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第5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22日(星期二)上午9時

地  點 本院議場

主  席 蘇院長嘉全

蔡副院長其昌

秘書 林志嘉

副秘書長 王全忠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對行政院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繼續質詢。

今天進行立法委員個人質詢,司法及法制組之質詢;本日會議無部會首長請假。

首先請段委員宜康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段委員宜康:(9時1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請教一個簡單的問題,這問題並非針對現在的行政院,我想歷屆的行政院,乃至未來的行政院都會持續這問題,我一直覺得這是個很嚴重的問題。我知道院長在出任行政院職務前,並未在政府機關任職過。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9時2分)主席、各位委員。早年,大概十多年前,我曾在國科會任職過。

段委員宜康:在我2012年擔任立委時,現任行政院副院長杜紫軍先生為經濟部工業局局長,屬常任文官。2012年6月他接任經濟部常次,之後是經濟部政務次長、經濟部長。2012年我當立法委員時,他還是經濟部工業局局長,接著是常次,然後就當了政務官,直接由常任文官轉任政務官,四年時間,從經濟部工業局局長當到行政院副院長,職務升得很快。行政院秘書長簡太郎先生在1999年,也就是第一次政黨輪替前即為內政部常次,一當就是十年。2009年政黨再輪替後轉任內政部政務次長,現在為行政院秘書長,由常任文官直接接了政務官。在1998至2009年的同一個時間,另一位內政部常次林中森先生後來接任內政部政次,亦從高階常任文官直接接任政務官。經濟部長鄧振中先生以前是國貿局組長,後來擔任駐美代表處經濟組組長,接著接任政務官。交通部長陳建宇先生,本來是交通部主秘,當了常次,又當了政次,看起來循序漸進,由常任文官的公務員,慢慢逐步升遷,在當了常務次長後,似乎就理所當然地接了政務次長,現在當上部長。財政部長張盛和先生,雖然曾經有一段時間離開政府職務,但在2007年時是財政部常次,2008年以後當了財政部政次,亦從常任文官直接當了政務官,現在是部長。農委會主委陳志清先生,本來是農委會主秘,後來當上農委會常任副主委,現在是農委會主委。主計長石素梅女士原本是主計部門常任文官,當了台北市主計處處長還是常任文官,2008年變成特任官,成了行政院主計長。其餘如工程會主委許俊逸先生,也曾經擔任過交通部常次。

其實還有幾位並非直接由常任文官轉任,卻都是文官出身的,如文化部洪孟啟部長,曾擔任文建會處長。如中央銀行總裁彭淮南,出身自中央銀行外匯局局長。內政部長陳威仁在接任地方職務前,當過台北市都發局副局長、省建設廳副廳長。原能會主委周源卿原本是原能會處長,常務副主委,又接了政務副主委,從常任文官接了政務官。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原本是14職等的副院長,是簡任最高級的常任文官,接了特任的故宮博物院院長。原民會主委林江義原本也是14職等的常務副主委。外交部長林永樂原本是外交部常次,後來接任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現在是部長,也是從常任文官接特任官。國防部、退輔會就更不用說了。其餘如僑委會委員長陳士魁本來也是常任文官。我算了一下,現在行政院的首長裡大概有一半直接由常任文官轉任政務官,或者曾經短時間內擔任常任文官。兩位大概都不是常任文官出身,你們認為這是一個正常的現象嗎?這對文官中立化來說是個好現象嗎?

張院長善政:政府在選任政務官時,來源並不限於常任文官,但常任文官過去表現非常好,徵詢其個人意願後,若願意出任,也是很好的來源。

段委員宜康:文官中立是指在其職務上,不會因為討好哪個政權或政府就被升遷,甚或不次拔擢,也不會期待常任文官當一當就可以去當政務官,否則就會變得很奇怪!難道就因為政府輪替,就因為換了政府,就可以從常任文官變成政務官?像英國的高階常任文官是不得轉任政務官的,甚至不得參選,為何?因為怕影響行政中立。現在行政院的政務人員為82人,但包括比照簡任13職等、14職等及特任官在內,直接由文官轉任政務官的有22人,這還是指原本是常務次長變成政務次長,至於現在是部長的先不算。也就是現在職務的前一個職務是常任文官轉任,如果把曾任常任文官的人數再算進去,比例會更高,為何?我要再次強調一點,這不是現任政府的問題,所以院長的防衛性無須過強,因為以前民進黨執政時也一樣。在2000年政黨輪替前,都是這樣,我們只把常任文官中立化掛在嘴上,畢竟我們是選舉選出來的政府,所以常任文官不會見風轉舵、看風向嗎?不會押寶嗎?不會想說對現在這個政府好一點,說不定就可以一直升官,甚至當到部長嗎?我認為這對文官中立來說並非好現象,也不是一個好制度,尤其比例還這麼高。如果這只是一個特殊狀況,還那可以說是特殊狀況,迫於不得已,或因其有具有特殊能力,或其他條件無人可及,故特別任用該人,並向社會說明為何任用這個本是常任文官的人。但現在不是啊,我發現它是一個常態。

請二位看一下這張表,我特別把民進黨執政與國民黨執政都拿出來做比對。所謂的人次就是當這位常任文官擔任政務次長、部長後,我把它算成2個人次,而不是算成1個人,所以比例看起來會比較高,但國防部、財政部、主計總處的部分,因為我們要的時間比較短,他們來不及提供,如果把這幾個單位也算進去,我相信比例會更高。其實不管是在民進黨執政時期,或2008年國民黨再執政後,比例都很高,民進黨執政時期是四分之一,國民黨再執政後則是超過三分之一,這個比例不但高,而且它有一個奇怪的現象。

我們再往下看下一張表,這張表我特別列出來,它是常務轉政務,政務再轉常務,這是一個莫名其妙的現象,這部分在德國有特別的明文規定,常任文官轉任政務官後就不得再回任了,這些人為什麼要回任?可能是因為看到政黨快要輪替了,所以趕快從政務官回任常任文官。我舉一個例子,我們都知道施顏祥後來有擔任經濟部長,他本來是經濟部常次,後來擔任經濟部政次,他一直在經濟部,他是一位高階的常任文官,他擔任經濟部政次之後,碰到2008年要選舉,2008年1月23日突然由經濟部政次回任常次,可能是因為2008年要政黨輪替,他不曉得位子能不能保得住,原本政次必須跟著行政院總辭,但他不總辭而是回任常任文官,結果呢?2008年之後馬政府重用他,他在2009年擔任經濟部長。

我們再看勞動部現任的政務次長─陳益民,他本來是勞委會的參事,也就是常任文官,現在要政黨輪替了,所以他在去年12月28日轉任行政院顧問,變成常任文官,然後再借調回來擔任勞動部的政務次長。吳美紅的情況也一樣,先去擔任行政院的顧問,再借調回來擔任陸委會的政務副主委,這不是很荒唐嗎?這是一個什麼樣的國家制度?

我們再看院長的副秘書長─宋餘俠,他原先是研考會的主秘,屬於常任文官,後來升任副主委,仍然是常任文官,後來又升任研考會主委,這是政務官,然後又轉任國發會副主委,又回去當常任文官,現在則是行政院的常務副秘書長。常任文官做一做就升任政務官,然後又回任常任文官。

最荒唐的是黃永泰,他當過故宮博物院的政務副院長,2008年3月16日,那時候民進黨快要下台了,他又回任去當故宮博物院的常務副院長。再往下看是現任的故宮博物院院長─馮明珠女士,他本來是故宮博物院的政務副院長,他是在2008年5月20日接任政務副院長一職,然後2010年回任常務副院長,現在則是擔任特任官,因為他接任故宮博物院院長的職務。

我不針對哪一個政府,因為這是一個長期的現象,我不是說我們不應該重用常任文官,但是重用常任文官,不應該是常次當一當就去當政次,然後政次當一當就去當部長,這中間沒有任何的間隔,於是大家有樣學樣。今天我擔任國貿局局長,就期待有一天可以擔任經濟部部長,我並不以我做為經濟部常務次長為最高目標,因為每個部會只有一位常務次長,那是該部會最高階的文官,我不以自己能夠擔任經濟部常務次長為榮,當了常次還想當政次,當了政次還想當部長,甚至我還想去國營事業擔任董事長。

如果我們的制度是這樣建立的,就無從去建立「公務員中立」的體制,所謂的公務員中立都只是口頭上講一講而已,因為我們的制度其實是鼓勵公務員不要中立,我們的制度是鼓勵公務員迎合現任政府的政策,我們的制度是不鼓勵公務員站在自己的專業、站在自己應該要提出諍言、必須堅持公務員中立的立場,我們是不鼓勵的。請問這樣的制度對嗎?我想請問張院長與人事長,你們快要卸任了,但也許有一天各位有可能再回來主政,或是接下來的民進黨政府,我不知道他們對於這部分會不會有所變更與堅持,但是我必須要提醒,這不是要建立有規範的文官體制應該要做的,你們執政了8年,其實是變本加厲,越來越嚴重,院長與黃人事長對於本席的要求的反應是什麼呢?

張院長善政:我請黃人事長說明。

黃人事長富源:段委員,您所講的資料都很正確,我先回答一個部分,常政分流,也就是常務官與政務官分流,在某些國家已經形成制度,兩個是不能交流的。其次,讓這部分法制化,能有規範來遵循,基本上我們是贊成的,但常政分流與法制化的權責在銓敘部。第二個我要特別說明的……

段委員宜康:對不起,用人是你們在用……

黃人事長富源:但是根據……

段委員宜康:你們有沒有提出這樣的建議與要求呢?

黃人事長富源:以前我擔任考試委員時有討論過。

段委員宜康:你當考試委員考慮過,但是……

黃人事長富源:討論過。

段委員宜康:但是你們沒有提出要求,我要求應該要從現在就開始討論到下一任政府,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國勇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徐委員國勇:(9時17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昨天新聞刊登得很大,我們的漁船在印尼遭到槍擊,上次與菲律賓的事件,法務部政務次長陳明堂的處理方式,最後似乎還能令人滿意,但現在還有100多艘船在那裡,他們的射擊都是集中在駕駛艙,不像是在驅趕,在法律上顯然是有致人於死的故意,有殺人未遂的問題。上次外交部配合法務部處理這些事情,請院長先簡單告訴我們,行政院現在的立場是什麼,以及如何處理這件事情。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9時18分)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先講他們用機槍掃射我們漁船駕駛艙的事情,即使真的是我們的漁船越界非法捕魚,也不應該用這種暴力手段來對待我們的漁船。至於實際情況如何,昨天外交部已經要求我們駐印尼代表處去詳細瞭解,但是我先特別嚴正聲明,這種暴力手段我們不能接受。

徐委員國勇:政府已經提出聲明了嗎?

張院長善政:我現在在這裡聲明。

徐委員國勇:現在聲明?OK。院長,這牽涉到漁民的生計,也牽涉到臺灣的尊嚴,所以我希望院長趕快好好處理,該有的聲明立即以正式管道發出去,也許情況還不太明朗,部會正在瞭解中,但我希望能夠趕快處理,好不好?

張院長善政:應該的。

徐委員國勇:這個議題看起來好像與司法及法制組沒有關係,但事實上還是有一些關係存在,所以我特別先提出這個議題。

張院長善政:瞭解。

徐委員國勇:今天是司法及法制組的總質詢,總質詢就要講大方向,所以我們來談談司法改革。院長應該有看到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系今年所做的調查報告,國人對法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是84.6%,但是檢察官也不要高興,也有76.5%的民眾不相信檢察官。在司法改革裡面,如何建立信任是最重要的一環!我舉一個真實發生的案例,在民國94年4月26日發生426機場事件,當時前立法委員林國慶到場抗議,因為警察對他不禮貌,雙方發生推扯。檢察官透過蒐證影片偵辦時,書記官在筆錄中記載「立法委員林國勇推警察」,其後,書記官已更正筆錄為「立法委員林國慶推警察」。可是檢察官在時隔多年,也是民進黨下台後,突然無預警的起訴此案,卻沒有注意到後續的更正,也查無立法委員「林國勇」,所以就起訴了另一個立法委員「徐國勇」,就是現在站在這個質詢台上的我。這個案子荒謬至如此程度,所以我說出來給大家聽,竟然錯把立法委員林國慶變成林國勇,然後再起訴另一個毫不相干的立法委員徐國勇。檢察官對於立法委員都可恣意而為,連基本的查證都欠缺,在這樣的司法制度下,請問院長認為司法改革應該如何建立人民的信心?

張院長善政:以這個個案來說,的確有它處理不好的地方,不過,就整體而言,我們希望能夠循序漸進的把司法改革做好。

徐委員國勇:司法改革不能再採循序漸進的方式了!部長過去擔任律師多年,而本席也擔任三十多年的律師,當看到那份起訴書時,我感到荒謬絕倫!此案開庭時,三位法官坐在席位上一直笑問,怎麼會有這種檢察官?但是,我發現最近對於法官的信任度調查結果也不遑多讓,是否請部長列舉近年來對於司法改革究竟做了哪些事?

羅部長瑩雪:其實近幾年來,國人對於司法品質的要求越來越高,即使只是檢察官辦案的態度不好,我們都會送去評鑑。

徐委員國勇:可是為什麼司法越是改革狀況越差?所謂「五分改一錢,日時改半暝」,司法越是改革越是糟糕,為什麼民眾對司法的不信任度一直升高?如此情況在這幾年尤甚,請問是不是在司法的背後有一隻手伸進來,那一隻手究竟是人手還是什麼手?不然怎麼民眾會對司法的信任度越來越差?

羅部長瑩雪:其實這部分的因素很複雜,我們從很多的事件來看,例如0206台南地震,檢察官辦事非常認真,他們對於案件投入很多心力,甚至讓我擔心他們已經達到危害自身健康的程度,但一般民眾無法得知這樣的情形,只是報章上如果刊登一、兩件……

徐委員國勇:所以,這部分是民眾的錯,而不是檢察官的錯,是嗎?

羅部長瑩雪:不是。

徐委員國勇:依照你的說法,司法的不好都是人民的錯,因為人民沒有看到檢察官的辛苦,所以這是人民誤會你們!請問你的意思是,這個信任度調查是錯誤的嗎?

羅部長瑩雪:我沒有這麼說。我是指對於司法的印象,人民需要有相關資訊來源才能夠了解,檢察官們認真投入工作的部分,很少見諸於媒體,造成一般人不易了解。

徐委員國勇:這些情況沒有見諸於媒體就是你們領導者的錯了,為什麼你們沒有認真幫他們宣傳?這部分要怪罪於你們!

羅部長瑩雪:如果我們真的對此宣傳,可能又有輿論批評我們是在自我吹噓或是有自我標榜之類的目的。

徐委員國勇:換句話說,你的意思就是別人誤會你們,是嗎?

羅部長瑩雪:不是,我覺得做事比較重要。

徐委員國勇:部長,請問你知道今年桃園地檢署有多少人想要調走嗎?

羅部長瑩雪:這部分的比例很高。

徐委員國勇:請問這部分的比例高到何種程度?

羅部長瑩雪:這部分的比例接近1/3。因為他們辦公廳舍的狀況過於糟糕,所以是工作環境品質不好造成的。

徐委員國勇:如果只是辦公廳舍的狀況過於糟糕,豈會有二十幾人想要調走?一個地檢署竟然有二十幾位檢察官想調走,何況這二十幾人並非想要調到台北或其他地區,其中多數的人想要調任法官。據資料顯示,現今民眾對於法官的不信任度高於檢察官,對法官的不信任度是84.6%,對檢察官則是76.5%,換言之,兩者都爛!但在民眾的信任度對檢察官比法官好一些的時候,竟然有二十幾位檢察官想轉任法官,希望從比較不爛的地方轉到更爛的地方,而據本席了解,只有一位法官想要轉任檢察官。在此,本席請部長不要只以法律人的立場來替他們說話,而不對整件事確實檢討。這二十幾個公務員寧願調到信任度越差的地方,反之,只有一位想從信任度較差往信任度好的地方。我要請教院長,為什麼這些公務員會有這樣的心態?。

張院長善政:我對於司法體系的人事不太了解,所以無法對此回答。

徐委員國勇:我請教的並非司法體系的問題,而是為什麼公務員的心態是如此?他們寧願到信任度較差的地方,反而只有一位想從信任度較差調往信任度好的地方。因為院長是一個領導者,要了解部屬心情才能夠去領導他們,從Maslow的人格需求理論來說,人類都需要被尊重的感覺,從身體的需求、安全需求、愛及隸屬的需求,延續到被尊重的感覺,請問你能否揣測並告訴我,為什麼他們寧可放棄被尊重的感覺?

張院長善政:剛才部長提及他們的工作環境非常不好,這是一個動機,至於他們想要調任法官而非其他地區檢察官的原因,老實說,我真的無法回答。

徐委員國勇:所以,司法改革還有一段好長的距離,因為連院長都不知道這些法官及檢察官心裡的想法。如果要進行司法改革,除了建立人民對於司法的信任外,本席更期盼能從內部建立司法人員的自尊、受尊重的感覺,然後才能達到Maslow階層理論中提到需求的最高階層─自我實現。我發現我國的司法已經放棄自我實現,連被尊重的感覺似乎都無法得到。

報載有一個讓人悲傷的訊息─廉政署大失職,報導清楚描述惡檢察官做了許多壞事,卻只被判刑11年半,這部分罪刑似乎輕了點。奇怪的是,一般人要這樣潛逃有多麼不簡單,罕見有這樣的檢察官被抓到,竟然成功改名,並脫產、潛逃出境,離開台灣,所謂「阿逋浪槓」!這個訊息部長應該知道吧?

羅部長瑩雪:我知道。

徐委員國勇:這個人就是井天博。

羅部長瑩雪:他真的是一個害群之馬。

徐委員國勇:可是你們為什麼讓他潛逃?你們內部有沒有對此進行檢討?

羅部長瑩雪:我們有對此進行檢討,至今大家針對防逃機制的功效、實施方式或者是以羈押的方式防止,仍然議論紛紛。

徐委員國勇:他潛逃出國一陣子了,在這段期間,你們建立機制了嗎?你們有為了防止這類情形,趕快著手修正刑事訴訟法及監獄行刑法等相關法律規定的作為嗎?

羅部長瑩雪:有,針對防逃作業要點我們不僅修正且已接近完成,另外刑事訴訟法也快要修正完成。

徐委員國勇:我們都是學法律的,請部長不要告訴我,你們訂定的不是法規命令的「要點」,而必須是立法院可以監督的範圍。請問規程、規則、細則、辦法、綱要、標準或準則中,哪個是要點?你們不要告訴我,已經訂定四項要點,要點在我剛才所說的七項中,沒有一項符合,難道這不是中央法規標準法裡面的規定嗎?所以你們的具體事項要讓人了解,你說的要點在修正中,你們究竟修正完成了嗎?本席認為,你們以要點的方式訂定的原因在於不須要提送到立法院。

羅部長瑩雪:刑事訴訟法是司法院主管的法規,但是我們依然努力討論相關的部分。

徐委員國勇:請不要提及司法院,這部分是你們在執行,為什麼要以要點的方式訂定?因為如此不必提送立法院,不須被監督,也就不會被知道究竟有沒有做嗎?

羅部長瑩雪:不是,雖然是沒有送立法院,監察院還是會檢討到底有沒有做好。

徐委員國勇:本席繼續質詢幾件事情,全部都是重點。剛才提到廉政署大失職,請教部長,廉政署現在的定位到底是什麼?它到底是檢察機關還是司法警察機關?

羅部長瑩雪:兩種屬性都有。

徐委員國勇:兩種屬性都有,所以它的權力比什麼都大?

羅部長瑩雪:不是,因為……

徐委員國勇:權力比什麼都大,可是機能比什麼都差!

羅部長瑩雪:為了提高查緝的效率,我們有派駐檢察官到廉政署,既是派駐檢察官,他就是執行檢察的權力,在廉政署也可以直接辦案。

徐委員國勇:你說他在廉政署也可以直接辦案,請問他的兵呢?他到底是什麼?難道都是檢察官自己去處理嗎?

羅部長瑩雪:不是,他是派駐檢察官,所以他還是檢察官的身分,他有偵查權。

徐委員國勇:這部分要檢討一下,究竟廉政署的功能何在?現在廉政署的功能不彰,這還不要緊,因為廉政署的出現,法務部的想法是就讓他們去抓好了,所以現在法務部的肅貪績效也差了,不但差,也不太愛辦,讓廉政署去辦就好了,最後大家再來尬一下,辦個好案子、大案子,然後說我比你行!現在兩個機關是在比誰比較行,只要尬上對方就好了,所以最後越來越糟糕,包括檢查局都出問題,廉政署都出問題,疊床架屋讓整個肅貪工作越來越差,難道你們都沒有注意到這樣的狀況嗎?

羅部長瑩雪:其實不是這樣,實際上,我們有調查局和廉政署聯繫作業要點,大家分工得很清楚,而且合作得也很順利,有些案件是從這個平台去區分由哪些單位辦,有的案件是由兩個機關合辦,目前我們都是按照這樣的原則做。

徐委員國勇:大家都是法律人,本席只是提醒部長,我們的司法改革讓人民失望透頂,所以不信任和不公正的感覺越來越高,法官高到80%多,檢察官高到70%多,如果這樣差的話,律師大概也不會好到哪裡去,我想也是70%以上啦,這對所有讀法律的人都沒有尊嚴,本席要提醒部長,真的要好好去做,還有時間!

羅部長瑩雪:好,謝謝委員。

主席:請李委員俊俋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李委員俊俋:(9時32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在兩個禮拜前曾經跟院長討論過轉型正義,我今天還是想談轉型正義,但是不同主題。我們上次討論過轉型正義,其實轉型正義有它一定的定義,最重要我們希望做到3件事情,包括:真相調查、賠補償受害者、改變國家制度。本席今天想請問院長兩個問題,第一是威權時代還有很多的政治檔案,這是轉型正義要查明真相的重要基礎;第二是還有很多的威權機關到底要怎麼處理。我們今天就討論這兩件事情。

首先,請教院長,以您的認知,在威權時代或是白色恐怖時期有很多的政治案件,您認為數目大概有多少?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9時34分)主席、各位委員。對不起,我不知道。

李委員俊俋:請部長協助答復一下。根據司法院的統計,白色恐怖案件大概有6萬到7萬件,法務部的統計是2萬9,000多件,就是將近3萬件,請問法務部和司法院的統計為什麼差這麼多?司法院說有6萬到7萬件,法務部說3萬件,到底哪一個對?

羅部長瑩雪:可能統計的方法不一樣,因為依照過去……

李委員俊俋:統計的方法可能不一樣?

羅部長瑩雪:比如法院可能認為一個審級就算一案,也許到了三審……

李委員俊俋:好,沒有關係。再請教部長,您知道這是多久前做的統計嗎?

羅部長瑩雪:不知道。

李委員俊俋:大概4年。請問你們這4年做了哪些努力?你們有沒有跟司法院核對到底應該多少案?

羅部長瑩雪:應該沒有核對,因為很多統計數字……

李委員俊俋:沒有跟司法院討論過這個問題,對不對?

羅部長瑩雪:據我所知,好像沒有。

李委員俊俋:請教院長,您有沒有聽過一個名詞叫作「安康接待室」?

張院長善政:沒有。

李委員俊俋:請教部長,「安康接待室」是做什麼用的?

羅部長瑩雪:我也不知道。

李委員俊俋:你也不知道?這是屬於哪一個單位?

羅部長瑩雪:是調查局的嗎?

李委員俊俋:是法務部調查局的,在哪一年設立?

羅部長瑩雪:不知道。

李委員俊俋:糟糕,你是部長耶,你對底下什麼事情都不知道?

羅部長瑩雪:它可能不是……

李委員俊俋:它是在1973年設立。請教部長,「安康接待室」廢止了沒有?

羅部長瑩雪:我不知道它存在,當然不知道它是否廢止了。

李委員俊俋:在調查局底下,在你的主管底下,它到底廢止了沒有,你不知道?在1987年就廢止了。「安康接待室」原來的目的是幹什麼?就是剛才本席所講的,白色恐怖的資料全部放在「安康接待室」,後來發現不止有這些資料,過去法醫解剖人的器官也擺在這裡,這在2009年新聞報導出來,造成全國譁然,監察院還為了這個事情做了一個調查報告,你當法務部長,你全然不知?

羅部長瑩雪:那時我還沒有接部長一職。

李委員俊俋:對啦,但你現在也接很久了嘛!請問部長,現在你們怎麼處理「安康接待室」?這個你總該知道了吧?事實上,到現在「安康接待室」還荒廢在那裡,變成一個沒有人的倉庫,裡面的東面都沒有整理。

其實在威權時期有很多的政治檔案,這些政治檔案到後來都有各自的歸屬,有的到調查局,有的到海巡署,有的到後備司令部,在分類之後通通到不同的機關去了,其中調查局負責的是過去國防部保密局的檔案,還包括情報資料、名人錄、政治菁英檔案、以及大家最熟悉所謂的「AB檔案」。請教院長,這些檔案目前在哪裡?

張院長善政:照您的表顯示,應該還在調查局。

李委員俊俋:部長認為在哪裡?

羅部長瑩雪:有可能在調查局。

李委員俊俋:其實檔案法規定得非常清楚,這些東西全部要交出來,即使過去分派給你們、放在你們那邊、借用你們那邊,通通沒有關係,但是這些按照檔案法的規定,全部要交給國家的檔案機關,現在叫作檔案局,請問院長和部長,交出去了沒有?

羅部長瑩雪:我們回去會清點,如果還沒有交,而應該是要交的,我們會交出去。

李委員俊俋:本席最近去查檔案局的資料,檔案局告訴我,他們的資料有90%來自國防部,我問調查局有沒有送來,檔案局說「不好意思講」。部長,請告訴我,這樣是有沒有送來?這是立法明定調查局要處理的事情,你們為什麼不做?

羅部長瑩雪:剛才委員講檔案局怎麼回答,我沒有聽清楚。

李委員俊俋:檔案局90%的資料是國防部送來的,我問調查局呢?他們說「不好意思講」,你認為你們送了沒有?

羅部長瑩雪:「不好意思講」是什麼意思呢?也許送得很少或是怎麼樣。

李委員俊俋:這個不僅是查過,立法院還做過決議,在2009年3月23日第7屆立委時有做了一個決議,調查局應該主動清查散至各地的政治檔案,提出完整的報告。請問調查局提出報告了嗎?

羅部長瑩雪:我沒有看到,因為那個時候……

李委員俊俋:立法院在2009年做的決議,到現在沒有報告?

羅部長瑩雪:我不知道,因為那是離我就任以前很多年前的事情。

李委員俊俋:沒有關係,我要拜託院長一件事情,你們只剩下2個月的任期,這裡面不管是本來立法院作的決議也好,檔案法的規定也好,這兩個月內請調查局清查然後移交給新政府,請問可否做到?

張院長善政:就是移交到檔案管理局,該交的就交。

李委員俊俋:該交的統統要交出來,沒有錯吧!至少在你們卸任之前,該交的統統交出來,合理吧!院長可否做這樣的承諾?

張院長善政:就是馬上啟動清查、盤點,然後依照程序,該交的應該趕快交。

李委員俊俋:謝謝院長。我對即將卸任的內閣沒有什麼期待,但是你們該做的還是要做,所以今天你們回去之後,請法務部羅部長馬上下令調查局,包括從2009年3月23日欠到現在的這份報告,以及還擺在調查局各處的政治檔案,趕快依法統統交出來,請問你們可否辦到?

羅部長瑩雪:我們會儘快去處理。

李委員俊俋:謝謝。方才本席是談政治檔案的部分,接下來要談政治威權時代留下來的黑機關,有些黑機關已經拿掉、不見了,比如說警備總部,但現在還有機關是在法務部底下,他們做的方式讓人家覺得更黑,讓人家覺得更擔心,甚至外界還給這些機關東廠、西廠的稱呼。其實國家情報工作法規定得非常清楚,包括什麼人做什麼樣的情報工作,根據國家情報法之規定,請問他們應該是做國安偵防還是做政治偵防?

張院長善政:國安。

李委員俊俋:跟政治偵防沒有太大關係吧!不是說你是立委,所以就要做你所有資料的檔案,應該不是吧!上面這些是過去威權時代的機關,包括警備總部,這個已經拿掉了,而過去的保密局、保案處也都已經改變了,今天我要問的只有在法務部底下的兩個單位,這兩個單位是不是已經從威權體制中轉變了?還是繼續在做威權體制讓人害怕的東廠、西廠行徑?這兩個機關單位叫做特偵組和調查局。

本席先談調查局,方才羅部長不知道所謂的安康接待室,請問你知不知道安和招待所?

羅部長瑩雪:好像有聽過。

李委員俊俋:請問安和招待所是一個什麼樣的單位?

羅部長瑩雪:好像也是一個辦案時要約詢人的地方。

李委員俊俋:它也是調查局底下的一個單位,我現在要問3個問題請部長答復,第一,安和招待所在哪一年設置?第二,其設置目的為何?它是一個辦公室?是一個調查站?還是一個工作地點?第三,究竟是依據什麼樣的法規可以成立安和辦公室?

羅部長瑩雪:第一,我不記得它是什麼時候設立的;第二,其設置目的應該是作為一個工作地點……

李委員俊俋:是工作地點還是偵訊地點?

羅部長瑩雪:偵訊工作的地點。

李委員俊俋:又偵訊又工作?

羅部長瑩雪:我的印象是這樣。

李委員俊俋:可以不偵訊也可以工作?

羅部長瑩雪:其實調查員是司法警察,他不是檢察官,不是辦案主體,所以也不太能說是偵訊,應該是訊問、調查。

李委員俊俋:如果他要偵訊還是要符合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羅部長瑩雪:要在檢察官的指揮下才可以。

李委員俊俋:所謂的安和招待所是一個偵訊機關?還是一個偵訊辦公室?還是什麼樣的單位?

羅部長瑩雪:應該說是一個調查的地點。

李委員俊俋:確定?

羅部長瑩雪:我不是很確定,因為我沒有……

李委員俊俋:照你的講法,安和接待室應該跟北機組、南機組類似,都是一個調查的地點,是這樣吧!安和接待室做過什麼?2004年曾約談過彭子文,2006年曾約談過最近剛過世的龔照勝,也約談過杜正勝、曹興誠、許多中研院士和考試委員。最近你們有提出一個資本計畫基金,這是要改善法務部所屬相關辦公環境,裡面也有提及安和招待所,請問有沒有這回事?

羅部長瑩雪:這個細節我不記得,這個要回去看。

李委員俊俋:細節不記得?請問你們是依據什麼、憑什麼可以設置安和招待所?

羅部長瑩雪:如果它只是一個工作地點,其實不太需要什麼特別的依據。

李委員俊俋:安和招待所到底是一個偵訊的單位?偵訊的辦公室?還是它只是一個普通的招待所?

羅部長瑩雪:它當然不是一個普通的招待所。

李委員俊俋:那你知道它做過什麼事嗎?

羅部長瑩雪:方才委員提過很多。

李委員俊俋:安和招待室偵訊過關係人,局長也曾在那裡請客,還有情資簡報、訓練情報員以及證人保護等,統統都在安和招待室進行,請問安和招待室的任務、工作到底是麼?

羅部長瑩雪:跟委員報告,一個地點可以是多功能的。

李委員俊俋:可以多方使用、多元使用。

羅部長瑩雪:比如說一個訓練的活動是借這個場地……

李委員俊俋:如果是用於偵訊關係人,那就必須符合刑事訴訟法之規定,必須錄音、錄影,而且要有檢察官在場。如果是用於局長招待會談,這個我沒有話說,這是調查局設一個辦公室讓局長請客、吃飯之用,如果是用於國安情資簡報,那就更離譜了,國安簡報怎麼會在調查局?此外,你們還把情報員送到那裡培訓,它到底是什麼樣的單位?

羅部長瑩雪:這可能是一個場所的運用。

李委員俊俋:請你告訴我安和招待所設置的依據是什麼。

羅部長瑩雪:跟委員報告,一個場地和它的功能……

李委員俊俋:它是你們的辦公廳舍?還是它是一個什麼樣的特殊單位,可以做這麼多工作?

羅部長瑩雪:我想它不是一個機關。

李委員俊俋:它當然不是一個機關啊!

羅部長瑩雪:它也不是一個特別的單位。

李委員俊俋:它也不是一個單位?那它是什麼?

羅部長瑩雪:它可能是有一個場地被多元使用。

李委員俊俋:偵訊有一定的規定,刑事訴訟法有相關規定,方才我提及2004年到2008年之間,你們調了很多人去,2013年也還有,這些人去安和招待所有沒有符合刑事訴訟法之規定?

羅部長瑩雪:我想應該有,對於個案,我是不會去……

李委員俊俋:答案是沒有。第二個我們會擔心的單位就是特偵組,上面這張照片部長應該非常清楚,這張照片是所有特偵組檢察官排排站,然後說扁案辦不好就全體下台,請問部長,除了扁案以外,特偵組有為了哪個案子站出來說,如果這個案子辦不好,我們統統下台,有沒有這種情形?

羅部長瑩雪:我沒有印象。

李委員俊俋:他們有沒有站出來說,若頂新案沒有辦好就統統下台?這個部分還是根本沒有起訴之前。院長,我們今天只處理兩件事,第一,拜託你要求法務部,由法務部要求調查局依法儘快交出過去的政治檔案;第二,現在的調查局、特偵組都是法務部底下的單位,但是他們處理的並沒有依照現在民主政治的程序,特別是特偵組,我從2012年就提出要廢除特偵組,這個已經變成人民怕得要死的東廠和西廠,如果這個沒有改變就沒有辦法建立真正的轉型正義,請院長注意、督促,謝謝!

主席:謝謝李委員、謝謝張院長。現在請鍾委員佳濱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鍾委員佳濱:(9時49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首先本席要請教張院長及黃人事長,相信兩位對這部分應該都很熟悉,就是各機關學校有一個地域加給,公教人員可以領這部分,目前的規定有分高山地區、離島地區以及山區及偏僻地區,在高山地區規定有四級,最高的第四級可以領8,240元,如果有一個氣象測候所位於海拔3,000公尺,請問他們可以領哪一級的加給?

主席:請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黃人事長答復。

黃人事長富源:(9時50分)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委員要討論的問題。

鍾委員佳濱:請問他們可以領第幾級?

黃人事長富源:就是照規定。

鍾委員佳濱:照規定他們只能領到第三級,因為該處位於海拔3,000公尺。如果那個氣象測候所的人員主張,他們與3,001公尺只差1公尺,希望能領最高級的加給,若是他們來文寫到,該測候所床的高度都在1公尺以上,所以該處的人員連睡覺時都位於海拔3,001公尺以上,請問這樣是否可以領最高級的加給?

黃人事長富源:我回答兩個問題,一個是公,另一個是教。

鍾委員佳濱:這是測候所,所以先針對公的部分,你覺得這樣可以嗎?

黃人事長富源:我會讓他們技術認定。

鍾委員佳濱:全世界的官僚都一樣,因為官僚組織訂出規定,所以必須依規定辦理,這個案例不是發生在中華民國,這是美國海軍測候所發生的情況,他們主張床的高度都在1公尺以上,所以他們在3,001公尺以上生活,因此可以領到最高級的加給,你覺得這樣就夠了吧!

黃人事長富源:這樣的狀況用單一標準規定是不合理的。

鍾委員佳濱:接著,在我國的山地地區或偏僻地區,服務處至最近的公車站牌或火車站必須有如圖上所示的步行距離才可以支領加給,這樣的規定是否合理?

黃人事長富源:以單一標準而言,確有其道理,因為當時是找各縣市政府規定標準,但僅用單一標準並不合理。

鍾委員佳濱:全臺灣有30個原住民山地鄉為山地地區,若非屬原住民山地鄉的地區在適用標準上則有困難。例如屏東的長樂國小,公車站牌位於校門口,但是公車一天只有2個班次,而且位置在恆春半島,我不知道這樣的位置算不算偏僻,它的隔壁有一所高士國小,兩所學校相距不遠,然而高士國小位於原住民山地鄉牡丹鄉,所以適用此辦法,可以支領第二級山地加給,但是長樂國小位於非原住民山地鄉的滿州鄉,所以不能適用此標準,但是兩所學校的距離不到3公里,在此處服務的老師一邊有加給,另一邊則沒有,你覺得他們心裡會服氣嗎?

