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舉行從「環境基本法」研究、預防及減輕與環境有關之疾病談「禁用含鉛油漆,終止兒童鉛中毒」公聽會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4年12月2日(星期三)14時33分至17時18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801會議室

主  席 楊委員玉欣

主席(田委員秋堇代):現在開會,今天要談的主題是「禁用含鉛油漆,終止兒童鉛中毒」。先前鉛水管的事情讓大家感到非常震撼,也非常擔心,事實上,除了鉛水管外,含鉛油漆的問題也是非常地嚴重。曾有篇文章寫到,國外有一群人穿著全套防護衣,鞋子包著鞋套,臉上戴著防毒面具,在美國紐約的一棟老舊平房四周,拉起比屋子還高的隔離幕,拿著吸塵器隨時吸光飄下來的碎屑,他們不是要隔離SARS患者或伊波拉病患,而是要刮老舊建築的油漆。我之所以舉這個例子,就是要告訴大家國外是多麼重視含鉛油漆所造成的危險。

根據新英格蘭醫學期刊報導,兒童血鉛值如果上升10微克,智商約下降5到7點。世界衛生組織也估計,鉛中毒造成全球每年新增約60萬名智能障礙的兒童。吸收鉛不只變笨,還容易變壞、變得不健康。美國賓州一份研究發現,少年犯的骨中鉛濃度,比沒有犯罪紀錄的同年齡人高出6倍,這是影響美國人的部分。長庚醫院於2010年測量資料中赫然發現,台灣兒童血鉛含量平均約為2.32微克,是美國、日本、加拿大的2倍多,也比德國、韓國還高。

最近鉛水管的問題吵得非常兇,但含鉛油漆的問題卻很少人提起,因此我們今天特地召開了公聽會,其實國外禁用含鉛油漆已經非常多年,但我國含鉛油漆,包括玩具上的塗漆,至今仍未禁用,美國早在30幾年前就宣布建築物內不能使用含鉛油漆,但政府至今仍不肯禁用,我們不是要求全面禁用,而是希望建築物內不能使用,因為怕孩子們摸到或沾在手上後就吃進肚子。因此,今天希望藉由召開公聽會來聽取各界的意見,本次公聽會的討論題綱如下:一、鉛暴露可能對兒童造成的危害。二、如何降低兒童鉛暴露。三、含鉛油漆在國內之使用狀況。四、國際禁用含鉛油漆之案例。五、國內禁用含鉛油漆之可能性及其規劃。希望大家能集思廣益,提供寶貴的意見作為「禁用含鉛油漆,終止兒童鉛中毒」相關議題的修法參考。

如各位學者專家要發言,請填寫發言登記單,已放在各位桌上,第一輪登記完後,可以再登記第二輪,倘第二輪發言完後,各位仍有意見的話,沒關係,可以在公聽會上暢所欲言,再增加發言次數。每位上台發言時間為5分鐘,發言前請先報告單位、職稱及姓名,以利公報記錄。依序請學者專家及委員發言完後,再請政府官員報告。

首先請台大公共衛生學系吳焜裕教授發言。

吳焜裕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吳焜裕,目前任教於台灣大學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也是台灣風險分析學會的會長,因為星期六我要去美國參加風險分析研討會,得先回去幫學生改論文,請容我發言後先告辭。對於今天的議題,我雖然比較沒有研究,不過記得20年多年前我在美國唸書的時候,曾看過許多電視節目播放小孩在地上爬,抓油漆片來吃,最後導致血鉛值過高,智商受到影響的電視影片,過去政府都認為要提出鉛對人體健康有危害的證據,但鉛對人體健康危害的證據是非常充分的,所以我很驚訝今天竟需要來參加這個公聽會。我剛到會場時與顏醫師說,美國二十幾年前就已經在規範油漆,台灣為什麼到了今天還在開公聽會?我個人感到非常驚訝!因為這個問題應該不存在才對,所以一直沒有做鉛的研究,我的前輩黃耀輝主任做了比較多相關的研究。

我剛剛看了經濟部、環保署及衛福部提供的資料,環保署針對環保標章的油漆,尤其是水溶性的油漆管制在2ppm,但是沒有管制其他的油漆,標準局所列出的油漆鉛的含量有些都還滿高的,不只是紅色的油漆,其實很多的油漆都有,有些有管制當然很好,但是我們更關心的是日常用品及小孩子的玩具等,標準局到底有沒有檢測?因為我們沒有看到標準局所附的資料。這些產品如果含鉛,卻沒有進行管制或檢測,會比油漆中含鉛更為嚴重。小孩子拿起來舔或咬,就會將鉛融進唾液裡吞到體內,造成鉛的含量過高,這或許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

歐盟從2005年開始,就非常重視消費者健康保護。對於消費者可能暴露在各種生活用品或玩具中所導致健康的危害,台灣在這方面都沒有在注意,尤其鉛的議題,在小孩子的玩具中含鉛,可能是會是更重要的問題。再來,不只在玩具中含鉛,目前食藥署所做的風險評估非常有問題,他們只考慮並針對一種食品或食物做風險評估。事實上鉛會從各個來源、各個媒介包括環境、日常用品及油漆中釋出而累積在我們體內,所以需要做整合性的風險評估,看哪些產品或途徑的暴露,是對我們國人鉛過高的最重要影響因素,一定要優先來管理。但是台灣缺乏整合性的評估,只有環保署毒管處標準比較嚴格,其他的處室或單位都沒有做管理,所以麻煩大家要注意這方面的工作,並且麻煩田立委在卸任之前要督促這方面的工作,謝謝。

主席:你又要派工作給我。世界衛生組織已經將鉛列為引起重大公共衛生問題的十大化學品之一,剛剛吳焜裕老師講到除了油漆以外,包括嬰兒、兒童經常會接觸到鮮艷顏色的玩具塗料及碗盤,我們都必須注意。事實上,政府應該了解這個問題的重要性,但是並沒有將它化為政策、行動與指引。人民是完全不可能知道,所以一般人到夜市買了很多來路不明的產品,像小孩子所使用顏色很鮮豔的美耐皿碗盤、飲食用品及玩具。我們帶過小孩的都知道,孩子是什麼東西都往嘴巴裡塞,如果塗料含鉛,加上嬰兒的體溫又比一般人高,就更容易融在他的嘴巴裡,這是非常嚴重問題!謝謝。

請陽明大學環境與職業衛生研究所陳美蓮教授發言。

陳美蓮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是第一次來參加公聽會,我們系所名稱為環境與職業衛生研究所,同時做環境與職業衛生。

關於鉛的議題,如果以從事公共衛生的角度來看,這是很重要的問題。我們的確需要去關心所有與公共衛生有關的問題,當然環境污染越低越好,這是我們一貫的原則。

關於鉛的危害,最重要的是歐盟已經將其列為CMD,致癌性、致畸胎性及生殖毒性的化學物質之一,被列為生殖毒性的1A,像國際癌症研究所認定1A的致癌物質就是人類確定的致癌物質,1A的生殖危害,如果是成人會影響其生殖能力,若懷孕可能會影響胎體的發育,對小男生則會影響精子的數量,它的濃度高時,會引起流產等相關的生殖毒性。我們最關心小朋友的神經毒性,血中鉛每1(微克/每百毫升)會降低IQ 1分,是目前研究的共識。

鉛是沒有安全限制,最好是零,這是比較麻煩的,對我們的公共衛生、對任何國家都是一個非常大的挑戰。因為鉛是工業上非常重要的金屬物質,譬如我們開車,汽車中的鉛蓄電池一定要鉛,很多行業像電子、電器產品裡面的焊錫,這些材料也需要鉛,因為它有非常好的性質。我們今天講的油漆,一般家庭裡面所使用的油漆可能都已經改用有機或無機油漆,大概都不含鉛。現在含鉛的油漆裡,大家比較關心的是防鏽漆,像金屬、木頭、橋梁或船舶等金屬材料需要耐銹,例如油性紅丹底漆有非常好防銹功能,我所要表達的是,這是一個很困難的問題,不管是從公共衛生或其他的角度是否有辦法全面禁止鉛的使用,都是非常大的挑戰。

原本希望台大黃耀輝教授能夠在我之前發言,因為他曾經做過全台灣北、中、南、東的幼稚園小朋友的血中鉛檢測。我們曾完成台北市將近150位的小朋友的檢測,這個研究本來是要看過動症的小朋友與其對照組,要研究的重點是環境賀爾蒙─壬基酚或其他有機磷農藥等,因為大家認為鉛會與過動症有關。剛剛主席也提到某些因為鉛濃度比較高,而造成他們有一些行為乖離一般的社會規範,所以我們就將鉛當作需要調整,看其對環境賀爾蒙的影響,我們做出來的結果,是對照組與控制組,控制組是1.74、正負0.77,病歷組(過動兒)是1.61,過動症小朋友的血液中鉛濃度沒有比較高,所以,我們在做環境荷爾蒙的時候就不需要做調整;其實,這個濃度很低,以美國的標準來看,他們認為空氣中的鉛如果降到1μg/dL,那麼,它會貢獻在人的血液中1微克,但是空氣中的鉛也只占其中一部分而已,就小朋友來說,大部分的鉛都是從室內外的灰塵或是土壤來的,這部分就占了七成,對這方面美國有非常完整的研究報告,如果我們把這部分都涵蓋進來,我們的target會在哪裡,像台北市的小朋友比起其他縣市的小朋友相對就顯得乾淨一些,因為他們不常在外面地上玩耍,所以,他們接觸到粉塵的機會就很少,而談到粉塵就觸及我們今天要討論的含鉛塗料、顏料或是小朋友塑膠玩具裡面所含的鉛,這些都是很重要的粉塵貢獻來源,從這個角度來看,我們應該儘量減少其含量或是完全禁用。

就我所看過現行法規中有關毒化物的部分,特別是含鉛的顏料已被列為第二類慢毒性管制物品,其中500公斤大量的標準有無調降的必要,我覺得還有討論的空間。另外,我們有含鉛商品的標準,以及無鉛商品的標準;同時,我們也有健康食品與食品容器溶出的標準,但現在的重點是當初這些標準究竟是怎樣訂出來的,以及這些標準還有沒有下降的空間?我覺得這是決定血中鉛有沒有辦法再繼續下降的一個很重要因素,今天如果我們是針對每100毫升要調降其標準,其實是很容易的事情,可是如果是針對5微克以下,甚至台北市只有1.5、1.6或1.7,也就是說我們要將剛才提到塑膠安定劑或是塗料裡面所含的鉛降下來,可能還需要更大的努力,這要看主要的來源到底是哪些,以及這些主要來源對今天所講到塗料或顏料裡面的鉛含量究竟貢獻度如何?如果我們從這個地方著手,我們就比較能掌握在禁用這些塗料或顏料之後血中鉛降低的空間還有多少,也就是說,含鉛量已經很低的物品其鉛含量若還要再降低,相關技術或是其他方面都需要再提升,但這是值得的,因為它並沒有建立任何安全標準,所以,需要我們再做整體考慮。

主席:陳教授在發言中指出台北市的小孩比較少在外面爬來爬去、摸來摸去,所以,血中鉛的濃度比較低,但世界衛生組織已經講明鉛是沒有安全限制,也就是說,只有鉛含量是零才是真正安全,這跟空氣中的懸浮粒(PM2.5)是一樣的道理,所以,並不表示住在台北市的孩子們就真正處於安全的環境,這都是我們大人的責任。

在請下一位學者專家發言之前,我要利用1分鐘的時間跟各位作一說明,即今天公聽會的主席原來是楊玉欣召委,因為這個議題非常重要,也是林杰樑醫師生前一個非常大的心願,所以,我特別拜託楊委員在本會期所剩無幾、非常寶貴的委員會會議中至少安排半天的時間來討論這個議題,今天公聽會能順利召開,且邀請這麼多的學者專家發表寶貴的意見,我們在此特別感謝楊委員。

