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104年3月12日(星期四)9時3分至13時4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亭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邀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報告。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很榮幸代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以下簡稱原能會)並偕同各單位主管向 大院進行業務報告;希望能讓各位委員先進對原能會的工作概況有進一步的瞭解,並給予支持。以下謹就原能會近半年來業務推動概況及未來工作重點,摘要向各位委員先進報告。
壹、前言
原能會的職責包括國內核電廠的安全監督、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整備、放射性廢棄物的安全管理、環境輻射監測及輻射防護等任務。全會同仁秉持「日新又新」的專業理念,全力以赴,為民眾核能安全嚴格把關,以達到「核安輻安、民眾心安」的目標。
貳、以專業管制維護核能運用安全
「安全」絕對是核能使用最重要的考量,無論核安或輻安;因此,監督並維護其安全性,是全體國人對原能會的期望。
原能會賡續現行的監督管制機制,同時參考國際間最新管制趨勢與優良實務,配合調整管制作業,以提升我國核能運用安全性符合國際水準。茲分別報告業務執行狀況如下:
一、堅守監督管制專業、確保核電安全品質
在原能會嚴格的監督管制下,國內運轉中6部核能機組於103年全年達成零跳機。103年我國核能電廠之容量因數達91%以上,比過去二年稍低的原因是進行耐震補強,有些機組大修的期間比較長,但仍持續維持世界領先水準。顯示各廠均能保持良好的安全性及穩定性。
日本福島事故發生後,政府即對國內核能電廠執行核安總體檢作業,原能會據以執行之管制重點包括:提升各核能電廠耐震、防海嘯能力,並提升電廠全黑因應能力、設置替代最終熱沉、維持圍阻體完整性、以及強化嚴重事故因應能力等。在核能機組耐震方面,103年度原能會已完成各核電廠地震危害度分析及耐震餘裕評估與補強作業之安全審查,台電公司並於103年6月完成補強作業,可使核一、二、三廠於發生評估基準地震(各廠之基準地震分別為0.51g、0.67g、0.72g,已比過去高1.7倍至1.8倍)時,仍可足以使機組安全停機與維持穩定冷卻。此外,台電公司已於104年1月28日將營運中核能電廠擴大地質調查工作成果報告函送原能會,目前刻進行審查中。對於現階段要求核能電廠安全改善項目,原能會均列案追蹤管制,同時派員進行現場視察,以查證確認符合設計功能要求,確保運轉安全。
關於核一廠申請運轉執照換發部分,台電公司前於98年7月提出申請機組延長運轉執照20年,審查期間台電公司因同時提出功率提升案及執行安全總體檢作業,申請暫停審查。102年12月台電公司提出重啟審查,惟原能會要求將審查暫停期間電廠所執行改善案,納入執照更新評估,經台電公司補足資料後,原能會乃於103年8月正式重啟審查。目前原能會持續審查台電公司所提送對設備結構老化整體評估結果,與監測管理方案,並至現場實地查證(參閱http://www.aec.gov.tw/核能安全/運轉中電廠管制/核能電廠運轉執照換發--3_21_103.html)。原能會已依 大院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總報告之審議決議,函請經濟部澄清核一廠未來是除役或延役,前天經濟部已經回復,內容大致是不排除任何可確保我國電力穩定供應之選項,故請本會繼續辦理核一廠延役申請的審查工作。
針對103年12月28日核一廠大修燃料水棒連接桿斷開事件,原能會已成立專案小組,審查台電公司於2月16、24日提送之「核一廠1號機燃料水棒連接桿斷開處理專案報告」及補充說明。此外,外界質疑燃料組件異常,是否與核一廠老化有關等問題,由於燃料使用係以燃耗值為使用限制,當燃料束達到該限制前即會退出更新(約3~4週期,本案異常之燃料束仍遠低於原能會核准之燃耗限值),與電廠運轉年限(40年)所考量之老化效應無關。原能會仍將繼續嚴格審查,俟本案確認肇因不致影響運轉安全及因應監測措施可確保機組運轉安全後,才會同意核一廠1號機大修後起動。針對本案相關資訊,原能會已於對外網站設立「核一燃料水棒連接桿」專區,提供各界檢閱。(http://www.aec.gov.tw/category/焦點專區/核一燃料水棒連接桿/218_2482.html)其中台電公司所提送公開版專案報告以涉及燃料廠家智慧財產權之理由,大幅遮蔽公開內容一事,原能會已去函要求台電公司重新提送。
龍門核電廠(核四)部份,行政院於103年4月28日國際記者會宣布「核四廠1號機不施工、只安檢,安檢後封存;2號機全部停工」,為確保台電公司執行龍門電廠停工/封存期間各項作業符合法規要求,原能會於103年8月28日函頒「核子反應器設施停工與封存及重啟作業導則」,並對台電公司於103年9月提報之「龍門電廠停工及封存計畫」進行審查後,於104年1月29日同意核備該計畫。至於封存期間,原能會將針對各項品保作業及系統設備之維護工作,執行嚴格監督和視察,以確保台電公司依計畫進行封存作業。
本人再次強調,原能會本於權責,持續對運轉中電廠及龍門電廠進行管制監督作業,嚴格執行核電廠安全與品質監督,並將各項管制程序及資訊向社會大眾公開。
二、強化事故應變機制、確保民眾環境安全
參考日本福島電廠事故經驗,原能會已協調政府相關機關,將核子事故納入中央災害應變中心統籌複合型災害應變機制,將我國核電廠緊急應變計畫區由5公里擴大為8公里,並審查完成台電公司「核能一、二、三廠緊急應變計畫區內民眾防護措施分析及規劃修正報告」、核電廠所在地新北市、基隆市及屏東縣區域民眾防護應變計畫,確立廣播系統、疏散路線、交通載具安排及收容所設置等執行計畫,據以執行訓練與年度演習,落實萬一事故發生時之民眾防護行動。
103年核安第20號聯合廠內外之演習於暑假期間在新北市及基隆市舉行,模擬複合式災害之事故情境,結合各級機關與民間志工團體,實地演練核二廠的搶救作業及鄰近地區之民眾預防性疏散、特定族群(行動不便、住院病患等)之疏散行動、輻傷偵檢除污與後送、以及收容安置等作業,並進行大範圍之陸海空域輻射偵測及萬里區中幅淨水廠水源偵檢作業,精進各項分工介面與協調作業。演習總結報告已於103年11月函送大院教文會各委員,並上載於原能會網站(http://www.aec.gov.tw/webpage/control/emergency/files/103unclear_exercise_5.pdf)。
辦理各直轄市、縣市地方政府(不僅核電廠所在地)輻射災害應變作業講習,協助地方政府瞭解輻射災害潛勢,並掌握地區災害防救計畫(輻射災害篇)之修訂方向與重點;赴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政府進行輻射防護動員業務訪評,規劃放射性物質資料線上查詢系統,提升地方政府防救災能力。
三、落實廢棄物安全管理、保障永續環境品質
「安全」與「減廢」是原能會對放射性廢棄物管理的重點,除執行處理及貯存設施之安全檢查外,並持續推動放射性廢棄物減量。3座核電廠103年全年產生低放射性固化廢棄物共176桶,減廢成效良好。
有關國內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的選址作業,經濟部雖於101年核定公告台東縣達仁鄉及金門縣烏坵鄉為建議候選場址,後續應依選址條例辦理地方性公民投票,惟迄目前為止,經濟部尚未獲得地方政府同意接受委託辦理公投,原能會已多次促請經濟部更積極與地方政府溝通,以符合選址作業期程。經濟部參考國際實務經驗,於102年11月18日成立核廢料處理專案辦公室,積極推動放射性廢棄物專責機構組織條例的立法作業,以改善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之執行效率。未來本條例若經行政院通過後送大院審議時,希望大院委員能夠支持。
在蘭嶼貯存場的安全性方面,原能會已要求台電公司在核廢料遷出前,持續加強與當地民眾之溝通,並提升蘭嶼貯存場營運設施或設備之安全。原能會已連續5年與當地民眾共同辦理「蘭嶼地區環境輻射平行監測活動」。103年8月邀請蘭嶼當地民眾、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台東縣環保局等單位代表共同參與,採取蘭嶼6個村落的土壤、飲用水及農產品等環境試樣,送往清華大學原子科學中心進行分析,分析結果均為正常。原能會在蘭嶼設置即時環境輻射監測站,並公開於網頁(http://www.aec.gov.tw/gammadetect.html)。其他詳細之環境試樣分析數據及報告,請參考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網頁(http://www.trmc.aec.gov.tw/utf8/big5/)。
在用過核子燃料乾式貯存管制方面,核一廠乾式貯存計畫因台電公司尚未取得新北市政府水土保持計畫完工證明,致無法進行熱測試作業,原能會仍於103年要求台電公司要持續執行熱測試作業前之自主強化演練作業,確保人員作業熟悉度及設施安全性。核二廠乾式貯存計畫方面,原能會已於102年9月完成安全分析報告審查,俟台電公司完成山腳斷層新事證對乾貯設施耐震再檢核報告,經完成審查後,原能會即可作成核二廠乾貯設施建造執照核發准駁之決定。
台電公司為因應乾式貯存計畫延宕,規劃推動用過核子燃料國外再處理計畫,並於104年2月17日公開招標。對此,原能會已要求台電公司妥善辦理本案的各項前置準備。原能會將依法執行本案用過核燃料輸出及運送的安全管制作業,並確保其符合國際原子能總署(IAEA)訂定之國際規範標準。為落實資訊公開,原能會已於網站設立「用過核燃料再處理專區」。(http://www.aec.gov.tw/category/焦點專區/用過核燃料再處理/218_2489.html)
在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方面,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應依高放處置計畫時程切實推動,並對該公司計畫執行情形進行查核。目前台電公司依處置計畫及參照國際經驗,預定於106年完成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與評估,並提出我國用過核子燃料最終處置技術可行性評估報告,該報告亦須經國際專家同儕審查,以確保符合國際水準。
核廢料是既成事實,也是我們過去使用核電、核子醫療或其他民生應用所產生,我們這一代有責任把這個問題解決。無論未來的能源政策怎麼走,要廢核也好、要延役也好,現在就要開始循序去把解決的道路鋪設起來。
四、完備環境輻射監測、保障環境輻射安全
原能會輻射偵測中心(以下簡稱偵測中心)迄103年底,已於台灣本島、外島地區共建置45座輻射監測站,達成全台每縣市設置至少1座監測站之目標。民眾透過原能會網站(http://www.aec.gov.tw/gammadetect.html)或「核安即時通」智慧應用程式可即時查詢所有監測站之即時環境輻射劑量率。
原能會持續針對全國核設施、蘭嶼貯存場周圍進行空浮微粒、雨水、草樣、土壤等環境樣品採樣分析,定期派員至消費市場採取國產與進口民生食品樣品分析,並針對台灣自來水公司12個管理區26個給水廠之飲用水,以及消費市場包裝礦泉水進行採樣分析,迄103年12月底分析結果顯示均無輻射安全疑慮,各項檢測結果亦已於網站(http://www.trmc.aec.gov.tw/)及定期報告(含電子報)中公開。
為加強日本進口食品的輻射安全管制,由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負責抽樣,委託偵測中心與核能研究所進行輻射檢測,103年計16,830件次;另接受財政部國庫署委託檢測日本進口酒類樣品,計908件次,前項抽樣檢測結果均符合法規規定。原能會持續採取國內各地環境樣品(含海水)進行分析,並協助農委會漁業署針對北太平洋海域捕撈之秋刀魚進行抽驗,各項檢驗結果均符合法規規定。
五、推動輻射安全管理、提升民眾健康生活
透過原能會所建立的輻射曝露品質保證制度,持續查核全國醫療院所輻射治療與診斷設備(如電腦斷層掃描儀及乳房X光攝影儀等)的輻射曝露品質。經比較品保制度實施前後之結果:成人頭部平均輻射劑量減少9.9%、成人腹部平均輻射劑量減少27.1%、發育中兒童腹部平均輻射劑量減少53.5%,確可提昇每年約189萬接受電腦斷層掃描儀檢查民眾的輻射安全與診斷品質。
此外,鑑於全國68萬乳房篩檢受檢者中有31萬人(約占45%)係透過乳房攝影巡迴車作檢查,為確保此類巡迴車之安全與品質,原能會已與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及各縣市衛生局合作,加強查核,並執行不預警抽檢。
另外,原能會亦持續監控全國醫、研、工、農等4萬8千名輻射工作人員之輻射劑量,並確認各工作場所作業安全。近年來,工作人員之個人劑量均符合法規且逐年遞減,顯示在輻射安全管理及劑量抑低的管制措施已有具體成效,有關歷年「全國輻射工作人員劑量統計」請參閱原能會網頁(http://www.aec .gov .tw/輻射安全/輻安管制/統計報表/全國輻射工作人員劑量統計--4_28_121_188.html)。
在輻射源使用安全方面,原能會採「風險分級」和業者「自主管理」併行策略,103年針對全國433個軍事機關、醫療院所、放射線照相檢驗業、銷售服務業、輻射防護偵測業者進行安全專案檢查及宣導,檢查結果均符合規定,業者自主管理能力並亦逐步提昇,有關歷年「游離輻射應用與管理統計」請參閱原能會網頁(http://www.aec.gov.tw/輻射安全/輻安管制/統計報表/游離輻射應用與管理統計--4_28_121_190.html)。
六、致力國際合作交流、提升管制技術能力
在我與美國核能管制委員會(NRC)簽署「核能管制與安全進行技術資訊交流及合作協議」架構下,持續雙邊交流與合作,範圍涵蓋核能技術安全、核子保防、放射性廢棄物管理、輻射防護、核子保安、緊急應變等,為我國核能安全管制技術能量之維持與精進,幫助甚多。
為因應日本政府組織改造,亟需構建台日核安交流管道,乃兩度透過台日經貿會議平台提案,以及本人率團出訪,向日方提出簽署備忘錄之建議,經雙方正向回應及外交部、駐日代表處等協助下,「台日核安管制資訊交流備忘錄」於11月20日第39屆台日經貿會議中完成簽署,搭建台日官方核安管制交流新平台,並維繫核安管制交流能量,預計在今年年中進行備忘錄簽訂後第一次的核安管制資訊交流會議。
參、運用核能科技促進民生福址原能會核能研究所的任務為研究推廣原子能科技於各類民生應用,因應國家發展需要,過去累積之核心能力亦逐步延伸至新能源、環境電漿工程等範疇,謹摘述近期重大績效如下:
1.核能研究所核醫製藥中心通過衛生福利部PIC/S GMP符合性評鑑,確保製藥水準提供國人高品質藥品。
2.完成我國石墨熱卡計原型機,可充份提供國內120部醫用加速器治療劑量校正,確保每年120萬人次放射診療劑量準確度,避免診療過度曝露。
3.完成國內首例醫用Cone-Beam CT(CBCT)影像重建軟體,為國內第一套達牙科CT商用水準之軟體技術,已技轉國內廠商運用。
4.獨特電弧式電漿鍍膜技術鍍製高階隔熱膜,翻轉高門檻高成本全球主力濺鍍技術,大幅降低成本,同時兼顧節能與環保。
5.核能研究所開發研究用之微電網已納入台電桃園區處調度中心調度,完成館舍分散型電力需量反應控制,並以儲能系統之虛功調控程式,提升微電網功率因數達0.9以上,為國內首座可接受台電調度之微電網。
6.完成有機金屬化學氣相沉積系統(MOCVD)磊晶成長技術結合「可應力控制型緩衝層方法」運用,提供具有高品質與低缺陷密度的磊晶薄膜,為未來在矽基板上製作三五族太陽電池的重要模板,大幅降低基板之成本。
7.完成第二代150 kW風力機系統安裝進入運轉測試,實現自主中小型風機設計與系統整合技術能力之開發與應用。
8.推動纖維轉化酒精技術首宗海外技術授權案,相關技術成果並受到馬來西亞沙巴州政府重視,該州森林部長親自率團至核能研究所參訪,並允諾協助推動本案。
肆、結語
原能會為我國原子能安全管制專責機關,強化專業管制監督力量是我們持續努力的重點,我們的目標是讓民眾對國內核能安全之維護能夠更加安心、放心。然無論未來能源政策的走向為何,只要有核電廠、輻射設施或未來核電廠除役及放射性廢棄物處理,原能會就必須堅守安全把關的職責。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 指教。謝謝!
主席:主委方才提到經濟部針對核一廠延役或除役部分已經有提出回函,麻煩你們的同仁馬上把這份回函拿到教委會,謝謝。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臨時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首先請孔委員文吉質詢。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有一個很大的新聞,就是台電公司針對核一、核二核廢料海外處理的招標。招標已經上網公告,在2月17日,過年前最後一個上班日上網公告,這引起大家非常大的爭議,因為本委員會的委員對於核廢料的處理都非常關心,怎麼突然來了這麼一則新聞?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這件事情有一段時間了,台電也不是很突然就做這個決定,我忘了在去年的業務報告有沒有提到,不過本來就有這樣的規劃。
孔委員文吉:有提到;但這也引發當地廢核行動聯盟的抗議,台電公司說2015年預算已經編列16億多,是連續性的預算,就直接上網發包,但大家認為這樣執行預算已違反預算法。不知台電公司目前的作業進度是怎麼樣?是繼續上網嗎?還是就此停止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清楚預算這一塊有無違法,因為原能會沒有管台電的預算,這可能要問經濟部。至於目前的狀況,據我了解,還沒有到決標的程度,中間的細節我不是很清楚。
孔委員文吉:你不是很清楚?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我想還是要等有投標的廠商,台電會按照……
孔委員文吉:現在還是在繼續上網公告的階段?
蔡主任委員春鴻:應該是。
孔委員文吉:台電沒有撤除?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
孔委員文吉:就是2月17日上網到現在,還是有效的進行招標作業?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我的了解是這樣。
孔委員文吉:這是否意指上網公告如果有公司得標,核一、核二就可以繼續延役?
蔡主任委員春鴻:應該這麼講,把用過的燃料送到國外再處理,跟延役其實沒有直接的關係。
孔委員文吉:因為儲水池已經滿了,所以才必須把高階核燃料送出去。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一次的標包括有1,200束用過的燃料,分配在核一、核二,主要的目的是為了讓核一、核二不會因為乾貯計畫的延宕,而提前停止運轉。再跟委員解釋一下,1,200束可以容納多少呢?大概就是核一、核二四部機,都是兩個燃料週期,每個燃料週期是18個月,相當逾3年。假如計畫執行的話,對核一來講,可以運轉到執照到期為止,跟延役沒有關係;對核二來講,甚至連執照到期都還不夠。
孔委員文吉:你剛才提到經濟部公文的答復,針對核一、核二答復的內容是什麼?
蔡主任委員春鴻:因為大院通過決議,要求原能會這麼做。目前我們正在審查延役,今年年底,台電依法也必須送來除役的計畫,在這種情況下,希望我們去函經濟部,澄清核一是要除役或是延役,所以我們就這麼做了。
孔委員文吉:經濟部的答復是什麼?
蔡主任委員春鴻:剛剛主席講過要將經濟部的答復印給各位委員。簡單來講,他們是說明供電面臨什麼樣的問題,因為核四封存等等,所以核一需要考慮延役。也就是說,必須要維持彈性,希望我們繼續核一延役的審查。
孔委員文吉:所以經濟部的立場很清楚,就是希望能夠繼續延役。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孔委員文吉:接下來我要談的是,過去我們一直強調核廢料貯存在蘭嶼,對原住民是一個環境正義最大的傷害。現在又有一個新的議題,就是大南澳地區,雖然你們說這是台電公司在執行的計畫,但是在今年1月26日全國能源會議,南澳地區泰雅族的原住民還有大南澳地區的,他們雖是由民進黨陳委員歐珀帶來的,不過本席也非常關心這個問題。之前的說法在秀林鄉有一處花崗岩,可能是最好的大南澳片岩,可以作為未來貯存核能的場址,經過我們抗議之後,那個地方已經封井。但是這個計畫沒有停止,現在又選了秀林鄉的隔壁─南澳鄉大南澳片岩,我在此要提醒你……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可能在時間上有點錯亂,委員剛剛引用在大南澳地區的調查,據我的了解,其實是在很早以前做的,最近才被拿出來講,並不是秀林鄉停了以後還繼續做大南澳地區。
孔委員文吉:我已經問過台電公司,這是高階核廢料最終處置階段第一階段的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2006至2017)。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是2009年就完成的報告。
孔委員文吉:我覺得這個計畫很奇怪,怎麼都會選在山地鄉?你們說中央山脈的秀林鄉、南澳鄉,及金門、馬祖跟烏坵,都是花崗岩最佳的場所,所以沒有排除中央山脈與離島。即使核廢料遷出了蘭嶼,台電公司基本的心態還會選在外島跟山地鄉。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想第一階段前半段調查的報告,基本上是委託專業機關做,專業機關是從地質條件的角度……
孔委員文吉:本席反對這項計畫!怎麼會有這個計畫?主委看一下我送給我內兄的匾額「善政親民」,他是前任南澳鄉鄉長。中央政府機關真的要善政親民,每次談到核廢料就想到中央山脈的山地鄉及離島,蘭嶼的核廢料遷出來之後,第一個考慮的是達仁鄉跟烏坵,現在你們又在秀林跟南澳做母岩特性的調查,幾乎不把原住民當成老百姓公平的對待。
根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我希望政府機關包括台電、原能會,特別在處理核廢料時,拜託不要再放在山地鄉,這對原住民是非常大的環境正義的污衊與破壞,我們不能接受。即使調查結果南澳鄉有可行性,2018年初步場址的選定,有可能會選在台灣的山地鄉,宜蘭的南澳鄉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能幫台電講話,不過我還是強調,這個研究報告,基本上是屬於比較技術性的,並不是一個決策,只是從技術的觀點來做調查。
孔委員文吉:你們對台電是一個安全監督的主管機關耶!
蔡主任委員春鴻:所以我們要求台電要按照最終處置五個階段的計畫去推行,但這個階段我們還不會去干涉台電要選哪個地方。
孔委員文吉:請看這張圖片,這是東澳車站。再看下一張,上面記載了一個布條,寫著「注意,你已進入核廢料放置區,請小心行駛。」現在南澳鄉的鄉民都人心惶惶,南澳鄉是個漂亮、瀕臨太平洋的山地鄉,這個布條掛在這裡,好像台電已經決定把核廢料放在南澳。
蔡主任委員春鴻:請教委員,布條是台電放的嗎?
孔委員文吉:我不曉得誰放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相信不是台電放的吧!
孔委員文吉:把南澳鄉寫成核廢料的放置區,這條是蘇花公路,台九線要通往花蓮的路,這對南澳鄉鄉民是一個很大的污辱。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委員要聽我的意見的話,我也認為放這個布條不合適。
孔委員文吉:當然不合適!為什麼要放這個布條?好像南澳鄉已經被選定是未來放置核廢料的場址。好不容易要把蘭嶼的核廢料遷出來,現在台電公司又規劃可能要放在大南澳鄉,實在是把山地鄉、把原住民……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的了解是2009年的評估報告,所謂的大南澳其實不是鄉,它是一個地區,廣泛的地質名稱,也許用這個名稱正好跟南澳一樣,造成誤解,因為它跨宜蘭、花蓮很大的地區。
孔委員文吉:都是山地鄉!本席要求台電公司立即停止這個計畫,即使這個計畫做完了,怎麼可能設在宜蘭南澳鄉呢?怎麼可能設在山地鄉呢?浪費國家資源!
蔡主任委員春鴻:從原能會的立場,我們對台電怎麼執行五階段的計畫,我們當然可以表示意見,但是我們不會要求台電停止,這樣就變得我們要求台電不要執行這項計畫。從我們的角度來看,我們還是會要求台電按部就班的執行有關最終處置相關階段性的工作。
孔委員文吉:這個計畫可以繼續進行,但是不要在山地鄉!
蔡主任委員春鴻:怎麼做、內容怎麼樣,大家都可以表示意見,但是原能會一定會要求台電要按部就班的執行。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看得到本席手上紙張的字嗎?上面四個字是什麼?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是「告別核電,能源新願。」
許委員智傑:底下畫的是一隻鶴,我們準備送核電最後一程,駕鶴西歸,讓它好好回去休養生息。3月14日有一個廢核大遊行,主委可以一起來參加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大概不會參加。
許委員智傑:為什麼不參加?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想它的訴求很明確,那個訴求也不是原能會該表示意見的。
許委員智傑:原能會應該怎麼表示意見?
蔡主任委員春鴻:如果我是一般民眾,我會考慮符不符合我的想法或我該不該參加。但既然我是原能會的主委,站在原能會的角度,我不會參加。
許委員智傑:核一廠預計107年除役,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107年12月。
許委員智傑:除役之前要做什麼措施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執照到期前三年要送除役計畫。
許委員智傑:多久以前要決定?
蔡主任委員春鴻:法規沒有規定,不過我想總是要在執照到期之前決定嘛!
許委員智傑:你們都不用做準備工作嗎?如果107年12月底要除役,從申請到除役到決定,這中間前置作業的準備行動要多久?
蔡主任委員春鴻:除役計畫屬於一種規劃,委員問的是何時開始執行這個計畫?
許委員智傑:對。除役之前要有什麼準備工作?要多久?
蔡主任委員春鴻:就是規劃。
許委員智傑:只有一個規劃,其他什麼都不用做?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部分要請教物管局局長。
許委員智傑:你當主委都不曉得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必須承認,詳細的細節我不見得了解,但我的了解是,除非計畫通過以後才會執行。在那之前,除了編預算,我看不出來還要做什麼?
