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5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星期三)9時3分至15時5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姚委員文智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內政委員會第24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4年6月1日(星期一)上午9時8分至1時2分

下午2時37分至5時33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段宜康  莊瑞雄  鄭天財  邱文彥  李俊俋  張慶忠  盧嘉辰  陳怡潔  周倪安  陳其邁  姚文智  陳超明  吳育昇  徐志榮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李昆澤  陳歐珀  陳明文  孔文吉  許添財  林德福  江惠貞  盧秀燕  呂學樟  潘維剛  陳節如  葉宜津  羅淑蕾  楊麗環  管碧玲  李貴敏  王育敏  黃昭順  蘇清泉  葉津鈴  陳亭妃  簡東明  賴振昌  何欣純  邱志偉  蔣乃辛  鄭汝芬  高金素梅 楊瓊瓔  尤美女  顏寬恒  許淑華  王進士  劉櫂豪  林滄敏  呂玉玲  徐欣瑩  陳淑慧

   委員列席38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

陳威仁

 

  營建署署長

許文龍

 

    國民住宅組組長

王安強

 

      科長

林美桂

 

國防部軍備副部長

劉震武

 

  政治作戰局局長

王明我

 

    軍眷服務處副處長

趙富盛

 

  軍備局局長

金壽豐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黃萬翔

 

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吳豐盛

 

教育部秘書處處長

周以順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

莊翠雲

 

  賦稅署專門委員

蘇鈞堅

 

  國庫署組長

馬小惠

 

法務部參事

繆卓然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劉嘉偉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共建設處處長

阿浪.滿拉旺

 

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任秘書

羅世譽

 

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

張溫德

 

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副處長

莊敬權

 

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副總工程司

陳煒壬

 

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科長

楊佳明

 

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正工程司

曾思凱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科長

李璧如

 

    社會及家庭署副組長

顏靚殷

主  席:姚召集委員文智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吳人寬

   薦任科員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內政部部長陳威仁、營建署署長許文龍、國防部部長高廣圻、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經濟部次長、教育部次長、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針對「中央政府如何協助地方政府就土地撥用、住宅基金財源、專責機構等面向談當前社會住宅推動興辦問題」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另請法務部、行政院主計總處、原住民族委員會、臺北市政府、新北市政府、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派員列席備詢及說明。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本院委員李昆澤等21人擬具「住宅法第十二條及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李應元等17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三、審查本院委員李昆澤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四十六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四、審查台灣團結聯盟黨團擬具「住宅法第四十六條及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五、審查本院委員王育敏等23人擬具「住宅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六、審查本院委員何欣純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

七、審查本院委員林國正等16人擬具「住宅法第三條及第十四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八、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住宅法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九、審查本院委員林國正等18人擬具「住宅法第三條及第二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審查本院委員顏寬恒等19人擬具「住宅法第六條、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一、審查本院委員陳節如等16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二、審查本院委員尤美女等19人擬具「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三、審查本院委員黃志雄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三條、第四條及第二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四、審查本院委員黃志雄等17人擬具「住宅法第十二條之一及第五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十五、審查請願文書1案。

大道人民黨為幫助政府壓低房價,建議修法變更經營困難之學校改為興建合宜住宅請願文書。

(本次會議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綜合詢答,經委員李昆澤、周倪安(代表台灣團結聯盟黨團)、何欣純、顏寬恒說明提案要旨,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報告,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任秘書羅世譽補充說明;計有委員段宜康、莊瑞雄、鄭天財、張慶忠、盧嘉辰、陳節如、李俊俋、陳怡潔、周倪安、劉櫂豪、陳超明、江惠貞、邱志偉、尤美女、陳其邁、姚文智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及所屬、國防部軍備副部長劉震武及所屬、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署長莊翠雲、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主任秘書羅世譽、高雄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正工程司曾思凱、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副局長張溫德、臺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副總工程司陳煒壬、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科長楊佳明、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副處長莊敬權、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黃萬翔、教育部秘書處處長周以順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許淑華、吳育昇、顏寬恒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十四案另定期繼續審查。

四、討論事項第十五案(審查請願文書案):請委員於審查「住宅法」時參考,本案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七條之規定,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單位。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或遺漏?(無)無錯誤或遺漏,確定。

繼續報告。

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設開票錄影」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主席:今天主要是針對陸委會、中選會以及內政部空勤總隊的104年度預算解凍案進行處理。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6案。

(一)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委辦費」4,184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二)處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企劃業務」編列3,387萬4,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三)處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經濟業務」凍結200萬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四)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審議」及「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及推動」計編列2,780萬2,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五)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文教業務─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編列2,220萬3,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六)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專案報告說明資料2份,請查照案。

二、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3案。

(一)處理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選舉業務」凍結1億元,俟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二)處理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選舉業務」項下「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凍結5,000萬元,俟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三)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地方選舉委員會行政業務」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三、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5案。

(一)處理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計畫」編列10億0,720萬元,凍結1億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二)審查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該部主管第9項決議(四),針對「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六年中程計畫」第2年所需經費10億0,72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

(三)處理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編列10億6,897萬1,000元,凍結1億元,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四)處理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第1年所需經費10億6,897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案。

(五)處理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航務、機務及飛安」中「參加會議、會勘直升機起降場、督導勤務演訓等」編列347萬5,000元,凍結1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報告。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會業務推動之支持,敬表謝忱。大院第8屆第6會期審議本會104年度預算案所作決議預算凍結6案,今天謹就已付委5案之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前言

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現狀,以「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為基礎,秉持「對等、尊嚴」原則,優先推動攸關民生經濟及民眾權益之協商議題,及兩岸良性互動政策措施。在本會有限的人力條件下,為妥處兩岸事務,維護臺灣人民權益福祉,相關工作實須足夠之經費支應,方能有效推展相關任務。本會業於本(104)年2月16日分別函送各解凍書面報告,期能獲得大院同意解除對本會104年度預算之凍結。

貳、104年度本會預算凍結項目辦理情形

本會104年度預算凍結案,解凍報告內容詳如附件一至附件五,敬請各位委員參閱,茲分述重點如下:

一、本會「委辦費」凍結四分之一。

本會係屬行政機關,非專責研究調查機構,所能投入研究調查之人力及時間不足,歷年來均借重學界專業機構等,透過委託辦理研討會、專案研究、民意調查及協商人才培訓等多元方式,增加對情勢掌握與政策研究的深度與廣度,提增各界對大陸與兩岸議題之研究能量,及厚植政府團隊協商談判實力。

本會列為密不錄由之委辦計畫,102年度為52件,103年度為42件,另加計2件跨年度計畫,兩個年度共96件,因相關資料均屬密件,將以適當方式於大院內政委員會詳加說明。

二、本會第2目「企劃業務」凍結五分之一。

針對立法院凍結「企劃業務」五分之一之決議內容,包括本會王前主委郁琦參加APEC峰會發生如後門下機等疑似自我矮化,兩岸事務互訪過程黑箱,及過度維安侵害人權事件等質疑,有關王前主委抵北京機場相關安排係配合外交部所作安排,並非自我矮化;兩岸事務首長互訪前後本會均向大院院長及朝野黨團、委員說明,並對外說明雙方溝通情形,推動過程公開透明,絕無黑箱作業;張志軍來臺係在必要的範圍內執行維安工作。本會將持續精進未來活動行程與維安配套作業,讓推動兩岸事務主管機關首長定期制度化互訪,發揮最大綜效與意義。

三、本會第3目「經濟業務」凍結200萬元。

本會依大院決議,業函請經濟部重新檢討兩岸產業合作策略與貿易結構如何調整、對中國投資占對外總投資比例如何調降、我國產業優勢如何保持、企業因應能力如何提升、臺商財產權與人身自由權如何確保,日後並將會同經濟部等相關機關,繼續推動兩岸經貿常態性發展,並維護臺灣主體性與安全性,在「壯大臺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的經濟戰略下,為臺灣之經濟發展創造更大利基,進一步為民眾創造更大的福祉。

四、本會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及「兩岸事務法規之研擬、協調及審議」、「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及推動」2,780萬2千元,凍結五分之一。

本會已持續會同相關機關就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停留法規進行檢討,並對於人員申請來臺之審核及入境後查察、訪視,建置相關安全管理機制,未來仍會兼顧交流需求,以及賡續落實「入境前書面審查」、「入境後動態管理」與「違規註參管制」三者均衡並重的安全管理機制,以確保兩岸交流有序發展。

五、本會第9目「文教業務─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2,220萬3千元,凍結五分之一。

鑑於大陸官方對傳播媒體管控嚴格,以致於大陸民眾難以從傳媒及網路瞭解臺灣民主自由發展訊息。為對大陸民眾傳播臺灣多元資訊,增進兩岸相互瞭解,促進兩岸資訊對等流通,本會規劃推動兩岸新聞及媒體交流,安排兩岸新聞及大傳人員座談、觀摩、論壇及專題採訪等活動,並透過運用多媒體傳播途徑(包括廣播、出版、新聞),強化對大陸地區傳播臺灣民主法治及新聞自由資訊。基此,本項預算凍結將不利於改善兩岸新聞及傳媒訊息失衡之現象。

參、結語

政府依循主流民意,致力於改善兩岸關係,持續推動兩岸協商及官方互動正常化,擴大並深化兩岸交流,為奠定兩岸關係制度化發展及長遠和平穩定根基,兩岸政策的推動實屬刻不容緩之重要工作,懇請大院原決議本會預算凍結部分,准予解凍並同意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展。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請海基會林董事長報告。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今日奉邀列席報告本會104年度預算凍結案,首先我要感謝貴會對海基會業務的支持,使各項業務都能順利推展。現在謹扼要提出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支持。

一、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第2目「處理兩岸事務02經貿業務」第九項「台商服務中心基本運作需求(含協處台商人身安全與經貿糾紛等業務)」編列業務費662萬1,000元。然查簽署「兩岸投資保險協議」時,台商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向海基會提出13名台商受害者名單,期望能獲得追蹤、解決。然自101年8月9日兩岸投保協議簽訂至今,13名受害台商問題仍協處中、未獲得解決,且查海基會截至103年7月為止,共處理2千多件台商陳情案,其中只有47%台商可接受處理結果。顯見海基會執行協處台商糾紛陳情案件執行不力、實待檢討。爰此,凍結200萬元,俟海基會提出協處台商糾紛陳情案件執行不力之專案檢討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台商遇有經貿糾紛,包括投資人間的商務糾紛(P-P)、投資人與投資所在地一方的投資爭端(P-G)、甚至涉及人身安全的緊急事件,大多向本會反映尋求協助。本會協處台商人身安全經貿糾紛案件的管道和處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兩會多年來建立的個案協處機制:本會受理台商經貿糾紛案件,會立即函請海協會轉有關部門或省(市)台辦,透過其內部的協調機制來進行協處。如係涉及重大的人身安全緊急事件,可逕電本會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02-25339995),由專人提供即時的諮詢與服務。除致函海協會外,本會視情況亦啟動兩會緊急聯繫管道,洽請海協會協調有關部門或地方台辦、公安即時處理,並相互通報處理情況,以保障台商人身安全與財產權益。

二、大陸各地台商協會提供現地服務:目前本會在大陸地區尚未設立任何辦事機構,台商發生人身安全緊急事件,除透過海協會、大陸各地台辦、公安機關協處外,本會亦均視況洽請大陸各地台商協會就近提供即時、現地的服務。

三、支援兩岸投保協議投資爭端協處機制:在投保協議生效後,本會針對以往涉及P-G投資人對政府的投資爭端,透過兩會聯繫機制,尚未能有效解決的陳年舊案,亦函請經濟部投資業務處透過協議建置的行政協處機制同步處理,並藉由參與行政協處機制的定期工作會議,釐清案件事實、探究問題癥結,追蹤個案進度,加大協處力度,以維護台商合法投資權益。

四、向海協會或大陸各地政府直接反映:對於各界關注的台商重大突發事件或懸宕已久的台商投訴案件,除持續函洽海協會協處外,本會高層亦藉由組團赴大陸各地關懷台商並與海協會高層、當地政府官員會晤時,或於大陸海協會高層、各級政府官員與本會晤談時,向陸方相關人員直接反映,促其重視並請轉囑當地有關部門協處。

97年5月20日之前,本會函請海協會協處之台商糾紛案件均未獲覆,僅少數案件透過其他民間團體回應,惟自兩岸兩會恢復交流協商及制度化的聯繫管道,海協會改採積極態度回應。自97年5月20日至104年5月底,本會協處台商經貿糾紛(含人身安全案件)致函海協會協處案件計2,829件,海協會函復並已結案者計有1,348件,累積結案率為47.65%,當然這個結案率有很大的努力空間,不過,與以往未回覆的情形相較已經有很大的改善。未來我們會積極協處,希望能夠更提高結案率。本會近年受理台商人身安全與經貿糾紛案件,平均每年逾650件,多年來所建立的個案協處機制仍持續運作,與依據投保協議建置的行政協處機制雙軌併行。

投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反映13件台商受害案件,其中有12案之當事人也曾向本會反映,經本會函請海協會協處,有10件已獲回覆,另2件尚未函覆,已再經由上述管道洽海協會追蹤協處。由於這些個案多為歷史積案,情況複雜,其中有2件案件已完成協處,惟大多案件仍在繼續協處中。相關案件協處情形請參閱附錄。

根據本會統計,在台商所反映的糾紛案件中,以土地徵收、拆遷補償問題居冠。此類糾紛,爭議標的金額大,案件複雜程度高,涉及相關部門多,影響層面相當廣,而且大多屬於陳年舊案,甚至案件已經終審判決確定,惟當事人仍有不服,或當事人窮盡行政、司法救濟途徑,認為未獲公允處理,才轉向本會投訴尋求協助,類此情形,行政協處著實不易。

綜上,本會透過海協會協處台商經貿糾紛案件的結案率47.65%,與以往海協會不函覆處理情形相較,雖有相當改善,但仍有努力精進的空間。本會將持續與海協會積極聯繫檢討個案協處機制,逐年提高結案率,以維護台商的合法投資權益。

此外,針對台資中國受害者協會反映的以及「出逃」一書所提的受害台商案件,而海協會尚未回覆處理情形者,本會均已再函洽海協會協處,並將追蹤列管。因兩岸的法律體制及市場環境仍有許多不同,為協助台商瞭解環境及相關法規,避免糾紛的產生,陸委會將統合經濟部和本會,預定於6月中旬辦理台商投資權益保障座談會,邀請受害台商、學者專家等出席,共同探討如何強化台商投資權益保障事宜,還有一些沒有解決的案件,也透過這個座談會共同來研商解決。

二、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1,318萬元。查海基會自101年至今(103年10月底)共赴中國洽公達66次,經費達3,278萬1,094元,平均約每兩週便赴中一次、每次出訪經費高達50萬元。海基會出訪淪為兩岸旅行團,實為嚴重怠惰。又查本院內政委員會於103年度預算案曾決議海峽交流基金會將2008年度起之出國報告上網公告,但實際瀏覽海基會官方網站發現,102年度及103年度公告之出訪報告皆有數次闕漏、未依決議如實公告,實有未當。爰此,凍結海基會104年度預算案編列之派員赴大陸計畫經費200萬元,俟海基會將2008年起之出國報告全數如實上網公告,並要求海基會往後應於洽公返國日起三個月內將出國報告上網公告。俟海基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大院內政委員會於102年12月30日審查本會103年度預算,通過決議要求本會往後需於預算列明年度出國計畫,且於返國日起三個月內提交出國報告至「公務出國報告資訊網」。本會充分尊重國會監督,已依決議將赴陸之參訪報告公布於本會全球資訊網「資訊公開」項下。

就決議所稱本會102年度及103年度公告之出訪報告有數次闕漏事,經查明,部分係赴陸辦理台商講座或台商子女親職教育講座,非屬出訪活動,部分則因事涉機敏,故未予公開。為資訊透明及公開考量,本會已依 大院決議意旨,將相關報告登載於本會全球資訊網,至於事涉機敏者則擇要公布。目前本會全球資訊網公布97年迄今赴陸之活動報告,計有122筆。

此外,本會業依 大院決議,自103年度起各項出訪活動均於洽公返國日起三個月內,將出國報告上網公告,未來亦將繼續遵循辦理。

兩岸事務成長快速,本會推動業務亦需足夠的經費因應,有賴各位委員鼎力支持,敬請 大院同意解除凍結,准予動支相關經費。

以上報告,敬請指教,謝謝。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報告。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中選會應邀來參加內政委員會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本會及所屬104年度的預算解凍報告,另外還有關於公設錄影的專案報告,非常感謝委員會的安排。有關3項預算解凍項目,包括「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及監察小組每月召開會議之必要性及現行發給委員兼職費專案報告」、「104年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經費檢討專案報告」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單位104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選舉業務』凍結相關經費專案報告」,除了書面已經送給委員會之外,我也利用今天的機會作扼要簡單的口頭說明。

首先是有關各地方選舉委員會及監察小組定期召開會議之必要性,因為這些委員會及監察小組委員都是兼任,他們的出席費是按月發給,沒有出席會議者就不發給;而監察小組委員並不是以開會型態為主,監察委員平時還是要保持待命的狀態,有時要到戶外去值勤,如果碰到補選的時候,還要到印製選票的場所監督選票。這些委員的數目並不多,有一大半兼任的委員其實只有選舉期間才設置,選舉結束就解聘,它的費用並不大,但是業務的執行確實對於選舉的順利辦理有其必要,所以建請維持現行的支給方式。

其次是關於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經費的部分,過去有委員提到整個數目增加2.72億元,是否需要檢討。這2.72億元比起上一屆立法委員選舉來講是增加的,增加的項目主要來自幾個原因,第一個是選民人數的增加,這次的選民人數應該是整個國家辦理選舉的最高峰,有超過1,800萬人,我們因應這樣這選民人數增加,就需要增加投開票所數,而且投開票所數一定會超過16,000個,所以相關的費用會因此增加;第二個是這次立法委員選舉跟上次不一樣的是,因為上次選舉結果有4個政黨得票超過5%,在這次的選舉當中,有4個政黨可以在每一個投開票所推薦監察員,結果就是我們在每一個投開票所中要加派二位監察員,總數則會高達32,000個人;第三個是地方鄉鎮區的選務作業中心,我們都會編列代辦選務的費用,然而過去的補助偏低,所以他們其實是占用了地方的經費在辦理選舉,在去年地方選舉的過程中,我們也把補助的費用提高,這個年度要辦理的選舉,就是比照上一次的費用提高。就是這三項主要的原因讓整個總數增加2.72億元。

至於有關本會的公設錄影,我等一下再報告。關於開票的標準作業程序及強化落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之開票作業的部分,我們也已經全面檢討,除了已經開始,也持續強化跟落實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的講習訓練,也修訂投開票所工作人員手冊,並製作多媒體動畫教材,我們希望能從落實訓練的角度來改善這方面的作業。有關九合一投票所設置的資料,我們已經在上次投票之前提供給委員會。再來是選舉期間遴聘短期顧問之必要性及合理性的部分,有關選舉期間所遴聘的短期顧問,基本上我們聘的是地方政府的首長,他們主要是在選舉期間協助我們把選舉期間需要的工作人員招募貫徹,我們在這方面遭遇非常大的困難,也有賴這些地方首長來幫我們忙,所以這方面我們也建請繼續維持。關於第14任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採合併或分開選舉之辦理,這部分我們已經做了決定,並且向委員會及大院院會做過報告。

接下來有關公設開票錄影的專案報告,我想向委員會報告的是關於這個案子所做的一些研討,我們曾經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內政部、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刑事警察局、台北市、台南市、高雄市、彰化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選舉委員會等機關,及中華民國攝影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台北市攝影器材商業同業公會、台北市影音節目製作商業同業公會、中華電信股份有限公司企業客戶分公司等公司團體代表來參與協商,並請教他們關於公設錄影的相關問題。另外我們也邀集所屬地方選委會的同仁討論這方面的相關問題,我們也把問題的結論報告給本會第464次委員會,也把審議函送給大院,應該也送到委員會來了。有關公設錄影的部分,我們是建議先修法,採取讓每一個投開票所裡面的監察員錄影的方式來進行,一方面是保持公設的性質,另外我們主要的考量是公設錄影主要的目的是防弊,但目前我們所看到的弊,基本上選務人員是完全沒有舞弊的情形,至少我們沒有聽過任何這方面的檢舉,都是以執行瑕疵為主。

對於執行的瑕疵,我們覺得最有效的改進方法是加強訓練及講習,還有籌備過程的各種設施及執行程序的改善,所以我們覺得應該沒有必要全面錄影,執行上也有困難。此外,跟不同單位的會談讓我們瞭解到,現在國內沒有哪個單位有這樣的支援人力或設備來處理全面錄影的工作,而且這個工作花費太大,我們覺得它的效益其實是有限的,所以我們建議維持公設性質,修法讓監察員有錄影的權利與責任,用他們的錄影結果來當成防弊的重要手段之一,這樣也許可以收到實際上的效益。

經凍結之三項預算均為辦理第14屆總統、副總統及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所需之經費,為了順利辦理選舉,請各位委員同意讓我們動支預算來推動選舉業務。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大院各位委員對本部及所屬業務推動之支持與策勵,表示最大的謝忱。大院第8屆第6會期審議本部空中勤務總隊104年度預算案所作決議預算凍結5案之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壹、凍結項目

104年度本部空中勤務總隊單位預算凍結5案。

貳、辦理情形

一、空中勤務總隊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中「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計畫(六年中程計畫─103至108年,總經費66億7,200萬元)」編列10億720萬元,凍結1億元。

本計畫係配合國防部天鳶案軍事採購案移撥15架新型黑鷹直升機予本部空中勤務總隊,以逐年汰除25架使用數十年之直升機,包含UH-1H型20架、B-234型3架及S-76B型2架。108年完成黑鷹直升機接收,另留用AS365N型直升機10架,簡化直升機為2型,以提升人員及後勤支援運用效益。

二、空中勤務總隊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辦理「黑鷹直升機種子人員訓練暨初次航材籌補六年中程計畫」第2年所需經費10億72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

本計畫104年度預算編列美方行政管理費及服務費等所需一般事務費3億4,100萬元,除了支付美方發價書行政管理費4,100萬元外,另3億元係為支付黑鷹直升機增裝救災任務裝備工程與整合服務費3億元。

三、空中勤務總隊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中「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五年中程計畫─104至108年,總經費64億5,884萬元)」編列10億6,897萬1,000元,凍結1億元。

本部空中勤務總隊接收黑鷹直升機接裝訓練規劃,區分飛行員及維保人員訓練兩部分,飛行員訓練於104至106年派訓飛行員32名至美國原廠訓練學院施訓,於107至108年實施國內自訓20名,屆時合格黑鷹機隊飛行員計52名。維保人員訓練於104年派訓12名至美國飛機製造原廠訓練學院施訓,國內訓練53名,屆時合格黑鷹機隊維保人員計65名。

四、空中勤務總隊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編列辦理「飛機維護5年中程計畫」第1年所需經費10億6,897萬1,000元,凍結五分之一。

本部空中勤務總隊總體救援飛機派遣妥善率原訂定年度目標為61.5%,經該總隊再詳予檢討委商維護成本、飛機每日派遣勤務及配合行政院國家搜救中心各駐地待命備勤飛機、歷年勤務需求狀況,及維持空中救災救難勤務能量等相關因素,妥善率目標值由原61.5%調升至65.0%,先期作業年度工作目標及相關內容並配合修正,以發揮機隊之最大效能,俾有效支援國家執行各項空中勤務。

五、空中勤務總隊第2目「空中勤務業務」項下「航務、機務及飛安」項下編列「參加會議、會勘直升機起降場、督導勤務演訓、赴各隊辦理直升機階檢及各隊支援勤務旅費」經費347萬5,000元,凍結100萬元。

本部空中勤務總隊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於104年3月17日共同完成落艦專案組合訓練在案,完訓之種子教官將擴訓至其他飛行員,使AS-365N型機之飛行機組員充分瞭解及熟練落艦各項作業程序,以配合海巡署任務需求,安全執行海上空中支援任務,充分發揮立體救災、救難、救護及觀測偵巡效益。

參、結語

本部主管104年度單位預算,業經 大院審定支持通過,本部刻正依施政計畫,審慎督促各機關單位全力積極辦理中,有關前揭預算凍結案,敬請 貴委員會同意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賜予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依慣例,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10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

首先請盧委員嘉辰質詢。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幾個問題想請教陸委會夏主委,在兩岸事務首長會議之後,針對事務處理要互設辦事處的進度如何?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互設辦事處的部分,我們很快會進行下一回合的業務溝通,目前一些原則性的事情都能達到,但是因為互設辦事處牽涉較廣,涉及的單位也比較多,我們希望還有繼續溝通的時間。

盧委員嘉辰:會不會被泛政治化後就原地踏步?經過經年累月的互動,兩岸互設辦事處的議題也談了很久,但始終沒有辦法完成最終目標,你認為障礙在哪裡?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於有些事情,雙方現在慢慢有達成一致的看法,例如人道探視,當我們的國人因為各種原因在大陸被拘禁,什麼情況下他們要通知我們?因為大陸幅員廣大,有些行政拘留不一定能做,他們對於在臺灣的人員與辦公室安全也很關切,我想還有很多細節需要不斷的商量與討論,我們希望第8次的業務溝通能儘快舉行,這一次在金門與張志軍主任會談的時候也希望下一次的業務溝通能儘速舉行。

盧委員嘉辰:有關人道探視的問題,兩岸法律發展到現在,當地的檢察院、法院與臺灣不同,臺灣對於受刑人在審理、假釋期間的居住部分算是相當嫻熟,而且已經實施多年,在這方面可以提供對岸參考,另外,我們也可以尋求對岸的台商密集區,因為台商在大陸的發展經過二、三十,在人事方面的互動也相當純熟,可以借重台商的力量針對人道探視、受刑人假釋問題做個突破,以上建議提供給主委參考

夏主任委員立言:謝謝委員,對於國人在大陸受到人身自由的限制,我們是非常的關切,所以我們希望在每個階段,雙方都能有通報的機制,讓我們有探視權利。

盧委員嘉辰:另外,廈漳會前幾天在金門舉行,有些小插曲是在所難免的,這次廈漳化比較小心謹慎的是去政治化,這一點各方都能理解,但是經濟性的議題好像被輕描淡寫了,不知道原因在哪裡?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想也不能說輕描淡寫,我們其實花比較多時間在經濟性的議題,特別是跟金門有關的議題,除了我跟張志軍主任談之外,當地的業者以及金門的陳縣長也花很多時間跟他解釋金門整體的發展,特別是自來水的供應,還有垃圾跟盜採砂石這些問題,我們花了很多時間在經貿議題上,經貿議題絕對並未被疏忽掉。

盧委員嘉辰:你認為你們在經濟議題上花了不少功夫,針對始終無法解決的自來水問題、垃圾問題及共同打擊盜採河砂的問題,請教這次有何突破性的結論?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次整個供水的問題已經得到解決,我們現在期待金門縣很快會跟對岸簽署商業契約,然後就開始發包、動工,所以用水問題基本上已經得到解決,接下來就是實際的處理。另外,對於盜採海砂及越界捕魚這些問題,這一次張志軍自己到金門之後深刻瞭解到問題的嚴重性,並不是像他所得到的印象,問題不是那麼嚴重,我們也會跟對岸就比如小三通的問題持續地follow up,接著去做賡續的工作,希望能在最短的時間內,讓他們重視這個問題,從他們的方面真正地嚴格執法。

盧委員嘉辰:再請教夏主委,今年有沒有可能再度舉行夏張會?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邀請我下半年去大陸訪問,我不能為了訪問而訪問,我們希望要對若干議題上能有一些共同的看法,或者需要很嚴肅地面對一起討論時,在這種情況下,我們才會過去,所以絕對有可能,但什麼時間或者討論的主題為何,目前尚未確定。

盧委員嘉辰:在夏張會時有沒有針對比較敏感的、已經簽署且已經送到立法院,但尚未排入討論議程的服貿協議及監督條例的問題進行討論,你的看法如何?會不會因此導致兩岸的協商無法突破?服貿協議跟監督條例沒有進度有無關連,兩岸協商會不會因此受阻?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們的確表達了他們的關切,在監督條例無法通過,服貿協議無法審查的情況下,是否會影響到別的協商?我們的立場也說得很清楚,服貿協議跟監督條例的確有關連性,因為當時說過要先立法再審查,可是其他相關協議的討論或談判方面,我們認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本身也有一定的機制,同時我們行政部門也承諾,在監督條例通過之前會按照行政院版監督條例的精神繼續往前推動,所以,我想兩岸所有的談判會繼續進行,同時我們也會尊重立法院的監督權限,跟立法院做適當的報告,需要進行國安審查時也會做國安的審查。所以,我方向張志軍先生表示,在這段時間內,我們希望相關的討論、相關的談判要繼續下去。

