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6日(星期一)9時8分至16時1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主  席 陳委員碧涵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7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0月21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0時51分

中華民國104年10月22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36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1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淑慧  鄭麗君  陳碧涵  蔣乃辛  何欣純  高金素梅 賴振昌  黃志雄  孔文吉  黃國書  許智傑  陳學聖  陳亭妃  呂玉玲

   委員出席14人

列席委員:蕭美琴  許添財  李桐豪  黃偉哲  楊應雄  陳歐珀  簡東明  邱文彥  周倪安  楊瓊瓔  呂學樟  楊麗環  姚文智  張慶忠  劉櫂豪  李貴敏  薛 凌  林德福  鄭天財  邱志偉  潘維剛  吳育昇  蘇清泉  林滄敏  田秋堇

   委員列席25人

列席人員:

(10月21日)

 

 

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

馮明珠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科長

 

(10月22日)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蔡春鴻率同有關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陳梅英

主  席:鄭召集委員麗君

專門委員:謝淑津

主任秘書:劉其昌

紀  錄:簡任秘書 郭冬瑞 簡任編審 陳碧芬 專員 江凱寧

報 告 事 項

(10月21日)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二、國立故宮博物院院長就「國立故宮博物院南部分院─亞洲藝術文化博物館籌建現況暨年底開館試營運籌備進度」進行專案報告。

(本日議程採綜合詢答,委員蔣乃辛、陳碧涵、鄭麗君、何欣純、賴振昌、黃志雄、姚文智等7人提出質詢,均經國立故宮博物院馮院長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陳淑慧、陳亭妃、許智傑、黃志雄、呂玉玲、黃國書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定:

一、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二、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

討 論 事 項

(10月21日)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立故宮博物院預算案。

決議:

一、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委員對本次詢答單位105年度公務預算有提案者,請各委員辦公室於10月29日中午12點前,將提案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彙整。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10月22日)

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及附屬單位預算案。

(本日議程有委員孔文吉、蔣乃辛、黃國書、陳碧涵、鄭麗君、何欣純、陳亭妃、田秋堇、許智傑、李桐豪等10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蔡主任委員及相關人員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呂玉玲、黃志雄、鄭麗君、陳淑慧之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決議:

一、本案報告及詢答結束,另定期繼續審查。委員對本次詢答單位105年度公務預算有提案者,請各委員辦公室於10月29日中午12點前,將提案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彙整。

二、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臨時提案

(10月21日)

一、故宮博物院對於藏品圖像及出版授權的收費標準,係以私法契約授權利用而收取權利金之法源依據,且收費標準未規定者,尚缺可遵循之比照標準,相關藏品數量規格及可使用之適當限制亦未有具體,是以要求故宮博物院於本(104)會計年度結束前,應援引公法為法源依據,全面檢討並研議修訂完成相關規定。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決議:照案通過。

二、故宮博物院為「文化資產保存法」所定國立古物保管機關。惟「國立故宮博物院藏品圖像授權及出版授權利用辦法」僅規範故宮圖像及出版品授權利用等相關公有文化創意資產業務,對於品牌授權及合作開發之作業,所依循之法令尚未周全,亦無公有文化創意資產利用之施行辦法,相關權益之維護未臻完備,爰要求檢討改進。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決議:照案通過。

散會

主席:由於在場委員人數不足,議事錄稍後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二、處理10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主席:我們先進行討論事項第一案,處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

宣讀科技部主管單位預算部分、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部分以及委員提案。

一、預算部分:

(一)科技部主管預算部分:

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8項 科技部1,352萬元

第199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70萬3,000元

第200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73萬3,000元

第201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49萬4,000元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0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316萬2,000元

第161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66萬元

第162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928萬4,000元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09項 科技部1,102萬7,000元

第210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107萬5,000元

第211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萬3,000元

第212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21萬8,000元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5項 科技部204萬7,000元

第216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284萬2,000元

第217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350萬4,000元

第218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868萬7,000元

歲出部分

第24款 科技部主管470億7,849萬5,000元

第1項 科技部439億7,709萬9,000元

第1目 一般行政4億9,881萬1,000元

第2目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2億1,000萬元

第3目 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58億0,821萬3,000元

第4目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17億1,668萬1,000元

第5目 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1,380萬元

第6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357億2,739萬4,000元

第7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9萬元

第8目 第一預備金151萬元

第2項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9億2,930萬2,000元

第1目 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4億0,720萬6,000元

第2目 一般行政2億4,952萬2,000元

第3目 園區業務推展2億5,107萬元

第4目 新竹生物醫學園區2,050萬4,000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100萬元

第3項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13億6,733萬8,000元

第1目 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1億6,981萬1,000元

第2目 一般行政1億9,592萬元

第3目 園區業務推展3億0,270萬7,000元

第4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6億9,790萬元

第5目 第一預備金100萬元

第4項 南科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8億0,475萬6,000元

第1目 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2億7,092萬4,000元

第2目 一般行政1億8,642萬7,000元

第3目 園區業務推展3億4,577萬元

第4目 非營業特種基金無列數

第5目 一般建築及設備63萬5,000元

第6目 第一預備金100萬元

(二)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部分:

預算案數

業務計畫

請參閱預算書

業務總收入

2億3,684萬7,000元

業務總支出

2億3,684萬7,000元

本期賸餘(短絀)

0元

解繳國庫淨額

無列數

轉投資計畫部分

無列數

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3,420萬元

 

國庫增撥基金額

無列數

二、委員提案部分:

(一)科技部主管預算委員提案部分:

1、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17

案由:科技部「罰款及賠償收入」第1目「賠償收入」原列13,520千元,建議增列6,480千元。

增列理由:

系爭預算來源為各項採購廠商違約逾期交貨之賠償,其估列方式依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3條,衡酌過去年度及2015年度已過期間計畫實收情形,詳實編列。惟查前年度科技部預算「賠償收入」實現數為21,993千元,為本年度預算數之163%,矧前年度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相同科目之預算編列數亦僅編列6,520千元,足見科技部就相關歲入之估列,頗有調整之必要。爰建議增列本預算6,480千元,使其與前年度決算結果相近。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

案由: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498,811千元,建議減列18,811千元,餘480,000千元凍結48,00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科技部組織法第1條規定,行政院為推動全國科學技術發展與技術研究及應用,特設科技部。然科技部成立以來,非但未能提升政府科技治理能量,反而使相關政策欠缺整體考量之情況,更為惡化。舉例而言,政府組織改造後,科技部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應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分工,對各項政府科技發展計畫進行技術審議及政策審議,但前一年度「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一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之匡列與執行,既無法整合政府在高速網路環境與智慧城市等領域的施政,部份經費甚遭特定部會以不相干計畫浮濫提案並挪用;又如政府科技政策必須配合法制革新始能發揮成效,然而科技部既不自行或透過科技會報推動科技法規修正,僅由分散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法制協調中心與各法令主管機關自行處理科技法律相關問題,多頭馬車的結果,造成我國科技政策難以鼓勵前端研究、加速落實應用;多重主管機關不予整合,亦造成規劃與執行之嚴重落差,如行政院刻正推動之「網路智慧新臺灣政策白皮書」,即交由國發會而非主導我國資訊與通信科技產業發展的科技部主責。政府科技治理不彰,亦造成臺灣面臨國際經貿條件惡化的嚴竣挑戰,技術貿易收支(Technology Balance of Payments)逆差嚴重,部分科技產業之產業鍊更出現「斷鍊危機。

矧本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惟在科技部主管預算歲出較去年減少16億元下,科技部「一般行政」卻較去年有所成長,顯有不當。爰建議減列本預算18,811千元,其餘480,000千元凍結十分之一,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

案由:「一般行政」目105年度編列4億9,881萬1千元,建議減列776萬1千元後,其餘凍結十分之一,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科技部之設立源於行政院推動全國科學技術發展與技術研究及應用,依政府科技發展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科技部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應分工,針對各項政府科技發展計畫進行技術及政策審議。科技日新月異,政策之制定須配合法規更迭,然而現行情況卻是多頭馬車,由各法制單位處理科技法律相關問題,造成我國科技政策難以鼓勵前端研究、加速落實應用;多重主管機關不予整合,亦造成規劃與執行之嚴重落差。

(二)政府科技治理不彰,亦造成臺灣面臨國際經貿條件惡化的嚴竣挑戰,部分科技產業之產業鍊更出現「斷鍊」危機。行政院雖打出生產力4.0口號,國研院亦稱我國具備「技術集中度優勢」,惟仍偏重硬體技術,針對我國科學技術發展藍圖有短、中、長程規劃。

(三)本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科技部主管預算歲出雖較去年減少16億元,然其「一般行政」卻較去年成長。爰建議減列預算成長之776萬1千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4、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

案由:「一般行政」,原列4億9,881萬1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科技部在業務量沒有增加的情形之下,卻於105年「一般行政」編列4億9,881萬1千元,較去年度9,589萬5千元,增編近300萬元,恐有浮編公帑之虞,又根據統計,全國研發經費由98年3,671億7,400萬元增至101年4,312億9,600萬元(增幅17.46%);全國研發經費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亦由98年2.94%升至101年3.06%,國內投入科學技術研發日益積極。其中,中央政府科技經費預算則由98年度910億3,000萬元增至102年度910億7,100萬元,各部會資源配置以科技部、經濟部及中央研究院等3機關為主,經費比率合計逾8成,資源有高度集中化趨勢。

二、然而依據科學技術統計要覽所列我國91年度至99年度技術貿易情形,我國長年存在技術貿易逆差且有加速惡化趨勢,由91年度逆差368億7,200萬元暴增至99年度逆差1,157億元3,500萬元(增幅達213.88%),顯示政府每年投入鉅額科學技術研究經費,卻無法改善技術貿易嚴重逆差情勢,產業技術自主性未見顯著提升,為我國產業永續發展之警訊,科技部應徹底檢討並研謀改善對策。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5、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18

24款1項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原列4億9,881萬1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一般行政」計畫項下105年度編列人事費3億6,506萬6千元,其中聘用人員費用為1億0,707萬5千元,與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億2,894萬7千元相近,科技部各學術研究司等主要司處人力多以聘用人員為主,且長期聘用。組織改造後,允宜檢討以往用人方式,並與考試院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溝通考試類別及任用員額,進用及培育適任之正式人力,俾逐漸改善用人結構,以靈活運用人力。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何欣純

6、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

案由:「一般行政」計畫下編列「01人員維持」經費中「0111獎金」共4,649萬7千元,建議凍結六分之一,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技部改組前身國科會102年度法定編制員額為117人,聘用人員為105人,約僱人員4人;105年度法定員額為143人,聘用人員為108人,約僱人員4人。依規定聘用人員為定期聘用,其所任工作以非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然而,科技部部分業務司聘用人員超過八成,如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僅有2名編制職員,有13名聘用人員;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亦為2名編制職員,14名聘用人員。

(二)此外,科技部應檢討聘用人員常任化現象。其聘用滿五年者達88%,滿十年者亦達75%;建議如係常態之業務者應向行政院爭取擴大編制人員處理之,如考量雖為科技部常態業務卻需有科技專業知識者,亦應檢討其長期聘任之妥適性。綜上,建議凍結上開經費六分之一,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7、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0

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下「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原列3,199萬5千元,建議減列50萬元後,其餘凍結200萬元。

說明:()「執行科技發展協調聯繫計畫、辦理園區工程審查、編印本部法令彙編及舉辦政策性、專業知能、法制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或研習活動所需印刷費及雜支等」經費58萬6千元,較前一年度35萬1千元顯著成長;然則我國設置科學工業園區之目的,係透過「稅捐減免之獎勵,廠房、土地之優惠及便利」,達成「培育、羅致、利用高級科技人才,以利技術輸入和激勵國內工業研究創新」之目的,惟科學工業園區後來的發展,卻僅偏重於高科技製造生產,而今年甚至以廠商滿意度為唯一關鍵績效指標,未能有效管考園區轉型政策。

(二)科技部雖自104年度起預算書已未編列派遣人力,惟仍以勞務承攬方式將資訊業務及清潔工作委外辦理,以預算書所列預算數觀之,實不甚合理。簡述包括24名資訊事務人員共需2760萬4千元,平均每人每月9萬5847元;而清潔工作委外案4人16萬3千元,平均每人每月3,395元。應說明資訊人員所分配之業務內容,以及各勞務承攬人員之實領薪資,以保障其權益。

(三)有關本項項下等有關「執行科技發展協調聯繫計畫」項目,近三年經費逐年增加,然組織改造後,原國科會之跨部會署協調功能已然遭行政院科技會報取代,相關工作之歸屬與經費之編列應予以說明。

(四)104年度科技部業已編列辦公室空間改善經費5,700萬元,105年又再編列簡報室、貴賓室及會議室改善工程費用1,500萬元。且辦公房舍修繕費用較104年度鉅增一倍之多,應予以檢討。

綜上,建議減列增編之50萬元後,其餘凍結200萬元,待科技部針對上開事項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8、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1

24款1項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735千元

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維持費」中「0300設備及投資」下「0319雜項設備費」原列735千元,全數凍結,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購置雜項設備費用共編列735千元,購買傳真機、空氣清淨機、投影機、小型送風機、移動式檔案櫃等,所編列預算高於市場價格,請科技部提出詳細說明,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9、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

24款第1項第1目-02-1.

【】歲入─增列:

【V】歲出─【】減列:   【V】凍結:11萬2千4百元

案由: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1.同仁進修訓練費」,原編列56萬2千元,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中編列進修訓練費56萬2千元,爰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項下亦編列「9.舉辦政策性專業之能法治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或研習活動」鐘點費及撰稿費用共經費8萬9千元,恐有預算重複編列之嫌,應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0、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

24款1項1目 節

【V】歲出─【V】減列:29千元   【 】凍結:

案由: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維持費」中「0200業務費」下「4.舉辦政策性、專業知能、法制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或研習活動所需場地及設備租金」原列29千元,全數刪除。

說明:

科技部辦公廳舍已有會議場地,每年並編列高額事務設備汰換,故舉辦演講或研習活動,應遵循撙節支出原則,無須另覓會議地點及租用設備。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1、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

案由:

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列有「辦公設備保險費」57千元,建議減列7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本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惟科技部本年編列辦公設備保險費57千元,較前一年度成長近四分之一,顯有不當。爰建議減列本預算7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2、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

24款1項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89千元

案由: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維持費」中「0200業務費」下「9.舉辦政策性、專業知能、法制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或研習活動所需鐘點費52千元、撰稿費37千元」原列89千元,全數凍結,俟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舉辦「政策性、專業知能、法制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或研習活動」,其中有關政策性、法制教育、行政中立等,政府已實行多年,已是基本常識,無須編列預算費辦理此內容演講與研習活動,請科技部提出針對該筆預算所預期辦理演講或研習內容及預期成效,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30

案由: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第1目「一般行政」下列有「辦理各項採購案、工程施工查核、園區工程審議等會議之專家學者出席費及審查費等」945千元,建議凍結145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查我國設置科學工業園區之目的,如1978年全國科技會議所揭,為透過「稅捐減免之獎勵,廠房、土地之優惠及便利」’以達成「培育、羅致、利用高級科技人才,以利技術輸入和激勵國內工業研究創新」的目標,惟科學工業園區後來的發展,卻僅偏重於高科技製造生產。為改善相關問題,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2013年起推動科學工業園區「政策環評」與「科學園區創新發展之推動與規劃計畫」,然各科學園區後續推動之施政,卻未將前揭計畫之概念與成果充份落實。矧各科學園區管理局,今年皆以廠商滿意度為唯一關鍵績效指標,除無法就前述園區轉型政策有效管考,對於科學園區當前所面臨勞動保障、環境永續與鄰近社區發展等重要課題,亦無任何幫助。爰建議凍結本預算145千元,待文化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4、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0

案由:

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列有「辦理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調查計畫」800千元,建議減列8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本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惟科技部本年辦理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調查計畫之預算金額,較去年度成長九分之一,顯有檢討之必要。矧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過去進行預算審議時,多次要求各科學園區管理局績效指標之設置,應配合科學園區當前發展課題調整檢討,惟各科管局今年預算KPI,卻僅有廠商滿意度一項。爰建議減列本預算80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5、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0

24款1項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一【 】減列:   【V】凍結:800千元

案由:

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維持費」中「0200業務費」下「11.辦理科學園區滿意度調查計畫」原列800千元,全數凍結,俟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97年開始,每年編列800千元進行科學園區滿意度調查,請科技部提出每年調查後,內部是否提出改善政策及措施,內容為何?以及改善後成效?並提出105年度調查後預期成效說明?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6、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0

24款第1項第1目-02-14

【V】歲出一【V】滅列:28萬元   【 】凍結:

案由:

第1目「一般行政」中「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14.執行科技發展協調聯繫計畫所需文具用品、圖書、耗材等」,原編列178萬5千元,提案刪減28萬元。

說明:

科技部於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用中編列文具用品、圖書、耗材等相關費用達178萬5千元,平均每月高達將近15萬元之文具用品耗材支出,酌刪28萬元以撙節經費開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7、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0

案由: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列有「執行科技發展協調聯繫計畫、辦理園區工程審查、編印本部法令彙編及舉辦政策性、專業知能、法制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或研習活動所需印刷費及雜支等」586千元,建議減列286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本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惟科技部本年度編列「執行科技發展協調聯繫計畫、辦理園區工程審查、編印本部法令彙編及舉辦政策性、專業知能、法制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或研習活動所需印刷費及雜支等」經費586千元,較前一年度351千元顯著成長,顯有不當。爰建議減列本預算286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8、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0

案由: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列有「辦公房舍修繕費」727千元,建議減列30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本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惟科技部本年編列辦公房舍修繕費727千元,較前一年度354千元成長一倍以上,顯有不當。爰建議減列本預算300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9、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1

24款1項1目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一   【 】減列   【v】凍結:15,000千元

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02基本行政維持費」中「0200業務費」下「29.本部簡報、貴賓及會議室等改善工程費用」、原列15,000千元,全數凍結,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科技部有關簡報、貴賓及會議室等改善工程費用,編列15,000千元,請科技部說明該工程事前評估,及改善工程內容,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20、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1-32

案由:第1目「一般行政」計畫下編列「03資訊管理」,原編列1億175萬元,建議凍結500萬元,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技部105年度編列資訊管理費用1億175萬元,預算較去年度成長五成以上,卻說明粗略,未能見今年鉅幅成長之原因。爰建議凍結本預算75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21、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1-32

案由:科技部第1目「一般行政」列有「資訊管理」101,750千元,建議凍結75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本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第二點規定,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惟科技部本年編列資訊管理費用101,750千元,較去年度成長五成以上,矧今年預算成長主要細項「學術補助業務系統、公文系統及共用性資訊服務系統改版精進、創新資訊系統規劃建置」亦係每年編列,則今年鉅幅成長之原因,其目標與必要性有待進一步檢討。爰建議凍結本預算75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2、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3

案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原列2億1,000萬元,建議凍結三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科技部該工作項目業務量並無特別增加的情形之下,卻於105年「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編列2億1,000萬元,較去年度1億6,000萬元,增編達5千萬元,恐有浮編公帑之虞,而且,為因應政府整合跨部會災害防救科技政策之業務推動,落實應用災害防救科技技術於政府施政之必要性,提高我國災害防救之實務作業效能,103年4月由國家實驗研究院獨立出來,成立「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二、又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年度營運計畫:「災害技術整合與減災研究計畫」、「防災科技支援與服務平台計畫」,不僅與之前在國研院內相同,就連欲達成之績效目標,都與102年度相近,如:提出災害分析與研究技術報告都66件、年度具代表及指標性之學術產出只比102年度多1件,在技術支援與落實應用、人才培育與推廣等項目,也都無法比組織改造前獲得更高之績效值。顯示國家災防中心在成立行政法人後,尚無積極作為,有待檢討。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2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3

案由: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原編列2億1,00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待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於103年4月28日改制為行政法人後,應依設置條例及其營運需求訂定相關法規,然災防中心迄今仍未依設置條例訂定公共事務跨域治理之相關規範,卻已經連年執行防災科技支援與服務平台等計畫。()為強化預算執行效率,各項政府施政應隨年度預算提送關鍵績效指標。然有關災防中心105年度關鍵績效指標卻僅有財務改善一項,而非核心災防科技能量之提升。

我國人口密集、又有地理因素,發生複合性災害可能極高,近年來災害防治意識雖抬頭,然仍缺乏從建設規劃階段即融入災害防治的考量,乃至於對複合性災害的科技思維。爰建議凍結本預算1,000萬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24、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3

案由:科技部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編列210,000千元,建議凍結2,10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為強化預算執行效率,各項政府施政應隨年度預算提送關鍵績效指標。惟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雖為科技部重要施政,但該部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中有關於該中心者卻僅有一項,且該指標著重者係中心財務的改善,而非核心災防科技能量之提升。矧我國位處太平洋熱帶氣旋盛行帶,加以地質脆弱、山高水急且人口密集,易生複合性災害,但災防中心年度工作計畫中,對於如何從建設規劃階段起即提升國土抗災能力,仍較缺乏。爰建議凍結本預算2,10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5、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3

案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災害技術整合與減災研究」計畫,原列9,200萬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災害技術整合與減災研究」計畫業務系進行天然災害之防減災關鍵技術研發,分年度進行資料整合及建置,並針對我國面臨之挑戰及迫切需要解決之天然災害問題,納入社會經濟之思維,進行防減災研究工作及加強跨領域之防災管理。惟經查:()、部分研究內容與其他研究計畫恐有重複之虞;()、應專注於政府部門相關防災研究計畫之加值整合,審慎評估研究投入之方向:鑒於災防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對其職掌範圍內已有相關委託之研究,各大專校院及研究機構(如中研院、國家實驗研究院等)亦不乏災防方面之研究,允宜參酌該計畫部分審查意見。

綜上,災防中心進行天然災害之防減災關鍵技術研發,惟部分研究內容與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之研究恐有重複之虞,允宜專注於政府部門相關防災研究計畫之加值整合,並審慎評估研究投入之方向。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26、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3

案由: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01災害技術整合與減災研究計畫」,原編列9,20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105年度本分支計畫中編列包括「1.災害事件簿建置及災害環境特性分析」、「2.活動斷層引致大規模地震衝擊情境分析」、「3.極端氣候之災害衝擊與調適」、「4.地區災害管理機制之研擬與應用」等研究計畫,然而,災防中心過去曾與國研院颱洪中心透過整合型計畫建立合作模式,惟不同年度雙方均曾執行計畫進行河道水位模擬預報之研究;此外,有關地震與活動斷層之研究,與國研院地震中心及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所進行的各項研究;除前述二項外,我國與災害應變相關研究之單位橫跨中研院、科技部、經濟部、內政部、農委會乃至於各大學校院,災防科技中心所進行之整合性計畫應具體說明其所執行之計畫是整合哪些單位之相關計畫,又係如何整合?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27、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3

24款1項2目 節

【V】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凍結:10,000千元

案由: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01災害技術整合與減災研究計畫」,原列92,000千元,建議凍結10,000千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審計部於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中提及,災防中心與國研院颱洪中心透過整合型計畫建立合作模式,惟不同年度雙方均曾有執行分項計畫投入河道水位模擬預報之研究,研究主題間有部分重疊,允宜落實分工之虞。

二、災防中心105年度研究內容,依計畫之審查意見,部分工作項目難免與其他機關、單位、機構等研究工作或業務計畫有所重複,應事先作協調整合。

三、災防中心進行天然災害之防減災關鍵技術研發,惟部分研究內容與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之研究恐有重複之虞,科技部應加以整合政府部門相關防災研究計畫,並審慎評估研究投入之方向。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28、

單位名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33

案由: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02「防災科技支援與服務平台計畫」,原列7,300萬元,提案凍結3,000萬元。

說明:本計畫較去年減列防災資訊加值及服務經費原因為何?另增列一百萬餘元執行提升都會區防洪預警及支援災害應變技術,104年有無執行相關計畫?105年計畫具體內容與目標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29、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4

案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防災科技支援與服務平台計畫」計畫,原列7,300萬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防災科技支援與服務平台計畫」,旨在建構可支援公私部門防災工作推動及落實應用之服務平台,加值學研之研發成果,轉化為可實務應用及操作之工具方法,以減少災害之損失及傷亡,執行項目包括強化以決策支援管理系統、災害示警共通平台等方式,提供防災資訊之服務等,其中災害示警公開資料平台已公開供民眾使用。惟經查:()、災害示警公開資料平台彙整,包括:颱風警報、地震報告、豪大雨特報、海嘯資訊、淹水警戒、土石流警戒、河川水位警戒、水庫洩洪警戒、公路封閉警戒、停班停課通知、臺鐵營運異常警示、及高鐵營運異常警示等12項示警資料,以共通示警標準格式發布,提供複合性預警資訊;()、應持續整合納入其他災害示警資訊,並加強宣導周知:除上開資訊外,倘有瓦斯、石化管線分布或核能電廠異常運作等其他可能影響民眾安全之相關災害示警資訊,允宜整合納入;()、倘採用國際標準格式有其必要性,需考量協調各機關之災害示警資訊改採國際標準格式,以降低整體處理成本:採用國際標準格式發布,不但降低產業跨平台資料格式轉換成本,亦有利推動防災產業之加值應用與民眾檢索之便利性。

綜上所述,災害示警公開資料平台彙整12項示警資料,以共通示警標準格式發布,提供複合性預警資訊,允宜持續整合納入其他災害示警資訊,並加強宣導周知,便利民眾查詢以及作為社區防災之依據。倘採用國際標準格式有其必要性,允宜考量協調各機關之災害示警資訊改採國際標準格式,俾降低整體處理成本。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30、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4

案由: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02防災科技支援與服務平台計畫」,原編列7,30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本分支計畫項下編列有「1.防災資訊加值與服務」及「2.提升都會區防洪預警與支援災害應變技術」等工作項目,經查,防災資訊加值服務係災防科技中心仍屬於國研院之研究單位時期即長期進行之計畫,延續迄今已累積相當成果,然而就擴充各類示警資訊等應用面上,卻就重要的通訊方式示警由另外一個分支計畫,即「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執行,上開計畫與原本之推廣擴充各類示警資訊之連結性為何?差異處何在?應明確說明之。

二、就「提升都會區防洪預警與支援災害應變技術」項目,目前仍有部分重要資訊未臻完備,例如內政部下水道資訊系統仍迄今仍未能完整建置公開,此計畫又係如何整合相關資訊?其績效指標推廣災防應用科技迄104年五月底僅核定35件,達成率12.5%,允應檢討改進。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31、

單位名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35

案由: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03「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原列4,500萬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本計畫為連續型經費預算從104年執行至106年,104年由科發基金編列5千餘萬元執行情形為何?105年編列4,500萬元且計畫名稱改為「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災害訊息廣播平台系統建置計畫」,計畫內容是否與4G有關?主要內容與目標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32、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35

案由: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項下「03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原編列4,500萬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本分支計畫原係104年度編列於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自105年度起回歸公務預算編列。項下編列有「1.研擬災害示警訊息細胞廣播之串接規範及作業準則」、「2.建置災害訊息廣播平台雛型系統」等工作。依照科技部提報加速加速行動寬頻及產業發展方案之內容,本計畫之質化指標包括:(1)與相關部會共同合作,分析防災訊息法規面制定;(2)與相關部會共同合作,依CAP國際標準發送災防示警訊息;(3)推動國內防災標準之產業聯盟合作。預期效益為完善防災示警通報機制,並促使行動寬頻業者連結防災平台體系。惟查,有關於防災訊息之相關法規問題係以既有之相關規劃移植由本計畫推動,且迄未有顯著成果,此外,本計畫負有促進產業加入防災科技,或推動與防災科技產業之連結,卻未見相關規劃,科技部應予以說明。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3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18

24款1項3目節

【 】歲入一增列:

【 】歲出一【 】減列:   【 】凍結:1千萬元

案由:

第3目第『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科目原編列5,808,213千元,凍結1千萬元。

說明:

1.科技部為提升國內高速計算資源,以及雲端平台、大資料應用服務,於國研院所轄成立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並以建構世界級大資料計算及知識庫中心為目標。

2.經查,該計畫所屬『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係建置高效能叢集計算主機,維運與管理整體基礎設施,對外提供學研產界最佳之計算與儲存服務,對內提供國研院各中心之資訊服務,藉由服務系統之資訊化與雲端化,降低行政人力成本,並增加行政之效能。然而依據國研院實際提供設施服務之數據顯示,每年度提供企業之計算使用時數相對學研機構未及千分之五,顯示其提供產業界雲端運算、儲存及研發平台之功能有待提升。

3.綜上所述,爰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科目1千萬元,俟科技部針對『如何提升企業使用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之功能』問題,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以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黃志雄  孔文吉

34、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3

案由:

科技部預算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晶片設計實作計畫」原列417,548千元,建議減列7,548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國家實驗研究院成立目的,係為我國高端前瞻研究建構共同平臺,並轉譯國際研究成果。惟我國製造業中產值最大的半導體業,近年在技術發展與產業環境上,皆遭遇嚴峻挑戰,如在製程到達10奈米以下後將遇到物理限制,必須從投影或材料上尋求突破,然科技部系爭計畫之預算說明,在目標與執行項目上有所落差,而無法回應當前產業環境;若僅因國家奈米元件實驗室已有三五族(III-V)及鍺(Ge)等新材料技術相關研究,則晶片系統設計中心如何分工,在預算說明中亦付之闕如。矧本預算歷年關鍵績效指標中,成熟製程晶片下線製作顆數逐年下降,科技部雖稱晶片總製作顆數變動較小,惟前瞻製程績效成長幅度實不如成熟製程衰退輻度。爰建議參酌相關情形,減列本預算7,548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35、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3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晶片設計實作計畫」,原列4億1,754萬8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本計畫104年編列預算為3億2,732萬5千元,而今年度編列達4億1,754萬8千元,增編9,022萬3千元,且項下除原有之「智慧電子系統整合技術」及「晶片系統設計與實作平台」兩項子計畫外,上年度新增「下世代無線通訊毫米波射頻前端電路設計、製造、量測技術發展」,係為產學研界團隊共同合作,導入前瞻製程,應用於下世代無線通訊系統設計,預期傳輸速度達到10 Gbps目標,惟觀察在今年的預算說明中,並無詳細羅列積效為何?實質成果為何?此部分,科技部應予以說明。

二、又該中心近幾年之績效指標與目標值,在協助晶片下線製作服務方面,顯未能呈現較佳之執行成果,如:「成熟製程晶片下線製作顆數」100年度為1,448顆、101年度1,439顆,102年度1,510顆,但104年度的目標值卻只設定在1,410顆;又「前瞻製程晶片下線製作顆數」100年度為257顆、101年度274顆,但102年度執行結果卻只剩下184顆,績效明顯下降。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36、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案由:

科技部預算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原列551,078千元,建議減列11,078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刪減/凍結理由: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201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即曾指出本預算以「德國蔡司水準」作為關鍵績效指標,無視德國Carl Zeiss AG作為歷史悠久的多樣性光學集團,其不同年代、不同等級產品製作精度有著相異的標準,有欠精確。然系爭預算今年度KPI仍完全相同。矧本預算今年較去年顯著成長,科技部預算書之預算說明相較前一年度,竟一字未改;其中部分內容或可解釋為一般性或延續性支出,但多項應逐年前進之實驗項目,說明亦未配合修正,足見儀器科技研究中心之計畫管控能力,有必要深入檢討。爰建議減列本預算11,078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科技部改正相關問題,並就如超紫外光(EUV)掃描機等最先端半導體用光學儀器技術發展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37、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原列5億5,107萬8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儀器科技研究中心任務在推動工程品研發平台,以橋接產學為短期營運目標,藉由中心工程實作能量,為學界研發打造工程樣品,以利產業驗證,協助學界研發成果商品化,創造產業經濟價值,而本計畫104年編列預算為4億5,716萬2千元,而今年度編列達5億5,107萬8千元,增編9,391萬6千元。

二、該中心近年配合政府「生技產業起飛行動方案」,執行生醫科技研發計畫,發展系統化生醫研發服務核心技術,建構生醫研發技術服務平台,協助產學研界縮短生技醫材產品原型開發時程,推動前瞻研發成果產品化。該計畫更預期進一步協助研發團隊成立新創醫材公司,預定遴選15個研發團隊提供輔導,並促成4個團隊成立新創公司。惟該項產業未來版圖之大,難以預測,國研院如何遴選團隊、輔導創立公司?其標準何在?未來如何收取該項技術衍生加值之服務收入?國研院應提出完整說明。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38、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案由:科技部預算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儀器科技發展計畫」原列551,078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

說明:本項預算較去年顯著成長,然預算說明相較前一年度竟一字未改;其中部分內容或可解釋為一般性或延續性支出,但多項應逐年前進之實驗項目,說明亦未配合修正,足見儀器科技研究中心之計畫管控能力,有必要深入檢討。爰建議本項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科技部改正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39、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5

案由:

科技部預算第3g「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684,589千元,建議減列589千元,其餘預算凍結4,00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查科技部預算書中,本預算說明共有五點,其中除第一點為設施維運費用外,往後具有時間性之各點,其說明竟與前一年度相去無幾,計畫管控能力顯有檢討必要。矧行政院刻正推動「生產力4.0」,無論從德國推動「工業4.0」(Industrie 4.0)之經驗與行政院「生產力4.0」規劃內容,皆應運用巨量資料之技術、整合既有線上資源,但系爭預算對此並未說明。爰建議減列本預算589千元,其餘預算凍結4,00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40、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5

24款1項3目節-03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五分之一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6億8,458萬9千元,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高速計算設施近年度主要服務學研界,提供產業界之雲端運算、儲存及研發平台之服務有待提升。此外,大資料相關技術研發允宜與政府各部會資源整合,落實跨界合作機制,俾充分發揮數據分析及預警功能。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41、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5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6億8,458萬9千元,凍結六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業務重點在於提供大型計算資源給奈米科學、生物、醫療、氣象、防災、能源及天文研究等相關領域進行關鍵性研究,並提供國內產官學研各界優質之高速計算與網路資源與加值服務。

二、惟觀之其各項計畫今年度之預期績效,卻均比103年度為差,如:

1.「學術政府服務28件、國際與民間企業技術移轉或服務1件」(103年度分別為40件與2件);

2.「建立高速計算軟體雲端服務平台,可為學術界節省1,500萬元的軟體使用經費」(103年度預期可節省3,000萬元);

3.「提供雲端教育學習平台服務,供全國30間大中小學使用,每年節省國家教育經費600萬元」(103年度為130間學校,節省1,300萬元)。

三、高速中心近年重要任務及成果是提供亞洲首例之算圖農場多人同步遠端GPU技術服務,運用特效模擬算圖技術,配合國內數位文創產業之發展,並擬主導國家動畫產業政策之技術骨幹。請國研院對於該計畫詳細說明,並提出目前成果與未來營運模式。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42、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45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原列6億8,458萬9千元,提案凍結1億元。

說明:本計畫從去年起執行大資料計畫發展、大資料應用技術等相關計畫執行情況與應用成果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4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5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共編列6億8,458萬9千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國網中心)目標為建構世界級資料計算及知識庫中心,105年度編列6億8,458萬9千元,較前一年度略減;由國網中心101年度至103年度實際提供設施服務觀之,每年度提供企業之計算使用時數約14萬9,000小時至50萬小時,相對學研機構為1億4,290萬小時至1億9,050萬小時,企業使用時數偏低,此外亦未提供企業任何雲端儲存空間;在數百件甚至近千件之研發平台服務中,提供企業頂多僅有16件,提供產業界之雲端運算、儲存及研發平台服務有待提升。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44、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47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原列9億5,644萬7千元,提案凍結2億元。

說明:本計畫較去年增列3億多餘萬元,除了為國震中心第二實驗設施建置等經費外,其他增列項目為何?104年該計畫執行情況與成果為何?105年編列智慧型雲端監測預警技術研發經費4,900萬元,主要內容與目標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45、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7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原列9億5,644萬7千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本計畫今年度編列9億5,644萬7千元,較104年度6億8,327萬8千元,增加2億7,316萬9千元;較103年度3億3,632萬6千元,增編高達6億2,012萬1千元,主要係執行「國震中心第二實驗設施建置計畫」,預計以三年時間於台南成功大學歸仁校區建置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第二實驗設施,擬設置世界獨特之長衝程高速振動台試驗系統,以開發近斷層耐震技術。惟增加那麼多的預算,在預算說明中,卻無詳細羅列積效為何?實質成果在哪裡?此部分,科技部應予以說明。

二、且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是92年國家實驗研究院成立時即已設立,主要工作重點為研發各種耐震設計與補強技術,並提供做為政府地震防災規劃、緊急應變及防災管理之參考依據,其中程目標是強化關鍵設施耐震性能,以使城鄉於震後能迅速恢復,最終目標為打造台灣成為耐震永續家園。然其設立十幾年來,成效相當有限;如:602南投地震,造成4死19人傷,台14線、16線、21線等多處交通封閉、電力中斷、大學及民宅建築物毀損、南投鹿谷鳳凰谷鳥園甚至出現8公分高低位移等等,均顯示地震中心之研究對於台灣地震所造成的生命與經濟損失,仍難有效降低,如此效率,要打造台灣成為耐震永續家園,恐遙遙無期。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46、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7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共編列9億5,644萬7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本計畫105年度編列9億5,644萬7千元,較104年度增加2億7,316萬9千元,主要係執行「國震中心第二實驗設施建置計畫」所致。然預算書僅記載公務預算補助經費數額,其他諸如成功大學及國研院自籌款部分則須查閱其計畫書內容方能窺知,應予以詳列。又,地震中心之財務規劃,104年度預計收入為385萬3千元,105年度應為1,058萬元,皆屬公務預算撥入,未來償還自籌款項恐遙遙無期,應就降低自償壓力提出規劃。

(二)地震中心所研發之耐震設計如能與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等公共工程及建築主管機關之標準密切結合,將更有利於推動地震防災相關科技應用,對於近日地震頻傳,然而迄今仍未能如日本將地震警示推廣至通訊及數位電視,地震中心應就其與中央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密切合作。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47、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8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5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共編列4億8,396萬3千元,建議減列3,000萬元。

說明:半導體產業係我國科技產業發展核心,隨著半導體元件製程達物理極限,在技術與商業環境上皆面臨嚴峻的挑戰。本分支計畫較前一年度增加3,829萬5千元,其中一項重要目標為「培育優質奈米元件人才,預期參與本計畫之碩博士生完成論文研究後,可進入產業直接從事相關工作,有效縮短學用落差,為產業界大幅節省培訓人才的時間與費用」。惟就工作計畫之預期成效言,103、104及105年度預期為業界培育所需之技術人才目標值皆為5,700人次,低於101年度實施成果之6,012人次;此領域人才需求是否已達飽和,允應與其他單位先行調查,如仍需才孔急,則應提高績效目標,反之則應減少預算投入,以避免為達成績效指標而執行預算,卻未能實質顧及產業需求。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48、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6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原列4億8,396萬3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該計畫目的在進行前瞻半導體奈米元件研究,建置可與國內業界需求接軌之奈米元件製造與元件整合開放式研究環境,以培育相關領域技術人才,加強產學合作,推動我國半導體產業發展。國研院宣稱「培育優質奈米元件人才,預期參與本計畫之碩博士生完成論文研究後,可進入產業直接從事相關工作,有效縮短學用落差,為產業界大幅節省培訓人才的時間與費用。」惟觀其工作計畫之預期成效,103年度及104年度預期為業界培育所需之技術人才目標值都僅為5,700人次,遠比101年度實施成果共培訓6,012人次為低。每年培育人數下降,無疑是與該計畫項下聲稱「支援產學研究」、「支援業界新穎應用」等目標相悖離?請科技部對於該計畫詳細說明,並提出目前成果。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49、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8

案由:

科技部預算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原列483,963千元,建議凍結83,963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作為我國科技產業發展核心的半導體產業,隨著半導體元件降至10奈米以下,在技術與商業環境上皆面臨嚴峻的挑戰。就半導體製程達到物理極限,科學界與產業界皆尋求以非傳統材料的開發、新光學設備的導入與良率的提升,來確保半導體的持續發展,此亦為系爭預算的關鍵地位。然而本預算年度關鍵指標中,對於如何「與設備廠商共同研發關鍵零組件與製程,彌補臺灣半導體產業價值鍊缺口」缺乏具體說明,矧其亦未對新一代半導體材料中期佈局,或如何與其他產官學研單位合作分工,提出明確策略。爰建議凍結本預算83,963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50、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7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原列3億8,961萬4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本計畫目標在建設生物醫學研究與生技藥品測試需要的臨床前試驗資源、服務及研發平台,加強生技應用的研發,並配合政府生醫學術研究與產業發展政策,充分支援學研界及生技產業發展。然而,今年度較上年度增編8千萬元,在業務量沒有增加的情形之下,是否有浮編之虞?

