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3月23日(星期一)9時6分至13時2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姚委員文智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4年3月16日(星期一)上午9時6分至下午12時16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莊瑞雄  周倪安  盧嘉辰  邱文彥  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徐志榮  張慶忠  吳育昇  姚文智  陳超明

   委員出席12人

列席委員:廖正井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江啟臣  羅淑蕾  黃偉哲  陳明文  李桐豪  孔文吉  蕭美琴  陳碧涵  許添財  江惠貞  廖國棟  盧秀燕  楊麗環  林滄敏  呂學樟  林德福  吳育仁  管碧玲  邱志偉  蘇清泉  簡東明  李貴敏  陳亭妃  薛 凌  何欣純  賴振昌  葉津鈴  王進士  鄭汝芬  蔡正元  劉櫂豪  高金素梅 王惠美  呂玉玲  陳淑慧  徐欣瑩  楊瓊瓔  黃昭順  吳宜臻  邱議瑩  王廷升  顏寬恒

   委員列席46人

請假委員:段宜康  鄭天財

   委員請假2人

 

列席官員:

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

劉慶中

 

副主任委員

鍾萬梅

 

副主任委員

范佐銘

 

主任秘書

廖育珮

 

綜合規劃處處長

江清松

 

文化教育處處長

孫于卿

 

產業經濟處處長

吳克能

 

傳播行銷處處長

游進忠

 

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主任

范雪景

 

秘書室主任

黃順意

 

人事室主任

李花書

 

主計室主任

葉月津

 

政風室主任

吳家興

主  席:張召集委員慶忠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吳人寬

   薦任科員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慶中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本次會議計有委員莊瑞雄、周倪安、邱文彥、陳其邁、陳碧涵、李俊俋、陳怡潔、徐志榮、李昆澤、江啟臣、許添財、盧嘉辰、吳宜臻、鄭汝芬、陳超明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客家委員會主任委員劉慶中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吳育昇、段宜康、張慶忠、姚文智、林滄敏、王廷升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請客家委員會另以書面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客家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進行今天的議程。

一、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二、邀請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劉義周、教育部部長吳思華、勞動部部長陳雄文、考選部部長董保城就「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暨如何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依次請中選會、教育部、勞動部、考選部報告。關於剛才媒體朋友所問的問題,特別請勞動部待會兒回答一下。其實如果要考慮週六或週日的問題,因為勞動部現在在推週休二日,剛才那些問題就統統沒有了。

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報告。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內政委員會邀請就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務及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事宜一併報告。我們準備了書面報告,請大家參閱,現謹就報告中的重要部分口頭扼要補充如下。

壹、中央選舉委員會業務報告

過去半年來,中選會辦理的主要工作包括下列各項:

一、辦理103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就是通稱的九合一選舉。該選舉在去年11月29日進行投票,順利選出所有預計要選的民意代表,共計1萬1千多名,其中有若干名因為要補辦的關係,我們也陸續將所有缺額都補齊了。

在辦理選舉監察方面,因為選舉過程中,各縣市選委會監察小組也進行選舉違規情事的監察,這些違規情事包括各種不同態樣,目前接到各個地方選委會報來的違規案件有87件,不管是數量或態樣都跟歷年違規情形差不多。這些違規事項有的已經經過監察小組委員會討論,提請各縣市選舉委員會審議。

在選舉爭訟方面,本會受理訴願案14件,另外有些檢舉案件因屬於司法系統,都分別轉請司法部門處理。

我們在選後曾辦理選舉滿意度調查,調查結果跟歷次選舉滿意度調查情形差不多,其中對於選務人員服務態度的滿意程度最高,達94%;而受訪者對整體選務工作的滿意度大概是86%。

二、辦理第8屆立法委員缺額補選。九合一選後,因為有5位大院委員當選直轄市或縣市首長,我們陸續辦理立法委員缺額的補選,也都完成了。

三、辦理第8屆立法委員罷免案。過去這段期間,我們受理了總共4件罷免案,其中包括林鴻池、吳育昇、蔡錦隆3位委員的罷免案,因為提議人之領銜人均未於徵求連署期限提出連署人名冊,依法不再受理;至於蔡正元委員的罷免案,在2月14日舉行投票完畢,投票率只有24.98%,不足原選區選舉人總數二分之一,罷免案投票結果為否決。

我們也提出一些與罷免相關法規的修正,因為過去並未單獨設立罷免投票之有效票與無效票認定圖例,此次特別訂出。

四、籌辦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首先是要訂定投票日期,在九合一選完之後,我們馬上進行委員會就此議題進行討論,認為要廣泛徵求各方意見之後再提給委員會決定。我們除了辦理民意調查、舉行公聽會之外,並於網頁上向大眾徵求意見,也函請各政黨黨團表示意見,結果於上次委員會議做成合併選舉的決定,並於最近這次委員會議中決定在明年1月16日投票。

我要特別說明的是關於這個時間的選擇,因為每年考選部排定次年考試日期時,會約集各部會協商日期,我們也曾預告如果這次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是分開選舉,希望能保留11月底或12月初這兩個週末的時間;如果是合併選舉,希望能保留105年1月9日或1月16日這兩個週末的時間。在確定合併選舉後,我們立刻跟考選部、教育部、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協調,因為預定合併選舉,應該是在9日或16日這兩天擇一,請相關機關配合。

在確定選舉時間後,我們對下次選舉的主要議程做了大致的安排,現將重要的時間簡單說明一下,我們會在9月16日發布總統、副總統選舉公告,11月13日發布立法委員選舉公告。11月23日至11月27日受理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登記申請。104年12月19日至105年1月15日辦理總統、副總統選舉候選人政見發表會,1月6日至1月15日辦理立法委員選舉候選人公辦政見發表會,這段期間就是兩個選舉競選活動的進行期間。1月16日進行投票、開票。按照法律規定,在1月22日前公告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選舉當選人名單,並在1月29日前將當選人的當選證書送達。

五、辦理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立法委員遞補作業,這在過去已陸續完成了幾項。

六、執行政黨連坐裁罰,這個我們都有按照時間確實執行。

七、第6會期內政委員會通過有關本會之臨時提案共計2案。第一案是原住民在地方選舉時,可能出現同一投開票所只有一人投票的情形,屆時該做何種安排?我們就此給大院提出了很詳細的說明。其實有關此一問題,我們歷次也給大院做了說明,在考慮現有所有選罷法法條之下,過去的做法是徵詢當事人意見,看他願不願意移轉;但在移轉過程中,如果地方選舉多項合併,可能會喪失最基層選舉的投票權。關於這方面的解決辦法,按照目前選罷法規定是有高度困難,除非以後用不同形式的不在籍投票或是電子投票同時並行,可能才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第二案是關於開票過程標準化的問題,在九合一選舉時我們也把標準化過程做了很詳細的規定,在書面報告都做了說明。關於標準化過程,我們事後檢討覺得還有進一步改進的空間,會繼續研究,確實的落實在開票過程。

貳、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暨如何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報告

關於選舉時間的選擇,我剛才已經做了說明,就不再贅述。另外,今年是聯合國所訂的世界殘障保障年,去年九合一選舉過程中,我們也特別加強選務人員的訓練,希望他們可以注意到這個問題,加強對身障或心障選舉人的服務。今年我們在這方面會更系統化,希望確實做到服務身心障礙選舉人的投票權,除了會在選務人員工作手冊做詳細規定之外,在各種訓練方面,今年跟往年不一樣的是會加上這方面的課程,邀請身心障礙方面的專家來授課;並會建立投開票所如何無障礙的檢核表,我們會跟身心障礙團體代表協商,做出他們認為比較適當能夠執行的檢核表,充分保障身心障礙選舉人的權益。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報告。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承蒙 貴委員會今天邀請本部就「第14屆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暨如何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提出專題報告,並聆聽各位委員的寶貴意見,俾做為未來相關政策研擬之重要參考。

壹、前言

從過去各種的社會運動及公益活動中,我們都可以看到大專校院學生充分展現出對於國家及社會進步發展的關注及熱情,而這也是我們國家未來希望之所在。本部一貫的立場都是支持及鼓勵大專校院學生積極參與各項社會事務,希透過參與社會事務將帶給學生正向的成長經驗,未來持續對國家及社會做出更多貢獻。

依據我國憲法第17條規定:人民有選舉、罷免、創制及複決之權。同法第130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者,有依法選舉之權,除本憲法及法律別有規定者外,年滿23歲者,有依法被選舉之權。對於年滿20歲之大專校院學生依法行使選舉權,本部皆積極維護其投票之權益。

貳、大專校院期末考已避開總統選舉投票日,讓學生順利返鄉投票

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訂於105年1月16日舉行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投票,選舉投票日期與大學期末考可能撞期的問題,本部已於104年3月18日行文各大學校院,請各校及早因應,並考量學生返鄉投票路程等事項,配合中選會公告之選舉日期,納入104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規劃,妥適安排課程及期末考日期,以避免影響學生投票權益。

大學校院的排課及期末考日期等事宜,依據大學法規定係屬大學自主事項,一般學校是經校內相關會議程序,審議決定後明定於學校行事曆。如遇有特殊情形,學校也可以機動調整行事曆,以因應不同情況。

本部於104年3月18日行文各大專校院後,各校均表示104學年度第1學期行事曆,將機動調整期末考日期,一定會避開選舉投票日,讓學生能順利返鄉投票;部分學校已於近日召開會議討論修正行事曆,另少數大學於學校網頁所置行事曆,其期末考日期雖與大選日期衝突,但已規劃調整行事曆,惟尚需經行政會議確認等程序。

本部於3月19日再次洽詢各大學校院了解104學年度第1學期之期末考日期調整情形,其結果說明如下:

一、將於105年1月15日前結束期末考的有臺大、亞洲大學等89校,約占整個校數的55%。

二、原預計於105年1月15日後結束期末考的有明道、真理等12校,但均表示會再調整行事曆,避開選舉投票日,約占整個校數的7%。

三、尚未確定期末考日期的有開南、大葉等61校,約占整個校數的38%。

參、結語

為讓學生能安心返鄉投票,本部已積極協調各大專校院妥善因應,配合調整期末考日期,亦持續掌握各校行事曆安排情形,讓學生能順利參與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之投票,以維護學生投票權益。

主席:請勞動部郝次長報告。

郝次長鳳鳴:主席、各位委員。今天貴委員會就「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相關事宜暨如何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案,邀請本部列席報告,深感榮幸。

依我國法律及中央選舉委員會歷來相關規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投票日」為便利民眾投票,選舉區內各機關、學校、團體、事業機構員工,是日均以放假處理。公民營事業機構員工之放假如何指定及其工資如何給付等事項,依勞動部之規定辦理。

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會選舉投票日,本部業依勞動基準法第三十七條及施行細則第二十二條規定指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投票日」、「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日」為應放假之日。因此,是日具投票權且該日原排定出勤之勞工,應放假一日,工資照給;原毋須出勤者,不另給假。選舉投票日之「放假一日」,係指自午前零時至午後12時連續24小時,且不得調移至其他工作日放假。雇主在不妨礙勞工投票前提下,如徵得勞工同意於該日出勤者,應加給「該工作時間」之工資。

雇主未依法給假或給薪者,最高可處新台幣30萬元之罰鍰,並應補給工資。勞工如有權益受損情事,可就近向當地勞工行政機關(即當地縣市政府之勞工或社會局、處)申訴,以維權益。

剛才主席特別提示一個關於週休二日的問題,如果已經是週休二日,禮拜六就是休假,不受影響;如果禮拜六當天已經排班,在這種情況之下就應該給予工作,所以當天去投票應該是不會有問題。而且,在不影響勞工投票權的意願之下,勞工如果願意出席,也一樣要加倍給工資。

以上報告,謝謝。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報告。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於考選部針對國家考試的部分,我手上有考試期日計畫表,考選部一年所舉辦的考試,個別的種類一共有106類,但我們依照各種類的性質分為20種。今年度的考試期日計畫表,我們在去年6月份就會發給考生,不但用紙本,也在網路上公告。每次排定期日計畫表之前,我們一定有幾個原則:()考試時間避免與國中教育會考、大學指定科目考試等大型考試重疊,換句話說是針對教育這一塊;()考試日期避免與選舉日、重要節日、重大活動重疊;()考試期日安定性;()入闈時間避免重疊;()閱卷時間避免重疊等原則,並考量本部人力調度、考試規模、考場洽借等因素調整。

有關這次中選會決定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將在明年1月16日舉辦,在今年4月份,也就是下個禮拜,本部還會正式邀請教育部、中選會以及其他相關的提報用人機關等等,針對期日計畫表再做討論,確認之後就會公告於我們的公告欄,也會行文給各機關。所以,有關中選會所做的這個決議如何落實、保障選舉人參政權一節,我們會在期日計畫表的草擬過程中,透過一定的程序加以公開,儘速給考生一個方向。因此,有關選舉日儘量避開考試的部分,本部一定會確實循程序儘早規劃、公告,以確保人民的參政權。謝謝大家。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按照慣例,本會委員每位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質詢登記。

請盧委員嘉辰質詢。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主委,對於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合併選舉的案子,現在中選會有沒有確定?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已經確定了,我們在12月初的時候已經開始徵詢各政黨的意見。

盧委員嘉辰:還是沒有辦法變動,已經決定合併選舉,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

盧委員嘉辰:那選舉日是哪一天?

劉主任委員義周:1月16日。

盧委員嘉辰:1月16日,有沒有確定?

劉主任委員義周:也是確定的。

盧委員嘉辰:據各界的建議,這與教育部各級學校及大專院校的期末考試撞期,現在你們的調整結果有沒有合乎實際上的需要?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決定這個日期的時候,事先我們是多方面協調,有衝突的部分應該是可以儘量避免。

盧委員嘉辰:等於說元月16日的日期不變?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會變。

盧委員嘉辰:你們只是欠缺一道公告的手續而已,是不是?

劉主任委員義周:要到9月才會公告,但我們委員會確定之後,就是確定了。

盧委員嘉辰:等於是要對大眾做一個宣布,現在你們是一天四變,教育部各級學校及大專院校的期末考都有做這樣的建議,目前大家還是認為有不確定的因素。所以,本席要特別要求,從你口中來宣布比較切合實際,等於元月16日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合併選舉的時間就這麼敲定了,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

盧委員嘉辰:選務人員方面,有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者一定要超過50%以上,有沒有這方面的明文規定?

劉主任委員義周:現在選罷法裡面有這樣的規定。

盧委員嘉辰:那天老闆也不能讓勞工階層繼續工作,儘量朝向道德勸說的方向,讓勞工放假去投票,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不是道德勸說,現在是明文……

盧委員嘉辰:對,我們有明文規定。50%的選務人員是公務人員,那他們就不用去投票啦?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們可以在工作地點投票,在選罷法裡面也有這樣的規定。

盧委員嘉辰:提供給你做參考。很多的現職公務人員向我陳情,因為有很多人的戶籍所在地不在其擔任選務工作的地方,所以有時候根本不可能去投票,等於是放棄投票。在選聘選務人員的時候,是不是儘可能將這個門檻再降低一點?門檻不一定要是50%以上,有沒有可能做一個修訂?

劉主任委員義周:希望能夠降低門檻的這個部分,過去我們的工作同仁也提出來,希望能降到三分之一。事實上,不管是公務機關的公務人員,或者是教師、社會團體的從業人員,像農會、漁會,他們過去幫忙選舉的經驗非常豐富,退休以後也還是願意幫忙,對於此一部分我們有這樣的建議。

盧委員嘉辰:趁著還有時間,你們趕快去規劃,也讓公務人員人數的門檻能夠降低至50%以下,正如你所說的,朝向三分之一的門檻,也比較切實際,不要把公務人員就綁在那個地方,他們也沒有辦法去投下神聖的一票。這一點,我建議你們馬上著手去進行。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這一方面我們會努力。投票當日,參與選務的人員可以在工作地點投票,這個我們是依照現行的法律在進行。下一次的選舉,就是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的選舉,因為選區比較大,所以這方面的困難會比較小一點。

盧委員嘉辰:接下來,中選會在104年度的預算中,原本編列辦理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的預算數是14億2,561萬8,000元,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盧委員嘉辰:第14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先期作業的預算數有443萬5,000元。但是,現在已經合併在一起了,請問中選會預估要花費多少經費?預算上有沒有調整?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根據上一次的經驗,上一次也是合併選舉,大概將近要20億。

盧委員嘉辰:2012年合併選舉的時候,你知道經費是多少嗎?你們那時候的經費是10億5,808萬2,000元,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後來再加了一部分,因為決定合併以後,第二年的預算有再加上去,所以合起來……

盧委員嘉辰:現在9屆立法委員選舉的預算數是14億2,561萬8,000元,就是綽綽有餘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夠。

盧委員嘉辰:這一方面的預算,到時候會做怎麼樣的一個調整?

