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9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9日(星期一)9時2分至11時5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主 席 羅委員淑蕾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交通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2日(星期一)上午9時6分至11時52分
中華民國104年11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4分至11時22分
中華民國104年11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4分至11時44分
地 點:本院紅樓2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歐珀 羅淑蕾 李昆澤 陳雪生 葉宜津 李鴻鈞 簡東明 楊麗環 陳根德 林國正 劉櫂豪 陳素月 王進士 許淑華
委員出席14人
請假委員:管碧玲
列席委員:孔文吉 鄭天財 李桐豪 許添財 林德福 陳明文 盧秀燕 呂學樟
楊瓊瓔 邱文彥 張慶忠 潘維剛 蘇清泉 葉津鈴 姚文智 高金素梅
賴振昌 陳怡潔 周倪安 何欣純 廖國棟 羅明才 黃偉哲 蕭美琴 蘇震清 李貴敏 蔡煌瑯 邱志偉 江啟臣 尤美女 林淑芬 顏寬恒
委員列席32人
列席官員: |
11月2日(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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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
部 長 |
陳建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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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政司 |
司 長 |
陳進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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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用航空局 |
局 長 |
林志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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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組 |
組 長 |
陳昭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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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運組 |
組 長 |
韓振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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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標準組 |
副 組 長 |
喻宜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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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管制組 |
組 長 |
李建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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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站管理小組 |
組 長 |
朱冠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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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 |
總 經 理 |
費鴻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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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師 |
張垂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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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 |
副主任委員 |
劉佩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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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深飛安調查官 |
王興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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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調查組 |
副資深飛安調查官 |
蘇水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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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航安全組 |
副資深飛安調查官 |
任靜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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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實驗室 |
副飛安調查官 |
官文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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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
副工程師 |
韓若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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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 |
秘 書 |
廖捐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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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 |
諮 議 |
李素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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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 |
專門委員 |
陳幸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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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航空公司 |
總 經 理 |
張有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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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空公司 |
總 經 理 |
鄭傳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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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信航空公司 |
總 經 理 |
韓梁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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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榮航空公司 |
首席副總經理 |
陳雄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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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興航空公司 |
總 經 理 |
陳葦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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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東航空公司 |
總 經 理 |
黃宋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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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星期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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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主任委員 |
許俊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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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
顏久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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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委員 |
鄧民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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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任秘書 |
蘇明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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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處 |
處 長 |
徐景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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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管處 |
處 長 |
何育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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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劃處 |
處 長 |
陳尤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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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處 |
代理處長 |
張文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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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黃淑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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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採購稽核小組 |
執行秘書 |
蕭家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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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技術鑑定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連振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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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委員會 |
執行秘書 |
張明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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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代理 |
主 任 |
馮淑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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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
主 任 |
黃秀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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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 |
專門委員 |
陳幸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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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5日(星期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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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 |
部 長 |
陳建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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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司 |
司 長 |
林繼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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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
處 長 |
林能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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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計處 |
處 長 |
洪玉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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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務司 |
專門委員 |
陳玉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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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高速公路局 |
兼代局長 |
陳彥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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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 局 長 |
吳木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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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工程司 |
許鉦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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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
主 任 |
徐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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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管組 |
組 長 |
卓明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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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務組 |
組 長 |
劉逢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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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產組 |
組 長 |
紀惟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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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組 |
組 長 |
呂文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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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組 |
兼代組長 |
廖肇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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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室 |
主 任 |
陳煜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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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兼代主任 |
傅桂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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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區工程處 |
處 長 |
康志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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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區工程處 |
處 長 |
彭煥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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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區工程處 |
處 長 |
林炳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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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建工程處 |
處 長 |
陳靖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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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道新建工程局 |
局 長 |
陳彥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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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總工程司 |
陳議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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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劃組 |
組 長 |
陳宏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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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務組 |
組 長 |
廖肇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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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室 |
主 任 |
傅桂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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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室 |
兼代主任 |
陳煜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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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計室 |
主 任 |
曹棟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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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區工程處 |
處 長 |
陳福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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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區工程處 |
處 長 |
黃裔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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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主計總處 |
科 長 |
林秀春 |
主 席:陳召集委員歐珀
專門委員:黃輝嘉
主任秘書:金允成
紀 錄:簡任秘書 李美珠 研究員 游亦安 簡任編審 陳淑玫
科 長 黃彩鳳 專 員 鄧可容 薦任科員 黃姵瑜
薦任科員 郭佳勳
11月2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建宇率同所屬列席針對「近年飛安事故發生頻率略高之相關制度檢討與改善方案」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本日會議由交通部部長陳建宇、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志明及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佩玲報告後,計有委員李昆澤、羅淑蕾、陳歐珀、陳雪生、葉宜津、李鴻鈞、簡東明及許添財等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建宇、民用航空局局長林志明、桃園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費鴻鈞、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佩玲、中華航空公司總經理張有恆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陳素月、劉櫂豪及楊麗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 論 事 項
一、繼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
決議: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二、繼續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主管第16項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決議(一),檢送書面報告資料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4年5月6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原決議文載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三、繼續處理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行政院主管第16項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決議(二),檢送書面報告資料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4年5月6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7會期第9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原決議文載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決議: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單位預算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7項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無列數。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1項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8萬4,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6項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5,278萬元,照列。
本項通過決議3項:
(一)有鑑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5年度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編有「人事費」4,061萬2,000元。經查:飛安會105年度預算員額表除技工1人及駕駛1人外,所有業務均採聘用人員辦理,並無專任職員。飛安會對於經常性行政管理事務長期以聘用人員辦理,與其組織法未符,亦與行政機關進用聘用人員應具專業性及臨時性之業務性質相違,殊非妥適,應儘速研謀改正。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4,061萬2,000元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二)有鑑於前陣子飛安事件頻傳,尤其近期事故密度之高,為過去所罕見。飛安會職司飛航事故調查,而航空意外事件調查絕對不是為了究責,這些血的教訓完全是為了未來的修正做準備。基此,飛安會針對改善建議的執行情形有必要列管追蹤,爰決議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落實飛安改善建議之書面報告,避免相關工作流於形式、做做樣子而已。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劉櫂豪
(三)105年度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預算員額編列26人,包含聘用人員24名、技工1名及駕駛1名,並無專任職員,依其組織法第7條規定:「本會置資深飛安調查官、副資深飛安調查官、飛安調查官、副飛安調查官、工程師及副工程師等職務,依聘用人員聘用條例聘用之。」及第8條規定:「本會各職稱之官等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職稱 |
官等 |
職等 |
員額 |
備考 |
主任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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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委員中指定一人擔任 |
副主任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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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委員中指定一人擔任 |
委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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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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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 |
薦任 |
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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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員 |
薦任 |
第七職等至第八職等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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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員 |
委任或薦任 |
第五職等或第六職等至第七職等 |
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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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管理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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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行政院派員兼任 |
會計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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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由行政院派員兼任 |
合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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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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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註:本編制表所列職稱、官等職等,應適用「甲、中央機關職務列等表之十二」之規定;該職務列等修正時亦同。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處務規程第3條:「本會設下列組、室:一、事故調查組。二、飛航安全組。三、調查實驗室。四、秘書室。」;第7條:「秘書室掌理事項如下:一、飛航事故調查法令訂定、修正或廢止之研擬。二、印信典守及文書、檔案之管理。三、出納、財務、營繕、採購及其他事務管理。四、國家賠償事件之處理。五、其他有關行政管理事項。」。因此,秘書室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核屬長期經常性業務者,允應由編制內職員辦理,以符政府公務人員任用體制之規範,惟飛安會現於秘書室配置有管理師3人辦理行政事務,並以較具彈性之聘用人員辦理,洵非適法。爰要求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於3個月內提出修正計畫,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管碧玲 劉櫂豪 李昆澤 葉宜津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4案,不予處理:
(一)104年度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一般行政項編列水電費90萬4千元,惟飛航安全委員會總員額僅26人,平均每人一年需花費3萬4千餘元於水電費用,與常理不符。為撙節國家財政,符合政府節能減碳之原則,建議凍結本筆預算四分之一,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將其相關改善情形作成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李昆澤 管碧玲葉宜津
(二)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5年度編列一般事務費228萬3千元,其中辦公大樓管理費、環境綠美化布置與清潔、性別平等相關活動、各項會議或業務簡介、預決算書表印製等費用共223萬1千元。經查,以同年度交通部觀光局為例,員額高達774人,但其一般事務費相關內容與飛安會近似,經費僅793萬9千元;而且飛安會員額僅26人,所在之辦公室也僅佔新北市新店區北新路三段200號其中一層樓,何來如此龐大之環境綠美化布置經費,其業務職掌更如預算書上所載不過兩頁,顯有浪費公帑之嫌。