盧委員嘉辰:我想你也要讓對岸的國台辦張志軍主任瞭解,當然台灣的國情不同,台灣是民主法治的國家,凡事都要按照程序來進行,有時也不能操之過急。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盧委員嘉辰:針對服貿協議與監督條例,現在韓國跟大陸已簽訂經貿協議,馬上就能享受免關稅的待遇,也可能會刺激台灣各界,使大家都能看清一個事實,所以也是一個很好的時機,站在第一線,讓台灣的現況多多充分地表達,也爭取我們談判的籌碼。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對於台灣民主自由的現象,我們跟他講得非常清楚。

盧委員嘉辰:好,我希望你也加強溝通,現在監督條例已經付委,希望能夠早日完成。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盧委員嘉辰:請教中選會劉主委,2016年元月16日立委與總統、副總統的合併選舉茲事體大,尤其有關於加強規劃拍攝動線以免混亂的問題,請問中選會預估有多少候選人無法指派監察員,以最小的投開票所的動線規劃來說,可以容納多少人士在適當的位置同時錄音、錄影,你們有沒有作這樣的規劃、預估?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並未規劃在投開票所內讓大量的人員來錄音、錄影,基本上我們現在的規劃是只有監察員可以在開票時錄影,以這次立法委員選舉為例,有權利推薦監察員的政黨有4個,所以最大的值就是每一個投開票所內有4位監察員,大體上是這樣,在一個投開票所內可能最多可有13到15個工作人員,其中最多有4個監察員。

盧委員嘉辰:劉主委,你以為大家都很有風度,你以為大家都能循規蹈矩?那是在拚輸贏,有時一點小瑕疵都能惹事生非。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我們瞭解。

盧委員嘉辰:所以單單規定騎乘機車要戴安全帽,不見得大家能循規蹈矩地遵守規範;社會各界苦口婆心勸誡喝酒不開車,還是有人不遵守規定,你以為到了投開票所就會不同嗎?尤其在投開票所,有時一點點瑕疵會被擴大,所以本席建議中選會在這方面要稍微加強、未雨綢繆。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

盧委員嘉辰:從你的報告中,我認為你們在這方面還有加強的空間,不要屆時產生了混亂、製造不必要的麻煩。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在這方面我們一定會很謹慎地規劃。

盧委員嘉辰:提供給你參考,請你再度加強。

劉主任委員義周:好,謝謝。

主席:請莊委員瑞雄質詢。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主席曾提到app連署的問題,中選會的態度似乎傾向於拒絕,是不是?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並未講拒絕,因為他實際上的狀況為何,我們並未看到也不清楚,我們覺得……

莊委員瑞雄:你到現在還不知道施明德的主張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他的主張我們瞭解,但是現在選舉都尚未公告,審查也是以後的事情,那……

莊委員瑞雄:他的主張很清楚,請問此事的困難點何在?你說瞭解他的主張,你知道他的主張是什麼嗎?因為連署需要紙本,他主張民眾可在app裡面連署之後傳給他,甚至他替民眾刻個印章,民眾授權他代為蓋章,這樣可以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個部分我們沒有意見,最後我們審查的時候就是給我一張紙本上面有蓋章,有身分證影印本,照現行法令,我們的審查就是這樣審查。

莊委員瑞雄:所以你樂觀其成就對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至於過程如何,我們現在並無意見。

莊委員瑞雄:你現在率先預告會多一組總統候選人就是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有,我們審查是……

莊委員瑞雄:如果可行就會變得比較便利嘍!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是看他最後拿出來的東西,如果是合法的,我們沒有理由拒絕。

莊委員瑞雄:確實如此,也沒有必要打壓人家。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不會打壓。

莊委員瑞雄:其次,今天你們的報告提到公設開票所錄影的部分,請問你們的邏輯是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剛剛口頭上有增加說明,公設錄影基本上是要防弊。

莊委員瑞雄:防弊是好事情。

劉主任委員義周:據我們檢討所有發生的舞弊,最主要是工作上的瑕疵。我們有要求,但要求沒有被落實,所以我們覺得真正有效防弊的方法是加強講習及訓練,另外也要在制度上增加一些必要的措施,以貫徹防弊的效果。

莊委員瑞雄:你們要派誰去攝影?是由各政黨推薦的人選去攝影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們可以自己帶手機錄影,而錄影時所需的記憶卡由我們提供,因為記憶卡要留下來。

莊委員瑞雄:為什麼一塊記憶卡要3,000元?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是因為錄影時間,是我們去市面上訪價的結果。

莊委員瑞雄:但他們是用手機錄影,手機也不用重買,一塊記憶卡也只要二、三百元,為什麼你們訪價的結果一塊記憶卡要3,000元?

劉主任委員義周:因為要考慮錄影時間的長短,我們是考量如果要全程錄影,就需要這樣的價錢。

莊委員瑞雄:你們現在不是只針對開票的時間點錄影而已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開票的時間。

莊委員瑞雄:開票的時間不會很長,為什麼需要3,000元?

劉主任委員義周:開票時間也是需要3、4個小時。

莊委員瑞雄:請你們再多問幾間店,我擔心你們被騙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會的,這部分我們了解。

莊委員瑞雄:我應該先肯定夏主委,中國促政治上的談判,你跟對方說時機未到,我覺得你的一番談話鏗鏘有力,有守住陸委會主委的高度及本身的立場,這樣很不錯。可是我也覺得很奇怪,我一直覺得主委被擺錯位置,大家都覺得夏立言是外交的高材生,怎麼會把他丟到陸委會這個地方,又不是憑夏立言一人就可以突破現狀,或是可以提出有創意的主張,這是不容易的。我看到民調顯示你的滿意度只有6.4%,一位高材生拿到6.4分,請問你有什麼感想?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會將民調做為參考,並激勵自己繼續努力,我做這個工作三個月了,時間不是很長也不能說短,不過這代表我的努力還不夠,我會繼續努力。

莊委員瑞雄:我覺得你無從努力起,你知道嗎?你旁邊的是林中森董事長,海基會最近要求一些預算要解凍。為什麼我要請夏主委上臺?因為夏主委都是被你們帶衰。你還在那邊笑,我說他被你們帶衰你沒有抗議?

主席:請海基會林董事長答復。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合作無間。

莊委員瑞雄:照理說大家都知道林董事長是吳敦義副總統的人馬,海基會副董事長是周繼祥,你們都是吳敦義的人馬,把你們放在這裡是因為他要準備選總統。你知道你們的預算大部分從哪裡來嗎?是夏主委給你們的。

林董事長中森:非常感謝政府給我們的補助。

莊委員瑞雄:是阿!政府給你們補助,你們也應該幫政府多做點事。

林董事長中森:是,我們為政府辦事。

莊委員瑞雄:為政府辦事本來就是應該的。你們受陸委會委託行使公權力,不要讓民眾認為你們拿了國家的公帑,可是真正做的事情是,選舉一到你們就率先動員台商的系統,都只有做這些「有孔無榫」的事情而已,難道不是這樣嗎?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的職責是服務台商。

莊委員瑞雄:你們服務台商?選舉一到你們就隨便做。為什麼夏主委雖然是外交界的高材生,民調卻被死當,只有6.4%?因為陸委會所託非人,這些人都亂做。我們希望海基會多幫國家做一些事,現在海基會被批評為近親繁殖,你們那裡變成是肥貓養老院,和退輔會一樣,你聽到這種話不會很痛苦嗎?

林董事長中森:這誤會很大。

莊委員瑞雄:什麼誤會很大!裡面整票都是國民黨的黨官,是國民黨黨官的俱樂部,哪裡誤會很大!旁邊這位高材生被你們帶衰,民調變成6.4%,你不會向他道歉嗎?難道不是這樣嗎?你不要一直笑,要解釋清楚。吳敦義喜歡你,副總統安插幾個人馬是合理的,你就是其中之一,其他還有劉克鑫、馬紹章、李定勇等,你知道你們都是酬庸嗎?領的錢都是民脂民膏,你們不會感到不好意思嗎?

林董事長中森:委員這樣的說法有很大的誤會,比如劉克鑫,我還沒上任他就已經在海基會服務,而且是非常早就在這裡服務,從馬總統當陸委會副主委時就已經在陸委會……

莊委員瑞雄:你這樣解釋只是愈描愈黑,好像從過去國民黨的傳統就是在海基會裡安插黨官。

林董事長中森:不是。

莊委員瑞雄:那你解釋這樣是什麼樣的情況?

林董事長中森:這是國家的人才國家用。

莊委員瑞雄:那麼請你解釋李定勇的情況。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現在要把李定勇……

莊委員瑞雄:他之前的職務是什麼?

林董事長中森:他之前是僑委會的僑務秘書。

莊委員瑞雄:再之前呢?

林董事長中森:他在僑委會服務很多年。

莊委員瑞雄:他之前是在國民黨海工會,這不需要隱瞞,google都可以查到。

林董事長中森:如果他是人才,我們就會延攬。

莊委員瑞雄:政府把預算放到海基會,你們受政府的委託行使公權力,目前的政策是如此,但如果這個地方最後變成國民黨黨官的俱樂部,酬庸的工具,變成肥貓的養老院,這樣對嗎?這些人領了這麼高的薪水,領完之後並不受到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旋轉門條款的限制。在海基會裡服務的這些被你們繁殖出來俱樂部的高官,他們有機會接觸到國家機密,難道不是這樣嗎?陸委會委託你們做任何事情,沒有半件機密是你們不知道的。為什麼你今天都不說話?

林董事長中森:如果委員要我說明,我就向委員說明。

莊委員瑞雄:我就是要你說明阿!

林董事長中森:我簡單說明,我們所有的同仁都會奉公守法,假使業務涉及國家機密,同仁一定會嚴守國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依法行政。

莊委員瑞雄:這時候用人的邏輯就出現了,你知道他們還剩多久就要退休了嗎?海基會的副處長還有多久就要退休?海基會的退休年齡是幾歲?

林董事長中森:他必須要有相當的資歷才能……

莊委員瑞雄:我是問什麼時候退休?

林董事長中森:還有三年。

莊委員瑞雄:是兩年的時間,還不到三年,你們請一下子就要退休的人當副處長。我們最擔心的是,這些高官到海基會後,如果有一天接觸到國家機密,卸任後又沒有旋轉門條款,所以他們卸任海基會的職務後沒有受到任何約束,去中國做生意或是擔任該國的重要職務,全部都沒有限制。

林董事長中森:針對這部分我們有規範。

莊委員瑞雄:海基會受到陸委會委託行使公權力,請你們把事情做好就好,我要求你們往後總統大選時不要搞小動作。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行使海基會職務一定嚴守行政中立。

莊委員瑞雄:這是你說的喔!

林董事長中森:沒有錯。

莊委員瑞雄:這種話在國會殿堂講出來,如果做不到的話你的下場會很慘喔!

林董事長中森:是,我們會嚴守行政中立。

莊委員瑞雄:請問夏主委知道今天九點鐘開始馬總統在做什麼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視訊會議。

莊委員瑞雄:你看這個總統有沒有很糟糕。我上次才說過,「夏張會」的時間不要和我們蔡英文主席出訪的時間衝突。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說過不會。

莊委員瑞雄:你這樣就不錯,而馬總統跟你就不能比。

夏主任委員立言:馬總統這個視訊會議其實安排很久了。

莊委員瑞雄:他這是小鼻子小眼睛。國家的對外事務大家應該一起分工,我們的邏輯都很清楚。你不覺得蔡英文在美國參訪的時候,馬總統也跟人視訊會議,這叫做不甘寂寞,太搶戲了,而且沒有總統的高度。

夏主任委員立言:總統的視訊會議的確是很早之前就安排了,因為安排與學者的視訊會議並不是很容易的事情。

莊委員瑞雄:這麼神奇,他還先向你報告嗎?用膝蓋想也知道,這些是不合常識的說法,難怪你的民調只有6.4%。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完全合乎常識。

莊委員瑞雄:他要安排和什麼人視訊有先跟你說嗎?總統跟美國人視訊又不是陸委會執掌的業務,他怎麼會跟你說?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我們也要做一些準備工作。

莊委員瑞雄:會讓民眾產生誤解的事情、會貶抑總統本身職權或貶抑他高度的事情不應該常做,會被誤會。這樣講你接受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些人會誤會。

莊委員瑞雄:這樣叫做有些人會誤會,你們的眼睛都會分辨顏色。身為總統本來就應該不分黨派、不分顏色,不會貶抑任何一個政黨參選人對一些重要議題的主張,或是去贓否別人,總統應該要有總統的高度。馬總統已經沒辦法繼續參選了,現在好像是國民黨最佳的助選員,我們樂觀其成,在野黨一點都不怕被馬總統輔選的候選人,但這樣的作為好像把我們國家的民氣放在腳底下踩,這樣不好。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覺得委員的格局也要很大,我們的元首能夠跟美國重要的學者視訊會議,說明國家的政策,我覺得是好的事情,能提升我們國際的知名度。

莊委員瑞雄:你這呆瓜聽不懂我的話,我是說時間點。總統不是不能做這些事,但這個timing會讓人家誤會,如果連這些都掌握不好,你還敢在那裡批評本席要有點格局,這是嚴重的失言。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個時間點是很早就安排好的,這絕對不是事實。

莊委員瑞雄:你覺得馬總統今天安排這場視訊與在野黨的總統候選人較勁、搶戲沒有關係,不甘寂寞也沒有關係。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覺得這是沒有針對性的。

莊委員瑞雄:你說沒有針對性,可能只是馬總統主觀上的想法,但是從馬總統最近種種的作為顯示,不是國會議員沒有高度,以現在馬總統的作為你絕對不會相信他會去殺王院長,對不對?你就講不出來了。你不能說,王院長你不應該這麼沒有格局,馬總統不是在殺你,是在愛撫你,只是用比較大的力氣而已。你是要我這樣解讀嗎?時間點不對就是不對,不要硬凹,你們也沒辦法控制馬總統。

但我還是要肯定主委,對外畢竟你是中華民國陸委會的主委,碰到中國有時候非常強勢,然而你回應他們政治上的促談,我覺得鏗鏘有力,這樣的談判也確實是時機未到,這牽扯到兩岸之間往來的關係到底如何突破。距離總統大選愈來越愈近,時間點愈敏感,任何重大的決策,本席請夏主委要更謹慎地拿捏。

夏主任委員立言:一定會如此。

莊委員瑞雄: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5月23日第三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在金門舉行,請問夏主委覺得這次「夏張會」有什麼樣的成果?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不敢說有太多具體的成果,第一,至少我們維持了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制度性的見面,這表示在任何情況下,制度已經建立起來了。第二,很多議題大家過去也許有不同看法,這次見面之後大家的看法產生比較多的共識。在很多領域裡,也許過去中國大陸的張志軍主任沒有認識到事情的嚴重性,像金門的問題,如垃圾或盜抽海砂等等,我覺得他到金門實際看過之後也是一件好事。第三,對於很多重大議題我們雙方都有決心要繼續往前推動,譬如互設、中轉及貨貿談判,不管兩岸監督條例在立法院能否通過,我們要按照現有的機制繼續往前推進。

鄭委員天財:多見面總是好的,多見面就能多談、多互相瞭解對方的想法,最主要是能夠提出我們的想法及意見。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忘了講一點,就是還有委員最關心的核廢料的問題。

鄭委員天財:這個等一下,不急。我覺得5月23日「夏張會」最大的成果是有關金門議題的部分,不只是金門,還有包含國內漁業、盜採砂石、抽砂、兩岸漁業秩序維護等等的議題,這是好的成果,但還沒有到非常好,還有很多要努力的地方。但能夠正式談論這些議題,而且還能跟金門當地的相關人士面對面交換意見,讓陸方能聽取我們的意見,這樣的方式是很不錯的。但是剛才你也提到,你主張希望儘快舉行貨貿協議第11次的業務溝通,請問針對這部分張志軍主任怎麼回應你?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雙方都覺得有這個必要,要讓貨貿的談判繼續往下走。

鄭委員天財:他私底下有沒有調侃你?當然公開不會講。私底下他有沒有說,談有什麼用?繼續談貨貿有什麼用?服貿談好了有什麼用?私底下他有沒有這樣表達意見?他也許不會這樣說,你有沒有發現他的眼神……

夏主任委員立言:肢體語言。

鄭委員天財:對,他的肢體語言有沒有表現出「有什麼用?」的態度?

夏主任委員立言:張志軍主任的確對監督條例還在立法院、服貿沒有辦法審查表示相當的關切,但我們也認為雙邊關係不能因為監督條例就停下來,該做的事情還是要做,所以我們雙方還要針對台灣最關心的貨貿繼續談下去,陸方也表示在推動兩岸經濟關係的過程中,他們還是願意優先對台灣開放,而且開放的深度會加大,這是我們雙方的承諾,至於我們希望很快就能進行下一回合談判方面,雙方應該做好妥善的準備。

鄭委員天財:站在中華民國的高度,站在陸委會的高度,本席認為,這次的夏張會、甚至未來的第4次夏張會都不應該提,為什麼?因為我們自己都搞不好,現在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問題,不僅僅是立法院,是整個中華民國人民的問題,人民有問題,所以沒有辦法好好談服貿,也沒有辦法讓監督條例先立法再審查,因為根本沒有用,所以提都不該提,站在陸委會的立場,應該不好意思再去提我們自己做不到的東西,因為我們做不到,也沒有能力,現在中華民國政府(包括立法院、人民)沒有辦法解決自己簽的服貿到底要怎麼處理,中華民國這個國家沒有能力解決,所謂的國家包括人民、土地、行政機關。

夏主任委員立言:站在行政部門的立場,我們還是希望繼續往前推動兩岸關係,讓它繼續維持下去,該做的事情,我們也要繼續做,至於立法院方面,我們尊重立法院所有的作為。

鄭委員天財:沒有錯,但這都是官場話,我的意思是,面對陸方、面對中國大陸,站在國家的立場,我們怎麼好意思再提貨貿?為了尊嚴,不能再提了,因為我們自己都搞不定,現在這個國家是搞不定自己內部,內部無法形成共識,怎麼好意思再跟他們談?如果我是張志軍,心裡一定會說:跟你談有什麼用?但是你們可以談金門問題,以及盜採砂石問題,請問這些需不需要兩岸監督條例?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用。

鄭委員天財: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都不用,陸客中轉也不需要。

鄭委員天財:你們可以去談這些嘛!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些都談了。

鄭委員天財:金門、盜採砂石、漁業問題都很重要,但是現在台灣最重要的問題是核廢料,高階核廢料都在本島,不在蘭嶼島,因為蘭嶼放的是低階核廢料,最高階的全部在核一、核二、核三,那是台灣目前最重要的問題,這個才要談,不要談貨貿了,服貿也不必談了,因為我們自己都搞不定,既然搞不定,就不要讓人家笑話,不要讓大陸笑話─談了有什麼用!

夏主任委員立言:委員以前質詢時曾交代一定要跟對方談核廢料的問題,不過這個問題並不在我們的議題上面,因為我們不喜歡核廢料,中國大陸現在的環保意識也越來越強。

鄭委員天財:沒問題啦!他們說說而已,他們的核廢料多得很,都沒有人抗議。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個問題如果兩岸坐下一起談。

鄭委員天財:夏主委,請你看看他們的報紙,看看他們有多少核電廠、多少核廢料,有人抗議嗎?沒有。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希望這個議題能先由主管機關開始交流。

鄭委員天財:絕對不是這樣,絕對不是由台電去談,台電去談有什麼用,台電已經談很久了,從阿扁政府時代就開始談,談到現在,有什麼用?如果你不方便直接跟他們談,可以先派一位副主委到蘭嶼跟原住民族談,談完再談核一、核二、核三,並請當地或週邊民眾去參訪核一、核二、核三,如果覺得副主委太大,也可以派一個主管去談,要有方法啦!貨貿不用再談了,因為根本沒有用。好不好?

夏主任委員立言:好。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質詢。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移民署的統計資料,2012年以來,違法來台的中國人有逐年上升的趨勢,對此,本席首先要讚美移民署,也感謝移民署提供資料給本席。2012年違法來台的態樣有1,164人次,2013年是1,536人次,到了去年則是2,871人次,換句話說,拿假資料違法進來台灣的情形有逐年上升的趨勢,所以我特別感謝移民署認真查緝的精神,但這只是被查獲的部分。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隨著來台陸客人數增加,違規數字確實有增加,不過這些違規、違法案件大部分是逾期滯留,當然也有少部分拿假護照違規來台的情形。

周委員倪安:偽、變造證照有日益嚴重的情況,分別占違法中國人士的0.77%、4.95%,到去年是21.7%,這個趨勢越來越高,而且變造情況比其他外國人士高,這是事實,我相信部長也知道這種情況。

陳部長威仁:我今天沒有資料,很抱歉。

周委員倪安:你沒有資料,我已經唸給你聽了,如果你要的話,我可以給你。所謂「偽變造證明」就是指偽造我國身分證、外國居留證、健保卡、工作證等等,我們台聯黨團也曾經就這個現象在立法院院會提出臨時提案,要求馬政府檢討現行開放中國人士來台政策,同時必須檢討中國人士來台核准、管理機制,加強查緝中國人士來台後違法的情況,但是馬政府回復台聯說,這些數字是數年累積舊案,因政府修法落實查察破獲,而非近期偽冒身分案件遽增。這部分我想是完全不能接受的。所以本席要求陸委會、內政部立即檢討開放中國人士來台的政策。台聯黨團也在院會提案,但是至今只因看到貴部做了一些文章而已。如果有這麼多中國人士持偽造證件來台,那麼民間在傳的木馬屠城記非常有可能發生,台灣的邊境安全不保,對台灣的國家安全也會造成重大衝擊,請部長一併檢討。另外,請問夏主委,對於本席提出的這個問題有什麼回應嗎?你這次去金門參加夏張會,有沒有談到如此重要的議題?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並沒有談到這個議題,不過剛才委員提到的數字,我們完全了解,這個數字以百分比來講,占外國人在台灣非法停留,事實上在103年只占十萬分之七十六,當然有一件我們都不能接受,不過,其實這個數字並不像想像中的那麼嚴重。

周委員倪安:中國的偽造比起其他外國人比率又高很多,因為我們也放了非常多的中國人到台灣。

夏主任委員立言:報告委員,真的比外國人低。

周委員倪安:中國人比外國人低嗎?

陳部長威仁:就整個旅客到台灣違規的比率來講非常低,但是您剛才所謂的假結婚,或者用不實的團體來接待申請入境,這些我們當然應該加強查緝。

周委員倪安:部長,你有沒有看過落地簽?你知道現在離島已經開放落地簽了嗎?

陳部長威仁:我知道啊!

周委員倪安:那你知道落地簽是什麼情況嗎?

陳部長威仁:落地簽現在平均也不到1千件,大概在1千件上下。

周委員倪安:離島的落地簽沒那麼多啦!現在周一到周五還不到一百人,但是到了週末或禮拜五晚上的話,會特別多,夏張會的那個禮拜六早上特別多,增加了3成以上的人。本席要問的是,落地簽第一是手持大通證、第二個東西是現場申請的證件,第三是他15天以內回去的船票,第四個東西是新台幣600元申請費,只要有這四樣東西就可以讓一個你不認識的中國人到台灣來,這種問題嚴不嚴重,請你對照我剛才問你的,他們變造證件比率之高,我也問過移民署,他們說中國人來都會按指紋,就會馬上留下紀錄,我又問怎麼知道這個人是真是假?根本沒有辦法確認。現在更危險的是在澎湖,因為我們開放了三個離島的落地簽,金門還有三千駐軍,澎湖沒有,警察不到三百人,真的是把國家安全置於危險的境地,請三位了解一下這種狀況。

最後,我請教一下林董事長,我是委員,對不對?

主席:請海基會林董事長答復。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沒有錯。

周委員倪安:我什麼時候上任的?

林董事長中森:你已經上任相當長一段時間了。

周委員倪安:貴會都有一些雜誌,你們到現在還是寄給黃文玲委員,這是什麼意思?

林董事長中森:假使我們同仁做得不好,我們馬上改進。

周委員倪安:你們完全不尊重本席。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改進。

周委員倪安:黃委員是前任委員,他表現非常優秀,但是本席已經上任一年半以上。

林董事長中森:抱歉!我們改進。

周委員倪安:還有你們的出訪報告,你知道你們放在網站上多難找的地方嗎?九二共識都可以放在一個明顯的box裡,為什麼這麼重要的出訪報告,卻放在不顯眼的地方?然後我看了你們二、三十個報告,內容都是你在跟一些成功的台商喝酒吃肉,請問你有沒有去拜訪過在中國失敗的台商?有沒有去了解他們需要什麼協助?而你透過一次十幾個人那麼大的團,如果要去喝酒吃肉,是不是也可以派一些人去找一下需要協助的台商?結果我在你們的報告中都沒有看到,請你們改進。

接著請教中選會劉主委,本席要重申,根據選舉公正、公開、公平原則,不應禁止民眾拍攝開票情形。本席去年12月11日在針對九合一選舉舉辦的公聽會已經出示過照片,你也向本席報告過,如果本席沒有這些照片,你怎麼知道開票所出了問題?而且法律並未明文規定民眾不可以在開票時攝影,你同意我的說法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我們也全面去檢討這部分,所以,在我們的計畫中是表明攝影一事由制度規範比較好。

周委員倪安:對,你在報告中有說民眾攝影干擾開票的秩序,我是想問他到底干擾了什麼秩序?今天本席如果沒有拿那個照片給你看,你也不知道新北市這個開票所發生了這個問題,對不對?其實本席也不在意那個主任或開票人是誰,但是主要是要讓你們知道他們行為是不對的、是必須改正的。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錯,所以,我們在報告中很清楚的講,錄影有防弊的功能。

周委員倪安:為什麼錄影會防弊呢?本席不懂為什麼有人去錄影是防弊?他去錄他們的動作,看有沒有遮住開票箱,還是要他拍攝章蓋在票的哪邊,因為有人已經把錢花下去了,所以要知道他買的100票有沒有回收50票?你是要防範這樣的弊端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委員,我還沒有講清楚,我講防弊的意思是,工作人員在執行工作時若有瑕疵,監察員錄影可以有效的管制。

周委員倪安:我們現在有一萬多個開票所,那你準備派幾個監察員?他們每一個在現場都可以錄影?他們的工作是錄影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在這次選舉中,其實有4個政黨可以推派監察員,所以每一個投開票所中有4個監察員,其實數量算是不少。

周委員倪安:你知道法務部檢舉賄選的獎金有多少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不是很清楚,就我所知有1,000萬元。

周委員倪安:總統選舉檢舉賄選獎金有1,500萬,里長選舉檢舉賄選獎金有50萬,依此類推。檢調機關已經這麼積極的在偵辦賄選案件並提供高額的檢舉獎金,你說選舉要公平公正卻又限縮人民監督的權利,而且這不是以法律定之而是以行政命令定之,這樣的命令是限縮人民的權利,如果沒有給你看那些照片,你不會知道問題出現了,你怎麼沒有來抓我呢?那時候你不是說違法嗎?我一直在等你抓我。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沒有什麼理由抓你。

周委員倪安:我是對的,各位人民在明年選舉時一樣去照相,因為本席不但沒有被抓還為國家做了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讓選舉更加公平、公開、透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在制度上改善,可以讓這個目標儘快達到。

周委員倪安:現在還是有漏洞、有弊端,不然本席不會發現。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錯。

周委員倪安:今天有個很重要的重點就是可以錄影、錄音但不會影響到個資的保護,個資保護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規定:「在公開場所或公開活動中所蒐集、處理或利用之未與其它個人資料結合之影音資料不適用本法。」影像出來的用意並不是要告訴大家影像中的人是周倪安或劉義周,主要是要告訴大家影像中的開票動作是錯誤的、是應該改進的,這樣的影像是不會受到個資保護法的限制的,所以重點就是這件事情是可以繼續做的,主要就是為了維持明年1月16日選舉的公平、公開、公正。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莊委員瑞雄質詢時提到最近海基會被稱為退輔會或養老院,林董事長答復說這是誤會。

主席:請海基會林董事長答復。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是誤會。

李委員俊俋:我們來看到底是「五會」或「六會」。林董事長、周繼祥、游瑞德、陳榮元、朱甌及最近任用的李定勇都是海基會的幹部,他們的年齡分別是70、62、65、62、70、62,至於薪資方面,林董事長是246,000、周繼祥是185,000、游瑞德是185,000、陳榮元是173,000、朱甌是142,000、李定勇是154,000。這些都沒有錯吧?

林董事長中森:這要再確認一下,有的沒有那麼多。

李委員俊俋:公務員退休法對於退休人員任職政府出資的財團法人或相關單位是有規定的,林董事長知道初任的年齡限制是幾歲?

