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14日(星期一)9時至12時45分

地  點 本院紅樓202會議室

主  席 徐委員國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

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3月7日(星期一)上午9時1分至12時19分

中華民國105年3月9日(星期三)上午9時至12時22分

中華民國105年3月10日(星期四)上午9時3分至11時43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曾銘宗  吳秉叡  賴士葆  徐國勇  余宛如  盧秀燕  王榮璋  李應元  黃國昌  費鴻泰  羅明才  陳賴素美 江永昌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劉建國  顏寬恒  黃昭順  陳亭妃  江啟臣  蕭美琴  黃偉哲  陳歐珀  簡東明  劉櫂豪  林俊憲  徐永明  孔文吉  徐榛蔚  林為洲  蔣乃辛  周陳秀霞 邱志偉  王惠美  管碧玲  何欣純  高金素梅 張麗善  鄭天財  呂玉玲  姚文智  陳怡潔  蔣萬安  林德福  鍾佳濱  廖國棟  陳明文  吳志揚  林淑芬  鄭運鵬

   委員列席35人

列席官員:

105年3月7日(星期一)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主任委員

王儷玲

 

綜合規劃處

處長

蘇郁卿

 

國際業務處

處長

賴銘賢

 

法律事務處

處長

鍾瑞蘭

 

資訊服務處

處長

蔡福隆

 

秘書室

主任

張吉富

 

主計室

主任

黃凱苹

 

人事室

主任

莫永榮

 

政風室

主任

龍  浩

 

銀行局

局長

詹庭禎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吳裕群

 

保險局

局長

李滿治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桂先農

 

 

總經理

林銘寬

 

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述德

 

 

總經理

林火燈

 

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劉連煜

 

 

總經理

邱文昌

 

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林修銘

 

 

總經理

孟慶蒞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

董事長

丁克華

 

 

總經理

李啟賢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

董事長

邱欽庭

 

 

總經理

呂淑玲

 

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暨期貨市場發展基金會

董事長

鍾慧貞

 

 

總經理

吳崇權

 

財團法人聯合信用卡處理中心

董事長

劉燈城

 

 

總經理

林棟樑

 

財團法人金融聯合徵信中心

董事長

胡富雄

 

 

總經理

張國銘

 

財團法人台灣金融研訓院

董事長

洪茂蔚

 

 

院長

黃博怡

 

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

總經理

高福源

 

財團法人住宅地震保險基金

董事長

陳明仁

 

 

總經理

張萬里

 

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

董事長

林國彬

 

 

總經理

謝良瑾

 

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

董事長

曾玉瓊

 

 

總經理

梁正德

 

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

董事長

林建智

 

 

總經理

張冠群

 

105年3月9日(星期三)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政務次長

吳當傑

 

 

(代理土銀董事長)

 

綜合規劃司

司長

李雅晶

 

國際財政司

司長

宋秀玲

 

推動促參司

司長

曾國基

 

人事處

處長

鍾振芳

 

會計處

處長

黃成昌

 

統計處

處長

葉滿足

 

政風處

處長

歐建志

 

法制處

處長

彭英偉

 

秘書處

處長

聶繼榮

 

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關務署

署長

莊永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財政人員訓練所

代理所長

陳官保

 

臺北國稅局

局長

何瑞芳

 

高雄國稅局

局長

吳英世

 

北區國稅局

局長

李慶華

 

中區國稅局

局長

許慈美

 

南區國稅局

局長

洪吉山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紀珠

 

 

總經理

蕭長瑞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素甜

 

 

總經理

蔡吉盛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蘇樂明

 

 

總經理

林  怡

 

臺銀綜合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謝福燈

 

 

總經理

康  蘩

 

臺灣土地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總經理

高明賢

 

土銀保險經紀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李文雄

 

 

總經理

林芳祺

 

中國輸出入銀行

理事主席

凌忠嫄

 

 

總經理

林水永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徐安旋

 

 

總經理

林讚峰

 

亞洲物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陳雪香

 

財政部印刷廠

廠長

連坤耀

 

兆豐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友才

 

 

總經理

吳漢卿

 

第一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蔡慶年

 

 

總經理

鄭美玲

 

華南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徐光曦

 

 

總經理

張雲鵬

 

合作金庫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廖燦昌

 

 

總經理

林士朗

 

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朱潤逢

 

 

總經理

林增壽

 

彰化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張明道

 

 

總經理

施建安

 

關貿網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施明豪

 

 

總經理

魏垚德

 

中央再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李宜芬

 

中華開發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歐興祥

 

台灣金聯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黃定方

 

台灣金融資產服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吳英花

 

台北金融大樓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周德宇

 

105年3月10日(星期四)

 

 

 

中央銀行

總裁

彭淮南

 

 

副總裁

嚴宗大

 

業務局

局長

陳一端

 

發行局

局長

施遵驊

 

外匯局

局長

顏輝煌

 

國庫局

局長

徐木良

 

金融業務檢查處

處長

胡亞生

 

經濟研究處

處長

林宗耀

 

秘書處

處長

梁建菁

 

會計處

處長

黃桂洲

 

資訊處

處長

張俊鴻

 

人事室

主任

洪志誠

 

法務室

主任

吳坤山

 

中央印製廠

總經理

陳永輝

 

中央造幣廠

廠長

黃其島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

趙揚清

 

 

總經理

林孟津

主  席:盧召集委員秀燕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秘 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編 審 汪治國 

   科 長 蔡明哲 薦任科員 謝禎鴻

105年3月7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邀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王主任委員儷玲率所屬機關首長暨中央存款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監管相關機構有關之財團法人、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期貨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負責人等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王主任委員儷玲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曾銘宗、吳秉叡、賴士葆、徐國勇、余宛如、盧秀燕、王榮璋、李應元、黃國昌、費鴻泰、羅明才、陳賴素美、邱志偉、江永昌、徐榛蔚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王主任委員儷玲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分送各相關委員及本席。

105年3月9日(星期三)

邀請財政部張部長盛和率所屬機關首長暨國營事業董事長、總經理(含各轉投資事業機構公股代表之董、監事)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財政部張部長盛和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曾銘宗、吳秉叡、盧秀燕、賴士葆、徐國勇、王榮璋、黃國昌、李應元、陳賴素美、林德福、羅明才、鍾佳濱、費鴻泰、余宛如、江永昌等15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盛和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徐榛蔚、林俊憲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105年3月10日(星期四)

邀請中央銀行彭總裁淮南率所屬單位主管暨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經中央銀行彭總裁淮南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曾銘宗、盧秀燕、吳秉叡、賴士葆、徐國勇、李應元、費鴻泰、陳賴素美、羅明才、黃國昌、廖國棟、江永昌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中央銀行彭總裁淮南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中央銀行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邀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素梅、審計部林審計長慶隆率所屬單位主管列席業務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 貴委員會報告本總處主管業務概況,至感榮幸。本總處負責政府預算、會計決算、統計調查及主計資訊業務,以下謹就重要業務辦理情形提出報告,敬請 各位委員指教。

壹、預算業務

一、編製完成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請 大院審議通過

為使計畫與預算緊密結合,以提升政府資源使用效益,105年度總預算案之籌編賡續實施中程計畫預算制度,各機關在行政院核定之中程歲出概算額度範圍內,配合當前政府施政重點,審視各項施政計畫之優先順序及實施效益編製概算。本總處並本著經常支出持續精實等原則,經與相關審議機關多次研商審查後,彙核編製完成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於去(104)年8月31日送請 大院審議,歲入編列1兆8,446億元,歲出編列1兆9,982億元,歲入歲出差短1,536億元,連同債務還本730億元,共須融資調度2,266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

案經 大院於去年12月18日完成三讀審議程序,歲入淨減222億元,改列1兆8,224億元;歲出減列222億元,改列1兆9,760億元;歲入歲出差短1,536億元,連同債務還本730億元,共須融資調度2,266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予以彌平,並奉 總統於本(105)年1月6日公布(詳表1)。

二、編製完成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本總處以落實計畫預算精神,並依各基金設置目的,配合政府施政需要,本健全基金財務管理、提升資源使用效率之原則,籌編完成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編列總收入(含基金來源)5兆3,246億元、總支出(含基金用途)5兆0,778億元、純益2,468億元及繳庫2,176億元,並於去年8月31日隨同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送請 大院審議。

 
註:1.105年度債務之償還730元,占稅課收入5.1%,符合公共債務法第12條有關至少應= 以當年度稅課收入5%編列之規定。

2.105年度經常收支賸餘1,143億元,符合預算法第23條有關經常收支應保持平衡之規定。

3.105年度債務舉借2,266億元,占歲出預算數11.5%,低於公共債務法規定之舉債額度上限15%,並較104年度所占11.6%,減少0.1個百分點。

4.預算及特別預算差短,已由98年度高峰之4,392億元,下降至105年度之1,636億元,降幅逾6成,並較104年度減少36億元,約減2.2%。

5. 105年度止累計債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度GDP平均數之35.1%,連續4年下降,低於公共債務法規定之上限40.6%(舉債空間尚有5.5個百分點,約8,864億元),並較104年度所占35.5%,減少0.4個百分點。

三、編製完成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送請 大院審議通過

為因應易淹水地區水患治理計畫於102年度結束之後續治理工作,以及康芮颱風及其引進西南氣流造成之淹水災情,行政院前已依據「流域綜合治理特別條例」核定流域綜合治理計畫,並編具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預算案,實施期程103至104年度,經 大院審議通過,歲出核列126.5億元,全數以舉借債務支應。

為賡續辦理流域綜合治理計畫,本總處編具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2期特別預算案,實施期程105至106年度,於去年8月31日函送 大院審議,歲出編列298.5億元,除以舉借債務100億元支應外,其餘以稅課收入198.5億元支應,經 大院於去年11月13日完成三讀審議程序,歲出減列0.3億元,改列298.2億元,舉借債務隨同減列0.3億元,改列99.7億元,並奉 總統於去年12月2日公布。

四、賡續實施中程計畫預算制度及籌編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

為使計畫及預算緊密結合,以提升政府資源使用效益,賡續落實中程計畫預算制度,有關各主管機關106至109年度中程歲出概算額度,以105年度預算為基礎滾推,目前正積極作業中,未來將由各機關在上開額度範圍內妥為規劃各年度的施政計畫。本總處將配合政府當前施政重點,在行政院核定的歲出額度範圍內,依施政優先順序審慎檢討,調整容納各項依法律義務必須之支出與當前國家社會急需及民眾所關切事項,輔以收支同步考量機制,檢討設法增加收入作為相對財源,以支應新興重大施政需要,俾將有限資源作妥適安排,並依預算法規定,將106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暨附屬單位預算及綜計表,於本年8月底前送請 大院審議。有關106年度全國總資源供需情況的估測、中央及地方政府預算籌編原則、中央政府總預算及附屬單位預算編製辦法等,本總處正積極擬辦中。

貳、會計決算業務

一、辦理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編製作業

各項預算於完成法定程序後,由各機關據以執行,並依決算法規定於執行期滿辦理決算,本總處刻正依決算法第21條及第22條規定,彙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暨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營業及非營業部分)、中央政府流域綜合治理計畫第1期特別決算,預定於本年4月30日前提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後,函送監察院。

二、強化政府內部控制機制

為降低政府執行公權力之風險,增納「行政透明」為政府內部控制之次目標,並整合施政目標與關鍵績效指標,強化辨識施政風險,以及導入持續性稽核與監控作法,以利各機關持續強化內部控制機制。另請各主管機關針對監察院彈劾與糾正(舉)案件、審計部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所列重要審核意見涉及內部控制缺失部分,督導所屬落實檢討現有內部控制作業,已完成改善比率皆達9成以上。

為循序漸進推動機關試辦簽署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以下簡稱內控聲明書),外交部等16個機關已於去年6月完成第二階段簽署103年度內控聲明書,賡續推動第三階段試辦計畫,輔導118個機關於本年3月底前試辦簽署104年度內控聲明書,並規劃已完成組織調整之機關均應參與簽署105年度內控聲明書,以深化自我課責。另辦理103年度政府內部控制考評作業,公開表揚成效良好機關,並擇選標竿學習案例函送機關參考,以發揮擴散學習效果。

參、統計調查業務

一、辦理國民所得統計

依據本年2月17日國民所得統計評審會審議後發布之最新資料,去年第4季經濟成長率負0.52%,併計前3季後,去年全年經濟成長0.75%。展望本年,外需成長受限,內需動能不足,全年經濟亦僅成長1.47%,消費者物價指數(CPI)溫和上漲0.69%(詳表2)。

表2.近10年經濟成長概況

(實質成長率)                               單位:%

期間

經 濟
成長率
(yoy)

 

 

 

 

 

 

 

經 濟
成長率
(saar)

消費者物價指數

民間
消費

政府
消費

民間
投資

公營
投資

政府
投資

商品及

服務輸出

減:商品及服務輸入

96

6.52

2.42

2.20

1.88

2.20

-2.80

10.45

2.89

-

1.80

97

0.70

-1.69

1.54

-14.15

-1.98

0.44

0.55

-4.13

-

3.52

98

-1.57

0.01

3.22

-15.32

2.37

14.07

-8.42

-13.22

-

-0.86

99年

10.63

3.76

1.05

27.63

7.49

-2.92

25.67

28.03

-

0.96

100年

3.80

3.12

1.95

1.20

-13.44

-5.78

4.20

-0.46

-

1.42

101年

2.06

1.82

2.16

-0.35

-7.42

-10.95

0.41

-1.78

-

1.93

102年

2.20

2.34

-0.79

7.09

2.99

-2.79

3.50

3.40

-

0.79

103年

3.92

3.33

3.55

3.17

5.31

-7.36

5.91

5.65

-

1.20

104年

0.75

2.28

-0.44

3.11

-6.79

-4.28

-0.21

0.87

-

-0.31

第1季

4.04

3.73

-2.71

1.33

-30.02

-1.32

6.13

2.87

2.55

-0.59

第2季

0.57

3.55

0.54

-0.64

21.83

0.60

-0.74

3.43

-6.16

-0.70

第3季

-0.80

0.48

0.29

5.24

-5.74

-5.90

-2.88

-1.54

-0.22

-0.26

第4季

-0.52

1.46

-0.06

6.81

-10.27

-8.08

-2.57

-1.01

2.18

0.33

105年(f)

1.47

1.36

1.42

1.98

2.83

6.34

2.53

2.97

-

0.69

第1季(f)

-0.64

1.24

2.33

1.89

-3.16

2.54

-2.36

0.55

1.70

1.24

第2季(f)

1.02

0.95

1.19

2.08

2.26

3.05

1.58

1.06

1.14

0.70

第3季(f)

2.37

1.76

0.73

2.00

3.45

6.29

5.28

5.39

4.45

0.42

第4季(f)

2.98

1.48

1.52

1.94

5.11

11.08

5.36

4.80

4.90

0.40

註:1.f表預測數。

2.yoy(year on year)為對上年(同季)直接比較;saar(seasonally adjusted annualized rate)為季節調整後,對上季增率折成年率。

二、辦理物價統計

本總處按月根據實地查價結果,編製各種物價指數,包括消費者物價指數(CPI)、躉售物價指數(WPI)及營造工程物價指數(CCI)。另為觀察物價波動對不同所得家庭之影響,自100年2月起增加發布所得別CPI,並自100年基期開始增編CPI按購買頻度別分類,以貼近民眾感受。

依最新物價調查統計結果,去年CPI較103年跌0.31%,為近6年首次下跌(98年跌0.86%),主因國際油價大幅走跌,使得國內油料費、燃氣及電價隨之調降;惟蔬菜受夏秋連續颱風與豐雨及久旱交替而價揚,抵銷部分跌幅;若扣除蔬果及能源,核心CPI溫和上漲0.79%。本年1-2月CPI雖油料、燃氣等價格續降,惟在寒害造成蔬果漁價格上漲,與去年電價比較基數偏低影響下,漲1.60%,核心CPI漲0.73%(詳表3)。

表3.近10年國內物價變動概況

(年增率)

單位:%

期間

消費者物價指數

所得別CPI

購買頻度別CPI

躉售物價指數(WPI)

(CPI)

核心 CPI

低所得家庭

中所得家庭

高所得家庭

每月至少購買1

每季(不含每月)至少購買1

每半年(不含每季)至少購買1

每年(不含每半年)至少購買1

1年以上購買1

96年

1.80

1.46

-

-

-

3.41

2.29

2.35

1.16

0.92

6.47

97年

3.52

3.26

-

-

-

7.00

3.65

5.10

2.01

1.79

5.14

98年

-0.86

-0.04

-0.43

-0.81

-0.97

-0.81

-0.74

-0.36

0.19

-2.47

-8.73

99年

0.96

0.58

0.91

0.99

1.01

1.61

1.53

1.29

0.02

0.80

5.46

100

1.42

1.26

1.43

1.48

1.48

1.95

1.98

1.83

0.74

1.37

4.32

101

1.93

1.00

2.10

1.96

1.84

3.08

3.44

1.63

1.16

0.83

-1.16

102

0.79

0.66

0.95

0.84

0.80

1.66

0.44

1.44

0.70

-0.33

-2.43

103

1.20

1.26

1.54

1.26

1.06

1.98

2.17

1.59

1.13

-0.31

-0.57

104

-0.31

0.79

0.08

-0.31

-0.42

-0.93

-1.70

0.36

0.32

-0.08

-8.84

1

-0.59

1.12

-0.15

-0.58

-0.67

-1.27

-3.11

1.01

0.44

-0.33

-8.51

2

-0.70

0.62

-0.37

-0.71

-0.77

-1.69

-2.31

-0.43

0.27

-0.11

-9.41

3

-0.26

0.64

0.17

-0.26

-0.40

-1.27

-0.71

0.29

0.28

-0.12

-9.47

4

0.33

0.77

0.66

0.31

0.16

0.52

-0.71

0.59

0.29

0.26

-7.98

105年1-2月

1.60

0.73

2.17

1.62

1.24

1.72

5.56

0.79

0.33

0.35

-4.93

1月

0.80

0.65

1.11

0.82

0.67

0.04

3.48

0.59

0.00

0.34

-5.09

2月

2.40

0.82

3.24

2.43

1.81

3.41

7.64

0.99

0.66

0.34

-4.79

註:核心消費者物價指數係指剔除蔬菜、水果及能源後之總指數。

三、編布國民幸福指數

本總處於102年創編我國國民幸福指數,為兼顧國際比較及貼近民眾感受,整體架構遵循OECD美好生活指數(Your Better Life Index),選定與物質生活條件(居住條件、所得與財富、就業與收入)及生活品質(社會聯繫、教育與技能、環境品質、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健康狀況、主觀幸福感、人身安全、工作與生活平衡)相關之11個領域,各領域下併列國際指標及在地指標計64項,其中24項國際指標用以編算綜合指數,呈現我國相對OECD國家之福祉概況;在地指標參酌國際發展經驗與我國國情特色,選定40項指標,不計算綜合指數,以個別指標呈現方式觀察其變動方向與幅度。

去年8月31日公布之我國國民幸福指數國際指標綜合指數為6.76分,與OECD34個會員國及巴西、俄羅斯2個夥伴國比較,我國排名續居第18名。就11個領域觀察,「所得與財富」及「人身安全」2領域為排序居前20%之綠燈;「環境品質」為居後20%之紅燈;其餘8領域為居中間60%之黃燈,與103年相較,「環境品質」領域進步2名,「就業與收入」、「社會聯繫」及「工作與生活平衡」3領域,退步2~3名。整體而言,我國物質生活條件面向之排名表現仍明顯優於生活品質面向(詳表4)。

表4. 我國國民幸福指數國際指標領域排名及分數

面向

領域

排名

分數

104

103

(退)

104

103

()

    綜  合  指  數

18

18

0

6.76

6.93

-0.17

物質

生活

條件

居住條件

10

 9

  -11

6.5

6.6

-0.1

所得與財富

 2

 2

0

7.9

8.0

-0.1

就業與收入

11

 9

  -22

7.9

8.1

-0.2

生活
品質

社會聯繫

16

13

-3

7.7

8.8

-1.1

教育與技能

21

21

0

6.8

6.9

-0.1

環境品質

35

37

2

2.5

2.8

-0.3

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

16

17

   12

5.3

5.3

0.0

健康狀況

15

15

0

7.7

8.0

-0.3

主觀幸福感

25

24

  -12

5.8

5.2

0.6

人身安全

 5

 4

-1

9.6

9.7

-0.1

工作與生活平衡

23

20

-3

6.4

6.8

-0.4

附註:1.「居住條件」104年我國單獨排名第10103年與紐西蘭及葡萄牙計3國並列第9,實質排名差異不大。

   2.「就業與收入」、「公民參與及政府治理」及「主觀幸福感」領域,我國指標資料值為進步或持平,惟受其他國家進(退)步較大排名前移(後退)影響,致我國排名異動。

本年我國國民幸福指數仍將延續以往架構,其中國際指標依照OECD最新美好生活指數所選取指標及結果(預定本年5月公布)編算;至於在地指標,鑒於社會趨勢與福祉變化需長期觀察,今年所採指標將與去年一致,以陳示各領域福祉變化情形。整體統計結果預定於本年8月底公布。

四、辦理人力供需各項抽樣調查

為即時掌握重要經社資訊,本總處按月辦理人力資源調查及受僱員工薪資調查(詳表5),適時提供最新勞動市場供需資料,以為政府施政決策參考。按年辦理人力運用調查、受僱員工動向調查、事業人力僱用狀況調查及補充性專案調查,蒐集勞動力運用、移轉及就業、失業狀況、各行業薪資與工時、員工敘薪制度、缺工狀況等資訊,作為政府施政、民間企業經營及學術機構研究參用。

依最新調查統計結果,本年1月就業人數1,124.4萬人、失業人數45.3萬人,較去年1月分別增加8.5萬人與2.3萬人;失業率為3.87%,較去年1月上升0.16個百分點。另去年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全年每人月薪資平均為4萬8,490元,為歷年最高水準,較103年增加2.52%,其中經常性薪資為3萬8,716元,亦為歷年最高,較103年增加1.33%。

