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星期一)9時6分至16時59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段委員宜康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5分至下午1時10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  段宜康  李俊俋  莊瑞雄  張慶忠  邱文彥  吳育昇  周倪安  陳怡潔  陳其邁  姚文智  徐志榮  盧嘉辰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黃偉哲  孔文吉  許添財  林德福  羅淑蕾  李貴敏  陳歐珀  李桐豪  薛 凌  蔣乃辛  邱志偉  蕭美琴  潘維剛  高金素梅 呂學樟  賴振昌  蘇清泉  林滄敏  劉櫂豪  黃國書  羅明才

   委員列席21人

請假委員:陳超明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內政部部長

陳威仁

 

  民政司司長

林清淇

 

  戶政司司長

張琬宜

 

  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主任

黃麗馨

 

  地政司司長

王靚琇

 

  總務司司長

劉進興

 

  人事處處長

陳榮順

 

  政風處處長

王文信

 

  會計處處長

宋安濫

 

  統計處處長

彭賢明

 

  秘書室主任

王銘正

 

  資訊中心主任

沈金祥

 

  警政署署長

陳國恩

 

  刑事警察局局長

劉柏良

 

營建署署長

許文龍

 

  城鄉發展分署分署長

陳繼鳴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劉培東

 

  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曾偉宏

 

  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陳茂春

 

  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楊模麟

 

  雪霸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陳貞蓉

 

  金門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謝偉松

 

  海洋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游登良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處長

張維銓

 

  壽山國家自然公園籌備處主任

李秋芳

 

消防署署長

葉吉堂

 

役政署署長

林國演

 

移民署署長

莫天虎

 

建築研究所所長

何明錦

 

中央警察大學副校長

莊德森

 

空中勤務總隊總隊長

董劍城

 

國土測繪中心主任

劉正倫

 

土地重劃工程處處長

李舜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劉嘉偉

主  席:邱召集委員文彥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吳人寬

   專        

   薦任科員  林佩瑩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邀請內政部部長陳威仁率同所屬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含上會期臨時提案辦理情形),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7案。

(本次會議採報告事項及討論事項之綜合報告詢答,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報告;委員段宜康、鄭天財、李俊俋、莊瑞雄、高金素梅、陳怡潔、孔文吉、許添財、蕭美琴、邱志偉、黃偉哲、姚文智、周倪安、陳其邁、邱文彥、盧嘉辰等16人提出綜合質詢,均經內政部部長陳威仁及所屬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吳育昇、張慶忠、徐志榮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內政部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壹、報告及詢答完畢。

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內政部儘速以書面答復。

參、處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7案:

一、處理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入出國及移民署原預算凍結8億元案,經內政委員會處理完竣,繼續凍結5,000萬元(含「外來人口收容管理及遣返業務」之「委辦費」60萬元),俟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二、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研發替代役基金」項下「基金用途」編列15億2,733萬3,000元,凍結5,0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准予動支。

三、處理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住宅基金「新北市林口區─國民住宅興辦事業計畫」原列33億4,697萬元,凍結11億元,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書面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准予動支。

四、處理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辦理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第1開發區淡海輕軌運輸系統經費3億651萬元,凍結1億元,俟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准予動支。

五、處理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住宅基金之住宅業務勞務承攬案之外包費編列480萬元,凍結12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繼續凍結,待內政部(1)更正104年7月30日納入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土地劃定原則之會議紀錄決議,(2)召開協助花蓮縣政府將「鹽寮部落」等原住民土地,劃出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範圍之專案會議後,始可動支。

六、處理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住宅基金「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貸款利息及租金補貼經費15億8,966萬6,000元,凍結5,000萬元,俟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乙案,檢送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准予動支。

七、內政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地政業務」項下「平均地權及土地利用」1,096萬1,000元,繼續凍結100萬元,檢送解凍專案報告,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繼續凍結,待內政部(1)更正104年7月30日納入土地法第14條第1項第1款規定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土地劃定原則之會議紀錄決議,(2)召開協助花蓮縣政府將「鹽寮部落」等原住民土地,劃出海岸一定限度內不得私有範圍之專案會議後,始可動支。

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內政部預算凍結計7案,業經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客家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11案。

(一)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1年度第1季補助情形公告上網資料。

(二)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1年度第2季補助情形公告上網資料。

(三)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1年度第3季補助情形公告上網資料。

(四)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2年度第2季補助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五)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2年度第3季補助情形公告上網資料,請查照案。

(六)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2年度第4季補助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七)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1季補助情形資料,請查照案。

(八)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2季補助情形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九)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3季補助情形公告,請查照案。

(十)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1季補助情形公告上網資料,請查照案。

(十一)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4季補助情形公告」上網資料,請查照案。

三、審查客家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11案。

(一)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1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

(二)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1年度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

(三)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1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明細表。

(四)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2年度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五)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2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六)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2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七)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八)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九)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公告資料,請查照案。

(十)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十一)審查客家委員會函送該會104年度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及廣告資料,請查照案。

主席:現在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報告。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慶中很榮幸受邀列席貴委員會,報告本會及所屬105年度客家事務施政計畫與預算,承蒙主席及各位委員的指教與支持,本會業務方得以順利推動,在此,謹向主席及各位委員表達由衷的敬意與謝忱。

本會近期施政重點簡陳於后,首先在客家語言方面,客語係延續客家文化命脈的重要媒介,為推廣及傳承客家語言文化,本會積極自家庭、學校、社區等層面,藉由推動客語薪傳制度、數位化學習客語、客語能力分級認證、「客語生活學校」計畫、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及建置各級認證題庫等方式,提升客語使用,同時為延續學生學習成效,試辦「客家文化技藝夏日樂學計畫」,以辦理客家文化技藝項目為主,並搭配學校特色,於課程結合不同技藝項目,透過生動、活潑、有趣之型態,以達客家語言及文化薪傳之相乘效益。

在推展客家文化方面,生活即文化,文化即生活,客家文化透過代代累積生活內涵,表現於各項藝文展演當中,得以延續與發展,本會將強化與地方政府合作,聚焦在地客庄特色,提升藝文發展之整體效益,積極將客家藝術、流行音樂活動賦與「經紀人制度」概念,推向主流市場;並走進校園鼓勵青年參與,以推廣客家文化之美,讓社會大眾認識客家、欣賞客家,並豐富臺灣多元文化。

為促進客庄在地特色產業永續發展,強化客家產業作為客家文化傳揚的載具,本會推動客庄區域產經整合、特色文化加值產業發展、客家特色產業輔導、創新育成、客庄青年新創事業競賽暨媒合輔導、客家美食HAKKA FOOD認證餐廳第2期輔導、臺灣客家特色商品通路授權推廣及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等計畫,打造客庄產業亮點,充實客家產業人才素質,扶植客家產業升級提升產業競爭力,並建構客庄產業發展有利環境,以活絡客庄經濟,創造魅力幸福客庄。

為了體現年輕世代正引領客家族群的未來,104年度著手規劃客家廣播節目製播需求與創新評估研究,以協助客家廣播電臺精進節目製播與創新,並作為本會推動相關廣播政策之參考,預計104年12月底完成研究;另持續創新客家兒童電視節目表現形式,於兒少頻道播出客語配音卡通節目,並以「與世界作客.看見台灣心價值」為主軸,製播形象短片,透過3位客家青年的真實故事,帶大家一同感受客家後生的光熱,無論是創意料理、流行舞蹈、或是深度旅遊,只要為客家注入年輕的新血,無窮的能量將如蒲公英的種子般散播開來。因此在行銷媒體的運用方面,特別針對年輕人的媒體使用習慣量身打造,運用行動通訊、多元載具、上刊LINE貼圖或是彩繪痛車(paint car)等,增加數位匯流趨勢下的行動載具與網路雲端之雙向互動,並進一步融入客家賦予全新的意義’期引領另一種潮流的可能。

為締造一個「和諧客家」理念,擬成立「客家發展基金會」,以靈活的機制和豐沛的資源推動客家事務,二民間捐獻及政府補助集資成立,俾使公、私部門發揮互補及輔助效益,共推客家事務,向客家願景的千里路上躍進,透過前瞻性的思維,領導變革、轉型,促使客家「被看見、再創新、更永續」,期望能領航客家為臺灣作出更大的貢獻。這雖然是臺灣推動族群發展的一小步,卻是客家人的一大步。

為找回客家青年傳承客家,激起客家青年的熱情,傳承與發揚客家文化,青年人才培力與扶植為首要工作,未來本會預算將優先挹注培育客家青年人才,讓青年融入社會企業、志願服務及關懷本土之概念,藉青年的參與傳承,透過建立多元化獎勵措施、辦理客家青年領袖人才培育、整合學術能量,使瀕臨失傳的客家文化得以保存延續。

為積極推動客家文化傳承與推廣,本會建置南(六堆)北(苗栗)客家文化園區,推動海內外客家文化調查研究與典藏工作、規劃豐富主題展示與優質藝文表演,並結合本會長期推動之藝文、產經輔導成果,期藉由不同展示媒介,持續展現客家文化傳統與現代的多元風貌,兩園區分別於100年10月及101年5月開園營運,至今年9月底止,累計參觀人數已逾731萬人次。

本會105年度預算,係依據年度施政方針、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工作計畫實際需要,竅實編列。以下謹就104年度已完成之預算執行情形,以及105年度施政計畫目標暨預算配合編列情形,進行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先進不吝指教。

壹、104年度截至9月底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歲入部分

104年度法定預算數2,487萬5千元,截至104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836萬4千元,累計實收數為2,721萬9千元,超收1,885萬5千元,主要係積極清理並收回以前年度補助計畫結餘款所致。

二、歲出部分

104年度法定預算數25億8,981萬7千元,截至104年9月底止,累計分配數為15億2,393萬1千元,累計支用數為14億297萬5千元,執行率為92%。

貳、105年度施政目標及預算編列情形

一、105年度施政目標及重點計畫

本會105年度施政目標係為落實客家基本法及本會中長程個案計畫等加以策訂,並依據行政院105年度施政方針,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核定預算額度,針對當前社會期待及本會未來發展需要,編定105年度施政計畫。以下是未來一年的重點工作計畫:

(一)打造多元學習環境,薪傳語言文化

為提升學校推動客語學習執行效益,使客語在校園生活中廣受接納及使用,將整合現有客家文化技藝樂學、課後學藝及沉浸式教學等計畫,讓客語生活學校推動模式更多元化。另以家庭為主要服務對象,辦理多元化客語相關研習或活動,增加家庭接觸及使用客語之頻率,以營造親子共學,讓客語學習家庭化。

(二)多元推展客家藝文

重點扶植客家藝文發展,鼓勵個人及團體投入客家藝文創作,並協助其精進創作品質及數量,展現客家多元藝術作品及戲劇巡演。另外透過各項藝文相關發展計畫,有效地延續、傳承客家藝術文化,培養客家藝文人才,藉以提升客家藝文質與量,拓展欣賞客家藝術的閱聽人口,並促進客家藝文展演的能見度。

(三)創新行銷客家產業,營造產業群聚魅力

協助客家傳統產業轉型與創新,與落實「繁榮客庄」、「藏富客庄」之政策目標,培育客家產業經營能力,打造客家品牌形象,落實客家產業輔導,完備客庄文化產業設施,形塑客庄文化產經廊道,多元行銷客家產業,藉由「客家文化產業化」與「客家產業文化化」雙軸策略,提升客庄產業經濟實力。

持續精進輔導「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有關客家文化產業之傳承及發揚,整合客庄資源及地方網絡,提升客家特色產業能見度及市場競爭力,並積極推動客庄區域產經整合及加值,帶動客家傳統產業轉型,提升地方客家生活人文價值,以帶動客家產業群聚,促進產業競爭力,鏈結產、官、學、研跨界資源並整合上、中、下游產業鏈,活絡在地客家特色產業。

(四)擘劃客庄建設藍圖,營造產業發展環境

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跨域整合規劃案,整合現有之客庄產業據點、歷史空間、文化地景、傳統聚落、文化設施及傳統民俗活動等軟、硬體資源,檢視目前發展觀光及產業之硬體設施缺口,建構客庄產業發展有利環境,結合產業輔導及行銷等計畫,帶動人才及資金回流,協助客庄永續發展。

(五)挖掘年輕光熱活力 打造客家文化產業新意象

為推動客家電視HD數位化發展,提供鄉親高畫質收視服務,105年將於兼顧客家電視節目質與量之前提下,逐步提高HD節目製作時數;而為因應多螢時代及觀眾收視習慣改變,將透過廣電媒體、網路、新科技等通路,以合作、補助的方式與傳播業者或團體共同協力,開發更多元形式的客語教學、文化、音樂、產業、兒童之廣電節目及電影,多元行銷、再現客家文化豐富面貌,以建構多元文化媒體環境,增進社會大眾對於客家文化與語言之認知及欣賞。

海外客家文化之國際宣傳方面,105年起將逐漸轉以日趨成熟的客家文化創意產業精品為行銷重點,期使海外客家鄉親能夠透過產業看見客家、透過客家看見台灣,以產業文化化、文化產業化的角度,結合媒體宣傳通路,打造全新意象的世界客家新都。

(六)豐盈客家文化資源 整合成果推廣應用

逐年、分區展開客家文化資源調查與成果追蹤,滾動式累積客家文化資源基礎資料,描繪出臺灣客家文化的風貌與輪廓,作為強化後續客家研究、保存與推廣應用的鷹架作用;另整合圖文製播、推廣應用之管道,將文化調查成果加值及轉化,於媒體宣傳文本上,導入客家文化資源之豐富性,使文化資源調查與整合行銷互為體用,以強化傳播行銷之人文厚度,提供民眾更多元、更願意親近了解的客家文化內涵,進而凝聚客家族群的認同、促進客家文化之傳承及發揚。

(七)強化客家青年培力與扶植 提升客家學術研究量能

健全客家學術研究環境,建立多元化獎勵措施;鼓勵客家跨領域及引導青年參與客家研究之議題,奠定厚實文化根基;提升客家青年學術研究能力,促進參與客家公共事務的熱忱;建置臺灣客家學術研究整合平台,擴大研究風潮,整體營造客家知識體系之永續發展環境。

(八)全球客家在地化 在地客家全球化

建構臺灣成為全球客家文化交流中心,召開海外客家社團負責人諮詢會議,積極推動全球客家連結,以凝聚全球客家共識與認同。整合公私資源,跨域共同辦理海外客家文化推展活動,加強海內外客家文化交流,提升客家國際能見度,加乘臺灣多元文化之推廣效益。促進全球客家在地化,在地客家全球化。

(九)建置南北客家文化雙燈塔

苗栗園區將以客家學術研究及文獻典藏為核心,深耕客家文化研究與典藏資源蒐整,發展特色館藏,強化研究與文獻典藏功能,以「學術為體、展示為用」,豐富展示能量與教育資源;六堆園區則持續建置客庄人文與田園生態體驗休憩環境,並強化環境教育與表演藝術交流,成為南部客庄田園生態體驗與人文產業推廣之全方位文化休憩園區。

為讓南北園區發揮帶動區域整合發展的軸心功能,規劃「跨域整合加值」中長程計畫,以園區為軸心向周邊擴散整合,進行「跨區域」、「跨部會」及「跨領域」之廣域性及異質性跨域整合;以「文化產業創新加值」、「無形文化資產加值」、「客家文化資產加值」及「產業行銷創新加值」等方式,有效推展周邊客庄資源加值應用。

二、105年度預算配合施政計畫之編列情形

本會及所屬105年度預算係依據行政院核定預算額度暨配合施政計畫需要,本零基預算精神編列,各項計畫內容均屬持續性與必要性。茲就預算編列情形簡要說明如下:

(一)歲入部分:

105年度歲入預算計編列2,723萬5千元,較104年度增列236萬元。包括:1.考試報名費900萬元,係本會辦理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報名費收入。

2.資料使用費561萬8千元,係辦理客語能力認證考試資料處理費、合格證書費及出版品等收入。

3.場地設施使用費150萬元,係南北客家文化園區演藝廳場地設施使用費收入。

4.租金收入1,110萬元,係南北客家文化園區停車場、餐廳及客家特色商品展示販售區等場地租金收入。

5.其他雜項收入1萬7千元,係借用宿舍員工自薪資扣回繳庫數。

(二)歲出部分:

105年度歲出預算計編列26億1,854萬元,約占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0.13%。謹就主要編列內容分述如下:

1.客家文化躍升計畫5億5,488萬元,包括:

(1)辦理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計畫3億2,234萬3千元。

(2)辦理知識體系發展計畫4,426萬6千元。

(3)辦理客庄文化資源保存及發展計畫1,702萬1千元。

(4)辦理南北客家文化園區領航計畫,包括園區推廣客家教育與傳銷及人力服務計畫、園區研究發展暨傳創計畫及客家節慶活動計畫等1億7,125萬元。

2.客家語言深耕計畫2億5,076萬3千元,主要係辦理客語能力認證推廣、客語薪傳推廣、客語生活學校計畫、客語相關競賽及客語學習數位化。

3.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1億3, 879萬7千元,主要係辦理客家特色產業輔導創新育成及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補捐助辦理客家產業群聚跨域創新服務等。

4.客家傳播行銷計畫6億1,291萬3千元,包括:

(1)設立客家電視頻道,辦理相關頻道提供、節目傳輸、攝影棚租用、後製剪接、配音及各類節目、高畫質節目製播、採購等4億1,270萬元。

(2)製播推廣客語教學、兒童、文化、旅遊、音樂、產業等相關電視節目;運用廣播電臺、網路或多媒體傳播,推廣優質客家語言及文化節目計5, 329萬8千元。

(3)補助民營電臺、電視臺、傳播公司及相關團體製播優質客語廣播、客家議題電視及電影5,600萬元。

(4)運用各種媒體通路辦理客家語言、文化、旅遊、產業整合行銷宣傳、媒體素材設計製作、海外整合行銷傳播、客家新印象傳播及國內外新聞媒體聯繫等9,091萬5千元。

5.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5,714萬5千元,主要係辦理海外客家社團負責人諮詢會議、海外好客文化列車、海外客家網營運及維運及補捐助辦理海內外客家文化交流活動等。

6.推動客家雲端服務暨建立基礎資料計畫1,150萬元,主要係蒐整臺灣在地與海外客家研究文獻資料及辦理客家雲端資訊服務等。

7.「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2,700萬元,主要係辦理客家特色資源盤點與優化及整合行銷與平台營運等。

8.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畫1億4,440萬元,包括:

(1)建構「跨域整合客家雙燈塔」亮點廊帶8,750萬元。

(2)建立區域服務中心設施1,260萬元。

(3)推展客家文化創新加值4,430萬元。

9.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5億7,380萬元,包括:

(1)辦理客家文化及產業環境營造之資源調查、活動、展示(售)、推廣等相關設施及輔導機制建置等3,040萬元。

(2)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文化及產業生活環境營造等計畫2億8,840萬元。

(3)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社區聚落空間保存及再利用等計畫1億2,000萬元。

(4)補助地方政府及捐助國內團體及私校等辦理客家文化及產業設施活化與產業發展、輔導等計畫8,500萬元。

(5)補助地方政府辦理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先期資源調查暨整體規劃及聚落特色風貌等計畫5,000萬元。

10.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客家發展基金會創立基金1,000萬元及初期營運1,000萬元。

11.人事費及其他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等2億2,734萬2千元。

參、結語

客家文化、語言的保存及產業的發展是長遠艱辛的工作,而客家事務的推動,更必需持續且深耕,因此,無論面臨多少困難及挑戰,慶中和所有工作夥伴定會更加努力打拚,以延續客家文化,並將客家的優美傳揚世界各地。懇切拜託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對本會及所屬105年預算案,給予全力支持。

以上報告,企盼各位委員指教,並請繼續支持本會,承蒙大家,恁仔細,勞力!謝謝大家!

主席:謝謝劉主委。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委員會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2分鐘,非本委員會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不再延長;10時30分截止登記。

首先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今天的報告洋洋灑灑,不只列了好幾個方案,施政目標也寫得很漂亮,可是你們到底有沒有做過效益評估,或者清楚自己要達到什麼樣的目的?我這幾天檢視客委會歷次施政計畫報告,發現其實差別都不大。文化和建設當然都靠經年累月的預算支出,但是到底要達到什麼樣的功能?譬如你們動不動就說要建構多元的文化媒體環境,或是要透過什麼樣的方式,讓大家瞭解客家文化、語言、認知、欣賞等等,都是在談這些,可是聽起來很「虛」,不知道有沒有比較具體的內容?其實你們的預算和其他部門相比並不會多到哪裡去,可是每年預算都這樣砸,我還是覺得你們擘劃的客庄藍圖很抽象。請問主委以為如何?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文化本身是一個族群,或者一個組織、一個團體……

莊委員瑞雄:這些我都知道,我不是要你講這些。文化累積到最後會變強勢。其實不管誰執政,都很重視客家文化,問題是當你們變不出名堂的時候,就把它變成一個產業。可是這個產業到底是什麼?產業應該是可以估算的耶!請問你們現在要達到的目標是什麼?南北雙園區也一直在砸錢,我一直在思考你們最後要達到的功能是什麼,有沒有辦法達到你們預期的目標,或者只是一味的塞錢、砸錢?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每個計畫都有它的CPI值,都有估算它每個年度的期望值到哪一個點,大家就往這個方向去努力。像這兩個國家級的文化園區,一個開園3年半,一個剛滿4週年,目前加起來的遊客人數已經達到737萬人,而且還在繼續提升當中。個人認為這兩個園區未來會是客家文化、語言和數位典藏的基地,意義非常深遠。當然,有些CPI值可能是著重在數目方面,但是因為文化還有「質」的部分,這在整個產值上是比較難以測量的,這點我們可以理解,……

莊委員瑞雄:不要弄到最後變成大家是因為無處可去,才去那邊走走。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會努力啦!

莊委員瑞雄:內容其實還可以加強。

接下來是一個非常嚴肅的問題。客委會在9月25日到10月11日舉辦了客庄12大節慶的票選活動,請問決審結果出來了沒有?

劉主任委員慶中:上個禮拜剛出爐。

莊委員瑞雄:入選的有幾個?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他們在簽核之中。

莊委員瑞雄:是23個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票選只占總成績的20%,其他還有專家審、外審占80%。

莊委員瑞雄:我知道你們有分初審、複審和決審,我現在問的是入選的有幾個?

劉主任委員慶中:申請計畫一共有23個。

莊委員瑞雄:你們打算選出12個,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只要80分以上,都可以列入12大客庄節慶。

莊委員瑞雄:只要80分以上,不一定是12個?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莊委員瑞雄:你們這次的審查作業分成初審、複審和決審,也就是三級三審,初審就是一般的資格審查、計畫書的格式和內容、附件是否完整,這些都沒有問題。可是到複審階段就出現文章了,所謂的網路票選占了20%,專家審查占80%,然後就進入決審。今年第一次這樣做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

莊委員瑞雄:你們第一次加入網路票選的審核機制,本席就接到很多鄉鎮的反映,而且還不只是我們屏東;屏東這次只送1個而已。

劉主任委員慶中:送了2個。

莊委員瑞雄:那就拜託你們高抬貴手,我們人口那麼多,可是每次都只給我們一點點!

