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9日(星期四)9時至12時1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鎮湘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16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蔡錦隆 黃偉哲 蔡煌瑯 李桐豪 蕭美琴 邱志偉 陳唐山 林郁方 陳鎮湘 江啟臣 詹凱臣 楊應雄 馬文君
(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鄭天財 陳歐珀 邱文彥 陳明文 吳育昇 王惠美 陳雪生 賴振昌 陳怡潔 周倪安 顏寬恒 蘇清泉
(列席委員12人)
列席人員: |
國防部部長 |
高廣圻及所屬人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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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陳良濬(主任委員董翔龍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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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選部政務次長 |
謝連參(部長邱華君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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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常務次長 |
邱昌嶽(部長陳威仁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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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吳豐盛(部長鄧振中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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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主任秘書 |
王俊權(部長吳思華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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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政務次長 |
陳益民(部長陳雄文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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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鄧民治(主任委員許俊逸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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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總處副主計長 |
鹿篤瑾(主計長石素梅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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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 |
朱永隆(人事長黃富源請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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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國防法務處處長 |
施宗英 |
主 席:陳召集委員鎮湘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公開部分)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國防部部長、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考選部部長、內政部部長、經濟部部長、教育部部長、勞動部部長、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長、行政院外交國防法務處處長就「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後續推動配套法案」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國防部部長高廣圻、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良濬、考選部政務次長謝連參分別報告,委員黃偉哲、蔡煌瑯、李桐豪、蔡錦隆、蕭美琴、邱志偉、陳唐山、林郁方、楊應雄、江啟臣、陳鎮湘、詹凱臣、蘇清泉、馬文君、陳雪生等15人質詢,均由國防部部長高廣圻、資源規劃司司長陳正棋、國防採購室代主任黃希儒、政治作戰局局長王明我、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徐衍璞、訓練參謀次長室次長陳曉明、陸軍司令部參謀長全子瑞、海軍司令部參謀長蕭維民、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陳良濬、考選部政務次長謝連參、內政部常務次長邱昌嶽、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豐盛、勞動部政務次長陳益民、教育部主任秘書王俊權、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鄧民治、主計總處副主計長鹿篤瑾、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朱永隆、外交國防法務處處長施宗英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周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二、處理院會交付國防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提出書面報告凍結案等3案: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福利及文教事業」─「行銷及業務費」預算凍結五分之一書面報告案。
(二)「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辦理「博愛專案計畫」及「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等2案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
一、作業基金
(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二、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主席:今天國防部部長高廣圻先生因有公務行程不克列席,由軍政副部長陳永康上將代理,本席已經同意。
請國防部陳副部長報告。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報告,深感榮幸。承蒙各位委員先進對本部附屬單位預算的支持與督策,使各項工作均能順利推動,協助達成國防施政目標,在此謹致上最高敬意與謝忱。
當前在有限國防資源下,本部秉行政一體理念,將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等3個特種基金,妥適規劃運用,逐步提升營運效能,謹就各基金執行重要工作及成效摘要報告如后: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目前在建立國防自主及完善官兵照顧等既有業務基礎上,各項營運均穩健推展;為結合國軍「創新/不對稱」作戰思維,持續精進軍品研發、產製及維修作業效能,提升國防戰備能量;另在落實官兵照顧方面,積極充實國軍醫療設備資源,持衡推展各項服務工作與福利措施,建構優質服役環境。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配合國家土地活化政策,全力推動辦理眷舍改建、眷村文化保存、老舊營舍整建及職務宿舍整新等工作,大幅改善眷戶居住環境及官兵生活品質,落實達成軍人安家政策。
本部3個特種基金,秉持「統籌規劃、資源整合」原則,將持續提升各項營運成效,完善各項照護任務,同時強化募兵配套作為,使官兵安心服役,戮力從事戰訓本務工作。懇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詳細預算編列情形請各基金主管單位依序提出報告,敬請指導。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代局長報告。
陳代局長國勝:主席、各位委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下轄生產、醫療、服務、福利及文教、軍人儲蓄、副食供應等6個事業。105年度附屬單位預算,係遵照「預算法」、「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及各事業業務計畫重點,本具體、精實原則編成。現謹就105年度業務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摘要報告如后。
壹、業務計畫概況
本基金主要任務為充分運用國防自主能量,建立軍事武器裝備產製體系;提供國軍官兵與民眾醫療服務;有效運用國軍服務設施提供官兵正當休閒活動;統籌福利品及副食品採購;報導軍事重要演訓、國內外要聞及政策宣導;代辦儲蓄及理財服務等相關工作。各事業主要營運目標如下:
一、生產事業:
發展國防自主、軍品國造目標,並建立武器裝備自製生產供應鏈體系,確保國軍各項軍品獲得,於85年度成立。105年度計畫生產兵工類產品580項、經理類產品46項、測量類及製圖類產品6,579項,合計7,205項。
二、醫療事業:
配合政府醫療政策,辦理國軍官兵、眷屬與民眾醫療照護,並強化軍陣醫學發展,以提升國軍醫院醫療能量及服務品質,於81年度成立。105年度計畫提供病患門診醫療服務536萬餘人次,住院醫療服務163萬餘人日及病患膳食服務106萬餘人日。
三、服務事業:
運用國軍服務設施,以企業化管理經營方式提供國軍官兵、眷屬正當休閒環境,於88年度成立。105年度計畫提供住宿、餐飲及球類等休閒設施服務67萬餘人次。
四、福利及文教事業:
統籌國軍福利品供應配銷,報導有關軍事重要演訓、國內外要聞及政策宣導,並推廣國軍文藝活動,於89年度成立。105年度計畫發行報刊799萬餘份、提供國軍官兵、軍榮眷福利品配銷及國內外藝文展演場地服務等,預計收入8億餘元。
五、軍人儲蓄事業:
輔導國軍官兵理財活動,代辦儲蓄及理財服務,於83年度成立。105年度計畫辦理軍人儲蓄存款354億餘元。
六、副食供應事業:
統籌國軍食勤供應,本專業化後勤管理,專責副食品採購供配等業務,於96年度成立。105年度計畫辦理國軍官兵副食品統籌購辦1億2,750萬人次。
貳、預算編列情形
一、收支預算編列情形:
本年度編列業務收入282億2,172萬1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276億217萬9千元,業務外收入5億4,155萬4千元,業務外費用1億4,846萬8千元,收支相抵後年度賸餘計10億1,262萬8千元,分配情形如下:
(一)填補累積短絀2,156萬元。
(二)提存公積2億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7億9,106萬8千元。
二、財務概況分析:
本基金至105年底預計資產總額565億1,734萬5千元,負債總額140億9,169萬6千元,淨值424億2,564萬9千元。
三、購建固定資產預算:
本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15億5,526萬元,主要用於土地、房(建)物、購置醫療、生產及研發等設備,完成後可提升營運能量。
參、結語
本基金自設立以來,藉建立國防自主產製能量、提升醫療照護品質、統籌國軍食勤供應、報導軍事要聞及宣揚政府政策、推廣文教活動及推展國軍福利、儲蓄理財、休閒服務等項工作,確能達成以專業管理為導向,自給自足之目標,有效支援國防施政及三軍戰備需求。懇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俾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各項任務賡續順利推動。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報告。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係依據中華民國85年公布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設立。本基金設置目的在於運用老舊眷村土地及不適用營地處分得款,辦理新制老舊眷村改建及眷戶優惠貸款等相關事項,除照顧原眷戶、違占(建)戶外,於100年12月30日修訂眷改條例部分條文,將現役志願役官兵納入價售對象,及新增眷村文化保存業務,並配合土地活化政策,釋出眷村土地,提高土地使用經濟效益,同時達成照顧官兵及降低基金存貨之目標。
本基金原規劃88處改建基地,預劃安置6萬9,517戶,於101年度修正為興建86處改建基地,安置6萬9,547戶,目前已完成83處基地,安置6萬8,422戶(執行率達98.37%),餘「共和新村改建基地」及「崇仁新村改建基地」2處辦理交屋中,另「政校後勤區改建基地」已完工刻正辦理驗收。
壹、業務計畫概況
一、辦理輔助原眷戶194戶遷購已完工改建基地,本年度需款8億5,927萬5千元。
二、辦理輔導眷戶遷購國(眷)宅或市場成屋88戶,本年度需款1億4,280萬4千元。
三、辦理眷戶自行領款安置計47戶,本年度需款1億1,771萬3千元。
四、辦理零星餘屋價售現役官兵計566戶,本年度需款23億8,595萬元。
五、辦理文化性資產活化經營及維管計4處,本年度需款3,132萬元。
六、合計105年度需款35億3,706萬2千元。
貳、預算編列情形
一、業務收入:58億1,576萬4千元,主要係改建基地完工配售原眷戶認列銷貨收入。
二、業務成本與費用:61億8,437萬3千元,主要係認列完工交屋成本及輔助眷戶購宅款支出。
三、業務外收入:2億2,349萬元,主要係銀行存款利息收入。
四、業務外費用:7億9,125萬7千元,主要係支付利息費用及補償原眷戶輔助費,包括搬遷費、房租補助費、自增建超坪補償及違占(建)戶拆遷補償款等。
五、本年度短絀:9億3,637萬6千元,主要係編列輔助眷戶購宅支出、搬遷費、房租補助費等法定支出大於法定收入所致。
六、本基金為賡續辦理安置眷戶、餘屋價售現役志願役官兵、眷村文化保存、償還融資債務及土地活化(處分)等相關業務,刻正依行政院101年8月20日院台防字第1010051028號核定修正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計畫」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融資計畫」,積極以多元活化資產方式,運用眷改土地創造收益,提升籌措資金效率,達成債務償還目標;另短絀部分將於爾後年度依預算法規定循預算程序辦理填補。
參、結語
本基金執行老舊眷村改建工作,主要為加速更新國軍老舊眷村及去化國宅與市場成屋,提高土地經濟效益,活絡國內經濟、振興房地產業,改善都市景觀,且無需增加國庫負擔,是一項多目標、多效益之公共政策,此為國家經濟發展之重要一環,祈請各位委員先進指導並鼎力支持,俾利前述目標之達成。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何局長報告。
何局長安繼:主席、各位委員。本部為改善官兵生活品質,落實政府照顧國軍官兵政策,於87年度經行政院核准成立「國軍老舊營舍改建基金」,自101年度起,為有效運用國防資源,強化政府土地活化政策,擴大基金用途,將一般軍事工程及設施預算納入本基金,並更名為「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以推展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工作,進而改善官兵生活品質。
本基金成立迄今,已完成91處營區及設施整(遷)建工作,並配合國家重大建設興建,完成新竹市「篤行營區」、台北縣土城「頂埔營區」、高雄縣「衛武東營區」、台北縣樹林「光華營區」及台中市「水湳機場遷建案」等5處不適用營地釋出,現正辦理台南市「湯山營區」、台中市「新田營區」、「JQ案」及澎湖縣「金龍頭營區」等4處營地釋出及遷建作業。
本基金業務計畫,係以執行不適用營地處分、各單位老舊營舍整建、工程及設施整建、博愛專案及水湳機場遷建專案為主,茲就各項業務及預算編列概況提出報告。
壹、業務計畫概況
一、不適用營地處分情形:
結合國軍兵力精簡政策,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所餘土地,因應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並配合政府推行土地活化政策,有效促進土地使用價值。本基金依行政院專案核定不適用營地納入基金財源清冊作為處分依據,執行成效如后:
(一)已奉行政院核定納入基金來源清冊計391處,面積約591公頃,並按當年公告地價納帳處分。
(二)已完成標售計140處(含地上權標租),面積約277公頃,處分得款553億餘元。
(三)已移交國產署待處分土地計93處,面積約92公頃、待移交國產署處分土地計158處,面積約222公頃;以上待處分土地俟國有財產署處分後納入營改基金財源。
二、老舊營舍整建工程案:
配合本部推行「募兵制」與都市發展及區域計畫實施,辦理營區整建及職務宿舍整新(建)等,以照顧國軍官兵生活之基本需要,兼具維護都市景觀。本基金逐年編列經費投入老舊營舍整建工作,執行成效如后:
(一)已完成60處營區之整建(含大鵬灣專案工程),支用經費為110億餘元,對官兵生活、眷屬觀感及士氣維護,已有顯著改善。
(二)整建中工程計23案,已支預算40億餘元。
三、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
為有效運用國防資源,擴大基金運用範圍,配合國防戰備任務需要,自101年度起逐年編列經費辦理整建國軍工程及設施,執行成效如后:
(一)已完成25處設施工程之整建,支用經費為33億餘元。
(二)整建中工程計22案,已支用經費為24億餘元。
四、博愛專案:
本案係配合國軍「精實案」執行及「國防二法」實施,將國防部(博愛分案)及空軍司令部(忠勇分案)遷建台北大直,另國防大學(率真分案)遷建桃園八德,總經費268億餘元,已支用經費242億餘元。其中空軍司令部、海軍司令部官兵宿舍遷建工程(忠勇分案)及國防大學、空軍懷德山莊遷建工程(率真分案)等4處已完成遷建;國防部(博愛分案)已完工驗收並完成進駐,現正辦理工程結算作業。
五、水湳機場遷建專案:
因應國家各項重大經建政策,辦理不適用營地釋出,將本部水湳營區舊有單位遷移至台中及屏東等處,可有效促進地方經濟發展與都巿更新,總經費72億餘元,已支用經費51億餘元。現已完成2處棚場遷建工程。
貳、預算編列情形
一、基金來源:編列116億8,824萬4千元。
(一)財產收入:以處分不適用營地為主,計畫編列處分不適用營地溢價、不適用營地委國產局代管租金、權利金收入及孳息收入等,計95億4,955萬8千元。
(二)政府撥入收入:依行政院核定第14批之來源清冊,不適用營地及建物作價撥入數3億1,718萬2千元;另國庫撥款部分係依行政院核定北投營區分8期(103-110年)有償撥用款,及第2彈總庫營區分4期(104-107年)有償撥用款18億642萬4千元,合計21億2,360萬6千元。
(三)其他收入:圖說費等收入,計1,508萬元。
二、基金用途:計編列48億5,196萬元。
(一)博愛專案計畫:執行博愛分案工程編列12億6,386萬9千元。
(二)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主要執行各單位老舊營舍之搬遷及整建工程共17處,編列30億2,100萬元。
(三)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執行國軍工程及設施整建案共7處,編列5億3,700萬元。
(四)一般行政管理計畫:執行本基金業務所需之管理費用,計編列3,009萬1千元。
三、本期賸餘:基金來源及用途相抵後,計賸餘68億3,628萬4千元,備供以後年度財源。
參、結語
本基金在大院支持下,本部將依既定計畫期程,做好各項營舍及設施改建工作,改善官兵生活品質。懇請各位委員先進指教並鼎力支持,俾利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順利推動。
主席:在詢答之前特別提醒各位委員,針對本次會議所提提案請於10時之前提出,供議事人員整理,俾利會議順利進行。
現在進行詢答,援例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10時30分截止發言登記。
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國軍文創館在今年才大張旗鼓的開張,媒體還大肆採訪,現在卻被搬空,很多國軍紀念品也被搬走,這到底是怎麼回事?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是否由主管單位政戰局王局長就細節向委員報告?
蔡委員錦隆:可以。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家廠商叫做台灣航太公司,它是個文創館,是由商人自訂的名稱,並不是國軍的文創館。這個得標廠商因為跟下游協力廠商之間發生債務問題……
蔡委員錦隆:是國防部所屬單位發包的嗎?
王局長明我:是我們以招標方式的得標廠商。
蔡委員錦隆:是不是國防部所屬單位發包的?
王局長明我:是我們招標的。
蔡委員錦隆:你不知道這家公司的代表人叫石樂山嗎?
王局長明我:是的。
蔡委員錦隆:你知道石樂山在2014年因為洩密案被判刑嗎?
王局長明我:據我們瞭解,在資格審查時,他是符合投標廠商的資格,而且他的案子並沒有定讞,所以依然讓他得標。
蔡委員錦隆:他已經在2014年7月23日被判刑1年4個月,不得緩刑,但可以上訴,這已經定案了,怎麼會沒有?這樣符合資格嗎?你們國防所有單位對於敏感人士及洩密人士都要特別小心,這在發包條例裡面就應該制訂,怎麼還讓人有機可乘?一個洩密的人,接觸國軍各單位人士的機會反而更大,而他今天會洩密,明天也可能呀!
王局長明我:謝謝委員的指導,這家廠商是在一個商店街,並不在國防部裡面。
蔡委員錦隆:這個我不管,你們都沒有作為,現在東西被搬空,還要循法律途徑,不是等於叫文創館關門嗎?你們現在可以做生意嗎?
王局長明我:可以,在整個商店街中,這個文創館是一小部分,它跟協力廠商……
蔡委員錦隆:這一小部分就不能動了,還是要走法律途徑,對不對?
王局長明我:其他攤商還是正常的。
蔡委員錦隆:一個有前科被判刑確定的人,你說他的資格沒有問題,國防業務轄下的任何發包都要排除這些洩密人士、敏感人士,不能讓他們有機會接觸到國防的任何單位,你怎麼知道國防高官或機密業務人員不會在那裡?你敢保證嗎?你們應該設想到這些,希望國防部以後辦理類似招標時,要排除這些敏感人士、有洩密行為的人、或是曾經犯過類似案件的人。
王局長明我:謝謝委員指導。
蔡委員錦隆:除了這家公司,還有一家公司叫做台灣料件供應有限公司,資本額600萬元,網上還自稱小聯勤六級廠,號稱連裝甲引擎都買得到,像這種人士你們都沒有做好管理,難怪很多洩密案會發生,不可以再讓他們有這種接觸的機會。這家公司算是敏感還是不敏感?你覺得它是合法的嗎?它是不是軍火商,要不然怎麼會有這種東西可以賣?國防業務事關國家安全,應該要多重考量,而且對這些洩密人員、敏感人士都應該要排除。以後審查資格時,希望你們多加注意相關安全保護。
王局長明我:是的,謝謝委員。
蔡委員錦隆:另外,關於陸軍運輸車塑膠軟墊向國外採購案,其實國軍很多的輕武器,包括火砲、飛彈,我們都可以做,但是裝甲運輸車履帶軟墊還要向國外採購。飛彈我們都可以做,這個軟墊卻做不出來,要向國外買,還超過10倍價錢,是不是有浪費公帑之嫌?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何局長說明。
何局長安繼:主席、各位委員。關於傳統性零件我們是可以產製的,但因涉及軍種公開招標問題,獲標後……
蔡委員錦隆:在工合案中,這是最簡單的料件,沒有所謂精密技術的問題,怎麼可能國內廠商沒有能力生產?這不可能嘛!這種東西還大量採購,向美國購買還要10倍價錢,你不覺得是嚴重浪費公帑嗎?這個事情應該要檢討,如果沒有生產,也應該找台灣廠商看哪家有做塑膠軟墊的去開發,這在台灣有太多了,好不好?
何局長安繼:是的。
蔡委員錦隆:另外,以飲料罐代替手榴彈來訓練的事件又上了媒體,當兵的人在受訓時對此應該覺得很正常,因為不可能每次都用真的訓練,尤其是新兵階段。但這個鋁罐事件顯示制度上是有問題的,因為我們不能自己採購,曾經有一個連丟了一顆價值515元的手榴彈,結果全連加上隔壁連的200多人找了一個上午,那個士兵說他願意自己賠,但還不能買。這又不是什麼機密,只是訓練用的而已,有時連一條褲子在訓練時損壞了,都還要拿著縫紉機到營區去補,像話嗎?這不是補給的問題,而是制度有問題,新加坡就不會這樣,一條褲子壞了,拿去就馬上換一條新的,補好後再換給下一個使用者,本來就是如此,哪有自己帶縫紉機到營區的?這不是笑話嗎?
