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1月18日(星期三)9時8分至11時17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黃委員偉哲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8屆第8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4年11月4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4分;11月5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1時27分
地 點: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黃偉哲 李桐豪 陳鎮湘 蕭美琴 林郁方 蔡錦隆 蔡煌瑯 陳唐山 詹凱臣 邱志偉 江啟臣 楊應雄 馬文君
(出席委員13人)
列席委員:孔文吉 陳歐珀 許添財 鄭天財 邱文彥 楊瓊瓔 賴振昌 蘇震清 李貴敏 潘維剛 周倪安 蘇清泉 楊麗環 詹滿容 呂學樟 尤美女 顏寬恒
(列席委員17人)
列席人員:11月4日(星期三)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主計總處基金預算處科長陳雅惠
11月5日(星期四)
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及所屬人員
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秘書長施文斌
臺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黃德福
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秘書長邱達生
行政院主計總處科長邱幼惠
主席:11月4日(星期三)
陳召集委員鎮湘
11月5日(星期四)
黃召集委員偉哲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趙弘靜
簡任編審 鄧 明
科 長 黃美菁
專 員 陳國興
報告事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討論事項
11月4日(星期三)
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作業基金: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二、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報告,委員黃偉哲、李桐豪、陳鎮湘、蕭美琴、林郁方、蔡錦隆、陳唐山、邱志偉、陳歐珀、江啟臣、詹凱臣、許添財、鄭天財、蘇清泉、周倪安等15人質詢,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主任秘書呂嘉凱、服務照顧處處長林高智、就養養護處處長趙秋灜、就學就業處處長董龍泉、就醫保健處處長李世強、事業管理處處長楊駕人、行政管理處處長劉志福、臺北榮民總醫院院長張德明即席答復。)
決議:
壹、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國軍退徐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貳、委員馬文君、蔡煌瑯、周倪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參、審查結果: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
一、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收入總額:原列22億8,282萬元,增列安置基金管理會「業務收入」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餘均照列,改列為22億8,382萬元。
2.支出總額:原列12億7,227萬9,000元,減列「服務費用」300萬元(含「勞務承攬人力」50萬元、「旅運費」50萬元及「一般服務費」200萬元)、「其他業務費用」中安置基金管理會於「雜項業務費用」項下「榮民職業訓練計畫」之「職訓中心榮民(眷)專案訓練」10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40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2億6,827萬9,000元。
3.本期賸餘:原列10億1,054萬1,000元,增減互抵後,增列500萬元,改列為10億1,554萬1,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1億元,照列。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億1,112萬4,000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清境農場及福壽山農場之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2,900萬元、武陵農場資產之變賣44萬6,000元,照列。
(八)通過決議27項:
1.「業務外費用」項下「財務費用」所編列之「利息費用」1億7,213萬8,000元,係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為協助辦理榮民公司推動民營化代償部份貸款及承接榮民公司土地舉債長期債務衍生之利息費用。按榮民公司於98年11月完成核心營造業務民營化後,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擔負其未民營化業務之清理工作,鑑於行政院核定之「榮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民營化未隨同移轉業務清理修正計畫」(以下簡稱清理計畫)於103年底屆滿,為加速其清理進度,該會規劃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承接榮民公司新店鐵工廠及林口南勢埔段等2筆計畫都更土地。該基金前於104年度編列土地承購經費120億元,為籌措是項經費,預計向銀行舉借長期債務90億元,將以該土地未來開發處分收益,作為償還債務之財源。經查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前為協助榮民公司資金調度,已於97年對外舉債73億餘元,每年由國庫補助利息支出高達5至7千餘萬元。在前債尚未清償前,又規劃舉債90億元承購榮民公司土地;預計105年底該基金負債總額將達246億餘元,淨值為294億元,負債與淨值比率高達為83.69%。而依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規劃,榮民公司清理計畫於106年底結束後,屆時未能順利完成處分之不動產,仍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於後續年度編列預算承接。經洽該會瞭解,截至104年9月底仍有7筆不動產未完成處分(不含上揭2筆土地),未來如均由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舉債承購,該基金財務狀況短期內恐將急遽惡化;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規劃舉債承購榮民公司部分土地,卻未依預算法規定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顯有未當。且該基金設置目的為安置榮民就業,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卻以加速榮民公司資產清理為由,除舉債承接新店鐵工廠及林口南勢埔段等2筆土地外,後續仍規劃由該基金承接多筆榮民公司未完成處分之不動產,亦恐衝擊該基金財務狀況。爰將前該「利息費用」1億7,213萬8,000元全數凍結,俟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該計畫選擇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及完整之財務分析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陳唐山 蕭美琴 黃偉哲
2.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購建固定資產預算編列2億1,112萬4,000元,包括「土地改良物」1,925萬元、「房屋及建築」1億1,758萬元、「機械及設備」3,245萬3,000元、「交通及運輸設備」967萬2,000元及「什項設備」3,216萬9,000元。然其編列過於簡略,致無法瞭解各該計畫預計增購(汰換)固定資產之具體內容、項目及成本效益等資訊,不利立法院預算審議,有欠妥適,允應檢討改進,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上述事項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3.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成立之宗旨,係民國48年美國援助安置計畫終止後,賡續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計畫,籌措創立生產事業所需資金;目的在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照顧榮民及榮眷之生活。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成立之宗旨,係為辦理國軍退除役官兵就醫及社會醫療服務;目的在妥善照顧患病及負傷之退除役官兵,提供榮民(眷)一般醫療服務,推動高科技醫療及醫學研究發展。因此,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須確遵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規定:「國家應尊重軍人對社會之貢獻,並對其退役後就學、就業、就醫、就養予以保障。」,並配合「推動募兵制暫行條例」與時俱進,應研討並增修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施行細則」相關條文,作為憲法「四就」保障之法源依據。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李桐豪
4.「出路」、「尊嚴」是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配合推動「募兵制」直接有關的後盾與支撐;「四就、服務照顧」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五大核心工作,其中「出路」除了可增加「招募」的誘因外,也能提升「留營」的誘因。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在有關「二類、七級」輔導方案之設計、規劃之意義,應全面配合國防部「人力、人事政策」,將年資、考績、功績等納入評比,採行「級距式」之輔導照顧的設計規劃,達成「留優汰劣(良兵)、長留久用(精兵)」的目的。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再就「中長期輔導安置計畫」、「二類七級輔導方案」等之有關法源依據與實施管理辦法,深入檢討輔導能量與時效,妥善輔導計畫與功能,增益安置效益與效能,勿再予人安置酬庸之議或肥貓之嫌。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李桐豪
5.現行「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是否符合時宜,以及針對轉投資事業增資、融資或擴展事業體營運範疇,實質增益安置總量,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就兩大基金之目的與用途,及成立「宗旨」再行檢討整合,並予精進作為與效能。至於「收支管理辦法」應速依時需與時效予以全盤整併、全面檢討;資源須全面整合,俾達成任務與完成使命;更須有上下一致之決心,結合法律制度與組織再造,突破現況僵局的創新思維與革新作法。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李桐豪
6.目前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安置能量嚴重萎縮,應朝「多角化經營、多元化營運」予以轉型,並創新突變,將資產、資金、土地予以「活化」前,應先於法制面尋求改善,以突破限制。至於主管兩大基金所屬事業單位、機構每年「人力外包及勞務採購」項多量大,但職缺為何不能「職能自訓」並實質擴充安置能量?另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考量恢復原有之「北、高勞務中心」,並研擬因應與備援方案;隨著市場需求與職場變遷,職業訓練中心須適時適切因應與調整,持續提高就業率作為成效指標。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李桐豪
7.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購建固定資產預算編列2億1,112萬4,000元,經查各分預算於「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明細表」中僅列示各總帳科目編列數,說明欄中均未詳實說明其購建明細內容及預計效益,欠缺攸關資訊,致無法瞭解各該計畫預計增購(汰換)固定資產之具體內容、項目及成本效益等資訊,不利立法院預算審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就上述事項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8.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所屬彰化農場之嘉義分場,自98年與委託經營廠商終止契約之後,多年來屢屢發生與委外廠商爭訟案件,致使每年編列「權利金收入」均無法達成,至今已累計應收而未收權利金達7,950萬4,000元,顯見該分場未能審慎評估委外廠商經營能力。嘉義分場由於地處偏僻,自轉型為發展觀光旅遊以來,不論是自營還是委外,年年皆有數千萬不等的虧損,應檢討該分場是否繼續以觀光旅遊作為經營模式,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該分場未來經營方向,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9.彰化農場之嘉義分場近年經營出現眾多缺失,包括(1)未慎選委外廠商,致農場因訴訟而閒置多年,自98年迄今損失權利金收入已近8,000萬元。(2)權利金收入未考慮實際狀況覈實編列,各年度預算達成率偏低。(3)為引進民間參與經營,104年已連續2次政策公告均無廠商投標。基此,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允應重新檢討評估引入民間參與方式經營該分場、或將之移交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兩者之利弊得失,俾增進該分場之使用效率。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
10.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度預算附列之「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所示,該基金投資國華海洋公司1億2,831萬8,000元,持股比率49.68%;然該基金103至105年度對其認列之投資收益均為負值,分別為-262萬3,000元、-1,351萬9,000元及-115萬6,000元。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之國華海洋公司近年營運狀況不佳,且該公司已連續數年未發放股利,對於增裕安置基金收入未有貢獻。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擬提升該公司營運績效之各項方案,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11.105年度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附屬單位預算於「業務外收入」編列「其他業務外收入─財產交易賸餘」1億5,279萬8,000元。鑑於台北市萬華區位於錦德里和孝德里之原榮民印刷廠所屬雙園段等多筆土地,已開闢為公園或劃為公園用地,前述土地應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透過「有償撥用」方式,出售給台北市政府作為公園;出售所得依程序繳入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作為照顧退除役官兵之用。
提案人:林郁方 詹凱臣 陳鎮湘
12.國軍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辦理榮民(眷)專業訓練,其自辦訓練經費為委外訓練經費之3.08倍;且訓後就業人數與就業率均低於委外辦理訓練,不符成本效益原則。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受訓資格、開課班別及受訓期間等各方面通盤檢討,俾提升訓練經費之運用效益,以輔導更多榮民(眷)就業,並請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相關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13.國軍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為辦理自辦及委外訓練,105年度於安置基金管理會之「其他業務費用」科目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共編列7,445萬7,000元,其中5,620萬5,000元係該中心自辦訓練經費,為委外訓練經費之3.08倍,惟查近3年自辦訓練之訓後就業率及就業人員均低於委外訓練,不符成本效益原則,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在針對受訓資格、開課班別及受訓期間多方檢討,俾提升訓練績效,有效輔導榮民(眷)就業。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14.國軍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自行辦理之訓練,所耗經費較委外辦理為高;然訓後就業人數與就業率均低於委外辦理訓練,不符成本效益原則,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針對受訓資格、開課班別及受訓期間等各方面通盤檢討,俾提升訓練經費之運用效益,以輔導更多榮民(眷)就業。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林郁方 陳唐山
