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本院委員質詢部分
(一)本院顏委員寬恒,針對為改善行動通訊品質,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責請各電信業者辦理架設強波器等設施改善計畫,以提供更佳之行動通訊品質,並要求相關單位整合國內旅遊資訊服務體系,以落實推動觀光客倍增計畫,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全球人力推展國家資訊高速公路,加速了光纖通訊的普及,因為頻寬的需求快速增加,許多先進國家對於光纖通訊投入大量的資金與人力,以提升通訊的品質。我國應參考歐美、日本等先進國家之作法,整合國內旅遊資訊服務體系,以落實推動觀光客倍增計畫。
二、高鐵及鐵公路涵蓋不良地區及訊號干擾地區以及隧道群或長隧道內亦為行動通訊不良主要路段,請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辦理沿線行動通訊品質總清查,將通訊不良路段提出分年分段限期改善計畫,以提供更佳之行動通訊品質並提升國內防救災效能及觀光旅遊服務品質。
(二)本院顏委員寬恒,針對私立大學在一般人印象中是「招生不足,生存困難」。但私立國中及私立高中正好相反,家境不錯的紛紛報名加入私立國中及私立高中,目的是為了進入公立大學就讀,家境不好的要透過教育制度來進入公立大學就讀的情況一年比一年困難,為了避免引發社會對立情形,請教育部針對教育資源分配進行檢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國內高等教育資源普遍在公立大學身上,而非私立大學身上,但是公立大學學生所需要繳交的學雜費卻遠低於私立大學學生。這樣的情況讓家境狀況好的學生紛紛加入私立國中及私立高中,以獲取更高進入公立大學的機會。
二、我國教育制度應該不分家境狀況好壞,讓所有學生都能依照自己能力取得進入高等學府的機會。但是現在教育環境演變成家境好的學生可以在國中及高中階段獲得更多教育資源,進而增加進入公立大學的機會。
三、教育部應儘快針對教育資源進行檢討規劃,避免學生間因為貧富差距,影響到學生就讀公立大學以尋求社會階級流動的機會持續惡化。
(三)本院顏委員寬恒,針對國內觀光業的盛行,不論國內各種車輛安全都越來越受到關注。旅遊業為了搶客壓低單價的同時,遊覽車的成本如果再往下降會更有競爭力,但是在這當中安全因素往往就被忽略,必需要有維持車輛安全品質的作法,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我們國內目前一般駕駛人是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4條處罰,內容是汽車駕駛人,連續駕車超過八小時經查屬實,或患病足以影響安全駕駛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並禁止其駕駛;如應歸責於汽車所有人者,得吊扣其汽車牌照3個月。另外職業駕駛人則是依照公路法第七十七條,內容是汽車或電車運輸業,違反依第七十九條第五項所定規則者,由公路主管機關處新臺幣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並得按其情節,吊扣其違規營業車輛牌照一個月至三個月,或定期停止其營業之一部或全部,並吊銷其非法營業車輛之牌照,或廢止其汽車運輸業營業執照及吊銷全部營業車輛牌照。
二、根據交通部公路總局提供的資料指出,104年全國共有2,100萬的車輛登記數,這數字已經快要追上台灣的人口數,而大客車佔3萬3千台,大貨車佔16萬五千台,加起來就大概是20萬台左右,這20萬量大型車輛的安全管理就顯得非常重要,本席認為遊覽車的車體結構安全當然是比車齡來的重要,但是在旅遊業為了搶客壓低單價的同時,遊覽車的成本如果再往下降會更有競爭力,但是在這當中安全因素往往就被忽略,這是非常嚴重的問題。
三、過去交通部也曾經打算推動10年以上的車輛強制汰換,最後也是不了了之。可見交通部也覺得需要有維持車輛安全品質的作法,但是10年以上車輛強制汰換,民眾會很難接受,本席認為應該要加強車輛檢驗等方式著手,尤其針對輪胎跟煞車等裝置,不要讓貪小便宜的業者影響到大眾的行車交通安全。
(四)本院顏委員寬恒,針對國內缺乏長隧道救災能力,此次清明連假雪山隧道發生事故,還好沒有人員傷亡,這次事故也突顯出一旦在連續假期於長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將讓原本已經很嚴重的塞車路段更加難以通行,而據統計國內長隧道至少就有雪山隧道、八卦山隧道、蘇花改的觀音、谷風、中仁隧道、草埔隧道(屏東─台東)等隧道,建請行政院及早針對長隧道救援提出完整防災計畫,以因應重大交通事故時能夠順利進行救援任務,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目前國內的長隧道至少就有雪山隧道、八卦山隧道、蘇花改的(觀音、谷風、中仁隧道、草埔隧道(屏東─台東),如果發生長隧道災害包括火燒車,國內現階段缺乏完善的救援能力。
二、隧道如果發生火燒車事件,小汽車燒起來50公尺近不了人,大客車燒起來100公尺近不了人,還有濃煙有毒氣體分佈在隧道裡面,必須要短時間內可以控制得住,以減輕災害擴大。
三、交通災害隸屬於交通部,但是交通部裡沒有救災單位卻是要請消防署或其他單位來支援,我們沒有一個專責單位在統籌災害應變的相關機制,如果發生重大的災害事故,恐陷入指揮調度的問題。
(五)本院陳委員學聖,有鑑於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發布的「2016年弱勢家庭困境報告」結果顯示,台灣的弱勢家庭有62.6%的主要負擔家計者從事體力勞動工作,其大多數是工廠工人,另外服務業佔18.6%,農林漁業佔8.3%。其中做小生意的人只佔8.6%,擁有專業技術者更是微乎其微。若家人發生意外,這樣的家庭將無法承擔醫療及生活開銷。因此,建請教育部更積極協助弱勢家庭經濟困境,以防犧牲弱勢和貧困孩子的溫飽和教育,並請政府呼籲民眾響應弱勢兒少脫困基金募集計畫,共同協助台灣社會的弱勢家庭和學生,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進一步表示,弱勢家庭的兒童,有18.8%營養不足。許多兒童都靠罐頭、泡麵或吃剩的營養午餐過活。49.1%的兒童沒有受到妥善照顧,33%要自己張羅三餐,甚至還要照顧比自己年幼的弟妹。在教育方面,大部分的弱勢家庭是上私立學校,學費壓力沉重,有34.7%的兒童曾中斷學業,9%放棄學業投入全職工作。
二、兒童福利聯盟文教基金會指出,弱勢家庭的工作經濟三大困境,包括:負擔家計者可能因教育、年齡限制找不到工作;主要負擔家計者,六成以上從事風險高的體力工作,「一人倒,全家倒」;以及工作收入偏低造成家庭經濟困窘。分析弱勢家庭主要家計負擔者工作情形,有1成4沒有工作或暫時無工作,且以單親家庭為大宗,其次三代同堂或祖孫家庭。其無工作原因以「年齡限制」比例佔37.6%為最高,其次為「教育程度」、「身體狀況」。對此.建請教育部對協助台灣學生翻轉弱勢行動繼續加強。
三、上述質詢 敬請答覆。
