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12日(星期一)9時5分至15時2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段委員宜康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4年10月7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11時51分

下午2時37分至4時23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段宜康  莊瑞雄  鄭天財  邱文彥  張慶忠  李俊俋  陳怡潔  盧嘉辰  周倪安  陳超明  姚文智  徐志榮  吳育昇  陳其邁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李貴敏  管碧玲  陳歐珀  楊麗環  李桐豪  許添財  孔文吉  盧秀燕  楊瓊瓔  蔣乃辛  葉宜津  陳亭妃  何欣純  潘維剛  賴振昌  簡東明  蔡煌瑯  陳鎮湘  蘇清泉  許淑華

   委員列席20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

王崇儀

 

政務副署長

尤明錫

 

常務副署長

鄭樟雄

 

常務副署長

陳世傑

 

主任秘書

胡意剛

 

企劃處處長

蔡長孟

 

巡防處處長

張忠龍

 

情報處處長

林欽隆

 

後勤處處長

蔡麗仙

 

通電資訊處處長

王永萍

 

人事處處長

蔡英良

 

主計處處長

李朝元

 

政風處處長

徐錫祥

 

秘書室主任

李皓

 

勤務指揮中心主任

謝慶欽

 

教育訓練中心執行長

施義哲

 

法規會執行秘書

胡清竣

 

海洋巡防總局總局長

龔光宇

 

海岸巡防總局總局長

許績陵

 

北部地區巡防局局長

郭憲武

 

中部地區巡防局局長

聶嘉馨

 

南部地區巡防局局長

劉國列

 

東部地區巡防局局長

童盛雄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曾煥棟

主  席:邱召集委員文彥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長 吳人寬

   專  員 喻 珊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管─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3案。

(一)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101年第3季獎補助資料,請查照案。

(二)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102年第3季獎補助資料,請查照案。

(三)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103年第3季獎補助資料,請查照案。

三、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11案。

(一)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二)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三)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四)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五)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六)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截至102年度12月底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七)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八)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截至103年度6月底止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九)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十)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十一)審查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送該署暨所屬機關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執行情形,請查照案。

四、處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海洋巡防總局104年度「海洋巡防業務」預算繼續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次會議由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崇儀進行報告;計有委員段宜康、莊瑞雄、李俊俋、陳怡潔、盧嘉辰、邱文彥、許添財、周倪安、蘇清泉、陳鎮湘、陳其邁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署長王崇儀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姚文智、張慶忠、吳育昇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公報紀錄,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壹、報告及詢答完畢。

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儘速以書面答復。

參、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管─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5項 海岸巡防署97萬3,000元,照列。

第196項 海洋巡防總局原列5,000萬元,增列第1目「罰金罰鍰及怠金」第1節「罰金罰鍰」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5,500萬元。

第197項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430萬4,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59項 海岸巡防署,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06項 海岸巡防署28萬3,000元,照列。

第207項 海洋巡防總局572萬4,000元,照列。

第208項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260萬5,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2項 海岸巡防署5萬元,照列。

第213項 海洋巡防總局9萬2,000元,照列。

第214項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60萬8,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3款 海岸巡防署主管

第1項 海岸巡防署原列14億3,880萬2,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獎金」100萬元、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項下「大陸地區旅費」1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11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4億3,765萬2,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海岸巡防署105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岸巡防業務」項下「企劃管理作業」共編列91萬元,用於海巡政策之規劃協調、案件資蒐集及立法研議等等,查海岸巡防署成立以來軍警文人員並用,由軍職、警察、關務、一般公務人員組成,相關員額編制混亂,依「海洋委員會海巡署組織法」第9條規範,相關人員之任用仍依各該人員身分適用之相關法令辦理,「海巡人員任用條例草案」應儘速推動以配合組織再造,故凍結45萬5,000元,俟海岸巡防署陳報行政院,經該院表示同意或不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莊瑞雄  姚文智  周倪安

二、針對105年度海岸巡防署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及海域巡防業務」中「通訊資訊管理作業」項下,編列「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105年度預算2億6,000萬元。據海岸巡防署業務報告所稱:「103年至106年度辦理海巡岸際雷達系統換裝計畫,103年度已完成本島北部地區及訓練中心雷達操作系統各1套新建作業;104年度續編第2年經費1億元,辦理北部地區6處岸際雷達天線機組及桃竹苗、中彰等地區2套雷達操作系統建置,截至104年8月底止,執行率為77%,預計11月下旬完成驗收作業。」惟日前中國籍船隻霧隱號,雖曾遭海巡艦艇攔查,惟卻輕易放走船隻,幾日後該船竟而順利靠泊至桃園竹圍漁港岸際,並順利接應到在台旅遊脫團之兩名大陸籍人士。在此期間包括海岸巡防署每日固定於海上巡邏之警艇、岸際之觀通雷達,均未曾標註到此艘中國籍不明船隻,顯見海岸巡防署查察勤務出現重大漏洞。爰予以凍結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連署人:周倪安  李俊俋  姚文智

三、有鑑於海岸巡防署配合行政院推動募兵制政策,採逐年透過招募作為漸進增加志願役人力,降低義務役人力需求。惟以海岸巡防署近年來志願役人力之招募概況觀之,103年度志願役軍官與士兵之招募達成率分別為88%及87%,整體達成率87%,已較102年度之61%有所成長,然截至104年8月31日止,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志願役現員僅5,587人,與原定105年底志願役現員達8,550人之目標仍有相當之差距,雖因我國募兵制政策一再展延,而略微延緩海岸巡防署對於志願役人力之招募壓力。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應賡續提升招募成效,並妥謀配套措施,以避免產生海巡人力銜接之空窗期,並按季將最新募兵數量、現況報告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委員參酌。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四、鑑於近來海岸巡防署執行業務屢次出包,諸如104年8月海巡執法人員遭中國漁船強行載走﹑9月12日「霧隱號事件」岸際與海巡查察勤務重大缺失﹑9月20日再次讓越界捕魚的中國漁船逃逸等。顯示海岸巡防署不僅執行勤務未能落實,執法人員亦紀錄鬆散。爰此,責成海岸巡防署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及改善方案,送交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五、有鑑於海岸巡防署所屬機關為防制大陸漁船侵入我限制及禁止海域捕魚,維護我漁業資源、海洋環境及漁民作業安全,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施行細則第42條等規定,執行大陸船舶進入臺灣地區限制或禁止水域之驅離、扣留其船舶物品、留置其人員或為必要防衛等處置。惟經查:(1)海洋巡防總局除加強取締違法大陸漁船,復為收遏阻之效,並將驅離不成而留置調查天數提高,初步調查後之留置人員則移交至海岸巡巡防總局之留置室,惟瑪鋉、臺中及金門等留置室本年度下半年起,陸續發生留置人員超額留置情形,衍生戒護等管理風險;(2)據海岸巡防署統計,103年度7至12月受理民眾撥打118海巡服務專線通報,有關大陸漁船越界捕魚情形較為頻繁之金門及澎湖地區案件計249件,實際驅離或帶案173件,漁船擱淺3件,另有45件約近2成之案件係海巡隊前往時作案船隻已離開,致未能確認案件情況以執行驅離或帶案扣留等情事。綜上所述,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應確實檢討規畫調整個留置空間,並持續加強相關勤務,有效遏止大陸漁船趁虛越界捕魚,以維我方漁民權利,並按季提供相關查緝數據資料提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參酌。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六、有鑑於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於西元1994年生效,逐漸引起世界各國對於海洋資源權屬及管理之關切,海洋資源永續發展已是國際社會共同關切之議題。海岸巡防機關擁有公務船舶及人員,具備海上(岸)執法能量,除依海岸巡防法負責掌理我國海域、海岸、河口及非通商口岸有關查緝走私、防止非法入出國等犯罪調查事項,及入出港船舶或其他水上運輸工具之安全檢查事項等外,尚須執行「漁業巡護及漁業資源之維護事項」與「海洋環境保護與保育事項」等。惟據查:(1)海岸巡防機關囿於人力、物力等,多僅能合併於例行之巡護、安檢及巡邏等勤務中執行,以致漁業資源保育執法嚴密程度間有落差;(2)海岸巡防署受理民眾通報破壞海洋生態及資源案件,部分未能及時處理,致難以強化取締破壞海洋生態及資源案件之執法效能。綜上所述,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應賡續協請漁業署開放「漁船監控系統(VMS)」供查詢,以利於接獲報案後第一時間立即處置,並要求相關勤務執行,應切實結合所屬實務調整編排,以發揮最大執行能量,以利執行海洋污染防治相關工作。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七、有鑑於海洋委員會及所屬機關組織法業於104年7月1日制定公布,除納入現有之海岸巡防署外,另將增設海洋保育署及國家海洋研究院,分別負責海域與海岸巡防、海洋生態保育與海洋資源永續管理、海洋研究及人力培育發展等業務,並由海洋委員會統合相關政策之規劃、協調及推動。惟其各項業務執掌,與現階段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內政部、經濟部、交通部與文化部等諸多部會之業務範疇,具有高度關聯性及重疊性,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及其所屬單位應儘速配合「海洋委員會及海岸巡防署籌備工作會議」所制定之事項,妥慎辦理業務劃分及移撥事宜,並應確保海洋委員會成立後儘速建立完善之跨部會協調聯繫機制,以利業務之無縫銜接,並按季提送相關整合進度報告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參酌。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八、有鑑於每年4至7月乃為屏東縣漁民出海捕魚之魚汛期,由於我國與菲律賓間遲未簽署「台菲漁業協定」,以致我屏東縣漁民屢於「台菲重疊海域漁船作業範圍」符合慣例之界限外遭菲律賓公務船蠻橫刁難,造成我漁民之生命財產之重大損失。爰要求海岸巡防署除應積極保護我漁民於海上之作業安全外,更應積極協調國防部於必要時加入護漁機制,建立慣例於每年4至7月擴大護漁行動、偵巡範圍並增加偵巡頻率,以確保台灣漁民之正當捕魚權利與人身安全,並於1個月內提送「擴大護漁作業方案」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參酌。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九、有鑑於海洋巡防總局於105年度「海洋巡防業務」計畫 項下,編列1,181萬7,000元預算,維護海域秩序及資源保護預算;海岸巡防總局於「地區海岸巡防工作」計畫項下,亦編列5億餘元預算執行岸際勤務、港口安全檢查、刑事案件偵辦、漁業資源維護與海洋環境保護事項等相關預算。惟據審計部之決算審核報告顯示:(1)取締漁業資源違法案件經移送主管機關裁處結果,因證據據不足而不予處分案件仍多;部分單位第一線執法人員參與漁業執法研習訓練比率偏低;執法所需保育資料之蒐整方式分歧或與規定未合;(2)取締海洋污染案件,因事證不足等而未予裁罰或未移送比率偏高;海洋油污染緊急應變所需設備,允宜妥為評估適足性;部分單位第一線人員參加海洋環境保護訓練比率偏低。綜上所述,爰要求海岸巡防署應儘速研謀改善方案,並於1個月內檢送相關檢討報告至立法院內委員會參酌。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第2項 海洋巡防總局原列66億8,482萬7,000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30萬元、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8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83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6億7,652萬7,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海洋巡防總局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凍結5,000萬元,俟海洋巡防總局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編列經費31億3,519萬1,000元,凍結部分經費,俟海洋總局提出改善方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二)海洋巡防總局105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設備及投資」共編列1億0,525萬5,000元,其中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本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計1億元,然臺中港屬砂質土壤,應審慎規劃辦理地質改良工程,而該工程預計於107年中完工,過渡期間大型船艦之停泊,皆未有完整配套規劃,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洋巡防總局就地質改良工程及過渡期間大型船艦停泊之配套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周倪安

(三)針對105年度海洋巡防總局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後勤業務」,核准臺中港海巡基地新建工程計畫,核定總經費8億7,737萬2,000元,分年辦理,105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1億元,預計辦理海巡公務碼頭第1年主體工程及臺中港海巡公務廳舍規劃設計先期作業。惟:(1)本案工址14號碼頭及後線土地淺層基礎主要為砂質土壤,於工程進行中倘遇不確定天然因素(如地震或颱風),恐造成土壤液化及流失等現象,其變數仍為甚大;(2)本計畫雖預計於107年中始完工,惟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大型船艦均已陸續交船,卻未見海岸巡防署提出處理其建造過渡期間之泊靠需求,令人擔憂。綜上所述,爰予以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四)海洋巡防總局105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艦艇建造及維修」,其中「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共編列2億1,117萬1,000元,有鑑於艦艇維修期程逾年度三分之一(122日)之艦艇數逐年增加,且佔實際艦艇數比例也逐年提高,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岸巡防署就其原因及如何降低艦艇維修期程,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周倪安

(五)針對105年度海洋巡防總局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艦艇建造與維修」,編列與艦艇養護相關費用計6億3,156萬9,000元,其中艦艇歲修、定保、料配件及機械儀器養護2億1,117萬1,000元、艦艇特別檢驗(大修)經費4億2,039萬8,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5億7,511萬6,000元,增加5,645萬3,000元,增幅達9.8%。惟據查:(1)海洋巡防總局100年度至105年度艦艇養護費之預、決算資料顯示,近年來實際艦艇養護費約在4億元至5.4億元,並因依規定須辦理大修、原有艦艇老舊及近年新建艦艇噸位數增加等,102年度至105年度編列艦艇養護經費預算數分別較前一年度增加31.0%、7.7%、11.6%及9.8%,呈現逐年增加之趨勢,及至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數更高達6.3億元;(2)100年度至103年度整體艦艇平均妥善率分別為79.4%、74.3%、74.5%及74.0%,104年度截至8月底止,平均妥善率則降至73.4%,顯示於艦艇養護費逐年提高下,整體艦艇平均妥善率仍未見提升;(3)又100年度至103年度艦艇維修期程逾122日(即年度有1/3時間處於維修者)之艦艇數為18艘、37艘、33艘及42艘,分別占各該年度實際艦艇數之8.8%、18.3%、16.2%及22.0%,顯示近年來維修期程偏高之艦艇逐年增加。綜上,爰予以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六)海洋巡防總局105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艦艇建造及維修」,其中「艦艇特別檢驗費」共編列4億2,039萬8,000元,有鑑於艦艇養護費逐年增加,然艦艇維修妥善率卻逐年將低,自100年度至104年度8月底,整體艦艇妥善率從79.4%降至73.4%,顯見海洋巡防總局養護維修作業有待改進,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岸巡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艦艇維修妥善率之提高,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周倪安

(七)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艦艇建造及維修」之「業務費」編列「艦艇歲修養護費」2億1,117萬1,000元及「設備投資」編列「艦艇特別檢驗費」4億2,039萬8,000元,計6億3,156萬9,000元,凍結部分經費,待海岸巡防署就艦艇保險及養護提出精進做法,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姚文智  周倪安

(八)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艦艇建造及維修」之「設備及投資費」,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岸巡防署將100噸級巡防救難艇燒缸事件檢討完竣,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李俊俋  莊瑞雄  周倪安

(九)海洋巡防總局105年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項下「艦艇建造及維修」中「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艦艇新建及延壽計畫」共編列16億9,860萬元。據審計部102年審核報告指出,海洋巡防總局未積極協調空勤總隊,確認溝通艦機組合,台南艦及新北艦自99年及101年陸續交船後,飛行甲板之相關設備仍閒置未用,業經監察院決議糾正,為避免購置先進設備無法發揮最佳效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岸巡防署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就與空勤總隊、海軍已訓練完成及未來訓練計畫,如何提升三度空間值勤效益,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周倪安

(十)針對105年度海洋巡防總局單位預算第2目「海洋巡防業務」中「艦艇建造與維修」項下,編列「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艦艇新建及延壽計畫」第7年建造費用16億9,860萬元,未來年度經費需求35億3,873萬8,000元。據查:(2)海洋巡防總局近年籌建配有直升機平台或機庫之巡防救難艦,未事前妥就直升機平台及機庫之設置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並據以評估設置之必要性,亦未積極協調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確認需求、給予協助、溝通艦機組合作業(泛指船艦及直升機配合執行勤務之相關作業,包括直升機起落艦、艦載及相關人員訓練等)及艦載直升機相關準備作業,致延宕取得甲板認證、加(改)裝相關設備及人員訓練等時程,而使臺南艦及新北艦分別於99年11月23日及101年12月4日陸續交船後,飛行甲板之相關設備長期閒置,實致資源有所浪費;(2)該局雖已於104年完成3000噸之宜蘭艦、高雄艦之落艦訓練,惟於接續之2000噸及1000噸之落艦組合訓練於今仍未有確切之期程,後續是否仍有延宕,實屬未知。爰予以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送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第3項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原列60億2,146萬3,000元,減列第2目「海岸巡防業務」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60億1,946萬3,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海岸巡防業務」凍結2,000萬元,俟海岸巡防總局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一)第2目「海岸巡防業務」編列經費6億5,842萬元8,000元,凍結部分經費,俟海岸巡防總局提出巡防人員不足改善方案、岸際雷達維保勤務措施規劃、各地區巡防局經費編列總體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二)海岸巡防總局105年單位預算第2目「地區及海岸巡防工作」北部、中部、南部及東部4地區分支業務「設施及機械設備養護費」,其中辦理港區監視系統維修與保養勞務採購共編列986萬9,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384萬2,000元,查海岸巡防署目前每年皆定期保養監視系統,近3年來損壞報修案件數及逾期修復件數雖然降低,然逾期比率卻不降反升,且港區監視系統妥善率從102年的99.0%至104年則降為91.5%,亟待改善,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岸巡防總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周倪安

(三)海岸巡防總局105年單位預算第2目「地區及海岸巡防工作」項下「營舍整建工程計畫」共編列6,628萬1,000元,其中新增105106年海岸巡防總局暨所屬改建工程計畫,本年新編列第1年經費931萬5,000元、新增105107年北部地區巡防局基層營舍新建工程計畫,本年新編列第1年經費315萬2,000元、新增105107年中部地區巡防局基層營舍新建工程計畫,本年新編列第1年經費138萬8,000元、新增105107年南部地區巡防局基層營舍新建工程計畫,本年新編列第1年經費584萬2,000元,總計1,969萬7,000元。查海岸巡防總局近年來持續辦理各項營舍整建工程計畫,主要為解決部分營舍結構安全堪慮影響人員安全,以及因應安檢所站裁併精簡營舍數量合併駐用等等,但仍應通盤考量所屬營舍改建之必要及迫切性,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海岸巡防總局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周倪安

二、有鑑於105年度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委辦費項下「海岸巡防規劃及管理」中,編列「岸際雷達船隻目標軌跡分析異常預警系統建立可行性」委託研究案,區分2年(105106年)執行,合計所需預算為120萬元,其中105年匡列48萬6,000元。據海岸巡防署所稱,其現行雷情顯示系統之告警功能係於海圖以人工劃定區塊、警戒線等方式設定告警區,監控海上船隻航行動態,藉由船隻航行之相關地理資訊(座標)等參數之演算,觸發提示警告訊息,惟系統對於船隻航行動態之可疑異常或違規(法)行為徵候,僅能透過操作人員全程監控分析研判;若人員監控目標有疏漏狀況或經驗不足等情形,而系統又無主動告警提示,恐致遺漏可疑之船隻目標。惟海岸巡防署自民國90年建置雷達系統迄今已近14年,卻遲至今予以進行「船隻目標軌跡分析異常預警系統建立可行性」分析,待真正完成可行性分析而始建置預警系統時,又已過數年,顯無法因應外國船隻重複侵犯我海域之危機,爰予以要求海岸巡防署應儘速完成「岸際雷達船隻目標軌跡分析異常預警系統建立可行性」評估,完成異常預警系統之建置,以達到提前預警之功能。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周倪安

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管─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

伍、討論事項第二案及第三案,均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陸、處理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函,為海洋巡防總局104年度「海洋巡防業務」預算繼續凍結1,000萬元,俟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准予動支。

柒、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海岸巡防署及所屬預算凍結案,業經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繼續報告。

二、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於第四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前,就會談議題及預期成果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三、邀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四、邀請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蔡玉玲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處理蒙藏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藏事事務」編列1,481萬9,000元,凍結2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檢送解凍報告1份,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先就業務提出報告,續就兩岸事務首長會議提出專案報告。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承蒙大院邀請,向貴委員會報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期及未來推動相關業務情形,至感榮幸。現謹提出簡要口頭報告,另備有詳細的書面報告,敬請參閱。

壹、前言

政府大陸政策秉持「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的核心理念,務實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交流及官方互動,開創兩岸分治66年來最為和平穩定的時期,為臺灣永續發展及區域繁榮創造有利條件。

貳、近期推動的重點工作

一、堅持「對等、尊嚴」與彰顯中華民國主權,維護臺灣最大利益

7年多來,政府堅持在中華民國憲法架構下,維持臺海「不統、不獨、不武」現狀,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一中」就是中華民國的基礎上,建構良性互動兩岸關係,獲致多數民意的支持。

對於近期陸方片面提出若干涉臺政策及作為,政府已向陸方闡明嚴正立場,我們認為大陸方面有關兩岸重大措施的調整,均應事先充分溝通協調、妥適處理,方有利於兩岸關係長遠發展。未來政府將秉持「對等、尊嚴」的原則,遵循主流民意,持續推動兩岸關係良性互動發展,爭取臺灣最大利益。

二、賡續推動兩岸官方互動常態化運作,務實處理兩岸議題效能

今(103)年5月23日至24日,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應本會邀請訪問金門,期間舉行第三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雙方重申推動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決心與信心不變;並在兩岸制度化協商方面,獲致包括:早日舉行第11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積極推動兩岸貨貿、互設協商等結果,以及共同努力處理金門民生相關議題等。經雙方積極促成,相關議題業務溝通已務實展開、金門自大陸引水完成簽約作業、「小三通」貨物通關問題大多已獲改善等。此外,張志軍來訪金門期間,與我民眾互動,亦有助大陸官員正確理解臺灣社會對兩岸關係發展的看法、務實客觀看待兩岸現狀。

另本人應國臺辦主任張志軍邀請,將於10月13日至15日赴大陸廣東省廣州市及東莞市訪問,並舉行第四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就當前兩岸關係整體發展、制度化協商及各自關切之重要議題等進行討論。有關本次赴陸訪問事宜,已於10月8日向王院長及朝野黨團說明,也在今日向貴委員會另進行專題報告。

三、優先推動攸關民生經濟協商議題,增進兩岸人民權益福祉

去(103)年2月於「兩岸兩會第十次高層會談」簽署的「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已於今年6月24日生效,未來透過協議建立的聯繫管道,兩岸將可及時交換災害性訊息和提出預警。根據本會今年7月民調顯示,有高達78%民眾認為這二項協議生效有助保障兩岸人民生命財產。

