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4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4日(星期三)9時53分至15時58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邱委員文彥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內政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104年11月2日(星期一)上午9時2分至12時40分

下午2時31分至6時36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出席委員:鄭天財  段宜康  莊瑞雄  邱文彥  張慶忠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周倪安  陳其邁  盧嘉辰  徐志榮  吳育昇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孔文吉  許添財  陳歐珀  李桐豪  林德福  陳明文  盧秀燕  羅淑蕾  呂學樟  楊瓊瓔  陳雪生  潘維剛  蘇清泉  葉津鈴  葉宜津  

高金素梅 賴振昌  何欣純  簡東明  廖國棟  羅明才  黃偉哲 

   委員列席22人

請假委員:陳超明

   委員請假1人

 

列席官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夏立言

 

副主任委員

林祖嘉

 

副主任委員

吳美紅

 

副主任委員

施惠芬

 

主任秘書

楊家駿

 

企劃處副處長

楊千惠

 

文教處處長

華士傑

 

經濟處處長

李麗珍

 

法政處處長

蔡志儒

 

港澳處處長

葉凱萍

 

聯絡處代處長

許君如

 

秘書處代處長

張張

 

人事室主任

林翠玲

 

主計室主任

周杏春

 

政風室主任

林廣明

 

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

林祖嘉

 

秘書長

葉凱萍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

林中森

 

副董事長兼秘書長

施惠芬

 

副秘書長

楊家駿

 

主任秘書兼文教處處長

劉克鑫

 

經貿處處長

鄧岱賢

 

法律處處長

黃國瑞

 

綜合處處長

盧正愷

 

秘書處代處長

陳啟迪

 

人事室兼會計室主任

劉益誠

 

蒙藏委員會委員長

蔡玉玲

 

委員

覺安慈仁

 

參事兼主任秘書

陳明仁

 

蒙事處處長

海中雄

 

藏事處處長

娥舟文茂

 

總務處處長

郭玉琴

 

參事室現況部門參事

徐桂香

 

參事室研考部門參事

張弘澤

 

人事室代理主任

林翠玲

 

主計室主任

謝秀琴

 

政風室代理主任

章宗耀

 

編譯室主任

潘小琴

 

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董事長

廖運源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曾煥棟

 

基金預算處科長

林秀春

主  席:邱召集委員文彥

專門委員:張禮棟

主任秘書:鄭光三

紀  錄:簡任秘書  賈北松

   簡任編審  周志聖

   科      吳人寬

   專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

二、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

三、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05年度預算書案。

四、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15案。

五、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15案。

六、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蒙藏委員會收支部分。

七、審查蒙藏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案。

八、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5案。

九、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5案。

十、處理蒙藏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藏事事務」編列1,481萬9,000元,凍結2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檢送解凍報告1份,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本次會議採討論事項之綜合報告詢答,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林祖嘉、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蔡玉玲、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董事長廖運源報告,計有委員段宜康、鄭天財、莊瑞雄、李俊俋、盧嘉辰、姚文智、陳怡潔、賴振昌、許添財、周倪安、陳其邁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夏立言及所屬、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林中森、蒙藏委員會委員長蔡玉玲及所屬、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董事長林祖嘉即席答復說明;另有委員張慶忠、楊瓊瓔、邱文彥、吳育昇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位另以書面答復。)

決議:

