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6月8日(星期一)9時1分至11時40分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亭妃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開會。進行報告事項第一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5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6月3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23分
中華民國104年6月4日(星期四)上午9時32分至下午2時39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碧涵 黃國書 孔文吉 高金素梅 賴振昌 蔣乃辛 陳亭妃 何欣純 黃志雄 鄭麗君 呂玉玲 陳淑慧 陳學聖 許智傑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吳秉叡 顏寬恒 高志鵬 江啟臣 許添財 周倪安 盧秀燕 林德福 黃偉哲 盧嘉辰 鄭天財 李貴敏 李桐豪 邱文彥 陳素月 管碧玲 陳明文 蔡正元 葉津鈴 陳怡潔 王惠美 呂學樟 王育敏 鄭汝芬 姚文智 邱志偉 蘇清泉 楊玉欣 廖國棟 羅明才 林滄敏 陳歐珀 簡東明 徐少萍 許淑華 吳育昇 楊瓊瓔 段宜康 江惠貞
委員列席39人
列席人員: |
(6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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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長 |
吳思華率同有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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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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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部長 |
吳思華率同有關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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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次長 |
陳德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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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科長 |
陳湘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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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專門委員 |
黃弘君 |
主 席:陳召集委員亭妃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葉蘭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6月3日)
二、邀請教育部部長就「教育部訂出今年8月各大學學雜費可漲1.89%到5%申請案,為近10年來最大調幅,對弱勢學生所造成之影響衝擊」,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有委員陳碧涵、黃國書、孔文吉、高金素梅、陳亭妃、蔣乃辛、賴振昌、何欣純、鄭麗君、黃志雄、江啟臣、管碧玲、盧秀燕、王育敏、呂玉玲、許智傑、楊玉欣、陳學聖、李桐豪、蔡正元等20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吳部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鄭汝芬、陳淑慧、楊瓊瓔、潘維剛、黃志雄、盧秀燕、許智傑、陳素月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 論 事 項
(6月4日)
併案審查委員許智傑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四條、第九條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9人、委員林佳龍等31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蔣乃辛等20人、委員陳亭妃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五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委員徐少萍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五條之一及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添財等18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明文等22人、委員薛凌等21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陳亭妃等21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一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22人、委員丁守中等20人、委員許智傑等20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委員許智傑等23人擬具「國民教育法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本日會議有委員陳碧涵、黃國書、陳淑慧、許智傑、黃志雄、何欣純、鄭麗君、呂玉玲、賴振昌、陳學聖、蔣乃辛、鄭天財、陳亭妃等13人提出質詢,均經教育部吳部長、陳次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黃志雄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國民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1.草案第四條,修正如下:
「第 四 條 國民教育,以由政府辦理為原則,並鼓勵私人興辦。
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由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據人口、交通、社區、文化環境、行政區域及學校分布情形,劃分學區,分區設置;其學區劃分原則及分發入學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前項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委由私人辦理;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為促進教育多元發展、改進教育素質,國民教育得視需要辦理下列實驗教育:
一、學校內全部或部分班級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二、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依據特定教育理念,以學校為範圍,從事教育理念之實踐,進行整合性實驗之教育;其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為保障學生學習權及家長教育選擇權,國民教育階段得辦理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其實驗內容、期程、範圍、申請條件與程序及其他相關事項,另以法律定之。
補習及進修教育法所定之短期補習教育,不得視為前項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
2.草案第五條,照委員蔣乃辛等29人提案通過。
3.草案第五條之一,綜合各提案修正如下:
「第五條之一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辦理學生團體保險;其範圍、金額、繳費方式、期程、給付標準、權利與義務、辦理方式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學生申請理賠時,學校應主動協助辦理。
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應為所轄之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場所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其投保範圍、金額及其他相關事項,由教育部定之。
前項之經費,由教育部按年度編列預算支應之。」
4.草案第九條,綜合各提案修正如下:
「第 九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各置校長一人,專任,綜理校務,負校務發展之責,對外代表學校。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應採任期制。公立學校校長一任四年,得連任一次。任期屆滿得回任教職。但任期屆滿後二年內屆齡退休者,得經原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續任原學校校長職務至退休之日;其相關規定,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
縣(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縣(市)政府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公開遴選,並擇定一人後,由縣(市)政府聘任之。但縣(市)學校數量國中未達十五校或國小未達四十校者,得遴選連任中之現職校長,不受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限制;其相關規定由縣(市)政府定之。
直轄市立國民中、小學校長,由直轄市政府教育局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公開甄選、儲訓之合格人員、任期屆滿或連任任期已達二分之一以上之現職校長或曾任校長人員中公開遴選,並擇定一人後,由直轄市政府聘任之。
公立師資培育之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國民中學校長,由師資培育之大學組織遴選委員會,就師資培育之大學、該大學附設之實驗學校或其他學校校長或教師中遴選合格人員,並擇定一人後,由公立師資培育之大學校長聘兼(任)之,並報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備查。
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由學校財團法人遴選合格人員,報直轄市、縣(市)政府核准後聘任之。
私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長之任期及連任,由學校財團法人董事會定之。
原住民族、山地、偏遠、離島地區及經主管機關依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規定指定辦理學校型態實驗教育之公立學校校長任期,由直轄市、縣(市)政府定之,不受第二項校長一任四年之限制。
第三項至第五項遴選委員會應有學校家長會代表參與,其比率不得少於五分之一,任一性別委員人數應占委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其組織及運作方式,分別由組織遴選委員會之機關、學校定之。」
5.草案第十條,綜合各提案修正如下:
「第 十 條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召開校務會議議決校務重大事項,並由校長召集主持,其成員應包括校長、教師代表、家長會代表、職工代表,任一性別成員人數應占成員總數三分之一以上;其各類成員比例及運作原則,由各該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定之。
前項校務會議,其決議應注意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辦理教務、學生事務及總務等事項,應分別或合併設一級單位或二級單位。
前項各單位其一級單位置主任一人,二級單位置組長一人,職員若干人。主任,由校長就甄選且儲訓合格之專任教師聘兼之。組長,由校長就專任教師聘兼之。但總務事項之一級單位或二級單位主管,得由職員專任。職員由校長遴用。
前項主任之甄選、儲訓及介聘辦法,由教育部定之。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設人事及主計單位。規模較小未設專責單位之公立學校,得由直轄市、縣(市)人事及主計主管機關(構)指派所屬機關(構)、學校之專任人事、主計人員或經有關機關辦理相關訓練合格之職員兼任之。但六班以下者,以兼任為原則。
前項職員不包括護理人員。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為辦理學生輔導事項,應專設一級單位或二級單位。
輔導專責單位其一級單位置主任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二級單位置組長一人及輔導教師若干人,由校長遴選具有輔導熱忱與專業知能教師任之。輔導主任、組長及輔導教師以專任為原則。
前項專任輔導教師員額編制如下:
一、國民小學二十四班以上者置一人。
二、國民中學每校置一人,二十一班以上者,增置一人。
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得視實際需要另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及義務輔導人員若干人,其班級數達五十五班以上者,應至少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一人。
直轄市、縣(市)政府應設學生輔導諮商中心,並置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視實際需要統籌調派之;其所屬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校數合計二十校以下者,置一人,二十一校至四十校者,置二人,四十一校以上者以此類推。
前二項專任專業輔導人員設置所需經費,由教育部視財政狀況及實際需要補助之;其人員之資格、設置、實施方式、期程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教育部會商直轄市、縣(市)政府後定之。
第十項規定於中華民國一百零六年七月三十一日前逐年完成設置;第十項及第十二項規定自一百零六年八月一日起依學生輔導法第十條及第十一條規定逐年增加。」
6.草案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十五條,均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7.通過附帶決議2項:
(1)教育部針對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專任教師之員額控留在3年內逐年調降,並於106年不得超過全校教師員額編列數之百分之五。
提案及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 黃志雄
(2)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應配合地方需要協助地方推動社區教育。
提案及連署人:許智傑 陳亭妃 黃志雄
8.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9.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院會討論本案時,推請陳召集委員亭妃補充說明。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覆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臨時提案
一、馬政府執政七年經濟復甦無能為力,平均經濟成長率僅約三%,單月失業率一度飆破六%,實質薪資倒退十五年,加上物價、房價飆高,經濟景氣燈號出現藍燈,經濟完全跌落谷底,為了避免學雜費調漲衝擊學生家長家庭生活經濟,鑑此,建請教育部退回104學年度23所公私立大專校院調整學雜費申請案予以凍漲。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決議:照案通過。
二、少子化被視為國安問題的前提下,我國校園安全卻出現重大紕漏;日前於北市某國小發生隨機割喉致死案,顯示校園存在的風險遠大於現有措施能防範者。「校園安全」不應只是統計數字,教育部會同有關單位、結合民間資源,積極排除校園存在之風險,以保護學童安全。
教育部除(一)持續推動「預防、輔導、追蹤」的措施、校園風險地圖與加強宣導、賡續辦理校園安全演習外,更應(二)結合警政署資料庫,建立高風險地區及身處其中之校園資料庫,盤點周邊可結合之巡守隊、安心店家等社會資源,守護學童安全;此外,(三)盤點現行校園安全經費運用與人力配置,通盤檢討各級學校警衛/保全之功能,[ KC4]校園開放時間與教師留守方式與規定、下課後活動(課輔、社團等)及其使用教室數等,以此全盤了解全國高中以下各級學校校園可能存在之風險。打造安心校園環境,使學生習得自我防護意識與了解可獲的協助之資源,以利學生平安健康學習;結合社區能量,俾建立學生平安上下學的環境。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陳亭妃 鄭麗君 陳學聖 許智傑
決議:照案通過。
三、高等教育需賴充足的經費支援才得以維持品質,長期凍漲學雜費,將影響大專校院之正常運作,因此針對學雜費調整議題,應同時考量教學品質之提升與助學措施之落實。
建議教育部對於104學年度23所大專校院依「專科以上學校學雜費收取辦法」所提學雜費調整案,從嚴審議,除財務指標、助學指標及辦學綜合成效指標均需達審議基準外,應確保學雜費支出確實用於教學品質之改善,同時弱勢學生的就學權益必須不受到影響。
提案及連署人:陳碧涵 孔文吉 黃志雄 陳學聖
決議:照案通過。
四、鑑於104學年大專院校學雜費調漲案引發家長學生反彈,教育部仍以提升教學品質及照顧弱勢學生將學費調漲合理化,惟近年我國經濟景氣狀況不佳,大學畢業生起薪更倒退15年,學生辦理助學貸款恐無法還款,是以教育部不應藉由調漲學費作為大專院校辦學獎勵,徒增一般家庭經濟負擔,爰建請教育部在審慎評估調漲學費必要性及提出具體配套方案前應將學費凍漲,以保障學生權益減輕就學負擔。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陳亭妃 許智傑 何欣純
決議:照案通過。
五、鑑於「高級中等學校辦理國民中學技藝技能優良學生甄審入學實施要點」明訂學生若有丙級以上技術士證照,可獲得80分積分,相當於全國技能競賽獲得前3名,惟根據「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規定年滿15歲或國民中學畢業者,得參加丙級技能檢定,國三學生並非皆滿15歲,因此將有丙級以上證照列為甄審加分項目並不公平,且恐與「勞基法」訂定的童工年齡相牴觸,實有檢討改進之必要,爰請教育部研議調降此項目於技優甄審基準積分,以符合公平公正原則。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決議:照案通過。
六、鑑於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及非學校實驗教育條例均已於去年11月通過,但已立案之機構、團體,如欲以目前使用屬於D5使用類別、組別之教育場域建築物申請設立學校,卻無屬於實驗教育學校專屬之D5類組別得以適用,爰建請教育部召集營建署等相關權責單位共同研議適用實驗教育學校之建築使用類別,並評估將其納入D5類組別之可行性。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決議:照案通過。
七、鑑於實驗教育機構之學費收入均被認列為「勞務所得」必須課徵所得稅,無法如一般教育事業依所得稅法第4條第13款適用免稅標準,爰建請教育部召集財政部等相關權責單位共同研議非學校型態之實驗教育認列為教育事業並增列得以適用免稅標準類別之可行性,以符租稅公平原則。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何欣純 陳亭妃
決議:照案通過。
八、查「原住民族教育法」第8條明定:「各級政府得視需要,寬列原住民重點學校員額編制,於徵得設籍於該學區年滿二十歲居民之多數同意,得合併設立學校或實施合併教學。」換言之,地方政府如要將原住民重點學校合併設立學校或實施合併教學,必須徵得設籍於該學區年滿二十歲居民之多數同意,始得為之。惟現在卻傳出台東縣政府在未經設籍於該學區年滿二十歲居民多數同意之情形下,以「轉型」之名,要對成功鎮「和平國小」及「博愛國小」(二校均為原住民重點學校)行「併校」之實,顯已違反法律規定。教育部應立即要求台東縣政府必須依法辦理,不得以任何名義,規避或違反法律規定,並應於一週內回覆本案辦理結果。
提案及連署人:蔣乃辛 呂玉玲 陳學聖
鄭天財
決議:照案通過。
九、鑒於國內足球人口漸增,但在世界盃足球相關賽事之票務相關處理部分,仍未能與時俱進,以網路售票方式進行票卷發放,造成廣大球迷時間資源浪費。是故,教育部應積極輔導中華民國足協儘速完成世界盃及同等級足球賽事之網路售(索)票票務規劃並執行,以便利國內民眾參與足球事務,同時達成推動國外球迷來台足球觀光之可能。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黃國書
決議:照案通過。
十、鑒於各大學實施大專弱勢助學計畫對受協助之低收入戶學生要求服務學習,各校常以此作為壓榨學生勞動力巧門,將低收入戶學生視為免費工讀生。因此,教育部應重新檢討大專弱勢助學計畫關於義務服務相關規定,徹查目前各大專院校執行計畫過程中服務學習之使用方式是否妥當,並檢討降低服務學習時數之可行性。大專弱勢助學本意應為降低低收入戶學生的生活壓力,不應是放任學校壓榨低收入戶學生勞動力的藉口,請教育部重新檢討本計畫之執行方式,別讓助學變剝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黃國書
決議:照案通過。
十一、鑒於教育部103年2月10日發布之社會及語文領域課綱微調,遭受社會各界抨擊為「黑箱」課綱,更經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一審判定違法,後全國逾150所高中連署反對。是以,第一、建請教育部撤回前述之微調課綱,並重新召開會議,訂定廣納基層教師意見且符合程序正義之課程綱要。第二、教育部應立即發文明訂新、舊教科書得併行。第三、教育部應明訂新舊版課綱歧異之內容,不得列入大考範圍。第四、教育部應承諾不對因參與反「黑箱」課綱連署之師生作任何懲處。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黃國書
決議:照案通過。
十二、統測檢討報告已出爐,報告中只有改善計畫和推卸責任,完全沒有承認英文與國文的行政疏失,更無究責,許多考生因國文英文被做掉6分,也間接導致甄選入學從第一志願或第二志願落榜,嚴重影響學生權益,爰要求教育部於一週內,追究相關責任,並對外說明。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第二案。
二、邀請教育部、內政部及警政署、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就「如何強化與建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師生安全」,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報告。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大院召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全體委員第16次會議,本人應遨列席報告,感到非常榮幸,謹向各位委員就「如何強化與建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師生安全」,說明如後。
首先,針對5月29日臺北市發生校外人士入侵校園造成學生嚴重傷亡事件,本部深感沉痛及遣憾,並同理家長心情,冀與各界共同關心營造安全無虞的校園學習環境。
當事件發生後,本部為及時加強校園安全維護工作,即緊急發布校安公告,要求各縣(市)督導學校落實校園安全檢核機制與應變措施,避免類案再生。
就近期社會大眾重視與關心的校園安全議題,本部將戮力做好預防措施,防患於未然,現謹就本部精進、強化作為,報告如後。
一、在「強化校園安全防護作為」方面:
為防範校園安全事件發生,強化並完善校園整體安全維護系統,有效杜絕危安情事發生,並依照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表,先行完成校園安全評估,找出「安全」盲點,以綿密各項安全作為,減少安全死角及危安因素;因應措施分述如下:
(一)明訂各校校園安全事件之通報與處理。
(二)落實校園門禁管理,加強教職員工警覺性。
(三)強化校園巡邏密度,檢視監視系統妥適性。
(四)查察消弭校園安全死角,精進危機應變能力。
(五)綿密地區警政聯防,有效即時應處突發事件。
(六)教育學生自我安全防護觀念與能力。
(七)落實校安通報效能,即時協處突發事件。
(八)精進聯合防護機制。
另各校應利用相關課程或集會時機,加強學生安全意識及被害預防觀念教育宣導,以提昇學生自我安全防護的觀念與能力。
同時加強校外聯合巡查工作,結合少年隊警員、教官、老師實施校外聯合巡查工作,對在外遊蕩之高關懷學生,採取勸導開單及通報學校,有效遏阻學生校外脫序行為發生。
二、有關「落實校園防疫措施」部分:
因應南韓之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升溫,本部已於6月5日成立應變小組,召開工作小組會議,研議疫情應變計畫,並籲請各級學校落實防疫措施,以維護學校教職員工生健康;相關防疫作為如下:
(一)赴流行地區應做好防護措施,避免感染。
(二)確實掌握教職員工生參與境外流行地區學術、體育運動、姊妹校等交流及來自中東、南韓來臺交流之外籍教職員工生人數、健康狀況及落實衛教宣導。
(三)要求各校務必指派專責單位及專人負責,落實相關防疫衛教宣導。
本部將隨時掌握疫情發展,並與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保持密切聯繫,加強監控各級學校之防疫措施,以確保各級學校校園健康及安全。
提供安全的教育環境,保護學生就學安全,本部責無旁貸;為確保校園安全,本部將持續與內政部密切合作,加強中央、地方教育與警政聯繫平臺,落實校園周邊安全巡邏,建立預警機制,並將協請衛生福利部加強高風險家庭及社區精神疾病個案的通報、追蹤及輔導訪視工作,讓學生安心、家長放心,共同營造安全、友善的校園學習環境。
以上報告,敬祈各位委員惠予指教,謝謝各位!