15.國軍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為辦理自辦及委外訓練,105年度於安置基金管理會之「其他業務費用」科目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計畫項下共編列7,445萬7,000元,包括榮民(眷)專案訓練4,634萬6,000元、教學設備維修費89萬4,000元及汰購職訓中心設備2,721萬7,000元。經查職訓中心105年度自辦訓練經費為委外訓練經費之3.08倍;且近3年(101至103年度)自辦訓練之訓後就業率及就業人數均低於委外訓練。綜上,職訓中心自行辦理之訓練,所耗經費較委外辦理為高,然訓後就業人數與就業率均低於委外辦理訓練,不符成本效益原則,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宜針對受訓資格、開課班別及受訓期間等各方面通盤檢討,俾提升訓練經費之運用效益,以輔導更多榮民(眷)就業。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16.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協助榮民公司辦理資金調度工作並出面代為借款,不符該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所訂「籌措退除役官兵安置計畫長期所需資金」之基金成立宗旨;未來償債財源雖規劃由榮民公司處分及開發資產所得清償,惟倘屆時處分狀況未如預期,低於借款金額時,恐成為政府財政負擔。另該項負債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名義簽訂借款契約,僅列示於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預算,中央政府總預算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單位預算,對債務資訊之揭露卻付之闕如,恐有隱匿政府潛藏債務之嫌,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檢討妥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17.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規劃舉債承購榮民公司部分土地,卻未依預算法規定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此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以加速榮民公司資產清理為由,除舉債承接新店鐵工廠及林口南勢埔段等2筆土地外,後續仍規劃由該基金承接多筆榮民公司未完成處分之不動產,亦恐衝擊該基金財務狀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應妥加斟酌,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財務規劃方案之書面報告。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18.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規劃舉債承購榮民公司部分土地,卻未依預算法規定製作選擇方案及替代方案之成本效益分析報告,顯有未當。又該基金設置目的為安置榮民就業,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卻以加速榮民公司資產清理為由,除舉債承接新店鐵工廠及林口南勢埔段等2筆土地外,後續仍規劃由該基金承接多筆榮民公司未完成處分之不動產,亦恐衝擊該基金財務狀況,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允應妥加斟酌,並研議提出完整之財務規劃方案。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
19.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105年度預算編有「服務機構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補強工程費」,然中央機關列管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自有建築耐震力未完成率仍待改善。顯示該會對自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等作業未予重視,爰此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儘速清查並落實完成所有建築物耐震能力之評估作業及相關補強、拆除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
提案人:詹凱臣 李桐豪 陳鎮湘
20.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各農場經管土地被占用情形嚴重,截至104年8月底,仍有114筆、面積30萬餘平方公尺尚待處理,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除應儘速依「強化國有財產管理及運用效益方案」及「各機關經管國有公用被占用不動產處理原則」等規定積極處理外,並應研議妥善防範措施,以避免土地被占用情事持續擴增。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
21.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之政府持股比率多低於50%,爰僅能由該基金指派公股代表,依循公司法或證券交易法等法制為必要管理,故其所遴選公股代表專業能力之高低優劣,攸關事業運作及發展之良窳。然該基金目前指派113席公股代表中,扣除擔任董事長及總經理等專任代表外,餘93席全數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高階以上主管人員擔任,除顯不具專業性而不利轉投資事業之經營外,亦使每人每月得額外支領高額兼職費,已形成變相酬庸加薪之公平性問題,洵非妥適,建請檢討改進。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
22.依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105年預算案附列之「資金轉投資及其餘絀明細表」所示,該基金轉投資事業計有25家,其中持股比率超過20%者計23家。截至104年度8月底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共指派30名副總經理以上之高階經理人,經查該會所指派30名高階經理人中,其中15人退休日與轉任日為同一日,合共21人未超過15日即轉任新職,且轉任後支領薪酬大多超過退休前所支領之薪酬,恐難脫外界質疑酬庸之嫌。爰要求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考量社會觀感,本於專業依規定妥為遴薦,樹立合理而明確之規範與透明遴薦機制。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23.有鑑於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之政府持股比率多低於50%,爰僅能由該基金指派公股代表,依循公司法或證券交易法等法制為必要管理,故其所遴選公股代表專業能力之高低優劣,攸關事業運作及發展之良窳。然該基金目前指派113席公股代表中,扣除擔任董事長及總經理等專任代表外,其餘93席全數由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高階以上主管人員兼任,除顯不具專業性而不利轉投資事業之經營外,亦使每人每月得額外支領高額兼職費,已形成變相酬庸加薪之公平性問題,洵非妥適,允應檢討改進。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24.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轉投資事業計有25家,共指派30名副總經理以上之高階經理人,其中有13人為董事長、2人為副董事長、8人為總經理、7人為副總經理,皆為退役將領或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休簡任官員出任。經查30人中有15人於退休同日即轉任新職;有6人退休日與轉任日差距未超過15天,且轉任後支領薪酬大多超過退休前所支領之薪酬,恐難脫外界酬庸、肥貓等質疑、批評之嫌。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考量社會觀感,本於專業用人,重新檢討轉投資事業經理人之派任辦法,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25.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設置目的為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所屬各分基金進用契聘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力自應以具榮民(眷)身分者為優先考量。然查截至104年8月底,該基金契僱人員及勞務承攬人力具榮民(眷)身分比率,分別僅24.14%及16.81%,比率實屬偏低,恐有違基金設置目的,允應檢討改進。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唐山
26.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條例規定,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主要任務為輔導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照顧榮民及榮眷之生活。經查截至104年8月底,安置基金管理會及各分基金進用契僱人員377人,其中具有榮民(眷)身分者僅91人,比率為24.14%;勞務承攬人力113人中,具有榮民(眷)身分者僅19人,比率更僅16.81%。另契僱人力需求較大之清境農場及福壽山農場,進用榮民(眷)人數比率均不到二成;勞務承攬人力需求較大之森林保育處、武陵農場及基金管理會,其進用榮民(眷)人數比率亦偏低(約二至三成),與基金設置目的不符,建請該基金進用契僱人力及勞務承攬人力自應以具榮民(眷)身分者為優先考量,以輔導及安置退除役官兵就業。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27.鑑於花蓮縣壽豐鄉草鼻段352地號土地,因原所有權人故榮民鍾君業於生前簽署保證書及委託書載明「土地供米棧村無償使用,並委託村長辦理變更登記及過戶」;然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不察,無視該土地業已有米棧村若干公有建物,竟仍指封標售,導致得標人日後得訴請拆屋還地。以上種種,影響村民權益以及公所公共資產,應儘速研議補救之道,以免公有暨私有利益均受損害。
提案人:蕭美琴 李桐豪 陳唐山
二、榮民醫療作業基金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1.收入總額:503億7,973萬2,000元,照列。
2.支出總額:原列497億2,570萬5,000元,減列「服務費用」390萬6,000元(含「勞務承攬」2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旅運費」58萬9,000元(科目自行調整)及「專業服務費」131萬7,000元)、「材料及用品費」項下「用品消耗」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管理及總務費用」高雄榮民總醫院臺南分院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共計減列540萬6,000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497億2,029萬9,000元。
3.本期賸餘:原列6億5,402萬7,000元,增列540萬6,000元,改列為6億5,943萬3,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36億1,603萬6,000元,照列。
(六)國庫增撥基金額:無列數。
(七)補辦預算部分:無列數。
(八)通過決議14項:
1.軍榮醫養體系是國家重大醫養資源,且均屬公立專屬醫院,整合時效與程度易達可行,宜速先期全盤規劃、主動全面整合。而規劃政策應積極配合「三級醫療網及三級長照網」的政策,採行「區域醫療養護重點發展及具地區特色的醫養重鎮」,共同集力成為具優勢之國際醫療、養護團隊以照顧軍榮民眷,嘉惠社會民眾及創造未來競爭優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當先就「醫、養與服務合一」先行試點,再行全面推廣。醫護人力資源(軍醫體系退伍之醫護人力)應擴大來源、廣儲整備,落實退伍軍人優先錄用政策;人力資源徵才應建立民聘機制,優先建立(軍榮醫護)雙向支援機制,增強軍、榮之醫、養、護體系全面整合後之整體功能。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李桐豪
2.台灣逐步邁入高齡化社會,傳統醫療照護體系對於老年化社會所衍生出迥異的照護需求未見得能妥善因應,多數弱勢家庭仰賴長期照顧與身心障礙醫療復健者與日俱增,爰此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結合轄下相關醫療院所與安養機構,配合政府之長照政策,與地方政府合作研擬設立「國民養生村」、「優質養生村」等,提供予社會上一些弱勢家庭、獨居老人應有之照護。
提案人:詹凱臣 李桐豪 陳鎮湘
3.偏鄉地區的醫療資源普遍不足,遠距網路醫療成為重要輔助措施。然而,網路頻寬升級的成本高,且多以距離計費,進而導致偏鄉醫院無法負擔費用,突顯出城鄉網路收費不公的事實。爰此,為提升偏鄉地區醫療服務及城鄉醫學教學功效之品質,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於榮民醫療作業基金中匡列偏鄉醫療網路升級之經費,以解決城鄉醫療通訊落差、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4.公費醫師目前在偏鄉地區只需服務2年、離島只要1年。據衛生福利部統計,85%以上的公費醫師在服務年滿後便會轉職到大都會區。根據104年初資料,臺北榮民總醫院的玉里與鳳林分院合計66名醫生,其中公費醫師為26名占39%。公費醫師服務年限短、流動率大,使得下鄉成為一種為了升遷規定或執行公費生義務的過程,而難與地方產生真正情感上的連結,醫療服務成為一種工作,而非關懷。為了強化偏鄉醫務工作與地方的連結,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研擬更具吸引力的醫師留任辦法,以避免偏鄉地區醫院醫師流動率過大,影響醫療品質、降低醫師與地方真正情感上的連結。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5.104年花蓮縣每萬人的執業醫師數,據統計達29.1人,為全國第四高;病床數每萬人有125.7床,係全國第二,表面上花蓮醫療資源雖看似充足,然因花蓮幅員廣大、人口分散,使得醫療資源分配極為不均。例如南區的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及鳳林分院在假日或夜間緊急時段,常出現醫護人員不足的現象,為照顧每一個需要醫療救護的患者,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整合花東榮院體系的醫護人員,並研擬建置活動或定點式「醫療站」,以填補夜間、假日間的緊急醫療需求。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6.105年度榮民醫療作業基金編列建築物之耐震能力補強工程經費4億0,983萬元,惟經查相關建築物補強作業未臻完善,需補強34件中,僅完成6件,仍待補強案尚有28件。其中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鳳林分院迄104年8月底皆未完成建築物補強作業分別各尚有2件,顯示該基金部分醫療機構對於自有建築物公共安全檢查評估後之相關補強作業,未予重視,允應檢討改進。尤其花蓮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地震頻繁,為保障人民之生命財產安全,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督促所屬各醫院儘速落實完成自有建築物耐震能力之相關補強作業,以維護公共安全。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7.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醫院及國防部軍醫院,皆為我國重要之醫療單位,為使資源使用發揮最大效益,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應與國防部溝通,整體規劃榮民醫院與國軍醫院醫療資源配置,使資源能充分整合,並建立合作模式。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8.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旅運費」編列4,058萬9,000元,較104年度之3,285萬5,000元增加773萬4,000元,核與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編列作業規範「旅運費:應力求節約,避免浮濫,……其所需經費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不符,爰本於撙節原則,建請於支用時應按業務實際需要,節省公帑。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9.為因應人口老化,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每年度接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預算補助辦理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並於臺北、臺中及高雄榮民總醫院本院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及周全性老年評估,榮民醫療作業基金105年度於「其他業務收入」科目項下編列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公務預算補助高齡醫學發展與照護經費4,215萬1,000元,包括臺北榮民總醫院1,902萬元、臺中榮民總醫院1,021萬4,000元及高雄榮民總醫院1,291萬7,000元;然高齡患者運用前揭整合門診及周全性老年評估比率仍屬偏低,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謀改善高齡整合醫療照護資源之運用,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10.為因應人口老化,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分別於95年4月、97年1月及96年1月於臺北、臺中及高雄榮民總醫院本院之高齡醫學中心辦理高齡醫學整合門診,以服務年長患者並協助解決頻繁就診與多重用藥問題。惟查高齡醫學門診成立至今,就醫服務量及運用周全性老年評估比率偏低,爰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研謀改善之道,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11.榮民醫院因應人口老化,設立高齡整合門診,透過全面性的評估瞭解病人整體狀況,以避免多重用藥的問題。然而近年來,接受周全性老年評估人次比例偏低,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擬定辦法加強宣導,以確保資源妥善運用。
提案人:李桐豪 詹凱臣 陳鎮湘
12.依榮民醫療作業基金提供資料,截至104年8月底止,該基金累計應收醫療欠費共5萬4,131人次、1億8,646萬1千餘元,其中已逾10年者(93年度以前欠費者),計2,433人次、1,684萬3千餘元;且部分欠費如88年度之170人次、122萬元,欠費時間已超過15年,卻仍懸帳上,核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允宜加強清理或依規定轉銷呆帳。建請加強催收作業,另部分醫療機構催收款項之呆帳轉銷比率偏低,且其中尚有醫療欠費已逾民法規定之請求權時效,卻仍懸帳上,應即時轉銷呆帳,並積極追索債權。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李桐豪
13.鑑於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各醫療機構整體催收款項期末結欠數近年居高不下,其101年底計有1億8,859萬9,000元;至103年底已增為1億9,011萬5,000元;104年8月底更增為1億9,610萬4,000元,應加強催收,且部分醫療機構催收款項呈增長趨勢、辦理呆帳轉銷比率偏低或未轉銷,顯怠於帳務整理,均應予檢討改進。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陳唐山
