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內政、外交及國防、經濟、教育及文化、交通、司法及法制、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八委員會第1次聯席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3月21日(星期一)9時2分至12時47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盧委員秀燕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本院議事處105年3月16日函,為請本會會同有關委員會併案處理行政院主計總處函送「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勘誤表」案。
主席:現在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案。
二、審查行政院函為內政部為辦理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購置各項消防救災裝備所需經費不敷1億1,847萬8,000元,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三、審查行政院函為外交部本年度辦理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預算不敷,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1,517萬8,000元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四、審查行政院函為教育部體育署為頒發光州世界大學運動會等績優運動選手及有功教練獎勵金不敷,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7,293萬9,000元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五、審查行政院函為法務部廉政署為辦理「法務部廉政署辦公廳舍遷移整修計畫」所需經費不敷6,000萬元,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六、審查行政院函為法務部矯正署為應新設臺南第二監獄及八德外役監獄開辦相關經費需要,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億3,580萬4,000元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七、審查行政院函為經濟部為辦理「消費提振措施」項下「補助購置節能產品實施計畫」,所需經費不敷11億5,280萬元,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八、審查行政院函為農業委員會為因應104年1月9日起國內家禽場首度爆發外來入侵之高病原性家禽流行性感冒疫情,辦理撲殺、消毒及動物屍體處理等防疫處置並推動防治強化及輔導產業重建復養等相關措施經費不敷2億8,810萬4,000元,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九、審查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為辦理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相關救治工作,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14億5,193萬7,000元因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十、審查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為辦理臺南市、高雄市及屏東縣登革熱防治計畫經費不敷1億4,210萬2,000元,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十一、審查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為因應整體登革熱疫情,提升政府防疫量能,辦理緊急防治及應變工作經費不敷1億405萬4,000元,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十二、審查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為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所需經費不敷5億7,816萬3,000元,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十三、審查行政院函為衛生福利部為辦理「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所需經費不數4億9,111萬4,000元,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十四、審查行政院函為海岸巡防署為該署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本(104)年度人事費不敷,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4億7,000萬元支應,檢送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案。
主席:報告各位委員,我們今天是審查第二預備金的決算。首先跟各位委員報告一下,因為這次改選很多新委員,所以有關今天的議程,主席作如下說明:第一,我們認為決算比預算還要重要,決算是各機關支用錢之後,一方面可以了解預算的編列是否符實;第二,當然也可以瞭解施政績效,這個會期本席擔任主席,我們會重視決算,所以從今天開始會儘量就決算的部分來進行審查。
我們今天審查去年度行政院的第二預備金,凡是有用到第二預備金的部會都邀請備詢。因為排會都是上星期排的,所以今天有很多首長另有公務,有些首長本身因為早就排定有外賓來訪或其他重要公務,所以只要合理本席都予以准假,譬如像審計長10點有外賓,是別的國家的審計長要來訪、早就約好了,但是我們也謝謝他今天9點鐘先到會,待會會先離開,由副審計長代理。再來是農委會主委也到會了,待會會請副主委代理。另外有一部分的原因,部分首長今天與其他委員會撞檔,我們基於尊重其他主審預算委員會,雖然決算與預算一樣重要,但是立法院是採合議制、是協調的,如果與主審委員會撞檔,本席也同意讓他們到主委員會。由副首長或其他代理同仁與會,但是不管怎樣主席都要求他們要以書面的方式來請假,以表示對全體委員的尊重。所以書面的請假單在主席桌上,如果有疑義的委員可以自行來參考。
首先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報告。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應邀列席貴委員會審查「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案會議,至感榮幸。以下謹就104年度第二預備金動支情形提出簡要說明如下:
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計75億元。為有效控制,年度開始前,行政院即於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第30點規定,各機關有合於預算法第70條各款情事者,經檢討年度預算相關經費確實無法容納,始得陳報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經行政院同意辦理之案件,各機關應依規定程序積極辦理,於經費實際需用數額確定後,再於一定期間內申請分配,如逾申請分配期限則視同註銷。嗣年度進行中,行政院根據各主管機關之申請,依照預算法第70條及上開預算執行要點等規定控制動支結果,計動支69億7,740萬元,未動支部分5億2,260萬元,列為決算賸餘處理。以上各筆動支數,其中超過5,000萬元者計有17筆,均已依預算法第22條規定送請大院備查。
預算法第70條規定:「……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及其歸屬科目金額之調整,事後由行政院編具動支數額表,送請立法院審議……」,經依上開規定編具「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由行政院函請大院審議。
104年度第二預備金動支情形,按主管機關別說明如下:
一、行政院主管3億8,481萬5,000元,主要係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補助2G升速4G實施計畫及補助固網寬頻升級實施計畫所需經費3億2,589萬元。
二、司法院主管520萬7,000元,係司法官退休退養給付所需經費不敷數。
三、內政部主管2億92萬1,000元,主要係消防署辦理補助直轄市、縣(市)政府購置各項消防救災裝備所需經費1億1,847萬8,000元。
四、外交部主管1億3,225萬1,000元,主要係外交部駐歐盟兼駐比利時代表處館舍購置計畫所需經費不敷1億1,517萬8,000元。
五、財政部主管8,224萬9,000元,主要係國有財產署繳納地價稅及防治登革熱疫情相關環境清理所需經費不敷4,465萬2,000元。
六、教育部主管1億7,293萬9,000元,係體育署頒發光州世界大學運動會與亞太聽障運動會等19項國際運動競賽績優運動選手及有功教練獎勵金所需經費不敷數。
七、法務部主管2億8,858萬7,000元,主要包括:
(一)矯正署辦理新設臺南第二監獄及八德外役監獄所需經費1億3,580萬4,000元。
(二)廉政署辦理法務部廉政署辦公廳舍遷移整修計畫所需經費6,000萬元。
八、經濟部主管24億5,344萬7,000元,主要包括:
(一)經濟部辦理補助購置節能產品實施計畫所需經費16億5,280萬元。
(二)工業局辦理補助2G換購4G手機實施計畫所需經費8億元。
九、交通部主管3億7,500萬元,係觀光局辦理補助國人住宿遊園精采行實施計畫所需經費。
十、農業委員會主管2億726萬6,000元,主要係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家畜衛生試驗所、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因應高病原性禽流感疫情,辦理相關防疫及輔導產業復原工作所需經費不敷1億9,042萬1,000元。
十一、衛生福利部主管21億8,118萬8,000元,主要包括:
(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社會及家庭署因應八仙樂園粉塵暴燃事件,辦理相關救治工作所需經費7億4,015萬2,000元。
(二)社會及家庭署辦理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所需經費不敷5億7,816萬3,000元。
(三)社會及家庭署辦理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所需經費不敷4億9,111萬4,000元。
(四)疾病管制署因應登革熱疫情,辦理相關緊急防治及應變工作所需經費不敷3億329萬5,000元。
十二、環境保護署主管2,353萬元,主要係環境保護署辦理受污染農地停止耕種之補償所需經費不敷1,770萬元。
十三、海岸巡防署主管4億7,000萬元,係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因志願士兵招募成效提升及提前起役,致人事費不敷數。
以上動支數額按政事別支出科目分析,一般政務支出11億6,835萬1,000元,占動支總額17%;教育科學文化支出9億9,059萬7,000元,占動支總額14%;經濟發展支出25億6,155萬元,占動支總額37%;社會福利支出21億8,118萬8,000元,占動支總額31%;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2,353萬元,占動支總額0.3%;退休撫卹支出2,396萬1,000元,占動支總額0.3%;一般補助及其他支出2,822萬3,000元,占動支總額0.4%。
以上有關各主管機關動支第二預備金之項目及金額,在「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中已經詳加說明,敬請
各位委員女士、先生指教支持,謝謝!
主席:謝謝主計長,因為主計長是今天主要負責的部會,剛才已經向本席行禮,待會還有很多備詢的地方,上下台不用再向本席行禮,可以直接上台。接下來,其他機關的書面報告,請委員自行參閱。
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6分鐘,必要時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一件事情向石主秘你討教,政府為了照顧身心障礙的朋友,每一年都有補助他們購買相關的輔具,譬如助聽器、電動輪椅及電動代步車。但是有很多的身心障礙朋友反映,現行的規定申請手續非常地繁複,過去只要檢附購買的發票來申請。現在申請的程序可否請主秘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石主任秘書說明。
石主任秘書崇良: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請社家署陳副署長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陳副署長說明。
陳副署長素春: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以前舊制的部分,輔具是先購買再請購。但是我們發現請購了以後並不一定適用。所以我們後來新制的規定是先評估以後才購買。
曾委員銘宗:對,現在變成有三道程序,有哪三道程序是不是可以說明一下?
陳副署長素春:基本上會經由評估人員評估,評估之後由輔具中心來做展示及說明適合的輔具,之後再去購買,購買完之後再來請款。
曾委員銘宗:是,基本上有三道程序。第一個,民眾要檢附相關的文件,到戶籍所在地的鄉公所或社會處來申請,而且有些要檢附評估證明;第二個,等核定函以後才去購買輔具;第三個,檢附收據還有相關的保固書去申請相關的款項。整個流程下來要多少天?
陳副署長素春:基本上還是要看輔具的類型,因為有簡單的也有複雜的,所以天數不一定。
曾委員銘宗:依照我的瞭解及估計至要一至兩個月。另外,我們身心障礙者要跑幾趟申請機關或醫院?
陳副署長素春:如果身心障礙者急需要輔具,我們輔具資源中心會有一些預備的可以先租用,租用了之後,申請完可以購買新的輔具。
曾委員銘宗:我的問題是要跑幾趟?因為身心障礙者本身行動不方便,至少需要跑幾趟?
陳副署長素春:對於行動比較不方便的身心障礙者,我們還有一項措施是到宅評估的部分。
曾委員銘宗:至少跑幾趟?至少要跑三趟,有些甚至要跑五趟。另外一個問題,假設購買較昂貴的輔具還要到醫院申請評估報告,你知道評估報告當事人要付多少錢嗎?
陳副署長素春:報告委員,基本上還是要看輔具的類型,據我瞭解應該是數千元。
曾委員銘宗:沒錯,是數千元而且是自己付。我基本上贊成過去買完之後再來申請有些弊端存在,但是你們把它改了,其實制度是過猶不及。第一個,你現在整個流程一至兩個月;第二個,有些最少跑三次,基本上要排五次;第三,比較昂貴的輔具,評估報告兩、三千元而且還自付。我覺得這樣的制度其實是不合理的。
另外向你討教一個問題,補助總共有15大類172項,你曉不曉得補助的金額大約是多少?
陳副署長素春:報告委員,因為輔具有簡易式的數百元,也有貴的像電子耳就要60萬元,所以它的範圍是很大的。
曾委員銘宗:本席建議,身心障礙朋友因為行動不方便,你們過去程序太簡化,現在又改得太複雜,這對身心障礙的朋友不公平,衛福部能不能進一步檢討,假設金額小就簡化相信他;假設金額較昂貴的,我認為適度的控管是合理的。衛福部是否能就此事進一步做評估及簡化。
石主任秘書崇良:謝謝委員的指教,對於金額比較低的部分,我們朝簡化的程序來規劃,也許就不需要再評估,這個我們回去仔細研究之後再向委員回復。
曾委員銘宗:衛福部整個評估需要多少時間?一個月、兩個月或多久?
陳副署長素春:我們儘快在一個月內。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你們把它簡化之後,讓身心障礙的朋友能夠手續簡化,讓有限的資源可以發揮最大的效益。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曾次長,因為我的選區是新莊,請教你機場捷運線何時能通車?
主席:請交通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機場捷運線還在做最後的驗證、測試及履勘前的準備工作。
吳委員秉叡:有沒有辦法預測?
曾次長大仁:我們現在可以掌握的是它有系統速度提升的改善作業。我們要求廠商,他們承諾在六月底將工作做完,做完之後就可以進行完成後面的PRSR與試營運作業,然後進入履勘。
吳委員秉叡:所以呢?
曾次長大仁:後面的作業需要與營運單位一起合作,如果按照原訂計畫,應該還要再加5至6個月。
吳委員秉叡:最快是年底?
曾次長大仁:看後面大家努力的成果。
吳委員秉叡:這是捷運本身的完工。我現在內縮,我們很多社區的興建是在機場捷運站之前,現在機場捷運線從他們前面通過,測試時就已經產生很大的噪音,對於居住的品質有非常大的影響。我之前有辦過履勘,你們的說法是要經過地方環保局去測試噪音的分貝。如果你們在半夜開車經過這些社區,這種說法地方居民不能接受,因為社區是先在那邊。如果捷運先蓋好,後面才興建社區,他們在興建社區時,至少可以先預知機場捷運線在那個地方,將來可能會有噪音污染。但是社區先蓋好,機場捷運後面才做,你們產生的噪音污染有非常多種,有尖銳的煞車聲、低頻震動等。我在這裡很慎重地跟你提出拜託是不是應該設置隔音牆?關於這一點,交通部似乎要再評估一下。
曾次長大仁:隔音牆的設置還是有一定的標準,只要達到標準我們就會設置。
吳委員秉叡:你這個回答跟剛剛我所講的有什麼不一樣?
曾次長大仁:這還是要看發生的噪音狀態是怎麼樣才能……
吳委員秉叡:距離人家的社區那麼近,而相關檢測又沒有辦法那麼準確!本席再次提醒你,如果你們老是做這樣的官樣回答,有可能居民會發動抗爭,到時候即使沿線工程做好了也沒辦法通車,因為捷運車子一開過去,人家根本就沒辦法睡覺、沒辦法生活啊!
曾次長大仁:只要他們提出來,我們就可以進行檢測和……
吳委員秉叡:我現在和你爭執也沒有用,我只是跟你講地方對這方面有很大的要求。
另外,本席想請教內政部邱次長,A7合宜住宅即將進入完工申請使用執照了你知道嗎?
主席:請內政部邱次長說明。
邱次長昌嶽:主席、各位委員。我大概瞭解。
吳委員秉叡:但是有關A7的區段徵收,污水處理廠並沒有做你瞭解嗎?
邱次長昌嶽:因為這項業務並不是由我主管,待我回去瞭解之後再向委員報告。
吳委員秉叡:什麼叫做回去瞭解?我現在跟你講沒有就是沒有,污水處理廠根本沒有做好!結果現在只有靠A7大樓裡面簡易的污水處理,就要把家庭廢水排入十八份坑溪和啞口坑溪,然後進到塔寮坑溪流域全部流到新莊來。如果這件事情不處理好,那麼淡水河整治計畫就破功了,因為塔寮坑溪最後是進入大漢溪、進到淡水河流域。現在那邊蓋了八千戶的集合住宅,卻沒有污水處理設備,這就是標準的以鄰為壑嘛!請問住在新莊的人要怎麼辦?南新莊住在塔寮坑溪流域有20萬人口,A7蓋了那麼多年,桃園縣政府從99年就應該要開始去做污水處理,結果延宕到現在都沒有進行!
邱次長昌嶽:如果是像委員所說的那樣去做,的確是不太恰當,有關污水處理的部分,事後我會進行瞭解……
吳委員秉叡:我明天要召開記者會,向全新莊的人報告這件事情,請你們研究好這個問題該如何處理,明天再給我們回答。這樣真的太過分了,集合住宅都已經快要蓋好了,但卻沒有污水處理設備,全部的家庭廢水、污水都要排到塔寮坑溪流域來,這要叫新莊人怎麼辦?
邱次長昌嶽:是的。
吳委員秉叡:接下來本席想請教財政部吳次長,上禮拜本席曾質詢過審計部關於苗栗縣的財政問題,苗栗縣的財政在去年年初就已經拉警報了,到了年終他們提出一項改善計畫,財政部也有加以協助,當時他們還在叫窮,請問最後到選舉前那筆錢是用什麼標準借給他們的?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關於那部分,財政部和主計總處有研議出一項異常處理機制,基本上,借款的部分也是依照統籌分配稅款的相關機制,並不是額外特別借給他們。
吳委員秉叡:撥了多少錢?
吳次長當傑:那部分我可能還要再……
吳委員秉叡:本席的岳家在苗栗,地方人士跟我講原本選舉時都動不了,後來中央的錢借下來,縣政府就動了,所以你們是因為選舉因素提前把錢借給苗栗縣政府,讓他們可以支付選舉時的開支,讓他們可以清償債款,藉此來影響選舉是不是?
吳次長當傑:不是的,這項機制是全面性的,並不是為了某一個縣市,基本上……
吳委員秉叡:問題是去年借錢的就只有苗栗縣政府啊!
吳次長當傑:符合那項機制的部分都可以,因為苗栗縣政府……
吳委員秉叡:但是其他縣市都沒有來借嘛!其實是苗栗縣先出問題,然後你們才訂定相關機制來解決他們的問題。現在本席問你一件最簡單的事情,經過上個禮拜本席質詢的結果,合法編制內的員額不算,超額的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還有1,480多人,這樣的數字還是從1,700多人降下來的,也就是總共降了200多人,本來一年光是支付超額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的人事費用就要7億。你們借錢給他們,其實是害他們的洞越來越大,因為他們不去解決超額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的人事經費等問題,只是繼續靠舉債度日,這樣對於苗栗縣未來的財政及苗栗縣縣民是不公平的。你們要借錢給他們,就要叫他們把超額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的問題解決、要以這些為前提嘛!如果這些問題不解決,只是繼續借錢的話,他們的財政狀況如何能改善?請問現在有改善嗎?