接下來請長庚醫院腎臟科顏宗海醫師發言。

顏宗海醫師: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對楊委員及田委員表示感謝之意,今天能召開這場公聽會,我覺得非常有意義,一如前面兩位老師所說,我們人體事實上不需要鉛化物,因為它是環境的污染物,所以,體內含鉛量應該越低越好。以醫師的角度來看,今天公聽會所討論的含鉛油漆,到底要不要降低標準,或是某些項目必須禁用,我覺得這都是很重要的議題,就一般臨床來說,容易鉛中毒的大概有兩種人風險最高,一是懷孕的婦女,一是幼兒,因為幼兒的大腦還在發育,可能會受到環境中鉛的影響,因為鉛中毒的部位多在粒線體,所以中毒的症狀也都不明顯,或者應該說如果孩童鉛中毒其症狀都沒有特異性,有些小孩是呈現語言障礙,有些則是大腦智力受到影響,有過動的情形,沒有辦法持續集中注意力聽老師上課,在校成績也都普遍不好;也有一些小朋友中毒的情況是慢性貧血或是腹痛,正因為鉛中毒的症狀都沒有特異性,所以,兒科醫師又怎麼能在門診過程中診斷出因上述症狀來就診的孩童是鉛中毒呢?如果兒科醫師在面對有上述症狀的孩童沒有及時聯想到是鉛中毒,他當然就不會去檢驗孩童血液中鉛濃度,所以,不論孩童或大人鉛中毒的診斷都有可能會被醫師忽略掉,事實上,連醫師也都想不到會有鉛中毒的情況,也許他看到孩童有語言障礙,就認為可以轉到小兒神經科去看,到時候小兒神經科就會按照該科的的程序進行各種檢驗與醫療,不太可能去檢查孩童血液中鉛濃度,所以就不會有正確的診斷出來。同樣的,如果看診的醫師看到孩童有貧血的情形,通常就會建議家屬帶孩子看血液科,搞不好血液科的醫師也做了很多與血液相關的檢查,但就是做不出正確的診斷。基於上述,應該說有鉛中毒的孩童的確是很難做出正確的診斷,如果能馬上抽血檢查血液中鉛濃度,當然馬上就可以診斷出來,所以,今天公聽會提出含鉛油漆禁用的議題非常重要,因為鉛中毒的症狀相當多元化,沒有辦化以某個症狀來評斷病人就是鉛中毒,所以,我們只能在一開始的源頭做個管制,比如對含鉛油漆降低標準,或是考慮在某些項目禁用,譬如國小的遊樂設施不能使用含鉛油漆,如果有類似的設施還繼續讓孩童使用時,必須馬上考慮將其淘汰或更新。

正因為鉛中毒的症狀不明顯,在孩童時期尤其不易診斷出來,而且,目前兒科醫師在分科上都分得很細,有孩童可能看過很多科之後仍然沒有診斷出是鉛中毒,所以,如果能從法律面在一開始就把它禁掉,這是很重要的,畢竟小朋友都是我們國家未來的主人翁,至於究竟哪些項目要禁掉,哪些標準需要往下修,建議由相關部會召開專家會議作一決定,站在醫界的立場,不管是孩童或成人都要有一些標準,像有一些鉛中毒病人的症狀類似神經學症狀,有些病人一送到醫院就呈現腎衰竭的狀況,也許接手的醫師就讓他轉到腎臟科,如果病人呈現高血壓的症狀,就讓他看心臟科,若呈現貧血的症狀,就讓他看婦產科或是血液科,換句話說,當時接手的醫師如果都沒有聯想到病人可能是鉛中毒,正確的診斷恐怕就永遠出不來了。所以,如果可以一開始從源頭、從法規面去禁用,或將標準往下修,才有可能;否則醫師也不知道在他面前的病人是否鉛中毒,診斷永遠出不來。謝謝。

主席:剛剛在開會之前,顏醫師跟我說他很擔心橋上的油漆塗料如果含鉛的話,風化之後落到水裡,魚吃進去之後,還是回到我們的餐桌上,回到我們的身上。所以,雖然美國30年前禁的是室內油漆,但室外油漆部分,也不能因為含鉛油漆比較便宜,加上我們很多工程招標都是用最低標,結果付出的代價更大;如果降低環境中的鉛是國家目標,那麼我們的公共工程處,在招標案裡面就應該要多考慮。特別是顏醫師剛剛提到學校的運動器材,小朋友都會摸到;記得我小時候,在玩單槓或其他運動器材時,手上都會沾到花花綠綠的油漆碎片。

接下來,請台大公共衛生學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黃耀輝教授發言。

黃耀輝教授: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幾位來賓已經介紹過鉛的危害與影響,接下來,我想將我們曾經做過的一些研究向大家說明。

這張圖是1982年至2000年,台灣從使用有鉛汽油到無鉛汽油的階段,這段時間,我們做過三次臍帶血中含鉛的檢驗,正好可以反映出汽油中含鉛的改變,圖中這條黑線顯示中油的鉛含量在1982年至2000年間正逐漸降低;綠色線是台北市環保局對空氣中的鉛含量所做的監測,趨勢也是下降的。再看裡面的三個星號,一個是1983年左右我們測到孩童的血中鉛大概是7.8多(微克/每百毫升),1992年另外一位莊老師做的測驗是3點多,2005年我們學生做的大概是2.9多,2005年又做的結果大概降至1.8左右。從過去30年前到10年前,整個世界的血鉛值或環境中鉛的暴露量已明顯降低,主要是因為汽油中的鉛被拿掉。因為今天的公聽會主要是談油漆中的鉛能否整個有效的拿掉,我覺得這是一個很好的策略,前面幾位來賓剛剛也提到,血鉛值已經降得很低,再降下去的話,很難以個案去處理,我想系統性的處理大概是最好的方案,包括今天所要談到的汽油中鉛含量的降低。

再看下一頁,剛剛說了,我們做了很多的研究,05年時的鉛含量是13.9(微克/每百毫升)。2011年的時候,我們接受國健局委託做全台「學齡前兒童血液中鉛濃度調查研究」,所得到的結果就是呈這樣的曲線,檢測結果顯示平均值為1.86(微克/每百毫升)。

剛剛有幾位老師提到,美國現在的管制值已從10(微克/每百毫升)降至5(微克/每百毫升),但這並不是安全值,這部分大概占了5%左右;台灣97.5%累積的分布比例,大概有2.5%的孩童血中鉛濃度可能高過4.5(微克/每百毫升)。我們如果要整個改變的話,就要找目標族群─暴露量比較高的族群,先將其鉛污染源排除。請看下一張,這是我們將世界各國相關資料彙整的結果,1980-2010間,有三條不同的曲線,分別代表不同的HDI國家,HDI(Human Development Index)是聯合國的國家發展指標。藍色線代表經濟先進的歐美國家,我們大概是落在黃色這一區,右邊是相對較落後的那一區。剛剛有幾位老師提到血鉛標準要降至多少才是好的,其實是沒有標準的,我預期在1.0(微克/每百毫升)這個部分,大概會停很久。

鉛在現在的環境中有很多重要來源,包括今天要談的有機鉛、台灣的中草藥,甚至是食品裡面,以前可能很細微,比較看不到,現將主要污染源拿掉之後,這類細微的因子就慢慢被凸顯出來。再看這一張圖表裡面,有幾個點是不同的研究結果,最後面是我們自己做的,之前幾個是國內其他學校做的不同研究。從這裡大概也看到台灣是同樣的趨勢─學齡前兒童的血鉛值已慢慢降低。

再看另外一張,也是2011年所做的研究,係針對家庭民俗信仰習慣所做的調查,家裡只有初一、十五拜拜和每天晨昏定省的拜拜,從孩童的血中鉛可以看到一個趨勢,即民俗習慣可能也是一個原因,如今有些廟宇已經做了改善,如行天宮已不再燒香拜拜。以前不以為意的一些行為,慢慢的我們發現它也是一個主要的來源,這也是我們要努力改善的重點。再看下一張是美國從1978年至2002年,一直到2011年左右的資料,他們現在大概是1.4至1.5左右,我們大概在1.7至1.8,和他們沒有太大的差異,可見國內的努力是有的。既然它是絕對的毒害物質,我們是不是可以更努力的做一些改善?

今天我們從系統性來做改善,我認為這個策略很好,包括從源頭─汽油中的鉛、油漆中的鉛去做排除,是最好的方式,它有事半功倍的效果,尤其是經濟部提供的資料也很好。在2011年的研究中,我們看到有些鄉下孩童血中鉛的含量反而比高,跟我們所預期的不一樣,像空氣中的落塵因為以前汽油含鉛的關係,很多都變成了二次污染源,理論上好像都會比較高,鄉村地區比較低,可是我們看到的是有些鄉村地區比較高。當時我們就在猜測是不是這些小朋友家裡用的工具或油漆造成鉛暴露?也許汽油鉛的部分可以回答我們所看到的現象,這部分還在了解當中。

最後一張圖表是我們在2011年的研究,5歲至7歲小朋友的血中鉛值,50%的中位數大概在1.8左右,一般來說,臍帶血的血中鉛值會比較低一點。

對於這個與鉛有關的議題,是需要我們去做改善的,除了剛剛講的油漆中的鉛之外,事實上鉛的危害,我們除了擔心小朋友之外,它對大人也是會有影響。就我們之前所做的研究來看,對聽力損失來說,一般大人的血鉛值大概是3至5或6左右,其實對人體其他病變的影響仍具有加乘作用,所以我認為,鉛在環境中的暴露來源應該儘量控制。以上。謝謝。

主席:謝謝黃教授。如果我們控制鉛在環境中的暴露量,說不定社會治安也會因此而獲得改善。方才黃教授提及汽油鉛含量的問題,猶記得我小時候的汽油都有含鉛,一直到我念大學看到一則報導,當時林森北路車水馬龍,來往車輛不斷地排放含鉛汽油,有一對兄弟每天必須經過林森北路的地下道去上學,後來老師發現這對兄弟的行為不太對勁,幸好學校及時發現,並協助這對兄弟驗血,結果驗血報告呈現他們體內含鉛濃度非常高。他們的父親看到這份檢驗報告感到非常的驚訝,猛然想起可能是他們每天走林森北路上學所致,後來政府才開始推動無鉛汽油,環境品質才因而獲得大幅改善。因為我家就住在林森北路上,我對此印象非常的深刻,當時政府推動無鉛汽油費了好大的勁,現在我們希望進一步降低生活中的含鉛量。身為國會議員、政府官員或任何成年人,都應該設法降低環境中的鉛含量,果能如此,不但保護我們自己的身體健康,也保護我們下一代的身體健康。對國家而言,這絕對是超越黨派的一件美事。

請台大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學系范致豪副教授發言。

范致豪副教授: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我第一次加參公聽會,我認為召開這樣的公聽會深具意義。過去我從事的研究主題大多與環境品質有關,方才有許多位前輩介紹研究成果,其實我們在從事環境政策或環境品質研究時,都是蒐集各項成果,再將環境設施、環境品質與各項研究成果加以連結,並找出建構我們所處環境的最好方法。