陳副部長永康:有關訓練器材仿真、擬真以及相同重量的部分,是我們將來可以開發的器材。
蔡委員錦隆:你們不能自己採購,掉了又要懲處。制度如此,你們該怎麼辦?因此本席認為你們的制度要從根本改進,對於有些不是機密,屬於訓練用的,就算掉了,賠錢也沒關係,不用再找了。像飲料罐這種假的東西,還要求全連去找,這樣像話嗎?所以我認為要從制度上去改,讓它更合理好嗎?
陳副部長永康:是,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參謀總長,有關南海的問題,馬總統昨天也說了,希望南海是一個和平合作之海。可是最近南海的局勢,不管是美方的機艦通過中國的人造島礁,還是近距離接近,事實上都跟中國產生了類似緊張的狀況,或是次緊張的關係。美方P─8A飛機一接近,中國的戰機就接近;美方的船在12浬內通過,中國的船就在旁邊,或是自後面尾隨。你覺得我們國軍的作為會不會,或是需不需要改變?或是要不要做出相對呼應的作為以維領土之完整,及進行主權之宣示?
主席:請國防部蒲副參謀總長說明。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主席、各位委員。國軍的訓練,每年都有檢討與精進。根據國際的現實……
黃委員偉哲:每年都這樣是沒錯,可是去年中國造島與蓋機場的進度並沒有到那裡,像前年就沒有,但今年就完成而使局勢改變了。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這是正確的,中國造島是持續在造,但是美國的機艦在南中國海的航行亦是長年在航行的,並不是最近才開始的,所以這對我們的訓練來說,其實是沒有影響的,我們會繼續努力。
黃委員偉哲:有關聯合國海洋公約,昨天我有跟部長解釋過,諸如島、礁與低潮高地這3種地形在主權上的意義與象徵是不一樣的。中國把低潮高地填成礁,又把礁填成了島,甚至在島上蓋機場,如此不僅造成區域的緊張,也對區域安全現狀形成破壞,同時還改變對領土或領海的主張。就因為中國有做出這樣的改變,才造成區域局勢的改變,諸如美國就有派軍艦過去,而日本和菲律賓也都有提出各自的講法,但我們卻沒有任何回應對不對?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昨天部長也報告得很清楚,我們國軍每個月與每季都有既定的航行與任務,這些都在執行中。
黃委員偉哲:請問章將軍,在情報的掌握上,美方的軍機或軍艦靠近南海,或是他們要有所作為的時候,我們會如何掌握到情報?是對方告知,還是我方主動偵知,抑或是在航行的船艦通過我們的航空識別區時才知道他們要去哪裡?你們是怎麼做的?
主席:請國防部情報參謀次長室章助理次長說明。
章助理次長元勳: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所有進入航空識別區的機艦船隻,國防部都有整套的監督機制。
黃委員偉哲:飛機才有航空識別區,船是……
章助理次長元勳:我們對於領海更是如此,領海的上面就是領空。對此,我們都有全程掌握。
黃委員偉哲:所謂全程掌握是指,如果對方特意前往南海的話,你們就會知道他的目的地,還是對方只要一出我們的航空識別區,我們就不管他了?這次美方的拉森號這種神盾級的軍艦要前往南海,亦即要通過中國人造島礁12浬的範圍,對方認為這是國際水域,所以他們有權通過,中國卻認為這是他們的領海,所以對方無權通過。美方在做出這些動作前,他們是經過台灣東部還是經過台灣海峽的?
章助理次長元勳:在南海的這些海域裡,對於各級機艦,我們都有自己的監偵機制。但是在南海海域上,即使是美國的船隻通過……
黃委員偉哲:有沒有國際合作的空間?
章助理次長元勳:美國不會針對某個國家,而是針對所有的周邊,只要是公共海域,他們都會通過。當然,我們在這個區域裡面,也有掌握情資的機制。
黃委員偉哲:日本雖然不便證實,相信你在這個場合中,也不便證實什麼。你只能說,就像昨天部長講的,你們有自己的管道可以瞭解。是否真是如此?
章助理次長元勳:是。
黃委員偉哲:你們有沒有自己的管道進行瞭解?
章助理次長元勳:有,我們有自己的管道可以瞭解。
黃委員偉哲:請教周次長,如果碰到南海相對緊張的時候,這個緊張的南海其實有違馬總統所說的和平合作之海。和平合作之海是你自己講的,這是你想要的目標,可是事實上大環境卻無法如此。萬一戰端一啟,我們是否有能力維護自己在南海的主權?
主席:請國防部作戰及計畫參謀次長室周次長說明。
周次長皓瑜: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南海,我們當然是希望不升高衝突,亦不引發爭端。
黃委員偉哲:雖說不求戰,但也不能畏戰。
周次長皓瑜:我們絕不示弱,所以不會迴避。但是針對各種可能的遭遇……
黃委員偉哲:現在就是一個不能示弱的時候了,人家都已經正面通過了……
周次長皓瑜:我們在南沙各項的巡弋,不管是空軍、海軍還是運補,完全都是按正常排定在執行。
黃委員偉哲:你們會加強還是減弱,抑或維持現狀?
周次長皓瑜:我方現在是維持常態。
黃委員偉哲:不需要加強嗎?如果人家的軍艦在那裡,局勢也有一點改變,雖然在那裡有我們的海巡弟兄,我們有沒有相關的計畫?萬一發生了什麼事,我們可以在三、五天內過去,還是會在1週內或是1個月內,等太平島都沒了才過去?
周次長皓瑜:我們對東沙、南沙都備有相關的應變計畫。
黃委員偉哲:希望如此。接下來要請教陳副部長,軍人和其他公務員的不同之處。將來軍人退伍後轉任文職,或是一般公務員退休之後再任公職,他們的退休金或是退休俸其實都是不能領的。公務員的18%優存是不能領的,但軍人卻是可以領的,社會上對於一般公務員和國軍弟兄之間的公平性有一些看法,請問部裡面的立場如何?
陳副部長永康:委員,我可不可以請資源規劃司陳司長向您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軍人服役的特性與年限均與公務員完全不一致,所以我們有……
黃委員偉哲:所以讓軍人只要做滿20年以上就可以領終身俸了,而公務員則要做滿25年才行。
陳司長正棋:我們是參照英美先進國家的……
黃委員偉哲:英美哪有18%?
陳司長正棋:這不是18%的問題,我指的是做滿20年便能開始請領終身俸這個部分,我們跟這些國家有相同的標準。
黃委員偉哲:這部分我同意。
陳司長正棋:事實上我們現在是依據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的相關規定,進行相關退休俸的提領。比方說,在再任公職的部分,我們雖然有停發退休俸,但卻沒有停止優存,這是現行法律的規定。
黃委員偉哲:公務員都有停。
陳司長正棋:剛才我已向委員特別報告過了,公務員和軍人是不大一樣的,您也非常清楚,我們在2年前,也就是在102年5月23日送到大院的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的修正版本中,對於這部分我們也有把配合國家整體年金制度的設計放在裡面,但是由於朝野協商的關係……
黃委員偉哲:你看,你說不同,但又送了一個相同的,問題就是在這裡。我同意,你們的案子送到立法院,最後的結果卻還沒出來,我們立法委員要負責,而且是朝野都要負責。但是我認為,如果未來的方向是要改革的話,我希望能順應這個方向進行改革,謝謝。
主席(詹委員凱臣代):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黃委員的問題,我認為你們沒有講清楚。關於18%的問題,是民國84年以前的事,民國84年以後就沒有18%的問題了。那些都是老一輩的軍人,他們因為待遇很低,所以才有這方面的補助,但84年以後就都沒有這些問題了嘛!是不是如此?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 是的。
陳委員鎮湘:我認為你們要把話講清楚。如果硬要將軍公教拉成一樣,試問為什麼招募公務人員的時候,大家總是擠破頭?但當我們要給軍人這麼優厚的待遇時,為什麼人家都不來?世上是沒有傻瓜的。若對軍職人員感到羨慕,我們歡迎所有人都來從軍,不就是這麼簡單嗎?想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這是做不到的。所以,我希望國防部的幹部在這方面應該要說明清楚。基本上,全世界的國家對待軍人和一般人就是不一樣的,而且自古至今職業均分文武。何謂文武?文是文,武是武,兩者是不同的,畢竟付出不一樣。軍人要犧牲生命的時候,他們是要去死的,因此對於這一點,我希望大家能有所認識。
其次,國防部目前面臨了徵兵到募兵的關鍵時刻,同時還要解決過去精實案的問題,部隊的士氣要如何維繫?這是非常關鍵的,今天我們有沒有做到為戰而訓,戰訓合一?我們的官兵,有沒有所謂的三信心?以往我們稱之為口號的,現在都已成了實際的問題。希望國防部相關的成員能勇於面對,今天我們動不動就要主官到場。沒有錯,你我都是從基層過來的。我們擔任連級幹部的時候,帶一個連出去打靶是天經地義的事情,現在你們卻規定要什麼樣的人、什麼樣的東西、什麼樣階級一定要到場才行,但請問他自己的事情還要不要做?他要不要思考戰略與戰術?所有的時間都被困在基層的實務上面了。要知道,新加坡光是一個少校就可以規劃整個新加坡的部隊到台灣來參加訓練,對方只是「少校」而已。明明是士官長就可以做的事,我們卻還要動到中校或上校才能做。你們要注意,不要讓這些幹部沒意願留下來,讓有心投效軍旅的優秀幹部都被反淘汰走了,這是非常危險的。
其次,部隊的訓練難免會有事情,吃燒餅不掉芝麻是不可能的,但是對於無心之過,不要動不動就將對方拔掉,軍方不能耍權威,否則就會變成不出事情的單位主管就平步青雲,因為不做不錯。如此,將來我們領導者都是一些庸才,哪有將才或可用之材呢?沒有。請問副部長認不認同?
陳副部長永康:我完全認同您的想法,我們必須面對挑戰,接受風險,並控管風險,如此才會進步。如果不作為而迴避風險的話,這樣是完全不會進步的,因此,我完全認同委員的看法。
陳委員鎮湘:接下來我要提醒你營地釋出的問題。我們都知道,今天我們的部隊在改變,就以陸軍來講,陸軍過去是以地面部隊及徒步部隊為主對不對?過去,有10個以上的重裝師,以徒步部隊為主的訓場需求當然要以此進行考量。然而,如今已調整成以機甲部隊為主了,陸航部隊增加了這麼多裝備,請問訓練的場地有沒有根據其需求而改變?你們的防衛作戰有沒有基於需要而調整?我看不出來有顯著地變更。本席已一再地提醒你們,若台澎防衛作戰的縱深陣地不向淺山發展的話,將來就沒有場地可以訓練了。都市裡面的小營區,當有高價值的時候就釋出,你們可以在淺山地區結合防衛作戰的需要進行整體的規劃,如此才有訓練場地可供運用。結果,你們買了那麼多裝備,也只曉得買裝備,卻不曉得如何去發揮裝備應有的戰力。你們沒有訓練哪來的戰力?對此,本席很苦口婆心地提醒你們,要趕快面對這個問題。將來機甲部隊要怎麼做,北中南要如何安排,陸航部隊要放在哪裡,而主力又該放在哪裡才最恰當,淺山地區要如何才能考慮到疏散掩蔽以及防衛作戰的需求,還有兵力轉用的難易這些東西都要同步考量才行。如果大家都當太平官,這樣就太容易了。就以陸航來講,當年陸航的飛機是有限的;今天的陸航,在全世界的戰力中,可說是排在前面的。這些單位在兵力與打擊方面要如何安排?要如何調整其兵力?在訓練方面要如何強化?這一套從國防部、軍種到各軍團都要考量到,否則投入再多的錢都是浪費。
陳副部長永康:謝謝委員的指導。對於委員強調的,國軍在有限的預算下,對於要採購新銳的裝備,從打裝編訓、戰場的規劃經營到訓場的整體規劃,我們都要很嚴肅而著實地納入規劃,如此才能發揮應有的戰力。
陳委員鎮湘:最後,本席要提醒你,我們的兵工生產與研發經費非常低,我們的彈藥在精準度與有效性上也有非常多值得改進之處。我們編了一堆獎金與基金,結果卻沒有研發的經費,這是非常危險的。因為時間的關係,希望你們能帶回去參考。
陳副部長永康:是,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陳委員鎮湘):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很抱歉!這是我第一次沒有穿西裝質詢,因為天天跑基層所以忘了穿西裝。我看國防部的生產事業,在105年度的管理和總務費用上,在外包費部分編列了3,266萬9,000元。對此,你們的解釋是為因應警衛部隊撤離,僱用保全以維營區整體安全,請問這是警衛部隊僱用保全要用的錢是嗎?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林委員郁方:這就表示未來的生產事業要用保全,來替代傳統的武裝衛兵站崗對不對?
陳副部長永康:是的,是朝這個方向在進行。
林委員郁方:生產事業當中有很多都是兵工廠,而兵工廠裡面都放著彈藥、槍械,用一般的保全你們能放心嗎?是不是要維持一部分的武裝警衛?
陳副部長永康:內衛要。
林委員郁方:現在所講的這些保全都是在外圍是嗎?
陳副部長永康:是的。
林委員郁方:是在大門口嗎?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何局長說明。
何局長安繼: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所有的大門口都有保全,但這些保全都必須挑選過,都是從軍中退伍下來、受過完整訓練的。其次,所有內部的衛兵及重要場所都是由武裝衛哨24小時值勤。
林委員郁方:這樣我就比較放心了,雖然我不會很擔心保全,但因為他們沒有武裝,所以總是要小心一點。我到過美國國防部這麼多次,他們的外圍都是所謂的保全,我倒覺得只要保全好好執行他們的勤務,那就沒有什麼大問題。
再者,暑假時我們去了一趟夏威夷,他們特別安排我們去參觀MH-60R海鷹反潛直升機,請問這是不是我們打算要採購的?
陳副部長永康:是的,這是由海軍負責規劃的。
林委員郁方:有打算採購是嗎?
陳副部長永康:是的。
林委員郁方:那我們打算採購多少架?
陳副部長永康:關於數量方面,我請參謀長來回答。因為我們過去500MD的飛機已經非常老舊了,現在結合新的載台,配合派里艦的獲得,同時也需要強化整體的反潛能量……
林委員郁方:當時的行程實在太緊湊了,大家都疲憊不堪,原本說要把這項行程取消掉,結果美方說我們可能要採購這一型的直升機,所以還是去看一下好了,也因此我們只好去看了一下,他們還請我們去上面坐了一下。我不敢外行充內行,但是想請你們分析一下這款直升機的性能究竟如何?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
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就它的性能來講,除了反潛能量比以前更強大之外,還包含對地、對水面攻擊的能量,包括機槍、導引火箭彈、地獄火飛彈以及性能比較高的攻潛魚雷,這些都是原來的反潛機上所沒有的。
林委員郁方:我們所要採購的這款直升機是全新的對不對?
蕭參謀長維民:原則上是美軍現役同款的,希望朝這個方向來進行。
林委員郁方:你說「原則上」,這樣的說法嚇了我一跳,到底它是不是新的飛機?還是……
蕭參謀長維民:我們一定是買新飛機,要買一定買新飛機。
林委員郁方:我們打算買多少架?
蕭參謀長維民:我們的目標是10架。
林委員郁方:10架夠用嗎?
蕭參謀長維民:原則上夠,搭配現在的S-70C軍力,應該是夠用。
林委員郁方:另外,有關長程預警雷達的問題,我們和美方之間的爭議到現在都還沒有澈底解決,也就是有關加價的問題,請問這方面目前有沒有什麼新的進展?我知道在幾個月前我們要回了13億是嗎?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柏參謀長說明。
柏參謀長鴻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要回了27億。
林委員郁方:他們當時要加價的理由是什麼?
柏參謀長鴻輝:當初他們調整價款總共有三次,第一次是因為道路中斷,還有就是我們所選擇的陣地位置改變,這是合理的加價,在他們提出第一階段加價的時候,經過我們爭取,他們也減價了。第二階段是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反機密法的部分,因為97年之後美軍有一項新規定,按照其機密保護法的規定,我們必須支付四千多萬美金。第三階段加價是因為榮工改制,在榮工民營化之後,依照美軍REA的規定,我們必須先繳九千多萬美金的保證金。針對其中不合理的部分,依照我們的合約條款,目前他們已經歸還27億,我們研判在107年之前,所有不合理的款項應該都可以處理,目前他們已經歸還六千多萬美元給我們,我們會繼續爭取剩下的餘款,只要是不合理的部分,未來我們會持續……
林委員郁方:除了榮工改制之外,包括因為道路中斷而衍生的費用,我們也在要回來對不對?
柏參謀長鴻輝:對,也是持續在要。
林委員郁方:當時有一件很好玩的事,就是為什麼他們要我們就給他們,然後現在我們才要他們還?
柏參謀長鴻輝:報告委員,主要是因為這牽涉到軍售條款當中暫付款的部分,也就是履約保證金的部分,這些保證金都放在所有的pool裡面,它等於是做一個仲裁,它也會提出來……
林委員郁方:我瞭解你所說的是履約保證金的部分,剛才你提到三個加價的原因,所以他們要我們給錢,當時我們就給了對不對?
柏參謀長鴻輝:是的。
林委員郁方:這和履約保證金有關嗎?
柏參謀長鴻輝:這個是……
林委員郁方:應該沒有關係嘛!
柏參謀長鴻輝:是的,沒有關係……
林委員郁方:我的意思是說我們現在很辛苦的要他們還錢,當然你們也很能幹,目前已經要回了27億,但是當時因為道路中斷等因素,他們要求我們支付補償費用的時候,其實我們不應該給錢給得這麼爽快,如今你們努力要把錢要回來,要得滿頭大汗,結果也不過要回27億而已嘛!
柏參謀長鴻輝:其實當時他們跟我們要工程款的時候,程序上總共有四次計價,前司令也曾寫信給國防部部長。同時在履約爭議時,我們有四次協商機會,後來他們發現只有支出的部分我們才必須要付款,也就是依工程進度必須付款時我們才去付款。
林委員郁方:現在的目標是打算要回多少錢?
柏參謀長鴻輝:有關上限的部分,根據我的判斷,我們總共有75億還可以有討價還價的空間。除了已經要回來的27億之外,未來我們會繼續努力要求。
林委員郁方:我希望把這件事當做一個case study,你們要做成一個範本,也就是說,以後我們跟任何國家進行軍事採購或軍事工程時,到底應該要怎麼做,在這件事情當中,我們有哪些地方當時做得並不妥善,或是後來哪些部分因為經過我們力爭也要回了一些錢,我覺得這些方面都可以做一個檢討,不好的地方以後就要避免,好的地方要告訴底下的人,未來處理這類事情的時候,要有一個依循的原則,這才是真正的SOP,所以你們還是要做一個檢討,如此才能獲得經驗與教訓。這件事情實在扯得太久了,而且在拉拉扯扯的過程當中,大家都很辛苦,尤其是我方非常辛苦,謝謝。
柏參謀長鴻輝:是的,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蔡委員煌瑯發言。
蔡委員煌瑯: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年的國防白皮書明確指出中共謀台野心未隨兩岸關係改善而有所調整,2020年之前,他們會完備攻台可恃戰力,解放軍換裝多項主戰裝備,持續布置對台飛彈,甚至加裝遠程投射力量,解放軍已經具備第一島鏈以西海空域全面馳援監測能力,也就是說,他們具有奪取台灣外、離島三棲作戰能力,對不對?這是不是今年國防白皮書所呈現的?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中共的國防預算連續超過10年以上都以兩位數字成長……
蔡委員煌瑯:昨天國台辦發言人說炒作大陸對台軍事威脅不符合事實,當然我們都很清楚中國是說一套做一套,但我們應該要居安思危,我們仍然要有危機意識做好準備。國防白皮書提及並未因兩岸關係改善,使得中共對台軍事武力或犯台有所節制,他們還是持續在增加武力,但是國防白皮書並沒有告訴我們,我們的軍力能否阻絕中共的三棲登陸作戰能力?我們有沒有這樣的能力?
