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員會紀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紀錄

時  間 中華民國105年4月27日(星期三)9時1分至12時11分

地  點 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主  席 徐委員國勇

主席:出席委員已足法定人數,現在開會。進行報告事項。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立法院第9屆第1會期財政委員會第10次全體委員會議議事錄

時  間:中華民國105年4月18日(星期一)上午9時5分至11時50分

中華民國105年4月21日(星期四)上午9時1分至12時15分

地  點:本院群賢樓9樓大禮堂

出席委員:曾銘宗  吳秉叡  黃國昌  賴士葆  盧秀燕  費鴻泰  徐國勇  王榮璋  李應元  陳賴素美 余宛如  江永昌  羅明才

   委員出席13人

列席委員:林德福  鍾佳濱  吳志揚  鄭天財Sra.Kacaw  江啟臣  陳歐珀  黃昭順

蕭美琴  鄭運鵬  劉櫂豪  黃偉哲  蔣乃辛  徐榛蔚  何欣純  李彥秀

林俊憲  蔡易餘  邱志偉  簡東明Uliw.Qaljupayare    周陳秀霞 高金素梅

陳怡潔  呂玉玲  顏寬恒  陳明文  孔文吉  張麗善  王惠美

   委員列席28人

列席官員:

105年4月18日(星期一)

 

 

 

審計部

審計長

林慶隆

 

 

副審計長

王麗珍

 

行政院主計總處

主計長

石素梅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黃天牧

 

銀行局

局長

詹庭禎

 

證券期貨局

局長

吳裕群

 

保險局

局長

李滿治

 

檢查局

局長

王儷娟

 

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董事長

桂先農

 

 

總經理

林銘寬

 

中央銀行

副總裁

楊金龍

 

中央印製廠

總經理

陳永輝

 

中央造幣廠

廠長

黃其島

 

財政部國庫署

署長

阮清華

 

內政部

政務次長

陳純敬

 

營建署

署長

許文龍

 

警政署

副署長

林德華

 

消防署

副署長

陳文龍

 

空中勤務總隊

總隊長

董劍城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軍眷服務處

副處長

高士桓

 

教育部

常務次長

林騰蛟

 

經濟部

政務次長

卓士昭

 

工業局

副局長

蕭振榮

 

水利署

副署長

鍾朝恭

 

中小企業處

副處長

蘇文玲

 

交通部

政務次長

曾大仁

 

觀光局

副局長

劉喜臨

 

公路總局

副局長

夏明勝

 

文化部

政務次長

蔡炳坤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陳文德

 

農糧署

副署長

陳俊言

 

漁業署

署長

蔡日耀

 

林務局

局長

李桃生

 

水土保持局

局長

李鎮洋

 

衛生福利部

主任秘書

石崇良

 

國立故宮博物院

政務副院長

周筑昆

 

原住民族委員會

副主任委員

陳張培倫

 

105年4月21日(星期四)

 

 

 

財政部

部長

張盛和

 

賦稅署

署長

吳自心

 

國庫署

副署長

顏春蘭

 

關務署

署長

莊水吉

 

國有財產署

署長

莊翠雲

 

財政資訊中心

主任

蘇俊榮

 

臺北國稅局

局長

何瑞芳

 

北區國稅局

局長

李慶華

 

中區國稅局

局長

許慈美

 

南區國稅局

局長

洪吉山

 

高雄國稅局

局長

吳英世

 

經濟部工業局

主任秘書

游振偉

 

內政部戶政司

副司長

翟蘭萍

 

交通部路政司

簡任技正

張舜清

 

教育部終身教育司

專門委員

楊修安

 

文化部文化資源司

副司長

洪世芳

 

衛生福利部社會救助及社工司

科長

李璧如

 

社會及家庭署

科長

宋冀寧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

簡任視察

胡明輝

 

資源回收管理基金管理委員會

組長

翁瑞豪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

專門委員

劉嘉偉

 

法務部

參事

劉成焜

主  席:盧召集委員秀燕

專門委員:黃素琴

主任秘書:林上民

紀  錄:簡任秘書 郭錦貴 研究員 曾郁棻 科 長 蔡明哲

   薦任科員 謝禎鴻

105年4月18日(星期一)

報 告 事 項

宣讀上次會議議事錄。

決定:議事錄確定。

討 論 事 項

審查「中華民國103年度中央政府總決算審核報告(含附屬單位決算及綜計表)案」關於:

一、單位決算: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其他查核事項─特別決算以前年度轉入數決算表。

二、附屬單位決算營業基金單位:

中央銀行(含中央造幣廠、中央印製廠)、中央存款保險公司。

三、附屬單位決算非營業特種基金單位:

(一)特別收入基金:金融監督管理基金。

(二)其他特種基金─保險業務發展基金、金融研究發展基金。

(經審計部林審計長提出報告後,計有委員曾銘宗、吳秉叡、黃國昌、賴士葆、盧秀燕、費鴻泰、徐國勇、余宛如、陳賴素美、邱志偉、江永昌等11人提出質詢,均經行政院主計總處石主計長、審計部王副審計長、中央銀行楊副總裁、財政部國庫署阮署長、警政署林副署長、教育部林常務次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主管機關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決議:

本次審查有關各單位預算之執行、政策之實施及特別事件之審核、救濟等事項,均照列。

105年4月21日(星期四)

討 論 事 項

一、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二、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規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經委員盧秀燕說明提案要旨,並由財政部張部長回應委員提案後,計有委員黃國昌、盧秀燕、吳秉叡、賴士葆、曾銘宗、徐國勇、王榮璋、費鴻泰、余宛如、林德福、羅明才、江永昌等12人提出質詢,均經財政部張部長、經濟部工業局游主任秘書、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空氣品質保護及噪音管制處胡簡任視察、交通部路政司張簡任技正、內政部戶政司翟副司長及相關人員予以答復。)

決定:

一、報告及詢答完畢。

二、委員陳賴素美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決議:

第一案

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貨物稅條例第十二條之五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審查結果:

除修正第三項為「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一月八日起配偶或二親等以內親屬購買新小客車、小貨車、小客貨兩用車或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適用前二項規定。」及第五項不予增列外,其餘均照案通過。

二、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盧召集委員秀燕補充說明。

第二案

審查本院委員盧秀燕等16人擬具「規費法第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一、審查結果:

修正第五款如下:

「五、老人、身心障礙者、低收入戶、學生之身分證明文件。」,其餘均照案通過。

二、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盧召集委員秀燕補充說明。

散會

主席:請問各位,上次會議議事錄有無錯誤?(無)無錯誤,確定。

繼續報告。

邀請財政部張部長盛和、經濟部次長就「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與租稅制度」作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主席:進行討論事項。

討 論 事 項

處理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函為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105年度預算決議,凍結「業務推廣費」及「廣告費」340萬元及15萬5,000元之十分之一乙案。

主席:報告委員會,今天的會議採分別報告、合併答詢的方式。

首先請財政部張部長報告。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今天承邀至 貴委員會報告,深感榮幸。謹就「跨境電子商務發展與租稅制度」提出報告,敬請 指教。

近年來隨著網路快速發展、行動裝置普及與支付系統多元建構,使得跨境交易更為迅速及簡便。隨著國人向國外網路業者購買貨物或勞務情形日益頻繁,各界對網路交易課稅議題,極為關切現行課稅制度是否合宜及稽徵機關有無落實相關查核作業等。以下謹就本部相關因應措施說明如下:

壹、法制面

一、訂定「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

考量電子商務屬銷售貨物或勞務一環,是營業人利用實體通路以外另一種銷售管道。為期租稅衡平,營業人透過網路銷售,應與透過實體通路銷售,採行一致性課稅原則,爰本部於94年5月5日依現行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及所得稅法等法規,訂定「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規範」,俾利徵納雙方依循。

二、未來研議方向

(一)OECD所提建議

跨境網路交易頻繁,衍生相關課稅問題,如低價貨物或勞務免課稅、交易訊息隱密難掌握交易資料、營業人易藉由課稅管轄權之選擇規避稅負等情形。為解決前揭問題,OECD於2014年9月發布「稅基侵蝕及利潤移轉行動計畫」(BEPS)作業專案行動計畫1-「數位經濟時代之租稅挑戰」,並對現行稅制提出下列建議:

1.營業稅部分:(1)取消進口低價貨物營業稅免稅門檻;(2)要求非居住供應商於消費地國辦理營業登記。

2.所得稅部分:(1)企業核心業務如係從事「完全無實體化數位活動」,並在某國家有「顯著數位化存在」,該企業將於該國家被視為所得稅之納稅主體;(2)網路交易通常無固定營業場所或常設機構,且電子商務交易一般皆使用信用卡或電子付款,建議由金融機構於支付外國網路銷售業者款項時,併予扣繳稅款;(3)引進頻寬稅或位元稅,以網站之使用頻寬或流量為基礎採累進稅率課稅,以維持數位經濟與傳統經濟之租稅負擔公平性。

(二)本部研議情形

為評估OECD建議可行性,本部分別於103年及104年委託專家學者對網路交易課徵營業稅及所得稅進行研究。參據研究結論與建議,本部目前規劃短期及中長期措施如下:

1.短期措施:維持低價貨物免稅門檻,研議對交易次數頻繁者,取消適用免稅規定

(1)參考其他國家進口貨物免稅門檻金額,我國目前訂定新臺幣(下同)3,000元免稅門檻,尚無偏高情形。倘取消進口低價貨物免稅,將延遲快遞貨物及郵包通關及投遞時間,恐影響通關效率,並將大幅增加海關人力負荷及稽徵成本。基於與國際做法接軌、通關效率及降低稽徵成本等考量,短期內仍宜維持現行低價進口貨物免徵營業稅規定。

(2)為避免進口人將完稅價格超過3,000元貨物分批次進口,取巧適用低價免稅情形,本部於103年修正郵包規定,郵包物品從國外同一地址寄交至國內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30日內次數達到2次以上或半年6次以上,不適用完稅價格3,000元以內免徵進口稅費之規定,以防止進口郵包藉化整為零方式,規避進口稅捐。

(3)檢討修正關稅法有關「快遞貨物」免稅限額事宜,並對買受人於一定期間內購買次數頻繁者,排除免徵關稅及營業稅規定之適用,本案業於105年4月21日經行政院院會通過關稅法修正草案,將送請 大院審議,倘經 大院通過,本部後續將配合研議修正相關子法規。

2.中長期措施:規劃修正外國公司在臺辦理營業登記規定

(1)現行國際對電子商務跨境銷售勞務課徵營業稅方式有二,其一採逆向課稅機制,由買受人自行繳納營業稅。其二係規定由國外銷售業者於消費地國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我國現行採逆向課稅機制,由購買國外勞務之國內買受人自行繳納營業稅,尚符合國際做法及消費地課稅原則。

(2)亞洲鄰近國家中,韓國自2015年7月1日起對國外銷售業者銷售電子勞務予韓國境內買受人(含B2B及B2C交易),規定國外銷售業者應辦理簡易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日本自2015年10月1日起對國外銷售業者銷售電子勞務予日本境內非營業人買受人(B2C交易),規定國外銷售業者應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據日本官網資料顯示,自該國修法至2016年3月30日止,有54家國外銷售業者辦理稅籍登記。另新加坡認為該課稅方式尚有許多要件待檢視,未必確能降低稽徵成本及掌握稅源,仍需審慎研議,目前尚未採行OECD建議。

3.綜上,為兼顧租稅公平及稅務行政簡便並掌握稅源,擬研議OECD建議之可行性,將課稅主體由買受人移轉至銷售業者,規定國外銷售業者在臺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惟亞洲鄰近國家對跨國網路業者應否辦理登記做法尚不一致,如參照OECD建議修改現行法令,是否衝擊外國電子商務產業投資臺灣意願,影響經濟發展,均需納入考量。所得稅部分,目前國際間對於網路跨境交易如何課徵所得稅尚無一致共識,世界主要國家均沿用原有所得稅法及相關課徵規定,並未對網路交易修正所得稅法或制定專法課徵所得稅,OECD行動計畫報告亦指出,有關所得稅建議方案尚需大量修訂目前國際課稅標準及進一步實證分析,宜視其他BEPS行動計畫實施情形再行研議。本部將持續關注國際動向及各國執行情形,適時檢討修正相關稅法規定。

貳、查核面

一、鑑於電子商務日益盛行,網路交易衍生租稅漏洞等課稅議題為各界關切,本部102年4月29日成立「網路交易課稅專案小組」,積極蒐集金流、物流及資訊流等網路交易課稅資料進行查核。

(一)進口貨物查緝部分:102年5月至105年3月快遞貨物及郵包增估補稅件數約53萬件,補稅金額約7.4億元。

(二)內地稅部分:各地區國稅局102年7月至105年3月查核家數約6千家,補徵營業稅約3.8億元,罰鍰金額約3億元。

二、為瞭解網路交易情形,釐正現行營業人稅籍與銷售方式,本部賦稅署於103年11月14日核定「財政部各地區國稅局健全網路交易營業人稅籍管理作業計畫」,請各地區國稅局進行稅籍清查。103年11月至105年3月清查約88萬家,網路銷售額估計約3千億元。

三、為落實查核電子商務申報納稅情形,本部105年維護租稅公平重點工作計畫,將「網路交易查核作業」項目列為重點工作計畫之一,藉以加強查核網路交易營業人是否依規定報繳稅捐。

參、創新面─建構「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制度」

為提升我國電子商務產業競爭力,並因應全球電商迅速發展,本部蒐集分析世界關務組織各會員國及中國大陸海關之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管理發展現況,並依行政院「電子商務產業發展指導小組」指示,研提以正面開放為主,負面管制為輔之規劃報告。

現行關務法規就「跨境電子商務平台業者」、「跨境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業者」及「電商業者」等報關前交易階段之相關業者,並無相關監管法規,未來朝訂定電子商務貨物通關管理規定,並於「郵包貨物」及「快遞貨物」兩種跨境零售商品通關管道,以「源頭管理」、「簡易優惠通關」、「清單核放;彙總申報」及「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等四大核心理念,建構我國「跨境電子商務貨物通關制度」。

一、四大核心理念:

(一)源頭管理

若「跨境電子商務貨物」之通關得透過跨境電子交易平台獲得確認,即可確保交易內容及價格真實性,「偷漏稅費」及「逃避簽審」等問題將可獲得絕大部分之解決。

(二)簡易優惠通關

若得以「源頭管理」,海關得於實體貨物清關時,採完全無紙化通關,並給予較現行「快遞貨物」更加便利及優惠之通關措施,降低跨境電子商務貨物物流通關成本。

(三)清單核放;彙總申報

電商企業於「跨境電子交易平台」銷售之眾多零售訂單商品,得先以清單核放方式通關放行,事後再依海關規定,定期彙總成正式報單,簡化通關程序,亦可解決跨境零售商品以往以「快遞」或「郵包」形式通關遭遇出口「退稅」及「結匯」之通關問題。

(四)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

具有訊息整合、共享、交換、保存等服務功能,可串連跨境電子商務貨物交易之「交易訂單訊息」、「支付憑證訊息」及「物流運單訊息」,自動整合形成海關所需之報關單訊息並向海關完成申報,降低報關成本,及去除國際貿易專業門檻,使本土微型及中小型企業者得透過電子商務平台專注行銷。

二、建置「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效益:

(一)確保稅課、落實邊境管制。

(二)減輕「快遞」通關現場人力負擔。

(三)解決電子商務貨物進出口統計問題。

(四)產業經濟面效益:提供微型及中小企業、物流承攬業者通關便利,支援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及經營行銷。

三、分階段執行策略工作項目:

本部將以「整體規劃、同步推動、分段實施」原則,以三階段整備工作,完成相關通關作業、資訊系統及法規修正程序:

(一)第一階段

建立保稅型態電子商務貨物通關管理制度:國外貨物先整批進儲自由貿易港區事業或物流中心,俟接獲消費者訂單後再分批運往課稅區或復出口,使臺灣成為電子商務貨物之發貨中心。

(二)第二階段

建立國內電子商務貨物通關管理制度:海關自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取得交易資料後,即可對跨境貨物採取優惠通關措施,促進我國電子商務發展。

(三)第三階段

建立電子商務貨物國際關務合作機制:為取得在國外電子商務通關服務平台之交易資料,將透過與外國海關合作,進行資料跨境交換。

綜上,掌握國際趨勢適時檢視現行稅制合理性,精進課稅技術加強查核以防杜逃漏稅捐,為本部重點工作。為國家財政健全,本部將賡續辦理相關業務以落實租稅正義。

以上說明,敬請各位委員指教。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報告。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承蒙 貴委員會邀請本部列席,並就「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推動情形」進行報告,本人深感榮幸!以下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不吝賜教。