(六)本院蔡委員培慧,鑑於近期部分縣市政府欲推動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全面篩檢計畫,提供該縣市學童家長自評量表、特約醫院第一次看診免掛號費與部分負擔補助一事,此舉造成諸多家長之焦慮。同時專家學者擔憂現行做法不僅無法提升國人對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之重視,反而將學童行為過於簡化為單純生理疾病。因此,本席要求衛福部、教育部應共同檢討推動全面篩檢計畫是否妥當,並結合專業病理研究等專業,考量學童生理、後天環境與心理發展等因素進行綜合評估,否則草率推動全面篩檢計畫,恐嚴重影響學童健全身心發展,且不利國人對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之理解,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103年4月新北市政府市政新聞指出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的國內盛行率約有8%,而健保資料分析僅2%學童就醫,因此部分縣市政府欲推動全面篩檢計畫,以期提升家長對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之重視,進而增加治療比例。
二、惟我國現行之全面篩檢計畫僅由學童家長使用自評量表進行填寫,再依照表中建議指標進行後續診療程序,不僅無法提升國人對於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之理解,更將學童行為過於簡化為生理疾病,在無相對應之配套措施共同推動下,恐造成家長誤判與醫療人員後續治療失當,同時顯示相關單位在擬定與推動全面篩檢計畫時未臻完善。
三、長期以來,聯合國多次對締約國發出警告,呼籲各國須正視學童被濫開中樞神經興奮劑等精神科藥物問題;美國州眾議員諾拉.艾斯比諾沙也提出法案限制學校人員對家長採取任何行動,或強迫學生服用精神藥物。然目前我國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診療過程中,投藥部分亦缺乏完整之評估計畫與機制,易衍生藥物成癮與濫用之可能。
四、根據衛福部資料,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目前缺乏單一有效的篩檢工具,英國國家健康暨臨床醫學研究院建議不應在幼兒園、中小學進行全面性篩檢,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34個國家中,美、加、法、德、英、瑞典等33國也均未執行全面性篩檢,美佛羅里達州更訂定法案聲明,在進行相關的精神失調症診斷評估前,應告知家長其有權拒絕評估,且該評估後續的分類或處置之紀錄,恐持續留存於學生的檔案中。
五、綜上,本席要求教育部正式行文給各級學校,立即停止現行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全面篩檢計畫;另以學童健全身心發展為前提,衛福部應會同相關部會、專家學者與家長等,共同研議完善之注意力不足過動症(ADHD)篩檢工具與施行配套措施,訂定合理診斷程序與投藥機制,以提升國人對過動症之理解。
(七)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變臉詐騙」影響我國金融信用與聲譽,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近來有一國際大型駭客集團,鎖定跨國企業與名人,用以假亂真的email要求匯款的詐騙手法「變臉詐騙」,席捲全球,成為跨國犯罪的重要議題。包含遠東航空在內,不僅許多台灣企業與台灣人受害,該集團更利用台灣銀行管制寬鬆,在台設立大量的人頭帳戶,在台灣轉帳或提領贓款,使得台灣成為該犯罪集團重要的洗錢地點。
二、該集團利用台灣上海商業儲蓄銀行及中國信託銀行,對海外匯款無上限的規定,將在歐美得手的鉅額贓款匯入台灣再另行轉出。去年一年就接獲美方三十件問題匯款的通報資料,請金管會針對相關管制措施進行說明。
三、由於台灣機場海關的檢查工作相對寬鬆,最近發生多起意圖夾帶超額新台幣出關的案件,疑似與該集團有關。請關稅署提出管制措施的改善方案。
四、由於超額攜帶新台幣出境沒有相關罰則,導致相關案件一再發生,請中央銀行研議是否應當相關罰則,避免台灣成為國際犯罪集團的重要據點。
五、委請刑事局相關專案小組,對金管會、關稅署報告說明該類型犯罪手法,並共商研擬相關防治措施。
(八)本院徐委員國勇,針對雲林古坑樟湖森林一帶之山坡保護地遭違法開發一事,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樟湖為雲林地區生態多樣性的重要熱點,白鼻心、鼬獾、食蟹獴、野兔、藍腹鷴、白頭鶇、山鷸、深山竹雞等重要野生動物都在此處出沒,更是螢水蟲聚集的地方,更設有有雲林縣立生態中小學。是雲林縣重點的環保工作重點地區。
二、今年四月十八日在地保育人士舉報,雲林古坑樟湖一帶之山坡地保育區,整座森林被伐盡清空以種植苦茶,違反水土保持法。
三、該開發土地涵蓋縣有地與公有承租地。公有承租地開發必須報准政府機關核可後才准動工。資訊指出,該土地仍然登記在原有承租戶的名下,該業者尚未取得承租權,卻逕自進行開發行為。請問土地擁有者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與開發行為管理者農委會水土保持局,針對該事件提出說明與檢討報告。
四、續第二點,業者到山上收購公有地承租權,並進行大規模開發,將對於淺山生態系統造成嚴重的破壞。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農委會水土保持局會同環保署,進行調查,研擬應對措施。
(九)本院黃委員秀芳,針對本席近期不斷收到來自許多憂心家長們的陳情信件,在校園內憑藉ADHA量表(過動兒篩檢表)即判定是否確診,並要求服用藥物,著實有過於簡易浮濫的情況,已嚴重造成孩子們身心靈的影響,以及家長們的不安與憂慮,鑑此;本席要求相關部會不應只是暫緩,必須立即研擬完善的配套並配合更縝密醫療診斷,另應該加強於教育給予孩子們更健康正面的學習環境,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部分縣市學校只憑過動兒篩檢表所填的表格,就斷定是否患有注意力缺陷過動症候群,並接著要求學生服藥,使得學生在學校被標籤化,造成更深一層的心靈創傷。過動兒所服用的藥物,對於人類的作用也並未清楚明確,而我們卻正在強迫這些根本還不確定是否患有過動症候群的孩子們吞下這些藥物,應讓教育回歸於教育,從體制從家庭著手給予孩子健康的成長環境。
二、《Journal of Pediatrics》刊登台灣台北榮民總醫院的最新研究,發現許多被診斷患有注意力不足過動症的孩子,可能僅僅只是因為和其他同學相比之下較不成熟,而並非真的具有疾病。被確診為過動症的孩童中,通常在班級內為年紀較小,出生於6月、7月、8月的學童比率較高,遲一年入學的孩童被診斷有過動症的機率則較低。因此醫師在診斷孩童是否有過動症時,應考慮孩童心智年齡因素。
三、美國國家心理衛生院的網站開誠佈公地說:「科學家無法認定ADHD的成因,也可能是多種因素的綜合結果。」目前也沒有病理學上的診斷方法,追根究底,想用化學物質來處理孩子情緒、個性、行為方面的問題,是一整套可議的邏輯。美國疾病控制與預防中心在2011年做了一項統計,他們發現每10個被診斷出患有ADHD的兒童中,就有一個是被誤診,也表示,全世界至少有上百萬名兒童正在吃著不該吃的藥,做著不應該做的治療。
(十)本院黃委員秀芳,鑒於民間申請於公共空間舉行活動常有擴音器音量過大影響臨近商家、住戶而遭檢舉之問題,噪音問題實務常為民眾已受害後再來尋求噪音防制對策之例子較多。近年公民意識高漲,民眾一遇噪音問題多會直接通報轄區員警或環境保護局衛生稽查大隊進行檢測開罰,但已然影響民眾權益及消耗公共資源,本席希望公共空間噪音問題應著重事前預測與防制。望環保署及有關單位能協助各單位於活動前進行擴音設備使用音量、擺放方式及活動內容自我檢測之輔導,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民間申請於公共空間進行之活動常因現場音量控制不當影響周邊,遭民眾投訴檢舉,公共空間之場地管理單位應盡輔導之責,於活動事前進行協助與輔導,避免於事發後才對問題進行檢討。