方才有許多位前輩提及,鉛對人體具有一定程度的危害性已有科學證據足以證明,針對鉛危害人體的問題,若我們針對這部分要再做更深入地研究,當然,我們可以探究更細部防杜機制的討論,但就鉛可能對人體、社會與環境所造成的危害,我們需要多放一點精神關注如何建立管理制度。至於鉛存在的原因?當然,鉛確實有其存在目的,可能當初鉛在氧化狀態會呈現不同的顏色,再加上它本身具有阻光作用,這些都是當初鉛可做為顏料的原因,但如今科技發達,許多有機合成物品可取代過去油漆含鉛的特性,另外要考量的則是,在價格上是否具有競爭力的問題?從這些背景資料來看,本人認為,無論政府適當禁用或全面禁用鉛製品,這是需要再討論的問題。果真如此,我們要再討論的另一個問題是,其相對標準為何?方才有許多先進提到許多不同的規定,有些屬於強制性的規定,有些則屬於建議性的規定。以綠色標章為例,倘若希望符合這個category,那就要設法符合綠色標章的規定,否則,綠色標章就不具太大的作用。至於我們要如何擴大這種強制性規定所影響的範圍?這也是我們要進一步討論的問題。

此外,本人一向從事與環境品質相關研究,環保署對環境品質做了水、土壤及空氣含鉛量的管制,也制定出不同的標準。如果我們再仔細了解鉛存在的原因,根據許多研究結果顯示,鉛的存在源頭與暴露途徑進入人體,體內就會累積鉛含量,並可透過各種slow factor計算出風險影響程度的多寡。方才有許多位先進提到,鉛對小孩的影響可能較大,因為嬰幼兒一拿到東西就會往嘴巴裡塞,這也可能造成小孩對鉛的暴露途徑與風險大幅增加。就管理面而言,除了環境品質要有一定的管制之外,政府針對這些行為應有具體的管制。事實上,有許多法規散見於政府各部門,但這些法規能否發揮實際效用?如果我們只在這裡做討論,或許這樣做的效用不大,主要是規範不夠、強度不足、未能落實等因素所致,事實上,我們都可以針對這些原因再行檢討。

方才有許多專家學者提及兒童玩具商品含鉛的問題,本人建議,應再加強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管制力道,至於要加嚴到什麼程度,可單憑一些研究儘量降低標準,但是,在討論這個問題的同時,我們也要考慮對環境、對業者所造成的衝擊。事實上,鉛對人體有危害,這實在毫無疑問,至於現今政府要如何管理,我們應該設法從現有制度加以調整、加嚴與補強,方能如同剛才許多前輩所言,以發揮管制效果。以上幾點感想,向各位報告。謝謝。

主席:方才我突然想到,有人打著售屋附贈裝潢的口號,這項消息聽起來感覺很不錯,但我突然想起,如果這間房子的裝潢不太可能使用品質良好的油漆,這些油漆含鉛量為何?事實上,國家未明文規定油漆的含鉛量,本席為此感到憂心。至少政府應規定室內裝潢不可使用含鉛油漆,此外,小孩使用的任何物品均不可含鉛。因為剛才有教授提及,這部分的安全限值為零,所以本席認為,至少我們要讓小孩使用的任何品都不能含鉛。

日前本委員會審查「學校衛生法」,最後藍綠兩黨都決定學校不可開放基改食品。當初我在推動食品管理法時,單單要推動基改食品標示就要大戰300回合,如今經過如此短暫的時間,藍綠兩黨委員一致認為學校不可推動基改食品。由此可見,大家對食品安全的要求確實比以前要強烈很多。

我再偷偷地告訴大家一件事情,小英告訴我:最近民進黨所做的民意調查顯示,現今人民最關心的是什麼議題?小英以為現在人民最關心的是經濟問題,但事實不然,現今人民最關心的是食安問題,他為此感到驚訝!有許多的政治人物提出經濟口號,民眾只是聽聽而已,但政府要讓民眾吃得安全、活得安心。若政府在食安問題上能夠多用心,公部門能夠做得到的事情,我們就應該多盡一分力量,因此,本席希望各單位在答復前要先構思,以回應今日與會學者專家的發言。

請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醫學研究所王淑麗研究員發言。

王淑麗研究員:主席、各位委員。今日參加公聽會聆聽許多學者專家提出相當不錯的資料,今天我就針對五大主題向各位報告。首先,小朋友是非常具體實在的喜歡玩色彩,他們不太知道那其實含有四氧化鉛、鉻化鉛、氧化鉛等等。不同的鉛濃度都有非常確定的危害,甚至在10以下會有發展性的危害。我們自己的資料顯示,隨著鉛的增加,智商是線性的一直下降,並沒有一個數值說哪裡是安全值,然後就會停。這張投影片是國外的部分,10在這裡,5在這裡,0在這裡,所以即便在10以下,其實也是線性遞減。其他國家也是,10在這裡,5在這裡,在波士頓、辛辛那提或羅徹斯特的研究也都看到線性下降的趨勢,從這樣的數據來看,似乎0就是最好的。

我們也發現鉛在骨骼裡可以累積數十年,讓骨骼結構脆弱,當比較高濃度,在尿液中的含量大於1.44PPD時,不管男生或女生的骨質異常就可以變成2到3倍,特別是女生更是如此。至於腎功能,也是線性下降的狀況。

美國的巨量資料顯示,鉛的使用跟謀殺案件有非常漂亮的相關性(correlation),比率就跟著血鉛的濃度走。這張投影片是total lead的per 1,000 population,這是lead,這是murder per year,從1870年一直到2005年,血鉛濃度跟murder的比率是走在一起的。

主席:跟謀殺發生率的幅度幾乎是重疊的。

王淑麗研究員:對,是這樣的情形。當然,有一段期間的鉛還沒有使用那麼多,這是之前之後都去看,一直到禁用鉛之後的情形。

或許有人會說,小朋友的智商少個5分到10分又怎麼樣!以5分到10分的下降來講,一般而言,有天分的與遲緩的常態分布大概就是這樣,這是用魏氏標準智力量表來測的情形。如果把智商往左移5到10分,在不同的國家,有天分的人就變成原來的三分之一到七分之一,遲緩的需要治療的人數可能增加3到7倍。

總的來說,鉛暴露是長期累積的、是不可逆的,在人的不同階段有各種不同危害。當然,它跟自己本身的遺傳及社經地位有關,如果社經地位比較低,有抽菸、燒香等習慣,也會增加暴露。在免疫方面,它對小朋友的危害是成人的5到10倍左右;另外還會造成貧血、生育功能下降、犯罪增加、心血管或腎臟的疾病;在動物身上已經證實可以導致肺癌及胃癌,甚至骨鬆、老人失智等,這些在文獻上也有記載,所以它會增加我們的醫療支出、社會成本,並可能降低我們的競爭力。

主席:對不起,剛才那張投影片說兒童免疫會是7倍,那是指什麼?

王淑麗研究員:就是一樣的暴露,對兒童免疫功能的影響比大人來得大,大概是5到7倍。以腸胃道吸收率而言,小朋友的吸收率大概也是成人的5倍。

至於要如何降低,美國除了下修外,發現還是有40萬名1至5歲的兒童超過5,他們也發現家中鉛油漆相關的暴露是最主要原因,有三分之一的房子仍有鉛塗料,他們的工作重點就是家戶含鉛暴露的移除。他們也定期測量1歲、2歲、3歲小朋友的血鉛量,並建議補充鐵、鈣、維他命C,以降低貧血或是對骨質的影響。美國CDC也希望大家能夠探討機制及介入方法,鉛塗料一旦斑駁,小朋友一吃下去就是相當多的劑量,還包括水、器具、土壤,甚至是外界空氣所進來的部分。至於國內的使用狀況,我們每年大概有54噸,五分之一是在建築業,塗料裡面的含量其實差異很大,可以差到1千倍。在職業場所也會增加勞工的吸入性粉塵,勞研所的研究報告顯示,他們看到的是0.098,超過管制標準,粉塵吸入性的鉛濃度是0.23,也大於0.15的管制標準。

我們自己對一般人所做的調查,比起一些國家而言,譬如馬來西亞、德國、韓國,我們是比較低,和日本、美國類似,比泰國來得高。針對不同年齡群看來,這是1993年、1996年中研院做的全國營養調查得到年齡別的鉛濃度,到了2005年、2008年就下降得相當多;但是我們看到美國差不多年代所做調查是綠色的,所以濃度更低。以學齡兒童來看,我們大概是1.5到1.8之間,跟美國平均的0.5相比,我們大概多了3到5倍。美國在不同年代也是遞減的,到最新的2012年這一次,已經是0.4以下。就我們的兒童出生世代,發現臍帶血的數值是1.39,跟黃老師的非常接近,所以這是滿可信的數據。但到了2歲、5歲、8歲,數值就上來了,分別是2.7、2.6、2.17,平均是2.48,也差不多都在2左右,可能在幼兒時期是不是有一些暴露源。

現在的亞洲國家除了日本、韓國是禁止銷售鉛塗料之外,其他國家包括台灣是還沒有禁止的,大概有40個國家,大部分比較是開發中的國家。

這一張是歷年禁用取締的案例資料,最早是1909年奧地利、比利時、法國取締室內鉛塗料,我們直接看到紅色的部分,1978年,美國是全面禁止住宅使用鉛塗料,後來各國也跟進,聯合國是希望在2020年能夠消除全球含鉛塗料。隨著我們用無鉛汽油之後,臺灣針對1到5歲的survey,數據是下降了,美國的部分也是下降了。美國不用含鉛塗料之後,數字是直線下降了很多,如果是紅色塗料的話,其實有一些有機的鉛顏料是可以替代的,而黃色塗料或許含氧化鐵,白色塗料可能含有鋅氧粉、鈦白粉。總而言之,即使是低劑量,對於兒童也可能產生不可逆的健康效應,其實除了家戶,包括幼兒園或其他的暴露源,可能是政府要管控的場所,我們的使用量是不小,比較落後於先進國家,而且是有替代材料的,也建議響應世界衛生組織的兒童保護公約,這是最多國家簽署的公約,希望儘量能夠減少使用含鉛的玩具、蠟筆、水彩。或許將來有機會我們也可以定期地去檢測,特別是有老舊房子或較有社經地位的族群。謝謝。

主席:謝謝。請長庚醫院臨床毒物實驗室林中英助理教授發言。

林中英助理教授: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本來應該是師母先發言,不過她想讓我提供自身的例子給大家印證含鉛油漆對人體傷害會有多大。剛才王老師及黃老師所提供的數據均已足夠證明臺灣兒童的血鉛值的確是有點偏高,就我自己而言,大概是5年前,因為我自己有服用中藥,結果在我們自己實驗室檢測得的血鉛值是達到4微克/百毫升。我再提供一個數據,去年我們家的天花板因為有龜裂、粉塵,當時我驗得的血鉛值是20微克/百毫升,以成人來講,我第一個生理反應是容易感到疲倦,第二,我本來可以去捐血,也因為血紅素不足,以致於我至今還不能捐血。第三個,我覺得比較明顯的是情緒上的管理,對於一個成人都已經是如此,更何況是發展並未成熟的小孩子。從各種的研究數據來看,像WHO有提出世界各國學齡前兒童的血鉛值,但我覺得有點可惜的是,其中就唯獨沒有臺灣的部分,我想提供一個數據,2012年林口長庚、高雄長庚針分別對北部、南部的兒童所做的鉛值研究,臺灣兒童的平均血鉛值約2.32毫克/百毫升,南部的部分是2.79毫克/百毫升,要算ppb的話,南部大概是28個ppb,北部大概是19.5,即1.95毫克/百毫升,所以,從林口長庚及高雄長庚對於臺灣兒童血鉛值來做比較的話,南北竟然相差了將近一倍,如果針對2015年WHO提出各國血鉛值的數據來看,臺灣兒童的血鉛值是要比美國、日本、加拿大高出1.8倍之多,我們也只比韓國、印度好一點而已,對於中國而言,數據上當然也是好一點,然而,根據NEJL報導所指出,如果兒童血鉛值高過10微克的話,IQ的發展會下降5到7個百分比,甚至於造成神經病變。站在保護兒童的立場而言,空氣部分我們已經在逐步改善,然而在小朋友的遊樂設施部分,我們最近從學校、遊樂場所採樣的漆做檢測發現含量都非常地高,也或許可以解釋去年我們家發生壁癌時我的血鉛值這麼高的原因。如果再比較我們兒童所暴露的危險值,確實遠遠超過我們兒童所能承受的範圍。今天我們或許可以提供一個數據,是不是要針對兒童遊樂場所塗布的油性油漆來改善,因為其含量真的太高了,由於檢驗的數據是提供我們自己做研究用,所以也無法提供一個真正確實的數據給各位。除了兒童遊樂場的鉛值確實很高之外,我們也針對紅漆、白漆、黃漆做比較,油性油漆的含鉛量真的是高得嚇人,這的確是值得我們注意之處。再者,因為小朋友很喜歡五顏六色的餐具及玩具,政府也應該提供給家長一個比較明確的數據,才能好好保護這些小朋友,衛生習慣當然是一個很重要的原因,但如果我們的政策尤其是政府能夠進一步地全面汰換含油性油漆的遊樂場設施,或許將來臺灣自己研究報告所提出的兒童血鉛值應該會明顯的降低。謝謝。