表5. 近10年臺灣地區勞動市場重要指標

單位:千人;%;元

年(月)別

就業

人數

失業

人數

勞動力

參與率

(%)

失業率(%)

工業及服務業薪資

未經季

節調整

 

季 節

調整後

 

經常性

薪 資

大學及

以 上

96年平均

10 294

 419

58.25

3.91

4.51

3.91

44 392

36 319

97年平均

10 403

 450

58.28

4.14

4.78

4.14

44 367

36 387

98年平均

10 279

 639

57.90

5.85

5.98

5.85

42 182

35 629

99年平均

10 493

 577

58.07

5.21

5.62

5.21

44 359

36 214

100年平均

10 709

 491

58.17

4.39

5.18

4.39

45 508

36 689

101年平均

10 860

 481

58.35

4.24

5.37

4.24

45 589

37 151

102年平均

10 967

478

58.43

4.18

5.26

4.18

45 664

37 527

103年平均

11 079

457

58.54

3.96

4.99

3.96

47 300

38 208

104年平均

11 198

440

58.65

3.78

4.79

3.78

48 490

38 716

1月

11 159

430

58.60

3.71

4.70

3.76

51 968

38 546

2月

11 160

428

58.56

3.69

4.75

3.73

86 666

38 148

3月

11 162

431

58.55

3.72

4.71

3.74

43 016

38 522

4月

11 170

421

58.51

3.63

4.54

3.76

43 343

38 594

5月

11 179

420

58.52

3.62

4.47

3.76

43 845

38 637

6月

11 185

431

58.57

3.71

4.66

3.77

44 581

38 833

7月

11 211

445

58.74

3.82

4.88

3.76

46 964

38 869

8月

11 230

456

58.85

3.90

5.07

3.77

44 882

38 775

9月

11 213

454

58.72

3.89

5.04

3.81

44 759

38 750

10月

11 225

455

58.73

3.90

4.98

3.81

42 888

38 941

11月

11 235

457

58.74

3.91

4.88

3.85

42 545

38 834

12月

11 242

453

58.72

3.87

4.82

3.88

46 736

39 129

105年

 

 

 

 

 

 

 

 

1月

11 244

453

58.70

3.87

4.80

3.91

-

-

註:1.失業者係採國際勞工組織(ILO)標準定義,即年滿15歲以上人口,且須同時符合無工作、在找工作或已找工作在等待結果、隨時可以開始工作等3項條件。

2.失業率 = (失業人數/勞動力) * 100%。

3.勞動力參與率 = (勞動力/15歲以上民間人口) * 100%。

4.季節調整後資料援例於每年年初重新推估時間數列模型調整統計結果。

五、辦理基本國勢調查

本總處依法每5年辦理1次農林漁牧業普查與工商及服務業普查(本年起更名為工業及服務業普查),每10年辦理1次人口及住宅普查,建立國家整體基本情勢資訊,發揮統計支援決策功能。

為擴大普查資訊應用深度及廣度,自101年10月25日起,陸續選擇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99年農林漁牧業普查、100年工商及服務業普查結果各界關心層面,進行專題分析,以中英文對照分別編製互動式統計圖,並運用動態方式呈現相關統計結果,且定期公布於本總處網站。截至目前為止已刊載102項主題,提供各界參考運用,獲得許多迴響,大幅提升普查統計結果運用層面及價值。

另本總處刻正積極規劃105年工業及服務業普查各項作業。至104年農林漁牧業普查方案及實施計畫已由行政院分行有關機關配合辦理,並透過2次試驗調查以完備各項普查前置作業,預定於本年4月至5月舉辦,該普查結合公務檔案,擴增普查統計項目;運用數值化普查區,增進實地訪查效率;配合新價值鏈農業及活化農地等政策,新增相關問項,將有效提升普查支援決策功能。

六、輔導及推展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業務

為強化及精進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業務,以共通性業務理念,研訂策略並據以推動地方政府建構完整公務統計制度。本總處規劃研訂之推動策略,係以統計法令規定應辦之公務統計業務為基礎,訂定各項業務之作業流程與細部辦理準則,並建立檢核機制,以評核辦理成效。至本年2月底業依規劃時程,新增完成地方政府與中央部會公務統計資料查詢平臺之更新維護、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方案修訂作業之輔導、統計通報及專題統計分析之規劃及推動、共通性公務統計管理資訊系統之開發建置及推廣等,未來將視推動成效,調整業務推動策略,以提升地方政府公務統計業務之品質與效能。

肆、主計資訊業務

一、辦理中央及縣市相關預算會計資訊系統業務

為提升主計資訊資源整合應用效益,提供政府機關共用之「歲計會計資訊管理系統」維運服務,協助各公務機關、國營事業及非營業特種基金編製完成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賡續推動政府歲計及會計資料之公開,供各界能一站到位迅速查詢中央各主管機關及其所屬預、決算書及會計報表資訊;持續推動「中央政府特種基金歲計會計系統」及「縣市公務預算會計暨財政資訊系統」集中維運機制,撙節個別建置開發及維運成本;發展並推廣「縣市憑單線上簽核系統」,簡化會計作業與支付作業間之紙本簽核憑單及傳送流程,增進地方財主資訊之整合應用。

二、辦理統計普查及行政等資訊業務

為利國勢普查及統計調查業務之推展,建置及完備普查資訊業務視窗環境,並積極辦理普抽查相關資訊系統發展、精進及維運。另配合政府資料開放推動策略,成立「政府資料開放諮詢小組」,推動加值應用及便民服務,截至去年底止已累計開放771項資料集。

為賡續擴大推動試辦簽署內控聲明書作業及配合內部控制考評獎勵機制之實施,精進「政府內部控制作業管理系統」功能,俾協助各機關運用資訊系統辦理內部控制工作;持續精進及推廣使用「內控型公務機關薪資發放系統」,以強化政府機關內部控制機制。

以上是本總處近期工作推展情形,今後將持續精進主計業務,發揮主計支援施政決策功能,以協助推動各項政務。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鼎力支持。

祝福大家

健康快樂,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報告。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慶隆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報告審計部業務概況,至感榮幸。審計部依法掌理政府及其所屬全國各機關財務之審計,多年來,承蒙 大院委員的支持與鼓勵,各項審計工作均能按照計畫執行,藉此敬表由衷的感謝。

審計機關主要任務,依據審計法第二條規定,為監督政府所屬各機關預算之執行,審核財務收支,審定決算,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及稽察財務(物)上違失之行為。目前審計機關設有審計部及所屬教育農林審計處暨交通建設審計處,辦理中央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之審計事務;另於直轄市,設有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等6個審計處;於臺灣省各縣市及福建省金門縣,設有15個縣、市審計室,分別掌理各該地方政府及其所屬機關之審計事務及兼辦指定之審計事務。民國105年度依法分別審核中央暨地方政府(含鄉鎮市公所)機關、基金及事業機構共有8,630個機關單位,監督其單位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及特別預算(含債務之舉借與償還)等收支金額19兆1千5百餘億元之執行。

茲將審計業務辦理概況,簡要報告如次:

一、民國104年度重要業務辦理情形

(一)年度決算之審核及半年結算報告之查核

1.年度決算之審核

依憲法第一○五條、審計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及第二項暨決算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審計長應於行政院提出總決算後3個月內依法完成其審核,編造最終審定數額表,並提出審核報告於大院(流程如下圖)。

又依審計法第三十四條第四項規定,地方政府年度總決算之編送及審核,準用上開規定。本部及所屬審計處室對於政府決算之審核,係依據審計法、決算法所規定應行注意事項,及本部所訂各項審核內規,並設總決算審核委員會為縝密之審計。自平時會計報告之書面審核,以至派員赴各機關就地抽查,各項審核內容,務期嚴謹;考核調查,力求周詳,除為適正性、合法性審計外,並注重效能性審計。

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行政院於民國104年4月30日提出於監察院轉行本部,本部已依憲法第一○五條規定期限完成審核,於民國104年7月29日提出審核報告送請大院審議。茲將審核情形,分述如次:

(1)總決算之審核

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結果,歲入決算經修正淨增列1億餘元,歲入決算審定總額1兆7,264億餘元,較預算數1兆7,071億餘元,增加192億餘元;歲出決算經修正淨減列3億餘元,審定為1兆8,535億餘元,較預算數1兆9,162億餘元,減少626億餘元;歲入歲出相抵,審定差短為1,271億餘元,加計債務還本640億元,合計1,911億餘元,經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支應。

另截至民國104年度止,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實際數5兆2,769億餘元,占前3年度名目國內生產毛額(GDP)平均數之34.40%,連同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1,340億元,合計為5兆4,109億餘元。

(2)營業基金決算之審核

民國103年度國營事業(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營業部分)決算審核結果,綜計修正淨增列收入1億餘元,淨增列支出1億餘元,審定總收入3兆7,160億餘元,總支出3兆4,869億餘元,淨利為2,291億餘元,較預算增加515億餘元,約為29.03%。修正淨增列繳庫股息紅利3千餘萬元,審定為2,102億餘元,較預算增加40億餘元,約為1.95%。

(3)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之審核

民國103年度非營業特種基金(總決算附屬單位決算非營業部分)決算審核結果,綜計修正淨增列收入(含基金來源)1千餘萬元,淨減列支出(含基金用途)2億餘元,審定總收入(含基金來源)2兆3,480億餘元,總支出(含基金用途)2兆2,937億餘元,賸餘542億餘元,較預算增加292億餘元,約為117.40%。審定解繳國庫86億餘元,較預算減少217億餘元,約為71.57%。

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預算數及審定數之比較表

 

單位:新臺幣億元

 

中央政府

科目

預算數

審定數

審定數與預算數比較增減

 

金額

 

總決算

歲  入

17,071

17,264

192

1.13

 

歲  出

19,162

18,535

- 626

3.27

 

餘 絀

- 2,090

- 1,271

819

39.19

 

營業基金

總收入

35,529

37,160

1,631

4.59

 

總支出

33,753

34,869

1,115

3.31

 

淨利

1,775

2,291

515

29.03

 

非營業特種基金

總收入

21,975

23,480

1,504

6.85

 

總支出

21,726

22,937

1,211

5.58

 

賸 餘

249

542

292

117.40

 

註:民國103年度審定歲入歲出差短1,271億餘元,加計債務還本640億元,合計1,911億餘元,經以發行公債及賒借支應,較預計舉借債務數(2,730億餘元)減少819億餘元。

各級地方政府民國103年度總決算(鄉鎮巿公所除外)亦經各地方審計處室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審核,分別提出審核報告於各該地方議會。茲將審核情形,分述如次:

(1)總決算之審核

民國103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總決算原列歲入決算經審核修正淨增列4億餘元,審定歲入決算9,817億餘元,較預算超收60億餘元;歲出決算經審核修正淨減列19億餘元,審定歲出決算為9,995億餘元,較預算減支684億餘元;歲入歲出相抵差短177億餘元,加計債務還本2,124億餘元,合計2,302億餘元,經以賒2,421億餘元支應後,計有收支賸餘118億餘元。

另截至民國104年底止,直轄市及縣市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合計數為9,175億餘元,茲彙計列表如次:

直轄市及縣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彙計表

民國104年12月31日

單位:新臺幣億元

直轄市及縣市別

金    額

直轄市及縣市別

金    額

合計

9,175

新竹市

119

直轄市小計

6,763

苗栗縣

393

臺北市

1,303

彰化縣

238

新北市

1,228

南投縣

171

桃園市

216

雲林縣

263

臺中市

740

嘉義縣

207

臺南市

731

嘉義市

4

高雄市

2,546

屏東縣

253

臺灣省小計

2,411

花蓮縣

123

基隆市

98

臺東縣

75

宜蘭縣

228

澎湖縣

20

新竹縣

220

 

 

註:1.宜蘭縣、苗栗縣1年以上非自償性債務未償餘額占各該政府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為58.10%、64.92%,已逾公共債務法第5條第4項法定債限(50%),另已逾預警值(45%-50%)者有雲林縣47.43%;宜蘭縣、苗栗縣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占各該政府當年度總預算及特別預算歲出總額之比率為45.27%、65.17%,已逾同法第5條第10項法定債限(30%)。

2.資料來源:整理自財政部國庫署網站資料。

(2)營業基金決算之審核

民國103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44個營業基金決算,經審核修正淨減列收入6,641萬餘元,淨減列支出2,632萬餘元,審定總收入471億餘元,總支出430億餘元,純益41億餘元,較預算減少49億餘元。

(3)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之審核

民國103年度各直轄市及縣市291個非營業特種基金決算,除3個作業基金及1個特別收入基金無收支外,其餘287個非營業特種基金經審核修正淨增列收入(含基金來源)10億餘元,淨增列支出(含基金用途)4億餘元,審定總收入(含基金來源)8,124億餘元,總支出(含基金用途)7,404億餘元,賸餘720億餘元,較預算增加197億餘元。

本部除依審計法及決算法規定,針對政府各項重要施政計畫之實施結果及預算執行情形等,施予查核,並依據大院審議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就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及採購執行情形進行專案查核,將查核結果一併納入審核報告有關章節。審計機關監督中央政府及各級地方政府預算執行、考核計畫實施等情形,提出之重要審核意見,列入民國103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者,共計1,969項(中央機關計370項、地方政府計1,599項)。

2.半年結算報告之查核

依決算法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審計長應於會計年度中將政府之半年結算報告,於政府提出後1個月內完成其查核,並提出查核報告於大院。

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暨附屬單位預算半年結算報告及綜計表(營業與非營業部分),行政院主計總處於民國104年8月28日函送本部,本部已依決算法第二十六條之一規定期限完成查核,並於民國104年9月25日提出半年結算查核報告送請大院審議。至各直轄市政府半年結算亦經本部各地方審計處在法定期限內完成審核,分別提出半年結算查核報告於各該地方議會。本部及所屬各地方審計處查核中央政府及各直轄市政府民國104年度上半年預算執行情形,提出之重要審核意見,列入民國104年度半年結算查核報告者,共計54項(中央機關計5項、地方政府計49項)。

(二)審計綜合績效

政府審計是政府財政監督體系及公共治理重要的一環,審計機關全體同仁根據審計部暨所屬機關中程施政計畫(民國103年度至106年度)所列各項發展策略,逐步遂行施政目標,積極推展審計制度與業務革新,精進審計方法與技術,強化績效審計業務,完備審計機關內部控制制度,並賡續加強審計資訊發布,增進民眾對政府審計功能的了解與信賴,及落實透明與課責的機制,已獲有具體成效。

本部暨所屬各審計處室,民國104年度各項審計業務,係依照施政(工作)計畫,持續精進適正性、合規性及績效性審計,積極督促各機關落實風險管理,提升施政效能。執行結果,獲致審計績效如次:

1.稽察財務(物)上之違失

(1)民國104年度稽察各機關人員財務(物)上違失之行為,發現涉有重大違失,或處分不當,依審計法第十七條前段或第二十條規定,報請監察院處理者30件,依審計法第十七條後段規定移送檢調機關偵辦並報告監察院者8件。

(2)民國104年度稽察發現各機關人員涉有財務(物)上違失,經通知各該機關查明處理,業由各該機關長官按權責處分者100件,處分人員210人次。

2.適正性、合規性審計

(1)審核各機關民國103年度決算,對於短、漏、誤列之各項收入款等,及保管款、代管經費等科目內應繳庫之歲入款等,經依法修正增列歲入決算通知繳庫者,共計8億5,515萬餘元。

(2)審核各機關民國103年度決算,核有違背預算或有關法令之不當支出,委辦、補助或各項計畫經費之結餘款,及保留款與預算項目不合或毋須保留之經費等,經依法修正減列歲出決算通知繳庫者,共計32億3,060萬餘元。

(3)審核民國104年度稽徵機關賦稅捐費徵收納庫,發現法令適用不當或計算錯誤,通知該管機關查明依法處理結果,共計補徵稅款12億7,050萬餘元、退還稅款443萬餘元。

3.績效性審計

(1)民國104年度考核各機關之績效,核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其上級機關妥處,並報告監察院者76件。

(2)民國104年度考核各機關績效,發現其效能過低係因制度規章缺失,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提出重要建議改善意見於各該機關者,中央政府部分80項,地方政府部分50項。

(3)依審計法第七十條及預算法第二十八條規定,提供各級政府,作為決定民國106年度施政方針及籌編預算案參考之增進財務效能與減少不經濟支出之建議意見者,中央政府部分6項,地方政府部分6項。

(三)強化資訊公開

西元2010年,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發布最高審計機關國際準則(ISSAI)第20號「透明與課責原則」(Principles of Transparency and Accountability),揭櫫審計機關公開政府相關作業之查核結果,乃是強化審計機關課責功能的具體措施。本部為落實INTOSAI所提透明化與課責之宗旨,民國104年度主動公布審計資訊之具體成果如下:

1.擴大揭露各級政府財務資訊

審計部全球資訊網持續登載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直轄市總決算審核報告、各縣市總決算審核報告、各鄉鎮市財務之審核、半年結算查核報告、績效報告及專案審計報告等政府財務審核相關資訊,積極落實政府財務資訊透明化,並於民國104年起將重要審計資訊登載於政府Open Data之網站,已登載資料集計有87筆。另於民國104年9月建置完成審計意見查詢專區,提供按特定機關或施政主題審計結果之查詢檢索功能,以擴大審計資訊之加值應用效益。並發布「臺北市敦化南北路自行車專用道工程計畫執行情形」等27本專案審計報告。

2.執行「審計機關政府審計資訊發布作業方案」

審計部為符合國際潮流,並因應大院之決議,於民國98年12月訂定「審計機關政府審計資訊發布作業方案」及自民國99年2月起於全球資訊網建置「重要政府審計資訊」專區,秉持主動、積極的理念定期發布「監督預算執行」、「審計機關陳報監察院案件」、「審計機關建議意見」及「審計機關統計資料」等重要審計資訊。近3個年度(102至104年度)計發布155次,總計900則重要審計資訊(如下表),其中民國104年度計發布51次、407則,較以前年度亦呈現增加趨勢。此外,並就各界之回應,對資訊發布之體例及內涵等,研議檢討改進,持續提升資訊發布之品質及效益,增進社會各界對審計業務之了解、信任,並達監督之效。

          年度

項目

102

103

104

合計

次數

51

53

51

155

則數

195

298

407

900

(四)落實策略管理及績效評估

審計部為展現自我課責與良善治理之決心,經參酌先進國家審計機關策略管理與績效評估制度,訂頒「審計機關策略管理及績效評估」推動計畫,內容涵括審計機關使命、願景、核心價值、策略目標,及以平衡計分卡四大構面(業務成果、顧客服務、人力發展、內部流程)之各項績效指標,凝聚全體審計人員共識,具體展現審計機關之價值與效益,並將相關內容落實於審計部暨所屬機關中程施政計畫,期將績效管理制度與中程施政計畫緊密連結,民國104年度已編印完成「審計部民國103年度績效報告」。茲將民國100至103年度各項績效指標實際值彙列如下:

民國100至103年度審計機關績效指標實際值一覽表

構面

績效指標

100年度

101年度

102年度

103年度

業務成果

可量化財務效益

(財務效益/投入)

96億餘元

(7.57)

124億餘元

(9.34)

180億餘元

(13.93)

240億餘元

(18.55)

重要建議意見

1,931項

2,005項

2,144項

2,159項

專案調查件數

486件

486件

485件

463件

陳報監察院案件

299件

247件

246件

245件

顧客服務

重要審計結果資訊

99則

156則

232則

367則

提供立監兩院服務

476件

596件

475件

344件

被審核機關滿意度註

80%以上

80%以上

60%以上

60%以上

人力發展

審計人員滿意度

50%以上

60%以上

70%以上

70%以上

平均受訓時數

72小時

73小時

74小時

79小時

專業刊物發表

27篇

26篇

36篇

24篇

內部流程

電腦審計

414案

579案

681案

845案

知識物件登載件數/點閱次數

29,601件/371,620次

38,475件/407,845次

42,639件/413,522次

33,924件/394,852次

完成查核報告平均天數

36天

35天

38天

41天

註:102年度起於審計部全球資訊網以不記名方式填答。

(五)推動公民參與

西元2013年聯合國發布「最高審計機關公民參與實務」報告,強調公民參與之重要性,並指出透過公民參與可對政府發揮有效課責,俾提升公共治理之效率。

大院審議105年度總預算時決議,審計機關要建立公民參與的審計平台。

民國104年度本部已賡續落實與公民團體間之溝通外,進一步推動公民參與政府審計工作如下:

1.建立公民參與溝通管道:已於審計部全球資訊網頁設置「審計建言」及「全民監督」服務信箱,作為公民參與之雙向溝通管道,民國104年度計處理「審計建言」信箱101件、「全民監督」信箱125件。

2.擇定貼近民眾需求之查核議題:為使審計工作更能貼近民眾福祉,在審計工作查核議題之規劃方面,已參考聯合國於2013年出版「最高審計機關公民參與實務」,研擬強化公民參與的具體作為,了解民眾關切之議題,作為審計工作規劃之核心,同時業已指定專責單位進一步研究導入國外審計機關推動公民參與之作法,用以提升民眾參與政府審計工作之深度與廣度。

3.諮詢公民團體意見:民國104年度積極蒐集國內公民團體清單,針對重大審計案件,除依據審計法規定諮詢專家學者外,另增加諮詢公民團體意見,透過運用問卷調查、深度訪談等多元審計方法,參酌其意見作為擬訂查核計畫及查核過程之參考,以促成並強化公民參與。