黃人事長富源:委員所講的部分就是我改革的方向,我等一下會報告。

鍾委員佳濱:教育部認定為偏遠地區的國民中小學共有一千多所,主要位於屏東、臺東及臺南,其中以屏東的數量最多,有130所,而有將近3萬個學子在教育部認定的偏遠地區的學校上學,但是絕大部分的學校無法依照人事總處的規定領到山地加給。

以恆春半島地區為例,屏東縣的教師超額,但是恆春半島卻招不到老師,因為當地地處偏遠、生活機能不足,一天只有2班公車,所以沒有人要去任教。距離長樂國小及高士國小最近的7-11在滿州鄉,開車要25分鐘,而滿州鄉有三所國小,分別是永港國小、滿州國小及長樂國小,因為滿州鄉不是原住民山地鄉,所以沒辦法領取加給,曾經有一位紀錄片導演問當地的小朋友,上學時最困擾的事情是什麼,是數學或是英文學不會嗎?小朋友回答:「不是,我們一個學期換三個代課老師。」如果一個6歲或7歲的孩子,連認識老師都來不及,又怎麼有辦法認識ABC或加減乘除呢!老師流動量這麼大原因是因為,地方政府沒有讓這些地區的老師可以符合支領山地加給的彈性規範,所以他們招不到正式老師,只好招代理教師,第一次招聘時,限有教師證,但是招不到,第二次只要是教育科系畢業即可,還是招不到,第三次只要大學畢業就可以了,恆春半島的代理教師都要經過三次招考,而且還招不到老師。

造成這個現象的原因是認定標準太僵化,為了解決此現象,應該授權地方政府可彈性調整,因為人事行政總處要訂出全國368個鄉鎮一起適用的規定有其困難性,但是地方縣市政府卻可以依據實際需要給予調整,所以我們曾經建議人事總處擬定原則,由地方政府訂立標準後,報人事行政總處核定,如果你們怕地方政府做濫好人,認為加班費及山地加給係由中央補助,所以隨意訂立標準的話,也可以用總額管制的方式,以過去三年實際支領的山地加給,管制未來實際合格認發的金額,你覺得是否可以用此原則進行?

黃人事長富源:我可以把我們的計畫和委員所說……

鍾委員佳濱:你不用說你的計畫,我告訴你,你們公文回覆的狀況為何。屏東縣政府於101年7月31日向你們表達此情況,希望恆春及滿州可以納入,你們的效率很高,在8月7日回復公文,回復的內容是,本總處已預定於102年度開始研議,將錄案作為參考;他們又在103年3月26日建議,在總量管制的原則下,授權地方政府審酌,你們4月1日答復,本年度(103年度)已邀集貴府參加……,就這樣103年過去了;屏東縣政府於104年1月20日再次表達,希望枋山、車城、恆春及滿州能適用第一級支給,你們在9天後,也就是1月29日回復,你們在103年10月份已邀集各單位討論,等研議結果出來後就會答復。從101年開始,一直到104年,請問今年是幾年?

黃人事長富源:跟委員報告……

鍾委員佳濱:今年是105年,後來屏東縣政府在104年8月3日自行公布屏東縣政府恆春半島地區各機關學校補助員工交通費注意事項,其中的最高級只能補助3,000元,我不想聽人事長回答了,請問院長認為這樣的行政效率可以嗎?

張院長善政:有改進的空間。

鍾委員佳濱:是否可以承諾在你們卸任前訂出此辦法,授權地方,並以總量管制的方式認定?

黃人事長富源:委員考慮到的也只是單一標準……

鍾委員佳濱:我知道,你們研究了三年,請問你們用什麼方式解決?

黃人事長富源:我們用多變量統計分析。

鍾委員佳濱:何時可以交出答案?

黃人事長富源:多變量統計分析的核定恐怕還要一段時間。

鍾委員佳濱:是再過一年,還是再過兩年、三年?

黃人事長富源:不會那麼久。

鍾委員佳濱:在你卸任之前都做不到。

黃人事長富源:行政不可以草率。

鍾委員佳濱:這個案子已經研議了三年多,我不要聽你講話,我要告訴院長,地方政府和中央政府是伙伴關係,但是地方得不到中央的奧援,苦苦等了三年多,最後自己花錢做。如果你還有機會到中央政府服務,我相信你不會選擇到這樣的團隊服務,你不會讓地方的行政人員不好做事,謝謝。

接著,在公務機關裡,正式公務員保公保,約聘僱臨時人員保勞保,院長認為他們比較喜歡公保,還是勞保?

張院長善政:不清楚。

鍾委員佳濱:我問過已退休的屏東縣政府秘書長,他說公務員有公保也好,有勞保也好,最怕的是晚節不保。

保障身心障礙者是政府做的一件很正確的事,而且政府要率先實施,所以政府機關規定3%定額進用身心障礙者,而私人民間企業則是1%,聯合國也有相關的規定,這表示,依照國際公約,政府要優先保障身障者的就業權益,所以政府的規定為3%,民間的規定為1%,院長覺得此規定合理嗎?

張院長善政:當初規定時有其背景。

鍾委員佳濱:我認同,但是目前公務機關為了滿足這3%的定額進用,常常把額度訂在21K最低薪的臨時人員部分,如果你有身心障礙的小孩,但是他很聰明可以考上公務員,你希望他當臨時人員,還是希望公務機關釋出職缺,讓他可以考上公務員?

張院長善政:如果考的上的話,當然是正式公務員。

鍾委員佳濱:這個的前提是公務機關是否有報缺,若是他們可以用臨時人員解決,不報缺,大家也沒辦法,而屏東縣政府很早就鼓勵各機關釋出缺額給身障特考,讓身障者可以透過公務考試取得公務員資格,你覺得這樣的保障是不是比當臨時人員更好?

張院長善政:聽起來不錯。

鍾委員佳濱:目前考試任用程序是,身障特考開缺、分發後,要經過近4個月的實務訓練,才能變成真的公務員,但是,受訓期間的人員不能計入身障定額進用,原因出在哪裡?這不是人事長的錯,這是誰規定的?現在約聘僱人員或臨時人員只要公開甄審、任用後,就可以加入勞保,馬上就計入身障定額進用,所以用公務人員,政府比較刁難;用臨時人員,反而比較容易納入身障定額進用,這問題出在哪裡?出在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要加入勞保和公保。

有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辦法方面,銓敘部說在去年1月13日之前,占缺訓練人員訓練期間不能算公務員,所以不能加入公保,但他們在受訓的四個月間有領國家薪水,如果他們不算公務員,不能保公保,請問院長,他們可以保勞保嗎?

張院長善政:不清楚。

鍾委員佳濱:我告訴你,大院的勞動部說,他們也不能保勞保。他們既不能保公保,也不能保勞保,所以是晚節不保嗎?另外,人事總處告知地方政府,準公務人員於受訓期間不計入進用人數,也就是說,請地方政府不要再報身障特考缺了,因為怕人進來之後,不能計入身障人員進用人數,沒有用,是不是這個意思?

黃人事長富源:這份公文不是這個意思。

鍾委員佳濱:勞動部告訴大家,你們用的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占缺訓練人員(含身障特考的身障者),既沒有公保,也沒有勞保,且不計入身障定額進用人數。但如果機關沒有用身障者,一樣要罰錢請機關繳怠金,院長知道這樣的情況嗎?你覺得要不要改進?

黃人事長富源:這部分可以討論……

鍾委員佳濱:公務人員是不是我們自家人?

黃人事長富源:跟委員報告,我們跟勞動部有工作權,跟銓敘部也有召開定期會議……

鍾委員佳濱:我告訴你這個法令是誰管的,這不是你管的,是院長管的。人事行政總處掌理受訓人員保險之認定,勞動部掌理勞保人員之認定,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主管機關是衛生福利部,目前這三個部是三個和尚沒水喝,都推給別人。衛福部說,身權法規定很清楚,只有勞保和公保;勞動部說,這些人不是勞動者,是未來的公務員,所以沒有保勞保;人事總處說,這是銓敘部訂的辦法,那是考試院的事,我們管不到。

我講個故事,母親節快到了,有個廣播電台接受聽眾call in點歌,有位DJ在母親節前夕接到一位小女孩的電話,她說我要點歌給媽媽,因為媽媽很偉大,她每天上班,下班還要做家事,還要去安親班接我,周末假日也沒有休息,還送我去學舞蹈、音樂、美術、電腦及跆拳道,都沒有休息。DJ聽了很感動,就問她要點什麼歌給媽媽?她說我要點「女人何苦為難女人」。我要告訴部長及院長,公務員何苦為難公務員?今天這件事,我們面對的不是其他人,是未來國家的準公務員,然而銓敘部卻認為這些公務員在受訓期間不是公務員、不具公務員資格,但難道他們不是在行使公權力嗎?他們領的薪水不是國家給的嗎?國家難道不是他們的雇主嗎?這時候誰來保障他們的勞動權益呢?院長,可否在你卸任前找位政務委員來協調這三個部,將此問題徹底解決,好嗎?

張院長善政:聽起來銓敘部有相關的規定……

鍾委員佳濱:銓敘部不用規定沒關係,行政院可以決定。

黃人事長富源:這部分必須遵守相關規定。

鍾委員佳濱:我同意遵守銓敘部的規定,但是銓敘部只說這些人未取得公務人員資格之前,不能保公保,但是他們可以保勞保嗎?

黃人事長富源:我們可以跟……

鍾委員佳濱:我不是問你,我是問院長。請問他們可以保勞保嗎?

張院長善政:我們回去協調。

鍾委員佳濱:一個月內請一位政務委員來協調此事,好嗎?開一次會來決定,不要拖個3年、4年。

張院長善政:我們會在一個月內協調,但是不一定……

鍾委員佳濱:請一位政務委員來開會,協調重要部會,可以嗎?

張院長善政:因為還涉及到考試院,我們會找一位適當的人選出來。

鍾委員佳濱:好,謝謝。

主席:請楊委員曜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楊委員曜:(10時5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部長,在今年總統大選和立委選舉期間,全國檢調人員都很辛苦,針對你們查察賄選的辛勞,本席也在此表示欽佩。可是有些問題還是必須要釐清,有關長期以來的幽靈人口問題,如果廣泛地認定幽靈人口,就會造成返鄉投票意願低落。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二項規定,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以虛偽遷徙戶籍取得投票權而為投票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請問部長,此意圖是否需在遷徙戶籍時就存在?

主席:請法務部羅部長答復。

羅部長瑩雪:(10時6分)主席、各位委員。是。

楊委員曜:所以不能以單純的投票行為來反推當初是否有此意圖?

羅部長瑩雪:我們要參酌其他客觀的因素。

楊委員曜:這是一個評量標準,但不能單純因他遷徙戶籍且去投票,就以此來偵察犯罪吧?

羅部長瑩雪:對,檢察官會斟酌個案各方面的狀況來作評斷。

楊委員曜:每個個案都會斟酌嗎?

羅部長瑩雪:是啊。

楊委員曜:以立委選舉為例,我的選區─澎湖大概有7萬多個公民數,如果單一縣民遷徙戶籍,且意圖使特定候選人當選,我想他可能是幻想犯,因為他的影響力或作用力沒有那麼大,除非是大規模的犯意聯絡並集體遷移,才有可能改變選舉結果,這是我的看法。也就是說,你們在偵察犯罪時,應該要依選舉種類而定,如果是小選區、投票人數少的地區,你們針對單一選民遷徙戶籍而啟動犯罪偵察的可能性較高;但如果是大選區,以台北市為例,台北市選民為了要支持陳菊市長,所以將戶籍遷到高雄去,你覺得他有使特定候選人當選的意圖嗎?

羅部長瑩雪:這要看有沒有相關證據,如果他向別人透露他的目的是這樣的話,也不見得不會構成此要件。所以不是光看選民多少……

楊委員曜:我的前提是,沒有其他人的因素,他只是單純去投票,你們就會啟動犯罪偵察?

羅部長瑩雪:所以我剛才有說,查察賄選需要很多技巧及工作方法,比如說什麼情形屬於異常的遷移戶籍,檢察機關也有整理出一套思維,所以這其實是他們偵察的方向及線索。

楊委員曜:你是部長,你知道他們那一套思維是什麼嗎?

羅部長瑩雪:我沒有將細節背起來,舉例來說,像是很多人將戶籍都遷入一間很小的房子……

楊委員曜:這種情形就有很嚴重的犯罪嫌疑,還有呢?

羅部長瑩雪:還有像是集體遷移等諸如此類的狀況,其中很多細節我不清楚,也沒有去記,因為個別狀況、具體案件都要由檢察官去判斷,但不表示去查的就是認定有犯罪或涉嫌犯罪,他只是要去發掘……

楊委員曜:假如檢察官已發傳票,算不算啟動偵查?

羅部長瑩雪:那可能只是通知,因為傳票有很多種,有的是發給被告,有的是發給證人、關係人或是其他人。

楊委員曜:部長的意思是關係人的傳票可以隨便發?

羅部長瑩雪:也不是隨便發,檢察官要請人來就某事提出說明,需要排出時間,也算是一個工作量,所以檢察官應該不至於隨便發傳票去騷擾民眾,應該是在看起來需要做進一步瞭解時才會通知某某人來做說明。

楊委員曜:我們支持檢察官查察賄選,可是所用的方法必須適法,不能因單純的遷移戶籍就啟動偵查。

羅部長瑩雪:應該不會這樣,要分為「偵」字案也不是那麼容易的,需有人檢舉或舉報。

楊委員曜:本席在此提出三個實際案例,第一個是單純遷移戶籍,在選舉日返鄉後卻未去投票,因此被傳喚,被詢問了兩個小時。第二個是遷移戶籍後到投票日期間往返設籍地二、三次,這樣也被傳喚。第三個是同一選區內單純的遷移戶籍,結果也被傳喚。請問上述行為有無恣意啟動犯罪偵查的嫌疑?

羅部長瑩雪:因為不瞭解詳情,所以我不知道。

楊委員曜:你就本席剛才所說案例做判斷即可。

羅部長瑩雪:委員說的是知道的部分,但還有委員不知道的部分,比如是否有人提出檢舉或其他情資來源等。

楊委員曜:假如有人檢舉,你們檢察官就可以不用做充分判斷直接傳喚?

羅部長瑩雪:也不一定。

楊委員曜:怎麼會不一定?你剛才的答復就是這樣啊!

羅部長瑩雪:假如檢舉內容空泛或顯不可信的話,檢察官也不會有進一步的動作。

楊委員曜:單就第三個案例單純的同一選區戶籍遷移來看,這樣的傳喚行為有無任意啟動犯罪偵查之嫌?

羅部長瑩雪:我不知道檢察官是以被告、證人、關係人或嫌疑人而傳喚。

楊委員曜:部長這樣的觀念很奇怪,縱使是嫌疑人,難道就沒有人權保障嗎?你認為以嫌疑人身分傳喚就沒有問題?

羅部長瑩雪:我也不是說沒有問題,我是說……

楊委員曜:你的答復聽起來就是沒有問題啊!

羅部長瑩雪:我是說可能是以證人、嫌疑人或關係人身分被傳喚,而且傳喚也要依法行之,並不是不受人權保障。

楊委員曜:當然要依法,否則就是傳喚無效啦!他們當然是依法傳喚,本席只是就應不應該傳喚跟部長討論,但很顯然的,有這樣的部長就有這樣的檢察官。

羅部長瑩雪:其實大多數民眾都不願意去法院作證,因為會耽誤其他的事情,但是……

楊委員曜:假如檢察官是傳喚他去做證人,基於國民有作證的義務,我們不予討論。本席現在說的是他以被告、嫌疑人、關係人的身分被傳喚,比如在選舉市長時,僅因單純的從台北市大安區遷移戶籍到大同區就被傳喚呢?

羅部長瑩雪:假如該人無任何涉嫌可能,檢察官應該不會以被告或嫌疑人的身分傳喚他。

楊委員曜:應該不會?部長也心虛了。

羅部長瑩雪:不是心虛,我不瞭解這其中的詳情。

楊委員曜:請部長回去查查看澎湖地檢署在2014年和今年的選舉中總共傳喚了多少幽靈人口又起訴了多少人,在這次總統選舉中,全國投票率較澎湖投票率高出15%,因為回去投票的澎湖鄉親一投完票馬上就被檢調帶走,用這樣的態度偵查犯罪!請部長回去研究一下,看看這樣的行為有無刑法第一百四十六條第一項「以其他方法使投票發生不正確結果」之嫌。

羅部長瑩雪:針對具體個案的處理狀況,我會督導台高檢去……

楊委員曜:本席說的是「量」,請你去看看到底傳喚了多少人,如果傳喚300人僅起訴3人,你覺得這樣的犯罪偵查沒有問題嗎?

羅部長瑩雪:有時候300人都是證人,而且……

楊委員曜:就不是證人嘛!就算這300人都是證人,總有3人是犯罪嫌疑人吧!你們用這麼多證人去證明3人,而且都是返鄉投票的,這樣會不會太誇張?

羅部長瑩雪:偵查終結後起訴的只有42%,大部分都沒有追訴。

楊委員曜:本席是在跟部長就此事討論,應該檢討的就要回去檢討,沒有什麼事是不能討論的。

羅部長瑩雪:當然是可以討論的。

楊委員曜:部長現在的態度就是迴避問題,因為迴避所以無法解決問題。

羅部長瑩雪:我只是說委員這樣的說法……

楊委員曜:部長任期只剩兩個多月,當然也沒時間解決了。

羅部長瑩雪:照委員的說法好像有通知就會起訴,但事實不是這樣。

楊委員曜:本席說的是比例,並非說傳喚100人就起訴100人。

羅部長瑩雪:有些案件……

楊委員曜:本席是要你先回去看看比例嘛!

羅部長瑩雪:有些案件牽涉到的人數特別多,通知的人數自然也會比較多,這是案件本身性質造成的。

楊委員曜:院長!本席終於知道行政團隊的問題為何了,並在經過九次總質詢後,終於知道國民黨為何會倒得這麼快了。本席長期在法制委員會聽羅部長及黃富源人事長的答復,就是一副不想面對問題的態度,不面對問題怎麼有能力解決問題?剛才鍾委員佳濱提到地域加給的問題,本席在此也要提出幾個觀念,看看院長是否認同。請問對相同的事務應做相同的處理,這個觀念你認同嗎?

張院長善政:應該。

楊委員曜:這是最簡單的公平正義。同一行政團隊對相同的事務不應該重複做研究,互相借用即可,你身為閣揆,對這樣的觀念認同嗎?

張院長善政:應該。

楊委員曜:黃人事長一直在談多功能、多面向評量標準,你知道澎湖軍公教的地域加給是如何判斷的嗎?院長,你知道澎湖的軍公教離島加給、地域加給怎麼判斷嗎?

張院長善政:地域加給應該跟地點有關係。

楊委員曜:對,就是因地制宜。不管是軍、公或教,他們對這個地區的地理環境、經濟環境、開發程度、困難程度的感受度都一樣,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但是軍公教人員的待遇結構不一樣。

楊委員曜:待遇結構不同,所以本俸、專業加給一定會有不同,但是我現在講的是地域加給,你知道澎湖的情形有多誇張嗎?澎湖的公教離島加給跟軍方不一樣,軍方少了一至四千元,難怪這次選舉軍方一面倒支持我,國防部那邊有預算。

張院長善政:那個我們正在研議。

楊委員曜:不要再研議了,你能不能在4月完成,5月公布實施?坦白講,這是你們最後的機會,如果你們不做,會有違背公平正義的問題,在政黨輪替以後,一定會獲得解決。

張院長善政:我們會儘速解決。

楊委員曜:給你們最後的機會,好不好?

張院長善政:我們會儘快。

主席:謝謝楊委員的質詢,謝謝張院長。

報告院會,司法及法制組之質詢已詢答完畢,休息10分鐘,休息後,繼續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0時21分)

繼續開會(10時33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之質詢。

請許委員智傑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許委員智傑:(10時34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520即將來臨,520之前還有很多事情要做,該做的院長必須在這段時間抓緊步調,請問院長最近有沒有得過流感?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0時34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許委員智傑:院長有沒有接種疫苗?

張院長善政:也沒有。

許委員智傑:在座所有官員這陣子有得過A型、B型流感的,請舉手。

張院長善政:委員,按照慣例是不舉手的。

許委員智傑:院長,關於流感,你對這次防治的情形滿意嗎?

張院長善政:後來有補強和改進。

許委員智傑:那部長呢?

蔣部長丙煌:我想一定有檢討的空間。

許委員智傑:像南部就有醫生打電話給我說,他們覺得葉克膜和病床非常不夠,可是據部長給院長的訊息好像是不嚴重,問題沒有那麼大,這是不是事實?

蔣部長丙煌:這不是事實,我們完全按照我們得到的數據向院長報告。

許委員智傑:部長第一時間是怎麼跟院長報告的?你第一時間跟院長講,還有很多病床,沒有問題,對不對?

蔣部長丙煌:病床的問題在於病患過度集中在特定的醫學中心,所以特定的醫學中心的病床是很緊的,但是其他的地方是有病床的,問題在於必須要去轉。

許委員智傑:你讓各個醫院、各個醫生自己設法調度,這樣對嗎?

蔣部長丙煌:我們後來緊急的作了很多調度。

許委員智傑:我現在就是要請教院長和部長,流感嚴重到什麼程度我們無法預測,但是中央要在什麼情況的時候有那個sense判斷應視為災害應變,緊急處理,中央要全面調度,請問中央有沒有標準?

蔣部長丙煌:目前沒有一個客觀標準,但是我們訂了一個某一醫院ICU待床超過5床,我們就採取應變的機制。

許委員智傑:流感不見得會等到520以後才會來,對不對?

蔣部長丙煌:現在疫情已經往下走了。

許委員智傑:有沒有新的會再來,你無法預測。

蔣部長丙煌:是,傳染病是很難預測的。

許委員智傑:萬一再來,行政院、衛福部到底要在什麼情況之下、什麼時候將其提升為中央災害應變層級處理,你們應該訂定一個標準出來。

蔣部長丙煌:基本上,我們會訂定一些類似標準的來決定是不是……

許委員智傑:我現在就是提出問題給院長和部長。我今年得了流感,咳嗽的時候似乎整個心都快停掉了,你知道嗎?真的很嚴重,所以有些身體不好的人真的就停止心跳了,因此才需要葉克膜。這次南部的醫生一直跟我反映葉克膜不夠,中央可不可以趕快調度,結果中央還是無能為力。

張院長善政:後來有在調度了。

許委員智傑:我知道,但是已經有不少人因此而死亡了。

蔣部長丙煌:跟委員報告,葉克膜是夠的,只是要調度,但是……

許委員智傑:我還是希望中央要有sense,在地方自行可以處理或疫情沒有那麼嚴重的時候,當然地方會先處理,但是等到地方開始求救了,不管是葉克膜或病床,中央接獲訊息,就應該設法進行跨縣市的協調、處理,你們應該要有一套SOP。所以,請問你們在多久之內可以訂出SOP,以避免將來有流感發生時,地方不至於求救無門?這件事情現在可以做嗎?不用等到520之後吧?

張院長善政:我在前幾次質詢就已經宣示,我們會儘快建立一個……

許委員智傑:儘快是什麼時候?

張院長善政:儘快把這些醫療資源可以統籌到中央來處理。

許委員智傑:你要具體給地方政府一個規則可循。今天地方政府無法處理,向中央報備時,中央要即時出手。

張院長善政:對,就是我剛才說建立一個資訊系統,把這些數量資料都即時彙整到中央來,由中央視狀況隨時出手。

許委員智傑:多久之內?給我時間。

蔣部長丙煌:資訊系統部分,我們早就開始在籌備,現在還需要一點點經費跟整合……

許委員智傑:那你告訴我具體的答案嘛!具體的作法、時間,什麼時候可以給我們?全國各縣市衛生局可以當作參考。

蔣部長丙煌:我們預計在5月底之前,可以把一些資訊放在一起,但是整個分析的系統需要一點時間。

許委員智傑:5月底如果沒有做好,就是下一任政府失職嘍!你們為什麼不在520之前把它做好呢?需要那麼久、有那麼嚴重嗎?

蔣部長丙煌:資訊系統沒有那麼容易,需要一點時間,要去寫程式、分析,我們還需要做很多的事情。因為它要集合很多的資訊系統,包括疾管署、健保署、醫事司的系統。

許委員智傑:這個是沒有範圍的,照你這樣講,搞不好1年也做不完,對不對?現在資訊系統很發達,你們抓住幾個重要的因素,我不相信那個資訊系統有那麼難。比方地方的葉克膜、病床的數量,有那麼困難嗎?

蔣部長丙煌:那個沒有問題,本來就已經掌握……

許委員智傑:我的要求就是520之前你們要做一點事嘛!

蔣部長丙煌:那種EMS系統早就有了。

許委員智傑:520之前,萬一地方發生類似流感案例的時候,不要讓地方政府求救無門,中央應該要把這個扛下來!

張院長善政:我們現在已經在做了,只是這不是一天可以做完的。

許委員智傑:我哪有叫你們一天做完,我是說520之前!這個你們可以先訂出來嗎?流感嚴重到什麼程度、要蒐集多少資訊,我們可以有一個災害應變中心,視為中央層級,來協助地方政府處理這樣一個嚴重的流感問題,不會因此而喪失人命,這樣子有問題嗎?

蔣部長丙煌:基本上這個沒有問題,因為我們現在每天跟地方衛生單位都有聯繫會議。

許委員智傑:嚴重到什麼層級,中央把這個責任擔下來,給地方政府資料,讓他們有規則可循。就這樣子!520之前有辦法嗎?

張院長善政:我們先跳開資訊系統,到5月底做完。您剛才提的是建立一個標準,這個是很快可以做的。

許委員智傑:我就是不要你們說的到5月底,現在你們訂一個初步的……

張院長善政:我剛才是說,我們先不談資訊系統,您剛剛要的是一個標準,不是一個系統,標準的訂定可以比較快。

許委員智傑:院長,一個戰略布局跟一個戰術運用,就整個大的問題,像葉克膜、病床,你們抓幾個大項,到了什麼情況要做……

張院長善政:所以我才跟委員報告,如果委員要的只是一個標準,520以前應該比較有可能。

許委員智傑:部長,這樣有問題嗎?你們就抓幾個大項,流感嚴重到什麼程度,葉克膜、病床嚴重不足到了到什麼程度,地方不足向中央求救的時候,衛福部……

蔣部長丙煌:我剛剛已經跟委員報告過,這個系統已經有了,叫做EMS系統,我們現在想要做的是整合成更大的系統。

許委員智傑:已經有了,為什麼還是有人求救無門?

蔣部長丙煌:我們就是用應變的方式在運作,現在的問題是病人不願意轉院的問題。

許委員智傑:對於今年的流感,你們都調度得很好嘍?

蔣部長丙煌:我們必須承認,一開始的時候可能調度得不夠好,但是後來馬上就趕上了。

許委員智傑:後來馬上就改善了?

蔣部長丙煌:對。

許委員智傑:一開始在那個緊急的時間點,什麼時候衛福部可以介入、減少傷害?就是有人因為葉克膜調度得不夠而死掉嘛!

蔣部長丙煌:我們還沒有這樣子的訊息,說是因為葉克膜不夠而死亡……

許委員智傑:就是地方在調度葉克膜時數量不夠,這是不是事實?

蔣部長丙煌:我個人報告,其實我到了很多家醫院去看,他們有自己調度葉克膜的系統,很多是跟廠商租借的,所以有他們彈性的作法。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說的就是地方自己處理嘛!我可以告訴你,高雄長庚醫院有醫師跟我這樣講,我就把具體的地方告訴你,事實上這就是個問題嘛!我只是要你們承擔下來,現在連承擔都不敢承擔。

蔣部長丙煌:如果是高雄長庚,我們問過醫院的管理部分,他們認為是沒有問題的。

許委員智傑:好啦!那我現在告訴你,你說中間有一段時間調度不好,後來就調度好了嘛!你可不可以就調度不好的部分處理好?就這個簡單!

蔣部長丙煌:是,我們當然努力在……

許委員智傑:這樣有沒有問題?

蔣部長丙煌:沒有問題,我們都在處理這些事情。

許委員智傑:520之前給我們一個標準,好不好?

蔣部長丙煌:這個標準本來就有了,我們當然會有。

許委員智傑:標準本來就有了,所以只是做不好?

蔣部長丙煌:我剛剛講過了,EMS系統本來就有訂定一個標準,怎麼樣啟動應變機制……

許委員智傑:你告訴我嘛!標準已經有了,只是做不好?

蔣部長丙煌:已經在做,都在做了。

許委員智傑:標準已經有了,只是做不好,這是一個結論。希望衛福部把所有的資料給地方政府,跟衛生局配合好。

蔣部長丙煌:是,我們每天都有視訊會議。

許委員智傑:就是衛生局、地方政府只要遇到這樣子的問題,他們來跟衛福部反映,你們會幫他們處理,就這樣子,OK吧?

蔣部長丙煌:是,沒有問題。

許委員智傑:院長有聽到吧!你們已經有標準了,只是做不好。我們希望以後大家把皮繃緊一點,因為做不好就涉及人命的問題。

再來,院長知道茲卡病毒嗎?

張院長善政:知道。

許委員智傑:茲卡病毒會引起什麼毛病?

張院長善政:小頭症。

許委員智傑:你知道南韓現在有案例了嗎?

張院長善政:我知道東南亞國家很多都有。

許委員智傑:最為嚴重的是中南美。

張院長善政:對。

許委員智傑:東南亞已經有了,現在南韓也有了,這是今天南韓韓聯社的新聞,我們覺得有一點緊張。茲卡病毒是透過什麼病媒蚊傳染的,你知道嗎?

張院長善政:跟登革熱是一樣的。

許委員智傑:臺灣的登革熱還算是經常發生,站在中央政府的角度,地方有登革熱,都是因為地方做不好嗎?

張院長善政:沒有,我們跟臺南、高雄合作得很好啊!

許委員智傑:今年有沒有發生登革熱的案例,院長知道嗎?

張院長善政:您的簡報上面有數字。

許委員智傑:每一次都要在登革熱嚴重流行之後,我們才能配合得很好,為什麼不是在它流行之前,衛福部、中央單位就可以有一些政策、措施,以預防其不斷蔓延地發生?

張院長善政:有,環保署跟衛福部都有在幫忙地方政府一起把關……

許委員智傑:院長有沒有得過登革熱?

張院長善政:沒有。

許委員智傑:部長有沒有得過登革熱?

蔣部長丙煌:沒有。

許委員智傑:所以你們臺北人不知道我們南部人的痛苦。民國77年的時候,光是鳳山就有1萬個人得到登革熱,我是其中之一,所以每次有登革熱案例,你們不緊張,我們都很緊張。

張院長善政:我們也很緊張……

許委員智傑:如果交叉感染,就會有50%的死亡率。

張院長善政:去年我在主持登革熱……

許委員智傑:所以我現在要求,有沒有辦法成立一個病媒蚊研究所?專門處理登革熱的預防跟……

張院長善政:我們已經宣示了,今年之內,其實我們現在已經請衛福部下面的國家衛生研究院……

許委員智傑:已經決定要做了嗎?

張院長善政:已經決定了,正式的名稱要再研議,但是今年已經撥了1億經費……

許委員智傑:在哪裡做?

張院長善政:暫時先擺在臺南原來……

許委員智傑:我問你病媒蚊研究所要設在哪裡?

張院長善政:還沒有決定,但是暫時先擺在臺南疾管署的防疫中心。

許委員智傑:我現在鄭重跟院長、部長報告,你們本來可能想設在臺南,臺南有這個需求,我也知道,臺南成大有一個病媒蚊的實驗室……

張院長善政:現在場所還沒有決定。

許委員智傑:對,這個病媒蚊的實驗室跟病媒蚊研究所如果在一起,聯繫上會比較直接,但我今天要告訴院長、部長的是,首先,坦白講高雄比臺南還熱,高雄發生登革熱的機會從歷史來看比臺南還大,如果病媒蚊研究所設在臺南,我們這邊有問題的時候,是希望臺南來支援高雄。而今天病媒蚊研究所如果設在高雄、實驗室在臺南成大,也許研究所可以設在高醫或是哪裡,這個我們再研究,但至少高雄跟臺南就可以充分合作,兩地充分合作,跟一地發生火災、另外一地來救火,那個感覺是不一樣的。所以,我在這邊鄭重要求,病媒蚊研究所要設在高雄,院長跟部長覺得這樣子的建議可行嗎?

張院長善政:我們在5月20日以前不會決定最後的地點,現在規劃小組……

許委員智傑:我再重複一遍,病媒蚊研究所設在高雄,跟臺南成大的實驗室,正好兩個縣市可以一起通力合作來處理病媒蚊的問題,今天我特別要強調的是這一點,所以我要求設在高雄。也希望院長跟部長可以仔細去考慮這個問題,因為南部的登革熱真的是非常……

張院長善政:推動小組會納入考慮。

許委員智傑:要求設在高雄,盡量考慮啦!

主席:請陳委員宜民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陳委員宜民:(10時50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本席想要針對剛才許委員提到一些類似的傳染病問題來請教院長,我今天要談的題目是「面對真相的兩難」,我們說兩難(Dilemma),我們常常在面對真相時會有不一樣的想法,尤其是在執政的時候,有時候屬下面對這個事實,他不曉得怎麼跟長官說,長官看到這個事實也不曉得如何做判斷。美國總統林肯曾經說過「我不求必勝,但矢志真誠;我必言行如一,貫徹始終;我必將與正人君子並肩,是其是,非其非。」所以常常我們面對的到底是一個善意的隱瞞,還是惡意的欺騙?我想我們在決定一些政策時,為政者是必須分清楚的。

所以我們今天有三大議題,有疫情、傳染病的流行要就教於院長,如果有需要部長補充的狀況,我會跟部長說。首先我們來談流感疫情的部分,剛才許委員提到今年流感的疫情真的是非常嚴峻,雖然每次都是在過年、春節時,因為人口的流動而開始流行,但是今年的疫情實在是出乎預想的高,不只是高,而且重症的case也比較多。根據3月8日報導「流感死亡破百例」,其實到昨天為止已經有163人因為這個疾病而死亡。我們回想十幾年前,2003年SARS重創我國經濟,當時死亡人數只有52人,其實本席第一次在社環委員會質詢蔣部長時,我有秀出一張圖,我也用同樣的投影片請教院長,假如你是疫情指揮中心負責監看疫情的工作人員,當你看到這個即時資訊系統,如果在急診室有類流感的百分比,每週的即時通報疫情,請問你會在哪個時間點啟動中央疫情指揮中心,是在投影片1、2、3還是4的位置?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0時53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是問假如我看到這張趨勢圖時,我會在那個點成立嗎?

陳委員宜民:對,你會在哪個時間點成立?

張院長善政:我會在2這個點成立。

陳委員宜民:這個答案跟蔣部長一樣,上次質詢蔣部長時,他也是回答2。但是如果已經錯過2的時間點,2其實就是在1月底,大選過後及春節前夕,所以你可以看到,在大選時因為很多人移動,包括在1月中返鄉投票等等,所以可能已經造成流感的擴大,1月底已經看到斜率(slope)往上,但是沒有啟動,那麼是不是也應該在3的時候啟動?因為已經到高峰了,那是2月中的時候;到了4,時間已經落到2月底,院會也開了,我們也建議應該啟動。我先請問院長,到了4,你覺得還該不該啟動?適不適合啟動?

張院長善政:亡羊補牢還是可以的。

陳委員宜民:對,亡羊補牢還是可以的,更不要說這個是即時的系統,這告訴你的是發現類流感病例的百分比,這沒有告訴你後來急重症之後,急重症的定義是進入ICU的流感病人,中間還有產生肺炎的。所以一個流行病學的資料告訴我們,如果不即時啟動,難道在後端就不應該啟動嗎?沒有啟動指揮中心,但是行政院反而想要成立一個緊急應變戰情中心,為什麼要成立一個緊急應變戰情中心?難道不先啟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而要成立緊急應變戰情中心嗎?這是什麼意思?

蔣部長丙煌:我可以回應嗎?