林董事長中森:以不超過65歲為原則。

李委員俊俋:以不超過65歲為原則,最多到70歲,你是董事長所以你比較特別。

林董事長中森:政務任用的不受年齡限制。

李委員俊俋:當然,政務任用不受年齡限制,但內政委員會曾就這個部分做過決議:「初任年齡不得超過62歲,任期屆滿前,年滿65歲以上者應在三個月內更換」,你還記得這個決議吧?初任不得超過62歲,任期屆滿前如年滿65歲,在三個月前要更換,立法院有沒有做過這樣的決議?

林董事長中森:這部分我再確認一下。

李委員俊俋:這是決議,我不會騙你。這些人中有沒有超過62歲的?李定勇現在是62歲,游瑞德是65歲。

林董事長中森:沒有超過62歲。

李委員俊俋:沒有超過62歲,但就是剛好62歲,一般公務機關不任用滿年62歲者,可見現在海基會不只是退輔會,還是國民黨黨工的養老院,林中森、周繼祥、朱甌、李定勇全部都是國民黨黨工出身。

林董事長中森:有幾位是我來之前就已經在職的……

李委員俊俋:只有游瑞德、陳榮元不是,陳榮元長期在海基會,游瑞德曾任職陸委會、經濟部。

林董事長中森:陳榮元、朱甌在我到任之前就已在職。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我沒有問這個問題,我只問你,你和周繼祥、朱甌、李定勇都曾是國民黨的黨工,沒有錯吧?

林董事長中森:沒有超過62歲。

李委員俊俋:是「五會」或者是「六會」,我不知道,事實上我們看到的就是這樣,我們的決議非常清楚,初任者不得超過62歲。

林董事長中森:沒有超過62歲。

李委員俊俋:公務員退休法規定65歲就要退休,而且我們的決議中還提醒你們三個月前就要更換,你們卻都任用這樣的人,你們退輔會、養老院,那是什麼?

林董事長中森:要擔任比較高職位者一定要具有相當的資歷,一定比較資深,新進人員擔任基層人員……

李委員俊俋:即使比較資深也要符合法律規定。

林董事長中森:符合。

李委員俊俋:為什麼這些人堅持在62歲以上還要進入海基會服務?理由其實很簡單,反正62歲到海基會任職還可以待到65歲,至少可以待上三年。

林董事長中森:65歲要退休。

李委員俊俋:規定是要退休,但實際上有沒有這樣做,我不知道。

林董事長中森:都這樣做。

李委員俊俋:我算給你看:游瑞德現在有每個月10萬元的月退俸,他到海基會任職後一個月可以領185,000元,每個月多領85,000元,要是我,我也要去。

林董事長中森:他將來不會在海基會領任何退休金。

李委員俊俋:當然,他在海基會不能領退休金,但現在就多領85,000元,做多久就領多久,活得越久領得越多。再看李定勇,他現在月退俸是95,000元,他任職海基會後一個月領154,000元,多了60,000元。

林董事長中森:李定勇絕對沒有領那麼多,他現在擔任副處長的職位,絕對沒有領154,000元,副處長怎麼可能領那麼多。

李委員俊俋:我一個一個算出來的,我曾任職銓敘部,我很會算。

林董事長中森:這是危言聳聽。

李委員俊俋:危言聳聽?董事長在講什麼?

林董事長中森:沒有那麼多。

李委員俊俋:沒有那麼多?你把數據給我,有沒有這樣?你批評國會議員危言聳聽?董事長太離譜了吧?我再問你一次,這是不是你們的人員?

林董事長中森:他是我們的人員,但不會領154,000元。

李委員俊俋:如果照這個數目全部刪下來可不可以?離譜嘛。

林董事長中森:副處長是十職等到十一職等,怎麼會領那麼?

李委員俊俋:我去你們那邊查的,這是你們給我的資料。

主席,我現在提出兩個要求:第一、如果超過這個數字,全部刪掉。第二、我要求董事長在這裡道歉,怎麼可以說國會議員的質詢是危言聳聽?

林董事長中森:副處長是十職等到十一職等,新進者以十職等任用,絕對不會領15,4000元。

李委員俊俋:這是你們給我的資料。

林董事長中森:我請人事室主任報告副處長領多少錢。

主席:請海基會人事室兼會計室劉主任答復。

劉主任益誠:主席、各位委員。原則上副處長進來是以十等一任用。

李委員俊俋:副處長是十職等到十一職等,計算出來就是這個數字。

劉主任益誠:那是要服務很多年以後,一年晉一級。

李委員俊俋:資料是你們給我們。

劉主任益誠:我不知道那些資料是誰給委員的。

李委員俊俋:這部分不必在這裡浪費時間,請主席裁示,如果超過今天所講的數字就全部刪掉;其次,請董事長在這裡鄭重道歉,怎麼可以說委員的質詢是危言聳聽?

林董事長中森:我剛才講話如有失禮的地方,我願意道歉。

李委員俊俋:不是失禮,你對國會議員就是這種態度。

林董事長中森:不是,我們要講事實。

李委員俊俋:今天我講的就是事實,這個問題被大家提出來討論,所以我才問你這到底是不是誤會。

林董事長中森:是誤會,沒有那麼多。

主席:時間暫停。剛才李委員說資料是你們提供的,你們把數字確定一下,你們不是針對「危言聳聽」四個字道歉就是針對提供錯誤的資料道歉。

林董事長中森:我講話如有不夠禮貌的地方,我一定道歉,但事實上他沒有領那麼多。

主席:李委員說這是你們提供的資料,你們是提供了錯誤的資料嗎?

劉主任益誠:我過去看一下資料。

李委員俊俋:你們告訴我你們提供的資料是這樣,但事實上不是這樣。

劉主任益誠:這是到最高點的資料,但剛進來的人不是這樣。

李委員俊俋:都超過800點了,你們把實際薪資的資料給我。

林董事長中森:副處長是從110,000元開始,沒有154,000元那麼多,他也沒有800點。

李委員俊俋:有些人都超過800點。

主席:計算方面有爭議,你們現在立刻提供實際薪資的資料。

劉主任益誠:他現在還沒到差,還沒有核定薪等。

李委員俊俋:已經公布了還沒有到職?已經公布了,薪資還沒有計算,難道等到人來了才隨意的給薪水嗎?董事長不要越講越離譜。

林董事長中森:薪水不是隨便領多少就領多少。

李委員俊俋:你們馬上提供資料給內政委員會。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願意提供。

主席:你們現在就去準備,等一下審查預算就要提供資料。

李委員俊俋:你們現在就準備,我們等一下馬上要看,不然今天預算就不要想通過。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願意提供。

李委員俊俋:海基會規定得非常清楚,除了董事長以外,年滿65歲以上就要屆齡退休。

林董事長中森:政務任用者不在此限。

李委員俊俋:政務任用者不在此限,包括林董事長、朱甌顧問等人都是限齡70歲。

林董事長中森:政務任用者沒有年終考績獎金。

李委員俊俋:但是照樣領海基會的錢。

林董事長中森:對。

李委員俊俋:大家有沒有誤會海基會已經變成國民黨黨工的養老院?是不是這樣其實很清楚了。

林董事長中森:這不可能。

李委員俊俋:是不是這樣,林董事長心裡其實很清楚,我敬重林董事長是前輩,但在國會殿堂,該講的話就要講。

林董事長中森:我剛才如有失禮的地方,我一定道歉。

李委員俊俋:我中午以前要這個資料

接下來請教中選會劉主委。內政委員會為了投票所、開票所是否可以設置公設攝影討論過幾次?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有兩次或三次。

李委員俊俋:總共有三次,最後的決議是希望你們就公設錄影做研究與報告。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李委員俊俋:我們看看你們今天的報告:第一、你們希望由政黨或候選人推薦的監票員自行準備錄影器材,這表示不採行公設錄影。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我們還是維持公設錄影。

李委員俊俋:自備器材還能叫公設錄影嗎?如果是非政黨候選人或得票率未達百分之五以上的政黨,是不是可以派人去?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可以加入,變成監察員。

李委員俊俋:但是沒有政黨推薦就不行了,所以這等於還是沒有保障,還是回到原點。第二、你們的理由是經費龐大、人力與預算成本太高,所以公設錄影不可行。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並不是說公設錄影不可行。

李委員俊俋:上次我們決議時有說過,如涉及經費問題,內政委員會願意幫忙極力爭取,結果你們還是說公設錄影不可行。第三、你們說選舉罷免法現在並無辦理公開投票錄影的明文規定。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認為要修法。

李委員俊俋:選罷法第五十七條和第六十五條規定在什麼地方不能攝影?你答復過這個問題,你再告訴我一次。

劉主任委員義周:投票所。

李委員俊俋:規定投票所不能攝影,那麼開票所可不可以?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建議修法。

李委員俊俋:何謂開票所?你再講一次,我問過三次,我現在問第四次。

劉主任委員義周:投票結束以後改成開票所。

李委員俊俋:選罷法規定投票所不得攝影,並未規定開票所不得攝影。

劉主任委員義周:沒錯,目前是如此。

李委員俊俋:現在我們只是要你們研究開票所是否可以設置公設錄影,立法院開了三次會議,最後做成決議請你們研究是否可以設置公設錄影,你們研究的結果和原本三次的討論一模一樣,這樣的話,委員在討論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一樣。

李委員俊俋:你們的理由都一樣,這是你們內部的意見還是選委會的意見?選委會有針對這個問題開過會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

李委員俊俋:請提供會議結論給我們。假如選委會委員做成這樣的決議,表示選委會委員不食人間煙火,大家講得這麼清楚了,選罷法規定的是投票所不能攝影,開票所可以,現在你們還回過來說選罷法沒有規定開票所可以攝影,這是什麼理由?你們還說因為經費不足所以不要設置,內政委員會已經答應會極力幫你們爭取。你們還說由政黨推薦的監察員自行準備錄影機,這就是你們的結論報告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剛才講得很清楚,攝影的目的是希望達到防弊的效果。

李委員俊俋:我知道,我沒有問這個問題,我只是簡單的請教你,我們開了三次會,你們研究了老半天,最後的結論就是這三點:第一、自行準備錄影器材;第二、經費太龐大所以不辦;第三、選罷法沒有規定開票所可以攝影。請問,我們討論半天在討論什麼?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並不是不辦而是說要辦的話要怎麼辦法?我們認為有個制度比較好。

李委員俊俋:我要講的問題只有一個概念,今天的議程是預算解凍案,因為內政委員會做的決議所以才凍結你們的預算,結果你們對內政委員會的決議完全不管,然後要求解凍預算,這樣可能嗎?請你們研議的意思是要趕快辦理,如有困難,可以把困難告訴我們,結果你卻說統統不要辦,你們的結論就是這三點。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不是不辦,我們的具體建議中有寫明怎麼辦理,就是讓監察員來錄影。

李委員俊俋:你們辦的方法就是要求監察員自帶攝影機,這哪叫公設錄影?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在相當程度上還是保持那個精神。

李委員俊俋:這個說不過去,大家講得那麼清楚,也討論了三次,你們根本把內政委員會的話當屁話,你們和海基會有什麼不一樣?下午的預算你等著看好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絕對尊重委員會,我們是要求儘量省錢。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質詢。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南韓的MERS已經有2死、25確診,疫情並沒有控制得很好,之前南韓首位感染的男子還經由香港到過廣州,依夏主委的瞭解,與那位南韓人接觸過的37位大陸人目前都還正常嗎?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夏主委都沒有掌握,新聞都報導得非常清楚,他到過廣州也和37人接觸過,這是很嚴重的問題,夏主委都卻沒有掌握,新聞報導得非常清楚,南韓那位人士到過廣州也和37個人接觸過,初步檢查雖然沒有問題,但還是要深入的瞭解,根據兩岸衛生合作協議,夏主委到底掌握了多少資訊?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兩岸之間有及時通報制度,這次事件都有及時通報。

陳委員怡潔:廣州與台灣的往返非常頻繁,對於這次疫情擴展的速度沒有控制得很好,而且這次疫情比之前的SARS嚴重,你們到底有沒有密切注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疾管署和對岸相對單位有保持密切的聯繫也掌握了所有的疫情。

陳委員怡潔:我知道你們都有在掌握,但和那位南韓人接觸過的37個人目前的狀況是否正常?兩岸往來如此密切,如有問題要提早通報衛生單位防範,根據兩岸衛生合作協議,對岸會通報,但陸續追蹤的部分呢?和那位南韓人士有過接觸的人到底有沒有問題?傳染的途徑有可能是經過廣州或其它的轉地到台灣,你們到底掌控了多少疫情?

夏主任委員立言:所有航班的資訊都會交給移民署,只要他有入境,我們都會嚴密的監控。

陳委員怡潔:這部分真的要密切注意,這是非常大的問題,如果非要等到下屬給你資料,那不是我們可以接受的。現在兩岸往來非常密切,如果沒有做好防範工作,疫情將一發不可收拾,所以要麻煩夏主委持續的追蹤。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怡潔:這次夏張會決定要在六月敲定陸客中轉的配套措施,夏主委對此是否保持樂觀?

夏主任委員立言:到目前為止,我保持樂觀的態度,因為下次的雙邊討論很快的就會舉行,但牽涉的事情還是很廣,包括我們本身機場的人員、制度及設施,同時也包括大陸對其國人出國有些配套的做法,所以還有一些事情要討論,不過,到年中我們會達到相當的共識,我們希望下半年就可以執行。

陳委員怡潔:確定下半年就可以執行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會往這方面努力。

陳委員怡潔:看你一直保持非常樂觀的態度,應該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所以年中可以洽談、年底可以執行,有此共識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是我們的目標,也有共識。

陳委員怡潔:前陸委會副主委也擔任過國防部副部長的林中斌說明年總統大選可能會勝選的蔡主席對一中原則一直不鬆口,所以未來台灣可能慘遭邦交國雪崩式的斷交,主委是外交官出身,也是外交部的的高材生,主委認為有這個可能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完全要看下一段時間裡蔡主席及其他總統候選人的發言。

陳委員怡潔:現在大家注意的是蔡主席對於一中原則的部分非常堅持,主委是外交部的高材生,也是外交官,主委認為會不會如林中斌所說的,台灣會遭遇到雪崩式的斷交?可能一開始只有一、兩個國家與我斷交,接下來可能會有二十幾個國家陸續的與我斷交,他還說這是金錢買不回來的。主委剛才說陸客中轉的配套非常樂觀,按照同樣的邏輯,大陸會在今年敲定陸客中轉的配套措施,這其實是有連結性的問題。我想請教主委的看法。

夏主任委員立言:蔡主席確切的言論至今還沒有完全鋪陳出來,她今天在華府,後面還有一段時間,我們持續的觀察蔡主席之後的說法。

陳委員怡潔:如果她堅持一中原則,會不會像林中斌所說的,台灣的邦交會遭到雪崩式的斷交?

夏主任委員立言:委員說她堅持一中原則?

陳委員怡潔:林中斌是這樣講的:「明年總統大選可能勝選的蔡英文因為在一中原則不鬆口的狀況下,未來台灣可能會慘遭邦交國雪崩式的斷交。」站在主委的高度和經驗值來講,主委認為有沒有這個可能?

夏主任委員立言:至少陸委會會盡一切力量和中國大陸做適當的溝通,我相信外交部也會在這方面與所有的邦交國做妥善的溝通,我不相信會遭遇雪崩式的斷交。

陳委員怡潔:就算不會遭到雪崩式的斷交,但斷斷續續斷交的狀況有可能發生。

夏主任委員立言:過去外交部說過有一、兩個國家比較不穩定,不過我相信外交部同仁有能力儘量的把雙邊關係保持好。

陳委員怡潔:這個狀況是有發生的可能。有關亞投行的部分,雖然習近平說過很高興台灣能加入亞投行同時也表示歡迎,但主委也說得很清楚,對岸在章程制定與接受申請時有可能會讓台灣發生沒有尊嚴或參與困難的情形,未來在參與亞投時,大陸方面會有什麼動作讓台灣參與困難?

夏主任委員立言:讓我們參與困難的做法就是在參與的條件方面讓我們沒有尊嚴或是被矮化,或者是像香港一樣,這是我們不能接受的情況。到目前為止,他們還沒有完全對外公布章程,依我們得到的一點資訊,台灣在平等的立場下參加是有可能的。

陳委員怡潔:台灣有可能在平等的、有尊嚴的狀況下進入亞投行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還要看整個章程最後的定稿,不過,大陸很多領導階層的人,包括其外長、國台辦、財政部長都說過歡迎台灣加入亞投行。

陳委員怡潔:這都是很官方的話,我說的是台灣可能面臨的參與上的困難。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其章程還沒有制定出來,我只是不斷的強調,如果沒有尊嚴、沒有平等的立場,我們會拒絕參加,這樣對他們的領導人而言也等於是打他的臉。

陳委員怡潔:希望主委能夠堅持。有關陸、韓簽訂FTA的問題,總統一再強調台灣不能再落後了,主委在諸多發言中也強調台灣要防止邊緣化,我不懂的是為什麼國民黨堅持兩岸監督條例非要國民黨主審不可?既然主委認為台灣不應該邊緣化,那麼主委就應該主動溝通,請委員會趕快審查,不要老是強調台灣不能邊緣化,但法案卻一直冷在這裡。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關立法院內部的事情,我們必須尊重立法院的決定,從院長開始對這件事都有很多的參與,我們覺得還是應該由立法院做決定。

陳委員怡潔:主委還是可以進行進一步的溝通。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只能告訴所有的委員,這個條例的通過對後續的服貿、貨貿都有很大的助益,所以我們希望此一監督條例能很快的通過。

陳委員怡潔:他們在六月一日已經簽訂了中韓增設FTA的部分,我看我們在馬總統卸任前很難完成貨貿的談判,主委的看法如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也向大陸表明得很清楚,兩岸關係不要因為沒有監督條例就停滯,貨貿談判對我們非常重要,我們也希望第七次溝通能儘快進行。

陳委員怡潔:大陸對貨貿的態度為何?大陸可能會認為馬政府無法解決兩岸監督條例和服貿的問題,所以接下來談論貨貿根本沒有任何意義存在,他們有沒有這種心態?你們不可以每次都答復「兩岸正在積極的協商中」,這不是答案。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們的確有這樣的疑慮,不過,我們也一再向他們表示我們不希望兩岸的任何關係─尤其是經貿、中小企業、傳統產業不要因此停下來,雙邊的貨貿談判會繼續進行。

陳委員怡潔:依目前的進度,馬總統卸任前貨貿談判可能無法完成。

夏主任委員立言:貨貿要完成還有很多不同的因素,包括國內本身市場的開放等等。

陳委員怡潔:所以說就是有困難。

夏主任委員立言:需要下比較大的決心。

陳委員怡潔:主委的答復都是空話,不能只是說不要讓台灣邊緣化,還是要實際的進行,如果沒有實際的動作或溝通,永遠無法改變現在的狀況。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敦促所有部會對於該進行的雙邊討論、雙邊談判都要繼續進行。

陳委員怡潔:雙方已經沒有信任度可言了,信任度已經大打折扣了,主委應該認同這點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覺得還好,這次雙邊談判,彼此的信任度還是有的。

陳委員怡潔:對於這個部分,主委還是要繼續堅持。至於兩岸衛生合作協議,對MERS還是要繼續追蹤,兩岸往來頻繁,如果傳染開來會非常麻煩。

接下來請教劉主委,中選會有沒有統計過2016年總統、立委選舉的首投族有多少人?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只能預估,下次選民人口大概會增加七、八十萬。

陳委員怡潔:首投族投票率大概會有多少?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無法預估投票率。

陳委員怡潔:你們要把國外的東西拿出來研究,中選會的研究經費這麼多。

劉主任委員義周:中選會沒有研究經費。

陳委員怡潔:怎麼會沒有?

劉主任委員義周:真的沒有。

陳委員怡潔:這是最基本的,你們應該研究出來。最近因為修憲的關係,大家又在吵不在籍投票的問題,不在籍投票的方式很多,比如通信投票、提前投票或代理投票等方式應該不可能採行,以台灣的現況,有沒有可能採行這些方式?

劉主任委員義周:就我瞭解,內政部的規劃裡通信投票不在考慮之列。

陳委員怡潔:提前投票和代理投票呢?

劉主任委員義周:依照現行法律當然不行,如果要採用不在籍投票等不同的制度,一定要就選罷法做一定的調整。

陳委員怡潔:比較可能採行的移轉投票的方式呢?

劉主任委員義周:照內政部的規劃是用移轉投票的方式。

陳委員怡潔:根據資料顯示,開票所人員、值勤警察、外地工作與求學者等四大類就有一百萬人,假如修法通過,準備時間大概要多久?明年大選來得及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現行法令容許投票當天的工作人員在工作所在地投票。

陳委員怡潔:明年大選來得及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可以。

陳委員怡潔:明年大選就可以實施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現行法令就可以讓當天的工作人員這樣做。

陳委員怡潔:也就是說都沒有問題了。另外是有關公設錄影的部分,主委剛才一直說公設錄影會助長暴力與賄選歪風。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

陳委員怡潔:我聽起來主委就是這個意思,我覺得很奇怪,我認為公設錄影助長舉歪風的說法有點愚蠢,這是一體兩面的事,公設錄影也有可能協助選務工作順利進行,我不懂主委一直說沒有錢、會助長賄選歪風是基於什麼理由,總之,主委就是認為公設錄影不可行。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不是說公設錄影不可行,我們是希望能用比較有效率、比較節省的方式處理,所以我們才建議監察員自備錄影設備。

陳委員怡潔:這才好笑,你們的說法真的很愚蠢,你們的報告最後面才勉強丟出一個方式:同意由監察員提出申請,由監察員錄影。問題是監察員是由候選人或政黨推薦的,這些人去錄影的話,怎麼算是公設錄影?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們是在制度底下,在投票當天進行監督。

陳委員怡潔:你們建議的方案還規定這些監察員錄影之後不能將影帶帶走,只能交由選委會封存保管,由此看來,你們只是在應付立法院的要求,真的是很可笑。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錄影主要目的是希望……

陳委員怡潔:監察員是政黨或候選人推薦的,所以這些人錄影的性質不能設定為公設錄影。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們是在制度底下……

陳委員怡潔:他們錄影之後要交給選委會封存保管,看起來就是為了應付立法院。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錄影封存就像選票封存一樣,如有任何爭議不是由選委會處理而是由法院處理,如不封存,我們無法保證不會經過其它人的變造或處理。

陳委員怡潔:主委還是要好好的研究,如果最後大家對開票結果不認同起而抗議的話,成本不會比較低,對主委也不會加分,所以主委應該趕快去研擬一個可以說服大家的政策及措施。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張委員慶忠質詢。

張委員慶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陸韓簽訂了自貿協定(FTA),將於年底生效,有關台灣經濟是否會衰退的問題,報紙也報導了台灣經濟發展趨緩。今天報紙刊載,夏主委認為中韓簽訂FTA對台灣經濟會有影響,台灣恐被邊緣化。事實上,台灣早在韓國之前就與大陸簽訂了ECFA,其實ECFA就是FTA,只不過陸韓簽約的名稱是FTA。請問夏主委,ECFA是何時簽訂生效的?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2010年。

張委員慶忠:2010年也就是民國99年,到現在已經6年了,依照ECFA的精神,不管是服貿或貨貿,何時開始啟動談判?是不是依照第三條規定,在六個月內啟動談判?

夏主任委員立言:六個月內開始談判。

張委員慶忠:在6個月內服貿、貨貿啟動談判,你們在啟動談判前一定會徵求產官學的意見,為什麼太陽花學運的異議者還會認為有黑箱作業?本席也感到莫名其妙。ECFA簽約生效至今已經6年了,為什麼還是有人反對?服貿送到本院審議是民國102年6月12日,太陽花學運則發生在103年3月18日,本席受害甚深。包括本席在內,朝野都希望台灣經濟能好一點,主管機關也是如此希望,5月27日報紙以斗大的標題報導「兩岸金融手牽手、中信集團布局大陸」,大家反服貿反了半天,服貿沒有通過,兩岸金融的腳步卻加快了,這不是很大的諷刺嗎?這不是很好笑嗎?我個人認為服貿通過的話就是整體的把個案變成通案,服貿審查期間,郭山輝總會長特別帶了三十幾個台商來拜訪王院長、柯總召、執行長及本席,當時台商們的陳述令我非常感動,他說,他們也很積極地推動服貿,在通過之前,就是只有個案,但中信案有沒有因為服貿沒有通過就停下來?沒有。國內經濟相較於世界各國來說,最強的強項就是中小企業,但服貿沒過,或許只能去三級城市。這些台商就是要運用當地已有的人脈、產業和資金,所以他希望在我們簽訂服貿還有優勢的時候,讓小型金融機構可以登陸,以解決他們目前的問題。關係到產業的是貨貿,但我們的能力已經不大好了,所以一定要推動服貿,結合我們的強項。當時會長這樣告訴我,我也認為,應該推動服務性貿易,朝野都一樣,對經濟、貿易好就好。

剛才也有很多委員提出,為什麼要由國民黨團主審,第一,從江委員當時就開始審查了,那應該是第3會期,本席則是第4和第5會期,重點是已經開始審了。第二,審查服貿當時,因為大家都搶著主審,後來我們也接受了。其實服貿很冤枉,原本屬於備查案,後來卻成為審查案,當然,變成審查案也沒關係,但後來又要加開公聽會,朝野各開8場。我要特別表達,國民黨團在8天內開完公聽會,但段委員宜康當召委時,卻是一個月才開一次,所以直到第2會期才開完。事實上,這是我們執政黨的政策,而且一開始就是國民黨團排的;再者,我們也不排除輪流舉辦,特別是上個月,也就是4月底,本席因為認為審查服貿也應該充分接受民意,而且在太陽花學運之後,經過立法院協商,朝野達成共識,就是一定要先制定監督條例,然後再審查服貿,我們也同意了。當天在朝野協商時,民進黨團三長以及國民黨團三長特別告訴本席,就由雙方輪流主持,不但輪流主持,還附加一項要求,就是張委員慶忠要是再碰到敏感問題,為了對社會以及學運表示尊重,不要當主席,由內政委員會另推邱委員文彥擔任主席,讓我們的監督條例得以順暢排入議程,朝野也都接受了。最後是因為台聯反對,並霸佔主席台才中斷。所以本席在此要特別表達,我一定信守承諾,只要對我們的經濟好,兩岸監督條例能夠順利排上議程,本席一定會堅持原則,所以,我也特別利用今天這個機會說明。我們在104年5月29日下午12點23分、也就是上星期五,民進黨建議變更議程,將服貿改為第一案,表決結果,贊成者有台聯與民進黨共42位委員,反對的有孫委員大千、林委員鴻池等57人,本席為了信守承諾,讓監督條例順利付委,在表決時支持民進黨團,所以棄權。我的看法是要按部就班、要展現誠意,否則台灣的經濟無藥可救。若是服貿不過,就只有四大財團獲利,中小企業卻不能去,根本就是壟斷,台灣在服務貿易上的優勢就消逝了。所以本席特別呼籲朝野,大家都是為了中小企業,拜託讓監督條列交付委員會審查,況且我也同意不當召委了,由民進黨委員和國民黨的邱委員文彥輪流擔任召委,讓監督條例能夠趕快通過。請問夏主委的看法如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在很多場合都說過,行政部門急需監督條例,以使兩岸下次談判更有效率、更能順利進行。同時,我們也從朝野不同人士方面聽到需要監督條例的聲音,希望儘快審過,所以,對於剛才委員所提的看法,我們非常佩服,也希望立法院能對監督條例再做一些考慮。

張委員慶忠:還有,現在服貿卡關,我們固然對於國內企業到大陸布局都是贊成的,像中信這種大企業到大陸布局這種現象,也沒有什麼不好,但類似這種案件,需不需要陸委會批准?本案有沒有獲得陸委會批准?

夏主任委員立言:本案是由經濟部投審會審核。

張委員慶忠:資料上有寫,金管會審核後認為法律上符合,而且沒有涉及服貿。那當然啦!畢竟服貿條例沒有通過,那就是單行道,只有中信這種財團在走,因為這對財團來說很簡單,因為他們可以想辦法,也可以由北京方面審批啊!如果服貿能過,未來企業前往二級城市、三級城市發展,審批階層就不用那麼高啊!所以本席一直懷疑,可以推動通案的法律,為什麼不讓它快點通過?本席真的很憂心,所以也特別再次呼籲朝野,趕快讓監督條例通過。反正各黨團可以輪流當主席,本席也宣布放棄、不做了,反正就算我做對,人家也不會誇讚我,只會罵我,所以希望我們大家一起努力。

另外,本席一直擔心,1月16日總統和立委合併選舉。本來對於立委選舉時間,有人建議11月底,也有人建議12月初,上次、也就是第一次合併選舉是1月13日。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1月12日。

張委員慶忠:這次選舉時間已經確定了。本席雖然一再呼籲,千萬不要合併選舉,但主委最後還是決定合併選舉了,沒有辦法。有什麼好處、又有什麼壞處?國會議員與總統本來就應該分開選舉,因為不可能合併,否則一旦解散國會,下次就沒有機會合併選舉了,所以,合併選舉實在太牽強了。本席最擔心的是,1月16日產生新領導人之後,對於民主國家來說,現有未交接的政權馬上就變成看守政權、看守政府,對不對?還是根本就沒關係?