劉主任委員義周:還沒有,於編預算的時候再編。

盧委員嘉辰:還沒有試算出來?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是根據上一次選舉的經驗,其實差不多也是19億左右。

盧委員嘉辰:不減反增?合併選舉就是要……

劉主任委員義周:現在編的14億是立法委員的部分,加上選舉作業。總統選舉的部分,我們在編明年度預算的時候才會編進去。

盧委員嘉辰:不要說到時候呈現出來的預算反而是增加的,原先你們向社會大眾報告為什麼合併的理由就是要撙節預算、開銷,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預算還是比較小的部分,將兩次選舉減為一次,我們認為真正節省的是社會整體動員的資源運用……

盧委員嘉辰:不管怎麼樣,你們現在已經規劃了、雛形已定,這是你們的職權,我們也尊重,其實分開或是合併選舉各有利弊,這段時間各界都有很深化的討論,你們也掌握脈動、瞭若指掌,我們就不繼續評論這個議題。

但是這一次的選舉非同小可,你們在辦理選務的過程中,除了投票所的設置、普及化以及安全性之外,以往歷經很多大大小小的選舉,尤其去年九合一選舉時你們也累積了相當多的經驗,所以不要再犯同樣的錯誤,期盼這一次的選舉能夠很圓滿、成功,也能夠帶動選舉的氣氛、向上提升。

接下來是你們要多久的時間才能夠敲定、辦理完前置作業?獲聘為選務人員的公務人員數之門檻能夠降低到三分之一的部分,大概是什麼時候你們能到內政委員會做一個報告?

劉主任委員義周:關於公務人員數希望能降到三分之一的部分,我們已經把建議的草案送到內政委員會。

盧委員嘉辰:只要你們一公布,會有很多人報名,不管是退休的公務人員也好,或者正如你所說的,農、漁會的選聘人員也都有很豐富的經驗,包括各界的菁英都具備這方面的常識與經驗,不缺人力,一定要聘請這方面的選務人員。只要你們能夠確實讓公務人員都能夠回到其戶籍地投票,這樣才能真正改善整個選務、尊重公務人員。提供給你做參考。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委員,我們會……

盧委員嘉辰:我希望你們儘快來委員會做個報告,看什麼時候能夠把整個規劃以及所訂定的改善辦法趕快提供出來。好,謝謝。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剛才提到大學生投票的部分,就投票日會不會跟大學期末考撞期做了一些說明,也說明了事後有一些補救。不過我要跟你請教一個問題,我們先從首投族開始談,當然「首投族」不是一個法律名詞,一般的說法是指第一次有投票權,就是年滿20歲至24歲未滿的人,大概是這樣子。這個年齡的年輕人剛好還在就學,所以他們就會遇到就學上的問題,到了投票日,會不會他們還沒有放假,或者是剛好遇到考試前夕,最後他們會選擇放棄投票?所以我們非常關心這個問題。

不過,從這邊引申出來,我要跟您談另外一個問題,我們看去年11月29日才舉辦過的九合一選舉,到底全台灣有多少首投族?看一下媒體的報導,根據中國時報的報導,台北市有3萬首投族牽動了台北市長的選舉;BBC中文網說全台有62萬;自由時報說台北市有6萬,上面寫12萬,但其中有5萬9,000人已在2012年投過票,那當然就不叫首投族,所以有6萬;蘋果日報說有62萬;聯合報說全台有128萬。這個數字差很多!依聯合報跟蘋果日報的估算,聯合報是蘋果日報的兩倍。桃園有8萬,中國時報就基隆、花蓮有估算;聯合報說全台有百萬人。到了11月9日,快要投票了,他們說全台有100萬人,跟他們自己在12月12日以及選完之後的報導又不一樣。選前跟選後,光是同一份報紙的估算就不同。2014年那場地方選舉的首投族到底有多少人,你知道嗎?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2014年的首投族,我確實不是很清楚,因為……

段委員宜康:你為什麼會不知道?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在算那個……

段委員宜康:選舉名冊的造冊是在投票前,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

段委員宜康:投票前造冊後,就應該要開始統計具有選舉權的選民,現在是電腦化時代,你們應該要有數字啊!

劉主任委員義周:跟委員再說明,為何我們沒看地方選舉的人數?因為依照法律……

段委員宜康:你現在知不知道?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現在知道的是總統選舉……

段委員宜康:不是。11月29日選舉完畢後,中選會迄今知不知道在那場選舉中有多少選民是第一次具有投票權?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沒有統計這個數據。

段委員宜康:你們不知道?不但你們不知道,內政部也不知道,你們一個負責選政,另一個負責選制,關於這麼重要的統計資料,事前不知道,事後也不知道,而讓媒體瞎猜!本席手中有11月29日全台首投族的統計資料,是在12月4日編製,這是從何而來?是本席逼戶政司做出來。我向他們要這個資料,他們說沒有,我便要他們算出來。戶政司給我這個資料,中選會也沒想到去要!因為你們不知道!你們這二個部會在做什麼!全台首投族總計有91萬9,964人。選舉完畢後,有媒體報導是百萬人,這是比較接近的,可能有媒體拿到這個資料,但是也沒有媒體報導精確的數字。至於選舉前,則有媒體報導62萬人,也有媒體報導128萬人。據戶政司提供的資料,光是台北市,有8萬6,000人,可是有的媒體講5萬,有的媒體講3萬,都沒有人知道耶!不曉得我們的選政在做什麼?這是最基本的資料,而且中選會於選前應該要做選舉研究,本來就該如此!就算你們不做,學者也要做啊!你自己也是學者。學者要做,政黨要做,社會要瞭解投票的傾向。主委剛才是不是要告訴我,法律規定不可以提供?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跟委員說明,因為總統選舉涉及編列預算的問題,所以我們會預估人數,像2016年的總統選舉,其選民人數現在仍在爬升,我相信這是最後一次爬升,而我們也請戶政司幫忙預估下次的選舉人數,大致是107萬、108萬人。

段委員宜康:我們在選後有向行政院要某些資料,包括投票者的年齡層分布等等,因為王業立教授曾經在其網站上提及為何中選會不公布某些資料?包括各年齡層的投票傾向。他以日本為例,日本有公布他們選舉完畢後的資料。不過,你們有公布某些資料,你知道是什麼資料嗎?你們公布性別比例統計表。你知道你們為何會公布性別比例統計表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因為性平委員會要求中選會……

段委員宜康:因為行政院性平委員會要求,你們就統計這個資料,所以要有人要求,你們才會去做,對不對?中選會就是這樣!

劉主任委員義周:跟委員說明,從進到中選會時,我就開始希望能做這樣的公布,但是現行選罷法規定,投票日當日結束後,選民名冊和選票要封存。

段委員宜康:那麼性別比例統計表是如何做出來?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是當天請……

段委員宜康:是啊!是啊!在選前就可以做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選前,是投票當日。

段委員宜康:選前是統計具有投票權的人,包括性別、年齡的分析,對不對?可以按縣市做,這不難嘛!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是不難!

段委員宜康:選完後,你們可以當日就做投票率的分析,你們可以做性別,當然可以做年齡層,而性別統計是因為性平會要求。

劉主任委員義周:委員,真正有價值的是投票日當天……

段委員宜康:是啊!所以我要求要做啊!你們從11月29日投票日至今都做不出這些資料。如果你說已封存,那麼戶政司提供的這個資料是從何而來?

劉主任委員義周:戶政司無法統計投票者的部分。

段委員宜康:他們無法依年齡層統計,只能統計有投票權者,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們可以run……

段委員宜康:是!他們可以統計有投票權者。你們對於基本資料應該竭盡所能去做,因為你們負責選政,但是你們沒有這樣做!所有資料都要有行政院要求,你們才會做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這樣。

段委員宜康:或要本委員會做出決議,你們才會做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用。我們確實是有計畫希望分析真正投票的年齡層,可是那個計畫還再簽的階段,其中我們內部有提到選罷法的問題,我們可能沒有權力開拆封存的部分。

段委員宜康:你們必須要竭盡所能突破,其實也不難!

再來請教郝次長,您剛剛引用很多法條,我們也都知道這些法條,關於罰30萬的部分,請問你們罰過多少件?

主席:請勞動部郝次長答復。

郝次長鳳鳴:主席、各位委員。照我們目前的統計資料,無法看出因為妨礙選舉的相關行為給予的處罰……

段委員宜康:你們從來沒有統計過?

郝次長鳳鳴:我們有統計比較大範圍的……

段委員宜康:我就問你,投票日當天?

郝次長鳳鳴:當天沒有。

段委員宜康:你們從來沒有統計過!請問中選會有沒有請勞動部一起開會討論投票日期?或你們有沒有要求要去開會討論?

再請問中選會主委,投票日為何不能在星期日?是法律規定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我們以前……

段委員宜康:我們都知道現在無法全面週休二日,投票日有時遇到大週末,有時遇到小週末,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段委員宜康:我們也都知道很多勞工在週末還必須上班,到底雇主肯不肯讓他們休假?我相信不可能全台的雇主都讓勞工在投票日休假,所以要請教勞動部剛剛的問題。然而你們根本沒統計!根本就不知道!只會引用法條!我問你,明年的1月16日是大週末或小週末?

郝次長鳳鳴:小週末。

段委員宜康:還要中選會主委跟你打pass,你都搞不清楚!過去有無案例是雇主不讓勞工休假投票?即使這樣,你們以為勞工就會去地方勞工局檢舉其雇主不讓其休假投票。你們有沒有事後調查過、抽樣調查過或找到如果投票日在小週末,有多少比例的勞工無法投票?你們知不知道這些事情?你們都不知道!調查也不調查,連罰過的案件有多少也不知道!連明年的總統大選是大週末或小週末,身為勞動部次長至本委員會報告,都還要人家提醒你!都不知道!中選會開會不找你們,你們也不反映!中選會已忘記你們了!勞工不重要!你們為何沒考慮過要反映要求投票日在星期日呢?勞工在星期日統統都休假,難道不是嗎?

郝次長鳳鳴:勞工也有在星期日不休假的。

段委員宜康:是,但是比例一定比較少,他們是輪班的,必須要加班,那稱為加班,不是正常的上班。關於你剛剛講那句話,我沒翻桌子是本席修養好。勞動部必須在最近的時間內和中選會商議日後投票在星期日的可能性,可不可以做得到?

郝次長鳳鳴:是。

段委員宜康:「是」為何意?你們多久之內可以做到?

郝次長鳳鳴:我們再和中選會……

段委員宜康:一個月之內,不然本席要到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找勞動部!謝謝。

郝次長鳳鳴:謝謝。

主席:請莊委員瑞雄質詢。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現在到底搞清楚明年總統大選的首投族有多少人嗎?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有說明,估計大約是一百零幾萬人。

莊委員瑞雄:是一百零幾萬人?

劉主任委員義周:約一百零七萬、一百零八萬人。我們現在尚無法確定人數的主要原因乃因他們到投票日前6個月都有權利,而這其間人口還會變動。

莊委員瑞雄:主委認為首投族有多少人是重點嗎?應該是有多少人要投票,卻無法投票才是你們的超級重點,不是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有考慮這部分。

莊委員瑞雄:你們有考慮?

劉主任委員義周:確實有!

莊委員瑞雄:你們在3月9日邀集考選部、教育部、大學入學考試中心和各縣市選委會進行協商,教育部的人員也有到場吧!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

莊委員瑞雄:請問教育部提供如何的意見?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教育部當時有讓中選會瞭解約在9日到15日是大部分學校期末考試的時間,所以我們那時也較傾向訂在16日的影響會比較小。

莊委員瑞雄:你們是用常識推估,對不對?請問你們真正發函給各大學院校是在何時?

陳次長德華:18日才發函,因為確切時間未定時,我們當然無法通知學校。

莊委員瑞雄:教育部的報告提到在1月15日前期末考試者占55%。

陳次長德華:是已訂於行事曆且確定者。

莊委員瑞雄:對!本席就你們的報告資料計算,訂好在15日前者才5間。16日要投票的話,如果你現在是大學生,15日考完期末考,難道第一件事是去買車票,趕快搭高鐵或火車回到高雄、屏東或台東去投票,你的第一個動作是這樣嗎?

陳次長德華:所有學生都會安排自己的行程和日程,而一般學校的期末考試時間……

莊委員瑞雄:我說你,你不要說其他學生啊!重新讓你當大學生,你會如何做?考完試,要行使公民權,趕快拿包包衝回故鄉嗎?很多人想!主委也要聽!行使公民權是法律保障的權利,你們現在將投票日定於1月16日,有無影響到首投族或大學院校同學行使公民權?你們到底有沒有聽到莘莘學子的呼喚?

劉主任委員義周:報告委員,我們事先真的有很周詳考慮,也有考慮到這點,絕對有考慮到這點。

莊委員瑞雄:你們3月9日才邀集人家開會,這樣是有事先想到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去年5月我們在協調時間時,就開始考慮投票時間的問題。

莊委員瑞雄:結果呢?為何不在17日?假設在17日,星期五考完試,還有一天的充裕時間,請問主委住過校嗎?你是唸哪間大學?

劉主任委員義周:政大。

莊委員瑞雄:你有住宿舍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

莊委員瑞雄:考試完後,學校還讓你住宿舍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學校一定會安排可以住。

莊委員瑞雄:考試完後,你會如何?

劉主任委員義周:回家。我們家務農,所以我考試完後,一定要……

莊委員瑞雄:你不用回到宿舍整理嗎?你「騙鬼」!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沒騙你,我們以前讀書時,東西很少,收拾一下就可以離開。

莊委員瑞雄:你離開學校太久了!請教育部次長回答,現在大學生考試完的暑假或寒假期間,學校的宿舍使用規則為何?每個人都繼續住嗎?

陳次長德華:各個學校的規定不太一樣。

莊委員瑞雄:講對了嘛!中選會主委「黑白講」!以前的台大學生,不管是暑假或寒假,經常有國外參訪或半夜活動,而要住到宿舍。你知道學生會被趕走、不能住嗎?次長,我沒講錯吧!

陳次長德華:各校規定不……

莊委員瑞雄:這次投票有這麼多大學院校的那麼多同學要第一次行使他們的權利,我們該保障、該排除任何對他們這次行使公民權的限制,不是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應該啦!但是我們確實有考慮。

莊委員瑞雄:只有兩個因素啦!你知道對學生而言最重要的兩大因素嗎?第一個,經濟因素,難道不是嗎?第二個,時間因素。你們在時間上卻不能保障他們,主委不替他們想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真的有啦!

莊委員瑞雄:本席剛才對你說,為何投票日要定在星期六?為何不定在星期日?有更好的理由嗎?是不是能給我個好理由?為何不定於17日,而要定於16日?如果定於17日,讓他們多一天的時間,不是很好嗎?可以讓他們收拾行李,並整理教科書及宿舍的衣櫥。這是常識耶!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以前選擇要在星期日或星期六投票時,曾做過民調,包括勞工……

莊委員瑞雄:你們對誰做民調?

劉主任委員義周:大眾。

莊委員瑞雄:我跟你說首投族,你跟我說大眾!關於要不要讓首投族回家投票,你們要問他們的爸爸嗎?要問社會大眾,這樣對嗎?你們應該要調查這些同學要如何?