陳委員宜民:可以。

蔣部長丙煌:這一次流感的問題,就我們事後的檢討,後來發生問題是……

陳委員宜民:部長是不是可以簡短告訴我們,這個緊急應變戰情中心跟啟動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有何不同?

蔣部長丙煌:所謂戰情中心就是把資訊整合,能夠及早發現,以及何時我們要開始應變……

陳委員宜民:這就是應變指揮中心在做的事情啊!

蔣部長丙煌:這一次的問題是醫療端,也就是……

陳委員宜民:醫療端的東西在疫情指揮中心成立後,也可以做啊!

蔣部長丙煌:沒有錯。

陳委員宜民:想想看當初在2003年發生SARS時,我們成立SARS的應變中心,其實參與的團隊裡也有健保署的官員負責調度病房,也有醫事司的人、CDC的人,所以本來在成立中央疫情指揮中心的時候就可以做病房的調度,為什麼還要疊床架屋成立另一個戰情中心?而且報導是說還在籌備中,請問後來成立了嗎?

蔣部長丙煌:那是一個資訊系統的設置,跟指揮中心其實是不一樣的東西。

陳委員宜民:所以這個是不是有點轉移、模糊行政院長的焦點,讓院長不曉得其實有一個更積極的、更即時的解決之道呢?

張院長善政:應該不是這樣講,那個資訊系統是我要求的,我看到衛福部在整個作業過程中,有關資訊集中判斷其實是比較慢,所以我覺得需要有這個系統,但是和委員前面談到的整個緊急處置其實是平行的,並不相違背。

陳委員宜民:謝謝,本席在3月11日的國是論壇中,就是有針對這個問題就教於部長。接著這一張投影片,我們看看SARS的經驗告訴我們什麼,2003年我們其實是在一個非常緊急的狀態,5月12日正式成立全國醫療指揮中心,一直到7月5日解除指揮中心,7月5日是什麼時候?就是沒有case的時候。而我們今年的流感疫情這麼嚴重,你們成立了,還是不成立?所以真相在哪裡?我們也看到不幸有一百多位民眾因為這個疾病死亡,死亡的不單單只是老年人或成年人,小朋友也很嚴重,所以我覺得在這個部分,真的要請院長及部長思考,我們在面對事情的真相,可以有很多抉擇,但是要能夠立即的反應,我覺得這必須要有惻隱之心、不要隱瞞真相,必須要面對真相,並且願意去執行。

接下來我們來談愛滋器捐的事情,首先我讓大家回想一下4年半前發生的一件事情,有人說這是移植醫學史上最大的醜聞,這也對我們國家的醫療造成很大的傷害。我們看到在4年半前,亦即2011年8月24日,新竹有一位男性已經感染HIV,可是家人不知道,後來他因為意外受傷而被送到當地的醫院,家屬也幫他簽了器官移植同意書並捐贈器官。其後臺大醫院勸募團隊在過程中傳遞錯誤的血液檢查判讀結果,本來應該是reactive,但是他們聽成non-reactive,結果器官就被移植入5位病人,其中4位在臺大醫院,1位在成大醫院。8月30日衛生署的醫療小組決議,由臺北市跟臺南市衛生局先裁罰臺大跟成大各15萬,過了1個月,衛生署也針對臺大的疏失罰了50萬,負責器官捐贈管理委員會的執行秘書─柯P,則被提送北市衛生局懲處。到了隔年的8月14日,監委尹祚芊跟李復甸調查的結果,認為柯P沒有親自開立血液檢驗的醫囑及判斷結果,反而授權專業不足的協調師處理,怠忽職守。針對這件事,當時醫改會說監察院的調查結果淪為個人批判,而且無助釐清真相,因為監察院在調查報告中說5位病人的檢驗結果是產生抗體,證明已經感染,同時又在接受雞尾酒療法─抗病毒治療。從新聞可以看到疾管局副局長周志浩有鄭重澄清,表示目前這5名受贈者尚無法判斷是否感染,且5人體內並未測到病毒,患者目前服藥的目的是預防感染,不是治療,希望監委能夠尊重醫療專業的判斷。請問部長,這5位病人目前還在接受預防性的投藥嗎?

蔣部長丙煌:是,據我的瞭解,他們還在繼續接受預防性的投藥。

陳委員宜民:如果醫護人員不小心因為抽血而被針扎到手的話,預防性投藥通常要投藥多久?

蔣部長丙煌:很抱歉,這應該由他們的醫療團隊……

陳委員宜民:不是,CDC有SOP,事實上全世界都有SOP,假如是被針扎的話要進行1個月的投藥。當時的醫療團隊顧及移植的是器官,可能比較嚴重,所以決定3個月後再停藥,後來將3個月延長到半年。請問這個醫療專業團隊最近一次是什麼時候開會?

蔣部長丙煌:這個我可能要查一下。

陳委員宜民:你知道他們最近是什麼時候開會嗎?

蔣部長丙煌:不知道。

陳委員宜民:這些人還在接受治療。

蔣部長丙煌:我知道他們還在接受治療。

陳委員宜民:他們還不曉得自己有沒有感染到HIV病毒。

蔣部長丙煌:據我的瞭解,他們的健康都很好。

陳委員宜民:健康很好,可是心情不太好吧?我們也不是要刺探隱私,但是聽說在成大接受心臟移植的女性病人本來有一位未婚夫,在即使不曉得有沒有感染的狀況下,仍然因為這樣的狀況而解除婚約。女病人得到了這一顆心臟,雖然他現在的生活品質很好,但是還是不曉得有沒有被感染。

愛滋器捐事件是否公開透明呢?柯P會問這個問題,我們也要問這個問題。你們有沒有給他們充分的醫療訊息,讓他們可以做好他們能夠做的抉擇?他們現在只有吃藥一途嗎?

蔣部長丙煌:照顧他們的醫師應該有給他們充分的訊息才對。

陳委員宜民:可是你知道醫療團隊最後一次的會議是什麼時候開的嗎?國家賠償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賠償請求權,自請求權人知有損害時起,因二年間不行使而消滅;自損害發生時起,逾五年者亦同。」從事件發生到現在已經4年半,到今年8月24日─移植日,就滿5年了;在有些人感染,有些人可能沒有感染的情況下,假如滿5年之後他還不知道自己有沒有感染的話,他要怎麼辦呢?他就不能夠請求國家賠償了,這對他們是不是很大的傷害?他們不但心情受到傷害,連國家賠償也不能請求。

柯P的太太陳佩琪被臺大懲處的時候,臺大的副院長要去跟他說明,結果他跟柯P兩個人就跑到法鼓山,因為他們不要見臺大醫院的人,並覺得沒有真相就沒有原諒;其實這句話對5位病人也一樣,沒有真相就沒有原諒。他們在4年半前接受醫療團隊的照顧,可是你知道醫療團隊最近一次是什麼時候開會嗎?是102年5月24日;換句話說,已經有將近三年多沒有開會了。你知道這5位病人什麼時候應該停藥嗎?有關於他們現在給的指示,在前一次發文時是建議病人服藥48個月,所以到去年8月就截止了,因此病人可以開始選擇要不要停藥,但是停藥的後果要自己負責。問題是除了停藥,難道沒有其他選擇嗎?假如預防性投藥繼續投下去的話,病人會認為現在還在吃抗排斥的藥,如果沒有感染為什麼要繼續吃雞尾酒療法的藥,因為兩個藥是有交互作用的;可是病人也擔心現在一停藥使病毒跑出來代表感染的話,會不會產生抗藥性。現在醫療團隊給他們的建議是48個月應該服藥,接下來就是各個醫院處理,但是這個資訊足夠嗎?

上次有一位孫立人的照片你們沒有認出來,那這個人是誰你知道嗎?他叫做Timothy Ray Brown有名的「柏林病人」,也就是目前為止全世界愛滋病醫療史上唯一一位被治癒的愛滋病病人。他是美國人,同時罹患白血病,所以他在德國不只接受雞尾酒療法,也接受骨髓(bone marrow)移植。進行骨髓移植時選擇的donor有對抗HIV病毒的基因,所以他在接受先進的治療之後奇蹟似的恢復健康,全身的病毒都不見了,這是全世界唯一的一例。在醫學上我們當然希望能夠複製這個經驗,藉此幫助愛滋病的病人。美國哈佛大學其實就有醫療團隊在進行,而且他們在2年半前有受邀來臺,並在國際愛滋病研討會表示,哈佛大學附設醫院也在尋找其他也得到白血病的愛滋病病人,並進行同樣的骨髓移植。但是怎麼去判斷他們有沒有治癒?他們必須去做一個體外病毒的培養,所謂體外病毒的培養,就是抽病人的血,每位病人抽150cc的血來做體外培養。因為白血球是在體外,所以這個時候就沒有加那個藥,如果這些白血球還存在病毒,由於沒有那個藥去抑制,病毒就會複製出來,利用詳細及尖端的,也是台灣可以做的方法,這樣做可以幫助病人,不需要停藥就可以知道他們有沒有感染HIV。這不就是另外一種選擇?可是這種選項從來沒有在你們給台大、成大的公文中看到。

昨天本席已經將考題跟你們國會聯絡人講過,也向你們要了資料,你們給我們的資料,只看到全部開了11次會,最後一次開會是在3年半前,你們給他們的公文是叫他們就按照這樣來走,即停藥或不停藥,可時其實是有很多的alternative!這對病人來講是非常重要的,因此本席要拜託院長,應該面對事情的真相及科學研究的真理,其實我們應該先給他們做體外培養來判斷有沒有感染,如果沒有感染,當然就應該停藥,不要再吃這個藥了,他們的心情一定會很好。如果有感染,就更不應該停藥,同時還要協助他們尋求國家的賠償,並懲處相關的失職人員,而且不要官官相護。我覺得這樣做非常重要,即使沒有感染,也應該給與人道精神的慰助金。請教張院長,在520之前可以做到嗎?

張院長善政:您建議的方法,大概要先徵詢醫療的專業意見,如果專業意見認為可行的話,我們可以配合。

陳委員宜民:謝謝院長。

最後,本席講一下登革熱的問題,我還是要提醒,政策的決定是要以全民的福祉及國家的利益為最優先的考量,而且不要去緊抱某某人的大腿。本席給你一些科學的證據,前一位許委員也提到「天狗熱」,因為在高雄有很多人得到天狗熱。本席出生在苓雅區,我們苓雅區也是天狗熱的疫區,這是我們的宿命,但是我們希望國家應該給予我們更多的協助。

今天面對這樣的疫情,我們review疾病管制署所提供的一張圖,從1987年到2014年台灣登革熱的趨勢圖,嚴重的時間為1988、2002、2007、2010、2011、2014及2015年。我幫院長重新做了一個統計,將比較嚴重的台南及高雄畫出來,高雄是紅色、台南是綠色,藍色則是總病例數,幾乎每次爆發及產生疫情時,高雄都比較嚴重,包括1988、2002、2007及2010年等,而台南在2007年才開始出現病例,之前都沒有發生,於2010、2011、2014及2015年都有疫情,在2015年的人數還比高雄稍微多一點。在總人數106,503人之中,高雄占了47,176人,而台南是25,386人,高雄幾乎是台南的兩倍。

從上述的資料,我們可不可以判斷蚊媒傳染病的國家級研究及防治中心應該設在台南或高雄?今天我沒有給你看布氏病媒蚊指數,因為在國是論壇已經show過,現在就不show了,所以我只給你看病人的情況,院長您覺得呢?

張院長善政:研究中心的最後地點,現在有一個規劃小組在評估,委員的這項資料,規劃小組會一併納入考慮。

陳委員宜民:謝謝。

除了這個問題以外,就是輸血會不會得到登革熱?去年在疫情嚴重時,本席有接到民眾的投書,台南一位黃姓先生寫e-mail給我,為什麼他要寫給我呢?我不是第一位被他投書的人,他的狀況是黃太太是一位白血病者,在奇美醫院接受白血病的化療及骨髓移植,當然是住在隔離病房並接受輸血,輸了很多血小板,總共有三十幾位donor,結果在9月最後一次輸血的隔天,她就開始出現天狗熱的症狀。然而隔離病房裡並沒有蚊子,很清楚可能是因為輸血而被感染,在她出院之後去快篩,也發現是陽性反應。這位黃太太是第一次接受化療,總共有12次,在第一次化療就得到登革熱。她先生先寫信給賴市長,賴市長沒有反應,再寫信給疾病管制署的署長信箱,一位小姐打電話給他說:黃先生,台灣沒有因為輸血而得到登革熱的病例,所以你太太應該不是輸血得到的。黃先生非常的氣憤,心想:我的太太就是啊!如果你們不願意調查,怎麼會有第一個病例呢?

當他投訴無門時,本席剛好在高醫大主辦一個國際研討會,有記者問我,我就說輸血是有可能感染的,因為從流行病學的角度,國外已經有案例,不管是在古巴或新加坡也都有案例報告。本席是提醒大家要注意這件事情,因為我人微言輕而沒有被注意,可是黃先生有看到這則新聞,他覺得我或許可以幫他申冤,所以他寫了e-mail給我。我能做的就是跟他聯繫及安慰他,也說或許我們可以保留證據,我的助理可以到他台南的家,幫他太太抽一管血,至少先將血留下來。如果CDC不願幫助他,我們願意來試試看,看有沒有科學方式可以來解決這個問題。結果台南及高雄都陸陸續續有感染的可能病例,因此CDC就成立了一個調查小組,調查出總共有5例。從這5例中,我們參加會議才發現,輸血給黃太太的三十幾位donor中,有一位後來得到登革熱也發病了,這不是很明顯的證據嗎?就是這個人傳給她的嘛!到現在為止,CDC不同意也不願意承認這件事情,但是更重要的就是今年的疫情又要來了,我們輸血的安全性到底該怎麼辦?面對真相的兩難,我的建議是誠實面對,仁信治國,以全民的福祉和國家的利益為最優先的考慮。今天我和院長、部長交換意見,苦口婆心,希望你們能從這4個面向正視這些問題,同時尊重專家的意見,把國家級的病媒蚊防治中心設在高雄,謝謝。

張院長善政:了解,謝謝。

陳委員宜民:謝謝院長。

主席:請李委員昆澤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李委員昆澤:(11時20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保護勞工是國家的責任,也是政府存在的基本目的,請問院長是否同意?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1時21分)主席、各位委員。同意。

李委員昆澤:但是目前台灣的勞工面臨三大困境,分別是低薪資、工時長及職災多,本席之前就和勞動部陳部長多所討論。勞工辛勤一輩子,每天為了生活、家庭、子女而奔波,在他們年老的時候,勞工保險退休金就是他們基本的生活保障。院長,是不是這樣?

張院長善政:對。

李委員昆澤:院長有沒有看過今年新出爐的勞保財務精算報告?

張院長善政:對不起,沒有。

李委員昆澤:部長,目前勞保財務精算報告的狀況是如何?

陳部長雄文:財務精算報告是在去年底完成,但是今年3月完整版才出來。按照現在的機制,勞保財務大概在107年以前可以維持收支平衡,之後就會虧損。

李委員昆澤:還是有財務危機的狀況嘛!根據勞保財務精算報告,107年會入不敷出,117年可能會有破產的危機,重演101年勞保財務危機的狀況,是不是這樣?

陳部長雄文:我們預測未來50年,在現在條件不改的情況下是如此。

李委員昆澤:目前的潛藏債務是否高達8.36兆?

陳部長雄文:對,這次精算3年的結果大概是8.36兆。

李委員昆澤:面對勞保的財務危機,勞工人心惶惶,一次領的狀況恐怕又會湧現。從101年開始,本席在質詢陳院長、江宜樺院長及毛治國院長時都提出了安心條款,也就是讓勞工對勞保能有基本的信心,才不會急迫地想要一次領勞保退休保險金,這樣對財務危機比較能有舒緩的作用,對不對?

陳部長雄文:委員所提的安心條款就是政府要負最後的撥補責任,政府在102年送到立法院的版本也希望把這些條文放進去。

李委員昆澤:院長可能不清楚,安心條款就是勞保條例第六十九條的修正,規定當勞保有財務危機時,政府有撥補及最終支付的責任,院長對此應該有基本的了解。

張院長善政:我知道這件事。

李委員昆澤:其實安心條款在其他的法令都有,像是國民年金法第四十九條就明文規定政府有最終的支付責任,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第八條也明文規定,基金有虧損時,政府有撥補的責任以及最終支付的責任。國民年金法及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條例都明文規定了安心條款,勞工卻沒有。之前本席多次總質詢時,陳院長、江宜樺院長及毛治國院長都曾明確地向社會宣示,安心條款必須入法,政府必須負起撥補及最終支付的責任。請問院長,你的態度如何?

張院長善政:剛才我已經表明了。

陳部長雄文:102年送到立法院的版本就是要把安心條款放進去。

李委員昆澤:院長是否明確支持安心條款應該入法?

張院長善政:當然支持。

李委員昆澤:既然院長支持,為何本屆卻沒有把它列為優先法案?部長,這麼重要的安心條款,歷屆的院長以及從勞委會主委到勞動部部長都明確地向社會輿論及勞工宣示,他們支持安心條款必須入法。

陳部長雄文:年金改革方案及其配套是在102年送到立法院,後來因為跨屆不續審,所以就退回來了。不過這是一個重大政策,所以院長召集內部的會議,認為應該把它交接給新政府。

李委員昆澤:那麼為什麼沒有列入優先法案呢?

陳部長雄文:我們再把原先國民黨的版本送進來,但在審查的過程,大家有很大的分歧。

李委員昆澤:我滿失望的,因為安心條款對勞保財務危機有舒緩的作用,讓勞工在每日辛勤工作之餘可以享有安心條款的基本保障,在老年之後有基本經濟條件的保護。這樣的條款非常重要,張內閣應該把它列為優先法案,結果你們不但沒有,反而把勞基法第三十二條有關延長加班工時案列為優先法案。部長,為什麼會這樣呢?你們一方面宣稱要縮短基本工時,卻又送勞基法第三十二條的修正案,想把加班工時延長,從46小時延長到54小時,這樣勞工能接受嗎?

陳部長雄文:跟委員報告,這是一個配套,當初第三十條和第三十二條的修正案是一起送到立法院,可是立法院只審了第三十條,把工時降為40小時,勞工延長工時的案子卻沒有審。變成一個配套沒有審完,沒有處理完。

李委員昆澤:基本工時是勞工的基本工作時間,台灣勞工的工時長、薪資低、職災多,在縮減工時的法令保護之下,你們卻又要延長勞工的加班時間。

最近勞動部同仁非常辛苦,不過近期有幾個政策實在令人錯愕,也讓人失望。第一個就是勞工減假7天的問題要用行政命令來通過,現在社環委員會把它列為審查案,可能在下下周就要重新審查,也有可能退案。另外一個是職業婦女在哺乳期間,勞動部說只要他們自願就可以上大夜班。號稱是自願,其實就是非自願,這樣一個行政命令出籠了,讓全國的勞工婦女非常氣憤。另外,鬆綁白領外勞的問題更是讓年輕人憂心忡忡,大家都憂慮未來的工作狀況。雖然這三大爭議政策最後都在衛環委員會不分朝野委員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上暫時擋了下來,但是本席要請教部長,針對這三大爭議法案,勞動部未來的政策走向是如何?

陳部長雄文:有關白領外籍勞工的部分,因為衛環委員會已經作成決議,所以我們會暫緩公告……

李委員昆澤:你們要多聽社會各界的意見,也就是暫緩實施。

陳部長雄文:我們會多多進行溝通。

有關哺乳期間婦女的夜間工作,其實女性勞工對此提出許多要求,但因各界尚有疑慮,所以我們也會暫緩實施。

至於方才委員所提到的工時問題,這部分我們會尊重立法院審議的結果。

李委員昆澤:婦女在哺乳期間自願上大夜班,這實在是勞工的悲歌,生完小孩都還在哺乳期間,這時要照顧小孩是最辛苦的時候,如果國家的勞動政策是這樣的思考模式,難怪我們的生育率會那麼低,難怪大家都不敢生,因為他們要保工作;他們也不敢育兒,因為他們要保工作。在低薪資的結構下,勞工為了生活必須非自願性的上大夜班,請部長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這是一個結構性的問題。你們說有些女性勞工願意去上大夜班,其實這是因為他們要生活,因為他們低薪資,因為許多雇主都是用大夜班有比較高的加班津貼的方式,讓勞工在哺乳期間還去上大夜班,部長應該要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啊!

陳部長雄文:這方面我們已經按照衛環委員會的意見加以修正,在此向委員說明,我們當初公告的條件是婦女沒有親自哺乳,在孩子已經交給別人去哺乳的情況之下,他們可以選擇他們的工作權。

李委員昆澤:生育很重要,養育的過程也非常重要,不要以為生完之後把孩子交給別人照顧,他們就可以去上大夜班。照顧孩子是一個很重要的育兒過程,希望部長能夠體諒婦女勞工的處境並以此來思考政策。

另外,有關投保薪資上限的問題,本席在102年就已經提出相關法案,也就是勞保條例第十四條的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必須每兩年檢討一次。勞動部在去年12月底選舉之前召開會議廣邀各方研商,本席不願意說這個是基於選舉考量,其實這是長期以來大家對於勞工權益保障的呼籲,但本席還是要問這到底是政策性的思考?制度性的思考?選舉式的思考?還是即興式的思考?

陳部長雄文:其實這是勞保財務精算的結果,經過我們精算之後,發現調高一個級距對於財務並沒有太大的影響,而勞工對於最高級距的調整已經提出呼籲很久了,所以我們這次才會進行調整。

李委員昆澤:我們的勞保投保薪資上限已經10年沒有調整了,95年從42,000元調高到43,900元之後,到現在一直都沒有調整,如今部長宣示5月1日要進行調整是嗎?

陳部長雄文:對,5月1日實施。

李委員昆澤:目前有213萬勞工符合條件,他們原本就是申報最高的投保薪資上限。為了進行制度性的檢討,本席還是認為勞保條例第十四條必須修正,也就是每兩年就要加以檢討並調整,而不是到了選舉之前才來修正,這樣會有瓜田李下之嫌,照理說,我們應該進行制度性、政策性的整體思考,否則民眾將無法接受。事實上,投保薪資上限必須反映目前的薪資水平,主計總處在103年所發布的臺灣平均薪資是47,300元,目前有25%的勞工,也就是高達264萬勞工的平均薪資高於45,000元。為了反映目前的薪資水平,本席認為部長應該要支持勞保條例第十四條修正案,也就是每兩年應該要加以檢討並考量是否有調整的必要,而不是在選舉的時候才提出修正,否則社會大眾恐怕會誤解。

陳部長雄文:事實上,這是整個年金改革方案當中的一個配套。

李委員昆澤:請部長站在保護勞工的立場,保護勞工乃是國家的基本責任,同時也是我們站在這裡的基本目的與意義,我們一定要保護勞工!

主席:請吳委員志揚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吳委員志揚:(11時36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今天本席要跟院長討論一個非常嚴肅而重要的問題,首先請看這張圖表,我想院長在行政院相關會議中應該也有看過,這是由國發會所提供的,這張圖表的主題是「人口快速老化」。從今年開始我們就已經進入高齡社會,原來是高齡化的過程,現在已經正式進入高齡社會,而且到2025年的時候,老人所占的比例就會超過20%,那時候就進入超高齡社會。等到我們進入超高齡社會,全世界大概也都一樣,但是我們必須注意往後發展的狀況,根據學者的統計,臺灣將會是全球高齡化速度最快的一個國家,換句話說,我們在2060年的時候就會有將近四成的老年人口,這是非常驚人的狀況。站在院長負責政務的角度來講,請問你有什麼想法?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1時37分)主席、各位委員。我想這是很多層面的問題,一方面我們必須鼓勵生育,另外一方面則是要照顧老年人口。

吳委員志揚:以院長的高度而言,我們應該要拋開藍綠,因為大家都會老,遲早都會碰到這個問題。事實上,行政院所有的重要政策幾乎都和這張圖有關係,我們不要炒短線。如果人口結構高度超齡的話,我們一定會碰到勞動力的問題、經濟競爭力的問題、全民健保負擔的問題、長期照顧的問題,以及教育部所主管大學退場機制和高教藍圖的問題,幾乎每一個部門的重要政策都與此有關。以院長的高度,必須非常重視這張圖,我認為在未來所有行政院院長的腦中都應該要有這張圖,這樣才能規劃長期的制度。

我們再看看第二張圖,一旦老了就會有需要照顧的問題,這張圖看起來也是讓人怵目驚心。現在的狀況是5.91個年輕人要照顧一個老人,到了民國150年的時候,變成只有1.23個年輕人要照顧一個老人,這個問題非常嚴重,怎麼說嚴重?現在近6人照顧一個老人,卻已經有點撐不下去,好多人為此得到憂鬱症,不知道怎麼照顧爸爸、媽媽,光這個比例就已經讓我們快到達臨界點,那麼到民國114年的3.38人照顧一人、民國150年的1.23人照顧一人,請問我們這個社會怎麼撐得下去?我想這是蔣部長及政府所應該要注意的事。

生老病死是必然過程,而人老了以後就會開始失能。我們看一下這張圖,這是衛福部所提供的。現在大概有50萬的老年失能人口,到民國120年,其實沒幾年,不過15年左右,就會有95萬的失能老人,這些人到底要誰來照顧?請問院長,政府在這方面到底提供了什麼服務?

張院長善政:大概知道,因為我母親也是失能人口。

吳委員志揚:政府是不是有十年長照計畫?也許這還在實驗階段,但我要在此很不客氣地指出問題,請問十年長照是今年到期,還是明年到期?

蔣部長丙煌:應該還有兩年。

吳委員志揚:不過新政府上任後,或許會另有想法。這十年長照計畫至少走了八、九年,現在實際狀況是,有八成八,也就是接近九成的人並未享受到政府所提供的十年長照服務。請問部長知道什麼原因嗎?是不熟悉?沒有宣導?還是所提供的服務不符合國情與民情?到底是什麼原因?

蔣部長丙煌:十年長照計畫目前的涵蓋率大概只有百分之三十幾,所以有很多人不在該計畫的照顧範圍。其實原因很多,而資源不足可能是原因之一。

吳委員志揚:我簡單向兩位說明。有將近八成八,也就是九成的民眾沒有使用長照措施,且不管原因為何,這張圖表最上面提到機構照護,文化上,我們可能覺得把老人家送到機構去接受照護是很不孝的,甚至可能因此遭受同儕壓力、家族壓力。即使我們現在的照護機構數並不足,但平均空床率卻高達兩成,可見制度是需要檢討的,也形成一種資源浪費,畢竟我們的錢不多,所以要花在刀口上。到底民眾需要何種長期照護政策?這點,我認為需要再好好檢討。

這種結果又回到原來的想法,政府提供十年長照,卻有88%的人不使用,可是這些人仍有照護需求,所以是誰在照護?

蔣部長丙煌:家人。

吳委員志揚:還有呢?

蔣部長丙煌:有一些外勞。

吳委員志揚:不是一些,是很多。部長知道現在有多少照顧外勞嗎?

蔣部長丙煌:估計約20萬。

吳委員志揚:到去年10月底已經突破22萬人。假設外勞能替代子女,可以照顧得很好,讓子女有喘息時間去工作,那就另當別論。問題是,現在已經有一項趨勢出來了。請問照顧外勞大部分來自哪裡?

蔣部長丙煌:東南亞。

吳委員志揚:其中以印尼最多,大概占了八成左右,或許勞動部會比較清楚這問題。現在的一個趨勢是,東南亞經濟正在起飛,其國內的內需市場正在起來,他們有太多打工的機會,如果自己國家有打工的機會,誰願意流落海外去照顧別人的老人家?為何不照顧自己國家的老人家而要去照顧其他國家的老人家呢?所以這個趨勢要注意,如果我們要靠外勞來照顧老人家,馬上也會面臨到問題的。尤其是剛才提到有8成外勞來自於印尼,而印尼新總統在2014年11月曾說過,婦女到海外去照顧人家是非常卑微的,也受到了身心的虐待與煎熬,他覺得印尼不應該這樣,所以在2014年11月曾發下豪語─將在5年內停止輸出女性勞工至其他國家。5年的期限是2019年,今年已經是2016年,這個期限馬上就到了,所以不像以前搶進來還要配額,搞不好馬上就找不到外勞了。

還有,我國的經濟發展與薪資水準一直沒有提高,雖然新加坡、韓國也面臨老人化的問題,但他們的經濟有成長,薪水有提高,所以新加坡與韓國會來跟我們搶外勞,他們會把印尼勞工聘去他們的國家,因為那邊薪水比較高,所以這是嚴重的人力問題,如果政府沒有辦法照顧,10年長照的使用率低,而外勞又變成一個問題,最後結果是什麼?院長,還剩下誰?只剩下自己了!

張院長善政:對,剩下自己人。

吳委員志揚:不是說自己不能照顧父母,照顧父母是天經地義的問題,但我們目前的經濟型態允許這樣嗎?對於要拚事業及基本生活的人還要去照顧父母這部分,政府提供了哪些他們所需要的服務?可能沒有辦法再靠外勞了,院長在這方面有沒有想到比較積極的策略?

蔣部長丙煌:委員指出了一個重點,目前在長照人力上是有問題,委員的圖表也顯示出來了,雖然我們訓練了11萬左右的照顧服務員,但目前實際上投入職場的還不到3萬名,如果把醫院的都放進去大概有超過3萬名,但還不夠2萬多人……

吳委員志揚:部長,你們的照顧服務員是從什麼體系訓練出來的?

蔣部長丙煌:經過勞動部的體系訓練了11萬多人。

吳委員志揚:是學校嗎?還是社會機構?

蔣部長丙煌:不是。

陳部長雄文:勞動部專門為照護員所開設的職訓班。

吳委員志揚:有11萬人參加?

陳部長雄文:對,已經訓練11萬人了。

吳委員志揚:你們訓練了老半天,把這些人訓練完成,真正進入職場的大概只有26%。

蔣部長丙煌:對,只有2萬多人。

吳委員志揚:而且離職率很高,為什麼?因為他們認為這份工作薪水低、不穩定、高工時、沒保障、沒尊嚴,所以年輕人根本不願意做,請問該怎麼辦呢?

蔣部長丙煌:我們是有一些策略,一是希望讓他們覺得從事這項工作的人有往上的可能性,所以我們有規劃照顧服務員、指導員、督導員,然後他們可以變成老闆,就是自己來開業等等,有這樣……

吳委員志揚:請院長督導衛福部與勞動部一定要充分合作,大家都說照顧產業是未來最重要的產業,聽起來很大,但沒有人要去從事,如果沒有人要去從事,這個產業是起不來的,起不來的原因不是沒有人賺錢,而是國家的照護體系嚴重缺乏人力,我覺得這是涉及國家安全的問題,因為這個社會充滿著隨時有人憂鬱症、隨時有人自殺,這是可以想像的狀況。

繼續請教院長,您有沒有聽過「隱形照護人口」的概念?

張院長善政:沒有。

吳委員志揚:商業周刊和天下雜誌等等都有相關的報導,就是我剛才所講的,當機構失靈、外勞短缺的時候,當然就是子女的責任了,預計會有非常多的上班族因為家裡來一通電話,告知其父母倒下了,可能馬上就向公司提出辭職,或是可以有留職停薪、請照顧假等等其他更好的方法,反正就是離開職場。更甚者,由於一個人沒有辦法24小時照顧一位老人家,所以推算一個老人家失能倒下,可能需要兩個人來照顧。換言之,有可能是兩個人要離開職場,大概至少會有150萬人隨時處於這樣的狀態,這就是隱形照護人口。這會嚴重影響勞動部在各個產業的勞動人力規劃,所以這個部分非常嚴重,有關隱形照護人口的部分,也請行政院仔細研究。

新舊政府即將在520交接,本席覺得我們該說真話就要說真話,我們實踐過10年長照,到底有哪些好、哪些不好,我們必須要很清楚的告訴新政府,很多已經做好基礎實驗的事情,不要因為換了一個政府就打掉重做,台灣沒有那麼多的時間,諸如到底要採稅收制還是保險制,學界對此有非常大的爭議,不管哪一個制度都有非常大的缺點,院長這個時候一定要開誠布公,把這個議題交給新政府研究,好不好?

張院長善政:瞭解。

主席:王委員榮璋的書面質詢,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王委員榮璋書面質詢:

本院王委員榮璋,針對國民年金保險民眾繳費率低落,且政府依法應負擔經費長期編列不足,甚至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借支,導致基金財務狀況受到衝擊之情形,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國民年金保險自民國97年開辦以來,繳費率平均約六成,遠低於其他強制性社會保險的收繳情形。保費收入與預估狀況的明顯落差,對基金財務造成相當之衝擊。

二、依據國民年金法第47條規定,衛生福利部應補助之保險費及應負擔之款項,除基本保證年金應編列預算支應外,依序由供國民年金之用之公益彩券盈餘、調增營業稅徵收率百分之一等來源籌措支應。

三、目前公益彩券盈餘遠不足該筆款項支出,行政院卻遲未依據國民年金法第47條之授權,調高營業稅徵收率,以籌措不足之款項,反而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借款,使該基金之財務狀況更為雪上加霜。

四、上述之作法,明顯違反國民年金法第49條:「本保險之財務,由政府負最後支付責任。」之承諾,國民年金保險為我國最晚開辦之社會保險,但財務狀況難稱穩健,行政院與衛生福利部應確實檢討目前預算編列情形。

主席:請黃委員偉哲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黃委員偉哲:(11時52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教院長,您是在2012年進入政府部門服務,就是擔任政務委員,是嗎?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1時52分)主席、各位委員。對。

黃委員偉哲:你進入政府部門服務之前,曾經擔任過Google亞洲營運中心最高主管,是嗎?

張院長善政:硬體營運總監。

黃委員偉哲:您在2012年曾提過上網會塞車的主要元兇是「吃到飽」,院長現在還認為這樣嗎?是因為硬體設備不足還是消費者的使用習慣所造成?

張院長善政:現在到了4G會有一些紓解,因為速度夠快,塞車情況不像以前那麼嚴重。

黃委員偉哲:隨著4G和將來5G的硬體設備革新升級,就可以涵蓋消費者的使用習慣,是嗎?

張院長善政:就消費者的使用心態,其實並不是每個人都需要速度非常快,當速度提升時,不是所有使用者都會用到滿,不過速度提升當然對紓解塞車狀況很有幫助。

黃委員偉哲:那您認為「吃到飽」的問題已經解除了嗎?還是您仍然認為「吃到飽」會造成上網塞車?

張院長善政:政府不會去干預「吃到飽」,我只是說這個模式會誘導使用者比較不會珍惜頻寬資源,其實電信業者也不時想要取消,但是又限於競爭關係。

黃委員偉哲:兩、三年來也都沒有取消。

張院長善政:對,有鑑於業者彼此之間的競爭,如果有人還持續提供「吃到飽」的服務,其實大家就很難做到都不提供。

黃委員偉哲:你覺得這是競爭的好處還是市場失靈?

張院長善政:我覺得競爭的優點就是讓消費者可以多一些使用的福利。

黃委員偉哲:其實網路的使用也是耗能的,比方說,電腦就一直開著,主機和螢幕都繼續運轉,坦白說,這樣也是耗能的。話說回來,方才有提及網路資源是有限的以及提供「吃到飽」的部分,對於社會福利資源,包括健保也是一樣,您覺得健保是要「無限吃到飽」?還是能夠有一些使用的規範?

張院長善政:健保裡面有自付額的部分,除非是一些特殊的疾病,否則其實有自付額……

黃委員偉哲:它要兼顧基本的醫療保障,又要一定程度的讓使用者或高度使用者被監控,比方說,他是真正需要使用而使用,我們就提供,但如果是因為他想要逛醫院或是他個人想要多領藥或是多看幾家,這些有辦法區隔嗎?

張院長善政:透過醫療資訊系統可以找得出來。

黃委員偉哲:可是我們只能去關心他的使用,能否有效降低一些高度使用者……

張院長善政:對於重複用藥,雲端藥歷系統已經開始在降低重複用藥,而且好像效益還不錯。

蔣部長丙煌:跟委員報告,我們有篩出使用超過一定次數的病患,並啟動所謂的輔導計畫,多多少少還是有一些幫助,降低他們去看病的次數。另外,方才院長曾提及我們有雲端藥歷系統,也會降低重複用藥的狀況。不過,從法制面來看是沒有辦法去阻止他們一定不能看或只能看幾次。

黃委員偉哲:對啦!一個把關者是病人,另一個把關者是醫院,當醫師在幫這位病人看病時,電腦上可能會顯示出他一個小時前或半小時前在另一家醫院用同樣的方式看了同樣的病,又要拿這種藥的時候,醫師本身要能夠有所作為。就衛福部或健保署來講,對於這個醫師所開的處方或這個醫師所簽署的診療費用就可以做節制啊!