我發現網路票選的機制有漏洞,因為很多鄉鎮為了要增加自己這20%的分數就去灌票,請問主委有沒有發現這個問題?有沒有人偷偷告訴你?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他們只知道投票的人口數並不是很多……

莊委員瑞雄:就是不多,才好動手腳。現在可以在網路票選的機制裡面花錢請人家寫灌票程式,這件事你有聽過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

莊委員瑞雄:我可以把價錢告訴你,同一個IP灌一票4.5元,不同IP灌一票6.5元。主委都沒有接獲這些消息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現在因為是FB投票,所以……

莊委員瑞雄:你是LKK啊?FB投票又怎麼樣?同一部電腦,假設我家有3個人,一個人有2、3個帳號,這樣我家就有可能會出現9票,這對我們這種比較窮的鄉下客庄不公平啦!我問過我們那邊的承辦人,辦活動的時候,他們真的有人是上街一票一票拜託人家有時間就用LINE的群組或上網promote一下,可見我們鄉下真的是這麼質樸地在催票。你知道嗎?這個活動把很多鄉公所的工作人員搞得好像瘋了一樣,大家都把國小、國中、高中的畢業紀念冊翻出來,當成像是選舉在催票一樣,只差沒把初戀情人找出來而已。這樣經營是好事,如果你看到我們屏東的承辦人員這麼認真在promote自己的鄉鎮,預算就應該給他們加5成啦!反之,如果是用IP來灌票的話,那就不對了,對我們比較鄉下的地方也說不過去。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個部分……

莊委員瑞雄:你到底曉不曉得灌票啊?我看你不太懂耶!你有沒有買過火車票?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買過。

莊委員瑞雄:這樣你說不定有好幾個帳號。你自己有2個帳號、兒子2個帳號、老婆2個帳號,如果你家只有一部電腦,總共一個IP而已,就可以有那麼多帳號啊!現在還發展出IP可以變動的辦法,像駭客一樣。你們搞這個活動變出這麼多駭客,這就怪了!去報名的人並不太多,我相信這些鄉鎮公所的人作弊的也不多,會出現這種灌票程式就是外面那些人在亂搞。請問你們有沒有防弊的機制?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這是我們第一次辦,整個結束以後我們會做一次檢討。

莊委員瑞雄:主委,不是這樣!你知道入選以後最高可以得到多少補助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大概是200……

莊委員瑞雄:不只啦!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是說它的range,大概是200到800萬之間。

莊委員瑞雄:800萬耶!3,000多票就可以入選耶!現在最高是多少?7,000多耶!如果委外,請人家寫一個程式,灌個3,000票就好了啦,花萬把塊錢就可以拿到800萬,那開什麼玩笑!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啦!因為FB可以防止運用程式來投票,而且投票一定會留下姓名和電話。

莊委員瑞雄:沒有啦,我告訴你,那只有後台看得見而已,現在都已經超乎你的想像了啦!連IP都可以變動、可以不斷變換耶!這種比較貴,要6塊半,這樣你聽得懂嗎?哪有花點錢去委外,就可以拿到政府幾百萬的預算、占20%的道理!主委,我是提醒你要注意,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

莊委員瑞雄:另外,你知道我們屏東的客家人口占多少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23萬多。

莊委員瑞雄:23.4%啊,可是你們給的預算補助是多少?你可以把它列一列。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今年有統計過,在各項補助裡面,屏東縣現在是第二名。

莊委員瑞雄:哪是第二名?你的額度是多少,你用比例來算,別人都是算億的,我們的預算都是幾百萬的,實在沒道理,你要照顧一下我們屏東。

劉主任委員慶中:瞭解。

莊委員瑞雄:另外,這次有兩個滿大的新增計畫案,一個是「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辦理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預算2,700萬元,據我瞭解,科技部從103年到105年就編列150億的預算,現在剩下70億元,由11個相關部會執行,就科發基金裡面的代收、代付來辦理。原本「加速行動寬頻服務」此一計畫方案應該是給廠商的錢,現在你們開了一個後門給各部會申請,整個計畫都「走鐘」了,政府的預算可以這樣做嗎?你們這個案子到底有沒有經行政院核定過?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個計畫有提出申請並經過相關程序進行審議。

莊委員瑞雄:我知道,有沒有核過?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核過了。

莊委員瑞雄:沒有啦!你們擺明就是要在明年520之前把這150億全部花光光。另一個案子,你剛才提到的「新增客家文化雙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畫」預算1億4,000多萬元,此案行政院有核過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國發會已送到行政院,行政院10月14日以公文函覆本會表示原則上支持這個計畫。

莊委員瑞雄:去年9月17日前行政院秘書長,也就是現任的國民黨秘書長李四川就說「考量園區現有設施已足敷營運,未來將不再投入公共建設經費,惟為使南北園區朝永續經營發展,並於營運期間逐步回收政府建設成本,請客委會另提後續營運計畫。」顯然這個計畫的必要性有待商榷。主委,我的意思是好的案子可以支持,但若純粹是消化預算的計畫案,這就千萬不可,你知不知道?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個計畫對兩個園區的發展有其必要性,因為它是蛋黃跟蛋白的整合,可以帶動周邊客庄的發展。

莊委員瑞雄:剩的錢不多了,不要為了把整個預算消耗掉,各部會就亂塞計畫,都沒有審酌其必要性,行政部門浪費民脂民膏的現象,這一點你要特別注意。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盧委員嘉辰發言,時間12分鐘。

盧委員嘉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客委會及所屬歲出預算保留數及賸餘數年年偏高,不利於財政資源的運用,有需要的預算,我們當然全力支持,讓你在客委會的業務推動方面能夠更加順暢,但是本席有幾點疑惑要請教劉主委。客委會近4年來預算保留數及賸餘數的比率都在9.6%到27.7%不等,今年預算年度尚未結束,截至去年年底,累積保留數已高達近4億元,顯示客委會取得的預算遠高過執行的能力,才會造成偏高的預算保留數及賸餘數,財政資源未被有效運用,不利國家整體的政策推動。請問客委會劉主委,預算執行有何障礙?最主要的原因到底為何?是否應適當減列單位的預算?如果不需要減列單位的預算或是預算執行沒有障礙,到底是何原因導致預算保留數及賸餘數偏高,也該讓我們瞭解,何況我們長期支持你的業務及預算,也不曾刪過你的預算,但是從帳面上來看也要能夠有所交代,所以本席給主委一個充分說明的機會。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長期以來支持客委會的預算,過去幾年來保留數較多的原因係因客委會的整體預算結構中有四成是補助款,其中在公共建設部分就是生活營造計畫,生活營造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核准計畫以後要給他們一些暫付款,在計畫執行的過程中,地方政府可能因為某些原因,比如風災或者文史建築必須做一些文化資源的調查,因此耗時比較久,因此部分有執行落後的現象。近一、兩年來我們成立了一個輔導團,希望能夠輔導地方政府落實工程品質及進度,所以這一、兩年保留款偏高的情況已經降低了。另外還有一個是客發中心,它們的保留款最主要的是園區生態島嶼亮點計畫,因為土地徵收的關係,去年的計畫到了11月才發包,所以又產生了保留款的情形。產生保留款最主要的原因在於公共建設這部分,因為這不是由本會自己單獨執行的,必須地方政府或鄉鎮公所的配合,這部分在這一年已經有所改善,103年度的歲出賸餘數是5,330萬左右,同時補助款的結餘大概是4,410多萬,其餘的都是人事沒有用那麼多,所以產生這樣的狀況。總而言之,保留款是歷年來公共建設所造成的,如果是本會執行的業務費保留款太多,代表我們在業務上執行不力,因為公共建設這部分的確需由鄉鎮公所及縣市政府一起配合執行,我們成立輔導團以後,這種情況已經改善了。

盧委員嘉辰:目前各縣市或鄉鎮市公所提報申請客委會補助共同執行的業務計畫遇到哪些障礙?你們成立的輔導團,到底輔導的效果如何?你是否曾加以瞭解、考核?能否說明輔導團的成員如何形成?

劉主任委員慶中:輔導團這部分,有我們自己會裡面的輔導團,另外我們補助地方自己本身也成立輔導團,輔導團的成員是由專家學者所組成,隨時只要地方需要或者我們主動到現場針對進度加以瞭解,我們整個會裡面也有一些工程品質的監督小組,會定期對目前核補的工程做實地的瞭解。

盧委員嘉辰:其實工程技術人員並非客委會的專業,反而當地的地方政府有更多的專業人才,你們這些門外漢要去輔導有專業背景的地方政府的工程進度,或是在整個補助款取得以後要執行相關的工程作業,可說相當複雜,所以在這方面我想你們是否應該透過某種互助合作的機制以提升執行率,也不會讓你們的補助款核撥之後就好像肉包子打狗,沒有發揮輔導或是監督的機能,讓執行率的提升仍然無法立竿見影產生效果,以致於影響到你們的執行率。大家都這麼支持你們的預算,即使有委員在不清楚的情況下凍結你們的預算,到最後都還是解凍,有的根本連凍結都不凍結,讓你們盡情發揮,但總是要有宏觀的成果。雖然目前全國民眾好像都比較能夠感受得到客家文化的傳承,例如桐花祭的舉辦帶動當地的特色與經濟、文化的結合,但是在執行率方面,透過此次發言凸顯出問題,你們能否將其列為重點改進項目,並且有無信心能夠提出一個改進的辦法?

劉主任委員慶中:報告委員,謝謝您長期以來的支持,到目前為止,104年度生活營造計畫執行率已達到93%,相較於過去已有提升,最近……

盧委員嘉辰:等於是今年度有提升了?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

盧委員嘉辰:那麼往年度執行落後的問題如何解決?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兩個禮拜我也邀請了業務單位針對如何強化輔導機制做一些檢討,我們也在進行。

盧委員嘉辰:第二,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的聘用人員比例高達48%,是否不符合體制?105年度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編列的人事費是6,176萬7,000元,69位員工當中有30位是聘用人員,比例高達48%,該中心的組織規程中規定包括主任、副主任、組長等合計編制正式職員50名,其所職掌的事項是長期經常性的行政業務,應該由專職編制內的公務人員辦理,以使國家的政策有效的執行,大量採用一年一聘的聘用人員的方式來辦理,是否會影響政府的專業及國家的人事政策?現行的狀況等於是客家文化發展中心的人員超編、超用,編制是50人,但目前卻進用69人,這種情形似已存在多年,請問主委是否將此列為改善的目標或者有什麼補救的辦法?或者因為過渡時期,畢竟客委會成立至今並未經過很長時間,有今天的規模當然免不了「無牛駛馬」,但是在階段性的任務完成之後,對於這方面你們有何長期的政策性規劃?

劉主任委員慶中:報告委員,今年度我有兩次跟兩個園區的所有工作同仁,包括聘用人員,進行深度的工作會談,從中瞭解他們是一套人馬要經營兩個園區,他們在苗栗跟六堆之間的路程往返所花的時間成本確實滿高的。另外,69位當中有34位職員及33位聘用人員,這是當時組改時行政院就核定的數目,就是33人是聘用人員,我們也希望這33人能逐步轉換成編制內的職員,但是人事總處並不同意。所以,在整體人力運用的機制上如何以一套人馬經營兩個園區,我也跟客發中心的范主任在探討這個問題,希望能夠在有限的人力之下提升經營的效率,比如開會時採取遠距視訊方式,以減少人力的往返,希望在目前的人力狀態下逐步提升兩個園區的經營效能,目前我們也規劃了一些方案,後續將會再繼續強化執行。

盧委員嘉辰:以上是個人針對此次預算審查的看法,提供給你作參考。謝謝。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其邁發言,時間12分鐘。

陳委員其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看過客委會的預算,有關100年到103年度的預算執行率,包括保留數及賸餘數占年度預算的比例,在100年是9.56%,101年是20.61%,102年是27.72%,103年是13.76%,換言之,預算保留數大概都在十幾趴。你也知道客委會每年的預算被內政委員會刪減的金額跟比例都不高,朝野不分黨派對於客委會的預算都還滿支持的,換言之,本院給了客委會預算之後,預算執行率卻偏低。我不曉得到底哪一部分的預算、哪一個計畫或者哪一個科目的預算執行率是比較低的,能否請主委以103年為例說明?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整體的預算結構中補助款占了四成,業務費占了近五成,其餘是人事及其他的投資設備經費,而整體的補助款以公共建設經費較多。比如100及101年度經費的成長以公共建設成長比較多,最主要是生活營造計畫,補助地方政府或鄉鎮公所做生活營造的改建或歷史古蹟的修繕。因為涉及歷史古蹟修繕或者公共建設,地方政府在提出計畫之後的後續執行上,因為發包的關係或是種種的因素而產生了執行落後的情況,到103、104年度時我們建立或者改善了很多輔導機制,同時也針對工程進度加以輔導……

陳委員其邁:主委,你剛剛講的理由都是在預算的保留數,換句話說今年沒有執行,明年繼續執行,對不對?但假如不看保留數而看賸餘數,102年的賸餘數有兩億多,101年也達1.9億將近2億元,即使103年度有改善,賸餘數也還有5,300多萬。所以,除了你剛剛提到的預算保留的理由之外,這部分我同意,但是賸餘數的部分也偏高,不是這樣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因為我們的補助核撥之後,他們會把結餘款退回,或者補助的社團活動沒有執行,又把補助款退回,這是賸餘款產生的原因,所以去年度有將近五千多萬的賸餘數。

陳委員其邁:在補助計畫時,哪有說補助有剩,對方還拿錢還你們的,他們在申請計畫的時候就要詳實核列嘛!所以你們應該要去看各縣市執行預算的情況,要針對各縣市補助的預算數和剩餘數的部分去做考核,否則按照你剛剛回復的理由,今年預算至少應該砍兩億,是不是?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他們在發包時有標餘款,標餘款也會退回來。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我的意思是你們要去控管整體的計畫並加以核實,如果某幾個縣市近幾年的預算賸餘數都太多,那就將該縣市的預算補助款砍掉,因為他們預算執行的部分有問題,所以你們就可以用這樣的理由去砍各縣市的預算嘛,我講這樣合理吧!不是只有行政院去考核客委會,或審計部去考核你們的預算執行率而已,你們也要去考核補助款的部分,可將各縣市預算執行不佳的情況作為下次刪減補助預算的指標,是不是這樣?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陳委員其邁:另外,有關客家發展基金會的部分,你們今年預算書就有列此項,要先給捐助成立經費1,000萬,運作初期經費是1,000萬,總共是2,000萬,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陳委員其邁:請問這項計畫核准了嗎?預算過了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項預算是由行政院核定的,但是有但書。

陳委員其邁:立法院通過了嗎?預算給了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像沒有,是編在明年的預算中。

陳委員其邁:就是今年剛列嘛?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

陳委員其邁:我想不論基金會成立與否,都有很大的爭議,這部分待逐條討論的時候再做討論。先請教個簡單的問題,既然基金會尚未成立,為什麼已開始在人力銀行上找行政人員?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現在進入到籌備的階段。

陳委員其邁:但是立法院都還沒有通過成立的預算,為什麼你們就開始在找人?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在籌備的階段,因為有很多事務要處理,像是文書工作等。

陳委員其邁:但是國會都還沒有同意通過此預算,你們要等預算通過後才能開始籌備啊!你們現在就開始在104銀行、東慧國際諮詢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上徵人,工作性質為協助客家發展基金會相關籌備工作,須具電腦操作能力並有文化事業財團法人經驗等等,連預算都還沒給你們就在徵人,我對這項預算也很有意見,這項預算的內容與現行客委會的業務幾乎重疊啊!而且基金會需多少金額、要如何運作,國會都還沒授權,基金會也還沒成立,你們就開始要找人,你們本來打算要找幾個人?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打算找2個人。

陳委員其邁:你們應該是要用客委會既有的人員來籌備相關的行政作業,倘要正式進入籌備工作,也應該要等到國會預算通過後,才開始籌備啊!不是應該這樣嗎?你們怎麼一開始就在徵才,人找好了嗎?不是8月就開始找了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人員已經在籌備處擔任相關行政助理的工作。

陳委員其邁:這筆經費是怎麼來的?你們從哪裡支出這筆錢?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從綜合規劃處的業務費中支出。

陳委員其邁:坦白說,如果是由客委會的行政幕僚去規劃成立客委會,這部分屬於行政院的行政權,我不干涉,但客家發展基金都還沒成立,你們就不應該對外徵才,萬一基金會沒有成立的話,請問要怎麼辦?這樣是偷跑啊!我對這部分有意見。有關客家基金會的運作,包括一些項目、目的、補助和相關業務運作等,和現行客委會的業務幾乎重疊,比如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你們有提供補助;客家語言深耕計畫,客委會也有補助,且有業務在進行;而客家傳播行銷計畫就列在你們預算書中預算科目的第六目,請問成立客家基金會要做什麼呢?還有海外客家事務推廣計畫也和客委會的項目、預算和科目重疊啊!那還需要成立基金會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客發基金會和是客委會相輔相成的,雖然名稱都是客家,但細分的話其實是有不同的任務。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我隨便舉個例子,今年傳播行銷推廣業務的公務預算就編了6億。

劉主任委員慶中:6億中有4億1000多萬是屬於客家電視台。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而現在客家發展基金會又要做客家傳播行銷計畫,請問這項業務的執行上是有什麼困難呢?不然為什麼一定要成立一個基金會,然後再去補助呢?基金會的財源有6成來自政府補助,因此我懷疑是不是因為可能要政黨輪替,所以要將客委會相關人員─也許是你們以前的樁腳移到基金會,先幫他們找出路呢?不然只為了要實現馬總統的客家政見,就要成立一個業務幾乎重疊的基金會,現在是最後一年,總統要換人了,之後也有可能由國民黨繼續執政,但是總統明明要換人了,但卻在任職的最後一年編列大筆預算來成立基金會,當然會讓人聯想到是不是在為以前的輔選功臣安排出路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是誤會,絕無此事。

陳委員其邁:不然主委怎麼在替以後的總統決定基金會的未來,但其業務又和客委會重疊,你故意在扯馬總統後腿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在102年時就開始……

陳委員其邁:在我看來,你是故意將這個列出來,然後讓國會去批評馬總統啊!你是故意扯馬總統後腿,存心要讓他漏氣!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不是這樣的狀況。

陳委員其邁:不然你要告訴我哪些預算是基金會可以做,但客委會不能做的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些是公權力無法介入的部分。

陳委員其邁:你們都在補助了,有哪些是公權力不能做的?

劉主任委員慶中:像是有關餐廳認證、商品認證等認證的部分,我們希望能由基金會來處理認證相關的工作和任務,因為由公權力去做的話……

陳委員其邁:認證部分可以委託啊,為什麼還要再設個基金會來做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也希望基金會能夠協助將全球的客家社團推動到聯合國的NGO組織內。

陳委員其邁:這部分政府也可以做啊!為什麼不能做?可以委託給一個單位去做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如果政府介入的話,在審核條件是不可能……

陳委員其邁:民間機構那麼多,與客家有關的基金會那麼多,可以委託給那些基金會去做啊!為什麼還要設基金會呢?我的意思是,或許你可以舉很多例子,但你舉的業務幾乎80%是和客委會重疊的,且基金會的規模還要編列4,000萬。

劉主任委員慶中:其中3,000萬是由民間募款。

陳委員其邁:我的意思是,如果基金的規模是4,000萬的話,那不就是疊床架屋嗎?有必要嗎?而且基金會的補助有六成來自政府,現在業務由客委會做,也沒什麼太大問題啊!你們說要加入聯合國的周邊國際組織並參與活動,現在客家基金會那麼多,你們可以補助一個客家基金會去做,是不是?我覺得這部分是有爭議的。坦白講,這恐怕有疊床架屋、浮編預算的情形,我建議主委要好好地考慮。

另外,有關客語認證的部分,為什麼不論初級、中級或中高級的認證比率都愈來愈低?

劉主任委員慶中:依今年的公告,初級認證的比率是愈來愈高。

陳委員其邁:沒有啊,從95年的94%到89%、83%、65%、69%,以前認證的比率是百分之九十,現在都降到百分之六十幾了,為什麼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曾委託過師大做分析,最主要的原因是,有這樣的認證之後,早期都是由較年長且講著流利客語的人來參加認證,但99年後,參加認證的年齡層下降了,像是19歲以下者就占了八成以上。

陳委員其邁:另外,請問你們開始用客家話來開內部的行政會議了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都有在會議中告訴主管,可以盡量使用客語。

陳委員其邁:我是問你有沒有開始用客家話開會?我上次問過了,都講一年了,現在客委會開正式的會議時,有開始用客家話了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有幾位同仁沒辦法用客語。

陳委員其邁:我上次問過,就只有一位不行啊!就是你們辦公室主任和主計人員啊!辦公室主任今天有來嗎?他不敢來,如果他來的話,我一定會問他有沒有去參加初級客語認證。

劉主任委員慶中:他有去參加了。

陳委員其邁:有沒有通過?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通過。從另一個角度來說,這個證照考試是公平的。

陳委員其邁:每年都參加初級考試,結果每年都沒過,對客委會來說,客語是公事語言耶!結果客委會內部開會卻不用客語?你覺得這樣好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很感謝非客家人能為客家事務來服務,而且他們也很努力且盡力地在做。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說的是客家話的問題,你覺得這樣好不好,要不要檢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會轉告同仁。

陳委員其邁:還在講!假如辦公室主任不會講客語,我建議換人,下面一定會鼓掌,對不對?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發言。

李委員俊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客家委員會一年的預算大概是多少?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今年是25億多,明(105)年編列的預算是26億多。

李委員俊俋:所以是25、26億左右。剛剛陳其邁委員所提的問題,其實我也注意到了,請問100年度到103年度的保留數和賸餘數占預算比例大概是多少?

劉主任委員慶中:保留數大概是10幾到20幾萬。

李委員俊俋:100年度是9.56%,101年度是20.61%,102年度是27.72%,103年度是13.76%,換句話說,這些數字都相當地高。客委會總預算才25、26億左右,然後保留數和賸餘數的比例就占了五分之一,針對這部分,你的解釋是什麼?請再解釋一遍。

劉主任委員慶中:剛才有說過了,我們在100、101、102年時的預算是到達31億多,而預算之所以較高,是因為兩個園區的建設和公共建設生活營造計畫,該計畫是由縣市政府、鄉鎮公所配合執行……

李委員俊俋:主委,其實我幫你們查過了,你們每個被保留或有賸餘的部分,都是與地方相關的業務,你也知道我過去在地方服務過,其實非常清楚地方沒有錢,如果沒錢,就想辦法湊個跟客委會有關的名目,就去向客委會要錢,至於要什麼、要多少,他們心中根本沒有譜。請問你們有查過這之中的內容是什麼?我查了老半天,幾乎每件都是工程案耶!像是南投縣水里溪流域客家生活環境營造規劃設計計畫、西螺的張廖家廟、雲林縣崙背鄉的詔安文化中心等,全部都是興建案!請問主委,推動了那麼多的興建案、工程案,對客家文化就一定有幫助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分成兩個部分,一個是歷史建築的修復,古蹟的修復是有必要性的。

李委員俊俋:相信你很清楚,大部分都不是歷史建築。

劉主任委員慶中:另一部分是有關產業或整體生活營造的部分。

李委員俊俋:這和產業更沒有關係,這些資料是你們提供給我的,其實問題出在哪裡?真正的問題出在地方找不到預算嘛!所以就有人提議修一修、補一補,然後就來向客委會要補助,但是,這些建設對推動客家文化的真正意義為何?到底有多大的幫助呢?這才是問題所在嘛!然而你們大部分的經費都花在這些沒有執行完的、預算保留的或是申請的比花的多、所以將剩下的補助還回來的,還有隨便做、不還你們的,真正的問題就是出在這裡嘛!客家文化的推動不是靠這麼多的工程案啊,主委同意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了解委員的意思,所以我這一兩年是請業務單位做區域整合,而不是做零星工程的補助。

李委員俊俋:其實這叫做虛有其表、做虛工,因為每個地方推動客家文化沒有整體的概念,沒有將客委會真正要推動的目標落實到地方,所以地方只能做中心、池塘等表面上大家看得到的設施,然後統統是規劃案、統統是原來的問題嘛!然後再找客委會要錢,而客委會為了業績,就給予補助。我也不是反對補助,但真正問題是出在這裡,你們應該要控管,要真正的整合,然後告訴大家什麼才是真正的客家文化,不是建個圓樓或詔安文化中心就代表客家文化,詔安文化中心可能一年也沒有多少人去看,問題就是出在這裡,沒錯吧?

劉主任委員慶中:如果各地要做客家文化園區或客家文物館的話,都會申請會裡的補助,當然客家文化的發展必須要有基地。

李委員俊俋:我都不好意思說,嘉義市算是客家人數較少的,但我們也有客家文化中心,是一間比我的服務處還小一點的房間。如果沒有地方擺,我的服務處借你們擺啊!何必又興建呢?推動客家文化不是靠興建工程來的,請主委特別注意這個問題。下午審查預算的時候,我會特別關切這個部分。

另外,這幾年是不是有個海外客家事務推動發展計畫?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

李委員俊俋:請問海外客家事務推動發展計畫是做什麼?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計畫分成兩個方向,一個是在地全球,也就是如果有相關的社團或青年到海外去推動客家文化,我們會給予一些補助。

李委員俊俋:所以如果有社團或青年到海外推動客家文化,你們就會給他補助?

劉主任委員慶中:另外也有海外到臺灣來或是全球各地的客家辦年會活動等。

李委員俊俋:所以就是在全球各地的客家人到臺灣來推動客家文化,你們都會給予補助嘛?請問在聖母峰上煮粄條和客家文化有什麼關係?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是我們執行十年的海外逐夢計畫。

李委員俊俋:這是要證明象徵客家文化美食的粄條不只在客家地區可以煮,在一般地區也可以煮,在聖母峰也可以煮,所以這是推動客家文化?

劉主任委員慶中:不是這樣子的,傳出這樣說法的人可能不了解此計畫,這是有個脈絡。

李委員俊俋:這是事實啊!你們事實上有這個計畫,而且也補助了嘛,對不對?補助了多少?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因為這位青年是到尼泊爾去教當地貧窮的孩子、老人……

李委員俊俋:這位青年的情形就如同你剛才所說,如果有學生到其他地方去推動客家文化,可以向你們申請補助,可是,他推動的內容是到聖母峰去煮粄條!他只是為了證明粄條在聖母峰也煮得熟,是這樣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不是。

李委員俊俋:所以客家文化不是靠煮粄條來的嘛!

劉主任委員慶中:他是到當地去義煮,對貧窮的孩子和老人義煮,看看是不是能夠找得到香料……

李委員俊俋:這和客家文化有什麼關係?唯一的關係就是用粄條來做聯結,因為粄條是客家食物。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這位青年希望客家粄條也能國際化,或是從國際上帶香料回來,能夠發展他的粄條事業。

李委員俊俋:你們這幾年花在客家海外事務推展計畫的經費大概是多少?

劉主任委員慶中:整體來講,每一年大概是6,000萬。

李委員俊俋:我看到的最少是6,000萬,有時甚至上億……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上億。

李委員俊俋:你們總共的預算才25億,難道你們這麼有錢,都在當散財童子哦!

劉主任委員慶中:大概是6,000萬左右啦!