二、民國105年度審計工作重點

(一)賡續加強政府施政核心業務及攸關民生議題之審計

政府審計是政府財政監督體系及公共治理重要的一環,西元2011年第6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A/RES/66/209決議文,及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第21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北京宣言,分別指出有效的國家治理是維持穩定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及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礎,各國審計機關應致力強化其職能,促使政府加強透明、確保課責、增進績效等,以提升國家良善治理。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於西元2013年第21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最高審計機關國際準則第12號亦揭櫫最高審計機關之價值與效益,在於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之影響。本部民國104年度針對政府重大施政計畫,及攸關民眾生活暨公共利益等議題,加強規劃查核結果,其中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廚餘多元再利用工作計畫,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運用興達港海巡基地廳舍及公務碼頭使用情形,以及各國稅稽徵機關辦理個人滯欠金額累計達新臺幣1,000萬元之案件執行情形等案,核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其上級機關並報告監察院。本部當賡續加強查核政府資料開放推動及加值應用、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內政部補助地方政府興建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衛生福利部推動精神醫療照護、食品安全管理新制等執行情形,適時提出建議意見,具體實踐INTOSAI最高審計機關之價值與效益在於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之影響,並積極回應審計環境之變革與挑戰,持續推廣並擴散創新觀念及作法,踐行審計機關「創新」核心價值,創造最大審計價值與效益。

(二)加強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施政績效之審計

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民國105年度預算總收支規模5,415億餘元,本部將賡續加強查(評)核其配合行政院推動「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情形,強化財務收支風險分析,落實監控內控弱點,並就高風險施政項目,如:國軍現代化武器系統與裝備籌建、聯合作戰暨發展「創新/不對稱」戰力規劃執行、募兵制推動,地面防空作戰能力籌建、退除役官兵退除給付資訊系統建置內部控制及支給情形,暨退輔會輔導榮民就養、就醫、就學、就業執行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經營成效及結束單位清理情形等,積極規劃辦理查核,促請有效發揮預算效能,達成施政目標。

(三)加強公共債務管理及國有財產管理運用情形之考核

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為5兆4,506億餘元,較民國103年底決算審定數(5兆2,814億餘元)增加1,691億餘元。又國有財產總值截至民國104年6月底止為9兆2,413億餘元,包括公用財產8兆4,560億餘元,及非公用財產7,852億餘元,其中被占用國有公用及非公用土地分別為1萬餘筆、面積6,909公頃及34萬餘筆(錄)、面積25,801公頃(價值766億餘元),閒置之國有非公用土地亦多達19萬餘筆(錄)、面積37,615公頃(價值799億餘元)。行政院於民國103年2月25日推動「財政健全方案」,內容含括控管年度舉債額度,及規劃透過全面推動國家資產活化等措施,多元籌措財源。本部當賡續加強查核政府債務及國有財產之管理,注意考核各項債務控管及國有不動產管理運用成效,俾促進財政之永續。

(四)加強國營事業經營管理效能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理機制之審計

國營事業組織規模龐大,民國105年度預算案總收支5兆2,195億餘元,其營運效能向為各界關注焦點。本部對營運欠佳、連年發生虧損或效率不彰之事業機構,除適時就查核發現缺失,促請主管機關或各該事業檢討妥處外,對於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者,並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報告監察院。又為健全國營事業管理考核機制,除就各事業制度規章有不合時宜或欠周情事,建請主管機關或各該事業檢討修正外,亦加強查核公司治理評鑑制度、董監事及獨立董事之設置管理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因應措施等是否有效運作,適時就待改善事項建請主管機關研謀妥處。另就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效益及監督情形等加強考核,對於監督機制欠周或待改善者,建請行政院及主管機關研謀妥處。本部當賡續加強審核國營事業經營管理成效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效益評估,以提升國營事業整體營運效能及健全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理機制。

(五)加強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之稽察

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每年編列鉅額預算,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民國104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之一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計有202項,年度可支用預算為3,511億餘元。本部近年來均就政府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辦理專案調查,並從制度、法規及執行面,研提建議意見於主管機關,期促使政府健全法制,提升施政效能,除已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議增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及「統包」等採購業務內部控制共通性作業範例,民國104年度賡續向行政院研提彙編完整公共建設計畫作業手冊;督促機關審慎編列公共建設預算;覈實管控預算執行情形;督促建立屆期完成計畫成效評估之相關規範及推動公共建設事後評估機制;賡續推動強化政府治理效能實施之創新作法;確保發揮跨域加值效益等6項建議意見,均獲具體回應。另民國104年度行政院所屬機關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經本部考核結果,發現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規定通知其上級機關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案件,計有27件。本部當賡續加強考核上開公共工程相關新興措施,並賡續聚焦於攸關民生、環境保護或社會關注之議題,辦理通案性稽察,檢討各項施政執行現況,同時督促各級機關強化重大建設及政府採購之內部控制,健全制度規章並落實執行,以提升內部管理及控制功能,促進政府良善治理。

(六)加強地方政府財務管理之審計

地方政府財政普遍困窘,自有財源偏低,多仰賴上級政府補助或以舉借債務方式挹注資源。為導正地方政府財務秩序,增進財務效能,本部各地方審計處室歷年來均積極查核地方政府預算執行情形,發現臺灣省部分縣市政府核有歲入預算長年未覈實編列補助收入,歲出預算執行又未相對控減,決算歲入歲出差短嚴重,債限超逾法律規定,部分公款支付延宕等未盡職責情事,前經本部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函請相關縣市長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案經監察院於102年1月15日糾正部分市縣政府。另據財政部國庫署資料,截至民國104年12月底止,各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除金門縣、連江縣尚無公共債務餘額外,其餘20市縣,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餘額實際數9,175億餘元,並有部分縣公共債務餘額超逾法定債限。鑑於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成長不易,依法律義務應給付之支出卻逐年攀升,本部當賡續督促各地方審計處室積極辦理地方財務審計,加強地方政府歲入歲出預算執行及公共債務管理之查核,促請地方政府致力開源節流,提升整體財政效能,俾有限資源有效配置運用,建立地方財務秩序,端正地方財務風氣,增進地方財務效能。

(七)持續主動追蹤審核意見後續辦理情形,發揮審計之積極效果

ISSAI第20號「透明與課責原則」中之第9項原則「審計機關應向民眾報告政府施政執行之審計結果與結論」指出審計機關應就查核報告所提建議意見追蹤其辦理結果,以及審計機關應公開報告所有審計結果。本部依據審計法第22條規定,繕發審核通知於被審核機關,目前除業已透過公文管理系統、政府審計系統及其他方式,定期追蹤各項審核意見之參採情形及實際成效外,並將結果納列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各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章節中。其中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後段規定,考核各機關績效,其效能過低,係因制度規章或設施不良者,提出建議改善意見於各該機關之案件部分,則另於年度政府審計年報中有關審計稽察成果章節中,揭露機關針對現行制度規章未盡周延之處,或財務控管機制等檢討改進之事項。又針對具時效性或重要審計案件,業將追蹤獲致具體改善成效者,及時發布新聞稿或刊行專案審計報告。民國105年將賡續強化審核意見之追蹤及審計結果之公開機制,發揮審計意見之積極效果及進一步落實ISSAI透明與課責原則。

(八)配合審計法第36條、第41條及第69條等條文修正,持續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1.審計法第三十六條於民國104年6月17日修正為:「各機關或各種基金,應依會計法及會計制度之規定,編製會計報告連同相關資訊檔案,依限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並得通知其檢送原始憑證或有關資料。」上開條文修正,係原始憑證送審制度及審核方式之重大變革,本部為妥為因應,已修訂審計法施行細則、相關審核內規及查核作業指引,並開發「歲計會計資訊審核分析系統」,審核分析各機關依上開審計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傳送之歲計會計資訊檔案。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自編送民國104年度10月份會計報告起,已傳輸相關資訊檔案,送本部審核,並自民國105年度起正式啟用「歲計會計資訊審核分析系統」。本部當加強運用該系統內建查核控制點功能,結合巨量資料分析技術,持續提升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及原始憑證之效能。

2.審計法第四十一條於民國104年12月9日修正為「審計機關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應評核其相關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之有效程度,決定其審核之詳簡範圍。」本部為配合上開條文修正,已參酌INTOSAI、IIA及COSO(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全美不實財務報告委員會下屬的發起人委員會】)等國際組織作法,以及行政院主計總處訂頒政府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定及控制作業範例等,研訂「審計機關評核各機關相關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作業要點(含紀錄表)」,及研修抽查計畫例式、審計作業規定、作業指引等。本部當依上開條文規定,於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財務收支抽查或專案調查時,加強評核其相關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之有效程度,期透過審計機關持續性之評核作為,促使各機關強化內部控制機制。

3.審計法第六十九條於民國104年6月17日修正,增訂第二項「前項考核,如認為有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及第三項「審計機關發現有影響各機關施政或營(事)業效能之潛在風險事項,得提出預警性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妥為因應。」本部為落實上開條文規範,已參酌INTOSAI、美國聯邦審計署(GAO)等所訂頒準則、指引及實務作法,研修績效審計作業指引及審核作業內規;試行按監督、洞察及前瞻功能規劃擬訂計畫目標或查核項目;研修抽查計畫及專案調查計畫例式及其相關附件等。本部當依上開條文規定,持續強化審計機關洞察及前瞻功能,以促進政府透明度、提升績效、確保課責、改善民眾生活等創新價值。

三、大院第8屆第8會期囑辦重要事項之處理

大院第8屆第8會期第14次會議討論決議: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照審查總報告修正通過。該總報告內應由本部辦理之決議事項計有3項,本部刻依決議辦理中。

四、結語

審計工作之主要目的,在於促使政府健全財務秩序,匡正財務紀律及增進財務效能。本部當持續秉持獨立、廉正、專業、創新之核心價值,配合時代環境之進步與實際業務需要,賡續加強推動各項審計業務,研求審計制度之改革、審計業務之革新與審計技術之精進,並督促審計人員公正、客觀處理審計事務,以期善盡審計職責,發揮監察功能。

以上報告,謹請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謝謝!

(五)推動公民參與

西元2013年聯合國發布「最高審計機關公民參與實務」報告,強調公民參與之重要性,並指出透過公民參與可對政府發揮有效課責,俾提升公共治理之效率。

大院審議105年度總預算時決議,審計機關要建立公民參與的審計平台。

民國104年度本部已賡續落實與公民團體間之溝通外,進一步推動公民參與政府審計工作如下:

1.建立公民參與溝通管道:已於審計部全球資訊網頁設置「審計建言」及「全民監督」服務信箱,作為公民參與之雙向溝通管道,民國104年度計處理「審計建言」信箱101件、「全民監督」信箱125件。

2.擇定貼近民眾需求之查核議題:為使審計工作更能貼近民眾福祉,在審計工作查核議題之規劃方面,已參考聯合國於2013年出版「最高審計機關公民參與實務」,研擬強化公民參與的具體作為,了解民眾關切之議題,作為審計工作規劃之核心,同時業已指定專責單位進一步研究導入國外審計機關推動公民參與之作法,用以提升民眾參與政府審計工作之深度與廣度。

3.諮詢公民團體意見:民國104年度積極蒐集國內公民團體清單,針對重大審計案件,除依據審計法規定諮詢專家學者外,另增加諮詢公民團體意見,透過運用問卷調查、深度訪談等多元審計方法,參酌其意見作為擬訂查核計畫及查核過程之參考,以促成並強化公民參與。

二、民國105年度審計工作重點

(一)賡續加強政府施政核心業務及攸關民生議題之審計

政府審計是政府財政監督體系及公共治理重要的一環,西元2011年第66屆聯合國大會通過A/RES/66/209決議文,及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第21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北京宣言,分別指出有效的國家治理是維持穩定經濟發展與社會進步,及改善人民生活的基礎,各國審計機關應致力強化其職能,促使政府加強透明、確保課責、增進績效等,以提升國家良善治理。國際最高審計機關組織(INTOSAI)於西元2013年第21屆會員代表大會通過之最高審計機關國際準則第12號亦揭櫫最高審計機關之價值與效益,在於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之影響。本部民國104年度針對政府重大施政計畫,及攸關民眾生活暨公共利益等議題,加強規劃查核結果,其中如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辦理水體環境水質改善及經營管理計畫、廚餘多元再利用工作計畫,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運用興達港海巡基地廳舍及公務碼頭使用情形,以及各國稅稽徵機關辦理個人滯欠金額累計達新臺幣1,000萬元之案件執行情形等案,核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經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通知其上級機關並報告監察院。本部當賡續加強查核政府資料開放推動及加值應用、職業安全衛生檢查、內政部補助地方政府興建村里集會所活動中心、智慧綠建築推動方案、衛生福利部推動精神醫療照護、食品安全管理新制等執行情形,適時提出建議意見,具體實踐INTOSAI最高審計機關之價值與效益在於對民眾生活產生正面之影響,並積極回應審計環境之變革與挑戰,持續推廣並擴散創新觀念及作法,踐行審計機關「創新」核心價值,創造最大審計價值與效益。

(二)加強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施政績效之審計

國防部及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民國105年度預算總收支規模5,415億餘元,本部將賡續加強查(評)核其配合行政院推動「強化內部控制實施方案」情形,強化財務收支風險分析,落實監控內控弱點,並就高風險施政項目,如:國軍現代化武器系統與裝備籌建、聯合作戰暨發展「創新/不對稱」戰力規劃執行、募兵制推動,地面防空作戰能力籌建、退除役官兵退除給付資訊系統建置內部控制及支給情形,暨退輔會輔導榮民就養、就醫、就學、就業執行情形,國軍退除役官兵安置基金經營成效及結束單位清理情形等,積極規劃辦理查核,促請有效發揮預算效能,達成施政目標。

(三)加強公共債務管理及國有財產管理運用情形之考核

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1年以上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為5兆4,506億餘元,較民國103年底決算審定數(5兆2,814億餘元)增加1,691億餘元。又國有財產總值截至民國104年6月底止為9兆2,413億餘元,包括公用財產8兆4,560億餘元,及非公用財產7,852億餘元,其中被占用國有公用及非公用土地分別為1萬餘筆、面積6,909公頃及34萬餘筆(錄)、面積25,801公頃(價值766億餘元),閒置之國有非公用土地亦多達19萬餘筆(錄)、面積37,615公頃(價值799億餘元)。行政院於民國103年2月25日推動「財政健全方案」,內容含括控管年度舉債額度,及規劃透過全面推動國家資產活化等措施,多元籌措財源。本部當賡續加強查核政府債務及國有財產之管理,注意考核各項債務控管及國有不動產管理運用成效,俾促進財政之永續。

(四)加強國營事業經營管理效能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監理機制之審計

國營事業組織規模龐大,民國105年度預算案總收支5兆2,195億餘元,其營運效能向為各界關注焦點。本部對營運欠佳、連年發生虧損或效率不彰之事業機構,除適時就查核發現缺失,促請主管機關或各該事業檢討妥處外,對於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者,並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報告監察院。又為健全國營事業管理考核機制,除就各事業制度規章有不合時宜或欠周情事,建請主管機關或各該事業檢討修正外,亦加強查核公司治理評鑑制度、董監事及獨立董事之設置管理與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之因應措施等是否有效運作,適時就待改善事項建請主管機關研謀妥處。另就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效益及監督情形等加強考核,對於監督機制欠周或待改善者,建請行政院及主管機關研謀妥處。本部當賡續加強審核國營事業經營管理成效及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效益評估,以提升國營事業整體營運效能及健全政府捐助財團法人之監理機制。

(五)加強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之稽察

政府為確保國家經濟持續發展,提升國家競爭力,每年編列鉅額預算,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民國104年度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列管之一億元以上重大公共建設計畫,計有202項,年度可支用預算為3,511億餘元。本部近年來均就政府推動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辦理專案調查,並從制度、法規及執行面,研提建議意見於主管機關,期促使政府健全法制,提升施政效能,除已建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研議增訂「公共工程施工品質管理」及「統包」等採購業務內部控制共通性作業範例,民國104年度賡續向行政院研提彙編完整公共建設計畫作業手冊;督促機關審慎編列公共建設預算;覈實管控預算執行情形;督促建立屆期完成計畫成效評估之相關規範及推動公共建設事後評估機制;賡續推動強化政府治理效能實施之創新作法;確保發揮跨域加值效益等6項建議意見,均獲具體回應。另民國104年度行政院所屬機關辦理公共建設計畫,經本部考核結果,發現有未盡職責或效能過低情事,依審計法第69條第1項規定通知其上級機關查明妥處,並報告監察院案件,計有27件。本部當賡續加強考核上開公共工程相關新興措施,並賡續聚焦於攸關民生、環境保護或社會關注之議題,辦理通案性稽察,檢討各項施政執行現況,同時督促各級機關強化重大建設及政府採購之內部控制,健全制度規章並落實執行,以提升內部管理及控制功能,促進政府良善治理。

(六)加強地方政府財務管理之審計

地方政府財政普遍困窘,自有財源偏低,多仰賴上級政府補助或以舉借債務方式挹注資源。為導正地方政府財務秩序,增進財務效能,本部各地方審計處室歷年來均積極查核地方政府預算執行情形,發現臺灣省部分縣市政府核有歲入預算長年未覈實編列補助收入,歲出預算執行又未相對控減,決算歲入歲出差短嚴重,債限超逾法律規定,部分公款支付延宕等未盡職責情事,前經本部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規定,函請相關縣市長查明妥適處理,並報告監察院。案經監察院於102年1月15日糾正部分市縣政府。另據財政部國庫署資料,截至民國104年12月底止,各直轄市及縣市地方政府,除金門縣、連江縣尚無公共債務餘額外,其餘20市縣,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餘額實際數9,175億餘元,並有部分縣公共債務餘額超逾法定債限。鑑於地方政府財政收入成長不易,依法律義務應給付之支出卻逐年攀升,本部當賡續督促各地方審計處室積極辦理地方財務審計,加強地方政府歲入歲出預算執行及公共債務管理之查核,促請地方政府致力開源節流,提升整體財政效能,俾有限資源有效配置運用,建立地方財務秩序,端正地方財務風氣,增進地方財務效能。

(七)持續主動追蹤審核意見後續辦理情形,發揮審計之積極效果

ISSAI第20號「透明與課責原則」中之第9項原則「審計機關應向民眾報告政府施政執行之審計結果與結論」指出審計機關應就查核報告所提建議意見追蹤其辦理結果,以及審計機關應公開報告所有審計結果。本部依據審計法第22條規定,繕發審核通知於被審核機關,目前除業已透過公文管理系統、政府審計系統及其他方式,定期追蹤各項審核意見之參採情形及實際成效外,並將結果納列年度總決算審核報告各主管機關及其他相關章節中。其中依審計法第六十九條第一項後段規定,考核各機關績效,其效能過低,係因制度規章或設施不良者,提出建議改善意見於各該機關之案件部分,則另於年度政府審計年報中有關審計稽察成果章節中,揭露機關針對現行制度規章未盡周延之處,或財務控管機制等檢討改進之事項。又針對具時效性或重要審計案件,業將追蹤獲致具體改善成效者,及時發布新聞稿或刊行專案審計報告。民國105年將賡續強化審核意見之追蹤及審計結果之公開機制,發揮審計意見之積極效果及進一步落實ISSAI透明與課責原則。

(八)配合審計法第36條、第41條及第69條等條文修正,持續推動相關配套措施

1.審計法第三十六條於民國104年6月17日修正為:「各機關或各種基金,應依會計法及會計制度之規定,編製會計報告連同相關資訊檔案,依限送該管審計機關審核;審計機關並得通知其檢送原始憑證或有關資料。」上開條文修正,係原始憑證送審制度及審核方式之重大變革,本部為妥為因應,已修訂審計法施行細則、相關審核內規及查核作業指引,並開發「歲計會計資訊審核分析系統」,審核分析各機關依上開審計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傳送之歲計會計資訊檔案。中央政府各主管機關自編送民國104年度10月份會計報告起,已傳輸相關資訊檔案,送本部審核,並自民國105年度起正式啟用「歲計會計資訊審核分析系統」。本部當加強運用該系統內建查核控制點功能,結合巨量資料分析技術,持續提升審核各機關會計報告及原始憑證之效能。

2.審計法第四十一條於民國104年12月9日修正為「審計機關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審計事務,應評核其相關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之有效程度,決定其審核之詳簡範圍。」本部為配合上開條文修正,已參酌INTOSAI、IIA及COSO(The Committee of Sponsoring Organizations of the Treadway Commission【全美不實財務報告委員會下屬的發起人委員會】)等國際組織作法,以及行政院主計總處訂頒政府內部控制制度相關規定及控制作業範例等,研訂「審計機關評核各機關相關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作業要點(含紀錄表)」,及研修抽查計畫例式、審計作業規定、作業指引等。本部當依上開條文規定,於派員赴各機關就地辦理財務收支抽查或專案調查時,加強評核其相關內部控制建立及執行之有效程度,期透過審計機關持續性之評核作為,促使各機關強化內部控制機制。

3.審計法第六十九條於民國104年6月17日修正,增訂第二項「前項考核,如認為有可提升效能或增進公共利益者,應提出建議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及第三項「審計機關發現有影響各機關施政或營(事)業效能之潛在風險事項,得提出預警性意見於各該機關或有關機關,妥為因應。」本部為落實上開條文規範,已參酌INTOSAI、美國聯邦審計署(GAO)等所訂頒準則、指引及實務作法,研修績效審計作業指引及審核作業內規;試行按監督、洞察及前瞻功能規劃擬訂計畫目標或查核項目;研修抽查計畫及專案調查計畫例式及其相關附件等。本部當依上開條文規定,持續強化審計機關洞察及前瞻功能,以促進政府透明度、提升績效、確保課責、改善民眾生活等創新價值。

三、大院第8屆第8會期囑辦重要事項之處理

大院第8屆第8會期第14次會議討論決議:中華民國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照審查總報告修正通過。該總報告內應由本部辦理之決議事項計有3項,本部刻依決議辦理中。

四、結語

審計工作之主要目的,在於促使政府健全財務秩序,匡正財務紀律及增進財務效能。本部當持續秉持獨立、廉正、專業、創新之核心價值,配合時代環境之進步與實際業務需要,賡續加強推動各項審計業務,研求審計制度之改革、審計業務之革新與審計技術之精進,並督促審計人員公正、客觀處理審計事務,以期善盡審計職責,發揮監察功能。

以上報告,謹請

主席、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按照往例,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

請曾委員銘宗質詢。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依照行政院主計總處組織法,第一條是規定行政院為辦理全國歲計、會計及統計業務,特設行政院主計總處;第二條規定主計總處有一些非常重要的任務,包括對國民所得及總資源供需的估測。主計長在主計總處多年,請問你主要的施政願景為何?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無論預算、會計、統計,我們都希望我們能發揮最高效益。

曾委員銘宗:我昨天上網看了一下,你每次的施政報告裡面都提到,希望將主計總處成為國家建設的重要推手,你同不同意這樣的看法?

