蔣委員乃辛:據我所了解,有些學校是把學分學程和在職專班的學生統統放進去計算。

吳部長思華:如果有個別違規情形,我們會來……

蔣委員乃辛:這樣會讓數字好看,但事實上和教育部公布的不太一樣。

吳部長思華:我們每一個學程都有公布。

蔣委員乃辛:應該是只有日間部正式學制學生的註冊率,而不是在職專班和學分學程的學生都放進來計算,讓註冊率虛胖。

吳部長思華:是。

蔣委員乃辛:今天是第一次公布,教育部應該去了解這些註冊率是不是實實在在的。而這些註冊率公布以後,教育部應該要有配套措施,對於註冊率低於三成甚至一半的後續要如何處理?我們並不是要懲罰這些學校,而是要加以輔導,就像十二年國教的重點一樣,以學生的權益為最重要,一切以學生的權益為考量。本席希望部長針對這個配套措施,以書面給我一個答復。

吳部長思華:是,沒有問題。

蔣委員乃辛:多少時間內可以給我一個書面的答復?

吳部長思華:2個禮拜可以嗎?

蔣委員乃辛:好,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發言。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之前部長接受聯合報專訪時曾表示,要扭轉重理工輕人文的現象,理工和人文要平衡可分兩個部分來談,對於理工方面的產學合作,部長要如何加強,讓大學的學者甚至是碩、博士生都能投入產業、企業和工業,藉以提升台灣的經濟發展?在人文方面要塑造價值,十二年國教和其他教育整體的問題都非常龐雜,之前柯P和部長有所爭執,不知道部長現在有什麼新的想法或是和原來一樣?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從過去到現在,我們一直秉持的原則就是把教育做得更好,我們是用專業的態度來處理,這部分並沒有特別的改變,但是我們會以學生的權益保障作為最大的考慮。

許委員智傑:我舉一個特殊的例子來說明,我住在建中旁邊,我的孩子照傳統的考試方式可以分配到建中,但是比序模糊化之後,他可能被分配到南港高中,沒有達到原先的願望。因為模糊比序的問題,分配得很廣,孩子一分發就要苦三年,而且這樣的孩子非常之多。不知道部長有什麼好方法來解決這些孩子的痛苦,還是要讓孩子繼續痛苦下去?

吳部長思華:委員關心的是就近入學的面向,目前很多縣市已經在做,而且有不錯的成果,這需要讓各縣市都能夠……

許委員智傑:我們的學制最後到底要走到什麼程度?學校階級化要不要破除?這是根本的問題,如果你不解決,所有的學校都會無所適從。請問部長覺得什麼時候可以破除學校階級化?你希望在幾年內可以破除?

吳部長思華:我在最近的發言都清楚說明,我們希望有特色的高中能繼續保存……

許委員智傑:請問幾年之內可以破除學校階級化?

吳部長思華:我們現在以5年為目標,但是這不代表破除學校階級化,不要把這件事……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不想破除學校階級化?

吳部長思華:不是,我們希望有特色的高中仍然能夠保存,但是學生是以不同的招生方式來入學。

許委員智傑:部長,你到底想不想破除學校階級化?

吳部長思華:學校特色的保存是需要尊重的,我們不希望……

許委員智傑:特色不代表階級,餐飲、汽車、人文都是特色,我們都可以接受,部長應該要很勇敢地說你要破除學校階級化。

吳部長思華:學術傾向高的學生或是學術傾向優秀的學生是一種特色,這一點我們也必須尊重。

許委員智傑:那你就大膽地講你要保留多少比例的菁英教育,你講啊!

吳部長思華:我們一再強調,我們希望這樣的學校能夠維持。

許委員智傑:關於菁英教育和學校階級化,你們要有清楚的邏輯來告訴全國民眾,你們的目標是在幾年後往哪裡走。如果你沒有辦法把菁英教育和學校階級化搞清楚,所有的孩子都會在痛苦當中,我不希望台灣的孩子繼續為了十二年國教、為了學校階級化而痛苦下去。因此我希望部長能擬出具體的方案,從目標開始訂定,再把實施的步驟很清楚地告訴國人,這是身為部長最基本的工作。假使目標沒有設定清楚,要如何達成中間的程序和步驟呢?部長要趁著自己還在任可以做一點事的時候,趕快做點事讓我們看。不然別人可以做4年,你做不到1年,聽起來真傷心。

吳部長思華:不會。

許委員智傑:好,能做的趕快做。另外,我們重人文就是要有個價值,不希望我們的孩子痛苦。請問部長,你知道王丹嗎?

吳部長思華:我知道。

許委員智傑:你覺得應不應該聘用他留在台灣繼續任教?

吳部長思華:聘任是一個專業的事情,我們尊重學校的處理。

許委員智傑:我是說你個人的價值和意識形態。二次世界大戰期間,猶太人被納粹德國追殺,無法回到德國,許多科學家和學者只好四處流竄,美國是一個大熔爐,吸收了許多這樣的人。今天王丹無法回到中國,台灣是自由民主的國家,我們留這樣一位學者在台灣任教,你可以接受這樣的邏輯和價值嗎?

吳部長思華:如果他是一位優秀的學者,我們非常歡迎他留在台灣。

許委員智傑:他優秀與否自有評論,但至少他有一般的水準,像這樣一位具有民主價值和意識形態的學者,我們應不應該留他下來?

吳部長思華:如果他的學術表現能讓一般學校接受,我們都支持。

許委員智傑:請問清大校長,我們要維護台灣民主價值的尊嚴,你認為像王丹這樣的人才適不適合留在台灣?

主席:請清華大學賀陳校長說明。

賀陳校長弘:主席、各位委員。我跟部長的看法是一樣的,學術歸學術,政治歸政治。

許委員智傑:所以王丹留不留下來是政治問題,不是學術問題?

賀陳校長弘:在大學裡面是學術問題。

許委員智傑:大學要不要有人文的價值?部長一再重申要重人文,扭轉重理工輕人文的現象,其實政治不完全是政治,它代表人處在社會上的價值。

賀陳校長弘:清華大學是非常重視學術研究的機構,所以我們的教師……

許委員智傑:清華大學重不重視基本的民主價值?這算是政治還是學術?

賀陳校長弘:對教師的聘任,我們是以學術為主要考量。

許委員智傑:我剛才提到納粹德國排斥猶太人,所以猶太人跑到美國去,美國可說是提供了意識形態的協助,台灣是不是也有這個胸襟和器度?王丹如果水準很差,我們就不敢講,但是他如果在一般水準以上,我們是不是應該把這樣一位具有民主價值的學者留在台灣,堅定台灣所守護的民主價值?

賀陳校長弘:委員和社會的意見,我們都會非常尊重。

許委員智傑:我剛才強調,如果你們可以證明王丹的學術水準很差,所以不想讓他留下來,那我也不敢講。假使他的學術有一般的水準,那麼我們是不是應該基於台灣是民主國家的特殊價值,與中國不一樣,因而把王丹留下來,部長和校長覺得呢?

吳部長思華:我剛才已經說明過,任何國際學者只要學術表現符合一般學校的要求,我們都非常歡迎,因為這也代表了台灣……

許委員智傑:除非你可以證明他很爛,否則他只要有一般的水準,我覺得我們就應該留他。這是在捍衛台灣的民主價值,希望部長和校長可以再考慮一下。另外,清大要開始更加重視人文,有一個人文社會研究中心,是不是?

賀陳校長弘:是。

許委員智傑:人文社會研究中心底下有好幾個系所,校長覺得它們的資源分配公平嗎?

賀陳校長弘:清華大學對人文社會的研究和獎助超過其他的領域,舉例來說,人文社會研究中心每年差不多有1,000萬的額外經費,人文社會圖書也差不多有1,000萬的額外經費。

許委員智傑:你覺得對人文社會研究中心底下的院系所公平嗎?

賀陳校長弘:相對於一般人文社會研究在各個學校和機構從事的研究規模,清華大學配置得比較多。

許委員智傑:我是問你到底公不公平?

賀陳校長弘:如果以比較優惠的情況來看,好像不太公平。

許委員智傑:是對人文社會系所太優惠,比其他系所還優惠?

賀陳校長弘:對,比較多一點。

許委員智傑:人社中心這3年來進用的研究人員約有28人,集中在四大系所,分別是經濟、科技管理、歷史及語言。人文社會學院之下大概有十幾個系所,但研究人員就集中在這4個系所,其他都沒有。我覺得校長應該檢討一下人社中心的資源要如何均衡分配,因為僧多粥少,研究人員在十幾個系所中只集中在四大方向,其他系所要錢沒錢、要米沒米、要人沒人,這是極度的不公平。

最後我想和所有的大學校長溝通一個觀念,希望教育部和高教司共同推動,讓教授多元升等。目前有五、六十所學校可以自主升等,我請中研院幫我規劃一個比例,提供給科技部和教育部參考。以後只要教授帶著碩、博士生投入產業、企業、工業,而且有實質貢獻者,就能升等,可以擁有多元的升等機會,不再是只有論文升等一途。當然人文學院和基礎科學研究有不一樣的標準,我們還是保留,但是如何讓教授和台灣的產業有實質接觸、未來對台灣的經濟發展有實質貢獻,這是我們要努力的目標之一。希望部長和所有的大學校長一起努力,對台灣經濟才會有實質的貢獻。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意見。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發言。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是103年12月31日,過了今天就要迎接104年的來臨。藉著今天各大學校長出席的機會,本席想丟幾個大的問題,請大家一起思考。在討論之前,本席先呼應一下,美感教育計畫的經費得來不易,上次在場只有4位大學校長知道有此計畫,事實上很多學校都想參與,所以教育部一定要提供這個資訊和機會。

另外有關客家文化研究,本席是客家人,所以一上任就向科技部和中研院爭取了很多的資源,希望各大學校長可以鼓勵校內的教師和學生協助建構客家文化體系。

現在回頭談需要大家集思廣益的問題,首先是高教發展廣設大學,在當初是不得不然的作為,部長同意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是。

陳委員碧涵:但是廣設大學這件事到了今天卻成為棘手的問題,因為當時並沒有看到一個發展趨勢,部長認同嗎?

吳部長思華:主要是少子女化這件事,我們沒有注意到,對於人口的下降沒有較高的警覺。

陳委員碧涵:不只是人口政策,更重要的是我們國家的發展策略沒有具體地擬訂,在那個時代沒有想到全球的連動是如此的緊密和快速,這一切都是以前種下的遠因。但是現在我們來看已經產生的問題以及之後我們在高教政策擬訂上要避免重蹈覆轍的部分。也就是說,當我們的國家發展策略和世界全球的連動是那麼緊密的時候,我們的產業走向會如何?而在人口方面,現在我們雖然是少子女化,但是多少年之後,我們的人口會達到一個平衡的趨勢,到那個時候,我們的大學教育以及數量,是否應該要有所呼應?我覺得這種調控的機制,必須在今天所有的教育政策上一併加以考量,不能因為現在少子女化就全面縮減。事實上,日本預估他們到2050年,還是會處於少子女化的狀態,可是過了2050年之後,人數就會反轉,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要做學術上的研究以及政策上的研擬。而現在各界都非常在意的是,我們的退場機制究竟如何?其實能夠在高教服務的教師及同仁,均屬社會菁英,部長認同嗎?

吳部長思華:我認同。

陳委員碧涵:我想大學的發展,最怕就是齊頭式的平等,很多人都認為為了公平,所以各校校長在自己的院所裡面都要公平以對,但是本席認為這個思維必須重新檢討。因為一個學校要有特色,就必須強化自己的優勢,如果它的優勢可以獨步領先,也就是符合教育部倡導的頂尖大學,那麼自然就可凸顯其特色。我們可以看到,全世界能夠站在頂尖的大學,很少是綜合性大學,而是某個學院特別強,所以我覺得學校在發展校務時,就應將這部分的資源反映在整體資源分配上,所謂齊頭式的平等不是不行,但會做不出特色。因此,這方面對各校校長來說是個挑戰,如何在校務發展會議裡面讓全校師生能夠認同這樣的辦學方向是非常重要的。請問部長,這個想法是否合理?

吳部長思華:是,我個人贊成鼓勵每個學校發展自己的特色,這個特色是唯一而不是第一,這也是我們一直希望鼓勵的。

陳委員碧涵:我們目前面臨大學數量過多、招生不滿等等的問題,連頂尖大學都有43個系所難逃這樣的命運。值此之際,有人提出是否要輔導多餘的教師人力資源,也就是說,現在我們有退除役官兵輔導機構,有人建議可以統合人力資源有效運用,成立退除役教師輔導機構。當然,這只是一個想法,我覺得其中有很多問題需要我們再去好好思考。不過,這也不啻是個方向,因為如果我們可以充分利用這些人力資源,那麼就會像日本一樣。日本首相現在正在射出所謂的第三支箭,而他的每一支箭都是針對人力做最好的配置,然後能夠回到這個社會的發展,產生新的經濟價值或是社會價值。對於這些人力,如果我們能夠充分利用,那麼將有助於我們的國際招生、海外招生,其實教育的觸角本來就應該延伸到海外,所以我們是否可以成立一個海外的教育建設?如果在這些優秀的老師當中,有人有這個意願和能力的話,那將是我們海外教育發展的一股力量;至於不去海外留在國內的人力,我們已經通過實驗教育法,很多學校形態的實驗教育可說是小而美,只要有一個教育理念,其實這些都是有可能發展的。

另外就是我們的基層文化工作、社會教育工作以及黃金志工等等,這些人力就是最好的社會力量,但他們是志工,相關的福利及待遇如何得到一個合理的回饋?我想有賴設計。更重要的是,如果我們要輔導他們離開學校,就像在座的你我,遲早都有可能成為被輔導離開的對象,我們心裡準備好了沒有?因此,我認為這件事必須從長計議,並且及早跟每位教師進行溝通。現在很多單位,因為社會發展而有所調控,可是當我們是其中一個人的時候,是否應該理智面對?或者用更好的方法使這些人力不要浪費?部長,這是本席今天第一個要和你交換的意見,相信在座的校長們也都聽到了。

第二個,我們從產業面來看,2013年國貿局顯示我對外貿易總額第一名的夥伴是大陸、第二名是日本、第三名是美國;在此同時,我們對東協的貿易總額是914億美元、對歐盟是491億美元、對北美自由貿易區是455億美元,換句話說,東協是我國第二大的貿易夥伴,這是從經貿角度來看我們的關係。現在讓我們從教育的角度來思考,部長是否了解在國中小就讀的學生當中,新住民子女有多少比例是屬於東協人口?