陳副部長永康:我想這個問題先由情報次長室來做……
蔡委員煌瑯:我們自己有沒有能力可以阻絕還得要問情報次長室?你是副部長耶!
陳副部長永康:能力必須構建,信心建築在自我,透過訓練來支持能力,有效的國防預算發揮功能,確保台灣的安全,這方面我們有信心。
蔡委員煌瑯:那我講白一點好了,我們到底有多少能力?如果在2020年中共真的發動三棲作戰的話,台灣到底能夠阻絕中共多少時間?
陳副部長永康:三棲作戰有前面的序戰,包括導彈,還有海上的……
蔡委員煌瑯:我們到底有多大的能量可以阻絕中共的三棲登陸?可以阻絕多少時間?
陳副部長永康:我請蒲副參謀總長來說明。
蔡委員煌瑯:國防白皮書已經提到在2020年之前中共就會完備攻台可恃戰力,請問台灣國防部能夠阻絕他們的三棲作戰到什麼程度?
主席:請國防部蒲副參謀總長說明。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的研判,對方的確有相當的能力,我們現在積極發展創新部隊式的能力,也就是以我們……
蔡委員煌瑯:我們可以阻擋他們多少天?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天數要視當時作戰的情況……
蔡委員煌瑯:以現在的國防戰力而言,我們能夠阻絕中共在2020年完備的三棲登陸戰力多少時間?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根據我們的預估,就我剛才所講的創新部隊式的能力,包括水雷、兩棲戰力等,在敵方可能進犯地區加強防衛力量……
蔡委員煌瑯:這是我們第一次在國防白皮書裡面看到國防部很清楚的指出2020年中共有能力以三棲作戰戰力登陸台灣。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事實上,我們在102年就已經提到了。
蔡委員煌瑯:既然你們已經知道他們有這樣的能力,那麼我們到底有多少能量可以阻絕多少時間,藉拖延時間來尋求國際協助的能量,我們到底有多少戰力?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事實上並不是從灘頭開始,在敵人進犯時,從集結、裝載就要開始打了,從裝載到集結,最後到灘頭……
蔡委員煌瑯:我們有多少時間可以向國際尋求協助?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從作戰一開始,我們就要開始做這些事情了。
蔡委員煌瑯:那我再問白一點,如果他們真的要三棲登陸台灣的時候,我們會尋求美國的軍力協助嗎?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我們會藉由平常的精實訓練向國際間……
蔡委員煌瑯:國軍努力作戰防止他們三棲登陸,那我們會不會尋求美國派軍協助台灣?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我們會向國際間提出他們的進犯並不合乎……
蔡委員煌瑯:我的問題很簡單,我只是問我們會不會尋求美國派軍協助台灣?就昨天美國飛彈驅逐艦和中國在南海的緊張情勢來看,顯然美國和中國在國際軍事角力上確實有緊張關係,如果中共真的侵犯台灣的話,我們會不會尋求美國派軍協助台灣?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我們會向國際間尋求奧援,不只是單一個國家……
蔡委員煌瑯:那日本呢?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國軍捍衛國家、保衛人民的生命財產是視同作戰準備,我們絕對不會……
蔡委員煌瑯:你的答案就是會,我們會尋求國際間的協助,請他們派駐兵力協助台灣協防是不是?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我們會向國際求援,至於國際上哪些國家會派兵力,那還要看那些國家自己的決定。
蔡委員煌瑯:也就是說,我們會尋求……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我們自己有防衛的決心,堅決保護國家的決心我們絕對一定有的,誓死達成任務,絕不退讓。
蔡委員煌瑯:那當然嘛!那是一定的啊!因為國防白皮書指出2020年中共已經完備攻台武力,所以本席才會問你我們的國防能量可以阻絕他們多久嘛!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所以我們也不斷在積極研發我們的武器系統。
蔡委員煌瑯:當我們在阻絕中共武力犯台的時候,我們就會向國際發出救援的訊息,而我們也會尋求美國派兵協防台灣對不對?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我剛才已經報告過了,並不只是美國,而是國際。
蔡委員煌瑯:就是會嘛!我們會尋求美國的協助對不對?可見我們是和美日同盟啊!我們應該加入美日同盟不是嗎?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我們會尋求國際的奧援。
蔡委員煌瑯:如果美日和中共之間形成一種武力角力的話,我們應該是和美日同盟才對不是嗎?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但我們還是以國軍獨立作戰來保衛我們的國家是最重要的。
蔡委員煌瑯:國防白皮書已經講得很清楚,中共謀台野心未因兩岸關係改善而停止或調整,所以中國是我們的敵對國對不對?解放軍是我們的敵對軍隊對不對?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假想敵。
蔡委員煌瑯:如果未來發生兩岸武力衝突,我們會尋求美國派兵協防台灣,請他們出兵協助台灣對不對?
蒲副參謀總長澤春:國軍還是要以自己的力量來保護自己的國家,以獨立作戰做為我們的構想,向國際尋求奧援則是我們必須要做的……
蔡委員煌瑯:接下來本席再請教副部長,現在國軍的伙食都外包,但是外包產生許多問題,也就是說,因為外包廠商伙食人力不足,或是因為對於營區作業不熟悉,導致阿兵哥常常餓肚子,因為常常都無法準時開飯。有得吃才能打仗,沒得吃就沒法打仗,請問國防部有沒有考慮未來要恢復軍中伙房的制度?有沒有可能恢復伙房兵?
陳副部長永康:作戰部隊的伙食並沒有外包,只有機關、學校、倉庫才有外包。
蔡委員煌瑯:華成公司多次履約都產生問題,未來你們委外發包時,是不是應該要慎選廠商?要不然阿兵哥吃不飽或是沒飯吃,不只不能準時開飯,而且還要軍中協助載運食品、幫忙他們洗碗筷,在這種情況下,有發包和沒有發包還不是一樣?
主席:請國防部後勤參謀次長室尚次長說明。
尚次長永強:主席、各位委員。廠商我們都有嚴格審查,同時也有合約規範,該罰的就罰,該解約的就解約……
蔡委員煌瑯:除了作戰部隊之外,以後其他單位會不會重新恢復伙房制度?
尚次長永強:原則上我們是採取委商政策,勤務的委商政策是這樣的。
蔡委員煌瑯:目前不考慮重新恢復伙房制度?
尚次長永強:目前不會考慮,謝謝。
主席:國防部請注意靠人打仗是會失敗的。
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要來討論這幾項基金,首先是國防部的眷改基金,我要肯定國防部採納地方的意見,進行地方文化的保存,尤其是一些舊的眷村,像花蓮的將軍府及舊的復興新村,國防部除了廣納地方文史工作者及地方社區的意見,同時還曾多次積極召集各界開會,對於老舊日式眷村如何做下一步整建及規劃,都和地方不斷討論,對此本席要予以肯定。但是有關營改基金的部分,本席有一點意見,營改乃是針對現役軍人的宿舍,本席認為應該要針對特別老舊、不適合有品質居住生活的部分予以整建及改善,不過因為相關預算有限,所以必須要有優先順序的標準。那這個標準是什麼?是以建物本身的年代或不堪使用做為標準,還是以人數需求的多寡、階級的角度來做考量呢?我們現在應該要有一個一致的標準,請問這個標準是什麼?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何局長說明。
何局長安繼:主席、各位委員。對於老舊兵舍、營舍的改建,我們是優先以基層、外島、偏遠地區的營舍為主。
蕭委員美琴:所以偏遠是優先的,這是你們的優先順序?
何局長安繼:是的,當然我們也會以房建物老舊的程度,到達年限的會優先檢討,或是有危險的……
蕭委員美琴:現在還有危險的建物嗎?例如:位於斷層帶或過去曾經損壞過的建物,有現役軍人居住的職務宿舍在目前的檢定上是危險的嗎?
何局長安繼:沒有,所謂的危險是指房屋老舊的部分,沒有位於斷層帶的部分。
蕭委員美琴:其實多數營區的房屋都滿老舊的,尤其是住宿設施,都滿老舊的。
何局長安繼:是。
蕭委員美琴:你們現在是把優先順序列出來,但我知道亟待改建的房屋很多,所以你們應該將優先順序做個公平的交代。另外,就職務宿舍而言,不管是基層的士兵或軍官,我們其實也要建立一套公平合理的標準,在工作上,你們都有階級,可是在生活上,我主張軍官和一般基層士兵居住空間的待遇不應該有太大的差別,無論是飲食上或居住生活空間方面,應該要有比較一致性的標準。
何局長安繼:是,實施募兵制以後,我們對於志願役的士官兵也開放職務宿舍的借用,所以官士兵在這個部分是一視同仁的。
蕭委員美琴:可是因為你們現在的職務宿舍不夠用,你們還是會有一些優先順序,在資格的設定上,對於這些你們好不容易才用盡各種方式招募進來的基層士兵,如果沒有一致的標準,永遠都是將官優先挑選,挑到最後都是那些剩下來、品質比較差的才輪到基層士兵借用。
何局長安繼:請委員放心,在我任內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我們會按照……
蕭委員美琴:你說不會有這種事情發生,意思就是說,大家居住的空間與環境大概是類似公平的嗎?
何局長安繼:職務宿舍當初在整建的時候有很多都是老舊的,也有大小之分,但是我們在分配的時候都是一視同仁。
蕭委員美琴:分配的時候一視同仁,不分階級嗎?
何局長安繼:現有的宿舍分配……
蕭委員美琴:就我的瞭解,都是長官住的比較好,差很多耶!
何局長安繼:目前所有住宿的部分,士官兵住宿的比例都已經超過50%了。
蕭委員美琴:有沒有想要進住但沒有宿舍的基層士兵?
何局長安繼:以目前的需求來講,北中南……
蕭委員美琴:需求夠嗎?
何局長安繼:我們在北中南都有在蓋,但因應未來需求的部分還是要增加的。
蕭委員美琴:現在需求不足大概是多少?
何局長安繼:這個部分依照……
蕭委員美琴:也就是有需求但是沒有房舍、宿舍的有多少?是不是可以依照階級做一份比例上的數據報告給我們看?
何局長安繼:是,會後我們會跟委員報告。
蕭委員美琴:你們在工作上本來就是紀律嚴明,要有階級之差,而且資歷方面都是很清楚的,可是在生活空間上面,應該要儘量一視同仁,大家都有等同生活的權利,大家都是有家人、小孩的,應該要有同等的權利,好不好?
何局長安繼:是的。
蕭委員美琴:就你們現在的需求、入住率,尤其是在階級的分配上,現在的情形大概是如何,會後可不可以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們?
何局長安繼:沒問題。
蕭委員美琴:包括你們目前已經在規劃進行,以及未來逐步要規劃的營區改建,尤其是住宿空間改建所規劃的優先順序標準,還有哪些具體的地點會優先做、經費大概是多少,會後也請一併提供給我們。
何局長安繼:是。
蕭委員美琴:另外,在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裡面,我發現近年來都是有賸餘的,甚至還解繳國庫,之所以會有賸餘款,是因為你們在編列預算時低估了收入嗎?還是有什麼特別的考量?
主席:請國防部主計局陳代局長說明。
陳代局長國勝:主席、各位委員。近10年來,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繳庫的額度大概是202億,相對的就會壓縮到我們要購置自有生產設備的額度。
蕭委員美琴:我發現你們都有賸餘,所以必須繳庫啊,舉例來說,像醫療事業,意思是說你們的醫療機構是有賺錢的。
陳代局長國勝:是。
蕭委員美琴:這些賺錢的資源你們現在幾乎全部解繳國庫,但是如果可以把這些資源拿來改善醫療服務品質的話,包括醫護人員的待遇,應該可以減少醫護人員的流動率,尤其是護理人員,現在很多地方都缺護理人員,然後許多醫療機構也被認為是血汗的工作空間,因此,在資源的運用上,你們有沒有這樣的空間?目前你們並沒有做這樣的規劃,所以最後全部都是解繳國庫。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這一點非常感謝委員提出支持的看法,事實上,國軍也是行政團隊的一員,好幾位委員也很重視這一點,認為國軍的基金能夠有效做運用,變成一個循環的話,願意來支持我們,例如在醫療方面要做投資,以便培養更多的醫護人員……
蕭委員美琴:有些偏遠地區的醫療還是要依賴軍醫和榮院系統來做照護,可是這些地方要他們去賺錢其實是不容易的,因為幾乎都位於偏鄉及一些比較困難的地方,但是如果我們有一些資源可以去支援這些比較偏僻的地方,尤其是醫護人力的需求,我覺得這樣應該比較能夠符合社會的整體需求,而不只是軍隊的需求。
最後,你們最近要成立軍事博物館,請問未來它會收費嗎?它會進入服務作業基金嗎?還是採取什麼樣的機制?
主席: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梅主任說明。
梅主任家樹: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大概區分成兩個部分,第一,核心館別的部分,應該會由我們自己來經營,另外有一部分是屬於別館,將採取委外的方式。
蕭委員美琴:因為我看到你們要做運動設施、吃飯之類的,這是作業基金……
梅主任家樹:委外之後,後續我們會檢討將其納入生服基金內。
蕭委員美琴:現在根本連建都還沒建,請問規劃、建置的預算是編在哪裡?
梅主任家樹:主體建築是編在營改基金。
蕭委員美琴:無論是本館或別館,都是編在營改基金?
梅主任家樹:是。
蕭委員美琴:後續的經營你們是打算自己去經營嗎?會收費嗎?
梅主任家樹:別館經營部分,我們會採委外OT的方式,主館主要是屬於博物館,還是由我們……
蕭委員美琴:博物館的部分會收費嗎?
梅主任家樹:我們還沒有做這方面的檢討。
蕭委員美琴:因為這涉及到整個預算編列未來是不是有收入的規劃,以及對成本的攤提,有沒有辦法提升整體品質,這些其實都是有關連的,所以你們應該及早去做規劃。
梅主任家樹: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桐豪發言。
李委員桐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部長,本席通常不會去管人事的問題,但昨天總統公布了二位重要國軍將領的人事案,引發了軍事媒體記者的強烈質疑,甚至用「劣幣驅逐良幣」這種非常強烈的文字來做描述。他們把過去一些相關的訊息,尤其是特定將領的相關訊息揭露出來,對特定軍種低階的士官兵而言,他們感到非常的沮喪,所以我希望國防部將來在人事的調派上,不是只有考慮軍種、官階,你們好歹要做好必要的調查工作,我相信過去總政戰局在這方面應該會做很多的工作,就是要做人事考核嘛!現在你們公布人選後,外界對於國防部高階軍官的人事調動出現微詞,甚至還把政治的聯想都放進去,這怎麼辦啊?請副部長簡單說明一下。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因為整個人事作業都有一貫的脈絡,實際上,從候選人名冊一直到當時出缺預劃的人,聯一有一個完整的規劃,我請聯一次長就人事經管及人事派用,以及最後高階將領如何列選的過程向委員做說明。
李委員桐豪:對於相關人事,政戰局不做任何調查嗎?
陳副部長永康:政戰局也有做人事考核。
李委員桐豪:所以相關資料應該是很完整,為什麼會引來批評呢?
主席:請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徐次長說明。
徐次長衍樸:主席、各位委員。國軍所有人事的異動,都是按照任官任職條例施行細則,以及重要軍職候選的作業規定,我們的程序是非常非常嚴謹的,所有高階將官也都經過非常嚴謹的查核,學經歷也都齊全,沒有問題。
李委員桐豪:今天媒體的報導都出來了啊,所以他們的批評完全是無的放矢?
徐次長衍樸:報告委員……
李委員桐豪:還是說,這在任命上完全不重要?
徐次長衍樸:我們這一次調整的二位高階將領,都是非常卓越的國軍將領。
李委員桐豪:我希望如此,因為高階將領對於帶動國軍士官兵的士氣非常重要,如果有任何的微詞,這對國軍的領導統御將會造成嚴重的影響。
另外,美國對外宣布歡迎各國到南海去逛逛,歡迎各國到南海去逛啊,然後香港東網甚至透露,美國海軍準備要派羅斯福號航空母艦編隊進入,請問我們有沒有掌握?
陳副部長永康:先向委員說明南海的自由航行權不需要美軍的歡迎,全世界的航運、商船、軍艦……
李委員桐豪:它對整個南海地區的風險,不是需不需要的問題,接觸久了總會有磨擦嘛!
陳副部長永康:在國際航線上的規劃,商船的密度是遠大於軍艦通行的頻率,但是各國海軍不管是去參加亞丁灣護航,或是到韓國、日本去參加觀艦式,所有的軍艦通航都享有其無害通過權,在這個海域,我們……
李委員桐豪:我講的是風險管理,不是有沒有權利的問題,今天美軍羅斯福號帶著它的特遣艦隊,然後再把日本、新加坡等能夠影響到的國家海軍,一串帶過去,在這些島嶼周邊轉來轉去。
陳副部長永康:關於風險管理,各個國家從航行安全、政治風險……
李委員桐豪:你們有沒有去評估我們如何因應?這是我的問題所在,你不必要去替美國人講話,也不要替其他國家講話,今天是我們的國軍面對這個問題,該如何去做好參謀幕僚作業,準備好因應措施,這才是我們的重點。
陳副部長永康:謝謝委員的指導。
李委員桐豪:另外,本席昨天曾經談到一個問題,不過您可能不在場,我們已經看到美軍在使用無人潛艇,其實無人潛艇是商業上早就已經存在的,這些無人潛艇做什麼商業用途呢?主要是負責海底油管的探測,所以稱做REMUS遙控環境監測系統,這是商業上可以取得的,我希望國防部、海軍在這方面趕緊去做評估,如何把那10年的間歇期,就是未來10年潛艦國造的問題,能夠做一點點的彌補,並責成中科院去進一步發展。
陳副部長永康:是,謝謝委員給我們的指導,有關水下UUV無人遙控載具,包括在水下海底的探勘、對沈底物資的瞭解、掌握油管cable的部分,海軍和中科院會密切合作、積極發展。
李委員桐豪:因為這是商業上已經可以取得的,連中油公司都買得到。
陳副部長永康:是,海軍會做評估。
李委員桐豪:另外一個問題也是舊的問題─手榴彈的訓練,我們對於手榴彈的訓練,難道沒有使用訓練用的手榴彈嗎?當初我當兵的時候就在使用訓練用的手榴彈,為什麼幾十年下來,訓練用的手榴彈都用光了,否則……
陳副部長永康:有的。
李委員桐豪:那為什麼會用可樂、咖啡罐呢?
