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星期三)9時至12時24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潘委員維剛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4月27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7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許添財 吳秉叡 林德福 盧秀燕 潘維剛 薛 凌 孫大千 賴士葆 費鴻泰 羅明才 李應元 曾巨威 徐欣瑩
委員出席13人
請假委員:蔡正元
列席委員:賴振昌 盧嘉辰 黃偉哲 李桐豪 周倪安 呂學樟 李貴敏 邱文彥 陳亭妃 蔣乃辛 徐志榮 陳怡潔 陳淑慧 王惠美 江啟臣 黃昭順 林滄敏 鄭汝芬 顏寬恒
委員列席19人
列席官員: |
財政部 |
部 長 |
張盛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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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署 |
署 長 |
吳自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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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署 |
署 長 |
莊翠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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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副 |
署 長 |
柯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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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副 |
署 長 |
周順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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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訊中心 |
主 任 |
蘇俊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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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國稅局 |
局 長 |
何瑞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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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 |
局 長 |
吳英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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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 |
局 長 |
李慶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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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 |
局 長 |
阮清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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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 |
局 長 |
洪吉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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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曾銘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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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局 |
局 長 |
詹庭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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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期貨局 |
局 長 |
吳裕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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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 |
局 長 |
李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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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局 |
局 長 |
王儷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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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銀行 |
副總裁 |
楊金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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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 |
參 事 |
張裕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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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張銘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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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發展處 |
副處長 |
林麗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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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門委員 |
郭秋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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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務委員會僑商處 |
副處長 |
顏國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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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李述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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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林火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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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
董事長 |
吳壽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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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李啓賢 |
主 席:羅召集委員明才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陳品華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財政部張部長盛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銘宗就「上市櫃企業與台商海外未分配保留盈餘之情形與應有之對策」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經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盧秀燕、賴士葆、薛凌、孫大千、費鴻泰、羅明才、潘維剛、李應元、賴振昌、曾巨威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4案
(一)財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2項決議(八),凍結「公股管理作業」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二)財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3項決議(五),凍結「賦稅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三)財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0項決議(三),凍結「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四)財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0項決議(四),凍結「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二、審查或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6案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1,489萬5,000元與銀行局「銀行監理」之「業務費」837萬7,000元之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四),檢送凍結「金融監理」經費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三),檢送凍結「業務費」中「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及「短程車資」共計400萬7,000元之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3項決議(二),檢送凍結「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國外旅費」556萬8,000元之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4項決議(一),檢送凍結「保險監理」項下「國外旅費」275萬8,000元及「大陸地區旅費」40萬元之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4項決議(四),檢送凍結「保險監理」經費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三、審查或處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11案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凍結「旅運費」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凍結「專業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凍結「公共關係費」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辦理金融機構檢查檔案之整理掃描」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支應保險業退場處理計畫」預算百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辦理保存銀行監理資訊各項相關業務資料檔案建檔整理及掃描作業」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辦理公開公司財務業務管理、上市(櫃)、募資案件審查等資料整理掃描費用」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3年度凍結「業務發展支出」、「專案支出」與「行政管理支出」預算各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3年度凍結「專案支出」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凍結「總支出」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
主席:今天整個議程有3案,採分別報告合併詢答的方式進行。
請財政部吳次長報告。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 大院今天安排本部就104年度預算凍結項目專案報告,至為感謝,謹分項簡要報告如下:
壹、有關凍結本部國庫署「國庫業務」項下「公股管理作業」預算1/5乙項:
一、公股銀行辦理授信業務之一般性原則係採安全性、流動性、公益性、收益性及成長性等5項基本原則,並依借款戶、資金用途、償還來源、債權保障及授信展望等5項審核原則(5P原則)核貸,除審酌借款人之財報資料外,亦就企業形象、信用評等、股票上市櫃、產品市占率、資產規模排名及未來發展前景等綜合考量,經評估償債能力無虞,可掌握實質還款財源,強化債權保障,方為承作。公股銀行承作授信業務,屬公司業務營運之自主經營事項,係由各公股銀行衡酌專業領域,本於權責及公司治理原則,妥適處理。
二、本部為股權管理機關,對於前項授信業務原則予以尊重,將賡續督導派任之公股股權代表,力促各公股銀行遵照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金融監理法令,對企業授信應進行詳細徵信調查,適時辦理實地訪查,俾深入瞭解客戶經營體質,對信用風險進行事前審慎評估、事後監督控制及稽核等動態機制,以提升放款品質,增加經營綜效,維護公股權益。
三、本項預算係本部國庫署為辦理公股管理相關業務所需,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貳、有關凍結本部賦稅署「賦稅業務」預算1/5乙項:
一、因應國際間建立反避稅制度之趨勢,以防堵跨國租稅規避,本部賦稅署研擬所得稅法相關修正草案,積極推動完成立法,並配合國際間發布防杜租稅規避之計畫,研提因應對策,適時檢討相關法令如下,以維護租稅公平:
(一)鑒於跨國企業或利用關係企業間不合營業常規之安排,或利用利息支出與股利課稅規定之不同,以債權融資方式替代股權出資,規避或減少納稅義務之情形,爰參考國際間實施之反避稅制度,於所得稅法第43條之1及第43條之2訂定「移轉訂價查核制度」及「反自有資本稀釋課稅制度」,以防杜上開跨國租稅規避之情形。
(二)為防杜營利事業藉由租稅庇護所國家或地區設立公司,透過盈餘保留不分配,以規避投資收益併計我國營利事業所得課稅,或藉居住者身分之轉換,規避境內外所得應予合併課稅之適用,本部賦稅署參據國際趨勢,擬具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增訂「受控外國公司課稅制度」及「按實際管理處所認定營利事業居住者身分」等反避稅制度,該草案經 大院財政委員會102年4月1日審查完竣,同年5月7日院會決議交付黨團協商;且上開反避稅制度如配合兩岸租稅協議之簽署時機,更能彰顯該制度之效益。該署將持續積極與各界溝通,尋求共識,使法案順利推動。
(三)另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以下簡稱OECD)於102年2月發布稅基侵蝕與利潤轉移(以下簡稱BEPS)報告,呼籲國際間正視跨國企業藉由侵略性租稅規劃形成之稅基侵蝕現象,並強調跨政府間合作之必要性;同年7月發布15項BEPS行動計畫及其工作時程,期提供各國政府修訂國內及國際稅制之參考,以降低BEPS之影響。OECD發布15項BEPS行動計畫之工作時程為103年9月至104年12月止,本部賦稅署及各地區國稅局將配合OECD發布之BEPS各項行動計畫最新進展及相關報告進行彙整及研析,並就其產出成果檢視我國現行稅法規定之合宜性,另參考國際作法,以適時研擬因應對策或評估法令修正之可行性,期能有效因應國際租稅脈動及維護我國人民租稅權益。
二、為健全稅制,持續推動各項賦稅法案完成修法:
(一)所得稅法第17條之4修正草案:
為符合憲法第19條租稅法律主義,並落實司法院釋字第705號解釋意旨,明定非現金財產捐贈列舉扣除金額之計算方式,以遏止租稅逃漏,維護租稅公平。
(二)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配合102年度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s),修正相關課稅規定暨建立受控外國公司課稅制度及按實際管理處所認定營利事業居住者課稅身分制度。
三、104年度賦稅業務重點:
(一)推動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
為解決房地交易所得未公平合理課稅問題,並促進不動產稅制合理化,維護租稅公平,擬建立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制度,本部已召開多場座談會,並於 大院財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聽取各界意見,本次研議方案,主要在健全稅制,回應各界對落實租稅公平及居住正義之期待,將儘速研提合理課稅方案。
(二)推動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後續相關措施:
為節能減紙及提升稅務行政效能,本部積極推動綜合所得稅各式憑單免填發作業,賡續對憑單填發單位及納稅義務人加強宣導,104年將以試辦方式建置國內事業、團體及執行業務事務所線上查詢所得資料作業,使該等所得人得以電子憑證線上查詢所得資料。
四、本項預算係本部賦稅署為辦理賦稅相關業務所需,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有關凍結本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預算1/5乙項:
一、本部國有財產署(以下簡稱國產署)對於經管之古蹟及歷史建築,均即主動通知文化主管機關辦理撥用,倘主管機關無撥用意願,於兼顧文化資產之保存下,分別以改良利用、委託經營及出租等方式媒合其他政府機關或民間資源多元活化運用。活化運用前,由國產署各分署訂定「國有非公用不動產(房屋)巡管計畫」,並分別依序訂定管理維護計畫,報文化主管機關備查,且積極配合各文化主管機關規劃辦理古蹟損害調查研究及修復等事宜(例如國定古蹟三山國王廟)。
二、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第18條第4項規定,公有古蹟及其定著之土地,得由主管機關辦理撥用;另國有財產法第38條規定,非公用財產類之不動產,各級政府機關為公務或公共所需,得申請撥用。按文化部文化資產局職掌文化資產之調查、整理、教育、研究、推廣及活用,係綜理文化資產之專責機關,且各地方政府亦設有文化資產主管機關協助,爰國產署前曾建議文化部,文化資產既經主管機關依法指定,允宜由各該主管機關依上開規定辦理撥用後,本於職掌及專業管理維護及活化再利用,或請文化部統籌編列預算辦理管理維護事宜,惟未獲同意。國產署為妥善管理維護古蹟及歷史建築,仍本撙節原則由本項「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預算額度內調應辦理。
三、本項預算包含古蹟、歷史建築管理所需必要經費,尚用以執行國有財產管理、出租、出售等業務,為免影響古蹟、歷史建築管理及相關業務推動暨民眾權益,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肆、有關凍結本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國有財產業務」項下「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1/5乙項:
一、國有非公用土地參與都市更新,係依據都市更新條例第27條「都市更新事業計畫範圍內公有土地及建築物,應一律參與都市更新」規定辦理,以參與分配更新後房、地為主,且本部於103年12月4日修正「都市更新事業範圍內國有土地處理原則」,明定國有非公用土地更新後可分回之房地,優先評估調配作中央機關辦公廳舍使用,倘不適宜作辦公廳舍使用,則洽詢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有無作為公營出租住宅或社會住宅使用之需求,均無需求時,始依實施者規劃之產品內容,參與分配更新後之房、地。