二、依現行《噪音管制法》所訂定之噪音標準,需由主管機關指派人員以專業儀器測定,一般民間單位難有如此精密之儀器與專業知識,要配合標準避免受罰,本席希望環保署規劃一套能供各公共空間可進行場地音量自我檢核之參考基準,使場地管理單位能依此研擬適當之方式提供場地申請單位遵循。
(十一)本院黃委員秀芳,針對立法院於2013年修訂《緊急醫療救護法》後,衛福部也陸續公告相關辦法,規範八大場所必須設置AED(自動體外心臟去顫器),然而日前遠見雜誌針對國人對AED的認知度進行調查,僅四成民眾聽過而高達8成完全不清楚該如何使用。本席以為國人的健康與安全的生活環境,是政府第一優先也是最重要的使命,為使國人的生命得到更多的守護,並為避免AED淪為昂貴的裝飾品,鑑此;本席要求除了須積極加強AED的佈建,更應加重視並全方位推廣急救訓練,結合公民教育與政府宣導等,讓民眾廣泛了解,也為面對高齡化社會作充分準備,特此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衛福部2014年統計,每27分5秒就有一人死於心臟病,而我國十大死因排名,心臟病已從以往的四、五名攀升至第二,;另國內研究顯示,台灣每年平均有兩萬起突發性心跳停止案例,但平均出院存活率不及3%。而國外研究表示,若意外發生時或是當病人發生心律不整時,若能在患者心跳停止的一分鐘內,立即給予電擊,心跳回復正常節律的機率高達九成,而每延遲一分鐘,存活率就下降7%~10%。出事現場若裝有AED電擊器,能在五分鐘急救的黃金時間內派上用場,存活率將會大幅提升。
二、近幾年來,世界各先進國家都把民眾心肺復甦的能力,以及能緊急救命的AED普及率當成重要的公共政策。鼓勵民眾及時伸出援手,讓每處都有AED,人人會用AED。推動迄今,推估全國已有1萬餘台AED,密度達每十萬人口44.5台,雖已超越德國、英國的水準,但認識AED的民眾年齡分布嚴重不均,60歲以上銀髮族逾8成沒聽過AED,另有高達8成民眾,不知道施救者也無需負法律責任,可見民眾對相關法令還是很陌生,令人十分憂心。
(十二)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每年食品業產值高達七千多億,有上百萬就業人口,近幾年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要做好食安執政者決心很重要,因食安範圍廣闊,涉及跨部會業務,目前食安辦公室屬於任務編組,支援既雜亂又不專精,在業務推動上多以蒐集各單位資料為主,並未充分發揮中央應有規劃、指導、考核及品質增進效果,更未發揮風險預防效益。要求行政院應借重科學方法及專家,正確而有效資訊揭露,教育大眾及學習面對資訊揭露,從土壤污染、畜牧及養殖用抗生素或瘦肉精到基改食品等食安問題,同時要透過專家以民眾聽得懂能了解的方式適時開放資訊,民眾也能事先更了解身處環境存在的風險。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台灣每年食品業產值高達七千多億,有上百萬就業人口,近幾年層出不窮的食安事件,要做好食安執政者決心很重要,即將上任的新政府將食安改革列入長期政策,目前應進一步提出修法強化行政院食安辦公室角色,因食安範圍廣闊,涉及跨部會業務,目前食安辦公室屬於任務編組,成員來自資策會、食研所、工研院、畜產會、工業局及食藥署等單位,支援既雜亂又不專精,在業務推動上多以蒐集各單位資料為主,並未充分發揮中央應有規劃、指導、考核及品質增進效果,更未發揮風險預防效益。
二、食品稽核及查處屬於地方政府負責,大部分縣市政府重視民眾看得到的建設,對於建構食安網絡,因缺經費及專業,加上食安稽查人員多為臨時編組,要有效執行食安工作相對是困難重重的問題;如何整合政府各部會分工及協調不足,促使執行能發揮成效,應是食安辦重要任務。目前政府規劃建構食安雲,卻過度吹噓未來功效,但各部會串連、資訊共享不夠完整,資料正確性及資訊更新均與實際有落差,政府畫大餅但何時才可發揮效果依然是一個謎。舉例來說,政府各部門許多資料庫迄今未公開不分享,就有待食安辦來協調及督考成果。
三、再來是有效風險溝通,食安問題發生後,以訛傳訛的錯誤訊息太多,令人不知所從,造成更多不必要的恐慌,唯有讓國人了解越多越清楚,才能讓食安不必要風險降至最小,政府應借重科學方法及專家,正確而有效資訊揭露,教育大眾及學習面對資訊揭露,從土壤污染、畜牧及養殖用抗生素或瘦肉精到基改食品等食安問題,政府要透過專家以民眾聽得懂能了解的方式適時開放資訊,民眾也能事先更了解身處環境存在的風險。
四、政府、廠商、消費者都應了解各自應有識養,才能有正確作為,政府相關法規已相當成熟,但對各界加強宣教及落實輔導仍有待強化,廠商應負責落實源頭管理及自主管理,去教育消費者更理性看待食安事件,尤其摻偽假冒的定義應更明確,並與各界溝通,未來若進入司法程序,法官裁決結果與社會認知不致有極大落差,嚴重喪失政府威信及公權力。再者,有諸多行政管理者因執法未徹底,或民眾不理性行為等均無助食安,應該讓食安事件預防於先,若不幸有危機事件,政府要積極處置,廠商及政府應在第一時間公開資訊,而媒體及國人也應以更理性的態度來面對食安訊息,事後也應仔細檢討修正,使政府常規業務能處理,並迅速回歸正常機制。
五、台灣整體而言是屬成熟民主社會,雖因多次發生食安新聞事件,或在事件中名嘴及立委誇大事實危言聳聽,容易讓世界各國誤認為台灣食品有嚴重問題,汙衊台灣長久建立的美食基礎,甚至造成台灣食品出口遭到禁運,然相信在此過度轉型期,政府、廠商、媒體及消費者一起努力,使台灣食品再度發光發亮,行銷全世界。
(十三)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水資源匱乏已是個全球性的議題,台灣雨量雖多,但因地形等因素導致集水不易,反而是個容易缺水的島嶼。建請行政院主管部門強化工業廢水回收率,並持續宣導節約用水。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響應世界地球日,經濟部水利署日前舉辦節水日,提醒民眾節約用水。立法院繼三讀通過《再生水資源發展條例》、《自來水法》修正案之後,日前再初審通過《水利法》修正草案,節水三法只剩最後一哩路。水資源匱乏已是個全球性的議題,台灣雨量雖多,但因地形等因素導致集水不易,反而是個容易缺水的島嶼。今年雖然水情尚佳,但有水當思無水之苦,千萬別輕易浪費水資源。
二、近幾個月台灣雨量充足,今年應該不至於缺水;這不僅是許多民眾的感覺,事實上也正是如此。經濟部水利署日前表示,一月至今集水區雨量高出歷史平均值甚多,目前全台各地水庫水位都超過九成,甚至達到滿水位。中央氣象局也預測,今年四到五月降雨情形穩定的機率較高。因此,目前各地水情都亮藍燈,六月之前皆可維持正常供水。
三、由於氣候異常等因素,水資源的供需問題在全球引起關注。根據聯合國最新的資料顯示,全世界有百分之五十的人口面臨缺水問題。世界經濟論壇去年發表的報告,更將水資源列為全球影響最大的風險之一,人類如果不大幅改變用水習慣和改善水資源管理,二○三○年將有百分之四十的國家和地區出現水資源不足困境。
四、儘管台灣年均降雨量高達兩千五百毫米,是全球陸地平均降雨量的二點八倍,但因荒溪型河川坡陡流急、河谷狹窄、水庫庫容小等因素,二○○一年至二○一○年平均雨水使用率僅百分之十九,加上地小人稠,台灣名列全球第十八位缺水區。另一方面,二○一四年台灣每人每日生活用水量約兩百七十四公升,高出國際標準值約二十公升,顯示台灣民眾欠缺省水意識。
五、一方面因為天然條件欠佳,一方面因為民眾省水意識不足,再加上氣候異常等因素,台灣未必年年水情樂觀。遠的不說,去年上半年台灣就因前年秋冬降雨量不佳,而出現一九四七年來最嚴重的旱災,新北、桃園和高雄都採取限水措施。當時,氣象專家吳德榮就表示,台灣許多水庫的儲水能力低於三個月旱季的使用量,呈現所謂的「死亡交叉」。殷鑑不遠,台灣應有所警惕!