吳次長當傑:在此向委員報告,本來已經超限就不能再舉債了。其次,有關節流的部分,從去年我們就已經開始要求他們進行全面性檢討。
吳委員秉叡:既然從去年就已經開始要求他們進行全面性檢討,那為什麼上個禮拜審計長在委員會清清楚楚的回答說,目前苗栗縣政府超額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還有1,480幾人?合法的編制內人員都沒有算,光是超額的部分就有這麼多,這樣一來,一年的人事費至少也有5、6億。在這種情況下,你們訂定辦法來借錢給苗栗縣政府,又怎麼有辦法改善他們的財政狀況呢?如果你們是為了自己同黨的政治目的這樣惡搞,坦白講,真的很對不起人民。本席建議應該請他們把自己不良的部分改善完畢之後,才能借錢給他們,如果自己都不自強,光靠人家借錢給他們有什麼用呢?我們只能救急,不能救窮,不然的話,將來我也去弄一個市政府,然後超額約聘一萬人,到時你要不要借我錢?這都是在花後代子孫的錢啊!
吳次長當傑:委員的意見我非常認同,我們的方向和委員說的一樣,也就是救急不救窮,這部分我們……
吳委員秉叡:我剛剛強調一個重點,超額約聘僱人員、技工、工友的問題不解決,就應該暫時不能借錢給苗栗縣政府,否則他們永遠不解決啊!他們拿公家的錢綁自己選舉的樁,你知不知道?
吳次長當傑: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我們所審議的是去年的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就75億的金額來說,從國發會所提的報告可以看出,政府在去年10月30日所宣布的短期消費提振措施經費占了相當高的比例,包括行政院的3億多、經濟部的24.5億以及交通部的3.75億。所有人都很關心你們在去年10月30日所推出的短期消費提振措施,到目前為止你們所評估具體的成效如何?
主席:請國發會經濟發展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明蕙:主席、各位委員。其實當初我們就有在評估,本來是40.8億,後來增加到50.8億,成效大概是會增加GDP197.8億台幣。
黃委員國昌:本席再進一步請教,你們是什麼時候決定要增加到51億的?
吳處長明蕙:這是在今年1月、2月的時候,包括節能、節水、小型農機具等等,因為反應非常熱烈,所以後來就陸續增加了一些金額,像是旅遊、住宿也包括在內。
黃委員國昌:你們補貼民眾購買家電產品或是去旅遊,當然一般民眾的反應會很熱烈,這方面我並不意外,但我現在想要具體請教的是,你們在決定增加到51億的時候,單純是因為民間反應很熱烈,還是有做過什麼樣子的評估,因而做了這樣子的決定?
吳處長明蕙:消費提振措施的精神本來就是希望透過政府的補助,可以讓企業多提供一些其他的折扣,如果民眾反應熱烈,就會增加一些消費,所以當然是自然而然地,當看到反應非常熱烈的時候,特別是在旅宿業這一塊,我們就立刻加碼,名額就開始增加。所以我覺得,最終的目的都是希望透過這個方式,讓消費的動能可以提高起來。
黃委員國昌:我絕對相信你們當初提出這個措施一定是立意良善,可是你們一開始提的時候是希望能夠提振GDP到154億,加碼以後,按照你剛剛說的是希望能提高到191億。我的問題其實滿具體的,就是到目前為止,你們針對這項措施的具體成效做過什麼樣的評估報告沒有?
吳處長明蕙:有,而且應該是更完整,因為我們事前就有評估這樣的方式……
黃委員國昌:你們的事前評估會有一些預期存在,而我現在希望看到的是比較完整的,也就是按照目前的施行狀況、實施效果所做的評估。我必須老實講,身為一個為預算把關的立委,我看到這次提出來的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心裡感到非常的不安。之所以不安,是因為上面只有數字,而沒有具體說明是基於什麼樣子的理由、什麼樣子的評估、什麼樣子的需要,要去追加這些預算。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就某個程度而言,當行政部門沒有提供必要的資訊,我們在這邊審預算,特別是第二預備金的部分,往往就會成為橡皮圖章,譬如你們說:這個可以增加GDP、這個可以刺激消費、這個對經濟成長有影響,這時如果立法機關完全按照行政機關嘴巴所聲稱的那些口號予以接受的話,我相信你應該也會認為這樣審查預算的品質是很低的。所以我是不是可以拜託國發會,剛剛處長說你們有做評估……
吳處長明蕙:不好意思,我補充一下,因為相關措施部分是在2月底截止,部分是在6月底,所以我們本來就規劃要在4月底、5月初做一個完整的評估報告,會後我們可以提供委員一份……
黃委員國昌:你說4月底、5月初會做一個完整的評估報告,那請問有中間的評估報告嗎?
吳處長明蕙:我們可以在會後把當初我們所評估的量化跟質化效益提供給委員參考。
黃委員國昌:是不是可以麻煩你們除了這次會後提供參考以外,以後提出書面報告的時候,也把這些相關的報告同時附給本院其他委員參考?要不然在審這些預算的時候,只有看到數字,而沒有看到你們是基於什麼樣子的評估要去追加,真的會讓人家感到非常不安。既然你剛剛說你們內部有做過一些暫時性的評估,所以是不是可以再麻煩國發會這邊,不僅是把這些評估報告提交給我個人,也提供給其他的委員參考?
吳處長明蕙:沒問題。
黃委員國昌:好。
本席接下來要請教法務部陳次長。法務部這次因為司法官的退養金而希望在第二預備金當中多編1,800萬的預算,那麼次長可不可以告訴大家,去年(2015年)法務部申請退休的有多少人?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104年度有34位。
黃委員國昌:您講的是檢察官嗎?
陳次長明堂:對。
黃委員國昌:不好意思,因為我上禮拜五才看到今天的議程,所以就趕快請貴部同仁很辛苦地幫我整理出一份資料,內容可能不僅是檢察官,還包括法務部其他同仁。根據這份資料,2013年你們申請退休的人數是359人,2014年是363人,相對都穩定,可是2015年已經增加到571人。司法院所呈現出來的情況和法務部一樣,司法院的法官2013年申請退休的是20人,2014年是15人,到了去年(2015年),突然提升到63人。請問次長或司法院列席代表,你們知不知道2015年突然增加這麼多申請退休的法官或檢察官是什麼原因?
陳次長明堂:就檢察官的部分來講,因為2015年也就是104年的1月6日,依新制法官法60歲以上退休就可以領退養金,過去是65歲到70歲之間退休可以領退養金,所以是因為法官法的修改而增加了一部分申請退休人員。
黃委員國昌:2011年修正法官法的時候,我相信法務部和司法院都很清楚新制對法官的退養有比較優遇的保障,我並不是反對這個方向,但是次長知道現在法務部同仁平均退休年齡是幾歲嗎?
陳次長明堂:我沒有去統計耶!
黃委員國昌:我可以直接跟你講,按照你們提供給我的資訊是56歲,裡面百分之九十幾以上的人都是領月退休俸。因為時間的關係,我必須在這裡先打住。我希望法務部和司法院在看待整個退休制度的時候,要同時考慮一下為什麼有這麼多人在五十幾歲就申請退休、領月退休俸,以及這對整體國家財政會造成什麼樣的負擔。根據法官法,所得替代率的天花板竟然高達98%!我相信這在舉世當中是非常罕見的規定,所以對於接下來的整個年金制度的改革,我們必須共同努力。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主計長和財政部吳次長,臺灣的景氣到底怎麼樣?財政部先回答好了,我們的外銷情況怎麼樣?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2月份的資料顯示還是持續下降,但是3月份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還是黑嘛!還是不好嘛!
吳次長當傑:目前當然還在持續觀察,但是從前面第1週、第2週來看的話,衰退幅度目前看起來是有稍微縮小。
賴委員士葆:還是衰退,只是衰退幅度小一點?
吳次長當傑:對,但還是要看後面這兩個禮拜的狀況。
賴委員士葆:主計總處是負責統計的,請問主計長,景氣怎麼樣?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景氣不太好。所以我們2月……
賴委員士葆:不理想嘛!
石主計長素梅:所以我們2月17日預測今年成長1.47%。
賴委員士葆:原來預估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當時有下修0.85%。
賴委員士葆:請問CPI現在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2月是成長2.4%。
賴委員士葆:CPI總共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2月成長2.4%,1月、2月併計是成長1.6%。
賴委員士葆:去年全年平均是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104年是負成長0.31%。
賴委員士葆:1月就百分之一點多?
石主計長素梅:1月是0.80%;2月是2.40%,所以1月、2月平均1.60%。
賴委員士葆:為什麼2月會多這麼多?
石主計長素梅:主要是食物類2月份……
賴委員士葆:什麼東西漲價了?
石主計長素梅:食物類漲8.45%,其中因為寒害的關係,蔬菜類漲了80.7%。
賴委員士葆:主計長對CPI的看法,對景氣的幫助怎樣?有人提到應該適度的通膨,因為畢竟我們的勞動薪資幾乎都固定沒什麼漲,所以物價若能漲一點,可以帶動整個景氣,可能可以增加投資機會。當然也有人認為最好不要,你的看法如何?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當然也希望物價平穩,因為……
賴委員士葆:因為薪資不漲,物價最好不要漲,對不對?而且物價最好跌。可是別忘了,物價跌是通貨緊縮,通貨緊縮代表經濟衰退的前兆,如果連續三季通貨緊縮是一個衰退。
石主計長素梅:對,現在沒有這個問題。
賴委員士葆:現在還沒有通貨緊縮的問題,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是。
賴委員士葆:外界看到什麼?外界是說:你們兩位都說景氣不太好,股市為什麼漲?股市漲得很凶,請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股市與其他市場是一個相對性,我們這一波當然是資金持續……
賴委員士葆:因為大家對於未來期待很高、對未來看漲。
吳次長當傑:我們市場是有利基。
賴委員士葆:什麼利基?
吳次長當傑:股市的上市櫃公司的殖利率相對比其他市場高,這是過去以來,我們……
賴委員士葆:這個過去三個月、四個月也是這麼高,那時候不漲,為什麼現在漲?道理很簡單,因為錢太多。大家的錢都跑進來了導致熱錢太多,股票市場錢在「相殺」,錢多了就漲,錢少了、股票多了就跌,就是這麼簡單。現在就是錢多了,為什麼會這樣?大家就預估台幣升值之類的,所以看到各方面的專家都講,我們幾乎可以預估得到央行會降息。降息是什麼意思?降息就是代表熱錢不要再進來,跑一些出去。因為我們這裡不堪負荷,你們這樣會push台幣升值,台幣哪裡有升值條件?認真地講起來,哪裡有升值條件?你剛剛說景氣也不好、外銷也不好及物價這麼平穩,它怎麼會升值呢?就是因為熱錢,全世界印鈔票、灑錢,所以現在大家預估央行會降息,這當然不是你的業務,不過次長對這部分要不要評論一下?大家都在降息。
吳次長當傑:這部分媒體的分析報導都傾向這樣的預期,不過這部分還是要尊重央行的權責。
賴委員士葆:對財政部有沒有什麼含意?
吳次長當傑:當然,這其實也是市場的機制,因為資金如果越來越多時,要怎麼樣去做一些符合市場機制的價格變動,這部分是央行的權責。這裡面我們所關心的資金進來之後,如果這樣的措施到底會產生怎樣的影響?這部分後續也要持續觀察。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也同意剛剛講臺灣的股票市場上市櫃公司本益比很低,那四個月、五個月前就這樣了。因為臺灣的股市「有肉」,大家要來。可是四個月、五個月前不漲,最近拼命漲,因為最近熱錢進來。
請主計長說明,今天是講你的統計法,等一下問你統計法,你要不要講一下?你不能每次回答都苦瓜臉。
石主計長素梅:是,剛剛委員也都提了。
賴委員士葆:你同意嗎?適度讓它降息可以防止熱錢進來。
石主計長素梅:這還是要尊重央行。
賴委員士葆:是啦!但是一般媒體都是這樣看,這是最淺顯的道理。因為錢太多所以漲,當然不是不希望它漲,大家都希望什麼都漲,可是現在發現它沒有基礎,這是很危險的。到時候錢跑掉了,一下子股市就下來了。
請問主計長,不配合你們統計要處罰有這回事嗎?還是你剛剛已經說明了?
石主計長素梅:那個統計法在研修中,我們也在徵詢各界的意見,這部分還沒有……
賴委員士葆:研修中就是不配合要處罰,是不是?
石主計長素梅:本來的統計法……
賴委員士葆:是不是確定不配合的要處罰?
石主計長素梅:這個還在研修過程,還沒提到我們的法規會。事實上已經……
賴委員士葆:你們要不要改一下配合的給予鼓勵。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針對廠商配合調查已經有鼓勵的機制。
賴委員士葆:配合鼓勵,送個「小玩具」之類。
石主計長素梅:廠商配合度高的,目前就有鼓勵措施。
賴委員士葆:要鼓勵,處罰誰理你?沒人理你。等一下立委把你罵得要死。
接下來本席想請教NCC虞副主任委員,你們2G升4G動用預備金三億兩千多萬,截至105年2月只有到55%,要不要講一下,這個目標及結果滿意嗎?
主席:請通傳會虞副主任委員說明。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主席、各位委員。到3月18日2G升4G已經接近70%。
賴委員士葆:怎麼會這樣呢?現在已經4G了,怎麼大家還不願升級呢?而且你們還鼓勵。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因為2G很多都是年紀比較大的使用,不傾向變化。
賴委員士葆:你不會做一些事幫助他們升級?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業者也非常積極地在加碼中。
賴委員士葆:好。接下來本席想請教交通部曾次長,高鐵土壤液化會不會影響?
主席:請交通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高鐵本身有樁基礎設計,完全不會受影響。
賴委員士葆:好,不會影響。接下來本席想請教內政部邱次長,請問現在蔡英文準總統說要大幅度都更,是不是跟土壤液化有很大的關係?
主席:請內政部邱次長說明。
邱次長昌嶽:主席、各位委員。是,必然的。我們目前就在朝這個方向做。
賴委員士葆:你們是不是土壤液化高潛勢區開始優先都更?確定嗎?
邱次長昌嶽:未來我們優先處理的地區就是這個地區。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發言。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教行政院動二的依據,主要是依據預算法第七十條的規定,對不對?
主席:請審計部王副審計長說明。
王副審計長麗珍:主席、各位委員。是。
王委員榮璋:在這裡面第二款的規定,「原列計畫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這是條件之一。這部分能不能麻煩您說明及解釋一下?它指的是在什麼情況之下?
王副審計長麗珍:按照預算法第七十條,原列業務量增加,譬如就像剛才提振消費措施,原來可能是補助某一定的數量,等到後來覺得有需要再增加時,就會再增加……
王委員榮璋:也就是在原估數量不足或條件有變化需增加相關經費支出時才動支?
王副審計長麗珍:是的。
王委員榮璋:請問衛福部,就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動二的原因和理由而言,符合剛才王副審計長說的狀況嗎?
主席:請衛福部石主任秘書說明。
石主任秘書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有關育兒津貼和保母托育制度部分,從實際看來,歷年的出生人數是有增加,申請的家庭數也有成長,其實預算都是前一年預估編列的,到隔年實際支用時的確是有成長的。
王委員榮璋:你的意思是我們無法預估及掌握實際預算的支出,以致有大幅度的變化,導致原編預算不足,所以要動用第二預備金?
石主任秘書崇良:是的,的確是因為不足。
王委員榮璋:這是從101年到107年的計畫,請問原來104年的預估經費是多少?
石主任秘書崇良:104年度育兒津貼部分的預算是45億元。
王委員榮璋:那是預算數,本席問的是你們計畫中原來估算的經費是多少?
石主任秘書崇良:45億再加上動二之後變成52億。
王委員榮璋:本席問的是原來核定計畫中的預估經費是多少?如果你不清楚計畫內容就請副署長答復。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陳副署長說明。
陳副署長素春:主席、各位委員。當時這是一個五年的計畫,後來行政院核定到107年,剛開始推估每年約29億,101年是29億,第二年也是29億。
王委員榮璋:看來你們負責業務的人還沒有本席清楚計畫內容和預算狀況,讓本席來告訴你。這個計畫在101年的預估經費是39.65億,但預算只編了29億,動用第二預備金10.31億,102年的預估數為49億,預算只編列了29億,動用第二預備金20億,103年的預估數為50億,預算編列了39億,動用第二預備金11億,去年的部分原估51億,編列預算數為45億,算是動用第二預備金最少的一年,其實原本的預估數和後來的決算數是接近的,請問為何會預算編列不足?
陳副署長素春:剛才說的29億是一開始的數目,今年則修正為配合行政院核定到107年。剛才委員提到101年是39億,之所以預算不足是因為我們是看前兩年的執行數去編列來年的經費,104年度的出生人數較103年度多3,000多人,但是因為編列預算時無法推估出生人數會增加,所以104年度只能編列45億。
王委員榮璋:事實上你們原來的預估數是符合實際狀況的。再請問王副審計長,在103年度第二預備金執行結果中,你們有對社家署等三個單位動支第二預備金一事函請行政院主計處督促相關機關研謀改進,請問原因為何?
王副審計長麗珍:就是如委員所說,社家署等幾個單位連續幾年都以同一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我們認為……
王委員榮璋:所以審計部認為社家署這樣的作為是有可議之處?
