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3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18日(星期一)9時至12時36分

地  點 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主  席 劉委員世芳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第12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4月13日(星期三)上午9時2分至13時20分

地  點:本院紅樓301會議室

出席委員:陳亭妃  林昶佐  羅致政  劉世芳  蔡適應  江啟臣  王定宇  呂孫綾  呂玉玲  馬文君  徐志榮  王金平

   (出席委員12人)

列席委員:黃昭順  徐國勇  鄭天財  黃偉哲  蘇巧慧  林德福  廖國棟  姚文智  徐永明  徐榛蔚  陳明文  蔣乃辛  邱志偉  陳怡潔  周春米  王育敏  Kolas Yotaka     張麗善  顧立雄  尤美女  王惠美  蔡易餘  羅明才  鍾孔炤  周陳秀霞 陳賴素美

   (列席委員26人)

列席人員:外交部部長         林永樂及所屬人員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施惠芬(主任委員夏立言請假)

法務部政務次長       林輝煌及所屬人員(部長羅瑩雪請假)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陳嘉昌(署長陳國恩請假)

主  席:江召集委員啟臣

專門委員:紀珠

主任秘書:鄭世榮

紀  錄:簡任秘書 廖曼利

   簡任編審    

   專      林淑梅

報 告 事 項

一、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確定。

二、邀請外交部部長、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法務部部長、內政部警政署署長報告「國人於肯亞涉案,卻遭中國大陸強行遣送乙案,政府應有之作為與檢討」,並備質詢。

(外交部部長林永樂、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施惠芬、法務部政務次長林輝煌報告,委員陳亭妃、林昶佐、羅致政、劉世芳、蔡適應、江啟臣、王定宇、呂玉玲、顧立雄、尤美女、蘇巧慧、徐永明、馬文君及邱志偉等14人質詢,均由外交部部長林永樂及所屬亞非司司長陳俊賢、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施惠芬、法務部政務次長林輝煌及所屬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戴東麗、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陳嘉昌等即席答復。)

決定:

(一)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二)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單位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並副知本委員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三)委員徐志榮及呂孫綾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臨時提案2案

一、針對中國大陸破壞長期以來建立之海峽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及司法互助機制,4月8日、12日強行自肯亞帶走我國45名國人乙案,建請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做成決議如下:

(一)強烈譴責中國大陸嚴重違反人權保障,蠻橫強行擄人之行為,破壞兩岸互信,傷害台灣民眾情感。

(二)要求政府必須立即派員赴大陸進行人道探視,掌握國人所在位置,確保其人身安全無虞。

(三)要求中國大陸尊重台灣司法主權,立即將遭關押之國人送回台灣,且未來不得再有類此事件發生。

提案人:江啟臣  劉世芳  王定宇  林昶佐  羅致政  馬文君  蔡適應  呂玉玲  徐志榮  顧立雄  尤美女

決議:照案通過。

二、有鑑於法務部長羅瑩雪於上(3)月底訪中後,隨即發生中國政府強迫遣送由肯亞政府逮捕之45位我國國民至中國境內;對於此事,法務部竟以法庭便利原則、考量司法調查及審判成本為藉口,未能成功向肯亞及中國依國民國籍管轄原則主張我國司法管轄權、要求將國人遣返回台。司法管轄權乃國家主權之重要構成條件,法務部應積極作為及主張,不應讓此事件演變為等同於默認中國政府主張之「一個中國原則」,任由中國藉此一事件侵害踐踏我國主權尊嚴及國民權利。爰此,嚴厲要求法務部部長應積極主張司法管轄權,以避免嚴重損害國家主權尊嚴、棄我國國人於不顧,愧對政務官應擔之政治責任。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林昶佐  王定宇  羅致政  尤美女  顧立雄

決議:修正通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5年度預算書案。

二、審查國防部函送「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預算書案。

主席:今天我們是審查預算,如果委員有提案,請於上午10時前交議事人員彙整。

今天國防部部長因為要主持專案會議,所以由鄭德美副部長代理。現在請國防部鄭副部長就105年度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主管預算收支部分進行綜合報告。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個人要感謝大院撥冗審查我們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的預算,承蒙主席及各位委員先進長期以來對國防科技發展、國防工業自主的指導跟支持,促使國防事務能夠持續的精進,在此個人僅代表國防部全體同仁表達由衷的敬意跟謝忱。

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在105年編列總收入達8,998萬4,000元,業務總支出編列8,947萬8,000元,稅後本期賸餘50萬6,000元。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在105年度編列的總預算是294億73萬元,業務總支出290億9,296萬4,000元,稅後本期賸餘2億776萬6,000元。詳細的預算編列情形,接續由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的陳執行長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的張院長向各位委員先進做詳細的報告,敬請指導並鼎力支持,俾使相關工作能夠順利的推動跟運作,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指導,謝謝大家。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報告。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感謝大院貴委員會安排本會就「105年度預算」提出專案報告。謹就105年度收支預算及工作計畫,依序報告如后。

壹、前言

民國67年中美斷交,為確保國家安全及建立自主國防之需要,行政院依 大院於68年1月19日審議通過,呈奉 總統令頒施行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設置條例」,於68年2月成立本會,以期運用國人自強愛國捐獻與政府撥助之基金,致力於武器裝備研製與提升國防科技水準,俾達成國防自主目標。

貳、歷年成效

一、研發重要武器裝備:

計有研發裝甲步兵戰鬥車、FAB飛彈快艇、昆吾反戰車飛彈、IDF高性能戰機等重要武器裝備等11項。

二、建立國防工業生產能力:

計有建立250公厘以下自由火箭發射系統、雷達系統及航空電子元件、武器彈藥所需各種合金鋼材之生產、高級合金精密鍛件之生產等11項。

三、引進重要國防工業新科技:

計有引進磁控管及調變器之製造技術、飛彈巡防艦設計技術、燃氣渦輪機之設計與製造技術、組合藥火箭馬達之製造技術、高級合金精密與重型鍛造技術等13項。

四、積極培育延攬科技人才:

以研究津貼獎助海外學人回國任教並參與國防科技研究,及支助設置國防工業獎學金,積極培育延攬科技人才,給予獎學金之博士與碩士研究生共791人,對提升國防科技水準甚有助益。

參、重要業務執行概況

本會於105年度依設置條例規定,召開董(監)事會議,並依決議內容推展各項業務,謹就重要業務執行成效,概述如后:

一、基金管理:

本會迄105年3月底止累積淨益約15億7,569萬元、總資產為77.7億餘元;另依「出納會計事務查核」結果,基金收支保管之核定及運用,均按規定辦理。

二、委託研究:

本(105)年列管及執行22案委託研究計畫,已核定經費約8,366萬元;另為提升業務推展成效,現已完成相關精進規劃,將以「合作委託」方式結合國軍單位共同落實管考機制,俾確保研究成果符合國防施政實需。

三、國防工業獎學金:

本(105)年計核定6件國內大學博士班學生提出「國防工業獎學金」申請案,論文研究領域皆符合「國軍前瞻研究重點」;依作業規定,獎助期間為2年,獎學金受領人之博士論文將無償提供國軍科研單位運用。

四、優惠貸款:

為配合政府提振國內經濟,及鼓勵業界廠商參與軍品研製,本會持續以專案方式調降貸款利率兩碼(0.5%);降息措施實施至今廠商反應良好,104年受理申貸案計4件,申貸金額約4,586萬元。

肆、105年度收支預算

本會105年度收支預算係依會務推展實需,及撙節支用原則覈實編列,辦理情形概要如后:

一、基金收入:預計8,998萬4千元。

二、基金支出:預計8,947萬8千元。

三、收支相抵後,預期淨益50萬6千元。

伍、105年工作計畫

一、辦理「生產與保修軍品廠商優惠貸款」

(一)依本會「生產與保修軍品廠商優惠貸款作業要點」,由本會提撥準備金以優惠利率貸予國內廠商,用以購置軍品研發產製所需之專業機具及原物料。

(二)105年度維持貸款利率降息兩碼措施,及配合國防部軍品釋商作業擴大宣導,以嘉惠國防工業廠商;相關申貸案經本會初審通過後,移請合作金庫銀行辦理後續核貸作業。

二、辦理「委託研究」及「國防工業獎學金」

(一)為協助國軍建軍備戰,本會每年提撥經費及依「委託研究作業規定」,將國軍單位擬訂研究議題委請國內產、官、學、研界進行研究,以增進國防事務研究能量。並置重點於符合國防部頒「中程施政計畫」及「5年兵力整建計畫」之應用研究,以利研究成果能直接納入施政運用。

(二)依「國防工業獎學金發給作業規定」,獎學金受領人限為本國籍學生,且其博士論文研究領域須符合「國軍前瞻研究重點」。105年度規畫獎助博士生2~5員,每員每月1萬元;後續所獲致博士論文及人才資料庫,將規定提供中科院等國軍科研單位運用。

(三)辦理「委託研究」及「國防工業獎學金」105年度編列預算計8,200萬元。

四、辦理「基金理財」

(一)為活絡基金運用及增加收入,將依本會董事會通過「基金理財實施計畫」,及秉持「量入為出、穩健投資、風險控管」原則辦理。

(二)現基金理財以銀行定存、政府公債、普通公司債及金融債券等「保守穩健」型標的為主,並按月檢視各標的之機會成本、利率水準及可運用資金額度,以作為決策、執行之依據。

陸、未來努力方向

一、委託研究:

持續鼓勵產、官、學、研界參與國軍委託研究計劃,協助國軍賡續推動「國機國造」、「國艦國造」等國防自主項目。

二、國防工業獎學金:

為提高博士生申請誘因,現正研擬修訂「國防工業獎學金發給作業規定」之獎學金金額(由每月1萬元提升至2萬元)。

三、配合國防自主及建立國防產業園區政策,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加強合作,資助國內科研機構,進行各項創新研發作業。

四、持續配合政府提振國內經濟及大院指導辦理廠商優惠貸款,振興國防工業。

柒、結語

本會依據設置條例,以嚴謹之態度,推動國防科技工業發展,政府自81年度起即未再撥助本會,惟為不負國人厚望與政策使命,以有限基金撙節運用,配合「國機國造」、「國艦國造」等國防自主政策,俾利發揮基金最大效益。

報告完畢 恭請指導

主席: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張院長報告。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本院依大院通過之設置條例於103年4月16日轉行政法人,並依大院104年1月23日第8屆第6會期第19次會議決議,將105年預算送大院審查。

本院105年度預算係依「預算法」、「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行政院「行政法人依法預算須送立法院之預算編製注意事項」,並參照「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編製作業手冊」,本具體、精實原則編成。現謹將105年度預算編列情形,摘要報告如后。

壹、業務計畫概況

一、營運計畫:

(一)科研計畫:預計收入64億2,566萬4千元,投入成本與費用64億2,566萬4千元,目的為提供國軍各項自製武器系統研發服務,達成國防自主之目標。

(二)軍種委託計畫:預計收入209億1,271萬7千元,投入成本與費用193億7,822萬3千元,目的為提供國軍各項武器系統產製及支援國內外武器系統達到裝備妥善率之要求及其相關維修服務。

(三)科專計畫:預計收入8億5,819萬4千元,投入成本與費用8億5,819萬4千元,目的為配合經濟部(技術處)科技專案政策,將國防科技衍生之相關技術能量,經由科專計畫轉化,運用至相關民生產業。

(四)其他政府機關委託計畫:預計收入1億2,130萬1千元,投入成本與費用1億1,240萬元,目的為配合政府協助傳統產業轉型、中小企業產業升級政策,將國防科技衍生之相關技術能量,經由政府機構各項專案計畫移轉運用至相關民生產業。

(五)民間委託計畫:預計收入6,686萬4千元,投入成本與費用6,195萬8千元,目的為配合政府協助產業升級政策,將國防科技衍生之相關技術能量,移轉運用至相關民間產業、財團法人及國營事業等。

二、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

為配合業務需要,本年度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編列8億8,322萬3千元,資金來源均為自有營運資金,主要用於購置生產及研發等裝(設)備,完成後可提昇本院之營運能量。

貳、政府機關核撥經費(含補、捐助)

本院105年度接受政府機關核撥之經費計81億3,630萬5千元,含核撥軍職及現職公務員待遇8億5,244萬7千元、科專計畫8億5,819萬4千元、科研計畫64億2,566萬4千元。

參、預算編列情形

一、收支預算編列情形:

本院105年度計編列業務收入293億3,088萬7千元,業務成本與費用291億4,051萬6千元,業務外收入6,984萬3千元,業務外費用989萬3千元,收支相抵後計稅前本期賸餘2億5,032萬1千元。

二、年度賸餘分配情形:

依所得稅法編列營利事業所得稅4,255萬5千元,稅後本期賸餘2億776萬6千元,經填補短絀後,待填補之短絀為2億1,803萬6千元。

三、財務概況分析:

本院至105年底預計資產總額203億9,445萬5千元,負債總額62億9,186萬9千元,淨值141億258萬6千元。

肆、結語

本院改制後增加營業稅、軍文職員工各項補助費、保全、房屋稅、會計師酬金等營運負擔,為提升營運績效,將持續精實成本控制及提昇資源使用的效能,並致力國防科技研發、拓展國防及軍民通用技術,以達成本院改制目的,祈請大院支持本院預算,俾利前述目標之達成。

報告完畢。敬請

各位委員先進指教與支持!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援例本會委員詢答時間為6分鐘,得延長2分鐘;非本會委員詢答時間4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發言登記。

首先,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陳執行長,請問你是專任執行長還是兼任執行長?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我是兼任執行長。

蔡委員適應:那你的正職是什麼?

陳執行長正棋:就是國防部資源司司長。

蔡委員適應:這個基金會有副執行長嗎?

陳執行長正棋:沒有。

蔡委員適應:本席從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的預算書看到你們有兩位專任的同仁,他們的工作內容是什麼?

陳執行長正棋:一位是出納,一位是會計。

蔡委員適應:所以只有出納跟會計兩位是專任。

陳執行長正棋:是。

蔡委員適應:我還看到有8位兼職人員,除了你之外,另外7位兼職人員是誰?

陳執行長正棋:都是由我們國防部的同仁兼任。

蔡委員適應:可以跟本席講他們的名字嗎?

陳執行長正棋:像我們的法務代表是負責設置條例以次10種相關作業規定或辦法……

蔡委員適應:你們有法務代表?

陳執行長正棋:有。

蔡委員適應:還有呢?

陳執行長正棋:還有涉及國防工業自主的一些政策……

蔡委員適應:原單位在哪裡?

陳執行長正棋:原單位在我們司裡面的科技處。

蔡委員適應:那第3位呢?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歐督導兼秘書說明。

歐督導兼秘書仲偉:主席、各位委員。我是督導兼秘書。

蔡委員適應:你的原職是在哪裡?

歐督導兼秘書仲偉:在資源司。

蔡委員適應:那第4位呢?

歐督導兼秘書仲偉:第4位是我們的顧問,就是常務次長。

蔡委員適應:所以常務次長兼顧問。

歐督導兼秘書仲偉:是。

蔡委員適應:第5位呢?

歐督導兼秘書仲偉:就是我們兼任一般行政的職務。

蔡委員適應:他的原職在哪裡?

歐督導兼秘書仲偉:在資源司。

蔡委員適應:第6位呢?

陳執行長正棋:是主計局的一位財務督導官。

蔡委員適應:第7位呢?

陳執行長正棋:總共是7位。

蔡委員適應:你們不是寫有8位兼職人員嗎?

陳執行長正棋:連專任一共是9位,還有一個董事長秘書。

蔡委員適應:董事長秘書是專任還是兼任?

陳執行長正棋:是軍職兼任。

蔡委員適應:這樣還缺一個啊!

陳執行長正棋:總共8個,除了專任以外,有8個兼任人員。

蔡委員適應:你們有幾位董監事?

陳執行長正棋:總共有13位董事、3位監事。

蔡委員適應:13位加上3位?

陳執行長正棋:對。

蔡委員適應:按照目前的規定,董監事多久開一次會?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有分定期開會跟臨時開會。

蔡委員適應:定期開會是多久開一次?

陳執行長正棋:半年。

蔡委員適應:董事是支領出席費還是月費?

陳執行長正棋:就是出席費跟車馬費,完全都依照行政院的規定。

蔡委員適應:根據你們的了解,董監事一次的出席費是多少?

陳執行長正棋:每位是8,000元,如果是公務單位以外就是1萬元。

蔡委員適應:一年開2次會,對不對?

陳執行長正棋:是。

蔡委員適應:所以一個人如果2次都有參加的話,就可以領1萬6,000元,是這樣嗎?

陳執行長正棋:是。

蔡委員適應:那為什麼你們會被糾正這件事情?你們的預算書是怎麼寫的?你們的參考表裡面是寫「本會每人每月8,000元」,你們一年才開2次會,怎麼會寫「每人每月8,000元」?

陳執行長正棋:因為兼任人員執行會務、其他基金理財或委託研究的案子,並不是只有在開會的時間……

蔡委員適應:我了解,你講的是兼任人員,本席說的是本會公職董監事的車馬費,這邊是寫「每人每月8,000元」,可是你們一年只有開2次會啊!為什麼不只領2次車馬費?

陳執行長正棋:跟委員報告,我們的設置條例裡面有規定定期開會和不定期開會……

蔡委員適應:不定期開會是多久開一次會?

陳執行長正棋:假設大家對國艦國造有意見,有必要開會……

蔡委員適應:你們去年度一共開了幾次不定期的董事會?

陳執行長正棋:總共10次。

蔡委員適應:你們確定嗎?本席問你一個問題,你們基金會105年的預算是在什麼時候送到國防部的?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是在104年年底送的。

蔡委員適應:照規定要在104年6月送,所以你們在104年6月30日函報國防部,應該沒有錯嘛!

陳執行長正棋:對。

蔡委員適應:你們是在104年幾月開會確認105年的預算案?

陳執行長正棋:8月。

蔡委員適應:為什麼會這樣?

陳執行長正棋:這是因為漢光演習的關係。

蔡委員適應:可是你們不是每個月都開會嗎?

陳執行長正棋:不是,董事會是在每年6月和年度結束之前開會,一年定期開2次會。

蔡委員適應:是啊!

陳執行長正棋:至於其他不定期的部分,比方說有一些審查案,董事就會來,沒有審查案的話,他們就沒有來。

蔡委員適應:我當然曉得,可是你們開了10次臨時董事會啊!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基金會的兼任人員跟專任人員每個月都會針對會務的狀況開會。

蔡委員適應:執行長,你是不是誤會本席的意思了?我現在講的是董監事,你們基金會的人員每個月領車馬費,我對此沒有意見,因為你們每個月都在辦理基金會的事務。我現在是問董監事的車馬費,你們說董監事一年開2次會,又開了10次臨時會,對不對?這10次的臨時會為什麼沒有按照法令的規定?在104年6月30日報國防部之前,你們在104年5月、4月和3月都可以開會討論預算案,為什麼會等到104年8月才開董事會呢?那104年7月、6月開董事會是為了什麼事情?

陳執行長正棋:事實上,我們定期開會是在6月和12月開,但是6月這一次是因為漢光演習的關係……

蔡委員適應:那7月呢?你們7月也有開會,不是嗎?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7月只有請董事來開座談會,並沒有開正式的董事會。

蔡委員適應:開座談會是在做什麼?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有委託研究案,就是請學者專家來審查那22個研究案的內容。

蔡委員適應:你真的很會講,按照法令規定你們必須要在6月送,假設董事會對你們8月送的案子有意見,那要怎麼辦?再重新發個文給國防部嗎?

陳執行長正棋:關於這個部分,我們對時間的掌控……

蔡委員適應:還是你們認為其實董事會沒有意義?

陳執行長正棋:當然有意義。

蔡委員適應:可是你們做的事情沒有意義啊!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以後就這個部分會儘量……

蔡委員適應:你們所有的董監事都有來開會嗎?有沒有人缺席?

陳執行長正棋:有的委員因為公忙而沒有到。

蔡委員適應:那這些錢有沒有領?

陳執行長正棋:有。

蔡委員適應:為什麼?是因為他們可以補簽到嗎?

陳執行長正棋:委員應該是認為他們必須有去開會才能領,可是在1月到6月或7月到12月裡面,我們所有的委託案或是跟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有關的事情,他們都有參與並提供意見,所以我們在諮詢的過程並不是一定要求他們出席會議……

蔡委員適應:本席要再確認一下董監事的意義,執行長,你們剛才說這些,本席真的是聽不下去了,董監事就是在開會的時候到現場去做成通過或不通過的決議,這些人沒有去開會,卻可以領出席費,這就是偽造文書,你了解本席的意思嗎?舉例來講,全台灣有很多派駐到各個單位的董監事,不是只有貴部而已,還包括財政部、退輔會等等,這些董監事如果沒有去開會的話就是缺席,那缺席怎麼還可以領車馬費?預算中心有針對國防工業基金會105年的預算提出很多缺失。

另外,預算中心也有針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提出一份報告,在第7項指出我們立法院曾經做過要求減列公關費的決議,但是你們今天送來的預算裡面仍然編列了公共關係費,並沒有照我們的要求減列,所以本席等一下會提案要求刪除,以上,謝謝。

陳執行長正棋:謝謝。

主席(呂委員孫綾代):請劉委員世芳發言。

劉委員世芳: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要先請問鄭副部長,今年2月到3月之間高部長在立法院答詢的時候表示我們的空軍想要在2017年到2022年採購66架高級教練機,請問這樣的計畫是不是已經改變了?