石主計長素梅:是。

曾委員銘宗:要成為國家建設重要推手,很重要的就是有關國民所得、經濟成長的估測,但你們101年第一次估測是4.58%,最後是1.32%;102年第一次估測是3.67%,最後是2.09%;103年還算相對的準;104年第一次估測是3.51%,最後是0.75%;所以準確度其實不高。不過你們是法定機關,你們的公布在法定上有一定的credibility。去年的經濟成長率是0.75%,今年你們第一次預估是2.7%,現在已經調降為1.47%,你預估今年將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根據我們2月17日的最新預測,今年是1.47%。

曾委員銘宗:我請教你,今年預估會是多少?這5年來你們的預估幾乎都不準,去年的預估是3.57%,最後只有0.75%;只有103年相對比較準確;102年的預估是3.67%,真正的只有2.09%;你們預估今年還要調降幾次?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我國是小型開放經濟體,出口占GDP的6成,我們受到國際景氣的影響很大,所以所有國內、外預測機構都會根據最新的國內、外情勢定期更新,2月17日我們才剛預測今年的成長為1.47%,下次會在5月底根據……

曾委員銘宗:你們要成為國家建設的重要推手,假設沒有精確的預估,或者以後主計總處的預估是僅供參考、是人家不相信的,你們要怎麼成為國家經濟建設的重要推手?今年你們第一次的預估是2.7%,其實現在外界普遍的看法,今年有這個的尾數0.7%就不錯了,你的看法如何?

石主計長素梅:現在是3月初,到目前為止,我們的出口狀況不太理想,但是股票成交值也是滿大的。在整個有關數據方面,5月底我們會根據第一季初步統計結果及最新國內、外情勢更新統計資料,提報國民所得評審會後對外公布。多年來我們的預測跟其他國內、外預測機構對我們預測的修正趨勢其實是一致的。

曾委員銘宗:有沒有辦法強化整個模式或是提升相關輸入資料的精確度,藉此提高你們的估測能力?有沒有辦法強化這方面的能力?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也不斷在檢討,剛才我已經向委員報告過,因為我們的出口占GDP的六成,所以我們受國際景氣的影響很大,對於全球景氣及其他國家的景氣,我們沒有辦法預測,所以我們是根據環球透視預測的結果來設定……

曾委員銘宗:這是相對的,假設主計總處預估的能力很強且相對精確的話,那麼人家就會相信主計總處公布的數字;假設你們所公布的數字是謹供參考、精確度很低的話,其實對主計總處的形象也是一大傷害。

依照財政部所公布的資料,包括地方在內,目前的負債是6.4兆,請問主計長,現在的潛在負債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18兆,中央加地方總共是18兆。

曾委員銘宗:依照國際定義的負債到底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依照公共債務法的規定,當中央的累積債務……

曾委員銘宗:不是的,我問的是依照國際定義的債務到底是多少?我認為這樣才有比較性,因為現在有人說是18兆,有人說是20兆,有人說只有6、7兆。我很清楚財政部所公布的是6.4兆,但我們應該要讓國人知道按照國際標準的負債,臺灣到底是多少?這樣才有辦法和其他國家相比較,也才能瞭解臺灣的債務問題到底嚴不嚴重。請問依照國際定義的負債,臺灣到底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依照國際貨幣基金相關的定義,關於大家所關心的潛藏負債,其實只要在財務報表上揭露就可以,這並不包括在法定負債當中……

曾委員銘宗:但目前財政部所公布的負債和國際定義是不相符的,你剛才提到IMF,除了IMF之外,其實還有OECD,請問依照IMF的定義,臺灣的負債到底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如果是依照IMF的定義就會到達7兆多,因為還要加計一年以下的國庫券、短期債務及非營業基金的……

曾委員銘宗:好像還不只,不只是一年期以下的短期負債而已,麻煩主計總處好好去研究這個問題。到底臺灣的負債是多少?有人說是20兆,有人說是18兆,你剛才講的沒有錯,目前的潛在負債是18兆,而且這不需要揭露,只用附註說明就可以,這一點我也贊成。財政部所公布的負債乃是依照公共債務法算出來的,到底依照國際定義的債務是多少?當然國際定義也不一樣,有IMF,也有OECD,如果是按你所提到的IMF,到底我們的負債是多少?這個問題必須釐清並對外界充分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關於這部分,財政部也有加以分析,誠如委員所言,因為國際上有不同的定義……

曾委員銘宗:謝謝你。

接下來本席想請教林審計長,剛才拜讀審計部的業務報告,其中提到審計部過去都有評估中央政府、各地方政府及相關公營事業的財務績效,請問你們所作的評估有沒有具體標準?

主席(李委員應元代):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審計法並沒有定義相關標準,我們在這方面主要有兩項原則,一是合規性審計,依照審計法第二十一條,看看有沒有符合預算及相關法令的規定,所謂相關法令乃是指行政部門所訂定的法律規章。二是績效性審計,一般來講,行政院所提出的重要施政計畫,在編列預算之前都會估計整個重大計畫執行的結果,包括時效、所能帶動的經濟、所能達到的效益、使用情況等等,這些都可以作為我們考核績效的標準。

曾委員銘宗:既然有考核標準,那麼你們能不能公布各部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國營事業等三大類,經過你們財務績效評估之後的前三名及後三名名單?你們把名單攤開之後,各部會就會產生良性競爭,請問你們能不能公布這些名單?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指教,有關預算執行的績效部分,我們在審核報告裡面都有排名,包括保留款百分比最多或是金額最大的都有排名。至於績效性審計方面,包括我們發現有重大違失陳報到監察院的件數,以及財務上違失遭受處分的人數,我們在審核報告裡面也都有排名,把它的量、質列出來。

曾委員銘宗:本席建議以後定期公布前三名和後三名,包括各部會、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國營事業這三類,如此一方面可以彰顯審計部的作為和績效,一方面也可以讓外界瞭解與監督,這樣的審計部才有辦法事半功倍,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我們會強化透明方面的機制。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質詢。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主計總處的業務報告當中提及主計總處有編幸福指數,請問編幸福指數要花費多少人力與物力?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在64項指標當中,我們自己辦28項,我們是以現有人力來辦理……

吳委員秉叡:要花多少錢?要用多少人去編?

石主計長素梅:預算大約是200萬。

吳委員秉叡:人力呢?

石主計長素梅:人力就是現有的同仁。

吳委員秉叡:現有的同仁是什麼?

石主計長素梅:大概有6位同仁在辦理。

吳委員秉叡:新政府如果不要編國民幸福指數的話,這個是不是可以拿掉?

石主計長素梅:報告委員,因為102年立法院修正預算法時,已經明定主計總處必須提供行政院制定施政方針的參考,也就是有關幸福指數的變動趨勢必須提供給行政院,作為他們制定施政方針的參考。

吳委員秉叡:但現在新的立法委員上任,立法院也可以決議不要啊!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尊重立法院的決定。

吳委員秉叡:把幸福指數拿掉之後,那麼那6個員額就要刪掉,200萬的預算也要拿掉。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我們這6位同仁都是兼辦的,相關業務……

吳委員秉叡:所謂的國民幸福指數,其實是因為以前他們人多強勢硬要通過這種東西,本席認為這種東西根本沒有什麼參考價值。拿36個國家來比,然後自己把自己排在第18名,我覺得你們專做這種務虛的事情……

石主計長素梅:這是委員的提案……

吳委員秉叡:剛剛曾委員也提到你們的經濟成長率預測從來都不準,那是你們的本業,結果從來都不準,然後還來搞這種東西!

石主計長素梅:所有國內外預測機構都必須定期更新預測……

吳委員秉叡:你請回座吧!我從來都認為質詢你是毫無意義,因為你也不會回答,接下來請審計長上台。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都是依照相關規定在辦理。

吳委員秉叡:審計部的業務報告中提到要「加強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之稽查」,本席的選區在新莊,那兒就有一件鬧笑話的工程,你知道是哪一件工程嗎?其實就是機場捷運線,到底它延宕了多少次?還要花多少錢?就審計部的「加強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情形之稽查」而言,到底你們稽查出什麼東西可不可以跟我們講一下?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機場捷運線最早用BOT發包,至今已經超過10年了,再重新發包以後又有幾次延宕,通車日期經過幾次延期,經費總共超過1,000億,目前的進度還在安全等各方面的驗收、測試當中。我想,這個捷運特別因為它是在坡度很陡的地帶……

吳委員秉叡:不是啦!如果你只是要講交通部跟你說沒辦法準時完工、現在還在測試、根據報載至少要等到年底等等,這些能在報紙上看到的訊息大家都知道!我現在是要問你,因為你說要加強重大公共建設執行情形之稽查,請問你們針對機場捷運線稽查了什麼東西?

林審計長慶隆:跟委員報告,事實上這整個過程是由我們部裡面的交通建設審計處來查核,100年的時候,針對他們整個計畫執行的進度落後,包括發包作為有未盡職責的缺失,我們曾經依照審計法報到監察院。此外,對於他們的一些……

吳委員秉叡:你們報到監察院是把誰送到監察院?是交通部還是誰?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是把交通部和高鐵局在整個發包過程中做得不好的部分移送監察院。

吳委員秉叡:你說發包過程,那執行面呢?他們現在動用的經費已經超過原來編列的預算了嘛!

林審計長慶隆:他們整個進度嚴重落後。

吳委員秉叡:那預算呢?經費有沒有超過?

林審計長慶隆:它的總經費是1,138億,目前還在預算的額度內。

吳委員秉叡:將來會不會超過?

林審計長慶隆:各機關的預算要依照預算額度來執行,如果超過的話,還要再透過預算的程序來做後續的追加……

吳委員秉叡:工程延宕了這麼多年,你們認為責任應該由誰來負?

林審計長慶隆:因為他們是用統包,雖然在發包過程中發生統包廠商是否具有承包能力的爭議,但是後續執行時,重要的是監造的部分和履約的監管,主辦機關要負比較大的責任,廠商如果違反規定,可以按照合約進行相關的課責。

吳委員秉叡:3年前,本席在總質詢的時候和段宜康委員聯合質詢,就指出機場捷運線絕對沒辦法如期完工,因為他們把機電當中和光纖有關的部分轉包給日本丸紅,結果丸紅連選材都選錯,彎曲弧度超過15%的話,那條光纖線就會斷裂。當時我們就一再跟行政院說這樣一定會延宕很久,叫他們趕快處理,結果竟然就一直延宕,直到去年年底都無法完工。其實到去年年底就已經延宕很久了,後來說今年3月可以完工,結果現在又說一定要等到今年年底。我看以現在這樣的狀況,就算今年年底也不會完成。所以,審計部做了這些你們認為自己很努力在做的工作,結果相關的行政機關好像不痛不癢耶!

林審計長慶隆:跟委員報告,目前部裡面正有人在交通部和高鐵局做相關的審計工作,我們會針對後續,特別是像剛剛委員提到的,整個案子delay的一個很關鍵的重點就是因為訊號的傳輸不穩定,導致各種相關的控管沒有按照合約的規定。我們最近的查核會針對……

吳委員秉叡:根據我們3年前看到的資料,他們轉包給丸紅基本上就違反契約了,因為契約裡面有規定這部分不可以這樣轉包。我現在是因為看到你們的報告說自己有加強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執行之稽查,所以想到位於我家旁邊的機場捷運線就這樣一直延宕、一直延宕,不知到底要延宕多久!

此外,你們報告中的第六點還說要加強地方政府財務管理的審計,請問苗栗縣的問題現在到底能不能解決?

林審計長慶隆:苗栗縣的財政事實上是本部從九十幾年度開始就一直予以督促,並揭發他們虛列歲入預算,這部分除了苗栗縣,還有其他幾個縣市政府。他們虛列歲入預算,然後一方面墊高歲出預算總額,一方面提高債務舉借額度,結果惡性循環,後來監察院兩度依據我們的意見進行糾舉……

吳委員秉叡:這個我們知道。另外一個原因就是他們有超額的約聘僱人員,當時他們的約聘僱人員和技工、工友總共有1,700人,請問現在到底減到什麼樣的數字?

林審計長慶隆:苗栗縣政府已經針對這個情況進行相關的裁員,……

吳委員秉叡:裁了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目前已經減少200多人。

吳委員秉叡:所以還超額1,500多人嘛!你們說要加強地方政府財務管理之審計,結果是原來做一個很大的賊,現在說他稍微小一點!超額的約聘僱人員和技工、工友從原來的1,700多人減為1,500多人,這樣也算有績效?不要笑掉我的大牙好不好?根據你們給我的報告,他們光是人事經費,一年原來是多了六、七億,現在減了200多人,還是多了五、六億,財政狀況那麼糟糕!現在包商領取工程款必須去銀行辦貸款,而且還要由包商來付利息,這是政府欺負人民啦!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也覺得這樣不太合理,因為政府該付給人家卻沒辦法付,幫忙廠商去借款還由廠商付利息,我們覺得這一塊……

吳委員秉叡:你什麼時候可以硬起來啊?超額約聘僱1,500多人!你到底什麼時候可以硬起來?苗栗縣的人口才50幾萬人,按照這個標準,新北市不就可以超額約聘僱1萬人?因為我們有400萬人口。這其實是被長年吃垮的,每年7億、7億這樣在吃,他主政9年,至少就多了六、七十億!拿政府的經費在綁自己的椿腳!我這樣講你聽得懂嗎?你來支持我的話,你家的小孩沒工作就來縣政府上班啦!這種做法比自己買票還惡劣,可是到現在還是這樣搞!徐縣長上任後不是說自己很痛苦嗎?結果他上任2年了,超額約聘僱還有1,500多人!審計部如果想讓人尊重,就要真的有辦法處理這些明顯違法的事情。如果你們能夠拿出處理的效果,大家都會給你拍拍手,說你們了不起;如果你們只是在旁邊算算數字,然後告訴他、通知他一下,這樣沒有用啦!

林審計長慶隆:跟委員報告,他們預算最高峰編到400多億,經過督促以後,現在……

吳委員秉叡:我再告訴你一件最嚴重的事情,就是各級地方政府將來都有可能會虛列歲入,因為土地交易有土地增值稅,這跟地方政府的收入有關。現在不動產市場急凍、交易大量萎縮,所以可以預見他們增值稅和交易稅的歲入會急速減少,那麼他們今年編列的預算數是會維持和過去相同的數字,還是會照比例減下來?

我現在是要提醒你,不要等到事情發生,你才說:唉呀,沒辦法,地方政府都虛列歲入,讓他們的債務舉借額度增加。我這樣講你聽得懂吧!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提醒,我們會來注意他們的收支情況,督促他們如果歲入已經短收的話,歲出就要相對做一些……

吳委員秉叡:其實本席一直對審計部寄予厚望,可是事情做一做之後,要真正有辦法解決問題,人家才會稱讚你。請你拿出一點力量來,讓大家刮目相看!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委員的提醒。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質詢。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感謝主計長上次特別撥空到本席的辦公室來說明主計總處的業務。現在我想請主計長看一下本席這邊的資料,這是按照你們主計總處的調查報告,以五分位數和gini coefficient所呈現出來的臺灣社會貧富差距的圖表。從2000年到2011年這個data最後收列的範圍,您認為臺灣現在貧富差距的狀況怎麼樣?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根據我們發布的五等分位的資料,這幾年的貧富差距看起來是有在縮小,從6.05倍到103年是……

黃委員國昌:我現在是請你看一個比較大的趨勢,因為有時候data在一、兩年之間的fluctuation沒有放在一個pattern上面看是看不大清楚的。現在這個表上面,從2001年至2012年最後所看到的數字,基本上,我們若以左軸的五等分位數來看,大約都在六倍左右。這張圖是中研院朱敬一院士與很多經濟學的學者,將我國貧富差距表拆成二十等分位數所呈現出來,再請您看這張從2001年至2011年的圖表會得到什麼結論?

石主計長素梅:它的倍數是擴大的。

黃委員國昌:所以非常有意思,主計總處所顯現出來的data,告訴我們全國人民,事實上,我們貧富差距的情況沒有惡化。如果以五等分位數來看維持在很平的水準。去年10月國慶日時,馬英九總統向全國人民很驕傲地說,貧富差距按照主計處所公布的指標,不曉得是過去幾年來最低的。但是我們從中研院所呈現出來調查報告的結果卻完全不是這樣。如果主計總處在公布資訊,是要讓決策者包括對人民及國家目前整體的現狀,有一個清楚的瞭解。您贊不贊成不應該將數字藏在太過粗略的分類當中?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我們所公布是依照國際的吉尼係數,以及五等分位來計算,國際上大部分都是這樣公布的,至於……

黃委員國昌:本席再請教主計長,有一位經濟學家Piketty得到諾貝爾獎,您知不知道他在世界的經濟學界最有名的研究為何?

石主計長素梅:有關財物分配的差距……

黃委員國昌:Piketty最大的貢獻是,不斷地調查富人在整體的社會當中,他們的income share是多少,他大概集結三十幾個國家富人的TOP income成立data bass。你知不知道現在台灣也有學者將台灣的資料送到data bass當中?

石主計長素梅:這個問題我請蔡執行長答復。

主席:請主計總處地方統計推展中心蔡執行長答復。

蔡執行長孟哲:主席、各位委員。剛剛委員所提的全球高所得資料庫,那是我們台灣學者朱敬一教授……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

蔡執行長孟哲:他主要是拿台灣的稅務資料,我們家庭收支調查與朱敬一教授研究的兩個數據,事實上都是有意義的。因為以國際來看……

黃委員國昌:這個我瞭解。容我插話,朱老師所調查的是財政部財稅中心所拿到的稅籍資料,但是問題是那一份資料除非有學者另外向財政部申請,並做出研究,一般人可以看得到財稅中心所做出來這麼細的分析嗎?

蔡執行長孟哲:因為主要那是財稅資料裡的定義,而我們五等分位及吉尼係數的定義,它是用可支配所得的定義,可支配所得與稅務資料的定義是不一樣的。

黃委員國昌:這個我也瞭解,在財政部裡面有一個財稅資料中心,你們用的data是Surver data拿到的是家庭收支調查報告,他們是用稅籍的資料,我再播放一張圖表給你看,這是用兩個不同的data所做出來的,放在我們台灣富人TOP10% income在年度的序列上過去所呈現出來的圖表,看到這樣的圖表,你認為台灣的貧富差距是否有在擴大?

蔡執行長孟哲:全球化及知識經濟的整個過程,以我們家庭收支調查,從70年代、80年代到90年代,事實上是有逐漸擴大的趨勢……

黃委員國昌:到這裡就可以了,現在我只是很單純的請你依這個圖表回答,因為這個圖表是用前面data bass所做出來,與他們所呈現的data bass還沒有公開前,我們透過表列的資料所做出的分析曲線,這個分析曲線事實上有掛在我剛剛所說TOP income data bass當中,作為2015年中研院一群學者的工作報告。我現在播放這些圖表,主要給你們看,本席要拜託主計總處在發布相關資料時,即使是家庭收支調查就所得貧富差距的研究,除了你剛剛所講的吉尼係數,這個我完全瞭解。但是我要說明的是,當世界上頂尖的經濟學家,大家在研究貧富差距的時候,已經不再看20%了,而是兩百分之十、兩百分之五甚至兩百分之一,我希望主計總處未來在公布資料時,能夠提供細部的資訊,因為這些細部的資訊,從我前面所呈現的兩張圖,你應該可以清楚地看出來,它給決策者的訊息是完全不同的。一個給決策者的訊息是,我們目前的貧富差距事實上滿好的,甚至是過去幾年最好的,那麼會使決策者產生什麼樣的誤解?他所產生的誤解,這是不需要處理的問題。但是另外一方面,從我剛剛播放的幾張比較細緻分析的圖,早就很清楚所呈現出來台灣的貧富差距正在不斷地擴大,這又會給主政者的訊息是,這是一個嚴重必須要被處理的問題。

第二個問題,我前面的建議,本席會建請主計總處認真地審慎考慮,包括那天石主計長到本席辦公室時,我也跟你提過,因為你們現在的樣本數,那天告訴本席是一萬六千多,建請你好好地考慮,就接下來公布這些數字時能夠更細緻的區分。

另外,今天在報告裡,你們所提出對於今年經濟成長的預估是1.47。主計長還記不記得去年3月,您在立法院做報告時,您對2015年經濟成長是預測多少?您不用查,我現在可以告訴你,我也確認過當時會議報告的紀錄是3.78,結果我們去年的經濟成長率是0.75。

石主計長素梅:是。

黃委員國昌:您覺得3.78至0.75之間的落差大不大?

石主計長素梅:報告委員,我們真的受到國際景氣很大的影響,所有國內外預測機構,都會依最新的情勢定期更新,所以我們下修的趨勢,事實上是跟很多國內外預測機構下修的趨勢是一致的。

黃委員國昌:這個我瞭解,我現在並不是在責怪主計長,本席現在提出這項數字,主要是跟您說明的事情,你們在公布這些數字時,對於政府很多決策會造成很重要的影響。我拜託您回去看一下,您去年在財政委員會做報告時,按照你那時3.78的數字,與會的立法委員提出什麼建議,對於我們國家的財政所造成的實質影響,結果最後變成0.75。今年只有1.47的部分,我希望今年的預測是一個滿實際的預測,今天因為時間關係,我先質詢到此,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是馬總統將近8年任內在任最久的官員,而且從一而終。本席相信最後兩個月,總統也不會將你換掉,你除了這8年是最長壽而且始終如一的官員以外,你在台北市政府擔任主計處長,追隨馬總統的時間也很久,請問你擔任北市政府主計處長有多久時間?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九年多。

盧委員秀燕:都是在馬市長任內?