今年8月24日至26日,兩岸兩會舉行第十一次高層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並已於9月3日送請大院審議及備查。這兩項協議有助於避免雙重課稅、提高飛航安全,根據本會今年7月民調結果,分別獲得54.2%、79.2%民眾支持,希望大院也能支持,以儘早生效執行,為民眾福祉權益帶來更多保障。

參、未來工作方向

一、推動後續兩岸制度化協商,累積和平成果為全民所共享

自97年兩岸恢復制度化協商迄今,已簽署23項協議,這些協議涵蓋各領域,有助建立兩岸交流秩序、惠及民生經濟及增進民眾福祉。今年8月「兩岸兩會第十一次高層會談」雙方已就後續協商議題達成共識,包括:ECFA後續貨品貿易、爭端解決,以及兩岸兩會環境保護合作等。9月28日至29日兩岸主管部門已就兩岸貨品貿易協議進行第11次業務溝通,爭取在今年底前完成協商。另本會將持續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議題之溝通,期待早日完成協商;並將依照公開透明的原則,以及行政院版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草案的精神,落實國會監督與公眾溝通,和完成國安審查程序。此外,本會也將持續協調相關部會,針對已簽署的兩岸協議檢視執行情形,並促使大陸方面合作並改進。

根據本會今年7月民意調查,有7成以上(72.1%)民眾肯定兩岸制度化協商,有助務實解決交流衍生問題,維持兩岸良性互動。未來本會仍將持續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穩定運作,為臺灣爭取最大利益,讓全民共享兩岸和平的實質成果。

二、健全兩岸交流法制基礎,厚植兩岸關係制度化發展利基

為回應各界對兩岸協議監督機制法制化的訴求,本會在符合憲法行政立法分立原則的基礎上,研訂「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訂定協議處理及監督條例」草案,已於去年4月由行政院送請大院審議。未來本會將秉持最大誠意及開放態度,繼續尋求共識,希望早日完成立法,為兩岸互動建構法制基礎。

為推動兩岸交流健全有序發展,本會已提出陸生納健保(第二十二條)、縮短陸配取得身分證年限(第十七條)、收養陸配大陸地區子女(第六十五條)、兩岸租稅協議後續執行之法律授權(第二十五條之二)等兩岸關係條例修正草案,及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專法草案(「大陸地區處理兩岸人民往來事務機構在臺灣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條例草案」),至盼大院支持早日完成立法程序,以健全兩岸交流秩序。

肆、結語

7年多來,政府在兼顧國家整體利益及兩岸良性互動發展的原則下,穩健推動兩岸互動與交流,開創臺海和平新局。未來本會將在既有成果上,鞏固制度化協商的基礎,進一步推動兩岸官方互動常態化,健全兩岸交流制度與處理機制,穩固臺海和平繁榮的格局。

繼續就「第四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議題及預期成果」提出專題報告,謹就各位委員關心事項提出說明,敬請指教。

壹、夏主委訪問大陸相關規劃與安排

一、行程安排

本人將於10月13日至15日赴大陸廣東省的廣州市、東莞市訪問,此次赴陸訪問係應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今年5月間訪問金門時提出之邀請,在兩岸事務首長互訪的架構下進行,並舉行第四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就兩岸重要議題進行溝通、交換意見。訪陸期間將安排參訪歷史性景點,關懷我在陸就學、經商生活的民眾,以及與廣東當地官員會晤等。此行具體日程安排,本會已於10月8日向大院王院長暨朝野黨團說明後對外公布,謹說明如次:

10月13日下午抵達廣州,晚間參加國臺辦歡迎宴;10月14日上午與大陸國臺辦主任張志軍舉行第四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會後雙方各自召開記者會;會見廣東省省長及午餐敘;下午拜謁廣州黃花崗七十二烈士、參觀大元帥府紀念館,參訪中山大學及廣州臺企;晚間與廣州市政府餐敘;10月15日上午參觀東莞臺心醫院,與廣東地區臺商座談;中午與臺商及東莞市政府餐敘;下午參訪東莞臺商子弟學校,之後由深圳搭機返臺。

二、訪問成員

本於撙節經費原則,本次訪團人數為28人,成員包括副主委、主任秘書、相關業務處處長與工作同仁。

貳、第四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議題及預期成果

一、就近期兩岸關係整體發展交換意見,期盼雙方能繼續在「九二共識」基礎上,維持兩岸關係和平穩定發展的正向動能,為維護兩岸民眾福祉及權益共同努力。

二、陸委會與國臺辦溝通聯繫機制及兩岸事務首長互訪,對兩岸關係制度化發展及兩岸官方互動往來正常化具有重要意義,此次會議也將就此機制及互訪的推動情形進行討論,以及對機制的策進展望,如涉及兩岸重大措施應事先妥適溝通,落實及強化多元聯繫窗口,以及擴展兩部門互動形式的多樣化等,並希望未來逐步擴大兩岸官方正常互動範疇,以增進兩岸事務的處理效率。

三、在後續制度化協商議題及雙方關切議題的推動方面,希望透過此次會議,雙方能持續積極促成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貨品貿易、爭端解決等協議之商談,俾利及早簽署協議;另基於為兩岸人民提供服務的迫切性,希望持續推動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後續協商,務實處理待決問題。此外,有關環保協議、陸客來臺中轉及兩岸參與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亦將於會中交換意見。

四、另,就外界關切「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卡式化,本會也將依照9月25日立法院朝野黨團共同聲明,表達我方嚴正立場。

五、在重點協議執行部分,將透過此次會議籲請陸方強化我在大陸投資企業的權益保障,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提高臺商投資糾紛案件之協處效率;並呼籲陸方在兩岸共打及司法互助協議、投保協議人身自由與安全保障共識基礎上,縮短通報時效並完善人身安全通報機制。

參、結語

一、兩岸事務首長互訪的穩定運作,不僅是兩岸關係制度化的重要象徵,更有助維持兩岸和平穩定發展局勢。「兩岸事務首長會議」之召開並非單純在於獲致立即可見的具體成果,而是雙方藉此制度化平臺提升政策溝通層次,透過坦誠充分的意見交換,尋求務實可行的解決之道,為維繫兩岸關係的良性互動打造有利條件。此外,藉由參訪活動的安排,增進瞭解,並彰顯兩岸分治現實,以及對我在大陸就學、經商及生活的民眾表達關懷。

二、根據本會民調,有超過七成(72.3%)民眾支持兩岸事務首長制度化互訪,以務實處理兩岸事務;贊成本會夏主委在今年適當時機登陸訪問的支持率也將近七成(68.1%)。本會將在臺灣多數民意支持的基礎上,秉持「對等、尊嚴」原則及尊重國會監督,妥適辦理赴大陸訪問事宜。

三、本會推動「兩岸事務首長互訪」,充分尊重國會監督,除了事前說明外,在訪問結束後,也將就第四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成果及訪問情形,向大院說明。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接下來請海基會林董事長報告。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前來報告海基會業務概況,至感榮幸。承蒙各位委員長期以來對本會的支持與指教,使各項會務均能順利推展,敬表感謝。海基會的業務重點就是服務、交流、協商,以下謹就本會本(104)年度迄今工作成果及未來業務重點,簡要提出報告,敬請指教。

壹、104年度工作成果(迄9月底)

一、舉行兩岸兩會第十一次高層會談

本年8月25日,本會在陸委會授權下,與大陸海協會在福州舉行兩岸兩會第十一次高層會談,簽署「海峽兩岸避免雙重課稅及加強稅務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民航飛航安全與適航合作協議」兩項協議。

租稅協議係以國際稅約範本為藍本,雙方本於「平等互惠」原則,就跨境經濟活動取得之各類所得,商訂合宜之避免雙重課稅措施,減輕人民及企業所得稅負,增加雙方在對方投資之競爭力及投資環境之吸引力,開創人民、企業、政府三方獲利榮景。另一方面,飛安協議生效後,將有效提升飛航安全,降低營運成本及提升競爭力,增加旅客搭乘之便利與安全性。

在本次會談中,雙方同時確認列入第十二次會談的四項後續協商議題,包括「貨品貿易」、「爭端解決」、「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環境保護合作」;另外,雙方也就本方提出的漁業資源養護、共同保護自然生態、民航飛航事故調查合作及陸方提出的教育、文化、科技交流合作等領域廣泛交換意見,並進一步探討未來合作的可能性。

有關「陸客來台中轉」,我方強調此項措施既符合國際民航慣例,且可便利大陸人民出境轉機,有利兩岸航空事業發展,係屬互利雙贏措施,陸方則表示尚有法律方面問題有待考量。至於陸方關切的居民往來便利,我方則說明宜先實施陸客中轉,並持續探討往來便利課題,相關事項仍待雙方繼續溝通積極推動。

為落實已簽署協議之執行,我方也針對民眾持續關心的協議重點問題,要求陸方積極協處。並建議兩會在今年底前召開第三次協議執行成效檢視及策進會議。

二、協議簽署後續業務執行成效

(一)召開ECFA「兩岸經濟合作委員會」第七次例會

經合會第7次例會於本年1月29日在台北圓山飯店舉辦,雙方循例檢視ECFA執行現況與推動議題之進展,討論未來工作規劃,另就雙方重要經貿政策方向交換意見,此次會議特別將中小企業服務列為推動重點。

(二)推動「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之生效

「海峽兩岸地震監測合作協議」及「海峽兩岸氣象合作協議」已依據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示,於本年6月23日,經本會與海協會完成相互通知後生效。除了有助於建立制度化的氣象、地震工作交流機制,推進和深化相關領域交流合作,並有利於提高雙方對災害的分析預警和防禦能力,保障兩岸民眾福祉及生命財產安全。

(三)簽訂「金門自大陸引水」購水契約

本年7月20日金門縣自來水廠與福建供水公司在金門簽訂「金門自大陸購水」契約。目前雙方正積極推動陸上與海底管線等相關輸水工程,預計2年(106年)後(或更快)可以完工,屆時可以解決金門用水不足的問題。

(四)強化協議執行成效

兩岸協議執行成效,陸委會每月均彙整上網公布最新成果,謹摘列如附件,詳細情形請參閱陸委會網站。

三、持續深化兩岸交流

兩岸航班已於8月19日經兩會換文確認,增為每週890班,共71個航點(陸方61個,我方10個),大陸來台自由行城市增為47個。台灣採認大陸學歷及招收大陸學位生逐年成長,兩岸青年學生交流,相互分享經驗及理念,有助於累積兩岸共識。

迄至9月底,本會共接待外國訪賓47團、大陸訪賓85團,人數逾1,300人,並組團訪陸13次,就兩岸協商交流合作、政府與大陸政策工作重點及本會業務運作等交換意見。

四、強化台商權益保障

有關台商在大陸投資衍生之人身安全與經貿糾紛,向本會陳請協處案件,本會皆立即與當事人連繫了解案情,提供大陸法律諮詢服務,同時致函海協會轉請大陸有關部門協處,此一協處方式與兩岸投保協議建置之行政協處機制雙軌並行,以確保台商人身安全與投資權益。

此外,本會與經濟部共同舉辦「兩岸經貿講座」,協助台商了解大陸最新法令,避免投資糾紛發生;本會亦舉辦「大陸台商投資權益保障座談會」及「大陸台商投資糾紛諮詢座談會」,邀請專家學者與台商共同探討台商在大陸面臨的權益問題及投資風險,提供個案諮詢,研議因應對策,俾適時向陸方反映,以協助台商解決紛爭,保障台商投資權益。

五、積極協處兩岸重大意外事件

本會24小時緊急服務專線,由專人提供即時的諮詢與服務,重大的人身安全緊急事件,除致函海協會外,並啟動兩會緊急聯繫管道,洽海協會協調大陸有關部門或地方台辦、公安即時處理。如:本年6月八里八仙樂園發生粉塵爆炸案,有兩位陸生受傷,我們立即聯繫海協會,並提供最好的照顧,海協會也派7位專家特別來關懷,我們做了適當的安排;9月四川峨眉山土石流造成台灣旅客傷亡事件等,本會適時發揮兩岸聯繫平台功能,配合主管機關積極協處,並對於家屬提出的需求和意見,提供必要之協助。

又如本年8月大陸天津氣爆案,本會立即與當地台商協會取得聯繫瞭解情況,並啟動兩會緊急聯繫機制,請海協會轉相關部門協助台商企業救災。其中,長華國際物流公司因接近爆炸點,受波及情形較嚴重,本會除派代表表達關心與慰問外,並針對相關善後事宜,主動提供協助。

六、服務兩岸民眾

本年迄至9月底止,法律服務案件共計26萬4,138件。在台商服務方面,1至9月受理台商經貿糾紛案件共456件。

在文教服務方面,本會今年賡續舉辦暑期「大陸台商子女『探索台灣之美』夏令營」,另舉辦「台生研習營」活動,提供國內教育相關政策、就業及創業、兵役、大陸就學及生活經驗等相關訊息。

1至9月本會緊急專線及急難服務中心計接獲請求協助共7,488件,屬於緊急或急難救助者1,883件,均由專人立即接受諮詢及協處。

貳、未來業務重點

一、依據政府授權,辦理兩岸兩會協商相關業務

兩岸兩會第十一次高層會談中,雙方已確認將協商中的「貨品貿易協議」、「爭端解決協議」、「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環境保護合作」四項議題,納入第十二次會談的協商議題,其中任何一項達成共識,就可簽署協議。同時,本會將持續協調海協會,儘早實現「陸客來台中轉」,召開協議執行成效與策進會議,增進入民福祉。

二、協商兩岸兩會互設辦事機構事宜

兩岸兩會自102年4月就本議題進行首次業務溝通,至本年9月已進行8次業務溝通,並就設置數量、人數、業務功能、保障及便利措施、行為規範等問題充分交換意見。

未來本會仍將在「功能務實化、服務最大化」原則上,持續精進、積極爭取完成互設。

三、擴大兩岸交流層面

兩岸關係正朝和平穩定繁榮發展的方向邁進,透過兩岸民間多元的交流活動,可促進雙向溝通,有助兩岸關係發展更為順暢。

本會將依循政策,持續辦理或協助推動兩岸的各項交流合作,進一步擴大與深化兩岸各領域的互惠交流成果。

四、賡續提升為民服務效能

本會緊急服務專線全年無休,即時提供兩岸民眾人身安全等急難事件之協處,未來仍將秉持真誠、效率、同理心,持續加強全方位之服務,維護民眾權益。

為強化資訊傳遞及宣傳、增進為民服務效能,本會已積極建置網路聯繫管道,民眾可透過Facebook粉絲專頁、海基會APP取得相關資訊、反映意見,從今年1月1日起,民眾只要到大陸,手機就會跳出海基會專線服務的電話。

參、結語

過去七年多來,海基會在政府授權下,務實推動兩岸制度化協商、交流及互動,確保兩岸關係持續朝向和平、穩定、繁榮、發展的方向精進,達成互利雙贏,增進入民福祉,陸委會公布的多次民調結果均顯示,兩岸制度化協商的成果符合多數民意期待與支持,亦獲得國內外高度肯定。

今後本會仍將秉持一貫的理念,在陸委會授權下,執行協商、交流、服務之任務,推展兩岸關係良性互動、增進互信,為民眾創造更多福祉。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附件:兩岸協議執行成效

1.兩岸公證書使用查證協議:自82年5月29日協議生效至本年9月30日止,已辦理件數逾299萬餘件。

2.旅遊協議:自97年7月18日全面開放陸客來台觀光,迄本年7月31日止,來台觀光團體陸客達970萬1,517人次:自100年6月底開放陸客來台自由行,至本年7月底止累積入境總人數270萬8,559人次,平均每日約1,850名自由行陸客來台旅遊。

3.空運協議:目前兩岸客運航班為每週890班,貨運84班,開放航點共71個(陸方61個,我方10個)。兩岸航線截至本年8月底止,已飛航超過32萬397架次,載運旅客超過5,393萬人次,載運貨物超過105萬噸。

4.食品安全協議:至本年7月底止,兩岸相互通報不安全食品訊息共2,501件,有效保障民眾健康安全。另去年9月我方發生因劣質豬油事件,導致部分合法食品業者之產品輸往大陸遭遇通關障礙,嚴重影響業者權益。本會自去年10月2日起,已5度正式致函、5次書面通報海協會,並3度與海協會當面溝通,表達我方嚴重關切。經本會多方協調,終獲陸方配合,由我方衛生福利部首長及相關部會代表組團,於本年1月22日、23日至北京與大陸質檢總局等部門溝通我方食品、農產品通關受阻事宜,本會亦派員隨團。本年2月6日,陸方解除對我方產品之進口限制,本案獲得解決。

5.海運協議:自97年12月15日起至本年8月31日止,直航兩岸港口船舶達12萬1,602艘次,總裝卸貨櫃1,407萬TEU,總裝卸貨物6億1,987萬噸,載運131萬人次。

6.郵政協議:自97年12月15日兩岸全面直接通郵以來,截至本年8月31日止,兩岸互寄郵件每日平均約3萬7千餘件(平常函件約3萬1,095件,掛號函件約2,814件,快捷郵件約1,681件,包裹約415件,兩岸郵政速遞(快捷)件約550件,兩岸郵政e小包約496件)。自98年2月26日開辦雙向通匯後,截至本年8月31日止,我方匯出至大陸地區各銀行(含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匯出筆數每日平均約60筆,匯出金額每日平均約新台幣570萬餘元;自大陸地區匯入筆數每日約10筆,匯入金額每日平均約新台幣178萬餘元。

7.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自協議生效起至本年8月31日止,大陸已遣返我方通緝犯422人,雙方相互交換4,829件犯罪情資,並合作偵破167件刑案,計逮捕犯罪嫌疑人7,657人(其中包含77件詐欺犯罪,逮捕犯罪嫌疑人5,809人)。罪贓返還方面,102年我方17名被害人合計取回新台幣1,100餘萬元;103年陸方5名被害人獲得歸還新台幣62萬餘元,我方則有1名被害人取回新台幣4萬餘元。本會另受法務部囑託,辦理司法文書送達事項之聯繫執行,包括提出文書送達請求、催辦及函復送達結果,自協議生效迄本年9月30日止,計辦理95,674件,有效確保民眾權益。

8.金融合作協議:在銀行業部分,金管會已核准13家國內銀行赴大陸地區分(支)行及子銀行,其中24家分行、10家支行及1家子行已開業,並已收購1家子行,另設有3家辦事處;另陸銀在台部分已有3家分行開業,並設有1家辦事處。在證券期貨業部分,金管會已核准1家證券商赴大陸地區參股設立期貨公司,5家投信事業赴大陸地區參股設立基金管理公司,另並有10家證券商赴大陸設立20處辦事處。在保險業部分,已核准12家國內保險業及3家保經公司赴大陸地區參股投資,其中6家保險業者、2家保險經紀人公司已獲大陸核准營業。有關辦理人民幣業務,截至104年8月31日,存款餘額達人民幣3,297億8,900萬元;8月份人民幣匯款金額達人民幣4,073億300萬元。

9.漁船船員勞務合作協議:自99年3月21日協議生效後,近海漁船主依新制度透過仲介機構引進之大陸船員累計1萬6,190次;104年8月31日仍受僱我漁船主之大陸船員人數為1,437人。

10.農產品檢疫檢驗合作協議:截至104年8月底透過協議聯繫機制雙方通報案件達1,236件,包括不合格案件通報551件,產品輸入及檢疫規定查詢79件,業務聯繫案485件,以及訊息回覆案121件,對增進雙方業務的瞭解及解決業者貨物通關問題,有相當大的助益。

11.標準計量檢驗認證合作協議:在產業服務部分,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已建置「兩岸標準計量檢驗認證暨消費品安全資訊網」及「大陸CCC強制性產品驗證查詢系統」,協助業者解決產品輸銷中國大陸之標準及檢驗問題計230件。在消費品安全合作部分,我方已通報中國大陸1,179件。

12.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貨品貿易早期收穫計畫已於100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降稅,服務貿易早期收穫部門及開放措施亦同時全面實施,102年1月1日起早期收穫計畫全部產品已降為零關稅。截至今年5月,我國對大陸出口估計累積減免關稅金額25.43億美元;截至今年7月,我國自大陸進口估計累積減免關稅金額2.73億美元。在非金融服務業方面,累積ECFA服務業早收計畫我方赴大陸投資核准件數494件,核准投資金額達7.15億美元;中國大陸首家臺商獨資醫療機構、臺灣聯新國際醫療集團「上海禾新醫院」101年6月26日開幕,上海禾新醫院係ECFA簽訂後核准設立的第一家臺商獨資醫療機構,投資金額約2,357萬美元;截至104年8月我方共有21部臺灣電影片依據ECFA服務貿易早期收穫計畫,於中國大陸上映。

13.智財權保護合作協議:自協議生效起至104年6月30日止,我方人民的智慧財產權在大陸遭受侵害或在大陸申請保護的過程遭遇困難,向智慧局請求協處的案件總計637件,完成協處者426件,進行通報尚未完成協處者69件,法律協助者142件。

14.醫藥衛生合作協議:兩岸衛生主管機關建立聯繫窗口,召開工作會議,積極推動落實協議;即時通報疫情、重大意外及藥品安全資訊,保障國人生命健康;落實協議內容,推動大陸輸入中藥材源頭管理機制,維護國人用藥安全;推動兩岸新藥研發合作,提高兩岸民眾用藥品質與安全,增進雙方人民健康福祉。

15.核電安全合作協議:透過兩岸核安協議之簽署,建立雙方管制業務主管部門的聯繫平台,平時分享核能電廠安全監督資訊及經驗,提升核能電廠運轉安全與營運績效,藉合作交流來減少核安事故的發生,防患事故於未然,並建立緊急通報機制,及時掌握相關資訊,事故時可預先採取因應作為,確保民眾安全。

16.投保協議:協議簽署後至104年8月底止,受理台商投資糾紛案共計225件,每件均提供法律諮詢服務,其中146件送請陸方窗口協處,逾9成為涉及中小企業之案件,送請協處案件有58%案件經協處已獲得結果;陸方送我方協處計7件。

17.海關合作協議:雙方通關業務聯繫窗口持續透過電話、傳真及電子郵件等方式進行聯繫溝通,解決兩岸ECFA貨物通關及原產地證明書等問題。104年8月份我方聯繫陸方計5件,陸方請求我方協查案件1案。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報告。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今天玉玲奉邀就本會推動蒙藏政策暨重要事務,向 貴委員會作業務報告,深感榮幸!