主席:請國防部鄭副部長說明。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國防自主、國機國造、國艦國造是我們國防部一貫的政策。

劉委員世芳:我知道,那這個計畫有沒有改變?

鄭副部長德美:沒有改變。

劉委員世芳:所以會繼續採購?還是會將一部分移由我們國家其他相關工業來協助?

鄭副部長德美:特別跟委員報告,這是整體評估性的問題,我請空軍司令部柏參謀長向委員說明。

劉委員世芳:副部長剛剛的回應是有一點狀況外,第一,有關空軍高教機的部分,高部長在立法院答詢的時候已經有表示要朝著我們國防自主產業的方向發展,但是我剛剛問你是不是採購,你說仍然維持採購,所以你需要再做一點功課。

鄭副部長德美:我沒有這樣說。

劉委員世芳:漢翔公司在104年10月有提到市場的概況,台灣70%的現役軍機即將在未來10年陸續換裝或是提升性能,譬如說,F-5戰鬥機及AT-3的高級教練機服役已經長達30年,空軍規劃在2017年到2022年斥資新台幣690億元採購66架高級教練機,柏參謀長,請問這樣的政策有沒有需要改變?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柏參謀長說明。

柏參謀長鴻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所有的採購計畫現在仍然還在作業階段,招標文件已經做好了,不過目前還沒有招標。關於漢翔公司所做的說明,我們在去年7月做了一次招商說明,也跟所有的廠家就規格……

劉委員世芳:會不會改變?104年到現在,再加上總統也要交接,有沒有改變?不需要採購嗎?

柏參謀長鴻輝:不需要,國機國造是我們的政策。

劉委員世芳:要不要配合國機國造?

柏參謀長鴻輝:當然要配合國機國造。

劉委員世芳:104年漢翔的法說會需不需要改變?

柏參謀長鴻輝:法說會的內容就是我們的規格,但是我們的採購計畫仍然在走。

劉委員世芳:需不需要轉彎?

柏參謀長鴻輝:不需要轉彎,我們就是採國機國造政策,沒有改變。

劉委員世芳:國機國造和採購政策沒有矛盾嗎?

柏參謀長鴻輝:完全沒有矛盾。

劉委員世芳:國防部委託RAND公司所作的研究報告提出4個選項:一維持現況;二、保留F-16機隊,汰除IDF及幻象2000;三、汰除現有全部戰機,購置57架F-35B垂直起降戰機;四、保留50架升級的F-16戰機,大力投資防空飛彈系統,包括增設13個愛國者飛彈連,並且設立40個防空排。上次國防部派代表來說明,這個報告是國防部委託RAND公司做的。

柏參謀長鴻輝:這個報告整評司業管,並不是我們空軍委託的。

劉委員世芳:那我應該問誰?

柏參謀長鴻輝:整評司。

主席:請國防部整評司嚴司長說明。

嚴司長振國:主席、各位委員。這是美國國防部委託RAND公司做的。

劉委員世芳:美國國防部?上次以空軍為主的某位中將來報告的時候說我們有啊!應該是陳永康副部長,他不是說這是我們國防部自己出資的嗎?

嚴司長振國:沒有,沒有,他上次有講……

劉委員世芳:這是美國國防部委託RAND?美國國防部對我們這麼好,委託RAND幫台灣作這個計畫評估?

嚴司長振國:他不只針對台灣,事實上他針對很多國家都有進行研究。

劉委員世芳:東南亞國家都有?

嚴司長振國:對,都有。

劉委員世芳:這4個選項,我們內部一定有評估,如果這是很好的參考資料,當然還不一定作成決策,請問整評司怎麼看待這樣的報告?

嚴司長振國:上次陳副部長也講得很清楚,報告中的各種作戰想定,其實和我們防衛作戰的構想是不一樣的,有關他們考量作出的建議,僅供我們參考。

劉委員世芳:若把這4個選項和我剛才詢問副部長或副參謀總長的狀況合在一起看,我們的高教機有沒有可能維持我們現在所想的方向,就是國防自主產業,而不是完全按照美國的想定,百分之百要向他採購?這個問題我要問誰?整評司還是戰規司?

主席:請國防部戰規司李代司長說明。

李代司長廷盛:主席、各位委員。基本上我們所有採購或國防自主化,都是按照國防法第二十二條……

劉委員世芳:你不用跟我講法條,法條不用你處理,我現在要處理的有兩件事:一、漢翔發出的法說會簡報仍然維持690億元採購66架高教機;二、RAND的報告中有4個選項,這4個選項和我們採購高教機到底有沒有關連?相容還是不相容?

李代司長廷盛:沒有關連,戰機是國防自主。

劉委員世芳:無論如何,維持現況一定是我們的底限。

李代司長廷盛:對。

劉委員世芳:第2項還特別提到汰除IDF和幻象2000,這其實是很大的轉變,誰可以作最後的決定?是戰規司、整評司、參謀總長、副部長還是部長?因為520即將有新的總統上任,新總統已經提示要發展國防自主產業,其中不僅有高級教練機,還包括設置在高教機上的配備包括飛彈系統等等,如果空軍或國防部無法向行政院或總統作整體的報告,請問我們如何發展國防自主產業?我們怎麼要求中山科學研究院、國防相關基金會投入研發能量?如果沒有辦法的話,我們怎麼知道國防部要的是什麼?

李代司長廷盛:委員講的是對的,國防自主沒有改變,美國國防部作的研究報告,我們參考。

劉委員世芳:當然是參考,可是有4項建議,你們全部作為參考,然後謝謝指教?

李代司長廷盛:我們作符合自己防衛需求的計畫,美國國防部幫全世界每個國家作研究報告,我們知道,僅作參考。

劉委員世芳:你們都不敢講了,謝謝。

副部長,您剛才聽到主管的部屬提到的部分,我再問一次,現在有關66架高級教練機,我們的採購計畫有沒有改變?如果要修正的話,要如何朝著國防自主產業的方向發展?

鄭副部長德美:國防自主就是我們一貫的政策,不會有任何改變,請您放心。

劉委員世芳:國防自主產業從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至今已經好幾十年了,我們的國防自主產業現在應該要到整機,而不是零組件了,請問副部長,我們開始朝這方面規劃或修正,要求漢翔在未來的採購計畫中修正了嗎?

鄭副部長德美:這些都會在我們規劃的範圍之內。

劉委員世芳:什麼時候可以改變?

鄭副部長德美:沒有改變,我們的立場從來就是一致的,沒有任何改變?

劉委員世芳:那我可不可以問一下,高教機若按照我們現在所說的2017年到2022年斥資690億元,請問2022年時66架高教機可以如期完成嗎?

鄭副部長德美:這要看漢翔的整體規劃。

劉委員世芳:漢翔現在能力不夠,不完全夠,不能說完全不夠。

鄭副部長德美:有關國防工業的部分,也不牽涉到任何一個單位,我們需要的是行政院所屬的各部會整合所有的能力來一起支持。

劉委員世芳:你講到重點了,如果高教機要走國防自主產業的方向,不能只依賴國防部、中山科學研究院或國防發展基金。

鄭副部長德美:沒錯。

劉委員世芳:而是要提升到行政院,包括科技部、經濟部都要全部投入。

鄭副部長德美:是。

劉委員世芳:但是這樣的整合,最後的使用單位還是在國防部,所以國防部必須和相關單位合作,包括如何把民間資源引入國防部來,非常重要,請繼續加油!

鄭副部長德美:謝謝委員指導,我們就這樣做。

主席(劉委員世芳):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我們同仁有問到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和中科院這兩個單位董監事薪資、酬金的問題,本席要先請問一個問題,中科院預算書第28頁董監事酬勞這一欄為什麼空白?你們在隱匿預算嗎?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沒有,沒有。

王委員定宇:事實上你們就隱匿預算啊,為什麼空白?有沒有答案?

張院長冠群:我們編列的預算金額是585萬6,000元。

王委員定宇:你給我們的資料上是空白的。然後,本席跟你們要到的資料上寫的是201萬6,000元,你的資料卻變成五百多萬,你們在編什麼預算?中科院的董監事薪津為什麼要藏起來?

張院長冠群:我們沒有藏起來。我們的兼職費是8,000元。

王委員定宇:空白的嘛!預算書在此,我也問過你們內部的人,沒有答案啊!而且你現在在立法院備詢,你答復的數字又跟本席拿到的資料不一樣,多了一倍。

張院長冠群:報告委員,馬上查清楚,我們的兼職費是8,000元。

王委員定宇:你參考一下你隔壁的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執行長就站在你身旁,他們編列的薪資報酬中董監事部分還寫了「根據……條文」,雖然這個根據是錯的,但至少還寫了是根據什麼編列這個最高8,000元等等,而且還根據了一個軍公教兼職辦法去編列寫出了預算和員額,反觀你們卻是全部空白。

張院長冠群:是。

王委員定宇:還藏了五百多萬在手上,答復我的數字卻是兩百多萬。

張院長冠群:我們馬上查清楚,然後再跟委員正式回應。我們的規定跟他們一樣,也是根據軍公教……

王委員定宇:規定一樣,但長出來的小孩卻不一樣嘛!

張院長冠群:是。我們把它查清楚。

王委員定宇:生出來的文書就不一樣啊!我要就教兩位,為何空白?空白的金額是多少?你隱匿董監事的薪資預算,我還在等這個答案以外,有關編列的辦法,剛才我聽到執行長答復說他們雖然沒有來開會,但有諮詢提供意見還是可以領,剛才陳執行長是這樣答復的嗎?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是,他有審查、參與……

王委員定宇:你這樣的答復很危險、而且違法,你知道嗎?

陳執行長正棋:這部分我剛才只是做這樣的說明,我們會做必要的說明。

王委員定宇:事實上,我們google一下「中科院董監事開會及其薪資酬給相關規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領規定」就知道了,規定裡面提到,第一,非開會性質的兼職,簡任官每個月最多不得超過3,000元;薦任官不得超過2,500元;委任官不得超過2,000元。第二類以開會為目的的薪資酬給,要根據實際出席比率寄發之。你剛才硬答說他雖然沒有來開會,但是你們給了他資料,他提供了腦力,提供了諮詢,所以該給他云云。這是違法,違反了你們自己的規定,應該要根據出席率才對。所以,本席要問你,你們董監事開會都有出席的簽到表吧?

陳執行長正棋:有。

王委員定宇:無論是撥款或請領這些相關費用,應該也有簽收的領據吧?

陳執行長正棋:都按照規定。

王委員定宇:那你們把這兩樣資料送來委員會,看看誰沒有開會還領這筆錢?你們半年開一次會,誰都沒有來開會?是誰沒有來開會,還照領這些出席費?我要把名字查出來。第二,事實上這樣領也錯了,在辦法裡是規定,當你兼職是以開會為性質時,每次開會最高領2,000元,如果你身兼數職,可能兼了如中科院、國防發展基金會兩個以上的董監事,每月最高不得領超過16,000元,此外,常董、常監若單純支領一筆兼職費,每月超過8,000元以上的部分須繳庫。根據上述的相關辦法,我可以說,從你們的答詢與資料來看,你們這兩個單位現在發給董監事的酬金,在預算書有隱匿,且沒有根據你們自己定的支領辦法,此可謂違法亂紀!

張院長冠群:報告委員,我剛才查過了,我們轉型才兩年,在105年之前是編在正式員額薪資裡面,但現在……

王委員定宇:編在正式員額薪資裡面是對的嗎?你回去翻閱你們預算書的第28頁,董監事薪津部分是空白的,一個字都沒有,金額和說明都沒有。

張院長冠群:我們106年要送給大院審查的預算書已經改了,將它單獨列為一項。

王委員定宇:本席已經連署提案,你們過去開會實際支領的部分就留著,其餘的本席都刪除掉,這樣不會影響你們的運作吧?你說有影響的話,我還是會刪掉,所以你只要說沒有影響就好了,因為你亂編一通嘛!兩位先請回座,剛才召委關切到高教機的部分,我再請教副部長,你們在採購高教機上有一個問題,現在你們設定的時間是2017年開始進行採購,目前AT-3、F-5E/F的效能到2019年,這其實是令人擔心的,這個時間沒有問題,我這樣講對不對?

主席:國防部鄭副部長說明。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是的。

王委員定宇:所以銜接期只有兩年,因此,如果F-5E/F的效能持續遞減,而這66架高教機補充上來的時間稍微延遲,會不會有一個很大的空隙在?

鄭副部長德美:委員提到非常關鍵的因素,一旦真是如此,我們會有相關的配套措施,例如延壽或局部性的改善,讓這個銜接能夠在安全的範圍運作,這一點請您放心。

王委員定宇:安全是第一。

鄭副部長德美:對。

王委員定宇:訓練妥善率是第二。

鄭副部長德美:是。

王委員定宇:可是你們目前看起來時間非常緊迫,幾乎沒有延遲犯錯的空間。無論是採購或國造,國造的高教機與現有老舊的F-5E/F在銜接上會不會出現空窗期?

鄭副部長德美:不會的,我們在規劃作業期程時都有將這些風險考量進去。

王委員定宇:現在F-5E/F的妥善率是多少?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柏參謀長說明。

柏參謀長鴻輝:主席、各位委員。我們F-5E/F目前在台中的妥善率事實上都維持基本訓練,我們平常都維持24架到34架,能維持學官的……

王委員定宇:百分比是多少?

柏參謀長鴻輝:大概是65%。

王委員定宇:會不會逐年往下掉?

柏參謀長鴻輝:向委員報告,飛機目前的壽期管理是一個延用計畫,今天如果壽期到了,必須用延用計畫來加強,例如零附件的籌補或一次性的飛機結構檢查……

王委員定宇:細節我知道,問題是這種方式已經用很多次了。

柏參謀長鴻輝:沒有錯。

王委員定宇:F-5E/F事實上已經延壽再延壽,它已經是全世界最長壽。

柏參謀長鴻輝:是,它已經用了40年,我們都已經有備用的方案。如果效能沒有了,此飛機當然是停擺,但目前沒有出現這個狀況。

王委員定宇:此涉及受訓人員的安全與訓練效能,而高教機現在發生任何的延遲時,對你手上掌握的兵力、受訓各方面,會不會產生空窗期?有沒有這個隱憂?

柏參謀長鴻輝:空軍三型主力戰機在換裝、淘汰F-100、F-104時曾遭遇委員所講的空窗期,目前我們預定的期程是兩年,……

王委員定宇:你我都知道這個兩年很容易延遲。

柏參謀長鴻輝:事實上我們空軍在期程上有準備很多的因應方案,例如延用計畫、壽期管理模組的改變,這都是我們……

王委員定宇:當年在汰換F-100、F-104時就發生了空窗期,當時你們也說有準備一些計畫,但事實上對空軍戰力是有影響的。而目前我們看到你們即將採購或研發高教機,銜接期是兩年,我們擔心的銜接不上是極有可能發生的。

柏參謀長鴻輝:報告委員,有可能發生,但我們都會去克服。

王委員定宇:所以面對這個空窗期,你們有準備了。

柏參謀長鴻輝:我們有準備,沒有問題。

王委員定宇:所以在你們的評估裡面是有包括空窗期?

柏參謀長鴻輝:是的,沒有問題。

王委員定宇:本席會再關心這個議題。

柏參謀長鴻輝:謝謝委員。

主席: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副部長,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成立的目的是什麼?

主席:請國防部鄭副部長說明。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我請執行長跟您報告一下。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成立的目的是要提高國防自主的能力,讓國防工業的生產能夠在國內扎根。

江委員啟臣:我們來看一下,你們的設置條例(第三條)寫的非常清楚:「本基金用途如左:一、有關國防科技研究及發展之支出。二、有關引進國防與相關重工業及精密工業新技術之支出。三、有關配合國防需要,建立或擴大生產國防武器能力,發展新產品必需設備投資、貸款或補助之支出。四、有關國防所需高級科技人才培育及延攬之支出。五、有關團體或個人設計與發明獎助之支出。六、其他與發展國防工業有關之支出」。請問一下,去年這個基金做了什麼事?

陳執行長正棋:去年我們做了幾個大類的方向,第一個是……

江委員啟臣:你的報告寫的很清楚,我想我們也不用浪費時間了。

陳執行長正棋:是。

江委員啟臣:你的報告中提到基金管理、委託研究、國防工業獎學金及優惠貸款,請問這些事情需要一個基金來做嗎?還是這些事情由國防部自己做就可以了?

陳執行長正棋:事實上從68年設置條例通過以後,我們基金會成立,……

江委員啟臣:那是68年,現在是民國105年,……

陳執行長正棋:我知道,但是從設置條例通過一直到現在,69年到80年期間,事實上國防自主的大型工作計畫、包含IDF戰機的研製,有很多工作在這個基金會裡面運作。

江委員啟臣:那為什麼這一、兩年都沒什麼工作?

陳執行長正棋:這一、兩年來,大型國防工業的發展目標、武器裝備可能受限於國內相關科技自主、科技能力的狀況,所以……

江委員啟臣:還是因為之前鐽震案發生以後,……

陳執行長正棋:這跟鐽震案沒有完全的關係,沒有任何關係,……

江委員啟臣:這個部分就有點害怕、擔心,所以乾脆就只做一些獎學金的發放、優惠貸款、一些小型的委託研究?這個基金有15億,總資產有77億,算是不小的基金,應該做一些大事,但是依目前我們看到這個基金在做的事情,譬如工業獎學金、優惠貸款,不太需要一個這麼龐大的基金來做,除非你們未來有規畫,可是從你們今年(105年)的工作報告看來,你們也沒有打算要做什麼偉大的事情,……

陳執行長正棋:有。事實上從103年、104年開始,有關潛艦國造的部分就已經透過我們的研究……

江委員啟臣:所以潛艦國造有從這裡面委託去……

陳執行長正棋:從103年就已經開始……

江委員啟臣:做什麼事情?

陳執行長正棋:比方核心技術的探訪,……

江委員啟臣:為什麼這裡面都沒有寫?

陳執行長正棋:有,待會我把詳細的報告提供給委員。

江委員啟臣:這裡面根本沒有寫委託你們潛艦……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這裡面只講大項,並沒有講到那個,但是22項的……

江委員啟臣:你既然要報告,就要報告清楚,否則我們要把預算砍掉。

陳執行長正棋:事實上從103年、104年到今年,我們在潛艦國造部分都有編列預算去支援建造設計的部分。

江委員啟臣:建造設計部分的委託嗎?

陳執行長正棋:就是研究委託,然後讓這些技術能夠國造,……

江委員啟臣:從什麼時候開始?

陳執行長正棋:103年。

江委員啟臣:既然已經委託這麼久了,可是你們在104年的報告裡面並沒有提到。

陳執行長正棋:有,我們在決算的部分,比方……

江委員啟臣:你們在決算的時候有提,但是預算的時候不用提嗎?預算要耶!不能等到你們把錢花完了,才教我們來監督審查啊!這讓人更擔心這個基金會變成國防部的小金庫。本席要提出來的是,如果基金有其應該存在的目的,我們贊成,但是必須告訴我這個基金的存在做了什麼事情。我們最擔心的是透過這個基金去逃避監督,讓我們監督到的都是一些很小的事情,像工業獎學金、優惠貸款,我們去監督那個沒有意義,而且那些事情也不需要基金來做,國防部本身就可以做,不需要透過基金。

我問你當初成立這個基金的目的是什麼,就是因為你必須照這個目的來做該做的事,只要是在透明監督底下都不用心虛,該做的事就做,好不好?

陳執行長正棋:比方歷年重要武器裝備的發展、建立國防工業生產的能力,或者引進重要國防工業的科技,……

江委員啟臣:執行長,如果不是我們問了,這些資料都沒有給我們。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每一年都一定要送……

江委員啟臣:都是在決算的時候,預算審查的時候沒有。

陳執行長正棋:而且我們要遵守立法院的決議,我們要接受立法院的監督。

江委員啟臣:對,但是今天你到這裡做預算的專案報告,只給我們少少的幾頁報告。副部長,如果這是一個涉及15億基金的報告,教我們怎麼審查?對不對?

鄭副部長德美:非常感謝委員的指導。

江委員啟臣:這是不是太不詳細了?我們完全看不到細目,除非有非常、非常機密的內容,可以用秘密會議來處理,沒有關係;可是如果就這樣交代累積15億、總資產77億的基金,坦白講,我不知道到底裡面做了什麼事情,所以我要求改善,因為這樣子我沒辦法審查。我已經提到,我們非常擔心這種基金會變成部會的小金庫,愛做什麼就做什麼,我們也監督不到,給我們看到的可能都是一些小事情。

鄭副部長德美:特別跟委員報告,它絕對不是小金庫,因為它有非常透明的機制,包含審監單位、立法委員,都可以完全地透明、公開。謝謝您的指導。

江委員啟臣:我要求你們提供更詳細的資料給本委員會委員,好不好?

鄭副部長德美:是。

江委員啟臣:我再請教副部長,中科院現在的董事長是誰?

鄭副部長德美:是我們國防部部長高先生。

江委員啟臣:請問副部長,現在中科院是不是一個行政法人?

鄭副部長德美:它是一個行政法人。

江委員啟臣:你認不認為這有球員兼裁判的問題?