爰此,建議凍結本筆預算二分之一,俟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將本筆費用詳細說明後,三個月內送交本委員會,經本委員會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管碧玲劉櫂豪
(三)有鑑於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105年度歲出第2款第16項第2目「飛航安全業務」工作計畫「02調查能量建立」項下編列「一般事務費」30萬4千元。其中飛安自願報告系統運作與簡介製作12萬元,飛安管理資訊交流期刊編撰與印製等8萬4千元。然近來政府大力推動無紙化作業,此一宣傳工作應儘量在官網上運作,避免流於形式,也不致與機關應撙節政府開支的目標有違。爰擬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30萬4千元其中之20萬4千元。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劉櫂豪
(四)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係為中華民國政府專責調查航空器安全事件的最高主管機關,因於1998年2月桃園大園中華航空676號班機空難發生時,國內未有獨立的航安專責機構,避免無謂政治干擾,遂成立專責中華民國境內所有航空器失事及重大意外事件之認定、調查及原因鑑定。飛安會僅負責飛航事故調查,事故的處分究責則由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負責。然而時至今日,飛安會主任委員及前任主任委員皆為民航局局長退休後所擔任之職務。倘未來發生事故,則現任飛安會主委將以前民航局局長之姿調查民航局之缺失,顯見設立避免球員兼裁判之要件顯然已消失。爰此,建議飛安會謹慎研議,回歸民航局業務管轄,以節省公帑。並將其研議結果做成書面報告於三個月內送交本委員會。
提案人:陳素月 李昆澤 管碧玲 劉櫂豪
通過臨時提案5項:
一、機場保全公司之保全服務收入來源具不確定性,面臨同業競爭與業務範圍限制之風險,要求應檢討營業收入之編列,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許淑華 楊麗環 簡東明 羅淑蕾
二、鑑於飛航安全之維護,機組人員向各該航空公司提交之飛航安全報告,要求交通部民航局對於各該航空公司向交通部民航局提交之自願及非自願報告中應完整呈現,並每季定期送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備查。
提案人:葉宜津 陳雪生 羅淑蕾 劉櫂豪
三、桃園機場南跑道剛修好就發生跑道柏油破損,導致長榮班機尾翼被柏油塊打到斷裂,嚴重影響飛安。據專家指出,飛機起飛若碰到跑道異物,嚴重恐致起火墜毀,不可不慎。爰要求交通部責成所屬澈底檢討,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陳雪生 羅淑蕾 葉宜津
四、我國飛安崩壞,近來發現民航局、飛安會等退休人員有違反公務人員旋轉門條款者(公務人員服務法第十四條)或違反「利益迴避」,或違反「超然立場」等有失機關用人原則者。導致私利橫行,官官相護,造成飛安崩壞。爰要求交通部及飛安會於1個月內完成清查並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陳雪生 羅淑蕾 葉宜津
五、桃機公司的主管都是從55歲就提早退休,輾轉利用關係跳階擔任處級主管,月領高薪,既沒專業又無能佔缺,如何管理需專業的國際機場?像成立保全子公司就是酬庸養肥貓,行政院卻蠻幹要強行通過,未來情治軍警系統將佔據整個桃機高層,做事的是低階保全員,領導都是昏庸混日子的肥貓。爰要求交通部於1個月內將桃機的主管處長做完整調查,確立專業領導的檢討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劉櫂豪 李昆澤 陳雪生
11月4日(星期三)
討 論 事 項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
(本日會議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俊逸報告後,計有委員葉宜津、李昆澤、陳歐珀、陳素月及黃偉哲等5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許俊逸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羅淑蕾、楊麗環、簡東明及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單位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審查結果:
一、歲入部分
第2款 罰款及賠償收入
第19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44萬元,照列。
第3款 規費收入
第18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5,847萬4,000元,照列。
第4款 財產收入
第21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2萬元,照列。
第7款 其他收入
第22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964萬5,000元,照列。
二、歲出部分
第2款 行政院主管
第17項 公共工程委員會原列3億7,969萬元,減列第1目「一般行政」94萬元、第3目「公共工程技術業務」項下「公共工程計畫之審議與永續公共工程之推動」及第4目「公共工程管理業務」200萬元,共計減列294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億7,675萬元。
本項通過決議8項:
(一)公共工程委員會預算科目「公共工程計畫執行之督導協調及考核」主要辦理列管公共建設計畫之督導、追蹤管考及協調。惟該項業務工程會103年度預算編列133萬1,000元,至104年度預算僅編列83萬8,000元,而105年度預算再度縮減至43萬2,000元。工程會為中央政府督導全國公共工程計畫之最高機關,該督導業務事關政府工程品質之良窳,但業務經費卻逐年萎縮,致政府公共工程品質之提升難有實質性進展,爰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度預算「一般行政」項下「基本行政工作維持」編列6,944萬4,000元辦理文書、事務及財產管理、主計業務、人事管理及法制業務等一般行政工作,凍結五分之一,俟該會就政府公共工程計畫之督導管考相關執行成效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陳素月 葉宜津 陳歐珀
(二)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年度編列員工文康活動費33萬元,係按員工165人,每年以2,000元上限所編列。中央各機關學校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要點中,針對文康活動費,係以為倡導中央各機關員工正當休閒活動,維護身心健康,培養團隊精神及鼓舞工作士氣,特訂定本要點。
經查,許多機關經常將本筆費用作為餐費等其他相關支出,為防止文康活動費淪為活動聚餐之餐費等與使用目的不符之現狀,並落實文康活動的宗旨,亦有助於藝文團體及體育活動之發展。爰此,將員工文康費全數凍結,俟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於3個月內將其員工文康活動實施計畫書面報告送交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三)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度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業務」69萬5,000元、「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培訓及管理採購專業人員」171萬8,000元等,辦理推動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及防弊功能等業務。惟據工程會提供資料顯示,近3年來行政院所屬中央機關採用最有利標決標之採購件數、金額及其占總決標件數、金額之比率呈逐年上升趨勢。按政府採購法規定須為異質工程且不宜以最低價決標方式辦理者,始得採最有利標決標方式,並須先經上級機關核准。為避免採最有利標決標流於濫用,工程會宜加強督導。爰此,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41萬3,000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四)有鑑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度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推動政府採購法規事務等綜合業務」69萬5,000元、「推動政府採購電子化」650萬4,000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業務」276萬6,000元及「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3,080萬元等,推動健全及落實政府採購法規及制度,建立公平、公開之政府採購環境,導正機關不當採購行為及減少採購缺失,以發揮政府採購法興利及防弊功能等業務。惟查近年來政府辦理各項工程、財物及勞務採購之預算金額與總決標價間差額動輒達千億元以上,顯示政府採購預算之估算過於寬列,不利國家整體財政資源之配置,應研謀改善。爰此,凍結該四項計畫編列經費4,076萬5,000元之三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五)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之「業務費」編列630萬8,000元,其中「委辦費」355萬5,000元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惟該相同科目項下「獎補助費」編列2,009萬1,000元,其中捐助工程產業開拓全球市場等相關事宜編列1,694萬1,000元,工程會於相同業務分別編列委辦費用及捐助費用執行,顯有重複編列,浪費公帑之虞,爰此,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度預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之「業務費」630萬8,000元暨「獎補助費」2,009萬1,000元,共計2,639萬9,000元,凍結四分之一,俟工程會就相關業務執行計畫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櫂豪 葉宜津 陳素月 陳歐珀
(六)有鑑於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度第1目「一般行政」項下「人員維持」中「人事費」2億0,285萬7,000元;預計以「業務費」1,675萬1,000元,進用派遣人力及勞務承攬計40人。經查:工程會仍有列管超額待精簡員額3人,105年度進用派遣人員及勞務承攬卻高達40人,且近幾年度該會派遣人員及勞務承攬人力似已淪為常態性任用,應審度業務實際需要,將列管超額待精簡人力轉化運用,以覈實減列相關經費。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七)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度編列「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相關費用7,649萬元,其中包含「採購申訴委員會」編列「一般事務費」352萬元。經查,該會召開會議、場地布置、資料印製等事務本為其職員所應負責,卻將其業務外包,顯有浪費政府公帑之嫌。爰此,為減少我國財政負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素月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八)有鑑於國內投資環境日益惡化,但我國工程產業具國際領先水準,公共工程委員會協助產業走出去與外國競爭,確實值得大力推動。然台灣國際處境困難,難以降低業者政治風險,往往造成業者看得到、吃不到的疑慮。為讓業者安心投資,爰決議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於1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如何落實雙方投資保障協議簽訂之可行性評估報告,避免相關規劃流於口號、做做樣子而已。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本項另有委員提案3案,不予處理:
(一)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為執行工程產業全球化推動方案,104年度編列363萬3千元委託財團法人金屬工業研究發展中心負責1,800萬元捐補助款計畫申請審核;105年度又編列355萬5千元委託外部機構辦理審查1,694萬1千元補助計畫。從預算配置比來看,審查費用是補助款的2成,顯然不相當,此外,有關補助計畫審查本是工程會之職權與專業,倘有必要得再聘請外部學者專家參與協助即可,毋須每年再編列3百多萬元預算委託辦理,爰此,有關105年度委託辦理「協助工程產業全球化專案」編列355萬5千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陳素月
(二)有鑑於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度歲出第2款第17項第2目「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分支計畫3,335萬3千元,較上年度預算數2,704萬8千元,增加630萬5千元。本分支計畫包括「獎補助費」科目2,009萬1千元,雖同上年度預算數,惟較103年度決算數大幅增加。鑒於該會近2年度「獎補助費」預算數,較102年度及103年度決算數遽增數倍,與行政院所訂「非當前迫切需要之捐助民間團體經費應儘量減編」等規定未盡相符,且未確實參據本院決議審酌對中國工程師學會之捐助,應檢討減列,俾合理配置政府有限資源。爰擬刪除該獎補助經費2009萬1千元其中之四分之一。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105年度「公共工程企劃及法規業務」項下「健全技師、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法制,提升工程產業國際競爭力」編列『獎補助費』2,009萬1千元,其中300萬元係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依據審查103年度預算時,交通委員會已決議不得將補助款挪為人事費用,不料該學會於104年度接受工程會補助300萬元,舊態復萌,又將補助費130萬元移挪作人事費用,顯然工程會監督不周與藐視立院決議,爰此,有關105年度『獎補助費』中所列捐助中國工程師學會編列300萬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陳素月
11月5日(星期四)
邀請交通部部長陳建宇率同所屬列席就「國道收費員之安置情形」提出報告,並備質詢。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二、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用」17億2,448萬1,000元,凍結二分之一,報告後始得動支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4年9月23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三、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凍結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用」17億2,448萬1,000元之二分之一,俟建立多元安置就業計畫,澈底解決收費員轉置工作後始得動支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4年9月23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四、審查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用」17億2,448萬1,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4年9月23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審查。」
五、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於「法律事務費」編列817萬元,凍結四分之一,俟提出更有效及強力性之處分作為始得動支案。
說明:本院議事處104年9月23日函本案經提本院第8屆第8會期第1次會議報告後決定:「交交通委員會處理。」
(本日會議所列各項議程由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及國道高速公路局兼代局長陳彥伯報告後,計有委員楊麗環、葉宜津、陳歐珀、李昆澤、王進士、周倪安、尤美女及林淑芬等8人提出質詢,均經交通部部長陳建宇、國道高速公路局兼代局長陳彥伯及相關人員分別予以答復;委員羅淑蕾、許淑華、簡東明、陳素月及劉櫂豪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決定及決議: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於質詢中要求提供相關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交通部及相關單位儘速以書面答復。
三、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處理完畢,內容如審查結果。
四、討論事項第二案至第五案全部審查及處理完竣,第二案、第三案及第五案均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第四案報告完成,繼續凍結二十分之一,俟交通部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部分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審查結果:
交通部主管交通作業基金
一、交通作業基金─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分預算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業務總收入:原列306億1,443萬2,000元,增列「勞務收入」項下「通行費收入」2億1,8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308億3,243萬2,000元。
2.業務總支出:原列192億0,904萬元,減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中「專業服務費」之辦理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顧問費5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92億0,404萬元。
3.本期賸餘:原列114億0,539萬2,000元,增列2億2,300萬元,改列為116億2,839萬2,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130億3,518萬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通過決議16項:
1.經查,有關103年交通部檢核遠通電收公司「既有收費員吸收作為計畫」,遠通電收仍有未確實完成履約責任之情形,而947位須受工作安置之收費員中,至今僅211位成功媒合並就業中,其工作安置成功機率僅22.3%;爰此,針對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5年度「勞務成本」項下「管理成本」之「一般服務費」中「電子收費委辦服務費用」17億5,500萬元,凍結八分之一,俟交通部完成下列事項,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1)有關103年交通部檢核遠通電收「既有收費員吸收作為計畫」是否已經確實完成履約責任,其檢核過程及作法,涉嫌協助遠通電收規避原本契約所訂的應研議履行義務,致被安置的收費員權利嚴重受損,爰要求交通部應依據收費員(含已領取5個月補償金者)提供之新事證,再次檢核遠通電收是否完成履約。
(2)「民間參與高速公路電子收費系統建置及營運」案契約中載明「高公局現有及將來於本專案實施時需要轉職之收費員全數吸收」,故實施(1)接受轉職就業安排;或(2)領取5個月轉職補償金等兩項作為。惟收費員不接受遠通媒合之工作,僅是該工作不適合,不表示收費員放棄整個轉職計畫,不應因遠通已提供工作機會,收費員未主動爭取、收費員獲得錄取通知後放棄任用、收費員轉任新職6個月內自願離職,便認定收費員應領取5個月轉職補償金。爰要求交通部應重新研議收費員接受轉職就業安排之定義,以確保收費員之就業權利。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尤美女
2.有鑑於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5年度編列「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至台15線新闢高速公路工程」22億4,802萬元,路廊位於桃園大園區,西起台15線,往東至國道2號大園交流道範圍,長度1.64公里。經查:是項計畫屬桃園航空城計畫聯外交通之「國2大園支線西延(大園交流道─台61)計畫」之優先路段,惟未有完整計畫,且優先路段之核定計畫尚未完備即編列預算,與預算法第34條所定不符,顯有浮編之虞。爰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22億4,802萬元之五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3.有鑑於國道高速公路局針對國道重現性壅塞路段進行統計,全國國道路網,平日、假日及104年春節全國重現性壅塞路段分別為51個、40個及129個,顯見全國國道部分路段壅塞情形嚴重。經分析,平日、假日及連續假日之主要壅塞路段為國道1號之「台北至圓山」路段、國道1號之「竹北至新竹」路段……等路段,其中以小客車及小貨車等小型車輛最多,占整體車流組成之九成,重現性壅塞路段問題未能有效解決,交通部每年雖對連續假期進行檢討,惟成效待加強。爰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積極檢討改善,俾有效提升道路之易行性,發揮原始興建欲達到公共服務之目的。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4.公路建設與民眾生活及經濟活動密切相關,交通部逐年挹注龐鉅經費積極建設,以提供更完整公路交通網,然公路建設除事前應規劃周妥,以避免規劃設計不良或施工品質不佳情況發生外,建請交通部應全面檢視高速公路瓶頸路段,俾利有效提升道路之易行性及安全性,發揮原始修建興建及達到公共服務之目的,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許淑華 王進士 楊麗環 葉宜津
5.有鑑於雪隧科技執法系統已建置完成,惟啟用時間尚待討論。其設置目的主要用來抓違規超速、任意變換車道及未保持安全距離。但現在假日車多,要超速也難;現今多數用路人已養成良好駕駛習慣,任意變換車道也不常見;而未保持安全距離,只是導致駕駛人恐慌而刻意拉長距離,塞車更形嚴重。上述不應是取締重點,倒是可審慎考量用來解決龜速車問題,所以應放在慢速車的取締上。爰決議交通部應於45天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避免規劃不當、徒增擾民措施,也未有效解決國道5號壅塞之車流。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6.有鑑於國道2號、4號、6號、8號及10號等5路段依各項政策目的,均自通車後即未收取通行費,道路長度合計124.41公里,總建設成本計1,018億餘元,影響基金收入及「走多少,付多少」之用路人公平付費目標。如日月潭為國內外旅客最喜歡觀光景點之一,國道6號提供快速便捷運輸服務,觀光客消費能力高卻無償使用國道公路引發合理性質疑;另聯絡宜蘭重要觀光景點之國道5號,同為聯絡國內重要觀光景點之國道公路,收費方式卻不同,恐有違公平性原則。爰決議要求交通部督促所屬運用大數據深入分析,擬訂合適通行費費率方案及配套措施,並加強溝通協調,俾利確保公路修建、養護等之自籌財源,提高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自償能力,降低國庫負擔,以達「走多少,付多少」之政策目標。
提案人:陳歐珀 李昆澤 葉宜津
7.宜蘭縣境內僅有國道5號,而無其他任何快速道路,故宜蘭縣民對於國道5號迭有要求免收費之議。經查國道5號於宜蘭縣境內之平原線,頭城至蘇澳僅為24公里,且依宜蘭縣民之使用經驗,其主要目的為宜蘭或羅東,往返亦未超過20公里。而由外縣市利用國道5號至宜蘭縣境內之最短距離亦已超過20公里。因此檢討國道電子計程費率時,應考慮若取消免費20公里優惠,則可維持國道5號平原線20公里免費,若超過20公里則仍全程收費之差別費率,即可嘉惠宜蘭民眾,亦可全程收到外地車輛之費用。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8.國道電子計程收費業已實施將近二年,已達全面檢討之檢核點。目前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網站已經表明橫向國道不可能永遠免費。但橫向國道之建置,僅因為國家資源分配而由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支出,相對於其他橫向快速道路其由公務預算支出,若因此要求使用者付費,實不公平。故對於橫向國道,應評估其為免費道路(free way)之可行性,而免於幾年即須檢討之爭議。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9.依據目前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高速公路出口預告標誌,地名至多僅為二處。但現在縱向高速公路其與橫向國道或快速道路形成系統交流道之狀況甚多,用路人在不清楚相關地理位置又無導航系統下,很容易形成方向錯誤之情況,因此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應多使用輔助標誌,以讓用路人更能清楚相關地區之指引。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10.目前對於eTag用戶實施打折優惠,對於未申裝eTag用戶,只要按時繳納亦有同樣優惠措施。但對於預約用戶,其亦屬按時繳納,但卻無任何優惠措施,似有違公路法相關規定。爰要求評估對於預約用戶亦應有相同優惠措施,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11.目前對於國道休息站之經營,係採公開招標之方式,惟對於營運評比優良之廠商,享有優先續約之權利,但此條款嘉惠廠商甚多,亦節省甚多成本,故依此續約應要求廠商有回饋消費者之機制。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12.國1甲線計畫(桃園航空城北側聯外高快速公路)規劃及環境影響評估作業,應儘速送行政院環境保護署進行環境影響評估,並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報告進度。
提案人:楊麗環 王進士 葉宜津
13.有關國道2號八德(大湳)交流道與大興西路(南桃園)交流道間增設交流道乙事,交通部應協助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儘速提出可行性研究送交通部國道高速公路局審議,以儘早改善當地塞車狀況。
提案人:楊麗環 王進士 葉宜津
14.有關部分國道駕駛人於國道進行危險駕駛如逼車、飆車,影響其他用路人安全,交通部應和國道警察研議加強取締,以避免駕駛人危險駕駛。
提案人:楊麗環 王進士 葉宜津
15.通行費欠費金額達2億餘元,無法追討通行費之主要原因,主要區分為未懸掛車牌、車牌位置被遮蔽、車牌折曲變形、車牌塗汙、車牌懸掛位置不當等,致無法確切掌握用路人資料,交通部應積極清理並請內政部警政署國道公路警察局、交通部公路總局及各縣市警察局加強攔查取締違規車牌和欠費資料加強比對,遏止無法辨認用路人資訊情形。
提案人:楊麗環 王進士 葉宜津
16.國道6號舊正交流道改善工程,預期對台中霧峰及南投草屯地區整體交通及地方經濟發展將有重大的貢獻,地方民眾對於該工程一直抱著相當殷切的期望。本工程自開工以來,在施工團隊的努力之下,進度持續超前,委員多次關切本工程的進行,也曾在交通部陳部長陪同之下至工地現場了解施工現況。
基於地方民眾對於本工程完工後所能發揮的效益有高度的期許,莫不希望能早日完工通車。但基於工程品質、進度及安全的整體考量,爰本工程責成交通部務必如期如質完成,以利民眾享受其效益。
提案人:許淑華 王進士 楊麗環 葉宜津
(八)另有委員提案6案,不予處理:
1.維護成本服務費用項下之專業服務費,編列216萬元做為國道設置LED路燈策略與試辦計畫分析委託,且其為三年計畫,總經費為450萬元。但經濟部能源局及公路總局均已有LED路燈專案計畫,亦有實際應用資料,實不必再編列經費做重覆之分析,爰刪除本項費用全部,即216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2.維護成本服務費用下之專業服務費,編列國道照明應用LED路燈可行性評估34萬5千元,但LED路燈可行性評估,在其他單位如經濟部能源局、公路總局,不僅有可行性評估,且已進入試辦、執行階段,實不必在做可行性評估。而且專業服務費中尚有LED路燈策略與試辦計畫分析委託,二者亦互相重複,爰刪除本項費用34萬5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3.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5年度「專業服務費─工程及管理諮詢服務費」之『國道高速公路設置LED路燈策略與試辦計劃分析委託專業服務』預算編列216萬元,惟同年度「委託調查研究費」項下編列34萬5千元之『國道照明應用LED路燈可行性評估費用』,此可行性評估研究尚未結束,LED照明之可行性尚為未知數,冒然進行試辦計劃顯有不當,爰此,105年度之『國道高速公路設置LED路燈策略與試辦計劃分析委託專業服務』應凍結二分之一,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4.管理成本服務費用下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699萬4千元,做為電子收費相關宣導、節等連續假日疏運宣導等,但電子收費之裝機率已經高達94%,其成長有限,且未裝機之車輛,亦非依賴宣導即會申裝,目前已無宣導之實益。國道高速公路局亦已幫助遠東電收廣告宣導多年,已盡伙伴關係之義務,其餘部分應靠遠東電收自行吸引未安裝之車輛申裝。故刪除此項費用3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5.管理費用及總務費用下之專業服務費,編列委託調查研究費52萬2千元,主要辦理廉政研究案以落實預防貪污等。但廉政之主要在於守法與否,並不須特別研究浪費預算,爰刪除本項費用52萬2千元。
提案人:葉宜津 陳歐珀 李昆澤
6.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專業服務費」之『委託調查研究費』預算編列52萬2千元,該項預算系用於廉政研究案為落實預防貪污,推動透明化落實內控及課責管理,委託專業或學術機構辦理廉政問卷調查費用及專家審查費用。惟,參酌民航局等機關辦理廉政民意問卷調查費僅編列10萬元,爰此,105年度之『委託調查研究費』預算編列52萬2千元,應予以刪減40萬元。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陳歐珀
散會
主席(陳委員歐珀代):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有關觀光發展基金編列營運計畫25億1,912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案。
二、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觀光發展基金「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預算數19億1,241萬2,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案。
三、處理交通部函為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決議,針對觀光發展基金「印刷裝訂與廣告費」7,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俟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案。
(以上合併詢答)
四、繼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交通部單位預算。
五、繼續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報告。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貴委員會安排本次會議讓本部就「104年度觀光發展基金分預算」3項解凍案進行報告。
104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凍結項目計有「營運計畫」凍結五分之一、「勞務成本」凍結十分之一、「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的「廣(公)告費」及「業務宣導費」凍結十分之一。
相關詳細內容請觀光局謝局長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惠予支持,謝謝。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報告。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各位委員對觀光局相關業務之指導與支持。今天遵照大院議事之安排,就104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凍結計3案,其辦理情形簡要報告如下,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一、104年度觀光發展基金預算凍結項目:
(一)觀光發展基金「營運計畫」編列25億1,912萬6,000元,凍結五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有關預算書業務計畫名稱不符部分,係「觀光大國行動方案」計畫名稱定案與預算編製時程落差所致,104年度觀光發展基金法定預算書業已修正計畫名稱,並於會計科目文字說明欄列示「觀光大國行動方案」相關經費;另該方案係經本局檢討精進既有執行成果,並融入創新作法所研提,業報奉行政院104年8月4日核定。
(二)「勞務成本」項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編列19億1,241萬2,000元,凍結十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為遏止旅行業操作自由行團客化,業於104年3月26日內政部及交通部會銜修正發布「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從事觀光活動許可辦法」,禁止旅行社接待個人旅遊旅客團體,另修訂第26條第3項,具接待陸客資格之旅行社違反規定者,停止辦理接待陸客業務1個月至1年;不具接待陸客資格之旅行社違反前述規定者,依發展觀光條例處罰,嚴重者得廢止其營業執照。
本局為提升旅遊品質與安全、維護旅遊市場秩序及保障合法旅行業者權益,訂定「檢舉違法經營旅行業務暨違反大陸觀光團旅遊品質案件獎勵要點」,並於104年5月29日公布施行。另於104年7月21日修正公布「旅行業接待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觀光旅遊團品質注意事項」,觀光團隨團人數不得超過團員人數三分之一,且全團人數(含團員及隨團旅遊者)不得超過40人,以避免操作個人旅遊團客化,並於104年10月1日正式實施。
行政院已同意本局設置觀光稽查隊,業於104年8月1日成立,優先針對「自由行團客化」、有無落實操作優質團、部落團、高端團等主要違規情形加強稽查。針對破壞市場之大陸旅行業,已有3家禁止我方旅行業與其業務往來,另申請來臺個人旅遊,實為執行大陸領隊業務者,函請移民署禁止其入境者計有5人。
陸客來臺自由行101至103脫逃率分別為10萬分之6.28、5.74、2.7,104年1月至9月脫逃率為10萬分之1.51,已逐年降低,顯示管理機制已發揮成效。
(三)「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印刷裝訂與廣告費」編列7,000萬元,含「廣(公)告費」項下(E)大陸市場廣告宣傳3,000萬元及「業務宣導費」項下(E)大陸市場觀光宣傳推展4,000萬元,凍結十分之一乙案,說明如下:
103年各主要市場來臺旅客人次均呈現成長,並非僅大陸市場成長,顯見陸客來臺並未排擠其他國家旅行團及自由行旅客來臺旅遊。
本項經費係用於維運大陸地區官網、編製文宣、與縣市政府及民間團體合作各類宣傳與網路行銷,推廣優質行程、高端旅遊、自由行城市居民來臺觀光等,以推動來臺旅遊產品朝向短天期、區域性、分眾化、主題式深度旅遊,分散旅遊路線與區域,紓解部分熱門景點及交通過於擁擠所引發之民怨。
二、為應業務實際需求,懇請 各位委員支持,並同意相關經費之動支,俾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先宣告以下事項:一、詢答時間,本會委員為10分鐘,得延長2分鐘;其他委員會委員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暫定10時30分休息10分鐘。三、委員發言登記於10時30分截止。四、各委員如有提案,請於10時30分之前提出,以便議事人員彙整。五、中午原則上不休息,請工作人員準備便當。
現在在場委員人數已足,先確定議事錄。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現在開始詢答,首先請李委員昆澤發言。
李委員昆澤: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行政院為刺激國內低迷的消費市場,提出一個刺激消費提振方案,針對國內旅遊共提出三大部分,請教部長是哪三大部分?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一個是旅遊住宿部分,一個是遊樂區的鼓勵,一個是公路客運十大精彩路線,另外還有搭配臺鐵、高鐵的民間過夜旅行優惠措施。
李委員昆澤:我們來看這三個優惠措施,在住宿優惠方面,大概是可以折抵1,000元;國內主題遊樂區門票大概有50%以下的優惠;客運補助方面是只補助老人與小孩,而老人與小孩本來就是半價;這樣的優惠措施究竟能夠提振國內旅遊到達何種實際成效?其實是讓社會大眾覺得沒有什麼效果的,因為臺北國際旅展現在正在舉辦,這樣一個國際旅展的優惠比行政院交通部觀光局所提的優惠還要好,譬如在國內住宿方面,五星級飯店住宿本來要七、八千元的,他們只要3,000元就可買到這樣的住宿優惠,便宜了5,000元,而交通部的只有1,000元;至於相關的機加酒,不管是到澳門,或是國內旅遊搭高鐵配合飯店,也都非常便宜,比交通部的客運補助更便宜。其次,再看優惠人數方面,臺北國際旅展今天就會結束,受到這種優惠的人數可能會上衝到30萬,但是交通部觀光局所提刺激消費的國內旅遊部分,優惠人數大概只有19萬人,人數也比國際旅展少,這就證明行政院的刺激消費措施及交通部觀光局的能力比民間業者要差,這不是亂花錢嗎?
