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5月25日(星期一)9時2分至16時3分

地  點 群賢樓802會議室

主  席 羅委員明才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5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至12時56分

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59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5月18日)

本院群賢樓802會議室(5月20日)

出席委員:許添財  吳秉叡  林德福  賴士葆  盧秀燕  孫大千  潘維剛  薛 凌  費鴻泰  羅明才  李應元  徐欣瑩  蔡正元  曾巨威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  李桐豪  孔文吉  江惠貞  張慶忠  邱文彥  江啟臣  呂學樟  葉津鈴  賴振昌  陳明文  高志鵬  李貴敏  陳亭妃  鄭汝芬  簡東明  蔣乃辛  陳怡潔  林淑芬  劉櫂豪  王惠美  邱志偉  田秋堇  黃偉哲  徐志榮  柯建銘  顏寬恒

   委員列席27人

 

列席官員:

104年5月18日(星期一)

 

 

審計部

審計長

林慶隆

 

 

副審計長

吳國英

 

 

副審計長

王麗珍

 

 

主任秘書

陳福成

 

第一廳

廳長

李順保

 

第二廳

廳長

陳榮豐

 

第三廳

廳長

林日清

 

第四廳

廳長

吳義建

 

第五廳

廳長

曾石明

 

覆審室

主任

林榮國

 

參事室

參事

段義龍

 

總務處

處長

蕭瑞泳

 

會計室

主任

吳鈞富

 

業務研究委員會

執行秘書

郭大榮

 

交通建設審計處

處長

洪嘉憶

 

教育農林審計處

處長

帥華明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關務署

署長

饒 平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國庫署

署長

凌忠嫄

 

賦稅署

副署長

蔡碧珍

 

財政資訊中心

副主任

李春生

 

行政院主計總處

 

 

 

綜合規劃處

簡任視察

戴美英

 

會計決算處

簡任視察

柯淑玲

 

內部審核小組

簡任視察

陳榮貴

 

外交部條約法律司

專門委員

陳首翰

 

內政部消防署

副署長

黃能漢

 

 

組長

張福綜

 

經濟部工業局產業政策組

組長

胡貝蒂

 

交通部路政司

專門委員

李昭賢

 

航港局

簡任技正

王大明

 

法務部

參事

劉成焜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際處

簡任技正

林家榮

 

農糧署

副組長

洪忠修

 

漁業署

研究員

陳汾蘭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簡任技正

邱濟民

 

104年5月20日(星期三)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曾銘宗

 

法律事務處

處長

鍾瑞蘭

 

銀行局

局長

詹庭禎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吳裕群

 

保險局

局長

李滿治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董事長

桂先農

 

 

總經理

林銘寬

 

中央銀行

 

 

 

法務室

主任

吳坤山

 

業務局

副局長

陳秋棠

 

經濟部商業司

副司長

陳祕順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

簡任秘書

陳星宏

 

法務部

參事

劉成焜

主  席:潘召集委員維剛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專 員 陳品華

104年5月18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本日會議分別報告,合併詢答)

一、審查監察院函請審議「審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經審計部林審計長、財政部張部長分別說明提案要旨後,計有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賴士葆、盧秀燕、費鴻泰、潘維剛、薛凌、李應元、孫大千、羅明才、林淑芬、徐欣瑩、賴振昌、田秋堇、曾巨威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審計部林審計長、財政部張部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審計部、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決議:

一、審查監察院函請審議「審計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結果:

(一)第三十六條條文,修正為「各機關或各種基金,應依會計法及會計制度之規定,編製會計報告連同相關資訊檔案,依限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並得通知其檢送原始憑證或有關資料。」。

(二)第三十七條及第六十九條條文,均照案通過。

(三)刪除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及第四十四條條文,均照案通過。

(四)通過附帶決議1項:

依審計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各機關或各基金編製會計報告連同相關資訊檔案部分,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會同審計部推動各機關相關資訊檔案。

提案人:費鴻泰  許添財  蔡正元  潘維剛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審查結果:依委員吳秉叡等人、委員費鴻泰等人所提修正動議,第81章稅則第81129222號「其他混合五金廢料」之第1欄稅率,維持現行稅率,不予修正;其餘均照案通過。

三、以上2案均已審查完竣,分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潘召集委員維剛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2案:

一、為利於廢棄物的統計、比對與管制,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及財政部應依環境保護署對廢棄物的分類方式,制定相對應的貨品分類號列。

提案人:李應元  薛 凌  林德福  田秋堇  林淑芬

二、有鑑於辦理網路報稅利用電子結算申報繳稅系統,即可直接下載課稅年度本人、配偶、未滿20歲子女之所得,扶養的親屬的稅籍、所得及扣除額資料,如果下載報稅程序順利,大概20分鐘就可以完成申報手續,可見網路報稅得大大減少民眾報稅之繁複手續和時間,且去年個人綜合所得稅採用網路申報者已超過總申報件數半數以上,然網路報稅需要憑證,以目前最易取得、最普及使用的是金融憑證,目前只有臺灣土地銀行、兆豐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彰化銀行、臺灣中小企銀,六家銀行經財政部審核通過,然於偏鄉地區使用最多的郵局,卻未在其中,鑑此要求財政部應研議加入郵局及擴大目前金融憑證之銀行數,以利民眾報稅。

提案人:盧秀燕

連署人:薛 凌  羅明才  孫大千  潘維剛

104年5月20日(星期三)(本日會議分別報告,合併詢答)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銘宗就院會交付「強化存保風險及加強國際監理」進行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本院委員潘維剛等21人擬具「銀行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一百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3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謝國樑等23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條、第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潘維剛等21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5案。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回應委員提案,復提出專案報告後,計有委員許添財、吳秉叡、林德福、盧秀燕、孫大千、薛凌、賴士葆、費鴻泰、潘維剛、賴振昌、羅明才、李應元、李桐豪、曾巨威等14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潘維剛所提書面提案要旨說明,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1週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決議:

壹、審查本院委員潘維剛等21人擬具「銀行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及第一百三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審查結果:

(一)增訂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照案通過。

(二)第一百三十一條條文,增列第二項為「違反第三十四條之一或違反第一百二十三條準用第三十四條之一規定者,主管機關得予以糾正、命其限期改善。違反情節重大、於規定期限內仍不予改善或改善後再為相同違反行為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其餘維持現行法條文。

二、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潘召集委員維剛補充說明。

貳、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蔡其昌等23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謝國樑等23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三條、第十三條之一及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潘維剛等21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電子票證發行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5案。

一、審查結果:

(一)第二條條文,照委員林德福等人提案通過。

(二)第二十二條條文,依委員謝國樑等人提案,修正如下:

1.第一項為「發行機構應依主管機關及中央銀行之規定,申報業務有關資料。」。

2.第二項為「發行機構發行電子票證應保存持卡人交易帳款明細資料,至少保存五年,並提供其查詢之服務。」。

3.其餘照案通過。

(三)第三十一條條文,依行政院提案,修正第四款末句「核准」為「許可」,其餘照案通過。

(四)第三條、第四條、第七條、第九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五)增訂第五條之一、第二十九條之一及第三十一條之一條文,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六)刪除第三十七條條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七)委員潘維剛等人提案第十一條條文、委員蔡其昌等人提案第二十七條條文,均維持現行法條文,不予修正。

(八)委員謝國樑等人所提增訂第十三條之一條文,不予增訂。

二、以上5案均已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潘召集委員維剛補充說明。

通過臨時提案1案:

由於國內銀行營運趨於穩健,中央存款保險穩定增長,截至103年底保險營運值約達90億元。為保障民眾身家財產,有效利用中央存款保險,強化民眾對於金融機構之信心,避免衝擊時的恐慌,激勵銀行業者強化自身體質。爰建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研議將中央存款保險保障額度由現行300萬元提高至500萬元,並研擬相關配套及提供標準。

提案人:薛 凌  曾巨威  潘維剛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併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案及本院委員許忠信等23人擬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案等2案。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報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 貴委員會邀請就 大院許(前)委員忠信等23人擬提案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案及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案提出報告,至感榮幸,敬請指教。

壹、關於 大院委員提案廢止「合作金庫條例」

一、自民國三十二年九月十八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合作金庫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以來,除依本條例設立之中央合作金庫業於民國三十九年裁撤外,國內尚無依據本條例設立之銀行,本條例之廢止,不致影響國內銀行之運作。

二、現今的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前身是臺灣省合作金庫,乃是民國三十五年依據當時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令,接收日據時代臺灣產業金庫改組而成立。臺灣省合作金庫嗣因銀行法第52條之修正,於民國七十四年五月取得法人資格,並於民國九十年一月一日變更組織為股份有限公司,受公司法所規範。故合作金庫商業銀行目前營運之法源主要是依據銀行法、公司法,並非本條例。

三、有關許(前)委員忠信等23人提案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本會敬表同意。

貳、關於行政院函請審議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案

同上報告之理由,基於銀行業務依銀行法規範,有關公司組織運作依公司法管理,本條例已無存在之必要,爰廢止本條例,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規定,法規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廢止之。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5分鐘,得延長1分鐘;上午9時30分截止登記。因為我們下午還有另一個議程的會議,所以委員同仁可以多問一點。

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下午我們要討論暴險的問題,現在先請教主委,你們和央行之間的差異談好了嗎?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談好了,且我們已對外公布。

吳委員秉叡:談的內容為何?

曾主任委員銘宗:比如短期貿易融資的部分,我們會查核。首先,必須確實有自償性的、確實是短期貿易融資,才可以列入;其次,我們也提高相關的備抵呆帳,銀行對大陸的暴險必須於年底前提撥所有放款的1.5%的備抵呆帳。

吳委員秉叡:你們估算大概要多提撥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超過100億元左右。

吳委員秉叡:差不多100億元。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吳委員秉叡:另外,他們用短期表現長期借款的部分,如果延展是列為百分之百,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我們會查核這部分。

吳委員秉叡:在這樣的計算下,現在的暴險率到底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連續三個月已經下降,從過去最高的0.67%降到現在的0.64%,總金額是1.72兆。

吳委員秉叡:這樣是減少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減少了0.2……

吳委員秉叡:不是,我說的是淨數字,不要因為淨值增加……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總數大致減少三百多億。

吳委員秉叡:本席要提醒主委一點,中國的商業銀行之不良債權在短期內急遽爬升,以2013年的第四季到2014年的第四季(去年一整年)而言,一般的商業銀行之不良債權增加2,505億的人民幣;大型的商業銀行則增加1,265億人民幣。今年更糟糕,2015年的第一季相比2014年的第四季,光這3個月,商業銀行的不良債權就增加1,399億的人民幣,將近1,400億;大型的商業銀行則增加759億的人民幣,將近760億。這些不良率的提昇速度很驚人!因此本席要提醒主委,風險、風險、風險!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沒錯。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有監控,也有深度瞭解他們逾放的成長情況,這是沒錯的,如同委員所提,謝謝。

吳委員秉叡:再來,請問關於國內的問題,最近遠雄大巨蛋案和日勝生的浮洲合宜住宅案都有些問題,關於日勝生的浮洲合宜住宅案,雖然該住宅有執照,但是結構有問題。據報紙報導,光是浮洲合宜住宅的銀行聯貸案就有240億元,大巨蛋的銀行聯貸案則有154億元。如果將來這些案子出紕漏,要如何處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金管會基本對個案不表示意見,因為這是銀行的公司治理部分,而總體看來,銀行整個的逾放比率只有0.28%,呆帳的覆蓋率將近500%,是494%,所以我們基本會監控整體情況;至於個別貸款情形,我們也會要求各銀行進行審慎地因應和處理。謝謝委員指教。

吳委員秉叡:本席尤其要提醒,雖然日勝生的浮洲合宜住宅案狀況未明,將來仍須經過結構安全的鑑定,大巨蛋案則已停工,且現在只能進行靠近捷運板南線的大底結構補強,亦即大巨蛋案的執行目前遇到很大的困難,何況其又被踢爆違規施工竟達八十幾處,未來這些都會構成非常嚴重的後續問題,如果主委有待過地方政府的工務局,就會知道大巨蛋將來被撤照的可能性。基於上述,本席很擔憂將來這個154億元的聯貸案會不會成為呆帳?