陳副部長永康:我們現在在做全面的檢討。
李委員桐豪:國防部有沒有做全新的檢討?不是只是用訓練用的手榴彈,對於軍士官兵在整個運用手榴彈的過程中的訓練,有沒有做好充分的事前教育,包括手榴彈破片的爆破範圍,如何掩蔽等等工作,有沒有建置基本設施,這些所謂的基本動作,甚至連官兵的心理輔導與檢測,有沒有整套系統去做檢討?而不是只是更換一個訓練用手榴彈而已。
陳副部長永康:委員提到的部分,就是我們現在正在努力執行的,我們有做全面檢討。
李委員桐豪:另外,我發現在這一次預算審查過程中少了一個單位,因為那筆預算我過去也質詢過,但這一次少了一個基金,那是人民捐獻的基金─國防工業發展基金。當初的自強中隊,所有「自強」二字都是人民捐獻出來的錢所建造的,可是到現在為止,雖然是人民捐獻的錢,卻完全交由國防部在管理,我們等於是放棄了審查權,既然稱做國防工業發展基金,它對我們的國防工業到底做了什麼貢獻?104年潛艦國造預算975萬,這麼重要的計畫,當然或許在其他地方可能還會編列經費,但就這個基金本身只有編列975萬。202廠海上長效發煙劑100萬,205廠幾個所謂的特殊製程100萬,209廠雲豹甲車的轉承系統研究提升計畫2,000萬。照理說,國防工業最重要的就是中科院,結果是去做國軍人員人體計測調查研究及資料庫建置930萬,這是人民當初捐錢給國防發展基金的期待嗎?那叫做自強基金耶,我們當初想做的是飛機、戰車、快艇耶,請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資源規劃司陳司長說明。
陳司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國防工業發展基金設置的目的非常清楚,所以過去時常有大型的研發計畫,最近幾年因為經費遭行政院管控,我們的經費非常有限,也無法自主運用,所以我們把國防工業自主研發有利於國防工業發展的部分,包含潛艦國造核心技術的對外參訪或學習,去年就增加了2,000多萬的預算,今年包含900多萬。
李委員桐豪:如果我們期待的國防工業發展是靠這樣的話,完全不行!請你們重新去建構一個完整的機制,好不好?
陳司長正棋:是,會後我會將相關的內容向委員報告。
李委員桐豪:謝謝,不要只是做研究經費,好不好?
陳司長正棋:是。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要審查的作業基金包括生產、醫療、服務等等不同的事業,其中醫療部分本席有幾個問題想要請教一下副部長。今年年初本席曾要求國防部必須去評估國軍台中醫院到谷關駐點服務一事,國防部在5月的評估報告中有提到關於去和平區是以所謂IDS計畫,也就是山地離島地區醫療效益給付提升計畫,國防部也責成台中醫院來競標,請問後來的結果怎麼樣?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細節部分,我請軍醫局吳局長代為說明。
江委員啟臣:這個案子有沒有成功?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怡昌:主席、各位委員。非常謝謝委員的指導,已經奉台中市衛生局核定國軍台中總醫院自明年1月1日開始,加入IDS系統。
江委員啟臣:明年1月1日開始?
吳局長怡昌:對,已經核定了。
江委員啟臣:已經核定了?
吳局長怡昌:是。
江委員啟臣:在整個計畫中,你們未來打算提供的服務有哪些?
吳局長怡昌:包括醫師的進駐及救護車的……
江委員啟臣:醫師、救護車?
吳局長怡昌:是。
江委員啟臣:醫師是每天嗎?
吳局長怡昌:它並不是一個單獨的醫院,而是一個團隊的組合。
江委員啟臣:是一個團隊?
吳局長怡昌:對,它是透過台中市衛生局做醫療資源的整合體系。
江委員啟臣:你們預計投入多少資源到這裡面?
吳局長怡昌:這部分是依據他們本身的需求面來……
江委員啟臣:所以目前還不知道?
吳局長怡昌:是,目前來講是這樣。
江委員啟臣:平均來講,你們明年大概會投入哪些項目?你剛才有提到醫師、救護車等,我們想要知道的是,像這樣的投入是不是代表未來和平區谷關地區的醫療服務可以像一般的平地地區一樣,屬於比較常態性的?還是只有臨時需要的時候抽調你們去支援?
吳局長怡昌:透過台中市衛生局的整合,它將來是屬於常態性的診療服務,並不是突發性的……
江委員啟臣:所以你們有在這方面編列經費嗎?
吳局長怡昌:我們是配合台中市衛生局的IDS,IDS是健保署的……
江委員啟臣:所以經費是從健保署來的?
吳局長怡昌:是的。
江委員啟臣:你們只是支援人力和相關設備?
吳局長怡昌:是的,我們是整合在那個體系裡面。
江委員啟臣:好,謝謝。我們希望這部分能夠改善偏鄉地區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加上那邊也有駐軍,所以國軍應該可以針對這方面做適當的投入才對。
本席接下來要請教副部長。剛剛也有委員問到國軍軍事博物館的問題,請問國軍現在有多少博物館?空軍有,海軍也有,陸軍有沒有?
陳副部長永康:報告委員,國軍目前沒有博物館,都是在單位內的軍史館,像陸軍的軍史館在陸軍官校。
江委員啟臣:你們在貴陽街不是有一個國軍的軍史館嗎?那個不是嗎?
陳副部長永康:那是國軍歷史博物館,只有一個,那只是一個小的……
江委員啟臣:那也是展示館嘛!
陳副部長永康:它不是博物館的等級。
江委員啟臣:那它叫「文物館」嗎?
主席: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梅主任說明。
梅主任家樹:主席、各位委員。它叫做「國軍歷史文物館」。
江委員啟臣:對啊!文物館,簡稱軍史館。
梅主任家樹:是的。
江委員啟臣:貴陽街這邊現在放的是什麼東西?
梅主任家樹:都是國軍主要的軍史文物和史料。
江委員啟臣:你們蓋好新的博物館以後,要把這個遷過去嗎?
梅主任家樹:我們配合土地活化的政策……
江委員啟臣:所以這塊土地要釋出?
梅主任家樹:這部分財政部正在做後續的相關研討,我們是採這樣的計畫來規劃。
江委員啟臣:未來的軍事博物館要蓋10層樓嗎?
梅主任家樹:我們有區分主館和別館,主館是10層樓,別館是6層樓。
江委員啟臣:規模大概有多大?經費是多少?
梅主任家樹:經費是32億。
江委員啟臣:由這個基金來出?
梅主任家樹:是的,經費來自營改基金。
江委員啟臣:用32億蓋這個面積1萬5,000坪的博物館,請問效益是什麼?
梅主任家樹:最主要是把臺灣抵禦外侮和國軍建軍的史料納入。
江委員啟臣:蓋好之後的營運呢?博物館的營運是不是國軍的專業?
梅主任家樹:我們會區分成兩部分,核心文物的部分會由專業人員……
江委員啟臣:所以是不是需要另外一筆經費?是要他們自負盈虧,還是編列公務預算?
梅主任家樹:我們會參考主要公務機關博物館的營運狀況,再做個研究。
江委員啟臣:我們很擔心蓋好之後會不會變成另外一個蚊子館,或者只是用來放一些舊的武器和設備的地方,如果這樣,蓋得再大也沒有用。所謂的博物館,故宮也是一個博物館啊!我當然瞭解博物館有不同的種類,可是耗費32億蓋一個國軍軍事博物館,對於它所要納藏的東西和未來的營運效益,你們到底有沒有做好綜合評估?這不是一般2、3億的博物館,你們未來要用多少人力來營運?它所能帶來的效益是什麼?只是為了典藏舊的武器嗎?
梅主任家樹:我們這個博物館是多元性的,除了軍事以外,還有教育、文化,以及和社區的結合,所以它是一個多元性的博物館。
江委員啟臣:和文化部主管的那些博物館有沒有重疊?文化部的博物館有沒有展出你們的軍事文物?
梅主任家樹:沒有,除了……
江委員啟臣:我們審查軍品採購預算的時候一直聽到這裡沒錢、那裡沒錢的說法,結果現在發現這個基金好有錢喔!這麼一個博物館和現有的軍史館有沒有重疊?未來的分工是什麼?我覺得不可以隨隨便便起一個頭,說要蓋個什麼,馬上就把經費編下去,然後就開始蓋。尤其博物館是你們的專業嗎?你們有這方面的專業嗎?
梅主任家樹:後續的人員運用都會納入我們的建館規劃裡面。
江委員啟臣:所以又要再花一筆錢來找一批專業的人,對不對?
梅主任家樹:這部分我們會在相關的規劃裡面把它納入考量。
江委員啟臣:我的意思是,你們有沒有評估過花32億把它蓋好以後,未來的營運費用是多少?如果沒有,而且你們自己也沒辦法營運,而必須委外或者再找一批人來營運的話,一年要花多少錢?你們能不能考慮和其他國家的博物館結合?
陳副部長永康:委員講的這點就是成立這個博物館的目的,包括亞洲像韓國的戰爭博物館和其他各國相關的博物館,譬如學術交流、軍事交流……
江委員啟臣:副部長,並不是所有的東西都是其他國家有,我們就應該要有。和我們的軍史或軍方有關的文物,如果經過鑑定確有保存價值、應該保存的話,就把它列為國家的文物嘛!但是需不需要花到32億重新蓋一棟1萬5,000坪的博物館來收藏,還是去結合現有的博物館、文物館,甚至將文化中心予以改善,以節省國家的資源,不要再造就另外一個蚊子館?而且這還涉及未來的營運喔!博物館的營運並不是國防部的專業,營運一個博物館也不是你所想像的那麼簡單,所以我希望國防部深思,對於一個這麼大的計畫,不能隨隨便便說蓋就蓋,未來的營運要怎麼辦?這件事情我們將來還是會繼續監督,因為這個計畫的經費畢竟太大了。謝謝。
陳副部長永康: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大家都在討論南海的問題,昨天本席也有在這邊提出來,我們都非常關心。
請問副部長,美國這次的行動當然是針對中共,對不對?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詹委員凱臣:如果加上日本,形成一個美日同盟的話,我要呼籲國防部,你們不要去加入美日同盟,因為這樣等於是對中共宣戰,對我們的安全並不一定有保障。
陳副部長永康:報告委員,我們堅持自己的立場,對於維護國家的主權和利益,我們有自己的考量,不必順著人家呼應。
詹委員凱臣:本來就是這樣啊!如果你加入美日軍事同盟,表示將來有事情的話,我們要開放臺灣的軍事基地給其他國家用啊!
陳副部長永康:不會因為一個南海的現象產生這種關聯性的問題。
詹委員凱臣:另外,如果你加入軍事同盟的話,美軍要求中華民國派軍艦去中共的島礁巡視,你怎麼辦?
陳副部長永康:報告委員,我們的任務由自己規劃、自己派遣,我們有信心執行國防部及國家安全維護的所有任務,跟其他國家沒有關聯。
詹委員凱臣:對,就是應該這樣子。一加入就要開放,人家叫你今天去那邊繞兩圈,你怎麼辦?你直接宣戰啊?
事實上很多事情不是看中共怎麼做,中共要侵略臺灣難道要等到2020年嗎?他們多少年來一直都在準備,根本就不用等到2020年。這麼多年來,中共向國際社會發出的警告就是,在三個條件之下他們會攻擊臺灣,這個大家都知道,第一是臺灣宣布獨立,第二是外力介入。我們參加美日同盟、開放軍事基地算不算外力介入?第三是臺灣發生內亂。在這三個條件之下,它就會攻取台灣,所以問題在於我們怎麼做,而不是中共要怎麼做,因此馬政府才一直堅持九二共識,表示你也可以接受,我也可以接受,而不統、不獨、不武就是為了中華民國台灣的和平,簡單的道理就是如此。
最近海軍發生了一些小問題,比方說紀德艦、成功艦觸礁、磐石艦資安違失等事件,海軍對於這些連續發生的小問題做了哪些補救或是整頓?
陳副部長永康:本人請海軍蕭參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蕭參謀長說明。
蕭參謀長維民:主席、各位委員。其實這幾件案子我們都做了很深入的調查,中間有環境的因素,也確實有人為的疏失,這些我們也都做了很深入的檢討,包括失職人員在內,我們也都給予適當的懲處,絕對不會包庇。另外,我們也發現教育訓練及整個部隊管理的機制確實有很多疏漏的地方,這些我們也做了深入的檢討,不管是機制也好、裝備整備,包括我們司令也親自主持了很多次的檢討會,後續也還會列為案例持續來做宣導。
詹委員凱臣:方才召委提到,機器若使用過總是會壞的,人在做事也難免會有一些疏失,所以要想辦法補救這些缺失,好不好?
蕭參謀長維民:是,謝謝委員。
詹委員凱臣:另外,太平島機場工程預計年底就會完成,國防部有無要派員去那裡視察或是看一下?
陳副部長永康:有關太平島,其實在每個月的運補過程中,都會有國防部人員以及其他部會人員參與,基本上,主政單位是海巡署,所以這部分整個由該署規劃,而國防部全力配合辦理。
詹委員凱臣:機場弄好後,國防部還是要去看一下。
陳副部長永康:我們會派員去看一下,而且我們已經有去看過了。
詹委員凱臣:有很多島礁漲潮時看不到、退潮時才看得到,中共那麼大的一個國家,為何對那幾個島礁如此的在意呢?
陳副部長永康:主要是著眼、強調它的九段線及戰略位置,當然現在他們有錢、有這個能力,所以挹注相當多的人力、兵力、財力來擴建這些島礁,不管是蓋機場、燈塔、雷達站等,都希望可以藉此主導南海的情勢。
詹委員凱臣:還有就是為了主權的問題,至於經濟的部分就先不談了,所以請教副部長,釣魚台是誰的?
陳副部長永康:釣魚台是中華民國固有的。
詹委員凱臣:再者,屏東縣的共和新村在104年4月13日至6月5日分五梯次來對營舍進行驗收,但好像有人反映有結構性的問題,是不是呢?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結構性的問題,經過我們專業技師鑑定後,是認為沒有問題的,除了有一、兩戶當時在灌漿的時候,有一塊約40平方公分的地方發生了灌漿上的瑕疵,現在就是循消保法來予以補償。
詹委員凱臣:所以不是整個結構性的問題?
王局長明我:是的。
詹委員凱臣:好,因為這涉及老舊營區的改善或整建,所以屆時也不會有所謂的蚊子館?
王局長明我:是的。
詹委員凱臣:還有,中科院幫我們國軍做了一些水雷,但是據說現在海軍拒絕購買,然後聽說東西又賣得很貴。
陳副部長永康:媒體的報導是不正確的,實際上這些案子都在進行中。
詹委員凱臣:既然媒體報導不正確,你們就要出來澄清啊!若不澄清的話,大家會以為這是真的。
蕭參謀長維民:我們有發了一份新聞稿。
詹委員凱臣:有澄清了?
蕭參謀長維民:有。
詹委員凱臣:好。
陳副部長永康:我們跟中科院的合作是非常密切、良好的。
詹委員凱臣:國防部長是中科院的名譽董事長,自己生產的東西,結果自己海軍不用,這實在很奇怪,而且為何媒體會有這樣的報導呢?不過你們有去澄清那就好了。
前幾天我和召委到東碇島考察,因為那是位於很偏僻的地方,而且當時我也拍了好幾張照片,如果我把這些照片給別人看或是予以公開,請問算不算洩密?
陳副部長永康:如果是管制地區,委員是因為身分特殊才能進去,但那些照片並不能拿給別人。詳細的部分,本人請陸軍參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全參謀長說明。
全參謀長子瑞:主席、各位委員。在外側拍出來的照片,其實現在網路上都有,所以不算洩密。
詹委員凱臣:但還是儘量少做這種事?
全參謀長子瑞:在坑道裡面的碉堡不能拍。
詹委員凱臣:我們沒有下去坑道。謝謝。
主席:請陳委員唐山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國防部轄下三軍各種類型的博物館、軍史館、航教館等,目前總共有幾座?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目前3個軍官學校下各有一個軍史館,空軍的部分有一個航教館,然後國防部下有一個國軍軍事文物館。
邱委員志偉:所以是5座?
陳副部長永康:其中3個都是用學校經費來維持的。
邱委員志偉:哪個是由部裡預算直接來支應或是維持的?
主席:請國防部政務辦公室梅主任說明。
梅主任家樹:主席、各位委員。方才副部長報告的幾個館都是由我們相關的……
邱委員志偉:航教館也是由空軍官校維持嗎?
梅主任家樹:是的。
邱委員志偉:航教館的預算是多少?
梅主任家樹:本人請空軍柏參謀長代為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柏參謀長說明。
柏參謀長鴻輝:主席、各位委員。7億多。
邱委員志偉:若可以促進岡山地區的觀光或是提升航空教育及相關知識,那還差不多,但有需要花32億再去弄一個軍事博物館嗎?倒不如改成和平博物館還比較好,況且32億不是一筆小數目,請問軍事博物館一案到底是誰或是哪個單位想出來的?還是高層交辦的?
梅主任家樹:第一個就是基於土地活化考量,因為國軍軍史館有一個搬遷案,後續就是考量到館址正好就是現在我們選定的地方……
邱委員志偉:活化的方式有很多,而你們覺得活化有最大效益的就是蓋軍事博物館?基本上,這應該請專業人士來規劃,本席認為國防部並不具備這方面的專業。
梅主任家樹:我們在這方面的規劃一直都有專家學者,甚至還有諮詢委員的參與,也就是藉由專業的團隊來進行相關的規劃,同時跟故宮、奇美也有進行相關的合作。
邱委員志偉:若是大型的計畫,一定要非常審慎的評估,否則將來可能會變成蚊子館或是達不到預期的效果,如此一來就是資源的浪費。
梅主任家樹:是。謝謝委員指導。
邱委員志偉:而且政黨輪替是一個常態,在有可能政黨輪替之際,你們一定要在這個時間點提出來嗎?畢竟這是一個8年的計畫,中間可能碰到政黨輪替的問題,所以這部分還請你們再詳細評估一下,而且如果真的要規劃,我覺得應將軍事博物館改成和平博物館,然後從軍事的角度來探討和平的真諦、意義及和平的重要性。
陳副部長永康:謝謝委員指導,其實軍事博物館強調的就是重視軍事才是維持和平的實力,韓國的戰爭博物館就是紀念和平。
邱委員志偉:對,我了解,但名稱的部分還是可以再思考一下。今天討論附屬單位預算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有關選定各縣市眷村文化保存區,針對眷村保存有4個村用文化資產活化經營及維管費,執行成績之爛,執行效果之差,你看這個評估報告寫得真是,我不曉得眷服處在做什麼,政治作戰局在做什麼,為什麼所有都落後?光是樂群村的考察,我就排了2次,結果你們還沒有辦法完成招商作業,從上次去看完到現在已經1年多,完全沒有任何動靜,也沒有任何進度,下星期一我會再針對此事討論一下。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眷服處林處長說明。
林處長耀宗: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樂群村現況,我們會在下週一去會勘,會去說明。
邱委員志偉:評估報告裡針對眷服處的績效實在是慘不忍睹,執行成果非常差,12個縣市13個保存區,目前執行狀況也不好。
林處長耀宗:去年我們已經核定新竹和台南的開辦費,包含土地容積調派,各縣市政府今年應該可以核定的……
邱委員志偉:是不是人力不足?
林處長耀宗:不是,是各縣市政府容積調派作業都市計畫變更未完成。
邱委員志偉:要積極去辦理,不要預算過了卻沒有辦法執行。
林處長耀宗:報告委員,本來桃園的也要撥,因為現在已經到了年底,所以他們希望我們明年初核定,桃園市政府、澎湖縣政府和新北……
邱委員志偉:樂群村為什麼沒有在這13區裡?
林處長耀宗:高雄市政府提出2個地點,一個是明德新村。
邱委員志偉:我知道,就是海光和明建。
林處長耀宗:是,他們提了2個地點。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評估把樂群村放入眷村文化保存區,就是再增加一區?