許委員智傑:除了編預算,其他的都不用做?
主席:請原能會物管局邱局長答復。
邱局長賜聰:主席、各位委員。這方面我們已經積極做了除役……
許委員智傑:除了編預算之外,還要做什麼工作?
邱局長賜聰:第一個,要訂相關的法律規範,包括……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問的是原能會要準備?還是台電要準備?假如是原能會,我們需要準備,因為我們……
許委員智傑:除役最重要的就是安全,所以身為原能會主委,你要告訴我,如何安全除役?
蔡主任委員春鴻:好,了解,我把剛才的答復收回,如果委員問的是原能會該做什麼準備工作,那當然是有的,就是我們要審查台電所送來的計畫……
許委員智傑:要多久?
蔡主任委員春鴻:其實在兩、三年前,我們就已經開始做準備,也就是他們送來計畫之後,我們要審查,所以在107年年底……
許委員智傑:原能會主要工作由誰決定?107年12月5日除役,原能會在之前一定要做個決定,才有機會去做先前的準備工作。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問的還是指台電的準備工作嗎?
許委員智傑:安全由你來管,所以我問你,你要把安全管好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了解。如果摒除原能會的部分,委員的問題就是什麼時候給台電一個答復,讓台電有足夠的時間在之前做準備,是這個意思嗎?
許委員智傑:對,就是從決定到前置作業到開始除役,還要做什麼動作?原能會必須保證安全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要很明確的報告委員,沒有需要任何前置的時間,等到我們核准台電送來的除役計畫之後,他們再去做準備工作都可以,除了剛才講的預算……
許委員智傑:你說107年12月日5除役,就是馬上要停止運轉,那在停止運轉之前要做什麼準備動作?你說統統不用做,那就是喊停就停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它可以先按照除役計畫來安排……
許委員智傑:我就是問你這個嘛!你要做多少的準備工作,這樣到時候要停就可以停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除役這個工作要花25年,並不是說在除役計畫一通過就可以在幾天或幾年之內完成,所以所謂的前置工作其實沒有那麼的cuticle……
許委員智傑:你們原能會發的新聞稿說:「核能機組是否可以延役,安全絕對是首要考量。」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
許委員智傑:意即安全如果有顧慮,就不能做,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這是延役。
許委員智傑:安全有顧慮的話,不能用政策去決定,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當然。
許委員智傑:還是以安全為第一考量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是在政策上必須先決定要不要送延役計畫。
許委員智傑:你們新聞稿的最後一句話是:「國內核電廠屆運轉期限後是否延役或除役,需視政府能源政策而定。」那你是根據安全?還是根據能源政策?
蔡主任委員春鴻:應該這麼講,經濟部要先決定要不要延役,如果決定延役,才會送延役的申請進來……
許委員智傑:那如果不安全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如果原能會覺得不安全,就不會核准延役。
許委員智傑:是啊!所以安全是第一考量,不是能源政策是第一考量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但是能源政策可以決定是否延役,如果不延役,它根本就不用送延役計畫。
許委員智傑:對,我是說如果不安全,就不用談任何能源政策啦!就是以安全為第一考量,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跟核四的問題一樣,如果它不安全,我們不會核准它運轉。
許委員智傑:這次有個網路調查顯示50%的民眾贊成核電,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沒看到這個。
許委員智傑:大家贊成乾淨又省錢的核電。其實原能會和政府一直在欺騙社會,我們的核電真的是乾淨又省錢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樣的講法當然是政府的講法……
許委員智傑:不是原能會的講法?那原能會的講法是不乾淨又不省錢?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於核電,原能會只是管安全……
許委員智傑:可是你要給國人正確的觀念啊!因為國人說核電乾淨又省錢,所以我才問你這位原能會主委是否真的如此?
蔡主任委員春鴻:從政府的角度來講是的。
許委員智傑:那從原能會的角度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從原能會的角度來講,就是要確定它安全而且乾淨。
許委員智傑:核廢料算乾淨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就是必須做到安全和乾淨。
許委員智傑:根本做不到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以做得到!
許委員智傑:你要給國人正確的觀念。我再請教,核電真的能夠省錢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我不懂。
許委員智傑:你不懂?你身為原能會主委,不懂這個?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是成本的專家。
許委員智傑:現在政府欺騙國人核電最省成本,都是用發電成本去算,可是建一個核電廠要多少錢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以核四來看,大概是3,000多億……
許委員智傑:讓一個核電廠除役要多少錢?
蔡主任委員春鴻:目前的估計,3座電廠是600多億,這是只含除役這個工作本身,可是通常還要包括後續的處置。
許委員智傑:當然要包括啊!你今天要思考這個動作做下去,雖然現在比較省錢,可是以後卻是債留子孫啊!所以你要做長遠考量,想想核電是否真的比較省錢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所以核後端基金就是考慮所有的……
許委員智傑:要給國人正確的觀念,不要欺騙國人,讓大家以為核電省錢又乾淨,所以不用不行。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會啦!我跟委員保證,不論是政府或經濟部都不會欺騙百姓。
許委員智傑:所以要講清楚啊!今天民眾知道的核電成本都是以發電成本去比較智慧電網和其他大電廠的發電方式。當然,以發電成本來看,核能發電的確比較省錢,可是蓋核電廠的成本、除役成本、後端處理成本、核廢料處理成本以及所有在運轉中的維護成本全部加起來是很可觀的,像前一陣子不是有個把手掉了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都包含在成本裡面啦!現在的後端基金已經從每一度發電去扣將來需要用到的部分,這就是所謂的世代正義。
許委員智傑:這樣算起來,就是比一般電還貴,你要老實清楚的告訴民眾,不要欺騙民眾!
蔡主任委員春鴻:就我了解是不會,但我要強調,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以經濟部提供的資料來講……
許委員智傑:你不能這樣講,身為原能會主委,你要針對會擴及子孫成本的部分做充分了解……
蔡主任委員春鴻:原能會要管的確實是要從台電……
許委員智傑:你要去了解後端的問題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要把後端營運的經費預先扣下來,這點台電有做到。
許委員智傑:我的結論是,主委今天是中華民國政府官員,希望你除了具有核電專業之外,對於它所衍生的問題,包括成本負擔、環境負擔以及對子孫產生的影響,都要一併思考。我們訴求廢核,主要不是針對目前的發電成本,而是之前、之後對子孫所造成的影響,我們的理念是源自這裡,這要跟民眾講清楚,不要讓網軍誤解,以為核電省錢、安全且沒有污染。這都是錯誤的觀念,希望原能會能夠負起責任。
最後,本席要再次呼籲,3月14日舉行「告別核電,能源新願」廢核大遊行,希望政府……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要強調,原能會的立場是要讓核電做到安全且乾淨……
許委員智傑:我要呼籲政府及經濟部,整個能源政策必須搭配智慧電網等等其他能源配備,才不會讓民眾誤解廢核之後電量會不夠用,這是政府要積極努力的部分,希望中央政府正視這個問題,加強補充電量及替代能源等相關配套,這樣就可以達到我們「告別核電,能源新願」的訴求。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許委員智傑:本席再次邀請主委撥冗參與,以便了解不一樣的聲音。謝謝。
主席:主委,剛才要你提供的就只有這一張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在席位上)是,有兩頁。
主席:問題是這裡面有談到你想要的東西嗎?還是我們委員會想要的東西?
蔡主任委員春鴻:(在席位上)這裡寫著:「因此,政府不排除……」然後……
主席:對,就是這句話,問題是這裡面沒有任何解釋啊!有解釋嗎?為什麼是這個樣子?沒有解釋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在席位上)它說:「請貴會辦理相關審核事宜」……
主席:有解釋為什麼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在席位上)前面都是一些解釋。
主席:是這一張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在席位上)對。
主席:請原能會注意一下,當時本委員會要求你們的並不只是一張文函覆給台電,問它到底是要除役還是延役,然後它回答說:「因為現在我們考慮到電源不足的問題,所以考慮提出延役申請,請貴會辦理相關審查事宜。」你們是台電的下屬嗎?以這張文來看,台電是原能會的老大哥耶!所以他們叫你做事,你就負責審查就對了?是這樣嗎?請工作人員把這張文印發給委員。
另外,本席要宣布一下,我沒有准原能會任何一人的假,如果有人擅自離席,我會公布出來。謝謝。
接下來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你們的人都來了嗎?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都在。
主席:希望能夠持續到最後。
黃委員國書:昨天是三一一日本福島災變4週年,請問原能會有沒有針對福島核災做一些省思?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的,我們從福島事故發生之後就一直在做這些工作。
黃委員國書:省思了什麼?
蔡主任委員春鴻:很多,但是簡單講可以分成兩部分,第一就是有關核能電廠安全強化這部分,我們做了安全總體檢,並且根據歐盟規範做了壓力測試等等,陸陸續續都有在做相關的強化工作,現在大部分已完成,也有一部分照著期程在執行;另外,在緊急應變這方面,我們檢討了所有相關計畫,所以才會有我剛才報告的計畫修正、演習等等,我們把相關的經驗都放進去……
黃委員國書:好。昨天三一一日本福島災變4週年,全球都在省思,尤其先進國家都在認真思考如何推動非核家園,所以我要請教原能會所有官員,你們覺得非核家園要不要變成我們台灣的國家發展目標?認為需要的請舉手。沒有人認同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報告委員,非核家園是一個能源政策……
黃委員國書:主席,我沒有請主委回答時,請他不要搶著說話。
主席:請主委尊重委員。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黃委員國書:當全球都認為非核家園必須是政府施政的重要目標時,我們原能會官員竟然不當一回事,那到底省思了什麼?馬英九總統在2011年11月提到:「核一到核三電廠在預定壽限結束後確定不延役。」這是中央社的通稿,所以今天我要跟主委討論,核一除役是不是原能會的重要目標?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還是要向委員解釋,核一到底要不要除役,不是由原能會決定,但是原能會會審查台電送來的核一除役計畫,在符合安全的情況下,會要求台電按照除役計畫進行。
黃委員國書:你這樣講等於沒有講!馬總統在2011年所做的這個宣示,讓我們覺得他有誠意解決核電問題,可是主委今天卻告訴我們,你們請示台電有關核一的問題,然後它的答復是:「台電第一核能發電廠依法規規定提出延役申請,請貴會辦理相關審查事宜。」它的意思就是:「我們要辦理延役了,你們要來幫我們審查啦!」可是如果你的態度不明確,那台電當然就會偷偷進行延役事宜。事實上,有關核一是否除役,最慢要在明年決定,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核一……
黃委員國書:明年就要決定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個不叫決定不決定,核一的除役計畫依法在3年前就要送進原能會……
黃委員國書:那就等於是明年就要送來?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今年年底。
黃委員國書:所以今年年底就要決定這件事?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台電也在準備。
黃委員國書:結果你們請示之後,台電說要辦理核一延役,然後你們也沒有意見。其實過去馬總統宣示核一、核二、核三即將除役,都是空話,因為你們還是在做延役準備啊!台電在過年前偷偷摸摸舉辦一個境外處理核廢料的標案,經費高達113億,預算也沒有通過,這是天文數字耶!主委,你之前知道這件事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知道。
黃委員國書:你們的立場如何?
蔡主任委員春鴻:因為相關預算不是原能會該管的……
黃委員國書:站在原能會的立場,境外處理核廢料是不是一個合理方式?
蔡主任委員春鴻:就我們原能會有關核廢料的方針來看,境外處理的確是一個選項,所以它並沒有違反這個方針,只是說要不要這麼做,要由台電進一步決定;而原能會要做的是,當它向我們提出申請,我們會就安全部分把關,亦即必須符合國際規範和標準。我們無法幫台電決定要不要這麼做。
黃委員國書:台電這個標案是到3月17日,在此之前,如果沒有任何一家廠商投標,那這個案子是否就不做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曉得,反正就是按照政府採購法來進行。我想這個問題要去問台電。
黃委員國書:就你了解,他們準備把核廢料送到哪一國去處理?
蔡主任委員春鴻:因為台電是國際公開招標,所以有能力的廠商都可以競標。就我們專業了解,有4個國家有對外服務的這種能力。
黃委員國書:沒有經過預算審查,就開始要辦理核廢料境外處理,這讓我們覺得台電其實是為了核一延役做準備,否則為什麼要花一百多億去做核廢料境外處理?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關預算是否通過或是否合法,我沒有任何意見,因為我也不懂,也不是原能會該管的,至於是否延役的問題,因為目前我們正在審查核一廠延役的申請,在審查的過程中我們當然也要考慮到延役後用過核燃料等相關問題,同時,從審查過程中我們可以了解他們手上1,200束境外再處理是沒有辦法解決延役的需求,所以,就目前來講,核一、核二是否延役跟這個計畫本身是沒有關係的,謹以誠懇的態度跟委員做這樣的解釋,事實上,我剛才在答復其他委員的質詢也是這樣講的。
黃委員國書:如果核一、核二真的要除役,現有燃料束該如何解決,你們應該早有周延的計畫,但在最近這一段時間,我們看不出原能會針對核廢的處理有提出一些具體可行的計畫,所以,你們只好任憑台電一再提出他們想要延役的作法,完全沒有自己的立場。
蔡主任委員春鴻:其實,台電針對核廢料所研擬短、中、長期的計畫,都必須先送原能會,原能會再據以監督他們執行,這確實是原能會的職責,如果因此說台電沒有計畫,我們認為這是不對的說法,因為台電所做的規劃,跟國際間其實是差不多,只是在執行面上的確遇到一些困難,我們只能要求台電必須克服這些困難,且一定要依據國際的做法按部就班地去做。
黃委員國書:站在原能會的立場,你認為到2018核一廠使用期限屆滿時究竟應該除役抑或是延役?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的立場還是一樣,無論准許台電核電廠延役或是除役,原能會都必須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方能為之。
黃委員國書:3月14日我們要舉辦廢核遊行,這次的主題是「告別核電,能源新願」,我們希望原能會可以思考新的再生能源,以建構我們在能源方面的新願景,期待原能會能好好省思這個問題,須知,你們不是台電的橡皮圖章,你們一定要有新的能源政策提出來,更要朝新的「非核家園」目標來做思考,絕對不能當台電的橡皮圖章!
蔡主任委員春鴻:原能會不管我們國家要不要核電,也不管是不是要建立非核家園,這不是原能會的職責。
黃委員國書:現在核四準備封存,未來核一、核二廠也都相繼除役之後,國人從此就不再生活在核電的陰影下,但事實上,我們中部地區還是存在著核災的陰影,這可以從本席提供的圖表上看出來,從圖表看到中國近幾年在大陸沿海所設置的核電廠,其中距離台中地區最近的就是福清核電廠,請問主委,它距離台中地區到底有多遠?
蔡主任委員春鴻:離台灣本島一百三十幾公里,如果以澎湖來比,也許更近一點。
黃委員國書:對,大概一百多公里而已,所以,就中部地區來說,它比核一、核二廠還要近;未來台灣若真的推動非核家園,不僅核一、核二,連核三廠也都除役,到時候面對中國在離台灣那麼近的地方設立福清與寧德核電廠,我們有沒有因應的策略與計畫?
蔡主任委員春鴻:目前在歐盟中有17個國家是有核電廠的設置,他們相互之間也都有邊境上的問題,他們在做法上是由歐盟來coordinate國家與國家之間安全與管制,雖然我們跟大陸之間沒有這樣的機制,但我們在前年已跟大陸簽訂核安的協議,目的就是為了透過這項協議促使雙方共同提升核能的安全。
黃委員國書:針對中國於沿海地區設置核電廠,本席希望原能會儘快研擬相關的策略與計畫。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可以請同仁準備一份資料,包括兩岸核安協議的內容,以及目前我們正在做與未來準備要做的計畫,送給委員參考。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猶記得四年前的今天(3月11日),在日本福島因為地震引發海嘯導致核電廠爆炸及輻射外洩事件,到今天在當地好像沒有一個核電廠再恢復運轉,對不對?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日本政府準備重啟鹿兒島的核電廠,但在地方政府方面可能還需要一些程序。
蔣委員乃辛:所以,核安的問題非常重要;再請教主委一件事,就是一個多月前國內一架民航客機摔落基隆河,此一飛安事故造成機上乘客嚴重傷亡;接下來請主委看看本席提供兩張核安事故的照片,這些核安事故都是最近才發生的,請問主委,在這兩張照片之間有沒有存在著什麼關聯性?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兩張照片告訴我們一定要注重安全,不過,這兩張照片在確保安全的專業上也許稍微會不一樣,但就安全的文化而言,則是相當類似的。
蔣委員乃辛:以飛安來說,復興航空公司一年發生兩次事故,主管機關飛安委員會……
蔡主任委員春鴻:飛安的主管機關應該是民航局。
蔣委員乃辛:我們都知道,目前原能的主管機關應該是原子能委員會,當初行政院改組時是希望將原能會降為三級單位,請問主委,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目前的規劃的確是如此。
蔣委員乃辛:因為我們立法院不同意做這樣的調整,現在行政院則是將其比照飛安委員會,變成獨立的三級單位,以目前飛安委員會的管理都會讓民航機一年摔兩次,現在原能會跟飛安委員會列同等級,請問主委,將來核能安全何在?
蔡主任委員春鴻:能不能這樣比,我不太清楚。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將原能會變成像飛安委員會一樣的三級單位,你覺得這對核安的影響到底有多少?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過去也承認做這樣的調整一定會產生一些程度的影響,包括管制的效率、資源的挹注,以及能否吸引一流的專業人才進入這樣的安全管制的機關等等,當然,我們會把這些意見向行政院反映,行政院最後的核定,以及立法院的決定如何,我們都會給予尊重;至於可能會帶來的影響,我們也會努力設法降到最低。
總而言之,對委員的問題,簡單來說,我們的立場就是反映事實,一旦行政院或立法院做成決定後,我們一定會想辦法把負面的影響降至最低。
蔣委員乃辛:去年11月主委是否曾前往美國?如果有去,請問主委此行的目的為何?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我是去美國參加台美合作的年度會議,這是例行會議,通常是去年若在美國舉行,今年就在我們這裡舉行。
蔣委員乃辛:在會議中你們都談些什麼內容?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項會議都有一些議程的安排,談的重點不外是過去台美之間一些合作計畫,以及未來有哪些要合作的計畫,大概將近有六十幾項,也針對過去這一年與核能發展相關的進展,做意見的交換。另一個重點是到華府、DC,一方面去拜訪美國核管會(NRC)的三個commissioner,一方面也去拜訪能源部(DOE)與我們簽合作協議書的核安全局(NNSA)。
蔣委員乃辛:主要是針對台灣與美國之間核能安全的互相合作?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沒錯。
蔣委員乃辛:美國核管會主席有沒有和你見面?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那是我第一次與Mcfarlane女士在NRC見面,過去也曾在其他場合碰過面。
蔣委員乃辛:如果將來原能會變成三級單位時,還有沒有辦法和他們的主席見面?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沒有這樣子問她。
蔣委員乃辛:你認為可不可以再和他們的主席見面?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敢幫他答復;不過,我相信未來核安管制機關組改後怎麼做,都還是會繼續爭取與NRC的合作。
蔣委員乃辛:據我了解,如果原能會降級,成為三級單位的話,主席不會與你見面。因為前年Megwood到台灣時,特別到立法院與我見面,他非常關心原能會降級改組的問題,他說他不能干預我們國家的內政,可是對於將來台美之間的合作,尤其是核安的問題,基於國際慣例,一定是對等單位,他個人認為,如果我們的原能會由二級單位變成三級的話,雙方的對等關係、合作關係、互動關係都會對我們的核安有很大的影響……
蔡主任委員春鴻:從國際慣例來講,它確實會是一個考量。
蔣委員乃辛:我在委員會質詢過好幾次,也在總質詢中質詢過院長,為了改組問題,本席一直都很堅持,一定要維持現有的二級單位。現在的二級單位,都沒有辦法完全做好橫向溝通,如果變成三級單位,哪個單位會理你?橫向工作要怎麼做?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相信會有影響;剛剛委員提到的是與NRC之間,所謂的交流對等;國內部會之間的協調,也會有這樣的問題。沒有錯。
蔣委員乃辛:今天你是二級單位,可以單獨編列預算,立法院也可以要求你們來做專案報告,日後如果和飛安會一樣變成三級單位,你的預算附屬在行政院裡面,立委在審查行政院預算時,附帶審你們原能會的預算。這就好像以前的體委會原本是單獨的單位,一個會期要到立法院報告好幾次,改成教育部體育署之後,一個會期難得到立法院專案報告一次,由此即可看出,二級單位與三級單位的差別在哪裡。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也是事實。
蔣委員乃辛:如果這樣的話,會讓我們對核安更擔心。本席自4年前開始,就一直強調行政院組改時,原能會不能降為三級單位,要維持二級的獨立機關;可是一直到現在,我們好像還是為了改組而改組,還是要把原能會變成三級單位。請問主委,可曾與毛院長好好的去談一談?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擔任院長之後,還沒有談過這個問題。
蔣委員乃辛:你應該找時間單獨針對這件事情和毛院長好好談一談……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在當副院長的時候,我們曾經談過,因為行政院組改小組召集人是副院長。
蔣委員乃辛:他雖然是召集人,但他是副院長,副院長還是要聽院長的;現在他當了院長,有工程背景的他,思維可能會與前面幾位不太一樣,為了核安,主委應該當面向毛院長詳細的報告。因為將來不管任何一個黨執政,在短期間內,核電都會繼續存在,不可能明天一天全部廢掉。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
蔣委員乃辛:不管是2025年的非核家園,還是20XX年的非核家園,核電廠至少還要繼續運轉10年。在這10年當中,誰來負責核安?如果是像飛安委員會這樣的三級單位來負責,我們的核安可以讓誰放心?沒有人會放心!主委願不願意立刻去和毛院長約時間見面,談原能會改組,談核安的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的建議,我很樂意去做。
蔣委員乃辛: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夠改變,否則本席每次在立法院審到這個問題時,都不會同意讓原能會變成三級單位,希望我們大家一起來努力;並不是努力把原能會變成二級單位,而是一起努力將核安問題把持住,不能讓影響國民安全的事故發生。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想在這裡重申剛剛跟委員保證的,不論組改最後的結果如何,我相信原能會的同仁會努力把影響降至最低,會努力做到,來確保核安。
蔣委員乃辛:謝謝。
主席:請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是日本福島事件四週年的日子,本黨發現一個很荒謬的問題,就是在台灣的教育界裡面,校園災害應變最重要的管理系統有風災、水災、火災等各種應變措施,卻沒有輻射災害應變計畫;沒有這個計畫的話,校長不一定會去重視,而且學校在做各種防災演練的時候,也都會漏掉這一塊。追查結果,教育部說這個部分是聽從原能會的統籌指揮,我們又進一步去查原能會有沒有做這件事情,原能會有做,可是只對核電廠半徑8公里以內的學校要求做應變計畫,問題是8公里之外的學校學童怎麼辦呢?像日本在核災發生之後,他們疏散的範圍並非只有8公里,而是30公里,美國甚至要求到50公里。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一是委員所提到的輻射災害,如果輻射災害不是光指核能電廠的核災,針對這個部分,我們最近兩年一方面透過把輻災併入所謂的災防法;另外一方面,我們不光是要求核能電廠所在地的縣市,而是要求各個縣市都要將輻射災害納入他們的防災計畫裡。這部分這兩年都有在做。據我的瞭解,目前為止可能不是每一個縣市都有做好這個計畫,但是我們會跟各縣市政府配合,希望能把它納進去。我跟委員解釋一下,我們覺得要這樣做,並不是因為核能電廠的核災,而是因為輻射災害不見得一定是來自於核能電廠,其他的原因也會造成,譬如醫院、射源或者是恐怖攻擊等等……
賴委員振昌:沒關係,主委……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部分我們有在做……
賴委員振昌:有關這一部分……
蔡主任委員春鴻:等到這個計畫做好以後,我們就會跟各縣市政府、教育部及教育局合作,把它納入學校教育。
賴委員振昌:你說的那個計畫,以後在修法或進行推動的時候,我們還會再請教你。
蔡主任委員春鴻:好的。
賴委員振昌:我要講的重點在於,即使你說除了核能電廠以外還有其他原因,但是我們就核能電廠來看的話,半徑8公里的範圍還是太小了,因為一個核電廠造成輻災的影響絕對不是只有8公里。原能會既然作為督導及指揮的單位,就一定要落實防災的概念,核電廠一旦發生事件,就將它視為全國性的災害,而不是畫地自限只有半徑8公里。
蔡主任委員春鴻:核能電廠事故影響的區域到底有多大,有國際標準去估算……
賴委員振昌:不是啦,國際的標準……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會完全按照國際的標準要求台電估算,並由我們審查。這8公里不是隨便來的。
賴委員振昌:你說有國際標準,但是日本福島進行疏散的實際案例就不是8公里。現在比較可怕的是你們到現在還死守標準……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看看實例,像三哩島是零,因為沒有……
賴委員振昌:不是,我跟你溝通一個觀念……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能只看一個實例,我們還是要有一個國際標準去估算。
賴委員振昌:學生在學校唸書的時候講到數學,1個0乘以任何數字的答案一定是等於0,但是反過來講,如果任何一個數字,不管它多大或多小……
蔡主任委員春鴻:除以0的話……
賴委員振昌:乘以無限大的話,答案一定是無限大。核災發生的傷害是無限大的,可能是亡國滅種的傷害,所以不管你說再怎麼計算或估計或風險機率再小,只要乘以無限大,它的後果一定是無限大。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會啦,我們還是從專業來講……
賴委員振昌:不是啦。
蔡主任委員春鴻:風險等於發生事故的機率乘以發生事故的後果……
賴委員振昌:不是,這個……
蔡主任委員春鴻:發生事故的機率要看事故是什麼。
賴委員振昌:這一點我絕對不敢苟同,可是你卻一直用這樣的觀念說明。我們很不希望台灣發生核災的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知道。
賴委員振昌:但是如果發生的話,你用這樣的講法……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去看風險的教科書都是這樣子。
賴委員振昌:風險的教科書我讀過了,但是我們是在討論核災的傷害以及國人的信心或安全感,不是在課堂上上課,所以你不用跟我講這些,好不好?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瞭解。
賴委員振昌:我強烈要求你們要重視防災的觀念,絕對不要認為8公里就夠了,請不要拿國人的安全跟信心開玩笑。現在是日本核災4周年,你剛才講的話讓我想起他們的福島十大教訓手冊,其中有一條是警告民眾,別被官方的宣傳所騙,提醒民眾在遇到緊急狀況時先逃了再說。你剛才講了這些,但是日本人實際的經驗告訴我們不要相信官方的宣導,為什麼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也看過這十條……
賴委員振昌:對啊,福島的教訓……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看的感覺是第1條,我們當然要反省,並思考怎麼樣讓人民信任我們,第2條,從專業的角度來講,那樣教導民眾是不對的。
賴委員振昌:你看過,我也看過,但是問題是你看的感覺跟我的感覺完全不……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可能是……
賴委員振昌:你的感覺好像是無感,沒有什麼,但是我看了覺得嚇得要死,因為福島發生到現在已經有112位兒童罹患甲狀腺癌,成年的致癌率也不斷上升,到目前還有12萬人在避難,8.3萬人還住在臨時的組合屋,超標50倍的輻射線還是繼續如影隨形,災後的善後經費預估高達100兆日圓。4年過去了,這些數字我看得都嚇得要死,而且福島的災害還是進行式。你既然……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我在很多場合還是強調福島核災的影響確實很大,這就是為什麼我們這4年來要花那麼多精神強化核能電廠的安全,目的就是不讓福島核災在台灣發生。我們絕對不否認福島核災的影響是很大的。
賴委員振昌:不是,同樣看到福島十大教訓的手冊,你剛才給我的感覺有專業的傲慢,因為你認為不會發生或沒有那麼嚴重。在這一方面我絕對不是專業,但是我是站在一般民眾的立場,大家看到我剛才唸的那些數字之後,我相信全國百姓沒有嚇死最少也半死。你們作為政府的政務官,專業是最基本的要求及條件,但是怎麼樣安定民心士氣及人民的想法,也是國家的責任。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完全同意,只是對於委員剛剛講我看到這個東西覺得沒有那麼嚴重,我還是要強調我沒有那樣講,事實上福島核災的影響確實很大,我沒有說沒有那麼嚴重,只是我們記取教訓的方式可能不太一樣,我們記取教訓的方式是努力讓核災不會在台灣發生。
賴委員振昌:我想到一句話─「生於憂患,死於安樂。」有很多事情,我們寧可料敵從寬,備敵從嚴,不要輕忽核災的影響……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完全同意,這也是我們防災的原則。
賴委員振昌:不要跟我們講你們具備專業,這個非常不可取。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完全同意。
賴委員振昌:同意的話……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同仁給委員的書面資料寫得很清楚,所以我不占用委員的時間解釋,但是我還是要強調,8公里是根據國際的規範算出來……
賴委員振昌:不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是在8公里之外也不是不準備,我們還是會配合相關系統做準備。
賴委員振昌:沒關係,我強烈要求以後不要再讓我看到你們想的只有8公里,我們希望的是全國性的防災計畫。我們知道福島核災以後,德國的梅克爾總理去日本訪問的時候講了一段話,這或許在國際上有點不禮貌,但是我滿佩服他的。他說在福島核災發生4年前,德國就訂定2025年要全面廢核,他們定了15年的計畫,內容是這15年內要怎麼樣減少核能使用以及發展哪些替代能源。你看人家有這樣的遠見。德國的梅克爾總理跟日本的安倍首相談到此事時,有建議他們向德國學習,或許這樣是有點不禮貌,但是不管怎麼樣,兩個比較之下,德國把日本比下去了。日本福島核災發生之後關了很多電廠,但是後來又偷偷的開了很多,結果昨天日本也在進行反核大遊行,相對的台灣則是禮拜六。在同樣的情形之下,我建議主委,我們也要跟德國學習,而不是跟日本學習。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沒有立場跟委員一樣評斷梅克爾跟安倍首相……
賴委員振昌:我不是叫你評斷這兩個……
蔡主任委員春鴻:但是……
賴委員振昌:你是負責台灣的能源……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知道……
賴委員振昌:我希望……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要提醒委員一下,國際上不是只有日本或德國,其實全世界在福島事故後都有檢討其能源政策,包括我們,我們有檢討。
賴委員振昌:我們檢討的結果為何?現在核四是封存,至於核一、核二要除役或延役,這是國家的政策,你的態度為何?