劉主任委員義周:委員現在是問投票要在星期六或星期日……

莊委員瑞雄:對呀!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確實有問過社會大眾。

莊委員瑞雄:關於首投族的學生之投票事宜,你們問社會大眾,而不是問學生嗎?我聽不懂你的邏輯。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考慮選舉時間時,應該是各方面角度都一起考慮,而非單一。

莊委員瑞雄:本席在問你特定問題,你跟我說各方面!我是問你關於首投族的學生之投票事宜。請問次長知道同學們要返鄉投票的問題很大嗎?我剛剛只談到本島的學生,如果是離島的學生,你們有沒有想到這個問題?

陳次長德華:是。

莊委員瑞雄:若是星期五下午期末考才結束,對於要回金門、馬祖或澎湖的學生呢?你們保證一定有船嗎?沒船、沒飛機啊!你們要他們既然想投票,就要隔天早上趕緊起床回去投票,是以這樣的態度對待他們嗎?你們沒有向中選會建議嗎?

陳次長德華:跟委員報告,我們發給學校的公文有特別提醒他們在訂定期末考試期間必須考慮選舉的日程及學生返鄉投票路程的需求,所以學校會考量這些因素。學校訂定的期末考時間一定是一整週,但是在這一整週的時間內到底要怎麼安排,各個學校會做一些比較機動性的處理。

莊委員瑞雄:所以你們到本會來都是虛應故事!根據統計,15日之前結束期末考的學校只有55%,如果另外那45%的學校所訂定的考試日期更晚呢?如果是16日以後呢?

陳次長德華:所謂的45%,其中有38%還沒有訂定……

莊委員瑞雄:所以有可能訂在16日以後啊!

陳次長德華:我們已經要求他們要配合做調整。

莊委員瑞雄:往後也是調整啊!

陳次長德華:我們已經要求,所以我們會在月底之前確定每所學校的考試時間及調整情況,以不影響學生投票為最主要考量。

莊委員瑞雄:本席認為次長與主委要好好思考一個問題,假設各個學校的期末考都是在1月15日,請問次長,您老家住哪裡?

陳次長德華:高雄旗山。

莊委員瑞雄:如果有大學生跟你的情況一樣,1月15日考試完畢有可能是下午5點了,那時候想要回到旗山要搭什麼車?高鐵?你比較有錢,但是學生未必可以搭乘高鐵,對不對?這樣是不是牽扯到補助的問題了,不然回到家幾點了,如果是16日早上再回去呢?主委,這個問題好玩了吧!如果像今天早上一樣,高鐵掛掉、臺鐵掛掉,要怎麼辦?就不能多給人家一天的時間嗎?主委,1月16日這個日期能不能更改?

劉主任委員義周:目前是委員會已經決定了。

莊委員瑞雄:委員會決定了,只要再來一次委員會將它撤銷並重新決定就好了啊!有沒有可能?誰說不可以?後面的決議本來就可以推翻前面的決議啊!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我不敢說……

莊委員瑞雄:什麼不敢說?可不可能?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可以向委員會……

莊委員瑞雄:你當主委哪有什麼不敢說的!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可以向委員……

莊委員瑞雄:是誰壓著說不能說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不敢跟你說可以不可以,我現在跟您講,我可以向委員會……

莊委員瑞雄:下次開會時如果有其他委員重新翻案,哪會不可以重新決議?可不可以重新決議?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向委員會建議是可以,但我想向委員報告……

莊委員瑞雄:我是說如果有人認為1月16日那天不好,主委,你會不會看日子?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會。

莊委員瑞雄:如果有人認為16日那天不好,要改為17日,有委員提案要改為1月17日來舉行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選舉,可以有這個提案啊!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要看委員會的決定,因為委員會……

莊委員瑞雄:我是說可以有這樣的提案啊,如果有委員這樣提議應該是可以啊!

劉主任委員義周:提案可以。

莊委員瑞雄:可以提案就可以重新決議了嘛!怎麼不敢這麼說!

劉主任委員義周:雖然可以提案,但最後的選擇還是要由中選會的委員會來決定。

莊委員瑞雄:這是牽一法而動全身,現在社會的氛圍,去年318學運給人的感受就是年輕學子勇於表達他們對政治上的看法,我相信越來越多年輕人、首投族想要投票,我們不應該去限制他們,如果到最後大學教授不爽,帶領同學全部上街到街上期末考,甚至全部罷投,這也不對啊!如果罷課呢?會不會有這種情況?

劉主任委員義周:委員,我不會像你所說的這麼煩惱……

莊委員瑞雄:你不煩惱?中選會沒有幫人家規劃,你當然不煩惱!次長,你會不會煩惱?因為沒有辦法投票,教授與學生要罷課抗議,會不會有這種情況?

劉主任委員義周:委員……

莊委員瑞雄:主委,這個問題你也能答復?我問的是次長耶!

陳次長德華:我想學校對於這些因素都會列入考慮。

莊委員瑞雄:第一,我們沒有好好的做好事前規劃,其實現在要求你們重新決議也算是事前規劃,畢竟離明年1月16日總統大選還有一段時間,為什麼現在說了就算?仔細去思考一下,主委,本席說這些並不過分,也不是沒有道理,因為還有將近45%學校沒有做出決定,希望你們可以體恤同學,要求他們考完試隔天就去投票,這有點違反人性,有點期待不可能。

另外,對於同學返鄉投票這種屬於經濟上的支出,我們鼓勵同學去投票,但對於學生這種經濟上的弱勢,希望教育部適當的提出補貼措施,次長能不能考慮這一點?

陳次長德華:任何經濟上的補貼必須看預算能不能編進去……

莊委員瑞雄:唉!這麼快就把年輕學子第一次投票的意願給澆了冷水,謝謝啦!也請你們好好想一想!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鄭委員質詢完畢休息10分鐘。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非常羨慕有這麼多委員為學生或勞工的投票權利來發聲,原住民喊了很多年,但是一直不被重視,剛才委員同仁提到的這些問題與原住民也有關係,因為原住民都住在山區,學生考試完畢或勞工下班之後要回到山上或台東、蘭嶼去投票,也是非常非常不可能,以實際數字來看,第7屆立法委員的投票率,原住民與區域立委差了15.84%,第8屆平地原住民立法委員與區域立法委員的投票率相差16.04%,也就是說,這15%以上的落差就代表我們少了15%以上的投票率,其實原因也就是剛才所提到的那些問題,主委,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制度上的原因可能不是那麼重要,我覺得剛才講到的經濟因素可能比較重要……

鄭委員天財:經濟是其中之一。

劉主任委員義周:還有工作地點……

鄭委員天財:工作地點也是其中之一,沒有錯,你講到了重點。

劉主任委員義周:原住民立委選舉是不分區……

鄭委員天財:針對剛才你提到的工作地點與經濟的因素,中選會、內政部、行政院曾經提出過怎麼樣的解決法案?

劉主任委員義周:就我所知是沒有,因為……

鄭委員天財:怎麼會沒有呢?莊處長提醒一下主委。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在籍投票是另外要在制度上去處理……

鄭委員天財:主委,這個就是解決方案,剛才提到的經濟因素問題就可以解決了,因為學生在學校所在地投票,不就解決了經濟因素的問題,而勞工在工作所在地投票,不也解決了沒有辦法當天返鄉的問題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部分的規劃,在中選會的立場是完全贊同……

鄭委員天財:你要去推動啊!你要考量到這些問題,不然你會一直被罵,所以你要去拜託、要去研究看看是怎麼樣的障礙、要怎麼去協調,這樣不就可以解決這些問題了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這個部分我們會努力。

鄭委員天財:主委,中選會更需要考量到憲法的精神,憲法的精神是什麼?就是普通、平等!剛才不論是你講的或是委員提問的,學生因為經濟或距離的因素,下課或考試後要返鄉投票會來不及,尤其是要回蘭嶼、澎湖、金門的人,就算來得及,返鄉投票的飛機票費用這麼貴,如果改採不在籍投票,這些問題就都能解決了,這就是你要去解決的,要提升投票率,讓所有選舉人能夠公平的表達投票意願、行使投票權利,這就是憲法的精神,憲法精神就是中選會最根本的精神,因為現在選政不在你們這裡,所以你要去協調,不管是內政部或行政院,甚至是立法院的所有委員,你都應該當仁不讓的去做,是不是這樣?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這個我們來努力,不在籍投票可以解決現在所看到的若干投票問題,這一點我們非常清楚。

鄭委員天財:對於不在籍投票,行政院有什麼樣的版本?

劉主任委員義周:總統的部分應該已經送到立法院來了,至於其他部分還在內政部。

鄭委員天財:總統選舉罷免法中有關不在籍投票的修法已經送到立法院了,現在是立法院的責任,至於原住民立委選舉的不在籍投票部分,你們有沒有曾經提過草案給內政部?你們也可以提出修法草案啊!原住民立委選舉實施不在籍投票是沒有問題的,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部分……

鄭委員天財:你們應該向內政部、行政院提出建議,所有區域立委選舉也要實施不在籍投票,這樣就可以解決剛才委員所提返鄉投票的經濟因素及路程因素,主委,你可不可以提出來?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可以就內政部目前的規劃再來仔細考量,過去我們曾經考量過,如果在立法委員選舉與總統選舉合併舉行時實施不在籍投票,有高度的困難性及複雜性,這個部分在技術上要怎麼樣克服,我們還要跟……

鄭委員天財:全世界很多先進國家都已經實施了,這還有什麼複雜及難度?又不是要你去開創這個制度,全世界很多國家都已經實施了,有關這個部分,基於憲法的精神,你們都必須要去力推的。

劉主任委員義周:好,這個我們來努力。

鄭委員天財:另外,上次本席在本委員會也曾經提過,九合一選舉時,有很多都會區的投票所只有1位原住民,該原住民的投票結果就會被其他人所知悉,這是中選會違反了憲法第一百二十九條的規定,主委,第一百二十九條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秘密投票。

鄭委員天財:無記名投票,雖然我們實施無記名投票,但因為該投票所只有他一個原住民,他投給誰在開票時將會清清楚楚,這樣就是違反了規定,雖然是採取無記名,但是結果卻違反了憲法精神,因為所有人都知道他投給誰,對此中選會要負責,但是你回答的是什麼答復,如果你們覺得要修法就應該提出修法意見或修法條文給內政部,中華民國憲法規定得這麼清楚,中選會不能違憲,主委,你們多久可以提出修法的條文?不能只寫「且需經修法後始得採行」!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這個部分我們會跟內政部……

鄭委員天財:這個問題已經這麼久了,你們提出了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還沒有,我們私下會先協商一下,什麼樣的技術可以處理這個問題,我想……

鄭委員天財:既然已經答復立法院的委員這個問題需要修法來解決,你們就應該提出修法,可以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可以。

鄭委員天財:多久之內可以提出修法條文給內政部?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會儘快提給內政部,這個的解決辦法還是要回到不在籍投票……

鄭委員天財:你這樣講就嚴重了,光是總統選舉及原住民立委選舉的部分要推動不在籍投票就很困難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個也是……

鄭委員天財:當然,那些都要去推動。

劉主任委員義周:您剛才提到的是地方選舉的部分……

鄭委員天財:主委,我只能說你回答得太快了,這個問題與不在籍投票無關,他就住在那裡,工作地點也可能在那裡,這與不在籍投票無關,你可不可以在一個月之內提出修法條文給內政部?

劉主任委員義周:原住民的部分應該沒問題……

鄭委員天財:我說的是在九合一選舉時,某個投開票所中只有一位原住民的情況,你們可以修法讓他在區公所投票,而不是在該投票所投票!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關這個部分,我們研究認為納入不在籍投票就能處理了。

鄭委員天財:不必那麼複雜,而且不在籍投票很難推動,你到底有沒有瞭解本席的問題?不在籍投票有很多人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過您剛才提到的狀況在總統選舉與立委選舉時比較不會發生。

鄭委員天財:主委,我現在已經在談另一個議題了,我現在談的是九合一選舉的檢討,難道你沒有看嗎?你的報告寫得很清楚啊!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知道你提的案子。

鄭委員天財:總統副總統選舉並沒有這個問題!主委,可以在1個月之內提出修法意見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單一選舉人在投票所出現這樣的問題,這個我們會……

鄭委員天財:總統選舉不會有這個問題,立委選舉……

劉主任委員義周:立委選舉應該也不太會有這個問題。

鄭委員天財:對,但是其他選舉可能會有這樣的問題。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知道。

鄭委員天財:所以你們在一個月之內是否能提出修法條文給內政部?你送過去後,我會再去催內政部。

劉主任委員義周:好,我們會把意見提出來,好不好?

鄭委員天財:要提出修法條文,不是意見而已,他們很懶,你們要幫忙寫條文。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試試看。

鄭委員天財:這有什麼困難?你們有法政處啊!我的好朋友很會寫。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試看看。

鄭委員天財:什麼試試看,那麼保守!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保守,我們確實有考慮過,在地方選舉合併舉行之後,這些相關問題要透過修法來處理,修法的部分,我們可以……

鄭委員天財:提出條文,好不好?可以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提給內政部。

鄭委員天財:對,一個月之內!

劉主任委員義周:好。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陳委員其邁質詢。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延續剛剛段委員宜康的質詢,有關投票日當天的請假規定,我翻閱勞工條件檢查違反法令情形案行業分類表,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規定的部分,違反休假日規定者大概是1.29%,違反第三十六條關於例假日的規定者有8%。違反第三十七條規定,要求員工於休假日加班或沒有照勞基法給予等同薪資兩倍的加班費者,比例最高的幾乎都是服務業。關於違反第三十七條的統計表中,有沒有在投票日當天做過任何勞動檢查?有沒有真的在投票日當天針對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之事項,進行過勞動檢查?過去有幾次?

主席:請勞動部郝次長答復。

郝次長鳳鳴: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部分我們有做勞動檢查,但是沒有針對投票日當天去做。

陳委員其邁:從來沒有做過?

郝次長鳳鳴:是。

陳委員其邁:為什麼從來沒做過呢?為什麼沒有針對影響勞工權利的這個部分去做勞動檢查?

郝次長鳳鳴:報告委員,我們的檢查是就整個違反第三十七條的情形做全部的檢查,在檢查項目裡……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你都沒有特別針對這部分去做。

郝次長鳳鳴:沒有專門針對單項去檢查。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你們檢查當然全部都會檢查,但是有沒有人跟你們檢舉過有老闆在投票日沒有放員工假?你們有沒有針對這部分去做勞動檢查?

郝次長鳳鳴:有,有檢舉。有人檢舉,我們就會去檢查。

陳委員其邁:所以是有,不是沒有。

郝次長鳳鳴:是。

陳委員其邁:那你怎麼說沒有呢?

郝次長鳳鳴:就專案檢查的部分沒有,我剛剛沒有說清楚。

陳委員其邁:我的意思是說,今年有沒有考慮針對投票日沒有放假去做專案檢查,保障勞工投票權利?做不做得到?可不可以在這邊答應?

郝次長鳳鳴:可以。

陳委員其邁:我希望針對勞動檢查的部分,尤其在這次投票的部分,做到這一點,這件事大家已經講過好多次,為什麼我們委員要修法把時間改成禮拜天,又強制大家禮拜天去投票?就是因為有大週末、小週末之別,造成勞工投票權利受損。所以我要求中央針對所主管的有勞動檢查的縣市和六都,都要一併來做勞動檢查,你可不可以同意?

郝次長鳳鳴:可以。

陳委員其邁:按照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的原則,假如投票日當天是休假日,而勞工有來上班,薪資要怎麼給?

郝次長鳳鳴:加倍給。

陳委員其邁:他本來不用上班,本來是放假,如果經過雙方協議,勞工去上班,如果沒有協議,勞工當天放假,不去上班,工廠就停擺,如果勞工去上班,加班費應該是以薪資加倍計算,假如不給加倍,就是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據我所知,勞工還是會跟雇主協議,勞工去上班,可是雇主要同意勞工可以去投票,如果協議的結果是勞工有2小時的時間可以去投票,老闆比較慷慨的話,這2小時還是照給加班費,如果協議的結果是這2小時不算加班費,是算請事假或公假,這樣合不合理?在上班時間去行使投票權,如果要請假,理論上應該是請什麼假?

郝次長鳳鳴:報告委員,這部分不用請假,就是他的權利。

陳委員其邁:假如我投票日去上班8小時,其中有2小時是去投票,我領的薪資應該是全額都是加倍給,不該扣薪資,對不對?