一、行政院通過電子商務發展推動措施,全力打造臺灣成為網路公司樞紐

電子商務是未來經濟發展主流,為打造臺灣成為網路公司樞紐,行政院通過「電子商務發展推動策略」,從基礎環境面、產業電商化、電商國際化等三大面向來推動,以促進臺灣電子商務發展,提升產業國際競爭力。

二、健全國內電子商務基礎環境

行政院指派蔡玉玲政務委員會同15個部會副首長,建立跨部會協調機制,就法規調適、資訊流、金流、物流、人才、資金及示範應用等重要議題進行協商,並提出具體推動措施。例如在法規調適方面,參考國際發展趨勢,針對「共享經濟」新興商業模式,提出整體法規政策方向,並滾動式檢討放寬網路販售品項;在金流方面,開放跨境實體交易支付服務、擴建數位化金融支付共用平台,並持續協助業者導入電子發票;另外,本部也正規劃整合交通部、農委會及金管會,推動寶島通服務APP,結合觀光資訊、購物優惠、電子商務、交易金流等,行銷臺灣精品、特產及友善服務,讓來臺觀光客除可享用相關優惠外,離境後也可持續關注臺灣相關旅遊及購物資訊。

三、推動產業電商化

行政院已擇定農業電商、網路零售、數位出版、網路金融、線上遊戲、數位學習、線上影視音及新媒體、線上旅遊等八大重點領域,擬定多項推動措施,來落實產業電商化,目標將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由103年新臺幣5,881億元,於109年倍增至兆元產業,以及網路零售跨境交易額,由103年180億元,於109年躍升為450億元。

四、推動電商國際化(意即推動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有關電商國際化的推動策略方面,分為「運用電子商務促進實體商品海外拓銷」及「運用電子商務促進數位商品海外拓銷」等兩大主軸。

在「運用電子商務促進實體商品海外拓銷」方面,包含以下五項推動策略:

(一)積極強化臺灣經貿網及在地語系行銷專區,聯手臺灣重要B2B電商平台,鼓勵買主透過網路平台搜尋台灣廠商產品;

(二)扶植國內農業掌握目標市場脈動,利用當地跨國電子商務平臺,拓展國際B2B市場;

(三)協助我國網購業者海外自建當地語言電商平臺,帶動整體跨境電子商務產業鏈;

(四)促成與海外平臺合作對接,於海外平臺開立品牌旗艦店,帶動臺灣特色網路商店上架銷售;

(五)倘有產業合作障礙議題,則可透過雙邊產業或貿易合作機制協處。

在「運用電子商務促進數位商品海外拓銷」方面,又分為數位學習及數位遊戲兩大部分:

(一)數位學習:將與在地聯盟共同發展,共拓海外教育體系,推動個人化創新學習商業模式,以網實整合(O2O)或電商模式,協助產業以整合方案輸出國際。

(二)數位遊戲:本部將透過創新研發補助機制,提升國產遊戲的技術研發實力,輔導國內業者自製開發國際級產品,並協助原創商品/智慧財產(IP)參與國際競賽活動,提升我國線上遊戲產品在海外市場之知名度。

五、結語

由於網路服務具有跨界、跨業及跨領域的特性,面對電子商務發展情勢日新月異,本部將在行政院的整合及指導下,與各部會密切合作,持續推動電子商務產業發展。

以上報告,敬請

指教,並祝

各位委員身體健康,萬事如意。謝謝!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報告。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今天 大院第9屆第1會期 貴委員會第11次全體委員會議,承 貴委員會邀請就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下稱特補基金)預算部分凍結項目,向各位委員提出專案報告。謹報告如下:

一、案由

大院於104年12月15日第8屆第8會期第13次會議審議105年度特補基金預算案作成審查決議略以:「特補基金105年度預算案編列業務推廣費及廣告費各為340萬元及15萬5,000元,合計355萬5,000元,係為支應透過媒體或舉辦活動宣導強制險相關制度等。惟查,特別補償基金100至103年度各年度有關投保強制險宣導廣告之刊登媒體均屬小眾媒體,不易發揮宣導效果,且各年度平均預算執行率未及六成,凍結該經費十分之一,並向 大院委員會提出活動宣導改善報告後始得動支。」

二、凍結項目辦理情形

為使社會大眾對強制汽車責任保險(下稱本保險)能有普遍的認知,減少理賠障礙,俾順利推動與落實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下稱本法)之立法意旨,目前由中華民國產物保險商業同業公會及特補基金負責執行本保險政令教育宣導工作。

有關特補基金業務宣導及編列廣告費之辦理情形謹說明如下:

(一)特補基金教育宣導主要著重於維護車禍受害人之權益,歷年來教育宣導的對象包含:警察機關、法院及縣市鄉鎮(區)公所調解委員會、學校學生與教職員工、一般民眾及配合主管機關政策辦理公益宣導、社福及相關團體志工及偏遠地區之原住民族。

(二)特補基金之宣導方式:宣導說明會、參與戶外大型宣導活動、印製宣導文宣、電話及網站宣導、警察廣播電臺宣導及社群媒體。

(三)特補基金辦理各項宣導業務時,係秉持撙節費用之原則,同時配合各單位舉辦相關宣導活動之時程,由特補基金派員前往宣導,俾減少場租、便當、茶點及其他雜費等各項費用支出,期以最少花費達到最高宣導效益。

(四)教育宣導成效:

1.近5年之宣導對象滿意度平均達9成4以上,有助於車禍受害人知悉本保險之補償制度,迅速獲得基本保障。

2.特補基金自97年起至104年均獲得法務部頒發「協辦直轄市及各縣市政府調解業務研習會」著有績效之感謝狀,成為國內重要且堅強的社會安全網的後盾之一。

(五)廣告費編列用途

特補基金業務費項下編列之廣告費預算,其目的係為因應辦理求償業務時,如賠償義務人戶籍遷移不明時之公示送達、或法院強制執行拍賣公告…等之刊登報紙之費用,其登報之次數及金額之多寡視業務實際情況而定。

(六)未來工作重點:

特補基金除繼續加強補償作業處理效率及提升服務品質,並積極協助請求權人,維護交通事故受害人權益,以達成特補基金為使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均能依本法規定獲得基本保障之設立目的。並將持續朝下列方向努力:

1.爭取少數尚未配合辦理宣導之縣(市)警察機關以及法律扶助基金會、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相關分會予以協助宣導。

2.結合周邊單位共同舉辦宣導活動提升宣導效益。

3.宣導預算之編列,除秉持「撙節費用之原則」外,並切實依照年度計畫編列預算,以提升執行率。

三、預算凍結影響

特補基金編列「業務推廣費」及「廣告費」預算,係為宣導本保險及辦理相關債權之求償事宜等,俾利汽車交通事故之受害人能迅速獲得基本保障,及健全本保險制度,實有其必要性及功能性,倘特補基金該項經費遭 大院凍結十分之一,將不利於本保險之推動。

四、結語

以上報告,敬請各位委員予以支持,同意動支特補基金2項預算凍結案,以利各項業務推動,謝謝!

主席:現在開始進行詢答,每位委員詢答時間為8分鐘,得延長2分鐘;上午10時截止登記。

首先請曾委員銘宗質詢。

曾委員銘宗: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雖然主委將於520卸任,不過,您在就任3個月又19天的這段期間積極任事,召集各業者舉行座談會,聽取各界意見,同時也做了很多有利於整個產業發展的事情,比如說從特別盈餘公積中提撥0.5%到1%,以因應金融數位化可能對員工造成的衝擊;此外,本席也在報章上看到你們在研議讓金融業的R&D可以適用投資抵減,配合財政部讓金融業適用投資抵減等等。雖然主委的任期不長,不過,對於主委這段時間的積極任事,本席要表達高度肯定之意,也感謝主委對台灣金融界所做的貢獻。

有關特補基金預算解凍乙案,本席沒有意見,而且非常支持。本席在此要提出另外一個問題,即金融業能為身心障礙朋友做出什麼貢獻?其實本席要承認,我在金管會主委任內兩年半的時間,到後期才有想到這個問題,後來沒有做,所以在此向主委討教這個議題。

到104年底,國內身心障礙朋友的人數達到114萬人,包括視覺、聽覺、肢體障礙等等,政府給予身心障礙朋友的福利其實相當周全,包括中低收入生活補助、托育補助及居家照顧等等。經本席檢視發現,金融業對於身心障礙朋友似乎沒有給予特別的協助,我要提出的是,連NCC都協助電信產業給予身障朋友在電信方面的優惠服務,名稱為喘息服務,所以連電信方面都對身障朋友給予相關的補助。有鑑於此,本席不禁想到,金管會或是金融業在目前獲利相當不錯的情況之下,除了目前的社會福利補助以外,我們到底能夠做什麼?剛才本席提到NCC在電信方面已經協調抵免或是贈送相關的優惠。

國內ATM總台數是2萬7,347台,真正無障礙自動櫃員機能夠供坐輪椅或視障朋友使用的是1萬8,898台,比例占69%。本席過去長期在金融業服務,我會特別去觀察ATM的使用情況,我發現身障朋友為了節省一點點跨行手續費,他們即使行動不方便,也會特地去找自己所持有提款卡銀行的自動櫃員機提領,其實跨行手續費不多,大概只有15元。

就自動櫃員機的使用情況,自行ATM提款是免手續費,跨行則需要付15元手續費,包括網路銀行、網路ATM大概是15元。因此,本席建請金管會協調金融業做兩件事情,第一是增設適合身心障礙朋友使用的自動櫃員機,但是這個成本非常高,而且有些很難達到目的。第二,如果能夠讓身障朋友跨行提款免除手續費,包括自動櫃員機和網路銀行ATM,可以免除身障朋友為了省手續費而跨過馬路到更遠的地方去找自己銀行的自動櫃員機領錢,不知王主委看法為何?就本席的理解,每一個存款戶,尤其是薪資轉帳戶,本來就會給5到7次跨行免手續費,我評估銀行所減少的費用並不是太高,主委對此有何看法?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首先,感謝曾委員對金管會的鼓勵,本人在這段時間所做的事情,主要是同仁非常優秀和認真配合,才可以很快的處理很多事情。有關委員所提增加供殘障人士使用的無障礙自動櫃員機以及免除ATM手續費一事,就觀念上而言,我非常認同委員的看法,對身障朋友免除手續費這個部分,我們回去會積極研議,包括如何identify該名殘障人士,以及晶片卡上必須要能夠辨認,或是在實務上如何協助才能讓跨行可以更順暢的處理,我們會請銀行局跟業者召開會議進行討論,如果可以很快執行的話,我們就可以做。

曾委員銘宗:基本上,主委是贊成這個政策方向?

王主任委員儷玲:是。

曾委員銘宗:局長也應該沒有問題才對。我希望主委在520離職前把這件事情完成,過去金融業對身障朋友並沒有特別優惠,我後來發現連電信業都有,希望主委在520卸任前能夠讓這個事情實現。

王主任委員儷玲:還是要等銀行局召開會議之後,我們再行處理。

曾委員銘宗:好的,我知道主委對業務非常嫻熟,有關如何identify身障朋友,可能要用註記或是申請的方式,我認為在政策上可以先行宣布,在執行上要有配套,而且要逐步做到,我非常贊成這個事情,也感謝主委的支持。

其次是有關生技產業的部分,為配合浩鼎事件,我知道金管會也召開相關會議,請主委說明初步要做哪些調整。

王主任委員儷玲:昨天我們召開座談會,針對訂定一些強化監理政策,包括上市櫃條件,以及券商在輔導期間是否可以就個案做更強化的宣導或控管;另外是對消費者的保護、投資人的交易,尤其是解盲或是相關說明如何強化部分,與會學者提出很多的建議。我們初步是針對不影響整個產業發展,與會學者專家認為,台灣在生技尤其是科技這個產業能夠協助資本市場和協助創業,這部分在亞洲非常具有特色,而且我們可能成為亞洲最能夠吸引資金在台灣創設或是上市上櫃,所以我們希望這個部分不影響產業發展。我們初步會針對大股東或是經營團隊強制股票集保的時間跟範圍做進一步討論,另外一個重點是強化監理和對消費者、投資人進行教育和宣導的部分,包括對每一次重要事件的說明會讓專家學者充分表達意見,包括在網站上表達。

曾委員銘宗:謝謝主委,希望證期局和櫃買(OTC)儘快在520之前把已經決定的事情完成,讓金融管理對浩鼎事件做好相關的補救,也期望主委在離職前能夠有非常好的ending。謝謝。

王主任委員儷玲:謝謝委員。

主席:請吳委員秉叡質詢。

吳委員秉叡: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今日的議題是跨境電子商務相關事宜,部長剛才提到很多跨境的部分,本席想就制度上做一些比較。現在臺灣對於3,000元以下跨境的商品免稅,對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是。

吳委員秉叡:屬於臺灣境內的電子商務則沒有免稅的規定,對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

吳委員秉叡:這樣會不會產生臺灣公司為了獲得這種免稅優惠,而到外國假裝為跨境電商的問題,就像以前有些人到外國避稅一樣?

張部長盛和:實體貨物的部分不容易,因為它們在國內銷售。

吳委員秉叡:我指的是跨境電商的電子商務交易部分。

張部長盛和:關於國內的廠商會不會到國外變跨境電商的問題,如果是實體貨物的交易應該不會。

吳委員秉叡:這些不是只有實體貨物,還有像影視、音樂、GAME、電影或教學等等非實體的部分,臺灣原本應該讓本身的產業更發達,但這個制度可能使國內的電商得不到便利,反而卻扶植了跨境電商。

請問日本及韓國也有跨境電商3,000元以下額度免稅的規定嗎?

張部長盛和:有,國際上都有這樣的規定,我們蒐集了24個國家的資料,這24個國家平均的免稅門檻是新台幣5,736元,我們的規定則是3,000元。

吳委員秉叡:中國本來也有這個規定,但現在取消了,無論金額多少都要課稅,部長知道這個消息嗎?

張部長盛和:中國原本的規定很低,是1,428元。

吳委員秉叡:現在沒有了。如果跨境電商的免稅額度是互惠的,應該要有一個基本的條件,就是要先讓國內的電商在臺灣立足,之後才有辦法跨境。舉例來說,有關第三方支付的法律已通過一年,但到目前為止臺灣沒有一家業者能夠營業。對於外國到臺灣做生意的部分,你們給了很多方便,這當然是好的,我也反對各種關稅與非關稅的壁壘,但是你們對於臺灣本身商業的發展卻不夠重視,你們應該要先把自己的產業扶植好,先顧本之後,更進一步讓它們可以出外。要把臺灣的商品賣到世界,必須先讓臺灣的跨境電商在臺灣立足,之後把商品銷往外國才會比較方便。

張部長盛和:委員所講的觀念沒錯,但是跨境牽涉到邊境管制的問題,如果取消免稅門檻,每一項貨物海關都要檢查,通關速度會變慢,會涉及效率及安全的問題。

吳委員秉叡:這樣當然會有稽徵成本及其他的影響,但是經濟部的報告提到,希望民國109年的電子商務是1兆元,現在則是5,000億、6,000億元。

張部長盛和:根據我們的統計是3,000億。

吳委員秉叡:你剛才給我的資料是你們查到漏稅的部分,請問在這3,000億的電子商務中,你們課了多少營業稅呢?

張部長盛和:3,000億中約有99%都有使用統一發票,所以他們無法逃漏營業稅,只有1%免用發票。

吳委員秉叡:會開統一發票的是臺灣賣出去的部分,外國賣進來的商品有統一發票嗎?沒有吧!