蔡主任委員春鴻:核一、二、三的執照到期後除役仍是個選項,不過……
賴委員振昌:會不會延役?你要宣示,你的態度為何?政府的態度為何?
蔡主任委員春鴻:跟委員報告,這個政策不是原能會該定的,而經濟部目前定的政策是希望能有彈性的選擇。
賴委員振昌:主委這樣說的話,原能會被編為三級單位是剛剛好而已,因為對該做的事情、該有的任務,你們該表態卻不表態,這樣原能會在組改時……
蔡主任委員春鴻:美國的核管會NRC也不會說美國到底要不要核能。
賴委員振昌:你一下強調你的專業,一下又認為這不是你能決定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和二級或三級單位無關。
賴委員振昌:專業的單位要放棄自己的責任!那麼國人要相信誰?
主席(何委員欣純代):主委,請針對委員的問題簡短回答。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的簡短回答是這並非原能會該決定,而且這和原能會到底是二級或三級機關是無關的。
賴委員振昌:不是啊!你一下強調你們是專業的單位,剛才我還罵你是專業的傲慢;一下又歸說這不是你們能決定的。專業單位不能提出建議或想法,請問政府的決策當如何?
我們還要注意核一、核二是否要延役、能源政策及替代能源要由何處來,你們對這些都是責無旁貸。希望你們就此給本席書面補充資料,我只是要求你們給我書面資料。
蔡主任委員春鴻:跟委員報告,我們就此還是無法給委員資料,因為這部分是經濟部的。
主席:請儘速將書面補充資料送到賴委員辦公室。
賴委員振昌:好不好?這個要求不過分。謝謝。
蔡主任委員春鴻:謝謝。
主席:謝謝賴委員。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政府到底有沒有記取福島核災的警惕?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當然是有!
陳委員亭妃:在何處?剛剛主委講得很清楚,我們要讓核災不能在台灣發生。問題在於這是口號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當然不是口號。
陳委員亭妃:但我們看不到你們的作為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四年前就花很多努力進行安全總體檢,也和國際方面做很多交流,甚至邀請歐盟的專家幫我們做壓力測試的同行審查。這些都是我們的努力,我們也將這些教訓都納入實際措施。
陳委員亭妃:一方面你們請國外專家來進行總體檢;另一方面,我們的核能廠在開大洞,問題一件一件發生。你們一方面請人家安全檢查;另一方面,卻無法處理自己的問題。這稱為能給台灣安全的核能嗎?是這樣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請教委員,是哪些問題無法處理?
陳委員亭妃:剛剛我當主席時,從頭聽到尾,實在替你和原能會捏把冷汗!本席搞不清楚你的立場何在?到底你們和台電是監督關係,或是兄弟關係?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當然是他們的安全管制機關。
陳委員亭妃:他們是你們的老大哥嗎?所以你都要聽台電的話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為何要聽台電的話?
陳委員亭妃:對呀!可是你的作為都是聽台電的話!
蔡主任委員春鴻:如何講?
陳委員亭妃:從剛剛這件公文來看,我已經講得很清楚。該公文提到「有關台電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於現有運轉執照到期後『除役』」或是『延役』一案,復如說明。」究竟他們要除役或延役,要有說明嘛!他們的說明很簡單,你們也接受了,你還在本委員會宣讀。公文指出「因此政府不排除任何可確保我國電力穩定供應之可能選項,以降低未來因電力缺口所造成國家社會及民生產業之衝擊與付出不必要代價。」公文又提及「目前台電公司第一核能發電廠業依法規規定,提出延役申請,請 貴會辦理相關審查事宜……。」他們用這麼簡單的字眼對你們說要延役,他們有提出延役的目的為何嗎?就因為我們的電力不足嗎?重點是我們的備載能量超多啊!為何沒有先檢討備載能量是不是能減少?核一廠是不是真能繼續延役?這都是問題所在,亦即主委講的安全。你說你們顧的是安全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陳委員亭妃:好,我現在就和你談論安全問題。日前核一廠發生燃料束的問題,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陳委員亭妃:目前已停機了,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是一號機。
陳委員亭妃:在歲修,且是大歲修,使原本預估的時間點delay,是不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陳委員亭妃:因為是超級大歲修,所以每天甚至要增加3,000萬的經費支出,是不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個3,000萬的事情當然不是我需要解釋的。
陳委員亭妃:我知道。
蔡主任委員春鴻:但是那個3,000萬不是支出啦!
陳委員亭妃:這是台電說的,我就說你不用替台電……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因為停下來,所以要用其他能源來提供。
陳委員亭妃:主委,我就說你的角色有問題嘛!你為何替台電說話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我是怕委員誤解。
陳委員亭妃:這是台電說的話,你為何又替台電說話呢?你的角色是顧安全!你不是這樣說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
陳委員亭妃:那麼你現在為何又替台電說話呢?那是台電說他們光處理這些歲修,每天要再多花3,000萬。請問他們何時要向你們提出要復工?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沒有這個時間表,台電也尚未送進來。
陳委員亭妃:他們原本說3月7日,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有。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們何時講3月7日?我不曉得。
陳委員亭妃:台電公司3月7日表示,預計下週云云。下週就是現在,你們有拿到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們尚未送進來申請。
陳委員亭妃:還沒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還沒有。
陳委員亭妃:所以他們無法確定是否能修好,況且台電還說發現生產燃料組件把手的德國廠商製造瑕疵。瑕疵喔!這批燃料是在99年置入爐心,同批製造的燃料共93束,其中83束在一號機,10束在二號機。這樣現在是不是連二號機也要停機?台電講這些是多嚴重啊!他們說發現生產燃料組件把手的德國廠商製造瑕疵,而且這批燃料是一號機有,二號機也有。若你們就安全考量,二號機是不是要停機並檢查?
蔡主任委員春鴻:跟委員報告,這是媒體轉述台電的講法,以目前送進原能會的報告來看,還未有這樣的證據。
陳委員亭妃:你又尚未看到報告。
蔡主任委員春鴻:目前送進原能會的報告是提到幾種可能的肇因。
陳委員亭妃:對呀!你又尚未看到完整的報告,為何又替台電說話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沒幫台電說話!只是向委員解釋。
陳委員亭妃:你又尚未看到完整的報告。本席現在問你,主委只要照我的話回答就好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在回答委員的話。
陳委員亭妃:如果按台電所說,這是瑕疵,是德國廠商的瑕疵,何況這批貨是一號機有,二號機也有。據這樣的說法,是不是連二號機如今也要停機,並趕快進行安全檢查?如果就安全考量,是不是應該如此?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
陳委員亭妃:為何不是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跟委員報告,這個問題本身……
陳委員亭妃:主委為何這麼矛盾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矛盾,從專業而言,這其實很清楚。這個問題的影響不是運轉的安全。
陳委員亭妃:我覺得主委的角色已混亂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而是在大修時,要調運燃料時的安全。
陳委員亭妃:你的角色已混亂了!我再問你,今天本席調出資料,該資料顯示核一廠的燃料束出現問題不僅一次,不只有這一次而已,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沒錯。
陳委員亭妃:沒錯吧!你們的資料顯示得非常清楚,在第24次大修時,也就是民國99年的時候、也就是西元2010年,當時7束燃料束鎖緊裝置受損、甚至斷裂,當時停工了大約2個月來做這個大修。然後第25次大修是從西元2011年11月28日到西元2012年1月3日,當時也是因為燃料束鎖緊裝置斷裂,停工了將近2個月。第24次大修跟第25次大修全部都是因為燃料束,當時我們也有要求台電要提出肇因分析與改善對策,但是他們有嗎?沒有嘛!2014年12月又因為一束燃料束把手鬆脫而無法掉出,這都是燃料束的問題,是不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但是前面幾次都已經澄清了。
陳委員亭妃:都有澄清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些問題的肇因都不太一樣,不過委員剛剛講到的,也是我們這次審查委員所注意的問題。
陳委員亭妃:主委,肇因不太一樣?但重點是台電今天才說出實話,這個燃料束的出產廠商本身就有瑕疵,所以整個過程中,小問題才會變成大問題,對不對?你懂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個問題現在我們審查委員也一直在注意,這個問題目前還沒有澄清。
陳委員亭妃:是啊!所以從一開始,你們跟台電的關係就是曖昧不明,如果你今天是站在監督的角色,那麼我相信,當時第一時間你就可以找出為什麼燃料束在2010年第24次大修時候發生問題,在2011年第25次大修時也發生問題,燃料束怎麼可能會一直發生問題?而且停工一次歲修都是停工2個月以上,再加上西元2014年的現在也正在停工歲修。不止如此,我們可以看到,2號機也是一樣,2號機第24次大修是從西元2011年3月13日到4月21日,這也是因為4束燃料束鎖緊裝置斷裂;然後第26次的大修是在西元2013年,也是因為3束燃料束鎖緊裝置受損或斷裂,西元2011年到西元2014年的問題都是一樣。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剛才講到的鎖緊裝置是要把燃料固定的頂部繫板要跟外面的燃料匣鎖緊,這個東西不會影響到運轉的安全,我要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亭妃:主委,你不要再解釋了,今天就是因為燃料束的問題停工,主委,你要聽得懂我要跟你檢討的事情,今天嚴重的是,台電已經承認這是德國廠商的瑕疵,這一批燃料束總共有93束,有83束在1號機、10束在2號機。你說那只是裝置的問題,但是不能這麼解釋,我現在要跟你談論的是,既然台電已經講得這麼嚴重了,那你是不是應該要做總體的檢查?2號機也要檢查,你說你的立場是要求安全,但是你現在卻是站在安全的立場去替台電辯駁。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沒有,我們的審查……
陳委員亭妃:你從剛剛就是如此。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是從專業的角度來審查,我們是為了自己的看法辯護。
陳委員亭妃:你從剛剛就是如此,所以我才會調出這些資料,1號機因為燃料束歲修過,2號機也因為燃料束的問題歲修過,這些問題都不是現在才發生的,只是紙包不住火了,所以現在台電才不得不把這個問題提出來。我為什麼說台電跟原能會……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剛才引用的都是我們原能會的資料,這些資料當初我們也都有公開。
陳委員亭妃:這些都不是,我再就教……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些資料不是都來自於原能會嗎?
陳委員亭妃:但是你們都沒有把它統計出來,我現在幫你把它統計出來,你們都是用掩飾的,我現在幫你把它統計出來後告訴你,燃料束的問題不是現在才發生的。我再提醒你,在原能會的網站中,用過核燃料再處理的12問,都是在替台電在講話,我看到這個網站時,一時還分不清楚我是在看台電的網站、還是原能會的網站,除了有「原能會將進行安全審查並派員檢查,以確保安全。」再來就可以看到你們替台電講話,「台電之規劃為由得標廠商負責或售予他國使用。」、「台電之規劃為由得標廠商先貯存20年之後,才回運臺灣。」,全部都是用台電,我要提醒你,你跟台電的關係是監督的關係,你們不是它的小老弟,不用替它辯駁,但是從頭到尾,你都在替它辯駁,我很擔心。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完全同意,但是假如我們認定台電講的都是事實,我們當然也會講。
陳委員亭妃:拜託!西元2025年的非核家園要廢除核電,針對過二天的314大遊行,剛剛我為什麼說沒有請假的官員不准離席?因為你們剛剛要去幫國民黨開一個記者會。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嗎?
陳委員亭妃:沒有?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個我不知道。
陳委員亭妃:沒有?我都可以把名單講出來,我只是不想害那個人而已,你們要召開記者說:請蔡英文主席不要為了選舉動作。我不知道你們的角色是在哪裡?所以我要提醒你們,我們希望314這個非核遊行是不分黨派的,我們也不希望你們用政治力來介入,我們希望大家都可以一起站出來。
蔡主任委員春鴻: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剛剛有委員講到,核能安全不是政黨的議題,是全民關心的議題,所以我要針對這件事情好好的來請教你。我知道原能會是核能安全管制的專責機關,其實我們除了要監督核電廠的運作之外,我們還有2個很重要的角色,就是要推廣核能相關知識來釋疑以及安全教育,還有核能人才的培育。對於這樣的角色,目前本席一直非常關注在核能安全教育的推廣以及防災練習這件事情上。本席上一次的質詢曾跟你提到,我們可以參考先進國家的一些防災經驗,但是這段期間以來,本席一直繼續在觀察原能會,本席認為你們還是不夠積極,為什麼?因為很多時候,我們都是屬於被動式的釋疑,譬如當委員會有安排你們來備詢時,這時才會有一些相關的報導,可是是不是一定要在這個時候才能釋放出核能相關的訊息?我們應該要把它當成重要的教育訓練或常識的推動,所以我們要有主動性,要定時、定期的把核安的知識或資訊、或者甚至是現在民眾非常關心的核能各廠的情況,我們可以把這些訊息都公佈出來,我覺得這樣的角色才比較不會讓人家認為你是消極的、被動的,而且你們往往都是有問題才會站出來解釋,那時要花好多的力氣來解釋這是安全的,你們要相信我,可是那時大家都會懷疑你跟台電是不是一呼百諾?雖然事實上根本不是,但是你為什麼不積極一點?我覺得這件事情要做。
主席〈陳委員亭妃〉: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平常並不是沒有做,只是我們做的方式,目前都是透過我們的網站公開,同時我們也會提供媒體相關的新聞稿,我們會定期舉辦記者會等等,但是我們的曝光率確實不是那麼多。
陳委員碧涵:對,主委,我們要就這一點要好好來檢討,譬如你們把資訊透明、詳細的放在網站的專區上,方便想要知道的民眾可以了解,但是這樣是不夠的,你知道嗎?現在連故宮博物館裡典藏的東西也都是放在一個專區裡,現在連博物館都走出去了,而不是只讓想要看的人進來。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了解。
陳委員碧涵:現在連博物館都主動走出去了,所以我們把資訊放在網站上,是對有積極度的人才有用,對於其他的民眾,他要如何去接觸?所以我們要走出去。
蔡主任委員春鴻:了解。
陳委員碧涵:另外,因為這個議題可能是冷議題,只有在特定的時候才會被媒體所報導,可是我們不能就這個樣子,我們要主動的開闢資訊的平台,所以我覺得要花心思。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同意,委員,我能不能插個話?說實話,我站在原能會主委的立場,我完全同意委員的說法,我也有要求我們的同仁資訊要公開、透明,要加強跟民眾的溝通,可是確實,我知道原能會及我們的同仁都面臨一個困難,這個困難是什麼?就是假如我們太過於頻繁的強調核能的安全,我們又會被誤認為我們是在推銷核能,所以我們在這兩者之間必須要有所平衡。
陳委員碧涵:當然,但這一個是安全教育,一個是核能事故應變的機制及演習的訓練,這些東西都要同時……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個部分我們一直都有在做。
陳委員碧涵:我現在要先針對其中一項來跟你就教。還有,我們的訊息非常的不活潑、不好記,你知道手段要靈活,內容也應該要好記、好操作,你想想看學校的教育,如果會裡面沒有這些專家也沒有關係,你可以邀請幼教或者是帶動唱的專家幫你們把所有要記的東西變成很容易記的口訣,而且它的SOP可以一個接一個、清清楚楚、非常好記。內容要活潑化、簡單化、容易操作,而且防災面上操作的標準、程序的SOP也要很容易記,像以前燙傷時的口訣「沖、脫、泡、蓋、送」,就這幾個字,但每個人只要記得這幾個字,燙傷時就可以知道,第一步我要做什麼?第二步我要做什麼?第三步我要做什麼?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地震好像也有相關的口訣。
陳委員碧涵:對,會裡面都是專家,所以我們不妨去請教有這方面經驗的人來協助我們做這件事情,讓它可以很容易被推廣。另外一個就是剛剛我們所講的,就是要強化核能事故的應變能力,這個機制在你報告的第5頁裡做了很多詳細的說明。這個機制經過你們的審查後,往後各種防災演練也才有辦法可以依據這個機制來普及,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
陳委員碧涵:好,我覺得這個在你報告第5頁裡已經說得非常清楚了,但是不要忘記了,主委,上次我有講到,去年暑假我們在新北市、基隆市、屏東縣都有做過演習,可是最大的問題是參與率很低,我點出了這個關鍵,請問去年暑假這3個縣市參與的人數有多少?有沒有提高?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比往年高,不過我上次也有跟委員報告過,我們不能光只有就演習的那二、三天的人數來做所謂的參與率,事實上,我們平常就有逐村、逐里的在做說明跟演練,把那些也算進來的話,其實參與率是比往年還要高很多。
陳委員碧涵:主委,你不能這樣算,我沒有否定你們做的事情,但是每一個計畫與活動都會鎖定對象,有鎖定對象,就會預計規模,我不要全部攏統的加起來,我現在只針對你的防災演練這個活動,各縣市參與的人數應該要做到多大的規模?我希望每一個計畫、每一個活動,指標都要清清楚楚的,要可以算出參與率,我不要總體的參與率。當然,那也是一個報告,只是我現在講的是,我們這麼費心的在新北市、基隆市、屏東縣做這麼全面性的防災訓練,之後應該要檢討啊!我們花了那麼多的心思,到底民眾參與了沒有?我們預期的對象參與了沒有?如果參與率還是很低,那這個演習就沒有達到預期的效果,既然沒有預期的效果,那下一次我們就要改進,對不對?我現在並沒有說你做這件事情是錯的,可是參與率這件事情,我們不要全部加總在一起,要一樣一樣的來看,這樣才會進步,可是有沒有呢?去年10月我質詢的時候就有提到,我覺得要把這個參與率列入原能會的重要事項,這是一個檢核的指標,這是長期要養成的觀念,觀念絕對不是填鴨式就可以養成的,所以參與率一定要提高,為什麼民眾不參與演習又天天說核能很危險?如果他有來參與演習,那是不是就可以減低他對核能危險的恐懼或是誤解?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也希望,我要跟委員報告,我們確實也希望,我們會盡全力的去鼓勵民眾來參與,我們會跟地方政府及相關的民間團體來合作增加參與率。
陳委員碧涵:好,要吸引他們來參與,我們也要講求方法,所以不要只是消極的在網站上公佈、或請縣市政府公佈、請里長去貼紙條,這樣他們是不會來的,你一定要去想想為什麼他們不會來?你挑的時段是不是他們的閒暇時間?如果他來,他可以從這裡面得到什麼樣的成長?他可以解釋或是了解到這對他的身家性命有什麼好的、正面積極的效果?我覺得這還是要講求手段跟方法,好不好?