石主計長素梅:馬市長任內八年,郝市長任內一年多。

盧委員秀燕:可見你是馬總統真正的左右手,是他最信任的人,也是最長壽的官員,但也因為這樣,不論馬總統施政績效是功是過,你也要全權負責。本席認為你最大的問題在於數字是冰冷的,沒有溫度的,而國家的財政狀況又與人民有距離,本席是民選委員,且不因是執政黨籍就護短,對主計業務一直盯得很緊,一般小老百姓因為聽不懂所以覺得國家財政與他們距離甚遠,舉例來說,你們是否曾在上個月的26日發布新聞說國人收入達48K,國內平均薪資創新高?

石主計長素梅:對,是歷年新高。

盧委員秀燕:你們發布之後,人民觀感極差,普遍的反應都是「哪有這麼多?」,這十幾年來,不要說增加了,有些甚至還被減薪,根本和十幾年前差不多,為什麼人民和你們的感覺會差這麼多?因為你們著重的是平均薪資,可是人民拿到的實際薪資卻和十五年前相同,平均薪資只有37K,中間差的這11K(11,000元)就是你們和人民之間的差距,而這11K絕大部分是來自人民加班、打工或辛苦工作得到的年終獎金,所占比率幾乎是實際薪資的1/3,換句話說,人民必須多做1/3的工作才能得到你們說的48K,因此在人民心裡的想法是:我實際的薪資是37K,為何沒有較十五年前為多?為何這十五年來的經濟狀況這麼不好?這就是造成人民觀感很差之處。你身為主計長,應該著重在這37K而非48K。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每個月都會發布新聞稿。

盧委員秀燕:可是你們的新聞稿都沒有跟總統、跟行政院長向外界自責,表示說應該要看下面這個數字,十五年來薪資都沒有上漲,你們的新聞稿卻強調創新高這件事,好像人民的薪資都能達到48K,可是實際情況並非如此!如果你是一位負責任主計長,是一位有為的主計長,你身為國家的大帳房,應該思考如何透過主計的方式協助總統和行政院長施政,應該體恤人民賺的是十五年來都沒有調整的37K,何況這還是有錢和沒錢兩者的平均數,大部分民眾真正賺的可能只有2萬多元,他必須要多做1/3的工作才能達到你們說的48K。所謂的多做1/3意味著原本工作8小時變成需工作10至12小時,或是多兼一份工作。所謂「前車之鑑後者之師」,本席認為下任政府應該著重在此,不要美化數字,其實國人已經處於過勞狀態。主計長的任期只剩兩個多月,請問對本席所言有什麼樣的回應?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委員關心,不過我們事實上都有據實公布,誠如委員所言,工業及服務業受僱員工每人每月薪資當然是包括加班費、獎金、紅利等等,經常性薪資則不包含這些,另外,考慮到物價因素,我們同時還發布實質薪資和實質經常性薪資。

盧委員秀燕:你們的新聞稿中強調48K創歷史新高,可是你擔任了八年的主計長,當看到十五年來都沒有調整的實質薪資37K時,請問有何感受?會不會說一句「我很抱歉!」、「我很遺憾!」?你至少要在下台前跟大家說聲「對不起」吧!

石主計長素梅:我也是感同身受,考慮物價因素後,實質經常性薪資確實是……

盧委員秀燕:你既然感同身受,那會覺得抱歉嗎?

石主計長素梅:在這樣的物價情況下,事實上我們也跟一般百姓一樣,覺得荷包縮水了。

盧委員秀燕:你們今天提出的報告中有一大堆冰冷的數字,對委員所提質詢的答復也和人民的感受有距離。本席再舉個例子,一年前的今天,國際原油價格一桶將近50美元,更高時甚至將近60美元,現在則大概都在40美元左右,也就是現在的原油價格較一年前降低了20%,可是我們的大眾捷運和公共運輸系統有反映出來降低票價嗎?沒有。過去這一、二年,不僅航空票價,連公車票價和各種民間運輸工具的票價,都因為石油價格上揚而調整費率,一年後的今天,石油價格至少降了20%,可是我們卻看不到當初因為石油價格上漲而調整的交通運輸費率因此下跌,你們也沒有告訴行政院長和總統應該督促將交通運輸費率降回來,石油價格漲你們就漲,石油價格跌為何不降回來?這就是人民心裡之痛!本席這八年來對你們的報告都很不滿意,也許你會奇怪我們同樣都是女性,何以我八年來對你的質詢都有點疾言厲色,那是因為本席覺得你們的報告都是冰冷的、數字的、沒有感情的,是不顧人民觀感的,你們並未在其中提出施政之道。如果今天只是要統計數字,有這麼多技術官僚可以做,我來當主計長就好了,任何一個小老百姓都可以當主計長,因為派調查員去調查,資料由電腦跑一跑就有結果了。剛才黃國昌委員提到的survey data其實一點都不重要,因為統計結果如何讓總統及行政院長做為施政的參考,才是重要的事。因此,如果說總統施政失敗,已經換了五個行政院長,大家都失敗了,妳要負很大的責任。因為,妳的數字沒有提供做為總統或行政院長,很重要的施政指導及參考。妳的數字是與人民有距離的,與人民的觀感有差距,真的是非常抱歉,妳未向人民表示抱歉,但我對妳的作為表示遺憾。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供總統或行政院及相關部會參考。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幾天土壤液化潛勢區資訊正式公布了,當然是與台南地震有關,關於台南地震的情況,審計部有無看法及立場?或是你們做了哪些事?對於各縣市的督導,在未來如果遇到地震,能將災害降到最低。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臺灣的地質狀況及法令規章,就審計部主管內政部部分,對於內政部在公布土壤液化及安全檢測這一方面,本部第五廳會注意這部分業務,因為所涉較為專業,可就預警性,提供主管機關做該做的事,以及預警措施是否到位。

賴委員士葆:今天土壤液化潛勢區查詢系統正式公布了,請問相關資訊應否為open data?

林審計長慶隆:這部分我們還在了解中。

賴委員士葆:當然,民眾有知的權利,但今後會不會引發民眾的恐慌,而且在公布的流程、比例及地區不清等都有問題。其實,現在政府公布的資訊,因為房地產關係到物價,所以,和主計總處也有關,所以,我極力建議二位,你們在行政院院會主張,這類資料應該open data,請問石主計長同意嗎?

主席(盧委員秀燕代):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我知道今天公布,但還沒看公布的詳情。

賴委員士葆:你是否贊成我的建議,這類資料應該open data讓全國民眾都知道,每個區塊內的住家有沒有問題?

石主計長素梅:營建署所公布的不動產實價登錄資料都有。

賴委員士葆:請問林審計長同意嗎?

林審計長慶隆:大院決議我們要審議open data,最近我們在收集行政院的open data的一些……

賴委員士葆:我是希望審計部去要求行政部門,將這些資料應該open給全民。

林審計長慶隆:是。

賴委員士葆:關於台南維冠大樓,建商是在1989年向台南縣政府登記,台南縣政府負有建造前審核設計合格後,發給建築執照且動工的責任,如果最後查出倒塌原因是因為梁柱所用混凝土不足,鋼筋的彎度不夠,卻驗收過關,在這部分,受災的民眾可否申請國賠?

林審計長慶隆:我個人認為,若主管機關未盡審核職責,也是建物倒塌的直接關係,照國賠法的規定,應該可以申請國賠。

賴委員士葆:應該可以國賠。接著請問石主計長,國內的觀光收入占GDP的比重高不高?

石主計長素梅:應該不少。

主席:請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蔡處長答復。

蔡處長鴻坤:主席、各位委員。有1%多。

賴委員士葆:也不少。絕對值看起來沒很大,現在兩岸航班由大飛機變為小飛機,伴手禮鳳梨酥市場縮水,進入觀光寒冬,請問石主計長,陸客減少的影響是否已經顯著了?

石主計長素梅:目前是還沒有。去年陸客來台有344萬人,旅行收入1,846億元,對於經濟成長的貢獻是0.02%;今年的情況要看後續如何。

賴委員士葆:照這樣看來,貢獻不大,其實影響也不大。

石主計長素梅:1,800億元的金額很大,主要是因為103年的旅行收入是1,785億元,當年陸客來台對於經濟成長的貢獻是0.28%,105年是基期已高,所以,陸客的貢獻是0.02%。

賴委員士葆:這其中弔詭的是,雖然占GDP的比重不高,可是老百姓的感受會強烈些,現在已聽說有些遊覽車司機或導遊在放無薪假了。

石主計長素梅:對,會影響相關業者。

賴委員士葆:中小型商務旅館也受到影響了,所以,經濟也會受到影響。

石主計長素梅:確實相關業者會受到影響。

賴委員士葆:有影響了?

石主計長素梅:是。

賴委員士葆:最近幾年,我們的CPI漲幅如何?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最新公布的2月CPI漲幅較多,是2.4%,因為1月下旬開始受到寒害的影響,所以,食物類漲8.45%,其中尤其是蔬菜漲了80%,是最高的。

賴委員士葆:妳知道愛心房東租屋平台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不清楚。

賴委員士葆:根據自用住宅租賃法的草案規定,CPI漲幅到了4%,房東才能調漲租金,反之,如果CPI下跌,房客可以要求房東調降租金,此外,還有出租不得限制性別、年齡及職業。請問租屋專法到底是保障房客的權益?還是增加租屋的困難度?因為房租與CPI有關。

蔡處長鴻坤:它是CPI的查價項目。

賴委員士葆:對呀,所以我才問你們。

蔡處長鴻坤:CPI將它納入,但是交通、油料也是查價項目之一,但是由交通部主管。房租的定型契約,可能要由內政部主管。

賴委員士葆:因此,你們不管這些?

蔡處長鴻坤:是的。稅的扣減額也是與物價連動,所以,與物價連動的東西非常多。

賴委員士葆:最後,請問石主計長,今年的經濟景氣如何?

石主計長素梅:2月17日最新公布,今年成長1.47%,當時已下修了0.85%。

賴委員士葆:去年呢?

石主計長素梅:去年0.75%。

賴委員士葆:照理說去年基期那麼低,今年應該是多出很多才對,所以,今年應該要漲上來,除非是今年的經濟更差。因為1.47%是與去年相比,如果是與前年相比,就是等於沒成長了,這在統計上的意義,妳有機會應該向社會溝通。好,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主席:請李委員應元質詢。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除了業務報告之外,財政、司法及法制及內政委員會聯席審議黨產條例,監察院曾經處理過有關不當或相關黨產之議題,請問林審計長了解嗎?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是的,監察院曾經做過調查報告。

李委員應元:是在民國90年。首先,朱前主席說,已經歸還了267項爭議性黨產,所以,現在沒有黨產的問題;馬總統說,只要有爭議,該還就還。因為監察院曾處理過,林審計長可以說是監察院審計部的尖兵,也是最資深的官員,就此部分,你的看法如何?

林審計長慶隆:監察院曾在民國90年進行國民黨不當黨產的調查,在93年時,在國家資產經營管理委員會成立黨產處理專案小組,有做過一些網站,後於98年1月12日停止運作。後續依本部所掌握的資料,有關黨產的部分,除了在監察院的調查報告中所提到,大部分其實在調查時已經移轉或出售給第三人。所以,在調查時,根據調查報告中所列還在手上的黨產數據,包括有在退還及打官司的部分。

李委員應元:數據當然可能會變動,也有爭議。林審計長,我要的就是態度,因為要解決重大的爭議,整個社會必須形成一個共識,我想目前整個社會,包括很多國民黨黨員,也都認為此事應該處理,如果不處理,他們就揹了黑鍋,因為他們並未用到這些錢,是上面的人花掉的,把錢轉手,當國民黨倒台,他們也受害,他們一輩子做國民黨黨員,也沒有尊嚴。所以,此事應該當成是國家重大問題,我們應該以超黨派、跨黨派,及深化臺灣民主的角度來處理這個問題。

「自由中國」在民國49年6月1日出版的第22卷第11期的社論就寫道,國庫不是國民黨的私囊,從民社黨拒絕接受宣傳補助費,談到國民黨將國庫當黨庫。這是早在民國49年就有的評論了,這是臺灣社會的良心,臺灣民主化之所以會進步,其實有這些良心的不斷累積,一代接一代,才有我們今日享受如此自由的社會,我們感激他們,在當時有這來自良心的呼聲,國庫不是國民黨的私囊。

在當時,中央政府總預算公然編列反共宣傳費給國民黨,國民黨自國庫掠奪所得範圍過廣、方式過多、數字過大,已經無從計算,就是這樣的歷史一直延續過來。

朱立倫主席之前曾說過,黨產在2000年還有900多億接近一千億元的資產,也不過就是15、6年前的事。在資產的變化上,從2000年的918億元,在2000年總統大選花了將近200億元,2004年總統大選為了一定要取得政權,可能又花了很多錢,從800多億元一下子降到311億元,花了將近500億元。就在那段期間,監察院在受理這些事情,所以,後來那個委員會由於政黨輪替,被停止運作。

後來的數字就較為合理了,每年從黨庫挹注政黨的經營,約是10幾至20幾億元,至少看起來不是那麼不可思議或是荒謬了,這樣大的數字,是什麼人花掉了?值得社會共同來關心,以及媒體的報導,值得監察院來了解。我相信國民黨黨員也想了解,他們的上層如何花掉這些錢。

再談到婦聯會,關於700億元的來源,請林審計長針對你的了解作一說明。

林審計長慶隆:根據我手上的資料,在黨產的部分,行政院在93年成立專案小組,96年決議要打官司的部分,本部有在做追蹤的工作,至於婦聯會及軍友社的部分,我手上並無這方面的資料。

李委員應元:這方面也值得審計長去了解。因為國家的決算權是在監察院審計部。婦聯會經費的來源是勞軍捐,從1955年由於臺灣經濟開始起飛,實施進口替代政策,臺灣錢淹腳目,臺灣的外匯存底不斷地累積到4,000多億元,每一塊錢的美金要捐新台幣五角給婦聯會及軍人之友社,在理論上,如果是4,000多億元,依比例約是2,000多億元。

為了公平起見,本席對此部分稍作說明,這是因為在戒嚴時期,由臺灣省進出口商業同業公會基於愛國熱忱,發起勞軍捐款,依所得稅法第三十六條,每結匯一美元,就自動捐款新台幣五角,累積出這些數目,這其中有的是有意義的工作,例如,興建眷村5,300多戶,華興國小,振興醫院、成立華視,以及民營事業的營運成本等;但是有些地方就不清楚了,所以,已經勞軍、真正用到軍人或軍眷身上的部分,我想這個社會都還可以接受;但若不是如此,多出來的那一部分是否都應歸還給國家?你的看法如何?

林審計長慶隆:婦聯會是一個人民團體,有其主管機關,至於軍友社部分,我們有注意到其在各地的國軍英雄館,很多都是國有土地所無償提供,包括占用的情形,目前我們都已督促其完成租用手續,我們會注意主管機關對人民團體的相關監督。

李委員應元:人民機關是一回事,國民黨及民進黨都是人民機關,在威權時代的人民機關,因為我前述的結匯而變成勞軍捐的部分,來到這個階段,都應該要還給國家吧。我認為政府捐贈給人民機關的部分都應該歸還,希望審計長能夠注意。

這部分還有611億元,這些資產呈現的金額還只是公告地價,若換算為市值是更高金額,是國有財產署所調查出來的土地,這方面也請審計部追蹤。

請問審計長,作業基金有幾個?

林審計長慶隆:特種基金105個,包括作業基金及政事型基金。

李委員應元:總資源共有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其預算收支一年有2兆多,規模相當大。

李委員應元:我們的預算大約是1兆8,000億元上下,這部分的錢如果好好地調度,是否政府的預算可以較為活絡?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我們也覺得特種基金中,有些業務與公務預算是相同的,有無必要成立,或是基金本身營收的金額不大,我們歷年來都有行文行政院,希望整併相關特種基金,行政院也有一些整併作為,但是幅度並不大,我們會持續建議。

李委員應元:該大聲疾呼,以及該用民粹字眼的事,請不要太過客氣,小額的部分不影響經濟,規模大如2兆多者,是很嚴肅的議題,希望審計部能夠加強相關的職責。好不好?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

主席:請余委員宛如質詢。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審計長,根據審計法,審計部是否對中央及地方的財務有監督的權力?

主席(李委員應元代):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是的。整個政府包括中央到地方都由審計機關執行相關的審計工作。

余委員宛如:監督中央及地方的財務缺失,是不是你們的責任?

林審計長慶隆:是的。我們有稽查財務上違失之責。

余委員宛如:目前中央及地方的財務有哪些缺失?

林審計長慶隆:在財政問題上,國家歲入不足以支應相關政事支出,所以,每年都依預算法及公共債務法的規定,以舉債及賒借收入來挹注,做為財務上的調度,所以,債務逐年累積,在中央有5兆多的預算,在地方政府的情況,其不正常之處在於地方制度法中,在編列預算時,因為有很大的比例是中央的補助收入,地方政府未依行政院的規定,沒有給它文號顯示要補助多少,它就估列一筆沒有文號的補助收入,它在收入增加之後,就認為有這麼多歲入,要做這麼多事,歲出就會增加。依公共債務法的規定,舉債是依歲出預算的百分比。如果虛列歲入,就會水漲船高,舉債過高,事實上金錢未到位,錢已花掉了,就會發生如苗栗縣政府之例,審計部採取強力的監督,透過監察院來糾正,行政院主計總處及財政部也發揮上級機關的監督權責,在多管齊下之後,目前對於地方政府虛列歲入預算方面,已具有效督促及透明機制。

因此,有關地方財政問題最大的虛列歲入及公共債務增加的二部分,透過苗栗縣政府之例,對於強化財政紀律,已對地方首長產生警惕而正面的作用,我相信現在地方首長,應沒有人願意成為第二個苗栗縣縣長,發生跳票的情況。

余委員宛如:謝謝林審計長,本席很肯定審計部在過去這段期間,對於財政問題的監督稽核及建言。中央現在負債5.5兆,潛藏負債達18兆,而剛才審計長提到,這與虛列歲入有關,像這種嚴重的問題,包含本席剛出生的小孩,一出生就要揹負24萬元的國債,如果要有一個人來承擔,請問林審計長,他應該是犯了什麼罪?

林審計長慶隆:政府編列預算,包括歲出歲入及舉借債務,依法都應經過各級民意機關審議通過,而審計機關是監督其預算執行,我們提供意見……

余委員宛如:我不是問審計部意見,而是假設有一個人必須為這件事負責,尤其是剛才提到,歲入預算的浮編,這個人須負擔什麼罪?

林審計長慶隆:歲入預算的浮編在地方政府較為普遍,包括編列預算的單位未依照行政院的規定……

余委員宛如:你不要把責任丟到地方政府,好像臺灣的財政問題必須由地方政府負擔。根據2014年審計部的專案報告,你已講出這個人要負責,內容是「案經監察院調查竣事,就部分地方政府為彌平預算收支,規避公共債務法之債限規定,同時創造虛假歲入與歲出項目,操弄債限比率,行政院主計總處未查處糾正,又該總處雖訂有縣(市)政府虛列歲出預算認定標準,亦未落實執行;」以上已明顯點出問題是在主計總處,對不對?應該是什麼罪?你有提出彈劾嗎?

林審計長慶隆:這部分是由我提報監察院,監察院糾正主計總處,主計總處亡羊補牢,訂定了預警表,此表發揮很大的效果,以苗栗而言,原本一年的歲出預算有400億元,現在降到250多億元,其實也是主計總處根據預警表發現有虛列時,就扣減其補助款,透過主計總處、財政部及本部的多管齊下,慢慢扭正地方政府的財務秩序。

余委員宛如:我知道審計長非常地客氣,不願說出誰有罪,請回座。

請問石主計長,主計總處在政府財政預算編列上,扮演何種角色?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於地方預算的編列執行,是加以考核。剛才林審計長提到,我們發現地方政府有這些問題,所以,我們從100年開始,就建立預警機制,而且不斷地檢討、強化,如果地方做不好,我們是透過扣減補助款的方式,促其改善。又自103年開始,我們就會事先……

余委員宛如:請問你們對地方政府只有考核嗎?

石主計長素梅:對。

余委員宛如:臺灣的預算編列,歲出由財政部負責,歲出是由主計總處負責,這在法律上規定得很清楚,剛才審計長說,苗栗縣政府一案,最嚴重的問題是虛列歲入,增列不可能的補助,剛才盧委員也提到,妳跟隨馬總統這麼多年,是受他敬重的大帳房,可是,你身為臺灣的大帳房,這八年來,我們的財政赤字,一直不斷上升,妳是不是就是個橡皮圖章而已?

石主計長素梅:向委員報告,事實上,馬政府上任時,受到全球金融海嘯衝擊,我們不得不編列相關的振興經濟特別預算,所以,我們的經濟從負成長到後來的正成長,98年原本是負成長,第二年成長為10點多,之後我們與財政部推動財政健全方案,事實上,這幾年來我們的歲出歲入差短已經從98年的4,300多億元降到去年的1,600多億元。

余委員宛如:妳是睜眼說瞎話嗎?本席手上有個數據。

石主計長素梅:沒有,事實上就是如此。

余委員宛如:妳可以看到我們每年的財政赤字都在升,GDP維持緩慢的成長,依照預算法,國家財政必須配合GDP的成長,GDP的平均成長只有2點多,但妳的財政赤字卻可以不斷上升,妳是睜眼說瞎話嗎?

石主計長素梅:沒有。

余委員宛如:還是如其他委員所言,妳的數字是冰冷的,根本不知臺灣的真實狀況,所以,害我們做出錯誤的決策。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差短在這幾年逐年下降,債務未償餘額占前三年GDP的比例,降到35.1%,事實上,已連續4年下降,我們在籌編預算時,都會兼顧經濟成長及財政穩健……

余委員宛如:照妳這樣講,臺灣的財政好棒棒,那麼為何2015年的數字還在往上升呢?再請問,地方政府的主計人員是否由主計總處派遣?