主席:繼續請譚敦慈老師發言。

譚敦慈老師:主席、各位委員。其實我是以一個媽媽的身分來看這件事,我希望我們的孩子不要輸在起跑點上。有關含鉛的毒性等數據,剛才的老師們都已經講得很清楚了,但我要特別講到一點,2001年美國的CDC曾經做過一項研究,發現一旦血鉛值上升時,智商會降低一點,也會讓生產力減少2%,這個小孩長大之後,假設他每個月賺5萬元,而減少的這2%會讓他之後的每個月比別人少賺4,000元,但我認為這不是錢的問題,最重要的一件事是,這些東西讓智商、生產力變不好的時候,就會讓我們的小孩輸在起跑點上。過去我們曾經治療過幾個案例是小朋友咬玩具嚴重到鉛中毒,經過我們的治療之後,結果發現其智商並沒有什麼進步。我認為預防重於治療,我們可以注意到油漆中的含鉛問題,為什麼我特別注意這個?

大概十幾年前,我的小兒子到遊樂場去玩,撿到一片油漆後就趕快交給林醫師帶回來檢驗,結果超越了機器的極限值,是over、沒辦法檢驗的,從此以後我們就再也不敢帶小孩子去遊樂場,都特別選現在即將被淘汰的磨石子遊樂設施,那是因為我們很了解,所以在挑選幼稚園的時候特別注意其遊樂設施是不是有這些含鉛的油漆、都會去避免掉。但是,在一般情形下,我想現在的幼稚園大部分還是這樣,我只是希望我們的孩子不要輸在起跑點上,讓他們的智商受到傷害,預防重於治療。謝謝。

主席:接下來輪由委員發言,楊委員玉欣有事情先離開了,本席也講了很多話,就不要再占用大家的時間。接著請行政單位代表發言,聽完官方的發言之後,各位學者專家還可以有第二輪發言。

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發言。

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環保署部分由我做整體報告,我今天有提供兩頁資料,第1頁提到的是鉛的物化特性,這個大家都很熟悉,就不再贅述,其次是化學特性。我想要表達一個看法,鉛經過人類的開採使用以後,其存在型態會有很多的不同,在國際上學理性的探討也會針對其毒性做不同的論述。換句話說,鉛這個議題看起來也滿複雜,從它的存在型態至人體直接吸收的部分,我們必須要做比較深度的了解。

剛剛我也非常認真地把各位教授的意見、指教稍微做了參考,如果要深度管理臺灣不同年齡層、族群的在鉛之下的暴露風險,可能還是要回歸到剛剛大家一再提出的部分,如同國外對於鉛的暴露風險,臺灣在未來要思考的是,哪一個單位必須要加以重整,把臺灣自己的安全值訂出來,之後再依照剛剛教授們所提出來的意見。等一下各部會也會提出他們目前的管制工具、做一些強化,甚至於剛剛也討論到哪些源頭必須要加以禁用。提到源頭部分,從供應鏈的物流方面來看,有三個東西我們必須要去考慮其源頭,就是紅丹、黃土跟鉛白,剛剛長庚醫院的老師稍微提到,我也對照了一下標檢局報告的附表3,裡面提到此三者我們現在有國家標準,這個標準要不要再討論,可能是我們現在要思考的方向。

請各位看第2頁,剛剛范致豪教授也提到,以環保署的部分來看,首先,我們有一個綠色的環保標章,我這邊雖然只臚列了兩種─水性塗料及油性塗料,但為了減少對環境的危害,環保標章推動的是低污染性的產品,包括回收材料等等;事實上還有80餘種的環保標章,就是比較沒有含鉛的產品讓民眾使用。各位也非常清楚,環保標章推動了這麼多年,昨天我們還發新聞稿、一直在行銷,只要消費的話就給幾點,這個數量占整個政府或其他企業界綠色採購的比率,我認為還有成長的空間,因為不是強迫性的。但若列為政府應採購的項目裡面,可以提高綠色採購的百分比,這部分我們也會把大家的期待帶回去給管考處參考。我們的報告裡面還列了環保標章規格標準、飲用水標準、放流水標準、空氣品質標準、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排放標準、土壤污染監測標準及有害事業廢棄物認定標準,以上是污染管制面,我們本來就在做的部分。另外還有一個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目前我們並沒有直接針對紅丹、黃土跟鉛白的原料,係依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去管理它們,如果評估後需要全面性、幾乎就工業用的原料都要禁止的話,我們也有篩選作業原則,有機會可以找在座的專家學者一起討論,看看是否要把工業的這種原料當作毒性化學物質來管理,這也是可以思考的方向。以上是環保署的扼要報告,謝謝。

主席:如果世界衛生組織已經把鉛列為引起重大公共衛生問題的十大化學品之一,也許我們可以考慮,特別是在室內的油漆,環保署現在訂的標準是小於2ppm,是不是?

袁處長紹英:有關環保標章部分,它是一種自願型的標章,我們推出這樣的產品,主要是鼓勵民眾使用低污染、可回收、對環境友善的產品,環保標章推動的是這個方向。剛剛我也做了口頭報告,水性塗料跟油性塗料的鉛含量標準都是小於2ppm,另外,當產品過了生命週期要丟棄的時候,為了減少鉛暴露到環境中,造成另外一種危害,我們也有80幾種具環保標章的產品規格。

主席:那個資料你可不可以送到辦公室給我?

袁處長紹英:沒問題,會後可以提供給委員參考。

主席:好,電子檔跟文件都要。

袁處長紹英:是,沒有問題。

主席:好,謝謝。

請經濟部標檢局陳簡任技正發言。

陳簡任技正吉盛:主席、各位委員。標準檢驗局代表經濟部報告,報告內容大概分為四個部分,第一個先報告含鉛油漆在國內使用的狀況。含鉛油漆是含有紅丹的紅色油漆、含鉛白的白色油漆,以及含鉛鉻黃的黃色油漆,目前黃色油漆跟白色油漆已經很少使用,而且有替代品,在我們報告的表2裡面有提到,替代品含有減量的油漆。至於含鉛鉻黃的油漆,因為色彩表現以及生產成本的因素,並沒有適當的替代品,主要是畫馬路時使用。

其次,在一般塗料的國家標準部分,有鑑於鉛對人體及環境的危害,標檢局於99年便已針對含鉛塗料進行適用性材料的討論,目前已陸續廢止了8種國家標準。但因有些用在工業上的塗料是不可取代的,而現行國際上也還有一些塗料尚未禁用,所以我們正朝著減量及開發替代產品的方向去做,詳情請參見書面資料的表2。表2是包括CNS15667在內的4種新定標準,至於書面資料的表3與表4關於塗料與原料的部分,則是我們準備要廢止的國家標準。

我們的CNS大都是依照日本的工業規格標準在制定的,像表2就是參考日本的標準定出來的。此外,我們也參考了歐盟關於玩具安全指令及危害性物質限制指令(RoHS),這部分主要係對玩具、電機電子產品等鉛含量的限制。同時,我們還參考了美國的消費品安全改進法案,以對兒童產品的總鉛含量進行管控。目前標檢局針對玩具及電機電子類產品中有關鉛含量限量值,分別制定CNS4797「玩具安全(一般要求」)、CNS4797-2「玩具安全(特定元素之遷移)」、CNS15050「電機電子類產品─六種管制物質(鉛、汞、鎘、六價鉻、多溴聯苯、多溴二苯醚)測定法」、CNS15663「電機電子類設備降低限用化學物質含量指引」。

有關目前市售塗料的一般管理規定,標檢局對於調合漆、瓷漆、水性水泥漆(乳膠漆)、溶劑型水泥漆以及防火塗料均被我們列為應實施檢驗的品目,要求進口或內銷出廠之產品要進行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含量及甲醛釋出量的檢驗。另外,為瞭解現行國際間針對含鉛塗料(或油漆)的相關規定,標檢局今年已請7個代表處的經濟組提供駐在國對塗料(或油漆)中鉛含量的相關規定,迄今僅加拿大及新加坡代表處有回應,他們大部分都是在產品上規定的。

最後是有關兒童玩具及遊樂設施等部分的說明。標檢局對兒童玩耍時的健康安全,已針對兒童玩具及各式可供兒童遊樂之移動式家庭大型組裝遊樂玩具,如遊戲屋、溜滑梯、歡樂屋等,均依據CNS4797之標準進行檢驗,須符合標準者才能出廠販售。另外,要補充說明的是,兒童玩具在今年(104年)年初至今一共檢驗了一萬批玩具左右的鉛含量,目前只檢驗出一批的鉛含量有超過90PPM的國家標準。而標檢局亦針對兒童玩具的市售產品進行抽樣,104年抽樣的結果是都符合規定,而103年則有兩件不符規定。以上就是我們經濟部目前的作業情形。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陳副署長發言。

陳副署長潤秋:主席、各位委員。本部有關「鉛」之議題,可否請我們的陳妙心組長來報告?

主席:請衛福部國健署陳組長發言。

陳組長妙心:主席、各位委員。世界衛生組織指出,鉛在環境中有多重來源,包括石油(含鉛汽油)、油漆、染料、食物罐頭之焊接劑、含有染料的食品容器、含鉛水管、工業製程、含鉛中草藥、含鉛糖果紙、含鉛玩具等,經由空氣、家戶灰塵、街塵、土壤、水及食物進入人體者佔80%以上。

在鉛對嬰幼兒之危害方面,剛剛專家也提到滿多的,主要是會影響神經系統,特別是在子宮時期或嬰兒時期受到鉛暴露而影響到嬰幼兒的腦部發展。

在消除含鉛塗料的風險部分,剛剛也有提到世界衛生組織已將鉛列為主要公共衛生應關注的十種化學品之一,並呼籲各會員國採取逐步淘汰含鉛油漆的行動,以保護工人、兒童及育齡婦女的健康。

針對兒童血中鉛之可容忍上限部分,世衛組織建議兒童血中鉛濃度可容忍上限為10μg/dL,超過此上限便稱為血鉛偏高。美國疾病管制局亦於2012年將兒童血中鉛濃度參考上限值調降於為5μg/dL。當然,誠如剛才專家提到的,世界衛生組織亦指出,鉛並沒有所謂的「安全」暴露值,近二十年來,由於各國停用含鉛汽油,使鉛暴露情形降低,各國孩童血中鉛濃度也明顯改善。

在我國近年來兒童血中鉛濃度調查方面,剛才的黃耀輝老師也有說明。在國健署100年委託調查資料的平均值中,兒童血中鉛濃度的平均值亦低於世界衛生組織與美國疾病管制局的參考限值。另外在台大醫院環境醫學中心發表兒童出生世代研究論文中,研究的230位個案臍帶血鉛濃度平均值也低於世衛及美國CDC的建議值。因為鉛並沒有安全的暴露值所以對於國人血中鉛的監測,國健署會收集國際相關作法,諮詢專家意見,研議建置國人血中鉛監測系統,以監測國人是否有高風險族群,以及該年齡族群血中鉛的變動趨勢。

主席:請問我們對於兒童血中鉛含量的濃度有定出目標值或標準值嗎?