壹、前言

本會業務包含經貿學術等各項專業交流、蒙藏政策及現況分析、人才培訓、社會服務、文化推廣、教育輔導等面向;服務對象包括蒙藏民族及臺灣民眾;服務地域除臺灣外,亦涵蓋大陸及海外之蒙藏族聚居地區。本(104)年除繼續推展既定工作外,亦投注心力搭建臺灣與內蒙古稀土產學研交流平臺,及辦理西藏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以下謹就「104年度施政重點及績效」、「105年度施政重點」作簡要報告,敬請 指教。

貳、104年度施政重點及績效

一、搭建臺灣與內蒙古稀土產學研交流平臺

(一)本會自去(103)年便積極與相關機關、學研單位等進行一系列的跨部會研商,進而達成共識,由長期耕耘內蒙古聯繫脈絡、建立良好溝通管道的本會,負責前期作業,擔任搭建內蒙古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交流平臺。

(二)本年1月本會舉辦「2015年內蒙古稀土產業與臺灣高科技發展座談會」,邀請內蒙古稀土專家學者(包括內蒙古大學、包頭稀土研究院、內蒙古科技大學等單位)來臺,提出大陸內蒙古稀土產業現況與未來發展報告,引起國內產官學研界的高度重視及熱烈參與。8月間由本會及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工業技術研究院等相關學研單位人員共同組團前往內蒙古呼和浩特市、包頭市參訪稀土相關單位與產業座談,並於包頭稀土研究院召開「兩岸海峽稀土研發成果研討會」,雙方發表多項稀土研發成果並進行交流。9月23日由本會與工業技術研究院共同協助國立台北科技大學辦理「2015稀有資源國際交流研討會」,邀請來自日本及中國大陸的稀土研究學者來臺參與並發表研究論文。

(三)有關本會本年辦理(協助)稀土業務具體成果,及105年預定辦理(協助)事項如後附一覽表,請參閱。

二、辦理西藏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傳揚西藏文化

(一)藏傳佛教是西藏文化的重要精髓,也是藏族的主要信仰。本會於藏曆4月薩嘎達瓦(Saga Dawa,佛月)期間,舉辦以「西藏文化藝術節」為主題的年度國際觀光活動,結合交通部觀光局、文化部、企業界、民間佛學團體等資源,規劃唐卡藝術展、祈福法會、梵音詠唱音樂會及蒙藏文化專題講座四大主題活動,並列入交通部觀光局臺灣觀光年曆國際級活動,有來自不丹、尼泊爾、印度、大陸青海藏區以及臺灣在地許多藝術工作者共同響應,活動訊息更見諸國內外媒體,達到國際關注,並獲各界好評。

(二)各活動執行成果如下:

1.青海熱貢唐卡展:5月22日至6月2日假中正紀念堂采玉藝廊舉辦「移動的寺廟」唐卡展,讓民眾可以領略唐卡藝術文化內涵,一窺藏族社會生活與世界觀。每日有近萬人次的海內外觀光客參觀。

2.藏傳佛教和平祈福法會:5月24日於臺北市花博公園舞蝶館舉辦「藏傳佛教和平祈福法會」,國內藏傳佛教四大教派共27個佛學團體擔任主、協辦單位,102位各教派僧侶共同誦經祈福,並安排同步網路直播,讓未能親臨現場的民眾也能共同參與,廣受藏傳佛教團體與信眾好評。

3.梵音詠唱音樂會:5月27日於國父紀念館舉辦「瓊英卓瑪梵音詠唱音樂會」,邀請知名的尼泊爾籍藏族女尼瓊英卓瑪詠唱佛教心咒,並結合國內太古踏舞團獨舞及群舞表演,達到動與靜的融合,廣受民眾熱烈迴響,共吸引近2,300人前往觀賞,滿座率9成以上,滿意度幾乎100%。

4.蒙藏文化專題講座:5月間於蒙藏文化中心舉辦4場蒙藏文化專題講座,主題包括歷輩章嘉與達賴的師徒關係、唐卡藝術、蒙古旅遊、悠遊西藏等,藉由不同面向的蒙藏專題演講,讓民眾親近蒙藏文化。

三、關懷弱勢在臺蒙藏胞,推廣蒙藏文化

(一)照顧在臺蒙藏胞係本會重要施政方針,包括生活輔導、補助及慰問救助、輔導蒙藏族青年就學、舉辦蒙藏節慶及藝文活動、聯繫在臺蒙藏胞情誼等,本年度仍持續推動各項措施,以照顧蒙藏弱勢族群。

(二)5月核發在臺蒙藏籍學生103學年度第1學期獎學金43人次、傑出表現者獎勵金4人次、103學年度第2學期助學金46人次,共93人次,合計金額73萬餘元。

(三)補助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辦理「在臺居留藏人子女教育及急難救助專款專戶」申請案審查作業,1至9月共計救助111人次,核撥救助金新臺幣34萬6,591元;另委託該基金會結合社工人員辦理「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1至9月計服務與協助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1,054人次。

(四)主動解決持印度IC旅行證之國人藏族配偶在臺居留問題,迄至本年9月,參與8次審查會議,協助13位藏族配偶在臺居留。另為協助臺藏家庭減輕經濟負擔,截至本年9月底,已協助購買優惠機票9人次,補助部分機票費用4人次、補助幼兒津貼1人次,協助學習國語文1人次,務使臺藏家庭得以在臺安居。

(五)協助98年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第16條第4項規定獲准在臺居留之無國籍藏族人士歸化我國國籍,解決申辦歸化可能遭遇困境,迄至本年9月已有73人通過審核。

(六)為傳揚藏族傳統節慶文化,於1月25日舉辦「在臺藏族藏曆木羊年新春聯歡活動」,計有150位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參與,共同慶祝藏曆新年,同時表達本會關懷慰問之意。

(七)為使臺灣民眾認識蒙古族文化民俗,1月間在臺北市中山堂舉辦「烏蘭巴托的夜晚」蒙古歌舞表演,由國際享譽盛名的蒙古國烏蘭巴托市歌舞團擔綱表演,吸引近千名民眾前往觀賞。

(八)寒假期間舉辦「蒙籍青少年射箭營」,在臺蒙籍青少年共11人次參加。2月23日舉辦在臺蒙胞春節團拜聯誼會,計有80位參加。

(九)4月至6月開辦本年第1期「蒙藏語文班」,以傳承蒙藏語言文化,計有8位蒙藏籍學生參加。

(十)5月9日至6月9日於國防大學舉辦「蒙古帝國的太陽─成吉思汗紀念特展」;6月6日至9月30日於臺東市國立臺灣史前文化博物館舉辦「西藏唐卡藝術特展」;6月8日至10月11日於新北市立十三行博物館「兒童節慶特展」中展出蒙古族文物。以上各展至9月底累計參觀人次25萬3,195人。

(十一)7月至12月辦理「2015年中國大陸民族電影展」,於臺北、臺東、臺中、新竹、宜蘭及澎湖等地免費播映包括「祈禱」、「諾日吉瑪」等10部具中國大陸各地民族文化特色電影,使臺灣民眾觀賞電影之餘,認識不同民族文化習俗,截至9月底觀影人數為3,400餘人次。

(十二)9月13日舉辦「在臺藏族文化體驗營」活動,計有在臺藏族家庭及其子女31人參與多元文化認識活動,激勵在臺藏童增加對本族文化的認識與珍惜。

四、加強對國內藏傳佛學團體的輔導及聯繫,促進藏傳佛教在臺正向發展

(一)目前國內藏傳佛學團體約四百餘個,信眾數十萬人。本會透過海外藏僧來臺弘法簽證跨部會聯審機制,1至9月計協助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審查海外藏僧來臺弘法改換簽證停留期限申請案8件。又協助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審查大陸藏傳佛教專業人士來臺申請案,計20人次。

(二)補充更新「藏傳佛學團體及在臺藏僧資料管理系統」,提供聯審機制有關各教派法脈傳承專業意見、佛學團體基本資料及藏僧在臺弘法活動等資訊。

五、持續推動蒙藏研究,掌握蒙藏現況

(一)與國立蒙古大學、國立故宮博物院及駐臺北烏蘭巴托貿易經濟代表處等單位共同合作辦理國立蒙古大學學者3人來臺於故宮進行短期學術研究。

(二) 1月至9月,計彙編「蒙藏新聞大事紀」693則(蒙古422則、西藏271則)、「最新蒙藏重要訊息」1,018則(蒙古495則、西藏523則);出版蒙藏叢書「高原與海洋的對話─蒙藏委員會蒐藏臺灣美術教師畫冊」;持續蒐集國內外報紙、期刊等蒙藏資料,建置「蒙藏現況研究資料目錄檢索系統」之中英文查詢系統,提供國內外人士雙語查詢,供各界參考運用,增進資訊流通。

六、提供專業協助、人才培訓及人道援助

結合政府與民間資源,提供全球蒙藏族聚居地區教育、醫療、公共衛生等方面的人道援助及專業人才培訓。

(一)蒙事業務

1.8月30日至9月10日與外交部、法務部合作辦理「第12期蒙古檢察官司法研習班」,邀請20名蒙古各省級檢察官來臺交流,並將於11月與司法院合作辦理「第10期蒙古法官司法研習班」。

2.頒發2期蒙古優秀清寒學生臺灣獎學金,共110名蒙古學生受獎,勉勵蒙古優秀清寒學生努力向學,並成為臺蒙友誼的中堅。

3.輔導及補助真理大學前往內蒙古地區中小學校辦理志工活動。

4.辦理第9期俄羅斯聯邦蒙裔共和國醫師來臺培訓,協助3個蒙裔共和國(布里雅特、喀爾瑪克、圖瓦)6位醫師於10月中旬至12月底來臺研習醫療技術。

(二)藏事業務

1.6月6日至6月7日辦理「蒙藏委員會援外志工培訓營」,共180位學員參訓。自開辦迄104年止,累計辦理13期培訓課程,培訓人數達1,580人。

2.補助臺北醫學大學辦理「2015年南印度流亡藏人社區國際醫療服務計畫」、國立政治大學「2015志在青海」援藏計畫、高雄醫學大學辦理「2015年度國際志願服務計畫南印度團」,強化我國對印度、尼泊爾及大陸藏族聚居地區的人道援助。

七、其他蒙藏業務重點

(一)青年交流

1.103年12月30日至104年1月6日辦理「2014年內蒙古烏海市大專師生來臺交流研習營」活動,邀請內蒙古烏海職業技術學院師生等共30人來臺,與政治大學、萬能科技大學及義守大學等院校師生交流互動。

2.8月間辦理二梯次臺灣大專青年認識大陸蒙族聚居地區研習營,分別前往內蒙古烏海市、赤峰市交流,讓臺灣學生體驗蒙古族傳統文化,瞭解內蒙古經濟社會發展現況,並與當地學生交流;另預定於10月辦理中國大陸內蒙古民族大學大專青年認識臺灣交流研習營。

(二)醫療交流

1.5月25日至29日,內蒙古自治區婦幼保健院一行10人來臺,於臺中童綜合醫院專業觀摩,並與臺大兒童醫院與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交流。

2.於6、7月間辦理2期「內蒙古醫院管理觀摩班」,分別於桃園敏盛醫院及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進行專業觀摩課程,並與臺大醫院金山分院、衛生福利部雙和醫院及新北市萬里衛生所等進行交流。

3.8月23日至28日由臺灣醫界專家(包括敏盛綜合醫院、雙和醫院、義大醫療財團法人義大醫院、財團法人新光吳火獅紀念醫院等急診單位醫師)組團前往赤峰市辦理大陸內蒙古自治區急救課程培訓計畫。

4.8月25日至30日辦理「臺灣醫療人員前往中國大陸青海省醫事服務交流」,由本會人員率同衛生福利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衛生福利部臺北醫院及臺南醫院人員共計4人,前往青海省西寧市第一人民醫院及青海福利慈善醫院進行醫療服務交流。

5.籌組2015年臺灣醫療團(包括衛生福利部許銘能次長、桃園敏盛醫院王炯琅院長、臺北醫學大學衛生政策暨健康照護研究中心張耀懋教授等10人)赴大陸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包頭市、赤峰市交流,進行醫療政策、醫院管理、復健科等專題演講及座談。

6.預計12月份赴蒙古國,配合臺灣醫療專業團隊視察該國醫療環境,以因應本會擬協助該國成立洗腎中心前之相關行政作業。

(三)教育交流

5月24日至6月2日,內蒙古5所高等職業院校共計12人來臺考察觀摩臺灣高等職業教育發展情況,於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行觀摩研習課程,並參訪中壢萬能科技大學、臺中弘光科技大學及高雄正修科技大學,借鏡臺灣經驗改善內蒙古高等職業教育現況。

參、105年度施政重點

一、蒙事業務

(一)政策研究規劃與現況研析:

1.研議舉辦國際及兩岸稀土交流活動與學術研討會:分工上將由經濟部轄下工業技術研究院、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國立臺灣大學、國立陽明大學等建構技術平臺及進行稀土運用共同研究計畫,本會則賡續擔任搭建交流平臺的角色。

2.邀請大陸及海外蒙古學研究機構及學者來臺舉辦研討會,加強蒙古相關資訊之蒐集與研究,掌握蒙族聚居地區之政經文化等情勢變化,視申請情形補助學者專家從事蒙藏研究及講學,推動蒙藏學術交流。

(二)推動與大陸地區及全球蒙族聚居地區交流:

1.提供人道醫療援助,協助蒙古國成立洗腎中心。醫療衛生領域向來屬於臺灣在國際中具有高度優勢競爭力的核心項目,醫療援助是提升臺灣能見度最佳方式。本會多年來安排蒙古醫師來臺培訓見習、開辦醫療人員赴蒙古醫療義診、協助臺蒙醫院間簽署姐妹醫院協定及各項交流合作計畫,成效十分顯著。

此次應蒙古政府要求協助該國設立洗腎中心,係由本會與衛生福利部及其所屬醫院合作執行,可延續臺蒙歷年來之醫衛交流援助活動,深化雙方實質關係。

2.拓展與蒙族聚居地區實質關係與交流,邀請重要人士來訪,加強與大陸及全球蒙族聚居地區經貿、教育、文化、藝術、學術、環保、醫療、衛生、司法等方面之專業交流,強化我國與各地蒙族間之交流與合作關係。

(三)輔導聯繫蒙胞與培育蒙族聚居地區青年:

1.賡續辦理「中樞成陵致祭大典」,傳遞蒙古傳統文化,增進蒙胞間情誼;辦理「蒙籍青少年騎術營」等各項文化活動,使在臺蒙籍青少年體驗學習蒙古民俗及文化。

2.核發蒙藏語文獎學金,鼓勵國內大專院校開設蒙藏語課程,培養國內蒙藏語文人才。

3.核發在臺蒙籍學生獎助學金及蒙古優秀清寒學生臺灣獎學金,以鼓勵渠等努力向學。

(四)發揮蒙藏文化社教功能:

1.活化本會管理之建築資產,形塑臺灣國際觀光旅遊新亮點,規劃將本會「蒙藏文化中心」整修為「章嘉大師紀念館」,透過彰顯大師事蹟,及結合青田街、永康街藝術、文創商圈發展特色,使「章嘉大師紀念館」」成為臺北市政府規劃之臺北旅遊網文化地圖園區之特有文化景點,同時為臺灣研究蒙藏宗教、文化、藝術重鎮。

2.開辦「蒙藏語文班」,使蒙藏籍學生學習母語,傳承蒙藏語言文化。

二、藏事業務

(一)105年度西藏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

本會辦理104年度西藏文化藝術節活動已獲交通部觀光局列入2015年臺灣觀光年曆國際級活動,為延續104年西藏文化藝術節成果,體現臺灣對多元宗教文化的尊重與包容,打造臺灣觀光節慶新亮點,將於105年4至5月間賡續辦理西藏文化藝術節系列活動。規劃活動內容如下:

1.結合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舉辦聯合祈福法會:臺灣已成為全球信仰藏傳佛教聚集地之一,本會基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立場,對於藏傳佛教更著眼於社會、文化、聯繫服務面向,擬結合藏傳佛教四大教派舉辦聯合祈福法會。

2.藏族因所處地理環境特殊,孕育出篤信宗教、知足常樂的民族性格,也發展出燦爛多彩的藏族文化,其中宗教梵音及歌舞藝術最為世人所稱道與喜愛,也是讓民眾親近瞭解藏族文化最直接的管道。本會歷年來屢次邀請藏族藝術表演團體來臺演出,深獲民眾喜愛,擬賡續規劃藏族藝術表演團體來臺演出。

3.藏傳佛教是西藏文化的精髓,包括佛像、法器、雕刻等相關文物,都是珍貴的文化遺產。擬與國立故宮博物院合辦藏傳佛教文物展覽,讓臺灣民眾瞭解藏族文化的宗教內涵與深厚底蘊。

(二)國內藏族之聯繫輔導及西藏事務人才之培育:

1.繼續委託民間團體聘請專業社工辦理「在臺藏胞及居留藏人關懷專案」,以電話諮詢、訪視輔導、開案服務及媒合社福資源等方式,提供各項個別化服務,協助解決生活、就業、就學、醫療等問題。

2.繼續補助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辦理「在臺居留藏人子女教育及急難救助專款專戶」,提供在臺病困藏族幼兒生活津貼、子女教育補助及急難救助。

3.繼續與國內民間團體組織合作辦理援藏志工培訓活動,補助民間團體辦理對藏族人道援助計畫。

(三)與藏族聚居地區交流活動之規劃及推動:

1.舉辦或補助醫事人員交流及醫療等人道援助計畫,提昇藏族聚居地區醫療、公衛及教育等品質。

2.辦理藏族藝文團體來臺演出,呈現不同民族傳統藝術文化,促進臺灣民眾對於藏族等民族藝術文化的認識與賞析。

(四)西藏政策之研究規劃與情勢研判:

1.加強對西藏議題之關注與研究,彙集國內外學者對相關議題之分析研判,並舉辦相關座談與研討會,匯集西藏議題情勢發展資訊。

2.持續關注中國大陸西藏政策及藏區人權狀況,且依大院審查104年預算之決議,委託專家學者研究撰寫西藏人權報告。

3.蒐集分析蒙藏現況資料,出版蒙藏叢書,加強與國內外蒙藏學者及研究機構之聯繫。

肆、結語

本會辦理蒙藏事務係依循憲政體制,配合政府政策。過去承蒙 各位委員長期以來的支持與指導,蒙藏業務均能順利推展,未來當持續深化及落實。

繼續就104年度預算解凍案提出以下報告:大院內政委員會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本會主管(單位)預算作成決議事項(),針對本會預算第3目「藏事業務」編列1,481萬9,000元,凍結200萬元,要求本會提供西藏人權受害事件擬訂援助內容與執行計畫,並持續追蹤及按季公布中國西藏政策及人權報告,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辦理情形:本會業已擬定援助西藏人權受害事件計畫,並持續追蹤並按季公布中國西藏政策及人權迫害等相關訊息,登載於本會網站「西藏觀察」專區,相關計畫及報告業於104年3月4日以會秘字第1040010002號函送大院。另「2014年藏區人權報告彙編」亦於104年9月24日以會秘字第1040010016號函送大院在案。至於有關專案報告部分,本會業於104年5月15日以會秘字第1040010008號函送大院,並經 大院第8屆第7會期第14次會議決議交付內政委員會審查。

二、本會「藏事業務」104年度預算雖經大幅刪減500萬元(達34%),仍致力於有限預算下推動藏事相關業務,惟截至年底尚餘近3個月,而可支用預算幾已用罄,藏事業務推動執行恐無以為繼,懇請 大院解凍該項計畫經費,以利藏事業務持續推動。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質詢,詢答結束後再處理臨時提案和蒙藏委員會的預算解凍案。依慣例,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1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不再延長;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請莊委員瑞雄質詢。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聽說夏主委明天要去畢業旅行,是嗎?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明天要去參加第4次的兩岸事務首長會議。

莊委員瑞雄:天氣冷了,衣服要穿暖。對於前天馬總統的國慶文告演說,主委是否認同?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當然認同。

莊委員瑞雄:當然認同啦!如果不認同,怎麼跟中國談判!但是你有沒有感受到總統國慶演說中的針對性?這部分你也認同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總統作為國家的元首,對於過去7年多來兩岸關係能得到今天這樣安定繁榮的境界,他非常自豪,同時他也希望以後能夠持續下去。

莊委員瑞雄:馬總統對於兩岸關係感到「自豪」,你用這兩個字形容,講得真好。馬總統在國慶場合有關兩岸關係的談話,針對性如此強,簡直是對未來的總統下指導棋,另外也有他心中警示的意涵存在,夏主委對此非常認同。請問林董事長,你對昨天馬總統的演說是否認同?

主席:請海基會林董事長答復。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我當然認同。

莊委員瑞雄:委員長,你認同嗎?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答復。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我認同。

莊委員瑞雄:你們都認同。在希臘神話有則故事,描述有個小男生長得很帥,可是沒有看過自己的長相。有天他跑到河邊,看到河中自己的倒影,非常地著迷,於是開始追求倒影,赴水求歡,最後溺水而亡。這就是自戀,心理學上所謂水仙花症候群就是這樣來的。馬總統的文告演說對在野黨黨主席甚至是預測到的下一任總統下指導棋,你們三位都很認同。這次國慶演說充滿了恐嚇,結果三位官員都認同。這7年多的兩岸關係當然累積了一定的成果,但是老百姓對這些成果是不滿的。主委和林董事長最清楚,民眾不滿的是累積的成果被誰拿走了?是不是被個別政黨所壟斷?兩岸該讓人民所享有的成果,是不是被財團給拿走了?你們對總統的談話高度認同,主委明天要去開會,應該會再去和總統談一下話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一定有機會。

莊委員瑞雄:他搞不好認為你亂認同,所以不理你了。請教夏主委,明天出訪為什麼選擇廣州?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選擇地點是考慮到,過去去過的基本上就不再去,以前王主委去過北京、南京,我就不再重複。廣州是辛亥革命很重要的起源地,黃花崗烈士……

莊委員瑞雄:說得真好,廣州是辛亥革命很重要的起源地,黃花崗烈士也都在那裡。

夏主任委員立言:同時國父孫中山先生在那裡有個大元帥府,中山大學也是他創立的,很有歷史意義,所以我們選擇去廣州。

莊委員瑞雄:廣州革命輸了幾次,你知道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一共有3次吧!

莊委員瑞雄:3次都輸,你怎麼不選武昌,武昌是贏的地方。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是屢敗屢戰,最後總算贏了。

莊委員瑞雄:不要一直敗下去,你們要選也選贏的地方。兩岸關係錯綜複雜,牽扯的何只是中國和台灣。聽說馬總統會在近期內拋出「台海和平倡議」的議題,夏主委知道這個消息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曉得,因為過去……

莊委員瑞雄:你應該看到媒體報導了吧?你不能說你沒看報紙,毛治國至少也是看報紙才知道的。你聽說「台海和平倡議」了嗎?你有沒有參與?