李委員俊俋:主委,你有沒有看到本席所問這兩個問題真正的核心在哪裡?真正的核心在於客家文化是什麼?怎麼樣推動客家文化?這才是真正的重點,而不是靠補助人家,讓他們去聖母峰煮粄條,證明粄條在聖母峰也可以煮得熟,這樣就是推動客家文化嗎?因為每個地方或縣市沒有錢,所以統統去找客委會,反正只要跟客家有關的,不論是活動中心、廟宇或祠堂,只要把興建工程做一做,這樣就是客家文化?這個問題可大了!真正的核心根本不是在這裡,客家文化的推動最重要的是要成為一般人民的生活,特別重要的是下一代客家子弟有沒有辦法承襲,包括語言、文化等等,這才是真正客家文化的推動,是不是這樣?請問主委同不同意本席所說的?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瞭解,客委會對於客家文化的發展、傳承以及語言的……

李委員俊俋:本席要告訴你的是你們統統用錯方向、用錯重點,上次本席就曾在這裡提過,中秋節本席才剛去參加過由客委會所補助的嘉義市客家文化活動,結果這項活動只在做一件事,那就是找人上台去唱唱歌,然後就沒有了。這並不叫客家文化嘛!客家文化真正的推動應該是讓它落實在生活上,特別是下一代傳承的部分要怎麼處理,結果我看到一堆小朋友跑來跑去都在玩,甚至沒有一個會講客家話,這並不叫推動客家文化啊!今天本席特別要問主委的並不只有預算的問題,而是你們統統用錯方向、用錯力,地方要什麼你們一概補助,甚至海外學生煮粄條也可以,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下回來個客家小炒是不是也可以?是這樣嗎?我想這並不是真正在推動客家文化。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同仁在審核計畫的時候,都會首先考量這些計畫和客家元素、客家文化有沒有聯結……

李委員俊俋:如果你們有仔細考量的話,為什麼會跑出這些來?現在變成只要跟「客家」兩個字有關,甚至變成只要和「油桐花」三個字有關,就統統可以獲得補助,客委會不應該做這種事情嘛!客委會要推動客家文化,除了語言及文化之外,究竟該如何落實才是你們真正要去做的重點。剛剛本席還沒有把問題的重點講出來,問題重點在於這些申請案都是什麼人來申請的?這件事我都還沒有去講。主委,你有沒有看到本席所說問題的核心在哪裡?我希望主委能夠重新檢討,客委會究竟該如何推動真正的客家文化、如何落實語言及文化?本席特別要再強調一次,下一代傳承的部分究竟該怎麼辦?現在30歲以下的客家子弟會講客語的比例大概是多少?

劉主任委員慶中:會聽的有四成,會流利講客語的比例大概是百分之十幾吧!

李委員俊俋:20%都不到,客家子弟都不會講客家話,這才是真正的問題,客家文化推動不是到聖母峰去煮粄條,不是在做這些啦!

另外,請問你們今年的規劃是不是有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李委員俊俋:另外是不是還有一項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畫?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李委員俊俋:針對這兩項計畫,你們編列了多少錢?

劉主任委員慶中:4G計畫編列2,700萬,雙燈塔計畫編列1億4,440萬。

李委員俊俋:這樣的規模也不小,就客家委員會的總預算來說,二十五、六億的預算規模也不算小對不對?請問這兩項計畫行政院核定了沒有?

劉主任委員慶中:4G計畫是總體核定的,我們只是其中的一項子計畫。

李委員俊俋:不對,客家委員會的4G計畫及文化雙燈塔計畫,行政院根本還沒有核定。現在我只問主委一句話,行政院還沒有核定的計畫可不可以編列預算?

劉主任委員慶中:行政院還沒有核定的是不行……

李委員俊俋:行政院還沒有核定的計畫可不可以編列預算?

劉主任委員慶中:關於4G計畫,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政策上已經審查通過了。

李委員俊俋:但是客委會的部分還沒有嘛!那是整體4G計畫,但客委會的部分還沒有嘛!現在本席要問的是針對行政院還沒有核定的計畫,為什麼已經編列預算?

劉主任委員慶中:105年的部分已經審查通過了。

李委員俊俋:沒關係,我們下午等著看,謝謝。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

主席(邱委員文彥代):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我聽到多位內政委員會的同仁都在關心客委會預算賸餘的問題,這方面大概有一個結論,如果不是客委會執行預算的能力有問題,那麼就是你們的預算編得太多了。2008年馬總統在第一次選總統的時候曾經提出一項政見,他說要讓客家事務的預算每年成長20%以上,4年要達成當時預算倍增的目標。從2008年到2012年,馬總統的確實踐了他的政見,客委會的預算的確是倍增,但是賸餘數也倍增,也就是說,從2008年到2012年客委會預算的賸餘數是加倍的,這代表著什麼?這就表示用在客家方面的預算有可能已經超出客委會消化的能力,甚至我們還擔心是不是有浪費的情形?在此本席舉一個例子,剛才我也聽到陳其邁委員在關心客語認證的問題,請問你們對於目前客語認證的狀況感到滿意嗎?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大家都很努力在做,當然這方面也還有改善的空間。

段委員宜康:看起來現在通過客語認證的人數應該是已經經過了高峰對不對?2010年通過初級、中級及中高級客語認證的人數合計為5,123人,100年為6,501位,101年為7,357位,102年為4,263位,103年為3,882位,所以高峰看起來應該是在100年和101年,之後就逐漸走下坡了,請問狀況是不是這樣?

劉主任委員慶中:按照數據是這樣的。

段委員宜康:坦白講,這並沒有不合理,也就是說,一開始來參加認證的人比較多,到後來願意來參加認證的人,除了新生的下一代之外,過了高峰之後,慢慢就會開始進入常態的狀況。本席想要請教的是,每一年花在頒發通過客語認證的獎金實在不少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於通過初級認證者頒發1,000元獎金,不過這是針對在學的學生。

段委員宜康:在學學生通過初級客語認證可以獲得1,000元,請問如果是通過中級認證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5,000元。

段委員宜康:也是針對學生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段委員宜康:對社會人士有沒有獎勵?

劉主任委員慶中:社會人士沒有獎勵。

段委員宜康:那如果是中高級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中高級是1萬元。

段委員宜康:也是針對學生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

段委員宜康:根據客委會的資料,以去年來講,通過人數3,882位,這是學生還是所有的人數?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所有的人數。

段委員宜康:獎勵的金額是1,166萬5,000元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段委員宜康:這3,882人裡面,有多少學生領了這一千多萬?你這邊有紀錄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手邊沒有資料,不過……

段委員宜康:所以你們發了一千多萬的獎金?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通過的3,882位就是有發獎金的,這是學生的部分。

段委員宜康:所以有3,882位具有學生身分,領了一千多萬的獎金?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段委員宜康:所以具有學生身分的人通過客語認證,如果是初級,每位是1,000元的獎金,如果是中級,每位5,000元,如果是中高級,每一位是1萬元。那你知道原住民母語認證的獎金是怎麼發的嗎?我講給你聽,年滿70歲或未滿15歲通過認證的,每位發1,000元的獎勵金,非原住民籍通過認證的,不論年齡,只要滿分或六人以上團體報名都有通過認證,或者是各族別的榜首,如果是初級或中級,都是1,000元,如果是高級的話就是2,000元,優級的話就是3,000元,所以他們的條件其實很嚴格,並不是通過認證就有獎金,而是各族榜首或成績滿分,或者特別獎勵非原住民族去參加考試並通過認證。你知道103年通過原住民族母語認證並領取獎金的總共有多少人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不清楚。

段委員宜康:60位。他們的獎金發了多少錢你知道嗎?8萬5,000元。當然啦,通過的比例差很多啦!他們不是通過60位,而是只發放了60位的獎金。去年通過客語認證領到獎金的是3,882位,原住民族參加母語認證領到獎金的是60位,等於他們只有你們的1.5%。我並不是要你們把發放獎金的標準壓到跟原民會一樣,而只是用這個數字來說明我們對於客語認證投入的獎金,這幾年最高到一年將近2,000萬,如101年的1,911萬7,000元,最低的就是剛開始的五、六百萬到去年的1,166萬5,000元,比起去年原民會發的8萬5,000元,坦白講實在是天壤之別。這代表客委會用在這部分的預算其實寬裕得多,但這樣的寬裕是合理的嗎?我們不反對發獎金,但這個獎金比起其他族群用在保存跟鼓勵使用母語的發放標準,如果我今天是行政院長,當我聽到我的兩個部會在保存母語上所能夠運用的資源居然相差那麼多,一定要求你們兩個部會檢討,一個應該壓低,一個應該提高。你是客委會主委,能不能告訴我你自己覺得呢?你覺得比較起原住民族委員會,客委會用在這個部分的預算是不是太寬了一點?

劉主任委員慶中: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客語認證的證書本身在實用上可能不如原住民族的證書……

段委員宜康:你是說在教學上,是不是?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在升學上,因為他們通過認證後升學可以加分。所以我們希望未來也能夠提升客語認證證書本身的價值。

段委員宜康:你的意思是說,他們不用獎勵,孩子們就會為了升學來考這個認證,而你們要靠高額的獎金去鼓勵客家族群和非客家族群都來學習客語,所以用高額的獎金來鼓勵學生。那你會不會覺得,如果基於教育的本質,這樣會不會有一點像懸賞,也就是用高額獎金來誘使孩子願意去參加認證和學習,這樣教育的本質會不會有點扭曲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報告委員,在比較低齡的兒童,如果運用比較屬於物質取向的方式,對他們來講是可以產生誘因的,年紀長了以後,誘因就比較小。

段委員宜康:所以你們承認自己是以高額獎金來誘使學童願意學習客語然後參加認證,這就是客委會應該要檢討的。你如果不能讓我們的下一代真誠的去瞭解這是自己的母語,應該要學習、應該要能夠使用,而只是為了要領1萬塊或5,000塊的獎金,就趕快去學、趕快去考試,而且要通過認證,我覺得這樣坦白講是有點悲哀的。

我要跟客委會請教的第二個問題是一個比較長期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不純然只發生在客委會,而是一個普遍的現象。我發現客委會的業務委外的非常多,但是你們有個長期以來的問題,譬如說你們有到各地去督導的業務,像加值產業發展計畫督導團,你們委外給管理顧問公司,客家特色產業輔導計畫專業服務也是委外,連客家特色商品通路授權推廣計畫也委外。你們的委外業務有的是督導,有的是推廣,問題是你們委外之後都讓這些受委託公司的工作人員以約聘僱的身分來受聘於客委會,他們就變成客委會……

劉主任委員慶中:行政助理。

段委員宜康:他們就變成客委會的人員,對不對?他們的薪資當然是包含在這個勞務成本裡面……

劉主任委員慶中:他們是駐會工作。

段委員宜康:是啦,但他們算不算客委會的人員?

劉主任委員慶中:他們不算客委會的人員,我們沒有僱用……

段委員宜康:所以他們不算客委會的人員,只是在客委會工作。那請問他們出去外面督導的身分算是什麼?

劉主任委員慶中:當然是我們會對於……

段委員宜康:算是客委會出去督導,對不對?我這樣理解有沒有錯?你們有好幾個督導計畫,由他們出去外面督導。他們要在現場督導嘛!他們有沒有出去?

劉主任委員慶中:他們是負責聯繫,我們真正……

段委員宜康:只負責聯繫?

劉主任委員慶中:真正負責督導的是我們聘的學者專家。

段委員宜康:是你們聘的學者專家?所以他們是聯繫學者專家去現場督導?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段委員宜康:所以他們只是在會裡面聯繫這個工作。如果只是聯繫工作,你們客委會的人不能聯繫嗎?所以你們所謂的採購就是採購由他們來負責聯繫嗎?他們負責安排哪位學者去哪個地方督導,這個工作我也可以做啊,我打電話就可以處理啦!

劉主任委員慶中:會裡面的同仁本身還有需執行的業務。

段委員宜康:我們今天是審查預算,所以可能要請主委針對這個部分準備相關資料,讓我們瞭解哪些委外工作是客委會同仁無法執行而必須委外的,如果不是到現場督導,只是負責聯繫相關學者、蒐集資料的話,本席不瞭解這樣的工作為何必須委託給一個管理顧問公司去執行。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段委員宜康):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今天想就近年來的整體預算跟主委做個討論,99年度的保留數和賸餘數為1億7,480萬元,只占總預算的6.47%,到了102年,比率已經高達27.72%,金額為8億7,528萬元,103年度雖然有改善,但比率仍高達13.76%,到今年9月底,你們的預算執行率是92%,可是總計26億元的預算似乎還有14億元未執行,請問你們如何在最後這三個月內將今年尚餘的14億元預算消化完畢?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保留款主要是在公共建設部分,因為我們從100年開始增加公共建設預算,主要用在補助縣市政府地方鄉鎮公所進行生活營造工程,但因涉及文史調查、古蹟修復或發包工程不順等因素,導致工程落後。再者,本會科發中心二期工程也因土地徵得有問題而延後發包,因為上述種種原因,導致過去的保留款比較多,在103年及104年,我們已經做了一些調整、改善,104年度的部分,我們會按照工程進度撥款。

陳委員怡潔:這樣聽起來,似乎客委會的中長期計畫特別多,不論是補助款或是從103年到108年的跨年度計畫,總預算就高達138.76億元,不過這並不能說明你們要如何在剩下的這三個月內消化尚未執行的14億元,是因為預算浮編還是客委會無能力去執行?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有能力去執行,因為今年度的工程執行率已經達到93%,在剩下的三個月期間,我們會按照工程進度撥款。

陳委員怡潔:所以你們有信心可以在剩下的三個月內消化完畢?是為消化預算而消化還是真的有些些支出需求?

劉主任委員慶中:他們必須提出申請計畫,我們才能核補。

陳委員怡潔:這樣聽起來,好像客委會的預算一直以來都是浮編的。「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和「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畫」都屬於跨年期計畫,且尚未經行政院核定,請問尚未核定的計畫就可以編列預算送本院審查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行政院科技辦公室已通過我們申請的計畫,並同意匡列預算,所以我們匡列了2,700萬元。

陳委員怡潔:但這不符合規定,屆時是要全數刪除或保留,我們會在審查時再做檢討。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個發展方案在103年就已經整體核定了。

陳委員怡潔:可是行政院尚未核定啊!

根據客委會的報告,南北兩個客家園區分別於100年10月和101年5月開園營運,到今年9月底,參觀人數為731萬人,你們預估103年的參觀人數為160萬人,但實際只有154萬人,104年度的預定目標是170萬人,請問目前實際參觀人數是多少?能否達成目標?

劉主任委員慶中:六堆園區因為有一個OT沒有成功,致使遊客人數降低,但目前的情況是在逐步成長中,樂觀的看,我們預期可以達到這個目標數。

陳委員怡潔:目前為止是多少人?

劉主任委員慶中:兩個園區加起來,累計已達737萬人。

陳委員怡潔:本席問的是你們有無對今年度迄今為止的實際參觀人數做過統計?之所以追問此事,是因為南北兩大客家園區從93年開始興建,93年至100年花了40億元,101年至104年花了20億元,但因104年度計畫已經廢止,所以實際支出為14億多元,但是後來又搞出一個園區領航計畫,從103年至108年要花費11億元,你們的計畫幾乎都是在燒錢!既然你們認為這是必須推動,且有信心、樂觀的認為可以達到170萬人,為何未對迄今有多少參觀人數做過統計?既然未做過統計,你們哪來的信心和樂觀估計?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有做統計,初期之所以會有比較多的預算,是因為硬體建設方面需要做較多的投資。104年度10月份,苗栗園區的參觀人數約有4萬1,300多人,六堆園區到9月份底有5萬7,000多人。

陳委員怡潔:請問這些客家園區的年收入是多少?有收門票嗎?主要收入來源為何?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要收入來源是停車費。

陳委員怡潔:停車費是多少?

劉主任委員慶中:大客車是60元,另外還有攤商和房舍的租金收入。

陳委員怡潔:總有個數字吧!

劉主任委員慶中:到目前為止的收入是1,700萬元。

陳委員怡潔:這不是年收入而是累計收入?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今年度的收入。

陳委員怡潔:你們預估參觀人數會有170萬人,但到目前為止只收了1,700萬元,這樣可以收支平衡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104年度到9月底為止,苗栗園區參觀人數累計達50萬人,六堆園區為63萬人。

陳委員怡潔:這個數字沒有高估嗎?因為從你們的營運評估可知,106年就要開始收取入園費用,並估計從106年至135年這30年間可收入38億元,這和你所說目前收到1,700萬元有很大的差距。就算真的可以收到38億元,與支出58億元相較,還是短缺20億元,照你剛才說的聽起來,營運狀況顯然非常差。

劉主任委員慶中:從明年開始收門票後,歲入部分會增加。

陳委員怡潔:收了門票是否就能讓園區的營運轉好?還是會變成蚊子館?

劉主任委員慶中:不會啦!

陳委員怡潔:這是很有可能會發生的事,因為照你們的說法,如果不收費,一年的營運成本約需2億元,而這麼多年來的淨收入只有1,700萬元,到底客委會能不能負擔?現在看起來,其實你這個營運計畫就有很大的問題,你看你已經短缺20億元不談,火燒了這麼多錢你也不痛不癢,之後一年光營運就要2億元,你怎麼cover這些費用?最後如果營運不成又變成蚊子館,你要再做什麼營運計畫?客委會怎麼用這些費用?聽起來都是很不合理的。

劉主任委員慶中:依我的瞭解,這兩個園區不會成為你所說的蚊子館,因為每一個月都有幾萬人,譬如4、5萬人入園。

陳委員怡潔:目前沒有收費,有的地方有收費,有的地方沒有收費……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是沒有收費沒有錯,以文化語言推廣教育為主的園區,這樣的收費會不會抑制旅客的入園數?在社會大眾目前還沒有使用者付費的習慣底下,對客語文化的推廣會不會受到一些排擠的情況……

陳委員怡潔:我去看過你們的園區,到那個園區玩絕對不會是為了看客家文化,你說收門票就會影響推廣的話都是藉口。現在我所要探討的是,園區的營運計畫的確已經出現資金短缺,這是一個非常明顯的問題,你要如何做通盤檢討與評估?收費也好、不收費也好,應該從你的高度與專業角度來做一份整體的評估報告,跟我們保證燒了那麼多錢之後南北兩個園區,未來不會變成蚊子館,這是你相對的責任,你不能恐嚇我們說,錢不給你用,你就沒有辦法推動,還是說收費的話,未來可能沒有辦法吸引更多人來瞭解客家文化云云,這些藉口都不能成立。未來如何去做通盤的檢討,我希望你能夠再去做整體的評估。

還有你數字灌水的部分,你們103年度的20個客家節慶系列活動參與人數是800萬人次,但是新聞報導說,光是桐花祭就超過1,000萬人,產值高達300億元,新聞報導的數字是客委會提供給他們的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在100年的時候有針對桐花祭請專家……

陳委員怡潔:我現在指的是103年。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敘述一下這個背景,他們整體評估出來,桐花祭大概有210億元的產值,最近3年我們就是用200億元的產值來估算。

陳委員怡潔:你們內部的統計到底是多少?為什麼我要這樣問,因為臺灣燈會這幾年參觀的大概1,000萬到1,300萬人次,地方政府估算的產值是100億元,當時已經被大家批評灌水灌得太嚴重,所以這個產值部分,到底你們內部統計的結論是怎麼樣?看起來比較像是灌水的。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會再做一次確實的調查評估。

陳委員怡潔:我覺得整個政策應該做一個通盤的檢討,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

陳委員怡潔:另外,有關桃竹苗地區針對客家文化硬體建設部分,因為我們最近陪黨主席走訪很多地方,發現很多都變成民眾旅遊的景點,對客家文化的軟體扎根工作沒有做得很深,民眾變成只來看看設備或桐花,走馬看花就走了,對整個客家文化的瞭解,從過去到未來似乎沒有辦法引起民眾太多的興趣。不管這是時代變遷的問題,還是客委會這邊沒有處理得很好,我們姑且不談,但是未來你要怎麼著墨,才不會有這麼大的落差,讓客家人可以真正融合,不管語言或文化也好,可以吸引其他族群一起去瞭解,這個部分我希望主委能夠多多加強。

劉主任委員慶中:會的,謝謝委員指教!

主席:請邱委員文彥發言。

邱委員文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先請教主委,今天審查客委會預算的部分,有相當多委員有意見,最主要的是執行率不是很好,為了方便大家交流,所以我要用國語來講。為了節省時間,我還是用國語發言,剛才有幾位委員,針對客委會的一些補助,甚至一些活動的獎助、捐助的執行率出質疑,雖然客委會做了非常多事情和活動,但你們推動的主軸在哪裡?大家可能不是看得很清楚,成效怎麼樣,我不曉得主委或處長們有沒有去看過?就我剛剛翻到的書面資料,譬如獎助新竹北埔姜氏家廟有幾千萬元,而且是第4期,等於1、2、3、4期每一期都是兩、三千萬元,加起來也可能上億元,花這麼多經費,到底整修的情況是怎麼樣,當地滿不滿意?我知道前不久民進黨蔡英文主席曾到那裡拜訪,當地的情況到底怎麼樣,尤其類似重點型的補助計畫,你們執行的成效怎麼樣?你有沒有看過,有沒有做過評估?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北埔歷史古蹟宗廟的修繕,我去看過了幾次,它是整個區域型的,因為北埔那個地方有不同的家族宗廟,希望這個宗廟能夠加以保存,因為裡面有蘊含很多客家祖先遺留下來的文化,同時也能帶動所有休閒觀光、文史教育的基地,我個人評估是有其一定的成效,對於歷史古蹟的保存、家族宗廟、客家文化文史的傳揚是有幫助的。

邱委員文彥:這個部分,我希望客委會能夠就你們所做的相關工作讓地方多瞭解,譬如整個補助、捐助執行的過程當中,也應該跟當事人多做溝通,這樣他們會比較瞭解客委會在地方上所做的努力。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在上個月也請本會產業經濟處針對過去幾年生活營造工程,整個工程實施的情形與成果做一個彙整,跟鄉親或內政委員會的委員做報告。

邱委員文彥:先請主委回座休息。我要請教4位處長,4位處長都是客委會最重要的幹部,以你們現在所推動的工作,或未來預算的規畫,重點在哪裡?或者你們推動的過程中主要的困難在哪裡,是不是請每一位處長簡要說明一下?

主席:請客委會綜規處江處長說明。

江處長清松:主席、各位委員。綜合規劃處主要是負責會裡面所有政策的規劃,整個處分成三大部分,第一是屬於學術發展的部分;另外是……

邱委員文彥:組織的部分不用提,請你說明這幾年來的預算補助、將來推動的重點以及困難在哪裡?