陳組長妙心:目前是還沒有,不過我們希望能透過建立監測系統的過程順便向專家請益。

主席:因為現在的PM2.5的年平均值為15微克/立方米,當時這也是比照美國的標準訂定的,但美國最近又修成12微克/立方米,惟我們仍是15微克/立方米。我是覺得,就算再不成,也要用美國的標準。畢竟,人家已經定在5μg/dL了,結果我們還是用10μg/dL,就真的是跟不上,也許應該要定在8μg/dL左右,好歹也要定出一個標準值,讓我們全國有個可以對照的標準。當然,稍後還要請教在座的各位學者專家。

陳組長妙心:目前承認部分我們所參照的是10μg/dL,但是在兒童的部分,我們是建議比照美國疾病管制局的5μg/dL。

主席:所以現在是5μg/dL嗎?

陳組長妙心:是的。

主席:已經公布了嗎?

陳組長妙心:最近在水管含鉛方面,北水處與台水處目前已針對民眾進行血中鉛的檢驗。至於我們這邊在討論的則是兒童的部分,對於兒童與孕婦,我們是建議以5μg/dL為標準。

主席:所以你們已經公布了對不對?

陳組長妙心:對於這個部分,我們與幾家衛生局、北水處和台水處在專家會議討論的時候是建議使用這樣的數字。

主席:這是「建議」而不是「國家標準」對不對?

陳組長妙心:目前是沒有特別定為國家標準。

主席:變成是你們驗出來給對方或民眾參考用嗎?

陳組長妙心:如果監測值超過限值的話,就會開始進行個案鉛暴露來源的追蹤調查。

主席:謝謝。請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張科長發言。

張科長志銘:主席、各位委員。先跟各位表示抱歉之意,因為勞動部並未在食安法領域針對兒童從事法規研訂工作,所以沒有提供書面資料。雖然我們主要是就勞工的部分研訂雇主相關責任,不過還是有在職安法修訂時特別規定,雇主不得指派未滿15歲的勞工從事鉛作業;另外也增訂保護母親的規定,即雇主不能夠指派妊娠跟生產未滿1年的女性,從事鉛作業中涉及鉛熔爐等鉛濃度較高的工作。

主席:那是白紙黑字的規定嗎?

張科長志銘:是規定在職安法的附屬法規,其名稱為「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其中就含有鉛作業的規定。

主席:稽查員去現場檢查的時候都會注意這個問題嗎?

張科長志銘:是,我們去調查的話會留意危害性化學品,也會看危害性化學品清單,如果有符合的品項就會檢查,並且看有沒有鉛作業主管以及做通風設施以符合相關規定。

主席:謝謝。請內政部建築研究所陳副所長發言。

陳副所長瑞鈴: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很感謝今天能夠舉辦這樣的公聽會,讓許多專家學者為我們提供非常多寶貴的意見,這都可以作為後續研究時重要的參考。

其實內政部建築研究所是負責建築研究發展的研究機構,我們長期研究後了解到,人的一生當中待在建築物的時間非常長;為了保障國人的身體健康以及降低建材的生產、使用及廢棄對環境造成衝擊,內政部在民國93年就建立了綠建材的標章制度。這個標章制度是將坊間常用的建材分為4大類─健康、生態、再生及高性能,並分別訂定評定基準,然後透過檢測跟審查進行評定,假如評定通過的話就核發綠建材標章。本標章是貼在建材上,作為一般民眾採購或是建築業界使用很重要的辨識依據。評定的時候綠建材必須通過通則的規定,而且裡面有特別要求重金屬、氯離子含量及鄰苯二甲酸酯等都要先經過檢測,在檢測完以後要提出符合規定的報告;另外也不能含有石綿、放射線、環保署公告的毒性化學物質或是蒙特婁公約管制的化學品。其中我們管制的重金屬就包括總鉛、總鎘、總汞、總砷、總銀、總銅及六價鉻等7種重金屬。

綠建材標章制度是從93年開始建立的,至今已經過十幾年的時間;在現在推動的主要成果方面,截至今年10月底止,我們已經累計核發大概一千四百多件綠建材標章,產品包括塗料、各式板材及瓷磚等,涉及大約九千八百多種建材。另外,本部營建署也配合綠建材標章制度,從95年就將綠建材納入建築技術規則予以法制化,規定要使用綠建材的比例及使用率大概是多少,而且要逐年提升。這樣做最主要是希望能夠透過法制化及標章制度,落實綠建材要求的人本健康及地球永續之精神與目的。

主席:雖然綠建材跟我們要談的禁用含鉛油漆不完全相關,不過仍然回答了我們的問題。

請臺大公共衛生研究院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研究所黃耀輝教授發言。

黃耀輝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簡單補充2個觀點,第一點是有關監測的部分。剛剛其他機關的研究員以及國健署的代表都有提到生物監測資料,事實上生物監測資料可能涉及不同的元素、金屬或化學物質等樣本,而且血液或是尿液也有區別。依報告所示,國民健康調查中有關鉛的部分是使用尿液,可是其實採用血液會比較適合。如果能夠有長期穩定的國家監測資料的話,在追蹤問題的時候會比較清楚;這個甚至也包括環境的部分,不過這是另外一個議題。

第二點是有關鉛的環境暴露。今天主席是在講油漆鉛,各位也從資料看到很多戶外建築物及橋梁油漆的含鉛量相對較高。依我的了解,美國針對大型建設重整(remodel)時油漆的剝除有特別規範,其中包括人員跟環境的管制,藉此控制環境暴露來源。我們在談油漆鉛的影響時,假如能夠針對環境的暴露進行管控的話,就可以在現在相對上已經比較低暴露的狀況下,更進一步改善鉛暴露來源。

主席:請長庚醫院顏宗海醫師發言。

顏宗海醫師: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看到資料還有主管機關建議,鉛濃度的數值在小朋友的部分可以定在5μg/dL,成人則定在10μg/dL,以我在長庚看病為例,會來掛我門診大部分都是18歲以上的成人,小朋友會給兒科醫師看。我在門診時遇到1個問題,就是說,如果根據剛才衛福部主管建議的,成人血液中鉛濃度最好不要超過10,可是我們在門診會遇到的病人,可能他的腎功能有點不正常,血液中鉛濃度有15,這個數字比10高,如果要治療就必須使用螯合劑這種解毒劑。在長庚我們有EDTA可以注射,有DMSA可以口服,有DMPS可以口服或注射3種,但螯合劑價格都很貴。假如有一位病人來求診,他的血液中鉛濃度是15的話,我用健保資源開螯合劑給他,這一定會被刪掉。

雖然今天健保署主管沒有來,我還是想藉公聽會這個機會跟大家報告,如果把病人血鉛濃度定在10的話,臨床上醫師遇到12、13、14,甚至是20時,要用健保資源來開螯合劑治療,一定會被刪的。之前我參加開會時遇到幾位台北榮總的毒物科醫師。討論時他們說大概會抓在40,我想他們這樣說,主要是因為前幾年environmental health perspectives這個很權威雜誌的guideline指出,鉛中毒或直接曝露大於40或50以上,就可以開始給予螯合劑治療。可是在臨床上,如果我們根據剛才衛生主管機關建議血鉛濃度抓10的話,在門診遇到病人血鉛濃度15要開螯合劑時,我們都會請病人自費。我想趁這個機會跟大家報告,也許將來……

主席:顏醫師,你的意思是健保會核刪,是不是?

顏宗海醫師:沒錯,如果我們把血鉛濃度抓在10,代表只要超過10的時候,醫生就應該給病人解毒劑治療,可是這樣做的話那一定又會被刪。其實10那個數字並不實際,以我自己的經驗,我至少會抓20,就是說,血鉛濃度20以上而且有症狀,我就會考慮用健保資源給病人做治療。

10那個數字,標準是抓滿低的。今天有含鉛油漆、鉛管等問題存在,身為醫師,我還是希望健保署將來在給付鉛中毒的螯合劑時,也許標準可以用10,讓更多醫師能夠用健保資源開螯合劑治療病人。這一點對我們臨床醫師是很有用的。

主席:剛剛譚敦慈老師在國會做證,有個小朋友血液中鉛濃度下降到正常了,但智商並沒有恢復,所以我們應該在血鉛濃度10的時候就開始治療。等到50再開始治療,事實上,可能有些就回不來了,因為傷害是不可逆的。剛剛學者專家也做證那些傷害不可逆,這對國家來說是整體的國力損傷。

顏宗海醫師:沒錯,剛剛譚師母的意見很重要,對於鉛中毒,最好的對策是預防勝於治療。剛才我提出來的問題是,萬一已經看到病人血液中鉛濃度很高了,但其實健保給付制度至少要到45以上才會給。我曾經在門診遇到過血鉛濃度10多的情形,就跟病人討論要不要自費做一個療程。將來如果健保署可以……

主席:螯合劑貴不貴?

顏宗海醫師:很貴啊!我跟大家報告,像DMSA是我們最常用的螯合劑,1顆就要420元,1天要吃3次,而1個療程要5天。如果1次吃1顆,1個療程自費就要7,000元到8,000元。

主席:那要吃多久?

顏宗海醫師:一般吃5天就完成1個療程,也許我們就1個月、2個月或3個月後再追蹤。

主席:我的意思是說,對國家來講是很划算的,因為你不治療他,以後生出更多各式各樣的疾病,健保給付會更加重。

顏宗海醫師:對,沒錯。

主席:把這寫在今天公聽會的結論裡面好了,因為我沒有想到今天要邀請健保署,不過我們請國健署把這個意見帶回去,好不好?

聽說林次長出國,是不是?沒關係,我的意思是說,這部分衛福部內部應該討論。我知道你們管不到健保署,但事實上你們應該反映。如果這是國家的標準,你們就把它公告為10,那我們就可以跟健保署說,醫師根據10這個標準去給付時,不能隨便核刪。好不好?

顏宗海醫師:謝謝委員。

陳副署長潤秋:謝謝專家和委員的指導。

目前就像剛才委員指導的那樣,第一,我們會先參考WHO,把正確的值帶回去進行研議。第二,健保署的部分,我們會把意見帶回去,請他們做評估。

主席:謝謝,我們健保的無效醫療稍微降低一下,就有錢可以支付這部分了。不要逼人民得等到更嚴重的時候才開始治療,這樣花費會更多,對不對?

顏宗海醫師:沒錯。

主席:血液中鉛濃度比較高,是不是藥要吃多、吃久一點?

顏宗海醫師:沒錯,搞不好需要好幾個療程的螯合劑。假如已經到末期腎臟疾病,那任何藥物都沒辦法治了。

主席:對啊,應該一開始就給付治療,像癌症初期就要趕快吃藥,不要等到末期才要給付。

顏宗海醫師:對,如果衛福部公告成人血鉛標準是10的話,希望同樣標準也可以套用在健保的給付上。就是說,如果血鉛濃度大於10,病人臨床上有鉛中毒症狀,就可以准許醫師使用螯合劑。

主席:對,不然變成有錢人才有辦法救自己,沒有錢的人就要等到血鉛濃度40、50時才能用螯合劑。這樣很慘!