劉主任委員義周:按照法律,新選出、尚未就任的就不是總統,原來的總統在任期屆滿之前,依然是總統。

張委員慶忠:但也是看守政府啊!可以發布重大命令或任用重要官員嗎?這樣好不好?你是行政法律專家,假如有這種情形發生,國家會更動亂還是更安定?當然是最好不要發生。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於這種情況,有部分可以訂定制度加以規範。

張委員慶忠:那要由誰提出制度?由你來提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

張委員慶忠:但你是中選會啊!而且,事情一定會發生。尤其我一再強調,第九屆立法委員2月1日就要報到,當天要選出立法院院長和副院長,另外,依照憲法規定,內閣必須總辭,總統要任命新閣揆,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張委員慶忠:任命閣揆是信任問題,這就回到主題了,是由原來的馬政府來任命閣揆,還是由當選人、也就是新政權的新領導人任命?照你說的,雖然總統任期還沒屆滿,但假設新的領導人已經選出來,國家最高首長卻還是舊民意,這會笑死人,因為很矛盾。我們也談過好幾次,我只拜託你做一件事,就是要儘量預先向老百姓說明這件事,也就是在2月1日當天,閣揆還是要由馬總統來任命,縱然在憲政和民主上有矛盾,但既然是中選會訂下的選舉日期、訂下的選舉政策,中選會就會負責,否則到時會出亂子。會不會亂?會亂啊!大家可能會爭執,假設是洪秀柱副院長當選總統,可能會有人主張應該由洪秀柱提名新閣揆才對,到時候就糟了。最主要的是制度問題,選舉完之後,我們是希望由新的領導人帶領,原來的政權只負責看守,但我們現在卻把這個制度弄得這麼亂,拜託一下,雖然已經亂到底了,但宣導工作還是要先做,不要重蹈服貿的覆轍。服貿和貨貿都是ECFA後續協議,應該從民國99年就開始宣導,結果都沒有做,經過5年,服貿都準備要通過了,才被社運、學運團體批評是黑箱作業,同樣的,如果這次不宣導,到時候也會被質疑是很大的黑箱。事實上,這次宣導也確實不夠,拜託中選會一定要趕快宣導,拜託行政院、內政部要趕快宣導,至少在過渡時期,要告知民眾這個與憲政體制、憲政慣例、精神違背這麼大的現象,2月1日當天,是不是要由馬總統還是總統當選人來任命行政院長、對立法院負責,一定要加以宣導,因為我們希望國家能長治久安。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會注意,但不一定是中選會要負責這件事。

張委員慶忠:中選會可以請行政院和內政部注意啊!否則,我下周就安排議程,找大家來研究一下,到底是誰要負這個責任。其實,會苦、會痛都沒關係,只要向百姓預告,痛完就好了,百姓才忍得住,否則會忍不住。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質詢。(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

請吳委員育昇質詢。

吳委員育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對於北投文化國小劉小妹遇害事件的處理,我很樂見內政部陳部長昨天從中央的高度趕快加以說明,否則誤會就很大了。因為台北市的確在柯文哲市長上台之後取消了一個專案,這是事實,但根據台北市警察局長的講法,卻是警政署取消的,而我看到你第一時間出來說明,我覺得這樣很好。請問內政部陳部長,被取消的其實是一項校園交通安全方案,應該沒有錯吧!我查過,因為我的選區裡有很多交通安全問題很大的地方,當地派出所都知道。至於另一項在2007年啟動的校園安全專案,沒有取消吧!

主席:請內政部陳部長答復。

陳部長威仁: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吳委員育昇:那我現在拜託部長,第一,你是否查證過,台北市是不是確實在柯文哲市長上任以後取消該方案?

陳部長威仁:我沒有查過。

吳委員育昇:你是內政部長,其實應該確認。小學在大台北地區、尤其是在台北市這麼多,所以,第一,你必須確認這件事。第二,我建議部長、或者說要求部長,責成警政署長,或者從內政部長的高度,行文各縣市警察局長,要求他們強化2007年警察機關強化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執行計畫,也就是再強調一遍。

陳部長威仁:好。

吳委員育昇:因為在這個節骨眼,內政部長不能沒有任何作為、警政署也不能沒有任何作為。

陳部長威仁:事實上,在這次事件發生時,我已經要求警政署通令各警察分局對於校園周邊採取一些措施。

吳委員育昇:我知道,最近大家都有警覺性,也有自覺性。但我要求的是身為有為的中央政府要有做法,不能因為事情只發生在台北市,就讓他們自己做就好,我不贊成這樣。我看得出來,部長的態度是正面的,對於這點,我可以肯定,所以我只要求部長以文件再次強化,請各警局討論各校情況,判斷是否需要強化。

接下來是我第二個要建議的部分。社區巡守隊是不是內政部的業務督導之一?

陳部長威仁:是。

吳委員育昇:從鄭捷殺人案開始,我就一直要求,整個捷運周邊、沿線車站的區或里,其實可以結合社區巡守隊的系統。後來,我很高興看到板橋做了這樣的事,現在本席選區淡水也在做了,淡水捷運所在的鄧公里和學府里都自發性在做。我現在是要拜託部長、請求部長,其實校園安全比捷運站更重要,捷運站畢竟是公共場所,但校園基本上屬於半封閉式,所以,在這個時刻,內政部應該可以要求各縣市民政局鼓勵社區巡守隊,尤其是學校所在里的社區巡守隊,講難聽一點,可以算是「順便」注意。

陳部長威仁:其實,社區巡守隊的巡守範圍就是社區,當然有包括學校。

吳委員育昇:沒有錯,也包括學校,但現在可以請社區巡守隊特別守護孩子,我想,很多巡守隊會很高興的,畢竟他們自己的子孫就在當地讀書啊!社區巡守隊出動時間經常是在晚上或下班時間,所以我現在拜託部長協調社區巡守隊在白天也來幫助這些學校,因為學校真的人力不足,雖然有導護志工、有家長會、有志工團等各種助手,可是像北投國小這種地方,如果能結合社區巡守的力量,我認為一定會更好。

陳部長威仁:不過社區巡守隊志工大多是下班以後才能協助,當然也有一些退休同仁或附近鄰居。人力上的問題,我們會再跟地方討論。

吳委員育昇:我最近為這些事情想破頭,昨天我在臉書上看到一則貼文,滿好玩的,但是也可以給部長或其他部會參考。你知不知道,現在學校經常有所謂的「校狗」?

陳部長威仁:我知道,有些是學校養的。

吳委員育昇:對,其實,我們也可以鼓勵學校,從流浪犬當中認養校狗,對孩子也是生命教育,包括孩子與動物關係的教育,此外,校狗也可以維護學校安全。例如我小時候住在嘉義鄉下,我們學校就養了一條狗,那是台灣黑色土狗,只要看到不認識的人就會吠,而且白天不一定叫,晚上一定叫,這種方法,請部長也要責成研究,因為校園安全不該只是警察或教育部的事,我認為可以跨部會聯防。但因為你主掌天下第一部,以內政部的工作範圍,其實可以責成這些部分,我們都多做思考,好不好?

陳部長威仁:好。

吳委員育昇:接下來,我要請教中選會劉主任委員。我之前曾經跟劉主委對話過,上一屆立委選舉、也就是4年前,民進黨在南投縣提名了一名美國人張國鑫博士,競選立法委員,後來他敗選,敗給國民黨的馬文君委員。4年過去,現在民進黨又徵召這名美國人張國鑫參選南投縣立法委員。我想,你也知道當時的情況,選罷法沒有規定登記為候選人時就要放棄雙重國籍,而是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才有明確規定,所以,本席在本會中提案,其實也經過討論了。只是我擔心這個法律修正案來不及生效,因為我的提案版本是比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規定。所以我要請教主委,如果今年還有這個情況,法律又來不及修正完成,我們要怎麼處理這個問題?現在國人的國家認同是非常有感覺的,你看,像國民黨黨內初選,蔣萬安為了避免落人口實,初選民調還沒有顯示最後結果,他就放棄綠卡,只是黨內初選,他就必須這樣做,現在我們談到國家的大選,而且是同一個人再度參選,如果他年底登記為候選人,中選會劉主委的看法是如何?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法令沒有修改,當時他還是有擔任候選人的權利,中選會只能依法執行。

吳委員育昇:他4年前是說當選之後再放棄美國國籍,沒有當選就不放棄美國國籍,主委,今年候選人登記的表格上可不可以多一欄,請候選人填寫有沒有雙重國籍?在法律沒有修改之前,這樣做至少能以昭公信,人民有知的權利,不管是哪個政黨,國民黨提名一個具有雙重國籍的人,我們當然要批評國民黨,民進黨或無黨這樣做,我們也會批評他們。有沒有這一欄?我現在要知道,畢竟人民有知的權利。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在做消極資格的查核時,會針對這部分來查核。我請賴處長來說明。

主席:請中選會法政處賴處長答復。

賴處長錦珖: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在收件時都會請候選人親自來簽名,表示沒有其他不能參選的情事。

吳委員育昇:如果他有雙重國籍,還沒有放棄,你們是不是該基於人民有知的權利,讓人民知道?

賴處長錦珖:候選人公報沒有再註明有沒有外國國籍。

吳委員育昇:候選人公報上沒有公告也沒有關係,至少當地的選委會要對外公告,在選區內有哪個立法委員候選人有雙重國籍。

賴處長錦珖:恐怕還是要立法來規範,現在的規定是有雙重國籍者可以參選,但當選一年內要放棄雙重國籍。

吳委員育昇:我現在提出這個問題,只是因為擔心修法來不及,我會拜託召集委員姚文智及張慶忠,儘快針對這部分排定修法,這部分少一點爭議,對這個國家比較好,否則,如果有太多意識形態的爭議和國家認同的爭議,我們其實會有點受不了。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在執行的時候就希望這方面在法律上規定得相當明確,不然中選會在執行時一定會引起爭議。

吳委員育昇:所以目前只能做消極資格審查,請候選人自己填?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吳委員育昇:至少要做到一點,就是年底候選人登記時,你們至少要請他們確認。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們自己會簽名。

吳委員育昇:還有包含雙重國籍的部分也請他們確認,有就有,沒有就沒有,沒有關係。你們可不可以做到?

劉主任委員義周:應該可以。

吳委員育昇:對,這樣中選會也沒有違法,我也沒有強人所難,沒有為難劉主委,這對國民來講,對人民來講,選賢與能應該是比較好的。

劉主任委員義周:是。

吳委員育昇:這一點是非常重要的。

接下來我要請教空勤總隊董總隊長。

總隊長,目前黑鷹直升機移撥到總隊的進度如何?

主席:請內政部空勤總隊董總隊長答復。

董總隊長劍城: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批已經在美國產製完成,我們的人員由美軍幫我們訓練,我們的飛行人員和保修人員預計在7月中旬送到美國受訓。

吳委員育昇:什麼時候會運到台灣來?

董總隊長劍城:11月。

吳委員育昇:目前有3架是確定的?

董總隊長劍城:是的。

吳委員育昇:什麼時候我們的人員可以開始接收及操作這些黑鷹直升機?

董總隊長劍城:我們的人員回來以後就可以運作,但是要跟海巡署的海上救難人員、後山救難人員和消防署的特搜人員接受任務訓練,完成以後就可以執勤。

吳委員育昇:現在可不可以先做任務訓練?還是要等飛機到了以後才開始做?

董總隊長劍城:第一是要等飛機到,第二是要等人員都會操作飛機以後,才可以做任務訓練。

吳委員育昇:所以一定要等硬體飛機到了以後才可以開始?

董總隊長劍城:對,一方面是要等飛機到,另一方面是要等我們人員換裝完,會操作飛機,才能做任務訓練。

吳委員育昇:總隊長,你預估11月3架飛機送到沒有問題?

董總隊長劍城:是。

吳委員育昇:那你預估什麼時候我們的飛行員可以去操作這些飛機?

董總隊長劍城:跟委員報告,我們現在正在找國際師資,我們按照採購法,公開招標,預計在明年初一定可以投入執行任務。

吳委員育昇:也就是說,今年11月3架飛機送達台灣後,就可以在2個月的時間內完成訓練?

董總隊長劍城:2到3個月,我們預計這個標案是2到3個月的訓練。

吳委員育昇:我希望這部分時間不要再拖了。

董總隊長劍城:是,我們用最快的速度來做。

吳委員育昇:落艦訓練現在的情況如何?有沒有什麼關鍵的難度問題還沒有解決?還是都已經突破了?

董總隊長劍城:在海豚直升機的部分幾乎都已經達成了,我們現在已經做好評估,預計3,000噸級的巡防艦,黑鷹直升機可以配合降落,1,000噸級或2,000噸級的太小,沒有辦法。

吳委員育昇:海豚直升機都沒有問題?

董總隊長劍城:應該可以。

吳委員育昇:總隊長有沒有實地去看過落艦演練?

董總隊長劍城:看過。

吳委員育昇:都看過了?

董總隊長劍城:對。

吳委員育昇:沒有什麼狀況?是可以做到的?

董總隊長劍城:可以做到,而且是在安全的狀況下做到。

吳委員育昇:好的,謝謝總隊長。

董總隊長劍城: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請教空勤總隊董總隊長,關於空勤總隊直升機要在海巡巡防艦甲板上落艦的問題,我們也談過很多次,我也知道本週六馬總統要去高雄參加海巡的演習,中間有一個項目就是海豚直升機要在3,000噸級宜蘭艦上落艦,對不對?

主席:請空勤總隊董總隊長答復。

董總隊長劍城:主席、各位委員。是。

段委員宜康:我知道你們花了很大的力氣,我現在要跟您請教的就是,本來有遇到兩個障礙,一個是海巡署的船艦的障礙,雖然有甲板,但是這個甲板並不符合直升機起降的要求,第二個障礙則是空勤總隊沒有受過相關訓練的飛行員,現在我就先不跟您請教關於海巡署的部分,而是請教有關空勤總隊的部分,根據您的報告,空勤總隊已經委託其他單位代為訓練,是不是委託亞航?

董總隊長劍城:不是亞航,而是請外籍的飛行教官來。

段委員宜康:是請外籍的教官來台灣教我們的種子教官和飛行員?

董總隊長劍城:是。

段委員宜康:外籍教官回去以後,種子教官要負責把經驗再傳承?

董總隊長劍城:是的。

段委員宜康:一般來說,在直升機的訓練上,針對從未遇過的地形,是不是應該要先用模擬機訓練?

董總隊長劍城:如果有模擬機的話,就先用模擬機。

段委員宜康:但是我們沒有模擬機。

董總隊長劍城:是。

段委員宜康:所以一開始是在港內,在船隻禁駛的狀況下進行訓練,因為沒有先用模擬機來訓練,所以這樣比較辛苦。現在這4位種子教官跟這6名飛行員正在接受訓練,根據你們給我的資料,是種子教官先訓練,從104年3月9日到3月17日,這8天的訓練,在港內落艦總共20次,航行落艦47次,這4位種子教官每一位平均在港內落艦5次,航行落艦不到12次,這短短的8天訓練,每位港內和航行的落艦訓練加起來不到20次,經過密集的訓練,他們就變成種子教官了,這樣看來,種子教官的標準是不是稍微低了一點?

董總隊長劍城:跟委員報告,落艦訓練是針對固定的機種和特定的船隻訓練過程的程序建立,這是第一個要做到的。我們現在的種子都是從空勤總隊選出,選員也都選曾在海軍服役過,有過經驗的……

段委員宜康:他們有過用海豚機在現在的3,000噸級船艦上……

董總隊長劍城:沒有。

段委員宜康:是嘛!所以我才要問。當然,他們會駕駛直升機。

董總隊長劍城:對,他們會駕駛其他直升機,我們現在叫他們駕駛海豚機在宜蘭艦上降落。

段委員宜康:所以是對他們有達成這個程序的要求。

董總隊長劍城:對。

段委員宜康:那麼其他6位飛行員是從來沒有在船艦上起降的經驗的?

董總隊長劍城:有部分沒有,不過他們都是非常資深的飛行員。

段委員宜康:雖然每件事情都要有開始,開始都會比較辛苦,可是我覺得這件事開始得有點草率,找外國教官來教我們的種子教官,前後只有8天,這8天還包括用在路途上的時間,而受訓的種子教官每位只有受過十幾次落艦訓練,就可以有種子教官的頭銜,你記不記得阿帕契事件中的那位中校?他到美國去受訓多久?當然,這是兩個不同層次,但是這些人未來要負責帶其他飛行員,他們只有受過十幾次訓練,就可以去帶其他飛行員,這讓我們有點猶豫,我覺得應該要繼續加強訓練,不是這次就算了。

我要請教第二個問題:為什麼要做落艦訓練?直升機為什麼要在海巡艦上起降?在什麼樣的狀況需要起降?假設在東沙群島需要用到直升機來救難,趕快聯絡空勤總隊,要求派海豚機來救難,總隊長,請你告訴我,可不可能做到?

董總隊長劍城:沒有辦法,到東沙群島的距離超過海豚機的航程。

段委員宜康:東沙離高雄四百多公里,海豚機就沒有辦法飛過去,太平島離高雄1,600公里,海豚機要到太平島更沒有辦法了。

董總隊長劍城:更沒有辦法。

段委員宜康:如果是近海,譬如花蓮外海,如果是陸機從台灣起飛去救難,救到人以後,需不需要把人放到宜蘭艦上?大概不需要,就把他載回。那要什麼時候需要讓直升機在船艦甲板上起降?

董總隊長劍城:回答委員兩個問題,第一,我代表個人和空勤總隊,感謝委員對我們艦上起降訓練同仁安全的關切,這部分我們絕對是循序漸進,由淺入深……

段委員宜康:客套話不用講,謝謝,請回答我的問題。

董總隊長劍城:第二,關於甲板的需求,直升機起降用甲板在船艦上都會設置……

段委員宜康:總隊長,你要回答我的問題。我跟你請教的是,現在有一個狀況,海巡署要求空勤總隊派直升機去救難,海巡署出去,巡防的範圍很廣,當然有可能會到東沙,我們去東沙考察,海巡署也有派人陪同,我現在要問的是,如果在有需要的時候直升機飛不到東沙,那麼為什麼要讓直升機在艦上起降呢?其實答案我們都知道,直升機是要配置在船上的,對不對?

董總隊長劍城:對。

段委員宜康:沒有錯嘛!海豚機飛不到東沙,並不是派加油機在中途給海豚機加油,海豚機再飛到甲板上,聽取指令後再去救難。而是把直升機配置在船上。

我再請教總隊長,海巡艦上有沒有機庫?

董總隊長劍城:目前他們3,000噸級船艦的機庫還沒有辦法使用。

段委員宜康:沒辦法使用?是沒有要用!這是政府最大的問題,設了飛行甲板以後沒有要用,設了機庫以後也沒有要用,現在把機庫當倉庫,美國的海岸巡防隊的直升機是在船上的,我們的2,000噸級或3,000噸級的船艦上要有飛行甲板,只是讓長官坐直升機去視察時方便直升機起降,它上面有機庫,還有甲板,是要配置直昇機的。3,000噸級的有機庫,2,000噸級的也有機庫,1,000噸級的沒有機庫,所以都有機庫,包括這一次要成軍的2,000噸級新北艦上面也有機庫,對不對?但是,對不起,那個機庫沒有要用,這不就是一個荒謬的情形!我們要求半天、你們訓練了半天,海巡署也去搞了半天,想說終於對立法院這些傻立委有交代,跟我講半天說他們現在可以落艦了,但是這個落艦只供表演用,馬總統要去高雄,就在宜蘭艦上落艦。你們是一邊航行,在航行中落艦,對不對?

董總隊長劍城:對。

段委員宜康:但是,表演完就沒用了。我不怪你們空勤總隊,這個是海巡署的問題,可是你們都知道狀況、心裡面也知道是在做樣子,當初弄了飛行甲板跟機庫就是做樣子而已、多花了錢。現在立法院有要求,你們找了外國教官來,煞有其事地去訓練,海巡署也終於很得意地告訴我們說可以了,雖然法國公司不肯認證,但他們也努力做了、終於可以表演。禮拜六馬總統去看的時候,你們也沒有一個人會跟他說:「總統,這是表演給你看的,這些我們都用不上。」因為機庫沒有要用,不管是新北艦、宜蘭艦,甚至高雄艦,機庫統統當做是倉庫,有機庫不用,所以船上都不會有直昇機。如果是在台灣近海,根本用不到海巡艦,你們從陸機起飛,把人救回來後就返回了。如果用到艦機而沒有艦載,就是假的啦!我們現在要怎麼處理你們的預算,因為是假的,對不對?就立法委員最傻,這麼辛苦地追了3年,我追這個事情追了3年,到最後發現我是笨蛋,被你們耍著玩!我不是對你發脾氣,主要不是你們的責任,但是你們都知道這個事情,卻沒有一個人告訴我們真相。我們傻傻地在那邊作決議、質詢,覺得自己好像替國家做了一點事情、總是促成一個改變,但其實沒有,因為是假的!禮拜六馬總統去高雄看演習、看你們表演,就是一場假戲,包括部長也在,你要不要去跟總統報告說:「總統,你看完就算了,你要知道,真的遇到海難是用不上的,我們是表演給你看。」花那麼多錢,結果一場空。你們要對我有交代,不是我講完就算了,你以為我在對你演講嗎?這件事情怎麼辦?

董總隊長劍城:我個人的看法是這樣,現在兩個機關都在往這方面努力,起落只是一個起步。段委員就我們海巡3D能力的關切,對國家的整體力量完全是……

段委員宜康:不要跟我講好聽話。

董總隊長劍城:這是事實。

段委員宜康:不用跟我講好聽話。今天我如果不在這邊講,你們也不會承認,我們等一下處理預算的時候再來處理……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總隊長,我看你們的報告,你們在清泉崗要做一個主基地嘛?主基地已經完成了嗎?

主席:請內政部空勤總隊董總隊長答復。

董總隊長劍城:主席、各位委員。對……

邱委員志偉:清泉崗主基地的維修、相關設施都已經完成了,那什麼時候進駐?

董總隊長劍城:已經進駐啟用了。

邱委員志偉:現在黑鷹是幾架?

董總隊長劍城:目前在美國接收了4架。

邱委員志偉:回來了?

董總隊長劍城:在美國,預計11月才會回來。

邱委員志偉:是人員進駐嘛?

董總隊長劍城:對,因為飛機在美國、還沒有回來。

邱委員志偉:你們要分5年來接收?

董總隊長劍城:對。

邱委員志偉:還要規劃在小港、台東、花蓮、松山做相關的棚廠跟設施。有需要在5個機場同時都配備棚廠跟設施、廳舍嗎?

董總隊長劍城:花蓮跟台東都已經配備了……

邱委員志偉:花蓮跟台東是因為有鄰近性嘛!……

董總隊長劍城:對。

邱委員志偉:那為什麼花蓮設一個、台東也要設一個,會不會有資源重複、浪費的問題?

董總隊長劍城:我們還是應該儘量朝向減併。目前……

邱委員志偉:對嘛!你也知道這個原則,為什麼花蓮設一個、台東又要設一個呢?

董總隊長劍城:花蓮部分,我們現在是借用空軍的……

邱委員志偉:設在北、中、南我可以接受,在花蓮設一個、台東又設一個,而且在台東還申請撥用4公頃的土地,需要那麼大的廳舍嗎?

董總隊長劍城:那個是陸軍撥用給我們的,還沒有興建。布防台東的用意,主要還是蘭嶼跟……

邱委員志偉:從花蓮基地過去有那麼困難嗎?

董總隊長劍城:蘭嶼和綠島的人員……

邱委員志偉:時間上是很短的,不要重複浪費資源!

董總隊長劍城:是,這個我們再研究。

邱委員志偉:另外,黑鷹直昇機最重要的是搜救,包括日間、夜間搜救。

董總隊長劍城:以及海上搜救。

邱委員志偉:海上夜間搜救部分配置幾架?

董總隊長劍城:其實15架都可以做海上夜間搜救,但是最後有6架的構形是加強了很多裝備、更適於海上搜救。

邱委員志偉:第1年的4架都已經有夜間搜救的裝備了嗎?

董總隊長劍城:夜間也是可以做。

邱委員志偉:那為什麼最後一年有6架是海上夜間搜救裝備的部分?

董總隊長劍城:增設的……

邱委員志偉:這個才是有實際功能、具搜救功能的設備!

董總隊長劍城:那個功能是特別強的。

邱委員志偉:前面的是陽春的設備嘛!

董總隊長劍城:前面是基本也能做……

邱委員志偉:限制很多。如果基本上能夠做到,就不需要再採購後面6架、具海上夜間搜救的裝備!有利於海上夜間搜救的裝備,你們應該優先配備。

董總隊長劍城:是,我們也希望這樣做,但這個是透過軍售案採購,在美軍構形研究……

邱委員志偉:要從需求強度去著手。

董總隊長劍城:委員講的沒有錯。

邱委員志偉:飛鷹直昇機很多都是在夜間搜救,代表它可以全天候搜救,你們在最後一年才配備夜間搜救的裝備,那麼前面5年根本就不具備夜間搜救的能力!

董總隊長劍城:當初透過軍售的直昇機給我們以後,空勤隊……

邱委員志偉:你們要堅持啊!要跟國防部堅持說這個海上夜間搜救設備的需求應該擺在前面,它就可以馬上發揮搜救的能量!

董總隊長劍城:當初跟美軍提出的要求是這樣子……

邱委員志偉:你們把它放到最後面,我就覺得是本末倒置了。這是要提升黑鷹直昇機的夜間搜救能量,結果你們把這個需求放在最後,匪夷所思啊!

董總隊長劍城:當初美軍說,在製造整合上他們做不到這10件,所以才會……

邱委員志偉:我瞭解是你們人力增補不足、人員受訓困難,所以沒有辦法去操縱這些設備。不是美軍不配合,他們是提供者,我們是出錢的人,當然是聽出錢者的話啊!

董總隊長劍城:我們當初也說,儘早……

邱委員志偉:你們要檢討這部分的時程,把夜間搜救功能提早到前面幾個年度來執行。

董總隊長劍城:我們儘量跟美方……

邱委員志偉:這樣才能夠立即提升夜間搜救的能量。

再請教陸委會李處長,中韓簽訂FTA,當然你們不是現在才知道,從他們開始洽談開始,用很快的速度就簽完FTA。簽完之後,整體而言對於相關產業的影響,陸委會有沒有做相關評估,對哪些產業會造成立即且非常重大的影響?有哪些產業會面臨到中韓簽訂FTA的負面效果?

主席:請陸委會經濟處李處長答復。

李處長麗珍:主席、各位委員。對於中韓FTA衝擊產業面的評估,主要是經濟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等智庫在做,陸委會的掌握大概也跟經濟部一樣……

邱委員志偉:評估報告出來之後你們要有因應作為,以減少負面衝擊。你們有沒有相對應的作為、跟經濟部做協調?

李處長麗珍:有,主要會有的影響是,我們對大陸出口的商務跟韓國對大陸出口的商務有很多是重疊的部分。

邱委員志偉:那你們應該協同經濟部跟相關的廠商去辦一些說明會,對於有些不實的訊息、資料,也要讓相關廠商能夠安心!

李處長麗珍:經濟部有在辦,需要陸委會派員的時候,我們都會參加。

邱委員志偉:你不能夠報喜不報憂,要把真實的數據跟廠商做一個報告。

李處長麗珍:當然。

邱委員志偉:然後做相關的輔導跟補救。

李處長麗珍:中韓還沒有正式簽署之前,我們是用預估的,所以評估的衝擊比較大。等到實際上他們簽署,有具體的項目之後,那個評估就比較……

邱委員志偉:請教你一個根本的問題,經濟處之所以存在,主要工作是什麼?

李處長麗珍:主要就是兩岸的部分,剛剛委員垂詢的是中韓部分,但是對於……

邱委員志偉:對兩岸的經貿、投資會不會有影響?

李處長麗珍:就我們對大陸的出口會有比較大的衝擊,所以我們希望未來在兩岸貨貿協商的時候……

邱委員志偉:本來跟台灣進口的部分,現在改自韓國進口,對不對?