鄭副部長德美:完全沒有。

江委員啟臣:為什麼?

鄭副部長德美:因為它有一個運作的機制,國防部部長負責整個國防政策,當然要跟國防科技相結合在一起。

江委員啟臣:好,我再請教副部長,部長兼董事長,他的角色是領導,還是監督?

鄭副部長德美:原則上以領導為主,有其他的機制可以做完整的監督。

江委員啟臣:如果是這樣的話就很奇怪,因為根據你們自己的規範,是國防部在監督中科院,對不對?

鄭副部長德美:沒有錯。

江委員啟臣:你又說他是領導,他又負責監督,所以某種程度上會讓人家認為那是球員兼裁判。

鄭副部長德美:因為他授權給可以監督的單位來監督,他是作為一個整體的負責人。

江委員啟臣:那誰可以監督部長?國防部裡面,誰可以監督部長?

鄭副部長德美:跟您報告一下,這個董事監會不單單是我們軍職人員,還包含了部外的……

江委員啟臣:是監事會嗎?由監事會來監督,是不是?

鄭副部長德美:還有,它是由委外專門的單位來審核、監督預算。

江委員啟臣:副部長,你講到這個,我再講一下中科院的預算。105年中科院營運項目當中,軍種委託預算119案、占209億,科學研究預算占64億,科技專案占8億,加總起來,中科院有96.31%的經費收入來自於政府,其實都是來自於國防部,它的民間委託非常少,而且做的非常差,服務也不好,我有一些案例,今天先不講。我要講的是,中科院有96%的經費來自於國防部,你們的部長擔任董事長,你又告訴我國防部可以監督中科院,老實講,我不曉得這中間的監督關係是什麼,還是純粹只是要領導它?如果只是要領導它,坦白講,中科院沒有必要行政法人化,如果直接納歸到國防部底下的話,中科院反而可以在國防部的指導之下接受立法機關的監督,否則美其名國防部可以監督中科院,但實際上國防部部長是中科院的董事長,中科院的經費又來自於國防部,這中間的關係很複雜,而且外界也看不清楚。

鄭副部長德美:委員,我請中科院院長就詳細的部分跟您做一個報告。

江委員啟臣:你不覺得這中間有很大的漏洞嗎?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行政法人由主管部長兼任董事長其實不是只有中科院,其他的也有,在執行上面是沒有問題的,因為我們的董事會裡面幾乎一半是外部董事,另外,監事也不是國軍,而是由行政院遴選出來的,所以監督的機制是開放式的。另外行政法人不是在……

江委員啟臣:其實行政法人化最大的目的是要鬆綁,而且要讓其與民間的互動更多,對嗎?

張院長冠群:是。

江委員啟臣:可是搞了這麼多年,接受民間委託所占的經費只有3.69%。

張院長冠群:委員所講的是狹義的……

江委員啟臣:而且還只有幾千萬而已。

張院長冠群:跟委員報告,我們兩百多億的委製案預算,每一年光是對國內的採購大約就有150億。

江委員啟臣:可是這份報告都是你們自己寫的,所以那部分要特別highlight出來,讓我們了解你們跟民間的互動與合作或軍民兩用之間的合作,你們到底花費多少經費,但從報告裡的內容卻完全看不出來。

張院長冠群:中科院從事科技研發所開發出來的東西,在量產時,其主力是在民間。

江委員啟臣:但何以你們的服務老是受到民間詬病?例如要你們做的一些測試、合作,有時都被刁難,延了好幾次、好久都做不出來,甚至報告還不能解約。

張院長冠群:沒有詬病,這不是刁難,因為國防產業不是口號,所以國防產業的規格非常高,所以加入國防產業都要經過一番訓練。

江委員啟臣:我講的只是一些材料的測試。

張院長冠群:沒錯,就是材料,其實原材料決定了未來產品的品質,這方面我碰到很多的困難,但是民間也因為這樣而提升能量。

江委員啟臣:把我剛剛說的那幾份資料提供給我們好不好?謝謝。

鄭副部長德美:好,謝謝委員的指導。

主席: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想請問院長,如果撤掉國防工業發展基金,併到你們中科院的發展委員會裡面,你們是否會做得更好?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我覺得分開來這樣可能會有個……

羅委員致政:你不敢收嗎?我把這麼多錢移到你們那邊去,你不敢收了,是嗎?

張院長冠群:我想放在那邊的話,運作的範疇會更廣,對於其他民間大學的接收……

羅委員致政:我把這麼多的資源給你,你卻不敢要嗎?還是不敢相信自己有能力可以把它運作得更好呢?

張院長冠群:我們有運作基金的能力,但是就宏觀的角度來看,有一個單獨的機會……

羅委員致政:你不敢收,我也不敢要求你要,本來要把資源給你,你卻不要。中科院在103年4月改制為行政法人,那也是在你院長任內嗎?

張院長冠群:是。

羅委員致政:其間有什麼差別?

張院長冠群:有非常大的差別,人事進用增加了,到目前為止,大約用了一千四百多人。

羅委員致政:增加了嗎?

張院長冠群:是,增加了,尤其是這兩年人員大量離退,因為人員老化,長年沒有進用人員,如果再不轉型的話,人員的進用將會是一個很大的挑戰,這是第一。第二,就採購制度上來說,我們以前是採行比較制度化的方法,現在則是用供應鏈的方式,對於上下游廠商的管理非常嚴格。

羅委員致政:好,行政法人就是讓你有更多的效率和彈性,但這些都不是目的,目的是為了創造更多的績效,帶動產業經濟發展和國防產業的發展,所以彈性跟效率只是鬆綁的做法,目的是為了創造更多國防自主,為了給你們更多的彈性,我們先談組織面,根據你們的組織章程,財務處應該放在管理中心,怎麼還繼續放在營運中心呢?這是你們在預算書上所畫的圖。

張院長冠群:是,我們有營運中心跟管理中心,財務處目前是擺在營運中心之下。

羅委員致政:為什麼?你們組織章程寫說應該放在管理中心。

張院長冠群:我們準備要修組織章程。

羅委員致政:既然在實際運作上,你們覺得有必要那就放在營運中心,我沒有意見,但是如果跟目前情況不同,那顯然就要修訂組織章程,而不要照舊,因為已經給你們更多的彈性可以做組織的調整。接著有關預算結構,讓你們擁有更多的彈性,一方面是希望你們能自主或採行更多開源節流的做法,但我看你們的預算年年增加,但自籌的比例與上一年度比起來減少了8.4%,可否說明一下原因。

張院長冠群:百分比有時候會因為金額與任務特性而有所變化,中科院之所以會成為行政法人,部長要兼任董事長,主要的任務是讓我們還是要支持國軍……

羅委員致政:我知道,我現在只是問為什麼自籌比例會下降?

張院長冠群:我們自籌比例的第一個任務特性是要滿足量產需求,不瞞您說,可以從我們預算的表現來看,這兩年量產的負荷非常大,預算大概……

羅委員致政:所以支出增加嗎?

張院長冠群:不,我們的第一優先是以有限的人力來滿足國軍的量產需求,剩餘人力會支持其他的自籌還有技服,這方面的成效每年都有進步,深度也有增加,但因為這兩年量產的負荷非常大,希望能滿足這方面的任務需求。

羅委員致政:關於支出部分,103年管理跟總務,還有用人的人事費用,103年獎金與薪資的比例是9.76%;104年是9.35%;105年則是17.05%,為什麼會成長那麼多?

張院長冠群:報告委員,這是轉型的另外一個用意,以政府公務預算的概念,錢一定要支用完畢,現在我們要求的是要用最少的錢、最少的時間和最少的人力把工作完成,所以鼓勵大家做結餘,而中科院要一流的人才,所以要跟產業界搶一流的人才需要很大的誘因。

羅委員致政:我剛才看了一下,為什麼各部門間的獎金比例不太一樣,像石醫所獎金跟薪資比例達1.46倍,獎金比薪資還多?

張院長冠群:這是醫務所,他們都是醫生,我們給他的任務就是自負盈虧,以前的話還有……

羅委員致政:那這個單位是賺錢的嘛!對不對?

張院長冠群:對,以前還有軍醫局的一些補助,現在沒有了,完全要自負盈虧,所以現在他們大幅增加他們的業務,鼓勵他們……

羅委員致政:所以獎金與薪資比為1.45,你覺得是合理的?

張院長冠群:因為主要他們是醫生,我認為如果是醫生的話,這樣的薪水比是合理的。

羅委員致政:關於減少支出部分,中科院在水電和氣體的使用費用上高達2.89億,請問有無使用過ESCO?

張院長冠群:有,我們現在正在大力推動。

羅委員致政:能達多少比例?你覺得把你砍掉多少%,可以達到目標?

張院長冠群:我們現在正努力在做,這需要時間,譬如說……

羅委員致政:已經開始做了嗎?還是準備要做?

張院長冠群:已經開始做了,我們的公共宿舍區,包括熱水部分,都大量使用太陽能。

羅委員致政:你們自己做,還是外包?

張院長冠群:太陽能是很成熟的技術,我們就直接對外採購,這方面政府也給我們鼓勵。另外,我們自己有做太陽發電儲能,這部分就是我們自己做的。

羅委員致政:所以事實上有在做了?

張院長冠群:已經在做,並加以落實。

羅委員致政:可否給我們一個承諾,這個預算項目將來一定會逐年減少?

張院長冠群:還不能下此斷言,必須根據我們的業務量,我們現在業務量變大了,水電費增加,所以應該說……

羅委員致政:業務量的比例跟能源必須下降?

張院長冠群:對。

羅委員致政:所以希望明年預算書,關於這部分能有所減少,不然做了半天還是一樣,沒有差別。

張院長冠群:比例減少。

羅委員致政:我們不斷強調行政法人化是希望拉進更多的民間力量,但今年預算書第45頁中,有關今年你們民間委託計畫項目雖然從5項增加為10項,但是每項的平均金額是減少的,換句話說,預算沒有變,但項目增加了,平均研究案的費用反而減少,究竟是量比較重要;還是質比較重要?

張院長冠群:這其實侷限於非常小的部分,我們真正跟民間……

羅委員致政:我知道,這包含很多面向,現在問題是預算的項目數量增加,但是預算的額度減少,這樣是否會影響質的部分?

張院長冠群:不會。

羅委員致政:確定?

張院長冠群:這完全要看計畫本身的特性,有的計畫可能涉及大的設備和材料,有的計畫可能比較偏向人力和腦力。

羅委員致政:我們需要了解你今年度的預算及計畫項目大概是什麼,才能知道實際上的需求為何,根據我們現在了解,從表面上來看,現在每項預算的平均額度是下降的,如此是否會對質造成影響?這是我們所關心的。

張院長冠群:是。

羅委員致政:用人費用部分,你剛才已經說明,在整個行政法人化之後,為了讓它更有效率,所以做了一些調整。另外目前中科院網站的資訊,對我們來講,是非常不完整的,你們只提供所謂收支平衡項目、收支餘絀等最基本的4大項目,但相關的附註卻完全看不到,只有少少的4頁而已,希望能提供給我們更多詳細的資料,我們才能找出問題所在,否則事實上是完全看不到的,好不好?

張院長冠群:是。

羅委員致政: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提到會配合中程施政計畫及五年兵力整建計畫,可是在報告及預算書中卻完全沒有提到將如何做到,因此本席提案要求基金會提供相關資料,包括如何結合及相關研究計畫等。其次,與其他單位相比,你們的投資金額實在不算小,雖然穩健很重要,但是你們的投資績效實在太保守,光是定存在哪裡,而台灣現在的定存利率又很低,如果這個單位只能將經費存入定存或是買長期債券的話,本席覺得這樣的績效實在太差,至少要讓這個小金庫創造出更多的資源,以資助國防自主產業的發展。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瞭解,但這必須經過授權。

羅委員致政:那是你們董事會要努力解決的,很多基金會的授權程度比較高,所以委外經營操作得比我們更好,就可以賺更多的錢替政府投資。

陳執行長正棋:是的,謝謝委員。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媒體報導新政府為推動國艦國造和國機國造計畫,將會把工合、學合和國防工業基金會合併,納入中科院,與漢翔成立軍品製作銷售公司,預算約為180億,經費來自於經濟部、科技部及漢翔公司,請鄭副部長針對這個訊息做個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鄭副部長說明。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馬委員說的都是媒體上的報導,實質並無此事,現在的運作完全沒有改變。

馬委員文君:那是目前尚未改變,可是新政府有新政府的作法,是有可能會這麼做的,因為中科院和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各有各的運作模式,而漢翔是民間公司,如果納入,本席不知道其資金要如何與公務預算融合,但如果真的走向這個方向,可以想見的,中科院會扮演國防工業龍頭的角色,船舶工業、資安產業、航太產業都是國防工業未來發展的重要方向,中科院身為龍頭,除了要負擔國軍軍品生產製造的研發、維護外,還要推動國防工業,帶動民間產業共同發展,但其實國艦國造、國機國造以及資安產業的一些設備本來都已經在進行了,請問張院長,中科院在這三大產業中的機會和挑戰為何?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在這方面,我們有我們特有的能量,並不是全然改變,所以必須與其他民間產業一起合作,在關鍵技術方面,中科院責無旁貸會居於帶領地位,我們在這幾年也在這部分下了很大的功夫,做了些突破,未來希望能與民間合作,承擔起這個任務。

馬委員文君:本席想聽的不是這種口號式的答復,因為最重要的是執行面,國防自主和國防工業與民間結合其實已經推動多年,但是落實與否仍有很大疑慮,比如現在發包給慶富造船公司的獵雷艦,預算經費為300多億,但在這類的案子中,中科院和漢翔常常成為轉包中心,本席認為這種現象應該改善,否則講什麼國防自主都是假的,據本席所知,慶富公司也有下包,比如船體部分就發包給一家專門做玻璃纖維(FRP)船體的遊艇公司。其實慶富公司的財務狀況並不理想,在承包獵雷艦一事上似乎有點無以為繼,海軍這邊也很清楚,請問獵雷艦現在的進度如何?

鄭副部長德美:這部分請海軍說明。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劉參謀長說明。

劉參謀長志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負責的是履約督導,目前的進度都是正常。

馬委員文君:何時可以完成?

劉參謀長志斌:第一艘已在國外開工了。

馬委員文君:獵雷艦發包的期程是多久?何時應該完成?

劉參謀長志斌:細部資料待會後再向委員報告。

馬委員文君:通常在無法回答時都會說會後提供細部資料,這個議題本席已經詢問過多次,獵雷艦並非很大的、高難度的國防工業門檻,現在的情形往往是表面上由國內廠商得標,但實際上還是得看國外的臉色,比如獵雷艦,在358億購案中其實有100億要付給設計船體的西班牙,另外電戰系統的100億需付給美國的洛馬公司,我們只剩下100多億來建造10艘艦,請問這樣的經費預算是否足夠?我們關切的是這樣的計畫到底能否執行,不論是國艦國造或國機國造,即使你們有這樣的能量,並認為漢翔公司有能力執行,但實際上他們還是有很多部分要靠國外的技術,而且要人家願意提供才能執行,這些都要講清楚,否則最後會什麼都做不出來。你們說獵雷艦的進度正常,本席卻認為是落後的,包括財務問題及能量等都有問題,本席在此事先拋出問題,未來如果要國艦國造、國機國造,我們希望中科院、漢翔公司能累積能量,真的做到。

其次是天下雜誌提到我們要帶動國防工業和民間廠商,請問副部長知道我們有些民間廠商已經在配合國外的國防工業進行且做得很好嗎?比如製造空中巴士引擎機匣的千附實業,製作阿帕契傳動軸零件的保齊新益公司,生產工具機的油機工業則提供給國外空巴和國防工業,請問這幾家廠商有無在我們的認識制內?

鄭副部長德美:非常感謝委員提供這麼詳實的資料,任何國防工業的採購都是按規定程序處理,……

馬委員文君:本席只問他們有無在我們的認識制廠商內。

鄭副部長德美:都有。

馬委員文君:我們有跟他們配合嗎?到目前為止做了什麼?

鄭副部長德美:只要他們有能力、符合我們的需求,我們都會……

馬委員文君:國外很進步的國防工業都敢採用他們的產品,沒有理由認為他們無此能量。

張院長冠群:我們和委員剛才說的這幾家都有技術轉移和合作過。

馬委員文君:如果這幾家有執行中科院和國防部委託案件,麻煩將資料給我們一份,他們應該都是長期合作的廠商。

張院長冠群:好的,他們都是很優秀的。

馬委員文君:這個問題將來還有很多時間可以探討,不過本席認為中科院法人化並全部納入行政院轄下之後,若跳過政府採購法的話,將會變成一個很大的漏洞,這部分必須提出來繼續探討,因為認識制等於是由我們委託、發包給廠商,由這個廠商的幾個人來決定哪些廠商可以進入國防工業的門檻,他們決定以後,未來國防部只要有招標的工程,完全不須經過政府採購法,可以直接委託給中科院,等於是廠商在決定廠商,會造成很大的漏洞。之前我記得也有提過,未來我們也希望針對這個層面做1個探討,今天所有的基金,包括從小地方去刪減預算,可能都不足以彌補因為制度漏洞所損耗的國防預算與國家支出。我在這裡特別提出來,希望你們會後將相關資料提供給本席參考。

鄭副部長德美:謝謝委員給我們的指導!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本席先請教副部長,今天為什麼是你列席?

主席:請國防部鄭副部長說明。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部長因為有非常重要的行程,也向大院請過假了。

呂委員玉玲:今天有很多預算審查是有關中科院的,部長也是中科院的董事長,是不是?

鄭副部長德美:是,部長也是中科院的董事長。

呂委員玉玲:所以部長就迴避,請副部長來?

鄭副部長德美:不是,絕對不是,部長非常尊重大院,實在有迫不得已的需求,請委員能夠見諒!

呂委員玉玲:現在中科院要改成行政法人,由國防部監督,部長又兼任董事長,監督人與受監督人都是同1個人,就是球員兼裁判,這樣的法人關係是不是不正確?

鄭副部長德美:國防部長兼中科院董事長,有實質上的需要,因為國防工業要做出國防整體的發展,尤其是國防自主、不對稱作戰,這個部分要有國防作戰與國安需求的狀況,然後由中科院各單位來幫我們……

呂委員玉玲:所以這個還是要透過修法。

鄭副部長德美:第二,這樣的監督、督導,機制非常多,不是只有部長1個人可以做,特別利用這個機會向委員報告。

呂委員玉玲:我還是建議要修法,不要自己監督自己,像今天的場合就很尷尬,他就必須迴避。

其次,本席發現你們的研究基金每年都編列很多預算,幾乎都是政府委託,民間的委託比較少,中科院有這麼多技術,有沒有技轉到各產業製成產品,來達成經濟效益?這樣國防基金才能更多,對不對?

鄭副部長德美:是,謝謝委員指導!這個部分也是我們努力的方向,詳細請張院長向委員報告。

呂委員玉玲:張院長,民間技術的委託大概有多少?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預算書上編列六千多萬元,事實上每年都超出許多,像我們去年是三億二千多萬元,今年到現在為止已經二億元了。

呂委員玉玲:政府的研究目標呢?

張院長冠群:今年的研究科也是64億元。

呂委員玉玲:有這麼多錢,你們把技術放在那裡,都沒有技轉出來?

張院長冠群:有。

呂委員玉玲:現在是行政法人了,可以做這件工作?

張院長冠群:現在我們積極在推行……

呂委員玉玲:你們有多少技術轉出來的?

張院長冠群:轉出去還要看外面的市場,我們很多國防技術在民間市場是非常有限的……

呂委員玉玲:只要非機密性的都可以?

張院長冠群:對,非機密性像每1年我們對民間的採購大概有100到150億元,這是把民間的產能訓練出來,我們接到量產的訂單之後,就照我們的設計圖,由民間來做零件的製造,這部分像千附與寶一這些公司,都是跟我們這樣的互動關係。所以這是冰山下面的一大塊,很多人可能不瞭解,其實中科院在這方面……

呂委員玉玲:所以要積極,因為中科院現在已經是行政法人,盈虧要自負,可是大部分還是政府在補助,大部分的研究基金也都是軍種的委託。

張院長冠群:因為我們的任務特性,行政法人執行公共任務,到目前為止大院通過的設置條例,第一賦予我們的要務是國防武器研發,所以這方面當然是國防部的比較多,這是我們的任務特性問題。

呂委員玉玲:如果我們可以把所有科技、技術轉移到產業鏈,這樣才能幫助很多經濟效益,國防研發也可以產生更多的效益,最重要的國防戰略產業火車頭要靠中科院,好不好?

張院長冠群:是。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有關公關費用,剛剛我們提到,幾乎都是政府委託中科院在做一些研究,政府的所有軍人都是我們自己的人,還有什麼公關費用?

張院長冠群:中科院的營運是非常龐大、複雜,光營區就有9個營區,部分營區還是高危險的火工、化學區,光附近的敦親睦鄰,還有像中科院……

呂委員玉玲:敦親睦鄰?

張院長冠群:互動,我們要跟當地的居民做良好的互動,節慶的時候都要互動。

呂委員玉玲:這都是一致性的,每1年都在做的?

張院長冠群:對,每1年都在做。

呂委員玉玲:104年你們就編列998億元,用剩下……

張院長冠群:998萬元。

呂委員玉玲:104年你們用了848萬元,這樣就有剩餘,為什麼105年又繼續偏列998萬元?