張部長盛和:我們講的是國內的。

吳委員秉叡:跨境電商也沒有統一發票吧!舉例來說,中國現在很流行光棍節,淘寶網表示,光是光棍節當天他們就賣了幾億的商品到臺灣,關於這部分你們有課到稅嗎?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就是跨境邊境的查察,我們查到53萬餘件,補稅七億多元。

吳委員秉叡:你們有沒有統計過從外國賣到臺灣的商品總共有多少?如果他們賣了這麼多商品,但你們查察及罰款後,總共才課到七億多元,雖然你們的報告很漂亮,但我認為你們只看到冰山一角,因為被查到的部分不可能很多。另外,日本及韓國對於跨境電商的交易都採登記制,臺灣卻不採用,你們以新加坡為例,說還沒有完全採用,但日韓在這方面走在前端,韓國採取登記制之後稅收增加很多,若是倒過來由購買方支付交易稅,會去申報的人很少,而且更不可能主動申報。

張部長盛和:目前在我國登記的電商有十幾家,但我們還沒有立法要求一定要在我國登記。

吳委員秉叡:你們是主政機關,應該要立法,並且說服立法院,我們會給予支持。在你的任內為了國家財政健全方案你提了很多增加稅率的政策,本院也已給予支持,但換個想法,若是你們不增加稅率,擴大稅基可能是另外一條路,而且可以讓國人不要有那麼大的繳稅壓力。我相信無論哪個黨派都贊成只要逃漏稅就應該補繳,不能讓稅基流失,如果你們只是提高稅率,卻不處理稅基的部分,會讓我覺得很可惜,是唯一不足之處。

如果你認為日韓這個走在前面的制度有其道理,你們可以研議制度,讓我們趕上他們的速度。財政部與賦稅屬應該要有一個觀念,你們不能總是只挑選容易掌握的部分課徵稅收,雜誌經常報導,雖然你們一再強調臺灣的稅率沒有比其他國家高,但是臺灣的授薪階級都覺得壓力沈重,因為這些授薪階級被掌握到的課稅資料都跑不掉,然而臺灣卻相對有很多可以核減稅款、免稅的管道,讓其他非受薪階級的人可以利用這些迂迴的管道避稅,使得稅基集中於這些容易被掌握稅籍資料的人身上。這些人跑不掉,其他的人跑光了。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委員的看法很正確,但關於要不要立法要求國外的電商到臺灣設立營業登記的問題,新加坡的評估較為審慎,目前還沒採行OECD的建議,我們亦在評估是否會影響電商的發展及經濟的產業。

吳委員秉叡:會影響的是外國跨境到臺灣的部分。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吳委員秉叡:但臺灣業者最詬病的部分是它們在臺灣不好生存,像第三方支付講了那麼久,結果業者有辦法生存嗎?其實你們可以從金流業掌握第三方支付的錢到底支付到哪裡,若是能配合課稅,對於稅捐稽徵將有很大的幫助,你們應該想辦法解決這些問題,雖然我們贊成讓跨境的電商好做生意,但應該讓臺灣的電商更好做生意,而不是讓臺灣電商不好做生意,當市場被跨境電商佔據之後,你們更不可能再回頭扶植臺灣的業者。

現在很多媒體報導,中國的支付平台已進入夜市,他們用手機就可以在夜市付款,因為臺灣沒有關於這部分的法令,所以管不到,你們把國內第三方支付的業務管得很緊,卻幾乎不管跨境第三方支付的部分,結果就是你們無法掌握這些金流的方向。這些夜市的攤販沒有使用統一發票,你們何不換一個想法,為了擴大使用統一發票的範圍,可以給那些營業金額較低、商業範圍較小的商家一些獎勵,因為那些營業額較低的商家也有壓力,如果政府要他們使用統一發票,他們就開始找民意代表陳情,我們也很痛苦。所以我鼓勵你們做,但更重要的是,你們應該要給臺灣本身的電商更大的優惠,你們給外國跨境的電商3,000元的免稅額度,卻沒有給臺灣自己的電商免稅,這樣臺灣的商業要如何與別人競爭呢?

張部長盛和:關於電商的發展,行政院有成立一個小組,委員也可以從報告中看出財政部對於課稅的部分非常積極,我們從103年就陸續開始進行,對於是否要求外國電商來臺灣設立營業登記的部分,在報告的第4頁也有提到,我們會持續關注。

吳委員秉叡:對於跨境電商有免稅,臺灣境內電商卻沒有的部分,你們要如何讓臺灣業者得到不比跨境業者差的照顧及優惠呢?

張部長盛和:這是兩個議題,如果不給予跨境電商免稅的話,變成每一項貨物都要檢查,然而國內的業者不免稅也不用檢查,所以這是與通關速度及海關抽查比例相關的問題。

吳委員秉叡:這是部長站在稅捐稽徵角度的看法,但是你也應該站在業者從事商業行為的角度思考,他們希望獲得好的營業環境,其實很多業者認為只要有賺到錢,繳稅沒關係,但是你們要先提供好的商業環境,如果你們讓跨境電商很便利,但臺灣本身的電商卻不方便,會使得臺灣的電商無法生存,最後只剩下外國的跨境電商。

張部長盛和:跨境電商與國內實體交易的部分是否要一致給予3,000元的免稅,將牽涉到國內實物的交易是否也要比照的問題,如此會變成買東西也要有3,000元的免稅,問題會一直綿延不斷。

吳委員秉叡:我剛才有提到,現在中國跨境的部分也沒有免稅,這部分你們是否應一併整體考慮?

張部長盛和:這是新發展的業務,我們會審慎研究。

吳委員秉叡:謝謝。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盧委員秀燕質詢。

盧委員秀燕: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最近Apple Pay要申請登臺落地,財政部書面報告第2頁營業稅的部分中提到,要求非居住供應商於消費地國辦理營業登記,Apple Pay就是非居住供應商,換句話說是你們要求他們來登記,然後你們可以課稅,既然Apple Pay已經要求登臺落地登記,希望執行業務,請問張部長,你們的態度為何?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金融的部分是由金管會管理,但如果他們要求在臺灣設立營業登記,我們當然歡迎。

盧委員秀燕:央行上禮拜提出個資保護不易、不利臺灣產業發展及臺灣產業效率較高等五大理由,不歡迎Apple Pay登臺,據說金管會亦跟進,我今天看到一則新聞指出,央行提出五大反對理由,金管會更進一步提出七大反對理由,請問王主委,金管會的態度為何?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央行上次在聯繫會議並不是反對,而是提出他們的顧慮及提醒金管會處理這件事情時應考慮的面向,報導的部分可能是過度解讀了,而且我們也沒有反對,我們想瞭解實務的作法,包括業者及國際的想法,所以銀行局已經開過2次會議,我們關心的重點在於資訊的部分,對於送出的個資是否會有疑慮的部分是非常重要的問題,還有我們也需要進一步釐清,在處理的過程中,是否需要更強化金融監理的部分。我們希望能跟上國際化及整個Fintech的發展,所以花了很多時間釐清,是否有相關的配套措施後即可達成我們要的面向。因此,我們開完會後會到行政院協調相關跨部會的問題,希望我們提出這些問題後,由行政院統籌及協商,之後再拍版定案。

盧委員秀燕:今天兩位首長在場,張部長說:表示歡迎;金管會王主委說:不反對,但是有疑慮,還要上報行政院才能核准。一般而言,這種情況是在部會核准即可,可是這件事情你們要上報到行政院,請問在520之前來得及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這要看行政院會議討論的狀況,如果跨部會的協商能有一致的結論就應該來得及,但這部分要等開會之後才能知道。

盧委員秀燕:你們是否有以拖待變的策略,譬如故意慢慢核准,讓國內的支付業者可以先行上路,請問你們有這種策略上的考量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絕對沒有這種事情,其實我們花很多時間釐清要如何處理相關的配套。

盧委員秀燕:你們有把握可以在520之前確定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我沒有把握。

盧委員秀燕:接著,曾前主委也就是現在國民黨不分區的委員,他在擔任金管會主委時提出大陸散戶可以買台股的政策,大家簡稱為「中國大媽買台股」,當時預定於今年1月底開放,但現在已經4月底了,眼看520即將來到,我之前也曾詢問王主委這個問題,你回答正在進行中,只是因為有些狀況而有所耽誤,為什麼當時說1月底要開放中國大媽、大陸散戶買台股,卻到現在還遲遲無法決定,是被什麼事情所耽誤呢?據說由於政策考量,所以你們將此案報到行政院,但是行政院尚未核准,而且也不準備核准,請問情況是如此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其實這個案子當初已在行政院討論過,也希望可以在520之前執行,但因為在程序上相關辦法的修法需要預告,之後還要通過委員會再報行政院,現在所有相關的程序已經走到行政院,要等法案通過,我們也很努力希望能在520之前做到。

盧委員秀燕:因為國內政治情勢的關係,很多人聽到中國就很敏感,聽到中國大媽就更緊張,但是剛才你答詢說你們沒有這方面的考量,所以你的意思是指這個政策可以在520之前上路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因為在行政院討論時我們就已明確說明,這個政策是購買基金,所以不會有持股及大陸人士介入經營權的問題,基本上我們是希望能夠擴大金融市場,吸引更多資金進入臺灣,所以行政院也認為不會有大陸人士介入經營權的疑慮。

盧委員秀燕:對於這2個政策,你今天的回答非常明確,現在進度都在你們和行政院之間,第一,Apple Pay在520之前應該來不及確定,第二,中國大媽、大陸散戶買台股在520之前應該有機會實施。

其次,我長期一直追蹤,為什麼報稅時只能使用IE瀏覽器,上禮拜我也在此質詢這個問題,你們的同仁回答是因為內政部的自然人憑證只限制使用IE瀏覽器的關係,所以你們也只能使用IE瀏覽器,但是當新聞報導我質詢的內容後,內政部馬上發新聞稿打臉你們,內政部4月21日的澄清稿指出,自然人憑證從100年開始已開發完成跨平台的設計與服務,可使用Windows、Linux及Mac這三種應用程式介面(API),而在瀏覽器方面,除了IE之外,也可以使用Chrome及Firefox(火狐),可是今年所有民眾收到的稅務通知單上面寫:使用Windows作業系統者,限用IE瀏覽器下載。你們之前把限用IE的部分推給內政部,內政部在4月21日立即發澄清稿打臉財政部,說這個平台全部是通的,是你們自己內部的電腦業務沒做好。對此你們要作何答復?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是否請蘇主任來答復?

主席:請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蘇主任

蘇主任俊榮:主席、各位委員。謝謝委員給我們這個機會釐清,上一年我們在申報103年度所得稅時,使用Mac者總共9,360位,占整個作業系統的0.26%;Linux則只有64人使用:使用ios者,總共4,870位;透過Android的平台者有784位,占0.02%。這幾個部分合計0.41%。不過,這幾個系統在使用上有一個問題……

盧委員秀燕:第一,我現在問你的是IE瀏覽器,你現在講的是API。第二,因為你們發給民眾的稅單上是這麼寫著,民眾當然就被誤導成只能用IE,所以,大家看了之後就趕快去下載,或是借你們的機器來使用。第一,我問的是瀏覽器問題。第二,你剛才沒有回答我為什麼不能用Chrome、Firefox。

蘇主任俊榮:現在的關鍵點在於,如果你使用的平台是Mac,就不能用IE瀏覽器,Mac搭配的browser,……

盧委員秀燕:如果是用Mac的話,因為Apple綁了自己的瀏覽器,這一點我可以理解,但其他的呢?其他那麼多家呢?在臺灣用Mac的人也不多啊!

蘇主任俊榮:現在有4個平台,4個browser,目前browser使用量最大的是IE,其次分別是Firefox、Chrome。

盧委員秀燕:都可以用,還是像你稅務通知單上寫的只限用IE?

蘇主任俊榮:如果是用Windows平台,就只能使用IE。如果是Mac的平台,無法使用IE。

盧委員秀燕:我們在立法院質詢這件事已經有四、五年了,結果你們不斷地去強調這句話,不去宣導立委反映民眾及內政部所講的都可以用,反而不斷地替Windows在講IE,這是本席上週所質詢的,整個政府是不是被Windows綁架?是否為人作嫁,還特別強調、引導到IE?如果照內政部所講各家瀏覽器都可以用其API,可是,你們在稅務通知單上並沒有告知各家瀏覽器都可以用,反而引導人家說只能用IE!所以,你剛才說用Linux的只有64位,廢話,因為你們叫人家只能用IE,人家當然只會用這個啊!你們的意圖是什麼,為什麼一直強調這個呢?

蘇主任俊榮:我們願意修改通知單上的說明,增加相關瀏覽器及平台。

盧委員秀燕:所以不是內政部的問題,你們可以修改囉?所以,過去四、五年來,你們都在呼攏立法委員?

蘇主任俊榮:這是說明的問題,這部分我們可以來修改。

盧委員秀燕:部長,所以本席很擔心你們要做的跨境電子商務,因為所有政府高層都不懂電腦,在此情況下,就任由下面的同仁去掌控。本席連續兩週追蹤這個議題,你自己在現場也都有聽到,前面講說是因為內政部的自然人憑證系統,結果內政部發澄清稿打你們臉之後,你們現在才告訴我可以修改,這樣的話,你們過去四、五年來在幹什麼呢?有沒有問題呢?所以你們要做跨境電子商務的話,如果你們的電腦水準就僅止於此,本席很懷疑你們怎麼有辦法去追蹤、課稅呢?你連續兩週聽到本席質詢這件事,有沒有覺得奇怪、矛盾之處?

張部長盛和:現在看起來是技術問題,蘇主任……

盧委員秀燕:是財政部內部技術性問題吧?

張部長盛和:對。

盧委員秀燕:既然如此,為什麼四、五年下來都不改進呢?

張部長盛和:誠如蘇主任所講的就修正一下。

盧委員秀燕:何時可以修正?

蘇主任俊榮:事實上這些平台、瀏覽器都已經ready,只是在說明上我們只有寫Windows……

盧委員秀燕:既然都可以用,到底可不可以用?

蘇主任俊榮:可以用。

盧委員秀燕:那你上週是在騙我囉?或者是呼攏社會大眾?

蘇主任俊榮:沒有,我們上週……

盧委員秀燕:答詢要據實以告,你忽而推給內政部,忽而呼攏財委會及社會大眾,目的在哪裡呢?

蘇主任俊榮:Safari與Firefox在使用時必須再安裝元件,許多民眾因為使用上比較不熟稔及操作上較不方便而少用,事實上這些平台與瀏覽器都已經ready。

盧委員秀燕:所以可以用了?

蘇主任俊榮:可以。

盧委員秀燕:確定可以?不是像你上週講的?所以你現在是打你上禮拜的臉?

蘇主任俊榮:上週我們只是highlight在Windows平台就是要跟IE綁在一起,而Mac跟Safari是bundle在一起的,因此無法用IE,我上週沒有講得很清楚,在此跟委員道歉。

盧委員秀燕:部長,怎麼辦?他不需要跟我道歉,他應該跟社會大眾及財政部道歉才是。整個外界對財政部的電腦作業系統、電子商務系統能力高度存疑,甚至還覺得內有蹊蹺,這是非常不好的,你們自己好好去澄清、說明。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余委員宛如質詢。

余委員宛如: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次長,我看過你們報告的內容,還是先給予肯定,代表你們有心想要做事。但是,看完報告之後,本席有幾點疑問想要就教次長,我們今天在談電子商務的發展與推動,事實上,以沈次長的經歷而言,看過臺灣產業的起起落落,今天電子商務變成弱勢,的確有檢討的必要,而且絕對不只是在關稅上把關就可以解決我們的處境,對不對?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對。

余委員宛如:所以,今天我才會來就教次長,在這份報告裡面,我完全看不到臺灣有關數位內容、電子商務等數位國土的政策高度,請教次長,這份報告裡面提到是從行政院開始帶領整個專案,對不對?

沈次長榮津:是,這是由蔡玉玲政委來帶領。

余委員宛如:第二層級呢?

沈次長榮津:第二層級是一個電子商務發展指導小組,根據電子商務發展綱領來做,經濟部的商業司是擔任幕僚工作。

余委員宛如:那在520交接之後,這樣的一個小組還會不會存在?

沈次長榮津:我們也會一起交接。

余委員宛如:你認為我們臺灣這方面的高度應該到什麼層級?需不需要另立部會?

沈次長榮津:應該還是要拉到院的層級,因為此涉及跨部會的問題。

余委員宛如:是,我相信次長非常瞭解這個困境。

沈次長榮津:因為這裡面牽涉到法規調適及部會之間的協調,牽涉到資訊流、金流、物流、人才、資金等等。

余委員宛如:對,所以我今天看完這份報告時,不禁要講出比較重的話,這個其實是亂槍打鳥,因為我看不出我們國家要發展這個政策的話,第一,高度在哪?目標在哪?策略為何?在數位化的時代,我給次長看一下這個圖,我把這個圖加以簡化,是希望今天我們focus在這裡,其實應該是要更複雜的。我希望次長了解,今天臺灣所有產業的困境不是在技術、產品,而是我們從來不知道真正的市場在哪裡,在知道了市場的部分之後,以這個網路來講是最有利的,為什麼?數位的社群媒體或新的社群商務興起,他們非常了解消費者的需求跟需要,可是臺灣對於社群的商務、社群的媒體、垂直電商的支持何在?

沈次長榮津:這部分我們也是希望利用資訊流,現在所謂的APP Store、Google Play,他們就有一個很大的database,從database去掌握。

余委員宛如:我要提醒一件事情,你滿口Apple、Facebook,臺灣的廠商在哪裡?

另外,在金流、資訊流跟物流部分,臺灣負責金流的應該是那個部會?