江處長清松:我們的重點大概是在客家學術體系的建構,另外客家學院以及客家學生的青年培育也是重點之一,其次,還有海外的客家社團及客家事務推動工作。客家青年及客家學術發展這一塊是我們現在非常重視的。未來在客家學術的部分,由於有客家學院招生的因素,因此今年投入客家文化活動的狀況可能會比較少。我們希望未來在客家青年培育上更加著力。

邱委員文彥:好,請文化教育處的孫處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客委會文教處孫處長說明。

孫處長于卿:主席、各位委員。文教處的主要業務在客家語言文化的傳承跟推廣。明年的重點方面,在語言的部分,我們希望加強家庭的語言傳承工作;學校的部分,我們希望在過去客語生活學校的基礎下,在未來予以加強及加深,使用沉浸式語言教學的方式推廣,並進行師資培訓。藝文的領域方面,主要是客家音樂、傳統、戲劇及文學等,其中大概有兩塊,亦即傳統藝術及客家藝文要保存,還有創新的部分必須要有人才接續。我們在語言或是文化方面遇到最大的困難,其實是在於斷層非常嚴重,尤其是語言的部分。對此本處明年會以家庭做為推動的重點,因為我們發現下一代能夠講客家話的比率非常低,但是事實上家庭應該是最重要的傳承場域。此外,因為人才的斷層很嚴重,所以未來在藝文部分會加強人才培訓。除此之外,還有一個原因,對我們進行推動工作造成比較大的困難,就是客家的文化跟藝文活動,對一般的年輕人或是客家族群來說,接受度還是有一些落差,所以要研究怎麼樣打入主流市場,因此未來我們會先以客家流行音樂,作為主要的載具並推動客家文化。

邱委員文彥:謝謝。請吳處長說明一下,產經處在推動業務上最大的困難是什麼。

主席:請客委會產經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克能:主席、各位委員。產業經濟處目前主要有幾個部分,包括產業人才的培育、輔導、行銷、推廣、客家生活環境營造及硬體工程建置。在目前比較大的困難方面,以客家產業來講,由於大多是微型企業,因此經由政府支援及挹注,從而帶動相關投資效益的情況出現得比較慢。另外,投入客家特色產業方面,因為進入門檻比較高,所以這部分我們還要再努力。其次,在硬體的部分,以往文化生活環境營造是歸在文教單位,所以各地方的建設大概是文化設施的投入,但是對於如何帶動產業這方面的觀念比較薄弱。我們的挑戰就是要讓既有的客家文化設施,能夠有產業的背景在裡面,並整合及發揮產業的效益。

邱委員文彥:謝謝。請傳播行銷處游處長說明一下。

主席:請客委會傳播行銷處游處長。

游處長進忠:主席、各位委員。傳播行銷處有2項主要的工作重點,一個是縱軸的族群內文化傳承,另一個是橫軸的族群間溝通平台,因此本處的文宣企劃裡面有2個對象,亦即客家族群及非客家族群,所以不管是在廣播、電視及電影,都會有2個TA。在內部文化傳承部分,我們的工作也兼具了客家傳播產業的輔導,所以這些年來,客委會將相當多的預算用於輔助及串聯客語廣播電台、中小功率電台及地方傳播公司;這是我們這幾年來比較著重的部分。另外,這3、4年以來,我們預算的重心逐漸轉向族群間的溝通平台,因此會出現一些形象廣告。本處遇到比較大的問題,是如何讓客家的文化、音樂及傳播走向主流或商業媒體,這還有比較長遠的路要走,也是我們必須更加著力的地方,藉此讓客家走向主流。謝謝。

邱委員文彥:4位處長都是客委會最中堅的幹部,各位的努力跟將來客委會的成效非常有關係。我比較憂慮的一點,就是你們有很多相關的施政或是補助,但是看不太出來優先順序或主軸是什麼,也許將來在施政的時候,應該排列優先順序並加以統整。剛才有其他委員發言過,當然執行率是很重要的,但是坦白講客委會的預算不少,而且40%都是用來給予補助,問題是補助看不出層次跟重點;例如有些文化調查研究補助了4、5萬,然而文化其實是需要深根的東西,因此應該要長期而且重點的挑出來;相對的,你們反而有很多是活動型的事物,曇花一現就結束了,而且對那種活動補助很多,所以我們看不出客委會著重的重點。你們是不是要改變一下?大家要討論。處長們對業務都非常熟悉,但是我覺得你們要重新思考施政重點跟優先順序,同時要有一個主軸,然後某些地方再進行業務分工。另外,家庭很重要,國內產業很重要,年輕人也很重要,但是國際視也非常重要,尤其客家人是在全世界跑的,而且在東南亞特別強,同時非洲及其他國家還有印度洋地區也有非常多客家人。你們應該想辦法讓年輕人跟他們多聯繫,寧可多補助一些人,使他有國際視野,讓國際上客家的華人能夠有更強而有力的連結,使台灣變成客家的中心,而不是倒向大陸或其他地區,我們要有這種企圖心。你們那些有關補助教育或是獎助計畫的政策,應該著重在前述的部分。事實上客家人勤儉,能夠刻苦耐勞,而且願意漂泊到其他地方去。你們在我剛剛說的那個部分好像做得不夠,有的話可能是讓國際上的客家人前來,進行幾年一次的客家大會,但是都是曇花一現。你們應該著重在深根的部分,而且預算的優先順序應該重新排列。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認同委員的看法,過去我們的生活營造比較零碎,人力及時間花得比較多,如果統合起來進行區域整合的話,可以提升整體計劃的效率跟效能。此外,在文化的部分必須從另一個角度去看,化整為零並且深入客庄,從事向下紮根的傳承工作。「在地全球化」的政策,能夠讓客家青年或非客家青年,透過我們的相關計畫參與,比如目前轉型的有蒲公英行動計畫,希望藉由小組的方式連結海外客家鄉親,一方面可以跟他們進行情感聯繫,另一方面也能夠讓海外在客家文化方面往下傳承,同時也可以拓展客家青年,或透過這個計畫拓展青年的視野。

邱委員文彥:好,大家加油,謝謝。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發言,時間為12分鐘。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劉主委,這次很可能是本席最後一次質詢你,因為這個會期是本屆最後一個會期,明年換黨執政的可能性也很大,況且主委是政務官,所以你必須先辭職下台,當然或許主委表現得很好,下任總統會請你繼續擔任主委。總之,我們要把握當下。

請問主委認為客委會存在的目的為何?其成立幾年?從2000年……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對,成立迄今將近15年。

周委員倪安:主委認為我國設立客委會的目的為何?

劉主任委員慶中:設立客委會的目的如下,第一個,讓客家人在多元化社會能確保語言傳承和文化推廣的機會;第二個,希望進一步確保台灣是多元化發展的社會,因為缺少客家文化,多元化的豐富性就會減少。第三個,希望能促進族群間的融合。

周委員倪安:主委任職至今,你為自己打多少分?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不敢為自己打多少分,但是盡力就是。

周委員倪安:主委提到讓客家文化能傳承,這包括語言,請問客語有五大腔調,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四海大平安」五大腔調。

周委員倪安:現今某些小學有在學習客語,請問客委會在這個部分有沒有補助或協助這些學校?

劉主任委員慶中:有的,我們有推動客語生活學校,目前參與的幼兒園、小學等等大概有五百多所。

周委員倪安:全國的總數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自92年開辦時只有約69所,至今增加約500所,參與客語生活學校的學校從幼兒園到國中如今有五百多所,每年學校都會提出計畫,我們也會按不同計畫給予補助。

周委員倪安:請問這個部分的成效如何?

劉主任委員慶中:譬如前些天我們舉辦全國客語生活學校的藝文競賽,透過這個競賽,大家可以展現平常在文化或語言學習方面的學習成果。

周委員倪安:客語的英文競賽?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藝文競賽,這包含口說、歌唱及戲劇表演。

周委員倪安:那是全國性的比賽?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周委員倪安:你也有參加?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個競賽先分四區初賽,最後才全國總決賽。

周委員倪安:那個競賽已經決賽了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還沒有,11月14日才決賽。

周委員倪安:大家都知道這樣的比賽嗎?你們有宣傳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會宣傳,但是……

周委員倪安:你們有宣傳嗎?或是將來會宣傳?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的活動都會有些宣傳。

周委員倪安:本席非常重視這個部分,尤其像這樣的語言教育要從小開始。我也常和你們提及台灣的語言教育過去被切斷得很嚴重,甚至主委的小孩是不是也不太會講客語?或會聽不會講?本席記得你上次好像有提到這件事情。

劉主任委員慶中:還不是那麼熟悉。

周委員倪安:主委會不會很擔憂?

劉主任委員慶中:當然我們希望客語傳承應該發生在家裡。

其實我有個想法,請委員容我1分鐘說明。過去交通不方便,科技不發達,農村社會的客庄均以聚落型態生活,客家人就是讀書和耕田。以農業為主的聚落型態對於客家文化和語言的傳承是有利的。然而現今科技發展,交通發達,在並非那麼大的台灣內,客庄青年往外找工作的機會加大,所以整個大環境對於現在的客語傳承、文化傳揚是不利的。除此之外,還有一個不利因素……

周委員倪安:所以有客委會。

劉主任委員慶中:還有一個不利因素,聚落型態雖然多元文化,但是文化差異大。而現在族群間的文化界線是模糊的,當回頭討論這是不是客家文化,或那是不是客家文化時,就會產生疑惑,譬如豬腳和客家有何關係?可可和客家又有何關係?這些均會產生不明顯的差異。

周委員倪安:主委認為專門的客家文化難以形塑嗎?或你覺得這些文化已經融合?主委記不記得本席問過,你們是不是可以在客家聚落使用客語標示,比方餐飲、食物等等可以使用客語方式表達,或以文字表示也可以,你們有進行這個部分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在每個客庄都會設立入口意象,營造生活環境時,我們都會要求營造單位的鄉鎮公所或縣市政府在整個工程計畫加入客家元素。

周委員倪安:這很簡單!像這條小道的客語要如何說之類,這等於將遊客或觀光客當作小學生,且美化營造客家環境,這樣只要走進這個聚落,就可能會較有客家的感覺。當然客家文化不是關在某個區域內而已,而是運用這樣的方式讓我們重拾感受以前老一輩的客家風味。

至於主委提及的部分,本席完全能理解,現在河洛話也遇到很大的問題,畢竟我國尚未有河洛委員會來救助河洛語,但是客家文化有客委會的協助,一年也花費二十幾億元,這樣能傳承客家文化給更多年輕人、小孩,也可以讓他們會說自己阿婆、阿公的客語,這對於你們可能是很重大的功課。

另外,本席問過你們和教育部的合作,不過你們敵不過他們,所以無法讓國中有一小時的母語教學,因為現今的國中生的課業似乎非常沈重,學生們認為這是外來的東西。當學生們認為自己的母語是外來的或不重要的,國家、社會的大人們應該要好好思考為何會如此?你們從不懷疑你們的父母親和自己講的語言有何問題,你們的父母親也不會懷疑你們的阿公、阿嬤和他們說的語言有何問題,然而這個年代,我們的語言文化是被硬生生切斷的。因此本席曾經告訴你,是否找尋一些客家英雄、客家故事來鼓勵客家子弟,讓他們知道老一輩的客家人曾發生這樣的事情。這是可以進行的,這能讓他們有認同感,像台灣如今就是缺代認同感,為何A執政黨執政便傾向於別的國家,B執政黨執政就會回到認同自己的國家?全世界都找不到這樣奇怪的國家!現在回到認同這個問題,我們要怎麼樣讓我們的客家子弟能夠認同「我就是客家人」,很大聲的說:「我就是客家人」,而且也願意在公共場所大方的用客語來交談,因為未來的蔡總統有說,他要把客語當作我們的國家語言,雖然這是未來式,但是你有沒有注意到這個新聞?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有注意到這個新聞。

周委員倪安:其實這個你現在就可以做了,如果是你,你要怎麼樣去推動讓客語可以成為國家的語言?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這個涉及到語言平等法的問題。

周委員倪安:是。

劉主任委員慶中:語言平等法不是我們客委會……

周委員倪安:語言權是文化公民權。

劉主任委員慶中:但是語言平等法不是我們客委會的主政業務,當然,這個可以透過文化部或是其他的部會,像教育部等等去研擬這樣的語言平等法,這樣的話可能就……

周委員倪安:主委,這個你應該知道,馬總統在西元2009年就公布了這兩個公約,其中的語言權就是文化公民權,這是最基本的,台灣人民的語言權過去被剝奪得非常嚴重,因為我們被迫要歧視自己的母語而去學習另外一個外來的語言,然後還要被說你講得標不標準。如果我本來是講客語的,現在要講北京話,當然就會有一種腔調,但就會被嘲笑,所以我們在學校就會沒有自信,會覺得既然我是客家人,那我就不要講話好了,還是要去學老師講那種標準的國語呢?那就會學成四不像了,也會學得沒有自信,也不知道自己是可以堂堂正正的做一個客家人去發展自己的客家文化,可以把父母傳承給自己的東西再好好的傳承下去,當我們缺乏這樣的自信的時候,說再多都沒有用,所以本席現在要問你,有哪些客家前輩是值得你尊敬的?你可不可以列舉幾個?

劉主任委員慶中:跟委員報告,譬如說:文學方面的鐘肇政或是其他文史工作者的曾貴海等等,這些都是我們客家的前輩,其他還有很多。

周委員倪安:我要跟你講吳鴻麒,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每一年都有客家貢獻獎,現在在苗栗文化園區也有設立一個客家貢獻館,把歷年來得到客家貢獻獎的人的事蹟……

周委員倪安:歷年來?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裡面有沒有吳鴻麒法官?

劉主任委員慶中:客家貢獻獎?沒有。

周委員倪安:沒有?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

周委員倪安:一個這麼公正的法官。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後續會加以注意。

周委員倪安:難道客家會被政治綁架嗎?客家的英雄會因為政治立場、黨派的不同而不見了嗎?他還是英雄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

周委員倪安:張七郎醫師呢?他們父子三人都是客家人,是不是?本席已經問過你了,可是你並沒有著眼在這個部分,但是你們一年還是花這麼多的錢。

劉主任委員慶中:報告委員,客家名人這部分,我們會加緊的去做。

周委員倪安:你們要怎麼做?你可以給我一個計畫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的。

周委員倪安:你們可以出個冊子、小本子。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也有透過客家委員會的諮詢委員羅列了很多地方上重要的客籍人士,像:劉興欽、李喬,這些都是我們客家的名人。

周委員倪安:那你要怎麼樣去宣傳他們的故事,讓客家子弟、甚至是非客家子弟知道有這樣的故事?這個才是重點,你可以找很多人去寫這樣的故事,這個我們都看得到,可是在教育這部分、在你們客委會的預算裡面,你要怎麼樣形塑他們的認同感?本席只是提供你一個方式,說你可以找出一些曾經對於這塊土地、對客家朋友有貢獻的人,把他的故事寫出來,讓我們的小孩可以知道。

劉主任委員慶中:報告委員,我們會整理一些資料後再向你做一個報告。

周委員倪安:請提一下計畫,我覺得這個很重要,你要讓小孩子知道,這樣他們就會認同。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的,會的。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麗環不在場。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發言時間8分鐘。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委,今天有很多位委員都在質詢有關語言文化傳承的問題,剛好過去這2、3天東部地區舉辦了小朋友的客語比賽,我看到有很多小孩子都非常努力、認真的在參與,而且這是家長跟小孩間很重要的一個親子活動,學校全部都有共同來參與。幼兒園裡不只是客家的子弟,包括其他各族群的子弟也都能夠共同來參與,讓這樣的文化能夠主流化,也能夠內化成小孩子經常使用的一個生活方式,我想這整個推廣方向是值得肯定的。

另外,文化傳承的部分,我相信小時候的傳承是最重要的,尤其小孩子在吸收各種不同語言的能力是非常強的,所以希望後續不只有這些一年一度的比賽或是大型的活動,而是能夠有更經常性的、在各級學校裡的語言文化互動,讓它能夠主流化、內化,成為每個小孩成長過程中的一部分。當然,除了你們客委會所辦理的這些文化傳承的活動之外,你們的預算裡面有很高的成份、有40%都是在補助,一般來講都是因為你們自己的業務人力不足或是你們自己辦不了,所以你們才會去補助其他的各級政府或是其他的社團來做辦理,但是你們應該還是要有上位的概念,就是我們整體的大方向是什麼?有符合我們方向的,我們才會做補助。過去在客家的地方建設上,比較大的個案就是南北2個文化園區:南部的「六堆客家文化園區」跟北部的「苗栗客家文化園區」,但東部客家人的比率也很高,尤其是在花蓮,花蓮客家人的人口跟原住民差不多,也是很多的,但是花蓮過去並沒有這樣大型的文化性設施。當然,我個人也不傾向說一定要做非常大型的,反而是能夠有很多小型的聚落跟據點,這樣才能做得更精緻、更吸引人,可以深入到每個不同型態的聚落裡,因為花蓮客家人分布的面積其實是蠻廣的,客家人的分布從整個縱谷地區一直到台東都有,人口不是那麼高度的集中,除了鳳林,鳳林客家人的比率相當高,但其他地區都相當的平均。雖然花蓮沒有大型的文化園區,但是對於這些不同型態的聚落,我們還是要有一些想法跟規劃。

我要特別肯定主委,因為相較於你的前任都將補助跟計畫集中在特定的區域,我看到你最近也相當的積極,對於東部地區整體的客家文化都有親自到場關心,可是有一些補助的規範,我覺得還可以再來檢討跟了解,例如補助案裡面你們有提到:補助客家地區夥房、家廟、菸樓等舊有客家傳統建築再利用。當然,這個我沒有意見,但是對於廟宇的部分,我覺得可以再更明確一些,把相關的細節跟規範更明確化,也就是說,你們目前的原則是不補助廟宇,可是大家都很清楚,主委你也很清楚,在全世界、古今中外,在有文明的地方,宗教對於文化傳承是扮演著非常核心的力量,不只是西方基督教的教堂、穆斯林的聚會所,一直到我們東方各種文化的傳承,其實有很多都跟信仰脫不了關係,所以我們要怎麼樣來看待這些信仰中心以及它在文化裡面所扮演的角色,其實這些都是關鍵的問題,我舉個例子,像花蓮的五穀宮,它在花蓮北區的客家信仰裡就是非常重要的一個地方,它過去是由客家人興建、主事。早期客家人都是以務農為主,尤其是東部的客家人,由桃竹苗移民過來的客家人都是以務農為主,但是因為他們在經濟上處於弱勢,所以有很多的客家族群就希望他們的後代子孫能夠用讀書來改變生活,所以這個原本以農業為核心、為信仰價值的五穀宮,後來還侍奉孔子來提升讀書的風氣,這是有它特殊的文化背景之所在。你們對於地方政府所提出的相關補助案或是提出要改善周邊設施的過程中,你們是回絕了、拒絕了這個補助案,你們的原因是說不針對廟宇提供補助,可是你們要怎麼樣將廟宇與整個文化做區隔?這個補助的相關規定有沒有檢討的空間?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做說明,有關廟宇的補助,廟宇周圍環境的修建我們是有補助的,至於內部這個部分沒有補助的原因是因為它涉及到公共空間、涉及到必須要開放,因為我們補助之後,它就要開放讓人民來使用,所以廟宇內部的裝潢、修繕等等我們就沒有補助。不過,這部分我們還是會……

蕭委員美琴:但那是它周邊的設施,因為它已經形成一個很重要的聚落跟據點。

劉主任委員慶中:廟宇的周邊我們是有補助的。

蕭委員美琴:我想,對於地方所提的一些計畫案,如果你們有什麼意見,與其說就完全不考量,還不如去做輔導性的溝通,可以在整個設施的規劃跟項目裡面做輔導跟溝通來提升地方的提案能力或是看整個補助是否符合我們整體的大方向、國家整個客家相關設施興建的大方向跟原則。當然,除了這些大的硬體設施,我剛剛也講了,各個小型的微型聚落其實才是更重要、更關鍵的。另外,花蓮市也有提出鐵道文化,除了過去的農業聚落之外,鐵道文化其實也跟客家文化有著很大的連結,其實早期有很多人跟我講,以前客家人買車票比較好買,因為在鐵路局上班的幾乎都是客家人,當然,現在沒有這個問題,現在大家都是公平的,但是過去是有這樣的文化背景。整個田埔車站的遺址是經由花蓮市區的舊有鐵道路線沿伸出去,除了主委你有去參與過的鐵道文化園區之外,它所連結的還有整個市區的廊道、舊的鐵道,它周邊相關的風貌跟路廊其實就是創造地方產業、多元產業價值的地方。與其給一個大型的、群聚的文化園區,倒不如把它拉長,讓整個產業以及周邊的商家、居民都可以來參與,這樣才有其永續發展的意義。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跟委員報告,你所說的鐵道文化部分,我有深入的去了解,我是希望能夠給予全體的、整體的、跨域式的規劃,我們會先讓他們去規劃。

蕭委員美琴:好,如果是跨域式的規劃,那就要包含地方產業的發展,我剛才也提到了,因為我們客家人的人口真的跟原住民差不多,可是原住民的產業能見度更高,我的意思是跟文化相連結的這個產業能見度,還有很多可以改善跟努力的空間,所以這部分可能不只是客委會,還要連結其他包括內政部的城鄉風貌、經濟部對於微型產業的輔導、還有農產品的加工,這個就涉及到農委會,雖然這是以客家文化為核心,但它是可以跨領域的,所以有必要的話,是不是也可以再結合、包括花東基金或是其他的部會來做一個跨部會、綜合型的規劃?

劉主任委員慶中:好的,可以。

蕭委員美琴:好,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發言時間8分鐘。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劉主委,我要請教你,你曉不曉得,在我們台灣這塊土地上曾經有一個大肚王國,它是第一個守護我們台灣的本土政權,有沒有?你曉不曉得有這件事情?

主席:請客委會劉主任委員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席、各位委員。台灣民主國嗎?

許委員添財:不是,台灣民主國是以後的事情,只存在150天,對不對?

劉主任委員慶中:請委員指教。

許委員添財:這個大肚王國是存在於西元1540年到西元1732年,這有多久?有192年,在苗栗、南投、台中、彰化這幾個地區,為什麼會有這個故事?這是從荷蘭跟台灣的文化交流裡面,在荷蘭聯合東印度公司的台灣總督的日記裡面找到的,是大肚王國跟荷蘭台灣總督所簽訂要和平相處的合約,這是平埔族的政權,我現在要請教你的是,在這個期間跟大肚王國比鄰、和平共存的還有一個客家王國,這個你曉不曉得?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不起!我的腦袋裡沒有這段歷史。

許委員添財:你也不曉得?這個客家王國存在於西元1645年以前,它的勢力範圍小、力量也比較小,所以荷蘭總督府要分水、陸兩路,陸路是從現在台南的赤崁樓北上,水路則是從淡水南下。大肚王國的力量蠻強大的,所以荷蘭滅不了它,而這中間遭到池魚之殃、被滅掉的就是客家王國,所以客家王國應該是存在於西元1645年的初期或以前,但不曉得是多久以前。這些都是荷蘭日誌裡面提到的,它說這個王國跟大肚王國無關,所以推論它應該是這個期間在苗栗地區,以客家語族所組成的,這些客家語族被推論是當時鄭芝龍跟顏思齊的部屬:李旦跟一些船工、跟平埔族混血以後,在這邊結社、落地生根,形成一個以客語為國語、為官方語言或是為普遍語言的一個王國,叫做:「客家王國」,為什麼我要跟你提這個?我不是跟你聊天、也不是跟你開玩笑,台灣這塊土地的歷史,2,300萬人有責任要透過各種科學的方法,像現在經過國內外學者專家,考古學、語言學、基因學、遺傳學的努力,現在幾乎已經99%確定,涵蓋的範圍很大,從東太平洋、西太平洋到南太平洋,在這麼廣大的地區,人口將近4億人的南島語族或是玻利尼西亞語族,他的原鄉就是台灣,是在5,500年前從台灣陸續向這些地區擴散、移民,追溯平埔族的歷史,有一部分是在6,600年前從馬達加斯加北上來到台灣的。從台灣考古出來的文物中,有所謂的舊石器時代、新石器時代、卑南文化等很多出土文化,縱貫其歷史,大概有5萬年,出土部分也有4萬年以上。像台南左鎮整個山區都是貝殼,有人說它比阿里山還要漂亮,是看日出的好地方;這個地方出土的左鎮文化據說有2萬5千年到3萬年。所以南島語族的歷史被考究出來後,畢竟是6,000年前的歷史,比6,000年更近的4百年、3百年,我們反而不清楚。

10天前大肚區公所出版了一本大肚王國故事繪本,很多地方政府做的是國家應該做的事情,雖然說客委會補助一些社團辦活動,是文化傳承、延續的一種方式,但若可以更有系統性、更大規模、更根本性的進行歷史文化的研究,那才是更重要的。為什麼南島語族的歷史研究可以這麼有成就?因為它是國際化的東西,是由很多外國學者專家及研究機構慢慢累積下來的,我們應該來做主導,讓台灣成為人類發展過程的中心。

台灣海峽在1萬年前還是陸地,現在水深平均七、八十公尺,大約在1萬年到1萬2,000年的時候,第四冰河期結束,海水上升高達130公尺,表示在第四冰河期結束之前,那邊是陸地。日前我們在澎湖虎井嶼海底發現人工城市的遺址,裡面有街道、建築。那是什麼文化?是什麼族群居住的?都需要深入去探討。台灣海峽比較淺,只有七、八十公尺,所以還可以考證得到。至於太平洋東岸的海岸下,有沒有沈城?有沒有原住民最主要的聚落?如果有沈城,它是1萬年前,還是2萬年前?

以聖經為例,舊約談的是猷太人的歷史,從西元前1450年開始至耶穌誕生,耶穌誕生之後的故事就編成新約。前後連貫起來不到3,500年;但是台灣的歷史就有5萬年,至少也有1萬年,我們為何不去追究?台灣可以站在人類發展歷史制高點上的地位,不是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的。

許委員添財:本席認為,先後來到這個島嶼上的人,都是有福氣、有福報的,相對的,也都有責任、有義務,客家族更是很重要的一環。

劉主任委員慶中:委員上次很關心我們客家美食、客家產業,這次非常關心客家的整個歷史,謝謝委員的指導。

許委員添財:至少要把客家王國找出來。大肚王國、南島語族都已經變成世界重要的人類文明資產的一部分,客家部分呢?荷蘭人既然說是被他們滅掉的,我們就反推回去,荷蘭人還沒有來之前,他們做了什麼?地方有多大?

劉主任委員慶中:本會裡面有文化資源主題的調查及知識體系的建立,我們會將委員的意見納入……

許委員添財:我已經不選舉,如果我要選舉的話,會說客家人團結起來,恢復客家王國……

劉主任委員慶中:謝謝委員。

主席(周委員倪安代):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盧委員秀燕、楊委員瓊瓔、李委員桐豪、林委員德福、潘委員維剛、陳委員歐珀、呂委員學樟、張委員慶忠、葉委員津鈴、陳委員明文、孔委員文吉、李委員昆澤、賴委員振昌、林委員滄敏、何委員欣純、高委員金素梅、黃委員偉哲、劉委員櫂豪及吳委員育昇均不在場。所有登記發言的委員,除不在場外,其餘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委員姚文智、吳育昇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及所要求提供之資料,亦請以書面答復。

姚委員文智書面意見:

1.本席要指出,錯誤的政策比起浮濫出國還要可怕!根據媒體報導http://news.ltn .com .tw/news/local/paper/712975,日勝生宣稱「雙方純粹因經營理念無法達到共識而中止合約,無法歸責於任一方,所以沒有違約金的問題。」主委,明明是參訪人數驟減逾80%,怎麼還會是「雙方合意終止合約,沒有違約金的問題」呢?合約第十九條「乙方缺失及違約責任」中,「19.3乙方違約」()明載「乙方經營不善」,是違約的條件之一,客委會應該要做的是依據「19.2」()甲方得代為改善或以違約處理,怎麼會變成沒有違約問題?

2.客委會在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仍不脫砸大錢卻無績效的陋習,在南北園區營運及設施管理編列了3億2180萬元,但是六堆文化園區委外招商至今沒有任何官員遭受究辦,一切船過水無痕。主委,昨天中華職棒總冠軍戰主委知道嗎?贏得中華職棒總冠軍的桃猿Lamigo隊資本額不到9億台幣,但是創造的營收與媒體效果何止10倍!桃、竹、苗有為數眾多的客家鄉親,要怎麼吸引更多人來關心客家族群、參與客家文化,其實都應該可以向民間企業來多學習,而不是一直只想編預算出國考察!