陳副署長潤秋:委員,這部分真的是健保署的權責。我會把大家的意見帶回去,請健保署就……

主席: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們公告了,那我們就可以據此要求健保署。你們不公告,健保署當然……

陳副署長潤秋:剛剛我報告過,我們會參考WHO和美國CDC的規定,會回去研擬。還有,方才也跟委員說過,我們一般大概不可能訂得比WHO的10還差,最起碼會follow WHO,但還是經過我們的專家會議之後,讓我們整個來做。

至於給付的問題,我也會同時帶回去給健保署。很抱歉,因為我不是毒物科的專家,所以可能在血鉛濃度10以上的螯合劑treatment,還有一些……

主席:沒有關係,這是講給大家聽的。如果你們不訂這個標準,他們後續會產生這樣的問題。

陳副署長潤秋:是。

主席:我知道,有時候被核刪掉,醫院會要求醫師付這個錢,所以很多醫師自然就不敢給病人這種藥。因為一旦被核刪,醫師要自掏腰包,病人已經把藥吃下去了,健保不付,誰付?醫院就叫醫師付啊。

醫師當然是想,最好給你這個藥,但你既然沒有辦法自費,他也沒有辦法開這個藥給你。換句話說,有這樣的問題跑出來─變成從初期放到成為重度,國家才會給你藥。這不合理嘛!我的意思是說,如果你們不把這個標準公告,就會跑出這樣的問題。請問你們多久可以公告?還要開學者專家會議嗎?

陳副署長潤秋:是。

主席:學者專家都在這裡了。

陳副署長潤秋:對,也非常感謝今天學者專家給我們很多的建議,不過委員是不是也給我們一點時間,讓我們進一步去研擬?事實上,如果只是follow WHO,對我們當然是很容易的。但是可能我們訂出來後又會影響滿久,所以委員是不是給我們一點時間?如果學者專家真的要開會,依平常來算,真的要請委員給我們2個月的時間……

主席:1個月啦,我們在2個禮拜前決定召開公聽會,現在學者專家就都來參加了。真的,我們是在2個禮拜前決定的。我去拜託楊玉欣委員,他就答應我了。我是覺得不需要那麼久,不要再等下去了,問題已經太嚴重了!

陳副署長潤秋:那我們就在1個月內邀請學者專家召開會議,然後把後續的……

主席:因為依照行政程序法,你們這個標準上網公告還要1個月,然後還要2個月才會上路,所以請你們在1個月內邀請學者專家召開會議,好不好?

陳副署長潤秋:好。

主席:謝謝。

接下來請長庚醫院臨床毒物實驗室林中英助理教授發言。

林中英助理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看了這個書面報告後有3點意見要表達:

第一,我要附和顏醫師,亦即不必造成健康甚至國健署的負擔。就我所知,學齡前兒童進入國小時都會做一些檢測,如果驗到血鉛值,就會造成恐慌,但我記得這個時候也會蒐集小朋友的尿液,所以是否可以檢驗尿液中的鉛值?這樣不僅可以回推血鉛值太高的原因,而且從尿液中檢驗也不致造成小朋友恐慌,更不會因為還要抽血,造成醫護人員的困擾。其實從尿液當中就可以檢驗出比較多的數據。

第二,我看到鋼船用油性船舶紅丹底漆,它的四氧化三鉛竟然達到50%以上,而1%大概是1萬ppm的含量,所以我們要探討的是,在此情形下,澎湖、金門或是綠島的漁民如果是出海遠洋捕魚,捕獲的魚就放在船艙底下,船舶上的紅丹底漆可能附著在魚皮上,甚至被魚吃進肚裡,大家想想看,50%以上,已經超過多少萬ppm的含量?我們一直鼓勵小朋友要多吃魚,說是可以提高IQ之類的,結果反倒使他吃進這麼多海魚,造成體內鉛值更高,這是值得注意的。

第三,我隨便找了一下塗料中規定VOC的最大限量值,就CNS15667來看,已經證明出來它是無鉛無鉻防銹塗料,但是依照CNS的標準,為什麼裡頭檢測出來是0.06%的質量百分比?既然已經告訴我們這是無鉛無鉻,可是裡頭卻有鉛的含量,我有點不太明白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規定?謝謝。

主席:請經濟部標檢局陳簡任技正發言。

陳簡任技正吉盛: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林教授提問表4所列鋼系列2162底下有鋼船用油性船舶紅丹底漆等5種塗料標準以及表3所列5種含鉛顏料標準,今天早上我們的會議剛好有討論到這個部分,專家學者已同意要廢止這10個標準,所以我們預計明年會廢止這些標準。

主席:請問是哪些標準?

陳簡任技正吉盛:表3的含鉛顏料(塗料之原料紅丹)CNS1042、5867、5874、6237、12264以及表4的CNS2162、2628、4915、4925、11724。這10個標準大概會在明年廢止,因為大家都沒有意見。

主席:明年什麼時候?

陳簡任技正吉盛:大概是明年第一季可以廢止。

主席:明年3月?

陳簡任技正吉盛:對,3月前。

另外,剛才談到表6所列無鉛無鉻防銹塗料,標準是0.25%,也就是250ppm的含量,其實所謂的無鉛並不是真的無鉛,而是它有0.25%的一定含量,這是比照水龍頭的標準。

主席:那就不應該叫「無鉛」啊!現在食管法著重的就是名實相符,如果含鉛量不是0,就不要讓消費者以為是0。

請經濟部標檢局吳科長發言。

吳科長國龍:主席、各位委員。以科學數據來講,沒有所謂無鉛,這只是一個代表性的說詞,就是含量多少以下可以稱為無鉛,像水龍頭這部分,我們之前是參照美國加州的無鉛法案,所以是以國際標準0.25%以下稱為無鉛;當然,如果名稱要改的話,我們後續可以討論。

主席:請問各位學者專家,同意這種說法嗎?今天我們就是做個溝通,希望大家知無不言,這也是我們沒有安排專案報告,而是召開公聽會的原因,目的就是為了讓大家暢所欲言。

請陽明大學環境與職業衛生研究所陳美蓮教授發言。

陳美蓮教授: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同意這樣的講法,就是一般不刻意添加的話,背景是有一些完全沒有辦法……

主席:它是用背景值……

陳美蓮教授:是,所以這點我覺得是OK的,但我不太了解為什麼要廢止這些標準?其實原來的標準說含鉛多少百分比以上才叫含鉛塗料,就像我們說含有多少礦物質以上才叫溫泉是一樣的道理,如果把它廢止的話,意思就是不標叫做含鉛顏料,這樣跟我們講的禁用是兩回事,所以我想這其實是讓民眾認知它是否安全的標準,這點是否請經濟部再進一步說明?

主席:請經濟部標檢局吳科長發言。

吳科長國龍:主席、各位委員。這要分兩個層次來看,一個是法規有沒有強制?標準一般是採自願性,除非法規強制,所以我們現在的作法是針對產品,比如玩具、兒童用品或是家具,基於法規強制的規定,必須符合規定才能在市面上銷售;至於鉛的部分,我們要特別說明的是,重工業這一塊沒有特別規定不能用,所以是儘量朝減量或取代的方式來做;而要廢止的這幾個標準,其實很早就訂定了,因為在以前的工業時代,鉛是不可替代的,不過,今天早上我們剛好有會議討論到這個議題,大家同意把這些標準廢止,就是國家標準不規定了;當然,法規要不要強制不能用,那是後續法規要去規定,只是國家標準不鼓勵用這些東西,所以我們會引領產業不要再用,儘量使用替代品。

主席:你們取消表3、表4所列的標準之後,要如何執行?

吳科長國龍:目前法規沒有強制規定工業用塗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而是讓大家自願採行,重點是在品質這一塊,比方鉛含量應該是多少才叫做鋼船用油性船舶紅丹底漆,它的標準重點應該是在這裡。

主席:本來是規定含四氧化三鉛50%以上……

吳科長國龍:對,才能叫做鋼船用油性船舶紅丹底漆。

主席:那你們要把這個標準取消?

吳科長國龍:這個標準我們要廢止。

主席:這樣以後含四氧化三鉛50%以下也可以叫做鋼船用油性船舶紅丹底漆?

吳科長國龍:就是國家標準不做定義了,亦即不鼓勵業界用啦!有關鉛含量的部分,我們把國家標準廢掉,不再讓大家依循,但因法規沒有強制,所以當然可以朝低鉛或是替代品來做使用,好比有些公共工程採購或政府採購這一塊,可以鼓勵依照表2所列低鉛的部分來做替代使用,重鉛的部分就不要再用了。

主席:所以以後我要做鋼船用油性船舶紅丹底漆,就不會只能買含鉛50%以上的來做塗料?

吳科長國龍:就是採更低的標準,也就是國家標準不引導你去用這些標準了。

主席:這樣可以嗎?

吳科長國龍:主要是法規要去強制,比方環保署規定含鉛就不能用在塗料,那就整個禁止不能用,這就是法規強制,非屬本局權責;可是因為現在法規沒有強制,國家標準只是把相關品質訂出來,不是針對鉛的安全去做規定,而是針對船舶塗上這種漆的話,在海面上的耐駛性有多久。這個標準的用意是在這裡,不過,現在國際上對重工業,像橋梁或是船舶這一塊,並沒有法規強制不能用鉛,所以只能減量或是以替代品來使用;當然,到底能不能使用,也要由業主自行衡量輕重。

總之,我們把重鉛這部分的標準廢掉之後,就表示不鼓勵國內產業依循,這只具有引導性,並不具有強制性,強制性仍要回歸法規規定。

主席:如果我要採強制性,可以適用哪個法規?

吳科長國龍:要看主管機關,第一個鉛能不能加?如果不能加,這個塗料……

主席:要看哪個法規?

吳科長國龍:可能要看環保法規,我們標檢局只管商品這一塊。

主席: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發言。

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當初我們在談塑化劑時,對於這部分的討論也很多,我們的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管的是八大運作行為,但若是已經變為商品,我們當時的說法就是回歸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包括剛才提到衛福部,他們對於一些兒童餐具是訂有標準的,而標檢局針對6歲以下兒童的玩具也訂有標準,亦即是應施檢驗項目。所以我們認為把表3廢止沒有問題,亦即國家不鼓勵使用,但在表2的部分就要增加,也就是針對所謂低鉛的底漆,國家要有標準,好比鉛含量不得超過國際標準0.1%之類的,然後還要在市場上抽驗,只要檢驗結果超過這個標準,就可以要求下架。這和我剛才提到的兒童玩具,是一樣的道理啊!但是我剛才也同意未來我們會做評估,因為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有5、6項是管六價鉻的,但是裡面會含有一點點鉛,所以我們這邊可以從嚴規範,就是剛才陳美蓮老師講的,目前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並未針對鉛的部分管理,畢竟紅丹之類的東西,在沒有使用放在那裡時,只是一般的工業原料,所以並未納為毒化物加以管理,但是我們依照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管鉻時,可以間接把鉛量減少;不過,商品部分還是要回歸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亦即要減少商品直接暴露跟人體,尤其是跟兒童接觸的濃度,這部分標檢局應該可以訂定,也就是在廢止表3之後,表2必須增加一些項目,這應是可行的。

主席:我記得六價鉻就是用在木頭防腐,就是我上兩屆當立委時……

袁處長紹英:對,委員非常關心,有關鉻化砷酸汞、CCA都是講六價鉻的部分,跟今天討論的鉛是不一樣的。

主席:是,我知道。活在現代的社會跟世界,要保護我們的孩子真的愈來愈困難,因為生活當中充滿各式各樣對人體會造成影響的化學物質,有時我們還搞不清楚就已經使用了。

接下來請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醫學研究所王淑麗研究員發言。

王淑麗研究員:主席、各位委員。有關尿鉛的量測,的確可以避免小朋友面對抽血的恐慌。其實我們一般之所以量測血鉛,是因為鉛大部分累積在骨頭,可以藉由造骨跟蝕骨從血液中測出來,而且它是體內一個可以作用的狀態,只要排出去就沒有了,如果小朋友害怕抽血的話,是可以用尿液來做初篩,但是小朋友活動力強,解尿的快慢會導致濃稀差異,所以同時要看尿中的肌肝酸去做調控,然後達到初篩的功能,倘若結果偏高,再建議採血。

主席:如果各位還有其他意見,請踴躍發言,因為本屆立委任期就快結束了,我們要留下國會紀錄,讓今天的這些意見可以提供下屆立委進行低鉛立法的參考;當然,我們的夢想是0鉛,但這很難做到,就像剛才譚敦慈老師說的─傷害之後不可彌。現在已經有所謂的背景值,也就是已經把鉛放到我們的環境中,想要把它除到變0是非常困難的。就跟輻射一樣,一旦它跑出來,想要全部清乾淨真的太難了!

