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9時5分至13時13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偉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6分至11時19分、11時51分至12時50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錦隆 黃偉哲 江啟臣 蔡煌瑯 李桐豪 蕭美琴 陳鎮湘 邱志偉 陳唐山 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馬文君
(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顏寬恒 陳歐珀 許添財 盧秀燕 陳明文 林德福 楊麗環 呂學樟 潘維剛 李貴敏 薛 凌 邱文彥 王惠美 蘇清泉 賴振昌 楊瓊瓔 孔文吉 林滄敏 葉津鈴 徐欣瑩
(列席委員20人)
列席人員: |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
陳士魁及所屬人員 |
|
行政院主計總處專門委員 |
曾煥棟 |
主 席:黃召集委員偉哲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公開部分)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報告,委員蔡錦隆、黃偉哲、江啟臣、蔡煌瑯、李桐豪、邱志偉、陳鎮湘、蕭美琴、陳唐山、林郁方、詹凱臣、楊應雄、許添財等13人質詢,均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陳士魁、政務副委員長信世昌、華僑通訊社社長陳奕芳、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副總經理林樂群即席答復。)
決議: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僑務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二)委員馬文君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三)審查結果: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2項 僑務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6項 僑務委員會16萬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3項 僑務委員會2,732萬2,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7項 僑務委員會14萬8,000元,照列。
歲出部分
第17款 僑務委員會主管
第1項 僑務委員會原列13億9,591萬1,000元,減列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中「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相關活動」50萬元、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140萬元(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中「配合海外青年聯繫輔導計畫等活動經費」30萬元及「協輔僑社規劃具指標性節慶及重要紀念日等慶祝活動等經費」10萬元、「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項下「業務費」20萬元及「辦理全球重要僑團首長、僑界領袖組團回國參訪接待事宜等」、「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等」、「遴邀各地僑界新生代優秀專業青年返國研習等」經費30萬元、「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中「選派講師赴海外辦理巡迴講座等」50萬元)、第4目第1節「輔導海外各地夏(冬)令營暨遴派文化教師巡迴教學」中「輔助海外僑教人士及文化教師培訓活動」20萬元、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60萬元(含「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項下「宏觀周報」編製、印刷及寄送等」10萬元及「辦理宏觀周報編印、充實維護宏觀僑務新聞網及維護管理宏觀網路電視等業務之勞務承攬經費」50萬元、第9目「僑民文教業務」80萬元(含第1節「僑校發展與輔助」項下「輔助及獎勵僑校」中「加強僑教組織聯繫等經費」20萬元、「充實及培訓僑校師資」中「派遣替代役男及遴聘專家學者赴海外等經費」30萬元及「推展海外華文函授及遠距教學」業務費10萬元、第2節「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項下「輔導海外青年來臺文化研習及團隊活動」中「辦理海外華裔青年來臺研習華語文、民俗技藝等課程」20萬元),共計減列35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3億9,241萬1,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27項:
1.第2目「綜合規劃業務」項下「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預算編列2,867萬3,000元,較104年度增列輔助回國參加慶典僑胞國內參訪等經費707萬4,000元。然查業務規模及內容與往年未有差異,預算用途說明顯有不足,爰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蔡錦隆
2.第3目「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項下之「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及「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3項分支計畫,分別編列6,430萬5,000元、2,040萬元及1,646萬2,000元,合計1億0,116萬7,000元,較104年度之6,822萬3,000元,增加3,294萬4,000元,增幅48.29%。惟該項業務計畫之「預期成果」及關鍵績效指標「衡量標準目標值」均較104年度僅增加3.83%,預算是否浮編,容有說明之必要,爰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蔡錦隆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3.第5目「回國升學僑生服務」項下「鼓勵海外僑生回國升學」中「105至108年度社會發展中程個案計畫─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計畫總經費2億7,777萬1,000元,分4年辦理,105年度編列第1年經費5,123萬元。經查本計畫為105年新增預算,僑務委員會另於本科目項下編列「辦理技職教育僑生專班」4,542萬元,此預算亦較104年度增列2,937萬元,兩項預算皆是辦理僑生專班,如何在1年內即可快速增加僑生來源,令人質疑。另據媒體報導,私立院校以辦理僑生專班、建教合作名義,大幅放寬僑生身分認定,實則變相進行外勞引進,爰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計畫內容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4.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辦理宏觀新聞資訊服務業務」編列經費3,116萬9,000元,其中建立「宏觀僑務新聞APP」,用於傳播僑訊,拉近與僑胞間之距離,惟其下載率至今仍然偏低,顯示該APP宣導不周,使用人數甚少,爰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改善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蔡錦隆 黃偉哲
李桐豪
5.針對僑務委員會人力、預算及資源有限,對於僑社、僑商及僑團除應主動聯繫服務與協助參與活動外,應利用立法院休會期間邀請立法委員參與僑社、僑商及僑團活動,以宣揚政府政策並鞏固僑心。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6.中華民國僑務統計年報為僑務委員會於每年9月出版之公務統計報告,主要分為提要分析、統計附表及附錄3大部分,資料包括海外華人及臺僑之分布、僑民及僑團聯繫與服務、海外僑民文教工作之推展、僑生及華裔青年之聯繫與輔導及僑民經濟事業之輔助等,104及105年度均於「一般行政」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編印僑務統計相關刊物」之「業務費」108萬元,然外界仍難以充分得知僑務相關資訊,應儘速改正。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7.僑務委員會於「綜合規劃業務」計畫下,編列「召開僑務委員會議」所需預算1,372萬1,000元,支用項目包括會議期間通訊費用15萬元,場地、車輛租金及旅館住宿費用540萬元,場地佈置、文件印刷等業務費157萬1,000元,以及海外代表參加會議機票補助款660萬元,然會議成效卻未顯現,建請儘速改正。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8.僑務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僑務委員會置僑務委員90至180人」,乃民國70年訂定至今,久未考量時代之變化及需求進行修訂;又近年邀請多位「海外代表」參與僑務委員會議,與僑務委員之體制是否出現扞格,應予檢討;爰建請僑務委員會就現行僑務委員體制、員額、考評等聘任制度進行檢討,以使僑務委員之代表性更為完善,僑務工作得以順利推展。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9.僑務委員或榮譽職人員,任務為僑務政策諮詢、反映僑情、推展國民外交等,依「僑務委員會僑務委員遴聘要點」及「僑務委員會榮譽職人員遴選要點」規定,遴選條件包括熟稔僑社事務、具崇高聲望、增進僑民福祉、維繫僑社團結和諧等積極資格;並列舉「行為違反國家政策或利益」等不得違反之消極資格,是以,僑務委員會若依法遴選,當可避免爭議。然徵諸親共人士董淑貞獲聘僑務諮詢委員之實例,遴選作業之草率,由此可見一斑。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應考量被推薦者之各項條件,對於立場親中或具高度爭議者,應審酌聘任後對僑務工作之影響,避免遴聘爭議人士造成僑民對立,斲傷國家設置僑務制度之原意。
提案人:陳唐山 邱志偉 黃偉哲
10.僑務委員會為推展僑務工作,促進僑社和諧,協助政府拓展務實對外工作,近年均編列「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預算,105年度編列數較104年度增加近五成,惟預期成果目標值僅增加3.83%,兩者顯未相應,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提高計畫目標或移除不必要支出。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11.僑務委員會「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計畫編列1億0,116萬7,000元,較上年度6,822萬3,000元大幅增加48.29%。該計畫之分支計畫「加強僑社聯繫及輔助舉辦多元活動」、「舉辦僑社工作研討會及邀訪活動」及「落實僑務工作增進溝通服務」,經費皆有所增加。據僑務委員會說明預算增加緣由,係為增進僑社團結與向心力、協導僑團舉辦多元活動,對於舉辦洲際性僑團年會、凝聚泰緬地區僑團對我國向心力、培養僑社新血等業務進行強化。然而該計畫績效指標「僑團舉辦各項洲際性、區域性等多元活動之參加總人次」,105年目標值為124萬6千人次,與103年度執行成果相近(124萬5千人次),然該年度預算僅7,982萬1,000元,僅占105年度預算78.9%,顯見僑務委員會105年度該項計畫目標值過於保守。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並將「協導僑團舉辦多元活動,促進僑社和諧及拓展國際交流」之年度績效目標值提高20%。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蔡煌瑯
詹凱臣
12.針對「海外華僑文教中心服務工作」計畫項目,有關僑教中心運用,除應充分發揮功能外;對於無僑教中心地區,更應積極籌劃替代運作模式,發揮僑教及服務功能,以凝聚僑心。爰建請僑務委員會針對無僑教中心地區,研擬具體可行辦法加強僑民、僑商及僑團服務。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13.依國防法第34條規定,「外國人得經國防部及內政部之許可,於中華民國軍隊服勤」,僑務委員會有關「回國升學僑生服務」105-108年中程計畫,其中擴大招募僑生,除「辦理產學攜手合作僑生專班」外,應配合募兵制,鼓勵有志僑生從軍,尤其泰北僑生的爭取,應研擬相關獎勵增加誘因,以利募兵制推行。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14.「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項下,有關「宏觀周報」、「宏觀僑務新聞網」及「宏觀網路電視」近年使用率偏低、效能不彰,未能達到海外新聞傳播強化僑胞印象之目的,爰建請僑務委員會應發揮創新精神,協調各部會所屬功能性質相近單位,以複合式媒體、大平台之概念,發揮統合力量,提升海外新聞傳播,宣揚政府政策及關懷僑胞之效能。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15.為服務海外僑胞及爭取國際社會支持,僑務委員會自89年設立宏觀電視影音頻道,透過衛星、網路及授權海外電視業者等多重管道,免費提供海外僑胞收視。隨著網際網路盛行及觀眾閱聽管道之多元化,衛星訊號已非僑胞收視管道之首選,然透過其傳送訊號卻所耗不貲,僑務委員會允宜重新評估該傳播方式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俾利預算額度之有效運用。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16.僑務委員會自89年設立宏觀電視影音頻道,透過衛星、網路及授權海外電視業者等多重管道,免費提供海外僑胞收視。隨著網際網路盛行及觀眾閱聽管道之多元化,衛星訊號已非僑胞收視管道之首選,然透過其傳送訊號卻所耗不貲,僑務委員會允宜重新評估該傳播方式之必要性及成本效益關係,俾利預算額度之有效運用。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17.僑務委員會於89年3月1日設立宏觀衛星電視頻道;96年起,依「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14條第3項之規定,將該電視節目製播業務交由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辦理。該電視頻道目前運用衛星、網路及授權海外電視業者等多重管道,提供僑胞免費收視,僑務委員會於第6目「華僑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計畫中,編列「辦理宏觀電視頻道業務」預算1億2,952萬6,000元,其中3,998萬6,000元為全球衛星訊號傳輸作業及其他平台建置經費;然隨著網際網路興盛及僑胞收視習性之改變,允宜就續租全球衛星傳送宏觀電視訊號之必要性進行檢討。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18.僑務委員會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設立目的,在於培養海外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生產技能,其招生對象應廣為各地華裔青年;然僑務委員會近年海外招生宣導說明會舉辦地點過度集中於馬來西亞,導致其學員來源侷限單一國家,有檢討之必要;爰建請僑務委員會在預算資源有限下,應妥善分配,擴大各區招生效益,確保其他地區華裔青年參訓機會。
提案人:江啟臣 蔡錦隆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19.海外青年技術訓練班設立目的,在於培養海外青年獲得實用知識與生產技能,其招生對象應廣為各地華裔青年;然僑務委員會近年海外招生宣導說明會舉辦地點過度集中於馬來西亞,導致其學員來源侷限單一國家,除顯資源配置欠妥適外,亦影響其他地區華裔青年參訓機會,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改進,以符合海外僑界資源分配。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20.第9目「海外青年技訓研習」編列1億1,160萬5,000元中,海青班清寒學員之「工讀補助金」,每人每月僅為2,091元,似乎偏低,宜適度予以調增。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李桐豪
21.僑務委員會每年與國內各大專院校合作開辦之「海外青年回國技術訓練班」,截至104年度開辦期別達34期,受訓學生人數約為1,200餘人。其中報到學員僑居地多以馬來西亞為主,集中率高達93.5%,印尼僅占5.5%,其他國家合計僅不到1%。經查海青班招生宣導說明會,高達八成以上均集中於馬來西亞舉辦,資源配置顯欠允當,應檢討改進,建請僑務委員會提出海青班具體、有效之海外宣傳計畫,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蔡煌瑯
詹凱臣
22.僑務委員會編列「國外旅費」2,584萬1,000元,然派員出國所提出之出國報告中,八成以上均列限閱而未對外公開,比率似有偏高而有規避監督之嫌,其合理性及妥適性實有待檢討。類如其他行政機關亦有派員出席同次會議或活動並已對外公開其出國報告者,建請僑務委員會檢討出國報告公開標準,俾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範之意旨,並使出國所獲資訊廣泛流通。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23.僑務委員會每年度編列數千萬元國外旅費派員出國,然所提出之出國報告中,八成以上均列限閱而未對外公開,比率似有偏高而有規避監督之嫌,其合理性及妥適性實有待檢討。如101及103年度馬來西亞文華之夜,教育部已將該出國報告對外公開,然僑務委員會卻仍將之列為限閱,故要求僑務委員會允宜考量與該等機關為一致之處理,俾符合政府資訊公開法相關規範之意旨,並使出國所獲資訊廣泛流通。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24.僑務委員會補助僑團,常因資訊不透明致生偏頗疑慮,甚至引起僑團與政府間或僑團彼此間之嫌隙,應審慎處理。查104年駐美代表處於10月7日在華府舉辦國慶酒會,僑民團體另於10月10日在巴爾地摩舉辦國慶酒會,然出席巴爾地摩酒會者僅1位州參議員、2位州議員,殆屬地方人士,僑民反應兩地距離相近,政府資源有限,實可合併辦理;況巴爾地摩酒會同受外交部駐美代表處及僑務委員會補助,主辦單位另向出席者收取費用,妥當性亦受僑胞議論。爰建請駐外單位從實際效益評估活動必要性,單一轄區舉辦同性質大型活動以1場為宜,同轄區偏遠地區擬辦活動者,則採茶會、升旗典禮或自籌經費之方式辦理,俾撙節用度;另為避免政治競爭影響僑務推展,僑務委員會不應補助國內各政黨海外黨部及特定候選人之後援會,俾維護僑務行政之中立。
提案人:陳唐山 邱志偉 黃偉哲
25.僑務委員會對外之捐助,主要係針對海外僑(社)團辦理活動之經費補助,僑務委員會雖基於僑(社)團和諧及中共統戰等考量因素,未公布對外捐助經費使用情形,然該項經費逐年增加,即表示該會裁量權亦擴增。僑務委員會過往對於捐助僑團之具體作法及資源分配透明度一向不足,值此政府財政困窘之際,捐補助經費辦理應於事前審慎評估,事後確實考核,避免產生虛耗公帑情事,應儘速改正。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26.僑務委員會編列之「獎補助費」,包括政府機關間之補助133萬元、對外之捐助1億7,911萬4,000元、對國內團體之捐助4,311萬元、對學生之獎助1億0,289萬1,000元、獎勵及慰問113萬4,000元、其他補助及捐助6,570萬1,000元,合計3億9,328萬元,較104年度之3億4,657萬8,000元,增加4,670萬2,000元,增幅13.48%;若與103年度決算數2億7,215萬6,000元相較,2年間即增加1億2,112萬4,000元,增幅44.51%,然預(決)算仍未充分揭露,資訊透明度明顯不足,亟待改善。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27.僑務委員會所督導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其成立目的乃為「提供信用保證,以協助國外僑民、僑營事業及台商事業,獲得金融機構或租賃公司之授信及機器租賃,以促進其事業發展」,經查102、103年該基金業績俱不如99至101年之水準,不論是保證融資件次、動用融資金額、新承作案件、新承作融資/保證金額等,皆有所下滑。然據了解海外信用保證基金於104、105年度皆增加人員聘用與人事支出,績效未獲提升卻先擴編人事,於理不符,爰建請僑務委員會善盡督導責任,要求該基金檢討承保、融資績效並敦促拓展業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蔡煌瑯
詹凱臣
(四)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處理院會交付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4年度「業務支出」凍結1億元書面報告案。
主席:有關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4年度「業務支出」凍結的部分,因為相關書面報告已送到本委員會,所以,凍結1億元的部分已自動解凍。
接下來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主席:現在請外交部林部長就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外交部所屬公開部分做報告。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本人今天很榮幸能夠前來向各位委員報告105年度本部施政計畫及主管預算案編列情形,懇請各位委員大力支持。本部主管預算包括公開及機密兩部分,機密預算將另作報告,謹先就本部主管預算公開部分,依施政重點、歲入及歲出預算案編列情形暨歲出預算案綜合說明等三方面報告如下。
壹、105年度本部施政重點
本部依循「以臺灣為主,對人民有利」之原則,賡續推動活路外交,全力捍衛中華民國國家主權,秉持「目的正當、程序合法、執行有效」原則推動我與友邦合作,深化我與邦交國全面關係,提升我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以「務實、靈活、彈性、自主」原則,推動參與對我國整體發展及人民利益攸關之功能性及專業性國際組織,結合民間豐沛實力,擴大國際人道救援,爭取國際輿論支持,提升我國際形象。
本部依據行政院105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並針對當前經濟社會情勢變化及本部未來發展需要,編訂105年度施政重點如下:
一、鞏固我與邦交國外交關係
(一)深化與友邦高層政要之情誼
為加強我與友邦政要情誼之深化,賡續辦理我與友邦政要互訪,以助渠等瞭解我政經與社會之發展,穩固我與邦交國外交關係及各項合作。
(二)我與友邦合作計畫執行成效
依據「目的正當、程序合法、執行有效」之援外三原則及「巴黎援助成效宣言」之理念,運用我產業強項及科技優勢,協助友邦民生基礎建設、國家發展,改善當地醫衛教育水準、提升產業水準及人民生活品質,並建立專業化、法制化及透明化之援外制度,落實我與友邦合作計畫之執行,嘉惠友邦人民,強化我正面之援外形象。
二、強化我與無邦交國家實質關係
依循「壯大臺灣、連結亞太、布局全球」之整體經濟發展戰略,持續推動我與無邦交國家洽簽各項協定或備忘錄,深化雙邊實質關係並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自由貿易協定(FTA)或經濟合作協定(ECA),累積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動能。另持續加強我與美、日及歐盟等重要無邦交國家政要互訪,以深化彼此情誼及對我之支持。
三、務實參與政府間國際組織,提升我參與國際組織之質與量
積極爭取參與我尚未參加之功能性政府間國際組織,如聯合國專門機構與機制,包括將我以觀察員身分出席「世界衛生大會」(WHA)之「世衛大會模式」(WHA model),爭取擴大適用於「世界衛生組織」(WHO)各項會議、機制及活動;在現已獲邀出席「國際民航組織」(ICAO)大會之基礎上,爭取參與ICAO其他區域性、技術性會議與相關機制;並持續爭取參與「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等聯合國專門機構或機制。另透過「亞太經濟合作」(APEC)、「世界貿易組織」(WTO)、我已參與之漁業組織、多邊開發銀行及防制洗錢組織等平台,加強與各會員之雙邊交流合作關係,維護我已參加政府間國際組織之會籍、地位與權益。
四、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與,增進我NGO對國際社會之貢獻
協助國內NGO參與或舉辦國際會議與活動,爭取擔任國際非政府組織(INGO)要職,推動我NGO與國際接軌,拓展國際社會活動空間。促成國內NGO與INGO進行國際合作計畫,協助國內NGO從事國際人道關懷與救助,積極扮演人道援助提供者之角色,增加我國在國際上之能見度。
五、善用國家軟實力、加強國際傳播,提升國家形象
推動公眾外交,辦理國際青年臺灣研習營及國際青年大使交流計畫,協助青年擴展國際視野,擴大青年與國際接軌;掌握媒體傳播潮流,加強重要國際媒體聯繫,運用創意及新興傳播媒介,持續強化國際文宣內涵及作為,向國際社會傳達政府重要政策並宣揚我國豐富軟實力,塑造優質國家形象。
六、有效運用外交資源,提升外交施政效率及品質
持續提升護照品質及安全防偽設計;推動精簡領務法令,加強領務便民服務;爭取各國或地區予我免簽、落地簽或電子簽等簽證便利待遇;提升文件證明服務品質;落實保僑、護僑及急難救助措施,以維護國人旅外安全。
貳、105年度本部主管歲入及歲出預算案編列情形
一、本部主管歲入預算共編列42億4,148萬9千元,包括罰款及賠償收入181萬元、規費收入36億0,923萬8千元、財產收入2,882萬8千元及其他收入6億0,161萬3千元。
二、本部主管歲出預算共編列244億5,013萬7千元,包括本部229億0,655萬3千元(含公開預算224億6,204萬1千元及機密預算4億4,451萬2千元)、領事事務局14億5,319萬8千元、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9,038萬6千元。茲就本部、領事事務局、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分別報告如下:
(一)本部公開歲出預算共編列224億6,204萬1千元,以下謹按業務計畫,逐項扼要提出說明:
1.一般行政:編列78億9,894萬8千元,支應本部及駐外館處(含經濟部、教育部、觀光局、僑委會、科技部、文化部、衛福部、原能會、金管會、勞動部等駐外單位)人事費、國內一般行政所需基本工作維持、本部及駐外各館處資訊系統設備等經費,較104年度增列7,157萬3千元,主要係增列北美事務協調委員會支付一次性辦公室租金。
2.外交業務:編列2億4,941萬5千元,支應本部外交業務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及製作國情資料等經費,較104年度減列1,706萬1千元,主要係減列與國際知名頻道合作製播影片等經費。
3.駐外機構業務:編列31億5,274萬1千元,支應本部及經濟部、教育部、觀光局、僑委會、科技部、文化部、衛福部、原能會、金管會等駐外單位所需業務經費,較104年度減列9,602萬2千元,主要係減列駐外各館處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經費。
4.國際會議及交流:編列16億8,519萬3千元,支應爭取加入或參加國際組織活動,推動或協助民間參與國際會議與活動,結合全民力量進行學術、文化、經貿外交等各項交流活動所需經費,較104年度增列5,456萬7千元,主要係增列世界貿易組織年費及參與亞太經濟合作會議與活動等經費。
5.國際合作:編列90億2,177萬2千元,支應與友邦各項合作計畫及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辦理駐外技術團等經費,較104年度增列5億5,229萬元,主要係增列辦理亞太、非洲、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等經費。
6.國際關懷與救助:編列1億4,151萬8千元,支應於國際間發生重大災變及旅外國人急難時,基於關懷及人道立場予以適當協助之救助工作等經費,較104年度減列20萬5千元,主要係減列對國際間重大災變援助工作所需經費。
7.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2億3,245萬4千元,包括以下4項:
(1)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最後1年經費1億8,230萬2千元。
(2)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先期規劃經費100萬元。
(3)汰換駐外機構館長專用車與公務車39輛及公務機車1輛所需經費4,739萬6千元。
(4)汰換安全保密通訊設備所需經費175萬6千元。
8.第一預備金:編列8,000萬元,較104年度減列1,000萬元。
(二)領事事務局歲出預算共編列14億5,319萬8千元,各計畫編列情形如下:
1.一般行政:編列2億6,284萬4千元,支應人事費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較104年度減列320萬9千元,主要係減列人員維持費。
2.領事事務管理:編列11億8,633萬4千元,支應領務行政、製作護照及各辦事處業務等所需經費,較104年度增列4,833萬6千元,主要係增列晶片護照印製等經費。
3.一般建築及設備:編列252萬元,支應汰換駐外機構領務系統硬體設備等經費。
4.第一預備金:編列150萬元,與104年度相同。
(三)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歲出預算共編列9,038萬6千元,各計畫編列情形如下:
1.一般行政:編列6,973萬8千元,支應人事費及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較104年度減列340萬1千元,主要係減列人員維持費。
2.外交領事人員講習:編列2,052萬3千元,支應培訓新進外交領事人員、提升在職人員實務經驗及專業技能等訓練課程所需經費,較104年度減列173萬8千元,主要係減列夜間各類語文班等經費。
3.第一預備金:編列12萬5千元,與104年度相同。
參、105年度本部主管歲出預算案綜合說明
一、本部主管105年度歲出預算占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之比率為1.22%,較104年度1.25%略低。本部主管歲出預算共244億5,000多萬元,比104年度看似有些微提升,惟因外交部各項支出都是以外幣計算,所以若以美元匯率計算,本部105年度可以支用的預算數較104年度還減少8.5億元,這部分乃是經過主計處詳細計算所得之結果,基於上述,請各位委員體諒我們整個駐外經費的限制與短缺,儘量在預算上給我們支持。
二、105年度本部援外預算編列96億0,780萬2千元,主要係參據近年援外經費執行情形覈實編列與友邦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經費。
三、在有限的外交經費前提下,與22個邦交國邦誼穩固;與美國、日本、歐盟等無邦交國家,在安全、經濟、貿易、觀光、科技、文化、航空、農漁業等領域的合作關係更加拓展;積極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定,及爭取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以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加強領務便民服務,國人享有免簽、落地簽或電子簽等簽證便利待遇之國家或地區達153個;未來仍將兼顧政府財政與外交需求,持續推動援外工作,爭取國際社會支持,善盡國際義務,擴大臺灣的國際空間。
肆、結語
由於政府財政困難,本人及本部全體同仁將共同努力撙節支用有限資源,並遵循「活路外交」之理念,以「尊嚴、自主、務實、靈活」之原則,結合各界之資源與力量,加強與各國之實質關係,務實參與國際組織,全方位推動外交工作,並持續精進領務工作及加強便民服務。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多多指教,本人要再一次拜託各位委員全力支持外交部各項施政及預算。謝謝!