14.為加強公有建築物結構安全,行政院89年間核定「建築物實施耐震能力評估及補強方案」,要求各部會及縣市政府辦理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並補強工作。惟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補強作業進度緩辦,所屬各醫院列管建築物應詳評總計78件,其中34件需補強,然目前僅完成6件,有28件須補強之建物仍未執行,為保障人民之生命財產安全,建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督促各所屬醫院儘速完成。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肆、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非營業基金之「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及「榮民醫療作業基金」審查完竣,審查結果送財政委員會彙整後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11月5日(星期四)
審查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書案。
(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報告,委員黃偉哲、蔡煌瑯、蔡錦隆、李桐豪、陳鎮湘、楊應雄、林郁方、蕭美琴、陳唐山、馬文君、詹凱臣、尤美女、詹滿容等13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林永樂、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秘書長施文斌、臺灣民主基金會執行長黃德福即席答復。)
決議:
壹、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外交部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貳、委員江啟臣、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參、審查結果:
一、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5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支部分:
1.收入總額:14億4,333萬8,000元,照列。
2.支出總額:原列15億0,435萬7,000元,減列「人事費」100萬元、「自辦業務支出」50萬元、「投融資業務支出」53萬元、「國際教育訓練支出」項下「獎助學金」之「捐贈」50萬元、「委辦計畫支出」156萬元(含「外交部擴大外籍生來臺獎學金計畫」56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409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5億0,026萬7,000元。
3.本期短絀:原列6,101萬9,000元,減列409萬元,改列為5,692萬9,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四)通過決議17項:
1.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3年度營運結果,已由短絀轉為賸餘新臺幣702萬元,105年度預算編列結果為短絀新臺幣6,101萬9,000元,較104年度預算短絀新臺幣2億0,606萬7,000元,已有顯著改善,然為確保組織永續發展,建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持續以降低年度短絀為目標,進而達到收支平衡。
提案人:詹凱臣 李桐豪 陳鎮湘
2.為協助友邦社會發展,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除派遣技術團赴友邦服務外,亦透過參與國際組織進行合作融資計畫,以財務援助方式,促進當地經濟社會穩健發展。惟部分計畫實際動撥金額遠不及簽約核定額度,執行成效有待加強,爰建請外交部及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積極研謀改善之道,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3.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自85年度創立,至100年度每年營運結果均為賸餘;惟101年度實際營運結果首次出現短絀7,753萬1,000元,102年度亦短絀1億0,147萬9,000元;雖103年度賸餘702萬2,000元,但營運壓力日益沉重。鑑於105年度預算編列短絀6,101萬9,000元,相較104年度短絀2億0,606萬7,000元,已明顯改善,但仍處於短絀狀況,亟待改進。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業務及業務外收入受市場利率影響甚鉅,在低利率之現況下,績效創造有其挑戰性,在收入增加困難情況下,建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通盤檢討,並對此研擬開源節流措施,避免短絀發生或降低短絀金額,俾利業務永續發展。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李桐豪
4.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之「業務外收入」受市場利率影響甚鉅,在低利率之現況下,收益不易有效提升;然「自辦業務支出」反呈增長趨勢,致該會自101年度起營運多呈短絀,允宜研擬開源節流措施以達收支平衡,俾利永續發展。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李桐豪
5.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之「業務外收入」主要來源為資金運用收益,105年度於「業務外收入」編列1億7,549萬4,000元,其中1億6,671萬3,000元為基金孳息收入,比率高達95%。經查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3至105年度預算書「業務外收入」明細表中,預估臺、外幣銀行定期(儲)存款平均利率與投資短期票券、公債、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等平均利率之3年平均利差達1.02%,估算將105年未貸放資金分配於銀行存款之預算數60億8,404萬9,000元轉換為持有債券,約可增加4,867萬2,000元,對該會105年度預算收支短絀6,101萬9,000元將有大幅幫助,爰建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靈活調整定存額度,有效提升資金收益,以達收支平衡,俾利永續發展。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詹凱臣
6.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參與投資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係以促進被投資國私人部門企業之發展,及產生足夠之報酬以再循環運用為目標。惟該投資案截至103年底已認列損失近投資額之四成,且基金將於104年11月屆期,投資效益未如預期,建請檢討改善。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李桐豪
7.有鑑於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參與投資印度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係以促進被投資國私人部門企業之發展,及產生足夠之報酬以再循環運用為目標。惟該投資案截至103年底已認列損失近投資額之四成,共計7,924萬3千餘元(美金255萬9,025元),且基金將於104年11月屆期,投資效益未如預期,允宜檢討改善,並妥善評估未來投資標的。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8.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為我國辦理對外援助業務之專業機構,歷年來接受外交部委託執行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發展,從早期之傳統農、漁業合作計畫,逐步拓展至公共衛生、教育、資訊通訊及環境保護等領域。惟查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近年委辦計畫執行率逐年降低,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營運狀況不佳,爰建請外交部、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應積極研謀改善之道,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9.有鑑於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5年度於「業務收入」編列「委辦計畫收入」11億3,872萬2,000元,較104年度之10億8,303萬3,000元,增加5,568萬9,000元(增幅5.14%)。惟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近年委辦計畫預算執行率卻逐年降低,由100年度至104年9月底委辦計畫預算執行率觀之,100年度之82.54%,逐年下降至103年度之74.02%,104年度截至9月底之執行率為61.05%。再者,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有營運不如預期等情事,包括:1.已移轉計畫(部分)停止營運,致設施閒置;2.原訂生產目標值或需求量過於樂觀,致營運情形不如預期;3.因計畫基金及財產分別移交予不同單位,恐面臨無法繼續營運之高風險。顯示部分技術合作計畫之移轉及輔導作業仍有待精進,建請該會研謀改善,並於計畫規劃階段,即全盤考量計畫相關移轉之後續營運輔導配套措施,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10.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1至103年度計完成移轉49項與各友邦國家辦理之技術合作計畫;然該會於103年度派員實地查核,發現部分已移轉友邦的技術合作計畫營運不如預期,如(1)已移轉計畫(部分)停止營運,導致設施閒置;(2)原訂生產目標值或需求量過於樂觀,致營運情形不如預期;(3)因計畫基金及財產分別移交予不同單位,恐面臨無法繼續營運之高風險。前述揭示部分技術合作計畫之移轉及輔導作業亟待精進,建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就技術移轉友邦各項計畫之後續營運提出檢討及改善報告,儘速改進。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蔡煌瑯
11.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101至103年度完成移轉49項與各友邦國家辦理之技術合作計畫,為追蹤瞭解已移轉計畫後續運作情形,該會103年度派員實地查核,發現部分已移轉友邦之技術合作計畫有營運不如預期等情事,恐面臨無法繼續營運之高風險。建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全盤考量計畫相關移轉之後續營運輔導配套措施,以達永續經營之目標,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詹凱臣
12.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委辦計畫執行率逐年降低,經查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與外交部簽約之委辦經費由100年度之12億9,848萬3,000元,逐年減至103年度之11億3,029萬7,000元。執行率從100年度之82.54%,逐年下降至103年度之74.02%,104年度至9月底之執行率則為61.05%;另保留數比率則由100年度之6.54%提高為103年度之13.61%,成效有待檢討。鑑於我國國際地位特殊,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扮演我國與各國接觸之媒介,協助友邦及友好國家從事農漁技術、公共衛生及資訊通訊等發展,功能性與必要性深受重視,爰建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全面檢討執行率逐年降低之原因,積極謀求改善方案,以提升績效。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蕭美琴
13.有鑑於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近年員工離職率可觀,會內人員離職率由101年度之9.00%,逐年上升至103年度之17.99%;離職人數由11人增為25人,104年度截至9月底已有11人離職,高離職率實不利我國對外援助工作之持續推展,且技術合作領域漸趨多元,具經驗之駐外技術人員養成不易,爰要求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強化人力資源規劃與管理,並針對未來援助領域面向加強外派人力培訓與儲備,俾使援外工作順利推展。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李桐豪
14.我國對外援助工作仍持續推展,且技術合作領域漸趨多元,具經驗之駐外技術人員養成不易;然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之外派人力呈減少趨勢,而會內員工離職率逐年遞增,不利經驗傳承,建請該會強化人力資源規劃與管理,並針對未來援助領域面向加強外派人力培訓與儲備,俾使援外工作順利推展。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李桐豪
15.據104年7月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網站公布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不足額義務單位名單,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為1人。經查該會於103年度繳交未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差額補助費28萬7,739元;104年度1至8月(9月份應繳2萬0,008元尚未繳納)計已繳交15萬5,654元。鑑於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是政府捐助成立之公設財團法人,建請確實配合政府政策,儘速依法足額進用身心障礙者。
提案人:邱志偉 黃偉哲 蔡煌瑯
16.內政部役政署日前已調整兵役役期,83年次以後之役男將只需服役4個月,雖內政部役政署對「以常備兵役體位轉服替代役之役男」之役期尚有調整而不以4個月為限,惟近年兵役役期縮短對外交替代役服勤整體效益或有影響,建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對此妥為因應,積極研議相關作法。
提案人:詹凱臣 李桐豪 陳鎮湘
17.獎助友邦及友好國家人士來台攻讀獎學金計畫,期能達到培育友邦青年能力建構,強化國際友我人脈,俾利活路外交,增進我國在國際能見度的目標。鑑於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自85年創立後,營運自101年度起多呈短絀,業務推展甚受影響。外交部105年度預算「加強雙邊及多邊合作」計畫,編列鼓勵外國學生來臺就讀或研究之獎學金,與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國際教育訓練支出」編列獎助友邦及友好國家人士來台攻讀獎學金計畫業務重疊,建請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對與外交部預算性質相同者,通盤檢討,以整合有限預算編列,避免重疊情形。
提案人:陳鎮湘 詹凱臣
連署人:李桐豪
二、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105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支部分:
1.收入總額:1億4,560萬元,照列。
2.支出總額:原列1億4,470萬元,減列「管理費用」項下「水電費」10萬元、「其他業務支出」項下「郵電費」10萬元,科目均自行調整,共計減列20萬元,其餘均照列,改列為1億4,450萬元。
3.本期賸餘:原列90萬元,增列20萬元,改列為110萬元。
(三)通過決議2項:
1.105年度臺灣民主基金會編列「其他業務支出」1億1,470萬元,其中「兼職費」370萬元,辦理執行長1人、副執行長3人、資深研究員1人及主任3人兼職費用。然兼職工作未能保障工作者權益,兼職者由於時間上限制,無法全心全力投入工作,及該基金會所提供待遇總經費亦足以聘用數名專職人員,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就聘用兼職人員之必要性及聘用專職人員之利弊分析,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李桐豪 陳鎮湘 詹凱臣
2.臺灣民主基金會前副執行長蔡瑋參加中國九三閱兵被要求離職,卻以轉任資深研究員作為條件;惟行為之因既生離職之果,竟能轉任他職,顯有未妥。按「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捐助暨組織章程」第18條第1項第3款規定,「本會不得贊助涉及統獨之活動,亦不得支助國外政治團體從事違反當地國家法律之行為,及遊說國外團體從事違反中華民國憲法之活動。」另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許可不得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或涉及對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構)、團體為任何形式之合作行為。茲因中華人民共和國迄未放棄武力犯臺,並認為「中華民國憲法」自38年起即不存在,蔡瑋參加中國閱兵,顯然認同中華人民共和國之政治觀點;復以,蔡瑋未經我國政府許可即受邀參觀敵國威嚇性之武力展示,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3條之1所禁範圍,顯見本案處理過程確有失當,爰建請臺灣民主基金會重新檢討本件人事案,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陳唐山 黃偉哲 蕭美琴
三、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5年度預算:
(一)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支部分:
1.收入總額:1,679萬5,000元,照列。
2.支出總額:原列1,660萬4,000元,減列「勞務成本」15萬元(含「印刷費」5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其他均照列,改列為1,645萬4,000元。
3.本期賸餘:原列19萬1,000元,增列15萬元,改列為34萬1,000元。
肆、外交部主管「財團法人國際合作發展基金會、財團法人臺灣民主基金會及財團法人太平洋經濟合作理事會中華民國委員會」105年度預算書案審查完竣,審查結果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關於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
二、審查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書案。
主席:僑委會陳委員長因為公出去海外而無法列席,所以改由信副委員長列席。現在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報告。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非常抱歉,委員長今天才從巴黎飛回台灣,所以改由世昌代為報告。
壹、前言
世昌今日奉邀列席 大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向各位委員報告本會主管「莊守耕公益基金」及「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104年度預算執行情形及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敬請指正、支持。