壹、報告及詢答完畢。

貳、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參、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8項 大陸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6項 大陸委員會2,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0項 大陸委員會55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0項 大陸委員會5萬3,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5項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原列9億4,183萬1,000元,減列第2目「企劃業務─兩岸互動與協商─辦理APEC兩岸領袖(代表)峰會相關幕僚事宜」25萬元、第3目「經濟業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4目「法政業務」400萬元(含「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3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5目「港澳業務」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第6目「聯絡業務」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825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9億3,358萬1,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9項: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共編列2億1,933萬6,000元「獎補助費」,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總體預算編列1/4以上。然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核銷獎補助費之標準有過於寬鬆之虞,有待社會大眾檢驗,部分與兩岸交流無明顯關聯之團體亦頻獲補助。爰此,凍結500萬元,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確實檢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補助辦理兩岸民間交流活動作業要點」並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企劃業務」凍結200萬元,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企劃業務」編列2,929萬1,000元,辦理相關業務以期達到分析研判兩岸內外部情勢發展變化等效果,但中國從今年年初片面宣布M503等3條航線開始,然後片面實施卡式臺胞證,最後國臺辦張志軍明確指出兩岸關係不是國與國、一中一臺關係,而是「一個中國兩個部分」間的關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顯然未能掌握中國相關政策作為,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陳其邁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2目「企劃業務」項下「兩岸互動與協商」編列176萬3,000元,辦理兩岸事務首長互訪與溝通聯繫之差旅費及相關行政經費,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周倪安  莊瑞雄  段宜康  陳其邁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凍結200萬元,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項下「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編列1,239萬2,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減少167萬5,000元(減幅約11.91%),辦理配合兩岸協商進度及兩岸投資、貿易、交通、旅遊、農漁等相關經貿政策之評估、規劃及協調、執行,研議相關經貿協商議題,以及迅速有效處理金馬「小三通」之貿易及人員往來問題等業務。惟近年來對於我方業者面臨利用金馬「小三通」途徑出口大陸地區貨物通關緩慢,致造成我方之損失,顯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之溝通協商過程過於緩慢。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陳其邁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經貿政策及協商議題之研擬及推動」其中「辦理配合兩岸協商進度及兩岸投資、貿易、交通、旅遊、農漁等相關經貿政策之評估、規劃及協調、執行,研議相關經貿協商議題,以及迅速有效處理金馬『小三通』之貿易及人員往來問題」編列經費422萬元。查近年來金馬小三通於大陸地區申報通關作業緩慢,造成我方業者損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未完善謀妥解決方案,實有未當。要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應持續與大陸地區主管部門進行協商溝通,儘速謀妥解決方案,恢復金馬「小三通」口岸正常運作,以維護我方業者之權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3目「經濟業務─加強對臺商之輔導、聯繫及服務工作」編列1,130萬8,000元,辦理臺商諮詢服務、並協助臺商組織強化與服務臺商等工作。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此業務內容與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5年度預算第2目「處理兩岸事務─經貿業務」編列之相關臺商服務與聯繫等業務內容多所重複,為避免相關業務疊床架屋,並考量撙節,爰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凍結500萬元,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編列2億1560萬5,000元,辦理兩岸法政事務交流政策規劃,以及大陸事務法規、協議及相關法制之研擬、規劃、審議、研究等業務。查「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協議」(兩岸共打協議)已於2009年簽署,然查104年5月迄今,行政院海岸巡防署陸續將13件金門越界中國抽砂船違規事證透過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中國,惟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於今(104)年九月函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國之懲處結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表示中方後續懲處仍然毫無下文,可見「兩岸共同打擊犯罪機制」形同虛設、成效有待改善。爰此,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中「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劃及研擬推動」項下,編列預算1,423萬2,000元,以掌握兩岸交流衍生相關問題及研議解決方案,落實推動相關政策措施及協商成果,並辦理兩岸協商與協議執行之說明與檢討等事項。經查兩岸自97年起至104年9月下旬簽署有關ECFA後續兩岸協議共計23項(已生效者20項);惟截至目前部分已生效之協議內容尚未完全落實,且陸方近期逕自採取部分措施(如:M503、金門海域安全、越界捕魚及海砂盜採、近期新式卡式台胞證內嵌智慧晶片……等事宜),均影響我方權益,顯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實應檢討貫徹相關重點協議之執行成效,並對民眾高度關注之兩岸協議議題,與中國大陸相關機關(構)協調確有不足,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陳其邁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兩岸法政交流政策規畫與研擬推動」編列1,423萬2,000元。經查2012年兩岸兩會簽署「海峽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投保協議)至今已逾3年,然近期臺商於大陸地區投資發生爭議,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等問題仍頻傳;且截至104年7月底止,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受理臺商投資糾紛案計230件,雖均提供法律諮詢服務,然僅57%案件經協處獲得結果,已完成協處程序者計80件,顯見兩岸投保協議成效不如預期。鑒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督導不周,亦未有效落實兩岸投保協議對於臺商之保障部分,爰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如何落實兩岸投保協議之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兩岸法政議題之協商、規劃與推動」編列預算791萬7,000元,以掌握兩岸交流衍生相關問題及研議解決方案,落實推動相關政策措施及協商成果,並辦理兩岸協商與協議執行之說明與檢討等事項。經查兩岸自97年起至104年9月下旬簽署有關ECFA後續兩岸協議共計23項(已生效者20項);惟截至目前部分已生效之協議內容尚未完全落實,且陸方近期逕自採取部分措施(如:M503、金門海域安全、越界捕魚及海砂盜採、近期新式卡式台胞證內嵌智慧晶片……等事宜),均影響我方權益,顯見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實應檢討貫徹相關重點協議之執行成效,並對民眾高度關注之兩岸協議議題,與中國大陸相關機關(構)協調確有不足,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陳其邁

(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4目「法政業務」項下「捐助海基會辦理兩岸中介事務」,編列1億8,623萬1,000元捐助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辦理政府委託之事項,然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董事長屢屢對外發言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不同調,實有未當。爰此,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檢討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陳其邁

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凍結300萬元,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強化臺灣與港澳溝通及磋商機制」編列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650萬元,衡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與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年度工作計畫內容重疊性高,且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長期倚賴政府捐助經費挹注,故宜審視其設置目的及功能,依據民法相關規定與原始捐助成立之目的,併同檢討整併或解散之可行性。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陳其邁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強化臺灣與港澳溝通及磋商機制」編列「捐助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策進會)」經費650萬元。然查策進會收入來源逾九成倚賴政府捐助,且其業務內容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香港事務局重疊性高,實宜審視其設置目的及功能。爰此,為避免業務疊床架屋,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策進會之設置目的及功能」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編列1億6,049萬7,000元,其中「台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業務工作」未將香港事務局及澳門事務處所需經費分別編列,意圖逃避國會監督實屬不當,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陳其邁

(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臺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編列160萬元,辦理國人在港澳地區急難救助相關服務經費;惟該會以往年度未覈實編列相關預算,逕以「港澳業務」計畫支付,且部分懸帳多年未積極辦理追償,允應檢討改進。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陳其邁

(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5目「港澳業務─臺灣與港澳交流及服務工作」分支計畫下編列「辦理國人在港澳地區急難救助相關服務經費」160萬元。然查過去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並未編列國人在港澳地區急難救助相關服務經費,皆於「港澳業務」計畫下以「一般事務費」科目支出,核與預算法規定未符,且查部分急難救助借款之懸帳多年未清償,實有待改善。爰提案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港澳處、法政處會同衛生福利部研擬洽簽臺港食品安全相關協議,查明近3年香港進口至臺灣豬油來源並提交專案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