主席:謝謝林部長的報告,接下來改開秘密會議,進行機密預算報告的部分。
(以下密,略)
主席:現在改開公開會議,進行委員詢答,援例本委員會委員發言的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委員會委員發言的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至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因為今天我們也要審查預算,所以,委員若對預算有刪減提案,我們也是訂在上午10時30分截止收件,請各位委員儘量在時限內將提案送來主席台,以利議事人員彙整。
今天本席是登記第一位發言,所以,請陳委員唐山暫代主席。
主席(陳委員唐山代):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要請教林部長的問題是,TPP第一輪的談判行將結束,固然所談的都是屬於經貿事務,但我相信這次不論是對外的連繫或是談判的過程,外交部都扮演一定程度的角色,對於台灣未來加入第二輪的談判,無論是由經貿單位或是由外交部率領的談判團隊,你覺得成行的機率有多大?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認為應該是相當有機會,因為在TPP 30個章節裡面已有明確規範,包括APEC的會員及個別關稅領域均有資格參與TPP,這是一部分;第二個部分是……
黃委員偉哲:這是表面上的白紙黑字,但事實上台灣能不能進去,端視各國包括美國或其他國家……
林部長永樂:相信委員也了解,基本上,美國與日本對我們參與TPP均是抱持樂觀其成的態度,我們也跟他們在進行多方面的協商,其實,我們能跟美國就TIFA繼續進行溝通,也是一個重要的契機;另外,我們跟日本之間經貿合作的部分,目前也還在持續加強中,至於跟東南亞國家的關係,我們持續努力去做,我個人認為,在TPP現有12個國家裡面,因為他們也都是APEC的會員,換言之,我們一定會利用各種場域來跟他們進行進一步連繫。
黃委員偉哲:基本上,TPP跟RCEP都是屬於跨區域的經貿整合,當TPP的部分開始有進展的時候,RCEP方面就會對外宣稱到年底以前將會完成談判,也就是說,兩邊在某種程度上是有一點隱性競合的關係,所以,當某方面經貿實力比較強時,就可以在兩邊競合的過程中替國家爭取最高的權益,像中國就是一個明顯的例子,其儼然已成為RCEP的主導國家,當RCEP的進展加快時,TPP這邊就會就會出現要不要邀請中國進來的聲音,相對的,當TPP有進展時,RCEP也會有一些動作出來,請教部長,在這樣競合的過程中,台灣有沒有辦法乘別人的勢而起,還是我們連要加入都已經有一定程度的難度,更遑論要爭取什麼好的談判條件或是維護我們自己產業的權益了!請問部長,你覺得我們是屬於前者抑或是後者?
林部長永樂:對於各種管道,我們都要做努力,以TPP來說,它是一個比較能讓大家可以看得到的目標,因為它還有一些後續的進程,約本到現在仍未公布,預訂11月中旬就會公布,大概在兩個月後美國總統才會簽署,再加上國會還要進行審議,所以,未來仍有一段路要走,但在這段過程中我們都會繼續跟相關的國家保持連繫。
至於RCEP方面,有很多人都說是以中國大陸為主,其實,還是以東協為主要,過去這幾年來我們一直都有持續加強跟東協成員國之間的連繫,不管在貿易或投資等方面,這一、兩年我們對東協的投資整體上都有在增加。
黃委員偉哲:我們對東協個別的投資,甚至個別的貿易對手國都有增加,這是沒有錯的;我們都知道,區域貿易整合除了具有外交上的意義之外,另外一個意義就是我們可以在台灣生產,把東協各國當成我們的市場;因為在RCEP組織裡面東協的成員國是免關稅的,所以,在某種程度上對台商的確會形成一種吸引力,如果我們因此而增加貿易對手國的投資,不僅是整廠輸出,甚至連就業機會、貿易額及其他相關利基勢必也都會跟著一起過去了,所以我覺得投資固然好,不過這不需要在這裡做討論。
林部長永樂:其實市場非常多元化,大家也看到越南已經變成台商投資的一個重點,特別是在紡織業上。現在台灣也參與了ITA 2,ITA 2已經接近占我們出口的50%,在ITA 2的架構之下,IT的產品是零關稅的,因此我們還是要找到本身可以有競爭的利基。一方面可以將比較傳統的產業移轉到國外,就像我們這多年來所做的,目前確實有些產業已經從大陸移到東南亞,包括越南及印尼。
黃委員偉哲:另外一個問題是有關習近平訪英,前段時日他訪美時下了300架波音的訂單,有人說此次訪英簽了150億英鎊,有人則說是簽了300億英鎊的合約,讓21響禮炮變成103響,也使女王很殷勤親自去接待。您認為大國外交,也不要說是金錢外交,人家就是有錢下訂單,對於將來中英關係的改變會產生什麼影響?針對亞投行的部分,英國並沒有聽美國軟性的道德勸說,他們直接就過去了,日本則還沒有過去。英國是台灣對歐關係很重要的一個國家,您覺得將來的影響會如何呢?
林部長永樂:當然我們有注意到習近平訪英所做的非常大的動作,這麼大的經貿訪問團,還包括核電廠的興建及非常多的合約,這都是英國與中國大陸比較中長期的合作。另外一方面,英國也是歐盟的成員,他們有……
黃委員偉哲:英國一向都是特立獨行。
林部長永樂:他們是民主國家,與我們之間有一些共同利益及價值,因此有些事情我們還是會持續去推動。
黃委員偉哲:他們對台灣的態度會不會因此而改變?習近平這麼高調出訪,對於歐盟的主要國家,包括德國、法國等會不會群起效尤,或是起示範作用呢?
林部長永樂:有一個例子,現在英國駐台辦事處正式更名為British Office,我們認為這是一種善意的表現,也表示英國對於台灣關係的重視。
黃委員偉哲:有此一說,明年中國要抽掉我邦交國的紅地毯,尤其是中南美洲的原有邦交國,在邦誼維繫上是綠燈、黃燈或紅燈呢?
林部長永樂:對我們來講,目前都是綠燈。
黃委員偉哲:我當然知道到今天為止都是綠燈。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持續觀察及注意邦交國的關係,每個國家都不一樣,民進黨蔡主席也提到,儘量維持現狀及和平穩定。
黃委員偉哲:針對中南美洲的邦交國,展望明年是綠燈、黃燈或紅燈呢?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有很多努力的空間,當然如何讓兩岸的關係穩定下來……
黃委員偉哲:還是綠燈minus呢?
林部長永樂:基本上應該往綠燈的目標前進。
黃委員偉哲:現在不是綠燈嗎?
林部長永樂:現在是綠燈,繼續維持綠燈方向的前進。
黃委員偉哲:你講的很保守,方向是什麼呢?就是有努力的空間嗎?
林部長永樂:還是有努力的空間,我認為兩岸關係及對外關係是一種良性的循環,如何維持住這種良性的循環……
黃委員偉哲:最後一個問題,明年上半年是綠燈嗎?
林部長永樂:是綠燈。
黃委員偉哲:下半年呢?
林部長永樂:也沒有辦法完全預測,未來要看選舉的情況,主要還是兩岸關係要維持一個穩定的局面,這是一個滿重要的因素。
黃委員偉哲:謝謝部長。
主席(黃委員偉哲):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TPP的談判已經完成,本文內容已經收到了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事實上是協商完成,正由法律專家在完成……
蕭委員美琴:對,最後的一些細節,你們預計什麼時候可以拿到呢?
林部長永樂:大概在11月中旬左右,美國會對外公布,還必須送給國會,也要讓民眾瞭解,並於60天之後,歐巴馬總統才會簽署。
蕭委員美琴:對外公布後,你們就可以拿到,屆時對於條文細節一定要有所瞭解,因為第一輪談判已經訂出相關的遊戲規則。國內法與TPP的落差,在每一項目的細節上,你們都要去做很細膩的處理。過去本席曾經質詢過,就是你們要不要比照日本成立TPP的專責辦公室,這是一個很重要跨部會的effort,包括了外交、農業部門、經濟部門及勞動部等。如果政府真的有決心要參與TPP,就必須針對跨部門的業務來做整合。
林部長永樂:這有溝通過,目前院裡由國發會來做為業務的主導單位,並由副院長來協調。
蕭委員美琴:國發會有很多業務,基本上也是一個幕僚機構,執行的人力也不多。日本的TPP專責辦公室,從各部會借調人力,針對各項問題也很有決心去做整合。對於各產業而言,參加TPP有得也有失,就是有winner及loser,我們認為獲利的產業會多過loser,因此才會那麼積極去參與。獲利的產業會很歡迎,當然就不用去管他們,可是對於受損的產業,我們必須有系統去做處理,包括產業升級、輔導、轉型及相關損害的救助機制,我們都要有一套方式,而且必須快速及積極去面對,因為時間不等人。
林部長永樂:瞭解。
蕭委員美琴:window of opportunity是不會拖很長,我們必須更積極去處理這些事情。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的指教,經濟部會做一整體的評估,包括農業或傳統產業的部門,他們都有納入裡面,這些評估將來會公開……
蕭委員美琴:我一直強調要有專責機構,而且要很一致來努力,各部門也不能有自己的本位在。如果今天我是農業的主政者,當然會完全從保護的角度來看事情。針對內部產業的輔導、升級及協助等,你們都有一定的責任,而且必須以跨部會的方式去處理。如果像現在只是一種不定期的開會模式,且由副院長來召集,加上國發會是幕僚單位,並非專責來處理此事,本席認為力道是不足的。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再來做反映,我想院裡也會安排,國安會亦有一些協調的機制。
蕭委員美琴:從預算可以看出援外經費逐年在下滑,部長很清楚台灣的軟實力,因此錢必須花在刀口上,所以要有一些策略及方向。由於國家財政狀況不好,預算都在減少中,不過我們還是需要有一些戰略的重點,而減少的可能是效益不高的部分。針對台灣整體的國家形象及軟實力的推廣,你們必須要有一些戰略目標,比如區域國家的一些重大災難,台灣有去做第一線的人道協助,這對我們的形象是加分的。有關預算書中縮減的預算,本席希望不是齊頭式的減少,而是你們必須有戰略性的考量重點,對於該加的就要加,相對於沒有效益的部分,我們也認為應該要做調整。
林部長永樂:基本上,援外預算是在維持的,其實並沒有減少。
蕭委員美琴:相較於去年是差不多的,可是從8年前馬政府上來到現在,已經減少了將近4成,這會影響到我國的信譽,何況很多國家對我國也有所期待。雖然這方面的預算一直在縮減,但是不能夠齊頭式的減少,而且還要維持我們的戰略重點,針對這些未來的重點,部長的想法是什麼呢?
林部長永樂:邦交國的部分一直是我們的重點……
蕭委員美琴:可是維繫邦交國的預算卻一直在減少。
林部長永樂:基本上,還是在維持的,我們的承諾也是會繼續維持,不過增加的部分確實比較少一點,我們希望將來援助的計畫能更為落實及集中。譬如巴拉圭與我們的關係非常鞏固,他們的總統希望能將援外預算集中在平民住宅上,這項就做得很好。
蕭委員美琴:這是居住正義的好方案。邦交國的關係維繫非常重要,可是台灣整體國際形象並不限於這二十幾個邦交國,我們整體的軟實力,包括體育、文化等各領域,還是要有一些focus,這部分應該要反映在你們的預算中。
林部長永樂:其他部分我們都有在做,我很坦誠講,現在有153個國家及地區給我們免落簽,這是對我們國家地位及發展的肯定……
蕭委員美琴:這是對守法及善良台灣人的肯定及歡迎,我想這是國人共同的一個成就。
媒體報導國民黨總統候選人要訪美,朝野政黨都應該共同努力來維繫與美國的關係,我們也是樂見的,不過本席要提醒一下外交部,在過程中必須嚴守行政中立。當不同政黨在訪美過程中,外交部不宜參與相關的競選活動,也不宜去協助做任何的安排。
林部長永樂:這段期間我們的作法,委員也看得很清楚,我們會提供行政方面的協助。
蕭委員美琴:在美國的部分,沈呂巡有來參加CSIS的一場演講活動,你們可以比照辦理,可是在資源的運用上,你們一定要嚴守行政中立的立場。
林部長永樂:這種事情滿透明的,大家都可以看得到。
蕭委員美琴:大家應該共同努力對美的關係,當然也包括全世界各國的關係。
最後,在接近選舉時,往年你們都會邀請一些觀選團,今年要邀哪些國家的觀選團,你們有什麼規劃及會扮演什麼樣的角色,請提供相關的清單給本席。
林部長永樂:可以,沒有問題。
蕭委員美琴:上次業務報告質詢時,你們打算在印度洋的衣索比亞及索馬利亞設置雷達偵蒐站,本席要求的書面資料,到目前為止你們還沒有提供給我,是不是能在一定期限內提供呢?
林部長永樂:我請歐洲司儘快提供給您參考,那是一個很小的計畫,我們只是配合歐盟來進行。
蕭委員美琴:請提供相關資料,謝謝。
林部長永樂:好。
主席:請楊委員應雄發言。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大家都很關心國家的外交關係,目前我們與加拿大的關係怎麼樣呢?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與加拿大的關係持續穩定,加拿大已經提供我們免簽證的待遇,現在正在談避免雙重課稅協定,約本都已經完成,目前因為加拿大大選的關係,而有一點點耽擱。
楊委員應雄:因為杜魯多已經逆轉勝,會不會有改變呢?從資料上看起來,他比較親中一點,這對我們的外交關係會不會有影響?
林部長永樂:我們與加拿大有共同的理念及價值,這些合作都是基於互惠互利的原則。
楊委員應雄:前兩位委員很關心中美的關係,民進黨小英主席看起來是信心滿滿,他到美國12天訪問了6個城市,他認為已經獲得突破性的發展,您個人認為有突破外交部與美國的關係嗎?
林部長永樂:我們與美國的關係是多年累積下來的結果,這次蔡主席訪美的行程,我們尊重他們的安排,我們從旁提供行政方面的協助及配合,未來對於朱主席也是同樣的情況。我們與美國的關係是有其堅實的基礎,這是國家與國家之間的關係。
楊委員應雄:這幾年台美關係在哪個階段是最好的呢?
林部長永樂:過去7年多來,我覺得是在一個新的境界,特別包括免簽的安排、TIFA的復談等。
楊委員應雄:這與活路外交有關連,小英主席出了「英派」這本書,外交方面的想法曾經在華爾街日報刊出,包括了四點。第一,擴大與美國多面向合作;第二,找出台灣可以參與其中,並有利於國際社會的國際性計畫;第三、透過貿易多元化保護台灣的經濟自主性;第四,增進與北京有原則的互動。部長認為這四個原則有超出我們現在外交的範圍嗎?
林部長永樂:基本上是我們現在在進行及推動的,有些已經有一些具體的成長。外交工作是持續在累進的,其中有一些關連性,剛才我特別提到兩岸關係與我們的對外關係有良性的循環……
楊委員應雄:現在所有的外交成果,基本上有兩個重點,一個是活路外交的政策,另一個就是兩岸認同和平的共同發展方向。未來國家領導人必須根據上述兩原則,才有可能讓外交工作持續進行良性發展,要不然的話,如果這兩個基礎都會發生變動狀況,林部長,你認為我們的外交工作會不會有所變化?
林部長永樂:我們希望能維持一個穩定的兩岸關係,這對我們整體的對外工作是有良性的幫助,不管是對美國、日本、歐美還是東南亞國家,還有相關的國際組織,這部分都應該要維持一個平衡,區域經濟整合和區域安全的部分都是我們的重點。
楊委員應雄:因為有所謂的外交區域整合、安全性的整合,才有經濟上的共同合作。
另外,現在派駐在使館、辦事處或代表處的,有多少單位?
林部長永樂:連外交部的話,一共有20個相關部會。
楊委員應雄:我看資料,派駐在外面的,總共有17個單位,那麼派駐的地方有多少?像經濟部是62個外館單位都有派人,這些派駐人員所支用的經費都是外交部的經費嗎?
林部長永樂:不是,這筆經費是統合編列在一起的。
楊委員應雄:編列在外交部之下嗎?
林部長永樂:是,編列在外交部內,有經濟部、文化部、教育部、僑委會,都編列在一起,他們有他們自己的額度,對相關的經濟或僑務工作……
楊委員應雄:可是為什麼在預算書上所列駐外的經濟單位只有21個,但從經濟部的網站來看駐外單位卻有62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距呢?我的意思是說,從預算書上,你們只有21個駐外經濟單位,可是從資料上來看,應該有62個,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差距?
林部長永樂:我們請經濟部的同仁作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國貿局陳組長說明。
陳組長文誠:主席、各位委員。經濟部的21個單位是統籌,其他是非……
楊委員應雄:是統籌到外交部的,那其他的部分呢?
陳組長文誠:是非統籌的。
楊委員應雄:非統籌是由經濟部的預算作處理嗎?
陳組長文誠:是。
楊委員應雄:那我還看到一個資料,除了外交部以外,駐國外的使館代表處裡有17個政府單位,可是在預算書內105年只有9個,104年有8個,這中間出現落差,請問,這預算書是怎麼編的?
林部長永樂:我請人事處作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人事處郭處長說明。
郭處長素卿:主席、各位委員。現在各部會有派員駐外的,加上外交部總共有20個機關,預算書上所列的,應是經費有統籌的機關。
楊委員應雄:所以就像剛才一樣,有統籌的,就編列到外交部預算的預算裡面,要不然就是各單位自己編列?
郭處長素卿:對。
楊委員應雄:再請教部長,各單位在派駐方面,係採用什麼原則?亦即在哪個國家?為什麼需要那個單位,這是怎麼安排的?
林部長永樂:現在最主要的還是業務需要。
楊委員應雄:那業務需要是由外交部駐外單位提出來呢?還是由各駐外單位……
林部長永樂:各方面都有,因為有一些派遣單位也可以提出要求,我們也會根據實際情況做評估,另外有時候也要看對方國家是否有給我們員額的限制,因為有些國家希望我們的員額不要太多,這是綜合性的考慮。
楊委員應雄:這些派駐可能還是要合乎實際,我上次去北歐,教育部在瑞典也有派員,可是實際上一年到我們國內的瑞典學生只有11個,這項需求是否預估未來會有很大的成長,所以派駐的單位都要做審慎的評估。
林部長永樂:了解,因為派駐瑞典的單位,主要也統籌整個北歐文教方面的工作。
楊委員應雄:那丹麥也是同樣情形?
林部長永樂:因為丹麥、挪威跟芬蘭都沒有派人。
楊委員應雄:我想表達的是外派單位要審慎評估,要切合實際上的需要,且要對我們的外交工作有幫助。
林部長永樂:好,我們會評估,有些是有一定的需要和考慮。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共的九三閱兵,引起台灣朝野同仇敵愾,對於中共人民解放軍的窮兵黷武,國人普遍無法接受,而且對前往參加閱兵者,都認為他們是養老鼠咬布袋,同聲譴責,請問在外交部補助的各基金會裡,有沒有人去參加中共的閱兵?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我事先真的完全不知道。
蔡委員煌瑯:你認為接受外交部全額補助的基金會或單位,前往參加中共的閱兵適不適當?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不適當。
蔡委員煌瑯:台灣民主基金會的副研究員蔡瑋就前往參加中共的閱兵,台灣民主基金會全額接受外交部的1億5,000萬補助,該會所主張的價值是伸張民主、自由、人權,蔡瑋以副研究員的身分參加中共的九三閱兵,我認為這已破壞台灣民主基金會的價值,你認為呢?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事前我確實不知道,事後也沒有人跟我說,所以對這件事情我不太確定,可能要問民主基金會,並要求他們內部做審查。
蔡委員煌瑯:民主基金會的黃德福執行長也認為蔡瑋副研究員的行為對於台灣民主基金會是一個傷害,所以要求他辭職,但是蔡瑋卻在層峰的支持下,從副研究員轉任資深研究員,非但不用上班,還坐領乾薪,甚至還在民主基金會裡繼續領外交部所補助的薪水,我認為這實在是無賴,如果他過去的立場一向就是親中媚共,那他就不要再擔任民主基金會的任何職務,部長,你覺得呢?
林部長永樂:依我的了解,他是有任期的,因為後來有看到一些資訊,但我不曉得實際的情況,可能要請……
蔡委員煌瑯:你認為接受外交部全額補助的這些單位跟基金會,不宜參加中共的官方活動,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基本上,我們是贊成這樣的觀點。
蔡委員煌瑯:那我請外交部應該糾正或作成原則要求,各個接受外交部補助的單位,尤其是全額補助的單位,其所領的都是民脂民膏,如果他們有做出傷害中華民國主權或是助長中共窮兵黷武的事情,就應該予以糾正或譴責,外交部要做成這樣的要求。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轉達給民主基金會,因為民主基金會的運作係採跨黨派的運作方式,這個問題我們會轉達。
蔡委員煌瑯:跨黨派的運作沒有問題,連黃德福都拿他沒辦法,他還得到層峰的支持,從副研究員轉為資深研究員,本來要上班,現在不用上班,卻同樣坐領高薪,這實在沒有道理,外交部應該通令所有基金會或各個單位,要求不宜參加中共官方的活動,尤其是參加閱兵,更嚴重地傷害台灣人的感情,這些人前往參加,不就是助長中國武力犯台的氣焰嗎?我覺得外交部應該要求所有接受補助的單位,不只是蔡瑋一個人,其他人我們還在清查中,他們拿著外交部補助給他們的經費,坐飛機到對岸觀看中共的閱兵,這對國人是非常嚴重的傷害,外交部不能悶不吭聲,任由他們這樣胡作非為,今天我們在審預算,請外交部部長能否通令所有接受補助的各個單位,不能參加中國官方的活動?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把委員的意見轉達給……
蔡委員煌瑯:你怎麼會拿著我的意見呢?我是要求部長應該作成一個決策或命令,並且要求所有接受補助的單位,怎麼會是把我的意見轉給他們呢?
林部長永樂:我們在編列預算方面,的確是有提供這方面的補助,基本上因為民主基金會是獨立運作的……
蔡委員煌瑯:我們每一年都補助世盟與亞盟三千多萬,結果他們幾乎都以中國為交流目標,而且每天都在吃吃喝喝,光是今年就去了尼泊爾、德國、越南、菲律賓、關島、北京,幾乎都是吃吃喝喝、到處玩樂,用的都是我們的民脂民膏。
林部長永樂:其實世盟的活動等於是二軌外交,它與許多國家的國會議員都有建立關係,包括德國、尼泊爾在內,我覺得相關的工作,還是有其意義。
蔡委員煌瑯:瞎子吃粉圓,大家心知肚明,這只有一個辦法,未來如果這些單位不能夠裁撤的話,都只是在浪費民脂民膏,希望外交部能作個政策上的宣示,錢要用在刀口上,像蔡瑋這樣傷害國家主權,助長敵人氣焰,並且也傷害台灣民主基金會存在的價值,就此,外交部不能沒有立場,請外交部要求所有輔助的基金會與各個單位,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轉達這個意見,並會與他們溝通。
蔡委員煌瑯:最近聯合國日內瓦的萬國宮也不接受台灣的護照,我覺得這個不單是歧視,也是矮化,為什麼要我們的雙證件呢?雙證件同樣都是由中華民國政府發出來,為什麼其他的國家只要護照就可以,只有中華民國要雙證件呢?這不是對我們的歧視嗎?台灣不是蕞爾小國,我們有2千3百萬的同胞。
林部長永樂:這也是過去這幾年大家達成的諒解,這樣的安排我們當然不滿意,還會持續的與他們協商,目前達成這樣的安排主要是為了便利我們國人能夠到日內瓦參訪或參加相關活動。
蔡委員煌瑯:我們希望外交部能據理力爭,才能爭取中華民國國民的尊嚴和公平對待,全世界各個比我們還小的國家,只要拿護照就可以進到聯合國所屬的各機關,只有台灣人要雙證件,另外一個證件不也是我們中華民國政府所發的嗎?
林部長永樂:是的,我完全同意,我們會繼續來爭取。
蔡委員煌瑯:為什麼同樣是中華民國政府發出來的護照,卻還要另外再加一個證件?原因就是他歧視你,故意刁難你,想要矮化你。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保證,這個我們會繼續爭取。
蔡委員煌瑯:他們故意要求雙證件來否定我們的主權,這真的一點意義都沒有,聯合國真的是很可惡,我不知道是否有中共在後面作梗,但我們應該據理力爭,爭取我們被公平對待的權利。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繼續努力。
蔡委員煌瑯:因為最近幾天,有國人只持中華民國護照,不能進到萬國宮內,所以請部長跟外交部一定要努力,爭取我們應有的權利。
林部長永樂:我們有跟日內瓦辦事處說明。
蔡委員煌瑯:至少你們要去抗議。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做這方面的努力。
蔡委員煌瑯:好,不要讓我們被歧視,說我們二千三百萬同胞有148個免簽國,結果拿著護照卻不能到聯合國。
林部長永樂:免簽證國家有153個,其實我們在全球大部分的國家都是暢行無阻的。
蔡委員煌瑯:那你就用這個據理力爭,向聯合國提出抗議。
林部長永樂:會,我們跟委員保證,會極力爭取。
主席:謝謝蔡委員。
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04年我們的預算曾作成一項決議,希望外交部要製作國際文宣的視聽資料必須加上東協國家的語言,在這報告裡,104年的規劃中有一個YouTube影音平台,這裡面確實有一些關於東協國家的紀錄片與微電影,但是在我們檢查的結果中,目前只有抗戰勝利70週年是有這樣的上線,其他像是新移民眼中的台灣、UNFCCC、創意台灣、醫療外交等,你在報告裡有寫,可是我們找不到,可否先釐清這個問題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請彭司長向您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國傳司彭司長說明。
彭司長滂沱:主席、各位委員。剛才您所詢問的影片目前腳本已經核定,正準備開拍中。
李委員桐豪:還在開拍中,那我確認就好。
第二點,我剛剛也與楊委員應雄一樣在follow up這件事情,我在質詢金管會時,也提出同樣的問題,我看到駐外單位有很多其他部會的人員,我們當然希望在這方面外交部能夠統合管理、統一指揮,這是我們的態度,其中我對金管會特別有意見,是因為金管會是負責金融監理,其與倫敦、紐約是完全沒有關係的,因為其掌管金融市場,所以如果是中央銀行派駐代表到那邊去,我覺得還勉強可以接受,可是當初金管會成立之後,新任的金管會主委就立刻比照中央銀行,在紐約跟倫敦成立辦事代表處,有可能我的了解不正確,但根據我的了解,在2009年的金融海嘯以後,金融管制的環境改變主要的發動點是在瑞士的Basel,不管是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或者是Basel的BIS(Bank for International Settlements),這些都是在瑞士,結果卻在倫敦跟紐約搞一個代表處,我認為一點意義都沒有,我現在想要刪除這筆預算,但現在預算經費都放在一起,讓我沒有辦法單獨挑出來刪除,外交部可否把這兩個單位的相關預算做一個統合整理,然後交給我?