主席:請內政部邱次長報告。
邱次長昌嶽: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大院各位委員對本部及所屬業務上的支持與指導。今天謹就「如何強化與建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師生安全」相關議題簡要報告如下,敬請指教。
壹、前言
104年5月29日發生臺北市北投區文化國小學童遇害案,引發社會輿論關注,討論有關改善校園安全政策等議題,以下爰就本部警政署加強維護校園安全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貳、校園安全聯繁機制現況
一、目前本部警政署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工作,係於91年10月29日函頒「加強維護校園安全工作之策進重點措施」規定辦理,期間歷經多次修訂,於96年修訂為「警察機關強化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執行計畫」,要求各警察機關落實執行相關作為如下:
(一)各警察機關指派專人認輔學校,並建立緊急聯絡電話單一窗口名冊。由各縣(市)警察局每月派員主動與學校老師、教官、值日人員、警衛保持密切聯繫,掌握校園治安狀況。
(二)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每半年定期邀集轄區內各級學校召開「校園安全座談會」,協商防制校園安全對策。
(三)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協調轄區內各級學校實施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工作,促請學校加強校園安全軟硬體之門禁管制措施與監視(控)科技設備,針對治安顧慮地點,加強巡邏查察,提高見警率。
二、另自95年起由本部警政署與教育部共同推動各警察分局與轄內學校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強化通報聯繫合作,內容包括「約定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範圍、支援項目、協調聯繫、約定事項」等。
三、為強化警政與教育機關聯繫機制,本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與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間、警察局少年警察隊與校外會間、警察分局偵查隊與轄內各級學校間設立三級聯繫機制。自102年1月起,本部警政署與教育部定期舉辦聯繫會議,針對防制校園安全問題進行研商,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亦比照辦理,並將會議紀錄分別陳報本部警政署及教育部備查,以強化橫向聯繫、縱向監督作為。
參、本部警政署強化作為
一、因應本案,本部警政署於104年5月29、30日通報要求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加強校園安全維護作為如下:
(一)請各警察局、各分局立即與各縣(市)政府教育局(處)、各級學校召開二、三級聯繫會議,強化校園安全維護機制。
(二)各警察局加強轄區各級學校校園之安全維護工作。協調校方要求警衛、保全人員、教職員加強校園巡守工作,如有狀況請立即與警方聯繫。
(三)配合學校需求,定時或不定時進入校園協助安全維護,加強轄內各級學校周邊地區治安死角巡邏,對未設駐衛警察、保全之學校園區,特別注意加強早晨、中午、黃昏、深夜之巡邏勤務。
(四)加強清查過濾監控轄內有危害治安顧慮人口。
(五)協助校園安全環境檢測評估,檢視錄影設備是否堪用、有無死角、拍攝角度視角是否適當等,加以維修調整加設。
二、統計104年5月29日至6月5日,各縣(市)政府警察局辦理情形如次:
(一)召開強化勤務檢討會議:共計21個縣(市)政府警察局已召開強化勤務檢討會議,會議層級皆由縣(市)政府警察局副局長以上擔任主持人。
(二)聯繫會議:22個縣(市)政府警察局均已於近日召開二、三級聯繫會議,共同研商強化校園安全作為。
(三)校園安全檢測:目前已重新進行校園安全檢測校數,總計3,077所,其中高中(職)計481所、國中計627所、國小計1,969所。
(四)加強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勤務:各縣(市)政府警察局於上下課時間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勤務,共計執行校數3,419所,出勤警力1萬8,267人次。
(五)規劃校園周邊及內部巡邏:全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皆加強校園周邊巡邏,共計3萬3,735次,並配合學校提出之申請,進入校園內部巡邏共計6,799次。
(六)清查治安顧慮人口:清查過濾監控轄內有危害治安顧慮之人士或曾犯妨害性自主罪、擄人勒贖等治安顧慮人口共3,109人。
三、本部警政署責請各警察機關利用各種時機加強宣導,強化民眾對重大危安事件之認知與警覺,並以「暴力犯罪防制」及「人身安全保護」為宣導重點,利用校園宣導時機,灌輸師生法律常識,提供犯罪預防宣導等事宜,呼籲家長、師生提高警覺,共同防範。
四、為增進維護校園安全,本部警政署於104年6月3日函文各警察機關應依「警察機關強化維護校園安全工作執行計畫」執行維護校園安全工作,並加強以下作為:
(一)提升警政、教育機關網絡合作,加強可能危害校園安全之情資蒐集與分享。各警察分局應落實與轄內學校簽訂「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強化約定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範圍、支援項目、協調聯繫及約定事項。
(二)善用民力,協請交通服務隊、義交、愛心媽媽及守望相助隊等,配合學校規劃學童上、下學接送區及路隊編組安全維護。
五、鑒於往年各級學校畢業期間,時有應屆畢業生對師長、同學施暴及毀損校內教學公物設施等校園暴力、霸凌事件發生,或引介校外人士進入校園滋事等不法情事,危害校園師生安全及社會治安,本部警政署業於104年6月4日通報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警察局應落實地區責任制,於各級學校畢業典禮當日,考量轄區治安情形及配合學校需求,妥適規劃巡邏及守望等勤務,與學校教職人員保持密切聯繫;少年警察隊並依校園治安狀況,擇重點學校派員駐點或巡查,以利即時處理突發事件,防制校園暴力及被害事件發生。
六、本部警政署於104年6月5日與教育部學前及國民教育署針對「強化校園安全機制」開會研商,凝聚維護校園安全之決心與共識,討論校園安全檢核機制及具體防護措施,並建議請學校師生提供預警情資,改善監視系統等。
肆、結語
學校是學童成長學習的場所,其安全維護至為重要,面對暴力危害校園治安事件,警察機關迅速反應及妥適處置可遏止危害擴大。然而事前預防更為重要,在警力有限的情況下,有賴教育機關更積極配合改善校園軟硬體設施,以及社會大眾的關注與投入,以防制校園治安事件發生,建立友善校園環境。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請法務部謝次長報告。
謝次長榮盛: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如何強化與建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師生安全」乙案,代表本部列席報告,並備質詢,深感榮幸。謹就本案與法務部主管事務有關部分報告如下。
本部為協助教育單位維護校園安全,確保師生健全學習,配合教育部辦理相關措施如下:
一、參與教育部各項跨部會校安聯繫平台機制之運作
積極參與「中央跨部會維護校園安全聯繫會報」、「中央跨部會防制校園霸凌會報」,並推動辦理相關決議事項,提供教育單位司法協助。配合「教育單位通報檢警查緝毒品作業流程」,防阻毒品入侵校園,以及配合「學校、警政單位發現學生疑似參加不良組織通報流程」,防止黑道勢力、幫派進入校園。
二、督導檢察機關,加強兒少犯罪預防措施
督導各檢察機關加強辦理偵蒐黑道幫派分子以威脅、利誘、欺騙等手段利用學生從事車手取款、暴力討債及販賣、運送、持有、轉讓毒品、違禁物品或其他不法犯行,以及將侵入校園吸收或利用學生之組織犯罪首惡,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偵蒐檢肅。
三、結合教育部,共同推廣法治教育,強化法律觀念
(一)積極督導各檢察機關整合各地法律推廣資源。於本部網站設置「法律推廣人才資料庫」,彙整各級政府及民間公益團體之法律服務資源,提供各機關學校團體辦理反毒、反暴力、反霸凌、防治性侵害、婦幼保護、預防被害等法律推廣活動。104年第一季辦理演講1,170場次,宣導人次137,181人;辦理宣導活動1,176場次。
(二)邀請法律專家撰寫法律時事漫談專文,並建置本部全球資訊網「法治視窗/法律推廣」專區,彙整本部近年來法律文章、教案、整合行銷方案、電子報等推廣文宣,讓民眾能輕鬆獲得所需要的法律或求助資訊。
(三)於100年結合教育部邀集具法律與教育背景之法官、檢察官、校長、老師共22人組成法律常識教材研編小組與審查小組,以國民中、小學、高中職(五專前三年級)學生為對象,針對財產犯罪、校園霸凌、家暴、藥物濫用、詐騙等青少年容易觸犯及被害之犯罪類型,編訂「法律基本常識測驗」教材題庫(含模擬案例、法律解析、教師指引與試題),並送交教育部自99學年度第2學期起,以評量、有獎徵答、趣味問答等多元方式,引導學生有效學習。
(四)加強反毒教育宣導工作:
鑑於K他命在青少年族群中嚴重氾濫,政府除進行全力掃蕩外,並辦理以下宣導措施:
1.結合教育部、衛福部食藥署於102年至103年巡迴各縣市毒防中心辦理22場「反毒教育博覽會暨人才培訓」活動,期以各毒防中心為核心,在全國各地建立在地化與整合性的反毒教育宣導團隊,共計16,042人參與教育博覽會,9,257人參與人才培訓,104年接續辦理10場次師資進階培訓活動。
2.103年結合教育部、衛福部辦理反毒影片整合行銷案,透過有線電視、電影院、捷運站、國光客運、台鐵、網路等平台進行託播,以強化民眾拒絕毒品危害觀念。計電視託播912檔、國光及臺鐵電視各1,440檔、電影院公播1個月、松山機場燈箱廣告1個月、臺北西門町LED戶外大型電視牆託播1個月930檔、中廣新聞網專家訪問1次、廣播電臺有獎徵答活動宣傳16檔、YouTube網路影片連結點選數32,105次、遊戲新幹線活動配合提供有獎徵答、官網及GF網Banner連結及台北捷運LED電視聯播504檔。
3.結合衛福部、中華民國藥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天承生活藥業公司及各地毒防中心發起「防毒保衛站」活動,讓全國各社區藥局、藥師與各地檢署、毒防中心連線共同投入吸毒者關懷與諮詢服務,計有969家藥局參與。並寄送本部新修訂之「咩~我不吸毒」反毒手冊予各藥局協助宣導。
4.受同儕影響為青少年施用毒品原因之一。為破解此危機,本部自103年起結合教育部、衛福部食藥署,以及社團法人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財團法人國語日報社,運用國語日報版面發行「無毒大丈夫」漫畫專刊,藉由青少年喜愛的漫畫活潑畫面,融入正確拒毒觀念,強化家長、教師及青少年反毒理念。
5.103年以「友善校園」、「死刑存廢」、「修復式司法」、「人權尊重」四大主軸,結合景文科技大學、明志科技大 學、大同大學及遠東科技大學辦理法治教育影展,透過電影觀賞形式,讓學生從日常行為中、以具有親和性的方式來瞭解法律,接受法律和解讀法律,總計有2,422人參與。
6.為鼓勵更多具有在地特色之劇團,如歌仔戲、布袋戲、歌舞劇、京劇、話劇等不同表演型式投入反毒宣導行列,豐富反毒宣導多元性,104年規劃辦理反毒創意劇團募集競賽,鼓勵各縣市在地劇團,透過自身表演方式,融合反毒元素,以達到反毒教育目的。
(五)規劃針對全國高中(職)、國中、小學生,辦理2015「法律智『繪』王」犯罪預防與法治教育四格漫畫競賽,議題包含反毒、反暴力、反霸凌、性別尊重與被害保護等犯罪預防與法治教育觀念。
以上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不吝指教。謝謝!
主席:請衛福部許次長報告。
許次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承邀至貴委員會報告,深感榮幸。本人謹代表蔣部長就「如何強化與建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師生安全」1案,針對衛生福利部業管部分提出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及先進指教。
壹、前言
學校是影響學生人際關係、人格特質、情緒管理等重要的環境之一,友善且安全的校園,能強化學生的學習潛能,激發興趣,並能增進正向積極的自我概念,進而培養健全人格與環境適應力。但是,各級學校學生成長過程中面臨多項且重大的身體、心理、社會發展任務,又處於多元文化的社會,再加上我國特有的課業壓力,很容易因適應及調適不良而出現情緒障礙、偏差行為或身體症狀。這次發生的劉小妹妹不幸遭殺害事件,也讓我們有機會重新檢討,如何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質,營造一個友善安心的學習,讓學生在成長過程中,可以培養健全的人格、面對挫折的正向思考及好的環境適應力。推展校園心理健康工作,健全安全防護機制是教育部及衛生福利部共同的責任。
貳、推展校園心理健康,健全安全防護機制之策略
一、發展學生各發展階段之心理健康促進課程,並融合於各項教育課程或校園活動推動,以深耕心理健康概念,提升學生心理素質,增加情緒智商,強化解決問題能力。
二、編製心理健康促進教材與教案,並辦理教育訓練,增進學校教職人員心理健康識能,提升對學生心理困擾及情緒/行為問題之敏感度及處理能力,以減少學生自我傷害事件及校園暴力事件發生。
三、強化青少年情緒症狀的篩選,研擬協助心理或行為問題學生之標準流程及相關措施。
四、協助各級學校輔導教師瞭解並善加利用衛生、醫療、社工等相關政府及民間資源,以強化學校諮商輔導效能,提升輔導能力,妥善處理學生心理/行為問題。
五、結合教育機關,辦理校園心理健康守門人訓練,提升對危機個案辨識能力,並做適當處置或轉介。
參、現行之心理健康服務資源
一、提供免費電話心理諮詢服務:
目前本部設有24小時免費心理諮詢專線─安心專線(0800-788-995),提供民眾(含校園學生)心理諮詢服務。
二、建立全國心理健康促進與精神醫療服務資源:
目前全國計有185家精神醫療機構、173家診所、30家心理治療所、46家心理諮商所,為利學校處理自我傷害及罹患精神疾病之學生,本部已編印「全國心理健康促進與精神醫療服務資源手冊」,分送教育單位參考運用。
三、建立媒體之自殺新聞報導守則,避免仿效作用:
為避免校園學生受到媒體不當報導校園自傷、自殺新聞,本部持續進行媒體監測,持續結合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研商媒體報導監督事宜。
四、推動心理健康網:
本部自103年開始推動心理健康網計畫,輔導地方政府衛生局推動建立心理健康初級預防網絡,透過結合衛生、社政、教育、勞政等機關及學校、心理健康專業團體等,共同推展區域內心理健康工作。
肆、未來展望
本部自鄭捷事件之後,已邀請教育部召開合作推動校園學生輔導機制工作會議,並研商教育體系與精神衛生體系之協力模式,在校園心理健康行動策略部分,將逐步推動下列作為:
一、積極倡導社會與教育相關服務融入心理健康促進的概念,促進學生安全快樂成長。
二、針對國中、小學發展符合其年齡之主題式心理健康促進課程教案及教材,並協助教育機關推動學校心理健康教育,加強學生人際溝通、壓力調適、情緒管理及生命教育等課程,使其內化成健全人格及價值觀,提升學生心理健康素質。
三、結合教育機關,透過製作教師心理健康教育教材,辦理教育訓練,增強教師心理健康識能,深耕心理健康概念,及強化學生情緒/行為問題之危機處理能力。
四、建議各級學校平時至少與1家機構建立合作轉介管道,以利個案轉介處置,適時協助處理校園學生問題。
五、協助各級學校加強高危機個案處理,強化學生諮商輔導效能、危機處理及建立轉介機制等,適時引進心理健康、精神醫療、社會工作等相關資源,完善校園心理健康安全網絡。
以上報告,請 各位委員指教,並祝主席、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委員如有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依照往例不予處理。
現在輪到本席質詢,請黃委員國書暫代主席。
主席(黃委員國書代):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剛剛聽到吳部長和邱次長的報告後,發現有一個很大的落差,你們完全沒談到經費的部分。請教教育部,如果預算沒有到位,我們如何談校園安全?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關心,有關校園安全的改善,我們每年都會編列硬體的經費,國教署每年都有編列相關預算支持這個部分。
陳委員亭妃:既然如此,我們今天就好好探討你們的預算,如果預算編列那麼少,而且幾乎每間學校平均只分到約2萬元,我不知道這樣能辦理什麼事?
