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11日(星期一)9時至12時6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羅委員明才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報告委員會,今日中午有修憲委員會,所以今日會議時間進行至12時。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5月6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2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許添財 吳秉叡 林德福 盧秀燕 孫大千 賴士葆 薛 凌 潘維剛 費鴻泰 李應元 曾巨威 羅明才 徐欣瑩 蔡正元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黃偉哲 李貴敏 李桐豪 楊應雄 周倪安 賴振昌 邱文彥 廖國棟 蔣乃辛 陳亭妃 邱志偉 陳怡潔 呂學樟 呂玉玲 鄭天財 林滄敏 徐志榮
委員列席17人
列席官員: |
財政部 |
政務次長 |
吳當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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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長 |
黃成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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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稅署 |
署長 |
吳自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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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有財產署 |
署長 |
莊翠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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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 |
署長 |
饒 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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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庫署 |
副署長 |
柯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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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資訊中心 |
主任 |
蘇俊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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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國稅局 |
局長 |
何瑞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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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國稅局 |
局長 |
吳英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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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國稅局 |
局長 |
李慶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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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國稅局 |
局長 |
阮清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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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國稅局 |
局長 |
洪吉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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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曾銘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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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
主任 |
黃凱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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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規劃處 |
處長 |
蘇郁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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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業務處 |
處長 |
賴銘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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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事務處 |
處長 |
鍾瑞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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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訊服務處 |
處長 |
蔡福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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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
主任 |
張吉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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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主任 |
莫永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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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風室 |
主任 |
龍 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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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行局 |
局長 |
詹庭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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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券期貨局 |
局長 |
吳裕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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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局 |
局長 |
李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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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局 |
局長 |
王儷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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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長 |
桂先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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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經理 |
林銘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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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
專門委員 |
劉嘉偉 |
主 席:潘召集委員維剛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陳品華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第一案
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4案
一、財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2項決議(八),凍結「公股管理作業」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二、財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3項決議(五),凍結「賦稅業務」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三、財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0項決議(三),凍結「國有財產管理處分」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四、財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10項決議(四),凍結「國有財產改良利用」預算五分之一乙案,請安排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第二案
審查或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6案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凍結「金融監督管理」之「業務費」1,489萬5,000元與銀行局「銀行監理」之「業務費」837萬7,000元之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2日函)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1項決議(四),檢送凍結「金融監理」經費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2日函)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2項決議(三),檢送凍結「業務費」中「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國外旅費」及「短程車資」共計400萬7,000元之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2日函)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3項決議(二),檢送凍結「證券期貨市場監理」項下「國外旅費」556萬8,000元之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2日函)
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4項決議(一),檢送凍結「保險監理」項下「國外旅費」275萬8,000元及「大陸地區旅費」40萬元之十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2日函)
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會主管第4項決議(四),檢送凍結「保險監理」經費之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2日函)
第三案
審查或處理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凍結請安排報告案計11案
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凍結「旅運費」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凍結「專業服務費」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103年度凍結「公共關係費」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四、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辦理金融機構檢查檔案之整理掃描」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五、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會費、捐助、補助、分攤、照護、救濟與交流活動費」捐助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六、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支應保險業退場處理計畫」預算百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七、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辦理保存銀行監理資訊各項相關業務資料檔案建檔整理及掃描作業」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八、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監督管理基金103年度凍結「辦理公開公司財務業務管理、上市(櫃)、募資案件審查等資料整理掃描費用」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九、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3年度凍結「業務發展支出」、「專案支出」與「行政管理支出」預算各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保險業務發展基金103年度凍結「專案支出」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十一、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送金融研究發展基金103年度凍結「總支出」預算五分之一解凍專案報告案。(本院議事處104年4月29日函)
(經財政部吳政務次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分別就該主管預算凍結案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盧秀燕、賴士葆、潘維剛、薛凌、費鴻泰、賴振昌、孫大千、李應元、李桐豪、徐欣瑩、羅明才、曾巨威、邱志偉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吳政務次長、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陳亭妃所提書面質詢、委員許添財另提書面補充資料,均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決議:
一、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財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4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二、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報告案計6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三、103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附屬單位預算營業及非營業部分凍結報告案計11案,均已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今日的議程。
邀請財政部張部長盛和就「遺產及贈與稅稅收情形暨國稅欠稅狀況提出改善計畫」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至 貴委員會報告,深感榮幸。謹就「遺贈稅稅收情形暨國稅欠稅狀況提出改善計畫」專題報告,敬請 指教。
壹、遺產及贈與稅(以下簡稱遺贈稅)稅收情形
一、95至103年度稅收概況
遺產稅之課徵,其社會意義重於財政意義,故各國均不以遺產稅為財政收入之重要來源。過去遺產稅稅率為最高50%之累進稅率,擁有高額財產者常提早進行租稅規劃,致繳納稅額有限,亦增加徵納雙方之稽徵與依從成本。能真正課到稅,才有實現社會公平之可能,爰98年初修正調降遺贈稅稅率為單一稅率10%及提高免稅額,以降低租稅規避誘因及提高納稅依從度。
95至97年度間,遺贈稅每年徵收金額約新臺幣(下同)284.8億元至289.8億元,占各該年度全國總稅課收入比例約1.64%至1.79%;98年初修法後,98至103年度徵收金額約223.3億元至403.3億元,占各該年度全國總稅課收入比例約1.29%至2.49%。
二、遺贈稅稅率調降之效益
(一)稅收未大幅減少
遺贈稅稅率調降後,修法前之遺產稅案件逐漸減少,遺產稅稅收有逐年減少情形;但調降稅率帶動贈與稅稅基自然增長,使贈與稅稅收有逐年增加情形。整體而言,遺贈稅稅收並未因調降稅率而明顯減少(詳表一)。
表一:95年度至103年度遺贈稅稅收 | ||||||||||
年度 稅目 |
95 |
96 |
97 |
98 |
99 |
100 |
101 |
102 |
103 | |
稅收實徵數 |
遺產稅 |
235.16 |
217.80 |
238.71 |
172.25 |
312.64 |
158.47 |
192.76 |
140.77 |
134.50 |
贈與稅 |
51.77 |
67.01 |
51.07 |
51.02 |
90.66 |
78.12 |
90.04 |
96.51 |
119.94 | |
合 計 |
286.93 |
284.81 |
289.78 |
223.27 |
403.30 |
236.59 |
282.80 |
237.28 |
254.44 | |
占總稅收比例 |
1.79% |
1.64% |
1.65% |
1.46% |
2.49% |
1.34% |
1.57% |
1.29% |
1.29% |
資料來源:本部統計處
(二)提高納稅依從度,疏減訟源修法後納稅依從度提高,行政救濟案件大幅遞減,顯示修法後隱匿財產規避稅負情形已明顯改善,有利於徵納和諧。
表二:96年度至103年度遺贈稅案件行政救濟情形 | ||||||||
年度 |
96 |
97 |
98 |
99 |
100 |
101 |
102 |
103 |
收案件數 (本稅及罰鍰) |
978 |
920 |
832 |
911 |
711 |
562 |
550 |
465 |
資料來源:本部法制處
(三)稅基增長,有助於掌握稅源,落實租稅公平
修法後租稅規避誘因降低,提高誠實申報意願,進而帶動稅基增長,有效掌握稅源,落實租稅公平。
貳、本部各地區國稅局近5年欠稅概況、主要欠稅清理措施及績效
一、近5年欠稅概況
欠稅清理向為稽徵業務之重點工作,欠稅案件經本部各地區國稅局採行各項清理措施後,99年至103年欠稅金額及占近5年累計實徵數比率均逐年下降(詳表三),顯示本部各地區國稅局戮力清理欠稅,已具成效。
表三:本部各地區國稅局近5年欠稅金額 | |||||
|
99年 |
100年 |
101年 |
102年 |
103年 |
欠稅金額 |
2,481 |
2,039 |
1,725 |
1,523 |
1,330 |
欠稅金額占近5年累計實徵數比率 |
3.91% |
3.16% |
2.67% |
2.37% |
1.98% |
二、本部各地區國稅局針對欠稅案件主要清理措施及績效
(一)即時辦理保全措施
依稅捐稽徵法第24條規定,納稅義務人欠繳應納稅捐,稅捐稽徵機關得對納稅義務人實施禁止處分、限制出境或聲請法院就納稅義務人財產實施假扣押等稅捐保全措施,本部各地區國稅局99年至104年3月31日辦理各項稅捐保全措施徵起稅捐達二百六十四億餘元(如表四),說明如次:
1.依據「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禁止財產處分作業處理原則」,針對達一定金額以上欠稅案件,每月2次產製「應辦理禁止財產處分清冊」逐案查明財產狀況後,迅即就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相當數額之財產,函請有關機關辦理禁止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登記,並函知納稅義務人。
2.針對納稅義務人欠繳稅捐達稅捐稽徵法第24條第3項規定得限制出境金額標準(個人欠繳已確定、未確定應納稅捐在100萬元以上、150萬元以上;營利事業欠繳已確定、未確定應納稅捐在20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上),且已就納稅義務人財產為禁止處分或假扣押,惟仍不足欠繳應納稅捐者,依據「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規範」,分別按個人、營利事業之已確定欠繳金額、未確定欠繳金額,區分3級距分級審酌限制出境條件,包含出國頻繁、長期滯留國外、行蹤不明、隱匿或處分財產,有規避稅捐執行之虞、非屬正常營業之營利事業等,就符合限制出境條件者,即報本部函請入出國管理機關限制欠稅人或欠稅營利事業負責人出境。
3.依據本部103年8月18日訂定「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聲請法院實施假扣押作業要點」,就高欠稅風險納稅義務人查明其有無隱匿、移轉財產、逃避稅捐執行之跡象,俾及時聲請法院實施假扣押作業,確保租稅債權。
表四:本部各地區國稅局辦理稅捐保全措施徵起稅捐績效 99年至104年3月31日 | ||||
|
禁止處分 |
限制出境 |
假扣押 |
合計 |
徵起金額 |
148 |
114 |
2 |
264 |
(二)強化與法務部合作機制
依據本部與法務部共同訂定「強化稅捐稽徵機關與行政執行機關執行案件追查具體措施」,就滯欠稅款累計1,000萬元以上、軍公教(含公營事業)人員滯欠稅款累計100萬元以上、社會關注及具指標性意義等重大欠稅執行案件,透過資料蒐集查證、適時召開會議及定期通報等方式密切合作,並對執行期間將於1年內屆滿者優先辦理,截至103年12月31日已徵起80.77億餘元。
(三)辦理公告重大欠稅案件
自99年起,個人累計欠稅逾1,000萬元或營利事業累計欠稅逾5,000萬元之確定案件,每年7月1日起,於各稅捐稽徵機關網站公告。99年至103年各稅捐稽徵機關公告重大欠稅案件之件數及金額,均較前一年度減少,顯見辦理公告重大欠稅案件,確收警愓之效。99年至103年公告重大欠稅案件截至103年12月31日已徵起稅額八十七點五六億餘元。
(四)積極承受具實益而無法拍定之不動產
依據「國稅稽徵機關承受行政執行處無法拍定不動產作業要點」,就納稅義務人持有不動產無法拍定並經評估具承受實益者,積極辦理承受,以避免發生行政執行機關無法拍定,致欠稅逾執行期間而不得再予執行,有違公平正義之情事。截至103年12月31日共承受669件,徵起十五點七九億餘元。
以上報告,敬請
主席、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質詢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發言截止登記。
現在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所討論的兩個題目都很重要,第一個題目是遺產及贈與稅稅率、稅制到底合不合理,在稅率調降為10%及提高免稅額以後,你在報告中的結語寫到:「整體而言,遺贈稅稅收並未因調降稅率而有明顯減少」,對不對?所以你很贊成、很支持現在10%的稅率。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還有其他的效益,比如行政救濟案件減少了、稅基擴大了。
許委員添財:我們從總稅額的增減、遺贈稅占總稅收比例的變動來看,我們知道遺贈稅是對財富、資產移轉課稅,沒錯吧?這段期間,台灣財富增長的狀況以及所得分配不均、懸殊、差距,造成財富累積的懸殊、差距的擴大相當明顯,這部分等一下可參考一些數字,但是本席看你們報告上所列的表格,在95年至97年這三年間,遺贈稅占總稅收的平均比例是1.69%,在99年至103年這五年平均是1.6%。事實上,財富在增長,財富分配不均的情形仍然持續惡化,但是這關係到財富世襲機制調整的遺贈稅占總稅收的比例,卻從95年至97年平均的1.69%,降為99年至103年平均的1.6%,比例沒有增加已經不合理了,現在反而還減少,請問是遺贈稅稅率有問題還是其他稅的稅率有問題呢?這很清楚啊!本席第一個懷疑的是,這個結論就連簡單的算數都沒有用心。基本上,從稅制的公平與否、合理與否來看,整個國家財富分配、所得分配、動態的變化以及後續可能對經濟成長動能、對社會安定、對社會風氣等的影響當然是很大,所以本席第一個提出的質疑就是你們的分析太過簡單了,應該要委外請專家學者做研究,針對目前這套遺贈稅的稅制、稅務、稅率到底合不合理、是不是需要改進及調整等,針對這些事項做一個專業研究,你認同嗎?
張部長盛和:可以,只是雖然50%的稅率降至10%這麼多,但是稅收卻沒有明顯地大幅減少,反而稅基是有消長的。
許委員添財:稅基的變化是很大的。我們來看一下財富及所得分配變動的資料,這個稅籍家戶資料──就是我們申報個人所得稅的資料,是由文化大學洪副教授所研究、經天下雜誌引述出來的,洪副教授發現1977年到2011年長達34年期間,有99%的家戶所得幾乎沒有成長,到2011年,這99%的平均應稅所得才78萬,但是另外1%的應稅所得卻高達1,077萬,所以我們即使對這1%課得很重,其實稅也才收一點點,但是99%的平均應稅所得才78萬,怎麼會被課到稅呢?這是一個問題,即所得分配不均對稅基結構的變化是相當負面的,這方面你認同吧?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添財:這樣再繼續累積下去,我們來看看高所得的所得來源是什麼呢?參考行政院主計總處每年5次的國家財富的總調查,有6成以上的財富增值都來自房地產和證券,而台灣的資本利得稅是最落伍的、最不合理的落伍!或許也可以說是稅課得輕,但是輕不輕當中到底該不該課,這種不合理性簡直就是稅制落後國家的一個現象!這個大家都知道,你是稅務專家,也是國內稅務實務經驗最豐富的少數人之一,結果你當了部長,卻對這些視而不見。
以上是財富方面,那所得方面呢?所得怎麼會在開始時就有相當大的差距呢?看看這張圖,從1997年這個死亡交叉以後,GDP中營業盈餘所占的百分比與薪資報酬所占的百分比,兩者間的差距就愈拉愈大了,所以經濟成長的果實是被資本的持分拿走了,而勤勞所占的百分比愈來愈低,這些所得累積到控制資本的人手中,形成資本、累積財富以後,你們卻對財富移轉的稅課得這麼輕,所以這樣一層又一層的加重,基本上,我們對富人並不仇視,我們也鼓勵大家經營致富、勤勞致富,但是致富以後對社會的責任以及我們對其課稅的公平性,總是要合理,但是你卻選擇視而不見!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請容我說明一分鐘─我們並沒有視而不見,委員也看到了去年那幾個修正的法案,在所得稅的部分,對1,000萬以上高所得的稅率增加5%,變成了45%;兩稅合一也減半、扣抵了;在資本利得的部分,因為大院有提出很多的意見,後來也有不斷地修正;另外,在房地合一課稅的部分,也很快就會提出來了,所以我們並沒有視而不見,只是因為有些部分牽涉到修法、牽涉到社會整個氛圍。
許委員添財:修法要一次到位,要完整、可行。像補充保費就是極不合理,而且對稅制的健全公平根本沒有幫助,短期內不但增加這些人的負擔,長期上更造成稅制結構的破裂,這是很清楚、是可以分析的嘛!為什麼你們老是捨本逐末,為什麼不針對根本的問題,公平地、合理地、一次全面性的整體解決呢?這才是問題的所在!為什麼呢?因為有辦法的繼續逃稅,而討價還價的結果,有辦法的即使讓你們課到一點稅,但是他逃得稅更多,在這樣的趨勢之下,也難怪我們國民稅負的占比會愈來愈低,我們是世界最低的嘛!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添財:最低的裡面又有不公平!造成中產階級萎縮、中低收入者陷入貧窮的惡性循環、永不翻身,台灣現在就是這樣!
