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8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繼續開會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7日(星期四)9時1分至11時42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盧委員秀燕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進行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主席:今天安排這個議程最主要是因為海關進口稅則常常要因應WTO的新規定,或是我們和其他國家之間關稅協定的簽署或調整而必須有所調整與變動。因此每隔一段時間,我們就會視經濟部門、外交部門或國貿部門和其他國家之間貿易協定之類的調整狀況而隨之變動,所以海關進口稅則一段時間就必須修正,這就是今天安排這個議程最主要的原因,在此向大家作個報告。
今天邀請到的備詢單位,除了財政部負責管關稅的張部長以外,主席還特別指定經濟部要請次長級以上的主管到現場備詢。財政部之所以會作出關稅的調整,時常是根據外交尤其是經濟部門跟世界各國簽署關稅或貿易協定所產生的連動,所以我才特別指定經濟部要請次長級以上的官員備詢,如果各位委員有這方面的質詢,便能瞭解相關貿易協定、關稅協定、WTO等國際組織的調整,以上就是安排本日議程最主要的內容及原因。
首先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貴委員會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承邀列席報告,至感榮幸。本次修正主要係為履行我國參與世界貿易組織(World Trade Organization,WTO)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宣言(Declaration on the Expansion of Trade in Information Technology Products)及亞太經濟合作(Asia-Pacific Economic Cooperation,APEC)2012年領袖宣言之降稅承諾,並落實「第1屆臺薩(薩爾瓦多)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執行委員會」完成簽署之第6號及第7號決議文,同時為利海關確實執行椰子之關稅配額政策。以下謹就本修正草案之修正內容、修正結果及效益提出報告:
一、修正內容
(一)WTO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部分
依據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宣言附件所載201項資訊科技產品及經各談判成員核可之我國關稅減讓表,以104年適用於WTO會員最惠國待遇之稅率(稅則第1欄稅率)為基礎稅率,最遲不晚於105年7月1日,並在完成國內程序之相關要求下,以立即調降為免稅(36項)、3年4次等幅調降為免稅(114項)、或5年6次等幅調降為免稅(10項)等3種降稅期程,逐步取消進口關稅,稅則8位碼刪除26項、增訂68項及修正118項。
(二)APEC環境商品部分
依據2012年底APEC俄羅斯海參崴領袖會議達成54項環境商品降稅清單共識,各國領袖承諾在2015年底就該清單中所列環境商品關稅稅率降至5%或以下,我國於104年12月9日公布調降風力發電機組等4項貨品關稅稅率。嗣接獲APEC其他會員體表示,我國未就稅則第8501.64及8502.39目下所有稅號執行降稅,為與各會員體降稅作法一致,經整體產業評估後,再認列稅則第8501.64.10號「輪機發電機,輸出超過750仟伏安者」及第8502.39.10號「輪機發電機組」等2項產品為環境商品,並調降其關稅稅率為5%。
(三)臺薩宏自由貿易協定部分
臺、薩、宏三方代表於104年11月10日召開之「第1屆臺薩宏自由貿易協定執行委員會」共同簽署7項決議文,其中第6號決議文調增薩國每年輸出至我國之精製糖配額數量至10,000公噸,並維持該國年輸臺粗、精糖總量60,000公噸;及第7號決議文調降薩、宏兩國輸臺之檄樹(諾麗)產品關稅稅率為免稅。為執行上開決議承諾,爰配合修正稅則增註1項、8位碼增訂3項及修正2項。
(四)為應國際商品統一分類制度(HS)2012版之修正,十位碼貨品分類號列增列其他椰子,爰配合修正稅則第98章增註五規定,增列其他椰子換算為帶殼椰子之換算比例,以計算其關稅配額數量。
二、修正結果及效益
本次修正增註2項;稅則稅率(8位碼稅則號別)部分:刪除26項、增訂71項、修正122項,修法完成後,WTO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部分,預期可持續促進我國資訊科技產業發展,開創國內資訊科技產品出口商機;APEC環境商品部分,可提升國家綠色形象,強化國內綠色產業能量;調增友邦薩、宏兩國輸臺之精製糖配額數量及調降諾麗產品關稅稅率,有助於改善薩、宏兩國之對外貿易環境,提升我國外交邦誼;增列「其他椰子」對「帶殼椰子」之換算比例,有利於海關落實執行椰子之關稅配額政策,提供國內椰農合理之產業發展環境。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支持、指教,謝謝!
主席:接下來請經濟部卓次長報告。
卓次長士昭: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本人非常榮幸應邀代表經濟部至大院財政委員會就「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案」提出補充報告,敬請各位委員賜教指正。
壹、擴大資訊科技產品貿易宣言
一、背景
ITA擴大談判自2012年5月展開,歷經3年半時間,至2015年12月WTO肯亞奈洛比第10屆部長會議(MC10)完成,參與成員共24個,包括我國、歐盟(代表28個會員國)、美國、日本、韓國、澳洲、加拿大、泰國、馬來西亞、哥斯大黎加、挪威、瑞士、中國大陸、新加坡、香港、菲律賓、紐西蘭、以色列、阿爾巴尼亞、模里西斯、冰島、瓜地馬拉、哥倫比亞及蒙特內哥羅。
ITA擴大談判涵蓋201項產品,我國對全球出口額總計約900億美金,前10大獲利產品包括:液晶裝置零件、其他積體電路、數位相機及電視攝影機、電視機上盒、偏光板、固態硬碟、光學媒體、GPS導航設備、手機零件及記憶體等。另本部刻正規劃於本(2016)年5月辦理3場商機說明會,以利產業界把握此ITA擴大降稅契機,強化出口拓銷。
各成員承諾於完成國內程序後,依1980年3月26日通過之「關稅減讓表修改及改正程序」提交其核可關稅減讓表,以修改1994年關稅暨貿易總協定(GATT 1994)附件之關稅減讓表。謹查我國於2002年入會時,已提交GATT 1994附件之關稅減讓表,爰本次提交「ITA擴大核可關稅減讓表」,修改我GATT 1994附件之關稅減讓表,係屬條約修正行為,須待大院審議通過後,完成國內法定程序,才可據以通知WTO修改我國之關稅減讓表。
ITA擴大係WTO過去18年來首度就貨品關稅減讓取得重大成果,全球貿易值每年約1.3兆美元(約佔全球貿易總額10%)可享免關稅待遇,有助於深化全球供應鏈、科技創新,並對全球經貿發展具重要意義。
ITA擴大談判涵蓋201項(HS調和關稅6位碼)產品,各成員承諾將自本年7月起分3年4次完成關稅調降,另許多成員自主加速於7月生效時立即降為零關稅,除非考量延長調適期之必要性,經成員同意才可分5年、7年調降。
在經貿利益方面,我資通訊業者自本年7月起出口至ITA擴大其他23個成員市場,即可開始享受ITA擴大降稅利益,總計約有7成品項將於7月立即降為零關稅,例如我國「電視機上盒」出口9成到美國,自7月起可為廠商節省約5%關稅。另外如中國大陸本年7月生效後將立即平均下降2.1%關稅,韓國則降3.7%,不僅有助於我出口拓銷,並將提升我資通訊科技產品之全球競爭力。
另就法制層面而言,ITA擴大成員除須修訂國內海關進口稅則,亦須於完成國內程序後,通知WTO提交「ITA擴大核可關稅減讓表」,以修改GATT 1994附件之關稅減讓表。目前日本、新加坡、香港、瓜地馬拉、蒙特內哥羅、挪威等ITA擴大成員已完成通知手續。我行政院已於本年3月14日函請大院審議,俾於完成修約之法定程序,據以通知WTO提交「ITA擴大核可關稅減讓表」已修改GATT 1994附件之關稅減讓表。
二、產業影響評估
ITA擴大201項產品包括半導體製程設備、偏光板、LED背光模組、觸控螢幕模組、視聽設備、積體電路、家用娛樂設備及醫療設備等,其中有不少是我國具競爭優勢產品,因此ITA擴大對臺灣具有相當貿易利益。我國整體貿易利益概況如次:
(一)201項產品中,我國共136項具出口利益(占總項68%)。
(二)201項產品中,我國對全球平均出口額總計約900億美金、平均進口額總計約627億美金。
(三)201項產品中,我國具出口關稅利益11.4億美金、進口關稅損失3.2億美金、進出口關稅淨利益8.2億美金。
(四)我國前10大獲利產品包括液晶裝置之零件、其他晶圓晶片、數位相機及電視攝影機、電視機上盒、偏光板、固態硬碟、光學媒體、導航設備、手機零件及記憶體。
三、稅式支出評估
(一)ITA2產品關稅調降後,整體租稅收入大於租稅支出,稅收淨效益約21.37億美元:依據本部所製作之稅式支出評估報告,所推估ITA擴大產品關稅調降後推估,稅收淨效益達21.37億美元,是故ITA擴大降稅對我國財政收入之增加亦具有正面效益。
(二)除稅收考量外,ITA2產品降稅亦有其他正面效益,如創造資訊科技產品新出口商機、突破區域經濟整合威脅:由於ITA係針對資訊科技產品規範零關稅之貿易待遇,為部門別的自由化方案之一。然ITA不同於僅適用於簽署該協定會員國之間的複邊協定,而係所有WTO會員國履行其承諾的關稅減讓義務,且該等優惠除及於所有ITA參與國外,對未簽署ITA的其他WTO的會員也同享此優惠。從第一階段ITA為我國帶來之效益來看,ITA產品占整體出口比重持續攀升,預期ITA2同樣可帶動我國資訊科技產品新一輪的出口商機。另一方面,我國FTA涵蓋率低(僅9.68%),遠低於競爭對手韓國,在我國參與區域經濟整合之進展不如預期,ITA2產品可突破這樣的威脅,有利於提升我國對外貿易之競爭力。
四、產業溝通
(一)資訊科技業者
1.我面板業者理解中國大陸將「面板」列為國家重點扶植產業,因此不論是對韓國或是我國,為保護其產業均不願意輕易降低關稅。
2.面板業已充分了解對本次201項中未能納入面板項目,表示須面對現實。
3.半導體業者對於ITA擴大納入多元件積體電路(MCOs)表示滿意。
4.產業代表亦表示應儘速參加ITA擴大宣言。
(二)工具機業者
1.工具機業者對於有兩項工具機產品納入ITA清單中表示肯定。
2.業者表示我關稅均較全球平均關稅為低,ITA擴大促使其他國家降低關稅,有助於我業者出口。
貳、APEC環境商品降稅
一、背景
2012年APEC領袖宣言就54項「環境商品清單」(HS 6位碼)承諾於2015年底前降至5%或以下。該清單包含環境監測與控制、環境汙染減量及再生能源等。我國「8412.90.90其他引擎及發動機之零件」、「8501.64.90其他交流發電機,輸出超過750仟伏安者」、「8502.31.00風力發電機組」及「8502.39.90其他發電機組」等4項環境產品已於2015年12月9日總統公布調降關稅在案。
另為與各APEC會員體降稅作法一致,並彰顯我國履行APEC領袖承諾之決心,經本部進行整體產業評估後,擬再認列「8501.64.10輪機發電機,輸出超過750仟伏安者」及「8502.39.10輪機發電機組」等2項商品為環境商品並調降其關稅稅率為5%。
目前已有澳洲、汶萊、加拿大、中國大陸、香港、日本、韓國、馬來西亞、墨西哥、紐西蘭、秘魯、新加坡、菲律賓及美國等14個會員體已經完成降稅,其餘會員體均積極努力儘速完成降稅。
我國缺乏天然資源,發展綠色科技為重要的經濟政策之一。APEC會員體調降關稅將可帶動我國相關綠色產業的發展。此外,我國降稅的商品,藉由進口成本下降,將可刺激國內需求量,有助於我國達成節能減碳的總目標。
二、產業影響評估
(一)產業影響:因我國產業製造量少,對出口幾無影響,依據APEC協議降稅後,可望降低進口成本,利於我國廠商進口零件組裝後再出口,有助產業發展。
(二)稅式支出:本部就輪機發電機等2項商品調降進口關稅案,推估APEC輪機發電等商品關稅調降,以稅式支出評估基本規範程序評估後,調降關稅後整體租稅收入將大於租稅支出,稅收淨益約達30萬美元。
三、產業溝通
產業公會代表就輪機發電機等2項產品降稅部分,國內目前輪機發電機(組)之製造者不多,主要以進口為主。製造方式主要為自日本及德國進口發電機及渦輪機,並加工組裝,對於產業影響暫無意見。
參、我國與臺薩宏FTA
一、背景
臺薩宏自由貿易協定(FTA)係於2007年5月7日簽署,其中臺、薩部分於2008年3月1日生效,臺、宏部分則於2008年7月15日生效,迄今生效已8年。為落實臺薩宏FTA之相關規範,於2015年11月10日在薩爾瓦多首府聖薩爾瓦多市召開「第1屆臺薩宏FTA執行委員會」,會中臺、薩、宏三方代表共同簽署7項決議文。
第6號決議文為調增薩國每年輸出至我國之精製糖配額數量由原本5,000公噸增加至10,000公噸,並維持該國年輸臺粗、精糖總量60,000公噸;第7號決議文調降薩、宏兩國輸臺之檄樹(諾麗)產品關稅稅率為免稅(原關稅為8%-12%)。
為執行上開決議承諾,爰請財政部配合修正稅則相關規定,於我國與其他任一方通知完成必要之內部法律程序之30日後生效。
二、產業影響評估
(一)2012至2014年我國進口諾麗產品金額約達4億1千4百萬美元,但主要來自美國及日本等國,考量諾麗產品輸台數量不多,我國內生產數量亦不多,經評估應對我國市場影響不大,爰本部同意農委會提議,即提前立即調降薩、宏諾麗產品〔HS 2106.90.55.00檄樹茶、2106.90.99.20檄樹膠囊、2007.99.10.00檄樹果醬、2009.89.30.00檄樹果汁、2202.90.19.00ex其他未發酵稀釋之天然果汁(其他檄樹果汁)及2202.90.29.00ex其他未發酵果汁飲料(其他檄樹果汁飲料)〕輸臺關稅。
(二)蔗糖配額:目前我國內僅存少數煉糖廠,我國自包括薩國在內之各中美洲友邦進口配額,將粗、精糖分別計算,目的在防止過多精糖進入我國內市場,影響本國砂糖產業生存。薩國砂糖年產量及出口量遠低於瓜地馬拉,瓜國2015年配額量為77,761噸,薩國為60,000噸。薩國原先向我方提案要求,盼我方將蔗糖配額由現行每年6萬公噸調增至8萬公噸,並不分粗、精糖。薩國提案經本部數度邀集相關單位包括本部國營會與台糖公司研議後,認為如蔗糖配額大幅調增,將威脅我國現存兩家精煉糖廠之生存,故應適度限制進口激增。基於此,考量避免對我國內蔗糖產業之產生衝擊,以及維持市場穩定供應,並兼顧協助友邦,我方同意薩國酌予將精糖5,000噸配額調高至10,000噸,但總配額60,000噸(粗、精糖合計)仍維持不變。
以上報告
敬請 指教
主席:謝謝卓次長非常詳盡的報告。現作如下宣告:一、每位委員發言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二、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三、因為張部長與卓次長可能是今天主要備詢的對象,所以兩位首長上台備詢時不須向主席行禮,直接上下台即可。
首先請曾委員銘宗發言。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今天要修正的海關進口稅則主要是在履行對外的承諾,這部分本席沒有意見。不過本席有個問題想請教張部長,請問國安基金要何時退場?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4月12日會舉行委員會議,屆時便會決定。
曾委員銘宗:今天的報紙都登載部長預告12日會退場,請問部長昨天是不是真有此預告?