吳部長思華:大概是10%。

陳委員碧涵:部長,超過你想像,現在的新住民子女裡面,有60%是屬於東協國家,由此可見,我們國家的產業經濟對東南亞的依賴程度愈來愈高,但是我們自己本身在東南亞方面的研究人才並沒有隨同成長或是獲得重視。各大學當中,除了政大有東南亞研究所,還有最近暨南大學成立了東南亞學系以外,較諸亞洲各國,我們對東南亞的南進教育政策已經慢了十幾年。我現在提出這個問題的重點在於,在大學退場機制之前,我們是否有系所調控?我們的系所調控要去反映未來市場需求的人才時,東南亞研究會是一個主項。部長,如果我們重視這件事的話,那麼我們的企業到越南設廠,就不會遭逢之前的排華運動,因為我們台灣的廠商在台灣找不到年輕人做為管理階層,所以大量聘用大陸及東南亞的相關人才,可是這些人的管理方式和社會價值觀並不符合我們的期待,所以造成排華運動,其中受損最嚴重的就是我們自己!如果今天我們自己的人才能夠配合這樣的供需,還有必要對外招聘嗎?我覺得這是一個方向,就是說我們不要一味的去做退場,也不要一窩蜂的設系,如果今天在座的國立大學校長,您的學校具有這樣的實力,不妨去調控一下。

最後,我要和部長交換的意見是,我們的青年生活創意城研究結果如何?現在我們北部和中部的學校宿舍不足,不知這件事研究的進展如何?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提醒,有關青年的居住問題是目前大家共同關心的,所以部裡已經正式成立一個臉書的粉絲網頁,希望在第一週,也就是在1月10日可以廣泛蒐集意見,接下來再舉辦一個網路的封閉論壇,形成更大的共識。我們預計在農曆年前會有一個正式方案提報行政院。

陳委員碧涵:好,但我這裡有幾個問題,包括選址的原則如何?資金如何挹注?申請的標準如何?租金會落點在怎麼樣可負荷的情況之下?由誰負責?由誰監督?政府扮演什麼角色?這幾點請部長納入思考。最後,我要呼籲,我們可以參考巴黎的國際大學城,它每年釋出一萬個床位,60%的學生是來自140個國家的國際大學,可是它的40個會館各具各國的文化特色。希望我們也能朝此方向去做,讓本國的大學生及國際青年大學生可以在這裡交流,產生文化衝擊之外,同時產生一個教室延伸出來的學習場域和合作平台,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謝謝委員的意見,我們會納入研究。

陳委員碧涵:好,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現在看到教育部跟基北區市政府們正在進行標示量尺大戰,也看到部長去找了柯市長,因為你先前堅持不給量尺,可是最近幾天我們沒有看到部長明確的說法,所以部長要不要說明一下目前教育部的政策到底是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自始至終都是在說如果我們今天貿然給量尺,將會造成很大的問題……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還是覺得量尺有它的問題?

吳部長思華:是誤用的問題啦!如果它放的位置是當時心測中心所做的建議就沒有問題。

鄭委員麗君:這幾天,包括媒體及我們教委會都不清楚部長最後到底是會堅持?還是會改變?

吳部長思華:我們必須要以學生的權益做為考量……

鄭委員麗君:部長,這個很抽象,因為現在爭議就在這裡,教育部要去面對,畢竟教育還是全國事務嘛!

吳部長思華:是。

鄭委員麗君:所以部長心裡要有一個定案,而且要儘快讓學生家長了解教育部的政策走向,因為現在學生家長都十分焦慮。還有,我要在此跟部長講一個最根本的問題,今天吳思華和柯文哲會在見面之後不歡而散,其實是當年十二年國教草率上路的後果之一,最大受害者就是莫衷一是的學生家長。部長曾經批評量尺過度細分,使得前段學生考試壓力加大,造成考試取代教學,升學主義至上。我認為部長這個批評是五十步笑百步,因為有很多學生家長告訴我:「標示、量尺是在兩顆爛蘋果之間只好選一個!」四標示有四標示的問題,而十量尺也有十量尺的問題,我覺得柯市長有些話沒有講清楚。依本席來看,一開始上路的十二年國教就把大家帶入死胡同,所以今天只好在死胡同裡面巷戰,找不到出路。因為做不到真正免試,所以大家只好在如何分出高下、如何競爭分數的邏輯裡面打轉,也就是說,今天四標示和十量尺的爭論,其實是十二年國教草率上路所造成的後果之一。部長,除非教育部儘快拿出今年的政策,讓大家至少有個方向,否則這個問題勢必無解,請問教育部什麼時候會決定今年的政策?

吳部長思華:我想在我們全國的教育局處長會議時應該會……

鄭委員麗君:什麼時候?

吳部長思華:1月底。

鄭委員麗君:台北市之前先公告了,那新北市和基隆市公告了嗎?

吳部長思華:好像還沒有公告。

鄭委員麗君:部長要趕快把政策拿出來。當然,本席最關心的是長期的部分。你剛才說有五年計畫,是嗎?

吳部長思華:是。

鄭委員麗君:本席期待部長這個五年計畫要有新的機會,不要只是做微調,而是要做根本的結構改變。難道我們的十二年國教沒有其他想像嗎?本席希望你的五年計畫能夠拿出全新的辦法……

吳部長思華:這個我們在……

鄭委員麗君:也就是就近入學,但最重要的是超額時要比序,當中被忽略的就是保障弱勢,所以要做到就近保障弱勢。現在很多國家是用申請的,不是用一試定終身這樣考試考上來的,所以我之前一再強調,除了結構性的改革、就學機會的分布均勻以及品質的優質化之外,還要做到透過申請免試就近入學,而且在比序當中必須保障弱勢。部長能否朝這些原則去提出一些新的可能?

吳部長思華:委員這些意見,我們非常贊成,也正朝此方向努力;不過,現在的關鍵還是在於免試和特招必須分流……

鄭委員麗君:所謂特招還是要限於特殊才能,我想我們還是願意把名額保留給一些具有特殊才能者,亦即小部分菁英可以採不同的教學方式。

吳部長思華:是。

鄭委員麗君:我建議部長儘快把五年計畫拿出來,不要再讓大家失望,也不要在死胡同裡面打轉……

吳部長思華:下個會期我會提出來。

鄭委員麗君:否則台灣的教育問題永遠會爭論不休。

吳部長思華:是。

鄭委員麗君:另外,剛才蔣乃辛委員提到註冊率的問題,本席也發現教育部今年公布各科系註冊率,卻不公布學校註冊率,你說這是因為有些考量,但是你們往年都會公布五個數字,包括一般大學平均註冊率、公立大學平均註冊率、私立大學平均註冊率、全體技專校院平均註冊率及公立技專校院平均註冊率,為什麼今年不公布?為什麼今年公布各科系註冊率,反倒不公布學校註冊率?

吳部長思華:按照慣例,這些數字都是在5月份公布……

鄭委員麗君:就是分類的平均註冊率?

吳部長思華:平均註冊率會在5月份的統計年報裡面公布。

鄭委員麗君:什麼時候?我們立委向你們要這個資料都要不到!

吳部長思華:我們按照過去的慣例……

鄭委員麗君:既然公布了各科系註冊率,而我們要的是整個高教的趨勢,包括公私立大學和技專校院的平均註冊率,希望你儘快提供,不要等到5月啦!

吳部長思華:教育統計年報按慣例是每年5月公布。

鄭委員麗君:能不能提早?

吳部長思華:如果委員有需要,我們可以先提供給委員參考。

鄭委員麗君:好,那就優先提供出來,如果你不公布,我們也可以來進行社會的討論,因為我認為所有資訊都應公開,這點你倒是可以跟柯文哲學一學……

吳部長思華:但是我們要避免……

鄭委員麗君:如果你的資訊公開,招致公眾苛責,那大家可以討論和了解。

再者,媒體推算全國159所學校有13所目前註冊率在五成以下,這是因為你們不公布,所以大家只好就科系的註冊率去推算,而根據你們的統計,在2,672個校系裡面,有172個校系註冊率未達五成。如果我們回到前面來看,科系註冊率未達五成,大都集中在私校,依據媒體推算共有13所,但是部長先前曾經說過,目前有6所私立大專列入退場輔導,請問這6所是涵蓋在這13所裡面嗎?

吳部長思華:有關輔導名單,依照慣例,我們並不公布,因為我們不希望直接給學校太大的社會壓力,只要它的招生情況……

鄭委員麗君:在不在這13所裡面?

吳部長思華:13所是媒體估計的。

鄭委員麗君:沒錯,媒體幫你算,因為你不公布啊!你列入輔導的標準是註冊率不到六成,而這些學校是在五成以下,依此來看,你們列入輔導的對象有6所根本也不夠啊!

吳部長思華:那是去年,今年公布以後,就會有新增的輔導名單,所以明年1月1日開始,我們的輔導名單勢必會增加,委員這個推算是對的。

鄭委員麗君:有關退場的部分,上次我已和你交換過意見,在此要特別提醒部長,你們列入退場的輔導對象,在標準方面,除了註冊率之外,還包括沒有通過校務評鑑以及積欠薪資等等。其實評鑑和退場脫勾乃是我們修正大學法時,委員會形成的共識,所以這點你們要再思考。再者,所謂積欠薪資並不代表它招生有問題,也有可能是校方經營財務出了問題,所以你們在輔導時必須針對學校的問題來個別處理,而且輔導結果不一定是退場,還包括轉型……

吳部長思華:是。

鄭委員麗君:部長在審查總預算時說12月底也就是年底要提出你的方案,現在時間到了耶!

吳部長思華:沒有,我是說下個會期會到大院來做報告。

鄭委員麗君:什麼下個會期?你在審查總預算時明明說年底會提出大專校院退場方案啊!

吳部長思華:我們目前確實是有一個草案,希望能夠經過更多諮詢以後再正式來確定。

鄭委員麗君:因為今天是12月31日,所以部長跳票了。

吳部長思華:目前草案其實已經有了,我們也已經開始進行更多諮詢,如果委員關心的話,我們也可以讓委員知道現在的草案。

鄭委員麗君:你們儘快拿出來,因為我們關心學生及教職員的權益。

吳部長思華:是,當然。

鄭委員麗君:最後我再請教你,有學界倡導為因應少子女化進行減招時,要「瘦公校,救私校」,你回應說要維持公校比例,這是什麼意思?

吳部長思華:就是我們不希望讓公校的名額減少太多,因為對學生……

鄭委員麗君:不是減少太多,所以還是會減少嗎?

吳部長思華:我們希望能夠維持適當的比例。

鄭委員麗君:部長的邏輯錯了,還是你講出來是真的要讓公校減少?你真的要謹慎。在私校減少及減招的情況下,你要維持公校比例,公校的名額也要減少,照你的邏輯推論的話是這樣。

吳部長思華:不是,如果講百分比的話,公校一定是增加的。

鄭委員麗君:但是你說要維持公校比例,到底是增加、減少還是維持?

吳部長思華:招生人數方面,公校的比例一定是增加的。

鄭委員麗君:你講錯了,你說傾向維持公校比例,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傾向維持公校比例是說……

鄭委員麗君:如果是維持公校比例,當私校減少的時候,公校也要減少。請部長再澄清一下。

吳部長思華:我們可以很清楚的澄清,目前所有的退場方式,還是以學校的表現為標準,此外確實也有少數的公校……

鄭委員麗君:我現在在跟你討論公私比例的問題。

吳部長思華:對於公私比例,我可以很具體的說明。

鄭委員麗君:我為什麼關心這個問題,是因為現在台灣學校的公私立比是3.2比6.8,以整數來看是3比7,同時在這個過程造成反重分配的結果。尤其是技專校院的部分是2比8,有八成是私立,這些學校有很多是辛苦家庭的孩子在念。少子女化是一個機會,可以藉此翻轉公私立的比例以及提高教育公共化的比例,並減少商品化的走向。我主張在少子女化的過程中,你們反而要提高公共化及公校的比例。教育部次長也曾對外承認,說台灣公立大學的比例不到四成,在世界各國是偏低的。你們應該先用公立學校的就學機會照顧大多數的學生,然後讓私立學校特色化,這才是一般國家該有的結構,但是很可惜,在過去錯誤的高教政策下卻是相反的,你能不能逆轉這個結構?

吳部長思華:我們同意這個原則,但是我想補充一句話,公立學校也有辦學辦不好的,所以他們的招生名額還是得……

鄭委員麗君:還是要進行品質管理。國家要對就學機會提供一個結構性的目標,請問公立學校的比例到底是增加、維持還是減少?

吳部長思華:如果講公校招生人數的話,是一定會增加。

鄭委員麗君:我在問你比例。

吳部長思華:招生人數的比例會增加。

鄭委員麗君:部長在這個會期拿出具體的計畫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我們下個會期會提出。

鄭委員麗君:目標要朝向公校比例至少過半,至於幾年內可以達到請你們去推算。

主席:謝謝鄭麗君委員。

吳部長思華:過半是一個很大的挑戰。

鄭委員麗君:那你去算算看,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是。

主席:謝謝吳部長。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教育部跟臺北市政府針對十二年國教有歧見,請問吳部長,這要怎麼辦?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正式成立工作小組,並務實的處理這個問題。所有問題處理的前提,還是以確保學生權益作為考量。

陳委員亭妃:教育部提出的方案是為了學生的權益,臺北市政府的堅持也是為了學生的權益,請問「為了學生的權益」這個標準,是要聽教育部還是臺北市政府的?

吳部長思華:現在最大的議題是我們照顧的學生是哪一群學生、誰的學生或多少學生,教育部站在教育部的立場,是照顧全國的學生,臺北市……

陳委員亭妃:現在的重點在於臺北市政府跟新北市政府的態度是一致的,跟教育部完全不同,所以全國也在看。每一個人的出發點都是為了學生的權益,可是為什麼標準會不一致,到底誰對誰錯,你的工作小組能夠評斷嗎?

吳部長思華:我們希望能夠務實的解決問題。

陳委員亭妃:怎麼務實的解決?教育部對於處理糾紛或爭議幾乎是沒有能力的,你們沒有辦法放下身段,瞭解現在的問題到底出在哪裡。從郝龍斌到現在的柯文哲市長,我們沒有看到教育部溝通的管道。你們對十二年國教一路的態度都是學區自治,對其他有爭議的案子都是用這樣的態度,現在新北市跟臺北市也是用這樣的角度,說「你們不是叫我們學區自治嗎?為什麼有爭議的時候你們說學區自治,現在又否定學區自治?」,於是這個爭議點就出來了。

吳部長思華:我們從來沒有否定學區自治,我們只是發現他們的方案有問題。

陳委員亭妃:臺北市跟新北市跟你說了不是學區自治嗎?教育部在處理十二年國教時,都是站在危險的單槓上,有問題不敢承擔的時候說要學區自治,在制度面的時候就說由教育部決定,結果這個問題就讓今天的爭議出現了。我拜託部長定清楚十二年國教的標準,不能在有問題或是家長有意見或爭議時,找到教育部的結果就是一句話──學區自治;在制度面有衝突的時候,你們就說由教育部成立工作小組進行進行處理,其他人要照你們的程序走……

吳部長思華:對於104年的處理方式,我們在8月30號就已經確定基本架構,這個基本架構是大家都同意的,在這個架構下,各區要怎麼發展他們的細節,我們是尊重的。

陳委員亭妃:你們定一個架構出來之後,有沒有去溝通?有沒有跟臺北市政府溝通?為什麼問題會從郝龍斌市長延伸到柯文哲市長?現在朱立倫市長也就是國民黨黨主席也跳出來並力挺臺北市的版本,似乎在跟吳思華部長對抗,這樣對教育是不好的。在這個平衡點當中要怎麼做,考驗著你的智慧。

教育部沒有處理事情的能力,像成功大學遴選校長的問題,我曾提醒過你說要好好處理,大家只希望可以補正程序,可是現在成大鬧得沸沸揚揚,校務會議有3/4的委員,認為整個遴選過程的某部分是有瑕疵的。因為成大自己制訂的遴選辦法第七條規定,第一階段選出的候選人必須依票數多寡排序,遴選委員會第一次在網上公告的時候,有說要依票數多寡排序,可是最後沒有,因此沒有辦法說服校務會議。到最後三選二的部分又有爭議,因為本來是要遴選一位校長,可是用三選二的方式,甚至要求不能只投一個人,一定要投兩個人。奇怪了,如果是連記的話,至少不要低過要選出的數額就可以了,可是只有遴選委員會說不行,如果只蓋一個就是廢票。遴選委員很大,沒有錯,可是還是要符合程序。校務會議委員提出遴選過程不符程序的主張,並在11月19號經校務會議通過,同時有3/4的委員要求遴選委員會補正程序,可是他們沒有補正程序,遴選委員會只有在網上通知及徵詢意見,問大家到底認不認同成大校務會議的決議。你覺得這樣的方式好嗎?你們如果把他們叫來,就如何補正以及哪一個區塊有問題大家好好溝通的話,我相信現在被你們批准為第一名的校長會做得更穩。我很擔心,因為你們現在很強硬,成大的校務會議也很強硬還正式發函,他們在12月24號又開了一個會議,認為這完全不符遴選制度,而且有瑕疵,請問要怎麼辦?未來校長不被校務會議認為合乎整個遴選程序的話要怎麼辦?校務會議很大,但是遴選委員會更大,這要怎麼辦?