二、本項預算係本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為辦理國有財產改良利用、委託經營、設定地上權及國有非公用土地,依都市更新條例規定參與都市更新業務所需,且本部於103年12月4日明定參與更新分配房地之優先次序及運用方式,為免影響業務推動,確有動支之必要性,敬請惠予支持。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惠予支持同意執行相關預算,並請指教。謝謝!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報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稱金管會或本會)係為金融市場及金融服務業發展、監督、管理及檢查業務之主管機關,以健全金融機構業務經營、維持金融穩定及促進金融市場發展為職責。
在 大院審查本會主管103及104年度單位及附屬單位預算時,感謝各位委員的支持,讓本會絕大部分預算能獲得審查通過,據以執行相關工作。茲依 大院第8屆第6會期第19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本會主管104年度歲出預算項目中,有19項部分經費暫行凍結,其中13項業於104年4月13日獲 貴委員會准予動支。另依 大院第8屆第4會期第7、8及13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本會主管103年度金融監督管理基金(下稱金管基金)、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存保公司)及信託基金預算項目中,尚有11項部分經費暫行凍結。以上17項預算凍結案,謹代表金管會偕同相關機關主管續提出專案報告,並就各項報告內容簡要報告如次,敬請 各位委員予以支持,以利各項業務推動。
貳、各項預算凍結項目專案報告摘要說明
一、凍結本會「金融監理」項下「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與銀行局「銀行監理」之「業務費」預算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為協助本國銀行積極在海外設立分支機構並擴展國際金融,業已採取修正「本國銀行設立國外分支機構應注意事項」等法規鬆綁、強化與國外監理機關合作、培訓國際人才及建置資料庫等措施。
(二)本會已於103年度核准本國銀行申設海外分支機構計39家(包括20家分行、9家支行、8家代表人辦事處及2家子行)。且在本會及銀行業共同努力下,截至103年底,本國銀行海外據點已成長至361處,較前開措施推動前(102年第3季之273處)增加88處(成長32%)。
(三)為積極協助本國銀行在外設立分行,業簡化行政申設程序,原則上採自動核准制,以利銀行掌握布局商機;未來仍持續爭取主辦重要國際會議、邀請國際重要金融人士訪臺、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簽署MOU,溝通傳達我國銀行業申設據點之需求,以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強化我國金融市場與國際接軌;且針對尚未核准設立國外分行之本國銀行,亦同意設立代表人辦事處辦理商情蒐集及籌備等事宜,均有助於本國銀行拓展國際金融業務。
二、凍結本會「金融監理」預算五分之一,俟就保險業財務穩定性監理等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本會於接管國寶及幸福人壽前,已(1)督促公司積極自救,進行增資及改善財業務,並強化監理措施;(2)加強控管銷售風險性高之商品並增加資訊透明度;(3)增加檢查密度;(4)強化日常監理;(5)裁處違失情事並督促改善,並無放任該二公司連年虧損,而未有積極作為之情事,惟該二公司淨值呈現加速惡化且經輔導仍未改善,為維護保戶權益及金融穩定,爰依法接管。
(二)接管人已委聘財務顧問公司就公開標售等架構進行規劃,於103年12月29日進行標售公告,並於104年3月23日進行投開標,開標結果為國泰人壽就「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合併標售」方案以保險安定基金墊支金額新臺幣303億元得標,如扣除保留資產約80億元,則接管該二家公司淨墊支約223億元,墊支金額遠低於淨值負數缺口及外界預期。本案之墊支金額依保險法第143條之1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將由保險業所提撥之安定基金及金融業所繳交營業稅之2%支應,符合「取之於金融業,用之於金融業」原則。
(三)另為強化保險業退場處理機制,本會已完成保險法修正,納入「立即糾正措施」,將自105年起實施,可讓主管機關於處理問題保險公司發生虧損初期,在淨值為正時即介入處理,未來將不再需要使用公帑處理問題保險公司。
三、凍結銀行局「銀行監理」項下「業務費」中「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及短程車資」預算之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國內旅費及短程車資係為強化日常銀行監理,派員實地訪查金融機構業務運作情形,或至其他機關(構)等開會、處理金融消費爭議案件、洽公所需支出。實地訪查有助瞭解銀行業務經營之實際狀況,可強化金融監理工作之效能。
(二)大陸地區旅費係參加兩岸銀行監理合作平臺及兩岸協商相關會議,與大陸金融監理機關進行雙邊協商,協助我國金融業者進一步拓展商機,爭取我金融業最有利之發展條件。
(三)另相關出國計畫係為因應與各國洽簽自由貿易協定,強化與相關國家金融監理合作,增加我國與各國金融監理機關間之經驗交流與國際合作機會,及出席相關國際會議所需。
四、凍結證券期貨局「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國外旅費」預算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國外旅費」,主要規劃參加國際證券管理機構組織等各項定期會議,參加上開會議並透過實地參與討論,除可瞭解最新國際證券期貨與會計審計趨勢及各國監理政策發展情形,有助於我國推動證券期貨與會計審計國際化及其監理政策之擬定外,另藉由出席國際會議,亦可增進與各國監理機關合作、提昇我國證券期貨市場之國際知名度,爰有積極參與國際會議之必要。
五、凍結保險局「保險監理」項下「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預算十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保險監理」項下之「國外旅費」及「大陸地區旅費」,主要規劃參加國際保險監理官協會及兩岸保險等各項定期會議,參加上開會議並透過實地參與討論,除可瞭解最新國際保險監理趨勢及各國保險監理政策發展情形,有助於我國推動保險國際化及保險監理政策之擬定外,另藉由出席國際會議增進與各國保險監理官合作,爰有積極參與國際會議之必要。
六、凍結保險局「保險監理」預算五分之一,俟就保險業財務穩定性監理等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一)本會於接管國寶及幸福人壽前,已(1)督促公司積極自救,進行增資及改善財業務,並強化監理措施;(2)加強控管銷售風險性高之商品並增加資訊透明度;(3)增加檢查密度;(4)強化日常監理;(5)裁處違失情事並督促改善,並無放任該二公司連年虧損,而未有積極作為之情事,惟該二公司淨值呈現加速惡化且經輔導仍未改善,為維護保戶權益及金融穩定,爰依法接管。
(二)接管人已委聘財務顧問公司就公開標售等架構進行規劃,於103年12月29日進行標售公告,並於104年3月23日進行投開標,開標結果為國泰人壽就「國寶人壽及幸福人壽合併標售」方案以保險安定基金墊支金額新臺幣303億元得標,如扣除保留資產約80億元,則接管該二家公司淨墊支約223億元,墊支金額遠低於淨值負數缺口及外界預期。本案之墊支金額依保險法第143條之1及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1條規定,將由保險業所提撥之安定基金及金融業所繳交營業稅之2%支應,符合「取之於金融業,用之於金融業」原則。
(三)另為強化保險業退場處理機制,本會已完成保險法修正,納入「立即糾正措施」,將自105年起實施,可讓主管機關於處理問題保險公司發生虧損初期,在淨值為正時即介入處理,未來將不再需要使用公帑處理問題保險公司。
七、凍結存保公司103年度「旅運費」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存保公司「旅運費」編列內容,其中國內旅費主要係為辦理存款保險條例第24條規定之法定事項查核,及對新設申請參加存款保險之金融機構辦理承保審核實地查證,以控管承保風險、協助要保機構加強風險管理等。其次為執行存保公司於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中擔任重要職務之義務所需之國外旅費,包括:執行理事會理事、研究與準則委員會主席、亞洲區域委員會副主席、治理委員會會員、訓練與會議委員會會員、會員與溝通委員會會員及研究附屬委員會研究人員等,及履行存保公司與13個國際同業機構簽訂合作備忘錄或交流意向書暨定期進行相關交流會議等。以上各項經費均為執行業務所需。
八、凍結存保公司103年度「專業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存保公司於編列103年度預算時預估受指派處理二家中型銀行,爰參考「存保公司履行保險責任及執行接管、清理任務委任財務顧問公司或會計師之資格及費用標準」第6點規定,委聘財務顧問公司評估資產負債損失及規劃履行保險責任方式之費用。茲以上開經費之凍結,如要保機構發生經營危機,經主管機關認定有停業清理或退場處理之必要時,將無法及時處理,對於金融市場秩序之維護及存款人權益之保障,影響甚鉅。
九、凍結存保公司103年度「公共關係費」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存保公司預算編列公共關係費係為辦理存款保險條例法定業務,及履行國際存款保險機構協會重要職務並加強國際金融安全網成員經驗交流等所需支出,存保公司向本撙節原則辦理,以發揮保障金融機構存款人權益,促進金融業務健全發展。另為積極促進國際合作及提升國際能見度,目前已與13家國際同業機構簽訂合作備忘錄或交流意向書,並互相派員加強專業交流,實有需要編列與相關組織、單位、專業機構及人士建立良好公共關係之經費,以利業務執行。
十、凍結金管基金103年度「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項下銀行局「辦理保存銀行監理資訊各項相關業務資料檔案建檔整理及掃描作業」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銀行局為加強資料管理、保存及便於民眾調閱應用服務,將與人民權益攸關之金融監理各相關業務資料建檔整理,予以數位化方式掃描儲存,且檔案資訊化作業後,對於檔案之保存維護、延長壽命、節省檔案典藏空間及便利民眾應用服務等,助益甚大,亦達成節能減紙之目的。
十一、凍結金管基金103年度「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項下證期局「辦理公開公司財務業務管理、上市(櫃)、募資案件審查等資料整理掃描費用」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證期局成立於49年,歷年累積公文檔案數量龐大,加上100年度始進行掃描作業,倘若以每年240萬元經費估算,須至118年方可將舊公文整理掃描完畢。為加速公文掃描進度,爰103年度編列掃描6個年度公文檔案經費480萬元,係為建立檔案資料系統化,且快速有效搜尋檔案資料之必要經費。
十二、凍結金管基金103年度「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項下檢查局「辦理金融機構檢查檔案之整理掃描」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檢查局檢查檔案之整理掃描經費,主要係將各年度檢查報告、工作底稿等資料歸納整理及建檔,以利查閱保存,另因檢查局業務性質特殊,各業別表報程式不同,各檢查組原始檔案需一致性處理,處理程序複雜,囿於檢查人力限制,須委外由專責人員負責;而公務預算「金融機構檢查」項下編列「辦理收發及一般庶務工作」委外僱用派遣人員9名之經費,係辦理各組室收發及一般庶務性質工作,兩者業務性質不同,實有均委外辦理之必要。
十三、凍結金管基金103年度「推動保護金融消費者權益計畫」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金管基金編列補助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下稱評議中心)2億元,係依據金融消費者保護法第14條規定辦理。評議中心成立之目的,除處理金融消費爭議外,並應辦理對金融服務業及金融消費者之教育宣導。103年受理評議案件計2,097件,已結案件1,778件,已結案件中於3個月內結案之件數比率約98.5%,且無超過5個月之案件,結案效率已有顯著改善,已符合評議中心迅速有效處理金融消費相關爭議之成立目的。
十四、凍結金管基金103年度「支應保險業退場處理計畫」預算百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本會編列「支應退場支出」之預算,係以金融業特別準備金作為支應安定基金處理問題保險業退場事務之財源,確有其必要性及功能性。如上開預算得全數撥供安定基金作為處理問題保險業退場之財源,應可協助安定基金及早清償相關借款,使人身保險安定基金專戶開始累積充裕資金,以協助支應安定基金處理經營不善保險業退場及強化政府穩定保險市場、保障保戶權益之能力。
十五、凍結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3年度「業務發展支出」、「專案支出」與「行政管理支出」預算各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3年度總支出雖高於總收入,惟基金設立目的在於促進保險事業之健全發展,支出項目主要係賡續辦理保險業務統計、研究、訓練等與保險業務發展有關工作,以協助政府推動保險業務,係為推動國內保險產業永續健全發展,與政府部門政策規劃與監理之研參所必須。
十六、凍結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3年度「專案支出」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保險業務發展基金專案支出編列內容,主要係受理補助其他單位辦理保險事業發展等需求,係推動保險事業健全發展之必要項目,該基金支出經基金管理委員會秉持審慎評估及核實運用兩項原則審查核准後撥付,尚無因預算編列多寡而有浪費或無效率運用之虞。
十七、凍結金融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總支出」預算五分之一,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說明如下:
金融研究發展基金定位為本會之智庫,即時分析金融議題,提供決策參考,並提供國外監理機關監理文件與銀行、證券、保險等全方位金融市場動向,供監理政策擬定之參考。該基金「總支出」編列內容,主要係辦理金融情勢發展、法規、制度等相關議題研討會,編撰出版品之印製經費及5名專職人員之人事費等基本必要費用,以協助金融監理工作順利推動。
參、結語
以上謹就各項凍結預算之專案報告簡要說明,詳細內容請參閱附錄各項專案報告。為免影響業務推動及預算執行,有關 大院審議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及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對金管會主管預算所作預算凍結之17項決議,請惠予同意動支。敬請 各位委員鼎力支持,多多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媒體報導,我開始注意到外資來臺灣投資,殺進殺出都在搶短線,對台灣的投資並沒有作到深入的地步,請問你們是用什麼指標,研究出什麼結果,才有這樣的疑慮。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指教,其實外資到現在還沒大幅匯出的情況,最新的資料顯示外資匯進2,036億美元,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外資分兩類,一類是退休基金,它是長期把錢parking在臺灣,另外一種是hedge fund,就是避險基金,它會在每個國家之間追逐比較好的報酬。所以,基本上外資是有兩類。
許委員添財:本席的問題不是這樣吧?所以你並沒有答案?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許委員添財:既然沒有答案,為什麼向媒體放話?對此,外資會有什麼感覺?
曾主任委員銘宗:但是……
許委員添財:你批評外資必須要很具體,而且要馬上提出對策,對外資的經紀人或投資者應該用禮貌的方式去瞭解他們的意見。你為何如此放話?這樣適當嗎?那篇報導你有看到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知道。
許委員添財:本席不是替外資講話,國人對外資有很多疑問,尤其是假外資,隨便到國外弄一個基金會、信託公司,然後用人頭脫產,再以公司或基金的名義回來,變成國外法人,而這種假外資的內線都在臺灣,所以內線炒作你捉不到,因為他是外資,而且也太遠了,但實際在興風作浪的是他們,面對這種假外資,你不抓,也不找,也不配合調查局的經濟犯罪組做深入瞭解。以合法的特權掩護逃稅、掩護資金外逃、掩護洗錢、掩護非法的內線交易,這些你都不去找,事實上這涉及我們的金融紀律,及我們國家經濟秩序的健全,現在卻在那裡隨便放話,本席只點到此為止,希望你回去好好想一想。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許委員添財:今天財政部部長怎麼缺席?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他現在還在回國的路途上。
許委員添財:他到國外公差是為什麼?
吳次長當傑:參加亞洲開發銀行ADB的年會。
許委員添財:他前往參加年會,那他有沒有抗議?我們國家名稱的名牌上寫了什麼?
吳次長當傑:依例我們都會用書面來表達抗議,每一年都一樣。
許委員添財:依例用書面表達抗議?那這次怎麼沒有看到新聞?他榮獲亞太最佳的財政部長,國際上的聲望應該大漲。
吳次長當傑:是。
許委員添財:所以這時候如果他能為台灣長期所抗議的議題稍微發聲表現一下,不是很好嗎?怎麼都沒有聲音呢?
吳次長當傑:這部分,我們每一年參加都有表達抗議。
許委員添財:是你想像的嗎?為什麼我都沒有看到?
吳次長當傑:因為去年我參加時……
許委員添財:要拿抗議的照片回來,並書面發表一下。
吳次長當傑:我們在書面報告時,都有表達抗議。
許委員添財:我們還沒參加亞投行就自取其辱,參加亞洲開發銀行,中途還被改名字,當我們國名被改掉,只採書面抗議、私下抗議,秘密抗議及低調抗議的方式?今天他身價提高,成為亞太地區最佳的財政部長,以你的常識,到目前為止,在亞太地區的國家中,有哪幾位財政部長曾經榮獲這樣的榮譽,得過這個獎?
吳次長當傑:這個問題,可能還要請同仁提供資料給我,因為這是一項很不簡單的榮譽……
許委員添財:是不是第一個?若是全國第一位得到這項榮譽,總統也應該到機場接機。
吳次長當傑:像央行的彭總裁,也曾得過The Banker的最佳總裁……
許委員添財:現在我是說財政部長,你不要把彭總裁拉下來,我們今天說的跟他無關。
吳次長當傑:好,待會查到再跟您報告。
許委員添財:怎麼會這樣?就算他要受獎也應該知道是第幾位,如果是第一位,那你們的新聞稿也要說是第一位,你們的新聞稿不是已經幫他發布?但我沒有看到你們的新聞稿,我不曉得我們台灣的財政部長……
吳次長當傑:是,我們的新聞稿最主要是寫說他為什麼受獎的一些……
許委員添財:寫信到中國亞投行的秘書處,上面沒有「財政部」3個字,而且「部長」也沒有大寫,而是用小寫,如果是小寫就不是專稱,所以處處都在替中共著想,處處都在怕得罪他,處處都要欺騙國人。面對這樣的場合,倫敦金融時報給了台灣這樣一份禮物,你卻不會用,甚至還有國內讀者投書,許多專家學者、律師告洋狀,他們跟The Banker說,我們這位部長問題很大,要是The Banker頒獎給他,不怕破壞他們機構的榮譽嗎?我這裡有整篇英文原稿,你說該怎麼辦?這不是我個人的意見,而是在反映民意。
吳次長當傑:跟委員報告,The Banker已經過嚴謹的程序……
許委員添財:你也一起來看這份資料,資料的標題載明:「The Banker 2015年全球亞太地區最佳財政部長」,但有來自國內的「婉君」票選張盛和一項頭銜,那就是「2014台灣十大惡人之首」,我看The Banker所發表的敘獎頌詞,其實與財政部送來我們財政委員會的業務報告書內容一字不差,可見The Banker非常相信我們財政部,把你們送至我們財政委員會的業務報告書裡的字都全部照抄送去,然後他們也全部照抄然後頒獎,相信這大概也是國際首例。
吳次長當傑:跟委員報告,是否容我講幾句話?
許委員添財:請你看一下這份資料,也請媒體也不要誤會,這並非本席的意見,我只是反映並蒐集資料而已,據了解The Banker所述的獲獎原因「以實際交易價格與成本認定的房地合一稅制改革」,都還沒有上路,甚至連修法的草案都還沒有送來立法院,他卻已在國際獲獎,所以國內媒體才說,稅制不公導致台灣貧富差距懸殊,財政部是元兇。
再者,還有一份資料顯示,5年來台灣的資產總值增加了24兆,其中有17兆落入財團之手,所以經濟成長是為誰成長?經濟的果實為誰所分配?此外,The Banker還說到建立回饋稅制,改善所得分配等財政與租稅改革,然而所謂財政的再分配功能,其實就是社會福利支出,法定的社會福利支出怎麼會是財政政策呢?對所得分配哪有貢獻呢?本席看你們2012年綜所稅的資料,財產交易所得、資本利得的稅所以固定薪資所得者所繳的所得稅越來越高,這都是要改革的啊!
本席發言時間到了,本席的書面資料提供給媒體參考,本席兩年來蒐集媒體批評財政部包括張部長在內的新聞,一共有318條新聞。
吳次長當傑:向委員報告,The Banker評選張部長為最佳財長,最主要是去年大院通過的財政健全方案,委員也都非常支持短期稅制調整……
許委員添財:那是其中一部分啦!
吳次長當傑:短期稅制調整也是回饋給一些中低所得者。
許委員添財:但總體而言,我們的財政結構還在惡化,債務還在提升,這些問題都沒有從根本做絲毫的改善啊!
吳次長當傑:去年大院通過財政健全方案之後,其實今年的財政已經慢慢在改善了。
許委員添財:本席的資料就提供給媒體參考,也會作為書面資料送公報處列為紀錄。對於稅賦人權的問題,對於行政裁量權駕馭法律與司法裁判的稅務人員專權或獨裁問題,都涉及到人權、紀律、秩序、公平和制度健全,這些是長期存在的問題,不能算是哪位部長的責任,但是今天要去領這個獎,國際或者專家會進一步檢視是否實至名歸,所以你們要檢討。謝謝。
吳次長當傑:謝謝委員指教,財政部都積極推動愛心的繳稅環境。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曾主委,金管會在2013年9月、10月間推出打亞洲盃的政策,是嗎?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吳委員秉叡:目標是三、五年內要催生三、五家區域性金融機構,你所謂的區域性金融機構要有哪些標準?
曾主任委員銘宗:第一是資產規模要夠大;第二是要有產品開發能力;第三是必須做好風險控管;第四是國外的分支機構和子行要夠多。
吳委員秉叡:台灣目前具備這樣的特質能夠去打亞洲盃的金融機構有幾家?