陳部長建宇:容許我跟委員報告,優惠措施是從現有預算來勻支的,不像早期發的消費券是以特別預算方式處理;它最大的用意就是政府提出三分補助,誘發民間相對提出優惠措施,產生加乘效果。
李委員昆澤:這個消費提振方案在國內旅遊的部分,你們沒有用心,也沒有用力。國際旅展這個這麼重要的國內觀光盛會,被稱為是旅遊界的週年慶,吸引國內很多消費者來參與國內外觀光,但是……
陳部長建宇:事實上,兩者可以合併使用。
李委員昆澤:對呀!你還知道可以合併使用,但是這樣一個消費提振方案是10天後才要實施,你們沒有配合國際旅展這個旅遊界重要週年慶的時刻去發揮加碼作用。
陳部長建宇:有啦!因為民間業者提供的不是只有短短的11月20日到2月,而是一整年時間的使用,所以我們……
李委員昆澤:國際旅展的業者至少在7、8月之前就已經開始規劃,你們在10月31日才臨時提出一個振興旅遊的方案,也沒有配合好。請教謝局長,你有沒有跟國內觀光業者開會討論如何落實這些刺激消費的補助?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這分成兩部分,首先,我們事先跟旅館公會協調過這個案子;其次,我們也跟旅展的主辦單位台灣觀光協會洽談過這個合作。兩者是相輔相成的,你到旅展去買優惠項目,將來住宿時還是可以更優惠,所以讓這次旅展人數不斷衝高,這兩者是互相幫忙的。
李委員昆澤:對於提振旅遊,我們的經費是要用在重點,要用心、用力,但這樣的規劃真的是病急亂投醫,亂花錢,提振國內旅遊應該在交通補助方面優惠才是重點。我要提醒部長,對於提振國內旅遊的重點應該做長期的規劃,尤其是明年勞工周休二日就要正式上路,國內旅遊應該重視過夜的比率,做兩天一夜或是三天兩夜的規劃,配合國內業者及周休二日的新型態來加強推動觀光,做長期規劃。
陳部長建宇:剛才委員的提醒非常重要,我相信觀光局應該已經有規劃。
李委員昆澤:包括交通、住宿聯營的優惠措施。
陳部長建宇:對於這種優惠套票的發行,譬如台灣好行、台灣觀巴、高鐵等,都已經開始處理,我們也可以要求觀光局做一個整合,聽聽勞工朋友的意見,看未來他們比較期待的類型有哪些,這些都可以加速處理。
李委員昆澤:應該配合過夜比率的提升,對交通、住宿的聯營去做好的規劃,包括大眾運輸系統、接駁系統及相關服務措施,讓國內旅遊品質能真正提升。
陳部長建宇:觀光局有一個台灣旅宿網,特別提供2,000元以下房間住宿的資料,甚至有些2,000元以上的住宿也願意用2,000元來促銷,這些都可以搭配供勞工朋友使用,共有2,000多家。
李委員昆澤:這次行政院刺激國內消費方案在國內旅遊部分的經費是多少?
陳部長建宇:這個請觀光局來說明。
謝局長謂君:關於旅宿部分是1億1,500萬元。
李委員昆澤:包括主題樂園的優惠及客運補助,這19萬人的補助大概是多少?
謝局長謂君:主題樂園部分是1,500萬元,觀光局的部分是1億3,000萬元。
李委員昆澤:整個經費高達3億元左右,是不是?
謝局長謂君:交通部分是1.3億元。
李委員昆澤:國際旅遊展的優惠都比行政院的好太多了,也更吸引人,因為住宿更便宜、機加酒更便宜、相關優惠措施有高達30萬人可以享用,而我們花那麼多錢卻只有19萬人享受到,優惠又少,又不方便,這是觀光局要去檢討的,像這種病急亂投醫、亂浪費錢,是我們不太能接受的。要做長遠規劃,不要因為選舉到了就亂撒錢,這個國人都看在眼裡,你們的能力不要比民間業者差,所以我們一再要求觀光局要提升自己的效率。
另外,現在國內風景區遭受破壞的情形實在滿嚴重,包括亂題字、破壞裡面的器具、破壞生態等,在發展觀光條例裡面也有相關的罰則,可以罰3,000元到1萬5,000元。我們總共有13個國家風景區,結果開過罰單的只有4個,7年來總共開出的罰單只有28件。國內風景區的維護是很重要的工作,你們沒有去防範破壞,結果修復又是用國內民眾的納稅錢來處理。
謝局長謂君:我們不是沒有罰,最主要是以勸導為主,如果勸導可以達到目標,我們就不處罰。
李委員昆澤:愈勸破壞愈嚴重,現在的狀況就是這樣。
謝局長謂君:但是如果真的執意還是要破壞,我們就祭出發展觀光條例來處罰。
李委員昆澤:還是要加強志工勸導及執法,發展觀光條例就有罰款的規定,針對國內外旅客,尤其是國外旅客來到台灣時,我們要告知他,對國家風景區及相關觀光景點要維護它的生態、維護它完整的狀態,這是大家的責任,你們對此要做最好的規劃。
接下來請教部長,如果發生車禍,一般都會先報警,由警察來做初判表,相關人士就可以拿這個初判表去向保險公司申請賠償。據說警政署本來要取消這個初判表,就是發生車禍後,他們只是到現場說明事實而已,再交由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這個過程非常麻煩。後來警政署與交通部進行溝通,目前暫時沒有取消這個初判表。初判表有一個問題,就是沒有法源基礎,其實社會大眾還是滿信任初判表的,高達95%以上的人都能接受以警方的初判表來做為保險理賠的根據。現在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大概有多少人?
陳部長建宇:現在的人數很少,只有幾個直轄市有,剩下都是……
李委員昆澤:全國大概只有27人而已。
陳部長建宇:對,非常少。
李委員昆澤:每年的交通事故大概有30萬件!如果取消初判表,而採用行車事故鑑定,那這27人有辦法處理這些相關的交通事故嗎?每個月的交通事故大概2萬3,000件,對於行車事故的鑑定,初判表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它的法源,我們必須要做檢討。
陳部長建宇:是。
李委員昆澤: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人力明顯不足,交通部的規劃為何?請部長簡單說明。
陳部長建宇:第一,有關初判表的部分,我們已經和內政部協調,內政部也同意暫緩實施,剛才委員也特別提了。第二,有關後續要處理的事情,可能還需要大家再坐下來談,我們已經跟院報告,院可能會統合做處理。第三,有關法律的部分,現在有所謂相關的作業規定,這個相關規定的法源性,剛才委員也提到力道夠不夠的問題,我們可能會在未來的處罰條例裡做處理。
李委員昆澤:現在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的人力明顯不足,每人每個月大概只能處理390件左右,但是全國每個月有將近2萬3,000件,一年將近30萬件!
陳部長建宇:對,員額的增加確實有它的難度,而且也需要一些專家學者來做協助處理。
李委員昆澤:我們希望警方的初判表能夠發揮基本的功能,但是要有法源的基礎。
陳部長建宇:是。
李委員昆澤: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也要補足人力,對於行車的事故能夠有更專業及更精準的判斷。
陳部長建宇:是,謝謝委員。
主席(羅委員淑蕾):請陳委員歐珀發言。
陳委員歐珀: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行政院於10月31日推出一個40億刺激消費的方案,其中一項是補助國民旅遊,以提振國內景氣。事實上本委員會在10月21日審查觀光局預算時,本席就提出需要削減預算40億的規模,用以補貼國人國內旅遊的津貼,不曉得部長及局長還記得這個建議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了解。
陳委員歐珀:當時我提出這個構想就是因為國人出國旅遊的人數比國外旅客來台,遠遠多了一百八十幾萬人,現在行政院採信本席的建議,我不是說他們偷了我的點子,而是好的建議,我們都可以積極來執行。我建議部長及局長,上次我在這裡講了10分鐘都沒有請你們回答,希望你們針對我那10分鐘的建議來進行盤點,讓觀光局在未來的發展業務上可以作為參考。我前十天才講,十天後行政院就接受我的建議了,證明我的建議是滿不錯的,所以他們才會採納我的建議。
部長及局長都有很多出國的經驗,請問你們出國在離開旅館時,你們會在床頭上壓一些小費嗎?
陳部長建宇:在國外有一些國家確實是有壓小費的習慣,有一些國家沒有,如果是有的國家,我們就比照辦理。
陳委員歐珀:全世界大部分的觀光國家都有,只有中國、日本、韓國和台灣沒有。請問局長有壓小費的習慣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有的。
陳委員歐珀:你們床頭都有壓小費,對吧?在床頭壓小費是國際禮儀,所以已經變成國際觀光大國的趨勢。你們小費大概都放多少錢?
陳部長建宇:在國外大概都是美金1元。
陳委員歐珀:大概1、2元,折合臺幣大概多少?也是大概50元左右,對不對?
陳部長建宇:對。
陳委員歐珀:當時你們壓小費是使用紙鈔還是硬幣?
陳部長建宇:一般都是用1元美金。
陳委員歐珀:美金1元沒有硬幣,都是用紙鈔。所以這就是一個問題,台灣最小面額的紙鈔是多少?
謝局長謂君:100元。
陳委員歐珀:所以他們本來的習慣是放1、2元美金,結果台灣的100元算起來是3、4元美金,他們因此收手了!不放了!根據你們的資料,每年有991萬的觀光客來台灣觀光旅遊,如果我們以每一個人來台灣6天計算,你知道一次放50元面額的新臺幣就達到多少億嗎?有30億!再加上拖行李或其他服務者,至少每年就有70億,這筆錢不少,可以為台灣的觀光發展提振多少的收入,同時也為基層的勞工,包括飯店服務人員以及機場服務人員增加零頭的收入。請問部長及局長,這種錢我們該不該賺?要不要賺?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指教。因為台灣跟其他國家在收費的方式上有一點點差距,台灣有特別收取服務費這一塊,所以現有的收費就有收取服務費,當然如果委員的建議可以做,我們可以從鼓勵、從宣導上著手。
陳委員歐珀:部長所言甚差,收服務費的商店沒有幾家,大飯店才會收服務費,所以我建議你積極思考這部分,這不用花到觀光局的錢,我們只要促成即可。老實跟你們講,我在上禮拜去請教央行總裁彭淮南,我跟他建議,他就積極回應,他比你還重視這個!我在11月2日質詢,當天晚上他就寫了一封信給我,針對本席提出是否發行50元紙鈔的質詢,彭淮南總裁當時告知本席從未聽過相關的建言,他表示會儘速研議其可行性。從這裡可以看到彭總裁的用心及施政的效率,不愧是世界第一、12A的總裁!第一次有部會首長讓我有感,說實在話,如果你們可以做到這樣,當天質詢的建議,你們當天就能寫一封信給我的話,我會感到很窩心。當然我收到信之後,我也馬上回信給他,之後我又接到導遊業者、觀光業者寫給我的信,我再回了一封信給他。我的意思是大家是不是能這樣做,讓基層人員有感?像這麼好的政策,為什麼不推?
我具體提出建議,請部長儘快邀請觀光從業人員,責成交通部召開相關的會議,彙整從業人員的心聲,因為隔了2、3天,彭總裁收到我的信之後,他又馬上打電話給我,他告訴我,他會徵詢國內觀光或導遊的相關業者,所以請你們儘速彙整相關意見,呈給央行總裁看一下,這不是很困難的事情。我為什麼一再強調呢?因為這已經是國際的禮儀,這筆錢確實對一些基層從業人員的生活改善或是自尊心都有效益,應該賺也值得賺。銅幣好像是街頭行乞或是街頭藝術表演者較常使用,我們要考慮到人性尊嚴,事實上收到銅幣,心裡是比較不好受,如果收到紙幣的話,感覺會比較好。因為我們沒有50元紙幣,所以針對國際禮儀,應該與時俱進做一些調整。我在這裡也特別再跟部長及局長說明,我們的觀光收入遠低於其他世界的觀光國家,你們不要美化數據,去年觀光外匯收入只有占GDP2.48%,遠遠落後香港的14.16%以及泰國的10.87%,去年泰國及香港比前年成長2%,我們只成長0.02%,足足落後人家100倍,顯見我們觀光的發展輸給泰國及香港很多。世界觀光組織報告指出,在全球各國占GDP的百分比,約有超過9%來自觀光收入,而我們才占2.48%!我們確實需要好好提振觀光的發展。
本席在這裡具體提出建議,希望你們好好研究這三個捷徑,向我提出一個檢討報告,就像彭淮南總裁一樣,好不好?我建議第一,觀光局的位階要升格,泰國的觀光局於2002年升格之後,從此這個人民平均月薪才兩百多美元的國家,迅速整合全國力量,並一舉躍上全世界的觀光舞台,就是因為他們重視觀光,把觀光局升格。泰國大賺大陸客的觀光財,世界主要國家前往泰國旅居,今年上半年較去年同期,大部分都是成長的,顯見泰國的觀光政策是有效的,當然他們是均衡發展,不像台灣大部分是來自於中國大陸的旅客,我上次也跟你提過要多方向的發展。
第二,我剛才提到發行50元紙鈔,我再強調一次,大陸觀光團一條龍壟斷,錢都回流到中資,我們都沒有賺到錢,只賺到一些垃圾,我上次也是強調這部分,假設我們每位國外的觀光客每天在旅館留下50元小費,那我們一年至少也可以賺30億,再加上機場以及出入旅館的小費,大概有70億元新臺幣的收入。我覺得這部分應該賺也合理,而且可以活絡底層的零頭經濟,提振基層勞務人員的工作士氣,並且改善他們的生活。第三,我上次也跟你們提過,台灣最美的風景就是人情味,要成為一個觀光大國,我們應該教導國人如何成為一位好的主人,這一點很重要。我們宜蘭好山好水,這一次在宜蘭各地,我特別提到最美的風景是人情味,這可以帶動宜蘭縣整體的觀光發展,他們的業者非常有感,這一點上次也跟你們提過。
陳部長建宇:台灣美德這一塊其實有躍上國際舞台,有很多這樣的小故事在國際間流傳。
陳委員歐珀:你也贊成嘛!你們要收集相關的資料來教導國人。最後我再次說明,民國99年時,每三個國外旅客就有一人認為台灣是友善的,到現在變成來五個國外旅客,才有一人認為台灣是友善的,顯見台灣的人情味逐漸減弱中。所以我們現在要提振觀光發展,第三個捷徑就是台灣如何做一個好的主人,能夠讓其他國家感受到我們的人情味。我們賣的是服務,所以我們最美麗的風景是人情味,希望部長跟局長未來要好好落實這個工作,也希望你們在一個月內回覆我的具體建議,做一些檢討、盤點,並提出一些精進的作為。
陳部長建宇:謝謝。有關觀光局改組的部分,我還是要拜託各位委員多多幫忙,讓我們的組改早一點通過,讓局可以提升為署!謝謝。
陳委員歐珀:謝謝。
主席(李委員昆澤代):請羅委員淑蕾發言。
羅委員淑蕾: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排了幾個解凍案,譬如有凍結五分之一、凍結十分之一等等解凍案,你們說要整個解凍,但是譬如解凍案裡有對於大陸團進行觀光宣傳7,000萬元,全部都是針對大陸團,你們說不要讓個人旅遊被旅行社綁架,或是不要自由行變成團體行等等,針對這些事項來進行相關工作,這樣也要花7,000萬?請問,這7,000萬是要花在哪裡?目前有多少人在做這一項稽核的工作?請告訴我,要怎麼抓?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從8月開始成立稽查大隊……
羅委員淑蕾:稽查大隊有多少人?
謝局長謂君:一共有32人。
羅委員淑蕾:只有32人,請問,到台灣來的大陸觀光團,一共有幾團?你們怎麼抓?這32人要怎麼抓?你們現在編列7,000萬,這7,000萬的項目包含人事費,請問你們怎麼做?
謝局長謂君:我們到陸客經常會去的一些風景點、購物點以及重要的……
羅委員淑蕾:你們到購物點之後如何抓?直接問他們是自由行還是團體行嗎?你們如何區別?
謝局長謂君:現在規定要在遊覽車的車頭貼上團號,所以,自由行或團客就能一目了然。
羅委員淑蕾:我的意思是,不要做一些瞎忙的工作,你們說這還包含廣告費等等一大堆費用,事實上這對陸客來台的種種情況有助益嗎?嚴長壽講過一句話,他說台灣在拚觀光是重量不重質。你們根本就是為了美化數字,拚命的衝人數,包括要如何抓等等,你們都弄了許多奇奇怪怪的政策,但是到最後執行的結果為何?根本沒有什麼效果!我們提出一些統計數據來看,陸客到台灣來,錢讓誰賺走,這才是我們所要關心的,而且是我們所需要重視的。但是今天他們到台灣來,卻像俗諺說的「生雞蛋的無,放雞屎的有」,把很多觀光景點弄得亂七八糟,人山人海,影響到國人的旅遊品質,甚至把一些歐美國家及日本遊客的觀光品質都降低了。其次,陸客的錢讓誰賺走?我提了很多次,陸客來台越多,漏稅越多,因為給港商一條龍賺走,這個講了很多次了,雖然在本席提出相關質詢後,你們有配合財政部去站崗,就是派一個人站在門口,查看買東西有沒有開立發票,但現在還有站崗嗎?根據我的了解,目前這部分也沒有了。今天港商一條龍一年漏稅多少?有抓到的是10億元!他們現在很多作法是,刷銀聯卡,整個帳是在香港結,所有帳就保留一天,一天以後,就把整個帳送到香港去,這樣你要怎麼抓?當我們的特偵組、調查局去搜索時,只能搜到一天的帳本而已啊!