3.客委會辦理傳播行銷推展業務,包括「傳播客家新印象」較去年預算數增列1,000千元(增加幅度50%);「辦理事件行銷」預算較去年增列2,000千元(增加幅度20%);與「辦理客家文化海外整合行銷」較去年增列2,000千元(增加幅度20%),經費成長幅度遽增,但無明顯實效,主委應該要好好檢討。

4.客家委員會在105年度對客家電視台補助增加了1,000萬元,本席樂觀其成,但主委知不知道,客家電視台員工已經納入公共電視台編制,都是公共電視台集團員工,但是公共電視台卻仍然向客家電視每年收取500萬台幣辦公室租金這種不符客委會補助原意的費用,主委你要知道,依據公共電視法,公共電視台的台址也是由國有財產局無償撥用,公共電視這樣拿政府撥用的財產來對同屬政府補助的客家電視台來營利,可以說是做無本生意,吃客家台的豆腐。本席希望主委,能夠輔導客家電視台向公共電視談判,除了必要的水電空調與硬體修繕費用外,公共電視不應該以營利方式向客家電視台收取所謂的辦公室租金,應該要把客家委員會補助製播客家電視的預算充分運用在新聞與節目的內容製播上。

吳委員育昇書面意見:

本院委員吳育昇有鑑於客委會自94年度以來每年均辦理各級別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就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結果觀之,95年度至98年度通過比率逐年降低,分別為94%、89%、83%及65%,99年度通過率69%,雖稍有回升,惟100年度及103年度通過率均未及60%,103年度甚至僅43%,為歷年最低;另就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近年來亦略呈下降趨勢(97年度至103年度分別為88%、92%、85%、82%、84%、67%及77%),雖103年度通過率稍回升至77%,惟僅高於102年度。客語能力之推廣,應使各年齡層之語言能力均普遍改善及提昇,以避免產生世代斷層,危及客語之存續;惟近年來客語能力認證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15歲以下之通過率均低於平均通過率,允宜研謀強化較低年齡層之語言推廣,以求語言保存之延續性,特向行政院客家委員會提出書面質詢。

主席:現在處理105年度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

先進行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無列數

第1目 賠償收入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3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6,118千元

第1目 行政規費收入9,000千元

第2目 使用規費收入7,118千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1,100千元

第1目 財產孳息11,100千元

第2目 廢舊物資售價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17千元

第1目 雜項收入17千元

主席:繼續進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1項 客家委員會及所屬2,618,540千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33,315千元

第2目 綜合規劃發展139,583千元

第3目 第一預備金2,000千元

第4目 客家文化產業發展741,613千元

第5目 文化教育推展573,106千元

第6目 傳播行銷推展637,758千元

第7目 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391,165千元

主席:現在休息,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處理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請宣讀委員提案。

2-1、

單位:客家委員會預算(p.43)

案由:客家委員會第2款第11項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01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項下說明6,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客家發展基金會創立基金及營運初期經費共計2,000萬元,該基金的定位、目的、功能,以及與政府機關(構)的關係等不明,而且在立法院無法有效監督的情形下,容易淪為執政者酬庸或養老單位,建議全數減列。

提案人: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2-2、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3

2款11項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2,000萬元   【 】凍結:

案由:

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編列1億3,958萬3千元,其中捐助成立客家發展基金會2,000萬元全數減列。

說明:

客家發展基金會成立之目的係為兌現馬總統之之客家政見,據客委會表示該基金會之主要業務範圍,係辦理不適宜全然由公權力介入、本會及所屬機關人力核心職能未適於處理及處理效果有限之公共性客家事務、或其他涉及專業領域、政治敏感議題之客家族群業務,海內外(含兩岸)客家文化交流、國際連結與傳播、客家青年之創新育成、客家專業技術人才延攬與技藝保存、客家微型產業商品開發及市場化、產學合作與策略聯盟,及其他應社會發展需要之公共性客家事務等。

然而上述業務卻與客委會目前辦理之「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客家語言深耕計畫」、「客家傳播行銷計畫」、「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等5項中長程個案計畫(期程均為103年度至108年度)內容重複,次查上開5項計畫如涉及公共性或其他專業領域等事務,客委會多係以補捐助大學校院或民間團體方式辦理,執行上尚無窒礙。爰此,為避免政府資源重複挹注,實無成立客發基金會之必要,所編預算全數減列。

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莊瑞雄  姚文智

2-3、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3

2款11項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2,000萬   【 】凍結:

案由:

105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計畫下之「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分支計畫,編列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客家發展基金會創立基金1,000萬元及營運初期經費1,000萬元,共計2,000萬元。經查客家發展基金會所辦業務與客委會職掌及現正辦理之5項中長程個案計畫重疊,且其未來營運收入來源以受理客委會委託辦理業務為主,顯示客家發展基金會財源主要仍仰賴國庫挹注。為避免政府組織疊床架屋及國家資源重複挹注,並基於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爰此提案將上開經費2,000萬元全數減列。

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連署人:莊瑞雄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

2-4、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31

2款11項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20,000千元   【 】凍結:

案由:客委會105年度於「綜合規劃發展」計畫下之「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分支計畫,新增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客家發展基金會創立計20,000千元。惟擬籌設之財團法人客發基金會所辦業務與該會職掌及現正辦理之5項中長程個案計畫重疊,且其未來營運收入來源以受理客委會委託辦理業務為主,顯見該財團法人之財源主要仍仰賴國庫挹注,為避免組織疊床架屋及政府資源重複挹注,根據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規定,慎酌捐助設立客發基金會之必要性,爰將本費用20,000千元,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俊俋  陳怡潔

連署人:陳其邁  莊瑞雄  段宜康  姚文智

2-5、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3

2款11項2目 節

【V】歲出─【V】減列:2,000萬元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針對105年度客家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1項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中「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項下,編列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客家發展基金會創立基金1,000萬元及營運初期經費1,000萬元,共計2,000萬元。據查:(1)客發基金會業務範圍與客委會組織法第2條掌理事項重疊,且與客委會目前辦理之「客家文化躍升計畫」、「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客家語言深耕計畫」、「客家傳播行銷計畫」、「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等5項中長程個案計畫(期程均為103年度至108年度)內容均屬重複;(2)客委會若經檢討確有設立客發基金會,並將客家文化發展業務委託該基金會辦理之必要,則其所屬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之組織設置及人力配置即應檢討縮編,但客委會卻無將其縮編之意向;(3)客發基金會營運收入來源以受理客委會委託辦理業務為主(占收入6成),顯見該基金會財源主要係仰賴國庫挹注,自籌財源能力實屬不足;(4)行政院主計總處104年8月27日書函顯示,該案自償財源係以既有納入公務預算統收支之歲入估算,而非新設基金運用創新財務策略新增財源,對政府財政並無實質助益且恐降低國庫調度彈性,且自償率亦不符合「自償性公共建設預算制度實施方案」,行政院長毛治國亦已簽核105年度暫不成立。承上所述,為避免組織疊床架屋及政府資源重複挹注,爰予以將該項預算2,000萬元全數減列之。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段宜康  姚文智

2-6、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44頁

2款11項2目 節

【 】歲入─增列

【 】歲出─【V】減列:200千元   【 】凍結:  千元

案由:本目「綜合規劃發展」下「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編列57,145千元,提案減列「0293國外旅費」200千元。

說明:客委會年年編列預算參與日本崇正公會客家鄉親活動,核無不當,但其餘活動已無必要性,歷年來除重複參訪日本各景點外,104年度參觀以賞櫻出名的「上野恩賜公園」,竟得出「要在路邊某些區域設置大型垃圾桶」的考察結論,殊無必要,爰提案減列如數。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段宜康  陳怡潔

2-7、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2款11項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300萬元   【 】凍結:

案由:

105年客委會預算「綜合規劃發展」項下「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編列獎補助費2,401萬5千元,提案減列300萬元。

說明:

客委會連年編列預算補助國內外團體辦理海內外客家文化交流,然而補助對象及項目龐雜,補助案欠缺監督及績效評估機制,除隨著經費增加而造成參與人數增加外,並無明確績效目標。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周倪安  邱文彥  姚文智

2-8、

單位:客家委員會預算(p.44)

案由:客家委員會第2款第11項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03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項下,辦理「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5,714萬5,000元,建議除辦理海外客家藝文團隊赴海外巡迴表演交流活動480萬4,000元外,其餘全數減列。

說明:

一、「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屬於預算法第39條所規定之繼續經費之預算,卻未依規定列明全部計畫之內容、經費總額、執行期間及各年度之分配額,實屬不當。

二、「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又是過去「海外合作交流第2期計畫」之延續,總經費成長了14.61%,但所辦理項目卻幾近雷同。

三、客委會在年度預算經立法院審查通過後,卻任意變更計畫內容,如104年度編列370萬5,000元辦理國際性逐夢計畫,在實際執行上卻變更為「蒲公英行動計畫」,不但與國際性逐夢計畫的內容完全不同,也與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的科目不符。

提案人: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2-9、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2款11項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1,730千元   【 】凍結:

案由:客委會105年度於「綜合規劃發展」計畫下之「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分支計畫,編列辦理「客庄國際參與增能計畫」經費173萬元,惟其所列提升新住民及其子女之知能與技能、促進多元發展及委託專家學者進行研究調查等內容,與新住民發展基金業務多有雷同。為免資金重複挹注,爰提案將預算予以全數刪除,計173萬元。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陳其邁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2-10、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2款11項2目 節

【V】歲出─【V】減列:173萬元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針對105年度客家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1項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中「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項下,編列辦理「客庄國際參與增能計畫」經費173萬元。惟觀其內容核與新住民發展基金目前辦理事項多有雷同之處,如:新住民母國文化教材研發及推廣教育活動;新住民及其家人參加多元文化、各類技藝學習課程;新住民就、創業之輔導;新住民提昇就業能力相關學習課程;新住民翻譯人才培訓及運用;新住民及其子女照顧輔導相關研究計畫……等,實有資源重複投入之嫌,爰予以將該項預算173萬元全數減列之。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2-11、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2款11項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20,015千元

案由:客委會105年度於「綜合規劃發展」計畫下之「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分支計畫,編列「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計畫期程自103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3億7,482萬6千元)第3年經費5,714萬5千元,其中補捐助政府機關及社團辦理海內外客家文化交流及全球客家日推廣計畫經費2,001萬5千元。然該會所定關鍵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為活動參加人次及活動參與者之滿意度,實難窺知其拓展客家文化與產業商機的具體成效。爰將本費用2,001萬5千元,予全數凍結,俟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陳其邁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2-12、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2款11項2目 節

【V】歲出─【V】減列:1,000萬元   【V】凍結:1,000萬元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針對105年度客家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1項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中「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項下,編列辦理「海外客家事務推展計畫」(計畫期程自103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3億7,482萬6千元)第3年經費5,714萬5千元,其中補捐助政府機關及社團辦理海內外客家文化交流及全球客家日推廣計畫經費2,001萬5千元(與104年度相同)。惟據查:客委會依各期海外合作交流計畫,編列補助國內外團體、學校、社團辦理與客家事務有關之學術、藝文、教學、展演等合作交流活動,近5年度補捐助經費均高逾千萬元,103年度至105年度甚至高達2,001萬5千元,惟依該會所訂關鍵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係以辦理海外客家會議、研習、展演、教學等交流活動之參與人次及活動參與者之滿意度為衡量指標(105年度之目標值分別為1萬0,500人次參與、參加交流活動者對整體活動參與之滿意度達90%),實難以透過該參與人次之多寡及參與者之滿意度,窺知其欲達成提升客家及臺灣之整體能見度,以拓展客家文化與產業商機之具體成效,況且捐補助經費之增加,自將提高交流活動之參與人次,且問卷內容設計亦易影響滿意度之高低,所訂績效指標之衡量標準,恐未具實質意義。爰予以減列1,000萬元、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姚文智  陳怡潔  李俊俋  段宜康

2-13、

單位名稱:行政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2款11項2目 節

【V】歲出─【V】減列:200萬元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針對105年度客家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1項第2目「綜合規劃發展」中「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項下,補捐助政府機關及社團辦理籌組客家青年志工團「蒲公英行動計畫」計列獎補助費400萬元。據了解,此新增案乃為「客家青年築夢計畫」之延續,惟前幾年該築夢計畫之申請資格及成效優劣與否,頗值商榷,現今客委會亦新增「蒲公英行動計畫」,改以小組團體之方式赴國外參與客家相關活動,恐再度流於客家青年築夢計畫之型態,實令外界有所疑慮,爰予以凍結2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怡潔  陳其邁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

2-14、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3

2款11項2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2000萬元   【 】凍結:

案由:

105年客委會預算「綜合規劃發展」項下「01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編列獎補助費2,000萬元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客家發展基金會創立基金及營運初期費用,提案全數減列2,000萬元。

說明:

客家發展基金會成立宗旨與業務項目幾乎與客委會業務重疊,且無自有財源,將來勢必仰賴客委會編列預算補助或以委辦方式挹注經費。考量過去本院決議,以及客委會目前業務執行並無委外必要性,成立客家發展基金會恐成部會小金庫,甚至脫離國會監督。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周倪安  邱文彥  姚文智

4-1、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5

2款11項4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500萬元   【 】凍結:

案由:

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7億4,161萬3千元,減列500萬元。

說明:

客委會今年度辦理「客庄區域產經整合計畫」行銷宣傳,然而該計畫僅有一項完成,一項執行中,其他三項仍在規劃或研究中,客委會即花費400萬元做平面及網路宣傳,顯見預算編列太過浮濫,浪費政府公帑,爰此減列該目經費500萬元。

海線:客家知識經濟廊道(規劃中)

台三線:客家慢活廊道(已完成)

中部:客家花果廊道(規劃中)

東部:客家米香廊道(前期研究中)

六堆:客家文化廊道(執行中)

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陳怡潔  姚文智

4-2、

單位:客家委員會預算(p.45)

案由:客家委員會第2款第11項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01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項下說明1,辦理「客家特色產業創新發展計畫─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計畫」7,200萬元,建議減列2,000萬元,其餘全數凍結,俟客委會就產業經營輔導、人才培育及創新研發等成果,及其後續發展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始得動支。

說明:客委會多年來針對客家文化產業,進行經營輔導、人才培育及創新研發等工作,但相關工作完成之後,客委會應對受輔導的產業是否能夠永續經營,受培育的人力是否投入產業發展,創新研發的成果可否為市場接受等等進行後續追蹤,以了解是否達到預期目標。

提案人: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4-3、

單位:客家委員會預算(p.45)

案由:客家委員會第2款第11項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01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項下說明2,辦理「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辦理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2,700萬元,既未說明具體內容,也未納入已經經過核定的「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中,建議全數減列。

提案人: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4-4、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5

2款11項4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2700萬元

案由:

105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編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預算2,700萬元,經查此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有違預算法規定,爰此凍結上開經費全數,計2,700萬元。俟該計畫經行政院核定,並經本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4-5、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32

2款11項4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27,000千元   【 】凍結:

案由:客委會105年度於「客家文化產業發展」計畫下,編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預算2,700萬元。105年度計畫前於提經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進行政策審議後,客委會尚需依審議結論修正計畫書內容,並送請科技部初審後再進行技術審查,而該修正計畫係於104年8月17函報科技部審查,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編列預算送本院審議,有違預算法第34條之規定,爰將本費用2,700萬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陳其邁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4-6、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5

2款11項4目 節

【V】歲出─【V】減列:2,700萬元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針對105年度客家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1項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中,新增「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系統計畫」經費2,700萬元。經查:該修正計畫係於104年8月17函報科技部審查,係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送本院審議;且該計畫亦無法看出與客家在地性有何關聯與幫助,爰予以全數減列該項預算2,700萬元。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4-7、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45 頁

2款11項4目 節

【 】歲入─增列千元

【 】歲出─【 】減列:千元   【V】凍結:27,000千元

案由:本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下「01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編列業務費69,000千元,提案凍結「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27,000千元,俟客委會以書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可動支。

說明:客委會非通訊業務主管機關,編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非本業,且其內容空泛,無從了解實際意義所在,爰提案凍結如數,俟客委會以書面方式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陳其邁

連署人:李俊俋  莊瑞雄  段宜康  陳怡潔  

4-8、

單位:客家委員會預算(p.45)

案由:客家委員會第2款第11項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02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項下,編列6,679萬7,000元,建議減列1,500萬,其餘全數凍結,俟客委會就行銷情形及所創造的產值,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4-9、

單位:客家委員會預算(p.46)

案由:客家委員會第2款第11項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03協助營造客家文化及產業生活」項下,編列5億7,581萬6,000元,建議減列5,000萬,其餘全數凍結,俟客委會就「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的性質、定位、歷年成果及計畫變更情形,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103到104年度原由客委會文化教育處辦理,進行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之資源調查等工作,105年度卻改由客委會產業經濟處辦理,顯見該計畫之性質、定位及內容已有改變,卻未說明改變的情形與理由,顯有不當。

提案人: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4-10、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6

2款 11項4目 節

【V】歲出─【V】凍結:5億7,380萬元之1/3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針對105年度客家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1項第4目「客家文化產業發展」中「協助營造客家文化及產業生活環境」項下,編列辦理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計畫經費5億7380萬元,以補助地方政府推動客家文化生活環境營造及客家文化設施活化經營。惟:(1)前期「客家文化生活環境計畫」於執行期間,屢有因地方政府研提、修正計畫、審查等報核程序有所延遲,加以工程發包流標等原因,致102年底計畫屆期,累計執行率僅79.32%(已編預算35億1,084萬元,迄至102年底止累計實現數27億8,471萬6千元,保留款2億2,733萬2千元),而迄至103年度決算,該計畫尚有1億0,706萬元應付保留數待執行;(2)按客委會103年度單位決算書中之歲出保留數(或未結清數)分析表所列,除有前期計畫101年度及102年度之應付保留款1億0,706萬元外,本期計畫103年度仍列有應付數約2億0,469萬元,總計應付保留數高逾3億元,爰予以凍結該項預算數1/3,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  陳怡潔  

5-1、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47 頁

2款11項5目 節

【 】歲入─增列千元

【 】歲出─【V】減列:200千元   【 】凍結:千元

案由:本目「文化教育推展」下「01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編列國外旅費200千元,提案全數減列。

說明:預算中無明列預定考察之地區與計畫,按大型流行音樂活動因場地與經費之需要,往往提早於一年前即著手籌備,客委會於編列預算之際尚不知道要到哪裡考察,顯見對大型流行音樂活動一無所悉。且台灣本地不論規模與人才,均有舉辦大型流行音樂活動之豐富經驗,可謂亞洲首屈一指的流行音樂聖地。值此國家財政拮据之際,實無必要編列預算出國考察國際大型流行音樂活動,爰提案全數減列。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莊瑞雄  段宜康

5-2、

單位:客家委員會預算(p.47)

案由:客家委員會第2款第11項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01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項下,編列對直轄市政府及台灣省各縣市之補助合計1億4,192萬1,000元,建議減列5,000萬元,其餘全數凍結,俟客委員會就歷年補助情形及補助後實際成效,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客委會「客家文化躍升計畫─文藝發展計畫」項下編列2億1,679萬9,000元,其中編列對直轄市政府及台灣省各縣市之補助合計1億4,192萬1,000元,但各項子計畫中卻未能區分與說明對地方政府及對各團體補助多少經費。

二、又地方政府所辦理各項活動,容易流於形式,且對地方政府補助容易淪為執政者對地方政府酬庸、綁樁之用。

提案人: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5-3、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7頁

2款11項5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300萬元   【V】凍結:500萬元

案由:

第5目「文化教育推廣」編列5億7,310萬6千元,其中02「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經費2億5,076萬3千元,減列300萬,凍結500萬,俟客委會就獎勵方式提出檢討或精進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客委會自2009及2010年訂定獎勵客語績優之國中小及高中職以上學生,獎勵金核發標準:(1)通過初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新臺幣1千元。(2)通過中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新臺幣5千元。(3)通過中高級認證考試者,每名核發新臺幣1萬元。自該項辦法訂立以來,至今5年,共獎勵3萬1,503人、發放6,768萬1千元。然而目前政府財政資源有限,且政府施政不應以高額獎勵金為誘因,爰減列300萬元,凍結500萬元,俟客委會就提出檢討或精進報告,送交內政委員會後,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歷年獎勵客語績優學生獎學金發放情形一覽表

單位:千元

類別

客語認證考試年度

99年

100年

101年

102年

103年

104年

合計

通過人數

獎勵金額

通過人數

獎勵

金額

通過

人數

獎勵

金額

通過人數

獎勵

金額

通過人數

獎勵

金額

通過人數

獎勵

金額

通過

人數

獎勵

金額

初級

4,813

4,813

4,429

4,429

4,887

4,887

2,885

2,885

2,220

2,220

4,377

4,377

23,611

23,611

中級

295

1,475

1,866

9,330

2,094

10,470

1,280

6,400

1,435

7,175

 

 

6,970

34,850

中高級

15

150

206

2,060

376

3,760

98

980

227

2,270

 

 

922

9,220

合計

5,123

6,438

6,501

15,819

7,357

19,117

4,263

17,645

3,882

11,665

 

 

31,503

67,681

 

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陳怡潔  莊瑞雄  姚文智

5-4、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7

2款11項5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2,000萬元

案由:

105年客委會預算「文化教育推展」項下「02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編列預算2億5,076萬3千元,提案凍結2,000萬元,待客委會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依近年來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結果,顯示報考人數及通過率均有下滑趨勢,且各等級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中,較低年齡層之通過率均低於平均數。如100年報考人數12,015人,通過6,917人,通過率58%,103年報考人數僅剩7,486人,通過3,195人,通過率43%。

2.其次,近年來客語能力認證初級、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15歲以下之通過率均低於平均通過率,顯示語言斷層問題,客委會語言推廣業務成效實有改善餘地,應強化較低年齡層語言推廣之有效性,避免語言傳承出現斷層危機,並提升政策實施成效。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周倪安  邱文彥  姚文智

5-5、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7

2款11項5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2,000萬元

案由:

105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02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編列「客家語言深耕計畫」第3年計畫經費2億5,076萬3千元,然查近年來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之結果,通過率有下滑之趨勢,且查各等級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結果,顯示較低年齡層之通過率均低於平均數,足證客委會編列之預算數無法充分反映施政成效。爰此凍結上開預算2,000萬元,俟客家委員會向本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客語認證考試通過率降低之檢討及改善方案」報告,並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5-6、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8

2款11項5目 節

【V】歲出─【V】凍結:650萬元之1/2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針對105年度客家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1項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中「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項下,編列辦理公事客語無障礙環境計畫,計列業務費350萬元,補捐助費300萬元,共計650萬元。依歷年客委會補助之縣市觀之,皆為苗栗縣等69個鄉鎮,惟依客委會所提供之「全國客家人口分布資料」顯示,苗栗縣原即為使用客語之重度地區,客委會以合作辦理或補助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鄉(鎮、市、區)推動公事客語,期使重點發展區逐年增加公事客語普及率之目的效益有待商榷。此外,使用客語之縣市不僅有苗栗地區,其他縣市亦多有客語使用頻繁之鄉鎮,客委會不應資源集中於某些特定縣市,爰予以凍結1/2,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6-1、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49頁

2款11項6目 節

【 】歲入─增列千元

【 】歲出—【 】減列:千元   【V】凍結:10,000千元

案由:本目「傳播行銷推展」下「01推展及輔導客家傳播媒體業務」編列業務費465,998千元,提案凍結「0251委辦費」10,000千元,俟客委會以書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可動支。

說明:客家電視台依據無線電視事業公股處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交由公共電視營運,員工已經納入公共電視台編制,都是公共電視台集團員工,但是公共電視台卻仍然向客家電視收取辦公室租金這種不符客委會委辦費用的費用。依據公共電視法,公共電視台的台址由國有財產局無償撥用,實不應拿政府撥用的財產來對由客委會委辦的客家電視台來營利。爰提案凍結委辦費如數,俟客委會提出書面對策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莊瑞雄  段宜康

6-2、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49頁

2款11項6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1,000萬元   【 】凍結:

案由:

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編列6億3,775萬8千元,其中「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編列1億1,576萬元,減列1,000萬元。

說明:

該目項下02「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編列1億1,576萬元,辦理客家語言、文化、旅遊、產業等宣傳、辦理電視、電影、廣播、國內平面媒體、網路、戶外、新媒體等傳播,因預算編列太過浮濫,減列1,000萬元。

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陳怡潔

6-3、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49頁

2款11項6目 節

【 】歲入─增列千元

【 】歲出─【V】減列:5,000千元   【 】凍結:千元

案由:本目「傳播行銷推展」下「02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編列業務費111,629千元,提案減列5,000千元。

說明:客委會辦理傳播行銷推展業務,包括「傳播客家新印象」較去年預算數增列1,000千元(增加幅度50%);「辦理事件行銷」預算較去年增列2,000千元(增加幅度20%);與「辦理客家文化海外整合行銷」較去年增列2,000千元(增加幅度20%),經費成長幅度遽增,但無明顯實效;值此國家財政拮据時刻,提案減列如數,回復104年度編列水準。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陳其邁  陳怡潔  李俊俋  莊瑞雄  段宜康

