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3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月15日(星期四)9時1分至9時2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吳委員育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6會期內政、司法及法制兩委員會第2次聯席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4年1月1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38分

下午2時35分至3時36分

地  點: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段宜康  鄭天財  紀國棟  李貴敏  邱議瑩  周倪安  廖正井  吳育昇  邱文彥  姚文智  李俊俋  陳其邁  張慶忠  林鴻池  呂學樟  尤美女  盧嘉辰  王廷升  高志鵬  謝國樑  柯建銘  林滄敏  顏寬恒  曾巨威  陳超明

   委員出席25人

列席委員:李桐豪  賴振昌  陳歐珀  黃昭順  廖國棟  呂玉玲  管碧玲  陳怡潔  王惠美  黃偉哲  羅明才  蔡錦隆  徐欣瑩  蘇清泉

   委員列席14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

陳威仁

 

民政司司長

黃麗馨

 

法務部政務次長

陳明堂

 

參事

繆卓然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處長

莊國祥

 

法政處科長

蔡金誥

 

行政院綜合業務處處長

嚴皙苓

 

司法院民事廳調辦事法官

黃書苑

 

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調辦事法官

歐陽漢菁

 

大法官書記處科長

朱健文

 

考試院銓敘部簡任視察

謝瀛隆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綜合規劃處簡任視察

呂世壹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吳月萍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法律事務處專門委員

李育德

 

銀行局科長

陳雅萍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組長

陳美芳

 

賦稅署科長

李志忠

 

科長

葉慧娟

 

經濟部商業司科長

張儒臣

 

教育部專門委員

馬榮財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處長

沈耀國

 

監察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處處長

林惠美

 

組長

張用源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科長

林宗善

 

輔導處簡任技正

倪葆真

 

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科長

李育穎

 

勞動部勞動法務司專門委員

陳文宗

 

原住民族委員會綜合規劃處處長

阿浪.滿拉旺

主  席:吳召集委員育昇

專門委員:藍維宗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薦任科員 賴映潔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併案審查

(一)行政院函請審議「政黨法草案」案。

(二)本院民進黨黨團擬具「政黨法草案」案

(三)本院委員陳其邁等19人擬具「政黨法草案」案。

(四)本院親民黨黨團擬具「政黨法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政黨法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李俊俋等18人擬具「政黨法草案」案。

四、審查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7人擬具「政黨法草案」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吳秉叡等19人擬具「政黨法草案」案。

(本次會議經委員周倪安、李俊俋說明提案要旨,內政部部長陳威仁、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司法院行政訴訟及懲戒廳調辦事法官歐陽漢菁報告;委員段宜康、邱文彥、紀國棟、鄭天財、邱議瑩、柯建銘、周倪安、李貴敏、吳育昇、姚文智、李俊俋、陳其邁、呂學樟、尤美女、盧嘉辰、林鴻池、林滄敏、曾巨威等18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及所屬、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組長陳美芳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張慶忠、高志鵬、王廷升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二、另定期舉行會議,繼續審查。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送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劉義周為委員並為主任委員、陳文生為委員並為副主任委員、張瓊玲及劉嘉薇均為委員,請同意案。

主席:在進入議程之前,特別向各位委員報告,因為今天早上王院長要協商所有公務預算,所以除了本會幾位幕僚人員前往協助協商會議外,行政院秘書長也必須代表行政院列席。在和李秘書長溝通後,本席同意李秘書長在待會報告完後,先行到王院長主持的協商會議,之後再回到本會備詢。

李委員俊俋要求程序發言。請李委員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同仁。中選會的人事案,是由行政院院長提名,然後送到內政委員會審查,行政院一向由秘書長帶領被提名人到內政委員會備詢,如果行政院秘書長不在會場,請問我們要質詢誰?行政院提名,就應該行政院負責,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本席要請教行政院,今天4位被提名人的資料是不是已經完備?根據本席的了解,資料完全不完備,至少我們沒有看到自傳,而有些被提名人的學經歷撰寫得也不完整,請問我們要怎麼審查?很多被提名人針對自己的學經歷,都只是寫自己想寫的東西,如果這樣,立法委員要如何行使人事同意權?基此,本席建議今天先不要審查,甚至對部分被提名人,我們要求退回行政院。謝謝。

主席:李委員強調的第一點,就是要求李秘書長要留下來,這點可以徵詢大家的意見,如果大家有共識,李秘書長你就不必到協商會場,留下來備詢。因為依本會委員決定,及整個提名程序慣例,的確秘書長是代表整個行政院,所以秘書長就不必到朝野協商現場,也請幕僚人員向院長做口頭報告與說明。

