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9日(星期四)9時至11時45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薛委員凌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進行今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財政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未處理完竣部分。

主席:現在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貴委員會今天審查本部主管公務機關105年度歲出預算,有關本部主管收支預算編列情形,已於10月5日提出詳細報告,謹就被審查機關之歲出預算編列情形摘要報告如下:

一、賦稅署

編列新臺幣(以下同)150億2,536萬5,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44億8,779萬4,000元,增加5億3,757萬1,000元,主要係增列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14億7,633萬1,000元,及減列地方政府稅款短少補助9億3,772萬4,000元,增減互抵之影響。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經費105億3,357萬8,000元。

(二)地方政府遺產及贈與稅款短少補助36億7,793萬元。

(三)地方政府土地增值稅款短少補助3億8,620萬8,000元。

(四)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3,050萬元。

(五)人員維持費3億5,566萬4,000元。

(六)基本行政經費4,148萬5,000元。

二、臺北國稅局

編列24億5,900萬2,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24億483萬6,000元,增加5,416萬6,000元。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人員維持費19億4,106萬8,000元。

(二)基本行政經費5億1,793萬4,000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2億1,431萬3,000元、電子處理及運用3,784萬4,000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2億6,577萬7,000元。

三、高雄國稅局

編列15億6,684萬7,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5億5,162萬1,000元,增加1,522萬6,000元。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人員維持費13億2,072萬5,000元。

(二)基本行政經費2億4,612萬2,000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589萬4,000元、電子處理及運用2,962萬9,000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1,059萬9,000元。

四、北區國稅局及所屬

編列27億2,606萬2,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26億3,095萬9,000元,增加9,510萬3,000元。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中和稽徵所辦公廳舍取得計畫經費8,859萬6,000元。

(二)羅東稽徵所辦公廳舍取得計畫經費2,000萬元。

(三)人員維持費21億1,026萬9,000元。

(四)基本行政經費5億719萬7,000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2億6,675萬5,000元、電子處理及運用4,222萬8,000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9,821萬4,000元。

五、中區國稅局及所屬

編列22億2,059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21億3,530萬6,000元,增加8,528萬4,000元。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人員維持費18億6,608萬3,000元。

(二)基本行政經費3億5,450萬7,000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8,079萬2,000元、電子處理及運用2,983萬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4,388萬5,000元。

六、南區國稅局及所屬

編列16億9,243萬2,000元,較104年度預算數16億6,425萬4,000元,增加2,817萬8,000元。105年度編列內容如下:

(一)人員維持費14億2,862萬9,000元。

(二)基本行政經費2億6,380萬3,000元,包含直(間)接稅稽徵及處理1億2,075萬2,000元、電子處理及運用3,020萬6,000元,暨納稅服務及規劃、法務案件處理及其他基本運作需求1億1,284萬5,000元。

以上簡要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惠予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質詢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各位委員若有預算等提案,請於11時以前送至主席台,便於議事人員整理。

現在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一句俗諺說:「苛政猛於虎。」部長聽過吧?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

吳委員秉叡:最近這幾年來,尤其是今年以來,台灣的經濟發展實在是困頓,甚至陷入GDP能否保1都有問題的困境,在這樣的狀況下,很多企業界人士反映政府查稅查得很厲害,你覺得有沒有這樣的狀況?

張部長盛和:事實上,我們查稅只是例行性工作,沒有加強也沒有減弱,大概都維持正常的方式在做。

吳委員秉叡:部長,其實我們在此討論過很多次,法律上有一句法諺是「租稅法定主義」,對於政府所要課予人民的租稅負擔,必須用法律明定,不能有太多的模糊空間,也不能創設,這你同意嗎?

張部長盛和:完全正確。

吳委員秉叡:但是國稅局所屬第二科常常針對他們認為有逃漏稅嫌疑者,不論法律依據是什麼,常常用談判的方式教人家補足稅金,甚至我接獲的陳情個案顯示,如果不去協調,就要調集其股東金融往來帳戶一一清查。你有沒有聽過這樣的事情?

張部長盛和:協談方式是徵納雙方解決爭議的方式之一,查稅國稅局要負舉證責任,而當事人有協力義務,如果他不負協力義務,國稅局會用一個競合的方式,如果當事人認為自己的稅金沒有那麼多,他可以提出證據爭取權益。

吳委員秉叡:你講的我瞭解,但是您剛才講要由國稅局舉證,但是有時候不是稅務人員舉證,舉例來說,現在有一個企業有股東十幾個人,國稅局如果認為該企業逃漏稅,稅務人員拿不到資料,還會威脅企業,說要清查十幾個股東往來的戶頭,這樣人家會擔心跟稅沒有關係且不願讓人家知道的資料也曝光了。

張部長盛和:其實我也建議納稅人不必害怕這種查稅,對自己權益有利的要據理力爭。

吳委員秉叡:基本上為國家查稅當然是好事,大家都知道賦稅是國家建設的根本,如果沒有稅金,國家財政沒有來源,什麼事都不用做了。可是民國93年本院修正通過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把稅務人員查緝獎金的法源刪除了,立法意旨是既然查緝逃漏稅是稅務人員職務上應為之行為,那除了薪俸之外就不需要再給獎金,結果現在發現國稅局引用行政院核定的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讓查緝獎金借屍還魂。本院既然認為不應該有這樣的法律規定而予以刪除,目的就是不要讓你們再編列獎金,沒想到你們又根據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發給獎金,你覺得這樣適當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也當過司法人員,很清楚國家三大執法人員,一是司法,一是檢調警,一是稅務機關,我是認為這三大執法人員,因為公權力很強,他們的待遇應該高一點,才足以養廉。過去有稅務津貼,和一般公務人員有一個差距,但是現在越來越縮小了,有一點點獎金才可能吸引人才。就像司法人員,自從法官待遇提高以後,各位都看得到法律系就變成第一志願了。

吳委員秉叡:因為我當過法官,司法加給、檢察官加給、調查人員加給是有法律明定的,和本院刪除法源依據、目的是不讓你領,是不同的態樣。當然你說提高待遇,值得辯論、討論,像河川巡防員也可以說他們查緝有沒有亂倒廢棄土、垃圾,也要多一些獎金才足以養廉;拆除大隊要拆除違章建築,也可以要求提高薪資、獎金才足以養廉。那這樣台灣只要是對外單位的公務人員都要編列獎金才能養廉,我覺得有待考慮。如果你們認為稅務人員的薪俸應該要高,是不是應該循著制度內的方式去提高?

張部長盛和:這才是正辦。

吳委員秉叡:對,也才有保障。

張部長盛和:如果委員能夠支持這一點是很好。因為我剛才講的那幾類,檢調、警察待遇都比稅務人員高。

吳委員秉叡:從另外一個層面來講,也表示對立法院的尊重,因為本院決議修正法律予以刪除,立法意旨講得那麼清楚,然後你們卻訂定行政命令讓稅務人員領獎金,這樣也不太好啊!

張部長盛和:是。

吳委員秉叡:我剛才為什麼要講嚴格查稅的問題,因為有人認為嚴格查稅和這個獎金有連帶關係。

張部長盛和:沒有關係。

吳委員秉叡:你當然會說沒有關係,我想國稅局的同仁也會說沒有關係,可是被查稅的企業可不這樣想,他們常常跟我抱怨說查得這麼兇,是不是為了要領獎金。

張部長盛和:跟那個無關啦!確實無關,因為另外有一個分配辦法,和查稅沒有一對一的關連性。

吳委員秉叡:可是立法院的分析報告寫得不好聽耶!說七八成以上的獎金都是簡任以上的人員領走了,基層的稅務人員反而領不多耶!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們都有檢討,上面都有減下來了。

吳委員秉叡:你們怎麼分配,你們內部一定有規定,但是我現在是跟你探討這個制度。還有一句名言說:「瓜田李下。」,如果你編列了稅務獎金,然後你們查稅的手段又讓人覺得很嚴苛的話,當然被查的人不會有好話,但是他們就會聯想到抓這麼兇,一般警員在路邊開紅單,民眾就會想開紅單搞不好有獎金耶!要不然警察為什麼這麼努力在開紅單?

張部長盛和:過去罰鍰獎金和罰鍰的金額有關係,現在是沒有啦!

吳委員秉叡:如果沒有,現在純粹變成薪水上的增加。

張部長盛和:可以說就是稅務人員薪水的一部分,就是稅務津貼和一般公務人員差距越來越小了,講白一點,稅務人員的待遇……

吳委員秉叡:那你們應該在行政院內向人事總處爭取,然後向銓敘部爭取,把這部分的待遇拉高才是正辦,而不是編列稅務獎金。

張部長盛和:是,法制化才是正辦。

吳委員秉叡:今天又遇到這個問題,因為你們又編列這筆預算了,我有提案刪除這筆獎金,你們考慮看看,如果你們覺得……

張部長盛和:不過,還是請委員支持,另一方面法制化可以同步進行,等到法制化以後再刪這筆預算,因為稅務人員有一萬多人,一下子減少待遇也不好。

吳委員秉叡:其實也沒有很多啊!我是說你們要表示態度,而且也要尊重本院,像我剛才講的那些工作是不是要趕快進行,而不是每年都用這樣偷渡的方法,事實上,這樣對我們的公務人員更沒有保障。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我們是報行政院核定。

吳委員秉叡:對,行政院核定的時候還是要跨院處理,這和銓敘部也有關係吧?

張部長盛和:沒有,我們就報行政院,在人事費的結餘裡面提撥一點錢來支應。

吳委員秉叡:但是總要完成法制化吧?

張部長盛和:是,我們朝這個方向來努力,請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華民國成立以來,歷任財政部部長得到國際獎的,你是不是第一位也是唯一一位?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在我印象中,邱正雄部長好像有得到亞太地區的獎項,全球的我應該是第一位。

許委員添財:所以你是中華民國財政史上,部長第一位?

張部長盛和:我不敢這樣講。

許委員添財:你做了所謂的健全財政的改革,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添財:你認為改革以後,在兩大問題即賦稅人權和賦稅公平上你可不可以自我評價一下?進步了沒有?

張部長盛和:財政政策的三大目標是:一、財政健全;二、租稅公平;三、效率包括經濟發展。過去三年在財政健全、賦稅公平方面應該都有長足的進步。

許委員添財:應該都有進步?

張部長盛和:像財政健全,惠譽信評把我們評價為正向,而且進步了十名以上。

許委員添財:留待歷史去評價。

張部長盛和:是,謝謝。

許委員添財:但是我們來看各國租稅負擔率,在跟台灣有經濟密切關係的國家中,台灣還是最低的,從2007年開始,新加坡被譽為世界稅負最低的國家,台灣很多資金都往新加坡跑,因為他們認為新加坡的稅負比較公平、比較低,但是他們國民的租稅負擔率,從2007年開始就一直高過我們。本席遇到民間的業者也都認為台灣待不下去了,因為社會仇富,而更令他們不能接受的是稅負愈來愈不公平,尤其你們的健全財政改革、對股利的課稅等等,這些都加重稅負,個人所得稅也加重了,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添財:那麼為何我們國民的稅賦負擔率還是非常低?去年有稍微改善。至於稅制改善的公平與否,我們由體制性逃漏稅的角度切入。美國獨立新聞組織「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曾取得2008年約250萬份的資料,這些資料來自新加坡保得利信譽通集團(Portcullis TrustNet)和英屬維京群島的Commonwealth Trust Limited,這兩家公司專門幫人家到世界幾十個地方、避稅天堂設立帳戶,設立紙上公司。ICIJ光從這兩家公司取得之資料就有250萬筆,且台灣、香港和中國是這兩家公司的最大客戶。說到中國,估計這14年來,由於這些海外避稅天堂而流失的資金至少有1兆美元,因此,自去年開始,習近平便要求該國國民一定要申報海外金融資產。請問台灣有沒有這個規定?

張部長盛和:沒有。

許委員添財:他們要填補這個漏洞,所以開始要求國民要申報,但是資料顯示中國至少有六位國家領導人和前國家領導人的家屬也利用避稅天堂,包括習近平的姊姊。至於台灣,據資料統計結果,至少有16,000人,幾乎囊括台灣最大家族企業和股票上市公司的大股東。

再來請教,這幾年OBU之業務成長的如何?

張部長盛和:銀行的OBU業務成長很快。

許委員添財:為何成長很快?

張部長盛和:因為他們免稅。

許委員添財:因為在OBU存款的利息所得不用繳稅,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添財:如果這些要拿回國內使用,也會適用海外所得的最低稅負。假設年收入超過660萬元,海外部分超過100萬元,才被課徵20%,這比我們個人綜合所得稅率的45%還低。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添財:由此可知,你們的稅制改革造成理專的業務從原來的大企業、大財團,延伸到中產階級。請問你們稅改時,有沒有進行必要的相關研究評估?

張部長盛和:感謝委員指教,委員指教的問題是我們未來要一直努力的方向,委員也很清楚我國的處境。

許委員添財:這都不用講,大家都知道。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添財:這不是共業,但是這是歷史的業障。

張部長盛和:像成立OBU也是國家整個資本發展的方向。

許委員添財:我們不這樣處理的話,資金不會進來。

張部長盛和:沒錯。

許委員添財:而他們繼續運用這種方式發展企業的話,會遇到困難。不過,你們給他們方便,他們就隨便。你們愈改制度,讓他們愈方便,他們的行為就愈來愈隨便。連金管會都配合,搞F股。因為這種透過境外信託、境外控股、境外投資的部分一直免稅,所以基於這種先天不公平、不合理的系統性、體制性的逃漏稅下,你們要增加課稅所得的努力會造成更不公平的情況,這會造成惡性循環,避稅的國際管道、通路、方法也會愈來愈嚴重。

對於部長獲獎一事,本席認為這有另一面要檢討,我不是嫉妒你,或不同意你得獎,但是部長得獎時,要問問良心。

張部長盛和:我們只能盡自己的力量努力,因為稅制是有歷史發展的。

許委員添財:對於守法、不會搞境外避稅方式的中小企業而言,他們同樣營業,環境卻愈來愈不利於他們,使營業愈來愈辛苦,政府又雪上加霜,要課徵他們更多稅。老老實實投資股市者,政府也忽然要增加他們的稅。正所謂扼殺勤勞守法的人,鼓勵遊走法律邊緣、以合法掩護非法、徇私謀利的人。

本席不是說海外有避稅天堂、有設公司者統統都是如何如何。他們會說那是合法,因為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如此,他們當然就這樣處理,所以這不能怪他們,況且他們也許將賺的錢捐贈於社會,捐助於慈善,幫助很多公益事業,這都是另外一回事。只是稅制結構這樣偏頗不合理地長期存在十年、二十年以上,這真是相當嚴重!