提案人:陳其邁  陳怡潔  段宜康

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凍結500萬元,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編列4,789萬4,000元,辦理政策溝通及文宣、新聞發布及聯繫以及與民意機關互動等相關諮詢業務。然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相關政策宣導文宣屢遭國人詬病,顯見其政策宣傳之問題在於方向待檢討,不在於經費不足。又查聯絡處對於立法院函詢索取之資料,常有拖延時限之情事,函覆立法委員之問政資料竟常拖延長達1個月之久,且查諸多函詢之資料皆以國家機密保護法為由,宣稱「密不錄由」拒不提供。然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所宣稱之核定機密資料,部分可經由網路搜尋取得,實難歸為國家機密。綜上,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對於立法院函詢事項草率敷衍,規避監督,藐視立法院職權,爰凍結部分經費,俟提交檢討報告送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項下「大陸政策說明與溝通」編列2,989萬9,000元,凍結部分經費,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怡潔  周倪安  段宜康  莊瑞雄  陳其邁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預算第6目「聯絡業務─大陸政策說明及溝通」2,989萬9,000元,較前2年度分別增加6.91%及108.63%。根據105年度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二、政府預算收支之基本原則規定:「()政府預算收支,應本中央、地方統籌規劃及遵守總體經濟均衡之原則,……加強開源節流措施,落實控管債務、支出結構調整……。()審度總資源供需估測結果,財政健全與經濟成長應兼籌並顧。政府各項消費支出應力求節約,本緊縮及節能原則確實檢討,……。」,應樽節辦理。且目前網路發達,政策宣導方式有多元選擇,不盡然需耗用巨資。爰凍結部分經費,俟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俊俋  陳怡潔  姚文智  陳其邁

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9目「文教業務」凍結200萬元,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就下列各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後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單位預算第9目「文教業務─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編列1,634萬元。其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4年度在本項並未編列委辦費,而105年度卻編列1,250萬元,而2個年度除被立法院決議停辦之「兩岸新聞報導獎」外,其餘所辦業務完全相同,而從說明中也不能了解哪些業務將被委託辦理。爰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周倪安  莊瑞雄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段宜康  陳其邁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105年度預算第9目「文教業務─兩岸資訊對等交流之推動」編列「推動兩岸大眾傳播及資訊交流、展現台灣民主多元、新聞自由之軟實力」相關經費計637萬8,000元。然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2年辦理之新聞媒體交流活動,皆有委託特定媒體集團承辦之現象,實應檢討改善。爰凍結部分經費,俟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其邁  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八、有鑑於近年來我國無論兩岸貿易及對外投資,對中國大陸均有過度集中與依附現象,面對近年來中國大陸經濟發展諸多變數,如經濟成長減緩、泡沫化危機與產業結構調整等,爰要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應積極調整兩岸產業合作策略與貿易結構,積極提升我方產業核心競爭力,除引導臺商回流外,並對受衝擊較大之產業建立有效調整支援機制,提升企業因應能力及降低風險,以降低中國大陸經濟變局所帶來之衝擊。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陳其邁

九、有鑑於近年來兩岸制度化協商機制已經逐步建立,主要談判角色逐漸移轉至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政府相關各部會,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並不承擔實際談判任務,且於兩岸談判上所扮演角色亦日益淡化。鑒於未來兩岸談判主要將由政府部門主導,並於事前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各部會完成前置作業後始簽署相關協議,值此之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應審酌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之設置功能,以免每年度編列逾1.8億元維持其業務運作,而將來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主要業務卻僅剩文書驗證及大陸地區臺商服務;同時更應避免未來兩會互設辦事機構後,兩岸政策溝通出現多頭馬車現象。爰要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於1個月內提送詳細報告至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參酌。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陳其邁

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審查結果:

「105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預算書」: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總額:原列2億6,751萬1,000元,減列300萬元(政府補助),改列為2億6,451萬1,000元。

(二)支出總額:原列3億1,134萬1,000元,減列400萬元(含「派員赴大陸旅費」100萬元、「經貿業務」200萬元、「綜合業務」100萬元),改列為3億0,734萬1,000元。

(三)本期短絀:原列4,383萬元,減列100萬元,改列為4,283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有鑑於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5年度預算編列收入總額2億6,751萬1,000元,支出總額3億1,134萬1,000元,預計本期短絀4,383萬元,較上年度增加短絀1,965萬元,增幅81.27%。爰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應嚴格管控支出,並依捐助章程所訂加強開拓其他財源,以利該基金會財務健全發展。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陳其邁

二、有鑑於近幾年臺商於大陸地區投資爭議,甚至危及人身安全等案件仍頻傳,爰要求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允應重視並加強協助臺商及其家屬處理相關事宜,如人道探視及司法協助等,並宜透過兩岸兩會緊急聯繫管道,積極通報中國大陸海協會轉相關部門協調,以真正落實保障臺商人身自由與合法權益,降低大陸地區投資風險。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陳其邁

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105年度預算書及相關資料案審查結果:

「105年度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預算書」: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一)收入總額:687萬8,000元,照列。