再來從稅務行政來看,稅務行政的問題更大。最後,請主席給我5秒鐘問一個問題,請問目前還在處理中、沒有結案的欠稅案件一共累積了多少件?你們有5個國稅局、有那麼多人,每天都在為了這些人奔波,請問目前總共累積了幾件?
張部長盛和:金額的部分是有大幅度減少,從2,400億減少到1,330億元。
許委員添財:我問的是現在還沒清、還沒結案的件數有幾件?
張部長盛和:44萬件,從94萬降到44萬。
許委員添財:44萬件?降低是一回事,但是現在還有44萬件未結案,這44萬還沒結案的案件中,時間拖延最長的是多久?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那需根據案件有無行政救濟來決定。
許委員添財:有些人是花錢消災,有些人會據理力爭。
張部長盛和:有十幾年的。
許委員添財:也有十幾年的嘛!有18年的,那有沒有20年的?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需要再清查,這與行政救濟有關。
許委員添財:人生有多少個18年、多少個20年可以和這些人攪和?而你們又有多少的行政資源可以和他們來攪和?還有44萬件!而你們至少需要5個人去應付1件,說不定平均不只5個人,從地方到中央你們平均需要幾個人去應付1件?而且還要出庭、要答辯等這些行政程序,請問你們到底動用了多少行政資源呢?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有些如果行政成本太高……
許委員添財:你們不去做行政基本的改革,反而連這麼一點稅也硬要課。
張部長盛和:我們一定會依法辦理。
許委員添財:當然要依法辦理啊!就是不依法人家才會抗拒嘛!所得稅精神不依法、不遵從課稅法定主義、不守法的紀律,這些都是你們的問題。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質詢。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知道今年2月匯豐銀行瑞士分行曝光了他協助客戶逃稅的事件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沒有掌握到,不是很清楚。
吳委員秉叡:他們被指控幫大戶逃稅到1,190億美元,當然這包括了全世界各地的客戶,所以你都不知道這件事,也不清楚其中有多少台灣的客戶?
張部長盛和:這個部分我沒注意到。
吳委員秉叡:這裡面跟台灣有關的客戶有73人,但是其中只有8%的人有台灣護照或是台灣國籍,雖然人數不多,但是既然匯豐銀行瑞士分行都有可能協助客戶逃漏稅捐,那請問台灣的銀行有沒有可能協助客戶逃漏稅捐?
張部長盛和:如果以協助來講,公股銀行是不敢做這種事的,至於是否有作租稅規劃?尤其像是保險公司、理專常常會協助客戶作租稅規劃,這其中可能會有隱含著協助規避租稅的事情。
吳委員秉叡:這部分要去了解,如果是非法的話,你打算要如何處理呢?如果國內有金融機構協助客戶逃漏稅,你會如何處理?
張部長盛和:如果有違法的行為就要繩之以法,但如果只是理財規劃中含有租稅規避,那就是法律上的灰色地帶。
吳委員秉叡:這件事其實在歐洲引起非常大的政治風暴,在英國的兩個政黨還為了這件事互相怪罪。另外,匯豐銀行瑞士分行的負責人已經分別被比利時和法國的法院起訴,比利時的法官還考慮要發出國際逮捕令,所以你不要以為大企業就不會做壞事,有時候大企業做得壞事更大,這一點給你作參考。
張部長盛和:謝謝。
吳委員秉叡:所以,你無法掌握台灣逃漏稅的部分,那再請問,過去媒體常常報導說有人在台灣是欠稅大戶,在中國卻是繳稅大戶,譬如說某位陳先生,他的煉油場最近才剛發生爆炸,你知道嗎?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
吳委員秉叡:你知不知道像這樣的人有多少呢?在台灣是欠稅大戶,到中國是繳稅大戶,所以我們都沒辦法向他們要錢,因為中國會保護他們,請問你知道這樣的人有多少嗎?
張部長盛和:大概就是這一位最大吧!
吳委員秉叡:這一位最大,那還有沒有其他的人呢?
張部長盛和:我沒有看到其他的,比較少去注意到。
吳委員秉叡:本席來告訴你幾招,你可能都熟知這些,但是這些制度上的漏洞應該要想辦法將它補起來。最重要的一招就是前進避稅天堂,把境內所得變成境外所得,大股東將投資的公司設在海外避稅天堂,每年要分配多少的盈餘回台灣,由大股東自行決定,這樣的作法比在台灣設投資公司更划算,因為在海外設公司連營所稅都不必繳,如果將公司設在台灣還要繳17%的營所稅,所以過去台商在90年代後就紛紛到中國大陸去投資,這種節稅模式變成主流,你知道嗎?過去在第三地設置境外控股公司,投資大陸設廠,主要是為了規避國內的投資限制,如今更多是著眼將企業或個人所得移至海外,讓兩岸政府都看不見稅務資料,所以這個漏洞如果要補的話,就是我們上次跟你提過的……
張部長盛和:是的,我們上次有做過專案報告,OECD到今年9月大概有15個計畫,其中有部分計畫我們已陸續先做了,包括移轉訂價的查核、反資本稀釋,當然還有控股公司及實際管理處所等,這些我們都有逐步在做。
吳委員秉叡:這幾招當然都是國內業界所知道的,現在也一直在用,再告訴你一招,變身假外資,股市的大戶就不會對證所稅有所感覺了,雖然證所稅沒有上路,但現在被修得放大也放小了,其實沒有多少意義,但是假外資逃稅的情況還是依然存在。舉個例子來說,某台股每日進出億元的股市大戶,前年底結清了4家──總共17個台灣本土券商人頭帳戶,然後將資金分批匯到香港,在香港註冊成兩檔避險基金,並透過外資證券操作台股,從台資個人變成港資法人,像這樣的假外資真大戶,這一年來在台灣股市市場快速地成長,這也是為何現在大家會說外資是台灣股市主力的很大原因,其實那些不見得真的都是外資,有一部份當然是,但有一部份是台灣的資本匯到外國變成假外資,再回來台灣買股票,這樣就可以避稅。所以上次在談證所稅的時候就討論過這個問題,這兩種稅賦的差距使得外資不用負擔稅捐,等於鼓勵台灣大額資金匯至國外,然後再搖身一變,變成外資回來,這就是另外一種可以避稅的模式。請問這個問題你打算要如何處理?
張部長盛和:有關委員講的假外資避稅,證所稅的部分應該沒有這個情形,因為證所稅對上市(櫃)公司來講,已經修正到幾乎都沒有課什麼稅了。
吳委員秉叡:但是大家對台灣政府沒有信心,所以他們現在還是採取這個方式,反正已經留在外國了,就繼續留在外國。當外資沒有任何稅負,只要繳證交稅,至少他們如果在股市賺到錢,還不會被你們納入所得。
張部長盛和:現在證券交易所得差不多是沒有課稅啦!因為上市(櫃)公司的部分已經被我們修掉,10億大戶也延緩3年實施,所以這些大概都沒有什麼影響。
吳委員秉叡:那是後來的改變!我現在是問將來你怎麼設法解決這個問題,否則台灣的資本外逃,再繞一圈回來就變成外資,這在統計上也會變得不準確。而且這些外資持有台灣企業的股份之後,台灣的企業分配盈餘就在這些假外資身上。既然留在國內買和變身為外資買是兩種不同的差別待遇,如果變身為外資的成本並不高,人家變身為外資就好了啊!請問財政部有沒有打算怎麼解決這個問題?
張部長盛和:我們在房地合一課稅的部分也有看到外資的問題,並將外資的稅率特別調高,但是對於資金移動的部分,老實講,那比較複雜,因為資金移動的問題會影響到外資進來和股市動能,可能要再深入研究一下。
吳委員秉叡:前兩天我看到一則台塑企業王永慶過世後,二房、三房爭產的報導,覺得怵目驚心,你知道報導中寫的遺產金額是多少嗎?是四千多億台幣!請問你有看到嗎?
張部長盛和:有。
吳委員秉叡:請問王永慶的繼承人繳了多少遺產稅?
張部長盛和:大概是歷史上最高的。
吳委員秉叡: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200多億,但是……
吳委員秉叡:如果媒體報導屬實,假設遺產稅稅率是10%,四千多億的遺產稅也應該有四百多億。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個案子他生前就移轉了。遺產稅課的是死亡時在他名下的部分,如果死亡時已經不在他名下……
吳委員秉叡:那為什麼會報導他們在爭遺產?而且王永慶死亡的時候,遺產稅的稅率還沒有降成10%吧?
張部長盛和:他有一個兒子在告另外一房移轉無效,這個官司還在進行中。
吳委員秉叡:如果移轉無效,是不是會變成遺產?
張部長盛和:是的。
吳委員秉叡:那麼站在政府的角度,是希望它變成遺產嘍?
張部長盛和:如果判決移轉無效,變成遺產的話,我們就會收回來。
吳委員秉叡:大概可以收到多少?你有掌握嗎?
張部長盛和:要看法院判決,如果判決無效,假設就像報導講的4,000億的話,那是要課50%,而不是10%。
吳委員秉叡:那就是2,000億嘍?
張部長盛和:是的。
吳委員秉叡:所以你們徵收遺產稅其實有點看天吃飯的味道。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吳委員秉叡:你在報告中指出,過去因為遺產稅很高,所以很多人生前就會做避稅的規劃,遺產稅的稅率降為10%之後,避稅的狀況會減少,請問減少了多少?最近蔡家的老先生過世,他們繳了多少?
張部長盛和:現在避稅的成本變高,也就是多半都不願意避稅了。我剛剛報告,98年度遺產稅的淨額是1,144億,到102年增加到1, 668億,所以稅基是擴大了,可見大家不想避稅了。
吳委員秉叡:我的意思是,現在你是否瞭解還有什麼樣的避稅方式?因為有的人即使是10%也不願意繳。
張部長盛和:過去會降到10%就是因為一些大戶說,避稅到海外的話,成本大概就是10%,如果國內稅率降到10%的話,和避稅成本一樣,他們就願意回來,所以才降到10%。現在他們不願意避稅了,因為避稅成本也很高。
吳委員秉叡:回到我一開始的綜合問題,他們在海外避稅天堂設立公司,因為那些公司可以是一人公司,由一個人百分之百持股,所以他的財富其實是留在那個避稅天堂的公司裡面,這樣一來,他賺的錢一直累積在那邊,將來這部分的遺產稅課得到嗎?
張部長盛和:他在那邊避稅的成本是10%,回來也是繳10%,所以有些人就不願意避稅了,因此稅基就會擴大。
吳委員秉叡:你都忘掉我的問題了,他們到避稅天堂成立公司是為了避免營所稅。
張部長盛和:那個部分要他們回來並不容易。委員講的是,它已經在海外了,能不能吸引它回來要看有沒有另外的誘因,譬如要它回來做實質投資,或者是給它免什麼稅,是誘因的問題。
吳委員秉叡:我剛剛提到好幾個案例,都跟稅基的公平與否有關,尤其是避稅天堂的問題,希望財政部趕快努力解決。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看到中國大陸人民銀行昨天宣布降息1碼,這到底給我們什麼訊息?這已經是他們半年來第3度降息,資金當然更加寬鬆,部長是財政專家,是不是可以幫我們解讀一下?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他們連續3次降息代表在使用QE,也就是貨幣寬鬆政策,大陸稱之為QQE,而不是QE。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叫做QQE?
張部長盛和:第一個Q是quality,因為他們說這不只是量化寬鬆,質也要寬鬆。
賴委員士葆:就是優質的量化寬鬆?
張部長盛和:對。這代表他們經濟成長率要保7是很嚴峻的,所以要用大量的量化寬鬆,從我們外銷到大陸的狀況也看得出他們在衰退中。
賴委員士葆:全世界的經濟學家都講,量化寬鬆政策能夠行得通的大概只有美國,其他國家都不怎麼樣,日本和歐盟就是最好的例子,他們都一樣鴉鴉烏。請問你對此有何看法?
張部長盛和:美國是因為美金是全世界的通用貨幣,所以……
賴委員士葆:他們也是軍事強權啦!
張部長盛和:對,所以他們一實施量化寬鬆,美元會貶值,他們的負債也會降低,效益很大。如果貨幣只在國內使用,像人民幣還沒有廣泛通用,量化寬鬆的效益就沒有這麼大。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等於是在說,中國大陸的三度降息、QQE是沒有效的?
張部長盛和:效果不會像美國這麼大。
賴委員士葆:效果不大?
張部長盛和:不會像美國這麼大。
賴委員士葆:美國現在經濟起來了,失業率也降低了,可是我們看到中國大陸QQE的結果只不過造就股市的進一步泡沫化。可以這樣講嗎?因為他們的本益比已經高到30了。
張部長盛和:因為他們實施貨幣寬鬆,但是也在壓抑房地產,所以資金就會跑到股市去,造成股市泡沫化。
賴委員士葆:他們的股市好,會不會間接帶動我們的?
張部長盛和:國際資金還會看真正的本益比和真正的投資報酬率,如果泡沫化,他們的風險意識也會提高。
賴委員士葆:他們降息,股市一定會好,至少短期是如此,這樣會不會連動,帶動台灣也變好?還是因為資金往他們那裡跑,使得台灣變不好?
張部長盛和:因為台灣股市的本益比比較低,也就是說,台灣的股價比較便宜,所以會讓外資進來買台股也不一定。
賴委員士葆:我們的主席羅委員在推動台港通、台滬通等等,禮拜三還安排要去香港考察,有關台港通、台滬通對資金流動的影響,部長是不是可以幫我們解讀一下?
張部長盛和:這可能要由金管會來解讀比較好,因為他們是監理單位。
賴委員士葆:接下來是有關長照法的問題。大家都會老,台灣的高齡化現象進展得非常快,可是我們的長照法在立法院躺了4年,1月份送出委員會之後,協商了7次,到現在還卡在一個條文,其他都OK了,就只剩第十五條,也就是錢從什麼地方來。身為最大在野黨的民進黨提出加徵營業稅和遺贈稅的主張,請問部長對此有何看法?其實他們把建構整個長照體系的基礎設施和長照保險混在一起,說一年要1,000億左右,有人說700億到1,300億,可是那是整個長照保險的市場;按照衛福部的估算,其實整個長照體系要建構起來的話,5年大概需要100億,我們把它算double好了,最多就是200億。這樣的金額政府編列預算絕對編得出來,但是最大的在野黨民進黨卻以此來卡住整個長照,他們主張要加稅─加營業稅和遺贈稅,請問你怎麼看?