二、本計畫號稱是我國規模最大的綜合性服務平台,是生醫研究不可或缺的工具,惟觀之104年度各分項計畫之預期成效,均與103年度相同,毫無成長,連「試驗服務規模」在102年度已達567,009籠天,104年度的目標值卻還只設定在515,000籠天。顯示實驗動物中心自恃地位難以取代,未能積極面對發展快速的生醫研究及生技產業,應予檢討。

三、配合動物試驗服務計畫,該中心104年度將新增SPF等級紐西蘭白兔定量供應,該計畫預期成效為何?請實驗動物中心說明。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51、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9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6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共編列3億8,961萬4千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始得動支。

說明:()104年度本院審查預算時作成決議,要求實驗動物中心就使用實驗動物之倫理予以說明,其後,科技部以科部聯字第1040024084號函覆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惟除翻譯自美國及澳洲之手冊外,仍是依農委會之規範,未就實驗動物倫理予以說明。

(二)有關實驗動物中心實驗動物管理小組應公開之年度監督報告,迄今仍付之闕如,動物中心應說明其生命倫理教育宣導工作,以及動物福祉疑慮案件通報等相關資料予以公開,並向本院提出說明。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52、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49

案由: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原列389,614千元,建議凍結9,614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依據預算說明,本計畫之目的之一為「保障實驗動物福祉」,惟各項分支計畫與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中,卻無任何相關項目,實有未妥。爰凍結本預算9,614千元,待科技部就前開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5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0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共編列11億9,776萬元,建議凍結2億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項下「福衛7號計畫」自100年度開始執行,第1期計畫至104年度,計編列35億4,880萬7千元,其原本的構想是與美國國家海洋暨大氣總署合作執行「福爾摩沙衛星7號執行計畫(2011~2018年)」並共同分擔經費,但美方執行預算於101年度遭刪除,雖我方自主衛星仍可依原規劃發射,然而美國第2組衛星仍前景不明。因此,福衛7號第2期計畫暫緩納入第2組衛星之相關經費,先以第1組星系任務成功為目標,執行第1組衛星及自主衛星研製相關工作。然自主衛星係規劃與第2組星系一併發射,其發射取決於美方,國研院表示倘若第2組衛星執行又有變動,自主衛星考慮與其他衛星以共載方式發射入軌,惟計畫書對於備案仍欠缺說明,太空中心應就相關情況進行沙盤推演,並提出說明。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54、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0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原列11億9,776萬元,建議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本計畫上年度編列15億8,636萬4千元,今年度編列11億9,776萬元,以執行衛星計畫為主軸,年度編列達藉由技術整合應用,提升太空技術能量,加強推動學術研究及產業發展,強化國內研發環境,提升產業技術,拓展衛星應用。惟那麼多的預算,在預算說明中,卻無詳細羅列積效為何?實質成果在哪裡?此部分,科技部應予以說明。

二、福衛五號預計於104年備便發射,預期「福衛五號完成後,除落實太空科技自主政策外,並運用現有台灣高科技產業之優勢,發展最具台灣特色及競爭力的太空能量,充分展現台灣在國際太空科技領域的能見度與競爭力。」何謂「具台灣特色的太空能量」?目前執行進度為何?

三、福衛七號為一大型台美合作的氣象衛星星系計畫,惟因美國政府近年財政困難,導致美方投入第2組衛星發展預算具不確定性,然福衛七號104年度預算尚包括第2組衛星科學酬載初步設計及關鍵設計等經費,國研院應審慎評估可能發展,研擬替代方案因應。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55、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82

案由:「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項下「福衛七號計畫」,原列4億8,167萬4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福爾摩沙衛星七號執行計畫(2011~2018年)」,將建立一操作型衛星星系系統,以增強掩星資料應用、建置星系衛星能量及提升掩星領導地位等三大任務為目標。該計畫除可增加掩星資料量,更可兼顧全球與我國區域之資料涵蓋面,提供更多且密集之全球氣象觀測資料,以提升氣象預報準確度,使我國成為世界太空領域之重要成員。

二、就美方經費投入不確定性之風險,允宜擬妥替代方案因應:除自主衛星之發展投入外,福衛七號預算尚包括第2組衛星科學酬載初步設計及關鍵設計等經費,允宜審慎評估美方投入第2組衛星發展預算具不確定性之風險,擬妥替代方案因應。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56、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0

24款1項3目 節-07-2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五分之一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中「2.福衛7號計畫」原列4億8,167萬4千元,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項下「福衛7號計畫」自100年度開始執行,第1期計畫至104年度,計編列35億4,880萬7千元;105年度起為第2期計畫,當年度編列4億8,167萬4千元,辦理第1組衛星發射及自主衛星研製相關工作。查,福衛7號為一大型台美合作計畫,惟因美國政府近年財政困難,導致美方第2組衛星經費投入仍具不確定性,福衛7號計畫所研製自主衛星規劃與第2組星系一併發射,其發射取決於美方,允宜擬妥替代方案因應。又福衛7號計畫耗費資源龐大,執行近5年,尚無顯著成果,允宜研議提升研發效能。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57、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1

案由:

科技部預算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原列301,640千元,建議減列4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60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本計畫之主要內容,在於「積極扮演及發揮整合與服務功能,進行科技政策研究協助政府推動前瞻科技,支援政府科技計畫管理及學術研究,強化整體競爭力,厚植國家科技與經濟成長動能」。惟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本年度四大分項計畫缺乏整體性與延續性,無法成為政府科技施政的有效支援;以過去年度實施成果為例,在能源與專利佈局等領域之研究報告,皆未能轉化為具體政策或克服相關發展瓶頸;創新創業激勵計畫的辦理,與各部會現有雨後春筍般出現的新創措施,亦無充份整合。矧政府施政必須配合法規框架的制定和調整,然而我國科技法令之革新長期缺乏協調機制,任由各單位疊床架屋、自行其事,科技部卻未運用科技政策研究與資訊中心之研究能量,推動科技法制業務。爰建議減列本預算4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600千元,待科技部就政府整體科技法制作業進行檢討並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58、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51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8「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原列3億164萬6千元,提案凍結1億5千萬元。

說明:

本計畫預算較去年增加1億餘萬元,主要增列項目與內容為何?何謂科技發展趨勢與創新生態系統研究?另外科研資料建構、分析與服務之執行情形為何?對於學術研究發展有何貢獻?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59、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1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原列3億0,164萬元,建議凍結三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本計畫重點在於積極扮演及發揮整合與服務功能,進行科技政策研究協助政府推動前瞻科技,支援政府科技計畫管理及學術研究,強化整體競爭力,厚植國家科技與經濟成長動能。

二、惟根據審計部102年度決算審核調查,科技政策與研究成果攸關民生議題之相關資訊,公開透明程度偏低,減損科研價值。根據統計,科技部近三年度(100年至102年度)補助與「食品」相關之產學合作計畫共42件,合計補助金額5,156萬元,惟都未依規定檢視各研究成果是否涉有公共利益或人民生命、身體、健康之情形,導致專題研究計畫與民生攸關之議題束諸高閣。

三、該計畫項下之「生醫產業商品化人才培育計畫」係透過與美國史丹福大學建立長期合作關係,藉由兩種培育模式(STB與Spark Taiwan),為國內提供生醫產品化人才資源,預計每年協助2-4案創業計畫,96年至104年預計累計促成14個創業團隊/新創醫材公司成立,目前執行成果為何?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60、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1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8科技發展與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共編列3億164萬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我國發明專利密度雖在全球具相對競爭優勢,惟歷年購買外國專利權利金支出,卻長期遠高於專利智財收入,顯示國內專利後續商品化比例相對偏低,此係專利佈局情報分析等政策規劃與決策須予以分析檢討者。

(二)據統計,近5年度(民國99至103年度)科技部及其前身國科會除自行維護既有專利權760件外,另行補助學研機構發明專利申請及維護相關費用,計1萬7,833件,金額4億9,111萬餘元,然而,經查有95%以上專利權長期閒置,其維護及運用之評估機制有待加強,且技術移轉或授權金仍入不敷出,已連年遭審計部指正,卻仍未見改善。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61、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原列6億785萬8千元,提案凍結3億元。

說明:海研五號為支援我國海洋科技研究與海域調查之重要設備,然不幸於去十月發生沉船意外,針對海研五號後續處理與規劃為何?本計畫內所指之海洋科技創新研究計畫之具體內容與目標為何?另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計畫之具體目標、建置規劃、預算分配為何?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62、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共編列6億785萬8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104年6月本院三讀通過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將於海洋委員會下設置國家海洋研究院,以為海洋國家相關研究之執行機關;科技部應與海洋委員會研議如何整合國研院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之研究能量,避免資源重複投入。

(二)去年10月發生海研五號觸礁沉船事件,以及海研一、二號將陸續退役,科技部及國研院遂研擬「國家海洋科技能量建置計畫」,以建置國家海洋研究船對及海洋科學研究專區;惟從相關計畫內容討論期程觀之,本計畫尚未核定即編列相關預算,使中長程計畫未能見其全貌,與預算法相關規定意旨不符。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6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海洋科技發展計畫」項下,原列6億0,785萬8千元,建議凍結六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海研5號為我國第一艘自製之2,700噸級海洋研究船,由中信造船公司承造,造價14.8億元,設計在8級風浪下仍能執行部分探測功能,可彌補冬季環島海洋資料缺乏之現況,具有遠洋航行及深海探測功能。102年2月18日海研號展開首航,102年營運期間共執行34個航次,累積出海天數198天。惟該船不幸於今年10月10日沈船,造成2死25傷,然而,日前沈船原因,航港局3月底表示確認人為因素所造成,惟該次事件已嚴重影響我國後續海洋研究之進行,至於沈船船體將如何處理,國家實驗研究院表示,須視海研5號損毀情形再做研議,目前進度為何?爰105年度有關海研5號之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相關經費應予檢討。

說明: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64、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案由: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原列607,858千元,建議凍結7,858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我國為四面環海之島嶼國家,海洋相關科學、科技與人文研究,應為政府施政重點事項。國家實驗研究院下之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其主要任務即為「建立研發平台以深化海洋研究,並做為政府的海洋科技幕僚,全面掌握海洋環境,為政府海洋施政提供科技資訊;發展海洋前瞻科技,建立堅實的海洋科技研發能量,促進國家海洋永續發展」,惟此法定任務與國實院作為高端前瞻研究共同平臺之架構,似有未符。立法院於2015年6月16日通過海洋委員會組織四法,依該法應成立之國家海洋研究院,設置目的與海科中心幾乎完全相同,各界亦有將海科中心移撥予海洋委員會以改組國家海洋研究院之議,然而科技部所提出之2016年度預算案,並未說明組織調整相關配套、勾勒國家海洋研究院一年籌備期對海科中心之影響,與預算法制有違,甚為不當。矧無論海科中心是否與如何納入國家海洋研究院與海洋委員會,其重要施政如科研計畫的延續、海研五號事故後海測能量的恢復、中央政府海洋船隊的規劃、高雄海洋科學研究專區的建設等等,都應與海洋委員會的設立相配合,但科技部預算案就此亦未說明。爰建議凍結本預算7,858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65、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單位預算書頁次:182

案由:「海洋科技發展計畫」項下「海洋資料管理與加值應用」,原列1,427萬5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國家海洋資料庫之建立已延宕多年,未見相關部會主政並落實整合:監察院93年4月就我國海洋總體檢案糾正行政院暨相關部會,糾正內容包括「行政院迄未統籌建立海洋資料庫及資源共享機制,致海洋環境保護政策無法落實,確有怠失。」然糾正迄今已10年餘,尚未見相關部會主政並落實整合國家海洋資料庫。

二、應與相關海洋資料庫管理單位做好橫向聯繫,俾達整合國家海洋資料庫之實益:倘分散式資料庫之建構經評估能達實質整合國內海洋資訊之效果,經費投入尚有其必要性,惟除科技部補助建置之海洋學門資料庫及國研院海洋環境資料庫外,尚牽涉眾多機關,允宜與相關海洋資料庫管理單位做好橫向聯繫,俾達整合國家海洋資料庫之實益。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66、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項下「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內「3.研究船能量重建及海研五號事件緊急因應」原列4億5千萬元,建議凍結3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海研五號於103年10月10日於澎湖外海觸礁沈船,經交通部航港局之海事調查報告,此事件主因為人為疏失。因海研五號沉沒,且為維繫我國應有的海洋研究能量,國家實驗研究院採外購與新建並行,希冀海研能量不因海研五號沉沒而減損。

二、然時隔一年,沉沒之海研五號,船體並未完全打撈,且依台電公司意見,沉沒之船體,距離六條海底電纜為七公里,若地震,恐有損害電纜之疑慮,對澎湖居民宛若不定時炸彈。

三、依交通部航港局航南字第1043316460號,國家實驗研究院須於明(105)年8月1日前完成沈船移除,且須於今年10月16日前提出移除規劃時程與計畫。

四、然觀之此項預算,並未辦理移除沈船之業務,國家實驗研究院應依交通部航港局之要求、商港法之規定,儘速移除沉沒船體。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67、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24款1項3目 節-09-3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五分之一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中「3.研究船能量重建及海研5號事件緊急因應」,原列4億5,000萬元,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海研5號不幸於103年10月10日沈船後,國研院將原計畫預算改為購置及改裝1艘2,000噸級研究船等,以因應海洋研究探勘之需求,並擬規劃再新建1艘3,000噸級研究船,相關經費均由政府補助。雖有保險理賠金降低政府整體損失,仍耗資不斐,且建置完成後未來尚須由政府補助2艘研究船之維運經費,允應評估研究需求審慎規劃。此外,沈船事故鑑定係船員之人為疏失,嗣後允應妥為調整海洋研究船之營運管理模式並強化監督。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68、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3

24款1項3目 節-09-4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中「4.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計畫」,原列5,000萬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依105年度預算案之計畫說明,105年度就海洋科技產業創新育成中心以及海洋科技展示中心進行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招標及發包作業。查海洋委員會及所屬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於104年7月1日公布,國家海洋研究院與國研院海洋中心部分功能重疊,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先前規劃時未將國家海洋研究院之設置影響納入考量,且未來海洋科技研究之主管機關為海洋委員會,因此,海洋科學研究專區之建置規劃,允宜通盤檢討國家海洋科技研究事務整合之可行性。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69、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3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原列1億1,867萬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立法院於審查102年度國科會預算時通過決議:「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現有10個研究中心,以建構研發平台、支援學術研究、培育科技人才以及將研發成果銜接至下游政府單位作為產業應用為目標,然部分研究中心功能重疊、業務分工界線難釐清,如颱風洪水研究中心、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是否能與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進行功能與業務整合?因應政府財政緊縮,應將資源有效利用,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3個月內提出各中心近幾年績效檢討報告,並研議將性質功能類似之中心進行整併之可行性,以發揮最大效益。」

二、惟國研院以各研究中心運作模式行之有年、組織定位與功能屬性上皆有所不同、研發課題上亦有所區隔為由,並未檢討將性質功能類似之中心進行整併,顯與行政院推動之組織精簡原則相悖離。國研院應積極改善,推動將颱風洪水研究中心及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納入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體系,以集中有效運用資源,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70、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3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10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共編列1億1,8067萬元,建議凍結2,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本院審查102年度國科會預算時通過決議:「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現有10個研究中心,……然部分研究中心功能重疊、業務分工界線難釐清,如颱風洪水研究中心、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是否能與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進行功能與業務整合?因應政府財政緊縮,應將資源有效利用,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3個月內提出各中心近幾年績效檢討報告,並研議將性質功能類似之中心進行整併之可行性,以發揮最大效益。」在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機制確立之後,應思考將相關科技研究單位統整。惟國研院並未依上述決議主旨,主張以各研究中心模式運作行之有年、組織定位與功能屬性上皆有所不同、研發課題上亦有所區隔為由,並未進行整併,繼續放任其功能目標疊床架屋,國研院應檢討遵照本院之決議,推動業務整併及組織裁撤工作。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71、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4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原列9,904萬6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海研5號為我國第一艘自製之2,700噸級海洋研究船,由中信造船公司承造,造價14.8億元,設計在8級風浪下仍能執行部分探測功能,可彌補冬季環島海洋資料缺乏之現況,具有遠洋航行及深海探測功能。102年2月18日海研號展開首航,102年營運期間共執行34個航次,累積出海天數198天。惟該船不幸於今年10月10日沈船,造成2死25傷,然而,日前沈船原因,航港局3月底表示確認人為因素所造成,惟該次事件已嚴重影響我國後續海洋研究之進行,至於沈船船體將如何處理,國家實驗研究院表示,須視海研5號損毀情形再做研議,試問,目前進度為何?相關究責,真正的責任歸屬又為何?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72、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4

案由: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之「11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編列預算9,904萬6千元,建議凍結2,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國研院自92年成立以來,員工人數由92年度657人,擴增至105年度已達到1,483人,然而並未反映績效,如102年度獲取專利數達139,104年度目標值下修為127件,105年為138件,專利開發工作仍待加強。

()國研院105年預算總收入為60億1,052萬8千元,但政府以補助預算投入站52億2,602萬3千元,達86.95,高於104年度,國研院應加強財務規劃,提升專利推廣與技術合作,減少對政府預算之依賴。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7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4

案由:科技部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下「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原列99,046千元,建議就除歐盟科研架構國家聯絡據點外91,546千元中減列546千元,其餘預算凍結1/10。

刪減/凍結理由:

國家實驗研究院之組織定位與名稱,原係參考美國能源部下轄之國家實驗室(national laboratories),然而國實院成立十二年來,卻有如成為規模不足以獨立為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之各種實驗單位之集合體,缺乏整合管理之綜效。矧國實院改制後,整體收支狀況並未有明顯改善,亦待檢討。爰建議自本預算除歐盟科研架構國家聯絡據點外91,546千元中減列546千元,其餘預算凍結1/10,待科技部透過科技會報對中央政府研究能量進行通盤檢討,再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74、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6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之「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原列3億5,879萬4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編列3億5,879萬4千元,較104年「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所編3億5,000萬元,增編879萬4千元,惟觀之同步輻射中心之員工人數及用人費用,由92年度改制為財團法人時之174人及2億2,980萬6千元,至105年度增為324人及5億2,393萬1千元,人數及經費增加幅度分別為86.21%及128%。組織規模並無明顯擴編,但人數及用人費用增加快速、日趨龐大,與政府精簡人事之政策目標不符,加重政府財政負擔。

 

項目/年度

92年度

105年度

增加數

增加比率

員工人數/人

174

324

150

86.21%

 

用人費用/千元

229,806

523,931

294,125

128%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75、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6

案由: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之「01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共編列3億5,879萬4千元,建議凍結5,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97至103年度同步輻射中心研發共取得26件專利,其中13件為國內專利,13件為國外專利,均尚未運用於產業界;103年底有效專利件數共33件,亦未曾被應用。同步輻射中心應加強應用專利協助產業升級及專利商品化工作。

(二)同步輻射中心產業應用辦公室99年度至103年度與業界合作計畫逐漸增加,由2件增至12件,服務收入卻未同步成長,99年度辦理2件民間委辦計畫之服務收入為1,936萬5千元,103年度辦理12件收入反而減少為1,056萬1千元,服務提供及技術移轉仍有待加強。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76、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6

案由:科技部預算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下「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原列358,794千元,建議凍結94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中心維運辦理多個大型研究設施及其研究計畫,對我國基礎科學發展意義重大,惟基礎科學雖無法短期見效,但仍可從各種業務推動情形及分支計畫內容建立課責,以符公共資源運用體制。查臺灣光子源(TPS)加速器自2014年成功完成試車,然而科技部卻未積極協助國家同步輻射中心,配合此我國最大實驗設施的啟用,向社會推介相關知識,甚至還傳出行政院在概算過程中刪減相關經費,恐導致TPS無法正式運轉等情事,科技部亦未能妥善處理。矧2015年為聯合國教科文組織(UNESCO)所定的「國際光之年」(International Year of Light and Light-based Technologies),TPS作為與美國加州LCLS(Linac Coherent Light Source)、日本兵庫Spring-8和未來德國漢堡DESY(Deutsches Elektronen-Synchrotron)相同的重要大型儀器,無論從科研、維運或科普,科技部都應該積極推動前開設施間相互合作。爰建議凍結本預算94千元,待科技部就前開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77、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6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之「台灣光源計畫」,原列5億7,473萬8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台灣光源計畫於82年啟用,為亞洲第一座完成的第三代同步加速器光源設施,並於84年起開放光源供國內外學術科技界申請使用。惟觀之該計畫在學術成就與產業應用方面的成果,均呈下滑趨勢;又查,各類論文產出之品質,104年目標值均比102年度為差。種種數據顯示同步輻射中心執行該光源計畫績效不彰,有待檢討改進。

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102年

達成值

104年

目標值

學術成就

使用本中心研究設施產出之論文數

發表於SCI期刊的論文篇數

314

307

外部用戶發表於SCI期刊論文篇數

256

250

內部用戶發表於SCI期刊論文篇數

58

58

產業應用

專利數

本中心獲得專利數

5

5

支援產業界研發

與業界合作計畫數

12

7

發表於SCI期刊論文之平均影響力指標

4.55

4.04

發表於影響力指標前5%之SCI期刊論文篇數

55

29

外部用戶發表於影響力指標前5%之SCI期刊論文篇數

49

24

內部用戶發表於影響力指標前5%之SCI期刊論文篇數

6

5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78、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6

案由: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之「02台灣光源計畫」,共編列5億7,473萬8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我國台灣光源同步加速器(TLS)啟用以來,相關研究成果日漸豐碩,然而產業應用仍處於起步階段,迄未有專利授權及技術移轉實績。同步輻射中心TLS執行之研究計畫多屬於基礎科學之研究,專利及技術轉移之應用性可能有待相關轉譯研究,而難以短時間內看到成果,應加強計畫長期追蹤績效管考機制。

績效指標

衡量標準

103年達成值

105年目標值

學術成就

使用本中心研究設施產出之論文數

發表於SCI期刊的論文篇數

339

333

外部用戶發表於SCI期刊論文篇數

285

277

內部用戶發表於SCI期刊論文篇數

54(102為58)

56

產業應用

專利數

本中心獲得專利數

5

5

支援產業界研發

與業界合作計畫數

12

9

發表於SCI期刊論文之平均影響力指標

4.404

4.0

發表於影響力指標前5%之SCI期刊論文篇數

54

27

外部用戶發表於影響力指標前5%之SCI期刊論文篇數

45

23

內部用戶發表於影響力指標前5%之SCI期刊論文篇數

10

3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79、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9

案由: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之「03台灣光子源計畫」及「04台灣光子源周邊實驗設施興建計畫」,共編列7億5,621萬5千元,建議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台灣光子源(TPS)加速器業已於104年初建置完成並進行試車,104年正式啟用,104年第3季開放部分時段供用戶使用。同步輻射研究中心預算書指出預期效益包括「拓展科學研究領域,尤其是生物醫學及奈米科技;協助高科技工業進行產品研發與製程優化;吸引更多國際團隊前來進行實驗或建造其專屬光束線;吸引國際傑出人才長期在我國從事尖端科學研究;引領年輕學子投入尖端科學研究等」,惟未提出具體目標值。

(二)復,審計部指出,新舊兩座同步加速器會於104年並行運轉,因TLS部分器材將拆遷至TPS,將降低TLS之運作效益,且同步運轉年度最低維護經費將高達15億元,遂要求同步輻射中心評估TLS轉型或退場機制,惟同步輻射中心已提出未來運轉構想書,計畫將TLS優化,未來將同步運轉新舊兩座同步加速器;如此,則應提出相應之財務自主規劃,而非依賴政府國庫補助。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80、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7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之「台灣光子源計畫」原列4億5,621萬5千元及「台灣光子源周邊實驗設施興建計畫」原列3億元,共計7億5,621萬5千元,建議凍結七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台灣光子源同步加速器興建計畫」歷經四次計畫變更,最後經行政院於103年4月24日核定,總經費70億0,368萬元,TPS加速器預計於103年第4季建置完成並進行試車,104年正式啟用,104年第3季開放部分時段供用戶使用。根據同步輻射研究中心預算書說明,該項計畫預期效益為:成為世界上亮度最高的同步加速器光源之一,取得同步輻射技術的國際領先地位;開創嶄新實驗技術,拓展科學研究領域,尤其是生物醫學及奈米科技;協助高科技工業進行產品研發與製程優化;吸引更多國際團隊前來進行實驗或建造其專屬光束線;吸引國際傑出人才長期在我國從事尖端科學研究;引領年輕學子投入尖端科學研究等。惟並未能提出具體目標值,如預估吸引多少國際團隊、國際傑出人才、培育多少年輕學子投入等,而其所提主要績效指標也只是實驗站基礎設施的建置完成,與預期效益難以連結。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81、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8

案由:「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之「台澳中子設施運轉維護」,原列2,9,634千元,建議凍結四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台澳中子設施運轉維護」105年度編列2,9,634千元,辦理持續優化台灣中子實驗設施澳洲實驗站之冷中子三軸散射儀(SIKA)軟硬體設施、提供台灣中子用戶赴澳洲核能科學與技術組織(ANSTO)進行實驗之行政與技術支援、參與國際中子學術組織及活動並尋求國際合作機會等。

二、SIKA自101年7月完成建置後,由於ANSTO冷中子源於101年初故障無法運轉,使SIKA試車工作無法進行,直至102年中ANSTO冷中子源恢復運轉後,同步輻射中心接手進行試車工作。復由於SIKA實驗區光學地板因相鄰之新建中子影像儀器重量造成變形等問題,試車時程延遲,經改善後雖於103年初達到運轉標準,卻又發現SIKA實驗區外之輻射值高於安全標準,截至103年9月底尚無法取得運轉執照。

三、科技部原規劃自102年SIKA試車成功後,其運作、維護、財產管理、中子相關人才培育及研究推廣等工作,移轉由同步輻射中心負責。該中心並已於102年5月成立駐澳辦公室,惟因各項因素致SIKA試車時程延遲,迄未正式運轉,應妥為因應。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82、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9

案由: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之「01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共編列1,380萬元,建議全數刪除。

說明:本計畫係執行「運用資訊與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105-108年),總經費為14億1,330萬,恐排擠未來進行其他規劃之資源。而且該計畫迄104年10月才由行政院核定,相關預算卻已編列,審酌其尚未核定之計畫書內容,「智慧園區」係涵蓋以下六大項內容:(1)智慧園區管理平台建置;(2)智慧交通服務;(3)智慧綠能服務;(4)智慧治理服務;(5)智慧樂活服務;(6)智慧學習服務,然而其實際執行內容與目標似乎在宣示,只要是使用電腦資訊及通訊技術運用於公共服務項目上,就可以冠以「智慧」之名匡列預算,但各園區目前之發展及經營情況大不相同,應以提升各園區基礎建設,依各科學園區管理局之需求分別編列之。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8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9

案由:

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第5目「一般行政」下列有「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13,800千元,建議減列2,8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1,00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隨著數位化、自動化、感測技術與人工運算之發展,智慧城市為各國競相落實於基礎建設之概念,行政院亦曾多次宣示智慧城市為我國近期重要發展方向,但我國產業結構多年來偏重於高科技零組件之設計製造,除產業上較缺乏整合應用能力外,亦缺乏所謂的大型實驗場域(mega sites)或生活實驗室(living lab)。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上一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時,曾提出結合科學園區衛星城區的特性與科技能量,作為智慧城市的前瞻發展空間,而同時科技部亦提出所謂「智慧園區」政策。惟從相關預算的預期成果而言,部分內容如「園區免費公共無線網路服務」或「接待國際訪客參訪與體驗智慧園區服務」等等,皆僅是一般性的園區管理事務,既不應由科技部非自償性預算支應,更不應作為智慧園區政策之主軸。矧運用智慧城市概念之智慧園區,既是未來科學園區發展的重要方向,應從基礎建設、管理框架到科技能量,統籌規劃以作為政策辦理依據,而不應以幾項公共服務改善即為已足。爰建議減列本預算2,8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1,00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84、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9

案由: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原列1千3百80萬元,建議刪除80萬元,餘數凍結2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此計畫為105年開始至108年度之新增計畫。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枯報告指出,智慧園區計畫屬政策引導型公共建設計畫,國發會係依計畫原估自償率62.92%審查及核給額度,科技部據以編列公務預算,公共建設預算審查後,科技部將計畫自償率下修至30%並函報行政院修正計畫書,迄未經核定,顯見智慧園區計畫之規劃及審查未盡周延,且計畫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致計畫辦理內容具不確定性。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85、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9

21款1項5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13,800千元

案由:

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原列13,800千元,全數凍結,俟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科技部原花費10,850千元開發科學園區、新竹科學園區、台中科學園區、台南科學國區4套應用軟體,陸續於102至103年上線至今,下載使用約5,000人,執行成效不佳,105年起再推「動智慧園區計畫」,總經費80,000千元,105年編列13,800千元,前見應用軟體計畫執行成效不佳,政府應撙節支出,執行前應有完善計畫,所編列預算應達有效運用,請科技部檢討該計畫是否有其必要性?另請針對「智慧園區推動規劃與管理」做出詳細規劃書與預計成效,並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86、

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59

案由: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01「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原列1,380萬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本計畫為105年新增計畫然缺少詳細內容資料,僅於預算書上揭示「運用資訊與通信技術發展智慧園區計畫」規劃及管理等簡略說明,無法顯示本計畫之重要性。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87、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59

24款1項5目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500萬元

案由: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原列1,380萬元,提案凍結500萬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科技部105年度新增政策引導型公共建設計畫「運用資訊與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藉由智慧化資通訊繼續的導入,以三大科學園區廠商為實踐場域,提升我國園區服務形象與廠商競爭力。

2.科技部原計畫引進廠商建置智慧廠房及雲端整合系統,自償率為初估62.92%,然經徵詢與評枯後將自償率大幅調降至30%,顯現計畫未盡周延,辦理具體內容不定之情事。

3.爰此建請凍結500萬元,俟科技部就上述意見提出檢討改進方案,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何欣純  

88、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1

24款1項5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及管理」,原列13,800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技部105年度新增「運用資訊與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依預算案說明,執行期間預計為105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14億1,330萬元,其中公務預算負擔11億9,200萬元。105年度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共編列6,710萬元,另於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編列4,354萬元。惟查,智慧園區計畫屬政策引導型公共建設計畫,國發會係依計畫原估自償率62.92%審查及核給額度,科技部據以編列公務預算,惟科技部擬將計畫自償率下修至30%並函報行政院修正計畫書,迄104年9月底尚未經行政院核定。該計畫自償率擬調降幅度大,凸顯當初規劃及審查作業未盡周延;且計畫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致計畫辦理內容具不確定性,預算編列亦欠缺─致性。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89、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1

24款1項6目1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三分之一

案由: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原列357億2,739萬4千元,提案凍結三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1.「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105年度編列357億2,739萬4千元,其中約200億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為各大專校院研究計畫經費最大來源,而大專校院多約用學生擔任專題研究計畫之兼任助理。惟104年6月教育部及勞動部修正相關規定後,專科以上學校約用學生擔任研究計畫之兼任助理,倘認定屬僱傭關係者,應支給工作酬金,並為學生納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科技部爰放寬經費使用限制,既有計畫允許衍生之相關保費於原核定總經費內自行勻支,不足者追加補足;新計畫則於申請時提出經費需求,由科技部審查後核定。惟經科技部以103年度實際約用兼任助理情形試算,假設全部皆屬僱傭關係,將衍生額外人事費15億元,為避免排擠研發資源,允宜請各大專校院檢討精實專題研究計畫人力之運用。

2.另查,科發基金用途以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為主,尚有部分支應一般行政管理經費,多屬一般經常性支出,科技部增撥科發基金全數以「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入帳並列為資本門,恐有虛增資本支出之嫌,允宜確實依本院決議重新檢討修正,依經常門、資本門明確劃分,以符實情。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90、

單位名稱:科技部單位預算

單位預算書頁次:60

24款1項6目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10億

案由:第6目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原列35,727,394千元,提案凍結10億,俟文化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政府重視科技研究發展,每年約投入1千餘億元,其中來自企業及國外之比重僅分別為4.36%及0.14%,顯見科技研發計畫與國際之鏈結、產學研之互動實有不足。

二、科學技術朝國際化發展為近年科技政策或創新政策之推動焦點,惟根據OECD統計資料,臺灣係吸引國際研發技術及資金之「國外部門」投入占比最低之經濟體,不僅遠低於歐美,且較鄰近之中國大陸、日本、南韓及新加玻等,亦顯偏低,多年仍未見改善,致國內環境對國際投資者吸引力低,對我國科技實力提升恐呈負面之影響。

三、又計畫相關獎補助金額類別零散,策略及目標未能聚焦,預期效益不易達成;國際合作多為分包研究計畫,並未有效形成跨國長期合作關係,資源投入與技術橋接有待強化及廣化。

四、爰此提案凍結10億,俟文化部項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何欣純

91、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60

24款1項6目1節-01-2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01基金現金增資」之「2.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原列5,786,151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預算1,033億元,較104年度法定預算984億元,增加49億元,增幅約4.9%,然而通觀科技部所編列之預算,欠缺明確之國家科技的發展領域,重點研發的類型,導至資源配置規劃難以聚焦,無法告訴產業、國人何者為優勢領域,而工程技術研究發展,是我國的產業強項,科技部應有更專精的政策說明,以為產業的指導,故有必要請該部進一步說明。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92、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1

24款1項6目1節-01-3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01基金現金增資」之「3.生物、醫、農科學研究發展」原列6,034,944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預算1,033億元,較104年度法定預算984億元,增加49億元,增幅約4.9%,然而通觀科技部所編列之預算,欠缺明確之國家科技的發展領域,重點研發的類型,導至資源配置規劃難以聚焦,無法告訴產業、國人何者為優勢領域,因生技產業為適於我國發展的重要產業,為我國產業的強項,而生技的研發,往往需要相當的人力、物力、財力的投入,故相關的科學研究,應和產業有密切的連結,如何幫助國內生技產業發展,科技部應有更專精的政策說明,以為產業的指導,故有必要請該部進一步說明。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93、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21

24款1項6目1節-01-4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01基金現金增資」之「4.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原列3,195,940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預算1,033億元,較104年度法定預算984億元,增加49億元,增幅約4.9%,然而通觀科技部所編列之預算,欠缺明確之國家科技的發展領域,重點研發的類型,導至資源配置規劃難以聚焦,無法告訴產業、國人何者為優勢領域,而其中所編「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對於科技部除了重視自然科學、產業之研究外,也重視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故然是好現象,因人文及社會科學屬於基礎性、學術性的研究較濃厚,且範圍很廣,為了解科技部對這方面的相關發展方向、領域,故有必要請該部進一步說明。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94、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61

24款1項6目1節-01-8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01基金現金增資」中「8.培育優秀學者及團隊計畫」,原列9億5,962萬6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以往教師升等審查及申請補助審查過於重視論文數量,致有少數論文審查造假及掛名等違反學術倫理現象,為導正學者,科技部已檢討修正學術倫理規範,惟短期內仍見學者持續追求論文篇數,而忽略學術研究之本質,進而衍生違反學術倫理行為,允宜與教育部持續檢討修正相關學術審查制度,俾維護學術尊嚴與品質。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95、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61

案由: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之「01基金現金增資」之「10.自由型卓越學研及百人拓荒專案計畫」,原列4億1,536萬1千元,建議刪除36萬1千元,其餘凍結2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此計畫雖然立意良善,但是執行上,仍是以審查制為主,然依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以往教師升等審查及申請補助審查過於重視論文數量,致有少數論文審查造假及掛名等違反學術倫理現象,為導正學者,科技部已檢討修正學術倫理規範,惟短期內仍見學者持續追求論文篇數,而忽略學術研究之本質,進而衍生違反學術倫理行為。

二、然此計畫仍有其必要性,是以建議刪除36萬1千元,其餘凍結20%。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96、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62

24款1項6目1節-01-12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第1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中「01基金現金增資」之「12.前瞻及應用科技930,116千元,包括國家整體科技發展之規劃與推動、科技計畫之評審與管考、全國科技發展調查及資料編纂推廣,及提升科技管理水準等計畫」,原列930,116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項下105年度編列「前瞻及應用科技」9億3,011萬6千元,包括國家整體科技發展之規劃與推動、科技計畫之評審與管考、全國科技發展調查及資料編纂推廣,及提升科技管理水準等計畫。查我國科技預算之資源配置,缺乏整體對各領域及研發類型等發展之明確規劃,所訂預算分配程序,主要係供各機關爭取科技計畫額度之用,相關資源難以聚焦至優勢領域。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97、

單位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歲出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

案由: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105年編列29億4,516萬3千元係用作增進永續發展研究、海洋科學研究、應用科技部會合作研究、防災科技研究、性別科技研究等,本計畫104年執行情況為何?對於提升國內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能力有何具體幫助?另外對於跨部會科技發展協調與溝通有何具體助益?爰提案凍結本計畫預算5億5千萬元,俟科技部提出相關資料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98、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科技部工程司於民國103年公開徵求「身心障礙輔助科技技術發展研究」,此計劃目標乃針對『身心障礙者、衰弱老人、發展遲緩兒童、職災長(短)期失能勞工、醫療復健病人等』特殊需求,研發出便利的活動輔具,符合市場及產業發展之需要;為推動國內相關產業發展,科技部應更積極投入相關研發,協助國內相關產業克服技術瓶頸,有效發展。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黃志雄  孔文吉