夏主任委員立言:馬總統一直強調,過去7年多來造成台海的和平,他提過東海和平倡議以及南海和平倡議。

莊委員瑞雄:你聽過「台海和平倡議」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沒有聽到。

莊委員瑞雄:我要替你煩惱了。兩岸關係有兩大指標,夏主委是當然的,而林董事長則是夏主委的白手套,對不對?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是在陸委會授權之下推動兩岸關係。

莊委員瑞雄:白手套就白手套,不要怕別人降低你的身分,就算你是白手套,你還是林董,怕什麼?夏主委,他對你很不服氣喔!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會。

莊委員瑞雄:做別人的白手套要乖乖的,夏主委說什麼,你就做什麼,不能逸脫陸委會的決議,因為人家是官方,你是民間。

夏主任委員立言:海基會非常積極地在推動協助台商的工作。

莊委員瑞雄:我並沒有說他不積極,你替他說什麼?我是叫他要尊重你,他的關係比你還好。我最擔心的是馬總統又有一個腹案,但卻不是叫陸委會來規劃。夏主委,不要以為這種事不會發生,你很快就會看見的,兩岸關係有人比你還紅。你知道報紙報導誰在規劃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不起,我剛才沒看到,所以不知道。

莊委員瑞雄:你問陸委會同仁有沒有人看到「台海和平倡議」?陸委會主委快要被架空了,陸委會同仁都沒有人向他報告,答案是蘇永欽啦!主委,他的關係比你還好。我不是要談這個,但主委不能說你不知道這件事。

夏主任委員立言:很抱歉,我沒看到,等下回去我會仔細看。

莊委員瑞雄:我告訴你內容,你會嚇死了。「建議兩岸在現有海上緊急救援、人道協助的合作基礎上,以國安會為平台,增加台海發生不明事態、周邊有軍事時的相互通報機制,降低誤判風險,為未來兩岸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奠定基礎。」,我怕你這次去就是要談這個,你還裝傻,其實要談這個我沒有意見,但是在沒有得到台灣人民充分授權之前,任何牽扯到兩岸如此敏感的事情都不能輕率。

夏主任委員立言:總統講過很多次,凡是牽涉到類似和平協議的事情,一定要經過公投……

莊委員瑞雄:你能發誓這次去不會談這個嗎?你這次去會不會談這個?

夏主任委員立言:任何牽涉到兩岸協議的事情,一定要符合兩岸監督條例相關協議草案的精神,我們會向立法院報告,接受國會的監督。總統也說過,任何有關和平協議之類的事情,一定會經過公投……

莊委員瑞雄:我願意相信你,可是我擔心你抵擋不住馬英九總統的壓力。你明確在國會殿堂上告訴我,這次你到廣州去會不會講到台海和平倡議的任何細節?

夏主任委員立言:你剛才講的那部分,我絕對不會談到。

莊委員瑞雄:即使馬英九打電話給你,你也不理他?

夏主任委員立言:絕對不會談論到簽署……

莊委員瑞雄:怎麼會講到簽署,在談而已,現在哪有機會簽署?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的意思是,我不會談到任何簽署這件事。

莊委員瑞雄:這個議題會不會談到?馬總統會不會交代你?

夏主任委員立言:至少到目前為止沒有交代我。

莊委員瑞雄:所以你連你要說什麼都不知道,你們總統打一通電話給你,你就改變了。其實這個議題不是不能談,你可以談,但民眾是反對的。馬總統剩下的任期只有幾個月,不到一百天就要選總統,他會不會太不甘寂寞?會不會太搶戲了?我最擔心的就是準和平協議。總統一直在講,上次「黃金十年」也談到這個,後來是民調掉下來才嚇到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黃金十年談到的是,如果要簽署和平協議一定要經過公投的程序、經過國會的監督。

莊委員瑞雄:重點其實都不在這裡,重點是如果真的要談,兩岸之間要的是在國際間馬上有拘束力的條約,不要國內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莊委員非常清楚兩岸關係。

莊委員瑞雄:我們有共同看法,我們所擔心的,是一個即將卸任的人,會在這段垃圾時間裡不甘寂寞,跑出來搶戲。10月10日那個場景是讓人感動的,我看到朱立倫、蔡主席、宋主席和郁慕明幾位主席都在場……

夏主任委員立言:還有民國黨的。

莊委員瑞雄:對,我為什麼感動?這些人的主張完全不同,立場也完全不同,卻風度翩翩坐在一起,談笑風生,噓寒問暖。這是好事……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同意。

莊委員瑞雄:立場完全不同,主張完全不同,卻可以坐在同一個平臺上,這樣非常好!可是最不甘寂寞,甚至破壞這個場景的人是誰?就是你們那個總統,怕人家怨他,怕他這七年多的成果無法延續!那些話並非對其他的黨主席講的,都是講給我們家蔡主席聽的,讓坐在一旁的我聽了心情很差!別人胡亂做的事卻牽連到我們!有一齣連續劇叫驚世媳婦,主委看過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

莊委員瑞雄:你不妨看一下!你們總統在10月10日的演出就像是驚世總統,像古希臘美少男看到河中自己的倒影一樣,明明是自戀,但你們這些官員卻完全認同,到最後會赴水求歡,溺水而亡。我們最怕一個生活在自戀裡的人對你們下指導棋,而你們又對他高度認同。這次可說是夏主委的畢業旅行,期待你有為有守,守住台灣人民的權益,守住你這次到中國做最後一次畢業旅行所該有的分寸。謝謝!

夏主任委員立言: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質詢。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明天動身前往廣州參加第四次的兩岸首長會議?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是兩岸事務首長會議。

李委員俊俋: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將越來越制度化,這點應該是越來越清楚的,不是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希望能制度化,一直維持下去。

李委員俊俋:慢慢制度化,談具體的東西。第一次是在去年2月11日,第二次在去年6月25日,第三次在今年的5月23日,第四次是今年的10月14日,沒錯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李委員俊俋:當中曾一而再、再而三重複提到的議題是貨貿、互設辦事處及陸客來臺中轉等,這次也會觸及這些議題,是不是?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李委員俊俋:另外,共同參與區域經濟好像也每次都談到?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李委員俊俋:如果兩岸事務首長會議是制度性協商,且希望能越來越制度化,那麼就不得不觀察中間所可能發生的一些變數及所可能造成的影響,像2014年6月25日召開第二次兩岸事務首長會議後,中國卻單方面於今年1月12日宣布M503新航線?換言之,中國在宣布此一新航線前,並未與陸委會討論?

夏主任委員立言:其實M503航線他們已經提出很久了……

李委員俊俋:雖然提一陣子了,但他們單方公布,沒錯吧?今年5月7日,中國公安部修改了國家安全法,認為港澳台三地均為中國同胞,在7月1日就講得就更清楚了。他們的國家安全法第十一條第二款規定,維護國家安全、統一和領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台同胞在內全中國人民的共同義務,請問有沒有這回事?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

李委員俊俋:這點是否事先告知你們?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但這是他們一貫的立場與一致看法,我想委員非常清楚這點,對我們來說,他們的任何片面宣布,都無法改變……

李委員俊俋:我是非常清楚,但我們可以討論。他們單方面宣布M503航線後,又單方宣布國安法修正,最近又單方宣布了什麼事?

夏主任委員立言:卡式台胞證。

李委員俊俋:即使兩岸有制度化協商,兩岸首長會議一次一次開,不管是他們來或你們過去,幾乎每半年召開一次,但這些問題,中方依然單方宣布,是不是?

夏主任委員立言:其實卡式台胞證他們通知的時間也是不夠……

李委員俊俋:依照你們副主委的說法是實施的前兩天通知。請問中國這樣的作法陸委會接不接受?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就是為什麼要繼續見面,就是為了告訴他們,凡涉及兩岸人民生活者,一定要互相尊重,及早溝通及早通知。

李委員俊俋:第三次夏張會,也就是主委第一次去才討論到M503航線……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不起,是他們到金門談,不是我過去。

李委員俊俋:所以你在會中提出,這樣不行,這樣單方宣布不行的!是不是?請問中國有何改變?是否因為主委的抗議,或者因為夏張會談了,中國因此更改作法?

夏主任委員立言:做得不夠。

李委員俊俋:所以就是沒有!他們並沒有更改!這次準備談卡式台胞證問題,你認為中國是否會因為你在夏張會正式提出抗議,而取消實施卡式台胞證?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會!

李委員俊俋:所以即使有了制度化的協商,希望雙方有溝通管道,但中國如果想單方處理事情,想宣布他想要的,他還是不理會你?

夏主任委員立言:但他們得負擔起兩岸關係退步的責任!

李委員俊俋:是否負擔責任是另外一回事,現在問題在於,中國繼續單方面宣布他想要的,我們也無可奈何,不是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還是得表達明確的意思,如果我們什麼都不做,就等於弱勢地接受了。

李委員俊俋:這就是我所擔心的。表面上仍是制度化協商,表面上行禮如儀,繼續走,可是一旦中國想要什麼就單方宣布,根本不管台灣怎麼抗議。更嚴重的是,我們的總統還想要台海和平倡議,這點剛才莊委員也有提到。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不起,這是一個學者的一篇文章,不能……

李委員俊俋:那不是一個學者!你知道蘇永欽具有何種地位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副院長。

李委員俊俋:司法院副院長!請問司法院何時開始管起兩岸事務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想他寫那篇文章……

李委員俊俋:他上次針對美河市案發表言論就已經嚴重不適格了,這次居然談起兩岸協商事務?我們兩岸協商事務何時由司法院副院長處理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就可能要問他了。

李委員俊俋:兩岸事務是否由陸委會處理,所以夏主委才是真正的決定者,沒錯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李委員俊俋:不是司法院副院長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是。

李委員俊俋:司法院副院長對此發表言論,那是不適格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應該是用學者身分來寫那篇文章。

李委員俊俋:沒有學者身分了!當了司法院副院長,哪還有什麼學者身分?我非常清楚他的學術背景,他的研究與兩岸一點關係都沒有。兩岸中轉問題談了三次,這次也要繼續談,主委,為何兩岸中轉會卡這麼久?

夏主任委員立言:中轉本來應該是理所當然的,可是中國大陸似乎有期望。當然,這件事是需要時間作調整,但他們又希望兩岸航線可以變得更有效率。

李委員俊俋:他們提出一個名詞叫「優化航路」,有沒有這回事?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

李委員俊俋:何為優化航路?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些地方可以節省更多時間,節省更多能源。

李委員俊俋:依照中方規劃,所謂的優化航路有北方航路,有金門航路,有南方航路,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是目前的航線,也就是目前我們在執行的航路。

李委員俊俋:但我們還沒同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目前的航線有北一、北二及南面航線。

李委員俊俋:所以優化航路有北方航路、金門航路及南方航路,而我們尚未同意。北方航路、金門航路與南方航路與當初的W121、W122及W123有何不同?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關係。

李委員俊俋:但其實都達到同樣目的,也就是把航線跨過海峽中線,是不是?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此,我可以很負責任地向委員講,只要談到跨越中線,談都不必談。

李委員俊俋:所以我才要告訴你,這樣的畫法我們不可能同意,對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可能同意。

李委員俊俋:中方堅持要有優化航路,但優化航路會跨過海峽中線,而陸委會的主張及堅持就是「不可能同意」,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可能!

李委員俊俋:請夏主委繼續堅持這個原則。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一定堅持這原則。

李委員俊俋:如果中方所謂的優化航路是要跨過海峽中線,那就請慢慢等吧!那是不可能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了解。

李委員俊俋:這次的夏張會上,就請夏主委告訴張志軍,這是不可能的,不用講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已經公開說過,如果要跨越中線,那我們寧願不要中轉!

李委員俊俋:這是你們這次會談的議題之一,我希望夏主委能更明確地表達,只要跨過海峽中線的航路就不用談了!以後也毋須再編這個議題,通通不用談了!可以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一向如此主張,也講得非常清楚。

李委員俊俋:我希望能聽到比較清楚的主張。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一向講得非常清楚,只是不知委員覺得清不清楚。

李委員俊俋:我覺得不夠清楚,才會提出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現在還講得不夠清楚?

李委員俊俋:那我們就看著夏張會到底會如何進行了。

請問林董事長,是否曾於6月22日參加台商座談會?

主席:請海基會林董事長答復。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李委員俊俋:你在會中大力推銷一帶一路,並告訴大家一帶一路涵蓋全國63%,14億人口,占全球3成,達21兆美元GDP,要求台商要珍惜機會,不要缺席,請問有沒有錯?

林董事長中森:我特別強調兩點:掌握機會,評估風險。

李委員俊俋:所以這是你說的?

林董事長中森:要評估風險,要掌握機會。

李委員俊俋:所以這句話是你說的?

林董事長中森:沒錯。

李委員俊俋:你知不知道在同一個場合上,經濟部長鄧振中也參與了?

林董事長中森:他有參加台商座談會。

李委員俊俋:你知道他怎麼說嗎?

林董事長中森:鼓勵台商回國投資。

李委員俊俋:經濟部長鄧振中是鼓勵台商回國投資,你卻要大家跟著一帶一路走,因為機會難得,一定要把握?怎麼你們兩人說的不一樣?

林董事長中森:一樣,因為台商要有多元……

李委員俊俋:一個是鼓勵回來,一個是鼓勵過去,怎麼會一樣?

林董事長中森:台商需要多元的投資機會,國內要回來投資,國外機會也要掌握,也就是全部的機會都要掌握。

李委員俊俋:我還是聽不懂。鄧部長的講法是,現在在大陸投資真的有困難,所以鼓勵台商回來。他還說,政府會備妥方案,協助中小企業返回投資。可是董事長的說法完全不同,你說一帶一路機會難得,趕快投資,到底是你說的對,還是鄧部長說的對?

林董事長中森:兩個說的都對。

李委員俊俋:都對?

林董事長中森:因為台商一定要掌握多元機會。

李委員俊俋:他叫大家回來,你叫大家過去,這樣會兩個都對?

林董事長中森:台商一定要掌握多元機會,所以我們鼓勵他們回國投資,也鼓勵他們掌握國外機會與大陸機會,全世界的機會都要掌握。

李委員俊俋:一帶一路帶來這麼多的好處,這是你們海基會統計的,還是海基會所做的研究?或者這根本就是海協會的說法?

林董事長中森:不是,為了讓台商了解一帶一路的機會與風險,海協會在這個月將邀請台商領袖進行考察,目的就是讓台商了解……

李委員俊俋:也就是說,考察了解其機會與好處是海協會處理的?

林董事長中森:海協會來關心……

李委員俊俋:不是海基會?

林董事長中森:海基會與海協會是服務台商的……

李委員俊俋:海協與海基都是為了服務台商,但一帶一路的好處卻是海協會講的?

林董事長中森:那是一個機會……

李委員俊俋:根據海協會董事長陳德銘的說法,一帶一路涵蓋什麼、什麼,就是我剛剛說的那些?也就是說,你說的就是陳德銘的說法,並非海基會林中森的說法?

林董事長中森:這是陸方的方案。

李委員俊俋:我想大家都已經聽得非常清楚了。現在台商在中國投資所遭遇的最大困難是五保一金,請問何謂五保一金?

林董事長中森:是五險一金。

李委員俊俋:何為五險一金?

林董事長中森:包括醫療、生育、工傷……

李委員俊俋:就是要交五種錢……

林董事長中森:五種保險……

李委員俊俋:我跟台商談了很多次,他們說這五險一金讓他們負擔沈重,人事成本過高,所以希望回來。可是又遇到一個問題,如果沒在中國設廠,一旦台灣的原物料過去就得負擔沈重關稅,請問關稅是多少?請以飲料界為例。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希望透過貨品貿易協議把……

李委員俊俋:所以在尚未處理前,關稅超過30%。

林董事長中森:現在在積極協商中。

李委員俊俋:在貨貿未談完成前,關稅超過30%,這就是台商的痛苦所在。海基會的功能就是服務、交流與協商,可是你們根本沒有做到服務,讓台商痛苦得要死!你說一帶一路很好,趕快過去,這點顯然與事實不符。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是希望台商掌握機會,任何機遇都要掌握。

李委員俊俋:立法院所做的決議是──談貨貿前必須先通過什麼?

林董事長中森:在談貨貿前,我們會多多與立法院說明。

李委員俊俋:要先通過什麼?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會多做說明。

李委員俊俋:兩岸監督條例!你連這個都不知道,要怎麼幫台商?只要他們趕快過去,會賺錢,這就是我們質疑的所在!海基會是否盡到應盡的責任?海基會是否能幫台商承擔問題、解決問題?我請董事長把這點想清楚,不要陳德銘說什麼,你就原封不動講給台商聽,要趕快解決他們的問題!

夏主委,我再強調一次,趕快解決我們現在所面對的問題,而且要告訴中國,如果再一而再、再而三地單方面宣布政策,影響到台灣人民權益,我們不排除取消制度化的夏張會,謝謝!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夏主委明天要去廣州了。兩岸事務首長會議明天召開第四次,你認為前面三次的兩岸事務首長會議有哪些成效?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就講我自己參加的第三次金門會議。這一次我們確定要繼續簽署相關協議,所以簽了租稅協議、飛安協議,這是該次會議中所做的決定,而相關主管部門於是積極討論,舉行了第十一次兩岸兩會高層會談,並簽署協議,這是具體成績。至於金門當地的民生議題,如金門用水,經敦促,金門縣已經與大陸福建省簽署共水協議,工程亦在開始中。再如越界捕魚、越界非法撈海砂等問題,均經地方機構更積極有效地管制中。

鄭委員天財:這部分還是看不到成效。

夏主任委員立言:根據海巡署的說法,已經有具體成績出來了。

鄭委員天財:前面兩次呢?王主委的部分。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不起,因為沒有……

鄭委員天財:沒關係。因為只有三次,所以前面兩次也必須了解。舉行兩岸事務首長會議,讓兩岸事務首長,官員對官員,能夠見面、能夠討論,這當然是好事,也有其必要。但因為有質疑,像剛才有人質疑兩岸事務首長制度性協商的必要性、需要性。如果這些事情、這些工作海基會和海協會就能夠進行的話,到底兩岸事務首長會議跟海基會、海協會那個機制有何不同?

夏主任委員立言:海基、海協是兩個政府授權的民間組織,代表政府在談這些事情,如果官方跟官方能夠見面,這本身的意義正好可以彰顯出兩岸本來就是分治的事實,其實官方跟官方見面這個制度建立起來真的很不容易,這七年多來,到去年我們才第一次見面,所以我覺得它本身就很有意義,而且經過……

鄭委員天財:主委這樣講就是沒有把它很清楚的講出來,那個是比較平淡的。方才我也說過,見面絕對是好事,如果沒有見面,很多人就是猜來猜去、疑惑來疑惑去,見面總是好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於很多重大議題,雙方官方能夠正式見面說明,我覺得這對兩岸的互動有幫助。

鄭委員天財:以前也許是清朝,也許是更早的時候,閩南人來到臺灣跟阿美族見面時,因為語言不通,都講「白浪」、「白浪」,閩南人說我們「歹人」、「歹人」,我們就以為你們是稱為「白浪」,所以我們就把你們稱為「白浪」,我的意思是,沒有見面、沒有談就會有很多錯誤資訊。而剛才所談的,本來也是海基會、海協會可以做的事,所以兩岸事務首長會議的必要性,你應該要很清楚的說明,至少到目前為止,我並沒有很清楚的聽到……

夏主任委員立言:兩岸之間……

鄭委員天財:沒關係,這個部分本席認為需要去處理。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鄭委員天財:520馬總統卸任後,你認為兩岸事務首長會議會繼續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非常希望能夠繼續,因為這是一個很重要的象徵……

鄭委員天財:繼續的前提為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兩岸必須要有能夠溝通的基本政治平台,對於馬政府來講,這就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就是這樣一個基礎。

鄭委員天財:明天是第4次會談,雖然我們不期待那個成效,雖然稱之為畢業之旅,總是有見面,雖然見了面,但等於不會有結果,譬如你說在今年年底前完成貨品貿易的部分,這不可能嘛!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大家都很強烈希望能夠完成談判。

鄭委員天財:但我們國家就會很困難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經濟部曾公開說過,也有強烈意願希望能夠完成談判。

鄭委員天財:國家不是只有經濟部,也不是只有陸委會,中華民國這個國家是包括立法院以及所有人民。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說完成談判,並不是說開始生效。

鄭委員天財:談判有什麼用?就像服貿,談了也簽了,有什麼用?沒有用嘛!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希望能夠送到立法院,由立法院來做個決定。

鄭委員天財:前提是這個國家、中華民國的政府不是只有陸委會,不是只有經濟部,也不是只有行政院,是包含立法院,這個國家已經明確的講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要做修正,甚至是制定,都有這樣的說法,但立法院不審嘛!這個國家不審,所以接下來都不用談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在業務報告中也提及,希望監督條例草案能夠儘速……

鄭委員天財:這個部分就是這樣。另外,你們也有提及環保協議,請問環保協議是要談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關於空氣、水、環境污染等問題都會提出來,環境部已經跟他們做過第一回合業務的溝通了。

鄭委員天財:是哪一方面的環保?

夏主任委員立言:特別是關係到能夠跨界的環保問題。

鄭委員天財:具體的是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比方說,我們希望能夠談有關霾害、空氣品質的問題,也希望能夠把一些……

鄭委員天財:是誰造成的?是我們還是他們?

夏主任委員立言:當然不是我們造成的。

鄭委員天財:他們那裡造成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這也就是為什麼我們希望能夠談。

鄭委員天財:會飄過來?

夏主任委員立言:會飄過來。

鄭委員天財:還有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比方說海漂的垃圾,即海洋污染的問題。

鄭委員天財:這個要怎麼處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希望主管單位環境部能跟對方坐下來談、討論,共同找到一個答案。

鄭委員天財:環保的範圍很廣,你覺得我會關心的是什麼?

夏主任委員立言:核能的問題、核廢料。

鄭委員天財:這個更重要。你知道現在核廢料都放在哪裡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蘭嶼。

鄭委員天財:蘭嶼那裡只是一小部分,都是低階的,依照原能會、台電、經濟部的說法,那是有害程度最低的,請問高階核廢料放在哪裡?放在核一廠、核二廠、核三廠,都在臺灣本島,你覺得這個環保問題不重要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覺得很重要,不過,這是一個更特定、專業的議題,而且關於核廢料的處理也受到國際上的關切。

鄭委員天財:這個沒有問題,都可以弄到十萬八千里外的歐洲,台電已經發包了,只是預算還沒通過,還在立法院,這都可以弄到十萬八千里外了,所以國際的部分不是問題。主委,這些都是放在臺灣本島的核一、核二、核三,明天你要過去那裡談,地點的部分你有選擇權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我們選的。

鄭委員天財:你選的?你看,你都不重視我嘛!你就到他們處理核廢料的廠看看,他們有很多這種地方,你就告訴他們,你們的科技不是問題嘛!林董事長,他們的科技可以把這些高階核廢料做更好的利用,對不對?