林部長永樂:是,我們會做一個整理,提供給委員參考。
李委員桐豪:因為我現在正在等待金管會給我的報告,我要瞭解他們的績效如何,就他們本身的職能與派駐代表在那邊做的事情,本席要做一個考核,今天如果沒有辦法刪減他們的預算的話,我會在黨團第二次提出預算協商的時候提出來,如果看不到他們提出合理的績效表現的話,這兩個駐外單位一定要刪除,我不是反對他們駐外,但是要駐在對的地方,他們如果到瑞士去,我沒有意見,因為可以跟Basel很接近,雖然現在很多金融監理應該要透過網路或參加conference、workshop的方式來建立,不需要真正派代表,但如果要派代表,就應該派在對的地方,另外一個功能可能他是想要去建立金融外交,增加海外的投資,但是我要跟您報告,外國金融單位在台灣的機構數只有越來越少,因為台灣在金融的角色及重要性越來越不重要,已經成為local economy、local market。
再者,這次總共有16個國家在聯合國大會的總辯論上幫我們國家發聲,是這樣嗎?
林部長永樂:對,16個國家。
李委員桐豪:這個問題我們也追了很久,如果從我們的外交關係來看,從2000年到現在,我們分成兩個階段,一個是民進黨執政,一個是國民黨執政,2000年到2008年時,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我們斷了10個邦交國,結交了4個邦交國,總共淨損6個邦交國。從2008年到現在,我們只有跟甘比亞一個國家斷交,也沒有建交,基本上就是status quo維持現狀,雖然有時候維持現況也不是件好事情,因為他一直在減少中。請問,在聯合國大會內,我們現有的22個邦交國中,有16個國家替我們發聲,那代表有6個國家沒有替我們做任何發聲,是嗎?
林部長永樂:是的,今年的情況是如此,這裡面因為教廷不是聯合國的會員國。
李委員桐豪:事實上,這5個國家中有4個國家,在過去3年,都沒有替我們發聲過,是嗎?包括巴拿馬、宏都拉斯、薩爾瓦多、多明尼加,尼加拉瓜今年有替我們發聲,但是去年沒有,瓜地馬拉在過去3年內,有2年沒有替我們發聲,我上次也向您質詢過,在中國大陸與拉美國家召開的拉美加勒比共同體的會議上,有8個國家在6年間曾經強調要和中國建立正常化的關係,而剛剛所提的這些國家,全部都在這8個國家當中,請問明年以後,我們和這8個國家的外交關係要列為什麼燈?
林部長永樂:我剛才也特別提到,對整體的對外關係來說,兩岸關係的穩定是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且也是有個良性的循環在其中。
李委員桐豪:在目前所謂活路外交的status quo下,他們都連續三年沒有在聯合國替我們發聲。
林部長永樂:事實上我們也向他們表示過遺憾,但我們也了解他們所面臨的處境和中國大陸那方的壓力,他們有一些特殊的考慮,當然他們在聯合國發言是一個重點,但我們也沒有一定要他們在聯合國發言,或是要採取怎麼樣的動作,當然這部分是我們對他們的期待。我們還是會努力地繼續做,但我覺得並不能將此事與邦交國和我們的關係劃上等號。
李委員桐豪:請問我們外交工作的目標或考核衡量的標準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這是其中的一項指標。
李委員桐豪:當一個國家在聯合國內連續三年都對我們置若罔聞,如果只是1、2年還沒什麼關係,但他們是連續3年,而且我們還沒有繼續追查下去。在邦交國中,屬於外交上的援助關係和幫我們積極發言的,總要有所區隔吧!
林部長永樂:最主要的還是兩國間的實質合作或實質往來,這是我們的重點目標。
李委員桐豪:如果採逆向思考,在22個國家中,除了這5個國家外,我們是不是應該給予其他國家更好、更大的支持。在評估預算資源的時候,有沒有從這個角度去作考量?因為這些國家很有可能明年就斷交了。
林部長永樂:我想不會,我們當然會盡最大的努力,邦交國有很多的指標,雖然這幾個國家沒有在聯合國大會總辯論上替我們發言,但我們之間的關係還是非常鞏固的。
李委員桐豪:連續3年來,他們幫了什麼忙,做了什麼事?
林部長永樂:這個當然是個指標,我們會列入考慮。
李委員桐豪:如果我們想要做的事,他們在國際上不幫忙的話,這些國家其實就是打帶跑了嘛!
林部長永樂:當然也有其他的方式可以幫助我們。
李委員桐豪:我的意思是要提醒外交部,你們要做個績效考核,在資源的分配上,對我們友好的國家就必須要給予多一點的協助。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再考慮這部分,謝謝委員。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部長,這幾天外電一直報導到,美國已經透過外交管道向東協國家表示,要派軍艦駛入大陸在南海所建人造島礁12浬水域,顯示美國要否認人造島礁領海的權利。其實我們也是相關的國家,太平島距離這些人造島礁並沒有太遠,請問美國有沒有和我們打聲招呼,或是透過管道來告訴我們他們打算怎麼做?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從各方面的資訊了解,美方是有這樣的意向,當然並沒有很明確的時間點,至少據我了解,美方並無明白告知有這樣的做法。
林委員郁方:所以沒有照會我們?
林部長永樂:目前沒有。
林委員郁方:再請教有關我們和菲律賓之間的漁業協定,請問現在進行的進度如何?
林部長永樂:我們和菲律賓的漁業合作協定還在進行協商中。
林委員郁方:有一陣子好像很樂觀,但為什麼菲律賓的態度又突然強硬起來?
林部長永樂:也不是強硬,不過最主要是我們雙方所達成的不使用武力、相互通報和儘速釋放的機制已經在執行,而且已經執行一年半了。目前菲律賓是針對約文中有關鄰接區的部分有些顧慮,所謂鄰接區是指領海之外12浬到24浬之間的海域,菲律賓認為這個區域內還是要執法,因為他們有自己國內的漁業法,而我們則認為應該要護漁,所以目前在執法和護漁的爭執點上還沒有解決,幸好今年幾件漁船糾紛都有順利解決,所以我們認為這個機制是有效的,但在此癥結點上要如何具有彈性,事實上我們有提供新的建議給菲律賓,希望能近期內有更突破性的發展。
林委員郁方:如果沒有辦法一次解決,其實可以分段處理。
林部長永樂:基本上這樣比較好。
林委員郁方:也就是第一階段至少要簽一些彼此已經同意的部分,然後其他像是剛剛所說的鄰接區問題,則留待日後再商討,但基本上就是以不使用武力等方式來解決漁業糾紛嘛?
林部長永樂:我們是有做這樣的表示,而菲方目前還在研議中。
林委員郁方:因為我擔心這次菲律賓的態度之所以強硬,是與美國、日本的支持有關。
林部長永樂:其實沒有直接的關連,我們和菲律賓之間的溝通完全沒有問題,只是因為牽涉到他們國家的法令,也牽涉到我們這邊相關的作業,所以我覺得有些部分仍要再進一步地協商。
林委員郁方:另外,有關區美珍在多明尼加遇害的事情,我一直很注意這個消息,因為他的哥哥兩度請我協助,請先看一段我之前質詢僑委會委員長的影片。
(播放影片)
林委員郁方:這段話很清楚點出多明尼加官方的傲慢及草菅人命,我認為這是不應該的,尤其我方,包括司法單位,一再地表示我們願意提供各種幫助來協助他們破案,但他們都不理啊!
林部長永樂:我認為沒有不理,確實多明尼加方面也有進一步地努力,只是目前並沒有具體的進展,這是一個事實。過去我到多明尼加時,也曾向對方強調本案的重要性。
林委員郁方:部長,我了解,你身為外交部長一定要這樣說,因為我知道你會這樣說,所以我才準備了剛剛那段影片,剛剛委員長說的話,是他自己親口說的,多明尼加官方有時候連電話都不回,你說他們的態度是不是有倨傲了一點,所以我建議這樣,部長說太多話可能也對你也不太好。
林部長永樂:我是不是請陳司長來簡短地說明一下,事實上目前還在進行中。
主席:請外交部拉美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新東: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事情發生以後,不管是外交部或駐館都曾透過各種管道,如同剛剛部長所提,包括高層、總統、部長、外長和檢調單位等超過30多次的提洽,且我們每月都有進洽的進度表。至於剛剛委員提到從8月21日以後的相關進展,侯大使於10月20日離任,他在離任前也拜會了多方新任的警政署長和犯罪調查中心主任,對方還特別成立偵案小組重啟調查。而本案調查進度之所以拖延,其因素很多,包括犯罪現場被破壞致無法採集有效的證據,還有事發地點和週邊主要道路沒有設置等情形,我們也表達希望提供他們司法上的協助,但因為司法管轄權屬於多方,而新任湯大使在到任前,我們也做赴任簡報,首長們也特別向他提示這點。所以有關剛剛委員提示的部分,我們希望能夠建立持續的機制,每個月都能盤點和指示,希望能在此方面繼續努力。
林委員郁方:謝謝。我知道我方很努力,但問題是,顯然對方合作的程度似乎是不太夠的,我們對多明尼加援助的款項其實很多,105年有好幾億,我建議先凍結五千萬,讓你們去向多明尼加施壓,告訴他們我們的國會對本案的辦案進度非常不滿,所以先凍結預算,但我們並沒有要將它刪除,只是希望讓你們手上有武器或籌碼能向對方施壓,也希望藉此告訴所有駐外人員,如果在海外發生事情,政府絕對會盡力地保護你們,盡力地與對方交涉,總是要彰顯政府,尤其是外交部,有這樣的誠意和決心去照顧駐外人員,如果他們不幸遇害,我們也要全力來協助他們。
也順便提到,你們應該要增加駐外人員的補助,外交部每年都有賸餘,當然我知道動用這些錢要先經過人事行政總處的同意,上次我還為了你們和人事長吵架、起衝突。我要說的是,一邊外交部有賸餘,一邊很多駐外人員居住的區域是很糟糕的區域,是會影響到他們的居家安全的,你們為什麼不多補助一點錢給他們?不然,外交部每年省這麼多款項是為什麼?我不了解。
林部長永樂:當然這兩者是不同的科目,不過針對房租部分,事實上過去這2、3年來已經調整了26個館處。
林委員郁方:我為了你們還和黃人事長吵架,和他起衝突。
林部長永樂:我們希望增加同仁居住的安全,這是我們應該做的。
林委員郁方:身為部長有義務要這樣做,而且外交部是有賸餘的,又不是沒有賸餘,這些錢取之於民,用之於外交官身上,維護他們的居住安全,他們也才有心情替國家做事嘛!
林部長永樂:是。
林委員郁方:我了解這個權力不是落在你身上,但你總是要努力地向黃富源人事長繼續爭取嘛!
林部長永樂:是,我們有。
林委員郁方:你們上次只是增加國家駐外人員居住的補助,這樣是不夠的,你要把這個範圍擴大。
林部長永樂:是,我們會再做檢討。
林委員郁方:不能讓立委表現出比外交部長還更加關心駐外人員的租處嘛,好不好?
林部長永樂:是,我們會來做,而關於委員剛剛提到凍結的部分,希望能稍微將金額降低,我們會進一步向多明尼加政府反映,謝謝。
林委員郁方:我可以考慮啦,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世局不斷在變化,最近我們也看到習近平到英國去訪問時所受到的禮遇。我們也知道,在中華民族的歷史上,我們和英國是世仇啊,換句話說,英國是一個最會見風轉舵的國家。當年我們從大陸播遷到台灣來,第一個和中國大陸建交的就是英國,我們也可以看到,亞投行西方國家的領頭羊也是英國,而這次習近平的禮遇所表現出來的也是英國,所以英國是一個非常現實的國家,當然我們可以了解英國有其優點,也就是為了國家的生存而努力。再放眼全球,近來俄羅斯在敘利亞的軍事行動凸顯了什麼?就是凸顯了在軍事方面的改變,其國力的增強足以與美國抗衡,也就是說,美國原來的全球政策,認為在中東表現可以抽腿了,轉身到亞太,將60%的兵力擺在亞太,但俄羅斯的表現顯示出似乎沒有那麼容易,俄羅斯對於烏克蘭、克里米亞、歐盟及美國的態度是不滿意的。換句話說,全球是每天都在變化的,美國在太平洋拉攏了日本,他們認為拉攏日本後,就可以在東亞制衡中國大陸,但是中國大陸的經濟實力和軍事力量不斷在提升,所以在這樣的全球狀況下,我們要如何找到自己的活路,這是非常重要的,部長認為呢?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我完全贊成,有關剛剛委員提到習近平到英國訪問的事情,我們會持續的觀察和注意,但我也提出一點,其實英國於2009年初,就率先於所有的歐洲國家前給我們免簽證的待遇,事實上英國給免簽證待遇的國家不多,所以英國帶動愛爾蘭,而後續再帶動歐洲其他的國家,也就是說,英國和我們之前還是有很多共同的理念和利益,所以我們還是要持續地加強。我們和英國教育文化合作協定簽署之後,對於我國學生至英國留學、遊學也有很大的幫助,所以整體來說,英國對我們而言還是一個重要的國家,我們也會持續地加強雙方面的合作。
陳委員鎮湘:除了免簽以外,最大的突破應該是簽署FTA,如果我們能在這方面突破,至今和我們簽署FTA的國家是寥寥可數,目前除了紐西蘭、新加坡和中南美洲的國家之外,我們和其他國家間的進度還是停滯的。
林部長永樂:我們還是有在推動,只是……
陳委員鎮湘:我們要怎麼樣才能形成重點、重點突破,對於自己的部分,該如何說服老百姓在平衡點上找尋突破,否則只要談到GDP或美牛美豬的問題,永遠沒有答案啊!是不是所有的牛、豬都不能提,或者是可以局部的,或以量來考量,針對這些問題,我們都應該有所思考,否則的話就是無解啊!
林部長永樂:我們在協商談判的過程中,當然會有很多的來往,大家會做整體策略上的思考,最近歐盟在做貿易政策的檢討時,也特別將與我們推動的雙邊投資協定列在他們的文件之中,我覺得這也是個正面的進展,也就是說,對歐盟而言,這是他們未來5年貿易政策推動的方向。
陳委員鎮湘:有關我們和日本的關係,民進黨蔡英文主席也到日本去訪問,至於有沒有和安倍見面,我想這方面是各說各話,但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我們到底要和日本維持什麼樣的關係,才是對中華民國是最有利的?現在馬總統所謂的親美、友日、和中,到目前為止這六個字是可以在此地區達到平衡點的,但如果今日的立場是親美、親日、反中的話,會是什麼樣的結果?
林部長永樂:我們跟日本的關係非常友好,過去這幾年雙邊已經簽署了25項協議,今年國慶,日本也派了一個非常龐大的議員團到臺灣來參加我們的國慶活動,馬總統也都有和他們見面。我覺得可以看得出來我們和日本的合作關係還在持續加強,下個月我們很快就會和日本進行下一階段的經貿諮商,也會另外再簽一些經貿方面的協定,我們認為這也是一個堆積木的方式,能夠讓我們和日本之間這樣一個特別的夥伴關係更進一步地加強。
陳委員鎮湘:剛才我講的部長並沒有答復,如果我們親美、親日、反中的話,那22個國家馬上會產生問題。
林部長永樂:不,其實我剛才提過很多了,就是兩岸關係和我們現在的對外關係之間是一個良性的循環,我們希望這兩者之間是有互動的。
陳委員鎮湘:如果兩岸關係不順遂的話,我們要怎樣再找到一個有利於我們的平衡點?
林部長永樂:沒錯,這是我們目前……
陳委員鎮湘:這個平衡點不是一廂情願的,這方面我希望外交部要和相關單位配合。
林部長永樂:我們和陸委會之間的溝通非常順暢,我們也瞭解這兩者之間的關聯。
陳委員鎮湘:好。
接下來,針對你們語文訓練方面的的預算編列,尤其是稀有語文的部分,我要提醒你們,國防部有很多語文人才,他們大概到了中、上校,發展都會受限。這點我也曾跟部長提過,這些人都很有在地經驗,你們不妨在橫向聯繫方面予以考量。其次,我們的僑生和台商子弟在駐在國的時間也都很久,尤其是東南亞地區的稀有語言,如果不能就近運用這些人,要完全靠自己培養是非常困難的。希望外交部除了橫向聯繫,也能同時打破門戶之見,才能網羅所有的人才為我們所用。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的意見,我們會來進行。事實上,在東南亞這些國家裡面,也有很多留臺同學在我們的代表處或辦事處工作,這是滿多年來就有的情況。現在我們會針對泰語、印尼語(和馬來西亞語相通)和越南語這幾個部分持續加強。
陳委員鎮湘:好,謝謝部長。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目前的外交工作確實很多地方都有一些困難,但外交部還是必須再加強。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個人認為現在部裡面能夠做的在infrastructure方面就是譬如有哪些外館可以買下來,而不要花那麼多錢去租。這部分你們在預算編列說明中提到,近年駐泰國代表處要購館,編了1億8,230萬元,這個我同意。像New York這個館,我們買了之後是賺錢的,泰國部分現在是準備要買,請問你們目前還有沒有其他的計畫?法國的部分有沒有要買?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這方面過去幾年我們完成的是世界貿易組織(WTO)的部分,芝加哥的部分也已經買了,歐盟現在原則上都沒有問題,泰國是我們的目標,LA的部分也在進行,但是因為我們資源有限,不可能一下子做很多,法國的部分我們將來會把它列入考慮。
陳委員唐山:我的意思是,國際環境一直在變,外交工作非常困難而且複雜,假定部裡面能夠在有限的範圍內省錢,購置一些必須買的房子,這也是一部分的資產。
林部長永樂:是的。
陳委員唐山:你們的歲入預算編了42億4,148萬元,請問咖啡廳的收入有沒有包括在裡面?
林部長永樂:我不太瞭解咖啡廳有沒有收入,這可能還要請同仁瞭解一下,不過大家都很喜歡去就是了。
我請李處長來說明。
陳委員唐山:好像沒有,是嗎?
主席:請外交部秘書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芳成: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只有租金收入,就是租給它。
陳委員唐山:我開辦這個咖啡廳原先是希望能以它的收入來補助外交部的費用。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
陳委員唐山:結果還是沒有嗎?好。
對外交部來講,現在非常重要的一件事是台幣匯率的變動,所以105年度的預算應該有受到影響。
林部長永樂:是有受到影響,所以我們特別做了一個說明。
陳委員唐山:這對你們的impact有多大?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林部長永樂:按照中央銀行10月15日的美元匯率1比32.45來計算,我們整體可以支用的預算數大概減少了8.5億元。關於這個部分要怎麼樣來運作,我們當然希望匯率會越來越有利,不過目前來看,我們可能必須面對這樣的情況。我想我們部裡面當然會儘量撙節,相關的計畫也會繼續推動,不過對援外部分的影響可能會比較大一點。
陳委員唐山:根據我手邊的資料,匯率波動的影響可能會達到8.4億元,假定這個情形真的發生了,外交部要怎麼樣補救資金缺口?
林部長永樂:這要看實際的狀況,特別是援外的部分,有些計畫我們可能要做一些考慮;動用第一預備金或第二預備金當然也是一個方向。我們會按照實際進度,逐案做進一步的探討。
陳委員唐山:希望這件事情不要發生。以前部裡面當然也曾經有這樣的問題,也常常被提出來討論。
林部長永樂:是的,因為匯率的關係,必要的時候我們當然會向院裡面呈報。
陳委員唐山:我有一個小意見,正因為現在外交面臨瓶頸,所以我們的NGO非常重要,請問這部分在部裡面的預算占比為何?我認為NGO和INGO的預算應該可以加強,因為這個部門的function比較多。
林部長永樂:關於這個問題,政府之間的部分主要在國組司,非政府的部分主要有NGO事務會,我們可以把相關資料提供給委員參考。我要特別介紹一下新任的執行長周麟大使,他剛從巴拿馬回來,現在負責NGO的工作,我特別跟他強調這部分的工作有其重要性,不管是國際的NGO或國內的NGO,我想我們都會持續加強聯繫。
陳委員唐山:部長,我常常這樣想:國際間哪個國家崛起或什麼時候怎麼樣,譬如很長一段時間以來,美國當然是世界上最強的國家,最近大家則提到中國的崛起等等,我們也看到了,而早期英國還是所謂的「日不落國」。不管這些國家現在是什麼樣子,對我們來說,就是要堅持自己的價值、universal value,因為這是不變的,事實上很多國家都是起起落落,有時強、有時弱,都會有所改變,就如同今日報載加拿大的Trudeau家族,其中Pierre Trudeau之前當了十幾年的總理,後來卸任了,然現在Trudeau又再rise up;美國的Kennedy家族、Bush家族也是一樣,就算有一天上來,但總有一天也是會下去,而國家的形勢也是一樣,有時上來、有時下去,重點就是無論如何,本身要努力、打拚,堅持本身的價值,這樣才有機會可以向前走出一條路,而不是才聽人家講一下,就覺得慘了!慘了!我知道外交工作非常困難,但只要堅持我們的universal value,有一天我們會是有機會的。
林部長永樂:我們外交部整體的工作也是往這個方向努力的。
陳委員唐山:很多東西都是在變化,包括國際形勢在內,所以只要對我們自己有信心,這樣就沒有關係了,本席一直都是這樣想的。
林部長永樂:是的。謝謝。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搭華航赴美生小孩一案,會不會影響到我們的免簽證呢?請林部長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目前看來應該是不會,因為我們也有請駐西雅圖辦事處及駐洛杉磯辦事處來做一些連繫並提供一些協助,基本上,這算是一個單一案件,而我們會和美方來做一些溝通。
詹委員凱臣:美國給外國人免簽證的判斷,是視其簽證的拒簽率,還有拿了簽證到美國之後是否有違反美國的種種規定,所以有了上述的事情之後,恐怕這部分會受到一點點影響,但本席要說的是,赴美生小孩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怎會一窩蜂的想去那裡生呢?像懷有六、七個月身孕,人已在飛機上但尚未抵達美國,然後不小心在飛機上早產,這是一回事;故意隱瞞自己的身體狀況,到了33或34週,甚至36週還去搭飛機,然後跟航空公司人員說自己只有七、八月的身孕,搭飛機是ok的,這又是另外一回事;還有一種就是所謂自然的,一般來說,到美國的簽證多是半年,若要去那裡生產,提早半年去就好了,何必等到最後一秒鐘呢?為什麼呢?因為在美國生小孩很困難,首先,進了醫院之後生了小孩,第二天就會要求出院,加上美國沒有什麼坐月子的觀念,只有東方人才有,所以不會給人多住幾天,之前我還看過小孩出生3天就抱去外面吃飯的,所以在美國生小孩是很辛苦的。然後有一些網路留言提到,她在美國生小孩之後,可以享受我們的健保,但我們的健保並不是給美國人用的,所以不是這個意思,這個人無論在全世界任何一個國家發生病痛或是生小孩等等,回來都還是可以享受健保的,畢竟之前是有繳健保費的,像我若待在美國,在台灣沒有繳交健保費,就算我回來台灣還是沒有辦法使用健保,所以很多事情不要一下子就打翻一堆人,當然若是僑胞要回美國生產,那是沒有問題的,但如果沒事的話,也不要刻意跑到美國生產,那是很辛苦的,而且花費又大,總之,我希望不要影響到我們的免簽證。
林部長永樂:我們會注意這個事情,也希望不會有任何的影響。
詹委員凱臣:另外,美國財政部表示我們的央行在操縱匯率,這跟央行有關,跟外交部沒有什麼關係,但我忽然想到一件事情,關於匯率一事,我真的是身受其害,從2012年進到立法院之後,那時美金兌台幣約是1比26或27;2013年變成1比27或28;2014年就超過30了,我每個月都會寄生活費回去,我太太說怎會寄回來的錢愈來愈少,是不是有藏私房錢呢?我說真的是冤枉啊!然後請她去看一下匯率,2012年與2014年相較,匯率就差了30%,難怪我寄回去的生活費變少,然後我想到外交部的情況也跟我一樣,你們很多機密預算就是依匯率換算成別的幣值,還有派駐美國的薪水也是以美金支付,派駐日本的可能以日元支付,所以在匯率上是否有一些差別呢?
林部長永樂:我們剛才也做了一個計算,事實上我們也有其他的外幣,如果以美元來計算,明年度的預算大概會短缺8.5億元。
詹委員凱臣:有那麼多嗎?是因為匯差的關係?
林部長永樂:是。
詹委員凱臣:這比統刪還厲害。
林部長永樂:這是跟我們編制預算時所定的匯率,然後跟10月15日的匯率來做比較,是有這樣的差距,而我們會想辦法來因應這個問題。
詹委員凱臣:政府有規定應該固定在何時來結算嗎?
林部長永樂:目前是沒有,但我們會和主計總處再來做進一步的研商。
詹委員凱臣:竟然會差到8.5億。
林部長永樂:我們的計算是8.5億元。
詹委員凱臣:的確,從之前的27到現在的32,這樣算下來真的是差很多,但是我後來想到,你也可以利用這個機會,比方說當地幣值是貶值的話,當地的外館就可以用購買的方式為之。
林部長永樂:這也要列在預算的相關項目中,事實上,目前歐盟的部分已經做了,還有泰國以及洛杉磯,而洛杉磯的部分現正進行規劃,過去這兩年完成的是芝加哥和WTO代表團的館舍。
詹委員凱臣:像紐約的部分是以購買的方式為之,現在就一定是賺錢的。
林部長永樂:紐約的部分是有相當一段時間,的確是一個滿好的例子。
詹委員凱臣:不只是外館的辦公室,宿舍、官邸等,也可以考慮用購買的方式。
林部長永樂:是的。
詹委員凱臣:另外,在看了預算還有我本身的經歷後,我認為NGO下所有的基金會還有其他類似的單位,真的有發揮所謂二軌外交的作用,對外交部可說是幫忙很大,方才有委員提到,有一個基金會用了外交部的錢到處去玩或是做其他的事,事實並不然,因為裡面提到的好幾個地方,其實我是有參加的,像尼泊爾的部分,則是僑胞捐了一些錢,加上單位提供的一些錢,然後弄了一所小學給對方,對此,尼泊爾政府很感謝我們,的確,僑胞有出錢,我自己也有出錢,這真的是在做外交工作。
林部長永樂:我知道這件事。
詹委員凱臣:還有關島的部分,那時我也有去,也辦了一場演講會,跟關島副總督一起擔任keynote speaker,而演講題目就是台灣的民主,也就是讓他們知道台灣的民主,所以我才說很多的NGO基金會不但不能縮減,而且還要擴大,因為有些是政府做不到的,他們可以做到,因為裡面有一些是僑胞、有一些是民間組織,他們可以利用民間的力量來替政府做事情。
林部長永樂:我們完全同意,二軌外交本來整體外交工作非常重要的一環,過去這幾年也是持續在加強,不管是國際的NGO或是國內的NGO,我們都希望把這些工作做好,所以相關的補助或是預算的編列,我們也希望能夠反映出來,而相關的工作,我們也會跟這些組織來做進一步的協調,希望能將其效益擴大。
詹委員凱臣:不要只考慮到這可能要花到一、兩千萬,但其實際上收到的效用卻不只這個價錢。謝謝。
主席:謝謝詹委員,接下來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部長就任滿3年了?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三年多。
周委員倪安:有沒有簡單的心得?