99、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無人飛行載具(unmanned aerial vehicle,UAV)近年發展快速,除加強在軍事、基礎科學與防災等傳統領域之應用外,亦已產生龐大商業價值。矧無人飛行載具及其酬載,涉及控制軟體、精密儀器與機械系統等領域之整合,是以此具未來性產業之發展,對於高端科技工業之強化與產業之創新升級,具有重要意義。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去年度科技部預算時,已決議要求科技部於提出「無人飛行載具發展計畫」,然在此其間國內又因無人飛行載具缺乏有效管理發生多起爭議事件,有待科技部透過行政院科技會報機制,從技術面與管制面進行全面檢討。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0、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1956年政府決定開發中興新村,作為省府辦公廳舍與員工住宅。一方面受到英國「花園城市」理念影響,中興新村有著高比例的綠覆率與襄底式街廓設計,另一方面中興新村個別建築之設計,落實了現代主義的時代精神,並與略早新建的台中霧峰光復新村構成連續性的都市地景。然而2012年總統選前,馬政府為創造選舉短期利多,要求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將中興新村納編,成立高等研究園區,惟此園區之財務特性與運營模式,卻與既有科學工業園區格格不入。在本院與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地方人士奔走下,高等研究園區影響文化資產保存之建設雖大致避免,惟高等研究園區仍無可行且永續之定位。科技部應與相關地方政府合作,運用中興新村至光復新村計畫市鎮廊帶特性,進行數位與智慧城市示範計畫,並引入自動化技術等相關投資。而參考聯合國教科文組織指定保存以色列特拉維夫白城(Ha-Ir HaLevana)與柏林現代建築聚落(Siedlungen der Berliner Moderne)之經驗,科技部應會同文化部與地方主管機關,推動現代主義都市地景之研究與國際交流。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1、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科技部多年來投入鉅額預算,以期建立我國太空科學研究能量與自主太空科技,然而在此同時,在冷戰時期由世界強權國家軍事需求推動的太空產業,也隨著太空環境的和平化與太空商業服務的增加,產生極大的變化。此如2015年時,國際通訊衛星業者OneWeb和歐洲太空發射集團Arianespace簽署史上最大民用衛星建置契約,將透過俄羅斯Soyuz-2型火箭進行21次發射;而美國SpaceX公司在成功募資之後,則成為全球首家純民營太空運輸企業,改變太空科技發展格局。國家實驗研究院國家太空中心作為我國政府太空政策幕僚,本應掌握國際發展趨勢,矧從人才角度,太空中心亦應積極使臺灣社會知悉全球太空領域發展脈動。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就國際太空產業趨勢與我國因應策略,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2、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隨著高速網路通訊、感應器、自動化與雲端技術的發展,智慧城市(Smart City)逐漸成為各國推動基礎建設之關鍵理念。但智慧城市既屬於需要跨部會、跨層級協調之大型經建工程,即應由科技部、經濟部、內政部營建署、教育部與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等中央政府有關單位充份協調,再匡列工作計畫與對應預算,並整合政府在包括物聯網(Internet of Things)、智慧型運輸系統(Intelligent Transportation System)或「生產力4.0」等相關領域之投資。矧從上年度「行政院決定重大計畫一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執行規劃可知,我國智慧城市缺乏有效協調平臺,導致控管困難、效益難以提升。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就我國智慧城市技術研發與前瞻運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3、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隨著數位化、自動化、感測技術與人工運算之發展,智慧城市為各國競相落實於基礎建設之概念,行政院亦曾多次宣示智慧城市為我國近期重要發展方向,但我國產業結構多年來偏重於高科技零組件之設計製造,除產業上較缺乏整合應用能力外,亦缺乏所謂的大型實驗場域(mega sites)或生活實驗室(living lab)。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上一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時,曾提出結合科學園區衛星城區的特性與科技能量,作為智慧城市的前瞻發展空間,而同時科技部亦提出所謂「智慧園區」政策。惟今年度科技部與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的預算編列中,智慧園區多項執行內容卻僅為一般性的園區管理事務。矧運用智慧城市概念之智慧園區,既是未來科學園區發展的重要方向,應從基礎建設、管理框架到科技能量,統籌規劃以作為政策辦理依據,而不應以幾項公共服務改善即為已足。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就智慧園區規劃與執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4、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我國為推動科技產業之發展,多年來以國庫資金進行科學工業園區建設,並對園區內廠商給予眾多租稅優惠,因此就今日科學園區之發展成果推廣,主管機關不應僅重投資招商,亦應面向全體國人。矧產業旅遊非但是近年各國高端製造業形塑企業形象一環,更有強化國人特別年輕一代對科學與產業興趣之功能。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就各科學園區公眾開放導覽活動辦理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5、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隨著地球暖化,北冰洋地區新生航道(即所謂「東北航路」)將使西歐至遠東之海運路線縮短約三分之一,使人類運用海洋資源的條件全面改變,因此無論是否臨接北極圈,世界各海洋國家紛紛就北極政策展開研擬。矧除海運產業、海洋資源、海事法令、船舶科技與國際地緣政治外,北極冰融亦將改變全球海洋科學研究樣態。查國家實驗研究院下之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之主要任務,包括做為政府的海洋科技幕僚,全面掌握海洋環境,為政府海洋施政提供科技資訊,並發展海洋前瞻科技,但我國對北極新情勢卻仍未提出國家級策略。爰要求科技部就前揭問題充份探討,並於一年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6、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以產值計算,半導體為我國最重要製造業。然而自1974年以來推動我國經濟成長的半導體產業,在四十年後的今日卻面臨前所未見的嚴峻挑戰,如工研院便把2015年全年半導體年成長率,由9.3%大幅下修至2%。從技術面而言,隨著製程逼進7奈米,過去半導體的成長曲線將面臨物理極限的考驗,必須透過如超紫外光掃描器等昂貴設備取代傳統浸潤式微影技術,或運用非傳統材料來克服,而從產業經營面來看,隨著投入先進製程的半導體生產商數目減少、矽智財模式不同和運用商品型態的轉變,國內廠商如今亦受到原本產品線相異的國際大廠挑戰。矧終端電子產品製造的全球佈局,亦造成我國電子產業鍊的轉移,而其對半導體的衝擊,亦有必要從相關新產業的發展來緩和。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就我國半導體產業政策短中程規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7、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隨著數位化與自動化技術的發展,製造業將出現以資訊與通信科技(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technology,ICT)為關鍵的全面性革新,而生產流程進化至分散式、智能化的智慧型工廠(Smart Factory)後,除了能提供更精密有效率的工業產品外,亦將產生全新的商業模式。為了因應此一重大產業發展趨勢,各先進經濟體紛紛提出產官學研整合之推動策略,此如德國聯邦政府在2012年所提出的「工業4.0」(Industrie 4.0)計畫,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亦在審議上一年度科技部預算時,決議要求科技部研擬相關政策。惟我國政府隨後提出之「生產力4.0」雖亦納入科技部、經濟部、教育部、衛福部與農委會等相關單位,但其願景、內涵和政策工具的有效性,各界頗有疑議。矧依行政院核定計畫,「生產力4.0」將從2016年起正式推動,惟科技部、各科學園區管理局及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等相關預算中,「生產力4.0」計畫所對應之歲出預算與管考指標卻付之闕如,既不利政策推動,亦與預算法制有違。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就「生產力4.0」之推動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8、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科學工業園區齊聚我國最高端之製造業,惟科技部對科學園區26萬從業人員福祉保障卻有諸多不足,雖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皆編列性別平等相關預算,惟就其內容觀之,多僅各項法定支出與宣導經費,未見完整園區性別政策。矧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過去年度科技部與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預算時,屢次要求科學園區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應納入勞動、性別、環境、社區等政策執行成效,惟各科管局迄今仍以園區廠商滿意度,作為施政管考的唯一依據。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就各科學園區性別政策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09、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我國中央政府各部會為推動各領域科技施政,於其職掌內設有各類型研究單位,而科技部則依政府科技計畫先期作業實施要點,於中程計畫預算作業審議各部會科技經費。惟各部會研究單位雖有龐大科研能量,其計畫與管控卻未能透過綿密的整合機制以提升綜效。矧從德國聯邦政府科研機構(Bundesforschungseinrichtungen)等各國經驗可知,透過跨單位業務整合、強化國際交流和擴大研究規模,足以強化政府的科技治理力。爰要求科技部透過行政院科技會報機制,研擬政府各部會研究單位常態化合作機制,並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0、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為增進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能力,鼓勵傑出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人才,充實科學技術研究設施及資助研究發展成果之運用,行政院設置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並以科技部為管理機關。查行政院於2014年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並由科發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去年度預算。惟查去年科發基金管理會原擬撥付63,810千元,由國立故宮博物院辦理「故宮4G行動博物館」計畫,惟系爭計畫無視「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目的係透過4G競標收得權利金之一部分,投資於具關鍵性、前瞻性或實驗性之數位基礎建設和技術,並以「不得將經費用於各部會既有之科技施政及預算不足之處」作為預算執行原則,而用於辦理「4G故宮全民大講堂」、「郎世寧4G新媒體藝術展」或民眾4G體驗等巧冠名稱之舊有施政,且技術指標付之闕如。矧國立故宮博物館所提之計畫申請書英文摘要文法有眾多顯著錯誤,夾帶之出國計畫更係浮濫編列,而有羅馬至佛羅倫斯車程即耗費一日等荒謬情事,如何通過科發基金管理會與科技部之技術審查?爰要求科技部就該案審查流程與缺失,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專案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1、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政府科技施政必須配合推動法制革新始能發揮成效,惟我國科技法規之修正,係由分散於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法制協調中心和各法令主管機關各別處理,而科技部並未自行或透過行政院科技會報,系統性推動科技法律事務,多頭馬車的結果,造成我國科技政策難以鼓勵前端研究、加速落實應用,此如近年自駕車或離岸風力發電在臺發展所遭遇之瓶頸。爰要求科技部會同科技會報,於六個月內就政府整體科技法制作業如何改革,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2、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為配合中央政府組織改造,行政院自2012年1月1日起,置有行政院科技會報設置要點並成立行政院科技會報。為避免科技會報與科技部各行其事,行政院科技會報設置要點後進行修正,使科技部長兼任科技會報副召集人。惟政府科技政策為一整體,科技部與科技會預決算審查之分離,既讓國會無法就政府科技施政充份監督,亦導致政府科技施政推動不易。爰要求自明年度開始,科技部每年應協調科技會報配合科技部預算審議流程,同時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預算年度工作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3、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般先進民主法治國家,就各種重大政策、法案與預算案之科技衝擊,行政機關多必須提供完善之科技影響評估,再於國會聽證或相類似程序中嚴加審查。惟因我國立法院聽證制度尚待完備化,以致於多年來我國政策、法案與預算案,除明確涉及狹義之科學與科技研究者外,仍僅見主管單位之意見,缺乏整體而完善之科技影響評估。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雖曾決議要求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辦理科技影響評估研究工作,但科技部成立後相關工作並未延續,矧隨行政院組織改造,科技影響評估的研擬應由科技部或行政院科技會報辦理,亦有待相關單位協調。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就科技影響評估機制研擬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4、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1970年,前行政院經濟合作委員會、臺灣省政府和聯合國所派遣之德籍專家團隊在新竹苗栗地區進行調查,以作為竹苗區域計畫的基礎,並依此提出在國立清華大學和關東橋間,新建科學園區之構想;1976年經濟部與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為「改變工業結構」,於斯時之六年經建計畫中正式提出新竹科學工業園區計畫,並於1979年動工。四十年來,科學園區成為臺灣經濟發展的旗艦,三大科學園區產值超過全國製造業總產值的十分之一,惟其發展模式與業務推動策略,卻又從最早的規劃歷經多次的轉型;這些轉型,皆可視為臺灣經濟發展的重要時刻,應予記錄研究。矧近年隨著全球資通訊產業發展趨勢,我國科學園區政策亦必須與時俱進,由自身的發展經驗中尋求改革之道。爰要求科技部責成各科學園區管理局,推動科學園區歷史的長期紀錄研究,並設定績效指標加以管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5、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科學研究與科技產業發展有賴國家間的雙邊或多邊合作,為了加強臺灣與國際創新研發之連結,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於前年度「國家發展前瞻規劃」中,對在海外設置創新研發基地進行委託研究。作為我國科學技術主管單位,科技部應就我國科研海外佈局進行通盤規劃,矧前揭國發會研究案仍屬構想研究,科技部對此方案之觀點,將影響我國未來重要科技政策。爰要求科技部就海外設置創新研發基地相關問題,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6、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我國為四面環海之島嶼國家,海洋相關科學、科技與人文研究,應為政府施政重點事項。國家實驗研究院下之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其主要任務即為「建立研發平台以深化海洋研究,並做為政府的海洋科技幕僚,全面掌握海洋環境,為政府海洋施政提供科技資訊;發展海洋前瞻科技,建立堅實的海洋科技研發能量,促進國家海洋永續發展」,惟此法定任務與國實院作為高端前瞻研究共同平臺之架構,似有未符。因此未來隨海洋委員會成立,海洋中心是否與如何移撥改組為國家海洋研究院,科技部應向社會充份說明;矧為配合海洋科學研究與海洋能源開發,中央政府亦有必要在此次組織調整時期,就成立行政院民用船隊進行充份評估。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7、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前行政院國家科技委員會從2013年開始,推動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希望能降低臺灣對進口能源之倚賴,並提升替代能源相關產業之國際競爭力。惟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過去年度已執行47億以上預算,達總經費76億6千萬之六成,然而目標達成率為何?轉化之具體建設投資為何?據以擬定之政府施政為何?而相關經費之委託研究,又是否有落實公開透明等要求?相關問題皆待社會檢視。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就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期中執行成果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8、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配合中央政府組織改造,前行政院國家科技委員會於2014年改組為科技部,而原有跨部會科技協調能量,則透過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維繫。科技部成立三年以來,就各項組織運作已有一定經驗,依組織法理本即應透過期中檢討程序,進行後續修正。矧科技部所轄與監督單位之業務,配合國內外情勢與其他部會之改組,近年亦有所調整,宜透過一定程序,反應於科技部整體管理架構中。爰要求科技部於本預算年度結束前,展開科技部組改之期中評估,以為後續組織設計之參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19、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科學工業園區齊聚我國最高端之製造業,惟科技部對科學園區26萬從業人員福祉保障卻有諸多不足,雖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皆編列勞工行政相關預算,惟就其內容觀之,多僅各項法定支出與宣導經費,未見完整園區勞動政策。矧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過去年度科技部與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預算時,屢次要求科學園區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應納入勞動、性別、環境、社區等政策執行成效,惟各科管局迄今仍以園區廠商滿意度,作為施政管考的唯一依據。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就各科學園區勞動政策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20、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過去二年來政府各單位皆投入鉅資,鼓勵新創事業發展,惟此類政策的投入與成果是否相當?方式是否正確?眾多政策彼此是否充份配合?皆有待各界深入檢視。單以科技部而言,包括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之創新創業激勵計畫及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的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彼此即存在協調分工問題。矧前揭各計畫,從規劃階段迄今從無上位協調,外觀上雖各自獨立,實於預算法制有違。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就科技部與所屬所推動各項創新創業政策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21、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自從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ited Nations Framework Convention on Climate Change,UNFCCC)通過以來,溫室氣體管制即成為各國環境治理重要框架,惟我國人均碳排放量向來遠高於國際水準,除影響我國國際法制、外交和經貿空間外,更重要的自是影響臺灣自身的環境永續。立法院於2015年6月通過溫室氣體減量法,除了設定排放長期減量目標外,更創造碳稅、碳交易、碳洩漏管控、碳核配和境外碳權等機制,無論從協助目標達成或運用政策工具的角度,科技部都應盤點現有技術,並開展相關研究。矧臺灣以亞熱帶國家而有高人均碳排,其原因亦為我國能源生產效率相較其他先進經濟體,嚴重偏低,以此內在經濟需求出發,開發節能與新能源相關科技,亦為我國未來重要產業發展策略。爰要求科技部就其主管業務如何配合溫減法立法,於六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22、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為增進科學技術研究發展能力,鼓勵傑出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人才,充實科學技術研究設施及資助研究發展成果之運用,行政院設置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並以科技部為管理機關。查行政院於2014年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並由科發基金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去年度預算。惟查去年科發基金管理會原擬撥付210,000千元,由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辦理「流行音樂及影視內容數位互動提升計畫」,惟系爭計畫無視經費的珍稀與高速網路環境將帶動的新型態商業模式,將核發補助款作為唯一具體之政策工具,且就補助內容之實驗性、關鍵性與品質毫無標準與管考指標,單以補助業者產出成品之數量為目的,矧該計畫不但毫無技術面之突破,亦無財務面之成本效益分析,與國家對數位內容發展的整體規劃更無搭配,且其向科發基金管理會提出之補助計畫申請書之計畫英文摘要有顯著謄打錯誤,如何通過科發基金管理會與科技部之技術審查?爰要求科技部就該案審查流程與缺失,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專案報告予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23、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隨著數位化、自動化、感測技術與人工運算的發展,製造業近期將出現全面革新,產生分散式、智能化的智慧型工廠(Smart Factory),而智慧城市(Smart City)概念亦將落實於各項基礎建設中。我國政府推動智慧國土計畫多年,去年更宣佈號稱相當於德國「工業4.0」(Industrie 4.0)的「生產力4.0」政策。然而不管是生產或公共服務的智慧化,皆仰賴高速無線科技之運用,而從先進國家的政策經驗可知,政府就此未來趨勢,應提出相對應的頻譜分配策略。爰要求科技部就相關問題,透過科技會報機制協調交通部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相關單位,就我國頻譜管理配合科技發展建立有效管理平臺,並於三個月內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24、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依照全球風力發電發展通用風場圖(80米高度平均風速),臺灣西海岸地區擁有全球最佳風場條件,惟我國離岸風力發電無論技術開發或實質運營,相較領先國家嚴重落後。前行政院國家科技委員會從2013年開始,推動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希望能降低臺灣對進口能源之倚賴,並提升替代能源相關產業之國際競爭力,然而就新能源技術中規模最大、效益最高的離岸風電,第二期能源國家型科技計畫究竟產生何種效益,實待各界檢視。此如我國作為太平洋西側颱風盛行區,大型風機宜達國際電工委員會IEC61400 Class 1A等級,然能源國家型計畫對此投入多少?而發展離岸風電所必須的海事能量,又應如何配套研發?矧在工程技術外,包括離岸風場的融資、保險、生態保育、政策協調以至各風場的最佳競標機制,皆有待具有國際觀的本土研究作為後盾,但現有能源國家型計畫是否真能回應相關需求?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就前揭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25、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有鑑於近年台灣高齡人口成長快速,國家即將邁入超高齡化社會,未來會有更多醫療及健康照護需求,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與三大科學園區研議如何加強推動高齡化社會所需之科學技術發展,例如醫材、製藥及照護等產業技術,以因應國家未來所需。相關研議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26、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有鑑於科技部肩負推動國家整體科學技術研究及發展責任,然研究成果之衡量不應侷限於論文發表或專利數量,更應考量民生福祉、經濟發展及環境永續等面向以增加應用效益。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視研究計畫之應用成果,提升整體研究品質及影響力,相關檢討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27、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有鑑於科技創新是帶動經濟成長和國家進步的主要動力,科技部除推動學術研究發展以外,也應積極加強產學合作,讓各類新創研發得以應用延伸,發揮更廣之研究價值。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視如何提升將學術界研發能量導入產業界以發揮科技創新之效益,帶動產業發展與國家整體經濟成長。相關規劃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28、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海研五號是我國耗資15億元打造之海洋探測船,然僅營運不到兩年就因事故不幸沈船,為因應我國海洋研究探勘需求,國研院自104年起預計投入23.2億元購置及新建兩艘研究船,相關經費雖有部分由海研五號保險理賠金支應,但剩餘金額仍需由政府補助,且未來建置完成後仍須仰賴政府補助維運經費,會否造成國家財政負擔?爰決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於三個月內提出購置及新建研究船之評估報告,說明購置及新建船隻之必要性。相關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29、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近年受全球氣候變遷影響,劇烈天氣變化及短時間強降雨常為台灣帶來嚴重災情,例如土石流及颱風淹水造成民眾生命及財產損失。有鑑於此,國家實驗研究院近3年每年編列超過2億元經費投入災害防救科技研發及建構防災平台等計畫,然災害防救除積極研發預警技術外,如何具體落實應用保障民眾生命財產安全更為重要。爰決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於三個月內提出如何加強推動防災預警技術轉化加值應用?如何推動國家整體災害防救技術提升以維護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相關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30、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有鑑於國家實驗研究院除負責建構研發平台外,也肩負將研發成果有效轉接至產業應用之責任,然國家實驗研究院轄下有部分中心出現已取得專利卻迄今未授權之情形,以及權利金不足以支應專利申請及維護費用情形,研發成果未見具體效益。爰決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於三個月內檢討專利授權應用情形不佳之原因並提出具體改善計畫。相關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31、主決議

單位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政府為提高我國整體學術競爭力,延攬及留住台灣頂尖研究人才而提出「彈薪方案」,並由科發基金補助經費以留住優秀人才。然彈薪方案經費使用於延攬及獎勵人才之比例懸殊,近五年每年都有超過八成以上經費用於獎勵人才,以致延攬新聘人員成效不彰。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討現行獎勵措施,研議如何提升彈薪方案整體成效。相關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32、主決議

單位名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

為提升我國能源自主及降低溫室氣體排放,政府推出「能源國家型計畫」並陸續投入超過200億元提高能源使用效率,然計畫關鍵績效指標卻設定為論文篇數及博碩士人才培育數等,未能明確對應計畫整體目標,無法適時反映計畫執行成效。爰決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檢討計畫關鍵績效指標,研議定期評估檢討之機制,以提升國家整體經費使用效益。相關資料以書面送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33、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單位預算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工作總目標為推動與整合災害防救研發能量,運用各項災害防救科技研發成果,研提災害調適策略,協助政府強化災害防救效能與提升社會整體防災能力,減輕災害事件所造成之衝擊與損失。

按該中心被賦予規劃協調、政策研議、技術支援與落實應用等任務,雖年度績效達成情形均超越預計目標,惟中心之營運及智慧財產權衡量指標闕如,且本(104)年度施政工作項目:如科技防災盤點、地區防災力資料庫、遙測圖資等應用,仍沿用當年度之績效指標,卻未衡量長期防災工作績效,調整適當指標值。爰提案要求科技部確實督導該中心建立績效追蹤評估制度,並檢討落實績效指標所應呈現之實質效益。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何欣純

134、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單位預算

科技部(前身為國家科學委員會)為吸引國際優秀人才進駐臺灣,期以提升國內大學之世界排名,於2000年6月3日決議協助國內研究型大學與國際知名研究機構合作,同年7月12日公布補助計畫(分3期核定),合計成立10個跨國頂尖研究中心。

惟該計畫管考及執行方式未進行滾動式管理修正,且部分指標未具挑戰,致使部分研究中心原期延攬傑出人才之意,經查多為短期來臺訪問之專家學者、且運作模式與一般專題研究計畫無異;又國際人才薪資或福利結構配套措施乏善,恐不具吸引能量。

爰此提案要求科技部強化績效衡量結果與計畫總目標之鏈結,並研議修訂相關績效指標,以跨國、跨校及跨單位的合作方式,提升研究成果實用面的價值與貢獻。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何欣純

135、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針對100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科會決議:「為有效運用經費且集中資源使用,國家實驗研究院應立即研議所屬之11個研究中心或籌備處整併之可行性,將性質與功能類似之中心進行整合,避免屢遭外界批評計畫重複執行或經費重置之疑。…。」

102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科會決議:「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現有10個研究中心,…然部分研究中心功能重疊、業務分工界線難釐清,如颱風洪水研究中心、地震工程研究中心是否能與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進行功能與業務整合?因應政府財政緊縮,應將資源有效利用,爰要求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3個月內提出各中心近幾年績效檢討報告,並研議將性質功能類似之中心進行整併之可行性,以發揮最大效益。」

近年我國面臨全球經濟競爭壓力,行政院組織進行功能性及結構性之雙重調整,俾建立「精簡、彈性、效能」之政府,國研院以各研究中心運作模式行之有年、組織定位與功能屬性上皆有所不同、研發課題上亦有所區隔為由,僅以推動跨中心、跨領域之創新科技作為因應措施,未積極檢討將性質與功能類似之中心進行整併,與上開組織精簡之本院決議未合。

綜上所述,國研院組織規模由成立時之6個研究中心,擴增至10個研究中心,本院已決議請該院研議將性質功能類似中心進行整併之可行性,以發揮最大效益,惟國研院以各研究中心運作模式行之有年、組織定位與功能屬性上皆有所不同、研發課題上亦有所區隔為由,未積極檢討將性質與功能類似之中心進行整併,允應檢討改善,以集中有效運用資源,並減輕政府財政負擔。基此,爰要求科技部責成國家實驗研究院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36、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有鑑於同步輻射中心設置之任務,包括提供及推廣應用先進同步輻射光源及實驗設施,及培訓同步輻射相關科技人才等,因此「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將科技服務與推廣及人才培育等成果列為主要績效指標。惟除無償提供國內學研機構使用設施從事研究,並提供實驗補助:同步輻射中心為促進同步輻射相關領域之科技研發,係無償提供國內學研機構使用該中心同步輻射設施從事研究,且對於使用該中心同步輻射設施進行實驗之人員,提供交通住宿等實驗補助;基於資源有限,允宜考量於階段性任務達成後,適時減少或停止相關實驗補助:國際間部分同步輻射中心雖亦有提供實驗補助之情事,惟該中心TLS於83年4月起開放學術科技界申請使用迄今已20年,102年度使用該中心設施之用戶達1萬0,848人次,執行1,586件計畫,基於資源有限,允宜考量於階段性任務達成後,適時減少或停止相關實驗補助。

綜上所述,同步輻射中心之任務包括提供及推廣應用先進同步輻射光源及實驗設施,及培訓同步輻射相關科技人才等,為促進同步輻射相關領域之科技研發,除無償提供國內學研機構使用設施外,並提供實驗補助。惟該中心TLS於83年4月起開放學術科技界申請使用迄今已20年,學術用戶已達一定規模,基於資源有限,應於階段性任務達成後,適時減少或停止相關實驗補助。基此,爰要求科技部責成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於一個月內,提出檢討改善報告,並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37、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針對前屏東教育大學副教授陳震遠因涉及偽造同儕人頭帳號審查自己的論文,今年7月被英國期刊《震動與控制》撤銷60篇論文,其雙胞胎弟弟陳震武也涉入其中,陳震武研究所時期的指導教授蔣偉寧也因掛名共同作者,在強大輿論壓力下黯然請辭下台。

惟截至目前,涉入其中的陳震遠胞弟陳震武及蔣偉寧部分,科技部尚處牛步式調查,甚至以還有疑點待釐清,因此於複審會議決議將此案退回再議(科技部學術倫理審議委員會9月進行初審時,已經作出對陳震遠停權10年、陳震武停權5年、蔣偉寧停權3年的建議)……為由,似有蓄意護航之虞,意圖讓前教育部長蔣偉寧在該爭議案過一陣子後,自然「全身而退」。

基此,爰要求科技部不應預設立場與刻意護航,須秉公查處此案,必要時應公開審議委員名單,以昭公信,並於一個月內,將相關檢討處理報告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38、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針對今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教育科學文化支出於科技部主管項下編列增撥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380.3億元,主要係為科發基金增列「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70億元。

二、經查,我國於102年完成行動寬頻業務(4G)執照釋出,為協助業者加速建構行動寬頻友善環境,帶動通訊產業發展並豐富4G內容服務與創新應用服務發展以保障消費者權益,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會同科技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等11個相關部會規劃「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並經行政院於103年5月核定在案。行政院核定方案並未列明總經費、分年經費及相關經費配置,經洽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提供資料,行動寬頻方案總經費為148.91億元,104年度至106年度分別為69.01億元、44.9億元及35億元。惟查,行動寬頻方案為104年度至106年度之跨部會計畫,屬繼續經費,預算編列簡略,未依預算法規定表達,且透過增撥科發基金補助相關部會,未由計畫執行機關編列預算,而以代收代付方式辦理,恐不利審議及監督。另104年度計畫金額70億元係暫估,經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檢視後建議經費為69.01億元,嗣後尚須經科發基金管理會審核,鑒於該計畫經費來源係國庫增撥科發基金,預算案允宜配合經費審核情形調整。此外,補助公務機關配合業者需求建置行動寬頻通訊服務平臺基礎設施之土建經費,再出租供電信業者以共構方式架設基地台之方式,亦有待商榷。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盡速會同所有相關單位,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與結果,並研議出具體解決方案,於二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39、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有鑑於我國產業發展側重在資本密集產業,研發投入及租稅減免亦偏重在高科技產業,造成產業發展失衡;復由於產業高度集中在電子及光電產業,產業結構脆弱,企業同質競爭激烈,產業附加價值率低落,進而肇致實質薪資倒退。

二、經查,我國產業發展長期以來重產值輕價值、重資本輕人力、重出口輕內需、重電子輕傳產、重製造輕服務,造成GDP雖增加,惟經濟成長數字卻無法轉化為生活之果實。爰此,產業發展允宜從資本導向轉為創新導向,並朝高值化、跨領域整合發展,藉由軟實力與硬實力融合之發展模式,延伸產業價值鏈,增加工作機會,以突破現行低附加價值、低薪資之瓶頸。

三、綜上所述,爰要求科技部應盡速會同經濟部與國發會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與結果,研議出具體方案,並於二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0、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主決議

一、針對政府陸續擴張建設科學園區,相關財務問題逐漸浮現,105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預計投入開發經費46億餘元,舉債1,209億餘元。

二、惟經查,政府欲複製竹科成功經驗,驅動國內產業之發展,陸續擴張設置科學園區,迄今已核定開發經費達3,161.26億元,經費龐大。近10年度除竹科新竹園區營運年年產生賸餘外,新設或擴建園區營運欠佳,部分園區甚至年年短絀;為支應新設及擴建園區之開發建設成本,科工基金除國庫撥款挹注外,舉債倍增,本息償還壓力沉重。

三、新竹、中部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等應積極提升園區經營績效,並確實檢討評估新設或擴建園區之財務效益,以維科工基金之財務健全。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盡速會同新竹、中部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與結果,研議出具體方案,並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1、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災害發生時,常導致人命及財產之損失,以102年度及103年度為例,重大災害之累計傷亡人數達數百人,且財產損失及復健金額甚為龐鉅,達數十億元以上,故藉由災害之事前預防措施及事後即時救災,以達到減災救災之目標,極其重要。依災害防救法第22條第1項規定,為減少災害發生或防止災害擴大,各級政府平時即應依權責實施減災事項。惟政府多僅著重事後重建、修復工作,影響整體防救災功能,造成民眾生命財產重大損失。

二、惟經查,為維護民眾生命與財產安全,政府歷年度投入經費推動災害防救業務,以利達成防災減災之目標。惟對於災害發生之事前預防措施未臻完善,災害發生時之實際通報聯繫運作亦存有時間落差,影響防救效率;另目前災害示警性資訊散見於不同資訊系統,不利民眾查詢利用,資源配置亦有所重疊,宜予檢討統整,俾提升整體防救災業務成效。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盡速會同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與結果,研議出具體方案,並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2、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我國災害防救體系於89年7月災害防救法公布施行後邁入法制化階段,為因應防救災實務運作,期間並經五次修(增)訂,依該法規定,我國災害防救體系區分為「中央」、「直轄市、縣(市)」及「鄉鎮(市、區)」三級,並明定災害防救工作之要項、指揮與協調等事宜;惟近幾年我國重大天災人禍仍頻傳,造成嚴重生命與經濟損失。

二、惟經查,鑒於近幾年大規模複合性災害頻傳,為提升整體災害防救效能,除應提高民眾對災害風險認識,加強災害預防工作外,允宜研擬兼具防災救災之國土整體規劃,並審慎檢視我國現有災害防救管理體系,建立權責相符之防救災專責管理機關,避免疊床架屋及各司其職,影響大規模複合性災害救援時效。另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災害防救計畫、預算配置及以前年度執行成果等應檢討補列,以利本院預算審議及監督。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盡速會同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與結果,研議出具體方案,並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3、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之「總說明及主要附表」於經濟發展情勢之檢討與展望指出,「國際產業競合加劇,衝擊出口與投資」。行政院雖推動「生產力4.0發展方案」(105年~113年),預計投入經費360億元,以領航產業轉型,強化產業國際競爭力。惟中國大陸「紅色供應鏈」崛起,對我國產業之衝擊將益加劇烈,相關主管機關於擬訂產業政策時,實有必要正視兩岸產業之競合關係,並思考應有之突圍策略。

二、惟經查,紅色供應鏈之衝擊雖係全球性,惟我國經濟發展過於依賴外貿,產業亦集中於電子業,且對中國大陸貿易緊密,紅色供應鏈對我國產業之衝擊更甚於其他國家。為因應紅色供應鏈強勢崛起,允宜擺脫以往在產能、規模上之競爭,以及低成本量產之代工模式,專注於高階產品與技術,開創與紅色供應鏈差異化之價值;並著力於新興領域,發展具有關鍵技術之中堅企業,協助其建立在全球供應鏈中具不可替代之地位,塑造我國產業之獨特性及差異性,以力抗紅色供應鏈之威脅。基此,身為我國科技研發產業等之主管機關的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與結果,研議出具體方案,並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4、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發展計畫預算1,033億元,首度突破千億元,創歷年新高紀錄;總計10年間科技預算成長26.21%,顯見政府致力打造我國成為科技島之決心。檢視歷年來科技預算分配前3名依序為科技部、經濟部及中央研究院,合計占比達7~8成;惟科技資源分配不均,恐造成產業發展失衡及深化區域發展之差距。

二、惟經查,政府每年度持續編列170~180億元預算推動法人、業界及學界等三大科專計畫,然研發資源側重科技及製造領域,並集中在少數機構及北部廠商,恐更加深區域發展差距,且對產業轉型及國家競爭力提升助益有限。在全球高度重視氣候變遷與節能減碳之趨勢下,綠能產業發展已為各國主要經濟策略;建議科專資源配置允宜配合社經發展之趨勢需求、兼顧區域發展及鏈結績效,俾發揮資源應有效益,帶動國內產業發展。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與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5、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科技發展計畫計編列1,033億元(較上年度增加多達49億元之多),若加計國防科技經費65億元及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190億元,總計1,288億元。其經費配置除國防科技、營業與非營業特種基金外,國家型科技計畫編列48.3億元,以提升我國前瞻領域及關鍵性技術水準;非國家型科技計畫編列984.4億元,其中,科技部384.8億元、中央研究院115.5億元、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跨部會署計畫36.8億元及其餘機關447.3億元。

二、惟經查,全國研發經費雖逐年增加,且占國內生產毛額比率已近3%,惟政府每年投入鉅額經費從事科學技術研究,卻未能發揮領頭羊效益,且國家科研成果未能契合產業技術需求,致我國技術貿易逆差持續惡化,產業發展備受箝制,相關機關允宜務實檢討並研擬積極對策,逐步改善技術貿易逆差現象。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與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6、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科技專案計畫以深耕產業技術、厚實科技能量,解決國內產業技術供需失衡之問題,將技術成果有效擴散至產業並被吸納應用,並間接造就研發人才之培育與增加就業之社會效益。105年度科專計畫編列184億4,560萬8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增加10億2,267萬元,反映政府對於科技發展之重視。

二、惟經查,為深化科專計畫之效益擴散,除加強擴大研發績效面外,亦應重視與產業效益、人力資源及就業創造、提高薪資等之間連結功效;並強化研發聯盟及整合型計畫,串起整個產業鏈「線」的資源整合,甚至異業結盟連成「面」,以促成產業群聚形成。又科專計畫之執行常達數年之久,產業效益亦非單一年度可立即見效,因此需要較長時間之框架加以驗證,主管機關允宜長期持續蒐集科專計畫之績效資料,以確實瞭解達成短、中、長期目標之成效。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7、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科學技術基本法第3條第1項:「政府應於國家財政能力之範圍內,持續充實科學技術發展計畫所需經費。」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預算1,033億元,較104年度法定預算984億元,增加49億元,增幅約4.9%。

二、惟經查,科技研究為新知識與創新技術開發之根本,鑒於預算資源有限,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NSF)近來也逐漸強調應用導向型計畫,提高此類型研究計畫之補助比率,以說服國會支持預算投入能產生實質效益之研究,並促進經濟發展,強調社會影響之效益。政府每年度編列巨額科技預算,惟欠缺明確之領域及研發類型等資源配置規劃,相關資源難以聚焦至優勢領域,且科技預算分配由學者主導,業界專家參與度相對低,恐未能切合產業需求;科技計畫間存有重複或重疊之虞,研發成果缺乏完整之全貌資訊,部分科研計畫與產業脫勾,致預算資源未能充分發揮效益。因此,我國科技預算允宜改善預算分配及管考機制,將資源聚焦優勢領域,俾引領研發兼顧科學知識之發掘、經濟發展及社會民生之應用需求。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與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8、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一、同步輻射中心105年度由政府公務預算補助之用人費用計5億7,465萬1千元,其中參與TLS及TPS運轉及維護之相關人力共計320人,用人經費為4億7,141萬7千元。

二、惟經查,同步輻射中心主要業務為提供及推廣應用先進同步輻射光源及實驗設施,主要人力除基本行政推廣人力外,即為TLS及TPS相關計畫人力。觀察近5年(101年度至105年度)之用人預算編列,TLS於105年度編列編制內人力134人,彈性運用人力20人,其中編制內人力曾於103年度增加2人,彈性運用人力(包括研發替代役、博士後研究等)則於TPS建置完成後,103年度起大幅減少;TPS於105年度編列編制內人力116人,彈性運用人力50人,其中編制內人力分別於102年度、103年度各增加14人及8人,彈性運用人力則於103年度遽增36人,104年度增加6人。

三、TLS運作已逾20年,TPS於103年度建置完成並將逐步運轉,2座同步加速器相關計畫之編制內人力於102年度及103年度各增加14人及10人,105年度計編列編制內人力250人,彈性運用人力則自102年度起維持70人;整體用人預算逐年增加,由101年度之3億9,998萬6千元增加至105年度之4億7,141萬7千元。按TLS維運經驗豐富,TPS相關維運可透過TLS經驗傳承及支援,同步輻射中心之用人費用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未來俟TPS運作順暢後,允宜整體檢討人力運用精簡之可行性。綜上,同步輻射中心同步加速器相關計畫之用人預算由政府編列預算補助,經費逐年增加,隨TPS建置完成並逐步運轉,允宜整體檢討人力運用精簡之可行性。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49、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一、「台灣光源計畫」105年度編列6億6,444萬6千元(公務預算補助5億7,473萬8千元),辦理台灣光源(TLS)加速器運轉與維護、機電與低溫設施運轉與維護、光束線運轉與維護,及實驗站運轉、實驗技術及科學應用之拓展。105年度於產業應用範疇之績效指標包括獲得專利5件,及與業界合作計畫9件;另辦理民間委辦計畫之服務收入預計1,450萬元。

二、惟經查,97年度至103年度同步輻射中心研發共取得26件專利,其中13件為國內專利,13件為國外專利,均尚未運用於產業界;另截至103年底,有效專利件數為33件,亦未曾被應用,顯示研發所產生專利,用於協助產業升級或商品化之成效有限。

三、同步輻射中心於96年8月成立產業應用辦公室,運用先進技術協助國內半導體、能源、生物製藥、醫療產業、奈微(米)元件等產業創新產品開發。該中心99年度至103年度與業界合作計畫逐漸增加,由2件增至12件,惟服務收入卻未同步成長,99年度辦理2件民間委辦計畫之服務收入為1,936萬5千元,103年度合作計畫件數增加為6倍,服務收入反而減少為1,056萬1千元,亦尚無技術移轉實績。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0、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

一、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台灣光源計畫(TLS)」105年度編列6億6,444萬6千元(公務預算補助5億7,473萬8千元),辦理台灣光源加速器運轉與維護、機電與低溫設施運轉與維護、光束線運轉與維護,及實驗站運轉、實驗技術及科學應用之拓展。惟經查,TLS現行運作之25座科研專用光束線,係我國科研界對加速器光源之基本需求。TPS新光源啟用時,依據TPS儲存環光源設施之設計,可供建置44座光束線及各式先進實驗站,現階段同步輻射中心規劃TPS建置光線數10座,並容納承接運轉中TLS現有之15座光束線。科技部於104年於3月6日函復同步輻射中心「TLS未來運轉構想書」表示,「考量政府資源有限,實無法同時運轉TPS及TLS……」,因此,同步輻射中心規劃自106年至112年陸續完成我國科研界基本需求之25座TPS光束線,該中心之營運重心將轉移至以TPS為主軸,爰114年起公務預算將不再補助TLS相關運轉及維護經費,期能以自籌營運之方式繼續運轉,朝轉型成為醫療用強子加速器以及產業應用與醫療服務光束線之方向發展。

二、且,TLS運轉已逾20年,部分光束線及實驗站儀器設備逐漸老舊,科研前瞻尖端研究領域亦持續變革,同步輻射中心於101年度起開始執行光束線績效評估作業,迄104年9月,已完成15座光束線審查,審查結果除提供改善意見外,亦認為部分光束線不宜再投入資源。TLS現有部分光束線將陸續搬遷至TPS,賸餘光束線將朝轉型之用,允應綜合考量未來整體科技研發需求,持續檢討部分使用效益較低光束線及相關設施之退場機制,避免徒耗資源。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1、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一、「政府補助預算收入」105年度編列52億2,602萬3千元,主要績效顯現於服務、研發、育才及營運方面,其中於研發範疇獲得專利數之目標值為138件(包括國研院自行研究及外部使用者獲得之專利數)。

二、惟經查,國研院97年度至103年度研發共申請609件專利,取得362件專利,僅11件專利授權運用,其中如晶片中心、奈米中心、太空中心等已取得專利數十件,卻未曾授權,顯示研發所產生專利,用於協助產業升級或商品化之成效有限。

三、國研院97年度至103年度專利相關權利金收入為4,692萬2千元,尚不足支應專利之申請費4,327萬7千元及維護費用1,692萬1千元。以個別中心觀之,除國震中心外,其他中心權利金收入均不足支應專利之申請及維護費用,例如晶片中心、奈米中心及太空中心分別支出1,001萬7千元、1,119萬元及299萬元之專利申請及維護費,卻無認列權利金收入;儀科中心雖有權利金收入58萬5千元,卻遠不及專利申請及維護費之1,692萬9千元等,爰專利之管理有待加強,包括檢討繼續維護無未來效益專利之必要性。基此,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2、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一、國研院105年度編列災防預警相關研究計2億5,309萬5千元,包括「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6,272萬9千元、「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1億1,867萬元、「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項下「災害管理平台整合型計畫」2,269萬6千元,及「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項下「智慧型雲端監測預警技術研發」4,900萬元。