貳、104年度二項基金預算執行情形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104年度截至10月31日實際執行結果,收入數新臺幣6,667元,獎學金支出新臺幣4萬9,000元(核發人數為7人),收支相抵後短絀新臺幣4萬2,333元,不足原因係存款利率偏低,利息收入減少。惟為鼓勵優秀僑生戮力向學,吸引更多優秀僑生回國就學,爰動支以前年度累積賸餘以發放獎助學金。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
104年度截至10月31日實際執行結果,收入數新臺幣513萬9,491元,獎助學金支出新臺幣528萬3,126元(核發人數為397人),收支相抵後短絀新臺幣14萬3,635元,不足原因係存款利率偏低,利息收入減少。惟為鼓勵優秀僑生戮力向學,吸引更多優秀僑生回國就學,爰動支以前年度累積賸餘以發放獎助學金。
參、105年度二項基金預算編列情形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一)業務計畫:辦理僑生獎學金核發及貧困歸僑補助。
(二)辦理方式如下:
1.僑生獎學金發放:
(1)依據「莊守耕公益基金管理委員會莊守耕獎學金簡則」規定,以不得低於公益基金孳息收入2/3核發僑生獎學金,相關獎學金事項委由「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辦理,以嘉惠在臺就學優秀僑生。
(2)每年2-3月函告全國各大專院校獎助學金名額及申請資格,請學校周知僑生同學,並於4月初造冊函送本會審查。案經本會彙整各校僑生申請案件,就申請僑生是否符合獎助資格完成初審。
(3)5月中旬復由「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逐案複審,確定獲獎僑生名單,作為核發獎學金依據。
2.貧困歸僑補助:依據貧困歸僑之申請,由本會審核完竣後,於基金孳息項下支付。
(三)預算編列情形:105年度收入編列新臺幣3萬7,000元,支出編列新臺幣4萬2,000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新臺幣5,000元。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
(一)業務計畫:辦理僑生獎助學金核發事宜。
(二)辦理方式如下:
1.依據「僑務委員會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要點」辦理。
2.每年2-3月函告全國各大專院校獎助學金名額及申請資格,請學校周知僑生同學,並於4月初造冊函送本會審查。案經本會彙整各校僑生申請案件,就申請僑生是否符合獎助資格完成初審。
3.5月中旬復由「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管理委員會」召開會議逐案複審,確定獲獎僑生名單,作為核發獎助學金依據。
(三)預算編列情形:105年度收入編列新臺幣278萬1,000元,支出編列新臺幣294萬8,000元,收支相抵後,預計短絀新臺幣16萬7,000元。
基本上,以上兩項獎學金,尤其是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受理的筆數非常多,而且很多人捐贈時是會指定的,像一些南美洲僑領捐贈時就指定只能核發給南美洲的僑生,還有人則是指定只能核發給越南的僑生,所以作業上非常的複雜,而我們都是以非常嚴謹的態度來頒發獎學金。
肆、結語
以上二項基金,係由海外各地僑胞及國內善心人士所捐獻,本會自當謹慎管理捐贈者善款,俾使基金發揮最大效益與價值,另配合推展高等教育輸出計畫,全面擴大吸收優秀人才之政策目標,持續鼓勵更多僑生回國升學,並期勉僑生於畢業後發揮所長,作為我國與僑居國間之橋樑。以上報告,敬請各位 委員賜予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吳董事長報告。
吳董事長松柏:主席、各位委員。大院今天審查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松柏非常榮幸奉命列席報告。
海華文教基金會於民國80年成立至今已有二十四年,其工作目標為下列3項:
一、鼓勵僑政學術研究,提升華僑在世界各地之地位。
二、協助政府推展華僑教育事業,獎勵及培育僑界優秀人才
三、推展華僑文化事業,在海外傳揚中華文化。
基金會創始基金為新臺幣4億元,由僑務委員會捐助,基金會之基金不得動用,係以基金孳息辦理各項業務。
一、基金會業務執行之大要
本基金會執行業務的方向,分為三個方面:
(一)國外部份:
鼓勵海外僑胞及華裔子弟接觸與研習中華文化,本年度贊助泰北清萊光復高中、北加州、羅省、開普敦中華學校等「海華獎學金」。
補助僑界文教團體傳揚有臺灣特色的中華文化,同時也補助全美中文學校聯合總會舉行第一屆中文傳承教育研討會活動,獲得僑界與僑校的積極好評且影響深遠。
本會繼去年成功辦理「第一屆海外師鐸獎」後,今年辦理「中華民國第一屆海外十大傑出青年」,得獎者分布於亞洲、北美洲、南美洲、歐洲、非洲及大洋洲,涵蓋全世界六大洲7個國家。105年也將續辦「海外師鐸獎」,獎勵在海外努力耕耘華語文教學的老師。傑出青年與師鐸獎的活動將成為本會每年例行的重要業務。
除此之外,今後本基金會仍一如既往繼續輔助僑務委員會及政府相關單位在海外辦理文化、藝術、教育與各項文教活動不足之處。
(二)國內部份:
贊助臺灣師範大學、中原大學、文化大學等舉辦中華文化相關的國際學術研討會與補助優秀清寒新進緬甸僑生之獎助學金、僑生急難救助等。
對國內的藝文團體之推廣中華文化及具臺灣特色的各項文藝活動,積極給予補助與鼓勵。
近年來,本基金會給予各大學之學生社團及相關團體,前往國內外學習服務、擔任志工教學與推展臺灣的人文關懷,更是不遺餘力。今年我們已經補助15所大學24個志工團隊,除了前往東南亞中文學校、華人社區外,更有團隊前往印度、尼泊爾及所羅門群島服務,在僑校與國際場所推廣華文教育外,在無邦交的國家中我國青年學生用熱情與關懷傳揚中華文化,彰顯臺灣青年的人文素養,使更多的國家及華人社會,了解臺灣學生的涵養與韌性,基金會結合學生的熱情與活力將本會功能積極發揮。
(三)加強培訓華語文教師,服務僑校。
1.培訓國內華語文系所學生成為志工教師,於暑假期間安排至美、加、澳、非、柬、泰六國16所僑校,提供華語文化課程教學服務,104年已有34人完成計畫。
2.招募退休教師、有代課經驗之大學生擔任志工教師,提供亞洲僑校教學服務,104年已培訓10名。
二、105年度基金會預算項目之編列
基金會105年預算編列數額為908萬3,000元,比去年略為增加,係以銀行利率1.275%編列利息收入,並編列募款收入398萬3,000元(104年度,截至11月初已募得新臺幣422萬5,000元)。
明年度之工作重點,為擴大辦理海外「海華優秀學生獎學金」,鼓勵就讀於海外中文學校的學生,在地區上希望能擴及中南美洲、非洲及生活較艱困的地區;積極鼓勵在臺升學清寒僑生,對學習中華文化的華僑子弟予以表揚和激勵;在師資培訓上更積極招募學生與退休老師志工,擴增僑校服務的點與面。
今年辦理了「中華民國第一屆海外十大傑出青年」表揚海外優秀青年,105年度則將續辦「海外師鐸獎」表揚海外優秀華語文老師,藉由表揚活動拉近臺灣與僑胞的距離,彰顯僑務工作。
今後仍將繼續對外募款以補基金會靠孳息收入之不足,落實本基金會推展文化與教育之宗旨,並以民間團體名義推動各項海外文教服務,弘揚有臺灣特色之中華文化等工作,並秉持一貫的服務精神,全力推展會務。配合政府僑務政策之推動及相關部會辦理各項海內外文化教育及國民外交工作。
報告完畢,敬請指教。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宮董事長報告。
宮董事長文萍:主席、各位委員。
壹、前言
大院今天審查本基金105年度預算,文萍奉命列席報告,深感榮幸。茲謹就104年度業務執行情形、105年度營運目標與計畫及預算編列情形,向各位委員提出報告,敬請支持指教。
貳、104年度業務執行情形
一、保證貸款績效
104年度本基金積極配合政府政策,推動僑臺商融資保證業務,並開辦加值型僑生就學貸款保證,104年1-10月份保證金額共計7,409萬美元,較去年同期成長1%,對於協助僑臺商取得所需資金,提升營運績效,增加國際競爭力,強化產業分工,促進海外布局,進而拓展臺灣經貿力量,甚有助益。
二、風險控管績效
截至104年10月底止,本基金逾期保證餘額為85萬9,478美元,逾期比率為0.84%,較去年同期減少29萬5,326美元或25.57%,逾期比率為近10年來之最低點,風險控管得宜。
三、債權追回績效
104年度本基金積極辦理債權追償工作,全面清查代償案件債務人財產所得,建檔追蹤,並與債務人洽商和解或協償方案,104年1-10月份共計收回新臺幣1,071萬元,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470%。
四、加強財務績效
104年度共洽獲第一銀行、兆豐商銀、國泰世華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合作金庫銀行及臺北富邦銀行共7家銀行各捐助新臺幣1千萬元,共計7千萬元,並加強財務收入,撙節開支,104年截至10月底止,收支相抵後共計賸餘新臺幣1,851萬元,較去年同期增加365%。本基金自101年度起迄今均有賸餘,財務結構已顯著改善。
參、105年度營運目標與計畫
一、105年度營運目標
本基金經考量整體經濟及業務發展趨勢,以及大陸港澳承保案件將陸續屆滿5年貸款期限無法續作,本基金將積極拓展其他地區保證業務,故105年度之營運目標定為貸款金額1億3,850萬美元,較預估104年度貸款金額增加227萬美元或增1.67%。
二、105年度營運計畫
(一)積極配合政策推展保證業務
配合政府政策,協助僑臺商順利籌措經營所需資金,強化其競爭力,落實政府照顧僑臺商之政策。另配合政府拓展新興市場政策及僑生政策,加強辦理東南亞地區之貸款保證業務及僑生貸款保證業務。
(二)加強業務宣導
1.積極拜訪承辦銀行,共同推動保證業務並提升送保品質。
2.辦理保證業務說明會,宣導基金保證功能。
3.加強海外訪宣,瞭解業務推動情形及僑臺商需求。
4.參加各項座談或研習活動,加強業務宣導。
5.加強媒體宣導,介紹基金功能及重要措施。
(三)加強風險控管
1.監控承辦銀行送保案件品質,對於新發生之逾期案件,即時了解其原因並促其與債務人協議分期清償,並對主、從債務人之財產及時採取保全措施,以維債權。
2.對送保案件審慎核保,並密切注意全球經濟及金融情勢,掌握個別國家風險及產業變化,並就個案之借款人資歷、資金用途、還款來源、債權保障及未來展望,依授信5P原則確實評估,提升保證品質,降低保證風險。
(四)加強財務收入
1.加強資金運用效益
2.增加保證手續費收入
3.加強代償後之追償工作,增加追償收回績效
4.加強財務收入並撙節開支
(五)修訂相關規章
適時修訂保證業務相關規定及基金內部相關規範,以應業務發展需要。
(六)提升員工專業能力
1.舉辦員工在職訓練課程,增強工作績效及專業能力。
2.持續派員參加各訓練機構舉辦之徵信、授信、財務分析、金融法務等相關研習課程。
3.推動員工取得專業證書(照),以提升專業智能。
肆、105年度預算概要
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
一、本年度預計收入總額3,902萬4,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3,718萬8,000元增加183萬6,000元或增4.94%,主要係利息收入及收回呆帳增加。
二、本年度預計支出總額3,722萬8,000元,較上年度預算數4,710萬3,000元減少987萬5,000元或減20.96%,主要係風險控管得宜,提存保證責任準備減少。
三、年度收支相抵後預計賸餘179萬6,000元,較上年度預算短絀數991萬5,000元,賸餘增加1,171萬1,000元或增118.11%。
伍、結語
鑒於各界對本基金的期望與日俱增,為期對海外僑臺商事業提供更多之服務,本基金將積極加強拓展全球各地區之業務,使保證業務在全球均衡發展,並致力於提高服務效率,加強風險控管,強化財務體質,落實政府照顧海外僑臺商事業之政策目標。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 委員繼續賜教與支持。謝謝!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補充報告。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我想特別補充一點,自從宮董事長上任後,不只是擴張信保基金的業務,而且他所帶領的團隊很厲害,可以追查過去一、二十年來借錢不還的情形。那些人大部分都是在海外的僑民,坦白說,要追那些呆帳非常困難,但他們居然有很多手段與方法去追,而且追回非常多筆,海外的人即使偷偷回到台灣,只要一有交易情形,他們就立刻查得到,這是非常特別的情形。
主席:現在進行詢答,援例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4分鐘。10時截止發言登記。
請蔡委員錦隆發言。
蔡委員錦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1月14日早上我看到新聞之後,馬上打電話給外交部,在第一時間就確認我們僑胞沒有人受傷。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對,沒有。
蔡委員錦隆:目前主委還在法國,是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今天早上會回來。
蔡委員錦隆:當地僑民的心理狀況如何?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透過所有管道,包括在那裡的台商及僑團組織,一開始就向他們詢問有沒有僑民受傷或是任何問題,所有的回報都說是沒有。事實上,事件發生時,委員長正在飛往比利時的途中,當時也在考慮是否要進巴黎,但我們駐巴黎的代表覺得事情已經過去了,沒有問題,所以委員長前幾天才能進入巴黎,到了巴黎就慰問僑胞,參加了非常多僑團的座談,到目前為止,我們僑民在巴黎的情況都非常良好。
蔡委員錦隆:其實一次恐攻帶給人民的感覺是恐懼、是不確定性,因為後續是否安全也不知道,就像你如果覺得不安全時,心裡會有恐慌,那種感覺非常不好,所以我才會問到僑民的心理狀況。雖然當地僑民的人數不多,但我們也應該表達我們的關心之意。請把所有聯絡管道都做好,尤其是歐洲整個系列,因為這一波難民潮造成有很多難民在各個國家中,然而哪一個人是背包客、哪一個人是IS的恐怖份子,誰都不知道,所以我覺得這一波在歐洲掀起的是那種緊張、恐懼及不確定的未來,希望僑委會在這方面能多加強。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的。
蔡委員錦隆:另外,法國僑生在台灣的人數並不多,1個在大專院校,6個在國中、小學,也請僑委會適時表達關心之意,因為他們也會關心自己國家的情況,目前看起來滿複雜、滿嚴重的,現在又在攻擊IS總部,是不是會引發更多恐攻?請僑委會要對海外僑胞多多表達關心之意,也對在台灣的法國僑生給予慰藉,好不好?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的。
蔡委員錦隆:剛才講到海外信保基金的情形,坦白說是不錯的,宮董事長也報告得很詳盡,然而關於「越南513專案」的部分,我覺得金額是不是少了一點?才583萬,104年才只有263萬,加起來也不過846萬,但我們有400多家廠商,你們只弄這麼一點點錢,大家都想要,而且手續簡便又免息,以致僧多粥少,這樣符合實際需求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這部分是否可請宮董事長跟委員說明?
蔡委員錦隆:好。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宮董事長說明。
宮董事長文萍:主席、各位委員。在越南513事件一發生時,我們就立刻組成「越南513專案」,同時也派員到越南去……
蔡委員錦隆:這些我都清楚,對於你所報告的業務,我也覺得應該謝謝你的付出,但我在說的是金額太少,有400多家台商,才800多萬美金,要做什麼?
宮董事長文萍:我們有一家一家的詢問,在26家重災戶裡面,我們承保了22家,其他部分因為受災比較小,他們覺得自己的資金可以支應。事實上我們有全面打過電話,目前來講,只要是有需要的,我們大概都幫助到了,特別是生產腳踏車座墊的鋒明公司最近在大登工業區的新廠已經全面落成,開始啟用。
蔡委員錦隆:被燒光了還得獎?好奇怪!因為你講到這一家公司,我就想到它好像獲得經濟部頒獎表揚。
宮董事長文萍:它這次是獲得海外磐石獎,因為它浴火重生,重新站起來。
蔡委員錦隆:好,這部分你做得很好,希望你們再看看「越南513專案」中是不是還有需要的,有的話儘量提供協助,好不好?
宮董事長文萍: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上星期五的恐怖攻擊事件雖然是發生在巴黎,但現在比較麻煩、比較難預測的是其他地方,對方也已經撂下狠話,要攻擊華府。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對,包括華府及莫斯科。
江委員啟臣:甚至還有其他地方。我們看到美國及俄羅斯在這件事上面似乎也沒有那麼同調,內部其實有些矛盾,再加上IS對外的講話,我覺得可能會掀起另外一波恐慌。我們在海外這些國家的僑民都不少,尤其以在美國的最多。美國雖然經歷過911,但在911之後,恐怖攻擊的陰影一直都沒有散去,到現在已經超過十幾年,其實美國社會普遍存在一種不安,我想僑民大概也沒有辦法避免,目前僑委會到底做了哪些預防措施?一旦發生這種情況時的SOP如何?甚至對於最糟的狀況─撤僑,你們到底有何種安排與規劃?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先就我所瞭解的情形來做回答……
江委員啟臣:你講一下SOP,譬如當天法國巴黎的事件,僑委會在第一時間是如何處理?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第一時間是先聯絡,因為僑委會有5種系統在做,一個是透過海外僑商、僑團及僑校組織立刻去詢問;一個是e-mail系統,我們建立了85個群組,可以聯絡到2萬人,這2萬人再聯絡到他們家庭,總共可聯絡到8萬人。
江委員啟臣:你說的2萬人是全球的,還是只有巴黎的?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全球的。另外,我們的Facebook系統上有40幾個專業,這些專業可以聯絡到將近1萬人左右。我們還有Twitters。對不起,更正一下,我們的Facebook有42個專業,加入的人數大概是2萬多人,可以再聯絡4萬多人。我們也有39個line群組。
江委員啟臣:當天巴黎發生此一事件之後,因為你們在巴黎有僑教中心,所以你們在巴黎的僑務工作還算是有滿重要、滿大的配置。
信副委員長世昌:現在我們在巴黎沒有僑教中心,只有僑務秘書。
江委員啟臣:有幾個人在那裡?
信副委員長世昌:只有1位。原來有僑教中心,但好多年前被取消了。
江委員啟臣:你們跟外交部如何合作?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的秘書跟他們合署辦公,就在外交部的單位裡。
江委員啟臣:就這件事而言,我們都知道應該是由外交部負責統籌,你們在外交部的SOP系統裡負責什麼角色?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負責的完全是聯繫僑民的角色,請各個僑團加以回報。
江委員啟臣:以巴黎的事件為例,你們當天就處理完畢,是多久時間之內可以聯絡完畢?
信副委員長世昌:速度非常快,大概只有半天左右就全部完畢。
江委員啟臣:這也要看僑民數的多少,巴黎是只要半天就處理完畢?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速度非常快。
江委員啟臣:巴黎的恐攻事件已經發生,對方也已撂下狠話,你們就必須在未來可能發生的地點做好相關聯絡準備,至於有沒有可能到撤僑的地步,我們當然是不願意看到那種情況發生,可是在你們整個SOP對於所有情境的模擬或預判當中,這是一個選項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一定是一個選項,坦白說,這個事情發生後,我們會內也做了研判,凡是有參與到中東事務的國家都有可能受到恐攻,而恐攻一定是針對一些有象徵性的城市,就像紐約、巴黎,這是一種symbol,是有代表性的地方,而且在那個城市可能發生的地點也一定是人潮非常聚集的地方。
江委員啟臣:就你們的研判,台灣有被他們列為是對象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的研判是我們絕對不是他們priority的對象,因為我們沒有參與。
江委員啟臣:這涉及到日本有沒有參與、東方國家有沒有參與、亞洲國家有沒有參與,如果亞洲國家也被他們列為對象時,因為我們的外型的關係,很容易被跟華人、大陸、日本、韓國混在一起,我想這一點你們未來可能也要做好相關研判,因為恐怖攻擊是不長眼睛的,相關準備工作都必須做好。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反而覺得出外短期旅遊的國人可能要特別小心,不能到那些……
江委員啟臣:目前有哪些國家是你們建議不要前往的?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很難建議不要去哪些國家,因為我們都是跟隨外交部,他們對國外有黃燈、綠燈、紅燈的警示。
江委員啟臣:海華教育基金會有培養一些到國外教華語的志工,我比較納悶的是你們104年只培訓了10位。
信副委員長世昌:不是,我們有兩種志工型態,一種是暑期出去的短期志工,那都是各個大學的大學生,我們總共派出去34位。
江委員啟臣:這些人出去有沒有薪資?