曾主任委員銘宗:就我的理解,現在的餘額約九十億元,至於它以後的情況究竟會如何,身為主管機關或相關主管機關的金管會認為這應該授權各主辦銀行依其專業處理,不管是我或任何主管都不會比聯貸的銀行更清楚這個風險所在或要考慮的因素,所以這應該回歸專業,由各聯貸銀行進行專業判斷。

吳委員秉叡:另外,你們辦理對於中國暴險的壓力測試只納入三項指標,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吳委員秉叡:就是關於信用的風險……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考慮到他們的經濟成長率、利息的調升及逾放比率的情況。

吳委員秉叡:為何只納入這三項指標?因為國際慣例都不只這三項指標,包括資本充足性、報表的相關揭露等等,這些不是也應該納入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謝謝委員的指教。有關報表的揭露,我們透過金檢,實地檢查來進行查核,這部分透過金檢會更有效。

吳委員秉叡:你每次都這樣對我說,但是去中國金檢最大的困難就是他們的財會報表是不公開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是查我們的銀行。

吳委員秉叡:本席知道,問題是我們銀行放款的對象(那些企業)的財會報表是不公開的,舉美國華爾街為例,他們為何對中國資本到那裡上市抱持很大的問號,因為中國企業的財會報表不透明。你們每次金檢台灣的銀行在中國的分行時,看到的只是表面,因為這些分行最終還是要放款給中國的企業或中國的台商企業,你們看不到這些報表。中國政府甚至悍然拒絕四大會計師事務所提供財會報表給美國華爾街的證券主管機關。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辦理壓力測試時,剛剛所提他們的經濟成長情況及NPL的比率,及升息等等是最主要的因素,至於其他部分,因為很多無法量化。我們今年會再辦理,也會更加周全處理,謝謝委員指教。

吳委員秉叡:謝謝,下午再繼續請教主委。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次的房貸壓力測試已是去年,如今有房地合一法案的提出,美國又有可能繼續升息,請問金管會會不會啟動新一波的房貸控管政策?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房貸的部分,金管會早在去年下半年就一直呼籲所有金融機構對不動產的放款必須注意整體風險,也進行了壓力測試,所以不管不動產價格下跌20%或30%,銀行基本都能支撐相關風險。

林委員德福:所以沒有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林委員德福:最近張志軍到金門提到金門發展博奕事業一事,請問主委認為金門能否透過設博奕事業來刺激台灣的經濟?

曾主任委員銘宗:關於要不要設博奕事業,就我的理解,主管機關是交通部,而各地方政府……

林委員德福:要是設的話,主委認為這會不會刺激台灣的經濟?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部分必須要進一步評估。據我瞭解,金門縣政府是有此意願。

林委員德福:但是對岸的張志軍表明反對金門發展博奕事業,主委如何看這個角度?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尊重他的發言,然而我相信金門縣政府會整體評估到底要不要設,相關主管機關包括交通部也會整體考量。

林委員德福:上海、香港的股市大漲,且中港互通基金將於7月1日開始,主委認為這對台股會有何影響?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金認證的問題是兩邊相互認證後,基金的購買會更順暢。這部分是繼滬港通後的進一步推動措施,我們會觀察其後續相關效應。謝謝。

林委員德福:主委認為很多台灣投資人會不會買到妖股?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些假設基金的部分對股市沒有直接衝擊。

林委員德福:針對股市漲跌幅的限制,目前歐美國家主要市場並無漲跌幅限制,而與台股相互競爭的亞洲股市中,包括新加坡、香港一樣沒有漲跌幅限制,上海則為10%、馬來西亞為30%、泰國為30%、韓國現在已經放寬為30%。請問主委認為6月上路的放寬漲跌幅限制措施對台股成交量是短期效應?或會有長期影響?

曾主任委員銘宗:短期而言,這是中性措施。如同剛剛委員所提,香港、新加坡根本沒有任何漲跌幅的限制,連中國大陸都為10%,這是一項慢慢和世界接軌的中性措施。我們的投資人有很多已投資於海外股票,待這慢慢接軌後,短期對交易量也許不一定有好的影響,但是我相信中長期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資人進入這個市場,包括本國、外資和法人。

林委員德福:面對下星期一放寬股市漲跌幅的政策,主委認為這對台股成交量應該是正面或負面?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相信短期是中性,但是中長期會有正面效應。

林委員德福:如果中小型股發生異常事件,股價無量下跌,主委認為這應該回歸市場機制讓股價跌到底?或主管機關要強力干預?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這是中性措施,假設10%的漲跌幅於一天澈底反映,如此反而有流動性,分天分次反映的結果反而沒有流動性,這樣會有要賣卻賣不出的情況。我相信擴張為10%讓市場的流動性提高,令其交易制度更完整,這是好的中性措施。

林委員德福:主委說股市大咖還沒回來,現在只有原來的一半,還有幾百戶沒回來;至於大戶都跑到哪裡?你說,東南亞地區很普遍,到香港、大陸者也有。請問是不是大戶全部回來,台股成交量才會活絡?

曾主任委員銘宗:從過去10年來的交易量來看,國內法人大概是七兆元,沒有太大變化,外資是10兆元,也沒有太大變化。至於個人散戶的部分,過去10年的平均交易量是33兆元,從民國100年開始陸續下降,至去年降為27兆元,已減少6兆元,這大致是目前股市量較少的最重要原因。

林委員德福:現在大戶寧願出走,不願回台灣,主因是不是台灣投資環境惡劣?或有其他原因?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因素是多元的,我們會進行相關的問卷調查,俟針對問題瞭解原因後,我們會提出相關的因應措施。

林委員德福:為何這些大戶不願在台灣股市發揮?你們應該找出真正原因,針對問題探討,瞭解原因後,要調整改進,因為股市是經濟的櫥窗。我們的股市這段時間真的就像一攤死水,雖然每天有約九百多億元的成交量,其實台灣股市老早就應該上萬點了,鄰近的亞洲股市幾乎都在漲,只有我們的股市是一攤死水。主委不覺得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我們的股市今年反映的幅度相對小,但是我要利用機會跟委員報告,去年我們的股市漲了8.08%,相比鄰近國家,這是相對不錯的,大概只有輸中國大陸,就是因為去年漲過一波,所以今年股市的反映幅度相對沒那麼大。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希望主委能針對大戶探討他們不願意在台灣投資股市的原因。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

主席:謝謝。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曾主委,今天討論的廢止「合作金庫條例」基本上沒有問題吧!你要不要講一講,因為你在合庫做過事情,關於這部分廢止的原因以及當初的時空背景,可否說明一下?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條例跟現行的合作金庫沒有關係,現行的合作金庫是依照公司法、銀行法在運作的,其實真正依照合作金庫條例來設置的只有中央合作金庫,但這家公司已經裁撤了,所以廢止本條例對國內金融業沒有任何的影響。

賴委員士葆:所以就只是收尾?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賴委員士葆:所以有沒有審這部法就不是很重要了。

再來,大家還是比較關心股市的問題,大陸的經濟不是不怎麼好嗎?可是股市為何一直漲?請主委分析一下。

曾主任委員銘宗:可以分析大陸股市,但不可以分析台灣股市。

賴委員士葆:他們有在印鈔票,然後說經濟不好,成長率也不如預期,乍聽都是負面消息,但股市卻拚命漲,原因是什麼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早期大陸是一個資金需求者,那時東南亞國家,包括台灣,還有美國、歐洲等國的資金是往大陸移動,後來經過將近20年的發展,他們的經濟慢慢成長了,此時資金相對來說是充沛的,而目前大陸的整個趨勢是這些資金慢慢要出來了。

再來,可以投資的標的其實是相當有限的,無論是金融商品或是其他投資標的,所以之前第一波的錢就曾流入房地產,而現在的標的就是股市,另外,為何一些資金會流到香港呢?因為過去本來是資金的需求者,現在慢慢轉換成資金的供給者,而這就是造成最近香港股市大漲的重點原因。

賴委員士葆:我們是否歡迎他們的錢流到這裡?

曾主任委員銘宗:整個資本帳國際化是必須要走的政策方向。再來,跟大陸、跟香港的部分,我們必須由近而遠、由簡單到複雜,逐步來進行,換言之,本人贊成這個大方向,但是必須逐步來做,才有辦法水到渠成。

賴委員士葆:主委講的就是台港通、台滬通的概念?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賴委員士葆:既然是由近到遠,則近的部分,你採取的第一步是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比方說兩邊的證交所一再談到現在指數的相互授權……

賴委員士葆:ETF?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授權之後就可以……

賴委員士葆:現在已經授權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還沒有、還在談。

賴委員士葆:何時會授權?

曾主任委員銘宗:目前還在談,而且談了很長一段時間,連最簡單的部分都還沒有達成協議……

賴委員士葆:是簡單的部分指的是ETF互相掛牌?

曾主任委員銘宗:要先授權之後才能往下談。

賴委員士葆:授權的部分還沒有達成協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

賴委員士葆:卡在哪裡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問題就是還沒有取得共識。

賴委員士葆:就是掛個牌,然後你可以買我的,我也可以買你的,這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啊!怎麼會弄得這麼複雜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目前尚未取得正式的授權,所以談下一步其實是言之過早。

賴委員士葆:方才談的ETF,可否期待今年底可以做到?即期待期間要多久,之後我們就可以相互掛牌了?這部分相對來說困難度較低,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士葆:而且政治味也不高。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士葆:相互掛牌是一件simple的事情。

曾主任委員銘宗:關於指數相互授權的部分,我們會請證交所積極去洽談。

賴委員士葆:已經在談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士葆:年底前可以期待?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股市的相互合作不是只有專業上的考量……

賴委員士葆:現在很多委員都很關心,因為大陸經濟不如台灣,反觀我們的經濟情況不錯,出口的部分雖然有一點下降,但整體來說還是不錯,物價也很平穩,可是就是量的部分就一直出不來,所以主委有什麼辦法可以讓量出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量出不來的問題剛才相關的數字已經向委員做了報告,像法人的部分是7兆,近十年來沒有太大的變化,而外資的部分其實……

賴委員士葆:法人、外資的部分都沒有變?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真正是從民國100年的33兆降到去年的27兆以及前年的23兆……

賴委員士葆:那是什麼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交易的金額,就是民國100年的時候個人的交易量是33兆,去年有當沖,也是降到27兆,表示個人交易量的部分一直在萎縮,問題就出在這裡。

賴委員士葆:你的意思是說大戶沒有回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一定是沒有回來,但有可能是他們離開這個市場。

賴委員士葆:forever?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一定是forever,但有可能是短時間或是一些散戶沒有進來這個市場,這是一個事實。

賴委員士葆:那該怎麼辦?你是最高主管機關,有沒有什麼箭可以射一下?還是你很賣力在射箭,但都沒有效?

