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9月23日(星期三)9時1分至10時55分

地  點 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鄭委員麗君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9月17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9時10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志雄  鄭麗君  蔣乃辛  陳碧涵  呂玉玲  陳學聖  賴振昌  陳亭妃  何欣純  黃國書  許智傑  孔文吉  陳淑慧

   委員出席13人

主  席:陳委員學聖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一、本院第8屆第8會期各委員會召集委員選舉時間、地點表,業經提報本院第8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決定照案通過在案。

二、宣讀第8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選舉人名冊。

三、宣讀第8屆第7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1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選 舉 事 項

選舉第8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決定:推選國民黨陳委員碧涵、民進黨鄭委員麗君為本院第8屆第8會期本會召集委員。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文化部部長率所屬機關首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本會期第一次會議我們就邀請洪部長,顯示我們非常重視文化部。本會期由本席與陳委員碧涵擔任召集委員。

現在先請文化部洪部長就今天的議程提出報告。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今天個人很榮幸能代表文化部就整個工作提出整體性報告,為節省大家的時間,謹以PowerPoint圖表方式作報告。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10時截止發言登記;委員如果有相關之臨時提案,請於質詢結束前提出,處理提案時,若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援例不予處理。

請陳委員碧涵質詢。

陳委員碧涵: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文化部在推動文化產業時,最先應思考的就是我們的政策核心價值,尤其在文化創意產業上,我們都知道其有2個特徵,第一是文本,以充滿豐富的表徵符號故事,引起人們的共鳴,藉此達成購買產品的可能性;第二,必須能營利,也就是要能賺錢。您方才的報告提及文化部102年至105年四年期關於價值產業化補助型計畫,總經費是25億7,220萬,至去年度累計補助「文創跨界創新」與「文創加值亮點」計畫共27案,本席覺得辦得還不錯,因為這是針對有意投入文創的個人或微型產業還滿實質的補助,例如人才培訓研習、補助研發與生產及行銷,當然還包括文創產業的諮詢,甚至參與國際會展,關於這些本席表示肯定,但重點在於文創投資第一期計劃,從100年至109年國發會投入了60的額度,自100年至103年累計投入4億,誠如你方才所說的,這筆資金燒得很快,因此今年9月國發基金又再加碼20億文創投資產業第二期(104年至113年)計畫;也就是到現在為止,25個投資案件中,有8個投資顧問,其中有17件營運虧損,虧損比例相當高,部長,您認為問題出在哪裡?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自己有檢討,第一個問題出在過去沒有做過這方面的文創投資,所以大家的方向幾乎都集中在一個管道,就是電影這個方向,當集中在這個地方之後,所謂的營利等就被縮減。

陳委員碧涵:部長可能不對喔,這9個不同的管理顧問投顧公司,並不是都在做影視音,當然文創、創意就是一種高風險的東西,但是我認為文化部沒有善盡角色,很多事情因為是高風險,所以並不是給了錢之後,他就會賺錢,這中間有很多死亡谷,他們會遇到很多的困難,小孩子並不是生下來之後就會健康長大,中間還需要政策的協助,但文化部在投顧公司案件的甄選之後,就尊重他的創意,這中間缺乏了風險的評估,輔導的平台沒有建構,就因為他是高風險,所以會有很多的死亡谷,而這個死亡谷就是文化部要在政策上進行協助的,尤其是我們沒有訂定風險評估、績效衡量指標、是否需要再挹注資金等,這些東西,文化部雖然沒有經驗,可是國內的投顧公司有很多這樣的經驗,你看股市就知道,何時是停損點、何時是結構性問題、何時挹注資金或何時緊縮,這都有一個配套,可是文化部在這方面是沒有的,我為什麼會覺得文化部有問題,就以今年舉辦的音樂金曲論壇來說,第二屆的金曲論壇是非常精彩的,這三天裡我們邀請了國內外知名的影視音翹楚前來參與,這個議題多麼吸引人,但我們文化的影視音政策白皮書都一直出不來,可是每一個議題都是現在最重要的議題,例如音樂市場、粉絲互動與社群的經營、品牌與音樂產業,還有我們最在意的人才斷層培育,以及科技與商業模式,甚至大數據要如何應用、媒體對音樂產業的影響等,在這三天的活動中,我是有史以來第一位出席參與的立法委員,我帶公司的同仁三天全程參與,可是我沒有看到文化部有任何一位同仁將這些翹楚的實際經驗做個總結,如果能將這三天的研習討論,將每一個人遇到的問題與解決的方法和建議整理出來,白皮書就出來了,可是文化部沒有做,部長那天也有出席參加,您知道像臉書的亞太區或是新浪台灣、微博、騰訊、HTC、KKBOX等這些都被邀請來了,而邀請他們的是業界的張耕宇,第一屆、第二屆都辦得這麼好,可是我們卻只把它當成一個活動在辦,錢發包出去、計畫主持人辦好了,卻沒有將成果變成政策延續,就像放氣球一樣,泡泡吹完就沒有了,我覺得很可惜,這些都是國際產業菁英的實務經驗,這讓我很感慨,如果我每年為了文化部的預算在委員會裡錙銖必較,我覺得到底值不值得?因為明明不需要再加什麼錢,你們就可以得到很好的經驗值,卻讓它這樣浪費,我真的覺得很感慨。

另外還有一件事請教你,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行政法人化的最大精神為何?

洪部長孟啟:我先回答委員前面兩個問題,第一個是在文創方面,我們已經察覺委員所提到的問題,我們在第二期修訂了要有個別的指標和停損機制,第二個是關於金曲獎國際論壇方面,這方面我要非常誠懇的致歉,我們並沒有將他出版,但是資料有整理,也有放上網路。

陳委員碧涵:部長,容我提醒您,我不是要出版,我是要將會議的精神與內容變成可以作為的政策,這才是重點。

洪部長孟啟:是,我正要做這方面的報告。

陳委員碧涵:還有我也不認為文創是為了管考,對於文創投資我不是要設一個標準去管考他,我要的是協助他們走出死亡谷的輔導平台。

洪部長孟啟:我們現在成立一個輔導機制,將對這方面做評估。

陳委員碧涵:文化部如果人才不夠,我們還有很多其他的人才可以來聘請。

洪部長孟啟:由於我們正在做檢討……

陳委員碧涵:例如組成一個小組,針對國家表演藝術中心,時間很有限,你為什麼要法人化,精神是什麼?

洪部長孟啟:希望我們能夠不要去干涉他,我在上一次報告中有提過,基本上是one arm leans,就是我不介入你,但是協助你。

陳委員碧涵:那你要怎麼協助?

洪部長孟啟:在行政上解決一些困擾,例如現在衛武營所面臨的工程困擾,我們來協助解決,另外我們在財務、人事、預算方面都……

陳委員碧涵:部長,您講的都是其中的小細節,我要提醒你的是內在精神就是希望藉由人事預算的鬆綁,引進企業的效率經營與考評制度,那麼就是要讓他更具有彈性、專業跟效能,我們兩廳院在國家培育的這30年中,好不容易有了國際發聲的地位跟人脈連結,跟國際既競爭又合作,所以我認為我們在給予任何一個單位經費預算時,不要用齊頭的平等,例如我們這邊被統刪了,結果你就統刪兩廳院的經費,文化部沒那麼多錢,你有多少錢做多少事?我們必須記住法人化的精神,因為他現在是擔負政策任務的角色,我們既要他能夠把台灣的節目向國際輸出,也要他扮演代理其他兩個場館,甚至像方芷絮主任,他是這麼用心地在做台灣戲曲中心,未來這些都是連結,都是很好的事情,所以我要提醒部長,任何部、單位所提出的預算,你不要用齊頭式的平等,因為他有他的角色跟任務,如果預算不能到位,他要怎麼完成法人化的角色呢?

洪部長孟啟:我們並沒有統刪他的預算,只是在補助款方面……

陳委員碧涵:他連一個30年的場館維修都要分期來做,你認為這樣可以嗎?

洪部長孟啟:因為我們所爭取到的經費只有那麼多,因此我還從本部的預算特別分了五千萬給他。

陳委員碧涵:部長,我只能說現在台灣最焦慮的就是一群藝術總監。

洪部長孟啟:謝謝。

主席:謝謝陳委員。接下來請黃委員國書質詢。

黃委員國書: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業務書面報告看起來是滿好看的,但是我有一事不明,台中的歌劇院移撥給文化部了嗎?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當初的協議是等台中歌劇院全部完工以後,再辦理土地的移撥,還有經行政院核准,再交給我們,預定今年年底能夠完工,現在我們的營運團隊跟他同步進去一起來看這當中有什麼問題。

黃委員國書:你在報告中有提及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在移撥之後,它還叫做台中大都會歌劇院嗎?是叫做台中國家歌劇院嘛!

洪部長孟啟:是,我們是沿用舊的名稱。

黃委員國書:此次報告還是沿用原來的名稱嘛!

洪部長孟啟:對,很抱歉。

黃委員國書:臺中市已經把名稱改為臺中國家歌劇院了,今天的報告上怎麼還沿用之前臺中市政府、胡志強時代的名稱──臺中大都會歌劇院?

洪部長孟啟:現在是報行政院核定,雖然大家都稱之為臺中國家歌劇院,但是在行政院尚未核定之前,我們還是沿用舊的名稱。

黃委員國書:暫時的名稱還是用臺中大都會歌劇院?