信副委員長世昌:沒有薪資,他們是志工,不能拿一毛錢。
江委員啟臣:完全沒有薪資,完全就是志工?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
江委員啟臣:那你們負擔他們什麼?
信副委員長世昌:坦白說,對於暑期的短期志工,我們幾乎沒有負擔,是他們自己負擔機票……
江委員啟臣:他們自己付機票、吃住全部自理?
信副委員長世昌:海外學校招待他們住宿,我們並沒有付他們錢,他們也不可以到那個國家拿錢。
江委員啟臣:你們主要負責什麼?就是培訓?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負責培訓、招募。
江委員啟臣:培訓他們什麼?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培訓他們在海外僑校的華語文教學技巧及如何跟當地小朋友、當地家長溝通的方式。
江委員啟臣:這是只有暑假的,是不是?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有兩種類型的志工,剛才講的是暑假的志工,暑假志工做完後,我們覺得可以進一步對東南亞全日制的僑校派出我們的志工,所以……
江委員啟臣:你們一種是找退休的,一種是找在學的,是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退休的部分是10月才開始啟動,第一批招募的人很少,只有10個人,因為我們要符合海外東南亞,譬如它有10個學校報出10個缺,我們就招10個人去對應。
江委員啟臣:你用志工,我們不反對,但在志工的篩選、素質及培養方面,可能都必須有一些準備工作,而且他們在海外的安全問題,你們也必須顧慮。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
江委員啟臣:其次,既然要用志工方式執行這樣的工作,我們希望是有系統的、長期的,變成是你們的一個招牌。以海外志工團而言,美國有所謂的Peace Corps,完全是針對維和的;但如果是針對文化的部分,你們也可以成立一個海外的文化志工團,專門推廣華語文與台灣文化,相信在台灣社會中一定有很多不論是退休的還是在學的人,他們沒有經濟負擔,但會希望有這樣的機會與經驗。我們希望你們能好好培養想要從事這些志工的人,他們會變成另外一支軍,這支軍不拿槍,但會有其影響力,希望僑委會能好好利用。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謝謝委員的建議。事實上,我們現在已經開始在……
江委員啟臣:這方面有編列經費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的經費其實非常少。
江委員啟臣:所以是用基金會的錢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的,因此我們也只培訓了……
江委員啟臣:沒關係,其實基金會也可以募款,如果你願意做這件事情,社會各界搞不好會有很多人願意捐款,我不騙你。不一定凡事都要用政府的錢,很多大企業家可能也會想捐錢,你們登高一呼地去募款都沒有關係,但是一定要把招牌做出來。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的,我們也希望……
江委員啟臣:你們可用民間的力量來做這件事,打造出一支海外文化志工團好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現在已在招募明年的志工,希望能夠擴大……
江委員啟臣:希望規模可以再大一點好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一定是要擴大的。
江委員啟臣:好,謝謝。
主席(陳委員鎮湘代):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誠如剛才所言,大家都很關心旅法的台僑、華僑以及許許多多的僑民。有關這次在法國或是接下來的恐怖攻擊,僑民生命的確保當然是第一優先,如果面臨財產的損失,我們對於僑民或台商有沒有應變與救助的方案?請問僑委會覺得有沒有這方面的需要?像去年的513事件,如果這次發生了恐怖攻擊,除了私人或民間的保險之外,政府負責業管的單位,像你們僑委會,需不需要給予僑民慰助或慰問?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這方面我們是一定要做的,而且這也是僑委會本來……
黃委員偉哲:我當然是希望不要用到,但是不能沒有準備。另外,前幾位委員有關心華盛頓或紐約這些地標性的地點,甚至是我們隔壁的南韓,都有被列入恐攻的目標,但坦白講,這幾處的僑民都滿多的,不曉得有沒有建置聯繫僑民的系統,讓我們的僑民可以更加提高警覺?
信副委員長世昌:有,巴黎恐攻之後,我們便立刻透過所有的電子網路,以及海外僑團的網絡,……
黃委員偉哲:呼籲他們出入多注意,當然每個人對於這類切身的問題都會更關心,但是如果連遠在台灣的我們都在關心他們了,他們一方面除了會感到更加溫暖外,另一方面也會更加注意自己的出入安全,不是這樣嗎?
另外,剛才您說委員長在巴黎待了多久?
信副委員長世昌:他在巴黎共待了3天。
黃委員偉哲:其實我們應該要等他回來,再聽他在巴黎親身見聞的第一手報導。接下來,我想請教宮董事長,剛剛有提到關於銀行的捐贈對不對?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宮董事長說明。
宮董事長文萍:主席、各位委員。對。
黃委員偉哲:對於過去曾受惠於海外信保基金的人,或是也想幫助海外企業的人,信保基金有沒有可能在章程,或是在內部的組織架構上,接受海外的僑商、台商甚至是其他來源的捐助,而非只靠國內政府對這個基金的捐助?
宮董事長文萍:報告委員,目前除了政府……
黃委員偉哲:一個是捐助,另一個應該是募集。
宮董事長文萍:對於捐助的部分,我們也在考慮,未來是不是有可能把台商……
黃委員偉哲:開放海外董事嗎?
宮董事長文萍:思考是不是可以把把台商的組織與台商重要的領袖,加入捐助的名單裡。我們也在研究,是不是可以朝這個方向修正相關的法規。
黃委員偉哲:像國內有家扶中心,有很多過去曾受惠於家扶中心的孩子,他們長大後在社會與社經地位上已達一定程度,在經濟上也更加穩定後,他們都願意回饋給家扶中心。相對地,包括海華、信保基金等,有些過去純粹只有幫助性質的組織,在海外我們有收手續費嗎?
宮董事長文萍:有,是0.625%。
黃委員偉哲:對,非常低。雖然你說手續費是0.625%,但各地的貸款利息是不同的,像東南亞就滿高的,諸如越南、柬埔寨就當地的銀行利息就滿高的,所以0.625%的手續費算是滿低的。當然,如果是國內的貸款,0.625%的手續費就不是特別低,但是對某些銀行利息和存款準備率都滿高的國家來說,0.625%是相當低的,因此,若你們幫這些企業渡過難關,他們也正常還款,行有餘力時亦可捐助海外信保基金。
宮董事長文萍:謝謝委員,我們會來研究。
黃委員偉哲:希望可以再思考這個部分。另外,海華也要請吳董事長注意,我們當然希望能擴大海外受到幫助的僑生,如此他們也可對基金有所回饋,包括莊守耕或是其他的組織。副委員長,我們願意透過這個機制給僑民幫忙,但也請僑委會思考,當他們行有餘力的時候,也可以回饋相關的基金。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
黃委員偉哲:自99年度到103年度,保證融資次數已有降低,從一千三百七十幾件,降到1,200件。請問微幅降低的原因是由於你們的業務緊縮,還是審慎考量求助者的資金所致?
宮董事長文萍:這次我們有特別把動用的次數與金額列出來,這是以往所沒有的,但是這個部分是在我們額度保證之後,他們循環動用的次數,所以事實上這並不能代表我們承保的真正績效。
黃委員偉哲:是在你們的授信額度中,他們自己動用的嗎?
宮董事長文萍:對,這是自己動用的次數。
黃委員偉哲:有時候動用得多或動用得少,都是他們自己……
宮董事長文萍:對。
黃委員偉哲:這樣我就懂了。
宮董事長文萍:不過新保的件數是有在持續增加的。
黃委員偉哲:謝謝董事長與副委員長。
主席(黃委員偉哲):請蕭委員美琴發言。
蕭委員美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很多委員都很關心在法國遭受恐怖攻擊後的僑民安全問題,但是我也相信,不只是在巴黎,其實恐怖事件一直頻傳,諸如之前俄羅斯的航班失事,後來也證實為恐怖攻擊。我認為,無論我們的僑民在哪裡,即使是在台灣本土,這類問題恐怕也會在現代的國際環境裡變得愈來愈嚴重。
現在,外交部在每次出國,都會跟電信公司合作,推出一個報平安的機制,這是針對國人外出旅遊的部分。請問在僑界,除了副委員長剛才講到的社交軟體,諸如LINE及臉書等,還有沒有什麼機制,可以有登錄的功能,讓我們可以掌握到僑界的狀況?當然嚴格來講,只要是華人,你們都會認定為僑民,但是我希望我們還是focus在跟台灣有所聯結的僑胞上,亦即他們在台灣還留有戶籍,但因工作或種種理由而須短期居留海外或移民到海外的鄉親,對此,希望我們能有更完整的聯絡管道與回應機制。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依我們自己的研判,其實就像蕭委員剛剛講的,坦白說,對於恐攻的防止是非常困難的,恐攻會發生在任何地方,我們所能做的,其實就是後續協助,比如一旦在哪裡發生恐攻事件,我們該如何進行緊急救難。
目前在外交部有個海外平安留言版,這是他們所做的事情,至於我們之前也一直設法聯絡所有於海外定居或短期居留的台灣人,我們很希望能聯絡到他們每一個人……
蕭委員美琴:我們有沒有建置這樣的database?
信副委員長世昌:沒有,因為……
蕭委員美琴:如果旅居海外的台僑想參與這樣的機制,他可以去找誰?亦即,你們有沒有這種建置的管道?你說僑委會主動找這些人來建置當然是有困難,對方出去也未必要跟我們聯繫。
信副委員長世昌:沒有錯。
蕭委員美琴:對於那些想要跟我們聯繫的人,我們總要有個機制才行。不曉得透過凝聚community的概念,我們有沒有包括平常的報平安,或是萬一不幸發生了什麼狀況,有個可以相互協助的機制?
信副委員長世昌:這點我請我們僑民處處長來回答。
蕭委員美琴:好。
主席:請僑委會僑民處莊處長說明。
莊處長瓊枝:主席、各位委員。有關這部分,我們其實也一直在思考,就像委員剛才提到的,我們要主動聯絡這麼多海外的僑民其實不是那麼容易,我們只能透過一些點,讓它慢慢變成線,再把網路建起來。目前我們建立的機制,大概就是副委員長已經報告過的那個,至於在如何讓僑民來登記的作業方面,網路上有類似網路留言版的機制,我們也正在研究,該如何讓僑民可以主動登錄,讓我們知道……
蕭委員美琴:因為留言可能只是一時間的,並沒有建置起雙方聯繫的管道,而這只能告訴你,對方現在是平安的。然而,兩年後若還要再找這個人的話,就算對方想與你們有聯結,你們依然無法找到他,希望你們可以好好地去思考這個問題。對於我們該如何建置可以凝聚community的網絡,現在技術這麼多,不要只是被動地等人來,我們要把機制建起來。雖然,我們沒有能力找到所有的人,可是對於想與我們建立聯結的人,我們就應該要有一個機制,歡迎他們把這個聯結給建立起來。
莊處長瓊枝:剛剛提到有個類似的平台,有著可以讓他們登錄的機制,上面不一定只有留言的功能,比如現在國人在各地渡假打工,它其實也有類似的機制。
蕭委員美琴:請問這個登錄平台是什麼?像外交部就有一個平台,主要是針對國人去旅遊的臨時性的登錄機制,但大家要處理的部分都不一樣,你們是針對長期移居海外的僑胞,而打工渡假又是另外一種的類型。現在的多頭馬車如今看來就是缺了你們的僑務這一塊,外交部有外交部的,打工渡假也有打工渡假的,就缺你們了。
莊處長瓊枝:我們會運用這個網路平台與現在的資訊科技……
蕭委員美琴:你們的建置要儘速地讓我們海外僑民知道,以後就會慢慢累積成非常龐大的database以相互支援。當然,在發生如此悲劇的同時,不只是這次的法國巴黎,其實之前就有許多諸如敘利亞的難民在約旦等地有很多須要我們給予人道援助與關心的地方,因此,我們其實也應更積極地整合資源。
另外,長期以來,不只是台灣,相信各國都會擔心族群之間的歧視問題,尤其是在發生這樣的事情後,開始就會有人對信奉伊斯蘭教的信徒建立起一種刻板印象,或是對對不同族群的人產生偏見或成見。事實上,我們知道,多數伊斯蘭教的信徒都是主張和平的,他們跟我們一樣希望能正常生活,可以安居樂業。然而,這些偏見的形成,很容易造成族群之間的衝突。之前在印尼或其他地方,也有產生一些排華的問題,這也是建立族群刻板印象所帶來的傷害。我們曾被誤以為是中國的移民,而在越南等地受害過,所以我認為在這個問題上,我們應該要有所宣導,不要讓我們在海外的僑民產生與其他族裔之間的緊張,我們要弭平這些偏見,真正塑造出一個比較和諧的社會。
其實,這些工作都是應該要進行的,而且要經常性的成為一種內化的教育,而不是在事情發生之後才宣導。對於長期旅居海外的台僑,他們在各族群之間的互動往來會更多,未來的僑教,不要讓族群之間形成isolation,或是因不理解對方而產生或衍生出類似滾雪球式的種族歧視與偏見。我覺得這些工作都是長期要做的,今天會發生這種激進式的恐怖攻擊,而且還有這麼多人要同情他而加入他,絕非一時間造成的,而是由於長期以來族群間的剝削與壓迫、國際的戰爭以及很多的歷史因素所致。我們並非要替他們找藉口,但是總有許多預防性的工作是可以做的,如此才能保障海外僑胞的安全,同時又對整體的世界和平能有積極的作為。
信副委員長世昌:非常謝謝委員對我們在這方面的指教,我們真的會好好地朝這個方面研擬。事實上,我們覺得歐美這些國家,由於整個社會比較成熟,所以因單一事件而對某個族群非常不友善的情形,雖然不能說沒有,但其狀況也還好。這種情形會比較嚴重的反而是東南亞國家,種族之間的問題很容易被激起,所以我們對於東南亞國家的宣傳的確是非常重要。
主席:請林委員郁方發言。
林委員郁方: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主委,我還是要提區美珍的事情,我前天晚上還遇到她的哥哥,他就住在我們萬華的社區裡。因為10月21日審查外交部預算的時候,我提案凍結了多明尼加的援助款2,000萬元,就是希望多明尼加要對區美珍案的偵辦情形,與我方建立每月定期匯報的機制,以及對於我國官方提供專業諮詢與協助調查等要求,都要做出具體善意的回應,否則相關預算不會解凍。請問現在案情有何進展?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外交部駐多明尼加的新任大使到任後,已指定首席參事擔任所有聯絡的……
林委員郁方:我不想打斷你的話,但因我的時間實在有限,所以我想知道,在我們凍結2,000萬元以後,多明尼加政府so far有沒有什麼反應,就你所知的反應是什麼?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所知道的只是外交部有立刻遵照委員的指示,建立起聯絡的管道,而且也真的有每月定期跟對方聯絡,再者,多明尼加的警方也變得比較積極。
另外,對於區美珍的家屬,我們同仁從一開始就一年3節親自到他們家拜訪……
林委員郁方:這我瞭解,我不怪你們僑委會,你們處理得不錯。因為他哥哥都有跟我說,你們都有跟家屬聯繫,也有安慰他們,並說明進度。我只是想瞭解,由於你們那邊有僑務單位,也有大使館,所以你們應該有管道可以瞭解,我們凍結多明尼加政府的2,000萬元,只是表明了我們的姿態,未來不排除凍結更多,我們主要就是希望對多明尼加政府施壓,據你們了解,多明尼加政府有沒有改變態度?