李處長麗珍:我們擔心這個部分,因為他們談的FTA主要就是降稅。

邱委員志偉:面臨到這種情況,你們有沒有什麼相關的作為?

李處長麗珍:有兩個面向,第一個,在貨品貿易協議的過程當中,我們也要爭取到跟大陸給韓國的相關……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有相關的準備?

李處長麗珍:有,已經……

邱委員志偉:還有什麼作為?

李處長麗珍:第二個,針對國內廠商的衝擊有兩個部分,一是對於市場的開拓,要增加多一點海外市場,分散風險;二是產業升級,就是說我們可能不是靠價格,要靠品牌、品質,這部分也會同經濟部在做。

邱委員志偉:我覺得經濟處要更積極一點。

李處長麗珍:是。

邱委員志偉:局勢瞬息萬變,你們有責任做好相關政策的規劃,以為彌補。

接著請教文教處華處長,就中國留學生來台的人數,近幾年的趨勢是怎麼樣?

主席:請陸委會文教處華處長答復。

華處長士傑:主席、各位委員。從100年開始招收陸生來台就學,一共招收6,250位,現在在台灣就學的陸生部分……

邱委員志偉:每年的變化是遞增還是遞減?

華處長士傑:逐步在遞增,第1年我們只收到900多位,到103年收到2,500多位。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上限?

華處長士傑:有一個上限,教育部的部分,因為不能外加,所以一年的比例代表是4,700位。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集中化的趨勢、集中在北部?

華處長士傑:沒有,各公、私立學校都有,並沒有集中在北部。

邱委員志偉:我看到一個媒體的調查報告,譬如中國學生對於在台灣求學的滿意度非常低。這透露出什麼樣的訊息?

華處長士傑:有兩個部分,第一個是我們目前還有「三限六不」的限制,這是一個很重要的關鍵;第二個,按照兩岸條例的規定,他們不能夠留在台灣繼續就業,畢業後1個月之內必須要回大陸,而在大陸就業的情形相當嚴峻,因為他們在台灣就學,沒辦法在最後那半年回大陸去做必要的就業上準備。可能是這兩個關鍵的原因。

邱委員志偉:我很好奇,站在文教處的立場,目前就中國學生來台灣求學、短期交流或唸學位的政策有沒有可能調整?

華處長士傑:我們跟教育部配合來做,還是分階段,陸生政策是整個校園國際化的一環,我們也在布置一個陸生在台灣就學跟生活的友善環境。

邱委員志偉:會再進一步開放嗎?

華處長士傑:目前並沒有這樣子的規劃。

邱委員志偉:是維持現有的「三限六不」政策。

華處長士傑:對。

邱委員志偉:不會有進一步的開放?

華處長士傑:目前沒有。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孔委員文吉及陳委員明文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董總隊長,禮拜六馬總統要去參觀海巡署的海洋日慶祝活動,有一項演練的事項就是直昇機落艦。現在準備的情況怎麼樣?

主席:請內政部空勤總隊董總隊長答復。

董總隊長劍城:主席、各位委員。最主要是機艦組合的演練,也就是落艦,在海巡署的宜蘭艦航行中起降,操演就是……

邱委員文彥:是在航行中落艦?

董總隊長劍城:是在航行中落艦,大概就是這樣,我們從今年3月9日開始訓練人員,前置訓練都做了,3月9日至3月17日是請國外的師資來帶我們的飛行員以及甲板上的所有操作組員完成組合訓練,現在飛行員已經訓練了10員,這些都是非常資深、經驗老到,甚至在海軍都飛過艦上起降作業的人員,現在是讓他們完成初步訓練,也能夠執行、安全完成起降作業。6日我們就跟海巡署在海岸演習,做一個演練、展示。

邱委員文彥:這個演練是從港區開始,然後到外海?

董總隊長劍城:在外海。

邱委員文彥:統統都在外海?

董總隊長劍城:是。

邱委員文彥:大概是幾級浪的條件?您剛剛提到是在安全的狀況下落艦,所以是在什麼樣的風浪條件下?

董總隊長劍城:簡單講,就船艦的坡度和仰度,我們在2度跟4度之間的標準下去,至於風浪多大,只要船能夠維持在搖擺4度和俯仰2度的狀況,我們就可以起降。

邱委員文彥:這個情況,如果是在海難發生的時候,機率有多大?我是指海上條件,通常發生海難時海上條件都極為不好,擺動的幅度可能遠遠超過現在你們落艦的要求。

董總隊長劍城:如果超過限制,我們目前還做不到。但是,可以吊在甲板上,用滯空吊掛來處理這個問題。

邱委員文彥:就落艦救難的必要性跟時機點,您的看法是怎麼樣?

董總隊長劍城:甲板有功能,比如一個大型的船難,人員很多,我們可以很快的放到甲板上、從甲板疏散,也可以落在上面做整補等,或者海巡署需要我們做物資運送,沒辦法吊掛,也可以落在甲板上做。就我個人的看法,還是有它的必要性。

邱委員文彥:但是,這就要有一定的作業規範跟作業條件,對不對?

董總隊長劍城:是,要規範條件跟程序。

邱委員文彥:船艦的設計上,是不是後來才加上落艦的想法?國外有很多海巡艦艇一開始的時候就是艦載直昇機,已經有配備了,是不是這樣子?

董總隊長劍城:就我個人所知道的,這跟海巡署造艦的整體構想有關,最早他們是有艦載的構想,從90年初的時候就開始建立了,在過程中,空勤總隊能夠在海上作業的飛機只有海豚直昇機,他們造艦都是依照海豚的性能、需求配合來造,黑鷹當時還沒有規劃要獲得,說實在,黑鷹這部分那時候是沒有歸納進去……

邱委員文彥:沒有黑鷹可以降落的設計,對不對?

董總隊長劍城:對!但是他們現在已經建到3,000噸級,目前我們做兩個機關的評估,黑鷹直升機在3,000噸級的起降應該沒有問題,可以做到。海豚直升機在3,000、2,000都可以做到,但是3,000、2,000要有機庫。如果他們能夠艦載飛機的話,就空勤總隊來講,我們的飛機並不是適合海上艦載的飛機,因為我們很多設計就不是在海上,就是不是為了海上而設計,空間要比較大,弦也不能折疊,海巡署要建的直升機,也必須要很多設備來配合。據我個人了解,海巡署也逐步在規劃,看看是否可以達成,以便能夠艦載直升機到遠洋執行任務。

現在我們的直升機都是在陸基起飛,在空勤總隊的責任區,也就是台北飛航情報區海域,我們從陸基起飛,航程都是夠的,只是說甲板在海上是個平台,可以做組合操作,如果有大型船隻,我們就可以很快把人員送到海巡署的船上,或是進行第一時間的急救,然後再慢慢送回岸際,這個功能我個人認為是有,如果是遠洋,就是載著直升機執行遠洋任務,我想兩方的設備都還不足,還需要再努力。

邱委員文彥:未來如果有大型艦艇建造,而且也有遠洋巡護任務,像過去巡護七號到吉里巴斯,我也有去,那是幾個月的航程,回程正好碰到我們的漁船發生海上喋血事件,就順便把那艘船拖帶回來。在緊急必要時,有直升機可以隨著我們的遠洋艦艇出去,其實是有必要的,但是以現在來看,我們的設計、配備是不足的,現在你們兩個單位有沒有可能進一步討論,未來如果要艦載直升機,在剛開始設計時,就把相關配備考量進去,包括機庫、操作空間、設計等等,如果有這樣的考量,對將來執行海上救難任務應該是更為有利,是不是?

董總隊長劍城:是的。

邱委員文彥:現在有沒有開始在談這件事情?

董總隊長劍城:簡單來講,我們空勤總隊是被載的,如果船艦的條件符合,我們是可以在艦上被載。

邱委員文彥:就是未來還可以繼續討論?

董總隊長劍城:是,未來我們應該是可以做到的。

邱委員文彥:好,謝謝總隊長的說明。

另外,本席要請教夏主委,有關今天預算解凍案報告,特別提到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2,780萬元,凍結五分之一。這個項目主要推動的事項和必要性如何?因為這部分好像只是入境或違規的相關管制,但看起來法政交流似乎不應該只是這些項目,是不是請你們說明一下?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具體要做的,就是政府對大陸地區人民申請來台審核入境後的查察、訪視,我們已經有建立相關機制,另外,大陸地區人民違法案件,略有成長,這是因為政府相關部門落實查察他們在台灣從事違法的活動有了具體成效。

邱委員文彥:這個部分,是不是將來可以做更廣泛的思考?因為兩岸法政交流,其實是有很多種,包括兩邊法律認定的一致性問題,所以我想不只是查訪或入出境的管理,這個部分,還是請陸委會可以多多考量。

另外,第五項特別提到第9目「文教業務─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這個部分在後來的協商或是兩岸間的交流,是有必要的,我們就舉一個例子,國內現在最常用的LINE,在大陸是封鎖的,針對這種資訊及網路方面的開放,貴會有沒有跟對岸有相當的交流與磋商?他們的立場又是如何?以後可能會開放到什麼樣的程度?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是透過各種管道邀訪他們的媒體過來,就是透過邀訪大眾傳播相關科系的學生、學者到我們這邊訪問,讓他們了解我們的一些作法和想法。

邱委員文彥:我想這是一個方式,如果兩岸將來在網路上能夠更為暢通,對於對岸資訊的取得,以及他們對台灣的了解,其實是比較有幫助的,例如LINE方面。

夏主任委員立言:困難當然是在他們那一邊的網路使用。

邱委員文彥:當然,所以我的意思是,對於兩岸資訊交流,特別是對等方面,我認為應該進一步推動,希望你們可以繼續推動這個工作。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會。

邱委員文彥:另外,最近漁業方面越界捕魚情況有沒有改善?

夏主任委員立言:越界捕魚,在前陣子我到貴院報告時,是非常嚴重,我們也把情況告訴張志軍主任,同時告訴他我們的法令已經有所修改,現在抓到越界捕魚的漁船,處罰可以從30萬到1,000萬,而且海巡署也奉命嚴格執法,因此,我們也要求在他們的部分,相對也要嚴格執法。我們希望情況有所改善,也會定期檢討。

邱委員文彥:還包括盜採海砂部分。

夏主任委員立言:盜採海砂也是一樣處理,我們會透過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來處理。

邱委員文彥:這部分我非常關心,請繼續加強,謝謝。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會的。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許委員添財、盧委員秀燕、賴委員振昌、蔣委員乃辛、李委員桐豪、何委員欣純、陳委員亭妃、葉委員津鈴、王委員惠美、呂委員學樟、陳委員超明及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其邁質詢。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有注意到主委今天早上接受訪問,以及昨天針對孫亞夫談話你所做的一些回應,就這個問題,我要就教夏主委。孫亞夫前幾天來到台灣,6月1日中評社刊載孫亞夫專訪,其中對於什麼是兩岸現狀問題,他提出一些看法,這篇文章你有看過嗎?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有很快瀏覽過。

陳委員其邁:就主委的看法,兩岸的現狀到底是什麼?你的定義是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兩岸的現狀就是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目前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情況,然後兩岸有制度性的協商機制……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的講法和今天早上馬總統和美國哈佛大學視訊會的講法差不了多少,就是不統、不獨、不武。

夏主任委員立言:應該是差不多的。

陳委員其邁:我想請教一些文字上的定義。不統到底是什麼意思呢?假如單純就不統來講,因為不統是講給台灣聽,不獨是講給中國聽,不武是台灣、中國要聽不聽隨便你,所以我現在問你,你說兩岸現狀民進黨講不清楚,沒有講清楚,那你現在告訴我不統,兩岸現狀如果是不統,那到底是什麼?我那張圖show出來一下,你現在告訴我,不統、不獨、不武,都是不!不!不!不是獨,也不是統,也不是武,那就是旁邊畫斜線的部分,那你告訴我,到底是什麼?你說不是什麼,不是什麼,譬如我問你,你的女朋友是不是李俊俋,你說不是,是不是邱文彥,你說不是,這些都不是,那你的女朋友或朋友到底是誰?你要告訴我到底是誰啊!你不是獨,也不是統,也不是武,那到底是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講這些問題時,基本上我們是在討論兩岸之間的情況……

陳委員其邁:沒有,我現在在講現狀啊!在講馬總統說的現狀。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是兩岸之間的現狀……

陳委員其邁:現狀到底是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國際上,我們認為我們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可是在兩岸關係,現階段我們不是一個統一的國家……

陳委員其邁:哈?我們不是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不是統一……

陳委員其邁:好,我們不是統一,對不對?那我們中華民國是不是一個獨立國家?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一個獨立國家。

陳委員其邁:所以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國家。好,你的定義,兩岸現狀,中華民國是一個獨立國家,那你的不獨是什麼意思?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獨是我們不會宣布永遠……

陳委員其邁:什麼?你講清楚。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不會在現在做一個宣布,永遠跟中國這個概念一刀兩斷。

陳委員其邁:什麼中國概念?

夏主任委員立言:就是中國這兩個字一刀兩斷。

陳委員其邁:你不會一刀兩斷,所以你的定義再講一次。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現在不會……

陳委員其邁:我越聽越糊塗!你的意思我再重複一次,如果錯了,你糾正!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其邁:這是我們的現狀。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其邁:我們不會切斷跟中國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中國的概念。

陳委員其邁:跟中國的概念切斷,對不對?所以你的定義是,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好,兩岸同屬一中,這個是不是現狀?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如果講這個中是中華民國的話,根據中華民國憲法,就是在一個中華民國下,有台灣跟大陸兩個地區,你可以這樣講,可是我們通常不會用這樣的字來敘述……

陳委員其邁:為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會引起很多不必要的誤會。

陳委員其邁:什麼誤會?會誤會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上次講過了。

陳委員其邁:我覺得你要把話講清楚,因為我不喜歡你講一半,或是說上次講過了,你就講清楚,我不希望被斷章取義。

夏主任委員立言:就是我們不會用這樣敘述,因為會引起很多人誤會,以為我們是屬於那個中,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陳委員其邁:假如我說兩岸同屬一中,這是兩岸現狀,那你同不同意?還是你不會這樣講,因為這會引起誤會?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會把它講的更清楚,這個中是中華民國的中。

陳委員其邁:中是中華民國的中,所以兩岸同屬一中,中是中華民國的中,這是兩岸現狀,這個你也同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其邁:那你剛剛就亂講!你剛剛講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你不會跟以後的一個中國概念切割,你剛剛是這樣講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

陳委員其邁:所以現在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怎麼會是兩岸同屬一中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根據我們的憲法,現在的中是中華民國,大陸和台灣都屬於中華民國。

陳委員其邁:所以兩岸同屬一中,假如是中國,兩岸同屬一中,你有沒有意見?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有意見。

陳委員其邁:什麼意見?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這會誤導到幾乎所有人。

陳委員其邁:然後呢?會誤認什麼事情?

夏主任委員立言:誤認台灣是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

陳委員其邁:沒有錯,兩岸同屬一中的這種講法,假如我們定義兩岸同屬一中的這個講法,是會被誤認的,會被誤認兩岸同屬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這個部分我同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所以委員沒有聽我們講過嘛!

陳委員其邁:你說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你沒有聽過我們講過這樣的話。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啊!但是中國孫亞夫在他的專訪中就是這樣講啊!他說兩岸同屬一中是兩岸的現狀,所以你說你不同意,這個部分我肯定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是不同意啊!

陳委員其邁:你說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個我同意,但是你說中國概念,這我跟你意見不同。我對於現狀的描述,台灣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依照憲法,我的名字叫中華民國,任何現狀的改變,必須是2,300萬人民同意,這樣你同意嗎?假如我說,中華民國是個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經過現狀的改變,必須公民投票做決定,你同意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說過很多次,台灣的未來要由2,300萬人民來決定。

陳委員其邁:所以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現狀的改變,必須由台灣2,300萬人民來決定,這個你也同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中華民國是主權獨立的國家,任何改變現狀,要經過2,300萬人民同意。

陳委員其邁:你同意嘛!這個我就不跟你爭執,你知道我們的民調,有66%的人反對兩岸同屬一中的這種講法,所以,就你剛剛所講的,兩岸同屬一中假如被定義為現狀,這對台灣來講是相當危險的,因為孫亞夫的講法是,1949年以來,大陸、台灣未統一,大陸、台灣同屬一個中國,這個事實沒有改變,中國的主權、領土不容分割,這就是兩岸的現狀。朱主席去講了兩岸同屬一中後,大陸對於所謂的現狀一直在下定義,坦白講,就你講的我們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部分,我是給你高度肯定,但是你所謂的跟中國連結這個部分,我是沒有辦法接受的。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我再請問你,我們就來玩玩文字遊戲。就是你們很喜歡講的一句話,你剛剛也講了,不是獨、不是統、不是武,也沒人知道到底是什麼東西啊!同樣的問題,我再問你,兩岸關係是不是國與國關係,就馬政府的定義,是不是?

夏主任委員立言:根據現在政府定義,不是國與國的關係。

陳委員其邁:不是國與國,那是不是國際關係?馬政府的定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也不是國際關係。

陳委員其邁:也不是國際關係,那是不是國內關係?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中華民國憲法之下,兩個地區的關係。

陳委員其邁:那我問你,是不是國內關係?不是國與國,你講的很肯定,不是國際關係,你講的也很快……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是兩個地區的關係。

陳委員其邁:兩個地區的關係,那是不是國內關係?依照你的定義,看起來似乎你們認為這是國內關係。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覺得我們和中國大陸的關係,沒有辦法用委員這種方式很簡單的……

陳委員其邁:所以我現在問你啊!你說不是這個,不是那個,那我就問你是不是嗎?是不是國內關係?你就告訴我是或不是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說是在一個中華民國憲法之下的兩個區的關係。

陳委員其邁:所以到底是不是國內關係,你也不敢講,對不對?你可以斬釘截鐵講說不是國際關係……

夏主任委員立言:如果這個國是指中華民國,你當然也可以說是國內關係。

陳委員其邁:你的意思我聽得懂,就是假如是中華民國,我們和中國的關係是國內關係,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還是會願意說是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的區與區關係。

陳委員其邁:那為什麼政府不講?我問你,主委。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過去有關憲法的修正、憲法的規定,所以是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之下,台灣地區與中國大陸地區的關係。

陳委員其邁:所以到底是不是國內關係,政府從來不講,因為講了很敏感,會被誤會,我這樣講沒有錯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陳委員其邁:會被誤會說假如我們是國內關係,可能國際社會會誤會我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部分,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其邁:主委,所以我今天講不統、不獨、不武,跟不是什麼、不是什麼、不是什麼,這個都變成是一個相當空泛的概念,不是什麼,不是什麼的結果是什麼?就是馬政府講什麼就是什麼,你說不是這個,然後定義就隨便你們定,你還是沒有就現狀下定義嘛!所以我認為政府必須……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剛剛在現狀的描述裡,除了不統、不獨、不武外,我也說過兩岸有一個制度性的協商,兩岸維持和平繁榮的關係。

陳委員其邁:主委,我現在在講的是現狀的這個部分,我的意思是,馬政府的不統、不獨、不武,或者是不是什麼、不是什麼、不是什麼,其實同樣的沒有對於現狀做很清楚的定義,你為什麼不敢做清楚的定義?為什麼你剛剛說假如下定義會被人家誤會成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或者國內關係會被人家認會是一部分?所以你們就不敢下定義,怕會引起誤解。你們不接受他們的講法,而提出不統、不獨、不武,所以對於我們真正的主張、現狀,馬總統就要告訴國際社會裡面所講的,不是這樣嗎?應該講清楚,不是這樣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所以我剛才也說過了,因為不統、不獨、不武的情況之下,我們現在的關係也是一個維持和平、穩定、繁榮兩岸人民的關係,同時也可以制度性的接觸。

陳委員其邁:主委,假如我們對於現狀的定義是按照中華民國憲法對現狀的定義,你剛才講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的國家,這是不爭的事實,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剛剛講會被誤會,我現在跟你講最後的結果是什麼,因為你們都不講、不表達,才會被人家一直誤會我們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

我最後再問主委,馬總統說他從2008年上任以來最大的政績是維持台海現狀不被改變,對不對?換句話說,馬總統認為九二共識、不統、不獨、不武在他執政8年來台海的現狀沒有被改變,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其邁:既然沒有被改變,我請教一下,就你的認知,……

夏主任委員立言:「改變」是一個動態的……

陳委員其邁:好,動態。中國把台灣納入國安法的範圍裡頭,算不算改變現狀?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已經表達我們強烈的立場。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你的意見跟他不同,對於他講的,你不同意。我問你,這個是不是片面地改變現狀?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也講很多意見,他也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我問你,就你的理解,你說是動態,……

夏主任委員立言:可是現況並沒有改變。

陳委員其邁:所以中國把台灣納入國安法的施行範圍,對於台灣把它當作國家主權的一部分予以法制化,你認為這個沒有改變現狀?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認為這樣做是非常不對、不智的,……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

夏主任委員立言:所以我們也表示我們強烈的立場。

陳委員其邁:你怎麼抗議,我真的不清楚,但是我現在問你,就你的理解,你認為這個是不是片面改變現狀?

夏主任委員立言:就像在當年反國家分裂法的時候我們也說過,這是有可能導致片面改變的現況……

陳委員其邁:好,我再問你一個尖銳的問題,中國在南海兩個島嶼建立永久軍事基地,這個是不是片面改變現狀?你告訴我!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是希望南海的情況要按照國際法、包括國際海洋法公約來運作。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就不答嘛!我現在是在講你所謂的現狀到底是什麼。你的現狀就是不統、不獨、不武。我現在問你,中國在我國中華民國的領土、南海裡面建立兩個軍事基地,這個叫片面改變現狀,你也不敢講!這個不是改變現狀嗎?你不要說飛彈對準我們,它已經在南海建了兩個永久的軍事基地,這個不是改變現狀?你也不敢講!我們到底是什麼?所以馬總統的「改變現狀」從頭到尾都沒有改變現狀,因為都不敢講啊!不是嗎?那中國部署飛彈、增加飛彈的部署,已經有2,000顆以上的飛彈瞄準台灣,這個是不是改變現狀?你告訴我!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個是有可能會改變現狀,可是……

陳委員其邁:軍力嚴重的失衡!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個失衡是可能導致改變現況,可是這2,000顆本身目前沒有……

陳委員其邁:這個沒有,反正等飛彈打過來再說!飛彈還沒打過來之前,它的軍事部署、軍費的增加、對台的演習,這些都不是!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想馬政府的成績就是確定這些飛彈不會飛過來。

陳委員其邁:「確定不會飛過來」?保證嗎?馬總統有保證飛彈不飛過來?你不要笑死我,好不好?大家都還在吃飯,不要害大家把飯噴出來!馬總統有保證?是跟中國簽好合約,有國際認證?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政府在過去7年多能夠保持兩岸的和平關係,……

陳委員其邁:民進黨執政,飛彈也沒飛過來啊!是國民黨執政的時候,飛彈飛回來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所以我們不會再讓飛彈飛過來。

陳委員其邁:你怎麼不讓飛彈飛過來?真好笑!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就是要力保兩岸關係,把緊張情勢……

陳委員其邁:你剛剛講馬政府保證飛彈不會飛過來,我聽了都快把飯噴出來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說在過去7年裡面,兩岸關係能夠超過過去的……

陳委員其邁:民進黨執政8年,飛彈都沒飛過來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可是民進黨執政8年當中,情況是多麼地緊急!

陳委員其邁:「緊急」是你講的,對不對?定義是你定義的。我現在在講改變現狀,那你告訴我,外交有沒有緊縮?這個有沒有片面改變現狀?我問你,部署飛彈有沒有片面改變現狀?納入國安法有沒有片面改變現狀?中國在南海建立兩個永久的軍事基地,你們也沒有抗議!這個不是片面改變現狀?所以我說馬總統所謂的現狀,是你說什麼就是什麼,但是你都不說,沒說就沒話啊!你沒講啊!對不對?你講了有什麼用?也沒有用啊!我們在軍事上有什麼反制作為?我們在外交上有什麼因應策略?不是這樣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外交上如果可以講的話,從馬總統執政到現在,給予我們落地簽證的國家、地區,……

陳委員其邁:主委,你比我清楚,你不要再講那些你懂、我懂的事情,……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當然要講這些,……

陳委員其邁:你再講的話,我就覺得不好意思,你知道嗎?為什麼歐盟給我們四十幾個免簽證?當時你就很清楚了,還講這種外行話?我講的有沒有道理?

夏主任委員立言:那為什麼那個時候都沒有給呢?

陳委員其邁:你是真的還不懂?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懂。

陳委員其邁:你真的不懂。你知道當時歐盟跟我們講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知道。

陳委員其邁:歐盟就是在跟我們講兩公約的事情,因為我們要加入兩公約,所以歐盟才給我們免簽證。你自己回去外交部查資料。我都不好意思講了,你每次還在講歐盟為什麼給我們那麼多免簽證國家。

主委,我真的是誠心地跟主委講,我們都站在同一條船上,應該有同樣的立場。台灣是我們的國家,中華民國是我們的國家,捍衛台灣的主權、維持兩岸的和平穩定是大家共同的責任,我真的希望這個沒有任何藍綠的差別,是大家應該一致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也是我們每天在努力的方向。

陳委員其邁:沒有錯,只是策略、路徑不同,我的意思是這樣。等一下針對陸委會的預算部分,我再好好地就教主委。謝謝。

夏主任委員立言: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顏委員寬恒、林委員滄敏皆不在場。

現在輪由本席質詢,請邱委員文彥暫代主席。

主席(邱委員文彥代):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日前陸委會前主委林中斌提到民進黨蔡英文主席就任之後可能會產生一些問題,其實有些被誤傳了,請問夏主委,您有沒有看過林中斌前主委的澄清?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看到了。

姚委員文智:你在今天備詢之前就看到了,是不是?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我看到了。我剛才講這只是一種可能性,並不是一定就會發生,而且我也不覺得我們的邦交國是這麼脆弱的。

姚委員文智:對於你的答復,本席早上在主持會議的時候給予肯定,事實上,你講的像是人話。過去在兩岸或外交方面,大家都有接觸過林中斌,林中斌的談話是有前提的,我想你很清楚,我想藉這個媒體朋友也在場的機會說明一下。林中斌所提的是,如果兩岸的政策跟過去的政策不調整,會產生這樣的結果,我們印證夏主委過去在外交及現任陸委會主委的經歷也了解,很多都是一步、一步地從很務實的方向在走,本席對你的答復給予肯定,我們也希望大家能夠澄清這樣的事情。不管從外交的角度或林中斌的發言來看,這不是正確的。

接下來我想請教中選會劉主委,今天的會議為公設開票錄影的專案報告,就像剛才主委提到的,2016年總統併立委選舉是不是史上投票人口最多、最重要、最關鍵的一次選舉?

主席:請中選會劉主任委員答復。

劉主任委員義周:主席、各位委員。應該是。

姚委員文智:投票總人數有多少?

劉主任委員義周:一定超過1,800萬人。

姚委員文智:這是我們過去選舉史上可以參與投票的人數最多的一次,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姚委員文智:未來如果開放18歲的公民權,可能更高,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可能會有一、兩次,因為我們的人口在往下,整個人口的比例在往下。

姚委員文智:所以這是史上參與總統選舉最重要、最關鍵的一次選舉。事實上,幾次我們在討論可不可以開放在開票所進行錄影,也是站在這樣的角度,因為中華民國經過民進黨執政、國民黨執政,再一次有可能政黨輪替,其實已經逐漸形成一個政黨政治、鞏固民主的方向,你是政治學者,應該很清楚。所以我們多次期待在整個選舉的投開票作業上真的要做到讓所有的參與能夠更多,投票更便利,投開票過程更公開透明,幾次的討論其實都是在這樣的原則底下。我想你應該還記得,今天的會議討論公設開票錄影,但是起因是什麼?起因是民眾可不可以攝影,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姚委員文智:經過你們多方找了很多理由,後來立法院做了一個決議,請你們研究公設開票錄影的問題。今天你們提出的方案是交給政黨推派的監票人員自備攝錄影機、中選會提供記憶卡,這樣的方式稱為公設開票錄影,是不是?我這樣有沒有講錯?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的建議是這樣,沒錯。

姚委員文智:那我問你,這些監票人員有沒有責任、義務一定要攝影?