洪部長孟啟:是的,但是我們現在內部也是用臺中國家歌劇院。

黃委員國書:此外,文化部持續在推動許多場館,推動這些場館當然是好事,不是壞事,但問題是這麼大的場館蓋好後要如何營運,這才是大學問。

洪部長孟啟:這是我們非常慎重思考的問題。

黃委員國書:應該隨時檢討其定位與功能與當時興建這個場館的預期目標是否有落差,這部分應該要檢討吧!

洪部長孟啟:對,所以現在我們跟臺中市政府每兩個禮拜召開一次平台會議,針對臺中國家歌劇院目前相關問題加以解決,同時我們的營運團隊也有進駐臺中,在工程上與他們持續進行……

黃委員國書:我們拭目以待。今天本席要特別提及,我們有許多三級、四級單位的場館,這些場館的館長今天有列席嗎?

洪部長孟啟:有幾位博物館、美學館館長有來。

黃委員國書:有一些四級單位我想找時間提出來檢討。目前我們有4個生活美學館,包括新竹、彰化、臺南、臺東。部長有沒有去了解其預算編列、業務職掌是否都在你們預期之內?

洪部長孟啟:現在我們對4個生活美學館做了調整,以往確實不太制度化,也就是說,各個單位有什麼活動就去請他們幫忙,這樣並沒有制度化,現在在年度的時候,各個單位就把希望委託它辦的預算編到它的預算裡面。

黃委員國書:從去年到今年,這4個生活美學館預算當中的業務費少得可憐,最少的是臺東生活美學館,105年的預算是5,000萬,但是它的人事費就占了45%,它的業務費剩下1,200萬。我可以告訴部長,隨便一個縣市政府文化中心的業務預算都四、五千萬,一個生活美學館的業務預算怎麼少成這個樣子?人事費的支出卻高達45%。

洪部長孟啟:委員所提的問題也是我當次長後所注意到的。

黃委員國書:這個要不要檢討?臺東生活美學館館長有來吧!你們的人事費占那麼多,你們的業務費占那麼少,那都在做什麼事情?

洪部長孟啟:所以現在我們各個司在年初的時候會把希望請他們幫忙的部分,等於說我們把預算移撥過去的部分,在年初預算編製時就給他們,他們就可以把它編列出來,這樣可以補其不足。另外,當初4個生活美學館移撥過來之後,它的預算結構就是不健全的,在此情況下……

黃委員國書:你也承認不健全?什麼時候可以去改變這個不健全的狀態?

洪部長孟啟:在人事上,現在係採遇缺不補的方式,至於業務的部分,我們各個司會把自己希望委託他們做的部分移撥給他們。

黃委員國書:4個生活美學館的業務請重新做個檢討。

洪部長孟啟:關於臺東的部分,我們大概移撥給他們1,900萬。

黃委員國書:我特別再講一個單位──國臺交,國臺交的團長今天有列席嗎?

洪部長孟啟:有。

黃委員國書:國臺交1年的預算是2億5,000萬,這部分也要檢討,我們花了那麼多錢,聘用了那麼多團員,請問總共有多少團員?

洪部長孟啟:八十幾位。

黃委員國書:若與臺北市立交響樂團相較,臺北市立交響樂團1年的預算是1,500萬,而國臺交則是1億4,000萬,對不對?

主席:請國立交響樂團黃團長答復。

黃團長素貞:主席、各位委員。明年的業務費包括人事是2.5億,人事費占了1.39億。

黃委員國書:國臺交有這麼龐大的預算,我們要不要去檢討它的功能?103年的演出場次有68場,臺北市立交響樂團則是95場。

洪部長孟啟:關於國臺交的任務,在省交時代,它的任務就是推廣音樂教育,所以他們必須到各個地方,一方面去演奏,另一方面是跟學校合作,包括教學等,未來我們會賦予它一個使命,就是要跟臺中國家歌劇院策略聯盟。

黃委員國書:國臺交的團員算不算公務員?算嘛!請問國臺交的團員可不可以兼差?

洪部長孟啟:一般到學校兼課是4個小時。

黃委員國書:這部分是有相關規定的,而且不能到營利機構去兼差,到學校去是沒有問題的,但是都要報備吧!

洪部長孟啟:對,只有4個小時。

黃委員國書:這部分是有限制的。另外,國臺交的團員可不可以做生意?

洪部長孟啟:應該不可以,如果有這個事實,我們一定會檢討、處理。

黃委員國書:這幾年來國臺交的團員有一個問題,而且不只一個人,就是到國外跑單幫、仲介樂器,到國外仲介名琴來臺灣販售,請問有沒有這樣的問題?

洪部長孟啟:如果有這個事實,我們一定會進行調查,也一定會做處理。

黃委員國書:請問黃團長,你知不知道有這種狀況?

黃團長素貞:沒有聽說。

黃委員國書:不會吧!你怎麼會不知道呢?請問有沒有這樣的問題?

黃團長素貞:至少我沒有聽說過。

黃委員國書:你沒有聽說過?

黃團長素貞:沒有。

洪部長孟啟:如果有這個事實,我們一定會澈底檢查、檢討,因為這關係到整個團的紀律問題,也關係到公務人員的倫理、職業道德問題。

黃委員國書:此風不可長,因為他現在有公務員的身分,他到學校兼差是OK的,如果他每個月都出國去跑單幫,這部分要不要檢討?團長,請你去查所有團員最近這一、兩年的出國紀錄。

黃團長素貞:我們回去整理,然後再送給委員。

黃委員國書:看看哪個團員每個月出國,出國要不要報備?

黃團長素貞:要。

黃委員國書:請你去了解這部分。

黃團長素貞:好。

黃委員國書:部長,本席建議這件事請政風室查一下。

洪部長孟啟:第一,我會請人事單位進行澈底檢查;第二,若檢查後確有其事、屬於違反公務人員工作紀律者,我們會請人評會、政風處一起來做處理,如果查到確實有這個事實,一定會依相關規定來處理。

黃委員國書:國臺交的團員負有音樂發展的重責大任,但是不能讓他有了那個身分、有利於他的角色去做跑單幫的生意,國臺交團員的身分就這樣被利用了,這對國臺交團員的形象也不好。

洪部長孟啟:如果真有其事,在人事上,應該淘汰的我們就會淘汰掉。

黃委員國書:請提出報告,好不好?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請蔣委員乃辛質詢。

蔣委員乃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今年(105年)文化部的預算與去年相較是增加還是減少?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增加一些。

蔣委員乃辛:報紙報導說增加一點點,增加幾千萬而已。

洪部長孟啟:增加3,000萬,在整個國家財政預算不足的情況下,原來在統刪之下,我們的預算是減少了,但是後來毛院長支持就增加了。

蔣委員乃辛:報紙報導說影視相關業務增加最多,是不是這樣?

洪部長孟啟:實質上,部本部裡面並沒有增加太多,以前是把它移給我們的附屬單位,像方才陳委員所提的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等,我們會把一些錢移撥給他們,有些老舊館舍已經幾十年了,如果不做設備整修,可能會出大問題,所以我們在這方面有移撥經費,而我們自己本身加強的部分是數位科技、科技方面的經費。

蔣委員乃辛:我看了預算書,影視司的部分少了1億7,000萬,對不對?影視局好像增加七千多萬。

洪部長孟啟:減少的部分主要是一些工程都已經完成了,所以工程費用方面就會扣除。

蔣委員乃辛:影視司的預算少了1億7,000萬。

洪部長孟啟:是減少工程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影視局是增加七千多萬,整體上還少了1億,所以影視相關業務的部分並沒有增加啊!

洪部長孟啟:影視局增加的部分主要是數位匯流、科技方面、與科技結合等等做了調整。

蔣委員乃辛:數位匯流、4G行動寬頻內容是科技部的預算,這部分占影視局3億的預算,其中流行音樂是1.6億、廣電是1.4億,兩者合起來是3億,這3億是科技部的預算,不是文化部的預算。

洪部長孟啟:現在是把科技部這方面的預算併到我們的旗艦計畫裡面,104年科發基金的預算有5,000萬併過來。

蔣委員乃辛:如果扣掉這部分的話,如果扣掉科發基金的3億,我們的預算到底是增加還是減少?根本沒有增加,而是減少,科發基金的預算是在科技部,不是在文化部。

洪部長孟啟:現在科發基金裡面有5,000萬移到我們這裡,這次我特別去爭取預算的時候……

蔣委員乃辛:這個移的過程是怎麼移法?在審查預算時,本席再來跟部長討論,照理說,那是科發基金裡面的預算,也沒有在科發基金裡面說要撥給文化部多少錢,文化部的歲入也沒有顯現出這部分,關於這部分,請文化部會計單位把這個預算程序告訴我。

洪部長孟啟:好,我們會把詳細情形跟委員報告。

蔣委員乃辛:今天我為什麼要問這個問題?大家都在說要扶持影視音、流行音樂,可是政府的預算有沒有顯現出政府是強而有力在支持?如果科發基金因為4G頻譜標售,好像比當時預計的還多,所以拿出150億給各單位做行動寬頻之用,然後把這個當作影視音、流行音樂的預算,但實質上,如果扣除這部分,影視音、流行音樂的預算是比去年減少3億以上,而且這部分並非長期預算。文化部到底對影視音、流行音樂有多少推動力道?影視音、流行音樂在文創十五加一來講,基本上應該是最重要的文創,可是它的整個營業額只占25%。

洪部長孟啟:比方說原來高畫質這個預算被剔除掉了,後來我有去爭取,我說高畫質的部分是持續性的,不能把它剔除掉,所以後來在爭取的過程中,他們就把高畫質的部分從科技預算裡面撥過來,另外,影視音的匯流也是從那裡撥過來給我們。

蔣委員乃辛:說實在的,這樣是違反預算程序啊!這是不對的,科發基金是科發基金,文化部的預算是文化部的預算,也不可以把科發基金的預算寫在文化部的預算裡面,然後把文化部應有的預算刪減掉,這應該是外加的,怎麼現在變成是內含的?聯合國曾表示,從2015年開始,推動世界經濟主要的引擎是文創,可是我們對文創到底做了多少?從預算上來看,我們不但沒有增加,反而還減少了,以日本來看,他們振興經濟主要就是文創,影視音加上動漫,把它統統結合起來,至於韓國,其實我們已經講過很多次,韓劇、時尚創意、設計等,統統都把它結合起來,而中國大陸則是到處挖角,把臺灣或其他國家的人高薪挖角過去扶植它的文創,新加坡也是一樣,那臺灣到底在做什麼?