蔡主任委員春鴻:跟委員報告,其實我們有配合這個演習做家庭訪問,在家庭訪問的過程裡,我們也有跟每個家庭溝通,然後……
陳委員碧涵:一個是概念的建立、一個是操作能力的訓練。
蔡主任委員春鴻:另外我們也有做民調,在我們做的民調裡,我們有詢問民眾「我們的演習,你願不願意來參加?」或者說「我們的演習……
陳委員碧涵:那他們是怎麼回應?你們有沒有統計?都願意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說實話,願意參加的比例其實並不高,我們要想辦法來改變。
陳委員碧涵:那你們有沒有再繼續問為什麼?怎麼樣他們才會想要參加?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
陳委員碧涵:好,OK!我再問另外一個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其中有一個因素,就是時間沒有辦法配合。
陳委員碧涵:對嘛!我不看你的報告,我光猜也知道,時間一定是占很大的因素。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有再問「假如時間可以配合,你願不願意來參加?」結果比例也沒有提高很多,所以我們才會說,除了演習以外,我們也會用平常的時間、配合他們可以參加的時間,逐村、里的去做各種小型的演習。
陳委員碧涵:主委,我現在要給你幾個方向,一個就是跨部會,因為有些事情要靠原能會一己之力很困難,我上次就有建議你要跨部會,我們不是只有防災8公里這個區域概念,臺灣並不大,所以現階段我們應該要跨部會,我們跨部會的對象不外乎是教育部以及要動員的內政部、原民會和各種交通運輸防災都要有的交通部,還有防災的後援國防部,我們要跨部會的請他們來協助我們要怎麼動員,怎麼把這個防災訓練的效果做大?我對於這件事情講了那麼多,就是要請你改善。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陳委員碧涵:另外一個,你知不知道,奇摩yahoo的時事民調中心做了一個調查,它請民眾針對臺灣的核電廠發表看法,它有4個選項,這個調查總共有7,740個民眾參與,這是昨天下午6點48分,我在網站上得到的訊息:有五成的人表示,核電廠有存在的必要;有36%的人說要逐步淘汰;另外有14%的人說要全面廢核;有1%的人表示沒意見。可見得民眾在理智上還是認為核電廠的存在還是有必要,這是現實面,但是我們對於核能安全這件事情,也要同步的進行。
蔡主任委員春鴻:了解,是的。
陳委員碧涵:我們要逐步的成為非核家園,我們不能光說不練,好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好的。
陳委員碧涵:這份報告你可以去看一下。
蔡主任委員春鴻:好,謝謝。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質詢完之後,休息5分鐘。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有委員說到大部分的人認為以現實面來說,核電廠還是有存在的必要,不過本席個人認為那只是一項民調,這個民調出自於哪裡、是什麼樣的詢問方式,本席不曉得,不過也不可以忽視在日本311地震導致福島核災發生之後,臺灣也曾經做過民調,將近七成以上的臺灣人民反對繼續用核電,所以本席認為這個問題要公開、透明的辯證,我們要把所有的資訊公開,讓臺灣所有的人民都能夠清楚了解我們使用核能發電,未來要付出的代價到底是什麼。剛剛主委也一直強調,原能會是監督核能安全的最高單位,是嗎?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何委員欣純:你一直說核能安全是你們最重要、最終的目的和責任。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要為民眾的安全把關。
何委員欣純:剛剛有委員詢問到非核家園是不是政府現在的政策方向?他請你們舉手表示,但是沒有人敢舉手,本席再問一次,非核家園是不是既定的政策?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你是問我,我不曉得台下的人能不能回應。
何委員欣純:是不是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過如果你是問我的話,是啊!當然是政府的目標,是政府的政策目標。
何委員欣純:本席當然是在問你啊!廢話!如果不是問你,你今天幹嘛站在質詢台上。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的,我是要幫我們的同仁解釋,是不是有規定在台下的同仁不能回應?我不曉得有沒有這樣的規定,但院會的時候是這樣,不過我不曉得這邊的規定。
何委員欣純:不是啦!你就代表回答嘛!你是原能會主委。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個人是……
主席:主席准許。
何委員欣純:主席說可以,那本席再問一次,主委,非核家園是不是我們既定的政策?包括主委及現在在台下的各位官員,請你們表示意見,非核家園是不是現在政府的既定政策,同意的請舉手。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何委員欣純:你們看到主委舉手了,下面的人為什麼不舉手?有人沒舉手,表示有人不認同。非核家園是包括馬英九總統都宣示過的一個既定政策方向,雖然他說的時間點和民進黨所主張的時間點不同,但是本席相信絕大部分的人都這麼希望,包括本席說過的,之前曾經做過的民調顯示,七成以上的臺灣人民拒絕再使用核能發電,也就是說,如果我們再來進行一次民調,本席相信絕大部分的人都贊成儘快達到非核家園這個政策,本席相信大家都會非常支持。
既然非核家園是我們現在既定的政策方向,為什麼你們針對核一是否延役這件事情卻不敢表示立場呢?我們現在看到台電為了繼續使用核一,送了一份延役的計畫給你們,明明就現行的法規來說,他們現在應該送來的是核一的除役計畫,不應該是延役計畫,原能會有沒有提醒台電這件事?
蔡主任委員春鴻:依法論法來說……
何委員欣純:你們有沒有提醒台電?有沒有依法提醒台電?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的法允許台電送延役計畫,我們的法也要求台電……
何委員欣純:那你們有沒有要求台電送啦!有沒有要求台電送?
蔡主任委員春鴻:也要求台電要送除役計畫,要依法送除役計畫。
何委員欣純:你們有沒有要求台電?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啊!當然有啊!
何委員欣純:要求過台電幾次?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沒有什麼要求台電幾次的問題,因為……
何委員欣純:你們發文幾次嘛!你說你們有要求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因為依法他們在今年年底之前要送進來。
何委員欣純:主委,依法他們在今年年底之前要送進來,但是到目前為止還沒送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啊!還沒有啊!
何委員欣純:但是他們的除役計畫還沒有送,卻先送了延役計畫,而你們先受理了延役計畫。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也是依法行事,假如他們要送延役計畫的話,至少5年前就要送延役計畫。
何委員欣純:那就是本席說的,我們的既定政策方向是非核家園,和你們現在受理、接受台電核一廠延役計畫的立場是相違背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那個是政策,那是能源政策。
何委員欣純:那個是政策,難道你們就不管了嗎?這是馬英九已經宣示的政策。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是我們原能會執行時必須依照法令。
何委員欣純:馬英九宣示的政策,你們不用管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向委員報告,法的位階當然一定高於政策,對不對?政策不能夠違法,法令一定是高於政策。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的意思是說馬英九的宣示低於法令,所以馬英九的宣示是一張空頭支票,因為那只是一個宣示性的政策,所以不用做,是不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也不是啊!他……
何委員欣純:本席今天不是要在這裡和你耍嘴皮子,本席今天是要告訴你,當非核家園是大家認同的既定政策時,你們原能會做為一個監督單位,除了要確保核能安全,因為你們是負責監督的單位,所以依法,你們就要要求台電一定要儘速在年底前送計畫書,因為照理說核一要除役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何委員欣純:可是除役計畫還沒有送進來,你們就先受理了延役的計畫,雖然你們說還在審查延役的計畫,但本席真的覺得你們打了馬英九一個很大的巴掌。再請教你,我們為什麼要主張核一趕快除役?因為核一發生那麼多問題,剛剛也有委員提到已經發生了那麼多問題,在那麼多問題裡面,最近鬧的沸沸揚揚的,就是它的燃料水棒把手斷裂,這個問題也有委員質疑過嘛!那份專案報告好像有送到原能會,對不對?台電有送給原能會。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們送了一份初稿,目前還在陸續做分析。
何委員欣純:我們在網路上可以看到的是不是這一份?主委,你有沒有看過?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有看過。
何委員欣純:有看過嘛!這是你們網站上揭露的內容,總共有21頁,本席相信其他委員已經告訴過各位了,本席算了一下,在21頁裡面,總共有13頁像這樣一片黑,在21頁的專案報告裡面,有13頁是黑的,本席真的不知道你們公告這樣的報告是否居心叵測?你們的居心為何?你們是黑心的原能會嗎?你們是沒良心的原能會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只是忠實……
何委員欣純:你們全部統統……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忠實呈現台電送給我們可以公開版的報告。
何委員欣純:這個叫忠實呈現嗎?在21頁裡面有13頁是黑的,資訊完全不揭露,你一開始的時候還告訴我們要公開、透明,哪裡有公開、透明?
蔡主任委員春鴻:向委員報告,我們原能會的資料絕對是公開、透明,可是那個報告是台電的,假如是這樣的話,你應該批評台電不夠公開、透明。
何委員欣純:你說這個報告是台電的,那台電這份報告有沒有送到原能會?主委,請你告訴本席,這份報告有沒有送到原能會?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啊!
何委員欣純:這份報告就是本席從你們原能會的網站上面Download下來、印下來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啊!所以我們忠實呈現……
何委員欣純:21頁裡面有13頁都是黑的,如果你們是忠實呈現,就表示台電送給你們的報告都是一片黑,請問一下這樣你們怎麼審查?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台電會送一份可以審查版的報告,也送一份公開版的報告,這個是公開版的報告,我們審查的……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們原能會就聽從台電的指示,只能公開這樣的報告。本席告訴你,主委,你們是在錯誤引用法條,以政府資訊公開法來說,就是你們常常說到的第十八條,不可以提供資料公開,但是它有一個但書,第十八條第六款規定,公開或提供有侵害個人隱私、職業上秘密或著作權人之公開發表權者,可以不公開,你們就針對這個部分說他們有智慧財產權,但是第十八條第六款但書規定「但對公益有必要或為保護人民生命、身體、健康有必要或經當事人同意者,不在此限。」
本席請問你,這個問題關係到我們核一廠是不是會發生事故,會不會影響到核一廠發生什麼樣的問題,進而傷害全國人民的生命財產、身體健康,像這樣重大的問題,它就歸屬在這個但書裡面,為什麼你們只引用錯誤的法條,卻不採取對人民有利的法條公開資訊?
蔡主任委員春鴻:向委員報告,假如我們要引用那個法條,只能用在我們自己的公開資訊上,可是那一份是台電的報告。不過當然啦!我們不是資訊公開法的主管機關,可是……
何委員欣純:主委,你不要再告訴本席這是台電的報告,本席要請你答應一件事,你說台電送了兩份報告,一份是公開版,一份是給你們原能會審查的版本,請你們在你們的網站上公開給你們的版本。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沒有權力公開台電所送的審查版,因為……
何委員欣純:你們怎麼會沒有權力?主委,你一開始的時候就說你們是監督台電的單位,你們沒有權力……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監督安全,但是我們沒辦法監督他們的公開資訊,所以……
何委員欣純:你們是不是行政院下面的一個行政單位?
蔡主任委員春鴻:所以我們已經去函請台電改進。
何委員欣純:你們要不要遵守法律?主委,請你告訴本席,你們要不要遵守法律?這是政府資訊公開法,你們要不要遵守?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是限制我們原能會的資訊,但是我們沒辦法公開台電的資訊。
何委員欣純:它沒有限制你們的資訊。主委,這個資料是從你們的網站上Download的,可是你現在卻告訴本席,你們沒有能力揭露他們的資訊。可憐啊!剛剛有委員一直在說,原來你們原能會是台電的小老弟,你現在告訴本席,原能會沒有辦法代替台電揭露他們的資訊,台電送給你們兩個版本,你們放在你們網站上的,就是聽從台電的指示,只能放這個版本。但你們身為台電的上位監督機關,你們是行政院下面的一個部會,根據我們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六款,明明有一個但書,可是你們竟然不採取對人民有利的法令解釋來公開資訊,反而聽從台電的建議,公布他們所說的公開版。主委,可憐啊!難怪你們沒有辦法規範他們,難怪原能會是如此讓臺灣人民不能信任,也難怪你們的公信力是如此之薄弱,可憐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不能逕自把他們的審查版公開,可是對於他們目前的公開版,我們當然也不滿意,所以我們已經行文台電,要求他們再檢討改進,台電現在也在改了,他們承諾最近會送一份比較多資訊的公開版。
何委員欣純:主委,本席請你回去再好好看一下政府資訊公開法第十八條第六款,請你看看後面的但書,請你們把肩膀硬起來,請你們為了人民的生命、身體的健康、財產等等著想,因為這些都遠遠高於台電所謂的著作權法,請公開、翔實的揭露所有資訊。
主席:謝謝何欣純委員。
主委,有關安全的問題你們都說不清楚,那你們怎麼去判定台電的核一廠到底是要延役還是要除役?就憑著他們送過來的資料審查,這樣你們就接受嗎?所以本席才會說你們就是台電的小老弟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在席位上)我們都很嚴格在審查。
主席:可是你從頭到尾都是這麼說啊!你從頭到尾都是這樣子,搞不清楚你們的身分。
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淑慧質詢。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蔡主委,剛剛有許多委員提到昨日是日本福島事件的四週年,在這個同時,日本首相卻宣布為恢復日本的經濟力,如果新的能源安全規範通過,日本將重新啟動全國閒置多時的核電廠,您知道這個訊息嗎?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他很早就這樣說了,不是昨天才這麼說,他很早之前就說了。
陳委員淑慧:雖然日本受了這麼大的創傷,但是仍然必須面對經濟成長的現實,這幾年來,他們也看到因為沒有用核電,沒有取代的方式,所以整個成本提高,阻礙了經濟的成長,這是日本的狀況。我們再說另外一個國家,以全世界來說,希望停止使用核電的標竿國家是哪一個?
蔡主任委員春鴻:德國。
陳委員淑慧:是的,德國雖然試著要去改變整個傳統能源,例如對核能、石化燃料的依賴,但是德國在2012年到2013年間的碳排放量卻增加了2,000萬噸,成了歐洲碳排放量成長最高的國家,相對的,這是兩個國家兩樣情。關於廢核,不管是我們的政府,或是我們剛才提到的這兩個國家,大家都曾經往這樣的方向思考,對不對?我們的國家也是往這樣的政策腳步前進,對吧?但是廢核一定要有什麼?就是要有替代的能源,要有替代功能的資源嘛!對不對?我們一定要有替代能源。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我們政府一直在強調要供電穩定,這是政府對民眾的承諾。
陳委員淑慧:在還沒有尋找到替代能源之前,我們還要忍受核能隱藏的風險,對吧?可是如果我們不用它的話,超高的發電成本又會嚴重打擊經濟的成長,真是兩難啊!對吧?
蔡主任委員春鴻:能源政策本來就是一個很複雜的問題。
陳委員淑慧:再來呢?超量的二氧化碳又會破壞自然的生態,主委,我們怎麼辦?
蔡主任委員春鴻:馬總統對大家一直在引用的……
陳委員淑慧:反核人士每一年到這個時候就耗費多少社會資源、鼓動多少人群,不但破壞了社會的和諧,也讓大家彼此傷害,他們用激情的方式讓自己的理論得到更多人的認同,有結果嗎?有達到我們要的功效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想能源政策的訂定當然是政府的責任,政府為了要規劃、推動能源的政策,所以一方面也要求經濟部要多和不同的團體、民眾溝通,同時也召開全國能源會議……
陳委員淑慧:大家都不喜歡核能,那些步驟我們也都知道,您是核能的專家,經濟部訂定政策的所有官員們也都非常專業,但我們還是要回頭面對這個選擇。本席剛剛說了,大家都不喜歡核能,那怎麼辦?現在大家各說各話,雖然不喜歡,但是以目前的科技來說,日本不能、德國不能,臺灣能嗎?我們能一步登天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能幫能源單位說話,不過每一種能源確實都有它的優缺點啦!
陳委員淑慧:是,你不幫他們說話。
蔡主任委員春鴻:所以剛剛委員也說了,現在就是要訂一個能源政策,或是在不同的能源裡面做選擇,其實就是要在這些優缺點裡面做一些評估嘛!看最後怎麼樣的決定對我們是好的,看看有什麼能源無論是對經濟發展或者是安全、環境等等都是最好的。
陳委員淑慧:我們要怎麼樣選擇我們所處的環境,您剛剛提到評估,能源局曾經做過一項評估,就是我國電力需求零成長的評估報告,它說就算臺灣沒有核四、沒有核一、核二、核三,這些全部統統除役,只要臺灣的電力零成長就不會缺電,您的看法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說實話,我不是這方面的專家,我也沒有看過這份報告,所以我不曉得怎麼說。
陳委員淑慧:去年初曾經announce過。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我在媒體上看過相關的報導,不過內容是什麼……
陳委員淑慧:對,在報紙上看到的,對不對?它說如果零成長,言下之意是零成長是不是有可能,如果要零成長的話,能源局在評估報告裡面有指出一點,他們說在各部門厲行節電的措施之下,各部門就是指公辦部門,預估我國2013年到2030年,用電的成長率會從目前的3.89%下降到1.41%,其實我們去年初有討論過這件事情,不過任何的調查、假設、評估,既然做出這樣的結論,我們不能說它是不可行的,你懂意思嗎?但是如果說到零成長,例如以厲行節電方式或是用什麼方式、手段創造出零成長,也就是說,不管是用替代能源的方式或是用任何技術替代的方式而不需要使用電也都可啊!因為那是一個未來,對不對?那是一個未來、是一種創意。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曉得,不過從我們國家過去幾年的趨勢來看,或是國際上各個國家的趨勢來看,剛剛委員談到一件事情,就是能不能用能源來替代電,說實話,就趨勢來說這是相反的,也就是說,電在能源的比例裡面,其實在大部分的國家中都是增加的,所以只有用電來替代其他的能源。
陳委員淑慧:對,以目前使用的方式來說,如果沒有開發其他技術或是被替代的話,因為經濟是一直在成長的,除非經濟落後,對不對?就像1929年,整個經濟都是蕭條的,當然就沒有人使用電。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知道。
陳委員淑慧:不要說零成長,根本就是往下滑,對不對?當時是負成長,是不是這樣子?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偶爾有一、兩年,有些國家無論是電也好、能源也好,可能會是負成長,可是就長期來說,其實大部分的國家都是成長的,包括電和能源的使用量。
陳委員淑慧:主委,其實不管如何,我們都知道你們這個單位是負責監督核能安全的單位,對吧?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陳委員淑慧:在你們負責監督的所有業務當中,核能最大宗的用法都是用來發電,所以現在用來發電的能源主要是依賴核能。現在社會上有很多人在討論這樣的議題,因此難免要請教你有關能源政策的問題,也請您見諒。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沒關係。
陳委員淑慧:不管如何,身為政府的單位,對於反核聲浪高漲這件事,例如因為福島事件,每一年在這個時候都會出現這麼多反核的宣言、行動,耗費社會資源、造成對立的氣氛,這些我們都非常不樂見,但是本席認為政府不得不對人民反核的意見做出必要的回應。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想從原能會的角度來說,這些活動或是這些反核團體提出來對於核能安全的質疑,我們不會不去聽,這反而是鞭策我們再強化安全管制的一個力量,我們不會忽視。
陳委員淑慧:主委,你這麼說好像等於沒說一樣。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這是我們的心裡話。
陳委員淑慧:本席從剛剛就一直告訴你,我們都知道你是核能專家,現在本席有一個比較專業的問題想要請教你,如果拿核一廠和核四廠進行比較的話,你認為哪一座核電廠的安全系數比較高?核一廠是即將要除役,對不對?它剩下最後2、3年的服役期,到107年……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了解。
陳委員淑慧:核四廠是經過停工後再復蓋,現在到了最後的階段,只剩下安檢和封存的工作,但是我們不曉得安檢成功了沒有、封存了沒有,主委,它封存了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你說核四嗎?
陳委員淑慧:對,核四廠。
蔡主任委員春鴻:核四已經進入封存準備的階段。
陳委員淑慧:如果是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認為即將退役、除役的核一廠和還未啟動就被封存的核四廠相比,哪一個安全系數比較高?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從安全規範、安全法規的角度來看,這是世界性的標準,以這個全世界性的安全規範來做每一個個別電廠的衡量指標,基本上它都要符合安全,我們通常不會去比較哪一個比哪一個還安全。
陳委員淑慧:本席現在就是要請教你,一個即將除役,一個還沒有開始,以你們現在專業的評估來看,一個是舊的、快要除役的,一個是新的、還沒開始啟用,裡面都是全新的設備,哪一個的安全系數比較高?我們只是在做一個比較,是新的比較高還是舊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還是要強調,我們會有一個安全設計基準,這是法律規定的安全設計基準,這個法律的安全設計基準不是拿同樣的標準去看每一個電廠,而是根據每個電廠的條件去得到一個安全的設計基準。
陳委員淑慧:有啊!每一個性能、每一個零件……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是以這個安全設計基準來看……
陳委員淑慧:就看它設備的使用年限,一個是未使用,一個是已經使用18年或17年,你覺得哪一個安全系數比較高?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還是要強調,從安全設計基準來看的話,它要達到一樣的安全標準才能夠運轉,無論是新的也好、舊的也好,標準都一樣。
陳委員淑慧:你是說它的狀態要一樣安全,是嗎?它的狀態,就是status要一樣安全。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懂,我再向委員舉個例子,臺灣有兩種型態的核電廠,一個是核一、核二這種沸水式的,另一個是核三這種壓水式的,我們常常會被問到,到底是沸水式的比較安全還是壓水式的比較安全?一樣的道理,就是它都要符合同樣的安全標準才能夠運轉。
主席:主委,委員質詢的時間到了,你應該還有很多話要說,是不是可以提供書面資料給陳委員?本來要讓你ending的,但是你一直沒有ending。
陳委員淑慧:其實我們也說完了,關於核一、核四哪一個比較安全。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個沒辦法比較。
陳委員淑慧:在設備的系數上面、狀態上,它們都應該是安全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陳委員淑慧:所以使用核一和核四其實都是一樣的,因為它們兩個在現在的狀態下都是一樣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都符合安全標準的話,都可以使用的話,都是一樣的。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蔡主委,原能會正在進行核一的延役審查,但是依法台電也要送除役計畫,是嗎?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是,在今年年底之前。
鄭委員麗君:所以本席在預算審查的時候曾提出一項主決議提案且已通過,就是要求你們去問經濟部,核一到底是要延役或除役,以經濟部的回答看起來,你們得到的訊號就是它要延役,是不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以這麼說,他們的回復是說因為某些原因,為了未來可以維持彈性,所以希望我們繼續審查延役。
鄭委員麗君:所以他們現在是希望延役,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鄭委員麗君:經濟部希望延役,那你覺得它的除役計畫是否應該送?
蔡主任委員春鴻:還是要啊!
鄭委員麗君:還是要依法送計畫?
蔡主任委員春鴻:按照法令,在執照到期的前三年,他們就要送除役計畫。
鄭委員麗君:都要送?所以你們要兩邊審查,一邊審查延役,一邊審查除役,是不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假如他們送進來的話。
鄭委員麗君:這還是自相矛盾啦!請問你,這兩個計畫審查的時程分別是什麼?要審查到什麼時候?延役計畫要審查到什麼時候?
蔡主任委員春鴻:按照延役計畫,我們是從去年開始重新審查,預計是兩年。
鄭委員麗君:延役計畫要審查到什麼時候?
蔡主任委員春鴻:從去年的7、8月算起,應該是到明年的7、8月吧!
鄭委員麗君:那除役計畫要審查到什麼時候?
蔡主任委員春鴻:除役的部分,假如他們今年年底送進來的話,我們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審查日期,以法律規定來說,並沒有一個固定的審查日期。
鄭委員麗君:所以是之後嘛!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要在他們執照到期之前審查。
鄭委員麗君:你們根本就是在欺騙大家,到底是之前、之後還是同時?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會規劃一個審查的期間,就和延役一樣,我們會規劃一個審查期間。
鄭委員麗君:主委,你們真的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個大概是以兩年的時間來規劃。
鄭委員麗君:你們這樣邏輯根本不通嘛!你們先審查延役計畫,審查之後就讓它通過,等它的除役計畫送進來之後,你們還要再審,這樣除役計畫會不會通過?整個政府就是在欺騙人民,不說清楚我們國家現在到底是要延役還是除役,你們應該直接說清楚。現在看起來經濟部就是要延役,你說延後計畫要審查到明年7月,對不對?明年1月大選以後,一直到5月都是看守期,這樣你們的時程會不會變?你們審查到明年7月的時程會不會變?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想看守期並沒有要求所有的業務都停止吧!所以我們依照法令規定還是要繼續審查。
鄭委員麗君:所以看守期你們還是要繼續審查,是不是?你們還是要繼續做這麼重大的決定。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啊!還是要繼續審查,我們還是會繼續審查,這個不叫決定,我們是依法繼續進行我們的任務。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們完全不管看守期這件事情嘛!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看守期對我們來說沒有差別。
鄭委員麗君:主委,你們先審查延役,先讓它上路了,那除役就不用審查了嘛!所以你們現在說要審查除役計畫是在欺騙我們嘛!很清楚的,馬總統跳票嘛!他說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這件事跳票了。本席現在再問你,蔡英文主席說要啟動廢核,我們要省下一座核電廠來發展綠能,朱立倫主席也曾經表示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所以這顯示朝野兩大黨的主席現在是有共識的。
所以你們現在還要不要遵從馬英九總統的政策?核一、核二、核三不延役這件事跳票了,這邊有執政黨委員,本席真的要勸執政黨的委員,現在到底要聽誰的?國民黨委員是要聽馬英九總統的,還是聽朱立倫主席的話?現在本席就有個提案,本席這個案子也要提送到院會,我們要求核一、核二、核三廠不延役,核一廠的延役申請要撤回,這個提案我們已經在進行連署了,但是很遺憾,本席送到國民黨立委辦公室卻沒有人連署。本席支持蔡主席的立場,我們要進入非核家園,但是本席不知道國民黨委員要不要支持朱主席。我們希望國民黨委員真的要好好想清楚民意在哪裡,我們希望這個提案送到院會的時候,到時候每個委員都要表態,本席希望在這個期間,原能會不要幫台電偷渡,尤其是進入看守期之後,你們不應該再做這樣的決定。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向委員保證,原能會是依法行政,所以我們不會聽蔡主席的,也不會聽朱主席的。
鄭委員麗君:你是這樣說啦!但是做的又是另外一回事啦!請教主委,你們審查延役計畫時,包括哪些重點?例如機組的運轉安全,你們要審查,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啊!
鄭委員麗君:那核廢料的貯存,你們要不要審查?
蔡主任委員春鴻:關於延役審查的一些重點,能不能請我們核管處的處長來向委員解釋?
鄭委員麗君:不用,請你直接告訴本席,中期貯存要不要審查?請你直接告訴本席,這是你身為主委應該知道的嘛!你們審查一個核電廠要不要延役時,要不要要求它具備核廢料的貯存計畫?需不需要?
蔡主任委員春鴻:還是請我們相關的業務主管……
鄭委員麗君:請你直接告訴本席是否需要?你不敢說?為什麼不敢說?很清楚嘛!核一廠的燃料束滿池了,乾式貯存的執照又拿不到,所以沒有中期貯存的計畫嘛!因為新北市政府的立場很清楚。
蔡主任委員春鴻:向委員報告,因為我沒有參與延役的審查過程,到底他們延役審查是審查哪些東西……
鄭委員麗君:你是主委,連你們延役審查的重點都不清楚,你還有資格審查延役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我們按照……
鄭委員麗君:連重點都不清楚,你還有資格審查延役計畫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現在是由一個專案小組在審查,不是由我審查。
鄭委員麗君:誰可以回答?