沈次長榮津:負責物流的是經濟部,現在商業司在推物流。

余委員宛如:可是上次我聽商業司的報告,沒有聽到有關物流的部分。那金流部分是哪個單位在負責?

沈次長榮津:應該是由金融單位去管的。

余委員宛如:金管會嗎?

沈次長榮津:是。

余委員宛如:資訊流呢?從缺?

沈次長榮津:以現在來說,大概是幾個東西,一個是主計單位,他們有一個統計資料,而電子發票方面大概就是財政部。透過整個大的database,我們去Data Mining出來,客戶服務的強化跟商品精準停銷等等,都可以從這個database……

余委員宛如:這個真的是有點自欺欺人、矇騙國人。資訊流是在講什麼?今天是經濟部在回答問題對不對?

沈次長榮津:好,我再來跟……

余委員宛如:你應該要回答我到底消費者的習慣是什麼、臺灣產品的市場在哪裡,應該是這樣的database才對!

沈次長榮津:早期工業局也準備要去建一個大的database,包括hardware的硬體廠商、content providers這些,去做combine。

余委員宛如:那是在民國幾年的時候?現在做到什麼程度了?

沈次長榮津:兩年前在推,包括operater,把這三者combine起來,但是都有本位主義,很難!

余委員宛如:「本位主義」,次長講出實話了。

沈次長榮津:因為operater是歸在交通部。

余委員宛如:我相信次長腦袋裡一定有大數據的概念,對不對?

沈次長榮津:對。

余委員宛如:事實上臺灣大數據的業者非常優異,但在整份報告裡面,最終能夠協助發展電子商務的大數據這一塊是從缺的,相關廠商也沒有得到一些幫助或者受到重視,我覺得這個發展策略藍圖非常有問題,在煙火式的政策措施之後,我們長期的目標到底在哪裡?

沈次長榮津:因為時間關係,我們本來有整個簡報,可能找時間再跟委員做專案報告。

余委員宛如:是。你們提到,我們要成為網路公司的一個樞紐,是什麼樣的樞紐,亞太樞紐還是臺灣樞紐?在網路方面是要大家都進來,還是要臺灣的網路公司走出去?

沈次長榮津:進來跟走出去,兩個都要並重,因為要國際接軌。

余委員宛如:你們在談共享經濟,我現在就問Uber的問題,本席沒有任何立場。你認為Uber是平台業者,還是登記營業的計程車行業?

沈次長榮津:是不是由交通部來回答會比較好?因為……

余委員宛如:不是經濟部主管嗎?

沈次長榮津:不是。

余委員宛如:好。我們再找個時間,請次長跟本席討論這個部分。

沈次長榮津:我再跟委員做一個專案報告。

余委員宛如:因為我真的非常憂心臺灣電子商務的出路。

張部長,首先表示感謝,這次財政部一馬當先,先回應了電商的問題,可是我們剛剛也提到稅務的部分不是萬靈丹,是引鴆止渴,而且有很多漏洞。現在的新制是針對同一地址或同一收件人,30日內超過兩次或半年超過6次的話,取消3,000元以下的免稅規定。以對岸數以百萬計的店家以及臺灣這麼聰明的商家來講,其實他們可以隨便給一個地址,你們根本查不到。面對這樣的漏洞,關稅總局要怎麼樣去把關?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還沒有訂這個以前才真的是大漏洞!3,000元的話大家就化整為零。現在有規定次數了,門檻就高一點,所以這個漏洞就縮小一點了,但不是完全沒有漏洞。

余委員宛如:人力、物力上,是在哪方面有困難?

張部長盛和:海關人力一向都很不足,經費也不夠,沒有加班費,像中正機場24小時營業,但是加班費也不夠。這些都不夠。

余委員宛如:是不是有可能朝向加強資訊的方向,也是一個解決方式?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也透過風險控管、資訊掌握,就是我們要建立這個平台,我們講過,中長期要建立……

余委員宛如:主席,再給我1分鐘。

這個草案要送到立法院審議,在沒有審議之前,有沒有暫行措施來處理這些部分?

張部長盛和:郵包的部分通過了,快遞部分已經送到立法院來了,那個又沒有爭議性,我相信也會很快,快遞部分也會比照郵包的方式。

余委員宛如:就我知道,中國電商是採訂單、物流、支付的三單合一方式來進行抽查,我們有沒有打算要跟進?

張部長盛和:在報告裡面有提到,我們未來就是建置一個電子商務的平台,把所有的資訊都放在裡面。

余委員宛如:另外,數位商品部分,其實現在大家最憂心的就是數位影音、勞務等部分,實體上的部分是可以用課稅的方式稍微來處理,但影音、勞務的部分怎麼辦?怎麼樣讓這些公司來登記?如果他們不登記,財政部該怎麼辦?

張部長盛和:國際上都在傷這個腦筋,我們會掌握國際趨勢,其他國家大概都還沒有一致的作法。

余委員宛如:真的是要加快腳步。

張部長盛和:這是新興業務。

余委員宛如:對。謝謝部長、主席。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黃委員國昌質詢。

黃委員國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有關跨境電子商務在稅方面的問題,我大概拜讀了貴部現在所提出來的一些方案,貴部之前委託一些學者針對這些問題研究的報告,我大概也都拜讀完了。接下來具體請教部長,目前不管是跨境貨品或是勞務的銷售,由於我們的租稅制度不完整,每年的貨品或勞務交易量以及產生的稅損,基本上財政部有沒有什麼樣的估計?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要完整地統計原來的母體,才知道稅損,我們現在只能加強查核。我們談過了,海關部分補稅加罰,補了7億多。內地稅的部分也在加強,件數也很多。

黃委員國昌:中華民國會計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稅制稅務委員會的主任委員林宜賢先生,在你們的財政研究上面發表了一篇文章,他的估計是,目前因為有3,000元的門檻,設定低課稅門檻所造成地下金流的嚴重漏洞,估計一年高達數百億元,造成我們進口稅捐、相關稅損至少有數十億元之短少。針對他這樣子的估計,你認為合不合理?

張部長盛和:當然這是他的估計,我們委託他研究,也予以尊重。但是,是不是確實這樣,我們也不太清楚。

黃委員國昌:但你們既然委託研究,花了這個錢……

張部長盛和:我們自己內部是有調查,像國內的稅籍清查,大概3,000多億,銷售額……

黃委員國昌:所造成的稅損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因為有99%都是使用統一發票,那一部分應該是沒有稅損,他講的稅損應該是跨境的勞務……

黃委員國昌:對,我現在講的就是跨境的電子商務。

張部長盛和:那一部分,老實講,我們掌握的比較少。

黃委員國昌:因為對於現狀的掌握,直接就會影響到接下來的規範方式,以及是不是可以處理目前實務上的問題。將你們今天所提出來的報告,與之前你們所委託的研究報告所提出來的建議相較,本席發現他們所提出的建議絕大多數你們都沒有採納,大概都還要從長計議。具體來講,報告第4頁提及在中長期措施當中,現行對於國際電子商務銷售勞務課徵營業稅的方式有兩種,一種是逆向課稅,另外一種是由國外銷售業者於消費地辦理營業登記及報繳營業稅,我國現行採逆向課稅制度,由購買國外勞務的國內買受人自行繳納營業稅,尚符合國際作法及消費地課稅原則。看完這段文字之後,本席比較無法理解的是,就OECD針對E Commerce的稅制規範與接下來的Base Erosion and Profit Shifting Action Plan而言,財政部所採取的觀點似乎和國際上大家認為比較好的規範方式有一點不太一樣。因為你們在前面的報告當中也有引述,所以我知道有這份報告的存在,雖然你們認為我們現在所採行的方式符合國際標準,但是我看這份報告明明就寫著:「由消費者自我評估,已經被證明為沒有效率,而且在實際上非常有可能沒有消費稅會實際被消費者付了。」這就是你們所講的那種方式,在OECD的報告當中已經作出評估,第一是沒有效率,第二是根本課不到稅。OECD所建議的方式是什麼?他們認為應該要求境外提供者在消費地進行稅籍登記,也就是說,並不是從買家來規範,而是從賣家那邊作規範,這樣課稅的效率才會真的比較好,同時也可以填補現在稅法上的漏洞。就跨境電子商務而言,不管是貨物銷售或是勞務銷售,以德國法律而言,他們也是按照歐盟目前所採取的規範,也就是說,不管是商品要賣進來或是勞務要賣進來,如果是到了起徵水準以上的transaction,那麼所有交易都必須在德國境內進行稅務登記,甚至要有稅務代理人,因此每一批東西銷售的時候,都可以直接把應該要繳的營業稅外加上去,最後由稅務代理人把錢全部繳到稅務機關去。

關於這些國外認為針對跨境電子商務比較好的稅徵方法,其實在你們所委託的研究報告當中大概也都提出了相同方向的建議,但是我在財政部的書面報告當中,卻看到你們認為這還是中長期措施,還要慢慢研議。請問如果現在開始做的話,實際上的困難可能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其實我們只是看到亞洲國家有不一致的做法,韓國、日本有做,新加坡則認為要審慎評估。新加坡也是這方面很發達的國家,就我們國家的電子商務而言,其實這是兩難,如果限制得嚴,就怕電子商務的發展受到影響,所以我想……

黃委員國昌:這並不是限制嚴不嚴的問題,對於他們所在進行的transaction,我們根本沒有做什麼限制或禁止,我們只是希望境外貨物與勞務的提供廠商與國內貨物與勞務的提供廠商,彼此之間能夠形成公平競爭,要不然如果全部都設籍在境外就可以減免相關賦稅的話,這對國內廠商而言,顯然是一項不公平的競爭。如果這樣的結構繼續維持下去的話,可能會造成的誘因是目前在國內誠實繳稅的廠商都跑到境外去設廠。為什麼他們要傻傻的待在臺灣,然後看別人進行幾萬筆的交易統統都不用繳稅?為什麼只因為他們在境內,所以就要繳稅?這和促進電子商務的發展一點關係都沒有,這完全是從國內外廠商彼此之間競爭公平性的觀點來看的。

就現實層面來看,不管是按照日、韓的做法,或是依據歐盟相關國家的規範以及OECD所給的立法具體建議,其實成本效益的評估都已經非常清楚了,但財政部似乎還非常猶豫,甚至把它列為中長期措施,請問困難到底在哪裡?

張部長盛和:剛剛吳委員也有提出這樣的意見,我們會請賦稅署快速評估,看看要不要做這樣的要求,也就是國外營業人來臺灣設立登記。

黃委員國昌:部長說要快速評估,也就是不會拖太久對嗎?

張部長盛和:是的。

黃委員國昌:最後本席想請教金管會主委,在上次的會議當中,雖然主委請假,但副主委曾答應一件事情,也就是針對銀行銷售衍生性金融商品涉及設立海外紙上公司一條龍服務的問題進行調查,請問現在調查的進度如何?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的檢查局已經去查了,目前檢查局正在分析蒐集的資料,總共好像是查了3家,現在我請檢查局王局長來說明調查的狀況。

主席:請金管會檢查局王局長答復。

王局長儷娟:主席、各位委員。目前我們所查的家數在10家以內,陸陸續續從銀行那邊蒐集到資料,同時也跟客戶那邊在做查證。

黃委員國昌:有沒有查到本席上回在相關資料當中所說一條龍的服務情況?

王局長儷娟:個案有一些這樣的……

黃委員國昌:有出現這樣的狀況嘛!請問金管會打算接下來要怎麼做。

王局長儷娟:我們接下來會做一些適法性的處理,目前我們正在釐清各方面的責任問題。

黃委員國昌:相關調查報告什麼時候可以提出來?我可以直接告訴你們,上次本席質詢完畢之後,我的辦公室接到更多電話,他們都是一條龍服務的受害者,我也可以更具體的告訴你們,甚至還有自然人!雖然你們說複雜性的衍生性金融商品不可以賣給自然人,結果你知道銀行怎麼做嗎?銀行幫自然人去海外設置paper company,他是自然人,而且沒有在做生意,結果銀行幫他設置paper company,然後在海外的OBU就完全符合你們在帳面上的規定,雖然那些報表全部都是假的。他們用這樣的方式迴避金管會對於自然人不能去做複雜性的衍生性金融商品的規範。就這樣的practice而言,我很難相信金管會從頭到尾都不知道,今天因為時間的關係,在此我先預告這個問題,下次我們再見面的時候,我會繼續請教主委。麻煩你們的調查進行到一個段落的時候,也提供給其他委員參考。

王主任委員儷玲:我們會提供,如果委員有相關案例的話,其實現在也可以把它轉到評議中心那邊,我們會協助處理,謝謝。

主席:調查報告做完之後,請趕快送過來,越快越好。

接下來請賴委員士葆質詢。

賴委員士葆: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財政部張部長,對於跨境電子商務,目前財政部的課稅原則很清楚,就是儘量請他們來這裡設公司,這樣可以直接課營業稅,不設的話就以3,000元為上限,還有一年幾次之類的逆向課稅,對不對?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營業稅是這樣。

賴委員士葆:所得稅大概就課不到了?

張部長盛和:所得稅就照現在的所得稅法。

賴委員士葆:但是沒有設公司就課不到!

張部長盛和:沒有固定營業場所、沒有PE的就沒有辦法。

賴委員士葆:所得稅就沒辦法課到嘛!

張部長盛和:是的。

賴委員士葆:根據你這樣預估,一年可以課到多少稅?

張部長盛和:目前我們沒有辦法預估會課到多少稅,……

賴委員士葆:已經課了多少?因為你們從103年就開始統計了。

張部長盛和:補稅……

賴委員士葆:課多少了?現在已經是105年4月了,從103年11月到現在最少經過1年,你們已經課到一些稅了,請問課到多少?

張部長盛和:國內部分的銷售額是3,000億,3,000億的5%大概就是150億的營業稅。

賴委員士葆:有課到嗎?

張部長盛和:有、有、有。

賴委員士葆:有150億這麼多嗎?

張部長盛和:營業稅啊!

賴委員士葆:有150億?

張部長盛和:對,因為它是開立發票的。3,000億的銷售額當中有2,900多億是開立發票的。

賴委員士葆:逆向課稅的呢?

張部長盛和:逆向課稅的部分比較沒有辦法。

賴委員士葆:很少嘛!

張部長盛和:對,那個部分補稅加罰就只有7億多。

賴委員士葆:逆向課稅就是……

張部長盛和:就是進口的啦!

賴委員士葆:150億也是很多耶,你確定嗎?你要確定一下喔!

張部長盛和:對不起,我多講了一個零,是15億。

賴委員士葆:差那麼多!

張部長盛和:5%啦!

賴委員士葆:3,000億的5%是150億沒有錯啊!

張部長盛和:對不起,逆向課稅是15億。

賴委員士葆:逆向課稅是15億,那麼全部有150億嗎?

張部長盛和:我講的那3,000億開立發票的就會有。

賴委員士葆:確定有150億?

張部長盛和:我們清查的銷售額就有2,900多億,……

賴委員士葆:逆向……

張部長盛和:逆向的是15億。

賴委員士葆:你覺得這是不是低估?

張部長盛和:因為有3,000元的門檻,絕大部分都在3,000元以下,所以……

賴委員士葆:可是你們的條件全部加起來也很多啊,一個月2筆要課、一年超過6筆也要課,看起來也很嚴格,結果卻課不到幾塊錢!

張部長盛和:那是加強查核的問題;3,000元以下的比較多。

賴委員士葆:接下來,我有一個問題要請教張部長和金管會王主委,最近股市量這麼低,整個市場都快奄奄一息了。我不在乎價怎麼樣,但是市場就是要有量嘛,沒有量就快要不是市場了,今天是500億,再過來400億、300億,如果哪一天破100億,就不是市場了!先請王主委回答。What's going on?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我們的觀察是外資其實一直在匯入。因為很多財報最近才慢慢出來,顯示今年的景氣應該是下半年會比較好,所以資金應該是為了尋找一個投資的點而在觀望。

賴委員士葆:所以你認為是好事?

王主任委員儷玲:至少它還沒有走,而且持續匯入,所以……

賴委員士葆:還沒有走?可是量才500億,如果走的話,政府……

王主任委員儷玲:所以這個部分我們要持續觀察。

賴委員士葆:部長講一下吧!最近你們沒有幫忙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財政部只有管國安基金,目前是在……

賴委員士葆:財政部可以請幾家公股行庫加減買一點啊!

張部長盛和:那些……

賴委員士葆:加減買進賣出啊!你們沒有做這件事嗎?

張部長盛和:他們本著專業……

賴委員士葆:你們沒有做這件事?

張部長盛和:沒有、沒有。

賴委員士葆:那你對於量這麼少怎麼看?

張部長盛和:我是認為股民可能有存著觀望的心態啦!