二、惟經查,依審計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意見,國研院於99年度至103年度整合所屬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等7個中心資源,惟研發建置並逐年改良現地橋梁沖刷監測系統,未待實地驗證新改良設備承受洪流衝擊之耐候性與可靠性,亦未考量現地安裝施工、監測訊號判讀與監測系統維護等因素,即逕予建置4座橋梁監測系統,增添投入研究經費之風險,有待研議引進業界能量參與實證研究,以利後續推廣應用。

三、國研院103年12月和保全公司共同發表「地震預警服務」,利用地震波傳遞之特性發布地震警訊,讓民眾可以爭取數秒至數十秒之關鍵性救命時間差,藉由保全公司原有之安全服務體系,將國研院所研發之地震預警系統推廣至社區大樓、商辦大樓與工廠,形成防災產業之新商機。前內政部長曾表示,救災不是只會花錢,應讓防災變成我國之特色和產業,允宜積極將相關災防預警技術轉化加值,落實應用並促進防災產業之發展。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3、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一、「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項下「福衛7號計畫」自100年度開始執行,第1期計畫至104年度,計編列35億4,880萬7千元;105年度起為第2期計畫,當年度編列4億8,167萬4千元,辦理第1組衛星發射及自主衛星研製相關工作。

二、惟經查,美方與我方執行福衛7號計畫原規劃之經費負擔及工作說明詳附表1。NOAA福衛7號計畫預算於101年度遭刪除,NOAA仍為合作計畫之美方代表,協調由美國空軍支援第1組衛星之經費,完成第1組6枚衛星任務;於104年6月舉行之台美共同指導委員第7次會議中,台美雙方已確認福衛7號第2組衛星執行方式,自主衛星將可依原規劃與第2組星系一併發射,然美國第2組衛星預算仍具不確定性。又因美方經費投入不確定性,福衛7號第2期計畫暫緩納入第2組衛星之相關經費,先以第1組星系任務成功為目標,執行第1組衛星及自主衛星研製相關工作。然自主衛星係規劃與第2組星系一併發射,其發射取決於美方,國研院表示倘若第2組衛星執行又有變動,自主衛星考慮與其他衛星以共載方式發射入軌,惟計畫書對於備案之說明闕如。

三、此計畫部分審查委員認為,衛星本體雖然自行設計,但實際製作仍以國際招標進行;自主衛星研發數年,似乎仍在規劃研發、尋找合作廠商階段,尚未出現紮實成果;國家太空科技發展已逾20年,仍受制於人,關鍵技術無法掌握,自主研發速度緩慢、效果不彰。福衛7號計畫耗費資源龐大,允宜研議增加與產學研各界之合作,以提升研發效能。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4、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一、國研院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之營運總目標為建構世界級大資料計算及知識庫中心,以提升國內最主要之高速計算資源、雲端平台服務與大資料應用服務。「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105年度編列6億8,458萬9千元,包括「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2億6,016萬2千元、「大資料暨雲端運算平台技術與研發」3,559萬3千元及「大資料應用技術」9,329萬3千元等。

二、「計算設施維運與資訊服務」係建置高效能叢集計算主機,維運與管理整體基礎設施,對外提供學研產界最佳之計算與儲存服務,對內提供國研院各中心之資訊服務,藉由服務系統之資訊化與雲端化,降低行政人力成本,並增加行政之效能。由國研院101年度至103年度實際提供設施服務觀之,每年度提供企業之計算使用時數只有14萬9,000小時至50萬小時,相對學研機構為1億4,290萬小時至1億9,050萬小時,企業使用時數微乎其微;迄未提供企業任何雲端儲存空間;在數百件甚至近千件之研發平台服務中,提供企業頂多僅有16件,提供產業界之雲端運算、儲存及研發平台服務有待提升。又,世界經濟論壇(WEF)於「大數據,大影響─全球發展之新可能」報告中提及許多組織紛紛建立跨部門合作架構,由政府、學術機構、企業共同開創使用資料之新技術,以因應大數據發展挑戰。國研院預算案提及較為明確之大資料相關技術研發合作單位,多為國研院所屬研究中心,惟政府各部會刻正籌備建置規劃大資料分析與運用,允宜與政府各部會資源整合,落實跨界合作機制,俾充分發揮數據分析及預警功能。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具體性之改善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5、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一、「海洋科技發展計畫」105年度編列「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建置」5,000萬元,海洋科學研究專區規劃於高雄市七賢國中舊址建置,總經費為20億3,000萬元,內設國研院臺灣海洋科技研究中心總部、海洋科技產業創新育成中心及海洋科技展示中心,依105年度預算案之計畫說明,105年度就海洋科技產業創新育成中心以及海洋科技展示中心進行建築工程之規劃、設計、招標及發包作業。

二、惟經查,海洋委員會及所屬國家海洋研究院組織法於104年7月1日公布,國家海洋研究院與國研院海洋中心部分功能重疊,海洋科學研究專區先前規劃時未將國家海洋研究院之設置影響納入考量,且未來海洋科技研究之主管機關為海洋委員會,因此,海洋科學研究專區之建置規劃,允宜通盤檢討國家海洋科技研究事務整合之可行性。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具體性之改善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6、主決議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

一、「海洋科技發展計畫」105年度編列「研究船能量重建及海研5號事件緊急因應」4億5,000萬元,辦理2,000噸級研究船購置與改裝營運、3,000噸級研究船之規劃設計及建造招標作業、短期租用研究船以填補研究船作業之空缺、及探測技術及服務能量之重整與優化。

二、國研院於102年度起編列「海研5號科研儀器建置暨營運計畫」,海研5號不幸於103年10月10日沈船後,國研院研擬「研究船能量重建及海研5號事件緊急因應計畫」,於103年11月24日函送科技部審查;科技部於103年11月27日召開審查會議後,並將修正後計畫書函送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備查;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於103年12月12日同意計畫變更。此外,上開計畫相關規劃於103年12月11日至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於103年12月24日提報行政院院會。又海研5號於103年10月10日沈船後,103年度計畫尚未支用之部分經費調整支應海研5號事故衍生處理費用,包括:罹難人員撫卹及喪葬補助費、海五海上定位、漏油水質監測、評估打撈、差旅費、船體保險尾款、研究船勘驗及購置評估等,賸餘款則繳庫;104年度原預算經費改為辦理2,000噸級研究船購置、短期租用研究船以填補研究船作業之空缺及相關行政規劃作業。

三、國研院為因應海研5號沈船之後續海洋研究探勘所需,將購置1艘2,000噸級研究船,購置含改裝及安裝相關必要儀器設備總計9.2億元,104年度及105年度經費由海研5號原計畫調整支應;另規劃新建1艘3,000噸級研究船14億元,及建置科研設備經費1億元,擬由海研5號保險理賠金支應。海研5號為耗資14.8億元建造之2,700噸級研究船,沈船後由2,000噸級研究船及3,000噸級研究船各1艘取代,相關經費均由政府補助,雖有保險理賠金降低政府整體損失,仍耗資不斐,且建置完成後尚須由政府補助2艘研究船之維運經費,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具體性之改善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7、主決議

單位名稱:新竹、中部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一、105年度竹科管理局及所屬、中科管理局及所屬於「投資推廣」計畫項下各編列「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104萬3千元,南科管理局及所屬於「綜合企劃」計畫項下編列「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399萬2千元,合計607萬8千元。

二、惟經查,各園區配合科技部「創新到創業激勵計畫」自102年度起推出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提供創業服務場域及輔導措施。目前有多個部會分散提供創業服務場域及輔導措施,惟創業涵蓋層面可能跨產業及跨領域,而各部會又依其業務職掌進行規劃及輔導,政府資源恐有重疊或無法聚焦之情況,科學園區與相關部會間之業務統合功能仍待加強。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8、主決議

單位名稱:新竹、中部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一、105年度竹科管理局及所屬於「社會行政」計畫項下編列「環境保護」3,017萬8千元、中科管理局及所屬於「環安行政」計畫項下編列「環境保護」689萬7千元,及南科管理局及所屬於「社會行政」計畫項下編列「環境保護」860萬1千元,辦理園區各項環境污染防治等業務。

二、科學園區103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26萬4,641公噸,為94年度6萬0,906公噸之4.3倍,且自99年度起每年增加,增加幅度高於營業額之成長。又,94年度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量占全國4.6%,至103年度已達16.5%。

三、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率優於全國,例如103年度科學園區積體電路業再利用率為97%、光電業為93%,皆較全國平均值48%為高,惟據報導,部分科學園區科技廠商委託之廢棄物處理業者未能妥善處理污泥而任意棄置,可能造成河川污染,加劇對環境之衝擊,和對人民健康之可能危害。

四、據審計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103年度科學園區運作毒性化學物質事業132家,使用毒化物種類89種,使用總量5,802公噸,有關各園區毒化物運輸及管理情形,核有:(1)環境保護署雖已建置毒化物網路管理及申報系統、毒化物運送車輛即時追蹤系統等資訊平臺,惟上開系統資訊各管理局未同步管控,有待強化園區與環境保護機關之共同治理機制;(2)大量使用危害性化學物質之園區事業近3年度未納入檢查比率高達49.24%,顯示各管理局未運用環境保護單位數據資料,評估廠商風險狀況,並篩選危害健康性較大之毒化物廠場作為勞動檢查對象,允宜加強橫向聯繫機制,以有效控管園區事業職場風險。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59、主決議

單位名稱:新竹、中部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一、105年度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竹科管理局)及所屬於「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計畫編列4億0,720萬6千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中科管理局)及所屬於「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計畫編列1億6,981萬1千元,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下簡稱南科管理局)及所屬於「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計畫編列2億7,092萬4千元。

二、惟查,各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年度預算由管理局編列預算,有待商榷,允應依本院決議與教育部就科學園區實驗中學之預算及管理問題加以處理,檢討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以求事權統一。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60、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科技部105年度新增「運用資訊與通信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依預算案說明,執行期間預計為105年度至108年度,總經費14億1,330萬元,其中公務預算負擔11億9,200萬元。105年度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共編列6,710萬元,另於科工基金編列4,354萬元。

二、惟經查,智慧園區計畫屬政策引導型公共建設計畫,國發會係依計畫原估自償率62.92%審查及核給額度,科技部據以編列公務預算。另,公共建設預算審查後,科技部將計畫自償率下修至30%並函報行政院修正計畫書,迄未經核定。

三、又,規劃及審查未盡周延,且計畫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致計畫辦理內容具不確定性。

四、綜上,科技部105年度新增智慧園區計畫,分由科技部、各管理局及所屬、及科工基金編列預算。該計畫屬政策引導型公共建設計畫,國發會依計畫原估自償率62.92%審查及核給預算額度,惟科技部擬將計畫自償率下修至30%並函報行政院修正計畫書,迄104年9月底尚未經行政院核定。該計畫自償率擬調降幅度大,凸顯當初規劃及審查作業未盡周延;且計畫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致計畫辦理內容具不確定性,預算編列亦欠缺一致性,不利本院審議。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61、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科技部「一般行政」計畫項下105年度編列人事費3億6,506萬6千元,其中聘用人員費用為1億0,707萬5千元,與法定編制人員待遇1億2,894萬7千元相近。

二、惟經查,104年8月底科技部實際聘用人員104人,主要任職於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等學術研究司,及前瞻及應用科技司等,且上開司處人力多以聘用人員為主,例如:人文及社會科學研究發展司、自然科學及永續研究發展司、工程技術研究發展司、生命科學研究發展司之聘用人員分別占88%、87%、85%及80%,前瞻及應用科技司、科教發展及國際合作司亦分別占67%及56%。此外,科技部聘用人員多為久任,滿5年以上者高達88%,其中滿10年以上者亦達75%。

三、查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及其施行細則規定,聘用人員像定期聘用,約聘期間得以業務預定完成期限為準,並以所任工作非本機關現有人員所能擔任者為限;科技部組織法明定得聘用科技專業人員之上限為110人,係為應全球科技快速發展,多元化進用科學技術人才,以彌補現有正式人員之不足。目前各主要司處人力運用多以聘用人員為主,且聘用人員多為久任,恐未符聘用人員聘用條例等有關聘用期間以業務計畫預定完成期限為準之規定;此外,少有新血注入,亦恐未能與時俱進,多元進用科技人才。科技部應與考試院及人事行政總處等機關溝通考試類別及任用員額,進用及培育適任之正式人力,俾逐漸改善用人結構。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62、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105年度以「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增撥科發基金357億2,739萬4千元,且全數列為資本門。科發基金預算編列用途為專題研究補助、人才培育補助、旅費、會議費用及總務費用等,除少數購置儀器設備支出外,多屬一般經常性支出,增撥基金全數列為資本門,恐有虛增資本支出之嫌。

二、惟查,()、主計總處曾於92年度以前訂定之「用途別預算科目分類定義及計列標準表」對於「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定義:「凡以一定之資金經營某事業或轉移於其他事業作為生產資本,預期將來有利益者屬之。」但自93年度起改為:「凡對其他事業挹注一定資金作為該特種基金及民間企業之資本者屬之。」因此,挹注資金作為特種基金之資本即屬投資,刪除預期將來有利益者之條件,頗值商榷。()、本院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科技部決議:「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專題研究補助等多屬一般經常性支出,科技部增撥基金全數以『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入賬並列為資本門,與立法院歷年相關決議不符,爰要求科技部應於105年預算中,檢討修正不合宜之資本支出項目,就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專題補助計畫之經費依經常門、資本門明確劃分,避免虛增資本預算。」。

三、綜上,科發基金用途以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為主,尚有部分支應一般行政管理經費,多屬一般經常性支出,科技部增撥科發基金全數以「設備及投資─投資」科目入帳並列為資本門,恐有虛增資本支出之嫌,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63、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105年度編列357億2,739萬4千元,像國庫增撥行政院科發基金補助辦理推動整體科技發展、培育延攬及獎助科技人才、改善研究發展環境等科技研究與發展支出,預期達成之目標包括論文被引用數/論文篇數之目標值為4.65。

二、另103年7月媒體報導國際期刊撤銷我國60篇學術論文,針對論文審查造假事件及牽涉論文掛名之問題,本院決議請科技部應儘速與教育部檢討調整獎補助之相關辦法,期改造教研人員多元升等之誘因結構。

三、惟查,以往教師升等審查及申請補助審查過於重視論文數量,致有少數論文審查造假及掛名等違反學術倫理現象,今科技部已檢討修正學術倫理規範,然經查,近年來短期內仍見學者持續追求論文篇數,而忽略學術研究之本質,進而衍生違反學術倫理行為,爰建請科技部會同教育部於一個月內,跨部會持續檢討修正相關學術審查制度,並將檢討結果,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64、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105年度編列357億2,739萬4千元,其中約200億元補助專題研究計畫,為各大專校院研究計畫經費最大來源,而大專校院多約用學生擔任專題研究計畫之兼任助理。

二、惟經查,104年6月教育部及勞動部修正相關規定後,專科以上學校約用學生擔任研究計畫之兼任助理,倘認定屬僱傭關係者,應支給工作酬金,並為學生納保及提繳勞工退休金。

三、是以,科技部爰放寬經費使用限制,既有計畫允許衍生之相關保費於原核定總經費內自行勻支,不足者追加補足;新計畫則於申請時提出經費需求,由科技部審查後核定。惟經科技部以103年度實際約用兼任助理情形試算,假設全部皆屬僱傭關係,將衍生額外十億餘元之人事費用,為避免排擠研發資源,爰建請科技部會同教育部、勞動部與各大專校院於一個月內,跨部會研議檢討精實專題研究計畫人力之運用,並將因應結果,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65、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一、「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計畫項下105年度編列「前瞻及應用科技」9億3,011萬6千元,包括國家整體科技發展之規劃與推動、科技計畫之評審與管考、全國科技發展調查及資料編纂推廣,及提升科技管理水準等計畫。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編列科技預算1,033億元,較104年度法定預算984億元,增加49億元,增幅約4.9%。

二、惟查,科技研究為新知識與創新技術開發之根本,鑒於預算資源有限,美國國家科學基金會近來也逐漸強調應用導向型計畫,提高此類型研究計畫之補助比率,以說服國會支持預算投入能產生實質效益之研究,並促進經濟發展,強調社會影響之效益。

三、又,政府近年來,未臻嚴謹、撙節。每年度編列巨額科技預算,卻欠缺明確之領域及研發類型等資源配置規劃,相關資源難以聚焦至優勢領域,且科技預算分配由學者主導,業界專家參與度相對低,恐未能切合產業需求;查科技計畫間存有重複或重疊之虞,研發成果缺乏完整之全貌資訊,部分科研計畫與產業脫勾,致預算資源未能充分發揮效益。是以,我國科技預算允宜改善預算分配及管考機制,將資源聚焦優勢領域,俾引領研發兼顧科學知識之發掘、經濟發展及社會民生之應用需求。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166、主決議

案由:鑑於國家實驗研究院所屬之「海研五號」研究船,於民國103年10月10日於澎湖外海沉沒後,至今其船舶仍未加以移除。科技部與國家實驗研究院,一年多來,任憑海事保險單位與律師事務所擺佈拖延,遲遲無法具體執行船舶移除,嚴重怠忽職守。由於「海研五號」船體,已危害往來船隻作業,並因緊鄰台電公司六條海底電纜,有危及澎湖群島電力輸送等嚴重風險。且因國家實驗研究院失職延誤所致,依目前作業期程,已無法期待海事保險單位得於近期清除船舶。為維護安全與儘速執行,科技部與國家實驗研究院應於民國105年6月底以前,代行執行清除海研五號船舶完畢。

提案人:楊 曜  何欣純  許智傑  黃國書  鄭麗君  

167、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

有鑑於近來行政院終於較為積極執行政府開放資料(Open data)工作,提供未來建立跨部門合作架構之基礎,以因應大數據發展挑戰,國家高速網路與計算中心身為政府資助之財團法人,且其預算中亦明確就大資料相關技術進行技術核發合作,如國網中心能與各部會刻正推動之各項開放資料、雲端系統建置計畫相合作,未來亦有可能透過國研院與學術機構、企業進行巨量資料之整合,不僅避免各部會各自建置其雲端系統可能導致各行其是或資源重複浪費之弊,亦較能有效運用政府資料於各領域需求。爰要求科技部進行可行性及效益評估,並於行政院科技會報提出討論。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168、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

有關國家實驗研究院太空中心執行福衛七號衛星計畫,有部分審查委員認為,衛星本體雖然由我國研究單位自行設計,但實際製作仍以國際招標進行,歷經數年的自主衛星研發,迄今似乎仍在規劃研發、尋找合作廠商階段,雖已加強自主研發能量,關鍵技術仍掌握不足,以至於在發展太空科技已逾20年後仍受制於人,遇到美國政府財政困難導致衛星發射恐面臨變數,以及福衛五號原訂於104下半年發射,如今則修正為105年度上半年,則為顯例。況且福衛7號計畫耗費資源龐大,科技部與國研院應研議增加與產學研各界之合作,以提升研發效能。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169、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

近年來,「無人飛行載具」發展快速,於傳統領域之運用,如軍事、防災等,近年來亦常用於民間領域,顯見具極高之商業價值。無人飛行載具之運用,涉及多領域技術之整合,屬具未來性之產業,對於高端科技工業之強化與產業之創新升級,具有重要意義。近年來,國內因無人飛行載具缺乏有效管理,發生多起爭議事件;顯見有關無人飛行載具之發展與管制,有賴科技部透過行政院科技會報機制從技術面與管制面進行全面檢討。爰要求科技部於二個月內,就上開事項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70、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

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雖編列性別平等相關預算,多用於各項法定支出與宣導經費,而無完整之性別政策。科技部針對科學園區所提之年度關鍵績效指標,應納入勞動、性別、環境、社區等政策執行成效;然今年度各科管局仍以園區廠商滿意度唯一之施政管考依據。科技部應於二個月內,就各科學園區性別政策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71、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

查科技部管理項目下,整合諸多「智慧」系統,諸如智慧治理系統、智慧園區管理平台建置等;事實上,智慧城市的概念整合項目包括自動化與雲端技術、智慧運輸系統等,屬於需跨部會、跨層級協調之大型經建工程。我國智慧城市缺乏有效協調平臺,導致控管困難、效益難以提升;科技部為我國科技主管單位,針對上開未來性、具產業指導性質之技術整合,即充分協調經濟部、內政部、國家發展委員會、教育部等關單位,整合相關技術之投資項目與應對之工作計畫及其預算。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針對我國智慧城市之技術研發與整體政策方向,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72、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

「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項下「福衛7號計畫」將部署12枚任務衛星及1枚自主衛星,分2批發射,第1組規劃於105年發射6枚任務衛星,第2組規劃於107年發射6枚任務衛星及1枚自主衛星,自100年度開始執行,第1期計畫至104年度,計已編列35億4,880萬7,000元;105年度起為第2期計畫,編列4億8,167萬4,000元,但福衛7號為一大型台美合作計畫,惟因美國政府近年財政困難,導致美方第2組衛星經費投入仍具不確定性,福衛7號計畫所研製自主衛星規劃與第2組星系一併發射,其發射取決於美方,我方已投入數十億經費,卻無法掌握成效,請科技部對於該計畫目前執行進度、預期狀況以及因應策略,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73、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鑒於近年來新媒體與網路社群經營已成為科普資訊傳播之最大流通管道,但科技部於科普教育部分,預算編列與執行上,仍多著重於傳統之電視媒體製播,同時要求以大學校系以及傳統電視節目製作單位為申請單位,未能與時俱進。是故,請科技部於一個月內提出相關改善因應方案,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174、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海研五號於103年10月10日於澎湖外海沈船,至今仍未將沉沒船體打撈完畢,考量沉沒船體可能受季風或地層而移動,進而損壞附近之海底電纜,影響澎湖居民權益;又沉沒船體因距海平面約25公尺,亦可能影響附近漁船作業,影響漁民權益;又,交通部航港局於今年10月12日發文國家實驗研究院,重申必須移除船體,且國家實驗研究院須於明年8月1日前移除完畢。是以,首先、國家實驗研究院應依航港局及相關法令於期限內執行完畢;其次、在移除船體之前,國家實驗研究院應每週派員巡查沉沒船體狀況,並設置海底監視器,且每月之巡查報告,應上網公開。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175、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鑒於我國91年度至102年度科技類計畫經費之投入以應用研究及技術發展為主,各占整體經費之32%及33%,基礎研究占25%次之,再其次為其他及商品化,分占9%及2%。顯見研發結果理應貼近產業需求。科研計畫最直接具體之成果為專利數及論文篇數,近年度我國表現尚屬亮眼,因整體研發成果未有彙整性之機制呈現,獲得專利有多少係屬政府補助計畫所取得之範疇,並無相關資料,能否轉化為產業所用更難以評估。惟我國技術貿易逆差逐年擴大,99年度達1,157.35億元,每年仍支付海外龐大之權利金及商標費用,102年度支付淨額達28.17億美元,似未發揮應有之研發效益。是以,科技部應重新評估檢討科技專案計畫對促進經濟發展的貢獻效益,並將相關評估報告於二個月內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176、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3人,雖教育部已試辦「教授多元升等計畫」,將升等路徑,分為研究型、教學型、產學合作型,然據統計,目前仍約有九成五的教授,採取研究型升等,多元升等的路徑名不符實。為加強教授採取多元升等之誘因結構,並鼓勵產學合作,科技部應針對產學合作貢獻卓著者,舉辦獎勵典禮,透過儀式,提供研究人員榮譽,提升產學合作風氣,促進教授多元升等之可能。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177、主決議

單位名稱:科技部

案由:本院委員許智傑等人,鑒於國家產業發展與轉型需仰賴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之政策,而科技部身為國家科技政策之最高主導機關,於產學合作政策中仍有努力之空間,以連結我國人才與產業需求。科技部近年推動大小聯盟產業合作計畫,但小聯盟核定之產業類型與計畫內容,似無考量我國之產業結構,亦似無結合產業聚落,疑為獎補助而獎補助。是以,為有效利用科技預算與資源,科技部應儘速盤點我國各區域之主要產業聚落,並檢討小聯盟計畫中學界是否有與鄰近之產業聚落需求相連結,以提升科技部小聯盟產學合作之成效。書面報告請於一個月內送至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178、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11

案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罰款及賠償收入」第2目「賠償收入」原列276千元,建議增列100千元。

增列理由:

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3條規定,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入時,應衡酌以前年度實收情形,力求詳實編列。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本年度「賠償收入」預算案僅列276千元,較前一年度預算數344千元顯著減少;矧前年度相同科目預算非但決算數達493千元,且其預算數亦僅410千元,足見相關歲入推估有待檢討。爰建議增列本預算100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79、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13

案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財產收入」原列31,075千元,建議增列30,000千元。

增列理由:

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3條規定,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入時,應衡酌以前年度實收情形,力求詳實編列。查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本年度「財產收入」預算案僅列31,075千元,較前年決算數69,669千元顯著減少;矧前年度決算數亦高於前年度預算數,足見相關歲入推估有待檢討。爰建議增列本預算30,000千元。

連署人:鄭麗君  

提案人:許智傑  何欣純  

180、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15

24款2項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五分之一

案由:第1目「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原列4億0,720萬6千元,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各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年度預算由管理局編列預算,有待商榷,允應依本院決議與教育部就科學園區實驗中學之預算及管理問題加以處理,檢討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以求事權統一。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何欣純

181、

單位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4-47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節「綜合企劃」,共編列1億4,770萬4千元,建議凍結3,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學工業園區為我國高科技工業發展之重鎮,近年來發生多起公共安全意外,引發國人對於埋藏於不易察覺處所之管線安全之重視。科學工業園區於地底埋設公用事業、工業氣體或箱涵等公共管線設施,加上各產業所運作有害化學物質年平均使用量約6千公噸,倘管理失當恐造成嚴重工安事件。審計部103年報告指出,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曾將高危險性的氫氣管線物畫為氮氣管線,雖竹科覆函已依建議更正,允應加強管理。此外,各園區管理局仍未能掌握氣體管線事業機構所埋設管線「穿越」園區排汙水箱涵相關檢查資料,無法確保安全無虞,竹科管理局甚至發現兩處不明管線穿越排水箱涵而迄未查明屬於何家公司的情況,竹科管理局應加強管線安全管理。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182、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0

案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投資推廣」原列有「產經分析」3,250千元,建議凍結25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查我國設置科學工業園區之目的,如1978年全國科技會議所揭,為透過「稅捐減免之獎勵,廠房、土地之優惠及便利」,以達成「培育、羅致、利用高級科技人才,以利技術輸入和激勵國內工業研究創新」的目標,惟科學工業園區後來的發展,僅獨重於高科技製造生產。隨著科學園區的成熟與全球資通訊產業的發展,科技部自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2013年起推動多項科學工業園區改革政策,惟相關政策多仍未落實於科學園區預算編列與施政管考中。矧過去二年佔科學園區就業人口87.62%的半導體、面板與精密機械產業受到技術與營運上的多項挑戰,作為產業空間管理者的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卻未從其角色出發,研擬協助廠商、員工與社區因應相關問題的策略,有待檢討。爰建議凍結本預算250千元,待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83、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1

案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投資推廣」原列有「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1,043千元,建議凍結143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查我國設置科學工業園區之目的,如1978年全國科技會議所揭,為透過「稅捐減免之獎勵,廠房、土地之優惠及便利」,以達成「培育、羅致、利用高級科技人才,以利技術輸入和激勵國內工業研究創新」的目標,惟科學工業園區後來的發展,卻僅偏重於高科技製造生產。為改善相關問題,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2013年起推動「科學園區創新發展之推動與規劃計畫」,今年並編列本預算以發展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惟行政院各部會近年大力推動新創政策,數目繁多卻有欠協調,單是科技部內即有多項相關施政平行推動中,有待整合以發揮綜效;矧從國外案例可知,成熟的科技產業聚落發展新創企業,除了育成器(incubator)、加速器(accelerator)、各項金融配套及可負擔的空間安排外,尚需要與既有成功企業建立合作網絡,惟系爭預算中對相關機制如何建立,未有明確說明。爰建議凍結本預算143千元,待科技部與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84、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17

24款2項3目2節─2.(4)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中「2.(4)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原列104萬3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各園區配合科技部「創新到創業激勵計畫」自102年度起推出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提供創業服務場域及輔導措施。目前有多個部會分散提供創業服務場域及輔導措施,惟創業涵蓋層面可能跨產業及跨領域,而各部會又依其業務職掌進行規劃及輔導,政府資源恐有重疊或無法聚焦之情況,科學園區與相關部會間之業務統合功能仍待加強。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185、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2

案由:

新竹科學工業圍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社會行政」原列38,020千元,建議凍結10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全國三大科學園區提供高端科技發展空間,然而科技部與各科學園區管理局,雖經立法院預算審議多次決議,仍未對園區26萬從業人員的勞動條件、性別平權,或產業活動衍生各項環境問題,提出具體政策,並據以制定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矧近二年來佔科學園區就業人口87.62%的半導體、面板與精密機械產業受到技術與營運上的多項挑戰,各科管局應從社會行政面積極因應。爰建議凍結本預算100千元,待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86、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4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社會行政」之「03環境保護」原列3,017萬8千元,建議刪除17萬8千元,餘數凍結1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科學園區103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26萬4,641公噸,為94年度6萬0,906公噸之4.3倍,且自99年度起每年增加,增加幅度高於營業額之成長。又,94年度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量占全國4.6%,至103年度已達16.5%。

二、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率雖優於全國工業,惟部分委託之廢棄物處理業者任意棄置,仍可能對環境造成衝擊及危害。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科學園區之危害性化學物質運輸及管理未臻周延,允宜強化輔導廠商持續改善產製過程或謀產業轉型,由產源減量做起,並檢討相關管理機制,俾降低毒化物對環境及園區安全之影響。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187、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18

24款2項3目3節-2.(3)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五分之一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社會行政」中「2.(3)環境保護」,原列3,017萬8千元,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量近10年大幅增加,再利用率雖優於全國工業,仍可能對環境造成衝擊,又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科學園區之危害性化學物質運輸及管理未臻周延,允宜強化輔導廠商持續改善產製過程或謀產業轉型,由產源減量做起,並檢討相關管理機制,俾降低毒化物對環境及園區安全之影響。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188、

單位名稱:科技部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4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社會行政」分支計畫「03環境保護」,共編列3,017萬8千元,建議凍結3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學園區103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26萬4,641公噸,為94年度6萬0,906公噸之4.3倍,其占全國比率亦從3.6%提高至16.5%。根據相關報導及審計部報告指出,科學園區各管理局並未與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建置之毒化物網路管理及申報系統進行同步控管,且大量使用有害化學物質之園區事業有高達49.24%未納入檢查,環安管理與風險機制顯然不足,除應就上開問題加以檢討並提出改善對策外,亦應持續輔導廠商改善製程或轉型,從源頭減量減少危害風險。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189、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9

案由: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地政及規劃」原列9,212千元,建議凍結212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查政府自1986年起積極推動新竹地區發展為「科技城」,希望透過中央資源的投入與地方市政治理的配合,使新竹地區成為我國科學研究與科技產業的核心。然而新竹科學工業園區之空間需要與新竹都市發展需求,仍有諸多未能密切整合之處,矧竹科之中長期發展和智慧城市等新基礎建設框架的導入,有待中央與地方合作,建立可靠的中長程運作方案。爰建議凍結本預算212千元,待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90、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62

案由: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原列有「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25,600千元,建議減列6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刪減/凍結理由:

隨著數位化、自動化、感測技術與人工運算之發展,智慧城市為各國競相落實於基礎建設之概念,行政院亦曾多次宣示智慧城市為我國近期重要發展方向,但我國產業結構多年來偏重於高科技零組件之設計製造,除產業上較缺乏整合應用能力外,亦缺乏所謂的大型實驗場域(mega sites)或生活實驗室(living lab)。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上一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時,曾提出結合科學園區衛星城區的特性與科技能量,作為智慧城市的前瞻發展空間,而同時科技部亦提出所謂「智慧園區」政策。惟從相關預算的預期成果而言,部分內容如「提供園區休憩空間及公共區域無線網路服務」等等,皆僅是一般性的園區管理事務,既不應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非自償性預算支應,更不應作為智慧園區政策之主軸。矧運用智慧城市概念之智慧園區,既是未來科學園區發展的重要方向,應從基礎建設、管理框架到科技能量,統籌規劃以作為政策辦理依據,而不應以幾項公共服務改善即為已足。爰建議減列本預算6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科技部與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91、

單位名稱: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62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7節「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原列2千5百60萬元,建議刪除60萬元,餘數凍結1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此計畫為105年開始至108年度之新增計畫。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智慧園區計畫屬政策引導型公共建設計畫,國發會係依計畫原估自償率62.92%審查及核給額度,科技部據以編列公務預算,公共建設預算審查後,科技部將計畫自償率下修至30%並函報行政院修正計畫書,迄未經核定,顯見智慧園區計畫之規劃及審查未盡周延,且計畫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致計畫辦理內容具不確定性。

二、此業務編列設施建置費25,220千元,然於預算書中並未說明要建置那些設施,宜請竹科管理局提出說明。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192、

單位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62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發展」,第7節「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01「智慧園區設施建置」,原列2,560萬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本計畫為105年新增計畫,然預算書上揭示之資訊不夠充分,無法顯示本計畫執行之必要性,計畫背景、內容與具體執行目標均未見說明。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93、

單位名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63

案由:第4目「新竹生物醫學園區」,原列2,050萬4千元,提案凍結1千萬元。

說明:本計畫從104年起減列興建研發中心等經費,園區目前營運規劃為何?目前園區醫院建設部分與衛福部如何協調分工?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194、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13

案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原列有「規費收入」3,660千元,建議增列340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本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編製辦法第13條規定,各主管機關編製歲入時,應衡酌以前年度實收情形,力求詳實編列。查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本年度「規費收入」預算案僅列3,660千元,較前一年度預算數4.383千元顯著減少,爰建議增列本預算340千元。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95、

單位名稱:科技部

單位預算書頁次:附1-39

24款第3項第2目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1,000萬元

案由: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於105年度預算中,編列「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經費原列6,283萬1千元,建議凍結1,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於105年度預算中,編列「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經費共6,283萬1千元,惟派遣及承攬勞力所負責工作,舉凡協助引進投資、招商說明、辦理企劃、安全防護、工商服務相關文書、配合園區開發辦理營建管理業務等,已逾越行政院就非典型雇用人員不得從事核心業務之宣示,為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說明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96、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16

24款3項1目 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五分之一

案由:第1目「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原列1億6,981萬1千元,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各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年度預算由管理局編列預算,有待商榷,允應依本院決議與教育部就科學園區實驗中學之預算及管理問題加以處理,檢討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以求事權統一。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何欣純

197、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34

24款第3項第1目─05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80萬元

案由:第24款第3項第1目「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中「05雲端智慧互動學習平台系統建置計畫」,原編列400萬元,提案凍結5分之一,俟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後,使得動支。

說明:科技部於105年度新增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ICT)發展智慧園區計畫,並於本年度將於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建置雲端智慧互動學習平台,惟其互動學習平台之具體內容及預期效益預算書中並未呈現,應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

提案人:黃國書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198、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2

案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投資推廣」原列有「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1,043千元,建議凍結143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查我國設置科學工業園區之目的,如1978年全國科技會議所揭,為透過「稅捐減免之獎勵,廠房、土地之優惠及便利」,以達成「培育、羅致、利用高級科技人才,以利技術輸入和激勵國內工業研究創新」的目標,惟科學工業園區後來的發展,卻僅偏重於高科技製造生產。為改善相關問題,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自2013年起推動「科學園區創新發展之推動與規劃計畫」,今年並編列本預算以發展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惟行政院各部會近年大力推動新創政策,數目繁多卻有欠協調,單是科技部內即有多項相關施政平行推動中,有待整合以發揮綜效;矧從國外案例可知,成熟的科技產業聚落發展新創企業,除了育成器(incubator)、加速器(accelerator)、各項金融配套及可負擔的空間安排外,尚需要與既有成功企業建立合作網絡,惟系爭預算中對相關機制如何建立,未有明確說明。爰建議凍結本預算143千元,待科技部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199、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17

24款3項3目2節─2.(5)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2節「投資推廣」中「2.(5)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原列104萬3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各園區配合科技部「創新到創業激勵計畫」自102年度起推出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提供創業服務場域及輔導措施。目前有多個部會分散提供創業服務場域及輔導措施,惟創業涵蓋層面可能跨產業及跨領域,而各部會又依其業務職掌進行規劃及輔導,政府資源恐有重疊或無法聚焦之情況,科學園區與相關部會間之業務統合功能仍待加強。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200、

單位名稱: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4-46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環安行政」,共編列877萬6千元,建議凍結77萬6千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學工業園區為我國高科技工業發展之重鎮,近年來發生多起公共安全意外,引發國人對於埋藏於不易察覺處所之管線安全之重視。科學工業園區於地底埋設公用事業、工業氣體或箱涵等公共管線設施,加上各產業所運作有害化學物質年平均使用量約6千公噸,倘管理失當恐造成嚴重工安事件。審計部103年報告指出,新竹科學園區管理局曾將高危險性的氫氣管線物畫為氮氣管線,雖竹科覆函已依建議更正,允應加強管理。此外,各園區管理局仍未能掌握氣體管線事業機構所埋設管線「穿越」園區排汙水箱涵相關檢查資料,無法確保安全無虞,竹科管理局甚至發現兩處不明管線穿越排水箱涵而迄未查明屬於何家公司的情況,竹科管理局應加強管線安全管理。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201、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4

案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環安行政」原列8,776千元,建議凍結76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全國三大科學園區提供高端科技發展空間,然而科技部與各科學園區管理局,雖經立法院預算審議多次決議,仍未對園區26萬從業人員的勞動條件、性別平權,或產業活動衍生各項環境問題,提出具體政策,並據以制定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矧近二年來占科學園區就業人口87.62%的半導體、面板與精密機械產業受到技術與營運上的多項挑戰,各科管局應從社會行政面積極因應。爰建議凍結本預算76千元,待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02、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6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環安行政」之「03環境保護」原列6百89萬7千元,建議凍結2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科學園區103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26萬4,641公噸,為94年度6萬0,906公噸之4.3倍,且自99年度起每年增加,增加幅度高於營業額之成長。又,94年度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量占全國4.6%,至103年度已達16.5%。

二、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率雖優於全國工業,惟部分委託之廢棄物處理業者任意棄置,仍可能對環境造成衝擊及危害。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科學園區之危害性化學物質運輸及管理未臻周延,允宜強化輔導廠商持續改善產製過程或謀產業轉型,由產源減量做起,並檢討相關管理機制,俾降低毒化物對環境及園區安全之影響。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203、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

24款3項3目3節-2.(3)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環安行政」中「2.(3)環境保護」,原列689萬7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量近10年大幅增加,再利用率雖優於全國工業,仍可能對環境造成衝擊,又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科學園區之危害性化學物質運輸及管理未臻周延,允宜強化輔導廠商持續改善產製過程或謀產業轉型,由產源減量做起,並檢討相關管理機制,俾降低毒化物對環境及園區安全之影響。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何欣純

204、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0

案由: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營建行政」原列5,471千元,建議凍結71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自中部科學園區開發後,鄰近臺中市區的大肚山臺地兩側沿著高速公路,形成包括中科、臺中工業區和臺中精密機械科技創新園區的龐大科技產業走廊。惟大肚山臺地自然環境極度乾燥,早年亦未施作灌溉系統,三大產業園區與原臺中市郊人口高速成長,產生龐大供水需要,有待中央不同部會與地方政府充份協調、合力解決;矧臺灣自來水公司雖已規劃臺中監理所高地配水池與坪頂配水池,但此管線末端區域供水效率及穩定性,仍有待相關單位建立聯合調度機制。爰建議凍結本預算71千元,待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就前揭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05、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7節「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9,864萬6千元,建議刪除64萬6千元。

說明:

一、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表示:高等研究園區規劃主要引進領域為高科技研發及文化創意產業,惟園區之開發有其先天限制,財務自償率低,廠商進駐情形亦欠佳,文創產業甚至迄無廠商進駐,相關開發計畫或配套措施允宜檢討。

二、此業務中,各項計畫之旅費,總計70萬6千元,共計353人次,平均每個月近30人次,平均每天都有人在出差,顯有浮濫之嫌。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206、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55-61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7節「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9,864萬6千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

說明:目前高等研究園區內仍有部分地區未開發使用,外界對於高等研究園區之原有規畫亦多提出意見,中科管理局是否有調整原有計畫內容之規劃?目前南核心園區招商情形為何?文創園區有無進行新的管理規劃?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207、