石主計長素梅:是。

余委員宛如:所以主計總處是一條鞭?

石主計長素梅:是。

余委員宛如:那麼地方政府的財政預算這麼爛,你們有沒有責任?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地方政府的預算自成一個總預算體系,預算編製之後,送到地方議會,受地方議會的監督,但對於地方預算的編列執行……

余委員宛如:妳要一直發錢,他們都好棒棒啊。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訂有相關的規範。

余委員宛如:妳該有的責任是什麼?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加強監督。

余委員宛如:妳就一直在發錢,這種事我也可以做啊。剛才也有委員說,只要發錢就好了嘛,主計長這麼好做,我也可以做呀。

石主計長素梅:沒有,我們會兼顧經濟成長與財政穩健,根據各部會施政的需求,核實編列預算。

余委員宛如:審計部對於苗栗縣政府一案,提出建言,並送監察院彈劾,請問主計總處及地方政府的主計人員有沒有人受裁罰?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我們都加強控制……

余委員宛如:就是沒有嘛。

石主計長素梅:苗栗縣的部分,事實上,我們這幾年也都有扣減相關補助款……

余委員宛如:明明你們掌管國家最重要的歲出,是把關的人,然而發生這些都與你們無關,還放任我們臺灣的財政這麼爛。妳是這個意思嗎?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我們這幾年都加強監督考核,地方做得不好之處,會扣減相關補助款。

余委員宛如:希望妳會後針對關於如何檢討主計總處的問題,給本席一份報告。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好,謝謝。

主席(徐委員國勇):在王榮璋委員質詢之前,我徵詢各位委員的意見,在王委員質詢之後,休息5分鐘。好,大家沒意見。

請王委員榮璋質詢。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很長時間在聽石主計長與多位委員的詢答,您一再強調我們的財政狀況是漸趨好轉,但是,從中央到地方,財政紀律敗壞,所得分配惡化,在過去八年間,我們的舉債是中華民國有史以來最高的,其情況已非停留在知識層面,而是民眾的常識了。您剛才答詢時表示,我們的所得分配差距在縮短,但您應該非常清楚,事實上,這是因為我們在收支上做了調整,是移轉性收支的結果。移轉性收支中的租稅所能產生的效果越來越差,其實都是靠社會福利來做貼補。經過如此的調整結果,自然與二十分位數有很明顯的差距,關於這部分,您大概都了解,不是用言語技巧就可以改變國人的觀感,不過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不在於此。

關於移轉性收支,非常重要的是,我們要有相當足夠的經費,社會福利補助經費中的定額設算制度從民國90年開始執行,到目前為止,您對其執行成效滿意嗎?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王委員很關心這個問題,我們每年都會邀集中央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及民間團體,大家共同討論。它是依照有關公式去設算,每年……

王委員榮璋:我請教您的是,15年來,它的規模從105億元增加到現在的275億元,增加了約150%,對於它的成效及結果,您滿意嗎?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這是大家共同討論的結果。

王委員榮璋:所以,做為主管機關,您無從滿意,也無從調整及改變,是嗎?

石主計長素梅:倒不是,因為這是一個會商的結果,當然是尊重討論的結果。

王委員榮璋:它主要的目標是平衡全國各區域的發展,拉近不同區域社會福利水準的差異,您覺得它有達到這樣的效果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希望能夠合理分配,達到這些效果。

王委員榮璋:現在的分配合不合理?

石主計長素梅:理論上應該是要合理,因為這是大家共同討論的結果。如果發現有問題,還可以進一步檢討。

王委員榮璋:怪不得有委員說問妳都得不到答案。本席再進一步請問,關於地方政府虛列歲入,在中央的補助款方面,在未給任何文號及金額的情況下,他們自己先虛列。在民國90年實施的設算制度重點是,在地方政府編列概算之前就能得知來年中央對其社會福利、教育及基本設施等三項應該會有多少補助款,讓其能夠量入為出,訂出相關績效標準,這是設算制度的主要精神。但以現況來看,我們又走回逐案逐項的回頭路了,包括十年長照計畫、社區關懷據點、身權法、老福法、兒少法、社會救助法及特殊境遇家庭條例等,一旦在修法之後,所增列的相關預算,沒有再回到原先的規劃中,都變成由中央主管編列逐案逐項補助款的回頭路了。本席之所以要請教主計長,是因為社會福利是地方自治事項,地方政府沒有辦法負起責任,所以,我們才名存實亡地實施設算制度,將之取回由中央控管?還是中央相關機關為了要掌控資源分配的權力,所以才將計畫型補助款回歸中央,拿回主導權?是何種原因?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我們當然是很希望合理分配,但是,當地方政府依設算結果獲配補助款,地方政府還是衡酌它實際需要的情況,連同它自己……

王委員榮璋:不,本來設算制度的情況裡面是,我預估需求,然後,用合理的公式在年度支出比分配給地方政府。因為它在年度支出就可以知道自己事實上可以得到多少補助,也就不會再產生你所說的「虛列收入」那種情況。因為這樣,它就完全得以掌握自己在補助款的部分能夠得到多少錢,它可以因為需要,然後做施政。

現在你們又走回頭路,用逐案、逐項的方式來做補助,讓整個設算制度名存實亡。到底是什麼原因?

石主計長素梅:我知道委員很關心像長照這種比較大的計畫型,事實上,這一塊我們會是在部會裡面針對專項作檢討、編列。

王委員榮璋:我實問,你虛答。然後,還說一個故事給我聽。好,這是你們自己在這裡面發展出來的。

其實一般性補助的這個部分本來就是地方政府可以分配到的錢,這裡面實施的所謂「指定辦理施政項目」,也就是俗稱的備忘錄制度,限制地方政府必須以一般性補助款優先編列中央指定的三到五個項目。這樣的情況,事實上是在設算裡面畫「租界」,而且是租界中的租界。針對這樣的情況和結果,石主計長,你要不要回答?

石主計長素梅:相信委員很清楚,多年來調整這種方式是有背景的。這個指定三到五項,也是這些年各部會要求、希望能夠這樣做的。因為有些部會在推動很多計畫……

王委員榮璋:所以,主計總處是從善如流。對不對?各部會認為應該如何,你們就如何。這其實也是財政紀律的一部分耶!

石主計長素梅:沒有錯。各部會當然也是認為推動……

王委員榮璋:而且,這也是法規的一部分耶!

石主計長素梅:是。

王委員榮璋:你可以講說:「各部會要求、期待、希望、想望,所以我們這樣子的改變嗎?」

石主計長素梅:那也是經過大家共同討論。

王委員榮璋:剛剛我一路聽下來的情況,就是大家共同的期待、想要,然後,所以如何如何。好!既然你說這件事情那麼重要,在去年度的指定施政項目裡面有一項叫做「健全老人友善環境促進社會參與服務」,名稱很冠冕堂皇,其實重點就在修繕老人文康中心的經費,中央要指定地方政府在社會福利裡面編列優先執行這部分。請你告訴本席,它的重要性到底是什麼?老人文康中心的修繕,修的是老人文康中心,不是老人長照的設施哦!老人文康中心的修繕為什麼中央要放在指定項目裡面?其他的錢你們都不管,這個錢卻要優先編列,理由何在?你們會同意這樣的編列?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這原本也是衛福部提出來……

王委員榮璋:所以,你們統統都沒有責任,全都是其他部會提的。

石主計長素梅:對。

王委員榮璋:你主管的業務,別人怎麼說,你就怎麼做?

石主計長素梅:倒不是。

王委員榮璋:主計長,怪不得剛剛我們的盧召集委員說,你是執政團隊八年來執政壽命最長的官員。也就是說,你一向都是從善如流,大家怎麼說,你就怎麼做;長官怎麼指示,你就怎麼進行。今天我們國家的財政紀律敗壞到這樣的地步,你主管我們國家的財政紀律,卻用這樣的態度執行國家的財政紀律;難怪我們今天變成這樣的情況!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啦!我們的財政狀況是在……

王委員榮璋:會不會不是你講了算,歷史會證明。

石主計長素梅:是,歷史會證明我們事實上是在持續努力。委員有建議,我們也會在下一次會商的時候,再作檢討。

主席:休息5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林審計長。你在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中提到,我們政府各種保險的潛藏負債高達18兆多。去年10月1日聯合報記者引用你們的話報導說,根據你們的估計勞退、退撫、軍人保險、國民年金等等分別會在2019年、2027年、2030年破產。請問,根據這樣的數據,你認為我們的年金應該作怎麼樣的調整?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潛藏負債約有18兆多,金額最大的還是在軍公教保險、公務人員退休撫卹金以及勞工保險。目前的問題包括,有些費率還沒有提足,像公務員的部分是12,還可以再往上高。但是,在軍人和教育人員的部分,已經到高限12%提存率。目前我們覺得,針對提存率的部分,在主管機關有必要作個檢討。

費委員鴻泰:提存率應該要提高。

林審計長慶隆:是。

費委員鴻泰:除了提存率以外呢?如果說要年金改革,你的看法是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基金營運的部分能有更大的績效,或許可以稍微和緩一下它的收支的結餘。當然,比較根本的問題在於給付的基礎是否還有檢討的必要。

費委員鴻泰:你的意思是說,基金的營運、提撥這個事情解決不了整個問題?

林審計長慶隆:是。

費委員鴻泰:關於給付的問題,你們的建議是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因為退休給付在公務員的部分,從84年以後跟早期的退休已經不一樣了。所以,這一塊在時間上應該會慢慢來解決。但是,其實早期退休軍公教人員所領得的退休金滿少的,在早期的利息給付也有它的時空、環境。所以,在改革的時候可能也要考慮這些時空、環境,還有不同背景的一些人數可以……

費委員鴻泰:可否給一些具體的建議?你具體的看法是什麼?我想,我們現在談到年金改革,大概都是來自人事總處或銓敘部所提的意見。這個業務雖然不歸審計部主管,但是,你們在報告裡也都點出來這些問題,你們也應該會對他們有些建議吧?審計部除了找毛病之外,還要提出一些建議。這不是你主管的業務,但我想聽聽你心裡的建議是什麼?

林審計長慶隆:軍公教的部分,我剛剛提過,已經有一些漸進的措施。不過,我覺得那一塊應該要區分不同的身分和不同的年代。至於勞工的部分,費率和投保金額這兩塊有必要反映這個情況;最近好像勞動部針對「勞保」這一塊,有一些增加。

費委員鴻泰:你講的這塊是公平的部分,大家希望把軍公教和勞工拉成一樣。目前勞工部分投保的金額上限是43,900元,今年好像調高了一千多元,但跟軍公教的差距還是很大啊!

我們先撇開所謂「公平」的問題,來談談軍公教的改革。你覺得,為了不讓它破產,除了你剛才講的那幾個方法,最根本的方法是什麼?我希望你誠懇地講!社會大眾擺明地希望最好攔腰砍一半,或者給付只是原來的七成、八成。你同不同意這樣的看法?

林審計長慶隆:事實上,這幾年考試院有改革。之前有人退休後領的比上班時還多,這確實不合理,這一塊已經有降下來。整體而言,其實如果整個制度好一點,勞工的部分比較低,就讓勞工的部分升起來。公務員的部分有一些時空環境的因素,只要合理就維持現狀,不要說退休後領的比上班時還多。

費委員鴻泰:關於農民年金,還有一個講法,農保的部分全部是用國家的預算挹注,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對。

費委員鴻泰:這部分應不應該納入統一的範疇裡面來討論?或者,乾脆軍公教各種退休、退撫的基金不足的部分由政府補貼。你同不同意這樣的看法?

林審計長慶隆:其實這牽涉到整個國家和社福的政策,當初在立法的時候,有軍保、勞保,然後,又有國民年金、又有農保。這中間可能在立法時並沒有一個全盤的整合,因為他們的繳費方式或政府負擔方式不一樣……

費委員鴻泰:因為現在的勞工或軍公教都聽到另外一種聲音,那就是所有的保險都是有政府付的、有企業付的、有自己付的。

林審計長慶隆:對。

費委員鴻泰:年金部分亦復如此。對不對?唯一不同的,是農保的部分,這部分全都是用政府的預算來挹注。為什麼其他的保險不能也用政府的預算來補貼?或者,以前我們也一直聽到一些聲音,那就是不足的部分政府承諾用預算來補貼,由政府來保證,這也是一條路嘛!你對這樣的看法有什麼樣的理解?

林審計長慶隆:事實上,目前在各種年金裡面有部分已經有這麼做,就是它沒有達到收益的部分要由國庫補貼或最後由國庫負擔,每一種保險的條款定得還不太一致。

費委員鴻泰:你覺得這也是方法之一嗎?

林審計長慶隆:如果國家財政好一點的話,在勞工這一塊能夠有更好的挹注,希望能提高勞工的一些所得。

費委員鴻泰:審計長,請回座。接下來,請教石主計長。石主計長,你從市政府到行政院任職已快八年了。上一個任期我一直想把「財政收支劃分法」完成,在八個會期裡面,我當了好幾次召委,我也排了不下五、六次議程。立法院上一屆,也就是前面這四年,沒能把「財政收支劃分法」完成,你覺得原因何在?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因為各地方政府對於「財政收支劃分法」都有不同的期望,雖然財政部事先也有邀集大家開過會,然後送來。送來之後……

費委員鴻泰:這個跟你們也有關係吧?

石主計長素梅:是。

費委員鴻泰:是你們這兩個部會列席的。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是。當然,不同的地方政府都期望自己能夠分配到更多,所以,事實上就需要一些整合。因為還沒有辦法整合起來,所以就無法……

費委員鴻泰:所以,你覺得原因就在於地方政府有不同的版本。

石主計長素梅:對。

費委員鴻泰:然後,你不好意思講:「透過該地方選出的立委之要求。」事實上,我的感觸也是這樣子。當時我們23個縣市當中,大概有將近30個版本,甚至有一個縣市就有兩、三個版本。當然,也不能說他們錯。有的人說:「我的工廠在高雄,總公司在台北。」他們要求多分一點。或者,有人說:「我的地方面積大、人口少。是否能多分一點?」或者有人說:「我的地方被污染。」各種狀況都有。基於尊重地方,所以,我們一而再、再而三地排案子。當時提出來修正案的,絕大部分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現在中央、地方都是民進黨的了,我們希望趕快把「財政收支劃分法」完成。當然,這要等新的行政院長上任,他們再提出來。否則,針對中央、地方的權責問題,老是在這個地方爭來爭去,我覺得也是不好。憑良心講,這個法案之所以沒有完成,我不覺得責任要歸在你或財政部長。好,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主席:請陳賴委員素美質詢。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石主計長。你曾在102年的時候提到,將會把國民幸福指數的統計作為行政院施政決策的參考。這個部分實際辦理的情形如何?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因為立法院有針對這個部分修正預算法,所以,我們依法必須在年度開始時就要把國民幸福指數的趨勢送到行政院,作為制定施政方針的參考,我們這幾年也都有這樣辦理。

陳賴委員素美:你所制定的相關指標和統計出的數字,如果無法成為施政的參考,那麼,你做這些不就沒有意義了。你說對嗎?

石主計長素梅:對,應該是這樣。我們希望提供有關的數據是能夠作決策參考。

陳賴委員素美:3月8日新聞報導,台灣本島的空污情形很嚴重,西半部桃園和台南細懸浮微粒PM2.5的數值很多都超標。根據資料顯示,台南、雲林的台西、麥寮、崙背等地PM2.5的濃度高到幾乎達到紫爆的現象;其他還有20個觀察站都有這樣子的紅色警戒。對於這篇報導,你有什麼看法?

石主計長素梅:這些數據應該是環保署公布的。對不對?

陳賴委員素美:對。

石主計長素梅:空污的情況確實很值得重視。

陳賴委員素美:我知道主計總處很費心地處理國民幸福指數的統計,不過,我在網頁上看到你們2015年寫到2013年,是嗎?這個部分請你們去看一下。

石主計長素梅:是去年公布。

陳賴委員素美:這個是誤植嗎?

另外,網頁上是這樣陳述:「在2015年台灣物質生活條件的面向─所得與財富持續增加,就業收入指標亦多轉佳。」請問主計長,你認同這樣的敘述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這是我們根據相關的數據來作說明的。

陳賴委員素美:是哪些相關的數據?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的國民幸福指數這個部分,是依照OECD的定義,就有關的數據跟上一年作比較,所發布的新聞稿。

陳賴委員素美:我要提醒你,我國現在的出口已經連13黑了,媒體更預估有可能會14黑。在內外需都如此疲憊的情況下,你們提出這樣的述文字,你覺得妥當嗎?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因為你剛才提到的國民幸福指數……

陳賴委員素美:所以,你們統計的資料只是一個數字,不具備實質的意義?跟我們人民的幸福指數是相差遙遠的,所以,你們等於是在雲端。是嗎?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

陳賴委員素美:跟我們人民的感受是完全悖離的。是嗎?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因為我們是跟國際比較,必須依照國際的定義以及時間點,才有辦法作比較。

陳賴委員素美:但是,你們跟國際接軌的同時,對於我們人民現在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應該要切實瞭解才對啊!

石主計長素梅:是。

陳賴委員素美:如果你們所統計的數字只是一個冰冷的數字,並不具備我們國民生活真正的幸福指數;這樣有什麼意義?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的那份新聞稿可以送給委員參考。就是說,事實上,國際指標的部分我們必須依據國際的定義。另外,我們也召集有關的專家學者,並挑選了40項在地指標提供給大家作參考。

陳賴委員素美:你知不知道現在網路上對於主計總處所發布的失業率有所評論?他們認為,這並不是我們台灣的失業率。顯然,你們預測的所有數字都不是我們可以作為依據的。尤其,這些數字是要作為未來行政單位施政的依據,這個差距也太遠了吧?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失業率我們不作預測,但是,我們每個月都據實發布實際的狀況。至於定義,也是根據國際的定義標準來計算的。

陳賴委員素美:我剛才曾提到細懸浮微粒這個部分,請問,PM2.5這個數值是否有納入我們的國民幸福指數綠色國民所得統計?

石主計長素梅:今年會納入。

陳賴委員素美:今年才要納入嗎?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原來我們是按照OECD的定義,它是用懸浮微粒PM值,而委員關心的是細懸浮微粒。至於幸福指數的部分,我們也會把這個公布。

陳賴委員素美:我現在要講的是,當我們國民幸福指數的主觀幸福感及自評的滿意度都未受到足夠重視的時候,這個就沒有實質意義了嘛!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一般人民的感受就是委員剛剛提到的主觀幸福感,事實上,這也是那24項指標當中的一項。所以,你若要看民眾的主觀幸福感,就看單獨那一項的分數和排名。

陳賴委員素美:我剛剛提到的意思是說,不要用你們用的國際接軌方式,這跟我們實際上的國民幸福感差距太遠了。

石主計長素梅:了解。因為綜合指數是一個平均值。

陳賴委員素美:另外,我要再次重複早上包括王榮璋委員和余宛如委員等人所提有關地方財政健全案,一般都認為,現在主計總處雖然定有縣市政府虛列歲出預算認定標準,卻未落實執行。是這樣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每年都會逐年加強考核。對於考核結果不佳的,我們是用扣補助款的方式來處理。

陳賴委員素美:我為什麼會跟早上那麼多位委員一樣提出這樣的質疑?就是因為2015年新聞媒體揭露以後,我們才知道地方政府苗栗縣將近十年來虛列上級補助收入,以平衡他們的歲出預算,致使收入短收高達五百多億元。對於這樣的情形,難道你們都沒有一個具體的做法嗎?

石主計長素梅:有。我們有注意到,事實上,我們已經連續好幾年扣減它的補助款,而且,要求他們注意這個問題。雖然他們有略微改善,但事實上,還是有相當的差距。所以,我們才持續要求他們要予以改進。我們之所以不斷地修預警機制,就是希望各地方政府能夠做得更好。當然,預算是由地方政府編列之後送到議會審議。所以,我們也要求主計同仁能夠提出意見,提供各縣市首長作參考。

陳賴委員素美:苗栗縣的收入已經浮報超過十年了,你們到現在都還沒有辦法處置,難道就讓它繼續爛下去嗎?

石主計長素梅:這幾年都在扣減它的補助款,希望它持續改善。事實上,最近他們編的105年度預算也已大幅降低預算編列的金額。

陳賴委員素美:另外,依照各級政府公共債務統計資料來看,我們十年來受公共債務法規規範的債務,地方政府從2004年的六千多億元一路飆升到2014年的一兆元,成長將近六成。這十年間主計總處放任地方政府虛列上級補助收入,種下地方政府財政惡化的種子。請問,貴處是否有怠忽職守?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就是發現地方有問題,所以,從100年開始就建立這個預警機制,我們列的預算編列執行一共有15項,逐項會同有關部會來檢討、考核。不過,事實上,我們也只能透過補助款的方式做扣減。也就是說,做得不好的,予以扣減;用增減補助款的方式來做處理。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希望主計總處能夠本於職守,雖然依地方制度法規定,地方的收支屬自治事項,但是,我覺得,中央要站在監督的立場,善盡職責。

最後,本席要求主計總處於7日內針對這部分提出改革方案給本席。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主席(江委員永昌代):請徐委員國勇質詢。

徐委員國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依我看,對於編列預算,你是相當專業。而且,從馬英九當市長開始,一直到他當總統,你都是幫他編列預算。我先廣泛地問你一件事,為什麼馬英九當市長台北市的負債就增加?為什麼他當總統,我們整個台灣國家的負債就增加?到底是怎麼編的?為什麼編成這樣子?收入與支出為什麼老是不平衡?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八年前剛上任的時候,受到全球金融海嘯……

徐委員國勇:那個大家都知道啦!人家陳水扁的時代也一樣有金融的問題啊!