林處長耀宗:有關樂群村的部分,下週一我們會跟委員報告。
邱委員志偉:如果有可行性就將其納入眷村文化保存區裡,就是再增加一區。
林處長耀宗:報告委員,主要是高雄市政府……
邱委員志偉:高雄市政府沒有問題啊,他們當然支持,如果你們的預算額度夠,他們當然也願意把樂群村再放進去。
林處長耀宗:報告委員,他們要放進去,我們同意。
邱委員志偉:好,那我再大力爭取。
再來要請教軍醫局,軍醫院是軍醫局所轄,包括三總及各區軍醫院,招標相關作業一定要嚴謹,而且要公正、公平、公開。本席陸陸續續接到很多投訴,就是針對軍醫院在招標過程中有些作業不夠透明,或者作業不夠嚴謹,或者會損害招標意願者的權益,所以我只是提醒局長,對於軍醫院的招標作業應該在事前要非常縝密的評估,讓標案不致使人質疑會不會有黑箱作業,會不會偏袒特定廠商,招標過程中一定要做到公平、公正、公開,如果沒有辦法做到這些,就會有接不完的投訴,一旦有選民陳情,我們就必須要向你們反映,這樣也會增加你們的工作負擔,所以,這部分是再提醒局長要針對軍醫院的招標作業加強管控。
主席:請國防部軍醫局吳局長說明。
吳局長怡昌:主席、各位委員。是,非常謝謝委員指導,也謹遵辦。
邱委員志偉:最後,昨天我們討論到航勤廠的人力問題,國內有兩百多架直昇機,現在維修人力有多少人?
主席:請國防部陸軍司令部全參謀長說明。
全參謀長子瑞:主席、各位委員。523人。
邱委員志偉:523人要維修250架?
全參謀長子瑞:可以委外,現在在漢翔……
邱委員志偉:委外比例大概是多少?
全參謀長子瑞:是論品項,不是用人力……
邱委員志偉:是不是能夠提供詳細報告,包括目前的預算人力是多少?編制是多少?差額有多少?委外比例大概是多少?應該可以算出來吧!
全參謀長子瑞:可以,謝謝委員。
主席: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請教副部長一個非常非常簡單的小問題,對國軍涉及個人健康、安全方面的裝備,以美軍為標準,我們有多大的落差?關於這些落差,長期以來有沒有進行研究?有沒有計畫要拉近距離?所謂的健康標準是怎麼樣?安全標準是怎麼樣?有沒有做這些研究?我是來關心我們軍人的個人權益,不要只是要他們打仗、打仗,「別人的小孩死不完」,就像沒有社會責任、沒有企業責任的老闆,只會賺錢、賺錢,一直剝削勞工,我們有沒有剝削軍人的現象?只要求戰力提高、要求節省經費,結果有關國軍個人的健康、安全,不管是環境或裝備,就拿美軍當標準,你們一年花六千多萬在委託研究,有沒有這個專題?有沒有?你就說有沒有?你說沒有,我就說改進,那我現在就可以走了,你可以節省主席的時間,也節省你的時間。有沒有?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請軍備局長回答委員,但委員講的問題,國軍一直都很重視,從個人的裝備、服裝、戰備裝備,都在做研究。
許委員添財:當然都很重視,因為科技日新月異。
陳副部長永康:也有跟美軍……
許委員添財:現在國內有很多進步的紡織業、成衣業者都在供應美軍防濕、透氣布料,國軍有沒有採用?一樣遇到下雨,他們的雨衣又輕、又透氣、又防水,還有很多很多方面,國內有廠商在供應世界,包括美國,結果國內卻沒有採用,這對業者的發展來講是浪費國家資源,也沒有促進經濟發展,對國軍權益來講,也沒辦法使用到健康、進步、安全的各種配備、服飾、器具等等。武器落伍當然要不斷求進步、要更新,但是個人的裝備從內衣到外衣,從帽子到鞋子,還有太多太多部分,你們有沒有做研究?這是攸關軍人的權益,為什麼募兵制做不好,因為有太多方面的問題,不是只有薪水、不是只有福利,包括日常實質的個人裝備等,你們有沒有做專案研究?
陳副部長永康:有做專案研究,感謝委員的指導。
許委員添財:當然是有進步,我知道,但有沒有做專案研究?落差有多少?要把落差補起來需要多少經費?就簡單報告這個結論。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何局長說明。
何局長安繼:主席、各位同仁。有關國軍個人裝備的部分,在103年、104年均列入研發項目,我們今年也產製了裝備提供給步訓部進行驗證,除了軍備局本身能產製的裝備外,其他裝備都由國內的供應鏈來供應。
許委員添財:你們應該針對計畫定出目標值,這是要有科學指標的,比如能負重多少、對身體產生多少負荷等,這些都是有標準值的。
何局長安繼:我們都經過驗證。
許委員添財:同一個人使用了不同的裝備,同樣負重20公斤,以一樣的速度、跑一樣的時間,但是對身體體能造成的耗損卻有所不同,因為好的裝備透氣、不悶熱。現在所有事情都講求科學數據,總統、行政院都在關心此事,這是軍人人權的重要指標,希望能鉅細靡遺的逐年改進,請你們給本席一份報告。國內明明有生產這麼好的產品,結果我們自己不用,外國卻大量採購,台灣的工業是有能力的,結果現在卻生生把工業強國變成了經濟弱國。
何局長安繼:我們現在的特裝都是國內供應鏈的產品。
許委員添財:本席現在要請教副部長有關南海的問題,報載歐巴馬下令給美國太平洋司令,容許他於必要時在南海展開作戰,意思是准許他作戰而非向他作戰,是這樣嗎?
陳副部長永康:沒有「作戰」,他只是表彰美國要執行國際海域的自由航行權。
許委員添財:原本的12浬是一回事,但美國不承認中國人工造陸擴張出來的部分,所以他是否准許開進中國人工造陸的12浬內?
陳副部長永康:美軍的意思是人工島嶼不享有領海的主張,所以他有自由航行權。
許委員添財:所以中國認為的12浬並非美國認為的12浬,對不對?那麼國防部就要小心,要把立場拿出來,不要成為夾心餅乾。
陳副部長永康:不會成為夾心餅乾,國防部有自己的立場,會完成自己的使命。
主席:請楊委員瓊瓔發言。
楊委員瓊瓔: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美軍艦艇在南海巡弋,美中各自表達其立場,請問陳副部長,我方的立場為何?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立場就是國軍自己執行維護我們南海權益的任務,不會看他人的風向,我們有決心、有信心也有能力達成維護國家主權的任務。
楊委員瓊瓔:你的答復很好,但請問你們昨天有表明此一立場嗎?
陳副部長永康:昨天也是這樣表明的。
楊委員瓊瓔:在哪裡表示的?
陳副部長永康:昨天高部長在這裡也做了同樣的表達。
楊委員瓊瓔:為何媒體都沒有報導?這是多麼重要的國家立場的表示,我們是有我們的立場的,而且美中也各自呼籲要自制,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更應該在第一時間立即行動,表達我們的立場,讓我們的國人都能放心。是否可請副部長再說明一次我國的立場為何?
陳副部長永康:國軍有信心、有決心、有能力維護我國南海主權的聲索,不會看其他國家的反應。
楊委員瓊瓔:你們一定要堅定立場,清楚的讓國人知道、讓大家都知道我中華民國台灣是個美好的國家,不論是陸、海、空域,都有我們的立場,因此本席再次建議,一旦發生任何事情,我們應該在第一時間立即行動,宣示立場,讓我們的國人都能安心,也讓我們的友邦、好朋友有信心。
請問目前我們有幾架阿帕契直昇機?
陳副部長永康:原有30架,折損1架,所以目前有29架。
楊委員瓊瓔:報載因台灣氣候潮濕,導致這29架中目前只有6架能正常運作飛行,請問實情為何?
陳副部長永康:國軍的所有武器都訂有妥善率,那是個變數,並非常數,端視飛行員、座艙比、編現比及維持後勤經費而定,如果時數足夠,就可以拉高妥善率,如果預算不足,飛行時數有餘裕,也可以降低,剛才那個報導是說海島氣候對於所有軍事裝備都會在保養上產生一定的影響。
楊委員瓊瓔:報載只有6架可以正常運作,請問是否確因潮濕所致?
陳副部長永康:目前正在執行換裝任務,所以保養問題和飛行發架沒有直接的關係。
楊委員瓊瓔:請問29架中只有6架可以正常飛行是確有其事嗎?
陳副部長永康:我們保養、訓練時,需有飛機在地面待命,所以飛行訓練維持發架若能滿足換裝需求,就不需要飛更多飛機。
楊委員瓊瓔:這件事已在社會引起風言風語,所以本席要再次請教,是否確有此疑慮?
陳副部長永康:沒有這個疑慮。
楊委員瓊瓔:重點就在這裡,本席始終認為我們應該給國軍高度的尊重,既然外界有疑慮,且事涉專業,就應該在第一時間讓國人瞭解實情,因為國人對於花這麼多錢卻只有6架能正常飛行會感到恐懼,何況還找了一個「潮濕」這麼充分的理由,所以本席希望不要讓國人有任何疑慮,要讓大家知道國軍整軍、建軍是非常安全、強壯的。
陳副部長永康:非常感謝委員對國軍的重視、支持和關切。
楊委員瓊瓔:本席再次強調,29架阿帕契直昇機並無外界所說因潮濕導致只有6架能正常運作飛行的情形,對不對?
陳副部長永康:委員所言是正確的。
楊委員瓊瓔:由以上兩件事可知,為讓國人放心,你們應該加強宣傳的工作。
陳副部長永康:謝謝委員的指教。
楊委員瓊瓔:接下來本席要提出一件很小但卻是阿兵哥非常重視的事,那就是要在允許通話時段從部隊打電話回家,往往大排長龍,你們應該去澈底瞭解一下,如果排隊時間確實太長,應設法增加通話機具。可以做到嗎?
陳副部長永康:謝謝委員的關切,這個問題目前已經在設法解決了。在有效管理方法下,其實營區內目前已開放使用智慧型手機,所以無須排隊使用公用電話,……
楊委員瓊瓔:錯了!我們去訪視時,每個阿兵哥都提出這個問題,哪有不用排隊的!
陳副部長永康:報告委員,那是過去的事。
楊委員瓊瓔:什麼過去的事!我們每週都探兵,為什麼基層和上面對這件事情的說法落差這麼大?副部長,他們都矇騙你嗎?
主席:請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胡次長說明。
胡次長延年:主席、各位委員。第一、有關一般新訓中心和義務役的部分,我們已經通令三軍做檢討,11月1日起就不再區分義務役和志願役,只要是在國軍部隊的戰士們,都開放在特定時間內使用智慧型手機和家裡通聯。第二、因為不一定每個人都是用手機,如果有需求的話,也可以增加一般的電話的數量。
楊委員瓊瓔:對嘛!11月1日開放什麼,再說明一次!
胡次長延年:11月1日起就沒有區分義務役和志願役,各單位都會開放在特定時間、地點使用智慧型手機。
楊委員瓊瓔:如果目前沒有智慧型手機,但有通聯困擾者,部隊會怎麼處理?應該可以增加中華電信的公用電話嘛?
胡次長延年:沒問題,只要有需求。
楊委員瓊瓔:不要讓他們再排隊了,可以雙邊進行嘛!你們是不是應該通令各部隊,請立即行動來協助有需求者,好嗎?
胡次長延年:是,這不是問題。
楊委員瓊瓔:既然這不是問題,你們要解決啊!
胡次長延年:我們已經通令各單位,第一、如果各單位已經能開放的話,他的手機……
楊委員瓊瓔:除了已經確認11月1日起將於適度時間開放運用智慧型手機外,針對部隊內仍缺乏公共電話的單位,也應該立即加強,因此本席要求各部隊於11月1日後的一週內增加公用電話的數量,並製表給本席,請確實解決這個問題,好嗎?
胡次長延年:沒問題。
楊委員瓊瓔: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盧委員秀燕、林委員德福、邱委員文彥、楊委員麗環、潘委員維剛、賴委員振昌及陳委員歐珀均不在場。
現在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副部長簡單說明目前國軍英雄館大概分布的地方?
主席:請國防部陳副部長說明。
陳副部長永康:主席、各位委員。各縣市都有國軍英雄館,有關細部方面,請政戰局長來說明。
馬委員文君:各縣市都有國軍英雄館嗎?
主席:請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王局長說明。
王局長明我:主席、各位委員。各縣市都有,但不一定都有住宿。
馬委員文君:哪些地方有提供住宿?
王局長明我:至少北、中、南、東有。
馬委員文君:目前哪些是委託給軍人之友社?
王局長明我:全部都是軍人之友社所屬的單位。
馬委員文君:只要是國軍英雄館都是軍人之友社所屬的?
王局長明我:是。
馬委員文君:以前租賃是免費嗎?
王局長明我:現在開始有收費了。
馬委員文君:這筆預算放在哪裡?
王局長明我:是軍友社自行編列的預算。
馬委員文君:基金收入的部分呢?既然有收入,就應該有……
王局長明我:應該是編在軍備局的營改基金內。
馬委員文君:這次預算編多少?有將這項放進去嗎?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何局長說明。
何局長安繼: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會配合歲入的預算放入。
馬委員文君:現在預算都審的差不多了,101年到103年間我們沒有放,因為要分年放入,但照理說104年就應該要放入編列預算中,可是我們完全看不到,不論是軍備局或是基金預算中都沒有,所以是不打算租給他們,而要公開招標嗎?如果要公開招標,也會有預算收入啊!但你們卻完全沒將這筆放進去,可以說明一下嗎?
何局長安繼:這是基金的預算,我們可將未來收入的租金放入歲入預算中。
馬委員文君:目前還沒有放,奇怪的是,照理說明年的預算中就應該有這筆了,但你們卻沒有放,你們一定有收入嘛,這筆預算要放在哪裡?這部分請你們提出說明。另外,先前台北市也曾遇到這樣的問題,目前國軍英雄館還有很多宿舍,如果宿舍位於精華地段,要不要將租金提很高呢?我認為沒有必要,可是如果位於精華地段卻用偏低的租金,讓大家的觀感也不好,所以你們應該檢討,是否可賣掉精華區的宿舍來增加收入,藉此挹注國軍福利部分。
另外,軍以戰為主,其實現在一直在精簡人力,很多單位認為如果裁減人員後,作戰能力可能其都會下降,請問兵工廠目前人力的分布狀況如何?
何局長安繼:兵工廠是由建置員額和生產基金所聘僱的人員等兩種人員所組成。
馬委員文君:請問目前的被服和蚊帳還是自己做嗎?
何局長安繼:沒有。
馬委員文君:那是給誰做?
何局長安繼:原來的302廠的所有人員都配合未來工廠開標案,結合……
馬委員文君:現在是國有民營嘛?
何局長安繼:對。
馬委員文君:所以這些都沒有自己做了嘛?國內紡織大廠的品質都非常好,都有很好的人力、物力,還有很多資源等,所以其實可以交給他們做。現在302廠還有多少人力?都沒有人了嗎?
何局長安繼:302廠的員工是隨著標案作移轉的。
馬委員文君:我知道員工是隨著標案作移轉,我問的是裡面還有多少人?203、205、302等這些生製中心轄下的工廠內還有多少人?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生製中心羅主任說明。
羅主任意中:主席、各位委員。目前全部有3,500員,有1,100位雇員。
馬委員文君:原來做子彈和被服的人員,年紀大概多大?
羅主任意中:平均年齡大概55歲,目前都於92年10月27日隨著302廠全部移轉出去了,我們已經清算,他們算是我們委託經營廠商的員工。
馬委員文君:這也是大家認為比較吃重的部分,像之前在做軍服招標的時候,有時他們的員工多達100多位,你們都要全部納入,我並不是認為不該照顧這些員工,應該是要照顧,可是他們是不是能做其他的轉移,比如中科院可不可以收?因為其中有做子彈的嘛?
羅主任意中:報告委員,只有302廠原來被服廠的同仁……
馬委員文君:我希望你們能慎重的規劃和考量,以目前中科院來說,其原來人員最精華的年紀也是在蔣經國總統時代。中科院目前也做後勤維修,在有些飛彈已經屆壽,且很多武器設備的原廠都不願意維修的情況下,將由中科院全接了,其實中科院需要的能量和原來生製中心的人才是有點類似的,因為又不能將其裁撤,因此希望可以妥善運用人力,這是我的看法,因為時間不夠,所以希望你們提供書面報告給我。
何局長安繼:報告委員,我們現在是國防自主,在中科院的國防工業體系,整個人力會做通盤檢討。
馬委員文君:本席為什麼提這樣的建議,因為你們可以將這些員額挪到作戰部隊的員額內,可以讓作戰部隊增加實力,所以希望你們做一個通盤的檢討,將他們分散到其他基金或地方做僱員的工作,像你們所說其平均年齡高達六十幾歲,都已經快退休了,希望這一個部分能在最短的期間之內,做最有效的分配,好不好?
何局長安繼:是,謝謝委員。
馬委員文君:另外,209廠為什麼用公務預算?
何局長安繼:目前生製中心的生產工廠只有209廠是編列……
馬委員文君:本席想知道為什麼209廠用公務預算?因為在100年或101年之前也不是用公務預算。
何局長安繼:對,100年移編過來之後就用公務預算。
馬委員文君:為什麼?