賴委員士葆:因為520要到了?

張部長盛和:對,就觀望,他們怕會有一些不確定的因素。

賴委員士葆:主委,你同意這種看法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現在看起來大家是還在考慮,所以沒有真的投入。我們在交接的部分其實也會針對資本市場的強化有一些配套措施,包括稅負的部分,其實都會交接給下一任的金管會主委,我們希望他上任之後可以有更好的措施。

賴委員士葆:你剛剛講了一句話,我相信張部長聽了心裡會跳一下,就是「稅負的部分」,我不好意思講部長的心裡一定會「XXX」啦!

王主任委員儷玲:是全面性的配套。

賴委員士葆:你特別講「稅負」!部長,人家已經開始打你主意了!

張部長盛和:報告委員,請你回憶一下,去年要廢證所稅的時候,各界說證所稅是股市量能不振的元凶,所以要把它抓起來,現在元凶已經被抓起來,而且也槍斃了!

賴委員士葆:所以呢?

張部長盛和:我的意思是,證所稅這個因素已經消除了,它被說成是元凶嘛!

賴委員士葆:你剛才又講了一個因素,你說因為520還沒有到,那520也把它槍斃啊!

張部長盛和:對,但是其他的就不是元凶了;元凶已經抓到了。

賴委員士葆:你這話我不知道要怎麼接耶!

主委,你剛剛講到520,我相信市場上一般的反應是這樣啦!從這樣的角度來看,520是一個不確定因素,因為不知道蔡英文準總統的就職演說會怎麼講、會不會引起兩岸的緊張。這當然是個不確定因素,所以最近大家會稍微保守一點,就是暫時不要動,但是從金管會的角度來講,這樣子的不要動等於是量能見底、520之後開始反彈,還是風雨前的寧靜?

王主任委員儷玲:我們現在真的沒有辦法回答這個問題,可是站在金管會的立場,這段時間雖然因為接近交接,很多重大政策比較沒有辦法執行,可是我們還是很密切在觀察,對於信心或一些正常運作的相關事項,我們也有在努力。

賴委員士葆:反正你已經快要離開這個位置了。你剛才已經把話講出來,只是講了一半,還沒有講完;而且部長狠狠地講了一句話。證所稅的事情已經過了,請問除了證所稅之外,還有什麼稅的問題?

王主任委員儷玲:之前其實還有一些就是……

賴委員士葆:你說有「稅負的部分」,比如說是什麼?

王主任委員儷玲:這可能要我們做好全面整合之後再交給下一任主委。

賴委員士葆:這是你的考量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其實稅一直是可能的影響因素之一啊!

賴委員士葆:我是認為部長已經給你答案了,就是不要動不動就「牽拖」到稅啦!他已經講得這麼清楚了,所以,部長當然不樂見資本市場的相關稅制在520之前有任何改變。

王主任委員儷玲:我們不會在520之前……

賴委員士葆:但是520之後,我們也希望不要改變。不僅證交稅不要輕易去動,財政健全方案裡面幾個和扣抵有關的部分也不要去動,因為好不容易能夠做到那一點,幫政府加了幾百億的稅,所以不要再去動它啦!我希望你們想的點子不要去動到這些東西。

王主任委員儷玲:這部分會交給新的主委來裁決。

賴委員士葆:好,兩位請回。

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經濟部沈次長。商品檢驗是你們管的吧?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是標準檢驗局在管,不過還要看是哪些商品,食品的部分就是衛福部管的。

賴委員士葆:電子產品本質上都是你們負責的吧?

沈次長榮津:電子產品現在是由我們的標準檢驗局負責。

賴委員士葆:我手上有一個產品,你知道這是什麼東西嗎?它的兩邊都可以插電源,是我一個朋友拿來讓我看看可不可以用來質詢的,這是在淘寶網買的。行動電源被商品檢驗局強制納入BSMI應檢驗商品,可是從外面進來的行動電源基本上是沒有檢驗的!

沈次長榮津:我知道,這就是大家一直在關心的……

賴委員士葆:現在問題來了喔!有很多這樣子的商品喔!

沈次長榮津:透過跨域的電子商務……

賴委員士葆:很多跨境……

沈次長榮津:跨域啦!

賴委員士葆:很多跨境進來的不檢驗,但是那項產品依規定是要檢驗的,你們怎麼辦?你們基本上就是用X光機掃過去,它只要不是毒品什麼的就過去了啊,所以現在就變成,跨境商品不僅有稅的問題,還有逃避檢驗的問題,這個問題就來了啊!

沈次長榮津:這是一個事實,因為這些都是透過電子商務的郵包進來的;這個部分我們來檢討。

賴委員士葆:如果你同意的話,就告訴我們怎麼辦!現在我們發現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喔。

沈次長榮津:這個部分我們來檢討一下。

賴委員士葆:你們準備要怎麼做?

沈次長榮津:很簡單,第一個就是從安全考量跟這些……

賴委員士葆:我現在已經告訴你這個產品了,對不對?

沈次長榮津:對。

賴委員士葆:這個在淘寶網大概可以賣到台幣116元,約人民幣23元左右。這個產品如果是Made In Taiwan,那要經過你們檢驗局蓋章,可是從大陸進來卻不必。

沈次長榮津:這是一個漏洞。

賴委員士葆:不只是這一樣產品,很多產品也都這樣,這只是其中一個,one of the example,你們去研究一下,好不好?你應該會繼續當官,所以請你在兩個禮拜內提供報告給我們。

沈次長榮津:好。

賴委員士葆:謝謝。

沈次長榮津:謝謝。

主席:請王委員榮璋質詢。

王委員榮璋: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剛曾委員在質詢時特別為身心障礙者請命,事實上,有很多ATM我們身心障礙者都沒有辦法使用,必須要尋覓多處之後才好不容易找到可以使用的ATM,所以在這方面應該要給予資費的減免或優免。本席很感謝曾委員看到這樣的問題,事實上,我們在過去幾年也一再跟銀行局溝通這個問題,很可惜我之前不知道曾前主委這麼關心這個問題,否則我早就向他請求協助,這個問題應該很快可以得到解決。目前身心障礙者對銀行服務的使用上面,無論是實體的銀行或是ATM,包括銀行裡面的ATM、便利商店裡面的ATM或是路邊的ATM,可能由於環境的問題而沒有辦法接近,即便能夠接近ATM的機台,在操作上也會遇到很多的障礙,例如視覺障礙者。虛擬的部分也是如此,銀行網路ATM對很多的障礙朋友而言也不是友善的,所以本席希望銀行局能夠就這個部分做相關的改善。除了ATM跨行使用的費用之外,其實臨櫃這個部分更貴,我們需要的很多服務沒有辦法使用ATM,所以不得已要到銀行去,好不容易到了銀行,可是臨櫃的費用是更高的。關於這些問題,希望主委要求銀行局就這個部分特別加強並改善,好不好?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我們要找業者來討論是不是可以減免手續費,在和他們開會之前我們會先徵詢委員和相關團體的意見,看大家認為哪些地方比較不方便,我們再提出來一併討論。

王委員榮璋:其實在過去幾年已經有非常多的討論,我相信銀行局也有相當的了解,只是提不出具體有效的辦法。特別是銀行是特許的行業,因此政府應該有足夠的權力要求,讓他們善盡社會責任或企業責任,希望銀行局就這個部分再來努力,好不好?

王主任委員儷玲:好。

王委員榮璋:部長,剛剛有委員都很關心一個問題,本席也非常關心,就是我們電子商務的產值到底是多少?從今天的報告裡面看到財政部認為一年大概是3,000多億,如果部長依你的專業和經驗來看,你覺得這個數字可信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們是進行稅籍清查,清查出所有有開發票的跟沒有開發票的,金額是3,000多億,經濟部統計的整個產值是比較多,我相信我們這個數字是偏低的。

王委員榮璋:合理的數字應該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委員問到核心的問題,剛剛余宛如委員也有質詢到金流、物流和資訊流,講白一點,這三流應該要互相勾稽,但是目前並不是如此。真正的金流、付出去多少錢,有沒有掌握住?物流就是我們的銷售額,銷售額是多少,有沒有掌握住?接著就是資訊流。

王委員榮璋:部長,對這些數據的掌握是非常重要的,我們接下來要怎麼做,這是很重要的依據。本席要提供另外一個數字,就是資策會在去年公告預計我們在今年會達到1兆1,277億,財政部認為這樣的數字可不可信?

張部長盛和:這可能跟我們的角度不一樣,我們是從課稅的角度,要開立發票,他們是指電子商務,包括電子金融,所以對這個統計數據我們不敢置評。

王委員榮璋:據他們估計會超過1兆,我們在去年破兆,今年會再成長12%,達到1兆1,277億。

張部長盛和:他們應該是有其依據。

王委員榮璋:如果是這樣,金額是不是非常大?

張部長盛和:應該算大,因為包括了電子金融。

王委員榮璋:這非常重要,這個金額達1兆多,當然也包括境外的部分。根據今天的報告,財政部很用心的在102年就成立了網路交易課稅專案小組,針對網路交易課稅資料進行相關的查核,這些年來就境外交易這個部分查到了什麼?

張部長盛和:從境外到境內來,海關都有查。

王委員榮璋:部長剛才一再強調進口貨物查緝補稅的部分是7.4億,一共53萬件,這個部分統統都是電子商務嗎?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就是郵包跟快遞。

王委員榮璋:都是透過電子商務購買的嗎?

張部長盛和:不一定。

王委員榮璋:所以其實這個數字跟我們今天所討論的跨境電商這個部分是有出入的。

張部長盛和:是。

王委員榮璋:那這些年我們到底掌握了多少?我們這個小組要進行查核,就要先掌握相關資訊,這樣才知道之後在立法時要如何規定。目前交易的前三大電商是哪三家?

張部長盛和:我可能要請教專家。

王委員榮璋:沒問題,可以請負責相關業務的同仁來回答。

張部長盛和:署長說沒有人知道。

王委員榮璋:將來都要靠這個小組在這些年來所查到的數據,並以他們所掌握的資料做為立法的依據。如果在送到立法院以後要說服我們委員,其實很重要的就是在過去這些年看到了什麼、發現了什麼問題,如果都沒有,光是成立這個小組,並不表示這些問題就已經解決了。

張部長盛和:委員指教的沒錯,這個小組是蒐集國際的趨勢、資料,研擬國內要如何查察、清查稅籍。

王委員榮璋:如果只是掌握國際資料,上網去查即可,重要的是要掌握目前台灣的實際狀況,雖然我們還沒立法,但是以目前現有的技術、能力、專業來看,未來在這部分,如果我們立了法,有相關依據要進行查核時,我們到底欠缺了什麼?目前法規欠缺了什麼?

張部長盛和:關於稅的部分,一個是營業稅,另一個是所得稅,營業稅的部分是否要要求外國的營業人來設籍登記?這個要立法,海關的部分都已經立法了,即3,000元門檻以下免稅。

王委員榮璋:你認為我們要求境外電商來台灣設籍時會有什麼樣的困難?

張部長盛和:如果他不來設,我們有什麼樣的罰則?大概就是這個問題,像日本,他們從去年到現在大概有五十幾家。

王委員榮璋:他們已經有54家,我們在這方面有何困難?以我們的情況來看,包括我們的外交處境、我們與其他國家的租稅協定等,我們的狀況跟日本不一樣,我們要求境外電商在台灣設籍時會有什麼困難?

張部長盛和:這個困難就是我們的執行力、有沒有罰則、能不能罰到他等。

王委員榮璋:所以我們只要訂罰則,他們就會來,是這樣嗎?

張部長盛和:不一定。

王委員榮璋:也不會嘛!

張部長盛和:對。

王委員榮璋:目前我們查核機制的配套顯然跟不上電子商務的擴張,特別是跨境電子商務的部分,在此情況下,我們如何在這個廣大的市場保護我們的業者做相關的競爭?顯然我們還有很多工作要去進行,政府要如何迎頭趕上?從目前財政部的規劃及掌握的狀況來看,本席是非常憂心、擔憂的。

張部長盛和:委員指教的很正確,「迎頭趕上」這4個字非常重要,我在內部也有指示賦稅署,如何迎接數位網路時代的相關稅務行政措施,這部分要儘快研擬,事實上,OECD也有注意到這個問題,所以BEPS的14個計畫中,第一個就是關於這個問題。

王委員榮璋:所以財政部是遠遠落後於這個市場的發展與進步,本席非常感謝部長沒有說:那就期待新政府來做。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要加強。

王委員榮璋:我相信新政府一定會在這部分繼續努力,但是過去的部分,我們顯然努力不夠。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江委員永昌代):請徐委員國勇質詢。

徐委員國勇: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部長看一下這個資料,這是2015年大約的數字,淘寶網大概是300億,momo大概是256億,PChome大概是228億,這是我從一些資料當中彙整出來的。請問PChome、momo有繳稅吧!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的資料裡面在台灣有登記的沒有這兩家。對不起!他們是國內的。

徐委員國勇:對啊!方才你那樣說嚇我一跳,我還在PChome買了電腦,而且PChome的老闆相當出名,momo在國內也很出名,包括電視、網路等。

張部長盛和:他們給我的資料是跨境在台灣登記,我以為是跨境的部分,但這是國內的。

徐委員國勇:這表示你都沒有在網購。

張部長盛和:對,確實沒有。

徐委員國勇:這兩家有納稅吧!

張部長盛和:應該有開立發票。

徐委員國勇:淘寶網這300億有沒有課到任何稅?

張部長盛和:個案的部分可能要請同仁來答復,淘寶網是海外的。

徐委員國勇:是中國的。

張部長盛和:他們沒有在國內設……

徐委員國勇:所以一毛錢都沒課到嘛!

張部長盛和:這是海關在查3,000元的部分。

徐委員國勇:從這裡我們可以看到,顯然這部分的稅是很重要的問題,部長是課稅專家,結果這部分讓它跑掉了,你心裡有何感受?

張部長盛和:這牽涉到要全部去查還是要快速通關,即效率與公平之間的trade off。

徐委員國勇:像淘寶網、阿里巴巴等,他們的範圍愈來愈大,在中國的大潤發等大賣場,受到這些影響,聽說連股價、整個銷售都腰折,你看這個影響有多大,這些也都進來台灣了。現在還有一個問題,他們不但進來台灣,在支付時,玉山銀行好像有跟淘寶網在聯繫,直接就這樣過去了,這樣會不會弱化台幣?包括匯率等會不會產生一些問題?這部分也許不是你主管的,但是本席要請教你,關於這部分,依你的財稅經驗、財稅知識來看,這對台灣的影響有多大?

張部長盛和:這就是跟國際貿易的支付一模一樣,沒有影響匯率的問題,這就是從國外買進貨物或勞務,然後透過第三方支付,所以還是國際貿易的支付關係,與匯率無關。

徐委員國勇:接下來本席要請教王主委,在支付上,現在透過這些銀行就直接這樣過去了,也許有第三方支付等問題,這會產生怎麼樣的危機、漏洞?這部分你們有沒有考慮到?方才我在請教張部長時曾提及,像淘寶網、阿里巴巴等,購買後我們這裡付了台幣,可是竟然可以透過銀行等,直接在那裡付人民幣,直接就這樣過去了,你們認為這部分會有什麼漏洞或問題?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這部分我們有在統計、關切,包括它的成長、對業者的影響,以及在資訊流上或是有沒有比較大的金額會造成一些……

徐委員國勇:台幣在整個貨幣流通市場上會不會因此而被稀釋?我們的重要性會不會減低?不會吧!

張部長盛和:依我的判斷是不會,這就是國際貿易。

徐委員國勇:中國於4月8日實施新的制度,即全面課稅,包括他們的快遞制度等,像剛才賴委員士葆買的行動電源只要台幣一百多元,我們在台灣哪裡可以買到一百多元的行動電源?這個東西進來後沒有經過檢驗,有可能會起火而燒到手機,萬一手機又放在枕頭上充電,搞不好整個房子會發生火災,會有這類問題,我們看到了這麼多問題。關於整個跨平台,現在行政院討論到什麼程度?這是已經面臨到的問題,這些東西都已經進來了。

次長,關於這部分,你們現在有何機制能讓人民了解或是加以處理?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目前這部分仍有改善空間。

徐委員國勇:有改善空間就是還沒改善?