張部長盛和:感謝委員,我們要同時加強這些部分,一方面遏止逃漏稅,加強查緝;另一方面改善合法所得的公平分配。這要齊頭並進。

許委員添財:照你們的估計,境外投資收益一年至少有4,000億元以上獲得免稅,即在海外投資收益且你們查得到帳目者就有4,000億元,適用17%、20%的稅率,成為個人綜合所得時,適用40%的稅率,請問這4,000億元的收益一年就免掉多少稅?

張部長盛和:七、八百億元。

許委員添財:雖然部長獲獎,可是我們一年才增加不到1,000億元的稅,沒有增加到1,000億元吧?

張部長盛和:明年會增加690億元。

許委員添財:才690億元!但是這是不用稅改,只要修正不合理的部分,一年就有700億元稅收。

張部長盛和:我們加強查緝逃漏……

許委員添財:他們長期免稅700億元以上,你們卻只額外增加690億元稅收,這樣更不公平,不是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加強查緝逃漏稅的話,每年也會有幾百億元的稅收,這兩方面都要齊頭並進。

許委員添財:再來,關於資本利得的稅,以土地稅為例,這也是在2008年開始惡化。從房地產上漲的趨勢開始高於地方的地價稅和土徵稅加總的發展趨勢來看,也是從2008年開始。馬英九政府之所以會讓國民黨敗亡,乃因稅制不公平,何況稅制原來已不公平,在他進行假改革後,更加不公平,這些只是冰山一角,我們尚未進行系統性處理。我們不像財政部賦稅署有1萬多人在研究,又有好幾個博士,你們自己要集中共同努力,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謝謝。

許委員添財:明天本席的總質詢還有更深入的議題,甚至很多連自己都認為很驚訝的資料要和你們討論,包括金管會的部分。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謝謝許委員。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曾在此說過,台股上攻9,000點是很簡單的事。但是我們今年GDP的預測也不好,且大家預估未來景氣短時間要好可能也不容易。部長要不要說明這個發言的背景?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這星期一時,記者問我,台股上攻9,000點有沒有希望?我說,過去兩年,你們問過我,台股會不會上8,500點?後來上了。你們又問我,台股會不會上9,000點?後來也上了。你們還問我,台股會不會上9,500點?又上了。之後更曾經上過萬點。我還說那些點數不是問題,只要經濟基本面好了,股民的信心增強了,台股上9,000點是很簡單的事。我又說,目前二代健保要修改,如果證所稅修正能通過,國安基金也一直在場,只要信心一提起,那就不是問題。我全盤是這樣講的。

賴委員士葆:台股點數會不會更高?

張部長盛和:我不預測這些點數,只要經濟基本面一轉好,股民的信心增強……

賴委員士葆:本席剛才已講過,現在經濟基本面不會好,今年GDP不是只有「保一總隊」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不用過度悲觀!

賴委員士葆:再次確認,國安基金不會退場吧?

張部長盛和:不會,這已繼續授權。

賴委員士葆:朱主席昨天開砲,他認為不應該課徵證所稅。其實關於證所稅的來龍去脈,很多立委是背黑鍋的。當初行政院硬要推行這個政策,且處理得亂七八糟,立法院勉強才修出一個版本,後來張部長上任,又有變更,部長要不要說說推行證所稅的心路歷程?

張部長盛和:民國101年時,劉前部長上任,當時社會的氛圍認為資本利得沒有課稅,證券交易所得沒有課稅,所以他們大概有邀集學者召開會議,之後就決策要課徵證所稅,且該方案很快提出,但是後來引起社會上很大爭議,他也因而辭職。

接著我就上任,我們則儘量和委員配合,將證所稅版本修到大家能接受的地步,那時有8,500點的天險,要台股達8,500點以上才課徵證所稅,這是有點緩課之意,大戶的部分也是緩課。一年後再次修正證所稅,因為台股快要衝破8,500點,所以取消8,500點的天險;至於大戶的部分,他們怕被查稅而不進場,所以證所稅修正為年出售10億元以上的大戶採差額課徵,可以設算,不一定要申報,免除他們被查稅的恐懼,兩者都修改了。到今年1月,大戶條款又修為延後3年實施。像這樣一個稅制連續修改兩、三次,可見其爭議非常大。至於這次國民黨黨團提出的證所稅版本,我認為能讓這些爭議落幕就好。

賴委員士葆:現在有兩個聲音,外觀看來一樣,事實卻不一樣。其一,廢證所稅,證交稅千分之三,這是在野黨的聲音。其二,執政黨的聲音如下,外觀看來也是千分之三,可是明文規定證交稅內含證所稅,證所稅是千分之零點五,證交稅為千分之二點五。對於以上兩個觀點,部長當然支持執政黨的版本,你要不要解釋說明?

張部長盛和:外界的爭議在於證交稅有無內含證所稅,很多學者不認同這點,但是有些人認同,所以這次國民黨黨團的版本明確界定這個部分,不管有沒有內含,證交稅是千分之二點五,證所稅則是千分之零點五,且證所稅可以選擇要設算或要核實申報,以後大家就不會爭議證券交易所得到底有沒有課稅。

賴委員士葆:如今外面一直有人要廢證所稅,這是有盲點的。因為廢證所稅後,證交稅為千分之三,二、三年後,某個財政部部長又要課徵證所稅。而國民黨版的證所稅已內含於證交稅。

張部長盛和:證交稅為千分之二點五,也沒有說有無內含證所稅,所以這個爭議也沒有。

賴委員士葆:就沒有這個爭議。

張部長盛和:不然以後股市好時,大家看到很多股民賺錢,又會說證券交易所得沒有課稅,屆時又再來一次……

賴委員士葆:總之,要廢證所稅是有盲點的。大家講的「廢」有不同的解讀,一個「廢」字有好幾種解釋,有人講「廢」就是沒有證所稅,只有千分之三的證交稅;有人說「廢」則是證交稅千分之二點五,證所稅千分之零點五。其實這要與時俱進,要視當時的時空背景。有人說這為何要變來變去?如果這樣,基本工資為何會調整五、六次?這些本來就會一直變,稅制本來就會隨時空、經濟狀況改變,像部長也提出中古車稅率要改變。

這二個觀點表面看來完全一樣,都是課徵千分之三,可是直接廢掉證所稅的話,爭議沒有解決,還留一個尾巴,不知哪天會有哪個總統突然要課徵證所稅,或哪個學者說資本利得為何沒有課稅,這樣不公平!到時證所稅可能又被提出討論要課徵。然而如果按照我們的版本,設算或核實與否是第二個層次,另外再說,最少這個版本定調了。現在大家喋喋不休討論證交稅究竟有沒有內含證所稅。假若我們的版本通過,證交稅含證所稅就確定,以後大家便不會再吵要課徵證所稅。至於如果有人嫌稅率太高或太低,這可以在內部調整,但是基本已有證所稅,那就不會產生另一個爭議。

社會上很多人不瞭解,一直說「廢」證所稅,但是一個「廢」字有好幾個解讀。他們絕對沒有想到,課徵千分之三的稅統統稱為證交稅會留一個空間,未來或許有哪個部長或總統就會要課徵證所稅,屆時爭議再起。執政黨的版本則是確定千分之二點五的證交稅,千分之零點五的證所稅,這個爭議以後就沒有了。雖然表面看來一樣,正所謂一個「廢」字,各自解讀。本席這樣講,部長同意嗎?

張部長盛和:同意。

賴委員士葆:稅制本來就要與時俱進,有人說立委出爾反爾。如果這樣,我們為何要調整基本工資?為何要由一萬多元調至二萬多元?

再者,現在也有人批評中古車的貨物稅。

張部長盛和:事實上,我們的目標並不是只有短期之內要中古車換新車,以刺激景氣,畢竟過去在98年有實施過了,那是要刺激短期景氣的,而我們現在的目標是要開拓中古車的外銷市場,而這塊市場很大,但我們卻從來沒有吃過,事實上,我們一年出口約3,000輛的中古車,卻都是報廢車,但開發中國家是很需要中古車的,像日本一年就出口100多萬輛;新加坡這麼小的國家,也有出口12萬輛。

賴委員士葆:我們出口幾輛?

張部長盛和:我們出口有3,000輛,但都是報廢車。

賴委員士葆:你們有算過屆時大概可以出口幾輛?

張部長盛和:經濟部的保守估計是1年1萬輛,這樣約可增加七、八百億的產值。

賴委員士葆:稅收會減少多少?

張部長盛和:稅收會增加,1年17億,5年就80幾億。

賴委員士葆:這似乎有點接近補貼的味道,若是這樣的話,部長要很小心。

張部長盛和:沒有補貼。

賴委員士葆:我聽到有人說購買4G手機有補貼,讓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奇怪的政策,部長知道這件事情嗎?

張部長盛和:那是要刺激景氣的短期措施,就是不需經過立法,而是行政部門就可以去做的。

賴委員士葆:你們要小心一點,本席認為,與其補助購買4G手機,還不如補助使用寬頻費用,這樣可能還比較實際一些,而且刺激景氣不應只有這一項,其他3C產品可能也需要這麼做,實不應止於某個特定產品。

最後,今年稅收有增加嗎?

張部長盛和:會超徵。

賴委員士葆:我看到很多委員,包括我在內,都有接到一些意見,基本上,你們按照規定查稅,我們沒有意見,但針對一些小店鋪,可能你們查過頭了,像有些營業額很小的,卻要求應很快的開立發票或是其他,關於這部分有無一定的規定?

張部長盛和:沒有,我們只是對少數需排隊的、人氣很旺的店家,比方說金峰魯肉飯等。

賴委員士葆:那個以前不是補繳了嗎?

張部長盛和:補繳之後又漏開,所以就停業,基本上,對於小規模營利事業,我們並沒有這麼做,而且用擴大書審純益率、同業利潤率來計算大概是6%,稅負可說是很低。

賴委員士葆:去查生意很好但不開發票的,我們絕對支持,但對於一些很小的店面,你們應該要有所拿捏,不要做得太over,引起民怨。

張部長盛和:是的。謝謝。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方才賴士葆委員提的那一點,本席倒是很認同,其實昨日國民黨朱主席有特別提到,他認為證交法是一個錯誤的政策,對此,目前國民黨團有提出一個修正版本,而這個版本就是證交稅千分之二點五、證所稅千分之零點五,合計下來一樣是千分之三,其實先前還是有很多券商公會有不同的聲音及看法,他們認為這裡面未來一樣有兩種方式可以去做,一個是設算制,另一個是核實制,沒有錯吧?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林委員德福:採設算制,其實加起來還是千分之三,而千分之三又義涵有證所稅在裡面,所以這對整個資本市場來說,相信大家是可以接受的。問題是採核實制的話,那些券商公會認為,屆時每筆都要申報,這樣一來讓他們真的很困擾,而且也沒有辦法操作,即便用電腦來處理都還是很困難。所以,若全部都採設算制,而不採核實制,請問是否可行?

張部長盛和:如果不採核實制,虧損的就不能……

林委員德福:沒有問題啊!採設算制的話,等於還是千分之三,只是含有證所稅在裡面,以後就不會產生很多的問題或是後遺症。

張部長盛和:其實可以讓股民自己選擇設算或核實。

林委員德福:雖然有多一項選擇,但若讓其選擇核實的話……

張部長盛和:如果大家都選擇設算,那就達到委員的目的。

林委員德福:問題是有的選擇核實,則會對券商造成很大的困擾。

張部長盛和:若有股民選擇核實,這時券商只是提供資料給他而已,不需要特別做什麼,而且若是申報有虧損,那就不繳稅。

林委員德福:既然這個政策不妥當、不適合,就應改成全部設算制,裡面就是包括證交稅、證所稅,這樣一來皆大歡喜,而且也不會餘波盪漾了。換言之,不要再另外弄一個核實制,因為選了核實之後,可能問題就來了。對此,部長的看法為何?

張部長盛和:國民黨團提出這個方案後,已經協商1個多月了,如果能夠不變,然後很快就通過,則這項爭議就會很快落幕。

林委員德福:要是都採設算、不採核實,則部長是否支持這樣的法案?

張部長盛和:若各黨派有共識並通過,那就這樣子做了。

林委員德福:採設算制之後才不會餘波盪漾,甚至有一些後遺症出來,本席認為,還是維持原來的千分之三,而且裡面就有證所稅,股市是經濟的櫥窗,而且據我的統計,3年就少了900億的證交稅,部長也很清楚這個狀況,所以應趕快讓這個爭議落幕,不然有很多假外資,在外面開了戶,然後就可以節稅,甚至避掉很多稅務上的問題。

張部長盛和:快速落幕的確是比較好的。

林委員德福:若全部都是設算制,則部長是否支持?

張部長盛和:若立法院通過了,則我們都沒有意見,反正讓這個爭議落幕就是了。

林委員德福:再請教部長,第3季景氣的表現都不好,9月的燈號又是代表衰退的藍燈,國發會已經說過,研擬短期刺激消費方案,並於適當時機推出。請問景氣低迷、出口衰退、內需不彰,推出短期刺激消費方案應是全面性的措施,還是刺激特定產業需求就足夠了?部長的看法為何?