謝局長謂君:跟委員報告,這種情形大概三、四年前有過,但目前為止,已經沒有這個情形……
羅委員淑蕾:你敢說目前沒有嗎?
謝局長謂君:而且現在補漏稅,已經累積達12億元。
羅委員淑蕾:對嘛!就是10億多嘛!那是本席一直質詢才有這樣的成果,而且,這是有抓到的,沒抓到的呢?現在要抓陸客逃漏稅,財政部是用站崗方式,反正就幾家店,派幾個人站在門口,有些台灣本土的所謂藝品店,他們也都願意提供錢讓財政部僱人,但聽說現在又都沒在站,就是每次我們立委質詢後,你們就應付一下,站個幾天,然後就沒有了,又開始死灰復燃。包括我剛剛提到的自由行部分,其實我告訴你啦!他們到台灣來,縱使是自由行,房間要找誰訂?車子要叫誰訂?當然都是旅行社啊!台灣導遊找誰?也是旅行社嘛!所以你這個有什麼意義!只不過是多數人變成少數人而已,等於本來是團體,現在變成個人,可是還是被旅行社綁架啊!要帶去的地方還是都被他們整個壟斷了啊!所以你畫的這個陸客觀光大餅,我們台灣人是看得到、吃不到,你看看整個外匯收入,到底有哪些是我們賺到的呢?
謝局長謂君:事實上陸客到台灣是住在台灣,也是吃在台灣,相關的司機、領隊……
羅委員淑蕾:可是旅社是誰開的?港商開的嘛!為什麼叫大陸一條龍?依你的了解,現在一條龍的廠商有幾家?
謝局長謂君:目前據我所知,有登記港資的旅行社大概……
羅委員淑蕾:不是旅行社而已喔!包括旅館、藝品店、遊覽車公司等等,整個就是一條龍,現在總共有幾家?
謝局長謂君:有9家旅行社,占整個團體……
羅委員淑蕾:不是9家旅行社啦!藝品店有幾家?就是逃漏稅最多的有幾家?
謝局長謂君:有43家,占整個大陸團約10%左右。
羅委員淑蕾:什麼占大陸團10%?我覺得你們的資料跟訊息真的是跟民間的認知差距很大,你們真的很不用功!以大陸購物團的高雄鑽石團為例,其實高雄並不產鑽石,可是陸客到高雄都買什麼?買鑽石,而5家接待中國鑽石團的商家中,就有3家是港資,所以購買的金額差不多只有四成是本地廠商獲益,其他六成都是回到港資口袋……
謝局長謂君:上面寫的是四成由本地商家獲益,六成的部分,我知道他們是變成回扣,然後回歸到旅館、餐廳……
羅委員淑蕾:有關港商一條龍問題,本席已經詢問很多次了,我要你們提出專案報告,到現在什麼都沒有!剛剛陳委員提到他以前在財政委員會,我以前也是財政委員會委員啊!我們當天一質詢,下午馬上就會收到回覆,但是你們根本就是藐視交通委員會委員,好像只要12分鐘質詢時間一過,就沒事了!我為了港商一條龍質詢多少次了?
謝局長謂君:報告委員,我們有寫專案報告,下午我們就請同仁送給委員。
羅委員淑蕾:對啊!拿出來給我們看看啊!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給全部委員,不是只給一人。
羅委員淑蕾:對啦!你們提供給委員啊!當然,國家的大政策、行政院的政策,交通部要執行,可是當交通部執行有困難時,就一定要大聲說NO!陸客現在大量來台,你們又想要把台灣當作轉運站,讓觀光客轉機等等,但你看看我們的天空流量,幾乎每班飛機到台灣來,在天空就要等多久時間?現在只有一條跑道,而那條跑道前陣子又發生破損,第二條跑道要到明年一月才完成,有可能明年第二跑道好了後,第一跑道又壞了,第一跑道是林鵬良擔任桃機總經理時發包出去修理的,結果修成那樣!包括我們的X光機檢查員,前幾天還被媒體爆料檢查時有人滑手機,這些都顯示你們的準備工作不夠,當無法容納那麼多量時,有必要開放那麼多人到台灣來嗎?我們應該重質不重量,就像不丹一樣,要到不丹參觀,就要收取很高的入境費。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們的看法也是先把質做好,再來談量的問題,所以為什麼從我上任至今,業界一直希望把團客人數拉高,但我卻不願意,到現在為止,我還是堅持我的看法,就是維持在5,000人,就是希望把質帶上來,然後我們推優質團、高端團、原住民團,其意義就是要把質養起來,讓這些觀光客少去所謂的賣店,我們也逐步把賣店減縮,讓他們可以減少進去賣店,這就是我上任以來一直堅持的態度,所以量的部分一直是在減緩,質的部分則一直提升。
羅委員淑蕾:因為你們自己沒有能力承受那麼大的量,這是目前的困境,你看現在幾乎每班飛機都延誤,而且每個班機都要等待……
陳部長建宇:明年1月8日以後,這個現象應該可以改善。
羅委員淑蕾:明年1月8日以後,是不是第一跑道又要維修了?
陳部長建宇:不會啦!不會啦!那是因為S10滑行道飛機扭轉過程使用過度,再加上液壓油有腐蝕現象……
羅委員淑蕾:真的啦!這是為了維持台灣名譽,避免在國際上鬧出笑話啦!你看!陸客雖然增加,但歐美旅客、日本團幾乎都是減少啊!
陳部長建宇:以103年為例,陸客一年出境人數達1億1,600多萬,到台灣占的比率是非常非常低的。
羅委員淑蕾:當然低啊!台灣才多大而已!
陳部長建宇:所以我們一直在談質,不願意讓量衝高,也就是這個意思啊!
主席(羅委員淑蕾):請葉委員宜津發言。
葉委員宜津: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歐洲是全世界人最喜歡旅遊的地方,所以,歐洲商會對觀光產業有很高的期待,而他們的建言也就有很高的參考價值。歐洲商會對台灣觀光旅遊提出的建言,有關交通部部分,就是桃園機場,我們真的希望1月8日以後,桃園機場不要再有任何的藉口。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我們會努力把它做好。
葉委員宜津:我們就再忍耐兩個月,另外,他們還有一個建言,等一下我們會做成決議,希望你們要真的去做,就是有關基隆郵輪轉運站問題,我們來做好不好?人家有這麼好的建言耶!如果基隆郵輪轉運站你們不做,我建議安平也可以做為郵輪轉運站,因為我們安平有很多遊艇,我們除了製造遊艇,也鼓勵很多世界級的遊艇到我們古都府城來參觀,我是不是可以具體建議把基隆、安平建置為郵輪轉運站?
陳部長建宇:基隆一直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期待它能成為郵輪的母港,現階段中,像西碼頭……
葉委員宜津:安平呢?
陳部長建宇:安平我們知道有一個漁光島,裡頭也有很多……
葉委員宜津:不是只有漁光島,我們有很多遊艇。
陳部長建宇:我們現在正努力跟台南市政府研商遊艇發展方案。
葉委員宜津:請一起考量,我會提出這樣的決議案,請你們兩地一起考量。
局長,你不認識木村拓哉我不會怪你,你請了吳宇森來拍片,實在也拍得不錯,但是歐洲商會對我們的建言你要聽,不要再只有台灣最美的風景是人情味,那就真的不需要觀光局的存在了。
觀光局「拔尖領航方案」花了300億,請問做了什麼?這個方案中,第一個是「魅力旗艦」,要創造10處國際魅力景點,請問是哪10處?有嗎?有國際魅力嗎?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包含恆春古城、鹿港小鎮、新北市水金九、台北孔廟、台中綠園道……
葉委員宜津:你說的這10處,錢花下去以後,不要問外國人,就問台灣人好了,跟過去有何兩樣?
謝局長謂君:譬如新北市的九份,目前韓國、日本觀光客非常多。
葉委員宜津:九份?我上次才show圖給你看,九份和夜市有何兩樣?我show九份圖給你看,你都看不出來是九份啊!再來是「國際光點」,請問國際光點花了什麼錢?建國一百年就不用提了,連建國一百年發行的紀念幣都沒有人要,好!「推出長期定點定時產品」、「舉辦國際知名賽會」,我都不知道有什麼國際知名賽會?我是交通委員會的委員耶!
謝局長謂君:像台灣自行車節、溫泉美食嘉年華等等。
葉委員宜津:這些跟以前有什麼不一樣?300億花下去,有什麼不一樣?
謝局長謂君:譬如國際光點部分……
葉委員宜津:好,我們就舉「2011世界設計大會」為例,這是什麼東西?沒有人知道啊!
謝局長謂君:這是配合世界設計大會整體向歐美行銷。
葉委員宜津:部長,你知道這是什麼嗎?
陳部長建宇:主要是藉由國際設計大會來做所謂會展的觀光行銷,觀光局是配合設計大會,來做觀光行銷。
葉委員宜津:結果呢?我覺得錢是投到水裡去,完全無感。再來是像花博、燈會這種東西,我覺得都像放煙火一樣,部長,你記得去年燈會在哪裡舉辦嗎?
陳部長建宇:台中。
葉委員宜津:是局長告訴你的嗎?
陳部長建宇:沒有!我自己有去,我很清楚。
葉委員宜津:好,那前年燈會在哪?
陳部長建宇:南投日月潭。
葉委員宜津:還是局長告訴你!這我不怪你,連我都不知道,燈會一年辦過以後,誰還記得什麼!
陳部長建宇:其實台灣燈會在國際上……
葉委員宜津:台中辦過燈會留下什麼?南投辦過燈會,留下什麼?
陳部長建宇:這是國民素養問題,像我們的燈會,Discovery把它評鑑為世界10大最重要活動之一,我是覺得現在台灣燈會在國際上已經非常響亮,而且把國外人士帶進來,讓他們多多接觸台灣,這也是好事。
葉委員宜津:部長、局長,我們不要這種曇花一現、煙火式的燈會,辦燈會是好事,可以,但至少要讓人家對辦過燈會的城市留下印象,好不好?不是只有燈會,否則這個燈會擺在這裡和擺在那裡,統統都一樣,那就失去觀光的意義,難怪你永遠都……
謝局長謂君:跟委員報告,事實上燈會已經變成台灣每年一個重要的品牌……
葉委員宜津:只有燈會那幾天會來,這樣有什麼意義呢?
謝局長謂君:在各個地方,一般都是兩個禮拜到三個禮拜。
葉委員宜津:部長、局長,我相信你們都聽得懂我的意思,看燈會當然很好,大家也愛看,那幾天也真的很漂亮,可是燈會過了以後,留下什麼?哪個觀光客看完燈會以後,對那個地方會有印象?只有對燈有印象啊!
陳部長建宇:中央和地方一起舉辦燈會,地方就要強化他們所謂的都市行銷,把它的優點在那個節骨眼凸顯出來。
葉委員宜津:這不要賴給地方,這應該是你們要做的事。
陳部長建宇:燈會是大家一起共同辦理,當然從觀光局立場,會配合地方來推銷,地方政府當然也要做他們的都市行銷,這是一定要做的事情嘛!
葉委員宜津:我今天質詢的重點,就是你們沒有進行行銷。
謝局長謂君:我們都是晚上看燈會,白天玩周圍景點,藉機會把周圍景點提升起來。
葉委員宜津:沒有啊!沒有人會留下印象,那麼多個城市辦過燈會,沒有人會對那個都會留下什麼印象啊!沒有啊!我們的問題就在這裡啊!我沒有很多時間,再看下個問題。你們的拔尖領航,你說有10個點,還提到九份,好,這是你們網頁介紹的,除了人情味、夜市以外,還有「海岸觀景奇特」,還真奇特咧!這是我們的海岸觀景,奇特啊!充滿垃圾!這就是我要告訴你們的,充滿垃圾有時候不是只有國民素質問題。你剛剛跟我說九份有多少觀光客,好,我們來看!淡水老街,假日平均20萬遊客,九份,1萬5,000人,烏來老街、鶯歌老街,這也都是你們最愛的!20萬人給了2間廁所,你要它怎麼乾淨?1萬5,000人的地方,也只有2個廁所,你要它怎麼乾淨?這就是我們問題的所在!
局長,老街除了廁所以外,連垃圾桶都沒有,不要說20萬人,光是1萬人就會產生多少垃圾?
謝局長謂君:事實上,過多的垃圾桶有時也會造成遊客到處亂丟,並且累積許多垃圾。
葉委員宜津:我沒有要求過多的垃圾桶,你說過多的垃圾桶會累積垃圾,所以你就不裝垃圾桶讓別人隨便亂丟,這算什麼理由?
謝局長謂君:這很多屬於是地方政府的權責,我們會繼續來輔導地方政府。
葉委員宜津:現在又推給地方政府,那我們就永遠無解了。部長,這件事情又要推給地方政府嗎?
陳部長建宇:觀光局可以跟地方政府一起研究,看在什麼地方增設公廁這個很重要,我也同意委員的看法,這方面確實有所不足,我們跟地方政府一起合作。
葉委員宜津:好,請盡快。
最後有關行銷台灣,除了剛剛所說的硬體建設以外,觀光局應該要多採納別人的諫言,就像我剛剛所說的歐洲商會,歐洲商會還說其實台灣有一個全世界密度最高的百貨區塊,大家都知道在哪裡,也就是我們的信義區,從市府站到台北101的這0.5平方公里內有7大百貨公司,密度超過紐約第五大道,超過東京的表參道,也超過中國上海的外灘,我們是否應該針對這一塊好好行銷?甚至要行銷的時候,可以跟那七大百貨業者聯合規劃,可能觀光局都不用出錢、策劃,民間業者可能都比你還會策劃、整合行銷,你們只要負責出去打國際市場就好。
主席:交通部就研究一下,看要怎麼跟百貨公司配合。
陳部長建宇:我覺得這個建議很好,甚至連退稅的部分,這裡頭也都可以……
葉委員宜津:說到退稅,我要呼應剛剛羅淑蕾委員所說的,如果可以查出十億的逃漏稅,那大家心裡都很清楚,後面絕對不止這個數字,逃漏稅都可以查到十億了,表示這個問題非常非常嚴重,查到十億,你知道背後有多少億的逃漏稅沒有被查出來嗎?你們還覺得不錯,這個真的太離譜了。
主席:還有剛剛部長提到外國人的銷貨退稅部分,其實在百貨公司裡面就可以辦,因為很多國家都是這樣,但我們現在退稅是很麻煩的,而且在機場退稅也很不方便,所以應該要好好學一學。
陳部長建宇:了解。
葉委員宜津:趕快做啦!不要做只有曇花一現的拔尖領航。
主席:請陳委員素月發言。
陳委員素月: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在這裡針對交通部最近公布的計畫請教部長,就是補助國人住宿遊園精采行的計畫,交通部標榜為了提振消費在最近公布了上述的計畫,先請教部長這項經費來自哪裡?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由現有的預算做勻支,不足的時候,再申請行政院動用預備金。
陳委員素月:現有的預算?是指今年度的預算?
陳部長建宇:是。
陳委員素月:預算大概是多少?
陳部長建宇:大概1.3億。
陳委員素月:這個計畫包括旅遊住宿、主題樂園和大眾交通運輸的優惠,不過在我仔細看過之後,對這樣的計畫內容感覺滿失望的,不曉得你們是否仔細思考過這樣的計畫真的能夠達到你們所要的目的?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我們是想政府可以花費3分力,再借助民間多花幾分力,共同來刺激景氣以產生加乘效果。當然,政府提出這樣的優惠也期待民間可以提出來,像這次的國旅展也有這樣的現象,只要每年都能這樣做,兩個相互搭配的結果就可以產生加乘效應。
陳委員素月:我覺得在這個節骨眼上,你們實施這個計畫,會讓人聯想是否因為選舉到了,你們是在政策買票。
陳部長建宇:我想最主要是經濟景氣的關係,正好需要配合來刺激,我相信絕對跟選舉無關。
陳委員素月:看過計畫內容之後,針對大眾交通運輸的優惠來說,其中有一項公路客運十大精采旅遊路線的優惠,你們目前所補助的十大精采路線,為什麼都沒有西部平原的旅遊路線?難道西部平原就沒有值得旅遊的地方嗎?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當時這十大精采路線是透過評選出來的,在未來我們會持續推動精采路線,推動的過程中可以做檢討,在評選過程中也可以將相關的區域納入一併作考量。
陳委員素月:你所列的十大精采旅遊路線都是一級的景點,這些一級景點平常遊客不夠多嗎?
陳部長建宇:我想就是因為人多,所以才鼓勵大家使用公共運輸工具來處理。
陳委員素月:因為人多,所以你要鼓勵更多的人去嗎?