單位名稱:科技部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案由:第7目「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共編列9,864萬6千元,建議凍結六分之一,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高等研究園區原規劃為引進無製造汙染之科技研究機構,因規劃財務自償率過低,經行政院修正調高至25.9%,並調整為引進文化創意、行政辦公及高科技研發等三類型單位及機構進駐。然而園區內大部分面積數既有建成區,九成土地因具有高度文化價值經南投縣政府劃設為文化景觀區,只能於既定架構下調整,以致發展受限。截至104年9月底,高等研究園區業引進資策會新興智慧技術研究中心、經濟部中台灣創新園區進駐營運,及核准8家高科技廠商進駐,惟實際進駐營運者僅有3家,且迄無文創業者進駐,顯與規劃目標有所差距。科技部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應有積極作為,以改善高等研究園區財務缺口。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蔣乃辛  賴振昌

208、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案由:中科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原列98,646千元,建議凍結8,646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1956年,在當時政治局勢下,中央政府決定於南投縣開發新市鎮中興新村,作為省政府之辦公廳舍與省府員工住宅區。一方面受到英國「花園城市」理念影響,中興新村有著高比例的綠覆率與襄底式街廓設計,另一方面中興新村個別建築之設計,則落實了現代主義的時代精神,並與略早新建的台中霧峰光復新村,構成連續性的都市地景。然而2012年總統大選前,馬政府為創造選舉短期利多,要求前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將中興新村納編,成立高等研究園區,惟此園區之財務特性與運營模式,卻與既有科學工業園區格格不入,亦引發諸多爭議。在本院與相關領域專家學者、地方人士奔走下,高等研究園區影響文化資產保存之建設,雖已大致避免,惟無論就文化資產管理和整體科學園區發展而言,高等研究園區仍無可行且永續之經營策略。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前一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時,曾決議科技部應研究將高等研究園區到臺中大里軟體園區間之廊帶,作為數位與智慧城市之示範場域,並有利引入如自駕車等新世代前瞻產業;亦建議就文化資產保護而言,中興新村可參考同為現代主義城市建設之以色列特拉維夫白城(Ha-Ir HaLevana)和柏林現代建築聚落(Siedlungen der Berliner Moderne)經驗,然高等研究園區相關預算與年度關鍵績效指標,仍延襲過往,而未進行策略上的重新檢討。矧中部科學園區管理局在未能擬定並落實新發展方向下,竟擬再以國庫增資高等研究園區697,900千元,其必要性有待各界進一步檢視。爰建議凍結本預算8,646千元,待科技部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前開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09、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62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8節「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原列1千280萬元,建議刪除80萬元,餘數凍結1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此計畫為105年開始至108年度之新增計畫。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智慧園區計畫屬政策引導型公共建設計畫,國發會係依計畫原估自償率62.92%審查及核給額度,科技部據以編列公務預算,公共建設預算審查後,科技部將計畫自償率下修至30%並函報行政院修正計畫書,迄未經核定,顯見智慧園區計畫之規劃及審查未盡周延,且計畫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致計畫辦理內容具不確定性。

二、此業務包含三項計畫,然全數為委辦費,且說明欄並未具體說明,對於計畫內容匪夷所思。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210、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62

案由: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原列有「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12,800千元,建議減列3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刪減/凍結理由:

隨著數位化、自動化、感測技術與人工運算之發展,智慧城市為各國競相落實於基礎建設之概念,行政院亦曾多次宣示智慧城市為我國近期重要發展方向,但我國產業結構多年來偏重於高科技零組件之設計製造,除產業上較缺乏整合應用能力外,亦缺乏所謂的大型實驗場域(mega sites)或生活實驗室(living lab)。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上一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時,曾提出結合科學園區衛星城區的特性與科技能量,作為智慧城市的前瞻發展空間,而同時科技部亦提出所謂「智慧園區」政策。惟從相關預算的預期成果而言,部分內容如「園區無線網路建置計畫」等等,皆僅是一般性的園區管理事務,既不應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非自償性預算支應,更不應作為智慧園區政策之主軸。矧運用智慧城市概念之智慧園區,既是未來科學園區發展的重要方向,應從基礎建設、管理框架到科技能量,統籌規劃以作為政策辦理依據,而不應以幾項公共服務改善即為已足。爰建議減列本預算3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科技部與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11、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62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8節「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原列1,280萬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本計畫為105年新增項目,然預算書上揭示之資訊不夠充分,與園區一般行政事務內容幾乎雷同,無法顯示本計畫編列之必要性,也未見具體執行內容或目標。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212、

單位名稱: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單位

單位預算書頁次:63

24款3項4目1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5,000萬元

案由: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之1「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原列6億9,790萬元,提案凍結5,000萬元,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1.為加速科學工業的發展,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編列6億9,790萬元,以健全三大科學工業園區聚落之設施與服務。

2.我國目前已核定開發設置3大科學工業園區共13個衛星園區,其中有7個園區為營運短絀;以105年度之三大園區營運收支預估分析,將有9個園區之營運持續呈現短絀。

3.上述情形主要係因廠商進駐情形欠佳、龐大維運成本與利息支出,以及環評爭議延宕所致,科技部允應積極提升園區經營績效,確實檢討園區投資開發策略,以提升園區運作效能。

4.爰此建請凍結5,000萬元,俟科技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碧涵

連署人:蔣乃辛  何欣純  

213、主決議

單位名稱:新竹、中部及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一、105年度中科管理局及所屬「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計畫編列9,864萬6千元,係園區腹地原有之基礎建設維護、業務及人事費等支出;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計畫編列6億9,790萬元,為園區作業基金國庫現金增資高等研究園區,以供土地徵收及開發工程之用。

二、惟經查,高等研究園區規劃主要引進領域為高科技研發及文化創意產業,惟園區之開發有其先天限制,財務自償率低,廠商進駐情形亦欠佳,文創產業甚至迄無廠商進駐,相關開發計畫或配套措施允宜檢討。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上開疑義之因應過程及結果,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214、

單位名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14

24款4項1目 節一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五分之一

案由:第1目「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原列2億7,092萬4千元,提案凍結五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各科學園區實驗高級中學年度預算由管理局編列預算,有待商榷,允應依本院決議與教育部就科學園區實驗中學之預算及管理問題加以處理,檢討納入國立高級中等學校校務基金,以求事權統一。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215、

單位名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15

24款2項3目1節-2.(3)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節「綜合企劃」中「2.(3)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原列399萬2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各園區配合科技部「創新到創業激勵計畫」自102年度起推出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提供創業服務場域及輔導措施。目前有多個部會分散提供創業服務場域及輔導措施,惟創業涵蓋層面可能跨產業及跨領域,而各部會又依其業務職掌進行規劃及輔導,政府資源恐有重疊或無法聚焦之情況,科學園區與相關部會間之業務統合功能仍待加強。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216、

單位名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3

案由: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下「社會行政」原列16,323千元,建議凍結53千元。

刪減/凍結理由:

全國三大科學園區提供高端科技發展空間,然而科技部與各科學園區管理局,雖經立法院預算審議多次決議,仍未對園區26萬從業人員的勞動條件、性別平權,或產業活動衍生各項環境問題,提出具體政策,並據以制定年度關鍵績效指標。矧近二年來佔科學園區就業人口87.62%的半導體、面板與精密機械產業受到技術與營運上的多項挑戰,各科管局應從社會行政面積極因應。爰建議凍結本預算53千元,待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可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17、

單位名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45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社會行政」之「03環境保護」原列8,601千元,建議凍結2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科學園區103年度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26萬4,641公噸,為94年度6萬0,906公噸之4.3倍,且自99年度起每年增加,增加幅度高於營業額之成長。又,94年度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量占全國4.6%,至103年度已達16.5%。

二、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之再利用率雖優於全國工業,惟部分委託之廢棄物處理業者任意棄置,仍可能對環境造成衝擊及危害。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科學園區之危害性化學物質運輸及管理未臻周延,允宜強化輔導廠商持續改善產製過程或謀產業轉型,由產源減量做起,並檢討相關管理機制,俾降低毒化物對環境及園區安全之影響。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218、

單位名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

單位預算書頁次:

24款4項3目3節─2.(3)

【 】歲入─增列:

【V】歲出─【 】減列:   【V】凍結:十分之一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3節「社會行政」中「2.(3)環境保護」,原列860萬1千元,提案凍結十分之一,俟科技部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科學園區有害事業廢棄物產生量近10年大幅增加,再利用率雖優於全國工業,仍可能對環境造成衝擊,又經審計部查核發現科學園區之危害性化學物質運輸及管理未臻周延,允宜強化輔導廠商持續改善產製過程或謀產業轉型,由產源減量做起,並檢討相關管理機制,俾降低毒化物對環境及園區安全之影響。

提案人:賴振昌

連署人:鄭麗君  何欣純

219、

單位名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案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原列有「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10,900千元,建議減列4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

刪減/凍結理由:

隨著數位化、自動化、感測技術與人工運算之發展,智慧城市為各國競相落實於基礎建設之概念,行政院亦曾多次宣示智慧城市為我國近期重要發展方向,但我國產業結構多年來偏重於高科技零組件之設計製造,除產業上較缺乏整合應用能力外,亦缺乏所謂的大型實驗場域(mega sites)或生活實驗室(living lab)。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審議上一年度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作業基金時,曾提出結合科學園區衛星城區的特性與科技能量,作為智慧城市的前瞻發展空間,而同時科技部亦提出所謂「智慧園區」政策。惟從相關預算的預期成果而言,部分內容如「提供園區休憩空間及公共區域無線網路服務」、「提供園區員工智慧學習服務平臺」等等,皆僅是一般性的園區管理事務,暨不應由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以非自償性預算支應,更不應作為智慧園區政策之主軸。」矧運用智慧城市概念之智慧園區,既是未來科學園區發展的重要方向,應從基礎建設、管理框架到科技能量,統籌規劃以作為政策辦理依據,而不應以幾項公共服務改善即為已足。爰建議減列本預算400千元,其餘預算凍結五分之一,待科技部與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得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鄭麗君

連署人:許智傑  何欣純

220、

單位名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歲入部分

總預算書頁次: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8節「運用通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原列1,090萬元,提案全數凍結。

說明:本計畫為105年新增項目,然預算書上揭示之資訊不夠充分,與園區一般行政事務內容幾乎雷同,無法顯示本計畫編列之必要性,也未見具體執行內容或目標。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陳碧涵  何欣純

221、

單位名稱:科技部南部科學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案由:「園區業務」項下「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其中「01智慧社區建置工程」,編列1,090萬元,建議凍結300萬元,俟科技部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報告後始得動支。

說明:本項預算編列智慧社區機械設備、資訊設備與雜項設備,是否僅將執行內容與使用電腦資訊及通訊技術運用於公共服務之項目,冠以「智慧」之名匡列預算?然「智慧園區」乃至「智慧城市」,旨在結合數位化、自動化、感測技術與人工運算之科技,落實於提升各園區基礎建設,科技部應從基礎建設、管理框架到科技能量統籌規劃;各科學園區亦應提出園區之整體智能園區規劃,而非僅依各科學園區管理局之需求分別編列。

提案人:何欣純

連署人:賴振昌  鄭麗君

222、

單位名稱: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

單位預算書頁次55

案由: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8節「運用通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原列10,900千元,建議凍結20%,俟教育部向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說明:

一、此計畫為105年開始至108年度之新增計畫。依據立法院預算中心評估報告指出,智慧園區計畫屬政策引導型公共建設計畫,國發會係依計畫原估自償率62.92%審查及核給額度,科技部據以編列公務預算,公共建設預算審查後,科技部將計畫自償率下修至30%並函報行政院修正計畫書,迄未經核定,顯見智慧園區計畫之規劃及審查未盡周延,且計畫未核定即編列預算,致計畫辦理內容具不確定性。

提案人:許智傑

連署人:何欣純  鄭麗君

()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委員提案部分:

1、決議

國家災害防救中心的建立是為減輕災害事件所造成之衝擊與損失,然而近年來國內不斷發生重大災害,造成人民生命財產損失,而歷年科技部及所屬國研院及哉害哉防救科技中心編列有關國土保安及防災經費,僅約6億元嚴重不足。以105年度為例科技部與科發基金年度預算約780億元,其中防災經費6.63億元僅占科技預算比例0.84%。因此科技部應逐年增加災害防治相關研究,有效協助政府建立完善的災害防治體系及措施,確保國土及人民安全。

提案人:陳淑慧

連署人:黃志雄  孔文吉

2、主決議

單位名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一、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政府補助預算收入」105年度編列1億9,584萬2千元,占總收入2億3,684萬7千元之82.69%,其餘為自籌收入,分別為勞務收入4,097萬5千元及利息收入3萬元,合計4,100萬5千元,占總收入之17.31%。

二、惟經查,災防中心行政法人於103年4月成立,行政法人法、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設置條例及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績效評鑑辦法均明定自籌款比率達成率為績效評鑑內容之一,惟該中心105年度自籌款比率設定目標偏低,且除利息收入外,自籌收入來源完全仰賴政府,允宜檢討改善。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具體性之改善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3、主決議

單位名稱: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

一、「災害技術整合與減災研究」計畫105年度編列9,200萬元,研發天然災害之防減災關鍵技術,納入社會經濟、體系之思維,加值學研成果,轉化為可實務應用及操作之工具方法,強化跨領域之防災管理。

二、惟經查,災防中心進行天然災害之防減災關鍵技術研發,惟部分研究內容與相關業務主管機關、大專校院或研究機構之研究恐有重複之虞,允宜專注於政府部門相關防災研究計畫之加值整合,並審慎評估研究投入之方向。基此,爰要求科技部應將具體性之改善報告,於一個月內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委員。

提案人:陳亭妃

連署人:蔣乃辛  鄭麗君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進行預算提案彙整表逐項審查討論。委員之發言,倘無法獲得共識,則先行保留,留待稍後處理。為會議之詳實記錄,官員發言請用麥克風,並表明身分,以利公報記錄,現在進行協商處理。

(進行協商)

主席:現在開始處理科技部歲入部分。序號第1案是鄭麗君委員提案,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這是有關賠償收入的部分,這次編列648萬,但前年的實現數是2,199萬,其間的差距實在太大,今年是編列1,352萬,我建議增列648萬,因為前年的實現數是2,199萬,為今年度預算的163%,差距這麼大,請你們做一些說明,不然就應該要增列。

徐部長爵民:請前瞻司向您說明。

陳司長宗權:可以,我們同意委員的說法。

主席:好,那就增列,第1案就照鄭委員麗君的提案增列648萬元。

現在進入第1目一般行政,第2案到第5案先行保留,因為這是整個大目,我們先進行第6案。第6案因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因此不予處理,所以01人員維持─獎金,我們就照列。

接著進行提案第7案到第19案,第7案因提案委員與連署委員均不在場,不予處理。

接下來進行第8案,請黃委員國書發言。

黃委員國書:這個項目要花費73萬5千元購買傳真機、空氣清淨機、投影機、小型送風機等設備,我們之前都沒有這些設備嗎?

陳處長景松:報告委員,有。

黃委員國書:這是每一年都必須要買的嗎?

陳處長景松:不是,因為已經使用很久,所以我們要汰換。

黃委員國書:價格方面,我並沒有進一步作了解,但你們的單價是否都比市場價格還要高,你們有去詢價嗎?

陳處長景松:跟委員報告,我們有向共同供應契約,還有在市面上公開的網站進行搜尋,我們的價格都以比市面上的價格,還要稍微低一點進行編列。

黃委員國書:如果你們有去詢過價,那我可以同意。

陳處長景松:謝謝委員支持。

黃委員國書:我提第9案是要凍結56萬2千元的五分之一,這是因為我們要辦理法治教育、行政中立等演講的鐘點費,是否有預算重複編列的問題嗎?

林處長素安:報告委員,根據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的規定,我們可以選送同仁前往進修,並給予相關補助,所以第9案是同仁的訓練費用。

黃委員國書:那有沒有重複編列?

林處長素安:與另外那個部分是沒有重複的,因為那是講座的鐘點費,是另外給的,所以這兩個部分是沒有重複的。

黃委員國書:另外一筆很小的錢,金額不過2萬9千5百元,就是為什麼我們還要去外面租場地?裡面沒有場地嗎?

林處長素安:有,裡面有場地,但因為有一些訓練是要到外地去辦,像去年曾經到竹科辦理新進人員訓練,因為竹科那邊的場地是外租的,所以有時需要支付租金。

黃委員國書:好,那8萬9千元這筆呢?

林處長素安:這是鐘點費的部分,剛剛有說明過,這部分並沒有重複,那筆經費是用於聘任講座時。

黃委員國書:我們希望不要……

林處長素安:因為今年所編列的費用都已經比去年低了。

黃委員國書:你們會不會到外面辦活動、研習時,順便夾帶旅遊?

林處長素安:沒有,現在這部分絕對不可以。

黃委員國書:會不會繞一圈先去泡湯,然後再順便研習?

林處長素安:沒有。

黃委員國書:最近政府都常常這樣子搞。

林處長素安:沒有,我們部裡面不會。

黃委員國書:部長,你確定沒有?你們自己都已經有空間,還出租給別人辦研習,怎麼你們還要到外面辦研習。

林處長素安:像新進人員訓練是含所屬人員,也有園區的人員,所以有時候會到園區去辦,像竹科是委外,所以也必須向外承租場地並給付租金。

黃委員國書:好,就是絕對不會發生這樣的情事嗎?

林處長素安:是。

黃委員國書:雖然這筆錢不是很多,但還是希望你們不要浪費公帑。

林處長素安:我們不會。

黃委員國書:另外,關於行政中立,有需要這樣辦嗎?請問,科技部有無行政中立的問題?行政中立在科技部算是一個嚴重的問題嗎?

林處長素安:因為整個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中已特別明訂行政中立,同時也必須加以宣導,公務員必須要知道……

黃委員國書:我們還要花錢辦理研習如何行政中立嗎?

鄭委員麗君:通常最需要的應該是政府首長,因為首長都是政治任命的,所以通常最需要嚴守中立的是首長。

黃委員國書:我看,你就請徐部長去研習,這筆錢還可以省下來,哪還需要辦什麼行政中立?

鄭委員麗君:據我的了解,其實公務同仁在行政中立方面,相對比較沒什麼,多半都是受首長指揮,像文化部會發生那些問題,大都來自高層的指示然後透過首長執行,因此反而是高層應該要去受訓,所以應該編列在行政院,讓政務首長支用特別費來受訓。

黃委員國書:徐部長,拿你的特支費來辦行政中立的講習好了,這筆預算就予以凍結?

林處長素安:不要啦,委員,因為我們那個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黃委員國書:我知道,我了解。

林處長素安:謝謝。

黃委員國書:不用謝,這只在形容它被規範在其中一個項目。

林處長素安:對,其實我們的訓練其他還有很多項目。

黃委員國書:辦了那麼多場訓練,到最後不維持行政中立,也是沒有用。行政中立與辦研習有關係嗎?辦了那麼多場研習,就真的會行政中立嗎?

林處長素安:但是就是說觀念上……

主席:你們一定要行政中立。

黃委員國書:行政中立這個項目能否拿掉?

在場人員:行政中立是好事。

鄭委員麗君:這是基本的作為,還需要宣導就有問題。

黃委員國書:好啦。

鄭委員麗君:其間有違法的問題,這屬於基本法規。

有關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本席提了好幾案,在此一併說明。第11案,有關辦公設備保險費較前一年成長四分之一,這應該沒有需要增加,屬於固定支出,所以應予減列。第13案,有關園區工程審議專家的出席費及審查費等,主要是關於科學園區的定位問題,本席就此已經多次提出質詢,在此不想再重複。現在科技部國科會開始啟動政策環評,但直到現在我們仍然沒有感受到科學園區轉型有何具體成效?

再者,第14案與科學工業園區滿意度的調查計畫有關,我一再強調不能以廠商滿意度作為關鍵績效的KPI,所以這部分應該包括整個園區的勞動保障環境永續與鄰近社區發展等議題,就整體來看,其主要問題有二:第一是定位與轉型的問題,第二是你們KPI的指標,應該做調整。第13、14案,本席只提案凍結,金額非常少,只有14萬,另外關於滿意度調查減列8萬而已。第17案,有關基本行政工作維持中的執行科技發展協調聯繫等費用,雖然經費不多,只有58萬,但較前一年顯著成長,所以我感覺你們的基本行政工作費用都在成長,事實上很多應該是固定的,甚至行政工作應該是越做越減少才對,因為經過協調聯繫,整個組織的職能應該更為增進,就像行政中立應該不用每年宣導,所以這些都應該精簡。第18案,辦公房舍修繕費也成長一倍以上,我覺得應該要減列,以上是有關02部分本席的提案。

主席:現在提案的委員都已經提問了,請科技部回應一下。

陳處長景松:有關第11案辦公設備保險費,我們在104年1月初的時候,已經幫所有辦公室辦理保險,並已支付保險費5萬5千元,104年度還會陸續買進一些財產,因為一直在買所以財產會增加,所以財產的保險費費率都是按照共同供應契約,價格非常低,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鄭委員麗君:那為什麼需要5萬7千元?

陳處長景松:104年度時是5萬5千元。第18案有關辦公房舍的修繕費,這部分是因為我們的首長宿舍─信義官邸已經使用26年,因為木板已稍微裂開和出現漏水的情況,最重要是因為它位在大安森林公園站附近,因此外牆必須整修一下,因為怕到時候……

鄭委員麗君:不是住宿的問題?

陳處長景松:不是,是整棟管理委員會……

鄭委員麗君:所以每一戶都要整修?

陳處長景松:對,要整修、拉皮一下,怕如果砸下來的話,會損及人員的安全,希望委員支持,謝謝。

主席:滿意度調查有提案過。

邱司長求慧:我先講第14案與第15案,委員質詢有關滿意度調查的部分,我們已經納入調查範圍了。

鄭委員麗君:什麼時候開始做?

邱司長求慧:今年開始做。去年只有做廠商與員工,現在是把周遭附近的居民也都納入。

鄭委員麗君:這樣還是不夠,你看我提案內要求的是員工……

邱司長求慧:是,員工、老闆和附近的居民。

鄭委員麗君:那員工是要調查什麼?

邱司長求慧:員工對於政策的滿意度和園區的發展。

鄭委員麗君:那對於他自身的權益和勞動保障的部分呢?

邱司長求慧:都有。

鄭委員麗君:你確定嗎?

邱司長求慧:對。

鄭委員麗君:那環境永續的項目是什麼?

邱司長求慧:對環境空氣等項目的滿意程度。

鄭委員麗君:那你可否把詳細的指標給我?

邱司長求慧:好。另外第13案有關出席費的部分,剛剛委員所關心的政策環評,因為原來的版本已經送環保署,環保署為了更周全起見,要我們在北中南各召開一個公聽會,現在我們已經召開完畢,並且修改完畢,準備送環保署進行審議。

鄭委員麗君:你可否簡單講一下整個大概。

邱司長求慧:目前是朝向不要超過環境的涵容能力,如果是超過環境的涵容能力,我們就不開設新設的園區了。

鄭委員麗君:這是環評的部分,稍後請部長說明整個科學園區轉型的部分,之前我曾質詢多次,但都沒有得到答案。

徐部長爵民:跟委員報告,轉型的部分其實比較複雜,我是逐一拜訪產業領導人,包括張忠謀等……

鄭委員麗君:科技部跟國科會主委每次最愛援引名人,就是說你們邀請了誰、誰、誰來,那你們請他來當科技部長算了。

徐部長爵民:不是。

鄭委員麗君:重要的是你的想法、科技部的想法。

徐部長爵民:跟委員報告,在園區裡面,使用面積最大的就是他們,所以一定要去談這個問題,特別是工安環保的問題,現在第一個、最重要的是環保相關issue,這部分需要去溝通,基本上,他們是同意、沒有問題的,將來新的產業、廠商進來,絕對不能在工安環保上讓人不放心,總量管制的精神都有在裡面。

第二,單位面積的附加價值要高,這個大家也是同意的;第三,經營不佳者若占很大面積,就要逐漸把它移出去,這個我們也有在溝通,但是這牽涉到當初他們進來時,我們要求他們什麼時候出去的這個辦法訂得不是很好,這部分我們會再修正,並透過園區公會讓他們知道我們在做這件事。

第四,關於能源、資源的使用,即水、電的使用,包括綠電、回收的再生水等,有些廠商已經有購買綠電,但是我們現在還沒有訂比例,這部分其實滿複雜的。而如何讓單位面積的附加價值高,那就要看它從事什麼行業,這部分不是很容易,像中興新村的高等研究園區,現在有一個很好的廠商應該可以進來,我們努力在做這件事。

鄭委員麗君:基本上,方才部長所提的都不錯,這些應該都要去做,但是本席所謂的轉型,我最關心的還是定位問題,每次我質詢時都有提及,科學園區當時創立的宗旨是培育、羅致、利用高科技人才,以利技術輸入和激勵國內工業研究創新。但是現在科學園區其實就是高科技製造生產,是大規模製造生產,它的研究創新帶動的能量其實是不夠的,對我們整個產業、工業帶動的能量是不夠的,它就是幾家在製造生產,若與經濟部的工業區相比,你可能會說產業別有些不一樣,但基本上性質是類似的,所以就沒有突出科學園區的角色。未來你們要強調生產力4.0或智慧城市等,事實上,科學園區要帶動創新研究這個角色、能量要出來,你們不是在服務這些製造生產廠商,這個角色由管理局來扮演即可,每次我還是看不到這部分,至於政策環評,看起來並沒有著墨核心定位的部分,可是科技部還是要對轉型有這個的想法。

現在來看你們的幾項指標,中科因為遇到環境的問題,你們被迫要提出新想法,高等研究園區有沒有不一樣的作法?其他既有科學園區的轉型、再造?包括鄰近衛星城市、智慧城市的合作推動等,這些都是我們檢驗你們的幾項指標,但是我現在都沒有看到雛形。

另外,關於滿意度的部分,方才你們說都有納入勞動保障和環境永續等,為什麼年度預算KPI都沒有寫?預算書看起來都是一模一樣,顯然預算書寫得很不用心。

邱司長求慧:下次再加強。

鄭委員麗君:我每年都問這部分,你們也知道我每年都會問,但你們還是不寫。

邱司長求慧:再提供給委員完整的……

鄭委員麗君:可是你們不能因為我問才提供給我啊!預算書就是要對立法院負責。

徐部長爵民:內容已經不一樣了。

鄭委員麗君:沒有,預算書還是沒有呈現出來。後面有很多提案都是因為在預算書上看不出來。

徐部長爵民:都有調查啦!

鄭委員麗君:關於定位的部分,部長要來做專案報告……

徐部長爵民:我非常樂意做這件事。

鄭委員麗君:不然就是你現在做簡要說明,言簡意賅,如果心裡有想法,其實幾句話就可以講出來。

徐部長爵民:創新創業的部分3個園區都有在進行,其實在後面的提案大概也都看到了,我們透過國研院跟園區配合來做,至於請占地面積較大者轉型一事,這件事需要多做溝通,也是要多加努力的,其實他們有在做……

鄭委員麗君:整個園區的定位要有長遠的計畫。

徐部長爵民:現在它占在那個地方,對於那些占地面積很大者,我們要想辦法讓它轉型,若它不轉型的話,就會把它趕出去,這是要花功夫去做的。

鄭委員麗君:關於整個園區的定位,以後我們可能不走租稅優惠的方式,當時你們是用減免、減稅的獎勵手段,我們國家全力發展半導體產業,對於未來整個產業結構的轉型,科學園區扮演的角色為何?

徐部長爵民:其實方才我已大致說明過,要讓我們比較希望的產業進來,這需要很多作為,不是說要進來就進來,我們一直在做這個事情。另外,現在園區好像是一個很特殊的地區,我們希望能像國外那種園區,他們其實沒有那個界限、圍牆,他們是融在一起的,所以我們現在在推的智慧生活,基本上也是這個概念,這些陸續都有在做。

黃委員國書:本席也有提案,在此簡單說明一下,你們每年都有做滿意度調查,你們要想想做這個滿意度調查要做什麼,讓科學園區知道哪裡有不周到的地方,必須要有一些變革、改善,每年在審預算時,可不可以請相關單位把上年度滿意度調查的結果作一分析、說明,以及因應、改善的政策為何,這部分要提供給我們,不然每一年做完滿意度調查就束之高閣,也看不到有何具體成效,委員會也不知道滿意度調查的結果為何,有哪個地方是我們必須再加強、改善的,這些我們都不曉得,這個部分是否都有列管?每年度在提這個預算時,都可以提出上年度滿意度調查的結果、究竟有何缺失、有何不足之處,然後提出一個改善策略。

鄭委員麗君:還沒說明的部分,請科技部繼續說明,本席建議,基本行政工作維持就刪尾數,這部分的預算是3,199萬,我們就統刪199萬,讓你們自行勻支,然後凍結一部分,讓部長針對科學園區之轉型、定位、管理等再提一個想法,書面報告即可。

主席:現在處理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部分,依照鄭委員的建議,減列199萬。

孔委員文吉:減列99萬啦!尾數是指99萬?

主席:事實上,剛才我也以為是99萬,因為我們還要凍結,所以就減列99萬、凍結200萬,提出書面報告後預算解凍,科目自行調整……

鄭委員麗君:書面報告要經過我們同意,不要每年寫來的都一樣,之前我也沒有這樣的要求,可是每年寫來的都一樣。

主席:方才委員提的部分很重要,也就是說,預算呈現的方式、編寫的部分,還有科技部未來整個政策發展方向等,都要在預算當中呈現出來,不要每年都讓委員們不斷提醒這件事。提出書面報告後預算就解凍。

處理第20案及第21案。即資訊管理分支計畫,提案委員包括何委員欣純、鄭委員麗君。

鄭委員麗君:資訊管理的部分為什麼要成長?這部分每年都有編列,每年都有成長,尤其今年是巨幅成長、成長五成,這個我不太能接受,我最怕這種資訊膨脹,這部分成長五成耶!其實這個案子凍結得很少,我還沒有直接刪減預算,我覺得應該直接刪掉啦!這部分的預算有一億,成長了五成,每年編列這種週期性支出為什麼要巨幅成長?

張處長忠吉:跟委員報告,科技部歷年來有一個很重要的系統,就是學術系統,這部分占了93個左右,從九十幾年開始一直開發到現在,這九十幾個系統當中有很多系統已經很老舊了,所以它在通過資安弱掃時,其實風險度很高,這次預算增加的原因最主要是一次性的,希望明年可以將這些學術系統全部打掉、重新重建,在這個過程中會增加較多費用,這是一次性的,到了後年以後,這個費用就會減少很多。另外,因為我們被列為資安一級機關,也是資安的主管機關,所以我們要繼續加強整個資安安全的導入和資訊安全監控的部分,這兩個部分加起來後,看起來預算似乎比104年多,但實際上,我們真的有很多資訊服務工作要強化。

鄭委員麗君:方才你說學術系統要打掉重建,請問部長對於學研資源補助下放的方法有沒有新的想法?如果我們要把這部分打掉重建,我不知道這個資訊系統是否要跟政策搭配,應該也是有吧!是不是利用這個機會做一些改革或調整?不然以後萬一你們又有新的想法,資訊系統是不是又要重做?還是它都一樣,只是在資訊的技術上更新?

張處長忠吉:包括SOP、資訊化的部分。

鄭委員麗君:所以沒有什麼改變?

張處長忠吉:有改變的部分……

鄭委員麗君:在政策面、SOP面沒有改變?沒有一起、同步做調整?

徐部長爵民:政策面最重要的是研究什麼題目,而這個是老舊的資訊系統,大概沒有什麼直接關係,病毒很容易侵入這些系統,以前都沒有這種觀念。

主席:現在處理資訊管理……

蔣委員乃辛:方才有提及資安的部分,關於老舊網路的部分,像現在的4G行動寬頻,教育部、各學校也在推行動教學,可是一些老舊的頻寬根本就不夠學校使用,一個是學校內部的部分,比方說,一個教室裡面有6部平板電腦在使用時,它的WiFi就不夠用了,另一個是與校外聯繫的頻寬,這部分是哪個單位要負責?現在行動教學、數位化教學、線上教學有這麼多內容,就像我們到處蓋房子,可是馬路沒有通,馬路還是羊腸小道,那蓋那麼多房子有什麼用?如何能把馬路拓寬,讓每個人可以到各個不同的大樓,我覺得這才是最重要的,但基礎建設我們現在都沒有在做,有什麼辦法可以處理這部分?

徐部長爵民:那個是共通性的基礎建設,比如說,過去3G到4G,然後將來到5G,4G普及化就是在做這個事情,這個非做不可,但是局部的WiFi顯然是比它要好很多,因為局部的頻寬不夠,所以要多設幾點,現在很多機關的基礎建設、資訊建設都不足,主要就是……

蔣委員乃辛:這部分要如何解決?

徐部長爵民:這部分就是要去做,現在已經……

蔣委員乃辛:可是我們沒有看到科技部有相關預算,也沒有看到教育部有相關預算,到底錢要從哪裡來?

徐部長爵民:我們申請所有學術研究計畫就是這個資訊系統。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這樣的話,資訊系統這部分的錢足夠讓學校申請嗎?一個是學校內部的部分,一個是學校與外部連結的部分,這些頻寬都不夠。

張處長忠吉:跟委員補充報告,學術網路的部分是教育部負責的,即TANet,但是學校裡面的頻寬夠不夠,其實這與費用有關,因為頻寬是可以申請的,有的學校為了節省費用,也許他們申請的頻寬較少,可能兩百多M,其實這跟高速公路一樣,一條高速公路如果車子很多就會塞車,所以可能是他們申請的頻寬少……

蔣委員乃辛:你知道現在學校有多少錢?

張處長忠吉:那是教育部的事情……

蔣委員乃辛:教育部的事情你不知道,所以你就說學校為了省錢、省經費就故意申請少頻寬,其實學校根本沒有錢耶!哪個學校會為了省這個錢,現在學校都在推數位化教學,甚至遠距教學、行動教學,但是頻寬不夠啊!

張處長忠吉:他們可以申請頻寬多一點。

蔣委員乃辛:有的小學一個教室裡面有6個平板電腦在用的話,它的WiFi就不夠用了,這部分到底要由哪個單位來處理。

徐部長爵民:學校的部分應該是教育部可以提出來。

蔣委員乃辛:科技部、教育部甚至包括科技會報,科技會報、科技部應該要整體規劃這部分,要求他們來做啊!像現在4G行動寬頻的部分有150億,這150億你們做了很多內容,但是是給誰用?對學生來講,教學是最重要的,所以很多內容可以用在教學上。

徐部長爵民:是的。

蔣委員乃辛:但是當學校頻寬不夠時,他們根本沒有辦法用啊!請問這該怎麼辦?4G行動寬頻的150億裡面,拿了多少錢來改善學校的基礎建設?這才是最重要的,如果不去做基礎建設,而是東做一個、西做一個,屆時根本沒辦法使用嘛!

徐部長爵民:有一部分是在計畫裡面做……

蔣委員乃辛:關於4G行動寬頻的150億,本席質詢時也曾提及,現在是打散在各部會裡面,各部會裡面的預算到底是怎麼樣,我們現在也不清楚了,以前我們可以在這裡針對4G行動寬頻的部分去了解每年做了哪些東西,但現在我們統統不知道了。本席認為行政院應該跨部會針對學校頻寬不足問題提出改善計畫,包括怎麼改、經費編在哪裡等。

鍾執行秘書嘉德:如果是指學校頻寬的部分,記得兩、三個月前,毛院長曾特別談過這部分,有請教育部資科司提一個計畫,在今年、明年會去嘗試把這些頻寬提高,特別是偏遠地區的頻寬會提高,還有所謂的集縮比也要提高,集縮比就是大家共用的頻寬,這部分會由教育部資科司去處理,所使用的經費如果屬於緊急時效性,就從明年度跨部會科發基金來協助,這是第一個部分。至於資安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我打個岔,我講的不只是偏遠地區,我剛才講的是臺北市的小學,教室裡同時有6部平板在使用的話,頻寬就不夠了。

鍾執行秘書嘉德:這部分我們會再去瞭解,我記得前幾個月討論的是針對偏遠地區的部分。至於資安的部分,我們在明年度的資通訊建設有個政策額度的部分,我們有請資安辦去處理,目前告知我們的是一年2億去針對部會的資安部分進行整體規劃及統合,這部分是要麻煩行政院的資安辦公室去做整體規劃,由他們去辦理計畫書的初步審議,之後會送到科技會報辦公室來進行政策審議,最後再送到科技部進行技術審議。

蔣委員乃辛:我剛剛所說的學校頻寬不夠的部分,是由科技會報負責嗎?

鍾執行秘書嘉德:那個部分是委託教育部去執行,教育部……

蔣委員乃辛:你們委託教育部去執行,但決策還是在科技會報嘛!

鍾執行秘書嘉德:是,他那邊也可以動用到資通訊科技建設部分……

蔣委員乃辛:科技會報的預算並不屬於教委會審查啊,對不對?

鍾執行秘書嘉德:那整個是放在……

蔣委員乃辛:又隱藏在科技部裡面!

徐部長爵民:委員,任何一個計畫,只要你想要看,我一定在這裡報告,要求相關……

蔣委員乃辛:我的意思是我們沒有辦法對科技會報做出決議嘛!

徐部長爵民:可以啦,你就要求我們來這裡報告……

蔣委員乃辛:我們只能針對科技部做決議。

徐部長爵民:這沒有問題,你邀我就會同他們過來這裡。

蔣委員乃辛:我剛才提到的科技會報部分,你們是不是可以在3個月內把學校的基礎建設,例如頻寬問題要如何處理等,提出一份書面報告交給本席?

鍾執行秘書嘉德:沒問題,我會請教育部一起來規劃,學校部分沒問題。

蔣委員乃辛:你們要去瞭解全臺灣有多少學校的狀況是怎麼樣,如果要改善需要花多少錢,要怎麼去做,再來編列預算,好不好?

徐部長爵民:好,我們就來做這件事。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要針對這筆預算提出主決議提案。

主席:是臨提嗎?

蔣委員乃辛:主決議,討論到這部分的預算,我對預算有意見,當然可以提出,主決議是隨時可以提出來的。

主席:臨提啦!

蔣委員乃辛:不是臨提,是決議!就是這筆預算的決議!

鄭委員麗君:沒關係啦,剛好跟這筆預算連結的。

蔣委員乃辛:因為討論到這個部分,我當然可以提出我的意見。

鄭委員麗君:支持啦。

蔣委員乃辛:我的意見就是希望科技部、科技會報針對這個問題在3個月內提出報告給我們。

主席:好,有關蔣委員的主決議提案,等一下印發給大家後再來處理。

現在處理第20案及第21案,有關「資訊管理」的部分。

何委員欣純:我還是想請科技部再大略說明一下,因為預算成長了五成以上,為什麼成長?細目計畫是不是可以提供給本委員會委員?

張處長忠吉:剛才有報告過,我再重新報告一次。這次增加的費用最主要是因為科技部的學術系統已經很舊了,從九十幾年一直使用到現在,經過這次資安弱掃發現裡面的風險度滿高的,所以打算在這次進行一次性的改版,因此所需的費用較高。其次,因為本部是負責國家資訊安全的主管機關,在資訊這一塊也需要強化,所以我們在今年強化導入ISO-27000的標準,也就是ISMS標準。另外,我們也要強化資安監控中心。基於這幾點原因,今年與前年相比,整個base就比較大,看起來增加的幅度很高,但絕對數字就是3,000多,剛剛提到的學術系統是一次性的,今年做完之後,這部分的經費就會少很多,就會回到比較少的預算。

何委員欣純:謝謝你的說明,但我比較感興趣的是資安系統,部長,我一再強調行政院的資安長過去都是科技部長,但你說現在不是你,我不知道是誰,有人說是張副院長,但我不知道張副院長在做什麼。另外,科技部的資安管理制度,尤其你剛才說你們要兼顧所有部會在資安方面的支援,所以我想瞭解你們資安的安全層級到哪裡?二、三天前有媒體報導,英國電信公司傳出遭網路駭客襲擊,400萬名英國用戶的重要個資恐怕已經外洩,你們的資安等級到底能不能照顧到其他各部會,甚至是做為其他國營事業的標準,或者是他們可以向你們請求支援,我只想瞭解這裡的連結性,以及你所謂要做各部會的典範,你們自己做到什麼樣的程度?