王副審計長麗珍:其實他們可以依據過去的狀況預估可能需要編列多少預算,不過預算可能也不能完全如他們所願的編列,所以這個部分……
王委員榮璋:因為預算編不進去,所以要連年動用第二預備金?
王副審計長麗珍:這要視狀況而定,不過我們請主計總處……
王委員榮璋:你們有懷疑所以要求他們研謀改進,對不對?請問衛福部對審計部此一意見做了哪些研謀改進?還是你們認為審計部此一意見是錯誤的認知?
石主任秘書崇良:在101年之前,我們的生育率是在下降中,這幾年則有慢慢回升,所以基於這幾年的經驗,未來我們編列預算時會把這些參數列入考量。
王委員榮璋:請問105年編了多少預算?
陳副署長素春:45億多。
王委員榮璋:去年的決算數是52億,105年卻只編45億,你們是認為未來出生率會下降嗎?
陳副署長素春:預估105年的出生人數約為19萬多,104年則為21萬3,000人。
王委員榮璋:請問今年會不會連續第五年動支第二預備金?
陳副署長素春:我們是依照人口推估來編列預算,基本上應該是符合的,這又是一個……
王委員榮璋:你們的答復已經非常勉強了,事實上本院衛環委員會在審查103年、104年預算時已經注意到你們的預算編列不足,結果執政黨委員最後提出的決議竟然是排除統刪,主計總處身為中央政府的大掌櫃、大帳房,卻縱容這樣的情況連續發生,這根本就是不顧財政紀律。我們一再強調中央政府應該要求地方政府謹守財政紀律,結果中央自己都不遵守財政紀律,不僅是上樑不正下樑歪,根本是上下交相賊!長此以往,國家財政只會繼續敗壞。這些錢已經花出去了,本席實在不知道這樣的情況究竟是該移送監察院調查還是有其他的手段和方式處理。衛福部在解釋和辯護時也非常勉強,其實這不僅是衛福部的問題,和主計總處匡列預算有直接且嚴重的相關,我們希望這樣的情況不要再發生,中央政府應該以身作則,嚴守財政紀律,才能要求地方政府。
主席(曾委員銘宗代):請余委員宛如發言。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關於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中提到,去年為擴大消費支出,在補助固網寬頻升級實施計畫中,針對2G升速4G予以補助,每年都會動用到第二預備金,就本席所知,業者在取得4G頻道時,原本就有義務負擔2G升級4G補償金,對照中華電信的年報,其在103年年報中提及:為因應4G上網時代之來臨,我們同時持續鼓勵2G客戶,升級至3G、4G,103年成功升級的2G客戶達90萬。本席要請問虞副主委,政府此項補助的用意為何?
主席:請通傳會虞副主任委員說明。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過去政府並未動用預備金去補助電信業者,這次2G升級4G,是第一次。
余委員宛如:是,對不起,這是第一次。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為何我們要透過政府的經費,讓2G使用者能儘速遷移到4G?因為2G已經是落伍的技術,如果只剩下少數的2G使用者,則全臺灣所有業者的2G基地台都不能關閉,就會浪費2G的頻譜,因為只服務很少的人,必須要在它全部結束之後,那個頻譜才能用來服務全臺的消費者,可以高速上網,這是在提升頻譜的使用效率。
余委員宛如:是,本席不懂的是,業者已經在做這件事了,為何還要用國家的錢去做呢?我們是在補貼消費者還是業者?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完全是在補貼消費者,希望有更多誘因讓消費者離開2G的頻譜,因為頻譜的資源非常寶貴,目前2G使用者所占用的頻譜若能清空,它頻譜的價值會大幅提升。
余委員宛如:了解。依據電信普及服務管理辦法,第一類電信事業市場主導者及有線電視業者要分攤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專責偏遠地區的固定通訊及上網服務。而且電信法第二十條規定,電信普及服務所生虧損及必要之管理費用,由交通部公告指定之電信事業依規定分攤並繳交至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因此,照理說,這部分應該是由業者處理。如果政府想要取回2G頻譜,一定有其他方法去監督業者做到最好,而沒有必要補貼業者吧?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這筆經費完全不是補貼業者,業者不但沒有拿到政府所補貼的錢,還加碼促進2G使用者加速升級到4G。我們希望透過政府的經費,不但加速頻譜的清空,還可以照顧消費者,因為若2G使用者於明年6月2G到期之後,政府下令關閉2G,幾十萬的消費者就會立刻沒有通訊服務。所以,我們希望在此之前,能夠平順地移轉。
余委員宛如:好,我覺得虞副主委要秉著良心說這個政策對臺灣到底有沒有幫助。
另外,在之前行政院的新聞稿中,毛前院長提到這個案子是採公私協力合作,藉由政府補助、企業加碼,提高民眾購物慾望,期望能發揮刺激內需的加乘效果。關於毛院長提到的乘數效果,請看簡報上本席辦公室所做的研究數據,依照NCC今年2月25日公告之「行動通信業務客戶統計數」所顯示,由2G升級4G的補貼政策,明顯已經失去刺激效果了。請問你們還要繼續做嗎?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補助的政策發揮了非常大的效果,就統計上……
余委員宛如:請虞副主委不要說瞎話了,剛才已經讓你看過數據,它的乘數效果已經在遞減,此政策工具已經失去效用了。我要再提醒你,這部分在法令規定中,業者本身就有在做,身為NCC的立場,應該盡責督促業者,儘速將2G轉移到4G。此外,也請你們再次慎重考量,到底補助政策還有沒有效果?因為臺灣的財政真的很不好。謝謝。
虞副主任委員孝成:謝謝委員,另外再補充一點,電信事業普及服務基金只負責固網部分,不負責行動的部分。
余委員宛如:好,了解,謝謝。接著請教陳副署長,社家署這幾年有關補助生育方面,在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實施計畫及父母未就業育兒津貼部分,已經連續四年動用第二預備金了,真是了不起的成就,應該要鼓掌嗎?我們的生育率已經很棒了嗎?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陳副署長說明。
陳副署長素春:主席、各位委員。向委員報告,因為育兒津貼是從民國101年開辦,當年剛好是龍年,出生數有22萬9,000人,是這幾年最高的。因為發放對象是未滿2歲幼童,所以只要符合條件,就是領2年,會有累積數,而103年及104年的出生數也有21萬3,000多人,這樣的需求是高的,由於原來的預算編列不足,才需要動支第二預備金。
余委員宛如:請妳看簡報所示數據,事實上,的確在2012年龍年的出生率高了很多,但我們看到政府預算動用預備金去獎勵及補助的部分,加上各級地方政府也發放生育津貼等,加總約為80億元,主席要請陳副署長回去認真考量的是,是要將這些津貼塞在第二預備金中,還是翔實地做好政策規劃?因為這些一次性補助,發一次就沒有了,我們希望公共政策所運用的公共資源是要能產生後續的影響,使大家均能受惠,事實上,以補助來刺激生育也沒有效果,顯然這個政策是無法提高生育率的,請妳回去後多加考量。謝謝。
陳副署長素春:謝謝委員。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不知外交部及財政部二位次長,是否看過本席的FB,本席今早在我的FB上提到,本屆女性立法委員人數創新高,不過也只是38%,超過三分之一罷了,女人當自強。然而女人再如何自強,在職場上,她還是弱勢,請看看會場的滿朝文武官員,越高階官員中的女性就越少,所以女性不但在升遷或職場上都非常辛苦,有時會遭受歧視或不平等待遇,還會被性騷擾,外交部長及財政部最近就曾發生個案。本席為何要提出這個問題?因為性平法早就實施了,在每個部會中都設有性別平等委員會,而且是由副首長兼召集人,雖然如此,但是你們這兩個部會都還發生這種事情,這些女性同仁,不但申訴無效,還必須自己裝錄影機或照相機自保、自行搜證,因為反映無效,她們勇敢地挺身而出,提出檢舉,經過性平會的調查之後,她們認為懲處不公,對於處理結果不服,所以只好去提告,這樣事情才會曝光。女性連在公務環境都會遇到這種情形,更不用說在民間職場了,請問二位,這兩個案子,你們是否都調查過?為何當事人不服而提告呢?先請外交部侯次長回答,你們準備怎麼處理這位男性同仁?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說明。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在去年104年9月,駐美代表處有位女性同仁提告,經過本部請法務部廉政署協助調查,確實是有言行不當之行為,所以就將男性同仁調部,並經考績委員會的討論之後,予以申誡二次的處分。但是該位女性同仁不服,提起行政訴訟。
盧委員秀燕:女性同仁為何不服?
侯次長清山:是個人認定不只有行為不當,所以就提告,這個我們也尊重……
盧委員秀燕:她覺得申誡二次的處分太小了,是嗎?
侯次長清山:我們尊重她的看法。
盧委員秀燕:申誡二次是不痛不癢的,連記小過都沒有。
侯次長清山:所以她就再提告,其後行政法院判決她勝訴。本部評議會是由九位委員組成,其中三位是外聘專業律師,採合議制,評議會認為是行為不當,所以申訴不成立。
盧委員秀燕:她勝訴之後呢?
侯次長清山:本部根據評議會的決議,提到最高法行政法院上訴,這在司法程序中……
盧委員秀燕:你們的性平會還在上訴?法院判定該女性同仁勝訴,你們的性平會還認為申誡二次的處分合理,還要上訴,如此做妥當嗎?這表示你們的性平會未發揮功能,造成當事人不服,讓當事人必須冒著隱私被揭發、遭公評的尷尬情況之下去提告,才能維護自己的權益,結果法院已經判定她勝訴,你們的性平會還去上訴,這是什麼性平會!
侯次長清山:我個人認為此案應尊重女性,但是……
盧委員秀燕:個案中的男性當事人是被申誡二次,你們的性平會還代表他上訴,與女性當事人對抗?
侯次長清山:此案經過兩個機制,一個是評議會,一個是考績會,皆為合議制,我們尊重這兩個機制的意見,目前在司法程序中。
盧委員秀燕:你們性平會的同仁是否適任是由誰決定的?本席認為外交部性平會本身就應該被調查,而且首長應該連坐,為何連在公家機關都這樣!外交部及財政部是何等部會,你們自己的高階文官性騷擾同仁,而且最後迫使當事人必須提告,你們真是丟臉丟大了,結果你們還輕描淡寫。
侯次長清山:這是少數案例。
盧委員秀燕:很嚴重!就是因為你們這種態度,認為是少數案例,不要緊,所以女性同仁為了工作,只好忍辱負重。財政部的那位同仁,一直到長官被調走之後,她才敢提告,否則她很可能在工作或考績上被打壓。請問財政部,你們怎麼處理?
主席:請財政部長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對此案非常關切並表達遺憾,首先,我們一定會保護這位同仁的權益,目前調查程序還在進行中……
盧委員秀燕:這件事情發生這麼久了,你們已經調查一、二年了,不是嗎?
吳次長當傑:我們初步……
盧委員秀燕:你們的性平會有發揮功能嗎?你看外交部的性平會做了什麼?我在今天詢問了之後,才知道他們還去上訴,真是荒謬,不但未適當處分男性同仁,還提出上訴,這上訴是什麼意思?財政部呢?你們是調查太久,調查一、二年了還沒結果,還讓男性當事人升官、加薪,讓他去擔任國營事業金服公司總經理,月薪一、二十萬,結果是性騷擾者的官越升越大、薪水領越多,這是什麼樣的性平會呢?今天因為人事總處沒來,我建議以後各部會如果發生這種事,首長應受連帶處分,因為首長沒有辦法確保女性的職場安全。
今天現場有很多部會的副首長列席,請問你的單位中有發生這種性平申訴情形者,請舉手。都沒有嗎?本席要在今天透過質詢再次強調,我們之所以在每個部會設有性平會,表示臺灣這個環境是非常惡劣的,所以不但是通過法律,還要求各部會設置,然而在設置之後,卻形同虛設,完全無法保障女性同仁在工作上的安全。經過剛才的詢答可知,有的是不關痛癢,輕描淡寫,不但不幫助女性同仁來處理案件,在法院判定她勝訴之後,還提出上訴。有的是拖了一、二年,結果是性騷擾者的官越升越大,領的薪水越來越多,在在突顯性平會形同虛設,以及政府對此事的不重視,請各部會好好地省思。婦女節才過了沒多久,女性的工作權及生存權需要被重視。謝謝。
主席:請徐委員國勇發言。
徐委員國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教石主計長,如果行政機關補助學生碩士、博士論文等各式各類的獎學金,妳會不會在主計總處將之列為機密而不讓人知道?我是指一般大學,這些學生不是「抓耙仔」,不是職業學生,不是葉武台,如果是葉武台,可能就有問題了。但若是一般學生,妳會不會將它列為機密?
主席(盧委員秀燕):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一般是不會,但我不知道是什麼案情?
徐委員國勇:再請教法務部,陳次長曾經領過獎學金嗎?
主席:請法務部陳次長說明。
陳次長明堂:主席、各位委員。有。
徐委員國勇:會不會列為機密?
陳次長明堂:沒有。
徐委員國勇:你領獎學金,會不會覺得像葉武台之類的職業學生,所以不敢跟別人說?會不會?
陳次長明堂:不會。
徐委員國勇:法務部陳次長說不會。
再請教外交部,外交部也常補助別人經費,例如國外學者回到臺灣參加研習會,臺灣的學者去參加國際法學會、氣象會議等,請問你們會不會將它列為機密而不讓人知道?他參加的會議是一般的會議,不是國防機密會議,你們會不會列為機密而不准講出來?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說明。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這是公開預算。
徐委員國勇:是公開預算嘛!因為我發現僑委會今天沒有派人來開會,所以沒有提到僑委會,我今天要特別突顯這個問題,說來這與你們三人都無關,我是要藉你們之口告訴大家,政府機關隨便將資料列為機密,不知道是以何種標準核定的,將國內一般大學的獎學金及補助學生碩士、博士論文等都列為機密,給本席這一本厚厚的資料,不知道其他委員有沒有看到,我是越看越火大,為什麼要列為機密?這是僑委會的資料,外交部比僑委會重要吧!都不會將它列為機密,僑委會卻將它列為機密,我是要藉你們之口,突顯出這個問題。從憲兵搜索案,就會看到有多少隨便列為機密的情形。好,先請兩位次長回座。
請教石主計長,關於第二預備金的動用,從審計部審計長的審計報告中發現,有很多部會每年以相同的理由,動用相同的第二預備金,如果是今年及明年都會有的項目,就請編列正常的預算,為何老是要動用第二預備金呢?有沒有這回事?審計長在今天的審計報告中提出了這個問題。妳應該不會不看審計長的報告吧?審計長都已列出你們的缺失了,為何你們不這樣編列?為何不指導他們應審慎編列預算呢?
石主計長素梅:是,向委員報告,因為籌編預算是在年度開始前,會有一段時間,大約一年……
徐委員國勇:會有一段時間,可是520就要換政府了,你們這幾年都這樣編列,表示你們在估計時浮濫,主計總處有沒有盡到責任?
石主計長素梅:當初的估計與後來實際的執行是有落差,所以才動支第二預備金。
徐委員國勇:縱使有落差,在第一年、第二年知道後,第三年也應該編列正常預算,怎麼老是在動用第二預備金?是因為它比較好用,立法委員監督不到,因為已經先編給你們了,不知道你要用在何處,等到我們回頭看時,你們已經用掉了。我們也拿你沒辦法,因為已經用掉了,還能怎麼辦?要說它違法,移送監察院彈劾嗎?你們會不會想要將它移送監察院彈劾?只要移送一個彈劾,以後就沒有人敢這麼做了,你們是不是應該這麼做?我的建議應該沒有錯吧?
石主計長素梅:編列預算時,是依當時的狀況來估計……
徐委員國勇:是呀!當時的狀況怎麼會每年都沒想到?如果每年都沒想到,就每年動用第二預備金,有這種官員是很扯的,妳所轄的各部會主計人員也很扯,這太離譜了,如果這麼沒有sense就記過呀!再無感就移送監察院彈劾。請看報告最後一頁「入出國及移民署、農業委員會、社會及家庭署等三機關,年年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等情事,經函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督促相關機關研謀改善。」,但是你們都沒有改進,第一年、第二年如此,第三年還讓他們繼續動支,不指導其編列預算,這算不算是你們的失職?如果他們還是這樣編列預算,請主計長有魄力些,就將他們移送監察院彈劾,或是依據妳的職權記個過,以後他就不敢如此了。我覺得他們與僑委會一樣離譜,僑委會不是動用第二預備金的問題,但是哪有將所有的補助都列為機密的道理?我以為這一大本有多重要,一頁、一頁翻過,越翻就越火大,因為整本都是補助學生獎學金及學術研討會機票等內容,這樣也可以列為機密嗎?
主計長,我說的有理嗎?請主計長移送一、二個吧?妳不能老是當好好小姐。
石主計長素梅:現在在籌編下年度預算,我們的同仁會再會同有關機關進一步地檢討,以覈實編列。
徐委員國勇:就移送一、二個,政黨即將輪替了,也可以給下一任一些警惕,不能再亂用下去了!因為這樣等於是你們將要用的錢隱藏在第二預備金內,意圖躲避立法院的監督,這樣有道理嗎?