第二點,李委員認為被提名人資料不完備,是不是?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學經歷不完整啦!要不要我再說明?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同仁。其實立法院行使同意權只有兩種,一種是總統提名、送交院會審查及行使同意權,一種是行政院院長提名、由相關委員會審查。在去年8月才剛審查過的考監委,資歷的準備都相當清楚,第一,有自傳;第二,有學經歷;第三,有雙重國籍具結書;第四,所謂的財產證明及相關其他各項資料。今天我們看到行政院送來的資料,這些統統沒有,連被提名人自傳都沒有,而且我們已經查出被提名人有很多經歷並沒有如實記載,這樣的話,請問我們如何進行審查?今天我們提出這樣的質疑,就是希望行政院要嘛把這些退回,要嘛就是等資料統統補齊後,再來進行審查。謝謝。

主席:我跟李委員溝通一下,剛剛現場有發放雙重國籍具結書……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那份我看到了。

主席:然後我記得本會在行使中選會人事同意權的審查,今天也不是第一次,也就是已經有好幾次實際的經驗及過去的案例,而每次審查的方式也都是像今天的方式……

李委員俊俋:(在席位上)上次審查有自傳,還有我剛剛提到的資料,但這次統統沒有。

主席:這個部分,請行政院李秘書長說明。

李秘書長四川: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李委員提到的問題,其實行政院送來有關被提名人的審查資料,大概個別基本資料都有,還包括學經歷,就行政院103年10月16日函請立法院審查的這份資料,大概把被提名人的所有資料包括學經歷及著作等等,都已經有所說明,所以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繼續進行審查。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同仁。剛才李委員提出的資料非常重要,但今天我們手邊就有這樣的資料,就是這本「行政院提名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審查資料」,這裡面就有被提名人個人的自我介紹,也就等於自傳。另外,今天行政院所提送的名單裡,也有附上相關簡歷,但是在很多人事的審議方面,通常都會把紙資料格式化,看起來這是既定格式,因為如果要把所有參與過的職務、活動都列出來,恐怕也無法完全臚列,所以一般在審議時,都是挑選最重要或最具代表性的職務列入參考,所以我認為今天的資料應該已足夠,甚至包括剛才發出來的「雙重國籍具結書」,我想都已經非常明確,加上時間很不容易安排,這個會期也只剩下兩星期,所以是不是建請各位委員繼續進行審查?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同仁。行政院送來的資料本來就要完整,包括每位被提名人到底擔任過什麼職務,統統要完整,我們發現有被提名人擔任過很多職務,卻統統沒有列入經歷中,譬如某位被提名人擔任過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國民黨智庫成員、馬蕭競選總部婦女組副召集人、國民黨婦女會主任,這些經歷統統沒有列在學經歷裡,我們認為如果連經歷記載都未能翔實,我們怎麼審議下去?難道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這麼丟臉嗎?難道做國民黨婦女部主任這麼丟臉嗎?為什麼這些都沒有記載?針對這個部分,本席認為是記載不實,所以要求行政院補足資料,然後我們才開始進行審查。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同仁。我剛剛翻閱一下被提名人資料,發現張瓊玲曾經擔任過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我才嚇然發現他是我的同學,是當時同期的公投審議委員會委員。我大概翻一下我同學的資料,他的自我介紹薄薄不到一頁,我想多了解他過去的經歷背景,結果他附的審查資料比104人力銀行撰寫的求職資料還要少,請問我們要如何審查?另外,就像李委員提到的,這裡面還隱匿了過去的政黨背景,包括他是2012年國民黨第8屆不分區立委被提名人(排序23名)、國民黨智庫內政組顧問、馬蕭競選總部婦女組副召集人等等相關資料,立法院最在意的就是政黨背景,我們要考核被提名人在中選會的政黨比例,結果他們隱匿這些政黨背景,我們如何進行審核?過去監察院監察委員被提名人的審查,包括具結書、戶籍謄本、健檢資料、現職證件、學歷證件、資格證件、經歷證件、優異事蹟證件、財產申報資料、繳稅證明等等,全部一大疊,是非常完整的相關履歷資料,這樣委員會才能進行審議,現在這樣薄薄的一頁談到過去個人家庭、出身,翻頁過來,馬上是「對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職務之自我期許及抱負」,這也不是徵婚啟事,也不是求職廣告,坦白講,我覺得這是對立法院的不尊重,行政院對立法院也很不尊重,委員會基於審查職權,是應該等他們提供完備的相關資料後再來進行審查,否則我們對他們完全陌生、完全不了解,要如何進行審查?難道只憑這薄薄幾頁,就要我們完成審查工作,吞下這些相關資料,這我沒辦法接受。謝謝。

主席:好,我們大家協商一下。

(進行協商)

主席:如果大家堅持,因為今天會議原本就是排一整天,是不是我們讓他們去準備資料,會議延到下午再進行?或是我們就事論事──就是進行審查,大家可以在質詢時,提出相關問題來詢問秘書長及被提名人。

李委員俊俋:王院長要協商預算,我們兩個召集委員都留在這裡,這樣好嗎?