張部長盛和:第一,有關遺贈稅的部分,從我今天報告的「表一」就可以看得出來,加遺贈稅的效果不大,因為遺贈稅在稅率50%的時候可以收到二百多億,稅率10%的時候也是收到200多億,所以就算增加10%,加到20%,也沒有多少,因為……
賴委員士葆:他們跑掉了!
張部長盛和:對,他們會逃掉,所以不會因為稅率增加而增加稅收。
賴委員士葆:那營業稅的部分呢?他們說要加0.5%。
張部長盛和:營業稅加0.5%沒有用,因為1%的部分都會給國民年金,國民年金法已經規定了。
賴委員士葆:營業稅1%大概是多少錢?
張部長盛和:大概五、六百億,可是1%全部要給國民年金,所以加0.5%沒有用,必須加到1.5%以上。
賴委員士葆:請問你敢加1.5%嗎?
張部長盛和:我覺得茲事體大。日本之前加了3%,但是安倍晉三再度要加也喊卡了,因為營業稅調高以後,經濟動能就衰退了。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基本上反對?
張部長盛和:去年財政健全方案增加了八百多億以後,我就不主張再加1%那個500億,而且那個500億不會進到國庫,而是會進入國民年金。
賴委員士葆:國民年金現在也欠錢啊?
張部長盛和:對。我是認為九大保險不要光從增加稅收的角度來考量,而是要去修相關的費率、給付標準和基金運用,還要考慮那些。
賴委員士葆:你的看法是不是可以代表行政院?對於所謂的長照基金要用加徵營業稅和遺贈稅的方法來解決,你剛剛表示遺贈稅的稅率不管多少,能收到的就是200億左右,稅率50%是200億,10%也是200億。
張部長盛和:遺贈稅不能成為財源啦!
賴委員士葆:另一方面,營業稅加徵0.5%或1%以內,都要給國民年金,因為依法必須這樣,所以沒效?
張部長盛和:我是認為要找財源可以另外找,而不是從遺贈稅,遺贈稅不是財源,因為它是機率,是靠死亡來收稅的,所以稅率調高以後,他可以用一生的時間來規劃。
賴委員士葆:有媒體報導你對房地合一的意見這禮拜四要拍板,請問是這樣嗎?
張部長盛和:今天是禮拜一,我們還沒有看到行政院這禮拜四院會的議程。
賴委員士葆:有一個修正意見把你的4,000萬以下不適用的主張改成獲利100萬以下才不適用,我看了嚇一跳,請問有這樣的事情嗎?
張部長盛和:行政院主審的政務委員有廣泛地在聽取智庫、委員和學者的意見。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這個說法?
張部長盛和:本來就有另外一個說法認為從所得的部分給大家一個免稅額比較公平,而不是用4,000萬一刀砍下去。學者本來就有這樣的說法。
賴委員士葆:你的4,000萬是不管第幾棟──即使第2棟、第3棟都是?
張部長盛和:不是,只有自用住宅的部分。自用住宅住滿6年,配偶、未成年子女設籍……
賴委員士葆:就是夫妻加未成年子女的一棟?
張部長盛和:對,設籍滿6年,沒有出租、沒有營業,在4,000萬以下;現在有人說那樣不公平,要給一個免稅額。
賴委員士葆:還不知道這個禮拜四會不會定案?
張部長盛和:還不知道。
賴委員士葆:進度你也不知道?
張部長盛和:還不知道。
賴委員士葆:最後,有關內政部規劃106年是換發晶片身分證元年,繳稅有一個自然人憑證,部長知道吧?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
賴委員士葆:自然人憑證一次5年,可以延長3年,總共8年。晶片身分證多卡合一,整合自然人憑證、健保卡、駕照、行照、市民卡、榮民卡等等,統統結合在一起以後,一卡多功能,你們的自然人憑證還是只能用8年嗎?
張部長盛和:如果那部分結合了,網路申報就會更普及,因為大家不要用自然人憑證了。
賴委員士葆:我的重點是,你們要不要把自然人憑證廢掉?
張部長盛和:如果被取代,其實就可以……
賴委員士葆:被取代就不要?
張部長盛和:對。
賴委員士葆:我要強調的是,即便是國稅局,它也是個服務業,你們要人家繳稅,人家的心情已經不是太好了,所以你們應該讓人家很方便,因此自然人憑證8年有效的規定要取消才對。
張部長盛和:因為自然人憑證也是內政部發的,如果可以用晶片身分證來取代,這個就可以取消了,我們樂觀其成。
賴委員士葆:現在期限可以延長嗎?不要只限8年。請你們研究一下。謝謝。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和內政部研究一下。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到媒體報導財政部要針對預售屋紅單進行大查稅,請問是不是這樣?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紅單在一年多、兩年前我們就開始查了。
林委員德福:所以是秉持過去的做法,沒有中斷就對了?
張部長盛和:是的。
林委員德福:根據財政部上禮拜四公布的國債鐘訊息,平均每個人背債24萬元,如果把各級政府總負債加計潛藏債務計算,平均每個人背債高達107萬元。請問目前國債狀況是不是在合理的範圍內?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沒有問題,我們全國總負債的比例大概占GDP的40.9%,上限是50%,所以還有9.1%,和各國比起來,我們也是算低的。有人把潛藏負債放進來,可是全世界都沒有把潛藏負債放進來當做負債的。
林委員德福:公布國債鐘訊息四年多以來,平均每人負債多了4萬3,000元,請問債務持續累積的原因為何?有沒有可能繼續惡化?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們債務的絕對金額是在累積,尤其近幾年有金融海嘯、H1N5、八八風災、歐債危機、發了800億的消費券,所以債務本來就在累積,但是債務的比例沒有再一直往上升。
林委員德福:部長,國稅局針對這些遺產及贈與稅查核,主要鎖定5種避稅樣態,包括去世前或重病期間大規模移轉財產及大額舉債、解約、提領存款、購買免稅農地或公共設施保留地,請問:這些避稅手段在調降前後是不是有數量上的變化?
張部長盛和:從稅基的擴大來看,民間想要用這些避稅手段來避稅的已經大幅度減少了,因為避稅成本很高。
林委員德福:依您看,手段是不是又更多元?
張部長盛和:不是更多元,而是民間不太願意去避稅了,據我瞭解,大會計師事務所這方面的生意大幅度降低了。
林委員德福:依照中區國稅局去年選案查核的結果來看,遺贈稅調降和增加民眾違法避稅,有沒有必然的因果關係?
張部長盛和:是正向的關係,遺贈稅的稅率降低,讓人們不想再去避稅,因為稅率很低。
林委員德福:如果有的話,是不是有需要重新檢討,調整稅率?
張部長盛和:委員,如果有人避稅,我們不是要調整稅率讓他避稅,而是要針對他避稅的問題來查。
林委員德福:如果沒有的話,為什麼調降後還有民眾存著僥倖避稅的心態?
張部長盛和:難免會有一些納稅義務人,再低的稅也不想繳。
林委員德福:說實在的,遺贈稅只有10%,已經很低了。
張部長盛和:非常低了。
林委員德福:去年中區國稅局查核績效榮獲第一,其中遺產及贈與稅的查核案子各有73件及74件,最終補稅總共有九千多萬元,罰款有五千七百多萬元,這將近1.5億元的稅收是不是已經入國庫?
張部長盛和:要看被要求補稅者有沒有提行政救濟,如果沒有,這些錢大多會入國庫。
林委員德福:要是沒有提行政救濟,幾乎都是入庫?
張部長盛和:對,都確定了就會入國庫。
林委員德福:即使提行政救濟,也要繳一半,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盛和:是。
林委員德福:部長說自從亞投行準備開始營運後,刺激亞洲開發銀行大幅改進功能,形成兩者互補,台灣積極加入亞投行,在國際政經角力下,反而有助台灣加入TPP。按照你的說法,在國際政經角力下,台灣一定能夠成為贏家嗎?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是正向的,AIIB的成立,讓ADB要改進,所以它的亞洲開發基金(ADF)跟另外一個基金已經整併了,要增加貸放的能量。至於TPP的部分,我們看得出來美國更加積極了,而且對於我們加入有正面的意義。
林委員德福:加入這些經濟性的國際組織,中國會不會干預?
張部長盛和:因為TPP是由美國主導,如果美國要積極地讓我們加入,我相信我們加入的機會會比以前更大,所以這是我們申請加入AIIB以後一個正向的發展。
林委員德福:部長參加亞銀理事年會,與大陸的財政部長樓繼偉、亞投行秘書長金立群先後碰面,媒體報導對方也表示歡迎和台灣聯繫,未來財政部和亞投行的秘書處將會有直接對話的窗口,請問:直接對話的窗口這種說法是不是真的?
張部長盛和:是真的。我們跟金立群秘書長談了一、兩個小時,他說有事情就直接跟他聯絡,該表達的,在那個餐會的場合我全部表達了,包括有關名稱和其他部分的意見,我都表達了,只不過名稱的問題也不是他這個階層能夠決定的。
林委員德福:在我們申請成為創始會員國之前,他們都是透過陸委會來傳話,難道是因為傳話過程中發生語意上的誤會,所以現在才需要成立直接對話的窗口,是不是這樣子?
張部長盛和:過去沒有窗口,過去兩岸的窗口只有陸委會和國台辦,這次我們建立了財政部和AIIB秘書長之間直接對話的窗口。
林委員德福:所以以後就是直接對話?
張部長盛和:是。
林委員德福:媒體報導,您藉由這次參與亞銀年會,向與會的亞投行人員充分表達台灣方面加入名稱的意願,而亞投行方面善意回應,初步是世界銀行和亞銀的會員都可以加入亞投行,成為會員。部長可以再次確認這樣的說法嗎?
張部長盛和:這是我跟樓繼偉部長談的,我問章程裡會不會考慮台灣加入的身分,他說早就替我們考慮,亞銀的會員國和世界銀行的會員國都可以加入,這是為台灣考慮,我說亞銀的名稱我們不能接受。所以他說會員國都可以加入,但是名稱的問題他不能決定。
林委員德福:如果善意回應是真的,依您看,什麼時候中華台北可以確定成為亞投行的會員?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說真的,我無法確定,因為5月22日在新加坡是最後一次會議,章程就敲定了。章程敲定了以後,什麼時候讓台灣加入,我們就比較無法預測。
林委員德福:我看到媒體報導房地產交易額比過去少了1兆,這對於我國的稅收會不會造成衝擊和影響?
張部長盛和:對土地增值稅有影響,土地增值稅現在已經下降了。
林委員德福:土增稅是地方稅,土增稅和遺贈稅都是機會稅,不是絕對可以框多少的,而這些稅收減少,對地方財政會有衝擊和影響,你認為有什麼其他彌補的方式,可以讓地方有更多充裕的財源。
張部長盛和:房地產漲到這個地步,本來就會下滑。房地產漲到非常高點,已經從高原期往下滑了,所以交易量一定會降低,這對土增稅會有影響。地方財政我們當然會廣泛地來輔導,各地方可以發展特色產業,也可以引進民間資金來加強公共建設,也可以根據地方稅法通則,看看有什麼特色,來收跟地方相關的費。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之前財政部答詢時表示房地合一稅基本稅率可能是17%,不過最近有消息說,因為行政院認為17%這個稅率太低,所以相關條文有可能會轉彎,再做調整。部長,有這樣的事情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我們報出去以後,行政院有政務委員在廣泛聽取相關各界的意見,目前院版還沒有出來。
盧委員秀燕:之前你們說過是17%,但是聽說行政院認為這個稅率太低,希望調高,目前是往這個方向走,要再調高嗎?
張部長盛和:各界批評我們的方案就是覺得太低,所以如果會調,應該是往上調。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你正面答復,也就是說,如果行政院版本再改的話,就是調高。
本來有些人希望政府下手不要太重,應該先求有再求好,所以本來你們送進去的版本是不回溯,現在是不是有可能改為回溯?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們主張新的法案105年1月1日開始適用,向未來生效,這是我們一貫的主張。
盧委員秀燕:不追溯?
張部長盛和:是。
盧委員秀燕:可是行政院有沒有可能改為追溯?
張部長盛和:院版還沒有出來,不過在溝通的過程中,我們認為這個法數十年來都沒有改,如果要追溯,要追溯到幾年,很難確定。
盧委員秀燕:如果你們的案子已經送到行政院,行政院要調整,第一個就是稅率要提高,第二個是要追溯,那就表示行政院在打房方面要下重手。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應該是假設性的。
盧委員秀燕:是,不過你剛才提到,如果要調的話,應該要調高。
接下來再請教高鐵財改的問題,根據最新的消息,高鐵財改可能採兩個方案,一個是全民釋股,另外一個機率更大,就是公股全包,如果公股全包的話,就很像101的模式,就是一旦有財務問題或爭議,公股進場,把全部股份吃下來,解決問題,用股權過半的方式掌握主導權或解決財務問題,以後高鐵有沒有可能採取101的模式──公股全包?
張部長盛和:應該不會是這個方案,當然還要立法院各位委員來溝通。
盧委員秀燕:比較可能的是全民釋股?
張部長盛和:對,全民釋股應該比較好,如果經營期限要延長,利益應該由全民共享。
盧委員秀燕:是。您剛才提到全民釋股是財政部比較贊成的方案,財政部比較不會主張讓公股進場,處理財務問題。不管是採取哪個方案,都跟八大行庫有關,所以無論如何公股都要發聲。我去年12月25日在財委會有提出一個案子,有通過,就是如果政府要出手的話,高鐵票價至少要降回102年10月8日漲價以前的金額,至少要恢復到原價,不然就更低。在這種情形之下,你有沒有交代八大公股行庫,一定要遵守我提案通過的這個決議,如果公股要出面,即使釋股出去,公股也不能置身其外,你們都要堅持這個立場。
張部長盛和:是,報告委員,交通部有規劃關於票價降低的事,但是是不是降到委員剛才講的日期以前的票價,我沒有掌握相關資訊。
盧委員秀燕:至少你要給它一個標準,不然它漲100元後降3元也是降,這樣就不符合比例。
張部長盛和:是,我想到時候那個方案委員一定會參與討論。
盧委員秀燕:我希望你們遵守我提案通過的決議,就是以102年10月8日為基準點。
另外,前不久我們有提到有很多連鎖手搖茶飲店,不但茶的品質出問題,而且也沒有開發票,兩週前你在這邊答詢時說你要去瞭解為什麼可以不開發票,查的情況如何?聽說都沒有進度。
張部長盛和:我們瞭解啦!
盧委員秀燕:這兩天我的助理去買茶的時候,茶飲店還是沒開發票。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茶飲店一種是加盟店,一種是獨立經營,只不過用了總店的商標,這些獨立經營的店雖然用了總店的商標,但是營業額在20萬元以下,所以可以免開統一發票。
盧委員秀燕:但是它的營業額是不是真的在20萬元以下?像我的助理去買茶的那家店,很可能是加盟店,但是客人大排長龍,生意好得不得了。
張部長盛和:現在我們也開始針對加盟店全面輔導,要求他們開立統一發票,因為他們既然可以用電子計算機來點餐,也可以跟其他加盟店連線,我認為應該可以開立統一發票。
盧委員秀燕:所以消費者什麼時候可以拿到發票呢?