在2014年的7月、8月、10月及2015年的5月、6月陸續發生那麼多校園安全事件,光是2014年和2015年就有這麼多校安事件發生,2015年5月29日有割喉案,同日又有醉漢闖入敦化國小,6月7日則有恐嚇案件,我相信這個狀況會愈來愈嚴重。
關於文化國小的案件,有家長說當時在文化國小大門只有兩個監視器,也只有兩位校警。這麼大的學校只有兩位校警,所以今天他們無法管控到底有誰進入校園,對於是否有歹徒、壞人進入校園,他們不知道,也無法判斷。這就是本席現在要和部長探討的經費問題。現今不是只有文化國小有監視器不足的問題,而是所有國中小的監視器幾乎都不足,他們都只在門口裝設監視器,無法在周邊裝設監視器,為什麼?他們沒有經費。
再來談到經費問題,本席辦公室人員由教育部預算逐項提撥出相關校安預算資料如下,關於104年的預算,學生安全維護與災害預防救護工作推展約有4,241萬元;推動各級學校校園安全工作經費約有855萬元;補助各縣市聯絡處維護校園安全工作經費約有1,400萬元;辦理校安中心專責人員培訓計畫及校安人力訪視有200萬元;補助各級學校與民間團體推展防制校園安全教育宣導、研習及安全學校經費約有916萬元;健全各級學校災害防救功能有510萬元;補助各級學校與民間團體推展校園防災教育、心肺復甦術活動有360萬元。勉強和校園安全有關的經費就是這麼多,只有這麼多的經費喔!請部長看看,真能用於校園安全設備者大概就是前面四項,如果再扣掉校安中心的部分,頂多才前面三項。總結前面三項的預算,本席已經統計出104年編列6,496萬元,103年編列6,112萬元,102年編列6,712萬元。102年還有6,712萬元,而在2014年及2015年開始發生那麼嚴重的校安事件時,103年的預算居然減少,104年也比102年還少。部長知道這6,496萬元要分給幾所學校嗎?
吳部長思華:全國國中小有三千多個學校。
陳委員亭妃:對啊!部長要不要算算?6,496萬元除以3,328間學校,一間學校可以分到約1.9萬元,請問這1.9萬元能辦理什麼事?
吳部長思華:我想和委員說明,校園硬體環境改善的經費本來就每年由地方政府編列。
陳委員亭妃:你又說地方政府了。如果校園安全最後只是中央和地方互踢皮球,這樣一點意義都沒有。
吳部長思華:我們沒有要踢皮球。
陳委員亭妃:我們要的是中央和地方有個平台,對於中央可以協助之處,你們是不是成立一個專案?因為如今的校園安全事件已經嚴重到有人侵入學校內犯下割喉案,這是非同小可。況且教育部有很多專案,像「泳起來」專案正常來說不也是應該由地方處理嗎?可是中央還是有個專案。因此校園安全能不能也成立專案,由你們編列預算來補強校警人力、監視器數量?這才是對的。但是本席從你們的報告看不到這個部分。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指教,關於這個方向,我們再努力。目前我們正在調查各縣市的實際需要……
陳委員亭妃:不是努力,我不要再聽到努力,你們現在開始編列明年度的預算,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亭妃:你們要不要匡列這個部分?
吳部長思華:我剛剛有和委員報告,我們正在向各縣市瞭解學校的實際情況,一方面希望編入105年的預算,另一方面也希望爭取104年的第二預備金,以便即時改善。
陳委員亭妃:你們預計現在有多少方向來爭取第二預備金?你們匡列的預算為多少?現在已6月了。
吳部長思華:因為各縣市尚未回報。
陳委員亭妃:要多久會回報?
吳部長思華:他們在二個星期內都會有具體回報。
陳委員亭妃:這是針對哪些部分?監視器及校警人力的部分?
吳部長思華:人力的部分因為牽涉到編制,那是我們必須檢討的另一個問題,但是硬體需要改善……
陳委員亭妃:人力的部分也是很重要。
吳部長思華:是,我們也會整體檢討那個部分。
陳委員亭妃:你知道有些縣市根本沒有編列校警人力的經費。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亭妃:這是很可怕的耶!我們現在調出資料才發現居然有些縣市有編列校警人力的預算,有些縣市則沒有編列。問題出在何處?這表示沒有一致性,校園安全為何會一國兩制呢?
吳部長思華:我們尊重各縣市的作為,不過確保校園安全是我們的目標。
陳委員亭妃:不是尊重,這涉及教育部的態度,你認不認為校警人力很重要?
吳部長思華:我們認為校園安全的確保是大家共同的責任。
陳委員亭妃:校警人力重不重要?你們要協助校園安全的維護,不論是校園內或校園外,校園外有警力、社區巡守隊可以加入,這個平台一定要建立。我們對這次的事件真的感到很心痛,竟然有人侵入校園犯下割喉案。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亭妃:我們不能不再慎重啊!
吳部長思華:瞭解。
陳委員亭妃:我們不能再這樣等閒視之啊!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我們認為這個經費是很重要的,在今年的第二預備金及明年度的預算中,我們希望能看到這樣的專案匡列,不要再讓我們失望了。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爭取,謝謝委員。
陳委員亭妃:最近本席聽到很多高中生提到,現在他們已錯亂了,認識自己生長的台灣怎麼好像被當成是一種錯誤?因為這次的課綱讓他們有這種感觸、有這種感覺,他們希望認識自己生長的台灣怎麼好像成為是一種錯誤?
吳部長思華:不會啊!我們的教育重點也是在這個地方。
陳委員亭妃:是嗎?
吳部長思華:是。
陳委員亭妃:課綱全部微調後,改變歷史,讓他們認不得歷史,否則他們為何會說出這句話呢?請教部長,現在已有227所學校的高中生共同連署反對黑箱課綱、要求撤回,教育部要順勢而為或是選擇對撞?
吳部長思華:我上星期已經和各位報告過,104年將會以新舊教科書並行的方式,讓社會大眾及學生都有一個完整學習的機會,這可能是最好的處理。
陳委員亭妃:部長認為這是你們的退讓嗎?新舊版教科書並列讓大家選擇是你們的退讓嗎?錯就是錯,本席相信所有高中生要求的是一個價值,什麼樣的價值感?他們希望可以公開參與,這個微調課綱沒有公開參與、沒有透明。
吳部長思華:關於校園的教科書選擇,學生可以和老師討論啊!
陳委員亭妃:因此這227所學校的高中生已經站出來反對黑箱課綱,如此不是並行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因為所有校園的聲音已經站出來要求教育部一定要正面面對這個部分。請問未來課綱的部分是不是可以擴大參與?
吳部長思華:我們現正整修十二年國教的課綱,關於這個部分,我可以保證一定會召開完整的公開說明會或公聽會,讓所有過程……
陳委員亭妃:如果這個公開說明會像你們現在辦理的座談會,譬如你們在台南辦理的座談會,就有很多聲音啊!他們認為你們早就已經預設立場,且邀請的人員也不夠廣泛。若是如此,這依然沒有公開透明。
吳部長思華:我可以保證我們進行十二年國教課綱公聽會的過程一定會非常完整透明。
陳委員亭妃:部長要如何保證?用烏紗帽保證嗎?你應該更正面回應,而且應該先直接敘述這到底要達到如何的公開標準。
吳部長思華:是,謝謝委員,我們現在正在請國教院訂一個非常完整的辦法,先行公開辦法,讓大家能相信,這是第一個工作重點。
陳委員亭妃:提醒部長,這次稱為「寧靜運動」,這是非同小可,227所學校的高中生直接站出來要求教育部撤回課綱,這絕對不是你們以並行方式可以處理的,部長要好好面對這個「寧靜運動」,不要讓教育部和所有高中生成為對立的狀態。
吳部長思華:不會,我們也會傾聽同學的聲音。
主席(陳委員亭妃):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現在要談課綱,針對這次台灣227所學校串連反對課綱微調的事件,我在6月3日質詢時,曾經要求教育部不能對這些反對課綱微調的學校校長、老師、同學進行秋後算帳,部長記不記得你當時在此表達非常、非常確定?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是,當然。
黃委員國書:在本席6月3日質詢時,部長表達非常確定,可是台東女中潘校長6月2日參加台南女中校長甄選時,結果被刷下來。我曾經就這個台東女中的案例質詢過部長,你當時對我說不能秋後算帳,我還信以為真,結果你6月3日答應我,其實6月2日就已在秋後算帳。
關於這個案例,本席要質詢幾個問題。台東女中的潘校長報名兩所學校的校長遴選,一個是台南女中,另一個是善化高中,如果善化高中在先,他通過遴選,當然就不考慮台南女中,但是據我所知,並非如此。請問吳署長,這是台南女中在先,或善化高中在先?
主席:請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吳署長答復。
吳署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那是遴選委員會請他們抽籤的結果,結果是台南女中在先,善化高中在後。
黃委員國書:對嘛!這是要在台南女中刷下來後,才到善化高中。
吳署長清山:這是根據抽籤的結果,潘校長也口服心服接受這個抽籤的結果。
黃委員國書:本席要問,他參加台南女中的校長遴選時,他是同額,只有他一位申請。
吳署長清山:對。
黃委員國書:有什麼那麼大的理由要刷下他?
吳署長清山:本來有兩位申請,但是另一位已經退休,所以剛剛委員提到潘校長……
黃委員國書:對呀!就他一位。你說教育部都沒有從中作怪,可是在15位委員中,教育部就占4席,投票結果有13票反對,這樣表示教育部的代表都投反對票。
吳署長清山:委員會是公平、公正、公開地進行,也尊重委員會各個委員的意見。潘校長曾經到台南女中進行說明會,學校的教師代表和家長代表也有表示意見,委員……
黃委員國書:但是那天參加的多數老師同意他到任啊!
吳署長清山:台南女中的浮動委員特別在會中說明,他們學校有167位老師,但是真正參與出席說明會者只有66位,贊成者只有47位。因此他們的代表特別提到,對潘校長到任的同意比例只有28%。也有教師代表認為也許潘校長有更適合的學校服務。家長會則特別提到家長會尊重教師會的意見。
黃委員國書:大家都知道這個過程。
吳署長清山:對,大家都曉得。
黃委員國書:報紙也報導過。本席想瞭解這有沒有秋後算帳?
吳署長清山:沒有。我也是委員之一……
黃委員國書:你投反對票或贊成票?
吳署長清山:那是秘密,那是不能公開的。
黃委員國書:你們不要在面前手牽手、背後下毒手。
吳署長清山:不會啦!我和潘校長也認識,我們不會這樣。
黃委員國書:既然你不能公開講,你能不能私下告訴我:你是投贊成票還是反對票呢?
吳署長清山:這是秘密投票,講出去是不好的。
黃委員國書:接下來還有很多校長遴選,你不會讓課綱微調影響到校長遴選,署長可否做保證呢?
吳署長清山:應該不會。
黃委員國書:什麼應該不會,那就是有可能會啦!
吳署長清山:應該不會。
黃委員國書:絕對不會還是應該不會?
吳署長清山:應該不會。
黃委員國書:那就是有可能會,我一定會密切注意此事。6月9日你就要開始到台中一中去進行溝通嗎?
吳署長清山:部長交代一定要跟學生溝通,我們也會與學生進行對話。
黃委員國書:你要去溝通什麼?
吳署長清山:溝通為什麼要課綱微調及微調什麼,還有我們有什麼因應措施。
黃委員國書:你是去政令宣導,還是去傾聽學生的看法呢?
吳署長清山:傾聽大家的聲音,我們不能去政令宣導,委員也很清楚,現在的高中生都有自己的想法,我們聽聽他們的聲音,這對我們未來的政策會有很好的參考價值。
黃委員國書:我直接告訴你學生的想法,他們都希望能將這個黑箱微調的課綱撤掉,並重新加以審議。現在你要拿什麼政策去跟他們溝通?還有你可以答應什麼呢?
吳署長清山:我們跟他們對話,事實上,我與中一中的廖崇倫同學對話過,他談到對課綱比較有疑慮之處,我做過一些說明,他還提出一些意見,也能瞭解我們的作法。
黃委員國書:他是我的學弟。
吳署長清山:很優秀的學弟。
黃委員國書:不能秋後算帳!
吳署長清山:不會秋後算帳!
黃委員國書:接下來的校長遴選都不能讓課綱微調介入,絕對不會嗎?
吳署長清山:應該不會。
黃委員國書:等一下我要瞭解你到底是投贊成票或反對票。
吳署長清山:好。
黃委員國書:針對韓國的MERS疫情,我們在校園有什麼樣的防疫措施?目前全台灣有沒有MERS的案例?
主席:請衛福部許次長答復。
許次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黃委員國書:每天從韓國進出台灣的人次有多少呢?
許次長銘能:我不知道詳細數字,不過目前從韓國進到台灣的人數是有在減少。
黃委員國書:本席舉一個校園的案例,上禮拜五我接到選區家長的一通電話,台中市有一位一年級的韓籍學童上禮拜四與他父親回首爾,據說那裡就是在疫區,這禮拜四他將從首爾回到台灣,而且也會到學校上課。這個班級的家長都知道這件事情,大家都非常緊張,不知道這位小朋友回來之後大家到底該做什麼事。這位陳情家長的小孩,剛好就坐在那位韓國學童的隔壁,當然家長現在非常緊張,他詢問本席:我們到底要採取什麼樣的措施?學校會不會要求這位要回來的小朋友先進行居家隔離呢?到目前為止政府都還沒有相關的對策,學校校長不知道,地方政府包括教育局及衛生局也都不知道,因為中央還沒有明確的作法。請問次長,你們要如何處理呢?
許次長銘能:韓國並沒有社區感染的情形,針對韓國回台灣的部分,首先會在邊境做發燒篩檢,如果沒有發燒情況就不需要做……
黃委員國書:家長都知道潛伏期有2週,這該怎麼辦呢?
許次長銘能:針對這些回國的個案部分,我們希望他們能夠在家裡天天量體溫,一有發燒就馬上通知相關的防疫人員。針對學校的部分,我們會請校護來進行關切。有關14天潛伏期的部分,在還沒有發燒之前是不會有任何傳染的能力。
黃委員國書:假設這位朴同學回來以後,隔一個禮拜就發高燒了,這要怎麼辦呢?
許次長銘能:既然從韓國回來,然後又發高燒,馬上就會進行相關的隔離及檢測,以確定是不是屬於MERS,如果不是的話,就是一般的流行性感冒或病毒感染等。假使是MERS的話,當然相關接觸者都必進行隔離及自主管理等。
黃委員國書:過去我們有SARS的經驗,而SARS也造成非常大的影響,此次韓國封鎖了MERS的消息,外界也很難得知相關訊息,我們對於MERS的疫情知道得很少,主要症狀是不是發燒或是如何傳染,我們都還在理解當中。因此如果校園裡有一個案例,我們就會擔心可能會來不及了。針對校園有關MERS疫情的防範,我們必須密切注意情勢的發展。
吳部長思華:是,我們已經擬好所有的工作計畫,包括世大運的安排、韓國留學生、出國參訪的學生及校園內部都已經做好完整的計畫。
黃委員國書:包括口罩、隔離等,我們都要做好準備。針對居家自主管理的部分,教育部與地方政府也要做好聯繫工作,讓學校可以有所依循。至於本席剛才所提到的個案,也請你們要注意。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特別留意,謝謝。
黃委員國書: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從韓國進入台灣的部分,我們在邊境的篩檢只做體溫感測嗎?