蔣部長丙煌:我們有核刪的制度。

黃委員偉哲:他給病患這樣的診治服務、開這樣的藥,而他也知道該病患才剛領過這樣的藥時,你們可以不給付給他,健保署可否這樣做?

蔣部長丙煌:我們有審查和核刪的制度。

黃委員偉哲:我當然知道你們有核刪的功能,只不過這部分的核刪要能夠有效。為什麼會提到健保署?剛才從網路一直提到健保,之所以提到這些是因為資源是有限的,其實年金也是一樣,馬總統在2012年就宣示年金制度的改革,當時院長是政務委員,當然這不見得是您所管的,但事實上在行政院院會,那時候的江副院長(即後來的江院長)在主導或是作為一個年金制度改革的小組。請教院長,為什麼馬總統年金制度的改革到現在一直沒有辦法能有比較好的推動?是因為他為了選票,怕會得罪特定族群或階級?或是因為他認為反正不會在他任內引爆?100年的精算和103年的精算都是說107年才會收支不足,會虧損的年代是116年,那時候的精算都是這樣,沒有改變,所以馬總統是不是覺得反正不在他的任內,所以就放它過了?

陳部長雄文:我們在102年時就把年金改革的配套送到立法院,但是當初衛環委員會審查時,認為應該先處理軍公教的年金改革方案,再討論勞工的年金改革,所以才會如此。

黃委員偉哲:現在林前政務委員提出將來的年金制度改革要在一年內送立法院,其實過去馬總統時期也送過年金制度改革,所以立法院是一個重點,而行政團隊的態度也是另一個重點。你覺得年金制度改革應該是軍人保險、公教人員保險或是其他保險一項一項進行,還是所有的人,包括勞工、農民及軍公教,一起協調比較好?

陳部長雄文:以102年送立法院的經驗而言,單獨處理勞工的部分大概不太容易,因為他們一定會要求比較公務員或軍人的條件是不是更好,認為勞工不能得到較差的條件,所以我覺得應該將幾個不同的基金一併處理。

黃委員偉哲:520之後將啟動年金制度改革,請問院長同意將軍公教列為重點嗎?

張院長善政:當然。

黃委員偉哲:是只把軍公教列為重點,還是所有階級一起討論?

張院長善政:委員是指其中沒有勞工嗎?

黃委員偉哲:是勞工和農民皆一起討論,還是只把重點放在軍公教?

陳部長雄文:據我瞭解,蔡總統當選人希望一起邀請勞工,所以應該把大家放在同一個平台,一起討論未來年金保障的制度。

黃委員偉哲:小英提到,馬總統推動年金制度改革時,我們希望推動國是會議,讓不同的階級,如學者、產業界、政府以及被保險人,一起坐下來談,因為產業界牽涉到企業主需要支付的自負額,而被保險人,又分為國民年金、老農津貼、勞工及軍公教的保戶,但是很可惜,那時無法推動國是會議,馬總統提出政黨領袖會議,找幾個政黨講一講而已,但是這樣可能有一點風險。我同意部長剛才說的,應該要讓各個階級、各個階層和各個族群一起討論,這裡的族群不是指人種,而是像軍公教這樣的類別,你覺得這樣會不會比較容易?

張院長善政:是。

黃委員偉哲:另外,請問院長是否有住院的經驗?

張院長善政:有。

黃委員偉哲:原因是什麼呢?

張院長善政:骨折。

黃委員偉哲:那是很久以前嘍?

張院長善政:去年。

黃委員偉哲:立法院最近通過一個建議性質的臨時提案,剛才也有很多委員關心疫情的發展,現在因為疫情造成醫護人員很大的負擔,所以希望能暫緩醫院評鑑,但是衛福部和很多教學醫院還是希望能照期程進行,蔣部長是食安專家,但是醫院有其運作的文化,教學醫院的評鑑牽涉到健保給付,也牽涉到幾大醫院本身的等級及醫療水準,問題是現在僧多粥少,因此逼著大家去競爭有限的教學醫院名額,因為擠進去後,健保給付的等級是不同的。

我們有很多評鑑,像是大學評鑑等,但是在醫院評鑑方面,大家都拼命地去做paperwork、表現功夫或是當兵都經歷過的「高裝檢」等動作,因而造成醫護人員疲於奔命,也導致病患權益受損,因為醫護人員希望重症或難治的病患儘量不要留在醫院,這樣護病比會比較好,而醫護人員的休假也會受到影響,因為這些種種的過程,我們不敢說是造假文化,但事實上這樣的評鑑制度會造成一些問題。當然醫院或許希望趕快評鑑,因為如果變成教學醫院,接下來3、4年的健保給付就會較多,福利也會較好。達到一定醫療水準以上的醫院才可成為教學醫院,可是如果健保給付的教學醫院名額有限的話,是不是要把健保給付的教學醫院和教學醫院的等級予以分開、切割,不要掛勾在一起呢?也就是說,達到健保給付是一回事,教學醫院是否能表示醫療水準等級又是一回事,我這樣講您可以了解嗎?兩者可以脫鉤嗎?

蔣部長丙煌:跟委員報告,脫鉤可能不太容易,以醫學中心為例,我們之所以將該醫院評鑑為醫學中心,就是因為它的成本等各方面較高,才會針對診療費有較多的給付,所以它是不能……

黃委員偉哲:理論上是這樣,但以現在的健保給付來看,粥就是那麼多,只能容許那麼多家教學醫院,但明明很多家醫院的醫療都已經到達一定水準,卻擠不進前8名、前9名,這種情形要怎麼辦?

蔣部長丙煌:所以我們才要評鑑,透過評鑑才可以知道哪些醫院已經到達某種水準,所以我們就可以……

黃委員偉哲:這已經不是在評鑑到達的水準,而是在評鑑排名前幾名。有關這部分,請你們再進一步作思考,好嗎?謝謝院長和部長。

主席:報告院會,上午質詢到此為止,下午1時50分處理臨時提案,下午2時30分繼續開會,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2時3分)

繼續開會(13時53分)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處理臨時提案,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1分鐘。

現在進行第一案,請提案人李委員彥秀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李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現在進行第二案,請提案人吳委員志揚說明提案旨趣。

吳委員志揚:(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2人,認為台鐵普悠瑪西部幹線將於105年4月21日正式行駛,然而除了台北站是第一大站外,全國第二大站桃園站、第三大站中壢站均未設站,這兩站每天各有近十萬人進出,再加上台鐵主要列車的維修保養機廠也設在桃園市楊梅區的富岡,由此可見桃園對於台鐵之重要性。再者,桃園、中壢兩地民眾南來北往很重要的交通工具就是台鐵,一旦少了桃園、中壢這兩站,對於兩百萬名桃園地區民眾的權益與需求是一大傷害,對於台鐵的營收更勢必有嚴重之影響。台鐵設站應有專業考量,不管是距離、人數、設備、發展、車程等各方面都應有綜合評估。本席建請行政院與交通部等相關單位,應針對普悠瑪西部幹線列車之停靠站,重新檢視桃園地區設立之可能性,萬萬不可輕忽桃園市百萬民眾行的權益,以及保障台鐵營收的整體考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二案:

本院委員吳志揚等12人,認為台鐵普悠瑪西部幹線將於105年4月21日正式行駛,然而除了台北站是第一大站外,全國第二大站桃園站、第三大站中壢站,每天各有近十萬人進出,再加上台鐵主要列車的維修保養機廠也設在桃園市楊梅區的富岡,由此可見桃園對於台鐵之重要性。再者,桃園、中壢兩地民眾南來北往很重要的交通工具就是台鐵,一旦少了桃園、中壢這兩站,對於兩百萬名桃園地區民眾的權益與需求是一大傷害,對於台鐵的營收更勢必有嚴重之影響。台鐵設站應有專業考量,不管是距離、人數、設備、發展、車程等各方面都應有綜合評估。本席建請行政院與交通部等相關單位,應針對普悠瑪西部幹線列車之停靠站,重新檢視桃園地區設立之可能性,萬萬不可輕忽桃園市百萬民眾行的權益,以及保障台鐵營收的整體考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據報導,台鐵普悠瑪西部幹線將於四月份正式行駛,未來台北到屏東只要四小時,對於民眾一日生活圈有極大的幫助。然而目前僅停靠松山、台北、板橋、台中、嘉義、台南、高雄、屏東與潮州共9站,不但彌補高鐵之不足,票價也便宜近半,對於民眾是一大福音。

二、然而細究這九站的規劃,台鐵全國前三大站分別為台北、桃園、中壢,其中桃園、中壢每日各有近十萬人的進出,其民眾的權益卻完全被犧牲掉,甚至對於台鐵每日的營收有極大的影響,不得不令人對台鐵此次的規劃,有極大的疑慮,是否有專業之外的考量。從另一角度看,目前這九站彼此間的距離,也不應該成為桃園、中壢應該被犧牲的理由。

三、因此,本席建請行政院與交通部等相關單位,應針對普悠瑪西部幹線列車之停靠站,重新檢視桃園、中壢設站之可能性,以照顧桃園市民行的權益,並保障台鐵營收之整體考量。

提案人:吳志揚

連署人:蔣萬安  曾銘宗  許淑華  柯志恩  陳超明  李彥秀  徐志榮  呂玉玲  陳學聖  陳宜民  盧秀燕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三案,請提案人曾委員銘宗說明提案旨趣。

曾委員銘宗:(13時5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2位委員提案希望國安基金退場,依國家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國安基金進場護盤,以發生國內、外重大事件或國際資金大幅移動,顯著影響民眾信心,致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有失序或有損及國家安定之虞時,始得決議運用資金。但是台股今天收盤指數已高達8,785點,國內外也沒有任何重大事件,資金更是大幅匯入台灣地區,3月分總匯入金額高達43億美元,所以我要利用這個機會跟大家報告,國安基金護盤是一個法律事件,也是一個專業事件,國安基金應該退場了。謝謝。

第三案:

本院委員曾銘宗等12人,鑒於國安基金歷年五次護盤皆是國際或國內之重大情事,近期外資多為淨匯入,國內外並無導致投資人信心不足之重大事件,且台股重新站回8,600點以上,國安基金已不符《國家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八條進場護盤之「國內、外重大事件」、「國際資金大幅移動」等要件,故國安基金應先行退場,把風險交還給市場承擔,實為健全台灣股票市場的長久之計。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依《國家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八條規定,國安基金進場護盤,以發生「國內、外重大事件」或「國際資金大幅移動」,顯著影響民眾信心,致資本市場及其他金融市場有失序或有損及國家安定之虞時,始得決議運用資金。若非有重大之非經濟因素事件致可能引發系統性風險,國安基金仍持續在場上,給予市場國安基金支撐的期待與想法,反而容易造成市場投資人忽略風險控管:

一、國安基金之運用,依據《國家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和《國家金融安定基金動用作業要點》所稱「國內、外重大事件」或「國際資金大幅移動」之情事,且有維持資本市場及金融市場穩定之必要。若非上述事件,國安基金不應進場護盤,否則國安基金係以人為方式介入自由經濟市場,將破壞市場機制,且對國家財政有不利之影響!

二、國安基金歷年五次護盤原因皆是國際或國內之重大情事:

(一)2000年3月台灣第一次政黨輪替加上中國總理朱鎔基恐嚇台灣,企圖影響選舉。

(二)2000年10月網路泡沫、以巴衝突導致原油大漲。

(三)2004年319槍擊案。

(四)2008年全球金融海嘯。

(五)2011-2012年歐債危機。

然近期外資多為淨匯入,國內外並無導致投資人信心不足之重大事件,未影響市場波動,且台股重新站回8,600點以上,故國安基金已不符《國家安定基金設置及管理條例》第八條進場護盤之「國內、外重大事件」、「國際資金大幅移動」等要件,國安基金應先行退場。

提案人:曾銘宗

連署人:黃昭順  柯志恩  陳宜民  許毓仁  王育敏  林麗蟬  廖國棟  吳志揚  李彥秀  徐榛蔚  江啟臣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四案,請提案人黃委員昭順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黃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現在進行第五案,請提案人廖委員國棟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廖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進行第六案,請提案人簡委員東明說明提案旨趣。

簡委員東明:(13時5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4人,鑒於全國許多國家級步道,因風災坍塌而殘破不堪,致使原鄉山林美景被埋沒,十分可惜,亦不利於原鄉交通觀光建設,以橫跨新竹縣尖石五峰的霞喀羅古道為例,為早期當地部落聯外交通要道,目前十分之九均封閉。另外,關門古道(鄰近丹大林道)、八通關日治越道線(自東埔橫越中央山脈至花蓮)同樣是年久失修,殘破老舊。但查閱農委會林務局105年度預算書,僅訂明105年全國維修步道目標僅為「90公里」,實在過少。因此敬請農委會林務局、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相關單位合作加速修復改善全國原鄉步道品質。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說明:

一、關門古道環境現況:國家步道系統西起水里,經拔社埔、地利、巴庫拉斯、卡社、丹大林道、拉夫郎社、丹大溫泉、關門山、倫太文山,東至富源。是清代最晚開鑿的開山撫番道路。此條古道因年久失修,且登山行走的人較少,許多路段已不甚清楚。

二、查農委會林務局105年度預算書預算項目「步道路體及設施維護」卻僅以90公里為目標,不利於原鄉交通觀光建設,敬請農委會林務局、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相關單位合作加速修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第六案:

本院委員簡東明等14人,鑒於全國許多國家級步道,因風災坍塌而殘破不堪,致使原鄉山林美景被埋沒,十分可惜,亦不利於原鄉交通觀光建設,以橫跨新竹縣尖石五峰的霞喀羅古道為例,為早期當地部落聯外交通要道,目前十分之九均封閉。另外,關門古道(鄰近丹大林道)、八通關日治越道線(自東埔橫越中央山脈至花蓮)同樣是年久失修,殘破老舊。但查閱農委會林務局105年度預算書,僅訂明105年全國維修步道目標僅為「90公里」,實在過少。因此敬請農委會林務局、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相關單位合作加速修復改善全國原鄉步道品質。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關門古道環境現況:國家步道系統西起水里,經拔社埔、地利、巴庫拉斯、卡社、丹大林道、拉夫郎社、丹大溫泉、關門山、倫太文山,東至富源。是清代最晚開鑿的開山撫番道路。此條古道因年久失修,且登山行走的人較少,許多路段已不甚清楚。

二、查農委會林務局105年度預算書預算項目「步道路體及設施維護」卻僅以90公里為目標,不利於原鄉交通觀光建設,敬請農委會林務局、內政部營建署、交通部觀光局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等相關單位合作加速修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簡東明

連署人:鄭天財  黃昭順  林德福  曾銘宗  陳學聖  陳宜民  顏寬恒  廖國棟  柯志恩  許毓仁  徐志榮  孔文吉  蔣萬安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七案,請提案人江委員啟臣說明提案旨趣。

江委員啟臣:(13時5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顏寬恒、王惠美、馬文君、許淑華、楊鎮浯、李彥秀等15人,鑑於國會應秉持開放透明精神,實踐「資訊開放」、「資訊透明」、「便捷資訊取得」以及「資訊電子化」等原則,爰建請立法院,應委請公正第三方,立刻進行官方網站及手機程式使用需求調查,針對其使用普及率、滿意度、需求與意見回饋等資料,進行收集歸納統計後公布其結果,並據此著手進行立法院全球資訊官網電腦版及手機版全面改版作業,儘速落實國會開放透明的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七案:

本院委員江啟臣、顏寬恒、王惠美、馬文君、許淑華、楊鎮浯、李彥秀等15人,鑑於國會應秉持開放透明精神,實踐「資訊開放」、「資訊透明」、「便捷資訊取得」以及「資訊電子化」等原則,爰建請立法院,應委請公正第三方,立刻進行官方網站及手機程式使用需求調查,針對其使用普及率、滿意度、需求與意見回饋等資料,進行收集歸納統計後公布其結果,並據此著手進行立法院全球資訊官網電腦版及手機版全面改版作業,儘速落實國會開放透明的目標。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國會應秉持開放透明精神,實錢「資訊開放」、「資訊透明」、「便捷資訊取得」以及「資訊電子化」等原則,故在立法院官方網站及官方手機程式之設計,包括質詢片段,提案內容、協商記錄等等,皆應以開放文件與系統格式(Open Data)呈現,達到「一鍵了然」目標。

二、然以立法院目前三款官方手機程式「立法院」、「立法院議事轉播」、「立法院議事公報電子書」為例,網路隨機調查使用者反映之結果,多數並不知道此三款手機程式之存在,抑或反映其整合及使用友善度仍有大幅改善空間。

三、爰建請立法院,應委請公正第三方,立刻進行官方網站及手機程式使用需求調查,針對其使用普及率、滿意度、需求與意見回饋等資料,進行收集歸納統計後公布其結果,並據此著手進行立法院全球資訊官網電腦版及手機版全面改版作業,儘速落實國會開放透明的目標。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江啟臣  顏寬恒  王惠美  馬文君  許淑華  楊鎮浯  李彥秀

連署人:陳宜民  徐榛蔚  鄭天財  柯志恩  蔣萬安  費鴻泰  高金素梅 許毓仁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交本院資訊處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第八案,請提案人賴委員士葆說明提案旨趣。

賴委員士葆:(13時5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及顏寬恒等16人,回顧我國住宅地震保險開辦十年有餘,由於民眾對於投保政策性住宅地震保險意識缺乏,加上現行政策性住宅地震保險存有若干缺失,難能盡善盡美,與國人殷切期待有極大落差,導致住宅地震保險投保率停滯不前,未能有效大幅提升,使開辦政策性住宅地震保險德政難能彰顯。有鑑於此,為妥善規劃地震危險管理之因應方案,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應於三個月內針對具投保資格民眾應投保而未投保之真正原因,研擬將社會保險概念納入住宅地震險之政策作法,並做一規劃暨執行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八案:

本院委員賴士葆、顏寬恒等16人,回顧我國住宅地震保險開辦十年有餘,由於民眾對於投保政策性住宅地震保險意識缺乏,加上現行政策性住宅地震保險存有若干缺失,難能盡善盡美,與國人殷切期待有極大落差,導致住宅地震保險投保率停滯不前,未能有效大幅提升,使開辦政策性住宅地震保險德政難能彰顯。有鑑於此,為妥善規劃地震危險管理之因應方案,爰提案要求行政院及其相關單位,應於三個月內針對具投保資格民眾應投保而未投保之真正原因,研擬將社會保險概念納入住宅地震險之政策作法,並做一規劃暨執行報告。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賴士葆  顏寬恒

連署人:蔣萬安  簡東明  盧秀燕  陳宜民  徐志榮  費鴻泰  鄭天財  羅明才  馬文君  徐榛蔚  蔣乃辛  張麗善  林麗蟬  林德福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九案,請提案人盧委員秀燕說明提案旨趣。

盧委員秀燕:(14時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1人,有鑑於100年10月25日公布「遷都中台灣」之調查研究指出,71%民眾認為北、中、南、東有發展不平衡的問題,45%贊成首都遷至中台灣。尤其考量災難緊急應變,與均衡地區發展,因此將政治中心遷至中台灣有其必要。台中市地理位置適中、幅員廣闊、經濟繁榮,本席建請行政院優先規劃將「行政院」、「立法院」遷至台中市,並逐步研議整體遷都事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九案:

本院委員盧秀燕、顏寬恒、江啟臣、王惠美、馬文君等11人,有鑑於100年10月25日公布「遷都中台灣」之調查研究指出,71%民眾認為北、中、南、東有發展不平衡的問題,45%贊成首都遷至中台灣。尤其考量災難緊急應變,與均衡地區發展,建立「陪都」城市有其必要。台中市地理位置適中、幅員廣闊、經濟繁榮,本席建請行政院優先規劃將「行政院」、「立法院」遷至台中市,並逐步研議整體遷都事宜。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中興大學商情暨民調中心接受台中市區域發展促進會委託,針對1,068名台灣本島19個縣市的20歲以上民眾進行「遷都中台灣」調查研究,71%民眾認為北、中、南、東有發展不平衡問題,45%則贊成遷都中台灣。

二、日本福島地震後,災情嚴重之餘日本朝野開始積極討論是否建設「陪都」,以防首都東京陷入災難或恐怖攻擊的危機。「陪都」為一種複都制,指一個國家在首都之外另外設立的都城;陪都至少是區域中心城市,而個別陪都實際就是全國性的政治中心或實際上的首都。反觀我國,首都台北市距離台電核一、核二、核四廠僅二十多公里,一旦發生類似日本之核災,首都恐將全面癱瘓。建設陪都以為因應,有其必要。

三、近年來政府針對雙北房價過高之合理房價措施,即是為了解決經濟、人口過於集中問題。尤其今五都合併升格後,中央更應考量北中南之區域平衡發展。台中市地理位置適中、幅員廣闊、經濟繁榮,本席建請行政院優先規劃將「行政院」、「立法院」遷至台中市,並逐步研議整體遷都事宜。

提案人:盧秀燕  顏寬恒  江啟臣  王惠美  馬文君

連署人:曾銘宗  張廖萬堅 黃國書  吳志揚  林德福  林麗蟬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有關建請行政院遷建並逐步研議整體遷都事宜,函請行政院研處;有關本院遷建部分,交本院總務處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十案,請提案人林委員俊憲說明提案旨趣。

林委員俊憲:(14時2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5人,鑒於電子競技產業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無界行銷,電競市場產值帶動的龐大產業鍊,需要政府的重視。不能漠視全球潮流與電競產業的商機。建請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進行跨部會整合,將電子競技產業列入國家重點發展項目,進一步有系統的規劃、輔導電競產業。勿讓臺灣喪失目前在電競產業內的優勢,淪於全球電競產業鍊的末端。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案:

本院委員林俊憲等15人,鑒於電子競技產業是低成本、高收益的無界行銷,電競市場產值帶動的龐大產業鍊,需要政府的重視。不能漠視全球潮流與電競產業的商機。建請行政院應責成相關單位,進行跨部會整合,將電子競技產業列入國家重點發展項目,進一步有系統的規劃、輔導電競產業。勿讓臺灣喪失目前在電競產業內的優勢,淪於全球電競產業鍊的末端。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臺灣的遊戲市場高居全球第15名,許多看好電競產業潛力的企業主,以重金培訓競技選手。玩家可以自錄遊戲影片,以個人創意解說遊戲內容,上傳至網路平台,成為世界知名的實況主。以實況平台Twtich為例,每月來自台灣的不重複網友高達450萬人,並帶來10億分鐘的觀看時間。台北市甚至是Twtich全球使用率最高的城市。

二、電競產業也會帶動IC產業總體產值,全球各大廠商搶進電競市場,國內PC兩大龍頭宏碁、華碩積極發展電競NB事業。根據MIC統計,2015年電競NB約佔整體NB市場5-10%,約有700-800萬台規模,在出貨衰退的整體趨勢下,高價的電競NB反而逆勢成長。

三、因應電子競技業的世界趨勢與龐大的商機,世界各國推出各項政策宣導電子競技活動,法國議會甚至為電競訂立專法,以國家之力推動電子競技產業的發展。

四、政府對於電競的定義、行政歸屬,仍缺乏共識,台灣電競產業迫切需要政府關注與整合,建請國家發展委員會儘速將電競產業增列為『國家重點發展項目』,除了讓電競運動成為台灣的正式運動項目,也能令民間資源更有效地投入到電子競技運動產業。

五、並建議國發會應扮演跨部會整合角色,同步協調教育部、文化部以及科技部等部會,儘速完成對電競產業鏈的詳盡調查,進一步有系統的規劃、輔導電子資訊產業鏈的上中下游業者,不要讓台灣在下一波全球新興產業中缺席,要能順勢逆流而上,在全球電競市場上大步向前!

提案人:林俊憲

連署人:鄭運鵬  黃偉哲  徐國勇  李俊俋  鄭寶清  葉宜津  吳琪銘  羅致政  莊瑞雄  蔡適應  余宛如  陳素月  陳曼麗  蘇巧慧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十一案,請提案人黃委員偉哲說明提案旨趣。

黃委員偉哲:(14時3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1人,鑒於近期流感疫情延燒,併發重症案例居高不下,已對醫護界造成巨大負擔,而同時在禽鳥間傳播的禽流感疫情也節節上升,如果人禽接觸沒有防疫措施,恐怕造成病毒變異,而使流感疫情有更大規模的擴散。為此,建請衛福部與農委會,加強監控疫情,擬定防疫方案並強力宣導,以使流感疫情能獲控制而解除。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一案:

本院委員黃偉哲等11人,鑒於近期流感疫情延燒,併發重症案例居高不下,已對醫護界造成巨大負擔,而同時在禽鳥間傳播的禽流感疫情也節節上升,如果人禽接觸沒有防疫措施,恐怕造成病毒變異,而使流感疫情有更大規模的擴散。為此,建請衛福部與農委會,加強監控疫情,擬定防疫方案並強力宣導,以使流感疫情能獲控制而解除。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最近三個月我國流感疫情失控,截至4日併發重症案例已達1,078例,更有68名死亡病例,這波疫情來勢洶洶,造成醫院的急診醫護人力負擔沉重,在學校方面,已有50校71班停課,雖然衛福部疾管署認為高峰期已過,現在無訂定停課標準的必要近來天氣反覆,但如果認為高峰期已過而鬆懈防疫,可能造成疫情反覆。

二、在台灣,2016年開始,禽流感有捲土重來的趨勢,就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的統計資料來看,截至3月2日止,送檢的養殖場數有23場,確診有21場,而完成撲殺的已有20場,總撲殺家禽已破10萬隻,統計曲線仍為上升態勢,顯示禽流感的防疫控制上,仍有待加強。

三、雖然目前為止台灣尚未傳出禽傳人病例,而流感也有逐漸下降的趨勢,然而如果人禽接觸沒有採取適當防疫措施,恐怕會造成病毒變異而形成人禽共通,甚至大規模人傳人的新病毒,屆時對於現在的醫護體系、甚至於國民健康皆有重大的影響。

四、綜上所述,衛福部疾管署與農委會防檢局應擬定監控機制,並加強宣導防疫措施,以避免疫情反覆,甚或病毒變異而造成大規模流行,以維國人健康。

提案人:黃偉哲

連署人:劉櫂豪  陳歐珀  余宛如  蔡易餘  王定宇  李應元  楊 曜  高志鵬  林岱樺  邱議瑩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十二案,請提案人林委員德福說明提案旨趣。

林委員德福:(14時4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9人,有鑑於台灣的創意及研發創新能量舉世聞名,政府為促進我國產業科技發展,鼓勵專利研發,訂定「發明創作獎助辦法」,以帶動研究創新風氣。然而,自103年起國家發明創作獎從每年1次改為2年1次,獎金獎項也縮水。本席認為為彰顯政府鼓勵重視專利研發之立場,促進專利申請意願,應檢討修定「發明創作獎助辦法」,爰建請行政院應擬定具有獎勵性質的專利申請補貼政策。例如:取得歐盟、美國專利者,優先補助,每件獎助金補助從現行10萬元至40萬元,研擬調高至100萬元,協助發明者在國內及海外申請專利保護,鼓勵保障其科技研製成果,促進國內產業發展升級。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二案:

本院委員林德福等19人,有鑑於台灣的創意及研發創新能量舉世聞名,政府為促進我國產業科技發展,鼓勵專利研發,訂定「發明創作獎助辦法」,以帶動研究創新風氣。然而,自103年起國家發明創作獎從每年1次改為2年1次,獎金獎項也縮水。本席認為為彰顯政府鼓勵重視專利研發之立場,促進專利申請意願,應檢討修定「發明創作獎助辦法」,爰建請行政院應擬定具有獎勵性質的專利申請補貼政策。例如:取得歐盟、美國專利者,優先補助,每件獎助金補助從現行10萬元至40萬元,研擬調高至100萬元,協助發明者在國內及海外申請專利保護,鼓勵保障其科技研製成果,促進國內產業發展升級。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105年02月,依據美國、日本、歐洲、南韓、中國大陸五大專利商標局已公布的最新統計資料顯示,國人在五大局商標註冊的申請件數,在美國、日本及中國大陸均有成長。國人2014年在中國大陸申請14,676件,較上年增加49.1%。此外,向美國及日本分別申請1,782件(2015年)及708件(2014年),增加3.7-6.5%不等,但在歐洲及南韓的申請件數則大幅下滑1成以上。

二、為促進發明專利加速釋放到業界運用,提升國內經濟發展,政府目前正積極推動「發明專利產業化」,協助產、學、研及個人發明人研發所獲致之專利及技術(簡稱專利技術)進行產業化過程,創造經濟利益。

三、但綜觀來看,台灣企業以中小企業為主體,不如大型企業有豐沛預算投入專利佈局,由於專利規費是一筆不小成本支出,尤其是國外專利更為昂貴,通常中小企業創新與研發的意願相對來的低。若無適當的獎勵誘因,難以引導中小企業投入申請專利,進而朝專利策略布局前進。

提案人:林德福

連署人:黃昭順  張麗善  徐志榮  王金平  賴士葆  柯志恩  費鴻泰  林麗蟬  許毓仁  簡東明  王育敏  廖國棟  吳志揚  楊鎮浯  林為洲  曾銘宗  徐榛蔚  陳宜民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十三案,請提案人羅委員明才說明提案旨趣。(不在場)羅委員不在場,本案暫不予處理。

現在進行第十四案,請提案人蔣委員乃辛說明提案旨趣。

蔣委員乃辛:(14時6分)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等18人,有鑑於PM2.5 (微懸浮微粒)已被WHO列為一級致癌物,而美國醫學研究證實PM2.5 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人就少活7到8個月,還會使肺癌死亡率增加8%;2014年WHO報告,全球每年因為PM2.5 死亡的人數高達700萬人,佔全球死亡人數1/8,因此初估台灣至少每年有3萬人受害。同時台灣多項醫學研究也證實,十大死亡原因中,除了事故死亡外,有九項與PM2.5 濃度有關。另有多名學者將PM2.5 的濃度與各縣市平均餘命反推,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壽命將減少0.7歲。為維護國人健康,本席等要求政府比照WHO決議,將PM2.5 列為一級致癌物;國內PM2.5 標準亦比照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年均標降為10微克/立方公尺,日均標降為25微克/立方公尺,有效規範各污染源排放總量。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四案:

本院委員蔣乃辛等18人,有鑑於PM2.5 (微懸浮微粒)已被國際癌症總署列為一級致癌物,而美國醫學研究證實PM2.5 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人就少活7到8個月,還會使肺癌死亡率增加8%;2014年WHO報告,全球每年因為PM2.5 死亡的人數高達700萬人,佔全球死亡人數1/8,因此初估台灣至少每年有3萬人受害。同時台灣多項醫學研究也證實,十大死亡原因中,除了事故死亡外,有九項與PM2.5 濃度有關。另有多名學者將PM2.5 的濃度與各縣市平均餘命反推,每增加10微克/立方米,壽命將減少0.7歲。為維護國人健康,本席等要求政府比照國際癌症總署決議,將PM2.5 列為一級致癌物;國內PM2.5 標準亦比照世界衛生組織(WHO),將年均標降為10微克/立方公尺,日均標降為25微克/立方公尺,有效規範各污染源排放總量。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提案人:蔣乃辛

連署人:曾銘宗  許毓仁  柯志恩  許淑華  吳志揚  陳宜民  黃昭順  廖國棟  簡東明  林麗蟬  李彥秀  蔣萬安  陳學聖  盧秀燕  陳超明  徐榛蔚  楊鎮浯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十五案,請提案人何委員欣純說明提案旨趣。

何委員欣純:(14時7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何欣純、黃國書、張廖萬堅、陳學聖等12人,針對空氣品質不良將有害國人健康,我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以全年平均計算,且針對空氣污染警戒時,僅有「因應不同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爰提案要求增加空氣品質監測站,至全國每鄉鎮市各一測站,並要求政府訂定空氣污染警戒時戶外活動與體育賽事應變措施。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五案:

本院委員何欣純、黃國書、張廖萬堅、陳學聖等12人,針對空氣品質不良將有害國人健康,我國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以全年平均計算,且針對空氣汙染警戒時,僅有「因應不同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爰提案要求增加空氣品質監測站,至全國每鄉鎮市各一測站,並要求政府訂定空氣污染警戒時戶外活動與體育賽事應變措施。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空氣品質不良造成國人健康負擔,細懸浮微粒(PM2.5)濃度增加,將影響呼吸道、心血管,而對PM2.5 的管制工作刻不容緩。我國於民國101年將PM2.5 納入空氣品質標準,且行政院施政報告指出,「本期空氣品質對人體健康不良站日數(PSI> 100)比率為0.59%,空氣污染持續減量」;104年全國PM2.5 年均值為27(微克/立方公尺),是世界衛生組織(WHO)標準值的2.7倍,其中台中市PM2.5 平均值為29,將近標準值的三倍。

二、政府推動空氣污染防制措施,以全國全年平均計算;然我國空氣品質因區域、季節而不同,允宜增加空氣品質監測站,至全國每鄉鎮市各一測站,以了解分區域之空氣品質與空氣污染防制措施實際成效。

三、有鑑於空氣污染警戒時,進行戶外活動或運動賽事,反有害健康,導致民眾健康問題;然目前僅擬具「因應不同空氣品質之運動建議」,卻無應變措施;爰要求政府應建立一套空氣污染警戒體育賽事處理機制,訂定空氣污染警戒區,政府單位舉辦之戶外活動與體育賽事應變處理辦法,以保障民眾權益與健康。

提案人:何欣純  黃國書  張廖萬堅 陳學聖

連署人:吳思瑤  鍾佳濱  鄭麗君  蔡培慧  蘇治芬  洪慈庸  蕭美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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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十六案,請提案人張委員麗善說明提案旨趣。

張委員麗善:(14時8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張麗善等12人,鑑於雲林北港是花燈的故鄉,建請行政院核定2017年台灣燈會主辦縣市為雲林縣外,並在北港籌設一處結合宗教與花燈文化觀光園區,未來在各縣市年度燈會過後,將相關主燈、副燈及花車等具有展示價值的藝術品,集中保留於雲林北港供國人觀賞同樂,此舉除得以促進地方觀光發展,亦能傳承北港是花燈的故鄉之歷史文化意義。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六案:

本院委員張麗善等12人,鑑於雲林北港是花燈的故鄉,建請行政院核定2017年台灣燈會主辦縣市為雲林縣外,並在北港籌設一處結合宗教與花燈文化觀光園區,未來在各縣市年度燈會過後,將相關主燈、副燈及花車等具有展示價值的藝術品,集中保留於雲林北港供國人觀賞同樂,此舉除得以促進地方觀光發展,亦能傳承北港是花燈的故鄉之歷史文化意義。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燈會起源於1990年「台北燈會」,2001年改名「台灣燈會」巡迴全台各地舉辦,唯28年來雲林從未舉辦,也未曾有使用完畢之主燈、花車等相關燈會藝品安置於雲林供觀光發展之紀錄。

二、雲林縣北港鎮是花燈的故鄉,已有一甲子的歷史,堪稱全台元宵燈會主要發源地,到北港看花燈,是台灣人值得懷念的共同記憶。

三、建請行政院以雲林北港鎮為主,促成2017年台灣燈會在雲林舉辦,並結合宗教與花燈工藝等文化特色為概念發想,在北港打造為具有地方特色的宗教與花燈文化園區,再現北港昔日風華,期使北港觀光大橋及北港朝天宮周邊成為社區居民及遊客的休閒好去處。

提案人:張麗善

連署人:廖國棟  柯志恩  徐志榮  陳宜民  林德福  許淑華  孔文吉  鄭天財  江啟臣  王惠美  林麗蟬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進行第十七案,請提案人張廖委員萬堅說明提案旨趣。

張廖委員萬堅(14時9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張廖萬堅、張宏陸、何欣純等17人,鑒於國道一號中清交流道目前以平面銜接台74線快速道路,每逢交通尖峰時段,環中路、中清路口就塞車嚴重,不僅用路人飽受塞車之苦,住在中清交流道附近民眾更是苦不堪言。尤其在台74線道路於民國102年全線通車後,南下北上的中港、中清交流道不但壅塞,也影響到台灣大道的車流順暢,亟需改善。為了能有效分散車流,需要南下北上的車輛,直接上交流道,不必再下到平面車道,建請行政院儘速通過中清交流道增設一條高架系統交流道,銜接台74線的工程計畫,並督促工程早日完工,以紓解中清交流道及其周邊道路長期車潮壅塞情況。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十七案:

本院委員張廖萬堅、張宏陸、何欣純等17人,鑒於國道一號中清交流道目前以平面銜接台74線快速道路,每逢交通尖峰時段,環中路、中清路口就塞車嚴重,不僅用路人飽受塞車之苦,住在中清交流道附近民眾更是苦不堪言。尤其在台74線於民國102年全線通車後,南下北上的中港、中清交流道不但塞,也影響到台灣大道的車流順暢,亟需改善。為了能有效分散車流,需要南下北上的車輛,直接上交流道,不必再下到平面車道,建請行政院儘速通過中清交流道增設一條高架系統交流道,銜接台74線的工程計畫,並督促工程早日完工,以紓解中清交流道及其周邊道路長期車潮壅塞情況。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台七十四線快速道路崇德、中清路高架路段在民國102年年底啟用,目前台中市東區、太平及大里等地區民眾欲通往國道一號,多直接穿越臺中市區,或由臺七十四線北屯交流道轉接國道一號大雅交流道北上,使已經壅塞之大雅交流道暨連絡道及中清路等周遭道路交通更加壅擠。

二、為能有效分散車流,交通部研究於國道1號臺中路段增設系統交流道銜接臺74線中彰快速公路,使車流先由大里、太平、潭子、西屯、或南屯交流道等上臺74線後,直接由系統交流道銜接國道1號北上,不須經由大雅連絡道及中清路,可紓解當地交通壅塞。

三、「國道1號臺中路段增設系統交流道銜接臺74線工程」能進一步解決臺中路段交流道周邊路段壅塞、回堵主線問題,惟目前該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尚待行政院核定,建請行政院儘速核定,並監督其能早日完工,使臺中路段交流道周邊路段壅塞、回堵主線問題能早日獲得解決。

提案人:張廖萬堅 張宏陸  何欣純

連署人:蔡適應  陳賴素美 吳玉琴  顧立雄  黃國書  蕭美琴  李俊俋  陳其邁  莊瑞雄  許智傑  蘇巧慧  陳明文  陳 瑩  吳焜裕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回頭處理第一案,請李委員彥秀說明提案旨趣。

李委員彥秀:(14時11分)主席、各位同仁。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3人,建請行政院檢討目前台灣基層社工人力不足、勞動環境不佳、人身安全缺乏保障問題,導致社工員經常面臨高案量、高工時、高壓力的三高困境,甚至影響本國社會福利服務品質。本席鑒於台灣社會多元發展、人口老化快速,社工需求越來越高,故提出本案,建請行政院及相關部會重新評估、檢討目前社工人力配置及規劃需求,更要保障社工師的勞動條件及職涯發展,俾利推動我國各項福利工作。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第一案:

本院委員李彥秀等13人,建請行政院檢討目前台灣基層社工人力不足、勞動環境不佳、人身安全缺乏保障問題,導致社工員經常面臨高案量、高工時、高壓力的三高困境,甚至影響本國社會福利服務品質。是否有當?請公決案。

說明:

一、根據行政院101年「充實地方政府社工人力配置及進用計畫」,預定至民國105年各縣市社工人員總數再增置1,462人,使公部門之社工人員總數達3,052人,加上委託民間辦理之1,416人,地方社工人員可達應配置員額數4,468人。以達到每個位社工員服務5,640人次為目標。

二、除該目標仍遠低於歐美國家外,應該進一步檢討外,社家署公布資料最新截至103年為止,具有公職身分的社會工作師仍只有842人,社會工作人員2,476人,仍只有3,318人,距離目標仍遠。除了社工勞動環境惡劣外,更直接影響我國社會工作推展。

三、本席鑒於台灣社會多元發展、人口老化快速,社工需求越來越高,故提出本案,建請行政院及相關部會重新評估、檢討目前社工人力配置及規劃需求,更要保障社工師的勞動條件及職涯發展,俾利推動我國各項福利工作。

提案人:李彥秀

連署人:江啟臣  許淑華  盧秀燕  許毓仁  陳宜民  徐榛蔚  簡東明  柯志恩  陳超明  徐志榮  林麗蟬  蔣萬安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函請行政院研處。」請問院會,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報告院會,今天的臨時提案均已處理完畢,下午2時30分繼續進行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質詢,現在休息。

休息(14時12分)

繼續開會(14時30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之質詢。

請張委員宏陸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張委員宏陸:(14時31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記不記得本席上次請教過您,有關學校對ADHD進行過度粗糙的篩檢後請孩子就醫的問題?今天本席想請教您與衛福部蔣部長,知不知道很多縣市政府對ADHD的學童篩檢十分粗糙,之後又很粗糙的決定投藥?您知道這件事嗎?