張部長盛和:國稅局已經要全面輔導了。
盧委員秀燕:你這次參加亞銀年會,Banker有發給你最佳財長獎,我們要恭喜你,這不但是你個人的榮譽,也是我們國家的榮譽,代表我們整個國家的治理獲得肯定。不過,另一方面,你又在亞銀年會中針對我們的名稱提出抗議,我們年年為了「Taipei, China」這個名稱抗議,認為這個名稱嚴重矮化台灣地位,讓台灣台北變成中國的一部分,在這種情況之下,這變成一個矛盾的畫面,一方面得到最佳財長獎,表示我們在亞銀裡的重要性,一方面又抗議我們名稱被矮化,我想瞭解一下,幾十年這樣下來,抗議也沒有什麼進展,我們有沒有考慮退出亞銀?既然亞銀這樣矮化我們,我們加入亞投行,至少也要用「Taipei,Chinese」這個名稱,為此我們是不是應該在亞銀年會中表現更強烈的態度?我們一年繳的亞銀年費是多少錢?
張部長盛和:不是繳年費,是投資金額。
盧委員秀燕:投資金額到現在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到目前為止繳了1億美金。
盧委員秀燕:那就是台幣31億,而且我們在亞銀這麼多年,貢獻卓著。
張部長盛和:我們的股權占1.09%,有5位台灣的成員在裡面工作,如果我們沒有參加亞銀年會這類重要平台,就不可能跟亞投行相關國際機構人士見面。
盧委員秀燕:可是之前沒有亞投行的問題時,我們這麼委屈求全參加亞銀,目的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以台灣的現狀,要加入國際組織不容易,所以能加入……
盧委員秀燕:如果加入亞投行,人家比照亞銀,把我們變成「Taipei,China」,那我們是不是要……
張部長盛和:我們已經講過不能接受了。
盧委員秀燕:那為什麼一國兩制呢?
張部長盛和:在亞銀我們是被降下來的,我們原來是創始會員國。
盧委員秀燕:現在亞銀和亞投行在競爭,一個是美日在主導,一個是中國大陸在主導,兩邊都在拉攏各國加入。過去亞投行沒出現時,我們在亞銀,因為加入國際組織很困難,亞銀不把我們當一回事,現在兩個集團在對抗,我們對亞銀要嚴格一點,如果亞銀不解決我們的名稱問題,我們就表示要退出亞銀,加入亞投行,因為亞投行給我們比較好的條件。我覺得我們國會應該這樣支持你去當壞人。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你這樣講話是正面的,如果亞投行給我們定名為「Chinese Taipei」,那亞銀不是不能改。
盧委員秀燕:你這次有談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談。不過我們已經跟亞投行講過了,亞銀給的名稱我們不能接受,所以如果最後考慮名稱用「Chinese Taipei」,中國大陸、亞投行、各國都接受了,亞銀的會員國都在裡面……
盧委員秀燕:所以如果亞投行同意讓我們用「Chinese Taipei」名稱加入,亞銀不肯改,你有沒有魄力向亞銀表示我們就退出?
張部長盛和:先不用談到這一步,因為加入國際組織不容易,不要輕言退出。
盧委員秀燕:我們退出有什麼損失嗎?
張部長盛和:就是喪失了一個國際舞台。
盧委員秀燕:對,但是在屈辱的情況之下,我希望你們考慮一下。
張部長盛和:這要審慎評估。
盧委員秀燕:如果我們強勢一點,我認為亞銀會來拉住我們,這是一個策略。
張部長盛和:如果TPP美國也拉住我們,委員說的那種情勢就慢慢成形了。
盧委員秀燕:是,不過我認為你們應該利用我們在裡面的身分,同時雙管齊下,向亞銀表示這樣的態度,你可以說是我們國會對這個名稱很有意見,由我們當壞人,你們可以透過經常性的往來,表達這個態度。
張部長盛和:我們在適當的時機,好不好?
盧委員秀燕:好。謝謝。
主席:請薛委員凌質詢。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談遺贈稅的調降,請問部長,從調降遺贈稅的那個年度起,資金回來多少?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其他因素不算在內,只有遺贈稅調降後回來的這個部分很不好統計。但是,一般估計,這一段期間回來的資金是非常多。
薛委員凌:就這個政策出來的時候,回來的資金有多少?你們應該有一個資金外流、移入板塊吧?就98年遺贈稅調降政策出來後,資金回來了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們沒有特定哪一個年度有這麼明確地統計,一般坊間……
薛委員凌:如果你們沒有,我這邊是有央行的金融帳,近10年來,臺灣流出的資金將近有5兆之多,流入的部分才1.6兆,如果我們98年的這個政策是對的,流進來的錢有4,000億左右,問題是從99年、100年一直到104年資金都是外流出去,那是否代表我們相關的政策有問題,錢才會外流這麼多?
張部長盛和:難就難在這裡,資金流進、流出的因素非常多,例如有對外投資……
薛委員凌:部長,你應該很清楚你現在說的話是要負責任的。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你是財經三長之一,非常清楚臺灣的經濟狀況,請問,國外這段時間對臺灣的投資有多少?我們臺灣對外投資的額度是多少?兩者的比率又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們對外投資的金額當然比外資來台投資的金額要多很多,所以,資金的流出就會比流入要大。
薛委員凌:部長,這個額度是多少?你可以講一下兩者的額度比率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目前留在國內的外資大概有一千九百多億。
薛委員凌:我們對外投資又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流出的5兆之中,有多少是對外投資有待進一步查證。
薛委員凌:部長,這是你最大的……
張部長盛和:委員,有些數字……
薛委員凌:你應該是非常清楚才對,如果說我問你104年就太苛責你,但是103年的數字,你應該是很清楚才對啊!
張部長盛和:有些是經濟部的權責,例如對外投資部分,所以,有些數字我沒有……
薛委員凌:部長,這是否代表臺灣對環境的投資差、租稅困擾、行政程序的繁雜、不易取得廠房等都是有理由?
張部長盛和:就國內的投資環境有待持續改善,讓外資……
薛委員凌:部長,如果你無法答復本席這個問題,至少要有一個方向、方法,流出了5、6兆,回台投資的部分卻受到租稅問題、行政的繁瑣、不易取得廠房等因素影響,所以,人家不願意來臺灣投資,既然人家不願意來臺灣投資,我們的就業率要怎麼提升?這是部長要煩惱的事啊!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所以,有些法案無法經立法院通過也是原因之一。我們也提供誘因,希望外資來台實質投資,就像予其3年免所得稅的修正案也一直沒有通過。
薛委員凌:部長,這個不是藉口。
張部長盛和:對。
薛委員凌:而是要有策略、方向。部長,你這樣講就是藉口。本週三、四我們要到香港去考察,關於公股八大行庫在香港的情況,你清楚嗎?
張部長盛和:八大行庫在香港幾乎都有設分行。
薛委員凌:多不多?設了幾家?
張部長盛和:8家。每一家行庫在香港都有設一家分行。
薛委員凌:此次我們要去考察香港聯交所,也爭取與其總裁會面,我們證交所董事長也會前往,這個位階都很高,會不會期待此次考察有哪些收穫?部長,你對我們證交所董事長有沒有任何交代事項?
張部長盛和:證交所係屬金管會主管,非屬於財政部。
薛委員凌:跟你沒有關係?
張部長盛和:沒有關係。我們只有華南金控董事長會前往……
薛委員凌:我知道,還有八大行庫的一些董事長會去吧?
張部長盛和:只有兩家。
薛委員凌:請問你對他們有什麼交代?
張部長盛和:因為我們主要是配合財委會的考察……
薛委員凌:我知道,此次考察主要重點當然是業務部分,問題是金管會主委老是說要打亞洲盃、世界盃,這樣的考察是很好的方式之一,你對你的八大行庫有沒有任何期待或指示?
張部長盛和:因為金管會副主委也會前往,回來之後有何政策決定,我們公股行庫一定全力配合。
薛委員凌:八大行庫在香港有何布局……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會全力配合。
薛委員凌:其次,我們都知道七月份將有所謂的證券台星通要上路,本席會跟你談這個台星通,係因這是證券的問題,證券的稅的問題也是歸你們管,你會不會期待兩地的交易量、證交稅收有任何變化?
張部長盛和:臺灣這麼小的市場,一定要往外開放,所以,如果能夠有台星通、台日通或者與其他各國資金的互通……
薛委員凌:例如台港通、台滬通,你有沒有期許或樂見?
張部長盛和:如果有的話,對臺灣股市是會有幫助,因為外國資金都會進來。
薛委員凌:部長,其它的包括台港通、台滬通、台英通你贊成嗎?
張部長盛和:台港通、台滬通因牽涉到兩岸問題可能會複雜一點,這部分就由金管會來審慎評估。至於台星通、台日通則比較單純。
薛委員凌:如果是台星通,你認為後繼的證交稅稅收會有正面效益嗎?
張部長盛和:應該會有正面效益。
薛委員凌:所以你是抱持樂觀的態度?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此外,上週有一則新聞是關於央行、金管會對台股不同調,你也是三長之一,央行的外匯局局長說台股股價應居高思危,金管會主委則說:本益比15.7倍是正常的。對此,你有何看法?
張部長盛和:其實他們是從不同的角度來講,看起來都是善意的。一個是說要有風險意識,另一個則是從本益比來看。
薛委員凌:部長,你是在當公道伯嗎?你怎麼這樣答復本席?
張部長盛和:因為是不同的角度,兩者都是善意的。
薛委員凌:部長,你應該要有所作為啊!
張部長盛和:我認為台股還在一個很健康……
薛委員凌:兩個人在打架時,你去當公道伯,這樣對嗎?
張部長盛和:其實也沒有打架啦!只是角度不同罷了。
薛委員凌:再請教你有關101公司股權收購的問題,當時你有跳出來反對IOI收購,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當時股價是46塊錢,37%的股權要用251億收購,當時你是反對的。最近六家公股行庫取得國泰金持有101的7.73%股權,每股27塊9毛,相較於十八塊多,價差近39%。為什麼忽然之間會如此?國泰金也是生意人,為什麼會有這個作為,部長有什麼看法?往後101的話就超過百分之五十幾了嘛!
張部長盛和:52%。
薛委員凌:我們以後準備要國營、是僵化的經營或怎麼樣……
張部長盛和:不會,我們占52%的話至少得到一個效果,就是不會被頂新魏家拿走。本來IOI要收購的話,可能會被外國人或頂新拿走,但目前我們已經占了百分之五十以上。
薛委員凌:照常理來講,以生意人的慣例,國泰金控還是以營利為目標,它是關鍵少數、具發球權的公司,為什麼會被「喬」到變成是27.9塊?是不是我們有什麼問題或有其他問題?以前是說,要是賣便宜、公股這樣出去的話就是圖利什麼的,但是這個不可思議!怎麼會生意倒著做呢?差價就將近4成,怎麼會這樣?是因為部長的魅力還是怎樣?關鍵的少數怎麼會變這樣?
張部長盛和:我們非常感謝國泰金控支持政府的政策,非常感謝。
薛委員凌:既然公股已經有百分之五十幾,往後你對於101有什麼願景?
張部長盛和:我們的願景就是擦亮101的招牌,更加改善它的形象。
薛委員凌:這話表示現在101是蒙羞、沒有光亮、有很多灰塵的?
張部長盛和:沒有,總是要更加往上。
薛委員凌:你們拿到52%之後才要擦亮它喔!
張部長盛和:更加改進,總是要進步。
薛委員凌:大家都知道要進步,但是只有這樣的願景嗎?
張部長盛和:讓101成為國人的一個精神堡壘,每年我們都以101為榮。
薛委員凌:以101為榮?不見得喔!
主席:請潘委員維剛質詢。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遺贈稅在98年初修正以後變成單一稅負、10%,當時我也贊成這樣的一個數字。避稅成本大概是7%至8%,如果用10%來課徵,也避免很多人可能為要了避稅而做過多的稅務規劃。從95年至103年的資料看起來,98年通過以後,感覺上99年的稅收大幅增加,原來我們以為大家都去繳稅,其實是有一個繳稅大戶,大概是這樣,後來也趨於平穩,也就是說,修法跟不修法的結果,在稅收上是差不多的、影響不是特別大。在實施的過程裡面,這類行政救濟案件相對也減少很多,部長覺得現在的方向合不合宜、這個狀況是不是還在你認為合理或規劃的範圍內?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外界有人認為這個稅率太低,但是我們也曾經實施過高稅率,從稅收、行政救濟的案件、徵納雙方的爭議來看,我認為目前是還不錯的、稅基也擴大。
潘委員維剛:方才部長講稅基也擴大,所以我覺得這反而是一件好事,雖然不是立刻收,但是大家其實不需要去避這個稅了,以前大家可能要轉到投資型保單去避稅或拿到海外,現在這個問題已經沒有了,而且大家都認為繳一點稅是合理的、也是應該的,我覺得大家也不必去做太多的動作。像香港在2005年11月2日就已經廢除了遺贈稅,他們本來就沒有贈與稅,現在也廢除了遺產稅;新加坡也是在2008年2月15日廢除了,原來他們的門檻也很高;中國大陸到目前為止也還沒有開始徵收,雖然他們一直想要徵收,但一直還沒開始。目前為止,就這個稅我覺得算是合理的,希望能繼續朝向這樣的方向。
再者,今天大家也提到,實施實價登錄之後的房屋交易量,去年整年大概減少了1兆左右,第1名是新北市;第2名是桃園市;然後是台北市、台中市。就房屋稅,當然這是地方稅,今年開始徵收,去年2月等於是對房子重新評估,自7月1日實施,聽說今年的影響比較大,至於狀況是怎麼樣,有的人也希望要趕快落實,因為已經有兩個了,再加上房地合一政策,這可能也是不定的因素;但也有人說,現在再實施房地合一,原來大家已經很緊張了,這是雪上加霜、最後再給予致命一擊,各方說法不一。我覺得這也是我國的一個重要產業,就這個方向、走法值得大家一起來關注。尤其是我們看到5月8日的新聞,行政院希望財政部重新研究,這裡面也有一個麻煩,原來有個解釋是,即使修法,但是對於以前的部分不能收,例如台北市11月多修法通過,但是中央的法其實在6月3日就通過了,所以他們也不能說有違法,可是因為之前的都不能收,等於說他們是11月通過的法,7月1日開始實施,在這一段時間內,同樣領到使用執照的人變成跟別人有非常大的差距,為什麼6月30日領的跟7月1日領的差別這麼大?而且是幾倍,不是差一點點錢。
在稅的做法上其實我們是很審慎的,對於稅源不足的部分要怎麼樣來面對,我們也不敢輕易課徵消費稅、能源稅,租稅很重要的是公平,就這一部分要怎麼樣讓它公平合理、讓大家能接受?像去年2月,你說房子的部分我們很久沒調了,應該來調整一下,沒有人會有意見,因為也真的是偏低,但有時候是剛好一樣加一樣。另外,在算法上,對地方稅我們也不能說他們不能這樣乘、這樣加,或者有的人認為地段率是不是可以乘兩倍,以及為什麼只有指定99個地段、只有這個部分要乘而已等等的,就這方面的細節,地方的部分我們也不必管,但至少不能做到違法。對於這兩塊不公平的部分,到底要修哪一部分才能讓它們全部公平,我也希望部長能夠去思考。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委員。
潘委員維剛:再者,那時我也提到很多國家已經不實施BOT案了,現在是亞投行的概念、PPP的概念,引用國外資金或我們自己原有的基金來做基礎工程,帶動經濟成長,這樣稅收也可以增加,所以我覺得我們不要放掉這個思維,不然這一塊就會變得很窄,因為我們雖然一直在推資本利得的課稅,但是成果並不如預期,所以先經濟發展然後來課稅應該是我們一個重要的方向。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潘委員維剛:所以我覺得,在我剛剛講的各種方向之外,只要合理,發行公債或者成立建設基金,譬如獲利可能是2%或3%,人民都會非常願意支持,這樣一方面可以帶動經濟成長,另一方面也可以讓資金有很好的出路。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說法很廣泛,就是多元籌措啦!這也是我們財政健全方案的方向,財源要多元籌措,像剛剛講的BOT就是我們運用民間資金來參與公共建設,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方向。
潘委員維剛:但是我覺得BOT案必須全面檢討,國外現在已經不用了,那它的利弊得失在哪裡?我們將來要如何取代BOT案?BOT案最主要是它還要繼續營運,對公共工程來講,應該是政府接管更能讓它永續發展,如果是公用事業,有定期的利潤就好了嘛!這是有標準的,最多不能超過例如5.6%,是有一個數字的嘛!所以你不要怕。其實人民要的也不多,只要給我一個基本就好了。
張部長盛和:就是合約所訂的必須是正常的利潤率。
潘委員維剛:你想有多少人只要定存就好,可見大家要的並不多,對於這樣善良、本分的人,我覺得應該要讓他們的資金有出路。現在利息超過30萬元以上還要繳健保的補充保費,大家只好拆單,這樣你們能課到多少錢?下次應該把這些數字拿出來看一看。所以不要再做這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事情了,而是要針對這個部分做個思考。所以我當時有建議,例如PPP,就是我說的引進國外或我們自己內部資金的案子,希望財政部能做個研究,並且送一份資料給我們。
張部長盛和:有關PPP,我們做了很多研究,如果委員需要,我們可以提供。
潘委員維剛:請送一份資料給我,讓我瞭解採用什麼方式對台灣最為有利。
張部長盛和:好,我會把PPP的相關統計和研究送給委員參考。
潘委員維剛:好,謝謝。
主席(潘委員維剛代):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張部長,台灣現在貧富懸殊的情況大概是幾倍?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以所得五分位法來講,大概是6.18倍,已經有改善,原來是6.34倍,現在降到6.18倍了。大家講的是財富分配,這是另外的,朱敬一教授他們有在做。
羅委員明才:6.18倍會不會太高?最上面的大概不到1%吧?下階層的人數占得多。不管是太陽花、現在講的階級對立或者是有錢人和沒錢人的對立,情況都越來越嚴重,所以遺贈稅的部分應該調整一下。我覺得像以前的50%還不錯,社會上還滿和諧的,後來美其名說是為了要讓錢回來,結果鮭魚返鄉搞來像頂新這種企業,我覺得部長好像也不是很開心嘛!能不能讓部長開心一下,把遺贈稅的稅率恢復到原來的50%?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那樣只有象徵性的意義,實際稅收可以從今天報告裡的統計表看出來,稅率50%的時候是二百多億,稅率10%的時候也是二百多億,稅收並不會增加,因為稅率50%的時候大家就規避、規劃,然後行政救濟,徵納成本很高;降為10%以後,這些幾乎都沒有了,行政救濟降低了將近一半,稅基也擴大了。
羅委員明才:部長常常說要公平正義,而且還得到一個獎,請問那是什麼獎?