主席:請海基會林董事長答復。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他們在核電方面的技術相當先進,不過,兩岸有很多優勢互補、分工合作之處。

鄭委員天財:董事長所聽聞的,他們對核……

林董事長中森:他們這方面的技術相當進步,處理核廢料也有比較先進的作法。

鄭委員天財:對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也許我們可以授權海基會……

鄭委員天財:不是授權啦!你要親自跟國台辦主任說,立法院原住民立委一天到晚問我這個問題,你就用這句話來開頭,每次一到立法院,原住民立委就會一直問這個問題,所以你一定要接受我的說明。

夏主任委員立言:跟委員報告,我在金門的確是……

鄭委員天財:我知道,但你要繼續講。

夏主任委員立言:可以。

鄭委員天財:你就跟張主任說包括鄭天財等原住民立委,雖然放在蘭嶼的核廢料是非常低階的,但我們同樣重視放在本島核一、核二、核三的核廢料,而且不只是核四,很多醫院也有用到這部分,這是非常需要重視的問題,謝謝!

夏主任委員立言: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現在輪到本席質詢,請邱委員文彥暫代主席。

主席(邱委員文彥代):請段委員宜康質詢。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夏主委,今年7月中國政府抓了好幾位各地的維權律師,大概有23個省分,牽涉在內的包括律師及家人、助理等,相關人等大概有兩、三百位,對於這部分,我們政府有沒有關心?有沒有對這個狀況有所掌握?您能否說明一下?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對於人權這種普世價值,每次在進行各種相關協商,比方說有關投資保障協議、討論到共打協議時,我們都會強調這部分的重要性,所以我們是持續關注這樣的問題。

段委員宜康:我說有沒有掌握的意思是,你們了不了解為什麼會發生這樣的事件,或者這一波對於維權律師的逮捕,你們知道原因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據了解,可能是這些律師們有一些集體的動作。

段委員宜康:主要是因為他們的刑法修正,對不對?站在我們的立場,在臺灣這個社會,無論是律師或是哪個行業,他們對於公共議題提出主張是天經地義的事,可是在對岸,他們跟我們是不同的社會,所以他們對於人權或法治的標準跟我們不一樣。今天本席要以維權律師這個事件做引子來談一件事,其實委員很關注總統在國慶的演說,因為這個國慶演說與過去相比有一個特點,相信您應該有看過總統的演說,這次總統的演說有將近一半以上篇幅是在談兩岸關係,這部分在事前有沒有跟陸委會商議過?陸委會有沒有做為總統演說的幕僚?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有參與一部分。

段委員宜康:總統的演說當中有超過一半篇幅在談兩岸關係,這裡面又花了相當的力氣在對繼任總統喊話,他喊話的對象也很特別,看起來是在對在野黨的總統候選人喊話,不管總統對於未來總統大選結果的評估為何,不管總統心裡面是怎麼想的,這樣喊話的強度其實是異乎尋常,這個部分我們也不管,我不管他評估誰會當選,我也不在這裡問你認為總統認為誰會當選,可是我覺得總統在這個國慶演說的強度是失格的,失格的原因是什麼?我們如果回頭看馬總統去年的國慶演說,您記得他在去年的國慶演說講了些什麼嗎?我不考你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讓香港一部分的地方先更自由一點……

段委員宜康:我引述馬總統在去年國慶的演說內容,他說,今天,我們要再次呼籲海峽對岸:此時此刻,正是中國大陸走向民主憲政最適當的時機。當前的中國大陸,經濟發展快速,人民生活顯著改善。古人說:「倉廩實則知禮節,衣食足則知榮辱」,大陸13億6,000萬人民在進入小康社會的同時,當然也希望享有更多的民主與法治。這從來就不是西方人的專利,而是全人類的權利。話雖然講得很客氣,但是我們肯定總統的高度,也就是說,馬總統去年在國慶演說當中,藉由在香港所發生的占中事件,一方面表達支持,一方面希望中國政府的領導人、中國政府能夠給中國人民更多人權、法治和自由。反觀今年的國慶演說,對於中國、對岸的政府沒有提出任何期待、呼籲、要求,無論是哪一方面,無論是對於正視我們政府的存在,或者對兩岸之間要求要有平等、互惠、尊嚴,或者是對於中國政府對中國人民在民主、法治、自由上的尊重、保障及改善,對他們都沒有任何要求也沒有任何期待。

夏主任委員立言:總統也曾多次提及兩岸互動的原則,包括平等、尊嚴……

段委員宜康:沒有,他是在講共享史料、共寫史書。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前面談兩岸互動的五大原則裡面也有提及尊重國會、尊重民意,這部分他都有提。

段委員宜康:這都是對內,而不是要求或期待中國政府怎麼對待臺灣,怎麼對待他們自己的人民。這幾年來,到了馬總統任期的尾聲,他最後一次的國慶演說,我知道站在你的立場,你必須替他辯護,可是我要講我的看法,我覺得令人失望!而失格的原因,第一,他沒有對於對臺灣的生存威脅最大的對岸政府,或者是林董事長所說,在那裡推銷一帶一路,也可能是對於臺灣經濟依賴最重要的一個對象,無論如何,它對臺灣在經濟上或國防上是威脅最大的經濟實體,在此情況下,我們要如何對待它?對於這個國慶演說,你怎麼去看待這個政府……

夏主任委員立言:跟委員報告,馬總統對於我們國家安全的主要屏障之一,除了加強國防、外交之外,就是希望能夠改善兩岸關係以降低雙方的敵意。

段委員宜康:我沒有質疑也沒有反對這部分,我只是說在國慶的時候,為什麼去年他可以這樣講,今年就不提了?一開始我問你關於維權律師的遭遇,你還記得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段委員宜康:也就是說,在這一年多來,中國的人權並沒有改善,如果我們把人權當做普世價值,如果我們希望中國政府在處理香港人民、自己的人民時,能夠讓臺灣人民看到我們未來的談判對手,跟我們的生活、經濟、國防以及國家生存息息相關的那個政府,它能夠表現得符合我們的期待或符合我們所講的普世價值,我們難道不應該利用這個機會來提出我們的期待嗎?

其次,方才您有提及所謂的平等互惠,馬總統特別談到,在抗戰歷史上要跟中國共享史料、共寫史書。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有提一些先決條件。

段委員宜康:這個我知道,他有提了幾個條件,可是你要知道,史料是史料,史書是史書,現在我們的史料是公開的,中國的歷史學者要到台灣看史料是看得到的,但我們的歷史學者到那邊想看史料是看不到的,因為很多史料被管制,即便是公開的,可是很多史料也被刪除了,譬如馬總統今年9月為了連前副總統要去參加閱兵,講過好幾次重話,你記不記得?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記得。

段委員宜康:他在國防部辦的紀念對日抗戰勝利70週年活動上特別說,中國共產黨那時的策略叫做七二一方針,就是一分抗日、二分應付、七分發展,可是你如果去問中國共產黨為什麼有這個七二一方針,他們絕對是不承認的,如果反問你根據何在,你知道根據何在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據我所知,當時有個蘇聯記者在……

段委員宜康:那是一位在延安的塔斯社記者,也是第三國際的代表,問題是洛川會議是在1937年舉行,而他在延安的時間是1940年代,他並沒有在洛川會議現場。毛澤東講那個洛川會議的談話在他們的史書中都刪掉了,「毛選」裏面也刪掉了,洛川會議的會議紀錄也刪掉了,就沒有啦!對不對?有人說是那個蘇聯的記者講的、有人說是張國燾回憶錄寫的、有人說是被俘虜的日軍講的,我不管,就以這件簡單的事情為例,到底是誰說的?那時又不像現在可以用手機拍下來留作紀錄,只能靠人家轉述。到底毛澤東講了這個話沒有?現在的中國歷史學家說沒有,說都是中統局編出來的,是國民黨的陰謀,而我們的總統就拿這個話講了去批評對方。問題是,站在我們的立場,我們從小讀書就有讀到這一段,你還講得出來是蘇聯的記者說的,其實很多人都講不出來。我們的教科書就這樣寫了,到底是誰的史料正確?即便有這個史料,對於史觀的解讀也會各自不同,而我們的總統還在跟人家說,我們要承認不管是正面還是敵後,都是由國民政府領導的。今年7月份國務院的發言人在國務院記者會說,共產黨是領導對日抗戰的中流砥柱,所以這是天差地別的史觀,如果要強迫一起寫史觀,豈不是世界大亂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段委員,因為這是中國大陸提出來要共享史料、共寫史書,所以我們把球丟給他……

段委員宜康:他們講的,我們就要回應,我覺得這也……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是,史料……

段委員宜康:主委,我的重點是,總統都還有餘裕、篇幅去回應很荒謬的所謂共享史料、共寫史書,他既然還有時間去講這個,為什麼不能用那個篇幅去要求說,中國政府能不能照顧好他們自己的人民、維護他們的和平、人權、自由、法治,多給他們一點空間?就像去年話可以講得很客氣,但是高度有了。他竟然花那個篇幅去講共享史料、共寫史書!

夏主任委員立言:報告委員,有一個原因,可能是因為今年是抗日勝利70週年,大陸花了很多精神在做國際宣傳,而用的歷史事實我們認為都不符史實,所以我們覺得……

段委員宜康:這就是價值,總統在演說中應凸顯國家價值,但他將最重要的價值放掉了,香港人民現在處境比去年好嗎?中國人民在人權、法治、自由的待遇上比去年好嗎?他放掉了,讓人覺得很可惜。謝謝。

夏主任委員立言:謝謝。

主席(段委員宜康):請陳委員怡潔質詢。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夏主委,馬總統在這次國慶演說中特別強調九二共識,就我們聽來是自相矛盾的,也令舉國嘩然。你覺得馬總統在國慶總統講話中洋洋灑灑的作文到底是要說給誰聽的?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最主要是,他要說明兩岸關係在過去七年多來的確是和平、穩定地在發展當中,而這個不但對我們好,對於整個區域也都有好處,之所以能做到這一步,就是因為我們在九二共識、一中各表上做了政治的基礎,在這個基礎之上,雙方才能發展出這麼多的關係,包括人民的互動、簽署23項協議,他覺得這個基礎非常重要。

陳委員怡潔:基礎非常重要,可是他還覺得功在於他,譬如維持現況、九二共識等。接下來我想請問,你認為對岸有沒有可能藉著夏張會這個舞台上演給下一任總統下馬威的戲碼?例如,我這樣說好了,是不是未來沒有九二共識,以後就沒有所謂的兩岸會談?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一再強調,對於馬政府來講,兩岸之所以能達到今天的地步是因為九二共識,這是個事實,至於以後不管誰選上總統是不是能繼續的問題,他如果願意接受,也許就可以繼續,如果他不願意,他可能有更好的方案,而這個方案若對方也可以接受,我相信制度性的協商是可以繼續下去。

陳委員怡潔:所以只能採制度性的。大家都說這次夏張會是你的畢業旅行,但是就我看來,好像是兩岸會談的告別式,那……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希望那是我的畢業旅行,但不是兩岸制度性協商的最後一次。

陳委員怡潔:你認為未來要如何確保兩岸協商機制不崩塌?因為這也是你的說詞,如果沒有九二共識,以後就沒有所謂的兩岸會談,相對較為困難嘛!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是這樣講的,我是說,對馬政府來講,是基於九二共識,我希望後面我們中華民國的領導人會有更高的智慧,找出也許比九二共識更好的方式,讓雙方的關係可以繼續維持。

陳委員怡潔:主委如何讓兩岸協商機制不崩塌?

夏主任委員立言:你問我,我只是說我是根據九二共識,我會持續做下去。

陳委員怡潔:所以只要九二共識存在,兩岸協商機制就不會崩塌?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陳委員怡潔:我想要強調的是,兩岸維持現狀本來就是目前多數民眾的共識,所以你應該尊重絕大多數的民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當然。

陳委員怡潔:所以主導兩岸關係的發展絕對不是如馬總統在國慶演說中所言,好像是特定政黨或政客的專利或功勞,未來發生的應該是決定在於人民。

夏主任委員立言:當然,第一個,九二共識……

陳委員怡潔:你認不認同?

夏主任委員立言:當然,明年520之後的新領導人也許有他自己的看法,我希望那比九二共識更好,能達到兩岸可以繼續維持制度性協商、互動的基礎。

陳委員怡潔:你沒有聽懂我的意思嗎?未來要怎麼樣發展的決定權是在人民,可是你們洋洋灑灑寫說這是你們特定政黨或特定政客的專利。

夏主任委員立言:馬總統是在七年多前被人民選出來的,經過人民的付託,他認為他做的是基於九二共識,達到今天的地步,我覺得這到目前為止是沒有錯的。

陳委員怡潔:除了你說的這些事務性的議題之外,接下來明天夏張會會不會有其他政治性的義涵存在?譬如前天我們慶祝中華民國國慶,這次夏主委會不會在廣州很大方的說出「中華民國」4個字?因為王前主委就曾說過了,所以你不能讓大家覺得夏不如王,否則會讓台灣民眾失望,你在廣州會不會特別強調,將「中華民國」4個字表達清楚?

夏主任委員立言:兩岸的看法雖然不一樣,可是我一定會在適當的時間、適當的機會說出來。

陳委員怡潔:所以我們不會失望吧?臺灣民眾應該不會失望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會讓臺灣的民眾失望。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要請教的是,主委明天就要去參加第四次兩岸事務的會議,你的書面報告也有提到,將就當前兩岸關係整體發展制度化協商等等兩岸重大議題做討論,比如陸客中轉、貨貿及抗議卡式台胞證等,說到抗議卡式台胞證,你不會只是陳述事實吧?你到底要怎麼抗議?不會說陸委會只是去陳述意見,卻不要求國台辦有個正式的說法吧?你會不會要求國台辦給個正式的說法?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說出來我們的不滿之後,他們自然會有所回應。

陳委員怡潔:如果他們召開記者會一個字都沒有提到,到時候夏主委你就很「落漆」了,因為你不斷的聲明你一定會去反映、表達嚴正的抗議。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說我們會去抗議,但要我們……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不能只是去陳述事實,或者真的被人家笑說是在酒肉當中去做所謂的抗議!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懂委員這句話是什麼意思。

陳委員怡潔:意思是你不能在大家吃飯、喝酒的當中說「不好意思,我們針對卡式台胞證提出抗議」,我們希望的是你在……

夏主任委員立言:上一次我在立法院跟王院長報告之後,也有記者問,那時候賴振昌委員也有說到這個問題,當時我就說我會在正式的場合提出來。

陳委員怡潔:本席希望主委能夠要求國台辦有個正式的說法,因為這是最基本維持臺灣尊嚴的方式。

夏主任委員立言:兩岸關係非常特殊,其實過去一直是持有不同的證件,不是用護照,我想委員非常清楚,現在是把原來的台胞證電子化。其實我們最重要的不滿是,他在諮商的過程當中沒有完整的一次對外說明,這個引起國人疑慮的地方到底能不能夠排除。

陳委員怡潔:我現在指的是你要要求國台辦給一個正式的說法,而不是今天代替他來說明。在你的嚴重抗議後,要要求他給臺灣民眾一個說法。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就是我每一次跟他們講的,你們自己要把話說清楚,而不是由我來說。

陳委員怡潔:這代表他們把你講的話當成是「屁」話,沒有用,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們的確是有回應啊!

陳委員怡潔:有關卡式台胞證的問題,請你務必要維持臺灣尊嚴的存在。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請問主委,到底在這個會議中還有什麼具體議題?以貨貿來講,你們剛剛才談判結束,聽說也沒有具體的進展,外面的說法是大陸方面已經不打算再跟馬政府談,要等明年新政府上台後再談,到底有沒有這回事?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這樣的事情,因為兩岸有關貨貿的諮商在上個月28日才剛剛談過最新的一輪,我們計畫在接下來的時間繼續談,雙方也都表達意願要在年底前完成談判。

陳委員怡潔:那你要拿出你的政治決心,要求協商團體加緊速度,好不好?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怡潔:除此之外還有沒有其他具體的議題存在?

夏主任委員立言:剛剛委員提到中轉,中轉本來是可以很簡單、順利做的到,可是因為中國大陸對於目前的航路有些考量……

陳委員怡潔:要跟航線優化綁在一起?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要跟航線優化綁在一起。我們認為航線優化不是不可以談,可是如果涉及到我們的國家安全的話,就絕對不可能做任何的退讓,所以如果他的要求超過我們可能做的範圍,我們寧願沒有中轉。

陳委員怡潔:有沒有可能脫勾去談這兩個議題?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希望能夠脫勾。

陳委員怡潔:脫勾的達成率高不高?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願意現在就把結論講出來,這樣似乎我們一點鬥志都沒有,我們要繼續努力。

陳委員怡潔:主委對陸客中轉有信心嗎?還是認為我們只要談好陸客中轉,「夏張會」就算是功德圓滿了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夏張會」裡面談了很多問題,包括委員剛剛提到的貨貿,包括後面還會談到一些協助台商的問題,這些都是我們希望達成的目標,我覺得中轉是我們的議題之一。

陳委員怡潔:是比較有信心的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現在完全要看對方是不是有這樣的決心,能夠順應著國際的趨勢,本來陸客中轉就是應該做的事情,不應該附有條件的。

陳委員怡潔:本席會這樣問是因為陸委會一直強調兩岸事務首長會議成績很好,可是從之前的三次會議來看,臺灣在兩岸關係上面其實一直處於劣勢的狀態,比如M503也好,卡式台胞證也好,國台辦跟本不與陸委會談。

夏主任委員立言:除了您提的這些事情之外,我們在兩岸的相關議題方面簽署了23項協議,達成今天兩岸之間的互動,每天能夠有400萬人次的旅客來這邊觀光,一個星期有八百多萬人次來臺,這些都是我們兩岸之間經過陸委會授權海基會達到的成績,如果委員只拿這兩件事情出來就否認了兩岸兩會或者是首長會議之間……

陳委員怡潔:卡式台胞證就不要說了,他已經霸王硬上弓,可是你在報告中強調要討論環保協議、陸客中轉以及參與區域經濟組織,對不對?你們各有所要的東西,但是對岸要的貨貿協議,其實看來主委這邊或是我方並沒有辦法給予太多的承諾,在互設辦事處的這個部分也有問題存在,所以在我們沒有辦法給出去的時候,你要如何在維持臺灣最基本的尊嚴狀況之下,要求中方對我們讓步?因為在我們看來,目前談的結果都是你被霸王硬上弓、被告知而已,甚至已經失去了所謂的臺灣尊嚴的存在性。

夏主任委員立言:七年來,只有您剛剛提到的M503跟卡式台胞證在諮商的過程當中,他們做得不夠,其他很多的成績其實都是雙方努力做出來的。至於貨貿,不止是他們需要,我們國內很多的業者也跟經濟部強烈的表示希望能夠完成,所以我們會很努力希望在年底前完成貨貿談判。

陳委員怡潔:所以年底前就可以完成談判?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希望可以。

陳委員怡潔:希望、期待跟真正可以做到,有一定的差距,所以我剛剛才說你要拿出你的政治決心來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這些不止是我有沒有政治決心,而是牽涉到國內很多的產業,因為你要開放市場的時候,一定牽涉到很多的產業是不是能夠經得起這個壓力。

陳委員怡潔:接下來,我想要請教的是,「夏張會」會不會在選前去觸碰兩岸最重要的選舉議題?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會,絕對不會。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不會到最後好像被中共統戰一樣,他們問「你認為誰會當選?」等問題,被他們套出每位團員對總統大選政局的看法?這是有可能會發生的,對不對?所以你會不會對團員進行勤前教育,還是讓他們各自發揮?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想我們每位同仁都非常了解自己應該做的事、該說的話。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確認在這一次的會議當中不會觸碰到選舉的議題?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會。

陳委員怡潔:最後一個問題是,金門籍貨船「德旺2號」船長落海事件,請教主委,大陸官方有針對這件事情提出說法了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個案子已由金門地檢署偵辦當中,我們也透過兩岸共打協議要求他們要全力配合。

陳委員怡潔:大陸海警登船的地點是不是在我們的海域?

夏主任委員立言:目前雙方都還不……

陳委員怡潔:他們是根據哪一個協議可以允許他們的海警進入到我們的海域裡面?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任何的協議允許他們進到我們的水域,現在雙方還在調查當中,地檢署也在調查,我們會要求中國大陸全力的配合。

陳委員怡潔:陸委會有沒有向大陸表示嚴正的抗議?如果你不去抗議的話,他們以後可以只要開心就進入我們的海域。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要把事實先弄清楚,才能夠表達我們的立場。

陳委員怡潔:現在偵查的結果到底是如何?你們說兩個禮拜之內要……

夏主任委員立言:金門的地檢署正在調查當中。

陳委員怡潔:本席希望陸委會要硬起來,透過兩岸的協商機制去查明真相。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正在透過兩岸的機制查明真相。

陳委員怡潔:這個部分請你要加強。再者,「夏張會」之後會安排海協會會長陳德銘訪台,時間確定了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還沒有確定,這個部分海基會比較清楚,只是他會來就是了。

陳委員怡潔:好,謝謝。

夏主任委員立言: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質詢。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蒙藏委員會今天的報告非常詳細,不過,本席仍想進一步請教些問題。首先,談到稀土,因為上個會期大家都對這個議題很關注,請問迄今的進展及各部會進行的相關作業到底情況如何?我們瞭解蒙藏委員會是促成稀土相關資源運用的平台,你們是以對談的方式讓相關部會未來的作業能進展更好。關於這個部分,就蔡委員長所知,目前相關部會的進展到底如何?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蔡委員長答復。

蔡委員長玉玲: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稀土,之前國內的相關研究是分散在各研究單位,大概有一百多篇,卻沒有彙整。本會彙整這些研究後,和經濟部、科技部合作,又透過過去和蒙古長期培養的互信關係,除在台灣舉辦研討會,也組團到蒙古辦理研討會,這樣的交流建立了非常好的互動平台;至於具體部分,請海處長說明。

主席:請蒙藏委員會蒙事處海處長答復。

海處長中雄:主席、各位委員。今年兩岸的稀土交流包括如下:1月12日我們在台北召開兩岸稀土座談會;8月我們組團到內蒙古包頭進行兩岸稀土座談會;9月23日我們則在台北科技大學舉辦國際性的稀土座談會。相關會議資料都有準備,如果委員有興趣,我們待會會後可以提供委員參考,謝謝。

蔡委員長玉玲:我曾參加過幾次這些討論,感到這些討論很具體。其實我們是全世界第四個進口稀土的國家,稀土除對於傳統ICT產業外,對於其他領域如醫療、農業等等也都有非常大的發展潛力,所以當看到產業和學界熱烈參與和討論這個議題時,我們認為往後稀土的研究對產業升級應該很有幫助。本會持續扮演搭橋和接軌的工作,而目前已由經濟部和科技部進行產業的對接。

邱委員文彥:這個部分是我非常關注的,因為稀土對於未來台灣的重要產業很有幫助。本席肯定蒙藏委員會在這方面做的努力,也瞭解這個相關研究要逐步推動,但是我需要瞭解蒙藏委員會在推動的時程究竟有何全盤規劃,當然你們現在可能還不那麼清楚這個部分,待會請委員長再說明。

稀土的探勘開採研究是非常長程的工作,同時可能也是投資滿大的工作。本席除關心兩岸之間的合作,尤其是蒙藏委員會促成的平台外,據我瞭解,日本也在太平洋海底發現稀土。其實不管是國際會議或是國內經濟部、科技部,在相關討論均應有較全面的觀點,所以我們除和大陸合作外,當然這是現成的,且開採的技術、成本都成熟,但是我們也應該增加些思維,和其他國家合作。如果稀土對我們未來的產業有那麼大的重要性,這應該要有更完整的規劃,當然這不盡然只是陸委會的責任,而產業鏈之間的各個部會到底要扮演何種角色?或許由蒙藏委員會首先進行啟動,之後國際對話和未來的研究調查合作也許都能由此開展。因此蔡委員長是否能在未來的會議更清楚表達這個意見,並建議相關部會也該有較全盤性的規劃?