(二)支出總額:662萬5,000元,照列。

(三)本期賸餘:25萬3,000元,照列。

陸、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15案。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中華發展基金101年度第1季對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中華發展基金101年度第2季對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中華發展基金101年度第3季對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

(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中華發展基金101年度第4季對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

(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中華發展基金102年度第2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中華發展基金102年度第3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及中華發展基金102年度第4季「對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1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2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3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請抽換102年度第3季及第4季「對民間團體及個人補(捐)助一覽表」,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請更正抽換「101及102年度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1季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4季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2季補(捐)助經費一覽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

柒、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15案。

(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捐補助款部分)101年度1至3月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

(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本會捐補助款部分)101年度4至6月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

(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本會捐補助款部分)101年度7至9月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

(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該會捐補助款部分)102年1至3月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

(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峽交流基金會使用該會捐補助款部分)102年4至6月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六)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捐補助款部分)102年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七)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捐補助款部分)102年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八)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103年第1季(含海基會使用捐補助款部分)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九)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捐補助款部分)103年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十)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捐補助款部分)103年第3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十一)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102年1至2月、4至7月、9月、12月及103年1至3月使用該會捐補助款辦理政策宣導廣告相關更新資料,請查照案。

(十二)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捐補助款部分)103年第4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十三)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為請更正前送101年10至12月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十四)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捐補助款部分)104年第1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十五)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函送該會(含海基會使用捐補助款部分)104年第2季辦理政策宣導相關廣告彙整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

捌、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蒙藏委員會收支部分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51項 蒙藏委員會,無列數。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15項 蒙藏委員會,無列數。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162項 蒙藏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166項 蒙藏委員會24萬2,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16款 蒙藏委員會主管

第1項 蒙藏委員會原列1億2,729萬8,000元,減列第2目「蒙事業務」30萬元、第3目「藏事業務」3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共計減列60萬元,改列為1億2,669萬8,000元。

本項通過決議2項:

一、針對105年度蒙藏委員會單位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編列預算數8,599萬4,000元。惟經查102年度所編列之預算數為9,173萬4,000元,結餘款為852萬3,000元,執行率為90.71%;103年度所編列之預算數為9,090萬2,000元,結餘款為1,479萬9,000元,執行率僅83.72%。綜上102-103年度結餘款數據顯示,其年決算平均數約為7,965萬7,000元,顯見其工作計畫預算實有浮編之虞,為免政府公帑有所浪費,爰予以凍結300萬元,俟蒙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莊瑞雄  李俊俋  陳怡潔  段宜康  姚文智  陳其邁

二、蒙藏委員會編列542萬6,000元整修及添購蒙藏文化中心文物,並整修為章嘉大師紀念館,然而蒙藏委員會即將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合併,業務量宜縮減,且我國憲法明定中華民國不論宗教一律平等,不應由政府編列特別預算興建宗教人士之故居。或若為古蹟或歷史建物亦應由文化部文化資產局進行相關審議程序以保存;或為觀光景點則由交通部觀光局協助辦理,爰此,凍結100萬元,俟蒙藏委員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章嘉大師紀念館規劃計畫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段宜康  李俊俋  姚文智  陳怡潔  莊瑞雄  陳其邁

玖、「105年度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預算書」審查結果: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收入與支出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支出及餘絀部分:

1.收入總額:383萬元,照列。

2.支出總額:369萬5,000元,照列。

3.本期賸餘:13萬5,000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1項:

一、鑒於蒙藏委員會配合行政院組織改造,未來將與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整併,蒙藏委員會應裁撤蒙藏基金會。其次,蒙藏基金會與蒙藏委員會年度工作計畫內容重疊性高,實在無繼續存在之必要,爰此,凍結50萬元,俟蒙藏基金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該會之存在價值及運作方向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姚文智  陳怡潔  周倪安

拾、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補、捐(獎)助其他政府機關、團體或個人經費報告表」共5案。

(一)蒙藏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1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二)蒙藏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2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三)蒙藏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3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四)蒙藏委員會函送103年度第4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五)蒙藏委員會函送104年度第1季補助社會(人民)團體、財團法人及個人之補助經費相關資料,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

拾壹、審查蒙藏委員會近3年「辦理政策宣導相關之廣告彙整表」共5案。

(一)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3年第1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二)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3年第2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三)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3年第3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四)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3年第4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五)蒙藏委員會函送該會主管(含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104年第1季「媒體廣告季報表」,請查照案。

決議:以上各案均准予備查。

拾貳、處理蒙藏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決議,針對「藏事事務」編列1,481萬9,000元,凍結200萬元,俟提出專案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檢送解凍報告1份,請安排報告,請查照案。

決議:准予動支。

拾參、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蒙藏委員會主管收支部分均審查完竣,審查結果函送財政委員會處理。

拾肆、105年度「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財團法人臺港經濟文化合作策進會」、「財團法人蒙藏基金會」預算書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公決,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邱召集委員文彥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拾伍、討論事項第四案、第五案、第八案及第九案均准予備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

拾陸、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蒙藏委員會預算凍結案,業經審查完竣,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有委員提出變更議程提案。

莊委員瑞雄等提案:

針對總統府發言人於11月3日夜間證實馬英九總統將於11月7日前往新加坡與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會面,但現階段國人對於兩岸政治談判並無共識,馬英九總統逕自安排與中國國家主席會面欠缺民主正當性,馬習會有無必要?會談內容為何?國人毫無所悉。為善盡國會監督職責,爰要求本日應變更議程,邀請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外交部部長、總統府秘書長、國家安全局局長到會報告馬習會相關事宜。