林部長永樂:我們整體外交工作還是面臨很多挑戰,我們還是會繼續加強,整體來看,我們覺得目前這個方向應該還會有更大空間,我們一起來努力。
周委員倪安:這3年多來,你個人覺得最有成就的事情是什麼?
林部長永樂:所謂的免簽、落簽或簽證便利,這部分是我自己在歐盟工作持續、延續下來的工作,現在也還是一個重點,目前已經達到153個,我覺得還是有一些空間,過去這幾年,不管是……
周委員倪安:所以落地簽、臺灣的護照可以免簽……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護照的有用度還是一個重點。
周委員倪安:這是你的成就感之一。
林部長永樂:另外,關於區域經濟整合的部分,我們有持續在推動,特別是過去這兩、三年,我們跟新加坡、紐西蘭已經簽署經濟合作協議,其實我們跟其他國家也在進行這部分,我們並沒有放棄任何機會,我們跟美國、日本、歐盟都有在推動,跟東協的國家也有在推動,我覺得這是一個要持續推動的方向。
周委員倪安:你有沒有覺得我們政府從總統以降,跟中國的接觸比較密切,忽略了外交部許多同仁在其他各國的努力,你有沒有這種感覺?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其實真的沒有,對我們來講,兩岸關係和緩、穩定,對我們整體工作應該是有幫助的,當然有些地方……
周委員倪安:你覺得兩岸關係有和緩嗎?
林部長永樂:我覺得是有和緩。
周委員倪安:我們的外交人員在外國是如何備受欺凌?是他們沒有跟你報告,特別跑來跟本席報告?你不知道?
林部長永樂:我了解。
周委員倪安:還是你只是順著毛治國院長這樣的假象,告訴我們說,跟中國之間是和緩的,我們的外交……
林部長永樂:和緩是相對的,中國大陸對我們在國際上的打壓是持續存在的,我們也了解。
周委員倪安:不斷的、持續的存在與增加啊!請部長就我們外交的困境,不要摻雜許多情感,這樣我們外交部的同仁才會有向心力,才會知道為何而戰,我們知道一個外交官勝過十萬大軍耶!如果真的在打仗時,他在國外需要什麼援助時,也許我們外交官的一句話、一通電話就可以解救我們自己的國家,這是外交官很重要的功能。
林部長永樂:這是我們的工作,我們可以持續來進行。
周委員倪安:所以本席非常支持我們的外交。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
周委員倪安:外交是內政的延伸,這幾年來,我國的內政可以用亂七八糟來形容,當然,很多人民還會說他們是水深火熱,我還不想用這樣的語言,但是因為內政很紛亂,所以我們的外交就會沒有辦法伸展,這是一個事實。方才有問及你覺得比較有成就的事情……
林部長永樂:不是成就,我覺得這是外交部跟所有駐外同仁努力工作的成果,我們要繼續來做。
周委員倪安:另外,關於名稱的部分,在國外常用Chinese Taipei,你說是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但是幾年前有民眾到杜拜時把他的護照拿出來,人家看不太出來這是來自哪個國家,因為護照上面有寫臺灣,裡面又有Republic of China,這樣就會讓人家搞不清楚,這個部分也是全體國民還要再一起努力的地方,讓大家看到福爾摩莎、看到臺灣,這是很重要的事情。之前我質詢時曾請教過關於國合會的部分,不曉得你還記得嗎?我們國合會的名稱裡面完全沒有臺灣,也沒有福爾摩莎,但是我們的國家用Republic of China又走不出去,所以我們用了很多變通的方式,用國合會去捐款、去挖井或是做邦交,對不對?
林部長永樂:國合會就是那個機構的名稱,當然它是中華民國、臺灣的國合會。
周委員倪安:它的名稱裡面沒有寫到臺灣。
林部長永樂:對,這部分可以請國合會來說明一下。
周委員倪安:去年本席已經詢問過您關於這個問題,既然正式的名稱沒有辦法用臺灣或福爾摩莎,那麼基金會的名稱,是不是可以讓接受我們援助的國家知道,這些錢是來自於臺灣人民的納稅錢,這些錢是來自於臺灣人民的幫忙,這樣的心聲難道不能透過國合會來表達嗎?其實只要名稱改變了,這個基金會的名稱……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現在我們在國外還是有滿多技術團,如果您到技術團的團部,他們都是有R.O .C . (Taiwan),還有technical mission,其實都有相關的字眼。
周委員倪安:但國合會的名稱裡面都沒有啊!我有看過你們的網站,你們也說要去檢討,你們說在開董監事會的時候才能更改名稱,請問目前你們做到哪裡?做了什麼事情?
林部長永樂:請國合會簡單作一說明。
主席:請國合會李副秘書長說明。
李副秘書長浡:主席、各位委員。上次委員提及更改名稱的部分,我們內部有進行商討,關於名稱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Fund,當時在設置條例以及捐助章程當中,中英文都是設定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英文也是這樣,所以要更改這部分必須送到大院,其次,我們現在在外面……
周委員倪安:今年還不能改,只能明年改囉?
李副秘書長浡:後面還有一些問題,我們在外面有許多協定、合約還是用International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 Fund,假如我們把它加上臺灣等字,這個工程非常浩大。
周委員倪安:改啊!有什麼困難?韓國的漢城改為首爾,你知道他們的成本有多大嗎?他們改不改?他們改!如果我們有決心,如果我們覺得這對所有臺灣人民是正面的發展,為什麼我們不改?很多事情、很多手續當然很麻煩,但是只要我們有決心,我們要去做,這不是理由。
李副秘書長浡:另外再跟委員報告,方才委員提及很多地方都是用Chinese Taipei,若再加上臺灣,往往在單位裡面都會跟我們說不能用臺灣,所以……
周委員倪安:遇到困難?
主席:你們就參酌辦理啊!
周委員倪安:在外交的過程中遇到重重困難。
林部長永樂:雖然有困難,但我們還是要逐步克服。
周委員倪安:因為這是一個基金會的名稱,它並不是一個正式的國家名稱,難道連這樣變通的方式,也不能讓臺灣人民可以show在國際上嗎?這算是很卑微的要求,不過,我想就等黃召委了,明年有機會就改了吧!謝謝。
林部長永樂: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歐珀、簡委員東明、蔣委員乃辛、蔡委員其昌、陳委員明文、賴委員振昌、何委員欣純、邱委員文彥、呂委員學樟、楊委員瓊瓔及楊委員麗環均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在上次APEC會議裡,中華人民共和國提出哪些議案,結果沒有通過?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請國組司來簡單說明。
許委員添財:那麼重要的事情,部長不曉得。請司長說明。
主席:請外交部國組司徐司長說明。
徐司長佩勇:主席、各位委員。在APEC的機制裡,是由不同的會員……
許委員添財:它提出哪些議案,結果沒有通過?
徐司長佩勇:他們提出的倡議,有爭議的部分,事實上都有去跟其他會員,舉例來說……
許委員添財:什麼案子?你不知道就說不知道,一句話就在那裡浪費全國人民的時間,浪費國會的時間!如果在其他國家發生這種現象,會怎麼樣?不曉得就說「Sorry,I don't know.」,一句話就好,拐彎抹角,隨便繞,繞到時間用完。我現在告訴台灣人民,這個政府的官員就是這樣子!官當越大,越會搞這一套。
林部長永樂:我請委員指教,您說去年的APEC?
許委員添財:對,它有意整合TPP和RCEP,新的TPP在談,剛有個眉目,RCEP正在發展,它馬上在APEC會場提議整合,表示既然各發展各的,不如一起來,這一招很厲害!這叫什麼案?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事實上在APEC裡面過去提到亞太自由貿易區(FTAAP),本來就已經在進行,有一個委員會也在做這方面的協調。
許委員添財:它強化亞太自由貿易區的策略嘛!
林部長永樂:對,沒錯。跟委員報告,FTAAP原來美國就有意願在推動,2006年、2007年就在推動。
許委員添財: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代表為什麼會提案,並表示,如果不能做,他們只希望做可行性研究?
林部長永樂:沒錯。
許委員添財:可是連做可行性研究這項議案都未能獲得別人的支持,都不能通過,為什麼?
林部長永樂:不是,因為事實上原來在APEC……
許委員添財:你評估一下嘛!照部長的想法,美國原來早就有意思要推動,中國說要將兩個組織整合,來強化FTA,如果不能一次到位,一蹴可幾,就先做可行性研究,這表示什麼?
林部長永樂:其實2007年、2008年的領袖宣言都有提到FTAAP,但是……
許委員添財:這表示APEC的場合不會因為有TPP和RCEP就變得不重要。我們也是APEC的會員……
林部長永樂:不是,這是齊驅並進,同時在進行,FTAAP也沒有放棄,這是APEC的一個長期的目標。
許委員添財:我講的你聽不懂,雖然中國的話充滿了外交辭令,但是後面的政治意涵、實質的基礎、人家在動什麼腦筋你都不清楚,就像下棋一樣,人家已經下到5年後、10年後的棋,你還不知道。
林部長永樂:委員,不是這樣子,要瞭解,TPP的標準和RCEP的標準是不一樣的。
許委員添財:不一樣,所以整合有困難,但是也必須往整合的路線走,所以中國要求做可行性研究,有可行性研究就已經進一步了,統統不談,光在那邊講,是沒有用的。我們這邊也是這樣,政治程序都是這樣。
林部長永樂:對。
許委員添財:有人提出意見,就先做可行性研究,做廣泛的討論,做一些基礎的探討,美國在擋,這很清楚。
林部長永樂:不是,FTAAP已經進行了很多年,不是現在才在做,我已經講了,從2007年它就是APEC的一個目標,委員,這是有它的歷史,不是說從現在再來看這個事情。
許委員添財:不是,我的意思就是說,在上一次提出的可行性研究的議案沒有通過,重點在這裡,跟早期怎麼發展哪裡有關係?
林部長永樂:在過去這七、八年來它就是一個目標,是APEC的目標。
許委員添財:好,我說的你聽不懂,你也故意不要聽懂,所以我們講簡單一點,APEC這個平台我們要如何加強運用?不要搞到連APEC也沒有了,本來坐在桌邊,不要搞到連桌邊都不能坐,被人趕出來。
林部長永樂:APEC是一個區域的組織,也是雙邊的……
許委員添財:經濟講實力,但是現在就是雞生蛋還是蛋生雞的問題,在台灣造成惡性循環,我們好不容易在APEC有這樣的位置,好不容易在WTO有這樣的位置,但是我們自己找中國去,變成WTO加1,這搞什麼啊?當初要進去的時候,嚇得要死,WTO減好幾,不是加1而已,現在自己來個加1,在WTO其他會員國眼裡,對中國是這樣,對他們又是如何?這些都是未來實質發展的基礎的一個意涵,這些很重要,你不要小看這個動作。所以現在國民黨的施政表面上是讓兩岸的關係緩和下來,理由是這樣對大家都有利,為什麼大家反而害怕?就是這個意涵也會變成實際的影響。
林部長永樂:跟委員報告,在APEC的架構裡,我們跟其他國家的互動沒有影響。
許委員添財:人們很清楚,他們很清楚,世界很清楚,只有我們政府的官員裝糊塗。
林部長永樂:沒有,在APEC的架構裡,將近10場部長級會議,對於我們來說,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詹委員滿容發言。
詹委員滿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座的很多外交部先進都很清楚,我們台灣的外交部處境是非常非常困難的,不管是哪一個黨來執政,所面對的挑戰都非常巨大。記得在2008年,當我們開始提倡「活路外交」,常常被人家譏笑外交休兵就是外交休克,但是在2008年以前做不到的,現在外交部同仁在外面打拚,都做到了,基礎的概念就是九二共識,是它的奠基。馬總統也曾經講過,拓展國際空間,參與各種活動,三缺一不可,是哪個「三」?是人民的期許、大陸的善意及國際的支持。我特別強調,三缺一不可,本席留意到,預算的編列上,「國際會議及交流」編列了16億8,519萬元,部長及外交部同仁都很清楚地知道,我們的主軸就是擱置爭議,共創多贏,假如沒有這三個基本的成分,我們走不出去。過去走不出去,WHA、ICAO、APEC的提升層級、台日的協議、兩岸的協議等等,都因為活路外交而打破僵局,而這背後有很多政府的溝通和民間的溝通、國際會議的交流,我們在國際會議的交流上,APEC也有包括大陸這個成員,以後我們要參與的RCEP跟TPP也是,大家有個錯誤的概念,以為TPP沒有大陸在,我們就安全了,但是這背後有多少是NGO、是一個半管道的溝通和交流,讓我們得以參與,得以拓展我們的國際空間?我要請教部長的就是有關於國際會議這部分的問題,凡是有大陸學者參與的國際會議,我們有沒有給予等同其他國家的贊助?
主席:請外交部林部長說明。
林部長永樂:主席、各位委員。大陸的部分我們沒有贊助,但我們跟大陸的學者在很多國際場合裡的互動是持續在進行,舉例來說,在印尼舉辦的南海會議,我們的學者專家和大陸的學者專家及官員進行互動,我們相當鼓勵。
詹委員滿容:但是由於外交部禁止相關主辦單位對大陸的支援,我們學者之間只好自掏腰包,因為我們不可能讓學者自行填補預算的空缺。
林部長永樂:對是否用外交部的預算做實質補助,研設會也經過仔細研究,認為還是有一點點顧慮,如果是針對會議本身來補助應該是比較容易。
詹委員滿容:繼續要請教部長的是,當蔡英文主席在美國接受媒體訪問時,面對媒體提問馬總統很多政策都未能落實,若將來她有一天當選為台灣的總統時,將如何落實自己的政策?不知道在座有沒有人知道蔡女士是如何回答媒體的?當時她的回答是:假如我當選總統,我就會運用NGO來落實我自己的政策。在此,我希望外交部要特別留意NGO在國外到底有沒有一些參考的行為準則?它對你們在拓展外交空間上究竟是加分還是負分?還是認為大陸打壓、台灣導彈已經形成國際之間不必要的錯誤印象,希望貴部針對這部分,在院會結束前提出書面報告給本席參考,包括探討NGO在國外一些行為準則,如何讓我們的外交空間更有加分的作用,假如這些行為準則並不能增加我們的外交空間時,本席建議不要支援NGO的活動,否則,只會破壞外交部所有駐外人員辛苦工作所獲得的成果。
林部長永樂:我了解,相關的業務我們會綜合整理後提供給委員參考,事實上,跟國際NGO的合作,對於外交部整體的工作,特別是在國際人道援助的部分,的確有很大的幫助。
詹委員滿容:謝謝部長。
主席:本次議程已登記質詢的委員除不在場者以外,均已質詢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另有蔡委員錦隆、邱委員志偉、江委員啟臣、馬委員文君及楊委員瓊瓔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答復。
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提供與答復。
蔡委員錦隆書面意見:
一、外交部涉外預算都是計美元、日圓、澳幣、歐元。最近3個月台幣已經貶值3.43%,台幣每貶值1元,外交部就損失5億元。假如未來美元持續走升,恐怕影響整個外交工作。外交部有何對策?
二、由美國主導的TPP日前完成第一輪談判,而台灣正在積極參與第2輪談判。要加入TPP,爭取美國支持很重要,而美國又多次表達要處理牛豬問題。但是我各部會屢屢反應民眾對美國豬肉的反對,美國堅持以此為談判籌碼多年,外交部有何對策?
三、外交部長聲明護照上貼蓋國徽、國名等行為觸法,但不僅發起人沒事,還有人聚眾到領務局前叫囂。網路上還是依然有人在散播安全通關的訊息。有許多民眾也向外交部檢舉,外交部應有積極作為。
邱委員志偉書面意見:
說明:
1.今年10月5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rans-Pacific Partnership,TPP)於美國亞特蘭大達成協議。目前,台灣預計於第二輪申請加入。
2.參考日本與美國談判過程,日本加入TPP,美國首先要求日本廢除稻米進口之關稅配額,徹底開放為自由市場。原本在WTO架構下,日本的關稅配額是77萬噸,其中10萬噸是大米,其餘加工為米製品。而此次TPP談判,日本承諾對美國進口的「大米」,從原來5萬噸增加到7萬噸,澳洲配額量則是美國的12%(0.84萬噸),美澳「大米」配額總計7.84萬噸。
3.台灣自從2002年加入WTO之後,在稻米方面仿效日本,採取「關稅配額」制度。每年144,720公噸之內,以低關稅或零關稅進口(目前為零關稅),在這個量之外,則課以高關稅(目前為每公斤45元)。
4.在每年進口的144,720公噸稻米,政府收購65%,糧商收購35%。政府進的這65%(大約9萬4千噸),為了避免對本土米價造成衝擊,就是不要讓它進入本土市場裡。節制的方法,是收入公倉作為公糧。目前台灣公糧米的量大概70幾萬公噸,其中15萬公噸為進口米。這些米在公倉裡保存期間有限,時間到了,如果不銷毀,就得釋出,釋出的方式,還是不讓它進入市場,或者不那麼直接地進入市場。這些釋出的公糧,可能的管道,是軍隊、監獄、學童營養午餐、援外,不然就是釀酒、作飼料……。而從以上的這些數字一兜,就可以發現,每年掌握在政府手上的9萬多公噸要消化掉,已經是很勉強的事情,更何況還有5萬公噸由糧商進口的外國米,這是在本土米市場,越來越守不住的一道防線。
5.—旦台灣申請加入TPP,美方很可能比照對日談判,要求我國取消稻米進口之關稅配額,假如落實,恐將對台灣農業造成毀滅性破壞。
6.綜上,為保護台灣農業,外交部與美方進行TPP談判時應堅持立場,堅守我國稻米進口之關稅不被取消或上修。
江委員啟臣書面意見:
一、我國洽簽FTA進度
一直以來,外交部對於推動FTA或ECA的態度,對於未能一次到位之協定係採取「堆積木」方式,先推動產業或制度性合作、洽簽議題別協定,並運用雙邊經貿諮商機制,解決主要貿易夥伴對我關切之經貿議題,逐步累積建構未來簽署FTA/ECA之基礎,但觀察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或ECA之推動情形:與美國的TIFA,因美牛爭議自2007年第6屆會議後即延宕,直至102年3月11日重啟TIFA,截至104年10月1日第9屆臺美TIFA會議仍無實質進展;與歐盟歐洲會議三次通過決議案,支持臺歐盟簽署ECA,可是至今卻也沒有實質進度;亞太地區也未見進展。眼看八年過去了,若仍持續「堆積木」,短期內能有何成果?
我國貿易之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東協、歐盟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已加入東協,並與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而現在TPP第一階段談判也已完成,這些因素是否會成為影響我國洽簽FTA的優先順序跟整體佈局?外交部的評估又是如何?請外交部說明。
二、駐外餘處之建置經費
外交部105年度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1億8,330萬2千元,包括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1億8,230萬2千元及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之先期規劃費100萬元。請問105年編列之1億8,330萬2千元,是為泰國代表處館舍,抑或為駐芝加哥辦事處館舍而編?除此兩個館舍外,還有駐歐盟及比利時代表處館舍也有購置計畫在進行,這三計畫經費應詳列,以利委員審查。目前計畫進度多有延宕,泰國館舍因為地價調漲、產權爭議有所延誤,行政院也於102年修正計畫追加預算,後續期程的執行,何時可以完成?
三、護照偽造變造
為防杜護照偽造及冒用,我國自97年12月29日起發行晶片護照,然根據統計,近年查獲之偽、變造護照數量,99年度41本中有2本為晶片護照,102年度80本中有66本為晶片護照,103年53本中有43本為晶片護照,104年截至6月底查獲24本偽、變造護照皆為晶片護照;檢視查獲的數量及查獲的類別,是否代表晶片防止偽造、冒用的功能,已經遭到破解?如果確實遭到破解,可能會影響國人資訊安全,此部分外交部要如何加強查緝?雖然今年5月時,已經修正護照條例,提高偽、變造護照的刑責,但因為我國護照可在148個國家、地區享有免簽或優惠簽證,是相當便利的旅行文件,因此也容易成為國際人蛇集團的目標。外交部除了加強宣導呼籲旅外國人及僑胞妥善保管護照,還能有何作為?目前的晶片設計機制,是否存有缺失?在技術採用上是否已被破解,應如何加強?請外交部說明。
四、網路申辦護照,僅預約不送件
過去民眾申辦護照,以在台北為例,必須到領務局去抽號碼牌等待,短則半個小時,長則兩個小時亦有,視每天申請的時段、人數而定。領務局為了避免民眾久候,開辦網路預約服務,簡化護照申辦作業,但根據外交部預算書顯示,10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網路預約申辦護照計50,130件,但實際送件僅36,110件,有14,020件並未送件,其中原因外交部是否檢討?預約後卻未送件,相對排擠其他民眾想要預約,簡化申辦程序的權益;對此領務局有何應對作法?對於預約了但未送件的民眾,領務局是否會有拒絕下一次預約的機制設計?查詢領務局網頁,現行規定是,「預約3次未報到,您必須等待6個月之後始能再次使用本預約系統,倘您有急迫申辦護照需求,可直接赴本局或各辦事處辦理。」但護照一本十年,除非是頻繁幫家人、朋友代辦,否則也不會需要常使用預約系統,三次未報到停權六個月是否符合實際?請外交部說明。
五、台巴工業園區
根據國合會「臺巴工業區轉型前管理計畫結案報告」指出,該園區產權長期遭受東方公司(原貸款計畫債務人)惡意侵占,並不斷以興訟方式干擾PSC公司對產權之主張及園區營運。截至104年6月底仍有約6.1公頃土地及廢房長年遭占用及8項訴訟案待解決。外交部解決的方法有哪些?持續訴訟?本案貸款保證責任經費尚未結清,且自95年度以來政府平均每年需投入約千萬元委託管理經費,近十年的投入,耗費近上億元,外交部有何積極處理之對策?請外交部說明。
馬委員文君書面意見:
一、本席肯定外交部同仁的努力與辛勞,也有一些成果。但本席希望了解習近平上台後,美國智庫原本「擁抱熊貓派」漸漸覺醒,逐漸走向「中國威脅派」,美國出現一些論點,認為當初擁抱中國希望制衡伊朗,俄國,朝鮮的戰略,太過天真,轉向承認中國是美國未來最大的威脅,站在大戰略角度來看,目前的態勢,是最台灣最有利的環境,部長以為如何?外交部駐美代表處是否有新的作為?
二、蔡英文訪問華府得到高規格接待,本席了解,下月初在感恩節之前訪美的朱立倫候選人,也會得到相同的待遇,請問部長,美方的態度為何?是否確如外界預測美方已認可蔡英文為下屆總統當選人,已經探詢其國安團隊的成員有哪些可能人選?並已造冊聯繫隨時無縫接軌?
三、再請教部長,中國習近平上來之後,善用中國的"忽悠戰略"似乎很成功,(習近平成功訪美之後立刻訪英引起美國吃味,今年十一長假在官媒發表文章說,「購買日貨不算是不愛國」,來緩和中日關係),中國這「忽悠」戰略連美國都為之警惕,我國雖然有陸委會專責兩岸事務,但外交部應更加清楚地掌握中共外交策略。馬總統「活路外交」活了將近八年,請問,遇到中共忽悠外交戰略,我們的活路外交是否有效?
四、下一任總統上台,活路外交可能束之高閣,外交部將如何因應?是否建議下一任總統,活路外交是最好的外交政策?對台灣人最為有利?
楊委員瓊瓔書面意見:
一、美總統歐巴馬上月底在白宮,與中共領導人習近平會晤,會後宣稱在網路、反恐等方面,達成「廣泛的共識」;根據媒體報導,歐習雙方雖均強調合作,但也各持己見。在兩岸議題方面,歐巴馬在會中明確提及台灣關係法,反對任何一方片面改變現狀;習近平則未發表意見。
1.部長,對於歐習會的看法?習訪美前台美間是否密切聯繫?我方外交單位是否明確掌握會談內容?是否有不利於我的會談內容?美方堅守台灣關係法的底線?是否傳達予我方知曉?如何確保美「中」競合下的台海安全?
二、日本的海上自衛隊觀艦式18日在神奈川縣相模灣登場,這項海上閱兵由首相安倍晉三主持,美韓等盟國共同參與,旨在展示日本海軍力量。安倍其後並特別登上參與觀艦式的美國的核動力航母「雷根號」,與美軍相關人士會面,成為搭乘美國航母的首位在任日相。
1.部長,對於日相安倍晉三首登美國航母的看法?此舉意義代表什麼?美日安保條約的再強化?兩大強權競合我外交政策是否過度保守?如何積極應變東北亞與南海情勢?
三、近期有民眾持護照到聯合國歐洲總部日內瓦萬國宮參觀,卻遭拒進入引起討論;外交部國際組織司司長昨日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經外交部交涉後,民眾可使用中華民國護照及有照片證明的雙證件進入日內瓦分部參訪。
1.部長,面對此一事件我方如何應變?位於紐約聯合國總部是否有相同情形?未來政府參與聯合國相關的會議將受到挑戰?我要如何確保ROC國家主權不被否定?