張部長盛和:短期能夠推出的措施大概就是那些不需要修法就能做的措施,所以是行政院有裁量權的部分,目前國發會正在盤點各部會的工具,看看哪個是可以立刻拿出來的。

林委員德福:就是可以立竿見影的。

張部長盛和:是的。

林委員德福:現在已是年底了,政府應該沒有大額經費可以辦理刺激消費、擴大內需的政策,據媒體報導,可能在財源有限的情況下,行政院盤點較為可行的政策,包括電信的補貼、節能家電的補貼、刺激國內消費旅遊等等,政府打算推動這些小規模政策措施,請問應該在什麼時機點推出才能夠事半功倍並發揮應有的效果?

張部長盛和:我想這部分由院長來做決策,畢竟時機點是很重要的。

林委員德福:前幾天部長說台股要攻上9,000點是很簡單的事,就是大家要有信心;經濟若能好轉,則點數不是問題,請問這次國安基金進場護盤到現在為止,是否有達到預期的目標?

張部長盛和:有,國安基金進場以來就上升了1,000多點,現在也沒有什麼不理性的殺盤了,所以國安基金進場對股民的信心幫助非常大。

林委員德福:如果已經穩住盤勢,為何金管會端出那麼多道牛肉及射出多道的箭,成交量還是沒有明顯的起色?

張部長盛和:當然有一些變數也還沒有落幕,比方說證所稅爭議尚未落幕,如果這些變數都落幕了,之後就會回歸基本面。

林委員德福:所以投資人在觀望,並沒有進場的因素就是這些因素?

張部長盛和:股民有他自己的判斷,現在就是信心問題。

林委員德福:從今年股市成交量來看,無論是國安基金護盤、四大基金進場,甚至於金管會端出很多的政策牛肉來刺激、發箭,都像是短期刺激政策一樣,根本沒有辦法喚回這些投資人的真心,股市是經濟的櫥窗,現在景氣低迷、投資偏保守,除了推行短期刺激消費的這些政策外,有沒有其他強心針劑也可以政策點火?

張部長盛和:應該有,股市反映的是基本面,基本面就是經濟會不會成長,而經濟成長有兩個動能,一個是外銷,現在這部分比較不好,所以我們在推動的是屬於中長期的部分,即生產力4.0發展方案;另外一個則是刺激內需的部分,就是短期刺激國內的消費。

林委員德福:因為國發會經濟發展處說各種指標都反映出目前整個景氣是疲弱的,雖然未來景氣仍有不確定的因素,但是可逐漸的改善,希望景氣好轉的狀況年底前會出現,部長對於第4季和明年景氣的看法是否和國發會一樣?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行政院內部開會時,我們都會交換意見,雖然第4季還是衰退,但是衰退的幅度在降低中。

林委員德福:就目前歐美和中國的經濟狀況來看,台灣在第4季景氣能夠有絕對正面反轉的期待嗎?或者是還有其他的變數?

張部長盛和:要很努力,因為並不是很容易,像出口的部分都還在衰退,只是衰退的幅度減少,而出口訂單雖然也是衰退,但衰退的幅度也都減少了,所以看得出是慢慢在收斂。

林委員德福:主計總處曾定調景氣現況是外冷內溫,9月失業率降幅創7年來的最低,電子業、鋼鐵業均傳出放無薪假的情形,請問就目前國內外的景氣狀況,還有旺季不旺、淡季不見得能夠有所期望的情況下,屆時是否會發生景氣失溫的結果?

張部長盛和:「失溫」應該是不會,那是有一點過度的描述,至於鋼鐵業,則是因為中國大陸產能過剩、傾銷,所以影響到台灣的鋼鐵業,其他的像張忠謀先生提到,半導體產業他是看好的。

林委員德福:最後,主計總處坦言從失業率表現來看,就業市場確實已經受到不景氣的波及,現在行政院打算針對幾項領域給予一些誘因,以刺激國人消費,來達到乘數效應,具體方案會在最短時間內宣布,就部長所了解,這些刺激方案能夠遏止失業率持續惡化嗎?

張部長盛和:要看「遏止惡化」是如何解讀的,基本上,惡化的速度會變緩,而這些短期措施推出後,絕對是有幫助的,只是說會不會變成正向,那就很難說了。

林委員德福:行政院長所說的乘數效應、加乘效應,指的是哪些方面有明顯的呈現?

張部長盛和:就是國內消費的部分,即行政院各部會掌握的手段中,可以立刻拿出來刺激消費的,這樣一來消費就會增加,而且消費占我國GDP的比重是很大的,所以這是短期當中可以加強的。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明天主計總處要公布GDP,一般認為將會呈現負數,所以今年很可能無法保1,在此情況下,聽說行政院準備了一些方案,以短期刺激消費,因為你是國家的財神爺,如果這中間要有一些補助,也就是透過國家的預算去處理,也要經過你的同意,所以雖然是國發會在盤點,但哪些工具是有效的、錢要怎麼出等問題,基本上還是要部長的同意,在此情況下,你認為行政院端出短期刺激消費方案,透過補助的方式,真的能夠達到刺激消費並有助於經濟的目的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只能這麼說,有做總比沒做好,沒做就是現在這個狀況,有做就是有下藥,至少會有一點刺激的效果。

盧委員秀燕:問題金額是多少?就我看到的資料,此一短期刺激經濟方案,你們預估大概要補助50億左右,屆時可以刺激到1,000億的消費,即政府花50億,帶動民間經濟1,000億,這樣一個設算準確嗎?

張部長盛和:這是國發會設算的,不是財政部設算的。

盧委員秀燕:錢砸下去要有效,所以你要把關,請問花50億真的可以帶動1,000億的消費效果嗎?

張部長盛和:我相信他們的估算是有根據的。

盧委員秀燕:你認同花50億就可以達到1,000億的效果?

張部長盛和:那些措施端出來以後,大概可以帶動一定的效果。

盧委員秀燕:聽說這些措施明、後天就會端出來,因為明天主計總處要公布GDP,所以小市民很關心這個問題,到底這50億要補助哪些項目呢?聽說電信費是項目之一,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這不是我在這裡能講的,而是院長明天才會宣布的。

盧委員秀燕:我看你在笑,所以並沒有否認,是不是有此可能呢?

張部長盛和:委員的質詢每次都讓我上頭版頭條,所以我的回答要很小心。

盧委員秀燕:我也很感謝每次質詢部長,你都掏心掏肺、真誠的說出心裡的話,感覺每次都好像害到你,真的很不好意思,我知道部長是個老實人,加上大家長期都有互動,所以你都很真誠在答復,因此,關於房市、房仲業的部分,你要不要趁機道個歉?因為很多人認為房仲跟買礦泉水不一樣,第一,這是高單價,所以民眾並不會常常去買房子、賣房子,可能幾十年才買一棟;第二,這是專業的,即要有地政方面的專業知識,所以你這樣的比喻,他們真的不以為然。

張部長盛和:這樣的比喻完全是業者過度的解讀,我不是說他們沒有專業,然後這就像賣礦泉水一樣,並不是這個意思,我的意思是,應回歸市場機制,如果房地產的成交量能夠養活這麼多,那你們就會存在下來;如果養活不了,當然就是……

盧委員秀燕:其實我在作球給你,希望你今天能夠道個歉或是對那天的話來做一些彌補,可是現在我卻有點替你在冒冷汗,基本上,房仲業者在意的是政府對於他們的困境是否了解、是否能夠有一些扶持,所以政府是否能有一些補救措施。再來,是不是打房打得太猛,害他們面臨失業,會不會他們失業,然後政府又來救他們,這樣不是得不償失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來看一些房仲業的相關數字,可說是進進出出很頻繁,像過去兩年關掉1,200多家,但是展店的有1,900多家,淨增加690多家,所以它進進出出很頻繁,不要光看關店的,也要看展店的,所以還是有很多人看好,並不是都是看壞的。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還是不道歉?

張部長盛和:不是,我只是在陳述事實,並沒有要打壓房仲業,也沒有看不起他們,如果他們有這樣錯誤的解讀……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也不認為是政府打房過猛,害他們失業、關店的?

張部長盛和:我們不斷地強調,我們沒有要打房。

盧委員秀燕:我找個時間安排你們面對面,因為他們不斷在陳情、控訴政府打房過猛,害他們關店、失業,但你卻不以為然,認為兩者沒有連帶關係。

張部長盛和:也趁此機會說明一下,行政院的措施是健全房市,所以我們要壓制的是不當投機,但對正常的需求則要扶助。在正常扶助方面,我們做了青年安心成家貸款,貸款了17萬戶,6,400多億,這個需求對房地產也是很有幫助的;而有關房地合一課稅和特種貨物及勞務稅(奢侈稅)的房地產部分,我們也退場了啊!

盧委員秀燕:政府工具在使用過程中,你們認為是健全房市,他們卻認為在打房;你們認為可以汰劣扶優,但他們卻認為你們並沒有將炒作的人打死,反而只打死好的,為什麼你們雙方的認知差異這麼大?

張部長盛和:我們是抑制像短期交易頻繁等這類的不當投機,包括中央銀行降低貸款成數的政策都是針對短期的不當投機。

盧委員秀燕:他們有句話說「黑貓偷吃,白貓受害」,意思是你們沒有將炒作或不當投機的人抓起來,反而害一兩千家的業者倒閉,造成上萬人失業。

張部長盛和:但據我看到的統計數字,新加的業者有1,000多家,比倒閉的還更多耶!王應傑先生也說,6年前他當理事長時,房仲才3,000家,現在已有8,000家。

盧委員秀燕:我覺得你們雙方應該要對話一下,其實房仲業對臺灣是有貢獻的,民眾也需要他們,可是政府卻好像不是很支持、幫忙他們,且對他們的困境視而不見,這方面是他們覺得很傷心的地方。部長最近能否見見他們,大家彼此溝通一下,不然如果誤會繼續存在的話,雙輸也不是好事啊!

張部長盛和:媒體朋友都在這裡,其實透過媒體對話也是很好的,但如果真的要見面,也是很好,都沒有問題。

盧委員秀燕:也許我來安排看看。另外,美國聯準會宣布不升息,美股大漲,可是剛剛看了我們的股市,今天跌了50幾點,以這段時間來看,跌50幾點算是多的,請問部長怎麼看待這件事情?

張部長盛和:股市天天都是漲漲跌跌,不是漲就是跌,很少是平坦的,所以我認為股市漲跌就以平常心看待即可。

盧委員秀燕:所以透過不升息工具也未必對股市有幫助?

張部長盛和:未必,不升息代表美國的經濟動能復甦不夠強,所以才不敢升息,因為承受不住。如果動能夠強,美國就不怕、就敢升息,因為升息對美國的經濟動能有影響,所以要看是從哪個面向來解讀。

盧委員秀燕:另外,大陸近幾年在炒作一個節日叫光棍節,馬上就要到了,是11月11日,因為兩岸鄰近,沒想到臺灣也受到此節日的感染,相關消費也很強喔!結果光棍節比短期消費提振措施還熱,你們還沒將政策端出來,對岸就已經炒作好幾年了。從你們最近發布的數字看來,國人為慶祝光棍節,光是去年購買從大陸進口的商品就高達151萬份,嚇死人了!申報稅額有21億,但漏報案件超過3萬件,補稅金額高達1,100萬。因此,聽說為了避免大陸人過度刺激光棍節,你們特別成立一個專案小組,準備虎頭鍘伺候,如果國人再從大陸亂買東西,不捧臺灣場的話,就要好好地課稅,所以台北關還特別成立專案小組來嚴格把關,部長可以說明一下相關情形嗎?

張部長盛和:不僅為了光棍節,因為網路交易是未來的趨勢,我們正在因應,不管是針對貨品或勞務交易方面的網路交易,未來該如何課稅,包括營業稅、關稅或所得稅的部分,我們都在研擬。

盧委員秀燕:所以這個專案小組的成立,並不僅是為了光棍節?

張部長盛和:不是,是針對網路交易而成立的。

盧委員秀燕:所以會長期性的存在?

張部長盛和:是。

盧委員秀燕:特別在台北關是有什麼用意嗎?如果民眾知道這個消息,有沒有可能從高雄關或其他地方交易?

張部長盛和:因為像是快遞、小包和郵包都是從台北關進出,所以才設在台北關。

盧委員秀燕:所以是會特別注意小郵包、網路購物和價錢比較低的商品嗎?

張部長盛和:是,網路交易大多是郵包或快遞等。

盧委員秀燕:有關這些訊息也應該透過我們的詢答讓民眾知道,他不是不能買,而是在買的過程中必須要知道政府所定的門檻,門檻是3,000元嗎?

張部長盛和:3,000元以下。

盧委員秀燕:所以如果民眾購物金額超過3,000元,就要注意申報稅賦,但如果是3,000元以下就沒有問題。

張部長盛和:如果同一人一直透過化整為零的方式,每包貨品都是3,000元的話,我們也希望他們能夠合併申報。

盧委員秀燕:這部分你們也查得到?

張部長盛和:對,我們會去查化整為零或高價低報者,。

盧委員秀燕:你們已經指出方向來提醒民眾,因為這個數字是年年成長,去年比前年成長了13.88%,今年可能會成長15%左右,所以請特別注意這個問題。

張部長盛和:是,謝謝。

主席(李委員慶元代):請薛委員凌發言。

薛委員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延續剛剛的話題,在09年的時候,政府為了消費券花了860億,當時的GDP成長率是用模擬的,模擬成長了0.28%,對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國發會後來有估算,差不多是這個數據。

薛委員凌:最近國發會又有創意,要丟出50億的人民公帑來刺激消費,此方案的方向及要刺激的產業包含電信業、水電、旅遊業等產業,但問題是我從報紙上看到,50億可以創造1,000多億的商機,我們曾有前科,在09年時花了860億,但其創造的經濟效益有多少?GDP成長了多少?才0.28%,而且還是模擬出來的數據。部長,身為財金三長之一,你應該建議院長這樣做太小兒科了,50億太少了吧!你怎麼沒有提出建議呢?