張院長冠群:我剛剛講的是部分,另外中科院還有……

呂委員玉玲:這樣就有浮報的現象,公關費用你要再來好好做解釋。

張院長冠群:不,是。

呂委員玉玲:接下來是有關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我看你們的預算書裡面,104年你們的收入八千九百多萬元,支出六千三百多萬元,結果剩下二千多萬元;103年剩下六千多萬元;102年剩餘更多;105年你們編列的,這是未發生的,收入你們預編八千九百多萬元,支出也八千九百多萬元,只剩餘50萬元,為什麼剩餘這麼少?你們支出沒有這麼多啊!這個預算你是怎麼編的?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105年編列八千多萬元,結餘50萬元,最主要是我們委託研究的案子大幅增加。剛才很多委員關切委託研究案,為什麼我們要做委託研究呢?事實上,我們是結合產、官、學、研的能量,將國防自主的需求從基礎、運用,一直到關鍵技術,我們做帶狀式的發展與研究,這個研究都是委託各學術單位在做,他們提出來的計畫,只要經過審查,符合國防自主發展的需求,我們就會通過專家學者的審定來提供相關的資助。所以這個部分大幅增加,對我們國防自主是有好處的。

呂委員玉玲:執行長,你要做哪些計畫有報告嗎?

陳執行長正棋:有,我們有22項委託研究的計畫,在我們的書面報告裡面,剛才有說22項。

呂委員玉玲:我希望增加所有的預算,你們都要報告清楚,也許這一次你們編列預算的時候,原來要先董事會初審,再送國防部審核,結果你們趕進度,在去年6月先送國防部。副部長,這樣子沒有照規定來,你們有沒有懲處?

鄭副部長德美:這個都要經過董事長的核定,才能夠……

呂委員玉玲:可是你們的程序錯誤,是不是?有沒有懲處?

鄭副部長德美:這個都是按規定來,請委員放心。

呂委員玉玲:每1年有固定的國防基金預算,所有的費用都有,為什麼你在編列預算的時候會繞過董事會直接送到國防部?

陳執行長正棋:沒有!沒有!我們次年度的預算和工作計畫一定要在年終的時候經過董事會通過、核定,然後才能夠報出來,絕對不是我們這邊愛怎麼做就怎麼做,不是這樣子。

呂委員玉玲:可是你們是這樣子啊!104年是這樣發生的啊!所以我才問副部長有懲處嗎?

陳執行長正棋:這個沒有懲處的問題,因為任何基金會的運作,比方說委託研究,103、104、105年的計畫都要經過董事會的審查核定我們才能夠編預算。

呂委員玉玲:結果你們的程序不對,是有送到國防部,可是董事會就沒有通過啊!

陳執行長正棋:董事會一定要通過。

呂委員玉玲:你們先送國防部再送董事會……

陳執行長正棋:沒有,我們是董事會,因為部長兼基金會董事長……

呂委員玉玲:你看,又兼董事長,所以就繞過這個手續,反正都是我自己嘛!監督人和受監督人在一起,副部長,這一定要修法啦!你自己都說出來了,因為他就是董事長,他就是監事,所以就不用了,直接送到國防部。

陳執行長正棋:不是,即便部長是董事長,但是他也要經過董事會去合議,審查通過以後報到國防部再報到行政院,這個都按規定,這個程序都不敢違反,我們一定會尊重。

呂委員玉玲:這個程序你好好去監督,照步驟、照規矩來好不好?

陳執行長正棋:是。

鄭副部長德美: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請賴委員士葆發言。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今天講這個基金當然會和現在要接國防部長的馮世寬扯在一起,因為按照媒體的說法,要推動國軍武器的自主性他是很重要,所以請他當部長,請問副部長,現在我們這些重要的武器包括戰機、潛艦等,自製率多高?

主席:請國防部鄭副部長說明。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特別向委員報告,國防政策是一致性和連貫性,這是第一點。第二點,自製率的部分我請海軍和空軍向您詳細的說明。

賴委員士葆:好,請兩位長官幫忙回答,自製率多高?重要的武器我們能夠自己做嗎?老百姓的認知和我一樣,幾乎都是向美國買的嘛!

主席:請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柏參謀長說明。

柏參謀長鴻輝:主席、各位委員。以IDF和AT-3為例,這是我們國產的戰鬥機和教練機,IDF的機身據漢翔公司提供的資料,它是90%的自製量產。

賴委員士葆:可是你重要的engine還是從外面進來。

柏參謀長鴻輝:發動機的部分……

賴委員士葆:重要的發動機是從外面進來的。

柏參謀長鴻輝:對,因為有些關鍵性的核心技術都是合作生產,在國內組裝,它是屬於for Taiwan,就是只有台灣僅有的戰機,所以它是國機國造的標準。

賴委員士葆:就像車子,我們常說台灣發展汽車工業這麼久了,我們希望能夠真正造一部汽車是Made in Taiwan的,很重要的心臟也就是那個發動機engine要台灣自己做,請問我們什麼時候可以自己做發動機?

柏參謀長鴻輝:這個要看我們科研的技術,我想中科院可以回答這個問題。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中科院主要做飛彈還有地面武器,現在飛彈上面用的引擎都是我中科院自己做的小的引擎,如果是戰機要用的引擎,我們現在已經啟動了研發計畫。

賴委員士葆:我想外界更關心的是類似F-16、類似潛艦我們什麼時候可以自己做?哪一位長官可以回答我?高性能的武器。

主席:請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劉參謀長說明。

劉參謀長志斌:主席、各位委員。有關潛艦國造的部分,我們目前全力在推。

賴委員士葆:什麼時候可以做?

劉參謀長志斌:現在問題是我們有些關鍵的技術還在……

賴委員士葆:還在別人手上嘛!副部長,我在這裡要強調,這就叫做唬弄社會,說什麼要自主性國防,那個都是假的,因為還早的很!我們唯一能解釋的就是當初馮世寬在鐽震案扮演一個很重要的角色,可以這樣子講,我們對於他復出的解讀是什麼?希望鐽震案復活啊!我不知道他上台以後你會不會繼續當副部長,不過我告訴你一個訊息,2008年3月26日邱毅指出漢翔公司董事長馮世寬在2008年總統大選前一天,即21日召開臨時董事會,因為322選總統,他不顧內部審查會及總經理的反對,未送立法院審查該計畫的預算就強行通過102億元軍火採購,叫做翔展計畫,你聽過這個吧?

鄭副部長德美:聽過。

賴委員士葆:翔展計畫其實就是鐽震第二。換句話說,針對馮世寬你去Google一下,他有沒有當廟公這個我沒有興趣,我關心的是老百姓的血汗錢,國防部不能夠讓這樣的人來主持,因為國防工業的預算嚇死人啦!請問相關的國防工業一年有多少錢?你要不要講一下?還是你也不知道?

鄭副部長德美:是。

賴委員士葆:副部長,你今天來什麼都不知道,副部長官當這麼大,知道這麼少!

鄭副部長德美:特別向您報告一下,國防是一貫性的、連續性的,您放心。

賴委員士葆:不是,你回答我數字,一年的預算是多少?

鄭副部長德美:由參謀長向您報告。

柏參謀長鴻輝:報告委員,這個翔展……

賴委員士葆:不是,我不要翔展,今天審國防基金,一年大概有多少錢?不知道?很多人都不知道,好啦!我已經沒有時間了,本席不要用太多時間,我要強調一點讓你們知道,新來的部長看樣子就是要讓鐽震案復活,讓鐽震案延續,拜託我們立法院要睜大眼睛好好監督。鐽震案你去Google一下就知道整個故事,很簡單,那時候快要下台的民進黨在外圍要搞一個單位專門做軍火生意,現在這個國防工業表面上是要國防自主,實際上,我們講產官學,你剛才就提到了什麼研究,這裡面很多見不得人的事情就來了!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所有的監督機制都在這邊,非常透明,所以不會有任何一筆基金的支出會造成……

賴委員士葆:我剛才已經唸一段給你聽了。

陳執行長正棋:不會。

賴委員士葆:邱毅在326爆料,在321臨時董事會強行通過102億元,馮世寬是有這個不良紀錄哦!是不顧程序正義哦!當然他今天不在場,我們質疑的聲音小一點沒關係,等他上台以後我們再來質疑好了,謝謝。

鄭副部長德美: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林委員德福及孔委員文吉均不在場。

請邱委員志偉發言。

邱委員志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副部長,剛才賴士葆說馮世寬上台就是鐽震案的延續,你同意嗎?

主席:請國防部鄭副部長說明。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國防有一貫的政策,也有完整的監督機制,今天來大院……

邱委員志偉:先回答我同不同意嘛!

鄭副部長德美:完全不同意。

邱委員志偉:我也完全不同意,那是莫名其妙的說法。我覺得在國會問政要理性,在國會問政要講道理,怎麼會張冠李戴,把過去的案子亂兜一通?你不同意,我對你的不同意也深表同意,意思是我也不同意,國會問政當然要理性,要講數據講道理嘛!好,我們在32天之後會有新的國家元首,新的三軍統帥,你當副部長要負責三軍的業務,你覺得目前國軍將士兵的士氣怎麼樣?

鄭副部長德美:志願招募我們一切按計畫在走,有逐步提升的……

邱委員志偉:你察覺到國軍弟兄不管將士官,他們目前對於新的三軍統帥是熱烈期待還是戒慎恐懼?

鄭副部長德美:我們對中華民國憲法產生的總統……

邱委員志偉:當然軍隊國家化是我們一貫堅持的,軍隊是為了保家衛國,保護國家的主權,保護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嘛!

鄭副部長德美:是,不分任何黨。

邱委員志偉:不管任何人當三軍統帥。在520蔡總統就任之後,她目前所建議的國防政策,包括國機國造、國艦國造以及提升國防自主,這個和現在的國防政策有沒有相扞格?還是相符合?

鄭副部長德美:國機國造、國艦國造和國防自主這是一貫的政策,始終沒有改變。

邱委員志偉:所以你們會延續推動,不管是國機國造、國艦國造還是提升國防自主能量和品質,這個是國防部一貫的政策。

鄭副部長德美:是,符合我們國家安全和國防安全的需要。

邱委員志偉:不同的是她要加快速率、加強能量,把國艦國造的品質做好,把時程縮短,讓國機國造確實到位,結合國內有競爭力的產業,比方說航太,比方說扣件,比方說造船。

鄭副部長德美:是的,這個部分我們會做到。

邱委員志偉:好,從這個問題我理解到未來蔡總統目前建議的國防政策和現在推動的國防政策基本上方向是一致的。

鄭副部長德美:是完全一致的。

邱委員志偉:好,在執行面我希望能夠更加強。另外,RAND Corporation提出4項建議,當然這個部分我們認為它是美國國防部委託的一個研究案,但是RAND Corporation長期和美國國防部關係非常密切,國防部有沒有感受到美國透過RAND Corporation對台灣的國防產業、國防政策或是未來的軍購有一定的影響力和壓力?

鄭副部長德美:沒有任何影響力,我們國防政策是自主性的,我們有一套防衛的計畫,不受任何影響,但是人家的意見我們……

邱委員志偉:美國有沒有針對RAND Corporation的4項建議找國防部來討論過?

鄭副部長德美:沒有。

邱委員志偉:你們把它視為民間智庫的學者或是研究案的一個基本建議,和美國官方立場有沒有關係?

鄭副部長德美:這個我不敢評論,任何智庫對我們國防政策或防衛計畫的研究我們都非常的重視,但是我們有完整的國防政策,而且每一年的漢光演習都經過實兵的驗證,對於防衛我們有完整的計畫,請大家放心,謝謝。

邱委員志偉:我們可以樂觀的解釋它是一個民間智庫的建議,但是我們也可以料敵從寬,這也許是來自於美國間接給予台灣國防部的壓力。

鄭副部長德美:沒有任何壓力,它是委託研究而已。

邱委員志偉:本席剛才聽了幾個答詢,我看還是回到戰規司和整評司兩位主管相關的業務,你們覺得RAND Corporation這4項建議有沒有對國防部的國防政策或是未來的軍購產生一定程度的影響和壓力?

主席:請國防部戰規司李代司長說明。

李代司長廷盛: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非常尊重美國國防部的研究,我們列入參考,對我們整體的……

邱委員志偉:列入參考就是有一定程度的壓力。

李代司長廷盛:沒有壓力,國防部是按照既定的政策在執行。

邱委員志偉:好,列為參考,那美國國務院或是相關單位有沒有找戰規司做過相關的討論?

李代司長廷盛:沒有。

主席:請國防部整評司嚴司長說明。

嚴司長振國:主席、各位委員。我補充一下,事實上幾乎每個月、每個禮拜美國國防部都會參加各種智庫的論壇,聽取智庫的意見,這個委託研究就和我們國防部一樣,我們有時候也會委託民間做研究,但是民間的研究可能深度、廣度都不是這麼好,所以事實上……

邱委員志偉:如果是其他單位本席還不會那麼憂心,因為RAND Corporation和美國軍方的關係非常密切。

嚴司長振國:是,但是它的作戰想定與我們的作戰構想和環境還是有一些差別。

邱委員志偉:當然美國是站在它的國家利益,它的國家利益就是希望我們向它買武器,對不對?

嚴司長振國:是。

邱委員志偉:所以我們的國防政策要有主見,要有我們的堅持,和美國也要充分的溝通,我們有些武器必須向美國採購這是事實,但是要如何去和美國溝通我覺得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讓美國人知道唯有提升台灣國防自主能量才能確保台灣主權安全,才能維護美國在西太平洋的戰略利益,這個溝通很重要,我提醒一下。

鄭副部長德美:謝謝委員指導。

主席:接下來登記發言的蕭委員美琴、鄭委員運鵬、黃委員昭順、鍾委員佳濱、盧委員秀燕、鄭委員天財、吳委員志揚、徐委員榛蔚、黃委員偉哲、蔣委員乃辛、陳委員明文、陳委員歐珀、李委員彥秀、簡委員東明、林委員俊憲、周陳委員秀霞、林委員為洲、陳委員怡潔及高委員金素梅均不在場。

請賴委員瑞隆發言。

賴委員瑞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給各位看一下,這個是「亞洲新灣區」的範圍,它是高雄很重要的一個開發計畫,未來高雄需要做轉型改變,「亞洲新灣區」是一個很重要的計畫。各位看整個地點是在鄰港邊,我想全世界在鄰港邊的土地都非常的有價值,現在統一夢時代在假日人潮是非常的滿,包括旁邊的高雄展覽館,包括周邊的圖書館總館,包括輕軌整個都起來了,所以這個地方是未來高雄在轉型上面非常重要的一個地點。高雄另外一個很大的購物中心大魯閣在5月9日即將開幕,它也在這個旁邊,所以之前本席一直向院長和部長爭取,希望205兵工廠能夠遷移,因為當年這裡多數都是工業區,所以設在這邊其實很合理,但是隨著整個城市的發展改觀之後,我想沒有人會反對國防的相關機構還是必須存在,但是地點要稍微遷移,讓市中心的精華地帶能夠做更有效的運用,讓城市的發展更具潛力,同時加速它的商業發展。我們都知道南北之間有差距存在,高雄其實很需要新興產業的發展,所以高雄市政府提出了這樣的計畫,這不是現在提出的,已經提出相當久,從國民黨執政時代就提出來,已經等了18年,好不容易等到現在有一點點要啟動起來,不知道副部長或是局長對這件事情的看法怎麼樣?

主席:請國防部鄭副部長說明。

鄭副部長德美:主席、各位委員。首先向委員報告,國家安全、國防需求和地方的經濟發展始終是國防部重要政策,希望取得三贏的政策,205廠我們確定要搬遷,但是它要代拆代建,因為那是很多重要武器裝備生產的一個位置,所以我們不要讓國防上有所間隙,這個案子實際在進行當中,正如同關廟永康地區的砲校遷移案……

賴委員瑞隆:副部長,我先確認一下,這件事情其實並沒有衝突啦!在國防上和經濟上,這件事情是沒有衝突的。

鄭副部長德美:是。

賴委員瑞隆:我看這兩天媒體一直在講這件事情,我覺得對國防部對市政府或對我們都不是很公平,這件事情其實是可以創造多贏的一個空間,它並不衝突。

鄭副部長德美:是。

賴委員瑞隆:謝謝副部長。再來我想請教一下,現在進行的期程到哪邊了?

鄭副部長德美:這個請局長來報告。

主席:請國防部軍備局何局長說明。

何局長安繼:主席、各位委員。我們預定的期程是到111年,現在要簽工程協議書,預定5月份要簽署。

賴委員瑞隆:4月底前要完成工程代辦議定書的簽訂,是不是?

何局長安繼:是。

賴委員瑞隆:4月底前可以完成,這個沒有問題吧?現在已經4月中了,4月底前完成沒有問題?

何局長安繼:這部分我們會協調高雄市政府來處理,就是以高雄市政府的時間配合處理。

賴委員瑞隆:所以4月底前完成沒有問題,5月底前完成和高雄市政府的合作意向書簽定,也沒有問題吧?

何局長安繼:是的。

賴委員瑞隆:好,都沒有問題,照期程走。上次我們也有提到,這部分處理完,之後的時程高雄市政府就比較能強力掌握,我們希望目標訂在4年,雖然不容易,但希望4年後遷移,不知道部裡對這件事看法如何?

何局長安繼:只要整個兵工生產部分不產生間隙,原則上我們都會配合高雄市政府。

賴委員瑞隆:這應該跟高雄市政府溝通,那邊趕快建好,就可以遷移過去,中間應該不致產生任何銜接上的問題,這沒有問題吧?

何局長安繼:是的。

賴委員瑞隆:好,拜託副部長,拜託局長,可以儘快促成,剛剛大家也都有看到那張圖,其實這個地方要發展起來是非常快的,這幾年大型投資、建設一直進來,我們希望205兵工廠原址將來可以扮演南部高雄整個經濟發展的火車頭、龍頭角色,好不好?

鄭副部長德美:是,謝謝委員,我們積極來做。

主席:本日會議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陳委員亭妃提出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二週內答復。委員口頭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補充資料者,也請相關單位以書面在二週內提供。

陳委員亭妃書面意見:

議題、中科院監督機關為「國防部」

但,實際監督業務卻是「軍備局」?

軍備局長又為中科院「董事」,有無「球員兼裁判」之虞?

「中科院設置條例」第2條雖明定監督機關為「國防部」,惟實際對該院之監督業務卻仍由其改制前原隸屬機關「國防部軍備局」辦理,恐與法不合外,其相關體制設計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

說明:

一、中科院改制行政法人後之組織型態,與其原為三級機關下設之軍事機構顯已不同:

中科院設置條例自103年4月16日施行後,自此中科院已不再隸屬於國防部軍備局,而為直接接受國防部監督之行政法人之組織型態。

中科院設置條例第7條第1項及第2項分別明定:「本院設董事會,置董事11人至15人,由國防部就下列人員遴選提請行政院院長聘任之;解聘時,亦同:…。」、「董事長對內綜理本院一切事務,對外代表本院;…。」改制後之組織型態,與其原為中央三級機關下設之軍事機構顯已不同。

二、中科院改制後監督機關對其應行之監督業務,實際仍由軍備局負責辦理: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既明定其監督機關為國防部。

惟查,該院設置條例施行後,國防部並未配合修正規範其內部單位分工職掌之國防部處務規程,增訂該部辦理中科院監督業務之分工事項,卻於103年11月修正發布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第4、10條條文(並自103年4月16日施行),將該局處務規程第4條有關計畫評估處掌理事項之第9款修訂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監督業務之執行、協調及管制。」,這樣顯然與前揭該院設置條例規定不合?

三、「球員兼裁判」之體制設計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

按軍備局為國防部之下屬機關,以其下屬位階,如何得以適切監督由國防部部長兼任董事長之中科院業務,實令人存疑(設置條例第10條第1項明定、「本院置董事長1人,由國防部部長兼任。」);

且,依國防部訂定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第2條規定:「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董事會,置董事11人至15人,其中國防部部長為蓳事長、『軍備局局長』…為董事…」其中,軍備局局長列名中科院當然董事之一!

因此,軍備局既對中科院執行監督業務,卻又以該局局長為該院董事會之一員?如此一來,恐難辭外界「球員兼裁判」之訾議,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

四、爰要求國防部:

詳細說明上開爭議,即: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利中科院在合宜之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

以上,請國防部於兩週內書面答覆為感。

主席:現在休息10分鐘。

休息

繼續開會

主席:現在繼續開會。

另有呂委員孫綾、徐委員志榮及許委員淑華補提書面意見,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呂委員孫綾書面意見:

國防工業發展基金之設置,是為致力武器研製與提升國防科技水準,達成國防自主。依據「國防法」第22條,我國之武器裝備,應以自製優先,獨立自主的國防建設為目標;又為因應未來「國機國造」、「國艦國造」、「潛艦國造」等重大政策,厚植我國國防工業科技研究及發展之能量極為重要。故本基金之運用效益於我國國防工業發展影響甚大,本席爰向國防部提出以下質詢:

一、根據「國防工業發展基金設置條例」第3條第4項,本基金用途有「國防所需高級科技人才培育及延攬之支出」,基於此辦理「國防工業獎學金」,給予本國籍優秀博士生獎助論文寫作費用。自本案辦理以來,各年有多少受領人?受領人之校系、論文主題為何?請國防部說明之。

二、又歷年來獎助之論文,依「國防工業獎學金發給作業規定」須無償提供中科院等國軍科研單位運用,請國防部說明迄今為止,這些論文有無運用於國軍科研專案?有多少篇?