吳部長思華:自從有了遴選制度以後,教育部對遴選委員會都給予完全的尊重,所以……

陳委員亭妃:部長不要再講這樣的話,問題已經產生了,現在鬧得沸沸揚揚了,12月24號成大的校務會議又正式發文給教育部,說他們沒有辦法接受有瑕疵的遴選委員會做出的決定。未來校長要怎麼辦,他坐得住嗎?你為什麼不在事前已經有爭議的時候處理?你們最好笑,居然開了一個會議,當初你也說要邀請相關專業人員進行會議,很清楚的是你要邀請有問題以及有意見的人一起參加,讓他們陳述及溝通,可是你們連溝通都不溝通。成大從南榕廣場的問題一直延燒到校長遴選的問題,好像已經被壓到這邊要爆發了,你如果讓學生跟老師爆發怎麼辦?或許老師不敢做太大的動作,可是學生呢?現在是民主社會,而且有學校自主及學生自主,他們有能力表達意見,請問校長要怎麼做下去?你們有沒有思考後面的問題,你們只堅持遴選委員會可以決定一切嗎?我相信依照你們現在的辦法,會認為遴選委員會是最大的,然而成大也有遴選校長的辦法,而且他們一開始也是照這個辦法,只是中途變調了。對於這個過程,大家說不去管它,我們只要就有問題的部分看最後怎麼補正,但是你們卻連溝通都不溝通。遴選委員會不溝通,教育部也不溝通,我真的很擔心。我不知道現在成大的校長要怎麼做下去,校長退休之後換蘇校長要怎麼辦?

吳部長思華:委員非常強調校園自主,所以你也可以想像,如果教育部對任何一個遴選委員會的遴選過程進行任何干涉的話,對校園自主……

陳委員亭妃:我現在在問你問題發生了要怎麼辦,你不要再跟我講過去,成大校務會議已經在12月24號正式發文給教育部了。

吳部長思華:任何一個校園自主的背後,都還是要以依法行政為原則,所以我們會以現在法律上對遴選委員會的要求……

陳委員亭妃:你們根本不看這些瑕疵,假如有瑕疵的話就把它補正,這樣可以讓它更圓滿,可是你們不管。

吳部長思華:遴選委員會已經對這件事情做了表示,他們對過程……

陳委員亭妃:遴選委員會的態度是強硬的,就因為強硬不做溝通,所以才造成今天這樣的結果。我只是提醒你,這個問題真的不會這麼快結束。教育部在處理爭議時是無能的,是沒有辦法的,十二年國教是如此,校長遴選爭議也是如此。其實你可以藉很多管道溝通並消弭所有的問題,但是你們拒絕溝通,並排除所有溝通的管道,所以讓自己的路越來越難走。

還有剛剛談到的退場機制,我們一直討論,然而你們還是拿不出辦法,結果時間也快到了。甚至現在連碩、博士的招生也有問題,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有一些系所確實有困難。

陳委員亭妃:甚至連頂尖大學的碩、博士班招生都有問題,因為博士生及碩士生畢業之後沒有工作可以找。這個問題很重要,現在有多少流浪博士畢業之後沒有工作,你有沒有去調查?

吳部長思華:有關博士的問題,我們也有一個專案在處理。

陳委員亭妃:這個專案什麼時候可以報告?

吳部長思華:下個會期。

陳委員亭妃:會期一開始就可以報告嗎?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亭妃:好,拜託你在報告一出來就送給本席的辦公室。

吳部長思華:好,沒有問題。

主席:謝謝陳委員,謝謝部長。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今天是跨年夜,回程的交通狀況不是太好,請委員儘量減短時間,讓各位可以爭取時間回家過節。

請潘委員維剛發言。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第一位的蔣委員開始質詢時就很關切,記得您一開始上任的時候我就跟您提到,你們要在8月31號進行有關明年整個會考正式的決定,雖然有點拖延,但是因為時間非常短,所以沒有辦法立即決定。這一件事情一直拖,3月要報名,5月就要會考了,但是今天已經是103年的最後一天,明天就是104年的1月1號了,這對所有的家長與學生來說,實在是很大的煎熬,尤其是北區(台北市、新北市、基隆市)的台北市公告了,毛院長也說要從孩子角度來著想,今天有很多人提問到相關的問題,柯市長曾說過他有4年的任期而部長不知道能做到哪一天,我認為不管做到哪一天,都要為這件事情盡責與負責。目前我們一再希望的三等第、四標示、十量尺,如果沒有四標示,直接用十量尺,教育部一直認為這與整體設計會有落差,但是在強烈要求下,您今天也鬆口了,可是您到底願不願意給呢?雖然這與原來的不完全一致,但這是台北市這個區的選擇,您能夠尊重這樣的選擇嗎?您會提出十量尺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再三說明我們現在的處理原則,第一,教育部必須善盡告知的責任,如果那樣使用會有什麼樣的問題,這段時間我們都努力在做這件事情。第二,我們會以學生的權益作為最大的考量,我想特別利用這個機會講這句話,不管是用哪個方案,其實對於同學讀書或準備考試是完全沒有影響的,家長與同學應該可以放心。第三,有關未來的處理方案,我已經請國教署邀請三個局處成立工作小組,希望全國局處長會議能正式確定104年及105年的處理原則。

潘委員維剛:部長,103年有特招,但是104年沒有特招,至於105年有沒有特招不一定,也就是說,有關教育政策,十二年國教現在是正式啟動,十二年國教一年要花三百九十多億,當然每年的狀況都不一樣,但是我們期盼的是越來越好,如果新政策是大家都不滿意的,這不是很奇怪嗎?政府花這麼多的預算,我們也這麼大力支持,卻沒有得到全面性的肯定,我覺得這讓我們很訝異。

部長,您知道為什麼台北市會選擇三等第、十量尺,而不願意加上四標示?就是因為一體式的平等結果,今天還需要菁英教育嗎?您還支持嗎?

吳部長思華:我們非常支持菁英教育,但是我們覺得……

潘委員維剛:還會存在嗎?

吳部長思華:我們一定會讓它存在。

潘委員維剛:部長,如果你站在學生角度及這些家長的要求下,只要這是學生與其家長想要的,是北部考區所想要的,您會把這個十量尺拿出來嗎?

吳部長思華:我還是想說明,如果是明星高中或菁英學校……

潘委員維剛:我只問你要不要拿出來。

吳部長思華:應該要自己辦特招。

潘委員維剛:你把缺點告訴他們了,可能會高分低就,但是他們還是願意選擇這樣的決定,你支持嗎?

吳部長思華:我們一直鼓勵或支持菁英教育的存在,但是我們覺得菁英教育的學校應該自己辦特招,不應該為了自己學生區辨的需要,讓會考的本質受到扭曲或影響,我覺得這才是今天問題的關鍵。

潘委員維剛:部長,很多大的教育政策可能沒有透過更廣泛的討論,甚至是讓大家共同來參與,如果只是教育部本身認為怎麼樣對孩子最好、對社會最好、對教育最好,這種方式是不是大家所能接受的呢?

吳部長思華:感謝委員的提醒。

潘委員維剛:我覺得這個部分需要全面去思考的,您也知道,在組改之後,教育部的這些司長與六都的局長一樣都是十三職等,將來政策要怎麼訂定?這些也是我們要去考慮的,我覺得現在已經不再是你自己一言獨大、你自己決定了就好,狀況不一樣了。有些政策,我覺得他們認為不見得是最好的,而是一個妥協方案,但是他們認為最好的方案,教育部能接納嗎?因為要全國一體適用,如果不能一體適用,現在不是都要選其特色及區域發展嗎?全部拉齊是不是所謂最公平呢?有很多地方沒有特別可以特招的學校,所以取消特招,不是符合你的全面性公平嗎?部長,有些思維,尤其是教育理念前提下的教育政策,希望教育部能夠更去深思熟慮,雖然你今天講了很多理由,但是最後大家還是認為如此,請問你是不是願意提供十量尺?原本你說不提供的。

吳部長思華:我還是那句話,我們一定會以學生的權益作為最大的考量,至於怎麼樣來處理後續事宜……

潘委員維剛:只有三等第沒有十量尺,他們也很難處理,如果他們共同做出這樣的決定,你願意不願意提供?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請國教署與三個局處去協商,後續的處理方式一定會在1月底局處長會議做出決定,不過104年入學招生辦法是在15個學區有共識的情況下宣布的,並不是教育部單獨宣布的,這件事情請社會大眾能夠理解,我們是在大家同意的情況下確定那個架構,至於細節部分,我們本來就是尊重各縣市的處理。

潘委員維剛:部長,你說大家開會,沒有意見就全部通過,或是少數意見要服從多數,怎麼樣的情況叫做大家一致?這個部分是不是能夠完全達成共識?我說的是真正內心的共識,而不是形式上的共識,所以對於這個部分,我希望部長能夠去思考,以整個區域發展來說,所有事情不是所謂全面一致就是最公平的辦法。

吳部長思華:是,持續溝通是我們努力的重點,謝謝委員的提醒。

潘委員維剛:如果大家需要且願意這樣做,也願意承擔後果,你是不是願意提供?

吳部長思華:如果那個符合學生最大權益的話,我們就會來處理。

潘委員維剛:有關這個部分,我們希望部長有時候能夠從善如流,如果這是大家所期待的,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我會以這個為原則。

潘委員維剛:第二,今天也有很多人提到關於很多學校招生不足,甚至低於註冊率的問題到底應該怎麼做,我覺得大學的科系很難減到100所,而大學教育訓練出來的學生是不是能夠學以致用、揚才適性、符合社會需要,這個非常重要,所以它的變動,我們的限定很嚴,但是有很多科系不見得是社會需要的,所以這個問題非常嚴重,整個脫節失衡,造成現在高學歷高失業的情形。

另外,我很訝異清華大學的王丹教授,竟然說不好色才是人格的缺陷,光是這件事情,教育部有沒有出來講話?如果好色才是真正的人格、不好色是人格缺陷,請問部長,你好不好色?

吳部長思華:這要看我們對於好色的定義是什麼。

潘委員維剛:如果定義不一樣,你也覺得是君子好逑?

吳部長思華:這要看我們對「好色」這二個字如何去定義它。

潘委員維剛:部長,依照王丹的說法,如果你不好色就是有人格缺陷喔!有人認為要挺誰或挺什麼,我覺得所有東西不要用政治不任用,但也不能因為政治而任用,今天所有的教育全都被抹煞了,這樣叫教育嗎?這樣叫教授嗎?今天有這麼多的大學校長在場,我們要怎麼跟社會交代呢?這才是天大的笑話!我們要求性別平等,制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性騷擾防治法,但是今天竟然有大學教授說出不好色才是人格缺陷,甚至認為襲胸應該被大家所原諒,那還有什麼犯罪不能被原諒呢?我們的性平會、教評會在幹什麼呢?部長,這件事情不能等閒視之。我們要推行十二年國教,但國中、小學生基本學力不合格比例將近1/6,國語文15.6%,有28萬3,584人不合格;數學有18.3%,有33萬2,823人不及格,連英文也有7.1%,這只是國中、小的情況,現在要推行十二年國教,你有信心恢復嗎?不及格的能夠繼續嗎?我們要怎麼樣來做?

吳部長思華:有關後端學生的補救教學,一直是我們工作的重點,我們也持續在努力,我想特別跟委員報告,這個數字如果與前幾年相比並沒有明顯的增加,每一年施測時,後端學生差不多就是這樣的數字,不過那些學生是我們需要去特別關注的,但是用什麼樣的教學方法才能夠幫助他們,一直是我們希望能夠突破的,否則再教一次他們還是不會……

潘委員維剛:部長,我希望你能重視這件事情。

吳部長思華:是,當然。

潘委員維剛:我再說一次,如果教育者能夠說出「不好色才是人格缺陷」,教育可以不分藍綠,我希望立委也不分藍綠,最重要的是不能沒有是非,不能沒有對錯,否則就失去教育的本質了,好不好?謝謝。

吳部長思華:這件事情我們會請學校認真來處理。

主席:請黃委員志雄發言。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提供量尺給基北區應該是定案了,是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找到一個妥適的方式來處理目前的爭議。

黃委員志雄:過去十二年國教確實是國家政策的大方向,走得也非常辛苦,從免試免學費、減輕壓力、減輕負擔到現階段,可以說是亂成一團,我們就不去追究所有的過程與原因,過去一直堅持的一國一個制度,教育部訂定的政策就應該一以貫之,儘可能全國一致,但現在是一國兩制,這個區塊未來會不會衍生出更多爭議,這個是沒有辦法預期的。我舉個例子,我個人以前是從事跆拳道運動,如果比賽分數僵持不下,三回合結束就進入PK,如果PK完還是同分,裁判就會以哪一位選手優勢(主動攻擊)較多為判斷標準,這是他的主觀判定。現階段的作法是把主動攻擊拉到第一位,以此作為勝負判定,但是主動積極攻擊的選手不代表就是勝利的一方,有可能因為盲目攻擊而失去很多分數,防守的選手也有可能得了很多分,所以你們現在是把最後的判斷基準拉到最優先來做比較,未來一定會有很大的爭議。

吳部長思華:是,謝謝委員這個例子。

黃委員志雄:部長,我要談的是九合一選舉完了之後,台北市新人新政,柯P上任後所做的好像都是對的,拆公車專用道大家鼓掌,十二年國教堅決反對教育部的政策,大家好像也都支持,他說家長喜歡的就給、民眾喜歡的就給,但這真的是多數民眾都喜歡、都接受、都愛的方案嗎?不盡然,但如果教育部退讓了,也就等於是否定了過去的堅持。部長,過去蔣偉寧部長一路堅持到現階段,你上任後也是在捍衛,現在柯P上任後民氣可用,所以你們就決定要提供量尺,但提醒他們要小心用、謹慎用,有問題要自己負責。我覺得這對所有審查十二年國教的委員,老實講是顏面無光,一開始的堅持到最後是完全棄守,或許部長會說這樣的僵持並不是好事,總是要往前走。本席認為新人新政所做的不是專業判斷,以拆公車道來說,專業判斷是不可以拆的,要儘量保留,但是他做的是政治判斷,部長,他現階段所做的也是政治判斷,當政府沒有公信力的時候,只要反對政府就是得分,就是如此嘛!但是如果政府退讓,未來所有政策的一致性要怎麼要求地方配合呢?所有政策都一樣,可以一國兩制、三制、五制,甚至十制都可以,地方自治最大!部長,我要談的是心理感情上的轉折,過去我們堅持的,現在不見了……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提醒。

黃委員志雄:現在你們打算提供給他們,只是希望他們要好好用,若有問題要自己負責,這或許是不得不的折衷方法,但是這個方案對於多數家長來說是不是最好的方案?我私下接觸過很多家長,他們其實也有不同的意見,只是多數意見沒有被反映出來而已。部長,我大致上看您對媒體的宣示,大概已經是定案了,就是會提供量尺,只是後果自負,是不是這樣?