石主計長素梅:第二預備金也須經立法院審議。
徐委員國勇:是有審議沒錯,但它是給你們緊急時使用,在正常預算以外,來不及思考到的突發狀況,才能使用第二預備金。但今天在審議第二預備金時,我發現到問題很嚴重,剛才唸到的部分很多,還有其他部分,我看審計長很客氣,只列了三、四頁,事實上可能還有更多。
此外,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動支第二預備金,捐助中小信保基金10億元,還有執行率偏低的問題,若是執行率低,就不要申請或分配那麼多錢,給它那麼多錢,執行率卻只有64.81%,這都是有問題的。今天我們應該將第二預備金整體的問題凸顯出來,這是主計總處該處理的問題,請主計長找出較嚴重的一、二個,移送監察院,殺雞儆猴之後,就不敢有人這麼做了。好不好?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會會同各機關……
徐委員國勇:妳有職權,有尚方寶劍就要用。以上是關於動用第二預備金的意見,謝謝。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主席:請財政部及外交部將性平委員會的名單送交主席台。
報告委員會,稍後於林德福委員發言完畢之後休息十分鐘。
請李委員應元發言。
李委員應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接續徐國勇委員所提的問題,其實這是老問題,但審計部在今天的報告中有特別提到,我希望王副審計長在此能將部門的意見再強調一下,有幾個單位連續幾年的執行率都低於40%?有幾個單位連續幾年都申請相同的經費?根據預算法第七十條的相關規定,審查報告的第一大段也是引述預算法第七十條做為法源依據,請問王副審計長,就制度面的缺失,妳有無補充意見?
主席:請審計部王副審計長說明。
王副審計長麗珍:主席、各位委員。關於第二預備金,根據預算法第七十條,有其動支的條件,不過剛才有幾位委員提到,有些機關連續三年用相同的理由動支,這可能是在預算編列或執行上可以再進一步地改善。另外,我們也提到……
李委員應元:等一下,先讓部會有機會回應,請衛福部石主秘先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石主任秘書說明。
石主任秘書崇良:主席、各位委員。因為育兒津貼與出生數有很大的關係,我們是補助二歲以下的育兒津貼及托育,所以在101年……
李委員應元:你們連續幾年都是相同的狀況,如果它已經是經常性的業務,為何不編列在經常門的預算中,而必須要用第二預備金?是一樣的業務無法預估?因為目前小孩越生越少,如果突然間生育數增加很多,以致於無法預估,是屬於原列業務突然間增加數量,就符合第二項的規定,這個我沒有話講;然而顯然並非如此。坦白說,審計部這樣做不容易,因為部門間要說出重話是很難的,一旦說出來,就表示問題很嚴重了。而審計部說的較客觀,我們說的可能較為主觀,所以我剛剛請副審計長再次說明。國家的制度要求審計部獨立審計,大家如果有不正確的做法,你們要大聲說出來,情況才能有所改善。
石主秘,審計報告中有二項與衛福部有關,一個是預算執行率40%,另一個是連續幾年都以相同理由動支第二預備金,未來是否可以檢討?
石主任秘書崇良:關於育兒部分,我們有這幾年的基礎,逐年在增編預算,但還是有所不足,不過差額越來越少了。
李委員應元:既然已經連續幾年了,為何無法說服部長,部長再說服行政院主計總處?既然是每年都動用第二預備金,就代表它是非做不可,請問是不是石主計長否決了這筆預算?
石主任秘書崇良:向委員報告,這是差額的部分。我們有編列這個預算,但是不夠,執行之後會產生差額,106年我們會把它編……
李委員應元:我知道,就像之前的居家照顧,連續幾次也都動支第二預備金,居家照顧及長期照護是目前社會的重要事項,常有鄉下一個月收入才二、三萬元的居家服務員被欠薪半年,有的是地方政府挪支,現在不再用第二預備金,已經改善了,所以本席希望現在應該不要再有類似案例了。請問石主計長,既然每年重複發生,就應該要改善,也就是說,如果是一定要做的業務,是否應該納入一般預算中?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是,現在在籌編下年度預算,我們會會同相關機關來檢討。
李委員應元:好,謝謝。請問王副審計長,還有沒有要補充?在全面性及制度性方面,相關部門的錯誤需要改善的部分,請說出一項。
王副審計長麗珍:我們在過去幾年審第二預備金時,有發現了一些缺失,除了前述以連續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以外,還有一種是在申請之後的執行率不佳,這部分我們有提出意見給行政院主計總處,總處也提出改善意見,就是從以往一申請就撥款,改為先獲行政院動支,接下來按照各部會提出的需求,再行撥款。
李委員應元:了解,請繼續落實此事。
請問石主計長,如簡報所示,補助購買節能產品符合哪一項?
石主計長素梅:第三款,因政事臨時需要。為了提振景氣,行政院提出相關措施……
李委員應元:是經濟非常差,所以才這樣做,是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景氣不太好。
李委員應元:主計總處已連續幾年不斷地調降GDP成長率,景氣不好會是臨時的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是小型開放經濟體,受到國際景氣的影響很大,所以在國際景氣波動大時,預測與實際會有較的落差。
李委員應元:我知道,這兩年妳被質疑最多的就是,不斷地調降GDP成長率,包括現在進口、出口也連續多季衰退,經濟不好、景氣不佳是可預見的,若是如此,在其他方面,例如擴大內需部分,有很多事可以做,不是只有這一項而已,因為在此時做這種補助,會讓人認為是在選舉前釋放利多。
石主計長素梅:其他的也有在做。
李委員應元:石主秘,如簡報所示,關於八仙塵爆部分,有多少是用在醫護人員?多少用在醫材?多少用在醫院?
石主任秘書崇良:醫院部分是沒有的,多是用在醫護人員,主要是醫師及護理人員的加班費及一些辛勞津貼。在醫材方面,主要在屍皮部分是8,000萬元。
李委員應元:所以,總共是多少?
石主任秘書崇良:5億多元。
李委員應元:就是有4億多元用在醫護人員。護理師一天是多少錢?專科護理師一小時是250元,是嗎?
石主任秘書崇良:是的。
李委員應元:一天不能超過2,000元嗎?
石主任秘書崇良:是一班不超過2,000元。
李委員應元:一班幾小時?
石主任秘書崇良:八小時。
李委員應元:大、小夜班有差別嗎?
石主任秘書崇良:沒有。
李委員應元:當初甚至傳出需要挪醫師津貼的一部分轉給護理人員,我覺得這說法對護理人員不公平,對嗎?
石主任秘書崇良:是的。
李委員應元:因為他們在那個階段都是同樣相當辛苦的,是日夜加班,所以我認為如果有一部分是要由醫師轉給護理人員的話,是值得檢討的,好不好?謝謝。
石主任秘書崇良:好。謝謝。
主席:請洪委員慈庸發言。(不在場)洪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德福發言。
林委員德福: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財政部吳次長,你還是兼任土銀董事長嗎?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林委員德福:在發生華南銀行房貸詐騙案件之後,土銀未來在房貸貸放款業務方面,有做出調整嗎?
吳次長當傑:從這個個案之後,土銀有進行全面清查,以及強化相關流程,並檢測所有的SOP及內部控制。
林委員德福:所以內控會要求得更嚴謹?
吳次長當傑:對,內部徵信與審查作業要更嚴謹。
林委員德福:媒體已經披露了土壤液化地區,你們未來打算怎麼做?
吳次長當傑:在土銀部分,目前並不會調整貸款成數,也不會調整利率,但在建築融資上會有所區分,九一一地震之後,由於相關法令規章已經非常完備,所以建築融資部分應該沒有什麼問題。在房貸部份,如果是九一一之後興建的房屋,我們也認為應該比較沒有問題;即使是九一一之前興建的,成數和利率目前也不會動,而是交由市場機制決定。
林委員德福:我發現在土壤液化資料公布以後,許多銀行就調低了房貸成數。以銀行的角度,當然可能有這樣的思考,但是我認為這些貸款戶其實也非常無辜,政府當然應該提供他們一些協助機制,這才是最重要的。
吳次長當傑:對,而土銀的房貸市占率最高,所以我們第一時間就表達不會調整任何條件,對於政府相關配套,土銀既然是國營銀行,也一定全面配合。
林委員德福:謝謝。
請問外交部侯次長,外交部是不是為了見證我國太平島是「島」非「礁」,是確實能維持人類居住與經濟生活之島嶼,規劃在本周邀請部分媒體登島,也包含部分本院委員同行?你們有沒有這樣的規劃?
主席:請外交部侯次長說明。
侯次長清山:主席、各位委員。有。
林委員德福:確定有吧!
侯次長清山:確定有。
林委員德福:外交部是否也邀請新科委員等人前往參訪、了解?
侯次長清山:我們規劃分階段進行,這個星期是邀請國際主要媒體,包括CNN、德通社、法新社等重要媒體在內。
林委員德福:就是重要國際媒體?
侯次長清山:對。
林委員德福:除了帶國內外媒體搭運輸機登島,有沒有委員參加?
侯次長清山:這次沒有。
林委員德福:沒有嗎?
侯次長清山:沒有。
林委員德福:時間是23日或24日,是不是?
侯次長清山:對。
林委員德福:我絕對不反對,而且支持這個行動,因為這樣可以讓國際、尤其是周邊國家了解太平島是一個島、是人類可以居住的地方,應該讓國際媒體多披露太平島不是礁岩的事實。站在外交部的立場,我也認為應該直接讓周邊國家甚至國際人士都了解。
侯次長清山:是,謝謝委員。
林委員德福:另外,日本廣島一處高速公路上周發生隧道火燒車事件,2個鐘頭以後才撲滅火勢。以我國雪山隧道為例,若發生火災事故,是由坪林消防分隊負責救援,據本席了解,內政部消防署訓練中心設有公路及隧道災害防救訓練場,請問消防署江副署長,消防署平時有沒有蒐集主要國家搶救隧道災害的案例?
主席:請內政部消防署江副署長說明。
江副署長濟人:主席、各位委員。事實上,國內長隧道滿多的,無論是雪山隧道、八卦山隧道或其他地點,我們平常就要求地方消防局要定期演習與演練。以雪山隧道來講,洞口兩端分別有新北與宜蘭消防分隊,萬一發生狀況,可以在第一時間支援、搶救。尤其是雪隧,我們還另外編組48人的自衛消防隊,這些人員會輪班派駐在洞口兩端與中間,一旦有狀況,也可以馬上處理。
林委員德福:在隧道災害搶救訓練方面,廣島案例是否有值得我國借鏡之處?
江副署長濟人:謝謝委員指導,對於這個部分,我們會再多蒐集一些資料。消防署訓練中心每年都會辦理隧道搶救訓練,訓練對象除了地方消防局之外,還包括雪隧或八卦山等隧道的自衛消防隊,這類訓練每年都會定期舉辦。
林委員德福:我希望這方面要加強。
此外,去年登革熱大流行,今年初有流感疫情,現在又有許多專家警告,緊接著會有腸病毒流行。流感有疫苗,腸病毒疫苗正由國內業者進行臨床實驗,但要到2018年才能上市,美國正在研發登革熱疫苗,同樣預計要到2018年才能廣泛應用。請問衛福部石主任秘書,政府在行政程序上有沒有辦法協助業者加速開發腸病毒等疫苗,及早讓小朋友獲得免疫力,減少發生腸病毒重症的案例?
主席:請衛福部石主任秘書說明。
石主任秘書崇良:主席、各位委員。按照過去的統計,腸病毒大概每4年會有一次大流行,今年就會碰上這種4年循環,而國內腸病毒疫苗的研發主要是由國衛院協助。
林委員德福:所以要未雨綢繆,衛福部在這方面應該研究如何防範、如何杜絕。
請問石主秘,你曉不曉得國內十大死因中,排名第一的是何種疾病?
石主任秘書崇良:癌症。
林委員德福:沒有錯,癌症連續33年蟬聯榜首。
癌症防治法第十六條規定,國家應寬列人力與經費,以確保有效推動癌症防治工作。曾經有本院委員向衛福部建議,應成立癌症防治基金,以利推動各項癌症防治工作,不過當時衛福部答復,基於已有菸害防治及衛生保健基金以及癌症防治業務,沒有新增財源可以確保新設基金之經費無虞等理由,不建議另設防癌基金。請問石主任秘書是不是也同意這樣的看法?
石主任秘書崇良:我們已經針對菸捐調整比例,特別增加癌症防治的經費。
林委員德福:所以已經從菸捐中提撥經費?
石主任秘書崇良:是。
林委員德福:近年來,登革熱、流感、腸病毒等防疫問題接續發生,社會上也高度關注,是否要成立防疫基金的討論再起,我認為,既然國內十大死因第一名就是癌症,那癌症基金就非常重要,畢竟如何杜絕、防範癌症是當務之急。因為時間到了,我下次再提問,但癌症高居十大死因之首,未來透過基金挹注杜絕癌症,我認為非常重要。
主席:現在休息。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請黃委員偉哲發言。
黃委員偉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去年也就是104年度的第二預備金動用了69億,其中使用最多的當然就是刺激消費方案,動用28億。但是刺激消費方案把這28億花完了,還是不夠,請問主計總處石主計長,今年度又動用了多少二備金?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今年沒有。
黃委員偉哲:沒有動用?
石主計長素梅:是。
黃委員偉哲:可是之前立法院才通過啊!是你們又增加嗎?還是原本匡列20億,後來增加8億?
石主計長素梅:今年沒有,就是動支104年的第二預備金支應。
黃委員偉哲:後來又追加了嗎?原本動支多少、後來又追加多少?兩個星期前,立法院剛開議時,我就提出這個問題,還請問您是不是已經花掉了,您當時告訴我「是」。那個部分大致金額是多少?總體金額是28億,還是36億?
石主計長素梅:不,這次動支的第二預備金一共是31億5,000多萬。
黃委員偉哲:用在刺激經濟方案?
石主計長素梅:對,一共31億多元。
黃委員偉哲:如果是這樣,您覺得主計總處將來還是要嚴格控管二備金的動支嗎?在您任內,或者以去年為例,您大概處理掉多少二備金,或是否決了多少二備金動用申請?有沒有數字?感覺上,動用二備金的標準是如此寬鬆,有許多不符合緊急需要,而且只是年度中原本就應該做的事,甚至有部會在匡列預算、編列預算時過於寬鬆,沒想到後來業務會這麼多,馬上就想到要動支二備金,只好引用法律,以延續性的預算額度不夠為由,申請動用二備金。我認為,部會在編列預算之初,就應該編足一點,但是就像我剛才舉例的刺激消費方案固然是新增項目,可是其必要性是受到質疑的。另外一些是原先就有的項目,可是編列額度不夠,又必須再做,所以也要動用二備金,坦白講,有很多是這兩種情形。一般老百姓認為二備金是所謂的「救命錢」,但現在動支的項目林林總總,與當初民眾「二備金是救命錢」的概念有很大的區別。還是你想告訴民眾,二備金根本就不是救命錢,基本上只是花不夠時可以再拿來花的錢?
石主計長素梅:針對二備金的動支,在預算法第七十條中列出3款,所以我們對於每一筆支出都會逐項審核,以過去5年來看,比起各機關報院數字,最後核定的數字平均減少大約58%,事實上,我們對於每一筆都會詳加審核。
黃委員偉哲:你說你會審核,至於審核標準,你也認為已經駁回58%的二備金申請,是不是?
石主計長素梅:是近5年平均。
黃委員偉哲:平均駁回58%?問題是即便只通過42%,大家還是滿有意見的。
我另外舉個例子,去年有一項大家都很關心的事件,就是含鉛水管事件,很多地區含鉛水管的汰換速度不夠快,地方政府包含臺北市政府在內,都想加快更換期程,中央也承諾要加快更換期程,結果卻沒有在二備金動支項目中看到,這個項目有在做嗎?我指的是含鉛水管的部分,經濟部有在做嗎?為什麼在二備金動用項目裡面沒有這個部分?
石主計長素梅:如果各機關原有相關預算足以執行,就不需要再動二備金。
黃委員偉哲:問題是之前大家都說不夠,進度又慢,所以才需要擬具新的方案。而且當初毛前院長也指示要加速汰換,結果就是沒有啊!
石主計長素梅:根據我們同仁的了解,含鉛水管就是用部會原有的預算在執行。
黃委員偉哲:所以毛院長宣示要「加速、加快、增加」,只是虛晃一招嘍?
石主計長素梅:不是。
黃委員偉哲:還是經濟部本身效率夠,以既有效率就可以做到?還是即便不加速、加快或增大規模,要用的錢也與後來院長裁示要加速、加快、增大規模之後的金額都一樣?請經濟部慢慢找資料,就算會後找到再提供給我也沒關係。重點在於對於這類民眾關心的問題,在二備金動支過程中反而沒有看到。
以今年來講,流感病毒疫苗又要追加採購500萬到600萬劑,經費也要增加好幾億,這個部分是老百姓關心的,所以動支二備金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剛才有十幾位委員質詢,有人指出這一點、有人指出那一點,總之都認為二備金的動用有問題。我們來總結一下您這些年來的看法,請問您擔任主計長多久了?8年嗎?
石主計長素梅:是。
黃委員偉哲:這8年來,對於二備金的動用,您覺得在法規上有哪些必須修正?一般部會只要自覺需要,又自認符合動支二備金的3個條件,就會想申請二備金,但如果能夠修法,讓一些條件更嚴謹,你們就不需要背那麼大的責任,擋掉那58%的要求。您覺得呢?您認為法規應該怎麼修?
