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2時1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羅委員淑蕾

主席:報告委員會,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6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19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1時49分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1分至下午1時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2分至11時32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楊麗環  羅淑蕾  李昆澤  管碧玲  陳素月  葉宜津  李鴻鈞  許淑華  陳雪生  簡東明  劉櫂豪  王進士  陳根德  林國正

   委員出席15人

列席委員:顏寬恒  江啟臣  許添財  黃偉哲  陳明文  李桐豪  林德福  盧秀燕  潘維剛  李貴敏  蕭美琴  呂學樟  薛 凌  邱文彥  王惠美  邱志偉  蘇清泉  賴振昌  孔文吉  楊瓊瓔  林滄敏  葉津鈴  蔡煌瑯  廖國棟  羅明才  徐欣瑩  鄭天財  楊應雄  蔣乃辛  周倪安  何欣純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姚文智  張慶忠  吳育昇  黃國書

   委員列席37人

列席官員:

10月19日(星期一)

 

 

 

交通部

部長

陳建宇

 

路政司

司長

林繼國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人事處

處長

林能進

 

管理資訊中心

主任

施仁忠

 

運輸研究所

所長

林信得

 

 

副所長

陳茂南

 

 

主任秘書

黃新薰

 

主計室

主任

董欣靜

 

運輸工程組

組長

許書耕

 

運輸安全組

組長

張開國

 

港灣技術研究中心

主任

邱永芳

 

運輸計畫組

組長

蘇振維

 

運輸資訊組

組長

陳其華

 

運輸經營管理組

組長

張朝能

 

綜合技術組

副組長

朱珮芸

 

人事室

主任

陳權榮

 

秘書室

主任

張添福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吳月萍

 

10月21日(星期三)

 

 

 

交通部

部長

陳建宇

 

路政司

司長

林繼國

 

人事處

處長

林能進

 

會計處

處長

洪玉芬

 

觀光局

局長

謝謂君

 

 

副局長

張錫聰

 

人事室

主任

王企英

 

主計室

主任

陳凱妮

 

政風室

主任

謝君豐

 

國際組

組長

林坤源

 

企劃組

組長

吳潔萍

 

技術組

組長

柯建興

 

業務組

組長

賴炳榮

 

國民旅遊組

組長

陳貴華

 

旅館業查報督導中心

主任

劉士銘

 

旅遊服務中心

主任

陳力國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主任

陳榮欽

 

高雄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

主任

張元吉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方正光

 

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林信任

 

澎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張隆城

 

大鵬灣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簡慶發

 

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洪東濤

 

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王忠銘

 

日月潭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張振乾

 

參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吳主治

 

阿里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馬惠達

 

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代理處長

簡慶發

 

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陳美秀

 

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鄭榮

 

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處長

廖源隆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陳梅英

 

10月22日(星期四)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主任委員

沈 啟

 

資深飛安調查官

王興中

 

事故調查組

副資深飛安調查官

蘇水灶

 

飛航安全組

副資深飛安調查官

任靜怡

 

調查實驗室

副飛安調查官

官文霖

 

秘書室

副工程師

韓若明

 

人事

秘  書

廖捐惠

 

主計

諮  議

李素惠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

局  長

林志明

 

 

副 局 長

何淑萍

 

空運組

組  長

韓振華

 

飛航標準組

專門委員

吳家珍

 

飛航管制組

科  長

鄧惠娟

 

航站管理小組

副 組 長

謝金玫

 

行政院主計總處

專門委員

吳月萍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究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郭佳勳

10月19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及運輸研究所所長林信得報告後,計有委員楊麗環、羅淑蕾、葉宜津、李昆澤、管碧玲、陳歐珀、李鴻鈞、蕭美琴、許淑華及許添財等10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建宇、運輸研究所所長林信得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簡東明、楊瓊瓔、陳素月、劉櫂豪、王進士及林國正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單位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4項 運輸研究所,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5項 運輸研究所原列78萬元,增列第1目「財產孳息」第1節「租金收入」15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8萬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9項 運輸研究所20萬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通過決議4項:

(一)桃園捷運綠線目前綜合規劃報告尚未核定,還在國發會等桃園市政府補件中,桃園後站民眾莫不企盼能儘速核定,綠線儘速動工,G5忠勇西路站、G6陽明公園站儘速發包動工,後站才能有機會帶動地方繁榮,交通部應協調地方政府儘速補件,加速桃園市公共運輸建設,提供桃園市民眾更快速便捷的公共運輸,並於1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葉宜津

(二)104年10月15日審查氣象局預算討論到氣候變遷,氣候異常也會影響到交通建設,但今天要提醒部長,桃園火車站後站東門溪整治(桃鶯路至復興路主流改善工程)目前遇到瓶頸卡在鐵路高架或者是地下化,交通部和桃園市政府確認後,桃園市要到10月份才能將鐵路地下化可行性評估送交通部審查,交通部應請桃園市政府加快腳步,避免再發生101年612水患後,東門溪沿線受災嚴重,其損失約3.7億元。請交通部協調桃園市政府注意鐵路建設不要影響到東門溪水患治理,不要等到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受影響才來亡羊補牢,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葉宜津

(三)桃園市桃園區經國道3號到台北市西南區(萬華區、大安區、中正區);桃園藝文特區經國道3號到捷運景安站,這二條路線都是中壢客運和指南客運得標,目前籌備中,希望交通部能輔導業者儘速通車,讓桃園莘莘學子到建中或北一女讀書更為便利及讓藝文園區民眾至新北市更為便利,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葉宜津

(四)航發會掌有華航大部分股權,華航之人事亦均由航發會任命。而交通部又直接掌有航發會,爰要求往後交通部業務報告及財團法人中華航空事業發展基金會預算審查,中華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相關人員亦應列席備詢。

提案人: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第5項 運輸研究所原列4億1,170萬7,000元,減列第3目「運輸研究業務」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億0,970萬7,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11項:

(一)有鑑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5年度第1目至第3目「一般行政」、「運輸研究業務」、「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中共編列1,018萬6,000元,進用各類派遣人員達24人。此進用各類派遣人員高達24人,占正式員額167人之14.37%,比率偏高。又該所現有高達14名派遣人力擔任運輸政策計畫之研究及建議工作,恐難免涉及核心業務之範疇,妥適性有待商榷;另該所未能完整表達派遣人力運用之相關資訊,不利立法院審議監督,允宜檢討改進。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018萬6,000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二)有鑑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5年度第1目「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編有此二項計畫經費,二項計畫中之「委辦費」分別編列603萬元及2,435萬元,共計編列3,038萬元。然此二項計畫之「委辦費」前者高達58%,後者更高達69%,惟說明欄「委辦費」所列之計畫,多屬交通部運研所所屬之業務,委辦經費過高,該所之業務功能性令人存疑。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038萬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三)交通部運輸研究所105年度預算於「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低碳運輸系統發展計畫」,其中針對計程車產業發展分析模式之研究編列290萬元。近來我國計程車產業面臨外商UBER公司之挑戰,面臨轉型之問題,而該公司亦有法規上之問題無法突破,一來是在於對乘客的保障不足、加上其營利行為並沒有增加國家的稅收,對我國計程車產業有著巨大衝擊。但UBER公司亦提供了我國交通運輸之科技創新,惟運研所卻未針對此類新型態計程車產業提出解決之道,導致該公司既違法又持續營業。爰此,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3個月內針對上述新型態之計程車產業提出改善方案,並提出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四)目前港研中心人力占交通部運輸研究所三成七,但以業務而言,其比例並未如此高,爰要求港研中心人力於1年內業務作適當調整,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五)鑑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預算員額167人,辦公房舍面積18,308平方公尺,平均每人使用辦公室面積110平方公尺,為交通部所屬各單位之冠,甚至為民航局之5倍以上。而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所使用辦公房舍帳面價值7億0,254萬6,000元,每人使用辦公室帳面價值420萬7,000元,亦為交通部所屬各單位之冠,為民航局之91倍之多。顯示該研究所辦公房舍之使用有浪費國家資源之情事。

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辦公房舍使用改善計畫書面報告,並評估是否與交通部所屬其他單位合署辦公之可能性。

交通部所屬單位辦公房舍使用情形

單位:平方公尺,千元,人

 

辦公房舍

面積(A)

帳面價值

(B)

預算

員額(C)

每人使用辦

公室面積

(A)/(C)

每人使用辦公室價值

(B)/(C)

運研所

18,308

702,546

167

110

4,207

交通部本部

43,338

37,952

488

89

78

高鐵局

25,734

800,692

413

62

1,939

鐵改局

41,721

761,154

610

68

1,247

航港局

68,518

560,678

782

87

717

 

民航局

5,827

13,093

284

21

46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六)有鑑於國道5號假日常塞到爆,往往不是國道客運班次不夠密集,而是國道5號路幅有限,湧進太多車輛所致。近日地方政府研議增加國5多點對多點的直達國道客運,在路幅有限下,若再增加更多國5客運,必然更加壅塞,問題勢必雪上加霜。現在的問題點是,宜蘭在地接駁不便,民眾到了宜蘭形同沒有腳,因此無法提高搭乘公共運輸的誘因,最後還是選擇自己開車。交通部運研所職司交通政策研究,除提供交通部重大政策參考,對於地方交通管理亦有相當助益。宜蘭近年大力發展觀光產業,面對大量人潮湧入,在地接駁系統如電動公車及公共自行車的密集推展,除符合節能減碳目標,亦可提升大眾運輸便利性之誘因,爰決議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強化宜蘭在地交通接駁系統發展之評估報告,以便有效降低民眾開車意願,揮別國道5號每逢假日塞車嚴重的夢靨。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七)鑑於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持續配合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規劃推動氣候變遷調適政策綱領及行動計畫專案,協助交通部彙整及檢視部屬機關所提氣候變遷調適行動計畫,惟我國面臨近來劇烈氣候變遷,時有颱風侵襲本國。但在各次重大風災來臨時,卻未曾整合規劃,致使我國鐵公路交通大亂,影響民眾生活及產業發展甚巨。爰要求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與中央氣象局儘速整合,針對各類天然災害,提出氣象與各類交通建設整合資訊平台,並加速鐵公路建設風險地圖及相關平台之建立,開放給各研究機構及民眾,俾提升我國未來面臨颱風時之救援能量,減少民眾及產業損失。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八)有鑑於這次中秋連續假期,正巧遇上杜鵑強颱的肆虐,由於交通部反應慢半拍,整個輸運計畫頓時亂了套,許多民眾趕在雙鐵停駛前搶搭,造成各地車站出現失序現象。乘客購票與訂位資訊所形成的大數據,都是交通部門可以妥善應用據以提出創新服務、應變計畫、提升決策品質的重要依據,值得交通部門進一步藉此思考以民為本的輸運計畫,能更精準掌握交通需求量,得以在危急情況及時完善推出緊急調度計畫。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已啟動大數據分析在交通管理與服務應用上,爰決議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未來如何藉由大數據分析來輔助緊急輸運調度之研究報告,避免此次各車站應變不及導致失序之狀況再度發生。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九)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應儘速提出花蓮地區各地「低碳綠能交通接駁工具建置計畫」,完成當地之智能接駁整合系統解決市區塞車及停車問題,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蕭美琴

(十)針對「運輸研究業務」項下「基礎運輸研究計畫」,當前蘇花改通車進度固然延宕,但運輸研究所對於蘇花改通車後,即將面臨之車潮與流量疏通動線,尚無完整研究與規劃。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儘速提出詳細書面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以免日後蘇花改道路通車之後,導致嚴重交通亂象。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十一)針對「運輸科技應用研究業務」項下「海空運科技研究計畫」,運輸研究所應就花蓮各知名觀光景點之交通流量問題,研擬化解塞車及避免大型遊覽車與各式車輛回堵之可能性;建請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整合各項運輸系統的網路app軟體回報建置,並向各旅行社及遊覽車業者宣導輔導配合行程分流及路線分散,以免人車密集集中於特定時刻景點,導致車輛回堵及旅遊品質下降,更應積極避免用路人之諸多不便。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蕭美琴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1案,不予處理:

(一)第2目「一般行政」「02業務費」,原列1,936萬8千元,建議刪減271萬3千元。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陳歐珀

通過臨時提案2項:

一、機場捷運預計明年通車,分為直達車和普通車,票價至今尚未定案,交通部應和桃園市政府溝通協調,票價應採差別費用,普通車票票價不得高於60元,以減輕每日通勤民眾之負擔,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葉宜津

二、機場捷運預計明年通車,交通部應協助地方政府儘速規劃機場捷運長庚醫院站至桃園後站、藝文園區、中路地區三條公共運輸接駁路線,以方便桃園區民眾至雙北及機場上班、上學,並於1週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許淑華  羅淑蕾  李鴻鈞  葉宜津

10月21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及觀光局局長謝謂君報告後,計有委員葉宜津、羅淑蕾、陳歐珀、簡東明、陳素月、李昆澤、管碧玲、楊麗環、陳雪生、李鴻鈞、劉櫂豪、蕭美琴、陳明文、鄭天財、許添財及周倪安等16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建宇、觀光局局長謝謂君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周倪安質詢另提書面補充意見,及委員莊瑞雄、王進士所提書面質詢,均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單位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43項 觀光局及所屬2,666萬8,000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0項 觀光局及所屬185萬6,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54項 觀光局及所屬59萬6,000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58項 觀光局及所屬988萬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

第4項 觀光局及所屬57億0,859萬9,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1項:

(一)有鑑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5年度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觀光國際事務」編列經費5,793萬7,000元,以作為推展國際會議市場、聯合民間及地方政府辦理觀光國際事務、加強對目標市場推廣之用。經查:103年我國觀光外匯收入占GDP百分比只有2.48%,遠遠落後香港的14.16%和泰國的10.87%;103年香港和泰國都比102年成長了2%,我國僅成長0.02%,整整輸人家100倍,與本計畫欲增加外匯收入之預期成果相差甚大,奢談要將台灣推動成為觀光大國。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5,793萬7,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林國正  李昆澤

(二)交通部觀光局105年度「觀光國際事務」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5,363萬3,000元,辦理駐外辦事處轄區內經常性一般公務、公關工作或特定工作所需各專項費用(如辦公室租金、目標市場相關觀光資訊蒐集分析……等),惟從相關預算書或業務報告中,無從了解目前東京、首爾、紐約、北京、香港……等12處駐外辦事處的效益與預算支用情形,基於監督以及對業務瞭解之必要,避免有預算浪費之情事發生,爰此,有關105年度「觀光國際事務」項下「一般事務費」編列5,363萬3,000元,應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歐珀  林國正

(三)交通部觀光局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編列1,719萬5,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葉宜津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四)有鑑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5年度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編有業務經費1,719萬5,000元,其中之「委辦費」編有1,380萬5,000元。係為委辦來台旅客消費及動向調查等、國人旅遊狀況調查等、國家風景區遊客調查等、編製台灣地區觀光衛星帳等4種業務。惟是項調查及統計編製業務非屬研究計畫性質,多為固定項目之數據統整,又102至104年度該「業務費」中「委辦費」所占比例,分別為60.2%、60.8%、67.6%,有逐步增加之趨勢,而105年度竟高達80.3%,委辦經費過高令人質疑業務功能性的發揮。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380萬5,000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五)105年度交通部觀光局編列「觀光業務」費用13億7,753萬7,000元包含「觀光業務管理與服務及從業人員訓練」費用537萬2,000元。

經查,我國取締民眾亂丟菸蒂等違規事項,觀光客亦列入受罰,惟國外觀光客會經由導遊帶至最近之郵局或超商繳款,但繳清罰款比例並不高,係因觀光從業人員督導不周,導致近三成觀光客沒繳罰款照樣出境。

爰此,凍結本筆費用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觀光從業人員應加強宣導旅客遵守我國法規以避免受罰,並將其改善情形於3個月內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六)105年度交通部觀光局編列「觀光業務」費用13億7,753萬7,000元包含「旅館及民宿之管理與輔導」費用693萬5,000元。惟觀光局針對民宿管理辦法,並未考量部分具歷史文化價值之區域,可結合當地人文元素,以利從事深度旅遊之旅客留駐。爰此,凍結本筆費用五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針對民宿管理辦法其歷史街區設置民宿之部分進行檢討,並於1個月內將初步資料以書面報告送至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七)有鑑於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105年度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補助交通作業基金」編列12億5,000萬元,係配合觀光發展基金辦理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計畫(104-107年),補助地方政府所需經費。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計畫為跨年期重要施政措施,同時編列於公務預算及作業基金,難以有效衡量整體效益及責任歸屬,亦未能完整表達計畫預算經費需求,且以前年度尚有多項計畫經費保留待執行,應積極辦理為宜。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2億5,000萬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李昆澤

(八)觀光局歷年來以公務預算補助觀光發展基金辦理「觀光拔尖領航方案」,已撥付基金尚未執行完成者,99至102年度經審計部修正改列保留數計14億餘元,截至104年8月底餘額仍高達10億餘元,是由於地方政府相關建設未完成所致,鉅額保留款尚待執行。104年起,跨域亮點及特色加值計畫(計畫總經費56億元)為跨年期重要施政措施,有鑑於以前年度地方政府尚有多項計畫經費保留待執行,在地方政府尚未將以前年度計畫執行完成前,再申請新計畫時,應將以前年度執行計畫力納入評估條件。爰此,「觀光業務」項下「補助交通作業基金」編列12億5,0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簡東明

(九)交通部觀光局第2目「觀光業務」項下「補助交通作業基金」編列12億5,0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十)有鑑於觀光局及所屬105年度第3目「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中編列33億7,400萬元,辦理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度),分別有日月潭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等13個子計畫。經查: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之部分子計畫財務計畫尚未完成核定,不符預算法第34條規定,且部分國家風景區自償率偏低,規劃倉促有欠周延,允宜積極改善。爰凍結該項計畫所編列經費33億7,400萬元之四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李昆澤

(十一)交通部觀光局及所屬於「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新增「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計畫名稱為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年度編列33億7,400萬元,其目前有6個風景區計畫通過審核,尚有7個風景區計畫未通過審核。因此計畫總金額高達132.5億元,期程為105至108年四個年度,為求審慎,爰凍結105年度預算四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供該計畫書面資料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十二)觀光局所屬13個風景區,有7個與海洋有關,但觀光局卻長期忽視海洋觀光資源,由其預算書所列各風景建設計畫,其設備及投資亦均限於陸上之建築及公共建設,爰凍結東北角暨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澎湖國家風景區、大鵬灣國家風景區、馬祖國家風景區、北海岸及觀音山國家風景區、雲嘉南濱海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之預算各四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有關海洋觀光之具體計畫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十三)據國家發展研究院意見指出: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應請交通部於104年底前報核,惟迄104年9月16日止尚未經核定,但其105年度卻編列了預算1億5,000萬元,有欠周延;在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裡,其整體自償率為20.56%,但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之自償率不到10%只有9.57%,實屬偏低。爰此,將西拉雅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預算1億5,000萬元凍結四分之一,待交通部觀光局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楊麗環  陳雪生

(十四)觀光局所編列之「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扣除掉委辦事項及評鑑、考核、管理等事務費後,僅編列225萬5,000元,顯見觀光局長期忽視觀光資源保育與開發,其象徵性之編列,亦僅消耗預算而已,爰交通部觀光局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歐珀  李昆澤

(十五)查交通部觀光局「國家風景區整體發展暨財務計畫」係以「財務自償率25%」為目標,但目前交通部觀光局部分國家風景區「自償率」偏低,澎湖、馬祖、西拉雅、參山、茂林、東部海岸、東北角暨宜蘭海岸等7個風景區財務自償率甚至不到10%,因此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附表:觀光局國家風景區預算及財務自償率一覽表

 

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

105年度預算

財務自償率%

東北角暨宜蘭海岸

2.30

27.53

北海岸及觀音山

2.55

27.23

日月潭

2.83

25.00

參山

1.80

25.04

阿里山

3.06

25.27

雲嘉南濱海

3.00

26.31

西拉雅

1.50

9.57

茂林

2.40

15.52

大鵬灣

4.70

27.86

東部海岸

2.30

9.17

花東縱谷

3.00

11.50

澎湖

1.98

15.10

馬祖

2.32

6.06

 

合計

33.74

20.56

單位:億元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中心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歐珀

(十六)鑑於交通部觀光局書面報告並未敘明「大陸地區人民來台觀光團體參加原住民部落深度旅遊」辦理情形及績效,因此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陳素月  陳歐珀  劉櫂豪

(十七)隨著中國遊客免簽、落地簽等便利出入境政策的國家不斷增多,以及中國公民出入境手續不斷簡化,大陸人有更多旅遊地點選擇,且陸客港澳遊趨冷,為避免日後陸客來台人數減少,交通部觀光局應加強規劃台灣深度旅遊行程及和相關單位協助開發各地特色商品,讓各國遊客愛上台灣旅遊及購買台灣產品,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簡東明

(十八)有鑑於中國大陸旅客占觀光目的來臺旅客比重偏高,經統計,陸客團旅客在臺每人每日平均消費265.34美元,低於日本觀光團旅客296.17美元及全體觀光團旅客265.98美元,恐排擠高消費力旅客。又隨著陸客人次增加,衍生之負面事件也時有所聞,且重點地區業者之稽查違規率偏高,亦有衝高人數而服務品質弱化之隱憂,在在成為政府積極促進陸客來臺觀光之餘,所應面對之重要課題。爰決議交通部觀光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導正開放陸客來台觀光政策失衡之書面報告,以促使我國觀光產業得以健全發展。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李昆澤

(十九)有鑑於政府近來不斷宣示我國入境觀光客將破千萬而成觀光大國,然從過去績效來看,103年觀光局有四項統計指標,分別是1.來台旅客人數創新高991萬人;2.我們賺了4,438億元的觀光外匯創新高;3.每一旅客來台每日平均消費額221美元也增加;4.占GDP2.48%也創了新高。這些績效表面看起來很好,但事實上,103年國人出國人數高達1,184萬人,出超了193萬人。韓國有五分之一人口出國旅遊,韓國政府就受不了而亟於導正,我們是有二分之一人口在出國旅遊,交通部觀光局卻從來不正視。爰決議交通部觀光局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正視我國大量人口出國旅遊所引發警訊之書面報告,以振興我國國內觀光旅遊產業,俾有效活絡國內經濟發展。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李昆澤