沈次長榮津:現在還在努力。

徐委員國勇:換句話說,你們沒有把這個訊息透過媒體或一些平台來告訴人民,其實買的人自己也知道,一百多元的行動電源有可能會起火,因為其安全性可能有問題,雖然大家心裡都知道,但這部分政府可以做一些宣傳,在整個跨境電商平台相關法律完備前,這些都是要處理的。現在產生不對等的競爭環境,本席要提的就是這一點。他們用劣質品、便宜品,讓價格down下來,產生不公平的競爭,像境外電商利用制度漏洞,幾乎不用繳稅,國內電商要繳各種稅;還有,任意販賣隱形眼鏡等等,台灣的衛福部雖然會抓,但若從中國進來,又能如何?這本來是醫療用品,中國電商透過快遞幾天就把貨物送到台灣,台灣賣到中國的東西,一個月都還到不了。中國和其他國家都設立了電商法的專責機構,我們沒有法令,只有經濟部商業司的一個科長在負責,而且他還要負責其他的業務。

其實整個網路購物平台已經很成熟,淘寶網在台灣有300億商機,國內的PChome、momo加起來有800億,這麼大的市場,都這麼久了,相關的法令都還沒有出來,我們的動作是不是太慢了一點?本席今天安排這樣的議題,就是因為我們落後太多,真的要迎頭趕上才行。

我們的現況是對3,000元以上的進口郵包課稅,財政部說如果取消的話,海關人力將無法負荷;如果財政部認為海關人手不夠,無法全面對低價貨物課稅的話,你又怎麼去追蹤每個月兩次?

張部長盛和:30天內2次,半年內6次。

徐委員國勇:財政部不是說人力不夠嗎?這樣的講法會不會互相矛盾?

張部長盛和:如果全面取消的話,就會人力不夠。

徐委員國勇:一個月2次或是半年內6次,你們的人力還可以負擔?

張部長盛和:可以負擔,就是抽查次數達到這個門檻;如果全部取消,就要全部審查。

徐委員國勇:跨境電商對台灣的影響會愈來愈大;舉例來說,有人喜歡買LV、GUCCI的皮包,以後這些店在台灣不必開得很大,只要擺幾個sample在這裡就可以,你喜歡這個皮包、牛仔褲,我幫你量一量、改一改,等你付了錢,3天後,我就從義大利把皮包寄給你,財政部不見得每一項都抓得到,可是我們的就業市場會萎縮,原本一間服裝店需要很大的空間,還要雇用二、三十名員工,貨物來到台灣,還要向我們租倉庫,現在都不必了,它只要一個小小的店面、幾名員工就可以應付,一件牛仔褲在台灣收了錢,直接由美國進來,3,000元以下都不用課稅。為什麼中國會全面將這個取消掉,有它考慮的因素,當然也有一些國家沒有取消,但因這個部分會讓我們的就業市場、實體市場萎縮,我們的稅金收入也會跟著萎縮,稅基又被侵蝕。本席藉今天的機會,希望你們在討論的時候,能夠多思考一下,這個部分要趕快處理。

張部長盛和:謝謝。

主席:請羅委員明才質詢。

羅委員明才: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過去在遠早時代都是以物易物,後來可能用黃金、錢幣來交換貨物,世界不斷在改變,可說是日新月異。當大陸淘寶網崛起之後,整個世界的變化是什麼樣子?人在美國甚至在世界各個角落,都可以買到大陸的東西,只要透過像DHL的快遞,交易完成以後,貨品很快就到手上。

請問次長,大陸的電子商務發展得如何?一年的營業額大概有多少?在雙11光棍節的時候,一天的營業量可以達到多少?相關的數字內容,可否說明一下?

主席(徐委員國勇):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對於大陸的電子商務政策、阿里巴巴的發展策略,我們都有掌握,至於實際金額的部分,我們再找時間將這部分的資料補給委員。

羅委員明才:所創造的交易金額大概有多少?

沈次長榮津:詳細內容,我們再補送資料給委員。

羅委員明才:就全球的發展趨勢來看,大概每十年、二十年就會有一個新的商業模式出現;從「立足台灣,放眼全世界」的角度來看這樣的電子商務模式,台灣有很多的美食如滷肉飯、蚵仔麵線、鳳梨酥等等,亦為許多華人所喜愛,他們可以透過電子商務直接上網下單,再由快遞送到美國,甚至非洲。對於這樣的模式,不知道經濟部的立場是要鼓勵還是踩煞車?

沈次長榮津:就這部分來說,它已經是一個世界潮流趨勢,所以我們也要與國際接軌,並塑造這樣的環境;但是委員今天所關心的是在這種趨勢之下,如何有效管理,如召委關心的是電器用品的安全保障,如何有效管理等等,也就是在新經濟時代下,我們的法規要如何加強。

羅委員明才:中國的電商法已行之多年,像淘寶網、阿里巴巴大概成立了幾年?

沈次長榮津:他們有產業政策,但是電商法還沒有出來。

羅委員明才:這個產業已經有多久了?

沈次長榮津:它的起步滿快,像阿里巴巴就把整個企業策略發揮得淋漓盡致……

羅委員明才:大概有十年了吧?

沈次長榮津:他們有兩個策略,一是從中國到世界,另一是從世界到中國,這兩個策略把阿里巴巴這個企業發揮得淋漓盡致。

羅委員明才:這裡面有很多跨境商務,甚至聽說像買飛機或大型賓利轎車等等都可以透過電子商務交易模式來完成。不知大陸對這類交易有沒有課稅?電子商務在大陸蓬勃發展,台灣卻錯失良機;因為從事電子商務很多是年輕族群,從另一個角度來看,等於我們扼殺了很多年輕人未來的夢想、他的圓夢計畫,過去很多LKK一看到電子交易就怕,所以這一塊如果台灣不感到怕,早11年前就開放這樣的交易模式的話,雖然有人說可能有逃漏稅的情形發生,但講難聽一點,你抓到一個大咖就可以抵過好幾個電子交易模式。

接下來我請教張部長,現在台灣電子網路交易模式一年大概有多少金額,收多少的稅?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報告委員,老實講,整個進口貨物產值我們沒有掌握到,我們掌握到的是清查他的稅及銷售金額有多少。

羅委員明才:現在的資料大概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我們查到國內電子商務的業者銷售額有3,000億。

羅委員明才:一年?

張部長盛和:對。

羅委員明才:有多少課稅?

張部長盛和:課稅就要看營業稅及有沒有所得,有開發票就有誠實記帳,這個部分比較沒有問題,百分之九十以上都有開發票,跨境部分就比較難。

羅委員明才:這個部分你要去規範,因為它是比較新的商業交易模式,為什麼我們不把心胸開放一點,先試先行試試看?為什麼我們沒有願景,希望台灣成為全世界商業跨境交易的基地平台?在台灣也許因為我們的資訊及電子商務推動的環境優勢,發展了很多的商業行為或者不同類別的行業出現,比如期貨交易在台灣也是透過電子交易平台來做,全世界很多基金或者商品在這上面就完成了;台灣的黃金、二手車、紅酒的銷售也因為有這樣的平台而成立了一個全世界華人紅酒交易中心。此外,台灣成為很多古董字畫交易中心也是透過這樣的平台,再配合政府一直推動的自由貿易港區。

新加坡有一個地方是開放式境內關外運作場所,現金、畢卡索名畫及很多古董都在那個地方透過電子商務交易模式進行交易,我想它的想像空間可以無限寬廣。部長,電子網路交易一年國家的稅收收了多少?

張部長盛和:不多,剛剛有報告,掌握住的就是3,000億元裡面的營業稅、營利事業所得稅,大概就是這樣。

羅委員明才:3,000億是營業的,稅收部分大概是多少?

張部長盛和:銷售3,000億的話,5%的營業稅,大概就是150億,還有進項稅額……。

羅委員明才:進項稅額還可以扣啊!

張部長盛和:所得稅就要看他有沒有賺錢,按照17%來課稅,所得額應該不高。

羅委員明才:不多,大概是幾十億。

張部長盛和:對。

羅委員明才:我們千萬不要扼殺一個新興行業的發展。很多人覺得這個交易模式會有一些工作流失,沒錯,但是當工作間接流失的同時,我們要有自信,因為made in Taiwan的產品很好,更應該透過這樣的交易模式來擴大更多的輸出,讓很多做鳳梨酥的也好,文創產品也好,或者是紡織、鞋類等更多元特色商品也好,透過網路交易的模式讓它行銷全世界,也許這樣我們的量會變多、變大。就像20年、30年前,大家覺得做食品的沒有出路,做鳳梨酥幹什麼?有個「酥」見面就「輸」一半了!其實不然,當市場打開以後,鳳梨酥成為路客來台購買商品的第一名,所以本席希望對於電子商務交易模式,我們應該以比較開放的心態,先試先行也無所謂,因為有很多年輕人參與,我希望這個部分台灣能以積極鼓勵的方式取代嚴厲苛責的對待,也許未來這個交易平台做成功以後,我們會成為全世界華人的電子交易平台中心。部長,有沒有可能往這樣的方向來發展?

張部長盛和:今天聽了很多委員的質詢,我想召委排這個報告案很有意義,電子商務對未來產業的發展、對就業影響、對整個國家經濟的轉型,我們都要嚴肅以待。

羅委員明才:我們也希望正面部分要把它表列出來,而不只是怕!一直怕!怕!怕!兩岸的交易模式怕!怕!怕!不敢開放,陸客全部都不要來,怕來了以後會帶壞台灣,會對台灣有壞的影響,所以統統都不要來,但是統統不來就沒有觀光客,沒有觀光客就無法帶動消費能力,這是整個循環效果!像新加坡,反而是不斷的開放,你就加強管理嘛!我們應該取得一個均衡點,還是要朝開放的方向來賺更多世界的錢,讓我們的下一代有機會、有希望,謝謝。

主席:請許委員毓仁質詢。

許委員毓仁: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請問部長及次長,上一次你們使用網路購物是多久以前?還是從來沒有用過?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沒有上一次。

許委員毓仁:所以你還是網路購物的處男,可以這樣說嗎?因為你還沒有用過。

張部長盛和:是。

許委員毓仁:次長呢?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使用過一次。

許委員毓仁:請問多久以前?買什麼東西?

沈次長榮津:1年以前。

許委員毓仁:你是1年以前還有用過電子商務服務。所以我們現在所面對的環境是部長跟次長竟然不是網路的使用者,但是卻要為網路產業做規範,這是不是產生了一個問題?我想請問,如果你們沒有辦法做這個情境想像,要怎麼想像這個產業的發展?你今天晚上可不可以就用PC home買東西?不用PC home,任何一個電子商務平台都可以,你用一次就好,然後請你告訴我什麼是電子商務?我真的不懂,如果你們都沒有用過電子商務,怎麼去規範這個產業未來的發展?

沈次長榮津:今天晚上我來試試看,體會一下。

許委員毓仁:麻煩告訴我你買了什麼,體驗什麼,好不好?

沈次長榮津:好。

許委員毓仁:我們今天談租稅,我也非常謝謝張部長今天來報告,租稅其實跟政府的稅收財政有很大的關係,租稅也跟產業發展有絕對關係。我代表年輕的創業家,我要為這個世代發聲,我們不能夠再用舊經濟思維來思考新經濟產生的機會,各位同意嗎?

張部長盛和:同意。

許委員毓仁:我們可以看到全球電子商務的報告指出,2013年電子商務的總產值是1.5兆美元,其中美國有4,190億美元,中國跟美國非常的接近,3,284億美元。總體成長了23.6%,亞太地區成長了44.6%。請問兩位,你們知不知道台灣2015年電子商務的產值有多少?成長率是多少?你們預估未來3年這個產業的成長空間還有多少?

沈次長榮津:就電子商務來講,早期我們在B2B方面有相當的基礎,大概有1兆8千3百億元左右的營業額,B2C的營業額則是大約2千2百億元左右。

許委員毓仁:這是電子商務的部分嗎?

沈次長榮津:對。

許委員毓仁:我們都知道台灣在電子商務上面臨到一個絕大的困境,就是我們的市場不夠大,所以所有在創業圈的人都在談跨境電商,這是我們一定要去做的一個方向。在台灣,所有做發展電子商務的廠商或創業者,對於發展跨境電商的意願是非常高的。根據資料,已經有跨境銷售者占32%,預計一年內跨境者有21%,預計二至三年內跨境者有5%。也就是說,有將近六成的電子商務廠商要做跨境電商。請問次長,具體來說,我們的政府到底為這些電子商務發展為跨境電商做了哪些政策上的輔助及優惠?

沈次長榮津:關於所謂的「跨境電商」,大概可從兩個方面來講,一個是從一般實體商品的部分,另一個則是從數位商品的部分。首先,在實體商品部分,我們要強化台灣的經貿網,然後,再透過在地語言的系統,建立一個行銷專區。

許委員毓仁:次長,我覺得我們的腳步真的太慢了。以中國來講,他們發展跨境電商不過是這五年的事情,BAT百度、阿里巴巴及騰訊中的阿里巴巴,看起來是零售業、網路業,騰訊看起來是社群媒體,百度看起來像是搜尋業,可是,他們全都跟電商有關,處理資訊流、物流和金流。我們的政府真的非常地慢。如果你們再用那種保守的心態來看待新經濟帶來的機會,我真的覺得我們國家的未來岌岌可危。

中國過去兩年發展了跨境電商和中國電子商務白皮書,請問張部長,我們國內有做類似這樣的規劃嗎?政府要把電子商務成為國家國力發展,還有政府稅收來源最大的趨動力之一。

張部長盛和:針對這個行業的發展,行政院有一個小組,經濟部則是做幕僚單位所以行政院是很重視整個電商的發展的,至於稅制的部分,我們跟國際趨勢在接軌。

許委員毓仁:這部分的報告可否提供給本席?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我們可以提供給委員。

許委員毓仁:好。

現在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別人賣給我們東西很簡單,而且各式各樣都有,前幾天有位立委才說,連普悠瑪號、太魯閣號的車票都可以在「淘寶」上買到,可是,我們台灣的廠商要把商品賣到國外去,卻是難上加難。請問部長,我們的貨物要賣到中國去,你知道審核的時間要多久嗎?

張部長盛和:這個我不清楚。

許委員毓仁:答案是兩年,這真是匪夷所思。如果我們要賣的商品是食品,那麼,賣到中國去就要先等待兩年的審核時間,之後還有稅的問題。事實上有調查顯示,70.3%的電商認為目前關稅是對他們最不公平的。

別人賣東西進來很容易,我們的賣東西出去卻很困難,政府又收不到稅,所以我們可說是在全盤皆輸的狀況下。換言之,台灣人出去做生意很難做,政府又收不到稅收。中國對我們課的關稅平均高達9.71%,但是國外進口到台灣的貨品百分之九十五以上只課6%的稅。不知道部長對於這樣的做法有什麼樣的因應措施?

張部長盛和:首先,關稅的部分兩岸的關務要合作在審查方面,我們有兩岸關務合作的一個平台;如果真的有審查達兩年的,我認為這個國際貿易要停頓了,但是想像中應該不是這樣,因為我們外銷到中國大陸者占了我們整個外銷的40%左右,這部分如果有個案,可以透過這個平台來協商。

許委員毓仁:我講的是新的電子商務,不是一般的貿易。這部分的問題可否請部長明查並回答?

張部長盛和:如果有一些很特殊的個案,我們有兩岸的合作平台。

許委員毓仁:次長,我要強烈建議,我們的國家無論是從新的經濟部長上台與否,從此時此刻開始,我們都應該要把電子商務成為國家重要的經濟戰略之一。

沈次長榮津:我同意。這個等於是一個新經濟的項目,政府應該在這方面加把勁。

許委員毓仁:我希望次長要趕快針對這部分做出一些回應的方案。

沈次長榮津:這部分我們會跟院方的督導蔡玉玲政務委員反映一下。

許委員毓仁:好。謝謝兩位。

接下來要請教金管會王主委。請問你自己有用任何電子支付的工具嗎?你的手機裡面有多少支付的軟體?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3個。

許委員毓仁:哪3個?

王主任委員儷玲:momo、東森,另外一個忘記了。

許委員毓仁:你有去註冊使用過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有,我每個月都會買。

許委員毓仁:好,我跟你鼓勵一下。

我請教你一個問題,金管會對於電子支付Apple Pay登台的配套措施到底是什麼?