洪部長孟啟:在此情況下,文化部只有到處想辦法把一些經費找過來,像這次國發會、金管會也來支持我們,在文創二期做了一個調整,同時也同意將文創創投公司的限制放寬、範圍擴大。另外,我們也跟經濟部、科技部尋求合作,從經濟部、科技部這方面的預算來支持我們。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你很努力,但行政院到底有沒有在支持文創?行政院到底有沒有在支持文化部?這是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如果行政院是支持的,它應該讓科發基金的預算是外加的,不能把它變成是內含的,這部分本席希望文化部長能積極向行政院爭取,況且聯合國都說了,2015年開始的未來20年,世界經濟主要的引擎是文創,所以這部分是不可忽視的,我們一定要很努力。

洪部長孟啟:文化部是一個弱勢部,但我們是全力去找錢。

蔣委員乃辛:部長,前幾天我曾看到一則新聞,行政院要用100億來刺激消費、增加內需,我也在院會問了院長,他說這是他們很重要的構想,現在就是財源的問題,同樣的,我們也看到文化部要推10億的圖書券,10億的圖書券定案了嗎?有沒有財源?

洪部長孟啟:沒有定案。

蔣委員乃辛:還是在這個100億裡面?

洪部長孟啟:沒有。那是當初讓我們站在文化部的角度去思考,我們當初的想法是給學生圖書禮券,這也符合我們的政策方向,因為現在的學生有一半以上不進書店,所以我們希望透過這個方式讓學生進書店。同時,根據去年國際書展的經驗,因為18歲以下不收門票,參觀人次有56萬人,很多是親子一起來的。另外,我們現在也在推動閱讀,如果透過這方面能夠帶動起閱讀的話,所以也是朝此在作政策思考……

蔣委員乃辛:如果你們有周詳的配套,我並不反對發圖書券。前一陣子有一國片叫「我的少女時代」,部長有沒有去看過呢?5億多的票房,這在國片來講是很不容易的。這幾年國片的振興是有一點成效,如果在發圖書券的同時,我們也能發國片觀賞券來鼓勵大家製造國片嗎?何況現在的國片可說是非常可憐,在院線只占了一點點的百分比,幾乎都是外商的片子。如果要鼓勵看國片,同時也能帶動周邊產業的話,這對國片都是會有幫助的。如果可以推圖書券,當然也可以推觀賞國片的電影券,你們可不可以這樣去考慮呢?

洪部長孟啟:在第二個方案中,我們有將圖書禮券、藝文消費及看國片作成一個整體的方案。當然各種配套必須做得更為細膩,比如很多地方並沒有電影院,還有該如何計算有去看或沒看國片……

蔣委員乃辛:在電影法修正之後,其中是有要扶植國片的精神。

洪部長孟啟:對,電影法中特別有一項是要輔導國片……

蔣委員乃辛:在文創產業條例中,也有針對圖書及流行音樂等要發補助券的精神在裡面,如果政府真有能力去做這種事,由於文創是推動經濟的主要引擎,包括出版、影視也都非常重要,因此對國片的扶植,我們應該多多努力。由於時間因素,請部長給本席一個書面答復。

洪部長孟啟:好,謝謝。

主席(黃委員國書代):請鄭委員麗君質詢。

鄭委員麗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提出的預算書是馬政府最後一年的預算書,不過卻是部長自己提出來的第一本預算書。本席在聽完你的報告之後,應該稱讚洪部長及文化部一下,我感受到你展現與龍部長不同的行政風格,洪部長比較務實,而龍部長比較務虛,比如他提的泥土化,我們到現在都還不太瞭解什麼叫做泥土化。說句老實話,政府好好針對文化去紮根,文化自然就會從泥土裡長出來,而非是政府為了發展文化,還要去強調下鄉及泥土化。兩者是不同的思維,本席可以感受到你的理想,這點還是要先稱讚一下,不過問題來了,從這本預算書看不出你有什麼企圖心。明年度政府歲出預算是史上最高的,可是文化預算卻是負成長,去年是314億,今年才編291億,文化部主管的預算從115億下修到102億,可說雙雙下修,部長這該怎麼辦?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在國家財政困難之下,有限的經費沒有辦法……

鄭委員麗君:龍部長以前也說國家財政困難,但卻說會慢慢努力,現在是負成長,您有什麼策略可以彌補呢?

洪部長孟啟:我現在努力的方向,就是很務實去跟一些跨部會可以合作的……

鄭委員麗君:我覺得這個方向也不錯,以前文建會也有跨部會的整合功能,現在雖然升格為文化部,但是這項功能好像也消失了。文化施政應該與其他部會合作,政府施政必須文化化。本席曾經主張古蹟的保存修護及利用的預算,應該可以納入政府的重大公共建設,部長也同意及宣示過。由於此一方向非常之好,本席所關心的台北機廠到底有沒有朝此方向去進行呢?

洪部長孟啟:我們與相關部會及台北市政府已經召開過公聽會。

鄭委員麗君:針對台北機廠的預算有沒有顯現出你的宣示,即將古蹟的保存修護列入公共建設呢?

洪部長孟啟:未來整個發展列了467億。

鄭委員麗君:本席並沒有看到。

洪部長孟啟:我們是放在未來一期一期的發展中。

鄭委員麗君:在未來的什麼時候要提出來呢?

洪部長孟啟:第一階段是將台北機廠的設計及規劃放在裡頭,現在正向行政院爭取「台北機廠活化轉型國家鐵道博物館園區推動計畫中長程計畫」,執行期間從106年至115年……

鄭委員麗君:多少錢?

洪部長孟啟:467億。

鄭委員麗君:什麼時候會提出來?

洪部長孟啟:10月16日前要報。

鄭委員麗君:同時也請你將此計畫概要提供給委員會。

洪部長孟啟:好。

鄭委員麗君:隨著很多重大公共建設提撥完成後,今年你們的文化支援業務已經減列了7億,這與你的宣示是相反的。

洪部長孟啟:比如像台中國家劇院的工程……

鄭委員麗君:硬體陸續完成後,過去有60億,每年都是花10或20億,以後是不是可將此quota保留給古蹟,並將古蹟作為國家重大公共建設,當然我們不是只強調硬體,而會非常注重古蹟的維護保存,並將文化意義也同時呈現出來。今年你減列了7億,可見並沒有好好去運用嘛!

洪部長孟啟:我們有68億的quota,絕大部分也是用在古蹟維護上。

鄭委員麗君:可是今年你減列了7億。

洪部長孟啟:後面會提出來。

鄭委員麗君:你可以儘速向委員會提出報告嗎?

洪部長孟啟:好。

鄭委員麗君:台南市立美術館也有納入。

洪部長孟啟:有納入。

鄭委員麗君:我希望部長說到就要做到。

針對台北機廠,你們在3、5、7月都跟行政院開過會,我聽說出身交通幫的毛院長不太支持台北機廠。

洪部長孟啟:毛院長是支持的,他是在傷腦筋錢要從哪裡來。

鄭委員麗君:聽說他對保留台北機廠全區是非常不贊成及有敵意的,是不是這樣呢?

洪部長孟啟:站在鐵路局的角度,對於全區保留,他們是……

鄭委員麗君:出身交通幫的……

洪部長孟啟:不過站在文化的角度,我們……

鄭委員麗君:文化部會不會堅持文資審定的結果?

洪部長孟啟:對,我們還是會朝此方向去做。

鄭委員麗君:你會將計畫送給行政院嗎?

洪部長孟啟:會。

鄭委員麗君:屆時就看行政院如何看待你的計畫。

南港瓶蓋工廠陷入爭議,本席不怕提出這個爭議性議題,台北市政府也應該清楚表達立場。本席曾經提出,當文資涉及地方政府,其同時身兼開發及保存的角色,一旦面臨角色矛盾之時,本席曾經提出第五條修正草案,希望能夠納入利益迴避機制,而中央政府的角色也應該更重,當時你也承諾會回去思考利益迴避機制,現在你如何看待南港瓶蓋工廠的事件呢?