張部長盛和:大家都在盤點,但就是沒錢,阮囊羞澀啊!

薛委員凌:但問題不該這樣做嘛!應該要增強競爭力、要產業轉型才對嘛!

張部長盛和:委員,我們有在做產業轉型啊!

薛委員凌:你說因為口袋沒錢,所以只有50億,部長這樣不對啦!

張部長盛和:此政策是短期計畫,而推動產業轉型的「生產力4.0發展方案」是中長期計畫,現在很努力在做,「生產力4.0發展方案」是未來國家整體經濟的方向。

薛委員凌:部長,身為財金三長之一,你應該要提出建議,因為是你在管稅收的嘛!另外,由於馬政府對證所稅的錯誤政策,導致稅收少了7、800億,或許是因為現在在選總統,所以大家各唱各的調,先前洪秀柱要選總統時,提出證交稅千分之二點五、證所交千分之零點五的版本,然後昨天朱立倫又表示馬政府的政策都不對,油價雙漲不對、十二年國教不對、證所稅不對,你身為財長,是非常清楚國家未來走向的人,應該要提出專業的建言!現在這些參選人都只喊口號,馬政府860億用完了,最近又要用50億,50億太小兒科了,要就多一點嘛!如果你們模擬GDP是可以成長的,那就要做啊!但是你們並沒有這樣做,錢花下去就石沈大海了。部長,你應該要給建議才對吧?

張部長盛和:有,我們有在行政院內部會議中討論,這方面是由國發會主政。

薛委員凌:那部長的看法呢?你覺得要不要?

張部長盛和:我的看法是,如果外銷變好……

薛委員凌:你認為50億要做嗎?

張部長盛和:我覺得該做的要做。

薛委員凌:你會不會覺得50億太小兒科了,稅收一下子短少了7、800億,卻只投入50億?

張部長盛和:也不一定是50億。

薛委員凌:那是要加倍?

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不太清楚。

薛委員凌:如果如同報紙報導,50億可以發揮到1,000多億的槓桿,那以前花的860億就應該可以發揮到1兆多的槓桿,但實際上卻沒有啊!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等毛院長宣布後,大家就會知道。現在透露的都是一些……

薛委員凌:訊息?馬路新聞?

張部長盛和:蛛絲馬跡。

薛委員凌:所以是大家羅織的?

張部長盛和:是蛛絲馬跡,有透露出一點點訊息,但並不是全貌。

薛委員凌:另外,有關歲入的問題,目前在估104年的稅收,而103年較同期增長了11.52%,增長了1,026億,今天五區國稅局的局長都來了,你是不是應該嘉獎他們?因為稅收多了1,026億喔!

張部長盛和:我們有稽徵業務考核,像稅收徵稽也是考核的項目之一,好的部分都會記功嘉獎。

薛委員凌:都會嘉獎嘛?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從101、102、103年度的實徵數和預算數來看,每年都成長20%以上,都多出兩成以上,到底是怎麼回事?

張部長盛和:其中有幾個因素,第一,因為這幾年經濟有成長,第二,因為稅制的改變,像是兩稅合一扣抵減半,大家就會提早分配股息,所以這些都是影響的因素。

薛委員凌:因為經濟政策成功,所以人民獲利,稅收就多出來了,是吧?

張部長盛和:是,所以這幾年營利事業獲利很多。

薛委員凌:如果照你的說法,為什麼主計處會說GDP不保1呢?

張部長盛和:這是由於第二季數字突然反轉下來,主計處也很意外,第一季其實都還很樂觀的,但8月14日發布第二季時,整個數據才反轉下來。

薛委員凌:稅收都來自個人所得及營利事業所得,共占了百分之六十幾,是吧?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由此看來,代表我們的經濟應該很好,但為什麼GDP不能保1呢?

張部長盛和:這兩者是不同的概念,一方面上市上櫃公司的獲利還是很好,一方面經濟成長率是未來的指標,依各方面數據估算後,他們認為未來是不樂觀的。

薛委員凌:歲入歲出不論是低估或高估,都會影響政府支出的支應,這都是相當重要的,我是不曉得有沒有衝擊到國家政策,但是這樣的算法和邏輯是有點不對的。如果照部長的說法,今年的出口是連8黑,連續8個月都是黑色、負成長的。

張部長盛和:沒錯。

薛委員凌:大家都知道第四季是旺季,如果已經連8黑了,你認為今年會不會繼續黑下去,還是會變成正成長?

張部長盛和:以我們看到的數字,雖然經濟部的外銷訂單是負成長、在縮減中,但出口的衰退幅度也在縮減中,所以可從這兩個跡象來判斷。

薛委員凌:就我看來貿易總值和出口總值的差異數都是衰退的,而你卻說我們還在成長?

張部長盛和:我們沒有成長啊,是衰退的幅度在縮減中。

薛委員凌:所以代表在進步嘛?

張部長盛和:對,有在進步。

薛委員凌:但差異數都很大耶,一直在衰退。

張部長盛和:總金額的衰退起因於油價下跌,我們出口的礦產品價格在下跌。

薛委員凌:部長的意思是,104年還是樂觀的?

張部長盛和:我們一定要保持樂觀,悲觀是不好的,要一直保持正向的態度。

薛委員凌:我不能接受部長這樣的講法。再請教部長,昨天美國的新聞報導美國要暫緩升息,這樣的政策對臺灣的進出口會產生什麼影響嗎?

張部長盛和:其實有關美國升息的消息已經傳出多次了。

薛委員凌:昨天晚上是確定的消息,請問部長的看法如何?你認為美國這樣的政策對我們的進出口有沒有影響,會不會有幫助呢?升息有升息的道理,暫緩有暫緩的道理。

張部長盛和:暫緩升息代表美國的經濟動能還不能承受升息的衝擊,所以美國選擇暫緩,代表其經濟動能沒有很強。

薛委員凌:對台灣會不會產生影響,有沒有幫助?

張部長盛和:如果美國經濟動能夠強,外銷到美國就會成長,從我的觀點來看,因為利息的影響很大,包括投資、匯率等,如果單純從這個角度來看,其他要素都不變的話,升息代表美國的經濟動能變好了,出口到美國也會因此變好。

薛委員凌:你這樣的回答很牽強。另外,昨天101開董事會,同意黑石集團來實地查核,部長表示要尊重董事會嗎?

張部長盛和:董事會決議只要不違反法令……

薛委員凌:既然這次要尊重董事會找黑石集團來查核的決議,但為何現在的態度和先前IOI來時相比有180度的轉變?部長可以說明一下嗎?

張部長盛和:是,黑石集團只是要拿資料而已。

薛委員凌:已經進入D.D.了。

張部長盛和:董事會的決議是針對要不要提供資料給黑石集團,而昨天決議的結果是在不違反法令及個人資料等規定的前提下,就可以提供,只是決議這樣的內容而已。

薛委員凌:你認為101收購的程序需要多久時程?有預估過嗎?

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這是他們私下交易的情形,所以我們沒有掌握。

薛委員凌:如果董監事席次要減少的話,你樂意嗎?現在是13席,財政部6席,以前他們5席,外面2席,如果現在要縮減為9席,你同意嗎?

張部長盛和:好像沒有要縮減席次,反正我們改選的原則就是一定要維護公股的權益。

薛委員凌:所以還是維持泛公股52%的股權?

張部長盛和:是。

薛委員凌:可以掌握嗎?

張部長盛和:可以掌握。

薛委員凌:好,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相信財政部對於黑石集團要買下頂新101股權的部分,一定會非常小心謹慎、要求嚴格,也絕對會守法,是不是?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沒有錯。

費委員鴻泰:如果按市面所說,頂新以180億左右的價格賣給黑石集團,當然當初頂新是以比較便宜的價錢購買,請問頂新要不要繳稅?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可能需要再詳細探究,如果是證券交易所得,當然就按照現行規定課徵,也就是未修法前,這是未上市股票,當然就依未上市股票的規定辦理。

費委員鴻泰:頂新是否適用營利事業部分最低稅負制的規定?

張部長盛和:因為最低稅負制是有減免或海外的部分,且所得需超過600萬以上者。

費委員鴻泰:這一定是超過600萬。

張部長盛和:我們一定會依法處理,該追討的稅賦,我們不會讓它逃掉。

費委員鴻泰:我們是不是可請教稅賦專家來說明?

主席(薛委員凌):請財政部賦稅署吳署長說明。

吳署長自心: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我現在不曉得它到底是用個人股東持有,還是以營利事業持有,如果是以營利事業持有的話,現在可以適用最低稅負制12%。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以個人方式持有呢?

吳署長自心:如果是個人持有的話,就變成未上市、未上櫃的股票。現在是按照所得稅法規定……

費委員鴻泰:很低對吧?

吳署長自心:對。

費委員鴻泰:投資公司當然也算是公司,如果是公司持有,當然要依最低稅負制課12%的稅。

吳署長自心:是。

費委員鴻泰:既然要被課稅,我舉例來問,譬如在台灣一股賣30元,他們會不會差價5元在海外交付?有沒有這種可能?

吳署長自心:這應該是社會各界矚目的交易,大概不太容易有這種安排。

費委員鴻泰:我覺得他們什麼事都敢做,我們也不排除有這種可能。

吳署長自心:是。

費委員鴻泰:如果是公司組織持有,那他們至少需要繳12%的稅,對他們而言,他們連帝寶利息的差價都要賺!所以不要排除他們有海外交付差額的可能,要盯好他們,尤其是現金流量的部分要查清楚,好不好?

吳署長自心:好。

費委員鴻泰:部長,我今天看到報紙,我的政黨主席朱立倫針對前幾年所推動的證所稅有意見,憑良心講我一直是持這樣的看法,我是持跟朱立倫類似的看法,證所稅之所以在這邊兩度、三度不斷地修正,確實就是影響到股市的交易,也確實影響到證交稅的稅收。所以我在這邊跟部長報告,所謂洪秀柱的版本就是國民黨團的版本,那個版本現在就是由我來負責,所以我不知道部長對朱立倫先生的看法是持什麼樣的態度?還是你反對?

張部長盛和:剛才委員所說的,證所稅到現在修正了這麼多次,在稅制史上是罕見的,這表示爭議很大,既然爭議很大,我認為應該讓爭議落幕,所以現在國民黨團版如果能獲得共識,儘快落幕就是上策!

費委員鴻泰:好,代表你持樂觀的看法……

張部長盛和:是,樂觀其成!

費委員鴻泰:尊重我們的處理,是不是這個意思?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謝謝,我就是要這句話就好了。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主席:請孫委員大千發言。

孫委員大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這兩天我們看到媒體報導,當然這可能是執政團隊釋放出來的訊息,就是為了因應現在很嚴峻的經濟情勢,行政院不排除在年底要發放消費券,請問部長,是不是有這樣的規劃跟想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就我的瞭解,消費券是沒有的,但是行政院一直在研擬推動產業轉型的中長期計畫,例如「生產力4.0方案」,以及短期如何刺激內需,如何運用各部會現有的工具,行政裁量可以做到的立刻拿出來。

孫委員大千:我請教部長,部長如何看待消費券?你認為消費券是不是一個不錯的方法?

張部長盛和:有關消費券,第一,金額很龐大,也是要經過立法,消費券要通過特別預算,也要舉債,這部分當然見仁見智……

孫委員大千:如果我們現在要規劃發放消費券,以今年的財務狀況,我們能不能負擔得起?因為我們今年的稅收已經超收了一部分,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超收,但是釋股不執行了,因此最後的歲出歲入的決算不會賸餘這麼多。

孫委員大千:因為你是大掌櫃,所以這個訊息既然被釋放出來,代表的確有人在考慮。我覺得在立法院也可能會有不同的意見,當然有人支持也有人反對,代表消費券這個議題有可能會被搬上來,是嗎?

張部長盛和:應該沒有,消費券的部分沒有考慮。

孫委員大千:我請教部長,如果這個議題真的被搬上臺面了,你身為大掌櫃,以我們今年的財務狀況,發行消費券能不能因應得過來?

張部長盛和:也是要用特別預算,也是要舉債。

孫委員大千:大概要舉債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這要看消費券的規模。上一次是八百多億,全部都用特別預算。

孫委員大千:現在這個嚴峻的經濟情勢,要解決這個問題,就像你剛才講的,有短程、中程、長程的措施,但最重要的是,如果短程的目標無法達成,或者是短程的工具沒有效果,那就根本不要講中長程了,現在這個病人已經很危急,要急救的階段了,當然必須在最短的時間內讓它有一點效果,才能讓它撐到中長程政策工具達成應有的目標跟效果,所以短程的手段變成非常關鍵,而且要考量到目標這個具有決定性的因素。我要請教部長,我現在聽到的、看到的,我們在短期內能夠端出來的政策,坦白講,連我自己看了都認為不一定有效,部長怎麼看?

張部長盛和:因為政策還沒端出來,所以你沒看到。

孫委員大千:但是現在你們所要討論的政策,就像你剛才講的,你們所考慮的方向,就算你們端出來了,我也看不出它到底有什麼效果!