主席:接下來進行預算處理,請議事人員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在議事人員宣讀過程中,我們先休息,請各位用餐,待宣讀完後,隨即處理委員提案。
105年度外交部主管預算(機密部分)
二、歲出:
第8款 外交部主管
第1項 外交部
第1目 國際事務活動(金額請委員自行參閱)
105年度外交部主管預算(公開部分)
一、歲入: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2項 外交部
第1目 賠償收入181萬元
第73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65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36億0,923萬8,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2項 外交部
第1目 財產孳息2,224萬3,000元
第2目 財產售價,無列數
第3目 廢舊物資售價658萬5,000元
第83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財產孳息,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5項 外交部
第1目 雜項收入5億9,457萬9,000元
第86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雜項收入664萬4,000元
第87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第1目 雜項收入39萬元
二、歲出:
第8款 外交部主管(不含機密部分)
第1項 外交部
第1目 一般行政78億9,894萬8,000元
第2目 外交業務2億4,941萬5,000元
第3目 駐外機構業務31億5,274萬1,000元
第4目 國際會議及交流16億8,519萬3,000元
第5目 國際合作90億2,177萬2,000元
第6目 國際關懷與救助1億4,151萬8,000元
第7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億3,245萬4,000元
第8目 第一預備金8,000萬元
第2項 領事事務局
第1目 一般行政2億6,284萬4,000元
第2目 領事事務管理11億8,633萬4,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252萬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50萬元
第3項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第1目 一般行政6,973萬8,000元
第2目 外交領事人員講習2,052萬3,000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12萬5,000元
1、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57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業務費項下的「辦公環境、消毒、蟲蟻防治、印刷、保全、文康活動、消費者保護委員會活動經費、健康檢查、醫療照護、外交獎章、駐警服裝、勞力委外、外交志工、外交替代役(內部)、組織學習、員額評鑑、工程施工品質查核、天母使館專用區暨台北賓館等養護費」,計需51,234千元,比104年度預算多出634千元,為考量政府財政收入不佳,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2、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57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一般行政」─「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業務費項下的「本部辦公房舍、宿舍、天母使館專用區及台北賓館等養護費」,計需18,875千元,每年皆編列高額養護費用,允宜就實際需要如實編列,避免造成浮濫浪費,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3、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57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檔案及資訊處理
案由:外交部105年度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之「檔案及資訊處理」分支計畫編列「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計7,569萬8千元,所規劃辦理之網路建置計畫屬繼續經費,卻未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及本院決議,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相關資訊揭露欠明,實不利預算審議,允應檢討改正。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編列2億3,262萬8千元,凍結500萬元,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4、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1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57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03檔案及資訊處理
案由:105年度辦理「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為75,698千元,105年度預算較104年度預算大幅增列近51%,且強化資訊案全屬繼續經費,卻未依預算法關規定及決議編列,不利預算審議,恐有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預算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 預算書頁次:P.57
3911010100一般行政
03檔案及資訊處理
案由:有鑑於外交部105年度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之「檔案及資訊處理」分支計畫編列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計7,569萬8千元。據外交部表示,係105年度擬續於20個駐外館處建置跨國骨幹網路經費2,555萬7千元,及已建置之31館處通訊費5,014萬1千元,然而,駐外使領單位計有118個,除前已完成之31館處及105年度預計新建之20館處外,餘67館處後續是否建置,外交部並未作說明。此外,外交部並未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及本院決議,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相關資訊揭露欠明,實不利預算審議,同時攸關外館通訊安全,允應檢討改正,爰提案凍結外交部105年度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之「檔案及資訊處理」分支計畫編列「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計7,569萬8千元的十分之一,並於1個月內向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附表1:外交部強化資訊安全專案截至104年8月底之預算編列及執行情形 | |||
年度 |
預算數 |
決算數 |
執行成果 |
101 |
0 |
4,135 |
已完成駐日本代表處、駐美國代表處、駐洛杉磯辦事處、駐泰國代表處、駐舊金山辦事處、駐紐約辦事處、駐新加坡代表處、駐慕尼黑辦事處、駐奧地利代表處共9個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 |
102 |
32,754 |
19,269 |
已完成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駐加拿大代表處、駐荷蘭代表處、駐大阪辦事處、駐波士頓辦事處、駐溫哥華辦事處、駐胡志明辦事處共8個館處之跨國骨幹網路。 |
103 |
32,558 |
38,329 |
已完成駐芝加哥辦事處、駐德國代表處、駐英國代表處、駐韓國代表處、駐越南代表處、駐澳大利亞代表處、駐波蘭代表處、駐休士頓辦事處、駐亞特蘭大辦事處、駐邁阿密辦事處、駐菲律賓代表處、駐多倫多辦事處、駐漢堡辦事處、駐雪梨辦事處共14個館處。 |
104 |
50,141 |
23,374 |
31館處每月通訊維持費。 |
105 |
75,698 |
- |
1.建置費:新建日本福岡、法國、西雅圖、檀香山、俄羅斯、馬來西亞、印度、捷克、丹麥、匈牙利、西班牙、瑞典、義大利、瑞士、教廷、南非、史瓦濟蘭、以色列、智利、釜山等20個館處建置費9,659千元。 2.通訊費: (1)105年新建骨幹網路之20個館處8個月之通訊費(前4個月為測試期)15,898千元。 (2)已建置骨幹網路31館處之全年通訊費50,141千元。 |
※註1.資料來源,外交部提供,本中心整理製表。104年度決算數係截至8月底之執行數。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6、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57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檔案及資訊處理
案由:有鑑於外交部建置「NGO雙語網站」提供線上申請補助功能,自92年起,加上每年之維護營運經費,迄今投入已逾2千萬餘元,然而該網站使用比率偏低,近3年度(101-103)透過線上申請NGO補助案件分別為23件、55件及84件,104年截至6月底則為60件,比率僅2.11%、4.95%及7.82%,允宜瞭解影響使用者意願之癥結,並研謀改善措施。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資訊服務費」編列5,454萬5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7、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主管預算
第8款1項1目3節 預算書第22頁
工作計畫:檔案及資訊處理─NGO雙語網站維護費營運經費計178萬6千元
外交部NGO雙語網站自92年起建置,加上每年之維護營運經費,迄今投入已逾2千萬餘元,且線上申請補助功能建置迄今已近10年,惟使用率仍未超過1成,103年1,074件申請補助案件中,僅84件係經由網路申請,實屬偏低。爰針對「資訊服務費」54,545千中,凍結NGO雙語網站維護費營運經費100萬元整,待外交部提出「NGO網站改善計畫」,並經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8、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項目:8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57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03檔案及資訊處理
案由:「一般行政」─「檔案及資訊處理」其設備及投資項下的「國內外各項資訊及周邊設備、資料庫與系統維護等經費」36,105千元為新增項目 且編列經費甚鉅,恐有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9、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57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檔案及資訊處理
科目:國內外各項資訊及週邊設備 本年度預算數:3,610萬5千元
資料庫與系統維護等經費
網際網路宣傳及網站維運 2,131萬5千元
主旨:105年度外交部第8款1項1目「一般行政─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國內外各項資訊及週邊設備、資料庫與系統維護等經費」、「政府網際網路網GSN機箱月租費、網際網路宣傳及網站維運等經費,合計編列5,742萬元。較104年度編列數4,716萬5千元,增加1,025萬5千元,然上述經費擴增及計畫效益不明,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故建議刪減增列數1,025萬5千元,以資撙節。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10、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58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檔案及資訊處理
案由:外交部建置跨部會之「政府部門補助國內民間團體及機構參與或辦理國際會議及活動整合平台」,並請各部會隨時上網登錄補助案件辦理情形。國家發展委員會開發「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Civil Group Subsidy System,下稱CGSS),登載中央政府各機關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計畫案件資料,以及提供查詢案件申辦情形。外交部允宜檢視其自建系統與CGSS功能之差異性及是否有存續之必要性,以免後續仍需投入相關管理維護成本,不符經濟效益。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7,024萬3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11、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項目:8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58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03檔案及資訊處理
案由:「一般行政」─「檔案及資訊處理」其設備及投資項下的「檔案庫水電費、租金、押金、場地整理及檔案架等經費」14,000千元,現今皆電子化作業,是否有租檔案庫及其他設備之必要,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12、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1目 預算書頁次:P.58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檔案及資訊處理
案由: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檔案及資訊處理」項下之「物品」編列420萬元;經查政府採購統計,外交部103年隨身碟採購案金額為63.6萬元,104年隨身碟採購案決標金額為102.6萬元。外交部連續兩年採購大量隨身碟,有鑒於國家財政困難,允宜檢討採購物品之必要性,爰凍結該項預算十分之一,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13、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單位預算」,第2目「外交業務管理」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編列「業務費」2億4,658萬5千元。鑒於本節「業務費」102年、103年決算數,和104年上半年的執行數皆偏低,105年「外交業務管理─業務費」預算應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楊應雄
14、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2項2目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60
工作計畫:外交業務管理
分支計畫:01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外交業務管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業務費向下的「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政策宣導經費),計需5,070千元,政策宣導成效不彰,避免造成浮濫浪費,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15、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2目 預算書頁次:P60
工作計畫:外交業務管理
分支計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科目: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外交施政 本年度預算數:1572萬6千元
重要議題深度研究委辦費
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 507萬
文宣業務(政策宣導經費)
主旨:105年度外交部第8款1項2目「外交業務管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委託舉辦民意調查及就當前外交施政重要議題進行深度研究等委辦經費」、「推動公眾外交及辦理重要外交文宣業務」,合計編列2,079萬6千元,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相關委辦費用、政令宣傳費用應予節約,故建議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16、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61
工作計畫:外交業務管理
分支計畫:02外交使節會議
案由:「外交業務管理」─「外交使節會議」其業務費項下的「國外旅費」,計需12,304千元,因考量國家財政不佳,檢討是否有其高額經費的必要,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李桐豪
17、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2目1節 預算書頁次:P61
工作計畫:外交業務管理
分支計畫:03-外交領事人員進修
科目:0201-教育訓練費 本年度預算數:2,876萬元
案由:105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外交業務管理」之分支計畫「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項下,計編列「教育訓練費」2,876萬元,其中,2,175萬元用於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及接受語文訓練,較104年度增加91萬6千元(增幅4.40%)。然查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每年除辦理新進外交領事人員密集英語班外,亦開設各級語文訓練班(如日語、法語、西語、德語)、外放特殊語文訓練班、東南亞語文班。鑒於派員出國語訓成本高(如103年度每人平均成本98萬8千餘元),在政府財政困難下,宜妥善運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各級語文訓練班資源。爰此,予減列「外交領事人員進修」1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黃偉哲
18、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2項2目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61
工作計畫:外交業務管理
分支計畫:03外交領事人員進修
案由:「外交業務管理」─「外交領事人員進修」分之計畫,「編列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及接受語文訓練出國進修經費」2,175萬元,較104年度之2,083萬4千元,增加91萬6千元(增幅4.40%),在政府財政困難之下,派員出國接受語言訓練經費卻逐年增長,未臻妥適,宜妥善運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各級語文訓練班資源,檢討是否有其必要性,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19、
歲別:105年度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第8款第1項第2目第1節
預算書頁次:P61
工作計畫:外交業務管理
分支計畫:03-外交領事人員進修
案由:外交部105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外交業務管理─外交領事人員進修」項下,編列「選送特考及格外交領事人員赴國際組織見習及接受語文訓練」等進修經費2,175萬元。有鑒於當前政府財政困難,派員出國接受語訓經費卻逐年增長,外交部應本撙節原則謹慎編列預算,爰減列該計畫經費50萬元,凍結300萬元,俟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李桐豪 楊應雄 黃偉哲
20、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2目 預算書頁次:P47,P61
工作計畫:外交業務管理
分支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249,415千元
案由:
一、有鑑於東協政治與戰略地位重要,經濟也逐步躍升,預計於2016年東協共同體開始運作,將會是僅次歐盟的全球第二大經濟體。東協經濟共同體一旦生效,也代表東協10國之間的貨物、服務與勞工將更加自由地流動,而此一區域自由貿易區也將同時牽動東協6億人口及2兆美元貿易額之未來發展,讓東協貿易往來將更頻繁,且經濟發展將會更為快速。
二、我國應強化與東協各國的經貿及文化交流,並增加在東協地區宣傳我國國情。然外交部製作國際文宣視聽資料,僅有英日法西德俄等外文,應加入東協10國之國家語言,以達到宣傳我國國情之目的。爰針對第2目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製作國情資料」之「業務費」原列8千312萬8千元,凍結100萬,建請外交部「如何強化我國與東協各國實質關係」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21、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2目 預算書頁次:P.61
工作計畫:外交業務管理
分支計畫:製作國情資料
案由:有鑑於東協政經地位日益重要,為我國外交發展重點,故國際文宣視聽資料應加入東協國家語言。外交部104年國慶文宣影片「友善國際.和平傳愛」配有中、日、英、法、西、葡、義、德、俄、阿文等10種語版字幕,東協國家語言付之闕如。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目「外交業務」第1節「外交業務管理」項下「製作國情資料」編列8,312萬8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東協國家國際宣傳策略」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22、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62
工作計畫:外交業務管理
分支計畫:05製作國情資料
案由:「外交業務管理」─「製作國情資料」其「發行台灣光華雜誌月刊」,計需23,613千元,委外的人力費用過高,8人經費7,045千元,平均每月薪水六萬多元,應考量國家財政不佳,為撙節開支,允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23、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63
工作計畫:駐外機構業務
分支計畫: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外交部自89年推動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期能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能、簡化作業程序,增進外交業務協調功能,外交部並據以修訂各機關駐外機構預算及會計事務處理要點等規定,建置駐外機構會計系統,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任會計人員。惟駐外館處置有專任會計人員之數量未見成長反而逐年減少。外交部允應加強辦理,以落實該改進方案。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29億4,369萬3千元,凍結1千萬元,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黃偉哲
24、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63
工作計畫:駐外機構業務
分支計畫: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項下「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臨時人員酬金」編列1億5,348萬7千元;惟其人員之進用及人事薪資標準不明確,爰予凍結十分之一,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黃偉哲
25、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63
工作計畫:駐外機構業務
分支計畫:01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駐外機構業務」─「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項下業務費中的「水電費、郵費、電信費」,計需191,029千元,駐外領使單位比104年度多了一個服務單位,但水電費、郵費、電信費卻比104年度的經費多了21%,顯有浮濫編列,爰提案刪減預算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26、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3目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63-P64
工作計畫:駐外機構業務
分支計畫:01-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科目:0279-一般事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6億8,742萬元
案由:近年,台灣青年赴海外打工度假之人數日增。以最大宗澳洲為例,據外交部統計,2014年,澳洲政府總計核發給台灣青年26,622件度假打工簽證;參照同時期勞動部統計,人數估計已佔台灣20-29歲勞動人口的1%以上。然而,近年在媒體上,不時可以看到台灣青年在澳洲慘遭雇主剝削,勞動條件違反當地法令;並且,受害者經常表示難以從台灣駐外館處,獲得處理勞資爭議之足夠協助。爰此,為改善此一情況、保障國人權益,予凍結105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駐外機構業務」之分支計畫「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一般事務費」5,000萬元,俟經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27、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63-P64
工作計畫:駐外機構業務
分支計畫:01-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科目:0200-業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28億2,318萬4千元
案由:外交部105年度預算編列「駐外單位辦理國際文宣活動費用」140萬元,然,類似國際文宣經費已於其它預算科目編列。為節省國庫,爰將105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8款1項3目「駐外機構業務」之分支計畫「駐外使領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項下,「駐外單位辦理國際文宣活動費用」140萬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蕭美琴 黃偉哲
28、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65
工作計畫:駐外機構業務
分支計畫:04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駐外機構業務」─「駐外觀光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項下業務費中的「物品、辦理小型觀光記者會、聯繫駐地旅遊業者及媒體記者、發布新聞稿、蒐集分析相關觀光資訊等經費」,計需13,179千元,但成效卻不明顯,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29、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主管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65
工作計畫:「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分支計畫:
案由:「歲出機關別預算表」─「駐外機構業務」其項下業務的「駐外僑務單位基本工作維持費」17,489千元,較104增列1,661千元,適逢選舉期間,恐有浮濫編列之嫌,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30、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66
工作計畫:駐外機構業務
分支計畫:05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駐外機構業務」─「駐外僑務單位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其項下業務費中的「物品、訪問聯繫僑社(團)及參加僑社活動館員交際費等費用」,計需4,851千元,較104年經費4,061千元增列了790千元,適逢選舉年間,有無挪作他用不得而知,故應考量政府財政不佳,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31、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3目 預算書頁次:P66
工作計畫:駐外機構業務
分支計畫: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科目:本年度預算數:5,287萬4千元
主旨:105年度外交部第8款1項3目「駐外機構業務─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5,287萬4千元,較104年度預算增列1,459萬2千元。經查:文化部預計於105年度增設三個文化組,包括:北美華府、俄羅斯、墨西哥等,然其設置效益重複(北美地區已設置紐約、洛杉磯、休士頓文化中心),俄羅斯、墨西哥是否有設置必要?此外後續年度,是否再購置文化中心之辦公廳舍,其間潛藏未來預算能否適時獲配,時值政府財政困難之際,文化部宜審慎考量後再行提出。故建議暫緩設立,並刪減增列數1,459萬2千元。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32、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單位預算」,第3目「駐外機構業務」中,「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一般事務費」1,289萬2千元,是104年預算編列數的5倍,明顯不合理。105年「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一般事務費」應減列200萬元。
提案委員: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委員:陳鎮湘 楊應雄
33、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3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67
工作計畫:駐外機構業務
分支計畫:07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
案由:「駐外機構業務」─「駐外文化中心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計需52,874千元,較104年經費38,282千元增列了14,592千元,其「物品、推動對外文化交流暨辦理各項活動等費用」更高額增列了3,620千元,應考量政府財政不佳,是否有其必要性且成效並無明顯助益,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物品、推動對外……」原預算數13,134千元中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34、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4目 預算書頁次:P.70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案由:外交部為協助國內業者實地瞭解邦交國之投資環境,對赴邦交國投資考察業者給予機票款補助。依規定考察團所赴國家應限於邦交國,但在執行上,部分考察團所赴國家包括非邦交國在內,有失該補助之本意,且與該部補助辦法未合。100年度至103年度補助投資考察之人數最高50人,但各年度新增補助之投資案件屈指可數,顯示業者對赴邦交國投資之意願不高。鑑於補助投資考察之機票款,對提高國內業者赴該等國家投資之意願,效果有限,允宜檢討續辦該考察補助之必要性,並另行研擬其他有效措施。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編列7億9,152萬5千元,凍結200萬元,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35、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2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0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案由:「國際會議及交流」─「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分支計畫,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所需經費」1,890萬元,較104年度之1,800萬元增加90萬元(增幅5.00%)。然由近年來該項業務之推動情形顯示,國內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允宜檢討續予考察補助必要性,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36、
歲別:105年度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第8款第1項第4目
預算書頁次:P72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0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案由:外交部105年度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獎補助費」項下,「鼓勵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補助辦法」編列「參加有邦交國投資考察團機票補助款等經費」1,890萬元。惟非邦交國也在列,且外交部多年來對於那些廠商接受補助、考察投資之績效亦無公開說明,爰提案刪除500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林郁方
37、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0-P73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02-協助各種國際活動
科目:0400-獎補助費 本年度預算數:4億7,401萬2千元
案由:105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國際會議及交流」之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項下,計編列「獎補助費」4億7,401萬2千元,其中,1,890萬元用於「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較104年度增加90萬元(增幅5.00%)。查100年度至103年度補助投資考察之人數,最少40人,最高50人,但各年度新增補助之投資案件屈指可數,顯示業者對赴邦交國投資之意願不高;補助投資考察之機票款,對提高國內業者赴該等國家投資之意願,效果有限。爰此,予凍結「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補助款」900萬元,俟經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38、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工作計畫名稱及編號:預算書頁次:P.73
0400獎補助費
0437對國內團體之補助
案由: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第8款第1項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項下,補助「台灣民主基金會」經常支出1億4,470萬元。經查:台灣民主基金會副執行長蔡瑋主要負責「兩岸交流及中國人權」事務,卻自承獲邀出席今年十月中國國慶閱兵典禮,其行為已經損及民主、傷害國家尊嚴。再者,蔡瑋當初係受國民黨指派擔任該職位,爾後國民黨業已發函更改人事案,惟蔡瑋竟不交出辦公室鑰匙,且遲不去職,嚴重破壞民主基金會人事制度;更有甚者,民主基金會竟依然續聘其為資深研究員,顯見該基金會內部人事管理制度出現重大瑕疵。爰凍結補助「台灣民主基金會」經常支出1億4,470萬元之十分之一,於蔡瑋去職後,並向外交與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予以解凍。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39、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0-P73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0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科目:0400-獎補助費 本年度預算數:4億7,401萬2千元
案由:105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國際會議及交流」之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項下,計編列「獎補助費」4億7,401萬2千元,其中,2,667萬7千元用於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長期以來,外交部每年固定補助世盟,然該組織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成效極其有限,功能與「台灣民主基金會」高度重疊。爰此,全數刪除外交部補助世盟之2,667萬7千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蔡煌瑯 蕭美琴
