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9時1分至12時21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偉哲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今日會議議程所列討論事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安全局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

主席:本次會議採報告秘密、詢答公開方式,詢答及處理時亦為先機密後公開,現在改開秘密會議,請工作人員清場。

(清場)

主席:現在進行105年度國安局主管收支機密及公開部分預算之審查,先請國安局楊局長報告。

楊局長國強:(以下密,略)

主席:謝謝楊局長的報告,因無委員登記秘密質詢,所以現在改開公開會議,進行詢答,援例本會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發言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委員若有預算提案,亦於上午10時30分截止收件。

本席登記第一位發言,現在請陳委員鎮湘暫代主席。

主席(陳委員鎮湘代):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今年9月也就是上上星期就請問過有關外國間諜─尤其是中國大陸間諜的查緝獎金問題,局長表示可能會有所不足,但當時預算已經編定了,如果預算科目不足無法支應的話,你們為完成這項工作,特別是對中國大陸的情蒐和反間諜工作,請問是否會動用預備金?應不應該動用預備金?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工作上有此實際需要,我們要有這樣的魄力,否則無法遏止歪風。

黃委員偉哲:很多公務員做事不見得是為了錢,但若能有適度的鼓勵,對激勵士氣是有助益的,這與緝私獎金不同,涉及國家安全根本大計,非同小可,希望你有這個魄力,因為坦白說,國安局在某些科目上編定的經費是不夠的。

關於大選的維安方面,目前主要候選人有三組,如果真的開始登記了,請問你們準備了幾組維安人員?

楊局長國強:現在至少有四組。

黃委員偉哲:你們至少準備了四組?如果最後只有三組,第四組是打散歸建還是要充實其他組?

楊局長國強:我們至少會準備四組。

黃委員偉哲:另外,談到資通、資安,現在所有情報單位、治安單位都說沒有做政治偵防,其實所有候選人對於行程、選戰策略、競選總部的資安等都很在意,除了民間自己做的個人防範措施之外,有些外國機構、人員也會想知道臺灣、中華民國總統候選人競選總部的想法或未來的政見、政策主張,我相信這某種程度也成為一個情蒐的標的之一,您認為可不可能呢?除了對於總統府、國防部包括國安局等會想要刺探相關情報,對於未來中華民國第14任總統候選人的行程、政見主張、選舉策略等,你認不認為某種程度也會變成外國甚至中國大陸想要知道的?

楊局長國強:中國大陸對我們的刺探是沒有底線的,只要他有興趣就會做。

黃委員偉哲:既然我們相當重視總統候選人人身安全的維護,所以有特勤維安,但是對於他們的競選總部或是個人使用的3C等,你們有沒有做其他維安的規劃?

楊局長國強:目前只能勸導國人自保,我們的能量只能對我們自己做自保,現在還沒有能量照顧到全國,我們沒有這樣的能量。

黃委員偉哲:什麼時候國安局才會脫離泥菩薩的情形?人家說泥菩薩過江,自身難保,你說現在要保自身,然後再去保別人?

楊局長國強:我們的能量在今年5月份才建置,目前還不完整,我們是逐年增加的。

黃委員偉哲:有沒有期程?

楊局長國強:我們至少定5年。

黃委員偉哲:以5年計畫來建置對於國內資安,尤其是國安層級資安的自我防護?

楊局長國強:是的。

黃委員偉哲:短期內對於非常敏感的單位,你們會建議他們怎麼做?

楊局長國強:我建議他們不要隨便下載來路不明的廣告。

黃委員偉哲:這個行政院資安會就做了啊!

楊局長國強:每個人都要這樣做,不是只有行政院這樣做,全國都應該要有這樣的意識。

黃委員偉哲:如果大家都像你一樣就不會有那麼多詐騙集團了。

楊局長國強:這就是趨勢。

黃委員偉哲:方才我有談及資安、通訊,請問你們有沒有提供總統候選人一些資安防護裝備?

楊局長國強:我們對我們的手機有信心,因為是我們自己在使用,也不願意暴露我們的行蹤,所以我們對我們的手機有信心。

黃委員偉哲:以前的冠明手機是幾年前的產品?

楊局長國強:冠明已經淘汰了。

黃委員偉哲:現在還用嗎?

楊局長國強:現在沒有用了。

黃委員偉哲:現在有新的手機?

楊局長國強:現在有我們自己在用的手機。

黃委員偉哲:可以看一下嗎?

楊局長國強:我沒有攜入會場,會場不能帶手機進來,不知道有沒有人帶來。

黃委員偉哲:就是這塊黑黑的,裡面主要是什麼?

楊局長國強:我們的保密晶片,這是我們自己研發的。

黃委員偉哲:你們自己研發的晶片?

楊局長國強:是的,是國人製造……

黃委員偉哲:你們會不會用中國大陸的手機?

楊局長國強:不可能啦!我怎麼可能用他們的。

黃委員偉哲:不可能用他們的?

楊局長國強:絕對不可能!

黃委員偉哲:因為他們手機裡面的晶片……

楊局長國強:對,他們都設定好了,我怎麼可以用他們的?

黃委員偉哲:在還沒有辦法保他人之前,你們可以建議所有政府單位,至少第一步要建議軍方包括調查局、其他治安機關不要用中國大陸的手機。

楊局長國強:都不要用。

黃委員偉哲:你有沒有建議?

楊局長國強:我還沒建議。

黃委員偉哲:只要一份公文、白紙黑字幾個字即可。

楊局長國強:我們會遵照委員的方式來做。

黃委員偉哲:可不可以做?

楊局長國強:可以。

黃委員偉哲:因為這個東西有危險性,而且連你們自己都用新手機了。

楊局長國強:可能需要一筆預算才可以用。

黃委員偉哲:我是說他們自己購置的手機不要是中國大陸的手機,你可以提出建議、發公文,因為有資安的疑慮,所以請一些機敏單位的成員、同仁自己購置的手機儘量不要購置中國大陸的手機,公務手機當然也不能用,然後再層層告知所有政府單位都能使用比較安全的手機。

楊局長國強:是的,感謝委員的指導。

黃委員偉哲:何謂比較安全的手機?定義為何?

楊局長國強:所謂安全的手機,第一,使用習慣……

黃委員偉哲:不是啦!有沒有什麼品牌、廠牌的手機是安全的手機?非國產的都不安全?還是非中國的都安全?

楊局長國強:不是,主要是要有一個認知,只要是中國大陸北斗衛星要求下載的東西,我們都不要下載就會比較安全。

黃委員偉哲:第一步就是這樣?

楊局長國強:對。

黃委員偉哲:以後等你們的5年計畫再慢慢弄?

楊局長國強:5年計畫是對我們的網路……

黃委員偉哲:整體的?

楊局長國強:是的。

黃委員偉哲:謝謝。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黃委員偉哲):請楊委員應雄發言。

楊委員應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聽局長說你對國安局的手機百分之百有信心?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對。

楊委員應雄:請問目前有多少單位、多少人在用我們這個手機?還是只有局裡面在用而已?

楊局長國強:包含政府機關首長。

楊委員應雄:所以像國防部等相關情治單位都有在用嗎?

楊局長國強:是的。

楊委員應雄:如果你對我們的手機這麼有把握,其實也不用再找其他品牌了,那就直接像這些情治單位一樣,但這可能要一筆預算,我們的重要部會可能都要用這個手機,應該可以像局長所說的萬無一失吧!

楊局長國強:是的。

楊委員應雄:你們應該向行政院建議,主要、重要的政府組織首長,甚至於情治系統等,都應該使用國安局這個萬無一失的手機,而且也要小心北斗衛星。請問局長,你有沒有聽過孤狼式的恐怖主義?

楊局長國強:有。

楊委員應雄:立法院法制局這次特別針對孤狼式恐怖主義這個主題作一研究,何謂孤狼式恐怖主義?你有沒有看過?

楊局長國強:獨自一個人、自我意識非常強。

楊委員應雄:也就是非組織性的。

楊局長國強:是的。

楊委員應雄:而且這個問題看起來好像愈來愈嚴重,請問國安局對於這樣的恐怖主義、恐怖份子有沒有防治的構思或方法?

楊局長國強:這要從情蒐方面去鑽研,所以對於行為異常的,我們會專注在這方面。

楊委員應雄:目前對於國內被認為較危險的份子你們掌握了多少?

楊局長國強:很難掌握。

楊委員應雄:有沒有一個數字?沒有?如果很難掌握,那就玩不了啦!

楊局長國強:所以對於言行異常的就要立即反應。

楊委員應雄:目前你們有沒有去掌控國內一些有特殊想法的人?都沒有嗎?我記得以前有一個數字,好像是一千多個,是不是?

楊局長國強:特勤對這部分有相關關注。

楊委員應雄:特勤單位對於國內有些特殊行為、較偏差或偏激者是有掌控的吧!

楊局長國強:是。

楊委員應雄:如果連這部分都沒有掌控,那就很麻煩了。像鄭捷,他算不算是孤狼式的恐怖份子?

楊局長國強:他算,但是這種行為很難去防範。

楊委員應雄:這好像是一個新的趨勢,現在網路發達,其實網路也害許多想法變得閉鎖,網路不是讓我們更寬廣,反而讓人閉鎖在某個管道,然後自己在裡面想,甚至造成一些行為偏差,所以本席要提醒你們注意孤狼式恐怖主義,目前法制局有提出這部分的研究,現在有許多大陸遊客、幹部來台,若有這種情形發生、有這樣的恐怖份子故意製造混亂,本席認為國安局應該協調相關情治單位對於這樣的趨勢作一掌控。

楊局長國強:是的,我們已經有針對這方面下功夫。

楊委員應雄:局長知不知道前天的職棒比賽發生什麼事情?

楊局長國強:新莊球場被恐嚇要放置炸彈。

楊委員應雄:那天有很多人去看比賽,約一、兩萬人,總統夫人也有參加?

楊局長國強:有。

楊委員應雄:在那種狀況下,你們對總統夫人的維安做了什麼處置?

楊局長國強:我們先去偵測,然後警方派了兩倍兵力,我們特勤也增派兩倍兵力去做層層的預檢。

楊委員應雄:所以你們認為那一次在維安上不會有問題?

楊局長國強:不會有問題,我們不必去揣測他可能是故意或是有不滿……

楊委員應雄:後來證明是虛晃一招?

楊局長國強:就算是虛晃一招,我們也不可以有機會主義。

楊委員應雄:局長這樣的態度是對的,接下來是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國安局及相關單位要特別注意這方面的動向。

楊局長國強:我們一定會提高警覺。

楊委員應雄:今天早上我有看到報紙報導,某智庫有提出一個看法,認為現在的政府對美國戰略的狀況判斷錯誤,局長認為我們對整個美國在亞洲的戰略的掌握度不夠嗎?

楊局長國強:我們的掌握度是非常清楚的。

楊委員應雄:這裡面也提及,這7年來,兩岸的關係並沒有真正緩解,請問局長對此的看法如何?

楊局長國強:這種壓力始終沒有小。

楊委員應雄:現在因為中共崛起,美國勢必在整個戰略上有做調整,特別是在南海的部分,最近報紙報導指出,美國的軍艦可能要進入南海海域,中共也會有反制行動,對於南海這種情勢變化,國安局對整個情形的掌握如何?我們將如何應對?請局長對此作一說明。

楊局長國強:兩大之間難為小,我們要親美又要和陸,所以這個時候我們要冷靜地扮演一個積極和平的角色。

楊委員應雄:如果美國軍艦過去了,大陸軍艦也出來了,在南海情勢的掌控上,我們應該怎麼處理?

楊局長國強:我們要保持警覺性,我們只有海巡兵力在那裡,我們要做一個和平的模範生。

楊委員應雄:局長言下之意是我們就是在邊上看著?

楊局長國強:我們要關注。

楊委員應雄:這樣我們的立場能夠表達出來嗎?

楊局長國強:我建議不要表達,要做一個最佳平衡砝碼。

楊委員應雄:所以未來除非臺灣真的要跟大陸對幹,不然在這個角色扮演上,在美國對亞洲戰略的改變上,我們真的要小心為上。

楊局長國強:是的。

楊委員應雄:局長認為這樣的發展對明年的選舉會不會有影響?

楊局長國強:這個各自解讀。

楊委員應雄:所謂各自解讀是什麼意思?

楊局長國強:就是3組候選人各自解讀,但是我們要保持我們的穩定度,我們的國防武力和我們在平衡這三大……

楊委員應雄:這等於是我們整個國安系統的共識?

楊局長國強:是。

楊委員應雄:整個大方向的發展我們都要去關注。

楊局長國強:是,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我想再看一下你們的保密手機,這是hTC的保密手機?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蔡委員煌瑯:它是hTC做的?

楊局長國強:是的。

蔡委員煌瑯:hTC做的手機不一定能夠完成保密手機的任務,即使你可以全程談話保密,也不可能做到所謂被北斗衛星定位的保密措施。

楊局長國強:應該可以,我對它絕對有信心。

蔡委員煌瑯:國安局應該相當清楚,中國的北斗衛星已經做商業使用,所以很多手機和汽車,只要打開它的搜尋系統就可能會跟北斗衛星接收,如果一接收,hTC的保密功能、你的保密手機還能達成保密的功能嗎?

楊局長國強:沒問題,因為我們不發射。

蔡委員煌瑯:但是你搜尋GPS定位時,它直接就會跟北斗衛星連結,因為你是特定人物,他們可能會透過APP的程式進入你的手機,破解你的密碼後就可以監控你的定位以及竊聽你的談話。

楊局長國強:我都不download他的軟體,他如何能掌握?

蔡委員煌瑯:我剛才是說,北斗衛星現在已經做商業使用了,所以汽車GPS定位或者手機有GPS功能時,北斗衛星可以透過你手機的GPS進入你的程式裡面竊取你的密碼,或是進入你的通話系統。

楊局長國強:我的保密手機沒有GPS。

蔡委員煌瑯:所以除非hTC做的時候就沒有GPS功能,否則北斗衛星是可能進入你的系統。

楊局長國強:hTC是硬體,軟體是國安局自行研發的。

蔡委員煌瑯:你只是在hTC做的手機裡面加上你的保密晶片,但是它的GPS功能仍然存在它的手機裡面啊!

楊局長國強:我們確定已經移除了。

蔡委員煌瑯:但是這個手機看起來,如果是用hTC的話,很有可能會接收到北斗衛星的系統,所以本席要請國安局特別注意,如果你們的保密手機不能防止北斗衛星透過APP進入你的系統,極可能沒有保密的作用。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的指教。

蔡委員煌瑯:為什麼總統候選人不使用你的保密手機?

楊局長國強:我歡迎他們使用。

蔡委員煌瑯:是不是政治上的猜忌、彼此不信任,讓他們不敢拿你的保密手機?

楊局長國強:各有想法。

蔡委員煌瑯:現在有候選人願意使用你的保密手機嗎?

楊局長國強:還沒有,今天這個議題才出來。

蔡委員煌瑯:你要不要提供保密手機給候選人?

楊局長國強:如果他們願意使用我的保密手機……

蔡委員煌瑯:你建不建議他們使用你的保密手機?

楊局長國強:我不作預設立場。

蔡委員煌瑯:我認為現在市面上的手機很有可能被北斗衛星侵入,它會透過GPS定位系統侵入你的系統,他們可以用遠端APP的功能,進入系統之後破解密碼,然後掌握到你的晶片,所以如果候選人使用現在市面上的手機,很有可能被中國掌握你的定位、通話系統內容。

楊局長國強:委員有這樣的看法,我佩服。

蔡委員煌瑯:國安局有沒有對北斗衛星有任何反制的應對措施?

楊局長國強:我們只有在消極方面不下載。

蔡委員煌瑯:什麼是消極?

楊局長國強:如果是北斗的軟體,要下載軟體時會有個信號出來顯示這是北斗。

蔡委員煌瑯:這樣真的非常消極,現在他們做商業使用,在很多GPS功能上都一直往臺灣市場行銷,未來臺灣手機、車輛都有可能被北斗衛星所掌控,這是可能會發生的。

楊局長國強:有發射功能的,臺灣不准不使用,NCC有管制。

蔡委員煌瑯:NCC有管制,但他們是商業使用,在GPS系統裡,只要手機有GPS功能就可能搜尋到北斗衛星的訊號……

楊局長國強:這是全世界的趨勢,誰也沒辦法阻擋,這個趨勢是沒辦法阻擋的,因為它在空中,它也在進入全世界的規範,這是國際的標準。

蔡委員煌瑯:至少國安局可以建議避免使用中國的GPS系統或中國所生產的手機嘛!

楊局長國強:NCC有管制。

蔡委員煌瑯:NCC並沒有管制他們把手機行銷到臺灣來啊!我希望國安局能再加把勁,不然這個保密手機真的能保密嗎?

楊局長國強:我的保密手機絕對保密。

蔡委員煌瑯:一般首長的保密手機呢?

楊局長國強:我們都有提供。

蔡委員煌瑯:這個保密手機可以克服北斗衛星GPS系統的定位?

楊局長國強:是的。

蔡委員煌瑯:你保證?