吳部長思華:我一再強調,最後的處理方式會透過工作小組來做研商,您剛才講的事情一直都是我們心中所關心的。我們一直希望教育回歸專業,這也是我們最近密集在媒體上說明這件事情,我們希望讓更多家長的聲音與感受能夠被看到與被瞭解。

黃委員志雄:部長,我認為高分低就或低分高就的狀況,明年還是會層出不窮,如果照這樣走下去,問題還是很大,所以部長要有心理準備,做了決定就不要後悔。現階段這個選擇好像是你不得不接受的方案,但本席還是奉勸,在整個溝通協調過程中還是要力求平衡與圓滿。

部長上任沒幾個月,未來能夠做多久?也可能不會太長的時間,我認為你只要做好兩件事就是很大的功臣。第一,讓十二年國教以穩健、減少爭議的方式持續往前進;第二,對於5年60所大專院校退場,能夠建立完善的配套退場機制,讓學校的退場有機制可循,這就是您最大的功勞,要不然在短短、頂多一年多的時間能做多大的改革是不容易的。部長,有關退場機制是不是完全定案了?最近有6所學校有招生上的問題,這個區塊請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提示,這二個問題確實是我們目前的工作重點,有關於高等教育創新轉型方案,我們目前已經有一個草案,現在已經開始進行座談會,我在大會多次報告,會在下會期提出專案報告……

黃委員志雄:完整的專案報告會在下會期提出?

吳部長思華:是,下會期會提出來。

黃委員志雄:另外,2017年世大運離現在不過二年半的時間,我剛才談到新人新政,柯P上任後對於世大運的整體規劃方向有沒有出現巨大的改變?

吳部長思華:目前沒有聽到什麼特別的改變。

黃委員志雄:沒有任何改變?在選前,他說世大運有很大的問題,可能要考慮如何如何,他不是有很多的宣示,為什麼現階段卻沒有改變?

吳部長思華:我們到現在都與台北市政府維持著密切地溝通。

黃委員志雄:不會出任何問題嗎?

吳部長思華: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聽到任何要改變的訊息。

黃委員志雄:關於2020年的東京奧運,有可能把棒球納入競賽的範圍嗎?

吳部長思華:

黃委員志雄:我們要在亞運湊到一組堅強的陣容並不容易,我國雖積極爭取棒球重返奧運,但到了2020年我們能否組成一個最好、最堅強的陣容面對最重要的比賽?我們有這樣的能力與條件嗎?我們的政府有沒有主導權呢?

吳部長思華:我們現在正積極地朝這個方向努力,同時也已經選出中華職棒的會長了,我想新的會長產生以後一定會更積極地推動……

黃委員志雄:部長,過去每次政府和中職與中協發生的爭議都非常大,政府無法與他們溝通,不但沒有能力,也沒有主導權,更沒有任何談判的空間,每次都是由中華職棒進行相關的折衝,因此導致很多地問題,我認為政府在主導這個區塊應該要有溝通的籌碼與能力。每當遇到要徵召時,大家都不要,希望哪個選手來參與,那位選手就拒絕,不是哪個教練不同意,就是哪位領隊不同意,變成我們所組成的隊員不見得就是台灣最好的球員。因此每次派員出去比賽就會面臨很大的壓力,如果輸了又要面對國人的責難,我覺得這是非常重要的問題,這樣做是不公平的,請部長就這個區塊再努力。

吳部長思華:我們體育署會再努力做……

黃委員志雄:蔣部長一直在強調第五隊,為什麼第五隊生了那麼久卻一直沒有生出來?

吳部長思華:希望明年有機會可以出來。

黃委員志雄:明年的時候可以出來?現在有在物色對象嗎?署長會不會比較瞭解?你要不要代為回答?

吳部長思華:新的會長才剛剛產生,我會請體育署儘快與新會長討論這個議題。因為大家都有這樣的期待,所以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黃委員志雄:距離蔣偉寧部長宣示馬上會產生第五隊的時間,已經過一年多了。原本今年有信心要把第五隊成立,但是一年過去了,現在吳部長上任後又說明年有機會成立,請問會不會到了後年還是沒有下文?依然維持四隊?

我認為競爭環境最重要,如果沒有一個強而有力的競爭環境,我們的選手就不會強,還要到國外去接受訓練。因此國內的競爭是很重要的,國內如果有競爭強度足夠的隊伍,我們自己本身就有競爭力,因此本席就將這件事交給部長去做,請部長加把勁。

吳部長思華:這件事我們會去努力。

黃委員志雄:另外,我要請教署長,預算中心有一直強調運動發展基金每年的執行率都不是很好,我看了這幾年下來整體預算的編列,在培養運動教練上,從102年的1,800萬元,103年的1,500萬元,到104年的1,200萬元,這是用在培育優秀教練的預算。另外,在選手生涯規劃的輔導上,102年度編列了5,000萬元,103年度編列4,200萬元,到了104年度則只編列3,300萬元,經費可說是逐年遞減。再者,對於潛力選手的比賽培訓,102年度是4億7,000萬元,103年度是4億元,104年度則只剩3億2,000萬元。從預算的編列上來看,我看不出政府的企圖心。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何署長說明。

何署長卓飛: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是因為有關運動彩券實際上的收入,過去簽約的第一期收入可高達四十幾億元,然而到了第二期十年平均下來就只剩下22億元,去年是剩十三億多,到了今年就只剩十四億多,所以整個預算是往下down的。要從這22億元編列預算的話,到了明年度就只剩19億元了,因此整個經費是往下降的。

黃委員志雄:部長,我想強調的是,當我們要談2017年的世大運、2020年的奧運,以及要看體育未來的發展時,我們的預算不論是在培育優秀教練上,還是在選手的生涯輔導上,或是在培育具有潛力的相關選手上,經費都在逐年遞減,而且遞減的幅度還非常大。署長是說這個狀況與基金的收入短缺有關,但是我覺得站在部的立場,體育署對體育相關的發展,在國家整體的發展上是相當重要的,我們該如何確保培育與訓練比賽相關的經費不會短缺,部長責無旁貸。

吳部長思華:是,在部的預算中,屬於體育署的經費有在增加,這個部分我們還是會持續地關注。

黃委員志雄:謝謝部長。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我看到報紙上有報導,您與台北市的柯P市長有對話,報上有談到你們似乎對於北北基的十二年國教,在學測上有所爭執。我覺得柯P對你講話真的很沒禮貌,他說他是剛當選的,他還有4年的任期,而你是政務官可能隨時都要下台。請問他真的有講過這句話嗎?

主席: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這段話的前面,我剛才已經跟委員分享過了,在我們討論104年度入學制度的過程中,我有特別提醒他,我們今年就有看到這個制度會產生的問題,如果我們現在不處理,以後我們大家都要負責。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但是請問他有沒有跟你講過,「我才剛當選,任期還有4年,而你是政務官隨時都可以下台」這句話?

吳部長思華:我想我所轉述的是我講的話,不過我講的話後面會接什麼大家也應該可以猜得到。

孔委員文吉:基本上,如果實際的狀況就像媒體所報導的那樣,台北市的市長雖然是民選的,可是整個教育政策還是必須要尊重教育部的規劃,他對部長還是要有一個最起碼的尊重才行,不然我覺得柯P就是一位刻薄的市長。他對部屬、對長官和對部長所講的話都這麼無禮,我真的不太認同,我不能認同台北市市長對你如此地不敬,而且近乎無禮。我認為部長就推動你的政策,畢竟你是要為整個政策負責的人。

接下來我要請教台師大的校長,最近我們國中畢業的原住民的學生,打算報考原住民的族語認證,因為這個103年度原住民族語語言能力認證測驗,我的辦公室就接到3通電話,對方說他們在台中與台北就學,就讀學校已經用網路幫他們報名本測驗了,但是台師大卻說他們沒有報考,其中的環節會影響到他們參與族語測驗能力認證考試的權益。後來,本辦公室協調了一個禮拜都沒有獲得積極地回應,一直到我說要為這3位學生召開記者會、把學生的不平陳述出來的時候,原住民族委員會才說這3位學生可以報考。請問其中為什麼會出現這麼大落差?這3位同學分別就讀於台中市的北新國中以及新北市的溪崑國中,你們台師大已經辦理原住民族的族語認證好幾年了,從91年開始原民會就委託台師大辦理族語認證了,到了今年怎麼還會出現這種差錯?校長可不可以就這個問題來說明一下?

主席:請臺灣師範大學張校長說明。

張校長國恩:主席、各位委員。我有針對這件事情進行瞭解,得知是地方的學校在報名的時候逾期了,逾期的話,按照考試規則不能報考,但是後來瞭解不是學生的問題,而是學校沒有注意到報名的時間,在經過原民會跟考試承辦單位處理之後,決定以不影響學生的權益方式辦理。

孔委員文吉:本席聽說臺師大辦理網路報名受理的人員只有3位工讀生,這樣可以嗎?中間的差錯要怎麼辦?一直到我要開記者會的時候,你們才說這個問題已經處理好了。學生要考族語能力測驗,是因為國中考高中的學生,只要有族語的證明就有加分的優待,會講族語的話,在一般的學測或會考可以加30%。你們以後不要出這種差錯好不好?你們從91年開始一直辦到現在,今年為了這3位學生,我差一點要開記者會了。

張校長國恩:我再去瞭解一下。辦這麼久,這一次的確產生狀況,我剛剛也問了地方學校報名的時間。我們會加強宣傳,希望在報名時儘量不要影響學生的權益。

孔委員文吉:找一個專人負責,不要找工讀生,好不好?

張校長國恩:我們會做。

孔委員文吉:要跟學校協調好。

其次,各大學的原住民專班方面,我首先要肯定幾位國立大學的校長,包括東華大學、暨南大學、聯合大學及屏東教育大學,這4所大學都有辦原住民專班。在專班的原住民學生學雜費減免,所以你們辦專班對校務基金的挹注不多,但是公立大學能夠辦這樣的專班,本席是肯定的。請問蘇校長,你們辦的專班目前學生人數是多少?

主席:請暨南國際大學蘇校長說明。

蘇校長玉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原住民專班的學生人數有46位。

孔委員文吉:你們位於南投,是中部地區唯一的專班,學生人數是不是可以適度的增加?

蘇校長玉龍:我們回去跟學校的老師一起討論。

孔委員文吉:好不好?

蘇校長玉龍:好的。

孔委員文吉:請問吳校長,東華大學擁有全國唯一的原住民民族學院是你們的特色,院長是不是已經遴選出來了?

主席:請東華大學吳校長說明。

吳校長茂昆:主席、各位委員。您大概也曉得,原來的浦教授去當考試委員了。下禮拜遴選委員要開會,8日應該會決定最後的人選。

孔委員文吉:作為全國唯一的原住民民族學院,它未來的規劃、方向、特色以及對學生跟老師的要求,有沒有符合你辦學的理念跟方向?

吳校長茂昆:謝謝你給我機會說明一下,事實上,我們已經把原住民當成學校很重要的重點,而且不只在原住民學院,在其他學院也是,所以現在有人文社會學院跟原住民學院合起來的整合性研究跟架構存在,藉此推動跟地方相關的事務。更重要的是我們把很多原住民的智慧跟過去傳統的歷史變成學校研究的重點,譬如我們最近就請原住民的老師帶了很多原生的物種,開始跟理工學院的生命科學系研究那些東西到底有什麼用途。我們全面性的把原住民的架構當做東華的重點進行開發,這是目前的……

孔委員文吉:對於民族學院目前辦學的特色跟方向,您大概滿意就對了。

吳校長茂昆:多元文化是我們的重點之一,除此之外,我們要讓原住民學院的學生介入及理解理工學院,剛剛我有講到,原住民有很多傳統文化跟智慧,可以變成很有用的價值。譬如最近我們開始研究台灣很豐富的清明草,原住民的智慧告訴我們,原住民在傳統上用它做藥酒等,結果發現它真的是很有用的東西,原住民的同學也開始探討這一類的問題。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民族學院在東華大學,你們這2所大學是培植原住民學術人才的搖籃。

吳校長茂昆:對,應該的。

孔委員文吉:你要遴選院長的時候,當然要找具學術條件的人。之前的浦忠成當了考試委員。我希望這個學院屬於原住民也屬於非原住民,讓學者到大學教書,並作為廣納原住民菁英的搖籃。你們2所大學,一個在南投,一個在花蓮,我希望你們能夠發揮人才培植及人才延攬方面的功能。

吳校長茂昆:謝謝,沒問題,我們會努力。

孔委員文吉:原住民博物館目前有沒有什麼規劃?

吳校長茂昆:最近我們看到原住民委員會發出通知,表示要成立原住民博物館,在召集各地方提出proposal及計畫書,為此校內已經開始研議送一個proposal,希望爭取原住民博物館設立在東華的校園,希望委員可以協助推動。

孔委員文吉:如果原住民博物館是放在東華大學的話,校長基本上是樂觀其成嗎?

吳校長茂昆:我們絕對支持,而且要去爭取這件事情,因為委員也知道,目前東部有很多開發跟考古的挖掘是在原住民的部落裡,這些將來都是博物館很重要的資源,因此我們希望跟他們整合一起做這件事情。

孔委員文吉:我知道校長……

吳校長茂昆:我可不可藉這個機會請求委員幫忙一件事?我們原住民的舞團原舞團非常有名,最近僑委會希望我們明年讓他們到美國巡迴表演,請你大力支持一下。

孔委員文吉:好,蘇校長要跟吳校長一樣,主動積極一點,好不好?

蘇校長玉龍:好。

孔委員文吉:你看,原住民博物館將來可能要設在東華大學,暨南大學現在還沒有,你們有一個南島教育中心。

主席:謝謝孔委員及兩位校長。

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相信吳部長跟梁校長兩位首長都去過宜蘭,但是有些狀況部長跟校長可能不是很熟悉,現在全國的醫療資源,我們先不分本島或是離島有什麼差別,單以本島東、西部的醫療資源相比,差異就相當大;同樣的,宜蘭縣內的醫療資源也依區域位置而有所區別。宜蘭縣有條蘭陽溪,蘭陽溪以北叫做溪北地區;以南叫做溪南地區,宜蘭縣人口將近46萬人,其中溪南的人口大約是23萬4,000人;溪北的人口是22萬5,000人,在整個醫療資源上也呈現很大的不公平及失衡狀況。宜蘭縣的一般急性病床總共有1,931床,溪南有1,319床,溪北卻只有612床,失衡狀況十分嚴重。在西醫醫師的數量上,宜蘭縣有617位醫師,溪北只有253位,溪南有364位。以每萬人人口數計算,全國平均的西醫人數是每萬人有16.77人,在宜蘭縣溪北地區的平均醫師數只有11.25人,溪南有15.58人。從以上相關資料顯示,宜蘭縣的醫療資源比全國差很多;以宜蘭縣來講,溪北又比溪南差了很多,所以本席才會一提再提這個問題,希望你們能夠重視。今天我雖然和主席一樣重感冒,可是我一定要來這裡捍衛我們宜蘭的醫療資源。

第一點,我要請問部長,在全國醫學院裡面私立大學的教學醫院都已經變成醫學中心等級的教學醫院了,獨獨只有國立陽明大學目前還尚待努力,最主要的原因其實不在教育部,也不在行政院,是因為2009年立法院有個決議,將原來行政院核准的49億預算大刀一砍剩下20億,現在這20億的預算工程在明年將會完成,接下來要怎麼辦呢?請問部長,對目前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的狀況,你有什麼感想及規劃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支持陽明大學持續發展及陽明大學附屬醫院能夠更往前走是部裡的基本原則跟政策。至於陽明大學附設醫院未來在宜蘭的發展,我認為還是等陽明大學有提出具體的計畫後,再做嚴慎的處理。

陳委員歐珀:在政策上你是否支持宜蘭縣的陽大附醫未來變成醫學中心?

吳部長思華:我認為陽明大學是一個頂尖大學,應該有自己的、優秀的醫學中心。

陳委員歐珀:你是否支持?

吳部長思華:是,我支持。

陳委員歐珀:我一直催促陽明大學要提出未來相關的規劃,包括對現有的蘭陽院區在明年度完工之後,明年度開始要編列後年的預算,希望能彌補過去的29億預算缺口之後,繼續朝醫學中心的方向發展。至於目前新民院區的部分,部長你才剛上任,所以不怪你,請你回去再仔細看看相關的資料,陽大附醫已經提出新民院區的再發展計畫,請部長儘速核定。這個計畫是各地方人士、學者專家、宜蘭縣政府及我個人等都有參與規劃,本院教育委員會也安排考察過,這些都是為以前的政策做一些彌補措施。我不希望換部長以後,在你的任內整個政策又變成搖擺不定,又把之前教育委員會做的決議推翻掉。部長,你會這樣做嗎?