主席:請內政部邱次長答復。
邱次長昌嶽:主席、各位委員。看他們是用自動入出境通關,還是人為的櫃臺業務檢查,如果是後者,我們會做體溫偵測。
陳委員碧涵:如果是自動通關呢?
邱次長昌嶽:這部分可能沒有。
陳委員碧涵:邊境篩檢是非常重要的第一關。由於MERS的潛伏期是2週,如果只是居家量體溫,這是比較消極的作法,衛福部對此有什麼初步的想法呢?
主席:請衛福部許次長答復。
許次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從韓國回來在邊境的這一塊,他們會通過體溫檢測……
陳委員碧涵:自動通關的部分是沒有的。
許次長銘能:在自動通關之前,入境時會過一個檢疫通道,可以透過X光或紅外線……
陳委員碧涵:潛伏期是二週,那麼居家量體溫的規定,你認為足夠嗎?是不是可以再積極一點?
許次長銘能:假如在邊境已經量到體溫過高,我們馬上就會處理,回到家裡……
陳委員碧涵:那當然,這是馬上就可以判別的。
許次長銘能:回到家裡的部分,我們隨時會請社區衛生所或相關單位給予相關關懷。除了這些以外,我們……
陳委員碧涵:我點出這個問題,就是想跟次長講,居家量體溫是消極作法,我覺得不足,請你們回去再研議。另外,剛剛有委員提到世界衛生組織連韓國的情況、資訊都沒有掌握到,這是事實嗎?
許次長銘能:事實上世界衛生組織已經進入韓國,協助他們一起防疫,未來這部分我們也會隨時跟WHO做相關連繫,他們會提供我們……
陳委員碧涵:對!我們應該直接截取相關資訊,因為剛剛得到的最新消息,韓國現在已經有87起案例,6例死亡,他們現在是全球第二高,除了中東沙烏地阿拉伯以外。其實MERS有個特徵,就是老年人的死亡率特別高,今天校園裡的孩子相對年紀較輕,但是我們也沒有十足把握,所以針對相關資訊的獲取,希望衛福部可以提供更多的資訊。
另外,你們的報告中提到有很多宣導,但事實上我很少在民眾常看到的新聞中看到任何宣導短片。以前SARS時,我們會宣導幾個簡單指令,全民在看過這樣的宣導後,馬上就知道自己可以先做什麼,可是針對MERS,我們沒有相關宣導,甚至我還看到一個很傻眼的報導,就是韓國總統到地方檢視防疫工作時,自己本身竟然沒有任何防護,等於做了最壞示範。針對這件事情,我們正處在預防階段,相關防疫步驟一定要簡單明暸,甚至形成口訣,讓每個人都可以馬上就做,這樣才能讓我們的防疫工作更有效率,好嗎?
許次長銘能:是,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加強宣導部分。
陳委員碧涵:另外,本席要請教吳部長。今天MERS這個危機,除了防疫工作外,另一個重點就是不能恐慌,我們雖然有抗SARS經驗,可是我們沒有辦法保證MERS可以用同樣的經驗來防範,尤其我們很擔心群聚效應的感染,而校園正是大家聚集的地方,上課時大家聚在一個空間裡,所以在校園裡啟動防疫是有必要的。就像我剛才講的,不能恐慌,而之所以會恐慌,就是因為不知道要如何面對,也因此才會有像剛剛委員提到的情形,有小朋友從韓國回來,整個班級都感到不安,這件事情我們不能等閒視之,請問部長,我們要如何在校園裡防範?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已經訂有校園防護措施,包括像這樣的案例,我們都參照衛福部作法,轉發相關資訊給學校,讓學校可以了解,在適當的邊境篩檢情況下,大家不必過度恐慌。
陳委員碧涵:就校園防疫工作部分,現在應該怎麼做?
吳部長思華:部裡現在有4項工作正在進行,包括對世大運的預防準備、對韓國留學生的掌握等等,至於校園部分,我們現在開始建立學校對這些緊急事件的處理原則,以及剛才提到的各種防護措施標準作業,這些目前都已經啟動了。
陳委員碧涵:暑假就快到了,今天如果在校園裡,政府花了這麼多跨部會的精神投入防護作為,但一到暑假,這樣的防疫工作就要轉移到家庭,由家長接手,所以除了教育部之外,家長本身要如何開始這個工作,也是一個重要的關鍵,因為學期就剩下一個月,學校一放暑假,孩子們是從校園四散到各個地方,穿梭在各個活動中,他會變成是社會必須管制或幫助的對象,因此,如何把防疫概念和作為銜接、轉移到家庭,建立有效防範網,是非常重要的。
另外,趁著學校放假,校園消毒工作應該積極進行。此外,相關檢測設施也應該利用暑假加緊建置,以迎接放假後的開學日子,對此部長有什麼樣的作法?
吳部長思華:有關校園內部衛生的掌握,我們會配合衛福部的指導進行。
陳委員碧涵:這要變成是這個暑假的重要工作,除了消毒工作外,學校需備足的消毒棉片、耳溫計等,也都可以利用暑假備齊,當然,這需要一定經費,本席認為這些經費應該優先編列。
本席再請教一個實際問題,在SARS期間,我們有60所學校、三萬餘名學生進行居家隔離,那時候學校是整個停課,萬一MERS情況變得嚴重,教育部是不是會採取遠距教學等作法?對此,部長有什麼想法?
吳部長思華:是,有關各個學校的停課標準及補課方式,目前我們也在積極研議,剛才委員提的意見很好,就是用遠距教學方式來趕上教學進度,這點,我們會把它納入我們準備工作項目裡。
陳委員碧涵:SARS期間,台北市有一個類似明日學校的前期計畫,可是事實上,我們的Wi-Fi、4G普及方案還在進行,校園裡雖然已經有Wi-Fi,但本席認為Wi-Fi不能只建立到校園,應該延伸到家庭,所以當你們跟科技會報申請4G普及方案時,本席就非常在意應該將無線網路環境從校園延伸到每個家庭,這樣如果我們遇到必須停課時,才能啟動現有的行動MOOCs及學安輔助計畫。當然,這些所衍生出來的配套措施,並不只是為了MERS,以後有類似情況時都可以再用。另外,我覺得教師個人的健康也要注意,教師站在第一線,他們本身的健康一定要給予關注。至於世大運,整個賽程期間是7月3日到14日,可是面臨這樣的情況,我們會派隊嗎?選手會出去嗎?如果真的要去,選手們該如何防範?請部長說明。
吳部長思華:我們參照衛福部標準擬訂一個原則,如果是第一級,就是衛福部公布是「注意」,我們還是會出去……
陳委員碧涵:決定的最後deadline是什麼時候?7月3日就要比賽了,我們的代表隊什麼時候會離境,進入韓國?
吳部長思華:最早第一批離境應該是7月1日。
陳委員碧涵:那我們在什麼時間點做決定?
吳部長思華:最晚應該是6月的最後一週決定。
陳委員碧涵:好。本席以為,兒少是國家最重要的資產,政府有責任提供孩子們健康、安全成長的環境,但是這個環境不只在校園,還有家庭、社會角落及各個特定場域。針對今天相關部會提供的報告中,本席就覺得很疑惑,因為教育部的種類分類,和衛福部提的並不一樣。我們看這兩個部會的報告表格,衛福部提到事故傷害是首要死亡原因,但是在教育部的事件分類分析表中,我們不知道事故傷害到底是哪一項,我覺得報告和資料的統計,要讓全民看得懂,各部會規範的種類不要各立各的名稱,讓人無法一目瞭然。請問衛福部,你們說事故傷害是0歲到18歲歲青少年的首要死亡原因,這是合乎教育部的哪幾類?
許次長銘能:這部分最主要就是交通事故。
陳委員碧涵:我們先來看看教育部的「校安通報事件分類分析表」,這裡面有區分事件類型,前三名分別是疾病事件、保護事件及意外事件,第四名才是暴力事件與偏差行為,請部長再仔細看看,國中和高中職前四名的排序就不一樣,在國中階段,顯然暴力偏差行為、衝突管教事件是比較多的。本席要提醒一點,當我們在看統計表時,我們一定要看內部的情形,各級的防禦或校安的重點是不同的。
方才內政部提及,我們做了跨部會、8個面向的相關安全防護作為,本席肯定政府的作為,但是我最在意的是如何執行,比方說,如果我們只是開會、在官網貼重要事項,問題是家長和孩子都不看你們的官網,這些東西貼在那裡有用嗎?這是本席所質疑的。
此外,本席覺得很感慨,在立法時,我們非常尊重民意、追求開明的法律,以電影法來說,電影法就取消了政府政令宣導的步驟。其實你們的官網我也不看,你們的會議報告我也無從得知,請問民眾要從哪裡得到訊息?今天早上我起床不到10分鐘就在電視上聽到3個殺人事件,一個是因為問話不爽就拿菜刀砍人,一個是因為被按喇叭就揍人,另外一個是在高速公路上,因為發生碰撞而下車理論,結果被後面來車撞死,變成死亡事件,但是在10分鐘的新聞裡面,我都沒有看到任何有關MERS的宣導,本席認為這部分應該要檢討,你們有努力但民眾卻無從得知正確訊息。
吳部長思華:這部分我們會跟衛福部研商。
陳委員碧涵:在進行跨部會討論時請針對這個問題來討論,單單只有教育部是無法處理的,連NCC都要納入一起合作,謝謝。
吳部長思華: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何委員欣純質詢。
何委員欣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上次質詢時我就告訴過你,關於校安通報,不管是哪個部會所出提出來的數據,永遠都只是數據。方才陳委員碧涵說看到那個表卻看不懂,其實不是她看不懂,是很多人也看不懂。第一,大家不知道你們如何歸類;第二,你們的數據有沒有黑數存在?第三,這些報表最後的分析結論有無具體作為?上次我質詢時也是這樣,你回答本席有何具體作為,還是那六、七項,不管是六大項還是七大項,我們要看到的是具體作為,稍後再談具體作為的部分。
方才你回答其他委員關於反微調課綱的案子時有宣示,新舊版本的課綱、教科書同時可以讓學校選用,請問那兩份公文廢止了沒?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學校的部分,國教署已經發文了。
何委員欣純:什麼時候發文的?
吳部長思華:禮拜五。
何委員欣純:上個禮拜五廢止兩份公文的公文都已經發文了嗎?
吳部長思華:有關國教院的部分,國教院在星期五跟出版商都開過會了。
何委員欣純:已經開過會、有了初步共識,請問發文了嗎?今天會不會發文?
吳部長思華:今天應該會發文吧!
何委員欣純:今天要發文,你說的哦!上個禮拜你就告訴我們,教育部要廢止兩份公文,一個是國教署,一個是國教院,上個禮拜五已經發出去一份公文,還有一份公文是今天要發出去,我們今天就等著看,這是第一個問題。
第二個問題,根據報載,您即將與台中一中學生面對面談話,可是我剛剛聽了之後好像又不是你要去,請問明天(6月9日)是誰要去?
吳部長思華:我去啊!
何委員欣純:請問是要摸頭還是要傾聽學生的聲音?
吳部長思華:我們很樂意跟同學們對話並聽聽同學們的意見,這是我們的工作。
何委員欣純:所以明天最重要的工作是聽聽同學的意見?
吳部長思華:是的。
何委員欣純:現在已經有兩百多所高中串連反對課綱微調,請問部長,您明天去的時候能否表明態度,您就是要廢止已經微調過的課綱、違法的課綱?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跟同學溝通、說明。
何委員欣純:你明天溝通的最主要立場是什麼?
吳部長思華:新舊教科書並行是我們目前的政策。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也沒有辦法回應高中生串連起來反對、要求教育部要廢止的這件事?你的立場要講清楚說明白哦!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跟同學討論,包括他們的立場是基於什麼樣的理由、我們的立場是基於什麼樣的理由等,現在是民主時代,彼此應該可以互相了解,然後我們可以尋找更好的方式來解決。
何委員欣純:明天你只是去跟他們溝通、對談,所以明天不會有任何結論,我從你現在的態度就可以清楚的告訴大家,明天大家不要期待教育部部長會有什麼樣的結論,明天教育部部長只是形式上去展現所謂的民主風範、跟學生對談、溝通,之後呢?我相信教育部還是我行我素,繼續現行大家認為違法的課綱微調,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很多政策……
何委員欣純:不用等你明天去跟學生座談,今天我就可以幫你下結論了。
吳部長思華:很多事情都是在逐漸演化中,十二年國教……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現在鄭重的警告你,如果我現在下的結論是這樣子的話,明天你不用去對談了,因為我相信明天你去也不會有結果,而且會讓更多高中生、更多高中學校進行串連,嚴正要求教育部、政府要廢止這個違法的微調課綱,你希望能夠制止這樣的態度嗎?你希望能夠說明清楚嗎?還是你明天去了之後,反而會激起更多學生的反彈?你自己認為呢?
吳部長思華:傾聽同學的意見是我們的責任,我們會聽聽同學的意見。
何委員欣純:所以你明天盡完你的責任之後呢?我還是要再說一次,你的態度就是,明天我盡了所謂民主風範和對談的責任之後,我就是我行我素,我就是要做,那我今天就可以告訴你,明天的結果將是更多的高中生站出來,更多的高中學校社團串連,更激烈的反應、態度,學生一定會嚴正要求教育部廢止這個課綱微調案,我可以現在就告訴你結論。今天你還有時間可以想一想,可以改變一下你的立場、態度,明天我們期許的是部長光明磊落的告訴學生:我願意承擔責任,我願意違逆馬英九總統的意志,我願意聽從台灣人民和學生的聲音,我願意廢止這個微調的課綱。我希望聽到的是這個。
另外,今天討論的議題是有關校園安全,關於校園安全,部長跟我們說有六大項、七大項作為,這個我不管,起碼毛治國院長好像有開過一個跨部會協調會議,要求更強化見警率和學生心理輔導等多個面向,既然他有提到這兩件事,本席要就教部長,對於院長這兩項最重要的指示,我們跟其他部會做到了什麼?第一個是見警率,內政部警政署跟各地方政府、學校已經開過會議,開會之後的具體作為為何?部長是否知道?
其次,此次報告提及要引介更多社區的民力來共同協助學校,請問部長,這樣的平台、機制在哪裡?我只問一個最簡單的問題,警察進來巡邏時,警察有公權力,請問守望相助隊可否進入學校做巡邏的工作?第二,學校志工進入學校校園協防巡邏工作,請問學校志工的保險、意外誰來負責?第三,學校志工的背景誰來篩選、認定?萬一我們引進的就是一匹狼,那該怎麼辦?實務上就曾經發生過啊!部長,教育部跟其他各部會的跨部會協商,不是只有上面交代下來,教育部要有作為啊!你要一個機制跟平台啊!你先回答我這兩個問題。
吳部長思華:志工進入校園巡邏本來就是可以的,他們跟校園是一體的,在每個學校附近,不管是志工、家長或地方的警察分局,我們都讓他們建立一個平台,彼此在資訊上是完全互通的。
何委員欣純:那我問你,會不會引進一匹狼?開放校園,如果有配套,我們支持,志工進入校園,我們也全力支持,因為學校人力不足。請問一下,學校的志工、社區的巡守員進入校園,教育部的機制是什麼?
吳部長思華:每個學校都有志工……
何委員欣純:教育部要承擔,要有具體的辦法、具體的作為來通知各級學校,讓各級學校可以遵循。
吳部長思華:上週國教署已經邀請各縣市來開會,就剛才委員所講的這些工作,大家都有交換過意見。
何委員欣純:交換過意見之後呢?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訂更完整的作業手冊,讓各縣市……
何委員欣純:更完整的作業手冊什麼時候出來?
吳部長思華:我們在兩個禮拜之內……
何委員欣純:你可以給個日期吧!兩個禮拜之內可以把更完整的作業手冊做出來?
吳部長思華:是。
何委員欣純:請針對執行時實質遇到的問題詳細想清楚,告訴我們怎麼做,請把SOP做出來,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好。
何委員欣純:關於學生的心理輔導,我們一直呼籲學校要建立專業輔導員資源網絡,這部分教育部有沒有在做?