信副委員長世昌:其實多明尼加的警方相當積極在配合我們,只不過他們一直反映最大的困難就是找不到證據,他們不斷的找更多的人來驗指紋,但是都沒有辦法驗到。
林委員郁方:當時我們調查局不是願意提供協助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有。
林委員郁方:但是他們都很消極,並沒有積極的回應我們。
信副委員長世昌:因為他們覺得調查權是他們國家自己的主權。
林委員郁方:我們只是協助他們而已,對不對?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
林委員郁方:請你們持續注意,我不會輕易忘掉這件事情,因為這是我們選民家裡的事情。
信副委員長世昌:一定。
林委員郁方:另外,海華文教基金會105年的支出編了908萬3,000元,其中推展華僑文化事業編了150萬,對不對?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
林委員郁方:可是你們在執行的時候,本席發現你們有補助國內的學生出國,你們為什麼要補助?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吳董事長說明。
吳董事長松柏:主席、各位委員。如果到國外去參加國際性的活動,我們都有補助。
林委員郁方:本來應該是外交部來給,為什麼是你們給呢?
吳董事長松柏:因為……
林委員郁方:本席是替你們擔心,董事長大人,其實你們的預算很少,你知道嗎?
吳董事長松柏:是。
林委員郁方:像這種出國開會的錢,應該是由外交部補助,不應該是僑委會來補助,僑委會的錢應該要儘量用在僑界,這樣才會有收益,人家才會感謝。我們的學生、年輕人出國,應該要向外交部申請才對,你知道外交部每一年都剩好多錢嗎?
吳董事長松柏:因為他們出國也有跟台商的第二代進行交流,所以我們只是象徵性的補助他們。
林委員郁方:謝謝。另外,你們的海外信用保證基金編列了收回呆帳的金額是550萬,現在還沒有收回的呆帳總金額是多少?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請宮董事長向委員說明。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宮董事長說明。
宮董事長文萍:主席、各位委員。大約是台幣9億左右。
林委員郁方:金額不少。
宮董事長文萍:對。
林委員郁方:看起來大部分都很難收回,是嗎?
宮董事長文萍:因為海外的部分很多債權都有時效,有些地區在6年、10年以後就不能夠再展延了,所以我們現在的策略就是,在海外雖然失效,但是我們準備在國內追償,因為在國內債權會繼續存在15年,所以我們目前就這個部分是把焦點轉回到國內,今年之所以會特別多,就是因為我們轉變方向,並就整個策略做了調整,就海外已經失效的部分,繼續在國內進行追償。
林委員郁方:有什麼不同?
宮董事長文萍:在海外如果失效以後,當地的銀行已經沒有辦法對債務人進行追償,因為時效已經完成了。
林委員郁方:那轉到國內,在國內就有辦法追償嗎?
宮董事長文萍:在國內的部分是我們基金的債權,因為我們基金代償出去,我們就取得一個求償權,這個求償權的時效是15年。
林委員郁方:可是國外的銀行會配合嗎?
宮董事長文萍:國外的銀行已經失效了,我們現在開始用我們自己的人力來催收,我們自己進入法催、自己跟債務人來談判。
林委員郁方:可是這樣很辛苦,對不對?
宮董事長文萍:是,可是我們走一條不同的路。
林委員郁方:你剛剛是說9億嗎?
宮董事長文萍:對。
林委員郁方:你們有把握能夠收回的比率大概是多少?
宮董事長文萍:我們目前的整體收回率是13.61%,在國內的信保基金來講,跟中小企業信保基金接近,而農信保比較低,因為農信保有很多的農地,但是以目前來講,即使是銀行,他們對信用放款的收回率大概在20%到30%之間。
林委員郁方:所以還有努力的空間。
宮董事長文萍:我們還有一個很大的空間可以來努力。
林委員郁方:所以你們現在變成收呆帳的,成為社會上地下經濟的一環,還要請專門的人去討債,你們現在是扮演討債公司嗎?
宮董事長文萍:沒有,我們是自己用正常的管道來做。
林委員郁方:所以以後要貸款出去真的要非常小心謹慎,否則真的會不得了,好不好?謝謝。
宮董事長文萍:是,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鎮湘發言。
陳委員鎮湘: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以審查這3個基金為主,剛才我聽了副委員長的報告,海外信保基金在宮董事長的領導之下非常有成效,我也看了他們的資料,確實做得很具體,這證明了一件事情,就是事在人為,這是第一點。第二點,這3個基金都是希望將資金有效的運用在僑界,關於這個問題,我們每一年針對國家的目標、國家的利益及僑民的需求,有沒有在年度裡面做一個總檢討?對於這些基金的總額跟基金現在所發揮的功能及預期的效果,你們有沒有去做很具體的評比?我們未來怎麼樣能夠擴張?在年底結束了以後有沒有檢討未來如何做更好的運用?這些方面你們有沒有在做?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有,譬如說,我們在去年底就對海華文教基金會做一個全盤的檢討,以前海華文教基金會所扮演的角色,他們自己不太辦什麼活動,都是對外補助,所以外面的補助案非常多,我們現在整個轉向,因為文教基金會需要自己來辦活動,所以在吳董事長的推動之下,我們展開了很多新的業務,等於是把我們要花的錢放到我們所要推動的新業務上面,譬如說全球十大傑出青年、海華的師鐸獎,還有我們對外派的志工團,這些都是新的業務,所以我們整個方向有非常大的轉變,都有在做這些方面。
陳委員鎮湘:本席希望在下一次檢討的時候能夠提出具體的數據跟成果,這樣才有意義。另外,莊守耕基金的額度很小,我們有沒有辦法把這個餅做大?繼續保持它的功能,就是照原意去鼓勵這些年輕的學子,但是額度有限,利率又不斷的降,像現在歐洲都變成負利率了,所以這個部分不可能再增加了,要在短時間之內擴大是有困難的。如果我們要將餅做大,充分發揮它的功能,僑委會是不是可以對這方面再多著力一點?
信副委員長世昌:應該是要這樣做,但是我們也碰到一些法規的限制,就是國外捐款的時候已經白紙黑字寫了目的……
陳委員鎮湘:我懂你的意思,不過還是請你們好好的去參考一下。
信副委員長世昌:了解。
陳委員鎮湘:第二,委員長不斷的去巡迴宣慰我們的僑胞,這是一件好的事情,據我了解,他最近可能會到日本或柬埔寨。現在我們的台商遍及將近70個國家,有180幾個點,我們台商的會議是被動的還是主動的?是由台商自己發起的還是由僑委會鼓勵他們去做這件事情?
信副委員長世昌:一開始是我們僑委會在全球布建起來的,一旦布建起來了,因為他們自己有會,本來就應該每年固定開年會,所以在全世界主動此起彼落的開年會,而且變成年年都有。
陳委員鎮湘:我們不要為開會而開會,我們希望達到預期的效果跟目的,以柬埔寨來說,過去這是一個貧窮落後的地區,現在是一個待開發、未來充滿希望的國家,我們在這個地方的台商,他們互相之間有沒有互補性?有沒有利用這個會議的平台做為他們溝通的橋梁?或是對在東南亞的台商進行整合,變成台商有一種團隊的力量而不必單打獨鬥?我們政府在後面扮演什麼樣的角色?這個會議開了有什麼意義?如果只是吃個飯、講講話就散會了,那開不開會有什麼關係啊!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舉兩個例子,我們今年請世界台商總會的劉學琳總會長帶著各州的台商會長訪問東協六國,去拜託他們的國會議員及政府部門,希望他們能夠協助台灣加入TPP等組織。還有,去年我們在美國的楊信總會長帶了很多在各地的台商到美國山莊去拜訪了43位國會議員,我們政府都有在背後跟他們一起來推動,希望他們在一起不是只有吃飯、喝酒而已,也要真的用他們的力量來幫我們國家做非常多的事情。
陳委員鎮湘:我同意,本席希望每一次的台商會議都能夠對下一次的台商會議做一些啟發或指導。最後,去年我們參加金門建縣100週年,呂副委員長也去了,我們看到金門在海外的僑民對於鄉土的認同跟支持,我們能不能將對金門的作為擴大到台灣各縣市?我想這是一個啟發,也請僑委會對這方面去努力,思考如何讓他們對我們國家認同、如何結合國家利益跟鄉土利益,我想這是一個很好的作為,好不好?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的,我們也在推動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就是我們僑委會內部在去年成立了一個金門小組,就是專門對應到金門跟金僑的作為,我們也一直在鼓勵金門縣政府設一個僑務科,因為現在只是在社會科下面一部分的業務。事實上,中國大陸每一個縣市下面都有一個專門負責僑務的部門,而台灣就不是這樣,只有在中央有一個僑委會,這樣動能是不足的,如果能夠讓全台灣各縣市政府都有一個科專門聯繫該縣在海外縣民的種種情況,那我們整個僑務系統就可以完全建立起來了。
陳委員鎮湘:這個意見很好,本席支持,謝謝。
信副委員長世昌:謝謝。
主席:請詹委員凱臣發言。
詹委員凱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委員長,請問委員長現在人在巴黎嗎?還是剛剛離開?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早上會回來。
詹委員凱臣:他在比利時有開了一些僑團會議,也有在巴黎開會,本席有收到一些開會時的照片,確實是有在巴黎和比利時開會。剛剛有委員問到,如果我們在海外的僑胞在恐攻的時候有什麼情況,你說我們馬上去關切的SOP有5種,就是經由外交部、僑委會和海外僑商、台商的系統,還有另外兩個是什麼?其中一個是e-mail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就是像e-mail、臉書、Twitter、LINE等方式。
詹委員凱臣:那是比較間接,最快就是直接打電話問海外的僑胞,這是最容易的,因為搞不好就在隔壁發生爆炸,認識的人是不是有怎麼樣,他們都非常清楚,所以這樣也許會比較快一點。
信副委員長世昌:社群軟體有一個好處,就是可以大量發出,一次可以發給幾千人、幾萬人,而且速度非常快。
詹委員凱臣:另外,你們這兩年來一直在推加值型的僑生方案,你們對於到台灣的弱勢僑生有沒有確實照顧到?因為他們有時候反映一些問題,也不清楚是僑委會的事情還是教育部的事情,你們現在對他們照顧的情形到底是怎麼樣?
信副委員長世昌:來參加加值型方案的僑生幾乎在海外都是比較弱勢、比較貧苦,我們就立刻提供獎學金,而且會減免他們的學費。
詹委員凱臣:那生活上的照顧呢?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都有在做,而且加值型方案可以進行建教合作,所以他們就可以有一些收入。
詹委員凱臣:因為他們來了以後,會有一些生活習慣、語言的問題,搞不好連受到霸凌也不敢講,這樣我們政府的美意就會打折,所以我們還是要繼續照顧他們,好不好?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
詹委員凱臣:本席認為,今天這3個基金會在宮董事長和吳董事長的主持之下其實都沒有什麼問題,而且還有進步,你們收入減少、支出增加了,我認為非常好。。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宮董事長說明。
宮董事長文萍: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
詹委員凱臣:有一些海外僑胞要爭取貸款,結果他們是寫向中小企業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貸款,本席以為這就是僑委會的,既然有海外僑胞需要貸款,就趕快介紹給你們,結果你們說不是,那中小企業海外信保是什麼?
宮董事長文萍:現在有很多銀行和業者都把海外信保基金當成是中小企業信保基金的海外部,過去我們可能對銀行和業界的宣導不是那麼充分,所以今年我們針對銀行做了一場大型的說明會,大概有800多位主管參與,就這個部分,未來我們也會透過廣宣媒體,希望能夠確立海外信保機構本身的主體性,讓大家知道,如果有海外的這些案件,來找的就是海外信保,而不是中小企業信保裡面的海外部。
詹委員凱臣:對,因為他是泰國僑胞,他的企業也在泰國,怎麼會是找中小企業海外信保?其實我也搞不清楚這兩者的差別,他又說最高金額是200萬美金,你們也是200萬嗎?我想說一定是你們,結果不是嗎?
宮董事長文萍:應該是我們。
詹委員凱臣:沒有,他是找中小企業海外信貸。
宮董事長文萍:應該是我們才對,我們會再跟他聯絡。
詹委員凱臣:如果是你們,那就請你們協助。
宮董事長文萍:好的,謝謝委員。
詹委員凱臣:另外,剛剛提到有一些錢沒有收回來,老實說,應該是很難收回來了,但是有一個好處,就是在國外的債權已經沒有了之後,在國內還是有,那你們如何在國內追償?不能讓他們在海外騙了錢,回國之後還可以置產、購物、過著很好的生活,這是最令人討厭的行為,如果他們回來的話,你們有什麼樣的機制可以擋住他們呢?
宮董事長文萍:我們發現有很多逾期代償的僑台商回國來置產,對於這個部分,我們用基金代償以後承受了債權,就以我們自己的債權對他們進行法律訴訟程序,起訴、取得支付命令甚至進行假扣押,在拿到執行命令之後就可以去查他們的財產,查到財產以後,就會聲請假扣押甚至強制執行。對這個部分我們都有在進行,目前也有假扣押了一些財產。
詹委員凱臣:那他們原來的擔保物呢?