三、除「國防工業獎學金」獎助論文寫作以外,高級人才之延攬亦為我國未來國防工業獨立自主之關鍵。請國防部說明,歷年來受領國防工業獎學金之博士生,有多少人進入中科院等國軍科研單位任職?又目前針對高級科技人才延攬有哪些具體措施?若無,未來有無計畫?

徐委員志榮書面意見:

案由:本院委員徐志榮,鑑於近幾年中資不斷在全世界各地併購,併購項目已經從電子產業到國防相關產業,中資用購併的作法,的確有機會對國防產業以及相關供應鏈發生影響。為避免中資以購併方式影響我國防產業,特向國防部提出書面質詢。

說明:

一、這幾年中資不斷在全世界各地併購,併購項目已經從電子產業到國防相關產業,例如大陸知名的三安光電購併國內砷化鎵晶圓代工廠F環宇,而F環宇擁有涉及國防軍事用途的砷化鎵等三五族半導體高階技術,部分產品線更是出貨美國國防客戶用於飛彈導彈應用。中資以購併的作法,確有機會對國防產業以及相關供應鏈發生影響。

二、新政府要國防自主化、國機國造、國艦國造等政策,勢必會扶植國防相關供應鏈的廠商,而國防部應預防機先,採取相關防堵措施,避免中資以購併方式影響我國防產業。

三、另,除了防堵機密外流之外,更重要的是育才、留才,國防部不要重演當初經國號戰機因為沒有後續的設計與製造,導致人才都被韓國挖走,還讓韓國因此開發出號稱緯國號的T50超音速教練機。

許委員淑華書面意見:

一、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現行由國防部部長兼任該院董事長之體制,已不利監督機制之有效運作;於此同時,該院設置條例第2條雖明定監督機關為國防部,惟實際對該院之監督業務卻仍由其改制前原隸屬機關─國防部軍備局辦理。軍備局為國防部之下屬機關,以其下屬位階,如何得以適切監督由國防部部長兼任董事長之中科院業務?國防部應檢討修正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利中科院在合宜之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

二、中科院105年度營運仍以「軍種委託計畫」及「科學研究計畫」為主,「軍種委託計畫」及「科學研究計畫」兩項即分別占73.67%及22.64%(合計96.31%),幾乎已囊括中科院全年度營業額,與轉化國防科技至民生產業、拓展軍民通用技術有關之「科技專案計畫」、「其他政府委託計畫」及「民間委託計畫」等,合計營收金額預計為10億4,635萬9千元,所占比率僅3.69%。「拓展國防及軍民通用技術」為中科院設置宗旨之一,如能積極將國防尖端科技能量釋出,協助產業界突破技術瓶頸,將有利國內相關產業升級,為我國經濟發展注入動能。惟從中科院承接民間委託計畫及與拓展軍民通用技術有關之業務量長年低落之現象,中科院對於爭取民間機構委託計畫及開拓軍民通用技術態度之過於消極,中科院應積極改善,以免有違中科院設置宗旨。

三、為擴大辦理與國防工業相關之委託研究案,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105年度於「研究發展費用」科目項下編列8,200萬元,較104年度之5,572萬元增加2,628萬元。該委託研究案計畫委託國內大學、研究機構、財團法人、公司團體或政府機關之專家學者進行由各國軍單位所擬特定議題之研究,並獎助各大學本國籍博士班研究生從事國防科技之相關研究。辦理該等與國防工業相關之委託研究為該基金會多年來之主要業務,卻未依相關規定將各項研究成果內容資訊予以公開。政府資訊公開法第5條及第6條分別規定:「政府資訊應依本法主動公開或應人民申請提供之。」、「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另「施政計畫、業務統計及研究報告」、「預算及決算書」、「支付或接受之補助」並為政府資訊公開法第7條第1項第5款、第6款及第9款所明定,除依第18條規定限制公開或不予提供者外,應主動公開之政府資訊。此外,同條文第2項又規定:「前項第5款所稱研究報告,指由政府機關編列預算委託專家、學者進行之報告或派赴國外從事考察、進修、研究或實習人員所提出之報告。」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應參照立法院決議及政府資訊公開法等相關規定,除經依法核定為國家機密禁止公開者外,就歷年來已完成之研究報告及補助款等資訊應主動公開,惟該基金會並未就該等資訊上網公告,應予檢討改善。

主席:現在先處理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預算收支部分。

105年度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預算

一、業務計畫部分:應依據業務收支、轉投資、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及資金運用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業務收支部分

(一)收入總額:

1.業務收入:293億3,088萬7,000元

2.業務外收入:6,984萬3,000元

(二)支出總額:

1.業務成本與費用:291億4,051萬6,000元

2.業務外費用:989萬3,000元

(三)稅後本期賸餘:2億0,776萬6,000元

三、解繳國庫淨額:無列數

四、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五、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8億8,322萬3,000元

主席:現在處理委員針對預算之提案。

第1案及第2案皆為增加收入之提案,一併進行。

1、

歲計別:收入 單位名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款__項__目: 預算書頁次:P.18

科目:其他業務收人─利息收入 本年度預算:

案由:本院王委員定宇等6人,針對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業務外收入一財務收入」之「利息收入」科目編列銀行存款孳息338萬元,其估列方式依所提供資料之說明,係「參酌土地銀行予本院活期存款利率0.17%,以20億元×0.17%=340萬元計編,編列銀行存款孳息338萬元。」該院以此估列該項收入,依以下說明,顯有低估。經查,該院103年度利息收入實際數486萬元,就該利息收入數同以活期存款利率0.17%推算,則該103年度之平均存款餘額約為28億5,882萬餘元,亦高於105年度以20億元為計算基礎之利息收入338萬元高出148萬元。依該院105年預計平衡表(預算書P.143),105年12月31日與104年12月31日預計現金餘額各為38億9,196萬2千元及36億9,899萬6千元,以此估算之平均存款餘額約為37億9,500餘萬元,該院僅以20億元為活期存款金額估算利息收入,差異比例達89.75%,顯見該院105年度利息收入估算過於保守。本席等認為,爰依照104年度、105年度該院平均存款餘額為利息收入計算基礎,增列利息收入305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王定宇  呂孫綾  羅致政  蔡適應  陳亭妃  林昶佐

2、

【 】支出 【V】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18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業務外收入本年度預算數:6,984萬3千

建議【V】增加收人255萬元 【 】凍結數

增刪/凍結理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業務外收入一財務收入」之「利息收入」科目編列銀行存款孳息338萬元,其估列方式係參酌土地銀行給予中院活期存款利率0.17%,以20億元×0.17%=340萬元計編,編列銀行存款孳息338萬元。雖然中科院估算105年度孳息收入所採計之平均存款金額為20億元,惟依預算書第43頁附列之該院105年度預計平衡表所載,其105年12月31日與104年12月31日預計現金餘額各為38億9,196萬2千元及36億9,899萬6千元,顯見中科院嚴重低估現金總額。爰建議應將平均存款金額改為35億元,0.17%活期存款利率計其孳息為595萬,故提案增加業務收入255萬元整,以符實際。

提案人:徐志榮

連署人:呂孫綾  羅致政  呂玉玲

主席:中科院有沒有意見?

張院長冠群:同意。

主席:第1案照案通過。第2案呢?

張院長冠群:併案……

主席:你們要哪一案?一個是增列255萬元,一個是增列305萬元,你們都不反對?

張院長冠群:併入第1案,收入增列305萬元。

主席:那就併入第1案。

進行第3案、第4案、第5案、第6案、第7案、第9案及第10案有關預算支出刪減之提案。

3、決議

有鑑於中科院105年度預計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係為「科學研究計畫」、「軍種委託計畫」,收入皆由國防部編列之各項計畫預算,金額高達268億,然其105年度編列之公共關係費用途,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為511萬5千元;編列於「管理及總務費用」科目項下則為487萬元,觀其年度收入增加約61億元,卻係來自於國防部及各軍種委託案,並非來自其他非軍方業務項目之拓展,爰提案減列600萬,以符實際所需。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江啟臣

4、

歲計別:支出 單位名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款__項__目: 預算書頁次:P.26、P.28

科目:公共關係費 本年度預算數:998萬5千元

案由:本院王委員定宇等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及「管理及總務費用」科目項下,分別編列公共關係費511萬5千元及487萬元,合計998萬5千元,除較104年度之848萬5千元增加150萬元(增幅17.68%)外,並約為103年度預算數249萬4千元1之4倍,以該院年度預計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而言,編列近千萬元之高額公共關係費實非必要。經查,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作業規範(以下簡稱「作業規範」)有關作業基金之支出方面,於第()-10點就公共關係費之編列訂有如下規定:「除行政院專案核定有標準外,各基金應按業務需要核實編列,力求節約,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又該院104年度預算案原即編列公共關係費998萬5千元,經本院審議後減列150萬元2調整為848萬5千元,然105年度預算案就該項費用卻再度編列為998萬5千元,其未依業務實需本節約原則檢討減列,似無視本院決議。綜上所述,該院105年度預計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卻編列較104年度增加150萬元、為數達998萬5千元之公共關係費,實非必要,亦未參照行政院相關規定辦理。更有甚者,為該院104年度預算案即編列該相同額度之公共關係費,甫經本院審議減列150萬元,105年度卻再度編列同額預算,似無視本院決議。本席等認為,依該院業務辦理實況,容無需如此高額公共關係費,原提案減列500萬元。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王定宇  呂孫綾  羅致政  林昶佐  蔡適應  陳亭妃

1該院104年度預算書第42頁「各項費用預計表」之「公共關係費」科目所列上(103)年度預算數228萬9千元,係以該年度改制後之8個月為計算基礎之核列數,經詢改制前原列之全年度預算數應為249萬4千元。

2該院104年度預算案經本院審議後,減列「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中「一般服務費」2,000萬元、「行銷及業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公共關係費」150萬元,共計減列2,150萬元,其餘均照列。

5、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26-29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行銷及業務費用及管理及總務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998萬5千

建議【V】 刪減300萬 【 】凍結數:

增刪/凍結理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及「管理及總務費用」科目項下,分別編列公共關係費511萬5千元及487萬元,合計998萬5千元,除較104年度之848萬5千元增加150萬元外,亦比103年決算數525萬4千元高出近一倍,以該院年度預計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而言,編列近千萬元之高額公共關係費實非必要,爰提案刪除300萬元。

提案人:徐志榮

連署人:呂孫綾  王定宇  呂玉玲  羅致政

6、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p.26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

本年度預算數:5,115千元

建議【刪】增刪 【 】凍結數:1,300千元

增刪/凍結理由:

一、查104年度該筆預算為3,815千元,惟105年度預算多編列1,300千元,增加幅度幾近過半,然預算書內卻無任何具體描述,實有浮編之嫌,爰此刪除1,300千元。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連署人:江啟臣

7、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26,27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行銷及業務費用」科目,「行銷費用」項目,「服務費用」之「公共關係費」項。

本年度預算數:5,515(千元)

建議【V】增刪 【 】凍結

增刪/凍結理由:根據預算書與提供之資料,此兩項公共關係費編列之5,515千元內容為配合政府辦協助產業升級政策,將國防科技衍生之相關技術能量,移轉運用致相關民間產業及財團法人所需業務研討會餐敘與禮品,各委託單位、學術團體及合作廠商與獨立營區之民事拜會。以該院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編列如此額度公共關係費用允非必要。且未參照行政院就作業基金編列公共關係費之規範,按業務需要核實編列,力求節約之規定辦理。有鑒於近年政府財政狀況不佳,為撙節開支,爰針對該項公共關係費原編列之5,515千元,擬提案刪除1,130千元,刪除幅度百分之二十。

提案人:蔡適應

連署人: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9、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28,30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管理及總務費用」科目,「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公共關係費」項。

本年度預算數:4,870千元

建議【V】增刪 【 】凍結

增刪/凍結理由:根據預算書與提供之資料,此項公共關係費編列4,870千元內容為92年度起奉核取消之公務預算主官之定額行政費,相關領導統御所需婚喪喜慶等一般社交禮儀所需之財物支出。該院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編列如此額度公共關係費用允非必要。且未參照行政院就作業基金編列公共關係費之規範,按業務需要核實編列,力求節約之規定辦理。有鑒於近年政府財政狀況不佳,為撙節開支,爰針對該項公共關係費原編列之4,870千元,擬提案刪除974千元,刪除幅度百分之二十。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連署人:王定宇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10、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p.28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

本年度預算數:4,870千元

建議【 】增刪 【 】凍結數:200千元

增刪/凍結理由:

一、查104年度該筆預算為4,670千元,惟105年度預算多編列200千元,然預算書內卻無任何具體描述,實有浮編之嫌,爰此刪除200千元。

提案人:呂玉玲  馬文君  

連署人:江啟臣  

主席:我們先處理刪減預算的提案。

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這幾個案子大都是跟公關費有關,我請委員支持,因為我們中科院業務量非常龐大,而且營區也非常多,我們跟附近地方居民的關係、對外行銷部分以及與產業界的互動,這些方面的負荷都非常大,事實上,以營業額來講,如果換算比例,我們的公關費預算是滿低的,敬請各位委員支持。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都清楚中科院主要總收入來源是來自國防部,所以我們不知道他的公關費是要用在哪裡?是要跟國防部公關?國防部部長本身就是中科院董事長,我們不清楚你們的公關費用是要用在誰的身上?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國防部沒有,國防部的比率非常少,主要是因為我們有9個營區,包括九鵬基地在內,這些營區與在地的民意及居民互動是非常密切的,這是第一個。還有另外就是……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的公關費用都是用在人民身上?

張院長冠群:對,這是一部分。另外一部分是我們中科院……

陳委員亭妃:那是什麼作用?是因為你們中科院在地方擾民,所以必須花這些費用作為回饋,是不是?這要講清楚,要不然好像你把人民掛在嘴邊,錢就一定要給你們似的。

張院長冠群:不是!當然不是!像南部的營區,我們還有火工品等等,所以都要跟當地居民保持密切關係,三節及平常日子都要有良性互動,這是第一個。第二,中科院跟民間廠商關係也非常密切,我們有七百多個供應面廠家,都是跟我們有密切合作的,這方面我們會有一些……

陳委員亭妃:所以也要跟供應面的七百多家廠商公關?這些廠商都是期待你們把案子給他,你們還要去跟他公關?這好像有點問題喔!

張院長冠群:不是!我們要跟他做訓練……

陳委員亭妃:訓練和公關不一樣啊!

張院長冠群:我們每年都有辦一些展示,像中科院龍園的軍民通用展示館,不定期都有各方人士來參訪……

陳委員亭妃:那你們的預算科目有問題喔!公關費用跟你現在講的好像是兩碼子事耶!

張院長冠群:有部分費用是在這上面支應的。

陳委員亭妃:所以你們的公關費用就是浮濫嘛!你剛剛所講的,其實很多都不是公關性質,包括做什麼館舍展覽或是什麼樣的處理,這都跟公關費用不同啊!

張院長冠群:因為都會有外賓來,我們就要招待他們,平常我們都會不定期接受這方面的活動,這部分請委員們可以支持。

陳委員亭妃:院長,我還是有疑問,第一,你們拿到國防部的案子之後,根本就可以不受政府採購法限制,可以直接委給廠商,所以這七百多家廠商是等待你們給他們一些資源,結果你竟然還要用公關費用去跟他們social,我覺得這有疑問。第二,你說跟營區附近的民眾必須做公關,這部分是因為有擾民,所以要做公關?是這樣的狀況嗎?

張院長冠群:是。

陳委員亭妃:那我們擾什麼民?是你們試做的方式?還是什麼樣的狀態?我們有很多疑問啊!不能說公關費用一筆錢給你,你就好像可以無限上綱,要怎麼處理都可以,如果照院長剛才說的,我認為基本上這些都已經超出公關性質,所以,我覺得你們應該把公關的主要價值與目的,也就是這筆錢到底要花在哪裡,要有更詳細的明細。本席的提案是凍結部分預算,等你們把整個明細確認出來後,我們再來審預算,不過,有其他委員建議要刪減預算,這點我也同意。

張院長冠群:報告委員,是不是先凍結部分預算,等我們說明完後,再看是否要刪減或解凍?

主席: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基本上我認為預算可以先凍結,至於剛剛院長提到要報告的部分,可以把過去3年所謂的公共關係費用,哪些部分是用在地方回饋、哪些部分是用在廠商公關、哪些部分是主管個人的公關,這些都要在報告上寫的非常清楚,否則,像你們這樣籠統的說明,聽起來好像都是回饋給地方,但事實好像又不是這麼回事,是不是?所以,請你們把相關細部資料做個報告,然後我們再看預算要刪減或是凍結。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好的。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院長,你說回饋地方,但我就是地方上的立委,為什麼我都沒有看到我們的里鄰社區、社團有接受你們所謂的敦親睦鄰或公關?剛剛我也提過,你們104年用了多少錢,而105年又要增加預算,對於增加的部分,你們要詳細報告,才不致浮濫編列,就算你要跟產業界維持密切關係,但就像我們剛剛講的,你所有的研究、研發,大部分都是政府補助,而且你們的軍種委託或科技計畫,民間部分才多少錢?有多少產業是你們需要去公關的?原則上應該是他們來拜託你才是,是不是?就算有一些技轉在裡面,也是一些非機密性技術,而且是可以應用在產業上的,這些都是屬於技術面的東西,跟你所謂敦親睦鄰,或是公關性質拜託業者承接你的技術,根本兩回事!院長的說法本席不能接受,我還是主張要刪減這些預算。

主席: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科院的公關費用編了兩筆,一筆在管理及總務費用,一筆在行銷費用,剛才院長講完之後,我發現院長是把這兩筆錢混在一起講了,所以就如同剛才各位委員所要求的,請中科院提供詳細資料。事實上,我是認為這兩筆預算可以擇一刪除,這樣比較快,謝謝。

主席:大部分委員在乎的範圍都一樣,其實中科院和國防工業發展基金都沒有針對委員的意見做比較翔實的說明,所以很多委員都是臨時到這邊才要刪你們的預算,這點你們自己要負很大責任,就是不尊重我們委員會!等一下預算要刪減或凍結,我們一併處理。另外,今天下午要漢光演習,很多軍官都要趕著回去,所以大家體諒一下,我請議事人員把委員的所有提案全部先唸過一次,我們再請相關單位一次性回應,這樣議程進行的比較快。

請宣讀中科院其餘未處理的提案。

8、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26頁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

「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

本年度預算數:5,115千元

建議【 】增刪【V】凍結數:2,500千元

增刪/凍結理由:

一、按預算書第26頁及第28頁,105年度公共關係費分別編列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及「管理及總務費用」,共計近千萬元(9,985千元)。

二、然,按預算書之業務計畫之營運計畫說明(第3至4頁),政府委託之研究計畫金額比率佔總體營運計畫高達99%以上,應無編列如此高額之公共關係費之必要;且按本院預算中心提供之資料,上(104)年度之本科目於預算審議時,即已經過減列,若無充分理由,實不應再於今年度提高編列額度。

三、爰此,建議凍結「行銷及業務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2,500千元,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以下項目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連署人:呂孫綾  林昶佐  

11、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28頁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

「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

本年度預算數:4,870千元

建議【 】增刪 【V】凍結數:2,400千元

增刪/凍結理由:

一、按預算書第26頁及第28頁,105年度公共關係費分別編列「行銷及業務費用」及「管理及總務費用」,共計近千萬元(9,985千元)。

二、然,按預算書之業務計畫之營運計畫說明(第3至4頁),政府委託之研究計畫金額比率佔總體營運計畫高達99%以上,應無編列如此高額之公共關係費之必要;且按本院預算中心提供之資料,上(104)年度之本科目於預算審議時,即已經過減列,若無充分理由,實不應再於今年度提高編列額度。

三、爰此,建議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服務費用─公共關係費」2,400千元,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向本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就以下項目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連署人: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12、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30

科目名稱:「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之「公共關係費」

本年度預算數:487萬元

建議【 】增刪 【V】凍結數:100萬元

增刪/凍結理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及「管理及總務費用」科目項下,分別編列公共關係費511萬5千元及487萬元,合計998萬5千元,除較104年度之848萬5千元增加150萬元(增幅17.68%〉外,並約為103年度預算數249萬4千元之4倍,以該院年度預計「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而言,編列近千萬元之高額公共關係費允非必要。基此,爰凍結「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之「公共關係費」100萬元,並要求國防部於兩週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後始得動支。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預計承接自國防部委辦之「科學研究計畫」及「軍種委託計畫」兩項業務收入,即占其全年度預計總收入96.31%,如再加計來自經濟部技術處補助辦理之科技專案計畫及其他政府機關委託計畫,則其年度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且其中逾9成來自國防部委辦計畫之本質並無改變。

提案人:陳亭妃  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13、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48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郵電費

本年度預算數:1,613萬4千

建議【V】刪減113萬4千【 】凍結數:

增刪/凍結理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服務費用」科目項下編列郵電費868萬9千、「其他業務成本」編列5萬4千、「行銷及業務費用」編列200萬、「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539萬1千,合計1,613萬4千元,除較104年度之1,289萬8千元增加323萬6千元外,亦比103年決算數346萬1千元高出甚多。郵電費其主要用郵資、電話費、數據通信費等,惟年年增加該項預算,是否有其必要?為符遵節原則,爰提案刪除113萬4千元。

提案人:徐志榮

連署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呂玉玲

14、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48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印刷裝訂與廣告費

本年度預算數:4,317萬3千

建議【V】刪減1,317萬3千 【 】凍結數:

增刪/凍結理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勞務成本」科目項下編列印刷裝訂與廣告費580萬3千、「其他業務成本」編列27萬、「行銷及業務費用」編列3,619萬7千、「管理及總務費用」編列90萬1千、「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編列2千,合計4,317萬3千元,除較104年度之3,585萬4千元增加731萬9千元外,亦比103年決算數1,947萬1千元高出一倍餘。其主要用於推廣業務所書表、手冊、展示或說明會等相關活動之宣傳印刷、廣告費、業務宣導費等,惟中科院105年度預計承接自國防部委辦之「科學研究計畫」及「軍種委託計畫」兩項業務收入,即占其全年度預計總收入96.31%,如再加計來自經濟部技術處補助辦理之科技專案計畫及其他政府機關委託計畫,則其年度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且其中逾9成來自國防部委辦計畫,故仍編列高額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實非必要,爰提案刪除1,317萬3千元。

提案人:徐志榮

連署人:呂孫綾  羅致政  王定宇  陳亭妃  呂玉玲  林昶佐

15、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19頁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勞務成本─用人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102億1340萬3千元

建議【 】增刪 【V】凍結數:11億501萬元

增刪/凍結理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勞務成本─用人費用」科目編列預算102億1340萬3千元,較104年度預算數91億809萬元,增加逾11億501萬元,增列幅度超過百分之一十二。本預算書並未解釋「勞務成本─用人費用」大幅增加之因,係因整體性調整薪資?抑或營運計劃增加、擴大,致使105年度必須擴大招募員工、提高人力成本?或另有他因?