吳部長思華:我們都非常關心、重視整個宜蘭地區的醫療需求,至於具體規劃部分,我們還是尊重陽明大學及衛福部的意見,再一起來討論。

陳委員歐珀:現在就是新民院區的部分,我要提醒部長跟校長,一定要支持陽大附醫的提案,因為校長大部分的時間是在台北。我也知道陽大附醫在宜蘭的工作十分辛苦,每天的工作量非常大,晚上去看他們的門診跟病床到處都是人,所以我們積極的推動這個工程,希望明年可以順利落成。接下來要做的是未來規劃的部分,因為當初蘭陽院區是49億的預算被砍成20億,所以在完成這20億的建設規模後,要如何繼續第二期的規劃,這是第一個部分。第二個部分就是對現有的、還沒搬遷過去的新民院區,要如何讓它變成一個符合高齡者所需的長照友善中心?這是地方的需求,我希望校長能夠支持。校長,我希望在你的任內能夠把這件事情完成。為什麼我會這樣講?因為我剛剛講過,國立醫學大學的醫學中心,如果跟區域醫院等級是一樣的話,這不但是對不起宜蘭人,在整個學術地位上來講也落後人家很多,這也是台灣的一個笑話。校長,你要不要做個承諾,要如何讓它在你的任內落實呢?

主席:請國立陽明大學梁校長說明。

梁校長賡義: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謝謝教育部跟大院給對我們的支持,讓我們在蘭陽院區興建的醫院能夠順利進行,預計明年完工開始使用。就像陳委員講的,我們同時也對現有的新民院區提出規劃,我們覺得保留新民院區是非常重要的,它與新的院區完全是扮演互補的角色。蘭陽園區扮演的是對急重症的照護,而現有的新民院區則是對長期照護的關懷,這個計畫已經提出來,希望教育部及立法院能夠支持,讓我們的計畫能夠實施。

陳委員歐珀:這是有緣由的,我想請部長、校長聽一下。在2008年民進黨執政的時候,經建會已經通過63億預算,但是後來政黨輪替,教育部重新再審定預算,這次核定了49億預算要興建陽大附醫,結果預算送到立法院審查,因為委員的意見不一,再加上地方上醫院勢力的介入,竟然將49億的預算砍成了20億,這是創立法院有史以來這麼荒唐的事情,竟然可以砍醫療預算,而且是教育部的預算!你去翻翻看過去教育部的預算紀錄,有那一條教育部的預算是從49億砍成20億的?絕對沒有發生過這樣的事情,而且這是地方需求的醫院。在這樣的狀況之下,我們都是受害者,雖然當時我還不是立法委員,現在我們就是在彌補這件事情,所以我今天抱病來提醒你,是希望你們一起來肩負這個責任,我不容許類似的事情再次發生。因為宜蘭人的命也是命,雖然宜蘭的人口比較少,但是宜蘭根本沒有急重症的醫療中心,過去多少人是死在北宜公路上,現在則是死在國道5號上面,所以還是一樣嘛!根本沒有改進。我這裡還有一個數據,我真的很不願意講,講了我都很心酸,宜蘭縣每10萬人因為癌症死亡的有754人,台灣地區每10萬人癌症死亡人數才661人,宜蘭地區是非常需要急重症的醫院。台灣地區661人,宜蘭現卻高達754人,這樣的癌症死亡率算是最高的,因為設備不足所致,以上請校長及部長注意這個問題。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振昌發言。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幾天,我看到部長好像不怎麼快樂,因為柯P說你這個部長不一定做多久,對此你有沒有需要發表感言?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教育是一項專業工作,我一直都是以專業態度在做事,所以無論我在這個位子上做多久,我都是憑良心做事。

賴委員振昌:沒關係,我想你有點不高興,這不是今天我和部長討論的重點,我還是問你一件比較高興的事情。

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技術職業教育法」,本法自民國74年研擬,歷經13位部長,恭喜在吳部長任內通過技術職業教育法。

吳部長思華:是的。謝謝。

賴委員振昌:「徒法不足以自行」,若我們要落實技術職業教育法,仍需許多的配套措施相互配合。請教部長,你對於技職教育法的觀點與認知為何?

吳部長思華:在整體專業的學習過程中,本人認為知識學習是一種形式;專業技術學習是另一種形式,這兩種形式對於未來社會發展均扮演非常關鍵性的角色。在技術學習方面,主要強調「做中學」,如何將實習與學習有效的整合,這也是未來技職教育的工作重點。

賴委員振昌:除了部長說明你對技職教育的重點之外,我個人針對技職教育要提出一些看法。在座有許多的大學校長,幾乎是高教與技職的校長各占半數,本席曾經擔任技職校長,令我感觸很深的是,教育部對技職教育的關愛不夠,不知部長是否認同本席的說法?

吳部長思華:這幾年來,教育部非常積極投資技職教育,未來我們也會持續朝此方向邁進。

賴委員振昌:既然部長已經注意技職教育的問題,並加以改善,在技職教育法通過後,後續仍有許多需要再努力之處,我們希望部長提出具體承諾。第一,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技職教育法,其中有許多是給予技職教育相當大的幫助,譬如,針對辦理校外實習合作的機構或企業,或者是辦學績效良好的學校,我們可以給予獎勵。雖然,我們對於這些獎勵已經取得法源依據,但是,後續仍需制訂許多相對的辦法或細則。請問部長,教育部預定在多久時間內可修訂完成後續相關細則、辦法?

吳部長思華:首先,非常感謝大院順利通過技職教育法,我們最遲會在6個月內制定相關子法,如果速度夠快,希望在下會期統統可以定案。

賴委員振昌:依照部長的說法,你們將在6個月內制定子法,屆時我將監督教育部有無後續的處理?

吳部長思華:是,這部分尚請委員多指教。

賴委員振昌:除了技職教育法相關子法在6個月內制定完成以外,方才我還舉出一些例子,教育部應給予辦理實習企業一些獎勵,請問部長認為應給予這些機構哪些獎勵?

吳部長思華:依照技職再造方案,我們本來就有針對學校或企業共同辦理各種產學合作或實習給予具體協助。在技職教育法通過之後,行政院將正式成立技職教育審議會,我們也希望透過該審議會給予更多的支持……

賴委員振昌:不是的。本席請教部長的問題是,教育部有提出哪些具體獎勵?依照部長的說法,本席認為仍然不夠具體。

吳部長思華:更具體來說,教育部對未來教師的研習會提供代課費,鼓勵老師到實務界研習,藉以更了解實務界的情況。未來我們會制定相關的遴選辦法,並公開表揚在實務界學習有成果的老師,所以我們都有類似的積極作為。

賴委員振昌:依照部長的說法,教育部對未來教師的研習會提供代課費,以鼓勵老師在實務界研習,這是不是與經費有關?

吳部長思華:是。因為104年度教育部預算已經編列完成,所以我們將於105年編列相關經費。

賴委員振昌:請教李司長,未來技職司承辦這些新增獎勵業務,相關經費是否足夠?請司長據實以告,不要因為部長站在你旁邊而不敢說。

主席:請教育部技職司李司長說明。

李司長彥儀: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有關技職教育經費不足的部分,我們會努力爭取。此外,技術職業教育法通過後,我們會針對相關經費的缺口重新擬訂;有些額外部分,我們會向外爭取經費;經費不足的部分,則由本部相關經費再設法調挪。

賴委員振昌:部長,相關經費之勻用,能否請司長在兩個月內估計實際經費?事實上,只有部長能夠做最後的決定,所以本席要詢問部長是否支持此事?

吳部長思華:方才我已經說明,支持技職教育發展是我們的施政重點,預計在105年開始編列預算,屆時我們一定會針對這部分給予充分的支持。

賴委員振昌:換言之,教育部104年度預算已編列完成,部長承諾105年度將編列技職教育發展所需預算。是不是?

吳部長思華:是的。

賴委員振昌:昨天立法院三讀通過技職教育法,現場在座的都是大學校長。請教部長,這些大學校長對於技職教育法的內容了解多少?教育部有做哪些宣導?

吳部長思華:在研擬技職教育法時,各校校長都有參與,所以許多校長應該很熟悉。此外,在即將召開的大學校長會議中,我們會向各技職院校校長說明。

賴委員振昌:既然部長說各大學校長都明白技職教育法的內容,我就相信部長所言,不必在此抽問各校校長。但是,部長認為此次技職教育修改的重點為何?你對於昨天修正通過的技職教育法是否感到滿意?

吳部長思華:事實上,「衍生企業」是讓技職教育擁有更寬廣的發展空間,最後「衍生企業」未能入法,未來我們會與大院繼續協調,希望透過修法過程能增加相關規範。

賴委員振昌:除此之外,部長對其他部分感到滿意嗎?

吳部長思華:在師資培育方面,我們也需要更努力,不過這部分我們會透過行政方式繼續加強。

賴委員振昌:好。教育部認為「衍生企業」需要修法,本席則認為來日方長,不過,本席要向部長表達的意見是,技職教育確實有其特色,既然今日會議有許多大學院校校長列席,我們希望讓大家知道:第一,技職教育法依照行政院版本大多是將行政程序予以條文化,但是經過我與司長溝通,法條中應納入技職教育的精神。第二,此次修法將技職教育分為「試探教育」、「準備教育」與「繼續教育」,雖然依法規定應自高中開始實施試探教育,但是本席認為一定要向下延伸至國中、小。

吳部長思華:對,我們要向下延伸。

賴委員振昌:其中有個問題在於,現今國中生都不了解自己未來的職業走向,大多倚賴學校的輔導老師進行職業試探,許多輔導老師都會對學生說:「你們會念書的去念高中,不會念書或不愛念書的則去念職業學校。」這是一個錯誤、歧視的觀念,如此將會誤導學生,讓學生誤以為讀職業學校者是二等學生,我本來有要求要訂定反歧視條款,但後來並沒有列進去。雖然沒有把這個訂在母法裡面,希望後來的施行細則能夠把這樣的反歧視條款加進去,這樣子才能讓學生有榮譽感。

吳部長思華:是。

賴委員振昌:第二,職業的準備教育要把社會責任帶進來,臺灣社會現在會有這麼多的黑心食品,就是因為職業教育出問題,如果沒有把社會責任帶進來,校長也不會重視,這個問題就會永遠存在。這部分在這次立法中沒有很明確地訂定,但這是我希望大家一起來努力的方向。

吳部長思華: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十二年國教是否會一國兩制?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十二年國教,其實每個縣市在入學方式上都不同。

江委員啟臣:最近包括朱市長及柯市長所講所謂量尺標準與教育部主張的基本學力,到最後到底談妥了沒有?有沒有整合?還是讓大家各訂自己的方法?

吳部長思華:這個部分因為使用量尺會造成明年分發的重大混亂,所以我們還在跟……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們堅決反對?

吳部長思華:我們一定得盡到善意提醒之責。

江委員啟臣:如果他們堅決要這樣做呢?

吳部長思華:如果他們堅決要做,我們會在工作小組會議討論如何處理後續事宜。

江委員啟臣:所以如果他們堅決要做,教育部也只能配合?

吳部長思華:這個事情我們還在協商。

江委員啟臣:部長對於這個問題務必要有一個解決方案,否則後續問題一定會跟進。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那你要怎麼處理?我們去年實施十二年國教,搞得所有家長天怒人怨,如果你們不解決現在出現的這個端倪,後續會更麻煩。而且現在所有的家長及小孩都在準備,也都在看政府的政策到底要怎麼改,無論是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如果還是沒有一個依循的標準和方向時,今年勢必又要天怒人怨了。

吳部長思華:跟委員報告,就去年所出現的問題,我們在明年實施時都已經將其更正完了,就是因為教育部看到問題,我們希望不希望明年才發生……

江委員啟臣:你們多久才能解決完這個問題?你不能一直拖下去,因為明天就是1月1日了,眼看著6個月後,同樣的時間又到了。你沒有太多的時間再拖,這中間再扣掉過年,實際上沒有剩下太多的時間。

吳部長思華:我們在農曆年前一定會定案。

江委員啟臣:農曆年前一定要定案,因為此事涉及家長及學生的權益,大家都在準備也都在看。

吳部長思華:是,我們會來努力。

江委員啟臣:部長,你之所以會來接部長這個重責大任,還是因為十二年國教的緣故,所以拜託部長好好處理十二年國教,不要又變成一個爛攤子。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第二,大學退場機制在哪裡?你上任時說5年內恐怕要關掉60所大學,對不對?基本上你預言的方向是正確的,因為我們現在已經看到很多博、碩士班找不到人了,包括國立大學的博、碩士班都招不到學生,這是因為其教學不好還是因為真的是學生不夠?你們有沒有去調查過?

吳部長思華:少子化之後,入學的學生數本來就一直在減少,目前社會上對博、碩士的需求量也沒有那麼多。

江委員啟臣:需求減少、小孩也減少了,所以入學量當然也跟著減少,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面對這些,你要怎麼處理?如果說要關掉60所大學,是否要先關掉這些博、碩士班?

吳部長思華:管控博、碩士班的招生人數已經是我們第一個工作重點。

江委員啟臣:你所謂嚴格管控的招生人數是如何?希望它……

吳部長思華:減少招生。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的意思是假設某校某系博、碩士班原本招生10人,你希望它減少到8人?那這2個名額是移給其他學校嗎?

吳部長思華:不是,總額要減少,因為目前總額太多。

江委員啟臣:可是總額減少還是無法解決目前他們招不到學生的困境。

吳部長思華:總額減少的話,有些學校的博、碩士班自然就……

江委員啟臣:它會自動關閉,是嗎?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期待學校自行退場,可以這麼講嗎?

吳部長思華:是,和緩的轉型其實是……

江委員啟臣:那你有沒有一些強迫的配套措施,例如它連續兩年都招不到學生,那它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吳部長思華:如果它的辦學情況不佳,我們會主動輔導,要求它轉型或退場。

江委員啟臣:這是研究所的部分,可是現在最大的麻煩可能是大學部,這部分你們有沒有準備任何配套措施或方案來達到你說的讓學校自己關門?現在有沒有退場機制?

吳部長思華:少子女化對大學衝擊的最高峰應該是在105學年,因為那年會減少3萬人,所以其影響會是最大的。目前教育部已經在研擬一個高教創新轉型方案,也會在下會期到大院進行正式的報告。目前我們已經有一個草案……

江委員啟臣:距離105年只剩下一年半。

吳部長思華:這是我們必須要嚴肅面對的另一個挑戰。

江委員啟臣:3萬人相當於幾所學校的學生?

吳部長思華:如果一個大學一年招生1,000人的話,就相當於30個學校。

江委員啟臣:如果以最低標準來看,起碼會有20所出問題,就算沒有30所,也會有20所關閉。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這是一個非常嚴肅且麻煩的問題,時間又只剩下一年半,也就是部長任內要解決的問題。

吳部長思華:所以我們在努力準備。

江委員啟臣:你剛才說會來立法院報告該方案?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再者,我們運動發展基金的用途為何?

吳部長思華:運動發展基金的用途主要是希望用來支持與協助運動選手的培育。

江委員啟臣:所以補助的對象應該包括哪些?