40、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4目 預算書頁次:P73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科目: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 本年度預算數:2,667萬7千元民國總會」
主旨: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經查:世盟財源自籌能力不足,營運高度仰賴政府財源挹注,且人事費用長年偏高,導致營運成本沉重,財務結構難以改善,徒增政府財政負擔,其近幾年的運作經費,全部來自政府捐贈,並無其他收入,其功能完全與台灣民主基金會重疊,嚴重扭曲國家資源分配,實違背政府補助NGO經費之政策原意及目的。故建議相關補助經費2,667萬7千元,應予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41、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4目 預算書頁次:P70-P73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02-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科目:0400-獎補助費 本年度預算數:4億7,401萬2千元
案由:105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國際會議及交流」之分支計畫項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項下,計編列「獎補助費」4億7,401萬2千元,其中,473萬元用於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長期以來,外交部每年固定補助亞盟,然該組織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成效極其有限,實已淪為少數人士養老、旅遊之肥貓單位。爰此,全數刪除外交部補助亞盟之473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蔡煌瑯 蕭美琴
42、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4目 預算書頁次:P73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
科目: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 本年度預算數:473萬元秘書處」
主旨: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該組織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卻成效極其有限,亞盟實已淪為少數人士養老、家庭旅遊花費之黑機關。顯見此一補助預算背後問題重重,外交部對給予該組織之鉅額補助經費的成效監督機制卻形同虛設,故建議相關補助經費473萬元,應予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43、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0-P73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02-協助各種國際活動
科目:0200-業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3億1,751萬3千元
案由:105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國際會議及交流」之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項下,計編列「業務費」3億1,751萬3千元,其中,編列1,135萬元,由亞東太平洋司執行包括「協助台籍慰安婦受害人向日本索償」在內之「其它各項國際交流活動」。據查,1999到2005年,台籍慰安婦向「婦女救援基金會」登記,由之協助向日本政府提告、求償者共五十八位,目前僅剩四人存活,然迄今未獲日本政府正式之賠償、道歉;自2005年三審定讞以來,相關工作似已陷入停滯。爰此,予凍結項下預算100萬元,俟經外交部向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44、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項目:8款1項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3
工作計畫: 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03出國訪問
案由:「國際會議及交流」─「出國訪問」計需125,969千元,較104年經費117,379千元增列了8,590千元,應考量政府財政不佳,恐有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允爰提案刪減預算3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4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73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查外交部105年度編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中「出國訪問」1億2,596萬9千元之正副元首、特使、五院院長、部次長及政府重要官員出國訪問、達聘及參加各國慶調典禮、鞏固邦誼等活動之經費;較104年增加859萬元,但查出訪計畫不明,增幅近千萬元,恐有浪費公帑之嫌;爰減列3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李桐豪
46、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4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74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及交流
分支計畫:04訪賓接待
案由:「國際會議及交流」─「訪賓接待」計需408,682千元,較104年經費396,663千元增列了12,019千元,應考量政府財政不佳,應檢討是否有增列必要性,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5%。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47、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款項目4目項下之 預算書頁次:P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查外交部105年度編列「國際會議及交流」中「訪賓接待」4億868萬2千元,但查此計畫係用於接待常年各國固定來訪外賓,105未有特殊之邀訪對象或人數大幅調整,但105年度預算卻較104年增加1,201萬9千元;又費用計算亦有疑義,例如104年邀請歐洲地區外賓(含歐盟)332人次編列6,310萬4千元,105年度邀請337人次編列6,380萬4千元,增加5人次預算微幅增加70萬元;但104年度邀請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地區外賓235人次編列7,191萬6千元,105年度邀請同地區235人次,卻編列7,618萬7千元,同地區同人次,預算卻增加427萬1千元,容有說明之必要。爰減列3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李桐豪
48、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主管預算
款_項_目:8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77
工作計畫:國際合作
分支計畫:
案由:「歲出機關別預算表」─「國際合作」業務計畫編列9,021,772千元,另國合會105年度預算案之委辦計畫收入編列1,138,722, 同為「國際合作」業務,卻有兩個單位編列預算,恐有疊床架屋、浮濫浪費之嫌,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5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49、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76
工作計畫:國際合作
分支計畫:駐外技術服務
案由:外交部每年度皆編列數億元預算委由國合會辦理友邦技術合作計畫,然國合會對委辦計畫預算執行率逐年降低,且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況不佳,外交部允應督促國合會改善,並於計畫規劃階段,即全盤考量計畫如有移轉之後續營運輔導配套措施,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5目「國際合作」項下「駐外技術服務」編列10億8,908萬3千元,凍結500萬元,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50、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76
工作計畫:國際合作
分支計畫:駐外技術服務 本年度預算數:9,021,772千元
案由:
一、外交部自2001年委託國合會辦理外交替代役男受訓及援外計畫,役男在海外服役,不但可以豐富人生經歷,也可以強外語能力,每年都吸引近名年輕人報名,但每年錄取率僅10%左右。
二、經查104年度辦理外交替代役經費為4千3佰36萬1千元,105年預算編列5千3佰17萬3千元,增列9佰81萬2千元,在錄取率偏低之情形下,外交部於105年預算辦理是項工作增列經費,有不合理之情事,爰針對是項預算凍結300萬元,建請外交部對「如何選訓用外交替代役之具體作為與成效」,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51、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5人,針對105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單位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中,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編列「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35億3,395萬3千元部分,鑒於區美珍秘書不幸遇害案,多明尼加官方的偵辦不僅毫無進展,對我國官方的查詢更是消極以對、甚至不予回應。105年拉丁美洲及加勒比海司之「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中,多明尼加部分應凍結5,000萬元,俟多明尼加對「與我國官方就區美珍案偵辦情形建立每月定期會報機制」與「我國官方提供專業諮詢協助調查」等要求做出具體、善意回應,並由外交部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且獲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楊應雄
52、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48,P78
工作計畫:國際合作
分支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9,021,772千元
案由:
一、外交部105年度於「國際合作」業務計畫之「駐外技術服務」分支計畫編列1,900萬元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成立之海外子公司(簡稱PSC公司)管理臺巴工業園區,並於「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履行國合會辦理開發臺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1千517萬元。
二、經查臺巴工業園區產權長期遭受原貸款計畫債務人惡意侵占,並不斷以興訟方式干擾園區營運,以及若干訴訟爭議,影響我國企業在南美洲海外經貿發展,且自95年度以來政府平均每年需投入約千萬元委託管理經費,爰針對台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是項經費凍結150萬元,建請外交部對於「有效管理臺巴工業區以促進國際合作經貿發展」,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解凍。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53、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5目 預算書頁次:P78
工作計畫:國際合作
分支計畫:「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
科目: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 本年度預算數:9,270萬7千元
主旨:105年度外交部第8款1項5目「國際合作─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項下,編列「辦理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及合作」經費9,270萬7千元。經查:105年度較104年度8,370萬7千元,增列900萬元。且本會於102年審議本預算時,達成共識,要求外交部自103年度起不得編列,將相關預算移至教育部編列。故建議刪減增列數9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54、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8款1項7目 預算書頁次:P.81
工作計畫:一般建築物及設備
分支計畫:交通及運輸設備
案由:根據近年度外交部單位決算書之公務財產目錄表所載汽(機)車數量與相當年度編製之預算書所列示公務車輛明細表作比較,決算書車輛數明顯高於預算書所列數量,其差異數約在104輛至261輛之間,數量頗高。外交部應加強各駐外機構相關財產之管理,以避免政府有限資源被無效率使用或產生浪費之虞。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7目「一般建築物及設備」第2節「交通及運輸設備」項下「駐外單位汰換公務車」編列4,739萬6千元,凍結200萬元,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55、提案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5人,針對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單位預算」,第8目「第一預備金」編列8,000萬元,略嫌偏高,為避免虛增歲出,105年「第一預備金」宜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楊應雄
56、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P87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各項費用彙計表
案由:「各項費用彙計表」─「獎補助費」經費8,623,953千元,國家編列預算逐年減列,但獎補助經費跟104年獎補助經費8,042,551千元反而增列581,402千元且成效不彰,為撙節開支,允爰提案刪減預算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57、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P87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各項費用彙計表
案由:「各項費用彙計表」─「獎補助費」其業務費項下的「對外之捐助」經費8,221,663千元,國家編列預算逐年減列,但對外經費卻無減列,援外計畫預算宜比照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之政府開發援助定義分類編製統計表,以利年度預算審議及國際間比較否則恐有浮濫編列之疑,為撙節開支,允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58、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P87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各項費用彙計表
案由:「各項費用彙計表」─「獎補助費」其業務費項下的「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費」393,916千元,國家編列預算逐年減列,但獎補助費卻無變更,成效也不佳,為撙節開支,允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邱志偉 陳唐山
59、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P87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各項費用彙計表
案由:「各項費用彙計表」─「獎補助費」其業務費項下的「獎勵及慰問經費」4,104千元,國家編列預算逐年減列,是否真有實質編列需求,為撙節開支,允爰提案刪減預算2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60、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單位預算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P87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各項費用彙計表
案由:「各項費用彙計表」─「獎補助費」其業務費項下的「其他補助及捐助」經費3,420千元,國家編列預算逐年減列,獎補助對象並未標明清楚且恐有重複編列或浮濫編列,為撙節開支,允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61、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款_項_目:8款2項1目 預算書頁次:P16
工作計畫:一般行政
分支計畫:「人員維持」
科目:獎金─「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 本年度預算數:15萬元
主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長年編列「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經查:立法院多次決議,公務員僅能領1.5個月年終獎金與最高1個月的績效獎金,合計最多2.5個月,且行政部門不得再巧立名目編列其他獎金。且該類行政業務獎金支給多無法源,性質上應屬職責所在之一般基本事務,卻編列獎金發放之,且對於卓有績效之認定未有準據,恐過度寬鬆,該獎金發放已變成固定性給與。故建議「查獲偽變造證照獎金」編列15萬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62、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領事事務局
款_項_目:8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18
工作計畫:領事事務管理
分支計畫:印刷及製作護照
案由:我國護照近年來偽、變造護照查獲量逐年增加,截至104年6月底,累計遺失或遭竊尚未逾效期護照仍有10萬3千餘本,約20%護照係在國外遺失或失竊,且以晶片護照居多,晶片護照防偽措施有待加強。為避免該等護照於海外遭非法使用過於猖獗,影響我國免簽證待遇,外交部除應加強宣導呼籲旅外國人及僑胞妥善保管護照外,亦應檢視強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流程相關控管機制,以防杜護照偽造及冒用。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印刷及製作護照」編列10億2,683萬4千元,凍結500萬,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63、
歲別:105年度
單位名稱:外交部領務局單位預算
款_項_目:第8款第2項第2目
預算書頁次:P18
工作計畫:領事事務管理
分支計畫:02-印刷及製作護照
案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歲出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印刷及製作護照」項下,編列「印製晶片護照費」9億7,440萬元,較去年增加5.1%,然遭偽、變造護照量仍逐年增加,顯示領務局除應加強宣導外,更應強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照流程。爰刪除1,000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陳鎮湘 林郁方 黃偉哲 李桐豪
64、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
款項目:8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18
工作計畫:領事事務管理
分支計畫:印刷及製作護照 本年度預算數:1,186,334千元
案由:
一、我國自97年12月29日起發行晶片護照,自99至103年度護照核發量99%為晶片護照,非晶片護照核發量由99年度6,048本,至103年度減少為5,258本。
二、我國護照可在153個國家、地區享有免簽或優惠簽證,相對易遭人蛇集團冒用變造,近年來偽、變造護照查獲量逐年增加,且以晶片護照居多,晶片護照防偽措施有待加強。
三、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第2目項下105年度於「領事事務管理」業務計畫編列11億8,633萬4千元,其中包括「晶片護照印製」編列974,400千元,較104年度增列45,936千元,對於是項經費爰凍結1,000萬元,建請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如何提升護照安全,以防杜護照遭不法使用」,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65、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預算
款項目:8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18
工作計畫:領事事務管理
分支計畫:02印刷及製作護照
案由:「領事事務管理」─「印刷及製作護照」其項下業務的「護照登錄外包等經費」計需47,934千元,但委外的宣導效果不佳,大大多數國人並未知悉此項服務,考量政府財政不佳,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5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66、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預算
款項目:8款2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18
工作計畫:領事事務管理
分支計畫:04加強領務服務工作
案由:「領事事務管理」─「印製申請證照表件及須知」計需22,839千元,但偽、變造護照查獲量逐年增加,防偽貼紙效不彰,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4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67、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領事事務局
款項目:8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18
工作計畫:領事事務管理
分支計畫:加強領務服務工作
案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建置有「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供國人出國觀光、遊學或洽商時登錄個人及旅外停留資料,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惟整體登錄情形欠佳,為有效掌握旅外國人動態資料,俾利我駐外單位能及時協助,允宜廣為宣導。爰針對105年度外交部領事事務局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項下「加強領務服務工作」編列6,479萬1千元,凍結200萬,外交部領事事務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68、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預算
款項目:8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18
工作計畫:領事事務管理
分支計畫:04加強領務服務工作
案由:「領事事務管理」─「加強領務服務工作」其項下業務的「派員參加國際會議及護照防偽業務考察人員旅費」計需費494千元,但偽、變造護照查獲量逐年增加,考察成效是否有實際效用,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69、
歲別:歲出計畫提要及分支計畫概況表 單位名稱: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單位預算
款項目:8款3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33
工作計畫:外交領事人員訓練
分支計畫:02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
案由:「外交領事人員訓練」─「短期進修、專業訓練及國際交流」編列17,623千元,所編列計畫不詳細無法查證,且應考量國家財政不佳,是否有必要編列高額的必要性,為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91、
104年度外交部歲出預算第4目「國際會議及交流」分支計畫「協助各種國際活動交流」項下,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2,667萬7,000元與「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473萬元。外交部長期鉅額補助「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然而世盟在推展我國參與國際事務上,成效極其有限,世亞盟實已淪為少數人士養老、家庭旅遊花費之黑機關。顯見此一補助預算背後問題重重,外交部對給予該組織之鉅額補助經費的成效監督機制卻形同虛設,嚴重扭曲國家資源分配,實違背政府補助NGO經費之政策原意及目的,故相關補助經費應予以全數刪除,以節省公帑。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70、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項目:8款1項4目 預算書頁次:P69
工作計畫:國際會議與交流
分支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
案由:
一、2014年TPP12個成員國GDP,占全球比重約38%,貿易額達全世界25%以上,佔我國貿易額亦高達35%左右。未來TPP生效後,成員國相互提供貿易優惠及排除貿易障礙,我國若不參與,其出口產品在海外市場將要面臨較競爭對手國較高的關稅及不公平的措施。
二、我國政府將TPP與RCEP均列為積極參與的政策目標,但是,面對談判,我國是否已經擬定好了相對應的策略,尤其是在農業議題上,如何因應?建請外交部與相關部會研討TPP與RCEP在我國國際政治層面的可能影響,方能找出最有利我國家利益的談判路徑。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71、決議
有鑑於我國貿易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東協、歐盟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也已加入東協,並與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對我國貿易競爭力甚為不利。我國目前已洽簽之FTA之國家除紐西蘭及新加坡外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且進程相當緩慢。建請外交部應重新檢討策略,加速與主要貿易國家洽簽FTA,爭取加入TPP及RCEP,以拓展我國貿易。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楊應雄 李桐豪 林郁方
72、決議
案由:ECFA生效後,中國因整體投資環境惡化,致未達成促進雙邊投資之目標,國人赴中投資案件從2011年575件總金額131.01億美元,降至2014年388件總金額98.30億美元,而中國來台投資案僅約3億美元,成效亦不顯著。尤有甚者,外資在台投資金額逐年下滑,以每件投資平均規模觀之,2006年係十年來最高,每件平均投資規模約756.7萬美元,迄2013年降為153.9萬美元,僅及2006年五分之一。綜觀外資減少之成因,主要係我國未與美國、歐洲、東協等經濟體建立自由貿易關係所致,近年我國雖與新加坡、紐西蘭分別簽訂經濟夥伴協定(ASTP)及經濟合作協定(ANZTEC),但因規模較小,尚難發揮招商引資之效果。有鑒於此,建請外交部本於涉外事務之專業,密切掌握TPP之發展進度,多方接觸相關當事國,全力協助政府排除談判時可能遭遇之非經貿障礙,加速參與區域經貿之整合。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73、決議
在洽簽FTA上,除經貿專業之議題外,外交部擔任「促進者」之重要角色,但已簽署之FTA並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而目前採取「堆積木」方式進行之部分,或為經濟合作,或為投資保障,或為投資促進,由於進度緩慢,對有效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建請外交部應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FTA,以拓展我國貿易。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74、決議
單位:外交部
主旨:國際合作發展法第14條:「國際合作發展事務經費應視政府財政能力,並考慮國際援外標準編列之;其涉及國家機密者,得編列機密預算。」外交部公布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依其說明統計資料係以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之「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統計定義分類。惟外交部年度預算書僅列各司執行之主要計畫項目,欠缺計畫總經費、分年編列經費及預期效益,亦無邦交國或非邦交國之援助數據,顯過於簡略。爰建請外交部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之規定,參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編表,以利於審議援外計畫績效。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75、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3人提案,外交部105年度於「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377萬6千元,包括亞東太平洋地區區域經濟整合等議題之交流或研討、臺日經貿交流及對話、與歐洲各國雙邊經貿諮商會議、與北美地區之各項經貿交流會議及活動,爭取參與雙邊及多邊自由貿易機制等;另編列其他協助各項國際交流活動經費3億2,322萬8千元,辦理強化與各國國會交流業務等。簽署FTA係為政府施政重點,允宜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俾加速簽署之進程。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76、決議
主旨:
一、今年10月5日,跨太平洋夥伴關係(Trans-Pacific Partnership, TPP)於美國亞特蘭大達成協議。目前,台灣預計於第二輪申請加入。
二、參考日本與美國談判過程,日本加入TPP,美國首先要求日本廢除稻米進口之關稅配額,徹底開放為自由市場。原本在WTO架構下,日本的關稅配額是77萬噸,其中10萬噸是大米,其餘加工為米製品。而此次TPP談判,日本承諾對美國進口的「大米」,從原來5萬噸增加到7萬噸,澳洲配額量則是美國的12%(0.84萬噸),美澳「大米」配額總計7.84萬噸。
三、目前,我國稻米進口在WTO架構下亦採關稅配額制,每年144720公噸內,以低關稅或零關稅進口(目前為零關稅),超出則課以高關稅(目前為每公斤45元)。一旦台灣申請加入TPP,美方很可能比照對日談判,要求我國取消稻米進口之關稅配額,假如落實,恐將對台灣農業造成毀滅性破壞。
四、綜上,為保護台灣農業,外交部與美方進行TPP談判時應堅持立場,堅守我國稻米進口之關稅配額不被取消或上修。
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77、主決議: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有鑑於外交部105年度於「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項下編列經貿交流活動所需經費2億1,377萬6千元,包括爭取參與雙邊及多邊自由貿易機制等,然舉相關成效緩慢,舉例而言,歐洲議會於100年5月11日、101年9月及102年10月三度通過決議案,支持臺歐盟簽署ECA,並於102年10月9日通過「臺歐盟經貿關係」決議案,呼籲歐盟執委會啟動與我國之「投資保障及市場進入協議」談判,以深化雙邊經貿關係,惟其決議案對歐盟執行部門並無約束力,而亞太地區則透過民間智庫進行與印度、印尼、馬來西亞、泰國及菲律賓等國完成經濟合作協定之可行性研究,運用雙邊年度經貿諮商機制,研議後續合作事宜,同時藉由雙邊產業及商會交流爭取支持。此外,我國已洽簽之FTA並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相較我國貿易之主要競爭國─韓國已與東協、歐盟及美國簽署FTA;新加坡已加入東協,並與美國、日本、韓國、歐盟等簽署FTA,對我國貿易競爭力甚為不利。
綜上,在洽簽雙邊與多邊貿易協定上,除經貿專業之議題外,外交部擔任「促進者」之重要角色,但已簽署之FTA並未及於主要貿易國家,對有效提昇我國之貿易條件,增進商品在主要市場競爭力之助益有限,外交部允宜與經濟部研議規劃,建立優先順序及整體布局,擬定策略,加速洽簽相關協定,並定期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報告,以拓展我國貿易以確保我國經濟發展,同時以利監督。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78、主決議
案由:我國產業高度倚重出口市場拓展,且偏重中間財商品出口,雖有部分廠商投入國際採購競標,如終端或系統產品採購、專業技術服務輸出或工程建案等,但常遭遇諸多問題,致整體國際競標能力尚有不足,我國雖有外交部駐外館處、經濟部駐外單位及中華民國對外貿易發展協會遍佈全球60個駐外據點等,提供當地市場相關資訊,但缺乏對於國際標案商機訊息之專業蒐集、整合研析與及時提供機制,致國內廠商不易有效掌握海外標案情資,無法儘早準備相關作業。此外,缺乏辦理國際標案之專業人才與經驗累積、融資擔保與國際開發經驗不足,缺乏策略聯盟運作模式,獨立承攬案件競爭力偏弱等問題。為有效提升我國整體解決方案輸出競爭力,允宜整合經濟部、工程會、外交部等政府各單位相關計畫及資源,互為支援並統籌運用,俾事半功倍。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79、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本年度預算數:
案由:
一、釣魚台列嶼主權,無論從地理、地質、歷史、使用及國際法來說,絕對是中華民國領土;另1947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南海劃定的十一段「傳統疆域線」為我固有疆域。
二、日本將釣魚台國有化、中共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及在南海七島填海造陸,實行「小島堡壘化」及「大島陣地化」的軍事建設工程,均已侵犯我領土主權;尤以南沙太平島建設,應該要打造軍事、經濟、能源、漁業、生態、海洋氣象等多功能的中心及前進基地。
三、我國為主權聲索國之一,應透過各種管道或方式,以及各式國際會議,不斷向國際發聲我東、南海主權,增進國際認同,避免遭邊緣化。請外交部就「如何強化我國對東、南海主權主張之具體作法」,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80、決議
主旨:
一、外交部於民國89年成立「非政府組織國際事務會」,積極推動我國參與國際非政府組織及活動,並以經費補助之方式,提昇民間團體從事國際交流之意願與成效,以期在國際社會充分展現我國之軟實力,提昇國際能見度與形象。
二、依內政部統計資料,截至103年底,中央政府所轄人民團體計13,202個,然外交部長期以來對「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等11個團體例行性編列預算補捐助,101年度至105年度對渠等團體之捐助預算經費占該年度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總額皆逾六成,爰可用於補助其他NGO之資源相對限縮,允宜檢討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源分配合理性。
三、我國NGO若能積極參與國際事務,協助推動我國全民外交,在提高國際能見度、爭取國際參與空間、協助政府維護或爭取我國在各國際組織之權益等面向助益良多。然NGO需資金以維持組織之正常運作,其來源除民間捐贈及企業贊助外,有一部分係來自政府補(捐)助,惟民間捐贈或贊助款有其不確定性,而在政府財政日漸困窘下,補助額度實不足以支應NGO需求。為長遠考量,政府宜扮演中介者角色,有效媒合重視實踐社會責任之企業與NGO,以發展長期性贊助或與NGO合作成為夥伴關係。更宜計畫性輔導及協助NGO從接受補助與捐款之經營型態,積極轉型為可自籌經費或朝向「社會型企業」方向發展。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蔡煌瑯 蕭美琴
81、決議
案由:103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參與聯合國體系及其專門機構構」之「參與聯合國體系案」,外交部臚列協助政府單位及民間團體之工作,包括103年3月及5月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之「聯合國婦女地位委員會」(CSW)及「原住民議題常設論壇」(PFII)、5月在瑞士日內瓦舉行之「國際勞工大會」(ILC)、6月在泰國曼谷舉行之聯合國「亞洲部長級減災風險會議」(AMCDRR)及11月在亞美尼亞舉行之聯合國「全球災害預警與協調系統」(GDACS)年會。上揭聯合國專門機構之會議固然重要,亦屬邁向聯合國體系之累積作為,惟參與聯合國之總目標仍不宜偏廢,況外交部針對民間參與聯合國之活動亦酌予補助,基於官民合作之立場,建請外交部除經費補助外,應擴大協助民間參與聯合國之活動,俾維繫台灣在國際社會發聲之能量。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82、決議
提供人道關懷與援助是我國「活路外交」政策下重要的一環,也是我國持續努力的目標。外交部應檢討現行作為、配合歐美國家擴大援助金額及範圍,以發揮人道精神,善盡國際義務。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楊應雄 李桐豪 林郁方