洪部長孟啟:柯市長已經有一些回應,他對民團的一些想法也會作考量,現在我們尊重台北市政府……

鄭委員麗君:不是啦!你講尊重!你剛沒有聽懂我的問題,我說我曾經請教過你,當地方政府面臨開發者和保存者角色矛盾時,我們的文資法應該讓中央政府有比較大的介入空間,而且要有利益迴避機制,你當時承諾我這個方向很好,你要回去考量。但是當你在面對台北機廠問題時,卻忘了這個精神,所以未來我請你進一步去思考文資法的修法,我給你一個建議,當地方政府面臨角色衝突時,我認為文資審議應該要有更多的委員是非地方政府的,這樣才能夠把地方政府角色矛盾的問題淡化,中央政府應該要積極介入,部長贊不贊成這個方向?

洪部長孟啟:方向我是同意的……

鄭委員麗君:否則地方政府永遠吵不完嘛!

洪部長孟啟:對!現在文資法的修法如果可以在這個會期通過,我們就於法有據、有本,我們會朝這個方向來跟台北市表達,並朝這方向努力溝通、協調。

鄭委員麗君:另外,不知道文化部有沒有注意到,台灣之光曾宇謙得到俄羅斯柴可夫斯基音樂大賽小提琴組銀牌,部長,你有收看嗎?

洪部長孟啟:有,我還單獨跟他見面。

鄭委員麗君:你收看什麼?你從哪裡收看?你有收看這個比賽嗎?

洪部長孟啟:比賽我沒有收看。

鄭委員麗君:你沒有收看?你知不知道那個即時轉播是如何轉播的?

洪部長孟啟:他演奏的那個節目我是看了,就是他的CD帶。

鄭委員麗君:你從他的CD帶看,那你知道那個即時轉播是怎麼轉播的嗎?

洪部長孟啟:透過網路。

鄭委員麗君:對!主辦單位和法國一家線上古典音樂平台合作,線上即時轉播。部長,你有沒有留意到這個趨勢?

洪部長孟啟:線上轉播的……

鄭委員麗君:不是,是文化和科技結合的趨勢,有沒有?

洪部長孟啟:這方面是我現在注意……

鄭委員麗君:包括Google Play Music跟五大古典音樂樂團合作,推出Classical Live的服務,所以科技結合既有的文化活動,讓文化傳播可以更普及化,這也是文化平權和文化公民權落實的一個很重要的新途徑。部長,對於這些科技發展,你有什麼新的想法?

洪部長孟啟:我先跟委員報告,委員上個會期提到的台灣古典音樂部分,我們已經在進行。另外,有關文化和科技方面的結合,我們現在正跟科技部和我們的智網做這方面的接軌工作。

鄭委員麗君:你必須全面思考文化政策的科技要如何應用,包括前陣子發生戲院老闆被圍毆事件,就是因為票房不透明,這部分你都有很大空間,如何結合科技來應用啊!

洪部長孟啟:票房部分,我們現在已經在進行了。未來我們不會去訂一些規格,因為規格恐怕會介入綁標問題,我們會訂一些他們需要給我們的資料,給我們資料之後,我們就會有一個防火牆……

鄭委員麗君:我現在講的不是這個,我是希望你們從科技治理的角度思考這些事情,你不能只是倚賴既有的管道跟機制,因為這還是不透明,所以,請你整體思考,有關科技治理應該如何應用,包括影視局提出4G預算的科技計畫內容,事實上內容不明,我請部長從科技治理角度,文化結合科技的角度,回去好好思考。

最後,剛剛你提到正在研擬中的圖書券和其他文化消費方面的支出等等議題,我倒是認為部長應該優先思考的是藝文消費往下扎根問題。我覺得應該從小培養藝文消費習慣,這樣對未來文化發展才有最大的邊際效益,而且,也可以協助很多家庭縮減文化支出的落差,也就是因為區域城鄉、社經地位、背景等等產生的落差。我認為方向應該要往藝文教育著手,也就是跟教育部合作的文化教育中優先要以從小培養藝文消費的方向來進行,而不是只是文化部發錢,這樣才有一個政策思維在裡面。

洪部長孟啟:所以我們現在跟教育部在討論,在下一個課綱修訂時,屬於藝文教育和傳統藝術方面的教育,都列入課綱中。

鄭委員麗君:列入之後,政府也要有實質支持的行動,所以我剛才說藝文消費要思考從小扎根,協助更多弱勢家庭的小孩也可以有文化進用權,可以嗎?

洪部長孟啟:是。

鄭委員麗君: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質詢。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年的預算怎麼了?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整體來講,我們的預算是微幅成長,事實上,當然對我們……

陳委員亭妃:那是在硬體的部分,扣掉硬體,還是增加嗎?不是增加喔!是不是?馬英九總統當時一再強調文化預算一定要到達3%,但一直以來,每年文化部的預算審查時,我們都耳提面命,希望文化是我們的軟實力,無論是必須向下扎根,還是往國際延伸,沒有錢就什麼都不用說,所以我們一直強調文化部的預算不夠的話,應該要積極爭取,可是沒想到卻是不增反減,雖然你們每次都說有增加,但不好意思,如果扣掉一些硬體建設,基本上它是減少的。我們光看文化部主管的預算,占總預算的比率只有0.84%,比104年還減少,這部分不是我們預期想要看到的。

洪部長孟啟:整個文化這一塊,還包括各個部會,是從去年的0.87%降到0.84%,但就文化部單獨來講,我們的預算是增加了0.2%。

陳委員亭妃:部長,我就跟你說你增加是在硬體部分,硬體增加的部分,是本來就應該建設的東西。

洪部長孟啟:我們的業務費用增加了2億2,屬於科技方面增加了2,000萬,但硬體方面減少了2億。

陳委員亭妃:部長,你只要把硬體全部扣掉,再自己總計算,就會發現裡面的數字非常清楚。從你擔任次長到現在擔任部長,每年我們審查預算時講的幾乎都是一樣,就是預算不夠,即使就像你講的有增加,也都是微幅增加,跟我們所期待的所謂到達3%實在差太遠了!更不用說,今天我們強調的是扶植藝文產業及形塑文創品牌,在這塊我們並沒有看到預算更擴大增加,沒有擴大增加,要如何扶植藝文產業,沒有擴大增加,要如何形塑文創品牌?難怪文創會變成口號,對不對?部長,這是我們每年審預算時都會提醒你們的問題,是行政院不給你們嗎?每次你們送出去就被殺回來,是這樣子的嗎?

洪部長孟啟:在整個預算的編列方面,我們是爭取到現在這個數額,剛剛我也跟召委……

陳委員亭妃:部長,你很努力才爭取到這個數額,等於當初他們所講的文化預算要占3%,就只是口號而已嘛!因為你們每年送到行政院主計總處的預算,最後大彙整時,你們就是被刪刪刪嘛!是不是這樣子?你們的無奈是在此嘛!每次報上去,就是被刪回來!那就是口號啊!所以說文化預算要占3%,那都是假的!

另外,你們現在一直在談圖書券,其實本席是很擔心的,你認為圖書券這部分成熟了嗎?你們自己內部討論的過程中,這部分成熟了嗎?

洪部長孟啟:沒有。

陳委員亭妃:還沒有?這只是一個想法?

洪部長孟啟:因為它有很多技術上的問題,尤其是後來的配套問題。

陳委員亭妃:技術和配套?

洪部長孟啟:還有要用發票來配合的部分,但是很多書店,尤其是獨立書店、小的書店是沒有開發票的,這樣反而對他們幫不上忙,其實我們原本的目的是希望對一些個別的獨立書店能有一點幫助。

陳委員亭妃:既然這部分尚未成熟,你們怎麼會丟出這樣的訊息?

洪部長孟啟:我們當初的想法是,因為民間常詬病政府黑箱作業,所以就先拋出我們的想法再看看大家的反應,我們也把網路上或媒體上的反應加以整理並做了一套分析,這裡面有贊成、有反對也有建議,如果要實行這部分,這些建議就可以納入政策參考。

陳委員亭妃:部長,這個想法是在編列預算之後?

洪部長孟啟:對。

陳委員亭妃:連你今天的報告也沒有談及這部分,所以我相信就像部長所說這部分還沒成熟,雖然它不算成熟,但是它已經變成大家討論的議題了,大家也開始擔憂未來如何核銷,誠如部長所說,到底是要拿發票還是不拿發票?到最後是誰得到幫助?這真的是在推動整個閱讀?還是促進文化購買?包括未來要擴大到電影、藝文等等,這部分會愈談愈廣,如此一來,300元是絕對做不到的。

洪部長孟啟:我們當初有試算,以學生300萬人、每人300元來計算,當時我們只是把這個想法公諸於社會讓大家來討論,因此現在許多建設性的意見出來了,有些憂慮也出來了。

陳委員亭妃:現在很麻煩的是文化部根本都還沒有一個成熟的方向,結果你就丟出來讓大家開始討論,我看了所有網路上的資料、你們所提供的資料以及媒體所報導的部分,現在不只是圖書券,有人希望能擴大為藝文券,甚至所有相關藝文表演都可以納入,所以我說這絕對不是所謂300元就可以解決的事情。

洪部長孟啟:這個我們還沒有做規劃。

陳委員亭妃:可是建議會愈來愈多,所以就表示今天你們丟出這個東西是危險的,尤其你們一開始是說因為看到了消費券,當時的消費券有刺激消費,你們認為現在出版的景氣低迷、閱讀人口下滑以及有所謂折扣競爭市場惡化的狀況,所以你們要推出圖書券,但是你有沒有看到審計部對消費券的報告?審計部對消費券的報告是說不如預期,它是非常糟糕的,原本消費券是要提升經濟成長率0.66%,結果可能連0.28%都不到。