楊局長國強:我保證。

蔡委員煌瑯:另外,聯合晚報在10月初刊載的新聞提到「明年520一旦民進黨重新執政,國安單位內部評估,除了兩會協商首當其衝,可能中斷,陸客來台人數也可能被縮減」,局長,新聞中提到國安局高層表示,國安局不能介入政爭啊!

楊局長國強:沒有,絕對沒有!

蔡委員煌瑯:國安局也不能任意在總統大選期間發表意見與看法,好不好?

楊局長國強:請委員放心,我們行政中立。

蔡委員煌瑯:這篇報導顯然是要利用這個來介入總統大選,對總統大選發表談話與看法,如果以國安局的立場來說這個話,這是非常不適當的,而且沒有遵守行政中立。

楊局長國強:不適當,不恰當,我不可能。

蔡委員煌瑯:這是10月2日聯合晚報的報導,我希望局長可以去徹查,不可以放話。

楊局長國強:我沒有,不可能嘛!

蔡委員煌瑯:這是晚報的報導,這樣的放話是居心叵測。

楊局長國強:但我不能管制媒體啊。

蔡委員煌瑯:國安局至少能澄清啊!

楊局長國強:我不要去講,不要去對號入座。

蔡委員煌瑯:蔡英文一再聲明,如果能受到臺灣人民的寄託,他執政後會在既有憲政體制下維持現狀,兩岸持續交流,他也會繼續維持陸客來臺灣觀光人數不變,這些他都已經公開承諾了,如果國安單位還要放話說兩會協商首當其衝……

楊局長國強:沒有放話!

蔡委員煌瑯:這是意圖干預選舉,我們是不願意看到這種狀況。

楊局長國強:不可能,請委員相信我。

蔡委員煌瑯:希望國安局在這次總統大選中,保持行政中立。

楊局長國強:一定會。

蔡委員煌瑯:你做得到嗎?

楊局長國強:委員拭目以待。

蔡委員煌瑯:而且也不應該放任底下的人員去向媒體談話。

楊局長國強:有的話我一定辦人。

蔡委員煌瑯:不要因為意圖影響選情而造成選舉的不公平,尤其是兩岸議題。

楊局長國強:委員要對我有信心,要對國安單位有信心。

蔡委員煌瑯:報紙還提到可能會造成斷交、如何如何的,我認為這都是在恫嚇,這些都是負面選舉手法,我們的選舉應該要看候選人的談話與政策,如果國安單位放出訊息去影響干擾選舉,將不是民主之福,希望國安局嚴守行政中立。

楊局長國強:請委員放心。

蔡委員煌瑯:好,謝謝。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中華民國最重要的就是生存,我們要如何在既有的基礎上去努力?我們現在所控領的台澎金馬,在過去這麼多年都非常平靜,但是前年日本提出釣魚台國有化後掀起了波瀾,後來中共提出反制,也就是所謂的防空識別區,也引起美國與日本共同對這件事的抗議,之後中國大陸對南海填海造陸,美國同時宣布主要軍力的60%移到太平洋,這些都是不斷的在變動。至於歐洲的部分,俄羅斯在烏克蘭事件、克里米亞事件之後,也趁著美國為了中東的事情焦頭爛額,準備要離開時軍事介入。中國大陸則是提出一帶一路,用其經濟實力展示國力,到美國訪問期間簽下300架波音飛機的採購案,這幾天又在英國展現其經濟實力,這些都是在變化,今天我們處於兩岸、亞洲、全球的局面下,我們不能自外於這些地區,要如何在其中取得平衡點是我們現在最重要的工作,請問局長,我們要如何自處?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個問題的本質,剛才委員從釣魚台一直敘述到南海問題,整個板塊移動的內涵有幾項,第一是資源的爭奪,第二是海洋主權的爭端,然後產生了大國之間的競合加遽,我們所處的地位是非常複雜,我們現在面臨到選邊的壓力。我為什麼一再提到我們要做國際和平模範公民,因為我們如果要選邊,可能會面臨到更加劇的壓力。在這個時候,我認為對內是武力建置,也就是國防武力的建置要有相當的應變機制與能力,對外則是要彰顯我們是和平締造者,這樣才能有實力,而且在兩岸關係的關鍵上要有和解的制度化,這樣我們才能在這裡安身立命,這是整個國安團隊的一致看法。

陳委員鎮湘:局長所謂的制度化,就是我們現在一直強調的九二共識、一中各表嗎?

楊局長國強:和平穩定。

陳委員鎮湘:也就是親美、友日、和中,對不對?

楊局長國強:是。

陳委員鎮湘:如果違背這個原則就是非常危險的事,對不對?

楊局長國強:是。

陳委員鎮湘:前一陣子蔡英文主席到日本參訪,讓我感覺到一個很擔心的問題,不知道是他刻意要去安倍的故鄉─下關,還是日本刻意的安排。不管怎麼樣,這是當年簽署不平等條約的地方,這對我們來說是非常大的刺激,這件事情讓我們感到非常擔心,將來是要反中還是抗中?還是將友日改為親日,這都涉及到生存問題,不能有模糊空間,如果說是維持現狀,請問是要維持什麼現狀?我們所謂的維持現狀就是維持九二共識、一中各表的現狀,而不是維持你所認定的現狀,如果是維持你所認定的現狀,就會將國家帶到戰爭的邊緣,甚至產生不可想像的結果,局長的看法呢?

楊局長國強:這個可能請蔡主席回答比較合適,因為我不是蔡主席,我也不能代表他來回答。

陳委員鎮湘:你講的我認同。

楊局長國強:但是我們現在正在做的就是委員剛才所強調的。

陳委員鎮湘:選舉是民主國家的重要制度,不管誰執政,如果違背了這個原則,把國家帶入危險的地步,我們是堅決反對的。

楊局長國強:是。

陳委員鎮湘:其次,前一陣子大家對於卡式台胞證有所懷疑,對於這個問題,確實有必要加以澄清。我們到美國、日本等很多國家都有入境的檢查與管制,現在兩岸之間面臨到這個問題,很多人對於這方面存疑。請局長利用今天的機會簡單說明一下。

楊局長國強:卡式台胞證一出來,國安局就去進行分析與破密,我們所懷疑的是它能不能對我們追蹤定位、是否含有指紋等生物特徵的辨識、有沒有蒐集到我們的個人資料以及晶片是否能夠複寫,結果我們全部查完之後,發現它與紙本台胞證是相同的,現在的問題是他們是不是對我們進行統戰?當然是統戰,給我們便利也是一種統戰,我們看待卡式台胞證與識別證並無二致。

陳委員鎮湘:換句話說,你們認為對於這個不必太加以顧慮,因為這對我們來講……

楊局長國強:我們只是擔心國人是不是對統戰有信心。

陳委員鎮湘:也就是自己要有立場,如果自己能夠堅持立場,這根本不是問題,這件事情有了國安局的說明,我認為可以讓一般民眾釋疑。

楊局長國強:是的。

陳委員鎮湘:最後,有關中共高分四號衛星問題,最近他們一連串的舉動對我們的情蒐會造成什麼樣的困擾?

楊局長國強:高分四號是個衛星,是跟我們同步的衛星,其高度較高,但解析度較差,只有50公尺的解析度,所以只能看大型目標,當它看到大型目標之後再交給低空衛星來查證,所以是用於反介入,以軍事用途來說,如果要對某個戰場要實施攻勢行動時,怕其他人介入,所以它對反介入的功能性比較強,這是我們的看法。

陳委員鎮湘:好,謝謝局長。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

主席(黃委員偉哲):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剛才很多委員質詢到手機安全的問題,請問保密手機本身的特性是什麼?可以與一般民眾進行溝通嗎?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溝通沒有問題。

李委員桐豪:保密手機跟一般手機的外型一樣嗎?你的手機可以與我的手機互通嗎?

楊局長國強:其實就是一般的手機,只是裡面的保密晶片、保密技術我們自己做了調整。

李委員桐豪:所以你可以打電話給我?

楊局長國強:可以,說、聽都沒有問題。

李委員桐豪:萬一我的手機被追蹤怎麼辦?我經常認為我的手機被追蹤,昨天有人打電話給我2分鐘就斷線,這是我經常有的經驗,我上一屆擔任立委時,回到學校研究室,2分鐘電話就斷線,我這樣過了好幾年。

楊局長國強:我相信委員的手機被追蹤是有可能的。

李委員桐豪:如果我的手機被追蹤,而你打電話給我,那怎麼辦?

楊局長國強:不會影響到我。

李委員桐豪:你講的話會不會因而被洩漏出去?

楊局長國強:如果是明語就會。

李委員桐豪:所以這樣有用嗎?你跟我講話,如果涉及到機密,而我的手機被竊聽了……

楊局長國強:同樣的手機之間是有保密的、是安全的。

李委員桐豪:所以還是有問題的,而這提醒了我們另一個問題,局長對於希拉蕊在這次總統選舉所遇到的最大的障礙應該也有所瞭解吧?

楊局長國強:我知道,他的e-mail……

李委員桐豪:對,他用私人的e-mail進行公務上所有文件的處理,請問國安局對於所有政府官員的e-mail有沒有考核管理的作法?

楊局長國強:沒有。

李委員桐豪:那怎麼辦呢?你們負責國家安全,是不是應該給國安單位做個建議呢?

楊局長國強:對機密資訊有,因為我們有保密裝備。

李委員桐豪:不是保密,我知道如果要保密就使用保密裝備來處理,這個沒問題,現在的問題是我處理所有國家公務相關事情的時候,美國規定這個e-mail是用於公務系統去運作,但我卻用私人的e-mail去進行溝通,這樣有沒有問題?

楊局長國強:這是個人保密習性的問題。

李委員桐豪:這不是個人保密行為的問題,因為做的是公務行為。

楊局長國強:這在國家機密保護法中有律定。

李委員桐豪:有規定嗎?

楊局長國強:有規定。

李委員桐豪:那你剛剛說我們沒有這樣的管理!

楊局長國強:有。

李委員桐豪:有嗎?

楊局長國強:有,機密資訊傳遞絕對是……

李委員桐豪:涉及到國家公務的軍人與公務員,或是有公務身分的相關人員,他的e-mail是不是受到管理?是不是以個人帳戶去進行任何溝通?

楊局長國強:公務不可以。

李委員桐豪:你們有沒有管理呢?

楊局長國強:這有規定啊。

李委員桐豪:我問的是你們有沒有管理,而不是有沒有規定,你們有沒有去做全面檢核,所有政府公務人員……

楊局長國強:如果違法……

李委員桐豪:政府公務人員透過e-mail處理公務相關行為時,都應該透過政府的e-mail帳戶,而且還要定期收起來,你們有沒有定期整理起來?這些都要歸檔的,要存起來的耶!你們有沒有去做?

楊局長國強:公務系統已經有國家機密保護法與……

李委員桐豪:你剛剛說私人的帳戶沒有,我就請問這件事情,請問在座的各位有沒有自己的e-mail帳戶?

楊局長國強:一定會有。

李委員桐豪:你有沒有用e-mail帳戶去做作任何涉及公務的事情?甚至是一個簡單的行程「我現在要來看你了」,有沒有?

楊局長國強:如果涉及公務就違法了。

李委員桐豪:你講的頭頭是道,我當然知道,但我強調的是你們有沒有建立一個管理體制?有還是沒有?這麼簡單的問題,有還是沒有?

楊局長國強:要管到這麼細,憑良心講……

李委員桐豪:為什麼美國人可以管呢?還是我們要有一定的階層才管理?這樣也可以,在一定職等以上或特定工作任務的就要管理。

楊局長國強:我們內部有管控機制,行政院有資安辦在管理。

李委員桐豪:您是負責國家的安全,這些東西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如果沒有我也不會責備,沒有就去建立嘛,正所謂他山之石可以攻錯,希拉蕊為了這件事情有可能會付出代價,甚在競選總統的路上產生了很大的障礙,不是嗎?

楊局長國強:每個公務人員都要依據公務……

李委員桐豪:你這是訴諸道德,訴諸道德是沒有意義的,組織一定要自己去建構管理的體制,我相信我們是沒有這個管理機制的,我幫你回答了,所以請局長立刻做出必要的管理措施。

楊局長國強:我們會針對委員的質詢去做檢討,看看我們做的是不是像委員所要求的這樣細緻。

李委員桐豪:我不要求細緻,學美國的就好,把美國那套拿回來,你們機密預算中有這麼多情報交流經費,我們不知道多少錢、在做什麼事,但你們好歹可以去做這件事情,這涉及國家安全吧?

楊局長國強:可以參考,謝謝委員。

李委員桐豪:你們應該建立起防範的基本機制。

楊局長國強:是,謝謝委員。

李委員桐豪:一個小問題就討論了這麼久!

另外,本席看了預算書後認為你們的預算結構是有問題的,公開預算不到20%,其餘80%以上全部是機密預算,請問總統副總統新舊任交接後,有很多的設備全部都要更換,它是機密,還是非機密?

楊局長國強:很小部分是機密,大部分是公開。

李委員桐豪:都是公開的?

楊局長國強:是。

李委員桐豪:有一些安全設備是公開的,還是機密?

楊局長國強:要看是什麼,我們所謂的安全設備是指對人身保護的安全設備。

李委員桐豪:我剛剛不方便講,因為我已經搞不清楚你們是機密,還是非機密,我看了這些文件我也分不出來是機密,還是非機密,所以我不方便公開講,但是我必須說連一個金屬檢查門都要列的神神秘秘的,我是覺得奇怪,而且有必要嗎?

楊局長國強:它是公開的。

李委員桐豪:有必要嗎?有必要換成X光嗎?我去總統府的時候,很少看到金屬檢查門在使用。

楊局長國強:那個是……

李委員桐豪:我去的次數很少,其他的國民黨委員去得比較多。

楊局長國強:那是公開的。

李委員桐豪:那你要換嗎?根本都沒用!

楊局長國強:還有新的卸任元首……

李委員桐豪:卸任總統需要金屬檢查門,這不是很奇怪?

楊局長國強:有些單獨……

李委員桐豪:時間有限,我問最後一個問題,中國大陸在建造兩造航路44.39 2.17,他除了南海問題以外,他要到第二島內整個掌控,我們的掌握度如何?

楊局長國強:非常清楚。

李委員桐豪:我們有沒有因應措施?

楊局長國強:我們只能關注他們。

李委員桐豪:最後一點,國安局的土地最近有個新聞,似乎敗訴了,對不對?

楊局長國強:是。

李委員桐豪:占用土地敗訴了,有編預算處理嗎?

楊局長國強:那不是我們現在處理的問題,因為它是在法律程序當中,要等它有結論了,我們才能夠編預算。那是他跟國產署之間的問題,不是我們。

李委員桐豪:不是你們編預算?

楊局長國強:不是。

李委員桐豪:好,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局長,你放心,我不跟你談土地的事,如果我再提的話,今天你就不好回答了。我請教一下,104年你們編了350萬購買巨量封包訊號蒐集伺服器,還有分析處理工作站,明年的預算你們又編了1,000萬要採購封包分配導向設備。只有像Skype這些網路通訊,主要是把聲音跟語音轉變成封包然後再傳送,是不是?所以你們買這些東西是準備要進行監聽或網路情搜,是不是?我先這樣講,你們的工作本來就是要做這些事,但這些東西是要對內,還是對外,或者是怎麼樣的用處?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它是網域安全能量的建置,不是監聽,我們沒有監聽的機器。

林委員郁方:局長,我也開個玩笑,以前在這個委員會我們也問過很多次有沒有監聽。國安局都說沒有,但私底下的單位推來推去,國安局說調查局應該會有,調查局說應該沒有,以前警總有一套設備,大概是別的單位在監聽,有可能是海巡署。反正到最後沒有人會承認,我覺得比較合理的是,其實你們都各有一套,這樣才公平,都不要推來推去。

楊局長國強:沒有。

林委員郁方:局長,如果我在你的位置上也會這樣說,沒有關係。我說一個笑話給你聽,好不好?你一定要說沒有。有一個導演,一大早遇到一個漂亮的女電影明星,導演說:你今天很漂亮。女明星說:你心裡不這樣想,嘴巴也會這樣說。導演就跟她說:我嘴巴不這樣說,你心裡也會這樣想。所以,我不知道你的心裡是怎麼想的,不過你的嘴巴一定是要這樣說,所以我們就不要在這邊纏繞。不過,我看你們105年的預算,你們想買行動裝置的分析系統,這是要做什麼?

楊局長國強:網域防禦。我們現在成立了第七處,第七處在網域防禦方面作得很積極,但因為它是剛成立,很多的機械設備建置的時候,它一下子進來,所以要分5年建置。

林委員郁方:我本來不想問,但現在要提醒你,剛剛李桐豪委員問了你們土地的事,你們的官司一審、二審輸了,你們覺得有翻盤的可能嗎?你現在買了一大堆東西設備裝到那裡去,到他叫你拆屋還地的時候,你光是搬那些設備就很辛苦,你現在不要推得一乾二淨,國產署當然是聽你們的,國產署要你們一起到法院去處理這個事情,因為法官要你們和解,你們不要。我跟你講你不要一直想設備,買設備很容易,到要拆屋還地的時候,搬這些設備也很辛苦,只是那時候你也許不是局長,有可能就不管了。因為你一直講買設備,我就順便提醒你一下。我不逼迫你這個問題,但是我希望you are different,希望你跟以前的局長不太一樣,要有一些思考,你們占用人家的土地那麼久了,沒有一點不好意思。我跟你講,民欺官不好,官欺民更可惡!