張處長忠吉:剛才提到的導入資訊安全部分,是先以本部的經費為主,至於委員所提到的部分,剛好行政院推動資安防護是採三級制,分別是資安會報、科技部及技服中心,所以這個三級制有政策督導部分,有管理部分,也有技術實際作為部分,科技部是屬於督導與管理部分。剛才委員提到對於國內資安是否能做一些掌控,其實技服中心與很多民間、國際做了很好的合作,所以技服中心這幾年來都有執行一定的計畫。

何委員欣純:你說技服中心做了很多指導,這能不能確保我們不被駭客入侵?美國國防部被駭客入侵,英國電信公司也遭駭客入侵而外洩了400萬筆客戶個資,請問我們的技術指導有沒有辦法全面防範這樣的問題產生?

張處長忠吉:我們的政府部分確實是全面防範,但是不能防止其不發生,只是發生後的預警、解決等……

何委員欣純:如果發生了怎麼辦?

張處長忠吉:發生後我們有一定的管道去立即處理。

徐部長爵民:其實美國國防部都會被駭,因為駭客真的很厲害,我們現在有三個部分要去做,第一是平常發現國際上的病毒或駭客時,我們要能預警,要告訴大家這件事情。第二是發生資安事件後要馬上能防制,要能復原。第三是平常的稽核,這三個工作是持續在做,很重要的是,當有事情發生時要能很快的去因應,然後把它……

何委員欣純:部長,我希望你能說明對於這個三部分,你們有何積極作為及具體作法?畢竟講是很簡單,但能不能做到就不曉得了,尤其你們一直在推智慧園區,而經濟部則在推動智慧城市,所有有關「智慧」二字所牽涉到的就是網路資通安全問題,我們一方面要推動智慧城市、智慧園區,如果另一方面的防護等級沒有辦法提升到能夠保護所有個資的安全,花那麼多錢去推動智慧園區有什麼用?我現在擔心的是這個,我怕你們花了這麼多錢,國發會把「智慧」政策列為重大國家政策,想要跟得上歐美、南韓,但問題是資安防護這個區塊的專業程度到哪裡?當某個程式加入國家的重大政策時,人民能不能放心其個資是能受到保護的?

徐部長爵民:我剛剛說過了,駭客真的很厲害,但我們就是要去對付他們……

何委員欣純:我們有更厲害的駭客?

徐部長爵民:我們當然也是找駭客來協助,但這個事情非做不可,智慧化的趨勢是一直在進行的,他們會進步,我們也會進步,持續這樣去做,將來會變成行政法人,過一陣子我們就……

主席:因為這個議題很大,而且也不在預算項目裡,本席知道大家都非常關心,但我們是不是先處理預算部分?

孔委員文吉:先讓我講一下!我過去質詢時都有提到這一點,上次我舉過張顯耀傳line被擷取的例子,所以大家都說他洩漏情報,請問資通安全管理制度是什麼時候建置的?現在為什麼要更新?上次是什麼時候建置的?要更新是因為防護等級不夠還是有其他原因?

我們有資安辦公室,是由張善政負責,其經費是編列在這裡還是行政院另有經費?

張處長忠吉:有關這個部分,部裡面的預算就是用於部裡面的防護,至於行政院的防護部分,另外有個機制。

徐部長爵民:行政院的部分有行政院的預算……

何委員欣純:行政院的部分是由資安長張副院長去處理?

徐部長爵民:它是一個科技會報。

何委員欣純:科技會報、科技部、技服中心這三級制我們聽懂了,但是本席與孔文吉委員想知道的是這樣的資安監控、資訊與技術分享,由你們到各部會到行政院層級的建置過程是什麼?預算經費是怎麼編列的,是各行其是還是會有整合?我們想知道的是大的架構,畢竟資安的安全不是只有科技部而已!

徐部長爵民:那當然,這是科技部一般行政的資訊系統,科發基金則有編列技服中心的經費,等它變成行政法人後,就會正式納入公務預算

孔委員文吉:那現在資安會報……

徐部長爵民:資安會報是在他們那邊的一般行政中,基本上是以辦公室的形式……

蔣委員乃辛:它不是行政法人吧?

徐部長爵民:還沒有,但我們希望把它變成行政法人。

蔣委員乃辛:現在還不是行政法人就……

徐部長爵民:現在是編列在科發基金中,因為現在還不是行政法人,變成行政法人後就正式納入公務預算。

主席:請錢次長補充說明。

錢次長宗良:整個預算都是科技預算,但是是在跨部會的科發基金那一塊,由科技會報辦公室的資訊組負責,從過去到現在就是委託技服中心,技服中心是受委託的功能性中心,將來會轉型成為行政法人,隸屬於科技部,106年開始匡列未來的預算,就是在科技部內部會編列這個預算。

主席:委員對於資安非常關心,不管是學術系統或資安強化。

有關資訊管理部分的預算照列,並通過蔣委員等所提主決議提案。

何委員欣純:本席建議酌凍,請他們提供書面資料,就是剛才部長與次長所說的,我與孔委員關心的部分,請他們提出更清楚的脈絡,包括層級、行政院、科技會報、科發基金中跨部會對資安……

主席:剛剛主決議是教育……

何委員欣純:是教育學術的啊!

孔委員文吉:凍500萬!

何委員欣純:凍500萬,提出書面資料。

主席:好,凍結500萬,請科技部提供書面資料,並通過蔣委員乃辛等所提之主決議提案。

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通過之主決議提案。

主決議:

因應網路行動科技發展趨勢,國中小校園近年開始推動「行動教學」,逐步建置各項資訊設備供教學應用,然目前校園卻出現空有資訊設備但網路頻寬卻不足的情形,導致行動教學成效受限。爰要求科技部會同教育部及科技會報於三個月內研議以專案編列經費方式,完善建置校園網路,提升校園行動教學載具使用效益與學生學習效果。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孔文吉  陳碧涵

主席:現在回頭處理剛才保留的第2案到第5案「一般行政」原列數4億9,881萬1,000元。

何委員欣純:就照剛剛各提案的刪減數處理。

主席:好,那就依照剛才的決議。

現在處理第2目,第22案到第24案有關「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部分先保留,先處理分支計畫─「01災害技術整合與減災研究計畫」,委員提案是第25案至第27案,分別由陳委員亭妃、何委員欣純、黃委員國書等所提。

先請行政機關針對委員提案提出說明。

陳主任宏宇:非常感謝鄭委員、何委員、蔣委員等幾位委員的提案,其實所有災害技術整合與減災研究,目前透過行政院災防應科方案整合了10個部會、32個單位共同來推動這些工作,同時也整合了各防災單位的所有資訊去進行科技規劃,目前災害示警平台的決策輔助系統也推動到全國17個縣市裡面,這都已經在落實了。以上簡單報告。

主席:請問各位,有沒有其他意見?鄭委員這邊有沒有其他意見?

鄭委員麗君:我的提案是針對第2目整個預算的,你不是說要從分支計畫先處理?

主席:對,我們從分支計畫先處理。

何委員針對第26案有無補充意見?

何委員欣純:有關災害技術整合與減災研究計畫,我還是強調研究的成果要如何放在應用面,所以我想知道目前主要的執行項目,我看到你們是寫得滿多的,包括環境特性分析、活動斷層、極端氣候、區域性地區災害管理機制等,我們就一個一個來看,我比較感興趣的是活動斷層引致大規模地震衝擊情境分析,因為臺灣有很多活動斷層,每次談到核電廠就會提及過去核電廠建置時都完全沒有考慮到臺灣現有的活動斷層,本席想瞭解的是,你們做了「活動斷層引致大規模地震衝擊情境分析」後是怎麼分享資源,台電核電廠編列好幾億正在進行改善,尤其你們的分支計畫還提到要建立所謂的分析、補強效益評估,要建立不同危害等級地震防護能力的評估模式,請問這個部分有沒有與經濟部合作?

其次,極端氣候是全球性的問題,臺灣在全球算是滿小的,極端氣候對臺灣的衝擊評估與未來適應政策的建議,請問具體建議是什麼?應用面在哪裡?是否可以協助未來政府因應極端氣候時的政策確立?

最後,你們有講到區域性的災害管理機制,這部分有沒有納入地方政府的災害指揮系統?據我所知,無論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對於災害管理機制都很凌亂,每次電視畫面出現官員一字排開,大家排排坐,但是否真有相關的管理機制與因應措施?事實上,一般民眾似乎對此沒有信心,所以透過你們的研究與建議,或許可增強臺灣人民的信心。好不好?

陳主任宏宇:對於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本人說明如下:第一,在活動斷層方面,我們將針對經濟部地質調查所列出39條活動斷層進行評估。事實上,這39條活動斷層不一定會立即發生地震,所以我們每一年度會挑選出北部、中部、南部的活動斷層。

何委員欣純:有沒有我們最關心核二、核三周遭的活動斷層?

陳主任宏宇:就經濟部地質調查所列北部、中部、南部的活動斷層,我們有可能針對活動斷層圍繞的幾個重要公共措施進行評估。

何委員欣純:陳主任所謂的「公共措施」是否包括核一、核二及核三廠在內?

陳主任宏宇:全部包括在內……

何委員欣純:還有重大橋梁……

陳主任宏宇:除了重大橋梁之外,還有瓦斯槽……

何委員欣純:瓦斯槽尚包括管線……

陳主任宏宇:對,自從去年高雄發生氣爆事件,我們已經建置危害度評估,譬如7級、6級、5級的危害度為何?目前我們在初步評估出爐之後,我們還會整合經濟部中央地調所、國衛院國震中心及內政部營建署等單位的資料。

何委員欣純:請問國科會整合的機制為何?你們有召開聯席會議,還是臨時任務編組?

陳主任宏宇:我們做完之後會……

何委員欣純:你們做完就丟給他們……

陳主任宏宇:不是的,通常由本人負責開會,邀請相關單位人員列席。因為這屬於技術上的問題,所以我們必須詢問大家有沒有不同看法,這點很重要。譬如7級、6級、5級的危害度為何……

何委員欣純:過去你們每年都做,還是今年才開始?

陳主任宏宇:現在才要開始做。

何委員欣純:換言之,國科會編列在明年度的預算,你們明年才要做。對不對?

徐部長爵民:對,而且是由地方政府……

何委員欣純:好的。

陳主任宏宇:接下來有關極端氣候的問題,我們最擔心的就是短延時強降雨,通常在2個小時內降下二、三百毫米的雨量,譬如蘇迪勒颱風在烏來地區3個小時降雨245毫米與6個小時425毫米,打破烏來35年的降雨紀錄,所以短延時強降雨就是極端氣候的現象,今(104)年6月14台中地區也發生類似極端氣候。因為臺灣通常不太可能降雨連續十幾、二十天,我們將短延時強降雨列為重點部分,並知會各單位重視短延時強降雨的現象。

方才委員提及地方政府的情況,根據我跑遍17個縣市,已將中央應變中心所有決策網路系統的資料,包括災害決策系統在內,全數交給地方政府……

何委員欣純:可是,中央政府災防能力、應變措施與決策過程,這能夠直接套用在地方政府嗎?

陳主任宏宇:我們將應變判斷的資訊交給地方政府,當然,很重要的是一件事情,是地方政府有沒有能力處理,科技部與部長……

主席:請大家使用麥克風,以利收音。

陳主任宏宇:今年我們提早因應,也希望與各地方政府相關的學校單位一併配合……

何委員欣純:只有學校單位嗎?

陳主任宏宇:對。

何委員欣純:我印象中是所有地方政府的各單位,學校當然屬於其中之一。

陳主任宏宇:委員所講的資訊系統方面,我們希望請在地學校單位協助,讓他們能夠判斷相關資訊。

錢次長宗良:以台中為例,逢甲大學將會協助台中市政府;災害防救中心也會赴地方政府,包括台中市政府,我們與市民或副市長當面溝通,所以決策輔助系統不是只有中央政府而已。此外,我要補充說明的是,行政院災防體系非常完整,不會一團亂,今天下午2時有舉行中央災害防救……

何委員欣純:你身為政務官,當然會這麼講。

錢次長宗良:我一定要這樣講。

何委員欣純:雖然你一定要這樣講,但臺灣人民透過電視看到的不是這麼一回事。

錢次長宗良:不是的。毛院長對此事非常的重視,我們今天下午舉行中央災害防救委員會會議,這屬於跨部會的溝通會議,所以……

何委員欣純:開會就沒有用啊!

錢次長宗良:方才委員擔心,這種決策不會有問題,而且毛院長非常重視此事,並舉行災防會報。

徐部長爵民:其實災防中心的整合體系做得很好。

何委員欣純:不是的,我們現在會詢問這筆預算,主要希望這筆預算花在刀口上,以協助未來極端氣候或災防管理運用,我們看到一般民眾對於行政院災防會報不具有信任感,因為臺灣多次受到極端氣候或發生重大災變,政府應變與危機處理能力有問題,我就不逐一列舉,否則,你們要逐一回答,還強調毛院長很重視此事,問題在於毛院長每次都看報紙才獲知相關訊息,連媒體獲知消息的速度可能都比你們還快。本席不希望災防會議只流於形式上的開會,而是要如何建立具體措施與應變能力,讓地方政府也能夠積極進行危機處理,如此這些錢花下去才看得到成效。

主席:因為我們整個談下來,似乎案子都有關聯,所以我們將第22案至第32案一併處理。好嗎?

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我與何委員欣純的提問,主要的關懷點都還滿一致的。方才本席聆聽科技部的回答,我深信你們對災防中心的專業技術能力一定超過我們,這點我們尊重,也沒有質疑,但我們的問題在於,上次我曾經詢問部長,災防中心不是只有技術整合能力,它的政策幕僚功能很重要,畢竟政策與技術實為一體兩面,光有零碎的技術,而沒有整體政策系統的概念,這些技術不可能各自發揮功能,所以政策幕僚的角色很重要,但本席認為災防中心並沒有充分意識到作為政策幕僚的角色,譬如上次部長答復本席,第一線的防災工作是內政部災防署的責任。本席建議科技部要思考的問題是,科技部為了建立整體災防技術與體系,你們要如何指導與提升災防工作的水準?所以你們思考的服務對象不是只有行政機關,你們一定要從民眾端回過頭來想。事實上,臺灣正面臨地震、颱風、土石流等複合型災害,都和民眾房屋建築、城市型態與河流整治息息相關,你們必須從民眾端回過頭來思考如何建構整體災防體系,科技如何支援與布局,所以我上次才會以日本災防地圖為例來詢問部長,主要讓民眾感受到國家有整體的災防系統。舉例而言,大家是否清楚臺北市設有災防點?似乎大家並不清楚此事。事實上,大安森林公園就是災防點,當地只有標示從大安森林公園到下一個災防點距離3公里,你們必須清楚告知在這3公里的居民,政府設有哪些醫療站或緊急物資站。若民眾都不清楚相關內容,這些標示形同具文,似乎因為人家有做,我們也一併標示,不要說民眾,連立委都不知情。如果真正發生問題的時候,民眾根本不知道這些標示的意義,因為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是否在這3公里之內!重點在於,這其中有哪些重要系統,就我們看來,根本是零。若民眾端感受不到災防中心的存在,那麼這項技術體系就只是內造的服務行政機關,你們應該進行整體性的思考。但是,本席擔心的問題在於,政府沒有進行全面性的思維,只就零零碎碎的做,誠如何委員方才所言,一般民眾似乎對政府的災防系統不具信心,所以政府應儘速設法解決問題。本席的提案很簡單,建議凍結210萬元,請科技部進行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此外,政務官要去爭取定位,因為先前在升格為科技部時,我們一再期待災防中心有更高的定位,但是後來沒有,我覺得是江宜樺院長在主導組改的過程中不夠用心,所以政務官應該要去爭取,就像之前國科會沒有擔任科技會報副召集人,這是國科會自己要去爭取的。除了政務官自己要去爭取外,這些KPI以後都要修改,尤其我看你們的KPI指標,一個災防中心的發展竟然是著重在中心財務的改善,都沒有看到核心災防科技能量的提升,所以整個KPI都要相應的來改善。本案是不是就凍結210萬元,你們再來做專案報告?

主席:蔣委員,你的提案是要如何處理?

蔣委員乃辛:沒有意見。

主席:何委員,你的建議是凍結多少?

何委員欣純:我的提案光是對於9,200萬元這個分支計畫就是凍結1,000萬,請主席及鄭委員能支持。鄭委員的提案是凍結多少?

鄭委員麗君:我的很少,以你的為主。乾脆整目一起好了。

主席:是不是以整目來處理?

何委員欣純:整目的話,加起來凍結1,000萬,提出書面資料。

鄭委員麗君:還是專案報告好了。

何委員欣純:為了時間上比較有效率,我建議災防中心這整目就凍結1,000萬,來做專案報告。

主席:凍結少一點,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就凍結1,000萬,全部預算是2億1,000萬,不是嗎?

主席:鄭委員有建議凍結210萬元。

鄭委員麗君:還是要來專案報告,一起討論,這是為民眾把關。

何委員欣純:災防中心很重要,2億1,000萬才凍結1,000萬耶!

鄭委員麗君:我們是科技立國,你們要展現效果。

陳主任宏宇:針對剛才鄭委員所提的部分,其實我們不只是災防委員會、災防會報的幕僚單位,我們還是行政院專家諮詢委員會的幕僚單位。專家諮詢委員會裡面有32個委員,包括政府單位與民間單位,行政院專家諮詢委員會的總召集人就是我們部長,他又結合各部會,所以我們的很多提議都會在專家諮詢委員會提出,我會將這些資料全部整合起來,以書面送給鄭委員參考。

何委員欣純:我跟鄭委員所關心的是,你們做為技術單位與科技單位,到底要如何支援災防中心?我看到立法院預算中心的資料,依照災害防救法,主管機關在中央是內政部;就像部長以前回答鄭委員的,內政部是中央主管機關。次長一直說毛院長對此很重視,但是在中央災害防救體系組織架構的這個圖表裡,完全看不到科技部。

徐部長爵民:有呀!它現在是行政法人,行政院院會的災防報告就是我們災防中心去報告的。

鄭委員麗君:你們是災防會報的幕僚單位,所以你們幕僚的工作很重要。

徐部長爵民:是。行政院院會的災防報告就是災防中心去報告的,並不是內政部去報告,它整個非常融入在裡面,也很專業。

鄭委員麗君:關於災防中心,我要聽到你們政策幕僚的角色功能,而不是技術開發、技術應用,你們對整個災防體系要有政策性的思維與想像,要有未來發展的目標,在這個目標指導下發展你們的技術、應用及整合。事實上這個話不應該由我來講,而應是你們講,因為我沒有你們專業,但是我希望聽到這樣一個方向的目標與期許,否則我們很難有所期待。內政部是第一線工作,而院長日理萬機,怎麼可能去想這些?所以一定要有一個幕僚單位,幕僚單位的意思並非只是幫助大家開會,而是要領導政策目標,你們可否就此跟我們講一下?如果今天講不清楚,就來專案報告。

錢次長宗良:行政院有一個災防辦公室,是行政院的幕僚單位,其中有一個災防負責的政委,現在是葉欣誠政委。

鄭委員麗君:他是這個角色嗎?

錢次長宗良:他是代表行政院做跨部會協商有關災防體系的部分。

鄭委員麗君:幕僚單位是那個辦公室?你們現在不要告訴我開會是誰負責,好像行政工作永遠只有開會,究竟誰是大腦?

錢次長宗良:我正要講這個,科技中心就是扮演大腦,消防體系就是手腳,整個內政部的消防都是在第一線。

鄭委員麗君:對嘛!執行是他們,大腦是災防中心,沒有錯嘛!

錢次長宗良:情資研判都是我們。

鄭委員麗君:大腦是你們,沒有錯嘛!

錢次長宗良:沒錯。

鄭委員麗君:所以我要期許你們,大腦不是只有在災害發生時才運作,平常就要思考未來更進化版的災防體系是什麼。

錢次長宗良:對,沒錯。

鄭委員麗君:你們要去思考整個體系,要從民眾的角度、從所有災害風險圖像的角度回過頭來思考如何建構。

錢次長宗良:沒錯。

鄭委員麗君:見微知著,從人家可以做出災防地圖而我們做不出來,就知道我們的系統不夠縝密。

錢次長宗良:我們現在有一群專家在做。

陳主任宏宇:我們有1,129幅地圖,每年更新,都送到委員辦公室。

何委員欣純:你們的災防地圖是像鄭委員所說綜合各方面的災防地圖嗎?譬如水利署第三河川局在做水利署的,農委會水保局在做水保局的,他們都有所謂的災防地圖,是一個區塊、一個區塊不同災害所發生的地點與區域,而科技部做的災防地圖是整合各部會的嗎?

錢次長宗良:我們被行政院災防辦公室委辦這一項工作,所以我們就是負責大腦,整合所有部會的資訊。我們的反應就直接給所有部會,包括地方政府。

鄭委員麗君:你們來報告嘛!

何委員欣純:是你們給其他部會唷?

錢次長宗良:我們一定要報到行政院,因為我們不能跨越,是由行政院指揮所有部會。

主席:所以行政院的database全部都是從這裡來的,行政院再給各部會,看他們在第一線如何落實、因應。

何委員欣純:重要的是他們要建議如何因應、運用。鄭委員要求的是不只在科技運用方面,而是要用他們的專業及學術來告訴我們可以如何升級,向行政院做預防性的建議,他們應該負起更大的責任。

鄭委員麗君:包括救災、應變、復原等等。

錢次長宗良:行政院的指揮系統中,我們扮演的就是大腦的參謀工作。

主席:委員剛才所講的都非常具體,包括要有什麼項目、希望達到什麼角色,請你們在書面報告裡講得清清楚楚。你要知道我們委員會的委員都很專業,我們問的東西都是非常全面性的,如果你們的報告沒有講清楚,我們是無法滿足的。

現在處理第二目,剛才鄭委員是建議凍結210萬元,何委員則是凍結1,000萬元,我們就凍結1,000萬,並提出書面報告,好不好?

鄭委員麗君:我是要專案報告,因為他們現在正在做災防地圖,是不是就災防中心的定位、功能及災防地圖來專案報告?因為未來都會一起合併嘛!既然在做,你們就要將成果呈現出來,內政部是前進指揮所,你們是參謀,你們要把大腦的功能發揮。

主席:那就來做專案報告,讓全國人民知道你們做了多少重要的事。第二目就凍結1,000萬,並來做專案報告。

現在回頭處理一般行政,剛才鄭委員講他對一般行政還有一些意見要詢問。

鄭委員麗君:謝謝主席,剛剛我們有統刪99萬元,那是「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的部分,本席對「一般行政」整目其實是有提案的,我必須要講出來,本席歷次質詢部長有關科技部幾個重點問題,但不是很了解改善的情況,第一個,上次我們審4G預算,可以看得出來科技部領導角色不清楚,所以很多部會4G計畫浮濫提報,只是濫竽充數,當然後來在我們提出問題之後,科技部有再去做溝通,也有跟本席溝通。第二個,行政院推動「網路智慧新臺灣政策白皮書」,現在竟然是交給國發會而不是交給科技部負責,所以本席很擔心科技部整個政策領導的角色是否功能不彰。第三個,本席問過技術貿易收支逆差,因為我也沒有看到科技部有何改善的想法,簡單來說,科技部升格之後的角色為何?過去科技部與科技會報是雙頭馬車,現在領導的角色到底有沒有確立?否則沒有升格的必要,升格之後就是要扮演整個政策領導的角色。

本席剛剛舉的這幾個例子,因為沒有感受到科技部的影響力,科技部預算整體歲出比去年減少16億元,但是你們一般行政費用卻比去年成長,我們也沒有感受到你們領導的功能,所以本席是提案將「一般行政」減列1,881萬1,000元,其他凍結4,800萬元,請科技部併剛剛議題專案報告。補充一點我們都很珍惜科研經費,後面很多委員的提案都是凍結多於刪減,所以本席認為科技部可以率先從一般行政減列一部分,否則到了朝野協商都是統刪,如果委員會有刪減額度,院會就會尊重委員會決議。不然到院會也是統刪,這樣顯得委員會的功能不彰,還是要有我們的尊嚴,必須嚴格把關。

徐部長爵民:委員關心的問題,要我來做專案報告,我非常樂意!但是一般行政七成三都是人事費,其他像辦公室等費用……

鄭委員麗君:本席減列一千八百多萬元,本來……

徐部長爵民:資訊就占了1億元,所以希望不要減列,如果要我來做專案報告,我非常樂意。剛剛所說科技部要主導很多政策,譬如產業政策,其主政單位是經濟部,我可以給很多意見,可是我怎麼能說……

鄭委員麗君:你要展現做為科技部部長的態度,一說話就要有你的影響力,不能說科技部只能建議,你們一直說科技部除了科研還要扮演產業創新的角色,你現在又說這不是你的責任?

徐部長爵民:不是,譬如產業政策是經濟部的職掌,我不能跳出來說產業政策由科技部主導,那麼經濟部情何以堪?也不妥當。

鄭委員麗君:不是全部產業政策都由你主導,本席一直在問的都是科技產業,整個創新驅動及技術貿易逆差,跟你沒有關係嗎?

徐部長爵民:其實技術貿易逆差……

鄭委員麗君:網路智慧政策白皮書竟然不是你們主導而是國發會,你怎麼解釋?請問部長,科技治理是你的責任嗎?

徐部長爵民:是,但是像網路新臺灣,張副院長做了很多協調,最後請國發會來負責這個案子,但是整個都是我們在科技會報裡審查,並不是說與我們無關。技術貿易是非常複雜的問題,有一半以上是微軟的授權金,並不是大家想像真的去買,我們PC那麼多,扣掉一個微軟的Windows及LCD,其實剩下的沒有那麼多。委員關心的問題,我很樂意來做報告,可是「一般行政」的預算,主要是人事費加上資訊費用,扣除這些之後所剩無幾,請不要減列,當然,我是很樂意來做專案報告。

鄭委員麗君:本席覺得減列額度可以討論,但是「一般行政」勢必要有所減列,我們審查預算一向就是要求行政支出要撙節,因為科技部整體預算是減少,但是一般行政是成長,所以顯示行政沒有撙節,但是應該爭取的其他科技預算,歲出卻是減少的。

徐部長爵民:增加部分請主計處長說明。

黃處長文姬:報告委員,「一般行政」增加七百多萬,是在員工考績晉級加薪的部分,其實一般行政就是科技部柴米油鹽醬醋茶的錢。

鄭委員麗君:一般行政都有刪,不可能不刪。

黃處長文姬:99萬5,000元可否容許我們在一般行政科目自己調整。

鄭委員麗君:剛剛在基本行政工作……

主席:本席建議是不是減列100萬元,另外還有一個99萬元。

鄭委員麗君:太少了。

何委員欣純:減800萬元。

鄭委員麗君:好啦!800萬……

在場人員:把增加的七百多萬元……

何委員欣純:哪裡增加了七百多萬?好,減700萬好了!

在場人員:好,減700萬元。

主席:我們可不可以包含剛剛的99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及專案報告。

鄭委員麗君:有紀錄嗎?有兩個預算……

主席:有紀錄。我們在第1目「一般行政」減700萬元,含基本行政工作維持費99萬,預算不凍結,科目請自行調整,並且要進行專案報告。

進行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第33案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不在,不處理。

接下來針對「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我們整目來處理,提案有第34案至第73案。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第34案是「晶片設計實作計畫」,本席最關心的就是我國製造業當中產值最大的半導體業,其實我們知道近年來面對技術瓶頸,關鍵的部分,本席也不知道對不對,如果不對的話,你們可以提出來講,沒關係!製程在10奈米以下會有很大的物理限制,所以要尋求一些突破,有許多專家表示可能要從技術上,譬如投影或是材料,尤其是材料等等,必須從這裡去突破。不過,本席在預算書上都看不到你們的相關說明或是科技部有聚焦在這些問題的處理上,譬如儀器中心的部分,本席的第36案相對的有提到半導體光學儀器,雖然第36案是有關於儀器技術發展,事實上,主要就是半導體的光學儀器,每次你們的預算書都表示要德國蔡司水準,但是,蔡司是一個大集團,它有多樣性的光學技術,到底你們指的是什麼年代、什麼等級的產品,好像都講不清楚,KPI都一模一樣,去年本席就講過這個問題,到了今年還是沒有改,一字未改!這些問題也都沒有提出來,因此,本席的第36案是要求凍結。至於第34案,本席是要求減列,尤其是對10奈米以下製程發展所面臨之挑戰的相對因應,本席認為應該要有一個具體的科技對策,以上是第34案及第36案的部分。

再來是第39案的部分,或是這個部分先討論?因為這是有關於奈米的部分,我的提案有關奈米與儀器的部分可以一起討論,後面的部分則是生產力4.0,可以另外再討論。主席,我們可以先講奈米的部分。

何委員欣純:本席的部分是在儀器科技,翻過預算書之後,我們質疑整個預算書的說明是一模一樣的,也就是說,今年度與下個年度的儀器科技發展計畫通通都是延續性的計畫嗎?因此編列的預算也一模一樣嗎?整個計畫到底要分成幾年進行採購或是發展?在預算書上並沒有清楚寫出是幾年的計畫,是否能提出說明?

鄭委員麗君:主席,對於剛才何委員所言,本席再提出補充說明。以預算書上所提的02儀器科技發展計畫而言,我們核對後發現說明項目的文字與去年的預算書一模一樣,但是,去年我們已經把問題提出來了,今年你們寫的還是一模一樣,部長,行政系統最容易出現這樣的狀況,像故宮整個預算書也是一模一樣,只有數字不一樣,完全過不了關!

羅院長清華:對於委員剛才關切的奈米製程,我請奈米中心的主任向委員提出說明。

葉主任文冠:基本上,奈米是做元件縮小化的技術,因此,目前10奈米以下是用特殊的微影技術去做的,委員關心的可能是量產型的蔡司level……

鄭委員麗君:level是你們講的,不是本席講的。

葉主任文冠:元件的部分要做到10奈米以下,絕對不會有問題,我們已經驗證出10奈米以下元件的特性,如果能夠成功的話,可以技轉給有相關需要的人,用量產型的微影設備去做量產型的東西,這是不同的機台,對奈米的元件而言,基本上是沒有問題的。

葉主任哲良:蔡司是我們努力的目標,但是,事實上,我們與台灣的廠商合作,提供了本土化設備進台積電,以Apple的A9晶片為例,有一站的光學檢測就是由台商取得全部的設備,其中全部的鏡頭都是由儀科中心提供,提到蔡司是希望我們的努力能夠達到那樣的水準。此外,在曝光機的設備中,台積電有採用中心的鏡頭直接做替換。其實,整個中心的技術能力在台灣已經是非常非常的具有前瞻性,很抱歉這部分無法在預算書上明列,但是,事實上,我們已經做到這樣的程度,可以協助台灣的廠商打進台積電的供應鏈,而且是把那個站的全部設備單吃下來了。

其次,關於計畫書的部分,因為中心目前大部分都是延續型的計畫,大部分都是4年的長期計畫,我們也核對過計畫書,其中的數字每年都有在跑,也就是KPI的部分都有在跑。我認為委員提案所指的最主要是我們比較蔡司的部分每年都一樣,其實,它是一個質化指標、是我們每年努力的目標。每年我們都把供應給半導體設備端當作是我們非常重要的目標,因為我們認為設備是國家最主要競爭力的來源,所以我們非常努力的執行設備本土化、在地化,特別是前瞻的半導體設備。

羅院長清華:第34案應該是奈米的製程。

鄭委員麗君:對啊。

主席:何委員有提案上的問題要詢問。

何委員欣純:是否可以提供書面資料給我們?

鄭委員麗君:那我們就微凍,好不好?

何委員欣純:原本是要凍結五分之一,不要那麼多嗎?

主席:不要凍那麼多,凍結1,000萬元,好嗎?本席認為,這個部分真的可以說是國家的大腦,他們真的做了很多,譬如他們把斷橋預警系統轉技到業界,這些全部都是從晶片感應到變成可以爭取200億美元的市場訂單,用在防災的部分,其實他們做的非常好,我們儘量把經費提供給他們去做研發,凍結少一點。

何委員欣純:這些就用在防災,也就是剛剛那個災防中心就好了!其實,那是另外一件事,現在我們是針對書面資料的部分,像是整個儀器的採購以及技術本土化的應用、如何技轉到產業界,他們應該要提供一份詳細的書面資料。

主席:我們就凍結1,000萬元,要求提供書面資料。

鄭委員麗君:本席再強調幾點,第一,你們執行的進展應該要在預算書中呈現,本席不知道預算書是由哪個單位編列,就是每一年照抄,實在是很不尊重立委!我們可是每年都有做功課,但是,你們每年寫的都是舊的資料!第二,剛才我們是分別詢問各個中心,其實,晶片、儀器與奈米都是與半導體相關,本席認為科技部應該要有跨中心整合計畫的說明,再分別顯現在各個中心裡面,這部分應該要詳細說清楚。

另外就是你們一再強調的蔡司,雖然你們有提到要本土化,卻一直把蔡司當作績效指標,是否能講得更專業一點,不要提出一個蔡司,感覺像是要讓立委認為自己不懂而放棄詢問。事實上,它有許多不同的標準、有許多的產品,請你們在書面資料上一併說明清楚,好嗎?

葉主任哲良:是。

主席:第3目就凍結1,000萬,再加上詳細的書面資料。

蔣委員乃辛:我都還沒講。

主席:好,蔣委員請發言。

蔣委員乃辛:本席的第42案是有關於高速計算與網路運用研究計畫,總共是六億多,本席關心的是大資料的問題,其實,去年就已經開始這些大資料計畫發展、大資料運用技術等相關的計畫,本席原先是希望科技部能告訴我們現在執行的狀況以及運用的成果是什麼,但是,現在本席無法從你們提供的這份說明資料看出本席要的東西在哪裡?本席還是無法看到本席要的東西在哪裡?所以我的提案是凍結1億元加專案報告。另外,第44案是關於「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我當時有問他,除了第二實驗室施建計畫經費之外還增加了什麼內容?也就是智慧型雲端預警技術研發4,900萬以及第二實驗室建置的進度,依照科技部給我的資料,智慧型雲端監測預警技術研發就是科技部的雄才大略計畫,所謂的雄才大略計畫只寫了43個字,1個字有100萬,有這樣子的作法嗎?我看了這43個字還是看不懂這個計畫如何讓人家雄才大略,這筆4,900萬的研發預算到底在做什麼?寫了43個字就要4,900萬。第二實驗室的建置總預算是15億分3年,然後公務預算補助10億多,今年預算編了6億多,現在進度到什麼程度?資料上面都不寫,我們要的東西你都不給資料,所以預算凍結2億,提專案報告,這兩個我非常堅持。

鄭委員麗君:針對「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這部分,我有比較你們的預算書,你們除了第一點設施維運費用以外,往後各點實際上是有時間性的,所以這個說明從去年到現在應該是不一樣,但是內容和去年一模一樣,相差無幾,我覺得這個計畫管控顯然有一些不踏實,這要檢討。再來,我看不出這個計畫和「生產力4.0」有什麼關係,剛才蔣委員也問到大數據到底成效為何,尤其是「生產力4.0」,因為「生產力4.0」現在是重點計畫,和這個數位化、智能化很有關係,在一些相關的分支計畫中應該要呈現它的關聯性,但是這個部分也都看不出來,所以我的提案是希望預算減列,58萬事實上很少,只是象徵性的減列,其餘凍結400萬,這是03的部分。後面是不是要一起講?

主席:對,我們是一起講。

鄭委員麗君:抱歉,那何委員要先講嗎?03的部分。

何委員欣純:03我也有一個提案,針對「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編了六億八千多萬,我和蔣委員所關心的是一樣的,我們想瞭解你們在建構所謂世界級的資料,剛才蔣委員也消遣你們說這個世界級的大計畫到底是什麼,寫得太簡單讓我們看不清楚,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從你們過去幾個年度實際提供的設施服務來看,提供給企業也好,給學術研究單位也好,比較之下,到底這個定位是企業或者是學術優先?整個平衡和比例有沒有一個配置的原則,還是同等重要?如果是在同等重要的情況之下,那又要建立多大規模的一個雲端運算、儲存及研發平台?未來的服務能量可以再怎麼提升?我覺得這個應該要先告訴我們,然後才告訴我們,你們要編這麼多預算的經濟效益和未來的規模是什麼。

鄭委員麗君:我建議主席,是不是03先處理?因為後面的議題不一樣。

主席:好,雖然我們是希望整目來處理,不過看起來每個提案都有不同的要求,剛才01和02已經宣告過了,預算凍結1,000萬元加書面,現在針對03鄭委員是建議減列58萬9,000元,其餘凍結400萬元,但是蔣乃辛委員非常重視,他說要凍結1億元加專案報告,現在請謝主任講清楚一點,看能不能爭取比較好的空間。

謝主任錫:向蔣委員報告,在大資料這方面的計畫我們分成兩部分,一個是平台,另外一個是應用研發。在平台的部分,我們有拿到科發基金大概4,500萬要建置服務平台提供給學界和政府單位,他們要做跨部會資料的分機整合,做這種大資料分析,然後由學界來執行,我們預計在今年年底就可以完成。在年底以前我們會提供一個免費的試用平台,因為在服務平台尚未建立好之前人家要用沒得用,所以我們用內部的資源趕快去弄一個測試平台。這個服務平台有包含一些批次的、串流的還有資料庫的處理,在年底以前我們會全部建置完成。

在應用方面,我們有從事各方面的研發,譬如今年我們橋梁檢測的大資料系統得到了台北國際發明展的鉑金獎,我們還有惡意程式資料庫,這個資料庫收集了大概1,200萬隻的惡意程式然後提供給學校的老師,包括趨勢這些資安公司都有在使用,所以成果應該是滿明顯的。另外還有地球科學觀測資料庫,還有災害管理資訊雲端服務,這個是行政院他們做災防用的。

蔣委員乃辛:你這樣講我們還是沒有概念,假設今天是我這樣講你會有概念嗎?譬如海底監測影像資料庫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這個大資料分析到底是怎麼樣的東西,這個地球科學觀測資料庫是什麼樣的東西,將來是給誰用,我覺得你們應該寫得詳細一點,6億多的預算哪裡可以寫得這麼簡單?因為大資料非常重要,將來物聯網都是要靠大資料,所以它到底是在做些什麼?我們請你說明一下,結果你給我這樣子的資料,那本席就可以從中來瞭解這6億多到底在做什麼嗎?我絕對不可能知道嘛!當然今年預算的時間比較趕,可是我們有時間就要慢慢討論,所以我說先給你們5億元,預算凍結1億元,然後你來做專案報告,你在專案報告的時候把這些相關的詳細資料給我們,大家來探討一下,就算我們再有意見也只能對這1億有意見,其他的六分之五我們都沒辦法有意見,這樣子對你有很大的幫助,否則的話,如果按照以往應該要凍結一半以上。

謝主任錫:大資料並沒有用到全部的經費,大資料應該只有4,500萬的平台。

蔣委員乃辛:我不知道啊!因為其他的6億多我不知道你用在什麼地方。

謝主任錫:就是HPC、儲存還有網路,用在其他的地方。

蔣委員乃辛:對啊!我根本不知道你用在什麼東西,對不對?

何委員欣純:我覺得蔣委員會這麼關心是因為你們對於委員的提案都回答得很糊弄、很不清楚,說真的,我看你給每個委員的回答幾乎都一模一樣,一模一樣沒有關係,因為我們的問題也是大同小異,但是我們比較在乎的是你們的說明都非常簡略,簡略到我們根本看不清楚你們這筆錢到底要用在什麼地方。本席常常在講,政府的公務單位,過去大家都批評公文用文言文也就算了,你們現在的回答雖然不是文言文,但是也太糊弄了!都是用一般的文字,一般到我們看不清楚你這筆預算到底是用在哪幾個大項目,而這幾個大項目到底在未來要發生什麼作用。其實你剛才講的,我也聽得很模糊,站在你的專業領域你認為你懂,問題是你寫出來的和你在專業領域所講的也不太一樣,這是第一點。第二點,不管是這個說明或者是你在專業領域所講出來的話,一般民眾都很難聽得懂,也許你會說這就是學術和應用的鴻溝,問題是現在要審這個預算,我們希望這個鴻溝能夠弭平、能夠減少。蔣委員認為很重要所以問了3次,我看他發言3次就是想知道到底這筆錢是用在哪裡。

主席:可不可以再詳細的說明?我們再給你們機會講得更澈底,如果不行的話,等一下院長也要繼續講哦!