郝次長鳳鳴:委員,依現行的規定適用的結果,只給6小時,那2小時因為沒有服勤務,所以……

陳委員其邁:但是有時候輪班規定是8小時,不是算6小時。所以你的意思是那2小時要扣掉?

郝次長鳳鳴:薪資的部分要扣掉。

陳委員其邁:不論經協議或不經協議,這2小時都自動扣掉,不給公假或事假?

郝次長鳳鳴:是,但是原有的薪資還是一樣要給,但是加班費不算。

陳委員其邁:加班費是算6小時,那2小時不算,不是請公假,薪水還是給一般薪水,沒有加倍?

郝次長鳳鳴:是。

陳委員其邁:也不是請事假,薪水扣掉?

郝次長鳳鳴:沒有。

陳委員其邁:就是6小時。

郝次長鳳鳴:是。

陳委員其邁:假如公司要求員工上班,員工來上班,公司還是給加倍,但是不准員工請假,這樣是違反哪一條規定?

郝次長鳳鳴: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

陳委員其邁:這就是重點。平常的假日員工請假,公司不准假,你說公司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也很合理。但是投票日當天要求員工一定要上班,不能放假,這樣已經妨礙他投票,造成他無法投票,適用法條還是勞基法第三十七條嗎?沒有因為那天是投票日而有特別的規定嗎?主委,你確定沒有嗎?這是你的事情,你不解釋一下?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據我所知,應該是沒有。

陳委員其邁:也沒有?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

陳委員其邁:投票日當天雇主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的規定,造成勞工沒有辦法去投票,怎麼會沒有妨礙投票的問題?雇主要求勞工工作,限制勞工投票行為,這樣怎麼會沒有妨礙投票罪的問題?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方面還是根據勞基法來處理。

陳委員其邁:依法?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就是在問你,從來沒有人罰過,我的重點是,假如投票日當天雇主違反勞基法相關規定,限制員工投票,要求員工加班,並威脅不來上班就記曠職,或是用其他方式強迫員工上班,這沒有妨礙投票的問題?主委,你現在告訴我是這樣。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不是說沒有妨礙投票的問題,照理說,以現行的勞基法,應該可以處理這個問題。

陳委員其邁:你是研究選舉的,所以我才問你,那法政處賴處長有什麼看法?有沒有妨礙投票的嫌疑?

主席:請中選會法政處賴處長答復。

賴處長錦珖: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所有的案例就是在投票所阻止人進去投票。

陳委員其邁:所以從來沒有?

賴處長錦珖:到目前還沒有。

陳委員其邁:我這樣講有沒有道理?如果用其他非法之方法,不算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妨礙投票罪的樣態嗎?你們從來沒有人去研究過這個問題?如果雇主不准員工投票,說員工去投票就開除他,限制他的投票行為,這樣有沒有違法?

賴處長錦珖:應該是沒有直接妨礙。

陳委員其邁:那間接呢?所以你認為這沒有妨礙投票的問題?怎麼會沒有妨礙投票的問題?

賴處長錦珖:如果是直接妨礙他投票,可能會構成違法,但是如果是間接的……

陳委員其邁:你是自我限縮你的職權去解釋,你知道嗎?我現在就要求中選會解釋,像這種樣態應該算是非法之行為,你現在講的都是強暴脅迫的行為而已。

賴處長錦珖:他是違反刑法的規定,那不是我們這邊認定。

陳委員其邁:勞動部的看法呢?你們都沒有去研究過類似的法律規定的問題嗎?今天法務部也沒有來,我本來要問法務部。

郝次長鳳鳴:跟委員說明,如果我們有發現您提到的這種情形,我們除了按照第三十七條來處罰之外,也會移送,看有沒有屬於妨礙投票。

陳委員其邁:你就是要移送,對不對?

郝次長鳳鳴:是。

陳委員其邁:我建議你們要把這部分講清楚,應該立刻召集法務部、勞動部,就這部分把樣態解釋清楚,中選會有責任去協調,把相關部會找來,大家就法令做出解釋,然後發文給所有單位,不然如果雇主限制員工投票,你們用第三十七條要如何處理?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部分我們來處理,我們來協調。

陳委員其邁:這部分我要拜託主委,關心勞工權益的議題,大家應該不分黨派,都要支持,我也希望勞動部能夠捍衛勞工投票的權利。

關於勞動檢查,其實要看工廠裡外縣市的勞工多不多,假如外縣市勞工多,限制投票行為的比例會最嚴重,畢竟戶籍在外縣市的人要坐車返鄉投票,所以雇主可能不讓他回去,限制他們投票的會比較多。釜底抽薪的辦法就是延長投票時間,有的人住在很偏遠的地方,以高雄市來說,有人可能在三民區工作,卻住在很鄉下的地方,舟車往返就要2小時以上,常常有很多請假規定要求先請假再打卡,給員工2小時投票,有的員工就沒有辦法去投票,這就是變相限制員工投票行為,所以釜底抽薪的方法就是延長投票時間。這次選舉投票日決定了,投票時間決定了沒有?

劉主任委員義周:時間已經決定,是從早上8點到下午4點。

陳委員其邁:時間也決定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陳委員其邁:應該至少延長2小時。我們的投票時間在全世界中是少數幾個很短的,應該延到晚間6點,大家才會去投票,難道不是這樣嗎?不可能改了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目前是不可能改,這些問題我們都研究過了。

陳委員其邁:主委,你每次來,我們都對你很客氣,對你提出的建議,你都不接受,建議選舉延長到週日,你也不接受,建議投票時間延長,你也不接受。這些事情你們中選會都可以決定,到我們立法院,我們還要去修法,還要用法律規定去決定投票時間,枉費大家對你這麼好。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要考慮。謝謝。

陳委員其邁:真的要好好研究投票時間。

劉主任委員義周:好。

陳委員其邁:我還是希望中選會和教育部趕快協調,在1月16日之前趕快讓所有學校把時間決定下來,不要再拖,你看歷年來的統計,2000年總統大選投票率是82%,2004年是80%,2003年是76%,都是在3月投票,如果在1月投票,投票率就會降到74%,立委選舉投票率有增加,但是總統選舉投票率就降下來。我問了我辦公室的助理有沒有去投票,他們說沒有,因為有的要準備期末考,有的要返鄉過年,如果他們要去投票,往返車資對學生來說負擔非常重。所以我希望在1月16日之前所有學校的專題報告、補考或期末考儘快定案,好不好?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可以。這個月底之前我們就會全部搞定。

陳委員其邁:主委,我剛剛看你的報告,像這麼重要的事情,剛剛很多委員也在講,你就要找勞動部或教育部來,就日期和相關配套措施研擬清楚,發文通知各相關單位,說投票日定了,大家趕快去研究,這有什麼問題?你有什麼顧慮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

陳委員其邁:你可以發文,像我剛才請勞動部注意勞動檢查的事,次長也答應了,如果有妨礙投票的行為,他也說要函送,這不就很好嗎?你們把所有相關單位找來,一次搞清楚,保障民眾投票權利,何樂而不為?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我們可以做。

陳委員其邁: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多委員對於學生首投族和勞工的投票權益都非常關心,不在籍投票在委員會談了3年,也有很多的建議,主委對於辦理的部分有沒有更具體的說明?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關於不在籍投票,有關總統的部分已經提到立法院了,有關立法委員的不在籍投票,目前還在內政部。我們可能需要比較周全的考慮是,如果把立法委員選舉和總統選舉合併舉行,而且要辦理不在籍投票的話,在制度上要考量如何運作,這在制度上可能要做一些調整,我們還在跟內政部協調之中。中選會在考慮投票技術方面是有朝電子投票作考量,因為電子投票可能可以克服投票地點和時間的問題。

邱委員文彥:過去我們都有提過,當然這需要通盤考慮,但是有沒有可能逐步試辦或開放?剛才也提到以原住民為對象,或是採其他的方式。另外有一些工廠作業人員,或是海上執法的海巡人員、必須出海的漁民等等,這些人是否可以納入分階段或是分批辦理,這樣會不會好一點?主委的看法如何?

劉主任委員義周:關於不同狀態不能在投票日當天投票的處理制度,其實有安排很多了,比如海巡人員或是出海捕魚的漁民,提前投票或是特設投票所這類的安排都可以處理,這需要全盤的規劃。

邱委員文彥:大概會有什麼樣的時程表?是先試辦某一個族群或群體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實施不在籍投票最沒有障礙、變動最小的可能是原住民,因為原住民的立法委員選區是全國不分區。

邱委員文彥:預計何時可以採行這個新制度?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內政部提出修法,我想可以在下一次選舉辦理。

邱委員文彥:明年來得及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內政部提出修法的提案……

邱委員文彥:請儘快加快速度。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

邱委員文彥:另外就明年1月16日合併選舉,其實這也是老問題了,到底要不要合併?主委的說法就是看委員會的決定,至於委員會的決定是否可以變成一種制度化?請教主委,合併與否的考量點到底是什麼?不需要每次碰到選舉時就各方的論戰不斷,國家要有比較穩健的基準,什麼時候該合併以及什麼時候不合併,請主委對此說明,像明年1月16日為什麼要合併?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合併的理由跟上次其實完全一樣,是在節省整個社會的資源,很多意見提出來認為我們只不過省下幾億元,我們的說明是並不在省下選舉經費,而是省整個社會一次動員和二次動員中間的差距,因為這會直接關係到整個社會資源的耗費,所以我們還是採用同樣的理由。我們採用同樣理由所考量的也是委員所提的制度的穩定性,因為我們上一次已經採取合併選舉,我們再繼續採取合併選舉並沒有其他不能這樣做的理由。

邱委員文彥:委員會做這樣的決定時,有沒有徵求外界的意見或是做一些基本的民調?有沒有瞭解一般民眾的反映?還是委員會都是這樣決定?你們所做民調的結果是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委員會是開了三次會議才做最後的決定,第一次會議時,委員會希望知道各方面的訊息,我們除了做民調和召開公聽會,也開放網路讓民眾表達意見,並且徵詢主要政黨的意見。也就是每個不同的步驟去探求不同人的意見,我們把所有的資訊提供給所有委員參考。

邱委員文彥:也可以提供本席一份民調供作參考嗎?或是您可以大概說明一下?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民調是在九合一選舉完之後立刻就做了,我記得那個民調結果是贊成合併選舉者是68%點多,認為應該分開選舉是11%。至於我們在網路上所徵求的意見並沒有做統計,因為我們的目的是想知道大家對贊成合併或贊成分開選舉的考量是什麼,而那些意見的反映,其實也是我們事先有考慮到的所有面向。

邱委員文彥:請主委提供相關的報告,可以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好的。

邱委員文彥:最後本席有一個小小建議,主委的報告裡面也提及要強化無障礙空間設施,在辦理選舉之前是否也能徵詢身障相關協會的意見,讓他們獲得最適當的照顧,完成投票的任務。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內部也請同仁擬定一份無障礙空間檢核表,還有關於上次九合一選舉期間我們對這方面的努力,讓身心障礙團體觀察我們還可以進步的地方,我們會在最近跟他們開會協調,如果有必要的話,也會增加以後繼續協調的機會,我們今年會把這部分當作重點。

邱委員文彥:謝謝。繼續請教董部長,部長的報告特別提到,今年相關的考試在去年都已經確定日期了,請問有沒有受到影響的考試呢?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每年4月份就會召集相關部會和用人機關進行討論,我們去年所公布的實施計畫,到現在為止都沒有衝突。

邱委員文彥:董部長難得列席內政委員會,再請教部長,通常一般國家考試所開的類科或職系是經過什麼樣的程序產生出來?例如政府現在組織改造,可能將來海洋委員會或海洋部會需要海洋管理方面的人才,因為海洋委員會將來可能不止執法有關走私、偷渡這些問題而已,所以除了海巡特考以外,說不定能有一個海洋管理保育方面的類科,海洋相關各個系所的學生都非常期待,因為我們現在的學生出去以後,都沒有相關的類科可以考試,如果是漁業,那就到農委會去了,所以我們在海洋保育、海洋的規劃管理等方面是沒有的,如果沒有的話,很多學生都到別的先修班去了,譬如說是學海洋工程,可能就去當結構技師、土木技師、水利技師,結果海洋界努力培養人才,卻變成其他領域的先修班。對於這個問題,你建議我們應該要怎麼做?

董部長保城:一個是職系、一個是類科,職系的部分是由銓敘部在主管,關於海洋這方面的專業人才,可以從學校這一端、從用人機關這一端,例如漁業署、未來的海巡署,他們要告訴我們有這些需求,我們跟銓敘部一起開會,銓敘部通過這些職系之後,先送到考試院院會,院會討論並通過之後,同時也會定出要哪些類科,考試科目也會確定。這個部分不是考選部可以單方面做決定,必須要跟銓敘部開會,所以我建議會後委員可以跟我們說需要用人的單位,我們會主動跟他們聯絡並告訴他們這個程序,只要需要我們協助,我們一定會協助。委員也知道,現在整個環境在改變,傳統的職系沒有辦法符合新業務的核心職能,所以我們願意來配合。

邱委員文彥:當然考選部主要是負責國家考試,未來有關於海洋管理人才的培訓或考選,我們會照你的建議,和銓敘部還有主管機關一起來討論相關的考試。除此之外,我們也期待將來能夠有一個景觀法,希望有景觀師。

董部長保城:我有跟他們接觸過,這要由內政部來發文,我們再一起來討論。

邱委員文彥:就這個部分本席會再請教貴部,也跟銓敘部及相關主管機關一起來研商。我們發現現在有很多領域,特別是海洋方面,人才的斷層非常嚴重,所以教、考、用要如何結合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到時候本席會請貴部提供協助,謝謝。

董部長保城:我們會配合,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慶忠質詢。

張委員慶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刮風又下雨,但是外面還是有很多群眾圍著立法院,本席要特別利用這個時間跟大家表示,上個禮拜三一八是學運週年,剛好內政委員會到南部去,因為興達港開發很重要,所以我們特別去考察。本席特別關心兩岸監督條例的立法,因為在上次學運以後,最後朝野協商的共識是希望先通過監督條例,但是到今天為止,我們看到外面還有這麼多的人期待兩岸監督條例趕快付委,本席也特別在此請朝野所有的委員及院會趕快將兩岸監督條例付委,以符合朝野及民眾的期待。

主委,你是從什麼時候開始擔任主任委員?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1月底。

張委員慶忠:就是在大選之後,在去年大選的時候,張前主委已經榮任為監察院院長。

劉主任委員義周:她在8月1日就去了。

張委員慶忠:中選會主任委員這個職位非常重要,而且都是由有聲望的公正人士來擔任,行政院是在10月就把提名名單送到立法院來,就是希望在10月29日有一個主任委員來主持九合一大選,但是還是困難重重,後來在九合一大選結束之後你也獲得同意,當天有106位委員投票,同意票有84張,不同意票是18張,跟朝野席次的比例剛好很吻合,但是你能夠得到84張同意票,表示你是朝野都很期盼的中選會主委。

自你接任主委以來,第一個遇到的就是合併選舉,你剛剛有一再答復很多委員的問題,你也有做過民調,但是可不可以讓我們內政委員會的委員看一下問卷的內容?本席剛才也有聽到你答復邱文彥委員和其他委員,問卷的內容很簡單,就是要合併選舉還是要單獨選舉,內容就只有這樣子,我認為這種內容非常膚淺,就像在問學生要得第二名還是第一名,這樣會不會過於膚淺?為什麼呢?本席認為這裡面有一個非常重大的事情,就是把兩次選舉併為一次選舉,我們都知道什麼叫做正常的總統選舉,在李登輝擔任第9任總統的時候,那個時候投票是在320;陳水扁當選的第10任、第11任也是在320;馬總統的第12任也是在320左右,只有差一天。唯獨第13任是合併選舉,這個不是常態,當時我們也非常佩服馬總統有信心能夠把兩次併為一次,但是這個選舉非常危險,因為選舉日跟就任日隔四個多月,上次是1月13日,本席認為中間過渡時期太長。還有,依照憲法大法官會議第520次會議的結論,就是在立法委員2月1日就職的時候,行政院和總統要重新任命內閣閣揆,這是憲法的問題。但是這一次你們完全沒有考慮到這個問題,因為馬總統明年不可能連任,這也是憲法的問題,一定要新任的總統當選。在2月1日總辭以後,誰要來任命閣揆?是由新當選的總統還是現任的總統來任命閣揆?你是中選會的主委,也是法律專家,你也很了解520號釋憲會議紀錄的精神。到那個時候新的總統已經選出來了,依法內閣閣揆應該是由誰來任命?