石主計長素梅:是。

徐委員國勇:2000年不是也有.com的泡沫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

徐委員國勇:我要問的是,為什麼馬英九老是到處欠錢?從台北市欠到總統府,都是你編的。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景氣不好,金融海嘯衝擊的時候……

徐委員國勇:又說是景氣不好,不要怪大環境。馬英九不是告訴過你不要怪大環境嗎?

石主計長素梅:沒有錯,我們就是要增編有關的振興經濟特別預算。但是,這幾年已經有縮小差短。

徐委員國勇:我從2008年開始問你!2008年馬英九上任時,我們的國家負債多少錢?

石主計長素梅:這幾年大概增加一兆八。

徐委員國勇:我要問的是,2008年中央到底負債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2008年負債三兆九千多。

徐委員國勇:三兆九千多到底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3兆9,057億。

徐委員國勇:2015年中央負債多少錢?

石主計長素梅:2015是五兆六。

徐委員國勇:增加了一兆八。

石主計長素梅:是。

徐委員國勇:怎麼這麼厲害?你記不記得他在台北市長任內增加了多少債務?那時候你是台北市的主計長,你都不記得。不過,可以確定的是增加了2,000億元以上。

石主計長素梅:債務增加當然是年增的啦!

徐委員國勇:我應該不會記錯吧!

石主計長素梅:是。跟委員報告。這個一兆八裡面……

徐委員國勇:真厲害!當台北市長債務多了2,000億元,當了總統,中央的負債更多了一兆八千億元。

石主計長素梅:因應金融海嘯,還有……

徐委員國勇:不要告訴我金融海嘯。我再請教你,馬英九所謂的政策就是用財政的數據來具體呈現。所以,我要什麼政策,我什麼愛台十二建設,什麼六三三,都要用你們主計編你們的預算來執行這個政策。所以,政策的數據化就是你主計處編的嘛!對不對?這個觀念應該沒有錯吧?

石主計長素梅:預算是經過審查之後,由行政院送請立法院審議。

徐委員國勇:所以,你的預算的量化其實就是要實現馬英九的政策。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對,預算是要反映有關的計畫。

徐委員國勇:請問,實現到哪一樣?「六三三」哪一樣實現了?

石主計長素梅:每年都會根據需要的情況來編列預算。

徐委員國勇:你編出來的預算有沒有實現到馬英九的政策?沒有嘛!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盡力。

徐委員國勇:盡力?拜託!5月20日就要下台了,還說什麼盡力?

石主計長素梅:我是說這幾年都盡力。

徐委員國勇:都盡力?財政窟窿愈來愈大,這叫盡力?我看是盡力花錢,不是盡力。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事實上,我們那個差短是有在縮小。

徐委員國勇:所以,看出來馬英九所有的政見都跳票的時候、人民生活愈來愈慘的時候。不過,你也滿厲害的!就馬上發布一個「國民幸福指數台灣居亞洲第一名」。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沒有這樣發布。

徐委員國勇:難道是蘋果日報隨便寫的?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沒有發布。因為OECD裡面,亞洲只有日本和韓國兩國是會員國。我們只是比日、韓好……

徐委員國勇:你們沒有發布?我把這篇報導唸給你聽:「行政院主計總處昨天首度公布官方『國民幸福指數』統計。」這是2013年8月31日。你們沒有公布。那你是在指控媒體造假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沒有說「我們是亞洲第一。」我們是比日本……

徐委員國勇:怎麼沒有說我們是亞洲第一?人家是根據你們公布的數據,一排出來,你們就比日本還好嘛!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確實是比日、韓好。但是,不含新加坡等等。

徐委員國勇:這句話你會受到檢驗!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我們那是依照OECD的……

徐委員國勇:台灣人民會覺得我們的幸福指數超越日本,比新加坡還好。

石主計長素梅:確實是。

徐委員國勇:替馬英九擦脂抹粉,也不要抹成這個樣子啦!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日、韓的數字OECD都有公布,這是完全沒有問題的數字。

徐委員國勇:跟馬英九是一模一樣,用這個來騙人民啦!我告訴你,你們的學者怎麼講。這些學者說,為什麼調查的結果數字冷冰冰?數字被操控、被美化。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美化,是據實反映。

徐委員國勇:這是學者講的。你是他的部下,當然不敢吐他。你當然說你們完全據實反映。事實上,沒有一個學者說你據實。為什麼你們會據實?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是據實反映。

徐委員國勇:再看看自由時報。

石主計長素梅:跟聯合國公布的也是一樣。

徐委員國勇:自由時報報導,張金鶚說,你們公布的幸福指數令人哭笑不得。他是講得比較文雅一點,如果講得粗魯一點,就要說「無恥至極」。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我們是據實反映有關的數據。

徐委員國勇:你還說據實反映。事實上,這七個字就是讓人家哭笑不得嘛!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的數據都公布啊!

徐委員國勇:還在說數據公布?剛剛好幾位委員都質疑你的數據有問題。

石主計長素梅:不,我們的數據沒有問題。

徐委員國勇:你們主計總處不要當好好先生。剛剛王榮璋委員問到氣得要命,因為你都實問虛答。其實從台北市議會到現在,你都是實問虛答。我已認識你很久了,都是這樣子。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據實反映。

徐委員國勇:不應該這樣做啦!因為你身為官員,一天所做的事情,對整個台灣會有很大的影響,何況還是主計長這麼重要的職位。我要告訴你,這個是有問題的,有多少媒體說,冷冰冰的數字跟人民的觀感差距這麼大。就像馬英九,還自認為自己什麼都很好。民調這麼低,那也是數字吧!他卻說,民調只是供參考。我今天要講的就是,主計總處在整個政府裡面,是要把國家的政策用數據把它量化。然後,用預算的控制來達成我們國家的政策。你們都沒有做到,就只出一張嘴。剛剛王榮璋委員講的,就是你是好好小姐,人家說什麼你都好,所以,繼續做下去了。我今天特別要告訴你的是,要下台了,這些要好好處理。你至少還有一個多月,我延續陳賴素美委員剛剛所提到的,看一下苗栗。你剛才說苗栗的確有浮報收入,所以,你們有扣減該縣的補助款。你剛剛是這樣回答的,沒錯吧?

石主計長素梅:有扣減。

徐委員國勇:也就是說,它有浮報收支。收支裡面浮報收入之後,就可以擴大他們苗栗的支出。於是就可以吃吃喝喝,可以隨便花個一百多萬元去查馬英九跟馬奮館有沒有關係。我以苗栗為例,你們扣減了它的補助款以後,又再對它紓困,請問,有什麼用?扣減之後再紓困,講得粗魯一點,豈不是脫褲子放屁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扣減之後,它有在改善。

徐委員國勇:為什麼扣減之後又要再紓困?你們應該不要紓困,就讓它破產嘛!看它以後還敢不敢?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有定了一個機制,就是說,它一定要努力去做……

徐委員國勇:那個機制叫它努力做?事實上,它根本就不努力,如今十年過去了,你們繼續紓困啊!所以,我要告訴你一件事,就是苗栗縣超額僱用臨時雇員,他們用了上千個臨時雇員。請你想想,苗栗縣只有50萬人口,竟然超額僱用約聘雇人員一千多人。這樣子的狀況,你們不但容忍下去,還給它紓困。再說,你當過台北市的主計,台北市250萬人口,都不曾超額僱用一千多位雇員。為什麼只有50萬人口的苗栗要?顯然,是因為你們一再地放縱又放縱。你剛剛講有扣減,但你後來又紓困。就好比扣減5毛錢,然後,紓困給它1塊錢。這樣有什麼用?白天換半夜,5分換一錢,你們就是這樣的做法。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要求他們一定要……

徐委員國勇:又是要求。沒有動作,光用嘴巴要求,根本就沒有用。你們都沒動作嘛!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有要求,而他們也在持續改善。

徐委員國勇:持續改善?拜託!它去年幾乎要破產了,每個月都來跟你們要錢啦!它每個月都說要破產了,請你們紓困。你們要把這個爛攤子繼續留下來嗎?所以,馬英九要把「六三三」這個擔子繼續留下來嗎?沒有一樣做到。我今天要強調的是,主計在這幾年沒有盡到責任,你們要負最大責任。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榛蔚質詢。

徐委員榛蔚: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請教石主計長。你知不知道目前「花東永續基金」的執行情況如何?

主席(徐委員國勇):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關於「花東永續基金」目前的執行狀況,容我請同仁查一下。

徐委員榛蔚:讓本席跟你說明一下。「花東永續基金」各部會需要負擔15%,等於說「花東基金」負擔75%;各部會的部分,需要配合款15%,地方政府要配合10%。

這裡有一個數據,我們可以看一下。103年「花東基金」基本上,是十年400億元,分攤下來就是一年有40億元可以用來執行。它本身是比照離島條例,不需要部會的配合款,我們看看現在花東基金的執行狀況,原本一年需要40億,然而103年花蓮縣提出10案,補助金額是4,439萬,執行率非常低。再看104年,有一個案子是1億9,000萬,也是花東基金補助的。主計長,你在財政的背景如此豐厚,你知道為什麼執行率會如此低嗎?

石主計長素梅:這個基金實際執行是由國發會負責,花東基金執行情況不太……

徐委員榛蔚:是。以您的專業來看,這個執行率真的很低,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是。

徐委員榛蔚:所以在辦法上是不是需要再調整?每次花蓮縣或台東縣在做花東基金補助方案時,到權責單位去做簡報,都做得非常好,也受到中央權責單位的讚賞,可是送案以後,權責機關要撥配合款15%,他們就開始說沒有錢,他們沒有這麼多預算來補助地方政府,中央和地方在做建設時本來應該是夥伴關係,地方政府做事時,中央政府應該全力支持,可是現在即使地方報告時大家都贊同,表示這有助於地方繁榮發展,尤其對花東偏鄉地區特別有幫助,一談到經費補助,中央和地方就開始刀兵相向,好像要割自己的肉一樣,各部會權責機關要撥15%的補助款就變得非常困難。針對這一點,主計總處在編列年度預算時,是不是可以先把15%的補助款編到各部會權責機關的預算裡?主計長,是不是可以這樣做?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再會同有關的權責機關來檢討,因為接下來馬上要籌編106年度的預算。

徐委員榛蔚:是,花東基金從101年開始執行,現在已經第5年了,但是累積下來執行率不到10%,所以我在想,全世界無論是什麼樣的國家,預算執行率如果不到10%,公務人員可能都會被糾正。審計部審計長也在場,可不可以請審計長回答一下?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教的沒錯,花東基金從101年1月1日設置,基金總額是400億,要花10年編列,但是到103年底只撥了88億,餘額還有85億,以補助計畫來講,在103年只用了一億八千多萬,預算減少了十三億五千多萬,投資計畫及貸款計畫在103年度一毛錢都沒有用出去,所以不管是補助、投資或貸款,都沒有達成原來的目標。

徐委員榛蔚:所以審計部可不可以先就這個辦法去瞭解一下為什麼執行率會這麼低?也拜託主計長,我們向各部會申請補助時,各部會都告訴我們他們實在沒有錢。

另外,關於統籌分配款,2013年有8個縣市自有財源不足以支應人事費用,包含台東、屏東、連江、花蓮縣、彰化、雲林、基隆,現在大家好像都只考量到收的部分,卻忘記支出的部分。在4年內,花蓮縣政府的財政出了問題,我想全國沒有地方縣政府是還錢之外還要付利息,為了不要債留子孫,花蓮縣政府每年都還本金,這時主計單位會說地方可以還錢就表示財政改善了,就把財政狀況評等提升,結果造成統籌分配款減少了。地方這麼努力在節約,主計單位應該鼓掌嘉獎,給予更多鼓勵,而不是減少補助款,針對這部分,請主計長說明一下。

石主計長素梅:委員的意見我們瞭解,事實上我們已經在105年度籌編預算的時候考慮到這個問題,未來還是會持續尊重地方尋求財源的努力,對於增加的部分,我們不會在算補助款的時候予以扣減。

徐委員榛蔚:是。其實本席要說的是,地方政府努力改善自己財政時,中央政府真的要全力支援,而不是減少補助款。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玉琴質詢。

吳委員玉琴: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大概知道我是來自民間社福團體,我們過去在社會福利方面常常跟主計總處對話,特別是設算的議題,這幾年台灣的社會福利法規越來越完整,而本府受制於人事編制的問題和人力不足的問題,所以很多法規的業務都用補助、委外或採購的方式來委託民間來承做,但是這幾年在處理經費核銷時就像是惡夢,民間團體常常被主計或會計單位刁難,我很想問主計長幾個關於核銷的問題,比如說,今天中午如果要訂便當,要訂多少個?如果訂多了怎麼辦?你們會怎麼處理?怎麼核銷?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預估當然會跟實際不一定完全一樣,已經訂了當然是可以核銷。

吳委員玉琴:這個回答很好,可是現在民間團體常常被刁難,報名時寫了30人,可是只來28人,核銷時寫訂購30個便當,主計單位或會計單位會說要把多的2個退回去,因為實際來的人數只有28人。我們沒有辦法那麼精準地預測出席人數,可是在核銷時多出來的部分就不可以核銷。

石主計長素梅:依規定不需要付單據。

吳委員玉琴:不需要付單據嗎?可是要簽名。

石主計長素梅:我請張參事來說明。

主席:請主計總處張參事答復。

張參事惟明:主席、各位委員。就像目前公務機關開會一樣,到時候都可以憑發票或收據核銷,沒有要求要簽名。

吳委員玉琴:您可能太不瞭解基層了。我們常常打交道的對象是地方的社會局和中央的衛福部,他們不是像您說的那樣,要核銷除了要有單據之外,還要有名冊,現在管得更嚴,差了2個便當,就要求退款,真是莫名其妙到了極點!我們過去也沒有這個問題,這兩年越來越嚴格。

另外一個問題是要求我們開三聯式的發票,還要蓋董事長的私章,這不合理吧?

石主計長素梅:委員告訴我們這些個案,我們再來瞭解,因為我們原來沒有這樣的規定。

吳委員玉琴:對,沒有這樣的規定,可是現在越來越多奇怪的規定出現。

還有最近也要求我們除了檢附高鐵或火車的車票之外,還要我們簽領支領單,這是什麼原因?以前不用支領單,現在要求我們簽支領單,就像我們立委在核銷,也是拿高鐵的車票就去核銷了,還要我們簽收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我們的規定並沒有這樣子,委員說的是哪些案子,我們再來瞭解。

吳委員玉琴:所以才會有這麼多民怨。其實我們非營利組織或是民間團體執行這麼多業務,就是想把事情做好,把對弱勢的服務做好,這些核銷的環節應該更簡化才對,可是現在真的出現很多天怒人怨的情況,在採購的過程中,政府對我們有很多不信任,特別是會計單位,我自己在民間感受很深,前年還可以核銷,今年用同樣的方式就不能核銷,因為會計換人了,常常因為會計人員的替換,就換了不同的做法,針對這部分,有沒有可能再簡化,讓我們民間團體好好服務,而不是在行政事務上受到干擾?而且你們規定去年沒有核銷的話今年就不撥款,所以我們民間團體都是自認倒楣,不想再吵,就退款,以免以後更難執行,不是我們認錯,是你們對行政的核銷太多標準。可是剛剛主計長也說沒有這樣的規定,所以那個都是自由心證,都是他們自己去認定,造成很多民怨,針對這部分,是不是能請主計長來處理?

石主計長素梅:可以,我們來瞭解,好嗎?讓我們知道到底是哪些個案、哪些機關、哪些地方政府執行的問題。

吳委員玉琴:另外,我們民間團體也特別編了一本民間社福辦理政府委託事項實務操作手冊,我們一直很希望政府和民間(尤其是非營利組織)之間是夥伴關係,希望藉由這本手冊,讓我們民間團體知道在承接政府標案時有哪些注意事項,我等一下要送一本給石主計長,希望未來能夠以成果導向做為核銷的模式,而不是靠繁瑣的單據,以免增加民怨。有沒有可能就地審計?就是由地方政府來做就地審計的工作。

石主計長素梅:委員提的相關問題,我們會進一步來研究。

吳委員玉琴:有關夥伴關係,我們常常發現政府給的委辦費用不足,還有一些情況非常不合理,一個標案出去了,民間團體可能有5個人力,可是地方政府很賊,就把2個人力扣在政府部門工作,卻要求我們民間團體要執行5個人的工作量,這可能跟人力總局的人力管控有關。政府跟民間團體是夥伴關係,可是政府對民間的欠款常常不償還,尤其是有些地方財政有困難,所以他們常常會拖欠3個月到半年,我到中南部去,有很多民間團體過了半年還拿不到錢,政府部門有公款支應實現及處理的原則,我們可不可以要求地方政府立即撥付款項?

石主計長素梅:我記得政府採購法剛修訂,應該要依照採購法的規定來辦理。

吳委員玉琴:所以可以跟主計總處提出申訴嗎?還是要到工程會那邊去?

石主計長素梅:政府採購法的主管機關是工程會。

吳委員玉琴:所以可以向它舉報地方政府不按規定核銷或給付?

石主計長素梅:可以。

吳委員玉琴:好,這部分以後我們就這樣處理。

接下來我要請教審計長關於苗栗的事情。苗栗最近的財政非常糟糕,我比較關心的是教育和社會福利的預算,103年審計部已經對苗栗縣政府做了稽查,我們看到它在教育和社福部分的借款就高達40億,去年爆發發不出薪水的問題。103年它借走40億,依今年的情況,它還得出來嗎?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苗栗縣政府長年來預算浮編,造成中央政府、財政部、主計總處修法,加強監督力道,它在預算減列以後周轉不靈,它從各種特種基金調撥經費,有些已違反相關規定,例如:移用不能移用的地方建設基金,如果移用就要償還,經過審計處揭發以後,就去導正。剛才委員提到它用社福的費用來周轉,我們現在正在查它的決算,我們苗栗審計處的主任現在也在場,我們會注意這一塊是不是也要做司法的處理。

吳委員玉琴:審計長這邊是否能夠確保社會福利和教育的錢不會再被挪用?

林審計長慶隆:對,如果目前它還沒有社福和教育方面支出的需要,它先周轉一下,還可以講得過去,可是……

吳委員玉琴:可是它財務狀況這麼糟糕,我們怎麼可能確定它……

林審計長慶隆:已經發不出來了……

吳委員玉琴:已經發不出來了,已經挪用了,那怎麼辦?

林審計長慶隆:這樣的話就不應該,因為它已經有一個紓困的機制,可以到銀行去周轉。

吳委員玉琴:去年有特別提前撥了8億給它,有五億多放在社福和教育的部分,可是行政院對於地方政府財政紀律的管控時,卻要求他們將預算優先用在人事費用上,這樣似乎違反專款專用的概念,這錢應該優先用在社福和教育,針對這部分,有沒有辦法做好的監控,要求苗栗縣政府不能把錢用在人事費用?

林審計長慶隆:苗栗審計處回去以後正要做決算,會加強查核。

吳委員玉琴:真的要幫我們把關,我們地方的社福團體都在擔心,他們叫我們一年後才能領到錢,如果是這樣,我們福利團體沒有人能接他們的業務,也沒有人敢接,因為我們都是靠捐款和政府的補助維持,針對這部分,請中央把關。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

主席:登記質詢的簡委員東明、顏委員寬恒不在場。

請鄭委員天財質詢。

在鄭委員質詢前,本席先宣布,本日會議中午不休息,開到議程結束為止。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去年總質詢及這次張院長施政報告後的總質詢,我都有提出有關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的建議,原住民族是台灣最早的主人,台灣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是台灣最珍貴的原住民族的文化展示的地方,也是展演的地方,看我手上這張圖,這樣的傳統住屋破破爛爛的,多少國內外的遊客看的是這樣的傳統住屋,你們是視而不見嗎?當然這些都是颱風災害造成的,但是因為災害準備金通常只有地方政府可以申請,所以,中央要求你們在現有的預算中調整支應,但是文化園區一年的預算就是一億元,當然其中有很多的人事費,因為它有很多展演的相關活動,所以沒有辦法去調整支應。所以我去年提了,今年又提了,主計長,你看了以後覺得怎麼樣?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當然地方發生災害,除了地方災害準備金可以以緩濟急以外,還可以報中央。

鄭委員天財:它是中央單位,原住民族委員會所屬的原住民族文化園區不是地方單位,它的預算相關規定是這樣。

石主計長素梅:原民會所屬的機關有問題的話,原民會可以報院啊!

鄭委員天財:問題是我已經質詢了,你們不處理啊!

石主計長素梅:我問一下,沒有報。

鄭委員天財:我已經正式向院長質詢了,你也在場啊!你不能視而不見啊!我已經要求院長,院長說要處理啊!那你現在如何處理?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同仁是說還沒有報,我請李處長報告。

鄭委員天財:好,處長,怎麼樣?你答復了沒有?

主席:請主計總處李處長答復。

李處長國興:主席、各位委員。據我們了解,原民會還沒有報出來。

鄭委員天財:錯了!你回去再去了解一下,不是要不要報出來,你們的答覆千篇一律,我是老公務員,我知道你們的答覆一定是「現有預算來調整支應」,是不是這樣?百分之百!

李處長國興:剛才委員質詢時有強調災害,根據災害防救法的規定,我們確實是這樣。但是我們會衡酌機關實際的預算情況。

鄭委員天財:處長,你不要答復!主計長,請你答復。我已經告訴你,它不適合嘛!所以,我去年就提出總質詢了,你們也看了,我有特別提到你,今年又提了,你怎麼視而不見呢?我現在直接問你,可不可以動支第二預備金?

石主計長素梅:有需要當然可以啊!

鄭委員天財:不是有沒有需要,不是前年發生的,不是去年發生的,也不是今年發生的,它就是沒有錢嘛!可不可以?

石主計長素梅:如果是災害準備,中央也有災害準備金預算。

鄭委員天財:那為什麼你們不處理?去年總質詢就講了,你們不去看?

石主計長素梅:會後我們再洽原民會了解,好嗎?