主席:現在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4時32分)主席、各位委員。上次您已經提過了。

張委員宏陸:我問的是部長知不知道?

蔣部長丙煌:我知道,但是目前全國並沒有大量篩檢的計畫。過去在新北市政府是有執行過,但是去年開始就停掉了。目前我們有一個流行病調查的委託計畫,該計畫是委託台大高淑芬教授調查的,不過這並不是一個篩檢的計畫。

張委員宏陸:請問您知不知道新北市後來為什麼會停掉?

蔣部長丙煌:就我所瞭解,委員在新北市也對這項議題提出一些意見,我想新北市可能是參考委員的意見後停掉的。

張委員宏陸:這是我的堅持,我讓預算無法動支。在衛福部裡,國民健康署主管罕見疾病,社會及家庭署主管早療,當然還有很多其他的署。請問ADHD是歸哪一個署主管的?

蔣部長丙煌:目前應該是社會及家庭署,因為此病症與早療類似。

張委員宏陸:你確定?

蔣部長丙煌:應該是。

張委員宏陸:我再請問你一次,你確定嗎?

蔣部長丙煌:應該是。

張委員宏陸:可是我手上的資料卻並不歸在社會及家庭署。你知不知道台灣現在有很多諸如亞斯伯格症、ADHD過動症等……

蔣部長丙煌:有些是歸在心理及口腔健康司……

張委員宏陸:其實我要請教您的是,我們政府有沒有關心過這個問題。我再請問您一次,此病症是歸哪一署管?

蔣部長丙煌:國民健康署。

張委員宏陸:你確定是國民健康署?

蔣部長丙煌:請委員指教。

張委員宏陸:我不公布答案,如此做並不是我故意對你不敬,我只是想瞭解政府對於這類孩子的態度是什麼。結果,連您都不是很清楚該疾病是歸哪一署主管,但我不認為這是一個非常小的事情。無論從報章雜誌還是從新聞報導,大家一天到晚都在提過動兒,所以這樣的人應該很多,但是如果現在有這樣的小朋友要去醫院掛門診,你知不知道大概要排多久?

蔣部長丙煌:我不是很清楚。

張委員宏陸:國內這方面的診療和醫生是少之又少,病患就診通常要排上好幾個月。部長,我們能不能多提供這類的醫生,多開一些門診,讓很多無助的家長可以讓其子女有正確的診斷,得到正確的治療?你認不認為應該要這樣做?

蔣部長丙煌:若有這樣的需求,我們當然要提供這樣的服務。

張委員宏陸:政府可不可以馬上著手進行?

蔣部長丙煌:我會回去瞭解目前醫師看診的人數和需求是不是有不足的現象。如果真有不足,我們當然會想辦法去強化。

張委員宏陸:你也不用回去問,稍後如果你有時間,上網查詢就有很多相關文章了,這方面的醫療確實是少的不得了。我真的很希望院長與部長能瞭解,有很多學生家長,他們真的很需要這方面的醫療。所以,政府能不能趕快去做,比如設定要在半年或1年之內達到什麼目標,然後慢慢去做?請問,對於這點,你們可不可以做到?

蔣部長丙煌:沒有問題,我回去就會交代。

張委員宏陸:為什麼當初我會很反對在學校篩檢兒童有無ADHD症侯群?因為很多學生家長對於這類疾病很不瞭解,一收到學校通知,就開始對學生投藥。我希望我們能像國外一樣,透過行為治療讓我們的孩子有個正常發展的管道,而不希望衛福部任由醫生替學生做篩檢之後就投藥。你覺得這點可不可以做得到?

蔣部長丙煌:因為這部分比較專業,行為治療當然是必要的,但有必要的時候,在醫生的判斷之下投藥,可能也是有此必要。不過,目前是不是有過度投藥的現象?這是我必須要瞭解的問題。

張委員宏陸:就我瞭解,目前確有過度投藥的問題,但這是你的專業,所以我也請你去好好地瞭解,以解決這個問題。

我之前有請教過院長,因為上次你要求給你兩個禮拜的時間,而兩個禮拜的時間還沒到,我當然不會再要求你。可是,我真的很希望其他縣市不要再有這樣的作法,因為依行政法第七條來看,學校這麼粗糙的篩檢方式,其目的的正當性、手段的必要性以及限制的妥當性等都在在地違反了行政法的原則,不曉得院長同不同意?

張院長善政:如何讓學校進行適當的篩檢,以平衡您剛才提到的幾項缺點,的確是可以去好好規劃的。

張委員宏陸:請部長瞭解這個疾病是歸哪個署主管,不過就我所知,這是完全查不到資料的,這就是我們政府對此事的輕忽,也完全沒有作為,希望這點可以馬上改進。

另外,請教部長,你知道我們腸病毒的停課標準嗎?

蔣部長丙煌:是「727」。

張委員宏陸:那麼流感的停課標準呢?

蔣部長丙煌:流感沒有制定停課標準。

張委員宏陸:為何不制定?

蔣部長丙煌:這兩者是不太一樣的疾病,流感是有疫苗的;再者,關於停課與否,我們曾邀請專家學者討論過,他們一致認為這沒有必要制定停課標準,且根據我們獲得的訊息,有時停課反會造成疫情更嚴重,因為如果這些孩子在家裡沒有受到適當的照顧,或是被送到安親班之類,反而會造成困擾,所以最後的決定是不要制定停課標準;但是如果地方有特殊情況,他們可以考量自己的狀況進行處置。

張委員宏陸:就是因為沒有統一標準,造成各縣市的標準不一。

蔣部長丙煌:我們非常建議不要停課,但是生病的學生應該回家自我健康管理,亦即在家修養,而不要影響別人。

張委員宏陸:專家學者當然這樣和你說,可是本席一直認為執政者或部會首長不要都聽專家學者的意見,專家學者的意見要聽,然而我們國家就是聽太多,這和實際執行面又不一樣,如此造成國家很多問題。

其實有很多家長知道他們的孩子罹患流感,卻由於沒人照顧,只好讓他們到學校上課,如此反而造成更多傳染。你們有發現這樣的問題嗎?

蔣部長丙煌:是,可能有這樣的問題,所以學校也要特別注意。

張委員宏陸:不是可能,這是有的;關於這點,專家學者建議你們要如何處理?

蔣部長丙煌:我們必須對於衛生教育多下點功夫,也呼籲學校多注意學生的健康。

張委員宏陸:這應該要有全國統一的標準,統一標準不是說要他們強制停課或其他,但是這總要讓全國有共同標準,就像腸病毒一般。再者,達到這個標準後,讓學校的校長、家長會和家長都知道這個學校、這個班級有多少人罹患流感,並讓家長和校長、老師一起決定是否停課。至少要建立一個制度,而不是專家學者建議不要停課比較好,你們就不建立標準,讓各縣市自由發揮、各行其事。你認為這應不應該全國制定一個低標或高標,方能讓各縣市或學校有所依循?

蔣部長丙煌:這個議題已經過滿多的討論,剛剛我也和委員報告過,我們曾邀請傳染病的專家研議,目前他們的建議是不要制定。不過,各方可能有不同的看法,所以雖然今年流感疫情的高峰已過,但是我們可以針對今年的情況進行檢討再來看看。

張委員宏陸:本席知道今年流感疫情的高峰已過,不過,雖然今年已過,未來二十年、三十年還是有可能遇到。

蔣部長丙煌:是,所以我們會重新檢討。

張委員宏陸:因此本席才說你們要趁這個機會趕快制定一個標準。

蔣部長丙煌:我們會來檢討。

張委員宏陸:你們應該要制定出全國的低標或高標,之後達到警戒時,學校才有機制儘快運作,決定是否停課或其他,不能像現在這般漫無標準。請問部長的看法。

蔣部長丙煌:我們可以再檢討。

張委員宏陸:謝謝。最後,請教院長,本席今天看過你們的財產申報資料,有一點滿有趣,院長好像滿喜歡運用美金購買基金。

張院長善政:那是個人理財的作法,我也講不出大道理,就是認為這樣做應該是OK的。

張委員宏陸:新台幣也可以購買基金啊!

張院長善政:也可以。

張委員宏陸:你擁有二十幾筆的股票資料,很多都是科技類股或電子股。

張院長善政:那是我太太的,我從來不購買股票,股票都是公司給的,以前宏碁給一些,之後Google也給一些,我自己從來沒有購買過一張股票。

張委員宏陸:本席比較有興趣在於,你太太購買股票的時間點。

張院長善政:現在都已信託。

張委員宏陸:她是在您進入政府單位之前購買的,或是在之後購買的,或現在還有購買?

張院長善政:進入政府單位後,應該就不太能購買,那些應該都是以前購買的,且都已信託才對。

張委員宏陸:這不能講「應該」。

張院長善政:我沒有很約束我太太的理財行為。

張委員宏陸:對於這點,你要查清楚,不然人家來查時,你要有一套說法吧!

張院長善政:謝謝委員。

主席:報告院會,現正在議場二樓貴賓席者是本院蘇院長接待的比利時聯邦眾議院副議長貝可女士,我們在此歡迎貝可副議長和所有訪問團的團員;同時在旁聽席者為北一女和政大的同學,我們一併歡迎。

請洪委員宗熠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洪委員宗熠:(14時47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請問院長,看到「六輕飄毒傳千里,誰來負責?」,你會想到哪一個縣市?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4時47分)主席、各位委員。雲林縣。

洪委員宗熠:院長對於這個地理位置滿清楚,請問你瞭解六輕台塑每年排放的空氣污染量大概是多少?你有數字嗎?

張院長善政:我沒有數字。

洪委員宗熠:請問環保署署長知道嗎?說說六輕就好。

魏署長國彥:現在我手上沒有數字,不過,我們有清冊,可以馬上查得到。

洪委員宗熠:沒關係,據本席手中的資料,台塑六輕一年排放的空氣污染量大概是8.16萬公噸;至於數字是否正確,這沒有關係。院長或署長認為這些空氣會不會危害到鄰近居民的身體健康?以你們個人的觀點或專業的觀點而言。

魏署長國彥:這有很多的公共醫學研究,他們認為空氣污染對於鄰近地區的居民健康會有影響。

洪委員宗熠:本席以學者研究為例,民國99年台大詹長權教授曾進行研究,其研究為雲林縣98年沿海地區空氣污染物及環境健康世代研究計畫,這個研究報告提到六輕石化工業生產的原物料及相關副產物共約225種,其中132種具潛在急性、慢性或致癌性健康危害。你認為這樣的研究有沒有依據?

魏署長國彥:我想詹副院長是國內知名學者,他也是經過非常好的科學方法來調查,應該有其可信性。

洪委員宗熠:應該有其可信性,這是他研究報告的第一點。他的研究報告總共有六點,第二點,麥寮鄉急性骨髓樣白血病發生率在六輕運轉4至7年後,顯著增加。第三點,台西鄉惡性腫瘤及肺癌死亡率在六輕運轉4至6年後明顯增加。第四點,六輕週遭鄉鎮,包括麥寮、台西、東勢、崙背、四湖等鄉鎮,全癌症發生率比工業區運轉前明顯增高。第五點,六輕排放的揮發性氣體與當地民眾的健康有顯著相關。第六點,風吹向10公里範圍內,以大城鄉和雲林縣斗六對照,發現其中10種重金屬濃度確實比斗六對照區高出甚多。上述六點都是詹教授的研究報告。

另外,這張圖表是有關9種可能致癌重金屬可能引發的癌症項目,包括肺癌、鼻竇癌等,並會造成肺部、皮膚、血管等病變,這些詹教授都有提到。院長,依照這樣的研究結果,以你的認知,你認為六輕對民眾健康的危害嚴不嚴重?

張院長善政:我覺得是有影響。

洪委員宗熠:是有影響,至於嚴不嚴重,我想你在這邊也不敢明確表態。沒關係,院長,現在我請你看一段影片。

(播放影片)

洪委員宗熠:院長,這個是現在網路上點閱率非常高的一段影片,片名叫做「海鳥阿嬤」。剛剛影片中提到台西村,院長知道台西村在哪裡嗎?

張院長善政:在六輕旁邊。

洪委員宗熠:屬於哪個縣?

張院長善政:雲林。

洪委員宗熠:那你答錯了!台西村是在彰化縣大城鄉。

張院長善政:委員是說台西村還是台西鄉?

洪委員宗熠:我剛剛是講台西村,影片中的阿嬤也是講台西村。

張院長善政:喔!我以為是台西鄉,對不起。

洪委員宗熠:院長剛才說台西鄉,其實雲林縣台西鄉跟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都位在六輕旁邊,他們距離六輕大概都只有10公里左右,本席現在要跟院長分享的,是屬於我們彰化縣的狀況。彰化縣鄰近六輕的鄉鎮,包括大城鄉、芳苑鄉、二林鎮、竹塘鄉、埤頭鄉、溪州鄉,這幾個鄉鎮都在距離六輕20公里以內,在詹長權教授的研究報告內,他有針對台灣的風向進行研究,該研究提到依據風向,六輕排放的氣體大概有17.77%吹向雲林縣,有19.78%吹向彰化縣。剛剛那個「海鳥阿嬤」姓許,她是本席的長輩。院長,大城鄉上面就是二林鎮,本席就住在二林鎮,所以本席一直認為六輕除了危害雲林縣居民健康之外,對我們彰化縣居民也有健康危害,對此,你認不認同?

張院長善政:照這個風向的分析看起來,應該是。

洪委員宗熠:而且這個影響,彰化縣居民比雲林縣居民還要嚴重!本席再提供兩個明顯的證據給院長看,這是詹長權教授103年針對彰化縣大城鄉台西村和頂庄村居民做的尿液研究,很明顯可以看出,大城鄉民眾尿液裡的危害物質含量,比雲林縣民眾還要高,在35歲到55歲間,大城鄉鄉民比雲林縣鄉民多出5.5倍;55歲到85歲間是多出5.6倍,這是尿液部分。另外,在空氣品質影響人體肺部的部分,彰化縣民的癌症發生率高於全國,大城鄉鄉民的癌症發生率又高於彰化縣,所以大城鄉鄉民呼吸器官罹患癌症的比率是非常非常高的。看到這樣的研究,院長有什麼樣的感想?

張院長善政:很難過。

洪委員宗熠:本席跟你一樣,非常難過,因為本席就是在地居民。早期我們一直把六輕對於人體健康的危害,只鎖定在雲林縣民,今天本席要在此非常慎重的跟院長說明,我們彰化縣也是受害者!六輕從106年到112年之間,發生了21起重大污染事件,其中還曾造成鄰近學校85名學童咳嗽、想吐,並集體送醫的事故,這些狀況都是非常明確危害著彰化縣民,包括雲林縣民的身心健康,但是經濟部工業局在104年環境監測第四季報告中,竟然寫著完全都在標準範圍內,這本席完全不能接受。院長,本席這樣講你可以接受嗎?

張院長善政:我想工業局應該不會對數字造假,至於標準到底要訂在什麼水準,以及跟居民健康的關連性,可能要再重新檢視。

洪委員宗熠:還要重新檢視?那你是否定詹長權教授的研究報告?

張院長善政:沒有啊!我剛有說關連性,是不是我們標準訂得比較鬆,但事實上已經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這部分我們有重視檢視的必要。

洪委員宗熠:院長、署長,本席在此要沈重呼籲,我們彰化縣西南角居民的健康長期被漠視,是因為政府一直認為六輕只有對雲林縣民造成危害,而忽略了我們彰化縣西南角。所以本席在此有四大訴求:第一是希望行政院繼續追蹤關切彰化縣民的健康狀況。六輕對彰化居民造成的健康危害非常明顯,本席舉詹長權教授的研究結論來做這樣的說明,六輕業者必須對彰化縣民負起健康的責任,幫我們進行健康追蹤,建立更健全的醫療網,這是本席的第一個訴求。

第二個訴求是六輕必須預防工安意外的再發生。石化工業是非常敏感的產業,如果發生重大的意外,就會引起很嚴重的空氣污染,所以本席要在這邊請行政院加強監督,要求他們改善相關設備,如果再有更大的重大工安意外,要不惜勒令停工。

第三是要逐步減少使用燃煤、石油焦,提出明確的減排計畫,對其排放狀況進行嚴密的管控,並保證資訊公開透明。

第四是希望六輕正視彰化縣、雲林縣居民的健康,不要讓這些有害物質對我們造成危害,若真的無法改善,就要限期關廠。以上是本席的訴求。

院長,剛剛張委員質詢時有提到你的美金,本席也看了你所申報的財產資料,其中有兩筆土地就在彰化縣的溪湖,是不是?

張院長善政:那是我太太繼承的他家祖傳的土地。

洪委員宗熠:我知道。所以院長就是我們彰化縣溪湖的女婿,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你要這樣算的話,我也接受。

洪委員宗熠:院長,你看溪湖鎮在什麼地方!它距離六輕才20公里而已。

張院長善政:我去過溪湖,在那邊辦過地政手續。

洪委員宗熠:所以我要在此鄭重地跟院長說一下,希望你也站在我們彰化縣鄉親的立場,共同來監督這個危害人體健康的六輕,好不好?

張院長善政:可以的。

洪委員宗熠:好,謝謝。

主席:請洪委員慈庸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洪委員慈庸:(15時3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在今天的施政總質詢當中,本席擬就自己關心的幾個議題來跟張院長做個討論,同時檢討過去這幾年馬政府的施政狀況好不好。對於以下的問題,如果張院長也覺得過去馬政府的施政狀況不夠好,認為馬政府和最基層的人民站得不夠近的話,希望你能誠摯地表明行政院的立場。

首先是上個禮拜我有針對醫師的勞動時間和勞動部陳部長做過一些討論,我主要是提出醫師過勞和工作超時的問題,同時和陳部長討論是不是要把醫師納入勞基法。我想請問院長,你知不知道現在住院醫師平均每天的工時有多長?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5時4分)主席、各位委員。好像是每週八十幾小時。

洪委員慈庸:對。

大家都有看醫生的需要,但是大部分的人都不知道住院醫師每天的工時大概是14至17個小時,和一般人比較起來要高非常多。我上次就教陳部長的時候,他表示衛福部的規劃要到2030年才有可能把醫師納入勞基法,而且這個可能還不知道會不會成形。陳部長還表示,他也希望可以縮短這個時間,但是捍衛醫師的權益可能就會傷害到病人的權益。請問院長,你是否同意這樣的說法?

張院長善政:在醫生人數有限的限制條件之下,的確是有陳部長講的這個顧慮,除非我們能夠趕快去增加醫生的人數。

洪委員慈庸:所以院長也同意,如果我們今天把醫生納入勞基法,會造成醫生和病人之間的權益衝突,也會增加這樣的矛盾,是嗎?

張院長善政:我覺得像這種措施,即便我們看到一些問題,但是沒辦法一個晚上就改過來。我們會去努力,但不是一個晚上就可以馬上翻轉。

洪委員慈庸:我很同意院長的說法,也很同意陳部長的說法,並不是勞動部一個單位就可以片面決定這樣的事情。但我要說的是,當我聽到這樣的說法時,我比較難過的是,今天遇到問題、面對了問題,卻不積極去解決問題,只是把醫師暫時排除在勞基法之外。你們用這樣的方式去解讀這件事情,覺得如果現在去捍衛醫師權益的話,就會相對降低病人的權益,我覺得這是未來我們不希望再聽到的說法。

醫師的問題因為我上次已經跟陳部長就教過了,所以今天就不再花太多時間在這邊。

接下來我要和院長討論的是外籍看護的問題。除了剛剛講的醫師,兼任教師和外籍看護工也都沒有納入勞基法。根據104年勞動部公布的外籍勞工管理及運用調查的數字,101年到104年外籍勞工的平均薪資只有1萬8,770元,工時(包含工時裡面的休息時間)則是平均每天13個小時,而這1萬8,770元還不包括會被仲介違法扣除的服務費。所以我們可以知道,外籍移工來到臺灣做看護工作,實質上所能領到的薪水是有多麼低!

請問院長,對於這樣嚴酷的勞動條件,你覺得自己可不可以接受?

陳部長雄文:我想先跟委員報告,外籍看護工原來的薪水是1萬5,840元,去年7月我們已經把它調高到1萬7,000元,所以剛剛委員講的統計數字是過去的平均值,去年7月到現在已經在慢慢提升當中。

洪委員慈庸:院長,你覺得這樣的條件會不會嚴酷了一點?

張院長善政:以我自己家裡面請來看護我失智母親的外勞來講,他的吃和住都是由我們家裡面負擔,他賺的每一塊錢幾乎都可以省下來匯回他的國家,所以這是……

洪委員慈庸:所以你們家外籍看護工的待遇是比較好一點啦!

張院長善政:沒有,就是這個標準。

洪委員慈庸:你可能覺得自己對他的照顧是不錯的,因此不覺得他們的待遇不好、不覺得我們給他們的條件是嚴酷的。

張院長善政:我不是這樣講,我只是說,他們的吃、住其實並沒有另外計算,都是雇主吃下來的,所以他們這些錢都可以匯回自己的國家、給自己的家人。

洪委員慈庸:院長可能不太覺得我們這樣的條件是比較嚴酷的……

張院長善政:當然,從我們本國人的角度來看,如果請一位本勞的話,這個薪水絕對是比較偏低的。

洪委員慈庸:我覺得不應該分為本勞和外勞(或外籍移工)而有這麼大的差異。如果是我到國外去當移工,也就是我設身處地去為他們想的話,我會覺得現在行政部門不曉得是把這22萬的外籍移工做什麼樣的定位。我覺得我們是一個文明的國家,為什麼還會有這樣的態度?其實我比較不了解的是,行政部門為何到現在對外籍移工的政策都不是嚴酷的,而是還不錯的對待,這部分我就比較不能理解了。

陳部長雄文:現在我國外籍家庭看護工薪水是1萬7,000元,再加上方才院長說的飲食及住宿都是由雇主負擔,加起來起碼有3,000元左右,這樣加總起來,其實已達到最低工資2萬0,008元的水準,而且與亞洲國家相較,我們現在給外籍看護工的薪資其實跟他們差不多。

洪委員慈庸:我今天只是想要跟院長溝通這件事情,其實許多民間團體及很多民眾都認為,外籍移工在台灣的生活條件及薪資水準,再扣掉那些非法仲介手續費、仲介費之後,實質可以領到的薪水真的很低。

再來,本席想要談談警察及消防員,雖然這兩項職業不是勞動部與衛福部兩位部長管轄的範圍,但是本席還是想要就教院長,警察跟消防員是守護全台灣人民財產及生命安全一個很重要的工作者,但是他們的勞動條件跟方才提的職業,都是非常的慘不忍睹,請問院長知道什麼叫做「大輪番」嗎?

張院長善政:對不起!我不清楚。

洪委員慈庸:這是警察的排班制度,也是警察在因應人力不足的情況下所採取的排班制度,在此給院長看一份警察的排班表,其中一個有趣的地方就是禮拜二及禮拜三時,他一天的工作時段被拆成兩半,即他從禮拜二晚上6點開始輪值到禮拜三早上6點,然後休息8小時,禮拜三下午2時再繼續上班一直到晚上10時,變成他一天的工作時段被切成兩段,而且乍看之下他是有休息的,可是就一般人的休息時間來看,上完8小時的班回去後,大家可以休息幾小時呢?由此可知,警察輪班制定非常的不固定,而且還持續運行當中。事實上,大部分的警察同仁沒有固定的休息時間及睡眠時間,進而造成身體的負擔,比方說很多都有消化系統或是高血壓等問題。根據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的調查,警察每個月的平均加班時數將近80個小時,而且就像方才看到的排班表,其工作時間並沒有固定,一天可能被切成好幾段,所以他們每天平均睡眠時間只有5.77小時,輪到班的時候,有可能就只睡3個多小時。請問院長知道這樣的狀況嗎?

張院長善政:我當然沒有那麼具體清楚到他們的排班表,不過我有聽說,尤其是偏遠地區比較缺乏人力的派出所,的確執勤時間非常長,原因是長久以來我們的警力非常缺乏,現在我講不出詳細共缺了多少人,但是我知道內政部其實打算實施一些方案,希望可以儘快補足警力到基層單位。

洪委員慈庸:長期以來,他們都有提出警力不足的問題,希望補足缺額的訴求,也希望每週工作時數降到60小時以下,以改善畸型班表的問題,而行政院到底回應了多少?目前工作時數是否有降到每週60小時以下?

張院長善政:只要能夠招募到人力,內政部都是很快的完成訓練並派到警察單位去,即便不能夠達到降至60小時以下的標準,相信應該也是有朝這個方向在進步。

洪委員慈庸:剩下不到兩個月的時間,這個問題要有多大的改善,相信也是很有難度的。

接下來本席要談消防員的問題,其實消防員也長期面臨到人力不足、超時工作的問題,據了解,國外消防員可以做到勤一休二,台灣部分、少數縣市可以做到勤一休一,但是大部分縣市都是勤二休一,勤二休一就是做了兩天24小時後,就休息24小時,也就是執勤48小時,就可以休息24小時,一個月必須上班480小時,這與在座的公務員每個月平均上班時數為176小時相較,表示他們是一般公務員2.7倍的工作時間,因此,這個問題非常的嚴重。像目前台中也是勤二休一,若要做到勤一休一,必須再補足400名消防員,我們的公共安全一直在消耗這些消防人員、警察自身的健康及生命安全,所以政府能做的除了補足人力之外,還有什麼積極的措施可以解決這個問題呢?

張院長善政:根本的問題還是人力不足,所以趕快把人力補足是當務之急。

洪委員慈庸:如何去補足人力呢?

張院長善政:此外,他們在工作的時候,民眾會要求消防隊去做一些與人命不相關的事情,比方說到樹上抓貓等,像這類的事情希望能夠儘量去減少。另外,晚上消防員在隊裡面睡覺的情況,希望也能夠減少。

洪委員慈庸:其實在深入了解相關狀況後,我對這些站在第一線的人員感到非常的難過,這幾年警消人力不足、超時工作,還有做了一些不該做的工作,這些問題長期下來都沒有獲得改善,前陣子不管是警察或是消防員,他們都想要修改工會法,讓他們可以組工會,對於這樣的訴求,院長有何看法?

張院長善政:他們想要組工會的出發點不外乎是現在的工作負擔已經非常的超重,所以治本的辦法還是趕快把人力補足,俟補足之後就不必面臨組工會這種傷感情的事情。

洪委員慈庸:對,但問題是不知何時才能補足、不知何時才能解決他們的問題。

張院長善政:已經儘快在做了,這跟藍綠沒有關係,誰來做都會加速去處理。

洪委員慈庸:院長贊成他們組成工會嗎?

張院長善政:我對這個問題沒有研究,所以無法回答。

洪委員慈庸:如果院長、政府部門的理由是公務人員不適合組工會,則我希望行政院能夠積極提出改善的作為,以減輕站在第一線保護我們的警消及醫生的負擔,以及維護他們的權益,所以今天還是麻煩院長把這些老問題帶回去,如果在卸任之前能夠帶頭做出一些改變,相信你可以為這個內閣做一個不一樣的歷史定位。

張院長善政:好的。謝謝。

主席:請蘇委員治芬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蘇委員治芬:(15時19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是否想過自己有一天會擔任行政院院長?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5時19分)主席、各位委員。沒有。

蘇委員治芬:你有沒有想過你進入社會的場域也有滿長一段時間,您是否有想過,如果有一天我當了總統、院長,當我有權力的時候,我就可以解決這個問題了。

張院長善政:我沒有想過要當院長或總統,不過4年前我進到政府來,也是出於這個出發點想要解決一些我看到的問題,當然我看到的問題層面比較偏,並不是全面性的。

蘇委員治芬:雖然院長您的看守內閣只有109天,但是今年2月6日美濃的大地震,我們從報章上看到您的表現,其實讓國人對於院長是滿肯定的。

張院長善政:謝謝委員。

蘇委員治芬:您在處理美濃大地震時,您是不分顏色、不分藍綠的,對不對?您是一個想解決問題的院長,所以一般人都評價您是一個有溫度的院長。

張院長善政:不敢當。

蘇委員治芬:您開心嗎?

張院長善政:心裡面當然高興,但是要很小心,不要辜負外界的期望。

蘇委員治芬:上一次質詢的時候,我曾經跟院長提過,雲林縣麥寮的六輕建議院方應該要成立一個國家級災害預防應變中心,院長也提到是否涉及地方環保局的員額等問題,我建議要成立一個國家級的災害預防應變中心,並不是環保局員額的問題,若想解決我們現在碰到的任何問題,都需要先將問題的核心找出來,院長,這樣您同意吧!首先,我想先談談台灣是否有垃圾問題?我覺得台灣的垃圾問題是一個不該存在的問題,因為這是中央包括地方政府都有能力解決,而且台灣以國家資源也蓋了24座家戶垃圾焚化爐,所以這個不應該是政府不能解決的問題,院長,您認為對嗎?

張院長善政:對。

蘇委員治芬:所以我們今天要討論垃圾問題的核心是什麼?台灣垃圾的核心問題絕對不是因為雲林縣的林內焚化爐或是台東的焚化爐沒有啟動或是沒有重啟環評,才引發台灣去年的垃圾大戰,絕對不是這個問題。我的意思是,如果沒有林內焚化爐、台東焚化爐,未來還有沒有可能發生像去年一樣的垃圾問題,接下來這段請院長仔細聆聽,因為接下來我所要講的,都不是我個人的意見。郝柏村當行政院長時曾訂下一個縣市至少設置一座焚化爐,國內跨縣市合作處理垃圾從90年代推動在現在已十多年,去年區域合作的機制失靈,以致部分縣市的垃圾無法處理而嚴重久置,部分縣市的焚化爐反而因為垃圾量不足,所以很頻繁的停爐,凸顯環保署統一調度分配與風險預測及應變管理機制尚未健全,再以台中市政府及彰化市政府轄內的焚化爐廠經環保署查獲未待轄內及跨區調度的家戶垃圾處理完竣之後,它即超收了處理事業廢棄物,很明顯的悖離該等焚化廠興建的意旨,還有環境影響評估相關書件所載的內容,以及國內垃圾處理區域合作的原則,明顯清楚違反了環境影響評估法。尤其是國內目前有24座營運中的焚化廠,平均廠齡已經超過15年,超過半數約13廠已經將屆原本規劃20年的服務年限,且公有公營的焚化廠的效能普遍不彰。院長是否知道我剛才所講的這段話是從哪裡來的?

張院長善政:你剛才不是說是監察院的報告。

蘇委員治芬:這是今年2月4日監察院監察委員的糾正報告,你是否清楚這個問題?你同意這份報告嗎?

張院長善政:這份報告我沒有看過,你剛才提及報告的內容我才知道。

蘇委員治芬:這是今年2月3日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你覺得該不該尊重此份報告的結果?

張院長善政:當然尊重。

蘇委員治芬:你覺得是否應該檢討?

張院長善政:我想環保署有在做一些事情,他們應該可以說明。

蘇委員治芬:院長,環保署該不該檢討?

魏署長國彥:我可以回答嗎?

蘇委員治芬:不用,我請院長回答。院長,環保署該不該檢討?