查本預算書第45頁,該院本年度各類營運計畫(科研、科專等)數量較去年並無增加,除計畫之規模擴大、技術需升級等因,應無擴大招募員工之必要。

綜上所述,爰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詳實說明該院105年度「勞務成本─用人費用」增列11億501萬元之原由暨105年度預計各類營運計畫之進度、期程、完工狀況、工時需求及人力需求等。

提案人:羅致政  呂孫綾  王定宇  陳亭妃  蔡適應  林昶佐  

16、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19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勞務成本─服務費用─旅運費

本年度預算數:205,069千元

建議【 】增刪  【V】凍結數:20,000千元

增刪/凍結理由:

1.勞務成本項下服務費用之旅運費,包含國內旅費、國外旅費、貨物運費、裝卸費、過路費等費用。查此費用104年度編列預算數161,355千元,然前年度決算數僅為93,187千元,今年度又編列205,069千元,增幅較去年預算提高近80%,恐有浮編之嫌,為不影響業務並撙節支出,爰建請凍結20,000千元,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17、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19,20。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勞務成本」科目下,「服務成本」項目,「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項。

本年度預算數:196631(千元)

建議【V】增刪 【 】凍結

增刪/凍結理由:由提供之資料,一般服務費編列之196,631千元、內容為國外購案棧儲費68千元、公證費87千元、報關費200千元、匯費等手續費688千元、零組件加工製造費48,151千元、計畫裝備搬運等勞務承攬外包費146,485千元、員工體育活動費952千元等。惟近年政府財政狀況不佳,為撙節開支,爰針對「勞務成本」科目下,「服務成本」項目,「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項,員工體育活動費原編列之952千元,提案全數刪減。

提案人:蔡適應  

連署人: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陳亭妃  徐志榮  林昶佐  

18、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19,22。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勞務成本」科目下,「服務成本」項目,「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之「損助、補助與獎助」項。

本年度預算數:20,000(千元)

建議【 】增刪 【V】凍結

增刪/凍結理由:根據提供之資料,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編列之33,760千元,惟近年政府財政狀況不佳,為撙節開支,且中科院之預算應優先用於與設置條例第一條規定之目的有較高相關性之項目,爰針對「勞務成本」科目下,「服務成本」項目,「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之「捐助、補助與獎助」項原編列之20,000千元,提案凍結10,000千元,凍結幅度百分之五十。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說明前述敦親睦鄰作為依法規是否應為其他單位業務,由中科院編列預算支付之費用佔其總體費用比例如何,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羅致政  

連署人:林昶佐  王定宇  呂孫綾  陳亭妃  徐志榮  

19、

歲計別:支出 單位名稱: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

款項目: 預算書頁次:?

科目:用人費用─董監事酬金 本年度預算數:201萬6千元

案由:本院王委員定宇等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正式員額薪資」科目中,為支應專、兼任董、監事之專、兼職費用及兼任秘書之兼職費,編列「專(兼)任董(監)事報酬」計201萬6千元。根據該院提供本院預算中心資料,該等薪金給付對象包括兼任董(監)事10人、專任董事2人及兼職秘書人員3人。其中兼任董(監)事及兼任秘書係以每人每月8千元計列1,共需124萬8千元;2名專任董事部分,則以每人每月3萬2千元計列,共需76萬8千元。經查,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19條:「兼任之董事、監事,均為無給職。」又該院內部訂定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會議事規定」第15點:「董事及監事出席董事會議,每次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並由本院年度預算支應,董事會秘書單位辦理編列及核銷。」另依行政院訂頒之「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對於軍公教人員支領兼職費則有如下規定:(1)支給標準:按兼職人員本職銓敘審定等級區分為:簡任月支最高新臺幣3千元、薦任月支最高新臺幣2千5百元、委任月支最高新臺幣2千元。軍人、公立學校教育人員、公營事業人員比照相當等級支給。該院就3位派兼秘書辦理該院董事會會議經常性業務者,一概以每人每月支領8千元計列,明顯違反上揭「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本席等認為,該院兼職人員兼職費預算未依規定核實編列,尤其是公職董(監)事及兼職秘書人員未依兼任職務性質之不同而支領不同數額之兼職費,使兩者每月一概支領8千元兼職費,明顯違反相關規定;且該院董(監)事並無每月開會之事實,卻按月支領出席費或車馬費,亦與該院董事會議事規定第15點之規定不合。應以其兼職董(監)事10人每年依法開會4次,並預估或需召開2次臨時會議,每次出席費2千元計算,全年僅需12萬元;另就該3人均以比照簡任最高可支領之每月3千元標準計列,全年僅需10萬8千元,合計22萬8千元。爰提案減列該項兼職費102萬元,並要求該院就各項兼職費之支給,嗣應確實依「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辦理。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1該院兼任董(監)事及兼任秘書之兼職費,係採每半個月支領方式發給。

提案人:王定宇  呂孫綾  羅致政  林昶佐  蔡適應  陳亭妃  徐志榮

20、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28頁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

本年度預算數:11億3,206萬元

建議【 】增刪 【V】凍結數:3億6,194萬元

增刪/凍結理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科目編列預算11億3,206萬元,較104年度預算數7億7,012萬元,增加3億6,194萬元,增列幅度高達百分之四十七。主要增列部分係:「正式員額薪資」、「臨時人員薪資」較去年「聘雇及增加軍文職人員薪資」增加2億1,107萬元,以及「獎金」較去年增加1億2,138萬元。然本預算書並未解釋「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大幅增加之因:係因整體性調整薪資?抑或有擴大招募員工之需求,致使需要估列較高之員工薪資與獎金?或另有他因?

另,本預算書未列式105年度董監事酬勞預算數,董監事酬勞非屬機密性質,應可予以揭露。再者,民間法人尚有公司法、商業會計法規範:其必須於財報揭露董監事酬勞,以達資訊透明;中科院部分收入來自國家編列預算,明確列式董監事酬勞,俾使納稅人了解其情,應無不當。

綜上所述,爰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於一個月內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詳實說明該院105年度「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增列3億6,194萬元之原由暨增加列式105年度董監事酬勞,俾符合公開透明之原則。

提案人:羅致政  王定宇  蔡適應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徐志榮

21、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第28頁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管理及總務費用─用人費用─正式員額薪資」

本年度預算數:725,150千元

建議【 】增刪 【V】凍結數:凍結1,248千元

增刪/凍結理由:

一、按行政院訂頒之「軍公教人員兼職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兼職人員按其本職銓敘審定等級,每月可領兼職費用最高額度分別為,簡任3千元、薦任2.5千元、委任2千元。

二、按預算書第29頁之「管理及總務費用明細表說明」及第47頁之「用人費用彙計表」,本科目包含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兼任董(監)事10人及兼任秘書3人之兼職費用,其支給之計算方式應符合一、所述之規定。

三、然,預算書並未清楚說明上述兼任董(監)事及兼任秘書之兼任費用支給之計算方式;又,按本院預算中心提供之資料,本科目中用於兼任董(監)事10人及兼任秘書3人之費用為1,248千元,遠超過以每月最高兼領額度3千元乘以13人、全年12個月所得之468千元,疑有違反一、所述之規定之嫌。

四、爰此,建議凍結本科目1,248千元,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就三、所述之部分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連署人: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徐志榮

22、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28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管理及總務費用一服務費用─旅運費

本年度預算數:6,618千元

建議【 】增刪 【V】凍結數:1,000千元

增刪/凍結理由:

1.管理及總務費用項下之旅運費,為國內旅費及過路費等費用。查此費用104年度編列預算數6,309千元,然前年度決算數僅為4,574千元,今年度又編列6,618千元,實有浮編之嫌,為不影響業務並撙節支出,爰建請凍結1,000千元。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徐志榮

23、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28,29。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管理及總務費用」科目下,「管理及總務費用」項目,「服務費用」之「一般服務費」項。

本年度預算數:140,215(千元)

建議【V】增刪 【 】凍結

增刪/凍結理由:根據預算書與提供之資料,一般服務費編列之140,215千元、內容為駕駛、會客、保全、招待所櫃檯等人力、院區清潔勞務及園藝景觀等外包費123,005千元、員工體育活動費17,210千元等。惟近年政府財政狀況不佳,為撙節開支,爰針對該項員工體育活動費原編列之17,210千元,擬提案凍結17,210千元。

提案人:蔡適應

連署人:羅致政  徐志榮  王定宇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24、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32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服務費用─旅運費

本年度預算數:6,245千元

建議【V】增刪 【 】凍結數:刪除1,000千元

增刪/凍結理由:

1.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項下服務費用之旅運費,僅為國內旅費費用。查此費用104年度編列預算數2,971千元,前年度決算數為2,373千元,今年度編列6,245千元,增幅較去年預算提高約47%,恐有浮編之嫌,為不影響業務並撙節支出,爰建請凍結1,000千元,俟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徐志榮

25、

【V】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32,34。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研究發展及訓練費用」科目下,「研究發展費用」項目,「材料及用品費」之「使用材料費」與「用品消耗」項。

本年度預算數:123,923(千元)

建議【 】增刪 【V】凍結

增刪/凍結理由:根據提供之資料,該兩項編列預算123,923千元,增加80,605千元係因105年度研究發展計畫預算編列400,000千元,較104年度編列之230,000千元,增加170,000千元(增幅約74%)所致。惟資料中並未詳細說明研究發展計畫增加之情況(案數等)如何。爰此,擬提案凍結16,121千元,凍結幅度為增加幅度之百分之二十。俟向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說明研究發展計畫增加之情況如何,並經同意後始得動支。

提案人:蔡適應

連署人:羅致政  王定宇  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徐志榮

主席:有關預算的相關提案已經宣讀完畢,有沒有委員要針對提案發言,也可以請列席官員回應?

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科院在「勞務成本」科目下,「服務成本」項目,用途包括補助、交流活動等等,這跟公關費用有什麼差別?你們剛才好像也提到,這是跟地方公關交流有關,但怎麼會有這麼多項目都與敦親睦鄰有關?到底哪一個項目才真正屬於敦親睦鄰?還是相關預算藏在不同科目裡?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委員指的是哪個項目?

羅委員致政:科目是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在「勞務成本」科目下有一項「服務成本」,包含了會費、捐助、補助、分攤與交流活動費,編了2,000萬,這筆是不是也是公關費用?這裡的補助與獎助是指什麼?

張院長冠群:委員在說哪一案?

羅委員致政:臨時提案第18案。

張院長冠群:這是敦親睦鄰費用,對象是滿州鄉與牡丹鄉,在我們轉型之前就有這筆費用,每一年依照當地需求審查,金額大概是800萬至1,000萬,等於是支援地方建設。

羅委員致政:每年固定?

張院長冠群:是每年固定的,但是會透過分數評比,就是由受影響程度決定,目前兩個地方編列金額一樣,都是1,000萬。

羅委員致政:剛才呂委員提到中科院對其他地方,例如營區附近地區的回饋費用,是編在公關費用裡面?

張院長冠群:不,這項費用就是以前名為「敦親睦鄰」的費用,原本由軍備局負責,在轉型之後,由中科院直接面對,與剛才講的公關費用不一樣,這筆錢的用途是固定的,只能用在當地的基礎建設上,不能用在其他用途,而且不能發放給個人。

羅委員致政:所以,前面所講的公關費中……

張院長冠群:這一項沒有。

羅委員致政:沒有這一項?那另外一筆也是敦親睦鄰費用,對不對?

張院長冠群:對,那是用在互動交往,這筆則是用在基礎建設。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們要不要解釋一下人員增加的部分,包括獎金增加,以及人員、人事,包括正式員額、臨時人員的薪資,還有聘僱及增加軍文職人員薪資,這個部分就增加了2億1,107萬元,獎金也比去年增加了1億2,138萬元,你們要增加員額的標準到底在哪裡?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標準大致上有兩個,第一是計畫量,在轉型那一年、也就是民國103年,預算大約170多億,去年是240幾億,今年是290億,明年可能要超過300億,這是第一點。第二,中科院碰上大量退休人潮。民國70年,因為要研發三彈一機,來了大約1萬8,000人,但隨著漢翔離開中科院以及人員離退,現在只剩8,000多人,業務量卻比以前還多,所以,配合離退人潮,我們需要替補人力,例如我們去年進了1,000多人,但總人數沒什麼改變,原因就是退休人潮也差不多這麼多,所以,我們正在新舊交替階段。

陳委員亭妃:但是,據我所知,你們有很多計畫從國防部拿到之後,基本上也直接委託出去了。

張院長冠群:沒有。

陳委員亭妃:你們只把一部分留在中科院研究,有很多細項計畫都委託出去了。

張院長冠群:我要向委員特別解釋一下,中科院在這個地方與其他單位有非常大的不一樣,中科院是維持基本人力在從事研發設計,核心人員都在中科院,但在研發設計測試完成之後,要進入量產時,我們會找民間合作廠商承擔量產的工作量。在此之前,我們也會對廠商提供技術服務或技術轉移,教民間廠商做這方面的工作。但是轉移技術主要是在次零件、次模組上,核心技術與系統都在中科院,我們也不太可能放出去,因為牽涉到資安或國防核心技術。

陳委員亭妃:我再問一句,這些技術服務與轉移出去的技術都是中科院研發的,委託出去之後,廠商需要付給中科院相關技轉費用嗎?

張院長冠群:有,我們有收。

陳委員亭妃:這個部分比例大概如何?請告訴本席辦公室,包括去年、也就是104年所有技術轉移之後,從廠商收回來的技轉費用到底有多少。廠商幫中科院量產,中科院要付錢給廠商,但轉移給他們量產與移轉出去的技術是中科院的,那中科院拿到多少錢、又付給廠商多少錢?拜託你們,把104年每一項計畫的所有支出與收入都提供給本席辦公室。

張院長冠群:好的。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中科院張院長特別講到公關費,然而公關費在行銷業務下的管理總務已經編過,這裡又有所謂的敦親睦鄰費,感覺你們都是假借敦親睦鄰費要錢。在你的每一次解釋中都提到敦親睦鄰,但我身為當地立委,我們的鄉親、社團、地方上從來沒有向你們要這筆費用啊!院長,你要把這個部分解釋清楚,就是把整個預算說清楚一點。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好的,我們是針對比較重要的地區。龍潭地區其實相對是比較沒有受到危害,但在南部的大樹、九鵬一帶,居民長期以來都對我們有很大的反映,理由是對於當地的漁獲撈捕有影響等等。所以,我們是在這些特定地點設廠時,才會編列剛才講的費用,無論是敦親睦鄰費用也好,或者是我們平常與當地居民的互動也好,都跟龍潭不太一樣。對於龍潭地區,日後我們也會加強,其實過去也不是沒有,像鄉公所開晚會,經常借用中正堂,我們也免費出借。

呂委員玉玲:借用禮堂就算是敦親睦鄰費喔?

張院長冠群:不,我是指我們的互動。

呂委員玉玲:你要講清楚啊!不要只用敦親睦鄰費全部含括進去。

張院長冠群:是。

呂委員玉玲:而且,對於技轉問題,我剛才在質詢時也特別提到,中科院把技術轉移給民間,到底收費多少?而你們委託他們代工的花費又是多少?每一目經費都要講清楚。不屬於敦親睦鄰的科目,也不要用公關費全部含括進去,好不好?

張院長冠群:是。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中科院張院長,你剛才提到,廠商會付技轉費用給中科院,對不對?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對。

馬委員文君:國防部拿得到技轉費用嗎?

張院長冠群:這是中科院的技術。

馬委員文君:國防部拿不到?

張院長冠群:是。

馬委員文君:那就表示國防部不持有專利權?因為技轉費用全都給中科院,但之前補助的經費都是從國防部來的,請中科院給我相關資訊。

張院長冠群:是。

馬委員文君:另外,我從兩年前就開始提案刪公關費,可是到現在聽起來還是一樣,我覺得編那麼高是不合理的,希望院長可以提出更合理的說明。另外,本席希望中科院提供資料給本席,包括退休與離職人員在近5年的人數有多少、職務為何。加上你提到人力的平衡,那麼,新進臨時人員與新進人員大概又是什麼樣的人員,也請你提供相關資訊。

張院長冠群:好,沒問題。

馬委員文君:多久可以提出來?一個禮拜,好不好?

張院長冠群:一個禮拜?好,沒問題。

主席:針對這幾個提案,剛才已經統一念過,首先刪減違法部分,請問中科院張院長,在軍公教兼職部分有無違反規定?

張院長冠群:沒有。

主席:請問各位,王委員定宇的提案需不需要處理?沒有。

其次是針對公關費,多位委員都提出問題,不論是公關費是放在管理總務或是其他項下……

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中科院張院長剛才說人員沒有違法,但王委員在提案中寫得很清楚,明明就有,而且我在質詢張院長時也問了這樣的問題。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我請法務人員回答。

主席:可能主計單位會比較清楚,根據軍公教兼職相關條例,這些人可不可以領取相關報酬。

張院長冠群:我們還是嚴謹一點地看待此事,我先做初步答復,之後再與委員研究相關法條,可以嗎?

主席:這筆預算在研究之前就會被刪掉了,所以你現在馬上就要說明。今天是要審查預算,剛才也有多位委員提到,可是你們報告得模模糊糊,回答也是模模糊糊的,如果你繼續模糊下去,刪減的就會更多。

張院長冠群:我們編列兼職費用是參照行政院的軍公教人員兼職及講座作業規定。但是根據該法,兼職單位指的是其他機構、學校、縣市政府,而中科院是行政法人,不是政府機關,所以其實我們不需要按照該條例編列。

主席:但是,在中科院兼職的人員本身如果有軍公教身分,能不能領這麼多?

張院長冠群:其實該條文之後,還有條文規定軍文職兼職者每一項目最多不得超過8,000元,同時兼二職以上者,一個月不能超過1萬6,000元。所以,基本上就是總額不能超過1萬6,000元,同一項目則不能超過8,000元。

主席:這是什麼樣的規定?我第一次看到這麼多出席費。在座有很多位教授,他們的兼職費用也沒有這麼高。

蔡委員適應:主席,問題是軍公教條例針對簡任、薦任與委任都有規定,按照相關規定,兼職者應該只能支領3,000元,王委員定宇在提案中都有說明。

張院長冠群:簡任與薦任等指的是公務機關,如果中科院屬於政府機關,確實適用這類規定,但中科院現在是行政法人,並不是政府機關。

主席:張院長是主張在行政法人兼職的人員可以領這麼高,而我剛才提到,如果外聘董監事本身具有軍公教身分,就只能按照行政院的規定領取,上限不會達到1萬6,000元。

張院長冠群:根據軍公教人員兼職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第四條第一項,基於法律規定有數個兼職者,以支領二個兼職費為限,每月支領總額不得超過1萬6,000元,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由公務機關派兼者,悉數繳庫;其由公營事業機構派兼者,繳作原事業機構之收益。指的就是這個。

主席:對,張院長剛才講的是這個意思。

蔡委員適應:我的問題分為兩個部分。一是兼職人員,另一是董監事出席人員車馬費問題,他們必須確實開會才能支領。

張院長冠群:中科院沒有給車馬費。

主席:王委員定宇的提案先這樣處理。

再來就是回到我剛才講的,看看各位委員能不能接受,第一,到現在為止,中科院的年度預算已經執行四分之一,請問中科院張院長,所謂廣泛的公共關係費用大概已經支出多少?沒有吧!