何局長安繼:這部分我們現在正在檢討。
馬委員文君:要檢討。因為所有的兵工廠,包括集集兵整中心,他們的管理單位全部都是一致的,只有209廠不同,其實也衍生很多的弊端,所以希望做完檢討之後,給我們說明及報告。
何局長安繼: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貴敏發言。(不在場)李委員貴敏不在場。
本次議程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是要求補充資料者,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兩週內提供。
現在處理105年度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等三項,現在開始宣讀預算數及委員提案。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
壹、預算數
一、作業基金一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收入總額:
(1)業務收入:282億2,172萬1,000元
(2)業務外收入:5億4,155萬4,000元
2.支出總額:
(1)業務成本與費用:276億0,217萬9,000元
(2)業務外費用:1億4,846萬8,000元
3.本期賸餘:10億1,262萬8,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7億9,106萬8,000元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5億5,526萬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二、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收入總額:
(1)業務收入:58億1,576萬4,000元
(2)業務外收入:2億2,349萬元
2.支出總額:
(1)業務成本與費用:61億8,437萬3,000元
(2)業務外費用:7億9,125萬7,000元
3.本期短絀:9億3,637萬6,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40萬元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三、資本計畫基金—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基金來源與用途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基金來源、用途及餘絀部分
1.基金來源:
(1)財產收入:95億4,955萬8,000元
(2)政府撥入收入:21億2,360萬6,000元
(3)其他收入:1,508萬元
2.基金用途:
(1)博愛專案計畫:12億6,386萬9,000元
(2)水湳機場遷建專案計畫,無列數
(3)老舊營舍整建計畫:30億2,100萬元
(4)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5億3,700萬元
(5)一般行政管理計畫:3,009萬1,000元
(6)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無列數
3.本期賸餘:68億3,628萬4,000元
(三)解繳國庫:無列數。
貳、委員提案
一、生產及作業服務基金部分:
1、
有鑑於營業基金及作業基金應積極開源節流,本企業化經營原則,積極開源節流、設法提高產銷業務量,以使增加收入,抑減成本費用」,乃作業基金為之經營原則,衡諸基金所屬302廠,雖為國有民營之形式,然因人事費過高,產能過低,致使承商接因虧損而無以為繼;209廠則因政策之故,迄今仍以國防部公務預算維持經營,有違體制,爰提案凍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所列「一般服務費」11億3,313萬1千元,「專業服務費」1億1,343萬4千元,各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302廠,近十年「國有民營」經營成效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江啟臣 蕭美琴
2、
針對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105年度預計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進用聘僱人力1,091人,並以「一般服務費」編列渠等人員人事費用8億3,788萬8千元;該事業105年度進用人數雖較104年度減列25人,然所編經費卻增加121萬7千元1。經查:(一)聘僱人員依規定應確依業務需求進用,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二)105年度以「管理及總務費用」進用聘僱人數及經費卻達112人及9,259萬9千元,反較104年度之88人及7,524萬3千元大幅增加,增幅分別達27.27%及23.07%(詳附表),其必要性及妥適性顯待斟酌。綜上,生產事業105年度預算案中,業務收入較104年度調降近4.99%,其以「銷貨成本」進用之聘僱人力雖隨之減列,然以「管理及總務費用」進用聘僱人力人數及經費卻大幅增加,恐有將生產部門所減少之聘僱人力改由管理部門續聘情事,其必要性及妥適性有待斟酌。爰該事業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一般服務費」所編9,259萬9千元聘僱人力經費建議酌予減列45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年度、項目 費用別 |
104年度 |
105年度 |
差異數 |
增減幅度 | ||||
人數 |
金額 |
人數 |
金額 |
人數 |
金額 |
人數 |
金額 | |
銷貨成本 |
994 |
729,028 |
943 |
716,817 |
(51) |
(12,211) |
(5.13) |
(1.67) |
管理及總務費用 |
88 |
75,243 |
112 |
92,599 |
24 |
17,356 |
27.27 |
23.07 |
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 |
34 |
32,400 |
36 |
28,472 |
2 |
(3,928) |
5.88 |
(12.12) |
合計 |
1,116 |
836,671 |
1,091 |
837,888 |
(25) |
1,217 |
(2.24) |
0.15 |
※註:1.資料來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提供。
提案人:陳唐山 蔡煌瑯 黃偉哲
1 104年度法定預算中,預計進用聘僱人數為1,116人,渠等人力人事費用合計編列8億3,667萬1千元。
3、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人員費用彙計表」所載,生產事業105年度預計依國軍聘用及雇用人員管理作業要點進用聘僱人力1,091人,並以「一般服務費」編列渠等人員人事費用8億3,788萬8千元;該事業105年度進用人數雖較104年度減列25人,然所編經費卻增加121萬7千元。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生產事業105年度預算案中,業務收入較104年度調降近4.99%,其以「銷貨成本」進用之聘僱人力雖隨之減列,然以「管理及總務費用」進用聘僱人力人數及經費卻大幅增加,恐有將生產部門所減少之聘僱人力改由管理部門續聘情事,其必要性及妥適性有待斟酌。爰針對「管理及總務費用─一般服務費」,提案刪減5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陳唐山
4、
有鑑於國防部軍備局生製中心所屬302廠,雖為國有民營之形式,然因人事費過高,產能過低,致使國軍軍被服補給困難,209廠迄今仍以用國防部公務預算支用維持經營,有違體制,爰提案凍結「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所列「專業服務費」1億7,194萬1千元,三分之一,俟國防部將209廠調整回歸基金經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江啟臣 蕭美琴
5、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中,「生產事業」編列「解繳國庫淨額」3億5,635萬9千元,鑒於「生產事業」尚有「前期待填補之短絀」8,458萬3千元,「生產事業」之賸餘應優先填補短絀,不宜全數解繳國庫。105年「生產事業」之「解繳國庫淨額」應減列4,000萬元;105年「生產事業」之「待填補之短絀」應由8,458萬3千元,改為4,458萬3千元。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李桐豪
6、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105年度於「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計畫(詳該基金所附各事業明細資料第2-60頁)編列11億4,818萬2千元,其中2億6,986萬3千元係規劃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有償撥用9筆國有土地,作為國軍台中總醫院(以下簡稱台中醫院)及國軍桃園總醫院新竹分院(以下簡稱新竹分院)停車場用地,以解決就醫民眾停車位不足問題;該土地價款將分4(105-108)年以分期付款方式支應,資金來源全數為自有資金。該事業台中醫院及新竹分院規劃購置土地雖編有「需求構想書」,然其內容僅估算每年停車費收入,對於停車場之興建成本、營運成本及營運風險等資料均未為適當估算及說明,亦未就「購地自建」以外替代方案進行評估,投資計畫之編製及評估顯過於簡略,允有未當。此外,新竹分院擬增設之停車位平均成本每個逾百萬元,如再考量興建成本、每年經營與維護成本等,除已偏低之投資報酬率恐再調降外,投資回收年限更恐將拉長,其購地預算之必要性尤待商榷,爰針對「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與擴充」計畫原編列11億4,818萬2千元,提案刪減5,0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陳唐山
7、
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105年度「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中「土地」編列2億6,986萬3千元規劃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有償撥用9筆國有土地,作為國軍台中總醫院及國軍桃園總醫院新竹分院停車場用地,以解決就醫民眾停車位不足問題。惟查成本效益分析未考量停車場興建及後續營運成本,亦未就替代方案提出評估,投資計畫之編製及評估顯過於簡略,爰針對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醫療事業「土地」凍結5,0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陳鎮湘
8、
105年國防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編列,「福利及文教事業」業務「銷貨成本」235,891仟元,其業務包括出版、印製勝利之光、吾愛吾家及奮鬥等刊物,受到資訊科技化、數位化的影響,平面刊物需求逐漸衰退,對於內容的需求也與過去不同,然國軍各項刊物內容未能創新突破,爰凍結1,000仟元,國防部應檢討刊物的編輯方向、重新評估發行需求,並規劃未來文教業務電子化推行,並於外交國防委員會提出報告,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
9、
有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服務作業」計有三軍軍官俱樂部等6個作業單位,提供國軍官兵暨眷屬等特定對象住宿、餐飲及擊球等服務,其中三軍軍官俱樂部、陸軍聯誼廳及海軍四海一家餐廳部提供餐飲服務,海軍四海一家住宿部及空軍官兵活動中心提供住宿服務,左營及清泉崗高爾夫球場提供擊球服務。經審計部查核,其成本管控欠佳,服務品質亦待提升,又部分設施委商經營,未按實際使用面積簽訂合約,短計土地使用費,經營管理亟待強化。爰提案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所列「公共關係費」1,260萬7千元,三分之一,俟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所屬,左營及清泉崗高爾球場與「財團法人台北高爾夫球場」關係之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馬文君 詹凱臣 江啟臣 蕭美琴
10、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105年度「旅運費」編列5,369萬9千元,與104年度預算5,011萬7千元相較,計增358萬2千元,增幅7.15%,若與103年度決算數4,458萬6千元相較,則增911萬3千元,增幅更達20.44%。經詢該事業表示,是項費用全數為國內旅費,並無大陸地區旅費或國外旅費,副供事業105年度業務收入編列2億7,174萬8千元,與104年度之3億0,381萬1千元相較,計減少3,163萬3千元,減幅達10.43%。該事業105年度業務收入較上年度衰退,旅運費本應設法抑減並力求節約,避免浮濫,然其105年度編列5,369萬9千元,較104年度之5,119萬9千元不減反增,增幅達7.15%,顯有違撙節原則,爰針對「旅運費」原編列5,369萬9千元,提案刪減1,0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陳唐山
11、
針對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105年度「旅運費」編列5,369萬9千元,與104年度預算5,011萬7千元相較,計增358萬2千元,增幅7.15%,若與103年度決算數4,458萬6千元相較,則增911萬3千元,增幅更達20.44%。經詢該事業表示,是項費用全數為國內旅費,並無大陸地區旅費或國外旅費。經查:(一)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並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二)業務收入較104年度減少逾10%,然旅運費卻不減反增,顯有未當。綜上,該事業105年度預計業務收入較104年度減少逾10%,相關服務費用本應設法抑減並力求節約,然其105年度服務費用中之旅運費卻不減反增,顯並未撙節編列,爰提案減列17.15%計920萬9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唐山 蔡煌瑯 黃偉哲
12、
有鑑於105年度國軍生產及作業服務基金中,有關副供事業105年度業務收入編列2億7,174萬8千元,與104年度之3億0,381萬1千元相較,計減少3,163萬3千元,減幅逾1成。該事業105年度業務收入較上年度衰退,旅運費本應設法抑減並力求節約,避免浮濫,然其105年度旅運費編列5,369萬9千元,較104年度之5,119萬9千元不減反增,增幅達7.15%,顯有違撙節原則,爰酌予減列500萬元。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
13、
有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105年度「旅運費」編列5,369萬9千元,與104年度預算5,011萬7千元相較,計增358萬2千元,增幅7.15%,若與103年度決算數4,458萬6千元相較,則增911萬3千元,增幅更達20.44%。惟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並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事業。該基金105年度預計業務收入較104年度減少逾10%,相關服務費用本應設法抑減並力求節約,然其105年度服務費用中之旅運費卻不減反增,顯並未撙節編列,爰針對105年度旅運費原列5,369萬9千元,擬減列3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14、
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105年度「旅運費」編列5,369萬9千元,與104年度預算5,011萬7千元相較,計增358萬2千元,增幅7.15%,若與103年度決算數4,458萬6千元相較,則增911萬3千元,增幅更達20.44%。然查該事業「業務收入」較104年度減少逾10%,旅運費卻不減反增,顯有未當。爰針對國防部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旅運費」凍結1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陳鎮湘
15、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副供事業」─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及保固費」編列737萬7千元,係辦理中心冷氣設備、碎紙機、公文櫃、桌椅、影印機、飲水機等各項保養維修,惟本年度編列較去年編列之728萬9千元為高,且前年度決算數僅40萬3千元,恐有浮編之嫌,爰針對「修理保養及保固費」原編列737萬7千元,提案刪減5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陳唐山
16、
本院審查99年度「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決議通過「應自100年度起,按事業別分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然至今卻未遵照辦理,殊屬欠當。基金內各事業業務性質迥異,且有個別管理機構,獨立營運各負盈虧責任,允宜分別編列,建請國防部於下年度預算編列,確實按事業分別編列附屬單位預算之分預算。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
17、
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以計息方式融通資金予眷改基金,所涉款項龐鉅,惟因該基金過往計息方式並未依規定辦理,偏低之貸放利率已使其運用收入鉅額減少,實已損及基金權益。而是項融通款項即將於104年底屆期重新議約,然依該基金105年度預算書資料,其計息利率僅0.74%,與定期存款利率1.07%相較,仍有相當差距,顯該基金辦理資金融通之計息方式仍未能依作業程序規定及本院決議,以「高於存放金融機構之定期存款利率」原則辦理,允有未當。建請國防部依規定改善該狀況。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18、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3人,鑑於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近10年賸餘約200億元,多以解繳國庫方式處理,其賸餘繳庫比例,遠高於其它部會,甚至解繳國庫額度超出賸餘數,導致基金資本持續下降,且因未能提存公積擴充基金資本,影響其活用資金改善機具設備,以及營運效能。
爰建請決議如下:自106年度起,「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之賸餘分配,應提高「提存公積」或「撥充基金」之比例,俾能加速更新生產設備,精進軍品產製技術及效能,提升國防戰備能量,另積極充實國軍醫療硬體資源,及持衡推展各項服務工作與福利措施,建構優質服役環境,以落實官兵照顧。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
19、
截至104年8月底,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各事業對退離職聘僱人員仍有5,412萬餘元勞保年資損失補償金待追繳,允宜依所訂追繳作業要點儘速辦理,以維護基金權益。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20、
本院委員等人,鑑於101-104年度軍備局生製中心的4年預算總額為315.14億元,其中研發預算5.36億元,僅占1.7%,尤其105年度更僅占0.91%,偏低的研發經費,不利於對傳統武器、彈藥的性能研改提升,難以滿足射程更遠、射速更快、精度更高、殺傷更強、重量更輕、用途更廣等「武器新概念」的發展趨勢。爰建請國防部應依據防衛作戰「打」的需求,提出「傳統武器彈藥性能提升研究發展規劃」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
21、
國防部軍醫院及退輔會榮民醫院,皆為我國重要之醫療單位,為使資源使用發會最大效益,建請國防部應與退輔會溝通,整體規劃國軍醫院與榮民醫院醫療資源配置,使資源能充分整合,並建立合作模式。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
22、
國防部軍醫院設置應配合國軍整體作戰計畫,以及重要軍事行動基地,建請國防部通盤檢討現有國軍醫院配置資源,及軍醫院設置位置,以確保作戰時期,軍醫院能發揮最大效能,使國軍官兵生命安全獲得最大保障。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
23、
有鑑於105年度國軍生產及作業服務基金中,有關福利及文教事業中之福利事業,主要在統籌提供國軍官兵及軍、榮眷各項生活用(食)品之供應配銷。惟近年來受到國軍不斷精簡影響,軍中消費人口遞減,加以國內各大型賣場與便利超商廣為設立,頻繁之促銷活動配合其地點之便利性,使該事業所營之福利品銷售業務面臨頗大挑戰,業務量有漸趨萎縮現象,105年度福利(營)站販售福利品之預計業務收入更較上年(104)年度大幅向下調降5,242萬4千元,降幅為9.04%。業務明顯趨於萎縮。爰要求國防部應積極研究如何促進福利品銷量或新增銷售項目以爭取客源,而非以調降業務收入目標之消極方式面對;並進一步評估轉型及與外界廠商合作之方式,引進一般軍士官兵所喜愛之商店、餐廳或產品,遂行作業基金追求最高剩餘之經營原則。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李桐豪
24、主決議
近年來受國軍不斷精簡影響,軍中消費人口遞減,加以國內各大型賣場與便利超商廣為設立,使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福利及文教事業中之福利事業所營之福利品銷售業務面臨頗大挑戰,業務量逐漸萎縮,105年度福利(營)站販售福利品預計收入5億2,763萬1千元,較104年度之5億8,005萬5千元減列5,242萬4千元(減幅達9.04%),而103年度決算數中,福利品收入達成率亦僅68.07%。爰建請國防部檢討目前營運方向及內容,積極開源節流,設法提高產銷營運量。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陳鎮湘
25、
國防部推行軍人儲蓄獎券之目的,在於培養官兵袍澤良好儲蓄習慣,然近年購券者因逾15年未兌回本金而喪失請求權之獎券張數及面額頗高,該事業對購券者權益保障措施顯有待加強。此外,該獎券實為保本商品,然卻以無記名方式銷售,其妥適性亦待商榷,建議該事業研議記名發行之可行性,俾降低購券者因遺失、失竊或滅失而無法兌回之風險。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26、主決議
有鑑於國軍實行食勤委外後,傳出不少爭議事件。去年遭台南地檢署起訴之農正鮮公司灌水牛肉貪瀆弊案,相關遭起訴涉嫌貪瀆之不良廠商,卻仍在承攬國軍食勤委外標案。讓有爭議的副食品供應廠商,同為廚房外包廠商,此舉將形同球員兼裁判,恐將使用來歷不明之農漁產品、或使用加工品,仍舊戕害我國軍飲食衛生健康,根本置國軍官兵權益於不顧。故建議國軍副食供應中心,應與縣市農會產銷班,訂定企作合約,就近採購,以保障國軍飲食安全及食物品質。國防部並就「國軍副食品採購檢討及食勤外包廠商改善計畫」,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
27、
本院委員林郁方等人,針對105年度國防部主管「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附屬單位預算」,請作決議如下:自105年起,國軍常備單位地面部隊中,戰鬥部隊和戰鬥支援部隊迷彩帆布皮鞋(或戰鬥靴)的配賦基準,應由每人一雙改為每人二雙。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連署人:陳鎮湘 李桐豪
28、
本院委員等人,鑑於陸軍航空部隊已先後獲得戰搜直升機(OH-58D)、超級眼鏡蛇攻擊機(AH-1W)、阿帕契攻擊直升機(AH-64E)及黑鷹通用直升機(UH-60M),此四種科技先進的機種其飛行及保修困難度,都遠高於老舊的通用直升機(UH-1H),惟飛行員的空勤加給卻相同,甚至U型機機工長領有空勤加給,待遇優於A、O型機機工長,形成「不同工、卻同酬」及「高難度、待遇少」的不合理現象,嚴重影響陸航人員士氣及造成反淘汰。爰提請國防部及陸軍司令部應正視此一長期存在的情況,本於「不同工、不同酬」之原則,規劃合理的專業加給及技術增支額度,以爭取優秀飛行及保修人才,投入先進機種的部隊。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
29、
本院委員等人,鑑於合理的軍人待遇是激發從軍的重要誘因之一,而差異化、階梯級距式的各種津貼(加給、獎金),更能打破齊頭式平等,鼓勵軍隊成員積極進修,提升專業職能,達到優質人力「長留久用、留優汰劣」推動募兵制的效益。
爰建請國防部參酌美軍津貼設計的優點,依「服役長短、能力強弱、學識高低、專長多寡」等條件的差異性,設計階梯級距式的專業加給,以利招募及留用優質的人才。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
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部分:
1、