蔡委員長玉玲:謝謝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將委員的意見帶回行政院,並和其他部會具體討論。如同委員方才所提,日本、大陸對稀土的研究都走在較前面,我們確實是落後的,但是我們卻是應用稀土的大國,所以將來我們要思考在大家已布局的情況下,該如何處理。其實在大家尚未布局太完整的部分,我們依然很有機會。

在互相參訪和交流溝通的學術探討時,我們看到產業界和學術界對這件事情的熱切期盼,科技部和經濟部對這個部分的規劃一定也是朝產業升級的方向。我們會將委員的意見帶回,在行政院的小組進行進一步的規劃,謝謝委員。

邱委員文彥:另外,就我所知,您也參與海研五號的研究,本席認為,未來我們的研究船在規劃時,應該特別重視水下的研究,特別是海底礦產的研究,因為其中涉及相當多的國際法問題,當然我們也有參與的空間,應該要好好從國際法上進行研究。未來我們的海洋研究船艦規劃設計時,應該通盤考慮這些事情,這就麻煩您了!

蔡委員長玉玲:謝謝委員的意見。

邱委員文彥:你們的報告還提到很多蒙藏的文化藝術活動,我們當然非常肯定這麼多的活動,請問以這些活動的經驗和基礎,委員長對後續的蒙藏事務推動有何建議?

蔡委員長玉玲:還有一個部分是西藏文化藝術節,我們長期和西藏地區交流,且我們發現台灣的藏傳佛教信徒非常多,我們也有很多的相關收藏,不只是本會有收藏,故宮亦有收藏,於是我們今年試辦西藏文化藝術節。再者,據我瞭解,這應該是全世界第一次四大教派在佛月(Saga Dawa)時一起舉辦祈福法會,對信眾而言,這是非常大的突破。我們希望透過每年都舉辦這個活動,讓這樣的活動可以延續,同時交通部觀光局已將該活動列為台灣觀光年曆的國際級活動。由於今年辦完活動後,大家的反應相當好,所以我們明年要將活動升級,和故宮合作,因為故宮收藏很多藏傳佛教的器皿。我們也希望世界上的遊客能選擇這樣的節日來台灣觀光,這對提升台灣觀光品質應該有幫助。雖然本會的人力不多,經費也不多,但是我們很努力,希望西藏文化藝術節會是台灣受到全世界矚目的一個觀光節日。

邱委員文彥:正如委員長所言,我們的經費及人力是有限的,假設這些藏傳藝術活動能夠繼續傳揚下去,未來民間是不是可以有更多的參與呢?就我所知,除了故宮等國家相關單位之外,私人也收藏了很多藏傳文物,個人就看過非常多,有些還是大收藏家。不過對此並沒有適當的規範、保護及協助,針對這部分可否與文化部、故宮或相關的博物館,大家一起研究看要如何來保護這些文物?本席比較擔心的是有關這些人類的共同資產,也是台灣人的收藏,實在不應該有閃失或流落到他處,這樣就會非常可惜。您對此有什麼建議及規範呢?

蔡委員長玉玲:事實上,辦文物展的反應非常好,也不斷有民間在接洽,除了故宮及本會所收藏的文物之外,民間的收藏也非常豐富,而台灣的收藏家在世界上的能量是很大的。我們會持續規劃,明年除了故宮的這個展之外,我們希望能夠結合民間的力量,讓全世界也可以看到民間的收藏品。總而言之,我們真的希望西藏的文化藝術節,可以讓世界認為這是每一年度都非常重要的節日,因為可以看到非常珍貴的收藏品,同時也可以體驗特殊的宗教文化及信仰。我們會與交通部觀光局結合,希望能提高觀光活動的品質。

邱委員文彥:我們可以透過這些展覽,將這些重要文物加以編目及登錄,我們就能清楚掌握,而且可以逐步擴大掌握的範圍,比如知道國內這些相關的資料到底在哪裡,所以應該建立一套資訊系統。本席看過很多這方面的文物都是擺在床頭街角,這樣並非保護文物的好方法,就如畫展或拍賣的場所,他們都會做登錄,你們可以藉此機會,將國家的重要文物流存在台灣,並透過登錄給予必要的一些協助,以使文物可以保存得更好。我的著眼點在於這些文物不是誰的,而是全人類的共同資產。

蔡委員長玉玲:謝謝委員的提醒。

邱委員文彥:謝謝。

主席:請張委員慶忠質詢。

張委員慶忠: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夏主委擔任陸委會主委之前,您是任職於外交部嗎?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之前是在國防部,再之前才是在外交部。

張委員慶忠:您擔任過駐印尼大使。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張委員慶忠:本席非常著急,從今天的報紙可知,美國主導的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在10月5日已經談成了,同時由大陸主導的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RCEP)也正在推動中,您在國防部或外交部都擔任過要職,目前中華民國最主要的就是在簽署FTA,由於這幾年在自由貿易上一直無法順利展開,也沒有加入TPP或RCEP,這與兩岸在ECFA的推動有沒有關係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第一,我們主要的目標,就是希望雙方能夠簽署很多自由貿易協定;然後在多邊關係上,我們也希望可以加入區域性的經濟整合及組織,這是我們的權利及一貫的主張。我們與中國大陸已經簽了ECFA,但之後的若干協商,服貿是卡在立法院,而貨貿及爭端解決我們正在加緊談判。我們希望這些都簽好之後,ECFA就會很完整,屆時我相信對我們加入區域性的經濟組織會有很大的幫助。

張委員慶忠:雖然兩者之間沒有很明顯的關係,但間接上卻會產生順利或不順利的狀況。

夏主任委員立言:如果服貿、貨貿及爭端解決都能生效的話,在國內自由化的程度到一個階段之後,對於我們加入TPP或RCEP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張委員慶忠:去年外界有一個誤會,認定服貿是黑箱服貿,我個人不以為然。ECFA在2010年9月10日正式生效,在第三條裡有特別強調,服貿最遲不能慢於ECFA簽訂6個月之內,而貨貿也是一樣,包括早收清單統統都一樣,就是在6個月之內要啟動協商。無論是陸委會也好,或內政委員會也好,包括服貿或陸生來台都不是內政委員會主動要去推動的,但是兩岸關係所涉及到的是一個對口的關係。不管是國台辦或陸委會,最後要生效都一定要經過這個關卡。在內政委員會談到貿易過程是否有黑箱呢?本席認為這完全是一個假議題,談的對象一定是談關協,因此無論是服貿或將來貨貿的幾千項,也都會與產業有關係。

夏主任委員立言:其實說黑箱是很不公平的事情,針對46項一共有264次的溝通,也與264個協會都有互動,所有協議當中,恐怕沒有比這個更透明的。

張委員慶忠:本席在此要特別向主委說明,並藉此機會讓社會大眾能夠瞭解,事實上,內政委員會是讓對口生效的最後關卡,也等於是最後管印章的人,當然它並不是首長。去年的3月17日內政委員會當然是有爭議的,不過各位可能都不知道,在3月18日時,我個人以扶輪社創社社長的身分邀請雙和社、雙連社、雙園社及雙溪社,並於圓山飯店邀請立法院的一位同仁許忠信教授演講,講題是「兩岸產業自由貿易投資服貿協議的分析」,他的看法是持正面的態度。當然我們也發覺,服貿在102年6月簽訂以後送到本院,它本來是一個備查案而非審查案,也是在許忠信立委──許忠信立委跟許忠信教授是同一個人,在他的要求之下改備查為審查,但是整個過程在3月17日內政委員會的爭議之下,他並沒有特別的意見,而且在3月18日的中午,他也應邀到扶輪社針對往後兩岸產業自由貿易及服貿協議做了一個很精闢的分析,結果最後演變成為學潮,本席感覺很遺憾,所以本席特別利用這個機會讓各位瞭解這一段過程,無論是朝野,我們一定要共同面對。因為在全世界都在講自由貿易、夥伴協定的情況下,我們大家應該團結、合作,尤其本席也要在此特別提出,在審查103年內政部營建基金的預算時,當時台北市是由郝龍斌擔任市長,因為台北市要舉行世大運,需要興建選手村,所以先使用內政部的營建基金把房子蓋好,作為台北市舉辦世大運的選手村,當時因為沒有共識,所以預算遭到凍結,去年11月29日市長選舉結束,柯P當選以後反過來就變成大家有共識,把舉辦世大運當作一件喜事來辦,本席在此要特別提出,無論是兩岸的關係或是國際上的參與,一定要大家正面共同來推動,既然木已成舟,現在無論是服貿或是貨貿也好,統統會卡在哪裡呢?當然目前的關鍵在立法院,服貿要審查之前會卡到所謂的監督條例,監督條例在各界的期盼、大家的共識當中,去年我們就有共識要盡快立法,也有十幾個版本,但是監督條例一直無法付委審查,對於此事,主委心裡有何感受與想法?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覺得非常遺憾,也深感困惑,因為監督條例草案,執政的國民黨黨團表示希望盡快通過,行政部門也希望盡快通過,我從報紙上也看到反對黨也希望盡快通過,尤其是反對黨的總統候選人也說過這樣的話,在這種情況之下,我們認為監督條例應該可以很快地通過,接著後面服貿的審理就更加容易了。至於貨貿的部分,因為第一步要雙方先達成協議,才有之後審查的問題,我們兩邊都有強烈的意願,希望能夠在年底以前達成協議,因為我們是一個靠外貿為主的國家,我們需要盡快針對貨貿達成協議並讓它生效。剛剛也有委員提到,國內許多廠商面臨高關稅的問題,都希望能夠達成貨貿協議。所以我覺得目前的關鍵,以服貿來講是卡在監督條例;以貨貿來講,就是雙方還在進一步努力,希望年底前能夠達成。

張委員慶忠:你剛剛回答說服貿是卡在監督條例,貨貿就不會卡在監督條例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如果監督條例沒有通過,關於服貿協議的部分,主要是因為立法院曾做過決議,沒有監督條例就沒有辦法進行黨團協商,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尊重立法院的決定;可是有關貨貿的部分,因為在新的有關兩岸協議的制度尚未建立之前,我們必須按照現有的制度,讓兩岸的關係能夠持續維持下去,就是根據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張委員慶忠:主委剛剛這麼一提,我還有點困惑,服貿是因為當時大家的共識,包括社會共識,就是先就監督條例立法,然後才能審查服貿;假如只有約束到這裡的話,有沒有機會貨貿先談?有沒有機會爭端協定先談?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之前簽署了租稅協議跟飛安協議,就是在沒有監督條例的情況下還是簽署,因為是按照現有的法律制度在執行,所以我相信貨貿我們應該也是可以按照同樣的法律原則來做。

張委員慶忠:既然如此,本席個人建議主委以及行政團隊能否先針對沒有約束的部分先談,讓貨貿協議或是爭端解決協議能夠先通過?謝謝主委。

夏主任委員立言:謝謝委員。

主席:在周委員質詢之前,主席先做以下報告:上午的會議在登記第10位委員質詢完畢後休息,下午兩點半繼續開會。

現在請周委員倪安質詢。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不論是你上次到黨團報告或是今天早上的報告,我注意到你不斷地提出「九二共識」,重彈這個老調,如果沒有九二共識,你似乎是談判不下去了?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主要是我們認為有「九二共識」才造成今天兩岸……

周委員倪安:你認為?我跟你講,國家的事情不是「你認為」……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想這是一個歷史的事實……

周委員倪安:主委,我告訴你,國家的事情,我們用文件來討論,蘇起坦承「九二共識」是他自創的,這是報紙都有的,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周委員倪安:2006年的蘋果日報報導,蘇起坦承「九二共識」是他創造的名詞喔!當時李前總統曾出面表示,這是「小小的猴囝仔」想要製造歷史,蘇起也只是淡淡地說請他不要生那麼大的氣,請他保重身體,他並未針對提出「九二共識」一詞做出正面的回答。蘇起說是在2000年民進黨勝選,國民黨還沒有交出政權的時候,他基於為兩岸解套才用「九二共識」包裝「一中各表」,內涵乃是李登輝任內多次引用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是這樣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一九九二年的時候……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認為「九二共識」是蘇起自創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九二年的時候有這樣一個歷史的事實,到了2000年……

周委員倪安:是九二會談。

夏主任委員立言:當時大陸方面希望提出要解決所謂「一個中國的原則」,然後我們就提出來根據李總統主持的、有共同結論來做的……

周委員倪安:主委,你聽我講。如果你認為那是對的,這是我從維基百科全書中摘錄下來的,這裡面仍然是寫著一九九二年的香港會談,所以確實有九二會談沒有錯,但是最後雙方是不歡而散。

夏主任委員立言:九二會談回來之後,我們用電報往來……

周委員倪安:海峽交流基金會的文件是直到2008年5月26日,馬英九就任中華民國總統之後才首次出現了這樣的名詞。

夏主任委員立言:九二年的時候香港會談不歡而散,回來之後我們經過討論,在11月6日的時候我們用電報……

周委員倪安:經過了8年,再談8年嗎?請問九二年當時主委你在哪裡?你當時任職何種職務,請你回答我,一九九二年……

夏主任委員立言:九二年我在外交部。

周委員倪安:您是在外交部,您的職務為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在外交部政務次長辦公室當秘書。

周委員倪安:您是在外交部部本部?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周委員倪安:一直到2000年,這中間8年您在哪裡?

夏主任委員立言:中間我曾經外放到華盛頓跟加拿大。

周委員倪安:那你有持續關注我們跟中國的關係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需要那個時間在台北,我只要看歷史的文件就知道「九二共識」的內容。

周委員倪安:那我問你,它在維基百科全書裡面,現在大家都可以找得到,一般而言,「九二共識」是國民黨跟共產黨以台灣屬於中國為基礎的兩黨一中共識,但雙方政府是否擁有獨立主權,目前兩黨仍處於爭議階段。這個你同不同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維基百科……

周委員倪安:你可以去改維基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的意思是維基百科並不是很有權威性的文件。

周委員倪安:好,再問主委,你們口口聲聲說「九二共識」,請問中國有承認「九二共識」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中國有,胡錦濤在2008年跟布希通電話時,新華社有正式發新聞。

周委員倪安:好,是通電話,那你可以把正式文件給我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新華社的文件有的。

周委員倪安:我跟你講,你們講這個就像在講開羅宣言一樣,明明就沒有的東西,你們就一直說、說、說,說到整個台灣人民就是說開羅宣言就是將台灣交還給中華民國。你給我看他承認「九二共識」的正式文件,可以嗎?

請教主委,「九二共識」是不是「一個中國,各自表述」?

夏主任委員立言:「九二共識」是我們在一個中國……

周委員倪安:我們是中華民國,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那我請問你,中國什麼時候用正式的文件接受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就是接受我們是中華民國、他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

夏主任委員立言:中國大陸的領導人胡錦濤在跟布希通電話的時候,後來的新聞……

周委員倪安:請給我看正式文件,你不要跟我說新聞稿,你給我看正式文件,你是陸委會主委,是國家的單位!

夏主任委員立言:包括陳水扁總統、包括蔡英文主委在這邊都說過這樣的話。

周委員倪安:你不要跟我講總統不總統,本席在問你,你可以翻出來給我看,在座這麼多官員,你請他們拿出來。中華人民共和國什麼時候用正式的文件接受了「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什麼時候?還是只有你接受?不管是不是王郁琦接受、賴幸媛接受或是你接受,你給我看正式文件,誰坐這個位置都不重要,因為明年就會換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把所有歷史事實送給委員看,我們做了一個摺頁,如果委員看的話,你絕對會相信在九二年的時候經過李總統主持的國統會所通過的決議。

周委員倪安:中國什麼時候承認中華民國?因為「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我們……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就是各自表述。

周委員倪安:那你給我看文件哪!表示它承認中華民國。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它說它的,我說我的,這就叫各自表述。

周委員倪安:如果中華人民共和國承認中華民國,今天我們不會這樣爭吵,也不會有爭議,只是兩個名字不一樣而已。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就是兩岸關係的特殊性。

周委員倪安:對,那你給我看正式文件嘛!不是你說了就算嘛!

夏主任委員立言:國統綱領當年……

周委員倪安:主委,你是外交系統出身的,你認為我們在跟美國、跟華盛頓談判時是你跟他們說了就算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比如雷根總統曾經給我們六項保證,這有書面嗎?有書面嗎?同樣的,因為沒有書面……

周委員倪安:美國對台灣有台灣關係法啊!這是很清楚的東西。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你說所有的信諾都需要有正式文件,我請問你,雷根總統的六項保證有沒有呢?

周委員倪安:主委的意思是不需要,那你們現在隨便亂簽,我們也不需要document,你們去跟中國簽也都不要留紀錄,到時候用嘴巴講一講就好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是嘴巴講的。

周委員倪安:地震的、氣象的、稅收的,你都用講的就好了,大家講一講就算,千萬不要做紀錄喔!做了紀錄是不對的,你就按照雷根的標準,是要這樣子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的意思是說,有些國際上的承諾不見得是有書面的東西。

周委員倪安:你當這是國際,中國有當我們是國際嗎?我認為我們應該是要國對國的關係,否則就裁掉陸委會好了,就移到外交部的中國事務科去,這樣最清楚嘛!對不對?你連中華民國都捍衛不了,那就交給外交部處理,你跟我說用嘴巴說就可以,我只是問你正式文件,我根本沒有要跟你吵架,我只是請你把中華人民共和國胡錦濤承認的「一個中國,各自表述」清清楚楚的文字拿給我看,拿給全國人民看,做得到嗎?如果你做不到,你為什麼去跟人家談判時口口聲聲都說要用「九二共識」這種東西呢?「九二共識」是什麼共識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馬總統政府在過去七年多來能夠把兩岸關係維繫,就是根據「九二共識」、「一中各表」這個基礎。

周委員倪安:你知道我們的關係越來越糟嗎?在馬英九任內……

夏主任委員立言:跟以前相較,我認為關係比以前……

周委員倪安:你們被劃了M503,在陳水扁總統任內還沒有被劃M503;再者,變成卡式台胞證是在誰的任內?在陳總統時代還沒有,你說這樣的關係很好?你知道這幾年來,台灣喪失多少投資的機會?我們虧損了多少錢?對啦!有部分財團是大賺錢,像頂新這種無良企業把油賣到我們這邊,想把台灣人民全部毒死,類似這種的很多啊!這是台灣人民利益之所在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70%以上的人希望維持現況,包括……

周委員倪安:主委,你還沒有辦法回答我,你逐一回答本席。請問中國政府何時用正式的文件接受我方的一個中華民國?你可以回答我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就像我也不承認有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一樣。

周委員倪安:你可以用書面回答我嗎?你拿給我看的資料會有這個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就是兩岸關係的特殊性嘛!

周委員倪安:你拿給我看!你拿給我看!你剛才說你要拿正式的文件給我,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是說給委員一份陸委會整理歷史文件的摺頁。

周委員倪安:什麼時候可以給我?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個摺頁可以隨時給你。

周委員倪安:好,下午立即給我。我告訴你,「九二共識」就是「終極統一的共識」。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是委員的解讀啦!

周委員倪安:是中華民國要去統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還是中華人民共和國要統一中華民國?你沒有想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是要維持不統、不獨、不武的現況,我想高達百分之八十多的國人都同意。

周委員倪安:那我們被劃了M503,這是維持現狀嗎?你的現狀有沒有改變?

夏主任委員立言:M503的事情,我們已經討論過很次了,在他們的航空識別區裡面……

周委員倪安:是不是你同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沒有同意,我們後來經過協商……

周委員倪安:我們沒有同意,那就沒有維持現狀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要求他們每個入境的人都要按指紋,他們也沒有同意啊!我們也照做啊!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的維持現狀是可以隨時改變的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你不能拿這種事情作為……

周委員倪安:那你告訴我什麼叫「維持現狀」,不要只是用「維持現狀」這4個字。

夏主任委員立言:就是不統、不獨、不武的現狀。

周委員倪安:但是人家就一直增加飛彈啊!在這七年多以來,中國對準台灣的飛彈一直在增加,這個叫維持現狀?

夏主任委員立言:如果我說任何事,你會說我在辯駁,所以我現在不願意講了。

周委員倪安:你回答嘛!現狀是不是飛彈應該有3,000顆,現在只有2,000顆,所以還少1,000顆,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是委員的解釋。

周委員倪安:以前台灣人知道是有1,200顆,大家也還記得800顆的時候,從800顆到1,200顆,現在到2,000顆,你的意思這個現狀有待維持嗎?還是對台灣的武力恫嚇是越來越嚴肅、越來越嚴格?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就是兩岸現在能夠維持不統、不獨、不武,這就是我們要維持的現況。

周委員倪安:可是這個現況沒有維持啊!你不要睜眼說瞎話,飛彈增加叫維持現狀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飛彈有打過來打到我們嗎?