我請教一下,外電報導,美國已經透過外交管道告訴東協國家說,美國要派軍艦進入中共造人工島礁的地方,要進入領海12哩,就是不承認他們的主權。我們有沒有這種資訊?美方有沒有告訴國安局說,準備要派軍艦做這個事,照會我們一下?

楊局長國強:美方不會告訴我們。

林委員郁方:這類問題不會告訴我們?

楊局長國強:不會告訴我們。

林委員郁方:不需要告訴我們?

楊局長國強:我們會主動來搜尋,因為我們有我們的設備、設施,當我們發現有異動的時候,私下我們來做個意見交換。

林委員郁方:美方是告訴東協國家,因為東協國家是相關的國家,因為馬來西亞、菲律賓、越南這些國家在那邊都有他們宣稱擁有主權的小島。我們在那邊也有一個太平島,還有一個中洲礁,我們認為那是我們島礁,越南也說是他們的,只是這個事情現在暫時擱住。所以我們也是相關的國家,我們是當事國,應該講說我們也是vital player,也是這裡面重要的一員,所以美方如果有告訴東南亞國家,同時也通知我們,這在國際上來講是應該的。所以,你說他不會告訴我們,或許告訴了你,你不講,也不一定。但理論上,他應該要通知我們,因為最大的島是我們的島。不過,到目前為止,你沒有接到這樣的通訊?

楊局長國強:沒有資訊。我們的資訊是公開的。

林委員郁方:那你認為美方會不會這樣做?

楊局長國強:當我們發現它有動態的時候,我們會跟他諮詢、磋商,你們這個動態是什麼?

林委員郁方:就是告訴他不要進入我們太平島的海域,是吧?

楊局長國強:他會被動告知。

林委員郁方:好。另外,你覺得習近平的對台政策最大的不一樣是什麼?

楊局長國強:最大的不一樣是緊的更緊,鬆的更鬆,他認為我們有會談措施,你為什麼不接受?我們在一中原則之下受到很大的打壓,我們當然心裡不高興,這是最大的異同點。

林委員郁方:可是他們對一中各表,基本上也是默認啊!

楊局長國強:雖然是默認一中各表,但為什麼在外交空間上一直打壓我們,不讓我們參加國際組織,連最小的組織都讓我們退出。

林委員郁方:所以你覺得未來他有可能在外交上會採取更強烈的作為,是嗎?

楊局長國強:我們密切關注,我們所有的警示系統都已經安裝好了。

林委員郁方:依照楊局長的說法,習近平的對台政策是緊的更緊,那麼未來習近平最可能對臺灣採取什麼樣的手段?除了外交之外,他在軍事上又是如何處理?

楊局長國強:在軍事上,我們有關切他的動態,由於目前只是正常演訓,所以我們還看不出異狀。但是,針對我們的scenario,他們是經常在做,不曾放鬆。

林委員郁方:好的。謝謝。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楊局長,何謂「保密手機」?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保密手機」就是我使用手機與對方在通話時……

邱委員志偉:「保密手機」主要功能為防止竊聽。對不對?

楊局長國強:防止竊聽及資安保護。

邱委員志偉:國安局提供保密手機的對象有哪些?

楊局長國強:目前最新型的保密手機主要提供給機關首長。

邱委員志偉:局長所謂的「機關首長」包括哪些層級,你是指一級部會的首長嗎?

楊局長國強:這一定包括一級部會首長在內。

邱委員志偉:次長是否也包括在內?

楊局長國強:次長也可申請保密手機。

邱委員志偉:只要次長提出申請,國安局就會配發使用嗎?

楊局長國強:是的。

邱委員志偉:國安局是無償提供保密手機給他們使用嗎?

楊局長國強:我們會考量。

邱委員志偉:國會議員能否向國安局申請保密手機?

楊局長國強:目前國會議員不在申請範圍之內,但如果有需要,我們可再考量。

邱委員志偉:為何國安會要提供保密手機給一級機關首長?

楊局長國強:主要在確保通訊安全。

邱委員志偉:局長認為,國會議員會不會接觸國家機密?

楊局長國強:如果委員有需求,我們可以考量。

邱委員志偉:許多立委都會接觸國家重大預算及機密,局長認為國會議員有無申請之必要?

楊局長國強:雖然國安局並未主動提供保密手機,但若委員認為有此需要,我們可以考量這個層級,並訂定相關規範,但目前主要規範行政單位。

邱委員志偉:為了確保資訊安全、防止國家機密被竊聽,國安局要提供保密手機給一級單位主管,事實上,國會議員也是接觸國家機密的對象,所以國安局應重新評估。以上是本席提供的參考建議。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

邱委員志偉:其次,臺灣再過兩個多月即將舉行大選,在大選前後幾個月,是否屬於國家安全的嚴酷時期?

楊局長國強:階段不同,就會有不同的嚴酷時期,所以每個時期都嚴酷。

邱委員志偉:相較於非大選期間呢?

楊局長國強:當然,愈接近大選就愈緊張。

邱委員志偉:國家安全最主要的威脅與來源為何?

楊局長國強:我們先要搞清楚敵我意識,國家安全的最主要威脅絕對在對岸。

邱委員志偉:對岸在臺灣大選前後,是否會有特殊作為進而影響國家安全?譬如對岸情治人員於選前會不會運用陸客觀光名義,大舉來台蒐集情資,抑或在選後運用政策作為干擾臺灣的國家安全?國安局有沒有進行相關評估與因應作為?

楊局長國強:我們從來沒有降低我們的警覺性。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針對各種scenario做應變措施與評估。

楊局長國強:那當然。

邱委員志偉:換言之,你們都有做充分的掌握?

楊局長國強:是的。

邱委員志偉:現今距離總統大選只剩下兩個多月,國安局有哪些策略作為是我們必須提高警覺?

楊局長國強:我們的策略作為很簡單,就是在資訊安全及安全部署……

邱委員志偉:國安局特勤人員在11月23日才正式成軍與交接嗎?

楊局長國強:目前特勤人員已經成軍,但是……

邱委員志偉:現今總統維安人員是由警政署負責嗎?

楊局長國強:每位總統候選人將於11月23日完成特勤人員之部署。

邱委員志偉:目前特勤人員已經建置,但尚未進駐,所以總統候選人的維安工作仍由警政署負責。對不對?

楊局長國強:對。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考慮提早讓特勤人員進駐?

楊局長國強:我們是依照法定日期……

邱委員志偉:哪項法律規定?

楊局長國強: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的規定處理。

邱委員志偉:你們依照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哪一條規定,特勤人員必須在11月23日進駐?

楊局長國強:因為沒有預訂確切的進駐時間,所以我當然要依法行事。

邱委員志偉:現今總統候選人已經確定,或許總統候選人受到特勤人員滴水不漏的保護,國人才比較放心。國安局可整合相關情資與設備,再加上特勤人員較為精良,你們有沒有考慮提早讓特勤人員進駐?

楊局長國強:我們會依法行事。依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一百十四條規定,自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完成登記日起,至中選會當選公告之翌日止,所以本局特勤人員是在這段期間進駐。

邱委員志偉:本席希望未來能夠透過修法,更能確保總統候選人的維安。

其次,本席請教局長,有關臺灣可能出現恐怖主義的問題。針對國際恐怖組織的情資,國安局有無相關作為?

楊局長國強:有的,我們會進行跨國聯防。

邱委員志偉:去年國安局自行蒐報的反恐情資有沒有成果?

楊局長國強:有,我們會召開固定的情資會議……

邱委員志偉:雖然局長的答復是有固定情資,但本席獲知相關資訊為零。事實上,臺灣所有的情資都是透過國際合作,抑或是友邦輾轉告知。

楊局長國強:因為我們有固定情資會議,即使沒有也是有……

邱委員志偉:我們有自行蒐報情資嗎?

楊局長國強:如果沒有個案,我們怎麼說明……

邱委員志偉:國安局主動蒐集情資,以掌握實際情況;被動的則是透過國際合作,以取得情資或友邦間接告知。現今恐怖主義漫延全球,臺灣也在可能發生恐怖攻擊區域之內,所以國安局應有積極作為。

楊局長國強:我們有固定掌握情資機制。

邱委員志偉:國安局編列多少預算及人力處理國內的反恐問題?換言之,臺灣有無可能出現本土型的極端恐怖主義?

楊局長國強:目前本局並未蒐集到相關情資。

邱委員志偉:國外恐怖組織是否來臺募款成立基金會,以培育恐怖份子……

楊局長國強:目前我們沒有發現委員所述的情況,不過,我們有跨國聯防會專注這方面的情資發展。

邱委員志偉:局長,硝酸銨與硝酸鈉可製成什麼?

楊局長國強:它可以製造炸彈。

邱委員志偉:因為硝酸銨與硝酸鈉可製造炸彈,為了防止這些原料被恐怖份子利用,所以各國針對硝酸銨與硝酸鈉的進口、流向與使用情形,國安局有沒有會同相關部會掌控情資?

楊局長國強:委員提醒我們從這方面著手……

邱委員志偉:恐怖份子有可能運用最廉價的硝酸銨與硝酸鈉製造炸彈,這點還要我來提醒你們,你們應該主動瞭解,國內硝酸銨與硝酸鈉進口量有沒有突然增加?這些原料的流向如何?你們都應該充分掌握情資。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的提醒。

邱委員志偉:國安局應針對硝酸銨與硝酸鈉進口數量有一定的掌控。萬一我國發生恐怖攻擊事件,到底我國有沒有應變的能力?

楊局長國強:我們有相關機制。

邱委員志偉:你們必須進行跨部會整合。

楊局長國強:絕對是。

邱委員志偉:假設在臺灣某個人群密集處出現炸彈攻擊……

楊局長國強:方才有委員質詢新莊球場被放置炸彈事件,我們立即處理完畢。

邱委員志偉:這件事情是由國安局主導嗎?

楊局長國強:當然是由我們主導。

邱委員志偉:這些情資也是由你們掌握,再由你們主動協調各部會提出因應作為嗎?

楊局長國強:對,因為國安是一體的。

邱委員志偉:那算是恐怖主義的前兆嗎?

楊局長國強:我們現在還沒有分析出那件案子是否為恐怖組織所為,但是,我們還在追蹤……

邱委員志偉:它是隨機或系統性犯案……

楊局長國強:我們認為它是隨機犯案。

邱委員志偉:它不是預謀或系統性的犯案?

楊局長國強:不是的。

邱委員志偉:好的,謝謝。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

主席: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國慶祝抗戰70週年的閱兵活動,國內有一些退休人士,包括連戰等人都有去參加,這也引起國內輿論的譁然,畢竟中國在軍事及國家安全上是對我存有敵意的,他們去看那些瞄準台灣的武器,除了國人的觀感不佳之外,也容易造成敵我意識不清。除了連戰之外,還有哪些前、現任官員或政府支助的基金會及機構的人去參加此一閱兵活動,局長,你們都有掌握嗎?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有。

蕭委員美琴:有名單嗎?

楊局長國強:沒有細部的名單,但是幾個團體或重要人物則有。

蕭委員美琴:重要人物都有掌握嗎?

楊局長國強:都知道,媒體有報導,我們都有蒐集到。

蕭委員美琴:如果你們是看報紙的話,那程度就跟我一樣而已,你在中國的情蒐沒有比我們好;還有連Google也都比你們強,只要打進去就知道了!

楊局長國強:其實我們都有一些掌握。

蕭委員美琴:政府所捐贈基金會的相關人士或官員,你們都有掌握嗎?

楊局長國強:要看是哪一位。

蕭委員美琴:我要看你們到底有沒有彙整整個名單,還有瞭不瞭解中國的統戰是做到哪種程度。

楊局長國強:有掌握。

蕭委員美琴:名單可以提供給我們嗎?

楊局長國強:可以啊!

蕭委員美琴:這幾年以來,中國方面深入台灣的民間及基層,他們非常積極在做各種統戰的工作,也都在拉攏民心。當然手段對不對,各方都有意見及主張,現在即將接近選舉,中方以辦桌、免費招待等手段,不只是來到台灣,還會邀請很多民間社團,也包括村里長及鄉鎮市等地方政府,亦有部落及頭目等來做統戰工作。對此你們應該有所掌握,就你們的瞭解,這波的動作與選舉到底有沒有關係呢?

楊局長國強:這是持續性的,還有要看這個階段的目的是什麼。

蕭委員美琴:你們都有在做監控及彙整的相關作為嗎?

楊局長國強:確實有。

蕭委員美琴:我再問一次,現階段到底與我們的選舉有沒有關係?

楊局長國強:他們當然會關注我們的選舉。

蕭委員美琴:有沒有想要介入我們的選舉?上述的方式除了以統戰作為長期目標之外,還有短期的目標,即跟我們的選舉有沒有關係,你們的分析是如何呢?這次他們想要用什麼樣的方式來介入我們的選舉,你們的研析又是什麼呢?

楊局長國強:統戰的方式……

蕭委員美琴:統戰是長期目標,短期則是想影響我們國內選舉的民主程序,他們的手段還有哪些呢?

楊局長國強:剛才委員所提到的都是他們的手段。

蕭委員美琴:還有呢?

楊局長國強:其他的手段,譬如歷年來的文攻武嚇。

蕭委員美琴:這些我看報紙就知道了。

楊局長國強:這是歷年來的手法,我想最近他們的手法也變不了多少,因為……

蕭委員美琴:這段期間我們正在進行民主的選舉,不管是哪個黨會勝利,加上總統及國會選舉綁在一起,任何外力介入我們的選舉其實都是違法的。基於國家安全及守護國內民主制度的權責,國安局有責任及有義務去彙整及瞭解,甚至必要時要向本委員會作專案報告。

楊局長國強:這沒有問題,要有「介入」這兩個字的定義,什麼叫介入……

蕭委員美琴:介入有很多灰色地帶,比如招待到中國吃飯,然後交代要支持哪位候選人,這叫不叫做介入呢?對我來講這是很清楚的。

楊局長國強:發生的地點在哪裡,如果發生在我們這裡,當然就是依法處理。

蕭委員美琴:今天不是本席在當007,情報人員及國家機器都掌握在你們手上,這是你們的責任,所以必須去監控及瞭解啊!國安局在國內做情報業務就是要做這些事情,而且也要保護我們的民主制度。

楊局長國強:我是掌握情況。

蕭委員美琴:可不可以擇期來做專案報告?

楊局長國強:可以。

蕭委員美琴:就我的認知,國安局掌握國家機器,就有責任來維護國內的民主制度,讓我們有一個平和的選舉,並能免於外力的介入及干擾。如果今天有不法情事,你們更應該積極去瞭解。

楊局長國強:那當然。

蕭委員美琴:你們不是執法機關,而是情蒐機關,在去年討論預算時,我對國安局有關民情民瘼的蒐集也提出不同的看法,後來還向你們要了清單,從路燈壞掉、水溝不通及落石未清除等都在你們的清單之中。政府責任分工體系在反映這些民怨的工作,依我的認知應該不是在情報單位才對,而是在村里長、鄉鎮市民代表、縣議員及立法委員,因此我認為這項業務不該在你們的預算範疇裡面,去年對此還提出凍結案。我認為你們應該做的工作,在國內的情蒐應該聚焦於有沒有外力的不當介入,以及是否有威脅國家安全及民主制度的力量。

楊局長國強:正確。

蕭委員美琴:既然你都認同,可是上禮拜調查局針對本院委員會的考察進行情蒐及瞭解,而且他們告訴我們這些都要彙整給國安局,你們彙整這個要幹什麼?之前我已經要求你們將民怨、民情民瘼拿掉了,然後你們也不專心針對中國的統戰好好去做情蒐,反而來情蒐立法院的考察要幹什麼呢?

楊局長國強:我們沒有收到。

蕭委員美琴:你不要在那邊裝傻,到底是誰在說謊?現在的民情民瘼又是在做些什麼呢?

楊局長國強:按照委員的指導,去年已經修訂過了。

蕭委員美琴:為什麼現在還在做這個情蒐?你們交給國安會或總統的情資,到底有沒有地方的民怨及政治輿情呢?

楊局長國強:我要去瞭解一下。

蕭委員美琴:你自己都沒有看過嗎?我希望你要瞭解,這不是一個個案的問題,而是一個制度的問題。關於反映民怨民情,包括基層的抱怨可能會引發大家的不滿,在行政院的分工體系中已經有一個系統在處理,不該是你們的工作與業務,所以必須確實去做分離,何況情蒐也不應該包含這些。

楊局長國強:瞭解,謝謝委員。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蕭委員說調查局在蒐集一些情資要交給國安局,國安局還沒收到,這些情資反而先被在野黨的委員收到,這是國安問題啊!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件事我要去瞭解,因為我不知道是什麼事情。

詹委員凱臣:資料要送給你們,結果被在野黨的委員收到,這樣很奇怪,請你去問清楚狀況,我認為這是國安問題。

楊局長國強:是。

詹委員凱臣:全世界沒有解不開的密碼,請問世界上有安全的手機嗎?