石主計長素梅:過去幾年,對於各機關依法申請動支,我們都是詳加審核。我想由於各機關籌編預算比較早,跟實際執行時間確有落差,所以在業務推動上確實會需要預備金,現行預算法規定也是足以因應的。
黃委員偉哲:你覺得現行法規夠了?
石主計長素梅:是。
黃委員偉哲:那就要看您或是您的繼任者將來在審核二備金時能夠擋掉多少了,我覺得這當中還是有許多「人」的色彩在裡面。
此外,今年以來擺在眼前的包括年初的流感、接下來的腸病毒,還有因為最近氣溫居高不下而可能發生的登革熱疫情,請問衛福部石主任秘書,原先編列的預算夠嗎?
主席:衛福部石主任秘書說明。
石主任秘書崇良:主席、各位委員。關於流感……
黃委員偉哲:流感疫苗確定要追加了,接下來呢?
石主任秘書崇良:對。至於腸病毒防治主要還是在系統整備部分,因為目前尚無疫苗,重點還是在治療部分,但健保足以因應。
黃委員偉哲:還有環境衛生問題,你們要跟環保署配合,此外,還有增加防疫人力及衛教等需要啊!
石主任秘書崇良:比較大的還是在登革熱部分,今年還是會再動用第二預備金3億多……
黃委員偉哲:疫情嚴峻!腸病毒呢?它的病例數會比去年翻幾番?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莊副署長說明。
莊副署長人祥:主席、各位委員。每一年腸病毒的個案如果不是……
黃委員偉哲:你們剛剛提到4年的高峰。
莊副署長人祥:那是指重症部分,大概……
黃委員偉哲:輕症部分,大概大家也不會太在意。
莊副署長人祥:可能在五、六十例以上,可能也會有少數幾位死亡,死亡是我們最care的部分。
黃委員偉哲:登革熱呢?
莊副署長人祥:我們今年在動二部分會有3億左右,也會再設置蚊媒傳染病研究所,今年這個經費會有2億,已在積極設置中。
黃委員偉哲:謝謝。
主席:請蘇委員巧慧發言。(不在場)蘇委員不在場。
請鄭委員天財發言。
鄭委員天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動支第二預備金的項目裡面,有好幾件涉及到辦公廳舍部分,如外交部、法務部所屬辦公廳舍等等。根據預算法的規定,有三種情形可以動支第二預備金,規定滿寬鬆的,為因應行政部門臨時的需要。本席要再次拜託主計長,屏東瑪家鄉原住民族文化園區破破爛爛,1年1億元的預算,只能維持人事費及基本運作之用,仍有無法因應的部分,我們已經將案子送到主計總處,希望主計長能夠支持。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好。
鄭委員天財:請問曾次長是花蓮人嗎?
主席:請交通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是,我是花蓮人。
鄭委員天財:昨天中央社有一則報導,與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研究有關,研究尚未完成,消息就先出來了。該報導特別提到蘇花改,認為從蘇花改到花蓮、臺東的車流量事實上沒有想像那麼多,從而認為它的效益很低。但是,就花蓮人、臺東人的立場來看這一則報導,都認為它非常不恰當,評估方向完全錯誤。因為,第一,它是從蘇花改的角度來看從西部到花蓮、臺東的車流量,本席認為這是從西部的眼光來看事情;第二,雖然是從觀光的角度來看,但它也是從西部看蘇花改的通車,認為車流量不會很多,我們認為這樣的角度是完全錯誤的!
從花蓮到臺東這麼長的路程,就醫療來說,花蓮除了慈濟醫院擁有比較好的醫療資源,雖然還是不如西部的醫院,但是比起花蓮的光復、瑞穗、玉里、富里一直到臺東的池上、臺東市、太麻里、大武整個東海岸,花東快速道路在醫療運送上,就顯得非常重要,同樣的產業運送也是非常非常的重要。
如果從觀光來看,他們只提蘇花改,卻沒有注意到很多觀光客是從南迴或是臺東往北到花蓮。尤其現在的觀光,講求的是自由行,自由行才能真正帶動部落經濟或社區經濟發展。所以從一日遊、漫遊的角度來看,都非常需要這條公路。另外,從行政公務來看,臺東也沒有高分院,都得到花蓮。
所以這個案子還請次長及公路總局就其他委員的考量,還有花蓮人、臺東人考量的部分,一併納入評估,而不是只考慮經濟效益等等。好不好?
曾次長大仁:跟委員報告,這個案子正由公路總局做可行性評估,交通部還沒有收到他們任何的報告……
鄭委員天財:如果它送上去……
曾次長大仁:委員的意見也代表地方上大多數的意見,我們會納入整體考量,再一併處理。
鄭委員天財:再請教邱次長,土地法第十四條對土地不得私有,做了好幾款的規定,比如海岸一定限度內之土地不得私有,水道的土地亦不得私有。到底是距離海岸500公尺、1公里,還是2公里,土地法寫得不是很明確,可是內政部去年開會,想透過行政規則,可是行政規則是上級機關對下級的一個規定,怎麼能去約束一般人民的財產?何況這裡面還有很多不公平的地方,同樣是在海岸線,這裡不得私有,另外非常靠近海岸的土地又能私有,真的很不公平。而且依照行政程序法的規定,這種限制人民權利義務的最起碼要用法律,沒有錯,法律是訂了但是不明確,一定限度是多少,沒有寫!所以一定要透過法規命令才能限制人民的權利義務,這個是行政程序法所明訂,所以你回去跟地政司等相關部門要重新考量這個事情。
主席:請內政部邱次長說明。
邱次長昌嶽:主席、各位委員。是。
鄭委員天財:次長,這部分不是你主管的吧!你回去要跟主管的次長跟司長提這個事情,何況水道的規定是在水利法第八十三條尋常洪水位不得私有,結果現在你們是用第七十幾條的河川曲線,這不一樣啊!河川曲線非常寬,第八十三條才是不得私有,不能放寬到河川區域線的部分,這是違反相關的行政程序法,你們應該透過法規命令而不是用行政規則來限制人民的權益,這個部分請次長注意。
邱次長昌嶽:謝謝委員的指教,委員長期關心這個案子,後續的狀況我會跟地政司那邊瞭解跟委員陳報。
鄭委員天財: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石主計長,預備金的動用都有相關的管理辦法,在這10年內有時候我們看它的預算金額很大,你有沒有看一下這幾年預備金的動用有沒有完全符合規定,該勻支而勻支或者是沒有錢就拿來使用的情形?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第二預備金的動支每一筆都會詳加審核,必須符合預算法第七十條各款的規定,而且要在原有相關預算確實不夠的時候,才能夠動支第二預備金。
羅委員明才:去年動支多少?大概70億。
石主計長素梅:對,69.77億,將近70億。
羅委員明才:前年呢?
石主計長素梅:前年動支了70.72億。
羅委員明才:你講一下前5年的。
石主計長素梅:102年是動支74億元,101年度動支57億餘元,100年度是79億餘元。
羅委員明才:所以說第二預備金應該是有備無患,不是因為預算在那邊就把它強烈消化掉。以前有沒有因為外交有需要,就從這裡拿錢過去支付的?
石主計長素梅:剛剛跟委員報告,事實上每一筆動支都會經過詳細的審核。
羅委員明才:因為每年原本的預算裡面都是該用就用,第二預備金的意思就是準備在那邊,以備不時之需,是不是?
石主計長素梅:對,因為籌編預算跟實際執行時間有將近1年的落差,所以年度進行中各機關難免發生需要的狀況,所以第七十條有三款的規定,符合這三款的話就可以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申請的話,我們也會逐筆會同有關的部會,也會檢視它確實是在原有相關的預算無法支應的時候,才會簽報行政院核准動支。
羅委員明才:有時候是天災等特別事件的時候需要勻支,去年烏來因為颱風受到重創,請問去年第二預備金的部分,大概編列多少?實際執行了多少?
石主計長素梅:去年的第二預備金是75億。
羅委員明才:去年颱風烏來的這部分。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要查一下。
羅委員明才:淨山、防洪及橋斷、路斷的部分。
石主計長素梅:有關地方災害部分,我們會從中央特別統籌分配稅款來支應。
羅委員明才:我記得有一年有一個特別的颱風災難,是不是可以從那個地方來勻支?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會從特別統籌分配稅來支應地方有關災後復建相關經費。
羅委員明才:是。其實地方對搶救、修理等經費的看法是大水庫概念,不管是這條錢或是統籌分配稅款到了地方,該做的事還是要做,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是。
羅委員明才:可是就每個地方縣市的心態來講,能夠要越多,當然是要越多啊!
石主計長素梅:這個我們有規範,災害的話,地方依規定也有編地方的災害準備金,消防法也有規定災害發生也可以以緩濟急,在相關預算在不敷的時候,地方會報請行政院協助,我們也會會同工程會等相關機關審核後協助地方政府。
羅委員明才:我們看到第十一條就是,上次發生八仙樂園事件,中央也給予7億4,000多萬辦理相關的經費,這是地方發生事情,這個時間點中央就出手了。
石主計長素梅:對,有需要的話我們都會協助各地方政府。
羅委員明才:比如說現在天氣變化流感肆虐,在這個時間點是否可能動用第二預備金給全民施打流感,以免流感病情不斷蔓延發燒?
石主計長素梅:我想流感的部分衛福部也會做檢討,過去有需要的話各機關報來,我們也會盡力協助。
羅委員明才:這些所有列出來的項目,本席覺得不是很實在,比如交通部主管3億7,500萬,觀光局本來每年都有固定的年度預算,我想請教,交通部花了3億7,000多萬是花在哪裡,有沒有實質的成效?
石主計長素梅:成效部分可以請交通部做說明。
羅委員明才:請交通部說明。
本席要提醒主計長,像人事費不敷數部分,第十三項花了4億7,000多萬人事費用的支出,人事費本來在編制裡面都應該有的,怎麼會……
主席:請交通部曾次長說明。
曾次長大仁:主席、各位委員。是,委員非常關心去年我們申請3.75億,這部分是分別來做所謂的觀光支應消費,主要是在去年11月到今年2月29日間有補助37.5萬人次的旅遊補助。
羅委員明才:是3億7,500萬。
曾次長大仁:3億7,500萬是它的金額,它的人次是三十幾萬的人次。
羅委員明才:你們人次該補助的經費,本來就在你們的年度預算裡面都有寫了。
曾次長大仁:這是額外要用來刺激經濟,是政府動用第二預備金的部分。
羅委員明才:問題就在這裡,「額外」是誰來規定額外?很多項目我也可以說是額外啊!比如,我們地方要辦理自行車道推動觀光,每次推動都沒有錢,還有一些學校光線不足,藝文場所不足,因為經費不夠,我也請主計長特別幫我編,可以這樣編嗎?
曾次長大仁:因為去年下半年經濟非常的不好,希望透過一些刺激消費的方式來提振經濟。
羅委員明才:為了要刺激經濟,你們可以動用第二預備金嗎?
石主計長素梅:景氣不太好,行政院推出消費振興措施,各機關原本預算無法支應的部分,就會申請第二預備金來支應。
羅委員明才:第二預備金的主要義涵是有備無患,在遇到問題時,中央可以趕快去推動,可是也不能變成中央的小金庫,比如經濟不好就可以動用這筆錢等,請問是誰說了算呢?
石主計長素梅:行政院會審核……
羅委員明才:是行政院的誰說了算呢?何況也沒有受到國會的監督!
石主計長素梅:第二預備金會送立法院審議。
羅委員明才:這是先斬後奏,我們最後才會看到,比如在105年才發現到這些科目,於104年審預算時並沒有看到啊!
石主計長素梅:事實上,第二預備金就是……
羅委員明才:你們要將第二預備金的精神及義涵說清楚,包括人事不足的部分,你們可以勻支,還有要促進觀光也可以用到,因此這筆錢可說是沒有監督就先花在前面了。如果花得妥當,並能接受大家的檢驗,而且是合理花用就無所謂了,最怕的是變成一個小金庫。
石主計長素梅:每一筆都會詳加審核。
羅委員明才:比如給紅包,或是選舉到了就去綁樁等。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每一筆都經過詳細的審核。
羅委員明才:本席希望這個制度要做好,何況制度也不能因人而異,必須有一個準則讓大家可以遵循。
石主計長素梅:是,已經有相關的法規。
主席:請吳委員思瑤發言。(不在場)吳委員不在場。
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首先,針對經濟部辦理消費提振措施動用第二預備金,總計是16億多,這次的費用占所有已動支第二預備金的比例是多少呢?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您是問16億占69億的多少呢?
陳賴委員素美:大概是四分之一左右。
石主計長素梅:是。
陳賴委員素美:動支第二預備金必須符合預算法的第七十條,你們在104年辦理的消費提振措施,到底是符合本條的哪一項呢?
主席:請經濟部卓次長說明。
卓次長士昭:主席、各位委員。第七十條第三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陳賴委員素美:確定嗎?還是依「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呢?
卓次長士昭:對,就是第三款。
陳賴委員素美:綜觀本年度行政院申請第二預備金的狀況,許多部會都以經費不敷做為動支的原因,這顯示出你們的規劃不完善,為什麼會有那麼多規劃不完善而動用到第二預備金的狀況呢?
卓次長士昭:這不是規劃不完善,而是去年國際及國內的景氣都非常不振,為了提振經濟、擴大消費及生產,我們才決定提出消費提振措施,並推動補助購置節能產品的案子。
陳賴委員素美:2008年因金融海嘯造成消費緊縮效應,當時行政院舉債新台幣858億,全國發行每人3,600元的消費券來刺激消費,您還記得這件事情嗎?
卓次長士昭:我記得。
陳賴委員素美:當時發行消費券對國內的經濟有什麼幫助?
卓次長士昭:是不是請國發會來說明?
主席:請國發會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明蕙: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消費券的發放,依我的印象在2009年大概提振了0.5%的GDP。
陳賴委員素美:國內生產毛額只增加363億元,可是國家的舉債是858億,成效好像不是那麼好!
吳處長明蕙:2008年第4季的民間消費是負成長的,2009年1月18日發放消費券之後,那年民間消費從第1季就開始慢慢轉好,因此還是發揮了一定的效益。
陳賴委員素美:從2008年到2014年在馬總統執政之下,我國的經濟成長率,2008年因經濟海嘯而發行消費券,請問經濟提振方案何時才會啟用呢?2010年的經濟成長率是10.63%,但在2011年卻降為3.8%,此時為什麼沒有推出經濟提振方案呢?
吳處長明蕙:那時是遇到歐債危機,我們有另外的方案也是有關經濟提振,但是並沒有發放消費券。
陳賴委員素美:從這幾年的經濟成長率來看,為什麼會選在2015年提出呢?
吳處長明蕙:去年推出消費提振措施,剛才次長也有提到,因為國內的經濟狀況與原來的預期有一點落差,因此希望透過這種方式讓民間的消費可以維持住。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在此要告訴各部會,只要是正確的作法
,且對國家社會及民眾都有幫助的話,我相信所有的立委都會同意的。然而你們選在立委及總統選舉時提出,這會讓人聯想到你們是否採取一種特殊的手段來做選舉上的考量呢?
吳處長明蕙:絕對沒有,這是考量到經濟上的需要,而消費提振措施也只延長到6月底而已,原本預計做到2月底,後來因民眾的反映很好,加上一些措施需要加碼及更長的時間來實現,所以我們就延長到6月底,這與選舉無關,純粹是經濟需求面上的考量。
陳賴委員素美:2009年消費券花了那麼多錢,效益卻只有363億,此次消費提振措施對我國經濟又有何具體提升呢?
吳處長明蕙:我們估計可以提升0.1%的GDP。
陳賴委員素美:目標就只有這樣嗎?
吳處長明蕙:消費提振措施的預算是50.8億,金額並不是很大,希望透過政府補助讓民眾也能掏出錢來購買,如此也可以刺激消費。
陳賴委員素美:本年度行政院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的狀況,許多部會都以經費不敷做為動支的原因,本席看到警政署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生生活津貼及主副食或衛福部底下等動支之內容,理應在年度總預算時提出,可是我看不懂為什麼不屬於業務內容部分,會忽然增加這樣的項目出來?針對這部分,請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跟委員報告,籌編預算到實際執行,是有時間上的落差,所以年度進行中,各機關只要符合第七十條第三款要件,就可以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這些每一筆我們都會逐項審查,也在相關預算確實不夠時,行政院才會核准動支。如果針對個案委員有需要,我們可以請相關部會說明。
陳賴委員素美:本席認為應該是相關業務內容,業務量才會增加,不屬於的部分,怎麼會突然增加?對此,我還是很有疑問,因為我希望各部會編列的預算,一定要經過立法院審議,我不希望預備金成為各個部會的小金庫,讓大家方便挪來挪去運用,我覺得這樣是很不好的。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啦!剛才委員關心警專問題,因為報到率達到90%,比以往的平均報到率70%高出很多,所以才會不夠,因此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陳賴委員素美:請以後改進。謝謝。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質詢以及備詢的官員非常多,又是禮拜一,大家工作都很忙碌,因此主席徵求大家同意,我們把下午2點30分的會議提前到中午繼續開會,中午不休息,一直到整個會議結束為止,大家有沒有意見?如果沒意見,我們現在就發放便當,也請大家不要客氣,在不影響會場秩序情況下,請大家就原位用餐。
請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發言。(不在場)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不在場。
請林委員俊憲發言。
林委員俊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持續剛剛幾位委員關心的議題請教主計長,第二預備金居然拿來投入所謂的刺激消費,想要用政府補助方式來提高民眾購物意願,是不是?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是。
林委員俊憲:如果要做這樣的事,為什麼要用第二預備金?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去年景氣不太好,所以國發會會同各部會提出消費提振措施,相關機關原有預算不敷的話,就報行政院申請動用第二預備金。
林委員俊憲:去年景氣不好是很早就知道的,從第一季開始,就不斷下修經濟成長率,到最後甚至保1都保不住,剩下零點幾,我都很質疑,如果不是美化數字,去年……
石主計長素梅:絕對不會美化數字。
林委員俊憲:去年搞不好是負成長。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是據實反映。
林委員俊憲:你說沒有政治性考量,本席不相信。為了去年的選舉,為了馬英九總統的面子,所以你們要刺激消費,用第二預備金……
石主計長素梅:消費提振措施與選舉無關。
林委員俊憲:我覺得很不妥。刺激消費措施有沒有效,是可以檢驗的,但是你們不應該動用第二預備金。
石主計長素梅:只要符合第二預備金動支條款,經過審核之後……
林委員俊憲:第二預備金動用條款其實幾乎不設限,你不要老是說符合動支條款,當然是合法,不合法你們敢用嗎?