張部長盛和:年度最佳財長。
羅委員明才:那你會不會因為這樣的光環,而繼續推動你所謂的公平正義?
張部長盛和:其實我們這幾年來推動的政策都是要讓賦稅更加公平,我們都是緩步前進,而不是那種大幅度的改革,讓大家……
羅委員明才:以部長的公平正義來講,我們有時會看到國內很多賣滷肉飯或米粉湯的被千刀萬里追,國稅局的人員都很專業,搞得他們雞犬不寧。
證所稅的部分,你們很認真在推,請問證所稅推動以後,國家稅收大概會有多少?
張部長盛和:大概幾十億。
羅委員明才:謝謝部長,你那麼厲害,可以收到幾十億!
上個禮拜我們看到報章雜誌,包括財訊和蘋果日報頭版頭的大幅報導,我也提醒過部長必須執行你的公平正義,因為根據報導,如果能追到稅的話,可以為國家稅收爭取到2,500億,這個數字比起公平正義的幾十億證所稅,大概可以讓台灣中學生和小學生幾百年的營養午餐都有著落。這些錢進來以後,也可以不要再讓國稅局的稅務人員疲於奔命,不斷去找賣滷肉飯和米粉湯的小老百姓處理稅的問題。如果你好好把你所謂的公平正義放在遺贈稅,民國98年之前,王永慶這個案子的檢舉資料就非常充分了。我對王永慶先生很尊重,不曉得部長有沒有他的資料?
張部長盛和:王永慶的資料我們都有。
羅委員明才:那你有沒有財訊和蘋果日報頭版頭報導的資料內容?
張部長盛和:我沒有看到。
羅委員明才:那我等一下把資料送給你,希望你能落實你的公平正義,把對賣滷肉飯的小老百姓窮追猛打的精神,用10%在這上面,也許就可以為國庫增加2,500億的稅收。
報導中很清楚地檢舉,四大信託基金裡面有5個人,請問截至目前為止,你們有沒有去問過洪文雄,他是上班族,為什麼手上會有600億的資產?你們有沒有行文給他或是去請教過他的財產來源?
張部長盛和:我會請國稅局的同仁看一下這份雜誌,因為我並沒有看到。
羅委員明才:這些資料我都會給你們。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
羅委員明才:裡面寫得很清楚,說他們有四大信託基金,請問國內所有的基金是不是都不用課稅?
張部長盛和:信託基金有信託基金的課稅規定,一般來講……
羅委員明才:對,依據信託的課稅規定,請問什麼樣的情況才要課稅?還是統統不用課稅?
張部長盛和:不是這樣子的,信託基本上是一個導管理論,即信託本身是一個導管,所以信託中財產的移轉都不會去課稅,但是受益的部分,該課的還是要課,所以還是要區分成遺產稅、營業稅、所得稅,這都要逐一來探討。
羅委員明才:國內信託基金當中,有哪一家是不課稅的?
張部長盛和:不是哪一家不課稅,而是委託人把財產移轉信託人,然後受益的時候,就要看這是自益信託還是他益信託。
羅委員明才:這個案例是自益信託還是他益信託?
張部長盛和:這個案例我還沒有看到,所以還需要再研究一下。
羅委員明才:部長所謂的公平正義我們很尊重,而這攸關中華民國國庫2.500億的稅收,但是你們這樣處理是不符比例原則的,對這些小老百姓、中小企業不斷的追稅,但是對可以讓國庫收入2,500億的部分,卻不願多做一點努力,也就是因為如此,才會有太陽花學運等運動,大家才會走上街頭,因為你們的公平正義在遇到財團時就手軟了。
張部長盛和:沒有手軟。
羅委員明才:遇到高鐵也是手軟,其實高鐵要破產就讓它破產,政府接管以後,就將所有票價打5折,這樣不是可以讓這些南北奔波的高鐵族感到很開心嗎?
張部長盛和:這個4,500億是生前就移轉信託了,所以死亡時這些已經不在他的名下了。
羅委員明才:那每年投資的5,000億股票、股利或是現金,其受益人是誰?你們有沒有去查過?然後你們又說這些都是在海外,那海外的所得要不要課稅?
張部長盛和:死亡時如果是在死亡人的名下,那就要課遺產稅。
羅委員明才:要課?
張部長盛和:要課。
羅委員明才:現階段海外所得要課稅,而每年一百多億的股利、股息,你們有沒有去問這些受益人是否有去申報?據了解,這裡面共有5人,你們有去問過他們嗎?這些錢的受益人到底是誰,畢竟中華民國政府有50%、2,500億的權利,但是你們卻讓國家公權力都睡著了,對它其不聞不問。
張部長盛和:這5個案例我們來研究一下。
羅委員明才:要研究多久?
張部長盛和:我們同仁說這是公益信託,那就應該是免稅。
羅委員明才:公益信託最終還是要給政府,但是裡面的收支,包括私人的費用,通通都是由該基金在支出,所以並不是公益信託。還有,請問這10年來,他們做了什麼樣的公益事項?其實全部都是私人的作為。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請台北國稅局來查一下,而調查的結果會儘速答復委員。
羅委員明才:部長的公平正義可以讓證所稅有10億的收入,也希望部長的公平正義可以站在中華民國的立場,想辦法收回這2,500億,畢竟這是屬於國家的財產,因為民國98年之前,遺產稅稅率就是50%,部長願意在此表示「以你的公平正義來看,將不會有兩套標準」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兩套標準,我只有一套標準。
羅委員明才:遇到財團,希望你也能挺得住,就是像對付(稽查)賣魯肉飯商家的精神一樣,為國家做一點事。
張部長盛和:委員提的這5個案例,我會請台北國稅局去查,總之,我們只有一套標準,就是依法行政,沒有第二套標準。
羅委員明才:請問要查多久才會對外說明?
張部長盛和:台北國稅局如果查了有結果,就會儘速向委員報告。
羅委員明才:1個月內可以嗎?
張部長盛和:要視案件複雜程度而定,如果委員提的是王家的案子,他們內部已經在控告了,就是控其生前的移轉是無效的。
羅委員明才:他告他的,你查你的啊!國內有多少的稅務案件,在法院尚未定案之前,你們就千刀萬里追,甚至有相關的嫌疑時,你們就去查扣人家的財產,其實這樣的案例都非常的多,民意代表都知道,總之,你們的公平正義不能遇到財團就手軟了。
張部長盛和:不會。
羅委員明才:希望部長好好努力,在你成功之後,我們會代表人民頒給你一個更高的殊榮,就是人民的酷哥獎。部長加油!謝謝。
主席(羅委員明才):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就請你以酷哥做為努力的目標吧!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謝謝。
賴委員振昌:今日的主題是遺產贈與稅,在2008年金融危機之後,政策上為了要吸引資金回來,我們一口氣把遺產及贈與稅稅率從50%調整為10%,而最近有人正在檢討這項政策是否正確的問題。基本上,遺產及贈與稅大幅調降對台灣這些富豪家族來說,真的是非常有感,像王永慶、王永在兄弟,王永慶是死在遺贈稅稅率調降之前,繳交的稅有120億,而王永在是死在調降之後,所以只要繳交40億,所以是不是應了人家說的,人有錢之後,死也要挑對時間?因此,對於這樣改變繳稅義務的舉動,是否有違反租稅中立原則?
張部長盛和:租稅中立的意思是指,租稅不要去干擾企業或是個人的行為,但是就死亡這件事情來看,租稅是無法干預的。
賴委員振昌:死亡當然是無法干預的,但是死亡帶來的後果是不一樣的。王永在在台塑四寶的財產有778億,但是王永慶只有526億,而我們租稅規定改變後,反而讓他們的納稅義務有了這麼大的改變。
張部長盛和:兩人死亡時遺留下來的財產都不一樣。
賴委員振昌:反而王永在遺留的財產還比較多,但是他繳的稅卻比較少,代表我們整個租稅的改變,雖然無法干預死亡,但是會對納稅義務造成影響,所以這樣有無違反租稅的中立性呢?
張部長盛和:大家可以看得出來,這樣改變後大家就比較不會去規避繳稅了,委員的會計師朋友應該知道,這方面的案子已經很少了,租稅規避行為減少、行政救濟案件減少,徵納成本就降低了,而稅基也擴大了。
賴委員振昌:雖然減少了,但是遺贈稅還有一個更大意義,就是有社會公平性的象徵意義,所以不能光從稽徵成本的降低就說這是一項好的政策。
張部長盛和:委員指教的沒有錯。
賴委員振昌:雖然降低了稽徵成本,但犧牲的是社會的公平正義形象,這樣值得嗎?
張部長盛和:稅率是50%時,大家千方百計去規避……
賴委員振昌:人民是可以有規避繳稅的動機,所以稽徵單位要想辦法提升稽徵能力、稽徵技術,而不是因為很多人在規避,然後就以降稅來處理,那乾脆全部都不要繳稅就好了。
張部長盛和:有錢人是以二、三十年的時間來規避,而不是只在一年的時間內才去規避,所以很有可能死亡時名下是沒有什麼財產的,所以最後什麼都課不到了,換言之,他們會有很長的時間花錢請專家來規劃。
賴委員振昌:人民可以請專家來規劃,這是無可厚非,以前我也曾經是你所描述的這種專家在幫人家規避,但是稽徵單位代表公權力,你們有這個義務去提升稽徵能力。
張部長盛和:是的。
賴委員振昌:此外,遺產、贈與稅調降之後,全台房屋指數漲了28%,台北市和新北市分別漲了65%、62%,可見比較低的遺產、贈與稅帶給富人的好處遠大於貸款的利益,請問部長,遺產、贈與稅的降低對房地產有沒有影響?他們的相關性如何?
張部長盛和:稅率降低、房價調升兩者之間的關聯性需要很嚴謹的研究,但是稅率降低之後,一般會認為海外的遺產、資金有匯回來投入房市。
賴委員振昌:部長,稅率降低對房地產的推升已經有許多學者在研究了,我相信財政部一定有這個能力去確定這部分,因為時間的關係,這部分我就不再多做說明,相信財政部應該有這個能力也有這個義務去釐清、研究這部分。
張部長盛和:是的。
賴委員振昌:關於調降遺產、贈與稅,方才部長說會帶回來國際的資金,但是這些資金並沒有為台灣的經濟帶來動能或是增加就業機會,而是流向房地產,最典型的例子就是頂新魏家兄弟,這個部長應該不否認吧!
張部長盛和:頂新魏家跟遺產稅降低好像沒有關係,頂新魏家回來的時間更早。
賴委員振昌:有許多報導指出,資金回到台灣並不是投入生產事業,只是投入房地產,你同不同意?
張部長盛和:同意,委員講的沒錯。
賴委員振昌:台積電董事長張忠謀前一陣子曾經公開表示、批評遺產、贈與稅稅率從50%降為10%是一個錯誤的政策,請問部長對此有何回應?
張部長盛和:到底是不是「錯誤」,大家可以公評,不過從數字來看,稅收沒有減少、稅基擴大、行政救濟案件減少等,從這個角度來看,看起來好像還不錯。
賴委員振昌:部長,這一點我就非常不同意,稅收有沒有減少或是稅收的達成只是財政目的、租稅目的之一,任何有學過財政學的人一定知道,租稅有很多租稅原則、租稅目標,這個只是其中之一,部長不能以稅收沒有減少就來判斷……
張部長盛和:稅基也擴大。
賴委員振昌:張忠謀並不是路人甲、路人乙,他做這樣的說明、陳述時,財政部應該要對此有所回應吧!
張部長盛和:是的。
賴委員振昌:你不能只說我們的稅收沒有減少就代表這個政策沒有錯,這樣會不會太過於簡略?其實租稅還有很多目標,方才我有說過,關於遺產、贈與稅的部分,還有量能課稅、社會公平正義的問題。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只是說調高到多少是見仁見智,因為我們幾年前還是高稅率。
賴委員振昌:明天立法院也要針對長照法的部分進行協商,關於長照法的經費,他們本來要以菸捐做為財源,但是菸捐已經被健保匡死了,所以有人認為要調高遺產、贈與稅,請問部長認為是否可行?