曾主任委員銘宗:一方面能做的我們儘量做,另外就是去做問卷,最近就會進行相關的調查,俟調查回來後,我們來看看問題是什麼,然後再來抓藥方。

賴委員士葆:下一步你最想做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希望量可以出來。

賴委員士葆:那是目標,但你們打算怎麼做?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現在的股市揚升方案也在陸續推動當中,另外大戶部分的問卷出來之後,我們會再來抓藥方。

賴委員士葆:所以重點還是大戶。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銀行的風險控管,就我印象所及,在1981年在我剛到美國唸書的時候,美國陽光帶發生房地產事件,導致了金融的危機;隔了9年,到了1990年日本的泡沫經濟又引發出了金融危機;隔了7年,又引發了亞洲金融風暴;然後隔了9年,又引發了2008年的金融風暴,我不是說這兩年一定會再發生這樣的風暴,但似乎是有一個cycle在那裡。事實上,從2008年到現在已經7年了,而銀行授信風險的部分,我們舉兩個例子來看,第一,台商在香港掛牌的漢能,一天股價就暴跌了千億,據了解,其授信銀行也包括了台灣、韓國的銀行,至於風險的部分,除了經營面之外,影響的還有政治層面,像台北巨蛋這個BOT案,純粹就是一個政治風險,我是不知道你們在授信上是否有把政治風險擺在裡面。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的確,美國在1980年Saving and Loans非常的嚴重,至於委員提到是否有把政治風險納入考量一事,我覺得各銀行在做跨國授信的時候,基本上也會將其考量進去……

費委員鴻泰:主委在金融界待了很久,像本國銀行在做放款的時候,以前曾經有多少的例子我們是把政治風險擺在裡頭考量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就不舉個案了,但其實若該國政治不穩定的話……

費委員鴻泰:關於銀行授信中的政治風險,就我們的觀察,在這15年當中,就曾經發生過兩次,第一個是高鐵事件,另外一個就是台北大巨蛋的BOT案,台北大巨蛋的政治風險,憑良心說,是會影響到日後BOT案要授信的時候,誰會敢去做,像大巨蛋的擔保品,就是它的地上權建築物,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如果沒有蓋好的話,建築物的部分根本就是零,所以最多是清除那些廢鐵,然後賣掉那些鋼材,所以這154億的聯貸,可能到時一毛都拿不回來,如果有人要蠻幹的話,所以這樣的風險不能說不大,而且這個個案會引發日後BOT案在貸款時必須要加上一個factor,然後也要考量到日後相關的利率是否要提高,或是屆時誰要出來擔保等等,舉例來說,台北大巨蛋是由台北市來負擔,其他縣市的部分是由其市庫來做擔保或是政府的BOT案就由政府來做擔保,所以你覺得擔保的風險要不要擺進去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現在效應已經出現,因為我們已經看到有些大型的銀行,認為以後若有類似的BOT案,在聯貸時就會更為謹慎。再來,有一些業者反映,之後若要參與BOT案時,他們也會更為謹慎,所以相關效應已經出來了。

費委員鴻泰:之後財政部促參司列席時,我們一定要請教這個問題,因為當政府不去推動BOT,很多政府大型建設因為沒有錢、資金的排擠效應,而必定會有所停滯,這對政府整體推動公共政策會造成很大的影響,凌署長,希望你能回去告訴促參司,這個禮拜他來列席的話,我要問的題目就是這個,基本上,他們不能尸位素餐、不能不講話,因為這就代表他們沒有能力。事實上,財政部這兩天針對這個題目只有表示不抽銀根,但這是會影響全台灣日後每年幾千億的建設,當政府沒有錢,需要民間來做BOT時,民間資金的排擠效應就會非常的嚴重。

最後,我今天看到一篇報導,裡面提到金融挺文創是大家一直在推動的,這個方向絕對是正確的,可是據說地雷似乎踩了不少,對此,主委要如何回應?

曾主任委員銘宗:相信報紙是惡意、特別的提出來,而且那不是貸款,而是創投,據了解,創投的部分,10個個案中可能有兩、三個個案可以回收,報酬率可說是非常高,總之,他們舉的是創投的部分,但那並不是金融挺創意的內容之一。

費委員鴻泰:現在我把今天的主題簡要提一下,1981年、1990年、1997年、2008年,從時間序列來看就是每隔7至9年,還有,目前我們台商在香港掛牌的、貸款很多錢的漢能,加上台北大巨蛋,再加上以前創投投資在文創中而踩到了地雷的,你們要小心謹慎的來面對這些問題,就像民國40年到74年,房地產是每7年就漲一次,我們也不希望每7至9年銀行就出風險一次,我知道你們都有做相關的測試,但是在風險上,是需要再加把勁,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關於漢能科技的部分,它有徵收大陸的交通銀行及進出口銀行的信用證為擔保,所以它是百分之百擔保,最近它只是股價跌了,然後就被報導成是地雷,其實這是不合適的。

費委員鴻泰:了解。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金融挺文創,早上我有看到一則新聞,就是大導演侯孝賢以聶隱娘這部電影在坎城得到最佳導演獎,據說侯孝賢導演在私下的談話中提到,他也是為籌措資金所苦,以侯孝賢這種屢獲國際大獎的導演,在這次聶隱娘或是相關的籌資過程中,政府金融業扮演了什麼樣的角色?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金融挺創意中若有人想要貸款,基本上就是送請中小企業信保基金來保證8成至9成,假設他們還有劇本,還可以進一步來……

盧委員秀燕:這個過程我了解,我是想知道,侯孝賢這次得獎的電影,政府金融業有參與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個案的部分,我沒有特別去查。

盧委員秀燕:我覺得應該去了解一下,的確,這是一部心酸史,我想不只是他,很多導演都有這樣的反映,就是得獎後政府錦上添花,可是之前在籌資的過程中,都是斑斑血淚史,非常的辛苦。所以如何正確的識貨,再來也不要太追求完全的功利、將本求利,如此才能扶植我們的電影產業或是演藝產業。

再來,前兩天主計總處修正了我們的GDP,從原來預測的3.78降為3.28,最大理由之一就是出口不利,即出口的部分並沒有原來預測的那麼好,前天總統到台中去看了一家傳統的機械產業,那家老板當場就表示,希望台幣能夠貶值,如果台幣不能夠適當的貶值,讓製造力具有競爭力的話,則出口就會不利,出口不利GDP就會下滑,台灣整個金融、經濟情勢都會受到影響,所以主委對於貨幣政策或是台幣貶值有助於出口等議題有什麼樣的看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台幣要不要貶值,主要是央行的權責,其實這是貨幣政策的dilemma,一方面進口的人希望升值,出口的人希望貶值,永遠沒有辦法滿足雙方的看法,但是這是央行的權責,金管會不合適表示意見。

盧委員秀燕:我當然知道,因為我是資深的財委會委員,怎麼會不知道這個問題是央行的權責。我的意思是,政府本身要有一定的方向,有的人要貶值,有的人要升值,在不同的時機要有不同的政策考量,當廠商、業者或民間有這樣反映時,他要的是總統的答話及行政部門有所作為。如果總統不表示意見,金管會主委也不表示意見,大家都推給央行總裁,總裁又不常到立法院來,等於業者講的是廢話,他們就會覺得,我們有很多民間的意見,都沒有得到政府的回應,講也是白講,這就是我今天提出質詢的目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每個機關各有權責,假設這是央行的政策,我講的不是我的權責範圍,真的會世界大亂,就像我也不希望有太多的人來干預股市。我的看法是這樣子,其實不合適,真的每個機關有每個機關的權責。

盧委員秀燕:這段時間你不方便表示意見,二方面就是有關貨幣政策,對金融股市也沒有什麼關係。葉倫主張要升息,這可能是她近幾年來最明確的一次表態,說今年要升息。如果今年美國要升息,可能臺灣的資金會流出,雖然過去三個禮拜外資匯入250億元,但是當美國要升息的時候,所有的外資都有所準備,他們匯到世界各國的錢可能都會調回去,這方面你有什麼因應作法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到上個星期四外資匯進來的金額是2,046億美元,還創歷史的新高。假設美國升息,我相信速度會非常緩慢,是不是一升息資金就會回到美國?這一部分我們會進一步來觀察。尤其外資有兩類,一類是退休基金,我們看退休基金過去的情況,是會長期留在臺灣的;有一部分是避臉基金,這一部分要回去比較有可能。即使升息,資金是不是馬上回去?回去的幅度有多大?其實要靜待觀察。

盧委員秀燕:我剛才有口誤,外資累積兩千多億元的匯入,5月以來那一段時間比較密集,是250億元。主委說,外資有兩種,一種是長期投資的,譬如退休基金等等,可能還在世界各國投資,未必匯回去,一方面,你認為這樣的升息走勢可能採取漸進式的;另一方面,你知道金融市場有時候是預期心理,也許美國聯準會的作法是採取漸進式,可是全世界的外資可能有預期心理。在這種情況之下,因為金融市場是淺碟性的,所以政府必須有因應作為,政府的因應作為也會影響金融市場的信心度。雖然你們覺得要觀察,但是你們有十八套劇本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外資的部分,因為臺灣是一個自由的市場,假設他因為投資策略的改變,必須慢慢離開臺灣,我們並沒有太多劇本,說你不可以走。

盧委員秀燕:我的意思是說,人家要來要去當然是人家的事情,但是他來來去去會影響到我們,我們如果要維持一定的金融市場,讓股票資本市場有一定的活水,萬一他們走了,你要不要叫國安基金準備?你不能講沒有關係,他來來去去像颱風一樣,說來就來,說走就走,破壞的是我們的市場。我的意思是,他的資金來去如何,你沒有辦法干涉,可是我們自己要有一些因應的作法,否則金融市場的投資人、上市(櫃)公司也會擔心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這一部分我們該做準備的,我們會做充分地準備,謝謝委員指教!

盧委員秀燕:我要的就是這一句話,大家不要擔心,雖然美國做了一個重大的宣布,但是政府是有所準備的,在金融市場上會力求穩定,不會因為外資像颱風一樣,來無影去無蹤,雖然我們沒有辦法完全掌控,但是至少做到像氣象報告一樣。我現在等於在呼籲政府要做防颱準備,是這樣的道理。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盧委員秀燕:謝謝!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曾主委,之前你對文創的支持度很高,昨天有一則好消息,本國的侯導演在坎城獲得了一項殊榮,你知道那一個片名是什麼嗎?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說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聶隱娘。

羅委員明才:答對了,我上一次問了幾個問題,你連韓國的一些少女團體都耳熟能詳。政府對「聶隱娘」得到最佳導演的殊榮會不會有什麼鼓勵?政府目前挺文創到底是怎麼挺,譬如聶隱娘這一部電影,當初侯導演說,要找錢沒有錢,要銀行貸款貸不到。政府究竟有什麼具體的措施,可以多培養幾個侯孝賢、李安,是不是有什麼產業推動投資計畫?

曾主任委員銘宗:前年金管會推出金融挺創意的貸款,本來我們去年預估承做的量是500億元,結果去年做了765億元,達成預算目標的53%,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銀行的逾放比率還相當低,沒有特別明顯,我相信已經發揮一定的效果。

羅委員明才:我們看到世界上很多產業不斷在輪動,以前有時候是原油或原物料,有時候轉變為金融商品、房地產等等。我們看到大陸以及全世界在崛起的maker,就是新創意,也許是一個巧思或傳統的雨傘,變成另外一種巧思以後可以創造另外一個市場出來,金融界會不會來支持這些創意的推動?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整個是一個新經濟、未來發展的新趨勢,這就是為什麼金管會會推出金融挺創意最重要的原因。臺灣地區尤其是年輕的民眾,有非常強的創意,我們希望透過金融挺創意,可以讓他們的創意變創業,到某個程度創業多了可以變成產業,是未來經濟成長重要的動能來源。

羅委員明才:這個方向很好,像過去很多資金大部分投資在國內房地產,世代年輕人或企業界的投資變成一直偏向房地產。主委,現在國內的游資多不多,大概有多少資金?

曾主任委員銘宗:將近7、8兆元是游資。

羅委員明才:事實上游資還是很多,現在我們看到美國的FED開始準備升息,即便調高一碼或半碼,可是長期低利率的時代已經面臨些許轉折,面對這樣的轉折,不曉得金管會有什麼看法?譬如臺灣的利率會不會微調?因為接下來明年初要選舉了,是不是選舉以後才會碰觸到這個問題?還是因為現在的資金非常氾濫,長期的利率政策還會繼續維持下去?

曾主任委員銘宗:由世界各國貨幣政策來看,現在確定要升息的就是美國,相對的其他許多國家,譬如中國大陸還一再降息。所以就整個世界來看,全面升息的情況並不多見,很多國家還在降息;如要全面升息,可能還要等一段時間。

羅委員明才:外資會不會從台股撤出?