6-4、

單位:客家委員會預算(p.50)

案由:客家委員會第2款第11項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02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項下說明2,辦理客家文化資源調查等2,484萬5,000元,建議全數凍結,俟客委會就過去客家文化資源調查成果,及改由傳播行銷處辦理之預期成效,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客委會辦理客家文化調查、活化、運用及數位化相關事宜,105年度由文化教育處改由傳播行銷處辦理,顯見該計畫之性質、定位及內容已有改變,卻未說明改變的情形與理由,顯有不當。

提案人: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7-1、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及所屬單位預算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51頁

2款11項7目 

【 】歲入─增列千元

【 】歲出─【V】減列:10,000千元   【 】凍結:千元

案由:本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下編列391,165千元,提案減列10,000千元。

說明: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含六堆與苗栗兩客家文化園區之營運,惟其營運績效尚待加強;六堆園區日勝生OT案以失敗告終;苗栗園區圖書典藏與展演廳淪為蚊子館之譏。而客家文化發展中心不思檢討改進,年年編列預算出國考察,除在104年度編列「考察巴黎博物館群」286千元;更在105年度變本加厲編列出國考察預算742千元,增加幅度逾250%。一再出國考察,無益於改善客家文化園區營運現況,爰提案減列如數,科目自行調整。

提案人:姚文智

連署人:陳其邁  陳怡潔  段宜康  李俊俋  莊瑞雄

7-2、

單位:客家委員會預算(p.51)

案由:客家委員會第2款第11項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項下,編列3億9,116萬5,000元,建議凍結2億元,俟客委會就如何提高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營運績效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雖然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成立的目的,在於客家文化的保存及發揚,但客委會105年度「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所需經費編列3億9,116萬5,000元,較104年度增長了29.37%,但相對的其收入(包括場地設施使用費150萬、租金收入1,110萬元),不但相差甚遠,而成長率亦只有27%。

二、又依客委會103年7月10日函報行政院廢止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設施管理及擴充計畫之評估報告,修正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營運收支,指出到了135年度兩個園區將共短絀19億7,128萬2,000元(如下表),如常年依賴政府公務預算挹注,勢將嚴重壓縮政府財政運用。

 

苗栗園區

六堆園區

合計

業務收入

1,877,728

1,965,752

3,843,480

業務成本與費用

3,537,578

2,277,184

5,814,762

 

業務賸餘

-1,659,850

-311,432

-1,971,282

 

提案人:周倪安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段宜康  陳怡潔  姚文智

7-3、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51

2款11項7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5,000萬元

案由:

105年客委會預算「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預算3億9,116萬5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待客委會向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目前客家南北兩園區係由客發中心自行營運,主要收入來源為設施使用費及場地租金,自償性不足,預估未來每年需編列2億元以上營運費用,恐將對其他業務造成預算排擠,一旦預算不足,恐變成蚊子館,客委會應針對未來客家園區長期經營提出可行營運計畫。

2.客發中心預算員額僅69人,卻以勞務承攬方式進用127人,預算達5,755萬7千元,其合理性實值檢討。

提案人:陳怡潔

連署人:周倪安  邱文彥  姚文智

7-4、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2款11項7目 節

【V】歲出─【V】減列:1億4,440萬元

案由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針對105年度客家委員會主管單位預算歲出部分第2款第11項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中,新增「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畫」經費1億4,440萬元。經查:(1)該修正計畫係於104年7月29函報科技部審查,係未經行政院核定,即編列預算送本院審議;(2)該案所提「建構跨域整合客家雙燈塔亮點廊帶」、「建立區域服務中心」「推展客家文化創新加值」等內容與客委會執行中之「客家文化發展中心南北園區跨域深耕計畫」及「客家文化躍升計畫」部分工作項目重複;(3)該計畫之自償率僅為18.5%,與行政院所訂之自償率不得低於30%之門檻上有極大差距;(4)此外,據行政院所提供之資料顯示,其行政院秘書長多次提及「考量園區現有設施已足敷營運,未來將不再投入公共建設經,惟為使南北園區朝永續經營發展,並於營運期間逐步回收政府建設成本,請客委會另提後續營運計畫。」顯示已計畫之必要性仍待慎重商榷。綜上所述,爰予以全數減列1億4,440萬元。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李俊俋  段宜康  陳怡潔  姚文智

7-5、

單位名稱:客委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2款11項7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144,400千元   【 】凍結:

案由:客委會105年度於「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計畫下,編列「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畫」預算1億4,440萬元。惟客委會甫於104年7月29日將計畫函報行政院審議,尚未經行政院核定即逕行編列預算,有違預算法第34條之規定,爰將本費用1億4,440萬元,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俊俋

連署人:陳其邁  莊瑞雄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7-6、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2款11項7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1億4,440萬元

案由:

105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計畫下,編列「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畫」預算1億4,440萬元,經查此計畫未經行政院核定,有違預算法規定,爰此凍結1億4,440萬元。俟該計畫經行政院核定,並經本院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7-7、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55頁

2款11項7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1億4,440萬元

案由:

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編列3億238萬2千元,凍結「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計畫1億4,440萬元,俟該案經行政院核定後,始得動支。

說明:

客委會辦理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發展計畫為新興之5年期中長程計畫,計畫總經費達6億8,740萬元,應屬重大施政計畫,惟客委會於104年7月29日甫將計畫書函報行政院審議,迄至104年9月中旬行政院尚未函復審查結果。爰此,凍結「客家文化雙燈塔跨域加值整合」計畫1億4,440萬元,俟該案經行政院核定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陳怡潔

通案1、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

 款 項 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5,000萬元

案由:

105年度客家委員會預算案編列歲出26億1,854萬元,經查客委會預算待執行之保留數與未執行賸餘數占比均高逾13%,迄至103年底,累積保留數已高達4億5,890萬5千元,顯見財政資源未被有效運用,不僅無助政策之推動,對國庫亦是一大負擔。查預算法、行政院所訂各年度預算籌編原則規定,各機關依其施政計畫擬編預算時,計畫經費需求應與執行力相配合。爰此,為達政府整體預算之合理配置之目的,且基於撙節開支原則,提案凍結105年度客委會歲出預算5,000萬元;俟客委會提出檢討報告予本院內政委員會,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連署人:莊瑞雄  姚文智  李俊俋  段宜康

通案2、

單位名稱:客家委員會

單位預算書頁次:

通案

【 】歲入─增列

【V】歲出─【V】減列:2,000萬元   【 】凍結:

案由:

客委會105年編列總預算26億1,854萬元,爰刪減文宣相關費用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說明:

客委會除於各客家活動及客家節慶編列文宣品預算外,又於各式展覽活動,如旅展(盥洗包、收納包)、美食展(隔熱墊、一組二式多功能護照收納包)、年貨大展(行李吊牌、收納包、收納椅)、禮品展(好客IPAD收納包)另行製作文宣品;此外兒童節、中秋節等非與客家直接相關之節日,亦製作文宣品,如兒童節(書籤)、中秋節(LED充氣式加油棒、溫馨野餐會/野餐袋等),顯見預算運用太過浮濫,爰刪減文宣費用2,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提案人:段宜康  陳其邁  李俊俋  莊瑞雄  姚文智

主決議1、

案由:

客家委員會所主持的客遊世界築夢計畫,以個人到國外參觀為主。自94年辦理以來,已通過195件(人),補助經費達3千500萬。有鑑於政府之資源應以多數人共享為原則,如此運用預算,實有浪費公帑之虞。況客家委員會各式補助費高達1,054,127千元,然花蓮各鄉、鎮市公所仍因申請條件嚴苛導致核發額度不足。爰此,客家委員會應提出各相關預算及計畫執行10年以來的效益、檢討報告,並重新檢討其實施規定,應以輔導、補助團體為宜。

提案人:蕭美琴  李俊俋  莊瑞雄  陳其邁  姚文智  段宜康

主決議2、

本院委員莊瑞雄等人,有鑑於客委會及所屬單位歲出預算自96年度14億9,883萬9千元,逐年擴增至100年度之32億9,532萬4千元,雖自101年度以後略有下降,惟檢視其近年之實際執行情況,預算待執行之保留數與未執行賸餘數占比均高逾13%(兩者合計占當年度歲出預算之比率,由100年度之9.56%,逐年擴增至102年度之27.72%,103年度雖稍有下降,惟仍高達13.76%),雖部分保留款係屬已撥付受補助機關而尚未支用之跨年期計畫,惟迄至103年底,累積保留數已高達4億5,890萬5千元,過高之預算保留數及賸餘數,形同當年度財政資源未被有效運用,實不利國家整體政策之推動。爰要求會應衡酌其施政重點與執行力編列年度預算,並強化對受補助單位之績效管考,以提升預算執行率。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主決議3、

有鑑於客委會自94年度以來每年均辦理各級別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就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結果觀之,95年度至98年度通過比率逐年降低,分別為94%、89%、83%及65%,99年度通過率69%,雖稍有回升,惟100年度及103年度通過率均未及60%,103年度甚至僅43%,為歷年最低;另就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近年來亦略呈下降趨勢(97年度至103年度分別為88%、92%、85%、82%、84%、67%及77%),雖103年度通過率稍回升至77%,惟僅高於102年度,客家語言教育之推展,實有檢討強化之空間。爰要求客委會應積極研謀提昇語言能力學習之深度,並強化較低年齡層語言推廣之有效性,避免語言傳承出現斷層危機,並提升政策實施成效。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陳怡潔

主席:客委會歲入預算部分並無委員提案,歲入預算照列。

關於歲出部分之提案,現在休息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第2-1案至第2-5案及第2-14案都是針對客委會要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客家發展基金會,今年編列2,000萬元,上述6個提案都是要全數減列,請客委會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請業務單位綜規處說明。

江處長清松:對於客發基金會總共有6個提案,委員認為這會不會和客委會既有的職掌重疊,以及未來會不會有旋轉門的問題。首先,客委會要成立客家發展基金會最大目的就是客委會畢竟是一個委員會,並不全然是行政單位,所以某種程度是一種「腦」的作用,很多執行是公權力不適合介入的,有些執行效果也不見得透過公部門會更好,舉例來說,像兩岸之間的事務,或者參與聯合國工作NGO促成的部分,以公權力介入的效果可能就不是很好;另外不是很適合的就是認證,我們的認證辦了很多年,但經常都是用委辦的方式,沒辦法積累很多經驗,所以勢必要有一個比較公正、比較好的機制來處理認證工作;還有微型產業的輔導,會裡其實輔導很多微型產業,但希望促進他們在產業發展上的工作,由公部門做產業整合、行銷,甚至處理金流問題,顯然是有困難,且效果不是很好,基於這些情況,我們希望透過基金會的平台來處理,可能會做得比會裡更好。我們初步規劃是民間財團法人,政府大概捐助1,000萬,但我們在監督條例裡會設定一個要求,那就是要比照公設財團法人的角色,所以,對於未來的人員任用,是能夠確保基金運作可以跟政府政策互相契合,我們在這方面是有這樣的思考,基金會對客家長遠的發展其實是相當重要的,懇請委員能夠支持成案。

李委員俊俋:我請教一下,政府機關所屬或是政府出資的基金會都必須要有相關的法律規範,所謂客家綜合發展基金會的法律規範是什麼?其次,當初行政院核定可以成立這個基金會的依據在哪裡?據我的了解,行政院核定的數字好像不是這樣,行政院核定是政府出資不得超過1/4,主委可以說明一下,現在這樣的金額是不是超過1/4?如果是1/4也未必合理,因為到時候會掌控在民間的投資,包括客家電視台,以後都掌握在人家手上。所以,所謂的客家發展基金會,我要兩個東西,第一個是法源依據到底在哪裡?第二個是政府出資比例當初主計處是怎麼核定的?請提供這些資料給我們,謝謝。

劉主任委員慶中:第一,當時行政院核定的是客委會秉權責處理,公文上是這樣寫的。第二,固定基金是1,000萬,初期成立的業務處理籌備是1,000萬,一共是2,000萬,但是有個但書,要成立以後這些經費才能動用。

陳委員其邁:成立的基金到底是多少錢?

劉主任委員慶中:成立的基金是4,000萬。

陳委員其邁:捐助金額4,000萬,你們1,000萬?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成立的基金是1,000萬。

陳委員其邁:所以基金會董事長不是我們派的?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有許可和監督要點,裡面有規範。

陳委員其邁:規範什麼?

江處長清松:比照公設財團法人,就像出資50%一樣,董事長要會裡經過幾個程序核定、審定以後才可以擔任。

陳委員其邁:現在是1比3,主委卸任就去當董事長。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這種情況。

陳委員其邁:我怎麼知道有沒有,我現在是假設,那要怎麼核可?

江處長清松:跟委員報告,因為監督要點裡有特別要求,出資25%要比照公設財團法人規定,董事長必須由會裡決定。

陳委員其邁:你們到底是多少?講清楚?董事幾席?

江處長清松:9到15人。

陳委員其邁:然後呢?

江處長清松:部分要由會裡決定。

陳委員其邁:現在關鍵問題就是「部分」是多少?

江處長清松:2/3。

李委員俊俋:你們有一個監督要點,有沒有送立法院備查?

江處長清松:還沒有。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現在草擬。

陳委員其邁:多少啦?

江處長清松:董事長由本會主任委員聘任,另外那個部分沒有特別寫。

陳委員其邁:那個資料為什麼不給我們看呢?

主席:主委,基金會對你們來說很重要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從長遠來看有它的需要性、必要性。

主席:所以短期之內應該沒有必要。

劉主任委員慶中:一個基金會的發展一定要有開始的基礎。

主席:如果你們說這個基金會很重要,你們有沒有向本會哪位委員說明過重要性?

劉主任委員慶中:目前還沒有。

主席:如果這對你們來說是重要的基金會預算,客委會要創立一個基金會不是一件小事情,你們沒有跟內政委員會任何一位委員說明業務,以及你們的規劃是什麼,你們未免也太隨便了吧?

陳委員其邁:捐助有捐助章程,你們說是公法性質,那就要有法律授權啊,但你們也沒有。

江處長清松:因為現在都還在籌備,所以捐助章程要等到開始籌備才會去弄。

陳委員其邁:你說是公法,誰跟你說是公法?

江處長清松:在設立許可和監督要點裡會規範,規範他們來成立。

陳委員其邁:要有公法,我的概念上還是要有法律授權,除非是官股過半,不然就要有法律授權,表示這就是依據法律所成立的機構,否則民間占3/4的捐助資金,你們憑什麼指定董事長或什麼?你說捐助章程,但捐助章程隨便都可以改,董事會就可以改了。

江處長清松:跟委員報告,我們沒辦法決定捐助章程,但是我們在監督和許可要點裡會有,這是根據民法的規定設立,因為國家編列預算資助民間社團,未來不會再另外編錢去資助任何一個社團,大概也只有這一筆,所以才有可能用1,000萬資助這樣的社團成立。因為只有這一家,所以……

陳委員其邁:要設立基金會可以,1,000萬都由政府出,然後其他捐助的都是捐助經費,這樣不是解決所有問題嗎?首先,捐助章程不是你們訂的,那是捐助人合議的,尤其這又不是法律授權由政府成立。你們的法律依據在哪裡?說有要點,但要點算什麼?一定要有法律授權,有些政府的基金會就是有法律依據,或者是政府捐助金額過半。

江處長清松:我們有請問過我們的法律顧問。

陳委員其邁:捐助章程也可以改。

江處長清松:是沒錯,所以我們只是控制監督許可要點,因為那就是會裡……

陳委員其邁:那不過是一個要點,要限制什麼?

邱委員文彥:抱歉,我來得比較晚,是不是可以將基金會和現行業務不同處說明一下?重要性在哪裡?將來所做的工作會不會疊床架屋,或者權責不清?

江處長清松:跟委員報告,現在要設立基金會最主要目的是要解決幾件事,第一是公權力不適合介入的事務,就像兩岸事務派員參訪,或者要加入聯合國的某些外圍組織;另外就是客委會在做的時候效果不是那麼好,或不適宜的部分,就像客語認證,長期以來客語認證都是委外進行,沒辦法長期累積,所以勢必要有一個公正且可讓我們信任的組織長期的做;再者是客家微型產業的部分,要做行銷或給予金流的協助,行政部門可能就不適合,所以必須有其他我們比較有辦法配合或比較能夠掌控,且能夠配合會裡政策實踐的組織來處理。

邱委員文彥:進度怎麼樣?陳委員也有一樣的問題,現在進度及急迫性到底是怎麼樣?預計什麼時候要成立?為什麼非要這筆經費不可?

江處長清松:我們是先按行政程序報院,院裡核定的是我們本於權責來處理,所以我們現在要開始進行籌備工作,今(105)年就匡列預算送到大院審查,整個進度就是等到預算通過之後才會進行實質上的申請與創立。

主席:你的意思是現在委外的業務以後都會由基金會承攬?

江處長清松:不全然。

主席:除客語認證之外還有什麼?

劉主任委員慶中:客家商品認證也是。

主席:以後都由基金會來做?基金會會不會再委託出去?你要不要跟我保證基金會不會再委託出去?坦白講,你們處理這件事情很離譜,除了程序,就是剛才兩位委員要求的行政院核定及法律保障之外,還有我問過的,如果這個案子很重要,你們跟哪一位內政委員會的委員說明過?成立了基金會,其實就是本來由客委會委託的事務,變成由基金會去委託,但還是委託啊!只是換一個委託的單位。

陳委員其邁:你們說要國際交流,但最後還是會再委託別人。

李委員俊俋: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的法源依據是國家文化藝術基金會設置條例,原住民族文化事業基金會的法源依據是原住民族教育法第二十九條,還有原住民族基本法,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四條,請問這個基金會的設置條例是什麼?完全沒有!更離譜的是,你們剛才說要規範要點,但你們出資只有1/4,只出資1/4要管人家的董事長是誰、董事長要怎麼做,這在民法上根本站不住腳,讓我們嚴重懷疑這是選舉年為了要解決未來的事情。

陳委員其邁:法律顧問是誰?

劉主任委員慶中:會外的。

陳委員其邁:會外的是誰?頭殼壞去找一個笨蛋當法律顧問,連法律都搞不懂,公法的財團法人一定要法律授權,最基本的都不會,開什麼玩笑!

李委員俊俋:我建議全部減列,等到以後再說,下一屆再說。

主席:第2-1案到第2-5案、第2-14案這6個案併為1個案,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客家發展基金會創立基金1,000萬元及營運初期經費1,000萬元,共計2,000萬元,全數減列。

劉主任委員慶中:可否先凍結?

主席:不可以,你們處理這件事情太離譜了,你們如果認為重要的話,就應該要來說明,你們連說明都不說明,你們只要舉出一位內政委員會的委員,你們去說明過的,告訴我,我已經問了3次了。

陳委員其邁:我覺得有點草率,法制作業不能夠這樣,一定是上面交代的。

主席:請說明第2-6案。

江處長清松:第2-6案是有關國外旅費的部分,我們國外旅費今年像日本編了31萬元,東南亞編了37萬元,但是委員在提案裡面提到一些參訪行程,我們在今年度其實都沒有編,都沒有參訪的行程,純粹是編列交通費、生活費和辦公費而已,如果減列20萬元的話,沒有辦法執行這件案子,因為到日本這個社團開會是長期以來的傳統,懇請委員支持這個案子,如數核列。

陳委員其邁:崇正公會是?

江處長清松:每年都會邀請,這是少數和臺灣親近的團體。

邱委員文彥:日本崇正會每年都會提出邀請,我到這邊以後,每年都收到邀請,但是我也沒有去過,我不太清楚客委會有補助這個計畫去到那邊,哪些人去?過去幾年是誰去?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日本崇正公會有其特殊性,所以客委會每年都會派員去參加年會。

李委員俊俋:沒刪,是刪另一筆。

陳委員其邁:主席,刪的是那一筆考察國際大學流行音樂活動及觀摩大地裝置藝術設計計畫,代碼是91這筆,在第92頁的文化教育推展。

孫處長于卿:這個案子在第5目的部分有提案,是否併案處理?

主席:陳委員是否撤案,到第5目再討論?

陳委員其邁:後面再討論好了,這和第5目重複,第2-6案撤案。

主席:第2-6案撤案。

第2-7案請說明。

江處長清松:第2-7案是綜合規劃處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編列獎補助2,401萬5,000元,減列300萬元。這個其實和後面很多案子,如第2-7、2-8、2-11、2-12案都是雷同,是否由我再補充說明?

主席:一併說明。

江處長清松:我們海外合作交流的補助案,委員大概是認為補助款的一些問題,有提案減列1,000萬元、300萬及凍結2,000多萬元等,我們對於海外補助的對象大概是國內的社團和學校,每年大概補助100多個團隊到國外進行交流和文化上的合作,長期以來,我們對這部分的效益,除了隊數之外,我們在今(2015)年特別增加一個對滿意度的KPI的效果,其實這種效果大部分在質的部分,包括我們今年推動未來客家NGO的組成,都必須透過國內的社團、學校去跟海外的客家團體交流、整合,所以這對客家文化傳播,尤其在整合全球客家NGO的做法上,其實很重要,請委員支持補助款的編列。

主席:客庄國際參與增能計畫有兩位委員提案全數減列,你們是否特別說明一下?

江處長清松:客庄國際增能這部分,委員可能會質疑是否與內政部的新住民部分重疊,跟委員報告,我們與內政部新住民的經費其實有兩個做法,我們有分也有合的作用,在分的部分,其實內政部新住民不會針對全部69個客家鄉鎮,尤其是對客語的教學,對這些內容可能沒有那麼著重,所以我們希望能強化這部分。另外,我們也做了一些海外客庄的文史調查。另外,在合的部分,新住民有做的部分,如果我們搭配得上的部分,我們都會編列部分經費跟他們共同辦理,所以在這一塊不會有重複或資源浪費的問題,反而是兩個部會一起合作,我們編列173萬做這一塊,我們會透過新住民基金,他們有很多錢,其實可以透過合作的方式,讓新住民的效益更大,請委員支持這樣的計畫。

主席:因為接下來第2目大概都是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的預算,有減列、有凍結。

陳委員怡潔:我建議還是直接減列,因為從94年到103年,我查過你們總共有174筆,一大半跟客家文化其實沒有關係,有補助去日本、去歐洲,補助年輕人環遊世界比較多,有到亞馬遜叢林、到紐約看戲劇、東京看音樂劇、到荷蘭騎自行車,這裡面的內容我也沒有看到任何與客家有關的。另外,經費裡面還有很大一筆是補助大學舞團表演、零售市場改建、花蓮市老街商圈建置,甚至還有補助國外客家團體聯誼經費,這部分都要請你們說明清楚。

江處長清松:屬於硬體、客庄的部分應該不在這個科目。另外,我們補助的有很多是剛提到的築夢計畫,那是屬於培育青年從事客家活動的工作,這些內容有很多委員跟我們指教,我們對於客家青年或青年投入客家文化這一塊,我們覺得用寬廣的心,他們提案的內容可能看起來非常聳動、非常有理想性,最少他們回到國內以後,他們會投入客庄,奉獻他們所學的一些東西。有關歷年的補助,我們對於績效的要求和後續的發展,我們都有相當程度的期待。像築夢計畫經過10年以後,我們也做部分的檢討,所以在明年就把個人的補助改成團體方式,用服務志工的概念到客家、到海外駐點,甚至去協助客家文化的推廣。對於這一塊每一分委員所通過的預算,我們都會很審慎、很認真去執行。

邱委員文彥:客委會補助青年到海外是非常正確的工作,今天早上我也提到我們要讓年輕人有國際視野,以後類似這種計畫,他們的報告回來以後,先送初稿讓你們看一下,例如去亞馬遜河、去阿姆斯特丹騎腳踏車,都有其意義,例如他回來之後,對於生態保育的東西,在我們客家庄做得更好。像腳踏車,我在環保署的時候,我們曾想把竹北打造成腳踏車城,但是後來署裡面沒有支持,像這種在客家庄裡面都有很大的發揮空間,可能是年輕人沒想那麼多,要怎麼去串連起來,所以你們幫他們看一下報告以後,看看如何整合到現行的客家事務的推動裡面,報告看起來才會合理,不然人家講什麼設置垃圾桶等等,我是覺得年輕人是很直覺寫了這些東西,但是有很多東西,他們表達得可能不是那麼好,所以你們先看一下初稿,給他們一些建議和對話,當然不是掩飾他們去做的工作,而是讓他們觀察所得更能落實在客家庄,以上是本席的建議。

主席:剛才陳怡潔委員講的部分,其實在內政委員會很多委員這幾年都非常關注,但是客委會對於這些計畫,包括築夢計畫後續的處理,其實一直都沒有讓我們很滿意。另外有兩位委員特別提案關於客庄國際參與增能計畫的部分,坦白講,我不太了解這個計畫的目的是什麼,聽起來好像是說現在客庄有很多外配,我們要提升他們的中文及客語能力,讓他們了解客庄的風土民情和文化知識,包括這些新住民及其子女,他們的子女是在這邊出生,其實我認為他們的狀況和所有客家子弟是一樣的。我們對於新住民有各種不同的補助和協助在各個部會,客委會是否需要再編一筆173萬的預算去協助包括醫療、餐飲技藝,這我完全不能理解,客委會為什麼要特別去補助餐飲、醫療,這是什麼狀況?

江處長清松:新住民到客家庄是比較封閉的,我們希望提升他的能力。

主席:新住民到非客家庄跟他到客家庄的處境是一樣的,你了解我的意思嗎?