張院長冠群:有,但很少。

主席:沒有關係,既然都沒有,剛才又有幾位委員提到許多科目預算都與公共關係相關,我建議相關預算在扣除25%之後全數凍結,俟中科院向本會報告之後再行解凍。也就是說,今年已經過了1季,而根據中科院說法,在這1季當中,公關費用幾乎沒有支出,那就表示不用支出了嘛!未來還有8個月,公共關係費用到底是怎麼花用的、預算是怎麼估計的,包括一定要給地方的敦親睦鄰費用或對技轉廠商需要召開公開說明會等花費,中科院都要向委員會報告清楚才可以動支。要不要刪還不知道,先凍結,請問各位委員有何建議?可以吧!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對於這兩部分的經費,我還是主張一定要先刪減,因為管理與總務費用和行政業務費用不但比照去年編列,去年已經編列400多萬,今年又要增加,而且增加的部分都沒有在預算報告中說明,那怎麼執行?所以,我認為要先刪減這個部分,反正金額不高嘛!

主席:我知道,你聽聽我的說法,我剛才已經講過,先從中科院今年提出的預算數刪減25%。

呂委員玉玲:總預算數刪減4分之1?

主席:對,剩餘75%先凍結,中科院必須回應本委員會要求,報告公共關係支出到底用在哪裡,報告以後才能解凍。我們不能增加預算,但如果你還是覺得不夠,需要再刪,再來處理。因為委員都不滿中科院送來的報告不過2、3頁,就要那麼多錢,質疑錢到底要用到哪裡,中科院又講得不清不楚,只有概括性回答,我們也只能概括性地問,包括對九鵬要花多少錢、對大樹要花多少錢、對龍潭要花多少錢,我們都問不出來,中科院也回答得坑坑巴巴的,我認為中科院不尊重我們,所以,公共關係費要先以凍結為主。至於刪減25%是因為中科院在1至4月幾乎都沒有花用。

張院長冠群:有花用。

主席:你不要這樣回答嘛!你剛才說沒有,就算用了,也只用一點點,現在卻說有花用。既然只有一點點,就併入未來的預算嘛!

張院長冠群:各位委員能不能同意我們按照去年決算數編列?

主席:你在做什麼?今年預算數要按照去年決算數編列?去年的決算數出來了嗎?如果額度不知道,也可以講一下今年多編了大概多少個百分比。我看,去年決算恐怕還少一點,剛才呂委員提到的額度還比較大,你們已經增加40%以上。

陳委員亭妃:去年好像是刪減150萬吧!

張院長冠群:是。

主席:那是決算數。

陳委員亭妃:不,就是這筆公關費,刪減150萬。

張院長冠群:那就恢復到去年水準。

陳委員亭妃:但這樣會有問題,很奇怪,我們之前就認為你們浮編公關費,所以刪了150萬,結果你們還繼續浮編,那不是很大的問題嗎?

張院長冠群:那就按照主席的建議,先刪減10%,由我們向委員會報告、說明狀況,好不好?

主席:我是要求刪除25%、是四分之一!我的數學不會比你差,因為1到4月是一個年度的四分之一。

張院長冠群:如果我們報告完,委員還不滿意,其實還可以再刪,但若是現在刪了就沒有了。

主席:刪減25%,其他凍結,請問各位委員,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張院長,你要再認真一點,委員都很仔細,但問你問題,你卻實問虛答,這樣預算會被刪除得更多。

提案中還有兩個比較大的案子,可能要請提案委員說明。一個就是羅委員致政的提案,羅委員提到要凍結中科院勞務成本的用人費用高達11億,羅委員要不要再說明一下?還有另外3億是在哪裡?

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先說明一下,最主要就是中科院人事費用相較於去年大幅增加,我剛才在質詢時也問到了。我的目的並不是刪減,但中科院張院長只籠統地表示增加約聘人員1,000多人,我關心的是這樣的人事成本到底會不會成為常態,所以我想了解,你們有沒有精算過未來3、5年的成本是不斷增加、維持平盤、還是會繼續往下走?還有剛才陳委員亭妃提到的,中科院的退撫相關制度成本會有多少?這些部分在中科院網站上的財務報表裡都沒有,所以我才會擔心預算這樣大幅增加會成為常態。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不會,而我也針對此事在董事會專案報告過,如果按照現在的營業量,長期來看,我們的人事成本不但不會增加,還會下降,因為以離退人員的薪資估計,大概每離退2人,可以新聘3人,因為新聘人員的薪資比較低,所以,長期來看會達到平衡。

羅委員致政:最高峰過了沒有?

張院長冠群:還沒有。

羅委員致政:最高峰是什麼時候?

張院長冠群:大概就是明、後年。

羅委員致政:所以費用還會增長?

張院長冠群:對,明、後年會增長,但是接下來就會下降。不過我也保留一點,就是要看未來的工作量而定,因為我們完全是依照計畫用人,也就是說,我們不是以員額編列預算,而是依計畫聘用人員。

羅委員致政:但是你們的工作量是依照年度設定,還是臨時增加?有長遠規劃嗎?

張院長冠群:有長遠規劃,以現在來講,標準大概是300億。但這是我們自己的期望目標,還要視政府的政策如何推動而定。

羅委員致政:剛才院長也提到你也向董事會專案報告過,請你把相關報告提供給委員參考,好不好?否則我們真的不知道人事費用暴增的原因何在,也請主席裁示。

主席:所以,羅委員還是主張維持凍結,是吧?

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聽到羅委員談人事費用,我想補充一下,張院長說現在退休人員很多,所以你們要補新進人員,可是你們有很多人才都是以役期3年的替代役男補充,對不對?那人事費用增加在哪裡?人力不是都已經補充了嗎?而且還有很多是博士後研究生,也固定在中科院啊!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研發替代役只是一部分,而且,在中科院表現良好的替代役幾乎有90%會在到役之後獲得留任。

呂委員玉玲:所以我才會講,替代役男會服役3年,若是你們每3年就可以進用替代役男,那人事費用怎麼還需要增加?你們每年還固定有博士後研究生因為計畫留下,人數很多耶!

張院長冠群:對於替代役男,我們也要發給薪資,而且3年薪資都不一樣。

呂委員玉玲:其實跟一般、正常研究人員不一樣吧!

張院長冠群:對,不同。

呂委員玉玲:但人事費用怎麼會擴編那麼多?

張院長冠群:我們光是研發替代役就有200多人,可是還要另外招考其他聘僱人員。

呂委員玉玲:每年都會新招考人員嗎?

張院長冠群:最近幾年都有。

呂委員玉玲:那替代役男是研究哪個部分?

張院長冠群:替代役男是一部份,其他我們也會招考博士、碩士畢業生,兩邊的人力我們都會運用。替代役男對我們來說有很大的優勢,因為我們有3年的觀察期,可以觀察他們的能力。這3年對役男來講也可以獲得訓練,同樣非常寶貴。

呂委員玉玲:替代役男的工作性質與你們招考進來的人員不一樣嗎?

張院長冠群:招考進來者多半具有一點經驗,替代役男進來時都是畢業生,至於進來之後做什麼工作,則是看他們的能力,基本上都屬於新進人員。

呂委員玉玲:替代役男人數有逐年增加嗎?

張院長冠群:每年都不太一樣,大概都是200人左右。

呂委員玉玲:人事費用真的還是要說清楚,因為有替代役男減輕你們在這方面的費用。

張院長冠群:只是部分。

主席:那就照羅委員提出的凍結數凍結,好嗎?

羅委員致政:我要具體要求一下,因為張院長剛才提到,中科院用人其實是計畫導向,所以對於105年度各類營運計畫的進度、期程等,中科院也要說明一下,我們才知道到底是中科院在轉型為行政法人之後就大量聘僱,還是真的有計畫需求,所以,這個部分一定要說明。

張院長冠群:是。

羅委員致政:否則,一個單位突然增加1,000多個人力,是令人不敢想像的。

張院長冠群:但我們的總人數沒有增加那麼多,因為我們是補充離退人力。

羅委員致政:所以我才要知道離退人力占現在人事成本的多少、新進人員又增加多少。按照常理,應該會比較省,但我們至少要了解未來幾年人事費用的變化情況,你們應該也精算過了。

張院長冠群:精算過了。

主席:本案維持凍結。

另外一項凍結案也要請羅委員說明,第20案,你要求凍結3億6,194萬元,你要不要再說明一下?還是就按照剛才講的?

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在董監事部分,該揭露的一定要揭露。揭露之後,如果大家覺得合理,那我就可以接受。另外還有法令問題,包括兼職董監事到底可不可以領取出席費等等,中科院張院長剛才也說不行嘛!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對。

羅委員致政:可是從你們編列的項目來看,好像有給喔!

主席:是用人費用。

張院長冠群:那是兼職酬金,不是出席費。

羅委員致政:不是出席費,那是什麼費用?

張院長冠群:兼職酬金,就是兼職費,8,000元。

羅委員致政:這樣好不好?等中科院提出報告揭露細節再解凍,好不好?

主席:好。請問各位委員,有無其他意見?針對這兩件案子,一件是凍結3億多元,一件是凍結11億多元,還是維持凍結,請中科院詳細說明。

有關刪減預算部分,我剛才已經提過,凡是與公關費用相關的預算都先刪減25%,其餘75%都要等中科院報告才能解凍,凡是公關費用,無論屬於勞務及總管費用都要說明。

現在處理業務費用,包括第14案的印刷裝訂費以及第13案的郵電費。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第14案是中科院參加許多展會,包括台北航展、經濟部科專計畫等展覽的費用,由於我們現正積極推展這方面的業務,所以才有這方面的需求。

主席:第13案與第14案提到的項目,依照主計相關規定,幾乎都是實報實銷,所以我建議以不刪減為主,反正要實報實銷,只關係到預算達成率高不高而已,好嗎?那我們就按照這樣的方式處理。

現在處理第17案,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這是本院員工的福利,按照行政院規定,每名員工1年有2,000元的體育活動費,而本院有9,000人,所以依此編列這個金額,每年都會為同仁舉辦活動。

主席: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各縣市政府都在撙節預算,即使地方政府編了這筆預算,我們也砍掉了,否則也是打折。事實上,政府預算愈來愈困難,我的提案是要求刪除,如果主席覺得中科院長說的有道理,我也認為要做一定比例的刪減,畢竟各縣市政府都已撙節這方面的預算了。

主席:我知道,幾乎沒有編列這些預算。

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能不能刪減10%?

主席:10%?

張院長冠群:報告各位委員,我身為中科院院長最大的挑戰,其實是招募優秀人才,我們的新進人員薪資雖然不錯,但是馬上就到了上限,不足以與台積電等大廠搶人。

主席:你不要講那麼多,我們認為你要求只刪減10%是在開玩笑,那你覺得應該可以刪減多少?你講那麼多理由也無法說服委員。

張院長冠群:那刪減20%呢?這是第1年刪減,所以建議刪減20%。

主席:好,蔡委員同意輕輕放下,刪減20%。

第16案旅運費部分也一樣,既然以實報實銷為原則,我建議不處理。

第19案剛才已經講過了。

張院長冠群:是,我們會揭露。

主席:本案不處理。

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中科院張院長,第18案是什麼?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這2,000萬請委員支持,因為我們與當地居民的關係非常重要,廠區永久性的運作正常與否,就看當地居民能不能與我們合作。

主席:第18案是要求凍結耶!你可能看錯了。委員同意你們支用一半,另一半則要等你們報告與說明才能解凍。

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這個部分是否就按照蔡委員適應要求,提出書面說明?因為敦親睦鄰預算是否有實質收到你們預估的效益比較重要。

主席:中科院有提出書面報告嗎?

蔡委員適應:不是,主席,你看中科院的總預算,從1億3,000萬增加到3億2,000萬,再成長到3億3,000萬,預算其實不斷增加。我的提案固然是要求凍結二分之一,但主要目的還是要請中科院針對這個部分提供書面資料給本會,經本會同意之後始得動支,其實這就是我的意思。

主席:其實沒有差別,現在他們不會用到50%。但沒關係,就是我們可以接受,請中科院報告就好。本案通過。

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請問一下,這兩個鄉鎮1年1,000萬,是一次給嗎?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一次給。

羅委員致政:那有沒有編在該鄉的年度預算內?

張院長冠群:有編。

羅委員致政:請你們日後在預算說明中寫清楚,就不用每次解釋半天。

主席:所以我才說,我從頭到尾都覺得中科院的報告就是籠籠統統、模模糊糊,才會被刪減那麼多。

蔡委員適應:主席,那就請中科院補充書面資料,回覆本會就可以了,不用專程來報告。

主席:好。針對第18案,提案委員蔡委員適應同意請中科院提書面報告就可以。

張院長冠群:是。

主席:要凍結嗎?

陳委員亭妃:(在席位上)要等提出書面報告才能解凍。

主席:那就是一樣。

第21案要求凍結,請問中科院可以接受吧!

張院長冠群:好。

主席:後面提案大多一樣,總而言之,中科院就是需要再來報告,大部分提案都是這樣要求。專案報告、委託報告、科專報告等還是要把項目說清楚,如果你們認為其中有機敏性,可以列為秘密報告。

有關凍結的提案大多通過,沒有問題了。接下來處理決議部分。

進行主決議第26案。

26、主決議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科目名稱:

建議【 】增刪 【 】凍結數:

中科院設置條例第2條雖明定監督機關為國防部,惟實際對該院之監督業務卻仍由其改制前原隸屬機關「國防部軍備局」辦理,恐與法不合外,其相關體制設計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是以,爰要求國防部於兩週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說明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及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等有關規定,以利中科院在合宜之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

說明:

一、中科院改制行政法人後之組織型態,與其原為三級機關下設之軍事機構顯已不同:中科院設置條例自103年4月16日施行後,自此中科院已不再隸屬於國防部軍備局,而為直接接受國防部監督之行政法人之組織型態,與其原為中央三級機關下設之軍事機構顯已不同。

二、中科院改制後監督機關對其應行之監督業務,實際仍由軍備局負責辦理: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既明定其監督機關為國防部。惟查,該院設置條例施行後,國防部並未配合修正規範其內部單位分工職掌之國防部處務規程,增訂該部辦理中科院監督業務之分工事項,卻於103年11月修正發布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第4、10條條文(並自103年4月16日施行),將該局處務規程第4條有關計畫評估處掌理事項之第9款修訂為:「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監督業務之執行、協調及管制。」,顯與前揭該院設置條例規定不合?

三、相關體制設計亦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

按軍備局為國防部之下屬機關,以其下屬位階,如何得以適切監督由國防部部長兼任董事長之中科院業務,實令人存疑;且依國防部訂定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第2條規定:「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董事會,置董事11人至15人,其中國防部部長為董事長、軍備局局長…為董事…」其中軍備局局長列名中科院當然董事之一。爰軍備局既對中科院執行監督業務,卻又以該局局長為該院董事會之一員,恐難辭外界「球員兼裁判」之訾議,不利監督功能之發揮。

提案人:陳亭妃  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主席:請國防部把國防部處務規程、國防部軍備局處務規程及中山科學院董、監事遴選辦法等相關規定,以書面報告,國防部同意嗎?

鄭副部長德美:(在台下)同意。

主席:主決議第26案通過。

進行主決議第27案。

27、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

本年度預算數:

建議【 】增刪 【 】凍結數:

增刪/凍結理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第2條規定:「本院為行政法人;監督機關為國防部。」同條例第10條第1項又規定:「本院置董事長1人,由國防部部長兼任。」該院一方面以國防部為監督機關,另一方面又以該監督機關之首長為董事長,此種體制實不免有「球員兼裁判」之嫌,不利監督機制之有效運作,亦與行政法人法相關規範之精神有所扞格,允非妥適。爰提案爰要求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於三個月內提出檢討及相關修法,並至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主席:這應該是針對中山科學院,國防部的意見?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有關組織的部分,我建議主席以專案的方式來報告,現在沒有球員兼裁判的狀況,運作的機制非常良好。

主席:這樣好嗎?江委員的提案與剛剛的決議精神很類似,大家都會在監督體制下妥適運作;陳委員亭妃的提案是希望在兩週內提出來,你是否也是在兩週內提出來?好嗎?

張院長冠群:我們用書面詳細來報告裡面運作的方式。

主席:兩週內以書面報告方式提出,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主決議第28案。

28、主決議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本年度預算數:

建議【 】增刪 【 】凍結數:

增刪/凍結理由:

國防部於「中科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中,自訂多名該院設置條例未規定之指定當然董事、監事而毋須經遴選程序,恐有逾越母法之嫌。國防部如認為依該院業務性質,有指定若干國防部內部人士或其他政府機關代表為當然董事、監事之必要者,建請循修法程序辦理,是以,爰要求國防部於兩週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說明:

國防部依「中科院設置條例」第9條第3項之授權規定,於103年4月16日訂定發布「中科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俾為該院辦理董事、監事資格、遴聘、解聘、補聘及其他相關事項等之遵循,惟該辦法自訂多名指定當然董事、監事之規定,恐有逾越母法之嫌:

一、中科院設置條例有關該院董事之遴選,指定3位特定政府機關代表為當然董事?

二、在該院監事之遴選方面,中科院設置條例中並未指定當然監事?

三、中科院董事及監事遴選辦法自訂多名該院設置條例未規定之指定當然董事、監事。

四、然,其他行政法人尚未見有自行增加指定當然董事、監事之情事:

查其他行政法人如科技部監督之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國家表演藝術中心,依其設置條例之授權,各自訂有「國家災害防救科技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及「國家表演藝術中心董事長董事與監事遴聘解聘及補聘辦法」。各該辦法中,均未見有自行增加指定當然董事、監事者。惟國防部逕自於授權訂定之辦法中,指定多名毋須經遴選程序產生之當然董事、監事,恐有逾越母法之嫌?

提案人:陳亭妃  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主席:這個提案跟第一案非常類似,也是兩週內,國防部沒有意見?

張院長冠群:是,沒有意見。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進行主決議第29案。

29、主決議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科目名稱:

本年度預算數:

建議【 】增刪   【 】凍結數:

增刪/凍結理由:

一、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之宗旨依該院設置條例第1條規定,係為:「提升國防科技能力,建立自主國防工業,拓展國防及軍民通用技術」。另,該院改制前之組織運作,主要係以國軍生產及服務作業基金所轄、由國防部軍備局管理之「軍民通用科技發展事業」辦理。

二、依生產服務基金103年度預算書所附「各事業明細資料」就該事業設立宗旨之說明,「係為充分運用現有國防科技研發及產製能量,並將國防尖端科技能量釋出,協助產業界突破技術瓶頸,進而提昇產業技術水準,落實『向下紮根,藏技於民』之政策。」據上揭規定及說明內容,該院之營運除致力於國防科技能力之提升外,亦應著於重軍民通用技術之拓展。

三、然如以該院各營運項目近年來之收入數據觀之,概可悉其營運對象及收入來源幾乎完全來自政府部門,直接接受民間委託計畫之金額及比率甚微,其改制為行政法人後,由105年度預算書所顯示之營運計畫內容,亦未見顯著改變。如長此以往,恐不利軍民通用技術之拓展,與該院設置宗旨容有未洽。爰要求國防部於兩週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陳亭妃  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主席:中山科學院,兩週內以書面報告方式提出,請問各位有無異議?

請羅委員致政發言。

羅委員致政: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就是報告的部分,應該提到軍民合作的部分,不是只有民間委託,其他包括科研、軍種委託與科技專案都有可能民間的參與,對不對?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對。

羅委員致政:所以請你們把它說清楚,雖然還有別的項目是軍民合作,但是怎麼樣算軍民合作,你們的界定是什麼?請在報告裡面說清楚一點,否則是很籠統的東西。

張院長冠群:好。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剛剛有提到,包括你們的技術服務、技術移轉部分,也可以一併納入報告裡面,兩週內。因為你們到底拿了多少技轉費用,又相對付給廠商量產的部分,比率、過程的狀況我們需要知道一下,請你們要把每1案子做詳細說明。謝謝!

主席: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好,謝謝!

主席:後面還有2個提案,1個是江啟臣委員的提案,1個是本席的提案,跟這個很類似。江委員要不要發言,還是併其他提案委員的說法,就是2週內要提出報告,你的提案寫「二個月」?

江委員啟臣:(在席位上)愈快愈好,我原本想給他們多一點時間,但是其他委員如果堅持要2週,就要看他們。

主席:中科院2週內做得到嗎?

張院長冠群:軍民委託?

主席:有增加,不是只有軍民委託,剛剛羅委員提到,包括科研或軍種委託,裡面如果有軍民合作的部分也需要揭露。

張院長冠群:我們回去立即辦理。

主席:2週內?我把江啟臣、呂玉玲與馬文君委員剛剛的提案,跟本席的提案同樣針對這個部分,就是劉世芳、蔡適應與呂孫綾委員的提案,與陳亭妃委員的提案,這3個案併在一起。

張院長冠群:主席,是不是可以再多給我一點時間,給我3週好不好?

主席:3個案所以變成3週?

張院長冠群:因為我的資料很多,下去之後我還要找人做,不是我在做,好不好?

主席:陳亭妃委員可以同意,江委員呢?請江委員啟臣發言。

江委員啟臣: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主席,不見得要併案,但時間上可以去統合一下,譬如都是1個月或3週,就是看他們。

主席:他們說3週。

江委員啟臣:做得出來嗎?