劉主任委員義周:當然是屬於現任總統。

張委員慶忠:也就是並不是由選出來最新民意的總統來任命。

劉主任委員義周:選出來的是總統當選人,他還沒有就職。

張委員慶忠:這個選舉,我發覺中選會在開全體國民的玩笑。既然有新民意、新領導人,我就舉個例子,柯P在10月29日當選,12月1日趕到台北市政府,郝龍斌就恭迎未來的老闆,所有的人事案、重大事情都不敢再發布,但是為什麼新的總統選出來後,原來的總統還要發布閣揆人選?這大大違背用人精神,你考慮過沒有?

劉主任委員義周:當然考慮過,我想……

張委員慶忠:怎麼新總統選出來後,還可以任命行政院長?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還沒有就任前不叫總統,只是總統當選人。

張委員慶忠:我知道他是總統當選人,這是因為你搞的飛機!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

張委員慶忠:怎麼不是你搞的飛機!總統選舉應該在320的時候,才不會產生這樣的矛盾。

劉主任委員義周:報告委員,要將立法委員跟總統選舉合併的考量,當然是各方面的,這個社會這樣的考量並不是今年才有,我想……

張委員慶忠:這個社會這樣的考量……

劉主任委員義周:2004年時就有非常大的聲音要求合併選舉,那次……

張委員慶忠:你們當時的問卷問題很單純,就好像是問你要考第一名,還是你要我給你第二名?就是二選一,你怎麼可以將這種憲政的問題讓老百姓來二選一?這個問卷有沒有講,這樣合併投票結果,當選的總統沒有辦法任命內閣閣揆?這可是行政院院長呢!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國家有憲法,依憲法規定,總統還在任的時候,本來任命閣揆就還是他的的權力,我們當初選出這個總統時,他的任期是到5月20日。

張委員慶忠:天底下沒有人這樣搞的,新總統選出來,卻由原來的總統來任命行政院院長、來當執政團隊,就這個事情,大家回去慢慢想、好好想。總統選出來後,由舊的、還沒有交接的總統來任命新的行政院長,對這種事,內政委員會或立法院大家再想想看,這是憲政問題,如果這樣可以,郝龍斌在剩下的一個月任內也可以將各局處、公營事業首長都換掉,世界上沒有人這樣做的!

還有些事情你是當做不做。剛才鄭委員天財有特別提及一個投票所只有一個原住民選民的問題,你說這還要修法、修憲,哪有這種事情!我請問你,九合一選舉其中有沒有投票所連半個原住民選民都沒有的可能?

劉主任委員義周:當然有。

張委員慶忠:有沒有例如這一里原來有三個投票所,第二年剩下兩個或一個,甚至一個變成三個……

劉主任委員義周:都有。

張委員慶忠:這是有關投票所的設置而已,本來秘密選舉就是不公開的,如果發覺這個地區本來就有兩個或三個投票所,對原住民投票所的設置馬上就可加以調整了,就看中選會要不要做而已。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我們都有考量,如果是兩、三個,我們會事先徵求當事人意見是否願意併到哪一個投票所。

張委員慶忠:這怎麼是徵求當事人的意見!你要問當事人要不要秘密投票,因為只有他一個。主管管署在做什麼?中選會在做什麼?該投票所若只有他一個選民,這樣投票馬上會違反秘密投票的精神,至少應該有兩個或三個以上嘛!這是行政措施,怎麼還去問當事人呢!問當事人要走3分鐘還是5分鐘到投票所!那個時候是法的精神最大,你既然是中選會的主任委員,這種事情就要採權宜措施,甚至於中選會應編列經費送他們到投票所,而不是由候選人請他們坐車。你擔任中選會主委要尊重法的精神。

劉主任委員義周:報告委員,我就是尊重法的精神,因為如果我們擅自移動他投票的地方,他可能會喪失比如村里長或鄉鎮民代表的投票權,所以我們一定要問當事人的意見,在可以合併的情況下,我們一定將它併在一起,但是如果不能合併,因為我們動了他,他可能會喪失掉一部分的投票權,九合一時就有這種狀況。

張委員慶忠:我講了半天,你仍然不是很清楚。

劉主任委員義周:委員,我很清楚你的意思。

張委員慶忠:我跟你講,目前通訊投票能做的也只有總統選舉的通訊投票。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不叫通訊投票,是不在籍投票。

張委員慶忠:投票有很多種,而碰到原住民選民時,你講的有關里長、鄉鎮市代表的問題也可以投票所的設置辦法來處理。

劉主任委員義周:報告委員,我們真的有很詳細的考慮過,改天我再找時間向你報告我們考慮的相關細節,這真的會影響到當事人權益,所以我們如果擅自製作法案並不妥。

張委員慶忠:好。謝謝。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先回答張委員的質詢,如果國民黨不要擋我的總統職務交接條例,這個部分都沒有問題,因為裏面都規定得非常清楚。

劉主委,從早上聽到現在,大概有幾個結論,就是2016年的選舉就在1月16日,這事確定了,對不對?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確定。

李委員俊俋:之前就到底要不要合併選舉或分開選舉我們曾討論過多次,2004、2008、2012、2016的都討論過,2004的有沒有合在一起選?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

李委員俊俋:2004當時立委任期是3年,所以後來沒有合併選舉大家也都可以接受。2008年的有沒有合在一起選?

劉主任委員義周:也沒有。

李委員俊俋:理由是什麼?我告訴你理由是什麼,中選會當時的新聞稿表示,中選會認為政府看守時間過長,所以決定不合併。2012年的有沒有點在一起選?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

李委員俊俋:2012年的合在一起選的原因是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最主要還是考慮到整個社會資源……

李委員俊俋:社會成本的問題,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李委員俊俋:2012年的合在一起選,是在大禮拜,還是小禮拜舉行?

劉主任委員義周:應該是大禮拜。

李委員俊俋:中選會的新聞稿寫的是,考量多數工商企業多於第二週與第四週週六放假,所以決議將投票日定為1月14日大禮拜。請問2016的合併選舉的原因是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還是同樣的,就是基於社會資源的考量。

李委員俊俋:你們講的是,合併選舉符合多數民意的期待、避免社會資源的浪費。但是為什麼選在小禮拜?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原來預留的時間是1月9日或16日……

李委員俊俋:後來決定是16日。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李委員俊俋:為什麼不是選9日,而是選16日?

劉主任委員義周:第一個考量是希望把大家顧慮的那個時間縮短,盡量往後拉。另外一個,就是上次的選舉其實也有碰到這樣的問題……

李委員俊俋:我先請教郝次長,根據你的瞭解,現在勞工每個禮拜休息兩天的,比率占多少?

主席:請勞動部郝次長答復。

郝次長鳳鳴:主席、各位委員。大概是50%左右,大概是一半。

李委員俊俋:其實不到一半,差不多是百分之四十八點多。所以才會有大禮拜、小禮拜的區別,對不對?你們勞動部是不是曾經說過,不管工時有沒有調整,希望以後的選舉日期儘量在大禮拜?「我們現在的勞工有5成以上仍然僅僅週休1日,所以希望以後選舉盡量都在大禮拜,避免影響整體的投票率。」,這是陳雄文部長說過的話,沒錯吧!那為什麼還是安排在小禮拜呢?就我剛剛聽到資訊,中選會在決定日期之前,並沒有問過你們,對不對?謝謝。

主委,我請教一下,為什麼2008、2012、2016的標準都不一樣?內容不一樣,理由也不一樣,到底是為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講實在話……

李委員俊俋:2008說,看守時間太長,現在沒有這個問題嗎?2012說,要合併選舉,但是我們要在大禮拜舉行,因為勞工的投票權益。2016決定是小禮拜,你們說反正不管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劉主任委員義周:2008的狀況,應該是有其他的因素。

李委員俊俋:你們的新聞稿是這樣寫的,新聞稿在這裡,有啊!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個我沒看到。

李委員俊俋:這是2013年12月14日中選會的新聞稿!中選會認為看守政府時間過長,社會對合併選舉並無共識,所以決定不合併選舉。我的問題很簡單,為什麼每一次合併選舉的與否,標準都不一樣?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想現在憲政制度的安排,本來就是讓立委……

李委員俊俋:沒關係,主委你先休息一下,我等會兒再請教你。

郝次長,我們剛剛說過了,其實陳部長說的是希望在大禮拜,但是現在沒有在大禮拜,反而變成在小禮拜,勞動部要怎麼因應?

我先請問一個政治承諾,剛剛陳其邁委員質詢的時候,你說我們可以在2014年1月16日做勞動檢查,請問我們可以在1月16日做勞動檢查?

郝次長鳳鳴:對不起,我的這個部分是做……

李委員俊俋:話要收回去了嗎?

郝次長鳳鳴:不是,我是說做專案檢查,但那個日期是……

李委員俊俋:現在內政委員會要求2016年1月16日勞動部做專案的勞動檢查,只要有老闆不放假,讓勞工去投票的,我們就統統依法處理、依法罰款,可不可以?

郝次長鳳鳴:報告委員,我們可以先……

李委員俊俋:要不然你幫勞工爭取權益,爭取在哪裡?

郝次長鳳鳴::是。關於這個部分,第一個,我們先宣導……

李委員俊俋:宣導本來就是要做的事啊!次長,我的要求很簡單,我只要求做專案勞動檢查,看有沒有工廠老闆不放員工的假去投票,要求勞工上班,這樣可以吧?

郝次長鳳鳴:可以。

李委員俊俋:等一下我們來做個決議,這樣就算數了!謝謝。

次長,除了這樣,勞動部還能做什麼?

郝次長鳳鳴:剛剛我們有提到,勞動部……

李委員俊俋:你們就是配合辦理嘛!包括趕快去做宣導、做勞動檢查,所以這部分已經沒有問題了吧!好,謝謝。接著請教陳次長。

陳次長,大家剛剛也很關心學生的問題,我請教你一件事,因為2016年1月16日是屬於104年學年度,現在已經公布行事曆的有幾個學校?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101所。

李委員俊俋:有101所?

陳次長德華:是。

李委員俊俋:還有七十幾所還沒有公布?

陳次長德華:是。

李委員俊俋:在101所學校裡面,有幾間的日期是跟1月16日衝突的?

陳次長德華:有12所學校。

李委員俊俋:有12所學校,包括高師大、台大、國北體?

陳次長德華:台大已經調整了。

李委員俊俋:教育部針對這個問題是怎麼處理的?

陳次長德華:對跟16日衝突的12所學校,我們跟每一個學校直接電話聯繫,他們同意調整時間。對還沒有訂日期的學校,我們也要求他們要配合挪開。

李委員俊俋:次長,基本上教育部現在能做的是就是跟各個學校協調,希望各個學校訂出來的行事曆,能夠避開1月16日,是這樣嗎?

陳次長德華:是。

李委員俊俋:那我請教次長一個很重要的問題,如果學校不照做,教育部該怎麼辦?

陳次長德華:我想這個確實屬於大學自治的部分,但是……

李委員俊俋:所以教育部只能口頭勸說?

陳次長德華:對。以目前我們跟大學聯繫的結果,每一個學校都願意配合,沒有任何一所學校不配合的。

李委員俊俋:萬一沒有呢?

陳次長德華:這個我們會持續再來關心。

李委員俊俋:次長,其實我也在大學兼課好幾年了,我也非常清楚,大學考試大概都是考2個禮拜,所以不論你是要1月9日或是16日選舉,都閃不開,現在你要求他們要配合,他們口頭上告訴你,有啊!我們配合調整!但是有的老師是提前考,有的老師是延後考,所以在這個部分教育部能做的就是勸說而已,即使是勸說無效,你們也沒有任何權限要求大學改日期,因為這是屬於大學自治的問題。

陳次長德華:是,沒有錯。

李委員俊俋:除此之外,你們還可以做什麼?

陳次長德華:我想大學本身對於學生選舉權確保的這件事情……

李委員俊俋:所以這個問題是出在其你們本來就應該要衡量在內,而且這個問題是很容易解決的。我請兩位次長先回座。

請教劉主委,憲法上有沒有規定立法委員一定要2月1日就職?憲法有沒有規定,總統一定要5月20日就職?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寫上憲法條文裡面。

李委員俊俋:沒有嘛!這是憲政習慣!憲法唯一有規定的就是會期從2月1日開始,對不對?所以這其實是憲政習慣的問題,但是既然現在有是否合併選舉的問題,而這個問題本來你們就要未雨綢繆的就整個統籌來看,教育部有什麼意見,勞動部有什麼意見,然後訂出一個適當的時間,應該是這樣吧?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你們很困擾,訂在9日太早,訂在16日又有這麼多問題。現在訂在16日以後,又會變得更麻煩,對不對?而且你們還要在10天以前選完,如果是2月1日就職的話,還非得在1月20日以前選完,是不是這樣?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們的困擾是在這裡,但這個問題你們不是每年都討論嗎?為什麼還會發生這種問題?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想這是我們的憲政制度問題。

李委員俊俋:就是憲政習慣的問題。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李委員俊俋:其實遇到了憲法,就用憲法來解決,或是用憲政習慣來解決。如果真的不得了,就讓總統交接條例來解決嘛!你看我都幫你們的問題,想好解決方案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李委員俊俋:你也贊同?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李委員俊俋:那就叫國民黨不要再擋了,我來提案這樣處理,主管單位是中選會啊!主委,我請教另外一個問題,內政委員會曾經在去年12月31日做了一個決議,這個決議是要求中選會在3個月內要提出公設錄影可不可以成立的專案報告,現在我請問你,在明年的1月16日的總統立委選舉,公設錄影到底可不可以使用?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部分我們有在規劃,我們在下一次……

李委員俊俋:3個月馬上就要到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知道。我們有跟各相關人士諮商……

李委員俊俋:有過討論。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我們會提出……

李委員俊俋:其實據我的私下瞭解,它的困難度也沒有那麼的大,是可以做到,只是願不願意做而已。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我不願意做。

李委員俊俋:我們是12月31日做的決議,所以3月底你們就應該要來報告。我要跟召委提醒一下。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收到會議紀錄的時間,應該是……

李委員俊俋:你們已經收到會議記錄了,所以到底是可以,還是不可以呢?

主席:他是想要從收到公文的那天開始起算。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李委員俊俋:怎麼可以從收到公文日開始算?12月31日做的決議,經過3個月,現在3月,時間已經到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真的有在做!真的。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到底是可不可以?你們有做,心裡當然是有譜嘛!

主席:當然是由召委認定。

李委員俊俋:這是由召委決定的,上一任的召委是我,所以我很清楚嘛!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瞭解。

李委員俊俋:主委,這樣可以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希望能夠從各方面考量,我們有一個很大的考量就是經費,有一些……

李委員俊俋:這是內政委員會的決議,如果你們真的是經費問題,內政委員會願意挺你們!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李委員俊俋:我們不是講得很清楚了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知道。我們一定會做。

李委員俊俋:這個要注意,現在問題重點是在這裡,4年一次的選舉,到底是要合併選舉,還是分開選舉,本來就該要有一致的標準,今天報告題目是「如何確保人民的參政權」,結果我們發現現在的標準不一。第一個,勞工的權益要如何保障?是要在大禮拜,還是小禮拜?第二,學生的權益到底如何保障?是否要避開期末考?這些都應該事先規劃清楚。第三,其實內政委員會一天到晚見面、討論,好像我們內政委員會的每個委員都很囉唆,事實上就是要求做到公平、公正以及公開的錄影,這是內政委員會卑微的要求,這麼簡單的事情,你們竟然討論這麼久!