洪部長孟啟:包括審計部等相關報告我們都有蒐集,目前出版界基本上贊成這麼做,家長和老師基本上也贊成,但是希望不要變成小孩去買漫畫或文具,應該要誘導他們。有人提及未來抵稅的問題,也有人提及核銷的問題,這些問題是回饋過來的聲音。

陳委員亭妃:部長,你們是丟出一個議題,然後讓大家再把問題丟回來嗎?是這樣嗎?政府對於一個政策,尤其這部分要花10億,不是1,000萬或2,000萬,這不是小數目而是一個大數目,而且是花人民、納稅人的錢。原本政府丟出這個訊息時,應該是有基本上的成熟,然而,我看了所有相關預算卻完全沒有提及這一塊,可見圖書券是你們在編完預算之後,甚至送到立法院之後才突然有的一個奇想,我只能說這是奇想,因為若沒有比較充足的理論基礎、配套基礎,它真的就是奇想,究竟奇想能否發揮最後的效應?為什麼今天我會用這麼長的時間來跟部長討論?希望你們不要讓圖書券被人家認為是選舉考量。

洪部長孟啟:絕對不會、絕對不是。

陳委員亭妃:這樣又變成誤會了當時的好意,但是它能否達到預期效果,我想部長也不敢說,因為都還沒正式評估過,然後就突然丟出這個圖書券,這有點危險也有點可怕。

洪部長孟啟:您的指點非常正確,這部分跟選舉完全無關,我們自己有估算,如果從10月份開始規劃要做……

陳委員亭妃:重點是預算從哪裡來?今年的預算裡面沒有這部分,明年的預算裡面也沒有這部分,這10億要從哪裡來?還要趕快再送一個特別預算嗎?

洪部長孟啟:這部分大概是行政院整體的考量,希望我們提出……

陳委員亭妃:還是說要用第二預備金?如果要用第二預備金,這個就危險了。

洪部長孟啟:這個我就不了解了。

陳委員亭妃:這個奇想我想也不是文化部丟出來的,可能又是行政院丟出來的,所以你才會說現在沒有預算,行政院會想辦法,這個就危險了。現在沒有預算、未來沒有預算,這10億要從哪裡來?這部分沒有理論基礎,也沒有配套,甚至連預算都沒有,那要再送一個特別預算嗎?今年怎麼可能審特別預算,也不可能啊!還是要從預備金而來?如果是預備金,那表示這部分是由行政院丟出來的,難怪人家會說可能又跟選舉有關,所以這是很危險的。其實我只是要提醒部長,我沒有支持或反對,我認為一個政策就是要有配套,而且要研究很清楚,不能把它丟出來,然後讓一般民眾、文化人、家長、學生、出版社再把問題丟回來,之後你們再看要怎麼處理,這是不對的,過去七年多以來,馬英九政府不就是如此嗎?已經把自己的民調搞成這個樣子了,不要再繼續搞了,在後馬時代、看守內閣的時候,你們做每項政策都要很小心,謝謝。

洪部長孟啟: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鄭委員麗君):所以看來是上層交辦的。接下來請賴委員振昌質詢。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第一個問題是有關央廣拒絕代播希望之聲對中國地區的廣播,而且還拆除了台南和雲林高頻短波的發射站,請問現在這些爭議都解決了沒?

主席:請文化部洪部長答復。

洪部長孟啟:主席、各位委員。台南發射站的部分因為是屬於河川的行水區,所以台南市政府希望能把它拆除,因此就配合他們,一些機具還是會保留下來,有的會移至嘉義、虎尾那裡使用,而委員所提希望之聲這個節目,當時我曾請教過央廣,央廣希望這個節目不是帶狀的,因為大陸會蓋台,所以就變成交叉的,若他們蓋了這個台,可能那個台沒有被蓋掉,所以他們希望用交叉的方式來做處理。

賴委員振昌:這是一派胡言嘛!央廣在唬弄你嘛!中國這樣做,我們還能廣播什麼東西?效果在哪裡?這樣子的話,央廣等於自廢武功,你要知道,文化廣播也是我們對中國的一項重要工具和武器,我們自己都把這樣的武器放棄了,我想請問一下:央廣的設立宗旨是什麼?一旦背離目標,是不是就該裁撤?

洪部長孟啟:央廣現在還有一個困擾,也就是台在減少,在這樣的情形下,要勉強地執行它的宗旨,傳播自由民主的訊息,它自己還有一些它的節目,尤其對我們臺灣自己文化方面、藝文方面的傳達……

賴委員振昌:部長,根據中央廣播電台設置條例第四條,央廣負有對國外地區傳播新聞資訊、樹立國家形象、對大陸地區傳播新聞資訊、增進大陸地區對臺灣之溝通與了解等責任,這都是它的法定任務。我們看一下央廣現在在做些什麼,有些任務性的節目不播,播放和國內一般商業相同的節目,爭取打入商業市場。部長,你不要忘記,央廣不是一般的廣播電台,它一年花四億多政府經費!

洪部長孟啟:所以央廣必須負起責任,自己要製播一些節目。

賴委員振昌:對。

洪部長孟啟:對外出租並不是它的本業,所以在這方面,在自己製播的節目增加的情況之下,它就需要做一些準備……

賴委員振昌:如果無法達成功能和任務,如果要走上商業的廣播電台的道路,我們就不用一年花四億多,如果它沒有辦法自負盈虧,就會變成我們國家的錢坑。

洪部長孟啟:它並沒有走上商業廣播電台之路。

賴委員振昌:你看它最近的節目都是這樣子。

洪部長孟啟:它是在執行國家的政策,尤其是……

賴委員振昌:如果要民營化的話,那我們是不是就直接把預算刪掉?

洪部長孟啟:不是民營化,它是接續了以前中廣公司對國外的廣播……

賴委員振昌:我們從它的節目比例就知道,它的任務型業務是不是一直在縮減?而且更糟糕的是,你看央廣歷年的董事長、正副台長,其中沒有政治酬庸嗎?從93年以來,周天瑞、鄭優、高惠儀、曠湘霞、張榮恭,歷年來央廣的董事長都是這些人,你說其中沒有政治酬庸,能夠杜悠悠之口嗎?尤其是張榮恭,前一陣子還跟連戰跑到中國去參加九三閱兵,部長,請回應一下。

洪部長孟啟:張榮恭已經離開這個職位了,現在身分是一般民眾,他要做什麼事情,我不清楚。

賴委員振昌:我現在不是說他離開職位,我是說,你看央廣的董事組成,這些都是花政府的預算,央廣也不努力達成任務,變成一個養肥貓的機構。

洪部長孟啟:基本上在人事的任用上也是依照專業,周天瑞長期在新聞界任職,曠湘霞更是從電視界一直下來,都是以專業來做這方面的工作。

賴委員振昌:好,沒關係,我有很多問題要請教文化部,關於央廣,我認為應該還是要務於本業,不要自廢武功,每年花四億多,不要……

洪部長孟啟:而且央廣接續了一項相當大的工作,就是對國際的廣播,以前是中廣公司做的,現在不做了,全部都由央廣來負責,所以除了原有的對大陸廣播的工作之外,現在增加了國際廣播的工作。

賴委員振昌:好,說到節目,我再講一件事,最近才剛過去的中國九三閱兵,按照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七條及文化部的相關法規規定,大陸地區廣播電視節目進入臺灣地區播映,必須送審,但是你看一下,我們的中視播放閱兵典禮,有沒有送審?

洪部長孟啟:如果是屬於節目,就必須送文化部審查;如果是屬於新聞,就由NCC負責管理,所以如果是以新聞的形式播出,而不是以節目的方式播出,就不受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三十七條的規範。

賴委員振昌:部長,你再這樣講的話,說實在的,你就變成幫兇。全國都知道,中視之前就大肆廣告會全程轉播閱兵,你說這是新聞……

洪部長孟啟:如果是新聞的話,在文化部的權限方面,我們是……

賴委員振昌:部長,中視的新聞畫面和大陸電視台的畫面幾乎一模一樣,只是中視畫面旁邊會把大陸電視台台標及文字蓋起來而已,你就認為這樣符合文化部對新聞轉播的認定。

洪部長孟啟:它的確是以新聞形式播出,是屬於文化部的權限,於法我們沒有法源可以管轄,但是實質上,至少我個人會表達不贊成這樣做,但是它以新聞形式播出的話,管轄的主導單位依舊是NCC,如果它是以節目的形式出來,我們絕對要審查,也應該不會讓它通過。

賴委員振昌:部長,行政有一個實體原則,如果照你這樣講,任何人只要稍微包裝,稍微作假一下,我們的政府不就什麼都沒輒了嗎?

洪部長孟啟:所以現在我們也希望廣電三法能夠在大院通過,通過以後,業者如果想要在這方面以抄小路或投機的方式偷渡,我們就可以有法源依據,把這類情形摒除。

賴委員振昌:部長,剛好你講到廣電三法,我們台聯黨就是要推動廣電三法,讓它儘速通過,文化部也體會到廣電三法如果不趕快通過會引發很多問題,是不是這樣?

洪部長孟啟:NCC方面也非常努力跟大院協調,如果這會期廣電三法能夠通過,對大家都好,就會有法源依據。

賴委員振昌:部長,這是你的意見,我們在協商時,我會引用部長的話,說文化部支持廣電三法儘速通過,是不是這樣?