曾主任委員銘宗:外資會不會撤資的情況可能要進一步觀察,因為美國何時升息還不確定,這要看美國升息的時點。其實升不升息本身就是一個不確定因素,到時候即使真的升息,這個不確定因素消失之後,對股市反而是一個正面因素,因為股市最忌諱的就是不確定因素,當這個因素確定下來之後,對股市未必是一件壞事。

羅委員明才:現在臺灣的股市很悶,也沒有很多投資標的,很多臺灣大媽看到日幣一直貶,貶破1美元對120日圓,就出現大媽買日幣的旋風。請問臺灣對於到銀行去結匯買日幣,有沒有什麼限制?不知道主委對日幣未來的走向有何建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外幣是最近民眾買賣的一個金融商品,我們尊重所有投資人的投資,而這是外匯投資,它的限制非常鬆,只要存入外幣,基本上,銀行或央行並沒有太多限制。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

曾主任委員銘宗:謝謝委員。

主席(羅委員明才):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楊委員瓊瓔、李委員應元、徐委員欣瑩、江委員啟臣、周委員倪安、呂委員學樟、陳委員歐珀及蘇委員清泉均不在場。

現在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潘委員維剛改以書面質詢。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振昌、葉委員津鈴、邱委員文彥及孫委員大千均不在場。

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潘維剛、李應元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各委員。

潘委員維剛書面意見:

合作金庫條例因其設立之中央合作金庫已於39年裁撤,又現有之合作金庫商業銀行,其前身為台灣省合作金庫,係於35年接收日據時代台灣產業金庫改組成立,其營運之法源為銀行法、公司法,並非合作金庫條例,該條例之廢止並不影響國內銀行運作,亦符合中央法規標準法第21條第2款之規定:「法規因情勢變遷,無繼續施行之必要者,廢止之。」

另一方面,金融機構合併法於2000年上路,行政院會於104年5月21日通過金併法修正案,增列四項租稅優惠及簡化債權人異議處理機制。包括:

一、因合併而移轉的有價證券免徵證券交易稅;

二、其移轉貨物或勞務非屬營業稅課徵範圍;

三、將可適用土增稅記存優惠範圍從原本的直接使用土地,擴增至所有土地。

四、將合併產生的商譽攤銷年限自現行的5年拉長為15年,以提高合併誘因。

此外,依照現行規定,存款戶及保戶等債權人對金融機構合併案有異議時,可在30日內提出,對此該修正案也增訂處理債權人表示異議的機制,以減少合併案推動的干擾。

綜上,本席對於廢止合作金庫條例表示贊同。

李委員應元書面意見: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金融業務往來及投資許可管理辦法」第12條之1規定,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之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不得超過銀行上年度決算後淨值之一倍。截至2014年12月,本國銀行對中國地區的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借總額度達1.76兆元,約佔全體銀行淨值的68%。其中台北富邦銀行約佔其淨值的93%,永豐與兆豐銀行約佔87%,上海商銀約86%,已瀕臨曝險額度上限。

去年年底爆發國銀放貸踩到陸企旭光和索力等地雷股,因為沒有抵押品,所以血本無歸。在立委的追問下,金管會曾銘宗主委表示:國銀對陸企1,280億元放款中,僅28%有提擔保品,比國內貸款4成有擔保放款還低。也就是說大家都同意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只是拿不出對策。

過去因為中國的種種政策因素,造成大部分貸款都無擔保品,但現在情況有了轉變。中國在2014年6月1日發布《跨境擔保外匯管理規定》,對於增提大陸擔保品已經不再有何限制。也就是說,登陸國銀可以應利用此跨境擔保的新規定,將原本未提供擔保品的放貸,要求借款單位提供大陸端的擔保品,以做為還款保證,進而降低授信風險。或是優先選擇有大陸擔保品或保證人的授信案,如此便可在對大陸曝險總額不變的前提下,進一步優化曝險部位的授信品質。

主席:現在進行審查,針對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針對討論事項決議如下:併案審查廢止「合作金庫條例」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前,無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羅召委明才補充說明。

本日上午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下午的議程。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曾主任委員銘宗就院會交付「本國銀行辦理大陸地區暴險壓力測試結果」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主席:下午議程排定的3案採分別報告、合併詢答方式進行。

現在請提案人林委員德福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林委員不在場。

現在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報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 貴委員會邀請,向 大院就本國銀行辦理大陸地區暴險壓力測試結果、林委員德福等21人擬具「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林委員德福等21人擬具「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提出報告,至感榮幸,敬請指教。

一、關於本國銀行大陸地區暴險壓力測試結果

(一)依據 大院審查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決議,本會於103年底辦理本國銀行大陸地區暴險壓力測試,設定輕微與較嚴重兩種壓力情境。輕微情境為大陸地區GDP為7%、不良貸款率為2.5%及利率上升1個百分點;較嚴重壓力情境為大陸地區GDP為5.5%、不良貸款率為4%及利率上升2.5個百分點,計算銀行在壓力情境下之可能損失及對資本適足比率之影響。

(二)依各銀行測試結果,以103年9月底為基準日,輕微壓力情境下之可能發生損失約新臺幣344億元,資本適足率由12.14%降至12%,減少0.14個百分點;較嚴重壓力情境下之可能發生損失約729億元,資本適足率由12.14%降至11.85%,減少0.29個百分點。各銀行於壓力情境下之資本適足率仍高於法定最低標準(8%),相關損失尚在銀行可承受範圍。

(三)鑒於大陸地區近年之信用風險有上升趨勢,本會為加強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授信暴險之控管,要求銀行對大陸地區授信餘額之備抵呆帳提列比率,於104年底前提高至1.5%,並採取下列具體措施:

1.將銀行對大陸授信風險管理列入檢查重點,並督導銀行研議適合當地之債權確保措施。

2.要求銀行應將對大陸地區徵授信及貸後管理措施納入內部規範,並建立大陸地區發生重大信用風險個案事件之通報機制。

3.將銀行對大陸授信風險控管能力及授信品質列入申請設立海外分行之准駁依據。

4.請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及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利用相關資料庫協助監控。

(四)本會將持續在確保國內金融健全穩定之前提下,循序推動兩岸金融雙向互動,鼓勵銀行積極布局其他亞洲地區,並督促銀行在推展兩岸金融業務之同時,亦應妥為控管相關風險。

二、關於林委員德福等21人提案修正「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一)鑑於本會自102年7月1日起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更名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有關擬修正「簡易人壽保險法」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及第四十二條規定,將「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會敬表同意。

(二)又「簡易人壽保險法」之主管機關係為交通部,本會尊重交通部意見。

三、關於林委員德福等21人提案修正「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一)金融重建基金業於民國100年底屆期結束,惟因尚有未結事項需依「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以下稱RTC條例)辦理(如訴訟案之處理,依該條例第十七條規定,中央存款保險公司得於重建基金授與訴訟實施權後,以自己之名義提起訴訟等),目前RTC條例仍屬有效施行之法律。

(二)有關擬修正RTC條例第二條規定,將主管機關名稱由「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本會敬表同意。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下午3時截止發言登記。

請潘委員維剛質詢。(不在場)潘委員不在場。

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討論的第1案是有關對在大陸的本國銀行辦理壓力測試的結果,這個案子是我提案的,很高興金管會很遵照財委會的決議來進行相關的壓力測試,以了解我們的金融行庫在大陸執行業務時的風險性是如何。基本上,這是透過客觀的數據來進行,畢竟是你們說要開放、是你們說那是安全的,但問題是很多委員仍有疑慮,所以你們就去做了這件事,在此本席表示肯定,即你們對本席提案有了正面的回應。

再來,我有看到一些數據,也許有些誤差,就是台灣在大陸的28家分行,去年的獲利比前年大躍進,平均下來,每個分行獲利的情形是台灣任何一家分行的3倍,而且大陸利差大、市場大,所以其獲利的狀況是台灣的好幾倍,據了解,在大陸的這些分行,平均一年大概可以賺1億人民幣,即3至4億台幣,而台灣每個分行平均獲利是8,000萬到1億左右,所以他們是我們的3至4倍不等,情況差的時候,則可能只有2倍,所以在此情況下,就會產生一個矛盾,因為做生意的,一定是將本求利,希望有所獲利,哪個地方有活水、可以賺錢,他們就會往那個地方走,這是理所當然,畢竟他們不是公家機構,所以當然希望可以賺錢,對股東能夠有所交代、對本身的企業能夠有所發展,可是另外一方面我們又擔心,大陸是一個風險比較高的市場,雖然我們開放他們過去,但仍然會產生一些風險,所以在這中間的拿捏,就會變得很困難,因此,未來開放我們的金融行庫到大陸設分行、子行這樣一個策略是否還是依目前的速度來進行,還是你們會採更開放的態度呢?因為從相關報表來看,他們賺了更多的錢,而且最高可到4倍,所以你們要擴大適用、把握機會讓他們去賺錢,因為有人說若不把握這個機會,下次在大陸可能也不會有這麼好的獲利了,還有另外一種說法,就是更為緊縮,所以關於開放台灣金融行庫赴大陸設點的政策,你們打算採取什麼樣的速度?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對於委員上次提議,對大陸地區的暴險來做壓力測試,非常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已經執行、照做了。

再來,我們在大陸的銀行,包括子行的部分,目前的分支機構總共有45家,去年整年的稅前盈餘是66億,跟國內相較,的確相當不錯,然獲利高、利差高,當然也反應出其風險的屬性。基本上,金管會對以後所有金融機構,尤其是銀行,他們要到大陸去設分支機構一事,還是會秉持目前的步驟及原則,也就是一方面做好風險控管,一方面繼續開放,假設他們風險控管不做好,則這會影響其申請分行、子行的進度。

盧委員秀燕:以現在設分支機構的速度來看,他們都是有賺錢的,即獲利還是台灣的數倍,且這部分已經過壓力測試,所以我們可否定調,未來開放台灣金融行庫赴大陸設點的速度,不會比現在快,也不會比現在慢,即大概維持現在這樣的速度,可以這樣解釋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可是我們有一個但書,因為過去很多子行、分行是沒有開業的,而現在他們陸陸續續開始營業了,所以其守法性、風險控管等,會做為以後我們對國內所有分行赴陸一個准駁的依據。

盧委員秀燕:就是步調維持不變,但是會更注意其風險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盧委員秀燕:今天的第2案是關於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的確,最近有很多的詐保事件出現,比方說醃頭案中是哥哥殺了妹妹,目的是想要詐保,或者是老公為了詐保,所以讓老婆連車一起掉下懸崖,因此,金管會針對這方面核貸人員的管理上,也變得比較謹慎,但因此也造成各保險公司核保人員在審核時會更為嚴格,聽說也使得審核的速度上有了塞車的狀況,現在不只當兵會塞兵,連保險也都會塞單,導致聽說各壽險公司都有在向你們陳情,因此,第一,有沒有這回事?第二,有沒有真的發生塞單的狀況?

曾主任委員銘宗:事實上,一年有好幾百萬的保單在出售,其實發生問題的個案非常的少,所以本人認為,不要因噎廢食,該做好風險控管的,就做好風險控管,至於報章雜誌提到有發生塞單的狀況,後來我們有發布新聞稿澄清。

盧委員秀燕:這是關係到民眾的權益,有時搞不好今天投保,明天就出了風險,一天之差可能就會影響到民眾的權益,誠如主委方才所言,第一,沒有塞單的情況,第二,如果有塞單的情況,也是可以向你們反映?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盧委員秀燕:另外,今天有一則小新聞很有趣,就是毛院長有請一位專長是網路管理的張善政來擔任副院長,所以他對各部會網路的相關狀況一直都很注意,據說有媒體去統計下載金管會APP的次數,而我的助理也做了更細膩的統計,就是從2月25日到今天,只有100人去下載,即3個月內只有100人去下載金管會的APP,平均每日只有3人下載,而且我們的助理還開玩笑說,搞不好這3人還是你們的外圍團體或是你們同仁,為了業務需要才下載,請問你們網路下載情況不太好是什麼原因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每個部會屬性不一樣,像我們可能沒有很多直接跟民眾相關的業務,而是銀行在辦理第一線的業務,不像財政部要負責報稅,所以他們在寫了APP後,很多人可能就會上網去download這些APP,不過,謝謝委員的指教,對於APP的部分,我們會加強宣導,也會看其是否合用。

盧委員秀燕:我發現你的臉書比你們金管會的APP還受到歡迎,所以要不要在FB上問你的好友,為何大家都不願去下載金管會的APP?總之,這一定是有原因的,所以可以透過他們去了解、探詢其原因,看看是不好用、內容太古板或是功能性太差等等,請問,為何你的FB會經營得比金管會的APP還好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我是把FB做為一個非常重要的溝通平台,若要po文,也是經過我的同意才會po;答覆的部分,也是我親自在答覆。

盧委員秀燕:所以這是不是問題所在,即民眾反映意見,寧願去你的臉書反映,也不願去金管會的APP或是意見交換欄去反映,我想是他們經過幾次的經驗,知道你都是本人親自在經營,就像我的臉書一樣,所以跟你本人講會比較有效,但金管會的APP或是意見交換欄,可能是金管會某位同仁在經營,所以向其反映恐怕沒有辦法獲得直接的效果,所以你要不要宣布一下,從今天開始,金管會的部分你也都看得到,畢竟若金管會經營的網站不受民眾的認同,即使用頻率不高的話,其實也是相當程度顯示民眾認為這樣的管道是不夠暢通的、是不管用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金管會的民意信箱,民眾使用的頻率也是很高的。

盧委員秀燕:未來這部分希望你們檢討並加強。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的。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方才的詢答來看,國營銀行在大陸基本上的風險、暴險等等的壓力測試,基本上都通過了?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沒錯。

賴委員士葆:基本上都OK了,所以大家不用太擔心?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賴委員士葆:跟風險有關的就是現在強調行動支付,目前台灣在全球的行動網路覆蓋率拿下第一名,像2015年旅遊競爭力,在全球141個國家裡面,我們排名第32名,相關的專業媒體都強調,未來金融業的競爭力其實在IT,而跟IT有關的就是技術,但技術不是問題,也不是主角,真正的主角是法規,在這方面,國外已經非常popular,而且已經玩到爆的就是所謂行動支付的創新,我們卻還是很落後。是否請主委說明一下行動支付的部分?

