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1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1期 院會紀錄
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徐委員榛蔚,鑑於我國建築技術及橋樑規範於921地震之後,重新制定耐震係數,提高建物抗震標準,然於民國88年以前興建完成之建築所適用之耐震標準除與現行標準相較為低,耐震強度更顯不足,相關單位應儘速針對民國88年以前興建完成之建築進行全面性之體檢,並以未來強震發生機率及震度危害高度地區為優先體檢對象,且根據檢測結果研擬相關管制或強制補強作為,以加強建築之耐震強度,降低國人天災風險,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國政府於民國88年921地震後重新檢討修訂建築技術及橋樑規範,除提高各地區耐震係數,增強耐震設計之強度,亦要求公共設施須較一般建物增加25%之承受能力,惟民國88年以前興建完成之建築,其所適用之耐震標準除與現行標準相較為低,耐震強度明顯較現行規定為低。
二、另據科技部2015年12月份首次公布由地震科學中心依活斷層、盲斷層計算得出台灣孕震構造之地震危害潛勢圖顯示,未來30年發生規模6.5以上地震的機率依序為南部、東部、北部、中部,規模在7以上地震的機率則以東台灣後山機率20%居首,而以震度檢視各區域危害程度,位於花東地區及西南部等地之3層樓以下低矮樓房,更將是受到地震震度危害最嚴重之地區;爰相關單位除應儘速針對民國88年以前興建完成之建築進行全面性之體檢,更須以未來強震發生機率及震度危害高度地區為優先體檢對象,並根據檢測結果研擬相關管制或強制補強作為,以提早預防並減少可能因天災所遭受之損害。
(二)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今(105)年2月6日南台強震,台南地區因盲斷層影響,產生「震源效應」及「場址效應」,導致多處大樓倒塌災情,受創程度嚴重,全台地質狀態亦相對產生變動,相關單位應儘速就全台地區斷層分布狀況及地震密集帶進行通盤檢討,並定期更新相關資料,公布於相關單位網站,俾盡政府保護全體國民安全之責,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今(105)年2月6日台灣發生芮氏規模6.4強震,震央位於高雄市美濃區,最大震度6級於雲林縣草嶺,高雄市旗山、台南市及嘉義市震度各為5級,惟台南市因盲斷層影響,引發「震源效應」及「場址效應」,導致地層異動,大樓倒塌災情慘重,造成116人罹難,百餘人受傷送醫救治,受創程度嚴重。
二、然此次地震影響不僅重創南台灣,亦可能造成全台地質狀態產生變動,為盡政府保護全體國民安全之責,相關單位應儘速就全台地區斷層分布及地震密集帶進行通盤檢討,並定期更新相關資料,公布於相關單位網站,以使國人獲得完整訊息。
(三)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台9線蘇花公路山區路段改善計畫(以下簡稱蘇花改計畫)究其根柢,係一「以人為本」,源起於為花東居民提供一條安全的返鄉路之國家重要公共建設,然於2012年3月工程施作過程中意外發現「漢本遺址」,後因遺址挖掘事宜,致蘇花改計畫多次延宕,惟公共建設之完成與文化古蹟之維護應並重,建請交通部及公路總局等相關單位不僅就攸關東台灣居民生命安全之交通建設蘇花改計畫各階段工程皆應如期如質完工,具有文資價值之考古發現亦應同時增加相關人力進行挖掘及維護作業,使公共建設與文化資產保存間共存共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2010年10月梅姬颱風造成蘇花公路崩塌,除造成至東台灣旅遊之陸客團26人罹難,更使花蓮地區對外唯一公路中斷數十天,相較於西部交通建設蓬勃發展之際,東部居民連一條安全的返鄉路都顯奢望。於梅姬颱風重創東台灣交通建設之後,蘇花改計畫終於在東部居民殷殷期盼及花蓮縣政府極力爭取下,於同年獲交通部允諾通過,並完成環境評估,我國東台灣居民於往來北台灣之時,期盼已久的安全返鄉路,終於展露曙光。
二、惟於2012年3月蘇花改計畫工程施作過程中意外發現「漢本遺址」,後因遺址挖掘事宜,致蘇花改計畫多次延宕,惟公共建設之完成與文化古蹟之維護應並重,建請交通部及公路總局等相關單位應儘速增加相關人力進行考古挖掘及維護作業,而攸關東台灣居民生命安全之交通建設蘇花改計畫各階段工程亦應如期如質完工,以兼顧公共建設之完成與文化古蹟之維護,使公共建設與文化資產保存間共存共榮,更盡政府之責,為東台灣居民提供一條安全的返鄉路。
(四)本院徐委員榛蔚,有鑑於每逢農曆年假鐵公路運輸量暴增,復因今(105)年農曆新年發生芮氏規模6.4強震,造成南臺灣多人死傷,交通設施恐有毀損。建請應對年假期間鐵公路疏運政策及實際狀況進行通盤檢討,另在正式上班後,再次對全臺鐵公路設施進行安全巡查,並將結果公布以安民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由於農曆年假期間返鄉人潮眾多,全臺鐵公路運輸量大增,致使民眾回鄉時間成本虛耗,因此相關單位有必要針對年假期間鐵公路運輸政策及狀況作出檢討報告,俾使日後政府交通疏運計畫有改善進步之依據。
二、另今(105)年2月6日南臺灣發生百餘人死傷之芮氏規模6.4強震,震央雖然位於高雄市美濃區,且震災發生後相關鐵公路單位都已派員巡查回報,但因適逢年節,政府公家機關僅維持最低人力配置,故應在正式上班後利用充沛人力,再次針對全臺鐵公路進行全面詳細之巡查修整,並將相關資訊公告周知以安民心。
(五)本院鄭委員麗君,就國立中興大學徵「零元講師」乙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查國立中興大學於2015年12月15日,公告徵聘景觀與遊憩學士學位學程兼任專業技術人員數名,資格要求「曾從事與應聘科目性質相關之專業性工作六年以上,並具有特殊造詣或成就者」或「獲有國際級大獎者或經認定確屬學校教學需要之人才者」,即相當於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所適用之專業技術人員。
二、前揭公告另註記,相關職缺屬義務授課,不支給鐘點費。惟大學聘任專業技術人員擔任教學辦法第12條後段規定,兼任人員按同級教師兼課鐘點費支給標準給與,則中興大學之作法,顯與教育部規定有悖。矧據報載,教育部吳部長思華於12月23日接受媒體訪問時,竟表示「零元講師」情事在國內頂尖大學時非特有現象,然而教育部對於此現象是否處理?如何處理?則「尊重大學自主,不會以行政力量約束」;教育部決策之適法性與妥當性,有待檢討。
三、又自2005年大學法11條修正後,比照國際作法賦予各大學得以學位學程進行招生,打破國內大學原有僵固系所編制,惟教育部及各大學就學位學程相關之人事、經費、課程安排等,卻未配合建立完善架構,頗有通盤檢討之必要。況且從國立中興大學此「零元講師」爭議而言,其既為國立大學卻必須徵求免費人員以辦理必修課程,足見該學程之經費運用有待徹底檢視。
四、爰要求行政院責成教育部,於一個月內就相關情事徹底調查,又就相關法規適用進行研究,向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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