吳部長思華:輔導人力的補充一直都在做。
何委員欣純:都持續在做?你能不能答應,今年預算如果不夠,明年就繼續增加?
吳部長思華:我們一定會以本來所設定的目標,逐年增加預算來達成。
何委員欣純:本來設定什麼目標?你再講一次,再宣示一次。
吳部長思華:我們本來設定的目標,是希望聘到一定的目標人數,我們一定會達成。
何委員欣純:發生了那麼大的問題,校園安全是最近大家討論的議題,結果部長你還是不知道,連講也講不出來,可見你就是不重視。你要編預算,你也要知道怎麼執行,你要知道時程表是什麼,在立法院教育委員會講過那麼多次了,部長還漫不經心!
第二點,在各地區都有社區心理衛生中心,請問衛福部許次長,這些心理衛生中心有沒有跟學校結合?學校專責輔導人力現在是不夠的,各地的心理衛生輔導中心幾乎都在醫療院所,這部分要如何協助學校?
主席:請衛福部許次長答復。
許次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社區心理健康中心是設在衛生局,而衛生局和教育局都有非常密切的聯繫溝通,也已建立通知窗口,學校輔導老師認為有些學生在輔導上有比較困擾的地方,我們也不建議轉介到醫院,會透過心理衛生中心,先由心理師做進一步的評估,未來這樣的……
何委員欣純:次長,各地衛生局心理輔導中心大部分編制是幾人?你給我一個粗略的概念就好。
許次長銘能:大部分都是3人到5人左右。
何委員欣純:其中幾個是心理師?
許次長銘能:這部分不是只有透過心理中心的心理師,我們會聯合醫院裡的心理師來協助。
何委員欣純:次長,你剛剛跟我說不希望一次就轉介到醫院,希望透過心理輔導中心、心理衛生中心來輔導,可是各地心理衛生中心的心理師不到5人,要應付各級學校的通報。
許次長銘能:我們會連結185個精神醫療機構的心理師,請他們到學校,而不是到醫院,用這樣的方式來協助學校。
何委員欣純:你有沒有親自跟教育部做跨部會的聯繫?心理師到校園,到底去了幾次?
許次長銘能:有,去年已經召開這樣的會議來協調。
何委員欣純:去年才召開會議協助?
許次長銘能:沒有,已經開始建立相關窗口,來做相關的業務。
何委員欣純:什麼時候?你說去年才建立窗口,對不對?
許次長銘能:對,去年……
何委員欣純:去年建立窗口之後,到目前的執行情況如何?你們編了多少預算?有嗎?次長,就是沒有。我翻了預算書,翻了又翻,我不知道你們錢用到哪裡去,當我們要求教育部針對校園內外稍微行為異常或心智異常的人多加防範時,各地的心理衛生輔導中心發揮了什麼功能?我告訴你,次長,我們在實務面和社區遇到的是什麼?光是遇到疑似精神異常、有傷害人的傾向的人,我們都沒有辦法處理。心理衛生中心到底發揮什麼功能?你告訴我們要宣導,你告訴我們要預防,那接下來呢?宣導和預防的前端作業,到校園裡面到底去了幾次?就我在實務面上,就我在基層看到的,心理衛生中心到學校不到幾次,甚至有的學校根本不知道有這個機構的存在,這就是問題。你們跨部會的聯繫在幹嘛?毛治國說要加強學生的心理輔導,難道衛福部的心理衛生服務中心不能擴及到校園裡面嗎?資源不能整合嗎?
許次長銘能:有。
何委員欣純:預算在哪裡?人力在哪裡?就算是資源最好的台北市,也只有幾個人,那麼像雲林、嘉義這些資源比較少的地方,會有幾個人?大家心裡有數。我現在要求教育部和衛福部好好通盤檢討,具體的作為不是只有表格和數字,而是要真的人力、資源、經費、預算都到位,而且是要台灣各縣市都要一視同仁,通盤檢討,幫助校園,這樣子才能做好校園安全嘛!好不好?
許次長銘能:是。關於和教育部的連結,我們會做更多窗口來聯繫。謝謝。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週四行政院針對校園安全策進作為提出報告和闡釋如何落實,要求警政署警察各單位落實校園安全的維護,加強校園周邊及內部巡邏,提高見警率,警政署準備怎麼做?有什麼具體做法?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蔡副署長答復。
蔡副署長俊章: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校園安全,針對沒有駐衛警的學校,警力會在清晨、黃昏、晚上加強學校及周邊的巡邏。
蔣委員乃辛:是不是員警到學校門口簽個到就離開了?
蔡副署長俊章:沒有,有的會進去校園,跟警衛溝通。
蔣委員乃辛:你們準備投入多少警力?
蔡副署長俊章:目前就是因應各單位勤務上的重點,至於有多少警力,由各縣市衡量,有的學校比較偏遠,或是晚上……
蔣委員乃辛:到現在都沒有將對校園投入多少警力的規劃嗎?如果沒有,那不是空的嗎?
蔡副署長俊章:是,從5月25日至今,這段期間我們已經投入33,775人次。
蔣委員乃辛:你們未來要投入多少警力?還是說,只是到現在為止見警率增加,後面就沒有了?這是一個專案,還是一個長期的、固定的方案?
蔡副署長俊章:是持續在做,而且每個分局跟學校有訂支援時間表,不像一般掃蕩流氓……
蔣委員乃辛:是未來長期的警勤業務?
蔡副署長俊章:是的。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這樣子的話,你要投入多少警力?
蔡副署長俊章:投入的部分,是逐次逐日來做。
蔣委員乃辛:就是空的嘛!
蔡副署長俊章:不是空的。
蔣委員乃辛:你們在事先就要規劃好要投入多少警力來做。
蔡副署長俊章:如果按照這個人次的話……
蔣委員乃辛:如果只是按照過去這段時間的人次,熱潮過了之後人次就會逐漸減少,這樣只是短期的任務而不是長期、永久性的任務。我們不希望在校園安全的熱度過了以後,就把員警統統抽走去做其他勤務,這樣校園安全就是空的。
蔡副署長俊章:不會,因為……
蔣委員乃辛:這是基本的構想,你們一定要考慮清楚準備投入多少警力在校園安全上?你們要有這個決心,如果沒有決心就是假的。
蔡副署長俊章:目前除了各分局與學校的支援協定之外,包括警政署派駐各地方的駐區督察也有加強校園安全督勤的部分,這個部分不會因為沒有專案……
蔣委員乃辛:這些我們都很清楚,但是這種講法都是空的,你們要如何加強?到最後都是人和經費的問題,如果沒有錢、沒有人,統統都是假的,所以有關投入人數的部分你們一定要好好規劃。
蔡副署長俊章:是。
蔣委員乃辛:這樣才能讓人知道你們是玩真的,否則熱潮過了、大家關心點過了之後,一旦發生別的案子,大家的焦點被轉移,你們又會把警力調走。另外,請問校警歸警察局管還是歸學校管?
蔡副署長俊章:校園安全是學校跟……
蔣委員乃辛:校警是隸屬警察還是學校?
蔡副署長俊章:學校。
蔣委員乃辛:警政署不管他們嗎?
蔡副署長俊章:警政署和他們有聯繫的管道,雙方相互支援。
蔣委員乃辛:那麼保全是屬於警察局督導的嗎?
蔡副署長俊章:保全如果是學校僱請則由學校管理。
蔣委員乃辛:可是現在的學校有些用校警、有些用警察。因為學校、機關名額編制必須有身心障礙保障,有些學校不用身心障礙的老師,就聘用身心障礙的朋友擔任校警,請問這種部分你們要如何加強?因為身心障礙者本身就有些行動不方便或是有其他問題,不能像一般校警一樣,請問你們要如何幫助這種學校?一般保全是歸警政署、警察單位督導管理,針對校園安全你們有沒有一套辦法能幫助加強校警、保全的訓練?
蔡副署長俊章:有的,如果用沒有經過訓練的保全人員,我們會罰保全公司很重的罰款。
蔣委員乃辛:那是一般性的保全。針對校園安全有沒有特別的訓練?
蔡副署長俊章:對於學校保全部分,每年我們對於保全公司都有督導考核。
蔣委員乃辛:針對校園安全的部分,有沒有對這些保全公司做特殊的訓練?因為很多學校都是用保全人員代替校警。而你們說保全是由學校管理,請問警政署是否有考慮到學校要如何管理、訓練的部分?如果沒有考慮也是空的。
部長今天的報告說教育單位要和警察單位合作,一起維護校園安全,照警政署剛剛的回應,請問部長覺得你們能落實和警政單位合作維護校園安全嗎?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提醒。您剛剛提的事情確實非常重要,會後我們一定會和警政署協調,給予學校的保全人員特殊訓練,這是最務實,而且最能夠幫助學校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因為現在大多數的學校都沒有校警,都是用保全。
吳部長思華:是。
蔣委員乃辛:針對如何加強這些保全人員的訓練以維護校園安全,警察單位真的應該多費點心。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協調警政署支援,並且會儘快辦理。
蔣委員乃辛:副署長一直沒辦法回答警察單位要投入多少警力的問題,我們都知道現在警力不足,如果要調動大量警力在維護學校安全上,警政署能夠做到嗎?他們做不到!請問你們要怎麼辦呢?
吳部長思華:在學校的部分,如何動員社區的力量、大家共同協防是一個重點。
蔣委員乃辛:就是家長和社區志工。我上禮拜參與一些志工、導護媽媽及導護家長舉辦的活動,他們講了一句話:「我們都是志工,誰來關心我們?我們有能力維護校園安全嗎?」,他們很願意協助維護校園安全,但是沒有給他們訓練和保險,現在導護一般都只有在早上孩子們上學時維持交通而已,當事故真正發生時,這些導護志工能夠如何處理?巡守隊能處理嗎?一些巡守隊在受訓時,警察都提醒他們,事故發生時,他們最重要的工作就是吹哨子和聯絡警察,事情要交給警察處理。所以對於校園安全人力不足的部分,請問你們要怎麼辦?我提醒部長,請問你們有沒有想過替代役?現在警察很多勤務都交給替代役處理,你們可否增加替代役的人數?請問教育部現在有多少替代役?
吳部長思華:我們有三千多位替代役。
蔣委員乃辛:全教育單位、包括學校一共有三千多位替代役嗎?
吳部長思華:是。
蔣委員乃辛:現在一年有25,000個替代役的名額,教育部只有三千多個,聽說明年替代役的名額要增加到50,000個。根據資料,目前教育部及各級學校替代役的名額是5,000個,但你們明年提出替代役的名額是6,000人,請問為什麼只提6,000人?不能增加更多名額嗎?可以讓他們協助校園安全維護工作。
因為學校人力不足,為了校園安全,孩子們7點之後才能到校,所以很多7點前到校的學生就坐在校門口,請問這樣安全嗎?難怪家長會有疑問,到底是坐在校門口安全,還是進入校園安全?
吳部長思華:這部分我們正在積極爭取,但替代役有一個最大的挑戰,就是我們必須提供替代役住宿的地方,有的學校無法解決此問題,所以這部分需要配套的處理,但我們明年也將替代役人數提高至6,000人。
蔣委員乃辛:我提醒部長,既然明年替代役總額從25,000人增加到50,000人,教育部及各級學校的替代役至少應該從5,000人增加到8,000、9,000人,把這些增加的人力安排到協助校園安全上。
吳部長思華:我們目前的計畫是增加3,000人,我們會再評估這件事情。
蔣委員乃辛:根據我得到的資料,你們的替代役只增加1,000人,增加到6,000人。
吳部長思華:是增加2,500人,現在我們的替代役只有三千多人,沒有5,000人。
蔣委員乃辛:包括其他學校總共有5,000人,你們和役政署提供給我的資料都是如此。
吳部長思華:我們提報五千多人,但他們核給我們的人數是三千多人,我們會繼續爭取。
蔣委員乃辛:我希望教育部多用一些替代役協助校警、保全,以及協助警力不足的部分。因為替代役有受過短期的軍事訓練,他們可以幫忙維護校園安全,以彌補人力的不足。馬上就要放暑假了,請問部長,暑假期間的校園安全要怎麼維護?
吳部長思華:我們的青春專案就是希望針對暑假期間的校園安全做努力,剛才委員特別提到的替代役部分我們會加強規劃,優先考慮讓各個學校的人力都能足夠。
蔣委員乃辛:你們不要只講一個青春專案,請問青春專案是什麼?針對暑假時的校園安全,教育部有什麼加強的措施?
吳部長思華:詳細的情況請司長簡單向委員報告。
主席:請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劉司長答復。
劉司長仲成: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青春專案是一個跨部、有校外聯繫的……
蔣委員乃辛:青春專案不是只針對這次校園所發生的事情,以往就有青春專案了,對不對?現在校園安全已經發生問題了,請問你們要如何加強暑假期間的校園安全呢?如果你們還是講以前的青春專案,就表示沒有任何的措施。
劉司長仲成:我們有在一些比較重要的據點做跨部會的聯巡,而剛剛委員提到校內的方面,我們也會請替代役幫忙加強巡邏,在重要的時段,役男都是24小時備勤。
蔣委員乃辛:部長,我最後再說兩句話,一個是針對我剛剛講身心障礙的校警,以及要加強保全人員的專業訓練。
吳部長思華:是,這部分我們會檢討。
蔣委員乃辛:在人員方面,希望能夠增加替代役的名額,希望你們能夠真正的落實暑假的校園安全,不要再發生事故了,再請你提供書面的資料給我,好嗎?
吳部長思華:是,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許委員智傑質詢。
許委員智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你們校園安全防護的專案報告指的都是中小學,對不對?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是,目前是以中小學為主。
許委員智傑:那你覺得大學呢?
吳部長思華:大學也非常地重要啊!
許委員智傑:但是你們的專案報告中卻沒有提到大學。
吳部長思華:因為以往大學都有比較強的自主性,而且其能力也比較強,相信他們應該可以處理自己的校園問題。
許委員智傑:我簡單的提一下,投影片上的時間表,我就不贅述,待會再將資料給部長看。歷年來,在各個不同的大學實驗室中,曾經在這麼多時間發生這麼多次的實驗室問題,甚至還有之前清大的王水事件,部長應該還記得吧?
吳部長思華:是,我記得。
許委員智傑:那些都是實驗室該控管的。由此可見,大學的實驗室是個危險的地方,而我們應該要如何加強維護及輔導,這都是教育部應該要注意的。
下一頁的照片部長應該很面熟吧!這是你擔任校長時的政大行政大樓,也是以前你的學校。2013年10月11日蘋果報導政大行政大樓的磁磚脫落,是海沙屋嘛!請問現在這個問題解決了嗎?
吳部長思華:目前在進行整修中。
許委員智傑:在整修中,請問已經整修多久了?
吳部長思華:對不起,我離開學校以後就沒有再追蹤此案了。不過,本來在校務會議時已經通過可以進行整修了。
許委員智傑:請部長回去關心一下以前的學校。一般的學校,包括監察院都有提出,其實我們不要只做表面,水岸電梯和副校長室的修繕等等,這些都只是表面,而且這個地方的表面也已經補起來了。再看下一張,剛才那張照片是2013年11月拍攝的,這張則是2014年5月拍攝的,行政大樓還圍著圍牆;這張是2015年5月拍攝的,竟然不是將行政大樓修繕好、將圍牆拆除了,而是將這面圍牆美化了,為什麼要這麼做呢?可能是英明的馬英九要去參訪,所以政大就將這面圍牆美化,也就是說,從2013年至今,這面圍牆一直都還留著,請問到底修繕到什麼程度?到底學生進出有無安全的顧慮?到底總統進出有無安全的顧慮?萬一進去發生危險,那後果很嚴重耶!所以我想讓部長知道一下大學校園的危險,也提醒你們在注意校園安全的時候,大學也是一個不可忽視的地方。
另外,現在課綱的問題很嚴重,教育部也感受到課綱的重要性,所以打算辦4場的座談會,請問辦這4場座談會的目的為何?
吳部長思華:就是希望能傾聽學生的意見與聲音。
許委員智傑:在傾聽他們的聲音後,有沒有改變的機會?聽到什麼樣的聲音,可以做什麼樣的改變?
吳部長思華:我認為應該先聽聽他們的聲音後再說。
許委員智傑:國教署署長說,下去是溝通,不是摸頭,充分溝通以凝聚最大共識。然後呢?部長的意見和署長是一樣的嗎?