張部長盛和:沒有預告,我是說當天會由委員決定,但是我個人認為這一任的委員即將卸任,這些委員沒有為下一任委員決定授權的權力。
曾委員銘宗:我覺得部長可能要利用今天這個場合澄清,因為國安基金要不要退場,其實是個高度機密……
張部長盛和:而且不是我個人可以決定的。
曾委員銘宗:沒錯。
張部長盛和:所以昨天中央社的記者就報導是由委員們決定的。
曾委員銘宗:但是今天各大報幾乎都說部長昨天預告國安基金要在12日退場,所以謝謝部長對外詳細的說明,相信部長昨天是沒有對外預告的。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給我這個機會。
曾委員銘宗:接著要請教部長的是,我們政府現在到底有多少負債?
張部長盛和:中央加地方大概有6兆元。
曾委員銘宗:潛在負債呢?
張部長盛和:潛藏負債大概是17.9兆元,約為18兆元。
曾委員銘宗:部長在財經上非常專業,債務的增加對經濟成長的影響是正面的、負面的還是不確定的?
張部長盛和:要看舉債的用途,如果舉債是用於公共投資,這樣的負債當然就是正面的。基本上,所有的舉債用途都是正面的,但是債務的累積,會慢慢地擠壓crowding out歲出而影響到公共建設。
曾委員銘宗:其實國外在學術上有深入而嚴肅的研究,有關債務對經濟成長到底是正面的、負面的,還是不確定的影響有3種講法:第一、債務增加對經濟成長有正面影響;第二、債務增加對經濟成長有負面影響;第三、當債務還在相對低檔的時候,債務的增加對總體經濟有正面的影響,然而當債務達到一個轉折點後對經濟成長就有負面的影響。請問部長prefer或認為哪一個學說才是正確的?
張部長盛和:其實這完全要看處在哪一個經濟循環的階段,當經濟循環在谷底的時候,用擴張性的財政政策刺激是正面的,但是如果經濟已經到高峰再舉債為之的話就會過熱。
曾委員銘宗:您講的是短期,事實上還在低檔的時候增加債務會促進經濟成長,但是到了turning point之後再往上增加債務的話,從中長期來講對經濟會有負面影響。依照公共債務法第十二條的規定,中央及直轄市必須以當年度稅課收入至少百分之五;縣(市)及鄉(鎮)必須以公共債務未償餘額預算數至少百分之一,編列債務之還本。請問財政部有沒有督導所有縣市跟鄉鎮依照公共債務法落實執行?
張部長盛和:有,對於縣市的債務我們管得非常嚴格,中央的部分也沒問題,我們每年都有編列660億到700億。
曾委員銘宗:都有落實嗎?
張部長盛和:都有落實。
曾委員銘宗:好,謝謝。我們現在的負債金額方面,部長說如果是跟中央加起來的話是6兆3,000億,可是那是依照我國的定義;假設是依照國際定義的負債的話,臺灣到底有多少負債?
張部長盛和:我們用IMF有關負債的定義的話,我國的負債仍然是差不多的。這個問題涉及有沒有包括公營事業及基金,其次是主體的範圍有沒有一樣,再來是有沒有包括客體;這個客體裡一般潛藏負債都沒有含在裡面,所以我們目前公債的定義跟IMF的定義不會差太遠。根據公共債務法的定義,我國目前的負債是5兆5,000億到6兆。
曾委員銘宗:IMF有2個版本,假如是用2012年版本的定義的話,其實我國的負債遠高於6兆3,000億。依照IMF的定義,我國的負債到底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們用前三年度GDP的比例來講,目前是43.94%,如果根據國際的定義大概是46.21%,所以相差差不多3%左右。
曾委員銘宗:財政部要進一步釐清定義,因為其實早在2、3年前就超過GDP的50%了。相較於其他國家,台灣現在的債務水準到底相對上是好的還是不好的?美國跟日本的公共債務占GDP的餘額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日本大概是百分之兩百二十幾,美國大概是百分之一百多,希臘是百分之一百七十七,我國大概是百分之四十幾,比我們好的大概是韓國的百分之三十幾,所以我國在國際上相對上是好的。
曾委員銘宗:但是我國的定義……
張部長盛和:我們比較過定義而且國庫署也有研究,兩者沒有差太多。
曾委員銘宗:其實署長那邊有資料,你們或許可以將定義唸出來,事實上人家的定義遠大於我國的定義,因為我們沒有包括1年以下的部分,而且國外根本沒有分有償或無償,其實那些都是包括的。外國2012年版本的定義甚至連中央銀行的存款跟負債都包括在裡面,所以金額更大。
張部長盛和:有人連發行貨幣都列為國家的負債。
曾委員銘宗:看2012年的版本就包括在裡面。
張部長盛和:對啦,但是國際上負債的定義沒有將發行貨幣放在裡面,像OECD就認為負債不要超過60%,而且沒有納入發行貨幣。
曾委員銘宗:希望財政部能夠依照國際上的處理方式。依照IMF的版本的話,我國的負債算出來大約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們有算過。
曾委員銘宗:多少?
張部長盛和:根據國際的版本,大概占前3年GDP的46.21%,根據公債法算的話是43.94%,相差2、3%左右。
曾委員銘宗:這個問題希望部長……
張部長盛和:我們請國庫署同仁將計算的細目……
曾委員銘宗:我希望財政部正式答復我。我當時在財政部有算過,早就超過50%。國外沒有分有償或無償。請問阮署長,1年以下的債務有多少?
主席: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發言。
阮署長清華:主席、各位委員。中央的話大概是兩千多億。
曾委員銘宗:連地方的話呢?
阮署長清華:地方的話大概是……
曾委員銘宗:有償的部分有多少?臺灣分為有償跟無償、1年以下還有其他基金,可是國外沒有基金的部分;假如真的將這些加起來的話早就超過50%了。
張部長盛和:非自償性的部分應該不叫負債,因為它是基金可以自己還本。
曾委員銘宗:這是我們自己的解釋,國外沒有這樣。我們弄清楚內涵之後才有辦法跟其他國家比較,不然你說日本是220%,美國超過100%,我國看起來是3、40%,問題是我們的定義跟人家不一樣,比較的基礎就不一樣,因此希望財政部能夠正式答復我台灣現在的債務是多少,而且要完全依照IMF的定義。
張部長盛和:好。
曾委員銘宗:謝謝。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發言。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我有機會看到一篇論文,所以想延續昨日跟張部長討論的問題。你知道營所稅折抵減半之後,如果公司賺錢最後將營利發給個人股東,然後再對股東課所得稅,同時他又賺很多錢的話稅率是多少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指國內的嗎?
吳委員秉叡:指本國自然人。
張部長盛和:營利事業課17%,如果不分配盈餘的話再加徵10%,因此要看分配的比例有多少。假如再繼續下去的話,個人消費再課營業稅百分之……
吳委員秉叡:沒有,我只有講所得稅,你還要講到將來的贈與稅及遺產稅嗎?所得稅是1年1期嘛,我算給你聽,你看這樣對不對。17%折抵減半所以只能折抵8.5%,剩下83%分配為個人所得之後,因為最高稅率是45%,所以剩下83乘以0.45,再加上原來的8.5,合計是49點多,如果再加計2%的補充保費,事實上個人的所得稅,從公司賺錢課營所稅折抵減半之後,再到個人的綜合所得稅45%,再到2%的補充保費,台灣的稅率是51點多,將近52%。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這部分牽涉到法人實在說與法人擬制說兩種學說,後者認為法人是擬制的,就是委員你的說法,亦即這些稅負全部由個人負擔;若採法人實在說,則自然人與法人是兩個不同的納稅人。
吳委員秉叡:對啦!我記得曾經向部長討教過,你也曾經回答說當初營所稅要全部折抵,就是所謂的營業稅跟個人綜合所得稅的兩稅合一是在你賦稅署副署長任內,當時顏慶章不知是當次長還是部長時訂定的。
張部長盛和:顏慶章是次長。
吳委員秉叡:他當次長時訂定的,所以兩稅合一有其背景,當初制訂時你有你的依據,你也是支持的,但時至今日你改變了,改變的原因,我猜測是因為國家財政狀況不好,你想多收些稅。
張部長盛和:這是原因之一,另外,國際的趨勢也轉變了,國際趨勢也都大抵朝向部分扣抵。
吳委員秉叡:好,我今天發言的重點不在於此,我只是先跟你講前面的背景。你有沒有算過外國人在台灣營利,同樣的公司繳納營業稅之後分給外國的個人,這個外國人總共要在台灣繳多少稅?
張部長盛和:如果這樣比,當然外國人是輕很多,但事實上外國人在其本國也要課當地的所得稅,所以他分配到的營利所得也要扣繳所得稅,若將他扣繳的所得稅計入,就要視兩邊的租稅負擔而定,並非股利分配給國外之後就不再繳稅了,他也要繳稅。
吳委員秉叡:就像我昨天講的,明明是台灣中華民國的人到海外轉一圈設立紙上公司,變成外國人,就在避稅天堂,他的稅率剩多少?我現在一樣算給你聽,營所稅17%不能折抵,因為外國法人沒有折抵的問題,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委員,你這個……
吳委員秉叡:外國人的最低稅負是20%,83乘以20%就是16.6%,再加上原來的17%,所以他的稅率只有33%多,內外國之間光在所得稅上的差距就高達16%以上,所以原本的兩稅合一到後來的折抵減半,使得內外國之間的賦稅比差距拉大了,本來沒有這麼大,現在拉大了。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您講的當然是國際避稅的問題,之前歐巴馬總統也講過,避稅是國際的問題,美國並無兩稅合一扣抵制度,美國是獨立課稅,稅負比我們還重,連美國也面臨您剛才提到的同樣的問題,所以國際之間的避稅問題必須靠世界各國合作,而不是說哪一個國家就……
吳委員秉叡:部長,你拿美國來跟我講,我接受,因為美國是世界強權,它跟台灣的銀行要資料,台灣的銀行不敢不給,問題是我們台灣有這個本事去跟它要嗎?