陳部長建宇:就是期待他們不要開車,搭公共運輸才給予優惠。
陳委員素月:其實你列的這些景點,也都是目前陸客來台的熱門景點,剛剛我們也看到葉宜津委員所展示的一些畫面,很多旅遊景點的公共設施不夠,在擠進去那麼多人時,就降低了旅遊品質,所以我覺得在鼓勵國人旅遊的部分,你們應該從另外一個角度作思考,而不是再擠更多的人到一級景點。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觀光局現在在推分區深度旅遊、熱門景點總量管控和預警的相關機制,這些有一直在做處理,景點的部分也可以逐步地溝通,達到總量管制的效果。
陳委員素月:最近地方有一個旅遊模式,我覺得還滿不錯的,可以提供給交通部與觀光局作為思考的方向,因為我覺得鼓勵國人旅遊應該是朝著深度旅遊的方向來思考,而不是錦上添花,一級景點的人潮就已經擠爆了,你們卻還鼓勵國人到那些地方去跟大家擠,因而更降低旅遊的品質。
陳部長建宇:跟委員報告,我非常同意您的看法,像剛剛局長在談的水金九,因為九份人很多,所以我們就打算把人引導到周邊開發性的景點,像是水湳洞,還有金瓜石,所以水金九就是這個意思,把人潮適度的往外擴展,讓他產生群聚的效用,不要人都集中在九份,所以我們的用意與委員的想法是一致的。
陳委員素月:我想行政院提出這樣刺激消費的方案,應該就是為了擴大內需,所以我想不應該只針對旅館業或交通和運輸,應該也要考慮到地方產業,我們彰化以永靖鄉來說,最近有一個社區在7、8月時,自己就推出一個套裝行程,內容包括採果、上課,還有中午體會風味餐,上課內容包括地方產業的染菊、園藝嫁接和盆栽組裝,這些都與地方產業息息相關,他們有在網頁上受理報名,一開放報名後,很快就額滿,我有問過他們來報名的對象大約涵蓋哪些縣市?他們說最遠還有來自金門,在金門上網報名之後,再搭飛機來到彰化小鄉下的永靖鄉,課程結束之後他們真的覺得收穫滿滿,我覺得推動國人旅遊應該朝這種方向來思考。
陳部長建宇:深度的旅遊、知識性的旅遊,這些都是我們所期待的,以觀光平台載具盡量協助所有的套裝遊程,這部分如果永靖鄉做得很好,說不定也可以透過旅行社加以包裝一起做行銷,我們站在觀光局的立場,一定會協助幫忙。
陳委員素月:本席覺得社會底層的生命力有時還比中央政府強,他們會去尋找他們自己發展的模式,所以中央政府不應只由高處往下看,而應多多走入基層,或是到地方實際去看看我們觀光產業的發展,推動這樣一個計畫,我們希望能達到擴大內需跟活絡經濟的目標,並且刺激消費,所以無論是國外或國內的旅客,我們最大的目的不就是讓旅客能購買我們台灣的產品嗎?
陳部長建宇:推動他們前來觀光,最重要的除了台灣的美景、美食之外,還希望刺激消費,這也是我們期待的。
陳委員素月:剛才羅委員也提到,很多外國的觀光客或大陸客來台,採行觀光旅遊一條龍的模式,他們最終消費的地方還是回到港資或中資的商店,而實際受益的台灣產業有多少?你們曾經評估過嗎?
陳部長建宇:關於港資一條龍的問題,我們也一直在抑制,並作稽查。當然我們也同意力道上可能還需要再加強,我會責成觀光局就這部分澈底加以檢討,如果有必要的話,看有什麼需要,再協調財政部一起做處理。
陳委員素月:本席建議交通部及觀光局,在這個方案上,你們必須重新思考,而不是撒大錢去補助本來住房率就很高的旅館業,或是補助原本人潮就很滿的觀光樂園。
再者,關於高鐵假期的優惠,目前提供優惠商品的路線,也是之前比較熱門的觀光景點,未來配合高鐵新設的雲林、彰化、苗栗3個站通車,你們應該也要針對這3個站著手規劃優惠行程,以帶動當地的觀光發展才對。
陳部長建宇:有關新增的3個站,該如何與觀光景點連接部分,台灣高鐵公司將會與地方政府一起進行研究,因為理論上來講,現有的公路、客運,都有經過較好的景點做串連,當然如果台灣好行這裡能開出適當的路線,我也會鼓勵他們再開出來。
陳委員素月:我們彰化也有很好的景點,剛剛局長也提及國際魅力10大景點之一,其中也包括鹿港?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是,有包括鹿港。
陳委員素月:我們彰化有鹿港也有田尾公路花園的花香。
謝局長謂君:還有清水岩。
陳委員素月:對,這些都有很好的觀光資源,所以配合未來高鐵彰化田中站的通車,我在這裡建議,你們應該好好規劃,以配合高鐵的運輸,推出優惠的套裝行程。
謝局長謂君:謝謝委員的建議,我們也會思考台灣好行是否能將彰化這幾個重要景點接駁在一起,甚至也包括委員方才提及的永靖鄉。
陳委員素月:在此,本席要再慎重建議我們交通部與觀光局,這些補助方案要真正補助相對弱勢的觀光產業跟地區,不要再錦上添花,再花在那些熱門的景點上,真的審慎思考地方還有許多值得觀光的地方,例如很多觀光農場或社區,真的都很值得我們國人做深度旅遊。謝謝。
主席:請簡委員東明發言。
簡委員東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延續上週二交通總質詢時所詢問的問題,亦即關於司馬庫斯重大交通意外事件發生之後,我們交通部很快的提案責成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調查山地原住民鄉有哪些比較危險的道路,當時各鄉鎮也很踴躍的提出來,大約提出431條,最後經過山地原鄉交通改善專案小組規劃近2年的時間,並到現場勘查之後,選定111條,在這111條中有11條是交給原民會,於104到106年的特設道路計畫中執行,經費共計7,100萬,而剩下的100條係由公路總局生活圈計畫負責處理,大概約有3.35億,本席當時詢問過行政院毛院長,他表示該筆經費並不多,我當時質疑2年之後的調查,如果就到這裡的話,似乎後續看不到執行的計畫,院長答詢時很清楚的表示,其係用專案作處理。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當天質詢即將結束時,院長就找我、公路總局局長及院裡面的處長,大家很快的作成一項定調,我們立即按照院長答詢委員的內容,很快的著手辦理,並於11月6日正式呈報給行政院,我相信因為當時大家已有這樣的共識,要以生活圈支應三點多億,所以要採取專案處理,我相信院裡面應該很快就會核下來才對。
簡委員東明:謝謝院長,也謝謝部長,因為你們一直都非常積極在處理這件事,關於危險道路,我希望我們不要每次發生重大意外事件,才來做後續調查……
陳部長建宇:因為已經花了2年的時間,我覺得應該把這件事情做好才對。
簡委員東明:我想這111件,既然已經有這樣的動作,而且院長已經很明白的交待以專案處理,應該很快就會得到改善。
陳部長建宇:應該很快就會核下來才對。
簡委員東明:但是有一個問題,要以公路總局生活圈計畫支應,這100條都在生活圈計畫裡面嗎?
陳部長建宇:對,用專案的方式。
簡委員東明:因為生活圈是有一定申請的程序。
陳部長建宇:對,這個可能要跟院裡協調,看看所謂的程序上,既然是專案……
簡委員東明:既然是專案,就不應該有生活圈……
陳部長建宇:我回去會跟局長交代,和院裡怎麼協調,讓它儘快做處理,因為要透過中間的過程去做處理,有沒有可能讓它加快?
簡委員東明:部長,這是一個重點,假如以生活圈方式來做處理,幾乎沒有辦法進行。
陳部長建宇:是,了解。
簡委員東明:因為大部分都不是列在生活圈裡面,本席看了你們列一個明細,100條很少列在生活圈裡面,假如用專案來處理,不是以這個做計畫應該才可以執行。
陳部長建宇:我來請觀光局與大家研究一下,看看申請的程序怎樣簡化讓它更快。
簡委員東明:謝謝部長。此外,危險道路從431條,篩選之後變成111件,我希望在最短的時間內能夠做個改善,讓這個地區有行的安全。
另外,在山地原住民區,大客車禁行路段,交通部公路總局在這個地方有限制,因為在司馬庫斯發生大巴重大案件之後,我們就有這樣的統計表,總共有190條公路,當然是涵蓋農路、林道及其他,是嚴禁大巴客車行駛,不曉得部長對這部分的了解程度如何?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這件事在當時發生之後,後來公路總局找各個地方政府及中央機關一起開會,有些道路是禁行、有些是要注意的路段,有分成兩類。據我了解,近期公路總局找地方政府要再研究,如果有一些條件已經做處理可以適時放寬就加以放寬。我要強調安全還是第一。這部分等他們檢討完之後,看看有沒有需要放寬的部分,再來做處理。
簡委員東明:對,因為我們原住民地區,尤其所禁行的公路系統部分總共有63條。被禁行之後,造成他們很多的不便,這個禁行已經實施多久了?
陳部長建宇:大概兩年左右。
簡委員東明:在這兩年的過程當中,這63條公路系統,剛才部長說你們有在檢討,當然是以安全為主,危險的部分儘快來做改善,認為可以行駛就應該開放,因為造成很大的不方便。
陳部長建宇:如果大巴不行,中巴有沒有可能性?其實都可以研究。
簡委員東明:這63條是公路系統,假如是農路還是一般的鄉道還情有可原,關於這部分,所造成當地居民行的不便的問題,就誠如剛才部長所提到,能夠儘快做一個研究及檢討,可以開放的就儘快開放,認為還有危險的,以這次交通部運輸研究所所列,大概這些危險的部分,應該都已經列在這裡面了。假如經過專案處理改善之後,可以開放就讓他們開放。
陳部長建宇:這個兩者可以做結合,我請他們做檢討完之後,如果有一些列在裡面,可以做改善的,儘快改善完之後,再來做放寬的處理。
簡委員東明:好。另外第三件事情,我一再提起這樣的問題,主要的因素就是每次碰到鄉親,還是問我同樣的問題,上次我們去看隧道的土地徵收的問題,真的讓我覺得非常厭煩,為什麼會拖延這麼久?從4月份一直到現在,到底能不能以生活補助的方式來補助?現在已經11月,都快到年底了,我想也影響當地重大工程的進行,這一點請部長能夠說明一下。
陳部長建宇:我記得上次來總質詢時,那一天中午,我請同仁問一下國發會,因為最後是國發會做整合。據我了解,他們承辦同仁是說相關部會都沒有其他的意見,所以他們傾向由部裡做處理,如果是這樣,部裡當然就可以做處理。
簡委員東明:對,希望部長能夠儘早做處理,因為拖延這麼久了。
陳部長建宇:了解。
簡委員東明:當地的地主一再地提起這樣的問題,我們也是不厭其煩地找處理的辦法。
陳部長建宇:對,部裡也一直在跟院裡溝通協調,我們也盡最大的努力來協助幫忙。
簡委員東明:部長,到底什麼時候可以完成?
陳部長建宇:我請同仁追蹤一下,因為國發會要報院後核下來,所以可能還需要一點時間,但是我相信會很快,我們儘快來協調。
簡委員東明:會過年底嗎?
陳部長建宇:我想應該不至於,今天才11月9日,我期待讓它可以很快下來,我們盡量協調。
簡委員東明:這個月底會不會有一個結果?
陳部長建宇:我想應該會有。
簡委員東明:希望如此,不然也讓他們期待這麼久了。另外一件事情,部長這麼了解原住民問題,因為土地的狀況,地價非常地低,你去看了就了解,而且你們也調查了有這樣的前例,蘇花改就是這樣處理的。往後交通部公路總局碰到這樣的狀況,當然狀況不多,在原住民地區重大建設幾乎都差不多,土地假如繼續一再地流失,我們也不希望有這樣的情形,如果往後還有這樣的狀況,是不是能夠比照辦理?
陳部長建宇:報告委員,很多事情是需要一步一步來,站在部裡的立場,當然可以了解原住民地區的土地價格確實偏低的情形,也會極力來幫忙,但是要形成通案性的處理,恐怕院裡不太會同意,但是我們會盡可能逐案、逐案加以說明。
簡委員東明:我們希望由交通部來帶頭示範,其他相關單位我們也希望能夠比照辦理,因為不是只有交通部的公路系統,像水庫及一些重大的建設,一再地在原住民地區發生,但是在土地協議價購的部分經常發生問題,我們也要求原民會來研究一下。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來協助,好不好?
簡委員東明:好,謝謝部長。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淑慧、張委員慶忠、吳委員育昇、鄭委員天財、邱委員文彥、王委員惠美、呂委員學樟、陳委員碧涵、黃委員昭順、潘委員維剛、林委員德福、陳委員怡潔、葉委員津鈴、賴委員振昌、周委員倪安及陳委員亭妃均不在場。
請劉委員櫂豪發言。
劉委員櫂豪: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接續上星期在總質詢時所提到的,要解決臺東縣現在火車票一票難求的問題,現在有短、中及長期的方法,當然長期就是花東鐵路的雙軌化,現在在進行當中,可能要6至10年不一定。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現在正在加速處理。
劉委員櫂豪:對啦!但總是沒有辦法馬上完成。中期我們在今年年底已經通過一個新購城際列車的方案,將來要採購12節列車,預計在兩、三年左右會提高運能。
陳部長建宇:50%
劉委員櫂豪:如果現在的班表可以提高50%,這是中期。那我們又提到短期的部分,希望在三天以上的連續假期,可以將返鄉專車常態化。有兩個問題,第一個,以臺東為例,應該要臺東縣政府協助,因為他們會負擔比較大的業務,包括要多出人手處理這件事,但是我相信臺東縣政府應該在人力可及的範圍之內,當然也樂意來協助這樣的事項。本席認為返鄉專車除了用現行臺東縣政府或各縣市政府來處理,臺東縣政府在農曆年會加派很多人手,自己來處理票務,這是一個方法。
但是另外一個方法,我一直要求鐵路局可以來處理這樣的事情,就是三天以上連續假期,我以臺東為例,在玉里以南的車票,開放前24小時大概就被搶購一空了,所以前24小時先讓身分證V開頭的人去買,就跟返鄉專車差不多類似的方法。但是這裡面要有幾個配套措施,第一個,可以減低縣政府的人力,但是要有配套措施,取票時要核對身分證,因為現在很多是用程式在跑,可以虛擬身分證號碼去跑,如果在便利商店取票時,無法核對身分證。第二個,三天以上連續假期,特別是傳統返鄉的節期,譬如像春節、中秋節等,本席認為應該取消團體票,以返鄉為優先考慮。部長,不知道這部分你有什麼看法?
陳部長建宇:我想分做兩個部分,一個是車票採用實名制來做處理,當然可能會涉及到幾個問題,第一個,有同仁告訴我,我還沒有確實去查證,他們的車票在登錄的過程裡,可能要跟其他機關做連線查核。第二個,真正要登車的過程,你聽我說……
劉委員櫂豪:你誤會本席的意思我還要聽你說?我又沒有要採實名制,在登錄、網路預購時是用身分證號碼(ID)來做辨識。但是在取票時不會去核對,因為在便利商店也可以取票,因為你們的軟體一直跟不上速度,一個人本來只可以買4張票,但是他用程式在跑,用虛擬的亂碼在跑,所以一個人或旅行社可以買很多張票,問題就是出在這裡。
報上不是說有查到花蓮某一個旅行社或藝品店一年買了多少票,它哪有那麼多人可以去買票,一定要用程式下去跑,即便員工200人,了不起也買到800張票而已,他為什麼可以買那麼多票,因為用程式在跑。除非你們有辦法可以防堵這樣的程式,你如果沒有辦法防堵,跟不上它的速度,當然要回到比較原始的方法,核對身分證之後,我沒有叫你要登錄在那張票。你們是核對例如他的身分證號碼V12345678,核對身分之後確定就賣給他,坦白說在現在的科技來說,是一個不聰明的方法但是很簡單,為什麼要用這不聰明的方法?因為票不好買。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報告委員,因為你也是學法律的、檢察官出身所以非常清楚,當民眾買票時,要登車時要查身分證……
劉委員櫂豪:沒有啦!部長,本席只有請你們在取票這個階段,你不要誤解我的意思,網路上不會有人建議這麼笨的方法,誰會教你登車時要核對身分證?我是說在取票時,我不怪你,你自己沒有在網路上買過車票,所以不懂我的意思。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
劉委員櫂豪:我再從頭跟你說,網路上買票要求輸入一個身分證字號,聽我說完,你沒有在網路上買過車票,沒有在臺東住超過72小時,所以每次我跟你說的時候都聽不懂,我不怪你聽不懂而且沒有住在那邊及買過網路車票,但是我說你要認真聽。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謝謝。
劉委員櫂豪:你不知道啦!
陳部長建宇:我知道,謝謝。
劉委員櫂豪:我什麼時候要求你們登車時做?你們這是什麼幕僚,我什麼時候講過這種話?我什麼時候說登車時要核對身分證?那麼笨的方法誰會講出來?我是要求你在取票時要這麼做,二十一世紀科技這麼發達,這確實是個笨方法。但是政府沒有辦法讓臺東人民可以馬上買得到車票,你想不出更好的解決方法,才回到這麼笨的方法來處理。
陳部長建宇:謝謝。
劉委員櫂豪:你們哪一個幕僚跟部長說,我說要上車要核對身分證?
陳部長建宇:好啦!沒關係,我回去可以馬上請台鐵來研究,立即下午跟委員做回報。
劉委員櫂豪:部長,我再從頭講一次,你認真聽,不要再嘻皮笑臉!你愧對職守!因為你沒有嘗過每天有多少父母、子女及返鄉的人,守在電腦邊12時1秒要按下鍵盤,買不到車票那種痛苦嘛,哪一個國會議員願意在每一次質詢時不厭其煩地講這件事情,對全體2,300萬同胞來說,買車票是一件簡單的事情,除了少數住在東部的人,沒有人體驗過這種痛苦,我們多麼希望在這裡討論其他重大的事情。
陳部長建宇:站在我的立場會期待能夠解決……
劉委員櫂豪:部長,不要說話。我現在講一次給你聽,你搞不懂這個程序,沒有人要求上車時要核對身分證,也沒有人要求實名登記在車票上,提供你這個資訊的是不及格的幕僚。你再聽清楚一次,我們在網路上買預售票時要輸入身分證字號,但是我們在取票時可以在便利商店或任何其他地方取票,不用核對身分證號碼。所以用電腦程式可能一個人可以買100張、200張的車票,因為他用程式在跑,像你我都只有一個身分證號碼,所以本席要求在取票時,要核對是不是本人用這個身分證號碼買到票,我沒有要求你要登錄在車票上。這個笨方法是為了防堵一個團體或一個人用電腦程式,一個人買超過4張以上的車票。這個問題不會發生在高鐵、西部走廊及其他城市,為什麼?因為他們取代性很高,買車票很方便。本席不厭其煩地講這件事情,當然用返鄉專車由縣政府來做也是一個方法,但是會增加縣府很多人力,我相信臺東縣政府同仁願意來做這件事情,但是我再想其他的方法,在三天以上連續假期的預售票,你嘗試用這種方法來處理。
陳部長建宇:了解。
劉委員櫂豪:本席再提一次,沒有人要求實名登記,我們只不過提供你們一個方法,第一,如何防堵一個人用電腦程式買超過4張的車票;第二,對於三天以上連續假期,如何讓台東的返鄉民眾可以有優先買到車票的機會,站在鐵路局、交通部的立場,你們認為鐵路局是在服務全國人民,這個我同意,但這是要建立在大家都能夠非常方便、平等買得到車票的狀態之下,請問部長對這個方案有何看法?