六、相較於德國,台灣更該感到汗顏。根據德國官方資料,德國每人每日生活用水量僅約一百二十一公升,還不到台灣的一半。儘管如此,德國還在想方設法降低水資源的浪費。例如,德國一家公營水企業,透過在輸水網絡中建置自動漏水監測系統「阿爾法掃描區」的方式,成功為德國南方一個城鎮解決了兩百萬公升的水資源浪費。台灣的政府、企業和民眾都應多參考德國經驗。
七、當然,我國政府也一再宣導節約用水,許多企業也致力於節約用水,但從客觀事實來看,台灣還有很大的進步空間。同樣與德國相較,台灣的工業廢水回收率為百分之五十,德國卻已逾百分之九十。據估計,如果台灣可以達到德國的水準,每年至少可節水八億噸。另據估計,如果每位民眾打開水龍頭時僅使用一半的出水量,每年的節水量相當於一個石門水庫的蓄水量,亦相當可觀。
(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台灣從事農業人口為數相當可觀,農業重要性不容小覷。建請行政院農業部門應該善用適宜耕作的農地,輔導農民生產收益較佳的高經濟作物,至於生產效益較差的山坡地,則可結合政府造林補助,推動以山坡地造林取代目前的平地造林。透過農業改革讓地盡其利,才有誘因吸引年輕人返鄉務農,為農村帶來生力軍,翻轉二十年來蕭條凋敝的宿命,這才是農業改革須優先處理的議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以農立國」雖然不再是當前的主流思維,然而台灣從事農業人口為數相當可觀,農業重要性不容小覷。再者台灣地狹人稠,地理位置孤懸海上,基於國家安全戰略需求,農業勢須朝自給自足永續發展方向努力。近日兩項攸關我國農業發展的新聞議題,其一是行政院修訂農舍興建管理制度,另一則是新政府是否有意開放美國豬進口?這兩項農業政策均引發社會各界高度關注,正反見解相持不下,不過這些議題仍然只是諸多農業興革事項中的一環,更多結構性改革議題亟待政府與民間攜手合作,邁開步伐大刀闊斧推動農業改革。
二、直接與接間投入農業的人口眾多,且縣境農地面積遼闊,農業興衰對台灣整體發展密切相關。然而中部及南部農村卻正面臨年輕人口大量外流,只剩老農看守家園,導致農村人口日益老化,大量田園閒置荒蕪,農村經濟沒落蕭條。台灣農業亟待以新思維,為農業注入新動能,全力挽救農業頹勢。
三、農業統計數據顯示,發現我國農業就業人口五十五萬人,占總就業人口五.二四%;但是領取老農津貼卻有六十九萬六千人。再者;全國農地休耕面達高達二十三萬公頃,占可耕地面積三五%。由此可知,台灣農業資源非但未能活化,且將大量經費與土地,耗用於非關振興農業發展的項目上。以如此無效率的農業資源運用而言,台灣農業怎可能會有出頭的一天?
四、農地的運用必須因地置宜,依據各縣市特性朝更多元的方向發展,藉以讓農地發揮最大的效益,創造最大的利用價值。農民們也可以藉由農舍兼營民宿,乃至於各類農業觀光休閒農場,將各式農產品直銷給消費者,增加農作物的銷售利潤。此舉不論對農村經濟或是整體東台灣觀光發展,均能帶來莫大的助益。世界各先進國家,無不提倡農莊旅遊,我國政府卻以似是而非的狹義解釋,限制農舍不能經營民宿,並限制有意參與觀光休閒農業的投資者買農地建農舍,這是非常不智且不合時宜的錯誤政策。
五、政府應該善用適宜耕作的農地,輔導農民生產收益較佳的高經濟作物,至於生產效益較差的山坡地,則可結合政府造林補助,推動以山坡地造林取代目前的平地造林。透過農業改革讓地盡其利,才有誘因吸引年輕人返鄉務農,為農村帶來生力軍,翻轉二十年來蕭條凋敝的宿命,這才是農業改革須優先處理的議題。
(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浩鼎案愈演愈烈,近日該公司多名高層被檢調約談並列為被告,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更被控貪汙背信並遭限制出境。因浩鼎案反映出生技產業追逐金錢遊戲的不良風氣及制度上種種缺失,行政院應針對就本案凸顯的各項制度缺失,進行修補工作,不要讓社會誤解五大創新產業是有錢人的專利,建立對政府發展產業的信心。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浩鼎案愈演愈烈,近日該公司多名高層被檢調約談並列為被告,中研院院長翁啟惠更被控貪汙背信並遭限制出境。此事件不僅重創最高學術研究機關中研院的清譽及形象,而且已變成未來新政府無形的枷鎖,嚴重阻礙打造五大創新產業的企圖心和努力。未來要如何善後,已是五二○新政府上任後最頭痛的問題。
二、首先,就中研院及院長翁啟惠而言,如何維護原本在國人心目中崇高的學術地位和形象,是首要考量因素。翁啟惠是醣分子合成及醣蛋白研究的權威,是世界級科學家,他的學術成就有希望成為諾貝爾獎得主,因而這位被視為台灣之光的中研院院長在深陷浩鼎風暴之際,科技界亦不乏有「搶救翁啟惠院長」的呼聲。
三、在現代社會,科學家因知識及發明而一夕致富者,並非罕見;浩鼎公司核心價值來自翁啟惠學術發明的技術移轉,如果從發明報償的觀點,雖然他女兒翁郁琇曾經從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手中購得3,000張浩鼎股票,但誠如尹衍樑受訪時指出,翁啟惠可以拿到高額技術股,就算是3,000張的十倍,也不為過,但他卻沒有拿。
四、或許問題關鍵就出在這樣的心態,翁啟惠在致力推動台灣生技產業發展的道路上,忘記了中研院院長身分,忽視了利益迴避的重要性,更輕忽國家法令的規定,以致他和浩鼎公司董事長張念慈之間有夾纏不清的利益糾葛,也讓自己身陷被指控背信及貪汙罪嫌的嚴厲打擊。
五、無論從法制觀點或從政治及道德責任來看,要維護機構聲譽及翁個人尊嚴,由翁啟惠主動請辭院長或至少聲請停職配合調查,才能將傷害降到最低,也才不會讓事件繼續延燒,成為五二○後新政府的燙手山芋。我們相信翁啟惠和中研院院士諸公會有政治智慧化解眼前風暴。
六、當年台灣為發展生技產業,在翁啟惠等人帶頭及努力下,催生了「生技新藥產業發展條例」,不僅讓生技產業有各種獎勵與租稅優惠,排除公司法、公務員服務法有關發行新股、公職人員任職公司等限制,而且引進美國華爾街生技產業上市的寬鬆規則,讓尚在進行新藥臨床實驗、沒有營收、沒有獲利甚至帳面虧損的生技公司都可以掛牌上市。
七、坦白講,這些獎勵和鬆綁措施,目的是在增加創設生技公司的誘因,甚至在某種程度上鼓勵以金錢遊戲來支持高風險、成功率極低的新藥產業發展,然而,此一在華爾街經常淪為富人貪婪遊戲的制度,移植到台灣後,竟然創造出像浩鼎這樣市值曾經逾千億元、卻無營收、無獲利的「怪獸公司」,更讓許多小股民被捲入金錢遊戲風暴,也讓政府被高度質疑混淆發展產業及金融監督的角色。
八、新政府力推綠能、物聯網、生技、智慧機械和國防產業等「五大產業創新研發計畫」,原本想複製生技新藥產業經驗,訂定特別法支持其發展,並擬成立國家級投資公司及「類主權基金」,大力投資五大產業。但在浩鼎風暴之後,訂定特別法構想恐胎死腹中,而由政府籌組基金出錢投資五大產業,勢必會被戴上有色眼鏡,嚴格檢驗。
九、是以,未來新政府當務之急,除須在浩鼎案後續處理展現公正無私的立場外,同時也要就本案凸顯的各項制度缺失,進行修補工作,不要讓社會誤解五大創新產業是有錢人的專利,建立對新政府發展產業的信心,唯其如此,才能擺脫浩鼎案的無形枷鎖,讓經濟施政步上正軌。
(十六)本院蘇委員巧慧,鑒於我國青年就業問題未能有效改善,且相關政策缺乏友善整合,並提供便於青年取得之一站式服務,致使政策成效不彰,資源未能有效利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行政院於103年核定促進青年就業方案及青年創業專案,涵蓋數十項計畫,惟缺乏完善整合機制及一站式服務系統,致相關資源未能有效整合,俾使青年便於取得與運用,以有效達成改善青年就業問題之目的。
二、查促進青年就業方案所涵蓋之各項計畫,部分均已行之有年,如勞動部雙軌訓練旗艦計畫(92年提出台德菁英計畫,98年改稱雙軌訓練旗艦計畫)、職場學習及再適應計畫(96年)、補助大專校院辦理就業學程計畫(97年)、教育部最後一哩就業學程計畫(93年)、職場體驗計畫(青年輔導委員會98年提出)等,惟我國近年來青年失業率相對於總失業率之倍數,以及青年從事非典型就業人數比例均居高不下,甚至逐年增加,顯見相關計畫成效不彰。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26期 院會紀錄