楊局長國強:我們對我們的手機有信心。

詹委員凱臣:德國的科技多麼進步,美國還是照樣監聽,美國想監聽誰就監聽誰。

楊局長國強:被監聽的是沒有特殊保密設計的私人手機。

詹委員凱臣:我知道,但是政府用私人手機的頻率比公務手機更多。

楊局長國強:雖然他們的科技達到某種程度,可是沒有培養好的使用習慣。

詹委員凱臣:如果手機講了兩分鐘斷線就認為是被監聽的話,那我的手機一定有被監聽,因為我的手機經常斷線。

楊局長國強:不一定,有的是基地台的問題,有的則是手機使用場地的問題。

詹委員凱臣:對,所以不能夠這樣認定。

另外,今年有總統大選及立委選舉,你們應該要補充更多設備、器材及人員,為什麼預算反而減少幾億呢?

楊局長國強:因為我們的預算分年編列,去年我們已經採購一部分,今年沒有需求性的部分就減列。

詹委員凱臣:但有很多重要的部分,譬如車子。

楊局長國強:車子今年有增加。

詹委員凱臣:很多設備都要增添,舊的就不能使用了,如果車子載著候選人在半路壞掉怎麼辦?

楊局長國強:這方面我們會考量。

詹委員凱臣:目前你們有沒有收到任何對總統候選人不利的情資?譬如恐嚇等,這個問題你可以選擇是否要回答。

楊局長國強:小小的恐嚇在網路上都可以看到,像發牢騷等等。

詹委員凱臣:收到這些情資時你們會如何處理?

楊局長國強:我們要分析研判其強度及熱度。

詹委員凱臣:當總統候選人確定後,如果他們去參加一些活動遇到臨時狀況,國安局的維安人員是否被允許使用槍械?

楊局長國強:特殊狀況一定允許。

詹委員凱臣:一般如果是總統或副總統的維安一定可以使用,但如果是候選人發生特殊狀況時,你們是否允許使用槍械?

楊局長國強:只要進入特勤工作,我們就有運用槍械的權利。

詹委員凱臣:就可以使用嗎?

楊局長國強:對。

詹委員凱臣:我一直想瞭解一個問題,因為我不是電腦方面的專家,手機可以被監聽對不對?

楊局長國強:是。

詹委員凱臣:那麼電腦有沒有辦法被監看?

楊局長國強:會。

詹委員凱臣:比如我瀏覽一個畫面,監看者看到的畫面是否與我相同?

楊局長國強:是。

詹委員凱臣:可以啊!那麼我以後要很小心了。

楊局長國強:是的,要小心。

詹委員凱臣:看到的畫面和我看到的完全一樣?

楊局長國強:是,完全一樣。

詹委員凱臣:希拉蕊用個人電腦回覆或管理公務的email,他應該使用公務電腦處理這些事務。像立法院每個委員都有公務電腦,但我也可以用私人的手機看email,這樣的話我有沒有犯法?因為我可以用立法院給的公務電腦處理公務,但我也可以用私人的手機處理,這樣在法律上很難界定。

楊局長國強:這是機密等級的問題,要看處理的公文是不是機密,如果是機密就只能使用規範內的機器,不可以用其他器材傳遞公務。

詹委員凱臣:對,有機密等級的問題,我瞭解了。

另外,每個國家對恐怖主義有其規範,不是有炸彈就是恐怖主義。

楊局長國強:不是。

詹委員凱臣:不是發生個人的濫殺行為就是恐怖主義,美國有很多校園謀殺、公然開槍的事件,但他們從來不認為這些是恐怖主義,那是不一樣的。所以對於恐怖主義的定義應該要好好瞭解,反恐是必要的,但不要把任何事都列入恐怖主義的範圍,沒有那麼嚴重。

還有,剛剛有委員提到卡式台胞證的問題,我有台胞證,但不是卡式的,換用卡式台胞證就是統戰嗎?那麼使用台胞證就不是統戰嗎?那是一本更大的東西,每幾年就需要換一次,每次進入中國就要蓋章,會比卡片方便嗎?

楊局長國強:統戰是個人自信心的問題,如果覺得他們在統戰,那是個人自信心不足,反過來說,為什麼不是我們統戰他們?

詹委員凱臣:在全世界的國家中,中國只發給臺灣台胞證,為什麼剛開始發的時候,大家不認為是統戰,還拿得很高興呢?如果有種,就不要去中國,台胞證換成卡式就叫統戰,根據我的瞭解,裡面的內容完全一樣,只是加了晶片,而且晶片能夠紀錄的容量非常少,完全沒有洩密的問題,也沒有GPS的功能。我們對中國應該要防止,但也不要恐共恐的太厲害。

楊局長國強:這是自信心的問題。

詹委員凱臣:接著是軍艦要進入南海的問題,我也跟國防部講過我一直擔心中國可能會發布南海防空識別區,但我很少聽到有人提出這個問題,報紙也都沒有報導,現在東海已經劃設了,而且他們可能會提出南海防空識別區。

另外,對於一些現任或以前的政治人物,認為日本修改憲法的保安條約對臺灣的防禦有幫助,我覺得很奇怪,是不是有什麼人答應日本或美國,在臺灣和中國發生問題時,他們會協防臺灣?

楊局長國強:不可能。

詹委員凱臣:可是他們為什麼說這對臺灣有幫助呢?日本可以派兵到海外就對臺灣有幫助嗎?我們提供什麼好處給他們,讓他們要做一些幫助我們的事情呢?

楊局長國強:還是以美國為主。

詹委員凱臣:美國到時候能不能協防也是一個問題。我問過一些美國國安單位的人,他們的回答也很保留,謝謝局長。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

主席:請鄭委員天財發言。(不在場)鄭委員不在場。

請孔委員文吉發言。

孔委員文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就教部隊甚至警察在原住民地區設置檢查哨的問題,國家安全法第五條規定「為確保海防及軍事設施安全,並維護山地治安,得由國防部會同內政部指定海岸、山地或重要軍事設施地區,劃為管制區。」事實上現在很多管制哨已經撤除,但還是有一些存在,這些管制哨已經沒有什麼軍事安全用途,卻會造成族人進出的不便,舉例來說,在新竹縣五峰鄉土場部落的檢查哨,原住民在8月時還去抗議,因管制太過嚴格,住在部落的原住民出入還要登記、檢查。不知道土場部落是不是有什麼軍事安全設施?另外,新竹縣尖石鄉秀鑾村也有檢查哨,事實上,甲種入山管制幾乎都解除了,為什麼還會有這種情形?你們可不可以對這部分,檢討一下?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主管單位內政部已經配合國防的需求在修法,依據實況以及國防上有沒有需要再繼續,來修正法令。

孔委員文吉:檢查哨屬於內政部還是國防部主管?

楊局長國強:這和國安單位無關。

孔委員文吉:山地治安的部分,你們主要負責哪一方面?

楊局長國強:我們主要是針對安全方面及治安方面。

孔委員文吉:你們在山地原住民地區治安方面有沒有做任何安全的工作?

楊局長國強:我們配合警政署做安全蒐研工作。

孔委員文吉:據我瞭解,土場部落、秀巒部落等檢查哨是在防止山老鼠,因為這些部落後面有很多神木群,警政署認為有設置檢查哨的必要,問題是山老鼠進出會經過檢查哨嗎?事實上是不可能的。山老鼠有自己出入的路線,我覺得這方面如有牽涉到你們的部分,是不是可以針對原住民的治安、山地的治安安全,儘量不要造成族人的不便?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

孔委員文吉:我是特別來這裡的,因為我比較少來質詢國安局。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安局想提供總統候選人保密手機,主要也在避免候選人的情資被對岸掌握,但現在看來,所有候選人對此舉存有疑慮,不太敢用你們提供的手機。其實,避免手機被駭客掌握的方式很多,當然也需要有良好的運用習慣,常換手機也是方式之一。剛才局長提到德國發現梅克爾總理被美國監聽之後,花費鉅資打造保密晶片,國安局使用的方式似乎與之不同。台灣也有建立保密晶片能量的機會,但因國防科技單位的私心,加上相關單位沒有相對的進取心,導致這個方式幾乎是失敗的。我們現在採行的是外掛的方式,保密晶片的能量如果可以由我們自己去達成,其實也可以做到這樣的功能。目前國安局採行的是另外一種作業方式,就是打造台灣的保密手機,我認為國安局提供候選人保密手機的做法是好的,但最好事先說明整個系統架構以去除所有候選人最大的疑慮─被國安單位運用,國安局是否可以將建構的系統架構說明清楚?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保密手機是國安局自己的技術,不便對外說明。

馬委員文君:別人無法從你們的系統架構去破解,如果這麼容易破解,那麼研發這個等於沒有用;另一方面,如果大家不敢使用,你們研發了也沒有用處。在還沒被對岸或其他有心人士取得相關資料之前,候選人更擔心自己被國安局運用,因此國安局有必要說明,以去除他們的疑慮。此外,相關的部會首長也不太願意使用保密手機,他們大多使用個人手機,由此可見我們的設計可能不太符合人性的需求。現在手機的運用非常廣泛,除了通聯之外還有很多功能,設計上不符合人性的需求大概也是大家─包括部會首長不願意使用的原因,希望你們可以就這部分做一改善。國安局一再強調中共竊取資訊的嚴重性,現任行政院副院長張善政擔任部長時曾提出LINE的通訊軟體具有治安疑慮的警告,我們看不出國安單位有針對這個部分做防治制,台北市柯市長就是以LINE的通聯手段處理公務,但國安局在這方面沒有任何作為。如果LINE通訊軟體確實是不恰當的、有疑慮的,國安局是否應該提出相關的警告或提醒?

楊局長國強:資安辦有在宣導。

馬委員文君:就掌理公務而言,台北市政府的重要性高於其他地區,我們一再地提醒這部分的嚴重性,但未看到國安局有任何作為,所以我在此提醒,我們不只是自己做,還要讓所有單位或所有需要注意的人提高警覺。以美國稜鏡計畫為例,美國可以藉由臉書蒐集全世界各地的資訊,後來美國告輸了、歐洲法院告贏了,不知道局長有沒有這部分的訊息?美國把Google、臉書上重要的資訊傳回國內的做法讓大家產生很大的疑慮。我要特別提出的是,在此之前我也一直強調一個問題:國安局有能力反制中國網軍大規模的入侵嗎?

楊局長國強:我們努力在做這件事情。

馬委員文君:我接到一個項訊息,我國有一位年輕人自創了一個小公司,主要是在檢測電腦是否被植入惡意程式,他的公司非常小卻被以色列國防部相中,以兩億元買下該公司的核心技術,不知道楊局長是否有這方面的訊息?可見國內有很多非常優秀的人才,這家公司在國內可能毫無知名度,竟然可以研發出這樣的核心技術,受到以色列國防部如此的重視,顯示這位年輕人一定是非常好的人才。我們希望不要受到中共的駭客攻擊,但到目前為止我們看不到有什麼防止的能量,希望國安局能更用心的去尋找民間的人才,以我們的機密預算,要請這樣的人才協助,應該沒有很大的困難。不知道局長的看法如何?

楊局長國強:我們朝這方面努力。

馬委員文君:可以用書面來說明你們有什麼樣的具體作為嗎?如果我們的人才一再地被國外網羅,像這樣的核心技術都被國外運用,我們自己卻用不到,枉費我們在這裡審查預算,你們一直說提升了多少能量,事實上我們看不到進步何在?請局長特別加強這個部分。

楊局長國強:是。

馬委員文君:聽說LINE和skype的某些資訊內容被國安局買走,有沒有這種狀況?

楊局長國強:我們沒有這麼大的財力。

馬委員文君:我們聽到到這樣的訊息:你們可以在一個pool裡面的關鍵字撈出很多資料,所以我提出來和局長探討一下。

楊局長國強:沒有。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薛委員凌、陳委員歐珀、蔣委員乃辛、潘委員維剛、呂委員學樟及邱委員文彥均不在場。

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楊局長今年幾歲?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我現在65歲。

周委員倪安:你是65足歲。請問你是什麼時候、什麼階級、什麼職務退休的?

楊局長國強:我是民國98年退休的,退休7年。

周委員倪安:你是裝甲兵科中將退休,今年7月21日接任國安局局長,這是非常重要的職務,國安局局長的編制是上將,所以你現在的軍銜是什麼?

楊局長國強:我沒有軍銜,我退休了,我是備役中將。

周委員倪安:本席非常好奇的是你從中將變成上將,請問你有什麼戰功可以從中將升為上將?

楊局長國強:我沒有升上將,我很想升上將,但我沒有資格。

周委員倪安:局長的編階是上將。

楊局長國強:它是特任官、政務官。

周委員倪安:你現在沒有上將或中將的職務?

楊局長國強:委員幫我升,我就很高興。

周委員倪安:我沒有這個能力。馬總統在卸任十個月前將國安局換將,你和國安會秘書長高華柱有沒有什麼關係?

楊局長國強:我從來沒有當過他的直屬下屬。

周委員倪安:他特別提拔你。

楊局長國強:如果是這樣講,我很感謝他。

周委員倪安:老驥伏櫪,志在千里,你知道軍中有沒有人像你一樣退休後又回鍋升官的人呢?

楊局長國強:這叫做升官嗎?

周委員倪安:你現在是國安局局長,掌握了這麼多機密預算。

楊局長國強:我不認為這是升官,如果升官應該是上將。

周委員倪安:你認為你是回來擔任一個重要的職務嗎?

楊局長國強:我認為我是來扛責任的。

周委員倪安:你的任期只有幾個月而已,最慢到明年520要卸任,你想有什麼樣特別的作為?

楊局長國強:我的作為就是自我期許國安團隊是要整合的,國安團隊是要努力的。

周委員倪安:馬總統有沒有特別交代你什麼任務?

楊局長國強:馬總統特別指示選舉期間的安危問題。

周委員倪安:現在是選舉的前十個月,所以你是特別針對選舉而來,在選舉時特別維護國家安全的部分,你身負重任。國安局除了換你之外,也換了特勤中心的副指揮官,你們兩位是因才任用還是因人任用?

楊局長國強:我的副指揮官是憲兵,只有一個中將,那位憲兵指揮官要退休了,所以只有他去接。我很無奈,我說怎麼這樣?我要找一位合適的,目前在台面上最合適的人就是國安局的主秘,他擔任過前兩次的安危任務,他最有經驗、資格最老,也最有聰明才智。

周委員倪安:你們是因才任用,而非因人任用。

楊局長國強:我認識他不久。

周委員倪安:蔡英文現在還只是總統參選人不是候選人,因此還不到國安局接手的時候,但日前有報紙報導國安局情資顯示有人要對蔡英文主席不利,所以維安層級升高了,這樣的訊息是來自國安局、警政署、調查局或其他單位?

楊局長國強:這是國安團隊整體的情資,國安團隊的情資是要分享的。

周委員倪安:可能對蔡英文主席安全不利的情資是來自國安團隊,包括國安局、警政署嗎?

楊局長國強:對。

周委員倪安:明年1月16日的選舉結果,可能會有懸殊的差距,從選舉完到520交接,還有4個月又4天的時間,在這麼長的空窗期間,不知道中國方面有沒有可能做出一些政治動作、製造一些政治問題?會不會因為選舉結果懸殊造成台灣社會動盪、混亂的情況?國安局對這些狀況有沒有做一些評估、推演?

楊局長國強:我們已將所有的狀況推演列出來了,這是一定要做的。

周委員倪安:你們也有做一些因應之道嗎?

楊局長國強:有,一定要做的。

周委員倪安:為防範總統候選人遭遇恐怖攻擊,貴局前局長曾說過有採購具追蹤功能的無線電電波單擾器,可在一定範圍內讓通訊工具都暫時當機,這個案子的可行性如何?國安局有沒有採購?經費多少?

楊局長國強:我們沒有採購這樣的東西。

周委員倪安:這是國安局前局長說的。

楊局長國強:那是媒體登的。

周委員倪安:你們沒有採購嗎?完全沒有嗎?

楊局長國強:沒有。

周委員倪安:我們現在增加開放中國觀光客的名額,從四千人增加到五千人,國安局有沒有掌握行蹤不明的中國觀光客人數?這些人在台灣的期間會不會對國家安全有潛在的風險?比如隱藏在造勢的場合?

楊局長國強:我們有專案查緝,因為每次他們來都會有幾個人跑掉,所以專案查緝方面的工作都持續在做,沒有鬆懈過。

周委員倪安:這方面的情資及防處之道,國安局都有在掌握嗎?