(二十)觀光局104年度起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新增「優質友善旅遊環境(星級旅館家數)」項目,其中104年度截至7月止星級旅館共計586家,較103年底增加59家,而105年度預計目標值為增加至630家,較目前僅約增加44家,顯見評估過於保守,尤其目前全台約3,000多家旅館,參加並獲得星級評鑑家數比率僅約占17%左右,仍有莫大成長空間,觀光局刻正推動優質團行程,以提升我國旅遊品質,提高國際形象,此乃提升民間旅館業者參與星級評鑑之誘因,但若能適時增加星級旅館比重,不僅更能提高優質團品質,且能促進業者參與評鑑比率。交通部觀光局應重新檢討星級評鑑制度,儘速研議符合我國國情之評鑑辦法,以促進國內業者與國際接軌,增進旅館服務品質。

提案人:劉櫂豪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十一)觀光局105年度預算新增「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度)」其中「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編列960萬元委辦費辦理建置智慧觀光及電子旅遊套票服務計畫,惟電子旅遊套票服務應可適用於觀光局轄下所有國家風景區,非僅大鵬灣方可適用,例如綠島、小琉球等離島也非常適合使用電子套票以方便旅客的旅遊服務,爰此建請交通部觀光局應將智慧觀光及電子旅遊套票服務應用於所有觀光景點,以提升觀光服務品質,促進觀光發展。

提案人:劉櫂豪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十二)對於許多老街、漁港等觀光景點,幾乎在經過官方介入改造後,即完全失去原有之面貌,甚且變成坑殺觀光客之景點。因此,交通部觀光局往後投入資產於原有之觀光景點,除硬體之建設外,亦應考量原有文化元素,避免扼殺原有觀光景點之基礎。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十三)觀光局近年來之觀光推展,其所拍攝之廣告幾乎集中於台灣之小吃、美食,對於其他觀光要素卻鮮少著墨,爰要求交通部觀光局對於推展觀光之要素,應該多元化,而非僅侷限於單一。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李昆澤  陳歐珀

(十四)近年來,我國產業發展逐漸轉型至觀光領域。然而,除了桃園、高雄、台中、松山等機場的旅遊服務中心由觀光局系統性地規劃、建置與管理外,其他地方景點或風景區的旅客服務中心皆由各縣市、單位自行管理,其資訊的內容與品質皆不一。為促進我國觀光資訊與旅客服務之品質,建請交通部觀光局統籌規劃全國各地觀光景點之旅遊資訊服務業務,以建立資訊充足、系統完善、便於旅客諮詢的親民性旅客服務中心。

提案人: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陳歐珀  李昆澤  蕭美琴

(十五)桃園市立委共同爭取2016台灣燈會在桃園,為台灣燈會辦理27年來,首度在桃園舉辦!主燈區在桃園青埔高鐵站,副燈區設於桃園區中路,主燈配合生肖猴,副燈區配合桃園區有將近255座土地公廟,副燈規劃土地公。為了避免再發生2015台中燈會因公共運輸未妥善規劃,竟然要求民眾不要去賞燈之窘境,交通部觀光局應和桃園市政府加強公共運輸之規劃,及主燈區、副燈區的接駁專車,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簡東明

(十六)機場捷運預計105年通車,為2016台灣燈會在桃園主要公共運輸之一,分為直達車和普通車,票價至今尚未定案,交通部應和桃園市政府溝通協調,票價應採差別費用,普通車票票價不得高於60元,以增加賞燈民眾搭乘意願,並減輕每日桃園通勤民眾之負擔,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簡東明

(十七)為了迎接2016台灣燈會在桃園,交通部應和桃園市政府儘快讓機場捷運通車,並且提供賞燈民眾至桃園各不同景點之接駁公車,儘速規劃機場捷運長庚醫院站至桃園後站、藝文園區、中路地區3條公共運輸接駁路線,以提供賞燈民眾來桃園區及桃園區民眾至雙北及機場上班、上學之公車,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簡東明

(十八)桃園市國家三級古蹟260年的桃園大廟「景福宮」,是桃園區歷史發源地、商業中心,為讓2016台灣燈會賞燈民眾搭火車到桃園,參觀景福宮及商圈百年老店,交通部觀光局應和桃園市政府規劃、宣傳相關文化、商圈產業、美食資訊,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簡東明

(十九)觀光局近年補助桃園市政府整建桃園「虎頭山公園」主要是步道設施、動線改善,但虎頭山最高點三分山停機坪為俯瞰桃園最佳景點,但因為紅土地崎嶇不平,行走時容易造成傷害,以及明倫三聖宮前空地未妥善規劃為停車場,造成停車不便。2016台灣燈會在桃園,為提供賞燈民眾白天遊虎頭山夜晚賞燈,交通部觀光局應協助桃園市政府補助改善虎頭山明倫三聖宮前空地設置停車場及整建三分山停機坪,並於1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簡東明

(三十)交通部推廣之「台灣好行」計畫雖立意良善,但路線的規劃與在地觀光發展之間的相關性,仍有待商酌。例如在花蓮縣的部分,目前僅開闢太魯閣線與縱谷花蓮線,最南抵達光復鄉。而其他花蓮極具發展潛力的景點如蝴蝶谷、瓦拉米步道、安通溫泉、赤柯山等處,因位處於花蓮南區,而被忽略。爰此,建請交通部觀光局應重新評估台灣好行計畫於花蓮的路線規劃,並進行花蓮南區路線之建置的可行性評估。

提案人: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陳歐珀  李昆澤  蕭美琴

(十一)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為因應近年來觀光客倍增之問題,已著手研擬入園收費機制及交通疏導措施;待計畫核定後,即可實施。有鑑於野柳、西子灣等景點在實施遊客承載量管制後,都出現人潮外溢的現象,爰此,建請交通部觀光局應扮演協助性角色,協同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等機關研擬計畫,輔導太魯閣國家公園周邊的社區,利用其既有的人文與歷史特色,來發展成為具地方風格的衛星景點,例如新城老街、神社等。如此作為,除了可以吸納外溢人潮外,更可創造周邊地區的商機。

提案人: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陳歐珀  李昆澤  蕭美琴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4案,不予處理:

(一)交通部觀光局105年度觀光國際事務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094千元,作為大陸地區內外互調川裝費,依據駐外人員川裝費支給要點規定,所稱川裝費係指機票費、其他交通費、雜費、裝費、體檢費、機場服務費、簽證費及搬遷費。惟目前交通部觀光局派駐中國人數合計有8人,然實務上派駐人員調動之次數與頻率,應有考量業務熟悉、人事穩定等因素,故每年互調人數應有限,爰此,有關105年度觀光國際事務項下「大陸地區旅費」編列1,094千元,應予以刪減300千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歐珀

(二)交通部觀光局105年度在「觀光業務─觀光業務調查與規劃」項下編列「編印觀光統計年報、製作光碟,編印觀光業務年報、製作光碟」共計130萬元,惟查相關年報的編輯多屬既有資料的整理,復以在無紙化、數位化的趨勢下,相較於印製紙本更能達到傳播及易於民眾、研究者之利用,實無須印製過多紙本,更無須,爰此,有關105年編印、製作觀光統計年報、觀光業務年報130萬元經費,應予以刪減50%。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陳歐珀

(三)105年度交通部觀光局編列桃園國際機場旅客服務中心相關經費360萬7千元。

惟先前蘇迪勒颱風過境造成航班大亂,少數航空公司給予樂觀資訊,惟航班諮詢專線未能即時接通與旅客充分溝通,導致旅客長時間等候及嚴重抱怨。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交通部觀光局與民航局盡速研議未來面對風災應建立相關標準作業程序,以免旅客產生不良旅遊服務體驗,改善後將其書面報告送至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四)觀光局105年度預算書第45頁針對「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項下「重要觀光景點建設中程計畫(105-108年)─東部海岸國家風景區建設計畫」之相關細項說明提及小野柳/都蘭系統建設5331萬元,而台東地區部分知名景點多冠以毫無地方特色之命名,例如小野柳、小黃山等,此等命名既無法凸顯當地特色,且容易令遊客誤解當地景觀特殊性,而經過多次要求觀光局卻仍未發起重新命名作業,105年度預算書內繼續以此命名沿用。爰此觀光局105年度預算「國家風景區開發與管理」編列34億3138萬5千元,應凍結十分之一,俟觀光局擬定重要風景區重新命名辦法並公告作業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陳歐珀  陳素月  李昆澤

10月22日(星期四)

邀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沈啟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二、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主管第16項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資料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4年5月6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原決議文載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三、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主管第16項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決議(),檢送書面報告資料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4年5月6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原決議文載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本日會議所列各項議程由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沈啟報告後,計有委員葉宜津、羅淑蕾、李昆澤、管碧玲及李鴻鈞等5人提出質詢,均經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主任委員沈啟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簡東明、陳素月、楊麗環、林國正、王進士、劉櫂豪及陳歐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及104年度2項預算動支案,暫不予處理。

散會

主席:繼續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詢答及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就本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案提出報告,深感榮幸。

機場公司秉持永續、智慧、創新、友善之服務精神,積極推動升級各項軟硬體基礎建設及優化服務品質。近年來參加各項國際評比均名列前茅,顯示機場公司的努力,獲得國際普遍的肯定,要特別報告的是,最近我們獲得ACI全世界最佳機場服務效率獎的第一名;機場公司於104年10月16日投資設立桃園機場保全公司,運用科技強化機場保安服務,確保機場地面及飛航安全,以冀成為國內航空專業之保全業者。

此外,為創造更優質的機場服務與旅客使用經驗,機場公司引進智慧綠能建築概念,積極推動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另為解決目前航廈壅塞問題,於第三航廈完工啟用前,將以智慧化構想,推動擴增航廈與機坪空間之建設計畫如興建智慧航廈、機場捷運A1站智慧化報到工程、北側機坪及平行滑行道新建工程等,以滿足桃園國際機場未來航空運量成長需求。

有關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容我請林董事長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謝謝。

主席:請桃機公司林董事長報告。

林董事長鵬良: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就本公司105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提出報告,至感榮幸。

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成立以來戮力推動各項軟硬體基礎建設及提升服務品質。103年度桃園機場服務旅客量再度創下歷史新高,達3,580萬人次。本公司在2014年國際機場協會(ACI)舉辦的全球機場服務品質(ASQ)評比,桃園國際機場在2,500萬至4,000萬運量分組中,較2013年再進步一名,得到第二名的佳績,本公司已連續第三年進入分組前三名的位置,更獲頒機場年度服務品質卓越榜獎牌,同時在2015年Skytrax評比中更榮獲全球及亞洲最佳服務人員第一名的殊榮,顯示相關成果已展現出佳績。本公司105年度賡續推動各項航廈內外基礎設施與軟體服務更新與汰換工程,包括道面整建(跑道及滑行道系統)及助導航設施提升計畫、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第二航廈擴建工程,第三航站區重大建設計畫等。

道面整建(跑道及滑行道系統)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已至第四階段(北跑道及連接滑行道工程),預計12月6日完成土建工程接續進行飛航測試,105年1月8日開放營運。WC滑行道遷建及雙線化工程已至採購招標階段,預計10月底完成招標程序;第三航站區重大建設計畫,已至設計招標階段,預計10月30日完成第二階段國際競圖;第二航廈擴建計畫,目前已至工程招標作業階段,預計11月底以前完成;其他配合擴大內需建設計畫將於105年正式啟動,展望105年機場公司更將持續推動各項重大建設計畫,帶動區域產業及經濟繁榮為國人服務。

此外,桃園機場保全公司也順利於104年10月16日正式掛牌成立,未來機場保全公司將在母公司指導監督下,協同航空警察局確保機場國門之安全;同時運用科技增強防護,共同確保機場地面安全、飛航順利之目標,成為國內航空專業之保全業者。展望未來,機場保安公司也將逐步爭取各方認同與信任,接受客戶委託以壯大發展。

以下謹就本公司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形與105年度業務計畫重點及營業預算編列情形,提出簡要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指教並惠予支持。

103年度與104年度截至9月份預算執行情形:

一、103年度預算執行情形

(一)103年度本公司合併總收入法定預算數140億8,100萬2千元,審定決算數155億3,966萬4千元,增加14億5,866萬2千元。差異主係積極提升機場非航空收入,活化航廈空間使用,致租金收入及權利金收入增加。

(二)103年度本公司合併總支出法定預算數104億1,136萬3千元(不含所得稅),審定決算數98億4,200萬9千元(不含所得稅),減少5億6,935萬4千元,差異主係撙節租金與利息費用、用人費用等所致。

二、104年度截至9月份止預算執行情形

(一)104年度本公司合併總收入法定預算數149億2,756萬9千元,截至9月份止預算分配數108億5,750萬2千元,實收數126億77萬3千元,實收數占預算分配數116.06%,主要係因營運量增加,機場服務費收入、租賃收入及權利金收入增加所致。

(二)104年度本公司合併總支出法定預算數110億6,976萬3千元(不含所得稅),截至9月份止預算分配數80億4,637萬3千元(不含所得稅),實支數75億6,981萬8千元(不含所得稅),實支數占預算分配數94.08%,主係因節約服務費用所致。

105年度業務計畫重點:

本公司以飛航安全至上,旅客服務優先,秉持正直、專業、熱情及創新等核心價值推動各項革新,以打造東亞樞紐機場為目標,努力成為全球旅客美好生活的連結者,用心連結世界。105年度將持續朝三大工作構面繼續努力,包括「一、基礎建設升級構面」、「二、旅客服務滿意構面」及「三、國際接軌構面」,說明如下。

一、基礎建設升級構面

(一)持續推動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計畫

1.103年底已完成南跑道(05R/23L)整建工程,跑道長度由3,350公尺增長至3,800公尺,跑道等級由Category 1提升至Category 2,並已在104年農曆春節期間提供雙跑道服務。104年春節後辦理北跑道系統(05L/23R)之整建工程,預計105年1月春節前完工,跑道等級將由Category 2提升至Category 3,屆時桃園機場將以兩條全新跑道提供飛航服務。

(二)T3新建、T2擴建計畫及擴大內需建設計畫

1.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

展望未來客運成長趨勢,第三航站區重大建設計畫已於104年奉行政院核定,以現有用地範圍為基礎,並考量未來發展需求新增機場建設用地,本公司即正式展開規劃設計作業,目前已進行至國際競圖階段。另為利計畫進行,已優先同步推動WC滑行道西移及航空科學館拆遷等先期建設計畫。

2.第二航廈擴建計畫

桃園機場103年度旅客量已達3,580萬人次,預估未來將持續成長,已超過桃園機場兩座航廈(3,200萬人次)的設計容量,為及早因應快速成長的營運量,確保國際機場應有服務水準,本公司將擴建第二航廈使用空間及基礎設施,增加旅客自助報到櫃檯、自助行李托運、景觀電梯。另透過機場中轉區域的全面擴建工程,增加等候空間、擴大安全檢查、證照查驗區、旅客轉機休憩、免稅商業、辦公空間等,預計增加之面積為20,778平方公尺,增加服務容量達每年500萬人次。可改善服務設施與航廈空間不足之現象,期能提供舒適之航廈空間與服務設施給旅客,提高服務品質。另規劃建設空中花園觀景台與膠囊旅館提供予轉機旅客使用,提供旅客體驗升級。目前已進行至工程招標作業階段。

3.北側機坪及平行滑行道新建工程計畫

本計畫依綱要計畫規劃執行。國際標竿機場皆規劃雙平行滑行道以充分發揮跑道運作效率,本計畫可活化東北角航機運作效率與空間,減少航機穿越跑道影響,並增加航機停等區,兼顧起飛停等之方便性與實用性。另為因應停機坪需求,於平行滑行道北側連接東北角貨運機坪區域增建10個E類航機之停機坪。

4.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計畫

為因應旅客運量的成長,本公司相繼規劃WC滑行道遷建工程、T3多功能大樓區及智慧航廈施工期間,上列工程將減少之原有航科館、P4停車場及P1停車場之停車空間,故提出將P2平面停車場立體化以及貨運站區土地興建停車場之規劃方案,以補足停車空間之不足。

5.第一航廈出境行李輸送系統改建及升級工程計畫

第一航廈採用人工分揀方式之出境行李輸送系統,有必要改建為自動行李分揀系統,提高旅客行李托運服務水準。另為因應機場捷運系統105年3月營運,城市預辦登機早到行李之增加,亦需增設早到行李儲存區。桃園機場必須與時俱進,建置智慧化旅客自助使用設施,降低營運成本及提高航廈容量

6.桃園國際機場智慧化軟硬體設施工程提升計畫

為配合行政院「擴大公共建設計畫」及「以重大建設帶動產業」政策,本公司針對本身的發展條件,考量國家總體戰略,提出以桃園機場建設為基礎,並同時培育「大型系統整合商」的計畫。本計畫規劃建置提供智慧機場所需之資通訊基礎設施、機場營運資料庫、營運管理資訊、資源管理、能源管理、空側作業管理、旅客服務管理、營運控制中心/緊急應變中心之決策支援管理系統等軟硬體服務設施。

7.桃園國際機場智慧航廈興建工程建設計畫

為解決機場航廈將超過設計容量及因應全球智慧機場發展趨勢,利用舊有圓山空廚土地增設智慧航廈擴充機場容量,以解決因航空旅運量增加產生現有空間不足擁擠現象,並提高旅客服務品質並導入智慧航廈先進報到設施。

二、旅客服務滿意構面

(一)創造旅客服務的空間與時間

1.擴大通關空間與能量─新增安檢線及加速推廣使用自助通關系統:自103年6月份起,本公司分階段擴大及收回房舍轉換為安檢空間、第二航廈增設5條安檢線、增設自動查驗通關設施8座、協助宣傳外籍旅客申辦常客證等。使旅客通關速率提升、航廈作業能量大幅增加,有助於提升旅客對機場滿意度。

2.擴充團體報到設施─完成新增第二航廈團體旅客南、北側報到櫃檯工程,第二航廈行李托運服務容量將增加每小時1,440件。另延長第二航廈行李提領大廳4座轉盤長度,以提升行李處理容量。

3.機場捷運A1站智慧化報到系統工程:配合機場捷運通車,本公司預計在台北車站(A1站)推動預辦登機服務項目,設置In-town Check-in的高端科技設施,做為桃園機場之服務延伸,既可紓解目前第一與第二航廈空間擁擠的情形,又可健全桃園機場聯外交通的完整性,成為我國首創市區智慧化航廈服務,未來旅客可在台北車站完成報到,行李提前抵達機場,讓旅客輕鬆托運,放心旅行,創造更大的時間、空間彈性。

(二)提升旅客服務品質

作為機場服務的整合者,本公司持續推動整體服務溝通平台(機場整體服務推動工作會報),按照國際機場協會機場服務品質(ASQ)的綜合評比分析結果,以及因應所有機場營運所產生的問題以及預先防範於未然的工作項目,與各公務單位(包括航警局、海關、移民署、檢疫局等)、航空公司、及零售商、餐飲業者,做到橫向的居中溝通協調,達成服務滿意最大化的目標。105年度本公司將依此持續精進,維持更佳的旅客服務水準。

(三)引入台灣文化創意與體驗,創造停留經濟

1.以航廈內主題候機室全面導入文化體驗,打造知性與感性兼具之特色服務空間,成為獨一無二之桃園國際機場特色。

2.提供多樣化、在地化、平價化的商業及餐飲服務,提高旅客選擇性,結合台灣地方及產業特色,吸引旅客及社區民眾,創造停留經濟。

三、國際接軌構面:

本公司將持續與國外機場專業組織及標竿機場交流及專業學習,與ACI關係機構合辦國際機場專業管理認證學程(AMPAP),引進國際級機場專業訓練能量,以及透過與姐妹機場的合作,吸收國際先進機場的營運管理經驗,作為制度面與營運面的改善參考,並積極參與國際活動行銷臺灣。

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業務計畫營運量:

(一)機場旅客服務:

預計機場旅客服務3,759萬924人次,較上年度預算數3,162萬2,669人次,增加596萬8,255人次,約成長18.87%。

(二)航空器服務:

預計航空器服務22萬3,000架次,較上年度預算數20萬7,000架次,增加1萬6,000架次,約成長7.73%。

二、營業收支及損益之預計:

(一)營業總收入:

本年度預計合併營業總收入180億8,334萬元,較上年度預算數149億2,756萬9千元,增加31億5,577萬1千元,約21.14%。

(二)營業總支出:

本年度預計合併營業總支出123億7,442萬7千元(不含所得稅),較上年度預算數110億6,976萬3千元,增加13億466萬4千元,約11.79%。

(三)稅前淨利:

本年度預計合併稅前淨利57億891萬3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8億5,780萬6千元,增加18億5,110萬7千元,約47.98%,主要係營業收入增加所致。

三、盈虧撥補之預計:

本年度預計合併稅後淨利47億3,100萬元,提列法定公積10%,計4億7,310萬元、特別公積25%,計11億8,275萬元後,其餘30億7,515萬元,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22條規定,18%提撥予桃園市政府,計5億5,352萬7千元、82%分配予民航事業作業基金,計25億2,162萬3千元。

四、固定資產投資計畫:

本年度合併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編列71億2,292萬1千元,包括專案計畫17億4,900萬元、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53億7,392萬1千元,分述如下:

(一)專案計畫,包括:

1.繼續計畫─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12億4,900萬元。

2.新興計畫─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5億元。

(二)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包括:

1.土地改良物16億5,393萬8千元。

2.房屋及建築11億3,760萬5千元。

3.機械及設備23億1,136萬1千元。

4.交通及運輸設備9,845萬9千元。

5.什項設備1億7,255萬8千元。

結語:

桃園國際機場做為桃園航空城計畫的核心,本公司將致力發展成為東亞樞紐機場、提供優質便捷之客貨流通環境,以協助我國產業發展,並作為區域經濟發展推動引擎。

本公司105年度營業預算,係衡酌往昔經營實績及未來趨勢編列。展望未來,本公司全體同仁將賡續推動各項重大航空基礎建設,持續挹注及擴大航空服務運能,與國際標竿機場服務品質看齊,期望藉由各項建設的逐步推展,帶動國家的整體經濟發展,敬請各位委員鼎力支持並惠賜指教,謝謝!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本會委員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每位委員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30分截止登記,並暫定休息10分鐘。各位委員如有提案,亦請於上午10時30分前提出,俾利議事人員彙整。

首先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此,本席要先恭喜桃機榮獲2014年全球機場效率評比第一名及全球機場服務品質第一名;2015年則獲得全球最佳機場第四名,全球最好睡機場評比第十名。請問費總經理是如何做到這些?