張部長盛和:不是,我的意思是美國採獨立課稅制,並無兩稅合一可扣抵的機制,我們還可扣抵一半,美國連扣抵都沒有。
吳委員秉叡:那是制度的設計問題,應該扣抵一半或全部扣抵或者不該扣抵,我沒有意見,就制度的設計而言,現在財委會也已同意財政部所提的折抵減半制,所以本席是在此一制度的現實上跟你討論。因為這樣的制度,使得內外國人的所得稅差距高達16點多,我是回答為什麼那麼多台灣的企業要到避稅天堂去設立紙上公司,然後再從外國轉一圈,把錢拿回來變成假外資的原因啦!
張部長盛和:是。
吳委員秉叡:如同我剛才所言,如果是台灣的個人股東,我昨天問你為何股市投資人要棄權?就是因為賦稅比達51點多,稅負過高,有的人守法,決定棄權,不參與除權,除權之前就把股票賣掉,這是股票市場的現實狀況,我分析給你聽。但是有的人很有錢,他的公司很大,可能是上市公司或是家族財團,他怎麼辦呢?就繞道外國成立紙上公司避稅,錢轉一圈回來假裝是外資,我們常常在批評股市充斥著假外資,為何要這樣做?因為這樣做,他的賦稅比只有我剛剛講的33點多啦!
張部長盛和:瞭解。
吳委員秉叡:為政者要注意,因為政策決定之後,利之所趨就會有人選擇對自己有利的方式,選擇對己有利的方式是人的本性,我們要想辦法在制度上克服,而不是要求個人可節稅時不要節稅,必須誠實納稅。我現在是替小市民,也不要說小市民,因為真正的小市民也不太買得起股票,對於那些中小型的股市投資者而言,他們不平的是我在買股票,財團也在買股票,結果我總共繳的稅是51%多,轉到外國繞一圈回來後繳的稅是33%多,是這個原因造成的嘛!
張部長盛和:是。
吳委員秉叡:所以我們就要在政策上探討,如何建立一套制度,讓出去跑一圈再轉回來的資本不要比留在國內的資本擁有更大的優惠,畢竟出去轉一圈再回來也需要一定的成本跟技術。就像現在遺贈稅稅率降到10%,社會普遍覺得太低,大家探討的結果認為遺贈稅稅率訂為15至20%是合理的,為什麼呢?因為大家知道把國內的資產弄到國外,根據估算其成本大概將近15%,所以如果台灣的遺贈稅稅率是15%,為了避稅把台灣的錢弄到外國將毫無利益,若遺贈稅稅率是20%,獲利的空間也有限,所以將錢藏到海外就缺乏誘因;但如果台灣的遺贈稅稅率是40%或是過往的50%,有錢人就會把錢往外國挪動或者把資產藏到國外。同樣的例子,我們也應該從另一個方向思考,如何用制度引導使假外資充斥股市的情況能夠降低,本席今天質詢的重點就在於此。
張部長盛和:完全瞭解。我覺得委員的指教可從兩個層面解決:第一個,看看能不能拉近外資、內資的稅負差距,要一致不可能,各國都不一致,但可以試圖拉近;第二個,加強反避稅的條款,大概就是這兩個途徑。
吳委員秉叡:好,最後一個小問題。民國104年IPO(首次上市櫃公司)的家數只剩58家,曾主委在這裡說過,他上任的第一年IPO的家數是140幾家,之後直線下降,3年而已,IPO的家數從140幾家掉到58家,衰退的比例是六成!所以我們要想想看,如何健全台灣的資本市場,讓國內的公司能在台灣上市,讓台灣的民眾盡量有機會成為股東,否則企業的盈餘都跑到別的地方去了。稅負應該也是影響IPO家數一個很重要的因素,這個課題下一次再繼續請教。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發言。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要延續昨天討論的幾個主題,進一步請教部長。第一個,昨天時間結束以前,我們討論到有關稅務人員獎勵金這部分,昨天我曾請教您,就您自己的專業,在部長任內的判斷,這個獎金究竟有無必要?一直困擾我的事情是,當立法院做成決議,要求財政部未來不能再編列這樣的預算,但你們還是編了。編列之後,上次的決議只有凍結十分之一。昨天聽到部長說,你覺得現實上也有這樣的需要,所以昨天在最後討論的過程當中,我並沒有發言表示異議,把它擋下來。但我還是要從根本來討論這個問題,因為國家的制度絕對不能這個樣子,就是國家該給的就要給,要建立好的制度,而一個沒有法源基礎的獎金,如果每年審預算時都在這種事情上掙扎,這對於制度的長久運作不是非常好。
請教部長,財政部核發稅務人員獎勵獎金實施要點有公布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那是報行政院,我向委員報告這個歷史……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本席時間有限。實際上,過去幾天本席很努力想要找到這個獎金施行要點,我遍查所有能夠找到的資料庫,我找不到這個要點,是否可以請部長把核發稅務人員獎勵獎金實施要點提供給本席?
張部長盛和:沒有問題,我們是報行政院核定的。
黃委員國昌:再者,你們在書面報告中只講受獎比例較以前為少……
張部長盛和:我們已經把上層的拉低了。
黃委員國昌:就過去幾年賦稅署和五區國稅局各職等人員所獲得的獎勵金比例跟實際獲得的獎金數目,也請提供一份資料給本席,可以嗎?
張部長盛和:可以。
黃委員國昌:我們要很嚴肅的面對這個問題,就你們實務上運作的情況來討論接下來如何處理。
張部長盛和:拜託委員支持,這對稅務人員很重要,在92、93年朱星羽先生把這個法源拿掉之後,當時的財政部長是林全,他為了彌補這個才報院。
黃委員國昌:沒有關係,我們一起來探討制度面的問題。
另外,有關遠雄興建醫院這個案子的報告,本席看了感到非常震驚,同時也非常困惑,我想把幾個問題搞清楚,會有利於接下來的責任追究。
請教署長,你們在2009年同意出租20.6公頃的國有地給遠雄基金會,對吧?
主席: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翠雲: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黃委員國昌:當初你們同意承租的基礎資料只有衛福部來的一張公文嗎?
莊署長翠雲:因為衛福部是主管機關,主管機關基於推動業務的需要,認為這個國有土地有必要提供給遠雄基金會使用,所以我們就用出租的方式提供。
黃委員國昌:你是意思是,20.6公頃這件事情,是衛福部給你們公文說那兩筆土地都有需要?
莊署長翠雲:是。
黃委員國昌:你們在審查是否出租的過程中有看過他們的計畫嗎?
莊署長翠雲:基本上是由衛福部審核該計畫。
黃委員國昌:你只要簡單回答就好了。你們有看過計畫嗎?
莊署長翠雲:我必須調卷才能回答是否有看過,但事實上,我們是根據……
黃委員國昌:那就請你回去調卷,因為我覺得就這件事情來講,這麼大筆的國有土地,透過這麼草率的程序就出租出去,接下來的責任一定要澈底追查,我現在還不太確定,到底是國有財產署也要負部分責任,還是全部的責任都要由衛福部扛起來?到現在出事了,有委員質詢此事,你們才在2015年12月11日及12月21日函請衛福部澄清到底醫院使用的實際面積是多少,我看到這個文字非常驚訝,當初你們在決定出租以前,其實是搞不清楚他們實際需要面積是多少。
莊署長翠雲:不是這樣,是衛福部在去年的說詞呈現反覆,一下子說是原來的範圍,一下子說是……
黃委員國昌:所以現在出問題的是衛福部嘛!
莊署長翠雲:因為他們的說法不一致,所以我們要再確認。
黃委員國昌:他們的說法有反覆嗎?
莊署長翠雲:是的。
黃委員國昌:從你手上的公文可以判斷這件事嗎?
莊署長翠雲:對。
黃委員國昌:請你把針對這個案子跟衛福部往來的公文,特別是說法反覆的部分,送一份資料給本席,好嗎?
莊署長翠雲:可以。
黃委員國昌:我們一定要澈底追究責任,全民的財產不可以這樣亂搞,官商勾結,開什麼玩笑!
再請教部長有關反海外避稅條款的事情,我看過你們幾年前送到委員會審查的條文,目前你們送到行政院院會審查的反海外避稅條款,是只有針對營利事業的部分?還是也有納入個人的部分?
張部長盛和:只針對營利事業。
黃委員國昌:為什麼不納入個人的部分?
張部長盛和:我們所講CFC就是控股公司,而個人沒有控股公司的問題,也沒有實際管理處所的問題。
黃委員國昌:如果我個人在國外一個賦稅天堂設了一個紙上公司,藉由那個紙上公司獲取收益,但我都不分配,也就是現實上還沒有實踐那個權益,請問針對這樣的態樣,就你們目前推到行政院的反避稅條款裡面是不是沒有納入?
張部長盛和:我們可以用最低稅負,就是把海外所得……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但是現在的所得稅最低稅負制度是以已實踐的為準,還是採取現金基礎,不是採取權責基礎,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黃委員國昌:現在公司的CFC都已經改成權責基礎了,為什麼個人部分不這樣做呢?
張部長盛和:對於個人的部分,各國都是採實踐基礎。
黃委員國昌:我知道,我們整個所得稅法本來就是以實踐基礎為基礎,就是要處理海外避稅的問題,才會改成在用CFC這個概念的同時,事實上把它改成權責基礎。我現在的問題很明確,為什麼不包括個人?有什麼特別考慮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沒有特別的考慮。
黃委員國昌:如果沒有特別考慮,為什麼不包括個人?
張部長盛和:若是包括個人,我不知道控股公司跟實際管理處所要如何,因為個人如果成立公司,那他就是公司了,就沒有個人的問題。
黃委員國昌:部長,行政院賦稅改革委員會2009年3月針對所得稅反避稅制度之研究,請問您有沒有看過這份研究報告?
張部長盛和:我當時在賦改會,我的印象中應該是有啦。
黃委員國昌:你記不記得賦改會當時給的建議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已經很久遠了,有點忘掉了。
黃委員國昌:我唸給部長聽。我國建立CFC課稅制度,依照國外建立CFC課稅制度之經驗,多採同時針對營利事業與個人之CFC之境外所得加以課稅,所以應該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個人所得稅同時規範,避免有藉不同身分取巧之虞。另外也有提到,修正所得基本稅額條例沒有辦法處理這個部分。這個報告給的建議非常具體,即應將個人CFC所得課稅制度在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第十二條第一項第一款之海外所得項目中做定義,增訂CFC之相關課稅規定,當個人藉CFC保留盈餘時,縱然所得還沒有分配股利,也應該視為股利已經分配,將我國綜所稅一向採行的現金基礎制,加上權責基礎之概念,擬制為個人股東當年度之股利所得。這是賦改會這份研究報告所提出的具體建議,剛才部長也提及,你們對公司跟個人並沒有區別對待的特別考量,是不是請部長再回去研究一下,針對不處理個人的CFC一事,是有要幫助哪些特定的人嗎?如果沒有這個考慮的話……
張部長盛和:沒有,應該是沒有這個考慮。
黃委員國昌:為什麼賦改會的建議這麼具體,你們到現在只推營利事業的CFC,卻不願意推動個人的CFC?
張部長盛和:我想我們可以調出賦稅署的資料,看看它是如何考量的。
黃委員國昌:你們當初在評估時,為何不將個人的CFC納入?具體的理由為何?由於本席的發言時間已屆,請部長再提供資料給本席,謝謝。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幾天經濟部長講了一句話,外界聽來不是很懂得,有點興奮,但又感覺怪怪的,他說在任內不談貨貿了,又說貨貿已接近完成的程度。兩岸貨貿是由卓次長主談,請問卓次長,現在還有沒有在談?
主席:請經濟部卓次長說明。
卓次長士昭:主席、各位委員。現在沒有在談。
賴委員士葆:奇怪,部長怎會說是談得差不多了,在言談間讓人覺得好像要簽兩岸貨貿協議了,真的沒有在談嗎?
卓次長士昭:現在是沒有在談。
賴委員士葆:我們知道是卡在四大產業,大陸不讓利,我們是希望對方在工具機、石化業、面板業及汽車業等四大重要產業要讓利,而他們也認為那是重要產業,於是大家就在這方面爭論不下,這其中相關項目就有4,000多項,是嗎?
卓次長士昭:是的。
賴委員士葆:在4,000多項中,我們只談好2,000多項,對不對?