蔡主任委員春鴻:請張處長來回答。
鄭委員麗君:請你用30秒的時間告訴本席是否需要中期貯存計畫。
主席:請原能會核管處張處長答復。
張處長欣:主席、各位委員。中期貯存計畫不在我們延役審查範圍內,針對設備是否可以……
鄭委員麗君:本席現在是問你,整個延役計畫要不要包括中期貯存計畫?
張處長欣:沒有。
鄭委員麗君:主委,你們原能會審查一個核電廠的延役計畫時,竟然不用管核廢料放在哪裡、燃料束放在哪裡,現在燃料束都要滿池了。本席告訴你,這不是核廢料高階最終處置,主委……
蔡主任委員春鴻:向委員報告,我們當初在發給核一、核二運轉執照的時候,也沒有要求一定要有中期貯存計畫。
鄭委員麗君:本席告訴你,現在情況不一樣,因為核一的燃料束滿池了,如果沒有中期貯存,到時候燃料束退不出來,你們的機組就沒有辦法運轉。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啊!那是運轉彈性的問題,並不是安全的議題,那是能不能運轉的問題。
鄭委員麗君:沒錯嘛!本席問你,你們的延役審查竟然不用考慮燃料束滿池的問題,主委,你們真是荒謬、可笑至極!一個機組要延役,竟然不用考慮燃料束移出來之後要放哪裡,難道要放你家嗎?你們竟然可以讓它延役,這樣的邏輯還需要你們原能會審查嗎?我們任何一個國民都可以審查。再請教你……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樣說好了,向委員報告,對於核一廠未來一、兩年可能會面臨沒辦法換燃料這個問題,我們的態度是一樣的,就是我們不會因為這樣去吊銷它的運轉執照,但是我們會要求它那時候不能運轉,就是這個意思。
鄭委員麗君:所以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同樣的道理,執照和能不能運轉是兩回事。
鄭委員麗君:你看,這樣子又可以掰!所以燃料束退不出來就不能運轉嘛!這是常識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啊!沒錯。
鄭委員麗君: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啊!將來這個問題還是會存在,但是即使它已經被我們允許延役了,如果發生這種情況,它就是不能運轉啊!
鄭委員麗君:荒謬,所以你現在的意思是可以存在一種可能性,就是即使它的燃料束退不出來,到時候不能運轉,你們還是會讓它延役,你們還是可以繼續審查。本席現在問你,現在台電要做再處理,是不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打個比方啦……
鄭委員麗君:本席現在問你,台電……
蔡主任委員春鴻:即使一個人的車子壞了不能開,你也不能吊銷他的駕駛執照嘛!
鄭委員麗君:主委,請你尊重本席的質詢。你們說話完全沒有邏輯,本席現在問你,再處理是不是一種中期貯存?從你的觀點來看。現在我們的燃料束都送到法國再處理,是不是一種中期貯存?
蔡主任委員春鴻:它不是。
鄭委員麗君:它不是,因為它只是再處理嘛!對不對?是不是要再運回來?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再運回來是指處理之後的廢料要運回來。
鄭委員麗君:一定要運回來,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
鄭委員麗君:現在要進行再處理,你們是不是也要審查這個計畫?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他們要做的話,就要送計畫給我們。
鄭委員麗君:如果他們要做的話就要送計畫,但是他們已經要做了,他們現在已經在招標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們現在還沒有送進來。
鄭委員麗君:已經在招標,但是計畫還沒有送進來,你們竟然讓他們偷偷招標,你們不用發文叫他們先送計畫再招標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他們當然要送計畫,可是到底要不要送是由他們決定。
鄭委員麗君:然後你們的審查可以是過或不過,是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
鄭委員麗君:那你們要不要審查這個回存計畫?要不要審查回運後貯存計畫?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個應該包含在他們將來送進來的計畫裡面,會是其中的一部分。
鄭委員麗君:你要小心回答,因為你的話前後矛盾。所以它一定要送回來嘛!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
鄭委員麗君:所以顯然這個再處理還有後續的問題,現在處理1,200束就要花113億元,而且只是暫時送出去處理,運回來之後一樣有中期貯存的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假如運回來的話。
鄭委員麗君:新北市政府不發給執照,所以中期貯存計畫目前等於是報銷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不起,委員所說的「中」,是不是指現在乾式貯存的中期貯存計畫?
鄭委員麗君:中間的「中」。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假如經過再處理,那就不是燃料棒了,所以會和現在乾式貯存的中期貯存方式不一樣。
鄭委員麗君:運回來之後還是一樣,因為運回來之後還是需要貯存嘛!不然要放哪裡?要放在乾式貯存場嘛!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因為那個時候它已經不是一個燃料棒了,所以和乾式貯存是無關的。
鄭委員麗君:好啦!主委,本席不和你浪費時間了,本席現在要請教你的是說……
蔡主任委員春鴻:向委員報告,和乾式貯存無關。
鄭委員麗君:本席現在要請教你,這些東西到最後還是要運回來,對不對?所以核廢料還是在臺灣嘛!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但是那個時候是放射性的廢料。
鄭委員麗君:核廢料是不是還是在臺灣?請你回答本席的問題,不要浪費時間啦!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沒錯,但是和現在的乾式貯存是不一樣的。
鄭委員麗君:主委,本席現在請教你,目前核一、二、三廠的燃料束總共用掉多少束?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記不得詳細數目,是否請物管局局長來回答。
鄭委員麗君:本席告訴你,是1萬7,000束,本席現在假設如期除役,就是每個廠都用滿40年,核一、二、三廠總共會產生2萬束,假設你們再通過它的延役申請,讓它再運轉個20年,總共就是3萬束,最後總共會產生3萬束的燃料束,現在我們運出去的大概是1,200束,只是中間的一小部分。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啊,所以是小規模。
鄭委員麗君:但是大家要注意的是,台電現在送出再處理計畫的目的是至少要先把這1,200束送出去,這樣才能有一些空間讓裡面的燃料束退出來,到時候申請延役,因為還在運轉中,所以執照就能通過,通過後再來想辦法,而原能會不用管辦法是什麼,只要當下認為可以就會准予了,也不用管以後燃料束要放哪裡,核廢料要放哪裡,這就是我們的政府!我必須告訴主委、台電及行政院,人民不會同意讓你們用1,200束去換再增加1萬束的燃料束,用1,200束來騙我們,讓臺灣未來再增加1萬束的燃料束,一個政府竟然用這樣的騙術!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還是再次強調,剛才處長也已經講過,這個問題不在我們的延役審查考慮範圍內,很簡單,它是一個運轉上的問題,而不是安全上的問題。
鄭委員麗君:你講的話人民完全聽不懂啦!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也許聽不懂……
鄭委員麗君:但人民卻要承擔這個後果,你今天可以在這裡這麼官僚的講這樣的話,但是惡果是全民要承擔的,人民要承擔這個惡果!
蔡主任委員春鴻:瞭解。
鄭委員麗君:最後,我再告訴你一件事,不過這也不是你管得到的。再處理這1,200束要花113億,如果全部的燃料束都送出去,我計算過,需要3,000億,下次請主席安排台電、經濟部來報告,核後端基金有多少錢?核後端基金有2,400億,大部分是要用於最終處置與除役,中間做中期貯存的部分只有390億,如果燃料束全部要送去再處理需要3,000億,所以完全沒有錢來做這個事情……
蔡主任委員春鴻:核後端基金假如全部都用來做再處理,確實不夠。
鄭委員麗君:我現在講這些是要還原一個事實,台電在還沒有向原能會提出申請就急著招標,就是要先把一些燃料束退出來,因為到今年年底的燃料束存放處只剩下9格了,接下來一年之內要退出一百多束,卻沒有地方可以退,因為只剩下9格,所以他們今年會將這1,200束先送300束出去,讓申請延役的過程不會發生燃料束退無可退的窘境,但是後期我們也沒有錢做全部的再處理……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要讓明年不會面臨停止運轉的狀況。
鄭委員麗君:對啊,你也承認了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但是這跟延役並沒有直接相關。
鄭委員麗君:你們非常鄉愿的只看當下機組能不能運轉,而不用管其他的事情,非常悲哀!
主席:主委,我真的要提醒你,你的角色是監督,不是替台電解釋,但是你從早上到現在的說法,真的讓我替你很擔心。
請陳委員學聖質詢。
陳委員學聖: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你還會做多久?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這個要問院長。
陳委員學聖:我問這個問題的用意是因為我覺得現在原能會同仁的士氣真的非常低落,執政黨立委的士氣也非常低落,剛才鄭麗君委員提到沒有人要幫他連署,我也必須坦白講,國民黨的委員也很無奈,因為對於未來的核能政策,雖然大家有共識要走向非核家園,但到底是一步到位還是漸續到位,這落差太大。對於去年把核四封存的議題,很多國民黨委員都有不知為何而戰的感覺,甚至有很多過去要幫核能電廠辯護的人也都銷聲匿跡了,現在在座的各位都會讓我想到清代將軍葉名琛,我永遠記得他的名言「不戰、不和、不降、不走」,以這四步拖著,所以我剛才問主委還會做多久,如果到明年520有政黨輪替,原能會在座的各位之前也都經歷過2000年到2008年,你們一輩子都在這裡,你們會因為換了政黨就改變立場嗎?我一直很想知道這個答案,剛才有委員要求你們不要再為台電背書、不要再為經濟部背書,我一直覺得原能會本來就該為臺灣人民背書,而不是為哪個政黨服務……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我們過去有8年的經驗……
陳委員學聖:所以你只要當一天的主委,就要協助原能會所有同仁挺起腰桿,建立自己的價值,我覺得你卸任比擔任主委好多了,你卸任後就是學有專精的學者,還可以隨便發言,擔任主委則要背負很多政策壓力。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是勸我卸任。
陳委員學聖:有一天總是要退下來的,我們都要卸任。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
陳委員學聖:但是你現在擔任主委,就要把價值建立起來,不管你是擔任主委還是學者,要讓原能會的同仁感覺自己有為原能會的價值一戰的勇氣,而不是不戰、不和、不降、不走,這是我今天質詢一開始最深刻的體悟。
對我來講,任何一個執政黨都不希望政黨輪替,但是我一直很希望有二件事情讓政黨輪替,一個是兩岸關係,一個就是核能,只有透過政黨輪替,才知道原來的在野黨變成執政黨之後能夠玩出什麼樣的花招。有關兩岸的部分,到目前為止我看不到蔡英文能做什麼事情,到底是要支持台獨、支持統一還是維持現在的現況?而現在的現況是建立在九二共識、超越九二共識還是往後退縮?這些都是模糊的,都是喊個模糊空間,但是民眾信這一套,我也認了,因為兩岸本來就沒有時間性的壓力,但是核能有時間性的壓力,我也看過你們報告中寫得很清楚,你們沒有什麼立場,要廢核也好……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也有我們的立場。
陳委員學聖:主委,我的意思是要廢核也好,要延役也好,你們都沒有意見,你要的是……
蔡主任委員春鴻:要安全。
陳委員學聖:現在就要開始循序把解決道路鋪設起來……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是指廢料。
陳委員學聖:我欣賞的是這一句話,我剛才說你們沒有立場是指不管能源政策怎麼走,你們把關的立場沒有改變。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
陳委員學聖:兩岸的問題可以持續模糊,沒辦法立即攤牌,但是核能的問題是無從迴避的,請問主委,2000年到2008年民進黨執政時,沒有考慮過核廢料最終處置的廠址選址問題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啊!
陳委員學聖:有突破性的解決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本來就要花很長的時間去執行……
陳委員學聖:有沒有哪些事情是從2000年到2008年經過努力有所突破,而國民黨2008年執政後沒有接續去做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都一直持續在做。
陳委員學聖:以我身為立委來講,我去過太多地方,包括2年前有人說蘭嶼有不明熱點出現,還是日本專家提供的,我一大早就跟著當時的召委林佳龍全程跑過,只要影像出來,懷疑過的熱點或沒有被點名的熱點,我們全部走過,沒有漏掉一個點,但是找不到答案,甚至他不願意暴露有熱點的地方,我們還透過影像對比找到那個地方,那個印象一直存在,就曾經有過,我覺得我無從辯護,我是個講究證據的人,你認為這裡有熱點我就去看,我也要求他們把學者再請回來走一次,可是就是沒有答案,我要講的是這種無奈……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答案,最後就澄清其實沒有問題……
陳委員學聖:那是你講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個熱點是儀器的問題。
陳委員學聖:對,那是你講的,但那個烙印的印象就是那邊曾經發生過不明的污染,就這麼簡單,我知道你澄清了,但澄清是沒有用的!從2000年到2008年民進黨執政這8年期間,在座各位應該也是當年扁朝時代的官員,我相信明年520之後,不到屆齡退休又不想退休的人,還會繼續在這裡備詢,請你們告訴我,對於核廢料的最終處置有什麼方法?主委,到那時候您已經卸任了,請告訴我,在這時候有什麼處置的方法?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分低放與用過燃料來說,低放的最終處置的規劃很早,包括從蘭嶼把這些廢料拿出來,這些規劃都很早,就像剛才委員所說,在民進黨執政的那8年裡制定了最終場址選址條例,之後也循此條例一直在執行,國民黨執政之後也沒有改它,而是繼續執行,我想這個部分的政策延續不會因為政黨輪替而受到影響;至於用過燃料的最終處置,包括中期的貯存,這些也都是按照國民黨在2000年之前規劃的五階段繼續在推動,其實這個工作一直在做,問題不在有沒有政黨輪替或政黨輪替有沒有影響,對我們同仁來講,其實沒有差別,有差別的是因為社會環境的變化,因為政黨輪替的關係,推動的力道會有不同,也就是在執行的效率上會有影響,但基本上從原能會安全管制機關的角度來講,立場是絕對不會變,不會因為政黨輪替而改變。
陳委員學聖:我的意思是說,你們所有提出來的對策也不會因為政黨輪替而有所改變,也不會因為政黨輪替而有所突破,就像我們對不起蘭嶼的原住民,但若不放在蘭嶼而改放置在台東,台東選出的立委是民進黨籍,民進黨的委員可以幫我們解決嗎?他一定跳出來反對,那如果改放置在馬祖,馬祖的委員也會反對,還可以放哪裡呢?當然可以反對,這個我都支持,但是總要提出一個對策,這就是我為什麼會說乾脆政黨輪替來看看好了,有人說「國民黨不倒,臺灣不會好」,我也沒什麼意見,台語唸國語唸都可以,沒關係,但問題是要能提出對策,所以我剛才說我欣賞主委的那句話,不管廢核或替代能源、除役或延役,你們都沒意見,就是嚴守把關。
在座的各位,我不見得比你們聰明,但以我這樣想過之後,我不知道能夠怎麼樣去解決這個問題,如果這變成選舉的訴求議題,到最後不能兌現怎麼辦?因為我不知道到最後要怎麼突破這個事情,我們也曾去過蘭嶼實地查看,我們放置的都是低放射性物料,但是我們連蘭嶼的居民都很難去說服,畢竟我們已經超過期限這麼久了,誰不想對原住民好一點,我們已經逾越了當初承諾的時間點,但真的找不到地方,我真的無計可施了,有哪一位想接主委的位置,如果能夠解決這個問題,我立馬保薦,不管是向馬總統保薦還是向蔡主席保薦。周副主委可以嗎?我們一一點名,看看誰可以,馬上就升主委,反正主委也要卸任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其實這些問題的解決也不是靠誰當主委或哪個政黨,這裡面反映出來的就是核能議題是不分藍綠、不分政黨,包括核廢料的問題也是不分藍綠、不分政黨,大家應該要共同一起來面對。
陳委員學聖:因為這裡面的問題,包括我們自己核子醫學及民生發展還是有放射性廢料必須處理,可是把原能會打壓成這樣,我真的於心不忍,尤其是在核四封存之後,幾乎原能會沒有任何公信力可言了,我心裡是滿難過的,所以我今天的質詢非常的語重心長,因為在政黨輪替的過程中,你們很重要,也會被列為重要輿論焦點對象,核四既然已經封存了,核一、核二、核三的延役絕對會成為議題,在這過程中,原能會就是很重要的關鍵角色,如果你們有更好的、循序漸進該做的事情,請及早去做,但我必須說我認為是無計可施了,如果所有政黨,不管執政或在野,都不能坦然面對這個問題,只是把它當成選舉議題,我覺得是臺灣很大的悲哀!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同意委員觀點,不過這個問題確實也不是原能會、原能會主委單獨所能解決的,還是要大家一起來面對。
陳委員學聖:所以我只有祝福主委、祝福原能會,最起碼我們把原能會保住了,在組織再造時把原能會留下來了,最起碼還代表了其公正超然的客觀性。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謝謝。
陳委員學聖:最起碼在組改過程中,我們還信守了一些原則,希望我們保留下原能會的這個價值,不管以後由誰執政,這個價值與超然立場都能繼續維護。謝謝。
蔡主任委員春鴻:感謝委員。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第一次在這裡聽到一位立法委員語重心長的談到大家真的一定要面對的問題,而且是毫無情緒的質詢,我覺得陳學聖委員今天的質詢的確值得大家深思,這個問題絕對不是所謂藍綠政黨問題,而是臺灣全民共同要去面對的問題,也不是原能會主委就能解決的問題,但是撇開藍綠,以法律來說,不論有沒有政黨輪替,主委是不是都要堅守法律?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當然。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主委,你們的選址條例是什麼時候通過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記得是2005年還是2006年。
高委員金素梅:是95年5月24日公布的,主委,您知不知道原住民族基本法?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知道。
高委員金素梅:什麼時候通過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日期我記不得了。
高委員金素梅:94年2月總統公布的,也就是說,原基法的通過是在選址條例制定之前,主委知不知道原基法第三十一條的規定是什麼?
蔡主任委員春鴻:要放置有毒廢氣物需要徵詢原住民意見。
高委員金素梅:很顯然主委是知道的,但我在此清楚的再說一遍,原基法第三十一條規定「政府不得違反原住民族意願,在原住民族地區內存放有害物質。」我提醒主委,原基法是在選址條例之前就通過的法案,主委知不知道原基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是什麼?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知道。
高委員金素梅:原基法第二十一條規定「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主委知道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知道,有看過。
高委員金素梅:主委,當你們在討論選址或調查時,你們是違法的,我為什麼會說你們是違法的呢?您剛才告訴我你們會遵守法律,對吧?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高委員金素梅:原基法是法律吧?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高委員金素梅:原基法是在你們選址條例制定前就通過了吧?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高委員金素梅:所以原基法應該優於選址條例,對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前後的問題,二個法律都要遵守,應該是這樣講。
高委員金素梅:這兩個你都同意吧?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啊。
高委員金素梅:但是你知道選址條例的主管機關是原能會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高委員金素梅:原能會裡面有一個選址小組,是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應該是經濟部有一個選址小組,因為依照該條例的規定,經濟部是執行機關。
高委員金素梅:我知道,我的法律案就在這邊!選址小組成立之後,必須會商主管機關,是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高委員金素梅:主管機關就是你,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高委員金素梅:選址條例第十八條規定,選址作業者執行處置設施相關場址調查作業期間,主管機關應派員檢查,並要求選址作業者檢送有關資料,以利後續處置設施設置申請時之安全審查作業。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花蓮的選址、南澳的探勘,有沒有經過你們的同意?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剛才所唸的條例是針對低強度核廢棄物,但是在花蓮的探勘,據我的瞭解,是針對用過的燃料或將來的高放射性廢棄物,二者不太一樣。
高委員金素梅:你不要跟我講什麼東西,我現在跟你講的是原基法!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我知道。
高委員金素梅:原基法已經通過了,第三十一條明文規定不可以放有毒物質!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瞭解。
高委員金素梅:第二十一條也規定,只要到原住民地區做任何探勘、學術研究,必須徵得原住民的同意、要諮詢!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瞭解。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這兩個地方有沒有徵詢原住民的同意?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依法論法來看的話,我同意委員的看法,台電或經濟部在做這項調查時,沒有徵詢原住民的同意是不對的。
高委員金素梅:那你有沒有責任?
蔡主任委員春鴻:原能會在那個部分並沒有管道……
高委員金素梅:你是選址條例的主管機關!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還是要跟委員講,那是針對低強度的放射性廢棄物啦,低強度放射性廢棄物的選址,我們絕對會按照這個來做的。
高委員金素梅:你在講什麼,我聽不懂。
蔡主任委員春鴻:目標不一樣,委員剛才講的條例和主管機關要去……
高委員金素梅:等一下,我的瞭解是不是有錯誤,所以你的意思是說花蓮和南澳這兩個地方並不是放低放射性的物質,是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啊!它不是為低放射性的目的去做調查的。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它算不算是有毒物質?它不是低放射性物質,是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原基法第三十一條是如何規定的?不准在原住民地區放有毒物質,對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啊!
高委員金素梅:那你們為什麼還去選擇那兩個原住民地區?
蔡主任委員春鴻:如果沒有徵詢原住民的意願……
高委員金素梅:為什麼?為什麼要浪費人民的納稅錢?你們明明清楚知道法律規定不准放在原住民地區,結果你們還去原住民地區探勘,你是怎麼回事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法律上並不是規定不准,而是規定要得到原住民的同意,或是徵詢原住民族的意願。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請把時間暫停一下,我請主委看一下什麼叫做諮詢,還有不得違反原住民的意願,在原住民地區放有毒物質,這些文字你懂吧?漢字你懂吧?主委,不要跟我辯駁,政府面對原住民族基本法的時候,為什麼都是無視原基法的存在?為什麼?你們是這樣子欺負原住民的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據我瞭解,針對這個問題,原住民委員會曾經召集各個部會做過協調、解釋,然後也有一個結論,會後我們可以把協調的結論提供給委員做參考……
高委員金素梅:什麼結論?
蔡主任委員春鴻:由於時間已經有點久了,內容我不見得記得,所以會後我提供書面資料給委員。
高委員金素梅:好,我發現你這位主委做得很辛苦,顯然你的記憶力不太好,今天我看所有立法委員在這邊質詢你,你要不就是不知道,要不就是記不得,要不就是要問台下的同仁,主委,我建議你應該吃一點補腦的東西。
另外,既然原基法已經規定不准那樣做,請問下一次你們是不是還要去原住民地區探勘?
蔡主任委員春鴻:探勘也好,調查也好,其實不是原能會在做的,而是經濟部或台電在做的……
高委員金素梅:你不要再跟我推卸責任了,你是選址條例的主管機關,而且第十八條也有明文規定,第六條也規定主辦機關應會商主管機關,你不要說你沒有責任!如果經濟部違法,你應該要提醒經濟部,請他們不要違法,這也是你的責任,不是嗎?你怎麼可以統統都推給經濟部和台電呢?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我還是要強調,那是針對低強度的放射性廢棄物,我們絕對會依照該條例去執行。
高委員金素梅:你再跟我說低強度!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啊!
高委員金素梅:你的意思是說,在花蓮和南澳都是有毒的嗎?第三十一條是什麼?主委,你不要在這邊辯駁,我只希望你告訴我以後你們會記得遵守原基法,可以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以。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因為你在這邊辯駁只會引來大家的反感,不管是藍、不管是綠,都會對你……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是辯駁。
高委員金素梅:都會對你剛才的說法產生反感。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跟委員解釋……
高委員金素梅:要不要守法?