主委,我想上次行使同意權時,整個立法院,不論是國民黨、民進黨或是其他政黨,基本上都對你都相當支持,你原來是一個學者,我們也期待你在中選會扮演一個公平、客觀的角色,真正做到中選會是獨立機關,把這件事情做好。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一點……

李委員俊俋:另外,你也知道選務、選政,我談多久了,我繼續支持選務選政要合併在中選會,但是如果你們這次表現不好的話,我可能以後會稍微改變一下態度,我要放棄我的溫良恭儉讓,我會對中選會嚴厲一點。謝謝。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質詢。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開公聽會,本席在質詢時有提出許多開票的瑕疵證據,當時劉主委說還沒有去調查,現在你去調查了嗎?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公聽會的部分,我想有一個具體的……

周委員倪安:有沒有去調查?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

周委員倪安:有調查報告嗎?請呈上來給本席。

劉主任委員義周:還沒有做,報告本身……

周委員倪安:還沒有做?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自己有調查,就是詢問所有的主任管理員是否有確實遵守整個程序的……

周委員倪安:你是不把本席的話當話,是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我真的有做……

周委員倪安:開票的瑕疵這麼多,你們不讓人家拍照,也沒有依法辦理,這到底是怎麼回事?你們自己去做又沒有做好,我已經跟你說有瑕疵,你們也不去調查,也沒有調查報告。你覺得這些瑕疵是不重要的?還可以繼續有瑕疵?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真的有做檢討,針對這些方面,我想我們已經決定在以後的……

周委員倪安:你們怎麼做檢討?你先跟我說,中選會怎麼檢討這整個開票的流程?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關開票流程,在委員提出之後,我們在上一次九合一選舉,其實基本上已經訂定出開票的標準與流程……

周委員倪安:片子在哪裡?整個開票SOP的片子,你放給我看!我有說過你們要讓這些票務人員、開票人員都完全看過,並知道開票的流程。我現在播放你們在網站的影片給你們看。你們所宣傳的開票影片跟本席在去年11月29日看到的內容是一模一樣的。沒錯,就像影片中一樣,就是這樣遮著,這樣誰看得到?誰可以監票?民眾在後面,距離這麼遙遠,1號、2號、3號及4號,誰看得清楚?這就是你們的影片!

本席在去年11月29日投票之前就已經跟你們講過了,結果11月29日本席經由檢舉知悉,開票時把民眾圍在教室外面,有這樣的情況,還有開票所在馬路上的狀況,因為裡面的設施不足,結果圍在馬路上,幾乎占用三分之一至二分之一的馬路,這種情況也有!你去調查了嗎?調查了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容我請處長回答。

周委員倪安:你不要浪費我時間,不用說明了!主委,你是學比較政治的,你也到各國看過很多政治的狀況,包括該如何投票等等,這就是我們國家現在的狀況,有改進嗎?你有想要改進嗎?還是你把本席的質詢當作耳邊風?

劉主任委員義周:委員剛才播放的影片是我們簡介的片子,採取的角度不同,這是我們自己的模擬影片,不是真正的選舉。

主席:請中選會綜合規劃處高處長答復。

高處長美莉: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給國內外的來賓看的,它的角度是為了要讓民眾瞭解我們辦選務的全部過程,另外選舉的部分是另外一部影片,這是本會選舉之前……

周委員倪安:在哪裡?影片在哪裡?除了你們這些選務人員要知道以外,所有的公民也想知道,這樣他們才能知道你們哪裡做得不對!公開、公正以及公平的選舉過程在哪裡?我跟你講,你們這些東西沒有做好,預算的部分,我一定會照刪、照凍!我跟你講,你們選舉做得不公開、不公平、不公正,有跟沒有是一樣的!剛才委員詢問你為什麼把兩次的選舉合在一起,主委回應說動員方便。選舉為什麼要動員?你是在綁樁嗎?大家想要投票就會去投票啊!

劉主任委員義周:委員,我沒有講過動員方便這四個字。

周委員倪安:你剛才講說動員方便……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我絕對沒有。

周委員倪安:我在辦公室看著你,你講為了動員方便,我跟你講,你可以回去找帶子,錄音帶也有……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絕對沒有。

周委員倪安:不是絕對沒有。沒關係,你不要跟我辯,我清清楚楚聽到,我就是特別要來這裡問你為什麼叫做動員方便?我真的不懂,投票叫做動員方便?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來這個地方還沒有談到動員……

周委員倪安:再來,本席有問過你,我們的投票時間是從早上8點到下午4點,這個問題也問過非常多次,全世界投開票所的時間都超過10小時以上,你們的回應總是告訴我們,因為是在冬天的時候投票,如果6點就開始投票,選務人員可能3點、4點就要起床,你們都是用這種理由,那我要問你,日本、美國以及法國,這些國家的選務人員都不用起床嗎?他們是6點就開始投票,難道他們都不用起床嗎?投票時間的安排是為了讓人民可以儘量去投票,不是為了讓選務人員可以多睡一小時,因為選務人員多睡一小時,卻讓我們的選民沒有辦法投票,這是中選會存在的意義嗎?你就是只照顧這些一天有2,200元、1,800元的選務人員,讓他們多睡覺嗎?難道人力不能夠分配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周委員,這個……

周委員倪安:這是做跟不做的問題而已。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我們的考量沒有這樣……

周委員倪安:並且你還把兩次選舉合併在一起,你連這個都不改,你把兩次選舉合併在一起,你當然要儘量讓大家投票,你不是說動員方便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沒有講動員方便。

周委員倪安:今天有勞委會的人來,現在還有勞工要上班的問題,政府雖然有規定,但是老闆自己另外也有一套,你管得著嗎?你有罰過他們嗎?勞工為了自己的工作是無法出聲的,他們覺得已經做這個工作了,還能怎麼樣。而你自己說要讓大家儘量可以投票,但卻連投票時間也不檢討,我真的不曉得你們綜合規劃處留在中選會要做什麼?你們到底規劃了什麼?你們跟世界各國一起評比了什麼?台灣的投票有哪些比其他國家更進步的?你們的影片只有說快速的投開票過程,我告訴你,正確比快速更重要!正確的開票過程,即使多1小時、2小時,但是你們要讓人民可以相信有公信力,這是更為重要的。

另外,本席要再問你,這一次的選舉把總統選舉跟立法委員的選舉合併在一起,我請問你,立法委員選舉現在有2張選票,是不是?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2張。

周委員倪安:在座的有沒有人不知道有2張選票的?都不知道?我們在座的官員都不知道有兩張選票。我告訴你,2008年第一次實施單一選區2票制,2008年時,你在做什麼?我們台聯的候選人在2007年12月25日就到中選會門口,因為那時候是第一次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但是中選會卻完全沒有宣傳。他們說沒有錢了,所以無法宣傳,如此中選會到底有沒有存在的必要?從2008年到現在,我們已選過兩次了,明年2016年是第三次。我告訴你,還有非常多人不知道什麼是政黨票、為什麼要投政黨票以及投政黨票的意義是什麼。現在,我要播放一段你們的宣傳影片。

(播放影片)

周委員倪安:簡單嗎?真的簡單嗎?為什麼其中一張選票要用來選政黨?人民怎麼知道要怎麼投票?中選會的宣傳片,根本就是浪費錢的廣告。這部2007年廣告……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好意思,因為2007年我尚未到任,所以不知道這件事。

周委員倪安:我不管你來了沒,你不是一直都在中選會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

周委員倪安:中選會這次的新廣告要播什麼?人民要怎麼投政黨票?你們就是在扼殺小黨的生存空間嘛!

劉主任委員義周:周委員,不是這個樣子。

周委員倪安:我問你,國家選制改變這件事重不重要?

劉主任委員義周:當然很重要。

周委員倪安:既然重要為什麼不宣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有宣導。

周委員倪安:你們在影片上就只有說一票選,人一票選黨,但民眾怎麼知道「選黨」是什麼意思?有什麼意義嗎?這次,你們又打算合併選舉。以立法委員選舉為例,以前都是只要選人就好了,選了人之後,票就會加到他所屬的政黨裡,一直以來都是這樣做,現在你們把兩者合併在一起後就更難以宣導了。

總統有總統的職權,國會也有國會應負的責任,兩者是不同的,你們以省錢之名將兩者合在一起辦理。但是你們要省錢,卻又不盡量讓人民可以去投票,對於投票時間的檢討,中選會也沒在做。我真的不能理解,國家需要中選會做什麼?你們對於各地方縣市的中選會,也沒有負起督導之責,簡直就是尸位素餐嘛!這8年來,雖然已經8年了,但還是有很多人不知道什麼是政黨票以及政黨票提供了什麼樣的功能。目前就只看到新聞上有很多媒體在廣告,其實小黨的理念,都要靠自己去打拚。請問我們的政府該做些什麼事?當為而不為……

劉主任委員義周:周委員說我們什麼事都沒做,我認為這是與事實不符的陳述。我們有要求各地方縣市的選委會,利用各種場合到當地擺攤位、發文宣等,這些事我們都有在做……

周委員倪安:我告訴你,我剛才放映的是你們2007年的廣播帶,到了2012年那次,我找了半天,也才找到一個帶子,內容是「這次投票,有3張選票喔!一張投總統,一張投立委候選人,另外一張投政黨」,你們的廣告也只有做到這樣而已,that's all!

劉主任委員義周:周委員,選黨這件事,你要容許我們利用各種不同管道進行宣導,我們在很多其他方面都有一直在做,並不是沒做事的。

周委員倪安:你們是怎麼做的?

劉主任委員義周:委員光舉一個小例子來講……

周委員倪安:我跟你講,我身邊還有很多知識分子,他們其實也不知道什麼叫做「政黨票」,更何況是平常早出晚歸、非常忙碌的台灣人民與勞工,他們根本不能理解自己投下的這張票有什麼意義。這個部分當然要由政府負起責任對不對?你們沒有負起相關的責任,到最後當然是大者恒大,兩大黨當然都覺得很ok。反正姚文智委員就是代表民進黨,大家都會投給民進黨,可是他不知道其他的黨如果也選上的話,就可以成立黨團,也可以有其他的政策對不對?這個部分,不管是過去民進黨執政,還是後來的國民黨執政,都不是那麼在意,因為每個政黨都有自己的考量。然而中選會應該要站在選民的立場,既然已經改成要投政黨票了,就要告訴人民為什麼要投這張政黨票,政黨票有什麼意義,投出來是什麼意思。這才是中選會的重要責任嘛!

主席:周委員,時間到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用各種管道進行宣傳,本來就有這樣在做,所以我們把……

周委員倪安:我剛才放了你們製作的廣告,內容就是「一票選人、一票選黨」這樣而已,我們也不知道為什麼其中一張要選黨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廣告不是我們唯一的宣傳管道。

周委員倪安:你們連選務人員開票的宣傳管道也沒有,對此你們同樣也沒有宣導。

主席:請中選會再加強宣導,周委員可以再提案好嗎?

周委員倪安:對。

主席:謝謝周委員,其實你應該再提個案,內容就是不知道政黨票就要罰款。

請尤委員美女質詢。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剛才已經有很多委員提到,就是選舉日到底要定在哪一天比較適合。我們是不是可以先請教教育部的陳政次,您是否可以承諾,選舉時會讓所有學校確實避開期末考?你絕對做得到嗎?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是的,這點我們應該可以做得到。

尤委員美女:如果有些學校的老師故意將考試定在那一天,或是將考試的時間延長,你們有沒有什麼配套措施?

陳次長德華:如果學校的行事曆是將考期定在9日到15日,老師當然就要在這段時間完成考試。

尤委員美女:好,謝謝。請教郝次長,因為選舉日會牽涉到小禮拜和大禮拜的問題,所以我想知道投票日為何不能定在週日,而非要在週六舉行不可?剛剛我們的劉主委也有提到,根據以往的慣例大家都是在禮拜六投票的,但是為什麼不能在禮拜天舉行呢?事實上法律也沒有規定非得在週六舉行不可。所以,請問投票日辦在禮拜天的可能性如何?畢竟,如果是在禮拜天舉辦的話,勞工就沒有還要上班的問題,當然還是會有需要輪職的人,但是這些人畢竟是少數,所以相關的可能性如何?

主席:請勞動部郝次長答復。

郝次長鳳鳴:主席、各位委員。在考慮可能性的時候,可能也要考慮該如何保障勞工在行使選舉權時能更為便利。現在初步的想法是,我們會於會後再進行調查以徵詢勞工的意願及現況。此外,就目前的評估來看,如果在禮拜天選舉的話,勞工會因為假日無法連貫,導致回去投票的意願降低。

尤委員美女:什麼意思?

郝次長鳳鳴:因為星期六是指定的放假日,而週日則是原本就有的放假日,兩天連在一起,對需要奔波來回的勞工來說是相對的較為有利。

尤委員美女:你的意思是對星期六需要上班的勞工來說,他要在星期六下班後趕回戶籍地,星期天投票後再趕回工作地,以備星期一上班,這樣等於要在一天內來回,但是即使星期六是指定放假日,那些需要加班的人該怎麼辦?

郝次長鳳鳴:如果要加班,需要經過勞工同意,而且可以調整上下班時間。

尤委員美女:是由公司老闆自行調整還是你們有對此頒訂注意事項或相關規定?

郝次長鳳鳴:目前只有原則性規定,但是我認為有必要以宣傳或指引方式提醒雇主。

尤委員美女:有鑑於投票是人民的基本權利,是不容以任何理由剝奪的,因此本席希望你們針對勞工認為星期六抑或星期日較為方便一事做個調查,如果調查結果仍然以星期六投票為宜,你們應該以須知或行政命令要求雇主對當天的加班時間有彈性規定,讓這些人能出來投票,以保障每個人的投票權。可以做到嗎?

郝次長鳳鳴:可以。

尤委員美女:主委的看法呢?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協調時未邀請勞動部參與,我們很抱歉!但是現在距離明年選舉還有一段很長的時間……

尤委員美女:你們現在已經公布在明年1月16日投票,如果經過問卷調查,勞工普遍認為星期日投票為宜的話,投票日有可能調整為1月17日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想現在做此調整的機會不大,但是我要說明的是我們會與勞動部協調的另一個可能的作法,其實很早以前也曾經這樣做過,那就是提早告訴業界,請他們將放假日調整一下。

尤委員美女:也就是彈性放假的意思,可見為保障人民投票的基本權利,在行政上其實是可以有很多作為的。剛才周委員提到世界各國投票時間都比較長,而我們則是配合一般上班時間訂為8小時,是最短的,雖然如果延長的話可能影響後續的開票時間和程序,但為保障人民投票的基本權利,請問你們有無考量延長投票時間?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會加以考量,但若能採取其他措施保證當天為假日的話,我想可以大大減少這方面的需求。

尤委員美女:希望你們對這方面有配套措施。

今天的報告中提到如何排除這方面的障礙,且特別提及今年為身障權公約推動元年,為保障身障者投票權,對投票所設置了無障礙空間,雖然身障者能否順利從家裡到投票所非你們所主管,而是涉及內政部、勞動部等其他部會,你們在3月9日邀集各部會協調是為了訂定投票日,但對於如何排除有障礙環境讓每個人都能確實、順利地到達投票所完成投票部分顯然沒有做得這麼細膩,對吧?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正在準備做這方面的事,比如檢查無障礙空間等,但是我必須承認我們對這方面的瞭解是比較不足的,因此我們會就此請教身心障礙團體的意見,事實上我們之前也曾經請教過他們的意見,並據此擬定工作手冊,我們現在預備在培訓工作人員的過程中增加這方面的課程,由身障團體推薦者負責教導這方面的相關知識。委員剛才提到的部分涉及內政部和衛福部,我們會在做細部規劃時向他們請教。

尤委員美女:每個部門自有其掌管的業務和專業,無障礙空間的設置不僅止於投票所而已,還包括身障者從家裡到投票所的整個過程,這部分涉及內政部及衛福部等其他部會,你們應該邀集相關部會及團體,研議如何讓每個人都能無障礙的投票。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會努力。

尤委員美女:選罷法中有關違法部分多半都是針對賄選等方面,但是以不正當方式阻止他人投票,比如雇主假借其他方式故意不放假、不給假或規定只能加班不准投票等,這已經構成刑法的妨礙投票罪,請問你們有沒有考慮對此主動調查或設置申訴專線?