張部長盛和:稅收不會增加,因為從50%降到10%,降到剩下五分之一,但稅收沒有……
賴委員振昌:如果長照法要推動,目前社會上有這樣的聲音,就是從遺產、贈與稅挹注它的財源,請問部長的意見為何?你是贊成還是反對?
張部長盛和:遺贈稅不是財源,因為這部分的稅收一直都是維持兩百多億,所以它沒有辦法透過率稅調高來增加財源。
賴委員振昌:所以你的意見是認為衛福部他們……
張部長盛和:這不是一個好財源。
賴委員振昌:OK,謝謝。接下來本席要請教國產署署長,方才部長談的是通案,我這裡有一個案子,雖然這是一個個案,但是我覺得這應該也是一個普遍現象,有位市民跟本席反映,四、五十年來他就向國有財產署租地居住,符合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九條之規定,他在民國98年的時候就向我們申購買地,但是我們卻拖到104年才同意他的申購,這裡面的問題是,那時候一坪公告現值是54萬,現在已經漲到一坪90萬,以金額來講,已經變成七千多萬,他當時已經提出申請,但是被我們拖延了,這部分要算誰的?一般我們同意申購的時間是多久?
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莊署長答復。
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民眾申請承購案件,我們會有一定的程序要完成,比方說,現在有很多政策上規定要……
賴委員振昌:那是多久?
莊署長翠雲:那個是外在因素,不在我們內部的一定時間裡面。
賴委員振昌:現在有人民反映,他已經依規定提出申購,但是這個申購期間一拖就拖了5年,這5年之間價格上漲了,請問我們是用當時他申請時的價格?還是用現在核准的價格?
莊署長翠雲:是按照核准讓售當時估的價格。
賴委員振昌:依規定,對於人民的申購要在多久時間內給人家一個答案?
莊署長翠雲:因為這涉及許多外在因素,所以在時間上,不是說一定要在多久期間內完成。
賴委員振昌:但這部分跟人民的權利有關,況且任何公文也有公文處理時效的規定,對於人民申請的案件,貴單位都沒有申請案件的處理時效嗎?
莊署長翠雲:會有規定。
賴委員振昌:那你告訴我要多久的時間。
莊署長翠雲:我們希望在1個月內完成,可是因為有很多外在因素……
賴委員振昌:但是這已經拖了四、五年,這筆帳算誰的?是要人民自行吸收?還是有什麼救濟程序?
莊署長翠雲:價格是按核准讓售當時的價格,至於委員所提的個案,我們可以回去了解。
賴委員振昌:因為公告現值是每年都不一樣,這部分沒有問題,但問題是拖延時間的部分算誰的?按照你們規定的程序,如果當時你們在1個月內告訴人家准還是不准,今天就沒有這個問題了,拖了四、五年之後才核准,但問題是那個價格飆漲了,這個差價要算誰的?
莊署長翠雲:關於這個差價,基本上,這是依照核准當時的價格,不是按照申請時的價格。
賴委員振昌:他的申請時間是被誰耽誤的?
莊署長翠雲:個案的部分我們想先了解看看為什麼這個時間是這個樣子。
賴委員振昌:我不是在問你個案,個案的部分我不會拿來這裡請教你,其實這絕對不是個案,你們在面對這個情形時是怎麼處理的?
莊署長翠雲: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就是依核准讓售當時的價格來讓售。
賴委員振昌:因為時間的關係,會後請再給我一個說明,謝謝。
莊署長翠雲: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質詢。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這十年來我們一直都在討論一個問題,即稅率、稅基和稅收的關係,是不是高稅率就一定會有高稅收?稅率和稅基之間的互動、彼此之間的關係又如何來影響稅收?我相信遺贈稅調降的過程是一個非常好的借鏡,在這個過程中,其實我們可以看得出來,他們彼此之間的互動並不如同外界很主觀、很直覺的想像,也就是說,有的時候稅率降低了,稅基就變大了,當稅基變大的時候,稅收反而增加了,所以我要請教部長,從遺贈稅降稅之後,部裡有沒有檢討過每年遺贈稅的稅收狀況如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每年稅收中,遺產稅有減少,但是贈與稅有增加,兩者加起來,稅收減少一點點,沒有大幅度降低,有人以為稅率大幅調低會造成繳稅大幅降低,其實沒有。但是稅基擴大了,行政救濟案件大幅降低。
孫委員大千:為什麼贈與稅會變多?講白了就是原本因為遺贈稅過高,使得有些人原本要將部分財產留作贈與或身後分配之用,就用了各式各樣的避稅方法,讓政府課不到錢,但是遺贈稅降下來之後,民眾就會認為,與其因為用這種避稅方法而付出成本,還不如乖乖繳稅給政府。為了避稅,透過黑市把錢洗到海外,到海外再分配掉,不但將來可能回不來,而且又不能用在投資,子孫就算拿到這些遺產,將來也無法使用,還要偷偷摸摸地,與其如此,不如生前就繳稅率為10%的遺贈稅,光明正大地把這些錢分配掉,這些錢就留在台灣,不需要洗出去,不需要擔驚受怕,也不需要跑到某個群島去成立公司,完全都不需要做這些很複雜的財務操作。很多人說遺贈稅降低會造成稅收減少,但是顯然在這段期間我們看到的是遺贈稅降低後稅基變大,所以這項措施對遺贈稅的稅收並沒有造成太大的衝擊,但是因為遺贈稅降低,資金大幅回流。很多民眾提到,因為資金回流,造成國內房市價格波動,雖然有這種可能,而且當然會造成這樣的後果,可是造成這個後果的原因不只是遺贈稅降低而已,說到最主要的原因,政府要負起責任,當資金回流的時候,政府必須提供足夠多的投資標的,過去國民黨執政這幾年,有一件事讓我一直感到非常失望,我們必須要檢討,當我們把遺贈稅降低、當海外資金回流,理論上來說,政府應該要開創出更多投資標的,有效引導這些資金,但是政府並沒有做到這一點,或是做得並不扎實,所以提供的投資標的並沒有得到大家的青睞,於是資金就跑到了房市;跑到房市之後,把房價再推升,於是政府就開始用各式各樣的方法來打房,結果又把資本市場上的資金又再逼出去。這段期間,我一直覺得很遺憾,我們執政黨一直在做白工。但是儘管如此,我不相信任何一個國家不希望資金回來,對任何一個國家來講,資金回來是最重要的一件事情,尤其是2008年,當時發生金融風暴,如果不是因為當時執政黨把遺贈稅稅率降下來,使我們國內資金非常豐沛,我們根本不可能渡過那樣的金融風暴,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完全正確,當時賦改會討論的時候,談到稅率要不要降到10%,有學者質疑降下來以後資金會不會回來,我印象很清楚,那個學者說,如果能證明資金會回來,他就贊成。
孫委員大千:事實證明資金回來了。
張部長盛和:事前沒辦法證明,事後證明回來了,只是沒想到回來之後都投入房市去了。
孫委員大千:我個人認為遺贈稅降低是一個合理的操作模式,不要說台灣,美國和日本在2008年前後,為了吸引海外資金回流,用盡了各種辦法,甚至通過本土的投資法案,說只要資金回來,既往不咎。用了各式各樣的獎勵措施,就是希望海外資金都回來。到目前為止,全球經濟都還沒有確定復甦,在這種狀況之下,我不相信任何一個國家會告訴民眾錢不要回來──政府不需要這麼多錢、國內錢太多了、資金不要進來了。我不相信有任何一個國家會做出這樣的宣示。我認為我們的財經政策必須很明確,我們當然希望國人在海外的錢都能夠回來,我們當然願意提供更友善的租稅環境,給予更多獎勵,只希望國人在海外的資金能夠回來投資,但是關鍵在於財政部必須跟經建會、經濟部去反映,確定標的是什麼。叫人家把錢拿回來,這些錢不能就存在銀行,不能埋在家裡的後院,總是要有個去處,如果沒有去處,錢就會往房市走。如果不希望錢往房市走,希望把錢引導到股市,就必須在股市建構一個很好的環境,不管是租稅還是獲利條件,都必須讓他們認為投在股市裡,獲利會比房市好。錢永遠往會獲利的地方走,政府在引導資金的過程中,必須重新檢討和反省,時間還來得及。其實資金的流動非常快,如果大家認為投資股市可能獲利,如果現在股市這種重重課稅的情況能夠再改善,再調整,資金要從房市轉到股市並不困難。
接下來我要拜託部長跟金管會一起研究看看,目前股市不管是稅制或費率,各式各樣的錢加在一起很複雜,花樣也太多了,有沒有可能再簡化?像二代健保的保費也在股市中再課一次,包含證交稅、證所稅在內,有太多種稅率,有沒有可能再把這些稅簡化?我說的簡化並不代表不課,而是在課稅的過程當中程序再簡單一點、好算一點,或是把能合併的併一併,有沒有可能做出一些改善?股市目前上萬點就差臨門一腳,如果政府能夠做出更具體的宣示,或有更積極的動作,也許就可以再上萬點。我還是要再強調,今天民眾反彈的原因並不見得是稅率問題,他們不是不願意繳這個稅,而是可能覺得太麻煩了,有各式各樣的計算方式。我們要輕稅簡政,在簡政的部分,政府還可以更加努力。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委員指教得固然沒錯,但是我們一直講股市反映的是經濟基本面,如果我們一直專注在稅和費,可能會忽略掉基本面,而基本面也很重要,把台灣的經濟提振起來,股市就會好起來。如果經濟不好,大家沒信心,就算我們想讓股市上萬點,大家也不投入,散戶也不投入,所以稅和費可能只是另外一個層面的問題,基本面也很重要。
孫委員大千:講到基本面的問題,就要回到房地合一稅的問題,這個問題一直是台灣房市一個很大的隱憂,我認為應該儘快讓這個不確定因素塵埃落定,讓現在很多觀望的買方能夠確知政府的政策和方向,讓房市在盤整之後重新出發。房市影響的不只是建商,而是一整套產業鏈,影響層面太廣了。我記得我曾經和部長談過,只要政府明確告訴大家,未來政府的房屋政策和福利政策脫鉤,是分開處理的,而上週行政院已經宣示,不管是租屋補助還是青年住宅城,我們將來要朝向學習新加坡組屋政策的方向,來推動我們的福利政策,也就是說,福利政策和房屋政策分開,而房屋政策必須儘快回到市場機制來,我們必須讓這個市場能夠動起來,市場能夠動起來,這個產業才能夠活下去。當福利政策明確之後,財政部就可以大聲對外說清楚,房地合一稅所負起的政策任務就是租稅公平,大家對它不要有過多期望,我們就是希望達到有所得就有課稅的目標。
張部長盛和:是,感謝委員。委員的心情跟我一樣,我也是很急,我相信行政院應該也會很快做出決策。
孫委員大千:我要拜託部長,這個會期就快過完了,如果再拖下去,這個不穩定的因素要再拖三、四個月,對台灣的房市來說相當致命,它所影響的不只是建商,當房市全面崩盤和縮水,全民的資產會一併受到衝擊,對於這一點,財政部要密切注意,拜託了。謝謝
張部長盛和:是,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宜臻質詢。
吳委員宜臻: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先看看今天的主題,其實是蠻感嘆的!本席記得曾針對2012年的決算報告質詢過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對於欠稅的大戶不追,專門只追小戶,因此有許多人被追繳,無論是積欠國家的稅金或其他的行政罰鍰,最後更是有人因為繳不出來而燒炭自殺,所以當時本席也曾對行政執行署反過來要求過。既然今天討論的是欠稅收取的狀況,本席還是要再次提醒,我們所謂的租稅公平有一個現象,在5月這個報稅的季節,本席要再次簡單的重申。其實,我們可以看到支撐國家稅收的是薪水階級,他們一年所負擔的國家財政稅收大約占了75%、76%左右,可以說是依靠受薪階級所繳的稅,但是誠如我們所知,像是蔡萬霖或蔡萬才,他們的身價都是上千億,在他們過世之後,政府能收到的遺產稅最多就是1億、2億或5億,而且一直以來我們也調降了非常多的稅收,因此當我們在談租稅公平的時候,是不斷的降稅、不斷的告訴人家台灣適合有錢人過來,但是實質上是否真的有收到成效?本席是要提醒這一點,並不是要質詢這一點。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謝謝。
吳委員宜臻:事實上,當大家在談論這個議題時,並沒有看到比較弱勢的基層受薪階級,因此,本席認為這些都只是空談,即使收了那麼多稅金,講難聽一點,最後收到的都是小戶的錢、最後收的都是受薪階級的錢!
部長,本席想請教關於地方政府的部分,最近苗栗縣政府的財政問題鬧得沸沸揚揚,事實上,公債法確實是賦予縣市政府首長成立非營業特種基金的權限,因此許多縣市政府就會因應各種不同新辦的計畫而成立非營業特種基金,像苗栗縣政府大概就成立了10種非營業特種基金,其中有一種非營業特種基金叫做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後來大家之所以突然發現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有問題,其實是因為這兩天的新聞報導出營養午餐的菜色真的是慘不忍睹,甚至比監獄的犯人吃得還差,中午就只吃稀飯配饅頭,等於是把早餐當作午餐吃。
基本上,就地方教育發展基金的債務狀況而言,1月至3月有註冊費、有其他中央統籌分配款會撥下來,但是,後來調查之後發現,原來大概在1月至3月苗栗縣政府的教育發展基金總共收了46億,支出大約是28億左右,照理說應該還有十幾億,但因為過去積欠的債而被調借了大約28億,再加上1月、2月新上任的徐耀昌縣長也借了3,000萬,總共就被調借了29億,也就是說,實際上的地方教育發展基金應該有46億,扣掉支出的28億之後,應該還有十幾億,但是因為被借走了,所以這個帳面是空的。既然帳面是空的,這下就糟糕了,因為地方政府編列了預算,免費提供學童營養午餐,在帳戶是空的情況之下,他們原本自己編列了3.1億專款專用的錢,每個月平均是一千多萬的營養午餐費,但是根據本席的計算,這個營養午餐的支出相當恐怖,原來每個月根本就不到1,000萬,甚至有一個月還只有九百多萬!因為地方政府這種捉襟見肘的狀況,按照苗栗縣的學童數大約有4萬7000人左右,本席計算出來的結果更為恐怖,以1月至3月平均每一餐的營養午餐費而言,1月份平均每餐只有11元、2月份只有13元、3月份甚至只有9元!這種地方專戶基金弄到最後連支付營養午餐的錢都已經是捉襟見肘到連原本制定一餐33元的費用都不夠,你想想看!一餐僅有9元,難怪這個月會被爆出是吃稀飯配饅頭、吃豆汁,9元的餐費當然是這種水準。
究竟問題是出在哪裡?後來本席查了一下,因為我們不能謾罵、我們也不能說公債法賦予他權限之後好像縣市首長就沒有權限了,事實上,公庫法第二十九條賦予了他一定的周轉權力,因此他可以去成立基金、甚至是用這個基金去調借,但是後來發現卻沒輒,這就是在債務法中所謂的自償性債務。部長,對於公庫法授權的部分,你有沒有什麼意見?你是否認為應該要管一下?
張部長盛和:我們對於苗栗縣的財政非常清楚,也派了凌署長及主計處一起去輔導。關於委員剛才提到的營養午餐,不應該降到一餐只有11元或9元,其實應該要排富,也就是讓有錢人交錢,不能公私立學校全部都免費。
吳委員宜臻:但是,這是人家的政見,我們不能去干涉人家的政見啊!