提案人:莊瑞雄  陳其邁  李俊俋  姚文智  段宜康

主席:請段委員宜康發言。

段委員宜康:主席、各位同仁。本席來做提案說明,我們之所以提出變更議程的建議,是因為從今天的媒體,其實從昨天晚上,就已經傳出讓大家非常震撼的消息。對我們來說,我們在意的重點是昨天晚上因為一家報紙的獨家新聞,才造成所有媒體報導,如果沒有昨天晚上的即時新聞,我們會在今天早上看報紙才知道這件事。有一家特定報紙今天早上做了好幾版新聞,鉅細靡遺的對於本週六馬習要在新加坡見面這件事,包括場景、如何安排等,都講得非常清楚,這代表總統府或馬總統要藉由特定媒體讓大家知道這件事。我不知道國民黨同仁有沒有比我們早知道,而現在總統府及行政院正在向王院長做說明;無論是向王院長做說明,或是我們從報紙看到接下來要向各黨團說明,這統統都是總統府透過特定媒體在國人面前將這個消息曝光之後的事。如果照今天新華社的報導,張志軍證實陸委會夏立言主委跟他在廣州見面時,兩個人就在談這件事。然而夏主委回到臺灣,曾來內政委員會做專案報告,我們前天也才審完陸委會預算。我們並不是那麼不近情理,要求每件事我們都必須最早知道;在做規劃時固然需要保密,但是星期六總統就要出門跟習近平見面了,我們到星期三看報紙才知道這件事,我不知道總統府將立法院看成什麼、我不知道總統府把立法院代表選民監督行政機關的這個角色看成什麼,可是就內政委員會來說,我們要做一個起碼的要求,希望看到陸委會夏主委去廣州「夏張會」這一連串的談判討論,總統去到那裡跟習近平見面時會談些什麼、是以什麼樣的形式見面?

我提醒各位,習近平是正式的國是出訪,他星期四先到越南、星期五到新加坡,星期六跟馬總統見面。人家是國是出訪,是跟新加坡的總理見面,當天中午他跟他的夫人接受李顯龍夫婦的私人午宴,他是一個官式訪問,我們在人家的官式訪問中間或者官式訪問結束之後,借人家的場地跟他私會。人家的官式訪問風風光光,我們坐著專機去那裡跟人家吃一頓晚餐、去跟人家見面,坦白講,看了這樣的規劃,我心裡是不舒服的。如果今天習近平是為這件事專程到新加坡去,給我們的感受是不一樣的,但現在人家是「順便」跟你見個面,我們則是專程跑去。我不知道夏主委規劃、接受這樣一個安排的原因是什麼,既然從「夏張會」開始,陸委會主委就參與討論規劃,回來後這麼長一段時間,我們都被蒙在鼓裡,但在事後,至少是今天報紙出來的第一時間,他總應該循著制度來到立法院對口的內政委員會,做一個正式說明。

我知道等一下主席會宣布休息協商,我也知道剛才主席離開委員會是去商量這件事,我希望等一下不要只是休息而已,而能給我們一點時間,說大概什麼時候他會來。因為內政委員會等一下還要開放登記發言,而他來專案報告之後,還要登記發言,那個程序希望可以講得清楚一點,好比說,他11點來,我們10點半開始開放登記發言;或是他12點來,我們11點開始登記開放發言;總是要讓我們有一點準備,好不好?

主席: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同仁。「馬習會」被媒體披露出來,主要是因為外國媒體透露的,其實今天府方本來就要開記者會。這次馬習會的定位就是鞏固兩岸和平、維持台海現狀。我剛剛看到媒體的報導,包括美國對此都相當肯定,認為兩岸之間能有這樣的和平進展,其實是一樁好事。我們呼籲朝野大家要理性,這是分治66年來,兩岸領導人第一次會面,而且這次不會發表共同聲明,也不會簽署任何協議,甚至兩位會面都互稱領導人為先生,又是在第三地新加坡舉行,我們希望大家要理性面對。講實在話,這也不是「馬」的什麼歷史定位,而是兩岸重要的定錨,朝野應該要力挺、要促成,我們希望兩岸能取得和平的共識。

換個角度來看,這件事完全沒有黑箱作業,我分析給大家聽:第一,畢竟馬習會還沒有開始,今天早上10點,總統府曾永權秘書長及行政院毛院長特別來向王院長說明、報告,陸委會夏主委也特別拜託王院長,希望能召集朝野協商,讓他有機會向朝野做說明,我想這都符合正常程序。過去夏主委每次只要到對岸,甚至我們跟對岸的很多重要事務,他都會先到立法院來報告,由王院長邀請朝野坐下來,面對面的溝通探討。我想這都符合程序,完全沒有黑箱作業,畢竟馬習會還沒有開始,希望今天大家坐下來好好面對,透過這樣的互動讓兩岸之間取得和平共識。我一直認為在野黨應該要面對、要理性,因為很簡單,改天真的有機會讓在野黨主政的話,除非你跟對岸永遠不要互動,但在野黨能這樣講嗎?不可能!大家心知肚明,這次對岸領導人到英國、到歐美其他國家去,他們是一個經濟很重要的貿易國。希望大家要面對、要理性,今天不是來這裡吵吵鬧鬧,我認為這沒有意義,我們要事實上的面對。