曾主任委員銘宗:目前還在做準備啦,其實去年……
吳委員秉叡:可是你的支票是2013年的三、五年內要有三、五家,怎麼到現在都沒有?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幾家比較積極,包括國泰、富邦、元大和中國信託是比較積極。
吳委員秉叡:你講的都是民營,所以這幾天報章報導金管會改推金融「民民併」,你說要取得51%的股份才有資格談。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公公併」在短期間很難突破,委員也很清楚,國內金融機構家數太多,像銀行就有39家,都是非常零散,所以我們在想辦法。
吳委員秉叡:始作俑者是王建啊,當年他當財政部長,不是說資本要100億嘛,本來是要開放5家,因為國民黨投資的那一家排第13名,結果一口氣就放寬15家成立。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隔年又開一家,總共是16家。
吳委員秉叡:是啊!為什麼會這樣呢?本來是前人種樹、後人乘涼,現在是前人找麻煩、後人擦屁股!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相信當時開放有其歷史背景,但是現在看起來其實真的需要進一步整併。
吳委員秉叡:你知道「公公併」最大的難題是什麼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公公併」主要推動機關是財政部,金管會是協助的立場。
吳委員秉叡:最大難題是裡面有一部分員工要如何處理的問題,因為銀行整併涉及到人事精簡的問題,如果銀行整併卻不精簡人事,那會出現過多的人力,事實上是不需要這麼多的人力,那這些過多人力要放到那裡?公營銀行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員工過去都參加國家考試,基本上他們的進用和保障是比照公務人員,所以每次只要提到銀行整併和民營化的問題,銀行工會都是第一個帶頭出來反對,就是因為公營銀行就算要整併也沒有打算要好好對待這些員工。
曾主任委員銘宗:從過去的案例來看,其實很多銀行民營化都沒有做出任何裁員的動作,在談的過程中也會考量到員工的福利,但是工會可能有自己的考量。
吳委員秉叡:都沒有裁減人員?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
吳委員秉叡:本席舉一個例子,新莊思源路短短300公尺之間有兩家合庫分行,一家是新莊分行,另外一家分行的名稱,本席現在忘了,反正短短300公尺之內有兩家台灣合作金庫的分行,這兩家還都不小。很感謝看得起新莊人,認為我們有錢人這麼多,在思源路短短300公尺開了兩家分行,這就是以前農銀跟合庫整併之後沒有做處理。坦白講,如果兩家銀行合併,營業據點不需要那麼多,首先就是要轉換據點以求分配平均,或者就是要減少據點,就像我們一直在談政府精簡,中央政府也一直告訴我們要精簡,結果越減越多人,那是在精簡什麼?原來的業務已經消失了,卻不能讓員工去職或是在職進修轉化為做別的工作,而新的業務單位又一直成立,即使機關數目變少,但員工人數不但沒有減少反而繼續增加,這是目前行政院組織精簡的結果。同樣的,銀行合併的結果,應該對一部分的員工進行在職訓練,然後轉換做相關的行業,否則同樣的業務有需要那麼多人力嗎?再者,對於離開的員工也應該妥善照顧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有兩個處理的方式,第一是給與很優厚的優退,第二是讓員工自然消化,因為合併總是一個開始,合併總比不合併好,如果我們為了長遠的考量,讓員工自然消化或辦理優退讓員工尋找第二春,這是非常好的方式。
吳委員秉叡:如果主委把打亞洲盃冀望在民營銀行,因為沒有辦法操之在你,等於是把你所開出的支票放到人家的手上,希望人家幫你兌現。就像朱立倫市長經常這樣搞,他常常講三環三線捷運路網要怎麼做,我們去瞭解的結果,新北市政府連捷運工程局都沒有,所有的捷運都是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做的,所有的路線規劃都是由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地方政府新北市政府及中央政府大家一起談的,等於把兌現支票的義務交在別人手上,叫人家幫他兌現支票。所以郝龍斌在市長最後任內對於兩條路線就不算數,連路線都不願意劃上去,在新北市引起很大的笑話,說三環三線是「紙上劃線」。同樣的,如果你把政見只放在「民民併」,希望民營銀行去打亞洲盃,因為民營銀行不受你的指揮,你無法控制時程,過去民營銀行想合併,大概你都是採取比較反對的立場,現在你只是比較不反對而已,這樣不代表你的政見能夠兌現耶!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管是民股或是泛公股,有關金融業的部分都歸金管會管理。
吳委員秉叡:但是行政院是一體的,如果大家對打亞洲盃的政策是一致的,至少金管會和財政部還有商量的餘地,請問你可以對民營銀行做這樣的商量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泛公股的部分,我們在過去一般時間也有跟財政部商量,看看是否能夠儘快推動和有所突破。我向委員報告一個數字,現在9家泛公股的市場占有率是49%,但是獲利在大幅衰退,只有35%、36%。
吳委員秉叡:那財政部要檢討啊!它的公營銀行資本比人家多,但賺的錢都比人家少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長期以來,它的競爭力大幅衰退,所以我們也希望會同財政部進一步推動,看看是否能夠突破。
吳委員秉叡:不知主委有沒有看到前兩天的報導,亞投行所估計10兆美金的基礎建設,就是一帶一路的基礎建設,這些需要10兆美金的商機,裡面有8兆5,000億是中國和印度所需要的。中國在上一波金融危機時,是用擴大內需來拉抬經濟成長率,結果現在中國沒有錢了,你看中國降存款準備率一口氣降4碼,用意是要把銀行的錢逼出來,原因是因為中國缺錢。它搞了這個亞投行叫大家去投資,將來拿到的錢裡面有很大的部分要放在中國的基礎建設,它過去拿自己的錢、用擴大內需來拉抬自己的GDP,現在是要拿亞投行投資者的錢來做基礎建設,進而拉抬中國的GDP,避免中國經濟硬著陸。不知主委有沒有看到這篇報導,就我看來,參加亞投行的最大利益就是得到一些資訊,但是這些資訊不對稱,中國這個國家經常沒有自由化,到現在德國跟英國爭取歐洲跟人民幣之間的結算銀行,然後被德國爭取到了。一個貨幣沒有自由化的國家,還在管制的國家,它是不可能變成世界通用貨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你們對於加入亞投行要好好評估。我必須在此強調,我反對拿20億美金去進貢中華人民共和國,如果要做這些投資之前,利弊得失的詳細評估全部都要詳列清楚,否則到時問題就很大了。不要輕率的只就表面說要去參加國際組織,就拿台灣六百多億的錢去進貢中國。謝謝。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股市都在萬點邊緣上下,到現在突破萬點只有兩次而已,其他都是在萬點以下,今天又小跌,而且股市的成交量並不大。請問次長,你們有沒有想過以國安基金衝破萬點的想法?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國安基金沒有辦法進場,因為現在不符合條件。
林委員德福:所以突破萬點是很難了,現在就在9800點、9900點上上下下,並不是站得很穩,昨天陸股跌了4%,因為有ETF和台股的連結等等,請問曾主委,這對我們有沒有衝擊和影響?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比較有連結的是ETF,股市的部分比較沒有直接連結,實際上,漲多了回檔是正常的現象。有關股市的部分,其實量是有增加,比如3月份平均交易量是1,262億,4月份已經擴張到1,322億,尤其是4月份下半旬,量經常有超過1,300億的情況,量是有適度的增加。
林委員德福:另外,你們要推「台港通」、「台滬通」,到底有沒有機會?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都沒有進行相關的洽談。
林委員德福:還是懸在那裡,只聞樓梯響,不見人下來。
另外,禮拜一的經濟日報頭版標題是「民民併」,報導金融整併真的是政策大轉彎,取代了「公公併」。金管會同意啟動公開收購,首次投資門檻拉高至51%,請問財政部和金管會對「公公併」是不是決定不再進行規劃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泛公股總共有9家,市占率將近50%,整個金融機構要進行整併,其實公股很大的一塊市場必須推動,所以我們當時就跟張部長商量是否能推動泛公股整併,但是看這種情況,目前短期間要突破很困難,所以我們回頭看,假設這50%沒有辦法整併,我們希望增加整併的動能,所以進一步就民間純民營這部分來做整併。
林委員德福:就是「公公併」有困難,現在推動「民民併」?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林委員德福:據媒體報導,可能被求婚的有7家民營銀行,包括京城銀、台中銀、大眾銀、安泰銀、三商壽、群益證、統一證,是這7家會被求婚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今天報紙是有登出這幾家,不過我沒有聽說過。
林委員德福:沒有聽說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
林委員德福:公公併、公民併、民公併及民民併這四種整併方案,你認為哪一種難度最高?
曾主任委員銘宗:最簡單的是民間併民間。關於民間併公股,以台灣目前社會的情況是有困難。第三種是公併民,我相信目前要公併民是找不到對象。另外一種選擇是公併公,但公併公的推動結果在短期間也難有突破,所以我們就回頭推動民間併民間,看看是否能夠推動。
林委員德福:公併公是不是有工會的阻力?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要是來自工會。
林委員德福:現在打國內盃連整併都有困難,你認為要打亞洲盃是不是更困難?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兩個路線必須同時進行,一方面讓國內進行整併的規模更大,否則假設是國內小、國外大,就會頭重腳輕,過去的案例也沒有母國銀行相對小而國外銀行很大的這種情況發生,所以是兩個路線並行,一個是國內整併,一個是到國外併購。
林委員德福:主委曾經說過泛公股金融機構的整併,因為工會有不同的意見導致進度緩慢,但同樣是工會,為何民營的卻比公營的弱?你認為除了工會以外,民民併最大的阻力是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說實話,以民間工會的勢力,所以所面臨的問題較小,相對也比較容易推動。
林委員德福:所以民民併反而比公公併更容易?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什麼方式可以排除這些困難?在民民併的過程中,有沒有可能會伴隨發生其他負面的問題?例如萬一有敵意併購,金管會要如何因應?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現在正在研究,會設定一定的條件,比如第一、我們希望公開收購的部分要取得51%的股權,這樣就不會像以前有些案例不上不下,創造出類似現在彰化銀行的情況,第二、要尊重小股東的權益,第三、不要有重大的股權爭議,第四、希望要符合股東適格性。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金管會打算同意金控等金融業啟動公開收購,但是首次投資的門檻從原先25%提高到51%,且被收購對象不含公股銀行,請問這個門檻容易達到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這樣比較沒有後遺症,我們正在朝這個方向去研究,這也是業者的建議。
林委員德福:對發動併購業者來說,主委認為要用什麼樣方式取得才是最經濟且最有效率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除了併購以外,公開收購也是一個可行的方式,尤其這種方式在國外也行之多年,非常地普遍。
林委員德福:所以金管會的立場是積極鼓勵、主動協助,還是尊重市場機制?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管會在檢討相關的法令之後會尊重市場的機制,我們真的希望國內金融市場能進一步整併。
林委員德福:自從重提證所稅後,大戶的資金就持續地出走,到現在仍然無法使出走的大戶資金回流,有券商表示,如果要吸引大戶資金回流,最重要的是要讓台股資本成本及便捷性都能真正的國際化,聽說金管會最近打算從證交所、櫃買中心及券商普查大戶意見,此事是否屬實?假使普查找出真正原因之後,金管會要如何突破解決?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自從前幾年大戶離開台灣市場後就沒有回來的跡象,所以我們已經請證券發展基金會設計相關的問卷來了解問題的所在,我相信這其中不一定只有稅的問題,可能還有其他像是交易制度等問題,在蒐集完整問卷意見後,我們會進一步檢討,尤其如果是涉及到金管會主管的部分,我們會儘快來檢討。
林委員德福:那如果有其他需要跨部會來解決的,你認為金管會是否有辦法單打獨鬥?
曾主任委員銘宗:如果有涉及其他部會的部分,我們會與其他部會一同來商量。
林委員德福:事實上台股的投資成本幾乎是全球最高的,我們的證交稅是千分之三,比鄰近地區的香港、新加坡及大陸市場課得還要高,再加上二代健保補充保費可扣抵稅額又減一半,本席覺得這些因素都是讓大戶離開台股的催化劑,市場上覺得政府對於股市投資人似乎明顯的不友善,請問你對這件事有什麼看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稅制方面,我非常贊成財政部要健全財政的大方向,但金管會站在證券主管機關的立場,會從兩個方向來看稅制,第一是短期和長期的部分,如果短期的結果導致交易人出走,雖然短期間有達到租稅公平,但因為長期扣不到稅,所以也無法真正達到租稅公平。第二是國內和國外的部分,因為整個資本市場非常地國際化,所以必須做國際上的比較,金管會當然非常贊同穩健的財政是整個金融發展上最重要的基礎,但當金管會在檢討相關的稅制時,是從國內和國外、短期和長期的方面來做考量,所以我們希望能夠找到平衡點。
林委員德福:所以本席認為站在金管會的立場,你們應該要好好的去探討這個部分,說實在話,現在的股市就是一灘死水,你們讓大戶全部出走,而散戶或平常的投資者都不進去了,他們不進去根本就收不到稅,變成只是四大基金自己在裡面玩,這實在是令人想不通,現在都要與國際接軌了,如果要與國際接軌,我們本身的稅制就應該要與國際稅制差不多,才能使大戶回流,如果大戶全部出走,散戶又意興闌珊,股市是經濟的櫥窗,請問這樣要如何蓬勃發展?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不論是投資人或整個投資環境都非常的國際化,彈指之間,按鍵按一下錢就出去了,所以這就是我們需要考量國內和國外、短期和長期因素的最重要原因。
林委員德福:本席認為財政部不是只課稅就好,說到稅,前陣子少收了多少稅?大戶全部跑光光,對不對?你們真的要好好地聽進去,現在已經是國際村了,與世界接軌,不是你們自己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一直要求這裡要稅、那裡要稅,要課二、三種稅,大戶當然都跑光了,請問這個資本市場怎麼會健全呢?本席認為財政部應該要好好地檢討。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星期外資匯入了26.3億美元,創下歷史新高,股市上萬點,但是彭總裁提到,匯入這麼多外資,再加上外匯存底有77%是外資,顯示台灣金融市場受到外資的影響太大了,應該要居安思危。再者,中研院院士胡勝正提到,全國股市表面上看起來欣欣向榮,但是要注意泡沫化的危機。也有國內的經濟學家認為若美國升息的話,外資就會抽走,對國內股市及金融市場會造成重大的影響。請問,這三個說法是否顯示出台灣的股市太過倚賴外資?如果外資一旦抽走的話,股市是否有下跌重挫的危機?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其實股市也是投資的管道之一,過去我長期對外表示─尤其在接受媒體訪問的時候,現在外資不斷地進來,前天的數字是3,036億美元,創歷史新高,至於外資為何會進來?有兩個因素,第一、我們的本益比還在合理的水準,第二、歐洲是施行貨幣寬鬆政策,所以外資會持續進來,但這就像以前常說的,這也是屬於不確定的因素之一,因為外資投資標的有兩類,一種是退休基金,這種是會長期在台灣的,另一種是避險基金(Hedge Fund),這種基金留的時間比較短,所以萬一美國升息的話,這個部分就會比較容易離開台灣。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也呼籲投資人要居高思危?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倒不是用「居高思危」這樣的字眼,而是認為投資任何金融商品都有一定的風險,外資是未來股市的不確定因素之一。
盧委員秀燕:監理工作是金管會很重要的工作之一,你們最近針對很多東西,包括房市,都在進行壓力測試,所以如果外資對台灣股市金融市場影響那麼大,請問你覺得我們壓力測試的承受力會在哪裡?舉例來說,如果外資突然抽走了50億或100億美元,那可能會對股市造成很大的影響,你覺得那個壓力測試點會落在哪裡?會是多少錢呢?像上禮拜匯進26.32億美元讓股市衝到上萬點,但如果突然匯走50億美金,請問我們承受得住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就我的理解,在股市方面,不論在我國或是他國,應該都沒有對股市做過壓力測試,另外,我們怕一做測試,會造成市場的預期心理,相信反而會造成另一個不確定的因素,所以我覺得不適宜做此測試。
盧委員秀燕:所以不能做、不敢做、也不方便做?但是因為我們現在的交易量才1,000多億,26.3億美元等於6、700億台幣,這匯入的金額就佔了快一半以上,如果抽走26.3億或是50億的話,就等於抽走整個股市的投資量,如果真的發生這樣的情況,你們心裡有數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的存量是2,036億美元,至於會離開多少真的是無法預估,但是我們會密切注意。
盧委員秀燕:你們最近在追蹤大戶,因為你們提到散戶回來了,但大戶卻沒有回來,所以你們最近委託相關單位去調查大戶為何未回來的原因,請問你們已經調查完了嗎?找到原因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還沒有,為了蒐集到真意,所以問卷內容必須經過專業的撰寫,目前尚未完成。
盧委員秀燕:這個非常有趣,國內10億以上的大戶有810人,20億以上者有407人,30億以上者有197人,40億以上者有117人,50億以上者有75人,換句話說,政府從券商資料可以完全掌握住這個人大概一年的交易額是多少、是不是屬於大戶。比如10億以上有810人,你們就會針對這810位可以稱為大戶的人來做問卷,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盧委員秀燕:那非常有趣啊!所以這810人會被你們點名做記號,雖然表面上是在做問卷,但是你們其實是知道這810人是哪些人,所以你們指名來做問卷,這樣是不是有點在恐嚇他們的意味,像是在恐嚇說:如果你們再不進來,我知道你們是誰喔!
曾主任委員銘宗:到時候做問卷會透過券商去做,不是我們直接與他們接觸。
盧委員秀燕:但是這810人是你們可以掌握的,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本來就可以掌握的,因為這些資訊是透明的。
盧委員秀燕:那你們這樣點名做問卷問他們為什麼不回來,他們說實話也不行,說謊話你們又會覺得這問卷不夠真切,在這樣的情況下,你認為會不會讓他們覺得金管會在恐嚇他們進場?
曾主任委員銘宗:報告委員,不會的,這問卷是不記名的,而且是透過券商去做,我們並不會直接接觸。
盧委員秀燕:再請教吳次長,101的股權收購一事在5月中似乎會有好消息,今天已經是5月6日了,聽說你們在這部分頗有進展,是否可透露目前進度?已經OK了嗎?國家已經確實掌握一半以上的股權嗎?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因為101本身屬於企業經營,也是要有獲利,但他也有公益的性質,因為他每一年都會辦元旦花燈等活動,這部分是民眾所期待的,所以也要保護公股的權益,我們買賣雙方預計在這星期五於同一天召開董事會決定其價格及數量,決定之後就會揭露這重大的訊息,到時候我們也會對外做宣布。
盧委員秀燕:大概提前一星期左右,是嗎?所以是已經談妥了,只是在等董事通過,那只是一個形式而已。
吳次長當傑:對,我們會以正面心態來看待及期待。
盧委員秀燕:另外,因為本席長期關心勞工過勞的問題,所以之前質詢時有請你們提供有關金融人員平均工作時數的相關資料,結果你們委託了相關的公會去做,也回文給本席了,但我看了以後有點懷疑,譬如你們回文提到本國銀行業每天工作7.10小時到8.92小時,一天加班不到1小時,外國銀行業一天工作7到8.6小時,最多只有加班0.6小時;證券業每天工作7或8小時,一天加班不到1小時,外國券商也是一樣的情形;壽險業一天工作也是7到8小時,一天加班也不到1小時。但是我平常碰到的金融從業人員每次都跟我說他們過勞,上班時數很長,都沒日沒夜地工作,請問這二者說法怎麼會差距這麼大?你看到這個數字後,覺得這有反映出真實的狀況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從過去調查的情況來看,他們應該會真實的反映出事實,應該不會作假。
盧委員秀燕:本席很歡迎金融業的朋友或基層員工與我聯絡,因為我看到,譬如以銀行業來講,他們常常早上9點開門,工作到晚上7、8點還在抓帳、開會、討論,如果照你的說法,他們5點半就可以準時下班了,頂多加班1小時到6點多,可是這與我們聽到他們常常需要工作到晚上7、8點的認知是有差距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抓帳部分可能是在存款的部分,開會的部分可能是特定幾個人,不一定是全部,比如說一個分行或許有一部分的人在加班,那也不表示全部的分行員工在加班,這部分我們會再進一步的去瞭解,謝謝。
盧委員秀燕:根據你們提供的數據,每個行業包括證券、金融、保險加班都不超過1小時,那他們的加班費一天應該領不到1小時啊,請問你們八大行庫都是這樣子嗎?