主席:請桃機公司費總經理說明。

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機場評比成績,在此我要特別感謝3萬名的機場員工。我們公司只有500名員工,但3萬名相關員工整合出來的成績,代表了台灣在軟實力上所擁有的強項。其次,我要感謝交通委員會所有委員歷年來非常客觀與嚴謹的監督,讓我們能一步一腳印不斷往前走,因此,此一功勞應歸屬於機場員工一致的努力。

陳委員歐珀:桃機正式員工只有三百多位,但整個桃園機場所投入的人力卻有3萬多名,因此,整合工作就非常重要,也非常不簡單,尤其機場的服務、效率與品質均為全球第一,那麼下一任交通部長或許要由費總經理來擔任了!也許我這樣講會害了總經理,但既然得到如此好的績效,就必須探討其原因所在。

請問費總經理,你認為台灣的飛安如何?如果要做飛安評比的話,成績會如何?

費總經理鴻鈞:飛安不屬機場公司管轄範圍。

陳委員歐珀:民航局局長在嗎?我們的飛安在全球評比中是第幾名?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國際上並沒有針對飛安做評比,不過民航局會盡最大努力讓我們飛安可以持續進步中。

陳委員歐珀:全球如何看待飛安狀況?

林局長志明:有分等級,就噴射機而言,我們已經降到0.17次每百萬飛時,低於國際平均的0.27次每百萬飛時的水準。

陳委員歐珀:我想局長並非這方面的專業,你的專業是土木,之前擔任路政司司長,現在莫名其妙當了民航局局長……

林局長志明:我當過五年多的航政司司長。

陳委員歐珀:我知道,那也是很奇怪的。你剛剛的回答很外行,你應該說每百萬航次中發生事故的數量,你剛剛說全世界的平均數是多少?

林局長志明:0.27次。

陳委員歐珀:是0.74次,你可以去看看資料。

林局長志明:是0.27次,這是噴射機。

陳委員歐珀:我講的是其他各種機類,我問的是很專業的東西。其次,美國平均多少?你不知道?台灣多少?

林局長志明:噴射機這部分是0.17次。

陳委員歐珀:我問的不是噴射機,你只記得噴射機?部長知道嗎?

林局長志明:螺旋槳……

陳委員歐珀:部長也不知道嗎?因為你的專長在財經法律。

林局長志明:螺旋槳這部分去年是零

陳委員歐珀:全世界飛機起降每百萬次的零事故平均值是0.74次,美國是0.5次,台灣是2.2次,高於世界平均值的三、四倍。因為你沒有專業、沒有意願,也知道你想退休了。

部長出身交通基層,雖不是學土木,也不是學交通,但因為在這領域時間很久,再加上具有財經法律專長,為解決高鐵財務問題起見,於是讓你升任部長!從毛部長、葉部長到你,我對你的評價最高,也給你最高肯定!但現在外界傳言,我們的交通部門,尤其是航空、航管部門,多因人謀不臧,缺乏專業,導致嚴重的飛安問題!

今年8月19日,行政院許政務委員俊逸在監交時提到,飛安會主委一職需要專業、領導能力、有國際觀及立場超然。但飛安會與民航局的人事常互通,立場如何超然?所以上個禮拜在交通委員會,飛安會沈啟主委閃電式被免職;上上禮拜,甚至還發生謀殺式的免職!聽說現在毛內閣團隊人心惶惶,不曉得何時會被免職!這讓我滿擔心的,像你如此優秀的部長不知在未來的幾個月內會被以何種方式免職?不過當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所以我要請教部長幾個問題。航空界人事常大搬風,但換來換去都是自己人。如果有專業背景並兼顧機關尊嚴,那還可以接受,但問題是通通沒有!舉例而言,前民航局局長調任飛安會主委,雖然他很勇敢也很有尊嚴地下台了,縱使毛院長如此對他!問題是,毛院長在任命前,難道都沒詢問過當事人的意見嗎?我認為他已經剛愎自用到入魔了,讓我不知如何形容!上禮拜我聽了嚇一跳,為何任用飛安會主委,而當事人卻不曉得?這實在太離譜了!民航局調飛安會,而前飛安會主委竟可以到航空業擔任總經理!大家不要忘了,民航局之前有個局長叫張有恆,後來當了飛安會主委,現在是華航總經理,對不對?部長,當中有無違背公務人員旋轉門條款?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關於張有恆,我們有充分了解,也詢問過人事總處意見,認為張有恆從飛安會到華航並無旋轉門條款問題。在此特別向委員報告,華航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為交通部,不是飛安會;飛安會乃針對不幸發生空難事件時,進行調查的事後檢核機構,兩者並不一樣,此其一……

陳委員歐珀:我也是公務人員出身,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四條之一,公務員於其離職後三年內,不得擔任與其離職前五年內之職務直接相關之營利事業董事、監察人、經理、執行業務之股東或顧問。既然你說沒有違法,那麼我要求本委員會對此做成決議,將張有恆一案送監察院及相關單位調查,看到底有沒有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

再者,飛安會主委降任航空業總經理,請問交通部會被航空業者看得起嗎?你有尊嚴嗎?桃機總經理是誰?

陳部長建宇:費總經理。

陳委員歐珀:費總經理之前是誰?

陳部長建宇:林董事長。

陳委員歐珀:林鵬良對不對?

陳部長建宇:對。

陳委員歐珀:林鵬良從華航調來的,是不是?

陳部長建宇:是。

陳委員歐珀:但在他擔任華航總經理任內被檢舉、投書與陳情的案子一堆,卻被調任桃機董事長?尤其第二天,飛安會主委更調任華航總經理?部長,我不是在怪你,可是你身兼華航基金會董事長,照理說人事任命必須經過你,問題是,有一個超級大的交通部長毛治國……

陳部長建宇:這些是我個人的評估,適才適所任用的結果。

陳委員歐珀:這涉及社會公平!我可以在此公開講,大家也可以來公評!部長,現在民航局有什麼問題?

陳部長建宇:把飛安做得更好,這才是我要的。

陳委員歐珀:其實什麼人做官做什麼,都和我無關,我不認識張有恆與林鵬良,也不認識林志明局長,但飛安不僅攸關個人、家人,甚至關乎國人安全的問題,所以我希望部長能對此多用心。長期以來,民航局均由軍方退休人員所把持,尤其是標準組的權力非常大。前任民航局副局長林信得調任運研所所長好等待退休;前任標準組組長李萬里調任副局長後退休,惟其任內被查出長期違法不實申報時數,去年受監察院彈劾,包括現任的局長亦在今年6月9日被監察院糾正,這點我曾質詢過,可見民航局真的有很多問題。我希望民航局能好好思考這些問題,畢竟民航局所代表的是政府公信力所在,也誠如費總經理所說,是飛安問題的負責單位。

另外,飛安會依法獨立行使職權,這點是非常崇高的,為此,我建議部長務必確保飛安會獨立公正,並讓57位的飛安委員由外部公正人士組成,不但必須是具有專業背景的學者專家,甚至可以延攬外籍專業人士,避免國內航空界人事獨攬,造成官官相護的陋習!這也是今天飛安會的問題所在!

最後,昨天遠東航空公司飛機上竟發現爆裂物,為什麼航警局可以容許鞭炮等爆裂物上飛機?這是怎麼回事?是不是需要查一查?

陳部長建宇:現在航警局以對此在做處理,相關人員……

陳委員歐珀:越來越離譜了,部長,我看不只你官做不下去,連我們恐怕都要沒命了!

主席:陳委員質詢為什麼這些人員會調來調去?請部長就此提一份報告給交通委員會,告訴我們為什麼會用這些人!

接著請楊委員麗環發言。

楊委員麗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其實我和陳委員一樣,相當肯定部長這段時間在交通部的努力,且委員要求的你也都配合得很快。就人事問題方面,我認為只要工作做好,沒出狀況即可,你當到部長,對各部會狀況大概都有所了解,但如果不是每一種領域都經驗過的話,也很難升為高階公務員,所以我認為無可厚非。可是飛安是非常需要專業的領域,希望部長能考量專業問題。至於最近所發生的人事紛擾,希望部長對各局室人員能加強輔導。

接下來我要肯定桃機在短短幾年之內的改變!我是桃園人,我非常清楚這點。8年前的桃機比東南亞落後國家的機場還不如,但這8年來讓我們看到,機場雖然不大,卻小而美,且具有機動性與服務績效,加上以有限的經費在做改善,從而得到國際肯定,真的很不容易。唯獨飛安問題是國人一直很擔心的,憑良心講,桃機這麼小的空間,跑道又在整修,要飛安不出事也很難!我認為不能以此為藉口,縱使再困難的任務也要達成,畢竟服務再好,一旦出了人命、出了狀況,就會鬧得全世界都知道,甚至會傷及國人與國外旅客!這點無論如何請部長多加督促!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這是我最重要的一個任務。

楊委員麗環:關於10月20日金門到松山的航班上發現鞭炮這問題,為何會在檢查過程中疏忽了?

陳部長建宇:我請航警局向委員說明。

楊委員麗環:請航警局說明,讓大家知道為何會發生這麼大的疏忽?這類的爆裂物是不該上飛機的,在機場層層把關的前提下,為何還會出這種狀況?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薛副局長說明。

薛副局長清蓮: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昨天媒體所披露的這件事,是因為同仁正好就兩件行李的X光做檢視,其中有一個是馬達,比較複雜,他剛好注意到,從而疏於注意另一件,但這不代表我們同仁平常的訓練不夠,無論如何,我們還是會加強訓練。

楊委員麗環:是機器有問題,還是同仁在識別上經驗不足?

薛副局長清蓮:平常都有做圖檔訓練,基本上是沒有……

楊委員麗環:圖檔判讀錯誤嗎?不夠精準?

薛副局長清蓮:我有看這個圖檔,這兩件行李剛好很接近,同仁專注其中一件,另外一件就過去了。

楊委員麗環:簡單說,就是檢查人員在判讀上有疏忽,所以這部分不是機器故障的問題?

薛副局長清蓮:機器沒有問題。

楊委員麗環:機器沒有問題,是人員的疏忽,請你加強這部分。

薛副局長清蓮:是。

楊委員麗環:你長得真的很像王院長。請你回座。

薛副局長清蓮:謝謝。

楊委員麗環:希望你講的是正確的,院長是不會亂講話的。

部長,剛才我是要輕鬆一下,可是這個問題是不能輕鬆視之,顯然是檢查人員有疏忽,是不是因為他們工作超時或是太累?請稍微注意一下,千萬不要再發生這樣的狀況。

陳部長建宇:是。

楊委員麗環:另外還有一件跟飛航有關的案子,聽說明年元旦飛離島的班機不是由以往的德安航空得標,而是由一家名為全球通的航空公司得標,又聽說全球通因為融資問題有可能來不及接航,有這樣的狀況嗎?

陳部長建宇:現在局長正在處理,我可以跟各位委員說明的是,站在交通部的立場,一定要確保元旦期間輸運不會出問題。

楊委員麗環:那就是有可能採用替代方案,再請德安航空接手嗎?

陳部長建宇:這部分就由局長來回答。

楊委員麗環:好,請局長來明確說明,元旦假期非常重要,很多人要回鄉、旅遊。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元旦輸運不至於受影響。

楊委員麗環:確定嗎?你不可以隨便亂講。

林局長志明:全球通是最優申請人,但是飛機引進過程發生延誤,原本要引進1架空中巴士ATR-42-600及3架Sikorsky M-28-05型機,但因融資發生問題而造成時程延後,所以我們民航局這邊也請全球通公司提出改善方案。

楊委員麗環:全球通表示,明年1月飛機應該可以飛,但若來不及定票價,乘客可以享免費搭乘優惠,他們講這個話,讓我們有點擔心,到底安不安全啊?免費是一回事。

林局長志明:全球通航空公司已經把改善方案送進民航局,原來他們要用M28的飛機來飛,他們已經改用捷克製造的機型,民航局正在審慎評估。

楊委員麗環:元旦之前你必須就這個問題給我們非常明確的回答,好不好?

林局長志明:是。

楊委員麗環:現在已經快到11月了,12月你就要針對這部分給民眾明確的回答,讓大家知道,不然有些人可能很早就開始訂票了。

林局長志明:訂票的部分,我們還是請德安航空公司繼續接受民眾的訂位,因為全球通提的改善……

楊委員麗環:這樣的話,到時候票價怎麼算?

林局長志明:目前還是德安來提供服務的航班。

楊委員麗環:部長回答一下。

陳部長建宇:剛才局長的講法就是說,在全球通還沒接手以前,德安繼續營運,……

楊委員麗環:這樣會不會發生法律的問題?現在得標的是全球通,你又讓德安繼續來接,到明年元旦,在法律上應該是全球通來做。

陳部長建宇:我們有考慮過,就是讓合約可以展延一次,在展延的過程裡,協調現有的業者來繼續營運,在展延期間的航班數量……

楊委員麗環:不會違法嗎?

陳部長建宇:他們有研究過。

林局長志明:全球通提的改善方案必須要務實可行,要獲得民航局審核通過。

楊委員麗環:否則就是德安繼續服務不中斷,民眾不用擔心,飛機還是照飛?

林局長志明:如果全球通的改善方案沒有辦法通過民航局的審查,民航局就會請次優的申請人遞補。

楊委員麗環:好,請及早給我們明確的答案。

林局長志明:是。謝謝。

楊委員麗環:另外,桃園機場公司都要付給民航局4,000坪閒置土地的費用,我們上次寫提案要求你們活用,現在有做計畫嗎?

陳部長建宇:我記得現在好像只剩下3筆,其中有1筆在7月已經活化了,另外,最大的1筆是未來要配合第四航廈,那部分要做處理。

楊委員麗環:你說要做第四航廈,可是第三航廈工程到現在都還沒有開始。

陳部長建宇:對,我們現在在做智慧航廈的部分,在原來的第一停車場那邊,要蓋智慧航廈,就是第四航廈,搭配5個機位,這部分就是你剛才提到的要活化的土地。這部分占了百分之九十幾。

楊委員麗環:桃園機場真的發展得非常快,今年就成長了7.02%,半年就有將近2,000萬人次進出,一年就有大約4,000萬人次,而到目前為止第三航廈的整建都還沒有啟動。

陳部長建宇:第三航廈整建工程標案最後的申請在10月底會評選出來,接下來就會進入設計階段,大概在106年……

楊委員麗環:10月底快到了。

陳部長建宇:對,沒有錯。

楊委員麗環:確定了嗎?土地徵收沒有問題嗎?

陳部長建宇:土地都在我們自己的園區範圍裡,不涉及到外面的徵收的問題,是桃機原有的土地。

楊委員麗環:大概什麼時候第三航廈可以規劃,準備興建?

陳部長建宇:10月底決標以後就開始做設計,預定106年第三季開始施工,109年完成。

楊委員麗環:關於增加計程車的問題,部長,我再次要求你,大園的計程車本來就有9%的保障,另外50%,我要求開放給桃園市所有的計程車同業來爭取,部長可以確定嗎?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一定會增加比率,也要考慮一下當地的計程車需求量到底有多大,要移出來的有多少,是不是符合條件。

楊委員麗環:就是桃園市的計程車優先,如果桃園市這部分沒有辦法提供,再開放給其他縣市,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儘可能提高比率。

楊委員麗環:至少保留50%,聽到了嗎?

陳部長建宇:是。

楊委員麗環:好。謝謝。

主席(楊委員麗環代):請羅委員淑蕾發言。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林董事長,你當初基於什麼原因離開華航總經理的位子?

主席:請桃機公司林董事長說明。

林董事長鵬良:主席、各位委員。是因為接到部長的指令。

羅委員淑蕾:部長為什麼會叫你下台?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委員,絕對不是叫他下台,這可能是誤會。

羅委員淑蕾:我現在是在問他為什麼會在華航的位子上下台,再往前看,在桃機當總經理的時候又是怎麼離職的?

林董事長鵬良:5年前桃園機場公開招考,我參加公開招考……

羅委員淑蕾:公開招考是怎麼考的,大家心裡都很清楚,不要再講這些。

為了什麼原因離職的?

林董事長鵬良:2010年11月1日到2013年……

羅委員淑蕾:不是,我問你什麼原因離職的,你不要跟我講那麼多,你是什麼原因離職的?你在華航的位子是什麼原因離職的?

林董事長鵬良:3年任期屆滿,也是當時部長的指令,到華航報到。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部長會叫你離職呢?

林董事長鵬良:這是部長的指令。謝謝。

羅委員淑蕾:部長為什麼會下指令叫你離職?當時出了什麼事?

林董事長鵬良:我沒有出事,我是遵照部長的……

羅委員淑蕾:你沒有出事?我來問陳部長。

陳部長,我當然知道你有苦衷,林董事長後台很硬,他只要出事,馬上辭職,因為他不怕,他後面有靠山,還可以幫他安排其他的位子,他當華航總經理時,大家都質疑他是什麼東西,大家都非常清楚,他後台是誰。我跟你講,你不要揹這個黑鍋,你不要做資源回收,桃機現在管理這麼好,你再把這個人放到董事長的位子上,不知道過幾天還要再出什麼事。

陳部長建宇:應該不至於,大家都是專業人士……

羅委員淑蕾:什麼專業人士?出了多少事?你要不要把他的背景、他的資料看一看?本席在這個地方質疑他多少次了?你難道要做這種資源回收的工作嗎?是誰要你用他,你心裡有數,你不要把我們國家的公器當做私人物品,拿去犒賞員工,只要是有裙帶關係的人,出什麼事都沒關係,只要一出事就辭職,躲個幾天再出來,還越升越高,這樣滿離譜的,你自己好好檢討,你們這樣的人事布局,對得起國人嗎?

你看看,今年旅費增加這麼多,是什麼原因?是怎麼安排的?你心裡有數。部長,假如為國家好,為國舉才,你會讓這樣的人進來嗎?是誰叫你這樣做的?你心裡有數,你很清楚。

部長,關於桃園機場,幾年前本席揭發中控室有性騷擾員工的案子,有人把機場當作自己家的遊樂場所,從那之後,桃園機場把問題一一改進,我很肯定費總經理的表現,他花了很多心思,很多細節都兼顧到了,讓桃園機場在國際評比的名次一直升高。現在桃園機場覺得自己沒有能力維護機場安全,要成立一個保全公司,會不會過兩天又說要成立清潔公司,再過幾天不知道又要成立什麼公司,我實在看不懂。就跟中鋼一樣,成立了幾百家公司,現在本席要請問你,這家保全公司唯一的業務就是承攬桃機公司的保全業務,可是公共工程委員會答復我,你們不能夠私相授受,還要經過公開招標,那萬一他們沒有標到呢?

陳部長建宇:所以我們才準備修改機場條例……

羅委員淑蕾:你是想指定一定要給它,那為什麼不能在機場公司裡成立保全部門就好了,為什麼要成立公司呢?

陳部長建宇:金融財務也有類似的情況,國際上這一類的機場公司成立……

羅委員淑蕾:大部分先進國家的機場都是由國家負責安全,你不要用國際上來講。為什麼中鋼成立了十幾家子公司?因為只要有子公司,就可以指派董事長、總經理和會計處長,就可以安插很多退休人員。

陳部長建宇:機場的保安和一般的保全是不一樣的。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不在機場公司裡成立一個保全部門?因為保全部門的主管薪水太低,職位太低,所以你們要成立公司,就跟中華電信一樣,為了房子出租,成立一家租賃公司,本來可以租5億,就只租3億讓對方再以5億租出去,留2億花用,這很怪。你為什麼要成立一家公司來耗費政府的資源?你現在要修法,修成保全就是這家公司的專屬業務,只有它可以招標,其他人都不行,成立這家公司跟機場成立保全部門有什麼兩樣?為什麼要成立公司?就是因為要派董事長、總經理嘛!現在一定有人開始在遊說,還有人遊說本席,希望我不要阻撓,因為董事長人選都已經安排得差不多了。

陳部長建宇:沒有,董事長、總經理現在是由同一位來兼,就是只有這樣子而已,不會……

羅委員淑蕾:既然是同一位來兼,你為什麼不叫機場公司設保全部門?

陳部長建宇:因為這一類的專業人才需要借助外面專業的專家來……

羅委員淑蕾:機場公司難道不能請外面的人員來做保全業務嗎?當時成立機場公司,你告訴我們,因為你們要去聘請國際上管理機場的人才,不要受公務人員任用辦法的限制,所以才要設公司,我們也支持,你把費總經理他們找來,我們也支持。可是現在機場公司明明本身就可以做保全業務,難道機場公司沒有能力做保全業務嗎?這麼多年機場的保全都是隨隨便便在處理的嗎?為什麼要成立機場公司嘛?

陳部長建宇:一個是營運,一個是保安,兩者不太一樣,所以從保安的立場,讓專業人士來處理會比較好。

羅委員淑蕾:還有,一般保全公司資本額只要4,000萬就夠了,你為什麼要2億?只是請人而已,為什麼要2億?

陳部長建宇:還有一些相關的配備設施都要處理。

羅委員淑蕾:再過幾天你會不會又告訴我,為了機場的清潔,要成立清潔公司?

陳部長建宇:不會,為了保安這種重大事件,成立子公司是有道理的,而清潔之類的工作是勞力外包的事情,我們不會成立……

羅委員淑蕾:你說勞力外包,我就覺得很奇怪,為什麼不成立一個保全部門就可以了?

陳部長建宇:因為保全需要的人力比較專業也比較多……

羅委員淑蕾:那保全部門的人力就不能夠專業嗎?

陳部長建宇:在處理上有一個專業公司會比較好。

羅委員淑蕾:什麼叫專業公司會比較好?因為你們就是要派董事長嘛!

陳部長建宇:營運和保安部分切開來會比較好。

羅委員淑蕾:不要切那麼多,就好比大家詬病中鋼和中油子公司一百多家一樣,我不知道你們一直在設立這樣的公司目的何在,是不是在為你們自己的退休人員找出路?剛剛陳歐珀委員質詢時也說,都是你們這批人在那邊轉來轉去。

陳部長建宇:沒有,我們不會為退休人員找出路。

羅委員淑蕾:那我們來看你有沒有。你說桃機公司董監事酬勞只編多少錢,為什麼保全公司董監事的酬勞是桃機的好幾倍?你是在養另外一批肥貓嗎?

主席:請桃機公司費總經理說明。

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跟委員報告,那個數字應該不是對的,好像不是81萬。保全公司總經理已經來了,請他來說明。

主席:請桃機保全公司胡總經理說明。

胡總經理景富:主席、各位委員。一定比母公司低。

羅委員淑蕾:這個數字是預算中心提供的。

主席:這個數字對不對?