立法院公報 第105卷 第26期 院會紀錄
291
292
|
年度 |
總失業率 |
15-24青年失業率 |
倍數 |
|
92年 |
4.99 |
11.44 |
2.29 |
|
93年 |
4.44 |
10.85 |
2.44 |
|
94年 |
4.13 |
10.59 |
2.56 |
|
95年 |
3.91 |
10.31 |
2.64 |
|
96年 |
3.91 |
10.65 |
2.72 |
|
97年 |
4.14 |
11.81 |
2.85 |
|
98年 |
5.85 |
14.49 |
2.48 |
|
99年 |
5.21 |
13.09 |
2.51 |
|
100年 |
4.39 |
12.47 |
2.84 |
|
101年 |
4.24 |
12.66 |
2.99 |
|
102年 |
4.18 |
13.17 |
3.15 |
|
103年 |
3.96 |
12.63 |
3.19 |
|
104年 |
3.78 |
12.05 |
3.19 |
資料來源:勞動部
|
部分時間工作者 |
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作 |
非典型就業人數總計 |
||||
|
總計 |
青年 |
總計 |
青年 |
總計 |
青年 |
|
|
95年 |
2.47% |
5.69% |
- |
- |
- |
- |
|
96年 |
2.46% |
7.84% |
- |
- |
- |
- |
|
97年 |
2.99% |
13.45% |
4.78% |
14.67% |
- |
- |
|
98年 |
3.59% |
17.32% |
5.05% |
17.19% |
- |
- |
|
99年 |
3.67% |
18.93% |
5.15% |
18.53% |
- |
- |
|
100年 |
3.54% |
19.87% |
4.98% |
19.06% |
6.49% |
25.37% |
|
101年 |
3.61% |
19.45% |
5.30% |
19.97% |
6.79% |
24.15% |
|
102年 |
3.66% |
18.47% |
5.39% |
21.33% |
6.94% |
25.23% |
|
103年 |
3.59% |
18.47% |
5.41% |
22.16% |
6.93% |
25.86% |
|
104年 |
3.62% |
17.67% |
5.47% |
21.13% |
6.99% |
24.71% |
註:本表青年係指15-24歲人口
資料來源:行政院主計處人力資源調查報告
三、參考國外相關青年政策,如日本專為青年設置一站式服務中心job Café(),提供包含職涯輔導與諮詢、就業媒介、職業訓練等整合式的服務,每年實際拜訪人次達167萬,頗具成效。加拿大專為在學青年設置之職業生涯計劃(Career Focus),亦是整合職涯輔導、工作能力提升以及在學時息方案等資源,協助在學學生順利銜接職場,據追蹤調查亦能實際提升參與計劃學生之工作薪資。又參考台北市政府勞動局所設青年職涯發展中心,亦是整合與青年相關之職涯輔導、職業訓練、就業媒合與創業資源等資源,提供青年更便利取得之服務。而觀乎我國中央政府部門所提相關計畫,雖豐富多元,惟分屬各個部門權責,缺乏完善整合體系,亦無一站式服務資源,縱有相關網站社群,亦未能有效推廣,致使資源取得不易,成效不彰。
四、青年發展政策是跨部門之重大施政方案,行政院所核定之促進青年就業方案及青年創業專案實施年度為103年至105年,鑒於上述問題,行政院應會同有關部門檢討該方案之階段性成效,尤其針對各部會資源與計畫之整合,以及是否能提供青年更便利可即之服務應提出更有效之改善策略。
(十七)本院蘇委員巧慧,鑒於教育部青年發展署職場體驗計畫成效不彰,且缺乏輔導媒合等相關配套措施,未能達成協助青年職涯發展與職場銜接之目的,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於105年4月20日至本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進行業務報告所提之書面報告稱:推動RICH職場體驗網資訊平臺,104年新增47,807個工讀機會。惟據青年發展署之業務統計報告104年度在學青年場體驗實際參與人數總計僅2,588人,針對業務報告中所提工讀機會數如何計算,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應予以說明。且實際參與人數近年來每年均不渝3千人,實有檢討改進之空間。
|
年度 |
青年暑假 社區工讀 |
公部門見習 |
一般工讀專案 |
經濟弱勢青 年工讀專案 |
總計 |
|
105 |
- |
69 (第一階段見習) |
147 |
5 |
221 |
|
104 |
500 |
426 (含縣市政府) |
982 |
680 |
2,588 |
|
103 |
600 |
356 |
809 |
716 |
2,481 |
|
102 |
300 |
360 |
1,494 |
683 |
2,837 |
二、檢視教育部青年發展署之RICH職場體驗網計畫,其中,一般工讀專案係由求才廠商及工讀青年供需雙方自由媒合,教育部青年展署僅是提供求職平臺。惟青年職場體驗計畫主要目的應為協助青年將課堂所學應用於實務,及早規劃職涯,並從工作經驗中提升核心就業力等,政府機關如未能提供相關之媒合機制,並配合諮詢輔導之配套措施,以及協助企業安排規劃實習內容等,恐未能達成應有之成效。教育部青年發展署應檢討該項計畫除提供工讀機會外,是否能達成計畫之目標,並修正計畫內容,以期能切實協助青年職涯發展。
(十八)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行政院於民國79年頒佈之行政命令規定農地開發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但因台中市政府無法負擔徵收費用,導致高鐵台中車站門戶地區都市計畫區土地無法順利開發,且區段徵收亦無法原地分配土地,損及市府及市民之利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高鐵台中車站門戶地區於民國101年市府開始辦理區段徵收意願調查後,民國102年市府宣布區段徵收財務計畫不可行,考慮採其他方式開發,民國103年向中央爭取改採市地重劃方式辦理,但民國104年新市府上任後又修改都市計畫內容並改回區段徵收。
二、公辦重劃為當地多數地主之意願,卻因行政院於民國79年頒佈之行政命令,規定農地開發採區段徵收方式辦理。而在市價徵收制度上路後,市府無法負擔區段徵收之龐大費用,且區段徵收亦無法原地分配土地,造成市府負擔且損及民眾利益。
三、爰建議修改不合時宜之行政命令,鑑此,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十九)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近年來我國大量進口中國、越南等地生產之茶葉,其廉價的人力與低生產成本,嚴重影響台灣茶葉市場的公平性與茶農業之發展。爰此,為維護我國茶葉市場的公平性與茶農業發展,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研擬相關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近年來我國大量進口中國、越南等地生產之茶葉。由於該地區生產成本低廉、人工便宜。低價傾銷台灣,讓國內眾多飲料大廠、手搖飲料店紛紛棄台灣茶改用進口茶。
二、台灣的茶業依造國內相關規定種植的,然而低價且未受嚴格規範的外國茶業卻嚴重衝擊台灣茶業市場。這種不公平的價格打壓,影響台灣農業發展、茶農與相關行業。