張部長盛和:講白一點,國發會在彙整,全盤的部分,我也沒看到,因為各部會都集中在那邊……

孫委員大千:經濟都已經快要垮了,國發會要彙整到什麼時候?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沒有垮……

孫委員大千:因為我們在討論這個問題……

張部長盛和:也不用解讀得這麼悲觀。

孫委員大千:我們討論這個問題,已經討論好久了。

張部長盛和:沒有到要垮的地步,他們在找時機點。

孫委員大千:我要嚴肅的跟部長溝通,其實我覺得我們這個行政團隊最嚴重的問題就是不知民間疾苦,我們在討論嚴肅的問題,你們永遠不會用嚴肅的心態來面對,永遠不會站在民眾的角度去看他們擔心的問題。所以今天當你站在這個台上,也許你可以談笑風生說這個情況沒有這麼嚴重,可是我們看到的經濟數據、看到的報導、看到的情況以及看到政府現在所端出來的結果,沒有一項是好的!這是我們覺得最無力的地方,我們也不想講話講得這麼大聲,我們給夠行政團隊面子了,如果給了這麼多面子,行政團隊卻拿不出成績,那就不能怪我們執政黨的立委不繼續給你們面子了!部長,這段時間,我們所有的討論,包括部長上一次站在台上的發言,你說房仲業者多到跟7-ELEVEn一樣,我們在地方上被人家罵死了!人家罵的不是我們該不該打房,人家罵的是政府官員為什麼一點慈悲心腸都沒有?我們面對幾千家房仲業者要倒閉,我們整頓房市、調整房價,我們當然也要盡力去保障這些人的工作權益,我不覺得這有衝突,我們可以想辦法求周全,或者當他們要失業的前夕,我們也不要在這裡講:房仲業者現在多得跟7-ELEVEn一樣。這對他們來講情何以堪?就好像現在我在跟你討論這個問題,你笑著回答說經濟情勢沒有這麼糟、委員不要這麼擔心。我不該擔心嗎?你擔心了嗎?行政院擔心了嗎?國發會擔心了嗎?所以部長,請你回去告訴行政院,告訴國發會,把方案儘快端出來,國發會說要端方案,從當時的情況到現在幾個月了?就快要到年底了!我們沒有看到任何具體的方案,只有大方向、大目標、大原則。抱歉!我今天講話這麼不耐煩,也抱歉我今天講話這麼沒有耐心,抱歉我今天講話這麼大聲,但我們今天所承受的就是民眾的期待,以及他們的不滿、壓力與無奈。所以,我拜託部長以及所有團隊的成員要嚴肅地看待這個問題,也要用慈悲心與同理心來看這個問題。如果我們今天在台上無法有所表現,無法跟他們呼吸同樣的空氣,感受相同的情緒,民眾就會覺得我們跟他們是脫節的,這就是為什麼長久以來,行政團隊總覺得自己所做的得不到掌聲的原因。因此我要拜託部長,不管短期方案是什麼,財政部釋出了誠意,就像你在這邊講了很多,你說不排除配合,願意降稅與修法,可是至今我們卻什麼都沒看到。所以請部長回去告訴行政院與財經團隊,我們不要做文章式的政策方向,我們要具體的目標與政策,如果有法案趕快拿出來,如果要修法也趕快送進來。我們願意全力配合你們,把短期政策工具的平台建起來,如果國發會現在還在整合的話,那麼我會對國發會很失望。如今已是10月底,如果國發會在11月中以前沒有端出任何方案,我可以公開地說,我要求國發會主委下台。我們給國發會夠多時間了,如果我們的財經團隊在11月中仍端不出短期可以救市、救經濟的方案,我也要求撤換所有的財經團隊。我要拜託部長,相信不僅只有我感到不耐與無奈,這是我們執政黨所有立法委員共同的心聲,拜託部長能聽進去,謝謝。

主席:請潘委員維剛發言。

潘委員維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孫委員語重心長,而實際上最新景氣燈號已公布了連4藍,經濟指數下滑,這些都是不爭的事實。明天主計總處又要公告第三季的經濟成長指標,而主計總處自己也指出,經濟狀況可能還是不好,甚至是負的,這將有違整年度希望能達到經濟成長率1.56%的目標,之前我也很擔心,我們的GDP會連保1都保不了。雖然現在有保1大隊出動,但也不容易立刻看到有具體經濟成長的指標出現。雖然行政團隊有心,但是我們還是希望能夠儘快,畢竟大家都等不及了。我們可以看到失業的人數以及放無薪假的人數已經超過一千多人了,但是我們的就業是一個落後的指標,因此我很擔心接下來的數據也不樂觀,這是第一點。

第二點,雖然昨天已讓修正案通過了程序委員會,然而有關股利所得的這個部分,當初本席經大家建議,認為這確實是可以提出來討論的。當然,我也會在下禮拜就資本市場的租稅結構先行探討。部長也知道事關整個結構的問題,但不曉得你知不知道,現在對資本市場的賦稅,世界上所有國家都是用戰略高度在思維,大家都在這樣做。部長也很清楚,目前我們國內有超額儲蓄的狀況,就連企業都在超額儲蓄。但為什麼這些錢要留在那裡不做投資呢?錢沒有出路問題是出在哪裡?我認為我們應該要有一個合理化的環境,這也就是我為何會提出股利所得的修正法案。當然,當時部長也有提過,所以我會先安排專案報告,就是希望我們可以一起思考資本市場的賦稅情況。

另外,部長也明白,現在我們的內外資不同。今天的報紙也有登,如果內資併入綜合所得稅,而稅率調升至45%的話,其實在這個級距中的稅率就至少是47%,因為除了45%的稅率外還要再加上2%的補充保費。此外,在股利所得方面,對方已經繳過營業稅,在兩稅合一之後,17%的二分之一就是8.5%,亦即所得落在這個級距的人要繳55.5%的稅。現在世界各國都希望投資人能長期而穩定的投資,但金管會沒辦法,因為他們要短期衝量,不過這樣對資本市場是不利的,我們希望它穩定。外資進入台灣一年大約是2,030億美元,然而這些錢都進入了股市,真正投資的只有二十幾億,太少了!問題在哪裡?如果外資只是衝進衝出,對我們的資本市場是沒有任何幫助的。而且這些外資也不在乎股利所得,因為他們不是長期持有。我們以為有課到他們的稅,但只要您去查一下便知道其中有很多假外資。如果今天的稅賦不能合理化,我們該如何面對?另外,根據今天的報紙報導,如果股利所得減稅了,可能會影響700億元的稅收。對此,本席之前就問過,手邊也有資料,有時候資料寫的大概是200億元,有時候是300億元,但都沒有到700億元這麼多,我認為其中有很大的落差。當然這兩、三百億元也是我們要全面思考的,我們要在整體的結構和發展上,看看這樣做對我們是不是有利。此外,也有人建議要把外資的稅率提高,但我認為內外資的稅率一致才是前提。不曉得部長對這個部分有什麼看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資本市場的稅制是一個很復雜的問題,其中牽涉到營利事業所得稅以及綜合所得稅,對於兩稅應獨立課稅還是合一課稅,各國的制度都不一樣,像中國大陸就是獨立課稅而不能扣抵的;美國也是獨立課稅的;日本的股利所得一樣是獨立課稅的,所以其中會有要獨立課稅還是合一課稅的問題。

另外,稅制還會牽涉到證交稅與證所稅的關係,各國對於證交稅與證所稅,有時候是有兩者並存,有時是只有一種。當然其中還會牽涉到內資與外資的問題,因此我認為這方面要全盤考量才行。委員下週安排專案報告的時候,我們就會把各國資本市場的相關稅制呈現出來,並進行比較。

潘委員維剛:您也知道,在股利所得方面,鄰近的香港和新加坡目前是零稅率,在韓國稅率是百分之十幾,而日本則是按級距課稅,不過平均下來的稅率也是百分之十幾,至於美國與菲律賓則都落在30%左右。

張部長盛和:有些國家的稅制不同。

潘委員維剛:您也知道,中國大陸原本是課20%的稅,有10%的分離課稅,但是到了上個月,他們也提出股票持有一年以上就給予零稅率,這表示政府的政策是希望投資人能長期持有。

再者,我要請教部長,您知不知道現在只要增資,不能填權的就超過六成,這是為什麼呢?因為大家都會在尚未填權之前就先賣掉,大家根本不在乎填權,我覺得這對資本市場健全有非常大的衝擊與影響。部長是稅務專家,針對股利所得,是不是應該做通盤且全面性的研究?

張部長盛和:稅制本來就與時俱進,本來就存在著檢討的空間,畢竟沒有完美的稅制。我們的資本市場發展到這個階段,到底需要什麼樣的稅制,這點是可以做研究的。

潘委員維剛:謝謝部長,我們下禮拜就來進行專題報告,大家一起思考這問題。畢竟20%與幾乎到達47%的稅負感覺起來落差實在太大,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早上大家都在關心經濟,也都求好心切,也能理解為何行政院今天不能公布的理由,但我想知道,有沒有財政部可以講的部分?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與財政政策有關的都必須立法,所以我們應該配合的部分都已經提出了,也都需要修法。像中古車外銷換新車涉及減徵貨物稅,這個我們就已經提出了。像延才這部分……

李委員應元:你在政府部門很久了,看過多次經濟興衰,對很多問題應該都很了解。部長,蓋一條機場跑道需要多少預算?

張部長盛和:我對這個數字沒有概念。

李委員應元:我與部長分享一下,大概800億左右。我講的是航廈,第三航廈需要800億左右。航廈是一個有收入的單位,央行彭總裁提到,有很多已經公司化的單位其實可以發行公司債,至於捷運、輕軌捷運興建後,土地就可以開發,也可以創造就業。這些並不會增加財政赤字,也不會增加公債數,因為是可以收費的,博物館也是這樣。現在機場航廈這麼擁擠,旅客多得不得了,飛機也必須在天空盤旋很久,可知第三跑道、第三航廈的興建實乃國家的重大建設。尤其中國大陸的經濟起來後,中產階級越來越多,我知道一些不會講英文的大陸第一代非常希望到台灣來旅遊,就像我們每年有幾百萬人到大陸旅遊一樣,畢竟旅遊是人生的正常消費、正面消費,所以我們很多國人喜歡到日本、中國或東南亞旅遊。將來臺灣越弄越好,特別是松山機場移走改變後,臺北會漂亮得不得了!現在的奇美博物館排隊登記必須排到一個多月後,遑論故宮了!這類的擴建是有氣魄的擴建,即使巴黎已經這麼漂亮了,可是密特朗擔任法國總統時,還是在巴黎推行十大建設,包括增建羅浮宮在內。當時這件事在法國引起很大的爭議,因為他找了一個美國人來調整羅浮宮,但他仍舊大手筆地處理,最後,羅浮宮遊客增加了,密特朗的歷史定位也由此確立了!我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想用50億救經濟是不夠的!早在臺灣觀光客增加前,第三航廈與第三跑道就該做了,香港赤角機場如此,新加坡樟宜機場也是如此,都是早在十年前或二十年前就規劃好的,哪能等到人都擠不下了才來處理?部長是資深財經首長,應該在類似相關會議中提出建議,特別是2G升等為4G的補助這項,畢竟這屬於個人消費競爭力問題,而有的老人家會認為沒需要!至於留給子孫,眾人都可以使用的,譬如機場、博物館、機場跑道,就是眾人可以使用的,而且不管貧富貴賤都可以用,就不會引起爭議了。像中國的鄉村非常落後,所以需要用幾千億經費來補助非常落後的鄉村購買電器用品,而臺灣早已超越這個階段了。以上我個人對於刺激景氣方案的看法。

日前台北市研考會主委離職了,我認為他其實是個優秀人才,原本是大學副校長,也就是老師。一般來說都是我們向老師、醫師請教,很少有醫師、老師去請教別人,因而生活習慣上並不習慣被質問,權威也不習慣被挑戰。像我們兩人在這裡說來道去似乎還算正常,所以我覺得他實在很可惜,更可惜的是為了房租問題而搞掉一個政務官!事情真的不需要弄到這樣!那名議員的質詢非常平和,租金從一個月700元漲到六、七千元,一般社會大眾也都覺得合理。在此,我要用這件事來與大家互勉,縱使遺憾,卻仍舊要說,其實毋須搞到這樣,耗掉一個人!這樣對該議員也不公平,我認為他的質詢非常平和。

去年我質詢過財政部所管的國有財產房舍問題,我發現租金都非常低,都只有幾百塊而已。雖然後來有調整,但中央於調整的同時,是否有知會地方政府共同處理?如果大家都有心理準備的話,就不會覺得幾千元的官舍租金不合理,畢竟台北市租金這麼貴,部長,當時是否知會全國各縣市政府?

張部長盛和:現在只有中央的宿舍由國產署管理。

李委員應元:署長要補充一下嗎?

主席:請財政部國產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已經訂定中央各機關職務宿舍收費基準,並於今年10月1日開始實施,不過這僅限於中央機關。至於地方政府,根據自治條例規定,這屬於……

李委員應元:基於地方自治要儘量尊重地方政府權限,這點我可以理解,但中央所做的決定仍可以知會地方,告知他們中央已經調整了,這樣大家就會將心比心。這張照片是我引用媒體的報導裡面基隆市政府的宿舍照片,真的非常破爛,和台北市的宿舍比起來真是天差地別,簡直是天堂和地獄之別。我認為台灣根本就是坐在金子堆上的乞丐,根本就有很多可以處理的東西,一旦做了,就能帶動整個國家社會的發展。

上次我質詢署長關於3億投資案的問題,署長的處理讓我覺得很滿意,也證實國產署確實有在管控進度,這樣非常負責任,也非常好。

張部長盛和:謝謝。

李委員應元:宿舍租金其實是一個概念問題,因為以前公務人員薪資低,又住得遠,因此提供宿舍給公務人員住,現在台灣房子這麼多,因此觀念大可與時俱轉。

接著是股利問題。如果股利所得真如潘委員所建議的調降了,那麼稅收會減少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們的估算是七百多億。

李委員應元:少掉的七百多億可以從哪些地方取得?畢竟中央政府的總體支出仍然不足,要降稅可說茲事體大,請問部長態度為何?還是要繼續研議?