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於「業務外收入」項下之「財務收入」科目,編列「租賃收入」2億2,289萬5千元,依預算書內之說明,係「預估辦理雙北市健安新城等零星餘戶118間短期活化租賃得款2,124萬元,雙北市健安新城等店舖69間短期活化租賃得款4,830萬元及眷改土地179筆短期化租賃得款1億5,335萬5千元。」其中有關餘戶及店舖辦理短期活化所編列之租賃收入數,容有低估情事。經查,該基金105年度規劃以租賃方式活化利用位於雙北市精華地段之眷村改建未出售零星餘戶及店舖,惟所編租賃收入偏低,允應核實估列。建議就擬出租之118間餘戶每戶每月平均租金至少以2萬元估算,估列年租賃收入為2,832萬元;69間店舖則核實以前完成出租之20間店舖實際年收租金數2,431萬6千元為基礎(詳附表),估列年租賃收入為6,601萬8千元。合計該基金105年度出租餘戶及店舖之租賃收入宜修正編列為9,433萬8千元,較原列數6,954萬元增列2,479萬8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附表: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4年度已辦理出租之雙北市精華區
市別 |
地區 |
眷村基地名稱 |
戶數 |
每月租金收入 |
平均每戶每月租金 |
年租金收入 |
臺北市 |
松山區 |
健安新城 |
15 |
1,372.18 |
91.46 |
16,466 |
新北市 |
板橋區 |
健華營區 |
5 |
654.13 |
130.80 |
7,850 |
合計 |
20 |
2,026.31 |
101.32 |
24,316 |
※註:1.資料來源,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2、
歷來眷改工程糾紛不斷,台北市懷仁新村、台中銀聯一村、彰化太極新村等基地均與原始住戶有所糾紛並且最後均以訴訟方式處理,顯示眷改基金編列之公關費並未有效緩和軍民對立關係的狀況,並且眷改基金編列許多服務費項目,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管理及業務項目均有相關項目,顯示相關服務費有浮編卻未發生作用之嫌,爰建議減列105年度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所編相關「服務費用」一百萬元(聘雇人員薪資除外),科目自行調整。2億1,720萬9,000元中,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李桐豪
3、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從99年開始持續編列眷村文化保存經費,開始眷村文化保存工作,惟遴選過程冗長,計畫執行進度緩慢,該基金原預期有8處可於104年度內核撥第1期30%開辦費用,然依目前進度研判,已預估「均無法於104年底前完成」,104年度至8月,執行率仍掛零,期間恐已造成眷村有形或無形之文化隨時間消逝,容有檢討之必要。爰針對「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眷村文化保存初期代辦費」原列6,292萬5,000元,擬凍結500萬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煌瑯 陳鎮湘
4、
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項下之「一般服務費」科目,新增編列「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3,132萬元,係為辦理臺北市「黎玉璽散戶」等4處具眷村保存價值之文化性資產活化促參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採購案所需費用,其中高雄市「樂群村」迄104年9月底止仍未完成該事前評估規劃案之招商作業。據該基金說明,「文化園區整體規劃(期程12個月)……原預劃於104年5月開標,惟配合高雄市政府調查研究期程,暫無法於本(104)年度執行,……。」意即高雄市「樂群村」於104年度內將不辦理資產活化之事前評估規劃,原計畫於105年度據該評估規劃結果辦理之後續促參委託管理技術服務採購顯已無法執行,其為該處眷村文化資產編列之522萬元「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允無必要。爰提案核實減列522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5、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編列「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3,132萬元,係為辦理臺北市「黎玉璽散戶」等4處具眷村保存價值之文化性資產活化促參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採購案所需費用,惟其中1處已確定無法於105年度辦理,故針對「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原編列之3,132萬元,爰提案減列522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連署人:蕭美琴
6、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費用」項下「一般服務費」,編列「文化資產活化經營與維管費」3,132萬元,作為辦理具眷村保存價值之文化性資產活化促參專案管理技術服務採購案所需費用,惟其中1處已確定無法於105年度辦理,爰提案減列100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7、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行銷及業務費用」─「業務宣導費」預計編列10萬元,已編列廣告費又再編列業務宣導費,有浮濫編列之嫌,故提案刪減預算5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連署人:蕭美琴
8、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公共關係費」預計編列74萬5千元,該預算無詳細說明故無法有效監督,爰提案刪減預算50%。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連署人:蕭美琴
9、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計編列10萬元,惟該單位並不需要廣告與宣傳事項,爰提案刪減預算5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連署人:蕭美琴
10、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管理及總務費用」─「用品消耗」預計編列65萬元,該預算係購置辦公用品、訂閱報章雜誌、採購圖書及事務機具消耗用品等雜支費用,因應電子化作業,故報章雜誌及圖書可數量減少,爰提案刪減預算10%。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連署人:蕭美琴
11、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於「業務外費用」項下之「財務費用─利息費用」科目編列1億4,491萬7千元,其計編方式依預算書之說明:「1.金融機構:期初餘額為127億元,利率水準為0.823%(104年度最低融資利率0.724%加0.099%),另考量隨土地處分得款適時償還借款,利息概估為5,263萬8千元。2.生服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期初餘額為110億元,利率水準為0.839%(104年度最低融資利率0.74%加0.099%),另考量隨土地處分得款適時償還借款,利息概估為9,227萬9千元。」如依此估算,該基金105年度就土地處分得款,顯係規劃先用以償還利率較低之金融機構借款,有欠合理,亦不符財務管理原則及相關規定,如以該基金105年度預計平衡表所列「短期借款」預計減少(償還)金額90億元及金融機構、生服基金兩類借款利率之差距0.016個百分點估算,其全年度利息費用之差額為144萬元,爰針對「利息費用」原編列1億4,491萬7千元,提案減列144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連署人:蕭美琴
12、
有鑑於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五─(八)點關於特種基金之債務管理另規定,特種基金就所舉借之債務,應遵守財務管理原則,彈性靈活調度所籌措之資金加以償還,期使利息負擔降至最低。惟國軍眷改基金105年度就土地處分得款,顯係規劃先用以償還利率較低之金融機構借款,有欠合理,亦不符財務管理原則及相關規定。如以該基金105年度預計平衡表所列「短期借款」預計減少(償還)金額90億元及金融機構、生服基金兩類借款利率之差距0.016個百分點估算,其全年度利息費用之差額為144萬元,惟考量其資金籌措及辦理還款或於年度中分次陸續進行,允可合理就該項差額144萬元減半估算。爰針對「業務外費用」項下「財務費用」之「利息費用」原列1億4,491萬7千元,擬減列72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13、
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於於「業務外費用」項下之「財務費用─利息費用」科目編列1億4,491萬7千元,其計編方式依預算書之說明:「1.金融機構:期初餘額為127億元,利率水準為0.823%(104年度最低融資利率0.724%加0.099%1),另考量隨土地處分得款適時償還借款,利息概估為5,263萬8千元。2.生服基金(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期初餘額為110億元,利率水準為0.839%(104年度最低融資利率0.74%加0.099%),另考量隨土地處分得款適時償還借款,利息概估為9,227萬9千元。」如依此估算,該基金105年度就土地處分得款,顯係未規劃先用以償還利率較高之金融機構借款,有欠合理,亦不符財務管理原則及相關規定。綜上,該基金105年度預計就土地處分得款償還借款,然卻規劃優先償還利率較低者,不符財務管理原則及相關規定,所編利息費用宜酌予減列。如以該基金105年度預計平衡表所列「短期借款」預計減少(償還)金額90億元及金融機構、生服基金兩類借款利率之差距0.016個百分點估算,其全年度利息費用之差額為144萬元,惟考量其資金籌措及辦理還款或於年度中分次陸續進行,允可合理就該項差額144萬元減半估算,爰建議減列利息費用72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1依該基金預算書內之說明,該基金因考量近年短期融資利率均較長期融資利率為低,故105年度之資金需求均規劃辦理短期融資,並預估105年度利率水準上升幅度不超過0.1個百分點,而以0.099個百分點之上升幅度估算。
14、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於「業務外費用」之「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科目編列2,419萬2千元,較上年度之僅14萬元遽增,顯有異常,經查眷改基金為價售零星餘戶予現役志願役官兵,計畫動支近3,600萬元新增辦理售前修繕計畫,異於以往依現況點交之作業常態,且與相關規定未盡相符,故針對「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原編列2,419萬2千元,爰提案減列2,40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連署人:蕭美琴
15、
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於「業務外費用」之「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科目編列2,419萬2千元,較上年度之僅14萬元遽增,顯有異常。經查,該基金以往就零星餘戶及店鋪之出售,向來均未主動辦理售前修繕事宜,經詢皆係被動接受少數承購人個案申請,進行必要之修繕事項,致近年(101-104年度)該「修理養護與保固費」科目預算最高僅編列123萬元,101年度至103年度實際支用數均不逾30萬元(詳附表)。且相關辦法及作業要點(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國軍志願役現役官兵申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價售作業要點1第11-(二)點)均明訂零星餘戶係「依現況點交予承購人」,允無辦理售前修繕之必要;且該基金以往對外公開標售零星餘戶及店舖皆未主動辦理售前修繕事宜,如今卻因擬價售現役志願役官兵即全面性辦理,亦恐難免令外界有差別待遇及圖利之議。綜上,該基金為價售零星餘戶予現役志願役官兵,計畫動支近3,600萬元新增辦理售前修繕計畫,異於以往依現況點交之作業常態,且與相關規定未盡相符,105年度編列數2,419萬2千元,建議參酌以往年度實支情形予以減列2,30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附表: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近年為辦理餘宅及店鋪未出售前之修理保固事項所編列之預算及執行情形 | |||||
年度 項目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預算數 |
889 |
1,230 |
379 |
140 |
24,192 |
決算數 |
265 |
173 |
267 |
423 |
- |
執行率 |
29.76 |
14.09 |
70.45 |
302.14 |
- |
註:1.資料來源,依該基金各年度預算書、決算書及104年8月份會計月報。
2.104年度決算數為該基金至8月底止之自結數。
提案人:陳唐山 蕭美琴 蔡煌瑯 黃偉哲
1該要點係103年10月16日由國防部以國政眷服字第1030013115號令訂定。
16、
有鑑於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為價售零星餘戶予現役志願役官兵,計畫動支近3,600萬元新增辦理售前修繕計畫,異於以往依現況點交之作業常態,且與相關規定未盡相符(詳附表),105年度編列數2,419萬2千元,建議參酌以往年度實支情形予以減列2,300萬元。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近年為辦理餘宅及店鋪未出售前之修理保固事項所編列之預算及執行情形 | |||||
項目 年度 |
101 |
102 |
103 |
104 |
105 |
預算數 |
889 |
1,230 |
379 |
140 |
24,192 |
決算數 |
265 |
173 |
267 |
423 |
- |
執行率 |
29.76 |
14.09 |
70.45 |
302.14 |
- |
註:1.資料來源,依該基金各年度預算書、決算書及104年8月份會計月報。
2.104年度決算數為該基金至8月底止之自結數。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蔡煌瑯 李桐豪
17、
有鑑於國軍眷改基金為價售零星餘戶予現役志願役官兵,計畫動支近3,600萬元新增辦理售前修繕計畫,異於以往依現況點交之作業常態。且依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處理辦法第13條第1項,及國軍志願役現役官兵申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戶價售作業要點第11-(二)點規定,國防部僅需「依現況點交予承購人」即可。顯見,編列辦理售前修繕之經費未符規定。爰針對「業務外費用」項下「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養與保固費」科目編列2,419萬2千元,擬減列2,000萬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18、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於「業務外費用」之一「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服務費用─修理保護與保固費」科目編列2,419萬2千元,惟查該基金以往就零星餘戶及店鋪之出售,向來均未主動辦理售前修繕事宜,今卻因擬價售現役志願役官兵即全面性辦理,亦恐難免令外界有差別待遇及圖利之議,爰提案減列300萬元。
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陳鎮湘 李桐豪
19、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於「業務外費用」項下之「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租金與利息」科目編列「地租」148萬3千元,依預算書內之說明,係「臺北市王文榮散戶等土地租金費用」。該項預算經詢係包括「王文榮等散戶」及「基隆路散戶」2筆土地租金各需49萬8,871元及98萬4,120元,惟其中核有誤(溢)編情事。經查,該基金105年度於前述科目所需土地租金,在「王文榮等散戶」部分僅需3萬7,284元,卻誤以已繳付之5年補償金49萬8,871元為編列數,如併計「基隆路散戶」所需年租金98萬4,120元,合計需求數僅102萬1,404元,其編列數148萬3千元核有溢編。爰針對「地租」原編列148萬3千元,提案減列46萬2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連署人:蕭美琴
20、
有鑑於國軍眷改基金105年度業務外費用於「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科目編列之土地租金預算,核有誤編情事,宜酌予減列46萬2千元;另該基金及其主管機關國防部,允應切實就基金預算之編審作業程序妥加檢討。爰針對「業務外費用」項下「雜項費用」之「地租編列」原列148萬3千元,擬減列46萬2千元。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21、
針對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105年度於「業務外費用」項下之「其他業務外費用─雜項費用─租金與利息」科目編列「地租」148萬3千元,依預算書內之說明,係「臺北市王文榮散戶等土地租金費用」。該項預算經詢係包括「王文榮等散戶」及「基隆路散戶」2筆土地租金各需49萬8,871元及98萬4,120元,惟其中核有誤(溢)編情事。經查,該基金105年度於前述科目所需土地租金,在「王文榮等散戶」部分僅需3萬7,284元,卻誤以已繳付之5年補償金49萬8,871元為編列數,如併計「基隆路散戶」所需年租金98萬4,120元,合計需求數僅102萬1,404元,其編列數148萬3千元核有溢編。爰提案核實減列46萬2千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22、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預計編列40萬元,辦理眷村文化保存、零星餘屋售價及軍眷服務,業務簡報及宣導,規劃購置電動銀幕1面、液晶投影機3台及觸控液晶電視機2台,然1面投影幕配投影機3台,有浮濫編列預算,浪費公帑之嫌,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邱志偉
連署人:蕭美琴
23、
本院委員等人,鑑於「國軍志願役現役官兵申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零星餘屋價售作業要點」規定,區分34坪型將級、30坪型校級、28坪型尉士官級、26坪型志願士兵等4種階級坪型,其評比資格係按「年資、考績及眷口數」計算績分,因尉級軍官最大服役年限僅15年,而士官服役年齡為(50-58歲),就服務年資及眷口數績分評比,尉級軍官將居於劣勢。
經查第一次尉、士官抽籤名冊總計1,363員,其中尉官僅54員,士官達1,309員;中籤人員計有227員,尉官僅有7員,士官達220員。顯示評選條件之設計,確實對尉級軍官有失公允,爰建請國防部儘速修正該作業要點,以符公平照顧之德意。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
24、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近年該等商服設施之銷售情況欠佳,完工後房舍若無法順利出售取得資金,對基金財務調度及成本將構成沉重負擔,顯示該基金對於各眷村改建基地已完工之商服設施(店舖)處分過於緩慢,允宜積極辦理標售以利基金籌措償債財源,並避免資源閒置。
提案人: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李桐豪
25、
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未能依行政院核定之計畫期限,於102年底前完成所有眷村改建工程,其中臺北市「政校後勤區」案執行過程涉有多項缺失,致遲至104年4月始完工,逾行政院要求期限達1年4個月,且預估至105年6月始能交屋,已損及眾多待安置眷戶權益,執行機關國防部政治作戰局難卸其責,允應檢討究責。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26、主決議
查現行國軍老舊眷村改建條例第22條第1項規定:「規劃改建之眷村,其原眷戶有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改建者,對不同意改建之眷戶,主管機關得逕行註銷其眷舍居住憑證及原眷戶權益,收回該房地,並得移送管轄之地方法院裁定後強制執行。」此規定雖經司法院大法官第727號解釋並未違憲,但大法官會議亦指出其未充分考慮不同意改建所涉各種情事,有關法益之權衡有未臻妥適之處,要求相關機關應儘速通盤檢討改進。爰建請國防部應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研修相關規定,保障眷戶之權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陳鎮湘
27、
國軍老舊眷村近年來發展為特有之文化資產,國防部自民國101年2月評選出13處眷村文化保存區後,迄今開辦進度著實緩慢,鑒於眷村文化之保存作業涉有形及無形資產之及時維護與蒐整,不容一再延宕,宜請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輔導各地方政府儘快提送修訂版計畫書並加速該等計畫書之複審作業,並協助其解決相關土地移撥作業程序問題,使該等老舊眷村保存計畫得以儘速執行。
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28、
眷村文化保存區選定後,該基金辦理保存眷村文化之開辦進度實過於緩慢,鑒於眷村文化之保存作業涉有形及無形資產之及時維護與蒐整,不容一再延宕,宜請該基金輔導各地方政府儘快提送修訂版計畫書並加速該等計畫書之複審作業,並協助其解決相關土地移撥作業程序問題,使該等老舊眷村保存計畫得以儘速執行。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三、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部分:
1、
針對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案於基金來源之「財產收入項下─租金收入」編列1億7,720萬5千元,然查台北及高雄國軍英雄館之土地及建物業列為該基金財源清冊,本院104年度審議國防部附屬單位預算時亦決議,該部應向長期使用國有土地經營國軍英雄館之軍人之友社收繳租金(詳附表),營改基金雖依決議收取104年度租金,惟105年度預算案並未就渠等標的再編租金收入,顯有未當,爰提案增列台北及高雄國軍英雄館「租金收入」840萬、302萬合計1,402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附表:
社團法人中華民國軍人之友社使用國有土地繳款一覽表
單位:新台幣千元
區分 |
臺北英雄館 |
臺中英雄館 |
高雄英雄館 |
總計 | |
等同租金使用費 |
分期繳納期限 | ||||
104年06月 |
4,233 |
522 |
1,548 |
6,303 | |
104年12月 |
4,120 |
510 |
1,510 |
6,140 | |
105年06月 |
4,120 |
510 |
1,510 |
6,140 | |
105年12月 |
4,120 |
510 |
1,510 |
6,140 | |
106年06月 |
4,120 |
510 |
1,510 |
6,140 | |
106年12月 |
4,120 |
510 |
1,510 |
6,140 | |
合計 |
24,833 |
3,072 |
9,098 |
37,003 | |
104年租金額 |
11,100 |
1,365 |
4,048 |
16,513 | |
總 計 |
35,933 |
4,436 |
13,146 |
53,516 |
※註:1.資料來源,國防部104年2月6日國政綜合字第1040001691號函送本院「軍友社使用臺北、臺中及高雄國軍英雄館國有土地租金契約簽訂期程研析檢討與策進作為書面報告。」
2.同租金使用費係國防部軍備局追繳101年10月至103年12月之使用費。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2、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部分營區之整建工程自100年度執行迄今進度嚴重落後,如復興北營區、天山南營區、埔尾營區、北大營區、仁壽營區及烏坵營區等,截至104年8月底工程進度均不及20%,又下華興營區及福山營區等2案整建計畫則迄未開工渠等計畫期程自100年度執行迄今已4年有餘,然進度仍嚴重落後。雖然計畫執行落後,但是觀察基金收入項下卻未有規定違約罰款收入,因此建議基金歲入收入增加五百萬元,以督促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之速度及品質,確保國軍弟兄在部隊之生活品質,以利募兵制能夠增加誘因。
提案人:詹凱臣 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3、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係以「變產置產」方式檢討國軍無運用計畫之土地處分後專款專用,以供興建國軍營舍及設施工程之財源。105年度預算案中,基金用途編列48億5,196萬元,除一般行政管理計畫3,009萬1千元外,餘48億2,186萬9千元均為營舍及設施工程之整建預算,其占比高達99.38%,惟營改基金雖依規定於預算書中附有「單位(或計畫)成本分析表」,然卻未能依整建營區或設施之計畫名稱,逐項列明計畫內容、單位成本及預算金額等攸關資訊,預算書表編列顯過於簡略,不利本院預算審議,爰針對基金用途總計編列48億5,196萬元,提案刪減1億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4、