王主任委員儷玲:剛剛其實有報告,就是我們認為國際化這個部分很重要,可是有關在一些跨境資訊的傳播以及相關的PSP處理上,銀行跟他們之間處理的過程,會不會造成產業的影響或一些資安的疑慮,我們已經開過會,我們的立場是,希望能找到一個可以儘量減少產業impact的方法,然後,在資安安全的狀況底下做最快的開放。

許委員毓仁:我簡單提一個具體的建議,電子支付這件事,政府有義務創造一個公平競爭的環境。你們不能前面一直擋,擋到最後要開放了,結果發現我們的國內廠商已經沒辦法跟得上競爭對手。

王主任委員儷玲:是,這個有在我們的考量中。

許委員毓仁:因為我的質詢時間已到,希望下次有機會再聊這個問題。謝謝。

王主任委員儷玲:好,謝謝。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吳委員志揚、蔣委員乃辛及蔣委員萬安均不在場。

請鄭委員運鵬質詢。

鄭委員運鵬: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還好剛才許毓仁委員沒問我有沒有用電子商務買東西,我會買衛生紙、玩具,甚至還會賣東西,只是賣的東西乏人問津。今天我們談的大致上是電子商務,我聽了3個小時,大概談的都是B2C和C2C的商務;有些談的比較大的,大概就是B2B的,公司對公司或企業對企業。現在聽起來,我們大概有三個問題,第一個是課不到稅;第二個是不對等的障礙,剛才我們的召委也問到;第三個則是它深度地影響了我們的傳統產業,會造成我們的管理失效,也會造成現在合法受到規範的業者與個人減少收入,甚至失業。

我今天看了經濟部的報告,裡面有提到行政院選擇了八大重點領域,作為未來電子商務的發展。你可否說明一下,是什麼時候擇定的八大?是哪八大?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那個時候我們大概選定了農業電商、網路零售……

鄭委員運鵬:農業電商是推廣農業的,網路零售就是今天講的,比較像是「淘寶」、PChome,是不是?

沈次長榮津:我們也是希望利用這個部分,把傳統產業電商化,然後走出去。

鄭委員運鵬:還有哪些?

沈次長榮津:線上遊戲、數位學習、影視音新媒體、數位出版、網路金融以及線上旅遊。

鄭委員運鵬:就是這八大行業?

沈次長榮津:對。

鄭委員運鵬:現在討論最多,而且在美國的上市公司當差最紅的,大概有兩個,我要問次長它們是屬於這八大的哪一類。第一個是Uber。你有叫過這種車嗎?

沈次長榮津:沒有坐過,但有跟人講起。

鄭委員運鵬:Uber在台灣就是所謂的白牌車,其實它沒有受到職業駕駛人管理辦法的規範。另外一個叫Airbnb,你知道嗎?

沈次長榮津:這有聽人說過。

鄭委員運鵬:簡單來講,它並不是飯店,它做的是短期出租的公寓或套房。這兩個當中,一個比較像計程車,一個比較像是出租套房。

沈次長榮津:像民宿。

鄭委員運鵬:它們是在八大重點產業中的哪一類?

沈次長榮津:憑良心講,目前它們不在這個領域裡。

鄭委員運鵬:但現在最紅的就是這兩個,結果竟然不在行政院花了三年多時間才選定的八大重點產業裡面。請問,這是為什麼?交通委員會管的交通部所屬的事務不重要嗎?其實這兩個產業很直接影響到的是個人的,我剛剛講的是B2C,它是個人端。如果不在電子商務裡面,甚至無法進行電子商務的話就會影響到他的生計。可是,電子商務卻不在行政院所選定的這八大重點產業裡面!這本席無法理解。是因為這兩個產業你們經濟部管不到,所以你們不去講,還是交通部失職不去建議呢?

沈次長榮津:這部分我們會向督導電子商務的蔡玉玲政務委員反映。

鄭委員運鵬:你要去質詢他,是不是?

沈次長榮津:不是。我跟他反映一下。

鄭委員運鵬:每次行業別遇到「八」,都不會有好事,「八大行業」外面抓不起來啦。行政院所選定的八大重點電子商務產業當中,竟然沒有包含現在大家常討論的、影響到個別職業最嚴重的計程車Uber和Airbnb。這是很莫名其妙的事情。這一點怎麼辦?要如何補救?你是常次,未來還是會擔任長官。

沈次長榮津:對。我還是會跟政委反映一下。今天委員們反映了滿多問題,我們會回到院裡去跨部會大家坐下來談。

鄭委員運鵬:所以,你不只是今天要去網路上買一點東西,給許委員一個交代;你可能還要再瞭解一下其他部會。

沈次長榮津:對。

鄭委員運鵬:不要以為他們的規模不大,就不是行政院或經濟部該注意的。他們可都是整天都在收現金的。另外,日租套房還有一個安全的問題。如果把它認定為旅館,有受到民宿或旅館業相關規定的規範,它會有一個證書,表示它在消防上、安全上是有獲得認證,計程車也一樣,它必須要沒有刑事犯罪的證明。如果是日租套房,它可能牽涉到兩個問題,第一、是稅收的問題,第二、是安全的問題。請問張部長,台灣現在對於這種日租套房Airbnb上的業者,有沒有掌握?它們有沒有被課到補充保費?是房東就不能把他當作旅館業者,要課收補充保費。如果他純粹只是一個房東,你們有沒有課到稅或補充保費?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對於民宿,我們大概有掌握;至於日租套房,我倒是不清楚。

鄭委員運鵬:現在美國最紅的這個Airbnb,它強調的是你到別的城市去體驗當地人的生活。這個也是一種出租行為,只是它沒有在交通局的管理範圍內,所以你們課不到稅,補充保費也課不到。是這樣嗎?補充保費是課房東,對不對?他也是房東,他在賺錢。現在有包租公、包租婆,台灣的房地產都掌握在少數人的手上,可是你們卻課不到一毛的稅?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日租套房……

鄭委員運鵬:更不要說對於消費者的保障。這個沒有錯吧?在這樣的情況下,電子商務卻不在政府八大重點發展的項目別裡面。部長,你覺得這樣公平嗎?

張部長盛和:委員,好像這是兩個議題。

鄭委員運鵬:沒有錯,是兩個議題。你覺得它們需不需要管理?這兩家都尚未落地,所以他們嚴重影響到個別的生計。再者,它們不只嚴重影響營業稅,甚至還影響到補充保費。這樣說沒有錯吧?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鄭委員運鵬:這個是不是也麻煩貴部同仁研究一下?剛才有委員提到,之前鄭寶清委員在「淘寶」上買了莒光號車票。資料中所顯示的一個是「淘寶」,一個是「露天」,他們都有代購高鐵票,你分得出哪個是「淘寶」,哪個是「露天」嗎?

張部長盛和:看不太清楚。

鄭委員運鵬:「淘寶」在台灣有網站,所以它是用台灣的正體字,標示的內容中這些是人民幣,這些是新台幣,其實換算起來代購費用差不多。現在這兩家幾乎都做一樣的,「露天」形式上是拍賣,其實很多已經是職業賣家。沒有錯吧?你們現在就「露天」課稅的規定是什麼?

張部長盛和:容我請同仁答復一下。

鄭委員運鵬:我替你說明好了。

張部長盛和:好,謝謝。

鄭委員運鵬:在這兩個網頁上面做的行為其實是一樣的。我替你說明一下,對於「露天」,你們一定有課到稅。簡單來說,8萬元以上開始課稅,課1%,20萬元以上,就課5%的營業稅。這樣沒有錯吧?

那「淘寶」上面呢?「淘寶」上面你們課得到稅嗎?我跟部長報告一下它們的差別在哪裡?剛才有委員提出來說,這是賣東西的,它從中國寄過來,但這個是賣台灣的車票。因為中國封鎖了台灣的網站,所以他們想要來台灣旅行的人,其實買不到台灣的車票,於是就找代訂。我跟你保證,代訂業者百分之百是台灣人。所以,他有可能在「露天」代訂,也有可能在「淘寶」代訂。在「露天」代訂要被課稅,在「淘寶」則不用。這樣公平嗎?

張部長盛和:不公平。

鄭委員運鵬:這還是小的業者。我跟部長保證,未來在這樣的平台上面,他們付錢是付到對岸或其他國家去。他們可以在台灣的PChome、Yahoo、momo或東森做同樣的事情,但在中國的網站、美國的網站都課不到稅。這是一樣的意思。現在我舉出來的代購例子,還是小額的。我保證大家都透過這個方式,這樣的結果是我們人財兩失。對不對?他們的貨物根本就沒有經過我們這裡的通關作業。鄭寶清委員是到路邊的便利商店去輸入後直接拿到票的,所以你們也抓不到它有沒有超過3,000元,甚至抓不到他的郵件。這個怎麼辦?財政部怎麼執法?

張部長盛和:這個案例我會請同仁研究一下。

鄭委員運鵬:這是通例,不是案例。

張部長盛和:對,我是說這個案例。這個案例我們來研究一下,看看漏洞要如何防堵。

鄭委員運鵬:我們現在的規定,郵件裡面就是用3,000元來定,可是這樣一包你也不知道有沒有3,000元。

張部長盛和:當然。那就是查核的問題了。

鄭委員運鵬:你們的報告說,如果取消這3,000元的免稅門檻,你們每件都去查的話,會降低通關效率。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是。

鄭委員運鵬:可是,降低通關效率不就是增加本國業者的商業競爭力嗎?所以如果你們把這3,000元的免稅門檻取消掉,有可能因為查核通關比較慢,讓台灣業者覺得販賣不會有相關問題,這樣豈不就有變相的好處?第1,稅收增加,第2,也提高了台灣本土業者的競爭力。這些都是本土業者,只是他們賣的是車票。如果賣家在淘寶網上販賣,你根本分不出發貨地點是中國還是台灣,不是這樣嗎?

張部長盛和:我們剛剛把門檻往上提,也就是改以次數計算,在30天內買賣2次者就不適用價值3,000元以下可以免稅的規定,半年內則是6次以上就不適用免稅規定。我們先試試看,再往前進。

鄭委員運鵬:我先向你報告問題在哪裡,就當是在政策上抓漏。如果照您在報告中講的,以賣方與買方地址與日期去查核,問題在於你們抓的都是公司對個人,或是公司對公司,但買家不太可能一直向同一家公司買,而且賣方若是個人,發貨地址隨便寫也無所謂,所以一個賣家不見得會在1個月內2次寄貨給同一位買家的狀況,因此你抓不到,因此,以C2C來說,你的辦法是行不通的。

張部長盛和:我了解委員的意思,但這個辦法才剛要修,等我們實施一陣子再檢討,看看這種方法好不好。

鄭委員運鵬:我再給部長和次長最後一句話,我們就是太注重B2B,才會想出現在的管理方法,如果思考最終端的對象,也就是B2C或C2C的話,其遊戲規則與課稅方式就跟你們現在所提的政策完全不一樣。再者,在你們的八大重點扶植產業中,其實漏掉很多現在全球最熱門的電子商務業者,漏洞很多。

主席:接下來登記質詢的鍾委員孔炤、張委員麗善、李委員彥秀與何委員欣純皆不在場。

請費委員鴻泰質詢。

費委員鴻泰: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剛才有人給我看即時新聞,是報導財政部與台新銀行的官司輸了,請問財政部張部長,你知不知道這件事?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不知道。

費委員鴻泰:往後會如何發展?

張部長盛和:我回去之後再了解一下判決內容為何。初步判斷,即使我們輸了,應該也會上訴。

費委員鴻泰:所以,如果輸了,你們初步反應是會上訴?

張部長盛和:是。

費委員鴻泰:第2個問題,你們在打官司當時,難道沒有找到很好的理由,沒有聘請很好的律師嗎?

張部長盛和:有,我們的委任律師就是很好的律師,我們請的是梁懷信律師。

費委員鴻泰:我們固然不能以官司輸贏來判定律師的好壞,但還是有點關係。這個案子會輸的原因為何?

張部長盛和:我真的還不了解法官是怎麼判的,我們會詳細研究法官判我們輸的原因是什麼。

費委員鴻泰:如果輸了,你們上訴之後還是輸的話,是不是代表台新在明年的董監事改選就可以拿到彰銀的經營權了?

張部長盛和:我不了解是不是也不需要協商、也不用選了,連公股都交給對方。

費委員鴻泰:請問國庫署戴副署長,你知道這個案子剛才宣判了嗎?

主席:請財政部國庫署戴副署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我剛才利用手機搜尋,但還沒有搜尋到這則新聞。

費委員鴻泰:為什麼我會知道,你們卻不知道?你們知道今天要判決吧。

張部長盛和:我們知道今天要判。

費委員鴻泰:部長,從這個簡單的例子來看,就發現你們不夠用心,應該一天24小時盯著,而且就是今天上午要宣判。

張部長盛和:沒有人把即時訊息給我。

費委員鴻泰:國庫署長今天為什麼沒來?

張部長盛和:國庫署長今天請假,他去做一場簡報。

費委員鴻泰:這件事對你們而言還滿重要的,希望你儘快了解狀況,該怎麼做就要怎麼做。

張部長盛和:沒有錯。

費委員鴻泰:好。

我今天看到報紙報導,蘋果Apple Pay沒有辦法在台灣落地。前一陣子,媒體才報導央行反對,央行還發了一篇新聞稿,但後來又有消息顯示,不是央行反對,而是金管會反對,不知道到底哪篇報導才是真的。這點與張部長的關係相對比較小,因為財政部只管稅的問題。我可不可以請教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為什麼Apple Pay沒有辦法在台灣落地?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其實央行沒有反對,我們也不反對。

費委員鴻泰:那為什麼這項業務要拖到明年?

王主任委員儷玲:因為技術上在選定TSP時會涉及資訊傳播,而且資訊傳播是直接送出去,還是在台灣處理牽涉資安問題。還有與相關銀行合作的部分,我們也必須進一步規劃監理配套措施,所以銀行局也已經開過2次會了。

費委員鴻泰:Apple Pay在全球都還沒有啟動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已經啟動了,有非常多國家與Apple Pay合作。

費委員鴻泰:那些國家使用Apple Pay的條件與台灣不一樣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基本上,在那些合作國家,資訊都是直接出去的。

費委員鴻泰:直接什麼?

王主任委員儷玲:資訊會直接由國外的Master或Visa發卡組織處理。

費委員鴻泰:現在蘋果想要在台灣處理嗎?還是你們要求對方資訊要在台灣處理?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詹局長答復。

詹局長庭禎:主席、各位委員。目前Apple Pay的交易訊息都由信用卡組織處理,Apple公司當然也希望在世界上其他國家都循相同模式,也就是由信用卡組織處理。

費委員鴻泰:聽你這樣講,蘋果希望在全世界的處理模式都一樣,是不是這個意思?

詹局長庭禎:是。

費委員鴻泰:那在台灣為什麼卡住了呢?

詹局長庭禎:主要爭點在於代碼化是不是要在境內進行,當然也涉及其他幾個爭點,所以我們日前把金融機構、相關業者都邀來開會。

費委員鴻泰:我問的問題,不知道你們聽清楚了沒。蘋果在其他國家用的方式,跟他們在台灣要用的方式一不一樣?

詹局長庭禎:一樣。

費委員鴻泰:那為什麼別的國家可以,台灣就不行?你說你們不反對,央行也不反對,那經濟部反不反對?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這個我們沒有意見。

費委員鴻泰:因為不是你們的業務,所以你們不反對。

財政部有沒有反對?

張部長盛和:(在席位上)沒有。

費委員鴻泰:換句話說,那就是央行和金管會的問題,你們嘴巴上說不反對,可是Apple Pay今年就是無法落地使用,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王主任委員儷玲:應該是央行在聯繫會議上提出了一些顧慮,希望我們釐清監理上有沒有疑慮。

費委員鴻泰:難道在別的國家就沒有疑慮了嗎?對於你這些不一樣的說詞,我都可以同樣的問題來反問你,也就是別的國家難道就沒有問題嗎?金管會之前一直想推動Financial Technology,包括曾前主委銘宗也講了1年多,希望央行日後少印鈔票。大家都覺得這些方向是對的,可是,引進台灣以後,感覺好像這也不可以,那也不可以。今天剛好利用機會釐清,麻煩外匯局和銀行局局長告訴我,問題到底在哪裡、什麼時候可以做,還是我們根本就不要?

主席:請中央銀行外匯局顏局長答復。

顏局長輝煌:主席、各位委員。對於這個問題,我們尊重主管機關金管會的意見。

費委員鴻泰:主管機關是哪個機關?

顏局長輝煌:金管會。

費委員鴻泰:所以你們沒有意見,是不是這樣?

顏局長輝煌:我們尊重主管機關的意見。

費委員鴻泰:中央銀行彭總裁發的新聞稿,可能財委會每一位委員都收到了,既然央行沒有意見,金管會銀行局總不能再告訴我其他部會有意見了吧?經濟部常務次長在這裡、財政部長在這裡,他們都說不是業務主管機關,也不會反對,剩下一個可能有關係的外匯局也說沒有問題。在這樣的情況下請問金管會的問題到底在哪裡?根據報紙報導,銀行業也表示沒有問題,就剩下詹局長或王主委,總之是你們兩人的問題。

詹局長庭禎:我們會依照程序,儘速做出決定。

費委員鴻泰:「儘速」是到什麼程度?剛才王主委也說沒有問題、你們都支持,可是今年都還沒辦法用,如果不支持,豈不是要耗10年?