楊局長國強:這是絕對要掌握的。

周委員倪安:楊局長任期最多只有短短的十個月,最大的目標就在維護總統和國會選舉的安全。

楊局長國強:這是主要的任務,但國安是沒有假期的,所以從我到任的第一天開始就要接受國安的任務,而且是全方位的國安,當然任務有主從之分,這階段的「主」是總統及二合一選舉的安全。

周委員倪安:最後一個問題,如果楊局長無法回答,請以書面答復。今年5月1日國安局成立第七處,也就是網域安全處,其預算是多少?我們看不到它的預算編列,目前有什麼樣的具體裝備、建設及績效建樹,這部分是否會和國防部的作戰指揮部重疊?貴局的這個處,要如何運用?像這個部分我們看不到預算。

主席:公開的部分請公開說明,機密的部分請私下說明。

楊局長國強:公開的部分是五千七百多萬,至於機密的部分,我們私下向委員報告。

周委員倪安:好,謝謝。

楊局長國強: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

陳委員唐山: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會議的主軸就是審查國安局的預算,但是有一些國家的大方向與安全執行單位有密切的關係,對國安局很多同仁或一般國人,整個國家的大原則方向我們必須提出來稍微澄清一下,至少是我個人的看法。常常有人說,臺灣不能太親日、不能太親美;也有人這樣講,一定要跟中國保持親密的關係,我想這是一個非常錯誤的觀念,因為我們當朋友也好,想法一樣的、興趣一樣的會變成好朋友。現在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日本也是一個民主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並不是一個自由民主的國家,而且這幾個鄰近國家裡,美國或日本也好,他們對臺灣沒有領土的野心,只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對臺灣有領土的野心,它現在還有一千多枚飛彈對準臺灣,從來沒有放棄以武力解放臺灣。在這樣的情況之下給你選擇,你到底要把誰當朋友,到底靠邊要靠哪個地方?這個是最基本的觀念,這一點我們絕對不能忘記,我們從歷史的觀點來看,Baltic States這3個小國當時受到蘇聯的威脅,蘇聯在1985年以前是Soviet Union,當時這3個小國要人家來幫它的忙,他們找誰?就是北大西洋公約組織(NATO)這些力量來保護他們,還有在蘇聯最頂端的芬蘭,芬蘭也是要靠西方國家的援助,同樣是民主自由、相信民主自由這些國家來幫他們的忙。本來人就是這樣子,今天一個敵人口口聲聲要威脅你,在我們外交的空間打壓,從頭到尾不讓我們在國際舞台上有發聲的機會,我們必須辛辛苦苦要求與我們有邦交的小國家,在聯合國裡面替我們出聲,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我們還要把它當朋友嗎?雖然我們不要把它當成敵人,但是它已經把我們當作敵人,還把一千多枚飛彈對準臺灣,這個情況我們不能忘記,特別是你們在保護國家安全的單位,基本的觀念必須搞清楚。

再講過來,我們為什麼會造成今天這樣的局面呢?這就是中華民國政府要負責的,蔣介石在1945年到臺灣來之後,他口口聲聲要反共抗俄,造成臺灣的民眾包括在場的每一位,都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我們的敵人,我們要殺朱拔毛,這些教育從我們讀書開始到目前為止,都記憶在我們的腦子裡面,這些流傳、這些東西都是中華民國政府留下來給我們的,並不是臺灣本身在這個地方創造出來的,那時候還說共匪沒有東西吃、吃草根等一大堆傳言。這些前人留下來的基本認識,現在這個政府要負責,我把這些簡單的歷史講出來,就是要讓在場的每一位去思考,當人家要幫我們忙的時候,我們要能夠appreciate,因為在這樣一個大的架構之下,臺灣是一個小國要生存。

你看在1960年代,甘迺迪當總統時發生古巴危機,古巴也是believe共產主義,當時戈巴契夫就利用相同制度的信念,把飛彈放在古巴,威脅到美國的安全,美國當然要出聲,當時甘迺迪的弟弟Robert Kennedy在當attorney general,一手包辦負責來解決這個問題。所以這個國際間的關係,你對我好我當然也要對你好,今天中華人民共和國假定公開表示,它對臺灣絕對沒有領土的野心,可以幫忙臺灣,讓臺灣在國際間可以發展,讓我們可以進去聯合國,這個我們當然求之不得,我們可以稱呼它為老大哥。這是非常明顯的一樁事情,我們現在不能夠忘記,我們同樣是一個民主自由國家裡面的framework,在這個大架構之下,我們不能夠忘記為什麼走這一條路,是蔣介石那時候帶給我們、教育留下來的痕跡,到現在為止有超過70%的民調都認為,臺灣是一個國家,就是這樣形成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當然要跟美國、要跟日本做好朋友囉!

不管是誰當總統,我們的政策要有一個balance,一定要平衡,我們知道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經濟力量已經很強壯,它的軍力也強壯了,我們要想一個辦法來跟他們做朋友、來跟他們交往,我想每一位總統不會笨到這件事情都不會做,這一點是應該要做的。

國安局這個單位,我先講在美國的制度,最近美國也要大選,他們在大選期間,共和黨的參選人叫川普(Donald Trump),他現在在共和黨裡面的支持度好像是領先,不過他講一些話,很多政治人物從來不敢講的,他公開點出來,還批評Bush總統的弟弟說,他哥哥當總統的時候在紐約發生九一一的事情,Bush總統的弟弟要負責等等;他講了很多話,也提到美國的安全單位有CIM,你應該非常清楚;還有FUI,他們的National Security Council等於我們的國安會,川普批評這3個單位在美國平常沒有彼此聯繫。九一一發生以前,當時的布希總統,就是現在總統參選人的哥哥,人家給他一個錯誤的information,才派兵到伊拉克,這是造成現在被批評的重大原因,為什麼造成這個事實?就是因為他們在單位裡面彼此沒有聯繫,橫的聯繫不夠,雖然有CIM、FEM得到情報,但是會不會是假情報,造成布希派兵攻打伊拉克,打到現在變成一大堆問題。

我們這邊有國安局是楊局長負責,有調查局、國安會,國安會所屬最高單位是總統,這3個不同安全單位,請楊局長至少給我做一個簡單的說明,什麼時候開會?一年大概開幾次會?特別是面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威脅,面對明年1月16日即將到來的選舉,這3個單位怎麼開會,開會的次數大概有多少,是不是可以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國安局楊局長說明。

楊局長國強:主席、各位委員。我先跟委員說明一下架構,其實美國九一一以後回歸的架構,是我們現在的架構,我們現在的架構是,國安會透過國安局去統合所有的情資機關,變成一個國安團隊;現在美國走的方式,是我們走多少年的狀況。至於開會,剛才委員指示的多少時間開一次,我們有一個定期會議,還有一個因應不同維安狀況臨時召開的會議,定期會議大概2個月開一次國安團隊的會議;臨機的會議,只要有特殊的狀況,我們就召集開會。

陳委員唐山:國安會的秘書長在開會的時候,不光是我剛剛提到的這幾個單位,甚至要看問題的所在,有時候農委會或主管疾病問題的有關衛生單位,秘書長都會召集他們,因為這是相關國家安全的問題。

楊局長國強:是,委員當過秘書長非常清楚。

陳委員唐山:我曉得,我們經常會召開這樣的會議,警政署也來開會,特別是我們面臨中華人民共和國無所不入這樣的情況下,國內的安全在你們這個單位應該負最大的責任。今天要審查你們的預算,我提出這樣的看法,讓大家稍微溫習一下。

楊局長國強:是,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賴委員振昌、許委員添財及吳委員育昇均不在場。本次議程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之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本次會議計有蔡委員錦隆、江委員啟臣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

蔡委員錦隆書面意見:

一、近期網路知名間諜行動Pawn Storm多次攻擊各國政府機關,我國政府是否有遭此機構攻擊。近年我遭共軍竊取之資訊為何?

二、國安會前秘書長蘇起表示,中共在2017年於西太平洋軍事實力恐怕足以向美軍分庭抗禮,且未來中共可能藉由對外訴諸民族主義來轉移內部民怨及矛盾。請問國安局對此之分析為何?

三、涉犯共諜罪之前軍情局少校李志豪在服刑16年後將於近期假釋,日後國安單位是否會派人監視李員行蹤?另外共諜鎮小江及我前軍情局上校朱恭訓等人均各自在兩岸監牢中。請問國安局是否有互換俘虜之可能?

江委員啟臣書面意見:

一、日本首相登美國航母

日本首相安倍晉三10月18日搭乘部署在美海軍橫須賀基地的核子航母「雷根」號出席海上自衛隊觀艦式,加上日前美國與日本主導的TPP完成談判,美日關係更加穩固。亞太地區近年成為美中相互競爭的舞台,明年就任之總統,應採取何種對外策略,維護我國家安全?

在觀艦式上,除了美國和澳洲的海軍外,韓國、印度和法國的海軍艦船也首次接受了檢閱。與美友好之各國在軍事交流中緊密結合,臺灣未來又該立足何處?

二、共諜案

被判無期徒刑的共諜李志豪,在坐牢16年後,矯正署已核准其假釋,近日將出獄。李志豪是軍情局少校,是第一個被判無期徒刑而假釋的共諜。李志豪本來關在軍監,根本沒假釋機會,很可能老死獄中,想活著出去,只靠換俘一途;因洪仲丘案,軍法全移交給司法,李志豪始能假釋出獄。一旦假釋出獄,國安局對其有何管制措施或能力?再犯的可能性有多高,國安局是否有所評估?

目前兩岸對被俘的間諜,待遇大不同,中國間諜鎮小江案,鎮小江一審僅輕判4年徒刑,鎮吸收的退役軍官刑度更輕得超乎想像;陸軍退役少將許乃權判3年徒刑,飛官周自立介紹空軍飛行員刺探蒐集軍機,竟只判1年6月,還緩刑5年,另5名退役軍官分獲緩刑或可易科罰金之刑。但是同樣的事,若發生在大陸,如我軍情局情報員李運溥在南京發展組織失事,他做的事和鎮小江一模一樣,判的卻是死緩。軍情局兩名上校朱恭訓與許昌國遭誘捕,一判無期,一判20年。

有解讀李志豪能假釋,不只是依假釋制度,更是政府對換俘議題所釋出的善意,國安局的評估又是如何?以目前的兩岸關係,是否存在互換俘虜之可能性?請國安局說明。

三、總統維安車輛汰換經費

國家安全局為辦理第14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任務,已於104年度編列6,061萬元,預計增購及汰換各式車輛40輛。105年度又續編列3,109萬5千元,預計購置9輛警備車,以成立新任總統、副總統警衛室隨扈車隊。合計國安局為辦理第14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任務,及成立新任總統、副總統警衛室隨扈車隊,所需購置車輛達49輛,預算超過9千萬元。

但從檢視歷次購車之決算金額,第12任購置52輛,決算金額1億1,217萬3千元,第13任購置49輛,決算金額7,030萬2千元。而14任預計購置車輛數49輛,與第13任購置數量相當,卻編預算9,170萬5千元,較第13任上揭決算數大幅增列2,140萬3千元,原因為何,請國安局說明。

104年度編列預算購置之12輛排氣量3,500cc.7人座警備車,其實際購買單價279萬元,較第13任購置之3,500cc.7人座警備車單價152萬元,均近乎倍增,原因為何,請國安局說明。

主席: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於兩週內以書面答復。

現在改開秘密會議,清場。

(清場)

主席:現在處理機密預算部分。

(以下密,略)

主席:機密預算部分審查完畢,現在改開公開會議,接著處理公開預算部分及相關提案。

壹、預算部分

105年度國家安全局預算(公開部分)

一、歲入: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75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 沒入及沒收財物64萬2,000元

第3目 賠償收入99萬4,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85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1目 財產孳息14萬2,000元

第4目 廢舊物資售價8萬8,000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89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 雜項收入656萬4,000元

二、歲出:

第9款第2項 國防部所屬(國家安全局部分)

第2目 情報行政8億6,103萬7,000元

貳、提案部分

1、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公開預算第9款第2項第2目「情報行政」編列8億6,103萬7千元,惟102年度預算數為8億8,750萬1千元,賸餘數為1,781萬6千元;103年度預算數為9億5,845萬元賸餘數為3,345萬6千元。且104年度截至9月底亦有預算賸餘情形,顯示本目預算編列寬鬆,鑑於政府財政困難,為撙節開支,爰針對「情報行政」編列8億6,103萬7千元,編列數減列1,0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2、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5人,針對105年度歲出第9款第2項第2目,國家安全局「情報行政」8億6,103萬7千元,鑒於國家安全局「情報行政」從民國99年到103年,分別產生4,373萬至3,345萬餘元之「預算賸餘款」,顯示本目預算編列過於寬鬆,103年國家安全局「情報行政」宜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楊應雄

連署人:陳鎮湘  李桐豪

3、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   預算書頁次:21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國家安全局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8億6,103萬7千元

主旨:有鑑於國家安全局無顧憲法與組織法上之爭議,以及立法院於審議該局100年度及103年度單位預算案時,分別通過之以下決議:1.「……建議國家安全局應推動預算獨立編製之配套措施,俟完成相關法制規範修訂暨相關配套措施後,依法獨立編列單位預算」。2.「……建議國家安全局應積極推動預算獨立編製,並於104年度起依法獨立編列單位預算」。該局105年度預算仍依往例寄列於國防部所屬單位預算案內。遑論,國家安全局組織法第20條規定已於92年1月22日業經修正為,刪除原「寄列於政府其他機關」等文字,即旨在要求國家安全局應獨立編製預算。綜上,該局與國防部兩者間無隸屬及管轄關係,且寄列法源早已刪除,此種編製方式有違體制,亦違反依法行政原則。爰針對「國家安全局」項下「情報行政」原列8億6,103萬7千元,擬凍結1千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4、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29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行政管理項下

科目:0100-人事費   本年度預算數:4億5,548萬8千元

主旨:有鑑於公開、透明理應為政府機關運作之原則,國家安全局組織架構之法規均屬公開資訊,該局一級單位主管人數並不具機密性。情報單位及情報支援單位之主管人員待遇,係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情報職務加給表及特勤職務加給表編列,主管人數及待遇編列標準均無直接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之核心事項,並無編列機密預算之正當性。惟該局105年度公開預算部分之人事費編列4億5,548萬8千元,占當年度人事費預算總數比率未達20%,顯示該局主要人事費用仍編列於機密預算中,建議該局應將人員待遇移至公開預算編列。爰針對公開預算「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之「人事費」原列4億5,548萬8千元,擬凍結1千萬,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安局

款_項_目:款項2目   預算書頁次:P

工作計畫:「行政管理」項下

分支計畫:

案由:國家安全局自93年度起將預算區分為公開及機密2部分編列預算,105年度公開預算部分之人事費編列4億5,548萬8千元,占當年度人事費預算總數比率未達20%,顯示該局主要人事費用仍編列於機密預算中。該局97年度以前將員工薪資全數編列於機密預算,自98年度起雖陸續將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及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人事費移至公開預算中編列,惟情報及情報支援等一級單位主管仍以機密預算編列,未以必要之最小範圍定之。國家安全情報業務有關之預算及計畫內容依其機敏性質以機密預算編列有其必要性,然情報單位及情報支援單位之主管人員待遇係按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情報職務加給表及特勤職務加給表編列,主管人數及待遇編列標準均無直接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之核心事項,並無編列機密預算之正當性,為增益民眾對該局經費配置情況之瞭解,允應移至公開預算編列。容有檢討之必要,爰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李桐豪  詹凱臣  楊應雄

6、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1行政管理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業務費」「資訊服務費」科目編列2,966萬4千元,係「辦理中、英文新聞資料庫暨各類科技情報作業資訊系統軟、硬體等維護經費」,惟此一項目似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有重複編列之嫌,爰針對「資訊服務費」原編列2,966萬4千元,提案刪減1,0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7、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行政管理

科目:0200-業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475萬3千元

主旨:有鑑於國家安全局以機關屬性特殊及具機敏性為由,陸續協調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並獲同意,擬將「特勤」及「情報」等兩類人員列入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第7項及其施行細則第13條規定之適用單位,亦即將該兩類人員納入排除定額進用總人數之計算範圍。經查,衛生福利部刻正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之修法作業,國安局已無必要於105年度編列全年度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士之差額補助費。爰針對「情報行政」項下「業務費」之「稅捐及規費」原列475萬3千元,擬減列216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8、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1行政管理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業務費」「稅捐及規費」科目編列475萬3千元,其中為未進用身心障礙人士所需差額補助費達216萬元(比率45.44%),惟國家安全局近年來因未依法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士,而需編列預算繳納差額補助費,除徒增支出外,亦因未配合政府政策及遵循法律規定而有損機關聲譽,雖已研謀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將國安單位從事「情報」及「特勤」2種職務人員排除計入員工總人數,且已協調勞動部及衛福部同意,惟未完成修法前,仍應遴用規定數額之身心障礙人士並保障已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就業權益,爰針對「稅捐及規費」原編列475萬3千元,提案刪減216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9、