吳次長當傑:這部分我們需要實際的去了解一下。
盧委員秀燕:可否請吳次長去了解一下,八大行庫平均一天的加班費是報多少?如果依照金管會的報告,一天加班都不到1小時,只有0.6時的話,但基層作業實際上就是工作到8、9點,領加班費就領了2、3小時或3、4小時,那表示兩邊的資料是不相符的。
吳次長當傑:這部分我們馬上去了解一下。
盧委員秀燕:可以來得及在這禮拜內把資料提供給我嗎?
吳次長當傑:好的,我們會儘量蒐集資料。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記得加薪四法其中之一是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規定如果中小企業替員工加薪的話,可以抵減稅額至130%,請問財政部計算過可能的稅損大概有多少。還是政府的補貼有多少?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當時經濟部有做過稅式支出的評估,我印象中評估出來的數字相減之後還有一些正數,金額不算大,我待會馬上請同仁將資料找給我。
賴委員士葆:換句話說,政府應該不用對這部分提供補貼。
吳次長當傑:行政院送出來的版本當然是有經過各部會認同的,所以站在財政部立場,會鼓勵通過這個法,幫基層員工加薪。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的意思是說,加加減減之後,政府實際上並沒有負擔太多?
吳次長當傑:這部分是有一些外溢效果的,像是如果薪水增加的話,就會增加消費及營業稅,這部分可能也需列入計算。
賴委員士葆:上個禮拜5月1日,我們正式通過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外界稱許這樣很好。事實上,我認為該法通過是值得振奮的,因為我看到今天相關的專業報章雜誌、社論也對此表示肯定,Piketty所寫的那本書說:「資本報酬率永遠高於經濟成長率」,因此貧富差距就越來越大,在這樣的趨勢下,能夠透過這次修法,讓我們的資本家心裡最少有一個約束力量,認為賺了錢應該先給員工加薪、提高酬勞,不過外界質疑沒有罰則要如何執行?就這部分,金管會有什麼辦法能讓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確實落實,只要公司有賺錢、有獲利,就先為員工加薪?請問該怎麼做?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我也非常贊成立法院通過該法,其實委員也很清楚,員工才是企業最重要的策略性資產,至於要如何落實,現在金管會正在推動公司治理評鑑,我們也會納入公司治理評鑑的部分,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們將推動高薪指數100等……
賴委員士葆:除了這個之外,是否有可能因為修過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所以在訊息發布時,就針對公開發行公司訂定公司賺錢多少,就加薪多少,將加薪幅度透明化,大家一查就很清楚,這就能變成一個監督的力量,你們做得到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他現在發布的資訊裡面有一些已經有了,但能否更精緻、更細膩,我們還需要研究看看。
賴委員士葆:我希望金管會能夠跟進,因為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已經過了,至於執行面能否徹底執行則與金管會有關係,只要能隨時公布這個訊息,讓外界可以快速地找到這樣的訊息,就可以知道哪幾個公司是血汗工廠。我再說一遍,今年度現金股利是有史以來創新高的,但加薪卻不到六成,可見訂定此法是有必要的,雖然沒有訂定罰則,但後面跟進的監督力量就是靠金管會,如果你能讓它全部透明化,就可以用社會的力量清楚的看出,有哪一些是專門坑勞工的公司,所以好的人才就不要去那家公司。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現在有關資訊介入薪資的部分已經納入,但如何做得更有效或更直接,我們……
賴委員士葆:本席回應剛剛吳次長提及中小企業發展條例中有130%能夠當費用的部分,民進黨團不斷的說這部分是假加薪、真補貼,可是按照你的說法沒有補貼,因為多給勞工的話,其他的稅、營業稅都會進來,所以相加減之後,政府可能還會賺不會虧,我們不了解為什麼這樣子是嘉惠中小企業?因為公司法第二百三十五條是比較針對發行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上等相對規模較大的,但針對相對比較小的是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目的是照顧中小企業,這130%就連稅收的主管單位─財政部都不擔心稅會跑掉,但他們就以中小企業可能會以做假帳為由,實際卻拿政府的稅收來補貼,如果真的有這樣的情況,你們查得到嗎?
吳次長當傑:這部分若屬實,我們當然查得到,而且未來如果通過之後,子法與具體標準都會訂定得很清楚
賴委員士葆:所以是查得到的,因此本席希望在野黨不要用可能真補貼、真逃稅或真減稅來杯葛中小企業發展條例第三十六條之二,應該要鼓勵一百一十多萬家廣大的中小企業加薪才對,特別是對從業人員加薪,因為在中小企業工作的從業人員將近有50、60萬人,所以我們認為加薪是有必要的,目前加薪四法只通過公司法,但其實這是最重要的法,不管你跟工會如何談,到最後還是要回歸到公司法、董事會及所有股東會,所以是很有意義的,再來就是中小企業發展條例必須要過。
吳次長當傑:對,政府應鼓勵中小企業加薪。
賴委員士葆:而且這也不是由我們的稅收作補貼,老柯到處講這是拿政府的稅收在補貼,根本沒有這回事。
吳次長當傑:當然,我們希望未來產生的外溢效果相抵之後,沒有太大的損失。
賴委員士葆:好,再請教曾主委,股市現在是否過熱?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我們尊重市場的機制,但我們的本益比與其他國家相比,仍在合理水準內。
賴委員士葆:其實市場是否過熱,是看量不是看價,請問現在量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三月是1,262億,四月是1,322億。
賴委員士葆:這樣的水準是否過熱?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預估今年大概會維持在1,200億至1,300億左右。
賴委員士葆:會不會到1,500億?
曾主任委員銘宗:恐怕會有困難。
賴委員士葆:差不多就是這個平均水準,有時高,有時低,但平均為1,200億、1,300億?
曾主任委員銘宗:像上個月,從22日開始,有超過1,700億、1,900億,那是非常特殊的情況,上次在這裡也跟大家報告過,那是非常特殊的情況,不是正常現象。
賴委員士葆:對於價來說,我尊重市場,但對於量可以看出是否過熱,大家都在買賣股票,量進出很大,所以量是很重要的觀察指標,以台灣的市場來說,1,200億、1,300億怎麼會過熱?其實我不太談論價格,而是講漲幅,台灣到四月底也才漲5點多而已,跟別人比都是小巫見大巫,上海、深圳漲了快40%,所以關於價格,我尊重市場,但是否過熱,主要是看量。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贊成。
賴委員士葆:以台灣目前來說,量都稍嫌不足,並無過熱的問題。另外,我看到今天有段報導提到,你鼓勵我們公開收購上市(櫃)的相關金融機構,這部分牽涉到民民併,或是打亞洲盃,你是否要詮釋一下?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其實公開收購是依照證交法第四十三條之一,為現有的機制。然而打亞洲盃有兩個方向,第一個,原本應為規模夠大才有辦法打亞洲盃,過去跟財政部一起推動公併公,但因為短期間沒有突破,所以我們就回頭看,也因為業者有在建議,因此我們就進一步開放公開收購的機制,讓民間併民間的部分能夠加速。
賴委員士葆:公民之間有四個組合,公公併、公民併、民公併、民民併。現在看起來公公併沒有了,民併公基本上不可能,公併民大概沒有誘因,看起來只有民民併最有可能,是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士葆:你心中有沒有腹案?
曾主任委員銘宗:跟委員報告,現在法令的規定已經很完備,假設業者有這個需要,我們非常鼓勵他們來申請。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人開始跟你們提出申請?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是業者的建議,所以我們樂觀其成。
賴委員士葆:金控要併壽險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象還沒有講。
賴委員士葆:是大金控要併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他們業者有來建議,希望讓這個機制能夠更順暢。
賴委員士葆:樂觀其成?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潘委員維剛發言。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吳次長,雖然今天部長不在,但本席覺得時間上有緊急性,大家都知道主計長說預算不夠,甚至整個結構都有問題,因為法定預算占了七成,其中經常門占了84%,資本門只有16%,這對國家建設與發展而言是一個很大的阻礙,故希望能減少經常門支出,畢竟法定的固定支出已達七成。我知道籌措財源的擔子一直都在財政部肩頭上,也知道不管政府的支出或投資都是負的,像今年就是負2.2%,甚至連國營事業也達負12.72%,這點大家都很清楚。也因此本席建議,是否能研擬超級預算,特別是建設預算?畢竟現在國際通則對舉債上限已有新規範,也就是增列舉債上限,且去年中央政府的稅收也多了721億。其次,韓國在16年前就不做BOT了,因為BOT有很多後遺症,且容易發生問題,所以現在韓國採用的是PPP,也就是政府與民間合作。16年前韓國是與澳洲資金合作,現在則結合自己的資金到世界各地去做投資與建設,透過這樣的方式為其資金尋找更大的效益、獲利與影響力,這也是亞投行的精神之一。大陸國家發改委已經於5月5日正式公告基礎建設和公用事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預計在6月1日上路。反觀我們,仍只停留在概念上,請問次長,我們到底有沒有相關的辦法與預期的想法或作法?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現在促參法就是採用PPP的概念,除了BOT之外,還有ROT、OT很多類型。去年懲促參案件中有123個契約就是由主辦機關與地方政府促成的,可見其成效。換言之,從91年開始到去年年底為止,透過PPP的幾個態樣,已經幫政府節省了8,900億的支出,並為民眾創造了十六萬個就業機會。這類促參案件對政府、人民和企業來講,其實是創造三贏的。因為最主要的精神是公共建設與服務品質……
潘委員維剛:依此說法來看,我們已經有PPP了,不需要制定新法?
吳次長當傑:現行法律是已經有了,但就執行面來說,這個月月初,我們會召集相關單位一起就爭議案件進行檢討,並建立促參案件相關注意事項,好讓地方政府與主辦機關有所指引可循。
潘委員維剛:雖然現行法令已經有了,但從數據顯示來看,政府投資是負的,而民間投資也沒有成長,預期第一季投資必須到6.5%才達標,可是民間投資有增加嗎?如果是PPP的話,請問是算政府投資還是民間投資?
吳次長當傑:促參的PPP案件是越來越少……
潘委員維剛:次長說有8,900億的支出,可是去年是多少,今年又預計多少?
吳次長當傑:去年有123個契約……
潘委員維剛:去年有8,900億?
吳次長當傑:那是指91年到去年年底。
潘委員維剛:去年有多少?
吳次長當傑:從91年到去年年底,就契約價值來說是一兆零五百億。
潘委員維剛:不要講91年,現在是104年,太久了!這個總數是怎麼算出來的?
吳次長當傑:去年的契約價值是1,084億。
潘委員維剛:請把相關資料送給本委員會委員參考,尤其是去年和今年的數字,這些應該都是可以知道的。
吳次長當傑:會後會提供給委員。
潘委員維剛:所謂的PPP是整個幫你蓋,蓋完後由政府經營……
吳次長當傑:不是,可分成幾種不同態樣……
潘委員維剛:我說PPP,次長說促參條例就可以執行了,所以我才質疑促參就可以嗎?為何人家會有新的條例?我們的現行法律到底能不能適用?我認為不管是引進國外資金也好,引用內部資金也罷,乃至是全民資金來作公共建設都可以,畢竟現在幾乎沒有公共建設,數字不夠……
吳次長當傑:在基礎建設越蓋越多之後,件數自然就會比較少,所以我滿贊同委員所提到的亞投行概念,讓我們的資金、人才及技術藉由PPP來取得國外商機。
潘委員維剛:次長太看得起台灣了!我認為中華民國要建設的東西還很多,像松山機場是否全面轉為國際機場?雖然現在松山機場已經是國際機場,卻只是由原來的舊機場稍稍改裝而成的。再如自來水水管問題,想在現行的低水價上汰換水管是緩不濟急的,何況還有鉛管問題!更甚者,台北市的平等里,竟然沒有自來水可用!請問水管可否全面性汰舊換新?否則光是漏水問題,就是水資源的嚴重浪費!這些不也是公共建設與公共投資?在審計部的調查報告中提到,政府所應鋪設的網路建設只做了11.4%,可見政府要做的東西還很多!再說到高鐵,現在只有西岸有,東岸沒有,這不也是公共建設?
吳次長當傑:這需要各主辦機關與地方政府一起來……
潘委員維剛:聽次長講,似乎我們已經沒有什麼公共建設需要做了!
吳次長當傑:財政部只能做媒合。也就是讓地方政府或主辦機關有案源可尋,由財政部積極做平臺與媒合工作。
潘委員維剛:就國家財政與國家發展而言,你們必須同步思考問題,譬如PPP,你們就要仔細認真想一想,回去研究一下,不能認為我們該做的都做了,否則一切就不必談了!
吳次長當傑:對,都還有檢討空間。
潘委員維剛:把相關資料整理出來,再決定到底要不要制定新法?抑或促參條例就可以了?最好是拿幾個案子告訴我們,什麼叫PPP!
吳次長當傑:好。
潘委員維剛:請把數字給我們。這是一種新概念,引進國外資金、人才,或者我們自己主辦,這對我們而言都是一種發展。再者,這不僅可以做國內建設,也可以到國外做建設,對不對?就是這樣一個概念。
吳次長當傑:非常認同。
潘委員維剛:像杜拜,光用政策就吸引很多資金進入了,還促進了他們的國家發展。所以,我們的定位到底是什麼?如果只是在現有東西上打轉,那我擔心會轉不出來!既然次長對金融業務非常嫻熟,那就更應善用這種優勢,何況財政政策不是只有稅賦,雖然昨天工總說稅賦是第一重要事務,不過這也透露出大家對稅賦還是有意見的。
最後是公辦都更問題,原本列管59案,但十年來只做了7個案子,請問你們要如何籌措財源?為何公辦都更會做不出來?要檢討啊?我認為這不僅是公辦都更,更涉及國家發展與稅收問題,回去請好好研究,再向我們報告。謝謝。
吳次長當傑:非常謝謝委員指教,我們一定朝此方向辦理。
主席: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壹週刊報導說苗栗前縣長劉政鴻因舉辦燈會公帑支出有內帳一事被檢調搜索,請問財政部國庫署,有關帳目部分是你們管的吧?
主席(潘委員維剛):請財政部國庫署柯副署長說明。
柯副署長絹: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這屬於地方自治項目。
薛委員凌:既然是公帑,你們應該要監督吧?
柯副署長絹:這部分支出需要編列預算,並經過議會的監督。
薛委員凌:但是最後要送到審計部和你們的手中,你們不需負起監督的責任嗎?
柯副署長絹:我們針對的是財務收支,如果年度進行中發生財務調度困難,就會請我們財政部協助支應。
薛委員凌:請問你們知道他從上任至卸任,共舉債將近400億嗎?既然是國債,不是有舉債上限嗎?
柯副署長絹:沒有錯。
薛委員凌:你剛才說是你們管的,對不對?
柯副署長絹:對於超限的部分,我們不時都有請他改善。
薛委員凌:舉債是你們的事權,對不對?財政部對於舉債有限制嗎?
柯副署長絹:目前是有。
薛委員凌:公債法第八條就是有關舉債的限制規定,請問你知道第九條規定為何嗎?
柯副署長絹:規定超限部分要提出債務改善計畫,而且他們每個月都會報上來,我們也有請他改善。
薛委員凌:從2005年以來,他每年的舉債都達到上限,可是你們從未將他移送懲處,請問依照公債法第九條的規定,你們可以有什麼作為?該如何處理?
柯副署長絹:我們是請他提出債務改善計畫。
薛委員凌:從2005年到2014年,他花費公帑高達398億元,公債法第八條明文規定舉債有上限,第九條規定需提出債務改善計畫,同時要減少統籌分配款並將縣長移送懲處,可是你們卻沒有任何作為。
柯副署長絹:我們有緩撥他的統籌分配稅款。
薛委員凌:請問你們是怎麼做的?
柯副署長絹:我們就是緩撥他的統籌分配稅款,且以後舉債不得再超過上限。
薛委員凌:輕輕的幾句話就把這件事帶過了嗎?要不是壹週刊查出他有內帳,你會這樣說嗎?
柯副署長絹:有啊!我們一直都有。
薛委員凌:審計部調查過,也送監察院了,可是你們卻一直沒有作為,你們應該要給人民一個交代。
柯副署長絹:我們的署長在4月27日已率主計總處和相關地方政府人員對他們的開源績效給予財政輔導,並與該縣縣長進行座談。
薛委員凌:本席再告訴你一些他做的荒腔走板的事,他開發1,200公頃、面積相當於48座台北林森公園的工業區,結果是用來養蚊子,而經費則來自公帑,對於他從2005年至2014年長達九年間的所為,你們都沒有一點聲音。更了不起的是,他請來世界級男高音,停留三天花了6,000萬元,等於一天要花2,000萬元,這些從預算書中可以看得清清楚楚,問題是他除了外帳還有內帳,本席不知道你們是如何查核的,但現在確實查出他有內帳,本席對你剛才說的作法非常不滿意,請問你們進一步要如何處理?