陳部長建宇:方才我所提的返鄉專車,當然有其不便利性,這個我可以理解,至於方才委員所提以身分證字號來取票的部分,我可以請台鐵儘快研究,部裡面會指定一個次長很快來研究這部分,最遲明後天會跟委員報告實際執行的狀況,如果沒有難度,我們當然就做了,如果有難度,我們也會把難度告訴委員。
劉委員櫂豪:部長,本席還是要求你要充分了解這部分,其實不只本席在建議,很多鄉親也提出許多方法、建議,請你們認真去思考,同時也要有同理心,國家給你們那麼大的權力,尤其你又身為部長,過去的因素姑且不提,但是我們怎麼好意思去跟住在東部的鄉親說,再等個十年,雙軌化之後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那我們就要請教,三十年前台東的雙軌化為什麼不做?既然這已經是一個事實,即便是用克難的方法,我們也要想辦法把這個痛苦減輕,這不就是你、我今天站在這裡、站在國會殿堂所要去面對、解決的問題?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指教,大家都在想辦法解決這個困難,這也是事實,也是我的義務。
劉委員櫂豪:謝謝。
陳部長建宇: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部長,其實許多委員也質詢過很多次,很多車票是被黃牛或旅行社包走了,這部分應該要想個方法來解決,上次本席也曾提及可以比照大陸的方法,大陸都有辦法在訂票時把姓名印在車票上,他們一個車次就有很多人,都能夠這樣做,為什麼臺灣不能做?你們真的要好好想想,東部人買不到車票真的很辛苦,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請李委員鴻鈞發言。
李委員鴻鈞: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觀光,本席要跟部長探討幾個問題,目前我國一年的觀光客將近九百多萬人,預計年底可以突破千萬人,我們長期在談的一個瓶頸就是桃園機場空間的問題,一千萬名觀光客都往桃園機場擠,現在包括跑道、航廈等都還需要一段時間才能完成,而觀光局可以做的事情,像陸客來台,他們不會只針對一個地區或一個點在玩,據本席了解,他們幾乎都是環島旅行,而且是趕鴨子式五天或幾天繞臺灣一圈,我們可否與旅行社協調,我們有台中機場和高雄機場,他們不要全都往台北擠,他們的第一站可以直接到台中或高雄,既然他們要環島旅行,以台中為出發點或是以高雄為出發點其實都一樣,第一,能夠達到同樣的旅遊效果;第二,可以紓緩全都往桃園機場擠的現象,請問這部分我們有沒有在做?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委員的建議很好,現在我們有在搭配優質團的部分,目前大概都是採逆時針的方向,我們期待未來有一部分、一半採順時針的方向,這種處理方式就是跟委員方才所提的類似,就是來客不見得完全擠在桃園機場,說不定高雄、台北松山機場都可以安排這樣的方式去做。
李委員鴻鈞:本席的建議是不只是高雄,甚至台中也可納入考量。
陳部長建宇:對,台東也是一樣。
李委員鴻鈞:包括花蓮等,你們都可以去考慮,就是把那些團分散開來,不是只有到的部分,離開的部分也可以,離開的時候也不一定全部都往桃園擠。
陳部長建宇:我們現在比較不鼓勵環島旅遊,我們期待能夠逐步變成分區……
李委員鴻鈞:對外客來說,臺灣的面積並不大,既然都來一趟了,他們就會希望能儘量走遍、走馬看花,以現在大陸的旅遊方向要走向精緻旅遊,可能還有一段距離。
陳部長建宇:沒有錯。
李委員鴻鈞:所以交通部、觀光局應該好好跟旅行社協商,然後旅行社再把它分散開來,如此一來,桃園機場的負荷自然而然就不會那麼重了,相對的,其他機場和那個地方也會受惠,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這個我們非常同意。
李委員鴻鈞:另外,本席也看到一個問題,目前臺灣日本觀光互訪人數將近五百萬,我國觀光客訪日人數約三百萬人,日本訪台觀光客人數大約一百六十多萬人。
陳部長建宇:比較少。
李委員鴻鈞:少很多,請問原因在哪裡?我們有沒有去探討這個原因?
陳部長建宇:最主要是因為日幣貶值的關係,再加上他們在生活的費用上……
李委員鴻鈞:我想這不是單一的問題。
陳部長建宇:也有人說因為陸客團過多,所以陸客去的地方,日本觀光客就不想去。
李委員鴻鈞:這不是單一的問題,這部分的面向非常多。剛剛本席有接見岩手縣達增知事,岩手縣位於日本東北比較偏的縣,而他們的外國觀光客,臺灣人就占了60%,這個比例非常高,日本一年觀光客大約一千萬人,我國就占了三百萬人,從這裡也可以看出,我們到日本觀光,日幣便宜是另外一個層次,為什麼他們可以吸引這麼多臺灣人去?臺灣跟日本其實是最近的,但是如何吸引他們來臺灣觀光的部分,本席認為我們做的還是不夠,這部分要如何加強?這就是我們要去考慮的。
陳部長建宇:目前觀光局在推學校學生的旅遊,就是針對日本在做……
李委員鴻鈞:部長講到重點了,關於學校學生的旅遊,你知道日本學生出國畢業旅行一年有多少?
陳部長建宇:這個我倒是沒統計,但是我知道這部分是我們很大的市場。
李委員鴻鈞:我跟你講,20萬人。可是這20萬人裡,來到台灣的不到一成。日本學生畢業旅行是一個非常大的市場,我們針對日本市場做行銷時,必須要看的就是這種。如何吸引畢業旅行的學生到台灣來?行銷方向有沒有走對?這就是我們看到的部分。上次我在這裡也跟局長提到同樣的問題,我這一趟去日本,看到我們觀光局的行銷廣告,雖然觀光局很認真在做,但是我看到的只有宣傳小吃和夜市,沒有凸顯其他台灣該有的特色,很可惜。既然要針對學生旅遊市場來做行銷,就該知道吸引學生的方向,這就是必須要考慮的部分,對不對?
陳部長建宇:是。觀光局既然已經把重點放在這部分,他們就要去想學生旅遊需要些什麼,要用什麼去搭配。
李委員鴻鈞:有沒有什麼具體的措施?
陳部長建宇:我請局長來說明一下。
主席:請交通部觀光局謝局長說明。
謝局長謂君:主席、各位委員。在台灣的部分,我們有鼓勵休閒旅遊協會跟對岸休閒旅遊協會組成聯盟,最近跟日本也有聯盟,我們也邀請日本的校長和主辦人員到台灣來,先做踩線旅遊。
李委員鴻鈞:他們來踩線,我們這邊也要有一些配合的行動,以便讓他們找出符合學生需要的點,該有的行動要做出來,然後他們就會自然而然往我們這邊走。
還有一件事情跟我們有關,我覺得觀光局應該提出來,我跟行政院及財政部提過,現在來台灣的外國觀光客這麼多,他們在台灣購物,只有幾個地方可以辦理退稅,局長,你知道嗎?
謝局長謂君:據我了解,只有少數幾家商店能辦理,而且最近財政部想全部改成e化,我們還在跟財政部討論。
李委員鴻鈞:只有幾家而已,造成大部分觀光客只能到機場辦理退稅,這樣一來,退稅的意義就不大了,有幾個原因:第一,退稅時大排長龍,相當不便,觀光客辦完退稅以後,只能拿著這些台幣回國,如果他們可以在百貨公司等場所就能辦理退稅,退回台幣以後,他們還可以繼續用這些錢在台灣消費,這樣的話,退稅才有意義。
陳部長建宇:我完全同意,我去歐洲時也都是這樣。
李委員鴻鈞:我在上次施政總質詢也提過,可是到現在已經隔這麼久,觀光局也沒有去落實,所以觀光局應該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看法,趕快將這部分落實。
陳部長建宇:我們會請觀光局在政觀推會議裡提案要求。
李委員鴻鈞:另外,現在應該要調整陸客旅遊的方向,你們有沒有朝這個方向在做?
陳部長建宇:有,我上來以後一直強調旅遊品質要提升,陸客平價團大幅削減,從明年1月1日起,所有團客一定要三分之二是優質團,三分之一才是一般的平價團。我們還有推高端團。我也期待陸客到台灣來時,這些效益能夠分散到各個基層面,所以我們也從自由行的部分來著手,總之,我們有很多配套來處理。
另外,我們也不願意看到有很多錢落到購物店,現在是逆時針的方式,未來會有順時針的方式,這樣的話,就可以打破局面,排程就會不一樣,購物點就會有變化。
李委員鴻鈞:這樣當然是沒錯,這就回歸我剛剛講的,可以從中間,也可以從南部,一定要去落實,落實以後桃園機場就可以減壓,這絕對是好事,甚至於可以拿一點獎勵出來。這樣的話,地方也受惠,桃園機場也可以減壓。
陳部長建宇:是,我會請觀光局慎重處理。謝謝委員。
主席:請管委員碧玲發言。
管委員碧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談到觀光發展,大家都很氣餒,多年來,政府給的錢也不少,像今天談到的拔尖計畫,幾年下來花了300億,未來還得每年編列下去,所費不貲,我看觀光局未來的目標,陸客的成長一年也只有10萬人,非大陸的觀光客的成長一年也只有30萬人,但是每一年國際宣傳費用就有12億,卻只成長這麼一點點的量,說實在的,我們看不到結構性的大改變,也看不到這些年來在硬體或軟體上有什麼好的大計畫,來澈底提升我們的國際觀光。
我現在要談的個案,雖然不在今天的計畫項目內,但是我要拿出來提醒你們,觀光局沒有一個好的大計畫,但是卻委身於妾婦之道,去配合長官,狗尾續貂,歹戲拖棚,還在把不應該有的計畫一年、一年編進來。部長、局長,你們知道我最關心的部分,歷年來只有本席堅持要刪預算,甚至於全年度的預算一概刪到只剩0,我一直關心的就是東北角景觀發展計畫,你們竟然繼續把明年度的預算編進來!我無法想像,連續三年叫你們不要再編了,連續三年把預算刪到只剩0,一毛錢都不給,葉部長很爽快,說:「好!5億全刪就全刪,6,900萬全刪就全刪。」,就這樣連續三年把預算刪到只剩0,結果你們還繼續編進來。我們來看一下這個計畫,我說的妾婦之道是什麼?就是被長官耍著跑,配合長官。這種歹戲拖棚到什麼地步?你看一下,「促進東北角土地景觀改善興辦計畫」你們今年又編了6,900萬進來,吳敦義當行政院院長時,在98年11月第一次視察經建會,要求經建會告訴他有什麼促進庶民經濟的方案,開完會以後,吳敦義一個案都看不上,馬上指示要辦兩個案,這個就是其中一個,他指示以後,秘書長立刻下去協調,內政部一個月後就提開發案,交通部兩個月後就被指示掛名計畫申請人,行政院三個月後就核定計畫案,面積688公頃,總經費105億。東北角土地景觀改善案是這兩個案的其中之一,掛在你們的身上,要你們去執行,另外一個是什麼?人被關起來了,就是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就這兩個案吳敦義去視察,計畫緣起於98年11月19日行政院聽取經建會的報告,也就是我剛剛講的,講完之後,同一天吳敦義就指示要做這兩個案,這兩個案在98年11月19日指示,98年11月22日行政院秘書長立刻召開協商會議,內政部就提開發案,然後在98年12月29日行政院就這兩個案原則同意辦理,兩個案的時間都一模一樣,A7合宜住宅這個案是98年12月29日行政院同意辦理的,你們的東北角案也是98年12月29日,然後這兩個案行政院核定的日期也都是99年3月10日,一個案叫內政部承擔,另一個案叫交通部承擔。這個叫內政部承擔的案子裏面還花你們郵局兩百億去擦屁股,我當初也擋了將近1年,你們郵局搬家去弄什麼國際物流,就是要替他的產業園區標不出去的地方用一百九十九億多去買土地,去替他擦屁股。
接下來,兩個案都採區段徵收辦理,而且計畫範圍方面,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是226.78公頃,貢寮鄉的是404.74公頃,所需經費,一個是245億,另一個是105億;計畫時程也一模一樣,即99年到102年。問題來了,這是台灣──中華民國歷史上唯二的兩個土地還沒有徵收就拿來預標售的案子,用刀叉吃人肉的兩個案!土地還沒有徵收,都市計畫還沒有變更完成,就拿來預標售,想要吃人家的肉、喝人家的血、啃人家的骨頭急到那種地步!這其中你們的案子標不出去,但他們的合宜住宅標出去了、產業園區標出去了,都市計畫後面才去補,當然葉世文現在還被關在牢籠裏面,而遠雄在這個案子上也落得身敗名裂。
你們這個案標不出去,預算卻年年編,就這個案監察院叫你們不可以預標售,因為預標售違法,所以交通部還好,交通部在102年時說會引發爭議,因此在未完成修法前請觀光局暫緩實施。雖然交通部叫觀光局暫緩實施,但預算卻年年照編!由於無法辦理,所以103年度預算提出時都是未完成都市計畫。你們都知道預標售不合法,而且沒有完成都市計畫,要求暫緩實施,可是預算年年照編,當時本席還不在本委員會,編進來刪減數為「0」,可是編了多少,就註銷多少,年年註銷,到本席進來本委員會時,第一年本來想要全部刪掉,卻因為寡不敵眾,最後只刪了二十二億多,31億被本席刪了二十二億多,但第103年、104年連續下來,所有的預算全部被本席刪到0。到目前為止執行率0.4%、註銷率98.16%的案,這麼不名譽的案、這麼骯髒的案,吳敦義欽點的案,掛在你們那裏,多年來,所謂的觀光發展計畫唯一一個大案是這麼髒的案,還在編預算,都市計畫還沒有通過,今年6,900萬仍照編進來,部長,我沒辦法接受你們這種態度,這種預算能看嗎?
主席:請交通部陳部長說明。
陳部長建宇:主席、各位委員。部裡頭既然發函給局裡頭要求暫緩實施,那麼該拿掉就拿掉。
管委員碧玲:對啊!每一年審預算在這裡站了一排人,本席要求全刪,葉前部長馬上爽快答應全刪,你不也都知道,結果今年還照編。這種案你們敢做?上面要去規劃五星級飯店的土地開發案,還有住宅用地的土地開發案,美麗的東北角要被你們染指成為土地開發案,請問這種事情誰敢做?本席每一年刪預算時,都有你們的同仁暗中用Line告訴我說刪得好,謝謝我把它刪掉,因為他們真的不敢做,結果,你們的良知呢?竟然還編進來,我沒有辦法接受。
主席很快會排你們觀光發展基金的審議,但我們還是將這些資料看完好了,不過重點也差不多講完了。你們還是照編預算,可是這整個時間序看下來根本就是沒有完成都市計畫,明年6月才想要完成都市計畫審查,這是你們講的,我才不相信能通過。明年6月才預計有可能通過都市計畫審查,今年還是將預算編進來,該拿掉啦!部長,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都市計畫完成時我們再來處理這一塊。
管委員碧玲:對啊!這整個計畫是個不當的計畫,從沿革看起來就知道,那是吳敦義替他的舊老闆在捐地的案。你知不知道吳敦義30歲時做過3個工作?第一個,他是台北市議員;第二個,他是大都市建設公司的總經理,董事長就是趙藤雄;第三個,他還是台灣第一個老鼠會的常務理事。五星級飯店誰會想要去那種地方找地?既可以蓋房子,又可以開五星級飯店,哪一家建設公司最喜歡這種事?兩個案都是吳敦義欽點要的,是由上而下快速通過的,有如搭直升機般完成規劃,然後好似用刀叉吃人肉般採預標售方式,是人謀不臧的。我希望看到大計畫,即使你們做幾百億的計畫也都OK,但不要是這種計畫,好不好?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蔣委員乃辛、林委員滄敏、何委員欣純、廖委員國棟、許委員添財、王委員進士、姚委員文智、黃委員偉哲、許委員淑華、李委員貴敏、楊委員瓊瓔、陳委員明文、孔委員文吉及林委員國正均不在場。
登記質詢委員均已質詢完畢,另做以下處理,周委員倪安及楊委員麗環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周委員倪安書面意見:
對象:交通部長陳建宇 觀光局長謝謂君
問:機場服務費收入的六成給觀光發展基金,另外四成給機場公司,今年四月修正比例各占一半,而機場服務費由300元調高到500元、漲幅67%,預估八年收入由420億元增至700億元;觀光發展基金收入還有十三個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的收入;以近五年的總收入,100年53億餘元、101年45億、102年47億餘元、103年42億餘元、104年38億餘元,收入逐年減少,但總支出由100年的59億餘元、101年52億餘元、102年51億餘元、103年43億餘元、104年51億餘元,收支相抵總共虧損近三十億元,尤其去年104年虧損高達十三億餘元?這些入不敷出的虧損由何公務經費填補?虧損原因為何?觀光基金成為觀光局的獨立金庫聘僱人員一百三十二人之多,用人甚麼條件?是否又是人事酬庸以及裙帶關係用人的管道?(回答不清楚,詳細資料給本席)
問:觀光局從98年到103年編列「觀光拔尖領航方案」經費六年,104年至107年換個名稱「觀光大國行動方案」四年,何謂「觀光大國」?觀光局稱中國客從97年至104年來台創造新台幣9,742億元的外匯收入,讓台灣經濟依賴「觀光大國」,其他工業是否已經微不足道了?除了吃喝拉撒睡的行業雨後春筍、雨露均霑外,一般台灣人民得到甚麼?基礎建設停滯,大眾交通運輸系統與工具不足,每年數以百萬計的陸客製造垃圾以及排擠台灣人民行的便利,搭車有如難民,這是「觀光大國」還是「難民大國」?