宮董事長文萍:大部分在國外已經處分掉了,所以才會申請代償。
詹委員凱臣:你們追回來的錢也增加了,做得很好,請你們繼續努力。
宮董事長文萍:謝謝。
詹委員凱臣:吳董事長,你做得非常好,尤其是去年的師鐸獎和今年的海外十大傑出青年,還有一項也做得很好,就是海外教師的培訓,我們去過泰北、非洲,那邊的學生非常多,可是教師都不夠,你們培訓了一些教師,不管是10名或34名,本席都認為做得很好。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吳董事長說明。
吳董事長松柏:主席、各位委員。謝謝詹委員的鼓勵,我們會繼續加強。
詹委員凱臣:你們都做得非常好,所以要繼續做,謝謝。
吳董事長松柏:好,謝謝。
主席: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駐外的僑務秘書總共有多少人?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全部駐外的僑務秘書總共有51人。
邱委員志偉:駐在館處總共有幾處?
信副委員長世昌:總共有17個館處。
邱委員志偉:最大的館是哪一個?
信副委員長世昌:最大的館處都是3個人,譬如說有3個人在LA,紐約也是有3位。
邱委員志偉:那在歐洲哪些國家有僑務秘書?
信副委員長世昌:巴黎1位、倫敦1位、德國柏林1位,荷蘭1位,總共只有4位。
邱委員志偉:所以整個歐盟只有4位僑務秘書?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只有4位。
邱委員志偉:那我們在整個歐盟的僑胞大概有多少人?
信副委員長世昌:請委員讓我們去查一下資料。
邱委員志偉:所以歐盟有那麼多的僑民,只有4位僑務秘書,如果發生類似這次巴黎恐怖攻擊的事情,我們對僑民要做聯繫和協助,這是由僑委會或外館來主導?
信副委員長世昌:其實大部分是由外館在主導,因為歐盟有那麼多國家,大部分都沒有我們的僑務秘書在。據我們剛才查到的結果,總共有17萬多個僑民。
邱委員志偉:在歐洲各國有17萬多個僑民,可是只有4位僑務秘書。
信副委員長世昌:而且我們所面臨的問題就是他們非常分散。
邱委員志偉:僑務秘書最主要的工作是什麼?做僑團聯繫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除了僑團聯繫之外,那邊也有我們的僑校,還有我們的台商。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緊急應變的通報機制?
信副委員長世昌:有。
邱委員志偉:有沒有SOP?
信副委員長世昌:有。
邱委員志偉:你剛剛說在英法德荷這4個國家有僑務秘書,如果是在這4國以外的其他國家發生了恐怖攻擊,在當地僑民需要協助的時候,有沒有什麼求援的管道?
信副委員長世昌:他們的外館如果沒有僑務秘書的話,也有僑務組,這是由外交部的人員所負責的,所以就變成由外交部的駐外人員兼辦僑務。
邱委員志偉:可是沒有僑務秘書的外館有相關的資料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有,他們一般都有做僑務聯絡。
邱委員志偉:駐外的僑務秘書是受僑委會指揮還是受當地外館的指揮?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受當地外館的指揮。
邱委員志偉:他們對電報的處理要不要經過外館的處長先了解再報回來僑委會?
信副委員長世昌:都要,我們的政府不管是哪個部會,只要是外派到海外,一定是由外交部的大使做全面的主管。
邱委員志偉:我們在全球只有51位僑務秘書,他們所能發揮的功能只是打打電話聯繫而已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不只是這樣,凡是有僑務秘書的地方,他們的業務都非常繁忙。
邱委員志偉:他們到底有沒有發揮實質的功能,我覺得這還要去檢討,如果以後你們併入外交部,你覺得會怎麼樣?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們覺得如果我們沒有自主權而被併走,那僑務功能一定會愈來愈弱。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不贊成在未來僑委會的功能要跟外交部合併?
信副委員長世昌:我覺得功能非常不一樣,因為外交部的功能畢竟是針對其他國家的政府、國會及當地社會的主流去做,而我們僑委會是專門針對僑民。
邱委員志偉:照你這樣講,那沒有僑務秘書的外館要怎麼辦?
信副委員長世昌:如果是沒有僑務秘書的國家,我們的僑務秘書會兼轄那個國家的業務,有時候在歐盟是兼轄的。
邱委員志偉:可是在歐盟只有4個人,卻要管所有的歐洲國家。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不起,我剛才講的數字可能要改一下,那邊的華人總共是170多萬人。
邱委員志偉:那只有4位僑務秘書,他們的力量真的是很有限,功能也很有限,要如何擴大服務的職能,當然就要調整組織。本席就是怕僑委會各行其是,跟外交部之間沒有橫向的聯繫,這樣會使服務僑民的功能大打折扣。
信副委員長世昌:不會。
邱委員志偉:宮董事長,關於你們104年的績效,信保基金融資保證的大概有幾家?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宮董事長說明。
宮董事長文萍:主席、各位委員。從1月到10月一共承保了248件,金額是7,409萬美元。
邱委員志偉:最大的承保金額是多少?
宮董事長文萍:200萬美元。
邱委員志偉:上限是多少?
宮董事長文萍:上限就是200萬美元。
邱委員志偉:是集中在哪些國家、哪些產業?
宮董事長文萍:目前集中度第一的是越南,其次是泰國、美國跟南非。
邱委員志偉:歐洲幾乎都沒有?
宮董事長文萍:歐洲非常少。
邱委員志偉:所以集中在東協國家跟我們主要的出口市場即美國,那南非為什麼會那麼多?
宮董事長文萍:因為在南非也有相當多台商,台銀在南非也布局滿深的,我們在整個東南亞地區的承保大概占了48%,所以還是以東南亞地區為主。
邱委員志偉:幾乎超過一半了。
宮董事長文萍:是,將近一半。
邱委員志偉:那主要的產業類別呢?
宮董事長文萍:還是以製造業為主。
邱委員志偉:傳統的製造業嗎?是哪一類製造業?
宮董事長文萍:各類都有,包括汽車零件等等。
邱委員志偉:所以都是屬於中小企業嗎?
宮董事長文萍:規模比較偏中小,因為大型企業的籌資能力比較強一點,不會用到信保。
邱委員志偉:會不會想要貸款卻貸不到?或是被你們退件?成功率大概是多少?
宮董事長文萍:我們目前退件數非常少,比較困難的是額度部分,因為我們的基金規模比較小,所以我們是以200萬美元為上限,在東南亞以外的其他地區是150萬美元。
邱委員志偉:可以滿足這些廠商的需求嗎?
宮董事長文萍:有時候廠商的需求比較大一點的時候,我們沒有辦法滿足他們,但是……
邱委員志偉:你們有沒有辦法調整?我覺得你們的風險控管還不錯啊!
宮董事長文萍:是。
邱委員志偉:那有沒有可能檢討並依各地區的需求強度去調整?比方說在歐洲、非洲比較少,額度可以比較低一點;在東協國家的需求強度比較強,所以額度就可以放大。
宮董事長文萍:對這個部分我們會再來研究。
邱委員志偉:就是有一個彈性的機制,不要一條線劃下來,上限一律都是200萬美元。
宮董事長文萍:就是在不同的區域做不同的處理。
邱委員志偉:應該要按照需求的強度跟廠商的特性來決定。
宮董事長文萍:是,謝謝委員的指教,我們會來研究。
邱委員志偉:請你們去檢討。
宮董事長文萍:好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陳委員歐珀發言。(不在場)陳委員不在場。
請盧委員秀燕發言。(不在場)盧委員不在場。
請許委員添財發言。
許委員添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信副委員長,這些業務都是由你主管的嗎?還是你被抓公差才來的?
主席:請僑委會信副委員長說明。
信副委員長世昌:主席、各位委員。不是,因為這4個基金裡面有2個基金由我負責督導。
許委員添財:另外2個基金不是你督導的?
信副委員長世昌:對不起,應該是3個基金,海華文教基金會因為跟文教有關,所以是由我督導;信保基金則是與商務有關係,所以是由委員長和另外一位副委員長在督導。
許委員添財:是由不同的人督導嗎?
信副委員長世昌:是。
許委員添財:基金是由誰主管?
信副委員長世昌:海華文教基金會是由吳董事長負責,信保基金是由宮董事長負責。
許委員添財:關於信保的部分,這個基金的規模這麼小,要支付行政費用和人員的待遇,他們是兼差嗎?
主席: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宮董事長說明。
宮董事長文萍: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專職。
許委員添財:那待遇呢?
宮董事長文萍:我們的待遇過去是比照公營行庫。
許委員添財:以一家最小的銀行來看的話,規模都比你們大啊!
宮董事長文萍:是。
許委員添財:可是你們的待遇卻一樣,那你們會不會覺得無聊、沒事幹?
宮董事長文萍:事實上,我們的人力非常精簡,目前20位員工要做承保業務,今年以來,我們還針對國內自己來做追償的業務,還包括海外的訪宣,所以其實我們的人力非常精簡,而且每一個同仁的……
許委員添財:麻雀雖小五臟俱全?
宮董事長文萍:是的。
許委員添財:現在我不是針對你們這個單位或是針對你們人員個人來探討。海外華僑這麼多、區域那麼廣,現在的海外台商或海外在地的僑商,今非昔比,有好的也有壞的,各本國的銀行包括中國到那裡去、台灣到那裡去的銀行分行也愈來愈多,你們的角色、功能是否要做調整以補他們的不足?而不是墨守成規、守株待兔,只要你們來,我可以幫你保證,一些沒有信用基礎的、過去信用情況比較差的,一般銀行可能有所嫌棄而不進行貸款的找上你們,你們看了覺得還可以,但是規模這麼小。總之,你們應該重新調整,因為時代變了,你們可以有大作為,依你的經驗,該怎麼做才是理想的,請把它規劃出來並提給新政府。
宮董事長文萍:好的。
許委員添財:「我會好好做,請給我一百倍的功能,薪水不必增加。」要這樣比啊!因為到處都有商機,像以前東南亞是落後地方,現在東南亞是新興國家,亞洲四強要被他們趕上了,東協結合起來,中國這邊做投資,他們政府跟政府(G to G)的關係這麼好,那我們靠什麼?我們靠人民對人民、靠台商、台僑,我們要扶植這一塊,讓他在那裡生根、茁壯,我也有跟財政部說要指導他們的銀行過去,要主動去找他們,若你的業績很好、過去信用很好,你還年輕,你的第二代接棒也很順利,你有何擴張計畫?你給我5年計畫,我們就5年專案輔導你,這樣成績就出來了,而不是守株待兔。但本席出國考察所看到的都是守株待兔,甚至是陪襯,聯貸的部分我們去分一杯羹,這哪裡是大台灣、有前途台灣的作為?難怪經濟沈淪,難怪我們愈來愈走不出去,被人家看扁了。你的經驗很豐富,不得了耶!麻雀雖小五臟俱全,麻雀變鳳凰是可能的!
宮董事長文萍:謝謝委員,我們會努力。
許委員添財:所以本席要鼓勵你,我看你還很年輕嘛!你還不到50歲吧!
宮董事長文萍:我超過50歲了。
許委員添財:你駐顏有術,現在你還可以操、很耐操。本席的發言時間有限,我們共同來思考台灣改革、進步之道,若維持現狀,維持現狀是偏安、苟且而已,退一步就死路一條,但一分的進步也來不及了,世界沒有這麼一個小國家要面對那麼大、那麼強的新興崛起國家敵人,只有我們,你要投降嗎?那會前功盡棄,若你不投降,你要比以色列更以色列、比新加坡更新加坡,發揮台灣的特色,我們的特色基礎很好,不要小看它哦!人家沒有僑務委員會,我們有僑務委員會,基礎就比人家多一項了,對不對?