胡總經理景富:應該是錯的。

羅委員淑蕾:我們是從預算中心弄出來的。

胡總經理景富:應該不是81萬。

羅委員淑蕾:你把相關的董監事酬勞數字拿來給我看,看到底是怎麼樣,是不是你們又在養一群肥貓?

陳部長建宇:航警人數很少,不會那麼高。我們查一下。

羅委員淑蕾:接著請教航警局薛副局長,針對通關的檢驗過程,其實這一次沒有檢驗出鞭炮並非你們第一次出錯,你們之前曾把旅客夾帶的貓看成鴨賞,到底問題出在哪裡?若非機器出問題就是人員出問題。比如我們到國外旅遊,本席同樣的裝扮、同樣的衣服,經過其他國家的海關檢驗機時都會發出「嗶」的一聲,當地的海關人員就會要求我把鞋子脫掉、把皮帶脫掉,把項鍊等等都脫掉,可是同樣的裝扮進出我們的國門時,檢驗機從來沒有「嗶」過,許多違禁物品我們做檢驗的X光機,他們稱之為大笨牛,都抓不出來、看不出來,是不是我們的設備有問題?還是我們的人員出了什麼問題?不能每次出錯就處罰那個人,可是這樣的問題卻一再出現,而且還鬧出國際笑話,讓旅客把貓都夾帶出去,經過對方通報才得知出錯,後來你們的解釋是把貓看成鴨賞,請問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若是機器不好,是否應該換機器?若是人員訓練不足,應該如何加強?而不能只是一旦出事就處罰一個人,這樣等於是敷衍了事。

主席:羅委員的意思是,會不會是機器有問題?

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薛副局長說明。

薛副局長清蓮: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機器並沒有問題。

羅委員淑蕾:為什麼我們通關的時候都沒有「嗶」呢?

薛副局長清蓮:這部分跟機器所設定的靈敏度高低有關,我們會視路線進行調整,比如飛往美國的路線,基本上檢驗機的靈敏度就調得比較高……

羅委員淑蕾:不是啊!我們進出檢驗的機器都是同一個,不管飛到哪裡,都是走同一個門,怎麼會有差別?我的意思是……

主席:發言時間已屆,請尊重下一位發言人。

請以書面答復羅委員的質詢,你要講清楚說明白,不可以亂講。

主席(羅委員淑蕾):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人對於飛安的狀況有非常大的憂慮,這一年來我們看到復興航空發生了兩次重大空難事件造成重大的傷亡,按照民航法規定的飛安強制報告,我們也看到今年一整年的飛安事件也比去年多了四成。我們看到安檢的狀況也一再出問題,這一年來我們看到把貓當成鴨賞,把汽油當作蜂蜜,這一次是把鞭炮看成是蛋糕嗎?針對飛安一再出狀況,請部長簡單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通關檢驗這部分當然是由航警局處理,我個人的感覺是他們在專業的訓練上、在圖資的認定上可能有需要補強的地方,這部分如果需要交通部協助提供資源,我們會想辦法處理。

李委員昆澤:好。這一次發現鞭炮的不是安檢員而是空服員,那乾脆把空服員都調來當安檢員,你們一再說人力不足,這一年來航警人力也補充了164名,一旦出了問題就把責任推給第一線的執法人員,你們管理階層都沒有問題嗎?請航警局副局長簡單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薛副局長說明。

薛副局長清蓮: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是一個個案……

李委員昆澤:又是個案!我已經講過了,這一年來你們把貓當成鴨賞,把汽油當成蜂蜜,這一次把鞭炮看成什麼,是蛋糕嗎?

薛副局長清蓮:我們並非推卸責任,就實際情況來講,遠航這一架班機大概14點左右起飛時,因為當時從金門回到台北的旅客非常多,另外,當我們同仁在判讀圖檔時,我也看過這個圖檔,剛好前面有一個他認為可能影響飛安的物品,後來證實是一個馬達,剛好這對新婚夫婦將鞭炮、香跟金紙跟其他行李混雜在一起,我們的同仁專注在前一件而疏忽了後一件,我們非常坦承,這確實是一個疏忽……

李委員昆澤:你們在安檢時是每一件每一件都要全心全力地關注,哪有說只用心關注這一件,所以後一件就疏忽了?

薛副局長清蓮:所以這就是我們同仁……

李委員昆澤:你又怪同仁了,又怪第一線的執法人員!

薛副局長清蓮:我們幹部的訓練也不足,這個我們會……

李委員昆澤:這就是你們管理階層的問題啊!每次都說人力不足,這一年來補充了164名航警人力,然後每一次有問題就說第一線的執法人員訓練不足,你們管理階層要負最大的責任啦!

薛副局長清蓮:我們會改進,我們會把這個做成圖檔。

李委員昆澤:部長,航警局的安檢員受過這麼嚴格的訓練都會出問題,機場保全公司招募的保全員開始值勤前要受訓幾個小時?請你簡單說明。

陳部長建宇:我想這是不是請……

李委員昆澤:受訓64個小時,其中33小時是書面的訓練,書面的訓練耶,莫名其妙!對於管制區的安全、秩序的維持,你們是用這種態度在處理嗎?

陳部長建宇:是否請董事長說明?

主席:請桃機保全公司胡總經理說明。

胡總經理景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訓練有分成五個層次,第一個我們會到飛安會做機場接觸的訓練,第二個到民航局跟所謂的國際民航組織……

李委員昆澤:你們整個保全從招募考試的過程問題就一大堆……

胡總經理景富:這是每個月固定……

李委員昆澤:另外在訓練的部分,訓練時間只有64個小時而已,其中有33個小時是書面的訓練,莫名其妙啊!

請教部長,你們在7月24日所發布的人事命令,機場保全公司的董事長是誰?

陳部長建宇:就是總經理兼董事長。

李委員昆澤:亂講!誰知道請簡單說明,部長不清楚。

你們在7月22日發布的董事長是卓訓榮……

胡總經理景富:一開始是這樣沒有錯。

李委員昆澤:卓訓榮人呢?

陳部長建宇:他回學校去了。

李委員昆澤:你們7月24日發布的董事長是他,現在回學校去了?這不是打臉交通部嗎?

陳部長建宇:沒有啦!他認為他大概在能力上……

李委員昆澤:部長,亂七八糟啦!第二,你們去年向交通委員會提出的說帖表明董事長、總經理是不支薪的,董監事開會也只領取車馬費,也沒有公關費,請問現在董事長、總經理有薪水嗎?一個月15萬,比航警局的局長還高!請總經理簡單說明,你原來在哪裡任職?

胡總經理景富:原來是移民署的主任秘書。

李委員昆澤:現在是退休了還是怎樣?

胡總經理景富:因為一個公開的招募,我就去……

李委員昆澤:公開的招募?講這種話要很大的勇氣啊!

胡總經理景富:有,它有登報,確實它是登報。

李委員昆澤:請你先退到一邊。

部長,你們去年提給交通委員會的說帖,白紙黑字說董事長、總經理是沒有薪水的,董監事開會只領車馬費,你們也不編列所謂的公關費,你們今年編列84萬公關費,莫名其妙,你們簡直是打臉交通委員會。費總經理,請簡單說明你的薪水是多少?

主席:請桃機公司費總經理說明。

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若我記得沒錯應該是十五、六萬元。

李委員昆澤:你也是15萬啊!你是母公司耶,子公司的總經理薪水跟你一樣,航警局局長,國家栽培多久?他的薪水也不過才12萬,而總經理的薪水領15萬,退休的領15萬元,這個國家是怎麼了?這個政府是怎麼了?都在安排退路嗎?飛安一再出狀況,大家拚命成立子公司,薪水越來越高,之前把貓看成鴨賞,把汽油看成蜂蜜,這次把鞭炮看成是馬達還是蛋糕?這樣的飛安,兩次重大空難的教訓,沒有謹記在心嗎?飛安強制報告一整年比去年多了4成,一個月本來5件,現在多到6件,你們不覺得擔憂嗎?在公關費方面倒是很認真,在薪水方面也是很拚命,本來是無給職的,現在變成有薪水了,這樣對嗎?

費總經理鴻鈞:我記得去年李委員和幾位委員都有要求這個案子,桃機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

李委員昆澤:你們莫名其妙嘛!你們召募人才的標準,總經理要有英文溝通的能力,什麼是「英文溝通能力」,你們所召募的保全人員,多益必須從350分到700分,按照工作職等不同有基本的要求,對總經理要求是有英文溝通能力,現在每一位朋友都有英文的溝通能力啦,但是你們對保全人員有特別的要求,而這個保全人員的召募也有一大堆問題,請問副局長,一般警察必須要經過筆試、體格檢查及體適能訓練,是不是?

薛副局長清蓮:是。

李委員昆澤:請問保全公司有嗎?

薛副局長清蓮:我看簡章上也有體適能的要求。

李委員昆澤:可是沒有體格檢查,而且你們對保全人員的召募有40%是用面試,面試是做什麼用的?就是靠關係可以進來,薪水又高,又成立2億元的公司。公共工程委員會就說這屬於勞務採購,你們對政府採購法也公然打臉,整個交通部是怎麼了?飛安一再出狀況,但是對這樣的子公司,去年交通委員會就很有意見,不論朝野委員都提出凍結或是刪除,只是朝野協商讓我們非常遺憾,羅委員淑蕾也提到法源的問題,法源在哪裡?

請部長簡單說明一下,去年你們白紙黑字的說帖上寫著董事長和總經理是兼任,沒有薪水,現在為什麼有15萬元?比總經理的薪水還高,比航警局局長的薪水還高,為什麼呢?飛安一直出狀況,薪水處理就這麼迅速。部長,你們送到交通委員會的說帖是欺騙所有朝野立委嗎?

陳部長建宇:我確實不知道,因為去年我還沒有當部長,所以我不清楚。

李委員昆澤:你是今年剛從火星來的嗎?你不是一直都在交通部嗎?

陳部長建宇:對,但對這方面薪水的事情,我確實不知道。

李委員昆澤:請總經理簡單答復一下。

費總經理鴻鈞:當初的想法是林董事長跟我本人要去兼任董事長跟總經理,而且是一毛錢都不拿薪水,當初是有這樣的承諾。

李委員昆澤:現在呢?

費總經理鴻鈞:現在是外部招考,所以就不是我和林董事長來坐這個位置了。

李委員昆澤:莫名其妙嘛,你們就是欺騙交通委員會不分藍綠的立委,當時你們把說帖拿來告訴我們以後成立這個保全公司子公司,董事長和總經理是沒有薪水的,好像你們都高風亮節,你們也不會編公關費,只是很簡單泡泡茶就好了,你們董監事也不會編相關奇奇怪怪的支付,只會領基本車馬費,請問現在呢?現在呢?部長,真的是很離譜啦!

陳部長建宇:我要跟委員報告,或許去年確實有提到董事長和總經理由機場公司的人去兼,他們考量的結果還是認為需要專業人員來處理。

李委員昆澤:他專業嗎?總經理專業嗎?台灣的保全業已經有30年歷史了,很多保全業的業者也很有經驗啊!

陳部長建宇:保全跟保安確實是不一樣,任何一個局長對國際機場……

李委員昆澤:保安不一樣,但是你們保全人員的訓練只有64個小時!

陳部長建宇:那是對初進來的……

李委員昆澤:你們訓練嚴格的安檢人員都出狀況,還是空服員查到這個鞭炮的!

陳部長建宇:航警局跟保全公司是兩回事,現在就是大家在分工上要做處理,公權力的部分由航警局做處理,非涉公權力的部分……

李委員昆澤:你們又在亂扯,你在機場內執行任何動作時,那不是公權力嗎?

陳部長建宇:法律對公權力的定義有其要求。

李委員昆澤:你在機場裡面賣牛肉麵,你可以要求大家都要排隊遵守秩序嗎?維持秩序就是有公權力啊!在整個機場管制區裡面就是有公權力啊!

陳部長建宇:協助行為跟所謂公權力是兩個概念。

李委員昆澤:本席要向召委報告,你們到交通委員會的說帖是這樣,回去就自作主張想怎麼改就怎麼改,那交通委員會的尊嚴何在?請召委處理一下。

主席:當初我們會同意讓機場公司成立,是因為你們有承諾董事長跟總經理是不支薪的,而且給我們的報告裡面也是白紙黑字這樣寫的,我們就把董事長跟總經理的薪水刪除掉,因為這樣等於欺騙交通委員會的所有委員,部長就這部分要做書面說明。不然,我們今天就將董事長與總經理的所有相關經費都刪掉。

陳部長建宇:是否能再考慮一下,讓我們有回覆的空間,好不好?

主席:這是公然欺騙交通委員會,我們當初會同意是因為這樣的說帖。

繼續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飛安會主委張有恆先生在卸任飛安會主委一職之後轉任華航公司總經理,之前有委員提出這是否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再者,即便沒有利益迴避的問題,在執行上會產生可預見的困難,因為飛安會主委之前的工作就是負責調查,在發生飛安事件時,這是唯一的調查機關,張有恆先生身為飛安會主委,原本是監督機關,他現在到應該被監督的機關任職,將來萬一發生飛安事件時,飛安會是否能夠扮演好應有的角色?另外,張有恆先生之前職務的歷練是否影響到整體飛安事件的調查?這在人事任命時應該要有全盤性的考量。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之所以會請張有恆先生到華航,原因就是我們極為重視飛安,因為張有恆先生的歷練都跟民航有關,而且他非常重視飛安,所以才借助他到華航充實飛安部門,這點本人首先要向委員報告。

其次,委員剛才提及是否有角色衝突的問題,其實是有研究過這部分,就張有恆先生從原來的監督者到現在的被監督者一事,實則飛安會在行使職權的過程中是獨立機關,是由所有委員共同組成,不是任何單一個人就可以決定,不會因為張有恆現在在華航就可以因著他的關係而對調查報告造成影響。飛安會是獨立的機關,有獨立的想法。

劉委員櫂豪:誠如你剛才所說,你已就相關問題請教過人事行政總處,並針對相關法令做一定的研究,現在有兩個問題,第一,如果這個人事指派是非法的,當然就不用討論了,但我要談論的是,這個人事命令就算符合現在的法令,沒有利益迴避等相關問題,仍要避免瓜田李下,事實上,也有很多相同資格的人可以進用,為政者掌握那麼大的權力,進行職務分配時,要盡量做周延的考慮。但因人事派令已經派了,本席謹提出一點看法讓大家一起討論。

另外,今天自由時報揭露離島航線相關的問題,不只本席,我相信望安、七美、蘭嶼、綠島等所有離島居民、地方政府關心的是航線應該全年暢通無阻,除了天候或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之外;航線暢通無阻首要考慮的是安全,安全絕對不能打折。另外,我們當然期待航空機能藉由每一次的招標往前提升,服務品質也能再提升,這是我們最主要的要求,也是我們的基本原則;目前看起來,全球通能否於1月1日如期行駛,好像遇到一點困難,你們的行政措施有很多選項可以選,納稅人付那麼多錢給你們,面對這個複雜狀況,你們要做一個決定了,這不僅牽扯到飛安的專業,也牽扯到法律層面,本席當然要求如期通航,我們也期待整個飛航服務品質能提升,但是本席要在此強調,我們要避免為了解決一時的問題後來變成沒完沒了的法律大戰,屆時開更大的天窗,對此,局長、部長要運用智慧加以解決。這幾天的報紙及今天的自由時報登了非常大的版面,前幾天中央社也非常關心這個問題。

陳部長建宇:全球通是透過評選機制選出來的,評選結果有最優與次優之分,我們現在是按照這個遊戲規則處理,如果全球通無法如期航行,當然就由次優的遞補,如果在審核過程中確實需要做條件上的補充,也可以限期改正,如果限期改正期間超過明年1月,按照現行法令規定,可能要由德安先做適度的處理,之後再由原來得標的全球通處理。最後的結論會如何,現在由民航局依法審查。

劉委員櫂豪:部長,你剛才講得很完整,現在有很多選項、很多可能性,行政機關該協助的就協助,該怎麼處理我們就怎麼處理。

陳部長建宇:當然。

劉委員櫂豪:我們還是強調:一、飛航要暢通無阻,二、安全不能打折,三、我們要求飛航品質包括服務品質與機型都能再提升,四、絕對要避免以後變成法律大戰。

陳部長建宇:對,謝謝委員的提醒,這些我們都會注意。

劉委員櫂豪:如果變成沒完沒了的法律大戰,開一個更大的天窗,我相信這是大家最不樂意看到的。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

劉委員櫂豪:其中當然有很多選項,最後應由行政機關本於職權加以判斷,這幾天媒體突然很關心這個問題,眾說紛紜,產生很多問題,請局長本於專業做一個妥適的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對於離島航線的關心,上次我跟委員報告過,全球通在引進3架M28飛機的過程中融資出現一些困難,我們已要求全球通提出改善方案,他們提出來的改善方案是,ATR-42-600型這架還是照走,M28要改換為捷克的L-410型飛機,這個改善方案已經送到本局,本局會就飛航專業進行審慎的評估,委員要求飛航安全要確保、飛航服務不能中斷,我們會朝這個方向努力。

劉委員櫂豪:飛航服務不能中斷、飛航安全絕對不能打折,這是最高指導原則。請你們本於專業,趕快讓這件事情落幕,最近離島地區的鄉親內心非常忐忑,不知道整個航線未來的狀況如何,請部長本於督導的權責、善盡責任。

陳部長建宇:我會嚴格要求民航局按照委員剛才所提的幾個方向處理,最重要的是,元旦絕對不能開天窗。

劉委員櫂豪:絕對不能開天窗。

陳部長建宇:對,這是我的要求。

劉委員櫂豪:千萬避免到時候大家沒有飛機可以搭,只能坐船,尤其是蘭嶼,因為坐船到蘭嶼要花很長的時間。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

劉委員櫂豪:本席再次要求你們,鐵路電氣化通車之後,北東航線的搭乘率一個月大概少了4至5千……

林局長志明:降了40%。

劉委員櫂豪:航空公司也許有它的堅持,民航局可否跟他們協調,因為從數字看起來,除了逢年過節、比較特殊的日子搭乘率比較高以外,平日的搭乘率並不高,可否請他們釋出若干座位以較低廉的價格出售,以疏散部分買不到火車票的朋友改搭飛機。

陳部長建宇:我要求局長一個月內趕快去協調,然後跟委員報告。

劉委員櫂豪:好,謝謝。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管委員發言之後休息10分鐘。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都很關心機場保全公司,本席回憶起來是歷歷如繪,如在眼前,本席擋了2年才讓它成立,費總應該記得,當年本席極力反對成立這個保全公司,因為整個桃機公司的安檢人員(包括航警及移民署相關人員)總共缺254人,現有人員中,約聘人員高達四分之一,但正職人員缺了207人,你們不補航警、移民署工作人員,不降低約聘僱人員的比率去補正職人員,反而要成立保全公司,所以從2012年年底以後,本席就一路擋住,直到2014年才成立,其中最大的兩個爭議點是,一、你們走偏鋒,不補航警和移民署正職人員,你們可能要把公權力轉移給未來的保全公司,在沒有修法的情況下,把安檢的公權力委託給未來的保全公司,這是第一個疑慮。第二個疑慮是因人設事,我們認為成立保全公司是要安置退休人員。這兩個疑慮最後怎麼解決的?本席擔任召委的時候,在2013年12月11日辦了一次考察,費總,你記不記得?那時候董事長還沒有上任,考察時,我們要求你們一定要好好解決這兩個問題,沒有修法你們要偷跑,要把公權力委託給保全公司,我們絕對無法接受,這一點你們最後承諾不會把公權力的部分委託給保全公司,你們只讓保全做保全的工作,所以,搜身和看X光機的工作,你們絕對不會給保全公司做,你們在說帖上這樣承諾。第二點、因人設事的部分,就是今天委員所講的,你們承諾不支薪,結果今天呢?在這裡跳票。費總,當初不支薪的承諾,是你在我辦公室說明時答應的,對不對?你確定一下是不是確實有承諾?

主席:請桃機公司費總經理說明。

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是,跟管委員報告,除了確實有承諾以外,因為我們當初已經講好,是林董事長和我去兼任,但是後來因為法令規定我們兩人不能兼任。

管委員碧玲:我不管你們後來怎麼樣,你們兩個不能兼任,找可以兼任的人去兼任,一定可以兼任,那是牽涉到你們如何設定這個保全公司組織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之下,剛才主席裁示要把他們的薪資刪除,我是同意的。以及未來你們這個保全公司執行時有沒有確實依據當時的承諾,公權力絕對不假手保全公司人員,我建議主席再辦一次考察,我們到現場去監督,看看他們如何運作。因為這個結果是缺人還是缺人,但是卻多了一個保全公司,根據你們的清查,安檢缺人254人,但是因為公權力不能假手保全公司,現在還是沒補,所以這個制度不健全。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是否容許我報告一分鐘?第一、有關航警或CIQS人力缺額的部分,機場公司一直跟內政部、人事行政總處等相關單位建議增加人手。

管委員碧玲:我知道啦,警政署不給就是不給。

陳部長建宇:第二、保全子公司所做的部分涉及非公權力行使的部分。

管委員碧玲:這你們有承諾,我要你們確實信守此一承諾。你們有兩個承諾,一是不處理公權力,一是不支薪,現在不支薪跳票。

陳部長建宇:他如果沒有這個職權行使公權力,他的行為是無效、違法的,這要讓委員知道,分寸我們會拿捏。

管委員碧玲:可是現場人力所佔的走位其實是非常模糊的,所以這部分的工作如何執行,部長,你要好好監督。

陳部長建宇:謝謝,我會。

管委員碧玲:兩個承諾已經跳票一個,被我們抓到,那另一個承諾到底有沒有跳票,我們不知道啊,所以應該要去考察一下。

對於桃機的監督,以上是人事、制度的部分,現在我們再來看看預算的部分,交通部對於桃機10億以上的專案計畫全部放手,讓他們改為一般計畫,這我們無法接受。你看看10億以上的專案計畫被桃機改為一般計畫的到底有多少個?依據桃機機場園區發展條例規定,10億以上的計畫全部必須是專案計畫,而專案計畫必須經過主管機關核准,而且變更計畫、流用都會受到很大的限制,結果交通部竟然允許有這麼多10億以上的專案計畫都被改為一般計畫。部長,這等於交通部對機場公司的計畫監督全面放手耶!