主席:請葉委員津鈴發言。

葉委員津鈴:主席、各位同仁。剛剛我從王院長那裡過來,王院長親口講,他是看報紙才知道馬習會,所以國民黨的文化就是欺騙文化、賣台文化,搞這種黑箱作業,還說什麼要理性,你們都是專門騙人家、騙臺灣人,一直騙到現在。林委員,不要再做國民黨的奴才了,真的要護臺灣,如果沒有臺灣人民給你們做後盾,國民黨沒辦法在台灣吃這麼幾十年。不要再羞辱臺灣了,國民黨訂定的體制,結果自己搞破壞,在黑箱作業。一個立法院院長都不知道馬英九要去跟習近平幽會,竟然是從媒體看到的,這種專門搞破壞、搞欺騙、搞詐騙的國民黨如果不倒,臺灣真的不會好。你如果是臺灣人就應該有這點覺悟,如果沒有這點覺悟,就是賣台集團的一份子。我們臺灣有很好的基礎,結果馬英九執政這幾年,將台灣的實力一點一滴的放掉、搞破壞,這種政團早就應包起來放著,對於國民黨內的這些台灣奴才,大家都應該記住,這是咱臺灣人歷史的罪人,害咱臺灣人在這裡痛苦,害咱臺灣的年輕人沒工作可做,導致我們的經濟逐漸衰敗,這是什麼人造成的?國民黨做的!請大家要記清楚,這是國民黨造成的,居然如此囂張,不尊重立法院院長,直到看報紙才知道馬習會的消息,你說可惡不可惡,這樣我們還能夠忍受嗎?根本就是在欺侮臺灣人!混蛋的國民黨,應該讓它下台,如果不下台,臺灣真的是完蛋了。他真的非常可惡,昨天我看到這則新聞以後,一直氣到現在,所以很抱歉,我本來是一位很溫柔的女性,但是被國民黨逼成這樣,無法繼續維持我溫柔的形象,國民黨破壞我的形象,豈有此理,混蛋!

主席:請姚委員文智發言。

姚委員文智:主席、各位同仁。本席也是變更議程的提案人所以我要表示幾點意見,我覺得內政委員會真的有必要,而且要非常迅速的來處理這個變更議程案。方才林委員德福表示沒有黑箱,我想他大概從來沒有在內政委員會和我們一起開過會,一起討論兩岸的事務。剛才段委員已經講的非常清楚,馬習會這件事情竟然是跟某一家媒體有關,其實我們光看媒體的版面編排、作業時間,恐怕比王院長還早知道,因為王院長說他是看報紙才知道,所以他一定比報紙晚知道,也比在場諸位昨天晚上是看到即時新聞知道來得早,全國人民是透過昨天晚上電視台的跑馬訊息才知道這件事情,可是有些媒體早就透過放話、運作,已經報導得非常鉅細靡遺了,這代表什麼?這代表過去在內政委員會統籌兩岸事務的陸委會,無論就業務報告,無論就預算審查,無論就委員的質詢,究竟是被蒙在鼓裡還是在說謊?坦白講,光是這一點,內政委員會的所有同仁都不應該坐視這個事實。

請各位看一下,這上面寫「陸委會高層」,陸委會高層是誰?除了夏立言以外是誰?「陸委會高層過去幾週都在溝通馬習會」,果然成真,我記得上星期陳委員怡潔有問到馬上要在菲律賓舉行的APEC會議到底是由誰代表參加、會有什麼樣的安排,當時陳委員怡潔問的是蕭習會或其他人,夏主委表示在那樣的場合,我方派出領袖代表或安排領導人的見面是完全沒那回事,陸委會在報告或預算審查裡面也完全沒有提到,這樣的作業無非是要滿足什麼?無非是要滿足馬英九個人的虛榮,在任期結束之後滿足馬英九個人虛榮的歷史定位,除了這一點以外,我們還能想到什麼?馬英九自己宣示要在「國家需要,人民支持,國會監督」的前提下去做這件事,所謂國會監督就是要公開透明,結果今天不只民進黨,包括主席、國民黨在內,大家應該都是被當頭棒喝、重重一擊,所以我們想要瞭解,內政委員會在監督兩岸事務上,或是行政院陸委會用國家的預算資源進行的業務裡面,到底知不知道?如果不知道,他是一個什麼樣的秘密線人或什麼樣的管道?如果馬英九總統連自己的公開承諾都可以不當一回事,都可以騙,朱立倫可以騙王金平,馬英九可以騙所有的國人同胞,可以騙所有的機構,或陸委會可以騙內政委員會,如果上下交相騙,那今天馬英九到新加坡是要繼續騙習近平,還是要被習近平騙?選舉馬上就要到了,到底是用什麼樣的方式來欺騙大家?關於今天的變更議程案,請主席趕快協助處理,請夏主委趕快到立法院來,就我剛才所質疑的問題提出說明。

我再講一遍,「過去幾週都在溝通馬習會」,這是對立法院說謊還是對媒體說謊,還是什麼樣的情況?馬英九的身分、地位,他要談的事情,對臺灣的利益會不會造成損害?這些都應該要一五一十的向大家報告清楚,謝謝主席。