三、爰為維護我國茶葉市場的公平性與茶農業發展,並且保護民眾健康與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研擬相關措施。
(二十)本院盧委員秀燕,有鑑於近年來許多「包裝茶飲料」、「手搖飲料店」紛紛採用外國低價茶葉,或是直接在當地生產茶葉相關商品後再於台灣販售。而「進口茶葉數量」,與「標示使用數量」,多年來數量不符。許多台灣茶葉混充外國低價茶葉再包裝後上架,或是外國茶葉冒充台灣茶銷售,造成茶葉市場混亂,影響消費者權益。爰此,為維護我國茶葉市場的公平性與消費者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研擬相關措施,特向行政院提出緊急質詢。
說明:
一、由於茶葉成本的考量,近年來許多「包裝茶飲料」、「手搖飲料店」紛紛採用外國低價茶葉,或是直接在當地生產茶葉相關商品後再於台灣販售。
二、然而據分析,「進口茶葉數量」,與「標示使用數量」,多年來數量不符。許多台灣茶葉混充外國低價茶葉再包裝後上架,或是外國茶葉冒充台灣茶銷售,造成茶葉市場混亂。
三、爰為維護我國茶葉市場的公平性,並且保護民眾消費權益,本席要求行政院儘速研擬相關措施。
(二十一)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交通部預訂今(105)年5月起試辦高齡者駕照回收制度,75歲以上汽機車駕駛人須進行認知測驗3關卡,測驗通過後始核發2年的短期駕照,反之則會收回駕照,新制度將於明年正式上路,屆時將會改為強制接受測驗,對於未來高齡者交通工具使用方式,可謂面臨一大轉折點;惟全台各縣市交通狀況及條件不一,都會地區大眾運輸便捷度高,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對其於日常生活或無過多影響,但於東部地區及部分中南部縣市大眾運輸並不發達,多仰賴私家汽、機車或腳踏車為通行工具,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即有影響,爰建請行政院及交通部等相關單位,應積極與地方政府合作,儘速就全台各縣市交通環境差異情形,及高齡者實際上路狀況,規劃更為細致完善之大眾運輸配套,保障全台各縣市交通便利度不因本身條件差異而有所落差,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為加強高齡者安全駕駛問題,交通部預訂自5月份起試辦相關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並於明年正式上路,強制規範75歲以上高齡者交通工具之使用,惟全台各縣市交通條件並不一致,國人交通工具使用習慣亦有所差異,尤以大眾運輸不甚發達之東部地區及部分中南部縣市,其仰賴私家汽、機車或腳踏車為通行工具更為顯著,屆時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強制施行後,相關交通配套措施更為重要。
二、查現行交通部正於東部地區部分鄉鎮研議推行DRTS需求反應式運輸服務,係結合大型公車與小型車之方式,由乘客預約搭乘時間、地點以提供運輸服務,期為大眾運輸系統長期不發達之偏鄉地區在地居民提供完善服務,解決其搭車就醫、通勤等生活需求;但在服務規劃上,須由中央及地方各別負擔50%,對大眾運輸長期條件不佳之地區,中央政府照顧應更加強資源挹注並以各地區交通條件提高中央負擔比例始為妥適。
三、為期全台各縣市居民皆能享有平等之行的權益,爰建請行政院及交通部等相關單位,推行高齡者駕照管理制度同時,應與地方政府積極合作,儘速就全台各縣市交通條件進行評估規劃,並瞭解高齡者實際上路狀況,以建立細致完善之大眾運輸配套。
(二十二)本院徐委員榛蔚,針對我國高齡駕駛肇事率偏高,且以自撞居多,雖交通部先前曾推動70歲以上不適合騎車、開車之長者主動繳回駕照,惟其成效不彰,現行交通部預訂今(105)年5月起試辦高齡者駕照回收制度,以75歲為高齡者分界點,新制度將於明年正式上路,屆時將會改為強制接受測驗,雖目前台灣60至70歲長者健康程度皆較過往為佳,但其反應能力與認知能力皆因人而異;另查日本、香港、美國加州等地就年長者更換駕照多以70歲為界,且查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52條及第76條等規定,關於職業駕駛人之駕照強制回收年齡為65歲,於一定條件下至多得延長至68歲,爰要求交通部應於試辦後就高齡者駕照回收制度之適用年齡再行檢討合適性,並明確規範道路駕駛應變能力之檢測內容,以確實保護高齡者駕駛用路安全,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查我國高齡駕駛肇事率偏高,60-70歲為0.019%,70-75歲為0.025%,75-80歲為0.028%,雖交通部先前曾推動70歲以上不適合騎車、開車之長者主動繳回駕照,但據公路總局統計繳回率僅約一成,施行成效不彰;然交通部為期建立高齡駕駛人駕照管理制度,確保高齡者駕駛汽、機車安全,交通部預訂今(105)年5月起試辦高齡者駕照回收制度,年滿75歲以上的長者,須通過體檢和認知機能檢測,才會核發有效期限2年的短期駕照,反之則會收回駕照,新制度將於明年正式上路,屆時將會改為強制接受測驗。
二、然於日本、香港、美國加州等地就年長者更換駕照多以70歲為界,且國內關於職業駕駛人之駕照規定,係滿60歲以上即須每年體檢,體格檢查判定合格者,換發有效期限一年之新照,或於原領職業駕駛執照以每年加註方式延長有效期間,至年滿65歲止,於一定條件下得延長至68歲,滿68歲就要換成普通駕照、且不得執業。
三、雖據交通部表示,制定相關方案前曾於北中南東召開公聽會,並邀請專家學者討論,且依國內醫師認為,75歲以上老花眼症會加速,始以75歲為界,惟各人反應能力與認知能力皆因人而異,道路交通安全影響甚鉅,制定相關規定更應審慎,爰要求交通部應於試辦後就高齡者駕照回收制度之適用年齡及應變能力檢測內容再行檢討,以確實保護高齡者駕駛用路安全,並使高齡者交通權益不因交通新制而受損。
(二十三)本院徐委員榛蔚,鑒於第39屆國際民航組織大會(ICAO General Assembly Meeting)訂於今(2016)年9月27日至10月7日舉行,會中將針對全球航空減排碳機制方案進行討論確認,並最晚於2020年生效實施,惟我國並非國際民航組織會員或觀察員,除無法參與區域對話外,亦恐無法於峰會或大會中就碳排之國際配額處理機制問題發聲,台灣航空業者與機場可能會面臨鉅額碳稅或是排碳罰金,進而使國籍航空,包括國家機場與航空器製造相關產業等,遭遇重大衝擊,甚至導致國人進行國際交往的能力與自由度遭到限縮,爰要求行政院及交通部等相關單位應儘速擬定相關對策,並與美國、日本、加拿大等與我國較為友善之國家積極協商,使其能於峰會及大會為我國權益發聲,以避免我國權益受損,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查航空器與航運產業被認為是碳排放之大宗產業,《聯合國氣候綱要變遷公約》(UNFCCC)即針對碳排放問題分配予國際民航組織相關配額,以約束其成員國在有關航空器及航空相關產業與機構之碳排問題,而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更於今年最新報告指出,要約束航空與船運業的排放,必須向其徵收碳稅。
二、國際民航組織於2013年10月所舉行之第38屆大會通過全球航空減排決議,宣示將於今年第39屆大會前,提交一份基於市場機制(Market Based Mechanism)的全球航空減排碳方案,並最晚於2020年生效實施。為此,今年2月由23國包括飛機製造商等在內的代表,完成了商用飛機的減排碳標準,規範2020年後推出的「商用」飛機都須遵守這個規定。而有關碳減排市場機制之區域對話(Global Aviation Dialogues, GLADs)亦自3月20日到4月8日期間陸續展開,亞太地區的減排碳機制對話即在3月29至30日於印尼雅加達舉行。此全球對話的結果,將於5月11至13日在加拿大蒙特婁召開的全球碳排市場機制峰會(Global MBM scheme Summit)進行最後確認,其結果會呈交今年9月27日至10月7日的國際民航組織大會(ICAO General Assembly Meeting)定案。