洪部長孟啟:是,我們是希望有這樣的結果。

賴委員振昌:好,如果你有這樣的想法,我個人贊成。

另外,你講到廣電三法,跟我們文化有關,為什麼我們的演藝人員都跑到中國?你知道原因在哪裡嗎?

洪部長孟啟:這是現實上的問題,因為大陸那邊以非常高的待遇……

賴委員振昌:不是待遇高低的問題,是我們臺灣的廣播電視節目自製比例的問題,以戲劇來講,我們的電視台都買大陸劇、韓劇、日劇來播,我們臺灣的演員在臺灣沒有演出機會,連攝影、道具、服裝等等,整個產業都沒有工作機會,如果他們在臺灣沒有工作機會,我們臺灣的整個影視文化就不見了,所以臺灣的影視文化只能靠外來的資源,看人家給我們什麼,我們只能用買來的文化。

洪部長孟啟:這也是文化部支持廣電三法的原因,因為廣電三法通過以後,在節目比例上就可以重新規定。

賴委員振昌:廣電三法中有一個很重要的項目,就是要求一定要有一定比例的自製節目,希望文化部也要多支持,多發出聲音,這是跟我們文化部有關的。

洪部長孟啟:對,這樣子的話,就可以根據廣電三法對電視台有規範和限制。

賴委員振昌:好,謝謝。

洪部長孟啟:非常謝謝。

主席:請高委員金素梅質詢。

高委員金素梅: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9月12日本席跟部長在台大人類學博物館參加佳平部落的國寶盛會,本席在這裡正式代表佳平部落的鄉親跟你說聲謝謝,感謝你的支持。另外,當天部長特別允諾本席─今年底佳平部落必須以傳統的方式迎回國寶祖靈柱複刻品的計畫,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對,這是目前文資局對無形財保護在做的事情。

高委員金素梅:也就是說,佳平部落的年輕人如果把這個計畫寫好,部長是支持的。

洪部長孟啟:對,我對佳平部落年輕一輩那天以3個小時的儀式表示對文化傳統的尊重非常感動,也非常謝謝、敬佩台大用這種方式表達對原住民文化的尊重。

高委員金素梅:佳平部落祖靈柱的事情不只讓部長感動,也讓本席有很多想像,根據台大的記載,是1931年列入收藏的,可是佳平部落僅存的記憶是90歲老人家孩提時候看過這件四面的祖靈柱,至於它是怎麼遺失的,則讓部落有很多想像。當天媒體引述台大人類學系的講法表示這件國寶祖靈柱是當年以400元購入的,這也讓本席有很多的想像,台大購買的證據在哪裡?台大是向誰購買的?為何去年才通知佳平部落─你們的祖靈柱在我這裡?部長,你不覺得這件事情非常具有想像空間嗎?

洪部長孟啟:根據台大提供的資料,是1932年一位日本收藏家收藏的,後來台大用400元買進來的。

高委員金素梅:有證據嗎?

洪部長孟啟:他們也是根據日本時代留下來的資料做的報告。

高委員金素梅:什麼樣的資料?

洪部長孟啟:大概是當時的口述或信函的記載吧!

高委員金素梅:有買賣的資料存在嗎?

洪部長孟啟:恐怕不存在了。

高委員金素梅:不只這個祖靈柱,我相信還有更多原住民的寶物在這幾個館藏裡面。

洪部長孟啟:對,所以那天致詞時我特別呼籲各個博物館針對類似的典藏能做一次檢查,特別是我們自己的博物館,如果這些跟部落的傳統、祖靈、最神聖的一部分有關係的話,應該按照台大這個模式處理,一方面表達對文化的尊重,另外一方面對過去處理這些事情的粗糙表達我們的歉意,所以第二天我就到邵族,那天是邵族的過年,我特別去頒授無形文化財證,其實我們3月就通過了,特別選在過年那一天去,就是尊重邵族的傳統。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你是不是可以正式請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史前文化博物館、臺灣博物館提供有關原住民文物的資料?

洪部長孟啟:可以,讓他們做一次盤點。

高委員金素梅:不僅僅盤點,本席要求你們清查這些文物是怎麼失去的、什麼時候到你們那邊的、從哪個部落過來的資料。

洪部長孟啟:這部分恐怕要請委員給他們一點時間,因為如果要查源頭,恐怕不是三、兩天的事情。

高委員金素梅:部長的意思是,原住民這些文物僅僅東西放在那邊,至於怎麼來去的、在哪個部落,目前並沒有資料,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我不敢百分百這麼講,但是邏輯上我想應該不是那麼完全。

高委員金素梅:不是那麼完全?果若如此,本席要提出嚴厲的譴責,因為這些都是原住民的祖靈物,都是我們的文化資產,你同意吧?

洪部長孟啟:的確是。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怎麼可以如此等閒視之!

洪部長孟啟:應該不會等閒視之,這是我個人主觀的想法。

高委員金素梅:就我的了解,國立歷史博物館有非常多原住民文物的收藏,對不對?

主席:請國立歷史博物館張館長答復。

張館長譽騰:主席、各位委員。大概七、八十件。

高委員金素梅:只有七、八十件?

張館長譽騰:國臺博可能比較多。

高委員金素梅:原住民是台灣的主人,你們對待台灣主人的文物如此等閒視之,讓本席及我們的部落非常心痛,請問你剛才說的是70件還是80件?

張館長譽騰:我們有名錄,下次提供給委員。

高委員金素梅:這些文物的來來去去,歷史有記載嗎?

張館長譽騰:館藏應該都有當時的紀錄。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要求你在一個月之內提供資料給我。

張館長譽騰:好。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臺灣博物館有多少件原住民文物?

主席:請國立臺灣博物館陳館長答復。

陳館長濟民:主席、各位委員。將近7,000件。

高委員金素梅:7,000件?

陳館長濟民:是。

高委員金素梅:數量非常多,你是否了解這7,000件是從哪個部落來的?歷史淵源為何?

陳館長濟民:臺灣博物館是最早的博物館,日據時期是台灣總督府附屬博物館,戰後所有文物都是由當時日本的附屬博物館移交給當時的臺灣省立博物館。

高委員金素梅:請問他們移交過來的資料有沒有記載這些文物是怎麼取得的?是用錢買的,還是用搜刮、掠奪的?

陳館長濟民:資料部分我們恐怕還要仔細查。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要求你一個月內提供這個資料給我,可以嗎?

陳館長濟民:可以。

高委員金素梅:史前博物館應該有更多原住民文物吧?

主席: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張館長答復。

張館長善楠:主席、各位委員。如果我的記憶沒有錯,應該有四、五千件,大部分是購置的,因為我們是晚近成立的館。

高委員金素梅:你們收藏的原住民文物是花錢跟原住民買的?

張館長善楠:不一定跟原住民買的,有的是跟文物商買的,一部分是捐贈的,一小部分是寄藏的,不管是購置、捐贈或寄藏的,我們都有當時進館的紀錄。

高委員金素梅:本席也要求你一個月內提供資料給我。

張館長善楠:沒問題。

高委員金素梅:原住民不知道他們的文物究竟流失到哪裡,是令人心痛的,因為這個記憶是被抹掉的,所以本席要求部長重視這件事情,從歷史段落、文物的流失其實可以連結原住民消失的歷史,我相信把這段歷史連結起來,可以讓部落、原住民的下一代清楚了解我們的歷史。

洪部長孟啟:我會非常認真、非常重視這件事情,因為我自己是學歷史的,所以看到歷史紀錄、歷史記載時我都會以專業、虔敬的心面對它,所以我會非常認真、非常負責地把這件事情做好。

高委員金素梅:我相信原住民文物大量流失是在日本殖民統治台灣這段時間,因為當時有非常多人類學者到部落去,事實上,他們所記錄的東西不見得是完整的,因為他們的角度跟我們失去歷史的感受是不相同的,正因如此,原住民的下一代更需要從這段歷史找回我們失去的歷史。

洪部長孟啟:對。

高委員金素梅:如果這些東西不連結起來,台灣就沒有轉型正義,也沒有所謂的歷史正義,因為如此,文化部明年的預算終於有2,000萬原住民族專項計畫,對不對?

洪部長孟啟:對。

高委員金素梅:一直以來都沒有,現在終於有了,本席建議部長用這個專項計畫支持原住民部落的年輕人找回失落的歷史,如果我們有了中長期的專項計畫,原住民的部落就可以逐步的接回斷鍊的歷史和文化,部長,你同意這麼做嗎?