83、決議
主旨:
一、據聯合國統計,敘利亞自2011年3月15日爆發內戰以來,迄今已造成該國22萬人死亡、400萬以上難民逃離,以及國內760萬居民被迫遷徙(其中140萬人為兒童);是全球繼伊拉克戰爭後,近年死傷、破壞最嚴重的一場戰事,亦超越阿富汗,形成世上目前最大的難民社群。
二、針對敘利亞內戰所造成大量難民,除土耳其、黎巴嫩、約旦等鄰邦就近收容外,美、日及歐洲多國則供有獎學金讓敘國學生於各自國內就讀,部分亦開放收容名額;俱為國際社會在尚無法終止敘利亞內戰的情況下,履踐人道責任、義務之努力。
三、我國由於國情特殊,在國際上推展外交一向充滿阻力。如能比照美、日及歐洲各國,向敘利亞難民提供獎學金,允其中部分來台就讀,除善盡身為國際社會一員之責任外,長遠而言,更能培植、增加台灣之國際友誼,開啟未來政經、文化交流的豐富可能性。事實上,自2003年伊拉克戰爭後,我國便開放「台灣獎學金」名額予伊拉克學生來台;十年下來,伊拉克學生在台適應良好、表現優異,無任何與恐怖主義關聯之疑慮。而既然,政府提供獎學金予戰亂國家學生來台已有前例,對於國際近年極為關注的敘利亞,主管部會自可比照辦理。
提案人:邱志偉 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84、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單位預算」,建請作決議如下:外交部應在我方對約旦難民營的援助計畫中,增加於難民營內設立「中華民國教育中心」,提供難民營內的學童和學生教育和職業訓練的機會。
提案委員: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委員:陳鎮湘 楊應雄
85、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單位預算」,第5目「國際合作」中,北美司編列「參與艾森豪總統紀念堂籌建計畫」630萬3千元部分,請作決議如下:外交部應確保我國的「正式國號」必須出現在該紀念堂的捐贈者牆、捐贈者鐫碑、館內文宣刊物與相關活動新聞稿中,始得進行捐贈。
提案委員: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委員:陳鎮湘 楊應雄
86、決議
案由:我國即將舉行總統大選,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重申九二共識為兩岸互信基礎,並稱:「基礎不牢、地動山搖」,我國安局楊國強局長亦指兩岸關係若有變化,八成邦交國可能生變;依此情勢推估,一旦政黨輪替,兩岸關係與國際情勢或將受到某種程度之影響。縱然政治情勢尚難預料,仍請外交部未雨綢繆,審慎評估大選後之可能變化,針對各種情況預作沙盤推演與戰略佈局,以免遭遇猝不及防之政治襲擾而進退失據;另請外交部就二十二個邦交國與中國往來情形及其發展趨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涉及機敏情資者,得以口頭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87、決議
外交部每年度皆編列數億元預算委由國合會辦理友邦技術合作計畫,然國合會對委辦計畫預算執行率逐年降低(101年執行率85.37%;102年78.16%;103年74.3%),且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況不佳,外交部允應督促國合會改善,並於計畫規劃階段,即全盤考量計畫如有移轉之後續營運輔導配套措施,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88、主決議: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案由:
有鑑於外交部105年度援外預算編列於「駐外機構業務」業務計畫7,619萬6千元、「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1億6,729萬1千元、「國際合作」業務計畫78億4,901萬4千元及「國際關懷與救助」業務計畫1億2,916萬2千元,共計82億2,166萬3千元;另機密預算編列4億4,451萬2千元。
然外交部公布之國際合作發展事務年度報告,依其說明統計資料係以符合「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定義之「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統計定義分類。此外,年度預算書僅列各司執行之主要計畫項目,欠缺計畫總經費、分年編列經費及預期效益,亦無邦交國或非邦交國之援助數據,顯過於簡略,宜參酌相關規定編列預算表達之,以利預算之審議及長期績效評估,應宜依國際合作發展法之規定,參酌『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政府開發援助分類項目編表,以達到客觀明確,並利於審議其計畫績效。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89、決議
為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能,並增進外交業務協調功能,外交部自89年推動駐外機構經費運用制度改進方案,具體改善措施包括推動駐外機構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並於中、大型駐外館處派置專任會計人員等,而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之駐外館處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雖已具成效,惟部分員額超過30人之駐外館處仍未實施該項制度。此外,駐外館處設置專任會計人員未見成長,外交部應加強辦理,以落實該改進方案。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90、
單位:外交部
主旨:99年度至102年度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駐外館處計有74處,其中18館處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103年度及104年截至6月底置有外交部以外人員駐外館處計有76處,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已增為51個,推動經費統籌收付制度已具成效,惟尚未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之25個駐外館處中,員額30人以上之中、大型駐外館處計有韓國、馬來西亞、芝加哥及舊金山等4個館處仍未實施經費統籌收付制度。爰建請外交部對此4個駐外館處優先推動經費統籌收付制度,以提升駐外機構經費運用效益,並增進外交業務協調功能。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92、主決議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案由:
有鑑於外交部105年度於「一般行政」、「外交業務管理」、「國際會議及交流」、「國際合作」及「國際關懷與救助」等計畫編列對國內團體之捐助經費合計3億9,391萬6千元,並將「協助國內非政府組織(NGO)之國際參與,增進我NGO對國際社會之貢獻」列為105年度關鍵策略目標之一。然近5(101-105)年度外交部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觀之(詳附表1),在政府財政日漸拮据下,外交部歲出規模逐年遞減,對國內團體之捐助亦相對由101年度之4億5,468萬5千元,逐年減少為105年度之3億9,391萬6千元,占外交部歲出規模之比率平均約1.78%。
依內政部統計資料(註1),截至103年底中央政府所轄人民團體計1萬3,202個,然外交部長期以來對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等11個團體例行性編列預算補捐助,101年度至105年度對渠等團體之捐助預算經費占該年度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總額皆逾6成(詳附表1),爰可用於補助其他NGO之資源相對限縮,允宜檢討對國內團體之捐助資源分配合理性。
註1:資料來源,內政部統計查詢網(http://statis.moi.gov.tw/micst/stmain.jsp?sys=100),截至103年底中央政府所轄人民團體包括政治團體305個、職業團體534個及社會團體1萬2,363個,合計1萬3,202個人民團體。
附表1:外交部101年度至105年度對國內團體之捐助預算統計表 | |||||
年 度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歲出規模(A) |
25,494,976 |
23,264,419 |
22,173,063 |
22,189,233 |
22,462,041 |
對國內團體之捐助(B) |
454,685 |
411,571 |
401,054 |
396,156 |
393,916 |
比率(B/A) |
1.78% |
1.77% |
1.81% |
1.79% |
1.75% |
中華民國國際經濟合作協會 |
25,220 |
25,220 |
25,220 |
22,698 |
22,698 |
世界自由民主聯盟中華民國總會 |
36,379 |
29,641 |
29,641 |
26,677 |
26,677 |
亞洲太平洋自由民主聯盟秘書處 |
5,985 |
5,533 |
5,256 |
4,730 |
4,730 |
亞太商工總會秘書處 |
11,577 |
11,577 |
11,577 |
10,419 |
10,419 |
中琉文化經濟協會 |
1,960 |
1,960 |
1,960 |
1,960 |
1,960 |
中華臺北亞太經濟合作研究中心 |
19,012 |
19,012 |
19,012 |
17,111 |
17,111 |
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 |
18,439 |
18,439 |
18,439 |
16,595 |
16,595 |
臺灣民主基金會 |
160,000 |
148,717 |
150,000 |
150,000 |
150,000 |
中德文化經濟協會 |
147 |
140 |
140 |
140 |
140 |
中國回教協會 |
559 |
559 |
559 |
559 |
559 |
中阿文經協會 |
740 |
740 |
740 |
740 |
740 |
小計(C) |
280,018 |
261,538 |
262,544 |
251,629 |
251,629 |
比率(C/B) |
61.59% |
63.55% |
65.46% |
63.52% |
63.88% |
※註:1.資料來源,外交部101年度至104年度法定預算書及105年度預算案,預算中心彙整。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93、主決議
案由:有鑑於我國NGO向政府各部門間申請補助參與國際活動案件與日俱增,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為強化補(捐)助案件源頭管理,已開發「民間團體補(捐)助系統」(Civil Group Subsidy System, 下稱CGSS),並自104年1月起中央政府各機關於受理民間團體申請計畫時,應即時至CGSS登載受理案件資料,提供其他機關以民間團體名稱總歸戶方式查詢案件申辦情形。外交部允宜檢視其自建系統與CGSS功能之差異性及是否有存續之必要性,以免後續仍需投入相關管理維護成本,不符經濟效益。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94、主決議
案由:現行各公務機關人員所支領之專業加給種類仍屬繁多,且標準紊亂。就外交部而言,包括:外交部外交領事人員、行政院新聞局國際新聞、外交領事特考及格人員及駐外輪調回國服務人員前經行政院核准者等種類,為達成政府簡化作業程序之施政目標,故建請外交部宜依專業特性及工作性質再予簡化各類專業加給,避免同工不同酬,又各類專業加給表多未於網站公開,不符政府資訊公開法,應予改善。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95、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 人提案,外交部105年度於「國際合作」業務計畫編列90億2,177萬2千元;另國合會105年度預算案之委辦計畫收入編列11億3,872萬2千元。經查:國合會對委辦計畫執行率逐年降低,且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況不佳,外交部允應督促其研謀改善。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96、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 人提案,外交部105年度於「國際會議及交流」業務計畫之「協助各種國際交流活動」分支計畫,編列補助業者赴有邦交國家投資及參加投資考察團機票款補助所需經費1,890萬元,較104年度之1,800萬元增加90萬元(增幅5.00%)。然由近年來該項業務之推動情形顯示,國內業者赴邦交國投資意願不高,允宜檢討續予考察補助必要性,補助業者赴邦交國家投資考察,對投資意願之提升效果有限,允宜檢討續辦該考察補助之必要性,另研擬有效措施。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97、決議
臺灣在巴拿買工業園區產權長期遭受原貸款計畫債務人惡意侵占,並不斷以興訟方式干擾園區營運,按國合會「臺巴工業區轉型前管理計畫結案報告」對該計畫整體評價甚低,復以該案貸款保證責任經費尚未結清,且自95年度以來政府平均每年需投入約千萬元委託管理經費,建請外交部允宜儘速研擬妥處方案。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98、主決議
根據國合會「臺巴工業區轉型前管理計畫結案報告」指出,臺巴工業區產權長期遭受東方公司惡意侵占,並不斷以興訟方式干擾PSC公司對產權之主張及園區營運;截至104年6月底仍有約6.1公頃土地及廠房長年遭占用及8項訴訟案待解決。由於該案貸款保證責任經費尚未結清,且自95年度以來政府平均每年需投入約千萬元委託管理經費,嚴重耗費國家資源,爰建請外交部應儘速研擬方案妥善處理。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李桐豪
99、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 人提案,外交部105年度於「國際合作」業務計畫之「駐外技術服務」分支計畫編列1,900萬元委託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下稱國合會)成立之海外子公司Paraguay Synthetic Co.Corp.(簡稱PSC公司)管理臺巴工業園區;並於「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分支計畫項下編列履行國合會辦理開發臺巴工業區貸款保證責任經費1,517萬元。經查臺巴工業園區部分土地及廠房長年被占用,允宜妥善處理後續管理、產權及訴訟相關問題,以減少管理經費負擔及損失。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100、決議
外交部105年度編列之「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7,569萬8千元,所規劃辦理之網路建置計畫屬繼續經費,未依預算法第39條規定及本院決議,列明全部計畫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相關資訊揭露欠明,實不利預算審議,允應檢討改正。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101、決議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外交部105年度於「一般行政」工作計畫之「檔案及資訊處理」分支計畫編列強化資訊安全專案經費計7,569萬8千元。據外交部表示,係105年度擬續於20個駐外館處建置跨國骨幹網路經費2,555萬7千元,及已建置之31館處通訊費5,014萬1千元。經查強化資訊安全專案屬繼續經費,卻未依預算法規定及本院決議編列,不利預算審議。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102、決議
外交部105年度「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及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之先期規劃費合計1億8,330萬2千元,鑒於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以如期順利推動,外交部允宜強化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並督促駐處關注該地房價走勢,以覓良好購置時機。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103、主決議: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外交部
案由:
有鑑於外交部105年度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1億8,330萬2千元,包括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1億8,230萬2千元及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之先期規劃費100萬元。按外交部為解決駐外館舍龐大租金問題,92年經行政院核備「外交部購建駐外館、宿舍分級表」,原預計以15年完成16處館舍,惟歷經12年,截至104年6月底僅完成紐約館舍等4處(詳附表1),執行中2處,且購(建)置案多未能按計畫期程推動,例如原預訂99年完成「駐約旦代表處自建館(宿)舍計畫」及原預訂101年完成「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館舍購建計畫」,均延遲至102年度才完成。鑒於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以如期順利推動,該部允宜強化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並督促駐處關注該地房價走勢,以覓良好購置時機。
附表1:外交部歷年駐外館舍預算編列及執行概況表 | |||||
駐外館舍購建計畫名稱 (預算編列年度) |
計畫 總經費 |
截至104年6月底預算執行進度 |
實際完成 年度日期 | ||
累計 預算數 |
累計 實現數 |
應付 保留數 | |||
駐紐約辦事處購建館舍計畫 (93-94) |
1,717,985 |
1,717,985 |
1,717,985 |
0 |
94年10月 |
駐約旦代表處自建館(宿) 舍計畫(96、97、99) |
133,524 |
133,524 |
133,524 |
0 |
102年1月 |
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館舍購建計畫(99-101) |
992,000 |
910,500 |
887,114 |
0 |
102年4月 |
駐泰國代表處及駐芝加哥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 (101-103) |
695,907 |
493,605 |
121,889 |
371,716 |
芝加哥館舍於103年4月完成購屋,泰國館舍辦理中 |
駐歐盟及比利時代表處館舍 購置計畫(103-104) |
475,011 |
475,011 |
0 |
475,011 |
辦理中 |
※註1.資料來源,外交部提供,本中心彙整。
2.據外交部表示,駐泰國代表處及駐芝加哥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截至104年6月底有暫付款15萬5千元。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104、主決議
查外交部105年度之「營建工程」工作計畫編列1億8,330萬2千元,包括駐泰國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1億8,230萬2千元及駐洛杉磯辦事處館舍購置計畫之先期規劃費100萬元。惟以往駐外館舍購(建)置案多難以如期順利推動,例如原預訂99年完成「駐約旦代表處自建館(宿)舍計畫」及原預訂101年完成「常駐世界貿易組織代表團館舍購建計畫」,均延遲至102年度才完成。又如駐泰國代表處購置計畫及駐歐盟及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亦多有落後。爰建請外交部強化館舍購置計畫進度之管控,以利預算執行。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李桐豪
105、決議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歲出第8款第1項「外交部單位預算」224億6,204萬1千元,請作決議如下:鑒於近年來部分地區「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與駐地的租金行情差距越來越大,使中、低階駐外人員不僅被迫長時間通勤,甚至無法入住治安較良好的區域。為確保駐外人員及眷屬之安全,外交部除應責成駐館強化與當地警政治安機關之聯繫,也應確實檢討現行房租補助標準之合理性,並將檢討情形以書面送交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黃偉哲
連署人:陳鎮湘 楊應雄
106、決議
鑒於近年來駐外人員房租補助費未符市場租金現況,且差距漸趨嚴重,已有愈住愈小、愈遠、愈住不起有保全區域之趨勢,外交部雖於101年度已就部分房租補助費嚴重不足地區報院核定調整,惟近年來仍發生駐外人員於駐地租屋處遭搶遭竊等情事,建請外交部除應建立相關安全SOP,與當地警政治安機關密切聯繫,強化安全維護外,另應確實檢討房租補助標準合理性,以保障駐外人員安全問題。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陳鎮湘 林郁方 黃偉哲 李桐豪
107、主決議
案由:有鑑於101年度至103年度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委外研究計畫共計4,034件,其中將報告歸屬公開者計2,973件,公開比率雖達73.70%,然就外交部而言,22件委託研究案,公開比率為0,顯不利機關間研究成果之流通,故建請外交部檢討其妥適性及合理性,並應登錄於科技部建置政府研究資訊系統(GRB系統)及刊登於機關網頁。
101年度至103年度委外研究報告公開比率未達6成之機關 | |||||
主管機關 |
單位 |
委外研 究件數 |
列公開報 告之件數 |
未公開報 告件數 |
公開報告 件數占比 |
行政院 |
行政院 |
6 |
3 |
3 |
50 |
人事總處 |
10 |
4 |
6 |
40 | |
公務人力發展中心 |
3 |
0 |
3 |
0 | |
大陸委員會 |
153 |
24 |
129 |
15.69 | |
內政部 |
警政署及其所署 |
8 |
3 |
5 |
37.50 |
外交部 |
外交部 |
19 |
0 |
19 |
0 |
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 |
3 |
0 |
3 |
0 | |
文化部 |
文化資產局 |
15 |
7 |
8 |
46.67 |
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5 |
2 |
3 |
40.00 | |
國立傳統藝術中心 |
7 |
2 |
5 |
28.57 | |
國立臺灣工藝研究發展中心 |
4 |
0 |
4 |
0 | |
農委會 |
種苗改良繁殖場 |
22 |
11 |
11 |
50 |
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
6 |
2 |
4 |
33.33 | |
漁業署及所屬 |
121 |
51 |
70 |
42.15 | |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 |
601 |
220 |
381 |
36.61 | |
衛生福利部 |
衛生福利部 |
242 |
129 |
113 |
53.31 |
食品藥物管理署 |
82 |
29 |
53 |
35.37 | |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 |
7 |
0 |
7 |
0 |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108、決議
外交部官員養成教育長期重歐輕亞,而亞洲中,又重日韓、輕東南亞,我駐外人員連當地語言都不通,影響邦交甚大,又多靠當地雇員協助,恐產生安全顧慮。由於近年來東南亞地區的經貿整合均呈現快速發展之態勢,加上我國與東協國家如新加坡、菲律賓、泰國、馬來西亞、印尼、越南等,都具有貿易、投資、產業、文化、教育等各層面的密切合作關係,區域經濟已然成形,然我國懂東南亞語言之外交人員不多,為加強我國與東南亞各國經貿及文教關係能更為進步,並進行相關議題深入研析,外交部當務之急應建立培養我派駐東南亞地區之人才,以有效拓展外交關係。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林郁方 陳鎮湘 黃偉哲 李桐豪
109、決議
有鑑於105年度外交部主管單位預算中歲出部分第8款第1項第1目「一般行政」業務計畫之「檔案及資訊處理」分支計畫編列資訊服務費5,454萬5千元、資訊軟硬體設備及投資經費7,324萬3千元,其中屬「NGO雙語網站」維護營運經費計178萬6千元。惟經查:「NGO雙語網站」之線上申請補助功能,近3年度(101-103年)之線上申請比率僅分為2.11%、4.95%及7.82%。申請件數雖逐年提升,惟使用比率仍偏低。爰建請外交部應瞭解影響使用者意願之癥結,並研謀改善措施。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110、決議
案由:最近各年度外交部決算書與預算書所列公務車數量明顯不符,差異在104輛至261輛之間,出入頗大。另,外交部103年度以前預算書所列公務車輛,僅編列汰換駐外機構館長座車及公務車輛之預算,並未編列購置機車相關預算,惟100年度及102年度決算書皆有購置公務用機車之決算經費,顯見部分外館違反《預算法》第25條之規定,於預算所定範圍外增購機車,爰建請外交部加強監督各駐外機構之財產管理,俾符合法律規定。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111、決議
案由:迄104年6月底,未逾效期護照遺失或遭竊之數量達10萬3,889本,約20%護照係在國外遺失或失竊,茲因人蛇集團向有偽造、變造我國護照遂行偷渡之情事,嚴重性不容輕忽。建請外交部全面檢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流程相關控管機制,加強防範偽變造之具體措施,以降低護照遭不法使用;另建議外交部促請駐外館處加強與駐在國政府移民及警政單位之聯繫,避免國際犯罪集團利用我國護照從事不法活動。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112、決議
我國護照獲免簽證待遇國家或地區已增加至153個,而護照遭偷竊、冒用及偽變造,包括在護照封面上亂貼貼紙,均有上升趨勢。這些遭竊護照部分將成為罪犯優先選擇的旅行文件。倘護照遭偷竊、冒用及偽變造的情況增加恐嚴重影響我國人正常使用護照的便利性,外交部同仁多年來努力成果亦將功虧一匱。
為確保遺失護照免於不法使用,外交部領事事務局除與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合作建置「護照遺失即時通報系統」,應提出其他更有效的措施,來防止護照遭變賣、偷竊、冒用及偽變造。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楊應雄 李桐豪 林郁方
113、決議
我國護照可在148個國家、地區享有免簽或優惠簽證,相對易遭人蛇集團冒用變造,近年來偽、變造護照查獲量逐年增加,且以晶片護照居多,晶片護照防偽措施有待加強。此外,截至104年6月底,累計遺失或遭竊尚未逾效期護照仍有10萬3千餘本,約20%護照係在國外遺失或失竊,為避免該等護照於海外遭非法使用過於猖獗,影響我國免簽證待遇,外交部除應加強宣導呼籲旅外國人及僑胞妥善保管護照外,亦應檢視強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流程相關控管機制,以防杜護照偽造及冒用,若有偽造、變造我國護照等情事發生,外交部應積極制止並移送相關單位協處。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114、主決議
為防杜護照偽造及冒用,我國自97年12月29日起發行晶片護照,然自近年查獲之偽、變造護照數量觀之,99年度41本中有2本為晶片護照,102年度80本中有66本為晶片護照,103年53本中有43本為晶片護照,104年截至6月底查獲24本偽、變造護照皆為晶片護照;顯見晶片護照防杜偽造及冒用功能,恐已遭非法集團破解,爰建請外交部除應加強宣導呼籲旅外國人及僑胞妥善保管護照外,亦應檢視強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流程相關控管機制,以防杜護照偽造及冒用。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李桐豪
115、決議
案由:外交部領事事務局105年度單位預算於第8款第2項第2目「領事事務管理」業務計畫編列11億8,633萬4千元,執行晶片護照印製、加強護照、文件證明及簽證防偽功能和督導駐外館處及分支機構領務服務功能等業務。惟經查:我國偽、變造護照查獲量逐年增加,且以晶片護照居多。99年度為41本,102年度增為80本,103年稍降為53本,然其中屬晶片護照由99年度2本(占總查獲量4.88%),103年已增為43本(占總查獲量81.13%),104年截至6月底查獲24本偽、變造護照皆為晶片護照,晶片護照防杜偽造及冒用功能,恐已遭非法集團破解。另截至104年6月底,累計遺失或遭竊尚未逾效期護照仍有10萬3千餘本,約20%護照係在國外遺失或失竊。綜上,若我國問題護照於海外遭非法使用過於猖獗,恐影響我國免簽證待遇。爰要求外交部除應加強宣導呼籲旅外國人及僑胞妥善保管護照外,並應於一個月內提出「強化護照設計、查驗及補(換)護照流程之相關控管機制」報告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以改善護照偽造及冒用情形。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116、決議
案由:有鑑於外交部領事事務局自91年於其網站建置「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系統」提供國人登錄旅外資訊,以助駐外館處瞭解國人動態,並備天災、動亂、急難事件或協尋請求時,能立即聯繫國人,通知應變或提供協助,亦可儘速代為聯繫在臺家屬。惟經查:內政部移民署之歷年入出國人數統計顯示,95年至103年間出國人數共8,637萬9千人次,每年平均約959萬8千人次。而前述旅外國人動態登錄人數開辦迄今,登錄人次最高者為102年之2萬5千餘人,相較平均每年約9百餘萬之出國人數實屬偏低(比率僅約0.27%);此外,旅行團之動態登錄情形,每年平均則僅約803團登錄,顯示整體登錄情形欠佳亟待改善。就連日前(104年8月)發生曼谷爆炸案,外交部第一時間查詢8月登錄赴泰國者只有100餘人,更顯該登錄系統難以發揮其設置之功效。爰要求外交部於一個月內提出「改善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系統使用率之宣導作法」報告並送交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處理第1案。剛剛秘書處有講,因為有很多必要,所以我們稍微減一點就好了,減10萬元,有沒有意見?好,減10萬,科目自行調整。
第2案撤案。
第3案,提出書面報告,凍結500萬。
第4案,強化資安專案經費大幅增列51%……
張處長玉燕:這和前面是一樣的,已經送書面報告了。
主席:我真的是答應得太快了。
張處長玉燕:謝謝。
主席:第5案,蕭委員美琴有在場……
張處長玉燕:也是送書面報告。
主席:第4案撤案。
第5案撤案。
第6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外交部還有沒有意見?沒有意見就刪多一點。
第6案、第7案有沒有一樣?
張處長玉燕:第6案、第7案是一樣的。
主席:第6案、第7案是一樣的,蔡委員錦隆的提案是凍結100萬,依蔡委員錦隆的提案好不好?第6案及第7案合併,然後凍結100萬,外交部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8案、第9案是針對相同的科目,有沒有說明?
李處長自正:報告委員,那個因為設備都到期得換新,當然……
主席:減10萬。
第10案,李委員桐豪提案凍結十分之一。
第10案凍結702萬,提出書面報告,有沒有意見?李委員,本來你的提案是凍結702萬,現在要凍結多少?
李委員桐豪:凍結300萬。
主席:凍結300萬,提出書面報告。
處理第11案。
李處長自正:報告委員,我們在深坑要租一個600坪的地方,因為外交部在北投的檔案已經堆到電梯旁邊,違反消防法,所以沒有辦法用,而且卷要拆開……
主席:你們沒有把它弄成電子化?
李處長自正:報告委員,外交部的密件很多,能電子化的檔案只占40%,60%是……
主席:所以你們花1,400萬?
李處長自正:那是租金、場地及維護費,租給我們的那個場地是空的。
主席:我們減20萬就好了,好不好?
李處長自正:好。謝謝。
主席: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12案。
李處長自正:外交部跟國防部是唯二,兩個部是用隔離……
主席:叫你們提書面報告,你們不提。
李處長自正:報告委員,資安是分別用USB,然後其中270萬……
主席:你們書面報告這麼寫,不就得了嗎?
李處長自正:是。
主席:要凍結多少?62萬而已!
李處長自正:對,金額很少。
李委員桐豪:不必凍結,但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免凍,好。
第13案是林委員郁方的提案。
林委員郁方:這是執行率的問題,你們102年的法定預算數是2億4,341萬,決算是2億1,706萬,執行率89.18%,103年是88.37%,所以刪那一點點應該是夠你們用的。
張處長玉燕:報告委員,有些外交使節會議因為地點不一樣,成本也會不一樣;另外,我們最近幾年來雖然執行率都在8成以上,但也針對以往的執行情形進行檢討,今年已經減了1,700萬,事實上,從最早的二億五千多萬,降到今年只有二億四千多萬,實質上已經減一千七百多萬了。
主席:難怪委員會笑我們都是減個10萬,要嘛一減就減個500萬!
林委員郁方:這樣好了,就減300萬好不好?真的,這夠用了,要不然到時候剩的全部歸我好不好?
張處長玉燕:拜託啦,因為今年參加使節會議很多國外旅費都必須用到美金。
林委員郁方:減200萬,不要再講了。
張處長玉燕:減100萬,科目自行調整,好不好?
林委員郁方:減200萬,不要這樣叫賣!因為剛剛蕭委員美琴的沒有減,所以我替他多減一點。
張處長玉燕:拜託啦!減100萬就好。
林委員郁方:部長講了,好,減100萬。
張處長玉燕:科目自行調整好不好?
主席:你看!部長出來就有用了。難怪你會笑我減10萬,你減100萬!
處理第14案。
王執行長珮玲:報告委員,這個……
主席:你們做文宣需要507萬?
王執行長珮玲:這比104年已經自動減了……
主席:我們比照林委員的減100萬好了。
王執行長珮玲:我們已經自己減編100萬了,是從618萬減成507萬,這確實是推展工作……
主席:撤案。
第15案是蕭委員美琴的提案,請官員說明。
張司長仁久:這個案子我們亞太司是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辦理東協研究中心,還有委託國立政治大學辦理亞太安全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這兩個案子在……
主席:你們編列2,079萬是吧?
張司長仁久:我們編1,100萬。
蕭委員美琴:你們要委託舉辦民調,可是你們是做外交的,又不是搞政治、搞選舉的,對國際社會你們要怎麼做民調?你們要做全球民調,還是做什麼民調?
張司長仁久:我們亞太司編的1,100萬部分主要是做跟智庫的交流,是一軌半跟兩軌……
蕭委員美琴:可是計畫內容寫委託舉辦民意調查,你們都做些什麼樣的民調?沒有這個必要吧?
張司長仁久:報告委員,民調對我們幫助非常大,因為我們施政要讓民眾有感,我們調查出來很多民眾真正希望外交部辦的事之後,就努力將資源放在那裏,所以對我們的影響真的是……
蕭委員美琴:行政院研考會也在做民調呀!
張司長仁久:一年50萬元。
蕭委員美琴:只有一個民調嗎?
張司長仁久:是,一年一次。
主席:那就小減一下,減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16案。
張處長玉燕:「外交使節會議」部分,剛剛在「外交業務管理」已經減了100萬元。
林委員郁方:減過就好了。
主席:好,撤案。
處理第17案。
郭處長素卿:第17、18、19案都是關於出國語訓,這是以美元支付的,近期因為美元匯率提高,今年編列預算的可用額度其實跟去年差不多。
主席:語訓的費用到底是多少錢?
郭處長素卿:2,175萬元。而且我們還要加強東南亞語文訓練。
李委員桐豪:因為臺幣會貶值嘛!
主席:東南亞的貨幣也貶值呀!
郭處長素卿:我們付的是美金,因為他們的生活費都是付美金。
主席:他們怎麼不來台灣?來台灣還可以增加一點消費。好啦!第17、18、19案都撤案,但下不為例。
處理第20案。
陳委員鎮湘:第20案也撤案,提書面報告就好。
主席:第20案撤案。
處理第21案。
彭司長滂沱:國傳司針對東南亞語文國家的文宣有在努力,最近兩年APEC的短片都是用東南亞語文版做的。
主席:總共編列8,312萬元耶!我們現在講的是第21案。
彭司長滂沱:國慶文宣短片是公眾會在做的。
主席:那我們少凍一點,凍300萬元。
彭司長滂沱:好,我們會提書面報告。
主席:處理第22案。
彭司長滂沱:關於光華雜誌月刊平均每人每月薪水6萬多元,這是20年來年資的累計,每年薪水的增加都是按照行政院的規定。
主席:共2,361萬元。
彭司長滂沱:而且這8個人的經驗非常豐富,也非常專業,負責網路、行銷、美編等方面。
主席:好,改為減1%,也就是減23萬元。我說的這是委外的,薪水執行的部分。
彭司長滂沱:在約聘僱人員……
主席:等一下再處理你們的業務費好了。
彭司長滂沱:是,謝謝。
主席:第22案撤案。
處理第23案。
郭處長素卿:現在這16個有30人的館處……
主席:本案是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就解凍,你們要刪除嗎?
郭處長素卿:我們加強辦理,因為還有第89案。
主席:李委員你自己講好了。
李委員桐豪:不凍結,但將最後面的文字改一下,就是「……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具體改善之書面報告。」
林委員郁方:3個月之後是在放假唷!
主席:是提書面呀!
郭處長素卿:不凍結,提出書面報告嗎?好,謝謝。
主席:處理第24案。
張處長玉燕:駐外館處的臨時人員有590人,是所有外館共同使用的,因為每個國家的勞工法令不一樣,薪資水準也不一樣,我們很難訂定標準,但是我們已經要求各個外館一定要確實按照當地勞工法律進用,而且比照乙類雇員方式管理,所以我們已經加強內控了。
主席:不要請家庭幫傭然後被抓走。
張處長玉燕:沒有,他們都是當地雇員。
李委員桐豪:其實問題不是嫌你們付得太多,而是嫌你們付得太少,你們有些在北歐國家的單位所付的薪水根本聘不到聘僱人員,所以我們才希望你們訂出一個比較具體的guideline,讓他們聘得到人。
張處長玉燕:這個牽涉到辦公經費的問題,如果經費不足……
主席:就免予凍結,提出書面好了。
林委員郁方:你們這些單位都很會寫書面啦!
主席:處理第25案。
張處長玉燕:本案跟駐外館處的基本維持費有關,而我們……
主席:這又比104年度增加21%。
張處長玉燕:這是基本維持費,因為有一些匯差,所以我們在匯率上反映了一部分,去年是按30.3來編,今年是按31.4來編,就增加了1元的匯差。另外,南太國家比較偏遠的館處,水電費幾乎都是倍漲的。
主席:好,本案撤案。
處理第26案。
王執行長珮玲:我們從103年6月就已經以跨部會的機制開了7次會議,海外同仁都非常積極的辦理,我們也會在相關網頁做申訴專區,跟勞動部連結。
主席:凍500萬元,並將經同意後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可不可以?
王執行長珮玲:好。
主席:處理第27案。
王執行長珮玲:我手上拿的這個就是國慶文宣,我們從民國90年到現在連續做了14年,有很好的文宣效果。
主席:好,撤案。
處理第28案。
劉副局長喜臨:這是交通部觀光局的部分,其實去年整個的成長率都很高,不只是中國大陸,包括日本也成長15%,韓國也成長50%,事實上都有在做。
主席:那就減10萬元好了。
劉副局長喜臨:可否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因為我們已經減過10%了。
主席:不可以,減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29案。
呂副委員長元榮:這是僑委會55位駐外同仁全年的辦公費,因為今年度編預算時已經通刪了10%……
主席:辦公費增列166萬1,000元,是反映匯差嗎?