張院長善政:我想環保署應該會再檢討,而且環保署應該過去就有些作法在因應這些問題。

蘇委員治芬:院長,環保署沒有檢討。本席再舉一個例子,就是上一屆陳節如委員在擔任立委時,曾針對全國垃圾問題要求環保署在北、中、南都要辦理產官學檢討會議,結論都出來了,該項產官學檢討會議總共有3場,不管是哪個面向的學者,包括產業界、地方政府及各公務機關都給予很多寶貴的意見,結果本席翻閱這些會議的結論發現與監察院的報告大約八九不離十,所以顯見環保署的問題有多大,基層這麼講,監察院的糾正報告也這麼講,環保署在做什麼?

張院長善政:這就是我要請環保署署長說明的地方。

蘇委員治芬:我個人對環保署有非常多的意見,但是期待值不高。在這3場北、中、南的產官學檢討會議裡面,以台中市廢棄物清除處理商業同業公會陳顯童理事長為例,陳理事長在整個檢討會議中直接指出,依據民國90年12月24日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二條:「新設工業區及科學園區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發單位或管理單位,應於區內或區外規劃設置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並於事業廢棄物處理設施設置完成後,該工業區及科學園區始得營運」。院長,你知道工業區及科學園區有處理事業廢棄物的設施嗎?要處理設施完才可以營運,現在工業區及科學園區之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開發單位或管理單位,應於本法修正通過後6個月內規劃完成事業廢棄物之處理設施,經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後,最遲於中華民國九十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完成設置。

院長,你認為有完成設置嗎?一定沒有。

張院長善政:報告委員,這真的要請環保署署長說明,我對這部分的進展不是很清楚。

蘇委員治芬:這位陳顯童理事長還說以台中市為例,所有工業區在已經成立及目前新設立的精密科學園區一般事業廢棄物均沒有成立上述法條所規定的處理設施,台中市的事業廢棄物均由台中市市內的三座家戶焚化爐吸收,結果壓縮到一般民眾垃圾的進廠量。這些工廠都是台灣股票上市的公司在開發環評的時候,相信評審委員與教授一定會問他說;「你工廠日後營運產生的垃圾,要交付給誰處理?」這就是我們在產官學檢討會議裡,我舉出的某一位理事長所說的,這麼清楚、簡單的道理,核心問題到底在哪裡?雲林縣所有的工業區,還包括中部科學園區、虎尾園區,沒有一個工業區有能力自行處理事業廢棄物的,即使園區內有相關的設施。

魏署長國彥:報告委員,關於這個部分,在去年有一次改變……

蘇委員治芬:署長,我正在跟院長對話。

魏署長國彥:不好意思,對不起!

蘇委員治芬:主席,可否糾正一下,時間要扣下來。所以院長認為台灣的事業廢棄物跑到哪裡去了?

張院長善政:委員,我剛剛一直想請環保署署長回答您,這個問題我答不出來。

蘇委員治芬:好。院長說這個問題你答不出來,我很肯定你的坦白,但是你聽我這樣說,我把監察院的……

張院長善政:這裡面有些技術問題。

蘇委員治芬:我把監察院的監察報告跟你說了,也把重點抓出來跟院長說了。院長,事業廢棄物跑到哪裡去了?臺灣去年垃圾大戰的核心問題在哪裡?我給院長看三張圖片,這三張圖片都是事業廢棄物排擠到24座家戶垃圾的焚化爐,所以鄉鎮市的垃圾現在還久置在那裡。

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七條規定:「開發單位應依環境影響說明書、評估書所載之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而第二十三條則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處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一百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改善;屆期仍未改善者,得按日連續處罰」,國內垃圾焚化廠之興建,既屬「開發行為應實施環評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第二十八條第一項第五款規定應辦理環評之開發行為,自應依斯時審查通過之環評相關書件所載內容及審查結論切實執行;倘有違反者,環評主管機關自應依法查處。

院長,國內焚化廠中等待處理一般事業廢棄物的比例從94年的22%攀升到103年的35%,至今環評主管機關尚未開過一張罰單,這擺明就是臺灣24座家戶垃圾焚化爐除了處理家戶垃圾之外,還要處理事業廢棄物,對不對?但是依照環評的規定,家戶垃圾焚化爐要優先處理全臺灣各縣市的家戶垃圾,事業廢棄物不應該排擠到家戶垃圾,對不對?那為什麼還有照片上的情況?那幾個鄉鎮的垃圾為什麼還堆這麼高呢?為什麼?中部幾個縣市,有些鄉鎮市的垃圾都已經處理完畢,就剩下雲林縣的垃圾不處理,為什麼不處理?你有沒有分顏色?院長,你應該同意我剛剛提到的不要分顏色,不要分藍綠,好不好?我們共同面對家戶垃圾的問題,好好去處理,好不好?

張院長善政:我想環保署在處理這件事情應該也沒有分顏色。

蘇委員治芬:我們就面對問題去處理,好不好?現在已經把核心問題找出來了,24座家戶垃圾焚化爐不管是公辦公營、公辦民營還是民辦民營,臺灣這24座家戶垃圾焚化爐都是國家的資源,對不對?因為那都是由臺灣人民買單的,絕對不是事業體投資的事業,這一點署長非常清楚!

魏署長國彥:報告委員,我可以補充一點嗎?

蘇委員治芬:本席在此要求行政院院長,請院長責成環保署就國內24座家戶垃圾焚化爐,在還沒有處理完全國各鄉鎮市已經堆置如山的家戶垃圾之前,不得讓事業廢棄物進入24座家戶垃圾焚化爐,院長做得到嗎?

張院長善政:我請環保署署長回答。

蘇委員治芬:第二點,請院長責成環保署儘速就24座焚化爐,依環境影響評估法第十七條、第二十三條優先處理家戶垃圾,有餘裕量時再收適燃性一般事業廢棄物,而且環保署必須就24座焚化爐未來可能的歲修、調度及可能發生的異常狀況,去計算出每座焚化爐的餘裕量。

第三,請院長責成工業局於一個月內遵照廢棄物清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劃事業廢棄物之處理設施,並儘速興建完成。

院長,上述三點要求可以做到嗎?

張院長善政:我請環保署帶回去研究,好嗎?

魏署長國彥:我們都已經在做了。

蘇委員治芬:院長,你只要面對核心問題,而且願意處理,就責成相關單位儘速去做、儘速完成嘛!為什麼要把垃圾問題丟在那邊呢?環保署,大家委員會等著見!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盧委員秀燕:(15時35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院長,人生的機緣非常奇妙,你竟然成為馬政府最後一任閣揆,今天是總質詢的最後一天,520新舊政府馬上就要交接,所以今天也是你站在行政院院長備詢台上的最後一天,我很好奇你現在的心情怎麼樣,人即將謝幕卸任,其言也善,不曉得你有什麼樣的感言?對新政府有什麼樣的建議?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5時36分)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給我機會,經過這幾次的質詢,老實說,每一天在這裡質詢時確實會有壓力,包括精神上與體力上的壓力,但等到質詢結束以後,回頭來想,其實這個過程也是滿奇遇的,尤其這陣子絕大部分的委員對內閣都相當禮遇,我們非常感謝。

盧委員秀燕:你對新政府有什麼樣的建議呢?新閣揆─林全先生已經產生,你對他有什麼樣的建議?

張院長善政:我想將來行政與立法兩邊可以充分合作,這一、二個月,其實我有體會到,我們報過來的法案,絕大部分都算獲得立法院的支持,有一點行政與立法可以相當充分配合的味道,也有跡象出現,我希望未來新政府及林全院長可以接續這種能量繼續往下走,讓兩院可以合作無間,也讓國家能有更好的未來。

盧委員秀燕:上次總質詢時我曾建議你主動展現善意,表示對林全政府交接的協助,希望你主動與他聯絡,看看有沒有什麼需要協助的地方,你有沒有聯絡?結果怎麼樣?

張院長善政:聯絡過了,我們雙方都有意願碰面,但是基於禮貌,我們覺得蔡英文主席與馬總統要先碰面,等他們碰面後,我們會很快約時間碰面。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們在我的建議下已經約好了,但前提是新舊任總統先見面,見面之後二位院長再來碰面?

張院長善政:我們就會來約時間碰面。

盧委員秀燕:好,我們拭目以待。

另外,這四、五個月來你的表現非常好,所以國民黨裡面有些人對你有所期待,認為你可能是國民黨的明日之星,你來自科技界,所以有人說你是國民黨的AlphaGo,詢問你要不要參選台北市長,你說你沒有意願,因此有人要我再問你,如果你不選台北市長,是不是要選總統呢?

張院長善政:沒有這個意願,謝謝委員的抬舉。

盧委員秀燕:你是總結的閣揆,這幾個月的表現真的是奇遇記,居然成為最後一任閣揆,綜觀過去8年以來,馬政府的表現好壞就留待歷史來公評,不過對於歷任的閣揆,包括你在內,以及所有內閣成員,老實講,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所以在此我要送上一束鮮花,我是以資深委員的身分慰勞你們的辛苦,另外也要送上你最喜歡的巧克力,慰勞你們,大家辛苦了!

那個巧克力是我的助理買的,我剛才問院長那個牌子是他最喜歡的巧克力嗎?他說是,可見我的助理同仁還滿會辦事的。

院長,雖然已經到了最後一刻,但我們還是要善盡我們的職責,昨天我在財委會的質詢我想你應該有看到,政府要正人,自己必須以身作則,外交部最近有位同仁被性騷擾,所以提出控訴,各部會好像大張旗鼓很重視,每個部會都設置性平會,他向外交部性平會申訴,結果性騷擾案竟然不成立。他非常不服氣,就直接向法院提告,結果法院判他勝訴,判他勝訴是什麼意思呢?第一,表示法院認定有性騷擾之事實;第二,法院的判決也指出外交部性平會的裁決不正確,只記兩支申誡,大事化小,包庇色狼,所以法院的判決也要求外交部另為處分。眾人皆知,透過法律程序打官司已經是最終極的程序了,而且法律是最終極的手段,法院既然裁示性騷擾案成立,而且要求外交部性平會另為處分,但令人想不到的是,外交部不但不檢討其性平會有無包庇,還支持性平會用公款提出上訴,這是什麼意思呢?表示外交部跟性平會公然提告這位女同仁,你想想看有沒有這麼離譜的事!這位女同仁被性騷擾,不但在職場上沒有安全,沒有得到長官的幫忙,他去申訴不但正義沒有獲得伸張,連他向法院提告勝訴之後,外交部還不服氣跟他對告,你覺得這樣會不會太離譜?外交部應該上訴嗎?

張院長善政:這個案子的確有點奇怪,我回去會請行政院性平會再瞭解。

盧委員秀燕:而且外交部的性平會竟然超越法律的判決,實在太離譜了!雖然此事是個個案,但本席懷疑這是普遍的現象,所以這兩天我特別花許多時間瞭解這個問題。身為女性,許多人在職場上本來就是弱勢,期待公部門有個好的工作環境,如果公家機關都做不到,更何況一般的民間機構、一般的工廠!所以本席特別去瞭解到底公部門這部分的黑數有多大。我詢問衛福部,衛福部告訴我,過去5年內,它們有1件成立,我詢問申訴案件有多少,因為我懷疑政府許多部會都官官相護,性平會都是虛設的,性平會都成為包庇色狼委員會,都吃案,所以我特別詢問衛福部過去5年有多少性騷擾案,衛福部告訴我成案的有1件,我詢問沒有成案的件數呢?也許沒有成案的就像外交部原來的案子,若非那位女性向法院提告,老實講也是不成案,所以我詢問不成案的件數有多少,結果衛福部告訴我沒有統計,我詢問何謂沒有統計?衛福部說不計其數,沒有辦法計算數量,沒有辦法計算數量就是黑數,可見不但外交部的性平會是包庇色狼的委員會,其他的部會也是。我特別詢問行政院,各部會多年來到底有多少申訴案件?到底有多少案件是成立的?沒有成案的部分,我想去調查其中是否有像外交部這種被吃案的情形,除非被害者出面提告,告贏了還不算數,結果行政院也告訴我沒有資料,怎麼會這樣呢?

張院長善政:可能委員給的時間不夠,因為您事先有提醒要質詢這個問題,我向您報告一個數字。從100年到104年的5年期間,性騷擾案件……

盧委員秀燕:2,650件,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對,沒錯。

盧委員秀燕:這是包括民間機構的數字,我現在要談的是政府機關,政府機關自己都做不好,公家的環境都這麼危險,都無法保障女性,你怎麼要求民間機構?結果衛福部給你的資料是申訴案件2,650件,受理成案的是326件,換句話說,成案率大概有一成多,10件有1件成案,這是民間機構的案件,可是政府機關自己呢?衛福部自己就有1件成案的,不成案的還不計其數,還是黑數!

張院長善政:這個數字應該是包括政府機關與民間機構。

盧委員秀燕:張院長,我希望你在最後這一、兩個月的任期內好好處理此事,女性占人口的一半,尤其各部會為何設置性平委員會,表示國家應該要正視這個問題,因為這個問題過去太嚴重了,而且女性是弱勢,我希望在最後的這一、兩個月內,尤其你是行政院的性平會主委,可說是全國職位最高的性平會主委,我希望你展現態度。第一,外交部不應該上訴,不但不應該上訴,而且應該要調查法院判決性騷擾案成立,為什麼外交部的性平會認為此案不成立?外交部的性平會有無包庇,成為包庇色狼委員會?而且我覺得外交部性平會的裁決就有包庇之嫌,換句話說,外交部性平會本身應該受到懲處。如果法院判決性騷擾案成立,外交部性平會接到申訴後居然認定不成立,這表示它吃案、包庇。第二,首長要連帶處分,為什麼首長應連帶處分?因為每位首長怕自己受處分,所以他平常就會注意職場的安全,如果職場安全跟首長無關,難怪大家無關痛癢,就會發生這種包庇的事件。你是否贊成我的建議?

張院長善政:我想首長應該有一部分的責任。

盧委員秀燕:在未來這一、兩個月當中,你要去研究首長應負何種責任?各部會的性平會有沒有確實發揮功能,如何避免包庇?針對這些問題,行政院應該提出具體的方案,你們最後決定怎麼做,請你給我資料,好不好?

張院長善政:好。

盧委員秀燕:到底應該怎麼做,至少為全國的女性留下一個好的、正面的結論,此事很重要,請展現你的態度,我覺得此事比很多政治性的議題更有意義。

張院長善政:會的。

盧委員秀燕:此外,截至今天早上政府發布消息為止,全國流感死亡人數為245人,已經超過因SARS而死亡人數的3倍了,因SARS而死亡的人數約七、八十人,245人是它的3倍以上,而且死亡的人中有很大一部分是沒有施打流感疫苗的壯年人。目前我國流感疫苗的注射率是13%,換句話說,即使將疫苗免費注射的對象擴及弱勢者、或在年齡上往上、往下延伸都無法普及到壯年人,可是這次死亡的人當中有許多是壯年人,顯示流感這種世紀疾病非常凶險。即使政府將公費注射對象稍做擴張也無法擴及壯年人,他們還是會死亡,而且是這一波流感主要死亡人口之一,因此,歐盟現在的作法是全面免費施打流感疫苗,只要民眾有意願就能施打。本席做了一點調查,假如我們要全面施打疫苗,當然若有民眾不願意施打,我們也不勉強,一年大概要花四、五十億元。院長要知道,光是過去半年推動短期擴大刺激經濟方案,包括補助2G換4G、補助購置節能家電、補助舊車換新車等等措施就花了四、五十億,一樣半年花了四、五十億叫大家去買手機、買汽車、買家電,為什麼不拿來支持全面施打疫苗?全國流感死亡人數有245人真的不是小數字,是SARS的3倍。您支持這個看法嗎?

張院長善政:支持。向委員說明,在先前一次行政院會中,衛福部就流感疫情做補充報告時,我就指示衛福部擴大往後的流感疫苗公費施打對象,行政院會支持相關經費。

盧委員秀燕:全面施打,是吧?院長也知道,政府的預算一年高達1兆9,000億元,四、五十億就政府的預算而言應該不是大問題,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我當時並未指示全面施打,我是希望衛福部擴大施打對象,至於擴大的範圍如何,可能要請……

盧委員秀燕:能夠全面施打嗎?只要民眾有意願就能施打。

蔣部長丙煌:報告委員,今年的疫苗施打,我們已經得到院長的支持增加了7億,預計施打大概600多萬劑,可以cover大約全部人口的30%。如果要全民克盡施打流感疫苗,大概需要50億元左右,以衛福部的立場,我們當然希望能夠做到,但是預算能不能編得出來,我就不太敢說了。

盧委員秀燕:院長,行政院綜觀所有部會國家總預算,你覺得政府是否支持花四、五十億元,開放全民免費施打流感疫苗?

張院長善政:我想這個應該要支持,實務上當然不可能每個人都施打,所以衛福部如果估出一個實務上可行的數字,我們在能力所及範圍之內還是會盡量支持。

盧委員秀燕:所以基本上你是支持的,非常謝謝你正面回應。

今天是總質詢的最後一天,關於遷都中南部的問題,大家都很關心,請院長針對這個問題作個回應,你是否贊成遷都中部地區?

張院長善政:這個茲事體大,因為這牽涉到我們整個國土規劃。

盧委員秀燕:不過我們的政治中心都集中在台北並不是好事,區域發展不均衡對不對?所以政治中心如果遷到中部地區不失為一種好的安排,這樣台北就不會負擔過重,而且資源分配太過不平均了。

張院長善政:長遠來講可以適度的去做做看,但是恐怕沒有辦法一下子都搬過去。

盧委員秀燕:但是應該要逐步來做,你支持要做、要分散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因為現今行政院在中部、南部都有設置辦公室,我覺得那邊可以適度的擴大,把一些業務移到那邊去,這應該是可以考慮的。

盧委員秀燕:謝謝你正面的回應,不管你以後在哪裡,都希望你能夠支持這個議案,也祝福您,謝謝。

張院長善政:謝謝委員。

主席:現在休息5分鐘,休息之後繼續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之質詢。休息。

休息(15時51分)

繼續開會(15時57分)

主席:報告院會,現在繼續開會,進行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組之質詢。

請林委員靜儀質詢,詢答時間為15分鐘。

林委員靜儀:(15時57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現在有很多學生的家長都非常關注一個案子,因為這些學生已經申請了學校,所以這個案子非常重要,本席也要請院長做一些裁示。其實本席等一下所要提出的很多資料都是出自於衛福部在去年9月所提的這一本「衛生福利部辦理重點科別培育公費醫師制度計畫」,請問院長和部長有看過這一本計畫書嗎?

主席:請衛福部蔣部長答復。

蔣部長丙煌:(15時58分)主席、各位委員。我大概知道,不過沒有很詳細的了解。

林委員靜儀:既然這件案子通過了,所以表示你支持這裡面的內容?

蔣部長丙煌:是,基本上是支持的。

林委員靜儀:本席所要提出的資料有8成都是來自於這一本計畫書。第一,這個案子在檢討一個問題,其實公費醫師制度中間停了一段時間,因為階段性任務已經完成了。根據這份報告,有85%的人在接受完公費醫師訓練、還完訓練費用之後就離開偏鄉了!其實這個公費醫師制度就是想要補足五大科人力和偏鄉醫療的不足,院長也看到了,有85%的醫師在熬完之後就走了,並沒有留在偏鄉地區。現在我們來看這個計畫書有沒有告訴我們用什麼方法可以讓這些人留下來。其實衛福部也有檢討了現在國內醫學生避走五大科的因素,我不曉得院長同不同意衛福部所提出來的這幾個因素?

張院長善政:同意。

林委員靜儀:院長同意也了解目前的狀況就是這個樣子,那我們等一下就順著這個來看這份計畫書是不是能夠解決醫學生避走五大科的問題。請各位看下一張,這是最近我們好幾位委員都收到的陳情書,螢幕上顯示的是其中一份資料,之前在衛環委員會會議中,院長和部長可能看到類似的資料,您知道這是什麼地方的扣繳憑單嗎?

張院長善政:臺東醫院。

林委員靜儀:臺東醫院是署立嘛?

蔣部長丙煌:是部立。

林委員靜儀:所以其實是衛福部管?

蔣部長丙煌:是。

林委員靜儀:院長和部長之前知道這個地方的勞動條件是這樣嗎?

根據這個醫師拿到的薪資扣繳憑單來計算,在職的8個月他總共領了46萬元,您知道他的薪資狀況是這樣嗎?

蔣部長丙煌:坦白說,在這之前我並不知道有這樣的個案。

林委員靜儀:可是這家醫院其實是衛福部督導嘛?

蔣部長丙煌:是。

林委員靜儀:所以你們沒有收到任何這方面的資訊?

他是公費醫師,你們設計了一個制度,未來還要重啟這個制度,結果現在被你們送到偏鄉的醫師勞動環境是如此。雖然他到偏鄉有加給,一個月630元,請問院長和部長,如果我請您到臺東去辦公,一個月多給您630元,您願不願意?

蔣部長丙煌:跟委員報告,這是一個個案,是一個特例,因為在臺東醫院平均薪資大概是11萬到15萬左右。

林委員靜儀:關於平均薪資這句話,現在鄉民最喜歡講的一句話就是「全國人民平均擁有一顆睪丸」,就是男生、女生加起來除以二,一人一顆,所以不要用平均這個詞。

張院長,去年臺灣公告國家規定的最低薪資是每小時多少錢?勞動部規定我們臺灣現在一般勞工最低薪資是每小時多少錢?

張院長善政:120元。

林委員靜儀:如果以這名在臺東醫院的公費醫師值班狀況來算,他值班12小時,拿到的值班費是300元,我幫他算過,1小時25元。這是一位醫師,是用國家的經費、國家的資源培養出來,他要承擔一個月至少400小時的工作時數,值班的時薪是25元,而且他還要承擔醫療糾紛,請問,我們這樣對待公費醫師制度訓練出來的醫師,院長怎麼樣看待這件事?

張院長善政:剛才部長說這應該是一個個案。

林委員靜儀:好,這是一個個案。請問,在過去的契約裡,有沒有寫到他會發生這件事,或有任何制度避免他發生這件事?有沒有?

張院長善政:我不清楚,可能要部長說明一下。

蔣部長丙煌:之所以會發生這個個案,涉及到臺東醫院的整個經營管理的相關問題,所以我們……

林委員靜儀:說到經營管理,就是您這邊失職囉?

蔣部長丙煌:我們的執行長已經下去跟臺東醫院討論這件事情。

林委員靜儀:這個部分我等一下會跟您討論。我再請問一件事,今年度即將培訓500位公費醫師,計畫裡有沒有任何一條寫要避免他們發生這件事?您看過這份計畫,有沒有任何一條說他們未來不會發生這樣子的勞動條件?有沒有?

蔣部長丙煌:計畫裡面可能不會寫到這方面,但是未來在管理上面應該要瞭解和處理這一塊。

林委員靜儀:我必須告訴兩位,這個國家認為很好的計畫,在現在所有醫療體系,尤其是當過公費醫師的人,都告訴所有學生千萬不要填這份表,都說這是可怕的賣身契,因為國家沒有用任何制度來保障未來公費醫師的勞動權利,只有要求他們服務。

衛福部還有一個制度是協助偏鄉,前面提到偏鄉醫療五大科沒有人要去,在同一個國家,同一個管理單位,叫做衛福部,有一個計畫叫做醫學中心支援計畫,這個契約明明白白寫得很清楚,支援醫師每個月的薪資上限是30萬,同樣都是署立的,同樣都在署立醫院服務,同樣都是衛福部的政策,同樣都是衛福部下屬的計畫,有的醫師一個月領將近5萬元的薪水,而且還要值比別人還要多的班,有的醫師你們直接明定他可以領30萬,部長,一個部會可以這樣子嗎?

蔣部長丙煌:這是一般醫師大概平均薪資是如此。我剛才也說過,剛剛委員講的那是個案。

林委員靜儀:所以公費醫師活該,年輕的時候,17歲,不懂事,爸爸媽媽幫他填了這個契約,你就讓他發生這種事,你們在上面一個字都不用寫,不用幫他保障這件事?

院長,我今天不是講私立醫院,而是署立醫院,在你的衛福部裡面,官方直接容許這件事情,您覺得這個公費醫師制度可以繼續做下去嗎?

張院長善政:4.7萬這個數字的確不合理,所以剛才部長已經說過,請執行長去跟臺東醫院去檢討這件事情。

林委員靜儀:好,非常好。有沒有做?去年11月其實臺東醫院才做過勞動檢查,現在是3月,臺東醫院不只有這個個案,將近有10位醫師簽名連署,送了陳情書給好幾位立法委員。院長,剛剛部長說是個案,是特例,我們有去查,去年11月做了勞動檢查,請問有用嗎?院長,你現在看,有用嗎?

張院長善政:您剛才說不只那一位,也不是個案,那應該給衛福部一點時間說明。

林委員靜儀:我請問院長,就您的理解,這是衛福部清清楚楚寫在計畫上的,為了保障他的工作權、勞動權益等等,所以有申訴管道和處理機制,請問,院長,您認為這個部分的處理單位是誰?責任單位是哪個部會?哪個部門?

張院長善政:衛福部。

林委員靜儀:是衛福部裡面的哪個部門?

蔣部長丙煌:如果有任何申訴,應該跟醫院的管理人申訴,也就是先去跟院長申訴,然後再往上走。

林委員靜儀:院長就是那個給他這種薪資,讓他值班費300元的人。

蔣部長丙煌:所以這個個案是管理上的問題,我們已經派人去瞭解管理狀況。

林委員靜儀:我也查了。他們陳情了,我們臺東的立委也覺得這樣不對勁,因為這家醫院已經走掉300個醫療人員,連急診都快要沒有辦法看診了。衛福部有派人去,那個單位叫做醫管會,院長,您知道醫管會是什麼單位嗎?

張院長善政:知道。

林委員靜儀:您可以稍微說明一下它的職權,看有什麼職權可以協助處理這件事嗎?

張院長善政:醫管會是早期衛生署時代管理這些署立醫院的一個委員會。

林委員靜儀:是,它是管理署立醫院的委員會,院長你很清楚。請問一下,醫管會在這個案子上有任何職權可以針對醫療院所不當使用公費醫師,執行行政裁罰或任何處罰嗎?

張院長善政:這個我不清楚,要請衛福部回答。

蔣部長丙煌:如果要對相關人員做處分的話,我們還是按照衛福部所屬相關機關的獎懲辦法來做。

林委員靜儀:醫管會有把這個案子報上來,請衛福部做任何裁罰嗎?

蔣部長丙煌:目前還沒有看到。

林委員靜儀:所以我告訴各位,就我所得知的訊息,醫管會去談了,談完之後告訴這些醫生:「6個月後我們再看看。」就像您說的,他們沒有報上來給您,如果不是這些公費醫師受不了,看不下去,覺得病人權益受到損害,他們自己寫了陳情函給立法委員,衛福部身為主管單位也不知道這件事,也不會裁罰。6個月之後,如果狀況依然如此,如果在這6個月中病人因為醫師過勞,或因醫師勞動條件不當而發生醫療糾紛,負責的是衛福部還是醫師本人?

蔣部長丙煌:我想這個大家都要負責。我剛剛跟委員報告過,我們醫管會執行長已經下去跟這些醫生座談,也跟院長談過,我們也做了一些決策上的處理,包括多提供相關的資源……

林委員靜儀:醫管會把報告給您了嗎?醫管會寫報告上來了嗎?

蔣部長丙煌:它在口頭上都跟我報告過了。

林委員靜儀:那您在口頭上的處理是什麼?您要求它怎麼做?

蔣部長丙煌:我要求它繼續監看這個醫院的管理是不是真正如他們所說能夠上軌道,那我們的經費也會下去……

林委員靜儀:繼續監看。這家醫院過去已經發生300個醫療人員離開的狀況,您要監看到什麼時候?

蔣部長丙煌:臺東醫院其實是一個相當偏僻的醫院,它的條件真的不是很好,所以才會更需要公費醫生過去支援。

林委員靜儀:是,然後你們讓公費醫生有這種條件,請問公費醫生留得下來嗎?您這個案子會成功嗎?

蔣部長丙煌:這是兩個不同的案子,因為過去的公費醫師不是很成功,所以新的計畫做了改善。

林委員靜儀:誠如您所說,新的計畫要改善,希望這些醫師不要跑掉,我看到你們的計畫是如果中途無法繼續做下去要還10倍,就讓院長看看你們給了些什麼錢?我們看條件之二,在什麼狀況之下真的沒辦法繼續做下去又可以不用還國家錢?只有二條路,第一個是死掉,第二個要有重大疾病。請問,重大疾病的定義是什麼?手斷了算不算重大疾病?憂鬱症算不算重大疾病?

院長,這是契約,給一個17歲、18歲的孩子簽這種契約,不清不楚、不明不白,只有一條路最清楚,如果撐不住,死了就可以離開,不然就要還1,500萬元。至於這1,500萬是怎麼算出來的?衛福部編列的預算中,包含每個學期2,500元制服費,請問院長,您知道現在有哪幾所大學穿制服嗎?還有語言教學實習費,統統都算在給學生的補助內,到時候要還就全部算進去。請問衛福部,這是怎麼編出來的?

蔣部長丙煌:細節我不是很清楚,不過我想要報告,這是為了解決偏鄉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

林委員靜儀:是為了解決偏鄉醫療資源不足的問題,但也是讓這些公費醫師受完訓練,在這裡拗6年,最後受不了走人!因為我的質詢時間已到,最後再給院長看這張圖片,衛福部針對此案的檢討是一旦失敗,衛福部形象受損,而不是偏鄉醫療無法得到資源。

最後我再提三件事情,可不可以麻煩院長答應,衛福部要在契約裡明定值班時間、薪資水準,以及選課機制要寫清楚;再來,公費醫師和公費醫學生必須有專責委員會。可不可以要求寫清楚?

張院長善政:這個已經公布了。

林委員靜儀:這裡面完全沒有任何薪資基礎,沒有任何值班基礎,沒有任何工時保障,完全沒有。

蔣部長丙煌:那是以後管理上的問題,我們會來處理這種管理上的問題。

主席:是不是請蔣部長於會後再跟林委員說明?

蔣部長丙煌:是。

林委員靜儀:好,謝謝。

主席:趙委員天麟之質詢以書面提出,請行政院以書面答復,並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趙委員天麟書面質詢:

1.行政院版醫療法已於2月19日送至立法院,惟該案內容與第八屆院版內容大同小異,各團體疑慮並未進行修正;經查行政院版醫療法曾於立法院第八屆進行闖關,惟該修正草案事涉董事會職權修正,反對甚鉅。我國之醫療院所有一大部分為宗教單位之附屬機構,院版之醫療法修正案,並未尊重該類型附屬醫療機構之歷史歷程,衛生福利部雖曾召開公聽會,要求相關團體提供意見以供未來修法參考,惟今新送之醫療法,並未對其章節修正,各相關團體民怨沸騰。本席特要求衛生福利部對於新版之醫療法務必召開溝通會議,與各機關團體再次進行意見交換,以作為未來法案審查之修正意見。

2.有關近日醫學中心評鑑影響醫護人力之正常休假、醫院評鑑造假之爭議等問題,要求醫事司應該徹底檢討醫院評鑑制度。茲有醫院評鑑制度對於醫療院所之相關設備、服務等,雖具有參考性之價值,但該評鑑未見重視醫護人力之勞動工時已遭批評,醫院評鑑制度淪為主管單位方便管理之依據,卻增加醫護人力文書作業之繁重,且更傳出影響醫護人力之正常休假,血汗醫護民怨再起,對此衛生福利部不可不慎重面對醫院評鑑所造成之困擾。

3.茲有急診壅塞問題嚴重,衛福部長曾鬆口考慮以修法解決急診分流,但無法落實轉診制度及民眾醫療習慣才是造成急診壅塞的兩大主因。我們都知道急診壅塞會造成醫護人力相對缺乏,增加醫護人員的工作壓力,甚至引發急診暴力,影響到急診照護品質,故而衛福部和急診醫學會對此議題相當重視,曾多次開專案會議商討解決之道,可是到目前都無有效的解決方法。有關急診壅塞情形,醫事司雖提出有關分級醫療制度,但短時間之內恐無法改變民眾之醫療行為習慣。又偏鄉地區醫療資源不足,都是醫療資源分配不均制度下,所造成的困擾及所亟需解決的問題。

4.近年來因全球暖化現象,登革熱威脅日增,根據疾管署統計資料指出,2014年登革熱發病總數為15,732例,2015年卻激增為43,784例,今年度迄今已經有433起確定病例,多發於南部地區。台灣登革熱傳染源主要為斑蚊,恰巧與茲卡病毒傳染途徑類似,故病媒蚊防治成了南部地區最重要的課題。

5.為了因應登革熱及茲卡病毒的病媒蚊防治,行政院決議籌組「國家蚊媒傳染病研究所」,短期以擴增既有計畫為主,擬在衛福部所屬國家衛生研究院下面成立研究所,暫訂為國家蚊媒傳染病研究所,在治療、疫苗發揮能量,根據過去兩三年登革熱防制經驗,國衛院已有既有能量可與地方政府防疫能量結合,例如病媒蚊孳生、在地傳染研究、成蟲密度監測、藥效試驗等,因此二月底計畫確定,若通過國衛院臨時董事會,在夏天來臨前上半年,就可成立短期的國家蚊媒傳染病研究所。而長期成立地點尚未議決。

6.本席認為對現階段政府而言,最要緊的事務不是確立「國家蚊媒傳染病研究所」未來設置地點;而是應該與各縣市政府共同合作、提早準備,先將今年登革熱高風險縣市因應登革熱防疫的預備金預算數框定及足額編列明年度登革熱防治經費的公務預算,莫讓各縣市政府在防疫作戰期間還要因為預算不足向中央政府求援。

7.馬政府執政下登革熱防治經費年年縮減,登革熱高風險縣市防治經費100年起從每年3,418萬縮減至104年僅剩1,904萬,而登革熱疫情卻因全球暖化現象病例數遽增。防治經費縮減結果致使各縣市政府年年需向行政院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支應,故本席認現階段首重與各縣市政府研議防疫預算才是。

8.而高雄市在防治登革熱疫情方面有豐富的行政經驗,對病媒蚊防治有高度戰略位置,高雄醫學大學同時亦在我國邦交國索羅門群島研究熱帶醫學,相信對於登革熱社區化之在地防治及熱帶醫療研究,會有極大助益。故本席認為如擬籌組「國家蚊媒傳染病研究所」,應以高雄市為優先考量。

主席:請葉委員宜津質詢,詢答時間為30分鐘。

葉委員宜津:(16時14分)主席、行政院張院長、各部會首長、各位同仁。這是第一次我要質詢的時候,沒有國會聯絡人來問我要問什麼,因為大概我站在這裡,大家都知道我要問什麼。我先請院長看第一張圖,這是經建會所作的圖表,不是我自己做的。

主席:請行政院張院長答復。

張院長善政:(16時14分)主席、各位委員。對,這是國發會做的。

葉委員宜津:這是人口推計主要結果,分為高估、中估及低估。無論是高估、中估或低估,院長看這個幅度,其下墜趨勢沒有停止、沒有止血,更不要說我們還期待它可以上揚,我們還不知道落點要低到什麼地步。

院長,高估的話,2年後(2018年)我們的人口成長是零;中估的話,6年後(2022年),也沒有很久,我們的人口成長變成零;低估的話,9年後(2025年)是零,統統都在10年內。也就是說,10年內臺灣的人口可能要變成負成長。今天也有委員問到整個國家的經濟狀況、財政狀況、生產力、勞動力、國力及納稅人口,這些統統和這個有關。

院長,其實我不是今天才質詢這個問題,我也不是第一次提兒童津貼提案。事實上,我在上一屆就提了,我在99(2010)年的時候同樣是站在這裡,就質詢了吳敦義院長,但是你們做了什麼?院長,我提出兒童津貼提案,很遺憾被媒體扭曲為零用金,其實這絕對不是小朋友的零用錢,但是媒體操作到小學去訪問兒童,問他們一個月給他們3,000元零用錢好不好?然後引發鄉民、網友非常不理性的謾罵,說我是腦殘、秀下限、這是錢坑,但我一點都不會生氣,我不會跟鄉民、網友生氣,因為他們不瞭解。如果我腦殘的話,那麼,今天來參觀,剛才還在參觀席上的比利時國會副議長,他們國家腦殘了好幾十年。請看這張圖片,全世界第一個實施兒童津貼的就是比利時,他們到今天為止還在繼續實施。第二個實施兒童津貼的法國,自1932年開始跟進之後,到今天也還是繼續,法國有完善的托育、養育津貼等各種制度,真的讓他們的出生率翻轉,升到2以上。院長,我的提案不是催生,我的提案精神是要讓年輕父母知道、瞭解政府有一點誠意要跟父母一起養育小孩。因為這個國家需要兒童,但是國家沒有辦法生產兒童,所以國家必須要跟父母共同負擔,讓公共力來負擔養育兒童,你同意嗎?