曾主任委員銘宗:誠如委員方才所言,整個金融未來發展趨勢,第一個是社群媒體,第二個是行動支付,尤其社群媒體甚至走到最後是一個物聯網金融,所以整個發展趨勢相當明顯,謝謝委員指教。事實上,金管會已經看到這樣的趨勢,所以現在我們走得非常快,並且成立一個小組由副主委召集,隨時檢討相關的法令規定,反倒是有時我們還認為業者走得太慢,譬如過去大家認為新的客戶必須臨櫃開戶,但現在我們覺得不需要,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有關行動支付的部分,只要符合一定資訊的安控標準,任何機制我們都歡迎,所以不排斥。

賴委員士葆:在行動支付這部分,你們最近有沒有什麼新的開放?今天整個早上,我們沒有看到新的東西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比如現在已經有了……

賴委員士葆:有什麼?

曾主任委員銘宗:透過手機可以刷卡。

賴委員士葆:德國漢諾威CeBIT邀請阿里巴巴創辦人馬雲出席演講,結果馬雲出招,大秀旗下支付寶平台上開發中的辨識技術─「微笑支付」,只要你手上有smartphone,用你的臉看一看,就可完成支付。主委對這種方式有何看法?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我也贊成……

賴委員士葆:贊成嗎?用臉靠一下手機就可以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是以生物特徵……

賴委員士葆:交易就完成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它可能是用視網膜,有些是用指紋,我想這是未來發展趨勢,但前提是必須先有檔案,這樣才有辦法比對。其實對於這個方向,我也贊成。

賴委員士葆:有沒有想要推廣?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跟委員報告……

賴委員士葆:現在外面的趨勢是這個樣子耶!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其實我們也贊成。

賴委員士葆:全球行動支付的發展趨勢都是朝向提供消費者使用手機支付,所以手機不是只有刷卡用而已,各方面都可以,只要確定是你的手機,你要付錢拿個手機就可以付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賴委員士葆:這對我們過去來講,其實是一個很大的革命,而以目前台灣整個環境來看,政府是往多卡合一的方向邁進,包括身分證、指紋、健保卡、金融卡等等,全都集中在同一張卡上,這聽起來很可怕,因為萬一卡掉了怎麼辦?對於這部分,主委怎麼看?

曾主任委員銘宗:第一,它是必然趨勢;第二,要更積極面對,所以這有幾個配套,包括資訊安全、IT的配合……

賴委員士葆:我剛才說了,IT在台灣絕對不是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士葆:主要是在法規上如何突破而已。

曾主任委員銘宗:法規沒有問題,因為在這部分,我們走的方向比業者更積極。比如銀行公會認為新開戶還是要臨櫃……

賴委員士葆:現在不要了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在年底以前就可以不要了。

賴委員士葆:年底以前全面不要?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另外,以後如果你拿手機去提款,也不用插入卡片,相信在年底以前可以做到「嗶」一聲錢就跑出來了。

賴委員士葆:去哪裡提款,錢就可以跑出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到ATM。

賴委員士葆:只要用手機靠一下ATM,錢就跑出來?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不必插卡,改用感應式。其實對於整個趨勢,金管會抱持的態度非常積極也非常open,我們反倒希望國內業者腳步快一點。

賴委員士葆:你說年底,我們就期待哦!還有哪些相關作法?請主委私下給我資料。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謝謝。

賴委員士葆:另外,你們現在沒有感應門檻,比如3,000元的門檻有沒有?

曾主任委員銘宗:委員是指感應的……

賴委員士葆:好比用手機去感應,最多是多少錢?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國外能夠透過感應的部分,就像現在使用的插卡式一樣……

賴委員士葆:我們現在是以3,000元做為上限。

曾主任委員銘宗:3,000元為上限,那是試辦性質,如果真的以此做為上限,就不方便了。

賴委員士葆:所以3,000元這部分,你也可以把它拿掉?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士葆:再者,本席提供你一個數字,那就是台灣的電子商務業者講說,目前提供信用卡網路支付的比例已經達到83.7%,消費者信用卡的消費比例則是70%,但是只有17.6%的商家提供第三方支付、2.75%的消費者使用第三方支付的工具。由此看來,我們還有很大的空間可以努力,對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目前在網路上,大額支付都是透過信用卡;至於小額的部分,雖然筆數多,但是金額都很小。

賴委員士葆:除了這部分之外,本席剛才提到的風險部分,也請注意一下。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質詢。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主委,金管會除了要求本國銀行在今年底之前對大陸地區授信餘額的備抵呆帳提列比例必須拉到1.5%之外,也提出四大具體措施來嚴防國銀對大陸授信的風險。請問國銀在大陸的授信對象是不是以台商為主?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主要是以台商為主。

林委員德福:如果台商在台灣的銀行債務沒有償還,是否會有連帶影響?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如果他是在台灣有大筆欠款,到大陸去又設立公司從事相關營運,那麼我相信各銀行在進行貸放時會做相關考量。

林委員德福:主委,四大措施當中提到要請中央存保以及聯徵中心利用相關資料庫來協助監控。倘若台商在聯徵中心有不良紀錄,金管會會要求銀行做哪些處置?

曾主任委員銘宗:聯徵中心並不是針對個別戶有無信用瑕疵來做監控,而是針對總體資料來看整個量跟質的情形。

林委員德福:在什麼狀況下會立即圈存凍結他在兩地的帳戶?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金管會並無此權責,所以無法圈存相關帳戶的可動用資金,金管會不能做到這個地步。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在哪種狀況下會進行強制執行的程序?是兩岸同步處置?還是因地制宜?

曾主任委員銘宗:比如銀行發現他已3個月沒有繳息,聲請法院拍賣之後,可能才會執行這部分。

林委員德福:長期以來,中小型台商相較於大型台商,容易遭遇較高的融資困難,而且往往受限於營運規模不夠龐大以及財務績效不夠透明等因素。因此,現在金管會強化國銀對大陸地區曝險的控管,是不是會讓這些中小型台商發生資金調度上流動性的風險?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要求銀行在做好風險控管之外,也要做好風險分散,比如報告中提到,我們要求銀行應對大陸地區徵授信及貸後管理措施等等,檢討納入內部相關管理規範,就是要他們注意貸放後續的追蹤情況。如果能夠做適當的追蹤,也能提醒台灣在大陸當地的中小企業,其實對雙方都有利。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這些中小型台商要如何因應,才會對他們比較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如果這些台商跟銀行往來以後,財報能夠更透明,並且強化公司治理,那麼反而可以取得銀行信任,繼而獲致更多資金及更多往來機會。

林委員德福:半年多前,金管會強調國銀在大陸授信仍以台商為主,而且為了國際競爭,有開發大陸市場的必要。而現在金管會要嚴控大陸曝險的作法,是否會影響大陸市場開發的進度?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不會影響,因為當地已有45家分支機構開始營業,一方面拓展業務,一方面也要重視風險,這兩者其實可以做到某個程度來兼顧。

林委員德福:兩岸間的金融監理機關是否會同步進行曝險的管控?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監控的情況其實可分幾個層級:第一,在地的分行必須做好風險控管;第二,各銀行總行也必須做好風險控管的掌握,而金管會銀行局及檢查局也會進行場外追蹤。

林委員德福:媒體報導金管會嚴控大陸曝險的對象指向融資租賃公司,並祭出四項管控措施,包括大陸租賃子公司每季應向母公司董事會報告營運狀況、財務狀況差應提出改善計畫、須提列備抵呆帳、母公司若風險控管不佳,將禁止增資或新設融資租賃公司。請問針對融資租賃公司採取嚴格控管的作法,是基於什麼理由?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是我們監控大陸曝險額度重要的一環,因為我們發現現在的金融機構在大陸地區的逾放比率不高,但有少數一、兩家銀行轉投資的租賃公司金額小,逾放比率較高,所以我們提醒他,希望他在體制上能夠更趨完整。

林委員德福:那你認為管控作法是否會影響這項業務的推展?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不會,因為並不是全面性,只是少數一、兩家的逾放比率較高,可能是因為他剛去衝刺業務使然,所以我們一方面讓他的相關作業辦法必須提報到董事會,另一方面希望他在衝刺業務的同時,必須注意到風險控管。

林委員德福:媒體報導,金管會官員說不能因為大陸租賃子公司的資本額不高,母公司就疏於風險管理,尤其是大陸台資租賃公司的逾放比率高達4%到5%。請問按照這些台資租賃子公司逾放比的現況,你認為母公司是否完全沒有掌握?還是知情但採取放任態度?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逾放比較高的大概就是一家,其他還在合理範圍內,所以我們要求總行,尤其是母公司的部分,必須充分掌握這個情況。

林委員德福:目前台灣在大陸之租賃公司共有19家,今年第一季合計稅前盈餘為新台幣每股1.34元,官員表示因為開業不久,營業模式還要持續調整,而且租賃規模小,資金成本較高,所以回收沒有那麼快。依主委來看,租賃業在中國獲利的空間大不大?

曾主任委員銘宗:租賃業的經營,基本上都是資本租賃,跟銀行的屬性並不完全一樣,其實我們國內也有某家租賃公司是上市公司,到大陸去經營也非常好。剛才委員提到的那19家,大部分情況還是非常穩定,只有少數一、兩家逾放比較高,我們已請他注意,希望能夠逐步調整。

林委員德福:現在租賃業到中國才剛投產,如果管控措施太過嚴格,是否會限縮這個行業的競爭力?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只是提醒他相關的法規制度必須提經董事會通過,相關的風險必須做好控管,所以並沒有給他太多限制,希望這19家租賃公司在大陸可以逐步穩健發展。

林委員德福:好,謝謝主委。

主席:請曾委員巨威質詢。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政府機關應該是我們整個社會,尤其是金融產業的一股重要安定力量,譬如我們借錢,只要借錢的對象背後有政府相關的介入或是政府力量的支持,或者是這個業務基本上跟政府的政策有關,那麼金融機構都會相對有把握,也比較信任,但是最近社會的變化有點奇怪,反倒是政府相關的事務,變成是一個不穩定力量的來源。我們從台北市政府最近所謂的五大案來看,政府的BOT案,對金融機構而言,反而變成是一種困擾。當然,今天早上主委特別提到,遠雄這個案子,看起來應該還不至於構成太大的風險或威脅。但是主委有沒有想過,為什麼金融業本來在傳統上,對政府這麼放心的狀況,到了今天反倒成了不安定的來源?從某種角度上來看,它對金融業變成是一個很大的困擾,站在金管會的立場,主委認為我們需不需要有一些作為上的改變?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委員也很清楚,之所以要推BOT,乃是因為它有三大效益,包括第一,可減少政府支出;第二,創造就業機會,促進經濟發展;第三,可以讓保險資金有非常好的去路……