呂副委員長元榮:一方面是因為通刪,我們基於零基預算而重新再編列,另一方面是我們增加了4位同仁的辦公費。
主席:好,撤案。
處理第30案。
呂副委員長元榮:本案是前面一案中的一項。
主席:喔!你們真會藏。
呂副委員長元榮:不是,這是兩個提案,所以是不是可以……
主席:訪問聯繫僑社不是僑委會的工作嗎?
呂副委員長元榮:是。
主席:你們自己為什麼不編這個預算?
呂副委員長元榮:第29案是整個駐外僑務工作的總經費。
主席:那就減50萬,略施薄懲。
呂副委員長元榮:不是,這是裡面的一項,所以這兩案應該併案處理比較好。
主席:不要。
陳科長麗梅:我們僑委會部分只有編文教中心的錢,至於聯繫的費用都是在……
主席:這是物品、訪問聯繫僑社的費用,減10萬元好了。
陳科長麗梅:科目可否讓我們自行調整?
主席:好,你們自行調整。
處理第31案。
賴視察玫玲:本案是有關文化部的案子,蕭委員提到設館的問題,其實文化部的外館除了洛杉磯及日本之外,統統都是合署辦公,莫斯科的部分在組改之後就有文化組了,只是原來的人員退休,我們現在重新派員。
蕭委員美琴:重新派員,預算就不用增加了,已經存在了。
賴視察玫玲:因為沒有派員的時候就……
蕭委員美琴:這些都是新增的嘛!
賴視察玫玲:沒有新增。
蕭委員美琴:上面寫增設啊!
賴視察玫玲:我想跟你說一下,俄羅斯本來就有派員,墨西哥市是沒有的,華府的話,是因為業務的需求,美方有提出建議,大家也曉得,要在華府派員,不是單方面有意願就可以的,所以會派員過去協助外交部進行更好的第二軌外交,並沒有要到外面去……
主席:好,蕭委員,你的看法?
蕭委員美琴:好啦!不過,墨西哥的效益還有待評估,因為我們在中美洲有很多邦交國,在中美洲已經有很多據點了,瓜地馬拉、尼加拉瓜都有,在據點這麼密集的地區增設據點,我覺得效益有待評估。
賴視察玫玲:墨西哥目前沒有。
蕭委員美琴:至少墨西哥的部分要保留。
賴視察玫玲:沒有,墨西哥沒有。
蕭委員美琴:那你們的資料怎麼……
賴視察玫玲:之前曾經討論過,原因就跟委員說的一樣,所以,最初在成立時,墨西哥沒有。
蕭委員美琴:所以要增設的只有華府和俄羅斯?
賴視察玫玲:只是派員而已,俄羅斯本來就有,組改之後就有了。
主席:墨西哥治安差,要注意一點。
賴視察玫玲:建議撤案,謝謝。
主席:撤案不是你說的。
好,撤案。
賴視察玫玲:謝謝。
主席:處理第32案。
林委員,撤案嗎?
林委員郁方:你們新增的單位只有一個,但是你們增加了錢,105年比104年增加了5倍耶!
賴視察玫玲:委員,我來不及拿資料給您,其實這有5個館,包括香港、莫斯科、馬來西亞、休士頓和西班牙一年基本的辦公維持費,今年只有編362萬元,其實是不夠的。
林委員郁方:不是,我是看你們的預算書,本來是256萬2千元,現在要增加到1,289萬2千元,剛好是5倍啊!
賴視察玫玲:主要是因為歐美亞像香港、莫斯科、馬來西亞……這5個館,基本行政維持費只有362萬元是不夠的。
林委員郁方:那你們以前為什麼一直沒有加呢?突然間這次要加到5倍呢?
賴視察玫玲:就是因為這次我們重新調整預算,發現這個問題必須處理,一開始就沒有處理好,以致體質不良。現在其實5個館一年才1,200多萬元,……
主席:現在有沒有發揮功能啊?
賴視察玫玲:104年才362萬元,這個錢也不過就是辦理座談會、說明會付場租的錢。
林委員郁方:好啦!我提案的刪減數也很少啦,就刪20萬元,好不好?
賴視察玫玲:好,謝謝委員。
主席:要不要自調?
林委員郁方:好,自行調整。
賴視察玫玲:謝謝。
主席:好。
處理第33案。
賴視察玫玲:主席,同樣的科目,我們已經減20萬元,自行調整,好不好?
主席:好,再減20萬元。
賴視察玫玲:第33案是主席的案子。
主席:第33案也減20萬元,自行調整。
賴視察玫玲:好,謝謝。
主席:他自己講的啊!第34案。
蛤?第32案和第33案同一案?
賴視察玫玲:對,是同一個項目。
在場人員:那撤案。
主席:沒有,第32案併第33案,減列20萬元,自行調整。
處理第34案。第34、35、36、37案是同一案。
曾司長永光:報告主席,因為這次我們編的機票補助費只有250萬元,是提供廠商到邦交國的重要誘因。
主席:我記得經濟部也有編列。
曾司長永光:這是我們外交部辦的,經濟部基本上不去邦交國,如果沒有提供這個誘因邀請廠商去邦交國看的話,去那邊投資的可能性幾乎就沒有了。
主席:有商機,你不補助,他也會去,比104年的1,800萬元增加90萬元。
曾司長永光:報告主席,事實上那90萬元並沒有增加,90萬元是另外一個科目,是由專家或官員去那邊做……
主席:詹委員所提的第36案刪了500萬元,第37案是凍結。
曾司長永光:因為我們機票的預算總共才250萬而已,刪500萬太多了。基本上,我們是認為如果……
詹委員凱臣:刪20萬元。
曾司長永光:報告委員,因為250萬事實上已經不多了,能不能讓我們寫個報告,然後解除凍結?
李委員桐豪:不要刪了,寫報告,250萬還要刪什麼?
林委員郁方:報告也不要寫了。
主席:第34、35、36、37案撤案。
曾司長永光:謝謝委員。
主席:處理第38案。
周執行長麟:報告主席,我們會遵照大院的決議,向民主基金會轉達。
主席: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周執行長麟:謝謝委員。
主席:處理第39案、第40案,關於補助世盟的2,667萬元。
周執行長麟:報告主席,我們建請不要刪。
主席:原因何在?兩千多萬耶!蕭委員?
蕭委員美琴:刪200萬。
周執行長麟:20萬。
陳委員鎮湘:刪20萬。
蕭委員美琴:刪100萬啦!
詹委員凱臣:刪尾數啦!
主席:第39案併第40案,補助世盟2,667萬7,000元,刪掉尾數67萬7,000元。
張處長玉燕:自行調整,好不好?因為會影響到其他的獎補助。
主席:要不要自行調整?
張處長玉燕:我們會少補助世盟,但是如果不自行調整,將來獎補助如果不夠的話,沒有辦法流用。我們一定會減少補助世盟。
主席:好,自行調整。
處理第41案、第42案,兩案都是針對補助亞盟的473萬元。
周執行長麟:希望能夠維持。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要不要撤案?
陳委員鎮湘:撤案!
主席:好,撤案。
周執行長麟:謝謝主席。
主席:另外主決議第91案也是同一案。那就第41、42、91案,撤案。
處理第43案。
張秘書長仁久:關於慰安婦的案子,現在台北市婦援會活動還非常多,包括拍攝紀錄片到上海、首爾、紐約等地放映,還參加很多座談會。因為慰安婦的案子,只剩下4個人。
林委員郁方:這是台灣歷史的一部分,這麼點錢就不刪了。
主席:那第43案就撤案。
張秘書長仁久:謝謝委員。
主席:處理第44案,有關國際交流會議、出國訪問。
張處長玉燕:報告各位委員,因為明年我們在拉美地區有海地、多明尼加和瓜地馬拉的新總統就職,所以增加3個……
主席:1億2千多萬元耶!
張處長玉燕:因為明年有3個國家新總統就職,所以必然要出訪。
主席:好,撤案!
張處長玉燕:謝謝。
主席:第45案和第44案相同,撤案。
處理第46案、第47案,兩案相同。
張處長玉燕:訪賓接待這部分今年只增加了1,200萬,最主要是……
主席:只增加了1,200萬?
張處長玉燕:對,訪賓接待的成本是會提高的,因為機票都是用美金買的,有匯差的問題,再加上明年有新總統就職典禮,會增加一些訪賓,今年不夠的錢,都是動支第一預備金支應,所以拜託委員支持。
主席:好,第46、47案撤案。
處理第48案。
周執行長麟:報告主席、委員,這個案子事實上可能有些誤解,因為國合會編列的業務計畫費是委辦收入的錢,就是外交部國際合作業務計畫費90億中的錢,所以,事實上並未重複編列。
主席:好,第48案撤案。
處理第49案。
周執行長麟:一樣的。
李委員桐豪:不要凍結,寫報告而已。
主席:第49案預算不凍結,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50案。
陳委員鎮湘:第50案也是一樣,免凍,寫報告。
周執行長麟:謝謝。
主席:第50案預算不凍結,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51案。
林委員郁方:部長應該同意,其實是要給他們一個壓力,反正到時候解凍,但是如果凍的太少,沒有辦法彰顯施壓的效果。
鄭副司長力城:報告委員,因為多明尼加明年剛好要大選,能不能少凍結一點?
林委員郁方:凍結2,000萬。
主席:好,凍結2,000萬元。要書面還是同意?
林委員郁方:要有效施壓,就要同意呀!
主席: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52案。
在場人員:因為我們也派兩個人在積極處理。
陳委員鎮湘:書面報告。
主席:書面報告。有沒有要凍結?
陳委員鎮湘:不要凍結。
主席:第52案預算免予凍結,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53案。
周執行長麟:報告委員,這個案子關於部裡面國際青年人才培訓,和教育部辦理的宗旨不太一樣,部裡編的這筆預算事實上具有鞏固邦交、拓展雙面關係,使國內青年能夠連結國際事務的用意,基本上是不一樣的。
主席:蕭委員的看法呢?
蕭委員美琴:這個業務不是不能做,這個業務是併教育部在辦的,因此,我們在103年曾經作過決議,整個放在教育部之下,而且也要求你們不要再編列,結果你們越編越多。
詹委員凱臣:性質一樣不一樣?
周執行長麟:不一樣,宗旨不一樣,教育部是針對國內的青年。
主席:請外交部說明。
周執行長麟:我們部裡是為了鞏固邦交。
蕭委員美琴:所以,你這9千多萬都是針對外國的青年?
周執行長麟:對不起,國內青年。
蕭委員美琴:那不就跟教育部是一樣的?我要重申青年工作當然要做,但是這項業務我們以前已經討論過,國內青年就由教育部統整。
周執行長麟:我們這個青年大使的活動得到很多支持,相當有效果,事實上它具備鞏固邦交,促進沒有邦交的友好國家的關係。
蕭委員美琴:你們現在一年花將近一億的經費,而且還是一年比一年多,違背幾年前我們作成的決議,那委員會作的決議豈不完全沒有效果?
主席:委員會的決議是希望國內的部分也要併教育部一起。
蕭委員美琴:我們現在也有青年署啊,不然各做各的都重複了。
林委員郁方:外交部來辦會比較從外交的立場出發,教育部就不一定了,因為教育部未必有這樣的國際觀,也就是外交部有外交部的需求,和教育部的需求不一樣,我覺得蕭委員已經講了,而且剛才我們也砍了他們不少錢。
蕭委員美琴:減200萬元。
陳委員鎮湘:減100萬可以啦!
主席:刪100萬元,自行調整。
周執行長麟:謝謝主席。
主席:處理第54案。
李處長芳成:跟主席、委員報告,外交部這幾年對於境外國有財產管理非常努力的在改進,成效也很好,至於決算數和預算數為什麼有差異,主要是國有財產法第十四條規定,國有財產在境外者,由外交部主管,所以不是編列在外交部預算書裡。包括中央銀行、駐外單位、國合會,都是用他們的預算買完之後,併到外交部的財產來管理,所以,到最後決算數一定會跟預算數不一樣,而且會差很多。
主席:請問你們汰換下來的車輛如何處理?
李處長芳成:標售。
主席:當地標售?
李處長芳成:是。
主席:好,第54案撤案。
處理第55案。
張處長玉燕:報告各位委員,我們第一預備金其實是按照預算法的規定,我們沒有超過預算法規定的1%,只有0.35%。另外,就是執行率的問題,我們前幾年除了102年沒有動支以外,103年動支了一半,104年(今年)已經全部動支完畢,最主要是因為今年和明年匯率、匯差的問題,必須要有第一預備金來支應。因為現在我們預算也很緊絀,以前我們第一預備金曾經在2億左右,現在已逐年降到只剩8,000萬元。
林委員郁方:102年你們編了1億7,500萬元,錢卻沒有用,103年你們編了9,000萬元,只用了4,500萬元,你們跟我講104年全部用光了,我查了你們的紀錄,1月到9月底,一毛錢都沒有動。
張處長玉燕:這可以問主計總處,事實上,到這個月10月我們已經全部動用完畢。
林委員郁方:怎麼一個月可以把一年的預算用完?
張處長玉燕:公文已經出來了,全部用完。
主席:用在哪裡?
張處長玉燕:歐盟駐館、外賓邀訪經費不夠。
林委員郁方:我瞭解了,你們1月到9月的執行數是零,10月就將9,000萬全部用掉,這樣有點怪。
張處長玉燕:因為預備金是年度經費不足時才能動,我們不能在年初就……
林委員郁方:好,減200萬。
張處長玉燕:明年光是匯差就差了8億5,000萬,委員,拜託啦!
林委員郁方:不要再講了,我是比照蕭美琴委員的部分。
張處長玉燕:我們的第一預備金真的很不容易。
林委員郁方:上次你說10月是因為館舍的問題,現在明年沒有那個計畫嘛!
張處長玉燕:明年有呀!有泰國、LA等地。委員,拜託啦!匯差就差8億5了。
林委員郁方:好,50萬啦!不要再講了。
張處長玉燕:50萬,科目自行調整,好不好?
主席:刪減50萬,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56案。
張處長玉燕:獎補助費今年增加5億多,這是因為援外預算從以前的172億降至96億,幾乎腰斬,今年行政院有多給我們一些,稍微反映一下。
主席:你們是把機密預算移到公開部分,所以出現在這裡,是嗎?
張處長玉燕:對,而且是拉美地區,因為拉美地區明年有3個新總統就職,我們會重新再談……
主席:剛才也是用同樣的理由。有沒有第四個?
張處長玉燕:希望!
主席:剛才是3個,現在又1個。你們總共是5億8,140萬2,000元,還是5億8,043萬2,000元?
張處長玉燕:5億8,140萬2,000元。
主席:那就減40萬2,000元,將尾數減掉。
張處長玉燕:這個援外預算真的已經腰斬再腰斬了。
主席:對呀,所以我們都減一點而已。
張處長玉燕:拜託啦!美金的匯率也差很多了。
主席:刪減40萬2,000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57案。
張處長玉燕:第57案跟前面的一樣。
主席:好,撤案。
處理第58案。
張處長玉燕:一樣也是獎補助費。
主席:好,撤案。
處理第59案。
張處長玉燕:第59案及第60案都是獎補助費。
主席:為什麼你們會列在不同的部分?
張處長玉燕:都在獎補助費項下。
主席:那用在哪裡?用在元首就職嗎?
張處長玉燕:第60案有一個「其他補助及捐助」,是針對個人的急難救助。
主席:過去的實際動支情況如何?
張處長玉燕:每年的執行率都很高,都不夠。
主席:急難救助的追討率太低。
張處長玉燕:我們有追討,現在有在內控,3個月就重新檢討一次。
主席:因為追討率太低,減42萬。
張處長玉燕:急難救助的錢本來就是每年都不夠了,因為有那麼多外館。
主席:好,減10萬,科目自行調整。
剛才講的是第60案,第59案的部分,你們用在哪裡?
郭處長素卿:第59案的部分應該是退休人員的三節慰問金,這都是依據行政院相關規定辦理。
主席: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的部分是交給院會統籌處理,第59案先撤案。
處理第61案。
尹副局長新垣:我們是按照奉行政院核定的查獲偽變造獎懲要點來編,才編15萬元。
主席:為何使用晶片護照後,偽造率反而更高?
尹副局長新垣:沒有,其實是下降。
主席:被變造機會下降了?
尹副局長新垣:是。
蕭委員美琴:這雖然只有一點點錢,但我們的用意是這本來就是你們的工作,就像我們立委坐在這裡開會,不能說我們今天有認真開會,所以多發一筆獎金;同樣的,查護照也是你們的工作,你們做原本份內的事,還要加發獎金,我覺得這不合理。
尹副局長新垣:這個獎金的核發對象是駐外單位的雇員,譬如去年總共就查到436件。
主席:好,撤案。
接下來的第62、63、64案併案處理。
尹副局長新垣:去年我們共發了190萬本護照,而今年1到9月已經發了164萬本,如按照去年10到12月的比例,我們大概還要核發42萬本,所以今年核發護照的總數將近是202萬本。現在對於明年的部分是以210萬本來編列,因為明年的長假很多,現在又有廉航,加上目前非晶片護照仍然有效的還有222萬本,這些都可能立刻來換晶片護照,此外,新住民的下一代有35萬小朋友,都有可能回到僑居地去探親,我們預估明年申請護照數目還是會成長,所以編了210萬本。懇請主席及委員不要刪減這部分的經費。
詹委員凱臣:我們以李桐豪委員的案子為主,少凍結一點,提出書面報告好了。
李委員桐豪:凍200萬。
陳委員鎮湘:凍結200萬,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62、63、64案併案,凍結200萬,提出書面報告。
處理第65案。
尹副局長新垣:第65案是有關印刷及製作護照的外包登錄費用,領務局局本部及外交部四個辦事處在護照製發時,包括登錄、列印、掃描照片等,都是我們非常基層的外包人力,這4,000多萬懇請不要刪減。
主席:減50萬元。
尹副局長新垣:我們的外包人力真的很緊,他們都是在領務局及各個辦事處工作。
主席:你們都只用在人力方面嗎?
尹副局長新垣:是。
主席:他們做什麼?
尹副局長新垣:就是護照登錄資料、繕打、掃描照片、列印。
李委員桐豪:這個不要刪減啦!
主席:好,撤案。
處理第66案。
尹副局長新垣:這是外交部及駐外館處在製發簽證及文件證明的費用,因為我們的Visa,也就是我們的實體簽證,要委託中央印製廠加上防偽設計,另外就是文件證明的貼紙。
主席:為什麼偽、變造護照的查獲率愈來愈多?表示防偽功能有限。
尹副局長新垣:跟主席報告……
主席:好,撤案啦!
處理第67案。
尹副局長新垣:本案是有關旅外國人動態登錄網頁的部分,過去在主席及委員的指導下,我們一直在做推廣、宣導工作,去年12月我們還有一個出國登錄抽獎活動,上網參加登錄的個人或參加度假打工的個人都可以抽獎,今年1到9月與去年1到9月相較,成長72.5%,人數已達2萬9,691筆,去年同期約一萬七千……
主席:那要凍結多少?
尹副局長新垣:實際上,這是我們很重要的工作,希望能夠免予凍結,讓我們繼續推動、推廣這部分。
主席:本案免予凍結,提書面報告。
尹副局長新垣:接下來是第68案。
主席:第68案撤案。
處理第69案。
梁副院長英斌:第69案是有關TPP……
主席:出國考察?
梁副院長英斌:專業訓練、國際交流等。
主席:總共編列1,762萬。
梁副院長英斌:這個案子涉及TPP和RCEP談判人才的訓練,為了因應以後我們要加入TPP和RCEP,所以培養人才絕對不能缺少。
主席:那就少刪一點。
梁副院長英斌:這裡還包括友邦人員的部分,我們要積極準備,這涉及高層的談判人才。
主席:只要有開始,永遠不嫌晚?
梁副院長英斌:已經開始了,這是繼續的工作。
主席:本案刪減30萬,科目自行調整。
梁副院長英斌:跟委員報告,因為這涉及我們跟友邦簽了6個MOU……
主席:本案刪減30萬,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70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從第70案開始是決議案。
曾司長永光:關於第70案至第77案,除了第74案之外,應該都是同一個框架下的問題。
主席:遵照辦理嗎?
曾司長永光:是,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第74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曾司長永光:事實上我們已經做了,第74案跟第88案是同一個案子。
主席:第74案跟第88案是同一個案子?關於第74案的部分,你們已經做、已經落實了。李委員的意見?
請問各位,對第75案有無異議?
曾司長永光:我們遵照辦理,而且已經在辦了。
主席:好,本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76案。第76案外交部也是遵照辦理。
現在回頭處理第74案,蕭委員美琴提的是第88案,外交部說他們已經有做了,請各位再看一下。
處理第77案。第77案外交部也是遵照辦理。
處理第78案。
曾司長永光:已經在辦了,我們現在在網頁上有全球政府採購商機網,已經要求外館要照實……
主席:所以第74案、第78案、第88案的部分,外交部已經執行了?
曾司長永光:對。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這幾個案子要如何處理?
李委員桐豪:看蕭委員。
主席:第74案、第78案、第88案改為建請案。
處理第79案。第79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80案。第80案外交部表示積極研議。
處理第81案。第81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82案。第82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83案。
陳司長俊賢:關於台灣獎學金,目前外交部的部分只限於對邦交國,教育部的獎學金是對於非邦交國。
主席:你們有這樣的分工?
陳司長俊賢:對,所以若敘利亞難民要來,可能只能用教育部的獎學金。
主席:本案撤案。
陳司長俊賢:關於第84案,我們會盡力來推動。
主席:盡力來推動是表示遵照辦理嗎?
陳司長俊賢:是。
主席:本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85案。
薛司長美瑜:第85案可否改為建請案?
主席:第85案改為建請案。
處理第86案。第86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87案。第87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第88案方才已經處理過了。處理第89案。第89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90案。
張處長玉燕:已經照辦了,我們已經公布了,明年經費全部統籌收付。
主席:李委員桐豪的意見?因為你們明年才要做,所以……
張處長玉燕:公文已經發出去了。
主席:本案通過。
第91案撤案。
處理第92案。第92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93案。本案是要檢視自建系統功能差異。
周執行長麟:關於自建系統,原來我們就規劃在今年年底的時候結束,所以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本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94案。本案是建請案,本案通過。
處理第95案。第95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處理第96案。第96案撤案。
處理第97案。第97案撤案。
處理第98案。第98案撤案。
處理第99案。第99案撤案。
處理第100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本案是關於強化資訊安全網。
張處長玉燕:我可不可以說明一下?
主席:請你們檢討改進有困難嗎?
張處長玉燕:不是,因為這裡面有提及我們沒有依照預算法第三十九條之規定,即我們要把全部的計畫列明,其實這是有問題的,因為預算法第三十九條之繼續性的經費指的是重大國家建設,比如說,重大工程或業務,它是為了在三、五年內能夠保障這個計畫的經費,所以我們沒有辦法照這樣做。
主席:第100案、第101案均撤案。
處理第102案。第102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
第103案跟第104案是同一個案子,我們併案處理。第103案、第104案併案並且通過。
第105案跟第106案是同一個案子。第105案跟第106案外交部表示遵照辦理,請你們寫個書面報告。
處理第107案。外交部表示會認真研究辦理,第107案是建請案。
處理第108案。第108案改為建請案。
處理109案。
周執行長麟:提案提及使用比率偏低,基本上,今年1至9月已經有12%,預計到年底會有15%,我們會繼續再加強宣導,這個情形應該會繼續改善,所以希望能夠免予刪減。
主席:沒有刪啊!
周執行長麟:這個跟第6案、第7案重複。
主席:沒有啦!雖然第6案、第7案有凍結,但不是都改提書面報告了嗎?
周執行長麟:好,謝謝主席。
主席:第6案、第7案是凍結100萬,寫個書面報告就過了啊!第109案就通過了,此案本來就是建請案。
第110案也是建請案,建議你們好好管理財產。
李處長芳成:事實上,我們的財產已經做得非常好了,預算數之所以跟決算數不一樣,主要是因為我剛剛報告……
主席:我知道,剛剛你講過了。
李處長芳成:對,是因為國產法的規定,所以不是外交部的預算書買的將來都會併到外交部來管理,所以決算數一定會……
主席:陳委員,第110案……
陳委員唐山:那個……
李處長芳成:因為那不是外交部預算書裏面的……
主席:他有跟你解釋?
陳委員唐山:……沒有問題……
主席:第110案撤案。
第111案有沒有問題?
李處長芳成:我們遵照辦理。
主席:第111案陳委員的提案遵照辦理。
第111案、第112案、第113案、第114案、第115案……
尹副局長新垣:報告主席,第112案的第二段第三行「應提出其他更有效的措施」中之「應」字改成「建議」,可以嗎?
主席:好,改成「建請提出……」。
尹副局長新垣:另外,第114案文字能否作點修正?提案中之「6月底查獲24本偽、變造……」,因為到現在晶片護照都沒有整本偽造的,所以請將「偽」字去掉。
主席:好,「偽」字去掉。
尹副局長新垣:另外,「顯見晶片護照防杜偽造及冒用功能,恐已遭非法集團破解」等字可否刪除?
主席::好。
尹副局長新垣:最後第二行,就保管晶片護照外……
主席:你修的還不少呢!
尹副局長新垣:就是「保管護照外」改為「保管晶片護照外」,增加「晶片」兩字;其他都遵照辦理。
主席:那就一個、一個處理。
第111案通過。
第112案「應提出……」的「應」字,改為「建請」兩字,修正通過。
第113案通過。
第114案,依上開修正後文字通過。
對第115案有沒有意見?
尹副局長新垣:沒有意見,遵照辦理。
主席:第115案通過。
對第116案有沒有意見?
尹副局長新垣:沒有意見,遵照辦理。
主席:第116案通過。
預算審查完竣。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剛剛已經協商完成,有關外交部的預算,機密部分同意全數照列,歲入部分同意全數照列,歲出部分依照方才協商結論通過,外交部105年度預算業已處理完畢,送交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
請問委員會,院會審查前有無需要進行黨團協商?(無),毋需進行黨團協商。
院會處理本案時,請推派一位委員補充說明。
詹委員凱臣:(在席位上)召委。
主席:由黃召集委員偉哲作補充說明。
明日上午9時繼續開會。現在休息。
休息(13時1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