蔣委員乃辛:你看看你的預算書第46頁,你這個補充資料是把預算書的內容再摘要出來,那我看你的預算書就好啦!本席看了預算書之後希望你再進一步提供資料,結果你寫的東西有脫離預算書第46頁這些說明嗎?有超過這個部分嗎?沒有啊!就是從裡面再摘要出來嘛!

何委員欣純:對於蔣委員的看法我真的必須再補充,你看,針對委員的提案你們整理了厚厚的一本書給我們,可是裡面的說明真的是非常糊弄,不是和預算書的說明一模一樣就是講得不清不楚,所以我們才會覺得好像沒有討論的空間,倒不如就把預算刪了或是凍結,讓你們有更詳細的資料和更清楚的說明出來,要不然我們連審都很不想審,主席,我看我們先休息好了。

蔣委員乃辛:凍結就好了。

主席:那就凍結少一點。

蔣委員乃辛:主席,6億多凍結1億,五分之一都不到耶!

主席:好,我們給羅院長最後一個機會趕快說清楚,我們要處理了。

羅院長清華:我不是計算專業的人,用一般的話來講,國網中心過去建置一些資料庫,譬如我比較熟的地球資料庫,它是把各個部會或是各個研究單位所蒐集的資料建置起來,用一個大數據的運算方法協助各個研究機構或是部會去做他們要開發的東西。再舉一個例子,剛才提到惡意程式有幾千萬筆,一般商業界要開發必須有一些資料庫去使用,它去建置這些資料庫。主任剛才講的可能有點……

何委員欣純:對啦!院長起碼講得比較清楚一點,用這種一般人民聽得懂的話,但是我再接著問一下,剛才主任說建立大數據的服務平台只有4,500萬,蔣委員一直在關心的是這6億多的預算到底是怎麼分配的。

羅院長清華:國網中心有三個任務,一個是……

蔣委員乃辛:國網中心我也去看過,可是說實在的,當你們有些什麼政策、有什麼預算要做的時候,我們也想進一步瞭解,因為我們碰到很多的民眾在反映,我們至少可以瞭解現在政府到底在做些什麼嘛!大數據大家都很關心,不過說實在,目前大數據是哪一個單位在主導我也搞不清楚,是資策會在主導還是科技部在主導?還是科技會報在主導?我到現在還不知道是哪一個單位在主導未來的大數據。整個經濟發展你講工業4.0,工業4.0如果缺了大數據根本就不要談了,對不對?將來的物聯網如果沒有大數據根本就沒有辦法做,我今天希望能夠進一步的瞭解就是基於這個原因,既然院長說明了,那我就把凍結的數字從1億元變成8,000萬元,但專案報告還是要啦!

羅院長清華:我再說明一下,是不是可以請委員再降一點?

蔣委員乃辛:如果院長再說明我就要再增加了!

羅院長清華:國網中心這6億主要是有三個任務要執行,首先是學術網路的維持,維運,台灣的學術網路包括連到國外的這些網路是他們在維運的,這是第一大部分。第二大部分是快速運算,國內的快速運算電腦是由他們來維護的,那快速運算很重要是對……

蔣委員乃辛:你講的我都知道,這就像我剛才講的一樣,現在學校有很多e化教學,它內部的網路不夠用,對不對?

羅院長清華:對。

蔣委員乃辛:對外的網路不夠用,內部的網路不夠用,為什麼我剛才要提一個主決議?意思就和你這個一樣,對不對?我們現在要和國外聯繫,所以預算不能動,可是在國內e化教學的部分,自己的學生統統都停滯在那個地方,所以我才要求科技部、教育部和科技會報要去研議一下,針對國內這些學校頻寬不夠的部分要怎麼處理,這個是一定要的嘛!我知道這個預算對你們來講很重要,可是明年2月就開議了,現在先凍結8,000萬元。

羅院長清華:是不是可以減半?

蔣委員乃辛:好,那就凍結1億2,000萬哦!專案報告你要報告得清楚一點,說實在的,你事先把資料多準備一點,我們今天就不會凍結這麼多。

羅院長清華:我們請國網中心把資料再整理……

蔣委員乃辛:專案報告讓我們瞭解一下,凍結8,000萬元。

主席:好,我們已經花了很多時間……

蔣委員乃辛:主席,我再退一步,7,000萬好了。

主席:好,03我們先……

鄭委員麗君:我的減列是小巫見大巫,所以不能退,減列58萬9,000元是象徵性的,因為你們預算書寫得和去年一模一樣,這個我真的不能接受。

主席:「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減列58萬元,其餘凍結7,000萬元加專案報告。現在進行「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第44案至第46案,蔣委員和何委員有提案。

蔣委員乃辛:主席,就如我剛才講的,第一個,所謂的雄才大略計畫,我看那個名字真的是雄才大略,1個字100萬的雄才大略到底是什麼?第二個,第二實驗室的施建是3個年度的連續型預算,105年是公費補助的最後一年,那你們自籌的呢?那5億是不是可以自籌到?整個工程的進度到底是怎麼樣?我請你們提供相關的資料,你們都沒有寫,你說這個預算我怎麼給你通過?

主席:請你們針對蔣委員和何委員的提案來回應,好不好?說明一下。

張主任國鎮:很抱歉,我先從雄才大略計畫來說明,這是行政院的計畫,主要是把發展到某種程度的一個技術在學界和產業界加以結合,然後來培育未來的產業,譬如前陣子我們有一個斷橋預警系統,這是國研院裡面一個跨中心的整合型計畫,橋梁是我們在handle,但是其中的晶片和網路等是請國研院其他中心一起來合作。我們可以看到這裡面有一些挑戰性的技術,譬如以後的sensor可能要放在惡劣環境像是在水下,它都必須要發揮一定的功能,這種技術在全世界還是很少,如果能夠把這些雲端的技術結合起來,因為目前的雲端技術大概是用在一般的情況下,在惡劣的天氣和防災的使用上還是很缺乏,因為台灣的災害很多,以我們的情況可以來培育這樣的產業,這是我們在國研院跨中心的一個計畫。

另外,再談到我們在台南歸仁做的第二實驗室,那是一個3年計畫,總經費大概是13億,其中的5億是經建計畫,5億裡面有2億我們要自籌,這2億的自籌一部分是國研院來協助,另外1億是由成功大學來協助,這些經費也都到位,我們目前正在進行廠房的施作,儀器設備已經全部發包完成,預計在明年年底可以完工,謝謝。

蔣委員乃辛:預算書上面寫總經費是15億,你剛才說13億,為什麼會差2億?

張主任國鎮:2億是自籌。

蔣委員乃辛:不是,總數是15億,中央公務預算補助是10億,你自籌是5億,現在總經費怎麼會變成13億?

張主任國鎮:原來的經費是15億,我們的儀器是10億,但是因為這個要招標,最後我們是以8億和設備廠商成交。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8億成交的話,那總經費就應該要修正,你就不需要到15億。

張主任國鎮:目前真正的經費是13億。

蔣委員乃辛:可是你預算書上面寫的還是15億,省下的2億是不是要做其他的用途?

張主任國鎮:不是,那2億的經費沒有給我們。

蔣委員乃辛:如果要做其他用途的話,在預算書上面也沒有顯現出來,現在整個工程的進度是包括這個儀器和廠房全部合起來3年連續去算的,對不對?

張主任國鎮:是。

蔣委員乃辛:現在的進度到什麼程度?

張主任國鎮:目前進度就是我們的……

蔣委員乃辛:我請你提供的資料裡面也沒有說現在第二實驗室進行到什麼程度,哪一年可以完成,哪一年可以使用,上面什麼都沒有寫啊!

張主任國鎮:是,這一點很抱歉,我們……

蔣委員乃辛:所以9億我給你凍結2億很正常,對不對?

羅院長清華:報告委員,9億是好幾年來分的,一年就是2億,凍2億……

蔣委員乃辛:不會啊!你現在總預算從15億變成13億,就少了2億。

羅院長清華:那是好幾年的預算。

蔣委員乃辛:下個會期給你解凍嘛!你在專案報告把這個資料說清楚,說實在的,以國研院來講我提了幾個案子?我只有4個案子,只要資料詳細一點可以讓我瞭解的,我幾乎都沒有提案,可是跟你們要資料,如果是寫成這樣子的話,那我就有意見了。

主席:好,第44案至第46案我們來處理好嗎?何委員,我就直接來處理了,凍結……

何委員欣純:你要處理之前也要叫他針對我的提案說明一下再處理,不要跳過去。

主席:我不是說連何委員的提案一併說明嗎?

何委員欣純:他剛才只針對蔣委員的提案。

張主任國鎮:對,我向蔣委員再說明一下,那個15億我們最近結標……

何委員欣純:我的案也要跟我講一下。

張主任國鎮:是,何委員的案子和蔣委員的是大同小異,就是我們原來的儀器經費是列10億,但是我們在今年發包出去是8億,所以那2億已經不需要了。

何委員欣純:不是啦!我比較關心的是地震中心研發的技術能不能和其他部會一起來應用,我比較重視你們現在應用的程度是怎麼樣。我們常常在講,像日本,我這裡有寫,你也沒有回答我,日本會把警示推廣到通訊、電視等,那你們的技術要怎麼應用到中央災防科技中心或者是剛才所講的中央災防會報?如果是行政院在做政策,你們是技術支援,那地震中心所做的這些科技的技術應用是應用到什麼程度?

張主任國鎮:謝謝委員,我們所有的研究對產業界第一個impact就是我們是規範,最後這個規範的產出是由我們來主導,譬如現在建築物怎麼設計,橋梁怎麼設計,這個規範……

何委員欣純:譬如耐震係數。

張主任國鎮:不只耐震係數,還有它的細節都要去做。至於預警系統要如何去推動,我們的預警系統除了協助各個產業界,像教育部在學校都有裝我們的預警系統,另外我們也和高速公路局……

何委員欣純:對啦!主任,又是和剛才同樣一件事情,你說有協助教育部、內政部等,可是你們給我們的說明是什麼?你們的資料沒有辦法幫忙我們去瞭解,你們都寫得太粗略,太簡化了,對不對?難怪我們一直問,因為我們想要瞭解,在這個瞭解的過程中也是學習,也才能夠知道你的預算到底是怎麼使用的。主席,我建議以後拜託科技部在回答委員提案的時候,第一個,不要這麼唬弄;第二個,針對我們的問題可以更具體的說明,不要像剛才蔣委員和鄭委員所提到的,再一次把預算說明的東西再copy給我們,好不好?

主席:好,我想科技部都有聽到,委員需要瞭解的部分,你們一定要針對問題具體詳細的回應。現在我們來處理04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蔣委員提議凍結2億元,何委員是凍結5,000萬元,我們是不是依照何委員的建議?

蔣委員乃辛:依照我的意見。

主席:好,那就依照蔣委員的意見嘍?

蔣委員乃辛:提專案報告,我就把我的意見減掉何委員的意見,剩下的就把它凍結。

主席:那就凍結1億5,000萬元再加專案報告。

蔣委員乃辛:04的部分凍結1億5,000萬元。

主席:對,加專案報告。

蔣委員乃辛:說實在的,對於國研院我會提凍結案都是因為你們給我的資料和預算書的資料是一模一樣的,預算書我都是一個字、一個字看,我看了以後向你們要資料,結果你們送來的是預算書裡面摘要出來的東西,那我跟你要資料幹什麼?內容沒有脫離預算書,你不相信就把你剛才講的話和你預算書對照一下,看是不是沒有超過上面的說明,包括後面的08也是一樣,根本就沒有超過預算書的說明。

羅院長清華:委員,我是不是可以把詳細的書面資料再提供給您?

蔣委員乃辛:沒有關係,跟你們專案報告來的時候一起。

羅院長清華:是。

主席:好,我們進行「05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第47案至第49案,請鄭委員發言。

鄭委員麗君:我簡要提問,剛才已經討論過這個奈米的問題,在晶片設計中心和儀科計畫有凍結1,000萬元,因為這個中心也是相關的,裡面有一個「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原列是四億八千多萬,我建議這邊也凍結1,000萬元,要一起報告,好不好?

主席:何委員,是不是可以?「05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凍結1,000萬元加上書面報告。進行「06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提案是第50案至第52案,提案委員有何委員和鄭委員,請國家實驗動物中心主任針對委員的問題做一個回應。

何委員欣純:主席,我可不可以先說?你看我寫的提案說明比他回給我的說明還多,我寫了三點的說明,字還比他多,他回給我的三點是都寥寥數句,然後「綜上所述,懇請委員支持本預算」,這叫我怎麼支持得下去?這是第一點。第二點,每年我們都在審這個預算,每年我們都關心在實驗動物中心裡面的動物權益問題,很多動保團體也在關心,既然你們知道我們審預算一定會問這個問題,動保團體也一定會關心這個問題,為什麼我們都看不到你們的說明和改進呢?

主席:請鄭委員發言。

鄭委員麗君:剛才何委員問這個動物福祉的問題,你們在預算書就只有幾個字,就是「保障實驗動物福祉」,具體的項目和KPI都沒有。我們每一年都花時間討論,這件事情怎麼做好像變成是立委的責任,都是委員會在提,在你們的計畫說明和預算書裡面看不到任何相關的項目,但是你們卻說你們要做,我覺得你們是不是在敷衍大家的要求?所以我要求凍結961萬元。

主席:這個我看不用說明了,就凍結961萬元。

何委員欣純:我的提案凍得更多。

鄭委員麗君:那照何委員的。

主席:小動物啦!我跟你講,因為……

何委員欣純:就是小動物所以我們要討論,因為每年都在討論這個問題。

主席:我曉得,因為我是學丙組出來的,我非常知道那個小動物……

何委員欣純:我是凍結3,000萬元。

主席:關係到我們很多的研究跟藥理,所以國研院的報告說明不夠詳細的地方,以後一定不要再犯,何委員……

何委員欣純:你就凍結3,000萬元,因為第一個,我剛才講了,我寫的提案說明比他回給我的說明還多。

主席:請主任先說明一下。

何委員欣純:動物的福祉和動物權是每年都在討論的問題,可是不管是在之前的書面報告或是現在的說明裡面,我們都沒看到半個字,去年講很多啊!

余主任俊強:很抱歉,我們的報告比較精簡,保護動物的福祉是我們的核心價值,不是我們的目標,我們落實取得國際的認證來確保我們整個運作是符合國際對動物福祉的要求,所以我們做了很多訓練的工作,從課輔到學校,就是跟小朋友講動物福祉的重要性。

何委員欣純:你為什麼說這是農委會負責的?

余主任俊強:主管機關是他們,動物福祉的主管機構是農委會,在我們的工業計畫做了很多……

鄭委員麗君:那你們對小學生宣導……

余主任俊強:還有小學生的老師,我們……

羅院長清華:我來講比較快,他被委員一問就嚇住了,事實上他們在大學和研究生方面也開訓練課程來節省動物的使用數量,然後也設置了南部的手術平台來主動提供服務,不要讓學生盲目的去使用實驗動物,這個南部的設施已經在前一陣子開幕了,應該可以有效降低動物的使用量。

鄭委員麗君:但是你沒有任何關鍵的KPI,我都看不到,你沒有KPI引導……

余主任俊強:動物福祉是我們的核心價值,不是我們的工作目標。

鄭委員麗君:對啦!我知道你的核心價值,沒有具體的績效指標可以列嗎?

余主任俊強:所以我們有教育訓練,還有減少動物的數量……

鄭委員麗君:減少的量怎麼樣我不知道,你們比我們專業,不過我們看不到所以不知道,我知道你的核心價值,因為……

余主任俊強:我們動物的使用量是減少的。

鄭委員麗君:在你的計畫目的有寫要保障實驗動物福祉,但是之後我就看不到任何具體的項目和指標。

余主任俊強:取得國際認證是我們一個指標。

鄭委員麗君:那也看不到啊!取得什麼樣的認證?那個認證是在保障什麼我們也不瞭解。

余主任俊強:保障我們的動物運作是符合國際的規範。

鄭委員麗君:對啦!那個國際的規範是什麼?不能說國際規範我們就認為沒問題,說不定台灣可以建立更好的規範,所以我們也要瞭解,我們需要這些……

何委員欣純:這個就是你需要寫在說明書上讓我們知道的。

主席:在說明書中直接提供嘛!你有減量,還有呢?有三大部分。

余主任俊強:優化。

主席:還有呢?

余主任俊強:還有替代。

主席:現在進行得如何了?在替代方面有做到什麼嗎?這些東西你要讓委員們都知道,我們就知道你做了多少。

羅院長清華:我可不可以用書面報告?因為這三部分,他們都有做。

何委員欣純:主席,我建議書面報告要寫詳細一點,包括剛才鄭委員講的KPI,包括你們該說明動物福祉是你們的核心價值,而這個核心價值是什麼,具體的作法是什麼,包括你說符合國際的標準是什麼,我們都很想瞭解,是不是像我們剛才講的還可以討論出更好的方式,包括你說的三步驟都要清楚寫給我們。既然是書面報告的話,那就凍結3,000萬元。

主席:「06建構全國實驗動物資源服務中心計畫」凍結3,000萬元加書面報告。現在進行「07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提案是第53案至第56案,提案委員有何委員,請何委員發言。

何委員欣純:對這個我實在是很感興趣,太空中心有關衛星的計畫可不可以再講一下現在的進度?

張主任桂祥:好,福衛七號我們的第一組衛星目前正在整合測試,希望在明年下半年可以發射,現在比較有困難的是第二組,第二組AIT在今年3月有正式行文給TECRO,他們承諾會做第二組,在預算方面,美國的團隊在NOAA裡面有編了2,000萬美金,不過美國也是因為國會的問題,它在12月中才會解凍,這是目前第二組的進度。

何委員欣純:現在所編的十一億九千多萬就是按照年度的預算在續編的?

張主任桂祥:對。

主席:好,我們現在來處理,何委員建議凍結2億元。

何委員欣純:不用,給我書面報告。

主席:那就提出書面報告,預算照列。接著進行「08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提案是第57案至第60案,鄭委員、蔣委員和何委員都有提案,請何委員發言。

何委員欣純:謝謝主席,科技發展趨勢分析總共編列3億多,我建議凍結3,000萬元,除了我的提案說明之外,本席比較想瞭解台灣的科技發展趨勢分析是作為行政院在做決策、政策的一個依據,我想知道台灣下一個科技產業的趨勢在哪裡?因為這會決定未來我們的產業走向以及下一個經濟發展的方向。現在每年編預算在做這個東西,這個科技發展趨勢分析到底有沒有一個結論?給行政院的諮詢或者建議又是什麼?

莊主任裕澤:先簡單向委員報告,如果說台灣下一個產業的話,應該還是ICT加BIO,就是生技加ICT,因為我們以ICT為基礎。另外,我們中心這個計畫的預算大概是三億一百六十多萬,這裡面不完全是在做趨勢分析,其中大概有一億四千多萬是在做資料庫的建置以及提供全國學術研究的資料庫,這邊大概占了四成多。

何委員欣純:這個和剛才那個大數據有什麼不一樣?

莊主任裕澤:不太一樣,他們是做平台,我們這邊的大數據,譬如從各國這些科技發展的政策或趨勢中看看哪些是我們有利基的,還有我們的專利,因為我們有專利的資料庫,所以在做分析的時候,譬如在做生產力4.0的時候,我們可以知道在哪些子領域會比較有優勢,我們是做比較屬於科研能量分析的這一塊。

何委員欣純:你講得很籠統,我聽得很模糊。你說科研能量的分析,那我們每年編這個預算,你的意思是每年都要做科研能量的分析,但是在你給我的說明中我也看不清楚每年的能量成長在哪裡?前瞻性在哪裡?你總不能每年都告訴我是ICT和生技吧!每年編那麼多錢,花了納稅人那麼多錢,每年做的是同樣的報告嗎?所以你還是沒有回答我的問題。第一個問題,你們做這個趨勢分析產業的發展,下一個世代的科技產業在哪裡?你們給行政院的建議在哪裡?每年做的建議都一樣嗎?我不曉得啦!這是我要問你,你要回答我的。第二個,你剛才說這筆3億多的預算有很大一部分是在做科技能量,你說要做大數據,包括歐美和其他各國,包括台灣本身,所有專利數的一個大數據,在這個大數據的系統運作中,你要分析出什麼是對我們下一個科技產業有幫助的,我覺得這個才是我們想知道的。

莊主任裕澤:是,那我再簡單回答一下……

主席:請用麥克風。

鄭委員麗君:這個分支計畫其實很重要,科技發展趨勢分析會涉及很多前瞻研究,你們這裡面有4個子計畫,在預算書51頁,包括「科技發展趨勢與創新生態系統研究」、「科研資料建構、分析與服務」、「創新創業激勵」和「生醫產業商品化」,這4個子計畫看不出一個整體性和架構性,我覺得你們凡是屬於科技研究的計畫,在別的地方放不下就放到這裡來,因為照理說國研院這個單位應該是政府整個趨勢政策中的研究幕僚單位,也是大腦的工作,所以你們是負責國家整體科技發展的趨勢研究和前瞻的願景,但是你這4個子計畫看不出一個整體性,我覺得很弱,這是第一個。第二個,我們有進一步發現你去年有做這個能源專利布局的研究,那你研究之後有轉換成政策嗎?不確定。有變成措施嗎?也不確定。你們每一年的研究到底最後有沒有轉換成政策和措施?不確定,這是第二個問題。第三個,你們有創新創業,我看現在很多部會都在做創新創業,文化部也在做,各部會都在做,然後疊床架屋自行其事,科技部在前瞻研究裡面對於創新創業到底扮演什麼角色,我是舉這個例,那生醫產業是不是你們主責?生醫的研究是你們主責?

錢次長宗良:只有這個部分。

鄭委員麗君:只有這個部分,但是整體呢?這個就回到整體性的問題,這幾個問題你是不是待會兒一併回答?

莊主任裕澤:好。

主席:請蔣委員發言。

蔣委員乃辛:這個案子我提出了3個問題,第一個問題是我自己把數字看錯,所以就不提了。第二個是有關科技發展趨勢與創新生態研究計畫,這個計畫到底是些什麼內容?你也是寫了簡單的幾個字,我看了以後再去看預算書,其實也脫不了預算書的說明。至於科研資料建構、分析和服務計畫,說實在,真的和預算書也差不了多少,我們就是因為看了預算書才提出問題,但是你們給的資料還是和預算書一樣,現在你們這3億多通過了以後,我還是不懂科技發展趨勢創新到底要做什麼,花六千多萬,對不對?科研資料建構、分析與服務的一億三千多萬到底在做什麼?為什麼你們的說明不能比預算書上寫的再更詳細一點,來告訴我們到底你們在做什麼?

莊主任裕澤:關於剛才委員問的幾個問題,我們中心目前大概有三個大方向的東西在做,分4個計畫呈現出來,那中心的能量其實是在科研資料的建構這方面,譬如很多資料庫的建構,像人才資料庫,我們學術能量的資料庫以及專利的資料庫,在科研資料的一億三千六百多萬裡面還包括替全國學術單位買學術電子期刊的經費,所以這個經費比較多一點。至於委員關心的科技發展趨勢與創新生態,這邊的六千多萬是透過我們擁有的這些資料庫去做分析,包括一些專利趨勢的分析,一些學術能量的分析,還有一些對特定議題的分析。剛才委員提到我們去年有做能源的報告,我們有參加能源國家型計畫,在國家型計畫裡面對他們的選題以及整個計畫的發展做一些政策上面的建議,以上簡單回答。另外,委員提到各部會都在推動創新創業,科技部在推動創新創業這方面有一個比較不一樣的地方,就是我們著重在學研單位,過去科技部每年都補助學校相當多的計畫,透過這樣的計畫把有商品化潛力的團隊激發出來,我們在上游銜接學研的研發能量,下游和其他部會譬如金管會的創櫃板,我們這邊培養出來的團隊就可以到那邊去創櫃,那國發會有天使基金……

鄭委員麗君:這是生醫的部分?

莊主任裕澤:沒有,整個創新創業是和生醫在一起的,您看到的4個計畫裡面有3個主軸,後面的3、4項是創新創業的推動,第二個主軸是資料庫的建置。

鄭委員麗君:經濟部和其他部會……

莊主任裕澤:對象不一樣。

鄭委員麗君: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對創新創業的分工……

莊主任裕澤:是,教育部有一個創新創業計畫,對象是畢業後的學生。經濟部基本上是比較著重業界而且是中小企業,不限於科技含量比較深的。至於科技部在推動的是學校研發的這些團隊,研發計畫完了之後,我們不希望他只是發表論文,而是希望能夠商品化。

鄭委員麗君:這個很奇怪,我們政府是依照對象別在做不同的創新創業的輔導是嗎?經濟部當然是一個創業的主責機關,但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像農委會和文化部,你說教育部或什麼部會都有,那你們科技部的對象就是科研人員是嗎?用對象別來做創新創業妥當嗎?你們的看法呢?

莊主任裕澤:教育部其實主軸是在教育,它對創新創業的推動是在教育方面,我們是直接團隊出來以後的輔導,從零到1,經濟部那邊可以說是1到100……

鄭委員麗君:你們預算書寫的是科研人員,你剛剛講的是科研人員?

莊主任裕澤:對,是從學研單位去……

鄭委員麗君:創新創業,政府是用對象別嗎?

錢次長宗良:我們是部會分工,科技部扮演橋梁,教育部是在人才培育,人才培育像各大學所做的研發,我們希望把它引導到產業,所以我們是扮演橋梁角色,我們的創新創業角色就是希望在學校有好的idea或構想,我們把它直接落實,需要有一個橋梁讓它跟產業連結,像我們的startup company,包括我們的生技也是如此。委員剛剛可能有垂詢到生醫產業人才培育計畫,就是STP(Stanford Tutor Program),結合醫學中心與資訊、電機背景的人,他願意出來做新創公司,我們給它一些資金,讓它瞭解整個創業過程,能夠成立一個新創公司對年輕人來講,我們是幫忙鋪路、搭橋梁。科技部到這個階段,過了橋以後,可能要經濟部給它相關的輔導,每一個部會都有每一個部會的角色,橋的一端可能是教育部在負責培訓,我們扮演橋,過了橋以後變成一個新創公司,由經濟部繼續協助,我們大概是這樣來做任務區隔。

鄭委員麗君:主席,對不起,我還是有疑惑。你們是從學研單位的人才創新創業流程來思考,跟我們另外一個面向,就是各個產業都要升級轉型,那麼技術創新或型態各方面的創新創業這部分是誰在推動?是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還是經濟部、國發會?還是這裡面有關於技術創新、關鍵升級等等這些,科技部有切入嗎?

錢次長宗良:行政院有一個創新創業會報,是跨部會的,有好幾個政委在參與。

鄭委員麗君:哪一個部會是幕僚?

徐部長爵民:綜合會報應該是國發會在……

鄭委員麗君:國發會在整合?

徐部長爵民:對。

錢次長宗良:農委會也在裡面,因為是不同的……

鄭委員麗君:你們在裡面扮演的角色?

錢次長宗良:我們就是剛剛講的學研單位,然後學校的……

鄭委員麗君:你們是被邊緣化?

徐部長爵民:沒有,沒有,最年輕的種子在這裡,已經到企業界……

鄭委員麗君:你們只是裡面的對象別分了一部分,科技部定位跟我的認知愈討論差異愈大,你們手上掌管所有科學園區、所有臺灣科研的發展,但是到創新創業,你們只負責一部分對象別裡面的一個階段?我覺得這樣對於創新創業的思考很窄化,而且你們科技部……

徐部長爵民:經濟部要透過中小企業出去做中小企業的部分,Ispir的部分那個是……

鄭委員麗君:部長,你們沒有聽懂我的意思,這是一種對象別的分工了嘛!

徐部長爵民:是,是。

鄭委員麗君:我的意思是,科技部的定位難道只是對象別的分工,去分工一部分嗎?這是科技部的定位嗎?難怪對於科技部如何創新領導,我一直沒有感受到你們的影響力。

莊主任裕澤:報告委員,其實不是對象別,還有上中下游這樣接帶,就是剛才次長講的。

鄭委員麗君:別裡面的中間?

莊主任裕澤:是。

鄭委員麗君:我一直對科技部的定位感到很疑惑,不知道是行政院領導的視野太狹窄,還是你們自己沒有提出你們應該有定位,然後你們做不到,所以他們只給你們這個角色,我不知道這個問題到底出在哪裡?你看我今天從剛剛問到現在,像網路新智慧是國發會在主導,剛剛還有提到一個?

錢次長宗良:我很簡單的說明,國發會是行政院的國家發展委員會,過去國家科學發展委員會是扮演跨部會的角色,組改以後我們變成科技部,科技部的任務分工就是要配合行政院,我們不是在行政院的位階了。過去國科會是屬於行政院的位階,屬於跨部會的,現在科技部的位階……

鄭委員麗君:次長的意思是,科技部升格反而功能不如以前的國發會嗎?你是講真誠的心裡話,升格以後反而失去跨部會領導的角色,是嗎?如果你講這個真心話,我覺得是我今天聽過最有價值的話,因為這是科技部升格以後,到現在我們需要去檢討反省的問題,事實上文建會升格成文化部,我也覺得有同樣的現象產生,就是政府施政應該文化化,譬如文化與教育的結合、文化與外交的結合等等,那個功能以前文建會就做不好了,現在好像更沒有角色去說話了,我覺得這個問題很大。但是科技部應該比文化部好一點,因為你們有科技會報,你們是副召集人,文化也沒有文化會報啊!你們手上還有科發基金的籌碼,照理說,你們的領導力應該不會喪失才對啊!現在看起來一般行政的洞更大,就是部的功能不彰。

徐部長爵民:在組改的時候,去年到現在變成科技部,很多事情我們也是在熟悉瞭解當中。

主席:我們先針對預算,其實……

鄭委員麗君:因為這個最能顯現科技部的角色定位,國家科技發展趨勢分析是一個戰略規劃,如果做得好,就是一個國家核心的科技發展戰略規劃,現在顯然不是,因為你們被分配的就是一個產業創新創業的一種對象別,其他的是資料建構分析,核心的卻沒有,所以剛剛何委員問的那個問題,你們根本答不出來,就是我國下一個世代的科技發展重點。

徐部長爵民:我們的科技白皮書就是從這個地方出來的,要講哪一個呢?非常清楚的是綠能產業,一定是經濟非常重要的;一個是生物經濟產業一定要去做的;一個是智慧科技,它用在ICP,結合什麼智慧的東西,就是這樣子。

主席:看樣子是這樣,委員們對詳細的、整體性的、從國家的角度,整個政策怎麼去做?要有一個全貌,這方面我們還沒有覺得很滿意。但是我也要順便講,其實國家實驗研究院他們自己有另外一本105年度的預算書,比較有詳細的委員們垂詢的問題在裡面,科技部的比較是摘要版。

我們現在來處理一下08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凍結再加上專案報告,要凍結多少錢?

蔣委員乃辛:主席,就照我的意見好了。

主席:凍結1億5,000萬元?

蔣委員乃辛:1億5,000萬元。

鄭委員麗君:凍結照蔣委員的看法,我的提案是減列尾數,我覺得太少了,我現在只有減列4萬元,說實在的減列4萬元只是象徵性的,我是要你們回去思考,你們的定位不應該是這樣子,如果你們每次來這邊跟我回答,說那不是你的職責,沒辦法,那麼我們對科技部就沒有期待了。

錢次長宗良:要補助所有的學研單位,很多大學像剛剛有……

鄭委員麗君:我知道,4萬元影響不大啦!4萬元只是你們的行政工作而已。

錢次長宗良:年輕人需要這筆錢,凍結對我們幫忙學校會產生一些影響,所以建議委員能夠多給予支持,因為我們這個是在幫助年輕人找出路,這些錢如果凍結太多,對學校推展工作會受到影響。

蔣委員乃辛:哪你說凍結多少?

徐部長爵民:如果委員關心整體結構性、部會結構性的,我們絕對非常樂意來做專案報告,而且很多討論可以在那個地方做,但是凍結不好,他們就是要做這些業務啊!

主席:我們凍結1千萬元,好不好?如果它是用在學研方面。

蔣委員乃辛:我讓步,凍結2千萬好不好?從1億5,000萬元到2千萬元。

鄭委員麗君:我只有減列4萬元,沒有什麼道理。

主席:減列4萬元,凍結2千萬元,再進行專報告。

繼續處理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從第61案到第68案。

蔣委員乃辛:海研5號發生意外以後,我們現在對海洋船的意見是,到底作法怎麼樣?預算書上面是說買一艘2,000噸的,再規劃一艘3,000噸的,對不對?2,000噸船的預算去年就編列了,到現在為止執行的程度怎麼樣?可不可以說明一下?你們去年編了2億7,000萬元,現在執行多少?104年度的預算,去年編列的就是今年的預算,2億7,000萬元現在執行了多少?

主席:請說明,速度快一點。

林主任慧玲:2億7,000萬元的編列,我們希望11月可以決標,12月可以付款。

蔣委員乃辛:現在已經10月底了。

林主任慧玲:對,但是因為整個程序,我們一步一步在做,希望整個採購程序可以完整。

蔣委員乃辛:你們什麼時候開始……

林主任慧玲:9月上網招標公告,第一次的標案廢標,因為審查結果不合,我們現在是第二次招標。

蔣委員乃辛:第二次招標的日期?

林主任慧玲:已經上網招標了。

蔣委員乃辛:是哪一天,準備哪一天開標?

林主任慧玲:公告期間好像是一個月,所以我們希望11月以前可以結束。

蔣委員乃辛:所以今年2億7,000萬元根本動不了?

林主任慧玲:如果11月以前決標,我們就12月可以付款。

蔣委員乃辛:105年度你編列多少預算?

林主任慧玲:因為整個預算……

蔣委員乃辛:105年度你要編列3億3,000萬元,這3億3,000萬元你要做什麼?

林主任慧玲:就是第二期款,因為一艘船要9億、10億元,所以第一期款……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第二期款你要什麼時候付?

林主任慧玲:要看到時候決標以後跟廠商的契約,因為我們現在的採購案……

蔣委員乃辛:你現在根本沒有辦法確定,今年的2億7,000萬元到現在一毛錢也沒有動,然後你3年連續型預算,第3年還要再編列3億2,000萬元,3年你可以把錢弄完嗎?如果照上次海研5號的狀況,到最後要動支的錢是什麼時候動支?這個部分絕對沒有像你講得那麼順利。另外,現在沈的船你們要怎麼處理?撈還是不撈?撈出來以後要怎麼處理?

吳組長騏:因為船上所有的設備都不能用了,撈上來基本上是廢鐵。

蔣委員乃辛:打撈要花多少錢?

吳組長騏:目前估計3到10億元之間。

蔣委員乃辛:我們把它加上10除以2好了,也要7、8億元,拿了7、8億元撈出一艘廢船之後做什麼用?

吳組長騏:就是當廢鐵。

蔣委員乃辛:當廢鐵!廢鐵要怎麼處理?

吳組長騏:要再看看它的狀況……

蔣委員乃辛:如果照廢鐵標售,一噸多少錢,可以標進來多少,有沒有到100萬元?

吳組長騏:現在應該是1千……

蔣委員乃辛:1千萬元!你花了7、8億的錢把沈船撈出來,然後賣掉的錢只有1千萬元,這個算盤怎麼算?

吳組長騏:航港局要求我們不要撈起來的。

蔣委員乃辛:我覺得很奇怪呢!主席,這個預算一定要凍結一下,對不對?

吳組長騏:報告委員,我們這個預算跟那個預算完全不一樣。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這兩個預算是不一樣的預算,我不管你用到誰的預算……

在場人員:保險公司他們……

蔣委員乃辛:保險公司要付的錢也是付給政府?

吳組長騏:不是。

蔣委員乃辛:你們把要付的錢拿去打撈。

吳組長騏:撈的工程是由保險公司來做,不是給我們錢,委員可能要先瞭解這一點。

蔣委員乃辛:我就是不瞭解,所以問你就是要瞭解,保險公司為什麼要付這筆錢?

吳組長騏:因為我們有保險。

蔣委員乃辛:有保險照說應該理賠給你們啊!

吳組長騏:那不是用賠的,是一個船東互助險,是工程,它在執行工程。

蔣委員乃辛:我要進一步瞭解。主席,這筆連續型預算是3年的連續型預算,104年是2億7,000萬元,今年編列3億3,000萬元,106年編列3億2,000萬元。104年的2億7,000萬元到現在還沒有動支,沒有任何執行,第一次招標廢標,現在進行第二次招標,第二次招標是不是能夠如期招標?不知道,我們2億7,000萬元已經給他們了,照目前來看,應該不可能動支2億7,000萬元,明年立刻要3億3,000萬元,到底要做什麼?3億3,000萬元你們要做什麼?這個預算應該凍結。

第二是,沈船的問題,沈船現在要撈,打撈必須花7、8億元,然後賣廢鐵所得1千萬元,這個你們一定要來做專案報告吧!

林主任慧玲:謝謝委員指教!我可不可以補充說明?2億7,000萬元因為是屬於巨額採購,所以整個採購過程我們非常小心,如果11月底以前決標,絕對第一期款我們付得出,一艘船買下來,其實業界是一艘船分5次給錢,我們就是……

蔣委員乃辛:明年的3億3,000萬元是什麼時候要付錢?

林主任慧玲:如果這一次決標,我們就要看船艦造的過程,交船的日期就要給……

蔣委員乃辛:交船是哪一天?

林主任慧玲:就要看決標以後。

蔣委員乃辛:你們總要有目標,你們總要跟人家談,如果照這樣的進度,可能要106年才會交船啊!我怎麼知道,就憑你這樣子講話嗎?你自己都不知道。

吳組長騏:報告委員,2億7,000萬元今年的預算是因為前半年在變更預算,要經過層層的審核。

蔣委員乃辛:如果是明年年底,現在動支3億3,000萬,明年上半年也不會動支錢?有可能不會,動支的機會不可能!你講最快明年年底,順利的話是3億3,000萬元。

吳組長騏:3億3,000萬元是中間的。

蔣委員乃辛:另外,你們的海洋科學研究專區計畫照你今天給我的資料,公共建設經費6.83億元,這是什麼東西我不知道,然後105年0.5億元,106年2億元,107年2億元,108年2.3億元,如果再把104年2千萬元加上去,一共7億元,可是你的預算書上面寫的是20億元?

林主任慧玲:報告委員,那個部分有國發會的經建預算,所以這邊編的是科技部的預算。

蔣委員乃辛:我不知道啊!你的預算書上沒有這樣子寫,預算書上寫19.6億元,等於20億元,所以你們的預算書上面應該註明,去年審查預算時就應該告訴我們,這十九億多元裡面科技部的預算是多少,國發會的預算是多少,哪一個單位的預算是多少?哪有預算書像這樣子編法的?

林主任慧玲:因為國發會最近才決議,我們寫預算書的時候他們還沒有審議完成。

蔣委員乃辛:現在總預算19.6億元,對不對?

林主任慧玲:是。

蔣委員乃辛:包括國發會的?

林主任慧玲:當時。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通過了沒有?

在場人員:沒有。

蔣委員乃辛:行政院沒有通過可以編列預算嗎?

錢次長宗良:因為國發會對這個案子有意見,所以我們現在重新陳報給行政院。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們在105年度編列5,000萬元的經費根本不能用。

錢次長宗良:這5,000萬元是前期規劃的經費。

蔣委員乃辛:對,但你們根本不該編列相關預算……

錢次長宗良:原本我們花費2,000萬元是針對中心的建築物進行拉皮工程……

蔣委員乃辛:事實上,行政院尚未核定相關預算,你們怎能將預算送至立法院審議?你們到底視立法院為何物?如果現在我們就給你5,000萬元,未來行政院……

錢次長宗良:抱歉!我們沒有向委員說明清楚,那部分屬於公共建設預算,因國發會對此有意見,所以我們還要重新陳報給行政院,至於國研院預算有送至科技部審查,原則上我們已經審議通過,亦請大院能夠……

蔣委員乃辛:事實上,這些經費統統包含在總預算19.6億元內,如此一來,我不知道有哪些預算必須先經過行政院核定,哪些預算不必經過行政院核定?