曾委員巨威:主委說的都是很正面的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曾委員巨威:但為什麼現在政府本身變成金融機構不安定的來源?其實政府在未來所有契約上的決定,都可能會有一些轉變,這種情況站在金管主管機關的角度來看,難道不需要有事先的一些作為,好比溝通,或是針對金融機構的提醒?是不是應該有些轉變?因為本來只要有政府介入,等於是一種保障,甚至是一個保證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基本上我認為BOT應該是回到契約去認定,雙方依照契約來履行,除非有不法,有不法就依法查辦,所以我們真的要呼籲BOT的各方要依法處理相關的契約。有不法當然依法來處理,在沒有不法的情況之下要依合約來履行,這對於金融機構要參與貸款或是保險公司要參與BOT的個案來講,它會比較願意進來,也比較可以創造雙贏的局面。

曾委員巨威:我的意思是說,看起來我們要提醒金融機構,以後只要是BOT的案子在評估的時候反而要更加小心,因為有政府的因素在裡頭,它隨時會有變化,這簡直是一個非常諷刺的狀況。第二個,針對曝險的壓力,您提到在兩種scenario之下的狀況,假設這兩個狀況發生的話,基本上都在我們可以容忍承受的範圍之內嘛!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曾委員巨威:我想要進一步瞭解的是,這兩個情境一個是輕微的,一個是較嚴重的狀況,到底發生的可能性有多高?光是這兩種假設。

曾主任委員銘宗:輕微的部分發生的……

曾委員巨威:輕微的情境是假設大陸經濟成長率降低至7%,它幾乎已經發生了,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但是它有三個條件……

曾委員巨威:包括不良貸款率,現在的假設是2.5%,它目前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1.25%。

曾委員巨威:所以還有一段距離。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曾委員巨威:那利率上升1%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它現在還在降息。

曾委員巨威:還在降息,所以後面兩個因素並沒有發生。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曾委員巨威:換句話說,即使是從輕微的角度來看現在的狀況,它發生的機率可以說是微乎其微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也不敢講,這個可能性還要進一步觀察,因為整個經濟發展是動態的,我們也在密切觀察中。

曾委員巨威:如果你假設的兩種情境在現實狀況之下發生的機率都這麼少的話,說實在,我們得到的答案應該就是大家可以放心了。

曾主任委員銘宗:目前的情況是這樣。

曾委員巨威:從另外一個角度回頭看,假設我們把它看成很嚴重的狀況,您在做情境分析的時候,雖日方有假設這兩個情境,那你們有沒有去假設最糟的狀況會在什麼情境下發生?也就是這三個因素,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曾委員巨威:這三個因素在最糟的情況下會對我們產生衝擊,應該是在什麼狀況下發生?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相信對金融機構來講,最嚴重的衝擊是NPL的比例提高,這個是最直接的,其他兩個因素不管是升息或GDP都是比較間接。

曾委員巨威:NPL的問題發生的話,最嚴重是在什麼狀況之下對我們有一定的衝擊?本席想知道一個大概的標準數據。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不良貸款率是1.25%,假設到2.5%的話,我相信對我們會有一定的衝擊。

曾委員巨威:那看起來這個嚴重的狀況是到4%,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曾委員巨威:在4%的情況之下,如果從現在這個曝險的壓力測試來看,好像我們還可以承受嘛?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曾委員巨威:如果照這樣看起來,應該要遠超過4%或是5%以上才可能對我們真正產生一些壓力。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雖然有損失,但是向委員報告,因為現在獲利不錯,去年大概有66億,其實那個獲利的來源也作為很重要的一個buffer,因為獲利一直進來的話,其實它也很快……

曾委員巨威:對,談到獲利,您剛才講66億是稅前,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曾委員巨威:但是如果照這兩個測試,你們測試出來的結果在輕微的狀況之下會損失344億,在較嚴重的狀況之下會損失729億,你剛才說我們在大陸地區才賺66億,相對之下這不是很嚴重嗎?即使是發生輕微的情境,我們都還損失三百多億。

曾主任委員銘宗:因為現在有45家分支機構在當地營運,有很多都是剛起步,有些是第一年、第二年剛起步,慢慢讓這些分支機構把它的效益、它的能力和它的capability發揮之後,我相信它的獲利會加速。

曾委員巨威:不是,我是直接做數字的比較,賺了66億,但是發生的損失如果是好幾百億的話,你怎麼說我們能夠承受?如果能夠承受的話,很顯然是用我們在台灣賺的錢去彌補,你才能夠下這個結論嘛!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因為這是對總行的衝擊。

曾委員巨威:所以在這個判斷上,你們對外界應該要有一個更清楚的說明,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曾委員巨威:第三個,回到存款保險,今天如果就台灣的角度來看,國外銀行在台灣也是要受到存款保險的約束規範,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可以選擇,一種是使用我們的存款保險制,一種是使用它母國的部分。

曾委員巨威:所以我們是准許它有兩邊可以選擇,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曾委員巨威:如果我們的銀行在大陸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依現行的規定,因為是從今年5月才開始實施,可以另外來做安排。

曾委員巨威:它也可以選擇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也可以做安排,它是說兩邊可以繼續談,但是向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在那邊吸收的存款都是人民幣100萬以上的大戶,所以要不要參與這種retail的存保機制,其實還要進一步來評估。

曾委員巨威:那我請教你一個問題,假設台灣未來還有需要利用存款保險制度,甚至用我們以前採用過的RTC來幫助我們的銀行解決到時候發生的危難,大陸的部分在這個存款保險的使用上,對台灣來講是不是有義務一定會做這樣的處理或是協助?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我們初步看存保,如同剛才向您報告的,因為我們在那邊吸收的存款都是100萬人民幣以上,現在銀行公會還在評估,後續我覺得它適用我們這一套的機會不大。

曾委員巨威:好,謝謝主委。

主席(曾委員巨威代):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在兩岸的銀行方面,我們目前在大陸大概有45家,這些是分行、支行還是子行?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包括。

羅委員明才:全部包括。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羅委員明才:大概有幾家分行?目前的情況好像是分行比較多,子行比較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子行有2家,分行現在有22家。

羅委員明才:那其他的形式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還有8家支行。

羅委員明才:我想請教一下,大陸在台灣這邊一共有幾家分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3家分行。

羅委員明才:我們來超級比一比,就去年來說,台灣有那麼多的子行、分行和支行,全部加總一年度大概賺了66億,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羅委員明才:好,那大陸的銀行到台灣只有3家,請問它去年獲益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49.7億。

羅委員明才:所以一家銀行平均賺了十幾億快20億。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屬性不一樣,因為我們吸收的人民幣有些放不出去,所以轉存中國銀行,主要是中國銀行,其他兩家不一定賺錢。

羅委員明才:一家中國銀行就賺了快40億。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沒錯。

羅委員明才:很會賺哦!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它因為轉存的關係。

羅委員明才:我們在那邊是由哪一家分行在轉存?

曾主任委員銘宗:就是中國銀行在台北的分行。

羅委員明才:不是,我是說台灣在大陸那邊。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台銀上海。

羅委員明才:台銀上海,那有那麼好賺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是,那是因為在台灣地區的人民幣有三千三百多億用不出去,所以轉存中國銀行在台北的分行。

羅委員明才:Bank of China。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羅委員明才:轉存是把所有的錢都放在那邊,這些錢怎麼去花?

曾主任委員銘宗:它會拿回中國大陸做運用。

羅委員明才:它在台灣是收人民幣,我們轉存的利率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轉存的利率都有一定的利差,現在人民幣存款的年息不太一樣,大概2、3%左右。

羅委員明才:3%左右,譬如一年期或三年期是是收3%,請問它拿到大陸去放款是放幾趴?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一定,有一些並不會直接去做放款,因為它可能是……

羅委員明才:假設啦!假設它要到大陸去放款是放幾趴?

曾主任委員銘宗:要看放款的對象是誰。

羅委員明才:業務。

曾主任委員銘宗:假如是國企的話,不一定很高。

羅委員明才:不一定很高,那一般的企業呢?

曾主任委員銘宗:一般在中國大陸的利差大概會有3%左右。

羅委員明才:3%多,所以對它們來講,台灣這些資金是金雞母耶!它大量的收,然後到大陸去放款,就是轉一下而已,彈指之間就賺了一、二十億,二、三十億,一年就賺了49億。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因為我們的資金去路非常有限,除了做貸款,在OBU或是供給大陸地區的分支機構做放款以外,還可以做相關投資,譬如買寶島債、點心債等,但是現在去路相當有限,轉存是透過一個方式回流到中國大陸。

羅委員明才:請教主委,大陸的銀行現在接不接受新台幣?可以存新台幣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

羅委員明才:之前不是有說台灣和上海要先試先行?因為有很多台商手上有台幣。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羅委員明才:台幣每次要回到台灣的時候好像也很麻煩,我看很多台商就卡在海關,可能有規定多少錢以上就要沒收,兩邊這樣跑來跑去事實上是很麻煩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到台灣地區在中國大陸的分支機構是可以兌換的。

羅委員明才:台幣在大陸的分支機構可以兌換?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我們有指定台灣銀行在上海的分行可以兌換。

羅委員明才:請問在大陸這些銀行收了台幣以後,這些錢往哪裡去換?

曾主任委員銘宗:台幣也是一樣,透過台灣銀行在上海分行做兌換。

羅委員明才:這樣換來換去,你們有沒有算過台幣在大陸停留的部分有多少錢?

曾主任委員銘宗:您說台幣是不是?

羅委員明才:台幣。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可能要統計一下資料再給委員,其實台幣在那邊相對流通的不是那麼普遍,金額應該相當有限。

羅委員明才:我一直在想,以後如果應用到電子商務上面,所有的金融可能會無限的膨脹、無限的擴大,很難去控管,譬如悠遊卡好了,目前悠遊卡可以存多少錢?

曾主任委員銘宗:最高是1萬元。

羅委員明才:現在有準備再調高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那個數字其實我們做過統計,每一張卡平均的儲存金額是300元。

羅委員明才:只有300元?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每一筆消費大概是30元,金額不是太大。

羅委員明才:以前的貨幣感覺有高度的控管,包括流到哪邊、從哪邊出去,譬如人民幣到台灣也有一些控管的措施,以後如果在電子商務或是悠遊卡,特別是悠遊卡,現在還有沒有推動台港、上海一卡通?這個大概什麼時候會推動?至少我知道香港的八達通和台北的悠遊卡也在談了,換言之,以後你帶著悠遊卡到香港很多地方消費就是一卡通,反過來用八達通那個卡到台灣坐捷運、YouBike也統統可以通。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但是向委員報告,不管是透過第三方支付也好,或者是透過電子商務也好,以後錢的走向更容易控管,因為它透過電子商務會留下使用的軌跡,比以前使用現金更清楚、更透明。

羅委員明才:那停電的時候怎麼辦?

曾主任委員銘宗:停電的時候就暫時不要刷,等燈亮的時候再刷。

羅委員明才:是不是有備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羅委員明才:本席希望在安全方面,當然下一代的科技是日新月異,什麼消費和金額統統在手機裡面,但最怕的就是監管,所以接下來我要問一下檢查局王局長,我們在大陸一共有66幾家的分行和子行,你們有沒有去檢查過?

主席(費委員鴻泰代):請金管會檢查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有,這個我們都有排,最近這3年都有去。

羅委員明才:檢查都順利嗎?

王局長儷娟:很順利。

羅委員明才:你去檢查是拿著令牌還是什麼?它怎麼樣讓你檢查?

曾主任委員銘宗:去檢查的時候金管會都會發檢查證。

羅委員明才:在那邊行得通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行得通,沒問題。

羅委員明才:金管會現在那麼大?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這個兩邊有談好。

羅委員明才:我以最近出問題的漢能為例,銀行聯貸主辦是誰?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出問題,只是它在禮拜五的股價暴跌。第一個,它繳息正常,而且它徵有中國大陸非常大的銀行來做standby L/C,做全額的保證。

羅委員明才:這是哪一家主辦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永豐。

羅委員明才:永豐,那聯貸行有很多是大陸的銀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有大陸也有南韓的銀行。

羅委員明才:我的意思是說,譬如主辦是永豐,協辦是工商建農其他大陸的銀行,那現在出了問題,你們可不可以因為這樣去檢查中國工商銀行或是農業銀行或是建設銀行?你不是說,可以檢查嗎?遇到這件事情要怎麼樣來做稽核或控制?