今天的會議作以下結論:一、低鉛暴露無明顯症狀,對兒童而言無安全閥值,政府應積極介入,系統性降低其暴露來源。二、中央及地方政府應聯合對幼兒園之家具裝潢、公園遊戲器材、學校及安親班之家具裝潢等,全面清查是否使用含鉛油漆,並儘速進行汰換。三、內政部應於一年內研議居家室內及公共建築禁用含鉛油漆。四、經濟部應於一年內研議調降食品容器、玩具、蠟筆、水彩等顏料之含鉛容許值。五、環保署應於一年內研議將含鉛毒化物列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加強管理。

另外,本席覺得随著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搞不好都可以來修兒少福利法。

陳簡任技正吉盛:(在席位上)食品容器是衛福部管的。

主席:對,第四點的「經濟部」之後要加上「衛福部」,改成:「經濟部、衛福部應於一年內研議調降食品容器、玩具、蠟筆、水彩等顏料之含鉛容許值。」這樣就很清楚。

請環保署環管處袁處長發言。

袁處長紹英: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環保署的部分,我們做當然沒有問題,就是「環保署應於一年之內將已列管的含鉛毒性化學物質檢討加嚴管理。」我剛才講過,對於六價鉻這些原料裡面含鉛的部分,我們可以檢討加嚴管理,甚至將來可以把它拿掉。

主席:各位學者專家看法如何?對於現在已經列入毒性化學物質裡面的部分,若有含鉛,環保署會加強管理;至於沒有列入毒性化學物質的部分,若有含鉛,他們就沒有加強管理……

袁處長紹英:有關經濟部管的部分,應該在經濟部那邊寫清楚,所以針對他們要把表3所列紅丹等塗料廢止國家標準這件事,我剛才是建議應該訂定安全塗料的標準,而不是把它廢掉,也就是另外用一個方式來取代,然後把剛剛幾位老師所關心的40%到50%那個部分調降,因為廢掉之後就沒有國家標準了。

主席:所以剛才陳美蓮老師就是在問,廢掉之後是不是反而……

袁處長紹英:我建議應修正成安全塗料的標準,像紅丹這個原料的品質標準,含鉛量原本是百分之五、六十,現在我們可以倒過來講,紅丹這個原料含鉛量不可以超過多少才算安全,這樣的話,還是有一個國家標準,也才能鼓勵業者去找安全的塗料原料(也就是色母)。否則廢掉之後,國家等於沒有標準,只能回歸到環保署以毒化物來管,可是對於毒化物,我們管的還是原料,不可能管到塗料的產品。

主席:所以應該是請經濟部標檢局來做,不過,由標檢局訂定安全標準好像不對,因為沒有強制性。

請經濟部標檢局吳科長發言。

吳科長國龍:主席、各位委員。舉例來說,現在有些石棉產品還是可以用,可是大部分不能用了,因為環保署有規定;至於重鉛的部分,目前全世界的法規沒有說重鉛不能用,只是朝減量以及鼓勵使用替代品的方向來做,所以有關替代品這部分我們已經訂了,也會鼓勵大家使用,可是在法規沒有強制規定重鉛不能用之前,我們會鼓勵業者用低鉛或是其他替代品的塗料,因為標檢局沒有權責禁止使用重鉛塗料。

主席:所以應該是由環保署或衛福部基於人體健康及環境因素影響來修改規定……

吳科長國龍:就是允許哪些可以用、哪些不能用,對於商品,我們會根據這個來做管理。

主席:那衛福部應該會同環保署、經濟部標檢局進行會商,訂出安全油漆的標準。我要告訴大家一個親身經驗,我第一年擔任立委時,發現台灣沒有免洗筷的標準,所以我們每年從中國進口幾億雙筷子都未經檢驗,為此我召開一個跨部會協商會議,席間衛生署表示因為國際上沒有免洗筷的標準,我告訴他,那是因為外國人不用免洗筷,但我們需要這個標準。後來衛生署訂出標準後,商檢局也隨之訂出標準,然後國貿局才根據這個標準檢驗進口的免洗筷。同樣的,我覺得你們3個單位應該會商訂定低鉛油漆標準,是否需要我召開協調會?

袁處長紹英:油漆本身是商品,應該回歸到商品的主管機關,我們是依照毒管法來管原料,像我剛才提到的塑化劑案例,最後還是……

吳科長國龍:原料這部分不是標檢局管,我們管的是商品,所以原料到底添加多少鉛,這是由廠商自行決定,可是一旦變成商品,我們就會訂出標準加以管理,像表2所列就是替代商品的標準,可是如果不是用這些替代商品,還是可以使用含鉛塗料,因為目前法規並沒有強制規定含鉛塗料不能用。換言之,塗料可不可以加鉛,不是由標檢局規定,我們只有針對商品做規定,可是政策要不要加,非屬本局權限。

主席:對,所以我剛剛才說,衛福部和環保署應該跟標檢局會商,根據它對人體健康及環境所造成的影響來訂定安全油漆的規格。

袁處長紹英:對不起,我覺得還要釐清一下,因為我看過他們的商檢法,那裡面已經有明確說明,訂定所有的國家標準時,都必須考慮到國民的健康,商檢法裡面已經有這一條,但是我現在忘了是哪一條,你們應該比我還清楚是哪一條的規定,一直以來,我們對那一條的了解就是你們的標準ys要考慮到國民的健康嘛!所以標檢局才需要那麼多委員會去做討論。

主席:可是標檢局怎麼知道什麼對國民的健康是有影響的?當然是衛福部才知道啊!

袁處長紹英:他們有一個……

主席:所以最後訂出二氧化硫對人體影響的標準,當年是由衛生署訂出來之後,標檢局和國貿局才有辦法依循嘛!

陳副署長潤秋:所以我們衛福部這邊應該是研擬,就是剛才委員所提的,由我們去研議這樣的標準,就是對於我們身體的……

主席:你們有世界衛生組織,有各式各樣的國際期刊、新英格蘭醫學期刊,你們有這些相關的數字、數據。

陳副署長潤秋:是,可是如果要明訂任何器物、事物的含鉛值,這我們就沒有辦法了。

主席:對,所以本席才說要你們會商嘛!本席不是要你們單獨去訂,因為本席也知道,對於商品原料,你們有不同的主管單位,一個管健康、一個管原料、一個管標準,所以才要由你們三個單位去會商、去研究嘛!

吳科長國龍:為什麼全世界的國家現在對於重工這一塊還沒有訂鉛含量的規定,要求用替代商品或鼓勵的情形?因為這有時候是必要之惡,而且消費者也比較不容易接觸到這一塊。當然,剛才說這可能對環境有待……

主席:本席知道,本席都知道,問題是現在研究報告已經出來了,臺灣的孩子血液濃度中的鉛值比其他國家高嘛!其他國家可以不用訂,但是我們就是必須訂嘛!我們不能任由這個態勢發展下去,因為這樣會影響我們未來的國力。剛剛研究員已經說了,以那個分佈圖來看,我們發展遲緩的孩子多了七倍多,那樣對健保、對社會福利的負擔有多大?而且我們天才型的孩子馬上就只剩下一點點,本席現在說的是這個問題。

大家辛苦一點,好不好?本席相信只要大家坐下來好好的談,絕對有辦法談出結論,如果真的沒有辦法,就由本席召開協調會,比照上次免洗筷的問題,由本席來召開。不然現在到底要由誰來召開?三個單位要由誰帶頭?因為這個問題一直說不清楚,所以我們快刀斬亂麻,就是我們再加開協調會。

這樣好了,就寫衛生福利部應會同經濟部、環保署就國民健康及環境考量,制訂低鉛安全塗料標準,會議紀錄的內容就這麼寫,由本席召開……

陳副署長潤秋:委員,真的很抱歉,我們應該是協助單位,因為低鉛安全塗料實在不是本部的職責,我們不是主管安全塗料的單位。當然,我們可以協助,就像剛才委員指導的,由我們協助研擬、訂定這個標準。

主席:塗料不是你們管的,那塗料是誰管的?是標檢局管的嗎?因為今天是社環委員會的公聽會,如果會議紀錄上面寫由田秋堇來召開,這樣說不過去,所以就由經濟部標檢局會同衛福部、環保署就國民健康及環境考量制訂低鉛安全塗料標準,好嗎?會議紀錄先這樣寫,如果有任何困難,請你們隨時通知本席。

吳科長國龍:事實上現在的問題點是低鉛塗料已經有了,替代商品也有了,但是現在沒有法規,所以沒有辦法禁止重工業使用有鉛的塗料,這一塊不是標檢局的權限。

主席:所以本席才沒有要求由你們單獨去訂定,如果你們需要衛福部或者環保署做什麼,或者需要任何法律工具或是政策工具,我們可以在那個協調會上談,就以解決問題為優先考量。謝謝。

第六點,接續剛剛環保署毒管處處長所說的,這樣寫是不是你要表達的意思?環保署應於一年內研議將含鉛毒化物列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加強管理,你剛才的意思是這樣嗎?第七點,衛生福利部應建立學齡前兒童(零到5歲)長期血鉛監測資料;另針對孕婦,亦於重要檢測時順道監測;另建議健保署明訂,一般民眾若有鉛中毒,使用螯合劑、解毒劑之給付標準,這樣可以嗎?

袁處長紹英:環保署部分的「列入」兩個字是不是可以刪除?前面的「列入」二字。

主席:你們如果有心,應該可以列入吧!

袁處長紹英:鉻現在都全部包含進去了,鉻有些……

主席:好,那會議結論就變成「環保署應於一年內研議將含鉛毒化物」,然後呢?

袁處長紹英:加強管理,加嚴管理。

主席:本席告訴你,既然你們說毒化物,就表示已經列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了嘛!

袁處長紹英:對,是。

主席:那就是「環保署應於一年內將已列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之含鉛毒化物加強管理」,這樣你們太輕鬆了吧?

袁處長紹英:這樣也有好多工作。

主席:真的嗎?請你們再給本席一份報告,說明你們接下來要怎麼做,好不好?不需要一年吧?

袁處長紹英:委員,我們毒諮會一年是開兩次會,這樣時間會不夠。

主席:本席不管啦!如果一年兩次不夠,那就改成半年。

袁處長紹英:對,但是毒諮會……

主席:毒諮會一年開兩次,那你們半年開一次嘛!在半年內加強嘛!毒諮會下一次是幾月開會?

袁處長紹英:六月。

主席:明年六月?那你們還有半年的時間。處長,你的能力這麼好,絕對沒有問題啦!就半年。第六點,環保署應於半年內將已列入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之含鉛化合物加強管理,這樣對不對?