歲計別:(歲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行政管理

科目:稅捐及規費   本年度預算數:475萬3千元

主旨: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業務費─稅費及規費」科目編列475萬3千元,其中未進用身心障礙人士所需差額補助費達216萬元,約與104年度預算數205萬8千元相當。經查,100年度至104年度國家安全局依《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應進用之身心障礙者人數為15人或16人,惟該局最高進用9人,最低僅6人,各年度約不足6人至10人,致需繳納128萬元至193萬元之差額補助費。但,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同意擬將情報及特勤人員排除適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爰依修法進度觀之,顯無編列全年度差額補助費之必要,爰予減列50萬元。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10、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業務費─稅費及規費」科目編列475萬3千元,其中為未進用身心障礙人士所需差額補助費達216萬元(比率45.44%),約與104年度預算數205萬8千元相當,經查該局情報及特勤人員已獲同意納入排除定額進用身心障礙人數之計算,惟仍編列約與往年同額之差額補助費,允有未當,應酌予減列50萬元。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11、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項下   預算書頁次:P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行政管理─業務費─稅費及規費

科目編列475萬3千元

案由:

勞動部及衛生福利部已同意將國家安全局情報及特勤人員列入排除定額進用身心障礙人數之計算基礎,衛生福利部刻正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之修法作業,然國家安全局105年度預算仍就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人士編列全年度之差額補助費,顯已無必要。爰針對「未進用身心障礙人士所需差額補助費」216萬元,凍結20萬元,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12、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1行政管理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之「業務費」「按日案件計資酬金」科目編列121萬6千元,係辦理情報、特勤業務及法規研修、資料編譯所需顧問費、出席費、稿費等經費,惟上述業務,應可由自有人力加強辦理,爰針對「按日案件計資酬金」原編列121萬6千元,提案刪減2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13、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1行政管理

案由:「情報行政」「行政管理」「業務費」「物品」係各型公務車輛油料費、情報及特勤業務所需文具紙張、資訊耗材、水電用品、圖書、報章雜誌、器材維修零件、衛生清潔等消耗品及辦公事務設備等非消耗品購置經費,預算編列3,930萬6千元,為能節能減炭兼具環保,且期刊資料庫電子化,應降實體低紙本之訂閱,爰針對「情報行政」項下「業務費」「物品」原編列3,930萬6千元,提案刪減1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14、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1行政管理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業務費」「一般事務費」科目編列4,798萬7千元,係辦理情報行政公務所需印刷、環境布置、員工健檢、文康活動、營區環境委外清潔等各項庶務雜支經費,惟營區環境平時已有營區勤務士官兵負責維護,不應再另行委外辦理,爰針對「一般事務費」原編列4,798萬7千元,提案刪減8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15、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行政管理

科目:0279-一般事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4,798萬7千元

主旨:有鑑於105年度國家安全局預算書表中,編列辦理情報行政工務所需印刷、環境布置、員工健康檢查、員工文康活動、營區環境委外清潔等各項庶務雜支經費高達4,798萬7千元。為求預算精簡核實,員工文康活動及環境布置等費用應重新檢討下修。爰此針對「情報行政」項下「行政管理」之「一般事務費」原列4,798萬7千元,擬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16、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1行政管理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業務費」「房屋建築養護費」科目編列977萬4千元,係列管職務宿舍、辦公房舍、寢室浴廁、各警衛據點等房屋建築物所需保養維修經費,惟國安局現址屬國有財產署之土地,該地目前仍在訴訟爭議中,未來產權未定,不宜大興土木修建房舍,允宜待訴訟結果確定後,始編列此項預算,爰針對「房屋建築養護費」原編列977萬4千元,提案全數刪除。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17、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 人提案,國家安全局105年度預算案「辦公房舍明細表」中列有辦公房屋面積8萬5千餘平方公尺,機關宿舍3萬6千餘平方公尺,另有其他房舍3萬1千餘平方公尺,辦公房舍面積合計15萬3千餘平方公尺。該局並於「情報行政」工作計畫之「行政管理項下-業務費-房屋建築養護費」科目編列977萬4千元,較104年度之833萬3千元增加144萬1千元,增幅達17.29%。經查顯未衡酌預算狀況辦理,允有未當,應先凍結300萬元,俟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18、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項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1行政管理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之「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科目編列536萬8千元,似有與「情報建築及設備」分支計畫項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有重複編列之嫌,爰針對「行政管理」項下「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編列536萬8千元,提案刪減2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19、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項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0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1行政管理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之「設備及投資」「雜項設備費」科目編列500萬元,其中建置國安局史蹟館投影設備及營區建築物展示模型等項經費編列60萬元,惟國安局現址屬國有財產署之土地,該地目前仍在訴訟爭議中,未來產權未定,不宜建置新設備或展示模型,允宜待訴訟結果確定,爰針對「雜項設備費」原編列500萬元,提案刪減6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20、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項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33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情報教育訓練

科目:0201-教育訓練費   本年度預算數:1,621萬6千元

主旨:鑒於各機關對員工進修補助應「視預算經費狀況而定」,且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第12條及其施行細則第19條已明定,政府對員工之進修補助並非法定義務。國家安全局未檢討其補助作為,反而將105年度是項補助預算提高至240萬元,較104年度增幅達13.21%,顯有未當。爰針對「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之「教育訓練費」原列1,621萬6千元,擬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21、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項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3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2情報教育訓練

案由:105年度國家安全局於「情報行政」工作計畫之「情報教育訓練」下「業務費」-「教育訓練費」科目編列1,621萬6千元,較104年度之1,577萬2千元,增加44萬4千元(增幅2.82%)。其中辦理員工赴國內各級學校進修之學費補助預算240萬元,較104年度增加28萬元,增幅達13.21%,惟查102年度及103年度學費補助金額決算數較預算數高出48.35%及36.60%,與公務人員進修法施行細則「視預算經費狀況酌予補助」之規定顯有不符。爰針對該局第9款第2項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科目編列「教育訓練費」1,621萬6千元,減列6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22、

本院委員蕭美琴等人,有鑑於105年度國家安全局預算於第9款第2項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項下之業務費-教育訓練費」科目編列1,621萬6千元,較104年度之1,577萬2千元,增加44萬4千元(增幅2.82%)。其中「辦理員工赴國內各級學校進修之學費補助」預算240萬元,較104年度增加28萬元,增幅達13.21%。惟該局近年該局補助員工國內進修經費決算數均高於預算數,顯未衡酌預算狀況辦理。該局未檢討其補助作為,反而將105年度該項補助預算提高編列,考量國家財政狀況。爰擬予以減列30萬元,以為妥適。

國家安全局101年度至105年員工國內進修補助情形

單位:千元

年度

項目

101

102

103

104

105

補助人數

138

167

163

-

-

預算數(1)

2,120

2,120

2,120

2,120

2,400

決算數(2)

1,631

3,145

2,896

-

-

增減數(2)-(1)

(489)

1,025

776

-

-

增減比率(2)-(1)/(1)

(23.07)

48.35

36.60

-

-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23、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國家安全局105年度預算案於「情報行政」工作計畫之「情報教育訓練下之業務費-教育訓練費」科目編列1,621萬6千元,較104年度之1,577萬2千元,增加44萬4千元(增幅2.82%)。其中辦理員工赴國內各級學校進修之學費補助預算240萬元,較104年度增加28萬元(詳附表1),增幅達13.21%。經查近年該局補助員工進修經費決算數均高於預算數,顯未衡酌預算狀況辦理,允有未當,應凍結28萬元,俟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24、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項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3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2情報教育訓練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情報教育訓練」「業務費」項下「其他業務租金」科目編列23萬元,係辦理受訓學員至各國安機關參訪及國家安全幹部訓練班,山訓所需大巴士租賃經費,惟國安局現有20人以上大客車有7輛,10人以上亦有數十輛,允宜派用自有車輛,或向其他國安機關申請派用大客車,以撙節政府開支,爰針對「其他業務租金」原編列23萬元,提案全數刪除。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25、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3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2情報教育訓練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情報教育訓練」「業務費」項下「按日案件計資酬金」科目編列724萬4千元,係辦理各類專題講座、教育訓練班次所需講座鐘點費等經費,惟若係局內長官或相關國安機關之公務人員擔任講師,為撙節政府開支鐘點費允宜減列,爰針對「按日案件計資酬金」原編列724萬4千元,提案減列2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26、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3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2情報教育訓練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情報教育訓練」「業務費」項下「物品」科目編列688萬6千元,係購置特勤警衛教育訓練用槍彈暨演訓整備耗材,以及各類教育訓練班次所需文具、紙張、碳粉匣、書籍等經費,為響應環保,教育訓練班次所需之耗材、書籍可以電子化方式代替,爰針對「物品」科目編列688萬6千元,提案刪減1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27、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3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2情報教育訓練

案由: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情報教育訓練」「業務費」項下「一般事務費」科目編列1,291萬9千元,係辦理各類教育訓練班次所需開、結訓會場布置作業、加菜金、寢具洗滌、安幹班服裝、特勤訓練、競賽活動等經費,惟各訓練班次所需之布置道具應可重複利用,爰針對「一般事務費」原編列1,291萬9千元,提案刪減2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28、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33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情報教育訓練

科目:0279-一般事務費   本年度預算數:1,291萬9千元

主旨:國家安全局為辦理各類教育訓練班次,編列行政庶務經費高達1,291萬9千元。鑒於政府財政困難,該項預算編列允宜重新檢討,以符合撙節原則。爰此針對「情報行政」項下「情報教育訓練」之「一般事務費」原列1,291萬9千元,擬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29、

情報行政─03情報建築及設備

有鑑於外網攻擊嚴重,國安局資安業務人員卻仍有過半未能取具資安專業證照,是以國安局反制中國網軍的能力頗受質疑,建議國安局從民間找尋人才協助,併加強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俾其業務推動能竟全功,爰提案凍結「情報建築及設備」所列8,518萬,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報,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黃偉哲  陳唐山  蕭美琴

30、提案

案由:本院委員蔡煌瑯等人提案,國家安全局105年度預算案編列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合計5,932萬7千元,較104年度之4,896萬5千元增列1,036萬2千元,增幅達21.16%;其中於「情報建築及設備─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中編列之5,395萬9千元,係辦理本國整體網域安全能量建置與擴充所需經費,包括硬體設備費3,648萬5千元、軟體購置費1,747萬4千元。經查然是項業務人員卻過半未具資安證照,專業能力恐待加強及培養,故應先凍結一千萬元,俟向外交國防委員會專報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蕭美琴

31、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4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情報建築及設備

案由:105年國家安全局編列情報行政861,037仟元,其中情報建築及設備項下運輸設備費31,221仟元。然經查第十三任與第十四任總統相關維安工作所購置車輛數雖相當,所編列預算卻高於上任決算數2,000餘萬元,擬針對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之「運輸設備費」原列31,221仟元,擬刪減5,000仟元。

國家安全局為辦理第12任至第14任總統、副總統相關維安工作所購置車輛經費一覽表                      單位:輛;新台幣千元

 

第12任

第13任

第14任

購置輛數

金額

購置輛數

金額

購置輛數

金額

 

52

112,173

49

70,302

49

91,705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32、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34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查國家安全局為辦理第14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任務,已於104年度編列6,061萬元,預計增購及汰換各式車輛40輛。105年度又續編列3,109萬5千元,預計購置9輛警備車,以成立新任總統、副總統警衛室隨扈車隊。合計該局為辦理第14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任務,及成立新任總統、副總統警衛室隨扈車隊,所需購置車輛達49輛,預算超過9千萬元。再查國安局為辦理總統、副總統相關維安工作,於每任總統、副總統選前及就任前,均編列預算辦理相關車輛汰換工作,第12任購置52輛,決算金額1億1,217萬3千元,第13任購置49輛,決算金額7,030萬2千元。而14任預計購置車輛數49輛,與第13任購置數量相當,卻編預算9,170萬5千元,卻較第13任上揭決算數大幅增列2,140萬3千元(增幅30.44%),然值政府財政日益困窘之際,顯不符合節約原則;爰減列300萬元,並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黃偉哲  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  楊應雄

33、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P34

工作計畫:情報建築及設備

分支計畫:

案由:

一、國安局104年度預算內容,為辦理第14任總統、副總統大選維安任務所需車輛,增購、汰換各式車輛達40輛,編列6千61萬元。

二、105年度為辦理第14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安全維護,以及新任總統、副總統就職維安任務,針對第2目項下之「設備及投資」中第5節「運輸設備費」編列購置第14任總統、副總統警備車輛9輛3千1百9萬5千元,惟國安局現有警備車輛有141輛,應儘可能以現有車輛調派支援,爰凍結是項預算100萬元整,並請國安局針對「如何確保總統、副總統維安車輛調撥之精進作法」,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34、

歲計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34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設備及投資

科目:0306-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本年度預算數:5,395萬9千元

主旨:有鑑於國家安全局105年度預算案編列5,395萬9千元,用以建置與擴充我國整體網域安全能量,確有必要。惟經查:該局增設第七處後,近年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人數逐年增加,截至104年7月底人數已達96人,較103年增加近20人,然渠等人員中,具資安技術或管理合格證照者僅44人,較103年之46人不增反減,具資安專業證照人員占比甚至已低於50%。該局在添購軟硬體設備之餘,應更積極提升、強化單位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以利情報業務推動。爰針對「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列5,395萬9千元,擬凍結3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35、

本院委員蕭美琴等人,有鑑於國安局105年度預算第9款第2項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項下─「設備及投資」─「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科目編列5,395萬9千元。惟國家安全局近年受駭客惡意之攻擊行為及中共網軍網路攻擊活動與日俱增,國家安全局從事資通安全有關業務人員之資安專業能力允有持續強化之必要。據查:至104年7月底止,國家安全局從事資通安全有關業務人員具相關資通安全專業證照比例,僅有45.8%,較103年不增反減。國家安全局業務涉及國家安全及相關機密事項程度甚深,在添購設備之際,允併加強人員專業能力之培訓。爰提案凍結100萬,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36、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情報建築及設備─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395萬9千元

案由:

依據國家安全局104年度及105年度預算書顯示,其對外網路103年度遭駭客攻擊次數累計達77萬3,881次,為102年度23萬8,764次之3.24倍,顯見該局對外網路遭害攻擊情形日愈嚴重。

該局於104年度增設第七處,專職國家網路安全工作事項,並於105年度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395萬9千元,以增購相關資訊設備。

惟查該局節制104年7月底前,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且具資安技術或管理合格證照者僅44員,較103年度46員不增反減,資訊安全專業能力恐待加強及培訓。爰針對「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凍結30萬元整,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37、

歲別:歲出機關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9款2項2目   預算書頁次:P34

工作計畫:情報行政

分支計畫:03情報建築及設備

案由:國家安全局為反制中共網軍駭侵之威脅,於104年5月1日增設「第七處」以統合相關單位網安能量,蒐研網安威脅情資,並於105年度編列「資訊軟硬體設備費」5,395萬9千元,用於增購資訊軟硬體設備經費。惟截至104年7月底,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數為96員,其中具資安技術或管理合格證照者僅44員,較103年之46員不增反減,防駭能量恐有不足,允有再進一步提升之必要。爰針對第9款第2項第2目「情報行政」項下「情報建築及設備」之「資訊軟硬體設備費」原編列5,395萬9千元,提案刪減3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38、

單位:國家安全局

主旨:根據國家機密法規定,「國家機密之核定,應於必要之最小範圍內為之」,國安局組織架構,皆法有明定,一級單位主管人數並不具機密性,應將情報及情報支援等19個一級單位主管人員待遇,公開編列於一般預算中,以保障民眾對於政府知的權利。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39、主決議

有鑑於國家安全局105年度公開預算部分之人事費編列4億5,548萬8千元,占當年度人事費預算總數比率未達20%,顯示該局主要人事費用仍編列於機密預算中。該局97年度以前將員工薪資全數編列於機密預算,自98年度起雖陸續將局長、副局長、主任秘書及特種勤務指揮中心人事費移至公開預算中編列,惟情報及情報支援等一級單位主管仍以機密預算編列,未以必要之最小範圍定之。經查:國家安全局組織架構之法規均屬公開資訊,該局一級單位主管人數並不具機密性,允應將情報及情報支援等19個一級單位主管人員待遇,移至公開預算編列,俾合乎國家機密保護法及政府資訊公開法之規定。

綜上,為減少黑箱作業之疑慮,該局宜在不危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前提下,適予檢討提高公開預算比率。鑑於該局情報及情報支援等單位主管人員,其人數為法定,且待遇編列標準並無直接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議應將渠等人員待遇移至公開預算編列。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連署人:陳唐山  蔡煌瑯

40、決議

近年來機密預算編列與執行之監督,時常成為媒體輿論焦點,亦為國會關切重點,機密預算之認定有無嚴謹客觀標準,機關是否係以必要最小範圍定之,外界迭有質疑。為減少黑箱作業之疑慮,該局宜在不危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前提下,適予檢討提高公開預算比率。鑑於該局情報及情報支援等單位主管人員,其人數為法定,且待遇編列標準並無直接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議應將渠等人員待遇移至公開預算編列。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41、決議

案由:《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後,國安局將原屬任務編組之公開情報中心及督察處升為一級單位,並增設第七處及國家安全作業中心,致業務單位從100年之9個擴增為13個,顯然有違《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第30條「業務單位設6司至8司為原則」之規定。加以,增設一級單位後,員額勢必隨之增加,依《中央行政機關總員額法》第2條第4項之規定,國家安全會議準用同法相關規定,隸屬國家安全會議之國安局爰應同受規範。然國安局新設單位之員額及預算均列機密,外界無從監督,茲為建立外部管控機制,要求國安局調整內部組織悉應依法辦理,並於一個月內就員額增加情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42、決議