詹局長庭禎:因為各方面意見都聽了,我們會儘速決定。

費委員鴻泰:「儘速」是指多久?

詹局長庭禎:大概一、兩個月以內。

費委員鴻泰:那還可以接受,這是你講的。520以後,你還會在這邊任職嗎?我的意思是,520以後,新任的丁克華主委還會請你當銀行局長嗎?

詹局長庭禎:我也不清楚。

費委員鴻泰:據我聽到的消息是會,所以,既然你講了這話,你就要負責任。今天是4月27日,而且日子很好記,因為就是彰銀與台新金案的宣判日,我再次提醒局長,2個月以後,也就是6月底,你要告訴我答案。我實在覺得很奇怪,其他國家採用的方式跟台灣都一樣,為什麼人家可以,我們不可以?你講了半天,大家也不想聽,所以就請你們在2個月以內提出答案。

主席:本日中午不休息,會議繼續進行到所有議程結束為止。

請江委員永昌質詢。

江委員永昌:主席、各位列席官員、各位同仁。經濟部沈次長剛才提到,1年前你曾經上網購物,請問你當時網購的勞務服務還是貨品?

主席:請經濟部沈次長答復。

沈次長榮津:主席、各位委員。貨品。

江委員永昌:你知不知道你上的是哪個網站平台?你還記得嗎?

沈次長榮津:PChome。

江委員永昌:是境內平台吧?

沈次長榮津:對。

江委員永昌:你在PChome購物時,是透過哪一家第三方支付業者?

沈次長榮津:當時我沒有注意到。

江委員永昌:你不知道?可是你今天要輔導境內業者,不管是電子支付業者、電子商務業者,你都表示要鼓勵了。還好你是用PChome,如果你是用境外電商,會以買受人身分遭到財政部逆向課稅,你知不知道這是什麼?跨1個部會,而且與你主管的項目有關,你都不知道?我本來還想問你更細的問題。

請問財政部張部長,以電子資訊方式來做第三方支付,算不算電子商務?這是一種在交易當中代收代付的服務。

主席:請財政部張部長答復。

張部長盛和:主席、各位委員。對,那也是勞務交易,與銀行的勞務一樣。

江委員永昌:算電子商務?

張部長盛和:是。

江委員永昌:要不要課營業稅?

張部長盛和:我認為要。

江委員永昌:請問金管會王主任委員,支付寶和微信有沒有在台灣申請營業?

主席:請金管會王主任委員答復。

王主任委員儷玲:主席、各位委員。有啊!

江委員永昌:剛才財政部說這些也屬於電子商務,現在回頭看他在台灣的營業登記許可,請問他們是屬於專營電子支付機構、兼營電子支付機構還是境外合作協助?

王主任委員儷玲:支付的部分還沒有。

江委員永昌:既然如此,假如外國觀光客來台消費時使用支付寶或微信進行境外電子支付時,要不要課營業稅?假如尚未開放,為何可以使用支付寶和微信?而且這是已經存在的事實。如果既不是專營也不是兼營的電子支付機構更不是境外合作機制,那為何外國的觀光客(不一定是中國觀光客)可以在台灣的景點使用支付寶和微信付費?

王主任委員儷玲:那是用跨國合作的方式。

江委員永昌:你剛才不是說三者都不是嗎?

王主任委員儷玲:我以為委員問的是有無核准。

江委員永昌:如果這是你們允許的跨境合作方式,請問你們有無掌握其電子金流?

王主任委員儷玲:金流是可以掌控。

江委員永昌:你確定有掌控?請問財政部,當外國觀光客在台灣的景點消費時,假設這個人買了一個商品,這會有三種狀況,第一是商品在台灣製造,他現場就買了帶回去,第二是台灣製造的商品,他們買了之後郵遞到境外去,第三是商品製造地不在台灣,台灣這裡只是展示,請問此時我們的營業端也就是商家要不要開立發票?

張部長盛和:要課營業稅,但若是帶出境,可以退稅。

江委員永昌:那是為獎勵出口,是另一回事,本席問的是商家要不要開發票?

張部長盛和:要看他是不是要開發票的營業人。

江委員永昌:如果能掌控開發票這一端,就不用擔心之後會有逃漏稅問題,對不對?

張部長盛和:對。

江委員永昌:假設有一位觀光客在台灣買了一個價值50元的商品,利用支付寶和微信付費,這時他是將此筆款項付給支付寶和微信,再由支付寶和微信將錢匯到台灣的銀行,然後到營業端即商家的手上,請問支付寶和微信有無收取手續費?

張部長盛和:支付寶的代理人是玉山銀行,這部分沒有問題。

江委員永昌:這部分是金管會許可的跨境合作,請問支付寶和微信有無收取手續費?

王主任委員儷玲:這部分請銀行局說明。

主席:請金管會銀行局詹局長答復。

詹局長庭禎:主席、各位委員。他應該會跟店家收取。

江委員永昌:不是「應該」,到底有還是沒有?錢匯給台灣的銀行,台灣的銀行付給商家時有無收取手續費?

詹局長庭禎:這中間沒有,但店家要付費給台灣的銀行。

江委員永昌:請問商家付費給台灣的銀行算不算是營業行為?要不要繳營業稅?

張部長盛和:要。

江委員永昌:支付寶或微信取得消費端的款項匯給台灣的銀行時,也有收取手續費,那部分要不要繳營業稅?

張部長盛和:那一樣是進口勞務,有營業人和買方。

江委員永昌:問題是你對此掌控了嗎?

張部長盛和:如果像剛才說的支付寶透過玉山銀行,那就可以掌控,若不是如此,要掌控就……

江委員永昌:你有沒有問過金管會,對支付寶和微信在境外的金流都有掌控嗎?真的有掌控嗎?本席今天提出兩個問題,第一個是當場有無開立發票,如果你們當場有稽查,要求一定要開發票,那根本不用觀察後續的物流和金流就可以掌控稅基,可是現在的情況並非如此,請問支付寶和微信有無在各大夜市和台灣各觀光景點商店使用?都有沒有開立發票?沒有嘛!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沒有。

江委員永昌:所以境外電子支付對我們說的境內第三方電子支付而言是一個不公平的競爭,也損失了稅基,你們在前端的發票部分沒有人力物力好好稽查,而後端的金流部分金管會也未必知曉,對不對?

王主任委員儷玲:每一筆都查得到。

江委員永昌:每一筆都查得到?本席剛才問過財長,支付寶和微信這種代收代付也算是一種電子商務行為,既然消費行為發生在台灣,所以也應課營業稅,問題就在於沒有課徵營業稅啊!財政部要如何掌控?這種消費行為在台灣已經相當普遍,但我們卻無法課稅。設想在台灣買了一個50元的商品,透過支付寶和微信付費,他們收2元手續費,匯給台灣的銀行,銀行要收1元手續費,然後再付給商家,商家真正收到的款項是47元,請問發票金額要開50元、47元還是49元?

張部長盛和:貨物的部分是在銷售時開立發票,要看賣方是否為使用發票的營業人;至於手續費的部分,如果是支付給玉山銀行,就要課玉山銀行的稅。

江委員永昌:本席現在點出的問題就是財政部與金管會在金流和營業稽查方面不契合,你們現在聽到本席的質詢後還只有模糊的概念,所以答復也是期期艾艾的,這部分應該要建立起來。

張部長盛和:電子商務的問題就在於誰掌控金流、誰掌控物流和誰掌控資訊。

江委員永昌:其實這也不能怪金管會,如果前端能確實開立發票,就可以在第一時間解決避稅的問題,但是因為你們無法稽查和要求,所以才會將問題丟回來,你們甚至對台灣鄉親以網路透過跨境電子商務購買商品也想要依金流端的交易明細去課稅,也就是採逆向課稅方式,原因就在於你們無法在第一時間掌握發票憑證,這是你們的問題,而他們那邊也有金流問題。

其次有關跨境的部分,財政部現在要求非居住者供應商於消費地(國)辦理營業登記,請問如果不登記要怎麼處理?

張部長盛和:這部分尚未立法,所以現在還無法要求。

江委員永昌:那今天這個報告不是白寫的嗎?

張部長盛和:那是中長期措施。

江委員永昌:以你的專業和多年來的經驗,可以在卸任前提出辦法嗎?

張部長盛和:賦稅署署長等事務官都還在任,他們都有在研究,不會有問題。

江委員永昌:你們提出此議已經很久了,還為此成立了一個小組,雖然你們的報告中是這樣寫,但是在答復委員質詢時卻顯示對於非居住者供應商不來登記也無可奈何。

張部長盛和:我已經交代署長,這個問題要嚴肅面對,對於登記部分要加速修法。

江委員永昌:你們現在將關稅法修正案送到本院,可是半年內3,000元以上者不能超過6次這部分在母法中也未有規定,到時候又要授權你們按照郵包比照快遞貨物,坦白說本席認為你們這部分的規定是很空虛的,希望能有更具體的作為,儘管520馬上就要到了,可是現在若有什麼本事或好的意見的話,就請趕快提供出來,趕快進行。

張部長盛和:謝謝委員的指教。

主席:今日登記發言委員均已詢答完畢,做以下決定:一、報告及詢答完畢;二、陳賴委員素美及李委員彥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以書面答復;三、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經濟部、金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四、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陳賴委員素美書面質詢:

電子商務是在現今全球經濟緩慢復甦的局勢中最為異軍突起、呈現高速成長潛力的新興產業。根據國際市場預估,目前的網路零售佔整體零售營業額約5%,但此一佔比到2025年將成長至20%。另根據市場研究公司eMarketer發佈數據顯示,2015年全球B2C電子商務銷售額將達到1.7兆美元,年成長15.6%,其中,亞太地區的增幅最高,年增率33%。

對比2014年歐洲電子商務協會Ecommerce European所公佈的資料顯示,從2013年全球電子商務總產值已超逾1.5兆美元,整體年化成長率23.6%,若以區域劃分,其中以中國大陸為首的亞太地區的成長44.6%最為強勁。與總體經濟狀況對比,2014年全球GDP成長僅約2%,過去以雙位數高速成長的中國大陸,2014年則放緩至7%。

總體經濟的低迷減速與電子商務的跳躍式成長,兩相對比之下的趨勢非常鮮明:電子商務將成為未來全球商業活動的主流形式。也可發現中國在跨境電子商務發展的投注超過我國。

壹、提請財政部、經濟部提供2012年至2016年期間於我國跨境電子商務發展政策推展相關期程說明。

貳、在今年3月出口轉正且成長大增之際,中國再加碼力挺進出口。大陸國務院總理李克強則在3月20日在國務院常務會議上提出一系列政策,包括提高部分機電產品出口退稅率,以及擴大跨境電子商務試點,並支持中西部承接加工貿易轉移等五大政策。請問財政部、經濟部對中國五大政策是否有整體掌握?而就中國五大政策的推行,對我國產業的有何影響?請提供進一步評估。

參、以發展本土產業的成熟度來講,台灣的政府還沒有正視電商會是下一個世代很重要的產業。嚴格來說,電子商務它就是代表「電子化的零售業」,而這個零售業是代表非常非常廣的每一個人、每一天的食衣住行育樂,沒有一件事情可以跟零售無關的。雖然說它是電商,但其實就是一個全面的零售產業。

我們看到中國大陸有北京中關村、杭州西湖因應淘寶總部而產生很多產業鏈,台灣卻連一個成熟的電子商務育成中心都沒有,更別講接下來的孵化器,進而衍生的一個產業聚落的園區。

本席認為如果台灣電商的產業可以有個類似竹科、內科這樣的聚落,一個園區裏面你想要找什麼都有,不管是系統商、服務商、網拍、攝影棚等等都有的話,一定可以加速這個產業發展、成熟跟壯大。

提請財政部、經濟部就本席提出的電子商務育成中心、電子商務園區進行研擬,提出具體可行方案,送交本席辦公室參考。

肆、整體電子商務產業鏈中,商品供應商及平台服務商是最主要的核心產業,目前有愈來愈多的業者投入,約近4.5萬家網路商店,但佔全國中小企業數量的比例仍顯不足,以2014年整體電子商務產值佔零售總額22%來看,供貨商及服務商的加入仍有很大成長空間。至於支援產業,台灣的物流發展完善密集,是一大優勢;金流發展相較之下略顯落後,但伴隨著電子支付機構管理條例的通過,或許有助創新金流服務及行動支付發展。但條例上路迄今,卻沒有業者開始營運,原因出在哪?主管單位金管會就此部分看法為何?是否有因應策略?

李委員彥秀書面質詢:

本院李彥秀委員,鑒於我國人民對開放在淘寶購物下單後,單筆金額不超過2萬元,就可在超商以代碼繳費完成付款一事,引一片反對檢討的聲浪,更造成完全不對等的競爭條件。民間業者更批評政府非但沒有協助,還綁手綁腳,疑似尚未完成配套措施便倉促上路,請相關單位針對訴求予以研議,特向財政部提出質詢,請相關單位研議逕復。

說明:

一、完全不對等的競爭條件,消費資金將大幅流往中國

中國賣家要出貨來台灣是便利又輕鬆,幾天就能將貨送至我國。但因為政策限制,我國賣家要出貨到中國卻有層層難關!

政府對我國電商業者加強稅務稽查,而大陸電商來我國,不用繳稅,不用符合商標法、商檢法,不用符合七天鑑賞期,這樣的競爭條件合理嗎?

二、政策上的受阻,全面性以及結構性的危機

中國政府針對跨境電商的進口產品修訂稅率,取消部分跨境進口的免稅規定,規定最低稅率11.9%起跳,最高可達60%,我國政府卻沒有針對淘寶賣進我國的交易課稅,完全是不公平競爭。中國有專屬的「電商法」,政府目前看待電子商務,是否要往專法的方向修。

三、人才培訓及養成

面對不斷增長的電子商務交易量,未來我國電子商務人才缺乏狀況會非常嚴重,同時,中國企業也都積極來我國尋找人才,專業人才培訓不易,在對岸甚至全世界提供更優渥的條件下,我國要如何解決人才出走的問題?

我國青年失業率高達15%,電子商務領域人才需求卻是非常的大,面對全世界華人以外的市場,特別是東南亞地區,業者對於市場背景、文化習慣都相對陌生的狀況下,政府如何靈活運用「產學合作」,將社會科學院,文史學院…領域的學生輔導進場。同時解決業者和青年就業的問題。

四、政府角色

面對中國在量的方面我們是無法相抗衡的,也沒有廉價勞力可以當資源,要如何整合多家第三方電商服務公司,方便企業客戶可以一站式取的所有電商服務資訊,如同荷蘭能整合電商業者擬定國家電商大策略,透過提升自動化能力與建立完整電商第三方服務生態圈。此外,是否能協助許多中小型的業者節省許多不必要的行政手續,提供法律上的協助及保障,整合不同部門管理稅務…事務。

我國近年來發展文創產業,成續是有目共睹,卻未能有善的利用電子商務這塊銷售平台,讓世界看到我國的軟實力,政府要如何協助產業發展電子商務,走向國際?

五、安全防範

大陸在智慧財產權的保障是相對不夠的,網路上所謂的「A貨」充斥著,例如最近引起搶購的愛迪達「NMD」潮鞋,一雙炒到一萬多,但是淘寶網上仿冒品隨處可見,未來這問題勢必也會衝擊我國,如何保障智慧財產權?買到仿冒品的民眾,要如何跨海求償?政府可有因應之道?最近國人關注的詐騙問題,在現行的法規沒有任何的保障約束下,或發生詐騙行為,政府有沒有仲裁的能力?能為國人討回公道嗎?沒有相關檢驗的商品,發生了安全問題,政府有完整的物流資訊,能確實掌握商品流向嗎,如果沒有,要如何究責?

主席:現在進行處理,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105年度預算凍結請安排報告案一案,現已報告完畢,准予動支,提報院會,請問各位,對以上處理結果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現在處理臨時提案。

羅委員明才等提案:

鑒於媒體報導指稱,跨國企業投資取向已從尋找低稅率轉向尋求稅務管理最便利、無不確定風險的國家。而外商對台灣的印象卻是「有些看起來符合稅務法規的事,實際去做卻被主管機關卡住,不確定性大,且不知要多久才會回覆」因此被視為存在無法預測的、隱性的稅務成本。爰此建請財政部應深入暸解報導引用之爭點並就稅務效率與透明度予以檢討或澄清,並做成書面報告送交本院財政委員會。

提案人:羅明才  費鴻泰  曾銘宗

主席:請問各位,對本案有無異議?(無)無異議,通過。

本次會議議程已全部進行完畢,現在散會。

散會(12時11分)