曾主任委員銘宗:依照國際慣例,我們檢查我們的銀行,他們檢查他們的銀行,這是國際上的慣例。

羅委員明才:各自檢查各自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羅委員明才:那另外那邊會不會變成消失的一塊?

曾主任委員銘宗:不會啦!尤其現在漢能資本有限公司的這個貸款徵有中國進出口銀行和中國交通銀行不可撤銷的standby L/C。

羅委員明才:所以是安全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非常安全。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我希望在控管上面要加強,但是不要因噎廢食,因為台灣太好了,收款是1%,在大陸可以放款,譬如永豐這個案子,聽說在那邊放幾趴?

曾主任委員銘宗:利率我們再進一步來查證。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超過8%?局長知道,它是放5%還是6%?

王局長儷娟:沒有到8%。

羅委員明才:那是幾趴?

王局長儷娟:我可能要查一下,待會兒會後向委員報告。

羅委員明才:好像轉手之間就賺了5%,因為永豐在香港的分行是全部銀行裡面最會賺的,去年光是一個分行就賺超過40億台幣,所以你要不要鼓勵它去?去還是要去,但是在風控方面,如果有你剛才講的工商建農這些大銀行的standby L/C,有什麼、什麼,那就ok,我們鼓勵銀行在有機會可以發兩岸的一些特別財,趕快鼓勵它們去賺沒關係,但是要小心,好不好?謝謝。

曾主任委員銘宗: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今天專題報告的主題是關於本國銀行在大陸地區的風險壓力測試,當然有風險意識是很好,但是我個人有一點意見,在你的報告中把整個測試分成兩種情境,一個是輕微情境,一個是嚴重情境,在這個情境裡面用的參數有3個,包括GDP、不良貸款率和利率,本席比較好奇的是這三者之間的連動性如何?它們之間都沒有連動性嗎?我們做測試的時候是假設它們是獨立的嗎?還是會相互影響?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認為它是獨立的,但是GDP如果往下走的話,當然有可能會造成NPL的比例提高,這點沒有錯。

賴委員振昌:基本上主委也不否認它們三者之間應該是有關連性的,如果你說這三者完全獨立,我們直覺就覺得不可能。但是關於它們的影響,主委,你有沒有發現我們這個測試裡面有一個很有趣的地方?如果大陸的GDP降低至7%或是5.5%,不管是輕微或嚴重情境,這些數據是指什麼?例如大陸的GDP從7%降為5.5%,中間差了1.5%,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賴委員振昌:我們假設不良貸款率會從2.5%升為4%,差距也是1.5%,利率則是從1%升到2.5%,所以它們之間是有連動性的。我們假設它們之間的連動性就是只要其中一個降了1.5%,例如GDP降1.5%,那麼不良貸款率和利率就會升1.5%,這樣的基本假設是否成立?當時我們在做這個假設時,這樣是否成立?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了解委員的問題,就是這些因素會做相同幅度的成長,當時我們在設定的時候,的確是做這樣的假設,但是這個Scenario其實可以做不同方式的設定,謝謝。

賴委員振昌:不是的,這部分的確是可以有不同的設定,但是第一個,既然這是一份報告,就要經得起人家的檢驗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賴委員振昌:以這樣的假設來說,當本席質疑這樣的假定會不會有問題時,你需要做的就是Defense,你要告訴本席,對,我們這樣的假設、參數是對的,但你不是這麼告訴本席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個設定其實……

賴委員振昌:以前在學校寫了那麼多論文,本席當然知道我們可以做各種假設,但是你們必須要做一個適度的Defense。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當然,我的Defense就是我們當時設定這樣同比例增加,我們認為這是一個合理的方式。

賴委員振昌:合理的理論依據在哪裡?為什麼你們認為這樣做是合理的?這不是你們認為合理就可以了,有時候還是要慎重,因為這關係到專業的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我們認為這樣等比例的……

賴委員振昌:你們的假設必須是合理的,後面的推論才有意義,要不然說實在的,如果連這個一開始的Model或是整個理論都不成立的話,那麼說實在的,這個測試的結果就會讓人家存疑啊!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當它設定這個比例之後,去做相關的……

賴委員振昌:不是的,主委,你只要告訴本席實情就好,本席現在提出的質疑是說,關於這三者之間的連動性,你們全部都把它設定為1.5%,你們當時的考慮是什麼?請你直接告訴本席當時考慮的原因是什麼就好了,這個1.5%的假設是怎麼設定的?為什麼不是2%或3%?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當時是考量兩種情境,其實如果假設更精密的話,可以有更多的情境可以分析。

賴委員振昌:不是的,就算是只有兩種情境,本席也沒有意見,不管是兩種情境、三種情境,這些都是可接受的,本席只是要問,關於情境的區分,你們是怎麼區分的?因為你們要先把這些區分出來,它才會有鑑別度、才有意義,例如世界上有分男生、女生,就是性別分成男生、女生,這是有意義的,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錯,為……

賴委員振昌:以世界上的狀況來說,如果還要區分不同人種的話,你們總是要有依據才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我們為什麼做這樣的設定?為什麼說它是合理的?其實有兩個考慮的因素,第一個是根據人行以往的經驗,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是我們也參考另外一個因素,當我們和聯徵在進行作業的時候,也有找銀行來談,我們認為這樣的設定是有意義的,所以才會訂下這個標準。

賴委員振昌:這個部分本席就暫時問到這裡。接著,以第二項來說,這是你們自己說的,如果以我們的資本適足率來看,這樣的情形還在銀行可承受的範圍內。但是如果從這裡面的內容來看的話,如果發生的是嚴重的情境,我們的損失是729億元,依據剛才主委的報告,我們現在一年的獲利是66億元,以前有個廣告台詞說什麼?就是「鐵打的身體,也承受不起三日拉肚子」,雖然我們每年賺66億元,但是即使我們賺十年,可能也經不起發生一次嚴重的情況,因為全部的獲利都會被吃回去。你們的評估把這部分忽略掉,只認為資本適足率還高於法定最低標準8%,這樣就是我們銀行可承受的範圍,是這樣子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去年獲利66億元這部分,因為很多分行、子行剛起步,後續爆發力會慢慢顯現出來,這是第一點報告。第二點,我們的……

賴委員振昌:不是的,主委,其實剛才前面一位委員詢問的時候,你就是這樣回答的,你說現在是66億元,但是以後可能會增加。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振昌:但是我們在做比較的時候也要有個時點,請問你,雖然以後我們的規模會擴大或是獲利會增加,但是在現在的情境之下,它的損失是729億元,你的意思是說,以後我們的獲利可能會比66億元還多,但是損失的規模不會跟著增加嗎?

曾主任委員銘宗:那個也是未來考量的因素之一,因為以最嚴重的情況來說,其實它發生的可能性不高。

賴委員振昌:本席當然知道可能性不高,但問題是可能性,或是風險的話,其實除了損失金額外,還有發生的比例及機率問題,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沒錯。

賴委員振昌:本席知道你要說的是這個,但問題是以機率問題來說,你們完全沒有提到這個部分,你們現在只分別說明輕微和嚴重的情境是如何,在你們的報告裡面完全沒有提到發生機率的問題,所以本席就以嚴重的情境來舉例,不管怎麼樣,即使機率再低,但是只要發生一次,就算我們賺十年、累積十年,獲利也是有可能一次就被吃回去,這個部分要怎麼考慮?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還要考慮它的機率啦!我相信委員對財經也非常熟,假設中國大陸現在GDP要降為5.5%,逾放比例要升高到4%,或者升息2.5%,其實這樣的狀況在短期間內看不到啦!

賴委員振昌:沒關係,主委,我們現在會說到這個部分,就代表你們的報告裡面還有機率問題這一點沒有碰觸到。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賴委員振昌:因為時間的關係,本席還有一個問題要詢問。我們要求大陸地區的授信餘額到104年底要提高到1.5%,請問一下,目前我們備抵呆帳的比例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備抵呆帳的Coverage Ratio是494億元。

賴委員振昌:不是,本席問的是備抵呆帳的提列比例,你們現在是要求到104年……

曾主任委員銘宗:現在大陸地區是1%左右。

賴委員振昌:我們今年年底要提高到1.5%?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振昌:那本席想要請問,國內的部分呢?現在國內銀行的備抵呆帳提撥率是多少?

曾主任委員銘宗:1.37%。

賴委員振昌:1.5%只比1.37%多一點點,本席想請問,我們對銀行的授信餘額要求,就會計上來說,應該提撥的備抵呆帳有兩個,一個是按照銷貨金額提撥,另一個則是按照應收帳款餘額提撥,你說的這個部分應該是指餘額的百分比吧?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錯。

賴委員振昌:如果是餘額百分比的話,以國內的狀況來說,臺灣的風險管理、金融秩序比中國好很多,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就已經達到1.37%,可是以中國的情形來說,你們卻只規定要達到1.5%,這個比例會不會偏低?

曾主任委員銘宗:這是到年底的要求,我們會逐步要求提高,到年底就要增加108億元,以金額來說,其實是不少的。

賴委員振昌:所以這個1.5%的要求是到年底要達成?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賴委員振昌:這個時候才真的覺得時間不夠用,其實本席還有好多問題要向你請益,謝謝。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不敢當,謝謝委員。

主席(羅委員明才):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曾主委,感覺從上會期開始,就一直有人希望談在大陸放款的風險。剛才好多位委員都提到,當我們做壓力的測試時,應該要加入幾個Factor,本席認為如果這三個壓力測試的標準也用來測試臺灣的銀行,我們臺灣的銀行經過這樣的壓力測試之後,結果會變成什麼樣?當然,你們是沒做啦!但是如果有做的話,結果會怎麼樣?你猜猜看。

主席:請金管會曾主任委員答復。

曾主任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委員。當然,因為GDP7%這個條件就不合適了,如果以不良貸款2.5%這個部分來看,其實我們現在只有0.28%,至於利率上升1%這個條件,我們相信在年底以前,短期間內要升1個百分點,其實……

費委員鴻泰:以機會來說,其實不太可能啦!

曾主任委員銘宗:對。

費委員鴻泰:舉例來說,對大陸銀行做壓力測試的那三個因素,本席也不覺得會同時發生。但是本席是覺得,如果你們對臺灣的銀行進行壓力測試,同時也擺三個因素,以類似的情境測試,臺灣的銀行是不是也會出現類似的風險?

曾主任委員銘宗:其實臺灣的銀行面臨的主要是不動產的風險,所以我們也有對不動產的部分做壓力測試,也就是說,假設不動產跌了20%、30%,我們也可以承受。

費委員鴻泰:本席覺得我們對於銀行的監理,不管是我們海外的分行、大陸的分行,還有我們在臺灣的分行,這些你們都要持續去做。但是這種壓力的測試也不宜過度,把它做的好像狀況很緊張,這對放款銀行來說也不見得公平。尤其是放款的部分,憑良心說,本席覺得臺灣的銀行放款狀況還算正常,因為我們現在的壞帳比率很低嘛!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像李登輝先生時代的一次金改,那時候的狀況真的很可怕,但是現在這幾年感覺上又太過於保守,所以也有人開始批評,現在銀行就像在開當鋪一樣。本席覺得風險如果適度存在的話,其實會增加經營的效率,你不能要求風險是零,如果風險是零,最好就是不要放款,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沒有錯。

費委員鴻泰:如果不放款的話,風險當然是零,但是如果要放款的話,適度的金融監理是有必要的,但是不宜自己嚇自己。就像今天早上本席請教你的問題,因為早上的時間不夠,關於漢能的案子,就是在香港上市的漢能公司,你可不可詳細的向社會大眾做個說明?現在國內有些人把這件事情說的好像大陸放款銀行已經出了問題,這部分馬上就會變成壞帳了,你可不可以針對這件事情詳細的向我們做個說明,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有關我們國內7家銀行參與漢能資本公司的貸款情況,依照我們一大早查證的結果,其實這家公司的營運非常正常,上個禮拜五股價下跌是因為碰到其它的因素,其實這家公司的營運很正常。另外它們還有中國進出口銀行及中國交通銀行不可撤銷的Stand-by L/C,所以它的債權是百分之百可以獲得確保的。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這個風險不如有人說的那麼嚴重嘛!甚至按照你說的,還有那兩家銀行的保證,所以基本上根本就連風險都沒有,是不是?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沒錯。