張部長盛和:講白一點,我們認為這個案子茲事體大。

李委員應元:這張是股利所得分配表,目前高所得者繳的比較多,這個方向是比較符合公平正義原則。這張是人數及戶數,總共為六千多億。好,接下來這一張是我的重點所在,綜合所得達百萬以上卻不用繳稅的戶數竟然有2萬8,000多戶,這是我比較關心的,不知道他們是逃漏稅還是合法節稅,目前所謂合法節稅的人很多,對於所得超過2,000萬卻沒有繳稅的特殊狀態,你們有沒有可能去瞭解一下,怎麼這麼厲害……

張部長盛和:沒有問題。

李委員應元:綜合所得200萬以上而沒有繳稅的沒有多少人,我們增加了1,000多億的稅收,有沒有可能就這幾個個案去瞭解一下,是不是我們的loophole太大了,還是有什麼不合理,這個部分除了稽徵稅、追稅之外,透過制度面的處理才能增加合理的稅收。

張部長盛和:有些可能是捐贈,如果捐贈很多就要扣掉,捐贈給政府是沒有金額限制的。

李委員應元:部長請看下一張,我猜部長可能會這樣回答,所以我有蒐集了捐款抵稅統計的相關資料,去年捐贈給政府的金額只有17億,給基金會社團法人的則有373億,而基金會社團法人又去蓋BOT的房子,搞什麼東西!應該去救助貧窮的人,鼓勵教育,讓青年到世界去比賽競爭力嘛!基金會的捐款有沒有太浮濫?loophole是不是太大了?從總體來看,捐給學校也好啊!但捐給私立學校的金額只有2.7億,貧富不均有這樣的狀況!

我們一方面從合理的制度面去增加稅收,一方面則是稅務同仁努力去查稅、追漏稅,目前追漏稅的部分有給獎勵,但我後來發現南部三個國稅局的獎勵制度與北區、臺北國稅局獎勵制度不同,請問部長,他們的獎勵制度是不是有所不同?

張部長盛和:應該是一致的,我不知道委員講的是哪一部分的獎勵,是敘獎……

李委員應元:有很多委員會的部分,例如審議委員會、稽查委員會等,甄審考績委員會、研究發展及創意提案委員會、覆議審議委員會、稅務獎勵金審議委員會、裁罰審議委員會、採購小組委員會,我看起來5個單位這方面的制度不同,這個部分請你去瞭解一下,我認為應該……

張部長盛和:好,我們記下來,如果有什麼不同或不合理……

李委員應元:應該要一致比較公平。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李委員應元:希望得到你的書面答復,或是有機會我們再來聊一下。謝謝。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委員。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李委員貴敏、黃委員偉哲、邱委員文彥、楊委員麗環、李委員桐豪及賴委員振昌均不在場。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今天要審查的是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五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部分,我發現幾個國稅局的人事費用占了相當高的比例,請問人事費用大概是多少?其他部分的預算又是做哪些方向的使用?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各單位的預算幾乎以人事費為主,因為國稅局一個局將近有2,000人,所以人員維持費占最多,例如臺北國稅局24億預算中,人員維持費占19億……

羅委員明才:等於80%了!

張部長盛和:高雄國稅局15億預算中就有13億是人員維持費,幾乎都是人員維持費,基本行政經費都一點點。

羅委員明才:部長,每個國稅局在課稅時應該都有每年的額定目標吧?心中有沒有這樣的目標?例如臺北市今年稅收應該是多少,高雄市是多少、中區國稅局是多少,心裡有沒有一個分配?

張部長盛和:都有的,我們一年的稅收是多少、各局要收多少,大概每年都有年度預算,都有目標。

羅委員明才:我看到歲出部分,我們一直說對民眾是愛心輔導、友善課稅,但是我發現一般民眾其實都不瞭解整個稅制的內容與情況,有什麼事情該報,我認為稅務宣導與民眾的認知會有點差距,特別是這幾年有些稅法的革新改變,特別扣除額、贈與如何計算等。大財團可能都知道,因為他們有聘請很多會計師來幫忙計算,但民眾卻不知道,有時候就會踩到灰色界線,不知道部長對此有沒有什麼想法?是要加強宣導還是加強輔導?本席認為藏富於民很重要,與其很嚴格的去課稅,倒不如讓國民都很有錢,當每個人都有錢之後,甚至就會有很多人想把錢捐出來,就像郭台銘先生,我最近比較敬佩他一點了,實質內容我還不清楚,但聽說他要捐100多億,有這樣的事情嗎?

張部長盛和:我看到的是有70多億要捐給台大,那是他的股息所得。

羅委員明才:這樣算不算捐款?為什麼要這樣做呢?

張部長盛和:很多企業家都會捐贈。

羅委員明才:一般民眾搞不懂,既然要行善、要捐款,為何不直接將錢拿給國庫就好,為什麼有些要捐給基金會,有些要捐給學校,這其中到底有什麼訣竅?

張部長盛和:他們捐款必定有其目的,像郭先生捐款要興建癌症防治研究中心,是有特定目的。

羅委員明才:也可以捐給國家,由國家來做啊!由國家統籌使用不是更好!

張部長盛和:捐到政府就統收統支,可能就不會去成立防癌中心,他捐給台大就可以成立防癌中心。

羅委員明才:所以捐贈就是彌補國家的不足,是不是?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所以我們鼓勵捐贈就是因為這樣。

羅委員明才:但現在的捐贈變得很奇怪,當社會有重大災難出現時,很多民眾都會捐款,但民眾捐款都不是捐給國家或政府,而是捐給慈善機構或特定指定的社團、法人,為什麼會這樣?

張部長盛和:有人要捐給教會、寺廟或特定學校,這是個人的感情,他覺得捐給哪些單位會讓他的心理比較舒坦。

羅委員明才:臺灣人愛心不落人後,你們有沒有統計過,一年大概捐款多少錢?

張部長盛和:捐贈部分是有相關數據,但我們要統計一下,捐贈給政府機關的金額,從所得稅中除掉的捐贈金額有多少,剛才李委員有提到,捐給政府的大概是17.7億。

羅委員明才:整個社會的動能應該不止這樣,以捐款的金額來看,政府才17億多,民間卻高達數百億!

張部長盛和:郭台銘捐給台大就70億了,就超過17億,還有捐款到財團法人、社團法人基金會的也很多。

羅委員明才:現在的問題是,社會大眾捐款後的金額很大,捐款後由誰來管理?以基金會來說,目前國內有多少基金會?

張部長盛和:可能有幾百個,因為分散在各部會……

羅委員明才:這幾百個基金會由誰來管理?有沒有管理?

張部長盛和:由各部會來管理。

羅委員明才:裡面都沒問題嗎?

張部長盛和:由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來管理,他們會去看看與設立目的有沒有相符。

羅委員明才:我看這幾百個基金會真的是良莠不齊,民眾所捐的款項根本沒有人監督嘛!民眾捐錢是要去做公益,但有人拿去買股票,我聽說以前有人還買到宏達電,拿社會大眾捐的錢去買宏達電,從800、900元一路跌到現在不知道多少錢,部長知道現在宏達電一股多少錢嗎?

張部長盛和:好像70、80元吧!

羅委員明才:以前買800元、900元,民眾因為愛心而捐款給慈善機構,慈善機構就應該去做一些點亮黑暗角落的事情,結果變成炒作股票。賠了以後,這個帳算誰的?民眾的愛心就化為烏有了!所以這裡面有一些管理不當、人謀不臧的問題。他們捐出去的時候不是都可以扣抵稅額嗎?所以這一塊該怎麼管理?

張部長盛和:捐給政府和捐給基金扣抵的不一樣,捐給政府、機關、學校的大概都沒有限額,但是捐給民間基金只能占所得總額的一定比例,譬如20%。

羅委員明才:也可以扣抵嘛!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羅委員明才:我覺得應該在今年的歲出預算中撥出一定的比例來加強稅務相關法令的宣導,因為這幾年你們從來沒有在電視上教導大家有關稅務申報的事情,相關法令更改的時候,民眾也都不曉得。

張部長盛和:宣導工作我們幾乎是不斷在做,而且我們不只透過電視,有些是local的,像地方稅就在地方的電視上宣導。同時,我們還會辦活動,像統一發票的部分就辦過路跑的活動,各個稅捐處和各地稽徵所也都有舉辦很多類似的活動。

羅委員明才:我覺得這些活動最重要的宗旨就是要讓全體國民養成誠實納稅的習慣,要讓大家覺得繳稅是一種光榮的事情,不要讓民眾覺得「苛稅猛於虎」,稅務人員好像都是老虎一樣,令人聞聲色變,大家看到稅務人員都很害怕。所以你們是不是有辦法在宣導活動中養成民眾的榮譽感,讓大家覺得賺了錢就是要繳稅供國家來做建設?國家從事基礎建設、做好治安工作、保護我們的安全都需要錢,所以應該讓大家覺得繳稅是一種榮譽。因此我希望你們以後運用歲出預算加強宣導,讓民眾有深刻的感覺,認為繳稅是一種光榮的事情。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租稅教育宣導和愛心辦稅這兩個主軸……

羅委員明才:希望能加強一下。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羅委員明才:另外是統一發票的部分,每年都有很多人沒有去兌獎,累計的金額……

張部長盛和:每年未兌獎累計的金額,到年底我們都會以增加中獎組數的方式還給人民。

羅委員明才:不是財政部自己留著?

張部長盛和:不會,我們年底就會增加中獎組數。

羅委員明才:以去年為例,統一發票開獎以後,該領而沒去領的金額有多少?你們有沒有做過這樣的統計?

張部長盛和:應該有。

羅委員明才:大概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不知道有沒有數字可以馬上給委員。

羅委員明才:這是不是叫做過路財神?

張部長盛和:就是有些人拿了發票卻掉了或者沒有對獎,其中有中獎的就沒有來領,沒有來領就……

羅委員明才:中獎人幾個月沒領就失效?

張部長盛和:3個月。

羅委員明才:3個月過了就表示棄權的意思?

張部長盛和:是的。

羅委員明才:希望你們能加強相關的稅務宣導,讓民眾瞭解相關的辦法。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

主席:請曾委員巨威發言。

曾委員巨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部長辛苦了!在這樣一個比較特殊的情境之下,你應該可以非常深切地感受到很多同仁心裡其實是非常急切的,我們一直很希望能夠看到行政單位快速而有效地提出一些面對現在這種特殊情勢的做法。我當然知道部長承受了很大的壓力,也遭遇到很多難題,不過我希望給部長一句話,就是要沉住氣、要能夠保持清醒的腦袋。如果因為壓力太大而亂了方寸,做出來的決策反而會有長期的傷害,所以,我希望部長加油。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的鼓勵。

曾委員巨威:我上次質詢主計總處的時候特別提到,我們都很關心政府什麼時候能很快速地提出一些有效解決問題的短期方案,財政部又要怎麼配合,部長也曾表示,如果對財政的傷害性不是太大的話,你願意採取一些有力的減免稅的措施。

我特別查了一下韓國的資料,因為韓國也面臨和我們類似的情境,所以我一直在想韓國政府和行政單位有什麼樣的反應。從減免稅的角度來看,世界各國在碰到這種情況的時候都會有同樣的想法,韓國提了一個2015年的tax revision,就是怎麼樣去修正租稅制度來達到一些效果。他們想要達到的目標當然很多,其中最重要的一項做法就是所謂的stimulating the economy,也就是要刺激整個景氣,這裡面有提到怎麼樣去promote private consumption,就是怎麼樣去讓消費提升,也提到怎麼樣去boost exports and investments,就是怎麼樣讓所謂的出口和投資能夠受到激勵。可見他們所面臨的問題都跟我們一樣,不知道部長在政策決定的作業過程中有沒有要求幕僚廣為蒐集這樣的資訊?我看了這些資料以後覺得,雖然我們不能完全copy人家的做法,但是第一,可以找尋他們的態度和訊息;第二,他們有一些東西可以讓我們在本土制度中引申出足供自己學習的地方。

張部長盛和:有,我都有看。部裡綜合規劃司的同仁都有把相關資料提供給我,包括韓國的、日本的……

曾委員巨威:這裡面應該有一些學習效果,你們應該快速去做一些整理。

張部長盛和:是的。

曾委員巨威:除了所謂的tax revision,他們還有一個很重要的decree revision,就是施行細則的部分,因為這部分不需要立法,速度可以更快。decree revision的部分就是針對現行的辦法,在行政措施上做一些修正和調整,馬上就可以展現效果。請問部長可不可以採取類似的做法,看看目前的……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部分就是我們所謂的法規合理化,我到任後已經做了三百五十幾則,該放的我們已經放了。

曾委員巨威:我的意思是,我們現在要把它凝聚起來,針對現在所面對的情勢,集中起來,有力地提出一整套的東西,這樣社會才能感受得到。我當然知道你很辛苦,平常也都在做,但現在這種特殊的情勢之下,我們其實需要一個不同的做法。這部分其實可以參考其他國家的經驗來加強我們自己的步調,麻煩部長在這部分再努力一下。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曾委員巨威:我要請教部長的第二個部分是,今天我們的主席有特別提到證所稅改革的失敗,而且他有一些意見。其實,我的感受是這樣:一個政策的推動,基本上要先找對的人,然後用對的方法找到對的時機,再做出對的效果;這是四個「對」。只要缺了一個「對」,就會使民眾對政策產生負面的感受。

對於政府之前,也就是2012年開始為證所稅所做的努力,今天朱主席有這樣的感受,其實,我個人的解讀並不是他認為這整個政策是不該做或整個政策的思維是錯的,而是檢討起來,這四個「對」當中,我們在真正從事改革的過往犯了一些錯誤。請問部長認為我這個看法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正確。

曾委員巨威:這個看法是正確的嘛!現在就回到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的版本,個人認為既然要檢討過去,我們就不應該再犯同樣的錯誤。就黨團目前的證所稅來看這四個「對」,一、本席認為部長就是「對」的人;二、至於「對」的時機──大家幾經討論,不斷的修正,表示這是有爭議的,我們在對的時機做負責任的事情,所以我覺得時機是「對」的;三、「對」的方法──那個方法主要是我提的,當然是「對」的,因為我考慮過現實狀況,也考慮過台灣在現狀之下,大家對證所稅的觀感,於是我們用了一個最能夠體貼民意、最能反映證券市場需求的方式,也就是選擇的概念、讓民眾參與的概念,從根本上來解決這個問題,所以我覺得方法也是「對」的;四、如果立法院能夠通過,就能產生「對」的成效,因為大家都很關心我們的資本市場受到前面這段時間,不論是景氣或制度的更迭,所造成的心理壓力。在這樣的情況下,如果我們可以負責任的推出並通過,基本上,這四個「對」就統統具備了。尤其是第一個「對」最重要,你就是那個「對」的人!本席相信部長一定能夠承擔起再一次改革,對社會所盡的責任,並創造社會對我們執政黨新的觀感。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恭維。其實「對」的人是你,因為是你提的方案。

曾委員巨威:你是行政單位的主管,當然需要你支持。

張部長盛和:我全力支持。

曾委員巨威:部長的支持是民眾認為最重要的部分,所以部長無論如何都要加油。

張部長盛和:是,我支持。

曾委員巨威:還有,本席剛剛也提到,最近大家一定會提出很多不同的想法,背後所代表的也是各種不同的考量;針對下星期要討論的股利所得課稅問題,個人認為這裡面還有討論的空間。但是就執政黨的立場,我們在做進一步的決策考量時,要特別謹慎、小心,希望部長能趁此機會,用整體考量的思惟去提醒所有心理很急切的委員─他們所要做的事情,可能跟整體的政策、制度產生扞格或衝突。身為專業部會首長,你的專業說法、專業說服力,其實是做最後政策決定的關鍵所在,請部長一定要堅持!