陳部長建宇:據我瞭解,10億以上是交通部主管,10億以下才是……

管委員碧玲:沒有啊!你已經讓他改為一般計畫啦!

陳部長建宇:請董事長說明一下。

管委員碧玲:董事長,為什麼允許改為一般計畫,你們是怎麼簽的?你們簽給交通部,是誰核准你們改成一般計畫的?在哪一個部長手中核准的?

主席:請桃機公司會計處汪處長說明。

汪處長文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預算編列這部分,桃機的作法是,100億以上的公共工程建設,按照行政院的規定是屬行政院的權責。

管委員碧玲:好,你被我抓包了。

汪處長文寬:10億以上要報交通部核准。

管委員碧玲:可是你們全部改成一般計畫啦!

汪處長文寬:這部分在整個管制上來講……

管委員碧玲:等一下!是誰准許你們改成一般計畫的?

汪處長文寬:目前是按照行政院的規範,以100億來作分類。

管委員碧玲:胡說八道!在這裡公然說謊!你們的說法是100億以上的才需要報院,但是根本牛頭不對馬嘴,100億以上的是指國發會掌控的跨部會發展計畫。沒有錯!100億以上要送國發會掌控,要從先期作業程序一路做下來,但那不是我今天講的主題啊!處長,你在這裡胡說八道,我講的是哪一個主題?是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的規定,該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的規定,本條例所說的園區重大建設計畫是指新台幣10億元以上資本支出的計畫,而10億元以上的就必須報主管機關核定,有重大變更時也要報主管機關核定,而且它的預算是不可以跨計畫流用的,規定是很嚴格的。結果你們全部置之度外,還拿那個100億的、牛頭不對馬嘴的條例規定來唬弄我們。部長,整個桃機重大工程預算的管理是亂了套啊!你們交通部放手讓他們的專案計畫改成一般計畫,你知不知道?

陳部長建宇:據同仁告訴我,他們10億以上的確實都有報部,我們核定以後他們才做。

管委員碧玲:報部是一回事,從專案計畫變成一般計畫又是另外一回事,他們報部隨便報一下,可是專案計畫的限制很嚴,限制不可跨計畫調整內容,還有重大變更也必須報部,你竟然准許他們改為一般計畫。我現在要問的是,讓他們改為一般計畫是誰核准的?亂七八糟!

主席:請交通部會計處洪處長說明。

洪處長玉芬:主席、各位委員。有關一般計畫,剛才所講的那部分是審核程序,絕對有按照規定來。

管委員碧玲:你如果這樣講,那全部改回專案計畫,好不好?

洪處長玉芬:因為按照道理來講就是……

管委員碧玲:什麼按照道理?我要你按照法律!

洪處長玉芬:可以,我們可以改回來。

管委員碧玲:全部改回來!部長,回去以後,所有的一般計畫全部改回專案計畫。

洪處長玉芬:但是這部分可能是下年度。今年一定是專案不能流用,我們絕對嚴格控管。

管委員碧玲:你們就一定要按照規定不能流用哦!

洪處長玉芬:對,沒有問題。

管委員碧玲:從此以後全部改回專案計畫,按照專案計畫的程序來掌控,好不好?

洪處長玉芬:可以,沒有問題。

管委員碧玲:部長,你看看!你們真是亂,亂到什麼程度呢?你看一下你們的歲入。費總,你說桃機今年大概會有多少人次?

費總經理鴻鈞:到今年年底,預估有3,900萬左右。

管委員碧玲:你預估明年會不會再成長?

費總經理鴻鈞:應該會成長。

管委員碧玲:大概會成長多少?

費總經理鴻鈞:大概3%。

管委員碧玲:至少3%,你看看你們的預算有沒有編進來。你們去年竟然只估了3,100萬,結果剛剛費總講今年到年底是3,900萬,低估800萬人次,然後今年怎麼預估明年呢?你們是以去年低估的數字去預估。我剛才問費總,費總剛才講了2個數字,一個是今年到年底是3,900萬人次,然後預估明年會成長至少3%,結果今天預算送進來,他們預估明年3,759萬人次,比今年年底實際上的3,900萬人次還低,但費總對明年人次的預估卻是3,900萬再加3%。今天在這裡發生了3件事情,一件是機場保全公司的承諾跳票,你們在人事上增加了國家的支出,沒有依照承諾不支薪。第二件事情是你們竟然把10億以上依法應是專案計畫的這麼多重大建設計畫改為一般計畫,現在承諾要改回來了。

第三是,我們看到你們的預算書真的是亂編,這個部分歲入要增加啦!你預估只能增加3%嗎?以前每年都增加十幾趴耶!

費總經理鴻鈞:因為目前……

管委員碧玲:因為已經相當飽和了,對不對?

費總經理鴻鈞:對。

管委員碧玲:好,這個很重要,已經飽和了,可是廣告費卻增加一倍,從3,000萬變成7,900萬,也就是成長200.02%。

費總經理鴻鈞:這個廣告的目的在宣傳我們的服務,就像egate我們跟內政部一起在做所謂的……

管委員碧玲:你好好做,口碑就是最好的廣告。所謂廣告是要吸引更多的遊客和流量,所以你不要改變遊客的主觀,想要用這個廣告讓人誤以為你們服務很好,其實只要遊客來了,就知道你們服務好不好,不是嗎?廣告是為了增加流量,而剛才你已經講了,流量飽和了。在此情形下,你們的廣告費還成長200%,這是說不通的。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許委員淑華發言。

許委員淑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今天很多委員特別提到桃園機場諸多問題,尤其是人事方面,本席在此也要呼應幾位同仁的意見,希望部長未來一定要尊重本委員會所做的決議,畢竟公務人員所說的每一句話都是非常具有公信力的,所以希望部長未來真的可以做到這點。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是,但請容許我簡單說明。剛才委員特別提到桃機公司董事長、總經理去保全子公司當董事長、總經理且不支薪的這件事,按照國營事業管理法的規定,桃機公司的董事長、總經理不能到保全子公司兼職,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按照公務員利益迴避法相關條款的規定,十職等以上者也不能兼職。所以在這樣不得已的情形下,我們才會另外遴聘,並不是故意要違反委員會的決議,這確實是法律上規定的問題。

許委員淑華:本委員會的看法是,如果有一些職位在法律上是不能兼任的,那麼我們希望獲得尊重,也就是要在事前向本委員會報告,如果確有困難,我相信本委員會一定會支持。這是今天幾位委員在意的重點。

陳部長建宇:是,謝謝委員指教,我們會往這條路來走。

主席:部長,你弄錯了!我們在103年通過桃機公司預算時曾經做成決議要求不支薪,而且假如不能兼任的話,你們自己的說帖為什麼要這樣寫?請部長回去看清楚。

陳部長建宇:當時的寫法是由董事長及總經理去兼任時才不支薪啦!

許委員淑華:那是否一開始你們在做這個承諾時並不了解相關法規的規定?

陳部長建宇:我想我們同仁大概是不了解相關規定,事後查證才發現有這個問題。

許委員淑華:由於主席特別提到這點,是否請貴部同仁針對這個問題再次回應?

陳部長建宇:是,我請人資處許處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桃機公司人資處許處長說明。

許處長孝德:主席、各位委員。當初做決議時,王院長有一個手稿,就是保全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將由母公司兼任為原則,無額外薪資;另外,董監事亦採無給職,僅依規定編列出席車馬費,且該公司的業務範疇應排除公權力部分,並不與民爭利,以不影響現有保全業者在桃園機場已執行的辦理業務範圍為原則。這是當時做成的決議。

許委員淑華:部長,既然這是原則,那當初在做成決議時,部裡面難道不曉得相關規定?

陳部長建宇:我想同仁大概沒有研究透澈,事後才發現原來不可兼任。

許委員淑華:那還是要尊重本委員會決議,後續如果發現不能兼任,就應該向本委員會報告,先取得我們委員同仁的理解才是啊!

陳部長建宇:是,這可能是我們的疏忽。

許委員淑華:本席的看法跟主席一樣,就是回到一開始承諾的部分,一旦發現不能兼任,就應重新遴聘,而且必須讓本委員會清楚整個過程,不是嗎?

陳部長建宇:是,我會就整個遴聘過程向委員會報告。

許委員淑華:好,謝謝。

另外,有關桃園機場規劃第三航廈及第四航廈的部分,第三航廈預估在2020年完成,那第四航廈是預估在2018年完成嗎?

陳部長建宇:對,大概是提早一年。

許委員淑華:請教費總,依照第四航廈目前的規劃,遊客量預估在500萬人次左右,本席不解,在第三航廈籌備的過程中,第四航廈有必要同時並行嗎?你們提到第四航廈是一個智慧型的航廈,不知意指為何?

主席:請桃機公司費總經理說明。

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這有兩個大原因,第一就是我們桃園機場已經飽和了,所以等到2020年還有5年,這5年我們不能再荒廢時間,必須想想看哪些土地和建物可以利用,結果發現圓山空廚已經17年沒有使用,這塊土地不僅可以規劃成為智慧航廈,還可以做5個停機位,我們認為這項投資極具效益,而且能夠增加運量,所以投資大約20億,預估一年到一年半就可以回收。

許委員淑華:那等到第三航廈正式營運時,第四航廈的功能又如何?

費總經理鴻鈞:我們可以搶在第三航廈之前,讓第四航廈變成一個智能機場,亦即全部使用智慧報到系統,宛如新加坡樟宜機場的T4,他們的思維和我們一模一樣。

許委員淑華:其實本席擔憂的是第三航廈完成之後,遊客量無法達到目前我們預估的數字,那會不會導致第四航廈運作不順利?這點要請費總多費心,透過今年度、明年度不同的遊客量統計,讓第四航廈未來除了保有諸如自動報到等智慧型的功能外,還可以發揮其他不同的功能,以免浪費資源。

費總經理鴻鈞:是,謝謝委員指教。

許委員淑華:再者,有關桃園機場捷運這部分,在2018年及2020年第四航廈及第三航廈啟用後,是否已有相關配套?包括現在大家所關心的票價;還有,要如何鼓勵機場工作人員及民眾多多利用這個交通工具?

費總經理鴻鈞:目前桃園機場連外交通的運量畢竟還算少,等明年度機場捷運通車之後,我們會跟桃捷公司互相合作,第一就是把運量增大,鼓勵大家多多搭乘捷運;第二是針對機場3萬名員工,給予優惠價格,這部分我們會再協調。

許委員淑華:針對這部分,最近有沒有整理出初步的數據?因為2018年新建航廈就要正式營運啟用,所以現階段就可以鼓勵機場同仁要多多利用周邊交通,希望你們能夠提供本委員會這方面的數據做為參考。

費總經理鴻鈞:是,謝謝。

許委員淑華:謝謝。

主席:有關保全公司的部分,我們在103年審查預算時曾經做成附帶決議,部長一再表示是你們同仁疏忽,但你們有可能疏忽嗎?你們精得很耶!你們根本是在騙我們,心想只要在委員會裡面唬弄通過就好了!本席要提醒部長,如果這件事跟我們所提的附帶決議相違背,那保全公司就不能成立,因為你們辦不到嘛!

接下來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提到的保全公司這部分,就某種程度上來講,也是一個專業問題。姑且不談法,如果以機場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兼任保全公司的董事長和總經理,在專業上本來就有不符之處,因此,本席認為部長和桃機公司應該向本委員會好好說明。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是。

李委員鴻鈞:對於成立保全公司,本席並無特別意見,但認為有一點必須先釐清,那就是我們在機場經常可以看到便宜行事、利用關係的情形。成立保全公司第一要注意的就是素質問題,畢竟機場保全和一般保全不一樣,不僅牽涉走私、維安,而且還牽涉到飛機起降安全,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問題。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

李委員鴻鈞:到目前為止,機場任何行為的檢查,是由航警局負責,可是以處罰方式來說,因為航警局這邊是公務人員,所以如果牽涉到走私、維安,新成立的保全公司只是一般的民間公司……

陳部長建宇:對,他是協助……

李委員鴻鈞:航警局和保全公司人員如果違反同樣的法,兩者面臨的處罰刑責是不一樣的。因此,我要強調的是,機場應該區分為外場及內場,外場由保全公司負責,我是覺得還OK,但是內場就不大一樣了。因為現在警力不足,所以我認為內場還是應以警政單位為主,至於新成立的保全公司就去負責外場。請問你們有沒有這樣區隔?

陳部長建宇:他們現在有業務上的分工,這方面我請保全公司胡總經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桃機保全公司胡總經理說明。

胡總經理景富:主席、各位委員。簡單來說,機場的航空保安是一個核心的安全概念,包括飛機及所有的人事物接觸,都算是在這個範圍內。因此,國際民航組織及美國運輸安全總署咸認這是需要認證的,而且他們每半年會來這裡做評核。當然,我們航警局所有的公權力永遠是存在的,所以保全公司所做的是前端……

李委員鴻鈞:我的意思是,如果由航警局來做,那就沒問題,而你現在講的是保全的專業,因為你懂,所以你來做,我也沒有特別意見;但我要強調,如果是保全人員違反法令,也只能以民間一般的方式來處理吧?

胡總經理景富:我們沒有任何處理,就是發現之後,立刻通報航空警察局。

李委員鴻鈞:那就對了!我是覺得成立這個保全公司之後,相對的要訂定出嚴謹的罰則,俾讓保全人員知所警惕,這點必須先做考量,否則這些人早晚要犯錯的。

胡總經理景富:是的。

李委員鴻鈞:我出國時,從來不麻煩費總,都是自己一個人跑,結果我常常看到一般的地勤人員一帶就是好幾個人,可是我也沒有特別去講什麼,只是要強調,如果現在成立保全公司的話,這些漏洞會更加顯現。當然,如果是一般情形,沒有牽涉維安,那就算了;但如果牽涉維安,問題就很嚴重,所以相對的,罰則必須訂定出來。眾所周知,航警人員觸法是依公務人員懲罰條例,罰則比一般民間還重,而保全公司只是一般的民間公司,我們沒有辦法把他處罰得很重……

胡總經理景富:機場保全公司必須接受大院監督,只要我們做不好……

李委員鴻鈞:所以你們要把相關罰則訂定得更加嚴謹,俾讓保全人員犯錯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我認為這是首要……

陳部長建宇:委員這個提議很重要,就是保全人員本身不要違法、違規;而如果違法、違規,要怎麼處理?我想其中有一些涉及刑事法令、有一些涉及民事法令,必須全部列出來作一完整規劃……

李委員鴻鈞:對啦!

陳部長建宇:也就是說,必須告知保全人員不能觸犯這些法規……

李委員鴻鈞:而且要非常嚴格,否則保全人員觸犯只是早晚的問題,畢竟保全人員素質參差不齊,只要威脅、利誘並施,問題就出來了。

陳部長建宇:是。

李委員鴻鈞:這就是我最擔心的,所以我還是覺得如果要成立保全公司,就讓保全人員負責機場的外場,至於內場還是應以航警人員為主。部長懂我的意思嗎?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原則上,保全人員只是擔任助手的角色。

李委員鴻鈞:另外,有關離島航線的部分,我一直很納悶,為什麼不是德安,就是全球通?現在全球通的問題在於資金不夠,請問台灣兩大航空公司有沒有參與投標?

陳部長建宇:應該沒有。

李委員鴻鈞:為什麼?

主席:請交通部民航局林局長說明。

林局長志明: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就我了解是沒有,因為之前就是德安、中信及全球通等3家參與投標。

李委員鴻鈞:現在台灣兩大航空公司的子公司就是立榮和華信,為什麼他們不飛離島,但是對於國際黃金航線,卻搶得比誰都兇?這是民航局必須看到的問題啊!我們在規劃公車的黃金路線時也是一樣,偏鄉就沒人要走,這是沒道理的!今天民航局應該要去警告這兩大航空公司,不能只知道賺錢,拿到黃金路線的同時,也要維持離島的經營。只要民航局去跟他溝通,我就不相信他不來投標,只要他不來投標,就不要給他黃金路線嘛!這樣的話,還會出現這種問題嗎?你們還要擔心都是一些大家聽都沒聽過的航空公司來投標嗎?就沒有這個問題了嘛!你懂我的意思吧?

林局長志明:我知道委員的意思。

李委員鴻鈞:那就對了啊!服務離島,該賺的錢我給你賺,但是該服務的你也要做出來嘛!更何況華航還是我們管的耶!如果你有附帶條件,他憑什麼不來投標?離島航線如果能夠讓大的航空公司經營,至少離島民眾也可以坐得安心啊!若由名不見經傳的公司經營,他們敢坐嗎?這件事現在還來得及嗎?

林局長志明:因為整個投標是去年……

李委員鴻鈞:可以廢掉重來嗎?你們一定可以找出各方面的理由把它廢掉重來,然後去和華航、長榮溝通,希望他們拿出服務的精神來服務離島,否則以後黃金路線,大家就看著辦嘛!我覺得政府應該要站在服務外島的角度來看待這個問題,不能因為離島航線不賺錢,就不服務離島百姓,這是說不過去的。

林局長志明:是,委員的觀點滿好的,只是這整個案子已在去年8月決標……

李委員鴻鈞:就是因為決標,但全球通資金又不夠,所以才產生各方面的爭議啊!既然如此,你們就不要在這裡面打轉,想方設法克服讓他來經營嘛!你們應該要順勢而為,整個廢掉,重新再來,然後把兩大航空公司找來,告訴他們,由他們來經營,這樣以後在整體國際線的配套上也可以因此加分,這才叫服務嘛!本席也常常跟公路局講:「你要走黃金路線,同時也要服務偏遠路線,不能都是以賺錢為首要!」我想這是政府站在一個平衡的立場要做的,如果你在事先就看到這個關鍵所在,就不會發生這些問題了!部長懂我的意思嗎?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但因目前法律程序還沒走完,如果臨時喊卡……

李委員鴻鈞:我現在是指點你這個方向……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

李委員鴻鈞:這個方向絕對是好方向嘛!

陳部長建宇:我覺得委員的建議是對的,但問題是……

李委員鴻鈞:而且現在已經讓你們有足夠的理由把這整件事停掉!既然有疑慮,就不需要去牽就這個公司,何況我敢說,華航跟長榮一定會配合,因為他們沒有不配合的理由啊!

陳部長建宇:我們可以當成備案來處理。

李委員鴻鈞:至少可以讓離島百姓坐得安心嘛!否則由一家聽都沒聽過的公司來經營,究竟是什麼樣的飛機、維修情況如何,大家都搞不清楚,這樣豈不讓人提心吊膽?尤其對於澎湖空難,大家還記憶猶新,對不對?部長好不容易坐上這個位置,真的要考慮周延啊!

陳部長建宇:好,謝謝委員。

李委員鴻鈞:另外,我一而再、再而三強調,今年桃機的旅客運量就要衝上4,000萬人次,費總真的很用心在做,尤其是軟體服務一直提升;可是對於第三跑道這個問題,我們已經講了N年……

陳部長建宇:所以我們希望在區段徵收的部分……

李委員鴻鈞:你還在考慮區段徵收?

陳部長建宇:沒有,第三跑道的前置計畫已經開始在動了。

李委員鴻鈞:我那時跟你提的方向,為什麼都不去做?

陳部長建宇:因為如果現在用海軍基地來做處理的話,也有航道上的禁限建問題……

李委員鴻鈞:行政院要好好的去做這方面的跨部會協調。其實如果要做的話,早就已經做好了。

陳部長建宇:委員提出之後,我們內部做過檢討,但確實有很大的難度。

李委員鴻鈞:好,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不在場)許委員不在場。

請王委員進士發言。

王委員進士: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桃園機場改制之後,國際競爭力明顯提升,而且現在的林董和費總應該配合得更好吧?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對,他們兩個都是專家。

王委員進士:林董過去也在桃機擔任過總經理,所以回來擔任董事長之後,加上費總的專業,應該更有助於未來桃機競爭力的提升。

陳部長建宇:對。

王委員進士:在Skytrax評比的世界最佳一百名機場當中,桃機獲得第17名的肯定,相較於2014年的第18名進步了1名。你們有沒有信心將來繼續進步?

陳部長建宇:我對他們兩人非常有信心,而且也看到桃園機場所有同仁的努力,像最近各種不同角度的評比,桃機的排名一直往上拉,這是非常值得肯定的。當然,我也跟委員一樣,期待他們再往前進步。

王委員進士:希望能夠百尺竿頭更進一步!在這些評比當中,桃機都是在軟體方面比較強,請問在硬體方面是否能夠更加強?

陳部長建宇:是,因為旅客運量愈來愈高,所以現在不足的地方,我們要儘快補足。

王委員進士:那請問跑道整修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陳部長建宇:北跑道的整修預計在明年1月8日完成,但現在看起來,進度有點超前,我們也期待能夠儘早完成。

王委員進士:1月8日是在元旦過後,如果進度超前,能否在元旦假期完成?

陳部長建宇:這是我的目標,如果可以,希望能夠在元旦時開放。

王委員進士:要加油一下!那第三跑道何時完工?

陳部長建宇:因為必須配合區段徵收,所以我要求桃機公司針對土地徵收的部分啟動先期規劃作業,以便能夠提早完工。

王委員進士:去年改選之後,桃園市已經換成民進黨執政,媒體報導對於過去規劃的航空城這部分,他們好像意見滿多的。

陳部長建宇:在用地徵收上,有關區段徵收的部分,我們現在已經開始舉辦預備聽證會,明年3、4月會舉辦正式的聽證,之後就會提出區段徵收計畫。

王委員進士:我們原本是定位發展成為航空城,而現在的桃園市政府卻另有一些作法……

陳部長建宇:按照內政部都市計畫審議的規定,交通部所屬這一塊是蛋黃部分,而桃園市政府所屬是蛋白部分,但在都市計畫的過程中,把蛋白部分切成兩塊……

王委員進士:你覺得這個阻力大不大?

陳部長建宇:我們正在儘可能的溝通,蛋黃部分比較沒有問題;蛋白部分,聲音比較多。

王委員進士:因為蛋白部分是由市政府主導嘛!