卓次長士昭:這裡面有很多項目……
賴委員士葆:這也是你以前給我的資料,表示在4,000多項中,只談好2,000多項,就沒有進度了。對不對?
卓次長士昭:關於四大產業,我們多次向對方提出爭取,對方也釋出部分善意,給予我們較韓國更好的待遇,但是與國內業者的期望,還是有一段距離。
賴委員士葆:簡單來講,是有努力,對岸感覺不錯,也笑一笑,但仍然是沒有結果,是嗎?
卓次長士昭:可以這麼說。
賴委員士葆:現在出口連十四黑,請問卓次長,這與大陸和韓國FTA的生效,有無關係?
卓次長士昭:我想最主要的原因,是全球大環境的不景氣,原物料及石油價格一直在往下調整,影響到原物料生產國的購買力,不是只有台灣,全球的出口都是衰退的。至於韓國與中國大陸的FTA才剛生效,在短期間還沒有看到效果,不過,有一點是可以確定的,包括韓國與中國大陸的出口也是衰退的。
賴委員士葆:請卓次長先回座。接著請教張部長,我們的關稅在全世界有沒有競爭力?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有,我們的關稅在全世界算是低的。
賴委員士葆:多少?一般的工業產品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平均有效稅率才1.5%。
賴委員士葆:1.5%就很強了,不用談了啊,也不用簽FTA了。
張部長盛和:FTA是零關稅。
賴委員士葆:有些不是零關稅,有的是十年才零關稅。
張部長盛和:這是平均數,其中也有很高的,會到10%。
賴委員士葆:工業產品是多少?高到10%的是哪些?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水吉:主席、各位委員。工業產品的平均實質稅率是1.29%。
賴委員士葆:對嘛。工業產品其實是很低的,若是如此,貨貿就不必談了,因為,它都是工業產品,稅率已經很低了。別人是平均有4%、7%,才需要談判,我們是可以不必談了。
張部長盛和:這是指外國產品進入我國的稅率,我們要談的是我國產品出口的稅率。
賴委員士葆:那麼我們出口的稅率呢?
張部長盛和:需視出口哪一國而定。
賴委員士葆:平均數呢?
張部長盛和:各國的稅率不同。
賴委員士葆:大陸給我們的稅率是多少?
莊署長水吉:應該比目前還高。
賴委員士葆:高很多,所以就有得談了。這就是問題所在,我們給予他國很低的進口稅率,但出口到他國的稅率就很高。所以,我們很需要FTA及貨貿協定。
此外,關於大家非常關心的避稅問題,張部長昨天在此說要成立一個專案小組,是嗎?
張部長盛和:我說先請國際司蒐集資料後分門別類,如果是高風險者,就找國稅局同仁清查。
賴委員士葆:你要不要企圖心大一點,結合金管會及央行,成立跨部會小組,才會比較有效率。
張部長盛和:首先,是資訊的問題,據我們接觸的結果,天下雜誌表示,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不提供資料給官方。
賴委員士葆:他提供給天下雜誌,卻不給你?
張部長盛和:他是聯盟之一,是媒體。
賴委員士葆:你加入不行嗎?
張部長盛和:他不提供給官方。
賴委員士葆:你請國際司找個白手套與其結盟,不行嗎?我們這裡記者這麼多,請記者推個代表去就好了。
張部長盛和:台灣就只有天下雜誌的記者加入。
賴委員士葆:所以我們拿不到資料?
張部長盛和:拿不到。
賴委員士葆:那你昨天還講得那麼大聲。
張部長盛和:大家昨天以訛傳訛,說是有16,000家,結果證明是2,725家。
賴委員士葆:是鵝毛變成鵝了。
張部長盛和:下週出刊的天下雜誌才會發布。ICIJ則於五月在網站上公布,當它公布了,我們才會有全部的訊息,才能分門別類進行。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也沒有比我們高明,還是要看天下雜誌才會知道。我建議你先找一、二個記者與其結盟,請他們找資料給你。
張部長盛和:那是國際記者才可以。
賴委員士葆:我們在場的這些記者也是國際記者啊,他們很多人的英文說得很好,你可以問問看,你看大家都笑了,你不能小看他們,他們也會變成國際記者,只要會講英文就行,不是嗎?
張部長盛和:是。
賴委員士葆:我不知道你的定義為何,非台灣就是國際記者,那也是很奇怪的。我現在具體的問你,有沒有考慮將規模變大,企圖心大些,找金管會及央行,成立跨部會反避稅委員會。
張部長盛和:要先有資訊再說,在沒有資訊的情況下,就成立院級小組,就有點太大了,最好先由財政部過濾資訊。
賴委員士葆:是離那步還很遠嗎?
張部長盛和:對,還遠了些。
賴委員士葆:好,第三個問題,新政府成立之後,將由林萬億負責長照部分,他有沒有來找你談?
張部長盛和:沒有。
賴委員士葆:他說,長照的財源,在現階段以房地合一及調高遺贈稅10%,就可以應付第一年的三、四百億元經費,這句話你接受嗎?
張部長盛和:若就我們的稅收估算,這兩項加起來是沒有這麼多。
賴委員士葆: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如果遺贈稅調高10%,大概增加幾十億元。
賴委員士葆:大約是增加三、四十億元吧。
張部長盛和:不會到百億元。房地合一部分,在今年會實現的大概是二十九億元。
賴委員士葆:二者加起來大約是六十幾億元,與即將上任的林萬億政務委員所估相差甚多。你應該告訴他,「膨風水蛙刣無肉」,二者加起來只達到他所說金額的五分之一。除非是你算錯了,否則他就要找個比你強的財政部長,叫做「李盛和」,可以課到三百多億元的稅。所以,不可能有三百多億元,對不對?然後,新政府之後才會考慮調高營業稅0.5%,你的看法呢?
張部長盛和:那是要給國民年金的財源。
賴委員士葆:那部分在法定上,是要給國民年金的,可以拿給長照嗎?
張部長盛和:立法院通過的話,什麼都可以。
賴委員士葆:好吧,這就講到重點了,所以,我們昨天討論到總統交接條例時,就說什麼都行了。最後,本席還是要談到,有關大家所關心的避稅問題,如何區別海外資金與海外所得?
張部長盛和:資金是樹,所得是果。資金產生的孳息才叫做所得。
賴委員士葆:你這樣講大家會聽不懂,你如何定義資金及所得?
張部長盛和:那要看帳目而定,必須去查帳,如果他匯出去一百億元,最後變成一百一十億元,那十億元當然就是孳息。
賴委員士葆:我們都支持公平正義,但細節方面你還是要訂定,否則大家會霧煞煞的。好,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徐委員國勇代):請盧委員秀燕發言。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張部長,天下雜誌是獨家與ICIJ簽約解密的台灣媒體,所以,其他媒體無法參加,其中包括不提供給官方,也不讓其他媒體加入。天下雜誌在去年解密了所有公司在海外的情形,昨天獨家解密了九十多位台灣人在海外有存款、避稅的情形,其中最大咖的是吳奇隆,今天他成為各媒體的頭版頭條新聞。請問張部長,對此事的反應為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昨天拿到他在網站上的最新文章,有一段提到盧委員所提的這一點,有九十多位台灣人,其中包括知名藝人吳奇隆,當然,我們還沒有完整的資料,只有吳奇隆這三個字,天下雜誌在下週會發布完整的資料,等我們蒐集之後,再來進行。
盧委員秀燕:您在昨天及今天的答詢中特別提到,未來你要查稅、辦案的資料,因為公司有很多,台灣人個人的部分也很多,所以,你要列出優先次序,你特別使用一個名詞「高風險」,亦即有逃漏稅情形者優先,因為你們有人力上的限制,無法全部都查。請問,類似吳奇隆的情形,算是你所謂的「高風險」嗎?
張部長盛和:我對吳奇隆還沒有概念。
盧委員秀燕:你認識他嗎?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他是歌星,其他則無概念。至於有無風險,我不知道。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到目前為止,無從判斷。
張部長盛和:是的。
盧委員秀燕:一旦在下週,這些資料都出來了,國稅單位大概會有些判斷,你會開始進行約談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這樣問,是太早了些。等到我們看到資料再來進行,國稅局有很多查帳的高手,他們有時用鼻子聞就知道哪些案子是風險高的。
盧委員秀燕:你們現在用鼻子聞到了嗎?
張部長盛和:還沒有。因為還沒有看到資料,是什麼資料都沒有。只有這一篇報導,而且從16,000家,變成2,725家,所以,我心中對此資料,有很大的問號。
盧委員秀燕:你覺得它不夠確實?
張部長盛和:還存疑。
盧委員秀燕:好,我沒有任何預設立場,只是透過詢答來了解官方,即台灣的國稅單位對此事的看法。因為我們常在處理選民事務,都會了解到,當你們的鼻子聞到時,動作就開始了,包括我剛才提到的「約談」,若像吳奇隆般大咖被約談了,那就是不得了的新聞,因為他是非常出名的公眾人物,屆時如果依照你們的辦案程序,你們會維護他的隱私嗎?還是就公然地約談?
張部長盛和:我們一定會維護隱私。
盧委員秀燕:會維護隱私,但不排除約談?
張部長盛和:一般我們在查稅時,都會先將資料蒐集完整,例如相關的資金流程,約談才會有內容。
盧委員秀燕:是的,剛才黃國昌委員也問到此問題,沒有點名吳奇隆,但是他一再地問CFC及政府的反避稅法草案中為何未將個人的部分納入?當然,政府在立法時,都會有其節奏性,但以你一生都在國家稅務單位的工作經驗,對於除了公司的部分之外,你是否贊成將個人也納入反避稅法草案中?
張部長盛和:我剛才答應黃委員,會調出賦稅署的評估資料,看看當初為何未將個人納入。我猜是因為制度上的問題,因為個人是實現制,必須要實現了,才算是所得。但是如果是在海外設立,就變成應計基礎,會與綜合所得稅的制度有所扞格。
盧委員秀燕:所以,必須是與國際所有的會計法規接軌……
張部長盛和:我猜啦!
盧委員秀燕:個人是以現金制,因為個人還未賺到錢,為何要先課稅呢?而公司則是在帳上即已擁有了,它應該要課稅。
此外,昨天還有人說,不論是到海外避稅、逃漏稅或資金有其他用途等情形,他們是有不同的考量。昨天就有人問到蔡英文兄長的情形,一般而言,會這樣做的,不外有三個目的,在2008年以前,比較是因為當時李登輝及陳水扁總統,採取戒急用忍的兩岸政策,所以,有很多人是將資金放在海外,再進到大陸;但在2008年馬總統上任以後,就沒有這方面的問題了,所以,應無必要那麼做。因此,未來政府在進行查稅及反避稅時,你在昨天說要有優先次序,因為你們大規模的查會受不了,而且在資料的取得上也有困難,那麼,你是否贊成先訂出一個時間點?這純粹是本席的發想,因為2008年是政府是否開放國人赴大陸投資的時間,以此為時間點,當作第一波、第二波、第三波查察的順序,譬如2008年以前,我推估你可能因為國家政策,沒有辦法到大陸投資,所以只好繞經第三地,但是2008年以後去的人,本來就可以直接去大陸投資,為什麼還要繞到第三地呢?我就推估你比較具有高風險,是要逃漏稅,你覺得這個邏輯對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非常有高見,我覺得您這個建議,我們可以當作評估的參考,因為非常好。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們會把優先順序列出來?
張部長盛和:這是可以考量的點之一,因為他可以直接去大陸,為什麼還要透過第三地去?
盧委員秀燕:所以2008年以後出去的,就必須跟政府解釋,因為他們是政府查逃漏稅比較高風險的對象,既然不是去投資,那出去幹什麼呢?我沒有任何預設立場,只是想了解官方的態度。另外,有關國安基金的部分,我看所有媒體都報導,昨天下跌一百多點,是因為你在這邊答詢時說,國安基金4月12日要退出,你對這樣的連結,有什麼回應?