問:桃園機場南跑道剛修好就破裂,造成長榮班機尾翼被柏油塊打到斷裂,嚴重危及飛安,這事卻無人負責。修南跑道是當時機場公司總經理、現任董事長林鵬良負責的,不但沒事反而升官,聽說他又把過去的女秘書帶到桃機上班,月領10萬元,交通部縱放失職,應予追究。桃機高階主管都是從公務員55歲提早退休再利用關係進入一魚兩吃,這些人既沒有專業又無能卻是佔著茅坑不走,如何管理需要專業的國際機場?難怪狀況百出。現在交通部又要蠻幹強行通過成立保全子公司,酬庸裙帶養肥貓,未來情治軍警系統將佔據整個桃機高層。保全公司10月16日召開第一次董事會,通過當天退休的內政部移民署主任秘書胡景富擔任首任總經理並代理董事長,17日就掛牌編預算,未來將是一個將國家安全擺旁邊、爭權奪利放中間的肥貓公司。
問:毛治國由交通部長升到行政院長,一人得道,雞犬升天。有經驗的航管專業與工程人員為何相繼離去或退休?請問:航空城計劃與第三航廈第三跑道面臨重大挑戰與危機,是否有完整的配套或方案?還是讓工程繼續延宕,飛安危機不斷重演?讓管理一再出問題。
問:有些小事物卻是大油水的問題一籮筐。據報,桃機飲料販賣機到處充斥,有些是主管各自寄放,每天補貨收錢沒人管,每月繳公庫多少隨便報?另外,保全、清潔工幾百人,每天確實多少人出勤沒有管控機制,抽一個人頭2-3萬以少報多,反正統包一個月幾千萬元?連維護消防的小事務員都能接受廠商轎車以及性招待與好處,被檢調偵辦中,充分顯示人謀不贓,積弊已久,一些老公務員的劣根性暴露無遺。這些問題,將詳細資料交給本席。
楊委員麗環書面意見:
一、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之一,由交通部辦理「補助國人住宿遊園精釆行實施計畫」,推出各項補助優惠措施與優惠套裝行程,提供民眾多元旅遊行程選擇,並達擴大內需與活絡經濟之目的。首先補助期間剛好是年底跨年和寒假期間旅遊旺季,另外大眾交通運輸優惠:公路客運十大精釆旅遊路線優惠,高鐵假期優惠都是以現在旅遊爆滿景點為主,失去了觀光分流的機會。以桃園為例,北橫(現在楓紅、柿子)、大溪、新屋綠色走廊、觀光工廠等等,都值得民眾到桃園出遊,同時帶動桃園觀光和地方產業,但觀光局的補助卻將遊客集中景點有失政府美意。
二、交通部將花1.36億元推出觀光住宿與旅遊優惠,盼引燃國內旅遊熱潮。但從現在公布的內容來看,配套措施不夠細膩,反而增加消費糾紛。交通部應儘速推出相關配套細則。因補助對象為飯店及遊樂園,且由民眾自行下載優惠憑證,使得旅行社開團時易生糾紛。問題是飯店提供給旅行社的房價與一般消費者不同,中間如何實行尚未得知,但消息一出,已有大批客戶詢問是否可因此減免團費,使得業界一片罵聲。至於這項措施,是否能增加民眾旅遊玩樂意願,則有待觀察。
三、自2008年夏天開放中國團客來台後,對地方經濟的貢獻有限;即便是航空業主要還是以中國的航空公司較為有利,台灣航空業較難吃到中國旅客大餅。另外,在中國團客來台的消費中,至少有六成落入港資(中資)或少數幾家購物店業者手中。有些景點甚至因中國團客湧入,得增派警力維護交通,增加人力清運垃圾等,最後多由全民買單。交通部推動觀光人次的成長,應考慮各景點最適人數的問題,及所創造的效益、成本以及利益的流向,並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檢討報告。
觀光局調查,中國團客的購物內容集中在珠寶、玉器、名特產與化妝品,在中國團客來台的消費中,至少有六成落入港資(中資)或少數幾家購物店業者手中。以鑽石為例,根據天下雜誌2012年的報導,中國團客主要到高雄購買鑽石,但高雄並不產鑽石,而五家接待中國團客的鑽石商中,有三家是港資(捷達、歐亞與林紅),其市佔率則高達八成。此三家港資近年又陸續投資全台其他諸如伴手禮、鐘錶與珊瑚等陸客購物店;在所有購物行程中,目前僅少數本土業者在紅珊瑚和玉石中佔有優勢。
近年來以吸引中國團客來發展觀光的作法,現在看來是社區出場地,政府出維護,業者出勞動,對岸賺大錢的商業模式。而埋頭多年來發展觀光極為成功的司馬庫斯部落曾說過,發展觀光不能一昧追求遊客人數的成長。部落耆老的智慧,或許值得負責觀光產業規畫的觀光局細細體會。
近日又傳出導遊上法院告旅行社,凸顯出台灣旅行社削價競爭結果,不僅旅行社和旅遊從業人員未受惠,全民也受害,因為政府刻意壓低物價導致薪資無法調漲,但受惠的是來台旅客分享了過低物價、免費景點,但資源有限下,民生物資都變貴了,薪資卻倒退,政府應重新思考台灣要何種觀光產業,是提升經濟還是觀光客分享了台灣資源,但受惠的是對岸的少數旅遊業者。
四、為了讓來台旅客消費能擴及各產業,避免台灣環島一圈各地販售產品雷同無特色。交通部應和各部會及縣市政府研商提升文創產品、區隔各地特色商品等,並創新廣告方式讓旅客認識台灣商品,以提升本土產業市場。
103年來台旅客人次991萬204人,104年上半年台灣的國際旅客人數年增率高達26.7%,全年來台旅客人次可望突破千萬人次。
2014年有991萬人次外籍旅客來台,陸客就占了398萬,為台灣帶來約2,098億元(新台幣,下同)的觀光外匯收益。6成回到港、中資,台灣實際獲得約839億元。
在日本國外觀光客2014年預計貢獻3兆日圓約當GDP出口總額4%。截至10月9日,2015年的訪日遊客人數累計突破1,500萬,1~9月的訪日遊客累計消費額達到2.59萬億日元(約台幣6,902億5,362萬元)。中國遊客佔訪日遊客消費的47%,約3,244億1,920萬元。主要是免稅品從日本真珠、家電、衣物等,擴大到化粧品、食品等。如今年日本吹風機每台銷售金額高達5,000多元台幣,居然可以賣到缺貨要排隊1-2個月。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及臨時提案的處理,並進行協商,同時請議事人員宣讀討論事項第四案、第五案及臨時提案的各項提案,協商中不休息。
臨時提案:
1、
歐洲商會日前對台灣觀光旅遊提出建議,其中對於郵輪旅遊,認為台灣具有優勢,並建議我方可以興建郵輪轉運站,爰建請交通部應積極規劃於基隆、高雄、台中、安平或台東其他適當港口興建郵輪轉運站。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素月 管碧玲
(一)交通部單位預算暫保留之委員提案
19、
交通科技研究發展預算下,新增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計畫─頻譜規畫及網路建設發展研究1,800萬元。主要係3G頻譜收回後之釋出規劃及下世代行動寬頻發展。但鑑於4G頻譜釋出,交通部卻延長2G頻譜執照時間,導致現行4G頻寬尚無法有效運用。且下世代行動寬頻發展,主管之NCC—向採取技術中立政策,各大電信業者亦均緊盯下世代行動寬頻之發展情況,並無需交通部編列預算提出建議或研究,本項委託計畫顯係浪費經費或等於為電信業者提供經費蒐集分析資料。爰刪除本筆預算1,800萬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羅淑蕾
22、
一般行政項目下,新增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期程自105年至109年共計5年,總經費1億5,300萬元,105年度編列2,500萬元。唯此項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且原編列之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業於今年(104年)編列完竣,國土資訊系統應為最新版本,其新提智慧國土,其計畫內容不知所云,僅以提供民眾有感之公共運輸資訊及整合性圖資平台服務。交通部多年來編列類此之預算,但其功能卻比不上GOOGLE MAP之功能,顯示其多年以一般行政名義編列於無法源地位之管理資訊中心之預算,並無實質功能,等於完全浪費預算,國土資訊依法屬內政部權責,交通部為維持管理資訊中心,卻常年越爼代庖,爰刪除本筆預算。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陳歐珀 陳素月 羅淑蕾
23、
交通部105年預算案新增編列105-109年之新興5年計畫,以智慧國土為主題,總經費153,000千元,105年度編列25,000千元,以後年度預計編列經費乃依行政院核定結果調整。
查本計畫乃類似行政院96年核定「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10年計畫」之分項計畫─「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其(98-104年度)總經費129,000千元,由交通部負擔114,970千元,運輸研究所負擔14,030千元。
105年度所編本新興計畫,未見相關規畫研究、未經行政院核定、說明簡略,內容既與前7年所辦「國土資訊系統整體建置計畫」類似、5年總經費甚至高於前7年所需,又未說明何以前7年計畫未完成需另新編5年計畫延續,恐有計畫不明、浮濫編列之嫌,爰予全數刪除。
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24、
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於一般行政項下編列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惟該計畫尚在依各審核機關意見研議修正計畫內容中。根據預算法第34條規定:「重要公共工程建設及重大施政計畫,應先行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並提供財源籌措及資金運用之說明,始得編列概算及預算案,並送立法院備查。」該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爰此,建議全數刪除本筆預算。
提案人:陳素月 劉櫂豪 葉宜津 李昆澤 陳歐珀 羅淑蕾
25、
交通部105年度預算案新增「一般行政─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總經費153,000千元,期程自105至109年度,105年度編列25,000千元,惟本案為屬105年度政策引導型新興計畫,迄今尚未獲得行政院核定計畫,因此計畫未經核定即編列預算,有違反預算法相關規定,顯欠覈實。爰此,105年度「時空資訊雲落實智慧國土計畫」預算編列25,000千元,應予以全數凍結,俟行政院核定後.再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陳歐珀 葉宜津 陳素月 劉櫂豪 羅淑蕾
(二)通傳會單位預算暫保留之委員提案
2、
有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歲出第2款第14項第1目「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工作計畫「01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項下編列6億3,400萬元。然本計畫所辦內容與既有業務相近,另推出方案劃定經費額度,恐有重複編列之虞;又該計畫總經費16.63億元,以前年度已編列9.93億元,惟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0.13億元,執行率僅1.35%,加計本年度編列數6.34億元,累計編列16.27億元,已占總經費97.83%,但該計畫經費龐大,且所屬方案係經行政院核定,其分年編列與執行情形,以及成效評估指標,未適當揭露於預算書及跨年期計畫概況表,有欠妥適。中央政府歲出額度有限,該計畫未適當公開揭露內容與進度,為避免重複投入資源而排擠其他重要施政,爰擬全數刪除該項計畫編列經費6億3,400萬元。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3、
105年度NCC單位預算,新增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預算共計6億3,400萬元,唯此項計畫之計畫內容為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台、推動防災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台、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行動寬頻業務後續釋出頻段之整體規劃、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唯目前由通傳基金編列支應者,已包含通訊傳播基礎設施設立管理、頻譜整備規劃、行動上網速率量測、電磁波宣導,以及資安檢測等,往年無編列此筆預算,各該項計畫亦順利進行,在基金用途105年預算數較104年度並無差異太大,僅減少183萬3千元,再與103年相比亦僅減少3,775萬7千元。若此項計畫工作係由基金用途所移,則基金預算亦應隨之減少相對數額。故此項預算顯有浮編之虞,爰減列5億元。
提案人:葉宜津 劉櫂豪 陳歐珀 李昆澤 陳素月
4、
第1目「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原列6億3,400萬元,建議刪減2億元。
說明:
一、「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係配合行政院103年5月核定之「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而編列,104年度前由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編列9億9,255萬元,本年度由通傳會繼續編列6億3,400萬元,其主要業務包括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建置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電波監測系統、行動寬頻釋照規劃、行動上網速率量測與基站資安檢測環境等,與通訊傳播監理基金既有業務相近,有資源重複投入之虞。
二、據通傳會提供該計畫經費編列情形,總經費16.63億元,以前年度已編列9.93億元,惟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0.13億元,執行率僅1.35%,顯示該計畫預算編列未核實評估,排擠其他重要施政。
總經費 |
以前年度累計編列數 |
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數 | |
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 |
174,770 |
126,650 |
2,327 |
推動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 |
411,420 |
231,420 |
6,908 |
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 |
773,280 |
429,280 |
0 |
行動寬頻業務後續釋出頻段之整體規劃 |
46,440 |
24,440 |
4,142 |
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 |
62,800 |
40,800 |
0 |
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 |
194,000 |
140,000 |
0 |
合計 |
1,662,710 |
992,590 |
13,377 |
提案人:管碧玲 陳歐珀 陳素月 葉宜津 劉櫂豪 李昆澤
5、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案辦理「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其中辦理「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季電磁波溝通平臺」編列委辦費2,300萬元,主要儉辦理民眾及公務機關電磁波知識溝通與專題座談會、遴選宣導團隊至各縣市度民眾進行電磁波知識溝通、宣導品製作及創意賭片與漫畫競賽……等業務,基於電磁波安全問題迄今不論學界或者民意仍有諸多疑慮,有關電磁波安全與健康影響問題未獲科學確定以前,主管機關強力介入背書宣傳,顯有不當,且會增加民眾的質疑,爰此,有關105年度辦理「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季電磁波溝通平臺」編列委辦費2,300萬元,應予以全數刪減。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陳素月 劉櫂豪
6、
通傳會105年度預算案新增「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歲出計畫6億3,400萬元,計畫內容與既有業務相近,為配合政策需要,通傳基金所推動之中長程計畫,係落實推動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之具體工作。爰此,為避免重複編列或是重要施政受到排擠,本席提案將「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經費全數凍結,待提出書面報告公開揭露內容與進度說明,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羅淑蕾
連署人:陳根德 楊麗環 王進士 葉宜津
7、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案新增辦理「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編列6億3,400萬元,由於該計畫傺行政院核定「加速行動寬頻服務及產業發展方案」,總經費16億6,267萬元,分4年辦理.103至104年度行政院國家科學技術發展基金已經編列9億9,255萬元,其餘6億7,012萬元移由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繼續編列,鑒於該計畫涉及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推動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行動寬頻業務後續釋出頻段之釋照規畫、提升4G服務品質、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等子計畫,不僅涉及業務層面廣闊、預算金額龐大,且主管機關未曾向交通委員會進行相關業務說明報告,爰此,有關105年度辦理「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編列6億3,400萬元,除『推動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子計畫編列1億8,000萬元外,其餘4億5,400萬元予以全數凍結,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李昆澤 葉宜津 管碧玲 劉櫂豪 陳素月
8、
通傳會105年度預算案新增「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與通傳基金既有業務相近,另推出方案劃定經費額度,恐有重複編列之虞。為避免排擠其他重要施政,應將「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與通傳基金所辦業務內容,公開揭露內容與進度,以避免資源重複投入。爰此,該項計畫本年度編列6億3400萬擬凍結二分之一,俟通傳會向交通委員會提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楊麗環 羅淑蕾 陳歐珀 王進士 陳根德 葉宜津 劉櫂豪
9、
為解決基地臺場址取得不易之困境,本院已增訂電信法第32條第5項,NCC亦訂定「推動公有建物及土地設置基地臺績效評量原則」,促使公部門提供基地臺需用場址,惟截至民國103年底,電信業者提出公部門站點需求計1,838處,僅釋出111處(6.04%),嚴重不敷所需,顯見通傳會預算執行不力。爰提案凍結105年該會預算項下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四分之一,俟該會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根德 楊麗環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10、
查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105年度編列「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共6.34億元。但截至104年8月底,若以前一年度所編列之9.93億元計算,僅執行0.13億元,執行率1.35%,因此爰提案先行凍結1億元,待NCC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計畫內容 | ||||
計畫 |
總經費 |
105年度 預算案數 |
以前年度累計編列數 |
截至104年8月底止累計執行數 |
加速無線寬頻網路基礎建設暨電磁波溝通平臺 |
174,770 |
23,000 |
126,650 |
2,327 |
推動防救災共構共站行動通訊平臺 |
411,420 |
180,000 |
231,420 |
6,908 |
建置新世代電波監測系統 |
773,280 |
344,000 |
429,280 |
0 |
行動寬頻業務後續釋出頻段之整體規劃 |
46,440 |
22,000 |
24,440 |
4,142 |
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 |
62,800 |
11,000 |
40,800 |
0 |
建置基站資安檢測環境 |
194,000 |
54,000 |
140,000 |
0 |
合計 |
1,662,710 |
634,000 |
992,590 |
13,377 |
※註:資料來源:立法院預算研究中心。
提案人:簡東明 羅淑蕾 王進士 葉宜津 劉櫂豪
11、
鑑於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105年度歲出第2款第14項第1目「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工作計畫項下編列1,100萬元,辦理提升4G網路服務品質業務。然現在通訊標榜4G上網,但事實上很多地區或偏鄉根本沒這樣的服務品質;高鐵及台鐵沿線多處也常出現通訊死角。業者的4G收費,卻常常只有2G或3G的服務,在相關建置未完成前,消費者僅能吃悶虧,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顯有督導不周之嫌。爰此,擬凍結該項計畫編列經費1,100萬元之二分之一,俟向立法院交通委員會提出報告,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歐珀 葉宜津 李昆澤 陳素月 劉櫂豪 管碧玲
主席:現在進行協商。
首先處理臨時提案。
請問各位,對葉委員宜津等所提臨時提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繼續處理觀光局3個凍結案。請問各位,對3個凍結案准予動支,有無異議?(無)無異議,准予動支。
接下來處理交通部單位預算委員提案暫保留部分。
處理第19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王司長廷俊:這是1,800萬的委託研究案的預算,我們有去葉委員辦公室說明,也有提供書面給各位委員。
主席:葉委員的意見呢?
葉委員宜津:好,要真正的去做!
主席:第19案,不予採納。
處理第22案。也是葉委員的提案,請問各位有無意見?
施主任仁忠:後面的提案都一樣。
主席:第22案、第23案、第24案都是同樣的。
管委員碧玲:你們確保一個程序,優先讓運研所評估由他們來執行的可能性,我們認為……
施主任仁忠:這個……
管委員碧玲:沒關係,我就是這樣要求,因為運研所基本上累積了一些基礎,所以……
葉委員宜津:之前就已經有決議像這種案子盡量交給運研所做啊!