陳部長建宇:對,但現在是把兩個集合在一起舉辦聽證會,所以這部分我們非得尊重地方意見不可。

王委員進士:他們主導的部分……

陳部長建宇:民眾的意見會比較多一點。

王委員進士:那當然會影響到進度啊!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

王委員進士:所以有些問題還是要儘早克服。

陳部長建宇:是,謝謝委員指教。

王委員進士:有關航空城的建設,我們已經談了多年,因為事關台灣未來經濟發展重要的環節。

另外,機場公司化乃是現今世界主流,世界各大機場……

陳部長建宇:對,現在都是採用政企分離的方式來做處理。

王委員進士:繼桃園機場公司化之後,交通部民航局針對其他機場,是否也要進一步朝向公司化的方向來走?

陳部長建宇:這部分可能要看民航局這邊……

王委員進士:像台北松山機場以及高雄小港機場,有沒有這樣的規劃?這個問題,我們都已經講過很多次了。

陳部長建宇:其實我也找他們開過會,主要還是看機場本身什麼時候比較符合公司化的條件,沒有辦法一刀切就決定了。

王委員進士:可不可以在桃機公司下成立松山機場分公司及小港機場分公司?

陳部長建宇:這個都有評估過,現在還在進行當中。

王委員進士:台灣很小,自從桃機改制成為公司之後已有很好的績效,而且和世界各大機場之間有了更大的競爭力,所以這樣做何樂而不為?更何況民航局只有一個,在桃園機場公司化之後,就沒有那麼多工作由你們來做,所以如果能夠把其他機場也併入桃機公司,那麼在公司經營方面,民航局不就可以減輕負擔?

陳部長建宇:這部分可以採用委託營運的方式去做處理;不過,我們都還在評估當中。

王委員進士:都已經評估多久了?

陳部長建宇:在整體效益分析上,要再補強,是否容我們有一完整報告後再向委員說明?

王委員進士:好,本席希望松山及小港機場能夠朝向公司化的制度來走。

陳部長建宇:等我們整個評估出來之後再向委員報告,好不好?

王委員進士:好。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

主席:請周委員倪安發言。

周委員倪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目前桃園機場有多少航警人員?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這方面是否請航警局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警政署航警局薛副局長說明。

薛副局長清蓮: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有一千八百多人。

周委員倪安:在桃園?

薛副局長清蓮:不是,是在全國17個機場。

周委員倪安:那桃園有多少?

薛副局長清蓮:大概是1,100人。

周委員倪安:都是正式員警?

薛副局長清蓮:包括安檢人員。

周委員倪安:安檢人員中,約僱的部分有多少人?

薛副局長清蓮:208人。

周委員倪安:他們是沒有公權力的?是保全人員嗎?

薛副局長清蓮:不是,我們是在員額有缺時上網公告,對外招考,招考進來之後,經過初級100小時的訓練,包括學科、體能以及實務講習等;另外,比較精緻的,包括圖檔的訓練……

周委員倪安:這些安檢人員經過航警局另外的考試?

薛副局長清蓮:這些人是廣義的公務員,是經過我們招考進來的。

周委員倪安:所以他們也是公務員?有公權力嗎?算是制服警察嗎?

薛副局長清蓮:不是制服警察,但我們也有安檢人員的服制……

周委員倪安:他們可以執法嗎?

薛副局長清蓮:可以執法。

周委員倪安:執法不是應由制服警察來做嗎?這是另外開的一道門嗎?

薛副局長清蓮:警大和警專畢業者具有警察身分,至於我們一般的行政警察機關裡面,還有部分是以前特考進來或是招考進來的約僱人員或是科員……

周委員倪安:為什麼需要到二百多人?這樣是否不夠,還要更多?

薛副局長清蓮:當然還要更多。

周委員倪安:所以你們現在還在招考當中?

薛副局長清蓮:目前我們對於安檢人員有招考儲備,只要有離職者,就會讓儲備人員補進來再加以訓練及使用。

周委員倪安:所以現在總共有1,100人?航警局最近是不是因為有什麼爆炸物被帶上飛機而出包?

薛副局長清蓮:就是20日遠航從金門返回時,有鞭炮被帶上飛機。

周委員倪安:這就表示你們安檢有問題啊!

薛副局長清蓮:這是個案,今年我們在所有機場一共查到137件,而這個個案是因為我們同仁的疏忽所致,所以對於這位同仁,我們已做了處分,同時也製成圖檔供作教育訓練之用,將來我們的幹部會再要求……

周委員倪安:你們現在還缺多少人?隨著政府開放這麼多的中國觀光客來到台灣自由行,你們要再進用多少人?還是這樣已經足夠了?

薛副局長清蓮:其實現在是不夠的。

周委員倪安:不夠多少?

薛副局長清蓮:以桃園機場來說,103年有3,580萬人次進出,等於一天有9萬8,000人次進出;而今年1到7月,每天有10萬4,000人次進出……

周委員倪安:你們現在到底還缺多少人?

薛副局長清蓮:以我們現有的編制來看,還沒有補足的部分是127人。

周委員倪安:尚缺127人?正式警察和約僱都可以?

薛副局長清蓮:約僱員額,我們在去年年底也申請了,但因……

周委員倪安:反正你們缺人就是了!謝謝。

部長,有民眾向本席反映,桃機的保全人員是由附近的巡守隊兼差,所以晚上看起來的狀況非常糟糕。不論如何,桃機是我們的國門,你認為這樣的情況OK嗎?

陳部長建宇:這點我請保全公司胡總經理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桃機保全公司胡總經理說明。

胡總經理景富: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我們討論很久,結果是成立一個專責單位,就整個機場的航安做澈底的訓練,以收一勞永逸之效。這是我們的目的。

周委員倪安:請問胡總經理從哪裡退休?

胡總經理景富:我在航警局待了30年,最後從移民署的主任秘書一職退休。

周委員倪安:民眾詬病說這樣的保全公司會不會成為航警局、移民署及其他各單位的退休高官可以繼續上班的地方?

胡總經理景富:絕對不會。

周委員倪安:那保全人員的素質……

胡總經理景富:我們有特別規劃,進用人員除了學歷、體能必須符合標準之外,還要經過飛安、地面等各種相關訓練,初期,我們加起來大概有……

周委員倪安:保全畢竟還是保全嘛!

胡總經理景富:航空保安的……

周委員倪安:關於台灣的保全公司,大家應該都知道,本席最近在走地方,有大廈的保全告訴本席,他們一個小時只有83.5元,比120元的時薪還低很多。

胡總經理景富:航空保安的工作與擔任保全……

周委員倪安:你們打算給我們這邊的保全多少呢?一個小時多少錢?

胡總經理景富:稍微高一點。

周委員倪安:他們負有國家安全如此重大的責任!目前台灣保全公司的素質讓民眾感到非常的不安,大家是活在如此不安全的世界中。然而,機場是我們國家的門面,你們要如何訓練所謂的保全人員,他們具有什麼樣的公權力?他們可以做什麼樣的事情?你們是不是到附近隨便找來的巡守隊,一個鐘頭是多少錢?

主席:請桃機公司營運安全處李處長說明。

李處長俊德: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所謂的保全都是依照採購法外包。

周委員倪安:又外包?

李處長俊德:我們是指現在的,剛剛委員提的可能是屬於現狀。

周委員倪安:你們怎麼給薪資?

胡總經理景富:概念上是未來新的會比一般市場的標準再加20%,但是,我們才剛開始,目前正在招募,條件是必須能夠讓人信任,不會被裡面的誘因所影響,而且每個月有固定的訓練,讓他們成為一個……

周委員倪安:本席的時間已經到了,不過,光是看你的回應,本席認為你並沒有專業到能夠帶領這些保全人員,因此,對於國家機場的安全,本席感到非常的擔憂!部長,請你也專注這件事情,我們國家的安全、機場的門面,無論是要交給保全公司、或者不是制服警察而是約僱人員,這些都是我們非常重視、也非常擔憂的問題。

陳部長建宇:一定是航警局和保安,兩者一起搭配,共同維護整個機場的安全。站在保安公司的立場,它是執行非公權力的部分,至於公權力的部分,則是由航警局負責執行,彼此之間互相搭配與互相協調。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楊委員瓊瓔、莊委員瑞雄、林委員德福、潘委員維剛、呂委員學樟、張委員慶忠、邱委員文彥、葉委員津鈴、李委員桐豪、孔委員文吉、蕭委員美琴、賴委員振昌、林委員滄敏、何委員欣純、高委員金素梅及黃委員偉哲均不在場。

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我們出國時在國際機場,不光是桃園國際機場,包括松山機場、高雄機場、甚至是花蓮機場,都有歷史博物館的賣店,你是否曾經注意過?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我在國外有看過。

段委員宜康:在國外怎麼會看到呢?

陳部長建宇:有。

段委員宜康:在台灣啦!

陳部長建宇:我們現在也準備要這樣做。

段委員宜康:在台灣的桃園國際機場就有4個賣店分布於出境與入境的據點,這樣的賣店稱為拾藝術文創商店。請問,歷史博物館的拾藝術文創商店是否需要經過公開招標?

主席:請桃機公司費總經理說明。

費總經理鴻鈞: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這個問題,我請業務處的陳處長向委員說明。

段委員宜康:你沒有辦法回答嗎?

主席:請桃機公司業務處陳處長說明。

陳處長志嘉:主席、各位委員。當初在機場……

段委員宜康:需不需要?

陳處長志嘉:他們沒有經過招標。

段委員宜康:他們不需要經過公開招標?

陳處長志嘉:是。

段委員宜康:他們與一般的免稅商店或其他的機場商店不一樣,因為他們不需要公開招標就可以取得賣場,對嗎?

陳處長志嘉:是。

段委員宜康:你們不要找一個處長上來回答,董事長與總經理不了解業務嗎?部長,你也要仔細聆聽!他們的租金、權利金與其他的公司或免稅商店相比是如何?需要本席給你們提示,你們不了解嗎?

費總經理鴻鈞:了解,他們的租金比較低。

段委員宜康:比較低?

費總經理鴻鈞:對。

段委員宜康:他們的租金每一坪是270元,其他免稅商店的租金大約是4,164元,至於權利金的部分,免稅商店是不同的合約有不同的權利金比例,最低的是18%、最高的是23%,史博館的賣店則是4%,對嗎?因此,租金便宜、權利金便宜,原因是什麼?因為他們是我們國家的門面嘛!放在那裡讓觀光客採購的是我國歷史文物的複製品,或經過史博館授權的商品,是不是如此?是這個原因嗎?

費總經理鴻鈞:對,是中華文化。

段委員宜康:那麼你自己有沒有去看過?還是部長或董事長有去看過,史博館專賣店裡到底是賣什麼東西?你們看過嗎?本席有去看過,你們去看過嗎?

費總經理鴻鈞:看過,就是一些文物。

段委員宜康:都是文物?

費總經理鴻鈞:對。

段委員宜康:你胡說八道!現在桃園機場的那個專賣店稱為拾藝術文創商店,它的公司是時藝多媒體,由旺旺中時集團經營。主席,講到旺旺中時,你的精神要起來!我們計算過店裡出售的商品比例,什麼都有,最少的就是史博館授權的商品,從102年到今年104年的8月,印有史博館logo的史博館授權商品,或者印有史博館館藏圖像的授權商品,頂多就是2成,其他的8成通通稱為寄賣商品,就是寄售的!部長,你知道寄售是什麼意思嗎?

陳部長建宇:我會要求桃機公司按照合約的規定處理。

段委員宜康:所謂的寄售就是與史博館的館藏一點都不相干!本席讓你們看一下寄售商品的清冊,例如以蔣宋美齡的圖像去包裝的美齡茶,請問,這個美齡茶與史博館有什麼相干呢?甚至還有所謂的檳榔西施茶包,台灣的歷史文化真是了不起,檳榔西施茶包就在你們機場的史博館賣店中出售,這些就是在我們的國門出售的東西!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回去後一定會處理。

段委員宜康:檳榔西施茶包長什麼樣子,你有看過嗎?

陳部長建宇:對不起,我沒有看過。

段委員宜康:你沒有看過?

陳部長建宇:對,但是……

段委員宜康:之前鬧了一則大新聞,在高鐵賣的檳榔西施茶包有爆乳護士裝的圖片,在被抗議之後下架,沒想到,我們的機場也在賣檳榔西施茶包,坦白講,這是史博館的墮落,雖然不是在部長任內開賣、也不在董事長或總經理的任內開賣的,而是多年以來就一直是如此。現在是由你們負責經營,既然這個問題被點出來了,你們就應該要好好的檢討!本席可以告訴你們為什麼,因為這個賣店的租金便宜,所以它就賣一些諸如茶包、茶具等,通通與歷史博物館的館藏不相干的商品。雖然你說有看過,但是,請你自己好好的再去看一次!在店裡有史博館授權的商品,不管是溥心畬或是張大千的複製畫都沒有幾幅,具有史博館logo的商品也沒有幾件,大部分的商品通通都是從外面也不知是從哪裡找來的公司所提供的產品,隨便就在那裡寄賣了。你看!這個生意好做不好做?這個生意未免也太輕鬆了吧!但是,重點是這個生意不光是在史博館,也在各個機場。部長,除了在桃園機場之外,民航局管的松山機場、花蓮機場以及高雄機場,通通都是這樣的狀況。

陳部長建宇:我會要求他們全面徹查,如果有違反合約規定的就依照合約處理,該下架的就下架,一定要符合當初設置這個館的原意,這才重要。

段委員宜康:本席要求,無論是故宮博物院或是史博館,今天在桃園機場、在我們的國門或是在其他的國際機場享有這樣的特權,不須經過招標就直接議價,權利金比人家低很多、租金比人家低很多,那是因為它代表有用這兩個博物館的館藏文物作為文創商品或是複製商品,因此,必須要求其商品要有一定的比例能夠代表這兩個博物館,本席不敢說是要代表台灣的精神,坦白講,一個是從荷蘭博物館來的,另一個是從北京故宮搬來的。但重點是,就算是作為商品,也要有一定的格啊!現在搞這個東西完全沒有一點……

陳部長建宇:我完全贊同委員的看法,該處理的我們都會去處理。

段委員宜康:你們要多久的時間具體的處理,可以給我們一個答覆嗎?

陳部長建宇:一個月。

段委員宜康:針對你們的處理方式,一個月內給本席及本委員會一份報告,謝謝。

主席:本席認為應該不止這一家,請桃機公司將桃園機場裡類似這種不需經過公開招標的商店清查出來,了解是否具有什麼特權?當初為什麼會有這樣的公司在機場成立,不須經過招標以及是否有利益輸送的問題?到底還有哪幾家,把他們全部整理出來!當初為何會允許他們不須經過招標、當初允許的理由是什麼?現在是哪幾家公司在經營,請你們把名單全部列出來!

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怡潔、陳委員明文、盧委員嘉辰、盧委員秀燕、林委員國正及簡委員東明均不在場。

登記發言的委員均已發言完畢,現在做以下處理,委員楊瓊瓔、陳素月、林國正、簡東明及葉宜津所提之書面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楊委員瓊瓔書面意見:

一、警政署通令11月起,不再做肇事原因分析研判表;對此,交通部有異見,近日將行文警政署盼維持現狀。惟警政署表示,沒法源依據授權警方鑑定肇事原因,但外界聲音頗多,將再參考各方意見,再綜合考量。註1

1.部長,有關上開制度變革衝擊是否過大?缺初判表責任如何釐清事故?部會間是否再行協商因應?如何避免影響交通肇責雙方的權益?未有共識前是否先暫緩實施新制?

二、杜鵑颱風過境,桃園機場嚴重塞機,造成航空公司及旅客不便,桃國機場公司日前表示,颱風來臨時將組聯合協調中心、分流班機、航班配額等方案來解決疏運困境。

1.總經理,桃機甫榮獲全球最佳機場排名第4?為何塞機問題仍嚴重?如何避免海外旅客滯留蓋報紙過夜的窘境再次發生?如何解決長久以來的塞機問題?如何避免「塞機=迴轉壽司」負評?註2,旅客空安如何兼顧?何謂聯合協調中心?是否可確切改善塞機問題?貴公司可否明確說明?

註1:前警政署交通組長何國榮表示,全台1年50多萬件車禍,等於百萬人要面對車禍後衍生的行政、民事、刑事問題,比治安案件多出10倍以上,11月以後,民眾僅可拿到違規告發紅單,沒車禍責任分析研判表,在無法釐清責任歸屬情況下,民眾恐會深陷保險公司、鑑定會,甚至法院間糾纏,讓車禍成為民眾揮之不去的夢魘。

註2:颱風加上僅剩單條跑道,桃園機場滑行道出現眾多飛機繞圈等起飛、等停機坪,被民眾譏稱「迴轉壽司」,甚至要求貨機停止起降。航空公司表示,天候異常之後,桃機消化航機的措施實在應好好檢討。

陳委員素月書面意見:

桃園機場公司於105年度預算將新增計畫辦理「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並針對該計畫編列5億元,惟交通部辦理機場捷運工程即於105年度通車,屆時桃園機場公司當有便利之大眾運輸供旅客進出台北首都。為推廣大眾運輸工具,並紓解當地車流,應無新增本計畫之必要,再者桃機公司於105年度又新增辦理「桃園國際機場智慧航廈興建計畫」,該計畫又將現有之停車場改建為航廈,根本看不出又須要蓋停車場之必要。

桃園機場既為我國交通一大門面,對於推廣大眾運輸工具本應不遺餘力。本席建議針對其新增計畫辦理「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應全數刪除該筆預算,以免浪費國家公帑。

林委員國正書面意見:

案由: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固走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總計71.08億元,其中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編列53.59億元,該公司分年性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中,不乏總投資額逾10億元之資本支出計畫,依照預算法規應改列為專案計畫而非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以俾利本院監督。是故建請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案預算編列之行政疏露進行通盤檢討。

說明:

1.依《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3條規定:「本條例第6條所稱之園區重大建設計畫,指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總經費超過新臺幣10億元之資本支出計畫。」又依《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所定「凡屬建設新廠、重大改良及更新、擴充生產者列為專案計畫。」可知在資本支出超越新臺幣10億元又屬建設新廠、重大改良及更新、擴充生產之工程計畫,應在固定資產建設改擴充明細表中編為專案計劃,不僅需應報主管機關核定,亦須於預算、決算與月報等會計書表中,揭露個別計畫預期進度與實際執行情形,俾利本院監督。

簡委員東明書面意見:

 

議程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詢答及處理)(10月26日、28日及29日三天一次會)

林鵬良董事長,各位列席的官員大家好:

一、<Q>截至104年8月,桃園機場公司閒置土地一共達到1萬2,827.54平方公尺(大約3,880.33坪),將近4,000坪土地閒置,請問是為什麼?未來如何改善?

桃園機場公司土地閒置概況表:

單位:平方公尺

 

場所或廳舍名稱

閒置面積

(平方公尺)

土地閒置原因

改善措施

舊污水預先

處理廠辦公室

87.88

為舊時之污水預先處理廠之辦公室,因預先污水處理廠停止使用,故一併不再使用。

擬出租予長榮空廚。

舊69KV變電站

1,952.49

為舊時之變電所,因新建161KV變電站啟用後即停止使用。

建物設置用途特殊,擬於104年設備辦理報廢後,提供空側作業使用。

圓山空廚

10,787.17

舊時之空廚房舍,後廠商未承租。

建物結構受損,擬予拆除,土地未來用途另作規劃。

 

總共合計

12,827.54

 

 

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評估中心。統計截至104年8月

二、桃園機場近年旅客人數成長概況

單位:人次:%

 

年度

旅客人次

年成長率

100

26,413,556

------

101

29,269,651

10.81

102

32,213,744

10.06

103

35,804,465

11.15

104

31,622,669

-11.68

 

105

37,590,924

18.87

<Q>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資本支出專案: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5億元,投資10年計畫,總預算一共746.89億元,但是預計遲到111年12月才完工,這段時間旅客來台人數卻不斷成長,機場容量趕不上人數成長,為什麼「興建第三航廈」需要十年時間?規劃不當?反而還要先建「第四航廈」應急?

臺灣桃園國際機場第三航站區建設計畫各年度預算分配

(單位:新臺幣千元)

 

年度

預算數

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外借資金

101

42,250

42,250

0

102

126,748

0

126,748

103

50,000

50,000

0

104

60,000

60,000

0

105

500,000

500,000

0

106

13,290,000

6,645,000

6,645,000

107

12,606,000

6,303,000

6,303,000

108

14,059,000

7,029,500

7,029,500

109

14,100,000

7,050,000

7,050,000

110

15,244,000

7,622,000

7,622,000

111

4,611,002

2,042,250

2,568,752

 

合計

74,689,000

37,344,000

37,345,000

2015-09-14/聯合報

等不及蓋第3航廈了 桃機塞爆要先蓋第4航廈

桃園機場旅客爆量,今年出入境旅客將破四千萬人次,遠超過現有容量。但還在國際競圖階段的第三航廈,蓋好還要再五年,桃圍機場公司決定先興建規模較小的第四航廈應急,最快二○一八年底可完工,以紓解桃機容量不足的窘境。

近年從桃機出入境的旅客都感受到「好塞」,報到櫃台、出關安檢大排長龍,每個關口耗去30、40分鐘,逢大假甚至得提前三小時報到,人滿為患也影響到桃機服務品質。桃機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溫永松說,第一、第二航廈年容量是三千兩百萬人次,但去年桃機旅客量已破三千五百萬人次,今年更將逾四千萬人次;桃機每年旅客量成長百分之十、班機量成長百分之七,必須加速增建航廈。桃機雖已在擴建第二航廈,預計後年完成,也只能多容納五百萬人次,還滿足不了今年的需求;年容納量可達四千五百萬人次的第三航廈,最快二○二○年才完工,緩不濟急。

桃機公司決定,先興建稱為智慧航廈的第四航廈,可應急提供每年五百萬人次的容量,總經費約廿億元,樓地板面積兩萬六千平方米,採鋼構建造,可加快施工。第四航廈可停靠四架單走道飛機及一架雙走道飛機。桃機公司總經理費鴻鈞說,參考新加坡樟宜機場,第四航廈將大量採自助式報到櫃台,只要掃描護照、列印登機證,一分鐘搞定,託運行李也僅兩分鐘,有效紓解人潮。

三、<Q>機場公司常有遺失、竊佔問題發生,雖有航警局進駐,但是否警力不足?請問目前有多少警力在桃機維安?如果警力不足,桃機如果須依靠保全維安,又有多少保全人力?

葉委員宜津書面意見:

一、機場保全公司之問題

桃園機場保全公司在10月16日掛牌成立,但是這個公司的成立存在著很大的爭議。請問部長,這個公司的任務是什麼?