洪部長孟啟:對,我非常同意。

高委員金素梅:我們希望在做這件事情的時候,手續不要太複雜,就是我一個月內收到這些資料以後,我會把它送到每個部落去,只要原住民部落的年輕人願意到這些部落去找回我們的歷史和文化,我想部長就應該支持。

洪部長孟啟:我支持您剛才所提示的,但是我補充說明一點,如果這些文物必須有一個好的場所來保存,還是應該放在專業的博物館來保存,可以仿照台大的方式,就是複製,這樣才能讓這些古物不會因為保存不當而受到傷害或損害。

高委員金素梅:其實我想部落必須要有共識,原住民族是一個共識決的族群,不能誰說了算,我也不能代表年輕人在這裡說應該要留在哪裡,我想部落只要找到這些東西,他們會討論達成共識,至於部落如何討論,也希望館場能夠尊重部落的決定。

洪部長孟啟:好,像這次佳平部落在指定國寶的時候,是文資局和台大到部落去跟他們談,所以我們會沿用這個模式來處理。

高委員金素梅:我也希望三位館長支持這樣的活動,可以嗎?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學聖、楊委員麗環、許委員添財、吳委員秉叡、林委員德福、盧委員秀燕、江委員惠貞、李委員昆澤、黃委員偉哲、李委員桐豪、陳委員歐珀、周委員倪安、簡委員東明、李委員貴敏、邱委員文彥、吳委員育昇、潘委員維剛、葉委員津鈴、蘇委員清泉、黃委員昭順、陳委員明文、管委員碧玲、徐委員少萍、呂委員學樟、孔委員文吉、陳委員怡潔及劉委員櫂豪均不在場。

報告委員會,登記質詢之在場委員均已質詢完畢。委員黃志雄、許智傑、陳學聖、呂玉玲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黃委員志雄書面質詢:

1.文化部終於認知到,所謂的文化部不僅僅是要發展文創產業,最根本的業務本來就應該是文化資產的保存與維護,部長也表示未來將把古蹟文資保存列重大建設,但文資局關於文化資產維護管理及再利用計畫預算卻較104年度減列3,800萬元,既然文資保存是重大建設,為何還較去年減列三千多萬元,三千多萬元就整體預算看起來或許是一筆小錢,卻對古蹟的維護保存相當重要,眼看目前許多文化古蹟都尚待維護保留,部長更說古蹟與文資保存列為重大建設,但事實是文化部105年度減列辦理古蹟、歷史建築保存及修復經費38,591萬元?

2.古蹟文資所保存的歷史記憶與文化資產,帶來的教育意義與經濟效益是我們不得不重視的,以國債危機嚴重的希臘為例,即便他們苦思如何償還國債,甚至一度傳出要拍賣古蹟,但他們隨即否認「因為出售古蹟就等於出售祖先們的回憶及自己的歷史,來換取商業價值,這根本是侮辱希臘人民。」這意味著,就算債務壓頂,但希臘依舊清楚知道保存古蹟的重要性,他們不僅保存古蹟,現在更是正在興建新的文化地標,例如國家劇院跟國家圖書館。因此本席認為,台灣確實有許多百年古蹟、建物與車站,文化部必須確實而積極地針對古蹟文資保存進行實質規劃與經費協助,政府既然指定為歷史建築,就應該負起責任,才能達到保存的效果。

3.今年五月時,文化部就針對金控挺文創召開過記者會,不到半年文化部就宣布文創共同投資第二期計畫,樂見文化部為了文創產業不斷引進資金活水,一路從創投、信保基金、鑑價等制度的建立,處處都看出文化部的用心,然而文化部可能有了第二期就忘了第一期的慘痛經驗,第一期多年前由國發基金提撥一百億元,並由文化部負責執行投資與管理的12家的創投基金,到最後僅剩五家,國發基金的實際提撥的金額不過8億元,成效極低,且大多由國發會主導,現在又要推出第二期,但資金卻是由原本匡列的一百億減縮為二十億,雖然文化部表示,第二期將針對第一期缺失提出改進,將廣邀國內外投資公司參與,對於具指標性的文創業者將提高政府投資比例,而一般非文創公司只要能協助文創事業發展也可以獲得投資。試問,在第一期失敗、第二期資源減少的狀態下,如何讓更多大型創投、10大金控在以獲利的前提之下,仍舊願意投入資金,幫助這些微型的文創產業?如何避免第一期資源過度集中投資的狀況再度出現?

4.每年這個時候都剛好是文化部業務報告,也剛好都是電視金鐘獎頒獎的前後,然而讓人感到遺憾的是,每次質詢內容卻都是對台灣電視產業感到語重心長與遺憾,這一次也不例外,去年入圍最佳綜藝節目獎的五個節目中有三個已經停播,前年五個入圍節目有二個已經停播,今年更慘,入圍的三個節目依照評審說法,似乎是評審勉強選出來的。每年本席都在此呼籲要重視電視資金、人才、創意的問題,但年年問年年問題還是在,其實,讓綜藝節目獨自承受節目品質低落的包袱並不公平,因為整個台灣的電視界陷入危機已有多時,又豈止是綜藝電視的危機而已?評審的評論不只適用於綜藝節目,若用來描述台灣大多數的電視劇、新聞與談話節目,恐怕也很貼切。現在電視產業要面對的更大危機,就是數位匯流的時代已經來臨,只要透過網路就可以在電視上看到各國優質的電視節目甚至是電影,電視產業正面臨重新洗牌的困境,台灣電視產業更無法置身其外,面對產業科技與消費者閱聽習慣的改變,以及外來影視內容競爭的多重挑戰,政府、業者甚至民眾都應該認真看待,因為縱使台灣擁有文化優勢,而影視節目又是強化、宣揚文化最主要途徑,一旦失去市場優勢,就會失去文化優勢,政府絕對不可小覷。

許委員智傑書面質詢:

依據中華民國104年6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067401號令修正,《電影法》第13條第1項規定「電影片映演業應於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五月二十二日修正之條文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建置電腦票房統計系統,並提供票房統計相關資料予中央主管機關及其指定電影相關法人、團體或機構。」合先敘明。

爰大數據(big data)之建置與運用,現為全球趨勢,我國莫能自外於此。是以,本席就下列問題,特質詢文化部:

1.建置電腦票房系統之計畫內容、時程規劃、預算金額為何?

2. 貴部之電腦票房系統建置完成之前,現電影票房之統計資料由台北市戲院公會提供,然今年八月有影評人於媒體指出,台北市戲院公會公然向片商施壓,未來不得公布各家戲院的票房資料。敬請 貴部查明此事、並規劃電腦票房系統完成之前類似情事發生時之處置措施。

3.上開事項,本席於104年8月21日曾以簡便行文發函 貴部,然至今仍未回文,希請 貴部一併說明。

陳委員學聖書面質詢:

案由:本院陳委員學聖建請文化部積極協調台北市政府文化局,就南港瓶蓋工廠文化資產保存乙案,以期延宕日久問題儘速妥適解決,為此 特向文化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南港瓶蓋工廠是否歷史建物保存乙案,現任台北市長柯文哲在103年選舉期間承諾「全區保留」。

二、本席接獲南港在地居民以及南港瓶蓋工廠守衛隊陳情,對於該廠是否全區保留,於104年7月30日偕同台北市議員李彥秀及前台北市議員闕河淵共同辦理「為瓶蓋工廠整體活化方向以及計畫道路開闢疑義案」現場會勘,會勘結論為,其一:請文化部考量現狀評估將瓶蓋工廠全區列為暫訂古蹟之可行性,以利後續協商時程;會議結論其二:請台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考量文史團體建議,評估全區保留土地支配地方式,規劃配地維護私地主權益。

三、前項會勘結論,文化部以文資蹟字第1043007749號函回覆本席:「台北市政府多次召開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依法辦理歷史建築登錄公告。(中略)爰本案本局尊重台北市政府之專業決議,並無代行處理之適用」。否決本席要求文化部將該廠全區列為暫訂古蹟、以換取更多時間來做更開放及多元討論之可行性建議。

四、前項會勘結論,台北市政府文化局以北市文化文資字第10433452400號函回覆本席:「會勘結論暫無本局應辦事項」。

五、惟地方居民以及文史團體一再籲請該區全區保留之必要性,展開紮營駐守瓶蓋工廠之激烈手段,只為擋住怪手拆除!幸台北市長柯文哲於104年9月20口下午親赴瓶蓋工廠視察後,當場指示拆除工程立刻停工;但是否推翻該局文化資產審議委員會不需全區保留決議乙節,另待後續安排會議,再行討論。

六、守衛隊召集人林怡君於104年9月21日再赴文化部陳情,仍一貫立場建請將該廠列為暫定古蹟;據媒體報導,文化部古蹟聚落組長簡玉華收下陳情書後說,「目前不適合由中央出面協調,但北市府若有任何技術、專業問題,中央會全面支援」。

七、有鑑於在地居民及文史團體認為,台北市政府在該案處理上「球員兼裁判」自失立場,無法妥適執行文化資產保存相關工作,建請文化部代為執行,本席特提出書面質詢。

八、上述質詢 敬請答覆。

呂委員玉玲書面質詢:

一、文化施政無感

部長,又過了一個會期,又是一個會期的開始,當然照例今天是我們文化部相關施政報告的備詢,本席看到文化部施政報告落落長,當然都是針對政策施行本身做闡述,請教部長,您對於2015年,也就是中華民國104年文化部同仁的施政方面是否滿意?

根據今年6月師大表演藝術所教授夏學理帶領的「文化行政暨政策研究室」公布「104年中央政府文化施政滿意度調查」,民眾對於文化部的施政表現,有3成表示不滿意,只有1成5感到滿意,許多民眾也不認識洪孟啟是文化部的部長,部長,您知道這項調查嘛?對照你滿意文化部同仁的努力,這項調查顯然與您大相逕庭,您認為問題在哪?

若細看,民眾對文化部的施政表現有3成不滿意,僅1成5感到滿意;對我國在提升文化創意產業競爭力與經濟效益方面,也只有18.7%的人表示滿意,但有34.2%的民眾不滿意。另外,有4成受訪者不滿意政府在保存及活用古蹟文化資產的表現,可以看得出來,民眾不僅不知道文化部施政在做什麼,也非常不滿意文化部目前的政策施行,施政至此,文化部感覺好像沒有存在的必要,用一無是處來形容,連國會聯絡人的評比也是不滿意度的前三名,部長,您覺得這樣是正確的嘛?