劉主任委員義周:他們覺得需要的時候再錄,我想我們的出發點是這個樣子。

姚委員文智:我有幾個問題。其實今天會場早一點有很多攝影記者及文字記者在場,你知道他們為什麼需要2個人?現在媒體很競爭,為什麼需要2個人?為什麼不能1台攝影機同時用來記錄、又來拍攝?我想你們開會也找了很多攝影同業工會的人及相關的機構組織。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姚委員文智:如果監票人員主張他必須監票、監看整個流程,而攝影的角度只有固定,手機的配備也只能侷限一隅,請問一下,後面的問題怎麼解決?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在討論的過程中提到,在開票的過程裡面如果產生弊端的話,其實是比較整體可以看得到的弊端,以現行的攝影器材其實都很容易可以拍攝得到的,並不需要太精密的設備就可以拍攝。

姚委員文智:都很容易?以你們現在的規定,有些開票所是立委選票的票匭先開票,有些是原住民立委選票的票匭先開票,有些是總統選票的票匭先開,有些不分區立委政黨選票的票匭先開,或者4個票匭一起開票。假設我是政黨的監票員,我同時要攝影、記錄4個票匭開票的情況,還要看現場開票時有沒有唸錯。主委,你是叫這4個監票員分工,各政黨投票的時候彼此競爭,進去監票的時候大家協商,有的當文字記者,有的當攝影記者,有的監看票數計算,大家很有默契。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的規則裡面沒有要求監票員做這些事情。

姚委員文智:我知道你們沒有要求,也不會有人這樣做,也就是說,你們的方案根本一點就行不通。什麼叫做「公設」?因為你們一直迴避開放給民間錄影,以現在的時代潮流,就是這樣子,你們一直要迴避這個問題,所以主張一定要設一個公設。好,什麼叫「公設」?對於公設的角度、公設的時間、公設的範圍、器材、容量,你們有訂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些我們都有討論過。

姚委員文智:我們給你們那麼多時間,內政委員會也講了這麼久,但是你們的答案含含糊糊。我現在要求你,一個監票員怎麼可能做這麼多事?假設我在選舉,我派出監票員,先不管其他地方,我要求每個地方要站一個人,你的經費預算呢?因為你們提供的方式其實是做不到的,而且你們沒有設想,這是中華民國選舉史上最重要、最多人參與的一次選舉,也是台灣民主發展可能可以實現不斷政黨輪替鞏固的一次選舉,但是你們處理開票的錄影卻如此地草率!我們給你們那麼多時間。

主委,我再問你,如果你答得出來,我就服了你。假設今天我是民進黨的監票員,我懷疑國民黨的唱票不對、票數多計,結果我可能剛好沒拍到,譬如總統選票的開票有問題,我只拍到立委選票的開票,但是國民黨有拍到,我要求國民黨提供,國民黨可不可以不提供?

劉主任委員義周:如果是這樣,當場就可以要求……

姚委員文智:如果現場也沒有其他人有拍到,那怎麼辦?紛爭怎麼辦?你們有一個公設錄影的規定,那怎麼辦?還是一個監票員可以帶10台相機,佈滿身上所有的角度、方位來監視,可不可以?你要不要提供10個?

劉主任委員義周:關於錄影這件事情,我們覺得當初的初衷就是要防弊,我們希望能夠做到防弊,因為錄影的本身不是目的。如果為了要防弊的話,我很自豪地說,當然不是我的功勞,但是我可以替整個選舉制度來講,台灣的選舉運作在選務這方面真的是全世界第一流的,我們可以大膽地這樣說。所以我們覺得基本的東西是相當好的,我們現在是希望能夠把有瑕疵的部分儘量地予以排除,做到更好。所以我們提供這項做法,就是認為沒有必要花費大量的經費去做改進幅度並不是很大的事情。

姚委員文智:主委,我讓你講很久了。你覺得中選會做的很好,這是你的自我認知,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中選會做的很好,我現在是講整個台灣的選務。

姚委員文智:很多國家投開票花了多長的時間?他們願意犧牲,讓人民有更多的機會選擇,你們也做不到。你自我感覺良好。

我再問你一個問題,原來你們的函釋並沒有限制監票員,監票員其實本來就可以攝影,你們現在還要提供記憶卡、還要申請,反而限縮了。本來監票員就可以攝影,現在你們為了立法院決議要你們研究看看公設開票錄影的可能,你反而限縮了監票員,監票員還要先向你們申請、拿晶片卡!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會,原來監察員也沒有真正去攝影。

姚委員文智:原來根本沒有規定,你們現在反而是限縮了監票員的權利,限縮了民眾在外面攝影的權利,我們也早就跟你說過了,攝影的證據力及錄影的角度很多都會造成兩黨的紛爭,早上盧委員嘉辰在這裡也曾提到,這都是互相競爭的,對於工作分配,你以為大家都是領你的薪水、都是執法人員嗎?你隨便安排一個監票人員去錄影,到時候紛爭更多,你這是防磚條款,是拿磚頭砸自己的腳!其實選罷法根本沒有規定開票時不可以攝影,如果連這個做不到,更不要說晶片卡要3,000元,如果你說花3,000元是裝個行車紀錄器在那裡,我可能會告訴你,每個投開票所可以裝二個,搞不好這些問題都解決了,每個晶片3,000元,而且還這麼多人,有這樣的經費卻還做不到,你們真的是不食人間煙火!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會,希望能夠錄影3個小時……

姚委員文智:你去招標看看,很多廠商會來投標的,如果你說要裝設像我們會議室裡的這種攝影機,多多少少還能交代的過去,因為這是提升整個開票所的配備,多多少少還能有所交代!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我們有請教過,一般廠商沒有這樣的供應能力……

姚委員文智:亂說,真的笑死人!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有問過,中華電信是有最大能力的,他們也沒有辦法。

姚委員文智:那你把1億8,000萬拿來,我用內政委員會的名義幫你招標,可能省下3,000萬交給內政委員會,未來我們持續開會。

主委,其實看完你們的報告後就更確定了,有關這次的投票,你們在開票所的設計應該是要畫一條禁止線,不要干擾、不可以喧嘩,你們做秩序維護就好,其他就開放給看熱鬧、監票或關心的民眾,他們手機拿起來拍攝也只是想要瞭解選舉的投開票過程,不會有任何問題啊,你何必拿磚頭砸自己的腳,今天你們的報告就證明了你們規劃了半年的這些都是不可行的!以上。

劉主任委員義周:謝謝委員。

主席(姚委員文智):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吳委員育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另以書面答復。

吳委員育昇書面質詢:

本院委員吳育昇有鑑於公費錄影規劃是全國首創的開票輔助作業方式,除了須透過修法調整外,本席建議中選會能安排時間,或建請內政委員會召委安排考察,由中選會進行模擬演練公費錄影開票作業,讓關心本議題的立法委員能夠到場觀看,以減少明年2016開票時錄影爭議,特向中央選舉委員會提出書面質詢

主席:現在休息20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處理預算解凍案,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我們先處理陸委會部分,陸委會預算凍結報告案共計6案,第一案是針對「委辦費」凍結四分之一,經過報告與說明,請問各位,是否同意准予動支?

李委員俊俋:把委辦的資料提供給我們,好不好?

主席:好,請把委辦的資料提供給李俊俋委員。

第一案是整個陸委會的委辦費。

盧委員嘉辰:通過好了!

主席:第一案同意准予動支,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李委員俊俋:我看了一下你們提供的委辦資料,絕大部分都是密件,裡面還有海基會的成員,你們還委辦給海基會成員!

在場人員:他當時不是海基會的成員。

李委員俊俋:當時還不是?我說的是誰你們應該知道吧?

在場人員:對,當時還不是。

李委員俊俋:這樣的情況應該要儘量避免,這個有國民黨智庫的背景,大家都知道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委員,我們列為機密的部分會一年比一年減少,我們真的努力在減少當中。

主席:剛才主委報告時也曾提到是不是要採取什麼樣的方式,在不公開的情況下向委員報告,你們就跟李委員協商一下,看要採取什麼樣的方式,李委員,這樣可以嗎?

李委員俊俋:平常就可以來說了!

本席有二個原則,第一,密件要儘量減少,第二,沒有必要的委託案就不要做,特別是委託給國民黨智庫或像這種已經是海基會成員的人,這種能避免的就要避免,以免瓜田李下,委託老半天都委託給海基會的人來做,不是我個人對他有意見,這樣真的不好。

主席:找個時間向召委說明一下。

陳委員其邁:有關這個部分,我不特別點名,有一位學者每年都跟中國南海研究院撰寫南海地區形勢報告,另一位則被外交部研設會派去代表臺灣去參加香格里拉對話,你們委託這位宋姓學者到底是什麼意思我看不太懂,目前兩岸對於南海爭端的發展有合作嗎?他與中國每年共同撰寫南海地區形勢評估報告,結果我們還委託他,是我們委託他處理這個部分的嗎?他與中國合作提出研究報告,我們卻還委託他,這到底是什麼意思?兩岸對南海爭端的發展,在官方立場上是有合作的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請胡處長向您解釋。

胡處長愛玲:我們這次委託的這位學者,上次有媒體報載他被特聘為南海研究院的研究員,但是經過我們查證後,他已經請他們拿下來了,他並沒有支薪,而我們請他去研究主要就是要瞭解大陸在南海的一些戰略部署及狀況。

陳委員其邁:你知道他們每年都出版研究分析報告嗎?

胡處長愛玲:我知道他們每年出版……

陳委員其邁:這位先生每年都參與啊!

胡處長愛玲:對,他有參與,但是我們只委託他一次,並沒有每年都委託他。

陳委員其邁:我今天本來要質詢主委的,如果我唸出來的話,可能唸到你們「腳尾手冷」!我本來要問的,但因為時間關係,而且我不知道在這裡問這個問題好不好……

胡處長愛玲:那是兩岸民間學者的研究。

陳委員其邁:我唸一段評估報告給各位聽,你們委託的那位先生與中國南海研究院合作所提出的2010年南海地區形勢評估報告中提到「建立兩岸合作的政治互信和兩岸南海事務性合作,推動建立兩岸軍事協調機制和兩岸南海油氣資源的合作開發」,這是他們的結論報告,結果我在你們提供的委託資料中看到這位宋姓學者,請問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胡處長愛玲:如果委員需要知道我們委託他的具體內容,我們可以把報告拿給委員看。

陳委員其邁:不是,他與中國發表的這份報告是建議兩岸政府在南海的相關事務上要合作,不管是軍事或其他,還提到要建立兩岸軍事協調機制耶!

胡處長愛玲:那是他們每年都有合作出版的報告,那是兩岸民間學術機構的……

陳委員其邁:請問到目前為止,你們總共委託這位先生多少錢?我看到的金額是38萬,這個數字讓我嚇了一跳,這不是代表官方去跟他們說嗎?他拿政府的錢去那邊跟中國談在南海議題上要怎麼樣合作,我看了嚇一跳!

胡處長愛玲:這是103年的,我們只有委託他一次而已,是短期的研究案。

陳委員其邁:原來這是政府出錢的,你現在說明後我們才知道!

胡處長愛玲:他跟南海研究院的部分是屬於他個人的研究,我們則是另外有個主題請他去研究。

陳委員其邁:一樣啊,你自己看!你有沒有看他的內容。

胡處長愛玲:我們研究報告的主要內容是講區域在南海的部分,包括美國、日本與大陸,但是我們沒有要他去研究兩岸的這個部分。

陳委員其邁:不是啦,你們就是請他在南海問題……

胡處長愛玲:是啊,我們請他去瞭解,並提出研究報告給我們。

陳委員其邁:這裡人這麼多,我不敢問,怎麼可以這樣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委員,我們再到您的辦公室向您報告,好不好?

陳委員其邁:你現在告訴我,除非是我想的另外一種狀況,不然如果他真的寫這份報告,而你們又出錢給他,馬政府在搞什麼!

胡處長愛玲:我們絕對沒有出錢讓他去跟中國寫合作報告,沒有!

陳委員其邁:這筆預算我要保留,這很嚴重!你們講的就是這個,他的題目你有看嗎?南海爭端之發展對兩岸關係之影響。

夏主任委員立言:南海爭端之發展對兩岸關係之影響這個題目算是中性的。

陳委員其邁:結果他的立場是這樣!

夏主任委員立言:那是他另外的研究報告,與我們的這個委託案沒有關係。

陳委員其邁:去跟中國官方的南海研究院合作,我現在看一看才發現是我們官方出錢!

夏主任委員立言:那個不是我們的委託案。

邱委員文彥:同一件研究案……

李委員俊俋:一魚兩吃嘛!

夏主任委員立言:那是另外一個案子,我們只是委託他做這邊的案子,這個委託案的內容,我可以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其邁:你們委託他去研究,而他建議的結論卻與中國那邊一樣,是一致的立場,你們要處理南海……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可以把結論帶來給委員看。

陳委員其邁:你看過沒有?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承認我還沒看過,可是……

陳委員其邁:那你怎麼有自信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很有自信!

陳委員其邁:萬一跟這份評估報告一樣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會的啦!我們可以把委託案的研究報告帶來給委員看。

陳委員其邁:現在不是看不看報告的問題,你知道我剛剛講的意思,如果是我想的另外一種狀況,那我沒有意見,但是如果這位學者是接受我方經費的補助,他又跟中國合作提出研究報告,建議在南海地區要建立兩岸的政治互信、兩岸的南海事務性合作、推動成立兩岸軍事協調機制,這個我不同意,我們出錢,結果他與中國官方在做這件事情……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個跟我們沒有關係。

胡處長愛玲:委員,您剛才提到他與南海研究院提出的結論跟他對我們的政策建議是不同的,是不是可以容許我們私下再向委員報告?

主席:是見人說人話、見鬼說鬼話,他兩邊賺啦!

胡處長愛玲:在國內對南海方面的研究,這位學者是專家。

鄭委員天財:……找誰來研究?要有知己知彼的人來研究。

邱委員文彥:這位先生我是很熟的,我也知道他的研究領域是南海的油礦資源,他去南沙也是我帶他去的,但現在的癥結點應該是他接受政府委託的結論是否符合你們的委託要求與約定?至於陳委員提到的是他以個人去發表的研究報告,那是另外一件事,剛剛陳委員詢問到這二個結論是不是一樣?如果一樣他很擔心,其實我也會擔心,但如果受委託的部分完全符合你們的期待,雖然是個密件,我也沒看過,但如果這是兩碼子事的話,就應該分開處理。

胡處長愛玲:委員,當時我們委託他的時候,有告訴他我們所要的方向,大概就是整個南海區域的戰略,包括各國與大陸對南海戰略作為的導向對兩岸關係的影響,他導出的結論包括是不是要提出南海和平倡議,這個部分可能沒有在他與南海研究院的研究報告中,而且當初我們有跟他簽署保密條款,他受我們委託所做的研究只供陸委會使用,不可以作為其他使用,所以剛剛委員講的應該是兩件事,不是我們出錢讓他跟……

陳委員其邁:你們出錢讓他去中國大陸使用嘛!

胡處長愛玲:沒有,我們這個……

陳委員其邁:結論就是這樣啊!有三位,還有一位政大教授劉復國,外交部研設會每年請他去香格里拉對話,我在這裡公開講出來!

胡處長愛玲:我知道,我瞭解。

陳委員其邁:去跟中國南海研究院這樣的官方機構去談兩岸要建立軍事協調機制,結果外交部委託他去香格里拉對話……

胡處長愛玲:我們的研究裡面沒有這個結論,沒有兩岸要建立軍事……

陳委員其邁:另一位宋先生接受你們的委託去研究南海議題對兩岸關係的影響,結果他在大談兩岸的政治互信與兩岸在南海的事務性合作,這個就是這樣啊!

胡處長愛玲:兩方的研究案其實是個別學者都有提出個別文章,不盡然是單純一位學者做成的結論,如果委員看到南海研究院與我們這邊的學者,他們出版的書是個別的,每個學者有個別的立場。

主席:這個先保留,在會議進行當中,你們讓陳委員其邁了解一下委託案,也就是說,我們先處理第二案,至於第一案,稍後你們跟陳委員進行溝通,看看他所關切的部分能否得到滿意的答案。

處理第二案。請問各位,對第二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因為這個案子不是內政委員會在討論預算時提的……

陳委員其邁:這裡面要有幾個條件,比方說,不要自我矮化……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會的。

陳委員其邁:還是要做個決議來要求。

夏主任委員立言:本來就是如此。

陳委員其邁:本來就是每年都發生!

夏主任委員立言:本來就是不會被矮化,矮化我就不去了。

主席:第二案解凍。

處理第三案。請相關人員做個說明。

李處長麗珍:第三案是經濟處的業務預算被凍結200萬元,希望我們跟相關部會,主要是跟經濟部重新檢討兩岸產業合作的策略、調降對大陸的投資比例、如何提升我國產業優勢、確保台商財產權與人身自由權等等,今天的報告當中已經有會同經濟部的資料,還有提出未來的強化具體作為,希望委員看完這個報告後能體諒到我們已經非常盡力在做這部分的工作。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三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三案解凍。

處理第四案。請相關人員做個說明。

蔡處長志儒:第四案是針對大陸地區人民來台的管理,事實上,從入境之前的審核到入境之後的查察訪視,以及違規註參等等,陸委會以及移民署有會同相關機關共同推動法規面的整併、強化相關安全管理作為,並強化聯合審查機制,對於入境之後的動態管理,我們有強化相關訪視作為,對於過去一些違規(常)案件,去年有針對一個大宗的偽變造集團,這是好幾年累積下來的案件,我們是在去年查獲這個大宗案件,我想這也是各機關強化作為的結果,未來我們也會繼續強化對於大陸人士的管理。

李委員俊俋:之前我們曾請教內政部有關陸資炒房的問題,內政部的答復是有建議陸委會修法,但看起來是沒有動靜,陸委會對這部分是如何處理?

李處長麗珍:跟委員報告,外界對於陸資來投資不動產主要有兩個疑慮,一個是對於預售屋的部分,一個是對於他們用人頭、外資的方式來投資,其實這個辦法是內政部的許可辦法,我們在最近的這次委員會有就這個案子請內政部提出他們目前對陸資來投資不動產具體查核的狀況並做個報告,我們在會中也很具體的跟內政部提出外界的疑慮,內政部有答應這兩個方向都會帶回去做為他們未來修法之參考,這個辦法是內政部的許可辦法,並不是陸委會所主管的。

李委員俊俋:101年12月22日你們有召開過會議,內政部給你們的具體建議是,希望直接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內政部上個禮拜才在這裡回答,部長還在嘛!他們有建議你們要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為什麼到現在還沒有修法的動作?

李處長麗珍:跟委員報告,因為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要把預售屋的部分放進去,後來內政部已經答應說不用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現行的許可辦法即可。

主席:部長有在這裡嗎?

李處長麗珍:委員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也非常熟悉,現在對於陸資來台的部分,依第六十九條之規定,本來就可以訂定管理辦法,不一定要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今天我有帶來這個報告,他們的專案報告裡面有提及要把預售屋納入目前許可辦法的修正。

李委員俊俋:你們沒修啊!

李處長麗珍:許可辦法是他們主管的。

主席:部長知道嗎?

陳部長威仁:我們的確有建議3個方案,第一個是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第八十九條並且增訂第八十九條之一,對於違反者、銷售者要處以罰鍰,這是一種方式。第二個是納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當中,不要全面禁止,但是可以許可制或報備制。第三個是不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直接修我們的辦法,這部分大概有3種方式,我們也希望徵詢大家的意見。

邱委員文彥:我想還是要繼續推動本席所提的景觀法,我提案的原因就是因為「萬」字頭小坪頂的那棟房子,這是大陸企業來投資的,蓋得那麼爛,還是貝聿銘集團設計的,所以沒有景觀法是不行的。

李委員俊俋:主席,這個是上次內政部的報告,內政部建議陸委會宜於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明文禁止,以符合法律保留原則,這是內政部上個禮拜的報告,還好內政委員會的委員都很認真,不然你們兩邊都各說各話。內政部的說法是,建議你們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你們不改嘛!你們今天則說,是內政部的許可辦法修改即可。

李處長麗珍:跟委員報告,那個是101年、102年的時候……

李委員俊俋:到底是什麼時候發生的我不管,你們現在到底要怎麼處理?你們要給我們一個答案。

李處長麗珍:他們建議的方案有兩種,第一個是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把它明確……

李委員俊俋:修不修?

李處長麗珍:我們並沒有排除要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只要內政部把他們的修正條文送到陸委會,我們就會提案來做修正。

李委員俊俋:3個月內提出來,可不可以?

李處長麗珍:這要看內政部的作業。

陳部長威仁:我們提出草案。

李委員俊俋:3個月內?

陳部長威仁:好。

李處長麗珍:他們送過來之後,我們就會轉到大院來審查。

陳委員其邁:送過來就解凍啦!

夏主任委員立言:委員,我們說到做到啦!

主席:關於第四案,請你們於3個月內提出修法,第四案解凍。

處理第五案。請相關人員做個說明。

華處長士傑:本案凍結的項目是文教業務─03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現在兩岸網路和各類傳播媒體十分發達,但是兩岸的社會發展不一樣,大陸還是有非常多在資訊上不對等的狀況,這是我們一直想要改善的,我們目前的作法是,從2000年開始,我們有對大陸廣播,廣播的部分有透過中波和短波來傳送,還有網路的部分,一年有三千六百多個小時,這是第一部分。

第二部分,我們也了解到台灣的優勢,包括兒童文學等等,所以我們有規劃安排新聞交流及專題採訪活動,邀請大陸的媒體朋友來採訪,在採訪之後,他們也會在他們的媒體上露出,也就是說,台灣的資訊可以這樣傳過去。

第三個部分,從2006年開始,我們一直有邀請大陸大眾傳播研究生來台灣,約來台2個月的時間,讓他們的大眾傳播研究生能夠參與台灣的新聞傳播課程、前往媒體觀摩學習。

第四個部分,有鑑於現在新興媒體發展趨勢,包括雲端等等,所以從最近這兩、三年開始,我們一直有邀請大陸相關專業領域之學者專家來台灣進行研討,在討論的過程中,希望能讓大家了解台灣新媒體發展動態,增進大陸知識菁英了解台灣新媒體自由發展,多元運用之現況。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五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這個也是在院長協商時加的,第五案解凍?

陳委員其邁:請教一下,如果現在去中國,我就在我的手機或電腦上網,比方說,我輸入「蔡英文」,中國的人民可以連上線嗎?關鍵字有沒有屏蔽?

華處長士傑:個別的我並不是那麼清楚,但是比較敏感的時候一些敏感的字眼,大概都會被……

陳委員其邁:還是會屏蔽嘛!

華處長士傑:是。

陳委員其邁:比方說我輸入「吳育昇」?這樣會不會被屏蔽?我的意思是,這幾年兩岸之間的交流那麼頻繁,對於相關的新聞自由,陸委會有沒有跟中國反映這部分?

華處長士傑:有,在相關場合包括非常高層的相關場合,我們都有跟對方反映,包括張志軍主任等,比方說,他們對我們新聞網站的屏蔽,對我們廣播的干擾,我們都有跟對方反映。

陳委員其邁:主委,今天中國駐美大使崔天凱表示,蔡英文要經過13億人的考試,他也特別提及,蔡英文為什麼有話不能對對岸同胞說,要找外國人面試?她首先要能通過13億中國人的考試。姑且不論是不是考試,但是「有話不能對對岸同胞說」,因為網路被屏蔽了,她想講話也沒用。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是一個很好的說法,他們自己沒有辦法經過……

陳委員其邁:不是說法啦!我現在在問陸委會的作法,中國設了一些綠壩等等,有些字眼、關鍵字就被屏蔽了,你覺得這個問題是出在我們還是他們?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覺得是他們的損失,沒有辦法看到蔡主席的說法。

陳委員其邁:是啊!

段委員宜康:主委,你這樣的講法……

陳委員其邁:這個不是蔡主席的選擇啦!

段委員宜康:坦白說,我覺得主委這個講法不太妥當。今天無論是哪個政黨的總統候選人,無論是民進黨或是國民黨,或是任何總統候選人,包括施明德先生,只要他符合台灣、中華民國的法律出來參選,我們不需要他們同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完全同意,是2,300萬人做這樣的決定。

段委員宜康:坦白說,馬總統還沒上任之前,即2008年之前也曾到美國訪問,當時他是國民黨總統候選人,他也有到美國訪問,那時候北京政府也沒有說,你要先通過十幾億中國人民的考試,不然你跑去美國做什麼?顯然他們是有差別待遇的,我們都知道,有可能他們把國民黨當作種子隊,民進黨則叫做「外卡」,「外卡」比較辛苦,還要特別再打一場,是這樣嗎?站在政府的立場,對於中國政府的代表,大使是國家的代表,他對我們內部的選舉橫加條件、說三道四,政府應該要表示抗議,我們現在請教的是陸委會主委的態度,就是政府的態度,對這件事要有態度。

夏主任委員立言:方才陳委員其邁是問到另外一個方向,今天蔡英文主席選的是中華民國總統,所以這是由2,300萬人民決定,而不是要去問任何其他人。

陳委員其邁:就你的認知,所謂民選首長的考試,以選舉來看,是不是就是投票?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中華民國、民主國家就是投票。

陳委員其邁:關於政治人物民選,像立委或縣市長,都要經過選民的考試,所謂的考試就是投票嘛!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陳委員其邁:所以崔天凱說,是不是過得了13億中國人的考試?段委員宜康和本席的意見是,這不是個別政黨候選人的問題,這是他對於我國民主體制、制度上的說三道四、批評,所以我們覺得這部分陸委會要表示立場。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覺得他這樣的說法是不妥的,因為我們在中華民國選總統,只要我們中華民國國民、2,300萬人之中有資格的選民所選出來的就是我們的總統,不需要經過任何其他方面的任何討論。

陳委員其邁:好,謝謝!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五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第五案解凍。

現在回頭處理第一案。陳委員同意了?

陳委員其邁:請教一下,我們是不是有在跟中國研議要簽署南海合作協定?中國有沒有提出要求?