張部長盛和:是。

曾委員巨威:對的,就是對的;有問題的,就是有問題;不能實施的,就是不能實施。執政黨今天在改革過程中,如果讓薪資所得者覺得不公平,這對我們是不利的;如果讓賺股利所得賺很多的人,相對於股利所得比較少的人,認為是不公平的,這對執政黨而言,也是不利的;如果一個制度只考慮個人股利所得的課稅問題,而不考慮個人還有企業與股東之間兩個稅制的搭配,這對我們也是不利的。本席相信部長聽得懂我的話。

張部長盛和:我聽得懂。

曾委員巨威:希望你加油。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今日登記發言的委員,皆已詢答完畢。現作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蔡正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一週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蔡委員正元書面意見:

中國「雙11」光棍節即將來臨,中國淘寶網已經開始推出各種促銷及優惠活動搶單身商機,今年主打服務全球化擴大交易營業額,光棍節期間可能湧入大量進口網購貨物,為此財政部台北關已成立專案小組因應,重點查核高價低報、化整為零等違法行為,請說明財政部成立之專案小組所採取之策略為何?其成效是否會比往年好,另外財政部是否有加強宣導民眾核實報稅?如何宣導?

讓網友瘋狂大買的大陸「光棍節」促銷活動即將來到,海關表示,光棍節網購潮一年比一年熱,台灣網友搶購也不手軟,每年都讓進口貨物量暴增。台北關表示,已成立專案小組緊盯光棍節期間的進口貨品,避免進口快遞郵包逃藉「高價低報」或「化整為零」逃漏稅。

據台北關統計,去年11月進口簡易申報單超過151萬分,與102年同期相較成長13.88%,進口快遞貨物完稅價格21億元,與102年同期相較成長7.02%。台北關表示,去年在光棍節期間查獲違規案件超過3萬件,其中以「高價低報」的案件居多,補稅金額約1100萬元,其次為逃避簽審規定案件,以藍芽音箱、自拍器等無線傳輸設備、藥品、大陸製棉襪,以及香菇、茶葉等農產品最多。

據媒體報導,台北關發現,夜間通關檢查人力較少卻數量龐大,許多不法業者專挑半夜通關,因此台北關去年起逐步推動點貨進倉作業、快遞業者風險分級制度等多項改善措施,並於本月起正式實施「24小時通關,日間驗估」作業。台北關表示,「24小時通關,日間驗估」就是針對應驗或可疑貨物,雖可半夜通關,但必須等到日間查驗通過後才放行,可有效掌握走私風險。

主席:現在宣讀預算及提案。

一、預算部分:

賦稅署、臺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

第3項 賦稅署150億2,536萬5,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3億8,330萬3,000元

第2目 賦稅業務4,424萬6,000元

第3目 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105億3,357萬8,000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10萬元

第5目 地方政府稅款短少補助40億6,413萬8,000元

第4項 臺北國稅局24億5,900萬2,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21億7,601萬4,000元

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2億8,066萬1,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92萬7,000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40萬元

第5項 高雄國稅局15億6,684萬7,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4億1,649萬8,000元

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1億4,943萬9,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71萬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20萬元

第6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27億2,606萬2,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22億8,391萬9,000元

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3億3,240萬5,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1億0,933萬8,000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40萬元

第7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22億2,059萬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9億8,837萬7,000元

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2億2,797萬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374萬3,000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50萬元

第8項 南區國稅局及所屬16億9,243萬2,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15億2,614萬6,000元

第2目 國稅稽徵業務1億6,517萬3,000元

第3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1萬3,000元

第4目 第一預備金50萬元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二、提案部分:

1、

五區國稅局近年來新增及以前年度欠稅額雖已呈減少趨勢,惟截至103年底累計欠稅金額仍逾千億元,顯示欠稅清理績效仍欠佳,又欠稅主體多為公司、行號等法人,究其主因在於法人之負責人或股東多為人頭,或為開立不實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或因無財產可供執行,致欠稅難以徵起,五區國稅局應加強欠稅清理,以保障租稅債權。爰分別刪除五區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之「一般事務費」50萬元。

提案人:許添財  盧秀燕

連署人:李應元  薛 凌

2、

五區國稅局近年來已將課稅資料登錄作業委外處理,卻又雇用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力執行國稅資料登錄等工作,未因委外處理課稅資料登錄而減少運用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力,應有效檢討臨時人員及派遣人力運用效率,爰此分別凍結五區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臨時人員酬金」百分之十,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盧秀燕

連署人:李應元  薛 凌

3、

鑑於財政部五區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編列「資訊服務費」,辦理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間租用電腦設備、資訊環境建置委外服務等,值此國家財政困難之際,宜撙節相關費用支出;況租用電腦設備於歸還廠商時將增加個資外洩風險,爰此分別凍結五區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百分之十,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許添財  盧秀燕

連署人:李應元  薛 凌

4、

財政部賦稅署歲出「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P.20

案由:全數刪除財政部賦稅署105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32,000千元。

說明:

一、關於公務人員之俸給及獎金業除依循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律外,如有其他發放獎金事宜,亦應有法源依據。

二、財政部在93年4月21日修正公布「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修正刪除發放稅務人員查緝獎金之法源後,各區國稅局卻另依行政院核定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標準表等位階較低之行政規則,為所屬稅務人員領取稅務獎勵金尋求依據,並據以逐年編列稅務獎勵金,牴觸「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之修法意旨,做法有欠妥當。

三、本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3項:「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又本院審議103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5項:「稅務獎勵金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103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所編稅務獎勵金,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同決議第6項亦指出:「……,且執行查緝逃漏稅為法定業務,查緝編列獎金無法律依據,……。」

四、賦稅署在無法律依據及授權情況下,逕行編列105年度稅務獎勵金預算32,000千元,顯為不妥,爰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  薛 凌  盧秀燕

5、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歲出「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P.35

案由:全數刪除財政部台北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23,772千元。

說明:

一、關於公務人員之俸給及獎金業除依循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律外,如有其他發放獎金事宜,亦應有法源依據。

二、財政部各區國稅局在93年4月21日修正公布「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修正刪除發放稅務人員查緝獎金之法源後,卻另依行政院核定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標準表等位階較低之行政規則,為所屬稅務人員領取稅務獎勵金尋求依據,並據以逐年編列稅務獎勵金,牴觸「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之修法意旨,做法有欠妥當。

三、本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3項:「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又本院審議103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5項:「稅務獎勵金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103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所編稅務獎勵金,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同決議第6項亦指出:「……,且執行查緝逃漏稅為法定業務,查緝編列獎金無法律依據,……。」

四、台北國稅局在無法律依據及授權情況下,逕行編列105年度稅務獎勵金預算23,772千元,顯為不妥,爰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李應元  薛 凌  盧秀燕

6、

單位名稱:台北國稅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39

10款4項1目 節─02.-45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3,978千元   【V】凍結:

案由: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45.退休退職人員663人三節慰問金」原列3,978千元,予以全數凍結。

說明: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之「45.退休退職人員663人三節慰問金」原列3,978千元,該預算項目為退休職人員慰問金,退休職人員本來就已依法領有退休金,本就不該在領退休退職三節慰問金,然卻每年持續編列相關預算,顯見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預算予以全數凍結。

提案人:李應元  盧秀燕  

連署人:許添財  薛 凌  

7、

單位名稱:台北國稅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2

10款4項2目 節─01.-2.(9)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106千元   【V】凍結:

案由:

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01納稅服務及規劃」之「2.(9)為鼓勵同仁積極從事研發工作,解決實際問題」原列106千元,予以全數凍結。

說明:

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01納稅服務及規劃」之「2.(9)為鼓勵同仁積極從事研發工作,解決實際問題」原列106千元,經查該預算主要為稅務稽徵業務,並無需要研發等業務需求,顯見預算編列恐有浪費之嫌,故本預算予以全數凍結。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連署人:盧秀燕  

8、

單位名稱:台北國稅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10款4項2目 節─02.-1.(4)

【 】歲入─增列:

【 】歲出─【 】減列:220千元   【V】凍結:

案由:

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02直接稅稽徵」之「1.(4)為加強同仁查核技巧聘請講師講授新頒訂法令及查核技術等講師費」原列220千元,予以全數凍結。

說明:

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02直接稅稽徵」之「1.(4)為加強同仁查核技巧聘請講師講授新頒訂法令及查核技術等講師費」原列220千元,經查聘請講師講述稽查技巧以重複編列於「2.(10)」及「03項下之9」務,顯見同樣用途之預算恐有浮編與浪費之嫌,故本預算予以全數凍結。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連署人:盧秀燕  

9、

單位名稱:台北國稅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6

10款4項2目節-02.-2.(10)

【 】歲入一增列:

【 】歲出一【 】減列:146千元   【V】凍結:

案由:

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02直接稅稽徵」之「2.(10)為加強同仁查核技巧聘請講師講授新頒訂法令及查核技術等講師費」原列146千元,予以全數凍結。

說明:

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02直接稅稽徵」之「2.(10)為加強同仁查核技巧聘請講師講授新頒訂法令及查核技術等講師費」原列220千元,經查聘請講師講述稽查技巧以重複編列於「1.(4)」及「03項下之9」務,顯見同樣用途之預算恐有浮編與浪費之嫌,故本預算予以全數凍結。

提案人:李應元  許添財  薛 凌

連署人:盧秀燕

10、

單位名稱:台北國稅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8

10款4項2目節-03.-9

【 】歲入一增列:

【 】歲出一【 】減列:68千元   【V】凍結:

案由:

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03稅款徵收及處理」之「9.為加強同仁專業知識,提升服務品質辦理國稅徵收業務講習會聘請講師所需鐘點費等」原列68千元,予以全數凍結。

說明:

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03稅款徵收及處理」之「9.為加強同仁專業知識,提升服務品質辦理國稅徵收業務講習會聘請講師所需鐘點費等」原列68千元,經查聘請講師講述稽查技巧及專業知識,已重複編列於「02項下之1.(4)及「02項下之2.(10)」務,顯見同樣用途之預算恐有浮編與浪費之嫌,故本預算予以全數凍結。

提案人:李應元  盧秀燕

連署人:許添財  薛 凌

11、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歲出「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

案由:全數刪除財政部高雄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15,780千元。

說明:

一、關於公務人員之俸給及獎金業除依循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律外,如有其他發放獎金事宜,亦應有法源依據。

二、財政部各區國稅局在93年4月21日修正公布「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修正刪除發放稅務人員查緝獎金之法源後,卻另依行政院核定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標準表等位階較低之行政規則,為所屬稅務人員領取稅務獎勵金尋求依據,並據以逐年編列稅務獎勵金,牴觸「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之修法意旨,做法有欠妥當。

三、本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3項:「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又本院審議103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5項:「稅務獎勵金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103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所編稅務獎勵金,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同決議第6項亦指出:「……,且執行查緝逃漏稅為法定業務,查緝編列獎金無法律依據,……。」

四、高雄國稅局在無法律依據及授權情況下,逕行編列105年度稅務獎勵金預算15,780千元,顯為不妥,爰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  盧秀燕

12、

財政部北區國稅局歲出「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

案由:全數刪除財政部北區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25,776千元。

說明:

一、關於公務人員之俸給及獎金業除依循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律外,如有其他發放獎金事宜,亦應有法源依據。

二、財政部各區國稅局在93年4月21日修正公布「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修正刪除發放稅務人員查緝獎金之法源後,卻另依行政院核定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標準表等位階較低之行政規則,為所屬稅務人員領取稅務獎勵金尋求依據,並據以逐年編列稅務獎勵金,牴觸「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之修法意旨,做法有欠妥當。

三、本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3項:「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又本院審議103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5項:「稅務獎勵金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103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所編稅務獎勵金,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同決議第6項亦指出:「……,且執行查緝逃漏稅為法定業務,查緝編列獎金無法律依據,……。」

四、北區國稅局在無法律依據及授權情況下,逕行編列105年度稅務獎勵金預算25,776千元,顯為不妥,爰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  盧秀燕

13、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歲出「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

案由:全數刪除財政部中區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22,104千元。

說明:

一、關於公務人員之俸給及獎金業除依循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律外,如有其他發放獎金事宜,亦應有法源依據。

二、財政部各區國稅局在93年4月21日修正公布「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修正刪除發放稅務人員查緝獎金之法源後,卻另依行政院核定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標準表等位階較低之行政規則,為所屬稅務人員領取稅務獎勵金尋求依據,並據以逐年編列稅務獎勵金,牴觸「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之修法意旨,做法有欠妥當。

三、本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3項:「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又本院審議103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5項:「稅務獎勵金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103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所編稅務獎勵金,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同決議第6項亦指出:「…,且執行查緝逃漏稅為法定業務,查緝編列獎金無法律依據,...。」

四、中區國稅局在無法律依據及授權情況下,逕行編列105年度稅務獎勵金預算22,104千元,顯為不妥,爰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  盧秀燕  