吳部長思華:包括各層級的選手,無論是具潛力、培養中、比賽中、會得奧運金牌的頂尖選手,每個階層……

江委員啟臣:所以實際上它的用途應該是滿廣的、具有彈性的?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但是我發現教育部在補助這些潛力選手、有培訓需求的選手時,這些錢大多被用到特定團體上,但是一些可能在默默耕耘甚至於民間自發性在做的團體,他們可能都拿不到相關的政府補助,尤其是來自教育部運動發展基金這部分。因此本席要向部長建議,教育部應該去檢視一下,運動發展基金到底把錢投在哪裡?產生多大的效用?這個應該要有一個量表,然後你們也要去調查目前社會上哪些團體、民間機構自發性地在為我們的運動作人才培訓、甚至於主動提供很多的服務,但是政府沒有幫助他們,搞不好連掛個名都沒有,我覺得教育部應該去盤點一下。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盤點完之後,你們把這一些有助於運動人才培養的能量全部整合。整合完了,你們可以去判斷,或者跟他們溝通,知道政府可以做哪些事情、可以一起參與民間的培育計畫。除了單項團體之外,就民間的部分,看看政府可以幫什麼忙,這是我希望教育部去做的。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署長在旁邊,你應該很清楚。

部長,可以嗎?

吳部長思華:可以,這個……

江委員啟臣:這是很簡單的事情,但我希望你們就是要去做。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否則,很多默默在替政府培養人才的單位,他們不但沒有得到認可,也拿不到資源。他們不是要求政府要怎麼樣大力幫他們,而是在有限的政府經費裡面去發揮他們最大的能力跟效果,他們在培養的人才也是國家的人才,也應該得到照顧,而不是只有某一些單項團體照顧的選手才是國家的選手,不是!所有的團體在幫忙培養的選手都是國家未來可能的選手。

吳部長思華:是。

江委員啟臣: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這個部分我們會努力。

江委員啟臣:最後一點,請教部長,也是跟運動有關,最近臺中的一支棒球隊威達面臨了一些前途不明的狀況,加上我們現在的職棒只有4隊,長期以來我一直希望體育署可以幫忙臺中爭取第五隊,不曉得部長的態度以及署裡面目前的情況是怎麼樣?

吳部長思華:積極輔導第五隊的出現是我們努力的方向。

江委員啟臣:有沒有進展?不要說第五隊沒有成立,結果那一支業餘的球隊解散了,那我們就什麼都沒有了。

吳部長思華:所有業餘的部分我們都會繼續支持,而且會給予更大的支持。

江委員啟臣:要怎麼樣繼續支持?

吳部長思華:剛才提到的威達部分,我們再跟臺中市政府協調。

江委員啟臣:你們可以給予什麼樣實際的幫忙?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跟臺中市政府協調,他們也表達願意來……

江委員啟臣:所以現在不會解散了?

署長要保證!長期以來,我們希望組第五隊,好不好?要拜託你……

主席(呂委員玉玲代):請陳委員淑慧發言。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早上至現在,本席看到委員會所討論的議題大多集中在對十二年國教的關心,其次是大專院校的整併、退場問題。綜合以上部長的回答,好像沒有什麼新的看法跟期待。

首先就十二年國教的問題來補充一下,請教部長,十二年國教今年是第1年實施,您認為成效如何?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我多次都表達,個人覺得十二年國教其實在大的方向跟內容上都是對的,今年……

陳委員淑慧:十二年國教是否有解決當初將國民教育從九年提升到十二年的問題所在、是否破除了以紙筆測驗決定孩子終身的問題、是否也讓國中的學習能夠正常化?在今年上路的這樣一套方式,是否讓學生們選擇了多元學習的方向、是否讓他們就近入學?是否讓他們受菁英培養、他們也得到了去處?以上種種問題的解答,可以看到第1年實施的成效及結果。

部長,剛剛我打斷您的話,您可否針對本席剛剛提出的這些重點去檢討一下十二年國教第1年上路的成效?今天是103年的最後一天,今年的檢討可做為明年改進的依據。首先請部長針對第1年實施十二年國教的成效做評估,不要用感覺來說,我希望得到一些數字,你們達到了哪一些目標、破除了哪一些過去九年國教升高中基測的方式?那導致分分必較、一試定終身,沒有辦法達到多元學習。過去最嚴重的經濟弱勢學生因為沒有金錢可以去補習,所以在基測上面的成績是落後的,但是他們就會被分發到私立學校,付更高的學費。現在十二年國教實施以後,弱勢家庭的學生全部得到保障了,是嗎?他們全部都免費了,學生也可以就近入學,他們不用再去補習、參加基測?過去他們是被動選擇一個學校。十二年國教實施的第1年,你們被批評的聲音這麼大,但對於你們反應、宣導的能力,我覺得是非常弱。現在你們被批評的好像是你們已經要去承認十二年國教是做得失敗的。

部長,這幾天跟學區的爭辯,我看不到一些技術、專業的討論,看到的只是一些口水、政治、民粹化,教育是這麼做的嗎?教育是百年樹人的良心事業,怎麼可以為了支持你的一些群眾是屬於什麼立場,你就支持這樣的教育政策!部長,15個學區裡面,為什麼基北學區最為複雜?有三大因素,因為它的學區最大,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淑慧:它的明星學校最多。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淑慧:第三個是什麼?因為它在首都,媒體的報導率最高。經濟狀況好的家庭集中在這個地方,所以他們堅持要過去一步到位的作法,這等於是基測的借屍還魂。部長一直不知道量尺的分數是要在申請的時候才會出現嗎?是要到了比無可比的時候,學生或者是學校、學區提出申請以後,學測中心才可以給成績,去比較末端沒得比的部分。你如果答應了,把這個量尺的分數印在成績單上面或者公布出來,那跟基測有什麼兩樣?基北可以公布量尺,臺中、高雄、臺南,其他的14學區可不可以?為什麼要不一樣?部長,這個問題談了半年多,為什麼你們沒有辦法從技術、專業上面讓各學區體諒到它在技術上沒辦法符合我們實施的制度、達不到這個精神嘛!對吧?如果量尺一放下去,我告訴你,照排行,對不對?分數比較高的就分到排行比較前面的學校,高中也是這樣,再繼續標籤化,那你如何實施均優質化?如何再去實施就近入學?當就近入學所選的學校是在落後名單的時候,我還有沒有面子讓我的孩子去唸這個比較低標的學校!不是的!這都不是我們實施十二年國教的精神跟意義!為什麼你們沒有辦法在技術、專業的討論上去尋求共識?每一個人都說要站在學生的立場,要以學生的權益保障為優先,是這樣子嗎?每一個人的立場都是這樣嗎?請大家拿出良心來。現在不管是成績單上面,或者你們是用什麼方式公布,也不過是1/3,學生一樣要進行每一天的學習,部長,既然高中教育是國民教育,政府就有義務提供一個友善的學習環境,讓每一個學校都能夠有機會讓每一個學生學習,你一上任以後宣布了一項政策,也就是特色招生由各校自行辦理,這也滿足了菁英培育,有什麼不對、有什麼不好呢?過去這些明星學校完全是靠政府招收好學生讓他們辦學,現在他們一下子沒辦法在一年之內做好準備去招收特色學生,但是我們給的機會、我們給的機制、我們給的輔導,我覺得你們必須去跟各校溝通,而且溝通必須用技術性、專業性告訴他們不可行的方式,我不相信一個教育單位明知道制度出來以後會亂了整個秩序還會去硬做,否則做的理由就是對抗嘛!不是嗎?部長,你千萬不要認為這件事不是政治或民粹的壓力,我覺得部長必須秉持良心,否則以你們現在媒體報導的粗糙方式,我認為你們就是宣告十二年國教實施澈底失敗。我好像沒有提供太多機會給部長做說明。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您的想法我們完全同意,如果你可以給我1分鐘的時間,我可以……

陳委員淑慧:我的想法你完全同意,可是作法卻沒辦法達到,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作法上……

陳委員淑慧:我給部長1分鐘的時間做說明。

吳部長思華:我報告三件事情,第一,這幾個月,我其實有機會到全國去看國中、國小,如果我們走到教育現場其實是會感動的,因為你會發現到,這幾年來我們的國中現場變得非常多元、非常有活力,我想那是我們在十二年國教的精神上希望能夠看到的,這是第一件事情。第二,在今年入學時,以技職做第一志願選擇的學生,其實已經達到83%,這也代表我們在過去幾年的輔導……

陳委員淑慧:你說的83%是指什麼?

吳部長思華:就是以技職高中做為第一志願的學生達到83%,這代表過去幾年來,我們希望學生適性揚才的宣導,已經確實、具體在現場中得到其效果。我在跟這些技職學生接觸時發現,他們其實是非常高興,因為他們覺得自己有一個屬於自己可以發展的未來,而且他們很清楚的知道,他們在技職的過程中可以學到的事情,我想說的是,如果我們講過去的十二年國教,在基本的動作上都已經做得非常好了,而且已經看到它的成果,今天我們碰到的困難就是委員剛才所指教的,我們對於部分明星高中或是希望孩子進入明星高中的家長們,怎麼去做最後的溝通。剛才你有提到,其實今年的制度已經給這個部分留了一個很和善的空間,因為我們讓學校自己辦特招,而且是一次分發到位,完全沒有影響到暑假的問題,也沒有影響到時間的問題,現在唯一要去努力的是讓這些學校自己負起責任來,我覺得這是我們需要去繼續努力和……

陳委員淑慧:所以你們必須提供方法及輔導啊!畢竟過去並不是他們自己在做,當然會仰賴地方政府,因為中央政府又不願意增加這些行政業務,所以再推給你們,要不然你們就是用聯招來做特色,否則就不要做,就給我一步到位,我告訴你,這才是根本的原因啦!因為他們不做。

吳部長思華:其實對於願意辦特招的學校,今年我們在政策上都給予經費的直接補助,而且我們持續在辦特招的工作坊,就是希望告訴學校……

陳委員淑慧:相對的,中央提供的工具、資源是比較豐厚的。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淑慧:你剛才提到的五年精進計畫,甚至各地方教育局處開會時,我希望你能夠提供更多的資源。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淑慧:讓各校能夠自行辦理,不要給地方政府造成壓力,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淑慧:第二個問題我不能夠做討論,只能夠叮嚀,就是關於大專院校的退場機制、所有的輔導機制,每一次有質詢的機會時,我們都一再提醒教育部,嚴重的172所校系新生註冊率未達五成,甚至私校還有未達一成的部分,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建立一個監控機制,不能讓校方片面去進行合併上課或停課,在這方面你們一定要非常積極的拿出一些手段,我覺得這個問題非常緊迫,不過部長剛才有提到一件事情,也就是學生在選擇這些科校系的時候,看不到學校的實際資料,因為教育部只有公布各校的註冊率,可是在系所方面卻是沒有公布,你說這部分是因為會和辦學績效卡在一起,其實這些學校不足的部分,也就是註冊率不到的部分,正是你們輔導的對象,對不對?既然已經輔導了,如果你們再把他們公布出來,更會影響到他們的註冊率,你們是不是基於這樣的考量,所以才不公布?

吳部長思華:其實我們現在公布的是系所和班級學程,但是沒有公布全校,因為擔心公布全校後,會成為另外一種排行。

陳委員淑慧:不過現在的方法你們必須重新去做檢討,還是要從學生的權益去著想,萬一他們選到的系進去就讀後發現只有他一個人或沒幾個人,然後這個班、這個系就開不成,之所以會出現這種狀況是因為他們在選擇時資訊不足造成的,我的意思是這樣。如果有這種狀況,你們就必須去改變你們的公布方式,我不覺得這和他們的辦學績效會扯在一起,如果學校各科系的註冊率、招生率不足的話,本來就應該要公告出來,甚至自己就要自裁嘛!對不對?而不是說去試看看,如果找到學生就開課。找不到學生就算了,如果是用這種心態在辦學,我覺得你們替它考慮反而是害了他們,所以我覺得你們還是要重新去檢討所謂的專案輔導方案。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再來研究。

陳委員淑慧:還有因為校系的註冊率不足造成必須合併上課或停課的狀況,部長說105年以後的10年將會有60所學校退場,這部分的理由和根據、分析,我希望部長能夠給我一份標準、資料。

吳部長思華:好,我們會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淑慧:對於十二年國教基本學區的問題,希望您能發揮最大的智慧,不要讓我們的十二年國教制度塗炭了。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淑慧:謝謝部長。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陳委員淑慧):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你覺得教育的目的是什麼?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教育的目的是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夠安身立命。

周委員倪安:讓每一個學生都可以安身立命?

吳部長思華:是。

周委員倪安:所以教育並不是為了要考試?

吳部長思華:不是。

周委員倪安:對於母語教學,過去蔣部長已經同意國、高中實施1個小時的教學,但部長好像改變了這項作法,是嗎?

吳部長思華:課綱是審議委員會所做的決定,並不是部長決定的,在審議委員會討論時,大家還是認為不要……

周委員倪安:可是蔣部長同意了啊!吳部長的看法呢?你不蔣規吳隨、你不要這樣子嗎?

吳部長思華:所有的課綱是屬於教育的學術專業……

周委員倪安:你知道臺灣人要在學校學習自己的母語教學是多麼卑微的要求嗎?你知道臺灣人要講自己的母語竟然要在學校裡面請老師來教,這是多麼可憐土地上的人民。我曾經在南投山上遇到一位將近90歲的賽德克族前輩,他會講賽德克語、日語,因為他曾經被日本統治過,但是他的賽德克語依然存在。可是如果你去看看你的周邊,如果有賽德克的朋友,他們都不會講賽德克語,他們只會講我現在在講的所謂北京語,你覺得經過了二代、三代之後,母語不見了,這就是教育要給人民的嗎?還是臺灣人民在中華民國的體制之下,就是注定要將自己的母語丟棄?是這樣子嗎?

吳部長思華:落實本土語言教育一直是教育部推動的重點。

周委員倪安:那1個小時為什麼不行?為什麼不同意?

吳部長思華:我剛才有跟委員報告,我們在國、高中……

周委員倪安:那你的意見呢?

吳部長思華:我們認為落實本土語言教育才是根本。

周委員倪安:我現在是在問吳部長,吳部長你認為呢?你覺得在學校裡面實施1個小時的母語教學好不好?你的看法是什麼?

吳部長思華:我覺得我們的工作從行政上來看,還是要讓現在的本土語言教育做得更落實,讓學生真的有學到。

周委員倪安:所以1個小時太少,是不是?

吳部長思華:至於課程的部分,我們應該尊重教育專家大家共同討論的結論。

周委員倪安:你沒有任何意見?

吳部長思華:我個人尊重課審委員會……

周委員倪安:以前的蔣部長就可以有意見?蔣部長就敢表達他的意見!他敢說1個小時,他同意,為什麼你不敢?為什麼你就是推給課綱小組?我剛才跟你舉例,日本殖民我們,我們的母語仍在,但是中華民國殖民我們,什麼都沒了、都空了,一個土地上的人民不瞭解自己、不瞭解臺灣,你說要跟全世界接軌,你覺得這有可能嗎?你要拿什麼東西去跟人家接軌?你是誰?Who are you?這是一個最重要的課題,我們現在只是這麼卑微的要求1個小時的母語教學,部長都不敢答應也不敢承諾,蔣部長就敢,所以在這一點上面,他比你有guts。

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台大楊校長幾個問題。校長,台大401帳戶收郭台銘先生1.9億的問題,我記得你曾經在這裡回覆過,請問它是怎麼核銷的?

主席:請臺灣大學楊校長說明。

楊校長泮池:主席、各位委員。郭台銘先生捐了150億要建癌症醫院,因為是實物捐贈,另外有1億9,000萬是有關癌醫的……

周委員倪安:我是問你這部分要怎麼核銷,進入哪一個帳戶?401嗎?

楊校長泮池:進到學校的校務基金,然後依照學校校務基金的所有規定來核銷,所有帳目都是照學校的規定、會計程序在核銷。

周委員倪安:所以現在確定從郭台銘先生那邊收到1.9億的現金?

楊校長泮池:這1.9億是支應整個業務費,籌建期間的業務費。

周委員倪安:籌建?

楊校長泮池:對,癌症醫院……

周委員倪安:現在有確定要蓋癌症醫院嗎?