三、惟台灣並非國際民航組織會員或觀察員,於攸關我國航空產業與國人國際交往能力與自由度之權益問題,除無法參與區域對話外,亦恐無法於峰會或大會中就碳排之國際配額處理機制問題發聲,爰要求行政院及交通部等相關單位應儘速擬定相關對策,並就與我國較為友善之國家積極協商,使其能各相關會議為我國權益發聲,維護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與國人權益。
(二十四)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準農委會主委曹啟鴻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被問及有關瘦肉精美豬開放問題時表示,應該是比照國際(日、韓)標準方向。面對瘦肉精美豬開放問題,最直接影響者,包括國內豬農及消費者。在此呼籲行政院,台灣每人豬肉年消費量為34公斤,高於日、韓,所以必須零檢出,另外行政院應責成所屬儘快擬訂口蹄疫杜絕方案;建置科學基礎的相關檢驗及實驗機制,並提出科學數據;同時打造嚴謹的食安把關機制與食品標示。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準農委會主委曹啟鴻日前接受媒體專訪時,被問及有關瘦肉精美豬開放問題時表示,這個還要各個部會討論,以及和國外談判才能決定,並非農委會說了算,不過他坦言,應該是比照國際(日、韓)標準方向。結果,引起軒然大波,正反面意見並陳,但大部分均圍繞在「過去誰說過什麼」打轉,對實際問題釐清並沒有幫助,只是相互指責,自我卸責而已。
二、就影響層面而言,面對瘦肉精美豬開放問題,最直接影響者,包括國內豬農及消費者。首先在豬農部分,本來任何自由貿易的產品開放,對於國內生產同樣產品的廠商而言,當然會因為遭受競爭而反對,但若對於因此而有機會出口的企業來說,則可能會贊成。台灣養豬頭數從過去的1,000多萬頭,到今天剩550萬頭,最主要的原因並非來自進口的競爭,而是因為口蹄疫而無法出口,所以,如果台灣口蹄疫不除,養豬業永遠是守方,只能困守在本地市場,不管瘦肉精豬肉進不進來,大部分業者早晚要被淘汰。因此,對於養豬產業而言,農委會方向一開始就錯了,不積極處理口蹄疫放棄了出口市場,只好愈依賴本地市場而作繭自縛。
三、對於消費者來說,原本開放進口,可以降低價格,可以有更多元選擇,因此可以提高消費效用,但當資訊不透明時,這好處可能成為夢魘。先前有媒體做過調查,問民眾是否贊成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贊成者達55.3%,表達不贊成者只有8.4%;再問是否願意開放含瘦肉精美豬進口,換取加入TPP,則有高達63%不贊成;但若再問,若肉品標示清楚,是否贊成進口?則不贊成比例,降至33%。由此顯示,大部分民眾可以接受產地標示清楚下,進口美國含瘦肉精豬肉,我們更好奇的是,在資訊透明,又可自由選擇下,為何還是有三成多民眾反對?那是因為許多民眾根本不相信政府食安把關能力,在同一份調查裡就有66%民眾表達這樣的看法;也就是說,當政府執行能力不被信任時,所有因為進口的消費可能得到的好處,完全被抵消。
四、到底TPP規範了什麼令人害怕的條款?事實上,依據TPP文本規定,每個加入TPP的會員體,都可以制定自己的「食品安全檢驗及動植物防疫檢疫措施」(SPS),也可以採行緊急措施,但必須符合透明化、不歧視性、以科學為基礎。此三者環環相扣,沒有透明,就無法評估是否歧視?不以科學為基礎,是否透明當然無法令人信服。
五、認真說來,美牛美豬瘦肉精爭議已經多少年了,為何政府一直無法建置科學基礎的相關檢驗及實驗機制?為何說不清國內豬農施打藥物情形?為何一直杜絕不了口蹄疫?沒有這些正確的資訊與準備,不僅說服不了國外談判對手,也讓國人蒙蔽在食安的假象裡。
(二十五)本院許委員淑華,鑒於交通運輸部們正面臨重大挑戰,除了氣候變遷與環境永續議題正影響國際運輸與國內交通建設與通勤工具的選擇,民眾對安全的出行環境要求更高。同時,在大數據、資通訊以及智慧手機與定位技術的急速發展下,都已開始對於運輸服務、安全管理產生重大衝擊。因此,如何讓民眾通勤旅遊都能行的安全、享受更多創新服務,並因應國際節能減碳議題推動綠色交通,將考驗新交通部的首長。在這些重大政策中,行政院交通相關部門應將交通安全課題放在首位。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民眾行的安全方面,除了道路交通汽機車與行人安全,還包含公共運輸與遊覽車安全。台灣每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數四千餘人、受傷超過三十五萬人、重度傷殘近六萬人,雖然車禍死亡人數已由十年前超過一萬人大幅降低,但受傷人數急遽攀升,尤其是機車騎士傷亡比例早已遠超過其他車種。過去五年因道路事故的經濟損失每年都超過五千億新台幣,約占國民生產毛額GDP的百分之三點一七。再次傳出傷亡車禍的遊覽車服務也是交通部面臨的重大課題,在一萬五千輛遊覽車、近九百五十家業者的小規模企業特性下,之前重大車禍頻傳。
二、雖然在行政院強力介入列管下,交通部過去六年期間對於遊覽車進行三次安全與服務品質評鑑,也都選出優秀標竿交通遊覽車業者,並定期針對駕駛和高階管理人進行培訓,而遊覽車業者也仿效旅行業者成立品保協會,配合交通主管機關舉行教育訓練,但囿於交通部公路總局鴕鳥心態,評鑑結果也不公布、優秀業者也不表揚,讓行政院的美意落空,無法讓評鑑、輔導、獎勵、改善形成良性循環,實在可惜。我們鄭重呼籲新的交通部部長、次長能正視遊覽車安全與服務品質課題,除了持續結合公正團體、消基會與遊覽車品保協會進行訓練、研習、評鑑,並能建立獎優汰劣機制,讓優質業者透過增車與整併能擴大規模,帶動形成優質的遊覽車服務產業。因為遊覽車已經不只是涉及國民旅遊安全,更是推動國際觀光旅遊的基本保證。
三、不論是道路交通安全或是公共運輸與遊覽車安全,其主管機關除了交通部,更與內政部警政署、教育部、衛福部以及科技部有關,因此在政策上應先將在交通部「道安委員會」提升至行政院「運輸安全委員會」層級,如此才能統一事權,將攸關民眾福祉與公共健康的交通安全問題澈底解決。該項建議早在準總統蔡英文擔任行政院副院長任內,因當時台鐵事故檢討已經提出,但因主客觀因素未能成功,盼望新政府交通部、內政部、教育部共同努力能夠實現。此外,聯合國與世界衛生組織早在二○一一年啟動道路交通安全十年計畫,期望將每年全球超過一百三十萬因車禍身亡人數能在二○二○年減半。該國際計畫內容係整合道路設計、車輛工程、智慧科技、公共運輸服務、教育宣導、駕駛行為等方面多管齊下,整體提升道路交通安全。這些整合計畫都需要較高的行政層級,跨部會結合政府與民間力量形成行動方案,才能有效達到目標。
四、台灣道路安全造成傷亡的社會經濟損失已經是公共健康議題,我們交通部長需要拿出魄力、打破本位、整合資源,同時要對於每年傷亡慘重的機車納入完整的交通管理體系、對於遊覽車安全積極作為,並對民眾提供共多元安全的公共運輸服務。交通安全是基本人權,政府必須要保障國民出行的安全。
(二十六)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桃園機場爆量,桃機公司將在第一航廈一號(出境)停車場興建智慧航廈,引用自助報到系統,將全面電腦化,減少旅客等待時間,並大幅縮減人力;照明、空調可隨旅客量多寡自動控制。但該工程卻因桃機公司表示,為避免同時大多工程「處處是工地」,因此暫緩興建。由於少了智慧航廈消化旅客數,報到櫃台、登機門空間擁擠的狀況將更惡化,航空公司得在第一線接受旅客抱怨,若每架航班登機狀況也因此延誤、影響準點率,為改善擁擠問題,智慧航廈之興建不應暫緩,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根據統計,目前桃園機場第一與第二航廈年旅客量分別有1,500萬與1,700萬人次,共有3,200萬人,但在2014年桃園機場年旅客量已達3,500萬的驚人數量,預計2015年將會超過4,000萬人次,而許多旅客也明顯感受到機場空間漸趨擁擠。