本席認為,施政推動本就不易,但是要讓民眾有感,部長作風向來以低調出名,但若低調到沒人知道您,對於相關政策推行上也會有所阻礙,讓民眾陷入可有可無的迷思中,本席認為這是部長與同仁應該要注意的,在今天的「開學典禮」,本席先要跟部長去提醒的。

二、南港瓶蓋工廠存廢疑義

部長,這幾天沸沸揚揚的,就是南港瓶蓋工廠拆與否,部長,能否在這邊具體表態,您支持南港瓶蓋工廠拆除嘛?

由於台北市長柯文哲曾在選前承諾「全區保留」,本月4日園區內部分未獲文資認定的建物因道路開發計畫遭拆除,柯文哲即備受抨擊。柯文哲也親赴園區視察,再度給予暫時停工的承諾,也暫時緩解了進一步的危機,然而,目前已經遭到拆除破壞的建物以及部分老樹,則恐怕難以還原,有文史團體也藉此重批北市府的文資審議程序瑕疵,要求中央介入,請教部長,文化部能給予的協助在哪?

本席認為,面臨文資保存,文化部向來立場都不是非常積極的,作為台灣文化政策最高主管機關,每每遇此類事件,文化部態度都是尊重,卻沒有更進一步、具體的作為,該批則批,該介入則介入,而不是用一個高度,去模糊了文化部應有的作為,這是會讓台灣的文史工作者失望、難過,進而逼退他們走出台灣,本席認為不可不察,部長要注意的。

陳委員淑慧書面質詢:

1.創造具有台灣特色的樂齡文化

文化部所屬『臺北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臺灣文化中心』,7月份在東京開幕,部長在7月間參訪日本與法國,以推動文化交流,本席予以肯定。

部長在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臺灣文化中心開幕致詞中提到,文化交流啟動一切和諧與美好的可能,本席深感認同。『文化:culture』一詞拉丁文的原意是靈魂的培養(cultivation of the soul)。所以文化交流,可以觸發心靈的溝通與想像的交換,是文化持續發展的必要過程。

然而文化部在成立駐日經濟文化代表處臺灣文化中心以後,在促進文化交流的工作上,是否有相關政策及具體計畫?

台灣文化與日本文化有許多共同之處,而文化部在東京成立臺灣文化中心,相信有助於日本朋友接觸臺灣文化,體會臺灣文化。同時東京臺灣文化中心的成立,也讓文化部有更多的機會可以接觸日本文化、瞭解日本文化。

台灣與日本文化具有許多相似之處,日本在20年前面已邁入高齡化社會,為了符合年長者的需要,社會各個角落都有針對老人需求的設計。例如適合年長者觀賞的戲劇、表演,以及在許多圖書館都有專門為年長者設計明亮的閱讀環境、大字本書、老人閱讀區等。

肇因於少子化現象,台灣人口老化問題日益嚴重,根據聯合國的規走,老年人口超過7%以上,便屬於高齡化社會;我國在民國82年,便已經達到的個界線,也就是說20年前,台灣已經進入高齡化社會。然而,內政部最新的統計顯示,由於少子化的效應,台灣在民國114年,65歲以上老年人口比例,將超過20%;台灣將從高齡化社會,邁入『超高齡社會』。

換言之,近年內台灣將有20%的人口,屬於超過65歲的退休老人。台灣將有超過四百萬的退休老人,散播在每一個社區,散播在7800個村里。他們每個月領多少退休金,也許有差別,但是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他們都有非常多的休閒時間,可以從事休閒文化活動。

文化部在規劃各項文化推動工作,是否特別針對老人的文化需求,進行規劃與回應?

散落在社區廣大的退休老年人口,人生歷練豐富,充滿智慧與內涵,我們應該針對他們的需要,去建構一個屬於老人族群的在地文化空間。重陽節快到了,本席常常要參加各社區重陽敬老的活動,然而大部分的活動,不是土風舞表演、就是老人KLOK比賽,明顯的暴露出社區老人文化活動的匱乏。

因此,本席認為,文化部應核回應退休人口的需求,參考日本對於老人文化的尊重與設計,重新思考村落文化發展的內涵。

2.台南火車站古蹟保存問題

有關台南火車站古蹟保存的問題,目前推動的進度如何?

台南是文化首都,具有全台最豐富的歷史古蹟,希望文化部能好好的加以推動整合。特別是,歷史古蹟的保存工作,不只是在硬體上加以整修、改建,更重要的是必須賦予歷史古蹟新的生命,例如台南火車站,是台灣第一個結合火車站與旅館、餐飲服務的建築,有許許多多的前人到訪過。

請問文化部,在推動台南火車站古蹟保存的過程中,是否也同步在進行相關歷史訪查,為台南火車站寫故事?希望文化部能加強歷史訪查相關的工作,不要只是在硬體上修修補補。

何委員欣純書面質詢:

一、有關日前文化部計畫發送每人面額新台幣300元之圖書抵用券,以達成「倡導閱讀風氣」、「展現台灣文化軟實力」、「提振出版產業」和「技植實體書店」等目標一事,本席提出意見與質詢如下:

(一)圖書券的作法類同「限定用途的消費券」,若比對98年度發放消費券之經驗觀之,其成效恐不如文化部所稱那樣樂觀。

根據審計部公布的98年度審計報告指出,經建會預期發放消費券政策可提昇經濟成長率0.66個百分點,但加碼消費效果未顯現,經濟成長貢獻率僅約0.28至0.43個百分點(只有預估的1/3到2/3間)。主要原因是民眾多半仍是將消費券當作現金,購買原本使用現金的生活必需,只有替代消費而非擴大消費,此外,因為消費券只會使用一次,無法多次流通,因此「乘數效應」低。同理,這次圖書券的構想與消費券大同小異,到了行政院更被擴張到為藝文券,試想10億元投入227億市場(依103年書籍出版業產值計算),跟10億元投入7855億的市場〔103年文創產業營業額),何者較可能有明確效益?不言自明。

(二)此政策未見充分評估,包括效益評估及其他可行方案比較,且在即將改選之際發送現金抵用券,恐有爭議。雖然說發放消費抵用券可以讓民眾感到一時的小確幸,但應是一個須經充分評估的政策,並應依預算法進行效用評估與比較替代方案,文化部已有前例,如兩岸文化論壇等未先為評估匆忙上路,而後進退失據的政策,且此政策靈機一閃就要趕在今年內實施,適逢選舉年,很難不讓人與選舉因素做聯想。

(三)倡導讀書風氣才是治本之道

本席理解這個政策相當程度上是為了對應103年度圖書出版業市場衰退,較前一年度縮減達43億元(16%)之問題,但發放圖書抵用券只不過是一個對公務機關而言簡單好辦的方案,較像是用預算來填補圖書出版市場,但未來如果沒有續編這筆錢呢?本席認為文化部將經費投入與圖書出版業合作,辦理獎勵閱讀活動,甚至鼓勵二次創作等方法,多用心會比單純發錢來得有意義。

二、有關電影法修正後應於一年內於全國電影片映演業裝設電腦票房統計系統,其具體細節及配套措施,文化部應審慎規劃後盡速推行。

(一)日前一件暴力行為引起了許多人對電影法修正後,將建置全國性的電腦票房統計系統背後問題的重視,主管機關文化部對此應有所回應。

(二)對國片的長遠發展而言,建立一個能正確統計票房數字的電腦系統相當重要,國片的片商便較能在國內的票房中贖回一定成本甚至獲利,本席認為當初在討論這個立法方向並無錯誤。但文化部應進一步具體說明如何設置?如何得到正確的統計數字?

(三)考量在網路發達的當下,實體戲院的營運較過去困難許多,有的戲院如果開在相對不熱鬧的地方,就得靠買下播映權後一直放映到回本的方式經營,因此現實上難以統計票房,但是這樣的戲院可能就是提供當地民眾電影休閒與資訊的「好厝邊」,文化部又要怎樣協助這些戲院建置電腦票房系統後,還能維持合理利潤而不受片商壓制?這是關係到城鄉差距的政策性考量,文化部應有明確說明,不能單純交給市場決定!

三、有關協助地方政府發展文創與影視基地,應提出具體上有哪些資源可協助地方政府。在本次會議的業務報告書內容的最後結語部分,提及「將整合資源,協助地方政府發展文創與影視基地」,今年雖已與各地方政府建立聯繫窗口,文化部應進一步說明目前整合的方向,例如每個影視園區的優勢分析,以及文化部可提供的政策等資源,而不只是空泛地說要協助地方政府而已!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在處理後續議程之前,請部長注意一下,我們今天邀請文化部及所屬單位來報告,但是我剛才看了一下,發現台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主任沒有簽到,影視局局長請假,我也沒有收到請假單,所以我再提醒一下部長和各單位同仁,如果本委員會有邀請,而各位需要請假,為了尊重委員會,必須事先向召委說明。

報告委員會,今日會議作如下決定: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有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今天有三個臨時提案提出,但因現在無法處理,因此併入下次本委員會邀請文化部列席報告時一併處理。

報告委員會,本日議程處理完畢,現在休息,謝謝各位。

休息(10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