周委員倪安:是飛彈還沒有打過來,所以你還可以接受?

夏主任委員立言:至少在現況之下,我們現在維持著不統、不獨、不武的情況。

周委員倪安:這是和平的狀態嗎?你剛才說按指紋,這部分我們是針對所有的外國人。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周委員倪安:但是卡式台胞證是只有對我們台灣人而已,只有把我們港澳化。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們用的入台證上面有我們的國旗和國號,他們也不高興啊!

周委員倪安:我再請教主委,你對於今年9月24日張志軍說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也不是一中一台的關係,是一個中國兩個部分,你怎麼說?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就像我們講兩岸關係是一個中華民國、兩個地區,我想在他沒有再度闡述之前,我也不願意多揣測。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周委員倪安:這是你的認為?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是我們根據憲法的認定。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現在是要去跟中華民國的大陸地區談判,那你代表中華民國的自由地區陸委會主委去跟他們談判?

夏主任委員立言:代表台灣地區。

周委員倪安:那你認為自由地區與大陸地區的和平是非常穩健的?即便飛彈一直在增加……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兩岸之間永遠有一些問題的立場和看法不一樣。

周委員倪安:即便在金門夏張會時發生了流血衝突,有非常多的流氓對待我們臺灣的年輕人,造成流血的情形,你還是認為這是維持現狀?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譴責任何流血暴力的衝突。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的現狀是不斷地在改變,也完全無動於衷?

夏主任委員立言:當然不是。

周委員倪安:沒有「九二共識」!明年要換黨執政,從1月選完到5月這段期間,陸委會又會做出什麼事情?

夏主任委員立言:「九二共識」是一個歷史的事實……

周委員倪安:當時「九二共識」就是蘇起創造出來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命名為「九二共識」。

周委員倪安:他憑什麼命名,他是誰呀?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是學者。

周委員倪安:1992年李登輝總統都沒有為它命名了,當時陸委會黃昆輝主委都沒有給它命名了,蘇起是哪根蔥?他代表誰?

夏主任委員立言:你可以不要聽他的,也可以不接受其看法。

周委員倪安:你身為一個政務官,你沒有遵循總統的看法,到底總統的位階比較大還是蘇起的位階比較大?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檢視所有的歷史文件,我相信在92年李登輝總統召開的「國統會議」所通過的決議。

周委員倪安:對本席今天所問的問題,你還是都沒有答復,中國何時承認「一個中國,各自表述」?你將這個文件給本席看。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質詢。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次「夏張會」是第四次雙方首長會談。本席剛剛看了你的報告,第一個題目談的是兩岸關係,第二個是制度性的協商及雙方關切的議題。請教主委,誰提出航路優化的議題?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是陸方提出來的。

陳委員其邁:這一次陸方要跟你談航路優化的議題,那麼我們所要談的議題裡是否有陸客中轉方案?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有提出陸客中轉方案。

陳委員其邁:所以這兩個議題又掛在一起談,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雙方都試圖要說服對方,但是我們認為中轉是中轉,優化是另一個問題。

陳委員其邁:我懂你的意思,因為這要將兩個議題脫鉤,但是陸方一直要把它們掛勾,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

陳委員其邁:陸方將兩個議題掛勾的意圖是不是你要跟我談航路優化,我才給你陸客中轉?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們有這樣的一個連結。

陳委員其邁:他一開始就跟你說「我們兩個議題一起談,這次談航路優化也談陸客中轉」?

夏主任委員立言:報告委員,所謂航路的優化……

陳委員其邁:本席現在要講的是中國的態度。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知道,我們也一再表示,凡是你要講到穿越中線,談都不要談。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穿越中線不用談。

夏主任委員立言:優化航道之後有些地方可能會省十幾公里,不過這必須要送到立法院來審查。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你告訴陸方我們的立場是要脫勾,這兩個是不同的議題,但中國要兩個一起談,最後的結果是雙方對談時還是會綁在一起談,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希望在夏張會的場合裏面告訴陸方,如果要等到航道優化成功才有陸客中轉,那麼我方現在不要了。

陳委員其邁:請把陸委會的立場再說一次。

夏主任委員立言:如果今天陸方同意中轉的前提是一定要我方航道優化,而且優化是沒有條件限制的,那麼我們寧可不要這中轉了。

陳委員其邁:沒錯,但是你跟中國應該怎麼談?一開始就應該先談陸客中轉的議題,陸方每次都會將優化航道議題,包括M503航線與陸客中轉議題掛勾來要求我們接受。

夏主任委員立言:優化航道不是不好,優化之後可以節能減碳、省時間,但是有一些小小的地方可以轉圜的。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你的立場,假如我沒有誤會你的意思,你希望先談陸客中轉議題,再慢慢談航路優化的問題之後,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我們甚至可以同時談。

陳委員其邁:不會在這次會議中把陸客中轉和航路優化同時談妥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希望能夠脫勾,兩件事執行的時間,譬如說陸客中轉的執行時間可以比較快。

陳委員其邁:我不希望這兩個議題掛勾。

夏主任委員立言:當然,我們也不希望。

陳委員其邁:因為我們已經被中國騙了好幾次,在歷次的談判中,陸客中轉議題一直被掛在與其他議題一起談,談到現在都還沒有達成陸客中轉的共識,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報告委員,如果我方同意可以穿越中線的話,陸方老早就同意陸客中轉。但因為攸關國家安全,所以我們不能同意。

陳委員其邁:陸方不只掛勾航路優化穿越中線,當時因M503航道問題與陸方談,他們又以陸客中轉為條件來進行對談。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從來沒有。

陳委員其邁:有啦!怎麼會沒有?陸方每次都拿一塊肉在釣你們,此次又將陸客中轉與航路優化掛勾在一起談判。

你剛剛回答周倪安委員質詢時,特別提到「雷根六項保證」沒有書面資料。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

陳委員其邁:「雷根六項保證」的書面紀錄本席在總統府裡面有看過。

夏主任委員立言:那也是我方做的紀錄。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美國人說話算話,在外交上是很重視誠信,但是中國人是不講誠信的。不管是M503、卡式臺胞證,陸方每次都片面宣布,哪管我方的平等與尊嚴,沒有啊!國民黨也不講誠信,不是這樣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個我……

陳委員其邁:所以朱立倫講了26次「做好、做滿」,結果還是選總統,對不對?就國家利益來看,本席認為有關陸客中轉這個部分要談,至於航路優化的議題,可以以後再談。

接下來請教主委,航線出來了沒有?新的航路圖你們劃好了沒有?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

陳委員其邁:你們沒有劃?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與交通部有做商量,認為航路優化有一點點的空間,如果對方不能接受,我們就不要了。

陳委員其邁:所以新的航路圖還沒劃好?還是你們劃好了但是不拿給我們看?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有擬訂一些草案。

陳委員其邁:交通部劃好了沒有?

夏主任委員立言:交通部有擬訂一些草案。

陳委員其邁:你們應該送資料到國會。

夏主任委員立言:現在還沒有要進行。

陳委員其邁:不是有草案了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一些草案,可是目前還沒有……

陳委員其邁:是否已經與交通部及民航業者溝通?

夏主任委員立言:航路的優化,只是有一小部分人……

陳委員其邁:你不要只給掌管國家安全的相關人員看,稍微一小部分人就差很多,都會壓縮我們反應的時間,航管的複雜度……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跟委員保證,國家安全是我們第一個考量。

陳委員其邁:你保證什麼?到目前為止我也不會相信你所說的話,本席現在問你,你們是否與交通部、民航業者溝通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現在講的你都不相信,我講這個做什麼。

陳委員其邁:到底有沒有溝通過?

夏主任委員立言:民航局跟我們內部有開過會。

陳委員其邁:你對國家安全的評估角度也許跟我們的不一樣。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尚未提出。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也沒有跟民航業者溝通?回答本席的問題到底有沒有?不要浪費時間。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航路的優化並不需要跟民航業者溝通。

陳委員其邁:那麼你們有沒有跟國防部溝通過?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

陳委員其邁:已經開過會了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開過會。

陳委員其邁:你幾個草案國防部的評估的結果為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國防部的意見是會影響國家安全的範圍內,絕對不同意。

陳委員其邁:誰不同意?

夏主任委員立言:如果排除在國家安全之外,他們沒有意見。

陳委員其邁:所以你的腹案有跟國防部開過會,但是尚未與航空業者溝通過?這航路是誰劃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交通部與我們商量的結果。

陳委員其邁:交通部劃好跟你們商量,可是對於航路你們是外行,也不懂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陳委員其邁:所以有沒有召集相關會議?是不是國安會議召集大家討論此事,說我們現在航路優化該如何處理?

夏主任委員立言:該有的會議我們都開過,可以航路優化的地方非常的少。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所以國安會議有開過會。本席請教你,所謂的新航線的圖或草案,有沒有中方提供給我們的腹案?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

陳委員其邁:都是我們自己劃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

陳委員其邁:包括北邊的R596、B591及南方的R200這三條航線圖的規劃,都是我方自己劃的?可是北方航路有一部分在中國那邊,怎麼會中國的草案沒有給你看就自己劃一劃,就要求中國接受新的航路?

夏主任委員立言:報告委員,如果我們今天可以讓步很多,早就談成了。今天我們就是考慮到國家安全,若能在這樣的考慮下又節省一點時間的話,我們願意做。

陳委員其邁:主委!國家安全不是你講了算,行政部門要接受國會監督,所以請你尊重國會。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個一定會送到國會。

陳委員其邁:我們現在的要求是看資料,要看你們到底是怎麼劃設新的航線圖,到底如何截彎取直,如果你們能說服本席,確定這個航路是安全的,本席可以同意啊!假如你們提出的案子無法說服國會,請問教國會如何支持你們?兩岸談判不是應該公開透明,接受國會監督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現階段,我認為我現在能做到的,大概是沒有人能接受的,原則上,我不認為對方會接受,因為實在改變得非常、非常少。

陳委員其邁:話都是你在說,國安會有做過國安評估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願意私下跟委員報告。

陳委員其邁:你告訴本席,有無做過國安評估?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跟國安會開過多次會議,絕對沒有貿然提出任何東西。

陳委員其邁:本席要求這部分需接受國會監督,並反對將陸客中轉及航路優化議題掛勾處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不需要掛勾。

陳委員其邁:本席認為這次根本不需要處理航路優化問題,只要處理陸客中轉問題,航路問題以後再談。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也是我的計畫。

陳委員其邁:也是你的計畫就好。

第二個問題是有關台海和平倡議,這是相當嚴肅的話題,你剛才答復莊瑞雄委員的質詢時表示你都不知道此事,是不是這樣?

夏主任委員立言:是的,對不起!因為我都沒有看到報紙。

陳委員其邁:以你在兩岸及外交單位任職的經驗,國安會有無找你談過台海和平倡議?完全沒有?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

陳委員其邁:你也沒看到報紙的報導?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不起!我正好9日那天沒有看報紙。

陳委員其邁:從9日迄今,你完全不知道風傳媒報導的有關兩岸的台海和平倡議?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承認我並沒有看到。

陳委員其邁:到目前為止都沒有人徵詢你的意見?

夏主任委員立言:風傳媒雖然有這樣一個報導,但未必是事實,而且那是蘇永欽教授提出的,所以我到現在都不知道,也沒有人找我就此開過任何會。

陳委員其邁:處理兩岸事務卻跳過陸委會主委,你對此完全不知情,請問你這個陸委會主委是當假的嗎?是總統不信任你嗎?本席雖然和你意見相左,但曾經和你共事過,所以基本上我相信陸委會主委的話。

夏主任委員立言:你剛才還說不相信我。

陳委員其邁:你別弄錯了,我是說你要拿出安全評估的數字來說服本席,大家可以就此辯論和討論。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會提供給委員。

陳委員其邁:本席的意思是假如你完全不知情,總統真的跳過你提出台海和平倡議的話,你的感受為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很懷疑這件事的真實性。

陳委員其邁:本席問的是「假如」,假設是這樣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作為負責兩岸事務的總統幕僚,我相信總統會徵詢我的意見。

陳委員其邁:那是你相信,因為你的心思單純,可是馬總統的心思很複雜,他知道如果告訴你,你會一五一十的在國會中說出來,所以本席問你假如他真的不尊重你的意見,你要怎麼辦?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寧願相信馬總統是信任我的。

陳委員其邁:假如馬總統真的有這個意思且不相信你的話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比較單純,我相信馬總統信任我。

陳委員其邁:你有可能如同誤闖叢林的小白兔一樣誤入兩岸事務中,當初出任此一職務並非你的第一志願,不是嗎?是總統邀你來擔任的,結果你卻從頭到尾都不知道兩岸和平倡議,那要怎麼辦?

夏主任委員立言:委員是說「如果」有這樣的事情的話,但現在我們並不知道有沒有這件事,這是假設性的問題。

陳委員其邁:本席之所以這麼嚴肅地追問此事,是因為這是大事,並非小事,從風傳媒的報導來看,台海和平倡議是個準和平協議。

夏主任委員立言:馬總統說得非常清楚,任何這類事情一定要經過公投和國會的監督。

陳委員其邁:本席要的就是這句話,所以你要告訴馬總統,假如有這件事,必須經過公民投票。

夏主任委員立言:馬總統已經說得非常清楚,假如是要簽署類似準……

陳委員其邁:他不會說啊!到時候他就「起花」說這不是和平協議,只是倡議,又不用簽名,結果卻去跟中國談。本席只是提醒陸委會和馬政府,這是準和平協議,具有政治談判的性質。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想馬總統非常清楚。

陳委員其邁:假如要進行具政治性的談判而陸委會主委卻都不知情,本席認為你是不被馬總統信任的,因為他怕你太單純,會在國會講出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或者有可能是這件事情不存在。

陳委員其邁:假設存在的話,本席覺得你真的要稱病告老還鄉,因為你不被信任。

夏主任委員立言:明年我會告老還鄉。

陳委員其邁:不是明年啦!我是說假如他在今年年底搞這件事情的話。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想馬總統非常清楚他在做什麼。

陳委員其邁:你不被馬總統信任!我要不客氣的講,這幾年兩岸的事務就是這樣亂搞啊!方才有些委員也許是情緒比較激動在批評陸委會或馬總統這幾年兩岸政策的決策,這是在搞黑箱啊!不是這樣嗎?如果這件事是真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兩岸從七年前到現在有這麼多進步,也許一、兩件事情大家不滿意……

陳委員其邁:不是一、兩件,我可以如數家珍,因為時間已到,主席不讓我再談,我可以慢慢跟你談。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再找機會請委員指教。

陳委員其邁:等你告老稱病還鄉以後,我再好好跟你談。

夏主任委員立言:跟委員報告,不需要稱病。

陳委員其邁:我只是要提醒你,假如真的在進行這種事情的話,這是標準的黑箱密室作業!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相信馬總統……

陳委員其邁:你贊不贊成……

夏主任委員立言:馬總統知道如果要簽署任何東西,一定要經過公投、國會的監督。

陳委員其邁:回到原點,你講話大家也許還聽一聽,如果是馬總統講話的話,大家都不相信馬總統講的話。

夏主任委員立言:至少我相信。

陳委員其邁:假如真的在談的話,我就等著看你怎麼在這裡自圓其說,我也不為難你了,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廷升質詢。質詢時間為8分鐘,俟王委員質詢完畢就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王委員廷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國人心目中,兩岸關係絕對是相當重要甚至是關鍵的,本席在此要提醒夏主委以及奔波於兩岸事務協商的林董事長,無論兩岸關係如何演變,本席也在學校任教,我告訴年輕學子們,今天不管是統還是獨,現有中華民國在台灣的人民利益還是要優先。也就是說,全世界有幾百個國家,即便我們獨立了,若我們無法提升在世界上競爭力,別人也會認為你這個國家不需要受到重視,即便我們統一了,在他們現在二十幾省當中,臺灣省也根本不被看在眼裡,身在這塊土地、中華民國台灣的子民,還是沒有辦法有好的競爭力,甚至是生活安康樂利。所以本席要在此就教於兩位,兩位是負責兩岸事務的首長,其實花蓮也有受到兩岸交流的影響而在觀光事業上蓬勃發展,而在隔壁的交通委員會,花蓮最常被提到的重點就是一位難求、一票難求,也就是說,兩岸在積極交流的同時,陸客頻繁的到我國觀光、旅遊,以花蓮來說,理當認為來者是客,花蓮人應該展開雙手歡迎他們,但是每每遇到返鄉、節日的時候,當花蓮、台東子民買不到火車票的時候,我在交通委員會說的話可以在此跟大家分享,今年的中秋節,有位父親打電話給他在西部大學就學的女兒說,你就不要回來了,爸爸買不到你的火車票,我寄月餅、柚子過去,你就看著你的檯燈來過節。這聽起來有點好笑,但是身為花蓮縣區域立委的我卻在想,為什麼東部長期以來發生這種情況都沒有獲得解決?主委、林董事長,這與陸委會何干?

當時發生所謂的中秋節一位難求時,地方人士都有在提,幾年前蘇花改還沒動工時,當時林董事長是在行政院任職,整個陸團搭乘的巴士在蘇花公路翻落山崖,有三、四十人死傷,因此花蓮需要一條安全回家的道路,當時的行政院吳敦義院長在馬總統的指示下、在眾鄉親殷殷期盼之下,終於決定蘇花高改為台9線改建工程,即蘇花改,花蓮在鐵路方面也受到上次遊覽車翻落事件的影響,讓大陸團避開翻落事件的危險路段,紛紛要求陸團要搭乘火車來避開這段路,空車的巴士、遊覽車開過危險路段之後在新城這裡接陸客。民眾對於一票難求問題長期未獲解決一事有提出建言,本席在此要就教林董事長,你們能否跟海協會協商、爭取談判的時機?其實遊覽車翻落後所造成的悲劇已時過境遷,我們也加強蘇花公路的安全措施,甚至各種警示系統也都很健全,為什麼陸客不能在天氣好、路況佳的時候繼續走蘇花公路,讓花蓮人、台東人不要受到觀光陸團的影響,把火車的座位讓給鄉親返鄉過節?

主席:請海基會林董事長答復。

林董事長中森:主席、各位委員。旅遊的安全、便利和鄉親返家的便利都要兼顧,委員的意見我們當然可以向陸方反映,不過,基本上旅遊的部分是他們的組團社和我們的旅行社來安排遊程,我們當然期待我方的接待能力能夠不斷強化,在交通、各方面的設施上,像方才提及的蘇花改能夠儘快完工、鐵路設施能夠不斷改善、車廂能夠不斷充實、班次也能夠不斷增加等,最後,我們都非常期待旅遊的便捷、安全以及鄉親的交通權益能一併兼顧到,委員的意見我們會做反映。

王委員廷升:沒有錯,本席也說來者是客,花蓮人理應展開雙手歡迎從世界各地來的客人,而緩不濟急的是,現在蘇花改尚未完成,火車座位又一位難求,往往到了鄉親返鄉過節的日子就會受到這樣的衝擊。林董事長,在目前協商的議題上,有沒有機會跟對岸協商這件事?

林董事長中森:我們可以做反映,但是老早就已經有旅遊協議了,方才委員提及的是遊程的細節規劃,比方說我們的接待能量是如此,到花蓮觀光是不是一定要經過蘇花這裡,或者也可以經過南迴……

王委員廷升:我們至少要加一個條件,當路況好、氣候佳時,我們不排除就讓他們……

林董事長中森:就是適當規劃遊程,不要都集中在同一個景點而造成擠爆的情形,讓我們的交通、接待能力超過負荷,這部分應該是遊程如何規劃的問題,我們會反映給陸方,對於遊程的規劃有一個小兩會,小兩會就是海旅會和我們的觀光局會有一個……

王委員廷升:可否在近期的會議當中向他們反映?

林董事長中森:這部分我們會來反映,希望兩者能夠兼顧。

王委員廷升:關於兩岸關係,方才本席做了陳述,以中華民國台灣在地的競爭優勢的立場,請問夏主委的看法如何?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同意委員的看法,觀光客對我們來說固然很重要,可是我們也要照顧到國內相關的旅遊人口。

王委員廷升:所以即刻請陸委會協同海基會做反映,以顧及在地人民的權益。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會請安排旅程的人稍微注意到這一點。

王委員廷升:好,謝謝。

主席:今天上午質詢至此,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許委員添財質詢。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你最近有去中國大陸會見台商、台商代表或台商組織嗎?你有沒有去大陸?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許委員添財:那在臺灣呢?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最近正好舉辦雙十節、中秋節的活動,他們有回來臺灣,我有和他們見面。

許委員添財:在見面的過程中,你有發現哪些過去不存在的問題嗎?他們有哪些建議?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發現他們在那邊經商的條件、環境已經有了很大的改變,今天早上委員提到的「五險一金」即為一例,所以如果經營困難的話,除了建立比較完善的退場機制之外,他們也希望我們能向國台辦反映,他們經商並不要求享有特權,只要求不要被歧視,能夠被公平地對待就好。關於這部分,我都會銘記在心。

許委員添財:既然提到了不公平的待遇,請問何謂不公平的待遇?是可以透過兩岸兩會正式的協商管道來解決,還是要私下反映?這是很實際的問題。因為台商在中國大陸的美好時光已經過去了,目前他們面臨的挑戰非常嚴峻,有些人本來想在那邊扎根,打入中國的內需市場,結果現在卻弄得進退兩難,各種狀況都有。

夏主任委員立言:如果台商發生困難,可以透過我們現有的機制來處理。譬如在簽定投資保障協議之後,如果民間對政府有所抱怨的話,經濟部和大陸國台辦投訴協調局之間就有一個機制可以處理,這是P to G的部分。如果是企業對企業的話……

許委員添財:無論是通案或是個案,過去國台辦對台商真的幫忙不小;但是現在國台辦好像受到中國對台政策的影響,在解決台商的問題這方面,似乎沒有以前那麼有效或具有影響力。

夏主任委員立言:似乎有這樣的趨勢,目前解決的比例大概超過5成,但是還有一半左右無法解決,關於這部分,我們希望能在這一次會面時向他們反應。

許委員添財:如果我們聚焦於兩岸關係的經貿往來上,請問此時是否出現了一個轉折點?這是短期的轉折,還是會長期持續下去?兩岸的經貿關係走到這邊會不會已經力竭氣衰,以後將是負面大於正面?以後會不會變成臺灣要拿錢去換人?臺灣會不會變成要增加對總部、關係企業或股東的放款,好讓他拿錢到中國大陸去解決他面對的各種問題?以前貸款是為了擴張營運,以後會不會變成是為了緊急救援或紓困?

夏主任委員立言:還是有很多台商對大陸的市場有興趣,但也有不少人反映他們碰到各種困難,所以在這一方面,我們會……

許委員添財:比例是多少?