吳部長思華:是的,我們的目的都是希望能經過充分的溝通及對話來凝聚最大共識。
許委員智傑:所以聽一聽,然後呢?有沒有「然後」?
吳部長思華:一定有很多事情是可以做的。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現在告訴我的是,第一,沒有改變的機會,第二,有改變的機會,這樣才叫做溝通。如果只有一個選項,就是沒有改變的機會,然後結果也是和原來一樣,那就叫摸頭,不叫溝通。
吳部長思華:我剛剛也說過,我相信有很多事情是我們未來可以去努力、改善的。
許委員智傑:所以,部長跟署長要先有共識,凝聚最大共識是指什麼?當基層的聲音大到某種程度以上,你們願意改變,這就叫溝通;但是,如果基層的聲音大到某種程度以上,你們卻還是不能改變,那就叫摸頭。所以你們到底是摸頭、還是溝通?
吳部長思華:我剛才已經說明了,我們一定會聽聽學生的聲音,一定會在同學的意見裡面尋找一個最大的共識。
許委員智傑:部長到現在還是沒有給個具體的答案。再看下一頁,這些都是PTT上學生的留言,他們說這怎麼會叫做摸頭呢?因為最後8月一定會執行啊!那怎麼能叫摸頭呢?那只是請學生來背書而已。
吳部長思華:我們現在的政策是新舊教科書並行,所以並沒有任何摸頭或強迫的意義。
許委員智傑:坦白講,這是退而求其次的方式,就是教育部現在已經同意新舊教科書可以並行了,所以大家還可以勉強接受,但是就之前所謂的黑箱程序,法院判定教育部敗訴,學生不願意受到威權思想的控制,所以才會有新版課綱的爭議。全國有這麼多的中小學跳出來發聲,當然如果教育部同意採新舊並行的方案,我們還可以勉強接受,但是事實上我們更希望有B方案,不然你們是下去聽什麼聲音?
吳部長思華:對於未來要如何撰寫教科書,或要以什麼方式來形成不同意見之整合,這部分都可以由大家一起來思考。
許委員智傑:所以召開這個座談會的最主要目的是要知道以後要如何修改,是不是?
吳部長思華:是啊!我們是因為十二年國教的基本課綱問題在推動……
許委員智傑:沒關係,所以你們要定位清楚,而且要明白地告訴學生,「然後」是今年可以改還是未來可以改?這個邏輯要清楚嘛!你們舉辦這4場座談會是要告訴學生什麼事情?將來可以改變什麼事情?如此一來,學生才會清楚知道參加座談會的目的是為了要提供你們未來改變的意見。如果你們是用這種方式明確地告訴學生,他們就不會認為是去幫教育部背書,而是要去提供教育部明年修改的意見,作為重要的參考,對不對?
吳部長思華:是。
許委員智傑:如果是這樣定位就OK了。部長,再來這個問題比較嚴肅,我想在此特別提出來。現在教育部打算逼高應大、第一科大及海科大等三所學校結婚,但現在海科大和中山大學的意見是他們二所學校想要結婚,高雄又有國家實驗研究院設置的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如果今天要強逼海科大非與其他兩所學校結婚不可,是否能有另外一個選項?不要只是站在技職體系的立場,基於整個高教與技職都是一體的,而且為了將來的國家經濟發展,可能高教有一部分要與技職做更大的結合,再加上高雄又是海洋首都,從上述的角度來看,部長,你認為這樣的選項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各個方案都曾經經過評估,目前大家比較高的共識還是三所科大整合在一起,對於未來的發展會有更大的強化。
許委員智傑:以前都是評估部長所說的這個案子,至於本席剛才提到的案子從來都不曾評估過。今天本席會提出一項臨時提案,請於一週內提出現行高雄應用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三校整併,與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與國立中山大學兩校整併之評估報告給本席。
其次,坦白講,站在全國最大的科大角度而言,高雄應用大學與高雄第一科技大學整合在一起就有2萬名學生,已經是全國最大的科大,不見得一定要三所學校整合在一起,更何況海科大是比較傾向與中山大學進行整合。事實上,本席與中山大學的楊校長討論過,如果海科大與中山大學合併之後,仍然可以保留技職的系統,也就是說,如果中山大學在合併後成立了海洋產業技術學院,還是會保留技職的體系。從教育部的高點來看,今天高雄應用大學與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合併後已經是全國最大的科技大學,從整個海洋的特色來看,這些全部都是與海洋相關的大學,中山大學又有海洋學院,再加上國家實驗研究院又在高雄設置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如果高雄要發展為亞洲新灣區、甚至是將來的自由經貿區,將高雄港與高雄的海洋特色結合會是非常重要的方向。因此,請教育部儘快評估,因為6月18日將要投票,我希望能讓海洋科大擁有第二種選擇。一樣都是合併,本席並不反對教育部所提的合併潮流,事實上,我們也都知道教育部未來要實施的併校潮流,但是為了這個潮流而硬將這三所學校合併在一起,到底是不是最好的決定?如果光是高雄應用大學與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合併在一起就已經是全國最大的科大、就已經擁有2萬名學生,是否一定要把它變成那麼大呢?如果海科大能與中山大學合併成立海洋學院,再加上設置在高雄的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等同是有三所與海洋相關的學校及中心在高雄發展,事實上,我們將這些學校合併不就是為了能發揮最大的功能嗎?教育部應該用一個比較高等邏輯去思考,不要只是站在技職教育的角度,技職教育固然是很重要,但是讓國家的技職教育與一般大學充分合併、甚至將來與技術產業及經濟結合,這才是更大的角度,請部長三思!
今天我們會提出一項提案,第一個,我們希望將以上各個方案的優缺點進行評估,提出具體報告給本委員會及委員;第二個,希望教育部不要強硬逼婚,既然人家不願意結婚,你們又何必一定要讓人家結婚,難道不能讓人家有自己選擇的權利嗎?而且為了高雄未來的發展,本席希望教育部能儘快研究,讓他們在6月18日投票之前能有第二種選項,唯有如此,才能符合未來高雄的發展、符合教育部的發展,也符合未來台灣經濟的發展,這絕對是一個比較好的選項,希望部長能評估一下。
吳部長思華:是,我們會評估。
主席:請賴委員振昌質詢。(不在場)賴委員不在場。
現在請管委員碧玲質詢。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許委員提到,到底要讓海科大自由戀愛或是要對它逼婚,本席就舉一個小例子,你們寫報告時要注意一個角度,那就是資源整合,如果讓具有海洋特色的學術機構合併而不分散,對於資源整合而言是不是比較有利?本席認為是會比較有利!過去除了有海科大之外,基隆也有海洋大學,雖然我們有海事教育的學術機構也有大學,但是台灣要找到一個符合國際標準的學生實習船,截至目前為止都還遙不可及,光是要一艘符合國際標準的實習船都整合不出資源,因為那兩所都是資源弱勢的學校。如果今天在高雄的中山大學有非常強的海洋學院,但是你們卻要將海科大分散,不讓他們送作堆,反而將它送到以科技為主的科技大學,讓它成為該科技大學的邊緣學院,對於我們的海洋或海事教育的資源整合而言,本席認為與其分散倒不如整合,因此希望你們在寫評估報告時,也能注意整個海洋及海事教育的資源整合,什麼樣的規劃才是最有利的,一定要從這裡做出一個詳細的分析。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提醒。
管委員碧玲:如果是要學生實習船,未來即將合併的三所科大要有一艘、中山大學也要有一艘,這時兩者可能就都落空,又或許中山大學有實習船的時候,未來科技大學中的海洋學院就沒有實習船,我們要讓學生在學習時遇到這種資源分散的狀況嗎?
吳部長思華:是,我們會特別思考這個問題。
管委員碧玲:學生實習船只不過是其中的一個,你可知道大連大學的學生海洋研究實習船可以說是全世界第一流的實習船,它每年都會到台灣來巡訪,讓我們的學生只能眼巴巴的羨慕人家、比不上人家,這樣是不可以的!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本席希望,部長能從資源整合的角度去看待這個問題,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你知道課綱微調在校園掀起的寧靜學運正方興未艾,雖然部長已經發出了公文,允許他們自由的選擇,但是是否有真正的選擇權就不得而知了,因為舊版課綱之下的教科書是否有書商願意印製都還是未知數,總之,他們的訴求並沒有結束,希望教育部能在8月1日前撤回微調課綱。在這個訴求非常明確、而且全國串聯高度共識的時候,部長應該要親自到校園去,請問,部長是要去說或是去聽?你是要以說為主,或是要去聽?
吳部長思華:我們主要的目的是去聽。
管委員碧玲:聽是主要的目的,對嗎?
吳部長思華:對。
管委員碧玲:所以聽了之後是否能改?有沒有預留改的可能性?有沒有8月1日後撤回微調課綱的可能性?如果你沒有預留這個可能性,即使去聽了之後還是無法解決問題,有沒有預留這個可能性?
吳部長思華:現在新舊教科書並行,其實已經給了各個學校非常大的自主空間。
管委員碧玲:市場上不見得有真實的選擇權嘛!
吳部長思華:不會,關於出版商的部分,我們都已經開過協調會了。
管委員碧玲:你們絕對不可以對出版商施壓?
吳部長思華:當然。
管委員碧玲:部長的意思就是不會撤回,讓新舊課綱並行,是嗎?
吳部長思華:讓學校有自主的選擇權。
管委員碧玲:這個國家有兩套課綱,那就是部長的風格,你現在的決策就是有兩套課綱。其實,他們是希望台灣的孩子要讀台灣的歷史,所以他們不要新的微調課綱。現在本席已經知道部長的答案,就是大概不會預留8月1日撤回的可能性,你會讓兩套課綱並存,但是你還是會去聽,是嗎?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本席不知道學生是否會滿意、你到校園去的時候又會是什麼樣的場面,現在我們就來預設校園可能會發生的場面,今年是選舉年,而他們又是非常單純的高中學生,因此本席要求絕對不可以做政治操作。
吳部長思華:我們從來沒有做過政治操作。
管委員碧玲:部長,禁止過度防衛,不要帶著便衣、帶著刑警去現場弄得風聲鶴唳,絕對不允許過度防衛,你是否能夠承諾?
吳部長思華:委員可以放心。
管委員碧玲:是否能夠承諾?
吳部長思華:當然。
管委員碧玲:你能承諾嗎?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本席要求不准過度防衛、警察不要進校園。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當你進入校園時,必須要求警察不接近校園,好嗎?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各縣市的警備不能針對此事有任何特殊的專案。
吳部長思華:是,沒問題。
管委員碧玲:我們絕對不允許專案。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我們也不希望現場是一種激烈衝突的場面,因此,部長要發揮你高度的智慧與溝通的能力,假設現場的學生有情緒高張的狀況,請你一定要帶著化解衝突場面的態度去進行這幾次的溝通,好嗎?
吳部長思華:好。
管委員碧玲:如果部長堅持兩案並存,不預留撤回的可能性,在這種鋒頭上去做對撞,本席並不認為是絕對必要的,但是部長既然做了這個選擇,本席就要求以下的兩點:警察不准對這件事有特殊的保安作為,即使是便衣也絕不允許;再者,部長有責任不讓現場變成衝突的場面,好不好?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本席希望,部長及教育部能從內心真誠的做一個學生是善意、清純、正面及肯定的基本假設,以這樣的假設下去走這一趟巡禮,好嗎?
吳部長思華:當然。
管委員碧玲:接下來是關於校安的問題,本席知道校安的問題非常嚴重,近5年來總共發生214起外人入侵校園騷擾師生的事件,其中有三分之一是集中在國小的校園,總共有76件,但是你們今天的報告並沒有非常仔細地針對這些問題提出有效的對策。部長,其實今天本席要看的是你提出了什麼方案?譬如各縣市校園的保全經費有所欠缺,如果今天本席是教育部長,至少會先提出第一個方案,即使是監視器的方案也可以。另外,你是否知道各校的保全都是7點才上班?部長,你知道嗎?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可是有許多雙薪家庭的孩子都是六點多就到校,針對5點到7點的這個空窗期,如果你們說要補足全國所有中小學5點到7點進行保全作業的加班費,今天本席就能看到方案了,問題是你們什麼方案都沒有。你可知道小學的外人入侵騷擾案件占了三分之一,讓學生處於這種恐懼中是不可以的事!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所以你們提出的專案對於解決校安問題一定要到位,好嗎?
吳部長思華:好。
管委員碧玲:資源到位、方法及手段到位。
吳部長思華:是。
管委員碧玲:截至今天為止,我們完全都看不出來!現在本席擔心你們處理校安問題會像處理霸凌問題一樣,因為本席看不到你們處理校安的例子,所以本席就舉處理霸凌的例子。以校園反霸凌的事件而言,2014與2015這兩年來,本席在你們相關的資訊專區中看到防制校園霸凌專區公布的7則作為、資訊,其中有6則都是反霸凌的政令宣傳,只有1則是工作坊開始報名,其他全都是政令宣傳。等到工作坊開始報名時,全國總共培訓了多少人?102年、103年及104年這三年,北中南3個梯次2天1夜容納國中小及高中職總共一百多人,全國總共容納了一百多人,而且103年沒有舉辦反霸凌教師的培訓活動,104年總共也才培訓98人。事實上,校園霸凌問題多麼需要藉由工作坊讓大家分享經驗、多麼需要有心理輔導的專業、有班級管理的技巧、而且真的有能力去處理校園霸凌,但是102年只容納了一百多人報名、103年沒有舉辦、104年僅有98人,全國總共只補助40所學校處理校園霸凌。
本席舉出校園霸凌的例子讓大家進行檢討,然而你們的檢討就是務虛未務實、你們的作為就是宣導而已,真正的工作坊是資源沒有到位、實質沒有深入,其實工作坊才是實質,所有的宣導活動都不是、都是虛的,但是你看看你們的工作坊!
吳部長思華:有的工作是地方政府也都有在進行,其實中央只有做種子教師培訓的部分,不過加強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這是你們專區的統計、是全國統計進來的,而且是開放給全國的報名,如果教育部沒有專案列管的話,你們怎麼知道各縣市地方政府有沒有做?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針對這個部分再加強。
管委員碧玲:即使是地方政府有做,你們這個專區的統計就都有問題了。
吳部長思華:以後我們會將地方做的事情也整合在一起。
管委員碧玲:系統性的、持續性的、真正深入的去做這些事才會有成果,你可知道國民教育法第十條「全國國中小全面配備心理輔導教師」是本席修的法,當時本席敲桌子、翻桌子,最後才修成那個法,實施這麼多年之後,它的效果到底有沒有展現?本席也一直都看不到你們提出分析報告。原本本席希望你們派駐到國中小校園的是非常有經驗、有能力、很成熟的心理輔導教師,問題是你們的待遇3萬元扣一扣之後,根本還不到3萬元,在這種情況之下,如何能夠配備一個分擔教學之外的專業師生心理輔導體系?這些都是問題,不知何時教育資源才能在這個部分多放一點?目前看起來就是資源不夠,因為資源不夠導致行動缺乏,所以就只是務虛不務實!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針對這部分進行檢討。
管委員碧玲:本席舉出對於霸凌的處理為例時,你們就知道霸凌出了這個問題,事實上,處理霸凌問題是你們長久以來在做的事,現在又要處理校安的問題,希望你們不要再像處理霸凌問題那樣的務虛不務實,坦白講,霸凌的問題、暴力侵入校園的問題、幫派毒品的問題及校安的問題等等,確實都是相當棘手的問題,部長,好好做,好嗎?
吳部長思華:是。
主席:請盧委員嘉辰質詢。(不在場)盧委員不在場。
接下來請呂委員玉玲質詢。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本席特別將你們今天提出的專案報告看了一遍,洋洋灑灑的寫了一堆,這些內容不是平常就已經在做了嗎?真正的問題在哪裡?部長,你知道真正的問題在哪裡?學校的安全問題在哪裡?