張部長盛和:我不是分析師。
盧委員秀燕:你有沒有喊冤?我只是給你一個機會。
張部長盛和:是喊冤,其實關聯性應該不大,但昨天剛好下跌,如果昨天大漲就好了。
盧委員秀燕:你昨天沒有叫吳次長護盤認真一點,這樣你就不用背黑鍋了。
張部長盛和:我也藉機澄清,我並沒有說那天一定會退場,而是說由委員決定。
盧委員秀燕:可是通常前一屆委員不會替後一屆委員做護盤的決定。
張部長盛和:而且授權到4月15號。
盧委員秀燕:我們曾經問過張善政院長這個問題,他特別提到,國安基金要不要繼續護盤,須新政府意見,因為這是國家重大政策,此其一;第二、昨天初審通過的總統交接條例,也主張重大政策要由新政府決定;第三、就事實來講,在國安基金的成員當中,官方所占比例高達53.8%,等於政府可以掌握過半數,換句話說,新政府要護盤就護盤,不要護盤就不護盤。既然新政府的各政黨代表已經出來,到時候會有一些官方代表,所以我想了解,你昨天所講的話,因為之前我們在這邊詢答的時候,你一直表示,為了不給人家有擺爛的感覺,你覺得一動不如一靜,應該維持到520,平順的交給政府,然後再由新政府決定進或退,即使4月15日新委員上任,還是你在當財政部長。我記得我們兩個在詢答的時候,你是說一動不如一靜,希望維持到5月20日,再交給新政府決定進或退,可是你昨天話鋒一變說,即使你繼續擔任財政部長,但是4月12日,當這批國安基金委員退出之後,他們可能就不做護盤決定,因為前任不會替後面決定。請問你昨天這樣的講話,有徵詢過新政府意見嗎?即使要退也是一個決定啊!
張部長盛和:我們話說從頭,一開始的議題是曾銘宗委員希望我們召開臨時會立刻退場,我說現在退場會被認為擺爛,我認為一動不如一靜,但我沒有講520,而是說授權到4月15日,因為那個授權就是到4月15日,所以我說不用再召開臨時會,因為4月15日很快就到了。
盧委員秀燕:可是4月12或4月15日,就算新委員就職,還是你在當財政部長,還是吳當傑當執行秘書。
張部長盛和:我的意思是說,4月22日以後,就是新的委員了,如果真的有黑天鵝出現,新委員立刻召集,要進場就進場。
盧委員秀燕:你今天更進一步答復說,即使4月12日舊的現任委員退場,國安基金退出了,但是只要在520之前,你繼續擔任財政部長,吳當傑擔任執行秘書,你們都會勇於負責,當有風吹草動的時候,國安基金不排除再決定進場,或召開臨時會。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我的意思就是這樣,我說這一任委員4月22日卸任,4月15日之前召開例行會議,卸任委員不應該替新任委員決定要不要授權,所以我認為到4月15日授權日就自動退場,接著如果還有風吹草動,新任委員就上場了,由新任委員來決定,我完整的意思是這樣。
盧委員秀燕:這就非常有趣了,我們希望都很平順,因為到時候官員是現任的官員,您跟吳次長,但是委員的成員,以新政府的居多,因為他們占50%,而且國安基金委員裡面,也包括副院長、新的財長,你雖然是現任財長,但520之後的財長名單,也已經出來,會是你還是他?因為有一些是當然委員,所以4月15日的委員名單……
張部長盛和:我就做到5月19日。
盧委員秀燕:所以你還是委員?
張部長盛和:是。
盧委員秀燕:像交通部部長陳建宇、主計長石素梅,都還是委員?
張部長盛和:是。
盧委員秀燕:還是以你們現在的委員為主,所以到時候你們會負責到底?
張部長盛和:但是我們會尊重新委員的意見。
盧委員秀燕:所以4月15日以後,雖然是舊的班底,但是視為重大政策,涉及國安基金要不要進場護盤等等,在交接期間,你們會去問新政府,是這樣的意思嗎?
張部長盛和:對。
盧委員秀燕:到時候責任誰負?
張部長盛和:新委員就代表新政府,像現在舊委員,譬如他代表民進黨,我們問他,他就代表民進黨。
盧委員秀燕:可是新一屆的委員當中,絕大部分還是現任的官員,因為他是當然委員啊!
張部長盛和:我知道。
盧委員秀燕:像杜紫軍、你、彭淮南、陳建宇、石素梅、陳雄文、張哲琛,這些統統是現任官員,那你們是代表新政府,還是代表舊政府?因為屆時你還是新委員,卻是舊官員,在此情況下,到底是代表新政府,還是舊政府?
張部長盛和:我說會尊重新委員的意見,新委員代表新的政黨,因為政黨比例不一樣。
盧委員秀燕:雖然你們是多數,但你會尊重代表執政黨的少數委員,也就是那3位執政黨委員?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盧委員秀燕:好,我了解,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盧委員秀燕):請徐委員國勇發言。
徐委員國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昨天我提到巴拿馬文件,這些英文的翻譯很有趣,我提到的人中有前行政院長江宜樺,他昨天出來否認說不是他,但裡面還有一個I-Lan Ma.,他到現在還沒有否認,你知道I-Lan Ma.指的是誰嗎?Ma是前面,還是Ma在後面?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不知道他們的英文名字。
徐委員國勇:你剛剛在答詢中,一直說要等媒體發布,才有資料可以查,換句話說,要等天下雜誌發布之後,你才有資料,表示你要查的所有資料,只能依靠一家媒體,如果這家媒體給你錯誤訊息,你就會查錯,如果這家媒體不小心漏掉一個人,那個人你就不會去查,因為你也不知道,你的意思是這樣嗎?
張部長盛和:這是兩個議題,一個是國際避稅的議題;一個是巴拿馬文件,有關巴拿馬文件的部分,委員講的沒有錯,因為他們就靠ICIJ,ICIJ是國際媒體調查聯盟。
徐委員國勇:昨天已經有很多網友自己跑上去查了,財政部都沒有這種人才嗎?
張部長盛和:有。
徐委員國勇:像這種查稅的事,你不是說用鼻子聞一聞,就知道了嗎?
張部長盛和:不是。
徐委員國勇:以後不要說用鼻子聞,要說用眼睛瞄一下,因為用鼻子聞,會想到其他的東西去,用眼睛瞄一下就知道,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徐委員國勇:那也上去瞄一下啊!
張部長盛和:我們有上網,但是沒有什麼資訊啊!
徐委員國勇:昨天江宜樺就有出來否認,既然他否認,我們尊重他,王文洋也出來否認說那個人不是他,請問他有否認,你們就不查嗎?譬如王文洋出來否認,你們會不會去查王文洋?還有I-Lan Ma.,不是指宜蘭那一匹馬。昨天資深新聞人胡忠信也說,國民黨有一大筆錢,而且有6億從臺灣匯出去,會不會匯到這邊再轉過去,人家在電視上講的那麼清楚,你們有沒有去調查?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如果我們天天看名嘴,包括您主持的節目,天天都看那麼多台,國稅局可能只做這件事就夠了。
徐委員國勇:我的意思不是這樣,他已經把這一段明白的講出來,不是要你們重頭到尾……。
張部長盛和:如果他有具體事證,其實可以檢舉,不要在電視上講,因為在電視上講,就表示沒有具體證據,像檢舉案件,我們的處理方式就是……
徐委員國勇:現在我就在這裡問你,I-Lan Ma. 你會不會查?
張部長盛和:老實講,我不知道他是誰?所以無從查起,因為沒有姓名、沒有地址。
徐委員國勇:I-Lan Ma. 不是姓名?
張部長盛和:英文的姓名,在國內戶政事務所都查不到。
徐委員國勇:江宜樺說同名、同姓的可能很多,I-Lan Ma.不會很多吧?姓Ma不會很多吧?
張部長盛和:我聽江宜樺說,他的姓根本不是Chiang,而是Jiang。
徐委員國勇:姓林的也有Lin、Lan,也有Lam的。
張部長盛和:對。
徐委員國勇:我們有用漢字的,當時用廣東話的也很多,我的意思是說,像這種近似、相似的,你們都不想去查嗎?
張部長盛和:先把資料弄出來再說,因為這個資料,我覺得……
徐委員國勇:我希望你們還是要努力。
張部長盛和:是。
徐委員國勇:昨天有提到假外資的問題,你有沒有發現,最近不錯,外資進來不少,但我們出去的又有多少呢?
張部長盛和:央行統計的都是淨流進來的。
徐委員國勇:我知道,一年也出去八百多億美金,不是台幣。
張部長盛和:這算正常,因為國際貿易……
徐委員國勇:我們出去那麼多,回來也那麼多,難道這不是假外資嗎?出去的這些人再進來,如果他又出去、又進來,雖然法人好像不一樣,但這些負責人或相關人士一樣,他們都是用英文名字,在此情況下,你們會不會去查,看看這是不是假外資?
張部長盛和:如果是國際貿易的付款,這些匯款都沒有什麼外資的問題。
徐委員國勇:當然,我指的是很多進來卻不是做國際貿易的部分,所以包括股市,會不會有假外資?今天人家在講假外資,像這本雜誌就有提到,很多假外資怎麼進出,昨天有委員在質詢此事時,你說會把這個資料pass給金管會去查。其實金管會以前在財政部,後來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把他獨立出去,如果這樣子,還要到行政院成立一個小組,我突然想到說,現在全世界有金管會的國家有幾個?
張部長盛和:分則必合。
徐委員國勇:分則必合?三國誌啊!
張部長盛和:對,最初金管會分開的時候,是國際有分開的現象,現在國際又合起來了。
徐委員國勇:國際有分開的現象,其實也沒有很多。
張部長盛和:對,現在又合起來了。
徐委員國勇:以前國際上有分出去的,大概就是英國。
張部長盛和:我出去參加國際財長會議,沒有談金融的就只有我一個。
徐委員國勇:因為有金管會,所以你不能上桌。
張部長盛和:所以我都要帶金管會的人去。
徐委員國勇:帶副主委去?
張部長盛和:對。
徐委員國勇:所以我們去開會,只要談到金融、保險、銀行的部分,都是副主委上場,人家是正的,我們是副的。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徐委員國勇:我的意思是說,你們怎麼沒有想到在組織精簡時提出來,把金管會廢掉,然後你就可以把這些假外資加以處理,也不必跟金管會聯合或pass給他!現在如果金管會不理你,你也就沒辦法了。
張部長盛和:是。
徐委員國勇:這牽涉到我們整個國家機制,我今天不客氣的講,現在全世界有金管會的,只有兩個國家,一個是中國,一個是臺灣,當然中國聽了一定很火,認為全世界只有他有,把我們當成他的一部分,但事實上,只有兩個國家有,一個是臺灣有;一個是中國有,本來還有英國,但英國已經廢掉,回歸到財政部下面,所以我突然間想到,你們為什麼不主張一下,這樣你們在查假外資,查這些投資的問題,包括稅也可以一起進去,把這些巴拿馬文件或什麼整個做通盤的處理,也不用到行政院成立一個小組,但你們在組織精簡裡面,為什麼不提一下呢?
張部長盛和:大概是當初分開時也經過掙扎,經過一些風波。
徐委員國勇:現在全世界只剩下中國和臺灣,所以中國人說,你看臺灣的制度跟我們一樣,因為全世界有金管會的只有我們中國,這聽起來倒是很奇怪。譬如你們要查浩鼎,其實可以藉著查稅,就可以進去浩鼎查這些資料,但是你們進不去,因為那是金管會管的,因此才會一團亂,你們有沒有通盤去想一想?所以,我今天向你建議一下,這些稅則我沒有意見,只要為了國家經濟發展,當然,你們要少收稅,經濟部是比較高興,經濟部希望最好都沒有稅,因為他們要經濟發展,但你們是要收稅的,所以讓你們兩個部會在這裡,在基本概念上,似乎有點是……
張部長盛和:不會,我們儘量配合,像在稅則修正上,也都是配合經濟部。
徐委員國勇:真的?
張部長盛和:對。
徐委員國勇:不管怎麼樣,我再提出一個問題,你贊成把金管會廢掉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這個建議,我覺得可以研究。
徐委員國勇:可以研究就表示贊成?
張部長盛和:你剛才講的那個威力是會很強大的,因為有金融、有稅,財政部才能完整制衡……
徐委員國勇:這是一體的,這樣財政部才可以真正包括銀行、金融、證券、保險,來調控、促進我們經濟發展。奇怪!當時也許是民進黨執政,所以把金管會分出去,其實現在可以開始考慮,因為時移勢轉,尤其碰到巴拿馬文件出來,你們要查的東西很多,包括利用銀行、保險、金控出去的,如果是在財政部下面,就有好幾個管道及工具可以處理,我這樣講有沒有道理?
張部長盛和:對,民進黨執政的時候把它分開,現在民進黨又快執政了,可以……
徐委員國勇:再拉回來,所以你也贊成?
張部長盛和:是。
徐委員國勇:今天金管會沒有人來,很遺憾,不然可以問一下他們的意見?他們可能會反對。我的意思是說,這些假外資,你們應該用怎麼樣的機制,不管用稅的機制或什麼機制,真的要去查,因為很明顯,整個稅率就不一樣,這種不叫避稅,而是脫法行為,因為避稅也許是合法的,但如果他是用脫法行為,目的根本不在於做貿易,只是為了把稅降低,這種應該叫逃稅,而不是避稅,所以這部分,你們還要再努力啊!