石主計長素梅:對!所以這是……
林委員俊憲:但合法是不夠的,第二預備金是因政事臨時需要,可以增加計畫和經費,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是。
林委員俊憲:所以任何解釋幾乎都是包山包海,你當然可以動用第二預備金。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籌編預算到實際執行是有時間上落差,所以如果有需要,就可以動支第二預備金。
林委員俊憲:就是為了政治上的需要!
石主計長素梅:這不是政治考量。
林委員俊憲:執行後,有沒有效果?經濟部在節能產品上,花了10億多,是不是?
主席:請經濟部卓次長說明。
卓次長士昭:主席、各位委員。一共花了16億。
林委員俊憲:那表示後來有追加5億,是不是?
卓次長士昭:是,第一次是10億多,第二次追加5億。
林委員俊憲:5億是什麼追加的?
卓次長士昭:12月底。
林委員俊憲:今年追加多少?
卓次長士昭:今年沒有。
林委員俊憲:這個計畫還在進行嗎?
卓次長士昭:2G到4G部分,會到……
林委員俊憲:聽說會延長,是不是?
卓次長士昭:會到6月30日。
林委員俊憲:延長到6月30日,那會不會用到今年的第二預備金?
卓次長士昭:不會。
林委員俊憲:確定不會?你不可以用到今年的預備金喔!今年有政黨輪替問題,新政府認不認同這個政策,你們也不曉得,怎麼可以延長到6月底?
卓次長士昭:有一點可以確定的是,我們不會用到今年的第二預備金。
林委員俊憲:追加的5億用完就沒有了,是不是?
卓次長士昭:對。
林委員俊憲:所以16億就可以全部解決?我也不知道你們是怎麼算的,但其實你們所謂的刺激消費,誠如剛才有人提及的,消費券發了700、800億,都不見得有什麼效果,你花這十幾億會有什麼效?什麼作用?只是浪費非常寶貴的第二預備金資源!就好像2G手機升級為4G,執行率就很差,現在好像不到一半,是不是?
卓次長士昭:65%。
林委員俊憲:也是很不好看,只是浪費這些寶貴的第二預備金資源!另外,今年我們臺南發生很不幸的地震災害,讓我們看到消防弟兄的勇敢與奉獻,他們冒著生命危險去搶救別人的生命,但他們的裝備嚴重不足,問題也就凸顯出來。去年你們動用1億多元的第二預備金補充各縣市的消防設備,是不是?
石主計長素梅:是。
林委員俊憲:主要是補助哪幾個縣市?
石主計長素梅:這部分請內政部說明。
主席:請內政部邱次長說明。
邱次長昌嶽:主席、各位委員。內政部補充說明,這項補助經費,全國各縣市都有。目前執行的狀況,大概只剩下臺南市還沒有完成配置,其他縣市都已經完成了。
林委員俊憲:只有臺南市還沒有完成,剛好震災就發生在臺南。
邱次長昌嶽:是,不過目前已經在驗收階段。
林委員俊憲:臺南市補助多少?
邱次長昌嶽:1,800多萬。
林委員俊憲:基隆市補助多少?
邱次長昌嶽:細目部分,容我會後再向委員報告。
林委員俊憲:主計長,去年全國1億多的消防設備補助,也是動用第二預備金,是不是?
石主計長素梅:是。
邱次長昌嶽:報告委員,基隆是238萬。
林委員俊憲:補助消防設備1億多元,執行率也很差;臺南地震是今年發生的,去年已經動支第二預備金,為什麼臺南市的消防設備經費還沒有給它使用?地震發生時,我們發現基隆市搜救隊的器材非常破舊,不僅救災服裝不齊,救災基本工具如電動中小型破壞器具更是嚴重不足,經費為什麼不能多要一點?正式計畫有其先後順序,這麼寶貴的經費一定要用在刀口上,以消防來說,如果沒有發生災害,我們還不知道在第一線出生入死的消防弟兄們是這麼樣的辛苦、可憐,基隆消防人員連救災服裝都不整齊,臺南好不容易爭取到1,800萬元,也還未執行。為了刺激消費,為了讓馬政府的經濟成長率可以保1,你們在節能家電設備方面就花了10幾億元,請你們好好去比較!
所以本席要說,你們濫用第二預備金,沒有花在緊急必要的工作上,沒有用在刀口上……
石主計長素梅:第二預備金沒有濫用,每一筆都經過詳加審核……
林委員俊憲:你只說一個「合法使用」,它當然合法,只是你這個規定合乎政治需要,幾乎是包山包海,隨便你們使用……
石主計長素梅:每一筆都會經過審核。
林委員俊憲:請用在該用的地方,你們可以去比較看看:全國的消防設備才補助1億多元,可是節能電器設備花10億不夠,還追加了5億多,請問有什麼效果?
石主計長素梅:每一項都有它的需要。
林委員俊憲:請你們去比較對人民、對國家社會的必要性!
石主計長素梅:消防設備我們也有動支第二預備金……
林委員俊憲:你們那個刺激消費計畫不能動用到今年的預備金。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動用今年的預備金。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呂委員孫綾及鄭委員運鵬皆不在場。請陳委員宜民發言。
陳委員宜民: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104年的第二預備金,衛福部疾病管制署動支了兩億多元,主要用在登革熱的防疫上,其中一般行政費用為1,001萬元,防疫業務2億9,000多萬元。你們的資料提到辦理登革熱緊急防治及應變,包括病媒蚊的抗藥性及監測、推動登革熱NSI(快篩)以及各縣市清除孳生源。各縣市清除孳生源的預算為何是由疾管署來申請,這不是環保署的業務嗎?
主席:請衛福部石主任秘書說明。
石主任秘書崇良:主席、各位委員。這個問題可否請莊副署長來說明?
主席:請衛福部疾管署莊副署長說明。
莊副署長人祥:主席、各位委員。每一年我們大概編列人力方面的預算,請他們調查病媒蚊密度……
陳委員宜民:所以是環保署拜託你們?
莊副署長人祥:也不是。
陳委員宜民:環保署自己沒有預算嗎?他們每年不都有一個登革熱病媒孳生源的清除計畫?你們申請第二預備金來幫他們編預算,難怪環保署都不把這個問題當作一回事。104年度,你們一共申請了兩次,10月19日動支1億4,210萬元,兩個星期後,又動支了1億4,005萬元,為何不一次申請,而要分兩次?
莊副署長人祥:第一次先給臺南有4,200萬元……
陳委員宜民:給了臺南1億4,000萬元?
莊副署長人祥:第一次給了4,200萬元……
陳委員宜民:可是你的資料寫1億4,200萬元,兩個星期後,你們又動支1億4,005萬元,所以數字錯誤?請問主計長,怎麼會發生這麼奇怪的事情?這中間差了1億!為什麼到了10月才在處理這一塊?疫情不是在6月、7月的時候就達到高峰?
莊副署長人祥:疫情部分,臺南是到9月,高雄則一直到11月……
陳委員宜民:你們提出這樣的申請之後,是行政院哪個單位同意你們的?
莊副署長人祥:一開始,臺南的疫情比較嚴重,我們立刻針對臺南部分先做了一次,第二次是針對高雄……
陳委員宜民:所以你們這個部分是數字錯誤?第一次是4,200萬元,第二次是2億4,600萬元?
莊副署長人祥:對。
陳委員宜民:主計長怎麼會讓這種錯誤的資訊送到立法院?整個報表資料是錯的!你說10月19日只有4,000萬元,10月28日才動支2億?請你們查清楚之後,再送資料給我。
莊副署長人祥:應該是說第一次給臺南6,300萬元……
陳委員宜民:你剛剛說4,000萬元,現在又變成6,000萬元?事實上高雄前年就有疫情,當時你們申請的第二預備金有多少錢?103年度你們向第二預備金申請了1億元,其中4,000萬元用在登革熱,6,000萬元用在伊波拉病毒。請問臺灣有流行伊波拉病毒嗎?103年度你們只花4,000萬元,104年度卻花了2億4,000萬元?兩者真的不成比例!
莊副署長人祥:伊波拉部分是用來做整備,各醫院……
陳委員宜民:整備就要花6,000萬元,你們是散財童子嗎?本席認為,衛生福利部尤其是CDC在經費核銷、管考方面,還有在申請第二預備金的時候,都必須做全面性的檢討。本席要求你們提供本院更詳細的實施計畫內容、各縣市支用情形及辦理成效。你們給臺南市6,000萬元,給高雄市多少錢?
莊副署長人祥:7,000多萬元。
陳委員宜民:高雄市的疫情比臺南市嚴重許多,人數也比臺南多?
莊副署長人祥:臺南有2萬2,000多人比較多,高雄市是1萬9,000多人。
陳委員宜民:可是高雄市在前一年也很嚴重啊!環保署以平常計畫做支應,疾管署卻要幫忙申請經費,撥過去給他們用,極不恰當,本席強烈要求你們應該各盡職責去編列預算,部、署之間還在互通有無,這樣是不對的。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陳委員歐珀、黃委員秀芳、徐委員永明、孔委員文吉、蔡委員易餘、蔣委員乃辛、林委員昶佐、吳委員焜裕、鍾委員孔炤、葉委員宜津、黃委員昭順、李委員彥秀、陳委員怡潔、管委員碧玲、呂委員玉玲、王委員育敏、王委員惠美、劉委員建國、李委員俊俋、李委員昆澤、蘇委員震清、趙委員天麟、蘇委員治芬及蕭委員美琴均不在場。陳委員亭妃、莊委員瑞雄及許委員淑華改提書面意見。
請費委員鴻泰發言。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很多官股銀行希望增資,記得曾銘宗委員在擔任金管會主委的時候,也鼓勵我們的銀行去打亞洲盃;打亞洲盃的話,資本額就要夠大。去年我曾經幫忙臺銀、土銀,讓他們的獲利可以保留在銀行裡面當作資本公積,增加它的資本額,第一銀行、兆豐銀行也都增資過,彰銀最近也要增資,它的資本額是900億,在官股銀行裡面,規模算是小的。過去台新銀行曾想要併掉彰銀,如今針對彰銀的增資案,次長認為該怎麼處理?
主席:請財政部吳次長說明。
吳次長當傑:主席、各位委員。首先要跟委員報告,這部分屬於銀行公司治理事項,充實資本一直是銀行提升競爭力必要的條件。彰銀這次的提案是要在章程裡面做一些修正,因為它的資本額若是不夠大的話,未來縱使盈餘轉增資,空間也不夠,所以這次要先將章程提高,等股東會將章程修正通過後,未來要以何種方式增資,包括現金或盈餘等等,都還是由未來的董事會去討論。
費委員鴻泰:未來的董事會多久以後會做這個決定?
吳次長當傑:首先章程要先在股東會通過,明年股東會通過之後,就依照他們治理的事項,在董事會裡面決定要用什麼方式來增資。我想這部分對所有股東都有幫助。
費委員鴻泰:請問次長,要到幾月份,董事會才會通過?
吳次長當傑:這部分要先經過今年的股東會通過。
費委員鴻泰:股東會大概在幾月份召開?
吳次長當傑:一般來說是6月份,至於個案部分會在哪一天,我們還不知道。
費委員鴻泰:一般的股東會大概都在6月份,5月20日政府就要換人了,蔡英文女士領導的新政府裡面,有很多人與台新關係很好,到時候行政院會不會就直接告訴財政部,通知彰銀團隊不要增資,如果發生這樣的事情,對彰銀會有什麼樣的影響?工會一直希望政治力不要去影響到這個案子。為了彰銀的永續發展,次長認為這個增資案有沒有它的必要?
吳次長當傑:跟委員報告,這次完全是由彰銀自己提出來要增資,財政部並沒有去主導。這是第一點報告。
第二、增資是強化它的競爭力,這也是所有銀行想要永續經營的一個必要條件,未來如果有任何不同聲音,我想是由彰銀這邊提出各種不同的……
費委員鴻泰:次長提到一個重點─公司治理及競爭力的問題,本席也就不為難次長,只想利用這個機會,呼籲蔡英文女士日後所找來的行政院長、財政部長,不要把你們的手伸進彰銀的公司治理,而影響到它的經營。
吳次長當傑:是。
費委員鴻泰:國庫署署長也在座,請把我的話帶到。
吳次長當傑: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周委員春米、賴委員瑞隆、姚委員文智、周陳委員秀霞、高委員金素梅、許委員毓仁、何委員欣純、徐委員榛蔚、蔡委員適應、張委員麗善、鄭委員麗君、尤委員美女、邱委員志偉、林委員為洲、陳委員瑩、林委員淑芬及江委員啟臣均不在場。
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根據主計總處的資料,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已連續4年動支第二預備金,包括建構托育管理制度及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請問這兩個計畫是依據預算法第七十條第幾款的規定來申請?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依據第二款。
江委員永昌:第二款是「增加業務量」,你們如何判斷它當時提出申請,是根據第二款規定?為何是業務量增加?
石主計長素梅:因為實際人出生數有增加。
江委員永昌:應該不是這樣子吧?其實建構托育管理制度104年的計畫預算與後來的決算,是18億與17億,數字相當接近;至於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部分,從101年到107年,其實每一次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所提出的計畫預算,一開始的預算跟最後的決算數字都非常接近,101年的預算是39.6億,決算是39.8億;102年的預算是49億,決算是49.21億。他們在編預算的時候,你們主計總處把它匡住了,不讓他們編那麼多,之後你們又違背自己寫的要點,讓他們從第二預備金變成其業務支出。我看起來是這樣子啊!
石主計長素梅:我請社家署這邊跟您報告一下。
主席:請衛福部社家署陳副署長說明。
陳副署長素春:主席、各位委員。我說明一下,這個……
江委員永昌:你的說明早上我聽過了,我要問主計長。
主計長,難道每年一開始的時候,你都不知道衛福部所報的真正的計畫預算是多少錢嗎?都是你們這邊匡住了嘛!衛福部自己要知道,今天我幫社會及家庭署講話,你們一開始就應該編列這麼多、預估的也是這麼多,你們就照編,要求主計總處讓你們照這樣做就對了。結果你們不是!今天就第二預備金來這裡報告的時候,你們還要幫主計總處說好話,明明就是他們把你們的預算給匡住了,不讓你們編列實質的預算,但後面在總預算審查、衛福部預算要統刪的時候又開後門,針對這兩個計畫並沒有做任何刪除,讓衛福部可以用第二預備金來補充業務預算不夠的部分。這是實在話嘛!為什麼上台來不講實在話、要欺騙呢?
石主計長素梅:籌編預算到實際執行是有時間上的落差……
江委員永昌:沒有時間上的落差!
石主計長素梅:時間上是……
江委員永昌:他們每年度一開始就告訴主計總處其應該編的計畫預算內容,跟最後的決算數幾乎都一致,只是你們先把預算匡列住了、先叫他們減,後面才用第二預備金去補給他們。那就第二預備金不要編75億那麼多,減下來的金額,直接讓他們在實質業務預算上能夠編足,這才是正確的!
石主計長素梅:以這幾年的經驗,現在在籌編106年度的預算……
江委員永昌:主計長,到今天你還要說是因為每一年未就業父母或是托育機構的變動情形很大,表示他們的業務沒有做好嘍?事實上不是,他們每一次的計畫預算,一開始報給主計總處的所需經費數都是正確的,是你們不讓他們編那麼多!
石主計長素梅:現在在籌編106年度的預算,本總處會會同相關部會、衛福部來檢討編列。
江委員永昌:如果主計總處真的認為衛福部不該編那麼多的話,那就照你們自己的要點去做啊!「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是主計總處自己訂的,要避免每年用相同的事由去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這些都是累犯,到底是他們的業務計畫沒寫好、預算浮編,還是錯編,不然你們就照自己的規定,不要讓他們這樣子編啊!可是為什麼他們來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的時候,金額申請得那麼準,又回到年度一開始的時候所要用的計畫預算額度。你們這是在玩數字遊戲啊!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啦!目前在籌編106年度的預算,本總處會會同衛福部來檢討編列。
江委員永昌:今年是105年,有關建構托育管理制度,當時他們希望4年的計畫編將近18、19億左右,你們還是叫他們編14億。因為今年他們只有編14.6億,今年你們還會再核定、同意給他們第二預備金,以支應不夠的業務經費嗎?父母未就業部分,從101年至107年他們都估計得很接近,今年預估要47.2億,結果在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方面,衛福部還是只有編44億,也不敢跟主計總處去主張。你們敢保證今年度的第二預備金仍然會通過,以補業務經費不足之處嗎?你們敢保證嗎?現在新舊政府在交接耶!主計長怎麼還會認為520後的新政府一樣會用相同的見解去看待預算法第七十條!不管是臨時需要、事實需要還是增加業務,萬一新政府跟你的見解不同,這兩樣計畫不是開天窗了嗎?