夏主任委員立言:絕對沒有。

陳委員其邁:沒有?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

陳委員其邁:他的報告第175頁裡面就是建議這樣,兩岸南海合作之機制,這是他的倡議,還是對你們的政策建議就是這樣。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的政策建議沒有講到這個。

陳委員其邁:是啊!就是這樣啊!所以他拿了我們政府補助的預算,結果跑去跟中國南海研究院提的報告內容和你們的政策內容不會差太多。

夏主任委員立言:差很多。

陳委員其邁:只是你們不用而已。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給我們的政策建議和他的另外一份報告完全不一樣。

陳委員其邁:南海合作情勢講得很具體,你知道嗎?我只是稍微簡單看了一下這份報告。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這邊寫出來有關政策建議的部分完全沒有……

陳委員其邁:上面說要簽署南海合作協定,現階段這些比較敏感,但是兩岸民間學術單位應開始進行研究做好準備,一旦做好準備以後,具體的協調、合作協定就可以馬上列入議程進行討論。

夏主任委員立言:兩岸的學術團體進行很多樣的學術合作,但不能這樣演繹到我們政府就會採納,然後就會開始進行下一階段的具體合作。

陳委員其邁:我的意思是這位學者、這位仁兄從2010年起就每年跑去中國跟南海研究院撰寫南海情勢評估報告,每年做政策建議共同結論,政府花這些錢委託這位學者寫的報告內容,主委,你回去自己看175頁,所有政策內容和評估報告內容不會差太多,循序漸進、策略怎麼做,還說到面臨什麼困難怎麼做比較好。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給我們的政策建議和委員剛剛講的是不一樣的。

陳委員其邁:怎麼會不一樣?現在我就跟你講一樣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是……

陳委員其邁:只是你們沒有採用結論,但是報告內容都是大同小異。

夏主任委員立言:學者有個別的看法,但對我們根本不會有任何影響力。

陳委員其邁:他的報告對你沒有影響力,那委託他作報告不是腦筋有問題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的意思是那部分對我們不會有影響力,所以我們得到的結論跟他寫的完全不一樣。

陳委員其邁:怎麼沒有影響力呢?你們委託他作報告,卻說他的報告沒有影響力?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撤回剛剛那句話。

陳委員其邁:所以我開宗明義就講除非是我想的另外一種狀況,你只要告訴我這種狀況,我就不會再多問,但顯然不是,顯然是你們委託這種學者去和中國談南海合作,這個學者的報告裡說以後官方要怎麼樣、民間先行政府要怎麼做等等。

胡處長愛玲:我可以再解釋一下……

陳委員其邁:我再講白了,這會讓人家誤會兩岸共同在南海議題採取合作的立場,從民間的學術單位,政府委託的研究已經開始在做了,所以包括外交部委託劉復國參加香格里拉對話,美國一看,劉復國就是在中國的南海研究院寫研究報告的台灣召集人,而這個人代表台灣來,難道美國人是傻瓜嗎?你說美國人怎麼想?或者英國怎麼想?這個學者是和中國談南海議題合作的,結果政府派他去開會,因為我們沒辦法參加,就只能派學者參加,所以外交部研設會每年都派人家去,講白了,是半官方立場,陸委會委託同樣一批學者去跟中國提出一個建議,因為南海研究院是政府的,所以他們就跟中國講,然後學者就跟陸委會講,那還是你們委託的,如果說不是你們出錢的,我還沒意見。

胡處長愛玲:這位學者今年沒有去香格里拉。

陳委員其邁:當然沒有去,因為他去南海。

胡處長愛玲:他寫的這個議題也不是兩岸在南海合作,我們主要是請他從……,委員看到的只是一部分,我們剛剛已經提到他還建議南海和平倡議或是在太平島加強作為等等,都給我們政府很多建議,但沒有委員剛剛提到的和南海研究院共同結論所講的兩岸軍事互信等,這並沒有在他的研究報告裡出現,比如菲律賓南海仲裁的案件,台灣應該要做什麼,大概有這樣的結論,剛剛也有跟委員稍微說明,在結論裡也都有呈現出來。

陳委員其邁:我越看越覺得恐怖,他研議設立兩岸民間二軌南海議題對話機制,強化兩岸共同出席討論南海議題機制,研擬南海政策白皮書、南海U型線及國際法論述。

夏主任委員立言:報告委員,這都是他的建議,而且二軌學術交往本來我們就是鼓勵的,我們也希望能夠多參加有關南海的所有討論,如果政府自己不能參加,也希望能夠派學者參加,他這些建議和另外一個研究報告是完全不一樣的方向。

陳委員其邁:我們的南海和平倡議是不是這批學者弄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的了解不是。

陳委員其邁:要不然是誰?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總統府做的。

陳委員其邁:但跟他講的一樣啊!搞不好總統府就是找這些人啊!你怎麼知道不是?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的了解不是。

陳委員其邁:有沒有劉復國?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真的不曉得,不過……

陳委員其邁:你都不知道?你不知道就說不是,我都替你擔心。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知道宋先生可能不是。

陳委員其邁:劉復國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可以去查。

陳委員其邁:我跟你講劉復國一定有,你相信我,要不要打賭?我是不知道啦!但要不要打賭?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是一個打賭的人。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在問你,你要告訴我答案,你知道嗎?我講打賭對我來講是很尷尬的問題。

夏主任委員立言:所以我說我回去查了以後告訴你。如果整個預算因為委員對這位先生寫的報告裡有些文字有所疑慮……

陳委員其邁:我是對馬政府在處理南海議題有意見,我也不認識這一位,我只是說這種背景接受政府委託去和中國談南海合作,他作成建議書把情勢評估報告的共同意見又帶回來,然後變成我們的評估報告送給我們決策參考,我替你很擔心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謝謝委員,如果因為這位學者寫的一個報告裡的某些文字,委員覺得不是很舒適,其實結論和我們是不太一樣的,不過如果因為這樣而把我們的預算全部凍結,以致同仁不能做事……

陳委員其邁:既然他寫的意見你們不看,多花那些錢做什麼?乾脆把預算刪掉。

吳委員育昇:我折衷一下,陳委員講的有他的角度,站在他的角度,我覺得他有他的道理,這是提醒陸委會。但是就事論事,這筆預算基本上就是只要主委接受他的建議,以後避免類似情況的發生,把錢用在刀口上,我是覺得陳委員不是一定要把預算卡住,我覺得不會,因為我們在這裡都是好好的理性談問題,只不過他的角度有他的參考價值,在兩岸特殊關係中,我們多少要迴避,但也不可能委託學者研究只要求任何研究的結果都不能跟大陸一樣,因為英雄所見略同,可能多少會有角度是一樣的。

陳委員其邁:那是一起合作寫報告。

吳委員育昇:如果是這麼明確的話,以後類似這種研究案,或類似的特殊個案在交給學者研究時要先講清楚、觀念要溝通,如果主委可以接受這樣的想法,我想陳委員也不會堅持一定要怎麼樣,我的意思是比較折衷,但他所講的個案,以後就當做委託研究時的通則,要避免類似情況發生,我覺得就事論事,以後不管誰執政都是同樣的背景、同樣的角度。主委可不可以接受?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樣我當然可以接受,沒有問題,就是接受以後委託學者的時候……

陳委員其邁:預算給你,但我要幾個資料不過份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其邁:第一,馬總統的南海和平倡議幕僚是哪些人?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私下告訴你。

陳委員其邁:到底怎麼做成決策的,麻煩你了解一下。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了解之後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其邁:我問那個姓劉的,我跟你私底下打賭,我跟你保證一定有他。第二,我們的相關研究和南海議題有關的是不是給我一份,我來了解一下,從2010年到現在你們到底委託過誰?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問題。

陳委員其邁:讓我看一下,假如有研究報告送一份給我。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其邁:你相信我,剛剛有很多事我都不方便講,反正你給我看,我絕對不會外漏。但是你要告訴我,我想了解一下整個過程。

周委員倪安:我也要。

主席:所以是看了才解凍,還是……

段委員宜康:其實陳委員是很善意的,他保留了一個不好講的可能性,我也不講那個可能性,不過我坦白說,現在涉及兩岸的學者,我們也知道不管任何形勢,要和對岸沒有往來幾乎是不可能,但是陸委會心裡自己要知道和對岸的關係是學術上必須要建立的關係,或者是不是還有其他往來,這我都不要講太明,但我們自己要知道。所以我們在處理這些委託案的時候也知道有各種理由,裡面說不定有人情,說不定有我們必須要拉住人,或者必須要幫助、協助的,這些我們都可以想像,問題是你們自己要知道,你們自己去建立一個名單。我要提醒的是不光是陸委會,我覺得政府部門除了國安會之外,你們說不定是最了解的,可是政府其他部門呢?他們一樣會有很多委託案,譬如剛才陳委員講的外交部,還有農業部、衛福部都會有類似和兩岸相關的各專業領域委託案,我覺得就這個部分,你們應該要試著建立一個不一定是正式的機制,但要有一些提醒和通報的功能,我就不要講太明,你自己知道,你們也不應該獨善其身,或者自己知道誰跟誰有關係而已,我一直強調政府是一體的,陳其邁委員今天在這裡講外交部,你不要說外交部和你有什麼關係,只要外交部委託這個學者,那就和你們有關係,因為你們要有把關或者提醒的功能。

夏主任委員立言:好,謝謝段委員提醒。

主席:第1案予以解凍。繼續處理第6案,董事長可能要等一下,因為李俊俋委員去修憲委員會。

林董事長中森:剛才有跟他報告過了。

主席:所以他沒意見?

林董事長中森:對。

主席:你確定?如果等一下他來,你就要再回來一趟。

第6案有關海基會的預算,其他人有沒有意見?

周委員倪安:有意見。海基會對於那13個受害台商的處理……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已經提出2個報告。

周委員倪安:我已經有看到了,你們那是作文比賽。

林董事長中森:6月中旬我們還會開2次座談會。

周委員倪安:端午節有沒有台商聚餐?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會有,在18號會開一次。

周委員倪安:6月18號?

林董事長中森:對。

周委員倪安:邀請了誰?

林董事長中森:有你那個高為邦,他們幾個都有請。

周委員倪安:不是我那個高為邦。

主席:你怎麼說你那個高為邦?你今天一定要惹火大家嗎?

周委員倪安:你是在說什麼?什麼我那個高為邦?

林董事長中森:高為邦不是寫特別關心那個案的?我們18號……

周委員倪安:整個受害台商協會裡有數百人,甚至是數千人,不是什麼我那個高為邦,這也是我們國家的國民,他也有在納稅。

林董事長中森:關於這部分,我們會和陸委會一起開個詳細的說明會、座談會。

主席:董事長,本來我都不講的,你自己看看那個高為邦的報告都寫什麼?那個報告到最後就是:你的事,我在大陸安排一個人等著你,你只要敢過來,我這個人就陪著你處理。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會找他座談。

主席:你自己看報告,你們的處理方式就是有一個人在大陸等著他,其他的受害案件,你們根本沒有利用現在所建立的管道或方式來處理。

周委員倪安:你們根本無法處理、無能處理,包括第3案黃錫聰的陳情案,他們的法院都已經判黃錫聰勝訴,但我們就是沒有辦法幫台商爭取回他應有的權益。

鄧處長岱賢:報告委員,經貿處是全力協助,我們每年有360多件,所以我們幾乎每天都有人來,不管是人身安全或糾紛處理,我們都有全力協助。關於高為邦理事長這13件,還有大紀元也有13件,其中重複的有6件,總共是20件,我們都再次發函請大陸協助處理,20件當中已有數件已經處理完成,在此特別向委員報告。

周委員倪安:未完成的呢?

鄧處長岱賢:因為這20件都超過15年以上的時間,大陸方面回函解釋相關人事物證據統統很難查到,所以協助的困難度比較大,但是經貿處同仁還是積極協助處理。

周委員倪安:那就表示他們不是一個法治國家,該有的東西政府還是應該會保全,我們簽了兩岸……

鄧處長岱賢:投資保障互助協議。

周委員倪安:還有關法治互助的對不對?最近是不是有個案子,中國那邊有人過來,我們的法官還全程陪同?就叫他們比照辦理啊!台商受害去中國也要比照辦理,叫他們也要和我們提供的規格一樣,我們能不能做得到?如果做不到,到底要怎麼和他們平等談判?現在我們都按照法治國家的做法做,他們來我們這裡,我們的法院、檢察官系統都是全程陪同,針對這些案子,你們就叫他們照著走嘛!就走走看嘛!或者走一個給我們看。如果這些都做不到,為什麼還要一直push台灣人去中國投資呢?我不管你們一天接到幾個案子,這些就是因為政府不斷推,不斷告訴台商那邊有多好,可以多賺錢,才造成這樣的結果啊!你們已經是後端處理了。

鄧處長岱賢:報告委員……

周委員倪安:這其實不是你的事情。

鄧處長岱賢:我們只是協助台商處理,而且我們有盡全力在做這件事。

周委員倪安:我們要求的就是把受害台商協處狀況一五一十明明白白公開讓台灣人民,還有未來想去中國投資的人知道風險在哪裡,我唯一要求就是這樣,我並沒有阻止台灣人去中國投資。

鄧處長岱賢:報告委員,我們協處的過程在報告裡都有詳實記載。

周委員倪安:這是作文比賽啊!你跟我作文比賽幹嘛?他們是受害人,他們想要拿回應有的權益而已啊!你說他虧了10億,但只要回1,600萬、2,000萬,這根本就不等同。

邱委員文彥:周委員很關心這些案子,這些台商在大陸受害的確需要審慎處理。

鄧處長岱賢:沒問題。

邱委員文彥:你們把相關案件處理經過向周委員詳細報告,好不好?

鄧處長岱賢:這次提出的報告裡對於那20案都有提出詳細報告。跟周委員報告,其實每個過程不是光作文而已,因為……

周委員倪安:50個字叫做詳細報告嗎?

鄧處長岱賢:每一個過程的調查,包括看證件還在不在、當事人還在不在,這些過程都非常複雜的。

邱委員文彥:你們把資料蒐集齊全,然後再到周委員辦公室報告,好不好?

周委員倪安:就是複雜才找你們,如果不複雜找我就好了。

鄧處長岱賢:是。

周委員倪安:主席,本案不解凍。

主席:原來預算是多少?本來是600多萬,現在凍結200萬?

盧委員嘉辰:很多了,要處理也要有經費讓他們去辦事情。

周委員倪安:本來就有經費了,不差這些,要做得到,沒差啦!今年端午節要到了,接著9月有中秋節,我就看他怎麼辦嘛!如果辦好了,我們再來解凍嘛!不是不給他們錢啊!再說啊!

主席:這端午就會處理好?

周委員倪安:不會啊,他們這次要邀請受害台商,請他們陳述在那邊如何受害,我覺得要公平對待,我並不是站在受害或受益的一方,但是我覺得作為政府就是要公正的處理,而不是都站在賺錢的生意人那一邊,對於賠錢的那一邊都不理會,不能這樣。

邱委員文彥:凍結五分之一,40萬。

主席:這樣好了,周委員,我們再繼續凍結50萬,好不好?

周委員倪安:太少了啦!還是繼續凍結200萬。

主席:本來是200萬,但是這一筆原來是660萬。

周委員倪安:好,100萬。

主席:好,100萬,好不好?好啦!沒差啦!我的意思是你們繼續去拚,因為距離端午節也才十幾天。

周委員倪安:你們繼續拚作文。

邱委員文彥:那就凍結100萬,等書面報告送來就解凍。

主席:這樣好不好?凍結100萬,你們的報告要再詳細一點,再跟周倪安委員溝通一下。

繼續凍結100萬,等報告送給內政委員會委員之後解凍。

第二個部分就是出國、報告上網的部分,大家有沒有意見?

周委員倪安:他們那個出國報告放在很難找的地方。

吳委員育昇:請他們去調整,好不好?

周委員倪安:什麼時候調整好?現在改好了嗎?還有兩岸監督條例有好幾個版本,你們只有放行政院版,這樣對嗎?

主席:行政部門也不一定只放院版啊!

邱委員文彥:那個上立法院網頁,統統都有。

主席:但是現在是講海基會。

周委員倪安:還有海基會還連結了國政基金會,那是國民黨的智庫,為什麼不也連結民進黨的智庫?

主席:真的還假的?

周委員倪安:真的,你自己看,在左下角。

主席:那這就孰不可忍啦。好,這一筆你說要繼續凍結多少?

林董事長中森:要求我們上網,我們全部都上網了。

主席:沒有,你們自己的職能角色做不好,這個國政基金會上次討論這麼久,你們還犯這種錯。

吳委員育昇:董事長,拿掉就好了。

主席:說明一下。明知道一講就要拿掉,為什麼要連結呢?

段委員宜康:放了多久了?了解一下。

主席:為什麼要連結,說明一下嘛!是因為你們有太多人都是從國民黨出來的嗎?

林董事長中森:綜合處說明一下。

主席:是林董事長上任之後連結的嗎?董事長,說明啦!

盧處長正愷:我們同仁是說,當初國政基金會有正式來公函,希望他們有些文章能夠透過我們的網站讓民眾看到,那時候設定了連結。現在如果委員認為不合適的話,我們回去就取消連結。

段委員宜康:把函給我們,等我們看過之後再決定要不要解凍。

主席:這是什麼時候的事情?

盧處長正愷:我們回去查那個函。

段委員宜康:不但要把函給我們,還有你們內部的簽也要給我們,他們來函,你們還是要簽啊!我們要看看是哪一個層級決定的。

主席:好,海基會先去把相關的文件找來,我們再審,先保留。我跟你們講孰不可忍,你們還以為這樣就可以過。

接下來進行中選會的預算解凍案共3案,第一案是「選舉業務」凍結1億元,本案是討論投開票的標準作業程序如何強化以及投開票所工作人員的開票作業,其實就是觀眾席可不可以攝影的事情,主委剛才是不是有新的想法?您說明一下。

劉主任委員義周:關於公設開票錄影,我們覺得錄影不是目的,目的是要防弊,用其他的作法來防弊也許會更有效,譬如在訓練、講習這方面去加強可能會比較有效。我想錄影基本上和原來的狀況一樣,雖然中選會有函示說不准錄影,事實上還是有很多人錄影,選務人員會勸他不要錄,我們也沒有去處罰。我們認為公設錄影的花費太大而且不見得有成效,如果可以用其他的手段可能會比較好一些。

主席:你講清楚,民眾可不可以攝影?原來中選會的函示到底是如何?這個提案是要求你撤銷,可不可以撤銷?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部分我要向委員會報告,因為中選會是合議制,我們提出的報告是經過委員會討論以後才送出來的,如果大家對這個報告有不同意見,我還是要回去向委員會報告,建議他們思考別的方向,可不可以?

主席:主委的意思是今天你們的報告確實是不行,還要回去檢討一下。

劉主任委員義周:也不是說確實不行,請給我們一些時間向委員會報告,然後討論一下。

主席:你說採購記憶卡的預算是不是用這一筆?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個沒有,現在預算裡面還沒有。

主席:其他委員有沒有意見?

周委員倪安:有啊!當然有意見。

主席:妳有意見就講,時間1分鐘。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要啦!周委員,我們很尊敬你。

周委員倪安:人民有監督的權力,你不應該用法令來否定,要不然你就立法,以法律定之,否則你這個是完全不合法的。

主席:主委,剛才在討論的時候你不是有提到可以接受什麼樣的改變?如果你不明講,我們這裡沒有紀錄,你現在說還要研究其他方案,這樣預算要怎麼解凍?

劉主任委員義周:因為委員會也不是我說了就決定,我想我可以向委員會建議,如果我們用什麼方式都沒有辦法去防止人家攝影的話,那就乾脆全面開放攝影,但是這個部分還是要經過委員會同意才可以。

主席:劉主委的意思是你不反對全面開放攝影,要回去徵詢中選會的意見,可是每次你又回來告訴我們說中選會不同意,已經有好幾次這樣的經驗,不然這樣好了,預算再繼續凍結9,000萬。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要辦選舉……

主席:你把那個函示撤掉,然後正式公開你的作法,預算就解凍,好不好?因為主委也同意啦!經過早上那樣的討論,其實你很難做到,包括盧委員也認為很複雜,你真的是拿磚塊砸自己腳,中選會還不如照原來的規定,但是你把那個限制區劃分好,那就什麼問題都沒有了。

盧委員嘉辰:就像記者要採訪,大家都集中在那裡就好了,你們也好管理。

劉主任委員義周:所以盧委員不反對?

主席:你看,大家是說合理的事情。其他委員還有沒有意見?

吳委員育昇:是不是給一些空間,讓主委回去討論這個問題,然後這個凍結案就先給他一半?

周委員倪安:不行。

吳委員育昇:為什麼不行?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想選舉是照既定的步驟在動,沒有給經費中選會就沒辦法動,我們現在已經開始在訓練,這個訓練如果不確實就會產生瑕疵,這是我們最擔心的。我覺得錄影基本上是在防弊,但是現在集體舞弊在台灣發生的可能性幾乎沒有,我不能說完全是零,但是幾乎沒有,所以中選會現在努力的方向是希望……

周委員倪安:還是有,不是絕對沒有。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是啦!我是說中選會現在努力的方向是希望把那個瑕疵儘量做到零,我們覺得最重要的還是靠訓練來杜絕那個瑕疵,而不是錄影就可以杜絕,錄影是防弊最不得已的方式,讓我們認真去處理訓練的工作才是正辦。

陳委員其邁:主委,因為我今天都沒講,讓我講一下。本來一開始是說民眾能不能去攝影,後來大家的討論認為既然你們有意見,而且已經違法在做解釋,不然以後就用公辦的,你們也說好,這是大家說好的事情。我看你們的反對根本就沒有理由,大概就是這個要花很多錢,但是這個錢我們都沒有爭議,要花就花啊!現在攝影器材本來就很便宜,所以你們從頭至尾就應該讓民眾去攝影。好,後來我們退讓一步,那就用公費,你們也說好,可是現在研究之後又說不好,就是擺明不要啊!我覺得這樣有違誠信原則。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向委員解釋,我原來是承諾這個方向可以做,但是我們在討論的過程中發現那個效益不大,所以我也向主席說可以朝那個方向來努力,也就是回到原來同意公眾來攝影,但是我沒有辦法向你保證,因為我每次都這樣說會違反誠信原則,我也要回去向委員會報告,要給我們溝通的時間。

陳委員其邁:對,那就溝通完再解凍,你如果溝通不好就不解凍,就是這樣。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是選舉的經費,我們還是希望把這個選舉真的做好。

陳委員其邁:我也希望做好,沒有為難你們。

劉主任委員義周:現在要撥給我做,我已經開始做……

陳委員其邁:你做了就不會理我們,不照我們的方式做。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會啦!

周委員倪安:主委,其實一般人沒事不會想拿個攝影機在那邊拍。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我很清楚,所以我們覺得你去攝影也沒……

周委員倪安:2012年蔡英文和馬英九那一次選舉完之後有很多民眾對開票有質疑,在我們第8屆一開議就安排中選會報告,講了一大堆攝影的問題,就是為了杜絕這種情形,結果你看,轉眼4年又要到了,我不希望明年又在講同樣的議題,因為民眾又覺得不對勁,說看到他們蹲在那邊整理選票或是有一些不ok的動作。

劉主任委員義周:所以我說讓我們用比較少的經費,在訓練相關設施這部分做加強,可能可以解決問題。

周委員倪安:就開放民眾攝影和照相,如果覺得有問題,他就嚓、嚓,這樣最快了,現在每個人都有智慧型手機,成本都自負,不需要用到中選會的錢。

劉主任委員義周:周委員,我剛才有說要朝這個方向去努力,這樣可以嗎?

周委員倪安:你要回去討論,但是結果可能又不是我們要的。

主席:其實我們經過那麼多次討論,主委今天終於鬆口了,坦白說,民眾也不是專程要去攝影,這只是現代人使用的習慣,他隨時都可能去拍,只要不妨礙秩序,你沒有什麼理由拒絕,如果你去管會更麻煩,我覺得民主的問題本來就要更民主才能解決。主委既然在這裡承諾會朝撤銷違法函示的方向,讓民眾在不違反秩序的前提下可以自由攝影、拍照,那預算就凍結一半,好不好?照剛才吳育昇委員的建議,凍結5,000萬。這筆預算有十四億多,凍結5,000萬的影響已經是微乎其微,但是我們希望中選會做對的決定,好好的訓練、好好的管理那些安排才是正辦,你想要去限制人民這些權力真的是拿磚頭砸腳,我不騙你。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不是我們的本意,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周委員倪安:撤銷函示。

主席:他同意撤銷函示啊!

周委員倪安:什麼時候?

劉主任委員義周:停止適用,好不好?

主席:好,有關72年、81年、98年的函示,請中選會主動發文停止適用,然後預算繼續凍結5,000萬,這個案子有關「公設開票錄影」專案報告案不予核備,第一案就這樣處理。

進行第二案。

劉主任委員義周:這個有前面的基礎,所以不要凍結預算。這個是在立法院黨團協商的時候提的,相關的部分我們都講得很清楚,沒有任何不清楚的地方。

主席:周委員,這個案子未來在處理的時候,方向再併同剛才那個繼續要求。

周委員倪安:你們不是要拍開票流程相關的片子?

劉主任委員義周:周委員,那個部分我們要尋求專家的協助,他們有他們的專業,讓我們來處理這件事情好不好?我們會尊重你。

周委員倪安:你們應該是最專業的,你要找動畫的人,他只是技術面,整個開票的標準流程應該要由中選會來……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個是我們在做沒有錯。

周委員倪安:對,拍一個片子那很簡單,你要過來報告。

劉主任委員義周:那個確實是中選會在主導沒有錯,我們沒有放給別人去處理,讓我們預算解凍啦!

主席:請中選會再向周委員說明一下,第二案解凍。

進行第三案。

劉主任委員義周:第三案我也有說明,因為整個費用的數目不大,而且地方委員會現在處理的案子也是經常性的,所以每個月開會是有必要,它的人數很少,委員都是兼任的,每個人領的費用也很少,3,000元到5,000元。

主席:這個案子是段委員提案,段委員有沒有意見?

段委員宜康:請問一下,選舉期間所需要的物品經費,這個物品有包括選票嗎?

劉主任委員義周:應該沒有。

段委員宜康:沒有包括選票,但是我有一個選票的問題要請教主委,去年九合一的選票,地方選舉當然是由各地的選委會印製選票,那明年1月6日有總統選舉和立委選舉,總統選舉的選票是不是統一印製?

劉主任委員義周:還是由縣市選委會印製。

段委員宜康:立委的選票當然是各地的選委會來印製,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段委員宜康:現在是這樣,各地選委會印製同樣的選票,可是他們對於印刷廠的招標規格不一,本席收到一個彰化縣印刷業同業公會的檢舉函,他們認為長久以來,台中市選委會對於印製選票所訂的限制性招標規格是不公平的,所以造成一個什麼現象?就是彰化的印刷業者可以去承攬彰化縣的選票印製,彰化縣的選票印得比台中市多,因為它選舉的種類多,多了好幾個鄉鎮市長和鄉鎮市民代表,但是他們卻沒有資格去承攬台中市的選票印製。我有把這個資料調出來,台中市對印刷廠要求的條件和資格其實很微妙,第一個,它要求菊全高速印刷機設備及雙色平版印刷機要有3台以上,這個數量是六都裡面要求最多的,連新北市都只要求2台以上,新北市的選民當然比台中市多得多,而且最有趣的是它要求這3台要在同一個樓層,這個也很特別,為什麼要求在同一層樓?這有什麼道理嗎?本席不知道。再來是點紙設備的規定,就是點選票的規定,它特別指定要電腦設定插紙式點票機,其他的縣市都要求電子點算機或自動點算機,但是它要求要電腦設定插紙式點票機。

台中市選委會除了要求裁紙的設備之外,還要求碎紙的設備,其他選委會並沒有這樣要求,而且它特別規定承印的印刷廠離選委會的車程要在1小時之內。從2008年的立委、總統選舉,然後是2009年的地方選舉,一直到2010年、2012年、2013年、2014年,除了2010年台中縣第三選區缺額補選是由高雄的印刷廠得標之外,其他全部都是同一家印刷廠得標,我不曉得車程1小時之內的規定是不是被高雄印刷廠得標之後才加上去的,其他都是由一家台中的印刷廠得標,所以這代表什麼?印製選票所要求的印刷廠規格看起來似乎是量身打造,不然的話很奇怪,為什麼對印刷廠的能量要求得比新北市還高?不只要求印刷機的形式,還要求在同一個樓層,然後碎紙機要有幾台,這個碎紙機一定不是我們辦公室用的那種碎紙機,還要求車程要在1個小時之內,這有什麼道理呢?我向選委會要了這個「公職人員選舉選舉票印製分發保管作業要點」,裡面也從來沒有做這樣的規定,它只有要求選票要用70磅的印刷紙為原則,必要時得改用印書紙或模造紙;它只有要求除山地、離島、偏遠或交通不便地區外,應以使用汽車載送為原則,只有這樣而已,並沒有跟這個相關的其他規定。

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把資料調來看,你會發現每一個選委會的招標對印刷廠要求的條件都不一樣,當然它可能有它的考量,可是各縣市的選委會是中選會派出去的,中選會要負責啊!我收到這個檢舉函之後去調了資料,發現的確有可疑之處,中選會能不能針對各縣市不一的狀況做一個檢討,然後去瞭解台中市選委會是否涉弊或者它的印刷條件為什麼會這樣訂?隔壁的彰化縣印刷業者連去年那麼複雜、數量那麼多、種類多那麼多的選票都可以印,為什麼業者卻沒有辦法到隔壁的台中市投標?是什麼原因?這樣合理嗎?能不能給我們一個報告?

劉主任委員義周:關於選票的印製,因為我在九合一之前有到很多印選票的地方去看,所以有比較多的瞭解,您說的這個情形,包括各縣市選委會訂的條件不一這個部分,我忘了在哪一年曾經請教過公共工程委員會,他們說如果各縣市有特殊的考量,要訂定不同的條件是可以的,所以針對各縣市有差異這一點,我們並沒有太大的訝異。選票印製之前,在我們的內控機制中本來就有主計和政風人員進場去瞭解,仔細檢核他們招標的規定,事後也由中央對每一個地方包括選票印製和所有招標案件的結果做分析和瞭解,基本上我們並沒有在這個過程中發現什麼法律上的瑕疵。您剛才提到台中這個案子,這裡面有些技術性的部分我真的不瞭解,我們會再進一步去瞭解為什麼台中市會有這種滿特別的規定。

至於各個地方有差異這一點,我再舉個例子,它的差異可以大到平均每一張選票的成本差了5到10倍之多,特別是地方選舉,它的印製成本不只是幾張的問題,連處理分發的成本都要一起算進去,因此有些地方的選票沒有人願意去印,譬如基隆市就沒有人願意印,幫它印賺不了錢,因為數量不大又很複雜,所以我們規定誰要承印台北市就要連基隆市一起承印,用這樣的方式來分攤成本。連江縣也是這樣的情形,我們要把它綁在台北市或是新北市,才有辦法找到人來幫連江縣印選票,這種差異的情形在很多方面都是存在的。如果是在招標文件上設定不同的條件,台中市這個case我可以進一步去理解,至於其他地方的差異,我想他們確實有他們的考量,比方說車程1小時這個我還滿能理解的,因為印選票的時候,地方的警察要進來做安全的維護,所以不能離那個選委會所在地太遠,當他們有這種考量的時候,原則上我們是尊重。每一個地方的作法不完全一樣,比方說在台北市還是新北市,因為是同一家印刷廠得標,上一次九合一選舉的選票它大概承印了三分之一,因為它地方非常大,負責維安的警察……

段委員宜康:去年是同一家得標。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同一家得標。業者為了專門印選票,就自己設立設備來處理這件事情,我有到現場去看,他們確實滿盡力在做這件事情,在印刷廠裡面還設宿舍,我想這應該是在台北市,警察為了調派方便起見,他們就全程住在那裡面,所以它有這樣的設備,每一個地方的作法真的都不太一樣,這個地方因為是警察的部分,所以我們沒有其他的意見,大概的情形是這樣,至於台中市的部分我可以進一步去瞭解,再向委員報告。

段委員宜康:因為檢舉人是具名檢舉,所以我也讓你知道,它是一個工會具名檢舉,如果你們去瞭解之後有把握替台中市選委會背書,因為它是中選會的派出機關,所以你們都查過了,確認不會有問題,那就是你們的責任,所以本席要求你們用書面答覆我,好不好?