張部長盛和:那是租稅套利。
徐委員國勇:對,應該是講租稅套利,這個套利在法律上來講,我們認為這就是脫法行為,脫法行為本身就是違法,並不是合法避稅,所以希望你們自己努力一下,你們也有很多電腦人才,應該主動上網去查,不要把所有的希望,都寄託在天下雜誌。
張部長盛和:不是,所以我剛剛跟委員講,這有兩個議題,查國際避稅是另一回事,但巴拿馬文件這件事,也只有他有。
徐委員國勇:人家都可以上去找,你也要想辦法啊!你們不是有很多天才,不是說聞一聞就知道嗎?你們去看一看就知道啦!
張部長盛和:那是駭客駭進去的。
徐委員國勇:我沒有叫你做駭客,那是違法的。
張部長盛和:巴拿馬那個律師事務所說,他們這個文件,是被駭客駭了。
徐委員國勇:他們已經被駭出來,而且已經公開,你就不用去駭了,現在去找那些人就知道了,那就不是駭客,我沒有叫你駭到人家律師事務所,你不可以駭進去。
張部長盛和:好。
徐委員國勇:我們有很多電腦天才?
張部長盛和:我們會廣泛蒐集資料,下個禮拜天下雜誌會公布,接著5月ICIJ整個網站都會公布。
徐委員國勇:還有最後一點,不要以為天下雜誌今天說沒有政治人物在裡面,政治人物真的要這樣去洗或怎麼樣,都不會用他的名字,都是透過他的親屬,真正能夠很坦白的,像蔡瀛陽那麼坦白的,馬上說是2008年去,2009年關閉,那個反而沒有問題,有問題就是I-Lan Ma,,這些才會有問題,政治人物很可能會用人頭,這才是真正的問題,當然不是只有政治人物,包括昨天講的學者,不要以為大家都很清高,大部分很清高,但是那幾個不清高,就害死大家了,所以這部分,你不要有刻板印象,認為他是學者就不必查,不是這樣子,這是我給你的建議。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陳賴委員素美發言完畢,我們就休息。
現在請陳賴委員素美發言。
陳賴委員素美: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在ITA 2資訊科技協定擴大談判,共涵蓋201項產品,占我國一年出口約900億美元,我國產業可獲得進出口關稅淨利益約8.2億美元,其中有136項產品,是我國具有競爭優勢及出口利益的貨品,在這兩項當中,占整份清單的68%,顯示臺灣科技產業界表現非常亮麗,同時具有強而有力的競爭力,我這樣說,您認同嗎?
主席:請經濟部卓次長說明。
卓次長士昭:主席、各位委員。我認同。
陳賴委員素美:雖然ITA 2完成談判,但臺灣每年出口金額,大約160億美元的面板,卻未列入降稅清單,這部分可否請經濟部做說明?
卓次長士昭:事實上,從ITA 2談判一開始,我們就極力希望,並要求把面板納入ITA 2清單裡面,甚至為了沒有把面板納入ITA 2中,我們跟所有國家極力交涉,甚至造成有一度談判沒有辦法繼續談下去,後來因為所有國家,包括美國、歐盟也向中國大陸施壓,但中國大陸就是不肯把它放進來,他們為了讓ITA 2的談判儘快在去年年底WTO第十屆部長級會議中達成協議,後來雙方經過妥協之後,歐盟和美國同意把一些產品,本來要3年降稅的,加速降到零,以換取我們同意不再要求把面板納入,我們經過評估考量之後,認為面板這一項可以在ECFA貨品貿易談判中,繼續跟中國大陸爭取,在這種假設情況下,為了讓ITA 2談判早日完成,同時讓國內業者早日享受ITA 2產品降稅利益,所以後來同意,這也是為什麼ITA 2的談判在去年10月能夠達成協議的重要原因。
陳賴委員素美:表示你們有在這方面做努力?
卓次長士昭:我們一直在努力。
陳賴委員素美:因為臺灣的面板產品,在液晶電視等相關強勁需求的帶動下,出口總值從2003年的51.6億美元,一路攀升到2008年的173.8億,成長幅度已經高達236.8%,可以說成績非常好,但是在馬總統上任之後,在產業政策及金融海嘯等因素下,在2009年的時候,我們出口總值一下就降到120億美元,大約年減31%,創史上最大減幅,對於這方面,各國政府都有提出相關提振需求,積極帶動各種振興經濟及補貼措施,據我所知,中國透過家電下鄉方案來提振內需,連帶也帶動我們出口面板的需求,所以在2010年又高達179億,創下史上最高,但是到了2011年,因為筆電、電視等產品受到行動裝置崛起的影響,以致對面板需求慢慢減緩,加上國際競爭很激烈,我們知道面板產業最大市占率是在中國大陸及香港,慢慢南韓也急起直追,甚至南韓去年在中國的市占率,已經超越我們臺灣,對嗎?
卓次長士昭:有關這部分,待會可以請工業局同仁向委員說明。
陳賴委員素美:好,我在這裡提出,主要是中國正全力扶植本土面板產業,現在又加上一個勁敵南韓,持續擴大將面板銷售到大陸,反觀臺灣在面板出口部分,卻逐年慢慢滑落,甚至南韓在中國市場中已經超越我們,針對這樣的危機,相關單位是否有因應的措施?
卓次長士昭:韓國的面板,一直是我們在中國大陸市場主要的競爭對手,尤其韓國和中國大陸的FTA中,針對面板的部分,韓國爭取到的待遇是前8年不動,後2年每一年降一半,第10年才降為零,但這一個部分,我們在跟中國大陸談貨品貿易協定時,我們有爭取到比韓國還要好的待遇。當然,我們要極力協助我們的面板業者,所以也提供很多協助措施,讓我們的面板業者能夠增強他們的競爭力,我們會持續做這部分。
陳賴委員素美:具體措施有哪些?
主席:請經濟部工業局呂副局長說明。
呂副局長正欽: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除了在貨貿極力爭取之外,也在拓展外銷這部分努力,委員也了解,我們大概有7、8成面板都銷往中國大陸,目前我們在開拓新興市場外銷上,包括第三世界、像巴西、印度,這些都是我們努力的目標,我們還會搭配系統整體輸出,希望把整個配套輸出到比較需要的國家。
陳賴委員素美:馬政府8年執政期間,宣稱努力打造兩兆雙星,除了4大面板總計虧損3,957.51億元外,如果再把DRAM四家公司超過4,000億的虧損加起來,兩個相加將近8,000億,這個兩兆雙星變成兩造傷心,讓臺灣產業發展大受傷害,檢視執政當局,本席認為我們的政策不夠明朗,在臺灣面板腹背受敵的時候,未來中國把臺灣擠壓下來是指日可待,所以面對韓國,還有中國大陸自己也在製造面板的情況下,我認為中國大陸未來應該有機會成為全球第二大面板供應國,我們正面對這樣的威脅。現在中國大陸大量扶植自己的面板產業,加上南韓又來勢洶洶,他們都有國家資源,作為強力後盾,卻看不到臺灣給我們面板產業有什麼強而有力的具體政策,所以我今天在這邊,希望主管單位能夠負起這樣的責任,因為我剛剛提到的問題,你們只說會增加對其他國家的外銷,我認為這是簡而易懂,大家都知道的,除此之外,還有什麼具體政策?我現在聽不到你們的具體政策,會如何輔佐我們的面板產業?
呂副局長正欽:剛剛委員所說的沒有錯,中國大陸是我們很大的一個競爭國家,可是在先進的製程上面,譬如AMOLED軟性面板這部分,他們的技術遠不如臺灣,所以國內現在面板很多……
陳賴委員素美:您的意思是,我們在面板技術上算是先進國家,這部分略勝於其他國家?
呂副局長正欽:我們跟韓國並駕齊驅。當然國內有一些面板業者已經透過政府單位提出,是不是有機會可以透過相關的國家基金來參與投資,讓他們把這部分壯大起來,這是有在談的。
陳賴委員素美:你的意思是說,我們政府也有發現這個問題,主動要來協助他們有關面板技術、軟硬體設施的部分?
呂副局長正欽:是的,我們一直有跟業者在做接觸。
陳賴委員素美:好,希望不要因為520交接而停頓,繼續努力。謝謝。
卓次長士昭:謝謝。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接下來登記發言的廖委員國棟、管委員碧玲、林委員德福、吳委員志揚、鄭委員天財、李委員彥秀、黃委員偉哲、鄭委員運鵬、陳委員歐珀、顏委員寬恒、林委員俊憲、徐委員永明、蔣委員乃辛、劉委員櫂豪、吳委員思瑤、邱委員志偉、何委員欣純、黃委員昭順及蕭委員美琴均不在場。
請羅委員明才發言。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全世界對追稅可說是群起雲湧,大家都在追求稅制的公平化、合理化,不能因為全球化方便以後,就把私人資金大量藏匿在海外,這對整個稅制的公平會造成很大的影響,所以我們現在推動反避稅條款。事實上,本席在立法院多次質詢,希望可以趕快有一個方向,並且法制化,若要開始走下一步,部長覺得什麼地方是關鍵點,應該怎麼追?會不會因為追稅追過頭,造成像曹興誠等一些企業大咖,放棄中華民國國籍,跑到新加坡或其他地方去的情形,如果開始追稅之後,面對很多人把中華民國國籍放棄掉,請問財政部會如何因應?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追稅的部分,第一個當然要有立法院的授權,所以我們提了所得稅法第四十三條之三、第四十三條之四,因為沒有這樣的授權,我們很難追,譬如控股公司設在第三地,又設在低稅負地區,如果沒有第四十三條之三,我們就很難追;第二、實際管理處所在臺灣,如果沒有立法院的授權,就是那個所得稅法沒有通過,就算我們明明知道他設在海外,但實際管理處所在臺灣,我們也沒有辦法把他認定成臺灣的公司,所以要有立法,因為租稅法律主義,這是第一步,要有完備的法律。
羅委員明才:立法之後,有沒有處罰的條款?
張部長盛和:有。
羅委員明才:怎麼樣處罰?
張部長盛和:如果認定是我們的公司,就要按照我們的所得稅法來申報、繳納。
羅委員明才:課多少的稅?
張部長盛和:公司是17%。
羅委員明才:請問過去累積10年、20年,如果統統都沒有報稅,會不會影響其他追稅的情況?
張部長盛和:法律是從生效日開始,沒有溯及既往。
羅委員明才:以前的部分,都不算了嗎?
張部長盛和:除非法律訂定溯及既往,不然就沒有溯及既往。
羅委員明才:會不會有一個誠實申報,或者鼓勵的條文?
張部長盛和: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就有,自動補報、補繳的免罰,所以已經有了,只要自動來補報或補繳,就不罰你了。
羅委員明才: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第四十三條之前,就算是自由的鼓勵申報期?
張部長盛和:稅捐稽徵法這一條一直都在,你現在只要自動補報……
羅委員明才:換言之,部長是不是要鼓勵所有大咖,趕快在第四十三條相關條文公布三讀之前,趕快請他們來申請,有鼓勵他們的意思。
張部長盛和:只要國稅局沒有發動調查以前,自動補報都可以。
羅委員明才:在巴拿馬文件中,總共有2,700多家企業統統中箭,可是這2,700家裡面,不一定都有逃稅,請問比較大咖的有哪幾家?
張部長盛和:還沒有公布。
羅委員明才:你都沒有資料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因為天下雜誌還沒有公布。
羅委員明才:既然沒有公布,為什麼部長說國安基金在裡面太離譜?
張部長盛和:什麼?
羅委員明才:你昨天有講,巴拿馬文件中有國發基金。
張部長盛和:那是媒體說國發基金在裡面,我說那個太離譜了。
羅委員明才:怎麼會離譜呢?
張部長盛和:因為國發基金是政府單位國發會裡面的基金,他是免稅的單位。
羅委員明才:有沒有跟相關媒體問一下,他們的資料是從哪裡來?現在離不離譜的事情,我都不敢講了,像生技公司宇昌案,我也覺得不可能,他是中華民國最尊敬、具有學術地位的人,不可能發生,也是很離譜,結果也沒有回來。
張部長盛和:一般會在海外設紙上公司,都是公司,國發基金是政府單位,為什麼去設紙上公司呢?
羅委員明才:媒體怎麼會那麼離譜,說有國發基金呢?有沒有跟相關媒體聯絡一下?