張部長盛和:對,不能全部……
吳委員宜臻:問題是他把錢挪走了,我們不管人家的政策是什麼,因為我們不是縣長,現在本席只想知道,他把錢挪走是因為公庫法第二十九條沒有蓋子、沒有上限、沒有針對一些必須支付的(無論是民生或教育的)有一定保障,事實上,這已經影響到人民基本權利的相關基金,因為它沒有上限,但是也不能全部都借走啊!相關的中央統籌分配款撥下去被調借完之後,這個帳戶就空掉了,因此本席現在就是要問你,公庫法第二十九條是否應該要有限制?是否應該針對一些特別的支出、特別的項目予以保障,譬如兒童的教育支出或是薪給的支出,因為苗栗縣政府的地方教育發展基金就是要支付教師人員的薪水及退休人員的半年俸等等,現在這些錢被用掉了,只怕到時候這些人的錢都發不出來、學生的餐費也發不出來!關於公庫法第二十九條,你是否認為應該要修正、應該要有蓋子、應該要有限制?
張部長盛和:這個部分請凌署長來做說明。
吳委員宜臻:部長,本席現在問的是中央層級的問題,至於縣政府的政策支票要如何兌現,本席才不管呢!
張部長盛和:了解,是否能請凌署長先說明一下?
吳委員宜臻:你只要回答本席,該不該有上限?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凌署長答復。
凌署長忠嫄: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有調借的話,依照規定是應該要償還的。
吳委員宜臻:問題是他不還啊!而且法律也沒有任何的規範,所以本席才會問你在法律上要如何處理?
凌署長忠嫄:我們會去糾正他。
吳委員宜臻:你糾正有屁用啊!你們上次就說過,如果地方政府的財政紀律不好,也沒有提償債計畫的話,不會再把錢借他,但是最後你們還是借他了!你們最後會借他是因為他有法定支出,但是前一陣子被爆料了,當地方議員問他是否有償債計畫時,他的回答竟是沒有償債計畫、提不出償債計畫。
現在本席只問另外一個問題,在本席的手上有一份全國的資料,不是特別針對苗栗縣政府,而是因為苗栗縣政府已經極端誇張到讓我們要去檢討相關法律,目前全國的長債總共大約是7,494億左右,短債大概是1,989億到1,990億,自償性債務的未償餘額,可能是一些基金或其他有的沒的,舉債的部分大概有1,295億。1,295億的部分就是本席所講的,有時候是成立各種基金的債務、舉債,然而,對於這些債務都沒有任何限制,都不算是公債法中的長債與短債,法律要如何限制?目前地方政府的總負債已經高達1兆0,772億,還不包括中央債的國債,你的國債鐘再繼續響,沒有用耶!地方政府負債那麼多,最後還是跑來向中央借錢,可是你沒有任何的武器、沒有任何的罰則、沒有任何的壓力去檢視讓地方的債務是否能夠調整或限制,事實上,法律的部分應該針對某些基金的項目,譬如是與教育有關、與法定人事的支出有關或是與某些必需的人民權利義務有關,有一些上限在公庫法中就應該明確的予以限制,不能讓他隨便借、隨便調,等到還不了的時候就是由中央買單、全民買單。本席聽過許多新竹人、許多台中人抱怨,為什麼要幫苗栗人買單付帳,現在是你們浪費了,我們可是沒有浪費啊!現在已經搞成這個樣子,因此,這個法律是否應該要修正了?請你告訴本席,公庫法第二十九條是否應該要有一些限制?
凌署長忠嫄:其實,對於那個……
吳委員宜臻:講了那麼久,你們還是聽不懂,那個法律要怎麼修?
凌署長忠嫄:關於苗栗的整個財務狀況,如果他的舉債超限的話,我們財政部對於應該要撥付的部分,其實是有緩撥的。可以緩撥的項目有兩項,一項就是對金融營業稅短少補助的部分,這個部分目前都在持續緩撥當中,換句話說,我們現在已經將那部分的錢扣下來,並沒有撥給他。另外,對於中央統籌分配款的部分,因為在公共債務法修正之後,有一條所謂的從良條款,也就是他舉借的債務若是沒有超過修法施行當時的債務……
吳委員宜臻:現在就是他提不出償債計畫嘛!
凌署長忠嫄:如果債務沒有超過修法當時的整個債務,我們對於中央統籌分配款的撥付……
吳委員宜臻:為了要去盯他,本席知道你們在中央統籌分配款的撥付上有一些處理的方式,不過現在本席只想問公庫法第二十九條要不要修?
凌署長忠嫄: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可以再來檢討一下,如果是屬於自償性基金的話,他本身舉借的債務其實不納入債券的計算。
吳委員宜臻:你認為可以檢討,對嗎?
凌署長忠嫄:這個部分可以檢討。
吳委員宜臻:應該是要檢討公庫法第二十九條的部分,其實本席提出這項建議並沒有針對特定縣市,而是這個東西確實應該要檢討,否則真的會影響到地方政府一般基層的相關權利。本席問了10分鐘,要聽就是這句話。以上,謝謝。
主席:在費委員鴻泰質詢完畢之後,我們就休息5分鐘。
現在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就順著主席今天排的這個案子來討論,現在是立法院的第8屆,本席記得在第6屆時財委會就有很多人要推降低遺贈稅,如今也確實是已經降低了,就世界各國的遺贈稅而言,你認為台灣的遺贈稅算是高的、低的或是中等的?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是有課徵遺贈稅的國家,譬如日本大概就是50%,但是也有許多國家並沒有課徵遺贈稅,譬如新加坡及香港就都已經廢除了,至於美國好像也是50%,相較之下,我們現在課徵的遺贈稅當然是低的。其實,我們也曾經課徵過50%,問題是即使50%也課徵不到稅收,因為都被規避掉了。
費委員鴻泰:現行的遺贈稅就是如此。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不過,本席還蠻認同一些學者的看法,這幾十年觀察下來,遺贈稅的降低會引發所謂的世代不公平,有錢的人永遠有錢,他的子子孫孫都會有錢。憑良心講,遺贈稅高或低並不是一個自然科學的問題,而是一個選擇的問題,但是我們要去觀察它長期演變的結果,如果有錢人的小孩不是敗家子,不要娶個小三、小四、小五,也不要去賭博,那麼他的世世代代大概都會很好,如此一來,遺贈稅降低是否會演變成世代的不公平?
張部長盛和:從表面上來看是會,但是實質上,如果稅率高的話,他只要想到死亡後一生奮鬥所得要被課徵50%,當然就會千方百計的規劃,因此,過去最好的行業就是協助規劃遺贈稅的業者,根據我的了解,像KPM及安侯的稅務部門就有兩百多人負責做這個規劃,但是當遺贈稅從50%降到10%之後,它的生意就少掉一半以上。
費委員鴻泰:本席了解,但是任何東西都要取得一個均衡點,你也是念會計出身的?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本席在會計界也交了許多朋友,你講的確實都是現實狀況,但是現在已經有人喊出了世代的不公平,這個問題要如何解決?
張部長盛和:10%到50%之間的均衡點如何拿捏,這就是公平與效率之間的動態調和,我認為這是很重要的,如果大家認為10%太低了,那麼往左移是要移到多少?假設移到過去太左的程度,也是課徵不到稅收,不僅爭議很大,稽徵成本及依從成本也都很高。假設要往左移,諾貝爾經濟學獎的得主James A. Mirrlees認為最適的稅率應該是20%,這是他提出來的看法。
費委員鴻泰:本席有一位好朋友──朱敬一教授,曾經也是內閣的閣員,最近他在天下雜誌發表了5篇文章,其中有一篇就提到遺贈稅引發了世代的不正義,閱讀過這篇文章之後,本席認為在某種程度上他講的也是對的,這個問題確實是需要去正視。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如果演變成世代的不正義,對貧窮家庭的孩子而言,他永遠就是一輩子的貧窮,這樣就變成了階級的問題,我們必須針對這個問題思考一下。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此外,還引發了另一個問題,誠如彭總裁所言,絕對不是打房,你也講過不是打房,但是,就去年房仲的交易金額而言,相較前一年少了1兆,隨之而來的就是幾個問題。第一個,正面來看,我們抑制了炒房的暴利,也讓房價不再飆漲,只要聽到這個「飆」字,基本上就是不正常之外,也就是所謂的abnormal,不正常就會導致許多的社會問題。雖然抑制房價、抑制暴利能相對的讓社會感到較為公平,但是建築業是工業的火車頭工業,它能夠帶動許多產業的發展,包括家具業等等,同時房屋的交易要是不活絡,有許多的房仲業者就得改行,因為無法在這個行業再待下去;總之,它會影響到就業以及許多產業的發展。因此,本席想請教一個問題,包括房仲業在內的整個建築業,要如何讓它能夠繼續活絡,同時又可以避免有人炒作暴利、同時又能達到租稅的公平?請問,在這三個條件下,現行的政策有沒有調整的方向或空間?
張部長盛和:委員這個問題很大,必須從幾個層次來看。基本上,房屋政策必須保障居住者的居住正義,也就是說,需要的人有房子住、不需要的人就不要囤房,如果能夠達成這個目標,房市就可以正常的發展,也就不會有炒作的空間,不過必須要有許多的手段,譬如德國不准炒房,否則就以刑責處罰,至於囤房當然也不被允許。
費委員鴻泰:部長,何謂炒房?炒房的定義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炒房就是我並不需要這個房子,於是買了房子之後就抬高價格再賣出去,因此,所謂的需求要分成正常需求與不正常的需求,我們要扶植正常的需求,壓制不正常的需求,這樣房市才能夠穩健。如果我們讓不正常的需求一直起來,有正常需求的人就買不到房子,最後不正常需求將會導致房市泡沫化,不動產業者也會跟著泡沫化,因此,如果要讓房地產健全化,我們就應該要壓制不正常的需求。
費委員鴻泰:根據本席的經驗,世界上的房市泡沫化曾經發生過兩次,一次是1981年在美國南部的陽光帶,從佛羅里達一直到德州、到新墨西哥,加州倒是還好,這個陽光帶的房市呈現泡沫化,另一次就是1990年日本的房市泡沫化。從本席念書開始,已經四十多年了,大家都認為建築業是工業的火車頭工業,憑良心講,建築業一年少了1兆的營業額,這個問題必須要重視,但是房子讓大家買不起也得重視,現在感覺上就像羅明才委員所講的,如果在交通方便的地方大量興建一些出租國宅,憑良心講,合宜宅只是讓押中的人感覺自己很幸運,等於是多了一筆財富,但這不能解決無殼蝸牛的問題,無殼蝸牛是用很便宜的價錢租到這個房子,所以不管是基於天賦人權或是社會上的正義,在沒有暴利的狀況下,讓建築業某種程度的活絡,可以帶動經濟發展……
張部長盛和:是,沒有錯。
費委員鴻泰:主要就是暴利的問題一定要抑制,是不是這樣?
張部長盛和:對。
費委員鴻泰:我們談了很多的方向,現在行政院或可朝此方向來做,某種程度兼顧到我剛才提到的那3點,第一,如何讓建築業蓬勃發展?第二,如何避免因炒作而讓房價高漲,導致大家買不起?第三,如何達到租稅的公平正義?我想這三點同時都要考量。
張部長盛和:委員講的沒有錯,也就是在這三個目標之間思考如何兼顧。
費委員鴻泰:好,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徐委員欣瑩質詢。
徐委員欣瑩: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談的是欠稅狀況改善計畫以及遺產稅的問題,所以本席要針對稅收的部分,特別提出幾點建言來提醒部長。
我們看到有一個賦稅改革政策的議題研究,也許部長也曾參閱過這份報告,其中的內容包括財政部及社會上一直強調的,台灣的租稅負擔率屬全球最低。我想大家看到的重點是稅率,但是部長可曾想過,民眾為什麼要繳稅?就是基於義務。為什麼是義務?因為需要有公共建設,需要大家共同維護我們生存的大環境,所以政府要有一些財源。可是民眾也想問,繳稅之後,政府有沒有做到該給民眾的部分?包括我們現在講的稅率負擔全球最低,但除此之外,如果政府能夠讓民眾都很有錢,那麼在一樣的稅率之下,只要民眾薪資所得能夠增加,政府可以抽到的稅就會更多。對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教非常正確,目前租稅負擔最高的北歐國家,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國家,包括丹麥、瑞典、挪威等等……
徐委員欣瑩:對啦!但我的意思是,如果政府現在財源不足要怎麼辦?我們不能只看稅率啊!因為過去這16年來,在前後兩位總統執政下,我們的薪資不僅完全沒有成長,而且工作時間愈來愈長,這才是問題啊!我不曉得有沒有向部長提過,以年輕人來看,同樣交大碩士畢業……
張部長盛和:有。
徐委員欣瑩:16年前的年輕人,碩士畢業一、兩年之後,就可以賺到三百多萬,現在哪個碩士生可以?根本很少嘛!就算進入聯發科,也只有一、兩百萬。這是我們整個經濟發展上的問題,部長在行政院開會時要反映啊!雖然我知道部長基於本身的職責會設法找到財源並推動稅制改革,可是稅制就是一個很大的問題,為什麼呢?如果這16年來,我們的薪資成長兩倍,那財政部的稅收就是兩倍,怎會愈來愈少?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徐委員欣瑩:部長,這個問題一定要向行政院反映,因為這是整體的問題,絕對不是一句「我們稅率全球最低」就可以解決的。當然,部長剛才提到北歐國家很幸福,但他們的稅率也很高,那OK啊!可是我現在要強調的是,台灣在16年前和16年後,稅率雖然一樣,但是薪資減少了,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張部長盛和:對。
徐委員欣瑩:對於我們整個經濟的活絡和帶動,這點真的很重要。
再者,我們中華民國擁有這麼多優秀且具有智慧的人才,但是有沒有努力去賺世界人的錢?我們的國營事業發展如何?我們可以賺取世界人的錢來充實國庫啊!對於這一塊,政府應該要多多去做……
張部長盛和:是。
徐委員欣瑩:一、二十年前,我們台灣可說「嗄嗄叫」,但是現在呢?同樣是企業競爭,人家都有政府做為依靠,反觀台灣,不論是大企業或中小企業,大家都很苦啊!所以對於這部分,我們必須努力。
張部長盛和:是。
徐委員欣瑩:如果部長認同本席這兩點意見,希望你能在行政院院會中反映。舉例來說,有人心臟不好,但心臟科醫師不是治他的心臟,而是治他的腎,部長可知為什麼?因為在人體裡面,心臟主火,而腎臟主水,如果腎水不足難以滅心火,心臟就會產生問題。因此,財政部不能只看稅率,必須觀照整體,包括經濟的帶動也很重要,尤其是大環境。現在民眾覺得政府一直在課稅,其實他已經很苦了,而且他的苦來自政府施政,但是政府還一直在和國外比較,強調我們的稅率負擔全球最低,這樣民眾怎能接受?