劉主任委員義周:目前沒有,不過我想我們會與勞動部就這個部分進行協調。

尤委員美女:我們知道政府能力有限,如果能透過民間力量的集結,我想這部分是可以改善的。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會注意。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質詢。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知道中選會網站被國發會評為五大最爛官方網站之一嗎?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件事,我們有跟國發會詳細討論過。

陳委員怡潔:詳細討論的結論為何?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們對政府部門網站的評論是採用一套標準,我告訴他們,各部會的性質、功能、大小和資源等並不太一樣。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們認為國發會的評鑑採單一標準,對你們不太公平?應該多元化一點,你們並不是真的這麼差?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告訴他們我們有考慮到主要的服務對象是新聞界、學界和各級民意代表,我們在這方面……

陳委員怡潔:你們這樣的考慮太狹隘了,一般民眾也可能上你們的網站,所以你們認為是因為服務對象不同而造成他們這樣的評鑑結果,這其實說不過去。

劉主任委員義周:倒不是這樣。

陳委員怡潔:這也反映出來中選會不單是在網站方面讓人覺得不是很用心,看起來似乎也有一些怠忽職守。就以總統和立委合併選舉來說,主委一直說2012年大家就討論過憲政空窗期問題,所以這兩個選舉到底要不要合併,中選會只有兩個理由,一個是選務方便,一個是節省公帑,與其大家每四年就要討論一次合併與否的問題,難道中選會就無法研議出如何建立一個制度化的標準嗎?你們有無基本的想法和方向?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要還是考慮憲政體制問題,因為總統和立委各有其任期、選舉及會期安排,這些都屬於憲政層次問題,非中選會能置喙的。

陳委員怡潔:就算是憲政層次問題,但你們每四年就要研究一次是否要合併,給的答案大家似乎也不能接受,比如這次所持的理由是選務方便和節省公帑,本席相信這個理由是無法被一般人接受的,難道主委對建立這方面的制度沒有任何想法和方向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四年討論一次是來自外部因素,並非中選會可以主導的。

陳委員怡潔:但是中選會是獨立機關,你所謂的外部因素指的是外界的氛圍還是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的意思是這個權不在中選會。

陳委員怡潔:所以中選會都是聽外部的想法和理由決定要不要合併選舉?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當然要顧慮整個憲政架構。

陳委員怡潔:所以本席才要請問你,你們顧慮憲政架構,每四年就要為此爭論一次,那就應該考慮未來是否要制度化或走向哪個方向,不能只是在原地踏步,要有新的思維和作法,讓原本的制度更臻完善,這才是主委該做的工作。本席非常訝異主委會說每四年是否要合併選舉端視外部氛圍和狀況而定,因為這讓大家對所謂的「外部」有很大的遐想。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對中選會的認知是中選會是獨立機關,但也必須考量國內政治環境狀況,而其依據就是多數國民的意旨。

陳委員怡潔:也就是說以後每四年就要視國內政治環境來考慮總統和立委的選舉合併與否?

劉主任委員義周:依現在的體制是這樣。

陳委員怡潔:那以後你就可以簡單的說是依政治考量來決定合併與否,不用再說是為選務方便、節省公帑,但基本上,依國內政治環境決定是否要合併選舉其實是個笑話!

再者,現在已經決定1月16日為投票日,不可能再做任何變動了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應該不會。

陳委員怡潔:要確定,不會就不會,哪有什麼應該不會?用「應該」二字就代表還有改變的可能。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是我們委員會決定的。

陳委員怡潔:剛才有委員問到能否調整大週末和小週末的問題,請問中選會和勞動部何時可以確定大小週末是可以調整的,以避免勞工投票權益遭到損失?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會與勞動部儘快就這方面協商。

陳委員怡潔:儘快是指何時可以確認?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儘快處理,一個月內與他們協商,因為這部分最後還是要……

陳委員怡潔:何時可以確認?在你們確認後,勞動部還需跟相關的團體溝通,也需要時間。請問次長,最快何時可以確認大小週末是可以調整且不會損及勞工權益的?

主席:請勞動部郝次長答復。

郝次長鳳鳴: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在會後一個月內與中選會就這部分完成協商和討論,不過重點應該是在如何確保勞工的參政權。

陳委員怡潔:你們剛才已經說過大小週末的調整不是一個太大的問題,只是做彈性調整而已。

郝次長鳳鳴:我們會將此納入未來的宣導內容,並配合委員剛才指導的專案檢查方式,訂出一個整套的行政措施或作為,以確保勞工的參政權利。

陳委員怡潔:也就是你們會在一個月內完成協商且不會損及勞工的參政權?

郝次長鳳鳴:如果權益受到侵害,我們也會有救濟程序。

陳委員怡潔:那就請你們在一個月內將協商結果送到本會。

過去決定選舉日期都是中選會說了算,請問主委,你們到底有無參考其他部會的意見?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選擇日期的部分,我們只是和各部會協調,讓大家不要有衝突。

陳委員怡潔:你所謂的衝突是什麼意思?是指考慮不要和教育部定的期末考時間衝突這類的考量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各部會來說,有關時間的考量基本上是比較技術性的問題,比如這個部會需要這個時間其他部會可否挪開等,而且都是很早以前就協商決定的。

陳委員怡潔:是以中選會的意見為主,他們只是參考而已?

劉主任委員義周:倒不見得,不一定是這樣,我不太清楚。

陳委員怡潔:你們之前做過一份民調,請問你們做民調時有無分別告訴民眾合併選舉和分別選舉的優缺點?民眾本來就有瞭解這些的權利,可是本席發現你們的民調不斷強調合併選舉可以節省公帑,民眾對這個理由當然都很支持,但你們不能以此為煙霧,你們到底有無告訴民眾合併選舉和分開選舉的優缺點分別為何?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首先要說明的是在對社會大眾做民調時,很難將問題設定得很長,就是……

陳委員怡潔:不能因為很難做就不願意做啊!本席從和主委對談的過程中獲得的認知是,你們都在原地踏步。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我們真的沒有。我要說的是這類的問卷需將題目設計成比較簡單的問題,當然我們可以……

陳委員怡潔:就算是簡單的問題也不能刻意導引到某個結論,如果最後的結論就是可以節省公帑,民眾當然會支持啊!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並沒有這樣做。

陳委員怡潔:如果你們民調的題目導向這樣的結果,卻引發外界這麼多認為這會損及學生和勞工權益的聲浪,對你們來說也有負面影響啊!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也瞭解這點,所以不會引導受訪者。

陳委員怡潔:你們當時到底有無將實質的優缺點說明清楚?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有跟大眾說明有人認為如果合併選舉有這樣的……

陳委員怡潔:那就是沒有嘛!本席聽起來你們就是在打煙霧仗,其實並未將實質的優缺點說得很清楚,是以故意結果論去引導民眾,而且中選會的委員都是學者出身,不是要你們關在中選會裡閉門造車,然後讓外界覺得這一切的選舉充滿了陰謀論,是為特定政黨搞小動作,說真的,大家會認為中選會沒有絕對的公正,對你們也絕對沒有信心。這部分請你們再多斟酌。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許委員添財、孔委員文吉、林委員德福、吳委員育仁、邱委員議瑩、蔣委員乃辛、呂委員學樟、薛委員凌、蘇委員清泉、鄭委員汝芬、賴委員振昌、葉委員津鈴及何委員欣純均不在場。

現在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教育部的報告裡面提到各校期末考調整時間,很多學校是暫訂,有些則是要調整,可以確定那天不會影響返鄉投票的學校,但不是全部。請問次長,如果學校不願意配合呢?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這確實是屬於大學自主的事項;不過,選舉既然是國民的權利,對於這個權利,無論如何大學有責任……

邱委員志偉:因為學校從開學到期末考,其間一定要上滿18週,開學之初,一整年的行事曆都安排好了,你要它變更,如果學校不願意配合呢?國立大學可能沒什麼問題,私立大學基於大學自主,或許會問教育部為什麼要干涉它?

陳次長德華:經與各大學連繫之後,其實我們是很樂觀的,因為學校都表現出積極配合的意願……

邱委員志偉:這樣會不會影響到學生的受教權。

陳次長德華:我想不會;因為會衝突的學校大部分都把期末考試的時間安排的比較長,跨過16日,我們希望在16日之前,所有的這些考試都必須要結束。

邱委員志偉:學校通常不會安排在禮拜六考試,但若跨到第二個禮拜,就不可能回鄉投票,一定是留在學校準備期末考。受教權固然重要,但是你們在決定日期之前,有沒有先與教育部討論過,對學生的受教權會不會有影響?對校務運作會不會有影響?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校務部分,我們比較不清楚,但是我們有考慮到學生那個學期有沒有結束的問題,為此,也向教育部請教過。

邱委員志偉:開會之前和教育部商量過,請教過教育部的意見?

劉主任委員義周:事實上,我們在前一年,也就是去年和考選部在協調時間的時候已做過預告:假定合併選舉的話,有可能會選在1月的某幾個週末。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在做這種決策的時候,應該和相關單位,做橫向連繫的溝通。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這方面,我們確實是有,我們會做更廣泛的……

邱委員志偉:相關的法令有沒有規定一定要在星期六?

劉主任委員義周:倒是沒有;投票日是由中選會來決定。

邱委員志偉:所以,如果中選會決定在星期日,也可以?

劉主任委員義周:中選會決定哪一天都可以,但是我們考慮到……

邱委員志偉:很多國家選在非週末的weekday,這對一些上班族和勞工很不方便,因為各國國情不一樣。

因為有些傳統製造業是隔週休息,很多勞工朋友星期六還要上班,如果改成星期日的話,勞動部認為會不會提高勞工朋友的投票率,確保他們的投票權?

主席:請勞動部郝次長答復。

郝次長鳳鳴: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從兩個角度來看。就現況運作而言,長期以來,我們大部分是利用週六,大家對這個部分都已經習慣,排班也都可以考慮進去,所以我們還是覺得週六是大家比較習慣的。

邱委員志偉:習慣可以改變……

郝次長鳳鳴:原本訂在週六的這一天是指定假日,如改為週日的話,星期六要上班的這些勞工,沒有這兩天的連假,會不會更困難?所以這個部分還要再評估,我們無法很明確的說一定對勞工有利或是不利。

邱委員志偉:如果純粹就確保勞工朋友投票權的角度來看,週日投票對勞工朋友會不會比較方便一點?

郝次長鳳鳴:目前大概有一半的勞工實施週休二日,另一半沒有實施週休二日的勞工,根據勞基法的規定,七天有一天的例假,他們的例假未必會落在星期日,有可能在其他日子裡休假,所以在星期日工作的勞工也占了一部分的比率。

邱委員志偉:究竟是週六還是週日,對勞工投票權之確保會比較有利?我們可以從各方面去做衡量。

另外要請教劉主委,現行投票區域有一個30公尺的警戒線,這部分有沒有確實執行?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有執行。

邱委員志偉:本席擔任過地方政府的選務主管,接到過很多的反映,候選人在投票區域30公尺外,大概是35公尺的地方進行拉票,或是擺張桌子在那邊奉茶,對經過的人說個兩句。像這種情況,你們要如何去取締?

劉主任委員義周:像這種若是接到檢舉,我們就會裁罰。

邱委員志偉:裁罰的比率高嗎?如果他像小蜜蜂似的打游擊,會不會抓不勝抓?可否將警戒區擴大至50公尺?現在每一個投票所配備2位警務人員,如果接到檢舉,他去執行,對方說:沒有啊!我剛好路過。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是投票當日,即使他在30公尺以外從事競選活動,也是要裁罰。

邱委員志偉:如果他沒有穿背心,就是擺個桌子,這樣算違法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

邱委員志偉:擺個桌子,然後一群人聚在那邊,有人經過時,就跟他嘰嘰喳喳……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有人檢舉,就會進到監察小組,由監察小組的委員去認定……

邱委員志偉:他沒有穿候選人的背心,也沒有旗幟,因為在鄉下地方,彼此都認識,經過投票處時,或許會說一聲「拜託啦!X號」,像這種情形,你也沒辦法去查。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沒辦法查,可是如果有人檢舉,把這樣的資訊送給監察小組……

邱委員志偉:你們還要去錄音,這怎麼舉證?

劉主任委員義周:也有人用錄影的方式處理。

邱委員志偉:問題是,他像小蜜蜂一樣打游擊,話一講完,人就走了。很多投票所都有這樣的狀況,可能中選會要去了解一下,像這種技術性的干擾投票行為,要如何遏止?罰則要如何訂定?要如何執法,才能達到遏止效果?選務工作力求公平、公正,因為這部分會影響到它的公平性,請主委好好去研究。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黃委員國書、陳委員淑慧、李委員貴敏及陳委員明文均不在場。

現在請周委員倪安暫代主席位。

主席(周委員倪安代):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3月9日那天中選會曾邀請考選部一起開會,本席想請問考選部,在這個部分會影響到你們所主持的國家考試有多少?

主席:請考選部董部長答復。

董部長保城: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明年的考試期日,下星期才會召開會議討論,基本上我們都會避開,所以不會有影響。

姚委員文智:可是在你們表列上,最後一個是1月……

董部長保城:那是今(104)年的部分,我們在103年就排出來了;排出來之前,一定會先邀請教育部、中選會等重要單位開會,瞭解這樣的安排會不會影響到他們重要的工作或施政計畫等等。

姚委員文智:所以,基本上對考生都沒有影響,過去也都沒有公告,因為是在年初的關係?

董部長保城:我們最慢在8月份就會公告民國105年的考試日期計畫表,如果中選會的1月16日已經定了,不論是公務人員考試或專技考試,我們都會避開。

姚委員文智:謝謝。接著要請問教育部陳次長,您剛剛說希望能協調各大學調整日期,因為還有百分之三十幾仍未確定,是他們的行事曆還未確定嗎?

主席:請教育部陳次長答復。

陳次長德華:主席、各位委員。是他們的行事曆還未確定。

姚委員文智:到現在都還沒有排?

陳次長德華:是。

姚委員文智:真是難以置信……

陳次長德華:目前還是103學年度。

姚委員文智:所以下學期的行事曆是下學期才排的?

陳次長德華:對;因為它屬於下個學年度。

姚委員文智:所以你們是調整到1月16日之前?

陳次長德華:是。

姚委員文智:不會1月16日以後還有考試吧?

陳次長德華:我們的目標是不要1月16日之後還有考試。

姚委員文智:剛剛段宜康委員請內政部戶政司統計,明年投票的首投族,大概有九十幾萬人,其中學生占多少比例?

陳次長德華:很抱歉,這方面沒有統計數。

姚委員文智:你知道不在自己家鄉就學的人數有多少?

陳次長德華:抱歉,也沒有這方面的統計資料。

姚委員文智:這個也不知道?

陳次長德華:各校有。

姚委員文智:你知道大台北都會區就讀台大的學生有多少?

陳次長德華:據我了解,台大學生中,大台北都會區學生占的比例相當高,應該有6成、7成。

姚委員文智:次長比較注意台大人,其他都不注意?

陳次長德華:因為各個學校的情況都不太一樣,有些學校屬於區域性的,有些學校屬於比較全國性的。

姚委員文智:台大學生中大概有5成是在大台北都會區;所以今天這個問題,台大大概是另外5成有問題,他們的考試時間以及舟車往返,都是你們在擬訂政策時,需要去考量的。除了要迴避考試的負擔外,為了鼓勵外地學生投票,因為這些學生中有很多是首投族,有無可能給他們交通經費的補貼或是獎勵?

陳次長德華:就教育部目前的經費來看,恐怕沒辦法做這樣的事,除非另外再爭取……

姚委員文智:你知不知道有的國家不投票要處罰?

陳次長德華:美國總統歐巴馬最近也特別提到強制投票……

姚委員文智:你知道哪些國家不投票會處罰?