楊校長泮池:癌症醫院在2017年會開始營運,整個建築是照進度在執行當中。

周委員倪安:台大為了要蓋癌症醫院向國防部購地,一共買了多少錢?包括環評在內,總共花費了多少錢?

楊校長泮池:5億,分期償還。

周委員倪安:前陣子有媒體報導指出郭台銘先生表示不蓋癌症醫院了,這件事並不是真的?他還會繼續蓋嗎?他還會繼續捐嗎?

楊校長泮池:所有的建築都照原來既定的程序,2017年會開始營運,目標是設定為華人最好的癌症醫院,這個目標完全沒有改變。

周委員倪安:請問幾床?

楊校長泮池:原本是設定500床的醫院,目前已經核定250床,但是整個醫院的規模是500床。

周委員倪安:249床吧?

楊校長泮池:對,接近250床。

周委員倪安:這個規模還是太小了。

楊校長泮池:是,所以我們設定它是500床的醫院,假如設定它是華人最好的癌症醫院,至少要有一個可以運作的規模,所以必須超過500床。

周委員倪安:郭先生還要再捐嗎?

楊校長泮池:應該是會再捐,因為假如照設定150億去做,不一定能夠達成華人最好的癌症醫院的目標。

周委員倪安:那他還會再捐多少?

楊校長泮池:不知道,但是我們的團隊會設定最高的目標儘量去說服他。

周委員倪安:他本來預計要捐給台大多少?就是150億?

楊校長泮池:150億,另外質子治療的部分是分開來的,所以……

周委員倪安:質子治療是未來的、是以後的事情,不是現在。

楊校長泮池:癌症醫院建好以後是先建立500床的operate……

周委員倪安:請問郭台銘先生到底承諾台大捐款多少錢?

楊校長泮池:150億。

周委員倪安:全部是150億,現在已經進來1.9億的現金。

楊校長泮池:對,那是為了……

周委員倪安:他有沒有反悔啊?

楊校長泮池:沒有。

周委員倪安:現在完全都按照進度在進行?

楊校長泮池:完全照進度在進行。

周委員倪安:因為這是當初你競選台大校長時的政見,所以……

楊校長泮池:沒有錯,建築物也照進度在進行當中。

周委員倪安:如果到最後他的捐款只有80億或50億,對於這些缺口台大有沒有做好準備?

楊校長泮池:應該不會發生這種事情。

周委員倪安:全部都會讓郭先生來捐這150億?

楊校長泮池:是這樣子的,我們是希望他能夠捐更多一點,因為假如要……

周委員倪安:我記得你說過他是實物捐贈。

楊校長泮池:是實物捐贈。

周委員倪安:例如這棟樓就是由他來蓋,對不對?

楊校長泮池:對。

周委員倪安:目前有一個醫工大樓……

楊校長泮池:醫工大樓已經建完了。

周委員倪安:已經建完了,然後由郭先生實物捐贈給台大,是嗎?

楊校長泮池:對,那是10億左右的規模。

周委員倪安:我聽說醫工大樓現在主要是由郭台銘所掌控的永明公司和永齡基金會在使用耶!

楊校長泮池:不是,照原來簽約的規定,他是使用裡面的20%,其餘的80%是學校使用。

周委員倪安:當初你們簽約時就是規定他可以在裡面使用嗎?

楊校長泮池:對,實物捐贈……

周委員倪安:這個約可不可以提供一份給本席?

楊校長泮池:沒有問題。

周委員倪安:謝謝。

接下來,本席想要請教台大醫院院長幾個問題。黃院長,本席曾經問過你有關台大醫院資安人員證照的問題,你也有回覆本席,你們是不是有一百多位資安人員?

主席: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黃院長說明。

黃院長冠棠:主席、各位委員。不是資安,是資訊相關的人員。

周委員倪安:但是你們的資訊人員拿到的執照,我發現最多的一人是5個,大部分都是1張而已,也就是說,一百多人裡面,擁有合格執照的人很多都是只有1張而已,當然我沒有要你提供他們的姓名,但是這樣的比例會不會過低?對於整個醫院的資訊安全會不會讓人有憂慮的感覺?能不能請院長簡單答復一下。

黃院長冠棠:謝謝委員的提醒,這方面的問題我們現在有積極在處理,但短期內我們可能沒辦法讓我們的人員達到那樣的水準,所以我們有請一些資安公司來幫忙,包括……

周委員倪安:那證照是資安公司的人嗎?還是台大的正式員工?

黃院長冠棠:員工的部分也有,就是委員剛才提到的那些,但是我們暫時還沒辦法把我們的資安人員的資訊證照全部都弄到那麼高。

周委員倪安:當你發文給本席時,對於一百多份的1份或是一百多份的5份這樣的比率,你會不會有擔憂的感覺?

黃院長冠棠:有。

周委員倪安:台大醫院有沒有改進的計畫?

黃院長冠棠:有,我們一方面加強教育……

周委員倪安:是不是可以給我文本?

黃院長冠棠:好。

周委員倪安:另外,主席,我還有兩個問題,是不是可以讓我講一下?

主席:請院長用書面答復委員好嗎?10秒鐘,請你將問題提給院長。

周委員倪安:好,謝謝。

主席:現在已經很晚了,謝謝周委員體諒。

黃院長,周委員有提問,請你以書面回答。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要討論的都是學校、醫院的一些基金,這些基金有很多問題存在多年,本席要先就教於部長的就是校務基金。我們看到五十幾所學校的校務基金,裏面有十幾所學校的校務基金都是屬於建教合作,可是經費收支短絀這麼久的時間,難道教育部沒有看到、沒有解決的方案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委員關心的是我們很多大學的校務基金……

呂委員玉玲:這裏面有好幾所都是知名的大學,例如台大、台師大都有發生這種問題,你們都沒有看到嗎?你們都沒有用心將預算編列一次到位嗎?

吳部長思華:老學校校務基金的短絀是因為要承擔較多折舊費用,所以帳面上是短絀的,不過……

呂委員玉玲:本席剛剛特別提到建教合作方面,像台師大、政大、台大、嘉義大學、台北科技大學、北藝大、聯合大學都有這個問題,五十幾所學校中,這十幾所學校就占了1/5,這個問題長年都沒有解決嗎?

吳部長思華:可不可以請會計長跟你補充說明?

主席:請教育部會計處黃處長說明。

黃處長永傳:主席、各位委員。教育部在建教合作收入上相對地有個科目,就是建教合作成本,一般在校務基金裏面就這兩個科目應該達成收支平衡。

呂委員玉玲:對啊!可是這幾個學校都有短絀,你們沒有解決的方案嗎?你是說有可能用自籌財源的方式嗎?

黃處長永傳:另外一種是,我們的建教合作如果有分攤過去學校的固定資產折舊,才會造成短虧,說真的,現在學校帳面上是虧的,但是實際上,學校如果不考慮折舊,是存有很多現金的。

呂委員玉玲:可是基金是每天都要用的,我們每年都在審查預算,你對立法院的預算審查就這樣子交代嗎?每年他們都發生經費不夠的問題,難道你們不能一次到位將經費給他們嗎?每年就這樣短絀,你對我們的預算審查是這樣的態度嗎?

黃處長永傳:事實上,現在大學校務基金就是會計上的處理,因為有些固定資產的建設提列很大的折舊,但學校還正常在運作,就是資金並沒有短虧。

呂委員玉玲:你的解釋我都知道。部長,本席今天想要強調的是,既然有自籌財源,這個資金不夠,學校當然要自己想辦法自籌財源,對於自籌財源部分教育部應該加以輔導。像教學研究的一些專利可以供企業所用,這樣就有專利金,也能協助學校基金不足的部分,還有閒置的校地、研究室也可以出租,所以請部長監督週延一點,去了解這個預算的收支有沒有辦法平衡、自籌財源有沒有辦法到位,不要每年審查預算都看到這筆預算短絀,這並不是辦法,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部長,好好加以監督。

吳部長思華:就鼓勵各大學開源部分我們會來努力。

呂委員玉玲:不要每次都這樣短絀,每年審查這筆預算都不夠,問題還是在那邊,要想辦法加以解決,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好,我們會協助各大學增加他們自己的收入,這部分我們會努力。

呂委員玉玲:另外,花蓮東華大學一年內兩任校長都有問題,都送監察院調查,前任的被彈劾,這一任的吳校長被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跟5個老師檢舉,說校長有溢領薪資,部長,你了解嗎?

吳部長思華:這個案子我約略知道。

呂委員玉玲:這個溢領薪資案發生在花蓮,難道因為不清楚、不知道就不用管了嗎?

吳部長思華:監察院對於這個案子的調查報告已經送到本部,我們也請學校檢討,有關溢領的部分我們要求他歸還,同時對疏失人員我們也要求議處,這部分已經在進行了。

呂委員玉玲:本席只是要提醒教育部,對於經營不善的學校要加以輔導,學校的財務問題也要加以監督,使其透明,教育部不要每次都採被動式的,要去了解、管理。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這個是不對的做法,應該加以監督,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有關學產基金,學校有很多土地租借給其他部門、企業,為什麼你們沒有辦法追討這些租金?這麼久的時間,你們就讓他們借,積欠五億多,你們才收到多少錢而已!部長,有錢好收,你們不去收,就繼續讓他們積欠,沒有管理方法嗎?

吳部長思華:積欠的部分我們今年度有積極在追討,而且有相當的比率已經追討到了,就這部分我們在行政上會持續努力。

呂委員玉玲:你們追討的績效只有3.54%,績效真的是太差了,你們要好好檢討,並跟我報告一下。

吳部長思華:是,我們會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參考。

呂委員玉玲:你們就繼續讓他們占用土地,他們還告訴你們沒錢就是沒錢!你們也不去追討租金,是不是?

最後,有關高級中學的校務基金,本席發現很多基金都是屬於校舍的使用執照,而有89棟未取得使用執照,包括馬祖高中57棟,還有台中高中19棟,龍潭高中──本席的選區有11棟都沒有取得使用執照。部長,這個非常危險,學校、校舍安檢不合格,沒有取得使用執照,學生、家長如何放心?居然讓他們繼續使用這麼久的時間,難道你們要──同違法嗎?

吳部長思華:最近我們對於各個學校,包括中學、大學校園建物沒有取得使用執照者做過一次清查。

呂委員玉玲:清查還是管理?還有89棟這麼多!

吳部長思華:我們未來會列管,如果學校沒有提出改善計畫,未來我們可能會按照法令要求停止使用這些建物,或者有其他……

呂委員玉玲:部長,你說到列管,我就要再問你了,你們列管有公安未檢查的,還有危樓未拆的,對於這麼多列管的,你們沒有管理它的安全,讓它繼續使用,這樣列管有什麼用?如果發生危險,誰負責?

吳部長思華:我剛才特別跟委員報告,我們列管以後,希望學校儘快提出改善方案,如果沒有,我們可能會要求其停止使用,以確保學生安全。

呂委員玉玲:公安未檢查的截至去年年底有13棟,還有13個學校,危樓未拆的有26棟,這些要馬上處理,讓學生能安心求學、家長能放心。

吳部長思華:好,這部分我們會去處理。

呂委員玉玲:如果有任何事情發生,你擔待得起嗎?不能等事情發生再去處理。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一級危樓就有26棟。本席今天要為教保人員說句話,師培法第二十四條立意非常美好,但是本席看到教育部做事存有應付心態,對於我們的決議,僅是應付了事,全國22個縣市,只有15個學校辦理師培,這些教保人員需要專業訓練以取得教師資格,但你們卻只有在15個學校辦理師培,在全國22個縣市!本席的選區桃園市,雖然是六都之一,卻沒有一所學校有辦理師培,為什麼沒有辦法開辦師培的訓練?現在有很多閒置的教室,為什麼桃園不能開班?你們現在根本就沒有辦法解決師資的不足,或平息教保人員的不平,全國約有三萬多個教保人員,為什麼不行呢?新竹跟台北有師範學校,但是桃園沒有,而且我們只要教室,把老師移過去就好,這可不可以做?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協調鄰近的大學到桃園開班,我們應該可以做得到。

呂委員玉玲:你們要做總量管制,什麼叫總量管制?師資這麼不足,對想要在職進修以取得幼教老師資格的教保人員,你們統統要輔導,教育部有沒有進行全國調查,了解需要輔導的有多少?有沒有對每個縣市進行調查?

吳部長思華:我們應該有做過統計,委員的提醒我們會落實執行,如果有進修的必要,我們一定會……

呂委員玉玲:你們統統要輔導,這是教育部的責任。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本席已經先替你發文到桃園市了,我請他們做桃園市所有教保人員需要師資培訓專業課程及哪個學校有教室可供上課的調查,我都發文了,請問桃園可否先做?

吳部長思華:可以。

呂委員玉玲:需要多少時間?一個禮拜可以嗎?

吳部長思華:兩個禮拜好了。

呂委員玉玲:你看看怎麼安排進行調查,對全國都要進行調查,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

呂委員玉玲:今天報載補救教學的新聞,雖然教育部針對補救教學做了專案報告,但是你們說到現在能做的只是偏鄉、弱勢團體、低收入戶部分,這無法根本解決問題,而且課後輔導絕對不能是國英數大雜燴在一起,一定要以成績來分班,否則會越補洞越大,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希望教育部對補救教學能用心安排,這麼多流浪教師,你們可以好好安排,就看教育部有沒有心要做,對不對?針對補救教學執行面不要再作專案報告了,請給我怎麼執行的書面報告,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

主席:接著輪到發言的黃委員偉哲、邱委員志偉、李委員桐豪、顏委員寬恒、簡委員東明、蕭委員美琴、吳委員育仁、何委員欣純、邱委員文彥及管委員碧玲均不在場。

請徐委員欣瑩發言。

徐委員欣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吳部長,你知道本席是在哪一個選區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在新竹選區。

徐委員欣瑩:新竹選區?

吳部長思華:桃竹苗。

徐委員欣瑩:新竹縣還是新竹市?

吳部長思華:新竹縣。

徐委員欣瑩:對,新竹縣就一席立委。感謝你那天來縣政府監交。今天我們主要是審查51所國立大學的校務基金,包含3所有附設醫院的大學,雖然你是教育部長,但是你的管轄範圍還包含醫療的部分。請問你就任多久了?

吳部長思華:還不到5個月。

徐委員欣瑩:將近5個月。對教育部長的權責還有掌握的業務中有醫療這一塊,我想你應該了解吧?

吳部長思華:我知道我們有幾個大學是有附屬醫院的。

徐委員欣瑩:你對這幾個附屬醫院的情況都不太了解嗎?

吳部長思華:細節的事情,坦白講,不是太了解。

徐委員欣瑩:雖然你是教育部長,但轄下有3所附設醫院,本席今天來其實只有一個目的,就是要讓部長了解一些情況。我就現在播放的投影片來說明,雖然你是教育部長,但台灣的醫療跟你也有關係,就台灣整個醫療區域,你有否發現台灣醫療很大的漏洞在哪裏?你有沒有看到?

吳部長思華:看起來區域並不太均衡。

徐委員欣瑩:怎麼樣區域不均衡?

吳部長思華:就是有的地方醫院比較密集,而有的地方是沒有醫療服務系統的。

徐委員欣瑩:我這邊列的都是醫學中心,診所或一般醫院都沒有列在其中,這當然不是你的問題,可是也要讓你了解,整個醫學中心在桃竹竹苗幾乎是零,林口長庚地址雖然在桃園縣,但實際上是在新北市,位在交界處,整個桃竹竹苗沒有一家醫學中心,醫療資源是非常差的。已經到民國104年了,台灣居然還有一個區塊的民眾若是生重病就近是沒有醫學中心可以去看病的!為什麼我要讓你知道這個問題?雖然中央也很重視,但是我自己都覺得中央應該感到汗顏,竟然可以這樣對待民眾!完全沒有醫學中心,不過已經有在努力了,核定的就是你轄下的台大醫院,所以台大醫院的努力非常重要,也希望未來部長能支持、協助,包括行政程序、員額等很多都需要教育部來核定。這是由上一任的江院長核定的,也開過多次跨部會會議,現在在跑程序,未來有一些是需要部長來核定、協助的,本席在此讓你了解這個情況,希望教育部不要成為推動醫療建設的絆腳石,你可以承諾嗎?