石主計長素梅:預算法有明定,第七十條有三款,每一筆動支一定要符合條件,會詳加審查。
江委員永昌:主計總處自己有沒有規定,不要連續以相同的理由用第二預備金做為業務支出?
石主計長素梅:是,希望避免……
江委員永昌:你們自己訂規則、自己又破壞規則,又拿預算法那三款來做最寬容的解釋,錯不在你在誰!
石主計長素梅:希望能避免。當然一方面,我們現在在籌編106年度的預算……
江委員永昌:第二預備金不用編那麼多嘛!假如第二預備金都是用在業務費,當時你們就讓各部會、機關編足,因為他們在試算的時候,業務費加上第二預備金,他們估得非常精準、一致!但主計總處一開始給他們匡了一個最上限,不要讓他們的預算看起來好像編很多,本席不明白這是什麼道理!
石主計長素梅:籌編預算的時候,事實上會有很多的考慮,何時來編,現在……
江委員永昌:那你們的要點是寫假的嘍?
石主計長素梅:不會,現在在籌編106年度的總預算,本總處會會同衛福部再加檢討編列。
江委員永昌:我先問你,你剛剛還沒有回答我,今(105)年衛福部關於托育管理制度、父母未就業家庭育兒津貼的預算仍然沒有編足,今年會動用第二預備金給他們做為業務支出嗎?
石主計長素梅:這要看他們實際執行的結果,需不需要……
江委員永昌:如果看實際執行,就破了你們的規定,連續幾年都以相同理由用第二預備金支應。你還是會讓他們去支應嗎?
石主計長素梅:這真的還是要看衛福部實際執行的結果……
江委員永昌:會不會?
石主計長素梅:有沒有需要……
江委員永昌:你也無權啦!你知道為什麼嗎?因為520新舊政府要交替了……
石主計長素梅:是,沒錯,尊重新政府的決定。
江委員永昌:萬一新上任的政府對於過去預算法第七十條這三款在那邊糊弄、數字繞來繞去覺得不妥的話,那今年這兩樣計畫就開天窗了、會影響到多少人!我認為這不是衛福部沒做好,他們做得很好、算得很精準,是主計總處的問題,你要不要檢討?我想你該為這個做檢討。
石主計長素梅:有需要的應該就會核准動支,行政院……
江委員永昌:我認為你應該為這個做檢討。我跟主席要求,不得連續以相同理由用第二預備金去支應業務,這是主計總處自己訂的規定,而且他們不斷地引用預算法第七十條去縱容,有互相矛盾及違背之處,我覺得這個需要有一份報告,讓大家知悉。為什麼主計總處總是這樣玩數字遊戲?以上。請主席裁示。
主席:請主計總處提供報告給本聯席委員會的委員。
石主計長素梅:謝謝。
主席:請張廖委員萬堅發言。(不在場)張廖委員不在場。
第一輪登記發言的69位委員都已經詢答完畢。因為劉委員建國剛才有登記,但是因為跟其他委員會詢答的時間重疊,現在他請求發言,所以我們是不是給他5分鐘的詢答時間?
請劉委員建國發言。
劉委員建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計長,可不可以簡單再跟我們說明一下第二預備金的主要用途是什麼、依據什麼法律?愈簡單愈好。
主席:請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說明。
石主計長素梅:主席、各位委員。預算法第七十條有三款,可以動支的情形包括「一、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致原列經費不敷時。二、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三、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
劉委員建國:第一款及第二款統統叫做「原列」計畫費用,第三款是「因應政事」,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是。
劉委員建國:消費提振措施也屬於「因應政事」的範圍,可以這麼說嗎?
石主計長素梅:我們引用的是第三款。
劉委員建國:對,它還是在這個範圍裡面嘛!
石主計長素梅:是。
劉委員建國:接著是預算法裡面如果有明確規定,也可以把消費提振措施放在這個範疇裡面,其實有時候就預備金的功能,反而不照優先順序排列,到時候不夠使用,total的排序比例上,從第三款跑到第一款的比例占得更多,你覺得這樣有道理嗎?我講的意思,你了解嗎?第一款及第二款是「原列」計畫費用,第三款是「因應政事」,在「因應政事」部分的比例都高過於第一款及第二款,長久以來,在你當主計長還是以往的主計長任內,處理第二預備金的動支有這樣的情況嗎?
石主計長素梅:每一筆動支都會經過詳加審核,並不會因為它是屬於第一款、第二款才可以動支,事實上還是要看它的情形……
劉委員建國:我知道,我是要請教,你當主計長任內,還有以往的主計長,在整個動用預備金的過程裡面,有這樣比例相差很大的情況嗎?比如因為政事而動支的情況,它的比例高過於第一款、第二款非常、非常多,有嗎?
石主計長素梅:從98年看起來,在100年度的時候,第一款的部分是24億多,第二款的部分50億多,第三款的部分是3億多,就是每一年的情況不太一樣。
劉委員建國:我跟你要這10年的數字就好,好不好?對於這10年來第一、二、三款的動支情況,將資料提供給聯席委員會的委員做參考,好不好?這是第一點。
石主計長素梅:好。
劉委員建國:第二點,消費提振措施實施至今,國家已經投入多少錢?
石主計長素梅:總共需要50億餘元……
劉委員建國:國發會的統計是50.9億,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對,動二的部分是31.5億。
劉委員建國:當時應該是毛前院長決定的,對不對?
石主計長素梅:是。
劉委員建國:說會有效提高GDP0.01%,有嗎?
石主計長素梅:對不起,必要的話,可以請國發會說明。
主席:請國發會經濟發展處吳處長說明。
吳處長明蕙: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當初的估計是這樣的,可以提振GDP0.1%。
劉委員建國:有嗎?
吳處長明蕙:之前主計總處公布今年跟去年GDP預測的時候,我們討論的結果,我覺得應該是離這個目標不遠。
劉委員建國:主計總處在1月29日公布,依據去年第四季及全年GDP概估統計,受到出口及民間消費不如預期的影響,第四季GDP仍為負成長0.28%,低於原先預期的成長0.49%,全年的GDP成長率僅剩0.85%,較前一次下修1.06%,減少0.21%,是近6年來表現最差。你說可以到達預期?
吳處長明蕙:沒有,我的意思是說,其實整個消費提振措施……
劉委員建國:國內的生產毛額,說是可以增加到154億,有達到嗎?
吳處長明蕙:我們的預估是可以達到197.8億,應該可以達到這個目標。
劉委員建國:就你們跟主計總處計算方式的差異,你也給我們一個表格,好不好?你這樣說,我算不出來。
吳處長明蕙:其實這個不太一樣,主計總處預估的數字……
劉委員建國:我不管你們一樣還是不一樣,你就把差異表提供給我們做參考。
吳處長明蕙:好,沒問題。
劉委員建國:我們會回去好好的研究、學習,再找時間跟你就教。
主計長,當時經濟部有辦理一個補助購置節能產品實施計畫,也是在這個措施裡面,毛前院長在任的時候是說要從石油基金去支應,怎麼後來又跑到第二預備金,這是什麼狀況,簡單說明一下好不好?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呂副局長說明。
呂副局長正華:主席、各位委員。節能是在能源局……
劉委員建國:我先問主計長知道這個狀況嗎?
石主計長素梅:整體來說,各機關原有相關預算,或者是基金能夠支應的,就先由那些部分支應,至於有不夠的部分才會動支第二預備金。
劉委員建國:你們在11月9日就已經發布,16億3,600萬原則上就是要用石油基金支應嘛!後來為什麼跑回到第二預備金去了?
主席:請經濟部會計處張處長說明。
張處長信一:主席、各位委員。整個來講,除了振興經濟之外,其實還是為了能源產業,因為它有節能效果,是由「石油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來處理,所以本來就是要用石油基金的部分來做,可是因為石油基金的費用是跟民間的油公司收錢進來,過去收的錢沒有再繼續多收,錢不夠,才會動用第二預備金。
劉委員建國:所以毛前院長亂講,搞不清楚狀況,你們的錢收不夠,他還宣布要從石油基金動支。他們不會體恤下屬的辛苦,所以下屬提供的訊息跟他所宣布的完全不同,這樣是毛前院長的錯……
張處長信一:不是,我們都有特別……
劉委員建國:最終變成主計長還要從第二預備金去動支。
張處長信一:不是,本來就是要給石油基金做,只是它的錢不夠,所以需要由……
劉委員建國:對,不夠嘛!
張處長信一:我們都有反映訊息……
劉委員建國:他們沒有掌握,他就不應該這麼講嘛!他們應該跟你們問清楚之後才可以對外宣布,對不對?16億多耶!要用第二預備金,占了五分之一!對吧?針對5年內石油基金的支應狀況,收支對照表、明細表,也麻煩你提供給本聯席委員會做參考,謝謝。
我是要凸顯一個問題,第二預備金是救命金,以前我當過代表、議員,對於這種錢這樣子處理,我覺得很奇怪,過去我不曾問這種事情,主計長做了一段時間了,全國的主計業務你是一把罩,而且你在任也有滿長一段時間。臺灣政府針對第二預備金的動支狀況,如果依照法律,當然大家都沒有違背,但基本上還有一些應該遵循之處,任何人都不應該去破除,但是除了國家發生了重大災變以外,如果今天的消費提振措施放在第二預備金的比例非常、非常高,這樣的情況,我當一個民代,不管是來自基層,或者現在是中央的民代,我都不接受。這是我要跟你講的。
再者,工業局辦了一個2G換4G的方案,實在很惡質,以前我也用2G,換了3G之後才改用這個政策。他們原本預計有40萬支,至106年6月30日每一隻手機補助2,000元,到3月20日為止的報告是寫還有12萬支的名額。在1週內,你們也把相關執行狀況、當時預估的情況送給我們做參考,好不好?我真的不曉得為什麼有這麼多奇怪的消費提振措施,以前發放800多億消費券,提升了什麼東西?現在又搞一個50幾億,從第二預備金去動支。我覺得國家不應該做這種事情,尤其主計長應該把關,石油基金不夠,怎麼就回來找你們!而你就同意了,那也很奇怪,你應該堅持立場!提醒你。
主席:報告及詢答完畢。徐委員志榮、楊委員曜、莊委員瑞雄、段委員宜康、許委員淑華、陳委員亭妃、李委員昆澤及江委員啟臣所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也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徐委員志榮書面意見:
案由:本院委員徐志榮,鑑於衛生福利部所屬國家中醫藥研究所在新北市平溪區興建國家藥用植物園,惟該中醫藥研究所辦理藥用植物園既有林道及相關設施第二期工程變更設計,所需經費不敷數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該藥用植物園興建近20年,期間承商工程進度延宕,致工程進度落後,衛生福利部應積極管控相關計畫及預算執行進度,特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國家中醫研究所於研究及實驗科目項下動支第二預備金1469萬元,用以支應國家藥用植物園既有林道及相關設施第二期工程變更設計。
二、國家藥用植物園係於86年播用國有土地興建,後因履約爭議停工,而整個工程興建歷經近20年,投入8千餘萬元經費,不僅造成閒置及設施毀損,且未能發揮藥用植物園原本預期興建目的。
三、查因承商擬定施工及品管計畫書進度延宕,影響施工進度,故衛生福利部應積極管控相關計畫及預算執行進度,避免未來再度發生此類事件。
楊委員曜書面意見:
本院楊委員曜,針對經濟部為辦理「消費提振措施」項下「補助購置節能產品實施計畫」,相關辦理程序繁瑣,應力求簡化便民,相關辦理進度應告知民眾。特向經濟部提出質詢。
說明:
1.經濟部為辦理「消費提振措施」項下「補助購置節能產品實施計畫」,提供民眾相關節能產品補助,立意良善,民眾反應熱烈。
2.然,時常接獲民眾反映,由於承辦人力不足,程序繁瑣,民眾電詢相關人員問題,時常無法順利打通電話。承辦人力似乎有所不足,應加以改善以便利民眾辦理。
3.此外,有關補助程序是否已經辦理完成,欠缺對於申辦民眾之告知程序,應改善程序進展之通知,可善用簡訊或E-MAIL通知民眾,改善民眾無法知悉辦理進度之不足。
4.期待節能政策發揮最大效益,建請主管機關改善相關辦理程序,以鼓勵民眾選購節能產品。特向經濟部提出質詢。
莊委員瑞雄書面意見:
一、針對中選會為支應第9屆立法委員與第14任總統、副總統合併選舉作業所需經費不敷數,於「選舉業務」科目下動支第二預備金3,135萬7千元。惟我國前於101年1月辦理第8屆立法委員及第13任總統、副總統選舉,已首次採用合併選舉方式辦理;然中選會於編列辦理下屆立法委員與總統、副總統選舉計畫時,仍未確定採分開或合併辦理作業,並據以為相關預算編列,致後續預算不足再以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動支第二預備金支應,預算籌編難謂積極覈實。爰要求中選會應就相關選務作業檢討建立制度化規範,以利預算編列及選務推動。
二、針對內政部警政署及所屬(以下簡稱警政署)因臺灣警察專科學校學生生活津貼及主副食費所需經費不敷支應,依預算法第70條第2款規定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4,890萬元,均屬獎補助費。據警政署提供資料及考選部網頁資訊,101年及102年一般警察特考均為不足額錄取,103年招考時調整測驗項目,經同年10月公告錄取榜單後,方確知錄取率較往年增加16%,且104年專科警員班亦係於該年7月甫經內政部同意增加招生名額,該2項考試錄取人數較預期增加,致原預算經費不敷,故而動支第二預備金,惟警政署「人力改善,還警健康計畫」長期以來皆為各方關注之議題,爰要求警政署應署積極規劃各年度需用人數,定期檢討招考機制,以利紓解基層警力問題,並增進預算編列覈實性。
段委員宜康書面意見:
案由:鑑於行政院於104年11月5日核定消費提振措施,其中補助購置節能產品實施計畫由經濟部能源局辦理,以補助購置節能產品實施計畫,降低終端電力及油氣用量所需,惟辦理過程未能有效宣導及經濟部能源局規劃未盡周延,造成民眾因未能獲得完整資訊,係為使補助公平透明化,應明確規劃及宣導,避免失去補助之美意,爰要求二星期內提出執行成效及結案報告。
說明:
一、受理民眾申請管道,包含臨櫃領取現金(限中華電信直營門市)、網路與郵寄申請文件、以匯款或郵寄支票等3種方式,惟部分民眾擔心補助款快速用罄,選擇臨櫃領取現金,因排隊人潮塞爆致民眾心生抱怨。
二、因本計畫限制補助節能產品之產品型號與通路型號須登錄於「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名單內,惟該網站錯置大同電冰箱資料,部分民眾購買後無法申請補助。
許委員淑華書面意見:
一、經濟部為促進民間消費及提昇高效率產品之使用,於104年度辦理消費提振措施之補助購置節能產品實施計畫,因經濟部能源局預估石油基金105年12月31日之基金餘額僅剩6億9,075萬7千元,不足支應上述計畫所需經費,爰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本計畫規劃受理民眾申請管道,包含臨櫃領取現金(限中華電信25家直營門市)、網路與郵寄申請文件(擴及中華電信445處直營門市),以匯款或郵寄支票等3種方式。
本次因石油基金經費不敷,爰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規定動支第二預備金16億5,280萬元,與預算法規定並無不符,只是部分民眾擔心補助款快速用罄,選擇臨櫃領取現金,因排隊人潮塞爆致民眾心生抱怨;又本計畫限制補助節能產品之產品型號與通路型號須登錄於「節能標章全球資訊網」名單內,惟該網站錯置某廠牌電冰箱資料,導致部分民眾購買後無法申請補助,經濟部能源局事前是否規劃未盡周延,且未能有效宣導?雖說本次是為達成促進民間消費及提昇高效率產品之使用目的,但是否使民眾因未能獲得完整資訊而折損政府補助美意?
本次補助即便網路申請,手續亦相當繁雜,但補助金額為一千至兩千元,卻要準備相當多的資料並且另行郵寄,雖說本次補助日至3月10日,但是否還是有許多民眾因不熟悉申辦補助流程而無法申請補助?
二、經濟部工業局為推動消費提振措施,辦理「補助2G換購4G手機實施計畫」,104年度於「工業技術升級輔導」項下「獎補助費」科目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8億元。本次動支依預算法第70條第3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規定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經濟部工業局希望鼓勵2G用戶升級至4G,帶動全民建構行動寬頻智慧生活,進而加速推動我國4G寬頻應用服務產業發展,達到擴大內需與活絡經濟之預期效益。
該計畫預計於104年11月7日至105年6月30日止,補助符合資格民眾註2換購40萬支手機,以單支2千元估算,共需經費8億元。
據經濟部工業局提供截至105年1月15日止「補助2G換購4G手機實施計畫」辦理情形,實際支用數9,408萬9千元,保留數7億0,591萬1千元,計補助21萬8,487件(支),總補助金額為4億3,360萬元(已撥付9,408萬9千元,未撥付3億3,951萬1千元),剩餘額度3億6,640萬元。
經濟部工業局為推動行政院「消費提振措施」,辦理「補助2G換購4G手機實施計畫」,與預算法規定尚無不符。惟補助民眾換購4G手機對於國內4G寬頻應用產業發展之活絡效果為何?目前2G手機的持有者轉換4G手機之後,是否會申辦4G網路,還是依然只用2G系統?