宮董事長文萍: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孔委員文吉、邱委員文彥、楊委員麗環、賴委員振昌、周委員倪安及李委員桐豪均不在場。
本次議程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現在宣讀預算數、臨時提案及委員提案部分。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僑務委員會主管信託基金部分:
一、莊守耕公益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3萬7,000元
(三)總支出:4萬2,000元
(四)本期短絀:5,000元
二、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
(一)基金運用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總收入:278萬1,000元
(三)總支出:294萬8,000元
(四)本期短絀:16萬7,000元
105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預算部分:
一、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總額:
(一)受贈收入:398萬3,000元
(二)財務收入:510萬元
三、支出總額:
(一)勞務成本:487萬2,000元
(二)管理費用:421萬1,000元
四、本期賸餘:0元
105年度僑務委員會主管「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預算部分:
一、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入總額:
(一)保證業務收入:2,219萬9,000元
(二)財務收入:1,682萬5,000元
三、支出總額:
(一)保證業務費用:2,203萬3,000元
(二)管理費用:1,519萬5,000元
四、本期賸餘:179萬6,000元
臨時提案部分:
主決議
查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配合政府政策,在海內外推廣華語文教育語文化交流,多面向推動文教工作(如辦理志工老師赴海外中文學校教學),然其師資來源有三:國內華語文系所學生、退休教師、及有代課經驗之大學生,師資水準不一,是否足以有效推展華語文教育,容有疑義,且國內仍有不少具合格教師證之流浪教師,召募志工教師應以其為優先;爰此,要求於三個月內研議志工教師之招募、培訓及服務內容之改善措施,並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提案人:江啟臣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委員提案部分:
1、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13
工作計畫:業務收入
分支計畫:保證業務收入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收入」項下「保證業務收入」之「收回呆帳」本年度編列550萬元,係依代位清償案件債務人資產狀況、海外追償不易及近年呆帳收回趨勢估列,惟呆帳應盡速收回或處理,爰提案針對「業務收入」項下「保證業務收入」之「收回呆帳」本年度編列550萬元,提案增列5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2、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14
工作計畫:業務支出
分支計畫:業務費用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業務費用」之「加班費」本年度編列49萬5千元,惟上年度預算數僅2萬元,且前年度決算數僅1萬9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業務支出」項下「業務費用」之「加班費」本年度編列49萬5千元,提案減列47萬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3、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15
工作計畫:管理費用
分支計畫:用人費用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管理費用」項下「用人費用」之「加班費」本年度編列42萬3千元,惟上年度預算數僅編列14萬3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管理費用」項下「用人費用」之「加班費」本年度編列42萬3千元,提案減列28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4、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14
工作計畫:業務支出
分支計畫:服務費用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郵電費」本年度編列36萬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22萬5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郵電費」本年度編列36萬元,提案減列13萬5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5、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14
工作計畫:業務支出
分支計畫:服務費用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差旅費」本年度編列150萬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125萬1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差旅費」本年度編列150萬元,提案減列25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6、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項目: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P14
工作計畫:業務支出
分支計畫:服務費用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印刷費」本年度編列24萬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12萬1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印刷費」本年度編列24萬元,提案減列12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7、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4
工作計畫:業務支出
分支計畫:服務費用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員工訓練費」本年度編列26萬4千元,惟上年度預算數僅15萬元,且前年度決算數僅11萬3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員工訓練費」本年度編列26萬4千元,提案減列15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8、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5
工作計畫:業務支出
分支計畫:服務費用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業務推廣費」本年度編列100萬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53萬7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業務支出」項下「服務費用」之「業務推廣費」本年度編列100萬元,提案減列46萬3千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9、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5
工作計畫:業務支出
分支計畫:材料及用品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材料及用品」之「書報雜誌」本年度編列6萬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2萬9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業務支出」項下「材料及用品」之「書報雜誌」本年度編列6萬元,提案減列3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10、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5
工作計畫:業務支出
分支計畫:材料及用品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業務支出」項下「材料及用品」之「資訊處理費」本年度編列14萬5千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4萬4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業務支出」項下「材料及用品」之「資訊處理費」本年度編列14萬5千元,提案減列1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11、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6
工作計畫:管理費用
分支計畫:服務費用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修繕費」本年度編列24萬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14萬4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修繕費」本年度編列24萬元,提案減列10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12、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6
工作計畫:管理費用
分支計畫:服務費用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安全及清潔費」本年度編列42萬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35萬1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管理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安全及清潔費」本年度編列42萬元,提案減列7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13、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6
工作計畫:管理費用
分支計畫:材料及用品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管理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之「雜費」本年度編列23萬4千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14萬6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爰提案針對「管理費用」項下「材料及用品」之「雜費」本年度編列23萬4千元,提案減列9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14、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_項_目: 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P16
工作計畫:管理費用
分支計畫:折舊及攤銷
案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5年度預算「管理費用」項下「折舊及攤銷」之「機械及設備折舊」本年度編列17萬3千元,惟前年度決算數僅2萬7千元,本年度疑編列過高,且未說明預算流向及使用情形,不利執行之控管,爰提案針對「管理費用」項下「折舊及攤銷」之「機械及設備折舊」本年度編列17萬3千元,提案減列15萬元。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15、決議
爰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之承保、融資與業務拓展等事項之預算至為龐大,然每年編列預期收入與決算數差距甚大(詳見附表); 況業務報告亦指出,104年度債權追回績效較去年同期大幅成長470%,財務收入績效也較去年同期增加365%,顯示該基金收入目標設定過低,恐造成績效成長之假象,難以呈現該基金施行成效,允宜檢討並根據實際情況來訂定每年預算收入目標。
101 (預算) |
101 (決算) |
102 (預算) |
102 (決算) |
103 (預算) |
103 (決算) |
104 (預算) |
104 (決算) | |
收入 |
36,038 |
43,989 |
33,492 |
64,689 |
33,508 |
77,781 |
37,188 |
77,782 |
支出 |
-91,736 |
39,289 |
57,356 |
29,942 |
48,095 |
74,647 |
47,103 |
74,768 |
本期餘絀 |
-55,698 |
4,699 |
-23,864 |
34,746 |
-14,587 |
34,746 |
-9,915 |
3,134 |
累積餘絀 |
-480,041 |
-473,485 |
-557,747 |
-483,738 |
-511,937 |
-438,738 |
-459,690 |
-445, 519 |
資料來源:僑委會預算書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邱志偉
16、決議
有鑑於海外信用保證基金係提供國外僑臺商事業融資信用保證,經查:(1)該基金營運收支結果已連續4年為剩餘,惟累計虧絀金額仍高,且保證手續費收入不足以支應業管費用;(2)代未清償收回比率已逐年提升,惟歷年累計轉銷呆帳數額頗高,已逾海外信保基金規模之6成等,爰建請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允宜加強呆帳之收回率,並積極督策風險管控。
民國99至104年度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財務狀況一覽表 | ||||
年度 |
101(決算) |
102(決算) |
103(決算) |
104(決算) |
收入 |
43,989 |
64,689 |
77,781 |
77,782 |
支出 |
39,289 |
29,942 |
74,647 |
74,768 |
本期餘絀 |
4,699 |
34,746 |
34,746 |
3,134 |
累積餘絀 |
-473,485 |
-483,738 |
-438,738 |
-445, 719 |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邱志偉
17、決議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項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據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統計資料顯示,越南513事件受到損害之台商家數約414家,惟海外信保基金推出之該專案受惠廠商家數僅22家,比率僅5.31%,似顯偏低,由於該專案提供之保證成數最高9成,條件優於其他一般授信案件,且免收取保證手續費,理應有更多受災損廠商對此專案有高度申貸意願,惟就實際執行成果觀之,與預期存有相當落差。綜上,海外信保基金雖因應103年越南暴動事件即時推出「越南513專案」,惟受惠廠商有限,爰建請就該專案執行成效不佳之原因加以分析,如:釐清災損範圍、潛在可受惠廠商家數、是否已存在類似專案、簡化流程、還款寬限期之設定等,俾作日後推出類似專案貸款之參考,落實政府政策之美意。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18、決議
海外信保基金近年辦理業務進展有限,允應加強宣導,積極開拓業務或重新檢視信用保證要點各項規定,使更多僑、台商瞭解該基金功能、可提供之協助及最新推出之專案,透過簡便方式獲得金融機構之資金融通,以嘉惠更多僑民、僑營事業及台商事業,並增裕基金收入。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19、決議
歲別: 單位名稱: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
款項目:款 項 目 預算書頁次:
工作計畫:
分支計畫:
案由:依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103年度年報「最近五年保證業績概況表」所示,近年其主要辦理業務未見成長,甚有微幅下降趨勢,營運績效仍待提升。又該基金主要收入為「保證業務收入」,包括保證手續費收入及收回呆帳等,近年在用人費用攀升之際,保證業務收入卻從101年度之2,923萬2千元,滑落至105年度之2,219萬9千元,減少703萬3千元,減幅達24.06%。綜上,該基金近年辦理業務進展有限,允應加強宣導,爰建請積極開拓業務或重新檢視信用保證要點各項規定,使更多僑、台商瞭解該基金功能、可提供之協助及最新推出之專案,俾利渠等透過簡便方式獲得金融機構之資金融通,以嘉惠更多僑民、僑營事業及台商事業,並增裕基金收入。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蕭美琴 邱志偉
20、決議
海外信保基金因應103年越南暴動事件即時推出「越南513專案」災後重建貸款信用保證計畫,惟受惠廠商有限,據經濟部投資業務處統計資料顯示,越南513事件受到損害之台商家數約414家,惟海外信保基金推出之該專案受惠廠商家數僅22家,比率僅5.31%,似顯偏低。該基金宜就該專案執行成效不佳之原因加以分析,如:釐清災損範圍、潛在可受惠廠商家數、是否已存在類似專案、簡化流程、還款寬限期之設定等,俾作日後推出類似專案貸款之參考,落實政府政策之美意。
提案人:蕭美琴 黃偉哲 邱志偉
21、決議
海外信保基金雖因應103年越南暴動事件即時推出「越南513專案」災後重建貸款信用保證計畫,惟受惠廠商有限,該基金宜就該專案執行成效不佳之原因加以分析,如:釐清災損範圍、潛在可受惠廠商家數、是否已存在類似專案等,以利日後推出類似專案貸款之參考,落實政府政策之美意。
提案人:蔡錦隆 詹凱臣 陳鎮湘 黃偉哲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協商。
(進行協商)
主席:先處理海華基金會的部分,目前有一項提案,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吳董事長松柏:遵照辦理。
主席:好。
現在處理海外信保基金。
處理第1案。
宮董事長文萍:遵照辦理。
主席:第1案通過。
處理第2案。
宮董事長文萍:我們的不休假加班費是根據勞基法來編定的。
主席:第2案撤案。
處理第3案。
宮董事長文萍:這也是根據勞基法編列的。
主席:第3案撤案。
處理第4案。
宮董事長文萍:郵電費的部分,與去年相較並沒有增加。再者,過去執行可能比較保守一點,未來我們會加強與海外的宣導連繫,所以還是需要這部分的費用。
主席:那減10萬就好。
宮董事長文萍:委員,這部分經費已經非常少了,而且今年的預算並沒有增加,完全跟去年一樣。
主席:沒有執行完還是要繳庫啊!沒關係,第4案撤案。
處理第5案。
宮董事長文萍:這部分今年也是沒有增加預算,主要就是用於海外的訪宣、座談會、實勘案件等,換言之,這對我們的風險控管、業務宣導來說都是有需要的,而且我們的預算並沒有增加。
主席:沒有增加預算的話,那就減10萬好了。
宮董事長文萍:委員,我們這部分的預算非常的少。
主席:這樣我們就沒有辦法審下去了,因為你們什麼預算都不能刪,其實後面的印刷費我們可以少刪減一些或是予以撤案,而這裡的150萬才減……
宮董事長文萍:報告主席,我們今年的總支出已經減少20%了,所以裡面的每一項我們都已詳細檢討過了。
主席:那是你們的檢討。
宮董事長文萍:報告委員,差旅費對我們來說真的是一個很重要的部分。
主席:那減5萬好了。
宮董事長文萍:好的。謝謝委員。還有,印刷費的部分本年也沒有增加。
主席:印刷費的案子撤回。
宮董事長文萍:謝謝委員。
主席:第7案撤回。這是關於員工訓練費的部分,因為方才有委員提到,你們希望增加員工專業的職能。
宮董事長文萍: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處理第8案。
宮董事長文萍:業務推廣費也沒有增加,雖然過去可能執行得比較保守,但是我們今年還是希望大量的海外僑胞能夠知道這樣的訊息,所以屆時會辦理大型的說明會及做一些媒體宣導工作。
主席:那減10萬就好了。
宮董事長文萍:報告委員,我們長期都是編列這樣的數字,所以是否可以維持這樣的數字?
主席:如果你們執行率高,績效也有提升,下次的預算就會比較好編,而且也不是今年減到90萬以後就不能再增加了。
宮董事長文萍:報告委員,我們很希望可以繼續維持這樣的數字,因為推廣費對我們是非常重要的一塊。
主席:那減5萬。
宮董事長文萍:謝謝委員。
主席:第9案撤案。
處理第10案。
宮董事長文萍:資訊處理費的部分是增加了5萬,最主要是我們要自動化、e化,也就是將來希望能在網路上做一些操作。
主席:撤案。
處理第11案。
這是關於主建築物的修繕?
宮董事長文萍:我們這棟大樓及相關設備已經使用30年了,完全都沒有修繕過。
主席:第11案撤案。
處理第12案。
宮董事長文萍:清潔費的部分,今年完全沒有增加,而這些都是固定的需要。
主席:委外辦理嗎?
宮董事長文萍:對。
主席:第12案撤案。
處理第13案。
宮董事長文萍:雜費的部分增加8萬,最主要是同仁的桌椅,尤其是很多人的椅子都壞了,可能超過20年以上都沒有換過,所以我們今年想要把同仁的椅子稍微換一下。
主席:第13案撤案。
處理第14案。
宮董事長文萍:今年我們有增加6部電腦設備,依照規定要提列折舊,所以這部分可能沒有調整的空間。
主席:撤案。
處理第15案。
宮董事長文萍:這兩年我們的收入、支出稍微增加,是因為有銀行的捐助,一共是1.1億,因為這部分是不確定因素,所以沒有將其放在收入當中。
主席:所以請你們檢討,這有困難嗎?
宮董事長文萍:沒有困難。
主席:那就遵照辦理。
處理第16案。
宮董事長文萍: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第17案。
宮董事長文萍:513專案是所謂需求的問題,事實上我們是極力希望他們能來利用。
主席:這是建請案,有困難嗎?
宮董事長文萍:好的。
主席:這是建議你們要如何如何。
宮董事長文萍:好的。
主席:處理第18案。
宮董事長文萍: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第19案。
宮董事長文萍: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第20案。
宮董事長文萍:遵照辦理。
主席:處理第21案。
宮董事長文萍:遵照辦理。
(協商結束)
主席:105年度僑委會所屬莊守耕公益基金、受理捐贈僑生獎助學金基金、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及財團法人海外信用保證基金預算業已處理完畢,交財政委員會彙整後送院會審理。院會審理前不需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處理本案時,由召集委員黃委員偉哲補充說明。
本次會議計有馬委員文君、楊委員應雄等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提供。
馬委員文君書面意見:
一、有鑑於OBU已逐漸成為海外台商資金調度中心,去(2014)年1月OBU辦理兩岸匯款合計325.22億美元,較2001年6月開放前的間接匯款增加93倍,全體OBU非金融機構存款餘額上揚至499.91億美元,較2001年6月底增加385.43億美元,顯示OBU已漸成為海外台商資金調度中心。根據央行統計資料,截至今年1月底DBU及OBU辦理人民幣業務的家數分別為66家及57家,目前人民幣存款餘額合計已達2,145億人民幣,去年2月至今年1月匯款總額達5,805億人民幣,透過中國銀行台北分行結算總額1兆9,070億人民幣,15檔人民幣計價債券發行額合計也有121億人民幣。
二、為了吸引營運地在中國的海外台商,回台上市掛牌,金管會已經研擬鬆綁海外台商回台上市規範,從目前該海外台商陸資持股逾30%以下,可直接掛牌上市,研擬提高到50%,但為避免台商變陸企,該台商仍具有「絕對控制力」。金管會認為,此舉將可吸引更多海外台資企業,或者是外國企業來台上市,預計9月底前可放行。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昨日赴國民黨中常會做「證券市場回顧和展望」專案報告,其中,研擬擴大台商回台上市政策中,將研議提高海外台商陸資持股的比率到50%。
三、目前外國企業(F股)來台掛牌達67家,其中具台商背景者達8成。依照現行規定,非中國註冊的海外企業,若陸資持股低於30%,就可直接來台上市,且明定該海外企業中的台商,須具有絕對控制力。金管會近期已研擬對於海外台商回台上市法規的鬆綁,而推動T股(中國註冊企業來台掛牌)相對複雜,包括兩岸監理以及財報透明等問題,因此希望鬆綁陸資持股的相關規定,可以讓更多海外台商能可以回台掛牌。據金管會規劃,最快將在今年9月底前,修改相關規定後,就可發布上路,預計可吸引更多海外台商回台上市。
四、有鑑於上述政策發展,建請僑委會對於鼓勵海外台商回國投資政策應採積極方式,進行政策協調,配合金管會等其他部會,積極協助海外台商排除回國投資障礙,俾利國家發展。
主席:本次會議到此結束。散會。
散會(11時1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