蔡主任委員春鴻:會啊!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我告訴你,我今天有兩個臨時提案,你們所謂的選址小組,根本無視於原民會的存在,裡面根本沒有原民會的人參與,所以我今天特別提出兩個提案,第一,我要求以後選址小組必須加入原民會,不要無視原民會的存在,讓原民會的人進去發言提醒你們遵守原基法,這是我的提案。第二,我想要知道,你們之前的選址小組17人包括哪些人,為什麼?因為我準備把這些人統統移送監察院,讓監察院彈劾你們無視於原基法的存在。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還是要跟委員報告及強調,選址小組不是原能會組的,是經濟部在負責的。
高委員金素梅:我明白,但第六條有規定要會商你們,如果你們沒有適時的提供你們的看法與意見給經濟部、台電,你們也有疏失,主委,我在立法院14年了,不要唬弄我,你剛剛唬弄了孔委員,很顯然他不明白,你告訴他之所以會有花蓮、南澳的選址,是因為你們有一個5年計畫,我告訴你……
蔡主任委員春鴻:5個階段的……
高委員金素梅:那5個階段是在2009年,也就是原基法通過以後,我必須提醒你,不要唬弄原住民的立法委員,你可以唬弄孔文吉,但不要唬弄我,我在這邊跟你講的是法律案……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沒有唬弄任何一個委員。
高委員金素梅:孔委員聽到本席今天的質詢後,絕對會好好訓斥你一下,你為什麼沒有提醒他2009年時原基法已經通過了?主委,請你不要唬弄我,我只希望你能夠守法,守中華民國通過的法律案,好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高委員金素梅:謝謝。
蔡主任委員春鴻: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志雄質詢。
黃委員志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會溫柔一點,不會那麼生氣啦,其實蔡主委已經經歷過無數的歲月,加上核電問題、核四問題在過去幾年也鬧得沸沸揚揚,因為大家越來越重視核安的問題,蔡主委的態度一路走來也是非常堅定,當然在對台電監督的力道上,很多社會大眾是持質疑的態度,但你畢竟也是走到這裡了,你有你的堅持與專業、定見。
本席最近看了幾個Yahoo所做的民調,我覺得滿有趣的,今天打算跟主委做個分享,Yahoo所做的民調一共有1萬4,000多人投票,其中贊成核電廠有存在必要的人居然占49%,贊成逐步淘汰核電的人占36%,主張立刻廢核的人則占14%,換言之,有將近50%的人是贊成核電廠有存在的必要性,36%的人是覺得應該慢慢來、慢慢處理,逐步達成非核家園,我覺得這樣的思維是滿特別的,從福島核災到這幾年社會文化氛圍的改變,結果Yahoo最近所做的民調居然有一半的人認為核電廠有存在的必要性,當然這樣的民調是僅供參考啦,不過這個訊息還是要提供給主委,參考。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黃委員志雄:另一個民調題目是「你是否擔心核災發生在臺灣」,有70%的人認為非常擔心,其實我也很擔心,每一個人都擔心,畢竟在日本發生核災後,臺灣也要做為借鏡。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黃委員志雄:我覺得這樣的社會氛圍其實是處於逐漸改變的狀況下,或許在20年前大家會認為核電很好,既可以穩定供電又安全,不過這是過去的思維,這幾年因為受到日本核災的影響,在種種事情發生之後,大家認為臺灣應該逐步減核,盡快達到非核家園,這些我都認同,因為社會文化變遷嘛!但現階段我們必須面對一個問題,因為過去幾年政策在確定的時候,也就是在核一、核二、核三如期除役的情況下,核四安全運轉,因為有這樣的前提,核一、核二、核三才能夠下台、結束,可是現在核四決定要封存,換言之,核四這個替代能源沒有了,這時候核一、核二、核三要不要延役,就變得很關鍵了,我看到院長的立場是現在還不是做決定的抉擇點,明年才是關鍵點。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黃委員志雄:畢竟院長才是最後定案的窗口,當然總統也是最高指導,但幕僚給的意見也很關鍵,請問蔡主委會給院長什麼樣的意見,讓他做最後的定奪?
蔡主任委員春鴻:你是指在決定的這件事情上,還是決定的時間點?
黃委員志雄:簡單講,如果院長徵詢你的意見,因為明年就要做決定了,現在只剩下一年多的時間,所以院長一定會徵詢學者專家以及原能會主委的意見,到底要不要延?
蔡主任委員春鴻:要不要延役這件事情……
黃委員志雄:你會做出什麼樣的專業判斷與專業建議?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會從安全的角度給予建議,假如院長提問的話,所謂安全的角度就是以我們對核一廠過去運轉歷史的瞭解,或是設計上的瞭解,甚至最近這幾年安全改進的瞭解,以及未來材料老化的問題等等,對於它到底適不適合延役的問題,我們當然會表示意見。可是從它到底需不需要,以及從供電的角度來講,它是不是一定要等等,這部分我相信經濟部會提供他們的意見。
黃委員志雄:所以你現在還沒有定見?你還沒有決定出方向,因為你一直講會用專業、安全的角度去提供意見,那你現階段的意見是什麼?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啊,從安全的角度來講,我們提供給院長的資料,就跟過去我們曾經提供給委員的資料一樣,我們是拿國外的例子來當作參考,核一廠同型的電廠,在美國有很多座,大概有14、15座,其中大部分都已經延役了,所以從安全的角度來講,它不是不能做到可以符合安全、可以延役,但還是要回過頭來看核一的狀況,因為我們不能說別的電廠可以,核一就一定可以,這就是我們在研議、審查時必須注意的問題。假如參考國外的例子,當我們要去做要不要延役的決策時,那是可以當作參考的。
黃委員志雄:我簡單解讀主委的談話,你應該會具體建議院長朝延役的方向去進行。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不能幫院長回答這個問題。
黃委員志雄:因為你說依照國外相關的經驗法則,只要在安全、專業的監控之下是沒有問題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就可以延役。
黃委員志雄:基本上,你會建議朝延役的方向去進行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沒錯。
黃委員志雄:所以主委的立場是很重要的,因為院長一定會徵詢你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黃委員志雄:身為原能會主委,你不能說沒有意見,這是不可能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黃委員志雄:我應該是說我贊成延役或除役,就這麼簡單,當然你也要說出你的理由、原因在哪裡。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也會給院長一個保證,原能會對於延役的審查一定會非常嚴謹。
黃委員志雄:所以主委會贊成延役,我想這一點應該是很清楚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黃委員志雄:另外,前核四安全監督委員─林宗堯也建議核二廠和核三廠應該要延役20年,因為相對於過去的優良運轉紀錄,而且僅需投入大概600到800億,這個區塊可以作為我們的過渡能源、後備能源,成為進可攻退可守的選項,我想這個區塊和主委剛剛所談的基本上算是不謀而合,基於專業、安全的判斷,認為核二、核三應該要往後延,對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黃委員志雄:我想這是沒有問題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在資料裡面還是強調需要安全的審查,也就是必須確認安全。
黃委員志雄:我想沒有安全就沒有核電,這個立場大家都是很堅定的。另外,他也建議3年花60億來封存核四,他認為應立即決定存廢,看看到底要存還是廢,而不是擺著不動,因為即使擺著不動還是要花一些錢去維修、保存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黃委員志雄:不是廢掉就是去使用它,很簡單,請問主委的立場是什麼?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的立場……
黃委員志雄:專業啦!或許它現在已經封存了,但這件事是屬於專業判斷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想委員應該很清楚,決定封存這件事情其實有很多因素,這些因素有一部分會和核四到底安不安全有關,中間的過程,從去年4月決定,再往回推的話,前年初經濟部就組了一個安全監督或安檢小組在解決過去的一些問題,所以在核四到底要不要封存的階段,我也被徵詢過意見,我的看法是,因為我也看過林宗堯所寫的資料,他強調要從工程司的角度來看,一步一腳印的解決這些問題,事實上,這就是過去這兩年經濟部和台電在做的工作,同樣的,原能會在這個過程中也都是全程在監督,所以我們確實是一步一腳印在做,整個政府都希望核四過去施工上的一些問題能夠獲得解決,然後能夠確保安全,我想我的意見大概是這個樣子。
黃委員志雄:回歸專業判斷啦!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黃委員志雄:基本上,我覺得核四封存是政治性的決定,是透過政治手段做出的決定,如果回歸專業,林宗堯也主張核四問題雖然多,但有救啦,他認為是有救的,所以他提出兩個解方,第一,澈底清查核四安全與否,這和我們剛剛談的其實是一樣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其實就是我剛剛講的,過去兩年經濟部和台電在做的事情。
黃委員志雄:安全與否嘛!因為封存到現在也滿週年了,所以安全與否的部分應該要重新檢視,這是一個解方。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黃委員志雄:另外一個解方就是重拾國人的信心,畢竟國人都很擔憂、害怕,所以你提的任何數據,他們都會否定你嘛!這才是最大的問題,而這個區塊就是原能會應該去努力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要負擔其中一部分的責任。
黃委員志雄:所以我們回歸到原點,第一,專業判斷,政治歸政治,專業歸專業,政治決定已經決定了,沒有錯,但是未來1年、2年、3年、4年,你還是要解決這個問題啊,因為你不能永久封存。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
黃委員志雄:永久封存就是浪費很多國家資源在那裡嘛!
蔡主任委員春鴻:原能會無論從專業或資訊公開的角度來講,我們都願意跟民眾分享我們的看法、資訊。
黃委員志雄:我認為這兩個解方─安全與否、全面檢驗應該是屬於原能會的工作,另外,重拾國人信心也是原能會的工作,所以我想你的主要工作就是這兩點。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來負擔一部分的工作。
黃委員志雄:這主要工作分為兩大點,第一是核一、核二、核三是否延役或除役,原能會應儘速做出專業的判斷與決定。第二,有關核四存廢的問題,原能會也要儘速做出專業判斷,未來臺灣能源發展才能長長久久。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我同意委員的意見。
黃委員志雄:只要你們定位清楚,後續執行也會清楚。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黃委員志雄:主委首要之務就是重拾國人的信心及澈底檢查核電廠的安全與否,好不好?
蔡主任委員春鴻:好的。謝謝。
黃委員志雄:希望原能會加油。
蔡主任委員春鴻:謝謝。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昨天適逢日本311地震4週年,反觀臺灣為了擁核與廢核的問題一直吵不停,據聞本週六舉行廢核大遊行,屆時主委會參加嗎?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不會。
呂委員玉玲:如此說來,你是擁核人士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全國2,300萬參加廢核大遊行的比率應該不高,總不能因為不參加廢核大遊行而被認定為擁核者吧?
呂委員玉玲:臺灣人口稠密,電力來源主要是煤與核電。我們要求廢核說來容易,但廢核之後,我們的電費會上漲、會影響臺灣經濟嗎?這都是我們需要多加考量之處。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錯。
呂委員玉玲:事實上,昨天日本311地震剛滿4週年,他們又重啟核電議題,這是很重要的問題。全國廢核行動平台於日本311地震滿4週年公布《福島十大教訓》。請問主委看過了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福島十大教訓》的詳細內容我沒有看過,我只看過其中簡單的訴求。
呂委員玉玲:我發現一些很有趣的內容,希望與主委分享。在《福島十大教訓》中,在「為了當地經濟」,以及「不會發生事故」、「很安全」的宣傳下,核電被推動至今。然而,所謂的「安全」,大多是擁核的政府、製造商、電力公司旗下的專家,依據對自己立場有利的數據資料而推估的。換言之,擁核者拿出對自己有利的數據進行核能安全的宣傳。請問主委,核電安全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有人說:「因為我就讀清華大學核工系,當然會認為核電很安全。」,但我當時回答他:「你只要到清華大學圖書館或核工系圖書館查詢學生的研究論文,你可以找到許多人在論文中描述核能電廠不安全之處,並如何降低核能電廠的風險,讓核能更安全。」現在的我也會這麼回答。
其實,就原能會的角度而言,正因為核能具有不安全的風險,所以我們才需要管制核能。我們希望核能風險能透過管制措施而降低到可接受的程度。若說所有對外講的核安資訊都是騙人的,我覺得這是不負責任的講法。當然,或許那所指涉的是日本政策,但如果有人以相同的標準來批評原能會,我絕對不能接受。如同過去我們談論核四議題時,反核團體也一直在引用原能會在施工過程中發現的一些問題。
呂委員玉玲:因為原能會是核能安全的監督單位,所以本席剛剛唸給你聽的那一段,就是在宣傳核能安全,一旦發生嚴重事故,專家學者將其認定為意外事件,這麼做有負起責任嗎?問題在於你們要負起相關責任。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很負責啊!如果我們認為核能很安全,就不須要求核電廠人員從事緊急應變與演習。原能會從安全的角度而言,我們絕對要承認核能確實具有風險,所以我們絕對不會欺騙民眾。在福島事件中,放射性物質被證實飄散到距核電廠100公里以外的地方。
呂委員玉玲:臺北地區人口稠密,距離核一、核二廠非常接近,如果放射性物質可飄散到距核電廠100公里以外,相當從臺北市飄到新竹,這樣還安全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如果他講的是指日本,我無法做評斷;若他講的是臺灣,那是不正確的訊息。
呂委員玉玲:主委的意思是,他講得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不是有或沒有核物質的問題,而在於核物質多寡的問題。事實上,核物質不只會飄到100公里外,還有可能飄到幾千公里,所以我們必須依照飄到100公里以外的核物質有多少而定?無論放射性物質飄到距離100公里或20公里以外,這些核物質的量都很少,這些量不至於影響到臺灣民眾的安全。
呂委員玉玲:臺灣地狹人稠,若核物質飄散空氣中,屆時整個臺灣就完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的。舉例而言,4年前發生福島核災後,媒體朋友整天都追問我原能會偵測站分析儀器有沒有監測到福島電廠飄來的放射線物質?當時我們回覆記者的答案都是沒有。直到4月份,本會將所有25個分析站所蒐集到的物質,經過長時間的檢驗,檢驗結果證實是來自福島電廠的放射線物質。可是,我們向媒體記者解釋時也很簡單,一個人要站在海邊呼吸空氣,必須要呼吸好幾百年才會回到……
呂委員玉玲:對於未發生的事情,主委做這樣的解釋未必正確。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個解釋絕對正確。事實上,這不是有或沒有放射性物質的問題,而是放射性物質的量很少,而且它不致會影響環境與民眾的安全。
呂委員玉玲:再者,請教主委有關核一、核二廠超齡的問題,它們已經屬於「阿公級」的核電廠,你是否同意核一、核二廠要延役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現在還沒有決定核一、核二廠是否延役,我們尚在研議中。
呂委員玉玲:原能會已經監督核電廠這麼久了,主委是否贊成核一、核二廠延役?
蔡主任委員春鴻:現在我不能說自己同意或不同意,目前此案還在審議中,所以我不能預設立場。方才我回答黃委員的意見時,原能會應該給政府規劃核一、核二廠延役專業建議,因為核一廠是否延役的問題正在審查中,我會避開核一廠的狀況,轉為引用國外的例子……
呂委員玉玲:核一廠一直發生問題,燃料棒已經滿載到快沒有地方可放,再加上冷卻槽水池核一廠已注滿,核二廠明年也快滿了,這些都是尚待處理的問題,這些核廢料快要沒有地方可以放置,如果兩座冷卻槽水池都已經注滿,核電廠要如何運轉?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這是個問題,可能明年5、6月之後就無法繼續運轉,所以這不是延役的問題,而是它根本無法繼續運轉。正因如此,台電才會規劃將小規模、已使用過的燃料棒送到國外處理,最主要就是在解決此問題。
呂委員玉玲:主要是核廢料的問題有待處理。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呂委員玉玲:有關核廢料選址問題,現在選得怎麼樣?
蔡主任委員春鴻:委員所指的是低強度的嗎?
呂委員玉玲:是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在報告中也提及,依法必須辦理地方公投,如果低強度的核廢料未辦理地方公投的話,政策根本無法推動。雖然經濟部一直與地方政府溝通,但截至目前為止,尚無結論。
呂委員玉玲:選址不成,這個問題要推延到何時?原能會也承諾2050年核廢料最終處置場即將興建完成,連場址迄今都尚未公投決定,難道核廢料的最終處置場完工也是遙遙無期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我們講的是低放射性核廢料,這不是在2050年完成核廢料最終處置場,而是會更早完成。不過,以目前而言,低強度的放射性廢棄物短期儲存在電廠裡面的廢料廠房,空間是足夠且安全的,但這還是需要長期最終處置的解決方案。
呂委員玉玲:台電有無送交計畫書給原能會?
蔡主任委員春鴻:現在不是計畫書的問題,而是雖然有計畫書,但一直無法執行,所以這是執行跳票的現象。
呂委員玉玲:媒體之前報導,有些核廢料將送至龍潭核研所,以致鄉親都很擔心此問題。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要是有部分的燃料棒必須送至熱室拆解,以找出燃料棒破損的原因,但這些燃料棒的數量不多,而且這些燃料棒做完拆解之後,還是要送回原本的台電核電廠內。
呂委員玉玲:本席建議原能會還是要公開透明相關資訊,譬如,早上我們看到委員質詢提及核一燃料把手鬆脫的問題,你們做的報告烏漆抹黑的,正如同黑箱作業一般。請教主委,你有沒有看過相關的完整版報告?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個人沒有從頭到尾看完所有完整版報告內容,但我們設有審查小組,他們都會從頭到尾看過報告之後,才能進行審查。
呂委員玉玲:他們認為核一燃料把手鬆脫安全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到目前為止,我們還沒有同意他們啟動,這其中尚有一些問題待澄清。
呂委員玉玲:主委,我們要讓所有鄉親都感到核能很安全,原能會要如何重拾民眾的信心?我們的資訊要非常公開,如果像你們提出這樣的報告,簡直是笑話!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當然也不滿意台電所送交的公開版報告內容,我們已去函台電要求改善,台電也承諾我們會改善,並將最近增加的檢驗結果納入報告中,並再送審查版的報告給本會。雖然我不知道台電送交的審查版內容為何,不過,我們還是期望台電能夠愈公開愈好,但我們不能把台電送來的審查版就直接公開。
呂委員玉玲:主委,原能會是監督單位,你們不要每次都幫台電做很多的說明,或是在幫他們護航。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是在為自己說明,而不是為了台電做說明。
呂委員玉玲:我們早上問了你們這麼多的問題,你們都在幫台電說話,主委就不要再解釋了。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質詢。(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德國總理與日本總理會面,主委有沒有看到這項消息?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我看到了。
許委員添財:德國總理勸日本總理要怎麼做?
蔡主任委員春鴻:德國總理勸日本總理要學習他們朝向廢核的方向去做。
許委員添財:你了解日本的想法為何?為何日本需要如此眾多的核電廠?
蔡主任委員春鴻:根據媒體報導指出,日本主要為了經濟的考量,需要重啟停止運轉的核電廠。
許委員添財:以日本的科技而言,日本政府以經濟為由重啟使用核電廠,本席認為,他們實在不坦白。因為日本油電車LEXUS非常的夯,還領先美國通用汽車公司(GM)5年的技術;換言之,美國GM在5年內都趕不上日本油電車。主委有沒有搭乘油電混合車的經驗?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沒有搭乘委員所說廠牌的汽車,不過,我坐過TOYOTA。
許委員添財:最高級的油電車是LEXUS,你有搭過Hybrids油電共生車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坐過TOYOTA CAMRY。
許委員添財:這也是油電共生車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許委員添財:你看油電共生車內的電腦設備非常的精細,再加設計上很省油,正因為許多想要購買油電共生車者還要排隊等待,在富裕國家能夠買得起這種油電共生車的人應該很多。我們想想,隨著技術的進步造成替代能源的可能性提高,這是一個公開的事實。本席認為,雖然臺灣只靠人力支援,再加上市場又小,但臺灣應該有信心、有決定在人類科技競賽中後來居上。綜觀經濟發展史,封閉的經濟體制主要藉由戰爭、疾病以降低人口數,唯有如此,人口才能達到平衡,但這種時代早已過去,臺灣也沒有這樣的可憐狀況,畢竟臺灣為開放性經濟,如果臺灣不是開放性經濟,當技術長期停滯的時候,可能會發生旱災。若人民因發生旱災,再加上沒有加強人類科技,人民就會吃不飽,本席建議,政府應加強開發海水淡化技術。以臺灣而言,我們要過得很好、過得很進步,這不是可能或不可能的問題,而是成本問題,事實上,成本是需要靠大家的努力集合而成,該節省的就節省,該創造的就創造,更要設法開源節流,以優越的新技術去賺取國際利潤,做為交換出口與進口的籌碼。臺灣提高能源自給率是確實有其必要,如果臺灣能源依賴度持續提高,屆時唯有亡國滅種一途。現今臺灣技術有賴中國及東南亞等新興國家的人口紅利支撐著,臺灣企業的技術水準無法大幅躍進,結果只有大老闆愈來愈賺錢。我們看到不少臺灣中小企業倒閉之後,整廠輸出到其他國家開創事業第二春,結果他們賺得的錢比在臺灣多百倍、萬倍,原本工廠只有30名員工,到其他國家竟可招募1萬名員工,試問臺灣技術要如何進步?反而當時留在臺灣的工廠,其所呈現的經濟結果如何?正因為這段期間人民的貧富懸殊,但是,臺灣經濟的自主性及能源的自給率均不升反降,所以臺灣人要下定決心,但這個決心卻是一般人聽不懂的。有些人因獲得既得利益而便宜行事,政府應拿出必要的蘿蔔與棒子。就原能會而言,或許我說的這些都是題外話,但這是你們的環境,原能會要向環境妥協……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了解,政府其實也一直在強調:第一、產業要轉型……
許委員添財:原能會不要和環境妥協,如果台灣的核電廠屆齡之後真的不能再營運,你們不能預設立場,但是必須事先有一套不可妥協的標準。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啊!是有這個標準。
許委員添財:我們國會應該和你討論那個標準是否符合需要、是否達到國際水準,應該是討論這個,而不是追究你有沒有包庇台電,台電有錢有勢,要騙你還不簡單。你今天做民調看看,我相信結果一定至少有7、8成的人認為幾十年來都被台電、中油騙了。所以,原能會若要建立公信力,就要與時俱進的修正那套標準,發生311核災以前疏忽了什麼,現在要注意什麼,以前標準不夠高的,現在要提高,要把這個標準公告週知。
蔡主任委員春鴻:同意,有關延役的問題,回去我們會和同仁討論,然後在網站上討論延役的專區公布國際標準。
許委員添財:這種話有講等於沒講,就好像老師說自己是公平的,因為他怎麼知道學生考得好還是不好,但是應該告訴所有家長考核標準是什麼,而且這個考核標準是不會變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同意委員的看法。
許委員添財:公信力太重要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許委員添財:到目前為止,你覺得你的公信力大概幾成?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當然很重視這一點。
許委員添財:原能會是最有權威的、最有法律規定職權的,你不講話,結果今天你看今天日報,林宗堯的新聞佔了那麼大的版面,這如果沒有人設計,林宗堯再偉大、再厲害、再權威,他的談話能夠上聯合報的頭版嗎?後面是誰在操控?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知道。
許委員添財:現在台灣人最會搞政治了,搞政治的什麼都不會,所以現在15歲選立委很正常,什麼18歲還沒有投票權?大家都很會搞政治。這一看就知道在搞什麼鬼,因為台灣的炒作太嚴重了、操弄太可怕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的。
許委員添財:可是科學、專業的標準不能妥協、不能改變、不能因人、因事、因地而變來變去的。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也不分政黨。
許委員添財:當然,不分政黨,萬一台灣發生核災,管你是什麼黨,都完蛋啊!所以,2015年很多教訓會出來,台灣人從來就不懂得如何善用水,不珍惜水資源,工業用水那麼便宜,如果不漲水費,廠商就不會用回收水,一說要漲價,他們就說沒有國際競爭力,請問是誰縱容的?是誰養虎遺患,導致問題積重難返呢?你說他們是既得利益,他們卻說他們為台灣經濟貢獻幾十年,如果你們不願意,他們就要到國外投資。就是這樣才造成今天的難題,現在要怪誰已經不重要了,如何盡速的把必要的工作重新做好才重要。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
許委員添財:開放的政府、開放的心態很重要,制度本身就應該具有可開放性,希望原能會能提出絕對透明的標準讓大家幫你們檢驗、審查,這一點是我的期待、我的要求。
蔡主任委員春鴻:好,謝謝。
主席:待會我們有7個臨時提案要處理,請原能會先與委員溝通。
請陳委員歐珀委員質詢。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我國的放射性廢棄物如何分類?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分為兩類,就是低強度和高強度兩類,不過,高強度目前主要還是已用過燃料,在這兩類中還可細分。
陳委員歐珀:我知道放射性廢棄物有分A、B、C三類。
蔡主任委員春鴻:對。
陳委員歐珀:屬於高階的部分還有一個超C類,請問超C類廢棄物有哪些?
蔡主任委員春鴻:比較詳細的說明,我請局長來答復。
主席:請原能會物管局邱局長答復。
邱局長賜聰:主席、各位委員。國內放射性廢棄物分為高和低兩類。
陳委員歐珀:你說明超C類就好了。
邱局長賜聰:第一類分為A、B、C、超C四種,超C類廢棄物主要是來自核電廠除役的過程,核電廠在運轉期間也會有非常少量的超C類廢棄物產生。
陳委員歐珀:所以超C類廢棄物的半衰期是比低放射性廢棄物高很多,你剛才回答不是很清楚,根據我查資料的結果,大部分是核電廠除役或大修之後爐心的組件。請問目前核一、核二、核三廠及蘭嶼最新的超C類廢棄物的貯存狀況如何?
邱局長賜聰:超C類廢棄物仍然是屬於低階的,所以在核一、核二、核三廠及蘭嶼貯存場都有貯存設施。
陳委員歐珀:所以現在是放在一起嘛?
邱局長賜聰:對,A、B、C、超C都是放在廢棄物貯存設施和貯存庫裡。
陳委員歐珀:是混合放在一起,能不能分辨得出來?
邱局長賜聰:當然可以分辨得出來。
陳委員歐珀:分辨得出來,但是把它們混合在一起嗎?可以這樣做嗎?
邱局長賜聰:如果是以55加侖桶來存放作為基準的話,這一桶如果是超C,就都是超C。
陳委員歐珀:主委和局長,這是你們自己畫的圖,超C類和高放射性的核廢料必須作深層處置,結果你們現在竟然把它們和低放射性的A、B、C三類混合在一起,難怪蘭嶼會發生那麼多問題。我今天要問的問題很多,如果來不及,請你們以書面答復。
台電公司是不是已提出超C類廢棄物最新統計結果?