照你們預算書寫的,機場保全公司業務係受機場公司委託,執行機場專用區非涉及公權力行使之安全維護作業。但是因為桃園機場公司是百分之百的國營公司,還是受到政府採購法的限制,所以工程會已經解釋過,保全事務是屬於勞務採購,還是要按照政府採購法的規定辦理。

所以機場專用區非涉及公權力行使的安全維護作業,還是要按照程序招標,如果機場保全公司沒有標到,那要怎麼辦?

而且這個保全公司雖然名為桃園機場保全公司,但按照預算書的內容,這個保全公司還要爭取桃園機場以外的保全業務。所以就有可能形成桃園機場保全公司沒有標到桃園機場的業務,但是標到其他包括民間在內的保全業務,這不是很奇怪嗎?

所以一開始我們就認為成立保全子公司是有問題的,這樣子可以的話,那中華郵政對保全的需求更強大,更有理由去成立保全子公司。港務公司也可以用同樣理由去成立。然後成立的子公司卻都標不到母公司的保全業務,然後只好到外面與民爭利,這個邏輯是有問題。

當然,我們也承認,因為受限於航警的警力有限,桃園機場確實在管制區內也有設立保全的需要,同時因為民間的保全素質,機場公司想要有自己的保全人力這個原因。但既然在政府採購法等相關法令未解套前,就有可能發生我剛才提的問題,你們好不容易選拔培訓的人力,也有可能完全無法執行機場任務,然後去外面顧大樓、顧停車場之類的,那不是更浪費嗎?

在法令還沒解套前,你們不應該去成立子公司,就算有保全需求,也應該是依附在機場公司本身的組織架構下另外去成立一個保全部門,而不是去另外成立子公司。所以外界都在傳言,多成立一個子公司,就多好幾個董監事、董事長、總經理、經理等管理職之來,好讓你們安插人事,這樣看起來,外界的傳言可能是真的,要不然萬一母公司的保全業務是別的保全公司拿走,你們到底要如何自圓其說?

二、桃機擁塞問題

之前因為杜鵑颱風的因素,導致桃園機場出現前所未有的塞機問題。當然現在北跑道還在整修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不過那是在整修北跑道就碰到的問題,這次則連停機坪、空橋不足的問題也被突顯出來,所以就算是明年一月八日北跑道整修完畢,飛機的地面交通還是沒辦法解決,乘客被困在飛機內等待停機坪、空橋一小時、二小時將來也不會在是新聞,而在航空公司成本考量或是飛行程序規定的關係,乘客等於是被迫在活棺材內等待,請問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你們現在是要建所謂的智慧型航廈,也是是俗稱的第四航廈來解決,但是第四航廈可以增加多少個停機坪?

最多增加五個而已,恐怕也是不足,而要求第三航廈來解決,又是緩不濟急。而且桃園機場除了地面塞機外,空中塞機也是一個很大的問題。

從航管的角度來看,空中並非如我們所見的無限寬闊,基於飛安的要求,空中被畫分為一條一條的航線,而且必須有一定的安全距離,所以空域如何運用就很重要。桃園機場東邊的空域,因為必須讓給松山機場,所以就只剩下西邊的空域,所以現在桃園機場連空中都有塞機的問題,請問這個要怎麼解決?

還是無解,我們的政策都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要解決地面塞機的問題,以目前來看只有減少航班才有可能解決,但在同為交通部的觀光局又在力推觀光客倍增,主力就是放在陸客,其實以陸客團遊台的行程,幾乎都是八天七夜的環島行程,其實在台灣哪一個機場降落都是可以的,然而觀光局、民航局並沒有去大力推動分散其他機場的計畫,結果桃機、松機大爆滿,其他機場卻門可羅雀的奇怪現象。

而要解決桃機空中塞機的問題,就不得不把松山機場納入考量,二個機場只有相差17海浬,結果現在二個機場同步成長,互相干擾的情況也就更加嚴重。當初只有單獨把桃園機場改制為公司,就是一個很奇怪的政策,以台灣的幅員來看,絕對不適合把桃機用一個公司管理,然後其他機場還是民航局管理的情形,而且二個單位在組織上還是平行的,這樣就很容易欠缺整體規劃,而有顧此失彼的缺點產生。

主席:現在處理各項提案,並進行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附屬單位預算」的預算數及各項提案,協商中不休息。

原本今天的會議時間是到12時,現在將本日會議時間延長至桃機公司預算審查完畢。

預算數:

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有關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預算數

一、業務計畫部分:第11~22頁業務計畫。

二、營業收支部分:第22~23頁營業收支及損益之預計(詳見第41頁合併損益預計表、第46~58頁各合併損益科目明細表)。

(一)營業總收入:180億8,334萬元。

(二)營業總支出(不含所得稅費用):123億7,442萬7,000元。

(三)稅前淨利:57億0,891萬3,000元。

三、服務成本部分:如個別項目有修正,除註明修正意見外,另加敘「營業總支出應隨同調整」;如無個別項目修正,即敘明「隨同營業總支出審查結果調整」。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重大之建設事業部分:71億2,292萬1,000元,第13~22頁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與其資金來源及其投資計畫之成本與效益分析(詳見第62~63頁合併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資金來源明細表)。

六、資金運用部分:第24~25頁現金流量之預計(詳見第43頁合併現金流量預計表)。

委員提案:

1、

有關「服務收入」之「機場旅客服務」預算編列39億2,649萬9千元,提議增列10%。

說明:

一、桃機公司104年因低估旅客運量,加以同年5月起調整機場服務費,使機場旅客服務收入大幅增加,104年5月及7月實際收入分別為預算數之252.47%及234.48%。

二、桃機公司104年度預算機場旅客服務人數31,622,669人,至7月底止實際旅客人數21,826,617,為預算分配數之118.34%,全年預估可達37,422,266人,以桃園機場過去旅客運量每年增加10%以上,105年可望達成4千萬人次,其編列37,590,924人明顯低估。

機場旅客服務

(人)

實際數為預

算數之比率

機場旅客服務

收入(千元)

實際數為預

算數之比率

104年(預)

31,622,669

 

1,759,614

 

104年5月(實)

2,918,416

110.52%

368,748

252.47%

104年6月(實)

3,483,291

132.61%

221,334

150.94%

104年7月(實)

3,073,926

116.23%

347,025

234.48%

104年至7月底(實)

21,826,617

118.34%

1,585,135

154.22%

預估104年(實)

37,422,266

 

 

 

 

105年(預)

37,590,924

 

3,926,499

 

三、爰依旅客運量預估增加數,增列機場旅客服務收入原編列數之10%。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羅淑蕾

2、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投資成立子公司桃園機場保全公司,其業務係受機場公司委託,執行機場專用區非涉及公權力行使之安全維護作業。但依工程會之解釋,該業務屬於勞務委託,仍須依政府採購法進行同標。因此執行機場專用區非涉及公權力行使之安全維護作業,亦可能由其他保全公司得標,屆時桃園機場保全公司之存在等於是錯誤的政策,更將形成巨額浪費,爰刪除所有有關桃園機場保全公司所有之預算,包括營業收入及所有支出。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羅淑蕾

3、

查察105年度桃機保全公司預算編列,該公司職員薪資34,668千元(內含董事長、總經理薪資),已經違背桃機保全公司對交通委員會保證董事長、總經理不支薪之承諾,爰此,本席提案將105年度桃機保全公司董事長與總經理薪資部分予以刪除。

提案人:羅淑蕾

連署人:許淑華  葉宜津

4、

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管理費用─用人費用」編列5,524萬2千元,其中包含董事長、總經理薪資與獎金,由於機場公司之前為籌設保全公司時,不論在交通委員會質詢或成立機場保全子公司提供之說帖,皆稱『董事長、總經理職務並非酬庸,將由母公司董事長及總經理兼任,無額外薪資,不另編列公關費』,然今卻違背承諾,核給董事長待遇每月154,305元,總經理待遇每月150,876元。爰此,有關105年度機場保全公司董事長、總經理之薪資、獎金,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5、

查察105年度桃園機場保全公司預算編列,該董監事酬勞經費共81.2萬元,顯已違背桃園機場公司對交通委員會保證董事長、總經理不支薪之承諾,爰此,本席提案將105年度桃園機場保全公司董監事酬勞81.2萬元全數刪除。

提案人:羅淑蕾

連署人:許淑華  葉宜津

6、

有鑑於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國內旅費、大陸地區旅費與國外旅費預算案共編列112萬元,較104年度預算24萬元增加幅度約3.67倍,廣告費與業務宣導費預算案共編列81萬元,較104年度預算40萬5千元增加幅度1倍,用品消耗費預算案編列193萬2千元,較104年度預算71萬5千元增加幅度約1.7倍。上述各項預算不僅超逾行政院所訂規範原則,且部分經費與營業收入成長比率不相稱,應本撙節原則,衡酌編列之必要性與合理性。為免預算浮編之嫌,爰擬刪除該各項計畫總編列經費386萬2千元之二分之一。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7、

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度預算案針對大陸地區旅費共編列16萬7千元,去年並無編列本筆預算,該公司既為保全公司,應無必須前往大陸地區之相關業務。爰此,建議全數凍結本筆預算,俟桃園機場保全公司針對其必須前往大陸地區所需辦理之業務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羅淑蕾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8、

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度預算案針對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共編列42萬元,較104年度預算21萬元增加幅度為1倍,惟營業收入成長幅度僅20.98%,參據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廣告費以不超過營業收入成長幅度為原則之規定,爰此,建議刪除21萬元,並凍結剩餘預算,俟桃園機場保全公司針對其後續廣告費運用方式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羅淑蕾

9、

桃園機場保全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編列「業務費用」項下編列「公共關係費」84萬元。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訂國營事業用途科目名稱定義,「公共關係費」係為因應業務而為加強公共關係之宴客招待、婚喪賀儀、餽贈之費用。但查機場保全公司係由桃園機場公司100%持股,係接受機場公司委託執行機場專用區之保全相關業務,故保全公司業務來源穩定,無須有加強公共關係之必要,欠缺編列「公共關係費」之必要性,爰此,有關105年度保全公司之「公共關係費」編列84萬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10、

有鑑於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國外旅費預算案編列821萬1千元,較104年度預算536萬9千元增加幅度約52.93%,大陸地區旅費預算案編列193萬3千元,較104年度預算133萬元增加幅度約45.34%,廣告費預算案編列5,120萬元,較104年度預算1,080萬元增加幅度3.74倍,用品消耗預算案編列5,000萬元,較104年度預算4,143萬8千元增加幅度約20.66%。上述各項預算不僅超逾行政院所訂規範原則,且部分經費與營業收入成長比率不相稱,應本撙節原則,衡酌編列之必要性與合理性。為免預算浮編之嫌,爰擬刪除該各項計畫總編列經費2億134萬4千元之二分之一。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11、

機場公司之大陸地區旅費科目成長幅度超逾預算編列標準。但桃園機場近年來旅客人數成長快速,但桃機之建設工程均緩不濟急,無法疏解旅客。超額編列大陸地區旅費並無實質助益,爰依104年標準,刪減大陸地區旅費萬60萬3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羅淑蕾  陳歐珀  李昆澤

12、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旅運費」總計編列1,096萬1千元,較今(104)年度751萬6千元,增加344萬5千元,幅度達到45.84%。而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議104年度桃機公司預算時,曾做成決議要求該公司應於預算書中清楚表列出國計畫,以利委員預算審查,但查105年度預算書中仍然沒有表列出國計畫,顯然藐視交通委員會決議,復以預算大幅增加卻又未見說明,爰此,有關105年度「旅運費」應予刪減50%。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13、

機場公司之國外旅費科目成長幅度超逾預算編列標準。但桃園機場近年來旅客人數成長快速,但桃機之建設工程均緩不濟急,無法疏解旅客。超額編列國外旅費並無實質助益,爰依104年標準,刪減國外旅費284萬2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羅淑蕾  陳歐珀  李昆澤

14、

針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總計編列8,783萬3千元,主要是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較今(104)年度4,597萬元,增加多達4,186萬5千元,幅度達到91.1%,幾乎是翻倍成長。惟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制定之「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應以不超過營業收入成長幅度為原則,從嚴覈實編列;且該公司104年4月以200萬之預算製作「Wing The World-never Impossible」之宣傳短片,然目前已無運用該短片,且該公司官方網站及其他影音網站均查無該短片,顯然濫用相關預算。且桃機公司105年度營業收入成長幅度僅21%,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漲幅卻高達91.1%,顯然與前揭主計總處所頒定之預算編列規範相違背,復以預算書中亦未說明大幅擴編之理由,有嚴重浮編預算之嫌,爰此,有關105年度「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8,783萬3千元,應予刪減4,00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15、

機場公司之廣告費、業務宣導費科目成長幅度超逾預算編列標準。但桃園機場近年來旅客人數成長快速,但桃機之建設工程均緩不濟急,無法疏解旅客。超額編列廣告費、業務宣導費並無實質助益,爰依104年標準,刪減廣告費萬4,040萬元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羅淑蕾  陳歐珀  李昆澤

16、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於105年度預算案針對廣告費用共編列5,120萬元,較104年度預算1,080萬元增加幅度3.74倍,惟營業收入成長幅度僅20.98%,參據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廣告費以不超過營業收入成長幅度為原則之規定,爰此,建議刪除2,000萬元,並凍結剩餘預算,俟桃園機場公司針對其後續廣告費運用方式提出書面報告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羅淑蕾

17、

機場公司之用品消耗科目成長幅度超逾預算編列標準。但桃園機場近年來旅客人數成長快速,但桃機之建設工程均緩不濟急,無法疏解旅客。超額編列用品消耗並無實質助益,爰依104年標準,刪減用品消耗費(不含服裝)856萬2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羅淑蕾  李昆澤

18、

有關「業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算編列7,991萬9千元,提議刪減3,000萬元。

說明:

一、桃機公司105年度業務費用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7,991萬9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3,632萬4千元暴增為220.02%。

二、桃機公司105年度營業收入180億5,244萬4千元,較104年度149億1,063萬1千元增加比率為21.07%。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所制定之「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應以不超過營業收入成長幅度為原則,從嚴覈實編列。

三、而桃機公司105年度營業收入成長幅度僅21.07%,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成長幅達卻高達220.02%,顯然與前揭主計總處所頒定之預算編列規範相違背,復以預算書中亦未說明大幅擴編之理由,有嚴重浮編預算之嫌,爰此,有關105年度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應予刪減3,000萬元。

提案人:管碧玲  羅淑蕾  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19、

機場公司國外旅費、大陸旅費……等科目105年度預算數超逾行政院所訂編列標準,也均超過104年度預算編列。例如:105年度國外旅費預算案編列821萬1千元,較104年度預算536萬9千元增加幅度約52.93%,容有欠妥。爰此,本席提案將「105年度桃園機場公司─國外旅費、大陸旅費、廣告費、用品消耗……」等經費111,344千元,全數凍結經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許淑華  簡東明  楊麗環  李鴻鈞

20、

根據審計部10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提及:「機場道面整建工法事涉高度專業,並經桃園機場公司核定全深度挖除工法之基本設計成果,惟該公司對上開工法未翔實評估營運需求等問題,再以航機起降數增加與減少施工對營運影響等理由,道面整建改採AC加鋪工法,再次評估工法之可行性,及耗時辦理修正計畫,致跑道原訂民國101年開工時程,延宕17個月,整建計畫期程不減反增。」另決算審核意見又提出:「桃園機場公司未加強後續屢約管理按原規劃時程積極辦理基本設計、招標等事宜,及未就總顧問意見與機場航機起降架次之增長情形通盤檢討,且未綜合評估展延期程所衍生之各項風險,逕變更原招標策略,將本計畫由原定103年5月完成,展延19個月至民國104年12月,增加整建期間單跑道營運之風險,並增維護費用6,821萬餘元之公帑負擔。」爰此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勞務成本─服務費用」項下編列1億2,082萬8千元、「其他營業成本─服務費用」項下編列9,176萬4千元、「業務費用─服務費用」項下編列3,562萬1千元,共計2億4,821萬3千元辦理跑道、機坪等維護費,應凍結6,800萬元,俟桃園機場公司就跑道整建計畫延宕提出檢討報告及跑道維護費用明細資料,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21、

針對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委託調查研究費』,分別在其他營業成本、業務費用、管理費等項下,編列1,000萬3千元、5,340萬元和1,250萬元,合計達7,590萬3千元,較今(104)年預算6,100萬3千元,增幅達24.4%,不僅幅度驚人,且完全未說明委託調查研究之題目、目的等。另查105年度預定進行「桃園機場旅客特色及顧客滿意度調查研究案」,預算預定440萬元,但103年度相同研究案,金額僅229萬5千元,何以相同名稱之研究案,預算卻大幅增加未見說明,顯有浮編之嫌。此外,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航政司或民航局等機關單位,都有進行航空客貨運、機場營運、國外指標機場營運相關之研究,為避免有重複編列經費之情事發生,爰此,有關105年度『委託調查研究費』共編列7,590萬3千元,應予以刪減2,000萬元,並凍結四分之一,俟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22、

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費用」之「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預算編列12億4,900萬元,提議凍結1/3,待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105年度編列12億4,900萬元,除已逾原定104年12月之完工期限,且截至104年8月整體計畫累計執行率仍偏低。

單位:千元;%

 

 

年度

分年預算數

執行數

歷年累計執行數

累計執行數占計畫總額比率

95

200,000

-

-

0

96

-

278

278

0

97

-

120,579

120,857

1.16

98

-

72,275

193,132

1.85

99

48,603

47,965

241,097

2.31

100

323,600

168,031

409,128

3.92

101

3,327,849

396,293

805,421

7.71

102

2,198,913

742,809

1,548,230

14.82

103

-

4,268,024

5,816,254

55.68

104

1,224,354

347,085

6,163,339

59.00

105

1,249,000

-

-

-

106

1,170,297

-

-

-

107

703,619

-

-

-

 

合計

10,446,235

6,163,339

-

-

註:1.資料來源,歷年預算、決算、月報、機場公司提供,預算中心整理。

2.據105年度預算書說明,該計畫99年4月行政院核定總經費107億4,169萬1千元,完成期程為103年5月。102年12月經交通部核准修正總經費為104億4,623萬5千元,完成期程為104年12月。104年7月交通部對第二次修正計畫函示審查意見,業由機場公司修正中。

3.104年執行數係截至8月底累計數。

二、該計畫2度修正,完成日期自103年5月延至104年12月,再預定延至107年,且計畫尚未經核定,爰提議凍結預算1/3。

提案人:管碧玲  李昆澤  陳歐珀  葉宜津  羅淑蕾

23、

有鑑於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之專案計畫「臺灣桃園國際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12億4,900萬元。該計畫第一次修正預計於104年12月完工,然而截至104年8月底止,歷年累計執行數61億6,333萬9千元,占投資總額104億4,623萬5千元之59%,計畫期程將屆,然而預算執行率卻未達六成,恐無法如期完工。雖該公司104年6月陳報第二次修正擬延長完工期程,惟道面整建耗時十餘年,效率不彰,恐影響飛航安全,並增加班機延滯時間。桃園機場道面整建事涉飛航安全及營運良窳,當初未妥選最適工法,致施工進度延宕,變更工法後完工期程又一再展延,導致十餘年間無法提供航空器正常起降,嚴重影響旅客權益,其規劃與執行力有待加強,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2億4,900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24、

有關「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費用」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分年性項目」預算編列49億7,189萬4千元,提議凍結1/3,待向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桃機公司105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分年性項目預算數49.72億元。該計畫中不乏計畫期程長、投資總額龐大且性質重要之計畫,例如「桃園國際機場智慧航廈興建計畫」投資總額19.97億元、「第二航廈擴建工程」投資總額20.47億元、「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投資總額30億元等,依法屬機場園區重大建設計畫,卻未以專案計畫列管表達執行進度。違反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本條例第六條所稱之園區重大建設計畫,指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總經費超過新臺幣十億元之資本支出計畫。」

二、據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專案計畫與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劃分原則係「凡屬建設新廠、重大改良及更新、擴充生產者列為專案計畫;其他零星購置或汰換設備,列為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且據104年度中央政府附屬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11點第1款第2目 規定,固定資產計畫如原未編列預算或預算編列不足支應之項目,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預算可跨計畫於預算總額內調整,而專案計畫則不可跨計畫調整容納,故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之預算流用限制較寬鬆。

三、桃機公司105年度將經費達數十億元之重要建設,編列為零星汰購性質之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規避專案計畫較嚴謹行政審查與執行控管,實欠妥適,爰提議凍結1/3預算。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羅淑蕾  

25、

有鑑於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案於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新增「桃園國際機場智慧航廈興建計畫」、「臺灣桃園國際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第一航廈出境行李輸送系統改建及升級工程」、「桃園國際機場智慧化軟硬體設施工程提升計畫」等4項10億以上重大建設計畫,投資總額合計94億4,982萬8千元,105年度預算數計13億2,268萬8千元。上述資本支出計畫投資總額均超逾10億元,依法屬機場園區重大建設計畫,應報主管機關核定。惟該4項計畫至104年8月底皆尚未經交通部核定,即逕予納入預算,與預算法及預算籌編相關規定未符;應待完成相關程序,確實審酌計畫之合理性與效益性,始得編列。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3億2,268萬8千元之全部。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26、

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新增辦理「航廈及機坪容量提升計畫」其中「北側機坪及平行滑行道新建工程」建置原因竟是因為北跑道與北側東北角貨運機坪間並未設置平行滑行道,造成運作時必須穿越北跑道,影響航管飛安。惟桃園機場從99年度核定辦理機場道面整建及助導航設施提升工程計畫,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書亦提及「103年已完成南跑道整建工程,……104年辦理北跑道整建工程,預計105年1月完工」,該公司辦理跑道整建計畫卻未將跑道與停機坪間的滑行道納入整體考量,致使必須新增辦理滑行道新建工程,顯示桃園機場公司整體規劃未完善,事前評估作業不足,不僅浪費公帑,更增加飛航安全風險。爰此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辦理「北側機坪及平行滑行道新建工程」編列5,000萬元應凍結五分之一,俟桃園機場公司重新評估檢討後,向交通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27、

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將新增計畫辦理「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並針對該計畫編列5億元,惟交通部辦理機場捷運工程即於105年度通車,屆時桃園機場公司當有便利之大眾運輸供旅客進出台北首都。為推廣大眾運輸工具,並紓解當地車流,應無新增本計畫之必要,再者桃機公司於105年度又新增辦理「桃園國際機場智慧航廈興建計畫」,該計畫又將現有之停車場改建為航廈,根本看不出又須要蓋停車場之必要。