主席:請教育部吳部長答復。
吳部長思華:主席、各位委員。防護措施及警衛人力的到位,可能是最大的關鍵,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努力。
呂委員玉玲:這就是執行力的問題!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我們制訂了許多的制度及辦法,而且都相當清楚,包括監視器、人員、志工及保全,這些統統都有,現在就是執行的問題。事實上,本席在上次質詢時還特別告訴部長,校安處理中心的網頁必須要有專人管理。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雖然設置了這個處理中心,但是你們卻是在那天本席提出質詢之後,才趕快將最近發生的校安事件宣導資料放上去,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的了,因此本席想請教部長,校園安全處理中心是否僅是網頁上的資料庫、負責蒐集資料而已?或者是它具有任何的功能及效力?問題是本席看不到它功能及效力,既然如此就乾脆廢掉好了,反正沒有作用嘛!校園安全處理中心一開始是因應921大地震的災防而設置,後來擴大為校園安全的處理中心,但是它並沒有任何具體的作為,只有將蒐集到資料放在網頁上公布,這樣做根本沒有效果。在高中的部分還好有教官負責處理校安中心,但是你有沒有去看過國中及國小呢?在國中及國小是由生活輔導中心的生活組長負責處理,其實也就是由老師負責處理,並沒有其他任何的機制,所以你們今天提出的報告是要報告什麼?報告什麼?事實上,校安問題不只是讓校長、老師、家長及學生人人恐慌,現在有許多家長都會隨時打電話問孩子好不好,甚至中午衝到學校去看孩子還在不在、放學時間學校門口圍了許多家長等待接孩子放學,面對這樣的恐慌,校園安全處理中心完全沒有任何安全處理的宣導,這樣是在輔導什麼?經過我們一輪的質詢、警告而且點出了所有的問題,你們並沒有去做。部長,有許多事都要去做,不是只有在紙上「空喙哺舌」!空話一堆,沒有用嘛!
部長,早上有好幾位委員都點出了校安問題該如何處理,包括校長與社區的結合,譬如結合社區的巡守或是結合社區的志工、結合家長會去動員家長,但是部長是否看出其中的問題?其實這些人員還是要經過篩選,不是隨便就把一堆人放到學校來,如果這些人員沒有經過篩選,最後可能會導致更大的安全問題,因為這些人員對我們的孩子、對我們的學生而言都是陌生人。所以本席一再的提醒部長,像日本現在就有一種情境教學,讓孩子了解什麼情況對他們是危險的、針對什麼情況該有什麼應變措施加以防範,這才是最重要的事。但是,本席提出的這幾點,在你提出的報告中統統沒有看到,譬如怎麼透過求救鈴、警報器進行警民合作,直接通報警察局,不須再打電話去報案、不須再打1999去報案,警察可以在第一時間就趕到學校。平常警察只能在學校外圍巡邏,不能直接進入校園,如果還要再打電話去報案,無異是在浪費時間,因此警民合作的通報系統必須要建置,這點在你的報告中有沒有?你根本沒把本席講的話聽進去!
吳部長思華:我們已經針對這個部分進行檢討。
呂委員玉玲:問題是在檢討報告中都沒有看到啊!
吳部長思華:我們已經在做一項新的防護計畫,也會儘快將委員所提的這些良好建議一併納入,希望能做成一項更好的計畫,提供學校採行。
呂委員玉玲:本席要提醒部長的是執行力,如果空有制度、規範或方法,卻沒有執行力,那就等於是零!本席一再的強調,你們不要只會發公文,像是社區該如何巡守、家長會如何動員、如何聯繫,光靠校長並沒有用,更何況,校長擔任一段時間後就會輪調離開,等到他打好社區關係之後也差不多要離開了,所以我們可以運用家長會,因為家長是永續傳承的,運用家長會進行動員,熟悉的面孔、情境的教學以及警報器的運用,這些方法共同去執行。甚至針對雙薪家庭較早將孩子送到學校的狀況,本席都已經想到應對的方法,但是你們卻都沒想到。其實,很早到學校的學生並不多,只要開放離警衛室最近的一間教室,將7點之前到校的學生集合在警衛室旁邊的教室,這樣可以方便警衛看管,等到班導師到校之後再讓學生回去自己的班級教室,這樣也是一個方法,你們為什麼沒有想到呢?
吳部長思華:是,謝謝委員的意見。
呂委員玉玲:不是只能動用第二預備金、擴充你們的預算,現在你們就只會喊沒錢,在等經費到位之前,什麼事都不能做了嗎?其實,可以做的方法有很多,為什麼都沒有想到?我們用同理心去思考,目前所有的學生、家長及老師都感到相當恐慌,如何去安定他們、如何去輔導及宣導,你要怎麼做,請具體的告訴本席,怎麼做?
吳部長思華:謝謝委員的提醒,我們會製作標準的作業手冊,同時有一些示範模擬的方法,讓學校的老師及家長都能夠了解,我認為這樣做最容易讓大家安心。每一種狀況應該如何處理,我們會儘快擬定出標準的模擬作業方式。
呂委員玉玲:光靠監視器也不是管用。
吳部長思華:對,那是消極的方式。
呂委員玉玲:本席也特地去警衛室看過監視器的畫面,總共有幾十個畫面排在一起,然而警衛也只有兩隻眼睛,無法同時觀看那麼多的角落。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你可知道國中小能擁有2位保全就算是很多了,根本無法顧及所有的角落,就算是在學校設置巡邏箱,警察也是2個小時到學校一趟,同樣也是無法巡視每個角落,因此針對許多的校園死角,你們應該要動動腦,究竟該怎麼做?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本席已經提供了許多好的意見,包括志工穿著的服裝、志工的背心,小學生就能夠看得懂,否則光是要訪客掛上識別證,其實是很難去過濾的,像是擔任保全人員的個性如何?進入校園的家長又有何目的?本席曾經碰過一個個案,一對有家庭問題的家長到學校換了識別證之後就進去學校搶孩子,因此如何保障孩子的安全,這是我們必須要照顧到的,拜託部長一定要注意!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就是課綱的問題,部長,這個禮拜你是否就要去與他們溝通?
吳部長思華:是,明天我就會去。
呂委員玉玲:所謂的溝通是要真的把事情講清楚,不要讓他們感覺到你只是去交代、只是去摸摸頭,一定要有共識!本席再一次強調,一定要在有共識的情況下才執行!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不要再像十二年國教那樣倉卒上路、邊做邊修改,造成家長及學生的恐慌,這是非常不好的作法。
吳部長思華:是。
呂委員玉玲:再者,本席知道今天體育署長沒有來,不過本席要請教一個問題,其實本席也曾經提出過質詢,我們要關心體育發展、要給予專業訓練的老師、教練,但是體育署、教育部一直沒有去監督,而地方政府有教育局、有體育局,大家就互踢皮球,尤其是桃園完全沒有在執行,只有靠家長自行訓練,等到訓練出的選手拿到金牌、代表國家出去比賽時,教育部就只有錦上添花、並沒有雪中送炭,因此家長一直反映他們感到相當無力,猶豫自己的孩子到底要不要繼續朝這方面發展。事實上,每個地方的專業教練都有爭取到教育部的補助,對不對?專業教練有沒有補助?
主席:請教育部體育署林主任秘書答復。
林主任秘書哲宏:主席、各位委員。地方政府的體育班都要設置專業教練,所以地方政府必須要聘任專業教練。另外,我們部裡的專業教練有九十幾位,由部裡出錢採用一年一聘的方式,協助學校推展體育活動。
呂委員玉玲:如果地方政府開了專業教練的缺額,教育部體育署是否有針對這個缺額給予補助?
林主任秘書哲宏:有,我們5年……
呂委員玉玲:有補助嘛!
林主任秘書哲宏:補助他……
呂委員玉玲:總之就是有補助,對嗎?
林主任秘書哲宏:對。
呂委員玉玲:為什麼沒有去監督執行?地方上有許多單項運動,無論是划船、棒球、跆拳道及武術等等,各方面的項目都有,為什麼會沒有專業教練的補助?所以你們體育署必須要去執行!
部長,雖然我們有許多好的政策,但是都沒有去執行,讓家長在培養孩子的時候無法系統式的銜接,讓孩子能夠繼續往上提升,這就是無力感!
吳部長思華:在行政上我們應該要進行督導,所以我會加強督導所有司署該做的事情,讓所有的政策都能夠落實,謝謝委員的提醒。
呂委員玉玲:本席強調桃園在這部分沒有做好,希望你們能夠做好,好嗎?
吳部長思華:關於這個部分,我們會注意一下。
呂委員玉玲:最後,本席要請教衛福部許次長,目前韓國的疫情是否可能會擴散到我們台灣?你們是否確定沒有任何病例?
主席:請衛福部許次長答復。
許次長銘能: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台灣並沒有發生任何病例,我們已經在邊境做了非常嚴密的管控。
呂委員玉玲:再過不久暑假即將到來,許多到韓國讀書的學生可能會為了躲避疫情而回來台灣,針對這個情況,對於相關的名單及列管,你們有沒有一套機制?
許次長銘能:事實上,回來台灣的並不是只有學生,還包括從韓國旅行回來的旅客,我們都有一套方式。對於在韓國時並未進入韓國的醫院或接觸過病人的部分,當他們入境時我們會給予相關的宣導單,請他們在家裡做好相關的自主管理,譬如量體溫之類,如果有發燒的狀況……
呂委員玉玲:在他們入境時並不知道自己身上是否有潛伏的病毒,所以發病的時間相當重要。
許次長銘能:對,如果發病就要馬上……
呂委員玉玲:總之就是要列管,對嗎?
許次長銘能:馬上要打1922進行通報。
呂委員玉玲:目前的疫情是如何、發病的過程要如何列管,面對即將到來的暑假,衛福部也應該要到學校去宣導相關的資訊。
許次長銘能:是。
呂委員玉玲:不是在網路上發文公告即可,還是要去進行宣導。
許次長銘能:不會,其實,我們在機場就會直接發單張給入境的旅客。
呂委員玉玲:本席講的是到學校宣導的部分,你們必須到每所學校去進行宣導,有做到嗎?
許次長銘能:我們一直與教育部進行相關的聯繫,已經討論過好幾次了。
呂委員玉玲:還沒有執行、還沒有作法?
許次長銘能:針對疫情起伏的部分……
呂委員玉玲:衛福部要快啊!不能還在溝通,不是嗎?
許次長銘能:是。
呂委員玉玲:馬上就要放暑假了,然而暑假這兩個月的空窗期,天氣很熱耶!
許次長銘能:我們會從入境的部分開始著手。
呂委員玉玲:馬上做!現在還有時間做,趕快去宣導!在暑假之前馬上到學校去進行宣導,好嗎?
許次長銘能:好。
呂委員玉玲: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江委員惠貞、林委員德福、陳委員明文、許委員添財、潘委員維剛、楊委員瓊瓔、江委員啟臣、盧委員秀燕、李委員桐豪、周委員倪安、邱委員文彥、蕭委員美琴、呂委員學樟、蘇委員清泉、鄭委員麗君、葉委員津鈴、李委員貴敏、陳委員怡潔、鄭委員汝芬、黃委員志雄、陳委員淑慧、吳委員育昇及徐委員欣瑩均不在場。
在場委員的登記質詢均已質詢完畢,委員陳淑慧、潘維剛、莊瑞雄、黃志雄、吳育昇及鄭麗君等委員所提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陳委員淑慧書面質詢:
1.殺童案對於校園安全檢討及省思
短短一年發生了兩件隨機殺人,從鄭捷到龔重安,也讓死刑存廢的議題再度引發激辯,現在朝野立委針對防止類似事情發生也有各種提案,如隨機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假釋門檻增至30年等等。
請教部長,看到8歲女童的悲慘遭遇,你是否支持台灣持續執行死刑?
龔重安殺童案發生至今已經過一個禮拜,此事造成台灣社會極大震撼,後續也引發多種面向的討論,校園安全、死刑廢除與否、如何預防下一個隨機殺人事件等等,這件悲劇的發生也讓大眾開始認知到,校園安全的維護有必要重新檢討與加強。
請教部長,距離殺童案至今已1個禮拜,教育部是否已經有加強校園安全處置措施的腹案?
此次殺童案已引發全國學生與家長的恐慌,尤其在新聞不間斷的重複播放類似的內容下,更是加強恐懼心理,因此除了輔導系統要加強輔導外,如何具體提升校園安全更是當務之急,但目前所見諸討論校園安全的不外乎,「校園圍牆加高、取消友善校園開放政策,或者是加強保全人才、增設監視器、成立校園巡守隊」,這些建議一律圍繞著「陌生人等於危險」的思維。
2.校園安全通報機制
校園安全目前面臨嚴峻的考驗,教育單位與警政單位也試圖提出因應策略,以防止類似悲劇再度發生。請教部長,你認為目前校園安全有哪些環節需要改善?針對這些需補強的環節,教育部目前是否有改善時程表?
依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20條「校園霸凌事件情節嚴重者,學校應即請求警政、社政機關(構)或檢察機關協助,並依少年事件處理法、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社會秩序維護法等相關規定處理。」
請教部長,目前校園霸凌事件的通報機制是甚麼?面對殺童案之類的校園安全事件的通報機制又是甚麼?此兩類事件皆可歸屬於校園安全範疇,未來是否有規劃可以結合此兩類的通報系統?讓學童的安全能更有保障。
本席認為,我們不應該相信單一族群或解決方案,就能大幅提升校園安全。要建立系統性校園安全防護網,結合社區與學校的力量共同維繫校園安全,此外,最重要的是「訓練孩子擁有更多應變能力」。每一位在校園裡活動的老師、學生和教職員,本身應提高警覺意識才能「預防」各類災害發生。
潘委員維剛書面質詢:
邀請教育部、內政部及警政署、法務部、衛生福利部就「如何強化與建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師生安全」,提出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精進班級經營、尊重與關懷,營造積極正向學習氛圍,正視校園非正式組織,發揮同儕支持力量,建構友善校園,建立完善效率的校安通報機制,增益師生安全維護與危機處理機制,落實校園安全自我檢核機制,有效落實校園「零傷害」,擴大家長參與,善用人力資源,共同維護校園安全,聯結豐富多元的社會資源,創造校內外綿密的安全防制網絡。包括鄭捷事件、龔重安事件都在在顯示校園整體安全維護需要徹底檢討的時候了,在過去為了社區結合大幅開放校園結合社區活動,而由於學校經費有限也積極擴大學生家長參與學校各項安全或輔導工作,學校老師及校務人員對學校的學生安全及生活關注日漸疏離、不再積極的全面性的關懷及輔導照顧,所以校園吸毒、暴力犯罪、黑社會組織及霸凌的情形依據各項統計資料,不只不斷升高,而且是迅速以倍數成長,讓學生家長真的是毫無安全感,所以如何強化與建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師生安全,應由教育部偕同跨部會的,共同建立一套校園安全防護機制,透過積極的觀察、輔導、掌握、防止、打擊等方式讓各項的不法活動、組織、風氣及毒品,無法透過任何方式、管道、組織進入內校園,威脅、霸凌、吸收、發展來危害校園安全,學校是作育英才的地方,本席認為只有嚴格的審視現狀,無限上綱的危機預測,才能進行有效的壓力測試及危機演習,要求教育部盡速就目前校園安全維護提出策略及方法,包括校園開放社區進行活動政策的檢討、學生家長的導護安全制度的檢討、學生家長課後陪讀制度的檢討、學校校警配合地區派出所、警局安全巡邏制度的檢討、學校輔導工作如何加強追蹤管制措施檢討、目前配合警政單位針對毒品、暴力組織、黑社會組織發展及吸收成分的現況監督檢討等等,強化與建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書面報告提供給本席參考。
莊委員瑞雄書面質詢:
有鑑於日前發生駭人聽聞的北投國小學童割喉案,造成無差別人案案件再度於台灣延燒,台北市警察局於案後曾發布新聞稿表示,「護童專案」早於2012年11月22日便已廢止,但仍可就個案服務,最終廢止時間乃係今(2015)年3月底。換言之,現今警政署抑或台北市警察局所有之作為皆係為「臨時性方案」。其中亦包括內政部表示:「目前各縣市已出動總計7,457人次至1963所學校執行校園安全維護勤務,近日亦配合學校申請進入校園內巡邏2,712次,希望藉此加強校園安全,減少社會大眾恐慌。」惟此些作為乃為「臨時性任務編組」,警政署預估能持續多久?未來「常態性方案」何時才可提出?具體時辰是何時?尤其於本席所屬之屏東地區,警力資源未若直轄縣市豐厚,應如何執行與改善?警政署現除增加「見警率」、提出排班巡邏及加裝廁所警鈴之外,另之具體作為為何?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問題:
1.校園安全問題本席在上周就指出,其實與霸凌、毒品、幫派都是息息相關的,上周媒體批露高雄有一所高中竟然隱忍霸凌三年,本席很難想像這對一個孩子來說是承受多少身心靈的壓力,本席相信這樣的隱忍絕對不是個案,可以從這事件看出,教育部的反霸凌防制與機制,根本讓人失去信心信任,學生在遭遇霸凌時的第一步想到的是隱忍而非通報,結果今天他勇敢站出來反抗,忍痛揭露自己霸凌遭遇時,校方竟然試圖阻止,從校方這樣的處置方式,我們也不難看出所謂的霸凌防制根本也只是空談,也難怪受霸凌的學生都不敢通報反抗,本席認為這樣息事寧人的態度全國不會只有這間學校,事實上,霸凌的問題存在已久,許多時候被霸凌的學生都像媒體報導的這位一樣,選擇沉默隱忍,因為他們擔心報告老師後,反而處境更慘被修理的更慘,導致被霸凌者默默承受,於是問題無法解決產生惡性循環。唯有充足的輔導管教人力才能夠有效的處理校園霸凌事件。然而有關依法增置專職輔導人力一事,日前已經三讀通過,試問目前的輔導人力是否已逐步到位落實?霸凌背後除了肢體與心理的欺壓外,最令人擔心的就是黑幫涉入校園的問題,如果是校園黑幫問題就不僅僅是單純的霸凌,而需由警政單位介入,根據資料顯示全國兒童及青年總人數去年度有475萬,且依據警政署統計,近年犯罪低齡化,但是全國警察少年隊人數編制員額703人,現有人員526人,以新北市為例少年隊21人,負責七十九所國中、高中職56所、國小204所,共十三萬名國中生、九萬名高中職生,還有25萬名國小學生,試問這樣的人力編制連預防校園黑幫犯罪都不足了,其他關於校園安全維護的人力與巡查要如何落實?