張院長善政:委員的邏輯我瞭解。

葉委員宜津:在媒體批判我的時候,我很遺憾,對於鄉民的撻伐、謾罵,我不在意,因為他們不瞭解,但你們不能不瞭解,院長不能不瞭解。你還記得當初你怎麼回應嗎?

張院長善政:當時我回應,要鼓勵生育還有很多配套措施要一起做,不能單單靠發津貼。

葉委員宜津:非常好,你的答復是這樣。那我可以請問你有什麼配套嗎?

張院長善政:我們其實在今年1月國發會有一個「完善生養環境方案」剛剛通過,裡面有配套。

葉委員宜津:我對你的答復不滿意,但是比起內政部長的答復好很多,事實上,組織再造有衛福部之前,這一塊都是內政部管。但是你們陳威仁部長的答復真的讓我非常地遺憾。不過院長的答復,我也不滿意。沒錯,不能單靠育兒津貼,那麼你們的配套在哪?我跟你們說,我的3,000元提案,不是我憑空捏造的、不是我神來一筆,也不是隨便提一提。我上一屆就已經提案,而且這屆再提。我告訴你,我會契而不捨地做,這不是我憑空捏造的。

這兩本很厚吧?夠不夠厚?這兩本是什麼?這兩本是你們的研究規劃,就像你剛剛說的,你們又繼續研究規劃。這一本98年6月規劃出來很厚一本;另一本102年7月一樣是很厚的一本,規劃完就束之高閣。你們規劃的內容是什麼?這個規劃分A、B兩案,A案就是政府負擔25%的責任,12歲以下兒童一個月3,000元;18歲以下免繳健保費、兒童的交通、育樂費全免。這是你們研究出來,內容在這裡A案3,000元。B案更好,政府負擔40%,兒童一個月4,660元;18歲以下免繳健保費、兒童的交通、育樂費全免,由政府一般稅收融通。A案、B案都是用政府的稅收。院長,這是你們提出來的,媒體不瞭解或者鄉民不瞭解,其實立法委員的提案,立法院是採合議制,我的法案是要經過合議制的審查,再加上行政部門的列席或提出對案,合議了之後通過,所以不是我一個人說了算。但是我已經說了,你們每一次研究規劃花了一大筆錢,然後束之高閣,什麼都不做。98年做出來,我99年總質詢站在這裡問過,你們還是繼續,過了幾年,102年再做一次規劃,現在你們告訴我1月又再做。你們每次就設計、規劃及研究,花錢但光說不練。

張院長善政:剛才您手上那兩本是學者的研究報告,當時政府並沒有將其轉換為政策,原因我猜應該是財務負擔。

葉委員宜津:沒錯,院長。

張院長善政:剛才跟您說的105年1月公布的國發會的方案這是一個政策。

葉委員宜津:院長,你們每一次研究都不變成政策。

張院長善政:有啊!1月份的這個就是政策。

葉委員宜津:好,我們現在來說你的政策。你要說的政策請先告訴我是什麼政策?你們真的不能再什麼都不做了,今天不做,明天就後悔。你說1月的政策怎麼樣?你是不是要說托育政策?

張院長善政:這個「完善生養環境方案」裡,包括家庭、社區、雇主、職場家庭,還有支持家長育兒托育等,這是國發會的方案。

葉委員宜津:部長,你幫院長答好了,這是托育政策。昨天衛環委員會,我幫忙整理了,這就是你們的政策,你們從2008年開始有托育補助,但是這張圖右邊,這裡領的人到2015年有18.69%,雙薪家庭的托育是右邊這個部分,雙薪家庭的托育補助是給保姆或相關的醫療單位。部長,對不對?

蔣部長丙煌:是。

葉委員宜津:但是錢是直接給保姆,分別先給有證照的保姆,再來還要報相關的機構,直接給保姆及機構,父母沒有感覺,這與幼兒教育券差不多。保姆、機構幾乎都是直接漲價,父母給的錢並沒有少,所以無感,你們兩位知道嗎?這是第一個問題。

蔣部長丙煌:但錢的確撥付出去了。

葉委員宜津:是,錢撥付出去了,但是父母無感,這是第一個。第二個,如果雙薪家庭沒有給保姆及保姆機構,而給親友或是祖父母扶養,領不到這個錢。

蔣部長丙煌:他如果接受我們的訓練就可以領得到。

葉委員宜津:接受你們的訓練,帶自己的孫子還要繳稅及一天到晚來查訪。

蔣部長丙煌:我們必須確定他有能力育兒。

葉委員宜津:這就是你們跟人民脫節的地方。沒關係,我們再看,這張圖的左邊,這個數字其實我有一點懷疑,不過我先相信你們,這個育兒津貼高達61.51%,兩個加起來80%共50億元。張院長的算數應該很厲害,兩個加起來80%共50億元,剩下20%是什麼人沒領到?台灣還有20%沒領到津貼的是誰?

蔣部長丙煌:這我可能要去瞭解一下。

葉委員宜津:所以你們都沒有心嘛!不知道?就是我剛剛說的阿公、阿嬤。

蔣部長丙煌:很可能就是那些人。

葉委員宜津:再來,昨天的答復,社家署的署長說:「如果要一視同仁,讓大家都可以領到,還要60億元。」我就不知道你們怎麼算的?全部加起來80%也不過花了50億元,把20%補上要花60億元,你們到底錢藏在哪裡?你們到底哪裡有問題?你們不能我問什麼都不知道啊!你們站在這裡就要知道啊!

張院長善政:應該照比例算上去,50億元加14億元共64億元,涵蓋了80%,所以應該再加16億元變成80億元。

葉委員宜津:是啊!可是他昨天答復說要60億元。我算的跟你一樣要16億元就可以達到。

蔣部長丙煌:我想他們一定有一個計算的基礎,至於怎樣計算,我可能要再進一步的瞭解。

葉委員宜津:你要站在這裡就要先瞭解,不能站這裡什麼都要回去再瞭解,那麼我的總質詢就浪費了,不是嗎?

再來,我們來講你們的內政部的陳部長,一講到兒童津貼,院長知道他怎麼說嗎?他說,這個你們民進黨再去做。院長,你覺得他講這樣恰當嗎?

張院長善政:我想他的意思應該是,520以前他大概沒有能力來做這個事情。

葉委員宜津:就是因為你們的不作為,才有剛才的幅度,這8年的幅度快速惡化,到今天如果這樣,他現在就可以辭職,不用再到520。我現在要講另外一件事情,如果照他的邏輯,520以後再花錢,那麼我就要講內政部安家固園計畫,要花多少錢?要花500億元,我們先來看一下圖8,這個圖8是我計算的。如果我們可以開始做兒童津貼,從學齡前開始3,000元就好,只要440億元;如果到12歲所謂的兒童,就是你們做的、厚厚的這兩本計畫,那是884億元;如果到18歲是1,453億元。這是財源,這個財源怎麼來?當然就是國家的財政分配,無論如何,占國家總體預算的總數都是個位數,最高也不過是百分之七點多;如果到6歲是百分之二點多;到12歲百分之四點多;到18歲百分之七點多。這個國家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占總預算數的個位數百分比,我們到底要不要做?你們真的要好好思考一下,新政府我還是會繼續跟它研究、會再推。

說到新政府,我們來講安家固園計畫,比到3歲的兒童津貼還多錢,500億元!非常好,臺南地震受災嚴重,我本來很高興,在中央的院長下去時我陪同,得知土壤液化潛勢地圖及地質改善要臺南當示範區,計畫要花120億元,我們高興,結果是統籌分配款支應……

張院長善政:特別統籌分配款。

葉委員宜津:這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啊!

張院長善政:這是特別統籌分配款,特別統籌分配款是由行政院留控給地方使用,但是目的由行政院來決定。

葉委員宜津:我當然知道什麼叫做特別統籌分配款。

張院長善政:這個是不編列特別預算、不去修正特別條例最快的作法。

葉委員宜津:我知道,我就講,你們這個真的是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國民黨請客民進黨買單,因為你們怎麼做呢?105年你們針對私有老舊建築耐震初評每幢建築物補助8,000元,細評每幢建築物最高補助30萬元,相關經費需160億元,財源是統籌分配款;土壤液化潛勢地圖及地質改善示範計畫120億元,財源也是統籌分配款,中央請客地方買單;再來講國民黨請客民進黨買單,你們今年初評500件,每件8,000元,共需400萬元。

張院長善政:那個數字已經要go down,那是還沒有地震以前的草案,後來地震發生以後我跟內政部說,我們今年擴大,所以那個數字已經……

葉委員宜津:你還有一兩個月的任期,要擴大做幾件?

張院長善政:至少把經費留出來,讓新政府可以把它擴大……

葉委員宜津:你要留出多少經費、幾件?告訴我,你本來500件,現在1,000件、2,000件,預計160億元,今年你要花多少億?在你下臺以前要花多少億?

張院長善政:今年準備花20億元。

葉委員宜津:2個月要多花20億元?

張院長善政:沒有要花,我剛剛說,我們把經費匡出來給新政府準備去用,土壤液化及地質改善計畫20億元、建築耐震相關措施20億元,各20億元。

葉委員宜津:你要把經費匡出20億元?

張院長善政:我們的新聞稿都有講。

葉委員宜津:2個月你要把經費匡出20億元?

張院長善政:我們把特別統籌分配款保留各20億元,準備做這個用途。

葉委員宜津:院長,你說錯了,這個20億元是你的第三部分計畫,我還沒有講到。統籌分配款20億元你匡出來了,另外的20億元屬於後面的220億元叫做初評以後,如果要補強、修繕、拆除或重建,預計要花220億元,今年你匡列了20億元,對不對?

張院長善政:建築物耐震補強與老舊建築物耐震評估是一起的,沒有分,但是補強沒有那麼快,因為沒有經過初評與詳評,沒有辦法做補強。

葉委員宜津:錢怎麼來?

張院長善政:我剛剛跟你說過了,特別統籌分配款各保留20億元,共40億元準備做這些用途,土壤液化潛勢地圖及地質改善計畫20億元,建築物耐震補強20億元,螢幕上面所呈現的2、3項預算加起來20億元,2、3項其實前面還用不太到……

葉委員宜津:2、3項計畫加起來20億元預算,錢要從哪裡來?統籌分配款,在你這裡還沒有分配的時候就先匡起來?

張院長善政:就是現在內政部報到行政院的案子裡面,我們準備用這個錢去支應。

葉委員宜津:這個統籌分配款地方已經很緊了,甚至像苗栗統籌分配款都拿來發薪水。

張院長善政:特別統籌分配款是行政院來決定用途給地方用。

葉委員宜津:是啦,是啦!你本來要給地方,地方已經預算在內,你現在說,我要給你,但是你不能拿去發薪水。

張院長善政:在地方思維優先順序上,土壤液化潛勢地圖及地質改善與建築物耐震補強是最優先,不然也可以來弄特別條例,到時候這幾個月不見得出得來。

葉委員宜津:院長,我要提醒你,你要做這件事可以;最後我再跟你講,報紙寫的我不知道對不對,這裡面你還考慮要從房地合一稅支應,是不是這樣?

張院長善政:那是後續年度,後續年度財源有可能從這邊來,這是內政部的規劃財源,報到行政院來的時候我們才會跟主計總處確認,現在內政部規劃是這個樣子。

葉委員宜津:今年的房地合一稅已經全部撥給長照用,百分之百撥給長照……

張院長善政:剛才我跟你說,建築物耐震補強那邊不會這麼快用到,因為要先做初評和詳評。

葉委員宜津:今年都沒有做耐震補強,就是評估而已?

張院長善政:會有,但是不多。

葉委員宜津:因為房地合一稅已經全部撥給長照用?

張院長善政:房地合一稅明年收入會大幅增加。

葉委員宜津:現在是3月,明年是民進黨的事。

張院長善政:民進黨可以不要去做補強啊!

葉委員宜津:院長,我們當然會做補強

張院長善政:那就不要講民進黨的事,救災補強是藍綠不分。

葉委員宜津:沒有錯,藍綠不分,但是你也要尊重一下新政府怎麼做,你不能夠拿地方本來覺得非常需要……

張院長善政:等交接對口出來,我會跟他商量啊!民進黨交接對口出來,我會跟他商量,是他沒有出來。

葉委員宜津:院長,你知道有一個法叫做「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你知道有這個東西嗎?

張院長善政:我知道。

葉委員宜津:6年中長程計畫編審要點上面寫得很清楚,這應該是國發會要審查的?

張院長善政:到行政院以後,我們會請國發會進來審。

葉委員宜津:到行政院以後?

張院長善政:一向都是這樣的流程,部會報到行政院,行政院請國發會當幕僚來審。

葉委員宜津:國發會來審了嗎?

張院長善政:國發會要審,還沒有到啊!

葉委員宜津:來審了沒有?

張院長善政:還沒有,內政部的案子馬上到行政院來,我們就分給國發會去審。

葉委員宜津:國發會什麼時候要審?

張院長善政:到了就審。

葉委員宜津:國發會審,審完以後編列預算,是這樣嗎?

張院長善政:審完以後,今年的錢我剛剛已經講了,用特別統籌分配款,明年、後年以後的預算再來……

葉委員宜津:院長,你對地方的財源非常不瞭解,統籌分配款對地方非常重要,永遠不夠用。

張院長善政:但是這筆特別統籌分配款是行政院決定用途之後,再分給地方。

葉委員宜津:是啦!

張院長善政:現在行政院決定用在土壤液化及補強方面,於法都合啊!

葉委員宜津:問題是餅就這麼大,地方的統籌分配款馬上就要被你拗掉一塊!苗栗若發不出薪水,台南的地方建設若因此而做不下去,怎麼辦?

張院長善政:特別統籌分配款今年有200億,我們用40億,比例上只有20%!

葉委員宜津:院長,對你來說,20%不多,但對地方來說,可是很多!

張院長善政:1年12個月,我們任內是5個月,後面7個月是民進黨任內,如果照這個比例來分配200億,我們用40億,其實是合理的!

葉委員宜津:我現在不是說,你們用40億不合理,我只是請中央要體諒地方財源困難……

張院長善政:我們有體諒;但是我們也體會到這件事情非常急。

葉委員宜津:如果你真覺得非常急,可以挪用你自己的錢,不要慷地方之慨!

張院長善政:請委員告訴我是哪一筆錢?是第二預備金嗎?今年颱風季還沒有到喔!

葉委員宜津:你不要慷地方之慨……

張院長善政:我用哪一筆錢都會被新政府說是用到他們的錢,第二預備金是準備颱風季來臨時,可能要用到。

葉委員宜津:本席認為院長這樣做是不對的,你若真的有誠意,就由中央出錢,不能表現出中央很有誠意的樣子,結果卻動到要給地方的錢!

張院長善政:委員,這是我的權責,我做的決定。

葉委員宜津:是,這是你的權責,但我認為你這樣做,為德不卒!

張院長善政:委員有這樣的感覺,我很遺憾!

葉委員宜津:我也很遺憾。原本還很高興中央正視這個問題,後來才發現還是要地方買單。我們的感覺就是這樣。

張院長善政:沒有關係,您感覺歸您感覺。

葉委員宜津:我們也只能表示遺憾。關於兒童津貼的部分,希望不要只是在那裡研究規劃,今天不做,明天會後悔。

張院長善政:剛才的救災錢也是今天不做,明天就會後悔!

葉委員宜津:兒童津貼部分,你們只有評估……

張院長善政:我們把錢都匡好,這是動作的第一步,一樣的道理。

葉委員宜津:你匡到的可能是地方的救命錢,你根本不了解地方的財政有多困難。我雖然不是苗栗縣的委員,但我知道苗栗根本就是靠統籌分配款在發薪水,它將來還是要找你要薪水啊!

其實桃園市政府早已每個月發3千元給桃園市內出生的小孩,這張圖將全台各地在做的生育補助兒童津貼全部列出來,其中就以桃園的補助最優厚。只要整合一下,再加上你那個50億,加上那個20%,完整的規劃出來,才是真的在面對問題。

主席:報告院會,本會期本院委員對行政院張院長提出施政方針及施政報告之質詢,自2月19日起,經過5次院會,10個會議日質詢,已在今天詢答完畢。謝謝張院長及各部會首長列席答詢。在質詢結束前,再請張院長說幾句話。

張院長善政:(16時45分)主席、各位委員。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的施政總質詢,今天圓滿告一段落。這段期間,非常感謝蘇院長、蔡副院長及各位委員給我們的指教;雖然蔡準總統不在這裡,但她先前說對我們閣員尊重,我覺得絕大部分的委員都有做到,特別代表內閣向所有委員表達最深的謝意。

距離520還不到兩個月的時間,在這兩個月裡面,我們仍會盡忠職守;雖然總質詢在今天告一段落,但還有很多重要的法案如防災三法已經送到大院,希望大院能夠支持。後續兩個月,有些重要法案,我們覺得適當的,也會繼續送到大院,也請大院繼續支持,一定讓我們在5月20日之前,不會浪費任何一分鐘。個人在過去幾次的質詢中,也充分體會到行政與立法可以是一家,絕大部分委員對我們的質詢及我們的政策所做的支持或是正面的批評,我們非常感激,也非常受用。謝謝大家,也祝立法院院務順利。謝謝。

主席:謝謝張院長。謹就施政總質詢作以下決定:一、將各委員發言紀錄及書面質詢函送行政院,請就未答復部分予以書面答復。二、已提出之書面質詢,尚未登載公報者,一律補刊。

王委員金平書面質詢:

期許各界苦民所苦,以人民福祉為優先,健全災害防救體系,提升救災效能,福國利民

有鑑於1999年9月21日發生集集九二一大地震,是台灣自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傷亡損失最大的自然災害,此地震導致台灣人民傷亡慘重。2009年8月8日「莫拉克颱風」侵襲,重創南台灣,亦引起嚴重災情(俗稱八八水災),造成國土及人民生命財產莫大損失。為處理歷經九二一大地震、八八風災後國土殘破,災區面臨家園重建、居民安置、人民罹難、財產損失補償等事項,本院迅速地推動震災災後重建工作,特制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及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復鑑於2014年7月31日發生高雄氣爆及2016年2月6日發生芮氏規模6.4級之南台灣大地震,均造成嚴重災情,讓國人震驚不已。其中高雄氣爆事故造成逾30名罹難者及300多人受傷名單中,包括了現場協助救災的警、義消弟兄,讓身為全國義警及義消總會長的本席,更是深感不捨。

然近來2016年2月6日凌晨一場芮氏規模6.4級的南台灣大地震,不僅造成台南多起民宅及建物傾斜、傾倒,尤以台南永康區的維冠金龍大樓崩塌事件更是震驚全國,造成115人的罹難事件,導致上百個家庭因此破碎;此事件更成為台灣史上因單一建築物倒塌而造成罹難最慘重的災難事件。這起2016南台灣大地震,著實震出了社會大眾對台灣斷層帶及土壤液化區域的建物安全問題。

此次0206的台南震災,本席對於行政院張善政院長及中央部會全力支援地方,在共同合作下,各團隊以迅速、有效率的處理方式及態度順利完成救災工作,也對於張善政院長於當日旋即指示中央各部會配合地方政府全力投入災區救災,並針對0206震災召開優先處置事項研商會議,為進行震災後續重建與復原各項工作之積極作為,深表肯定與讚賞。此外,本席在此也對所有參與救災的人員、警消、國軍弟兄們、志工及醫護人員不眠不休無私的全力投入救援工作,表達誠摯的謝意,並呼籲及期許各界與政府應為預防災害共同努力。

從全球趨勢觀察發現,近半世紀以來,世界各地出現極端異常天然現象已日趨嚴重,美國已將「全球氣候變遷」列為未來國家安全的威脅之一;而因氣候劇變引起之災害,預估也將引發區域性水資源、糧食或自然資源的爭奪戰,尤其台灣缺乏天然資源、地狹人稠,加上位處歐亞大陸板塊與菲律賓海板塊交界的造山帶,地殼變動激烈、斷層活動度高,政府更需投注更多心力於建立天然災害的預防及應變管理機制上。

復據世界銀行(World Bank)早在2005年公布的「災害高風險區評估」報告顯示,世界上有一半人口,約34億人口暴露於自然災害的威脅中,其中僅5%的地區面臨三種「複合式災害」威脅,其中台灣面臨三種「複合式災害」威脅的可能性高達73%,可說是地球上最容易受到天災的地方。即便2011年發生311大地震引發海嘯的日本,受複合式天災威脅排名全球第七,尚在台灣之後。因此,政府若未能提前因應有可能發生之天然災害引發之各項經濟議題,將埋下國家整體經濟發展的不確定因素。

惟0206地震事件的發生,仍再次暴露了我國防災、救災體系的重大缺失及國土問題,也讓地震預警與災害防救體系的建立開始成為眾所矚目之議題,也讓國人警覺到,台灣位處歐亞大陸板塊和菲律賓海板塊交界處,屬地震頻繁地帶,加上我國地狹人稠,加以地形陡峭而地質脆弱,無論在氣候或地理環境,屬於天災發生頻繁之國家,卻忽略了人民居住最基本的建築安全要求,更凸顯我國救災資源整合與及時救援的重要性。

本席向來極為重視人民生命財產安全之事項,爰為避免天災之災難憾事再度重演,更為堅定守護全國民眾之生命財產安全,防災需要相關配套來確保民眾的居住安全。爰此,本席認為修正「防災三法」,包括修正災害防救法、建築法及並將都市更新條例納入「防災型都更」刻不容緩,站在保障人民生命及其財產安全之立場上,實有必要應將「防災三法」作為新國會新會期行政院推動之最優先法案。包括積極去補強目前的「災害防救法」、並修改「都市更新條例」,將防災型都更的概念納入法規、並修改「建築法」,全面增訂第三方勘驗的機制,讓建築的結構更加安全,也讓人民居住品質更加安全、更加安心。

本席期許行政團隊除應持續積極作為外,也期許本院所有立委同仁們,可以摒除政治成見,共同研擬完善配套措施來確保台灣人民之居住安全,以人民福祉為首要目標,共同守護台灣人民之生命財產。

台灣因為天然地理環境之故,深受地震和颱風侵襲之所苦,根據遠見雜誌於2016年2月7日「防震,是台灣最迫切的功課!」報導指出,「記者統計921之後,過去15年來,台灣地震次數雖比颱風少,但傷亡人數卻比颱風多。地震在921後,已造成1萬5千人傷亡,比颱風多3倍。顯然,建築物切實防震,是台灣無法忽視的現實。專家已預測,如果什麼都不做,類似這次小年夜的地震若發生在台北,將有4千棟建築物倒塌。這絕對是全民無法承受之痛。」有鑑於此,本席認為台灣和日本氣候及地理環境相近,且面臨之天然災害與我國更是極為相似,但日本政府之防災、救災體系發展卻是十分健全,其多年之災害防救經驗,包括在法規、執行等各方面,皆已有相當經驗深值我國借鏡學習及參考。

以日本於2011年3月11日發生芮氏規模9.0級的「東日本大地震」引發超大海嘯,導致福島核電廠輻射外洩,造成日本空前的災情事件為例,其造成嚴重傷亡及影響日本經濟損失,形成史無前例的毀滅性「複合式重大災害」,可說是日本前所未見的慘重災難,其產生極嚴重的後遺症,不但威脅人民生命更形成國家安全問題。惟日本面對311大地震所造成之嚴重災害,全民舉國上下卻皆能以井然有序的社會秩序且迅速逐次撤離,其災後之應變措施及作為,讓我國實有必要引以為鑑,汲取東大日本大震災之災後重建經驗,以之為檢討改進我國相關災害防救法律及相關措施之最佳借鏡,重新檢討我國災害防救機制、法規與提升都市建築的防災機能。

有鑑於311東日本大地震後,為汲取日本經驗,本院亦曾派員赴日考察,報告指出,日本在各種災害救助上,立法推動「自助.共助.公助」的精神,日本一直致力於減少災害風險,促進、加強及改善防災因應措施。日本經歷1923年關東地震學習到都市火災預防之重要性,從1995年阪神地震學習到建築物結構強化之必要,而歷經2011年311東日本大地震,則讓日本從災害中記取經驗與教訓,重新思考並檢討強化日本的防災政策及法制。基此,從本院同仁考察經驗得知,連日本政府都不斷地精進並提升其防災體制與災害對策。反觀我國,與日本在氣候及地理環境不但相近,且面臨之天然災害與我國更是極為類似,但整體災害防救體系卻是亟待全面檢討,亟需提升並改善之。

此外,值此日本311大地震、福島核災事件屆滿五周年,褔島核災即係因發生超大型複合式天災引起,因為此災難事件,讓我國國人更重視核能安全議題。回想本席於日本311大地震發生後,即以最高民意機關國會議長的身分率領「東日本震災台灣慰問訪日團」至日本訪問三天。嗣於311大地震經過兩年餘,於2013年7月21日再度率團赴日,訪日五天期間,除向日本311大地震災區表達我國政府與人民關懷慰問之外,並考察日本相關防救災政策及核電廠安全設施及核電政策。

本席率團訪日期間,訪團一行深入宮城縣的重災區女川町,並訪視女川核電廠。女川核電廠距離311大地震震央最近,震後遭受海嘯侵襲,惟該廠位於海拔14.8公尺處,高於海嘯之13.8公尺,故可抵擋海嘯,且該廠在靠近海岸處、沿港道路及空地並未設置任何裝備,供電系統未受海水侵蝕,得以確保電力進行機組冷卻,此為該廠與福島一廠不同處,亦為該廠未發生重大災情之主因。此外,震災後該廠在靠海側興建3公尺高之防波堤,現計畫增加至15公尺(加上基地海拔14公尺則高度提高達29公尺),預計2016年3月完工。日本宮城縣的女川核電廠,決定把電廠防波堤的海拔高度提高到29公尺,這將會是日本各核電廠中最高的一座防波堤。

而女川核電廠之所以幸能無恙,未發生類似福島第一核電廠之重大災變,其原因就是在於當初設計時即已考量海嘯因素,將電廠建於海拔14.8公尺的高處且防護設施完善,致使3座反應爐得於災後以冷溫安全停機,未在震災中發生重大損害,其成功應變措施及核安管制技術,確實值得我國學習。據本席了解,行政院為記取日本核災教訓,持續精進及提升各核能電廠核安及防海嘯能力,更以深度防禦的觀念,執行各項強化措施,提升各核能電廠的防災能力,讓本席相當欣慰我國政府為確保核安、保障人民安全所作的努力。職是之故,鑑於福島核電廠事故發生之後,我國內社會對於事故進展及其影響的關心程度,並未隨著時間的過去而降低,政府確實有必要站在民眾角度,學習日本經驗慎重檢討並提升核能的安全問題,以確保全國人民之生命與財產安全。

總統馬英九曾於今(2016)年2月16日公開表示說,以現在的科學,地震沒有辦法預測,但是地震帶來的災害可以預防。政府應該把重建做好,減少不必要的傷亡。總統強調,地震災後復健與重建的工作刻不容緩,有問題就要立刻動手處理,安全第一比甚麼都還重要。以日本為例,因其不斷提升防災系統,自1995年阪神大地震後,日本努力提高防災系統,因此,2011年發生東北大地震,挾帶海嘯雖造成逾萬人往生,可是其中純粹因地震搖晃之故致建築物倒塌等原因而造成死亡人數情形卻巨幅降低,甚至比福島電廠更靠近震央的日本女川核電廠都安然無恙,不但沒有倒,地震一發生,所有機器都還停下,完全未受海嘯及地震影響,甚至收容災民在核電廠住了1個月,讓世界各國都相當肯定日本對提升防災及核電廠安全的努力,更汲取教訓。

因此,為期澈底檢視我國災害防救體系,共同提升我國防災、救災體系之完備,以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災害無國界、地域區分,災害的傷害亦無關乎政治立場,國人須同舟共濟,本席誠懇希望各界能摒除成見,發揮立法效能,盡速完成福國利民之「防災三法」─災害防救法、建築法及都市更新條例之修法,以維護全國百姓權益共同努力,以人民福祉為首要目標,共同守護台灣人民之生命財產。

林委員岱樺書面質詢:

【航空票價問題】

院長,俄羅斯央行表示,目前原油市場仍面臨供應過剩、中國經濟成長放緩、伊朗的供應增加、市場競爭加劇等因素影響,這是最近幾週油價反彈,可能難以持續的原因。鑒於上述因素,該行預測今年油價為每桶三十美元,未來將逐步漲至二○一八年的四十美元。院長,原油價格由每桶100多美元降到不到40美元,我們國內外航空票價為什麼完全沒有反應?離島航空票價為何不降?

院長,國際油價屢創新低,交通部民航局去年10月1日宣布,國內航空票價將於10月30日全面調降,最高降幅將近一成。院長,104年6月每桶原油價格約為60美元,10月每桶原油價格43.7美元,降幅約為25%,為何當時票價降幅不到一成?

院長,請問航空票價的降價門檻是什麼?與油價的相對關係是什麼?院長,各航空公司依交通部核定之運價上、下限檢討結果,來決定票價,本席請問院長,交通部核定之運價上、下限是依據什麼為標準?

院長,2011年由於兩岸航空票價居高不下,監察院因此糾正交通部,糾正案文指出,總統馬英九曾在民國九十七年十一月六日就「第二次江陳會談」召開記者會指出,「兩岸直航,不論是海運、空運以及郵政,不但可以節省時間、節省費用,而且可以提供許多的商機」。2002年時,經濟部亦向監院提出評估報告,兩岸直航的通航點數包括上海、廣州、深圳、廈門、福州等五個航點時,每人平均轉機候機時間可由現行的六小時十五分,減少至四小時卅六分,平均支付票價成本可降低廿五%。當初航空業者積極爭取直航時表示,直航後無須中停港、澳或韓國,節省一次起降費用又節省油料……等等,因此立法院通過直航。直航可以縮短航空公司的飛行距離,桃園飛上海約可節省40%至45%的燃油、台北飛北京則節省約39%、台北飛廣州節省近20%,各航線節省20%至50%,結果現在,距離縮短了,但票價卻居高不下。現在業者的說法卻是供不應求無須降價。

院長,監察院的糾正案文又指出,交通部所屬對於國際航權分配審查處理方式,實務運作方面是在航約中的指定條款,採不超過二家業者經營為原則,尤其在兩岸航權的分配,給予限制,沒有給業者公平發展及競爭的機會。院長,交通部有關決定航權分配的審查標準不明確,因而造成差別待遇,而且民用航空法母法並沒有限制二家經營,交通部卻在子法中設限制,這樣是否違反法律保留及授權明確性原則?

院長,桃園─浦東航線飛行時間約3小時,目前來回的票價約新台幣1萬4000元,兩岸春節機票,上海浦東─桃園來回價格約3萬6000元,竟然比大陸─歐洲來回價格人民幣6700元(約新台幣3萬2000元)更貴,顯見上海─台灣航線的票價非常不合理。桃園─上海浦東、松山─上海浦東航線如果加上8月分配的高雄─浦東6班,共有新增23航班可分配。其中,華航集團共分得8班次,長榮集團分得11班次,復興航空分得4班次,這個航班分配的標準為何?有沒有針對合理票價來做考量?

院長,依據國際航空運輸協會(IATA)調查指出,今年航空業因燃料油價下跌與產業結構的效率化,去年獲利明顯成長,今年可望繼續成長。另一方面是美國頁岩油開採革命,不久將會使目前油價大幅滑落,根據耶魯大學所發表的研究報告指出,頁岩油增加一百萬桶,油價就會下跌一成,美國的頁岩油開採技術,使得石油輸出國家OPEC與俄羅斯等產油大國,都深感油價將出現「崩跌」的震撼威脅。

本席希望行政院能全盤思考國際油價變動趨勢,重新檢討航空票價問題。航空票價沒有辦法制定像國內油價、電價的標準公式嗎?本席認為交通部也應該制定一套標準來保障消費大眾,院長是否同意?