邱局長賜聰:最新的統計結果預定在3月底提出來,提出來之後我們會再作詳細的檢視,看看分析出來的結果是否正確。初步的估算是小於1%。
陳委員歐珀:原能會第127次放射性物料管制會議決議,請台電公司於103年年底前提報高系統廢棄物分類結果報告,你竟然說今年才要提出來。
邱局長賜聰:的確在管制的過程中,我們有要求台電公司按照你剛才所講的期程提報,但是台電公司為了進一步確認其計算的結果,有向我們申請,我們同意他們延到3月底提出。
陳委員歐珀:局長,你今天的答覆我不滿意。超C類這種長半衰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數百年後的危害程度和低放射性廢棄物不一樣,數百年後這些超C類廢棄物還是有明顯的危害程度,你們沒有要求台電作特別的管理,這就是一種失職。然後你們本來要求台電在去年提出報告,竟然又同意台電延到今年3月才提出報告。
邱局長賜聰:A、B、C、超C類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在貯存方面雖然是在同樣的貯存設施內,但是的確在最終處置方面,A、B、C可以……
陳委員歐珀:我講的不是A、B、C,我是說超C類。
邱局長賜聰:我們的法律也規定,除非經過原能會同意,否則不能放在低放處置場。
陳委員歐珀:局長,你回去看清楚,你們自己的規範你都不了解。我手上的資料是摘自你們的報告,不是我自己編的。
邱局長賜聰:我非常清楚。
陳委員歐珀:局長,我會追究你們相關的責任,你們這樣唬弄立法院,這樣會危害人民的安全,難怪蘭嶼會發生那麼多事情,地瓜變得那麼大,還有秘雕魚。我要求3月底要看到這個分類報告。
蔡主任委員春鴻:陳委員,我補充報告一下,超C類的就如剛才委員所說的,半衰期比較長,所以最終處置的作法和低放A、B、C不一樣。但是那還是要看量,如果在一定的量以上,就需要按照高放的處置方式,貯存在地底下。
陳委員歐珀:我會把今天質詢的相關資料提供給你,希望你們誠實答覆,你們今天的答覆太籠統,打迷糊仗,怎麼去管台電?請問蔡主委,這些超C類廢棄物的最終處置到底怎麼樣?是深層埋還是混合埋?
蔡主任委員春鴻:剛才局長已經講了,不是混合埋。
陳委員歐珀:你們剛才講了是混合埋,一起處置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在處置的時候要分開,他沒有這樣講啊!他說要分開啊!
邱局長賜聰:我再跟委員報告一下,在貯存的時候是貯存在一起,但是在處置的時候,超C類廢棄物是要分開來的,它要併同高放廢棄物處置,這一點非常明確。
陳委員歐珀:現在超C類在蘭嶼放在多深的地方?
邱局長賜聰:蘭嶼是貯存場,和核一、二、三的貯存庫,同屬貯存設施。
陳委員歐珀:目前超C類的廢棄物怎麼處理?有沒有處理?
邱局長賜聰:同樣是固化裝桶啊!都是一致,唯一的差別就是超C類廢棄物的長半衰期核種比較多,一般的地方處置場是300年可以衰減到自然程度,但是超C類沒辦法,所以必須和高放廢棄物合併處置,這非常明確。
陳委員歐珀:所以超C類現在還沒有處置,只是先把它固化而已?
邱局長賜聰:先固化,安全貯存,沒有問題。
陳委員歐珀:沒有埋在一起?沒有放在蘭嶼嗎?
邱局長賜聰:沒有掩埋啊!蘭嶼還是會有很少量的超C類廢棄物,但是這方面就是要由安全單位把關,我們要確認哪幾桶……
陳委員歐珀:好,我再看看本來103年就要提出來的報告,3月底我們就來檢驗這個報告。
我再請問蔡主委,目前核四廠的第一號、第二號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提到1771年琉球大海嘯的紀錄,當時的地震規模是7.4,震央在石垣島附近,波高達85.4公尺,顯見台灣地區也可能發生海嘯,可惜當時台灣沒有這樣的歷史記載,我要問的是,1771年石垣島大海嘯有沒有影響到台灣?你們有沒有資料?
蔡主任委員春鴻:過去評估的結果,是認為不至於會超過核四原來設計的防海嘯基準,1771年的海嘯帶來的影響會低於基隆海嘯所帶來的影響,所以,換言之,目前的設計基準不會因為石垣島海嘯所有影響,但是在福島事故之後,我們也有要求台電重新評估海嘯,尤其針對古海嘯的調查,要重新評估。
陳委員歐珀:主委,你自己發的公文要求台電公司運轉中核能電廠在103年6月前完成相關的危害評估,並於105年6月以前完成相關的風險評估,請問103年6月相關的危害評估完成了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是針對核四嗎?
陳委員歐珀:核四廠。
蔡主任委員春鴻:假如是針對核四的話,因為核四封存的關係,所以原來的……可是核一、二、三廠在去年6月都已經針對新評估的結果作過改善。
陳委員歐珀:好,資料送給我參考。
最後,有關古海嘯的問題,我一再呼籲不能忽略歷史的痕跡,不要這麼篤定的認為台灣沒有海嘯的危險,因為我們是海島型國家,請你們提供相關資料給我。
蔡主任委員春鴻:好,我們絕對沒有忽視。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李委員桐豪、林委員德福均不在場。
請田委員秋堇質詢。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除夕前一天台電上網招標核一、核二1,200束高階核廢料境外處理案,編列了113億元預算,其中當然有預算法的問題,不過,我今天要跟主委討論的是安全的問題。關於境外處理,台電相關單位都跟我講體積變很小,我想主委很清楚日本六所村有這方面的經驗,日本專家把他們的資料帶來,說他們使用過的燃料棒如果是1.5萬立方米的話,經過玻璃固化之後,體積雖然會縮小成0.6萬立方米,但是在操作過程當中,會產生5萬立方米廢棄物和4.5萬立方米的解體廢棄物,三種加起來會變成6.7倍之多。當然還有一個更多的,就是1.5萬立方米使用過的高階燃料棒會產生230萬立方米解體廢棄物,因為裂解、破碎化的關係,可能不會再運回來,但是我的意思是這些日本朋友那麼緊張,是因為日本已經受害了,他們認為如果我們花了那麼多錢,然後還會運回來更龐大、更高階的廢棄物,他們希望台灣人不要再受騙了。我聽說美國早期也做過,美國本土自己不做,他們送到國外去做,結果發現不划算。所以,今天整個境外處理的問題,你們應該好好的跟人民談。我想要了解的就是招標規格書,台電在對外的新聞稿或來跟我報告時,都說20年後才會拿回來,但是在規格招標書裡面,竟然寫供應商應該在合約生效日起後一年內建議台電殘留物的回送最佳安排。你都已經跟他簽約了,就像被掐住脖子、捏住鼻子一樣,你們說一年後才要討論回送最佳的時間,在這種狀況之下,還接收我們最終貯存場,當他們回送回來,如果我們跟他們講,最終貯存場還沒有好,那你是不是繼續放在那邊?屆時的價格,所要收取的管理費用是多少,也沒有明列在規格招標書裡。
還有一個讓我最疑惑的事,這些規格招標書到底有沒有送到原能會來審查?因為這其中還牽涉安全的問題,譬如高階核廢料取出來之後,經過陸地的運輸,送到港口才能上船,這只能靠海運,不能使用空運,這一點我清楚,因為飛機的體積太小,對飛行員的傷害太大,而在海運的部分,規格招標書中沒有指出海運被驗證的規格,也沒有運輸容器的規格。我想要了解原能會是否審查過燃料運送護箱的標準跟規範?這些標準跟規範也應該要一併列入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標準,才能讓廠商來競標,否則到底是如何運送?是台電在三更半夜偷偷運送出去嗎?
主席: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答復。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請委員容我稍微打岔,因為剛才已經提了太多問題,我簡單的跟委員報告,第一,有關剛才放的投影片,就我的了解,按照我們目前跟可能的廠商在談的是,只有高放的部分會送回來,所以它的體積不會比原來多,只會比原來少。
田委員秋堇:確定?
蔡主任委員春鴻:可是委員講得很正確,到底是否確定,我們並不曉得,所以最近有行文……
田委員秋堇:那就把它寫在招標規格書裡面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最近我們有行文給台電,要求台電說明,要運回來的到底是哪些東西……
田委員秋堇:主委,我先確認一個前提,這個招標規格書有沒有給我們原能會審查過?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
田委員秋堇:但這裡面有好幾個層面都牽涉到安全問題,包括運輸過程中,輻射洩漏偵測的工作由誰負責……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們必須要take風險,有關安全的部分假如沒有先跟我們溝通,未來無論是運輸計畫或相關計畫沒有得到我們同意,他們就要承擔這個風險。所以我的意思是,其實招標的事情,我們是不管的,可是假如他們已經都定案,才把相關計畫送來的話,那我們也是會審,屆時我們會來把關。
田委員秋堇:現在17日就要決標了,決標之後是跟國外簽訂國際標,到時候你們才跟台電說哪些部分不對,因為簽約有違約金,你們只好妥協。所以主委,台電應該把他們現在進行的招標案拉下來,並把招標規格書送來原能會審查,因為主委曾經跟我講過,只要跟核能安全相關的部分,就是原能會管!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懂,但是我們是把關,我們不能從招標就開始管起,就跟核四一樣,當初核四招標時,也沒有說招標的內容要先經過原能會同意後,才能進行招標,但是得標以後,還是要符合所有安全的要求,我們才會核發建照,其實是同樣的道理。
田委員秋堇:那他們護送箱的規格,還有他們運送的過程中,如果……
蔡主任委員春鴻:當然我們也會審查。
田委員秋堇:如果有洩漏的情況,以及是否有知會地方政府,有沒有開過公聽會,有沒有做過在運送過程中對附近居民的影響評估,運送設備的規格為何?是誰負責監督等等問題。我的意思是這一切總總,台電都說要在招標之後才要進行,我認為在招標之前就應該要送審,由原能會……
蔡主任委員春鴻:他們應該要有規劃。
田委員秋堇: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不是發包以後才進行,可是必須要先知會原能會。
田委員秋堇:主委,我現在跟你討論的是台電的規格,招標規格書裡面的規格是否足以維護核能的安全?
蔡主任委員春鴻:它必須要符合我們法規上所要求的規格。
田委員秋堇:你看過他們的招標書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沒有。
田委員秋堇:那你怎麼知道它有沒有符合法規上的要求?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剛剛講了,假如不符合的話,他們自己要承擔這個風險,原能會不能管到招標書的部分。
田委員秋堇:所以你的意思是假如他們的招標規格書沒有要求,在他們和得標廠商簽約後,原能會才說不符合,那麼我們再來打國際貿易的訴訟嗎?
蔡主任委員春鴻:那部分台電自己要負責,對於他們的招標計畫書,經濟部要負責。
田委員秋堇:損失的是人民、國家。我的意思是招標規格書先送給原能會審查,這有什麼不好?
蔡主任委員春鴻:這不是好不好的問題,而是國際上……
田委員秋堇:那就送給原能會審啊!
蔡主任委員春鴻:國際上都是這麼做的,我們是從安全的角度來把關,但不是從他們一開始規劃,就要求他們每一步都要經過原能會許可,但是政府還是有另外的把關機制,那就是經濟部,經濟部要去管他們的招標及預算……
田委員秋堇:你講過了!我的質詢時間已經快到了。我覺得主席應該做個裁示,台電已經上網公告招標規格書,要花人民113億,很多環團都跟我說事後還會追加經費,不止113億,現在招標規格書裡面有很多牽涉核能安全的問題,招標規格書掛在網路上,主委卻連看都沒看,然後他說如果台電在17日決標並和廠商簽約,現在天下皆知,就是法國AREVA公司,假如簽約之後,他們才發現AREVA送來的運送護箱是不符合規格的,運送的過程中也會有輻射洩漏,原能會卻說這是台電的事情,屆時台電打貿易官司,我們國家要賠錢,這也是台電的事情,統統都沒有他們的事情,怎麼可以這樣!我覺得應該是台電要把招標規格書送給原能會審查通過後,才可以上網進行國際招標才對。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另外再跟委員補充報告,剛才局長是跟我講,雖然我們不審他們的招標規範,可是台電事先有來和我們溝通,溝通的過程中,有關安全的部分,我們會提供意見,所以……
田委員秋堇:溝通跟審查不一樣,私下跟你們講,一、兩個人說可以,如果到後來說不行的時候,我們要找誰?
主席:我報告一下,因為我們今天最主要是原能會的業務報告,我們會針對這個議題,再提專案報告,但是……
田委員秋堇:他們17日就要決標了。
主席:但是剛剛田委員所講的很重要,原能會一直堅持的就是核安,可是今天這樣的招標在內容過程中,有關核安的部分,我們居然都不知道。
田委員秋堇:沒有人把關啊!
主席:對,所以這部分是不是請主委先做一個書面報告送到委員會?
田委員秋堇:不然台電的招標案不可以決標!
主席:但是我們現在沒辦法做這個……
田委員秋堇:因為原能會沒有審過招標規格書,這裡面牽涉這麼多核安的問題。
主席:經濟委員會在下禮拜會排這個議程,我們有溝通過……
田委員秋堇:是聯席嗎?
主席:我們去了解一下經濟委員會排的是不是聯審,如果不是的話,請他們排聯審,我們大家再一起來討論這個議題,因為我們沒有辦法在這邊做這個決定。
田委員秋堇:主席,我提供我的看法給主席參考。剛剛主委的意思是他沒有義務一定要先看過招標規格書,但是我覺得這113億是國家的錢,所以我們為了不要出狀況,有關這個招標規格書,原能會應該盡快召開專家會議,然後來審查這個招標規格書,這其中有一些招標規格書沒有要求的部分,他們應該補充要求,而且應該先把招標規格書拉下來,重新再招標,不可以和廠商簽約之後,原能會才來要求台電跟對方講要做什麼……
主席:我們只能請原能會在16日之前,邀集學者專家針對招標規格書裡面所有核安的部分去討論……
蔡主任委員春鴻:沒有,我覺得這件事情還是應該由經濟部去管。
主席:不是,你就管核安嘛!針對核安的部分,你們就去討論。
田委員秋堇:就是招標規格書中跟核安相關的部分。
主席:站在把關的角色,所有的政府單位都應該把關,這113億不是小數目。
蔡主任委員春鴻:好,我懂。
主席:不要再去推責任了。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邱局長詢問是不是能讓他補充?
主席:我這樣做是站在你們的角度做的,我沒有逾越。
蔡主任委員春鴻:了解。
主席:所以我現在是針對招標規格書裡面關於核安的部分,你們應該邀請學者專家,把這些問題討論清楚,站在你們的角度把關,總是在招標之前,要讓它透明化,我們的核安到底怎麼把關。原能會的用過核燃料再處理12問都在幫台電說話了,所以不要讓大家有這種印象。我現在麻煩原能會,在16日之前召集學者專家,把招標規格書裡面有關核安的所有問題討論清楚,了解清楚,到底會不會影響核安的問題,就這樣子,謝謝。
田委員秋堇:好,謝謝。
蔡主任委員春鴻:是不是能讓邱局長再稍微回應一下?
主席:不用回應了。
田委員秋堇:主席都做裁示了,你們下禮拜二……
邱局長賜聰:但是我真的要爭取個30秒來跟委員報告。有關這個案子所有安全的要求,已經都非常清楚讓台電公司知道……
主席:我沒有要請你報告,請回座!
田委員秋堇:私下溝通的算什麼嘛!
主席:你們今天整天的備詢已經離譜到了極點,都幫台電在說話了,你們還這樣做!不論國民黨或民進黨的委員都這樣質疑你們,你們卻都是在幫台電說話!113億!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黃委員昭順、李委員貴敏、吳委員育仁、周委員倪安、鄭委員天財、邱委員文彥、楊委員麗環、管委員碧玲、楊委員瓊瓔、薛委員凌、鄭委員汝芬、邱委員志偉、呂委員學樟、潘委員維剛、陳委員明文、蕭委員美琴、林委員滄敏、羅委員明才及李委員昆澤均不在場。今天所有質詢均已完畢,潘委員維剛、黃委員志雄及陳委員歐珀的書面質詢,列入記錄、刊登公報。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因應核四封存不運轉,核一廠能否如期除役備受關注。行政院長毛治國在立院答詢時指出,過去核一、二、三廠如期除役,是在核四如期運轉前提下,但現在核四封存,坦言整體狀況有變,但最晚明年會決定。毛揆說,除役是考量選項之一,但希望在節電與評估缺電狀況明確後再做判斷。針對委員在立法院質詢指出,核一廠究竟能否如期除役民眾都在關切,若已屆齡卻無法除役,恐影響民眾安危,要求政府儘速做出決定,確立核一廠如期除役。毛揆說,技術上考量上,明年將是做出決定的最後時間點,政府近來也正在檢視節電措施的成效;經濟部長鄧振中解釋,除役與延役兩案並行,是希望保持「彈性處理空間」。台電3、4年前就提出延役申請;目前除役、延役同時準備,預留處理空間。核四暫時封存3年,再看這當中公民投票決定如何。
本席認為雖然行政院針對核一、核二是否停一做出明確答覆,表示原來核一、核二、核三到期除役,是在核四如期運轉的前提下,現在核四已經封存,核一、核二、核三也慢慢進入抉擇點,究竟是應該除役還是考量延役,他認為還有一點時間,「大家再想清楚,決策點目前還沒有到」。本席認為能源政策關係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的規劃,若沒有縝密的規劃及因應,任何的決定都會對經濟造成無可估計的影響,而原能會亦應該針對台電所提出之相關除役或延役申請本專業立場進行審查,雖然在野黨要求原能會退回台電研一隻申請或要求不予審查,但是本席認為原能會就核能安全主管機關,本於權責不應迴避,更應在安全前提下以專業進行審查,本席也希望在野黨不應介入行政權,輕率地要求或指導原能會該有的作為,不僅無助於核能安全的管控,更是對專業的一種污辱,核一、核二是否停一、是否延役,朝野都應回歸理性的討論,而針對專業審查的原能會更應加以尊重,朝野該做的是如何督促、如何監督,如何確保原能會真正拿出專業及責任,為全民的核能安全把關。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問題:
1.昨天是福島核災的四週年,根據雅虎線上民調有高達73%的網友擔心台灣爆發核災,不只民調反映民眾的憂心,3月14日還有另一場全國廢核遊行,而日前有相關團體邀請日本學者來台,再次針對山腳斷層提出隱憂,其實山腳斷層的問題在福島核災發生時就被提起過,當時根據委託研究也指出核一、核二廠附近的山腳斷層延伸長度可能達120公里,一旦斷層全長同時錯動,可能引發規模約7.5~7.8的強震,但當時經濟部地質調查所表示,山腳斷層全部長度要同時錯動的機率不高,但是來台學者卻提出,山腳斷層的地層分布狀況,與20年前發生的阪神大地震非常相像,尤其北海岸海域仍有許多活動斷層,例如北方三島彭佳嶼、棉花嶼、花瓶嶼便是新生的年輕火山,能量多、週期短,都讓核一二廠的安全充滿疑慮。因此呼籲台灣必須做好防範,並進一步指出台電以不過百年的短暫歷史紀錄,推斷北海岸核電廠不會面臨7.3的地震,是太過輕忽。
2.雖然經過日本311地震的教訓,台電目前已針對三座核電廠進行防震補強,預計在105年底至106年中,核一、二、三廠將陸續完成耐震補強,而且從頭到尾台電與原能會都信誓旦旦表示,台灣核能電廠就算在斷層上,但在耐震以及各種核電廠防護上都是安全無虞,然而試問,原能會是否思考過,為何連日本民眾對於重啟核電都這麼反對?(根據報載,讀賣新聞、日本經濟新聞、朝日新聞的民調,皆有超過一半的民眾反對重啟核電),究其原因在於事發時,明明是天災加上錯誤決策釀大禍,偏偏隨後的事故調查避重就輕,大家失去對權責單位的信任,正確、不正確訊息交相在耳語、網路流傳,反核名嘴渲染數據意義,帶來恐慌,因此造成四年後,即便日本政府提出各種數據表示,可以重啟核電,但是日本民眾卻仍反對。同樣的,台灣也面對相同的問題,雖然核四已經封存,但是關於其他核電廠的耐震與防護程度,以及核廢料燃料棒的存放問題,身為核安主管機關的原能會,卻沒有給台灣民眾相對的信賴感,我們選擇相信政府最高監督單位─原能會,而且要破除國人對核安疑慮的第一步,首要工作即是原能會必須確實盡到監督之責,可惜原能會的把關工作似乎不夠確實,因為從台電歷年來針對台電開罰的疏失所做出的回應與表現,明顯可以看出,原能會對於台電根本缺乏強而有力的監督能力!
3.日前毛院長表示,原本核一、核二、核三到期除役,是在核四如期運轉的前提下,現在核四已經封存,核一、核二、核三也慢慢進入抉擇點,究竟是應該除役還是考量延役,他認為還有一點時間,「大家再想清楚,決策點目前還沒有到」,最晚將於明年做出決定。其實現在對於核能的民意與氛圍,應該是可使用現有核電廠,但不應再蓋新核電廠,換句話說,對於延役多數國人應該會持反對意見,因為民眾對台電甚至對原能會不具信心,就像核四議題,台電與原能會皆表示,核四選址時,已委請國內、外地質專門機構針對核四興建範圍,做過長時間嚴謹評估地震資料,以及各斷層分布及活動特性,調查研究單位有美國貝泰公司、中華民國地質學會、中央大學地球科學院等,電廠安全無虞,然而針對這樣的申明與反駁,學者質疑聲浪卻從未停止,這處處顯示針對這樣的核安問題,原能會皆未能適時的回歸專業,用大眾容易瞭解的語言,表達清楚看法取信於民。
4.關於核能議題,本席一直秉持沒有核安就沒有核能,新北市境內就有兩座核電廠,比起其他縣市新北市面對核安危機的處理應變能力,更須強化與加強,而危機應變能力除了核安演習之外,就目前核安管理機制來看,似乎看不到地方政府可以發揮的監督或管制效果,本席認為核安管制雖屬中央事務,但中央應與地方政府建立核安治理或監督機制的橫向聯繫,所謂地方治理或監督機制,就是授予地方政府更多監督核電廠的責任。但目前台灣核電廠並無相關的地方治理機制,使得原能會核能安全管制政策執行出現盲點,加上核能廠多設於偏遠地方,地方政府與中央在核安管制、監督、聯繫上,萬一不幸發生核災時勢必出現落差與危機!
陳委員歐珀書面質詢:
陳:核能四廠第一、二號機發電計畫環境影響評估報告(80年11月)第2.4-23頁:
依據一七七一年四月二十四日琉球大海嘯記載(參2-74),該次海嘯之地震規模為7.4,震央在石垣島附近,波高達85.4公尺,據推測可能係波浪溯上所達之高度,石垣島除山區外均浸水,溺水者11,861人,流失房屋3,237戶。石垣島位於台灣東方海面,該處發生之大海嘯對台灣亦可能構成威脅,惜該次海嘯台灣無歷史記載可考。
另依據台電委託國立成功大學台南水工試驗所黃煌煇、歐善會等教授於七十二年十二月所完成之「台灣電力公司核能四廠海嘯研究報告」(即2-71)中第三頁:
……。石垣島位於台灣東方海面,該處發生之海嘯對台灣亦構成威脅,惜該次海嘯台灣無歷史記載可考。
陳:請問蔡主委一七七一年石垣島之大海嘯是否影響台灣?影響到何處?海嘯侵襲哪些區域?
陳:1.科學檢驗方法是要做古海嘯證據調查才能確認海嘯侵襲哪些區域。
2.古海嘯證據調查:
調查陸地上過去歷史上可能受海嘯侵襲區域,利用地質、地形、地球、物理探勘、地球化學、定年等方法針對可能發生海嘯區域進行調查。
陳:請問蔡主委台電公司運轉中核能電廠是否依照美國核管會規定依NUREG/CR-6966方法完成古海嘯相關危害評估?如果已完成,何時完成?如果未完成,何時可完成?
陳:請問蔡主委台電公司運轉中核能電廠是否依照美國核管會規定依NUREG/CR-6966方法完成古海嘯相關風險評估?如果已完成,何時完成?如果未完成,何時可完成?
古海嘯證據(Paleotsunami Evidence)調查:
原能會於101年10月18日會核字第1010017190號函:
「……NUREG/CR-6966為海嘯危害的研究)執行,並要求台電公司運轉中核能電庭在103年6月底前完成相關危害評估,105年6月底前完成相關風險評估,而興建中核能電廠須在核子燃料裝填前完成相關危害評估及風險評估。」。(請參附件)
陳:如果台電於目前(或103年6月底前)尚未完成核一、二、三廠古海嘯相關危害評估,原能會應立即讓核一、二、三廠停機,以免運轉中核能電廠暴露於未知之海嘯風險中。有關台電申請核一、二、三廠延役案件,在古海嘯相關危害評估及風險評估完成前原能會都不應進行審查。
2012年8月完成之「國內核能電廠現有安全防護體制全面體檢方案總檢討報告」,附錄十一─95─:
原能會要求台電公司依據NTTF建議事項2.1重新評估海嘯危害,所採用之方法論"NUREG/CR-6966 , Tsunami Hazard
Assessment at Nuclear Power Plant Sites in the United States
of America, March 2009"
2.5 Site Investigation
2.5.1 Historical Tsunami Records
2.5.2 Paleotsunami Evidence
Because the recorded history of tsunami in the
United States is relatively short , ……One
way to supplement the relatively short observed
record is the evidence provided by paleotsunami
data。
陳:請問蔡主委超C類廢棄物有哪些?
陳:超C類廢棄物來源:
1.電廠大修時所更換之爐心組件等(如廢樹酯)。
2.電廠除役之爐心組件
陳:核一、二、三及蘭嶼最新的超C類廢棄物儲存狀況?
是否用和低放射性廢棄物不同之儲存桶及標示系統?
是否和低放射性廢棄物放一起?或超C類廢棄物另外儲放?
或是低放射性廢棄物和超C類廢棄物混一起,可否用目視分辨出?