有鑑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編列「基金用途」預算48億5,196萬元中,各類營舍及設施工程整建預算占比高達99.38%。該計畫下各整建工程之成本為預算審議重點,理應充分揭露。惟該基金預算書表未能依整建營區或設施之計畫名稱,逐項列明計畫內容、單位成本及預算金額等攸關資訊,預算書表編列過於簡略,不利本院預算審議。爰針對「基金用途」預算48億5,196萬元,擬凍結3億元,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各整建案之計畫內容、成本明細之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5、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案中,就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編列30億2,100萬元,較104年度之22億2,053萬3千元,增加8億0,046萬7千元,增加幅度達36.05%,且營改基金近年編列之「老舊營舍整建計畫」預算逐年攀升,然預算執行狀況卻明顯不佳,103年度預算執行率僅58.31%,預算保留數8億7,159萬7千元為近年新高,除預算執行力顯待加強外,亦顯該基金未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爰針對「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原編列30億2,100萬元,提案刪減10億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6、
有鑑於營改基金編列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共30億2,100萬元,較104年度之22億2,053萬3千元,增加8億0,046萬7千元,增加幅度達36.05%。經查,該項計畫預算雖逐年增列,但各年度執行績效、預算執行狀況亟待加強。此外,部分營區之整建工程自100年度執行迄今進度嚴重落後,前置作業欠缺周延。爰針對「老舊營舍整建計畫」原列30億2,100萬元,擬凍結5億,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7、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旅運費」預計編列28萬4千元,較上年度預算增加5萬9千元,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故提案刪減預算5萬9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8、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預計編列6萬元,係印製預決算書表、管理會會議及教育訓練資料等印製費6萬元,該預算並無廣告費,故提案刪減預算1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9、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一般服務費」預計編列1,620萬1千元,計時與計件人員酬金,因應財政困難共體時艱,應撙節開支,爰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10、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專業服務費」預計編列524萬元,較上年度增加500萬元,係管理不適用營地之舊有營舍,所需法律諮詢訴訟費22萬元,以及工程先期規劃諮詢服務費500萬元,工程規劃諮詢費用疑似過高,不符社會觀感,故提案刪減預算30%。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11、
有鑑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之「服務費用」科目編列「公共關係費」12萬元,執行基金業務相關敦親睦鄰、業務推展需要使用經費,惟本項費用編列金額雖與104年度預算數相同,然該基金收入來源主要為「財產收入」及「政府撥入收入」兩類,占比分別為81.70%及18.17%,故以該基金收入性質觀之,顯無藉由公共關係費拓展業務之需求。
再者,依中央政府各機關工程管理費支用要點規定,每年均按工程總價之一定比率提列工程管理費,105年度「老舊營舍整建計畫」提列金額為2,177萬7千元,「工程及設施整建計畫」亦提列495萬元,其可供支用項目範圍甚廣,爰允無再額外編列公共關係費之必要性,應將公共關係費全數減列。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
12、
針對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案基金105年度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之「服務費用」科目編列「公共關係費」12萬元,為執行基金業務相關敦親睦鄰、業務推展需要使用經費。是項費用編列金額雖與104年度預算數相同,惟就基金收入來源與用途觀之,其編列公共關係費之必要性恐待商榷。經查,公共關係費係為應業務需要加強公共關係之費用,惟該基金係檢討無運用計畫營區土地,並將其處分得款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老舊營舍整建及設施改建等業務,故就基金來源而言,其顯無拓展業務之需;且該基金已編列高額工程管理費,其用途甚廣,爰允無再額外編列公共關係費之必要性,爰提案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13、
針對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案基金105年度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之「服務費用」科目編列「公共關係費」12萬元,為執行基金業務相關敦親睦鄰、業務推展需要使用經費。是項費用編列金額雖與104年度預算數相同,惟就基金收入來源與用途觀之,其編列公共關係費之必要性恐待商榷。經查,公共關係費係為應業務需要加強公共關係之費用,惟該基金係檢討無運用計畫營區土地,並將其處分得款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老舊營舍整建及設施改建等業務,故就基金來源而言,其顯無拓展業務之需;且該基金已編列高額工程管理費,其用途甚廣,爰允無再額外編列公共關係費之必要性,爰提案全數刪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14、
有鑑於營改基金105年度於「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之「服務費用」科目編列「公共關係費」12萬元,用以執行基金業務相關敦親睦鄰、業務推展需要使用經費。然該基金目的是為檢討無運用計畫營區土地,並將其處分得以專款專用方式,辦理老舊營舍整建及設施改建等業務。因此,究其基金來源,並無拓展業務之需。爰針對「一般行政管理計畫」項下「服務費用」之「公共關係費」12萬元,擬全數減列。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蕭美琴 蔡煌瑯
15、
105年國防部原編列「一般行政管理計畫」之「服務費用」中「公共關係費」120千元,主要用於敦親睦鄰及業務推展,預算雖與104年相同,但就基金用途而言,該基金無編列公關費拓展業務之需要。爰凍結60千元,並於三個月內國防部向國防及外交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計畫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
16、
「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用品消耗」預計編列34萬9千元,執行業務所需文具事務用品21萬4千元、報章雜誌1萬5千元及其他相關需求12萬元,然其他相關需求無詳細說明故無法有效監督,故提案刪減預算12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蔡煌瑯
17、
營改基金內容過於簡略,缺乏具體分析內容,基金運用計畫為預算審議之重點,計畫內容應充分揭露。基金雖編列成本分析表,然位列示個別整建之單位成本及預算,過於簡略,不利於本院預算審議。建請國防部於下年度,基金預算編列,應遵循政府資訊公開之原則,修正基金編列模式,將計畫內容充分揭露,以便受公眾監督。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蕭美琴
18、
有鑑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105年度預算案中,老舊營舍整建計畫係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所餘土地配合地方發展及國家政經建設釋出,將營區騰讓之得款,專款專用辦理老舊營舍整建工作。105年度編列30億2,100萬元,較104年度之22億2,053萬3千元,增加8億0,046萬7千元,增加幅度達36.05%。然其執行率卻逐年降低,以103年度預算執行率為例僅達58.31%,且預算保留數8億7,159萬7千元為近年新高,顯未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允有未當,爰要求國防部應切實詳盡審核,始得編列預算。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
19、
主決議:
有鑑於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成立迄今17年之久,並自101年度起將軍事工程及設施納入辦理,為支應龐大工程資金需求,持續檢討不適用營地陳報行政院核納基金來源清冊,以增加基金來源。因近年來由於土地處分受限500坪以上不再標售,雖透過標租、設定地上權、有償撥用等多元方式活化利用,惟迄今不適用營地之處分,無論是面積或收入之達成率均未及5成,該基金宜積極檢討活化措施,以充裕財源。
截至104年8月底營改基金不適用營地處分情形表 | ||||||
|
數量(處) |
面積(公頃) |
處分收入 | |||
納編 |
已處分 |
納編 |
已處分 |
預估數 |
實現數 | |
合計 |
370 |
141 |
568.231139 |
277.379118 |
171,838,981 |
55,340,959 |
達成率% |
38.11 |
48.81 |
32.21 |
※註:1.資料來源,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
2.表列納編之營地數量不含剔除部分。
3.表列處分收入含地上權標租權利金。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
20、
本院委員陳鎮湘等3人,鑑於國防部多年來配合國家及地方發展需要,辦理營區及土地釋出(騰讓),計有11處營區424筆土地,面積184.4公頃;另結合兵力精簡,將小營區歸併大營區,並檢討無運用營地,自97年至104年9月底,已核定移管高達2,049.21公頃土地,考量釋出土地容易,將來若有土地需求,將耗費鉅資且獲得困難,尤其國軍迄今未能開發符合防衛作戰場景的灘岸戰鬥、城鎮戰及山隘守備等防禦及反擊戰鬥射擊場,難以滿足「為戰而訓,戰訓合一」的訓練需求。爰提請國防部務須整體規劃運用國軍營地,切勿零星釋出土地,應集中資源積極朝淺山發展,整建大型基地及三軍聯合攻防戰鬥射擊場,建構國軍優質的實戰訓練環境。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李桐豪
21、
主決議
營改基金105年度預算案中,就老舊營舍整建計畫編列30億2,100萬元,較104年度之22億2,053萬3千元,增加8億0,046萬7千元,增加幅度達36.05%。查行政院近年專案核定不適用營地納入基金財源之數量逐年增多,老舊營舍整建預算逐年攀升,然各年度執行績效卻有待加強,例102年度為64.68%,103年度則僅58.31%,保留數8.7億元,占該年度預算數14.79億元之比率達58.82%,104年度至8月底執行率僅24.69%,顯未衡酌執行能力覈實編列預算。爰建請國防部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並加強計畫控管效能。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黃偉哲 蔡錦隆 陳鎮湘
22、
有鑑於國防部目前為配合國軍兵力精簡以及結合推動土地活化政策,將其中高價值土地納入「營改基金」來源,以作為老舊營區整建及改善官兵生活設施,期吸引優秀青年投身軍旅。然為更有效提升全民國防的意識及一般民眾對於國軍的興趣與認同感,建請國防部清查全國低度利用或閒置營區之位址及使用情形,研擬開放適合民間團體長期無償承租之低利用或閒置營區,舉辦與國防相關之休閒活動,並由承租土地之團體負責該營區內管理清潔之工作。藉民間之力,擴大民眾參與國防事務,激發全民防衛意識,強化全民國防教育。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蔡煌瑯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第1案國防部有何意見?有沒有問題?
在場人員:人事費用我們目前沒有支用,而且209廠這部分可以在兩個禮拜內解決,所以我們建議此案不要凍結,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第1案不凍結,改成書面報告。
第2案呢?
在場人員:關於第2案,我們的預算看起來有增加,其實是把104年的……
主席:委員不在場,過。
第3案黃偉哲委員也不在場,過。
第4案呢?
在場人員:第4案跟第1案性質相同,提案委員也是一樣,建議併案處理。
主席:好,第4案併入第1案。
第5案呢?
在場人員:第5案同意。
主席:第5案同意,好,過。
黃委員的第6案呢?
在場人員:第6案、第7案是不是可以併案?
主席:可以啊!
在場人員:跟委員報告,因為現在這兩家醫院的停車空間真的不足,請委員支持免於刪除或者凍結本案的預算。
黃委員偉哲:要刪多少?
在場人員:請委員是否考量免於刪除,凍結100萬,然後我們再提出報告。
主席:好吧!
黃委員偉哲:你們為什麼要免於刪除?
在場人員:因為此案本身在土地的取得……
黃委員偉哲:就是車位,是吧?
在場人員:是。
黃委員偉哲:一個車位的成本超過115萬,所以委員才要刪除,這是黃金地段耶!
在場人員:這是因為我們醫院在的空間需求上,是需要有這些停車……
黃委員偉哲:好,我可以接受少減一點……
主席:凍結500萬,提出書面報告,這樣好不好?
在場人員:是。
黃委員偉哲:刪減50萬,凍結400萬,並提出書面報告。
詹委員凱臣:刪減50萬,凍結400萬,可以啦!
主席:好,第6案及第7案刪減50萬,凍結400萬。
第8案呢?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建議第8案我們提出書面檢討報告,免於凍結。
主席:好,同意。
第9案呢?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我們建議第9案是否可免於凍結,因為服務這部分的額度只有49萬……
主席:錢不多嘛!
在場人員:對,所以……
主席:好,同意提出書面。
第10案呢?
在場人員:建議第10案到第14案一併處理,因為都是同樣的案子。
黃委員偉哲:第10案到第14案旅運費是不是?
在場人員:是。
黃委員偉哲:好,請說明。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今年預算增加358萬,因為明年北屯副供站要搬遷,第一,需要搬運費用;第二,會增加22個單位的委外運費,所以建議這部分千萬不能刪,否則會影響官兵副食的供應。
主席:好,這個比較嚴重。
黃委員偉哲:好啦!看主席的面子。
主席:第10案到第14案黃委員同意撤案。
第15案呢?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第15案所編列的經費,主要是因為副供站的即時管理系統已經5年了,光這個系統就要688萬……
黃委員偉哲:為什麼前年度決算數只有40萬?
在場人員:另外40萬是中心、北、中、南四個監視系統,監視系統也7年了,我只編這兩個,因為這兩部分都是現在副供站老舊的裝備。
主席:好啦,免凍,要提書面報告。
第16案呢?
在場人員:第16案我們同意。
主席:第16案同意。
第17案呢?
在場人員:第17案同意。
主席:第17案同意。都是決議案嘛!
黃委員偉哲:第16案跟第17案我都要參加連署喔!
主席:好。
第19案同意。
第23案同意,是吧?
在場人員:沒有,第23案是……
在場人員:23案同意……
在場人員:23、24……
黃委員偉哲:現在到底第幾案?說清楚好不好?國防部要幹嘛?
主席:你們要進入狀況!第20案!
王局長明我:同意。
主席:同意,為什麼不講話?
處理第21案。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同意。
主席:處理第22案。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同意。
主席:處理第23案。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同意。
主席:處理第24案。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同意。
主席:處理第25案。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同意。
主席:處理第26案。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同意。
主席:處理第27案。
在場人員:建議修正幾個字,最後「應由每人一雙……」之「應」改為「建請國防部檢討」。
主席:第27案照以上建議修正通過。
處理第28案。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同意。
主席:處理第29案。
在場人員:報告委員,同意。
主席:第一部分有關「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及相關提案已處理完畢。
現在處理「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相關提案。
處理第1案。
林處長耀宗:報告委員,這個租金我們是按照……
主席:你不要解釋理由,你說明同不同意,不同意的話,有什麼意見。
林處長耀宗:是,我們建議不同意增列。
黃委員偉哲:少增列一點,為什麼?
林處長耀宗:因為我們都是公開標租的,所以實際的價格,我們會請估價師來估。有些價格飆得很高……
黃委員偉哲:那我少增列一點好了,好不好?
林處長耀宗:增列一點可以,但是租金是根據實際的市場需求。
黃委員偉哲:原本我們要求增列2,479萬元,改為增列500萬元,好不好?
林處長耀宗:可以。
主席:好,改為增列500萬元。
處理第2案。
林處長耀宗:報告委員,我們建議不能減,因為相關的費用都是用於處理住戶的陳抗。
主席:撤案。
處理第3案。
林處長耀宗:同意。
主席:第3案,同意。
林處長耀宗:凍結500萬元,再提書面。
主席:凍結500萬元,提書面報告。
處理第4案、第5案及第6案。
林處長耀宗:第4案、第5案及第6案我們同意減列522萬元。
主席:第4案、第5案及第6案同意減列522萬元。
處理第7案。
林處長耀宗:這主要是我們自己辦理講習。
黃委員偉哲:好,撤案!
主席:撤案。
處理第8案。
林處長耀宗:是否建議不同意?只有七十幾萬,因為這是有行政費用。
主席:好,撤案!
處理第9案。
黃委員偉哲:撤案!
主席:處理第10案。
林處長耀宗:第10案也建議撤案。
黃委員偉哲:為什麼?
林處長耀宗:沒有廣告費,就是書表而已。
黃委員偉哲:撤案。
主席:你講清楚嘛!
林處長耀宗:是。
主席:撤案。
處理第11案、第12案及第13案。
林處長耀宗:我們同意併案減列72萬元。
黃委員偉哲:為什麼?
林處長耀宗:因為利息調降了。
黃委員偉哲:那我們不要減那麼少。
林處長耀宗:報告委員,那純粹是利息減列。
黃委員偉哲:好,減列72萬元。
主席:第11案、第12案及第13案減列72萬元。
處理第14案、第15案、第16案、第17案及第18案。
林處長耀宗:建議不同意,因為有些房子已經超過保固期,我們只是在2萬1千元以內修。
主席:這是實際上的狀況。
林處長耀宗:水龍頭不修的話,到時候交屋會有……
主席:因為它已經擺了很久了。
黃委員偉哲:那為什麼上年度只有14萬元?
林處長耀宗:上年度還沒有開始修,因為這是開口性契約,不一定要用這麼多,但是只要有……
黃委員偉哲:備而不用?
林處長耀宗:對,備而不用。
黃委員偉哲:好,撤案。
主席:撤案。
處理第19案、第20案及第21案。
林處長耀宗:這個租金有需要,只是科目有一點不同,我們真正要付給民間的、市政府的還有……
黃委員偉哲:不行啦!不行啦!不行啦!每次都這樣,都聽你們的。
林處長耀宗:裡面還有一些眷戶沒有搬遷,所以這個租金是實際要付出去的錢。這些眷戶在今年年底到明年初會搬家,但是這個錢一定要付,只要完成安置,我們就不再付租金了。
主席:好。
處理第22案。
林處長耀宗:報告委員,這都是按照共同契約購買的東西,我們訂定這個額度,但是……
黃委員偉哲:不要!不要!這個要減,不減說不過去了。
林處長耀宗:是,報告委員,那是不是減一台投影機……
黃委員偉哲:你編40萬元?
林處長耀宗:是。
黃委員偉哲:減10萬元就好了。
林處長耀宗:同意。
主席:好。
以下處理決議案,第23案。
林處長耀宗:同意。
主席:處理第24案。
林處長耀宗:同意。
主席:處理第25案。
林處長耀宗:我們建議……
黃委員偉哲:主席,以後不是他們同意,我們不需要經過他們同意,他們應該是遵照辦理。
林處長耀宗:是,遵照辦理。
主席:好。
林處長耀宗:第25案因為是承包商的問題,我們已經課罰他20%,將近1億元,我們建議儘速追究其責任,課罰他相關刑責,後面再來……
主席:你怎麼寫?
林處長耀宗:是,最後兩句改為「執行機關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儘速依合約及規定,檢討追究承商相關責任」。
主席:同意。
處理第26案。
林處長耀宗:我們建議改為研提書面報告,因為根據大法官會議第727號解釋,並未說此事違憲,但是因為註銷的樣態很多,我們一定要先清查有哪幾個樣態。
主席:好,提書面報告。
林處長耀宗:還有希望給我們三個月,因為清查要花一點時間。
主席:好,同意。
處理第27案。
林處長耀宗:遵示辦理。
主席:通過。
處理第28案。
林處長耀宗:遵示辦理。
主席:通過。
現在處理「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及相關提案。
處理第1案。
何局長安繼:因為是基金歲入部分,建議預算書表不修訂,所增加金額依照預算法第八十七條併入決算來辦理。
黃委員偉哲:不行,每次都併決算辦理,這不行!你至少要把標準適度提高,我覺得你們試算收入,你可以再增加多少,你自己講!
何局長安繼:報告委員,違約金已經編了1,500萬元。
黃委員偉哲:本來是台北、高雄國軍英雄館增加840萬元302萬元,我們可以少增加一些,譬如只增加100萬元、50萬元,如果你連這個都做不到的話……
何局長安繼:是,可以,遵照委員指示辦理。
主席:多少?
黃委員偉哲:北英100萬元、高英50萬元,剩下的如果你們能談得更好,讓國家拿得更多更好啊!
何局長安繼:是。
主席:台北國軍英雄館100萬元、高雄國軍英雄館50萬元,修正通過。
進行第2案。
何局長安繼:因為我們已經編列了1,500萬元,建議基金歲入收入要核實納列基金,這500萬元不要增加。
主席:好,撤案。
處理第3案、第4案。
何局長安繼:第17案也是相同的,建議併案處理。因為這個格式是按照行政院的格式來建議,實際上我們有詳細的計算書表……
黃委員偉哲:那我們少減一點好了。
何局長安繼:我們建議撤案。
黃委員偉哲:不建議,我建議改200萬元,好不好?
何局長安繼:同意。
主席:好,減列200萬元。
處理第5案。
何局長安繼:第5、6案相同,建議併案。
黃委員偉哲:你們那時候保留數怎麼那麼多?保留了8億7,159萬!執行率只有58%,要如何交代呢?
何局長安繼:報告委員,這裡面最主要是砲校和台中市……
黃委員偉哲:那這部分在105年度就能落實嗎?
何局長安繼:這個案子執行是地方政府及我們基金預算的編列,建議不要刪減,改為凍結1億元,提出書面報告。
黃委員偉哲:什麼?執行率只有58%,還叫我們只凍結1億元!我跟你講,高高舉起,輕輕放下,減500萬就好了!
主席:第5案、第6案減列500萬元。處理第7案。
何局長安繼:第7案是基層幕僚的會勘費……
黃委員偉哲:好,撤案。
主席:第7案撤案。處理第8案。
黃委員偉哲:撤案。
主席:第8案撤案。處理第9案。
何局長安繼:第9案是屬於人員薪資部分,我們是照基層員工……
黃委員偉哲:好,撤案。
主席:第9案撤案。處理第10案。
何局長安繼:「專業服務費」部分,建議凍結10%。
黃委員偉哲:刪減50萬就好了,也不用凍了。
主席:第10案減列50萬元。第11案、第12案、第13案、第14案、第15案一併處理。
何局長安繼:「公共關係費」部分,只有編列12萬元,這是因為我們有很多空置的營區、營地,所以對於週邊的鄉親……
黃委員偉哲:好,撤案。
主席:其中還有李委員的提案。
李委員桐豪:提書面報告好了。
主席:提出書面報告。
黃委員偉哲:報告主席,結論就是他們要提出經費用途的書面報告。請問需要多久時間?
何局長安繼:3個月內。
主席:請相關單位3個月內提出經費用途書面報告。處理第16案。
黃委員偉哲:撤案。
主席:第16案撤案。處理第17案。
何局長安繼:建議最後一行的「修正」改為「檢討」。
黃委員偉哲:就是修正為「檢討基金編列模式」。
主席:好,第17案修正通過。處理第18案。倒數第二行「要求」改為「建請」。
何局長安繼:好,謝謝委員。
主席:第18案修正通過。處理第19案。
何局長安繼:建議最後一行修正為「該基金宜協調國產署積極檢討活化措施……。」
主席:第19案修正通過。處理第20案。
何局長安繼:照辦。
主席:第19案照案通過。處理第21案。
何局長安繼:建議改成書面報告。
主席:好,改成書面報告。處理第22案。
何局長安繼:建議倒數第四行「研擬開放適合民間團體……」修正為「研擬開放適合民間團體……,交國產署檢討提供民間……」
黃委員偉哲:這是建請案,你們意見還那麼多!
主席:建請案很簡單啦!
何局長安繼:好,遵照辦理。
主席:第22案照案通過。
相關修正內容,請各單位到秘書處核對,如果沒有核對,視同放棄。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105年度預算有關國防部主管非營業基金部分,包括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國軍老舊眷村改建基金及國軍營舍及設施改建基金,業已處理完畢,交財政委員會彙整後,送院會審查。
請問委員會,院會審查前,是否需要黨團協商?好,不需要。院會處理本案時,由召委補充說明。
再說明一次,秘書處這邊有關資料,請各相關單位詳細核對,逾時不候。現在散會。
散會(12時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