二、因第三航廈最快2020年才完工,根據桃機公司的初步規劃,將利用第一航廈1號停車場建第四航廈,航廈可供4架單走道飛機及1架雙走道飛機停靠,年旅客容量約500萬人次。桃機因滑行道爆漿必須整修,第二航廈從2014年開始擴建,工程全卡在一起,因此先暫緩智慧航廈。
三、有航空業者表示,去年9月桃機公司公布智慧航廈規劃時,大部分業者都不知情,桃機事先未與業者溝通、討論和研究,現在智慧航廈不蓋了,業者又再次不知情。航空業者分析,少了智慧航廈消化旅客數,報到櫃台、登機門空間擁擠的狀況將更惡化,航空公司得在第一線接受旅客抱怨,若每架航班登機狀況也因此延誤、影響準點率,待降落的飛機只能在空中盤旋,增加油耗,機上旅客也會抱怨連連。
四、若同時整建滑行道與航廈,不影響旅客動線,就沒有緩建的理由,桃機公司要趕快蓋新航廈,才能改善擁擠問題。
(二十七)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電子競技正名一度於去年10月討論的沸沸揚揚,近日體育署在「電子競技納為體育運動合適性評估報告」中,提及「電競項目與身體活動沒有關聯」、「電競屬於休閒活動」、「電競參與人口規模未達奧林匹克運動會標準」、「電競有違學校體育課程目標」,甚至連民眾聯想「遊戲成癮及遊戲暴力問題」都列為理由,因此評估後指出電競非屬體育運動。由於西洋棋、圍棋等項目均被列為國際體育亞奧運項目,並不是得大量流汗才是運動,目前世界各國包括美國、法國、韓國、中國大陸政府都看到這項新興運動,台灣不該用傳統、狹隘的眼光在看電競發展,而是應將其納為體育運動,讓政府用完備的軟硬體設施夠培育出專業人才,以在全新的數位時代佔有一席之地,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全球電競人口突破15.5億,產值估計高達2.79兆,而且持續快速成長,光是最熱門的英雄聯盟,每天的活躍玩家有2,700萬人,每個月活躍玩家更達到6,700萬人。最近日本政府首開先例,對2位南韓電競高手發出工作簽證,這項動作展現出電競產業的龐大商機和潛力,已經成為國際間的兵家必爭之地。
二、體育署認為電競參與人口未達奧運標準,因此不該列為運動,既然如此,當國際奧委會取消棒球奧運比賽,棒球是否也應從運動項目中除名。另外,體育署指「電競屬於休閒活動、而非體育項目」,難道公園裡打籃球的學生全是為了當國手,不是因為休閒?為什麼不能同時是休閒也是體育?
三、電競運動不是洪水猛獸,希望國家認可是為了讓民間願意投入更多資源、讓電競帶領台灣資訊設備席捲全球、讓電競選手享有運動員福利與稱號,別國都已經在做了,台灣民間發展的比別人早,政府不應在原地踏步,台灣推展電子競技運動不應該只當成一個休閒娛樂來發展,更應該當成國家整體資訊產業提升計畫中的一環。
(二十八)本院許委員淑華,鑑於根據教育部統計資料,103學年度偏遠地區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之校數共計1,110校,占全國比率32.8%。其中,學生數不足50人之小校比率,偏遠地區國中小達四分之一,顯示偏鄉學校的規模普遍偏小,不僅班級數與學生數少且人員流動率高,學生在缺少同儕互動下,學習動機薄弱,且因教職員流動率高,影響正常的教學及校務運作發展。因此,在地處偏遠、交通不便、隔代教養比率較高等多重因素干擾下,讓偏鄉學校穩定發展是教育工作應重視課題,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落實教育機會均等是教育改革的重要目標,然而在社會變遷急遽與人口結構轉化之下,偏鄉學校除了硬體資源漸次充實之外,文化資源與師資健全仍有所不足;亦即家庭社經背景、社區文化設施以及師資留任意願等等,均造成偏鄉學校的學生學習效果無法提昇。此外,有些縣市持續上演裁併小校的問題,對於學生基本受教權的衝擊嚴重。
二、在偏鄉地區,學校是社區文化及傳統之精神象徵,廢掉一所學校,等於宣告結束一個社區生活圈,加速社區凋零。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允宜支持鼓勵學校配合在地資源,發展在地課程、特色學校,以提供多元選擇、跨校交流、活化校園空間並促進永續經營。此外,各級教育主管機關宜針對認真努力於教學或課程開發、實質展現教學效能的教師以及辦學績效優異之學校或教育團隊給予必要支持與實質獎勵。
三、政府要如何確保偏鄉學校教育品質與提升學生基本學習力,關乎未來國家整體競爭力,惟想要改善偏鄉教育問題非一蹴可幾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必須從各面向逐步調整,尤其要考量偏遠地區學校的實際需求,妥善規劃細部的教育政策,才能確保其永續發展。
(二十九)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民眾的就醫習慣,國人不論病情輕重與急迫程度,身體不適即前往大醫院急診,導致近年來醫學中心壅塞,影響急診處置效率、醫療品質及立即有生命危急之患者的醫療權益。請於三個月內研擬使民眾依檢傷級數就醫的具體辦法,確保醫療資源發揮最大效益,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衛生福利部已於99年1月1日起全面實施新的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實施檢傷分類主要目的在於運用有限緊急醫療資源,依新急診五級檢傷分類標準,以使用呼吸窘迫度、血行動力變化、意識程度、體溫、疼痛程度、受傷機轉等六種調節變數,將病人依照病情輕重與急迫性分五等級。
二、依據衛福部急診檢傷分類標準,病患依病情輕重與急迫性,分為復甦急救、危急、緊急、次緊急、非緊急。經急診專業人員加以篩檢,分別依疾病的輕重緩急決定看診次序。儘速依個別病人病情,施予復甦急救、安排住院、轉院或其他後續處置。
(三十)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目前大學校園助理,分為不必納保的學習型助理及必須納保的勞雇型助理,由各大學自主定義。校園助理的勞動權益本應受勞動基準法所保障,因助理為學習性質,雇主擅自未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請於一星期內提出檢討,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全民健康保險法規定,投保單位未依規定負擔勞工之保險費,而由勞工負擔者,按規定應處以罰鍰。
二、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指出,雇主未為其投保勞工保險及全民健康保險,校方甚至要求學生簽署「學習型助理契約書」,助理為保有工作只能被迫簽署。甚至以緩發薪水等手段,使學生捨棄勞雇助理職,此舉嚴重戕害校園助理之權益,應立即檢討改進。
(三十一)本院邱委員志偉,鑒於目前台灣觀光旅遊產業中,大陸遊客在整體觀光客比例大幅提升。2015年訪港遊客人數同比減少了2.5%,這是因為佔遊客整體80%的中國大陸遊客人數出現下滑。這一現象直接導致了曾經的購物天堂的零售業陷入極度低迷之中。台灣也可能發生類似情況。觀光局應鑒此情況,進行沙盤推演及推估可行作為。爰此特向行政院提出質詢。
說明:
一、大陸遊客的減少在2015年春季前後變得尤為突出,港元升值、人民幣貶值、香港人的反大陸情緒、大陸人的旅行目的地多樣化等各種因素相互交織,不是一個可以輕易解決的問題。
二、總統當選人蔡英文選前承諾陸客配額維持現況,但近日不少台灣旅行業者接獲大陸總團社通知,指大陸官方將從本月底限縮陸客團配額,縮減配額多達三分之一。業者人心惶惶,擔心「觀光寒冬要來了」。但觀光局表示,已去文大陸海旅會要求說明,目前尚未接獲正式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