吳部長思華:我們一定會盡力協助台大在竹北分院的相關工作,我們一定會全力支持。

徐委員欣瑩:所以本席希望部長能夠理解這部分。

本席接續請教部長的問題是,在您尚未就任教育部部長之前是擔任大學校長,相信部長應該了解臺灣教育的現況。事實上,本席小時候的校園環境比較單純,無論高中、國中或國小等求學階段,我從未聽過有發生「霸凌」事件,就算有,也可能是有些同學比較凶悍一些,但是現今毒品、黑道、霸凌事件進入校園,面對這部分,自從您擔任教育部部長之後,有提出哪些作為與改善方案?

吳部長思華:有關校安議題,我們都持續地關心。最近因為教育部通過學生輔導法,我們希望積極強化各級學校輔導學生的專業人員的專業知識,希望透過專業人員的介入,以解決現今校園中毒品、黑道、霸凌等問題。

徐委員欣瑩:因為部長為大學校長、教授出身,本席與您分享一個觀念。本席攻讀博士班從事研究時,有位教授告訴我:如果同樣一件事都用相同的方法去做很多次,卻期待它會有不相同的結果,那麼這就是stupid。以現今校園的問題來看,過去十幾年來,毒品、黑道、霸凌問題早已層出不窮,而且情況愈來愈嚴重。雖然這些問題不是部長造成的,但是您必須面對這些問題。

方才部長答復本席,校方已經持續在處理,相關人員也都在進行中,本席不禁要問:這是否仍然是過去的思維與作法?果真如此,相信經過一年、半年,問題仍然存在,甚至經過三、四年後,這些問題不會解決、還是一樣。本席曾經質詢過部長,國外大學、高中或中、小學在教育時都在推動meditation,其實靜坐、靜心就是一種修行的方法。如果學校教導學生要靜思、靜心,相信對學生的偏差行為與學業表現可以獲得良好的改善。雖然臺灣的教育環境比較不推動meditation,但是有少部分的老師覺得meditation是個很不錯的生活經驗,進而在校園中推動meditation,似乎成效不錯,因此本席建議教育部可以朝此方向執行。

吳部長思華:我贊成委員的意見。最近我訪問屏東一所國中時,我看到學校非常鼓勵學生靜思、靜心,校方人員表示實施的成效不錯,我請他們將此經驗與大家分享。

方才我特別提及輔導的問題,因為學生輔導法通過後,我們希望未來能夠擁有更多的專業輔導人員進入校園,如此一來,他們可以採用更專業的方法,而不是採用傳統的方式處理行為偏差的學生,否則他們可能無法突破,所以這部分我們一直在努力。

徐委員欣瑩:2014年12月份「科學人」雜誌封面是以靜坐、冥想的腦科學為專題。根據本席所知,過去十幾年來,國外TIME雜誌已有三、五次報導meditation,事實上,有各家雜誌都在談論此事,因此本席認為臺灣可以推動meditation。

吳部長思華:是。

徐委員欣瑩:雖然國外大多認為meditation是東方的神秘主義,但事實上,無論醫學、科學都在研究meditation。根據研究結果指出,meditation對於人體行為、品性與學業表現都有莫大的助益,事實上,他們的研究都有實際成效。連美國、英國、歐洲等國家只學到meditation的皮毛都已經在推動,何況是臺灣對於meditation擁有最好的條件,因此本席建議教育部推動meditation教育能夠由專責單位從事相關研究工作。如果這些研究顯示對臺灣學子有所助益,教育應該可以實施meditation教育,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的。謝謝委員的建議,我會責成國教署研究此事。

徐委員欣瑩:謝謝部長。

主席: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

黃委員志雄、何委員欣純及周委員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黃委員志雄書面意見:

問題:

1.基北區比量尺不比等第的免試方案「郝規柯隨」,還加演一齣柯P嗆吳思華的戲碼,不只柯市長不認同教育部的比序方案,連朱市長也認為應該教育部立場應該改變,事實上政策方向也所不同本來也沒什麼特別之處的本席不能理解的是,分發比序是專業問題,為什麼現在變成各說各話,對於哪項比序對學生才是最佳的竟然有兩種截然不同的看法,回歸到比序問題的本身,主張單用量尺的家長,是相信答對題數多的學生比較優秀,值得進入比較好的學校,因此發現若使用三等第四標示進行比序時,答對題數較少與答對題數較多者可能落在同一等級,甚至比答對題數多的還要好,因此認為必須先比量尺不比四標示。然而,三等級四標示的支持者則認為,等第標示有如資格考試,以及許多國內外名校的等第制評分方式,原始設計的目的就不是用來分發,而是在於學力監控,出題時就訂定各個關卡的過關標準,過了某個標準的學生,視為同等,不再比較答對題目多少。這兩種看法其實都有其道理,但身為國家教育最高主管機關,應該在事情發生前就制定好方向,與地方首長進行溝通,並且確切的讓家長與學生知道兩案之利弊,而不是在接受媒體訪問時說出我很擔心這樣的話,因為連部長都很擔心了,那麼明年就要面對分發的學生要找誰去擔心,本席認為鼓勵明星高中辦特招,讓明星高中找到學術性向強的學生,且不讓中後段考生因先比量尺,跟著分分計較是正確的,但是如何克服新北與台北家長所擔憂的高分低就、低分高就的問題,卻未見教育部提出解決方案,才導致現在雙方意見僵持不下,尤其今年從一次免試、特招、二免到續招,不少學生和家長被弄得焦慮不安,這也間接造成基北區的家長希望明年直接以量尺比序,解決分發問題。因此本席認為既然現在所謂的12年國教還是得有會考,所有的考生並未因為12年國教而減輕升學壓力,那麼教育部本就該提供更明確詳細的資訊讓所有學生選填志願,而不是像今年一樣一團亂,而教育部現在堅持全國政策要有一致性,北市與新北則是堅持各招生區要有因地制宜的做法,本席呼籲教育部應該再次透過對話,讓雙方能有繼續理性討論的空間,而不是以「我很擔心」、「我已善盡告知責任」來處理面對12年國教的問題。

2.2016里約奧運早已確定沒有棒球項目,但目前國際奧會(IOC)做出重大決策,奧運主辦城市可增加運動種類,不受限於現有28項,這讓2020年東京奧運擁有極大自主權,可望優先選擇棒壘球納入比賽,中華棒協秘書長林宗成也表示「棒球重返奧運幾乎確定。」,如果這決定成真確實讓人振奮,但緊接著我們要思考的是,6年後我們有哪些棒球選手足以擔任重任,相較日本他們早就迫不及待推出國家隊夢幻名單,反觀台灣棒壇變數太大,根本沒有本錢預測中華隊主力陣容,尤其中職從2009年起縮成4隊,何時有第五隊也只聞樓梯響完全沒有任何進度,就算21U國手的潛力被看好,但是台灣職棒還是只有四隊對仗,競爭環境不如其他國家,難保這些年輕球員走出校園後,六年後的實力恐早已不如前,因此體育署應扮演協調規劃與培訓角色,也應該持續進行籌建中職第五隊的任務,另方面也要避免棒協與中職不合的狀況再次發生,這樣才有辦法打造真正具有代表性的中華隊。

3.根據預算中心報告指出,運動發展基金歷年其預算執行率普遍不佳,運動發展基金主要用途在於發掘、培訓及照顧體育運動人才,運動發展基金的用意在於改善國內體育環境,但以103年運動發展基金中「培訓體育運動人才及運動訓練環境改善」之預算編列來看,不止未增加基層人才的培訓補助經費,甚至還減列預算,(「培育運動教練」102年度18,000千元/103年度15,300千元/104年度12,156千元;「運動教練及選手生涯照顧輔導」102年度50,000千元/103年度42,500千元/104年度33,768千元;「培育優秀或具潛力運動選手培訓或比賽」102年度476,500千元/103年度406,000千元/104年度322,577千元),顯見整體預算對於優異選手生涯輔導並不明確也不夠完善,對於選手與教練培育之經費也逐年減列,試運動發展基金已設置這麼多年,為何預算執行績效依舊欠佳,這樣的執行效率如何達到發掘、培訓及照顧運動人才,以促進國家體育運動發展的計畫目標實在令人質疑。

何委員欣純書面意見:

(一)適性揚才從系所說明開始

教育部大專校院系所特色資訊及新生註冊率查詢系統,介面易操作,然而「特色招生說明」上網,有的學校將特色說明連結放進去,有的闕如;然而讓學生知道各校系特色、使得學生與家長容易判斷選擇進入何種校系,是「適性揚才」基本該做到的。如果不了解學校特色,學生家長如何選擇?

這種基礎的端點上,理當要能做到資訊公開,且大學的校系特色,亦應能以簡短的語言使讀者了解其特色。然而綜觀目前系統上的大專校院系所特色資訊,除未公開未填寫者外,僅部分學校能使讀者具體了解其特色,大多數對學生家長而言是難見差異、甚至對企業而言看不出所培養的人才有何差異。

(二)高等教育與產業引導

高等教育肩負培養學子、培養研究人才的職責之外,更肩負學術研究、引導促進產業發展的目標。我國大學多得政府補助,運用公共資金,教育部除了考慮開放大學「自治」、學術自主之外,亦應該考量大學對於區域的產業之指標意義。然而以我國目前大專校院之區域分布與區域產業經濟結合情況而言,僅能見到少數學校發揮此作用,例如基隆的海洋大學、新竹的清華與交通大學等,與周邊產業緊密結合,以研究帶動產業、以產業輔助回饋與刺激研究等。

若未能結合大學之研究、創新能量與產業乃至區域發展問題,截然區分了大學的特色招生、學校特色、學校與產業發展;另外又有自由經濟示範區的各種開放、希望透過鬆綁與國外名校合作,豈非本末倒置?如能以高教帶動研發、結合地方特色與產業發展,除區域均衡發展外,能帶動各式就業機會,在高端研究與經濟結構的結合上,也能改善現下教育與產業脫軌的現況。

周委員倪安書面意見:

對象:台大校長楊泮池、教育部長<

癌症醫院

問:台大401帳戶收郭台銘1.9億捐款,到底如何核銷?

問:聽說台大為了蓋癌症醫院不僅花了台大校務基金數億元向國防部購地,而且原本該片土地的地上物拆除加上環評已花費數億,沒有這件事嗎?

問:壹週刊本月初報導癌症醫院郭台銘不捐了是真的嗎?前台大校長陳維昭說癌症醫院之規模太小(僅249床),而且質子機也漸失優勢,建成之後可能成為大錢坑,您怎麼看?

問:您去年競選台大校長時以癌症醫院作為主要政見。或許,過往有五年五百億補助。然而,現在並沒有。如果郭台銘不捐了,預算缺口如何彌補?難道要由政府預算補足?還是,您仍有其他應變作為?或者,癌症醫院注定跳票?

問:資料顯示,台大的醫工大樓是由郭台銘實物捐贈的,是嗎?聽說,醫工大樓現行主要是由郭台銘掌控的永明公司和永寧基金會使用。到底,何時辦捐贈?

臺大醫院資安問題

問:10月份,台大醫院回覆本席關於資安人員證照問題,讓人發現台大醫院根本沒有資安專業人員。正如同上次台大醫院院長回答本席資訊人員無須證照一般。但是,例如Edward Snowden和北韓的資安事件等,確實令人擔心台大醫院病人的電腦資料安全性。事實上,台大醫院現在聽說連電腦病毒皆無法應付。是否編列的資訊預算都是浪費?

海生館

問:資料顯示,海生館研究員與東華大學海洋科學學院是「一套人馬、兩塊招牌」。當然,研究人員所領的東華大學薪水也是來自納稅人的錢。但是,其預算與人事,甚至教學、研究等到底如何安排煩請將資料於三天內送交本席。

中正大學學生宿舍BOT工程延宕

問:關於中正大學學生宿舍BOT興建工程,當初校方行政主管自吹自擂效益多大。目前,卻已停工多年,工地甚至成為廢墟。然而,如此弊案卻無人負責,請教育部查明是否官商勾結,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又,是否有復工之可能?或,到底何時復工?而且,何時才可確定完工?

主席:現作如下決定:「()本日會議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進行教育部104年度教育部主管之國立大學校院、附設醫院、社教機構、高級中等學校、學產基金及運動發展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之預算數。

 

 

教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國立臺灣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項目

104年度預算數

審查結果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第120頁

 

業務總收入

297億4,173萬6千元

 

業務總支出

280億2,136萬8千元

 

本期賸餘

17億2,036萬8千元

 

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15億8,893萬9千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

1億7,410萬元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教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國立成功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項目

104年度預算數

審查結果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第126頁

 

業務總收入

97億7,221萬1千元

 

業務總支出

96億5,947萬2千元

 

本期賸餘

1億1,273萬9千元

 

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6億3,409萬7千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

1億0,948萬元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教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國立陽明大學附設醫院作業基金

 

項目

104年度預算數

審查結果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第131頁

 

業務總收入

20億2,242萬5千元

 

業務總支出

19億8,287萬8千元

 

本期賸餘

3,954萬7千元

 

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6億9,699萬7千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

6億0,635萬3千元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教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國立社教機構作業基金104年度預算表

 

項目

合計

國立自然

科學博物館

國立科學

工藝博物館

國立海洋

生物博物館

國立臺灣

科學教育館

國立臺灣

圖書館

業務計畫

參閱預算書

參閱預算書

參閱預算書

參閱預算書

參閱預算書

參閱預算書

業務總收入

15億6,244萬1千元

6億9,121萬5千元

2億8,386萬7千元

1億7,880萬8千元

2億1,142萬8千元

1億9,712萬3千元

業務總支出

18億9,596萬7千元

7億7,043萬9千元

3億7,784萬2千元

2億6,679萬7千元

2億3,999萬1千元

2億4,089萬8千元

本期短絀

3億3,352萬6千元

7,922萬4千元

9,397萬5千元

8,798萬9千元

2,856萬3千元

4,377萬5千元

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1億3,873萬1千元

2,810萬5千元

4,013萬元

2,747萬6千元

3,305萬元

997萬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無列數

 

教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

 

項目

104年度預算數

審查結果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第142頁

 

業務總收入

342億3,722萬6千元

 

業務總支出

382億5,160萬4千元

 

本期短絀

40億1,437萬8千元

 

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13億7,057萬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

11億4,082萬元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教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學產基金

 

項目

104年度預算數

審查結果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第339頁

 

基金來源

7億8,412萬4千元

 

基金用途

15億1,698萬9千元

 

本期短絀

7億3,286萬5千元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教育部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運動發展基金

 

項目

104年度預算數

審查結果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第343頁

 

基金來源

14億8,725萬元

 

基金用途

19億6,216萬5千元

 

本期短絀

4億7,491萬5千元

 

 

補辦預算部分

無列數

 

主席:本案另定期處理。

今日議程到此為止,我們另定期審查相關預算,在1月7日之前,若委員有提案,教育部會通知各單位或各學校前往開會。原則上,開會日期預定訂為1月12日與1月14日,若委員提案關係各單位或各學校,我們在安排進行逐條審查時,再請相關人員與會討論。若教育部未通知貴單位有委員提案,屆時你們可不必與會;若教育部通知各單位有委員提案,屆時你們務必前來開會。

報告委員會,現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因提案委員不在場,委員所提臨時提案不予處理。

祝福大家104年新年快樂、心想事成、校運昌隆!

今日議程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2時5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