柯副署長絹:我們的署長在4月27日親自到苗栗縣政府與縣長座談,針對他們的們的財政問題就開源節流提出一些建議。
薛委員凌:他為了迎合馬英九先生,花了16.6億興建清水廊道和山寨版的客家土樓,導致新上任的徐縣長要降低每人2,000元的警消加班費,請問關這些警消什麼事?要他們情何以堪?尤其是基層公務人員,位階低、薪水少,現在還要降低加班費,請問吳次長,這樣對嗎?這個帳你們應該管得到吧?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為督促他們開源節流,財政部和主計總處目前均已採行相關配套措施,我們有在積極給予協助。我覺得這件事要從正面角度來看,要設法解決問題,避免其員工權益受損。
薛委員凌:新任縣長說要減少警消加班費2,000元,可是基層公務員的薪水本來就很低,這樣做是正確的嗎?前縣長的錯誤應由他本人負責,怎麼會把這筆帳算到這些基層警消人員頭上呢?這樣不對吧?
吳次長當傑:如何在既有法律下對他們的財政困難提供協助,這部分我們正在討論和努力。
薛委員凌:如果他們編列預算時,將基層警消的加班費2,000元予以刪除的話,本席堅決表示反對。
吳次長當傑:我們會馬上對此進行瞭解。
薛委員凌:再者,最近食安風暴頻傳,4月29日報載有業者與海關人員及衛生人員聯手進口輻射蝦,是有這回事吧?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饒署長說明。
饒署長平:主席、各位委員。那是報載,與事實有差距。
薛委員凌:事實是如何?
饒署長平:這是偵查中案件,不便在此說明。
薛委員凌:有這回事嗎?
饒署長平:據初步瞭解,我們的官員有涉及洩密情事。
薛委員凌:你們有移送嗎?
饒署長平:有,這是我們主動發現、移送,廉政署和海巡署才……
薛委員凌:請問總共有多少家餐廳進了這些輻射蝦?
饒署長平:這個就不是我能夠回答的。
薛委員凌:不是你們查的?
饒署長平:因為我們是……
薛委員凌:出去的流程不知道,到你們那邊發現有輻射蝦,對不對?
饒署長平:不是在我們這邊發現的,我們是憑食藥署或防檢局的合格或拒絕放行文件,先放行到市場再去檢驗。
薛委員凌:有幾千公斤吧?
饒署長平:這個數量我不大清楚,我知道我們是憑食藥署與防檢局合格或拒絕文件先放行。
薛委員凌:署長的回話是在唬弄我囉!你不知道多少公斤,海關怎麼把關?怎麼會不清楚?
饒署長平:因為這是偵查中的案件。
薛委員凌:你跟我搪塞什麼?
饒署長平:不是,偵查中的案件我不知道數量,他也沒有告訴我有多少數量,我們……
薛委員凌:再來,我再請教你,最近天仁茶葉不是也有農藥殘留嗎?
饒署長平:農藥不是我們管的。
薛委員凌:海關查到有農藥殘留啊!怎麼不是你們管的?
饒署長平:那個是食藥署放了一個……
薛委員凌:我知道是農委會,他們進口你們把關,不是嗎?
饒署長平:我跟委員報告一下,我們海關是負責報關進口的數量跟申報是不是相符。
薛委員凌:裡面的內容不管?
饒署長平:它是不是合格,會由食藥署另外送到後市場去調查、分析。
薛委員凌:我們都知道天仁是很好的商家,它現在從越南進口的茶葉有農藥殘留,茶葉如果有農藥殘留,當下應該銷毀才是,現在聽說有農藥殘留,他們可以儲存到倉庫,放20、30年。我是在爭取人民的權益,不要讓生意人這樣為非作歹,你們要去追蹤,好不好?
饒署長平:我們會轉給農委會去處理,因為已經進到後市場了。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曾主委,我順著賴士葆委員剛才所說的,這兩天我不知道在哪一份報紙上看到,說中央銀行提醒你們現在股市過熱,有沒有這樣的新聞?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那是我看報章雜誌的報導,外匯局局長有對外做這樣的表示。
費委員鴻泰:他表示的意思是現在外資進來太多了,我們的股市到達萬點,是一個警訊,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看報章雜誌的報導是說「居高思危」。
費委員鴻泰:這個高怎麼定義?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是他個人的看法。
費委員鴻泰:我們來猜猜看,他講的高的定義是什麼?是外資進來得太多,還是萬點太高,還是量太大?大概是這幾個方面。從他的觀感,第一個,外資進來太多,他知道這個訊息,他管外資,那當然是他的業務,剩下他要關心的是每天股市交易量都很大,PE也很高,萬點也太大了。我們來檢討一下,外資的部分先不討論,我們的股市交易量很大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3月份的平均交易量是1,263億元;4月份是1,322億元;基本上,我的看法今年大概維持1,200到1,300億元之間,量沒有太大。
費委員鴻泰:我們的PE很高嗎?這個問題我好像有問過你一次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也還在合理水準,跟其他國家比較起來還在合理水準。
費委員鴻泰:跟其他國家比起來相對是低的,美國股市的PE值平均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以美金而言,將近20。
費委員鴻泰:中國大陸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22。
費委員鴻泰:香港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香港比較低,大概12。
費委員鴻泰:韓國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韓國大概十九點多。
費委員鴻泰:除了香港比我們低之外,其他國家普遍比我們高,所以我們的PE不見得高。我們的股市到達萬點算高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萬點是不是高?還是回到委員剛剛講的,看量跟本益比。
費委員鴻泰:我不知道央行講的是什麼意思,是它感覺外資進來得太多,外資進來太多是外匯局的責任。我們來回想一下,滬港通是在什麼時候通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去年11月。
費委員鴻泰:他們也談了一段時間,他們擔心的題目是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譬如法規的比對,後續的守法性等等,都要去做進一步的安排,還有交易的方式與額度等等都要談。
費委員鴻泰:法規相關的當然要談,要保障投資人,對不對?尤其,大陸有一些企業的帳不是很透明,從保護投資者的角度來看,當然要注意。我相信雙方面都可以談清楚,不談清楚當然不能通,當時香港很多人擔心,他們的股市會不會由大陸買下來,因為大陸的資金比較大,或者香港的資金會不會統統被上海吸走,大概是這兩個問題,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
費委員鴻泰:後來他們發現這個變成良性的循環,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
費委員鴻泰:至少存量會做管制?
曾主任委員銘宗:會控管。
費委員鴻泰:當天的流量也會做管制?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個股的流量會有管制。
費委員鴻泰:存量與當天的流量都會做管制的,兩方面的法規也會把它拉近,至少我們的報表我看得懂,不管季報、年報或半年報,都需要做某種程度的規範。最近我們的股市有兩天的量到1,700、1,800億元甚至1,900億元,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上上禮拜交易量高達1,900億元,禮拜五是1,700億元。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那兩天會那麼高?
曾主任委員銘宗:剛好是4月22日金管會會同央行,把外資本來parking在公司債與金融債券的錢限縮,限制它買公債、金融債券與公司債的金額只能是匯進來金額的30%,限縮之後,錢由公司債與金融債券跑到股市去,所以那是短期的現象。
費委員鴻泰:市場上還有一個說法,我看隔幾天的報紙刊登,說臺灣要推滬台通,股市的量會拉起來,姑且不論你講的這個可能,還是股市的傳聞。如果滬台通,臺灣怕大陸資金把臺灣的股市吃下來,這是可能擔心的因素之一?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費委員鴻泰:現在外資在臺灣的股市是兩千多億美金,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2,036億美金。
費委員鴻泰:這個資金也很大,將近7兆臺幣,我們會不會擔心外資把臺灣的股市吃下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外資占的比率是37.5%。
費委員鴻泰:三分之一嘛!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費委員鴻泰:我們會不會擔心外資把台灣股市吃下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倒不擔心。
費委員鴻泰:那為什麼政府作決策時擔心大陸資金會把台灣吃下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大陸假設要來買台灣的股票,其實還有更多的限制,整個資本國際化是當前非常重要的趨勢。
費委員鴻泰:主委,這是一個重點,我們台灣當然自稱資本市場是開放的、國際化的,外匯沒有管制,央行對各國都這樣講,所以,我是覺得我們也必須思考有一天我們的交易形態,和香港、上海、深圳、首爾連線都是有可能的,如果有一天首爾也跟香港、上海連線了,當碰到這樣的狀況時,我們有何因應的對策?香港的證券市場和台灣的有點不太一樣,台灣有很強大的製造業,香港多半是地產和金融產業,香港的人並不太了解製造業,為什麼台灣很多台商在大陸,但是不在大陸上櫃,反而到香港去上櫃呢?一定有其原因嘛!我們現在鼓勵台商回台灣來上櫃,他們會有一個考量,就是和大陸通不通。如果我們鼓勵台商回台灣IPO,不是發行T股、TDR或F股,他們會考量的因素之一就是台灣跟大陸到底通不通,如果台灣和大陸通,我相信很多在大陸規模很大,甚至比現在台灣很多上市、上櫃的公司還大的台商,他們會願意回到台灣來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
費委員鴻泰:主委,這方面需要思考一下,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台滬通或台港通,基本上有一個前提,就是國內有共識,第二要推動的部分必須由近而遠、由簡單到複雜,才能夠水到渠成。
費委員鴻泰:我非常同意,不要排除這樣的可能。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費委員鴻泰:也就是說該做的功課先做好,法令上如何防弊、會計帳如何處理等等我們都先想清楚,不要先自我設限。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
費委員鴻泰:我聽到很多台商朋友說,他們非常願意回到台灣來IPO,但是他們要看我們的證券市場和大陸合作的程度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主席:請賴委員振昌發言。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台灣的股票市場看起來不錯,但是你有沒有什麼給投資人的建議?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股市就是一個市場,金管會要做的其實是尊重者市場機制,另外把制度建構得更透明更有效率。其次,任何投資的金融商品,包括外匯存款等等都有風險。
賴委員振昌:你還是在跟我們的投資人提醒要有風險概念。其實這不是我要問的重點。中國最近有幾個自貿區,尤其是福建自貿區,上次我也問過財政部部長,一開始他跟我說他不熟悉,後來又說他熟悉,那我不知道和金管會有關的部分,曾主委對於福建自貿區的了解有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他們公布的第二天,我就要求三個業務局進一步來研究,看看對我們有利、不利的有哪些,我們正在作深入的了解。第二、細節部分他們還沒有對外公布,譬如他們說其中可以開放兩家證券公司,一家可以超過51%的,一家是49%的,我們正在作細部的研究。
賴委員振昌:福建自貿區總共被賦予6大任務,總共16項措施,我們從這16項措施來看,其實有40%以上就是要推動對台灣地區的投資貿易自由和對台金融方面的內容,這也是一般認為福建自貿區和天津、上海、廣東自貿區最大不同之處,我們可以這麼講,它幾乎是為台灣量身訂作的。就這一點而言,我們在政策或因應措施上絕對不能掉以輕心。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所以一公布之後我們就請三個業務局研究,等著他後續的細節公布出來之後……
賴委員振昌:沒關係,後續我們大家共同來關注。但是福建自貿區公布之後,有關金融開放的部分,8成以上都是跟我們的服貿重疊或相同,這也被質疑中國是不是要讓金融和服貿脫鉤。如果是這樣,我們經濟部也表態,金融業如果徵得金管會的同意登陸投資,他們不會阻擋,把這個責任丟給金管會,主委,你認為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細節還沒有出來,福建自貿區有一個……
賴委員振昌:細節還沒有出來,但是方向大家應該都知道的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方向歸方向,有些是否可行,還……
賴委員振昌:我現在問你的是,經濟部已經把責任撇清了,以後就要看金管會的表現,請問金管會的態度是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管會就兩岸金融的部分有兩項原則,第一項是在控管風險的前提之下,繼續推動金融業在大陸的部署。
賴委員振昌:這樣是不是有回答跟沒回答一樣?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有回答,前提是把風險控管做好,這是很重要的前提。
賴委員振昌:你可不可以明確的告訴我,經濟部不管之後,你們的立場是主張開放還是加強管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既開放又管理。
賴委員振昌:我們立法院什麼時候變得大家都在耍嘴皮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一點都不是耍嘴皮,管理的部分……
賴委員振昌:我教書的,我也很會耍嘴皮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我是跟委員說真的,管理的部分是管理風險,開放的部分是業務要開放,我沒有耍嘴皮,真的是這樣做。
賴委員振昌:沒有關係,反正你現在講得越多,我們以後可以陸陸續續拿來檢驗。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賴委員振昌:還有另外一個問題,福建自貿區即使和服貿脫鉤,但台灣很明確的是先通過兩岸監督條例,再進行兩岸相關的交流或協定,現在等於又開了一個後門或便道,金管會會不會擔心這個有無違法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否與服貿脫鉤的部分,我們還要進一步再做研究,自貿區……
賴委員振昌:我不反對你們要再研究,因為你們是主管機關,但是,我們是立法院,所有的政策不是等到事後才來追蹤,你說細節還沒有公布,這一點我可以同意,但你不能跟我說金管會至今對於福建自貿區的方向連一點掌握都沒有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掌握……
賴委員振昌:既然有掌握,如果是這樣子,我們的立場會不會有違法之虞?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金管會都是依法執行對金融業的相關管理,我們不會做違法的事情。
賴委員振昌:依法行政只是一個基本條件,我現在說的是福建自貿區開放之後,我們跟他們之間無可避免地會有一些協商或開放的業務,在此情形下,如果沒有考慮到這些協商而貿然開放,會不會對你們在管理上有影響或者缺乏保障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不會有協商,例如他是開放我們金融機構去申請……
賴委員振昌:我們臺灣政策棄守、不透過兩岸協商機制加以控管而純粹開放的話,假設中國單向開放臺灣金融業過去,例如到台商群聚地區如深圳、南京、蘇州、杭州、寧波等,金管會的態度是樂觀其成還是不樂見如此?如果中國採用這樣的方式,我們吃得下還是會身陷於其中?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如他們開放臺灣的金融機構……
賴委員振昌:他們就大量開放,把我們臺灣的資金全都吸引過去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管會的立場就是在做好風險控管的前提下,讓它的業務進一步發展,如此方有辦法提升我們金融業的競爭力。
賴委員振昌:你還跟我說你沒有耍嘴皮子?無論我問什麼,你都只用風險控管四個字回答我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風險控管涉及的很精緻,而且必須落實執行。
賴委員振昌:假如它把我們的資金都吸引過去,你們認為是我們的市場擴大了還是我們臺灣的資金可能被磁吸過去?你們應該要明白地告訴大家金管會對此事的看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我們對大陸的投資、拆款、放款都不能超過淨值的一倍,這已經有明文規定,不會超過這個規定,也會依照這個規定來做。
賴委員振昌:主委,很多事情不是用風險控管這四個字就可以回答,風險控管應該還有很多很細膩的要求和規範。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
賴委員振昌:如果我們的詢答只停留在我們提問題然後你都是回答風險控管四個字,對你、對我都沒有幫助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委員指教。
賴委員振昌:謝謝。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質詢。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我繼續就教主委有關幸福人壽後續的一些問題,上次本席質詢你的時候談到了幸福人壽的資產在掏空的過程中有一些海外銀行對他們做出了一些非法的協助,才會導致金管會銀行局或保險局在數次的金檢過程中並沒有查出幸福人壽的海外資產被進行抵押。請問主委,事後金管會有沒有針對這樣的過程重新檢討,以預防未來針對保險公司進行金檢時不會再發生同樣的狀況?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類似的事情都做成了個案,也由保險局及檢查局做成上課的教材,希望能夠提供日後金檢人員在檢查時參考,以求更完備。
孫委員大千:如果外資銀行對他們提供這些非法的協助,金管會在金檢時其實是很難查得出來,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其實透過洗錢防制組織的協助及金融監理機關之間的互助也可以查得到、協助處理一部分。
孫委員大千:此次對幸福人壽提供非法協助的這兩家銀行,一家是Standard Chartered,另一家是EFG,除了警告之外,金管會有沒有針對這兩家行庫此一行為做出其他更嚴正的處理?