鄭委員天財:麻煩主計長。我知道你們千篇一律的答覆就是「就現有預算內調整支應」,可是他們就沒有嘛!

石主計長素梅:他們沒有的話,可以報行政院,我們盡力來協助。

鄭委員天財:就是沒有,你們怎麼還這樣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會了解實況。

鄭委員天財:我已經在總質詢時就告訴你了,他們沒有這個錢可以調整支應,中央原民會也沒有,中央原民會那都是補助地方政府的,也沒有自己的業務或建築費用。所以這部分,主計長,尤其是事務官,你們是永遠的執政黨,我過去也當事務官,民進黨執政時,我也在原民會服務,事務官是永遠的執政黨,要很清楚相關問題。原住民族的文化能夠這樣展示出去嗎?就以預算來說,同樣是文化園區,原住民族的預算一年1.2億元,客家是3.9億元,客家只有靜態的,可是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有文化的展演,而且有16個族群、四十幾個方言別,這樣的預算,光從數字來看就知道大不同,真是太委屈了原住民族。好不容易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成立了那麼多年,好不容易提了所謂的中長程計畫,這個中長程計畫從去年初到現在,各部會很多意見,當然包括主計總處,意見之多,也不去看一看,就寫文章,文章都千篇一律,就這樣送出去給國發會,國發會就把它當成寶答復行政院,行政院依樣畫葫蘆,答復原民會,原民會再轉給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其實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有它的必要性,它成立了二十幾年,是展示原住民族文化最重要的地方,是傳承、發展、研究原住民族文化最重要的地方,1.2億的經費,主計長,你的看法如何?

石主計長素梅:這個案子我們會後會洽原民會了解,協助處理。

鄭委員天財:其實像這樣的不應該啦,無心的話,就是依樣畫葫蘆,千篇一律的公文,反正就先答復「現有預算調整支應」,可是事實上原住民族文化園區就沒有這筆預算。綠珠雕琢計畫就是他們提出的中長程計畫,這個中長程計畫非常、非常重要,16族的原住民族文化,在那42公頃展示、展演、傳承,讓國內外遊客了解。國內外的遊客常常去,國外有貴賓來,不管是官員或民意代表,外交部都安排他們去參觀,因為這是台灣最可以看的地方,但是我們展現出來的卻是如此,到現在為止,你們同仁也不清楚,我敢百分之百確定答覆一定是「現有預算調整支應」。主計長,這部分務必拜託你,希望你為原住民族做最後一件事情。

石主計長素梅:是,會後我們會來了解。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質詢。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06年度預算是否現在已經在編製、籌備當中?大概進度如何?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對,目前都按預定的進度在處理,106年度到109年度的概算額度大概4月初會核給各機關,各機關大概在5月上旬就會把概算報來,然後新政府上任之後,可以依照施政的需要再作調整。

江委員永昌:本席想問的就是這個,我有看104年編製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時的編製日程表,相較於105年的編製日程表,「研提全國總資源供需初步估測」及「中央及地方預算編製原則及預算編製辦法」都差不多完成了吧?

石主計長素梅:對,都在籌備之中。

江委員永昌:我想要問你,你知道新政府上台之後有五大產業政策要推行,是哪五大產業嗎?因為剛才主計長說各部會概算作業已經進行到一定程度,新政府上台以後,且不管今年的預算,因為去年總預算通過之後,新政府能夠著墨之處有限,如果現在連106年度概算都做得差不多了,那將來新政府……

石主計長素梅:還沒有,因為我們依照既定的時程,5月上旬各機關會報來,但是6月中旬各部會就可以配合新內閣的政策方向調整概算報行政院。

江委員永昌:那本席就不理解了,一個總統任期4年,第一年就像今年,新舊政府要交接,有一個過渡時期,你又要按既定的時程,也許是預算法的相關規定,等你們作業完畢,新政府上台以後,6月份又要調整,預算又不像法案屆期不連續,預算總是延續的,那你們所做的概算有沒有什麼效力會箝制新政府的作為?剛才本席請問主計長的五大產業,如果你抱持負責任的態度,應該對未來政府的政策相當熟稔,請問是哪五大?

石主計長素梅:包括發展綠能科技、智慧機械、生技醫藥、國防產業、物聯網。

江委員永昌:在各機關編製的概算當中,有針對這五大產業納入什麼作為?

石主計長素梅:其實我們現在還在籌備之中,額度大概4月中才會分行,各機關當然會參照他們實際的需要來編,編了之後送來,我剛才也特別報告,事實上在6月中旬之前各部會可以依據新的政策方向來編。

江委員永昌:主計長,我在凸顯這個矛盾,現在是舊政府在猜新政府的五大產業預算會分配在哪些預算科目或計畫之下,還是你們真的有掌握?還是你們仍然照原來的想法?其中是有矛盾的,如果你們猜得準,新政府上台之後,6月就不必再調整概算了。另外一個問題是,今年到現在,現在的執政黨政府已經用了多少錢?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預算的籌編有一部分要因應新的施政需求,當然也有一部分是延續性的。

江委員永昌:新的需求是向誰請教?還是你們看報章媒體的報導或選前政策的宣傳?簡單來講,比方現在報紙都有報導,小英已經決定了部分閣員的人選,在還沒有決定之前,你們編列106年度預算的資訊來源為何?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在預算中當然有部分要容納、因應新的施政需求,另外也有一部分是延續性的,像人事費等等。

江委員永昌:我沒有問延續性的,我剛才在講五大產業……

石主計長素梅:所以新的部分當然要新政府……

江委員永昌:前後政府的理念、想法、政策計畫都不同啊,你如何能夠保證現在編的概算能夠有銜接性?你猜得那麼準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所以到了6月中是可以調整的。

江委員永昌:6月又要重新調整,那現在你不是做白工?所以現在你們和各部會按照編製原則、辦法進行的概算作業,等到新政府上來之後是沒有效力的,那我就不知道你在做什麼了。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啦,事實上現在各部會交接的情況會漸漸明朗。

江委員永昌:交接小組成員未來可能成為行政院團隊人員,現在才漸漸明朗。

石主計長素梅:對。

江委員永昌:也許我剛才的問法過於嚴苛,因為總是會產生這些問題,可是我覺得非常值得注意。106年度新政府可能就有些預算的權力被箝制於你們的概算,然後必須另作調整,我覺得那都是浪費時間、浪費公帑,所以,總統交接是非常重要的事情。

今年度你們送給立法院相關的收入和支出是一月報一次還是一季報一次?

石主計長素梅:是每季。

江委員永昌:105年度1、2、3月的收支什麼時候會報過來?

石主計長素梅:4月。

江委員永昌:那距離520差幾天?我的意思是,也許在其他年度不會有這樣的問題,但是今年特別,未來每一次政權交接都會有這個問題,今年新的政府上來,就只剩下半年,各部會可能在上半年已經用掉部分的錢,剩下的錢還可以在下半年彈性運用,對於各部會在今年1、2、3月支用預算有沒有異常或不正當的情形,主計總處有沒有審核?

石主計長素梅:預算經過立法院審查通過之後,各部會當然就會按照分配預算執行。

江委員永昌:目前沒有異常?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事後還有審計部和立法院的監督,所以,各部會都會依照有關規定辦理。

江委員永昌:新政府準備交接團隊有沒有向主計總處詢問相關事宜或目前預算支用的情況,作為未來規劃的參考嗎?

石主計長素梅:各部會深度交接的內容,我們都提報行政院,行政院有彙整送給交接小組。

江委員永昌:我是說他們除了向各部會索取相關資料以外,有沒有向主計總處詢問?難道交接不包括主計總處嗎?

石主計長素梅:包括,有關預算執行的相關情形,也有送給行政院,行政院也有送給交接小組。

江委員永昌:在剛才的詢答中你也有提到,各部會都各自提出報告,既然主計總處彙集各部會1、2月的資料,請問有人向主計總處詢問或和主計總處進行交接的預備嗎?

石主計長素梅:據我瞭解,這個部分是沒有。

江委員永昌:難道主計總處不用交接嗎?

石主計長素梅:交接的時間還沒到,我們的相關資料都會交接,這是沒有問題的。

江委員永昌:請提供委員會及相關委員關於1、2月所有支用情況、有無異常或有無值得理解、瞭解的相關資料。

石主計長素梅:好。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陳委員歐珀、徐委員永明、劉委員櫂豪、吳委員志揚、廖委員國棟、陳委員亭妃、蕭委員美琴、林委員德福、陳委員怡潔、林委員為洲、陳委員明文、管委員碧玲、江委員啟臣、林委員俊憲、黃委員偉哲、陳委員學聖、王委員惠美、趙委員天麟、高委員金素梅、何委員欣純、周陳委員秀霞、羅委員明才、吳委員琪銘及Kolas Yotaka委員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質詢。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計長,去年我們的經濟成長率是多少?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0.75%。

邱委員志偉:那麼今年呢?

石主計長素梅:據我們2月17日公布的資料,預測今年的經濟成長率是1.47%。

邱委員志偉:去年年初時,你們估計去年全年的經濟成長率是多少?你們年初一定會先公告嘛!

石主計長素梅:對。

邱委員志偉:你們去年公布年初的經濟成長率大概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我們按季公布,如果是……

邱委員志偉:就是去年第一次公告……

石主計長素梅:第一次公告是前一年的8月,就是籌編預算時,那是3.51%。

邱委員志偉:而最後的結果是0.75%。

石主計長素梅:是。

邱委員志偉:這個落差不可謂不大!

石主計長素梅:差距2.76個百分點。

邱委員志偉:今年你們第一次預估全年經濟成長率是1.47%,那麼未來幾季是會下修或是會緩步成長?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一定會根據已過期間的統計結果及當時最新的國內外情勢進行修正,這會按季發布。

邱委員志偉:讓本席不解的是你們第一次發布的經濟成長率是3.51%,相隔不過三季,下修到0.75%,這不光因為全球經濟環境有些變化,但是這個預測的落差未免也太大!為何會有如此大的落差?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我們是小型開放經濟體,出口佔GDP的六成,所以國際景氣對我們的影響非常大,舉例說明,90年時,委員很清楚,由於IT泡沫和911事件,前一年我們的預測是6.48%,實際是-1.26%,差距是7.74個百分點;98年時,由於金融海嘯,前一年我們的預測是5.08%,實際是-1.57%,差距是6.65個百分點……

邱委員志偉:所以按照過去的預測邏輯,今年的結果搞不好是負的。

石主計長素梅:假設國際景氣比較平穩,預測和實際的差距就會比較小。

邱委員志偉:這太樂觀了,你認為我們有樂觀的理由嗎?

石主計長素梅:103年時,前一年我們的估計是3.37%,實際上修到3.92%,差距是0.55個百分點。我只是要和委員報告,我們的經濟受國際景氣影響很大。

邱委員志偉:以你的專業,你認為未來四季台灣或國際的經濟會大幅度好轉嗎?

石主計長素梅:照目前的情勢看來,這有相當難度,不過,我們下一次公布的預測在5月,屆時會依第一季的初步統計結果及當時最新狀況來修正有關的預測數字。

邱委員志偉:1.47%應該是今年全年度最樂觀的估計喔!

石主計長素梅:1.47%的預測是因為出口相當不好,內需也受限,所以這已有下修。

邱委員志偉:這個部分要大家集思廣益,你是經濟專家,身為政府的經濟團隊,主計總處及審計部的同仁也都是國家的公務人員,雖然政黨會輪替,但是政府是延續的,在政府輪替的過程中,該做的還是要全力以赴。

石主計長素梅:是。

邱委員志偉:再來提到我們的超額儲蓄率那麼嚴重,你知道目前超額儲蓄率是多少嗎?

石主計長素梅:百分之十幾吧!

邱委員志偉:是14%,這是很高的,一般國家約5%至6%已很高,我們比一般國家多10%,從2005年到2015年的十年間,你知道我們累積的超額儲蓄金額是多少嗎?

石主計長素梅:14兆……

邱委員志偉:是14.7兆。為何會造成超額儲蓄?因為民間的游資多。因此本席認同未來的蔡總統提出的類主權基金,這可以將多餘的資金或民間的游資透過一定的投資管道導引到公共建設,甚至投資未來有潛力的產業,包括綠能、生物科技、智慧機械及國防產業,政府要想方設法將民間游資導引到適當部門。請教主計長對於類主權基金的看法?

石主計長素梅:關於這個部分,新政府會評估來推動,我們也會尊重,剛剛委員講的沒有錯……

邱委員志偉:您有任期保障耶!

石主計長素梅:沒有。

邱委員志偉:您沒有任期保障?

石主計長素梅:我在520就要退休了。

邱委員志偉:你決定要退休?

石主計長素梅:我在520是退休,沒有任期保障,審計長才有任期保障。

邱委員志偉:所以主計長在520便要隨舊政府總辭。

石主計長素梅:是。

邱委員志偉:但是你的同仁都還在崗位上。

石主計長素梅:是。

邱委員志偉:我們有責任面對這麼嚴峻的經濟情勢,不論是國內出口的不振,或是國內產業的鈍化,抑或是我們沒有能力因應國際環境變化,這些情形在過去八年好像大家都覺得頭痛,認為為何經濟提振不起。國發會、經濟部規劃出那麼多政策,卻都似藥石罔效,宛如沒有明確、有效的政策來刺激台灣的經濟。有人說過去八年是台灣失落的八年,個人所得沒有增加,貧富差距嚴重擴大,這當然使得社會公平受到大家的質疑和詬病,那都是財政分配的不正義。本席覺得這個部分……

石主計長素梅:每年籌編預算時,我們都會兼顧財政健全和經濟發展需要,之後預算經過立法院通過,機關據以執行。再者,委員講的沒有錯,超額儲蓄多是民間資金多,引進民間資金來多多運用的方向是正確的。

邱委員志偉:這也不完全是您的工作,你們在編列預算時,有更多政策工具可以反映;但是國發會就要負最大的責任,因為他們身為最上位的規劃單位。

回到本席剛剛的問題,請問您對於類主權基金的看法?這有沒有可能在未來成為提振或優化、提升台灣經濟結構、產業結構的良好管道和方式?

石主計長素梅:既然新政府提出這個政策,當然一定會審慎評估後來推動,我們也會尊重。

邱委員志偉:您個人也認為這是好的方法,可以執行,如果充分有效率執行,這應當可以在某種程度解決台灣產業的結構問題。

石主計長素梅:對,建立相關配套措施來穩步執行。

邱委員志偉:因為質詢時間有限,繼續請教林審計長。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邱委員志偉:林審計長,您有任期保障,請問您的任期到何時?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審計長的任期是六年一任。

邱委員志偉:那是到何時?

林審計長慶隆:到108年。

邱委員志偉:審計工作非常重要,要讓整體財政更健全、公平,分配能更有效率。對於地方政府的預算編列或預算審查,您有何看法?

林審計長慶隆:地方政府在100年之前普遍會虛列歲入預算、補助款,以提高歲出額度,再增加舉債額度,不過,從審計部幾次提報監察院,且監察院兩度糾正後,主計總處在100年訂立出一個預警表,即由主計總處進行檢查,如果發現地方政府浮編時,他們會扣減其補助款;而在公共債務法也有強制還本的規定,包括由中央扣其補助款替他們強制還本……

邱委員志偉:健全財政要中央和地方攜手合作。

林審計長慶隆:對。

邱委員志偉:如果未來財政不健全或惡化,全民要共同承受這個苦果。本席認為審計部要扮演黑臉,地方政府編列預算當然不能浮編,所以我們要求地方議會審查地方政府預算時,要善盡督導的責任。請問審計部對於這個部分是否有有效的工具?

林審計長慶隆:對於他們浮列的部分,我們會在審核報告內提供議員相關資訊……

邱委員志偉:本席看到很多縣市的預算刪減率是0%,這樣是……

林審計長慶隆:有些地方議會審查預算並沒有像大院如此進行實質把關,少數議會如苗栗縣議會,他們長年來幾乎都沒有刪減預算,最後……

邱委員志偉:審計部沒有任何要求和約束力嗎?

林審計長慶隆:我們會提供資訊給議會參考,所以這個部分還是要靠議會自己強化其職責,但是這個部分目前已受到有效的約束和管控,慢慢就會有有效的改善。

邱委員志偉:謝謝。

林審計長慶隆: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看到統計至104年12月31日的直轄市及縣市1年以上及未滿1年公共債務未償餘額的彙計表,這些數字令人害怕,台北市有1,303億元,新北市則有1,228億元,以人口數而言,這是相當大的比例。台南市、台中市居然也都有七百多億元;至於高雄市,本席看不清楚這個資料,你們有沒有這個資料?

主席:請審計部林審計長答復。

林審計長慶隆:主席、各位委員。到103年年底,高雄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是二千多億元。

羅委員明才:有2,546億元,請問高雄市的人口有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現在合併以後有二百多萬人。

羅委員明才:新北市的人口大概是390萬人,以人口和金額相比,審計長認為這個金額代表何意?數字會不會太高?地方政府是否會捉襟見肘?簡言之,他們是否有破產之虞?

林審計長慶隆:公共債務法在這次修正後,直轄市的部分有重新分配的百分比。雖然目前六都的公共債務都沒有超過公共債務法的規定,但是財政是永續的,我們不能讓債務屆滿,否則未來就無法做。雖然現在他們每年舉借額度的流量照預算百分比的控管是符合規定,可是長年下來,高雄市、新北市和台北市公共債務的額度頗高。因此審計部在六都的審計處辦理決算時,會注意查核,對於預警性的意見或開源節流的意見,我們會督促他們落實。

羅委員明才:新北市的人口那麼多,幅員也滿大,他們的公共債務未償餘額是一千二百多億元,而光是高雄市,公共債務未償餘額就高達二千多億元,請問造成這個數字有明顯落差的原因何在?哪些因素讓其累積到二千多億元?這是相當、相當大的!

林審計長慶隆:高雄縣市合併時,他們吸收高雄縣的債務,這也是增加的原因之一。

羅委員明才:面對這樣的情況,這要如何改善?他們的自主財源足夠嗎?

林審計長慶隆:關於地方的自主財源,我們長年提出他們可以透過自治條例增加相關稅收,像這些年房屋稅稅率的調整增加未來他們自主財源的比例,還有公告地價、公告現值的調整也對他們有幫助。

羅委員明才:地方稅的收入有哪些?

林審計長慶隆:地方稅的主要收入是房屋稅和土地稅。

羅委員明才:目前台灣房市已進入急凍期,成交量約為去年的十分之一而已,面對這樣的情況,地方的財政單位都很緊張,因為他們以前是倚靠房屋交易收入、土地買賣收入。現在土壤液化區的資料即將公布,大家也都瞭解斷層區的資料,這些資料一公布,房市又會急遽急凍,甚至銀行對於房屋、土地的放款也是另一個冰風暴,因為以前大家不知道這些資訊時,房屋還可以售出,但是假若該房屋位於土壤液化區或斷層區,那就不容易售出,所以有些人已經準備要放給銀行了。請問審計長對此有何看法?

林審計長慶隆:房屋貸款的部分一直占銀行放款很高的百分比,對於這個方面,我們每年提出的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報告也有提供給金管會,他們要進行管控,中央銀行亦有進行預警措施和管控措施,所以這兩年房貸的部分有稍微和緩。但是委員剛剛說的沒錯,最近一年來,房屋市場交易比較和緩,確實會讓地方政府在土地房屋市場買賣稅收方面受到影響,如果房價降幅比較大的話,銀行的房屋貸款方面也會受到影響,目前貸款部分已經顯著縮減,至於未來的風險,需視房價會否急速下降而定。在土地液化潛勢區公布後,在區段性會馬上反應到房價。

羅委員明才:本席認為這個問題岌岌可危,請問現在國家總債務餘額是多少?

林審計長慶隆:中央和地方加起來超過6兆。

羅委員明才:如果加上潛藏債務的話,大概將近18兆、19兆,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主計處公布的潛藏負債本身就有18兆。

羅委員明才:面對這樣大的財務缺口,再加上台灣人口老化是可見的未來,這樣繼續下去,會不會年金等各方面都破產?本席認為不會這麼慘的原因在於中華民國的土地約值24兆,我們一直想要活化空間,卻始終未積極處理,另外還有很多權利金等面向可以考慮,比如上次釋出4G時就收了幾千億,對不對?

林審計長慶隆:民國88年修正預算法後,規定配額這些需採拍賣方式,這幾年中央財政狀況較預算好很多,就是因為NCC兩次標售執照都獲得很大的收益。

羅委員明才:本席希望政府各相關單位能積極面對此事。

林審計長慶隆:財政部擬定的財政改善措施其實有很多面向。

羅委員明才:本席認為只要能活絡市場,引進活水,大家的生活就能快活。

林審計長慶隆:要以多元的方式引進資金。

羅委員明才:請問主計長,公布土壤液化區或斷層區,會不會對國內GDP造成影響?

主席:請主計總處石主計長答復。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還沒有算,不過會密切觀察,到5月底會公布新的預測。

羅委員明才:過去一般的土地買賣或是房屋的轉移對你們幸福指數或相關指數有無直接的影響?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幸福指數中有公布房價所得比。

羅委員明才:今天公布的土壤液化區資料對相關指數有何影響?

石主計長素梅:這部分還有待評估。

羅委員明才:對GDP有無影響?

主席:請主計總處綜合統計處蔡處長答復。

蔡處長鴻坤:主席、各位委員。由於土地漲價並非來自生產,所以對GDP並無影響,不論漲跌,GDP都不反映。

羅委員明才:房屋的買賣呢?

蔡處長鴻坤:由於仲介業者有提供生產服務,如果交易量大為縮減,就會影響不動產業的營收,這樣就會對GDP造成影響。

羅委員明才:其實影響很大,臺灣的兩個龍頭產業就是房地產和股市,若能將房地產帶動起來,大概可以帶動二、三百個行業,房地產一旦萎縮,對台灣經濟和GDP的影響是至深且遠的,你們應該多瞭解相關數據。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本次會議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做如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主計總處及審計部於期限內分送各相關委員。

本次會議議程已全部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4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