主席:請賴委員振昌發言。

賴委員振昌:主席、各位同仁。剛才本黨的葉委員非常激動,不過相對來講我是比較冷靜一點,針對馬習會,我有幾個問題想要在這裡公開的提出,如果馬總統不能夠把這幾個問題好好說清楚、講明白的話,那他真的是愧對人民。第一,國家元首和敵國元首見面的消息居然是在晚上才透露給媒體,元首的碰面是採什麼形式,談論的是什麼議題,都不用向國人說明白嗎?而且兩國元首碰面居然是搞不期而遇的方式,這樣偷偷摸摸,讓我們想到一種情景,偷偷摸摸、不期而遇不就是一般民間認為的男女偷情方式嗎?兩國元首碰面居然是要採不期而遇的方式,這與一般男女的偷情、幽會有什麼不一樣?如果中華民國的總統走出去是要靠這種方式,那真是一個國際大笑話,不要一直跟我們說與中國有關的事情就是這麼無奈,我覺得這是一個基本的尊嚴。

第二個問題,馬總統去年11月14日受訪時公開表示,馬習會必須在國家需要、人民支持、國會監督的情況下進行,這是他自己說的,也是他自己的承諾,但是昨天晚上他拋出本週就要進行馬習會的消息,完全沒有符合上述他自己所承諾的三個條件。請問這樣一位總統的講話還有什麼誠信可言啊,他自己要怎麼對得起他自己?

第三個問題,他提到國家需要,但這一次的馬習會,我們直覺認為這應該是馬英九他個人的需要,他追求的是自己的歷史定位,也就是剛才林委員德福所說的六十幾年來兩岸領導人的破冰會面,他只是想要成就馬英九個人的歷史定位,但是它的代價可能就是我們國家的利益、全民的福祉與人民的感受,請問馬英九這樣做算不算是一個很自私的人?這一點全民可以來做公評。

第四個問題,馬英九現在是一個跛腳總統,等於是處在看守的狀態,民調如此低的馬英九,你憑什麼和中國談論任何事情?我們認為馬英九必須先把這幾個問題釐清,這樣他才有可能成行。

最後,我還有一個問題,馬英九這一次去是用什麼身分去?張志軍已經明白表示,馬習會是根據一中原則來處理的,我們不知道馬英九總統對於張志軍的說法要如何做回應,你接受嗎?如果習近平稱呼你為馬先生、馬區長,那你要怎麼回應?關於這些問題,我們認為馬英九必須清清楚楚的跟國人交代,以上是本席代表台聯黨團,針對馬總統即將進行的馬習會提出五個問題,希望他能夠好好的回答。今天下午毛院長要代表馬總統來立法院做報告,如果這五個問題沒辦法好好回應、回答的話,我希望他們最好是不要過來了,謝謝。

主席:請田委員秋堇發言。

田委員秋堇:主席、各位同仁。今天排定的議程原本是要討論國土計畫法、海域管理法、原住民族基本法、景觀法,這些都是非常重要的法律,但今天真的是炸彈開花,我們被突襲了,而且是半夜發出的訊息,我覺得這不只是黑箱作業,還是黑夜宣布,我真的不懂我們的總統到底怎麼了。

今天我們不是無厘頭的反對馬習會,沒有錯,剛才國民黨的委員也問我「在野黨如果有一天執政,見不見面啊」,問題是為了什麼而見面,以及在什麼情況下見面、什麼樣的程序下見面,這件事不是這兩個人吃飯、喝酒而已,這是兩個國家,而且中國從頭到尾不承認我們耶,所以剛才我們一直在問,第一,你要跟國人報告你是用什麼身分去的,你是用馬先生還是馬總統?見了面要談什麼?今天不是我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因為你的表現就不像是君子,人家說君子行不由徑,今天你不只是行由徑,居然是三更半夜宣布消息,而且之前你是怎麼作業的?全天下只有你旁邊的幾個人知道。我跟大家講,大家知道10天前是歷史上的什麼日子嗎?10天前是10月26日,是我們退出聯合國慘痛的日子,我們是在1971年10月26日退出聯合國,也就是44年前的10天前。各位同仁,各位媒體朋友,各位官員,請大家想一想,如果時光倒流,我們會讓當時的蔣總統做這件事嗎?不可能!因為當時可是全世界絕大部分的國家,包括美國、日本、英國、法國都求我們留在聯合國,現在史料都已經翻出來了。民進黨執政時我還看過外交部的史料展,裡面有外交部官員提著頭顱給總統的簽呈書─請改國號,改成中華臺灣共和國,因為當時聯合國給我們的條件是更改國號,不要堅持只有你能代表中國,就可以留下來。那個公文是毛筆字跡工整端立的字,我看了之後真的是掉下眼淚,因為在當年真的是提著頭顱在寫這則公文,結果全臺灣有誰知道?沒有!這就是黑箱錯誤的恐怖和危險。

今天不是我們小鼻子小眼睛,今天不是我們杞人憂天,因為國民黨是一個有前科的政黨,今天賣台的陰影是這樣來的,所以國民黨不要怪人家懷疑你賣台,因為你真的有前科。今天如果我們沒有退出聯合國,就不需要變更議程了,馬習會要怎麼會都沒關係,不是這樣嗎?