蘇委員震清書面質詢:

一、國發會「藍色海洋旅遊金三角」計畫,應檢討整合高屏地區鐵路建設,以利用現有基礎建設發揮推動區域發展最大效益

國家發展委員會是規劃、推動國家重大經建計劃的主要推手,而其所提出的「藍色經濟發展構想」(104年至106年),亦明確指出「後六都時代,中小型城鎮及鄉村面臨邊緣化與區域失衡發展問題」,顯見平衡城鄉發展、辨認各別發展條件以強化核心潛力,是現階段經建計劃的首要目標,實有必要確實整合現有基礎建設,並提出長期規劃,以連結區域發展需求,發揮國家投入公共資源的最大綜合效益。

然而,儘管國發會計畫以東港、大鵬灣及小琉球「藍色海洋旅遊金三角」作為「藍色經濟發展構想」的優先推動示範計畫,但是有關屏東濱海觀光景點缺乏公共運輸服務整合串聯的重要瓶頸問題,竟然只提及「增加國道客運供給」或是「復駛台鐵東港線」作為因應措施,而完全排除高鐵、高捷南延屏東與東港的重大鐵路建設,實在令人匪夷所思?畢竟就現實層面而言,目前國道1號與國道3號高速公路建設皆無法直達屏東或是東港地區,縱然增加國道客運供給,對於該區域間交通運輸效能與服務品質的提升,都無甚效益,況且公路運輸運量效能遠不如鐵路運輸,國發會卻如此漠視屏東鐵路建設長期以來相對落後的問題,恐將致使該計畫僅流於短期的口號政策,嚴重背離平衡城鄉差距與推動區域長期發展的長期目標。

以高雄捷運南延計畫為例,高雄捷運─屏東延伸線計畫自開始規劃迄今已逾13年,高雄市政府捷運局也於去(104)年12底完成「高雄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整體路網規劃案」期末報告審定,其中後續路網即包括南延屏東之「大寮屏東線」與「林園東港線」,顯示該項捷運路網計畫確實是符合高高屏地區整體發展需求,並經過長期規劃審議評估。另一方面,依據觀光局統計資料,104年度屏東縣旅客人數就已經突破至1028萬413人,而其中光是屏東「大鵬灣國家風景區」單一景區部分的旅客人數,就已近106萬人,未來發展榮景具高度潛力,也因此國發會將「藍色海洋旅遊金三角」列為優先推動示範計畫。但弔詭的是,高捷─屏東延伸線計畫每每在實際檢討辦理時,即遭相關主管機關以「經濟效益指標」不足而擱置,但試問在欠缺基礎建設的帶動下,區域發展長期失衡的「經濟不利益」指標又該做何評估?國發會既然身負規劃國家長期發展與重大經濟建設的任務,若是同樣只著眼於現有的經濟規模,而不是長期發展潛力、區域平衡目標,實有悖其政策使命。爰此本席嚴正要求行政院應責成國發會提出「藍色海洋旅遊金三角」計畫後續檢討,將高鐵南延屏東、高捷南延─屏東線與東港線納入其公共運輸服務整合串聯、整體運輸效能提升之評估方案,以協助是項重大建設及早定案辦理,以有效整合高屏地區鐵路建設,發揮公共建設推動區域平衡發展最大效益。

二、農委會應積極輔導促成台灣亮點產業─觀賞魚及屏科園區周邊產業聚落健全發展

農委會近年來力推觀賞魚產業做為我國農業轉型與外銷的新主力,且一再強調已於屏東農業生物科技園區設立亞太水族中心,提供便捷通關物流及防檢疫服務,希望藉此積極布局來扶持臺灣觀賞魚及其周邊產業發展,但實際上國內觀賞魚業者紛紛指出,觀賞魚從品種研發到真正生產,多數仍需仰賴區外養殖場繁殖作為配合產業,業者更指出新品種優勢可能只能維持三年,高價時需要快速量產,並同步投入新品種開發,才能永續發展並保持優勢,因此如何檢討發展屏東農科園區周邊衛星養殖場的配套政策實為當務之急。

據了解,目前光是在屏東平原的長治、內埔、竹田鄉等地就現存超過一百家的觀賞魚、蝦養殖場,一年出口超過兩千萬尾的觀賞魚、一千八百萬隻的觀賞蝦;但是如此有競爭力的特色產業,卻囿於位在特定農業區內,用地取得與水權問題難以獲致合理解決,至今無法取得合法養殖登記,導致業者長期以來面臨種種困境與瓶頸,卻無法納入政府合法輔導與管理,實為諷刺。

有鑑於此,為促使我國觀賞魚產業能在現有優勢上健全發展,發展產業聚落效益與厚植產業競爭力,農委會應積極檢討規劃屏科園區周邊發展作為衛星養殖場的配套政策,針對觀賞魚產業特性提出產業發展需求與適性評估,偕同內政部、地方政府、觀賞魚養殖業者與相關主管機關,儘速就適性開放農業用地使用許可,以及養殖循環用水農業設施認定標準,提出具體輔導方針與規畫方案,俾利國內觀賞魚業者得以依循辦理,並配合政府重點產業發展政策,有效帶動屏東農科園區周邊發展。

柯委員建銘書面質詢:

擬定國家災防戰略,重啟災防修法工程

張院長您的新內閣,是一個沒有蜜月期的團隊,也是一個看守任務型的內閣,考驗與挑戰都極其嚴峻。不容諱言的,歷次的大型災難讓我們在創痛中不斷的推進,例如1999年的九二一震災促使緊急應變工作法制化;2009年莫拉克風災催生避難路線圖與避難所,國軍也將災害防救列為中心任務,賦與部隊更多積極性的授權與要求,促成「災害防救法」的修正。2014年高雄氣爆凸顯出台灣地下管線問題,這次0206震災則是引爆土壤液化與建築物內部改建問題。

由此角度檢視政府對災害防救的緊急應變機制是否能對症下藥、愈改愈好、與時俱進?記得八八風災(又稱莫拉克風災)當時上任的內政部長是江宜樺,他提出了新設行政院災害防救辦公室、內政部消防署則改為災害防救署的修法,把中央災害防救會報與行政院災害防救委員會合併,避免災害防救體系疊床架屋。表面上組織的精簡與調整,目的在提升效率,但上述的修法完全不是救災失靈的關鍵。內政部定位災防辦公室為常設性單位,性質類似行政院國土安全辦公室幕僚單位,而將消防署更名為災防署,難道就能脫胎換骨改善救災?這根本牛頭不對馬嘴,再者,政府是否正確區分了救災與重建兩個階段的工作有何不同?再來是災後重建的難關,政府有沒有釜底抽薪徹底根治的作法與魄力?台灣國土規劃的兩大沈痾,一個是向山林搶地的過度開發及沿海養殖漁業造成嚴重地層下陷,二是城市建設及建築物管理上缺乏監督機制與安全管理問題,這些累積數十年的慢性破壞,在大自然強烈反撲後讓這代人民承受巨痛,也是這次重建不能迴避的核心問題。

政府過去曾經針對「九二一震災」和「莫拉克風災」兩次慘痛天然災害訂定災後重建條例。訂定《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的主要原因,係當時災防法尚未立法,而九二一震災區幾乎遍及全台,重建條例可使各級政府在推動災後重建工作時,有明確的原則可資遵循。訂定《莫拉克颱風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的主要原因,則因災區主要集中在原住民村落,相關受災戶以弱勢者居多。換言之,《九二一震災重建暫行條例》主要是針對非都市地區之重建有所規範,而可據以辦理,但莫拉克風災所面臨之災後重建,因為不同於九二一震災,政府估計災損及復建總額已逾行政院當時可能投入救災的預算額度,因此以重建條例賦予政府籌措財源之法源依據。有別於「九二一地震」,「○二○六震災」又震出了過去均未曾認真處理的若干問題,尋求政府補助改善卻又無法依循,此一問題在現行災防法無所規定的情況下,每一次的災害都要訂定特別條例實在緩不濟急,因此,木席認為應就921及莫拉克特別條例的經驗及精神,以通案方式納入災防法的規範才是治本之道。

未來的防救災體系,應正視科技與城市化演進趨勢,針對複合性災難大型風險,發展預警式的防救災能力。依此原則檢討現行防救災機制,首先,應先擬定國家災防戰略,仿效美日體系,建立一個有權有責、權責相符的災害防救專業統合機構,基此建構完整之災害防救體系;其次,由於氣候變遷,使得各種天然災害更為頻繁,災害防救已成為所有國家必須嚴肅面對的課題,我國的災害防災法卻只規納了十五種災害,尤其在日本福島核災後,我們的災防法還不包括核災,簡直是罔顧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因此,本席認為應正視全球氣候變遷且極端氣候頻現,以更嚴肅積極的心態面對,針對臺灣現行災害類型應有全面性之審視與檢討,將國際上的所有類型災害包括輻射、疫災等共至少23種災害類型納入規範,以整備必要災防資源來處理各項重大天然與人為災害。鑑於上述,因應未來氣候變遷對於環境與社會造成的可能衝擊,重啟災害防救法、地質法、國土復育法、都市再生條例等法案的修法與立法,全面檢討現有土地利用,擬定防災國土計劃以調整國土開發與都市計畫政策;藉由災防戰略的擬定以確保國家安全,並據此推動災防產業的發展,以台灣資訊電子產業優勢,發展適用於台灣的小區域監測、預警、通訊系統等災防產業,綜言之,環境災害已成為全球社會未來最嚴峻的挑戰之一,面對發生頻率、強度都持續增加的極端天氣現象,政府應加速整合現有的知識與技術,評估風險與效益,跨領域推動減災之預防措施,才能減緩環境災害所可能帶來的衝擊。

0206震災─關於房屋貸款及產險制度改進

0206美濃地震中,台南市維冠大樓倒塌,造成114人罹難及多人受傷,並有多處建築全倒或半倒,受災戶在承受財產重大損失之餘,第一個要面對的難題就是龐大的房貸壓力,及無家可歸的困境。政府應盡快提供受災民眾相關協助與措施,讓受災戶可早日重建家園與回復生活正軌。後續除了建物重建,心靈重建,更應關注財務重建的部分。

以九二一地震為例,一開始銀行提出的方案為貸款本金的展延期為五年及減息。銀行最多僅能幫災民承受新台幣350萬元的損失。而後因災民仍無力負擔,因為本金緩繳期間,受災戶的貸款利息還是照常計息,如果紓款期間再展延下去,災民的本金都沒有減少,反而更加重利息負擔,對受災戶未必有利。財政部乃又提出「九二一大震災受災房貸貸款處理原則」,決定由台銀等八大行庫與受災戶協商,將房地產抵押貸款有條件承受。讓房屋無法居住且已全數拆除者可免除舊房貸。

莫拉克風災時,銀行公會也通過「個人受災戶自用住宅房屋貸款承受措施」,受災戶自用住宅因風災全部毀損或土地滅失並拆除完畢,經原貸款金融機構同意,可不必再清償貸款餘額。此次既然已決定部制定特別條例,金管會即應盡速與銀行公會協商

1.統一規定本金緩繳,及延展繳款年限。

2.提供舊房貸免息及購置新屋之低利貸款措施,避免受災戶房貸負擔繼續加重。

3.比照前兩次災後處置,針對讓房屋無法居住且已全數拆除者可免除舊房貸。

盡快擬定好相關政策,方可消彌受災戶對於可能面對的財務上的貸款追討恐懼,避免使災民陷入無止盡的信用債務循環。

綜合以上,繁複的貸款與可行方案,恐讓受災戶一時間無法消化,主管單位應提供受災戶必要的專業諮詢與協助,讓其視自身狀況選擇較有利之方案。在延展期結束後,銀行會開始進行催討。主管單位應追蹤催繳戶數與狀況,提供受災戶必要的專業諮詢與協助。

在過去幾次重大災害發生時,最棘手且難以處置的情形就是人民不動產的損失。政府應記取教訓,輔導金融機構健全本國產險機制,目前本國產險業投保標的較為單一,金額偏低,使得大部分民眾並不看重產物保險。

自民國91年4月起投保住宅火災保險的民眾要同時投保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目前住宅地震基本保險賠償額度僅僅150萬,而其提供的臨時住宿費用為二十萬元整。遠低於目前的房價水準,尤其是對於都會地區的房價而言,保障額度遠遠不足。且其賠償啟動標準為全倒或半倒,使部分受損或是受鄰戶波及,導致無法居住的民房變成產險孤兒。產險公司雖提供擴大地震險,但額度最高約500萬,但目前擴大投保的比率過低。

房屋的價值有其不同,在台灣現行的產險制度下,為定額及一致性的賠償金額,顯示產險制度無法與時俱進,應對全球氣候劇烈變遷的現狀,我國現行的產險條例過於呆版,陽春及保守,無法有效因應。目前針對房屋保險,僅針對建物本身進行賠償,對於室內裝潢及財物部分保額則過低,最高僅約60萬元。在實務上,這樣的金額賠償遠遠低於受災損失,不符合災害風險的管理原則。

在目前的房屋產險制度下,強制加保的保險為火災保險與地震險。在颱風頻繁的台灣,颱風險卻屬附加險,而附加險的特質為有自負額的約定,通常是投保額度的5%,也就是說如果民眾投保颱風險保額100萬元,不幸發生事故,損失60萬元,保險公司將理賠57萬元,消費者則需自行負擔3萬元損失。

重大災害的重建費用,過去依賴於政府的財務支援或是受災戶自身辦理貸款進行支付,造成社會及受災戶的沉重負擔。起因不外乎是因我國房屋產險機制,其一開始的設計立場即為保護貸款銀行之債權。金融主管機關應著手進行制度上的檢討與改進。讓產險制度更加與時俱進,讓其符合保障人民餘財產遭受損失時,可以有適當額度之保障。而非讓民眾或政府方承擔風險。更應讓民間制度更加健全,使得人民可以有能力選擇有利於保護自己財產之產險制度,在災害發生後方可有效進行財務規劃與損失控管。減少政府財務重大支出與受災戶沉重負擔。

附件

九二一震災與莫拉克風災時,金融單位針對房屋貸款及相關事項提出之措施,或可供參考。

九二一震災

受災戶毀損之自有房屋,受災戶辦理方式有:

(1)原貸款餘額申請由金融機構承受

毀損房屋之原貸款餘額,經與原承貸金融機構協議同意承受者,由央行於每戶最高350萬元額度內提供利息補貼;如有餘額,可再適用央行家園重建專案貸款申請購屋或重建貸款。

(2)原貸款餘額續由受災戶繳付本息,申請央行利息補貼

由央行於每戶最高350萬元額度內提供利息補貼;如有餘額,可再適用央行家園重建專案貸款申請購屋或重建貸款。

(3)未辦理金融機構承受亦未辦理央行利息補貼者,申請央行重建家園專案貸款辦理購屋、重建貸款,每戶最高額度350萬元;如有餘額,可就前二項方式擇一辦理。

九二一震災受災戶申請原貸款餘額之承受或利息補貼,其須具備之條件為

(1)受災戶申請原貸款餘額之承受須具備之條件為:

1.須為自有住宅因震災毀損,且經政府認定為全倒或半倒經拆除者(檢附毀損自有住宅所有權證明及毀損證明)。

2.原貸款係指原貸金融機構認定屬於購屋貸款者。

(2)受災戶申請原貸款餘額之利息補貼須具備之條件為:

1.須為自有住宅因震災毀損,且經政府認定為全倒或半倒經拆除者(或切結於合理期間拆除者),(檢附毀損自有住宅所有權證明及毀損證明)。

2.原貸款係指原貸金融機構認定屬於購屋貸款者。

原有貸款本息展延相關問題

 

毀損情形本息展延期間用途

房屋經原承貸壽險公司

實地勘查認定屬全倒者

房屋經原承貸壽險公司

實地勘查認定屬半倒者

以房屋辦理擔保借款,其為購屋貸款者

本金展延期間:五年

利息展延期間:五年

本金展延期間:五年

利息展延期間:六個月

 

以房屋辦理擔保借款,而非購屋貸款者

本金展延期間:五年

利息展延期間:六個月

本金展延期間:五年

利息展延期間:六個月

政府為了協助這些自用住宅而又有房貸的受災戶,乃宣布房貸展延紓困措施,協調各銀行原則上讓受災戶的貸款本金展延五年,貸款利率亦減低四碼,並展延半年後滾入本金分期攤還。但即使可以展延貸款本息,仍然有許多受災戶無法負擔。

財政部乃又提出「九二一大震災受災房貸貸款處理原則」,決定由台銀等八大行庫與受災戶協商,將房地產抵押貸款有條件承受。依據「921災區自用房舍交由銀行承受相關規定」之處理原則,有以下之作法:

1.借款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設籍於該擔保品門牌住址者。

2.經政府機關或專門之建築、結構、土木等技師公會出具證明,房舍屬全倒、半倒及危險等級致不堪居住者。

3.原借款戶無繼續繳納貸款之意願,可要求原貸款金融機構和解並承受該土地,但其已償還之貸款金額不得要求返還。

4.原借款戶願意繼續繳納貸款者,其房屋貸款餘額扣除原土地之抵押值,即為建築物部份之貸款餘額,可以免除。

5.經與原貸金融機構辦理和解之借款戶,應移轉其對相關第三人之求償權,由該承受金融機構取得代位求償權。

6.以借款人提供自用房舍向金融機構申借之七年以上住宅擔保放款項目為限,其餘雖有抵押權設定而屬短期與無擔保放款者,則不包括在內。

7.銀行、郵匯局、信託公司、保險公司均通用本項措施,至於農、漁會信用部,及各縣市信用合作社則另專案處理。

莫拉克風災

重建貸款

一、購置住宅利息補貼

1.優惠利率:·屬重大災害災民者按郵儲二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

2.貸款條件:最高350萬元,償還年限最長20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5年

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1.優惠利率:·屬重大災害災民者按郵儲二年期定儲利率減0.533%計息(現為0.592%)

2.貸款條件:最高150萬元,償還年限15年,寬限期(繳息不還本)最長3年。

三、租金補貼

補貼金額:每戶每月最高補助3,600元。補貼期間:一年。

四、受理申請單位:各縣市政府。

五、受理期間:即日起一年內。

天然災害災區住宅修繕貸款

本貸款支用於災區民眾住宅重建或修繕等支出項目,每一申請人申貸額度最高200萬元,其中並得以20萬元為限,購置日常生活必須配備,包括自用之傢俱、家電及交通工具等。

負責單位:經建會財務處

重建重購賑助

第一類:按每戶人數計算,每戶人數二人以下者,賑助新台幣40萬元;

每戶人數三人以上者,賑助新台幣50萬元。

第二類:按每戶人數計算,每戶人數二人以下者,賑助新台幣20萬元;

每戶人數三人以上者,賑助新台幣25萬元。

(限制條件:第一類:限低收入戶;第二類:限中低收入戶)

負責單位: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

住宅地震基本保險的保險金額是新台幣150萬,承保之住宅建築物,因下列危險事故發生承保損失時,保險公司按保險契約之約定負賠償責任:

一、地震震動。

二、地震引起之火災、爆炸。

三、地震引起之山崩、地層下陷、滑動、開裂、決口。

四、地震引起之海嘯、海潮高漲、洪水。

但以上之毀損必需是全損,才會啟動理賠機制。

105-1總預算

【請依法用人用錢】

針對新舊政府交接事宜,對於外界在意的「爭議性法案」,張善政院長1/25強調,相關政策不可由部會自行決定是否停擺,要求各部會26日要將爭議法案送進政院,27日開會討論,「要暫緩也是行政院討論後再暫緩」。目前針對520前重要政策/計畫,張院長已共計提出36項推動情形,其中除了採持續推動外,有關「財政收支劃分法修法」、「桃園鐵路高架化改地下化」、「自由經濟示範區政策」、「年金制度改革」、「花蓮環保科技園區之存廢」及「雲林縣林內垃圾焚化廠啟用問題」等六項政策列入交接項目,留待新政府決定。並希望2月底前民進黨可以準備好交接團隊,交接資料將包含計畫、會計、人事名冊、近年完成、推動、規劃中的重大政策等,3月到4月底將深入討論交接資料,5月開始分批交付。

請依法用人用錢

依據「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之1第1項第6款規定,以及行政院去年12/17函規定,自第14任總統當選人名單公告之日105年1月22日起至105年5月20日當選人宣誓就職止,未定有任期之行政院各級機關政務首長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包括常任文官、聘用人員、工友(含技工、駕駛)、駐衛警及臨時人員,以及公民營事業機構(含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財團法人負責人、經理人之人事案件,除年齡限制外,均予以限制。故請張院長及行政團隊務必遵守這項用人規定。

另有關「預算科目流用」問題,依據「預算法」第62條規定,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除由行政院統籌支撥之科目及第一預備金外,不得互相流用。並依據預算法第63條規定,各機關之歲出分配預算,其計畫或業務科目之各用途別科目中有一科目之經費不足,而他科目有賸餘時,應按中央主計機關之規定流用之。但不得流用為用人經費。其流入數額不得超過原分配預算數額20%,流出數額不得超過原分配預算數額30%。言下之意,行政部門在520之前仍有消化預算或亂花錢的空間,在此要求張院長及行政團隊務必不可藉此消化預算或有亂花錢之情事。

105-1總預算

【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修法問題】

2月6日高雄美濃地震造成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死傷慘重,台南地檢署已經發動偵查,建商有哪些刑事責任仍待調查結果。先前,921大地震時,大台北地區的東星大樓及博士的家,也都有發生過類似的災情,也都有後續的刑事追訴。

問題是,大樓地震倒塌案如果建商偷工減料犯罪,被告可以在坐牢之後仍享有當年賣屋所得的黑心錢嗎?萬一被告又落跑至國外,那些還留在台灣的黑心錢法院可以處理嗎?

一、刑法沒收新制的挑戰

去年12/17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刑法」沒收新制修正草案及增訂「刑法施行法第10條之3」,不僅修正沒收的定義,將沒收範圍擴大,不限於違反食安法,且未來除了犯罪個人外,追討對象也包含公司法人等「第三人」(刑法第38條之1第2項)。甚至於,就算建商落跑到國外,留在台灣的黑心錢,也可以依照這次修正的獨立宣告沒收(刑法第40條第3項)來追討其不法利得。這是我國法制的一大進步。

另外,此次刑法修法明定沒收為獨立之法律效果,不必有主刑即可單獨宣告,並且即使是舊案,黑心廠商的不法利得均可適用裁判時的法律來沒收,同時配合修正《刑法施行法》,新法自今年7月1日生效。換句話說,在施行日前建商如果因為犯罪而有不法所得,今年7月新法上路之後,法官將可適用新制直接宣告沒收其不法所得。

(問法務部)法務部對於沒收新制,是否做好準備?有無信心徹底沒收不法廠商的黑心錢?請說明!

二、刑訴保全扣押的配套措施

雖然刑法沒收已經修正,問題是目前還欠缺沒收之前的「刑事保全扣押」。如果沒有保全手段,黑心廠商在東窗事發後,早就已經脫產,因此,未來必須修正「刑事訴訟法」沒收相關配套規定,尤其是「刑事保全扣押」的部分亦必須入法。

例如,這次台南市維冠金龍大樓倒塌,雖然維冠老闆與其建築師被收押,但卻由臺南市政府向法院聲請「民事假扣押」3千萬,凍結名下資產變更。類似情形,在921博士的家倒塌後,由當時台北縣蘇貞昌也是去發動「民事假扣押」,避免廠商脫產。

問題是:為何防止黑心脫產手段只有「民事假扣押」而已?就是因為我們現在還沒有完整的「刑事保全扣押」!未來必須修法,讓檢察官在案發後第一時間,就可以積極去發動保全扣押,才能徹底避免黑心廠商脫產,也避免地方政府機關財力無法提供民事假扣押擔保金的窘境。同時,刑法的「妨害司法罪」也須入法,處罰違反保全扣押的脫產行為,只有刑罰規定才能嚇阻黑心脫產,否則黑心建商根本不怕,就算凍結也可以用地下手法脫產,無法達到實現執行、補償被害人之目的。

相對應條文,本黨團已經研擬草案,近日就會提出,希望在520前就可通過。

第9屆第1會期總質詢  (經濟議題)

面對TPP完成簽署的因應,無論新舊政府,都不能迴避

美國主導的TPP(跨太平洋夥伴協定),繼在去年10月5日宣布完成談判、11月公布協定文本,時隔3個月之後,各參與國隨即在日前的2月4日在紐西蘭首府奧克蘭正式完成簽署協定儀式,接下來就是由各國各自展開國內生效批准程序,據估計,TPP最快可在兩年內完成對全部或部分會員生效。雖然TPP的條件遠較一般的FTA(自由貿易協定)嚴苛,預期在各國的內部生效程序上會有一番苦戰,但TPP過了就是過了,只是何時完成生效的問題而已,不存在無法施行的狀況。

TPP係標榜為高品質及高標準協定,所有部門均須納入,議題範圍超越WTO,並納入超出傳統貨品自由貿易協定的新興議題,涵蓋內容包括貨品市場進入、農業、紡織品與成衣、跨境服務貿易、金融服務、電信、政府採購、藥品及醫療器材透明化、原產地規定、關務管理及貿易便捷化、食品安全檢驗及動植物防疫檢疫(SPS)、技術性貿易障礙(TBT)、投資、勞動、智慧財產權等多項章節。由於TPP是個全新的經貿協議,遠超過一般性的關稅減讓與人員流動,還將各國內與貿易相關的法規一體化,意圖推平所有形成自由貿易的法規及其他非關稅貿易等「障礙」,面對這個革命性的協議,不僅亞太區域直接受到影響,甚至包括歐洲在內,也開始進入一個新的貿易體制。

TPP總計有12國參與,包括:美國、加拿大、智利、墨西哥、秘魯、澳大利亞、汶萊、馬來西亞、紐西蘭、新加坡、越南、日本等。TPP的12個成員國涵蓋8億人口,GDP占全球比重約40%達28兆美元,貿易額達全世界30%以上,是經濟規模比歐盟大50%、比中國大3倍的自由貿易及經濟合作機制,是全世界目前已經完成談判並簽署協定文本經濟量體規模最大的的FTA(自由貿易協定),對世界經濟影響深遠,對台灣亦然。

台灣與TPP多數成員國經貿投資關係密切,尤其是美國與日本更是我國在國際社會中最重要的的盟邦。而台灣與TPP成員國間的貿易量占台灣整體貿易總額35%,達2050億美元。台灣若能加入TPP,等於是同時與美、日、澳、越南、馬來西亞等數個主要貿易夥伴簽署FTA,可一次獲得多國相互關稅減免、服務業與投資市場開放,以及投資保障利益,一舉數得。

相反的,因為未來兩年內TPP生效後,參與會員國間相互提供貨品與服務貿易優惠及排除貿易障礙,台灣若不能參與TPP,台灣在這個經濟規模占全球4成的巨大經濟圈的TPP會員國市場中,將要面臨較高貿易障礙或措施,其後果與傷害恐怕,比台灣沒有參與到另一個的國際經貿協定──RCEP來得更為嚴重。(RCEP,區域全面經濟夥伴協定,主要由東協各國和中國所參與,尚未完成談判)。

加入TPP,是台灣走向世界別無選擇的道路,既有助提升我國經貿競爭力,亦為掙脫經濟高度依賴中國所導致的政經安全困境,轉為邁向多元國際化發展、重振經濟活力的出路,其重要性不亞於十四年前台灣加入WTO世界貿易組織。故加入TPP,一直是現行馬政府的經貿政策,更是民進黨執政後的最重要的課題之一。

實實上言,TPP和ECFA、RCEP這類的傳統的貨品貿易為核心的FTA在本質上有相當大的差異。TPP的重點在服貿、智財權、勞動水準、公平競爭、貿易便捷化、反貪腐等等先進國家的貿易條件,而不光只是在比拚關稅稅率的降低,如果還在用貨貿思維看TPP,那就根本搞錯重點。

舉例來說,日本為了進入TPP做了一些重大改革。如日本郵政系統逐漸民營化並股票上市,將總資產近296兆日圓、員工數約23二十三萬人的公營事業,分為郵便局株式會社、郵便事業株式會社、郵政銀行株式會社及郵政保險株式會社,不再以「政府」之姿與業者在市場競爭,加入TPP生效之後,相關業務亦需陸續開放給其他TPP成員國;為了要調適日本最大的公營事業單位進行民營化,大量公務員需解編為非公務員,所有業務不再有政府保護傘,為此,日本國內修了相當多的法規,也碰到了很多反彈聲浪。在非常封閉的日本服務業領域要進行大規模改革,才有辦法適應TPP的競爭條件。

參考其他TPP參與國家在談判過程中所遭遇的問題,政府除應該進行一般性的公共諮詢與溝通外,更應針對不同產業別、議題別進行細部的影響評估與研擬因應或配套措施。依TPP最後確認的文本內容來看,我國加入TPP不只攸關產業的利益與發展,更涉及勞工、環境、消費、健康、醫療、文化、教育、性別等層面;不只中央部會與大型產業必須知道TPP內容而有所因應,地方政府與中小企業亦應了解與其所涉業務或利益、義務。凡此種種,都必須在有限時間內盡速完成TPP內容的分析與影響評估,並須更精確地掌握民意趨向,以研擬因應及配套措施。

TPP協議文本早在去年11月公布,現在更已完成會員國簽署進入生肖程序,等於是台灣希望加入TPP所必須完成的工作目標也早已經清楚了。不過,根據調查,台灣還是有65%的民眾不瞭解TPP,有約45%農民根本沒聽過TPP。可見,馬政府為了推動台灣加入TPP到底完成了多少具體成效,可見一般。而過去近兩周以來,政府關於TPP已經簽署這個重大事件對外的發言,似乎像是和過去宣傳ECFA的重要性的論述一樣,只是拿掉ECFA四個字母換上TPP三個字而已,了無新意。台灣加入TPP勢在必行,但是馬政府倒底做了多少呢?除了把TPP文本翻譯為中文、,再紙上談兵影響評估一下之外,到底有還有哪些何實質作為?

所以本席要求,在520新舊政府完成交接前,目前的看守內閣,除了必須更積極的推動與TPP有關之法規檢視與修法規劃,包括:化粧品衛生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郵政法、保險法、電子通訊傳播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專利法、農藥管理法、藥事法、著作權法、商標法、漁業法、行政程序法等第一波國內相關修法內容、影響評估與配套措施進行審視,修正不合時宜的相關法規或條例,以符合TPP的高標準;應該還要在520交接時,提供新政府完整的關於TPP議題的產業詳細影響評估與溝通報告,並協助新政府辨識重要的議題、利害關係國關注事項,並盤點未來談判的核心問題所在,以利加速我國加入TPP的進程。

面對加入TPP此一重大國家目標,TPP對台灣的意義,根據經濟部的影響評估報告,從帳面上來看,加入之後將增加1.03兆元新台幣的總進出口量,GDP增加新台幣2522億元,總就業人數增加6.5萬人,如紡織、石化、皮革、鞋產業與批發零售等產業直接受惠,反之,不加入則會減少316億進出口量,GDP減少352億元。但同時,加入之後台灣農產品生產總值將下滑16%,以2011年時4758億元的產值計算,衝擊將達到761億元,畜牧業更是重災區,產值可能會下滑22%,如果處理不好,就會造成數千人失業,也就是說,加入TPP,弱勢的傳統產業及農業勢必受到嚴重的衝擊。

我們絕對不能坐以待斃或是倚靠補助苟延殘喘,所以台灣加入TPP之前,政府必須要全力推動傳統產業的維新及農業的加值。例如一些的成功案例,包括像屬於傳統產業的巧新公司從做高爾夫球頭的小鐵工廠,到如今是生產軍規等級的汽車鍛造輪圈大廠;還有宏遠紡織從原本傳統的紡織業發展塗布、貼合等高單價的機能性技術,開發排汗、防水、抗UV等機能性薄布料。此外三大領航農產業:生技農產業、精緻農產業,以及精準農產業,甚至擴大健康及有機生產,創造高食安價值。傳統產業、農業與科技的整合勢在必行。顯然地,台灣必須走少量多樣,高附加價值生產之路,政府必須有新思維引導產業轉型升級,促進中小企業、農企業的蓬勃發展,這些也都不能等新政府上台再做,看守內閣還是必須持續努力進行。

總質詢議題(財政)

死道友,不死貧道?參與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亞投行),不可不慎!

加入亞投行是個「逐利」的機會:一方面藉由參與亞投行的決策,可以鞏固與中國、亞洲國家間的外交關係,另一方面則有機會讓國內廠商參與亞投行貸款的開發建設,當亞投行開始討論要不要借錢給某個國家時,這些國家就可以讓本國廠商先卡位,爭食基礎建設預算的大餅。

對於各國紛紛表態參與亞投行,雖然美國的外交政策上不願見到中國藉此擴大影響力,但又沒有比較有力的手段或理由阻止其他國家加入亞投行,只能表示這些國家應該「考慮亞投行的治理是否公開透明後,再謹慎行事」。但現在手上錢最多的國家是中國,各國都不想在中國施展影響力的時候被晾在一邊,紛紛表態申請加入亞投行也是很正常的事。

然而對很多國民來說,這次加入亞投行的決策等於是「30秒服貿」的翻版。亞投行議題早在兩年前就已經出現在中國對外的政策說帖上,但台灣政府、民眾視到最近才開始關注此一議題。2015年3月29日還有媒體報導官方認為加入亞投行不急,隔天3月30日晚間就傳出「由財政部擬妥意向書,由陸委會請中國國台辦向亞投行提交參與意向書」的消息。

一個兩年來不停出現在國際場合的老議題,為什麼政府到最後一刻才突襲加入?是不是政府在運用什麼外交策略,或者受到了什麼樣的壓力呢?綜觀整個亞投行議題,政府的行政手法非常有爭議。加入亞投行絕對值得從國家利益到意識形態等各面向的嚴肅討論,但行政程序手法的粗糙,毀了整件事情。

而時間到了現在,我們看到了產生了以下兩點問題:

1.首任亞洲開發銀行行長金立群,於2015年10月21日,在美國布魯金斯學會發言指稱,台灣加入亞投行是家務事,「家裏人的事,我們家裏人自己來討論。」。而在2016年1月17日,在北京舉行的亞投行開幕酒會上,提問的美國《華爾街日報》記者拋來「亞投行是否歡迎台灣加入」的問題。對於「台灣周六的選舉結果將如何影響台灣申請加入亞投行」的提問,金立群引用亞投行協定作出答覆:「亞投行協定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不享有主權或無法對自身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申請方,應由對其國際關係行為負責的銀行成員同意,或代其向銀行提出加入申請。」

查亞投行章程第三條第一款規定,世界銀行和亞洲開發銀行成員,可以成為亞投行成員。台灣並不在世行成員之列,但目前是以「中國台北」(Taipei,China)的名義成為亞開行的成員。台灣曾以「中華台北」提交作為創始成員加入亞投行的意向書,但北京以台灣必須以「適當名義加入」為由,拒絕申請。

而雖然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於2016年1月17日晚間指出,依亞投行協定第3條第2款規定,亞洲開發銀行(ADB)成員若未能以簽署協定生效方式加入亞投行,可經理事會特別多數投票同意後,成為亞投行成員。台灣為亞銀成員,自可依上述規定以亞銀成員身分申請加入,「籲請亞投行正視我方參與的權益」。

在名稱方面,陸委會表示,將參考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等慣例,以各方能接受的「中華台北」(Chinese Taipei)為底線,不會接受「Taipei, China」等不符人民期待的名稱,然而從亞投行行長金立群兩次國際發言中,不難看出中國大陸對於台灣加入亞投行的立場,就是"一切的規矩,只有我說的算",中心思想依然是"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試問在這樣的情況下,要如何堅持我方所謂的底線?更遑論第一屆理事會主席,選出的乃是中國財政部長樓繼偉,且雖然中國聲稱不若世界銀行設置"否決權",但在理事會投票權以股份多寡決定的架構下,以中國目前所占股份額約26%的水準,完全就可以一票否決理事會其他成員國的決議,在這個狀況下,我們真的可以如陸委會聲稱的如此樂觀,可以利用理事會投票加入嗎?再者,依照目前台灣在亞洲開發銀行,以「中國台北」(Taipei,China)的名義成為成員,中國完全有立場逼迫我方以此為例,在加入亞投行時比照辦理,試問我們有任何的因應之道嗎?還是我們的決心,只能對內喊喊口號,對外卻噤若寒蟬呢?

2.就經濟層面而言,中南海之所以盛大推出「一帶一路」和亞投行方案,首先源自本身嚴峻的經濟情勢,且有轉移中國過剩產能的濃重內部期待。從這個角度來說,一帶一路與亞投行,無疑是中國藉由轉換「資本循環」的空間坐標(外向積累)與時間坐標(拉長資本循環的週期),將內部經濟問題「外部化」,來舒緩「資本過度積累危機」的經濟策略。但問題的癥結是:中南海可能將自身「世紀性的經濟危機」,轉化為全球資本主義新的成長動能嗎?

而不可否認的是,雖然目前世界各國均表達對亞投行的高度期待與興趣,事實上卻是既期待又怕受傷害,由於中國表面上以和平崛起為號召,實際上卻不斷向外擴張,試圖以己之力重塑亞洲國家新秩序,造成各國的不安,如2013年底,於南海啟動「陸域吹填工程」,以一年內造島8.1平方公里(相當於半個綠島面積)的驚人速度瘋狂造島,不斷的挑動亞洲各國,甚至是美國的敏感神經,有鑒於中國的如此行徑,目前各國,多半都是採取"經濟倚賴中國,安全上倚賴美國"的策略,如菲律賓、越南等東協國家,雖然均加入亞投行,但都與美國在國防上合作,其緊密程度遠超以往。回過頭來看台灣,我們最大的優勢就是我們的地理位置,而我們卻沒有好好利用,反而不停的想要倚靠中國,這難道不是因為過去八年,我們不管在任何層面上皆過度傾中,才導致現在認為沒有中國就不行的後果?

而在今年初,美國聯準會主席葉倫曾經表示,中國經濟持續看壞,是目前的世界經濟的主要不安定因子之一,由此可知,中國經濟的成長放緩,甚至是「硬著陸」,已經是世界的共識,而從過去八年的經驗,台灣只要跟中國打交道,後果都讓人失望,從ECFA、開放陸客來台、甚至是差點過關的服務貿易協定,無一不是讓台灣受害,讓中國得利,而在中國經濟下行時,我們想要加入亞投行,這是不是又再一次的,讓台灣幫忙分攤中國風險呢?我們的有關單位,真的有做好相關措施的因應嗎?從開放中國大陸遊客來台旅遊之後,台灣的旅遊相關行業紛紛被陸資收買,甚至成立新的企業與台灣舊有的本土企業競爭,形同右手付錢給左手的形勢,讓台灣的旅遊相關行業受創甚深的情況來看,加入亞投行之後,我們將能夠阻擋中國大陸的廠商,來台灣與本土企業競爭基礎設施工程的機會嗎?而如果台灣的基礎設施由中國大陸的廠商來建造,所造成的國安與民生社會問題,我們有足夠的因應策略嗎?

我希望張院長在未來這三個月,在加入亞投行的這個議題上,能夠徹底的,站在台灣的立場,為人民的利益把關,我們決不能一昧的跟風,看著各國加入,我們就一定要加入不可,目前台灣的經濟情況,已經禁不起再一次的衝擊,何況中國藉著亞投行,一邊分散其國內經濟風險,另一邊卻一再的製造國際情勢的緊張,讓我們的國防安全受到威脅,我們實在應該再這個議題上,再進行更多的研討,而非逞匹夫之勇,卻讓國民受到傷害。

主席:繼續處理復議案。

本院民進黨黨團針對第九屆第一會期第四次會議議事日程報告事項第六十二案本院委員賴士葆等27人擬具「中華民國紅十字會法修正草案」案,院會所作決定,提出復議。

提案人: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 吳秉叡 柯建銘 陳亭妃

主席:本案作如下決定:「另定期處理」。現在散會。

散會(16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