錢次長宗良:依照原本科技部與國發會的協議,科技預算與公共建設預算的比例採用一比一的方式編列,但後來國發會審議的結果是,他們不願意出那麼多的錢。雖然科技部已編列這些經費,但國發會公共建設預算無法配合支付高額經費,所以我們必須將公共建設的部分送至行政院。科技部原本採用一比一方式編列的預算,尚請大院能夠支持科技部預算。謝謝。

蔣委員乃辛:換言之,行政院針對整體計畫尚未定案。對不對?如同文化部,我們凍結……

錢次長宗良:海測能量建置計畫在預算額度……

蔣委員乃辛:該筆預算並未註明行政院已核定公文的文號,代表行政院尚未核定該項計畫,所以我們全數凍結相關預算,俟行政院核定預算之後,我們再行審議。

吳組長騏:報告委員,行政院已經核定相關計畫,但預算尚未通過……

蔣委員乃辛:照理說,若行政院已核定,你們就必須加註文號……

錢次長宗良:是的,我們會再補上文號。

蔣委員乃辛:這個問題很嚴重,第一,今年的經費尚未動支;第二,目前行政院尚未核定相關預算。

主席:因為鄭委員也有提案,現在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我知道委員凍結額度都比我大很多,但是,事由……

蔣委員乃辛:國研院有這麼多的單位,我只提出四項提案,其他部分我都沒有提案,所以我不是針對國研院有意見,而是針對預算部分……

吳組長騏:報告委員,你提出的都是重點。

蔣委員乃辛:譬如我們對海研5號有著諸多的疑問,第一,你們到底要不要打撈海研5號?如果你們要打撈海研5號,勢必要花很多的錢,但這些打撈上岸的船體只能當作廢鐵變賣,而你們卻說海研5號是由航港局負責打撈,經費則是由保險公司支付,實際情況到底為何?你們要不要提供我們相關資料?此其一。第二,行政院尚未核定公共專區,然而你們卻編列相關預算,到底情況為何,我們並不清楚,我只看到你們在預算中註明19.6億元,但你們的書面資料卻註明其中公共建設經費為六億多元,那其他的錢到底到哪裡?你們要如何建置公共專區,這點要向我們做說明。第三,你們發包工程之後,未來要如何支付相關款項?這點你們還需要跟廠商去談。事實上,你們直到現在都不知道明年支付款項的時間,你們連將來要如何與得標廠商洽談也不清楚。若我們就答應給科技部三億多元的經費,這是否合理?

主席:針對蔣委員乃辛的疑問,請科技部具體說明。

吳組長騏:對於委員所垂詢的問題,本人說明如下:第一,有關打撈沈船部分是由保險公司支付款項,並非由我們自行打撈沈船船體。第二,基本上,我們打撈上岸的沈船船體確屬廢鐵,勢必無法繼續使用。第三,有關購買研究船的問題,因為我們在前半年變更計畫,經過行政院與大院同意之後,我們才在最近執行發包工程。昨天我們針對第一項公開招標的結果,因資格問題已宣告廢標,我們立即展開第二次的公開招標,預計在明年年底達成打撈沈船的任務。我們之所以這麼急的原因,主要在於我們有太多重要的研究計畫需要海洋研究船,所以希望委員能夠支持。

鄭委員麗君:因為會議已經到中午,大家的時間有限,我在提案之前已經詢問過,立法院已於2015年6月通過海洋委員會組織四法,依該法應成立之國家海洋研究院,設置目的與海科中心幾乎完全相同,各界亦有將海科中心移撥予海洋委員會,以改組國家海洋研究院之議。海洋科學中心是否會移撥過去?你們當然希望如此,但我們要看最後的結果。然而,本席發現科技部所提出之2016年預算案,完全沒有勾勒國家海洋研究院一年籌備期對海科中心的影響及說明組織調整的相關配套,今年你們所寫的內容與去年相同,所以我不太了解你們的準備,或是你們完全沒有想到因應問題,從預算書中我們完全看不出有任何的跡象,因此本席建議「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凍結七百多萬元,希望科技部針對未來成立國家海洋研究院及海科中心的願景與定位進行規劃。

錢次長宗良:因為海科中心是國研院以財團法人的運作模式,所以海科中心的人事是以財團法人方式採約聘制。事實上,行政院通過海洋委員會實屬公務機關,未來成立的國家海洋研究院亦為公務機關,目前規劃是如此。若現有海洋中心人力要直接做移撥,在技術上確實有困難。依照現行海科中心運作,包括採購海洋研究船及海科中心進駐高雄七賢國中園區等預算,我們都會逐年編列,所以這並不會影響到……

鄭委員麗君:我不了解你們的政策立場是否希望海洋研究中心移撥過去?因為這事涉國家海洋研究院的未來,你們希望保留海洋研究中心,但現今海洋研究中心功能不完備,本席認為海洋研究中心應該獨立設置,但我們並不清楚未來組織安排的情況,所以你應該清楚告知本席,到底你們的立場與行政院協調的情況為何。

錢次長宗良:我們希望行政院海洋委員會能夠成立為獨立的財團法人……

鄭委員麗君:你們的希望為何?

錢次長宗良:將來海洋科學研究院應該在海洋委員會轄下另成立財團法人機構……

鄭委員麗君:我同意它成為獨立的法人機構。

錢次長宗良:如此我們才能夠把所有的人員與……

鄭委員麗君:次長要說明清楚,否則,我本來就認為海洋中心應該獨立。你們不能說現在人事不一樣,所以你們的意思是人員不會移撥過去,我們不會管你們人事編列是約聘還是正式公務員,而我們要從國家組織規劃來著眼,我們要談論的是這個層次的問題,所以請你們向我們清楚說明。

吳組長騏:報告委員,未來國家海洋委員會轄下包括幾個研究所在內的海科中心,基本上,海科中心運作的幾個組都朝這個方向執行,其所研究的目標與工作內容都一樣,所以現在我們的基本建置與未來人員移撥過去都是一樣。

鄭委員麗君:本席建議凍結部分經費,法案通過一年內就要完成相關工作,你們應該進入籌備期,這些問題都要你們去協調,你們應該向我們做說明,所以本席要求凍結相關預算,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現在處理09「海洋科技發展計畫」,蔣乃辛委員提案「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鄭委員麗君提案第64案建議凍結785萬元,俟科技部提出專案報告後一併處理。

接續我們處理完這1目,這部分沒有剩下多少……

鄭委員麗君:本席針對第73案做說明,國家實驗研究院之組織定位與名稱,原係參考美國能源部下轄之國家實驗室,然而,國實院成立12年來,組織、規模卻不足以獨立為行政法人或財團法人之各種實驗單位之集合體。依照我們剛才質詢的結果,本席認為國實院對未來國家整體研究與功能缺乏整合管理,爰建議自本預算除歐盟科研架構國家聯絡據點外預算減列54萬6,000元,其餘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請科技部參考各國作法,透過科技會報對中央政府研究能量進行通盤檢討,向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現在處理第69案至第73案。鄭委員建議減列54萬6,000元,我們依照鄭委員提案減列54萬6,000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俟本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報告委員會,現在請議事人員宣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協商之結論,請宣讀至第4目。

協商結論:一、歲入部分賠償收入增列648萬元;二、第1目「一般行政」減列700萬元含02「基本行政工作維持」99萬元,另外需做專案報告;三、「人員維持─獎金」照列;四、03「資訊管理」凍結500萬元,專案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並通過主決議1項;五、第2目「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發展計畫」凍結1,000萬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六、第3目「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01「晶片設計實作計畫」、02「科技發展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七、03「高速計算與網路應用研究計畫」減列58萬元,凍結7,000萬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八、「地震工程之運作及發展計畫」凍結1億5,000萬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九、「奈米元件研究與技術人才培育服務計畫」凍結1,00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十、「建構全國實驗動物支援服務中心計畫」凍結3,000萬元,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十一、「太空科技發展與服務計畫」預算,照列;十二、「科技發展趨勢分析與資訊服務計畫」減列4萬元,凍結2,000萬元,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十三、「海洋科技發展計畫」凍結五分之一,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十四、「颱風洪水研究發展計畫」與「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發展計畫」減列54萬6,000元,其餘凍結十分之一,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主席:報告委員會,早上議程處理至此,現在休息,下午2時繼續開會。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處理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提案從第74案到第81案。

請問各位,對於第74案至第76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預算照列。

第77案、第78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連署委員也沒有意見,預算照列。

第79案、第80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連署委員也沒有意見,預算照列。

第81案提案委員不在場,連署委員也沒有意見,預算照列。

處理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提案從第82案至第88案。

邱司長求慧:這部分的預算有些是編在園區,編在部裡的有兩大部分,一是成立專案辦公室針對智慧園區作整體的規劃和管理,二是建置一個平台,將所有資訊彙整在一起,以免各個園區各自為政。

鄭委員麗君:這個案子是智慧城市落實和科學園區的結合,我看你們所謂的智慧園區項下的工作,例如園區免費公共無線網路服務,或接待國際訪客參訪體驗智慧園區服務,都是很一般性的園區管理事項,是本來就應該做的,和智慧園區的層次差別太大了。你們空有概念,但是我沒有看出來智慧園區結合智慧城市的具體樣貌,這樣的實驗計畫感覺價值不高,所以,我主張減列280萬元,凍結100萬元。

邱司長求慧:寬頻的部分主要是因為現在上網需要透過手機,因為要手機認證之後才能上網,但是如果是國際訪客來,他們沒有手機的話,上網就不方便了,還是不夠智慧化。

鄭委員麗君:我不是說這個你不能做,而是整個智慧園區看起來內容只有這些很一般性的事務。

邱司長求慧:不是,這部分是規劃和管理的部分,整個計畫在園區那邊會有智慧停車、交控。

鄭委員麗君:你們編在哪裡?

邱司長求慧:編在各園區管理局項下,其實後面的提案也有。這裡只是整體的規劃和資訊平台,有一個專案辦公室和一個整合資訊的平台。

鄭委員麗君:這還是看不太出來。

蔣委員乃辛:這個智慧園區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東西,應該要讓我們知道,而且照預算書上講,預算是105年度到108年度的預算,如果是這樣,今年是第一次編列預算,所以你應該讓我們知道智慧園區到底是一個什麼樣概括性的東西?到底功能如何?然後總預算14億元,中央公務預算負擔12億元,另外還有一部分是誰負擔?第一年編列1,300萬元,往後還要再編列6,600萬元,這是做什麼?是每年都要編嗎?是一個短期的計畫還是一個永久性的規劃?我們在預算書上都看不出來。我們請你們說明,結果你說明的是這樣,根本是不一樣的東西。

邱司長求慧:今年是這個四年計畫的第一年,部裡面包括園區管理局加起來的話,是編列6,700萬元,園區管理局在作業基金再編列配合款約3,000萬元,所以第一年大概是1億元左右。

蔣委員乃辛:如果照你剛才講的,你們在預算書上就應該顯現出來啊!

邱司長求慧:有。

蔣委員乃辛:你預算書上根本沒有講到你講的東西。然後園區14億又是什麼?

邱司長求慧:14億是4年。

蔣委員乃辛:編在哪裡?

邱司長求慧:就是105、106、107、108年全部加起來。

蔣委員乃辛:我知道,就是105年到108年的4年計畫,請問這14億編在哪裡?如果是這樣的話,聽起來只編1,300萬元。

邱司長求慧:1,300萬元是專案辦公室的部分。

蔣委員乃辛:那你園區的部分怎麼辦?

邱司長求慧:園區的部分在……

主席:預算書第59頁說明。

蔣委員乃辛:所以你就應該在預算書寫得很清楚,如果還有一部分在其他地方,你在預算書上寫出來,以後我們編列預算就知道哪些預算在哪些地方,我們審預算的時候,也可以到園區預算書去找相關預算,否則我們所看到的東西就是這麼一點點,這樣要我們怎麼給你們14億?

邱司長求慧:我請同仁向蔣委員說明。

主席:請鄭委員麗君發言。

鄭委員麗君:預算書裡寫到服務體驗指標、國際推廣指標,我認為這只是公共服務層次,非智慧園區所應有的推動管理層次!一些基礎建設、管理框架、科技能量等都應該有統籌規劃,否則會讓我覺得你們智慧園區的層次實在太低了,司長剛剛說錢不多,執行則另外由……

邱司長求慧:在園區。

鄭委員麗君:所以你們只是統籌規劃?這樣你們怎麼做示範?智慧園區又要怎麼做智慧城市的示範?原本大家都認為由科學園區做起是最容易先行的,但如果只做到這樣的程度,那麼我認為示範效果不大。除了層次太低外,我還想問,這筆經費以後是不是必須得到國發會經建計畫的核定?現在你們是自行列出額度嗎?

邱司長求慧:我們報行政院,行政院原則同意辦理,暫編預算6,700萬。

鄭委員麗君:暫編一年?

邱司長求慧:就只是105年暫編預算6,700萬,行政院希望我們把計畫書修正完成後再提報。

鄭委員麗君:你們是不是應該提跨年計畫,並逐年編列預算?

邱司長求慧:行政院要求我們提報4年計畫,其中105年暫列6,700萬,其餘年度尚未做預算核定。

鄭委員麗君:這6,700萬編在哪裡?

邱司長求慧:科學園區管理局……

鄭委員麗君:及這裡?

邱司長求慧:這裡是做專案辦公室。

鄭委員麗君:這個計畫既然這麼重要,就應該提出整體規劃,並讓我們知道明年度及每一年度的預算架構,否則實在看不出這是一個將領導好幾年的工作計畫,目前也只有一些公共服務項目而已。你提到交通、巴士、WiFi服務,這怎麼會是智慧城市?智慧城市只有如此嗎?不會吧?

王局長永壯:在管理局底下就有不同的項目,如防災系統、智慧用水用電及無線網路。

鄭委員麗君:那請問這個工作計畫要幹什麼?這1,380萬就不用了。

邱司長求慧:我們希望這個計畫的管理及資訊能彙整到總平臺來,不要各個園區管理局各自為政。

鄭委員麗君:既然如此,怎麼只有服務體驗指標這幾項?而且你們不該只寫公共服務,應該是寫整個智慧園區的架構及管理框架,以及你們要做哪些基礎建設革新,當中所蘊含的科技能量又是什麼才對。至少我目前是看不出來,甚至我會認為這只是管理局底下的一小部分計畫而已。

邱司長求慧:也許寫得不夠……

鄭委員麗君:你們就是寫巴士、交通、公共無線網路之類的,這怎麼叫智慧城市?網路上寫的都比你們好。

邱司長求慧:可否容我們另補計畫書給鄭委員參考?

鄭委員麗君:本席要求減列280萬,並凍結一部分預算。

主席:現在來處理。01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

鄭委員麗君:全部凍結。

蔣委員乃辛:我真的很想全部凍結。

鄭委員麗君:凍結一部分,減列一部分。

蔣委員乃辛:為什麼?因為這計畫行政院根本還沒核定,卻要我們現在通過預算?萬一行政院不同意計畫,那我們所通過的預算又算什麼?我們又算什麼?所以,照正常程序行政院核定的東西,送到立法院來審議。立法院審議決定通過或刪減或怎麼樣,這才是正常程序啊!怎麼會是我們先通過了以後,再送到行政院去審?難道我們立法院是行政院的立法局嗎?不對嘛!所以,當然應該是依照預算法等行政院完成程序之後,送到立法院來審。否則,我們今天審這個算什麼?尤其,這個是四年期的連續型預算,你們都沒有按照預算法執行,連續型預算要怎麼審?應該要送到這邊來的,對不對?你們這個四年的預算到底要做什麼東西?你們這個智慧園區到底是個什麼樣的東西?你們這個辦公室又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這個辦公室只是智慧園區的一部分,那其他的部分到底要做什麼東西?然後,你們這個預算到底是科技部與園區分別負擔,還是怎麼樣,這個預算書上根本沒寫清楚。如果談到自償率,園區的自償率達到多少?你們的自償率也沒辦法達到。對不對?像這些東西,我們在審查你們預算的時候,你們都應該要讓我們瞭解到。讓我們決定同意支持這個計畫、同意這個預算,你們行政院才能去做嘛!如果我們現在先通過這個預算,到時候行政院又改變計畫了,難道這個預算要繳庫嗎?

邱司長求慧:委員,容我補充說明一下。行政院是還沒核定全程四年的計畫,可是針對105年度這部分預算,它已經同意了,而且已經編列6,700萬元。

蔣委員乃辛:那你們就不要在預算書上寫這是105年到108年的連續型計畫預算,你們應該要寫總預算多少,然後105年到108年你們就依照預算法的規定提出連續型預算。至於連續型預算如何提?你們自己回去翻預算法。應該是這樣嘛!對不對?

邱司長求慧:對。

蔣委員乃辛:怎麼可能行政院先讓你們把14億元當中的6千萬元拿去用,其他的計畫你們之後再送來?你看,去年本委員會把文化部3個旗艦計畫的預算全數凍結。等行政院通過,公文給我們看,我們再解凍。就是這樣,否則,我們怎麼知道你們的智慧型園區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我今天不是對科技部有意見,而是認為行政院編列預算的方式不可以這樣。

主席:我們現在來處理。至於凍結的金額,我是主張凍結500萬元,蔣委員是主張全數凍結,鄭委員則是有主張減列及凍結的部分。我們看看要凍結多少?

孔委員文吉:就照召委的意見。

主席:我們就凍結500萬元。然後,加書面報告。

鄭委員麗君:我還有主張減列的部分。

孔委員文吉:沒必要啦!

鄭委員麗君:為什麼沒必要?

孔委員文吉:企劃書尚未出來,先給它凍結嘛。

鄭委員麗君:我要減列是因為他們提的這個內容。事實上,如果你們想得不周全,就不要花那麼多錢做,寧可以後想清楚了再來做。國家的資源有限,沒想清楚就做,往往都會把錢浪費掉。其實我贊成蔣委員的主張「全數凍結,想清楚、計畫寫清楚,核定後再來做。」要不然,就是減列,不要浪費那麼多錢。

蔣委員乃辛:如果真的只凍結500萬元,就一定要提出專案報告。你們要讓我們知道所謂的智慧型園區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東西嘛!這個園區是在中科嗎?

邱司長求慧:三個園區都有。

蔣委員乃辛:你看,我們到現在要給你們通過預算,竟然還不知道智慧型園區到底是什麼樣的東西。這是我們立法院的失職啊!

主席:凍結500萬元,並提出專案報告。

處理第6目。有提案第89、90兩案,賴振昌委員不在場;我本來有意見,但是因為科技部已到我辦公室作過說明,這個部分照列。

處理第91案至第97案。

蔣委員乃辛:我的第97案只是針對中間的第15小項,我建議這個部分全數凍結,俟科發基金審查時,再一併討論。因為這個擺到那邊去的話,科發基金還是要審。對不對?在這段時間,你們來跟我說明一下。可以吧?

主席,他們這個錢是投入科發基金的。然後,科發基金還有它使用的用途。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先暫時不去處理,等他們說明了以後,我要看科發基金裡面的運用方式。

主席:就用暫照列的方式。

蔣委員乃辛:不是,暫不列。

主席:請科技部徐部長說明。

徐部長爵民:我想,蔣委員關心的應該是跨部會署那個,不是這個項目。這是我們要給學校的,希望能夠不要動。如果委員關心的是跨部會署的那個……

蔣委員乃辛:我們這個通過以後,科發基金的預算是在這個會期審,還是在下個會期審?如果科發基金的預算在這個會期要審,那我們這個就暫時不處理。屆時,如果科發基金的預算通過,這個就通過了嘛!因為這部分已撥到科發基金去了。如果科發基金是下個會期再審,那當然我們要考慮這筆預算要不要先給它過。

如果召委要排科發基金預算在這個會期審,我們今天就先暫時擱置這部分的預算。但是,這段時間請他們先跟我說明。

我們今天先暫時不作決議。也就是說,今天暫不處理。另外,請科技部給我一份科發基金編列、動支的辦法;我上次質詢時要求過。就像去年的4G行動寬頻,我們花了那麼多時間去審、去看它的計畫,然後,70億元變成通過62億元。今年呢?預算不見了,全都到各部會去了。我想知道行政院到底是誰作這個決定的。預算怎麼可以說是第1年擺在科發基金裡面,第2年就不在科發基金裡了。這是依照什麼方式編列這種預算的?我真的很想知道。上次我質詢的時候,部長說:「因為是第一年,所以擺在科發基金。第二年就回到各部會去。」我想知道,這到底是依據什麼規定、什麼辦法?為什麼還有六項給其他部會的,卻還在科發基金裡面?這是一個程序上的問題。

主席:01裡面的15「其他科技發展計畫」這部分,今天不處理。另外安排日期進行專案報告,然後,我們再處理。在這之前,希望科技部可以把詳細內容跟委員們作一說明,以利我們日後的審查。其他的部分,照列。

處理主決議。

處理第98案到第105案。

徐部長爵民:遵照辦理。

主席:第98案至第105案均照案通過。

處理第106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作部分文字之修正,即倒數第二行「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會同經濟部於六個月內」,因為這事牽涉到整個產業政策。

主席:倒數第二行「爰要求科技部」,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會同經濟部」。

第106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07案至第112案。

徐部長爵民:遵照辦理。

主席:第107案至第112案均照案通過。

處理第113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倒數第2行中「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會同科技會報辦公室於三個月內」。

主席:倒數第二行「爰要求科技部」,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會同科技會報辦公室」。

第113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14案,第114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15案。

徐部長爵民:因為設置海外研發中心一事,目前其實是國發會在處理。所以,建議將「爰要求科技部就海外設置創新研發基地相關問題,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會同國發會就海外設置創新研發基地相關問題,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主席:是專案報告,還是書面報告?

徐部長爵民:其實我們會提出書面。

主席:倒數第二行「爰要求科技部」,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會同國發會」。

第115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16案。

徐部長爵民:本案倒數第三行末「就成立行政院民用船隊進行充分評估」,事實上,行政院不可能有民用船隊,因為民用船隊就是民間的船隊。所以,這句話宜修正為「就成立民用船隊進行充分評估」。因為這個一定要民間的力量才有辦法去做這個事情。

鄭委員麗君:當然是你們行政院要做,你們評估以後,認為該怎麼做,你們就那麼做。

徐部長爵民:好。

鄭委員麗君:這邊只是評估嘛!

徐部長爵民:是。因為它的資料也多,這個是要專案報告,還是要書面報告?我們建議提出書面報告,其實我們在國研院董事會也都是談這個,但是我們目前找了一些民間公司……

鄭委員麗君:因為這裡面還有海洋中心要移撥國家海洋研究院,剛剛就已經說要來報告了嘛!

徐部長爵民:是。

鄭委員麗君:剛剛不是有凍結嗎?就要求「一併專案報告」就可以了。

主席:這就併到早上的。一併做專案報告。

鄭委員麗君:這個我就不限三個月,因為海洋中心會來報告。

徐部長爵民:是。

鄭委員麗君:文字上略作修正,即「爰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就相關問題」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就相關問題」。

徐部長爵民:是。我們會就相關問題一併提出專案報告。

主席:「三個月內,」等字刪除。

第116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17案,第117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18案。

徐部長爵民:針對這部分,我們會來作專案報告。不過,這裡面寫:「展開科技部組改之期中評估,以為後續組織設計之參考。」並未具體言明要做什麼事情。

主席:好,你建議。

徐部長爵民:因為我們過去已有一年多的實際執行情形,所以,建議將「爰要求科技部於本預算年度結束前,展開科技部組改之期中評估,以為後續組織設計之參考。」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依實際執行業務情形,適時進行評估,以為後續組織設計之參考。」

鄭委員麗君:我這邊是要你們在本預算年度結束前,其實就是對我們這一屆國會提出一個檢討。

徐部長爵民:好,我們會提出來。

鄭委員麗君:早上你們的次長也講過,這個升格其實造成一些工程反而受影響。

徐部長爵民:的確。

鄭委員麗君:你們就誠實地講出來,我們也希望作一個檢討。好不好?

徐部長爵民:好,就按照委員的意思。

主席:也就是說,「爰要求科技部於本預算年度結束前」這段文字要保留。這個文字到底如何修正?

鄭委員麗君:照原文字。

徐部長爵民:就照原來的文字。

主席:第118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19案至第123案,均照案通過。

處理第124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倒數第二行「要求科技部於三個月內」,修正為「要求科技部會同經濟部於三個月內」。

主席:倒數第二行「要求科技部」,修正為「要求科技部會同經濟部」。

第124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25案至128案,均照案通過。

處理第129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倒數第四行「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修正為「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會同災防中心」。因為現在災防中心並不是在國研院裡,而且,所有防災的事都與災防中心非常相關。

主席:蔣委員,可以嗎?

蔣委員乃辛:可以。

主席:倒數第四行「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修正為「爰要求國家實驗研究院會同災防中心」。

第129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30案至第134案,均照案通過。

處理第135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倒數第二行中「一個月內」,改為「三個月內」,因為這個做起來還滿多的。

主席:倒數第二行中「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第135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36案至第143案,均照案通過。

處理第144案。

徐部長爵民:本案是針對科專計畫者,但科專計畫其實是屬於經濟部,不是科技部;我們也不知道應如何處理。

鄭委員麗君:陳委員不在場,本案建議保留。

主席:第144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14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46案。

徐部長爵民:本案也是針對科專計畫,是屬於經濟部的業務。

主席:第146案不予處理。

處理第147案至149案,均照案通過。

處理第150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第13行中「爰114年起」,修正為「俟25座TPS光束線運轉後」。因為它運轉後,我們公務部門就不再補助了。

主席:第13行中「爰114年起」,修正為「俟25座TPS光束線運轉後」。

第150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1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本案末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主席:末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第151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2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倒數第二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主席:倒數第二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第152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3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倒數第二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主席:倒數第二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第153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4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倒數第二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主席:倒數第二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第154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5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末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主席:末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第155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6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末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主席:末行「一個月內」修正為「三個月內」。

第156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57案至第163案,均照案通過。

處理第164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本案文字略作修正。這個案子要我們去檢討大專院校運用學生去擔任研究助理這件事,其實教育部或科技部都管不到,因為這是跟學校有關。所以,我們建議本案最後四行之內容,修正為「爰建請科技部於兩個月內邀請重點大學,檢討研究計畫兼任助理運用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第164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65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66案。

徐部長爵民:其實我們已向許委員等諸位委員分別作過說明。這邊寫說:「科技部與國家實驗研究院應於民國105年6月底前,代行執行清除海研五號船舶完畢。」我們曾多次說明過,事實上,這個「執行」是由保險公司操作的。

主席:你們建議如何修改?

徐部長爵民:我們建議這段文字修改為「應依航港局及相關法律,於105年8月1日期限內,要求船東互保協會清除海研五號船舶。」

主席:第166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67案至第170案,均照案通過。

處理第171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倒數第三行「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於六個月內」。

主席:倒數第三行「爰要求科技部於六個月內」修正為「爰要求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於六個月內」。

第171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72案。

徐部長爵民:因為這牽涉到美國預算的事情,而本案內沒有提到時間,所以,我們建議將最後一句話「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修正為「於六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主席:最後一句話「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報告。」修正為「於六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172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73案,照案通過。

處理第174案。

徐部長爵民:其實這還是處理船的那件事,我們像剛剛那樣處理就可以了。

主席:第174案修正通過。

處理第175案。

徐部長爵民:建議將倒數第三行「科技部應重新評估檢討」,修正為「科技部應會同經濟部重新評估檢討」。

主席:倒數第三行「科技部應重新評估檢討」修正為「科技部應會同經濟部重新評估檢討」。

第175案修正通過。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處理主決議第176案、177案,均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入部分。第178案與第179案,因提案委員不在場,不予處理,預算照列。

處理第1目「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部分第180案。

黃校長芳芷:有關各科學園區實驗中學經費,是由校務基金的設立來做。因為我們目前的經費編列屬於科技部,有關校務基金的設立,科技部協助學校跟教育部之間的溝通。我們是準用教育部所頒國立高級中學校務基金設置條例,因此,按照該條例第八條之規定,只要在預算編列完成法定程序之後,即可設立。所以,三個園區所屬學校設立校務基金的方式是具可行性的;我們把預算編列的法定程序完畢之後,就會照這樣做。這當中的預算其實老師的薪水是占大部分,請讓我們循行政程序……

賴委員振昌:園區高中沒有校務基金嗎?

黃校長芳芷:我們沒有校務基金。因為教育部所規定校務基金的編列,目前的對象都在教育部所屬學校。

賴委員振昌:那你們建議怎麼樣?現在只是凍結而已啊!

黃校長芳芷:請不要凍結,因為那是老師的薪水。

賴委員振昌:但只要說明就可以解凍了。

黃校長芳芷:所以,我們會以書面說明。目前也正在完成法定的程序,俟法定程序完畢之後,就可以做設立的動作。

主席:剛才黃校長已說明園區實驗高中並沒有校務基金這個機制,因為賴委員也是來自國立大學的校長,應該對教育也非常重視。所以,這個案子我們就把它照列。

黃校長芳芷:謝謝。

主席:處理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部分第181案至第184案。

處理第181案,提案委員不在場,第1節「綜合企劃」照列,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列。

處理第182案、第183案及第184案。

賴委員振昌:我的提案是第184案,請說明一下。

杜局長啟祥:「創新創業計畫」這個計畫我們只編列了104萬3,000元,最主要是,我們希望在竹科裡面可以協助,讓創新計畫儘快變成公司。我們有場域,而且還會請會計師、律師以及業界的朋友們;另外,在那個場域裡我們也要有一些服務的秘書。所以,我們才編了這一點點的錢。可否請委員免予凍結?

賴委員振昌:主席,我想這個金額並不大。鄭麗君委員雖然現在不在場,但她也有同樣的提案,我們是不是……

主席:因為提案委員和連署委員都不在場,第182案及第183案我們就不處理。

賴委員振昌:第184案與第183案提的是同一件事,如果第183案不處理,而我這邊卻列上,其實鄭委員所提的還是同樣一件事情啊!而且,這部分凍結的金額才10萬元而已……

杜局長啟祥:其實在主決議裡面也有要求我們來作這部分的報告。這部分請不要凍結,因為有很多都是契約性質的。

主席:因為剛才的主決議我們都有要求,可以做的,他們也遵照辦理,或者只是局部的文字修正。所以,第184案照列。

處理「社會行政」部分第185案至第188案。

第185、186案之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所以不處理。

處理第187案及188案。

杜局長啟祥:跟委員們報告。環境保護這個部分,最主要的就是園區透過承包商來做整個環境的監測以及廢棄物處理如何順利執行,包括回收等作業。所以,我們在年初開始時就必須要進行這方面的簽約過程。如果這部分現在被凍結的話,後面的約就不會很順利地進行。

主席:你們是要在年初處理嗎?

杜局長啟祥:對。

蔣委員乃辛:你們現在有沒有跟行政院環保署建置有關毒化物的網路管理和申報系統?

杜局長啟祥:都有。這個他們都有要求我們申報。

蔣委員乃辛:現在已經開始做了?

杜局長啟祥:是,這已經行之有年了。

蔣委員乃辛:有關使用有害化學物質的園區事業,現在有沒有納入檢查?

杜局長啟祥:有。這個都在我們排定的……

蔣委員乃辛:每年都檢查嗎?

杜局長啟祥:都檢查。

蔣委員乃辛:都沒問題嗎?檢查出來的結果如何?

杜局長啟祥:都還是合乎規定,我們會把它建到檔案裡。

蔣委員乃辛:有沒有不合乎規定的?

杜局長啟祥:截至目前為止,並沒有。

主席:因為這是關乎環境保護的事務,局長也說得非常清楚,一切都有按照標準執行。對於這個預算,我們就照列。

處理第189案、190案及191案,因提案委員和連署委員均不在場,我們就不處理。預算照列。

處理第192案。

蔣委員乃辛:這個計畫科技部也有,還有一部分是在各園區,我想,就比照科技部的決議。也就是說,凍結一部分,至於比率,就按照科技部的那個比率。科技部是一千三百多萬元凍結500萬元,就按照這個比率。

杜局長啟祥:容我解釋一下。竹科在這個部分編列了2,560萬元,若是按照比率,這個比率就相當高。根本一開始要進行這個案子的時候,就會有困難。所以如果要凍結,是否可以少一點?

蔣委員乃辛:其實這個案子行政院沒通過,照理說,我們根本就不應該審。剛剛科技部的部分,我們凍結了40%,現在這部分也凍結40%。你們的專案報告經行政院核定後,我們才能審。如果行政院不核定,而我們的預算又已經給你們了,怎麼辦?

杜局長啟祥:他們是已經同意第一年,就是105年……

蔣委員乃辛:我們不能按照行政院的方式處理,我們立法院是按照預算法的方式來處理。

主席:因為這個具有同樣的精神,我們就凍結500萬元,加專案報告、併案處理。如果提出的專案報告經本委員會同意,就有機會解凍。

蔣委員乃辛:我們的召委已經幫你忙了,從40%變成25%。

主席:處理第4目「新竹生物醫學園區」第193案。

蔣委員乃辛:這部分剛剛已經說明過了,我沒有意見。

主席:這部分的預算照列。

處理「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入部分第194案,不處理。

進行「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出部分第195案。

賴委員振昌:黃委員主張凍結1,000萬元,我們就凍結1,000萬元。

王局長永壯:今天早上我曾向黃委員說明了一下,所以他已經瞭解,也不堅持。他表示,稍後叫我說明一下就可以了。

主席:你趕快說明。我們要聽一下。

王局長永壯:「勞務承攬」主要都是保全、清潔維護、資訊等等的,「派遣人力」則主要是做一些事務性的工作。所以,他們都沒有從事核心業務的事情。黃委員說,如果是這樣,他可以瞭解。

主席:「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之預算照列。

處理第1目「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第196案及第197案,預算均照列。

處理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第199案。

王局長永壯:本案與剛才那件竹科的提案是一樣的。事實上,科學園區在創新創業方面扮演很重要的角色,我們邀請了園區成功的企業家來擔任業師,同時也邀請一些財務專家來分享創業的經驗。過去我們輔導了47個團隊,已經成立10家公司,所以也是很積極配合科技部在推動創新創業。

主席:「05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照列。

現在處理環安行政第200案到第203案部分,因提案委員鄭麗君委員及許智傑委員不在場,所以這兩案不處理,不在場委員的提案何委員有連署,還有賴委員也有提案,先請官員說明。

王局長永壯:剛剛委員曾提問檢查多少次,我們103年查核28次,同時也跟環保署要求開放授權,目前署裡已同意我們能夠針對毒化性物質車輛追蹤系統進行查詢,我們會不定期查看車輛運送毒化物的情形,所以這部分我們很積極在做。

主席:這部分也是環境保護業務,照列。

第204案及第205案提案委員不在場,照列。

回到「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部分,現在處理第206案蔣委員的提案。

王局長永壯:此案剛才我已利用休息時間向委員報告、說明過了。

主席:好,照列。

現在處理第209案至第211案「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部分,這部分蔣委員有提案。

蔣委員乃辛:比照竹科就可以了。

王局長永壯:謝謝委員。

主席:「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部分凍結五分之一,並作專案報告。

現在處理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部分,第212案是本席的提案,因為園區方面已向本席做過詳細說明,所以暫照列。

接著處理主決議。主決議第213案連署委員蔣委員乃辛在場,請問科技部有何意見?

徐部長爵民:遵照辦理。

主席:第213案通過。

現在開始處理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出第1目「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部分,第214案提案委員是賴委員振昌,請問南科有何意見?

林局長威呈:此案跟前面兩個園區同樣是實驗中學,是完全一樣的,請委員支持。

主席:因為狀況都一樣,照列。

接著處理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部分,第215案是賴委員的提案,其對象是第1節「綜合企劃」中「03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請說明。

林局長威呈:此案也跟前面一樣,就是在發展創新創業的業務,我們編列的預算額度比竹科跟中科還多,那是因為現在南部的創業活動看起來比較熱絡,目前我們輔導70個團隊,成果不錯,請委員繼續支持我們可以向前推動。

主席:照列。

第216案及第217案因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不予處理,照列。

接著處理「03環境保護」部分第218案賴委員的提案,請業務單位說明。

林局長威呈:跟委員報告,有關危害物這部分,實際上我們一直在推動廢棄物的減廢工作,比如含鉬廢液的減量103年我們就推動了一案,非有害的油污也是一樣,硫酸銨的廢液我們一年就省了1,270公噸等等績效,我們很努力在推動減廢跟源頭減量並持續追蹤。

主席:第218案賴委員同意照列。

第219案至第222案是有關「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中「01智慧社區建置工程」部分,請問蔣委員的意見?

蔣委員乃辛:凍結五分之一。

主席:好,凍結五分之一,並作專案報告。

現在進行討論事項第二案,處理105年度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

現有三項主決議案。第1案因為提案委員及連署委員均不在場,不予處理。

第2案的連署委員蔣委員乃辛在場,請問科技中心的意見?

徐部長爵民:遵照辦理。

主席:第2案通過。

接著處理第3案,請問科技中心的意見?

徐部長爵民:遵照辦理。

主席:第3案通過。

現在宣讀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審查之協商結論,接續宣讀第4目之後的內容。

第4目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01財團法人國家同步輻射研究中心發展計畫預算照列;02台灣光源計畫預算照列;03台灣光子源計畫及04台灣光子源周邊實驗設施興建計畫照列;05台澳中子設施運轉維護照列。

第5目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01智慧園區推動規劃及管理凍結500萬元,並作專案報告。

第6目非營業特種基金:除分支計畫01-15其他科技發展計畫29億4,516萬3,000元與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併案審查外,其餘提案照列,非營業特種基金暫照列。

主決議部分:第106案有文字修正,倒數第二行修正為「會同經濟部於六個月內,就我國半導體產業政策短中長期規劃,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第113案文字修正為「會同行政院科技會報辦公室於三個月內,就科技影響評估機制研擬情形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提出書面報告。」

第115案文字修正為「要求科技部會同國家發展委員會,就海外設置創新研發基地相關問題,於三個月內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第116案文字修正為「請就成立行政院民用船隊進行充分評估,要求科技部就相關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其中「於三個月內」等文字刪除。

第124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會同經濟部於三個月內,就前揭問題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第129案倒數第三行修正為「國家實驗研究院會同災害防救科技中心於三個月內提出如何加強推動防災預警技術轉化加值應用」。

第135案倒數第二行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第150案中間下面部分文字修正為「視25座TPS光束線運轉後」。

第151案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第152案也是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第153案也是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第154案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第155案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第156案將「一個月」改為「三個月」。

第164案將「一個月」改為「二個月」,同時修正文字為「邀請重點大學檢討研究計畫兼任助理約用情形提出書面報告」。

第166案最後一行文字修正為「依航港局及相關法令,於民國105年8月1日期限內要求船東互保協會清除海研五號船舶。」。

第171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科技部會同相關部門於六個月內,針對我國智慧城市之技術研發與整體政策方向,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

第172案最後一行修正為「於六個月內向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第174案倒數第二行修正為「國家實驗研究院應定期巡查沈沒船體狀況,巡查報告亦應上網公開。」

第175案倒數第三行修正為「科技部應會同經濟部重新評估檢討科技專案計畫對促進經濟發展的貢獻實益,並將相關評估報告於二個月內送交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入部分:賠償收入27萬6,000元照列;財產收入3,107萬5,000元照列。

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出部分:第1目國立科學工業園區實驗高級中學預算照列。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綜合企劃部分照列;包括03產經分析、04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社會行政、03環境保護、地政及規劃、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01智慧園區設施建置部分凍結500萬元,並以專案報告處理。第4目新竹生物醫學園區預算照列。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入部分:規費收入照列。

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出部分:有關「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預算照列。第1目國立中科實驗高級中學預算照列;05雲端智慧互動學習平台系統建置計畫照列。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05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預算照列;環安行政預算照列;03環境保護預算照列;營建行政預算照列;高等研究園區開發業務預算照列;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預算凍結五分之一,並專案報告。第4目非營業特種基金預算暫照列。通過主決議1項。

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所屬歲出部分:第1目國立南科國際實驗高級中學預算照列。第3目園區業務推展,綜合企劃─03科學園區創新創業場域及服務推動計畫預算照列;社會行政預算照列;03環境保護預算照列;運用資訊與通訊技術發展智慧園區─01智慧社區建置工程凍結五分之一,並作專案報告。

討論事項第二案有關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業務計畫隨同總收入總支出調整,業務總收入2億3,684萬7,000元照列;業務總支出2億3,684萬7,000元照列;本期餘絀零元;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轉投資計畫無列數;固定資產及建設改良擴充3,420萬元;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通過主決議3項。

報告委員會,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科技部及所屬單位預算案及行政法人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預算案均審查完畢,決議如下:依宣讀之審查協商結論通過,委員提案未涉及之部分,預算均予以照列;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於二週內送交個別委員及本委員會,但委員另行指定期限者,從其指定。

由於今日並無臨時提案,因此本日議程處理到此告一段落,現在休息。謝謝各位。

休息(16時1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