費委員鴻泰:我們都用比較高的標準去要求我們的放款銀行要有危機意識,而且一定要好好正視風險,但是憑良心說,也不需要在這邊利用質詢的機會誇大事實,本席要告訴社會大眾,大家不需要用異樣的眼光去看待這件事,好像凡是到中國大陸去做生意的人就一定會完蛋,本席覺得這個部分還是要有世界觀啦!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就本席所了解的,以中國的四大銀行中、農、工、建來說,它們現在國際化的程度比臺灣的銀行還要進步,所以本席覺得,如果臺灣的銀行只在臺灣做放款、做金融業務的話,可以想見它的獲利其實是有限的。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所以這也是你上任之後,在你任內一直說要去打亞洲盃的原因,當然我們最終的希望是能打世界盃,但是我們還是要一步、一步來嘛!我們要先去打亞洲盃把自己壯大,這個過程也許需要10年、20年,但是總要朝著那個方向去做。本席覺得我們應該適度的鼓勵這些銀行,不管用什麼方式,協助他們壯大體質走向國際,所以現在要先走向亞洲,本席覺得這個步驟是對的。對亞洲而言,本席覺得中國大陸的市場是不可避免的,對不對?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本席覺得也不需要經過壓力測試之後,就覺得好像明天臺灣在大陸的放款業務就完蛋了,我們的心態應該要改變,本席也奉勸有不同意見的人,其實不需要過份誇張狀況啦!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當然,我們的檢查局和銀行局一定要正視這個問題,我們光從漢能公司這個例子來看,今天早上本席提出來問你,其實是因為本席已經知道答案了,可是卻被有些人宣染的好像一副快完蛋的樣子,本席覺得真的不要這樣,本席是認為用字時不要說的太重,就是不需要危言聳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

費委員鴻泰:本席是覺得我們應該要呵護我們的產業、要呵護我們的銀行,讓它們可以變強、變大,讓它們能夠獲利,然後可以回饋給它的員工,也可以多繳一點稅給我們的政府,本席覺得我們應該這樣鼓勵它們、幫助它們,而不是去阻礙它們做海外的投資。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

費委員鴻泰:主委,對於你們的銀行局和保險局,本席都相當肯定,但是我們還是要持續監督這些銀行,讓它們的體質變得更好,好不好?

曾主任委員銘宗:是,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一、報告及詢答完畢,委員周倪安、潘維剛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記錄,刊登公報,並請金管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儘快於一週內答復,委員於質詢時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請於一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二、本案已報告完成,函請院會備查。

周委員倪安書面質詢:

一、我們都知道精確的數據管理是現代政府管理必備條件。關於中國政府公布的經濟數據資料,國際間研究中國經濟問題的學者都發現,所有省級經濟數據之加總與中央政府提供的經濟數據都不合,最明顯是GDP,連中共最高層官員都私下承認,它們的數據有問題,對於這一種狀況有何依據?如何取得反映真實資料做測試?

二、現在,將輕微暴險壓力測試訂在GDP7%,不良貸款2.5%及利率上升1個百分點是否考慮仍嫌不足。對於中國的GDP,在溫家寶時代保八成為中國的口號與目標,在2011年時就已經沒有8%,事實上,國際間一致認為早就已經連7%都有問題,此外,中國不良貸款率就只有2.5%?中國在許多地方區缺工與失業同時發生,此外企業倒閉風潮並沒有斷絕,國營企業有百分之五十已經實質破產,美日等大國早已大舉減少對中投資,在這種情形下中國不良貸款率就真的只有2.5%?恐怕所謂的輕微的已經在發生了,這種狀況下損失不會是只有344億元。問題是,我國掌握到多少真實的數據資料?沒有掌握住,怎麼能有效運用財務工程去做分析控管?

三、關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成立的目的為何?根據金管會網路上公開資料提到成立宗旨,「致力於發展健全、公平、效率及國際化之金融環境與市場,俾兼顧金融消費者與投資人權益、金融業永續發展及協助產業發展。」整個金融管理部分,風險問題只考慮銀行利益,卻未考慮整體人民的損失。去年容許銀行鼓勵以高利息吸引我國人民購買人民幣,銀行吸收了4,000億的人民幣存款,結果人民幣重貶的同時利率也下降,這導致人民接受匯率損失與利率雙重損失。目前,金融測試都是考慮銀行卻未考慮人民,金管會是失職!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金管會近期請全體本國銀行針對大陸地區暴險進行壓力測試,結果顯示壓力情境下之可能發生損失尚在銀行可承受範圍。

為瞭解本國銀行於大陸地區經濟景氣發生變動時之風險承擔能力及對資本適足性之影響,爰規劃本國銀行辦理對大陸地區暴險之壓力測試。本次係經金管會與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及銀行業者研商,並參考大陸地區人民銀行辦理銀行業壓力測試之情境資料,共同設定一致之壓力情境。所設定輕微情境為大陸地區GDP為7%、不良貸款率為2.5%及利率上升1個百分點;較嚴重壓力情境為大陸地區GDP為5.5%、不良貸款率為4%及利率上升2.5個百分點,計算銀行在該等壓力情境下之可能損失及對資本適足比率之影響。依各銀行測試結果,以103年9月30日為基準日,輕微及較嚴重壓力情境下之可能發生損失合計分別約新臺幣344億元及729億元,若將可能發生損失全數從自有資本扣除(亦即不考慮帳列備抵呆帳可支應未來損失之部分),資本適足率將由12.14%降至12%及11.85%,減少0.14及0.29個百分點,各銀行於壓力情境下之資本適足率均高於法定最低標準(8%),顯示上述壓力情境尚在銀行可承受範圍。主要係因金管會為控管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之暴險,已訂有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之授信、投資及資金拆存總額度,不得超過其上年度決算後淨值1倍之規定,截至104年4月底,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總額度為新臺幣1.72兆,約占國銀淨值2.67兆之64%。基於銀行對大陸地區之暴險尚在控制範圍,且金管會近年已要求銀行增提備抵呆帳及提高資本適足要求,銀行已具備一定風險承擔能力。

本席認為壓力測試目的在評估銀行於不利情境下之風險承擔能力,所設定之情境係以測試為目的,不代表金管會或銀行業者對未來之預期。所以要求金管會務必要持續注意本國銀行對大陸地區暴險之風險控管,並期望銀行業者預為因應準備,優先厚植備抵呆帳及強化資本,以做為拓展業務及因應環境變化之基礎。尤其各界對大陸陸續降息的訊息顯示經濟對大陸已經出現需要注意的警訊,我國與大陸經濟連動性緊密,近幾個月更出現訂單萎縮超過一成的嚴重衰退,顯示經濟有下滑的危機,雖然金管會的暴險壓力測試結果都過關,但是過去的國華人壽、幸福人壽等前例仍讓國庫損失不貲,建請金管會繼續在瞬息萬變的國際經濟情勢,隨時進行銀行業的督導監督與銀行的經營態勢。

主席:現在進行逐條審查及提案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修正草案條文內容。

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林委員德福等所提修正條文:

第 二 條  簡易人壽保險由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華郵政公司)經營者,屬交通部主管,業務並受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監督。

其他保險業者經營簡易人壽保險業務,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並適用第四條、第六條至第二十六條之規定。

第 五 條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之最高、最低保險金額及同一被保險人之保險金額總數,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保險金額超過前項限額時,其超過部分之契約無效,超過部分所繳之保險費,應予無息退還。

第 七 條  非中華民國國民,不得為被保險人。

以未滿十五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立之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以下簡稱保險契約),除健康保險外,其死亡給付於被保險人滿十五歲之日起發生效力;被保險人滿十五歲前死亡者,保險人得加計利息退還所繳保險費。

前項利息之計算,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另定之。

訂立保險契約時,以精神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致不能辨識其行為或欠缺依其辨識而行為之能力者為被保險人,除喪葬費用之給付外,其餘死亡給付部分無效。但健康保險不在此限。

前項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與稅法第十七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

第二項至第五項規定,於其他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

第三十一條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有關之各種保險單條款、保險費與其他相關資料、銷售前採行之程序、負責人資格、精算人員資格、聘用與簽證、核保理賠人員資格、業務員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第三十四條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派員,或委託適當機構或專業經驗人員,檢查中華郵政公司之業務及財務狀況或令中華郵政公司於期限內報告營業狀況時,中華郵政公司之負責人或職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一、規避、妨礙或拒絕檢查。

二、隱匿或毀損業務或財務狀況之帳冊文件。

三、對檢查人員詢問其職務上之事項,無正當理由不為答復或故意答復不實。

四、屆期不提報財務報告、財產目錄或其他有關資料及報告,或提報不實、不全或未於規定期限內繳納查核費用。

中華郵政公司之關係企業或其他金融機構,於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依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四項派員檢查時,怠於提供財務報告、帳冊、文件或相關交易資料者,處新臺幣五十萬元以上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三十六條  中華郵政公司對於安定基金之提撥,如未依限或拒絕繳付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得視情節之輕重,處新臺幣二十四萬元以上一百二十萬元以下罰鍰。

第三十八條  中華郵政公司違反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二第一項規定,未提供說明文件供查閱、所提供之說明文件未依規定記載、或所提供之說明文件記載不實者,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

中華郵政公司違反保險法第一百四十八條之二第二項規定,未依限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或主動公開說明,或向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報告或公開說明之內容不實者,處新臺幣十五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第四十條  本法所定之行政處罰,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之,並應通知交通部。

第四十二條  郵政簡易人壽保險契約之保險單格式、契約成立、變更、恢復、終止與借款之條件、保險金額給付、保險費率、責任準備金之種類、提存與計算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報行政院核定。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

林委員德福等所提修正條文:

第 二 條  本條例之主管機關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席:現在協商。

(進行協商)

賴委員振昌:那個參數有點問題啦!

費委員鴻泰:太嚴重了!不太可能會三個同時發生啦!你說會不會?會,但是發生機率如果是百萬分之一的話,那也沒有什麼。

曾委員巨威:所以本席剛才才強調可能性的問題,因為情境剛好會和可能性互相影響。

費委員鴻泰:這個機率的問題要問本席,要聽專家的。

賴委員振昌:這個最大的問題就是少了機率這一項,你們這個Model裡面的參數就是少了機率這一項。

費委員鴻泰:就像飛機,好的戰鬥機或者像波音公司的飛機,它們都有兩套電腦系統,兩套電腦同時發生問題的機率非常小。

羅委員明才:人民幣是5.25%的利率。

費委員鴻泰:利差,在二年前的大陸,Average……

曾主任委員銘宗:平均數。

費委員鴻泰:對,平均數,本席不曉得現在的利差,如果你用信用卡的風險來說,臺灣不到11%,這是Defense,但是一般的企業貸款,我們臺灣只有1.25%,大陸大概2.5%左右就很了不起了。

主席:針對今天這兩個提案還有沒有問題?費委員有沒有問題?

費委員鴻泰:慎重向大家報告,沒有問題。

主席:如果沒有問題,我們就一條、一條處理。針對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請問各位,第二條修正案有沒有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沒有意見就照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五條的修正有沒有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修正條文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七條的部分有無異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就照案通過。請問各位,第三十一條的部分有沒有問題?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照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三十四條有無異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都沒有意見嗎?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三十六條有無異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好,都沒有意見,那就照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三十八條有無異議?就改了一些文字而已。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好,沒有意見就照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四十條有無異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好,沒有意見就照案通過。請問各位,對第四十二條有無異議?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都沒有意見?照案通過。好,我們每一條都問到了。接下來處理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這只是單位改名。請問各位,有沒有意見?

曾主任委員銘宗:沒有意見。

主席:大家都沒有意見,通過。

(繼續開會)

主席:我們剛剛進行協商,已經逐條徵詢大家的意見,並且經過充分討論,現在宣讀協商結論:

討論事項第一案,審查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結果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第三十一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六條、第三十八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二條均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第二案,審查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結果照案通過。

請問各位,對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協商結論修正通過。

針對討論事項做決議如下:

一、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簡易人壽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二、本院委員林德福等21人擬具「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均已審查完竣,分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無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召委羅明才補充說明。

本日下午議程已進行完畢,現在休息,5月27日繼續開會,謝謝各位。

休息(16時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