爰此, 105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房屋及建築」項下「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

提案人:陳素月  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羅淑蕾

28、

交通部辦理機場捷運工程即於105年度通車,屆時桃園機場公司當有便利之大眾運輸供旅客進出台北首都。惟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新增計畫辦理「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編列5億元經費,值此機場捷運即將通車之際,桃園機場是否有增設停車設施之需要?況且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又新增辦理「桃園國際機場智慧航廈興建計畫」,該計畫欲將既有P1停車場及舊有圓山空廚區域改建為獨立智慧型航廈,倘停車位不足為何又要將停車場改建成智慧航廈呢!爰此桃園國際機場公司應重新檢討機場捷運通車後增加停車位之必要以及評估相關計畫之優先順序,故105年度預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房屋及建築」項下「台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編列5億元應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29、

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105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機械及設備」編列23億1,136萬1千元,其中「利用RFID作為機場出境旅客協尋建置案」編列368萬元、「建置虛擬化電腦軟硬體環境案」編列574萬8千元,合計達942萬8千元,惟查該兩案應屬資通訊計畫,經提報國家發展委員會審查,因內容過於簡略、建置必要性之評估不足、經費合理性等因素而未能通過。且經查詢桃園機場公司函復表示,經評估過後決定不再進行兩案作業,爰此,原兩案所編列之942萬8千元之預算,應予以全數刪除。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羅淑蕾

30、

桃園機場公司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承租民航局土地租金費用50.07億元,租金費率雖有明定,據出租方民航局表示租金費率訂為7%之理由,係以民航事業作業基金96年度決算為基礎試算,按公告地價年息7%計收該基金方能收支平衡。經查該基金近年賸餘數頗高,且原訂7%之時空環境業已變遷,多年未調整不盡合理。又從桃機公司承租面積資料顯示,其中不乏零碎且無法使用收益之土地,類此低度使用且不具收益性之土地,實宜檢討不予續租,以節省租金費用。未來機場園區開發尚需鉅額資金,為避免影響機場公司重大建設資金需求,以及舉借長期債務帶來之財務風險,爰決議要求桃機公司儘速與民航局研議調降土地租金費率事宜;並全面清查檢討需用土地面積,依實際需求承租,據上於二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是項要求之檢討報告,俾提升桃園機場之國際競爭力。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31、

桃園機場公司土地需支付租金予民航局,尚有將近4千坪建物仍處閒置狀態,應積極活化運用。101年曾評估圓山空廚改建為廉價航空航廈,至今仍無進展。本院審議104年度機場公司預算案時曾作決議,要求機場公司改進,至今仍無作為。圓山空廚建物受損應儘速拆除,擬定活化方案並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32、

鑑於近年來桃園機場陸客及國際遊客人數不斷攀升,第三及第四航廈卻無法在短期內落成啟用。因此爰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儘速檢討機場內閒置土地,研擬有效改善措施以解民怨,並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許淑華  陳歐珀  李鴻鈞

33、

機場公司將部分重大建設計畫納入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除影響立法院審議與監督外,其經費可以相互流用,執行率可以規避管考,實有逃避監督及預算編列原則,爰要求機場公司將不屬零星工程及有分年度之建築及設備計畫均應列入專案計畫,105年度預算亦應遵此原則重新編列提送書面報告,並按相關程序處理。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羅淑蕾

34、

桃園機場近年旅客人數成長快速,自100年至103年每年旅客人數成長幅度均逾一成,105年預計較104年成長18.87%。惟第三航廈興建計畫需至111年完成,似未及因應預估時點旅客量,又若工程延宕,將使機場運輸效率更為惡化。鑒於桃園國際機場現有航廈空間已飽和,而客貨運量仍持續成長情況下,未來機場擁擠情形將更形嚴重。爰決議要求交通部與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應積極提升建設效率,並於一個月內向交通委員會提出簡化行政流程暨如何嚴格控管工程進度之因應報告,避免工程延宕,儘早完成第三航廈興建,以紓解運量負荷。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羅淑蕾

35、

桃園國際機場近年來因業務成長,而造成地面及空中塞機之情形。但其解決方法卻常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之困境,而決少整體之規劃發展。桃園機場之發展,必須與包括觀光局、民航局在內之機關共同研議,而非僅以單一國際機場之發展為限,爰要求交通部必須整合所有有關因素之各單位,在有桃園機場相關之議題,必須納入相關之意見。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羅淑蕾  李昆澤

36、

桃園國際機場2015年上半年客運量為1,875萬3,987人次,較去年同期成長7.02%,以此成長率預估,全年可望達到4,000萬人次。桃園國際機場現有航廈服務容量均有不足情形,該公司未就近年實際旅客大幅成長情形,綜整考量工程辦理期程,預為規劃機場整體興(擴、整)建工程,無法及時因應旅客運量所需之使用空間,第三航廈完成提供營運前,桃園機場公司應和相關單位研擬配套措施,以提升旅客服務品質。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37、

桃園國際機場目前之空域受到周邊限航區及松山等機場到場航路之影響與限制,雙跑道容量為50架次/小時,若既有跑道容量無法提升,則可能將在民國108年面臨尖峰空域時段容量飽和。桃機公司應積極協調相關單位研酌放寬空域限制改善、航管作業與設備調整,將雙跑道提升至70架次/小時,以有效解決空域管制容量和空中交通流量失衡問題。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許淑華  李鴻鈞

38、

鑑於大陸原民旅遊團和高端團來台觀光人數日益增加,交通部觀光局禁止安排台灣市區免稅店購物,以促進部落收益。但陸客若想買其他免稅品時,僅能把握在桃園機場待機時間,因桃機流量過大,許多陸客Checkin、排隊出關後就得趕著登機,無暇逛購免稅店,導致政府及業者同時損失不少收益。因此爰提案要求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儘速研擬改善措施,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許淑華  陳歐珀  李鴻鈞

39、

桃機公司105年度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項下,分年性項目預算數49.72億元。該計畫中不乏計畫期程長、投資總額龐大且性質重要之計畫,例如「桃園國際機場智慧航廈興建計畫」投資總額19.97億元、「第二航廈擴建工程」投資總額20.47億元、「臺灣桃園國際機場機場園區停車場立體化工程」投資總額30億元等,依法屬機場園區重大建設計畫,卻未以專案計畫列管表達執行進度。違反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施行細則第三條:「本條例第六條所稱之園區重大建設計畫,指國營國際機場園區股份有限公司辦理總經費超過新臺幣十億元之資本支出計畫。」爰提議桃機公司自105年度起投資總額10億元以上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應改列專案計畫,且104年度以前所編列預算不得跨計畫調整。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陳歐珀

主席:繼續宣讀臨時提案:

臨時提案:

飛安近來引發國人高度疑慮,然我國航空界重要人事佈局,換來換去常是自己人。如這次張有恆派任華航總經理,其實八月初他突然請辭飛安會主委,隔日華航馬上發布總經理人事令。非但不合情理,也涉有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之一有關公務員競業禁止之義務。為正官箴,爰要求交通部將該人事案移送監察院調查,以卸外界之疑慮。

提案人:陳歐珀  許淑華  羅淑蕾  劉櫂豪  李昆澤

主席:現在開始協商。

(開始協商)

主席:你們的問題真的有夠多,全都是在打糊塗仗,怎麼審啊!

陳部長建宇:評比那麼高!

主席:評比是花多少錢?

陳部長建宇:沒有啦!不要那麼講!

主席:處理第1案。

陳委員根德:改為增列3%。

主席:既然你們表示人數會增加,收入當然也要跟著增加?

費總經理鴻鈞:具體增加3%。

主席:增加3%,修正通過。

費總經理鴻鈞:金額增加1億3,000萬元。

主席:處理第2案。

關於保全公司的收入預算,第一個,當初設立時的附帶條件,你們根本就沒有辦法達到,那時候交通委員會之所以允許通過,就是外界質疑……

陳委員歐珀:有關機場保全公司這個部分,本席認為要全數保留,等到要審預算未審結的部分再處理,如果讓他們通過的話,今天我們就等於全都白說了。

楊委員麗環:如果要全數保留的話,問題是他們現在已經在運作了?

陳委員歐珀:保留到要審預算未審結的部分再審,這樣做有什麼關係,反正是明年度的預算。

主席:他們的人現在還沒開始運作。

楊委員麗環:如果他已經開始有薪水,而我們又將預算全數凍結的話,這樣做會觸犯勞基法。

陳委員歐珀:本席的意思是保留到要審未審結的預算時再來審查。

陳部長建宇: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不行,不能凍結五分之一。

楊委員麗環:不然凍結多一點,凍結二分之一,可以嗎?

主席:凍結二分之一。

楊委員麗環:先凍結二分之一,不然他們沒有辦法發薪水。

主席:不然這樣好了,我們給他們兩個禮拜的時間……

陳委員歐珀:這個不影響今年的預算執行,現在我們只是要等到要審預算未審結的時候再審,也就是過一個月再審,這樣做並不會對你們有任何影響。

陳委員根德:凍結二分之一也可以。

楊委員麗環:凍結二分之一,還是要先給他們一部分,不可能將明年度的預算全數刪除,因此,我們就凍結二分之一。

陳委員歐珀:現在不是凍結或不凍結的問題,本席只是提出要保留到要審未審結的部分再審查這筆預算,否則,今天的爭議這麼大,你們還要讓他們繼續做下去嗎?

陳委員根德:如果以保全公司這樣的標準這樣的薪水聘請副總的話,根本沒有人願意來做。

主席:如果航警局的人員不夠,你就去補齊航警局的人,如果是機場公司的人不夠,你就去補齊機場公司的人,怎麼會成立一家公司卻從外面聘用了一堆人,事實上,機場保全公司有屬於公權力的部分……

楊委員麗環:憑良心講……

陳委員根德:根據規定是不能領兩份薪水,如果領了退休金的話,再到這裡工作就不能領薪水。

主席:這些我們都知道,但是,為何你們都是聘請退休的人,難道都沒有別人可以聘請了嗎?現在你們聘請的不都是退休人員嗎?

楊委員麗環:憑良心講,如果機場要全部進用正式人員,國家根本就沒有這樣的員額,但是,這裡事涉安全的問題,必須要求他們不能出事,卻又不讓保全進來的話,就像我們現在很擔心學校的安全,如果學校不採用聘請保全的方式,一旦有孩子出事,大家都罵翻了,問題是真的要用人的時候,該到哪裡去找?本席認為,審查這筆預算是否超高等等,我們都可以加以要求,但是,還是應該要儘快讓這筆預算通過。

主席:母公司就可以做了,為什麼要成立子公司?坦白講,本席一向都很反對成立子公司。

陳委員歐珀:你們都沒有按照承諾來做,為什麼我們要讓你們的預算通過?

楊委員麗環:不然,你要用什麼組織?

主席:增加保安部門就好了。

陳委員歐珀:我們就保留到那時候再審,現在根本就沒有凍結,只是要保留到那時候再審,你了解嗎?大家把事情搞清楚之後,再來處理。

陳委員根德:如果可以保留二分之一,讓他們向委員會提出說明之後再解凍的話,這個方式同樣可以落實監督的工作。

楊委員麗環:對啦!全額也一樣、二分之一也一樣。

陳委員歐珀:不能只交書面報告就結束,一定要提出專案報告。

楊委員麗環:可以啦!如果大家對他們的薪水有意見……

主席:保留二分之一,必須到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第2案至第9案就一併處理。

處理第10案。

第10案是國外旅費的部分,為什麼旅費會增加那麼多?

費總經理鴻鈞:實際上,我們的旅費基礎本身就低,這是第一個。第二個,目前我國一直在與國外接軌,有許多重大工程必須要向國外學習,我們有許多同仁現在都有時不我予的感覺,因此,這是為了國家知識的汲取而做,事實上,我們沒有任何一位同仁是出差回來就算了,大家都還必須要做簡報,而且我們每次都是把差旅費的1元當成10元在使用。

陳委員根德:從公司治理的角度來看這個問題,如果一間公司一年收入的營業額是80億,現在一年的收入變150億,相關的費用包括所有的組織和業務費用一定也會跟著膨脹,這是一定的,並不是今年有100萬而明年就一定要剩90萬,必須從整個營運計畫及營業狀況來看這個問題。主席,你是一位會計師,陳召委也是一樣,你們應該都知道,一定就是如此,譬如一間公司的營業額100億與營業額150億,兩者之間的營業費用絕對不一樣,本席認為這個部分要審慎地處理。

主席:其實,本席並沒有堅持要不要刪,不過,本席要反駁你一點,所謂的營業額增加,有一些是努力得來的,但是,它是屬於特種的、是屬於國家的政策,讓它去增加它的收入。何謂成本效益?成本效益必須要在公平競爭之下,這樣的成本才是合理的成本,像中油及台電的成本都不合理,必須要在公平競爭的機會下才算合理。

楊委員麗環:本席認為,關於機場的部分絕對不能落後,因此,本席反倒認為他們編列的預算真的是少得可憐!如果我們要與其他國家競爭,機場可以說是我們的第一站,國外的人入境的第一站除了機場之外,還會去哪裡?我們一定要在現代化的前提下在每一個細節上加強競爭,所以在考察時一定要非常的落實。幾年前我們到阿拉伯國家的機場時也感到他們非常的落伍,但是,你看他們現在已經精進到什麼地步,因此,這筆費用絕對不能少,本席絕對力挺!

陳委員歐珀:預算的部分……

主席:你要刪多少?

費總經理鴻鈞:我建議不要刪,因為我們所有同仁……

楊委員麗環:本席建議不要刪,寫報告就好,可以嗎?

陳委員歐珀:本席要求你們按照行政院訂的規範及原則處理這筆預算。

楊委員麗環:應該要增加啦!

陳委員歐珀:原則怎麼訂,你們就怎麼做,這是第一個。第二個,你們出國的相關計畫也沒有交代清楚?

楊委員麗環:成果要出來啦!

陳委員歐珀:你們要怎麼使用,完全都沒交代清楚?本席也很肯定你們機場的服務與績效,但是,你們還是要提供書面資料給本委員會,我們之後再來處理。關於第10案的部分,本席就把刪除改為凍結二分之一。

費總經理鴻鈞:我們提供書面資料。

楊委員麗環:先凍結五分之一。

陳委員根德:凍結四分之一,按慣例啦!

楊委員麗環:五分之一是慣例啦!

主席:凍結五分之一。

陳委員歐珀:按照行政院的規範,規範怎麼訂,你們就怎麼做。

主席:第10案至第13案都一樣,凍結五分之一,請提供書面資料。

處理第14案,關於業務費的部分。

楊委員麗環:業務費怎麼樣?4千萬怎麼樣?

費總經理鴻鈞:我們建議改凍結五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這個部分總要刪一點吧!

楊委員麗環:都不能刪嗎?你自己說?

主席:對啊!你們總是要刪一點吧!

費總經理鴻鈞:實際上,預算的費用並不多,只是廣告費用比較大一點。

主席:你們是刊登哪些廣告?

費總經理鴻鈞:我們現在跟內政部合作做快速通關(e-gate)的廣告,這應該算是對台灣2,300人最有利的廣告。

主席:快速通關應該是屬於移民署的業務,因此,內政部已經編列這部分的預算,你們為什麼還要做這個廣告?這樣會不會有重複編列的情形?

費總經理鴻鈞:這部分都是我們支援他們。

主席:那就等於是你們編預算給他們用,是嗎?

費總經理鴻鈞:這對我們桃機公司也是有好處,所以,我們很難對這部分的預算一刀兩斷來做個切割,因為這裡面有很多都是一體的。

主席:我們總覺得快速通關應該是屬於內政部的事情,既然內政部已有編列廣告費在做宣傳了,為什麼還要編列這部分的廣告費?我現在只問你們,這筆預算到底要不要刪,如果要刪減,請問可以刪減多少?

費總經理鴻鈞:最多只能刪減五分之一。

陳委員歐珀:我覺得這樣刪減很不合理,桃機公司的營業成長率為21%,但他們的廣告費及業務宣導費卻是高達91.1%,所以,如果我們不大幅刪減……

主席:那就刪減1,000萬元,因為第15案、第16案的內容跟第14案一樣,所以併案處理,刪減1,0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進行第17案,請說明。

汪處長文寬:這裡所編列的消耗用品主要是因為隨著機場旅客人次的增加,相關清潔用品也會隨之增加。

楊委員麗環:的確,隨著旅客人次大幅增加,相關清潔用品也會有增加的需求,所以,這部分預算必須編列,不要做刪減;否則,到時候如果讓旅客覺得機場廁所臭氣難聞,我就要找你們去打掃。

汪處長文寬:這部分主要是用在旅客身上的消耗性用品。

主席:本案就不予處理。

進行第18案,請說明。

汪處長文寬:本案跟第17案內容類似。

主席:第18案也不予處理。

進行第19案,請說明。

汪處長文寬:本案跟前面有關國外旅費的案子有類似的內容。

主席:第19案凍結五分之一,並請桃機公司提出書面報告。

進行第20案,請說明。

汪處長文寬: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並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20案凍結五分之一,並請桃機公司提出書面報告。

進行第21案,請說明。

陳委員根德:建議本案一樣是凍結五分之一,並請桃機公司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本案不僅提議凍結四分之一,還提議刪減2,000萬元,因為這是牽涉到委外的經費,而且預算金額高達七千多萬,請問桃機委託外面調查研究了什麼?去年你們做了哪些調查研究報告?

費總經理鴻鈞:去年我們做了一個很大的研究報告,即有關提高收費的問題。

主席:既然有研究報告,就請你們提出來,不要以為我們都不看,我們要詳細看你們所做的研究報告,因為我們質疑你們有無必要做這麼多的研究報告。

陳委員根德:我建議全數凍結四分之一……

楊委員麗環:前面幾個案子的處理都是凍結五分之一……

陳委員根德:那就凍結五分之一,至於羅委員要求提供研究報告內容,請桃機公司儘速補送給羅委員參考。

主席:這筆預算總共編列7,590萬元,實過於龐大,一定要刪一點才能給人民一些交代。

陳委員歐珀:建議刪減590萬元。

楊委員麗環:就刪減尾數590萬元好了。

主席:其實,凍結預算沒什麼意思,所以,本案就刪減590萬元,但我要求提供的資料還是要儘速送給本席。

進行第22案。本案因為相關計畫還未經核定,所以,凍結五分之一,並請桃機公司提出書面報告。

陳委員歐珀:有關機場的整建計畫,將來執行時工程的品質與進度一定要多加注意並經常視察。

楊委員麗環:這是桃機公司責無旁貸要做好監督的工作。

主席:剛才段宜康委員講到的商店,我們可以去考察一下。

陳委員根德:就請召委安排考察事宜。

主席:好。接下進行第23案,本案內容跟第22案一樣,所以,併第22案處理。

進行第24案。

陳委員歐珀:請問第三航廈將於何時興建?

陳部長建宇:目前還在設計當中,需要一年半的時間。

陳委員歐珀:發包之前可否讓我們知道是如何設計的?

主席:這項工程已經講了幾十年了!

陳部長建宇:委員可以前往考察。

主席:好。本案就凍結五分之一,並請桃機公司提出書面報告。

接下來進行第25案、第26案、第27案及第28案等4案,因為這4案均跟前面第24案的內容類似,所以,併第24案處理,即凍結五分之一,並請桃機公司提出書面報告。

進行第29案,桃機公司既然已經表示這些項目都不做了,所以,第29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30案,本案只要求桃機公司提出檢討報告,應該沒什麼問題。

楊委員麗環:那就照案通過好了。

主席:第30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31案,本案要求桃機公司提出專案報告,應該也沒什麼問題。

汪處長文寬:本案的專案報告可否改以書面提出?

楊委員麗環:可以。

主席:第31案除將末句「專案報告」改為「書面報告」之外,其餘文字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進行第33案。

汪處長文寬:因為現在已經編入預算,所以,我們不會讓它流用,但必須等到106年度才能重新分類,因此,建議本案的年度改為106年度。

主席:其實,本案主要是要求你們不能流用這筆預算,而是要專款專用。

洪處長玉芬:因為105年度的預算已經編列,所以,我們會比照專案的方式來控管,但106年度我們就會編到專案計畫項下。

楊委員麗環:照處長所說,105年度這個預算項目是比照專案來控管,這樣應該是OK的。

主席:對,所以,提案最後有寫明「105年度預算亦應遵此原則重新編列」,意思就是要你們比照專案計畫來控管。

洪處長玉芬:是的。

主席:第33案就照剛才所說的方向修正通過;另外,第39案的內容也跟第33案一樣,所以,第39案就不做處理。

進行第34案,請說明。

汪處長文寬:建議向委員會報告改為以書面方式提出。

主席:本案為決議案,如果各位沒有其他意見,第34案除將倒數第一行「報告」二字改為「書面報告」之外,其餘文字均照原提案內容通過。

進行第35案,請說明。

楊委員麗環:本案只是建議而已,應該沒有問題。

主席:既然是建議案,第35案就照案通過。

進行第36案。本案也是建議案,所以照案通過。

進行第37案,請說明。

汪處長文寬:建議本案倒數第四行「桃機公司應積極協調」改為:「建請桃機公司應積極協調」等文字。

楊委員麗環:不用再加「建請」二字。

主席:第37案照案通過。

進行第38案。基於公平競爭原則,機場免稅店還是要……

楊委員麗環:本案提案人只是希望桃機公司能針對他們所提到的問題研擬改善措施,並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所以,為尊重簡委員等人的提案目的,建議照案通過。

主席:第38案照案通過。

委員提案均已處理完畢,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陳司長進生:剛才我們已就本案跟陳委員報告過,可否改為建請案?

陳委員歐珀:我們的提案是要求交通部將該人事案移送監察院調查,交通部則是希望改為建請案,我尊重交通部的處理,但委員會若決定改為建請案,而交通部仍然不做時,我們就直接由交通委員會移送。

楊委員麗環:既然陳委員已表示將尊重交通部的處理,我們就同意改為建請案。

陳委員歐珀:我尊重委員會的決定,但以後還是要看交通部怎麼做,如果你們不做處理,就由交通委員會直接移送。

主席:好,針對陳委員歐珀等人臨時提案,現作如下決定:改為建請案。

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如有委員對提案進行補簽,列入紀錄。本日審查預算部分,照列或照協商結論通過。臨時提案照協商結論通過。

針對本日會議,現作如下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主管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處理完畢。

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2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