施主任仁忠:之前我們也報告過,在交通部……
葉委員宜津:對,運研所也有嘛!
施主任仁忠:對,運研所也有。
葉委員宜津:你們這樣就有一點……
施主任仁忠:這是一個分工。
主席:會不會重複?
施主任仁忠:沒有重複,基本上來講……
管委員碧玲:我明白地講出我的疑慮,我最怕的就是資訊集中,因為如果你們不給運研所做,就一定是委外,委外就是給民間做,當初資訊雲被我擋掉最主要的原因就是被遠通標到,中華電信不肯來投標。遠通標到的疑慮就是它既然已經擁有高速公路整個車行資訊在手中,然後高速公路之外的省道以上等所有資訊又委託遠通去做,我認為這樣的集中有資安的疑慮,當時資訊雲就是因為這個原因一年、一年的被我們擋,後來這個案子就死掉不見了。現在新的案子出來,我的疑慮還是一樣,為什麼我們認為由運研所來做是最安全的,就是基於資安的考量。
主席:我覺得這部分你們可以不用做,運研所都做了,所以刪除這個預算應該也是……
洪處長玉芬:如果立院最後的決定是由運研所處理,我們是沒有問題的。
主席:你們的委外案真的是太多了,坦白講,你們都是在做公關,你們幾乎每年都是交給那些單位研究,對不對?
管委員碧玲:你們有沒有能力叫中華電信願意來做?沒有能力嘛!中華電信一看就知道那個東西是做不到,當時6億的時候,為什麼遠通敢來標?就因為它可以擺爛!我問過中華電信:為什麼你們不敢來標?得到這樣的答案,所以你要如何避免資訊的集中、掌握,導致政府沒有辦法有效管理資安的疑慮。你們要做什麼附帶決議?
施主任仁忠:我跟委員說明一下,這個部分我們之前有跟委員報告過,這是延續前面10年的國土計畫,其實在那個國土計畫裡面交通部執行的部分,過去都不是遠通執行的,是其他好幾個廠商,基本上來講,那部分是跟地圖有關係,所以……
主席:我覺得很奇怪,你們的國土資訊系統的建置內政部也在做啊!
施主任仁忠:我們負責的是交通路網部分,有一個分工,因為那個地圖有很多圖層,像內政部可能是……
主席:我現在問你,你們的預算是從105年編到109年,對不對?
施主任仁忠:是。
主席:你說你們規劃的是交通資訊的建置,難道你們以前都沒有嗎?臺灣有幾條道路等資訊,難道你們沒有嗎?
施主任仁忠:跟委員報告,其實這個部分我們都已經建置得相當完整了,那個部分主要是路網的部分,後面……
主席:現在你們沒有路網嗎?
施主任仁忠:路網有……
主席:對,那你還要去……
施主任仁忠:因為我們是在整個智慧國土的案子底下,如果我們今天要讓它真的有智慧的話,我們是要……
主席:不是,這幾條鐵路、道路都有人在……
施主任仁忠:在運輸的資訊上,公共運輸的資訊跟道路去結合起來,所以不是道路的事情,基本上……
主席:這麼多年以來,你們每年都沒有嗎?
葉委員宜津:刪一點,好不好?
主席:我是覺得好奇怪!今年是編了2,500萬。
陳部長建宇:就像剛剛講的,道路是一個部分要如何跟運輸怎麼結合,那是不一樣的東西。而且遠通對這個部分不見得熟,所以這個部分就由部來處理,將預算編在部預算裡面,需要交給運研所的時候,我們再來協調看怎麼做。
施主任仁忠:這部分我們可以再去研商。
主席:兩位提案人有沒有意見?
施主任仁忠:今年就只有2,500萬而已。
管委員碧玲:你們寫一個……
葉委員宜津:今年是2,500萬,但是整個計畫是1億5,000多萬,不能刪一點嗎?
施主任仁忠:對,那是5年……
葉委員宜津:對啊!我們現在沒有刪的話,到時候你們就說這是延續性的計畫刪不了啊!我覺得這……
管委員碧玲:你們寫一個附帶決議,就是優先以運研所執行為原則,好不好?
陳部長建宇:好,沒問題。
葉委員宜津:另外,部長,就像我早上說的「拔尖領航方案」300億的預算,這樣下去我們都不能刪,一直到第二年你們就說這是計畫型的預算一定要給。
管委員碧玲:我們很溫和了,就加「優先以運研所執行為原則,以確保資訊安全。」等字。
葉委員宜津:可以刪一點吧!
陳部長建宇:不要刪啦!
施主任仁忠:預算不多,請支持委員,運研所部分我們再來……
主席:我看這樣好了,第22案到第25案都是同樣的,我想這幾個案子如果不刪的話,是不是就做個附帶決議,交給運研所去執行?你們思考一下附帶決議的文字再提出來。
施主任仁忠:其實Google也是用我們的資訊,像很多路況資訊,Google也是向我們蒐集的。這個案子很重要的一點是,今天Google做了這些資訊後,並不會釋放給我們的廠商,但我們做好之後,它其實就是open data,國內的廠商都可以來取這些資料做任何的加值應用,此乃對廠商促進加值應用上最大的幫助。但是,如果它向Google要這些資訊就必須付費,這是這個案子的最大價值所在。
葉委員宜津:前面第1案,行動寬頻規劃的部分,你們準備怎麼做?
王司長廷俊:這個委託研究案下面有三個子計畫,包括3G屆期處理的問題、頻率功率計畫、蒐集國外4G、5G頻譜進程及趨勢的資料,最後在固網寬頻的部分……
葉委員宜津:這麼多的工作,明年都要做完?
王司長廷俊:對,三個子計畫分開……
葉委員宜津:三個子計畫,明年都要做完?三個還是四個?
王司長廷俊:不是,分成三個計畫。
葉委員宜津:期間是4年,總共需要多少錢?明年是1,800萬,4年需要多少?
王司長廷俊:今年是1,400萬,明年是1,800萬,後年是900萬。
葉委員宜津:第4年呢?
王司長廷俊:明年會有3G的議題……
葉委員宜津:究竟是4年之後才拿出來還是每年都會拿出來?
王司長廷俊:我們逐年都會公布。
葉委員宜津:你們把去年跟今年的資料拿給本席。
王司長廷俊:可以。
主席:第22、23、24、25案就通過,但有一項主決議。
主決議:
有關「時空資訊服務雲─落實智慧國土計劃」決議如下:為確保資訊安全,避免資訊外洩考量等因素,未來應以優先由交通部運輸研究所辦理為原則。
提案人:管碧玲 葉宜津 羅淑蕾 王進士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接下來處理通傳會的部分。陳委員歐珀的提案,通傳會有沒有去跟陳委員溝通?
石主任委員世豪:很抱歉,我們有幾位處長還在趕來的路上,我先就我所知道的向委員說明。這是原來編在公務預算及基金以外的科發基金的預算,根據王院長的要求,必須回到各原來機關,向立法院委員會說明,背景是如此,所以,它並不是我們公務預算與基金預算的一部分。最重要的是「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其下有兩大筆費用,一個是資世代監測網路建設,另一個是有關建立基站資安檢測環境,前者是建置監測網路,後者是要建立檢測環境。針對這部分預算的提案,委員陸續提出共11案。
主席:11個提案都是針對同樣的項目,就是加速行動寬頻建設與服務預算。你們編了六億多,數字也過於龐大,是不是要刪一些?
管委員碧玲:我是主張刪2億。對於這筆經費,本席是恩怨情仇,當年發現你們總共要花175億……
石主任委員世豪:3年150億。
管委員碧玲:3年150億回饋給業界,所以就有好多好多名目,分在各部會,我已經找過科技部、國發基金的人,協商之後,最後留下了五十幾億,但你們硬是不接受、硬是在朝野協商時用權力把壓力給科發基金,然後就把專業評估最後剩下五十幾億的結論全部推翻,原封不動維持3年150億留著回饋給產業運作,這是真正的來龍去脈,換言之,這個3年150億已經經過科發基金逐項地檢視過,但你們不願意接受詳細檢視的理性結果。
主席:要不要刪一些?
管委員碧玲:所以3年150億多到什麼地步呢?多到現在為了選舉,就有了什麼振興經濟、換4G就補助數千元等等,都是這些錢啦!
石主任委員世豪:報告委員,短期刺激提振消費方案與這筆預算完全無關,那是用行政院今年度……
管委員碧玲:那個不是編在你們這裡,但……
石主任委員世豪:不是!
管委員碧玲:但是它就是這整個……
石主任委員世豪:不是,這是兩筆完全不同的預算。
管委員碧玲:它就是3年150億裡面的錢啦!
石主任委員世豪:不是!不是!
管委員碧玲:就是!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兩筆預算是分開來的。
管委員碧玲:既然行政院叫你們換4G的部分都還有其他錢可以補助,那就更不應該給那麼多。這個150億就這樣被花掉!
石主任委員世豪:行政院是用它今年度的預算……
管委員碧玲:而且多到可以挪來挪去,所以這個6億的預算……
石主任委員世豪:報告委員,這兩筆預算是不同的。
管委員碧玲:所以這個6億,若刪個2億,也沒有什麼了不起的。
主席:等於總經費就是這一些,應該是16億。
管委員碧玲:光是我的一個要求你們都做不到,譬如高抗災……
葉委員宜津:我覺得第1案跟第2案可以一起……
管委員碧玲:等一下,我把高抗災的部分講完,譬如高抗災系統,現在基地台的溝通平台、土建等等是編在這裡,對不對?我要求的是將系統性的高抗災該有的點趕快弄出來,當時就是這樣做,可是你們的東西在哪裡?
葉委員宜津:主席,第1案是不是跟第2案一起講?
管委員碧玲:這幾個案子全部都一起講啊!
主席:這11個案子都是一樣的啊!
管委員碧玲:對啊!到時候基地台你們還不是以……
主席:都是這一筆啊!統刪一下,他講刪2億……
黃處長琮祺:18處有,消防署……
管委員碧玲:全國就18處可以弄高抗災系統,騙人!
黃處長琮祺:有的已經完成了,南部有好幾個都已經完成。
管委員碧玲:少來!你們還不是要把絕大多數的量放在都會區。
葉委員宜津:如果統刪2億可以,我告訴你是為什麼,主委,在第2案我已經寫了,4G釋出的過程中從國科會分到6億多,之前NCC沒有6億3,400萬這一筆錢的時候也是這樣做,今年多了一筆,因為從國科會那邊4G釋出分下來的有6億3,000多萬,而你們做得事情還是全部都一樣,所以不用給這麼多啦!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比如電波監測系統,以前沒有錢、是公務預算不可能做的,已經十幾、二十年了,必須要做,行政院的政策是要加速4G建設……
葉委員宜津:這要多少錢?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你說總經費需要多少嗎?
葉委員宜津:我在上一次就這樣跟你們講,4G釋出發回給你們的有6億3,000多萬,這是之前沒有、今年增加的,針對以前沒有做、今年要做的部分你列出來給我,但你沒有列出來給我!沒有的話,我覺得這一筆就不用啊!對於之前所做的,我可以說你們之前做得不錯,所以都這樣做就好啦!
主席:如果依管委員建議,是不是就刪2億?
葉委員宜津:刪2億算是客氣!你們這樣多增加了4億多哩!
主席:對啊……
石主任委員世豪:幾位業管處處長難道都沒有意見嗎?
主席:刪2億吧!
在場人員:譬如高抗災系統,要看地方的意願,我們是願意去,但地方不來申請。
管委員碧玲:我無法接受!你從學術界來、那麼軟弱!地方願意才要做高抗災系統,那國家要靠什麼抗災?錢在你們這裡,你們就是要去規劃,我從頭到尾就要求你們做系統性的規劃,由不得他們不做,那才叫做高抗災系統!到現在還倒過來說地方願意才要做,所以將來這筆錢你們一定會弄在都會區,替那些4G業者去蓋基地台,給他們出租啦!高抗災系統還可以讓地方報上來、想做的才能做喔!
石主任委員世豪:委員說的沒錯,建置系統確實要做通盤規劃,不過跟委員報告,目前為止我們……
管委員碧玲:我刪預算還會隨便刪嗎?
石主任委員世豪:目前為止我們蓋的高抗災通信平台都沒有在都會區。
管委員碧玲:但是全國該有的系統你們根本沒弄出來,將來剩下的錢就會弄到都會區啦!
主席:全部的計畫是16億,以前編了9億多,可是你們自己看看到104年8月底才執行多少!所以刪兩億已經是很客氣了,我都不想講,執行率只有這樣子,你們還要這筆錢!
管委員碧玲:這是多出來的嘛!多了150億,又分配給各部會,就是多出來的錢!
主席:對,所以刪兩億還算是很客氣了。
劉處長豐章:南區部分,最近我們已完成了6個點,都是要由地方政府發包才可以,這個預算是由地方政府發包,所以需要地方政府的配合,我們才能夠完成建設。
主席:地方政府不配合,那你們就不需要這麼多錢嘛!
在場人員:今年6月才開始……
管委員碧玲:我就只問你一句話,誰能跟我講全國要完整布局高抗災系統總共需要多少錢,你們講都講不出來。
主席:若今年6月才開始,預算還編一大堆。其實你們也沒辦法做,我們刪兩億還是在幫你們的忙哩!
葉委員宜津:這個部分錢多出來要讓你們做,但要告訴我們,你們都不說的話就沒辦法給。
主席:105年你們也沒辦法做,我告訴你們!
石主任委員世豪:這是哪個處負責統籌的,請說句話好不好?
管委員碧玲:不用了,就刪2億了,還要等!刪2億,然後散會了啦!
石主任委員世豪:沒有意見的話,我們就遵從委員的決定。
主席:第2案至第11案就統刪2億。
葉委員宜津:這個要做準備,你們不要……
主席:這些公務預算要不要交黨團協商?那就交黨團協商。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謝謝委員。
葉委員宜津:真的,你們要準備,這已經是第2次叫你們提供資料了,你們不提供,站在監督的立場,我們不能閉著眼睛給錢,對不對?就只好這樣,以後有什麼事,等你們補資料來再說。
主席:王委員進士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王委員進士書面意見:
補助國人住宿遊園精采行實施計畫
行政院在前兩周提出了「消費提振措施」,其中交通部推動辦理「補助國人住宿遊園精采行實施計畫」,為鼓勵民眾親子同遊,帶動國內旅遊消費,結合旅宿、遊樂業與大眾交通運輸,推出各項補助優惠措施與優惠套裝行程,提供民眾多元旅遊行程選擇,並達擴大內需與活絡經濟之目的。
一、首先,交通部為了提振消費,於是辦理補助國人住宿遊園精彩行計畫,主要有國內旅遊住宿優惠、主題樂園優惠、大眾交通運輸優惠,要請教交通部的是,這些經費的來源是由哪裡支應?
另外,這次的計畫,預計可以提振國內旅遊消費多少需求金額?進一步請教交通部,這些名額全部加一加大約可以有十來萬民眾受惠,名額會不會太少?
二、從「公路客運十大精彩旅遊路線優惠」來看,補助的大多是台灣的一級景點,例如墾丁、日月潭等等,如果再更深入分析,整個西部平原幾乎都沒有被列入公路客運的優惠。觀光局應該是要補助有發展潛力的景點,而不是給一級景點更多的優惠,這些景點本來就遊客不絕,更多的人反而會降低旅遊品質,這點交通部必須檢討。
再者,我們再看大眾運輸補貼的高鐵假期優惠,係為直接提供優惠商品,但補助的也都是一些「高鐵假期礁溪泡湯自由行二日專案」、「新北九份平溪天燈‧饒河夜市一日遊」、「南投向山鐵馬‧日月潭‧逢甲夜市一日遊」、「嘉義交趾陶‧文化夜市一日遊」、「臺南奇美博物館‧花園夜市一日遊」、「高雄佛陀紀念館‧駁二特區‧瑞豐夜市一日遊」,卻沒把規畫給開放的高鐵彰化站、苗栗站及雲林站,而去補貼其他已經運作相當成熟的車站,真的非常可惜。
最後,很顯然本次消費提振措施的決策者,把錢灑給住房率本來就很高的旅館業、人潮滿滿的觀光樂園、而且這些業者本來就有給旅行社一些優惠,這些「補貼」,根本是實質把錢給業者。
另一方面,也沒有配合新增的高鐵三站提出相關的輔導措施。更沒有認真考慮過如何替觀光產業升級,而是想著如何撒錢買票、如何破壞各級觀光產業的平衡,繼續把旅客塞到熱門景點、讓那些本來就很賺錢的觀光業者再賺更多的錢,希望觀光局能再進一步檢討這個政策,或者把這些補貼用在本來就相對弱勢的觀光產業及地區,否則這項政策未必能達到實質效果,反而造成我國的觀光產業再度失衡。
主席:今日協商結論免予宣讀,授權議事人員整理作為決議,列入紀錄,如有委員對提案補簽名,亦列入紀錄。
針對本日會議作如下決議:一、104年度交通部主管預算動支案3案均報告完成,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主席,我可以再說一句話嗎?
主席:好。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雖然因為這樣我知道你們一定會要求送朝野協商,如同剛剛管委員碧玲所講的,到時你們來講的話恐怕不是只有這樣。我再講一次,比起去年,今年你們從國科會多分到6億3,400萬,今年沒有做,明年要用來做什麼?真的是今年沒有做、明年要做的我才會給!不是只有這樣,你們要說清楚到底要做什麼,如果說不清楚,我們就是不給錢,還是要再刪。
主席:主委,刪預算是在幫你們的忙,有辦法執行嗎?到時候執行率那麼低多難看,對不對?
葉委員宜津:(在席位上)今天我給你們面子,管委員刪了2億,送朝野協商的時候我會去,我去的時候就不是只有2億了,6億3,400萬這整筆預算,我要知道你們要用來做什麼。
主席:二、105年度交通部及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單位預算已處理完畢。三、本會主審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公務預算部分均已審查完竣,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四、擬具審查報告,會後即送財政委員會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本席、陳召集委員歐珀出席說明。
現在休息,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開會。
休息(11時5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