夏主任委員立言:以那天我所碰到的,我想至少還有一半以上表示要繼續留在中國大陸。

許委員添財:台商是報喜不報憂啦!

夏主任委員立言:那天晚上沒有這種情況,他們已經把他們的心聲跟我講了。

許委員添財:有一些人是報喜不報憂,即使在中國觸礁,他回來臺灣也不敢說他在中國已經沒辦法了。說難聽一點,他回來還要繼續騙,因為騙臺灣的錢比騙中國大陸的錢來得容易,所以如果陸委會在這方面……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於在大陸投資的風險……

許委員添財:現在已經面臨系統性危機了,你們要做整體考量,該救的要救;不該救的,就不要浪費國家的資源。

夏主任委員立言:說實話,很多不該救的,我們也不一定救得起來。

許委員添財:事實上,兩岸還是相當不透明,尤其紅頂商人可以透過政商關係騙取臺灣的資源,以前是拿臺灣的名義去那邊得到特權;現在是拿他在那邊的地位回來騙臺灣的錢,以後這種可能性會越來越高。

好,問個實際的問題。8月、9月大陸旅客來台的數量與7月之前相比有無變化?

夏主任委員立言:據我所知,變化非常地小。

許委員添財:數字為何?與長期趨勢相比,有無停滯或轉折?

夏主任委員立言:完全沒有停滯,絕對沒有!

許委員添財:數字會說話,數字是多少?成長率是多少?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等一下再把資料提供給委員。

許委員添財:他們的政策有無改變?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改變。

許委員添財:中國和日本的關係應該是越來越壞,結果中國人卻搶著去日本花錢,那種盛況,臺灣一定很羨慕。

夏主任委員立言:之前日幣貶值,所以大多數的觀光客確實比較喜歡去日本,但是來臺灣的觀光客並沒有減少,每天自由行的人數已經從4,000人增加為5,000人,而且現在預約人數已經排到11月多了。

許委員添財:現在有些台商滯留中國,沒面子回來,反正回來也是失業,乾脆就在那邊過一天算一天,有家歸不得,這就是所謂的台流。請問以後這些台流會不會衍生出其他問題?你們對於台流有無掌控?

夏主任委員立言:的確有這樣的案例,但不能說這是一個大趨勢,並不是如此。

許委員添財:光是廣、深地區,台流就有1萬人。一般坊間估計,包括本席和卓越雜誌重要幹部私下聊天所得到的訊息,滯留、等於是流浪於中國大陸的台商有10萬人,10萬!你總要準備啊!這要怎麼處理?你不能讓他在那邊自生自滅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外的國人,我們政府都會給予協助。

許委員添財:你們不能說:「是你自己要去的,我管你!」,他以前賺外匯回來,你也沒有感謝台商願意冒險犯難,勇敢地去中國大陸幫國家賺錢。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從來沒有抱持這樣的態度,這件事情我們會請海基會去進行了解。

許委員添財:到處都有人向我反應,可惜我缺乏相關資訊;如果我有辦法、有資訊的話,我就不會這樣問了。這不是一、兩天的事,起碼已經有兩、三年了。存在兩、三年的問題仍然持續惡化、未見改善,如果你不認為它是一個發展中的趨勢,未來將會由量變轉為質變,進而演變為系統性危機。

現在他們的金融不提也罷!臺灣的金融業沒辦法去救中國的金融,它的窟窿那麼大,你救不了它的,連台商你都救不了。這次中國的成長率只減緩1%就弄得世界大亂,而且這還只是初期喔!以後它還有可能恢復嗎?以前中國的成長是靠什麼?為了GDP的競賽,它用盡了它內部的能量,如今債臺高築,貪污腐化的程度已經達到人性與制度管理的極點,沒辦法再擴張了!現在國外投資已經在抽腳了,除非是特殊、大型的新投資案,而且要去那邊和它交換條件,波音,它願意交換條件;蘋果,它願意交換條件;你臺灣拿什麼條件去和人家交換啊?所以這些問題都要去面對啦!不要再欺騙國人、假裝沒事啦!這些問題都很清楚啦!我把問題提出來,希望陸委會這個單位能展現你們存在的價值,政治沒有什麼好搞的,說實在話,這個問題很清楚嘛!經濟發展到現在,雙方關係那麼密切,嚴重影響臺灣的經濟水準和發展,你不能輕率地看待。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跟台商還沒有……

許委員添財:連觀光你都要改變策略!人家一條龍式經營,你卻拿它沒辦法,它到日本去有辦法這樣做嗎?日本會內神通外鬼,配合它做一條龍嗎?日本會為了賺一點利差、好處而讓它到處參股嗎?飯店參股、茶廠參股,連營造公司、建築公司都參股,人頭一大堆!可以這樣搞嗎?陸委會要勇於面對自己的缺點,運用臺灣善良、正向的力量,讓良幣驅逐劣幣。你要勇敢說出陸委會做不到的事情,並提出警告,不然你這個單位有何存在的價值?那個基金會又有何存在的必要?我不客氣地講,不要把臺灣置於無可挽救、自我毀滅的境地!中國不會亡啦!那麼大的國家怎麼會亡?但是它只要一跌倒,就會拖垮很多人,你不要因為它跌倒而受累,臺灣要會自保!謝謝。

夏主任委員立言: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歐珀、陳委員明文、楊委員麗環、呂委員學樟、葉委員宜津、管委員碧玲、廖委員國棟、陳委員亭妃、蘇委員清泉、李委員昆澤、王委員進士、賴委員振昌、葉委員津鈴、楊委員瓊瓔及簡委員東明均不在場。

請姚委員文智質詢。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委,你有沒有參加國慶典禮?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我在現場。

姚委員文智:你在現場,奇怪,我怎麼沒有看到你?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坐在很後面。

姚委員文智:總統談了那麼多和陸委會相關的事情,你應該坐前面一點。你當過外交官,現在擔任陸委會主委,請問你對這次總統在國家慶典上的談話評價如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馬總統這一次花了比較大的篇幅來談兩岸關係,最主要是因為他的任期將於明年5月20日結束,他覺得過去七年多來,能把兩岸關係帶到和平、穩定、繁榮的境地是一個成就,而且他覺得這個關係的政治基礎是「九二共識」、「一中各表」,所以他就把這一點闡述得更為清楚。同時,他也講出兩岸關係的五大重要原則,包括對等、尊嚴等等,他對未來有所期許……

姚委員文智:夏主委,我也在場,我是問你的評價如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基本上,我認為這等於是對兩岸工作做了一個總結。

姚委員文智:做了一個總結,那你的評價如何?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個人當然是評價很高。

姚委員文智:馬總統任內的施政作為,我相信你也不一定能全盤接受,請問有沒有哪一件事情是違背憲法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若有違憲,他不可能會去做。

姚委員文智:違憲就不可能會去做?也不一定啦!我們去釋憲之後,認為有很多政策或它的精神有疑義,這都有可能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至少以我個人所接觸到的,我不了解有哪一件事情違反了憲法。

姚委員文智:其實這不是我質詢的重點。那天我也聽了總統的談話,不管是要自我標榜過去兩岸的成績、還是因為要離開這個位置而遺言託孤,或是因為在野黨主席在場而要把鬥雞性格拿出來辯論,他的文告都很難稱得上合憲、合法。每一個政府官員(包括你、我)就職時都要宣誓,我們謹以至誠,向人民宣誓,余必遵守憲法。所以我看他的邏輯就是,九二共識是依據中華民國憲法達成的。姑且不論九二共識的內容,其實這是政治協商的結果,即便國民黨認為這是一個問題的處理機制,但無論這個機制在上一個階段如何,在下一個階段都有可能隨著國際或兩岸互動的情勢而改變,主委應該也可以同意吧?我真的不曉得這和恪遵憲法有什麼關係……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其實總統認為……

姚委員文智:我沒有要你回答啦!這種文章大概不是你寫的,我只是覺得這真的滿貽笑國際的。

過去陸客來台的政策是先開放團進團出,後來才開放自由行,請問這是透過什麼協議達成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是小兩會(臺旅會和中旅會)的協議。

姚委員文智:就是「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根據這個協議,底下再設立小兩會。

姚委員文智:一步、一步開放,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

姚委員文智:到目前為止,是否都是不斷地開放?

夏主任委員立言:目前已經增加到每天團客5,000人、自由行5,000人,另外還有高端的……

姚委員文智:我知道。這段期間,開放人數有無起伏、下調或緊縮?

夏主任委員立言:從2008年……

姚委員文智:有沒有在協商時談到開放人數太多了,日月潭的旅遊品質不好,所以我們要往下修?剛才許委員有質詢一條龍的問題,我們有沒有因為出現旅遊資源被綁住的弊端而調整過團客的人數?有沒有往下修?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調整過。

姚委員文智:從來沒有往下修,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沒有。

姚委員文智:馬總統認為這幾年,我們是全世界旅客成長最多、獲益最多的國家,每年已經超過991萬人,所以他非常得意地寫在文告裡面,對不對?

夏主任委員立言:準備要邁向觀光客千萬大國。

姚委員文智:觀光大國?其實沒有一個觀光大國是仰賴單一國家旅客的成長……

夏主任委員立言:其他國家旅客的數量也成長得非常快。

姚委員文智:因為他們的母數本來就不是太高,像日本就沒有成長得很快啊!我沒有要和你辯論這件事,我要問你的是,目前旅遊界盛傳,由於臺灣選舉將屆,從12月起至明年1月15日旅客人數將縮減95%,日前媒體也曾經報導過,請問是否真有此事?

夏主任委員立言:看了媒體的報導之後,我們也去問了陸方,基本上,並沒有這樣的事情。他們說最主要是因為明年會碰到我們的選舉,臺灣的選舉可能比較複雜,他們不希望那段時間有太多人員在這邊,不過絕對不會縮減95%,可能有稍許降低,這要看他們組團的團隊……

姚委員文智:稍許的調整是多少?你們了解的是多少?

夏主任委員立言:他只講稍許,不會很多。

姚委員文智:所以官方已經向你承認有這項政策,人數會稍許減少,是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官方是說因為選舉期間比較複雜,他們也許會有稍許調整,不過絕對不會多,絕對不會是報紙報導的95%。

姚委員文智:稍許的調整是針對哪些人?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想是由他們組團的人自己決定。

姚委員文智:主委,我剛才有問你,兩岸互動往來的過程都是公開的資料,要開放多少人也是雙方的協議結果。之前曾經發生過因為高雄播放熱比婭的電影而緊縮陸客人數,所有的陸客來臺灣就是不去高雄、不住高雄,要讓高雄市政府難看,對不對?這就是以商圍政,要以陸客來影響臺灣的政治啊!現在臺灣在選總統……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也告訴他們……

姚委員文智:所以你現在向我證實……

夏主任委員立言:的確,他們有……

姚委員文智:夏主委,你不要急著辯論。現在旅行業者都說沒有公文,但是以口頭交代,因此臺灣所有與陸客相關的業者,無論是旅館業或遊覽車業,全都提心吊膽。我知道有些生產遊覽車的公司已經開始減量或預作準備。根據媒體報導,這項政策未以正式公文發布,你剛才說會部分縮減,請問會縮減多少?又是哪一部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去問他們,他們說因為選舉期間比較複雜,有些人也許不願意在那段時間過來,所以會減少一部分,可是絕對不像報紙上所講的有那麼多人不准來。我們也向他們表示,臺灣的選舉是個常態,我們不希望因此而影響陸客來台的權益。

姚委員文智:他們有沒有說因為要讓台商好買機票,所以要控制所有的團客?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聽過這樣的說法,但不是這樣子的。

姚委員文智:不是這樣?好,那你告訴我,你能夠確認要縮減多少人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現在沒有……

姚委員文智:我剛才講過,我們是不斷地開放陸客的人數,馬總統還非常沾沾自喜地寫在文告裡面,認為這是他空前的成就。現在這個空前的成就要面臨考驗了,所有接待中國旅客的業者都提心吊膽,你知道一個月有多少產值嗎?以你們的目標900萬、1,000萬人來計算,你知道會影響多少錢嗎?我提供一個數字給你參考,以黃金假期7天來算的話是5億元,那一個半月是多少?愣住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再度向委員報告,他們不會說這段時間統統不准……

姚委員文智:你不用替他們講話,其實下級的……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不是替他們講話,我是告訴你事實。

姚委員文智:主委,我們已經不知道在這裡講過多少次了,有很多事情你是最後才知道的,而且你去抗議也沒有用。過去我們最擔憂的就是以商圍政,挾經濟來控制政治,現在就是發生這樣的事情啊!不管他是要讓臺灣相關的旅遊業者驚恐,以致於影響他們的投票行為,或是要讓台商回來,改變他們參與投票的程度,都是以商圍政啊!

夏主任委員立言:所以我們也跟他們說……

姚委員文智:身為陸委會主委,聽到這個消息之後你當然會去查證,但是他給你的保證和過去的M503、卡式台胞證、護照加註臺灣景點有什麼兩樣?主委,你要給我一個很明確的答案,要不然你就告訴我,你明天出席「夏張會」時會不會把它談清楚?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會告訴他,臺灣的選舉是一個常態,不要因為選舉而妨礙大陸同胞來臺灣觀光的權益,我們不希望他採取這種動作。

姚委員文智:你不希望,但是如果他要這樣做呢?你這一次去可以得到他們明確的宣示、保證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依照中國大陸政府的行事,我相信他們也許會做少數的管制,但不會像報紙上所形容的那樣子。此外,我們也有透過觀光局和他們洽詢。

姚委員文智:你們明天就要見面了。

夏主任委員立言:所以我可以當面問他。

姚委員文智:你可以問他,不過那天我有參加你行前的會議,你完全沒有提到這個部分。

夏主任委員立言:對,那一天沒有提到。

姚委員文智:好,你現在增加一項,你要請他保證,現在外傳臺灣選舉前一個半月會縮減95%並非事實,可以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會要他明確地說出來,這並非事實。

姚委員文智:如果他說不出來呢?如果12月我們果然看到機場空蕩蕩的,所有的遊覽車業者、導遊都在那邊納涼,開始抱怨是因為要選舉、抱怨臺灣幹嘛……

夏主任委員立言:報告委員,能不能等我回來再向你報告結果?我們都在猜萬一如何、萬一如何……

姚委員文智:不,要是你做不到呢?主委,你剛才沒有算出來,一個半月大概會影響五十幾億元耶!

夏主任委員立言:大陸旅客人數是陸續增加的,不可能變成明天一個都不來,說老實話,委員這種假設並不是很務實。

姚委員文智:這不是我假設或憑空杜撰的,而且我們……

夏主任委員立言:你已經假設他們都不來了嘛!

姚委員文智:你是說所有的媒體報導都是虛假的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不是,你的意思是,他們到時……

姚委員文智:主委,我告訴你,這些媒體有去訪問中國的旅行社和臺灣的業者,他們已經出現擔憂、恐慌的情緒了,真的都出現了!所以他們亟需你明天在夏張會時清楚、嚴正地告訴他們,如果兩岸的旅遊已經透過長期的協議達成一定的成果,中國不可以因為臺灣選舉將屆而控制團客的人數,造成臺灣旅遊業的恐慌,進而讓臺灣的選舉受到這樣的心理所左右。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會如實轉達。

姚委員文智:你會做到吧?

夏主任委員立言:會。

姚委員文智:我希望明天你要很清楚地表達我們的立場,回來也要向大家交代,或許可以請召委安排你再來報告。

夏主任委員立言:好。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高委員金素梅、何委員欣純、吳委員育昇及李委員貴敏均不在場。

請尤委員美女質詢。

尤委員美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夏主委即將啟程出席夏張會,這一次你們要談的內容包括卡式台胞證、貨貿、兩岸互設辦事處和陸運中轉,對不對?

主席:請陸委會夏主任委員答復。

夏主任委員立言:主席、各位委員。對,我們會把這些問題都拿出來檢討、討論。

尤委員美女:夏主委應該還記得,去年318學運在退場時有一個聲明,該聲明強烈要求馬政府在監督條例法制化完成之前,不得再與中國洽談或簽訂任何協議。主委應該知道這份退場聲明?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遵照立法院的決議。事實上,立法院並未作成決議:不得再與中國大陸洽談或簽訂任何協議。

尤委員美女:但是,在318學運退場時,院長答應在兩岸監督條例立法之前,不談服貿協議,甚至學生要求在兩岸監督條例未通過立法之前,政府不能簽署兩岸協議。

夏主任委員立言:據我的瞭解,王院長是表示,若兩岸監督條例未通過立法,他不會主持服貿協商會議,但他沒有談到其他部分。

尤委員美女:儘管王院長是如此聲明,但318學運學生之所以退場,主要是希望通過兩岸監督條例,以免兩岸談判協定無法可循。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去年318學運之前,我們根據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五條進行協商、簽署許多兩岸協定,並將協定送至立法院審議或備查。兩岸監督條例草案現今再送審,是因為我們希望建立更新的制度,可是,在新制度建立之前,我們仍須依照舊制度執行,否則,兩岸關係將完全停擺。

尤委員美女:在建立新制度之前,仍沿用舊制度,這也是318學運所謂的「黑箱」,如今服貿協定被擱置,而你們先談貨貿協定,但你們在談判貨貿協定時,陸委會應讓立法院清楚相關進程。

夏主任委員立言:貨貿協定在104年9月28日進行第11次業務溝通,在與會之前,鄧部長率領陸委會、海基會同仁赴王院長辦公室協商,王院長邀請部會同仁向各黨團報告,我們回來之後,也有向王院長報告。每次我們都會向王院長報告。

尤委員美女:雖然我知道你們都有向王院長報告,但事實上,報告內容並沒有非常的具體。若兩岸須簽署貨貿協定,這將造成國內產業哪些衝擊?陸委會針對國內所有產業、總體經濟及國人就業等議題是否進行評估?

夏主任委員立言:事實上,經濟部工業局、國貿局及農委會都有與業界溝通,並做相關評估。雖然目前尚未通過兩岸監督條例,但我們就現今行政院版草案內容,至少繼續進行4階段的諮商、與民眾溝通、向立法院報告,同時我們也會做2階段的國安審查,所以我們都是完全依照制度執行。如同之前所討論的租稅與飛行安全議題,我們都依照同樣的精神在執行。

尤委員美女:現在國發會的相關評估報告都出爐了嗎?

夏主任委員立言:據我的瞭解,經濟部一路都在進行評估。

尤委員美女:目前尚未進行評估,我們有待評估結果出爐,才能清楚補救措施的內容。如果這些評估結果尚未出爐就先行協商,這會不會變成服貿協定的翻版?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想這應該不一樣,這次我們對立法院絕對會做非常充分的溝通,而且我們也向經濟委員會做過報告,我相信這絕對不是所謂的「黑箱」,事實上,過去在服貿協定的溝通次數也滿多,不過,社會大眾有人認為這是「黑箱」,所以我們才提出兩岸監督條例。我們希望兩岸監督條例能夠儘快通過立法。

尤委員美女:既然陸委會已針對這部分在做評估,請陸委會提供產業、總體經濟、就業、國安等相關補償措施,以及評估資料給本席及本委員會。

夏主任委員立言:一定可以。

尤委員美女:陸委會何時可以提出?

夏主任委員立言:在一、兩天之內,好不好?因為我們明天……

尤委員美女:主委不是說評估報告已經出爐,我不希望拿到的是幾年前舊的評估報告。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明天有幾位同仁要陪同我出差,我將委請經濟部同仁將資料送交委員。我一定會提出最新的資料。

尤委員美女:好的。另外,有關兩岸互設辦事處,上次前主委王郁琦進行談判時有兩項重點:第一,人道探視權;第二,律師委任權。現今有眾多台胞在中國,政府要如何維護他們的人身安全?事實上,中國已經通過反分裂法及國家安全法,他們可以隨意限制台胞的人身自由。若兩岸互設辦事處,能否如同駐外單位一樣擁有人道探視權。若有台胞在中國被關,他們得否在第一時間委任律師?

夏主任委員立言:有關人道探視的原則,目前雙方均已達成協議,未來互設兩岸辦事處之後,絕對具有人道探視的功能,至於相關細節部分,我們還需要再談。

尤委員美女:本席希望你們能夠守住這個原則。因為本席所希望的人道探視,不只是事發後通知當事人的家屬,而是由辦事處人員赴現場探視被關的台胞。可不可以?

夏主任委員立言:可以。

尤委員美女:另外,若台胞在中國被關,他們應具有委任律師的權利。

夏主任委員立言:這正是我們與對岸討論的細節。

尤委員美女:請問主委,未來將在北京、上海、廣州等地點設立辦事處,還是只在中國某一處設立辦事處?

夏主任委員立言:目前我們還沒有談到這個問題,我也不適合在現階段對外說明,不過,我們的確有討論這些問題。

尤委員美女:國內對於兩岸互設辦事處有無提出風險預防及評估機制?

夏主任委員立言:因為兩岸互設辦事處議題曾經擱置一段時間,我們將啟動討論相關議題,所以我們確實有做這方面的準備工作。

尤委員美女:換言之,主委在行前報告中承諾,將遵守立法院在陸委會前主委王郁琦時代所設下的登陸紅線,包括不得與中方簽署任何文件,抑或是發表任何形式的共同聲明,不得接受呼應「一中」框架、反台獨等危害主權的主張,或是談判政治性的議題。

夏主任委員立言:我們絕對遵守立法院的決議。

尤委員美女:本席希望主委能夠信守承諾,還包括陸委會同仁赴「夏張會」時不會使用卡式台胞證。

夏主任委員立言:沒有人會使用。

尤委員美女:好的。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羅委員淑蕾、黃委員偉哲及盧委員嘉辰均不在場。

所有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吳委員育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另以書面答復。

吳委員育昇書面質詢:

本院委員吳育昇有鑑於我國教育部日前公布「陸生在台就學滿意度調查」,結果顯示80.22%的陸生對於在台學習的情形及生活感到滿意;而支持「開放陸生來台就學政策」的比率達82.97%。我們台生在大陸求學,陸方或我方有做滿意度調查嗎?台生在大陸有哪些需求,或急需解決的問題,陸委會是否都有掌握?特向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出書面質詢。

主席:本日會議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亦請另以書面答復。

今日會議詢答結束。請陸委會及海基會列席官員先行離席。

(列席官員離席)

主席:接續議程為處理蒙藏委員會預算凍結案。因在場委員人數不足,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因在場委員人數仍不足,今日會議不處理蒙藏委員會預算凍結案,留待邱召集委員審查蒙藏委員會預算時一併處理,好不好?

邱委員文彥:(在席位上)好。

主席:今日會議到此為止。散會。

散會(15時2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