陳:台電公司是否已經提出超C類廢棄物最新的統計結果?何時提出?
如果未提出,依據第127次放射性物料管制會議決議:請台電公司於103年年底前提報該系統廢棄物分類結果報告,為何至今沒有提出?明顯台電是將所有超C類廢棄物和一般低放射性廢棄物未分類混再一起;長半衰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即超C類廢棄物)經過數百年後,其危害性並不會明顯降低。超C類廢棄物對人體之傷害比一般低放射性廢棄物高,原能會卻未嚴格要求台電對超C類廢棄物特別管理,原能會明顯失職。
陳:依據第127次放射性物料管制會議記錄
議題:
請台電公司說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射源項管理系統」內各設施的廢棄物分類判定情形。
物管局於102.05.17專案檢查「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計畫」執行情形;其中,「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射源項管理系統」顯示各設施的廢棄物分類判定均含有超C類廢棄物,請台電公司提出該系統最新的統計結果。
決議:1.請台電公司於103年年底前提報該系統廢棄物分類結果報告。
陳:請問蔡主委這些超C類廢棄物最終處置如何處理?
1.原能會放射性管制資訊─每月管制紀要:
104年一月
撰擬「核子反應器設施超C類廢棄物的管理說明」,並上網公開。
(請參附件)
2.核子反應器設施超C類廢棄物的管理說明:
「圖二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區域示意圓」中將超C類廢棄物與高放射性廢棄物應以深地層處置。
3.長半衰期的低放射性廢棄物(即超C類廢棄物)經過數百年後,其危害性並不會明顯降低,應比照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方式。
4.超C類廢棄物來源:
4-1.電廠大修時所更換之爐心組件等(如廢樹酯)。
4-2.電廠除役之爐心組件。
陳:請問蔡主委此次是否最後一次到立法院報告?原能會主委會擔任到何時?
有何心願未完成?
核反應器設施超C類廢棄物的管理說明
一、超C廢棄物的來源
一般而言,核反應器設施所產生的超C類廢棄物係指低放射性廢棄物中含有一定量以上長半化期核種,其分類與表面劑量率的高低,並無直接關連。超C類廢棄物來源包括部分的爐心探測金屬元件、除役拆廠時的反應爐壓力容器,另極少量可能來自因爐水淨化所產生的廢離子交換樹脂,因吸附破損燃料雜質所致。
二、低放射性廢棄物之分類
我國放射性廢棄物之分類,係參照美國聯邦核能法規10CFR61的定義區分為高、低兩類,除在放射性物料管理法第四條定義外,另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第三條,將低放射性廢棄物,再依其核種濃度區分為A、B、C、超C四類,並明確規範各類廢棄物最終處置之安全要求。
A類廢棄物因放射核種不會對人類健康產生顯著影響,在處置時並不需嚴格的屏蔽或人工結構物隔離;B類廢棄物需考量放射核種的穩定性,必須有避免擴散的處理及屏蔽隔離;C類廢棄物除了考量放射核種穩定外,須有防止誤入或挖掘的人工障壁;另超C類廢棄物,因含一定量以上長半化期核種,須考量處置環境,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進行處置。
但由於超C類廢棄物所含的長半化期核種,大部分屬於α或β衰變,不易偵測分析,需以間接偵測的方法,進行大量的樣品分析工作,建立各類核種的比例關係公式後,再推算判定,因此在分類工作上較為複雜。
三、超C類廢棄物的處理貯存
核反應器設施所產生的超C類廢棄物是屬於低放射性廢棄物的範疇,與一般低射性廢棄物的差異,僅是含一定量的長半衰期核種。因此在處理及貯存的要求與一般低放射性廢棄物並無差異。在我國均依據「放射性廢棄物處理貯存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進行管制,且均符合國際原子能總署的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安全導則規定(WS-G-6.1Storage of Radioactive Waste)。
四、超C廢棄物的最終處置
超C類廢棄物的議題在美國核電廠除役引起討論的原因,是由於美國的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如圖一 美國南卡州Barnwell低放射性廢棄物處置場),均採淺地表掩埋方式,若低放射性廢棄物中含有較多的長半化期核種,採淺地表處置場進行掩埋,將無法確保在300年內可衰減至免受監管的程度,因此美國的法規要求超C類廢棄物原則上應以深地層處置場進行處置。
另因美國核能電廠均未設有類似我國現代化貯存庫,所有低放射性廢棄物在除役前,均會送往最終處置場處置,所遺留下的超C類廢棄物無法送出,且原來管制的法規隨核能電廠除役而廢止,因此美國所採取的折衷作法,便將超C類廢棄物併同用過燃料中期貯存一併存放,省去在除役電廠蓋低放射性廢棄物貯存庫的困擾。
我國在法規的分類雖美國相同,「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及其設施安全管理規則」已明定超C類廢棄物非經主管機關核准,不得於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進行處置。但在放射性廢棄物的貯存方面,則採國際原子能總署的貯存安全導則要求,可確保所有放射性廢棄物的貯存安全。核反應器設施所產生的超C類廢棄物均會列管追蹤,可確保其最終處置作業的安全。(圖二 處置區域示意圖)
主席:本日議程作如下決定:對於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報告委員會,現有委員提出臨時提案,總計有7案。經委員同意有修正的提案,請送到主席台,直接宣讀修正後的提案。
請問第一案是否有修正,如果有修正就宣讀修正後的提案。現在進行第1案。
1、
台灣電力公司目前在宜蘭大南澳地區執行核子燃料最終處置計畫第一階段(2005~2017)的「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作業」,此舉引發宜蘭大南澳當地居民,尤其是南澳鄉當地泰雅族人的不安與恐懼。依據原住民族基本法第二十一條之精神:「政府或私人於原住民族土地內從事土地開發、資源利用、生態保育及學術研究,應諮詢並取得原住民族同意或參與,原住民得分享相關利益」。台灣電力公司不應在未與當地原住民族人諮詢的情況下進行「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作業」,目前應立即停止宜蘭大南澳的「潛在處置母岩特性調查評估作業」,並取得當地居民與族人同意後再進行相關調查,主管機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顯未善盡監督之責,請行政院積極督促原子能委員會及其所屬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及台灣電力公司不得違反原住民族基本法。
提案人:孔文吉
連署人:陳淑慧 黃國書 高金素梅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照修正文字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2案。
2、
有關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歷年來「選址小組」成員名單,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一週內提供本委員會委員參酌。
提案人:高金素梅
連署人:陳淑慧 陳學聖 陳碧涵
主席:請原能會物管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賜聰: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選址小組,依選址條例是由經濟部成立,所以我們建議文字上稍微調整,將「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一週內提供本委員會委員參酌」,修正為「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兩週內函請經濟部提供本委員會委員參酌」。因為選址小組是由經濟部成立的。
陳委員淑慧:請主席裁示,依照行政單位的修正文字。
主席:好,我們修正為「請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於兩週內函請經濟部提供本委員會委員參酌」,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修正通過。
進行第3案。
3、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第五條之規定設置「處置設施場址選擇小組」,其中相關機關代表應有原住民族委員會所指派之人員參與,以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之規範,俾利保障原住民族地區居民之權益。
提案人:高金素梅
連署人:陳淑慧 陳學聖 陳碧涵
主席:請原能會物管局邱局長說明。
邱局長賜聰: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案子跟剛才那個案子是一樣的,將「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函請經濟部依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請加上「函請經濟部」5字。
主席:對於本案,加上「函請經濟部」5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孔委員文吉:我加入連署。
主席:好,孔文吉委員加入連署,第3案照修正文字通過。
進行第4案。
4、
台電公司於103年12月10日開始進行1號機定期大修作業後,發生燃料棒連接桿鬆脫事件,至今原因不明,嚴重影響核安。基於公開透明為核安管制首要之原則,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台電所提出「核一廠1號機燃料水棒連接桿斷開處理專案報告」,應隨時上網公開相關進度、審查內容及相關資料,且於審查完竣後,做成可否之決定前,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使得准許台電重啟核一廠1號機之運作。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主席:針對文字部分,有無意見?請原能會蔡主任委員說明。
蔡主任委員春鴻: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審查完以後會有一個安全評估報告,這個安全評估報告一定會公開,至少在原能會這部分,我們會儘量做到公開透明,希望委員可以同意我們的請求,就是根據我們專業審查的結果,只要確保安全,就做能不能重啟的准駁決定,不需要再到委員會來做專案報告。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核一廠1號機因為把手斷開的問題,現在已經停機八十幾天了,對不對?主席,我幾乎每次質詢,詢問什麼,主委都說不知道!主委應該問一下同仁再告訴我,每次都直接跟我講不知道,你應該去問一下同仁然後告訴我。九十幾天了,而且這是非常罕見的問題。記得在前年有核二螺栓斷裂的問題,當時你們也有到委員會報告,然而即使已經來報告了,現在也已經重啟了,但是肇因分析到現在都還沒有完成。我們基於這個經驗,沒有辦法信任剛剛主委所講他們檢查完以後就可以重啟的說法。事實上你們沒有完成,到現在都沒有找出應力來源,只是用數學計算其他螺栓還是可以承受應力,所以推斷不會斷。依據那個經驗,我認為你們還是要到委員會報告。
主席:委員堅持,因此原能會一定要來報告,而且我們一定會排專案,所以你們不用爭執報告與不報告的問題。
請陳委員淑慧發言。
陳委員淑慧: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行政單位提到,審查之後本來就會有一個安全評估報告,其實本來就應該會就評估報告進行報告,而且對於委員會要求行政單位針對某件事件進行專案報告,我們應該是可以要求的,行政單位也應該執行。至於要求他們來委員會報告之後才決定台電啟不啟動,就逾越了我們對行政單位監督的權利。他們的審查作業有一定的法律規範跟流程,委員會本身是對他們的行政業務及政策進行監督,反觀我們對於專業的判斷是否足夠?到了委員會之後,我們是不是要再請專家學者看原能會評估報告的結果?我們有這個專業能力嗎?他們該不該准予啟動若是由立法院決定的話,不符合現代的體制跟作業,所以我不贊同提案委員的建議。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剛剛提到當時錨定螺栓斷裂,事實上不只是來委員會報告,還曾要求要進行聽證而且不是公聽會,我記得我還出席了聽證會。當時是要求要聽證,聽證完以後再來委員會報告,接著再啟動,這是當時對於錨定螺栓委員會處理的態度。這次的問題也相當嚴重,所以要比照錨定螺栓斷裂時委員會監督的程序進行,而且我的提案其實是說作成可否決定前要向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才可以啟動,並不是像陳淑慧委員所講由我們決定或審查核一能不能啟動。我們是要求他們報告怎麼審查、有什麼問題,以及審查出什麼結果,藉此讓我們可以行使監督權。這是非常清楚的,也是你們應該做的,而且我們本來就可以排案。我們是透過這個提案提醒原能會,我們會監督他們的審查,所以我認為應該沒有問題。再者,沒有什麼專不專業所以我們不能監督的問題,如果原能會的這個問題具專業性所以不能監督,那整個原能會我們都不能監督了。錨定螺栓的事件還要聽證及報告,而且我們當時也都做了。
主席: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提出比較折衷的意見,就是最後那一句「使得准許台電重啟核一廠1號機之運作」,看是不是可以刪除,但是要來這邊進行專案報告,至於是不是能夠准許台電運作,我們就交給專業。
鄭委員麗君:孔委員,我知道你的用意是想讓大家取得共識,但是請注意提案內容的「使得准許」指的是原能會准許,而不是我們准許,那是因為是由原能會審查台電是否重啟。我的提案是說他們要做這個決定前要先跟我們報告,然後再去准許或不准許台電重啟。我並沒有說到委員會報告並做決定讓他們重啟。你們瞭解意思嗎?我堅持文字就是這樣,因為文字的主詞非常清楚,是原能會准予,不是我們准許。
主席:現在的狀況就是希望他們准許重啟核一廠1號機運作之前進行專案報告,鄭委員的意思就是這樣子。要不然就把文字稍微調整一下,改為「台電重啟核一廠1號機運作之前,必須到立法院做完整的專案報告。」用這樣的……
鄭委員麗君:謝謝大家的建議,但是我的程序寫得非常清楚,我也堅持要這樣寫。他們要先來報告才談要不要准許,而且到時候報告時,說不定我們也會徵詢其他專家的看法並提供意見,然後他們才進行准不准許這件事情。
主席:對啊,所以准許之前一定要來這邊,然後才能做後面的決定。
鄭委員麗君:但是他們……
陳委員淑慧:對啊……
鄭委員麗君:其實意思是……
陳委員淑慧:一樣的意思啊,要准許之前還是要接受委員的監督,委員認為他們不應該准許……
鄭委員麗君:也可以啦。
主席:對啦,一樣啦,簡單講,就是他們還沒有向委員會報告之前,不能准許1號機啟用就對了。
陳委員淑慧:沒有寫不需要委員會同意他們也可以准許……
主席:沒有那麼詳細,但是現在講得很清楚了。
陳委員淑慧:好,現在有另一個問題,就是我們的議程排定了專案報告,能不能符合他們的作業時間?
主席:不是我排就是陳學聖委員排,而且每個禮拜都有排議程,所以只要原能會一收到台電……
鄭委員麗君:我們是立委,不是原能會的……
陳委員淑慧:不是正常的作業程序,所以我們必須釐清楚。我們必須規定得很清楚,這樣也好讓人能夠作業及期待。
主席:大家聽我講好不好?基本上……
陳委員淑慧:要說請放心,本委員會絕對會在原能會……
主席:我講完你們再發言,如果有意見的話……
陳委員淑慧:這樣講話也太矯情了。
主席:我講完大家有意見再發言好不好?
鄭委員麗君:這樣擔心實在太過頭了吧?
主席:基本上,台電一定要送釐清其最後責任的正式評估報告給原能會,而且是有關肇因的部分。我們希望台電送肇因報告給原能會的時候,原能會就立即告知教育委員會,然後我們請該週……
鄭委員麗君:主席,這樣處理對我的提案不太尊重,提案內容已經寫得這麼清楚了,而且我只是基於……
主席:沒有改你的提案,我只是說……
鄭委員麗君:請主席先讓我講完。我基於大家希望有共識,所以說明提案意旨是這樣,現在我已經同意修改了,結果又來跟我講萬一我們來不及讓他們處理的問題。剛剛大家已經形成共識了,為什麼還要這樣擔心?不然我們再回來……
陳委員淑慧:你不要誤會……
鄭委員麗君:到目前為止……
陳委員淑慧:我們是在討論怎麼樣把……
鄭委員麗君:好啊,對啊……
陳委員淑慧:在討論的當中……
鄭委員麗君:我也接受主席折衷了,就是讓原能會准許,但是之前要來報告,我現在同意這樣修改了,你們又再來問會不會耽誤他們的時程。
主席:所以我剛剛講的……
鄭委員麗君:你們是不是一次把意見講完?不然一步一步一直來修改本席的提案。
主席:請聽我講完,我剛剛講的不是要修改鄭麗君委員的提案,我的意思是原能會如果收到台電的資料,一定要告知我們,所以我是在講程序,這樣我們才能夠安排。請原能會要記得這一點,不要不尊重我們委員會就自行處理。這個提案通過之後,你們就必須這麼做。我只是說程序的部分……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知道,但是通過的提案內容還是要根據剛剛主席所講的。我請張處長唸一下。
張處長欣:就是「且於台電提送最後的專案評估報告之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主席:後面還有一句,要在……
張處長欣:後面那一句剛才已經……
主席:沒有啦……
張處長欣:討論刪除了。
主席:鄭委員堅持你們要在台電重啟核一廠1號機運作之前,必須來立法院教委會做專案報告,針對台電所給予的肇因報告,來委員會報告始得進行下一步的處理。
孔委員文吉:先來報告。
主席:對,是這樣子。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知道,我們學管制的比較呆版,這裡面其實有兩個問題。首先,剛剛孔委員已經講了,如果在後面當做能夠准許的條件的話不太妥當,然而我們看到的是前面的問題,因為前面說到審查完之後,作成可否決定前,但是審查完的時間是什麼時候我們沒有辦法抓,假如在我們審查的過程中,台電已經送來最後的肇因分析跟評估報告時,我們來進行報告是可以的,但是不要讓我們審查完準備要做決定了再來報告,這樣的話時間就會受到擠壓。
主席:我覺得……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很誠懇的跟各位報告。
主席:我剛剛已經講了,請你們在台電給你們肇因報告之後馬上通知教育委員會,我們會立即排案子讓你們報告,怎麼會等你們做了審查?如果你們拿到噪音報告,第2天馬上要准他們的話,還要怪教委會沒有辦法排專案報告嗎?這不是矛盾嗎?你要趕快先知會教委會。
鄭委員麗君:他們有一個用意是只願意報告台電的肇因分析,不願意報告他們怎麼審查。
蔡主任委員春鴻:我們會把……
鄭委員麗君:我們要的是完整的報告,就是台電給你們的肇因分析如何,然後你們的審查評估認為安不安全。我們是監督原能會,不然我們去經濟委員會監督台電就好了。我們要監督你們的審查,因此你們當然要來跟我們報告你們審查的情形,所以這並沒有問題,就是主席要求的噪音分析,還有我要求的審查。我們是監督你們,不是只監督台電,所以當然是看肇因分析、你們認為這個分析怎麼樣,以及能不能給國人安全。我們是監督安全管制,所以這樣的提案才對,因此我建議不要再修改了,再修改幾乎就不是我的提案了。
陳委員淑慧:到目前為止修改到什麼程度……
主席:我講的比較清楚。
陳委員淑慧:主席剛剛講的是程序,就是你們只要一收到就通知本委員會,然後召委就會安排議程,這樣你們就可以進行專案報告。
主席:沒有啦,不要這麼寫,不要去修改內容。我的意思是在原能會准許台電重啟核一廠1號機運作之前,必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進行下一步的動作。
鄭委員麗君:主席的意思是這樣。
孔委員文吉:「使得」那個就不用了啦。
鄭委員麗君:主席剛剛的意思是於審查完竣後,作成可否之決定,准許台電重啟核一廠運作前,應向教委會提出專案報告,是不是這個意思。
主席:對。
鄭委員麗君:這樣我可以接受,是不是大家就作成結論,不要再繼續問了?不然我現在說ok,結果繼續改二或改三,我沒有耐心繼續這樣。我堅持我原來的意見。我只是詢問主席剛剛的裁示是這樣,對不對?你的意思就是這樣嗎?
陳委員淑慧:整理出來讓大家看看。
主席:剛剛已經講了,不要再……
鄭委員麗君:剛剛已經宣讀過了嘛。
主席:要不然……
陳委員淑慧:你們剛才有沒有聽清楚?
主席:你們現在很介意可否的決定,我再講一下,請你們注意一下,就是「基於公開透明為核安管制首要之原則,原子能委員會審查台電所提出『核一廠1號機燃料水棒連接桿斷開處理專案報告』,應隨時上網公開相關進度、審查內容及相關資料,且於審查完竣後,原能會要准許台電重啟核一廠1號機運作之前,必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再進行。」
陳委員淑慧:不用了嘛……
主席:沒有啦。
陳委員淑慧:在委員會……
主席:不是啦,這是一個完整的……
陳委員淑慧:往下進行的……
主席:沒有這個前提啦,這就像預算始得動支提案的結尾。
陳委員淑慧:報告以後委員會……
主席:沒有這個問題啦……
孔委員文吉:我建議提出……
主席:是始得同意、始得動支,沒有同意啊,我是說始得進行。
孔委員文吉:不是啦,始得進行……
主席:是始得進行。
孔委員文吉:專案報告結束了嘛,後面就不要了。
主席:沒有啦,要加「始得進行」……
孔委員文吉:寫到專案報告就可以了。
主席:那樣真的不完整啦。
孔委員文吉:前面就設了很多條件。
主席:你們自己看,沒有這句話可以嗎?像我們要凍結預算,會說行政機關要來報告完成之後始得動支,這個案子沒有說原能會審查完竣後,要照委員會的意見進行下一步的動作,而是他們來做專案報告之後始得進行。
孔委員文吉:你們的審查作業要多久的時間?
主席:不是啦,不完整……
孔委員文吉:這個問題這樣就可以了。
主席:沒有多的解釋啦。你自己看,這樣不完整,應該是「且於審查完竣後,於原能會要准許台電重啟核一廠1號機運作之前,必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始得進行。」
蔡主任委員春鴻:加句點,不然會重複。
孔委員文吉:准許他要……
蔡主任委員春鴻:能不能「於審查完竣後」也不要,就是……
主席:那樣沒有完整性。我們每次在要求專案報告之後始得動支的是預算案……
陳委員淑慧:鄭委員在第5案也有類似的要求,他的最後一句話也是「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出審查結果,專案報告。」這就很清楚。
孔委員文吉:那很清楚。
主席:我表示尊重,我要求的是整句的完整性。
鄭委員麗君:大家的中文怎麼會讀成這樣,兩件事是不一樣的,第5案只是針對原能會要求提供資料,它沒有核准的問題,現在第4案有涉及原能會要跟台電核准的問題,所以我們要他在核准前來報告,所以才要特別講明。現在你們擔心的話,可以把核准前的文字提到前面,後面就是向委員會報告,主席的說明是讓它更完整,就像我們審查預算始得動支,我們沒有加「始得同意」嘛!
主席:我們沒有寫「始得同意」啊!
鄭委員麗君:主席是要讓整個語意更完整,所以主席也沒有錯,請你們要尊重主席。大家的意思是一樣的,不用在這邊枝微末節的吵。
主席:就照我剛剛講的,我剛剛已經唸過好幾遍了。我剛剛已經講完,就是照我的文字「且於審查完竣後,在原能會准許台電重啟核一廠一號機運作之前,必須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進行第5案。
5、
台電公司「用過核子燃料再處理申請案」,係我國處理用過核燃料前所未有之方法,原能會之審查亦為首次,基於公開透明為核安管制首要之原則,原子能委員會於開始審查後,應隨時上網公開相關進度、審查內容及相關資料,且於審查完竣後,做成可否之決定前,應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審查結果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主席:第5案通過。
進行第6案。
6、
針對台電高階核廢境外再處理之公告,外界質疑耗費公幣與其運送時,鄰近居民的健康和安全恐有外洩之虞。爰要求原能會依職權,確實做到對台電進行輸出及運送安全的審查和檢查,俾護國人健康。
提案人:陳亭妃 賴振昌 何欣純
主席:請問有沒有意見?
陳委員淑慧:這是要求什麼?是要求不要送是不是?
主席:就是要求原能會依職權確實做到對台電進行輸出及運送安全的審查和檢查。
進行第7案。
7、
鑑於台電近年多次燃料束組件裝置裂損、鬆脫;惟,每次大修、審查發現問題,原能會都僅對台電要求提出改善措施,然後就放行重啟,致使環團與學者質疑。故要求原能會向外界公布歷次的損壞肇因及原能會審查內容,俾利資訊透明與公眾參與。
提案人:陳亭妃 賴振昌 何欣純
主席:沒有問題吧?
張處長欣:這部分我們建議一點文字修改,就是「原能會審查內容」的部分,改成「原能會管制作為」。
主席:為什麼?
陳委員淑慧:哪一行?
張處長欣:倒數第2行。
主席:為什麼?
鄭委員麗君:他們就是一直在逃避他們的審查。
主席:為什麼要改這樣子?我搞不懂為什麼要改這樣子?我是提案委員,我從今天早上一直坐在這裡,沒有一個人來跟我溝通,我一直坐在這裡,我有離開過嗎?我沒有離開過耶!
張處長欣:因為主席在上面,所以沒有……
主席:這是什麼理由?主席在上面,所以不敢跟我溝通?
陳委員淑慧:對不起,你說要修改什麼文字?
張處長欣:把「原能會審查內容」改成「原能會管制作為」。
陳委員淑慧:內容跟管制作為有什麼差別?
張處長欣:主要是因為前面有說「歷次的損壞肇因及原能會審查內容」,因為這個部分是重複發生的,所以所謂的歷次,有些我們是會合併起來再一起處理。
主席:你又誤會我的意思了,你誤會我的意思,你修改就全部都改掉了。今天你們核一廠的一號機、二號機,在燃料束的部分基本上已經有多次問題了,可是當時你們要求台電送肇因給你們,你們准予他們繼續,因為大修之後准予他們可以啟用。可是我們現在要看的是,你們當時審查的內容是怎麼審查的,怎麼可以准許他繼續啟用,從一次、二次,到現在第三次了,這次台電已經跟你講,他是因為德國的廠商製造有問題。
張處長欣:我想這個部分可能委員有點誤會,因為這是不同部分的零組件,所以並不是同樣的一件……
主席:同不同不是你現在跟我講,你就把審查內容給我啊!
陳委員淑慧:我有一個意見,其實你所說的審查作為跟主席所要的內容,其實是一樣的,你就把你的審查作為當成內容呈現,不是一樣嗎?你有不同的資料,可是我們聽起來是一樣的。
張處長欣:好吧!因為我們可能在審查的時候……
主席:錯了,我不是要你們後面的管制行為,我要的是你當時候,台電的肇因給你,你們怎麼去做審查,我是要這個過程,看你們怎麼審查,不論他的原因一不一樣,不論第一次或第二次,他的問題、他的東西,所發生的狀況類不類似我都不管,你要把整個審查內容跟經過給我。
張處長欣:好,我們會把每次的經過整理……
主席:好,本案照案通過。
報告委員會,今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3時4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