張部長盛和:了解。
徐委員欣瑩:接下來本席要講的就是今天討論的重點──有關遺產稅這部分。請問部長,就課稅學理來看,課徵遺產稅的主要精神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最主要的精神就是一位古典學派經濟學者講的話:「一個人不能因為出生這個偶然的因素享有大筆財富。」,出生是一種偶然,一個人不能因為自己出生在高官或財團家裡就享有大筆財富,所以必須課徵遺產稅。也就是說,平均社會財富就是課徵遺產稅的最主要目的。
徐委員欣瑩:對於這個問題,大家的看法到底如何?今天本席看了一下,才知道課徵遺產稅是為了讓年輕人在發展上享有立足點的平等。部長覺得這樣的觀念是對的嗎?每個人的出生背景不同,有的人家裡很有錢,有的是遺傳基因特別好,可是對於後者,政府課不到稅,也無法造成影響,所以沒轍,但是對於前者,就該課稅嗎?其實我的祖父是三級貧戶,我家裡也沒錢,這點我要先澄清,但是我認為原本人就出生不同,這是我們要考量的第一點;第二點,儘管出生背景不同,但我們的社會應該要鼓勵所有人懂得勤奮努力,只要付出之後必能得到代價,而政府要做的是製造公平的競爭環境……
張部長盛和:對,就是機會要均等。
徐委員欣瑩:對,機會均等,但是有些地方還是有著先天的不平等,不論如何,我贊成課徵遺產稅;不過,基於學理,要透過遺產稅把人拉到立足點的平等,並不是那麼……
張部長盛和:委員這個問題是大哉問啦!因為不管是從政治學理或經濟學理,都可以再爭論……
徐委員欣瑩:因為今天時間不夠,這個部分沒有辦法談太多,所以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的是,目前我們的遺產稅是以1,200萬為免稅額,這個金額對於身價三十、五十億,甚至百億、數百億及上千億的人來說,有等於沒有。因此,有沒有可能依據遺產數量訂出不同的免稅額?譬如1,200萬的免稅額,對一個財產3,000萬的人來說,約占40%,而5,000萬的話,大概是占20%,所以對於財產50億的人,是否可以免稅額先占20%,然後剩下的部分再來課稅?對此財政部有沒有考量過?
張部長盛和:委員提的問題,我是第一次聽到,就是比例免稅,而不是定額免稅……
徐委員欣瑩:因為免稅額同樣是1,200萬,對有些人來說根本沒有意義……
張部長盛和:譬如1,200萬,對財產5,000萬的人來說,等於是三分之一免稅,所以對財產50億的人,是否也要三分之一免稅?
徐委員欣瑩:對,你們有沒有思考過這個問題?部長是第一次聽到嗎?
張部長盛和:對,第一次聽到。
徐委員欣瑩:我是站在這個角度來思考遺產稅的問題,因為不管稅率是50%或10%,課到的稅額總數都差不多,這就表示什麼?你我都不是擁有數十億或上百億的人,所以會認為1,200萬已經很多,但是對有錢人來說,如果能夠先給予一、二十億的免稅額,剩下的再課徵10%的遺產稅,那麼在他的心裡這是不一樣的。
張部長盛和:不過也會引起另一種是否公平的爭論。
徐委員欣瑩:50%和10%的遺產稅率,課徵的稅額總數竟然差不多,你就知道這個問題在哪裡了。如果要提到公平,剛才我在第一個問題就請教你,因為他出生在有錢人的家裡,所以你就要多課他的遺產稅,這點我也認同,但是對於我所提的第二個問題,就是關免稅額的部分,你們可以再作思考。還有,也許有人認為10%的稅率應該調高,但本席認為是OK的;不過,對於免稅額的部分,你們可以再想想,否則的話,結果恐怕會跟證所稅一樣,最後根本課不到稅。其實我們從過去的經驗也可以看出,有關遺產稅這部分,根本沒有達到課徵的目的,所以希望部長再做考量。
張部長盛和:好,感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質詢。(不在場)周委員不在場。
請曾委員巨威質詢。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教部長有關欠稅的問題。觀諸書面報告第3頁的表三列有各地區國稅局近5年欠稅金額,99年是2,481億,到了103年剩下1,330億,看起來是逐年下降的。依照稅捐稽徵法的規定,有關欠稅的部分,徵收期間原本是5年,但從96年修法之後,其實有幾個關鍵的5年,一個是96年開始以後的101年,再下一個就是106年。從表三來看,101年欠稅金額降到1,725億,背後的原因有沒有包括徵收期間裡面的相關規定?也就是我們已經移送了,但是沒有執行,所以那部分的錢就放棄了?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開徵多少、徵起多少,兩者之間的差額就是欠稅,所以欠稅裡面,包括有沒有提行政救濟以及在行政救濟中未確定的部分……
曾委員巨威:部長,我不要你回答細節部分,只是請教你,101年修法之後是一個關鍵,所以有沒有屬於那種受到稅捐稽徵法規定,讓你們無法繼續追討,因而讓整個欠稅金額下降的部分?
張部長盛和:你是說超過徵收期間的部分?
曾委員巨威:對。
張部長盛和:那個每年都會註銷。
曾委員巨威:因為你現在告訴我們金額已經降下來,這個看起來好像代表的都是執行成效,其實並不一定啊!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當然。
曾委員巨威:有些部分可能是因為時間過了,你們無法徵收……
張部長盛和:委員講的是比較細緻的部分……
曾委員巨威:對,所以請部長會後提供清楚的資料給本席,也就是來自你們真正執行的部分,因為把欠稅抓回來,所以欠稅變少了……
張部長盛和:可以,應該不是指欠稅金額降低,而是指徵起數。
曾委員巨威:對,徵起數造成欠稅降低,那部分才是你們的績效嘛!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曾委員巨威:我之所以這樣請教你,是因為到106年又是一個關卡。從現在來看,103年欠稅金額還有1,330億,如果到106年,你們不加緊稽徵、執行然後去把欠稅抓回來的話,恐怕到時候有一部分的錢又要跑掉、又不能拿了,甚至會不會這1,330億統統拿不到?這部分要弄清楚,因為我擔心依照現行稅捐稽徵法的規定,可能會產生我剛才說的狀況,所以麻煩部長一下,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好。
曾委員巨威:另外,有關遺贈稅這部分,其實這是97年、98年時賦改會所做的決定,本席當時是賦改會的副召集人,相信部長一定記得,那個時候對遺贈稅的調降,本席堅決反對,同時我認為稅率部分如果要調降的話,不能低於30%,不料一下子就調降為10%,下降幅度真的太大。其實如果真的要調降到10%,我也沒意見,但是要有一個條件,就是要把贈與和遺產分開。也就是說,人死亡之後的稅可以降到10%,但是他生前為子孫所做的那些事前規劃和安排,必須適度加以區隔,所以稅率要跟10%不一樣。但是本席當時這兩個建議都沒有成功,因此今天我們再去討論到底該不該降已經沒有意義,因為事實上已經降了,反倒是要關心最近幾年調降之後,到底對社會產生什麼衝擊和影響?這部分要弄清楚,除了在學術上需要有一些精闢且深入的研究外,同時也要就今天談到的幾個數據,把真相對社會大眾作一說明。第一個部分就是調降稅率之後,整個遺贈稅的稅額變化到底如何?部長,如果我們把個案拿掉,其實98年以後,稅額是減少的……
張部長盛和:有啊!我們有講減少……
曾委員巨威:減少的數額大概是四十、五十億,因為原來的數額都是280億或300億左右……
張部長盛和:對。
曾委員巨威:現在大概剩下230億或250億左右,所以數額總數是減少的,這是我們第一個要確認的;第二個部分是有關遺產稅和贈與稅的比例變化。部長剛才特別提到,贈與稅的比例變高了,遺產稅的比例則是下降的。對於這部分,現在我要用一張簡圖來表示,你可以看得出來,一個指標是往下,另一個指標是往上,往上的部分就是贈與稅的部分,而往上的部分則是遺產稅的部分,這就是我當時之所以堅持,即使要調漲遺贈稅率到10%,也應重新思考將遺產稅及贈與稅分開。從這裏很明顯看到你們沒有這樣做以後,事實發生了,就是生前規劃的部分增加了。部長,生前規劃跟死亡後的遺產在課稅上都是課到10%,表面看來並無差別,但其實它對社會財富分配時間的提早、財富分配狀況的改變是有非常明顯衝擊的。社會今天面對那麼多分配正義的討論,我們很明顯地看到這麼多年輕人,不管用什麼名稱,說他啃老也好,說他不工作也好,說他思想、看法與上一代不一樣也好,從結構上來看,遺贈稅的調降的確要負一部分的責任,就因為這樣,所以我們仔細去看贈與稅跟著成長表示生前規劃多。部長,我希望你能再提供資料給我,贈與稅提高了,到底是哪一類的贈與提高?非現金贈與跟現金贈與提高後的比重變化如何?按照我初步直覺上得到的訊息,相對地非現金部分的贈與所占比重是不斷提高的,這中間更進一步引起另一個我們關心的問題,就是在財富分配不合理的情況下,利用房地產部分現在課稅價格的不合理,讓贈與稅負的部分得到逃避的機會,所以麻煩部長將現金與非現金贈與部分差別的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好不好?
張部長盛和:好。
曾委員巨威:因為這代表我們所看到未來社會問題的核心。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曾委員巨威:談到贈與,贈與的部分也有很大的變化。我記得我們在談所得稅法第十五條修正案的情景,現在開始要報稅了,我們讓所有夫婦在報稅時有更多的選擇,可以合在一起課,也可以薪資分開或所有所得都分開申報。我趁這個機會特別提醒部長,因為所有所得都可以分開,為了防止夫婦之間透過贈與行為去安排可以移轉的所得,讓其稅負最後下降,而達到規避的稅負,因此我特別建議,至少在配套上將原來配偶之間贈與免稅的規定取消,當然我這個建議提出來以後,沒有一個同仁支持我,包括部長也沒有支持我,所以就沒有通過,我也不敢再提說趁這個時機將配偶贈與免稅的規定拿掉,因為我認為它不合理,表示我懷疑夫婦之間都會做這樣不當的租稅規劃,也造成同仁的困擾,但是我卑微地再請你幫忙一次,可不可以讓有夫婦關係而分居者可以分開申報,就是將其看成實質上不是夫婦?既然是這樣,贈與稅的部分如果他們有移轉被你們逮到了,這一類配偶就不應該免稅,因為在所得稅上已經因為他們分居,而視為不是夫婦准予分開各自申報了。我現在不敢要求取消所有配偶之間的贈與免稅,但是至少對這部分你們應深入考慮配合所得稅的精神再作調整,我現在已經提案正在連署中,希望就這部分部長可以再作進一步的思考並且同意。
張部長盛和:我再了解一下委員真正的意思,實質上是配偶,看起來又不像配偶,我不知道那是什麼。
曾委員巨威:現在所得稅法規定分居就可以分開申報,就是將他們看成不是夫婦了,既然如此,那麼他們中間如果有移轉,就不能按照夫婦的方式。
張部長盛和:既然他們感情不好了,財產怎麼會移轉呢?
曾委員巨威:所以我就說嘛!也許他不會,但如果他有,表示他罪行惡劣,對不對?因此不應該讓他有這個機會,換句話說,他利用所得稅對分居事實的考量,但是在贈與稅上又有所操作,這是不對的。好不好?謝謝部長。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今日登記質詢的委員均已詢答完畢。現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蕭委員美琴、李委員應元、王委員廷升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四、委員在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蕭委員美琴書面質詢:
一、調高遺贈稅、促進社會公平:降低遺贈稅只有助長炒房炒股,無利於改善民生條件、無助於社會公平
馬政府在2008年,把遺產稅及贈與稅最高稅率,從50%降到10%,聲稱有利於海外資金回流,促進台灣經濟發展。然而,此政策只在2009年達到短期效果(流入134.7億美元)。
承上,馬政府降低了遺贈稅後,從2010到2014我國金融帳淨流出(包含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及其他投資)到海外的金額節節升高,在2014年的淨流出,已經到達530.5億美元的年度歷史新高。
進一步來說,馬政府所呼籲的「海外資金回流」,頂多只有助長房地產炒作,對經濟發展不僅毫無幫助,反而有害。執政黨不思稅收運用,無視產業升級發展,只一味降低富人稅及猛抱中國大腿,恰恰符合了「二十一世紀資本論」皮凱提Piketty教授描繪「貧富不均」的世界。
二、資本利得稅的徵稅缺口,應由遺贈稅來補足,始為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我國稅賦來源,超過七成是勞動階級。一個頂尖的專業人士,諸如醫生、律師、會計師,一年的個人所得稅率往往高達30%、40%;相對而言,富豪繳交的稅率卻只有他們的十分之一,平均只達到4%。
然而,遺贈稅調整案的爭議中,常見論點是:「高稅賦容易產生逃避稅,導致稽徵困難」。然而,稅捐機關原本就有稽徵成本。世上沒有課不到的稅,重點也只是要花多少成本課這筆稅。稽徵成本的高低,應是由政府經過科學量化的統計,提出可信的數據。從邏輯上來看,稅率調高,避稅逃稅的誘因勢必增加,但在確立調高的正當性後,稽徵成本增加多少?是否萬不可行?執政黨應深切檢討才是,而非一味阻擋調升遺贈稅。除非政府能舉證,只要提高遺產稅,稽徵成本勢必大過稅收,否則該做的還是要做。
以上種種,本席提出下列爭點,敬請 主管機關於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供後續政策檢討或提案修法之參考:
一、提高遺贈稅是否必然導致資金外流,促進了公平正義,卻導致經濟倒退?
二、遺贈稅之稽徵是否較其他稅負更加困難?各項稅負之稽徵難度比較表為何?
三、現況的遺贈稅稅率是否合理?如果要調高,應該調到多少始為妥當?
李委員應元書面質詢:
近來苗栗縣新科縣長徐耀昌頻頻為空虛的縣庫叫屈,媒體也多次起底劉政鴻預算浮濫的事蹟,而財政部對苗栗縣「公庫管理」的考評,竟然連續三年獲得甲等,實在是一大諷刺。
為了管理地方政府的財政紀律,財政部實施「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並依「公庫管理」等六項指標來進行管考。令人吃驚的是,苗栗縣在民國100-102年的「公庫管理」項目,都獲得甲等。
苗栗縣早已違反公共債務法的規定,超額舉債。但劉政鴻鑽法律的巧門,以虛列歲入的方式,來增加舉債規模。例如100年預算編列歲入386億,但決算只有218億,浮編了168億元,以便增加75.6億元的舉債額度(註)。審計部在民國100年10月就將苗栗縣等相關資料送監察院,並在102年1月15日做出糾正。這絕對是公庫管理最核心的問題,但財政部竟然未將此納入考評。因此劉政鴻在此考評連續三年獲得甲等,也讓人懷疑財政部「地方政府財政業務輔導方案」只是虛應故事。
王委員廷升書面質詢:
一、98年初修正調降遺產稅稅率為單一稅率10%並提高免稅額,財政部認為可以降低租稅規避誘因及提高納稅依從度,依此解釋認為修法後隱匿財產規避稅負情形已改善,有利徵納和諧。然從近年來遺產、贈與稅收情形,雖未減少但實質也未提升,相關單位仍應確實掌握稅源,以達稅收提高為目標。
二、對於欠稅大戶,如何強化相關部會的合作,積極辦理稅捐保全措施,對於重大欠稅案件除辦理公告外,應加快時程對於欠稅人之財產處分,避免納稅義務人隱匿、移轉財產、逃避執行等情事發生,造成徵稅困難。國稅局近年積極查緝欠稅有實質成效,本席予以肯定,對於查緝欠稅希望能更積極,方能讓全體納稅人達公平原則。
主席:本次會議進行完畢。散會。
散會(12時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