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後,其內部單位之設置及員額編制已授權由其自訂,然該局因隸屬國家安全會議,又屬情報單位,其組織規模及員額爰不受組織基準法及總員額法之限制。為免該局淪為監管之灰色地帶,允宜請其主管機關─國家安全會議就其組織規模及員額妥予建立外部管控機制,以利規範。此外,該局近4年來兩度修正處務規程,將內部業務機關數由9個擴增為13個,而所增加員額及經費均以機密預算編列,外界難以窺知其狀況,該局允應妥為說明。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43、主決議

有鑑於國家安全局組織法修正後,其內部單位之設置及員額編制已授權由其自訂,然該局因隸屬國家安全會議,又屬情報單位,其組織規模及員額爰不受組織基準法及總員額法之限制。為免該局淪為監管之灰色地帶,允宜請其主管機關─國家安全會議就其組織規模及員額妥予建立外部管控機制,以利規範。此外,該局近4年來兩度修正處務規程,將內部業務機關數由9個擴增為13個,而所增加員額及經費均以機密預算編列,外界難以窺知其狀況,該局允應妥為說明。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連署人:陳唐山

44、

歲計別:國安局公開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

主旨:國家安全局對編制內員工於國內大專校院攻讀學位之學費、學分費及雜費等進行補助已行之多年,近年補助人數及金額(詳附表)均有增加之趨勢,101年度補助138人、163萬1千元、102年度補助167人、314萬5千元、103年度補助163人、289萬6千元。其中102年度及103年度補助決算數分較預算數高出48.35%及36.60%,顯與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施行細則「視預算經費狀況酌予補助」之規定不符。該局未檢討其補助作為,反而將105年度該項補助預算提高編列為240萬元,進而排擠各類外語訓練,顯有未當。故要求國安局檢討員工於國內大專校院攻讀學位之補助標準,應視預算經費狀況酌予補助;外語訓練部分,應比照外交部現行作法,選訓人員改採擇優選訓,並改支國內薪,且選訓人員若畢業於該語種之國外大學、研究所,即不再補助送訓。

國家安全局101年度至105年員工國內進修補助情形

單位:人;新台幣千元

 

年度

項目

101

102

103

104

105

補助人員

138

167

163

-

-

 

 

預算數(1)

2,120

2,120

2,120

2,120

2,400

決算數(2)

1,631

3,145

2,896

-

-

增減數

(2)-(1)

(489)

1,025

776

-

-

增減比率

(2)-(1)/(1)

(23.07)

48.35

36.60

-

-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45、決議

查國家安全局近年來從事資安技術或資安專業證照人員所占員額比例低於50%,資安人員專業能力顯然未配合該局軟硬體設備增置而同步提升,建請國家安全局應儘速擬定資通安全人員專業能力,提升作為,以維護國家安全。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46、決議

案由:國家安全局增設第七處(網域安全處)後,105年度編列5,395萬9千元,用於增購資訊軟硬體設備經費;另為因應網路科技之發展,國安局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逐年增加,至104年7月已達96人,然具資安技術或管理合格證照者僅44人,未達50%。然而,今年國安局特考增設資安專長之高考技師類組,報考資格限定須具公務人員資格及電腦檢定證照,導致無人報考之窘境,顯見制式化之資格設定難覓良才。茲因網路作戰能力攸關現代化國防實力與資安發展,且駭客技術日新月異,網路作戰高手顯非一般考試制度所能培養,爰建請國安局與考試院針對特殊領域之專業人員擘劃彈性用人管道,早日建立資安人才進用、考核、升遷、發展之制度,以廣納人才。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47、決議

單位:國家安全局

主旨:國安局為我國重要情報機關,亦為敵國駭客重要攻擊目標之一,103年遭受駭客惡意攻擊次數累計達77萬3,881次。國安局以104年5月增設「第七處」,職掌網域安全等重要工作,然國家安全局從事資通安全業務人員,其中具資安技術或管理專業合格證照者,比例未過半(45.83%),建請國安局加強改善,以確保國家資通安全。

國家安全局從事資通安全有關業務人數與其中具資安技術或管理專業合格證照之人數及比率情形                    單位:人;%

 

項目

年度

從事資通安全有關

業務人數

具資通安全有關

專業證照人數

資安人員具資通安全有關專業證照比率

100

57

29

50.88

101

65

34

52.31

102

76

46

60.53

103

77

46

59.74

 

104(至7月底)

96

44

45.83

資料來源:立法院法制局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48、決議

單位:國家安全局

主旨:高科技時代來臨,國安局因應實社會變遷之需要,新增第七處「網域安全處」招聘防駭高手,但由於報考資格過於嚴苛(需有「資訊技師證書」以及符合國安特考體格及體能),及進用待遇低於市場標準,以致無人報考之窘境。建請國安局應重新評估防駭高手徵才標準,以及待遇條件,另一方面應考量彈性防駭高手進用方式,專業駭客人才極具商業價值留才不易,公部門需接觸機敏工作,為保障國家安全設有轉職禁業限制,阻卻優秀人才進入意願。國家資通安全刻不容緩,國安局應儘速甄拔相關人才,以保障國家安全。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49、決議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P34

工作計畫:資訊管理工作之強化資安維管工作

分支計畫:

案由:

一、在網路無遠弗屆衝擊下,網路戰實已無法分辨前線與後方,且各國均將網路空間視為第5空域,國安局為因應中共網軍攻擊威脅與防護上的需要,已於2015年5月1日成立第七處(網域安全處),主要任務是掌理網路安全的情報研蒐,工具應用與研發及反駭,並對影響國家安全的網域情報,及早掌握預警與因應。

二、2015年國安局特考增加具資安專長的高考技師類組,以公開特考方式來延攬具駭客經驗的防駭高手,結果創下國家考試竟無人報考的紀錄。針對第3目「設備及投資」第6節「資訊軟硬體設備費」編列整體網域安全能量建置與擴充5千3百95萬9千元,有關召募預算僅編列86萬6千元,為網羅可用的資安專才人員,除依公務人員俸給法及軍人待遇條例等薪資給予外,建議應提高相關網路專業加給津貼(參照國防部網路專業加給模式,建議區分等級給予5,000-100,000元),如此在「待遇」上才有足夠誘因,才能召募到優秀的網路人才。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50、主決議

查國家安全局105年度於「情報行政」計畫之「行政管理─業務費─稅費及規費」科目編列475萬3千元,其中未進用身心障礙人士所需差額補助費達216萬元。概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38條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如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未達法定標準,依法需繳納差額補助費;100年度至104年度國家安全局都不足進用,導致連年繳納差額補助費。現國安局已爭取列入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總人數計算之排除範圍,衛福部亦刻正修正「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預計年底可完成。修法後,國安局不應動支105年編列差額補助費;而於未來「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修正施行後,該局進用人數雖已無不足問題,然已進用身心障礙者之工作權益,該局仍應充分予以保障為妥。

提案人:江啟臣  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李桐豪  黃偉哲

51、主決議

歲計別:國安局公開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

主旨:國家安全局每四年才以辦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任務,及成立新任總統、副總統警衛室隨扈車隊為由,編列龐大車量購置預算,與中央政府各機關每年固定依車輛使用年限或行駛里程,編列老舊車輛汰除預算方式迥異。因其可調整彈性甚大,且預算金額高,其採購車輛種類及使用管理屢受外界及輿論批評,亦不利預算節約及外界監督。故要求國安局自106年起,每年固定編列車輛汰除預算,並依「中央各機關學校購置及租賃公務車輛作業要點」:汰換年限採公務汽車使用滿十年以上、警備及特種車輛滿八年以上、機車滿六年以上,或行駛里程超過125,000公里,始得辦理汰除,並視日常使用率及車輛現況,酌予延長使用年限,另應重新檢討國安局本部、特勤中心實際需要之車輛編制,以節約公帑。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52、決議

歲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國家安全局車輛數量眾多,對車輛之管理向受外界及輿論矚目,依國家安全會議核配該局公務車輛編制數為240輛,截至104年8月底該局實際汽車數目已達239輛,車輛編制趨近滿載狀態;預計104年度及105年度增購車輛後,國安局車輛數目將達272輛,遠逾編制數,勢必有為數眾多之車輛需予移撥或汰除;而其中總統、副總統警衛室汰除車輛又多屬高單價、高性能且使用期間尚短之警備車,為利國家資源之充分運用,渠等車輛之移撥對象及用途,該局允宜事前妥善規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53、決議

國家安全局為第14任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及成立新任總統、副總統警衛室隨扈車隊所購置車輛高達49輛,其數量雖與第13任相當,然所編預算卻大幅成長,恐不符合節約原則;又該局為總統副總統候選人維安購置7人座警備車多達12輛,每輛單價高達279萬元,除單價較往任購價近乎倍增外,數量亦遠高於總統副總統警衛室合計5輛之配賦數,該局車輛購置規劃之妥適性顯待商榷。此外,國安局目前車輛編制已趨近滿載狀態,104年度及105年度再購置各式車輛49輛後,實際車輛數將超逾編制數,屆時有頗多車輛需辦理汰除或移撥,為利國家資源之充分運用,該局允對渠等車輛之移撥對象妥為規劃。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54、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P33

工作計畫:獎勵及慰問

分支計畫:

案由:

一、國安局依行政院訂頒「退休人員照護事項」,編列退休人員三節慰問金,卻對因公傷殘人員,迄未訂定合理周全的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放規定,為給予第一線特勤人員更好的保障,應比照內政部傷殘人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放標準(如附表),將因公一等殘人員依其身體狀況,區分為全癱、半癱及其它等類型,給予不同級距之慰問金及津貼。

二、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國安局於11月底前,完成發放因公傷殘三節慰問金及每月安養津貼之規定及相關作業,以彰顯平等照顧因公傷殘之德政。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傷殘人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放一覽表

常備兵役合就養傷殘人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放一覽表

 

區分

傷殘狀況

內政部部長三節慰問金

補助台灣省福建省市長慰問金

安養津貼(併三節發給)

每節合計

全身癱瘓

2萬

4萬

每月7仟

88,000元

半身癱瘓

1.5萬

2萬

每月3仟

47,000元

一等公殘除全、半癱以外之傷殘人員

1萬

1.5萬

 

25,000元

 

一般傷殘人員

1萬

3仟

 

13,000元

 

替代役合就養傷殘人員慰問金及安養津貼發放一覽表

 

內政部部長三節慰問金

區分

傷殘狀況

未領團體意外保險

已領團體意外保險

安養津貼(併三節發給)

每節合計

全身癱瘓

6萬

4萬

每月7仟

88,000元

68,000元

半身癱瘓

3.5萬

2萬

每月3仟

47,000元

32,000元

一等公殘除全、半癱以外之傷殘人員

2.5萬

1.5萬

 

25,000元

15,000元

一般傷殘人員

 

1.3萬

3仟

 

13,000元

3,000元

 

55、決議

單位:國家安全局

主旨:國安局部分預算仍寄列於國防部主管預算內,然寄列法源已於民國92年修正刪除,國安局因考量預算之隱密性,迄今仍以舊有預算方式呈現,與既有規範不符,有違民主法治國家依法行政原則,國安局應盡速完成法制作業,或修改預算編列方式,使預算編列依法有據。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黃偉哲

56、決議

歲別: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國家安全局營區涉使用民地案雖仍得上訴,雖本案訴訟對象為國有財產署,然國安局為土地使用人,且其占該局面積比率達22%,未來如敗訴確定,國安局恐面臨拆屋還地之窘境。經洽國安局瞭解未來擬議因應措施,僅表示:「尊重國產署『上訴確認,依法處理』立場,並俟最高法院三審判決定讞確認遺產繼承人後,完備相關程序,就營區內土地依法與繼承人處理。」本案攸關國安局房產使用權,然國安局態度卻顯過於消極被動,允非妥適。國安局應確實清查現管房地產權之適法性,並宜就所涉使用民地案件妥研因應腹案,避免未來需拆屋還地之窘況發生。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蔡煌瑯  蕭美琴

57、決議

國家安全局任務特殊,其營區用地多由軍方撥用,然早年因地籍紊亂、登記資料不全等因素,致屢有軍方占用民地之爭議事件發生,而近來國家安全局由軍方撥用土地及建築物亦接連發生爭議事件,且均遭法院判決敗訴,該局除應確實清查現管房地產權之適法性,並宜就所涉使用民地案件妥研因應腹案,避免未來需拆屋還地之窘況發生。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58、主決議

主旨:有鑑於國家安全局任務特殊,其營區用地多由軍方撥用,然早年因地籍紊亂、登記資料不全等因素,致屢有軍方占用民地之爭議事件發生。近年來,該局由軍方撥用土地及建築物接連發生爭議事件,且均遭法院判決敗訴,該局除應確實清查現管房地產權之適法性,並宜就所涉使用民地案件妥研因應方案。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59、決議

本院委員蕭美琴等人,有鑑於國安局本部位於陽明山所在之營區土地涉占用民地一案,業已經法院判決代管土地的國有財產署一、二審皆敗訴,該案仍得上訴。惟本案訴訟對象為國有財產署,然該局為土地使用人,未來如敗訴確定,該局恐將面臨拆屋還地之窘境。綜上所述,國家安全局任務特殊,其營區用地多由軍方撥用,然早年因地籍紊亂、登記資料不全等因素,致屢有軍方占用民地之爭議事件發生,爰要求國安局允應確實盤點所業管各項房產之產權資料,並宜就涉使用民地案件妥研因應對策,避免未來需拆屋還地之窘況發生。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60、決議

案由:今年8月31日高等法院判決國安局應歸還仰德大道占自人民財產之三千坪土地,未來若判決確定,勢將陷入拆屋還地或以相等價金賠償之窘境,徒增人民負擔。本案特殊之處,係因同時涉及政府佔用人民財產及情報人員權益之保障問題,尤其早年派赴中國之人員因被捕或其他因素滯留中國,國安局明知土地屬情報人員家產卻仍予占用,決策過程顯易滋疑。今為確保人民財產及機關財產之適法性,爰要求國安局全面清查所轄占用私人財產之情形,並就未來法律爭議妥擬對策,另就其他情治人員之權益,亦應統計各該人員權益受損情形,規劃補救方案。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61、決議

本院委員蕭美琴等人,有鑑於國家安全局依法主責各屆總統、副總統候選人之維安工作,其所掌握之各組總統、副總統每日行程內容之情資可謂鉅細靡遺。爰要求國家安全局應確實遵守依法行政、行政中立之最高指導原則,切勿破壞體制,貫徹各組總統、副總統各項情資之保密原則,以維護國家最高情報、維安機關之尊嚴。

提案人:蔡煌瑯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62、決議

國家安全局為核定行政單位進行監聽之主管機關,實不應過於浮濫,目前規範監聽相關事項者,僅有通訊保障及監察法,難以全面規範不法情報監聽之範疇,故建議國安局等相關單位,應針對非法監聽、監視之作為予以檢討,以避免及杜絕非法監聽情事再度發生。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63、決議

案由:依《國家情報工作法》第7條,情報機關蒐整調研國安資訊之範圍相當廣泛,僅依第1項第3款之規定,舉凡涉及總體國情、國防、外交、兩岸關係、經濟、科技、社會或重大治安事務均涵蓋在內,現因總統大選及立法委員改選在即,情報機關依法定職權從事選舉期間之維安情蒐,難免觸及不同陣營之選舉情資,惟知悉情資者若不能自制,勢將破壞選舉公平性,爰要求國家安全局及其他情報機關恪遵《國家情報工作法》第6條行政中立及《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規範,舉凡執行職務知悉之選舉情資,悉應嚴守秘密,不得運用情資涉入任何陣營之選舉活動。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蔡煌瑯

64、決議

國家安全局為我國法定情報主責機關,惟近5年來預算呈現減列編趨勢,嚴重衝擊情報工作執行與推動,影響國家安全甚鉅,建請國家安全局應積極維持情報工作預算規模,俾以因應未來各項國安任務挑戰。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65、主決議

歲計別:國安局公開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科目:   本年度預算數:

主旨:我國正面臨外來人口逐年增加,其所衍生問題日漸繁雜,尤以逾期居留及逾期停留或行蹤不明最為嚴重,據統計截至104年度6月底止,逾期居留人數及逾期停留人數合計為7萬0,672人,其中外籍勞工行蹤不明人數為4萬8,433人,且人數持續增加,恐危害國家安全及社會秩序,國安團隊應積極提高查獲比率,另允宜研謀對策。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陳唐山  蔡煌瑯

66、決議

近年來中共強勢維護戰略,影響全球安全及區域布局,另非傳統安全威脅議題日趨重要,國際恐怖主義活動猖獗,跨國組織犯罪、環境變遷、能源危機等,均已非單一國家面臨之威脅,有必要深化國際間非傳統安全威脅之情報合作內涵與功能。建請國安局應強化與國際情報機構合作關係,建立良好國際情報合作機制,強化蒐報我國家安全情報能力。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67、主決議