曾主任任委員銘宗:Standard Chartered的部分,53億的部分後來都已經全部拿回來,也謝謝臺灣地區銀行的協助;另外有關EFG80億的部分,目前已經拿回來12億,很快地還會拿回8億,所以,短期內共可拿回來20億。另外60億的部分,目前正在積極追查當中。EFG的部分,我們還在與其洽談,希望它能夠充分協助。
孫委員大千:這兩家銀行在國際間都有一定的聲望與知名度,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Standard Chartered是一個世界性的銀行;EFG則是在瑞士成立的一家中小銀行。
孫委員大千:金管會有沒有考慮要正式行文給其總公司?因為針對相關分公司人員協助臺灣進行犯罪活動,他們至少要有一些懲處及後續作為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在追償其相關帳戶時,我們早就與其母國的監理機關合作,也曾通過信件,他們也答應要給我們臺灣適當的協助。
孫委員大千:依照現行法規,我們並沒有允許保險公司的海外資產可以進行抵押。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它是可以抵押,但此次EFG的程序上有一些瑕疵,我們正在追償當中。
孫委員大千:針對EFG的相關資金,金管會有多少把握可以把資金全數追回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初步來看,保留資產、尚未拍賣出去的80億短期內將會拿回來20億,另外的60億也非常樂觀。
孫委員大千:基本上,我們要給金管會肯定,因為這已經是一件很不容易的事情。Standard Chartered吐回五十幾億,EFG再把80億交回來,等於他們自己要認列虧損,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也不用認列虧損,EFG的部分要不要認列虧損需視後續發展,但Standard Chartered沒有虧損。
孫委員大千:請教主委,除了這兩個海外的資產被抵押之外,其實外界一直很關心的還是信義計畫區D3的那塊土地,它在國內已經被進行融資的抵押了,主委知道此事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知道。我們充分掌握相關情況。
孫委員大千:所以,主委也知道是哪家銀行針對這塊土地做出融資和抵押?
曾主任委員銘宗:那是一個6、7家銀行的聯貸。
孫委員大千:主要的銀行是哪一家?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辦者是新光銀行。
孫委員大千:金管會有沒有進一步去瞭解?其實我上次在詢答時就跟主委提過,這塊土地有問題並不是今天才發生的,甚至不是今年才知道的,這塊土地交易的當時,外界就已經繪聲繪影,認為有諸多可疑之處,在此情況下,為何還有這麼多家銀行甚至有主辦銀行敢進行聯貸?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有去了解,這個聯貸是在102年期間辦理,7月間撥款,借款人是一家建設公司,初步看來是符合5P的原則。
孫委員大千:所以金管會有去調查,銀行局也有去了解這些銀行在進行聯貸時有沒有進一步的確認,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我們有去了解。
孫委員大千:這塊土地不是一塊普通的標的,在國內可說是絕無僅有、數一數二、動見觀瞻的標的,在當時的轉移過程中已引起外界很多爭議。國內銀行對它進行聯貸,等於是協助這些人把錢再洗出去。這塊地如果沒有融資、沒有聯貸,它就只是一塊地。可是一旦進入銀行聯貸,得到了現金,這些現金就可以一筆一筆地洗到海外去,這讓我們追錢會更困難,讓掏空的行為更容易。所以本席要拜託金管會和銀行局,這是一個案例,或許這些銀行可以找出很多理由說當時並不知情,但是我們要告訴國內各個行庫,以後針對類似的標的物恐怕要更提高警覺,不要以為政府調查的時候,他們可以兩手一攤說自己是善意的第三者,完全不知情,就可以把責任推得乾乾淨淨。
曾主任委員銘宗:涉及到很多個案的處理時,不是他們推說不知道就可以了,因為這涉及到資金流向的追查,假若有涉及不法一定強力查辦。
孫委員大千:這是一個個案,但就如同你剛才所說的,你們把EFG和SC的個案做成教案,用來教導同仁將來查核時要有什麼防範的工作。我們當然希望國內行庫不要再發生類似的案子,以後如果有類似的高爭議性標的,希望你們能讓各行庫了解沒有所謂的善意第三者,他們在金融圈內,消息比我們更靈通,不可能不知道這塊地的來源有問題、這塊地的買賣有爭議。他們如果明知如此或聽說如此,卻還願意聯貸,那只不過是協助犯罪人得到錢,把地變成現金,再把資金轉出去。所以我要再次拜託主委,我們在這件事情上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雖然在主委的努力下已將代價降至最低,但是畢竟還是要花許多時間去處理問題。我們不希望國內的金融業尤其是保險業再發生這樣的情況,對D3這塊土地要儘快把錢追回來,更重要的是要通令國內各行庫,以後針對有爭議性的標的在進行融資和聯貸時,務必要注意,主委可以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孫委員大千:謝謝主委。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吳次長,你負責公股銀行部分的哪些業務?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我都在督導。
李委員應元:為什麼公公併的處理進度這麼差?
吳次長當傑:公公併要考量幾個重點,第一點是維護公股既有的權益,第二點是尋找標的時必須能增加業務的效益面,第三點要考慮員工的共識,這幾個層面必須一起思考。
李委員應元:曾主委提到,公股銀行的市占率約49%。
吳次長當傑:對,接近50%。
李委員應元:但是獲益率逐年下降至39%,市場的運作是金管會的事情,但公股銀行除了台灣銀行和土地銀行之外,台灣銀行是國家銀行,市占率這麼大,只可能去併,不可能被併,其餘銀行都是財政部占有絕對主導權的泛公股銀行,不是嗎?
吳次長當傑:是。
李委員應元:現在世界金融局勢如此嚴峻,主管機關應針對哪兩家銀行最適合合併做出專業評估,尋求社會的共識和立法院的支持再來做。
其次本席想請教署長,日本輻射食品在很多國家都有進口,請問美國如何處理日本食品?是由日本檢驗還是美國海關檢驗?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饒署長說明。
饒署長平:主席、各位委員。我不太清楚美國怎麼做,因為這個案子是由食藥署負責管控食品安全部分,不是我們海關。
李委員應元:海關不負責查驗嗎?海關現有兩種狀況,一個是逐批查驗放射性物質的濃度,……
饒署長平:我打個岔,逐批查驗是食藥署做的,我們是按照風險管理來抽驗。
李委員應元:一個是逐批,一個是抽驗,全世界大概就是這兩種做法。如果我們要求日本出具輻射性物質合格證明或產地證明,檢驗工作是由對方做,對不對?假如我們已要求他們出具相關的檢驗證明,本國還要再做逐批檢驗或抽驗?
饒署長平:這不是海關的業務,據我所知,食藥署要求對方在出口時要準備好文件,到台灣時要出具必備的文件。
李委員應元:政策是食藥署負責,但通關是海關負責,你們不是有協調會報?
饒署長平:我們負責查驗實到貨物和申報是否相符,至於合不合格,食藥署會傳送給我們電子訊息,兩個訊息比對無誤就通過了。
李委員應元:最近發生產地標示偽造事件是我國商人的錯,還是日本商人的錯?
饒署長平:現在法務部還在查,詳細情形我不知道。
李委員應元:對於食品的進口,海關負責什麼業務?雖然有幾個部會在負責,可是你們不蓋章就不可能進來。
饒署長平:我們是各司其職。
李委員應元:你的部分呢?
饒署長平:貨物申報進來時,申報的貨名和實到的貨物……
李委員應元:兩個相當,你們就讓他們進口?
饒署長平:不是,我們要憑食藥署的合格證明才能放行,否則就放一邊。
李委員應元:所以相關部會要同意在先,你們是最後把關?
饒署長平:我們是共同把關。
李委員應元:你是最後那一關。
饒署長平:對。
李委員應元:既然是海「關」,你們不同意就不可能進來。怎麼這件偽造事件查了這麼久還不知道誰是罪魁禍首,搞得這樣沸沸揚揚的?
饒署長平:現在案子在司法調查中,不是我們在處理的。
李委員應元:行政部門處理這件事太慢了。
其次本席想請教公司治理的問題,媒體對股王大立光報導很多,為什麼它在評鑑時無法進入前5%,甚至不在20%以內?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這次證交所公布公司治理……
李委員應元:公司治理不是都是透明的事項,應該要能公告的事項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要是大立光沒有採用電子投票。
李委員應元:這有沒有違規?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
李委員應元:所以只能鼓勵?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李委員應元:單單這一項就讓它被扣分到沒有辦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他的項目可能……
李委員應元:吳局長你可以協助曾主委回答這個問題,這是你們主管的業務,所以要請你們講清楚一點。單單為了這一項,它就沒有辦法進入治理良好的公司之列,甚至還不到前20%,這實在差太多了!公司評鑑乃是為了協助投資者瞭解公司治理的情形,不僅要非常透明,而且也要讓大家知道公司的政策結構非常好,所以大家才敢投資啊!請問是不是評鑑的相關項目或比重有問題?
主席:請金管會證期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裕群:主席、各位委員。公司治理是屬於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而不是公司經營績效的呈現,這一點我必須先做說明。另外,評鑑的項目非常多,可能是因為它在英文網站上所揭露的事項並不是那麼到位,我想有許多項目……
李委員應元:你們有對他們提出建議嗎?
吳局長裕群:有的,我們都會提出建議。這是第一次評比,評比之後發現有任何缺失,我們都會對相關單位提出建議,他們會去檢討。
李委員應元:既然你們這麼認真在做這件事情,就不能說它不重要,內部管理的回饋對於社會大眾而言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如果評鑑項目的效度不符合目的,那就應該予以調整,包括分數的比重也可以調整。
另外,今天中央銀行外匯局特別提到,外匯存底四千多億當中,有三千多億都是投資股市的資金,上次我們去考察證交所時,也曾特別提到這件事情。現在因為量化寬鬆,基本上,量化寬鬆對於股市是有影響的,請問主委同意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贊成。
李委員應元:上次本席詢問這個問題時,主委曾提及台灣股市在那短暫幾天出現1,600億、1,700億的爆量,乃是因為金管會及中央銀行特別下達指示,要求不能在公司債或金融債券的部分停留超過30%,所以當時才會爆量。無論如何,他們提醒實體經濟和股票市場的關係聯結性並不是那麼強,換句話說,基本面的風險在那個地方,這必須特別提醒投資者,請問這一點你同意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央行的提醒,我相信央行是基於好意,到底台灣股市有沒有過熱,我們可以從兩個層面來看,第一個是交易量……
李委員應元:我相信你看得最多的應該是量和價,因為你們是主管機關,所以這方面我可以理解。我想你也在擔心大戶都還沒有回來,而你的主張和謝金河等業界人士的主張不一定完全相同。當然稅不一定是唯一的因素,但如果內資和外資的差異差到一半,那我們就只能等一段時間,看看年底的情況是怎麼樣。如果到時量都有達到1,200億,那本席就認為及格了,甚至可說有七、八十分。
再者是有關公開收購的問題,請問以前為什麼會干涉到這種程度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法令規定都有,但過去金管會……
李委員應元:政治介入太多嘛!包括彰化銀行在內,政治介入的因素都已經超過市場因素了。坦白講,台灣如果要進步,就應該儘量往市場機制、公開透明的方向去走,如果有違反公益的情況發生,那當然就要辦,貪贓枉法要辦、違法違紀也要辦,除此之外,應該儘量回歸市場機制。剛才主委曾提及金管會並不是公股銀行的主管機關,但就市場環境而言,你們卻是主管機關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李委員應元:這幾家銀行辦得好不好,說不定你比部長還要清楚,因為你每天都可以看到金融市場上個別銀行的情況,所以我認為那都不是藉口。很高興看到目前大家能夠往這個方向互相刺激,但這樣還不夠,這並不能做為公公併不成功的藉口,畢竟國家已經掌握了這麼大的權力,就應該提供相關的政策工具及人事工具才對,怎麼可以把它推給民民併?亞洲盃是你喊出來的,大家都叫好,台灣的金融規模太小,這一點大家都很清楚,之前的診斷對、方向對,現在只差一哩路而已,所以我們應該繼續努力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謝謝。
李委員應元:針對公開收購這件事情,只要合理、合法,讓市場能夠操作,那麼政治介入就不應該像過去一樣干涉那麼多。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曾經質詢過一個問題,但一直不見政府的回應,因為我把它當做第8屆立委任內最重要的一項工作,所以未來這段時間當中,我都會往這個方向去努力。這個問題涉及一些修法的工程,但是它如果能夠做出來的話,對於節省國家財政的成本支出是有幫助的。
請問吳次長,目前一年期以上的公債金額大概是多少?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是1兆3,700億左右。
李委員桐豪:根據本席所看到的統計數字,全部的公債是5兆3,000億,至於一年期以上的公債,在12月底的時候是5兆1,000億。
吳次長當傑:那是中央的部分,如果加上地方的話,當然就會有債務存量的累積。
李委員桐豪:一年期以上的公債是5兆1,000億,而中央全部的公債至少就是5兆3,000億。請問發行這些債券時的期限結構是什麼樣子?
吳次長當傑:我們會考慮整個市場的需求面,其中5年期及10年期是比較多的。就市場的需求者而言,包括保險資金等等,有些人希望能夠做為資金的長期parking之用,這方面我們會考慮整體市場的需求。另外,為了節省債務發行的成本,我們會舉新還舊,也就是把比較高的利率先還掉,然後舉比較低的利率,這些都是……
李委員桐豪:就另外一方面而言,短期債券發行的策略是什麼?
吳次長當傑:有關短期的部分,主要是考量財務調度及成本……
李委員桐豪:主要是做為調度之用對不對?
吳次長當傑:對。
李委員桐豪:根據今天的統計,以現在的利率期限結構而言,2年期債券的殖利率是0.63%,10年期是2.13%,30年期是2.38%,單就10年期的2.13%和2年期的0.63%來做比較,兩者就相差了1.5%,就債券發行的期限結構而言,如果從10年期債券5兆當中移出1兆放到2年期債券的話,那麼一年就可以節省資金成本150億,如果能夠繼續往前移的話,當然資金成本就能節省更多,更重要的是它能創造短天期債券的交易市場,也就是國庫券的交易市場,而這對於利率架構及貨幣市場的活絡都有很大的幫助。
請問金管會曾主委,對於活絡台灣的貨幣市場,你們的積極作為是什麼?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貨幣市場的部分……
李委員桐豪:你認為是中央銀行的事情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那倒不一定,主要的交易商只要是來自銀行,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夠積極參與,另外我們也透過票券商儘量的造勢。
李委員桐豪:基本上我認定中央銀行是個參與者也是一個referee,但對於整個金融體系的建構,金管會責無旁貸。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李委員桐豪:從機構管理逐漸改為功能性管理時,至少在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這兩個市場架構上要做得很平衡,我曾經質詢過財政部,如果財政部能將五兆移動一兆到短天期的話,一年就可以省下一百多億。
曾主任委員銘宗:他們有很多是國庫券。
李委員桐豪:他們的國庫券過去是非常保守的在做融資調度,在調整財政收支之間的落差,所以我們短天期的貨幣市場在交易上是可以繼續擴大的,擴大的過程中一方面可以健全台灣整體的利率期限與結構、發展貨幣市場的架構,另一方面對老百姓整體財務規劃─包括成立貨幣市場共同基金等等都有幫助。過去你們也曾經發行公債基金,所以你們對於長天期基金當作短天期貨幣市場基金產生的問題都非常瞭解,請問主委是否支持財政部進行所謂的期限結構的調度?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設財政部在財務調度上有這個需要,我們樂觀其成。
李委員桐豪:吳次長是否支持這樣的調度?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委員對這個部分的意見是很好的,不過我們要考慮兼顧發行者和市場的需求者雙方,也就是說如果短天期市場的需求者不太希望有這樣的市場,那麼我們公開招標時可能比較困難,所以這部分也需要考慮
李委員桐豪:這點我當然同意,但我認為不妨試試看。
吳次長當傑:從節省國家成本的立場來看,這個方向是對的。
李委員桐豪:這不僅節省國家成本,也活絡了國家的貨幣市場、健全國家的利率環境。
吳次長當傑:但公債法中規定一年以下者有百分之十五的限制,我們必須符合公債法的規定。
李委員桐豪:這就是我剛才講的下一會期本席要努力推動這部分,希望將來執政黨、在野黨能共襄盛舉,替國家的財政降低融資成本,更重要的是活絡貨幣與資本的資金市場,讓利率結構更為健全。當然,這不只涉及剛才所談的法律問題,還有國庫及很多相關的法律必須配合,我們要先和各位溝通,如果各位同意,我們就會花很大的努力進行這件事,現在看來兩位在這方面沒有太多反對的意見。
吳次長當傑:從節省成本方角度來看確實應該朝這個方向思考,至於其它的配套,我們再來分析有什麼樣的利弊。
李委員桐豪:好,我們一起努力,希望在今年年底以前能看到一個更活潑、更合理、更現代化的政府財政融資管理制度,同時也健全國家整個金融市場的環境。
吳次長當傑: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欣瑩發言。
徐委員欣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不曾就國寶人壽、幸福人壽掏空案聽取主委的意見。對於今天的解凍案,每位委員最關心的是到底中央各部會對於經費如何管控、如何妥善運用來為人民看緊荷包,因為國寶人壽、幸福人壽一掏空,安定基金一進去就是303億,請問,這些都是誰的錢?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安定基金的來源有兩個部分,一個是保險業所繳營業稅的百分之二,另一個是從保費中徵收千分之一到千分之二的相關經費。
徐委員欣瑩:這些都是民眾的錢,民眾的日常生活中,僅僅是300元都省得半死,現在一下子就投入303億,保險業掏空案這不是第一件,可見法令有很大的瑕疵,金管會監管保險業竟然發生這麼大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幸福人壽在民國九十四年的淨值就是負數,依照國際標準在民國九十四年就要處理了,但因法規規定不明確……
徐委員欣瑩:民國九十四年就有問題,結果你們到民國103年才接管,如果你們在民國九十四年就接管會有這樣的掏空情形嗎?保險法早該修正卻沒有修正。
曾主任委員銘宗:後來有修正了。
徐委員欣瑩:你是說今年2月修正的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徐委員欣瑩:這其間經歷了9年,原本可以預防的卻沒有預防,303億可以做多少事情?這過程中有沒有政治力介入?有沒有不當力量阻撓?