陳次長德華:老實說,我並不知道。

姚委員文智:就讓你瞭解一下,包括澳洲、阿根廷,不投票的話,都要處罰。比利時在罰了之後,不繳罰金的話,還要坐牢。青年或是首投族的參政權跟教育部有關,中選會找你們開會時,你們應該有一套想法,而不是只有這樣子。教育部裡面有那麼多的學者、教授,政大還有選舉研究中心,劉主委就是從該中心出來的。這裡面最關鍵的問題,就是不在自己戶籍地讀書,必須要移動者,這部分和你們的整個規劃及高等教育的環境都有關係,你們應該要有資料才是。

同樣的問題來問勞動部,台灣的勞動人口有多少是在城鄉之間移動?他們離鄉背景,北上就業,就像電影「孤女的願望」那樣?

主席:請勞動部郝次長答復。

郝次長鳳鳴:主席、各位委員。對不起,我這邊沒有資料。

姚委員文智:你也沒有?我問你,台灣的就業人口有多少?

郝次長鳳鳴:大概是一千一百多萬。

姚委員文智:台灣的就業人口只有一千一百多萬?你真的是勞動部次長嗎?

郝次長鳳鳴:就勞動部主管的勞動法令來說,即適用勞基法的部分,目前是有八百多萬。

姚委員文智:你的說法又改了?

郝次長鳳鳴:廣義來說,就業人口指的是工作人口,我們這邊講的是受僱的人口,可能沒有聽清楚委員詢問的是受僱的人口。

姚委員文智:好啦!我再問你一次,近2年來,有關選舉投票事宜,相關單位有邀請勞動部開過幾次會?

郝次長鳳鳴:這部分因為開會的關係……

姚委員文智:舉例而言,你們討論投票日是訂在星期六或星期日,若是預定在星期六舉行投票,有些選民因當天要上班而須請假投票,勞動部針對這部分有沒有相關規定?你們有開過幾次會?

郝次長鳳鳴:這部分勞動部並沒有參與。

姚委員文智:都沒有參與?方才劉主委已經為此事道歉了。3月9日邀請考選部開會,只不過考選部認為此事與其業務無關,當天也邀請教育部人員列席,但他們對相關資料完全不了解、不追究,後來大家討論投票日期,結果中選會只有函請經濟部與勞動部人員列席。

方才次長表示,自己無法掌握選舉當天的勞動情況,對不對?從過去選舉經驗來看,因為勞工於投票日必須加班,而雇主卻未給付勞工加班費,勞動部開罰的案件有多少?

郝次長鳳鳴:自98年迄今,以103年為例,約有735件……

姚委員文智:這部分總計處罰雇主多少錢?你給我一個數字就好。

郝次長鳳鳴:相關數據待會後再向委員報告。

姚委員文智:選舉當天有雇主不給勞工加班費,但也有雇主給勞工加班費卻不准投票,這是剛剛陳委員其邁質詢的問題,勞動部有沒有發現這種情況?

郝次長鳳鳴:除了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七條規定之外,有關妨害投票的部分也有這樣的……

姚委員文智:勞動部有多少的處罰案件?

郝次長鳳鳴:至於有多少個案遭到處罰,這部分我們要再行了解,我們無法立即答復委員。

姚委員文智:次長,依我看來勞動部並沒有任何的作為,相關單位既沒有找你們開會,你們也沒有將此事放在心上,由此可見,勞動部對於勞動者的參政權利並未加以保護。我國都知道颱風天勞工可以放颱風假,如果勞工沒有放到假,大家都會據理力爭。事實上,日本颱風天並沒有放颱風假,但是,許多國家都將選舉投票日定在非上班日,而且民眾也都知道選舉當天不必工作,雖然立法院針對此一問題已經做過多次的討論,但勞動部從來沒有主動研究事業單位投票日給假、給薪的情況。請次長補足後面兩項資料,並立即加強勞動部宣導勞動檢查相關措施。如果總統與立委選舉日期已確定在2016年1月16日舉行,本席倒要看看今年勞動部到底做了哪些工作?請次長回座。

請問劉主委,根據我剛才所做的資料整理,其實可以看得出中選會不夠積極,雖然身為政治學的學者、中選會主委的你,過去在學校的專業就是研究選舉,對選舉有所研究,方才段委員提及首投族的問題,社會上人云亦云地做了許多的討論,那是基本的data,但中選會似乎並不在乎,此其一。

第二,主委有嚴重的勞動歧視情形,過去為了星期日投票一事,你們在內政委員會數次接受委員的質詢或進行辯論,要求你們設法讓投票日工作者或離鄉背井者有辦法回去投票,但你們卻沒有這麼做,甚至在開會時也沒有找勞動部協調,難道是因為過去他們都沒有意見或另有原因?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這確實是我們的疏忽,過去我們都是使用行文的方式徵求……

姚委員文智:這次你們有沒有行文給勞動部?

劉主任委員義周:通常我們行文時間比較晚,過去也不是事先徵求……

姚委員文智:中選會在18日行文給教育部,19日隨即開會決定,不是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的,我們在9號行文給教育部。

姚委員文智:你們不是在9號開會,18號最後再行一個文?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是在17日召開委員會正式決定。向委員說明的是,我們在行文之前都私底下向相關部會承辦人先行溝通……

姚委員文智:我要詢問幾個問題,包括選舉日為何不能改至星期天舉行?我剛才還以為政府一體,你們都很積極進取,再加上政府推動加薪四法、勞動部還提出周休二日等等政策。事實上,我在一開始就說了,如果勞動部能夠儘快確定周休二日政策,本席也很支持,那根本就不會有這些問題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所以我們剛剛有提到……

姚委員文智:還是你們早有先見之明、高瞻遠矚,早就知道明年開始實施周休二日,所以未來就不會有大周末、小周末之分,根本不會有週六上班的問題。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關大周末、小周末之分的問題,我們在九合一選舉之前就曾經考慮過此事,我們這次希望與勞動部協調,請各公司行號將小周末移至大周末的方式處理。

姚委員文智:這也是主委剛剛才提出的建議。我們一直建議希望讓更多的選民參與選舉,本席肯定中選會所提出的幾項措施,合併選舉除了可減少社會資源之外,過去我一再強調,國會選舉會因而增加300萬的投票人數,投票率相差這麼多,這是國會深具代表性的一件大事。本席期勉主委堅持合併選舉的作為,至於在技術上將選舉日改為星期日舉行,或是你表示贊成推動勞工周休二日或延長投票時間,俾利投票過程更公開透明,這些政策中選會都可以公告周知。坦白說,剛剛有許多委員質詢時提出,既然投票所設有監票員,當有人聚集比起手勢暗示投幾號候選人,這些行為明顯違反選罷法,事實上,選舉當天連選舉看板都不能掛,怎麼能容許有這樣的違法行為?為何主委卻答復委員,這還要等著人家提出檢舉?你身為主委應該很清楚此事。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姚委員文智:我再詢問最後一個問題,即使雇主沒有違反勞基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在投票日給付勞工2倍加班費,但要求勞工加班不准前往投票,如此雇主有沒有妨害選舉之嫌?

劉主任委員義周:此一問題,請中選會法政處賴處長答復。

姚委員文智:方才陳其邁委員質詢賴處長時,你的答復是過去沒有發生過這種事情,所以你們不曾處理,法令也無法可管,對不對?

主席:中選會法政處賴處長答復。

賴處長錦珖:主席、各位委員。妨害競選的部分規範在選罷法中;妨害投票的部分規範在刑法第一百四十七條。它的規範很簡單,妨害或擾亂投票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姚委員文智:除此之外,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也有相關規定,以強暴脅迫或其他非法之方法,妨害他人自由行使法定之政治上選舉或其他投票權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事實上,刑法不是沒有相關規定,而是在於你們的認定。

賴處長錦珖:根據以往的case,按照這部分予以處罰的只有雲林自救會阻止村民投票,其他並沒有類似的案件。

姚委員文智:自救會阻止村民投票,這是他們採用類似抗爭的方式,中選會依照刑法予以處罰。如果某家企業員工人數有1萬人,雇主要求5,000人加班統統不准去投票……

賴處長錦珖:目前沒有看到類似案件……

姚委員文智:雖然沒有發生類似案件,不過有些勞工因為無知或弱勢──我所謂的「無知」是指勞工的資訊缺乏、無處申訴,這些問題中選會都應該處理。事實上,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已經規定得非常清楚,其實主委只要做一件事情,中選會只要在選前與勞動部共同宣示,所有勞動者在選舉日都放假一天,凡是選舉當天加班者,雇主給付2倍加班費,即使勞工在選舉日加班,也要有時間前往投票。如果勞工因工作而無法前往投票,將以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條、第一百四十七條及勞基法第三十七條、第三十九條相關規定處罰。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宣導……

姚委員文智:勞動部應針對投票日勞工給假、給薪等相關規定與政黨票一同做廣告,勞動部人員已經表示要加強宣導,這些問題你們要去處理,不然我們每次都在這裡「問心酸的」?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會去做。

姚委員文智:本來我擔任召委是想在新會期一開議與你恢復以前比較和諧的師生關係,結果我一問,火氣又上升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會啦!我們會做。

姚委員文智:該給你們肯定的,我會給予你們肯定,大家支持中選會合併選舉,我知道你也要擋住很多的壓力;但是,主委對於勞動者與真正民主的參與,以及背後更開放的行政支持,你們都要努力去做,連你們選舉相關研究都付諸闕如。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有在做。

姚委員文智:如今你身為中選會新任的主委,應該展現一些年輕時的氣勢與風範。囿於時間關係,本席希望劉主委針對最後一部分的問題提出研究,如果有那樣的漏洞,你們應該加強相關政策宣導。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

主席:依照姚委員的意見是,並非大家都同意合併選舉。劉主委說話也要小心一點,不要說「私底下要如何」云云,黑箱作業正是現今政府最為人所詬病之處。

另外,事實上,外宿生都不是居住在家中,教育部應該提出一百六十幾所外宿大學生的總人數,你們應該針所影響的層面做出正確評估,如此一來,你們在開會討論時才會有意義。謝謝。

主席(姚委員文智):吳委員育昇改為書面質詢。

楊委員瓊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吳委員育昇書面質詢:

本院委員吳育昇有鑑於今日專案主題「如何保障選舉人參政權行使」,各界無不絞盡腦汁提升青年返鄉投票意願,有論者認為,要解決軍警、上班族、學生返鄉投票問題的根本,在於「不在籍投票」制度。目前大多數的民主國家都擁有不在籍投票規定,以中選會立場來看,對於不在籍投票有何看法主張?另外,中選會決議2016總統、立委選舉投票日為1月16日,與若干大專院校期末考撞期,請問教育部後續的協調進展如何?分別向中選會與教育部提出書面質詢。

楊委員瓊瓔書面質詢:

一、第14屆總統、副總統選舉依法應於2016年4月19日前完成選舉投票,第9屆立委應於2016年1月21日前完成投票;中選會委員會議在考量距交接時間最近、不影響學生權益情況下,無異議通過投票日為明年1月16日。

1.主委,通過該項投票日的合議理由?是否有綜合考量各投票族群的方便性?為何仍撞期各大學期末考試?貴會是否會從善如流更改投票時程?可能性多大?抑或堅持貴會決議?如何解決投票日期與大學期末考可能撞期的問題?如何避免影響學生投票權益?如何協調企業界與工商團體讓勞工一定有權投票?

二、根據中選會資料,任何人禁止在投票日當天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過去以往違規案例包括手機傳送簡訊、臉書留言或分享、電視牆逾午夜12時播送宣傳影片;依過投票日經驗,所有人不能再有任何競選或助選活動。

1.主委,網路臉書態樣百百種?貴會知道幾種?貴會如何規範?用所謂禁止「在投票日當天從事競選或助選活動」就可一言以蔽之?親子之間在投票日當天透過LINE拉票是否觸法?投完票能否在臉書打卡?朋友間分享是否可行?貴會可否設計一套可行(否)標準?如「禁止行為正面表列」?以供「婉君」朋友參考周知?

主席:今日會議質詢到此結束。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共計有6案。請宣讀。

1、

鑒於都會區原住民投開票所都是以「里」為單位,經常造成該投開票所只有一位原住民或一家戶原住民,其投開票結果眾人皆知。為保障原住民秘密投票的民主精神,請中央選舉委員會就都會區原住民以「鄉、鎮、市、區」為投開票所的單位,於一個月內提出修法條文送內政部採納。

提案人:鄭天財

連署人:邱文彥  姚文智  張慶忠

2、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在2008年實施單一選區兩票制後,宣稱已經對民眾宣導政黨票的意義,並播放各政黨的自製宣傳帶,然而許多選民卻對政黨票的意義一無所知。經查各政黨的自製宣傳帶,也僅是要求選民將政黨票投給該黨;對於民眾的民主知識毫無幫助。爰此,本席等要求中選會確實宣導政黨票的內涵,以幫助民眾瞭解我國選舉制度變革的精神,實現政黨票的設計理念。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李俊俋  姚文智

3、

有鑑於中央選舉委員會在2014年11月29日的九合一選舉中,開票的疏失頻仍。部分投開票所的場所選擇不良,選民投開票的動線甚至延伸到街道之上;有些投開票所的格局不方正,嚴重妨礙選務的進行;許多選務人員的唱票速度過快,監票員與民眾無法確實監票等。爰此,本席等要求中選會慎重選擇投開票所場地、嚴格培訓選務人員,建立標準的投開票作業流程,並制定相關獎懲規定;落實民主政治的精神。

提案人:周倪安

連署人:李俊俋  姚文智

4、

針對第14任總統、副總統與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決定於2016年1月16日合併舉行投票,為保障國民行使投票權利,爰要求通過下列決議:

一、1月16日為俗稱之小週末,未週休二日或排班制勞工投票權利恐受影響,中央選舉委員會應研議是否改至週日投票、延長投票時間;

二、勞動部應針對投票日勞工給假、給薪等相關規定加強宣導,並就事業單位投票日給假、給薪情形,進行專案勞動檢查;

三、教育部應持續追蹤各大專校院104學年度第1學期之期末考日期調整情形,並按月函送本會各校行事曆調整、修正情形。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段宜康

5、

鑑於保障勞工之投票權,要求中選會不得在全面實施周休二日前,將投票日訂立在小周末之周六。另根據中選會2008年之調查報告,有57.4%民眾贊成投票日訂定在周日,爰此,要求中選會應邀集勞動部等相關部會,研議有關投票日訂於周日之評估,以保障勞工投票權之行使。

提案人:段宜康  姚文智  李俊俋

6、

鑑於選舉投票之統計數據對於分析選民之投票意向、政治之參與有相當重要影響,亦具有學術上之研究價值。爰此,要求內政部及中選會,應研擬於選舉前公布合格選民之各年齡層人數統計,選後提供選民性別、縣市、年齡層之投票率統計。

提案人:段宜康  姚文智  李俊俋

主席:現在針對臨時提案進行逐案處理。

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請中選會於1個月內提出修法條文送內政部。

請問各位,對第2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3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5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請問各位,對第6案有無異議?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席位上)我不是不贊成第6案的最後一段內容,這點我們可以做到,但是希望委員能夠給我們時間處理。因為依照現行規定,選票與選舉人名冊必須同時封存,所以我們公布相關資料的時間會比較晚……

陳委員其邁:(在席位上)沒關係……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席位上)選舉名冊封存,這在法律上具有一些爭議,我們必須再確定……

主席:我倒是覺得那沒有什麼問題,你公布的是一個大data,包括性別、縣市、年齡層之投票率統計。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席位上)是沒錯啦!但是處理過程仍有一些法律問題,所以讓我們再研究一下好不好?重點就是時間點的問題。

主席:關於時間點的部分,是否就加上一句「2016年總統選前」呢?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席位上)選前可以公告……

主席:不然改成「下次全國大選前」?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席位上)第一項是可以啦……

主席:提案是要求你們「研擬」,所以你們就去研擬,換言之,就修正為「應研擬於下次全國選舉前」。

陳委員其邁:(在席位上)這應該常態性叫他們做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在席位上)這是內政部的資料。

陳委員其邁:(在席位上)封存後要予以公布,就是封存6個月之後要公布,至少總統大選之前還是看得到縣市長選舉時的年齡、性別等資料……

鄭委員天財:(在席位上)研擬啦!

主席:照案啦!細節的部分就再行磋商好了。

今天的6項提案均通過。

現在休息。3月25日(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3時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