邱委員議瑩:對啊!我們等一下都要去參與協商會議。下禮拜再排好了!

主席:我是提出我的看法,秘書長意見如何?

李秘書長四川:報告委員,去年10月16日送來的資料裡,就有包括他們所有的自傳、著作、經歷……

周委員倪安:秘書長,這是10月份送來的,院長都已經換人了!

李委員俊俋:坊間的人事案都是一個人一大本,我們是幾個人就薄薄幾張。其實我們都有去查,連論文跟中選會有關的我們都有去查,為什麼我們要在資料不全的情況下,一定要在今天完成審查呢?不只是張被提名人,其他人的情形也一樣,我們都有去查,你以為立法院做事會隨隨便便嗎?

李秘書長四川:4位被提名人中,有兩位兼任,是不是就不必申報財產?

李委員俊俋:沒有錯,申報財產只有主委和副主委,因為只有主委、副主委是專職。

陳委員其邁:主席,本席建議下個禮拜再審,我們讓出半天來排這個議程,說真的,半天就夠了啦!

邱委員議瑩:即使你要他們現在補齊資料,下午立刻送來,對我們委員而言也是不尊重啊!難道他隨便寫一個東西過來,我們就要認帳、就要隨便交差了事?這樣也不太好。

李委員俊俋:考監委員是一個人一大本,他們是幾個人薄薄一本。下個禮拜我讓一天給你,要他們資料都補齊、讓你審查,好不好?同意不同意是另外一回事,但是立法院是非常慎重其事,我們連他們的論文都會查。

邱委員議瑩:那下個禮拜我們兩天都讓給你,一天審查中選會人事,一天審查政黨法,好不好?這樣對社會才有交代啦!

陳委員其邁:就是讓行政院來函再補充資料,這些我們還是要列入紀錄!

邱委員議瑩:簡歷、過去的學經歷都隱瞞,當過國民黨的相關職務都不敢敘明!

姚委員文智:主席,這樣好啦!現在我們只是要求他們提供資料,其實這是惡意隱瞞!

主席:我不去考慮是惡意或善意,反正……

姚委員文智:這是有史以來,李俊俋委員最溫和的一次,只是說他們資料提供不完備。

李委員俊俋:我哪有那麼凶!你毀謗我!加重毀謗!

邱委員議瑩:下禮拜讓一天或半天給你審啦!

李委員俊俋:你以為內政委員會是這樣「凊凊彩彩」的嗎?

主席:好啦!俊俋兄,今天就不審,下禮拜再審,還是由你主審。

李委員俊俋:留給你啦!

主席:沒有!沒有!下禮拜是你的時間,我尊重你。

陳委員其邁:你要中立客觀喔!

主席:可以啦!沒問題。下禮拜你輪值召委,那就是你的時間,今天就不審,下禮拜一大家再好好審查。

段委員宜康:我們現在是不是有個共識?就是主委和副主委部分,要有比較完整的資料,兼任委員部分,因為剛才有提到他們的個別資歷……

主席:好,那我們大家有個默契,就是一禮拜一下班前完成審查,好讓內政委員會同仁可以有時間整理,及時送禮拜二的程序委員會。

李委員俊俋:好啦!

(繼續開會)

主席:好,向各位委員報告,剛剛大家取得共識,就是今天的審查暫時停止,很感謝李俊俋召委,下禮拜一就由李召委主持會議,大家共同的默契就是下禮拜一下班前完成審查,方便內政委員會同仁整理資料,再送拜禮二的程序委員會,這樣就不會影響到中選會人事運作,也不會影響到今年底或明年初總統、立委選舉,這是我們大家共同的目的。

再者,本席也很同意剛剛幾位委員的發言,就是我們要求嚴謹、要求資料翔實、要求儘量比照考監委員格式,這點我剛剛私下也跟幾位被提名人提醒,尤其剛剛段委員也提到,主委及副主委被提名人是專職,影響重大,我們要求兩位被提名人要把所有鉅細靡遺資料全部臚列出來。

今天會議進行到這裡,下禮拜一就拜託李俊俋召委接棒主持會議,我們大家的默契是下禮拜一下班前完成審查,方便內政委員會同仁整理,及時送第二天的程序委員會列案。

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9時2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