曾主任委員銘宗:原始的想法是讓業者能自救,希望業者自力對外引資得以自力更生,但自力引資沒有成功。
徐委員欣瑩:這樣的質詢內容播放出去的話,民眾會有多心痛?這是牽涉到幾百億的事情,你們竟然還說希望他們能如何如何,搞到最後要貼303億,怎麼對人民交代?五、六年前就發生過國華人壽的事件,已有前車之鑑,為什麼還發生同樣的事件?幸福人壽掏空案最大的問題在哪裡?他們為什麼可以掏空?就是因為保險法的規範不夠才會讓他們有機會掏空。
曾主任委員銘宗:他們之所以會虧損如此大,有兩個主要的原因,第一個原因是他們誤判保單利率的走向;第二個原因是他們投資的時候造成很多的損失。
徐委員欣瑩:這種講法太籠統,主委說的第二點沒有錯,但你們對國外不當投資沒有規範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有規範也有進行相關的檢查。
徐委員欣瑩:既然如此還發生這樣的事,表示規範不夠嚴謹,身為監管單位只卻只會說「已經有規範,但還是發生,沒有辦法,只好這樣了」,這不是民眾希望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我們也盡力的在處理。基本上,現在標出去是303億,另外保留資產80億的部分可以收回。
徐委員欣瑩:你們有沒有積極的追?已經這麼久了,追的情況如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分為兩個部分處理:第一是有關民事的部分,已經查封了其財產、進行訴追;第二是有關刑事的部分已經移送檢調查辦。
徐委員欣瑩:從金管會主委、保險局長到相關的行政官員都不應該任其掏空,既然發生掏空,你們就有責任,該追回的80億追不回來,這是民眾的錢。
曾主任委員銘宗:80億的部分已經拿回20億,另外的60億也非常樂觀,所以到時損失會降到223億。
徐委員欣瑩:223億還是很大的數字,或許這在主委眼中不是很大的數字。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在我眼中也是非常大的數字,我們之所以要墊這223億……
徐委員欣瑩:這點不必說,本席接著要和主委討論的是從國華人壽、國寶人壽到幸福人壽,明顯的可以看出保險法修正得還不夠,瞭解的人都知道他們為什麼可以利用國外等級不是非常高的銀行把公司的錢轉到個人帳戶,我們是不是能就銀行的等級進行一些明確的規範?你們管得到國內銀行,對於國外銀行卻毫無辦法,這樣就是放個漏洞給他們,至少你們應該在辦法中訂定相關的規定。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之後會再檢討這個部分。
徐委員欣瑩:之後還要再檢討?這都發生多久了?我們真的不希望再有第二家、第三家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不會。
徐委員欣瑩:之前國華人壽事件發生時,你們也是說不會、不會,後來又發生了國寶人壽、幸福人壽的事件。
曾主任委員銘宗:立即糾正措施實施之後,在其淨值還是正數之時,金管會就接管。
徐委員欣瑩:你們只能預警和監管,沒有辦法有實質的作為,我要求你們在兩個星期內提出保險業者和國外銀行往來的規範;其次,每次的掏空案都是國外投資,你們對他們的國外投資有沒有規範?你們完全無能為力。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有規範,我們對額度已有適當的規範,其可利用資金最高比例為百分之四十五,但也視其財務情況而定,如財務較差可能只有百分之二十。
徐委員欣瑩:你們對其國外投資的項目也應予規範,你們對保險業簽證會計師的查核是否落實?現在的查核都流於表面,這次事件發生後就發現跟國外銀行有信函的往來,有心掏空的話,國外有些私人銀行會配合、會書信往返,因此有必要研究如何落實會計師簽證的查核而非只是形式上的查核,金管會有沒有加強保險法及相關辦法中的這一部分?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會計師該負的責任,金管會已經在追究當中。
徐委員欣瑩:不只是追究,台灣有這麼多的保險公司,你們應該防範未然。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講的是會計師責任的部分。
徐委員欣瑩:責任是事後追究的,對於保險業會計師簽證在查核的落實方面有沒有明確的規範?你們要從發生的錯誤中思考未來如何防範。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我們也將這兩個個案做成案例。
徐委員欣瑩:你們就會計師的部分做成什麼樣的案例?
曾主任委員銘宗:如同委員剛才所講的,要注意會計師在函證中是否有盡到善良管理人之注意、有沒有疏失的部分,我們有在追查會計師的責任。
徐委員欣瑩:不只是追查,未來你們要規範所有的保險業,真正的落實查核制度,否則,同樣的事情一再發生會讓人覺得你們很無能。
曾主任委員銘宗:立即糾正措施實施之後,我們會在其淨值還是正數的時候就強力接管。
徐委員欣瑩:今年修正的保險法中的立即糾正措施是不夠的,所以才會發生這些情況。
曾主任委員銘宗:除了立即糾正措施之外,檢查局也會強化場外的監控,另外在檢查頻率方面也會加強,尤其對於較差的保險機構會提高檢查頻率,同時,對於財務不好的保險業者也會限制其財務的投資,我們都有採行相關的措施。
徐委員欣瑩:對於本席所提的國外往來銀行如何規範、會計師的查核如何規範、國外投資項目如何規範等最關鍵的三點,你為什麼一直迴避、不正面回應?你是不是能給我書面的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沒有迴避,委員提到的這些事情,我們都在進行當中。
徐委員欣瑩:到今天我提出這些問題,你們都還在進行中,可見你們對這方面的作為不積極,什麼時候可以給我一個明確的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明確的答復委員,因為有些事情都是日常業務要落實的部分。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發言。(不在場)周委員不在場。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幾位委員提到幾件弊案,有些已經查出結果了,火大聯盟一天到晚在抗議,周邊單位有沒有一起動起來?事情被發現之後,除了主其事者,旁邊可能還有很多人獲利甚多,其獲利可能高達十億、二十億,國稅局很厲害,一般都會請相關人等說明財產來源,請問吳次長,你們是否有發函請旁邊的那些人說明其財產來源?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屬於國稅局的職掌事項,我沒有去瞭解,不過,會後我會去瞭解一下。
羅委員明才:請問李局長有沒有請財政部去查一下?報紙報導了那麼多,你們難道連名單都不知道嗎?其實只要去問一下經手人是誰就知道了,你們有沒有發函詢問?
主席:請金管會保險局李局長說明。
李局長滿治: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涉及不法的事件,我們都有移送檢調機關偵辦,同時也積極的協助檢調機關偵查,需要我們協助的部分,我們都會儘量協助。
羅委員明才:現在的重點是檢察機關不見得瞭解,你們應該將名單提供給財政部,就像以前查王永慶的稅一樣,他的每個帳房都有300億,財政部把帳房叫過來詢問他們為什麼有300億,300億怎麼來的,然後詢問他們是否可以當污點證人,所以最後他們也承認錢不是他們的。剛才幾位委員所講的幾個弊端,除了主其事者,還有幕後的藏鏡人及周邊的帳房,你們只要請他們來說明一下,答案就出來了,顯然你們還沒有做。
李局長滿治:在資金流程的部分,本會有辦法掌握的部分,我們都會掌握。
羅委員明才:這麼簡單的問題,我請教檢查局長好了。對於這幾個弊案,你們有沒有去銀行調他們資金流向的資料,查問為什麼會有兩億匯到某人的帳戶?這些流程與拼圖有沒有拼出來?
主席:請金管會檢查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當初有些是海外的帳戶。
羅委員明才:海外的部分更好查,超過一億就有洗錢的嫌疑,只要調資料不就查出來了嗎?
王局長儷娟:有些銀行的帳戶在海外,有些資金流向的資料可能無法取得。
羅委員明才:台灣的部分是否可以取得資料?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涉案相關人員資金流向的部分,我們都有在查。
羅委員明才:如果你們放任不查,我沒有意見,但我會把你們的電話和辦公室地址給這些抗議群眾和團體,以後請他們去找你們,不要來找我們。財政部、檢查局和保險局竟然都查不到,難怪人民會抗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都在積極的追查當中。
羅委員明才:你們多久能對人民有個交代?這些團體天天打電話到我們的辦公室,媒體也天天報導國家損失三百多億,你們都不作為。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分為兩個部分進行,第一是對保留資產80億的部分儘快的追償。第二是對相關涉案人資金的查核也在積極的進行,涉及國外的部分也透過洗錢單位請求相關的協助。
羅委員明才:你們要儘快處理,阿扁那麼大筆的錢都查得到,這些錢查不到是很難交代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羅委員明才:大概多久會有個結果?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會儘快,因為這個案子已經涉及刑事,我們會會同檢調儘快的處理。
羅委員明才:希望你們趕快動起來,你們手上的資源那麼多,檢查機關、國稅局都可以配合,你們可不可以相關一體的趕快把這件事情處理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已經在清查了,我們會儘快理出一個結果。
羅委員明才:曾主委有沒有去過香港的證券交易所?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
羅委員明才:香港的證券交易所這幾年似乎在蓬勃發展,它也是一家上市公司。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它本身也上市。
羅委員明才:台灣的股市一直很悶,我們預計下星期到香港,看看我們和香港的證券交易所是否有合作的空間,我們原本想直接去上海,因為上海的股市牛氣沖天,台灣的400萬投資人都覺得台灣的股票漲得太慢,雖說散戶有回來,但很多人沒賺到錢,「阿土伯」就說外資來太多,真正漲的如大立光3,000元都是高權值股,結果台灣的中小企業反而沒有賺到錢。我們看香港的經驗、上海的經驗是雨露均霑,所以下星期我們要到香港的交易所考察,看看將來有什麼合作的空間。這次曾主委沒有去,萬一曾主委去了被打槍的話也不太好看,所以這次先請副主委一起去,為未來台港通的實質面先做一個預期的會議研討,在交易金額、電腦程式等方面都會有相關的窗口來對接,不知道曾主委對台港通這件事是否準備好了?香港從以前CEPA一通之後,到最近的滬港通,股票漲勢凌厲,就證券交易所而言是賺錢,就股市大眾投資人而言是資產升值、增加,請問曾主委對台港通的看法如何?如果曾主委認為是好的,好在哪裡?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於要不要台港通,我有兩點說明:第一、整個資本市場國際化是當前重要的趨勢,在大方向上我們是贊成的。第二、要不要台港通,國內必須有共識,另外,如要談的話也必須從近到遠、從簡單到複雜。基本上,到目前為止,台灣的證交所和香港的證交所都還沒有洽談台港通相關的細節。
羅委員明才:台港通需要國內共識,請問台星通預計何時通?
曾主任委員銘宗:台星通正在積極規劃中,今年以前一定會通。
羅委員明才:台星通並沒有要求國內共識,香港和新加坡的證券市場有何不同?
曾主任委員銘宗:兩岸三地牽涉得比較廣泛,基本上考量的因素也特別多。
羅委員明才:香港也是一個股市交易中心,錢上面並沒有寫這是誰的錢,而是針對上市上櫃的標的、企業的發展、本益比等等做判斷。曾主委有沒有用iPhone的手機?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用HTC。
羅委員明才:很多人用iPhone的手機,其實這些都是台灣做的;鴻海企業生產的東西也銷到大陸、美國,甚至全世界,並沒有國界的問題,因此,我認為市場上的標的就應該以市場的觀點來看。台灣不是要國際化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非常贊成,資本市場國際化是當前的重點,但台灣是一個非常多元的社會,涉及兩岸三地的事情要有共識,做起來才有辦法水到渠成。
羅委員明才:香港不是上海,由近而遠的話,是否可以優先考慮香港?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是大方向,但要看時機點,到現在兩邊交易所都還沒談,很多涉及細節的東西要由兩邊的交易所商談。
羅委員明才:如果下星期要到香港談的話,請副主委同行,在態度上是比較正面或比較消級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就我的理解,這是考察行程而非正式談這個題目的行程。
羅委員明才:就是先去敲敲門、先搭個橋。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羅委員明才:台灣的證券交易所尚未上市,香港的交易所則是上市公司,香港的媒體一直想來採訪,台灣媒體也是如此,但台灣證券交易所的回復是不可以,原因何在?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涉及證交法的規定,目前的持有人主要是證券商,所以目前沒有規劃要進行上市。
羅委員明才:香港的證券交易所是上市公司,如果因為我們這次去了而有想像的空間變成台港通,可能會影響其股價的漲跌,所以不歡迎媒體參加。我們希望下次時機較成熟、可以達成台港通時,其過程還是要透明、清楚的向大眾報告。
主席:報告委員會,中午不休息繼續進行到議程全部結束為止。
請曾委員巨威發言。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大家似乎又再度的關心與金融業有關的課稅問題,上星期還舉辦了一個期交稅的公聽會,金管會是否也在股市提振方案中列了一項「檢討交易成本高低」的問題?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對。
曾委員巨威:由此看來有關金融業課稅的問題又被關注、又被掀到台面上,每次只要碰到與金融業有關稅的問題,我們看到遊說的力量大概都非常強烈,尤其對金融業的特殊性也都過度強調,站在金管會的立場,當然會形成滿大的壓力,特別是跟財政部之間對於課稅問題共識的建立,都要經過相當多的討論過程,當然,我們都非常關心國內股市的發展,尤其此也攸關我們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剛才主委也特別提到,當你考慮到課稅問題時,你的腦海就浮現出長短期的概念,也有所謂內外競爭的問題,請問主委,你的概念當中所謂市場的競爭究竟是屬於哪一塊?也就是跟哪些國家的競爭?
曾主任委員銘宗:當然是跟我們鄰近國家的競爭,這是我要說明第一點;第二點,曾委員是租稅理論的大師,我的看法是,我們的稅制應該是在租稅中性的前提之下……
曾委員巨威:在主委的觀念裡面有關資本國際化,我們都同意,當然,我們的市場需要競爭,但競爭的背後代表著未來市場要開放,基本上,如果我們先不了解或不確定市場開放或競爭的範圍,未來在決定租稅政策時一定會受到影響,比如今天我們跟新加坡競爭,在研擬租稅政策時當然就要考慮我們跟新加坡之間的關係,現在我們跟大陸競爭,在稅制的考量上,我們就要看未來兩岸開放市場競爭的對手,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所以,我們不合適用單一個國家來做比較,畢竟台灣是亞太地區……
曾委員巨威:因此,我們也更需要做整體性的考慮。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亞太地區這些國家……
曾委員巨威:所以,我要提醒主委,即使有你剛才提到長短期或是內外的概念,但更重要的是,我們必須從整體市場發展競爭的角度來看未來開放的對象,以及我們自己市場賣的產品夠不夠優質,跟別的市場之間我們到底具備什麼樣的競爭力,然後我們才能考量這中間有什麼交易成本,有沒有影響到未來市場規模的擴大,以及競爭的過程中是否會造成妨害,其實,這三個環節是要連結在一起,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
曾委員巨威:每次我們把交易成本拿出來談的時候,特別是談到稅的部分,常常會被過度誇大為關鍵性的障礙因素,但假如處理完這個因素,也就是降低租稅之後,其他包括市場規模、產品優質化等方面,我們卻做不到,結果我們只落得空有交易成本降低,最後還是沒有辦法走出去,市場也仍未開放,更遑論有什麼競爭力了!換言之,最後的結果是我們什麼也沒有得到!
曾主任委員銘宗:請問委員,你是否贊成租稅中性?
曾委員巨威:我當然贊成,但請主委一定要注意我剛才提到三個環節,你們在做這方面決策考量的時候,絕對不能把問題單一化,其實,這還牽涉到整體的配合與策略上優先順序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就是金管會為什麼會在台股揚升方案中將減少交易成本只列為15項中一項的原因。
曾委員巨威:我要再次提醒主委要特別小心,因為依照國內習慣,只要一談到金融業的課稅問題,就會馬上個別化,並特別強調所有股市乃至於整個金融業發展的障礙就是這個因素……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種說法我也不贊成。
曾委員巨威:在這種情況下,金融業所要面臨的壓力就非常大,所以,將來主委在做這方面政策性決定的時候,一定要做整體性的考量,並且要有優先順序的概念,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贊成。
曾委員巨威:接下來我有幾個問題要請教次長,最近我們在談這個問題的時候,市場上也出現一些概念,就是當我們談到股市交易的情形時,總會有一些聲音出來,認為我國證券的稅負很重,包括證所稅的復徵、兩稅合一又去除一半、證交稅、二代健保等等,可以說讓投資大眾剝了好幾層皮;上禮拜委員會舉辦期交稅公聽會的時候,相信次長也聽到期交公會說期交業快要變成公益的期貨業,何以謂此?根據業者的說法,他們所繳的稅包括本身應繳的營所稅、營業稅及期交稅,就已經占了百分之六十幾,誠可謂所有營收統統繳庫,這不是做公益又是什麼?請問次長,財政部對這個問題的立場如何?如果你不能在此對業者的觀念作一釐清,影響所及,我看台灣將來不要課稅了!試問:目前有哪個行業在繳稅上不被剝好幾層皮的?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上禮拜所舉辦的公聽會,我也有參加,當時金管會的意見是……
曾委員巨威:我認為財政部在這件事情上的聲音要特別大!