三、交通部於104年11月20日至105年2月29日推動「補助國人住宿遊園精采行實施計畫」,以期帶動國內旅遊消費,達到擴大內需與活絡經濟之目的,觀光局於該計畫項下辦理國內旅遊住宿優惠及主題樂園優惠等2項補助措施,經行政院主計總處於104年12月29日核定動支第二預備金3億7,500萬元。
觀光局表示,2項補助措施已於105年1月12日申請登記額滿,惟業者申請補助期間自104年12月10日起至105年4月30日止,截至104年底實支數255萬元,保留數3億7,245萬元,105年度賡續辦理中。
本次辦理國內旅遊住宿優惠及主題樂園優惠等2項補助措施,民眾反應熱烈,但補助計畫原於104年10月30日由行政院宣布,同年11月20日開辦日及11月28日修正補助額度,補助名額由15萬5千人增加至42萬5千人,補助金額由1億3,000萬元增加至3億7,500萬元,1個月內2度加碼補助,補助金額增加2億4,500萬元,為何事前未審慎評估?
補助措施開辦之初,觀光局網站發生系統服務延遲,當機近9小時,也因為申辦手續繁雜,部份合作旅宿業者退出活動,觀光局未能即時上網公告,造成民眾申辦困難及業者人力成本增加,推動過程狀況頻傳,觀光局為何事前未先周全規劃?尤其網路當機更是民怨之首,活動開放前一天,承包系統業者透過官網測試已經發生網路塞車狀況,為何未能有效即時處理,導致活動發生時民眾根本無法透過網路申辦?本活動短期內補助金額大幅調增近2倍,但不少有意使用之民眾不會上網根本無法申請補助,觀光局是否有追蹤本計畫實施成效?本次補助對旅館業者帶來多大的效應?
陳委員亭妃書面意見:
本院委員陳亭妃,針對繼去年底行政院推出40.8億的刺激消費方案後,年初國發會又提出補助金額再加碼並延長時間的構思。延長消費提振措施還須動用緊急用途的第二預備金,都不是有效率的做法,希望政府能恪遵看守內閣的紀律,三思而行。
說明:
一、目前的「消費提振措施」,包括補助購置節能省水產品、通訊及手機升級,以及旅遊住宿等項目。基本上,會去申請上述補助項目的國人,大多本身即有相關的需求。趁政府推出優惠措施的時機而提前消費,只是取代原本計畫中的部分支出;真正因為優惠措施而誘發的消費不是完全沒有,只是很有限。這些措施和發放消費券的效果差不多,但對臺灣經濟體質的改善,一點幫助都沒有,可說是事倍功半。
二、針對特定產業的措施,則應是該產業值得政府支持而且有此必要。例如在萌芽期的產業,因為初期投資龐大產品銷售不易,但未來進入起飛成長階段可發揮倍數的效應;或是該產業的成長對其他產業能發揮綜效的加乘效果。如果僅是漫無規畫地對少數產業進行消費提振措施,只會造成公共資源配置的扭曲,導致無效率的結果。
三、在政府財政捉襟見肘的當前,延長消費提振措施還須動用緊急用途的第二預備金。在距離新政府接任之際,希望看守內閣謹慎為之,別把興奮劑當成特效藥了。
李委員昆澤書面意見:
■議題一、飛安會動支第二預備金628萬元購置新型飛航記錄器解讀裝備,規避立院預算審查。
根據飛安會過去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以辦理班機飛航事故專案調查為主,因為飛航事故係屬重大突發事件,飛安調查業務較預期增加,動支第二預備金,應屬合理。
所以,103年度飛安會申請173萬2千元,辦理復興航空GE222班機澎湖空難事故專案調查。104年度申請139萬2千元,辦理復興航空GE235班機台北空難事故專案調查,有其必要性,應予以支持。
有關飛安會104年度動支第二預備金628萬元,購置新型飛航記錄器解讀裝備,顯然規避立法院預算審查監督,以及年度預算沒有核實編列,顯有疏失之責。其理由:
(一)我國民航業者自102年度起添購新型飛機,飛安會即應規劃配合購置新型飛航記錄解讀裝備,以利調查業務之進行。
(二)惟自102年度迄104年度飛安會預算,並未提出購置新型飛航記錄器解讀裝備之計畫,卻在接連發生GE222、GE235班機空難後,才緊急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辦理採購,顯然飛安會有虧職守。
而且,購置新式飛航記錄器解讀裝備是為提升調查能量,因新型航空器及記錄器日益繁雜,此乃飛安會例行性設備汰換計畫,卻未併入年度預算編列。反而等重大飛安事故接連不斷發生時,才緊急辦理動支二備採購,不僅有規避立院審查之嫌,更是罔顧飛安。
這是屬於原本可預期的汰換設備,應該循年度預算程序編列,再依法送立法院審查,並不符合預算法第70條第二款「原列計畫費用因增加業務量致增加經費時」規定申請動支事由。
飛安會自100年11月起,組織法通過,為中央三級獨立機關。擁有機關人事權與預算權,對於年度計劃與預算更應核實辦理。而不再是組織法通過以前,隸屬行政院的任務型委員會編制,所以有關設備添購且可預期規劃,理應循預算程序納入年度預算編列,而非以行政院第二預備金替代,有關飛安會預算編列情形予以檢討。
■議題二、行政院推動「消費提振措施」沒對症下藥,部分項目執行率不高,八大具體措施民眾反應冷熱明顯──對補助節能家電、住宿旅遊熱烈;卻對2G升速4G、2G換購4G手機無感
八大具體措施包括:補助購置節能、省水產品、小型農機具;補助固網寬頻升級、2G升速4G及2G換購4G手機;網路聯合行銷活動(愛Shopping)及補助國人住宿遊園精采行等。其中「購置節能、省水產品」民眾反應熱烈,至今年二月,編列16億5,280萬元,執行率100%,許多向隅的民眾還向本席陳情希望政府加碼延長。
另外,補助國民旅遊項目還二度加碼補助。雖然措施開辦之初,發生交通部觀光局網站系統服務延遲(當機近9小時)、參與合作旅宿業之異動情形未能及時上網公告、申辦手續繁雜……等問題,仍不影響民眾申請興致。
不過,補助「2G升速4G」與「2G換購4G手機」實施計畫,執行率僅五成多,相較民眾迴響最熱烈的國內旅遊住宿、小型農機具及節能家電,成效有待檢討。顯然補助「2G升速4G」與「2G換購4G手機」實施計畫,沒有對症下藥,成效有待檢討
NCC為辦理消費提振措施之消費補助,提出補助2G升速4G實施計畫及補助固網寬頻升級實施計畫,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3億2,589萬元。其中,補助2G升速4G:預計52.2萬戶,每用戶每月補助200元,補助3個月,計3億1,320萬元。可是,執行成效,截至今年二月中旬統計,僅有28萬7,001戶申請,佔目標量之54.98%。此外,固網寬頻升級計畫,以僅執行佔目標量51.80%。
經濟部工業局辦理補助2G換購4G手機實施計畫,預計補助換購40萬支手機,共需經費8億元。根據統計至今年1月15日止,計補助21萬8,487支,僅佔目標量54.62%。
消費提振措施有關「數位生活」項目,申請數量均未達55%,政府也將延長該措施至六月,有效嗎?
其實,『費率』與『上網速度』才是民眾使用電信與網路最關心的兩件事。雖然NCC期望透過政府補助3個月資費,經濟部補助消費者升級購買4G手機,以及電信業者同步加碼推出優惠促銷方案,提昇電信產業供應鏈,達到擴大消費,振興經濟,讓民眾獲得優質電信服務之福祉。但是,我國電信費率與上網速度「貴又慢」,一直為民眾所詬病,這才是真正的問題。
江委員啟臣書面意見:
根據今天主計總處的報告,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有75億元,經行政院、司法院、內政部、外交部、財政部、教育部、法務部、經濟部、交通部、農委會、衛福部、環保署、海巡署等13個主管機關依預算法第70條申請動支,經核准動支69億元。其中有三個部會:中選會、移民署及疾病管制署,年度結束申請保留比例超過40%。移民署、農委會、社家署,連年以同一事由動支。
請問,對於執行力不佳的機關,是否給予記點?或懲處?主計總處有會何處理?其匡列預算等於排擠其他有需要的機關使用權益,是否合理?而第二預備金應該是用在緊急事由,連年以同一事由申請動支,代表該機關公務預算編列出問題,主計總處於審編公務預算時,是否應予以考量?對於連年動用者,有何改進之道?
蔣委員乃辛書面意見:
根據預算法第70條規定,各機關有原列計畫費用因事實需要奉准修訂,或因增加業務量導致經費不足時,得經行政院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而體育署因頒發光州世界大學運動會及亞太聽障運動會等19項國際運動競賽,績優運動選手及有功教練獎勵金所需經費不敷如列數,故向行政院申請核准動支第二預備金,總計金額達1.7億元。然預備金設置目的主要是為支應政府在超出法定預算外,「臨時重大事項支出」之需要,且體育署對於賽事獎補助金除透過公務預算外,尚有運動發展基金得以支應,是否確實有迫切需要以動用第二預備金方式處理?且近年體育署為支應國際運動競賽優異表現獎勵金,102年度已動支第二預備金1.1億元、103年度動支2.9億元,以及104年度1.7億元,累計超過5.7億元,金額龐大。有鑑於我國運動代表隊在國際賽事上屢獲佳績,為避免因獎補助金排擠預備金原有用途,並將經費回歸正常預算編列及審議程序,以符合法制,特此提出質詢。
賴委員瑞隆書面意見:
一、衛福部社家署年年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實欠妥當
1.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連續自101年度開始至本年度,連續四年均以同一事由動支第二預備金。雖查該署所動支之項目符合《預算法》第70條之相關規定,但以同一事由連年申請動支以因應臨時政事的第二預備金,實為不妥。基此,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應針對其所轄連年動用第二預備金之業務項目進行預算編列數額之檢討改進,以求增進政府預算編列與執行之效能。
2.101、102、103、104等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情形》,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連年以「父母為就業家庭育兒津貼實施計畫」原編列之預算不敷使用為事由,申請動支第二預備金。
二、行政院主計總處
1.行政院主計總處所辦理的人力供需各項抽樣調查及基本國勢調查,為本國各項政策發展、學術研究、商業發展之重要基石。惟此項資料在政府開放資料平台之建置,難以讓資料使用者進行妥善連結與利用。主計總處花費大量預算所獲的珍貴資料應被妥善利用,故行政院主計總處應對其政府資料開放政策與資料公開之形式進行檢討改進,以提升國家層級調查資料的利用。
2.據行政院主計總處向本院財政委員會《行政院主計總處主管業務報告》,主計總處實施之人力供需抽樣調查包含「人力資源調查」、「受雇員工薪資調查」。基本國勢調查包含「農林漁牧業普查」、「工業及服務業普查」。國家發展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資料開放平台」中,主計總處所提供的資料大多為XML、ODS、ODC、PDF等檔案格式,其資料格式應可再增加RDF檔案格式,以利後續之資料利用。
三、審計部
1.審計部為我國負責審計業務的主管機關,其本部及所轄各縣市審計處,每一會計年度均有大量的審計資料產出。基於政府透明、資訊公開的原則,該等資料應以便於利用的方式公開。惟查審計部所公開的資料難以給資料使用者進行妥善連結與利用。建議審計部應對其政府資料開放政策與資料公開之形式進行改善,以提升國家層級調查資料的利用。
2.國家發展委員會所建置之「政府資料開放平台」中,審計部所提供的資料大多為XML、ODS、ODC、PDF等檔案格式,其資料格式應可增加RDF檔案格式,以利後續之資料利用。
主席:進行審查及處理臨時提案。宣讀104年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
中華民國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機關別表
第2款 行政院主管3億8,481萬5,000元
第6項 國立故宮博物院1,135萬4,000元
第12項 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3,986萬6,000元
第14項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3億2,589萬元
第16項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770萬5,000元
第4款 司法院主管520萬7,000元
第1項 司法院520萬7,000元
第7款 內政部主管2億0,092萬1,000元
第1項 內政部255萬元
第3項 警政署及所屬4,890萬元
第5項 消防署及所屬1億4,947萬1,000元
第8款 外交部主管1億3,225萬1,000元
第1項 外交部1億1,517萬8,000元
第2項 領事事務局1,707萬3,000元
第10款 財政部主管8,224萬9,000元
第1項 財政部689萬8,000元
第6項 北區國稅局及所屬1,543萬7,000元
第7項 中區國稅局及所屬281萬1,000元
第9項 關務署及所屬1,245萬1,000元
第10項 國有財產署及所屬4,465萬2,000元
第11款 教育部主管1億7,293萬9,000元
第3項 體育署1億7,293萬9,000元
第12款 法務部主管2億8,858萬7,000元
第1項 法務部4,697萬7,000元
第4項 廉政署8,580萬6,000元
第5項 矯正署及所屬1億3,580萬4,000元
第8項 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2,000萬元
第13款 經濟部主管24億5,344萬7,000元
第1項 經濟部16億5,344萬7,000元
第2項 工業局8億元
第14款 交通部主管3億7,500萬元
第4項 觀光局及所屬3億7,500萬元
第19款 農業委員會主管2億0,726萬6,000元
第1項 農業委員會1億6,435萬1,000元
第7項 畜產試驗所381萬7,000元
第8項 家畜衛生試驗所426萬5,000元
第21項 動植物防疫檢疫局及所屬3,483萬3,000元
第20款 衛生福利部主管21億8,118萬8,000元
第1項 衛生福利部6億0,396萬8,000元
第2項 疾病管制署3億0,329萬5,000元
第3項 食品藥物管理署1億0,941萬1,000元
第5項 國民健康署3,254萬7,000元
第6項 社會及家庭署11億1,727萬7,000元
第7項 國家中醫藥研究所1,469萬元
第21款 環境保護署主管2,353萬元
第1項 環境保護署2,353萬元
第23款 海岸巡防署主管4億7,000萬元
第3項 海岸巡防總局及所屬4億7,000萬元
有關政事別歲出預算隨同以上機關別審查結果調整。
主席:請問各位,對「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案等14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2案。請宣讀。
1、
提案:有鑒於本波流感死亡人數超過百人,甚至超過SARS,疫情十分嚴重,尤其死亡人數中以壯年未注射流感疫苗者居多,根據醫界分析,國人總施打流感疫苗率才13%,此乃流感疫情蔓延之重大原因,根估計,國人不強制,但每年全民施打流感疫苗總經費不過三、四十億;而行政院辦理補助購買家電,換購4G手機及舊車換新車之預算即遠遠超過此數,故建議衛福部及主計總處研議在不強制前提下,全民每年免費實打流感疫苗之可行性。
提案人:盧秀燕 江永昌 王榮璋 曾銘宗 林德福 李應元 羅明才
2、
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由原住民族文化園區改制)因歷年颱風豪雨等天災,造成該中心48棟傳統家屋毀損了41棟,殘破不堪(如圖)。該中心歷年來礙於年度僅1億2千多萬元,僅可因應該中心人事費及基本營運,實無法籌措41棟的修繕經費4921萬863元,以致於傳統家屋殘破不堪多年,進入該中心參觀訪問的國內外遊客,只能看到慘不忍睹的原住民族傳統家屋,不僅有損有失原住民族文化之美,更有失國家顏面,且導覽時亦有安全之虞。
鑒於該中心係展現原住民族16族傳統建築之美與原住民族建築智慧的重要戶外展場,亦係國內中央級唯一設置為保存、維護及推廣原住民族文化之處所,且其傳統家屋毀損之肇因係天災所致,為修復天災導致的災損,符合預算法第七十條第三款:「因應政事臨時需要必須增加計畫及經費時」得動支第二預備金之規定,(爰主計總處應支持動支105年度)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以儘速修復天災造成毀損的原住民族傳統家屋設施。
提案人:鄭天財
連署人:黃昭順 陳怡潔 黃偉哲 陳歐珀 林德福 曾銘宗 李應元 江永昌 盧秀燕 費鴻泰 羅明才
主席:請問各位,對第1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照案通過。
第2案有修正意見,將倒數第3行起修正為「爰建請行政院主計總處應支持動支105年度行政院第二預備金,以儘速修復天災造成毀損的原住民族傳統家屋設施。」,請問各位,對第2案照修正意見通過,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針對討論事項作如下決議:「一、院會交付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動支數額表』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無須交由黨團協商,並由本席補充說明。二、院會交付審查各機關動支104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第二預備金數額超過5,000萬元動支數額機關別表等13案均已併案審查完畢,准予備查。三、歲出政事別依歲出機關別審查結果予以調整」。請問各位,對上述決議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謝謝還留在現場的費委員鴻泰、曾委員銘宗及江委員永昌,因為按照議事規則,一定要有超過兩位以上的委員在場,會議的案子才能審查通過,也恭喜各位去年度的預備金已經審查通過。
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2時47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