張部長盛和:沒有,如果我們天天……
羅委員明才:我覺得央行彭總裁令人欽佩的地方,就是只要有任何風吹草動,任何跟央行業務有相關的事,他都會在第一時間發新聞稿,或打電話給相關媒體,即使對所有立委也一樣,只要有懷疑、不清楚的地方,或有模糊界線的時候,他都主動在第一時間打電話,這樣才不會讓錯誤的訊息以訛傳訛擴散出去,因為如果傳出去,對政府形象也相當不好。
張部長盛和:對,不過這個訊息應該由國發會來澄清,因為國發基金在國發會。
羅委員明才:政府都是一體的,希望你們相關的聯絡一下,該澄清就澄清,該講清楚就講清楚。我們也看到,過去國內很多財團,在遺贈稅出來之後,他們就把國內的房子、什麼都移轉,找也找不到,截至目前為止,國內遺贈稅前十大課徵的情況如何?我記得這十年來遺贈稅最多的只有35億,就是溫世仁先生的案子。
張部長盛和:溫世仁還有王永慶……
羅委員明才:王永慶的遺贈稅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這是課稅資料,我想不宜在公開場合講。
羅委員明才:好,現在上市、上櫃約1,700家公司大概有超過四分之三的公司在海外都有設立paper company,有這樣的情況嗎?
張部長盛和:不知道,這要由講的人去提出證據,因為媒體一發布……
羅委員明才:很顯然部裡面對於這些相關的海外投資情況或者有隱匿財產的情況都無所知。
張部長盛和:財政部有財政部一定的職掌,當然也有一定的公權力,並不是無限的公權力,如果我們跟其他國家沒有租稅協定,要叫他們提供資訊是很難的。
羅委員明才:依照所得稅法必須誠實申報,如果沒有誠實申報,一旦被查獲,要用非常嚴厲的情況來處罰它。
張部長盛和:早就有了。
羅委員明才:現在的情況如何?
張部長盛和:所得稅是誠實申報制,如果不誠實申報,本來就要按照所得稅法來罰。
羅委員明才:你罰嘛,可是他們不怕。請問吳奇隆在海外有多少財產?在國內有沒有申報?
張部長盛和:目前沒有資料。
羅委員明才:為什麼資料顯示他是最大咖?
張部長盛和:不知道,那個……
羅委員明才:上面也有名字,在藝能界裡面。
張部長盛和:如果我們天天隨著媒體起舞,真的什麼正事都不要做了。
羅委員明才:所以應該在第一時間針對哪個放話的媒體做溝通,要打電話問他們資料來源,才不會以訛傳訛,我非常敬佩彭總裁的方法,希望各部會包括經濟部,大家都應該在第一時間掌握整個社會的脈動、掌握正確的訊息,不要讓錯誤的訊息不斷的傳出去,對此部長看法如何?
張部長盛和:這個看法是對的。
羅委員明才:另外,國安基金是不是確定在這個月中全部裸退?
張部長盛和:我要再次澄清,國安基金退不退場是由4月12日的委員們來決定,我只是委員之一。
羅委員明才:可是裡面相關委員都是你的部屬。
張部長盛和:不是,很多是部外的。
羅委員明才:吳當傑次長是你的部屬啊。
張部長盛和:不是。
羅委員明才:吳當傑次長不是你的部屬?
張部長盛和:他不是委員。
羅委員明才:經濟部也有派人擔任委員啊。
張部長盛和:沒有一位委員是我的部屬。
羅委員明才:你以部長之尊,沒有辦法問他們的走向、情況?
張部長盛和:沒有,很多委員都是獨立的,像代表民進黨、台聯黨、國民黨的。
羅委員明才:以你身為委員的立場來看,你覺得國安基金在這個月中是不是一定會退場?
張部長盛和:由委員決定,我不講了。
羅委員明才:還是不講,好。我們再來談海關進口稅則部分,國內海關人員一直沒有增加,這幾年人員很少,可是旅客人次,包括陸客來台人次不斷創新高,這樣的業務量與人數有沒有匹配?有關人事缺額部分,不曉得要怎麼處理?
張部長盛和:委員有看到問題,我一直在講海關是國家的大門,非常重要,如果海關的效率不彰,國家就垮了。現在海關有什麼重大的問題呢?因為差不多都要24小時加班,加班費也不夠,也沒有交通工具,過去還有交通車,現在有些地方也沒交通車。
羅委員明才:我聽說有很多人倦勤,不做了。
張部長盛和:所以離職率很高,這是問題所在。
羅委員明才:怎麼辦?而且海關是一個很封閉的……
張部長盛和:在沒有加班費的情況下,如果加班了,就讓他們補休假,可是補休假造成人員更少,就惡性循環。
羅委員明才:面對這種情況部長的看法如何?需要立法院給予什麼樣的支持與協助?
張部長盛和:第一,我們會招考,但是招考新人基本上要有好的待遇,過去稅務、關務都有好的待遇,近年來待遇一直被砍,所以工作環境不好、福利不好,當然年輕人會看哪個地方待遇好、工作輕鬆。
羅委員明才:你們是不是可以採取比較科技化的管理方式?我們到新加坡和香港都覺得非常友善friendly,去夏威夷,大家都很輕鬆,但是有人反映,回到台灣、走到台灣感覺到很害怕,有時候海關的標準不明,卡在那個地方,戴一個手錶就會被抓,或者戴一條項鍊可能立刻被取締、處罰。
張部長盛和:你所講的這兩個例子應該都不會。
羅委員明才:請問署長,進入中華民國海關超過多少錢以上就要被課稅?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水吉:主席、各位委員。入境旅客攜帶新台幣2萬元以上就不能免稅,2萬元以下可以免稅。
羅委員明才:部長覺得2萬元是合理的數字嗎?在出入境時,有時候開開心心出國玩,或者旅客要來台灣購買東西,2萬元很容易就中了,隨便一個表、一條項鍊或名牌包都是2萬元以上。
張部長盛和:我們講的是現金,不是價值2萬元。
莊署長水吉:貨物價值2萬元以下是免稅。
羅委員明才:部長,是價值2萬元以上就中了,這是很不合理的,我要為民請命。
莊署長水吉:攜帶外幣1萬美元要申報。
羅委員明才:身上的價值是2萬元,對不對?
莊署長水吉:現在世界上大部分國家跟我們規定2萬元以下免稅的課稅尺度大概相近。
羅委員明才:美國是多少?
莊署長水吉:我要查一下。
羅委員明才:瑞士是多少?
莊署長水吉:換算匯率美國也是新台幣二萬多元。
羅委員明才:所以入境美國只要價值超過2萬元就必須申報?
莊署長水吉:美國通關的尺度可能比台灣還更嚴。
羅委員明才:換言之,隨便帶一個包或手錶進去都要申報,是這樣子嗎?
莊署長水吉:假如旅客是自用的就免稅。
羅委員明才:彈性太大有灰色空間,很容易讓民眾觸法而不自知,署長有無建議要修改的或如何宣導?
莊署長水吉:基本上我們有加強訓練海關關員對於入境旅客以X光儀檢的處理,在出境方面,也有加強海關關員的訓練,整個行政上我們有標準作業流程。
羅委員明才:我們希望打造台灣成為外國人、旅客可以自由、輕鬆、放心的旅遊聖地,你們再研究看看要怎麼做才是符合時代的潮流。我們去新加坡、香港都很輕鬆,希望回到台灣的感覺也是很輕鬆的心情,無論是shopping、旅遊,第一關……
張部長盛和:台灣在這方面應該還不錯,所以觀光客才突破千萬。
羅委員明才:好,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江委員永昌發言。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天的議題是有關於稅則的修正,但是本席實際發現,民眾攜帶貨物沒有走申報櫃檯而走綠色線免申報,結果卻被海關值關關員攔檢查驗出而遭扣押的情形,請署長或部長就這項執行業務的行政流程作說明,你們是怎麼辦理的?
主席:請財政部關務署莊署長說明。
莊署長水吉:主席、各位委員。海關關員攔檢綠色線查驗出沒有申報的貨物,這種案例所查到的有相當多都是皮包,後來因為發現後,我們也請權利人一起來處理,最後發現……
江委員永昌:現在部長及署長手上都有一份剛剛本席提供的資料,其實這是本席向你們要的資料,這就是你們的搜索筆錄,你們在錄影時,對於闖關的當事人,你們沒收他們的貨物,並紀錄載明貨品件數、數量,但這份筆錄,同一天卻有兩張,而且裡面的記載事項不一樣,本席不瞭解,本席就此問題就教於署長。
莊署長水吉:關員對於筆錄的處理不是很熟悉,就直接在同一個號碼上面修改,針對這點,是我們訓練不足,但我們會加強改進。
江委員永昌:不是喔,如果你一開始就這樣答復,我今天就不提這個問題,這不是個案的問題。這個案子是發生在台北關,基本上你們所有的關口恐怕都是同樣的作業,因為你們回覆本席的是,你們所做的筆錄是依照海關緝私條例去準用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九條至第四十一條,可是第一次當事人在場時,你們所做的錄影,是因為錄影不夠詳細,以至於你們載明他們所挾帶入境的貨物的數量及整個情況不夠清楚;換言之,在第一時間製作第一張筆錄時,是錄影不夠清楚?還是發生了什麼問題?
莊署長水吉:可能因為包包有大、小包,有隱藏在裡面,經實際算出來數字不對,所以我們事後再重新查證,找權利人作更正。
江委員永昌:署長的意思,相信部長聽得很清楚,剛剛有人體恤海關人員實在是很辛苦,我覺得這是另外一件事情,法令應當要完備,不要造成當事人對於你們的行政作為產生不當的聯結或想法。繼續請教署長,當時你們在錄影作第一次筆錄寫下扣押貨物所有有關的規格、數量,第一次錄影是錄得很清楚還是不清楚?不然怎麼會寫出這樣的記載事項。
莊署長水吉:我們都有錄影存證,當時錄影是在台北關……
江委員永昌:如果誠如署長所說當時錄影錄得很清楚,為什麼當時的承辦人員不寫清楚?
莊署長水吉:可能事後認為數量不對,所以再重新處理。
江委員永昌:還是當時根本就沒有錄到?比如包中有包,你們沒有打開來。我認為可能你們相關的作業與執行要點是有疑慮的。第二份筆錄是何時做的?第二份筆錄是否需要錄影?第二份筆錄就不是當事人了,今天帶進來入關的可能是名牌包,因為根據你們所偵查的資料顯示可能是名牌包或是其他物品,所以你們去找名牌包的相關權利人去驗證貨物的價值,是這樣嗎?
莊署長水吉:是。
江委員永昌:第二次有沒有錄影?
莊署長水吉:我想關區處理涉及權利的問題應該都會錄影才對。
江委員永昌:第二次錄影是錄得比較詳細,所以他們在記載貨物品項、數量與單位時會比較清楚,是這樣嗎?兩次錄影應該簽封幾次?這是同一天的筆錄,都是當事人錄影的那一天,這個簽封並沒有開封過,所以本席不解。
莊署長水吉:委員關注的問題,我們會檢討改進。
江委員永昌:不是,我的意思是,你要如何改進?其實這件事情發生之後,我不認為這是個案,我認為海關人員在做這方面的行政作業時,我現在不是說你們有違法,而是這可能不當,因為包括你們的答復是二份筆錄都在同一天,而且是在當事人蓋了指模後才下去簽封的,可以更改筆錄的內容,而你們回覆給本席的是,你們是根據行政程序法,就行政處分上,如果有明顯錯誤,可以加以更改,這本席不解,你們引述的法條內容是相矛盾、相衝突的,請署長對此說明。
莊署長水吉:剛剛那個……。
江委員永昌:海關是國家的大門,如果事情是這樣做的話……
莊署長水吉:我們接受委員的指正,因為這涉及到關員的教育,我想今天以後我們會強調整個筆錄的製作要如何改進,並訂出標準作業流程,讓這種事情不要再發生,不止是桃園機場、高雄機場或松山機場,我想海關作業是一體的、一致性的,我們會做好。
江委員永昌:署長,是不是過去就有這種錯誤的隱憂,也就是說當你們要改這份筆錄,如果按照行政訴訟法,可能當事人必須要回來,重新做偵搜補……
莊署長水吉:理論上應該這樣才對。
江委員永昌:重新再蓋指模或做任何的事情,顯然第一線的行政作為出現很大的trouble。其實這件事情發生到現在,暫且不要看個案,應該看通案,你們到現在有沒有想出很具體的方式去改變?