吳次長當傑:金管會的意見也是不認同要改為期貨交易所得稅,但其他國家都幾乎課徵期貨交易所得稅……
曾委員巨威:我現在的議題還不在於要不要改成所得稅,我所問的重點是,當我們在談金融業時這樣的觀念尤其容易被拿出來討論,甚至把所有稅目統統都拿出來,都說是金融業的負擔,所以,金融業變成被剝了好幾層皮,稅負好重,因此,所有稅目都應該降低,試問:哪一個正常的國家不是都有那麼多的稅目加在一個產業身上?我們台灣有什麼特別?這樣的概念,其實是很容易被社會大眾所認同、所誤導,所以,財政部一定要在這裡提出強力的辯解與說明,因為這對未來國人在觀念上將會被誘導到一個很錯誤的方向,假設金融業可以用這個理由,那麼,所有產業也都可以用這個理由了!
吳次長當傑:我個人非常認同委員剛才提到的方向與見解。
曾委員巨威:我拜託你們在這方面一定要強勢一點,因為你們是擬訂我們國家財稅政策的部門,所以,你們絕對不能讓社會或民眾形成一個錯誤的概念,而這也會影響到未來整個租稅的改革,所以,我拜託財政部在這方面要有一個特別強力澄清的說法,因為社會大眾在觀念上一旦被這個說法誘導到錯誤的方向,將來政府在租稅的議題上就會形成很大的障礙。
吳次長當傑:是的。
曾委員巨威:第三個問題是,在上個禮拜針對期交稅所召開公聽會,你們兩個部門均有提出報告,從報告中我們得知目前期交稅是十萬分之二,到今年年底就到施行期限,請問兩位,你們兩個部門對目前這個稅率的立場究竟如何?是不是一樣?又,是否到期就停止實施?因為照金管會的報告是希望把落日條款給拿掉,請問財政部是否贊成?
吳次長當傑:關於這部分的程序,到年底之前我們財政部會跟金管會再做一些討論……
曾委員巨威:我知道,但金管會已在報告中表達立場,他們希望拿掉落日條款,請問財政部是否贊成?
吳次長當傑:就我們目前初步了解,金管會將在9月底之前提出評估報告,到時候我們會再做詳細討論,因為距離年底的期限剩下接近半年的時間,我們還要看市場的狀況如何。
曾委員巨威:請問當初為什麼要制定落日條款?
吳次長當傑:這個落日條款是隨稅捐稽徵法的條文而來。
曾委員巨威:對,根據稅捐稽徵法第十一條之四規定,如果政府採用稅式支出減免稅時應明定實施期限,並以達成相關政策的目的為限,不得過渡;準此規定,未來主委跟次長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不要馬上jump into the conclusion,也就是不要跑得太快,如果當時的考量就是如此,我們必須回到所根據條文的原意來做思考、來做決定,這就是我為什麼會在一開始特別提到最近一陣子談到金融業課稅問題的一個主要原因,因為我擔心年底一到大家馬上要面臨課稅的壓力,財政部現在雖然說其他國家沒有期交稅,但這些國家卻有期所稅,相信次長也一定了解,今天我們若再把期所稅拉進來,將會把問題弄得更複雜,所以,最後的結果還是會鎖定到底十萬分之二該不該繼續施行下去,我希望兩個部會將來在討論這個問題的時候,請兩位心中都要存有稅捐稽徵法第十一條之四的條文的原意,當初之所以設下這樣的期限,一定有其原因與特殊考量,希望你們不要隨便更動原來政策設限的主要原因與目的,好不好?
吳次長當傑:我們一定會對這部分做審慎評估,謝謝委員的指教。
曾委員巨威: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蔣委員乃辛及陳委員亭妃皆不在場。
現在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會期審查預算時,我們有針對財政部國庫署、稅務署、國產署的相關業務決議凍結五分之一,之所以凍結相關業務預算一定有其原因,可能我們認為你們有些作法需要做調整,或是哪些政策需要做改進,以及哪些業務的績效還達不到我們的要求,所以,你們必須針對這些原因去做釐清、改善、調整,並做出成效,好讓民眾、委員會有感,我們才有可能對該預算解凍,現在國庫署、稅務署、國產署急著提出預算解凍案,究竟原因為何?能不能等到下會期我們真正看到你們對當時凍結預算的原因有做釐清、改善與調整,並有具體績效時,你們再提出解凍案,請委員會召開會議,進行相關業務預算案解凍的審查。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認為目前是一個很好的時機,因為如果再拖下去,本部相關業務都會受到影響,因此,在朝野協商的時候……
邱委員志偉:我們只凍結你們相關業務五分之一的預算,在此前提下,最起碼你們可以先行動支五分之四的預算。
吳次長當傑:對委員當初凍結預算的原因,我們希望儘快以書面跟委員做報告,委員若有任何指教,我們也一定會根據委員的要求立即改善。
邱委員志偉:我看過你們送來的書面報告,並沒有讓我有太多的感覺,很多的內容在你們過去的報告中也曾重覆出現過,這樣一來,凍結不就變成一種形式了?
吳次長當傑:基本上,被凍結的這些項目都是我們例行管理上必須支出的項目,所以,在進行朝野協商的時候委員們希望我們就這部分做個報告。
邱委員志偉:本席要問的重點是,我們凍結你們的預算並不是三分之二或是二分之一,會影響到你們下半年度施政的運作,我們只凍結五分之一,你們可能要到第四季最後二、三個月才會動用到這筆預算,下個會期我們大概到9月就會開議,屆時我們會很樂意針對你們所提的預算解凍案做審查,因為那時候你們對相關業務才會有具體改善成果出現,對不對?
吳次長當傑:目前我們已將推動相關業務的必要性提出書面報告,還請委員給予支持,至於未來……
邱委員志偉:現在到下半年開議也不過剩下幾個月的時間,你們非要現在提出嗎?
吳次長當傑:現在已經進入5月份,因為一些被凍結的預算,在我們執行預算的過程中是具有必要性的,至於未來委員若想要了解哪些項目執行的成效,我們可以隨時跟大院提出報告,所以,還是請委員給予支持。
邱委員志偉:我們要求凍結預算的原因,不外是希望給予你們一些時間針對凍結的項目做改善與調整,結果在短短5個月你們就改善、調整完畢,並提案要求立法院給予解凍,如果我們支持解凍案通過,那麼,被凍結預算後面的執行豈不就不具任何約束力了!
吳次長當傑:不會,因為大院隨時在監督我們業務的執行。
邱委員志偉:凍結預算只是一種手段而不是目的,主要希望你們在推動相關業務時能有所改善,以及成效上能有所提升;我在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預算時也會提預算凍結案,至於行政部門都是等到下個會期才提出解凍案。
吳次長當傑:對今天提出的預算解凍案,我們還是希望委員能給予支持,因為大院隨時可以監督我們業務的執行,不一定非要透過凍結預算的方式。
邱委員志偉:接下來本席要請教金管會曾主委幾個問題,在今天審查的預算解凍案中,我比較有意見的是有關國外旅費的部分,在金管會主管項下包括銀行局、證期局、保險局都被凍結十分之一,比較其他部會,我覺得金管會與財政部在國外旅費項目上所編列的經費都比較高,其他部會有很多都不超過二、三百萬,你們一個局的國外旅費就動輒編列五、六百萬;基本上,委員提議凍結你們預算的目的,不外是希望你們到國外考察、參加國際性會議都能有具體成效,對增加台灣能見度與法律的透明度均有正面的助益,換言之,你們必須先把具體成果提出來,我們才能據以決定能否解凍,本席認為,凍結十分之一絕對是一種手段而不是一個目的,我們這樣做不是不讓你們成行,而是讓你們把之前出去參加國際性會議所獲致的具體成果跟委員會報告後,再給予解凍;而且,我們僅凍結十分之一的預算,大概是你們最後兩個月的經費,所以,你們可以等到9月再提解凍案,在你們沒有具體成果提出來的前提下,試問我們開什麼會、審查什麼解凍案?今天你們的報告中有寫到:「恐影響我國保險監理政策的擬訂,以及保險監理國際化政策的推動。」居然三個局國外旅費解凍的理由都是這樣的論述,事實上,我們真正凍結的預算金額才幾十萬,請問這會影響到保險監理國際化政策的推動或是相關政策的擬訂嗎?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相信委員很清楚,金融業係包括銀行、證券與保險,三者均屬非常國際化的行業,所以,我們也都要參加一些相關的國際會議。
邱委員志偉:我剛才也跟吳次長討論過同樣的邏輯,這次我們對國外旅費的部分只要求凍結十分之一,應不致於影響你們前面出國參加國際會議預算的運用,所以,我們希望你們能將前面參加國際會議所獲得的成果提報委員會,並檢附在解凍案的報告內,請委員會做解凍案的審查,如果你們拿不出參加國際會議所獲得的具體成果,逕行要求我們做解凍案的審查,我覺得這樣凍結預算就沒有任何實質意義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金管會現正推動亞洲盃計畫,所以,相關國外旅費更有需要;另外,對大陸我們目前也在強化相關風險控管,要做一些相關的檢查工作,所以,這些經費都非常有必要,希望這部分能儘快執行。
邱委員志偉:我一直覺得凍結預算一定要有時間性,不能說完全沒有限制,甚至行政部門可以隨時提出解凍案,本席認為凍結預算應該有其效果,並有政策性工具的目的,在行政部門沒有任何改善之前或拿不出任何具體成效,甚至相關國際會議都還沒有召開,行政部門就提出解凍的要求,我覺得意義不大,而且,當初凍結的目的也沒有達成。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目前金管會正積極在亞洲展開布局……
邱委員志偉:對主委與次長的說法,我都可以理解,但對委員會凍結五分之一或凍結十分之一的預算部分,我希望你們不要急著要在這個會期通過,等你們提出具體改善成果之後,讓委員會覺得比較有說服力時,再安排解凍案的審查,到時候我們審查時對你們的努力也比較有感覺。
最後我還要再次請教吳次長一個問題,即有關國民所得的統計,在過去10年來有沒有經過任何改版,它統計的方式有沒有做任何改變?
吳次長當傑:針對國民所得的統計,過去10年來主計總處的確有做過3次改變。
邱委員志偉:根據媒體相關報導,即分別在民國94年、民國98年及民國103年做了三次改變,同時,該報導質疑財政部灌水GDP,目的就是要把債務比降低,請問次長,我國的債務比是永遠呈現下降、永遠無法達到40%的上限嗎?
吳次長當傑:完全不會有這種情況發生,GDP完全是主計總處根據相關規範及一些國際慣例來做的統計,也就是說,所引用的資訊完全透明化,絕對不會有灌水的情況,即使有做一些改變,也都有對社會公布,並可以經過大家檢測。
邱委員志偉:這些修正是基於政治目的,抑或是根據專業的考量,還是為配合國際的趨勢而做的?
吳次長當傑:應該是主計總處根據他們專業的考量而做的修正。
邱委員志偉:每當我們國家債務快要達到40.6%的法定上限時,主計總處就會來一次改版,將國民所得的統計方式又進行一次調整,並把GDP的比率稀釋了……
吳次長當傑:主計總處絕對不會為了財政部所訂定的債務上限而這樣做,完全是……
邱委員志偉:你們兩個單位會不會唱雙簧?
吳次長當傑:跟委員報告,主計總處所做的調整完全是根據他們自己的專業。
邱委員志偉:主計總處也可能經過行政院指示,說已經快達到法令上限了,要趕快調整GDP。
吳次長當傑:不會。
邱委員志偉:會不會有第4次改版?
吳次長當傑:這部分我不知道,因為這是主計總處的權責。去年大院通過的財政健全方案反映在今年的預算中可以看到有些成效出來,我們預測到年底離法定債限40.6%,中間還有4.4%的差距,這就代表改善的空間。
邱委員志偉:部長之前來報告中央政府債務改善計畫落實情形時表示已經大幅度改善了、健全方案已經有成效了,我覺得這太過樂觀,是用一些數據去包裝債務非常嚴峻的事實。為什麼會有所改善?並不是因為GDP的增加或幅度的調整,完全是因為國民所得統計的改版。
吳次長當傑:不是,就整個資料可以看到103年預算的執行跟今年大院通過的預算,從歲入、歲出各個項目中都有改善空間,所以債務餘額的部分是有較減少。
邱委員志偉:大家都覺得台灣的經濟在這幾十年來是疲弱的,GDP成長亦很有限,跟國際比較,我們的經濟表現並不算好,為什麼GDP還能快速成長?
吳次長當傑:到年底如果GDP的比率降到36.2%,這比率我們先不看,直接看每個項目,包括歲入、歲出等,都有改善,從這些項目更可以看出有改善。
邱委員志偉:主計總處在改版時有沒有邀集財政部開會?
吳次長當傑:沒有,那是屬於他們自己的專業。謝謝委員。
主席:接著輪到發言的陳委員怡潔、呂委員學樟、邱委員文彥、黃委員偉哲及楊委員應雄均不在場。今日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
現作如下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陳委員亭妃提出書面意見及許委員添財另提書面意見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在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陳委員亭妃書面意見:
本院陳亭妃委員,有關太極門稅務案行政法院已判定太極門10次勝訴,但北市及中區國稅局又相繼發出課稅單,所有的訴訟又回到原點,本席要求財政部應尊重正視司法調查結果勿再浪費國家資源虛耗成本,勿再對太極門開出違法罰單以維護人權。
說明:
一、太極門稅務案,多年來求助各界,甚至在民國九十九年在監察院陳情,終由行政院召開跨部會議。一○○年七月甚至獲得總統府發函,責成行政院應依法院判決處理,認定敬師禮為贈與,屬免稅所得,依法終結冤案。
二、但財政部部長張盛和就任後卻逆轉,國稅局對調查所得是贈與事實,仍依據檢察官侯寬仁的起訴書資料,再度發出稅單,並表示一半為贈與,一半為學費。北市及中區國稅局相繼發出課稅單,令各界極不解,所有的訴訟又回到原點。
三、太極門為本件稅捐訴訟經歷近二十年的訟累,仍鍥而不捨,目的只有一個,就是希望法院能夠落實租稅正義。本席要求台北國稅局應尊重正視司法調查結果勿再浪費國家資源虛耗成本,勿再對太極門開出違法罰單以維護人權。
許委員添財書面意見:
2015年銀行家(The Banker)全球與亞太地區最佳財政部長PK「2014台灣十大惡人」之首
打房悍將VS貧富差距推手
●THE BANKER獲獎原因:
抑制不動產投機,推動以實際交易價格與成本認定的房地合一稅制改革。
國內媒體與學者評價:稅收制度之不公平,造成台灣地區貧富不均的比例逐年惡化,從2008年的65倍,至2011年96倍,2012年估計超過100倍,至2014年台灣1%之富人已經擁有14%的財產。
推動財改VS.劫貧濟富
●THE BANKER獲獎原因:為達經濟永續發展與財政健全,實施包括管控債限、建立回饋稅制改善所得分配等財政與租稅改革,並致力提升公股事業經營效率,統籌可用財源。
●媒體評論:2012年綜所稅申報資料,薪資所得占綜合所得總額達75.97%,為近10年來新高,財產交易所得卻僅占0.31%。國內受薪階級成為繳稅的主力之外,有錢人炒房、炒股的資本利得,卻大部分免稅,甚至有人年收入近千萬元卻不用繳稅,租稅不公,加速所得分配惡化!明顯是劫貧濟富?
就業救星VS.敗家高手
●THE BANKER獲獎原因:推動公共建設,減少財政支出、增加財政收入及創造就業機會,成效良好。
●媒體評論:薪資仍持續倒退中,失業率也未明顯下降,經濟成長也未躍進,然稅收卻可超徵905億元,然而詭異的是,我們稅收增加了,國債不但未見改善,反增3,604億元,平均每人負債增加1.6萬元。
推向國際VS.喪權辱國
●THE BANKER獲獎原因:善用亞太經濟合作(APEC)場域與國際社會分享我國PPP成功經驗,並積極推動洽簽各項國際協定,拓展協定網絡。
●媒體評論:亞投行爭議喪權辱國。
主席:討論事項審查或處理結果如下:
第一案,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4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第二案,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6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第三案,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凍結報告案計11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並提報院會。
請問各位,對以上三案之審查或處理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會議議程均已進行完畢,現在散會。謝謝。
散會(12時24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