議題二
【2015/06/03自由時報MERS危機 教育部啟動學校防疫】
因應南韓之中東呼吸症候群冠狀病毒感染症(MERS-CoV)疫情升溫,衛福部將南韓首爾及沙烏地阿拉伯之旅遊疫情建議等級列為第2級:警示(Alert);教育部今天下午啟動各級學校MERS防疫措施,中央及地方將加強監控各級學校落實防疫措施,以維護學校教職員工生健康。
2.校園安全當然包含校園的防疫,當年台灣爆發SARS時,學校每週一、四彙報,現在台灣還未有案例傳出,不至於需要到達這樣的防疫層級,然而有效的宣導確相當需要,尤其要讓學校老師知道,當發現學生有疑似症狀時就必須小心甚至通報,試問教育部清楚當哪些症狀出現時,就必須小心提防主動通報?另外教育部也須確實掌握教學校職員工生參與境外流行地區的學術交流,及來自中東、南韓來台交流的外籍教職員工生人數及落實衛教宣導,要求各校務必指派專責單位及專人負責,並落實相關防疫衛教宣導。
3.日前靖娟文教基會指出政府每年平均用於一個兒童的安全預算僅新台幣730元,其中一半經費用於國中小校舍整建,實際針對兒童安全提供服務的費用少得可憐。靖娟基金會進一步指出,根據教育部資料顯示,近5年共發生214起外人入侵校園騷擾師生事件,尤以國小校園最嚴重,根據102學年教育部校安通報資料也顯示,外人入侵校園以學期初為大宗,但卻未見到任何跨部門積極作為或演練措施。本席認為老舊校舍整建其實也是校園安全的其中一環,但不可否認對於校園安全防護,例如從校內的如樓梯間、廁所、儲藏室、停車場、地下室、偏遠教室、邊緣運動場地、學校建築與建築間的縫隙空間等校園死角,校園安全管理工作,應就人、事、時、地、物,力求安全無虞,防範於未然,而不是光有通報資料,卻未對上述情況進行任何的防護宣導演練,本席也認為校園開放時間或是圍牆的存在都是可以討論檢討,但應該從即刻可以防範的方式先行預防,例如將早到、課後照顧、社團活動的孩子集中在活動中心或特定教室,使用集中照顧的方式便於管理與巡邏,學校警衛在離峰時間也應加強巡邏。另方面學校也應積極教導學童如何做好自我保護和正確的兩性互動知識,對敏感問題不迴避也不模糊,進而增強學童的防範意識和正確觀念。
吳委員育昇書面質詢:
本院委員吳育昇有鑑於近日北投當地國小發生,「男子隨機割喉殺害學童事件」震驚全國,如何強化與建構校園安全防護機制,以確保師生安全。教育部應率先檢討「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與內政部聯手檢討「維護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有無不足之處,本席建議,內政部與警政署應將義警、義刑、民防、社區巡守隊納入強化維護校園安全執行計畫中,以維護校園安全,並於105年起,擴大編列預算補助「社區巡守隊」進行裝備改善,以利協勤順利,加大維護治安的能量,特向教育部與內政部提出書面質詢。
鄭委員麗君書面質詢:
一、自前年協商「高級中等教育法」時,本席即已呼籲「建構校園安全維護體系」。著眼於當前全國各級校園普遍未能重視相關議題,而校園安全亟需專業、令人放心的組織、團隊來維護,遂於法案協商時提出附帶決議,要求教育部應就「校園安全等各項相關經費逐年編列聘用專業人員」。時至今日,發生劉姓國小女童於校園內遭人隨機割喉殺害的事件,如此駭人聽聞的兇殺案件方才引起全國重視。然而至今卻仍未見教育部針對建構全國性、整體性的校園安全機構提出任何計畫。
截至目前止,針對5月29日臺北市國小女童遭外人侵入傷害事件,教育部可有任何緊急、初步的強化作為?
二、全國地方政府為維護校園安全,也分別提出在地措施:新北市政府新竹市「課後照顧延長」服務時間至晚上7時,要求各級學校落實5項安全措施,包括混齡集中大班照顧、教室集中管理、高年級學生陪伴中低年級學弟妹同行、加強校園安全巡視,以及請家長務必親自到校接送課後照顧班的學生。高雄市警方規劃結合社區守望相助巡守隊,將校園納入巡守重點,並強化守望、維持交通秩序和巡邏等勤務,守護學童。台北市議員也在質詢時提出包括設置廁所求救鈴、增加校警人數、上下課刷卡制度、隨時求救裝置……等具體措施,也獲得柯市長正面回應。
教育部是否整合全國各地方政府校安措施,截長補短,建構一套適用全國的校安體系?
三、教育部這三年來(102-104)整體校園安全教育及宣導之執行經費總共多少?其中涉及建構校園安全人員聘用與建構者是多少?
四、審視目前全國國中、小以下校園安全機制,多僅仰賴校門警衛、替代役負責最低度之門禁工作。值此女童案發生之際,曝露出各種校園安全問題,包括:相關人力嚴重不足,無人專責校安業務、校安觀念薄弱……等等,教育部應分別針對問題提出因應計畫,在最短時間內加以解決。爰此要求教育部應即刻著手提出校園安全之短、中、長期規劃,並於3個月後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報告。
主席:關於今天的議程,作如下決定:「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兩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目前委員提出的臨時提案總共有4案,請宣讀。
1、
日前發生國小女童在校園內遭校外人士殺害事件,突顯校園安全亮起紅燈。除了校園圍牆高度、監視系統不完備及人員進出管制等問題外,有許多學校更只是由1、2位警衛負貴維護整個校園安全,明顯安全維護人力不足!每年教育部申請替代役人數平均5,000位,然多數是交由地方政府教育局分配人力,有多少替代役人力投入協助校園安全事務無從得知。明年因應募兵制實行,替代役總人數將由25,000人成長至50,000人,爰提案要求教育部應爭取更多替代役之教育服務役人力,由目前5,000人提升至8,000人以上,並確實將替代役人力分發到各國民中、小學協助執行校園安全等輔助性勤務,提升校園安全維護人力,避免因警衛人力不足導致校安死角,確保孩童就學安全。
提案人:陳碧涵 蔣乃辛 呂玉玲 林郁方
連署人:何欣純
2、
本院委員許智傑等5人,鑒於高雄市為海洋首都,若結合學研資源,勢必更能發揮高雄之海洋特色。目前高雄市已有國家實驗研究院之「台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而在高教整併之際,更應推動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與國立中山大學兩校整併,以充沛高雄的海洋學研力量。爰此,第一、教育部應於一週內提出現行高雄應用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高雄海洋科技大學三校整併,與國立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與國立中山大學兩校整併之優劣分析。第二、為彰顯校務主體性,也應給予高雄海洋科技大學充足之選擇權,亦即除現行與高雄應用科技大學、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合併之投票外,教育部應於104年6月17日前,給予高雄海洋科技大學與國立中山大學合併之投票選項。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陳亭妃 何欣純 管碧玲 呂玉玲
3、
鑒於校園安全經費編列不足,特要求教育部應以104年第二預備金與105年專案預算編列協助推動各級學校校園周邊設立監視器與設置校園警察,俾利維護校園安全。
提案人:陳亭妃 許智傑 何欣純
4、
鑒於警政署為強化校園安全維護,目前已重新進行「校園安全檢測」校數,總計3,077所,其中高中職計481所、國中計627所、國小計1,969所,爰要求警政署於一週後,將所有檢討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俾利共同審視校園安全之維護。
提案人:陳亭妃 何欣純 許智傑
主席:本席先提出修正,第3案不是「校園警察」而是「校警」,也就是「設立監視器與設置校警」。
現在處理第1案。請問各位,對於第1案有沒有意見?
吳部長思華:目前替代役是4,000人,明年要增加3,000人是沒有問題,但是數字的部分,我們會再與蔣委員溝通一下,希望能改成4,000人到7,000人,這樣比較符合實際,可以嗎?
呂委員玉玲:關於這個案子,蔣乃辛委員告訴過本席,而且本席也非常支持這個案子,剛才也請部長要特別注意這件事,既然替代役的人數有這麼多,我認為一所學校可以配置2名替代役,所以8,000這個數字是可以努力的!部長,你就朝這個數字去努力,就不要再修改這個數字了。
吳部長思華:我們儘量爭取,好嗎?
呂委員玉玲:朝這個方向努力,就不要修改了。
吳部長思華:現在是8,000人以上,我們就改成7,000人以上,好嗎?
呂委員玉玲:還是8,000人啦!我們堅持維持8,000人。
吳部長思華:如果是8,000人的話,可能會沒有地方住,現在真的是住的問題,因為我們必須提供替代役的住宿,這是實際上的問題,否則原本我們也是想多爭取一些。
呂委員玉玲:不一定吧!也是有居住在附近的替代役啊!部長,你不太清楚,其實是不一定的。
吳部長思華:真正有需要的地方,像是偏鄉的小校,真的是要提供住宿才行。
呂委員玉玲:可以朝這個方向努力,更何況,偏鄉的替代役並不多,而其他地方卻有那麼多學校,請你就朝這個方向努力,好嗎?
吳部長思華: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沒有問題。其實,我們也希望能夠增加,因此對於這個方向,我們是贊成的。
呂委員玉玲:我們就一起努力,好嗎?
吳部長思華:好。
主席:第1案通過。
接下來處理第2案。
吳部長思華:許委員關心的這件事情,其實我們也很關心,不過根據學校過去的意見,他們都已經表示三所學校要整併,所以最後是否應該要尊重學校的意見?我們會針對這件事進行評估。
許委員智傑:所謂尊重學校的意見,就是讓它擁有兩種選擇,對嗎?如果只給它一種選擇,那就不是尊重學校的意見。
吳部長思華:因為另外一個選擇必須要有中山大學同意,但是中山大學並未正式表態同意,所以我們如何給他們這個選擇呢?
許委員智傑:我們在這裡公開的講,其實本席都已經詢問過了,昨天中山大學應該有找陳德華次長講過……
吳部長思華:必須要經由校務會議通過,這樣才有正式意義,如果沒有校務會議通過……
許委員智傑:眼看6月18日已經迫在眉睫,如果我們沒有給它兩種選擇機會,海科大也就沒有機會了。現在就是海科大與中山大學的意願比較強,但是教育部之前的方向就是那三所學校整併,坦白講,部長,我們應該要公平、公正的處理,去年海科大投票沒有過的時候,還被教育部叫過去責罵,這都是不適當的作為。然而,過去的也就過去了,本席認為我們真的是要尊重學校的意願,第一個,一樣是技職學校中最大的學校,在高雄應用大學與高雄第一科技大學合併後,一樣會是最大的學校。第二個,海洋的特色再加上海洋資源,海科大、中山大學及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結合起來會比較適當。第三個,你可以去詢問中山大學及海科大的意願,其實他們的意願都很強烈,講白一點,他們只是迫於教育部的淫威而不敢反映意見。或許部長並不知道,現在技職司也在場,你可以親自問問他們,這三所學校並不是非常自願要做結合,但是技職司甚至告訴他們「即使這次的投票沒通過,技職司還是會強迫處理」,這樣的態度不恰當。部長,無論技職司努力了多久,我們還是應該要長遠來看整個台灣、整個高雄的未來發展,因此本席很懇切地在此要求,教育部真的不要去逼婚啦!或許技職司是怕技職院校與一般大學合併之後,技職院校可能就消失不見了,這是技職司的擔憂,我們也知道它為了技職的發展而有這樣的擔憂,但是部長回去後真的不要秋後算帳,本席已經向楊校長提過,他表示願意成立一個海洋產業技術學院,保留技職的特色,所以這個部分是沒有問題的。
再者,以高雄的立場而言,我們認為兩所大學再加上一個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三者結合起來對高雄未來發展是最好的,而且對於將來高雄要發展成為亞洲新灣區與自由經貿區真的是比較好。部長,本席認為你對於這件事一定要三思,不能讓技職司強暴了你的意見,本席在此很慎重、很公開的提出呼籲,讓海科大有自主選擇的權利,部長,這樣應該很公平吧!也就是說,我們給它兩種選擇,讓它有選擇的權利,如果它選擇三校合併,我們都沒有話講,如果它選擇中山大學,我們就要成全他們,這樣不是很好嗎?原本教育部是希望一定要合併,如果他們投下反對票的話,怕教育部會生氣,所以我們就給它兩種選擇,並不見得一定就要反對,一種是三所大學合併、一種則是與中山大學合併,讓它們有兩種選擇權,這樣應該才是學校的自主意見吧?部長,我們用邏輯來討論,教育部是否能給學校這樣的選擇權?
吳部長思華:剛才我已經做過說明,如果我們要給高海大這樣的選擇權,中山大學必須要有正式的接受意願,否則它選了也等於是白選。它要在校務會議通過之後表示願意接受……
許委員智傑:部長,我們在這裡公開講明,你回去之後不要秋後算帳,本席就去告訴中山大學是否能召開臨時校務會議,儘快決定這件事。
吳部長思華:不只是校務會議通過,而且以後就不能再反悔,不要到時候人家要嫁給你了,而你竟然又反悔。
許委員智傑:當然!如果不趕快做就會來不及,因為6月18日就要投票了,所以本席會去詢問楊校長,再把中山大學的意見回覆給教育部。
吳部長思華:必須要是正式的,否則以後楊校長也沒辦法做,萬一回到學校,老師不同意的話……
許委員智傑:本席了解你的意思。
主席:這個有一點落差,剛剛許委員的意思是趕快召開臨時的校務會議,但是部長一直表示要正式的,那麼你所謂的正式指的是什麼?
吳部長思華:臨時校務會議就是一種正式的會議。
主席:好。
吳部長思華:臨時校務會議應該沒有問題,但是必須要老師完全同意,否則以後根本沒辦法執行。
許委員智傑:本席了解!總之,本席會儘快拿到中山大學臨時校務會議的同意書,到時候我們就給海科大兩種選項,這樣沒問題吧?這樣很民主吧?這個案子就這麼決定了,謝謝。
主席:第2案就照案通過。
處理第3案。
吳部長思華:第3案就是剛才所說的,「校園警察」是否能改成「校安人員」?
主席:剛才本席也提出過修正,應該是「校警」才對。
吳部長思華:改為校安人員可能比較適當。
主席:那就修正為「……設立監視器與設置校安人員,俾利維護校園安全。」。第3案就按照修正通過。
處理第4案。
蔡副署長俊章:是否能將「一週」修改為「兩週」?
主席:你們就是整體檢討完畢之後再送過來?
蔡副署長俊章:是。
主席:那就修正為「……兩週後,將所有檢討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4案就按照修正通過。
今天的議程處理完畢,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1時4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