我當然知道1月26日之後,我們的政府才算是看守內閣,但是現在整個社會誰不認為現在已經進入看守內閣?馬總統已經是個看守總統,請問馬習會要會什麼?這樣的馬習會還有任何歷史意義嗎?馬總統,今天一個臺灣你都沒有辦法把我們的民生問題、食安問題、環安問題、農安問題解決好,你參加馬習會到底要跟習近平講什麼?馬習會可以為兩岸開創什麼新局?說來聽聽。

今天我單單看著你半夜宣布,我都膽顫心驚啊,為什麼半夜宣布?因為你不希望立刻面對媒體,你不希望立刻面對國人,所以你不要怪我們懷疑你,因為你禁不起面對,這樣的馬習會,連國人、連媒體、連代表民意的國會議員、連議長,不要講國會議員,但議長呢?因為國會議員有藍有綠,你覺得很麻煩,至少王金平代表立院龍頭老大,可是連他都要看報紙才知道,你到底是打著什麼算盤啊?你就是黑箱、黑夜、走黑路嗎?所以今天這些對你的懷疑與羞辱,是你自找的,我非常難過,因為無論如何,在法律上你還是我們的總統,結果你做這樣的事情,不得不讓我們站在這樣的立場。

今天我是準備要來審查國土計畫法、景觀法、原住民族基本法、海域管理法,這些法案都是攸關我們國土的國家大法,結果不得不浪費時間來檢討你、批評你,總統,我覺得你很對不起大家。

主席:請莊委員瑞雄發言。

莊委員瑞雄:主席、各位同仁。本席想先跟主席確認一下,等一下如果變更議程,夏主委有沒有答應我們什麼會到委員會來報告?

主席:如果等一下確定變更議程,會先休息協商,我會來聯繫,因為我沒辦法確定他什麼時候可以到場。

莊委員瑞雄:主席,今天很不幸剛好輪到你擔任主席,我很擔心上次張慶忠事件發生在你的身上,你是這麼好的一位主席,我實在很替你煩惱,我認為時間點要確定好,因為這一件事情對國人同胞來說是一件超級大黑箱!主席,大家都很尊重你,對於這件事,我一定要提醒你,這件事情是不能開玩笑的,選前剩下2個多月的時間,企圖利用兩岸議題來對大選造成影響,馬總統想的就是翻盤,國人同胞已經看破馬英九的手腳了。我們很擔心早在10月15日夏主委跑到中國去跟張志軍會面時,就已經談過這個議題了,搞不好行前都已經知道了,至少去跟張志軍會面後就開始進行了,偷偷摸摸!黑箱!見不得人!不敢向國人負責!昨天晚上提前被踢爆後,今天才想到要來國會報告,這就是現在的馬政府!

主席,這件事非常重要,不能當兒戲。身為國會議員,我相信在野黨受不了,但執政黨同樣也沒辦法忍受。王院長都表示,到了昨天晚上12點才知道這件事情,天大地大的事件,國人同胞全都被蒙在鼓裡,超級大黑箱!這一次的馬習會毫無正當性,尤其是在選前剩下2個多月的時間,這樣的會面到底答應了對方什麼?一中議題到底談了些什麼?南海主權議題到底有沒有與對方達成什麼協議?這個都必須要透過公開的方式,不可以偷偷摸摸。我們不能因為馬總統日思夜想的只有他的歷史定位,然後讓我們的主權一點一點的流失,這是國人的疑慮。我想馬習會之所以成行,不可能是天下掉下來的,在馬習會還沒有成行之前,執政當局還炮製出一個共諜張顯耀,怎麼幾個月以後突然馬習會成行了呢?事關重大,在此請主席一定要確定什麼時候夏主委才可以到本會來報告,因為哪怕朝野都可以忍受,外面的年輕人可忍受不了,我們不希望看到另外一場太陽花事件重演,著眼於國家的利益,如果最後這場馬習會引起全民的反撲,相信大家都擔當不起,所以,請主席及早確認。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趙委員天麟、陳委員歐珀、鄭委員天財均不在場。

請陳委員明文發言。

陳委員明文:主席、各位同仁。四年前馬英九在競選連任時,不是說他在四年內不會跟中國的領導人會面嗎?怎麼突然間昨天晚間12點被踢爆他要在11月7日到新加坡和中國的領導人會面?記得他特別提到,如果要跟中國的領導人會面,必須要在國會監督、人民同意的大前提之下進行,今天沒有國會的監督,就偷偷摸摸的說要到新加坡和中國的領導人會面,這不是黑箱作業是什麼?我們覺得非常遺憾,今天馬英九要到新加坡和中共領導人見面,這是何等重要的事情,竟然從來沒有告知台灣人民會面的目的、形式是什麼,還有你到底想說什麼。今天我們看到報紙,府方的回應大概只有不會簽署任何形式的公報,如果你們沒有任何目的,那不是為見面而見面嗎?到底見面有什麼目的,你總要跟人民講嘛!今天馬英九為什麼要這樣偷偷摸摸的安排這次的馬習會?被媒體踢爆以後就說要向台灣人民說明,我是覺得如果要說,就一定要很清楚的告訴台灣人民,為什麼要去新加坡、要用什麼形式、什麼方式和談話的內容,另外,也必須接受國會監督。在此我們要很清楚的要求主席立即變更議程,請陸委會主委先行到內政委員會,針對馬習會進行報告,讓國會能夠真正的監督馬習會,這樣才能向台灣人民交代。

主席:現在休息協商。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報告委員會,我們現在繼續休息協商,請列席官員先行退席,靜候通知。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繼續休息。

休息(15時5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