主席:好,請中選會再給段委員答覆。其實我們剛才所處理的幾項凍結都在預算項下,大家對後面還有沒有什麼意見?第四分項是短期顧問,第五分項是有關立委和總統合併選舉,中選會已經確認,最後一項我是提案人,我沒有意見。大家還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有,就照剛才所做的結論。

周委員倪安:顧問增加了17萬,雖然是小錢,但本席主要是覺得……

主席:好,那就凍結5,017萬。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要啦!那個錢請不要凍結,其實選舉就是靠這些顧問來幫我們,很多縣市的工作人員都是到我們訓練的前幾天才湊齊的。

周委員倪安:對,所以我要問主委,第8屆和第9屆的情況差不多,都是立委和總統併選,有什麼不同的情況讓你們要增編這個預算?另外,我想你知道我們台聯已經是第三大黨,但是每個縣市的選委會並沒有邀請台聯擔任選務工作,這個部分我們也發函多次,中選會就是不尊重我們台聯嘛!這個部分我一定要請你們解釋,還是你們增加的17萬元準備全部都用來邀請台聯、親民黨以及其他的勢力?

劉主任委員義周:其實我們徵求工作人員還滿困難的,我們當然歡迎其他工作人員,真的。

周委員倪安:你跟我講,我幫你找,怎麼會有困難?

劉主任委員義周:可以啊!我們在投票的時候真的是可以處理這方面。

吳委員育昇:這樣會破壞他的行政中立。

劉主任委員義周:有些部分可以推薦的話,我們就可以讓他推薦。

周委員倪安:我的意思是都沒有邀請我們台聯,各縣市都有台聯的人,但是你們並沒有尊重。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不曉得周委員講的是哪一個部分。

周委員倪安:這個只有17萬,但這是一個「Kimochi」,就是換一個尊重。

主席:好,第一個方案就凍結5,017萬,第二個方案……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要凍結,你已經講5,000萬了。

周委員倪安:中選會到底可不可以發函請各縣市的選委會邀請台聯來擔任其中一位?連在十幾位、二十幾位委員裡面有一位台聯的你們都沒有做到,第8屆已經快結束了,我覺得這個真的太不應該了。

主席:好啦!這個應該可以同意。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在運作上可以考慮,但是我向周委員報告,關於地方的工作人員,我們基本上是尊重地方首長,因為他們通常都兼任選委會的主委。

周委員倪安:發一個函給他們,至少中央要有這樣一個動作,對不對?有黨團的,你要連親民黨一起邀請啊!我們在全國拿到將近120萬票,這不是一個小數目。

主席:主委,你說政黨很多又很複雜,那這次有立委選舉,我建議你以立院有黨團的為優先,請地方政府的選委會在聘請委員的時候做這樣……

盧委員嘉辰:動作做出來。

劉主任委員義周:好啦!委員有一些任期,有一些部分我們來處理。

周委員倪安:主委,你要說「好」,不要說「好啦」,那種感覺不一樣。

劉主任委員義周:「好啦」不是我說的,我說「好」。

主席:第一案照剛才的決議,繼續凍結5,000萬,但是公設開票錄影的專案不予核備,請主委回去對這3號函示發出停止適用的公告或是公文,然後朝公開讓民眾攝影的方向促成中選會做成決定,那預算就解凍。

周委員倪安:主席,第三案凍結1,000萬這個部分,我們講到這裡了嗎?

主席:妳不是說還要中選會同意?

周委員倪安:對啊!這個要改進。

主席:不是啦!第三案剛才都討論完了,妳也講過了。

周委員倪安:這個部分不是17萬而已,是1,000萬。

主席:那個都包括在那1億裡面。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發布停止適用以後,預算就解凍。

主席:你不是說中選會還要討論?

劉主任委員義周:對。

主席:好啦!大家就同意,可不可以?今天就凍結5,000萬,對3號函示發布停止適用之後就解凍。再來就是剛才建議中選會趁這一次立委選舉發函給各縣市選委會,要顧及到各政黨的參與。

周委員倪安:如果它近期已經重新聘的話,要把這個名額reserve到next time,必須要這樣子。

主席:好啦!意思有了。

盧委員嘉辰:動作有做出來。

周委員倪安:你們就是沒有做,今年已經是2015年,從2012年說到2015年,已經3年半的時間了!

主席:這是真的。

周委員倪安:主席,你評評理,這樣子合理嗎?

主席:不然你中央的也派一個名額給台聯,怎麼沒有?

劉主任委員義周:我們沒有權力。

主席:發了公告要讓周委員知道一下。

周委員倪安:函要給我,讓我知道,你要行文給我。

劉主任委員義周:不限於委員啦!我是覺得有時候可能是參與監察小組委員之類。

周委員倪安:邀請專家我們都可以推薦。

劉主任委員義周:好,這個我們來處理。

主席:第二案應該是一樣的,這個就解凍。

進行第三案。請問各位,對第三案准予解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周委員倪安:要解凍了喔?

主席:我剛才問了好幾遍。

周委員倪安:好啦!

主席:剛才那個5,000萬請主委儘速處理,處理完就解凍。

周委員倪安:這個部分我一定會再繼續追,不然的話,其實下個會期是預算會期。

主席:接下來處理內政部空勤總隊預算解凍案,總共5案,一、二是一個案,三、四是一個案,然後五是一個案。第一案和第二案今天早上都有質詢,第一案是凍結1億元,第二案是凍結五分之一(2億元),我們擇一好不好?段委員有沒有意見?

段委員宜康:我早上問的問題,你們應該都可以回答了,2,000噸和3,000噸的海巡艦都有機庫,沒有錯吧?以現在空勤總隊的機型,有哪一個機型是可以放得進機庫的?你們知不知道?

董總隊長劍城:因為我們的飛機當初在採購的時候都是陸機設計,如果要放進機庫的話,那我們要做調整,譬如旋翼……

段委員宜康:要改成折疊的,對不對?

董總隊長劍城:要折疊,要做調整,當初我們並沒有以艦載做為目的,使用沒有需求。

段委員宜康:這是一個問題!

董總隊長劍城:對,如果要做就要解決,現在3,000噸的機庫比較大,海豚如果折疊是可以推進去,但是這個還有很多輔助設備。

段委員宜康:2,000噸的折疊也推不進去嗎?不知道?因為2,000噸你們也沒有用過。

董總隊長劍城:2,000噸現在幾乎沒有……

段委員宜康:沒有落艦,也沒有機庫。

董總隊長劍城:沒有門,我們進不去。

段委員宜康:沒有門,那以後2,000噸的放遙控直升機好了!我覺得這個不是開玩笑,坦白說,因為我們沒有把問題釐清,有很多錢根本是浪費掉了,2,000噸的海巡艦沒有機庫,或者那個機庫是在虛應故事,直升機放不進去,那弄機庫要做什麼?做那個直升機甲板要做什麼?這個不是你們的問題,但是當初在建置的時候,我不曉得海巡署有沒有和你們商量,這是我們要向海巡署追究的,第一個。第二個,3,000噸級的海巡艦,現在機庫沒有在放直升機,對不對?所以你們沒有辦法艦載,只能落艦其實沒有太大的意義,什麼時候可以艦載?你們有沒有和海巡署商量過?要不要說明一下?

董總隊長劍城:現在海巡署認為還沒有艦載我們出去的需求。

段委員宜康:它沒有需求,等到有需求就來不及了!

董總隊長劍城:他們認為沒有需求,這是我所瞭解的。

段委員宜康:什麼叫有沒有需求?海巡署3,000噸級的海巡艦會不會巡航到東沙島?它會啊!如果它上面不載直升機,作用就有限,會限制它可以作用的範圍嘛!它有直升機甲板和機庫的原因是它應該要有一個艦載的直升機在上面,對不對?你同不同意?應該是這樣比較合理。現在空有一個直升機甲板,空有一個機庫,但是沒打算在船上載直升機,因為沒有需求,既然沒有需求,那你蓋那個幹什麼?你說現在沒有需求,未來什麼時候會有需求?現在和未來是怎麼去判斷的?未來是什麼意思呢?以後我們的巡航範圍會擴大嗎?會跑到非洲嗎?客觀情勢會有什麼改變嗎?應該也沒有吧!所以現在沒有需求就表示從來就沒有需求,從來就沒有需求為什麼要有直升機甲板和機庫?對不對?這是第一個。

第二個就是應該有需求,這是我自己一個粗淺的看法,怎麼會沒有需求呢?一艘3,000噸級的海巡船上如果有一架直升機的話,能力應該會倍增才對,應該是要這樣,海巡署其實是在規避責任。好,現在回到禮拜六那個活動,那個活動變荒謬了,你們把那個落艦的活動取消,我覺得那個就是欺騙國人,也欺騙總統,因為你們去做那個表演是假的嘛!你們去表演一個沒有需求的東西,設備也沒辦法真正有作用,那很可憐,對不對?你告訴我,那樣的落艦在什麼時候用得到?一個沒有辦法艦載的直升機,什麼時候這個直升機要從陸機飛到那個船上降下來然後再起飛?是要運載傷患嗎?是在什麼樣的一個狀況?我不是很瞭解。

董總隊長劍城:簡單向委員報告,直升機因為有制空的特性,它可以在艦的甲板上執行吊掛,如果直升機能落到甲板上可以更提高它的效能,譬如海巡署的船如果需要運補,我們就可以落到艦上把補給品運給他們。在發生大型事故的現場,如果我們能夠救援吊掛起來,就可以很快放在周邊的船艦上,發揮……

段委員宜康:如果是這樣的話,我們這個落艦的作用只有在近海擴大。

董總隊長劍城:對,近海擴大,先做一部。

段委員宜康:如果海巡的船艦,譬如宜蘭艦、高雄艦,它跑遠一點我們就救不到了,那就沒有辦法了,對不對?合理來說,它如果要去遠洋的話,船上應該要放一架直升機,應該要這樣做,部長,這個是你的責任,你們應該向海巡署取得承諾,看它什麼時候去遠洋巡防可以載一架空勤總隊的直升機出去,那個時候你們再來演訓給總統看,禮拜六空勤總隊就休息,讓大家放假好了,否則你是笑話啊!對不對?部長趕快和署長連絡一下。

陳部長威仁:我可以反映委員的意見,但那個是已經排定的活動,也是一種訓練課程。

主席:那就週六放假後解凍。

段委員宜康:部長會不會去現場?

陳部長威仁:我不會去。

段委員宜康:你不會去?你的空勤總隊要去那邊表演,這麼重要的活動你不去看,總統要去耶!

陳部長威仁:我不去,我另外有一個行程。

段委員宜康:總隊長會去嗎?

董總隊長劍城:我會去。

段委員宜康:你會不會向總統報告,說「報告總統,你現在看到的船只能夠在港口,出了海我們就沒辦法跟著出去」?你會不會向總統報告?你要答應會去報告,然後回來要向我們說明總統做什麼樣的裁示,總統會不會跟你說「噓,小聲一點,不要讓人家聽到」?你要向總統報告,說現在看到這個只是好看,但是還沒有辦法有真正的功能,你要誠實的向總統報告,等你回立法院,我就會問你有沒有向總統報告,我會公開向你請教,你一定要向總統報告,好不好?

主席:你就說這是救總統的民調,不是救難的。

第一案和第二案解凍。

進行第三案及第四案。

段委員宜康:我請問一個問題,假設現在海巡署說它可以讓你艦載直升機,條件都具備了,那你要讓它艦載的直升機是什麼直升機?是海豚嘛!海豚什麼時候要汰換?

董總隊長劍城:海豚現在沒有汰換計畫。

段委員宜康:它現在是25年?

董總隊長劍城:20年。

段委員宜康:所以還有20年?

董總隊長劍城:現在是20年。

段委員宜康:它大概可以用多少年?現在差不多20年、25年。

董總隊長劍城:最少有10年。

段委員宜康:那10年之後呢?好,那我這樣問,黑鷹有沒有辦法艦載?不行,對不對?黑鷹有可能是未來空勤總隊的主力直升機,它沒有辦法艦載;那UH-1現在有沒有辦法艦載?也有15架。

董總隊長劍城:它不適合在海上。

段委員宜康:它不適合在海上,所以就剩下海豚了,那現在海豚有可能再用10年,那10年之後呢?你知道我的意思嗎?對於10年之後要替換的直升機機型,你必須去考慮它可以艦載使用,不要搞到發現新買的直升機根本沒辦法艦載,到時候怎麼辦呢?

董總隊長劍城:如果是用採購計畫……

段委員宜康:109年也是很快啊!

董總隊長劍城:委員這個意見非常好,空勤總隊未來如果有新機採購的計畫,一定納入適合在艦上作業的飛機機型。

段委員宜康:你們上次在88風災失事的是什麼機型?

董總隊長劍城:UH-1H。

段委員宜康:它為什麼會失事?

董總隊長劍城:撞線。

段委員宜康:撞線和機型根本沒有關係,這是在不好的環境之下因為能見度低去撞線,黑鷹也會撞線,對不對?

董總隊長劍城:對。

段委員宜康:那個時候都說是機型老舊,其實不是。

董總隊長劍城:它也是老的,已經40年了,有性能的問題,譬如它現在只能到7,000呎高,再往上爬不上去,而且它不適合在海上飛行,所以維持費一直增加。它是可以用,但是相對的,老舊機齡就一定要增加維持費,所以我們必須要汰換。

段委員宜康:等這個234除役之後,你們用什麼樣的機型來取代?

董總隊長劍城:黑鷹。

段委員宜康:它飛的高度沒有問題嘛?

董總隊長劍城:它可以飛到1萬3,000呎以上。謝謝委員。

周委員倪安:第四案我想請教一下關於妥善率的部分。

董總隊長劍城:預計提升到65%。

周委員倪安:你們今年編列的預算養護費比去年還高,高了4.5倍之多,可是妥善率也沒有達到7成,在經濟效益上是不是有一些問題?還有一架黑鷹直升機的養護費就編了4,450萬這麼高,理由可不可以說明一下?每架維護是一年就要四千多萬。

周組長宏聲:我向委員解釋一下,因為今年開始有黑鷹要進來,我們在汰除之前就會多一型飛機要維護,所以今年的維護預算比去年高了四億多接近5億,原因就是接了黑鷹的關係,接黑鷹之後,海豚和黑鷹有部分要自維,其他部分都必須商維,所以我們寫了一個5年的中程計畫。關於妥善率的部分,去年的目標值是61.5%,97年至102年的平均妥善率是61.22%,我們寫的中程計畫之後的目標是65%,黑鷹機隊進來的妥善率則要維持在70%以上。妥善率要往上提其實備料就要增加,預算就會增加,所以我們才會以65%為目標,不過我們應該可以達到比這個目標再高一點,比去年已經增加了3.5%,我們大概是這樣來編列預算,謹向委員報告,謝謝。

主席:周委員,這樣可不可以?其實剛才那個都是差不多相關的。第三案和第四案解凍。

進行第五案。我看第五案不要解凍好了,剛才段宜康委員講了那麼多,你們就不要再做這個事了。

董總隊長劍城:這個一定要,第一個錢不多,第二個,我們的人員送出去受訓都是……

段委員宜康:這個可以解凍,但是我要跟你們說,現在種子教官這些訓練都不夠,你自己也知道,所以一定要再持續加強,好不好?我覺得你們還是要去找到用模擬機訓練的可能性,一定要有模擬機,你們現在都是急就章,這個對飛行員來說也不公平,

董總隊長劍城:黑鷹的部分就有……

段委員宜康:黑鷹的我沒看到啊!

董總隊長劍城:海豚我們都送到新加坡去受訓。

段委員宜康:新加坡就是一年送兩、三個去,我覺得你們那個訓練計畫應該要訂得更周延一些,那個能量應該要增加。

董總隊長劍城:針對委員提醒的這一點,請委員放心,在訓練的部分我們一定做最落實的訓練,有機會再向委員報告。

主席:好,那就准予動支,空勤總隊的預算就全數解凍。

我們再回頭處理海基會的預算解凍案,請董事長說明一下。

林董事長中森:剛才那個我們已經查清楚了,網站的位置也改好了,現在把它改在最醒目的位置。

吳委員育昇:改好了馬上給委員看一下。

林董事長中森:國政基金會那部分是前任的高副董事長在業務會報上的指示,他說這個文章很值得參考,希望上網連結,但現在我們把它拿掉了。

主席:大家覺得如何?

段委員宜康:高副董事長指示完之後,他就到國民黨黨部任職了。

林董事長中森:他離職了,我們現在已經把連結拿掉了。

周委員倪安:國政基金拿掉了?

林董事長中森:拿掉了。

主席:你的意思都是高孔廉的責任就對了?那就擬一個譴責高孔廉的決議,真的是黨政不分到這種地步。

林董事長中森:大家既然有這個意見,我們就完全配合。

鄭委員天財:改善、改善。

主席:最有意見的怎麼都不見了?

鄭委員天財:可以了,已經說明清楚了。

吳委員育昇:早上不同意就是因為網站,現在他改了,那凍結的200萬是不是讓它過?

周委員倪安:不是還要看那個函嗎?

林董事長中森:剛才已經講了,那是業務會報的指示,因為不妥,現在我們把它拿掉了。

周委員倪安:對,不妥,但你們是怎麼連結上去的?

林董事長中森:就是因為業務會報,前任的副董事長……

周委員倪安:業務會報,所以你有公函嗎?有沒有發公文來?

林董事長中森:沒有發函,是前任副董事長……

周委員倪安:那你們剛才還說有發公文。

林董事長中森:剛才去查清楚了,是前任副董事長在業務會報上的指示。

吳委員育昇:主席,200萬就給他們啦,因為他們已經改了。

段委員宜康:坦白說,你們自己要知道這件事到底可不可以做,並不是董事長或副董事長交代,你們就要做,因為海基會中有許多人是政府公務員,在這種狀況下,你們自己應該要知道這樣做是否妥當。坦白說,我們也覺得很慚愧,如果不是周倪安委員提醒,我們也不會注意到這一塊,但是你們每天都會看到,不可以這樣做,也不是把它拿掉就算了,到底有沒有公函?

林董事長中森:是業務會報……

周委員倪安:沒有公函。

段委員宜康:那也一樣,並不是長官指示你們就要做,你們之中有好多人是公務員,是否可以這樣做?你們心中要有一把尺。你們的連結有的是連結到經濟部、有的是連結到陸委會,但怎麼會跑出一個國政基金會?我建議繼續凍結,以後再看情形,等凍到大家都不覺得冷了再來處理,要付出一點代價。

周委員倪安:就是那張公函價值100萬。

鄭委員天財:之後改善了!

周委員倪安:我問你,如果明年民進黨執政,可不可以民進黨說一句話你們就放上去?不能嘛!

鄭委員天財:要改善,我們就會讓你們通過。

陳委員超明:兩黨的都放上去,有比較競爭才會進步。

周委員倪安:目前有一百多個政黨耶!

陳委員超明:有成立黨團的都可以放。

周委員倪安:這樣會處理不完,所以就不要放。

陳委員超明:好啦,你說不要放,他們就……

周委員倪安:這樣就是行政不中立。

主席:這筆預算一定要繼續凍結,對於方才段委員所說的,你們也沒辦法反駁啊!你們有這麼多人,如果早上說……

林董事長中森:大家有意見,我們會從善如流,馬上就改,網站應該放在醒目之處也已經改放了,至於應該放上網的報告,我們也已經依照立法院的指示全部上網公告了。當初凍結的原因是因為我們的出國報告未上網公告,現在已經完全上網了,另外今天又發現與原來預算審查無關的問題,委員一提出,我們也馬上改善了。這與原本預算審查所說的完全無關,現在又……

段委員宜康:我就是「橫」,不然你要怎樣?

林董事長中森:失禮、失禮,不好意思!

主席:你怎麼說這與預算審查無關呢?

林董事長中森:上次預算審查是指上網……

段委員宜康:董事長!我就要這樣,你能怎樣?今天就算這是高孔廉在業務會報的指示,那也要把會議紀錄交出來。

林董事長中森:有啊!

段委員宜康:我們有沒有拿到?

林董事長中森:我請同仁拿給委員。

段委員宜康:統統一樣!我跟你們講過,你們之中有多少人是公務員,你們應該知道可不可以這樣做,只因為上面一個指示就這樣做,難道現在拿來就沒事了嗎?我們講話不是客客氣氣嗎?

林董事長中森:大家提出意見,我們就配合處理。

主席:既然要配合,你還說這與預算無關。

林董事長中森:上次審查預算時是指正報告沒有上網,所以我們已經將資料放上網,預算審查決議要我們做的事,我們都已照辦,今天所提的事項我們也已經照辦。

周委員倪安:監督條例草案有好幾個版本,你們為什麼只放一個版本?

吳委員育昇:主席,我折衷一下,大家都可以理解,既然他們已改善,我們就不要全部凍結,大家折衷一下。至於監督條例草案部分沒關係,因為它類似準行政部門,所以先放行政院的版本,你不能說它不對,我們就一事歸一事。

周委員倪安:他做得不夠完整啊!

吳委員育昇:他們要放一定是放行政院的版本,就像立法院的網站就放我們立法委員的版本。

段委員宜康:就如吳委員所說,因為他們是準行政機關,所以這樣的事不可原諒。

吳委員育昇:對啦,所以我們才說拿掉。

林董事長中森:大家提出意見,我們都會配合辦理。

吳委員育昇:主席,我建議凍結一半,好不好?大家折衷,他有改善,也接受段委員方才的指責,這確實不對,本席站在國民黨的立場,也認為這樣不好,所以我方才也說要拿掉,因為我覺得這樣做不對,沒那個道理。如果有一天民進黨執政,將民進黨的台灣智庫放在裡面,那我也會生氣,將心比心,這是沒話可講的。我覺得大家折衷一下,好不好?段委員,OK啦,好不好?

主席:陳其邁委員還在想。

陳委員其邁:剛才不是說有公文?

林董事長中森:其實是會議紀錄。

陳委員其邁:那是高孔廉的裁示嗎?

施副董事長兼秘書長惠芬:會議主持人是高孔廉。

周委員倪安:是哪一年?

施副董事長兼秘書長惠芬:102年7月。

主席:從前年放到現在。

陳委員超明:你們都不夠努力,只有周委員最努力,看到這一點。凍結一半就好啦!

主席:周委員,你是高孔廉的剋星。

鄭委員天財:好啦,就全部通過啦,只有200萬元而已。

主席:不行啦,怎麼又在和稀泥?坦白說,這反映了你們的心態,方才周倪安委員講到的兩岸監督條例,立法院的版本你不願意放上網,你對行政、立法部門分得這麼清楚,你不是陸委會耶,陸委會是行政院的單位,那麼做我們還能理解,但海基會是交流的中介團體,應該是要廣佈資訊、協助溝通。其實我不太同意只放上行政院版,這樣很奇怪,你分得那麼清楚,而國民黨智庫就可以放,你看看你們!所以人家會罵退輔會……

坦白說,我們並未究責海基會同仁,但是這種事高孔廉說一句話,你們就做、也覺得無所謂,而且不曉得要平衡,不然也要問一下各政黨,或是連結很多智庫,那麼你們今天列席搞不好還可以振振有詞。當時的董事長是你嗎?

林董事長中森:是。

主席:是你縱容,或是強暴脅迫?大家之所以不高興是因為這樣,已經這麼久的事了。

我們要全部凍結或……?請陳其邁委員裁示一下,你的意見在吳育昇委員與段宜康委員中間,段委員的意見是全部不予解凍。

吳委員育昇:我覺得今天海基會對於大家所陳現的問題都明快處理,也承認、不掩飾,事實上這也無法掩飾,你要他拿公文出來,他也拿出來了,就事論事,以此角度來講,我建議解凍100萬元,好不好?周委員,因為他也有解決你現場所提的問題。

周委員倪安:還有臺商的問題啊!

吳委員育昇:那是後續要處理的問題,董事長也已經告訴你那部分要處理了。

周委員倪安:他心中或許在想那是我的,但那不是我的。

吳委員育昇:對,不是你的,是受害臺商,早上就在講了。

主席:我幫你們兩人折衷,就凍結150萬元。第一案凍結100萬元,第二案繼續凍結150萬元。

林董事長中森:不要啦,這樣等於……

主席:好了,不要討論了!誰叫你剛才又惹火大家。我方才在廁所告訴你,你是老鳥……

林董事長中森:該辦的都已經辦了,網站該改的也馬上就改了……

主席:現在協商周倪安委員所提臨時提案兩案,稍後一併宣讀。

請陸委會說明。

夏主任委員立言:報告委員,原則上這兩項提案我們都可以接受,惟希望略做文字修正,建議將第一案中「第二項更規定核定國家機密的目的,不能是為掩飾特定人、法人、團體或機構之不名譽行為,或是為拒絕或延遲提供應公開之政府資訊」之後「如果相關資訊……」等文字刪除,續接「爰要求陸委會應定期向本委員會提出相關委辦案件辦理情形、委託者所支付經費報告,涉及機敏案件者,必要時得以密件方式供閱」。

主席:好,修正為「必要時得以密件方式供閱」後通過。

進行第2案。

夏主任委員立言:建議將第2案後段修正為:「爰要求陸委會應即會同相關機關檢討現行開放中國人士來臺政策,並會同相關機關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以強化安全管制」,亦即不要一開始就講明要限縮,而是檢討這項開放制度,並希望能有三個月而不是一個月的時間,提出報告強化安全管理。

主席:前面沒有問題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

周委員倪安:二個月好不好?那麼久不知道又有多少人進來了。

主席:開議差不多是在三個月後。

夏主任委員立言:正好是在下個會期,下會期一開始我們就提出報告。

主席:好,本案就照夏主委所提之建議修正通過。

報告委員會,陸委會、中選會及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預算解凍案經協商均已處理完畢。

宣讀協商結論:一、大陸委員會部分:第一案至第五案均准予動支。第六案海基會部分,第一案繼續凍結100萬元,俟提供書面資料後准予動支;第二案繼續凍結15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准予動支。

二、中央選舉委員會部分:第一案繼續凍結5,000萬元,俟中選會向本院內政委員會全體委員提出相關書面資料後即可動支,其餘准予動支;俟3號函示停止適用後,准予動支。另,中央選舉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檢送公設開票錄影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案,決議:不予核備。

三、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五案,全數准予動支。

繼續宣讀臨時提案。

1、

憲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立法院有議決法律案、預算案、戒嚴案、大赦案、宣戰案、媾和案、條約案及國家其他重要事項之權」。為此,行政部門應提供相關資訊,以利本院委員審查預算案及法律案。陸委會於102年度、103年度合計96件密不錄由委辦計畫,區分委託辦理、委託研究及研究費,都涉及陸委會經費的支出與政策的決定,且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五條第一項規定「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第二項更規定核定國家機密的目的,不能是為掩飾特定人、法人、團體或機構之不名譽行為,或是為拒絕或遲延提供應公開之政府資訊。爰要求陸委會應定期向本委員會提出相關委辦案件辦理情形、委託者及所支出經費報告,涉及機敏案件者,必要時得以密件方式供閱。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姚文智

2、

依內政部移民署「查處外來人口違法態樣比率」的統計資料顯示,102年度中國人士違法共計2,581人次,其中偽變造證照(含行使)占了4.95%,不但高出一般外國人士的0.44%,103年度止更成長至21.70%。經移民署現地訪視結果,主要是國內不肖旅行社等業者夥同中國業者招攬不特定中國人士持偽變造之財力證明等,以商訪等名義從事觀光或其他與來台目的不符的活動。亦即,中國人士以偽變證件申請來台的情事越來越多,現在可能只是來觀光,但未來就有可能利用此一管道從事不利台灣國家安全的活動。陸委會以法規調整、案件多為舊案為由,且將「交流需要」置於台灣國家安全之上,實有虧陸委會統籌處理中國事務、決定中國政策之職責。爰要求陸委會應會同相關機關檢討現行開放中國人士來台政策,並會同相關單位於三個月內檢討報告,以強化管制。

提案人:周倪安  李俊俋  姚文智

主席:報告委員會,陸委會、中選會及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104年度預算解凍案相關預算解凍均已處理完畢,並通過臨時提案兩案,以上各案均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現在散會。

散會(15時5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