14、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歲出「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

案由:全數刪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費之稅務獎勵金16,740千元。

說明:

一、關於公務人員之俸給及獎金業除依循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公務人員考績法等法律外,如有其他發放獎金事宜,亦應有法源依據。

二、財政部各區國稅局在93年4月21日修正公布「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修正刪除發放稅務人員查緝獎金之法源後,卻另依行政院核定之「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作業要點」及財政部核發稅務獎勵金標準表等位階較低之行政規則,為所屬稅務人員領取稅務獎勵金尋求依據,並據以逐年編列稅務獎勵金,牴觸「財務罰鍰處理暫行條例」之修法意旨,做法有欠妥當。

三、本院審議102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3項:「稅、關務人員102年度獎勵金全數凍結,待財政部檢討修正分配方式,並以激勵基層出力人員為原則,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另應請行政院於102年完成薪資待遇合理化之法制作業,103年度後不得再編列獎勵金相關預算。」又本院審議103年度財政部主管預算案所做決議第5項:「稅務獎勵金尚未完成法制化作業,103年度賦稅署及5區國稅局所編稅務獎勵金,予以凍結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同決議第6項亦指出:「…,且執行查緝逃漏稅為法定業務,查緝編列獎金無法律依據,...。」

四、南區國稅局在無法律依據及授權情況下,逕行編列105年度稅務獎勵金預算16,740千元,顯為不妥,爰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吳秉叡  許添財  薛 凌  李應元  盧秀燕  

15、決議

鑒於世界人權宣言第17條第二項及我國憲法第15條保障人民財產權之意旨,坐落國有非公用土地上之建物係由人民具所有權時,該建物之所有權人依國有財產法第42條第一項第二款申請租用該建物所座落之國有非公用土地者,政府應予同意並收取使用權利金或租金,以落實人民財產權之保障。

說明:

一、世界人權宣言第17條第二項規定:「任何人的財產不得任意剝奪」;憲法第15條規定:「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應予保障。」。

二、我國憲法學者指出,憲法人民財產權所保障的範圍包括:「財產權,係人民得以主張其財產上利益之法律上之力,國家不得加以侵害之權利」(林紀東1993)、「財產權是謂個人對其財產有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的權利」(薩孟武1989)及「人民對其所有財產,有自由使用、收益及處分,而不受國家權利非法侵犯之權利」(謝瑞智2000)等等。

三、國有財產法第42條第一項規定:「非公周財產類不動產之出租,得以標租方式辦理。但合於左列各款規定之一者,得逕予出租:一、原有租賃期限屆滿,未逾六個月者。二、民國八十二年七月二十一日前已實際使用,並願繳清歷年使用補償金者。三、依法得讓售者。」,為確保人民財產權並明確前開條文之適用,爰作成主決議如上。

提案人:李應元  薛 凌  許添財  盧秀燕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處理第1案。

費委員鴻泰:這個部分沒有道理,說人家做得好,還要刪人家的預算。

主席:第1案就不予處理。繼續處理第2案。

黃處長成昌:報告委員,因為他們歷年的人事費用嚴重不足,所以今年度我們才建議主計總處,主計總處也看到這個問題,支持我們讓費用提高。

主席:第2案不予處理。

主席:接下來,第3案分別凍結五區國稅局105年度歲出預算第2目「國稅稽徵業務」項下「電子處理及運用」之「資訊服務費」預算百分之十……

李委員應元:蘇主任他們那邊電子化、雲端很多東西,所以,各局處下面有很多類似的資訊處理費用,理論上是可以減少的。蘇主任今天有來嗎?

主席:有。

在場人員:不一樣。他們那邊集中,這邊是我們分別處理的部分。

李委員應元:因為理論上希望建置雲端在……

在場人員:不一樣,我們有尾端的。

李委員應元:在要求建置費用的時候,他有提到這方面各區處、各分別的部分可以節儉。

在場人員:不是。他們是主機集中,但是,終端機還是在我們這邊。

李委員應元:這是終端機?

在場人員:對。在終端設備裡面……

主席:資訊還是滿重要的啦!

費委員鴻泰:全部凍結,都放假不要做事好了。應該凍結百分之百,百分之十太少了。

李委員應元:這個東西你們是多少年折舊?

蘇主任俊榮:一般來講,系統的生命週期大概五到十年。如果是終端設備,大概五年左右。

李委員應元:當初是說要建置雲端,所以花了幾十億元。

蘇主任俊榮:這部分加起來1.7億元,事實上是很緊的。

李委員應元:你剛剛說終端機的折舊大概5年左右,那你們的終端費用……

黃處長成昌:跟委員報告。像這個部分,你要去刪除或凍結,那個才有它的效果出來。他們這些是業務的執行面,各位如果看它的趨勢,像台北市的合署辦公,他們稅捐單位的設備跟我們國稅的設備比較起來,感受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們建議……

李委員應元:你們的印表機、終端機現在都在用,理論上應該不會有問題,對不對?

黃處長成昌:是。

李委員應元:去年增加多少?

蘇主任俊榮:其實是每年往下降10%,不是增加。

主席:已經降10%了。

李委員應元:好,不要說降10%,只要看了資料確定有降5%……

許委員添財:因為電腦這個東西的價格真的……

李委員應元:就這件事來講,我不知道是會計處這邊,還是資訊中心這邊在處理。因為硬體的設備反正都還正常在用,對你們正常的折舊我們都沒意見。如果說,你們因為技術的進步,費用每年都減5%至10%。你們把數據提出來,我們就解凍。

費委員鴻泰:我有意見,暫時擱置。

主席:第3案先保留。第4案、第5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都是針對稅務獎勵金。

費委員鴻泰:我們到院會表決,才只有一點點錢,每年都玩這個把戲。

張部長盛和:這3,200萬是包括地方稅。

許委員添財:法制化是一個問題。在實務上,高級的官員這一部分實在不應該拿。以前我當市長的時候,局長來說有什麼錢,我問他:「可不可以不領?」,他答說:「若是不領,我們就沒辦法核銷了。」,首長又不是參與實務,卻去拿這個錢,怎麼會有獎勵作用?所以,法制化以後,應該把首長這個部分拿掉。真正在查稅、辛苦得不得了的工作人員,要予以獎勵。但是,居上位的首長做的事只有批公文而已,竟然也去領這獎金,就太沒意思了吧?我只說到這裡,請列入紀錄。

費委員鴻泰:我們好像每年都針對這個,我覺得實在沒有必要一天到晚羞辱這些人。現在部長根本都沒有拿這個錢,如果常去財委會,應該都很清楚,首長基本上都沒有拿。我認為,不需要每年都提出這樣的事情。基本上,他們的異動率都很高。我覺得,每個人分到一點錢,只是對他們的一種尊重、只是對專業的一個愛惜。如果大家有意見,我就建議把這個案子保留送到院會表決。我們願意表決!

李委員應元:執政黨如果要表決,我們都贊成。沒有問題!但是,我想這不是處理事情的唯一方式。剛剛我在質詢的時候曾請教部長,五個國稅局的制度可能不全然相同,制度如果相同、公平,我會建議吳秉叡委員撤回這部分的提案,因為他就是希望能夠制度化。剛才高雄國稅局吳局長也跟我說過,現在都是在團體裡面,他將來也會和其他區一樣,大家一致化地處理。一旦一致化,就會變成制度化。事情制度化,我們也可以接受。事實上,也可以這樣處理;就不一定要大動干戈到院會去表決。

我們就在委員會把事情講清楚。我想,這是比較負責的態度。的確是有這個現象嘛!像適用第二大條甲項依「個別優良事蹟獎勵」那個部分,南區只有38位,北區卻有大概95%的人員,甚至台北市幾乎百分之百的人員都是適用那一條。我希望署長、部長注意到這個制度的一致性、衡平性及公平性,因為我們的確有發現到這一點。若能這樣處理,我想我會建議吳委員撤案。

張部長盛和:在委員質詢之後,我就已經交代吳署長,遇有不一致的地方,我們就把它一致化。

主席:就是要一致化。

李委員應元:請部長承諾會一致化。

主席:請部長再承諾一下。

張部長盛和:五局如果獎勵金分配有不一致的地方,我把它一致化。最後,我們以書面向李委員報告,好不好?

李委員應元:給委員會。

主席:將書面提供給財政委員會相關委員。那麼,第4、5、11、12、13及14案就不予處理。

第6案是通案,不予處理。

第7案是通案,不予處理。

接下來是第8案。

李委員應元:是不是有一個新的法令通過,內部員工就必須要參加講習,讓大家針對法令統一見解。然後,執行的方法有一套SOP,該處理的都處理。理論上,常態的行政費用都應該……

張部長盛和:要有這個項目。幫我們同仁做教育訓練的講師,要給他一點酬勞,因為他必須要額外花時間準備,在工作之外還要來講課。

李委員應元:針對這個制度面的問題,我要找一個時間跟部長研究。

張部長盛和:好。

主席:第8、9、10案,我們不予處理。

處理第15案。

莊署長翠雲:關於第15案,符合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要租用的話,事實上,我們現行都是依照這個法條在執行。所以,這個決議我們覺得沒問題。只是建議對文字做一些調整,以與法條之規格一致。就是將倒數第二行「政府應予同意並收取使用權利金或租金」修正為「政府應同意並收取使用補償金及租金」。

李委員應元:我可以接受這樣的修正。這是宣示性的,改為「補償金及租金」的話,這樣就涵括了。

莊署長翠雲:這是符合國有財產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的規定,而且,目前在執行上也都是在辦理出租。我們只是建議把後面的文字調整到與法條一致。

費委員鴻泰:光讀這個文字,我不知道裡面實際上到底有什麼不同。如果都一樣,我們為什麼要作這個決議呢?我的意思是說,現在法令都是這樣子,為什麼還要作這個決議呢?

李委員應元:就是因為有很多業者、權利人或民眾來陳情,他們對於這個規定的適用性感到很疑惑,我們希望作一個宣示。到時候他們就可以引述,連立法院都是支持這樣的精神,包括下面的說明事項都讓整個立法意旨更加清楚。如果你們認為說明事項沒有問題,那就照這樣。

費委員鴻泰:不,這個要考慮一下。如果法規定就是這樣子,是不是所有的法我們都要作一個決議、作一個宣示,就按照那個法來做?好像沒有這個必要吧?我要搞清楚哦!這個是不是幫特定對象來做的?

李委員應元:不,沒有特定對象。

費委員鴻泰:既然依法都是這樣做,你為什麼還要作一個決議?我就不懂了!

李委員應元:這裡的說明事項可以讓它更具體、更清楚。

費委員鴻泰:我不太懂!我真的不太懂!署長,把我剛才的問題講一遍。如果法都是這樣規定的,我們還要作這個決議的目的到底是什麼?如果不作這個決議的話,難道你們就不會依法去行事嗎?

莊署長翠雲:當然還是依照法的規定來做。

許委員添財:我提供一點意見。我想,這個不是李委員不懂得這個法律條文已有明文規定,而是在執行時,針對某些個案,因為承辦人該准的,結果卻拖拖拉拉,照理說,已經符合文字上的條件,應該是他被收取使用補償金,就取得繼續使用的資格,結果一直拖、一直拖。人家要繳交補償金,不讓人家繳。一直拖到人家被迫拆屋還地,造成很大的困難。必須經過很多程序、很多努力以後,他們才被准繼續使用。不是免費使用、不是繼續非法占用,而是依條文的規定,他們本來就符合繳納五年的使用補償金,就可以繼續使用,但是在執行面上,有些個案被刁難或被拖延,致使民眾來向我們陳情。所以李委員才要提醒你們,可能這個決議不適合這樣寫,但就是希望國產署以及相關人員在承辦國財法第四十二條第一項第二款業務時,應發揮效率,公平、一致地執行。應該這樣比較對啦!是執行上的問題啦!

李委員應元:主席,我再補充一下。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為政。就像上一次我在院會質詢時,請教部長新北市一個3億元的投資案,只是為了一塊10公分的國有土地,他們來請教相關的同仁,相關同仁說要3年還是2年。那就是基層同仁對法令不夠清楚,結果署長出面,對所有單位同步發文,對新北市河川局、水利署、經濟部同步發文。不是這個案子處理完,再處理另外一個案子。所以,最後可能是3個月到半年就處理完畢。因為這樣,他就敢投資了;我要說的就是類似這樣的事情。

費委員鴻泰:我認為,處理本案要非常小心。本案裡面的義涵我不知道是不是這個意思,但是,我反對本委員會作這樣的決議,也許是政府該收回的,照這個決議變成可以繼續讓他使用,收一些租金。我覺得這可能是在開後門。所以我不同意用決議的方式處理。

李委員應元:主席,我建議將文字修正為:「政府應確實落實該法,收取使用補償金及租金。」,這個法律要落實,就依法嘛!這一點問題都沒有。就像我上次在院會質詢的那個案子就很類似,因為不是每個人都像署長或高階的同仁會很認真去做,有些承辦人員可能會刁難,所以我們希望能夠落實這個法的精神。

費委員鴻泰:主席,這個法的條文一直到第四十六條都非常清楚,要去作解釋的話,必須非常小心。對於由本委員會作決議的做法,我建議暫時保留。因為感覺上這個就是要幫某些人開後門,不可以作這種決議。

李委員應元:那就保留送到院會處理。

主席:第1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回來處理看第3案。第3案照案通過。

(繼續開會)

主席:繼續開會。經協商結論如下:第1案、第2案、第4案、第5案、第6案、第7案、第8案、第9案、第10案、第11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均不予處理。第3案照案通過。第15案保留送院會處理。

請問各位,對以上協商結論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賦稅署、台北國稅局、高雄國稅局、北區國稅局及所屬、中區國稅局及所屬、南區國稅局及所屬歲出預算案,除照協商結論外,其餘部分均照列。另,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請問各位,對於審查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作如下決議:「本委員會負責審查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公務預算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併入審查總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補充說明。」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1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