主旨:鑒於103年度我國蒐報的反恐情資掛零,所獲情報皆靠國際合作取得,抑或係應友邦協助而輾轉獲悉。顯見,我國國內情治單位蒐報能量完全不足。國家安全局應與外國駐台使館密切聯繫,掌握可疑人士;確實掌握硝酸銨硝酸鈉的進口流向及使用情形;主動發覺有無來臺居留之團體或基金會,為恐怖組織掩護募款發展組織之情事,以有效掌握反情資。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68、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_項_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

一、近年來揭露出來的共諜案只是冰山一角,更多的對台情搜手段不為人所見。回顧從92年以來,陸續出現多起高階官員共諜案,如空軍作戰指揮部中校袁曉風案、軍情局上校羅奇正案、陸軍司令部少將羅賢哲案、海軍海洋局中校張祉鑫案等。

二、光是去年至現在,就已查獲15件共諜案,且其中有九成是現役軍人或退役軍人涉案,在如此短的時間內發生如此多數量的案件,相當不尋常。另在去年九合一選戰剛落幕,檢調在偵辦中國大陸籍男子鎮小江涉嫌吸收退役飛官周自立案,卻意外發現金門縣長落選人退役少將許乃權也涉入共諜案。

三、鑑於近年來共諜案不斷發生,嚴重影響國家安全,不禁令人合理懷疑我們的國安機制是不是出問題了?政府目前查辦共諜案,總是雷聲大雨點小,難怪無法收警惕之效,請國安局針對「如何防範共諜之具體作為與預警機制」,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69、決議

有鑑於兩岸人員來往及交流日漸朝全面性發展,我國軍及情報人員遭國安部門吸收、應用之案件層出不窮;經查,目前國安局及各情報機關針對破獲共諜案工作獎金個案發放額度過低,無法提供國人足夠提供共諜線索之相關誘因。爰此,建議國家安全局在職責範圍內,適度提高破獲共諜案之工作獎金額度,以激勵國安單位及國人持續查處提供相關共諜線索。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70、決議

單位:國家安全局

主旨:有鑑於國際及兩岸情勢變遷劇烈,社會對擔任政府機關敏感性職務,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之公務員品德及國家忠誠格外關注,現行以「涉及國家安全或重大利益公務人員特殊查核辦法」規定,但法規範內容包含國家安全等重要事項,及公務員人權等問題,應提至法律位階。建請國安局儘速完成相關立法,以確保障國家利益及公務員人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71、主決議

主旨:鑒於我國國防部軍情局四處前副處長朱恭訓及徐昌國上校,於2006年6月在中越邊境遭到中共誘捕,至今仍然繫獄。日前,國家安全局長楊國強於立法院備詢表示:「我也沒辦法」;並接續說明兩人確實仍然在押,政府各部門都極力主張援救,但此事須以兩岸互信為前提。多年來陷此僵局,國安局允宜主動會商國防部、法務部、陸委會,謀思換擄替案、與中方談判,救援朱恭訓及徐昌國上校。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72、決議

國家安全局近年來積極辦理機房興建計畫,並大舉採購網路偵蒐設備,旨在擴增偵資來源,俾藉由網路蒐集國安資訊。惟情報工作之執行應兼顧人民權益保障,不可無故侵犯個人隱私及妨害人民秘密通訊自由,建請國安局於網路蒐集至各項資訊,應依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不得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內辦理。

提案人: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73、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

一、軍事衛星已成為現代戰爭不可或缺的重要武器,中共在軍事衛星應用方面可分為軍用導航衛星、軍用通信衛星、軍用偵察衛星、軍用氣象衛星,暨小型衛星與微衛星研發等。

二、中共九三大閱兵,向國際展示強大武力,陸媒10月4日報導指出,大陸年底前將再發射新的衛星「高分四號」,對航母艦隊的行蹤牢牢掌握,技術足以在3.6萬公里高度與地球軌道同步運行,相當於在海洋上懸掛一盞照明燈,若領導人隨時開口問「最近的美國航母在哪?」都不成問題。

三、有鑑於大陸全球衛星通訊及定位系統建置日趨完備,恐損及國人行動、通訊隱私及安全,請國家安全局針對「中共衛星發展的戰略企圖及對臺海安全可能之威脅與因應對策」,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74、決議

單位:國家安全局

主旨:北京將舉行「中國─拉丁美洲加勒比共同體論壇」強化中國於拉美之影響力,拉中論壇恐對我外交造成重大且深遠的影響,國安局應評估相關效應並規畫相關對策,並於三個月內向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黃偉哲  陳鎮湘  蕭美琴  詹凱臣

75、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

一、國安局為因應國內安全情勢變化,於2014年9月16日設立「國家安全作業中心」,藉此調用各情報機關人員、整合各情報機關之資訊系統,以供情報聯合應變中心運用;甚至必要時邀請其他政府機關人員列席、參與資訊系統整合。

二、國家安全作業中心成立已屆滿一年,其成效如何?是否如外傳的用整個軍、情、特的力量,來監控特定政黨、人士或選舉?

三、請國安局針對「國際或兩岸情勢的情報作為上,掌握了那些影響國安風險的情資與運用,以及與其他國家進行情報交流合作」,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76、

歲別:歲出   單位名稱:國家安全局

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

一、釣魚台列嶼主權,無論從地理、地質、歷史、使用及國際法來說,絕對是中華民國領土;另1947年中華民國政府在南海劃定的十一段「傳統疆域線」為我固有疆域。

二、日本將釣魚台國有化、中共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及在南海七島填海造陸,實行「小島堡壘化」及「大島陣地化」的軍事建設工程,均已侵犯我領土主權;尤以南沙太平島建設,應該要打造軍事、經濟、能源、漁業、生態、海洋氣象等多功能的中心及前進基地。

三、我國為主權聲索國之一,應透過各種管道或方式,以及各式國際會議,不斷向國際發聲我東、南海主權,增進國際認同,避免遭邊緣化。請國安局就「東、南海情勢發展對我國家安全之影響與因應作為」,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利監督與考管成效。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楊應雄  黃偉哲

連署人:李桐豪

主席:我們現在開始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併案處理第1案至第3案。

劉處長鴻晨:有關本局102年度公開預算賸餘款部分,主要是配合中央政府預算節約措施所致,另外報繳的103年度賸餘款係因實際人員運用不足及採購、營繕工程之節餘款,至於103年度至105年度公開預算分別編列9億5,800萬元、9億3,000萬元、8億6,100萬元,已在逐年緊縮中;104年截至9月底,預算執行率已達97%,執行狀況良好。建請委員免予刪減。

主席:請問各位委員有無其他意見?

林委員郁方:102年的預算8億8千多萬元,你們還是剩下1,781萬元,對不對?本席建議這次就刪500萬元。

楊局長國強:報告委員,我們每一年都在緊縮中。

林委員郁方:好啦!就減100萬元。

主席:第1案至第3案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4案及第5案。

林委員郁方:提案委員均不在場,不予處理。

主席:第4案、第5案撤案。

處理第6案。

劉處長鴻晨:第6案有關行政管理項下之資訊服務費,主要是各類資訊系統及資料庫委商之維護合約預算需求,其中資訊軟硬體設備費……

主席:為了讓你們的工作可以進行,預算刪減2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劉處長鴻晨:謝謝委員。

主席:併案處理第7案至第11案。

劉處長鴻晨:考量衛福部的法規審議及其簽核發布,還有勞動部函轉執行機關程序及作業時間……

主席:因為你們沒有配合政府的身心障礙保護法,進用足額的身心障礙人士,所以才要被罰,你們現在是編預算來付罰金,形同左手編預算來給右手罰,罰了之後,一樣不進用。

謝處長明禮:報告委員,經過勞動部的職務分析之後,我們已經免除,現在因為法規的作業時間……

主席:你們為什麼還編預算?我們先砍掉再說,等明年使用時,它就已經發布了……

劉處長鴻晨:萬一發布的時間晚了,罰金還是要繳……

主席:你的意思是衛福部已准予免罰,問題是還要走公文,公文走完,明年就到了,就不用罰了。

劉處長鴻晨:報告委員,可否就凍結20萬元?

主席:第7案至第11案刪減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12案。

劉處長鴻晨:報告委員,有關「行政管理」之按日案件許資酬金,較上年度已經減列30萬元,而且這裡編的都是按照院頒之共同性標準……

主席:第12案撤案。處理第13案。

劉處長鴻晨:報告委員,有關報章雜誌的訂閱,主要是用來蒐集各地方的公開情報,彙整所有新聞及資訊……

主席:你的意思是包括衛生紙?

劉處長鴻晨:沒有包含這些啦!

主席:有一些消耗品啊!

劉處長鴻晨:我們會依委員的意見檢討,採行電子化,預算部分可否就免予刪減?

主席:刪減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繼續併案處理第14案及第15案。

劉處長鴻晨:報告委員,士官兵主要是負責營區的安全防護及大門警衛、戰備演訓等,清潔部分則是委外,皆屬必要的支出,建請免予刪減。

主席:你們去年的執行率怎麼樣?

劉處長鴻晨:執行率非常好,剛剛有跟委員報告達到99.4%。

主席:那就減5萬,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16案、第17案。

劉處長鴻晨:這個都是按照我們的實際需求……

主席:你們訴訟有問題啦!

劉處長鴻晨:訴訟問題剛才局長已經回答了,現在法律程序還沒有走完。

主席:如果到時候要拆屋還地怎麼辦?好啦!第16案、第17案都撤案,因為蔡委員也不在。

蕭委員美琴:我們沒聽到。

主席:他說重要的東西不在局本部,所以局本部到時候拆屋還地沒關係。

處理第18案。

劉處長鴻晨:有關資訊軟硬體設備跟駐外單位的設備,它的目的跟效益,都是跟情報……

主席:可是駐外單位……

劉處長鴻晨:但電腦中心是我們自己的,他們跟我們所編列的資訊軟硬體設備費是完全不同的,沒有重複。

主席:第18案撤案。

處理第19案。

劉處長鴻晨:報告委員,我一定要維護……

主席:第19案減5萬,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20案至第23案。請國安局說明。

劉處長鴻晨:因為整個國安的威脅範圍廣泛,必須透過不同的管道進修,提升本局同仁瞭解度,才能遂行整個情報任務,所以我們建請委員免予刪減。

主席:請各位委員發表意見。

李委員桐豪:是國內訓練還是國外訓練?

在場人員:國內,就是有語文的、資安的,他們自己利用公餘的時間去的。

陳委員鎮湘:教育訓練很重要。

主席:好,第20案至第23案都撤案。

處理第24案。

劉處長鴻晨:訓練中心的車輛,常常有學員到南部去受訓……

主席:你們有自有車輛喔?

劉處長鴻晨:對,那都非常老舊。

主席:身為國家重要資產的人的生命安全置於危險、老舊的車輛上,你們的居心何在?

楊局長國強:所以我們才……

買車的話都不同意嘛!院裡面不同意,行政院也不同意。

劉處長鴻晨:整體學員下去,包括海訓跟山訓。

主席:租賃費用編列23萬,ok,第24案撤案。

處理第25案。你們是委外什麼東西啊?

劉處長鴻晨:這都是一些講座的鐘點費。

主席:第25案撤案。窮不能窮學生、苦不能苦孩子、窮不能窮教育。

處理第26案。

劉處長鴻晨:事實上我們也已經緊縮了……

主席:怎麼緊縮法?你說來聽聽。

劉處長鴻晨:因為行政院所有的編列裡面,我們都按照它的編列……

主席:去年編列了多少?

劉處長鴻晨:報告委員,這個編列都是為了整個……

主席:第26案減10萬,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27案、第28案。同樣是加菜金、寢具洗滌、安幹班服裝、特勤訓練、競賽活動,編列1,291萬9,000元。

劉處長鴻晨:這是為了因應增額錄取各類國安特考人員的訓練需求,因為我們今年也增加了錄取的員額,為了我們整體的資訊安全……

主席:這個我決定聽局長的,第27案、第28案減5萬就好,科目自行調整。

處理第29案。因提案委員不在,撤案。

處理第30案。因提案委員不在,撤案。

處理第31案。

李委員桐豪:說明一下吧!

主席:請國安局說明。

柯副指揮官保林:我們車輛明年的經費主要是總統、副總統的警衛車隊,因為現任的總統、副總統到明年就要用禮遇條例了。

主席:你們有成文或不成文的規定說車輛使用……

柯副指揮官保林:8年,8年前我們買過一次總統、副總統的車輛,因為禮遇條例開始了,就是……

主席:就是舊的車輛撥交給卸任的總統、副總統使用。

柯副指揮官保林:新的總統是新車。

主席:總統隨著他的車輛離開總統府?

柯副指揮官保林:是。

蕭委員美琴:這部分我之前也有跟你們要資料,如果是4年新購一次,或是8年換人的時候新購一次,那可以接受,可是你們其實是每年都在新購,每一年都在換啊!你們不能比照其他單位有一個年限嗎?譬如什麼樣的車可以用幾年,到了年限再去做汰換,照制度來走啊!

柯副指揮官保林:報告委員,現在我們手上有121輛車,車齡為8年至16年的就已經有80輛了,有80輛是逾齡的車子……

蕭委員美琴:所以,你們現在大概有三分之二的車子已經超越年限了?

柯副指揮官保林:是的。

蕭委員美琴:那你們還在用!沒有安全的疑慮嗎?

柯副指揮官保林:今年買了40輛安維車輛是……

主席:請提案人李委員……

李委員桐豪:可以啦!

主席:好,第31案至33案是同一個案子,都撤案。

處理第34案、第35案、第36案、第37案。各位委員如果沒有意見的話就都撤案。

處理第38案。這是決議案,請問國安局有沒有意見?只是善意的建議。

楊局長國強:仍然維持編列在機密預算裡面,我們……

主席:不然改為「建請」。第38案本來是要求你們怎麼做,現在改成是建議的性質。

楊局長國強:我們同意。

主席:那就改為「建請」。

處理第39案。

蕭委員美琴:「建請」可以嗎?

楊局長國強:可以。

主席:第38案、第39案都通過。

處理第40案。也是建議案,通過。

處理第41案。是陳唐山委員的提案,只是請你們提書面報告,第41案通過。

處理第42案。把第41案、第42案及第43案一起併案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44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44案通過。

處理第45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45案通過。

處理第46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46案通過。

處理第47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47案通過。

處理第48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48案通過。

處理第49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49案通過。

處理第50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50案通過。

處理第51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51案通過。

處理第52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52案通過。

處理第53案。

劉處長鴻晨:同意。

主席:第53案通過。

處理第54案。是陳委員的提案,有沒有意見?

謝處長明體:我們都依政府各相關部會的規定辦理。

陳委員鎮湘:其他人家……

謝處長明體:我們依照國防部跟公務體系的規定來辦理。

主席:可是你要稍微寫出依照政府相關規定,因為立法委員不得做增加預算的提議。就是「爰要求行政院及國安局依照相關規定於11月底前」,因為這依法……

陳委員鎮湘:你們修正完以後給我們看一看。

主席:在最後一段「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國安局依照相關規定於11月底前」,就是加上「依照相關規定」6個字,第54案通過。

處理第55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56案。

王副局長德麟:是不是把國安局……

主席:改成「建請」好不好?是建議性質。

蕭委員美琴:都是好意的「建請」啦!

主席:好,第56案通過。

處理第57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58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59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60案。

陳主任星州:建議委員修正部分內容,倒數第二行改為「另就貴局機關人員有無權益受損情形」。

主席:不是,這不是立法院對你們的稱呼,改成「另就國安局」……

陳主任星州:改為「另就國安局機關人員有無權益受損情形」,我們建議改成這樣。

陳委員唐山:你不能一直喊下去,他們要跟我們說明一下。

主席:你們跟提案人陳委員說明。

李委員桐豪:第59案的部分,第一句話是不是要拿掉?這個像臨時提案的感覺。

主席:再宣布一下,第59案文字的部分,把「本院委員蕭美琴等人」這句話拿掉。

第60案經過國安局跟提案委員說明,照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61案,沒有意見的話,就同樣把第一句「本院委員蕭美琴等人」拿掉,通過。

處理第62案。

劉組長毅凡:建議委員,倒數第二行,把「針對非法監聽、監視之作為予以檢討」,修正為「加強通訊監察作業之審核」。

主席:提案委員沒有意見的話就通過。

處理第63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64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65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66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67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68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69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70案。

劉組長毅凡:第70案最後一段文字「建請國安局儘速完成相關立法」,建議修正為「建請國安局向主管機關提出立法建議」。

主席:改為「建請國安局儘速向主管機關提出相關立法建議」,李桐豪委員,這樣可以嗎?

李委員桐豪:好。

主席:第70案依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71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72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73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74案。

劉組長毅凡:「專案報告」可否改為「書面報告」?

主席:李桐豪委員有沒有意見?

李委員桐豪:我沒有意見,到時候他們自然會報告。

主席:沒有意見的話,第74案就依修正文字通過。

處理第75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處理第76案。沒有意見就通過。

請國安局把修正文字提供給本委員會議事人員。

國家安全局105年度預算業已審查完竣,由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院會審理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處理本案時,由本席補充說明。

現在散會。

散會(12時2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