莊署長水吉:謝謝委員,我們會做通案處理與改進。
江委員永昌:確實有承認這樣的疏失與錯誤。
莊署長水吉:行政上有瑕疵,同樣一份筆錄、簽封、號碼,卻有經過修改,這是有瑕疵的,應該找當事人一起會同檢視後做簽封,這樣才正確。
江委員永昌:對啊,因為萬一在你們做第二次錄影找權利人來,當事人不在場時,如果你們要硬塞什麼東西,他們也有被害的疑慮,再加上,如果當事人帶這些貨品進來,也許是善意的,並不是故意逃漏稅,或許有共同託買的合夥人或其他人,這裡面會有一個問題,被你們沒收的貨物當中,結果在第一次的數量記載事項上並沒有記載,到底是他們私吞了還是其他情況,會引發更多在法律上其他的傷害或聯想,這是不對的。我們是非常支持,絕對不要私入貨物,規避國家稅課的責任,當然也不能夠挾帶名牌貨物影響市場,造成市場上有些人的權利受損,這個我們都非常支持,但是關務署不應該這樣做,我希望你們趕快做最好的改善。
莊署長水吉:好。
江委員永昌:接著請教部長,雖然昨天被凍結的預算已經解凍了,但我仍有很多想要瞭解之處,財政資訊中心李副主任有在會場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說明。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有在。
江委員永昌:你們之前被凍結五分之一,是有關於創造智慧好生活,推動電子發票的案子,本席想請問財政部轄下各位官員,有電子發票多元載具的請舉手;這麼多人有載具;請問部長的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我的是全聯卡。
江委員永昌:副主任的是什麼?
主席: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李副主任說明。
李副主任春生:主席、各位委員。手機條碼載具。
江委員永昌:其實還是有很多人都沒有載具,而且很多人都是一臉疑惑。我第一個問題是,其實這是財政部所提供的數據,在102年我們還沒有從103年開始編三億多,連續3年的經費,當時消費端無實體的電子發票比率已經有6%,你們從103年開始每年編列一億多,105年這項預算被凍結了五分之一;其實102年是沒有這個預算,但是103年無實體的電子發票比率從6%增加到8%,103年開始每年投入一億多,這裡有資本門也有經常門,但是到104年的統計數字也只有9.2%……
張部長盛和:現在已經到百分之十五點多快到16%了。
江委員永昌:若是這樣的話,為什麼你們給我的資料是不對的?
張部長盛和:大概是最新的資料,最新的資料是15.71%,就是到2月底……
江委員永昌:最新的資料是104年年底嗎?
張部長盛和:不是,是到今年2月29日。
江委員永昌:你們提供給本席的是102年、103年及104年的資料,當然就是依據當年同一個時間點來統計,不可能你們提供給我103年是8%,結果是統計到104年2月29日的數據啊!
張部長盛和:是!最新數據是到105年2月29日已經快16%了,就是15.71%。
江委員永昌:我們每年要投入1億多元,理由是什麼?在你們相關計畫的資料中,並沒有明白顯示。
李副主任春生:我們有一定的KPI,今年度在載具部分要達到20%。
江委員永昌:剛剛已經說到16%,要達到20%,也不過是提升4%。我剛剛不是講了,102年到103年,在還沒有投入資本及宣傳費用時,自然而然就提升了2%。
李副主任春生:因為這個電子發票是全面性的,現在營業端或公用事業進來……
江委員永昌:你提到公用事業,我就很快說一下,公用事業本來不用開發票,對不對?
李副主任春生:是。
江委員永昌:現在要求公用事業開發票,然後你又把公用事業算到無實體電子發票中,那不是自己充數做成績?在他還沒有開發票時,根本也就沒有所謂紙本發票,現在他們要開發票,然後又把它納到無實體部分,我認為你們這是把數據美化了。
李副主任春生:這是一體兩面,因為公用事業部分我們是有載具,所以建議他們不必開實體發票,因為科技關係……
江委員永昌:本席發言時間到了,我用一句話說明,我希望你們提供本席無實體電子發票有關消費端這邊的使用數據,但不要納入公用事業,公用事業另外算,因為公用事業在104年以前根本不必開發票,現在要求他們開發票,又把它計算在你們推廣的無實體電子發票推廣比率,我覺得這樣不確實!部長應該了解本席的意思。
張部長盛和:我了解,委員看的很深入,推動電子發票現在總數超過百分之五十幾,有48億多張,但載具部分,到2月才百分之十五點多,所以載具的推動還需要非常努力,最後才能達到全面無實體。
江委員永昌:主席,如果照財政部剛剛的回答,那每次議程前我們要的資料,到了今天上了發言台,因為時間關係資料有所調整,百分比又不對,這樣叫我們如何質詢?我們很認真看財政部寫的報告,這一點請主席要求財政部。
張部長盛和:只是提供新資料給委員參考。
江委員永昌:你到台上才要講,然後說我們引用的數據有誤,我們引用的數據也是你們提供的啊!到底是年底?還是隔一年的2月……
張部長盛和:是,以後我們會提供最新的資料。
江委員永昌:這點請主席要求財政部做到。
張部長盛和:是,謝謝。
主席:報告及詢答結束,林委員德福、李委員應元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及相關部會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及相關部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林委員德福書面意見:
問題一、
本席認為,股市穩定發展,全民都獲利,因為股市是經濟櫥窗,若股市不好,經濟表現也會受到影響。目前,已確定國安基金將於4月12日主動退場,新任國安基金委員將於4月22日上任。請問財政部長,若未來有新突發波及台股之重大事件或顯著影響民眾信心,是否可以再召開臨時會決定是否再進場護盤?
問題二、
行政院去年12月15日「電子商務發展推動措施」專案會議決定,將試辦開放網路賣酒,行政院上禮拜也開過線上諮詢會議討論「開放網路販酒的配套管控措施」。請問財政部長,面對「兒童福利聯盟」與「董氏基金會」等民間團體質疑的情形下,「菸酒管理法第30條」修法是否會列為交接事項,留待新政府決定?
問題三、
請問財政部長,此次降稅的輪機發電機(輸出超過750千伏安),進口最大來源國為哪個國家?受益最多是哪個國家?出口哪一個國家最多?對我國業者衝擊影響為何?預估每年稅損多少金額?請部長說明。
問題四、
對於,壽險資金投入公共建設發展,贊成者認為壽險龐大資金投入公建,不僅可緩解政府財政支出,民眾也可以提早享服務,連帶可以讓政府從中收取營業稅、所得稅等相關稅負。前陣子財政部有召開「公建檢討會議」,當時會議上有無達成哪些共識?
問題五、
請問財政部長,有關取締走私私菸相關作為,對於船舶載運走私物品,請問是否贊成在「海關緝私條例」修法,提高重罰嚇阻走私行為反覆發生,把走私漁船一律沒入?
李委員應元書面意見:
針對各海關經常爆發收賄等風紀事件,本席要求第一線執法關員必須落實例行性輪調制度,以減少弊端發生。
此外落實關員輪調制度,也是保護關員的最好辦法,因為制度會讓行賄者無從下手。因此應落實關員職期輪調制度,將優秀人才調任核心業務,提供通關便捷服務,加強查緝走私,以期達成海關「服務、便捷、安全、廉能」之四大願景。也唯有如此,才能符合國際要求「貿易便捷化」的要求。
主席:現在進行審查。請宣讀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
第17章 糖及糖果
修正 增註五。
第20章 蔬菜、果實、堅果或植物其他部分之調製品
修正 第20079910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薩爾瓦多(SV)及宏都拉斯(HN)適用之稅率。
第21章 雜項調製食品
修正 第21069055號之第2欄稅率,修正薩爾瓦多(SV)及宏都拉斯(HN)適用之稅率。
增訂 第21069056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22章 飲料、酒類及醋
增訂 第22029017及22029027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2章 鞣革或染色用萃取物;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顏料及其他著色料;漆類及凡立水;油灰及其他灰泥;墨類
刪除 第32151100及3215190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32151110、32151190、32151910及3215199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5章 蛋白狀物質;改質澱粉;膠;酵素
增訂 第3506913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37章 感光或電影用品
修正 第37079010、37079020、37079030及37079090號等4項之第1欄稅率。
第39章 塑膠及其製品
刪除 第3923100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39079920、39199020、39231010及3923109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59章 浸漬、塗佈、被覆或黏合之紡織物;工業用紡織物
刪除 第59119000號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59119010及5911909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84章 核子反應器、鍋爐、機器及機械用具;及其零件
修正 第84768910號之貨名及第1欄稅率。
修正 第84423030、84423090、84424090、84425010、84439100、84729010、84729020、84729030、84729040、84729090、84734090及84752100號等12項之第1欄稅率。
刪除 第84141000、84145900、84195000、84212900、84232000、84233000、84238100、84238200、84238900、84239000、84561000、84759000、84798960及84798990號等1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84141010、84141090、84145910、84145990、84195010、84195090、84201020、84212910、84212990、84213920、84219920、84232010、84232090、84233010、84233090、84238110、84238190、84238210、84238290、84238910、84238990、84239010、84239090、84248920、84249030、84561010、84561090、84669320、84669330、84759010、84759090、84769020、84798961、84798969、84798991、84798999及84799030號等37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85章 電機與設備及其零件;錄音機及聲音重放機;電視影像、聲音記錄機及重放機;以及上述各物之零件及附件
修正 第85016410、85023910、85044091、85044092、85044093、85044094、85044099、85045019、85045090、85049000、85181090、85182100、85182200、85182929、85182939、85182990、85183010、85183020、85183032、85183039、85184090、85185010、85185090、85189090、85198100、85198900、85211012、85211019、85211022、85211029、85219010、85219020、85219090、85229010、85229029、85229030、85258010、85258029、85258090、85269290、85271200、85271300、85271900、85272900、85279100、85279200、85279900、85284910、85284920、85287110、85287191、85287199、85299011、85299030、85299040、85299050、85318093、85363000、85365011、85365019、85365020、85365040、85365090、85369090、85381000、85432000及85439090號等67項之第1欄稅率。
刪除 第85151900、85159000、85272100、85393920、85437051及85437052號等6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85151910、85151990、85159010、85159090、85272110、85272190、85369040、85393921、85393929、85433020、85437053、85437059、85437093、85437094、85437095及85489020號等16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90章 光學、照相、電影、計量、檢查、精密、內科或外科儀器及器具,上述物品之零件及附件
修正 第90302010、90303100、90303310、90303320、90303330及90303390號等6項之貨名及第1欄稅率。
修正 第90012000、90019010、90019020、90019090、90021900、90022000、90029010、90029020、90029031、90029032、90029033、90029039、90029040、90029090、90106000、90111000、90118000、90119000、90121000、90129000、90132000、90139090、90148020、90151000、90152000、90154000、90158090、90159090、90251910、90283000號等30項之第1欄稅率。
刪除 第90109010及90109020號等2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增訂 第90109030、90131030、90139020及90303350號等4項之稅號、貨名及稅率。
第98章 關稅配額之貨品
修正 增註五。
主席:請問各位,對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案作如下決議: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業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本案時,由盧召集委員秀燕補充說明。
報告委員會,今天討論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案,其實是非常重要的,誠如剛才張部長所說,海關是我們國家的重要大門,海關進口稅則修正,關係到台灣的進出口貿易,甚至是和其他國家的一些往來,以及農委會等等各方面重要事項,攸關台灣的經濟。我們特別謝謝在過程中,經年累月辛苦的經濟部國貿、外貿人員,也謝謝農委會同仁、外交部同仁、財政部同仁們默默的耕耘,在各個角落為台灣的經濟、台灣的外貿、台灣的海關進口稅則努力打拚,我們大家給他們一個熱烈掌聲。雖然他們做的不是非常出風頭的事,卻是對國家非常重要的事,主席今天之所以講這些話,是因為今天排定這個議程,在立法院各個委員會來講,算是冷門的議題,現場捧場的記者不多,關心的委員也不多,我們開會的時間也很短,於是就會有人質疑這樣的議程既冷門,開會時間也短,但是我要特別強調,外界都在觀察我們國會,其實這個議程是非常重要的,並不是開會時間長,開一整天,委員輪番上陣,詢答火花四起,就是對國家有貢獻,相對的,我們很多經年累月辛勤工作的行政人員,在世界各國為台灣的經濟打拚,他們所彙集的海關進口稅則,我們予以修正,雖然會議時間短,但是它是累積我們所有行政部門在世界各國、各個角落,為國家、為人民打拚的成果,所以是一個非常重要的草案修正,特別在此向外界說明。
本席是資深委員,國會形象的提升,整體委員的努力,要被看見,還有所有行政官員的打拚,也要被肯定,外界常常會以開會時間的長短,以及詢答有沒有火花四起,排定的議程跟時事有沒有高度關連,來觀察國會是否用功,因為我是資深委員,所以特別在今天排這個議程,就是不希望這個議題被冷落,但到現在為止,電視媒體沒有一個在場,因為大家都覺得這種議題不重要,其實這種議題對國家、對人民才是最重要的,我要特別在此說明。
今天會議進行的很順利,謝謝在場所有委員的詢答,也謝謝今天所有列席官員的配合,謝謝。
今日議程到此告一段落,現在散會,謝謝大家。
散會(11時4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