江處長清松:是。

主席:也就是說,在非客家庄對這些新住民協助很多的是地方政府,政府的補助和協助會分客家庄和非客家庄嗎?會不會這樣做?你知道我的意思嗎?例如新北市政府或臺北市政府,或者屏東縣政府好了,他會說客家庄的部分就不要協助,因為有客委會的預算,或者他們會向你們申請預算、補助?

江處長清松:形式上施政其實不應該分這樣,但是實質上常常會出現這樣的困難,就是他真的會有區隔,因為他在客家庄裡面,所以我們會分兩個部分,一個是強化,另外跟新住民合作的原因就是這樣。

主席:你是說政府在協助新住民的時候會看他的配偶是不是客籍,然後決定要不要出錢?是這樣嗎?

江處長清松:不是,是說客家庄這個區域,它會用區域來分。

主席:可否給我們確實的數字和依據,因為我聽了之後實在不能理解。

江處長清松:就像我們很多的計畫,只要跟客家有關,你跟文化部申請,文化部可能會要你向客委會申請,類似這樣的情況。

主席:我不太能夠理解。

陳委員怡潔:聽起來很模糊,到底他的界線是什麼?

主席:例如苗栗縣政府在處理通霄、竹南時就幫,如果處理三灣,就說去找客委會,是這樣嗎?這173萬怎麼分?如果客庄都要你們去處理,你們這173萬要做什麼?

江處長清松:我們這173萬大概分兩個部分,一個部分是針對新住民,因為客家庄裡面有很多新住民,所以我們要了解新住民的原鄉是什麼,我們要做一些調查,深入去了解他們,也許是到海外調查他們家的部分。另外就是增能的部分,就是剛才跟委員報告的地方,包括他客語能力的提升,包括他的一些技藝能夠走出社區,跟大家一起互動,提升他在在地的能力。

主席:新住民基金對於苗栗、花蓮都有補助,這有很多都是客家庄,這沒有說服我們,你說要去調查外配從哪邊來,例如越南,我們就要去她的故鄉訪查、聯誼嗎?做文史調查?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舉美濃為例,因為美濃大概八成左右都是客語家庭,美濃地區也有很多外配,第二代的人數越來越多,我們希望能夠搭配新住民發展基金給予新住民各項的服務。

主席:你說新住民發展基金對客庄沒有補助,我就拿了數據證明他們有補助。他們有沒有區分,例如客家就找客委會?

劉主任委員慶中:對!我們搭配他們去做與他們不一樣的事情,因為新住民發展基金有它的項目……

主席:對不起,我不能理解!新住民嫁來臺灣或者不管新住民是男或是女,對於他們來說,配偶是不是客家人,其處境有什麼不同?無論你們講的是什麼語言,對於他們來說都是陌生的語言、陌生的文化,除非新住民發展基金不予補助,但你們這170多萬元也不夠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新住民發展基金是針對原生國的語言,而我們這邊做的是客語教學,還有讓他們更能深入瞭解客庄文化。另外,希望新住民的下一代回到其母親的原生國去瞭解原生國的文化與產業,最主要的是搭配……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邱委員文彥:這部分的經費其實很少,就我的瞭解,對於新住民的部分,我和段委員的看法相同,縣市政府也會做這一塊,但是客委會的經費應該是補足它所不足的部分,特別是對客家文化與客家語言的部分來做補強。這部分的經費很少,希望委員支持他們。

主席:本席針對第2目預算處理提出建議,請各位同仁聽聽看。請問陳怡潔委員是否堅持減列獎補助費300萬元?

陳委員怡潔:其實我還滿堅持的。

主席:第2-7案照案通過,獎補助費減列300萬元。「客庄國際參與增能計畫」173萬元,凍結50萬元;除獎補助費減列300萬元,「客庄國際參與增能計畫」凍結50萬元,須提出專案報告;其他5,714萬元除減列300萬元外,再減列200萬元,凍結500萬元,即除了凍結50萬元之外,再凍結450萬元,委員要求一併作專案報告經內政委員會通過後,始得動支。

第2-11案、第2-12案及第2-13案是凍結案。

請問各位有無異議?已經凍結在裡面了。也就是說,除了第2-11案、第2-12案及第2-13案是凍結案之外,再加上2-9、2-10改為凍結案,總共凍結5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除了第2-7案陳委員怡潔提案減列300萬元之外,另外,第2目再減列200萬元,總共是減列500萬元、凍結500萬元。

周委員倪安:第2-8案是不是可以一起討論?

主席:周委員提案第2-8案建議只留下480萬元,其餘全數減列?

周委員倪安:在說明中有提到一些問題,是不是可以請客委會……

主席:我們將第2-8案列為凍結案的專案報告。第2目就這樣處理。

接著處理第4目。請客委會針對第4-1案作說明。

吳處長克能:有關第4-1案建議減列500萬元部分,因為「客庄區域產經整合計畫」在105年度才編列1,800萬元,主要是在做六堆及東部地區,不管是104年度或105年度,我們都沒有編列媒體購買相關的經費,我們的推廣都是結合旅行社來推出遊程,把人潮帶入客庄消費,希望委員支持,不要減列。以上。

主席:你們行銷宣傳是不做廣告的?

吳處長克能:沒有媒體購買的廣告。

主席:你們如何做行銷宣傳?

吳處長克能:我們是在自己的網路上透過結合旅行社來推廣遊程。

主席:怎麼樣在自己的網路上做廣告?

吳處長克能:我們會結合旅行社先做探勘,然後透過相關的部落客及媒體的報導來做相關的推廣。

主席:這個部分我們等一下再一併處理。

處理第4-2案。

吳處長克能:針對第4-2案,105年度編列7,200萬元,其實這項經費我們自行根據實際的需求較104年度減列了3,200萬元,相關的計畫內容都是比較基礎及比較延續性的計畫。針對委員的提問,有關產業輔導的部分,我們都有持續、有系統的規劃,就我們目前所瞭解的,這些產業接受輔導之後,實際有在永續營運者比率高達86%。另外,在人才培育部分,我們有定期追蹤,我們相關的人才培育大部分都是屬於業者的在職技術的精進部分;至於青年的部分主要就是創業的輔導,據我們的瞭解,目前青年創業的輔導都有投入客家產業的發展;相關的創新研發的部分,會裡面都會做審查,也會有相關的專家學者給予輔導,有關市場性的部分都是我們重要的考量因素,因此建議委員給予支持,不要減列。以上。

主席:第4-1案本席撤案。針對第4-2案,請問周委員要不要垂詢?

周委員倪安:針對第4-2案部分,上次我們有去看過客家特色產業的活動,我們也有幫忙某些業者,我覺得看起來還有些業者是更需要幫忙的,我們現在幫助的都是屬於中上的,不能說是錦上添花,但是我覺得有更需要我們送炭或是真的需要協助的更小的小農、在地的農民、在地生產、在地行銷的農民,是不是可以將預算……如果真的有用到的話,我覺得我們好像是在幫助那些已經有一定的資本額,而且也還不錯的農民,你們如何評估將哪些業者或廠商納入協助?針對這個部分,我覺得仍有改善之處,才能真正可以幫助客家鄉親。這是當時我看這個案子的感覺,本席建議減列2,000萬元,其餘凍結。

主席:請主委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客家文化產業輔導創新育成」最主要是人才的培育,剛才委員也很關心在地農民、在地小農,我們會搭配農委會針對他們的農特產品給予補助,做些產銷的活動,譬如公館的紅棗即是。另外,這個計畫的主軸是,對於人才的培育與商品的輔導,這是確實有其必要的,而且客庄微型的產業比較多,同時他們也要有意願來搭配,譬如我們給予補助及輔導,同時他們也有意願必須做配合,我們才能做成這些事情,我們沒有給予百分之百的補助,他們必須要有配合款來做搭配。

主席:周委員,我建議第4-2案7,200萬元的減列部分改為凍結,請他們過來做專案報告後……

周委員倪安:凍結?

劉主任委員慶中:希望委員能夠支持這項計畫,因為實施了幾年也有一定的成效。

周委員倪安:你們有做很厚的客家產品文宣,我覺得這也是很花錢。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現在有減少這個部分,大部分都是網路的等路大街……

周委員倪安:我覺得不太需要這項花費。

劉主任委員慶中:現在都電子化了。

周委員倪安:好吧!但是計畫上面要改為凍結……

主席:將減列改為凍結2,000萬元,來做專案報告之後……

劉主任委員慶中:是不是可以改提書面報告?

主席:第4-3案至第4-7案都是針對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辦理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部分,有些委員提案全數凍結,有些委員則提案全數減列。請客委會說明。

吳處長克能:先報告程序的部分,這是配合行政院在103年度核定辦理4G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從104年至106年執行。今年因為陳碧涵委員曾經質詢、關心為什麼客委會沒有參與這個案子,所以客委會依照科技會報、科技部的建議提了一個案子,也就是今天我們看到的這個案子,這個案子在104年7月實行政策審查,且政策審查已經通過了,行政院主計總處同意客委會編列這項預算,而後還有技術審查,就我們的瞭解技術審查進行到一半,預定在11月3日經行政院審核後就可以確定。至於這個計畫的總經費是2,700萬元,因為相關的客家業者大部分都是屬於微型企業,但是科技創新的能力不夠,如果能夠藉由結合科技創新,讓主要的業者透過產業的優化,建立相關的智慧服務系統以及整合行銷,可以帶動客庄的消費與觀光,我們預估這個計畫的執行在明年可以提升客庄的觀光70萬人次,產值可以達到5,000萬元,效益算是不錯的,希望委員支持。以上。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陳委員發言。

陳委員怡潔:今天早上我有問過這個問題,因為行政院都還沒有核定,是不是應該直接刪除?既然都還沒有核定,你們就直接編列預算,顯然不合邏輯。

主席:我們有兩個處理方式:一是,全數減列;另外一個是,先凍結,直到行政院核定之後才可以動支。我提這兩個處理方式就是要讓大家做決定。

陳委員怡潔:是不是等行政院核定之後,我們再……

主席:好,全數凍結,等行政院核定之後,把報告送到內政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4-8案。請客委會針對第4-8案作說明。

吳處長克能:第4-8案是有關02客家文化產業行銷推廣部分,其實會裡面有自行檢討,105年度已較104年度減列1,755萬元,因為此項計畫內容非常多,包括相關客家特色餐廳的輔導、客家會展消費品展、美食料理比賽、青年創業競賽以及網路商城的推廣等等相關活動,如果刪減1,500萬元恐怕有些計畫就無法執行。另外,我們舉辦相關客家產業的行銷推廣活動、產業展售活動,就以往的估列,每年大概創造4.6億元的產值;餐廳輔導的部分也能夠提升客家餐廳的營收,產值大概是2,400萬元;青創的部分大概每年可以鼓勵20位的青年投入客家產業,創造的產值將近2,000萬元,整個績效執行還算不錯,希望委員支持,不要減列。以上。

主席:請問周委員對於客委會的說明有無意見?

周委員倪安:針對第4-8案,早上我曾詢問過,客家委員會有沒有舉辦客語比賽?為小朋友舉辦客語比賽?

孫處長于卿:有。

周委員倪安:有沒有獎金?

孫處長于卿:沒有獎金,但有獎盃,另外還有……

周委員倪安:沒有獎金,只有獎盃,這樣會很無聊,你們要設獎金,要鼓勵啊!

孫處長于卿:……學校,不是給個人方面的……

周委員倪安:你們要想辦法鼓勵他們說客語,要發展產業,況且在賣東西時,sales的語言能力很重要,我們一直在強調客家中心不能一直想要聯結中國而已,其實你們可以做整個東南亞地區,何況東南亞地區有很多的客家人,你們可以將臺灣做成客家中心,你們不能沒有最初的想法,也不能一味編列預算去強調行銷。而且我也問過你們很多次,你們也沒有給我看過你們創造的產值是如何計算出來的,這已經是第4個會期了,我之前就問過你們。雖然你們在報告裡面有提到會創造多少的產值,但我想知道的是,你們是如何計算出來的?但你們也沒有將報告拿給我看!

主席:請陳委員怡潔發言。

陳委員怡潔:客委會於6月在苗栗客家文化園區有舉辦客庄新創事業聯合展售會,這是你們69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最後挑選出30個客庄青年新創事業,你們去進行評比,今年年終你們要做最後的考評。以前是前10名可以獲得50萬元的創業獎金,看來你們是為了要鼓勵年輕人返鄉從事客家文化的推展事業,如果一樣是客家文化產業行銷的推廣under在這個上面的話,他們主要是在哪些方面?譬如你們輔導文化推廣事業是農業還是哪個產業居多?你們是不是也應該要瞭解?到底目前青年返鄉的狀況如何?有沒有達到你們預期的目標?因為這些政策,包括你們所提的預算,都希望未來文化產業發展能夠達到你們預期的目標,並非只是侷限性、短暫的鼓勵性,或誠如早上段委員所講的,只是先誘惑他們來參與,對於後面繼續推動的部分就沒有那個效果存在,我想瞭解的是,到底目前你們推動的是以哪個方面居多?有沒有到達你們預期的目標?

吳處長克能:有關產值的計算,我們每年有舉辦客家特色相關的展售會或產業博覽會,依照一般會展的評估方式,它會以當場的直接營收,還有創造周邊的效益,以及後續的效益所加總的數據,我們在產業行銷推廣活動部分是這樣來計算的;至於餐廳輔導的部分則以營收的增長來計算;青創的產值,因為是從無到有,原來是零,從輔導到創業之後,每年所創造出來的營收來做為產值的估價。

陳委員怡潔:……產業……

吳處長克能:青年創業的部分,當然我們希望獎勵的青年創業都是要與客家特色產業有關,他們可能會做美食、手工藝品等等,但是都會與客家產業有關係。我們並不會特別限定他們要做某項產業才可以來申請,主要是:第一,年齡,要年輕人;第二,要在客庄創業;第三,要做客家特色的產業。我們目前用的方式是,希望透過實業績效的考核,避免之前來申請計畫,但後面卻沒有做得那麼好的弊端,我們是以實績的競爭方面來瞭解這些青年確確實實有在做客家特色產業,在瞭解他們之後,我們會透過客家特色產業的輔導計畫繼續協助他們精進。這是目前的方式。

陳委員怡潔:請問具備什麼條件才有資格?原住民、本省或外省人可以參加嗎?有沒有族群的限制?還是一定要是客家人才可以參加客委會舉辦的青年創業競賽?這個身分……

吳處長克能:沒有省籍的限制。

陳委員怡潔:如果老外想要學客家話,或者在客家創業部分有些想法的話,是不是也可以參加這類型的比賽,因為他們也算是推動……

吳處長克能:目前只有限本國人。

陳委員怡潔:其實你們真正要將客家文化發揚光大,不要侷限性,好像被綁在那邊,這是我們比較希望你們通盤檢討的方向。

主席:周委員希望第4-8案怎麼處理?

周委員倪安:還是先凍結,再來報告好不好?

主席:將減列改成凍結……

周委員倪安:希望客委會針對更弱勢需要幫忙或是有心的部分,讓……

主席:凍結1,500萬元,希望客委會就行銷情形及所創造的產值向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可以作建議嗎?

主席:請說。

劉主任委員慶中:可不可以凍少一點,然後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我們減列500萬元、凍結500萬元,或者凍結1,500萬元,你們從這兩個中選一個?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已經先將預算降低了。

主席:本案凍結1,5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4-9案及第4-10案。

請客委會就協助營造客家文化及產業生活環境計畫經費保留數太高作說明。

吳處長克能:有關保留數的部分,從101年度至103年度總共保留數是3億1,174萬元,其中103年度的2億元是已經撥給地方政府,但全案尚未結案,依規定必須編辦保留,我們特別做了內部檢討,保留數3億1,174萬元除了102年度頭份鎮昊天宮的案子受到天災的影響仍有364萬元尚未執行,其餘的部分我們都會在年底執行完成。以上報告。

主席:請周委員發言。

周委員倪安:我建議還是要減列,我知道你們有些案子已經重複在做了,畢竟十多年下來,過去的文化有些已經研究到一個點,你們因為有預算,所以就不斷發包出去,讓人家去做一些東西,對此,我有些耳聞。我很鼓勵讓小孩子學習客語,提供獎金作比賽,就像我們小時候舉辦愛國演講比賽一樣,每個人都感到很光榮,我覺得應該要從打底開始。我有些朋友在接你們的案子,你們的錢真的是有點……

主席:「很傷勢」!

周委員倪安:對!我的意思就是這樣,但我也不要講得太明白,我想主委也知道。我不是不給客委會錢,我認為客委會要把錢用在認同語言及語言的傳承等部分,至於後續的發展不管是創作或音樂等等才會有來自於語言的感情,不然的話,你一直表示我們有很多的文創,但這只是虛的、空的,只是為文創而文創,為了要申請錢而申請,其實內容是空的,也沒有對客家的感情,客委會又只是為了要把預算花掉而做這些事情,我覺得一切都沒有實質的效益,表面看來大家都有事情做,但實際卻沒有長遠的用意。你們應該舉辦小朋友說客語比賽,發獎金鼓勵他們,現在臺北市有很多小學都有在學客語,成效都還不錯,你們要鼓勵他們講客語,如果你們用三千、五千元、一萬元或二萬元的獎金當作鼓勵,他們會有成就感,這是可以做的,為什麼不做?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沒有獎勵個人部分,我們除了認證有給個人之外,其他都是給學校機關。

主席:有關第4-9案及第4-10案,因為你們的執行率問題,而且其實你們的錢也用不完啦!

周委員倪安:對啊!

劉主任委員慶中:讓我表達一點看法。因為文化的推廣與語言的傳承分為兩個面向,當然客語的傳承、教學是純粹從語言文化的角度去看;另外,產業活動也是很重要的一環,因為它可以活絡客庄,留住青年,這樣的話可以相輔相成的。我們今年預算編列七億多元,明年編列五億多,所以在整個生活營造方面的計畫,今年就將近減列2億元的額度,所以在這個部分,希望委員能夠繼續支持,讓產業與生活營造能夠整合在一起。因為我們從明年開始要從各個區域做跨域整合,希望整體透過這樣的生活營造可以活絡客庄,讓更多的青年能夠留在客庄,從語言的傳承部分能夠相輔相成,這是我個人的想法,希望委員支持。

主席:陳委員要說明嗎?

陳委員怡潔:因為你們今年就有一大堆的預算執行不完,本席建議該預算全數減列,而且看來國民黨委員覺得你們錢太多了,他們全部都棄守了。就如我今天早上所講的,你們要在最後3個月時間去消化那14億元是有限的,這都只是小事,但是我們今天強調的是態度上的問題,國民黨委員都沒有在場,在態度上就很明顯,他們也認為你們不重要。

劉主任委員慶中:個人對於客家沒有顏色的立場,所以不管哪些政黨在此,我希望能夠完全針對客家的需求,讓它好好地發展,不要因為某些委員不在,然後就……

陳委員怡潔:今天早上我已經講過了,實質上你們今年將近26億元的預算,其中14億元要在最後3個月內花完,到底你們的預算是否過於浮編?還是客委會真的沒有能力去執行這些預算?我覺得這是最主要的。基本上,你們不要為了消化預算而亂花錢。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不會啦!

陳委員怡潔:其次是態度上的問題。周委員可以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今年我們已經執行了93%了。

陳委員怡潔:由召委決定,這是我們的立場。

主席:我建議減列5,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

陳委員其邁:我沒有意見!

劉主任委員慶中:如果減列預算,以後我們這部分的計畫執行真的會有難度,因為我們已經降為五億多,今年是七億多,明年是五億多,如果再減列變成四億多,這樣的額度是滿高的,對於業務單位在執行生活營造方面真的是有困難。

主席:不會啊!怎麼會變成四億多?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它是跨年度的計畫。

主席:有多少是跨年度的計畫?

劉主任委員慶中:譬如今年核的是明年要支付的,這些就會產生問題。

主席:有四億多是跨年度的?減列3,000萬元、凍結5,000萬元好不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也同樣的……

周委員倪安:主席,麻煩在說明裡面寫上建請他們……

主席:一定會!第4-9案及第4-10案合併處理。

處理第5目。第5-1案及第5-2案是有關客家文藝發展部分。請針對兩案一起說明。

孫處長于卿:第5-1案是關於我們明年編列出國預算的部分,有關出國預算在計畫書第92頁有提到。我們目前規劃參加日本富士音樂祭,還有參訪大地藝術祭的主辦單位。這兩項活動都是在日本新潟比較山區的區域所舉辦,對於客委會來說,今年的桐花祭活動已經舉辦了第14年了,其實今天早上包括李俊俋委員也有提點我們,很多的活動可能不是很浮面的活動,是不是在文化面可以更深化?另外,在今年開始客家流行音樂是我們推動的重點,因為我們認為在於……

陳委員其邁:沒意見啦!

孫處長于卿:是,謝謝委員。

主席:第5-2案。

孫處長于卿:第5-2案是關於地方政府補助1億4,192萬元部分,該補助主要在於幾個大項,包括客庄十二大節慶、桐花祭、六堆嘉年華等,這幾個大項大概就占掉將近1億1,000萬元,如果再減列5,000萬元,其實影響是非常大的。另外,如果全數凍結,在明年年初就沒有辦法用到這項經費,馬上受到衝擊的是在一、二月舉辦的客庄十二大節慶……

周委員倪安:你們編列二億多元中包含補助直轄市政府及台灣省各縣市合計一億四千多萬元,但是在子計畫中卻看不出來你們到底分別補助政府或一般的其他團體多少經費,因為現在有很多地方政府所舉辦的活動都流於形式,可能會淪為地方政府的酬庸或綁樁之用,這也是民眾的感覺。是不是你們能詳列清楚有多少錢是補助地方或補助地方政府?

孫處長于卿:給民間團體的部分是捐助,這個部分有七千一百多萬元是在0437的用途別科目,縣市政府的……

周委員倪安:一億四千多萬元就是給政府的?

孫處長于卿:是給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的;這全部都是給地方政府的。這個部分其實我們有主要用途的計畫,誠如我剛才說明的,包括客庄十二大節慶、桐花祭及六堆嘉年華等三個地方節慶及跨域型的大型計畫,也就是我們的計畫說明的第三及第四是主要的補助項目。

周委員倪安:但是在你們的說明欄裡面看不出來有多少錢是給地方政府、有多少是給國內團體的?你們真的很混亂,我們看不出來啊!

孫處長于卿:委員指的是在我們的說明三及說明四的部分?

周委員倪安:你們給國內團體有七千多萬元,一億四千多萬元純粹是給政府的?

孫處長于卿:是!這其中就是剛才說明的三大項的地方節慶及跨域型的大型活動;另外,約有三千多萬元是補助各地方,像新北市、桃園市及臺中市等等辦理大型的客家文化節活動,這是主要的補助經費。

周委員倪安:好啦!先凍結啦!

陳委員其邁:主席,因為第5目「文化教育推廣」中,有些是業務費、獎補助費,另外有些是客語部分的補助,我建議將這些分開來看,在獎補助部分包括對直轄市各地方政府的補助,我覺得預算不宜減列,因為是補助地方。但是無論是在你們提供的子計畫、補助標準、計畫執行等內容中,都沒有看到過去補助的詳細資料,也沒看到補助標準到底是什麼,所以,我建議客委會把補助標準與過去補助各縣市的資料送給本委員會,等提供資料之後,再來進行專案報告,以供我們了解補助是否有值得檢討之處。所以,我的具體建議是,有關對直轄市及台灣省各縣市補助以及對國內團體之捐助全部凍結一半,等專案報告後再動支,其他預算則應該照列。這是第一點。

接下來就是認證問題,業務費包括通訊費、權利使用費、一般事務費在內,總共有1億0,500萬元,我建議刪減1,500萬,就是在業務費1億0,554萬元中刪減1,500萬。獎補助費部分不動,但其中半數凍結,俟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以上是我的建議。

孫處長于卿:其實我們在明年有幾項大型計畫要推動,包括一齣大型客家歌舞劇,這是從今年就開始籌備,因為大型藝術活動需要長時間籌備,主要需要動支經費的時間會落在明年,如果要刪減,對我們會有比較大的影響,因為這樣的計畫除了是藝文活動表演以外,也涉及人才培訓,所以我建議業務費不要這樣刪減。我們明年的大型活動除了有客家藝術家美展、大型客家歌舞劇,還會籌畫客家兒童歌舞劇等,都需要幾年時間籌畫,而明年大概就是籌備期。另外還有客家傳統精緻大戲,這幾年來,我們發現客家傳統戲劇斷層非常嚴重,因此明年也會進行人才培訓精進計畫,懇請委員在這個部份不要刪除經費。

陳委員其邁:去年也刪了啊!

孫處長于卿:第5目去年沒有保留,在文藝發展經常門也都沒有保留預算。

陳委員其邁:刪500萬好了。

主席:「01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的3億2,234萬3千元,照陳委員的意思是要凍結一半。

陳委員其邁:因為等一下還要審查客語語言教育業務,所以我指的是在業務費1億0,554萬4,000元部分減列500萬。04是獎補助費。

主席:對於獎補助費,陳委員是主張凍結一半。

陳委員其邁:對,俟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那就凍結5,000萬,好不好?業務費減列500萬。獎補助費如果凍結1億,行政單位動作就要快,把補助標準送過來。

孫處長于卿:我們對於補助其實都訂有標準。

主席:我再唸一次,「01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業務費減列500萬,獎補助費凍結5,000萬,等客委會將補助標準與過去的補助對象都送過來,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02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預算。

孫處長于卿:客語認證的通過率今年有大幅成長。語言推動其實需要長時間累積,今年好不容易有反轉向上跡象,所以懇請各位委員不要減列或凍結語言教育經費,畢竟今年好不容易比較進步,如果明年經費減列或凍結,恐怕會影響整體推動效益。

周委員倪安:你們對學生的獎助有1,100萬?