我們剛剛說的第七點,學齡前兒童只規範0到5歲就夠了嗎?那小學生怎麼辦?按照聯合國的規範,青少年是指18歲以下。現在為了篩檢腎臟的問題,我們的小學生好像每一年都有驗尿,有沒有?每一年都有做啊!至少小學都有做,至於國中有沒有,本席就不知道了,因為本席的兒子以前有接過學校的單子。所以我們是不是至少規範0到12歲?因為我們的體制已經包含學齡前的部分,但學齡兒童的部分現在並沒有規範,所以這部分也必須加強,應該要規範零到12歲。

本席再唸一次,「七、衛生福利部應建立兒童(0到12歲)長期血鉛監測資料,另針對」,這部分要不要會同教育部?應該需要,所以衛福部要會同教育部,因為6到12歲的部分就會碰到教育部管轄的範圍,「衛生福利部應會同教育部建立兒童(0到12歲)長期血鉛監測資料;另針對孕婦,亦於重要檢測時一併檢驗監測;另建議健保署明訂,一般民眾若有鉛中毒,使用螯合劑、解毒劑之給付標準。」。

我們剛剛還談到國健署應該要公布國人的血鉛濃度,「另國健署應於一個月內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研議國人血鉛濃度之國家標準,健保署並應根據此標準訂可容忍上限」,是這樣嗎?應該要怎麼寫?是可容忍還是管制標準?我們剛剛不是已經說過,美國的血鉛濃度本來是10μg/dL嘛!美國用的是可容忍上限嗎?那附上英文好了。

你說的那個是參考上限,不是可容忍上限,如果用「可容忍」這個詞,這樣聽起來很奇怪,因為可容忍的數值應該是零,如果本席是當事者的媽媽,對我們來說可容許的上限就是零。你們的報告裡面是說美國疾病管制局2012年訂定兒童血鉛濃度的參考上限值。好啦!就用參考上限值。各位老師,怎麼樣?

顏宗海醫師:在臨床上,如果我們國家的衛福部是訂小朋友大於5μg/dL、成人大於10μg/dL的話,算是有點超標,這部分應該由健保署做明確的規範,成人或小朋友血鉛濃度大於多少時,就准許臨床醫師開解毒劑,而且健保署會給付。

主席:顏醫師,我們先把這個專有名詞釐清,如果寫血鉛濃度參考上限值,這樣你同意嗎?

顏宗海醫師:對,可以,那就沒問題。

主席:好。因為這件事情很難在我們的委員會紀錄寫得那麼明白,但是只要訂了這個標準,我們就可以要求健保署應該根據這個標準去做,這部分應該怎麼寫?研訂……

顏宗海醫師:研訂相關的給付標準。

主席:研訂相關給付標準?

顏宗海醫師:對,以此決定要不要付解毒劑的費用。例如也許成人的標準值訂為10μg/dL,健保署會認為螯合劑的價格太貴……

主席:顏醫師,我們很難把螯合劑的部分直接寫在這裡,所以是寫研議相關「什麼」的給付標準?

顏宗海醫師:解毒劑好了。

主席:解毒治療?

顏宗海醫師:對,解毒治療的給付標準,沒錯。

主席:這樣應該就很清楚了,就表示是針對鉛的解毒了。

顏宗海醫師:對。

主席:第八點,國健署應於一個月內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研議國人之血鉛濃度參考上限值,健保署並應根據此標準制訂相關解毒治療之給付標準。

欒副組長中丕:我們大家都了解血鉛的嚴重性,但是剛才主席有提到,請內政部在一年內研議居家的部分,這大概是指住宅的建築物嘛!

主席:是。

欒副組長中丕:關於住宅的建築物全面禁用含鉛的油漆,這一點我想向委員做個報告,以一般的油漆使用來說,一般人都可以自行取得、使用,因為油漆是一種商品,它在市面上隨時都可以買到,一般人可以直接使用、塗抹,或者自行用來粉刷,所以這個部分在建築法規上沒有辦法限制民眾自己使用,因為他自己就可以購買、使用,而且如果市面上是自由販售的話,這部分在建築法規上也很難去做一個管制。

至於現在的狀況,剛才委員也提到了,不管是標檢局或者是環保署,他們要訂一個標準,其實針對商品的部分,在標檢局的報告裡面也提到,有一些應施檢驗品目的範圍,等後續的標準訂出來之後,這些商品就會被禁用,那麼建築物這個部分自然而然就會受到影響,因為它和使用端是一樣的。

主席:你認為這個結論應該怎麼寫?

欒副組長中丕:我們覺得如果商品沒有了,後面自然就沒有這個問題,因為你很難去禁止一般住戶,規定他們不要買油漆、不要自行使用。所以這一點是不是等到標準和商品全部完成規範訂定等相關管制程序完成之後,再看要怎麼處理,因為那個時候這些問題可能都是不存在的。

主席:現在是這樣,美國30年前室內就禁用含鉛的油漆了,所以……

欒副組長中丕:因為我們目前對含鉛量的標準還沒有很明確的規範,而且商品沒有完全禁用。

主席:如果本席要求內政部應會同公共工程委員會於半年內研議,所有公共建築的室內都禁用含鉛油漆,針對住宅的部分應該宣導、鼓勵我們的人民使用無鉛油漆,賣場也應該要把商品分開,把含鉛和無鉛的油漆分開賣,而且要標示這是適用室內或室外,這樣可以嗎?

欒副組長中丕:我們現在是要解決問題啦!

主席:是。

欒副組長中丕:公共工程的部分,政府確實可以強制啦!但是這個部分是由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導採購。

主席:所以請你們會同公共工程委員會處理。

欒副組長中丕:應該是由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同我們,因為他們是主辦機關,他們才有那個權力去掌控,我們內政部不可能要求大家做公共工程的時候不要做什麼,這個部分要請公共工程委員會會同我們進一步處理,這個部分沒有問題。第二個就是……

主席:因為今天你們來參加會議,公共工程委員會的人沒有來。

欒副組長中丕:對,但是採購法及公共工程是由他們管理,我們內政部沒有在管這些。

主席:好,本席再打電話給主委。

欒副組長中丕:第二個就是鼓勵、宣導住宅部分儘量多用無鉛油漆,事實上就是要儘量多採用綠建築的產品,這樣是不是比較好?因為綠建築本來就會使用綠建材。

主席:如果由你們要求建築商業同業公會呢?因為他們很多會員在賣房子的時候,事實上都已經把牆壁粉刷好了。

欒副組長中丕:是,我們會向他們宣導多採用綠建材的產品,綠建材產品就會包含這些規範,因為現在沒有無鉛這樣的標準,現在不管是環保署的第一類環保標章,或者是綠建材的標章,它的含鉛量都很低。

主席:對不起,我們是不是有關於室內空氣品質的法律?可以訂在那裡面吧?沒有錯,如果我們要強制人民怎麼做,這部分就必須在母法來規範。因為今天是公聽會,我們沒有碰觸到任何修法,開完公聽會之後,我們會要求行政單位要做什麼,但是如果沒有法律授權的話,他們沒有辦法禁止人民,要求民眾不可以做什麼,所以要等下屆立法院修正室內空品法,這是空保處的業務,本席了解。這部分的文字要怎麼修改?

欒副組長中丕:我們具體建議……

主席:「公共工程委員會應會同內政部於一年內研議公共建築室內」,是這樣嗎?還是整個公共建築,包含室外?

欒副組長中丕:應該是整個公共建築,包含橋樑等等。

主席:好,「研議公共建築禁用含鉛油漆」。

欒副組長中丕:如果要擴大一點的話,應該是要寫公共工程啦!因為還有剛才一直說到的橋樑,那個不是建築物。

主席:所以寫「公共工程及建築」,還寫「公共工程」就可以了?

欒副組長中丕:寫「公共工程」就可以,這樣就包含了。

主席:包括學校,包括各式各樣……

欒副組長中丕:對,所有項目都包括了,還有橋梁那些部分也是。

主席:只要是政府出錢的都包括在裡面。

欒副組長中丕:是。

主席:另內政部應宣導居家住宅極力避免……

欒副組長中丕:就是多採用綠建材的產品啦!

主席:本席告訴你,如果只是建議多採用的話,那樣太溫和了。因為有些弱勢家庭會覺得綠建材比較貴,而且綠建材只有對甲醛的規範,我們今天談的是鉛的問題。「另內政部應宣導居家住宅極力避免使用含鉛器物」,這樣好嗎?

欒副組長中丕:對啦!就籠統一點,因為現在沒有那個標準,就是儘量採用低鉛的產品。

主席:你們要去極力宣導嘛!例如賣場應該要把它分開賣,諸如此類的。

欒副組長中丕:主席,如果要要求他們分開賣,這一點真的沒有辦法,因為我們不負責這部分的業務。

主席:這不是你們管的,本席知道。

欒副組長中丕:謝謝。

主席:好,這部分以後就看主婦聯盟,靠媽媽們的力量。

陳副署長潤秋:健保署那個部分是不是可以加上「研議」?

主席:對啊!我們剛剛就是說國健署應於一個月內召開專家諮詢會議,研議國人之血鉛濃度參考上限值,健保署並應根據此標準,你是說接下來修改為「研議制訂」嗎?

陳副署長潤秋:對。

主席:研訂啦!就改為研訂好了。

陳副署長潤秋:加上「研議」好不好?我們還是給他們一點空間,因為他們今天沒有派專家來參加。

主席:就加上「研議」好了,因為他們確實有一個審查的制度。

陳副署長潤秋:謝謝。

主席:謝謝。現在時間是5時15分,非常感謝本日出席的學者專家、政府機關代表提供很多寶貴的意見,各位的發言及委員劉建國書面意見,列入公報紀錄,做為本院審查法案的參考。

劉委員建國書面意見:

一、環境中的鉛幾乎無所不在,並且廣泛地使用在人類的生活中,例如:日常環境中的鉛可能來自油漆、染料、罐頭焊接劑、食品容器、中草藥、玩具等,此外,鉛還可用於製造電池、彈藥、金屬製品。近幾十年來,食入含鉛油漆碎片或吸入使用含鉛汽油汽車的廢氣,是一般民眾暴露於鉛的主要途徑。目前政府雖已致力於減少鉛的排放量,但是職業上的鉛暴露仍是工業衛生的重要議題,「鉛中毒」堪稱是歷史上最悠久的職業病,某些行業的工作人員有較多的機會來接觸鉛金屬。過去的報告已指出急性的鉛暴露會影響心臟功能,因此,政府應制定相關辦法以防範勞工免於鉛中毒的威脅,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

二、鉛對神經細胞和腦所造成的傷害,在兒童身上特別嚴重,政府應加強兒童鉛中毒的防治,對於幼兒玩具、餐具碗盤更應加嚴格把關,以維護兒童之健康。

主席:依據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的規定,本次公聽會內容將做成書面報告,分送給本院全體委員及出席者,公聽會報告並將做為立法之參考。

非常感謝大家,今天是第一次在立法院針對鉛的議題做非常仔細的討論,但是非常遺憾,我們這一屆的任期快要結束,本會期也可能從12月16日開始休會,一直到1月16日選舉完,之後也沒有辦法再繼續開會,因為我們的辦公室都要交出去。原本還期待1月16日選舉完之後可以再回來開會,可以多過幾項法案,但是現在看來是不可能,今天我們利用委員會的時間辦了這場公聽會,相關內容都會列入國會紀錄。

未來吳焜裕老師、陳曼麗都會進入下一屆的立法院,各位官員今天坐在這邊從頭聽到尾,相信大家對於鉛的議題都更加了解,本席也學習到很多,希望各位繼續協助新的國會、新的立法委員,讓鉛的安全可以再往上提升,為我們的孩子創造一個可以健康長大,讓我們的人民可以健康生活的社會,謝謝大家。現在散會。

散會(17時1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