主席:你們做得出來嗎?

陳委員亭妃:(在席位上)必須是詳細的,不要到時候都是非常籠統的,那樣我們不接受。

張院長冠群:好,我請求1個月。

主席:江委員,這3個案分開,但是要把時間統一。

江委員啟臣:這樣就1個月,好不好?

主席:陳亭妃委員呢?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但是我要細項,就是每1個案子,包括當時研發的部分、到底怎麼技術移轉、技術移轉的費用多少、配合我們的量產又是多少?這些詳細的資料我都要有。

主席:現在委員很通融,這個部分都是1個月內要提出來,好嗎?

張院長冠群:是。

主席:第29、30、31案都是處理時間的問題,請你們1個月內提出來。

30、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科目(營運項目、業務計畫)名稱:

本年度預算數:

建議【 】增刪 【 】凍結數:

增刪/凍結理由:

查105年度營運項目中「軍種委託計畫」及「科學研究計畫」兩項即分別占73.67%及22.64%(合計96.31%),幾乎已囊括該院全年度營業額,與轉化國防科技至民生產業、拓展軍民通用技術有關之「科技專案計畫」、「其他政府委託計畫」及「民間委託計畫」等,合計營收金額預計為10億4,635萬9千元,所占比率僅3.69%。按「拓展國防及軍民通用技術」為該院設置宗旨之一,惟從該院承接民間委託計畫及與拓展軍民通用技術有關之業務量長年低落,實有檢討之必要。爰要求中科院於二個月內提出拓展軍民通用業務、增加民間委託計畫之檢討報告,送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提案人:江啟臣  呂玉玲  馬文君

31、主決議

本院委員劉世芳等人,鑒於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改制行政法人後,執行民間委託計畫金額比例仍嚴重偏低之情形。按下述之緣由及建議提出本決議。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於103年4月16日改制為行政法人,其中,依據「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設置條例」,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之設置目的應包含拓展軍民通用技術。然,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3年度決算及104、105年度預算中,執行民間委託計畫之金額比例僅分別為1.51%、0.31%、0.24%,綜納入經濟部委託之科專計畫與其他政府機關委託計畫,仍皆不足10%,其餘超過90%皆為國防部或國防部各軍種之委託計畫,顯然未能達成拓展軍民通用技術,增進軍民科技互通之目的。爰此,要求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就上述情事於二個月內提出檢討分析暨改進計畫報告。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提案人:劉世芳  蔡適應

連署人:呂孫綾  陳亭妃  林昶佐

主席:進行主決議第32案。

32、主決議

【 】支出 【 】收入

單位預算書頁次:

科目名稱:

本年度預算數:

建議【 】增刪 【 】凍結數:

增刪/凍結理由: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於「行銷及業務費用」及「管理及總務費用」科目項下,分別編列公共關係費511萬5千元及487萬元,合計998萬5千元,除較104年度之848萬5千元增加150萬元(增幅17.68%)外,並約為103年度預算數249萬4千元之4倍,以該院年度預計「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而言,編列近千萬元之高額公共關係費允非必要。爰要求國防部於兩週內,提出書面改善報告至外交及國防委員會。

說明:

一、未參照行政院就作業基金編列公共關係費所作之規範辦理:

105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附屬單位預算共同項目作業規範有關作業基金之支出方面,於第()-10點就公共關係費之編列訂有如下規定:「除行政院專案核定有標準外,各基金應按業務需要核實編列,力求節約,非有具體理由,以不超過104年度預算數為原則。」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為依法設置之行政法人,並受國防部之監督,為配合行政院政策,允應參照辦理。

二、中科院105年度預計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

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105年度預計承接自國防部委辦之「科學研究計畫」及「軍種委託計畫」兩項業務收入,即占其全年度預計總收入96.31%,如再加計來自經濟部技術處補助辦理之科技專案計畫及其他政府機關委託計畫,則其年度業務收入幾乎完全來自政府機關,且其中逾9成來自國防部委辦計畫之本質並無改變。

提案人:陳亭妃  羅致政  蔡適應  林昶佐

主席:2週內提出書面報告,可以做到嗎?

張院長冠群:剛剛併案了。

主席:我知道,可以同意。

進行主決議第33案。

33、決議

有鑑於中山科學研究院係國家為國防自主所籌設之軍備研發單位,承擔國防科技發展任務,政府以公共資源投入研究發展所產生之智慧財產應為國家所有,是以中科院應於法人化之前,比照國科會與工研院與援用「國防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辦理,以確保國家資源挹注產生之智慧財產權為國家所有。

提案人:馬文君  呂玉玲

連署人:江啟臣

主席:請問各位有無異議?請中科院張院長說明。

張院長冠群: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我想建議一下,國防部已經有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把經濟部改成國防部,因為這個辦法在國防部已經有了,我們現在就遵照這個辦法來辦?

主席: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現在是援用「經濟部科學技術研究發展成果歸屬及運用辦法」,既然國防部有,就以國防部為準,因為到現在我還有看到資料,國防部有答應要提供?

張院長冠群:是。

主席:請國防部提供。以上是中山科學研究院的預算刪減提案,接著進行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預算部分。

105年度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預算

一、工作計畫或方針部分:應依據收支及轉投資等項之審查結果,隨同調整。

二、收支部分

(一)收入總額

1.業務收入:無列數

2.業務外收入:8,998萬4,000元

(二)支出總額

1.業務支出:8,947萬8,000元

2.業務外支出:無列數

(三)本期賸餘:50萬6,000元

三、轉投資計畫部分:無列數

主席:因為有一群人要去參加漢光演習,所以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預算的提案,我們大概沒有辦法逐案唸,不曉得各位委員可不可以同意?因為他們也都看過了,是不是看委員現在要提的問題是哪一些,就直接問他們,讓他們一次來回答。

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預算提案整本列入紀錄。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第1案,有關增加業務收入385萬7千元的提案,謝謝徐委員的提案,但是我要說明,因為目前利率低,而且投資報酬率不佳,我們現在在做以穩健為主的操作策略,它的收益就是這樣。我也跟各位委員報告,國防工業發展基金今年度的預算才八千多萬元,這個額度是很小的,我們好不容易在基金本體裡面去做這樣的保守操作,讓它累積到今天有十五億多元的結餘,所以這個部分我們建議不增加。

第2、3、4、5、6案這幾案都牽扯「管理及總務費用」,尤其是聘雇及兼職人員薪資部分,剛才我跟蔡委員報告,12:13:14食安定期會議1年有2次董事會召開,但是我們所聘請的學者專家及民間的學者專家,他們每1個年度不是只有開會才表達意見,像105年度有22個委託研究案,都要把我們的資料給他,他要去做審查;另外,我們的法律案修改他要提供專業意見。85年以前的確譬如每1個委員參加會議出席1次給你2,000元的出席費,後來很多委員都沒有意願參加國防工業發展基金的審查與運作,所以我們才在第4次聯席會議由董事會通過,民間參與的部分給他1萬元車馬費的資助。還有,其他有關兼任董事都是無給職,這個部分的出席費,都是按照行政院的規定,在民國85年也是經過核定,所以建議委員這個部分是不是維持現狀不予減列?

主席:不過我有1個附帶的建議,我聽說你們把新的基金會董監事名單已經送到行政院?我建議再重新review一下,因為行政院閣員全部要換屆,你們提名的非當然董監事以外的學者教授名單,也許新的行政院有新的看法,你們是不是hold一下,是經由國防部審核送上去的?

陳執行長正棋:行政院已經核定。

主席:行政院是張院長核定,下個月是林院長,你們這樣不是不尊重別人嗎?

陳執行長正棋:到時候在依法的前提下,我們配合行政院。

主席:這是我的附帶決議,好嗎?

陳執行長正棋:是。

主席:接下來繼續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第8案是誤解,去年行政院通知,國防工業發展基金編列旅運費,事實上這個錢原來是在委託研究案整個包裹的經費裡面,但是現在行政院要求我們,在委託研究案裡面,屬於人事費就要編列在人事項目,屬於維護費就要編列在維護費,金額比起103年各子目都有增加,是這樣的狀況,並不是我們刻意去浮濫編列,不是這個意思。所以刪除的部分會影響我們整個委託研究案的執行,這個部分建議第8、9案免予刪除。

另外,剛才我們在書面報告有說明,原來我們每1年偏列委託研究預算,從103年度以後編列8,200萬元,今年是編列8,399萬元,基本上,就是因為我們大幅增加國防自主基礎及運用研究所需要的這些產學研界意見,尤其是學界的意見,這個部分對我們未來從基礎、運用到關鍵技術連動的發展,都有非常深厚的關係,所以我建議委員這個部分免予刪除。

再者第10案,我們同意律師費刪除30萬元;第11案我們建議提供書面報告,免予凍結;第12案我剛才已經跟委員報告,8,200萬元就是我們原來委託研究的預算數,105年的22個委託研究案已經完成簽約,而且每季第1期付的款已經付出去了,這個部分我們建議委員,同意我們在這樣的情況之下持續支用這個預算,免予凍結。

另外第13案,因為我們所有的資料已經公開在基金會獨立的網站,包含研究的結果與經費狀況,所以我們建議這個部分免予凍結;至於書面報告,我們建議用整合的方式,包括我們目前執行的四大主軸、經費運用狀況及研究發展人才庫、資料庫建立的部分,我們用1個統合性的書面資料向委員會做報告。

主席:向委員會報告?

陳執行長正棋:提書面報告,我說錯了,對不起。

主席:什麼時候?

陳執行長正棋:1個月內。

主席:這邊的提案是寫2週,你們全部要擴張變成委員會質疑的部分一起?

陳執行長正棋:是,有關報告的部分,我們把含納在1個報告裡面,這樣會比較簡潔。

主席:好,瞭解,再來。

陳執行長正棋:第15案的部分……

主席:請陳委員亭妃發言。

陳委員亭妃: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你海納在1個報告裡面,就會變成非常籠統,我覺得你還是要依照個別委員主要要求的部分,把它分列出來,如果你把它含在1個報告裡面,我相信都是1個虛構的部分。

陳執行長正棋:報告委員,我會依事實,就每1個委員的需求,我們會仔細研析……

陳委員亭妃:就那個部分要麻煩你,時間我們可以給你,但是不能讓我們覺得是很虛的資料。

陳執行長正棋:不會,我們會務實地,實質上把每1筆數據與研究結果向委員做報告。

主席:委員提的提案,在國防基金會報告以後,譬如陳亭妃委員的提案,你們的回覆是什麼?或者在附錄第幾頁,請說清楚講明白,好嗎?

陳執行長正棋:是,瞭解。

主席:執行長有聽到嗎?

陳執行長正棋:我有聽到。

主席:就是每1個個別委員的提案,也把它放在附件裡面。

陳執行長正棋:我瞭解,就每個專門編章委員關切的我們把它說清楚。

主席:這樣既顧慮完整的系統,也顧慮要每個委員質疑的部分。

陳執行長正棋:瞭解,是,謝謝召委。

主席:接著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第16案也是委託研究的部分,建議免刪除。有關呂委員說我們104年執行率不佳,這可能是誤會,因為104年的決算現在還在審查,我們預計下個月要送到行政院,完成審查決算之後,執行狀況就會達到我們預期的目標。

第17案也是分科、子目……

主席:第14、15案你還沒有回答,就跳到第16案了。

陳執行長正棋:對不起!第14案,因為決算我剛才報告過了,我們看104年度獎學金的申請人數,申請人是7人,我們審核通過5人,我們編列的預算執行率只有56.25%,這邊通過件數掛零,是因為決算還沒有完成的結果,所以它的數據會覈實報到行政院與立法院。

第15案的稅捐跟規費也是依據我們委託研究的需求而必須要有的經費,建議免刪除。

第16案剛才已經報告過,建議免刪除,完成決算後再送行政院轉立法院審查。

第17案及第18案,我剛才報告過,委託研究案裡面的人事費要回到人事類、資訊費要回到資訊費,所以額度比103年的決算高,其實總額度並沒有變,加總在一起的數額是對的,建議免刪除。

第19案同第2、3、4、5、6案,建議免刪除。

主席:這是決議,不是刪減案。

陳執行長正棋:對不起,這是要提供書面資料的部分,剛才召委已經指示,我們就按照召委指示去做。

主席:你們同意就對了?

陳執行長正棋:對,同意。

至於第20案,我們現在已經公開了,也會把相關資訊放在剛才說的報告裡。

主席:就是同意嘛!

陳執行長正棋:是。

第21案關於委託研究之所以暴增的原因,我們會在報告書裡一併說明。從103年開始,針對國艦國造、潛艦國造部分,國防工業發展基金已經開始支援挹注,希望重大的國防建設能透過基金運作而讓國防自主部分有更好的顯現。

有關第22案,我們同意。

主席:第23案呢?

陳執行長正棋:第23案委員要求擴大補助,這跟刪減48萬元有點衝突,而且希望我們擴大朝廣收國防科技人才、給與獎助的方案努力,所以我們建議預算不要刪減。

第24案我們同意。

第25案也同意。

主席:第24案與第25案都還沒有唸,你們就同意?

陳執行長正棋:因為這兩個決議是在鼓勵我們,我們都看過了。

主席:請蔡委員適應發言。

蔡委員適應: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前面幾個案子有關董監事酬勞部分,我們提案的用意大概是民間董事可以從優,兼任董事應該以領取出席費為主,也就是他有領取出席費才能給他董事的費用,但我在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的預算看到你們是直接給錢,所以我們幾個委員的提案才會要求將其刪除,我覺得這應該是合理的一件事。

主席:所以你認為是要全部刪除?還是要他們來報告?

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92年7月行政院就訂定「公務人員兼任政府投資或轉投資民營事業機構、捐(補)助財團法人及社團法人董、監事職務規定」,公務人員兼任是每人8,000元,每月不得超過1萬6,000元,我們跟剛才中科院的部分一模一樣,並沒有逾越法令規範,建請委員免刪除。

主席: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要把兩個性質弄清楚,如果是出席性質的,出席費一次最多不能超過2,000元,還有上限;執行長剛才說的8,000元是兼職部分,而且兼職兩個以上也只能算兩個,加總不超過1萬6,000元,另外還有常監、常董的設計。你們兩個單位如果將董、監事的出席性質跟一般性質混在一起談,會統統被刪掉。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從以前的專任9人、兼任25人,到現在變成專任2人、兼任8人,而且以我的兼任為例,我們資源司的業務從募兵到國防自主等一大堆……

王委員定宇:我不是跟你爭辯這個,我懂你們的困境,如果你們該請30人,我也可以接受,我的意思是你們要將性質說明清楚,如果是屬於出席開會的,出席費就是2,000元或1,500元,該怎麼辦就怎麼辦,你不能混在一起。軍職或公務員兼此一職務的,譬如因為擔任某一正職而一定要兼此一職務,是半年去開一次會的情形,就應該替國家省錢,只領出席費而已,你們編8,000元就沒有道理。

陳執行長正棋:本會不是會議性質的基金會,所以我剛才跟蔡委員報告,一年有兩次定期會議,臨時會議可依需要召開,但是部外這些學者專家及兼任委員是隨時有任何狀況他們都要處理,包含法律的、捐補助的,我們的董監事是要處理業務與法律。

王委員定宇:我們這樣講下去,還可以開一個專案來討論他們到底負責什麼部分、寫了什麼報告。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跟中科院一樣,只要是公務人員兼任的部分,完全依照行政院規定,沒有任何逾越。至於民間部分,我剛才報告過,原來是如同委員所說,每個月給2,000元出席費,所以沒有一個人要參加。

王委員定宇:只有開會才來。

陳執行長正棋:是,但是你請他來開會,他都不願意來。

王委員定宇:預算要不要給你,我們待會兒討論,我先跟你溝通一個觀念。我的意思是要分清楚,如果是出席性質的董監事,他要開會、表決等,有來開會就是一次2,000元,法有明文,而且最高是2,000元,你們還可以給他1,200元呢!但是這個董監事如果是負責某一個部分的,那部分到底是什麼?這樣的兼職有8,000元的上限,你們要分清楚,編列時也講清楚,這裡沒有人會刁難你們,因為那部分是很辛苦的事情。可是現在都混在一起,很容易全部都沒有,我是要提醒這一點。

主席:既然委員還是有同樣的懷疑,是否請基金會將公職董、監事與民間董、監事的出席費用、兼職費用,以書面報告方式提列?

陳執行長正棋:是,我們用附件方式放在那裡。

主席:請以書面報告方式提列,現在就看蔡適應委員及王定宇委員認為需不需要凍結他們的酬勞支給,還是提出書面報告就好了?

請馬委員文君發言。

馬委員文君: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聽到執行長提到目前基金會盈餘大概有15億。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基金總額是77億多。

馬委員文君:就是基金總額增加15億多。其實只要是官方的單位,不管基金會也好、其他組織也好,通常一定都有官方代表,如果他們要承擔責任,又無法給與他們一些支持,我想這也不太公平。如果在整體制度上,大家都有這樣的支出、費用,我希望在這裡也要支持,因為這個基金會如果有盈餘,表示有些人員是有付出的。

另外,就本席拿到的資產明細裡,你們的盈餘收入大概是從哪裡來的?為什麼有這麼高的盈餘?

陳執行長正棋:最主要是定存、政府債、公司債。

馬委員文君:據本席拿到的資料,你們也是國際渦輪引擎公司(ITEC)的重要股東,持股大概有26.95%,去年的現金股利分配到1,200多萬美金,這也是你們盈餘的來源嗎?

陳執行長正棋:這個沒有列在目前的資產。

馬委員文君:可是這在資產明細表裡面。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是列出當初投資這些單位的金額。

馬委員文君:所以還有其他收入,這些還是很可觀的。

陳執行長正棋:因為它還沒有實現。

馬委員文君:剛才也提到有很多融資貸款,很多國防方面的廠商可以向基金會貸款,有沒有要不回來的?

陳執行長正棋:沒有!從94年開始貸款迄今,提出的申貸金額是10億,我們核貸4億多,現在已收回3億5,000多萬,都沒有呆帳。

主席:有關公職和民間董監事兼職人員及兼職費、出席費部分,請基金會於兩週內提供詳細的計編辦法。

請問各位,預算是否要先凍結?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剛才蔡委員質詢中提到這些人是兼任,還是有在做事,我覺得他並沒有反對的意思,所以建議改為將詳細數據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即可,不要凍結預算。

主席:請王委員定宇發言。

王委員定宇:主席、各位同仁。就照召委說的,將「凍結」二字刪除,改為待提出書面報告後再准予動支。

主席:請呂委員玉玲發言。

呂委員玉玲:主席、各位同仁。本席的提案意在刪減預算,陳執行長卻誤解為是有關執行率不佳的問題,解釋說是因為沒有解凍故未執行,本席的意思是你們在104年僅執行五成多,105年度卻還要增加預算,所以本席建議在預算執行率不佳的狀況下刪減2,000萬元,本席現在還是主張應刪減2,000萬元。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104年度的決算要到下個月才會完成,委員現在看到的數據都是103年度的決算數,並非104年度的。

呂委員玉玲:你們在103年度的收入是9,000多萬,支出2,800多萬,結餘6,400萬,顯然你們的預算有擴編情形。

陳執行長正棋:沒有擴編,剛才已經報告過,我們一年就是8,000多萬,現在是最高水位,如果不小心維持,可能還會往下掉,我們現在就是為了這四大項在努力,尤其是委託研究是我們的核心業務,對國防自主會有非常重大的基礎幫助。

呂委員玉玲:到目前為止的執行率是多少?

陳執行長正棋:104年度的預算數是5,572萬,決算數會超過一點,達到5,583萬,完全達成計畫目標。

呂委員玉玲:請你們就已完成的預算提出完整報告。

陳執行長正棋:我們會在報告中說明。

呂委員玉玲:預算還是先凍結好了。

陳執行長正棋:建議不要凍結預算,因為105年度的案子在簽約時已經付了第一季款項,如果凍結,恐會影響之後請款。

主席:可否等他們將詳細資料提供給呂委員後再准予動支?

呂委員玉玲:可以。

主席:這部分併同之前董監事酬勞報告,於兩週內提出報告後才能動支。

請呂委員孫綾發言。

呂委員孫綾:主席、各位同仁。有關本席剛才提出的兩個決議案,亦請相關單位於一個月內提供詳細書面資料給本席。

主席:有關105年度財團法人國防工業發展基金及105年度國家中山科學研究院主管預算業經處理完畢,送交院會審議;院會審議前不需交黨團協商;院會處理時,由劉召集委員世芳補充說明。

請徐委員志榮發言。

徐委員志榮:主席、各位同仁。我們提案都是有原因的,不能都依執行長的意見統統免刪,至少要刪減一點。

主席:請國防工業發展基金會陳執行長說明。

陳執行長正棋:主席、各位委員。我們全年度最高的額度就是8,000多萬,這是從穩健、保守的操作中累積來的,剛才有委員提到我們的投資策略不夠積極、大膽,那是因為這是國防部主管的基金,所以我們不敢亂用,建議不要刪減預算。

王委員定宇:刪100萬好了。

主席:徐委員提出的三案就統刪100萬,科目自行調整。

各位若無其他意見,今天的會議就進行到此,現在散會。

散會(12時3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