孫處長于卿:是,這是獎學金部分,我們對通過客語認證者發給獎學金。

主席:有5,000元、10,000元等等。

孫處長于卿:這是個人獎金,直接給學生。其實我們內部也一直在討論學生為什麼要來學習客語或參加認證,以及思考誘因。本會語言認證與原住民語言認證非常不同的是,原住民語言認證通過之後可以加分,但客語沒有,所以連我們想在學校推動母語教育,也被部分學校質疑通過認證也沒有用途,拿什麼呼籲小孩學習客語?當然,獎金可能是很立即的鼓勵作法,我們現在也在規劃,請教育部同意將通過客語認證列為學生在十二年國教超額比序時的加分項目,以此激勵國中小學生學習客語。但是在這個項目獲得教育部同意之前,還是懇請委員同意我們編列這樣的預算,作為小朋友的獎勵?

主席:針對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委員提案分為2個部分,一是針對客語認證,一是辦理公視客語無障礙等推展客家語言教育計畫是否集中在某些縣市,所以我們分成2個部分處理。針對客家語言教育業務費部分減列300萬,獎補助費凍結2,000萬,請客委會針對獎勵方式提出檢討,並且對於客語認證是否有助於推動客語進行專案報告。另外,對於第5-6案質疑資源是否集中於某些特定縣市,也要一併專案報告,經內政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陳委員其邁:主席,你剛才說要凍結多少?

主席:2,000萬。

陳委員其邁:我要求再多凍結3,000萬,因為客委會辦公室主任不會講客語,客委會的會務會議也不講客語,所以我要求再凍結3,000萬,等相關人員通過客語中級檢定考試之後再解凍。

主席:要是他們都講客家話,彼此溝通也會有問題。

陳委員其邁:你們說客語是官式語言,內部開會卻不講客家話,怎麼可以這樣?我還是要求凍結3,000萬,等你們開始講客家話再說,辦公室主任也一樣,兩個條件之間是「and」的關係。開會時怎麼可以因為一、兩人不會說客家話,你們官式語言也就不講了?我堅持在2,000萬之外,再凍結3,000萬。

孫處長于卿:但客語認證每年舉辦與放榜時間已經是在10月或11月了,可不可以再考量?

另外,關於公視客語無障礙計畫,我們其實沒有將補助集中在特定縣市,尤其是苗栗,苗栗獲得的補助並沒有特別高。

主席:請你們把資料補送過來,反正你們的預算也被凍結了,都要一併報告。

孫處長于卿:是。

主席:第二節業務費減列300萬,獎補助費如果再加陳委員要求的凍結3,000萬,總計就凍結5,000萬了,陳委員,總共凍結3,000萬就好啦!

陳委員其邁:那客委會要給我一個承諾,至少要承諾會務會議什麼時候開始講客家話,而且要把會務會議錄音帶送給我聽聽看。

劉主任委員慶中:客委會中客籍人員大概將近6成,在主管會報中大概占1/2。

陳委員其邁:這樣怎麼推廣官式語言?客委會自己都不講客家話。

劉主任委員慶中:這是不同面向與思維的問題,當然,我們會以比較積極的方式鼓勵大家,而且我們在大委員會都使用客語。

主席:這樣好了,凍結3,000萬其中的1,000萬,等主委辦公室主任通過陳委員面試之後就可以動支了。

劉主任委員慶中:要通過初級認證,就要等到明年11月了。

陳委員其邁:要是客家鄉親打電話到主委辦公室,辦公室主任不會講客家話,那怎麼辦?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們辦公室裡有兩位人員會講客家話。

陳委員其邁:假如有事要找主任怎麼辦?我提出這項提案,客委會很多人員都鼓掌叫好呢!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了解。

陳委員其邁:客委會要講客家話啦!開會也要講,畢竟你們要推動官式語言,那就要發揮標竿作用嘛!理由那麼多,不是跟其他單位一樣?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在主管會報也表達過這樣的期許,不論是提案或討論都要儘量講客家話。但如果要求全都要講客家話,有些同仁目前還不會,可能有意見也不敢表達,這也是另外的考量。

陳委員其邁:那也應該請不會講客家話的人員帶翻譯機,怎麼會是要求會講客家話的人員帶翻譯機?應該要求不會講客家話的人員帶翻譯機,因為客家話是官式語言。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要是表達時需要,聽則是聽得懂的。

主席:5-3、5-4、5-5及5-6凍結3,000萬,經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處理第6目,請說明6-1。

游處長進忠:委員希望公共電視台能夠免收取客家電視台的辦公室租金,其實去年大會就要求我們與公共電視台協商,希望調降攝影棚租費,主委也就率領同仁拜會邵玉銘董事長,但當時對方表示租金並沒有比較貴。我們之後也曾兩度行文,請公共電視台減免相關租金,但公共電視台仍然表示他們有基本需求。由於這個部分的主導權在公共電視台,即使凍結客家電視台的經費,客家電視台仍是被動的,所以能否不予凍結客家電視台預算?

主席:對於6-1案,陳委員其邁有無意見?

陳委員其邁:這是姚委員提案,總共4億多元,凍結1,000萬應該還好。

劉主任委員慶中:客家電視台在這幾年很用心、很努力,整體表現,相信大家有目共睹。如果要凍結1,000萬,應該從文化部預算下凍結公共電視台預算,而非從客委會凍結客家電視台預算,凍結客家電視台預算對公共電視沒有意義,因為客家電視台沒有主動權,租金必須跟公共電視談,所以凍結客家電視台預算沒有太大的意義。

陳委員其邁:這筆業務費去年的執行率如何?

游處長進忠:客家電視台去年原本編列4億0,127萬,經過刪減,去年委辦費是3億9,127萬,都交給客家電視台執行,基本上,每年都可以執行完成。

陳委員其邁:凍結還好啦!是凍結1,000萬,又不是刪減1,000萬,要求的也只是補充一些書面資料而已。

主席:好,本案凍結1,000萬,等書面資料送來內政委員會就可以動支。6-1案照案通過。

6-2到6-4請一併說明。

游處長進忠:6-2與6-3其實是針對同一個單項。這3、4年來,整合行銷子計畫每年都被刪減將近2,000萬,這樣逐年刪減下去,其實整體行銷經費已顯捉襟見肘,而且資策會最近調查發現,數位媒體不論在接觸率與使用時間上都有明顯成長,所以本會在這方面的預算比去年多了500萬,希望著力在行動載具這一塊。另外,目前在電影院已經沒有公益播出,必須商業播出,如果要使用,也需要一筆相當經費,所以500萬也包括這個項目。海外宣傳去年只編列1,300萬,但如果要做海外宣傳、溝通海外客家族群製作節目,根據以前的經驗,所需經費都在1,500萬到1,900萬之間,所以這個部分的預算也有點不足,因此今年就增列了200萬。

陳委員其邁:對於去年全年傳播行銷推廣6億3,000多萬元預算逐月的執行率,你們有沒有相關資料?例如每一季大概多少,包括第一季執行多少、第二季執行多少等等。

游處長進忠:這6億多元當中,有4億多是客家電視台預算。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

游處長進忠:所以本處預算大概是……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指的就是傳播行銷這一塊啊!

游處長進忠:基本上,執行率都在9成左右

陳委員其邁:我現在只是對於1億1,500多萬這一筆有興趣,想了解一下。

游處長進忠:這裡面包括文化資源調查預算2,400多萬,所以整合行銷部分應該只有9,000萬左右。按照每個月執行計畫來看,執行率在9成左右應該沒問題。

陳委員其邁:我知道,但我從剛才到現在問的都是同一個問題,就是每一季執行率大概是多少?例如第一季是1到3月,那麼到3月為止,執行率是多少?到6月又是多少、9月又達成多少、12月又是多少?

游處長進忠:我們的執行率比較沒有辦法用除以四這樣的概念,因為主要是要配合客委會的大型活動,宣傳經費落點也是配合這些大型活動,但如果按月計算執行率,基本上都有9成。

陳委員其邁:如果明年1月全部配合客委會的活動,2月、3月就沒錢了,所以本席才想了解你們過去逐月的執行率大概是多少,總是要有個譜啊!

游處長進忠:因為我記不了那麼細的部分,委員是不是可以容許我……

陳委員其邁:我是說大概啦!譬如到6月,大概執行多少?有沒有過半?

游處長進忠:絕對過半,沒問題。

陳委員其邁:所以請你提數字給我!我知道當然沒有問題,說不定520之前全部執行完了。

游處長進忠:不會啦!

陳委員其邁:我怎麼知道會不會!所以你要告訴我去年的數字,我才好訂定標準。

游處長進忠:OK,我們補書面資料可以嗎?

陳委員其邁:可是我們現在審預算,你要先準備好啊!我要的是大概的數字,並沒有為難你們要講到小數點第幾位!

主席:你們的廣告做得太浮濫,第4目是本席要刪的,結果編在這裡。第6-3案撤案,併入第6-2案,「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減列1,000萬元;第6-4案「客家文化資源調查」部分,周委員倪安建議全數凍結,本席建議凍結500萬元,向本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請問周委員是否同意?

周委員倪安:同意。

游處長進忠:報告委員,可否不要刪減那麼多?因為整合行銷費用真的愈來愈……

主席:不可以。

陳委員其邁:處長不要講了,愈講刪愈多。

主席:繼續處理第7目客發中心相關預算。

范主任雪景:報告各位委員,與客發中心有關的第7-1案,委員提議刪減1,000萬,第7-2案是凍結2億元,第7-3案凍結5,000萬元,第7-4案刪1.44億元,第7-5案刪1.44億元,第7-6案凍結1.44億元,第7-7案凍結1.44億元。整個來看,大都是要凍結公共建設計畫1.44億元。上午有委員問及兩個園區會不會變成蚊子館?針對這個問題,各位委員手上有我們今年各月份入園的人數表,2月份、3月份、4月份、7月份、8月份、9月份人數特多,因為過年的時候,大家都在放年假,為了讓我們的園區能夠活絡,讓我們的鄉親不論是客家人還是非客家人,能有一個好的休閒去處,兩園區總共69位同仁,包括34位職員、33位約聘人員、1名技工、1名工友,他們都很努力,但要他們來經營這兩個一南一北的園區,也確實有他們的困難。我是在2月份的時候到任,我非常感佩這兩個園區的同仁,他們都非常認真努力,大家放假的時候,他們更忙碌。可否請主席,讓我就第1案至第7案委員有疑義的地方,予以說明之後,再來做整體的考量?

主席:好,請說明。

范主任雪景:有委員認為苗栗園區國際會議廳出租率太低,跟各位委員報告,苗栗園區位在銅鑼的山上,目前並無公車到達,只能靠客委會、客發中心的接駁車。原本假日的時候才有接駁車,為因應12月在苗栗後龍高鐵站的通車,從10月14日開始,除了星期六、日之外,我們又增加了星期三、星期五這兩天,因為低年級的小學生星期三下午不用上課,我們希望客家文化能夠往下扎根,所以除了增加星期三、五平日的接駁車之外,假日的時候,也將接駁路線延長─原本只有銅鑼、三義、苗栗市這樣的路線,為了讓區域的經濟整合與交通觀光串連在一起,在假日的時候,接駁車也串連起來往銅鑼、三義、西湖、大湖……

陳委員其邁:剛剛姚文智委員問你出國的事情,你是講到哪裡去了?

范主任雪景:關於出國計畫,我們明年的出國計畫是要參加北美地區客屬年會及懇親大會,與僑委會一同率客家藝文團隊赴海外巡演,希望將客家藝文表演藝術行銷至國外。另外,我們的客屬團體也有非常強的意願要加入國際NGO組織,北美地區的客屬團體非常活躍,海外的客屬團體也多次表示,希望客委會能夠協助、支持。所以本會將參加北美休士頓、加州客屬年會及加拿大多倫多懇親大會,以凝聚共識,共同規劃加入NGO國際組織。

另外,我們也會去考察賓州Amish族群,在社會文化高度發展的美國,他們仍然可以維持傳統的生活形態,堅持保存原住民自己的文化,這是人類學研究單一族群的重要案例。我們希望能夠實地進入該族群,拜訪當地社區團體及學術單位,如史丹佛大學……

主席:你要從雙塔開始講,不然我前面讓你通過,雙塔部分砍掉就好了!

范主任雪景:雙塔計畫的預算是1.44億元,主要工作項目包括建構區域整合、亮點廊道、建立區域服務中心之設施、推展客家文化之創新加值。所謂的創新加值,就是要開發具有客家特色的文創商品,不只是在國內,還要推銷到國外。這是我們……

主席:「客家文化雙燈塔跨越加值整合發展計畫」有沒有書面資料?

范主任雪景:有。

主席:在哪裡?這是5年的計畫……

范主任雪景:我們之前有提供給委員辦公室。

主席:我是跟你們要過,除了我跟你要之外,你們有沒有給內政委員會?是不是只有跟你們要的委員才有?

范主任雪景:是,我們有給部分委員。計畫部分我請副主任來說明。

吳副主任德棋:跟委員報告,過去幾年來,已經有近760萬名遊客來到客發園區,根據交通部的調查,大概帶來了144.4億的產值,在這樣的基礎下,如能擴散到周邊的客庄,應能帶動更多的產值,我們希望結合周邊區域的整合,包括北苗栗的地方;屏東部分就是屏北地區與原住民文化園區的連結,包括交通線路的連結、區域遊客服務中心等等,也就是往外連結。所以從105年度開始,提出1.44億元的計畫,首先是亮點廊道的建立,因為園區本身已經具備吸客效能,希望透過交通車、公共巴士及高鐵站的連結,還有自行車道的連結等等,像屏東單車國道距離我們大概是200公尺,銅鑼的天空步道距離我們大概也2、300公尺,在桐花季的時候,都是非常知名的景點。其次是遊客來了,總要讓他知道怎麼去,所以我們在已經有的建築物上,強化它的軟硬體,如資訊導覽系統等設施,讓它有區域服務中心的概念,遊客來了之後,知道可以去周邊什麼地方旅行消費。最後,再將我們對客家文化的加值,包括區域旅遊商品的連結、旅遊線路的連結、文化創意商品及網路行銷等等納入。所以這是一個從園區往外跨域加值的整合計畫,並不是只有園區本身,而是讓周邊客庄也能夠增加收入的計畫。

范主任雪景:我再補充一下,這部分總共3.9億元,如刪掉1.44億元,剩下2.5億元,分給兩個園區,一個園區才1.25億元的話,其實就只能做基本的營運而已。另外,行政院10月14日也來函表示,要按照國發會的意見處理。因為這個案子從去年12月,一直到今年3月、4月、5月開過4次會議。這個月初,國發會跟主計總處也特別到兩個園區去勘察,了解這兩園區確實需要這1.44億元的公共建設計畫。

主席:請問各位同仁,還有無其他意見?

陳委員怡潔:本席還是覺得園區的營運計畫有問題,這個部分是不是就直接凍結?

主席:營區的經營的確有問題,它不一定是蚊子館,但是從你們提供的遊客數來看,屏東園區確實比101年減少許多,苗栗園區也比102年要減少很多。至於要不要給你們這1.44億繼續往園區外投資,坦白說,這個部分無法說服我們,因為園區外的建設屬於地方政府的事情。

劉主任委員慶中:跟委員補充說明,兩園區原本有第二期的擴充工程,執行到104年,因為土地徵收的關係,所以就在103年終止。我接手之後,希望能持續在園區內部提升它的能量,於是就請他們提一個新興的中長程計畫,也就是今天所討論的這個雙燈塔計畫。其主要內涵是蛋黃加蛋白─內部提升它的總體能量及自償率,並與周邊的客庄做整體連結,所以有一些工程投資希望能和文化產業化相連結。

吳副主任德棋:跟委員報告,在裡面施作的部分是對原有的建築設施增加強化機能;但對整個客庄旅遊來說,背包客來到我們周邊的時候,根本沒有任何的交通工具,除非是走路或是自己開車,所以我們才需要建構交通網路,包括免費巴士或接駁巴士的安排,我們強化的是軟體部分。對於當初的建設設施,則是強化它的功能,讓它變成區域服務中心,使地方發展更具有前景。在二期的興建過程中,我們只會在六堆建立一個區域遊客服務中心,其他都只是對原有的建築作強化,包括導覽系統、流程的規劃,讓遊客到了我們園區之後,可以拿到DM等等,讓大家可以走到外面去;另外與地方政府合作的部分是增設自行車系統等等。

劉主任委員慶中:我再補充一點,主計總處與國發會都曾派員到六堆及苗栗園區實地看過之後,才說原則支持我們,因為他們也能理解該計畫的內涵。

主席:這是一個將近9億的5年計畫,第7-1案就照案通過,減列1,000萬元……

范主任雪景:其實我們的預算是很緊的,減列之後……

主席: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7-2案、第7-3案凍結1,000萬元,向本委員會做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這是第7目的部分。

針對通案1部分,請說明。

劉主任委員慶中:跟各位委員報告,我們各項預算減列到現在已經是7,500萬了,同時也凍結2億多元,數目已經很大了……

主席:好,通案1撤案。通案2。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文宣都已經在剛剛各個減列項目中……

主席:好,通案2撤案。處理主決議,主決議1、2、3案,你們都沒有意見嗎?

劉主任委員慶中:主決議1是不是就保留打字部分,書寫部分予以省略?

主席:主決議1是蕭委員美琴的提案,書寫部分是「況客家委員會各式補助費高達1,054,127千元,然花蓮各鄉、鎮、市公所仍因申請條件嚴苛,導致核發額度不足。爰此,客家委員會應提出各相關預算及計畫執行10……

劉主任委員慶中:因為只有這樣一個計畫,如果是「各相關計畫」,要延伸到哪個計畫,並沒有很明確,建議是不是修正為「提出該計畫執行10……」?

陳委員其邁:建議書寫文字部分刪掉,但加一句:「優先補助偏遠地區及花蓮各鄉鎮,應酌予增加補助額度。」因為蕭委員是花蓮選出的立委,就修正為是幫花蓮爭取這些補助,文字部分你們再修正。

主席:請相關人員幫忙文字修正。

主決議2有沒有意見?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意見。

主席:主決議3?

劉主任委員慶中:沒有意見。

主席:沒有意見。好,協商完畢。

宣讀歲出部分之協商結論。

協商結論:

歲出部分:

第2目減列2,500萬元(含獎補助費300萬元、「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項下對國內團體之捐助2,000萬元。)第2目凍結500萬元,(包括2-8案、2-9案、2-10案、2-11案、2-12案及2-13案)

第4目減列「客家文化產業發展」項下「協助營造客家文化及產業生活」3,000萬元。4-2案凍結2,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第4目第1節以4-4案通過,凍結2,700萬元,俟該計畫經行政院核定後,將報告送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始得動支。第2節4-8案凍結1,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第3節4-9案及4-10案凍結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5目「文化教育推展」項下,第1節「客家文藝發展之推動與輔助」中業務費減列500萬元,獎補助凍結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第2節「推展客家語言教育業務」業務費減列300萬元,凍結3,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包括5-3案、5-4案、5-5案及5-6案)

第6目「傳播行銷推展」項下,「推動客家整合行銷傳播業務」減列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6-1案凍結1,000萬元,俟客委會以書面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6-4案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第7目「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減列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7-2案、7-3案凍結1,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決議第1案修正為「……實有浪費公帑之虞。爰此,客家委員會應提出計畫執行10年以來的效益、檢討報告,並重新檢討其實施規定,應以輔導、補助團體為宜,各相關補助並應優先審酌偏鄉(如花蓮客庄)需要。」

主決議2及主決議3,均照案通過。

主席:協商結論已宣讀完畢。客家委員會及所屬主管收支部分處理完畢,擬具審查報告函覆財政委員會。

接下來處理討論事項第二案及第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是審查客家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11件,第三案是審查客家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11件。請問各位,對討論事項第二案及第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張委員慶忠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張委員慶忠書面意見:

一、主委,客委會105年度於「綜合規劃發展」計畫下之「綜合規劃客家政策及法規」分支計畫,編列捐助成立財團法人客家發展基金會創立基金1,000萬元及營運初期經費1,000萬元,共計2,000萬元。主要業務範圍:辦理(1)客家青年之創新育成。(2)客語推廣、客家藝文及傳播專業技術人才延攬與技藝保存。(3)客家微型產業商品開發及市場化。(4)產學合作與策略聯盟。(5)海內外(含兩岸)客家文化交流。(6)國際客家(含兩岸)連結與傳播。(7)其他應社會發展需要之公共性客家事務。本席請問主委,這些業務跟目前客委會職掌與推廣的業務計畫有何不同?設立基金會的用意為何?有什麼是客委會做不到而需要基金會來完成的項目?

二、主委,客委會今年的歲出26億1,854萬元,而基金會的規模則是創立基金擬定為4,000萬元。為強化民間參與機制,規劃政府捐助及民間捐贈以1比3之比例集資成立,即客委會捐助1,000萬元,民間募款及企業捐贈3,000萬元,合資成立。兩者相差甚遠,本席認為,充其量是吸收一些民間的捐款,但是兩套人馬做相同的業務,本席認為這是資源的浪費,建議主委能重新考量。

三、主委,客委會105年度於「綜合規劃發展」計畫下之「推動海外合作交流工作」分支計畫,編列辦理「客庄國際參與增能計畫」經費173萬元,惟其所列提升新住民及其子女之知能與技能、促進多元發展及委託專家學者進行研究調查等內容,與新住民發展基金業務多有雷同。本席請問客委會兩者是否有所區隔?

四、主委,「客庄國際參與增能計畫」其中有協助新住民帶國中小子女回娘家及新住民青年(18-39歲)自己回娘家,增進新住民子女對外籍父母原生國之語言、文化、家庭及產業之認識與了解。本席雖然贊同,但是本席很疑惑,回娘家是好事,大家有空就會回娘家,沒空,你補助也沒用,就像僑胞回台一樣。本席請問主委,客家族群有多少新住民配偶?有多少18-39的青年,數字統計是多少?如果每人都回娘家,本計畫173萬,別的都不做,光是機票錢,夠嗎?有沒有名額限定?如果登記人數超過,客委會會如何處理?如果每年以至多協助6個家庭為原則,新住民回娘家只有36萬元,本席認為實在沒有必要,有空回娘家的自然會準備經費,不要讓每年6個家庭成為特權或私相授受。

五、主委,中華電所提「打造四G智慧城市,引領智慧生活新紀元」共有三大子計畫,包括「便捷城市」運用四G於交通控制路測及車輛安全監控,以迅速、準確的資料傳遞,提供政府、業者、民眾即時交通與路況資訊;「樂活城市」運用四G科技,串連行動生活、文創、觀光、購物、娛樂影音等服務,打造一網俱全的悠遊樂活智慧城市;「友善城市」運用四G打造友善城市,從個人、戶外、村里到公領域活動,實現無障礙環境的幸福城市;該計畫目前已獲得十五個縣市(基隆市、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苗栗縣、台中市、嘉義縣、嘉義市、高雄市、台東縣、宜蘭縣、澎湖縣、金門縣)及兩個特定場域(桃園機場、桃園捷運)支持。主委,這十五個縣是以包括所有客家縣市,客委會105年度新增辦理之客庄智慧樂活4G應用服務計畫「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兩者有沒有重複?

六、主委,客委會105年度於「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計畫下之「人員維持」分支計畫,編列6,176萬7千元,這是所屬客家文化發展中心105年度之人事費,依該中心預算員額明細表所示,包括職員34人、駕駛1人、工友1人及聘用人員33人,合計為69人,與上(104)年度相同。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聘用人員占其預算員額比率高達47.83%,遠遠超過行政院所定之5%上限標準,該中心長期未依其組織編制規劃進用人員,卻於編制表外大量進用聘用人員,不當增加用人彈性,請問主委要如何處理?

七、根據客委會提供的資料顯示,近年來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通過率有下滑趨勢。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通過率,自2006年通過率高達94%,至2013年通過率甚至不及半數。另,18歲以下,能聽懂客家話約30到40%,會說客家話比例不到20%,較低年齡層通過認證率低於平均通過率,以2013年度客語能力認證中級暨中高級考試結果觀之,11至15歲通過率僅50%,16至20歲為69%,21至25歲則為76%,相較於41至50歲通過率之90%為低,語言傳承有斷層之危機。

八、主委,根據本席了解,客委會剛開始辦理客家語言能力認證考試時,報考者多為具備客語能力的人,通過率自然很高。等這些熟練客語能力者紛紛取得考試認證後,接下來參與考試者,才是真正的初學者,通過率自然下降。本席認為這無可厚非。

九、本席認為語言學習首先是有需求,其次是要有興趣。本席認為,18歲以下,能聽懂客家話約30到40%,會說客家話比例不到20%,這才是客委會需要重視的問題,如果僅僅是學校教學,但日常家庭生活並沒有使用客語,要年輕一代熟練客語確實有難度,這一點本席希望課委會能多加考量,如何激發年輕人學習客語的興趣。

主席:今天會議到此結束,現在散會。

散會(16時59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